第2部分
《《木头公仔》》 · 吴虹飞 · 2026-07-25
关于红喜的回忆从七年前的那个下午开始——充满世纪末隐喻的夏日末梢。和一切漂流在外自力更生的外乡人一样,我多少有一点世纪末的恐慌和伤感。这个年份发生了很多出人意料但又合乎情理的事情,比如:彗星坠落,桃花早开,日月全食,某块陆地的战火,某个岛屿的地震,某地的下岗女工在电视里感恩戴德。但这些对这条名为幸福的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对我们也没有任何的切肤之痛。也许我们只应该关心幸福。
那天红喜要来,她没说为什么。
那时候,我们已经有很多办法认识素昧平生的人。想象力和好奇心会促使我们远隔千里却促膝长谈,乃至通宵达旦。红喜便是在无数个陌生人中脱颖而出,与我成为虚拟的密友。她若即若离,陌生而肆无忌惮。她是老练的,我想。她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地落入这一圈套中来,这激发了我的斗志和耐心。我不急于认识她,照常上班,赶稿,认识女孩子,和女友做爱。我想象着她。她总是在等待,很安静,也很耐心。她什么都愿意相信,尽管她早已经不再天真。她不是无辜的,岁月赋予了她邪恶的、造作的秉性,埋藏在她积累的陈旧的天真之下。她不清楚它到底有多少。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会来。她不停地说话她就会来。
她要来了。这很重要,这仅仅是开始而已,却已经有了足够的美好和生动。多年之后我试图回忆七年前那个晚上,红喜从最后一趟8路车上跳下来,动作敏捷、优雅,蝴蝶般轻盈,扑闪着小小的翅膀。这一系列的镜头清晰可辨,如同一次庸俗的昔日重来。
她如我想象般的年轻和脆弱。她害羞,不安分,她身上过分的激情和欲望在沉默。事实证明,多年前我赋予她虚幻的光环,只是企图证明她的非现实性,取消她确凿的存在。事实上,她并没有我描述的那般美丽。她容颜似水,风情未解。
那个晚上,我用我的破旧的自行车把红喜带回我租的房子。她温顺地坐在后面,轻轻扶着我的腰。我们在黑暗中摸索着爬上仄仄的楼梯,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当明亮的小屋子一下子呈现在她的面前,我看到了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光彩。
接下来是什么呢?红喜给我做晚饭。她轻车熟路,仿佛殷勤的主妇。我们喝了酒。我醉了,红喜也不胜酒力,我们同时倒在屋里惟一的床上。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2)
接下来还会是什么呢?无非是疯狂地拥抱、亲吻、抚摸和偶尔的叹息。我将像野兽一般占有年轻美丽的女孩子,这一切合情合理。孤独的城市,年轻的男女,闷热的夜晚,猩红的帘幕,低垂。
可是,我在红喜旁边很快睡着了。
三
清晨一睁开眼,就看到了红喜。她躺在我身旁,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这样的清晨和这样的女孩。我忍不住伸出手,抚摸她的头发。她把身上的裙子往下拉了拉,遮住小腿,有点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
她说,天亮了。
我说,是啊。
然后我们什么都不说。就这么相互看着,微笑着,好像捡到宝贝似的。
她的眼睛真大,就这么一直看着我,似乎永远不会突然掉过头去。
真好,我喃喃地说。我把她抱在怀里,亲吻了她。她小小的身体那么好,让我充满感激。
我要洗个澡,她说。
她洗澡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我的红喜,她毫无忌惮。
水哗啦啦地流着,热气腾腾,烟雾缭绕。
我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她的身体如孩子一般自然、柔软和芳香,白皙得近似苍白,薄薄的皮肤下流动着敏感的血液。
给我一条毛巾,她叫我。
我把脸别过去,给她递毛巾。
不许看,她说。
我辩解说我没有看。
她笑起来,声音脆脆的,和水声一起溅了一地。
四
很久很久以前,后羿射下九个太阳成为大英雄之后,什么事都没得做,整天在外面东游西荡,结果冷落了嫦娥。于是嫦娥就吃了灵药,奔月去了。
月宫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叫吴刚。吴刚和他的名字一样,完全是一个男人。当他还是月宫里惟一的男人时,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砍那棵月桂树。每砍一下,月桂树就出现一个伤口,可是斧头一拔出来,伤口就好了。吴刚就这样砍树,他本来应该到现在还在砍树的,但是,嫦娥降落在月球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毋庸置疑,嫦娥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于是故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顺理成章:在月桂树下,他们开始做爱,一刻不停,除了这个,他们什么都不做。即使在远离尘嚣的月宫,这样的故事也是一样地落入俗套。
红喜的脸微微地红了,又莫名其妙地兴奋着,像小孩子背地里捡了不该捡的小东西:一个药瓶盖子,一只死去的小鸟,一段丝线,或者一颗正在腐烂的种子。
可是,正在他们做爱的时候,月桂树突然倒下来,把两个人都压死了。
本来,月桂树的生命如此漫长,她在世界上活着是根本没有乐趣的,她惟一的乐趣是那个叫吴刚的男人,他不停地用斧子砍杀她,砍出伤口,然后她愈合,反反复复。
但是嫦娥的到来剥夺了月桂树仅有的乐趣。
所以,月桂树把他们都杀了。
故事还没有讲完。就在嫦娥和吴刚被杀死的时候,在遥远的地球,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正在月亮下甜蜜地恋爱。女孩问男孩:“你说,月亮是什么颜色的?”男孩抬头看了一下月亮,说:“是红色的。”女孩也抬头看月亮,她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月亮竟然是血红的。
这个故事讲完了,它好不好听?
屋子里安静异常,月光把窗棂的倒影画在地上。红喜不知为什么突然啜泣起来。我抱着她,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眼泪落入我睁开的眼中。那是一九九九年,寒凉的露水打湿夏末的夜晚,那时候红喜还那么年轻,那么纯洁,那么地盼望着被一个年轻男子所爱。她还远远不知道什么欲望,可是它已经在处女的身体里疯狂地生长,为即将来临的苦涩的青春做了不可或缺的暗示和铺垫。多年之后我再次想起红喜,她应该在南方雨后的小巷里缓缓穿行,这个镇子上最美丽的女孩因为羞涩而低着头,而乖张的命运披着遮雨的斗篷,已经不露声色地跟随其后。
五
晚上,红喜照旧钻进我的怀里,长长的睫毛轻轻痒着我的脸,她奶声奶气地唱歌:我愿做一颗牛皮糖,紧紧粘在你身上。她让我好笑。
你有一个缺点,一定要改。我一本正经地说。
一定改一定改。她急于讨好我。
你要学会脱衣服睡觉。
我会不习惯。
一定要习惯。
她不吭声了。
我帮她脱衣服。她的肢体像一个婴儿一样,柔软极了。最后她什么都不穿了。
这样就好了,她只有我了,她用她小小的身体紧紧贴着我的。我第一次抱着她的裸体。
真的如同我想象的那么光洁。
我会离不开你,她说。
我也是。
她那么好,我们会恋爱的。我会爱上她,我会拥有她的。
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让我想起弟弟。
弟弟五岁时溺死于河中。我天天到河边唤他的名字,但他再没有出现过,即使在梦中。
我甚至忘记了他。而红喜让我想起了他。
我告诉她时,她说,我是你的女人啊,不是你的弟弟。
我对自己说,这个女人是你的了。
她唱着歌谣: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那是舒伯特的摇篮曲。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3)
我抱着她睡着了。
六
“我们自己画一个结婚证书。”
“在墙上贴满,到处都是。”
我只是微笑,坐在电脑面前打字。
“你这个鬼!”她从背后抱住我,“看我香不香?”
“我给你取了一个外号,”晚上她钻进我的怀里,像牛皮糖一样粘住我的身体。
“就叫只有头上长毛的厚脸皮的小毛毛熊,好不好?”
“为什么叫这个?”
“就叫这个。”
好吧,我只得同意。
她拖着拖鞋,系着围裙,淘米,洗菜,做饭。锅铲弄得咣当咣当地响,油烟嗤嗤地往上冒,抽风机卖力地呼呼抽气。她像蝴蝶一样在小小的屋子里飘来飘去。“5 1 5 1| 5 6 5 4 3 1|……”她唱:“老公,老公,我们的老公……”
我赶紧跳过去捂她的嘴巴,不是“我们的”,是你一个人的。
她笑笑地看着我,“你做别人老公,我才不管!”
“老公!”
“呃?”
“帮我举一下喷头。”
“噢。”
“老公!”
“呃?”
“没事,只是叫一下。”
她滥用这个称呼,就像一个外来语,新鲜而有趣;仿佛一个孩童刚刚拿到一个新玩具,不厌其烦地摆弄着,她不知什么时候会丢失它。她不相信,幸福是这样轻而易举,唾手可得。
“你会做我老公到什么时候?”
我假装想了一下,说,“到你九十九岁的时候。”
“这么久!”她惊呼。她扑到我怀里,“我会离不开你的。”
“我也会的。”我说,“你是命运所赐。”
红喜在我家住了三天。我们不停地说话,生怕错过了一分一秒。在地铁站分手时,我们同时感到了伤感,我们已经这样幸福。而这仅仅是开始。
七
我一直以为,只要拥有足够的善良和耐心,就可以拥有应有的幸福;我以为老天一直在注视苍生,悲天悯人,决不忍不去满足一个南方女子卑微的心愿;我以为女人想要的无非是两种东西:幸福,或者死亡。我以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人,不外乎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你除去所有包裹你的衣裳,赤身裸体地与他相拥,你们将在彻夜灯火的城市沉沉睡去。在所有剩下的夜晚,在世俗的喧嚣中,你要把他的手放在你的左边乳房,你要说,我的宝贝,我们要像冬眠的熊一样睡去,等到明年的春天再一起醒来;你要学会听从他的劝告,不穿任何衣服睡觉,学会和一个不是你自己的人肌肤相亲,学会用体温体会幸福的惟一方法,学会毫无保留地信任“另外”一个人,学会天真、愚昧、盲目、悲凉地相信肤浅的承诺,相信在你睡着的时候他不会走开。另外的选择就是:你要和你的爱人疯狂做爱,不停地,毫无希望地;整个黑夜,你要狂喜而悲伤地尖叫,或者无声地哭泣,你感到他环绕着你,与你紧密相连而你却随时失去他;你有时停下来,只是为了喝一口冰凉的水。等到天亮,肉体彻底厌倦、崩溃,你毁掉了肉体,同时也销毁了灵魂, 你就可以离开他,我是说——永远,永远不再爱他,也不再和他做爱。
就这样,如果你还有足够的年轻,就可以有足够的疯狂和决绝;如果你有足够的慈悲,你就会有足够的慧根,洞晓幸福的终极宿命。
八
然而事情正在改变,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知道她不爱叠被子,不爱收拾房子,她热爱做饭,到超市去买面包和苹果水。在黑暗中我把手放在她的身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翻身抱着我,呢喃几句就睡过去了。我知道她信任我。在黑暗中我看到她短发的大致的形状,她说以前是长头发,后来身体不好,只好剪掉了。我看过她的照片,果然很长,披下来,单薄而忧郁。
我们赤身裸体,亲如一人。
可是事情正在改变,红喜不知道,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和红喜认识的第三个礼拜,我和报社的同事们一起去一个海滨城市度假。我在海边又喝醉了。我和我的同事,一个丰满的北京姑娘躲过了所有人的眼睛。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单位我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她。我抱着她饱满的身体,像秋后收割的农民一样狂喜不止。那是鄙俗不堪的爱情,但是它健康,生机蓬勃。它是我想要的。
红喜打通了我的手机,急急地说,快说你想我。
我说我醉了。
天渐渐变凉了,秋天即将来临。红喜,一切都在改变,事情并不由我们来控制。
她回来时觉得屋子的味道变了。她有惊人的嗅觉,触觉和未卜先知的能力。
“有人来过?”她变得忧伤。
“没有,”我忍俊不禁地点她的鼻子,笑话她的小心眼。
她注视着我的眼睛。“你可以和别的女人好,请尽量不要爱上她们,并且尽量不要让我知道;如果我实在过于聪明,请对我说谎。我不需要爱情,我只要哄哄就好了。”
我把脸埋在她的身上。
“你和别人好了?”
“是的。”
“她是你的同事?”
“是的。”
“她很性感?”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4)
“是的。”
“你喜欢她多过喜欢我?”
我犹豫了一下,说,“这是不同的感觉。”
“你会赶我走?”
“不。”
“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还可以到你这里来?”
“不,你不可以来了。”
她疯了。她什么都做了。这个笨拙,乖巧,热情和悲伤的女人。我看到她弓着小小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在我的腹部上飘来飘去。我抚摸她光洁的后背。一股热流自下而上涌出,令我感到疲惫和惆怅。我听到她的叹息,如此遥远。
啊,这是天堂,她喃喃自语。我告诉她没有天堂。但她似乎没有听见,在我的怀中睡着了。
九
我脱下高跟鞋和丝袜,摘了耳环和发卡,脱去粉色的套裙,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掀开被子,钻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原来身体是如此温暖,怪不得一个人会如此依恋另外一个人。
我在黑暗中仔仔细细地端详他的眼睛,仿佛要将他永远嵌入记忆之中。我如同一个新嫁娘一样等待着他。我等了那么多年,才能够和一个人厮守。
可是第二天我要早起梳洗:画眉,描唇线,上眼影。我将离开他。
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
因为我将先离开。
你会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结局之一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我跑过街的转角,看见一个女人倒在地上。我看见她的胸口深深刺入了一把银色的刀。我看到血畅快地汩汩而出,流在她的身下。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这样的暴力和绝望竟然发生在一条名叫幸福的街上。我把女人抱起来,听到她小声地说,把我放回深海。我说,请你不要死。可是她死了。她的血沾染了我的手,我的衣服和我的眼睛。我看到她别在发鬓上的一枚银色蝴蝶,我看到了她的脸,如此苍白。
我看到她的脸和我一模一样。
——摘自红喜的日记(1999年10月8日,天气晴)
结局之二
和一切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我放弃了些许放荡的单身生活,和那位丰满的同事结了婚,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我仍然按部就班,努力工作。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计算机、手机、房子、信用卡,而红喜注定只是一场艳遇,青春末梢的一个忧伤且美艳的注脚。
后来红喜辗转于几个男人之间,她总是飘浮不定。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被送进了一个疗养院。
她很快地死了。
据说她挣扎了很久。人们发现时已经太晚。
她留下了一些信件,据说全是给一个男人的灼热和苦涩的情书。这个男人我不认识。
她和我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
惟有死亡使记忆永恒。红喜在每一次争斗中都输得一败涂地,但她用死亡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结局之三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
一
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
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
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
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
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
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
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
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
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
鬼才信呢。
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二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
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奇#書*網收集整理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木头公仔(2)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三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四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他压低声音,如耳语。
我嗔他油嘴滑舌。
他敛容道,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看你就是。
靠,他作委屈状:我当然不是。
你当然是。
好好好,我是我是,行了吧,这样你高兴了?
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扭身不肯理他。
这时候看见那个和他同行的西洋女子放眼过来。妩媚的杏眼,一袭紧身红裙,颇有些韵致,只是有点憔悴了,看不出年纪来。
哎,我问你,你是怎么认识你的英伦女友的。
在青海家里认识的。
你过北京,她就跟着来了?
然。
我不由得冷笑:你好本事!硬是被你拴住了一个女人。
我能有什么本事?他说,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一辈子总得碰上一个吧。
我的心隐隐有痛。是了是了,连你这等浪子,也碰得上真心女子,怎不见我碰上小刀,或是别个待我好的人呢?
木头公仔(3)
你过去打声招呼吧,他央我。
我哪里肯,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怕生。
我知道啊,可是她很喜欢你的乐队哦,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吧。
总是经不住这样的男人的央求。我便过去,和那个女子说:
Nice to meet you!
她笑说,Nice to meet you, too.
我又说,You are a pretty girl.
她惶然笑说,你也很好看。
我说,在北京好吗?
她微微摇头,不是很好。
她脸上有淡淡苦涩,我不了解她的中国爱情。
去年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穿的是深紫的裙子,风吹你长长的裙裾,真是好看。她说。
三年前面容似水的女子,也是穿了同样一件深紫长裙,和她现在的男友并肩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半晌不言语。
过了很久,我推了推他,给你十块钱,能不能在别人面前假装你是我男友?
他说,能不能拿了十块钱之后,假装不是你男友其实是你男友。
遂不说话。
过一会他说,昨天看演出,看见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小刀,穿的T恤,和你衣柜里放的那一件,一模一样呢。
我看了他一眼,说,他的那一件,正是我送的。
又不说话。
终于下班,他走到我跟前,擦去我嘴上的口红。没想到他欺身这般近,一时就由他去。
两个人默默到了街边吃馄饨。夜很深了,路灯立在惨惨的雾中。卖馄饨的人要收摊了。
没有地方去了,他就说,到我那儿去吧。
觉得百般不妥,却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去他的排练场。
路上给他买了一瓶啤酒。他要给我喝,我说我不喝酒。
他喝了酒胆子就大起来,在屋子里一味地纠缠,而我总是不肯依他。
他便抱怨,你这个女子,怎生这样麻烦,这么浪费时间。换上别人,早就做了三回了。
第一次听到他讲如此粗鲁的话,不免伤心,垂首半晌,说,我和你的那些女孩,不一样的。
我会难过,会伤心。
我不想难过,也不想伤心。
于是等天亮。看着夜行的汽车一辆一辆地呼啸而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车灯把窗棂的影子印在地上,在我们面前奔跑着过去了。
黑暗中,我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就在你的旁边。
我听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
只要一转身,就可以拥抱到温暖的身体。
一转身,我们都会拥有温暖的夜晚,彼此安慰。
天亮了,我便离开了屋子。
病了一大场。病好时,就铰了一头的长发。转眼冬天到了,穿了薄薄的灰色棉袄去找他。
他不在,屋里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他去哪了,说是不知道。
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再没有蓄过长发。
京城有多少个酒吧,哪家新开,哪家关门,我总不能一家家去找。
如是三年。
五
半夜醒来,披衣起床,看着窗外透进的光,幽幽落在悬挂的衣服上。
三年前的月夜,无非也是一样的,只是可能要比现在凄凉愁苦。两个人漂来漂去的,明天就不知道会到哪里去了,就算有了情义,也无法相守。
天亮一别就是三年,音容未改,却已物是人非。虽是早认识的,却还要重新寒暄,重新再认识一次。
小刀,什么时候我们再作一次相遇,让我为你做一回世间凡俗的家常饭菜,让我为你再解一次蓝色的罗裙。矜持不如放浪,羞涩不如销魂,淑贤女子的面纱,总要换成题有香艳体诗的罗帕。倘若真有重来的机缘,不如把这个机会给了我吧,让我先做了负心的那一个。
恐怕今生不能做一回你枕边的妇人了吧?流年把爱变成了恨,成了怨,成了石头,成了灰,剩下无非是空空的躯壳,如何爱得起来?就算我褪尽亵衣,又能得到多少盈盈一握的欢娱呢?我两眼空空,无从爱起。本不该爱别人,也不该浪费有限的青春,可是爱你太切,我无药可治。这一世的繁华与欢情,你替我享受了去吧。我如何就看不破了呢?是我贪了,嗔了,痴了,居然寻思着要怪你了,我真该死。
你不会耻笑我吧,说我爱着一个男人,却还要爱别人,笑我恋过无数人,却还要眷眷地来恋你。你不是女人,你如何懂女人,你不是水,不是杨花,你怎么知道杨花和水不会爱人心切、心痛、心碎到心死呢?
人人都说我是少有的聪明女子,我也只是徒有聪明而已。小的时候,算命的先生已经说过了,这个小孩太聪明,只怕性子太倔,反而累得一事无成。
不由得拊掌而笑:是了,是了,自遇上小刀,一颗桀骜倔强的心竟是随你温柔起来,变得冷暖自知,谦卑玲珑,就好似什么都开始懂了,再不肯负气任性。
六
其实我喜欢他坐在台下,默不做声看我唱歌。正如我喜欢坐在台下,静静看着他在台上唱歌。
他的声音是忧郁的,像孩子一样纯净的忧郁,更让人心动的,是他的年轻他的漫不经心。
我们很少说话。
我摸不清他想什么。
木头公仔(4)
他喝了酒才来抱我,就三年前的那一次。很奇怪,竟然是刚刚好。两个人有点吃惊,有点快乐和迷离。闭了眼,就去抚他的长发。而我也一样,有着一头长发。
我那时深爱的是小刀。断然不肯孟浪。
他偶尔唱《甜蜜蜜》。他唱得很好听。冷冷的一点温暖,却是那时我所能得到的一点安慰。
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
那时,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还没有出来。张曼玉后来要做影后,黎明后来再度走俏,繁华荣耀,转换如走马灯,而落拓的依然是落拓。
他走之后,我每晚都唱《甜蜜蜜》,连酒吧的伙计都会笑着跟着唱。我唱得没他好。我哪里有他如此奢华和年轻的颓靡?
后来,我离开了酒吧。
夜里他来看我。两个人相视而嘻。他有结发的女友,我也有疼我的男友。重逢都是我们没有想过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惟有顾左右而言他。
三年前两个人穷困,现在他依然潦倒。
好好一个男孩,早就心仪了的,如今脸上已经有了风霜的影子了。这样的男孩永远是浪子,不会爱女人也不可以混出头来。他还倚仗着西洋女子讨生活,而我不必。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多几个年头地活下去,抓住年轻的光阴,仔细经营一番,我永远前程看好。我冰雪聪明,才华在身,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像我这般。到时我已是著名女子,傲视天下,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圆明园村的小刀放在眼里呢。
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是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个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不是,我怕她知道了,和我闹。
他亲我一口,说,我给你电话。
我站在他身后,静静说,路上小心。
他听不到。
偷偷去他家,看见房门深锁的,是颠鸾倒凤之地。
他不让看,我偏要看。
推开门,只见硕大的床,满眼的大红翠绿,艳艳而惊心。是温柔乡,是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之地。
他说,有什么好看的。遂推倒我在客厅的沙发。
我终究是客。临走前,他不能送我,我还要回身,细细叮嘱:茶杯上有我口红,要仔细洗了,莫教人发现。
一个月后,他随女友去了英伦。
我再没有见过他。
七
我要委身于他,这个陌生人。置身于无人烟的建筑群之中,在这个城市寂寥的上空,在这个空无一物的屋子里,我渴望和他手指交缠,我渴望我的衣服被他一点点地除[奇++书网//QISuu.cOm]去。在水泥钢筋的无生命的丛林中,我的身体是惟一的温暖。我要交给他,所有的骨骼、肌肤和血液,毫无保留。我要他用拨吉他弦的手抚摸我,就像抚摸着他的琴。我要他抚摸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就连我爱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我只是很想要他。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我只想和他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我要他冷酷无情地霸占我的身体。在城市里,他决不爱我,我也决不爱他。正是因为不能够相爱也决不可能相爱,才可以这么决绝、放纵、无耻和快乐,我的尖叫才可以盖过一切国家交战的枪声炮火。
缠绵中慵懒抬头,却看见小刀。静静立在床边,想来已经来过一时。
我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你要来爱我了吗?可是我已经许给他人。
我与别人好了,你不觉可惜的么?
小刀只是微笑,半天才对我说:还没开始离开呢!
木头公仔(5)
我方才醒悟,原来是自己要走了。
我上了彩妆好吗?将眉眼细细都描了,长袖当舞,一递一送,一回眸,一颦眉,这层层的戏装裹在身上,这浓浓的脂粉敷在脸上,你如何认得出是我前生欠你一吊铜钱!小刀,我要你冷眼含笑,将这一场为你上演的寂寂的戏,从头看到尾!我不怕你看见我老朽的容颜,却怕看见你老去的龙钟!我说我立志名满天下,我又如何肯风光过你。不如让我做你身后影子里最卑微和最爱你的那一个!
小刀,小刀,下一次一定要记好了,我叫阿飞,那个最爱你的女子。在台上她曼声唱道:
所有一夜情人都在清晨忽然不见
贞洁和放荡——都是同样的脸!
这个秋天我的戏演完了,为何听不到掌声,也见不到你的样子?为什么秋天会这么短,是上天安排好了要重来,要我好好地真真地再爱一次?嗯,我不要了,如果还有来世,不要让我再见着你,我不要再生病。安排另一个美貌的男子给我,好让我也知道人世的艳遇,好让我也恣意纵情地醉一回欢情。
什么时候才能修得一回,让我与你玩木头公仔,不许动也不许笑。让我在你面前低了头,忍了笑,忍了一腔的爱意和眼泪,我一定不再动了,与你相守多一秒钟,直到你犯规。让我们变成木头做的公仔,放在岁月的橱窗里,不动也不笑,这样好不好?
我们现在来玩木头公仔。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出走(1)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恨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上我的家庭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自己会长得高大、美丽,且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于是我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惟一能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听收音机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而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了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二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着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三
也许是因为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之中的一种安慰,而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似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无比矫情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了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最后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
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的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购买打折裙子。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却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出走(2)
有一天晚上,阿良坐在电脑前。我洗完澡,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脱完了身上的衣服,我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
我们仍然默不做声。
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
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四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从来就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以军鼓手的身分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五
八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我打电话到他们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人接。我去摁他们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25岁,身高1米78。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六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只意味着他会更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歌唱二小放牛郎》: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它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我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得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给他取名为南生。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表示怀疑,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在这里我没有丝毫揶揄他的意思,因为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当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我在胸前紧紧地抱着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地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上天注定他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告诉我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虽然头脑简单,我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我都会发自内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长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有些吃醋地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郊区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着说: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然后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出走(3)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里,我曾经考虑过是否要描写细节,因为我很担心这会沦为一个三级故事片。毋庸置疑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记得拜伦在《唐璜》中描述过和美女海伦的欢爱。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用了一句话作为总结,大意感谢圣母,但这类事情确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确实相信很多事情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却具有这样的描绘能力。他说,你真白,就像日本黄色录像里的女人。
让我感动的是,南生对女人何等谄媚!我经常看到南生褐色的光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坚持认为他在不穿衣服的时候比穿衣服时好看。我考虑了很久终于不得不使用这些低俗的形容词——光滑、结实等等。他让我明白我盼望已久的欲望已经无比真实无比质朴地降临在自己的怀中,他让我明白空守多年的爱情是多么虚无缥缈,他让我明白爱情和情欲原来真的可以截然分开,而没有爱情的情欲照样是鲜活有力的情欲。他彻底消解我对乌托邦的爱情的等待和期盼。南生完全可以代替爱情,他的皮肤和另外一个人其实一模一样,且我相信,他在做爱的技能上更胜一筹。
南生的健康在于他并不会真爱我,他只是爱“某个”女人。在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他含糊地吐露了很多年前他勾引小女生的事迹:他总是很快上手。比方说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湖边扔石头,就会主动上去和她说话,两个小时后有人看见俊美的长跑冠军南生把女孩带进了他的宿舍。南生对这样的事情屡试不爽。我想当年南生一定魅力无穷,我想如果我当年看到俊美的南生箭一般掠过跑道,也一定会在心中掀起难以自抑的涟漪。而南生一定不会注意一个戴着眼镜的浑身灰扑扑的普通女子,她面容模糊,不解风情。
当我知道南生并不会真的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我开始释然。我不过是众多被他带回去的女子之一。我知道我必然不可能伤害他,他也一定不可能伤害我。
南生总在做爱时反复问我,我是不是很好?
我说是,你很好。
没有人比我更好了吧?
我说是,没有人比你更好。
你会嫁给我吗?
我说,不会。
为什么,南生问。
因为,我已经嫁过人了。
七
阿良消失之前的晚上,和我呆在一起。当我企图用他的电脑浏览成人网站的时候,他在我身后伸出手,把电脑关了。
当他在外屋吃夜宵的时候,我捡起一支治脚气用的皮炎康,将它们挤出来,全部抹在所有的电源开关上。
在一片漆黑中,阿良说,下一次,不要用皮炎康抹电源了。
我说,我赔你一支新的。 [请看小说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不是皮炎康的事,阿良说,是电源短路了。
我说,为什么抹皮炎康会短路呢?抹别的会不会短路?
阿良说,阿慧,为什么不爱我?
我说,我只是把皮炎康抹到电源上而已,并不是不爱你。
在黑暗中,我和阿良相拥而眠。我们从来没有这么怜惜过对方,充满了悲伤和怜悯。那一次我感到阿良和我无比亲近,仿佛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电话响了,阿良紧紧抱着我,没有接电话。它响了几下,就悄无声息。
八
长跑冠军是不是跑得非常快,我问。
南生说,是的。
那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沉吟了一下说,我担心跑得太快,你会丢掉我。
我说,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说,不行。
我敛容说,那你这个冠军是骗人的。
我是冠军,我是最好的,南生大声说。他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亮,隐隐有些愠怒。
那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看了我一眼,眼睛里忽然充满了悲伤。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某种食草兽类的眼睛,惘然而悲伤。
然后南生突然向前跑了起来,他真的像箭一样嗖的一声发射了出去。他跑得如此的快,骄傲和欢乐在我胸中激荡:长跑冠军南生毕竟是与众不同的。他毕竟是长跑冠军,无可比拟。
渐渐地他在我眼中消失了。我站在原处,等他跑回来。我想他一定会很快跑完一圈,在我身后出现的。然而我忽然很希望他一直一直这样跑下去,就这样,连再见都没有说,就永远跑出了我的视野。
事实上也正如此:他一直跑,一直跑,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南生再也没有跑回来,事实上他一直在跑,如果地球当真是圆的话,他就会跑回来。令人遗憾的是,他跑得实在太快了,以至于被猛烈的风托了起来,一直向天际冲去。在穿破大气层之后,长跑冠军南生已经被厚厚的宇宙尘埃裹成一团,如果你仔细辨认的话,就会在夜空中发现一颗暗红色的流星,正在以难以察觉的速度黯淡下去,这说明他跑得越来越远了。这个世界上知晓这个秘密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天文学家、狂热的星星爱好者,以及我——名叫阿慧的姑娘。
出走(4)
九
你是林如慧?
是的。我看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微微感到诧异。
他们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一年前你到公安局报案,说你的男友阿良失踪了?
是的。
我们是来给你送他的死亡通知书的。
我说,这绝不可能,阿良不可能死。
不管怎么说,阿良的所有档案都已经销毁,警员甲说,而且你作为他生前的亲密女友,不可以继续在这个城市居住。
为什么?
警员乙说,阿良是否已经死去已经无关重要,关键是作为阿良的这个人必须消失。
警员甲说,阿良说你是他最爱的人,他希望他消失之前不再和你有任何关系。
可是我是他的未婚妻。
所有的公文和证明都已经销毁,警员乙微笑着说,你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他希望你重新获得自由,并且忘记他,警员甲说,同时,为了消除一切和他有关的事情,你必须离开这个城市。
请告诉我,阿良究竟在哪里?
在所有的档案上,阿良已经死亡。你必须在今晚离开这座城市。记住,不管走到哪里,关于阿良你都必须守口如瓶。
十
我开始动用微薄的积蓄,动身到每一个城市去寻找我的阿良。我如一个陌生人一般匆匆落脚,驻足观望。在钱用光的时候我会找一份工作,等攒了足够的钱我又会继续出发。每一年桃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出现在一个新的城市。在陌生的旅馆的第一夜,我总是要生一场病。我皮肤开始紧绷,无论在身上泼了多少的水都无法阻止它干燥和角质化。死去的皮肤慢慢脱落,我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夜不能寐。我发现我在经历一种名为蜕皮的类似蛇的生理交替过程。之后起身,和常人无异,开始进食、喝水,找工作和暂住的房子。渐渐地我的皮肤越来越白,脸色越来越有光泽,嘴唇越来越丰润,乳房越来越高耸,臀部越来越丰满,腰肢越来越柔软。有一天我在镜子中终于发现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子,她眼波流转,丰腴而美艳。
她就是那个名叫阿慧的普通女子。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男人前来和我调情,有人鼓足勇气向我求爱。青春终于在即将消失的时候向我展示了惊人的美艳。而我清晰地知道层层的蜕皮换来的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好,有如将死之人的一次凄美的回光返照。
十一
那一个写长篇的女人,她韶华已逝,目光迷惘。她站在城市东边的屋子里写作,企图完成一个骇世惊俗的长篇。我仔细地阅读了她的著作,发现她用晦涩的语言描写了死亡,却没有涉及性爱。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只是关心爱情。我说,我已经了解了情欲的王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不喜欢小说里有人死去,也不喜欢没有做爱的情节。所以我客气地和她道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看见一个美丽的侏儒。在此之前我见过很多侏儒,但他们都不美丽。她在一家美容院里做头发。她把头发铰得很短很短,穿着一件儿童的裙子,挥手的动作极为优雅,而她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中音。她长着桀骜不驯的眼睛,当我偷偷观察她的时候她会对我冷冷一瞥,这让我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的冰姑娘——她向每一个看到她的人的眼睛撒入看不见的冰棱。我离开她回到大街上,阳光无比灿烂,而我忽然感到身体的某一个角落开始结冰。
我见到一个有趣的民谣歌手。他的专辑充满了各种声音的实验和平民的智慧,他性格内向,容易害羞,却用怪模怪样的声音博得了朋友的欢笑。我看到他们为了保证专辑顺利发行,能够合理挣到一点钱,就聚在一间屋子里修改歌词,把“性欲”改成“生谷”,把“红灯区”改成“工丁区”,把“高耸的胸脯”改成“高耸的山谷”,把一个安全套改成一个手电筒,一只大头鸟,或者一个带着头箍的绝色女子。我在他讲述如何成全一对麻雀的爱情的时候悄然退出,因为我的身体的水已经有50%变成了冰。
我看到一个健硕英俊的男子。他1米78,双鱼座。他贫穷而美好。在一个夏天晴朗的夜晚,在城市偏郊的一个简陋平房里,在毫不犹豫地向他奉献全部的爱情的时候,我发现他就是我梦中那个面容模糊的男子。尽管他的身体灼热,但仍然无法阻止我身体的70%的水凝固成冰。尽管我已经决定对他保持终生的忠贞,但我离开时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十二
我去了巴黎、阿姆斯特丹、摩洛哥、渥太华和加州的海岸,我去了阿拉伯、老挝、南洋诸岛、墨西哥的沙漠,以及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名叫阿良的男子,因为这个男子是我年轻时惟一爱上我的人。我要找到他,告诉他我找过他。我去过无数的地方,我向所有的人打听他,我要告诉他我经历的惟一一次的陌生人的爱情和我身体里越来越多的冰,我要告诉他我已经做好准备,凭借着爱情勇往直前,蔑视时光和死亡。
我想起了十五岁那年的出走。我坐上一列朝东的火车,到了海边。我发现海很脏。当我第二次见到海时,我看到的是整个已经冻结的大海——最后我在北冰洋的一块犹如陆地的浮冰上找到阿良。他已被封在冰柱里,面容和蔼,栩栩如生。我隔着不可融化的冰抚摸他,那些坚硬的冰寒冷得令人刺痛如触摸灼热的铁。我发现我已经不认识阿良,他也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他看起来英俊、可亲,他是白马王子和普通人的共同体。但我不认识他,我只知道这个预备和我结婚的人已经永远封在冰中。他什么时候变成冰人我并不知道,我也不可以就地寻找答案,除非我带着凿子和采集容器来采集封在冰中的空气,除非我可以使用实验室精密的仪器准确测出C14的含量,可是我没有带任何行李。我穿着薄如蝉翼的鹅黄色的裙子,两手空空,簌簌发抖。我身体里的水已经全部变成了冰。
弟弟
姐姐,我要回家
——张楚《姐姐》
亲爱的姐姐:
请一定原谅我,我要死了。没有关系的,只是这么早就舍弃了世界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已经没有什么想要的了,包括你曾经向我描述的美好生活。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们做爱吧,她很气愤地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在街上找到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其实是她找的我,她教我一切。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汗味,让我想起了妈妈。她的那里味道很重,很温暖,像一件宽松的毛衣。我什么也不会,但是已经足够了。我没有留下什么没做完的事情:作业已经交了,同屋的收音机也已经修好。大家都以为修理电器是我的爱好,其实不是。我其实没有什么爱好,除了一个人发呆。但是那个温暖的地方让我满足极了,我很快乐,我想躺在那里永远地休息。我对三十岁的女人说,我要死了。她哭了,她的泪水是咸的,还有一点点腥味。我很奇怪,我是说眼泪,它是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之一,什么都证明不了。真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无端地想离开,只是觉得这很自然,好像天黑了小孩子自己回家一样,或者像一颗松动的牙,自己就掉下来了。
弟弟是一个很内向的人,白皙、高瘦、腼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好看的,他却很少显露这种青春的光彩。他的手臂过分细长,一到冬天,指间的关节因为血流不畅而肿胀起来,手指变得粗粗的,很难看。小时候我给他讲故事——家里能给他讲故事的人只有我了,我要看很多很多的故事书,才能够讲给他听。后来故事书上的讲完了,他还要听,我只好编。我编了一个牛屎在天上飞的故事,通常是这么开头的:从前,有一个牛屎,它只是一个牛屎而已,可是它总想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可是牛屎怎么可能在天上飞呢?这对于在南方小镇长大的一对姐弟来说,却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总是可以想象很多很多的牛屎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快乐而自由。弟弟毫不犹豫地相信了这个故事,一个荒谬的故事,一个异常早熟而又孤陋寡闻的小姐姐所能够提供的故事。
赶到弟弟念书的学校,我只看到了一个灰色的小匣子。弟弟从此就被锁在里面了。他的班主任个头不高,老实巴交的,很不会说话的样子。他说法医检查说弟弟死的时候没有太受苦,这使我稍稍感到安慰。他内疚地想解释什么,然而我知道这与他毫无关系。我知道我们家族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寡言本分的人,决不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我知道弟弟自小就是孤独和内向的,他有自己的完全封闭的世界——那是他惟一有独立的权利的地方,没有人可以在那里打扰他,也许他只是想永远地呆在那个地方。
弟弟的死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他衣着朴素,没有不良嗜好,和任何人都友善相处;他每三天花钱洗一次热水澡,每周去看一次三元钱的录像,每个月去理一次发;他不吸烟,不喝酒,成绩中等。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自杀,他自己也不说。
他不出众,他理应幸福。我总是经常不回家,只是暗地里希望如果有一天突然回家,弟弟已经成长为大人,和街上能看到的那些男孩一样,快乐、健康和自信。这是我们的错,我们天生缺乏关心别人的能力。我的母亲在我九岁的时候出走了,没有任何的预兆。那天早上她还给我编了两个小辫,煎了两块年糕,然后披着她的蓝色纱巾去上班了。可是到了傍晚,糖厂里的人全下班了,母亲却没有回来,她再也没有带着工厂的浓浓的糖味回到这个家。她只是突然地想起了什么,要去做,她就去了。她忘了和我们说一声,因为那件事情太重要了,甚至来不及说。从此以后,父亲就经常不睡觉,整夜整夜地醒着,向每一个亲友写信打听母亲的下落。他开始遗忘很多事情,最后连弟弟和我都记不得了。他一个人躲在屋子里,数那些少得可怜的钱,还收藏一切小纸片:收据、车票、电话帐单、汇款条,还有那些手写的治疗失眠和便秘的偏方。他总是很和善地对弟弟说:你找小军吗?他出去玩了,还没有回来。可是,我弟弟就叫小军。
我紧紧地抱着那个灰色匣子,没想到弟弟这么轻。
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吐了。医生说我已经怀孕。她冷冷地问:要不要?
我说不要。这个世界上没有必要多一个寻欢作乐的牺牲品。
我抬起身,却看见了弟弟。他静静地看着我,饱含怜悯。
我失声道:弟弟,你还没死?
弟弟笑道:姐姐,你那一件盛世的华衣,要穿到几时才肯卸下?
《木头公仔》PART3
艳情与宿命(1)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嫁衣》
我三岁那年,家里有一株长着三片绿色宽叶子和一个粉色花苞的植物,长在一个装满水的玻璃瓶子里。母亲每天都要给它换水,她说,等它开花的时候,父亲就会回来。于是我每天都盼望着它开花。我经常半夜醒来,默默窥视它;或者好几天假装已经忘记它,然后冷不丁地抬头看它。而它始终摆在很高的柜台之上,叶子一直都是绿绿的,花苞一直是粉色的,不动声色。这样过了好几年。终于有一天,我失去了任何等待花开的幻想,而且在长到足够高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那个粉色花苞是塑料的!我有一种严重的受挫感,好几天都不肯说话。我觉得母亲欺骗了我。事实并非如此。只是她以为,既然“花苞是塑料的”是不言而喻的事实,我也理所当然地心知肚明。她说,那株水生的植物是不会死的,因为它叫“万年青”。她这么说了不久之后,万年青就死了。我的父亲一直没有回来。
记得我和母亲蹲在昏暗的屋子里剥豌豆,母亲突然抬头,专注地看着我,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我儿,你和妈一样请看小说网+qinkan.net,长大后定然是一个苦命的人。这是命,她说。我骇然。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一定要这么说,那时我还不到四岁。我等着母亲进一步解释,但她是一个言简意赅的人,所以没有就此事作任何解释。她想不到自己的女儿像一个女巫似的,把她的话记得那么清楚。也不知道也许因为她的不负责任,真的就会语出成谶。她不知从哪找来一个算命的瞎子,这个瞎子用瘦伶伶的手触摸我的印堂,说,你太过聪明,恐有凶险,只有遁入空门,才可幸免于难。你将活到八十二岁,他说。
表面上我还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孩子。我在乏味的童年里临摹了很多字。我学会写诗,但这在当时对一个女孩子来说,除了遭到大人的训斥,没有任何用处。十六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外地来的小木匠,这使我苍白贫瘠的青春期稍稍增添了一点色彩。他比我大七个月零三天,呆头呆脑的。我总是呆在他光线不足的作坊里,看他的刨子里不断涌出来的刨花落在地上。浓郁的木头气味幽幽地浮在空气中,我经常看到他露齿而笑。他可以把一块木头做得异常光滑,像我的皮肤一样。后来有人用十三亩地来我家提亲,要我给一个邻村的乡绅做小。在母亲犹豫的时候,我走进了一个挂红布的吊脚楼。它处在一个交通要道上,一个女人住在里面,用她的身体与过路的盐商、货郎、脚夫换取本地流通的银子,直到她七十岁为止。我上楼的时候她躺在一张吊床上,衣襟敞开着,露出干瘪的下垂的乳房,摇着一把破蒲扇。她一看见我就明白了。她像鹧鸪一样发出咕咕的笑声,说,小女孩,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整个下午我都呆在那里,喝她做的山楂茶,带着浓浓的土味,还有她用肉、土豆和蘑菇熬的粘稠的汁。她开始唱歌,可是我仍然感到万分惆怅。她说,好吧,小女孩,你回到你的木匠身边吧。她给了我一包褚红的粉末。我偷偷地就着冰凉的井水把药吞了下去,然后蹲在地上呕吐。第二天我的下身开始流血。第十五天,我深夜起身在井边擦拭身体的时候,母亲发现了这个秘密。她说,真是造孽呀,你走吧,这里不能留你。她说,那个人是谁,他要遭天杀的。当天夜里,一个过路的盗贼从窗户翻进小木匠的堆满木屑的作坊里,用一把鞑靼用的弯刀在他身上捅了好几刀。小木匠的肠子几乎全部流出来,血流了一地,他叫着我的乳名,天亮时才气绝。母亲自知自己的女儿是一个留不得的祸害,就决意把我送到了一个遥远的道观。我在轿子里,晃了三天三夜。为了防止我偷偷沿旧路返回,母亲令脚夫蒙上我的眼睛。母亲和一个严厉的师太说了很久的话,最后塞给她一锭银子,流着泪走了。从此我再没有见过她。
师太在母亲走后对我说了一句话:
贱货。
十九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了京师最负盛名的美丽女子。我不再住在柴房里,而是住在“清心”道观——那是本城太守专门为我修建的,为此动用了那一年敛集的香料税。我依旧穿着道姑的行头,不着脂粉,然而大街上那些不畏非议的新式女子总是模仿我的服饰、发型和举止,我用的香料牌子总是被抢购一空。尽管我深居简出,那些文人、公子、大贾、京官总是不停地来到观里焚香,抚琴,吟诗,嬉戏松鹤,做各种时下认为是最风雅的事情。他们常常用大量的银子换取我亲手写的诗,并且引以为傲。我集千万人的宠爱和嫉妒于一身,这样度过了最美好的韶华。
四十岁的时候,我深谙青春即将完全消逝。我开始刻意地去留住一些习惯于怀旧的老相识,但由于多年的奢华恶习,难免陷入拮据困顿。我只好遣散了所有的侍女,只留下一个名叫绿萍的丫鬟。她刚出生几天就被其母亲装在一个篮子里放在道观门前,我于心不忍将她收留至今。这个小蹄子,虽然只是一个不识字的乡下小娼妇,却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私下里网罗了几个相好。我装着什么也不知道,因为她毕竟于我还是有用的。最后她竟然因着她的年轻和妖冶,把与我信誓旦旦的最富有的慕容公子招为她裙下之臣,甚至当着我的面也猖狂轻薄,打情骂俏起来。
有一天晚上,送走了慕容公子,我仍旧命她替我打水洗脚,她竟然冷冷地说,主母,您太不自知了,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了。
艳情与宿命(2)
我勃然大怒,从墙上取下鞭子,劈头盖脸地鞭挞她。她惨叫着,主母饶命,饶命啊——
我知道,我已经老了。我自知无论自己如何才华过人,风华绝代,也不能和一个年方二八的小娼妇相比了。绿萍的过错只在她竟然如此昭然证明了我的衰老,对女人而言,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一整夜我都无法停止鞭挞她的身体。她惨叫着,死去了。就这样,我杀死了侍女绿萍。
我把尸体埋在了后花园。(为什么又是后花园呢?这也是中国人传统的想象力,一切艳遇、偷欢和罪恶,地点都在长满花草的后花园)我在上面种植郁金香。这些妖异的异国花草因为吸收了年轻女子的血肉而疯狂生长。尽管我天天去铲除,但它们仍然长成了一片骇人的滴血的鲜红,并招来了无数食肉的虫子和苍蝇,并且很快,招来了戴红绡的捕快。
他们认为我犯了罪——这确实是他们说的。没有人替我说话,尽管他们都向往过我写的诗和我年轻诱人的身体,尽管我从不索要报酬,他们还是一掷千金以博我展颜一笑。知堂大人审判了我,尽管他曾经向我下跪,可怜巴巴地乞求一亲芳泽,但他还是打算秉公执法——他在床上的样子和现在是完全不一样的。作为一个父母官,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惟一一次如此公正。他大声宣布我是一个淫妇,全城的人都同意了这个说法。我听到几万人的呼声在城市上空轰响:绞死她——绞死她——
我被判处绞刑。
行刑的那一天,全城的人,包括最足不出户的妇女和最小的孩子都纷纷从家里涌上街头,驻足观望。一个荡妇淫娃兼杀人凶手,还有比这更吸引人的事情吗?
囚车所到之处,妇女儿童的叫好声、污言秽语和各种垃圾向我劈头而来。那天我没有上妆,尽管我是荡妇兼凶手,尽管我苍白如纸,但我仍然美艳如花。我是这个城市淫乱的祸首,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的尤物,因为我夺走了妇女们的长官、父亲、丈夫、儿子和情人,我赢得了她们仇视的同时也赢得了她们的尊敬。我是宽容的,每个男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卑下的,无论是绫罗还是布衫,都曾在我这里得到过安慰,甚至流下了眼泪,因为他们都在这里看到了自己原是天性脆弱的小孩。我是他们的情人、保姆和母亲,我同时照顾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我将死矣,但无憾。
其实,我只活到四十二岁。后来我才明白,命运虽然强大到可以安排一切,却无法预知更为乖戾的死亡。无论是母亲还是算命的瞎子,都没能预言我的死亡。我并没有像杜拉斯一样,在八十二岁那年死在情人的怀里。我的一生被富贵、耻辱和一根直径五公分的绳索牢牢套住,直至气绝。
我的名字叫鱼玄机。我活在任何一段不知名的野史、逸事、笔记和谈资里。
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1)
夜,它伤害了我
——《夜》
那天晚上一直在下雨。
柳上惠吃下最后一个烧饼。今天,他总共只能吃一个烧饼,因为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他没有借到银两,大家都不肯借银两给他没有人笨到借钱给从来不还的人,尽管那时候才是春秋时代,尽管人们并不像现在这样天天盘算着兜里的银两够买几平米的房。
晚饭已经吃完,柳上惠百无聊赖地坐在屋里,咕咚咕咚地喝开水。夜幕已经降临,他显然找不到别的消遣。他看了好一会儿雨,就像他小时候经常做的那样。他看见村里的孔丘和一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拉着手飞快地跑过。嗤——他冷笑了一声:鲁男子,小小年纪就学人家谈恋爱,长大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雨越来越大,大得有点不正常,恶狠狠的。攒了一整年的雨,把怨气往死里泼。
柳上惠决定去从事艺术工作了。用从别人那里蹭来的水彩颜料,在大白纸本上乱涂乱画,等哪天上了杂志,留个长发,不用簪子,就可以被人称为艺术家了。正当他打开大白本子的时候,有人敲门了。
从来没有人这样敲柳上惠的门,一下,一下,再一下,那么轻,那么小心,好像怕敲坏什么东西似的。柳上惠叹一口气,他其实很高兴有人来打扰他。他一直住在偏远村子的平房里,总是见不到城里缤纷的糖果,也见不到穿丝袜、抹口红、笑得很大声的女孩子。现在终于有人来找他了。他却并不是那么高兴。第一,下这么大的雨不该有人来拜访;第二,如果有人来拜访,也不该在这样的雨天里来。所以直觉告诉柳上惠:他不应该去开门;开了门不管看到什么,也一定不是他愿意见到的。但柳上惠还是太好奇了!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找他呢?会是谁呢?于是他走过去,用力打开了门。
多么神奇!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她深蓝色的裙子已经湿透了,裹住了她小小的身体。她的头发被雨打成一条一条的,湿湿地贴在头皮上、脸上。他注意到了她湿漉漉脸上的大大的眼睛——为什么陌生的女孩眼睛总是那么大呢?还有她头发上别着的银色的小蝴蝶,以及胸前翘起来的小小的乳峰的轮廓。她无助地看着柳上惠——一个衣着敝旧形如民工的人,用哀怨的声音说,请你帮帮我,帮帮我。柳上惠想他应该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妖孽!但他觉得她也可能是童话里不堪后母凌辱而出逃的公主。想到有被招作皇室东床的可能,柳上惠赶紧说,请进来吧。
女孩站在屋子里,不停地发抖。她语无伦次。
我刚逃出来,从乌有乡的幸福巷。
我叫阿毛,我要死了。
有人要害我。
请不要赶我走。
我是好人,但是我要死了。
虽然她脸色煞白,浑身散发着雨的寒气,但看起来仍然动人、健康、柔润,她的美是渺茫的。她光着脚,它们流着血,也许是因为长途跋涉,也许是被路上的碎玻璃扎伤。
狗突然在外面咆哮起来,阿毛跳起来,扑到柳上惠的怀里,紧紧抱住了他,尖叫着,不要,不要。柳上惠感到她的身体那么柔软,那么温暖,叹了一口气,他从来没有拥抱过这么柔软的身体。他说,阿毛,你不要怕。
一个男子,无论多么铁石心肠,到了一个特定的时候,他的心总会变得很软很软,就像一颗好大好大的棉花糖。
怀着一颗棉花糖一样的心的柳上惠于是花很大气力去照顾一个寒冷的、流血的、出逃的女孩子。现在阿毛已经换上了柳上惠惟一干净的衣服,头发擦干了,流血的脚也用绷带包好了。她就变得活泼起来,说,阿惠,我饿了,你有没有东西吃。柳上惠惭愧地说,我没有东西吃,只有水。那就水吧,阿毛大度地说。她坐在床上,开始优雅地喝水。她不停地喝水,害得柳上惠只好不停地烧开水。她喝着喝着,脸越来越白,像玉一样,透明而光洁,几乎可以看到皮肤下青色的小血管。而她也越发变得美丽,眉眼间越来越渺茫——一种不可思议的脆弱的美。柳上惠又开始叹气,他站在屋子里,简直不知把手放在哪里才好。他跪在地上画画。这回不是想当艺术家,而是想把阿毛画下来。他开始担心永远见不到她。他画了很多张影影绰绰的脸,但怎么也画不下来阿毛的样子。阿毛坐在床上悠哉游哉地晃她的脚,用娇娇的声音说,阿惠,你好脏!
柳上惠脸红了,好像欠阿毛很多银子似的。
阿惠,你知道吗——你长得好难看啊!
阿毛很没有礼貌地笑了起来,唧唧咕咕的,脆脆的,很大声,村里最浪的女人也没有她笑得浪。她整个身体都晃动起来,还差点背过气去。忽然她停了下来,很乖地微笑着,嘴角微微上翘:阿惠,我好不好看?
柳上惠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他大步走到她跟前,抓住她的身体,低下头来吻她,想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紧紧地闭着嘴,用力推他,可是她的力气那么小,这么做反而像是在嬉戏和挑逗。柳上惠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捏住了她的乳房。他感到自己的心像一尊玻璃雕像,哗啦一下子全碎了。他把她按倒在床上,手灵活地在她的乳房间游走,并顺着她的身体往下滑,而她只是拼命地挣扎。他看见她恐惧地瞪着他,好像瞪着一个鬼一样,脸都变了形。她出不了声,因为嘴被堵住了。他吻她,抚摸她,足足有半个小时。最后她闭上眼睛,不动了。他以为她屈服了,却看到她的眼泪从紧闭的双眼中滚出来,像虫子一样爬满了青玉般的脸。他害怕起来,放开了她,迭声说,阿毛阿毛,不要哭了,我最害怕女孩子哭了,求求你不要哭。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个情人,一个在大学里念书的十七岁的女孩,个子小小的,眼睛也是大大的,笑起来那么天真,那么好看。她才认识他三天,然后他们就在校园里的树下做爱。然后她就哭了,那个小小的女孩。她没有抱怨过,但她从此就消失了。
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2)
阿毛还在哭,越来越大声:请不要那样,我不可以的。
柳上惠说,求求你,不要哭了。他也哭起来,又重新抱住阿毛:阿毛,和我做爱吧,我那么爱你。阿毛用力推开他,说,不可以,我不可以和男孩子做爱的。为什么,柳上惠说,你是愿意的,你那里全都湿了。阿毛说,求你,不要逼我。我不能做爱,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也还是不可以。
为什么,柳上惠说,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阿毛的眼泪不停地流,流呀流,好像要把她喝过的水全都流出来似的。
柳上惠说,你真可怜,你竟然从来不和自己爱的人做爱。
柳上惠觉得,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做爱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柳上惠于是觉得阿毛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因为她竟然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做爱。
柳上惠说,你睡这个屋吧,我睡另一个屋。他把被子让给了阿毛。被子虽然又脏又硬又冷,但那是柳上惠惟一的被子,他只好裹着军大衣到另一个屋去睡了。熄了灯,柳上惠看着月亮在地上画出窗棂的格子,静静地,带着杀机。他怎么也睡不着。他对外屋喊:阿毛,阿毛。阿毛没有应。他于是从床上爬起来,跑到阿毛的床前,钻进了阿毛的被窝,抱住了阿毛,一股暖暖的肉感的气浪向他裹过来。阿毛却突然醒了,推开他,恳求他。他只好放了手,躺在阿毛身边,不敢再去碰她的身体。他觉得在阿毛身边很温暖,很快就睡着了。月光安静地移到他们的脸上,温柔地注视着两张年轻的脸。
阿毛的脸显得格外的苍白。
天亮了。柳上惠悄悄起床,洗漱,站在院子的阳光里,心情很好地看电线杆上的麻雀。他想去看看阿毛,转念又想,让她多睡一会儿。他于是就在阿毛睡的屋子里,跪在地上,在大白纸上继续画画——这次他放弃了画阿毛的企图。他画了很久,太阳的脚从屋里的一头慢慢地挪到了另一头,最后消失了。柳上惠的肚子饿了又饿,阿毛还是悄无声息地躺在被子下面。现在的姑娘真是懒啊,柳上惠想。最后他终于忍不住跑过去掀开了阿毛的被子,突然他僵住了,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诡异。
阿毛已经死了。
而且已经死了很久。
她的脸已经变成一种可怖的狰狞的蓝紫色,头发干枯地贴在脸上,衣服沾满了尘土,冒出死亡的凉气。可是昨天晚上,他还抱着她温暖柔软的身体,抚弄她光洁的乳,听她的娇巧的、脆脆的笑。她那时候还是那么好,那么生动,充满活力。可是,多么不可思议,她现在是冰凉、干枯、丑陋的。死亡栖身在她的身上,霸占了她。柳上惠无数次描绘过死亡,但从来没有见过真的。它是这样诡异,这样丑陋,令人难以忍受。 柳上惠打了一个寒噤。他定睛看着阿毛——她确实是死了。
柳上惠想起阿毛反复说,我要死了。
柳上惠现在才知道阿毛说了谎:她不是快要死了,而是已经死了。
阿毛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死人。或者是这样:阿毛骗自己还活着,她以为可以在春天开始一场具有真实生命的,有血有肉的爱情。
柳上惠只好把阿毛埋在了后院。他在阿毛身上盖了一层浮土,直至盖住了她的脸。
深夜,雨又下了起来。柳上惠坐在阿毛坐过的地方,对着阿毛用过的喝水杯子发愣。狗突然又狂吠起来,柳上惠冲到后院,却发现土被翻开了,他找到了一只银色的蝴蝶,还有几点血斑。
阿毛不见了。
阿毛走了。她又在雨夜逃了出去,双脚因为跋涉而鲜血淋漓。柳上惠现在终于明白,阿毛为什么从来都只是在陌生男人的房间过夜,却从来不和任何一个男人做爱。她总是会死去,逃走,从一个房间逃到另一个房间,再死去,再逃走。反反复复,永无休止。
流星雨(1)
他们说今晚午夜时分会有流星雨,很多星星集体自杀。
已经是第三次传出这样的流言。
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看街灯。一万年一次,他们都这么说,语气确凿。多么好,多么合乎浪漫想象的一件事,适合做一次艳遇的背景。比如在海边,丰满的乳房,第五大道的香水,叼雪茄的三十岁男人,流星纷纷堕入海中,一次艳遇。我的一生都在期待一次艳遇。这不是我说的,是一个法国佬在《最后的脱衣舞娘》里说的。他年近七十,行将就木。我还不适合艳遇。因为我姿色平平,胸脯平平,而且还没有学会向一个男人飞媚眼。我担心自己永远都不会是一场艳遇的主角,虽然我还不满十七岁,但我常常觉得自己已经二十七了,仿佛我的成长已经迅速到了极限。我从来都觉得自己要比那些饶舌傻笑的女孩子懂事得多,从而不屑于与她们为伍。
下车时很多人涌向了公共汽车。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戴圆边帽子。他约我。他不知道今晚是流星雨之夜。在电话里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只是觉得这个夜晚应该有些什么事情发生。他熟络地伸手揽我的腰,我躲开了,戒备地看着他。他很宽容地笑了,你像一个小男孩,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我们隔着约摸一米的距离,走路。走过立交桥时,他问,知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吗?你旁边有比你好看得多的女孩。
但你和她们不一样,他说。
我背着我的书包默默走路。不是的,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我和别的女孩毫无区别,我只是比她们更懒得去掩盖欲望。你想认识我只是因为你想要我,你和所有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野心勃勃的男人一样,急于向任何一个可能遇到的女人求欢。而我只是祈求一次艳遇,在流星雨之夜。我从来没有见过流星雨。这只是我保留的一点点微薄的愿望,抑或幻想。
我们走下立交桥,走过一条街,进入一个居民小区。人们很早就关门睡觉了。我们像贼一样蹑手蹑脚地上楼。他打开房间的门。这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单身汉的房间,堆满了纸箱、杂物、书以及凌乱的家具。我将在这里和他调情。有什么不可以的吗?我家教良好,成绩优秀,准备上大学,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我没有和别人调过情,我可能还不太会,但这应该不会有什么障碍,他会教我。再说,我还很聪明。
他从身后冷不防地抱住我,把我轻轻扳转身,吻下来,同时手熟练地伸进我的衣服。他是老练的。他把床上的杂物拨到一边,把我抱起来放在上面,并动手为我脱去衣服。这样很好,我只需要老练的男人,我不想太费脑子。而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做工精良的小提琴,随时唱起情欲之歌。
你喜欢什么样的?
什么?
男人,他说。
三十岁的。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三十岁?他惊讶地说,为什么非要三十岁的?为什么不是二十八,或者是三十二?
为什么?怎么会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心里说。
他三十岁。事实上我没有猜出他已经三十岁。他保养得很好,皮肤白皙,红润,但当他把赤裸的身体紧紧地贴着我的时候,我发现其实他已经老了,并且不可避免地发胖,松弛,兼有尿频、肾虚,或者别的毛病。而我看到他年轻时候的照片,相当俊秀,甚至有一种男孩子才有的诱人的天真。我去过日本,会烧法国菜,他说。但这于我有什么意义呢?他已经不再年轻。我有点可怜他。我温情脉脉地抱着他,决定不去嫌弃他。我在他耳边小声说,我决定把你叫做“小熊熊”。小熊熊,他皱着眉咕哝,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不为什么。其实我从小就想要一个小熊,和那些女孩子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很好很乖的女孩子并不需要毛毛小熊,而我又因为过度自尊严守着秘密,不肯吐露分毫。我在大人的注视下成长,健康、无邪、谨慎。
我躺在他的身下,毫不羞涩地看着他。这个三十岁的男人肥胖的身体像一床松软温暖的鸭绒被,我不知道如何向他提出我的想法。他急于求欢,急于说服我,他向我出示他的优质避孕套,并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不会怀孕。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我向他郑重地提起流星雨,我强调说那是一万年一次,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很多星星一起落下来,我建议我们在凌晨两点时披衣而起,在这个城市的立交桥上驻足观看这次万年一遇的盛况。当然,我并不反对寻欢作乐和合理的情欲宣泄,但前提必须是:流星雨。我们必须在目睹这一盛况之后才可以恣意寻欢。我们要在许多星星死去的时候热烈交欢,像一切垂死或者发疯的野兽。
明天早上我要和你做爱。
他如此宣布之后翻身睡去,并很快发出三十岁男人的鼾声。我躺在他旁边,赤身裸体。我应该在自己的屋子里,和往常一样,喝陈旧的开水,洗衣服,背诵功课,而今晚为什么要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居民楼里呢?我的身体这样年轻、这样敏感、这样空无一物,我应该喜欢那种身体被充满的感觉,喜欢自己的身体被灵巧地翻过来翻过去,仿佛它不是自己的,而只是一件轻盈的事物。我在黑暗中独自想象那一场一万年前约定的流星雨,它们注定了今晚午夜在这个城市的上空毫不犹豫地集体陨落。我本来可以许愿,像樱桃小丸子一样。可是我应该许什么好呢?这个城市是健忘的,它时常令我们忘记自己本来的愿望。而现在我躺在城市里一个来路不明的单身汉肮脏凌乱的床上——我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流星雨(2)
啊,流星雨,我即将错过了。我不可能再等一万年。
早晨,我穿好衣服到卫生间洗漱。他尾随而来,抓住我,迅速从后面进入我的身体,像手法娴熟的护士给病人做注射,干脆利索。你还希望从这种事情中得到什么乐趣吗?不过是些进进出出的勾当罢了,乏味至极。
你可以走了,他一边系好皮带一边说,快一点,不要让邻居看见。
他这么是不对的。我是说,他的态度和语气。他不该把事情变成这样,把我置于这样的境地。
我说,请你不要这样对我说话,不然你会后悔的。
他看着我,脸上露出一种很好笑的表情来,甚至伸手在我的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啊,他说,你真的就像一个男孩子。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小男孩。我抽出一把刀,连想都没有想,就飞快地刺入他的胸膛。我听到扑哧一声,好像什么东西被费劲地撕裂开来,血畅快地从他的身体喷到我的身上、脸上。我眼前仿佛展开一朵大大的红色的花。他瞪着我,由于过于吃惊和恐惧,他无法开口说话。是的,我有一夜春宵的嗜好,但我还有另外一个更不为人知的嗜好——在衣服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刀,随时等待着杀戮和戕害。其实他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局面。因为我一定会走,我会在消灭一切偷情的痕迹之后,自行离开,消失,根本不需要他催促。他实在是不该用这样命令的口气说话,这样大大地刺伤了我的自尊。我承认,人是不得不像凶悍的野兽一样捍卫自己的自尊的,那是最脆弱的一块领地。如果他以为他可以像对待那些女人一样对待我,那他就错了。我必须让他知道,他将为此付出昂贵代价。
我小心地换了衣服,把有可能留下的指纹都擦去,把刀洗干净并再次藏了起来。我知道蛛丝马迹太多了,但是我没有丝毫的忧心忡忡,没有人会怀疑我,一名秉性纯良的女学生。当我再次回到大街上,我立刻湮没在人群中,如鱼得水。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知道我脸上的纯洁和无辜并没有丝毫减少。这个世界主要是属于我们的。我像往常一样,匆匆穿过城市去赶早晨第一节朗读课,我从来没有迟到过。在公共汽车上,我听到两个女高中生在大声议论,她们说午夜时分的流星雨其实又是一场谣传。
萧条时期的爱情(1)
列农一鼓作气地向处女挺进的时候,他昂着头,高唱着:Imagine there is no heaven……
毋庸置疑,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爱处女。
列农之所以叫列农,是因为他长得真的非常像列农,连唱歌都像列农患鼻炎的声音。
处女之所以叫处女,是因为她那时候真的还是处女。
列农还没有唱完imagine,处女就推开他坐起来,神情肃穆地问:现在我不是处女了吧?
列农愣了一下说,应该不是了吧。
处女把列农推开,穿上衣服,推开门走了。
其实本来我是想要告诉大家一段非常之感人的爱情故事。确实这个故事非常感人,因为列农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非常善良,处女也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非常善良。更重要的是,他们那时候都非常贫穷。贫困时期的爱情往往是最感人的,真的。我们小时候看到的所有童话都是证据。在那个贫困的时期,处女坐在一间平房的席子上,弹琴唱歌,她唱歌的声音如此不自信却又如此清澈,所以列农立刻就爱上了处女。
如果你们还没有被感动,那一定是我的原因。如我的一个极具写小说天分的朋友对我说的,我应该注意措辞和语气。
列农如果作为英国人,他还算是英俊的。可惜他只是一个中国人,个头那么矮小,脸色那么青黄不接,衣服又总是那么皱巴巴的,所以他其实可以称得上是难看。而处女却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脸色白皙而透明,尽管那时候还有少女特有的青涩和呆板。不幸的是,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所以她总是为自己的长相自卑得抬不起头来,也总是为那些很帅的王八蛋男生伤透了心。处女在如花的少女时代就梦见自己嫁给了有玫瑰花的王子,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列农。要知道,如果公主爱上青蛙,那一定是因为众所周知那只青蛙最后一定会变成有钱和英俊的王子。而在我们生活的年代,由于经过了搞活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计划生育、夏时制等等,童话的魔力在人为的社会中消失了。列农终于没有因为他的善良而被变成王子,所以,处女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上列农。
和列农一起路过村里的小卖部的时候,处女就一直盯着玻璃橱窗里的好丽友巧克力派。巧克力派,处女嘴里嘟哝着。开始列农没有听见,在处女嘟哝了好几遍之后他终于听明白了。他说嗨不就是巧克力派嘛,我给你买就是了。就在他一个劲地要从衣服兜里往外掏钱的时候,处女拽着他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因为列农实在太穷了,他没有工作,也没有钱交房租。处女虽然很想吃巧克力派,但她仍然会老老实实地蹲在房子里用小电炉熬白粥给列农吃。那时候所有的物质都是那么奇货可居,就连一小株青菜都会让他们惊喜半天。而冬天又那么冷,只有小电炉子,处女还必须用冰冷的井水冲洗床单和被罩。
列农终于因为贫困和自尊打算去干一番事业。列农其实是一无所有的,他甚至没有得到爱情。他曾经有过幻想。尽管处女是善良和纯真的,但是她仍然有着孜孜不倦野心勃勃的狂热梦想,这使得她总是游离于列农之外,心不在焉。列农虽然不知道要去哪里,去干什么,但他知道他不可能让处女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决定抛下房子里屈指可数的物什,离开城市。
离开的那天晚上,一盒好丽友巧克力派抛在处女的身边。处女又惊又喜,抱着巧克力派,抬头看着列农。他微笑着看着她,满脸的骄傲。处女紧紧抱着巧克力派,说,贵不贵。列农就豪爽地说,不贵不贵。处女把列农拉过来,动手解他的皮带。列农却推开了处女的手,今天不行。处女疑惑地看着列农。她看到他眼里的温情,但她并不了解男人。
顺便提一句,列农热爱真的那个列农,热爱夏加尔,热爱一切善良和清澈的事物,所以列农热爱处女的脸庞和声音。
那天晚上列农是乘着一辆破破烂烂的中巴离开村庄的。他无比仓促地在处女的额头上亲了一口,就仓皇地跳上中巴,紧接着中巴就慌慌张张地逃也似地窜出了村口。
那天晚上,城市下了那一年的第一场小雪。处女光着头在雪中走了很久,才突然明白,城市里惟一可能心疼自己的人已经走了。处女抱着巧克力派,开始为自己的无助而难过起来。
两个月后,处女要去做堕胎手术。离手术的时间还有三天,而她反应很剧烈,因此她总是偷偷地跑到菜市场去买四毛钱的四川泡菜。她就着不要钱的馄饨汤脆生生地咀嚼那一点泡菜,心情就舒畅了一些。突然临桌的一个男子因为一分钱和店铺老板吵起来了。他们开始摔东西。开始处女和大家一样愉悦地看热闹,后来就缩着肩膀低着头躲开了,她没有忘记带走没吃完的几片泡菜。
为了增加营养,处女在进手术室之前咬牙为自己买了一盒好丽友派。一盒六个。处女坐在医院的过道里,在刺鼻的药水味儿中,吃了一个又一个。她本来想留几个到了手术后作为庆功吃的,但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手术而死掉,这样巧克力派就会白白地被浪费掉了。所以她把剩下的几个全吃了,然后把盒子扔进了医院的垃圾桶里,僵硬地走进了手术室。
金壁辉煌的饭店广场。宽敞的街道、精美的广告牌和亮着灯火的大商场。树、长椅和幸福地依偎着的年轻男女。高耸的天主教堂,种满玫瑰的草地。风掠过年轻男孩子微长的头发。他长得很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宽宽的前额,和春天一样的微笑。他时而看着女孩。她穿着长长的素雅的布裙子,没有佩戴任何饰物。她的笑声清脆而肆无忌惮。他有点脸红了,他认为她是可爱和气质不凡的。
萧条时期的爱情(2)
巧克力派,她小声说。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长为美丽的女孩。她抬头走路,她敢于微笑。幸福摆在她的面前,唾手可得。
她笑吟吟地看着男孩,无限柔情。不知为什么她想起了列农。在这个有着香风、玫瑰和美丽灯火的夜晚,她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列农脸上的惶恐、尴尬和卑琐。
列农不知所终。他终于没有回来找处女。有人传说他结了婚,并且回到了他的老家。还有人说,他终于攒了一点钱,他的新婚妻子美貌而贤良。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死去。
丝袜女郎
夏天快到的时候,我会用十元钱买回一打丝袜。
所有的丝袜都是一模一样的,不分左右,丢了哪一只都无所谓,穿哪一只也无所谓。洗了立刻就干,没有性别之分。这是丝袜的好处。
当衣服脱干净的时候,我寻思了一下要不要把丝袜也脱了。
后来没有来得及脱。
反正什么都还是要照原来的样子穿好。
从老居民楼里出来,到了街上,人还是一样的多,和我一样,穿戴整齐。这是京城里最繁华的一带。
很多人在街上围着看蹦极。挂钩一放开,人就飞速往上弹,到了很高处,落下。我尖叫起来,捉住旁边的男人。看见那个在空中被折腾的胖男人紧闭着眼,张着嘴。忽然就高兴起来了,就大声笑。
他不动声色,毕竟天天见。他1米84,对我而言,实在是太高。但是我喜欢,也不管是否适合。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眼睛太小,睫毛太短,等于没有。脸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没有一点点的温情。天,真是好。我一头往他怀里钻,抱着他有点发胖的六十年代的腰身。他大我九岁,长得像唱戏里的奸臣。我们见过一次面,在电话里聊过一次天。他喜欢教育我,无非是欲望可以和感情分离。无非是证明这真的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他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已经有很多人这么劝我。大家都很懂道理。第一个我是信的,第二个、第三个我就不信了。难道真理不是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吗?
你就是这么勾引女孩的吗,也太没有水平了。我耻笑他。
是啊。他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水平。毋庸置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要我做你的男友,然后和你发生感情,这是不可能的。
难道人和人之间是不需要相互驯服的吗?要一起做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时光,或者什么也不用做,也不说,然后,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觉得忧伤。
可是你怎么能够说服六十年代的人呢?他会画画,会用八轨机自己录小样,会和外国人做丝绸生意。可是他依然是没有才气的,因为他根本就不会驯服别人。
我后来才明白自己才是天才,天生的才华横溢。可后来我浪费掉自己的资质,那是我自己的事情。那是不可挽回不可避免的。正如北京的春天,只是短短的十几天而已,过去就是过去了。
初夏的晚上,在学校黑黢黢的路上走着,会有陌生的男孩子回过头来,叫你。
他把你随身听的耳塞摘下,把他的诗集往你手里塞,然后就匆匆走了。腋下夹着一把雨伞,因为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长成一个还算美丽的女人,可是青春已经消失殆尽,就像是年少的才华,刚刚意识到就已经消失。
人其实是要慢慢等待和慢慢驯服的,只是我们都已经没有机会了。
当只剩下脚上的一双丝袜时,我确实感到有点羞耻。
但是已经不需要犹豫了。一个年长你九岁的男人,会替你安排一切。他胸有成竹。
我抚摸着他的头发,轻轻地叫他的名字,正如多年前,我叫爱人的名字。那么轻,几乎就要掉下眼泪。天一亮,我就会自动离开。
在外面。有另外的世界。走下昏暗的楼梯,出了这个旧居民楼,走出巷子,在那个转弯口。突然地,你就会看见高楼、商厦、行人和无数的时尚美女,繁华和喧嚣向你呼啸而来。
春天已经彻底结束。我只想坐在那张长椅上,耳边是无数个无名乐队的尖锐的噪音。我穿着丝袜,矜持地坐着那里,等待着夜的静静来临。开始有人搂着女人走过来。
地下铁(1)
我的哥哥很瘦。
他说,你真好啊,你不抽烟,也不喝酒,我最不喜欢女孩子喝酒抽烟什么的了。
那天,我在地铁里,走来走去的,有些无所事事。他在远远的地方站着,有些害羞似的。我也不大好意思。
我喜欢呆在地铁里。因为那里灯很亮,白天和夜晚是一样的。而且在地铁里你永远都不会迷路。
那是晚上,我穿的是黑色的裙子。领口开得有些低,我是故意的。
是他先找我说话的。我从来不主动和陌生人说话。
三年前,我男朋友小康,也是他主动和我说话的。
他总是给我电话。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总是从南边坐地铁过来,请我吃饭。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觉得好笑的时候,就笑。
他总是觉得我很有趣。
我这么乏味的人。行动迟钝,像一只蜗牛。
我们走路的时候,总是保持一点距离。
经过电影院,会进去看看有什么电影,然后出来。
秋天这个季节很不错。如果我恋爱了,就可以这样一直度过冬天。
我猜到小康要结婚。他一直关机,我天天打他手机,所以我知道他关机。
也许我会重新恋爱。我会很温柔。
他说,你的脸色如果有些血色,就会很好看。
小康以前也是这么说的。他总是尽力想让我灰白的脸红润起来。他给我买朵而胶囊,两大盒,天天逼着我吃。吃完之后,我真的就很好看起来。脸鼓起来,有了血色。
后来我看到三年前的我,还是很不错的,身上鼓鼓的。
有一天夜里他从南城打电话过来,我们不停讲话,讲到了凌晨三点。他详细问起我的家里。他一个个地问,我的家里人。
我很少说起我的家里,一直都这样,和小康也很少说,因为他很少问。我就懒得说了。
后来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交往吗?
我说,大概你好奇吧。
他不置可否。
我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是一个女的。
为什么不可以是这样子,我很喜欢你,或者爱上你呢?
我笑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后来他来新街口附近找我。我们在电影资料馆门口碰的头。天黑了。
我忽然对他说,哥。
他说,你叫我哥,我有些害怕呢。
我笑起来,大声说,那我叫你什么,叫你爹呀?爹——
他就笑了。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有些局促。
他看上去很老,笑起来会好些。
他有些驼背,有些鸡胸,还有脚气。他说他还有痔疮,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是痔疮。
我问痔疮是什么。他说是屁股上的疮。屁股怎么会长疮呢?他说每个人都有,我说我就没有。他说你拉屎的时候疼吗,我说不疼,那你就是没有了,他说。
他说他阳痿。他不能那个的。他和王小波小说里的王二一样。
后来,他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就来我这里,还在我的床上睡着了。
我的床上有一个大坑,他说他驼背,睡这样的大坑床,刚好合适。
后来,他又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老说老说的。后来我去了,是坐地铁去的,在地铁里我不会迷路。
在他家我们一起看电视,看一个老大妈,在主持一个奇怪的节目,要把女儿嫁出去。看完电视后我要看A片,他不让。
我有些生气。
夜深了,他给我找了一件T恤,我就脱了衣服,穿着T恤,躺在他床上。
他把沙发打开,躺下。
我们熄灯,说话。说着说着,他就说,我可以过去抱你吗?
我轻声说,可以呀。
他就从沙发上爬过来抱我了。
他抱了很久,好像很宝贝似的。他在我身上摸呀摸呀的,把我的衣服都脱了。
我们亲吻了很久,好像做梦一样。我好久没有和小康亲吻了。
又过了很久我摸到他的下面。我的天,我说。
他根本不是阳痿的。
后来我们就好了。我们好了很久。
后来我们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亮了,是一个周末,我们又好了。在大床上。
我拼命叫唤。
他就说,你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于是我有了一个专有男人,驼背,鸡胸,有脚气,可能有痔疮。失业状态,单身,不确定阳痿,脾气不好。他可能还和前女友搞不大清楚。
有一天他警惕地说,你是天蝎座的?
我也很警惕:我不是!
我以前认识的女朋友,就是天蝎座的。
我不是,我一口咬定。
你可别骗我,我不要和天蝎的来往。
我不是,我说。
你他妈肯定是天蝎座的。
后来,我给他收拾房子,我从来没有给任何男人收拾过房子的。
他就暂时不提我的星座了。
我很爱和他做爱,因为我不认识其他可以做爱的男人了。他用他两年前他女朋友留下的套套。后来用光了,我就去买了三个杜蕾斯,三个。多了就贵了。
我第一次买这个东西。我以前没有为小康买过的。
地下铁(2)
他很瘦的,身体也很结实。他喜欢在上面。他很传统的,嗯,我也是。
我叫床也很传统。他撞一下,我叫一声。很大声。
不像我和小康,要小声,因为他爸爸妈妈就在隔壁,他妹妹也在另一个屋子。
我和他爸爸妈妈关系很好,因为我在他们做饭的时候帮忙。我和他妹妹也很好,因为我弹着琴唱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跟前,不眨眼地听着。他妹妹很优秀,以前是中学学生会主席。
后来我梦见我去找小康。他不在,他妹妹在。他妹妹的表情我看不清楚,我不大敢看。我问她怎么样?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她说,挺好的,我们家都挺喜欢的。我在梦里就有些心痛,就想问,不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但是在梦里,我没有说。
我不知道我床上怎么样,因为我不是很自信。我有看A片的,我和她们好像差不太多,只是不穿护士服。
她呢?她有我好看吗?她有我好吗?
他掀开被子,对着台灯,放了一个响屁,就是那种的,噗——
我就说,一个光明正大的屁。
他笑起来了,不那么尴尬了。
到后来就没有意思了。
因为我们不做饭,我们吃的馆子里的饭总是不大好,但是他要逼着我说好。
我只好说好。
做爱容易忘记一切。虽然做爱也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别人做得,我也做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不刷牙就睡觉。
小康说,刷牙吧,刷牙吧。我说不。他就笑了,觉得很好玩似的。
等他不催我了,我就自己跑去刷了。
我们曾经拍过一张刷牙的合影。那张照片,几乎就是我照得最好看的照片了。我笑咪咪的,小康也笑咪咪的。每人拿着一把牙刷,假装刷牙的样子。
这个照片被他拿回去给家里人看。据他说,他爸爸看了就笑,偷偷问,什么时候娶回家。小康很高兴,好像小孩子捡到糖吃。
小康说这个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是不大好意思。
我从小是没有家的,因为爹妈都不肯要我了。我长大了,知道自己没有爹妈。不过不要紧,我已经长大了。大家对我很好,除了有一点点孤单。
十八岁之前,我在技校上学。上完学,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在一家网络公司里编写程序。我每天都要写很多行程序。我的头发是黄的,我有些瘦,我有一把琴,我喜欢弹着琴唱歌,但是我很少很少唱给别人听。
我像一颗很小很小的豆芽菜似的,我想如果不使劲看,根本看不见我。
可是小康还是看见我了,虽然我头发乱乱的。他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是工作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他可能是CEO。他管我,还有我们一大帮人。
小康听完我唱歌,说,你真好看呢。我就高兴起来了,有人说我好看了,所以我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小康了。
所以我喜欢小康带我回家,我也想把小康带回去给我妈妈看。可是我,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如果她看见小康,她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喜欢小康,我妈妈也一定喜欢。我一定很像我妈妈,但是我妈妈肯定不唱歌,她五音不全。她的牙齿有些黄,她有些近视,她喜欢开有些低俗的玩笑。她会一个人笑很久。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小康原来可能有些想娶我,但是他忘记给我送戒指了,他也忘记说了。后来他说不想耽误我,不要我老是和他一起。他不让别人知道我,他说这样对我不好。
我说不要紧,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我就走。
他说,这对你多不好。
我笑了起来,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怕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我就是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小康一直偷看我的信箱。他猜到了,虽然我在信箱里什么也不说,只是说我觉得很孤独。他就猜到,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哥哥。
没有办法,我太孤独了。时间过去太久,都已经忘记孤独的理由了。其实小康不知道的,我一直很希望从一而终,跟古代一样,好比杜十娘、李慧娘、庚娘,好比孔雀东南飞。
只是他们都不是我的哥哥,你才是。小康抱我的时候,就好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一点欲望都没有,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忧伤包围着我,我想重新返回子宫。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有没有人不必在关门之前赶回宿舍,等玩累了,还有温暖的屋子可去。
我真是羡慕煞这种人。
后来K说,你出来吧,我们找地方喝酒去。
我怅然说,太晚了,楼门已经关了。
再说了,我也不喝酒。
半年后,初夏的一个晚上,几个人一起吃饭,其中也有K。吃罢了,各自作鸟兽散。而十二点已经过了,我没有地儿可去,站在打烊的小饭店门口,有点茫然。
K只好说,你去我那儿吧。
现在想起来,这种感觉也蛮好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披着长发,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裙,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午夜之后由别的男人用出租车带走。对于一个严格遵守各种清规戒律的乖女孩来说,这种经验还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城市里,男人带女孩子回自己的住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时候起,城市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和不年轻的人,任性,自由,快乐,有着我不能想象的生活方式,据说他们是“新新人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远远落伍于我所寄居的城市。
我应该来自旧石器时代。
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对K充满了信任和感激。当穿过城市的夜和灯火,站在K宽敞而明亮的屋子中,想到今晚不必在外面游荡时,真是觉得很快乐。
我穿着K的浴衣从浴室里出来时,K说,我只有一间卧室,你睡客厅的沙发呢,还是睡卧室?
反正我是不睡客厅的,他说。
我说我不睡沙发。
那我们只好都睡卧室了,他说。
我们走进卧室。
K又说,我只有一张床,你睡地上呢还是睡床。
反正我是不睡地上的,他说。
我说我也不睡地上。
那我们只好睡同一张床了,K说。
于是我们上了床。
K说,我只有一张毯子,你是一个人盖呢,还是两个人盖?
反正我是要盖毯子的,他说。
我想了一下,小声说,那就两个人盖吧。
我躺了下去,却落在了K的臂弯里。
我转头看见K笑吟吟地看着我,脸就烧了起来。
K的突然转变让我很不知所措。他一贯对我冷淡。
他的声音一下子柔和起来,舒服吗?
我老老实实地,低声说舒服。
K得意极了,之所以你觉得舒服,是因为你枕的是我的胳膊。
你可以抱着我,他很大方地说。
我居然很听话地伸手环住了他。
然后他俯身要亲吻我。
……
怎么你不喜欢我吗?K很不理解地说。
我说没有。
那你推我干什么。
我想了一下,很认真地说,你必须喜欢我才行,哪怕就是一点点。
K轻笑着说,我不是喜欢你一点点,是两点点。
然后他又作势扑过来。
……
这又是为什么,他说。
我说除非你是真的喜欢我。
我都说我喜欢你了,他有点气急败坏。
可惜这个时候才说有点不像真的,我惋惜地说。
……
你的皮肤很好,K说。
我的皮肤也很好的,不信你可以摸摸。K企图用磁性的声音说服我。
你可以伸到我的衣服里去摸,K说。
是不是很好,K骄傲地说。
……
K不折不挠地做了好几次努力。
K愤怒地说,你信不信我强奸了你。
我看着他那张好看的脸,柔声而坚定地说,你不会的。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2)
在我几乎要招架不住的时候,K放弃了。
他悻悻地一翻身,用一个脊背对着我,半天不说话。
我关切地说,你怎么了。
怎么了,他没好气地说,我欲火中烧。
我扑哧笑出声来。
他简直恼火极了,你看我都这样了,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呢?我低眉顺眼地接茬。
你想想,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都没什么毛病,深夜在一张床上。你说他们能干什么呢?K余怒未消。
是啊,能干什么呢。我一脸的谄媚。
K气得说,我要睡觉了。
他焦躁地翻了几回身,就真的睡着了,很快他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而我却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个像Jim Morrison的年轻而健美的男子旁边,怎么也睡不着。
如果K再试一次,我也许不会拒绝。我想。
天刚亮我就蹑手蹑脚地起床,换上我的裙子,轻轻地走了出去,带上门。
我没有忘记带走我的花。
几年后在一次聚会上又碰见了K。他身边还有一个丰满女郎,巧笑嫣然,顾盼生辉,只是牙齿很不好看。K身边经常换女孩。我想到K的品位居然这么低,好生失望。
你的女友呢,我问。
她去法国了,他说。
去了法国你就……我花容失色。
他有点尴尬,啊,你知道。他说,这个人啊,有时候,呃有时候……
我赶紧说,我知道,我知道。
她和我感觉很像,其实你知道很难找到和自己感觉一致的人……
恭喜恭喜,我迭声说。
其实你蛮可爱的,K说。
岂止是可爱而已,我说,你可以娶了我。
我看见K瞪大了眼睛,很合作地做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来,真的?
我很诚恳,很认真,一字一顿地说:
真的,我有旺——夫——相。
《木头公仔》PART4
麦丽素(1)
麦丽素并非某种“素”或者养料。它是一种糖,外边包着薄薄一层巧克力,主要特征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价格很不相称。四年前,它两块五毛一包,这是我见到的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回的最甜的糖。我爱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当巧克力吃。我对糖啊奶啊这种甜腻腻的东西需求量很大,吃麦丽素速度非常快,十分钟就能解决一包。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巧克力的味道其实就和麦丽素差不多。
四年前,我有一个吉他师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干活,挣了四十元,晚上回来很兴奋地一口气地买了四包麦丽素,一包给他的女友,三包给我。他们谁也不爱吃这么甜的东西,于是它们都归我了。事实上,我师傅也只是给我一个人买的。我记得当时他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风太冷了。他不停地搓着手,咧嘴嘿嘿地笑。我说你怎么不买手套,他说他从来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大约三百遍:一下子买四包!最后他很不耐烦地说,买了就买了,这么啰嗦干什么!事实上以后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一张床。他在最里面,他的女友在中间,我在最外面。熄灯后总是听见他一个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声嘟囔,推推搡搡的。我却毫无心肝地睡着了。
我师傅还没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时我就很怀疑他们有不轨行为。终于有一天,我犹豫了半天,支支吾吾地问,你们两个,呃——是不是同居啊?
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你怎么可以,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像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保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他的钱会被用光。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私欲,就像五岁时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也拒绝了男友给我买大盒的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他每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一点一点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分手了我也不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吃。我机关算尽,这种才智还是来得太慢——我应该及早做好储备的打算。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时候,开始我没有哭。我说,你凭什么跟我分手!说完之后又觉得好笑,他凭什么不能跟我分手?我说,你要给我十万美金,作为青春补偿费。可是他不给,尽管他以前答应过的。不过他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就像我以为他不会真的跟我分手一样。后来我哭了,在菜市场旁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过来。我一边哭一边惦记着到图书馆赶时间查论文资料。他一边看着我哭一边惦记着吃完中午饭回公司上班。
我很忙的,虽然几乎看不懂洋文,还要考GRE;我也听不懂老外的鬼话,却还要考托;身上只有两毛钱的时候,还要借钱买托福资料,这只能说明我们中国妇女自古以来是勇敢坚韧的。我的论文已经来不及做好,那个题目连我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关于新批评,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东。已经为它头疼了很久,险些就要神经衰弱,而我还要考据它在中国的传播,而且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根本没有提过新批评这个流派,也没有人记得一个叫瑞恰兹的老头。他1929年来到中国,可是当时没有报纸报道,因特网也还没有发明出来,没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点生不逢时。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人写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好不容易有一个研究的专家,现在却已经去了英国,而且,他的老婆是那个喜欢和历史老师谈恋爱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没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写不出毕业论文来,很有可能拿不到学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导师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像他这种自以为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薇罗尼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像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麦丽素(2)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便宜的洋货堆在一起,让人又欢喜又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像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像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候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回到麦丽素这个主题上。在我认识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麦丽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现在男友走了,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到超市去买麦丽素。一边吃麦丽素,一边劝自己:
第一、麦丽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来越便宜,原先是两块五,后来变为两块三,现在已经降到两块钱了;
第二、麦丽素成分比巧克力丰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还有奶味、糖味、麦粉味;
第三、麦丽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头。
这样想了之后,就自己高兴起来,又跑到图书馆查新批评去了,从白天一直呆到晚上。这时候我又想到我的师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学不会弹吉他,学不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我知道当我用我的红色发卡别住书页时,那个曾经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的落寞,和这个学校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总要在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时,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后悔都来不及。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只好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像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忠厚信诚。小时候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在体重上比那只猫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至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读《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庞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发现角落里并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总也赶不上趟: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呗。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还是结婚好,来得保守,也来得温暖。
麦丽素(3)
结婚吧结婚吧。仍然可以继续幻想童年时忍痛放弃的小提琴。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和一个手指修长而白皙的陌生人缔结某种长远的关系(请原谅我如此恶俗的市侩情结吧)。这种愿望过于强烈,几乎使我哽咽难言。我有过无数次这种即兴的想头,比方说以前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农村的平房里做白水煮面,再比方说后来我想在昏暗的灯光下形变为任性、恣意地舞蹈和悲伤着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终于只是在脸上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陌生人的对面,在咖啡没有完全变凉之前,款款举杯。
于是,午夜十二时,看楼人开始吆喝,关门了——和往常一样,提着裙子急匆匆地冲进宿舍楼。长长的裙摆还没放下,就听到大门在身后轰然合上。我自始至终耿耿于怀的充满物质和欲望的世界,最终又关在了外面。而楼道的灯早已熄灭。
成 默(1)
我承认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怀念他们,因为他们都还年轻。
——题记
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认识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几年前酒吧里一个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听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惟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时间比水还淡,就这么说过去就过去了。他一直就这么好脾气地容忍我去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他仅仅斥责过我一次,觉得我不该和那些在琴行转悠的轻浮的男孩子说太多的话。渐渐地我发现,他是这个城市里惟一一个用在酒吧干活的钱给我买两块钱的麦丽素的人,而我则是惟一一个用微薄的学生补助给他买两块钱退烧药的人。我们都孤独而平行地生活,对方只是一种若有若无、可有可无的慰藉。
记得我不去那个地下室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会来。她是另一所学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个南方女孩,成默说她很像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点。但是我觉得她比我要好看,也外向一些。她在成默面前总是喜欢唱歌或者跳舞——我不会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后她突然来找我。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屋外晾衣服。我们在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她一句也没有提到过成默。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执意要走。后来她再没有来过。过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来找我。她可能喜欢上了成默,而她以为我是成默最亲近的人。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起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慧”,而我知道但凡我们那个地方叫做“慧”的女孩子都异常固执,并且有些话她们会永远不说。她们在这个时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长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电脑,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学会爱上一个人,并且会用更长的时间才学会遗忘血液中的苦涩的爱情。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想起我的名字里也曾经有一个“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遗弃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们在我身边飘来飘去,有如漂萍,和我再无牵连。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在中关村空旷的大街上,我突然不想和童话中的辛德蕾拉一样,在十二点之前返回宿舍。我呼了成默,然后坐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呼他是因为他是我惟一可以呼的人,而他终于来了是因为他觉得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闲逛终归是不安全的。他的车带被扎了,瘪瘪的,驮着我“咣当咣当”地隅隅前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我的钱也不够补一次带,而那时候也早已没有了修车的人。我们沿着河走,走过萤火虫,露水,野蒿,看瓜人的凉棚,桥,还有风。他断断续续地和我说一些话,我只是听,什么也没有说。他从不说起他的父母。他说起一个和他通信的女孩,他们相爱,但是从来不见面。夜太黑了,我不得不伸手就他的手。我的手在他手里停顿了一下就很快放开了,那是因为事实上到现在我还会因为和一名男子拉手而害羞。后来,我们在一个公共汽车的站牌下停了下来。他躺在窄窄的长椅上,一脸的疲惫。我蹲下,在他耳边柔声说:成默,等我有钱了,我要做一个唱片公司,帮你出专辑。
他闭上眼,他说那样你会害了我的。
夜凉如水。我守着这个躺在路边长椅的白衣男子默不做声。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我第一次发现一个熟睡的男子的脸和一个婴孩的相似之处。后来,天就慢慢地亮了,早班车来了,人来了,灰尘也多了。我们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之后有一次他来宿舍的楼下找我,我穿着一件平常在宿舍里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楼来。他很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
成 默(2)
“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这些细节、这些声音再次清晰地浮现,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浪漫的回忆。不是的,我早已经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学生了。只是这么多如水的日子过去之后,我仍然会暗暗惊心:青春过早地显得单薄和萧瑟,即使在最年轻的时候。
后来,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一个酒吧的女孩,他于是很少见我。冬天我买了极其便宜的毛线,开始织围巾。我旁边的男孩看着我专心致志地织围巾——它越来越长,他们很羡慕成默,因为他们包括成默在内可能都以为我爱上了他。但事实上当时我仍然是一个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风情的学院女子。我还没有学会去爱。我全力以赴地去织那条围巾只是因为我想和这个城市、和某个人多少有点关联,以至于不觉得过于孤单。我记得在很长一段空白的岁月里,成默是偌大的城市里惟一我可能牵挂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个城市的,而且当我知道时,我也没有太留恋。
我们最后一次联络是九八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凉飕飕的过道里接听他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他说,你交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停了一下,我说,但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笑起来,是谁终于让你恋爱了。
我说是一个吉他手。
而成默严肃起来,说,你最好不要爱上这种人。
可是,我说,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说。
可是,我固执地说,他人很好。
他们这种人总是很好的,他开始急切起来,我是知道的,我太明白他们,他们不会爱你这样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没有听你的警告,而我终于用青春的末梢拼却了最后一场春梦,直到物是人非,凄凉无限,而当年唱民谣的女生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1)
小时候我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
好在那时候母亲上班去了。
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
然后到邻居家借了一瓶浆糊,把拣到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拼成原来的形状。
好在那个玻璃杯子是有花纹的,这样好拼一些。
常识告诉我们,浆糊是粘不住杯子的。
好在我的惶恐感动了老天,借助外面再包一层报纸,我硬是用浆糊把玻璃碎片复原成杯子的形状。
然而事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缺漏。
它最后只差一个特别特别小的洞,大约直径1毫米的小碎片,可以填充它。
可是我没有找到那个最小的碎片。
我把杯子包起来,收在桌子底下最角落的地方。扫帚也扫不到的。
很长的时间,我都一直害怕着,害怕母亲发现那个我打碎的杯子。
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个桌子。
我甚至盼望着有一天桌子挪开后,那个有着一个洞的用浆糊糊起来的杯子,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杯子。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与其说是唯物论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天生而宿命的失败感的笼罩。
这种害怕着有一天真相大白的心理,一直充斥着我的小时候。
我没有向母亲承认过,因为我害怕母亲生气。她会很生气,大声骂我,用小棍子打我。我最怕的是,她要把我赶出家门。
而我会在家门口一直哭泣,哭泣。
母亲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我跟工厂的许多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我憎恨这些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我谨小慎微。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我成绩一直很好。我遵守学生守则。我是三好学生。但是总习惯不停地犯错。我不停地掩盖。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我不穿裙子,像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衣服而被嘲笑的男孩子。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到了高中的住校时期,我的成长因为过度的约束而变得任性起来。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不做早操,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最后我中规中矩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后来,苏七七,一个在学校里读博士的女孩子,她说:阿飞这个女孩子,她的歌唱是道德的,她的尖叫也是道德的。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和阿良,我的男友,讲那个打碎的杯子的事情,讲那些不知道是不是毫无必要的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惶恐和重重忧虑。
但是我有顾忌,因为我担心这样的多愁善感会有女作家之嫌疑。
所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我发展出一种口头的滔滔不绝和调笑的能力,随时嘲笑自己和调侃别人,随时把阿良逗笑。仿佛这也是可以掩盖自己的方法。
但放松下来的时候,和阿良单独相处,我就会突然沉默下来,面无表情。
阿良后来说过,他有时会害怕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这些。
我早就说过,阿良很忙。他是做IT的。我喜欢做IT的人,因为阿良是做IT的,而且他们很忙,单纯而质朴地本分地热爱着工作。这令我为他骄傲。因为我不但懒惰,且毫无责任心。阿良是我的反面。他身心健康。他是好儿子,好同事,好哥哥,好男友。
阿良有着一种微微有些过度的炫耀心态,但是体面。他和我读古典文学的好友谈古文观止,和搞音乐的人谈专业功放的制作,和我的乐手谈金属音乐,和我上武术课的同学谈跆拳道,和我的高中校友争辩他和她谁挣的钱更多,为我的朋友热心地显示厨艺。他有着一种令人失笑的热情,我时常为这样的自我夸耀而羞愧不止。但是我依然喜欢他。在我看来——这是他天真的表现。我固执地以为他善良、单纯,如同孩子。
更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即使在他离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孜孜不倦地以为他爱我。我以为零点时分演出完毕,喧嚣的声音犹在震荡着耳膜,我穿着深蓝色的长裙子,在陌生城市的马路上狂奔,依然有人在家亮灯等我。
那个杯子,藏在桌子底下的杯子,其实早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
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不听话,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一直到了后来,母亲渐渐失去了一种厉害女人的态度,变得盲从而失去和这个社会匹配的精明的头脑,我才知道那是母亲表达爱意的惟一方法。啊,没有接受过完整教育的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如何更加婉转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2)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得很少,最后就会得到。可是,疾病像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惟一可证明身分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直到我已经长到二十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我有些尴尬,嘴里应付着,出去了。我猜她是因为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做斗争,发展着一种孤独热烈茁壮单向的乌托邦精神恋爱的年纪——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和歌谣的诞生。
我真正觉得自己好看,是因为阿良。他突然进入我的生活,用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天真和固执。
我是不相信有人爱我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模糊的脸庞和过度犹疑的天性。阿良的出现是有些蛮横的,带着一种狭路相逢拔刀相助的恩赐意味,他不知道当他以上司的身分单独找我谈话,鼓励我坚持把工作和乐队做下去,自信地告诉我天上是会掉馅饼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慌张,盯着他夹克上的金属铭牌发呆,准备着随时逃跑了。
是的,阿良有如神赐,带着自信的笑容和浑身的光芒,甚至他已经很旧的蓝色风衣,也给他平添了许多力道。一个长期苦于贫瘠的青春和内心不可名状的激情的人,一个总是张皇失措的人,终于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那是第一次,我感谢上天,感谢他给我长久的忍耐以报偿: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一个相依为命、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兄弟,一个亲人。
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种无中生有的天生的感情呢?我是有证据的。或者说,我完全被生活的假象迷惑了。我完全被这种额外的恩赐收买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为自己在私下里感到侥幸。你看我:面容模糊,毫无光彩,过度的敏感和木讷混杂在一起。你看我,如此自卑,从来没有人真的关注到我的眼神的流转。你看他,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的男孩子:他一听到我的歌唱就爱上我了,不管它如何刺耳、粗糙。他不管我的来龙去脉(事实上我家世清白,谨小慎微,擅长制造假象和温和的微笑。事实上他认识我之前看过我写的诗也听过我的民谣小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时光发生了某种超现实梦幻的改变,他决心爱这个从来没有被追求者环绕过的女孩子了。他如此坚决,不容置疑。他领我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带我回家拜访他的父母,甚至给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和朵而胶囊——他急于治愈我苍白的脸色!他说他爱我。这就够了,这就是证据。虚无缥缈的证据,一厢情愿的证据。一个自以为爱,一个自以为被爱,一个是还没有尝试过情感挫折的纯洁的人,一个是吃过了太多苦头的软弱者,后者完全把自己交给了命运,谎称这是命运,其实是为自己的虚弱、懒惰、盲目地跟从和疲于奔命作辩护。
南方的天气是如何在我们身上发展出一种暗疾?它如何滋生又如何潜伏?它何时发作?已经无从追究。
七十年代的人有七十年代的道德。我出生的时候是七十年代后期。但是我的道德观有着明显的滞后感,奇www书qisuu网com有着那个年代的痕迹,那就是明显的禁欲色彩。而这样的禁欲色彩和内心的欲望构成了冲突,使得简单的人变得复杂。使得我总是不容易被人信任。我们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贫瘠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过度自尊,却又为了自己爱的人,宁肯放弃尊严。总是有过度的欲望,又为着自己的理想的纯洁,宁肯扼杀欲望。
什么掩盖了我们身上沉睡的乖戾的欲望?在北方我总是感到皮肤干燥,如果可以用度量衡,我想要每天都亲吻一到两次,拥抱两到三次,每周做爱两到三次。如果对于感情我们过分吝啬,我们可以讨价还价,减少次数。让我们签一个合同吧,表示无论面对何等的境地,我们永不放弃,永不背叛。相濡以沫是我们的准则,无论是儒道还是基督。
挫败使我转向了网络。和现实的生活一样,我不熟悉路径和站名,也不进入任何一个聊天室。绿妖说过,我浪费着才华和精力,没有节制。可是绿妖姑娘啊,我的才华难道不是疑窦丛生的吗?我身在学院,却写不出一篇符合导师意愿的所谓学术论文;我号称大波美作,可是总也赶不上报纸的专栏;我自以为是一个有些不同的乐队的主唱,可是我的专辑总是看不到发行;我花了几乎所有精力在绝望和思念上,但是没有人见到和我唱对手戏的人;我以为自己对友谊忠实,但是我忘记了联络所有的朋友——因为过度的仓皇。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变成小孩子,哀求母亲不要把我赶出家门,我只是不停地哭泣,久久不肯离去。
我只对陌生人说话。断断续续地。因为多余的感情再也没有可容纳的地方。我满腔的热忱和不合时宜的忠诚,失去了承重的载体。我强迫俊俏的小咯咯和我聊天。给远去的男友写周而复始的思念的信。永远没有回信的信。什么时候,皮肤渐渐不再光洁,脸色愈加灰暗,赘肉开始生长。由于长期的哭泣,眼角往下有些耷拉,显得沮丧和颓废。惟一可以庆幸的是眼角居然没有出现纹路。可是这已经欺瞒不了青春从指间的流失,光阴的浪掷。每一个女人都要被岁月打败的,这次怕是要轮到我了。我居然还没有学会对一个男人抛媚眼,学会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伎俩和圆熟就要老了!生活令人尴尬,强迫人沉默,而且已经来不及害怕!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3)
“裙子是我用来约会的,我攒了一年的裙子。我的裙子都是很普通的样式,因为衣服都是打折的,总是和时尚不大合拍。好在都是合身。花裙子是白色的底,大红花泼墨一般布满了它。一大朵一大朵的,我挺喜欢那么大朵的花儿。我只穿裙子,整个夏天和秋天。我的举止是,走路不摆手,眼睛看地下,努力隐藏悲伤。容易欢喜。我很害羞,曾经。后来习惯了唱歌了。我花了很长时间说服自己当众唱歌。没有人看我,包括唱歌的时候。我也总是看不到人。真的,我一直在找——找我看不到的人。我唱歌真的很好听。可能他们会觉得不好听,那是他们不用心。我的声音是有特质的,你知道吗?我的倒霉的最后被迫回国的制作人很喜欢我的声音,还有我爱的人。我会讲广东话!我从小就说。还唱粤剧,在乐队里还用了《帝女花》的段子——那个服毒殉情的没落王朝的公主,某种意义上我真的是天才。我只知道爱一个。为了避免寒冷我坚决地走在了有阳光的地方。我从不憧憬幸福。我是中关村的零余者,发展着不健康的断断续续的爱情。我只是凭着直觉,觉得应该有一个家,家里面有很多的碗,还有柜子。有一个爱人,这个最重要。他也许默不做声。他表情温和,让我安心。我总是觉得要一醒来伸手就可以就到他。我喜欢睡觉,喜欢睡觉不做梦,喜欢喜欢上别人,然后什么也不说。我喜欢旅游,但是不去,因为总是没有很多钱。一个缓慢的人。爱一个人很慢,不爱一个人也很慢。总是过分地爱,不合时宜地爱,丧失原则,不顾一切。我羡慕单纯的道德观。如此果断,有判断力,爱和不爱,分得如此清楚。我却不能够。我必须反复,迟疑,远离,思念,怨恨,甚至企图背叛。我们要做长久的准备,为下一次的旅行或者,突然的变故。或者为了那些声音,为了抓住它们。”
我断断续续地讲话不管别人听还是不听。是用键盘打出来的,一句一句地往外蹦。那个QQ上的头像一下一下地跳。
这一大段的短句又破坏了我原先的绵长的致密的长句。我写长句的时候在图书馆。一种严谨的思索牢牢抓住了我。我抬头看到高而宽广的穹顶——多么令人赞叹的采光结构,大片的光,从天上慷慨地泻下,均匀地布满大厅。我一直想那些西式的穹顶是多么高多么庞大啊,他们永远不会砸下来,砸到我身上吧?
阿良离开我一年半后,我打电话找他时,他让我到招商银行去办一个一卡通,他可以从网上每个月往账号里拨几百块钱,连续两年。我算了一下,如果每个月三百的话,一年是三千六百元,两年七千二百元。
我还是决定接受这些带着轻慢的馈赠。我决定接受他给予的一切,即使仅是耻辱——善良人用善良给别人耻辱,这是很常见的。我可以把钱存下来,变成裙子或者乐器,或者我将来居所的碗筷,变成任何一样我看得到的,他给我的爱情。
我冒着SARS的危险坐车到我能够找到的招商银行,坐在椅子上排队。一个一卡通可能是我将来和他的惟一关联,我噙着眼泪准备接受这一切。轮到我的时候,我发现身份证不知道什么时候丢失了,不能办任何银行的卡。我也不能拔地而起,迅速撤离这个疾病蔓延的城市!一切都是事先注定了,来不及了——除了身陷囹圄,坐以待毙。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被我藏在黑暗处的早已经破碎的杯子。
后记: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不喜欢旅行,讨厌探险家。这不是我说的,是列维·斯特劳斯。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旅行,就好像以为自己喜欢喝咖啡一样。直到有一天马晓春九段说,好不容易来请你喝咖啡,你却只喝卡布其诺!我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伪装小布尔乔亚,而且,并不知道自己在伪装。我们年轻的时候,喜欢给自己布上很多精神布景。有些女人假装自己很淫乱,真的问到她的时候,却顾左右而言他。我的一贯伎俩是,伪装自己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理想主义者,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不过是爱上一个精壮的男人而已。他保持沉默的原因可能是他真的没有什么见识,而他的善良不足以让他发现我的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他的爱,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寻常女人。
书稿做齐之后,我已经有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只想迅速了结它,似乎是有些恼羞成怒,不知所措。
7月份的时候我决定去一趟纽约,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对签证官说:I am a rock singer, and I want to go to New York to see the band show. 于是就通过了签证。带着红楼梦一套,圣经一本, Bra数件,腾空而起,落在了东岸。我遇到了少年时期心向往过的凡高和大师们,却发现没有了交流的欲望。我看到在Summer Stage纵声歌唱的墨西哥女人,穿着俗艳的花裙子,声音沙哑魅惑。她唱得这样感人,笑得这样快活,浑身扭动。我没有见过世面,就肤浅地认为,纽约是慷慨的。它那么有钱,商店里有着那么多五彩缤纷的糖果。一辈子都吃不完,而我只买了一颗棒棒糖,就是《功夫》里,周星驰拿着的那一种。
我15岁学会了离家出走,19岁去了西边的敦煌,为了完成一首长诗。20岁独自去了东岸的海边,为了能够完成一首民谣作品。那个晚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想一个人去旅行,不管它看起来有多么潇洒和意味深长,因为已经为孤独感到羞耻。我从来不提那个字眼,惟恐别人看出来,我其实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
可是我的每一次旅行,都是一个人。每一次都来不及,有一个爱人或者同伴。而每一次,我都无法描述我的旅程,无法博闻强志,旁征博引,我对当地的历史、人文、风物一无所知。我无法领略到旅行的精妙之处。因为皮肤要紧绷起来,由于强烈的陌生感,而失去大部分的感受能力。我所知道的是,所有的景物在眼前如行云流水,却不能在心中留下痕迹。我有一个相机,是新的,我用它来拍天上的云,在三万英尺之上。(除此之外我还拍过中央公园里一个看Patti Smith演出的一个胖女人的屁股)它们没有任何地域色彩和物态风情,我并不能缅怀过去,或者产生感情上的联想,这让我为自己的旅行独自羞愧。
有一次,飞机在夜里降落。纽约都在眼下清晰可见。整个城市灯火辉煌。像一个巨大的、金碧辉煌的、怪诞的梦。 多少个人就这样生活在这样巨大而诱人的梦中啊。
我要有何等勇气和忍受何等的寂寞,才能够留下。
可是哪里不寂寞呢?世界大同,天下为公,哪一个地方能够特殊些呢? 没有一天不荒唐,没有一天是值得。在这里,在那里,这样过,那样过,都是可以的。
我竟然也飞到了凤凰,沈从文的凤凰。我完全相信地气,相信风水,相信水土,相信这样的小地方,这样凡俗和破旧,带着啼笑皆非的现代,完全配得上沈的傲气和才华。
餐桌上,觥酬交错,都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一语未发。我知道我很快会飞回原地,结束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所谓的写作和我的旅行一样。其实我从未远行过,却只在原地,张望。安分守己,绝无妄想。
2005年10月4日
附录1:敦煌(1)
(后来, 我想, 我一定要去敦煌, 我就去了。在那里, 我看见很大很大的天,和天底下很大很大的沙漠。我站在那里,心想,我是自由的。)
最初
——这是哪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敦煌,孩子,你不知道的
——我知道了,这就是敦煌了
——不,孩子,你不知道
你什么也不知道
一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纯洁的女儿
死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自由的灵魂
生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天真的孩子
成长于自己小小的棺木
亲爱的 请在每一年桃花开放的清晨踏歌而来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美丽的情人
披着大红的盖头出嫁
二
佛,你万世孤独
请收容我,寂寞一生
我自东土来
那个温柔富贵的地方
到处洋溢着脂粉的香气
我以发丝为弦
发丝脆裂
我以灵魂为歌
灵魂苍白
我一唱歌他们就鼓掌了
我只是翕合着黑色的唇 不停地
唱歌 卑贱地
唱歌 在那些黑色的蔓藤植物下面
我只能爬 不停地爬
不能哭泣 也不能
死去
世间于是有一个男子
买一点廉价的脂粉赠我
你是谁 他盯着我黑色的唇
我说我不知道
他捏着我的臂
使我尖叫 眼泪流下
但我仍不知道我是谁
我要背着我的琴
远走他乡
佛 请洗去我脸上的廉价脂粉
佛 请赐我一张风霜刻画的脸
请容我
手挥琴弦 为所有不能复活的
痛楚的灵魂 夜夜歌唱
敦煌留我兮 黄沙葬我
乡关遥远兮 爱人也远
魂魄漂泊兮 不能回归
三
佛 你已睡去
你竟已 睡去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睡去
佛 我走了无数个日夜
走过无数个关城
才走进你的殿堂
我没有馕吃
没有水喝
琴弦早已根根断裂
我空有一身疲惫
佛 你不可睡去
我远道而来
求你度我
使我和一个名字守在一起
说 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谁也不许要他走
我的爱人在京华
看不到我
佛 我不过是世间一个卑微的女子
我能有的不过是爱人模糊的容颜
佛 求你度我
野花为饰
把我引向我的爱人
使他看见我的美丽和忠贞
天堂 地狱
求你度我
佛 准我夜夜返回敦煌
我要和一个名字守在一起
说 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谁也不许要他走
佛 你不懂
千年前那些巨大的阴暗的石窟里面
那些卑微的工匠们用了耿耿一生
一刀一凿 反复描摹的
只是爱情
佛微笑
佛涅槃
佛已死去 已经没有
这里只剩下 爱情
卑贱而自由的爱情
卑贱而自由的生命
四
桃花开时我便穿过雨湿的城市去寻你
午夜的城市出现了彩虹
我总是有濒死的感觉
有关来世的传说是不是都只是杜撰
我想千年之后还在这里不变地等你
挥着一枝桃花 我笑着说
这里 在这里
千年之前 前年之后 仍是相似
年——年——相——似
弹剑 弹剑 为君作歌一阙
上邪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你来 你来 你一定如期而来
当我像世间所有的美丽情人一样含羞回首
你一定会认出我来
你一定会知道
我就是你等了千年的人
你就会带我回唱楚歌的南方
从此与我相爱
生生世世
永不分离
五 请看小说网+qinkan.net
在那些古老的黑夜里
我躺在小小的棺木之中
黑色的唇静静地开放成花
爱情如血流过我的身躯
我听到你来了
披着死亡的缁衣你穿行沙漠 如风而来
你跪下 轻拍我的棺木
你低声唤我
醒来呵醒来
野花为饰
今夜你将是我的新妇
春天来了
我着华美的袍
扶着一棵桃树在风中呕吐
我以一个女人过人的天真
用流蜜的嗓音夜夜歌唱
卿何负我
卿何负我
今生何世兮
附录1:敦煌(2)
何人将我下葬
六
在这个城市的公共汽车上
出示月票
我看见了你
(我知道是你
在那个巨大阴暗的石窟里面
我流泪画完的美丽容颜
一生如灯火挥灭 千年也过
终于在我所有的歌和梦里
所有曾经鲜艳润湿的颜色
都已斑驳模糊 不可辨认
我所有的刻刀和画笔呢)
我穿着又宽又大的格子衣服
站在路旁 站在阳光下
我知道
你绝对不会认出我来
你会不会喜欢一个写诗的女生
如果你喜欢 我就写
如果不喜欢
我就不写了
夜雨刚过 空气清凉
如果你来找我
我就做你的小小女生
最后
在埋葬了我的爱人之后
我突然想起
我从来没有
爱过任何人
那么 刚才
我亲手葬了的
是谁
附录2:民谣歌词
小龙房间里的鱼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和声:吴金玲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啊鱼啊鱼
走路的鱼
在秋天走进你的房间里
要是说了就好了
也许说了就好了
也许说了就是真的
也许幸福就会真的来临
耶耶耶耶耶
耶耶耶耶耶
粮食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和声:吴金玲
你在黑黑黑黑的土地上
种出金色金色的粮食
你用金色金色的粮食
换回苍白苍白的我
我要坐在高高的粮食上
想象我的我的红嫁衣
我要守住金色的粮食
守住一生的幸福
我们用它来酿酒吧
用你的血我的骨头
我们守着一个承诺
看着我吧不要说话
其实他们他们都知道
我是你的你的女人
在酒酿成的那一天
我将死在你的怀中
小小女孩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逃课去看你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和你一起去上自习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为你打件毛衣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过着快乐的平常日子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说出所有的海誓山盟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交出所有的年少心情
啊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一个婚礼和一个葬礼
曲:耿放
词:吴虹飞
吉他:耿放 李维岩
打击乐:田坤
是否你相信这就是注定
那些花儿不在冬天开放
我依然不能坐在你的身旁
洗去脸上的胭脂为你歌唱
我们历尽沧桑
这样错过了一生最好的时光
我们回到南方
轻轻把一生的梦想埋葬
你在光中沉睡
而光却没有什么
我要离开房间
阳光明亮得让我伤心
我要牵着你手
一起参加我的葬礼
我要亲吻着你 [请看小说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同时庆贺着我的婚礼
嫁衣
词曲:吴虹飞
吉他:耿放 李维岩
贝斯:周琦
打击乐:田坤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夜深 你飘落的发
夜深 你闭上了眼
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属于你 属于我
嫁衣是红色的
毒药是白色的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流血不停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但愿你抚摩的身体正在腐烂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录音、监制:蒋憧 丁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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