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幸运草》》 · 琼瑶 · 2026-07-25
“这是我的同学任卓文,刚刚在桥上碰到的。”又对任卓文说:“这是我妹妹的同学,江绣怡小姐!”
我望著任卓文,他是个高个子、宽肩膀的青年,眼睛亮亮的,带著一种思索什么似的神情,像个哲学家。猛一注视之间,这张脸我有点“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不禁盯住他多看了几眼,等到发现他也一瞬不瞬的注视我时,我才慌忙调开眼光,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见鬼!”而且我这水淋淋,穿著游泳衣的样子见生人总有点不自在,我用毛巾裹紧了身子。问:“你们也来游泳吗?”“唔。”维德吞吞吐吐的:“我想,请江小姐和舍妹到茶棚里喝两杯汽水!”“江小姐和舍妹”,多文诌诌的措词,像是背台词似的,同时,他那涨红了的脸实在使我提不起兴趣,我奇怪那么洒脱的维洁却有这么一个拘束的哥哥,我摇了摇头说:
“我不渴,我宁愿游泳去!”转过头,我对任卓文说:
“你游不游?”“不!”他摇了一下头,笑笑。“我不会游。”
不会游,真差劲!尤其有那么一副好骨架子。我挑挑眉毛,想还回到潭水里去,维洁一把拉住了我:
“别跑,小鹧鸪,我提议大家划船!”
我瞪了维洁一眼,心想还好,“小鹧鸪”这名字并不算十分不雅,否则给她这样喊来喊去的算什么名堂?任卓文正望著水边一堆戏水的孩子发呆,听到维洁的话突然转过头来,对我紧紧的盯了一眼。然后望著维洁,有点尴尬的笑笑说:
“划船我也不行!”“只要船不翻就行了嘛!”维洁不耐的说,“这样吧,我们租两条小船,大哥和绣怡一条,我和这位先生一条,如果你真不会划就让我划,包管不会让你喝水!”
“我看,我看,”维德扭扭捏捏的说:“我看我们租条大船吧!”维洁对她哥哥凶狠狠的瞪了一眼,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没有用,窝囊透了!”就赌气似的说:“好吧,大船就大船!”
我望著任卓文,忍不住的说:
“你为什么不学划船游泳?游泳去,我们教你!”
“不,”他笑笑,颇不自然,“我也赞成划大船!”
真倒楣,碰到这两个没骨头的男人,还不如自己玩玩呢!我满心不高兴,如果这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是我的兄弟的话,我一定要把他掀到水里去灌他一肚子水。大船来了,维洁头一个冲上船去,差点被绳子绊个斤斗。我和维洁相继上了船,任卓文也轻快的跳了进来,船身晃了一下,他用右手拉住了船篷支持了身子平衡。忽然,我发现他的左手始终没有动过,呆板板的垂在身边,我冲口而出的说:
“你的左手怎么了?”他望了我一眼,神情显得有点古怪,然后用右手拍拍左手说:“这是一只废物!”我恍然大悟,原来他的左手已经残废了,怪不得他不便于游泳和划船!轻视心一消失,我的同情心不禁油然而生,我点点头说:“是不是小儿麻痹?”“不,”他望著我:“是为了一只风筝。”
“风筝?”我问,脑子里有点混乱。
“是的,一只风筝,一只虎头风筝!”
“哦。”我抽了一口冷气,紧紧的望著他,难怪我觉得这张脸如此熟悉,这世界原来这么小呀!“哦,”我咽了一口口水,困难的说:“你是阿福!”
“不错!”他笑了,竟笑得非常爽朗:“你没有变多少,小鹧鸪,除了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个大女孩之外。一看你从水里上岸我就疑惑著,但是我不敢认,已经太久了!要不是许小姐喊了一声小鹧鸪,我真不敢相信是你!”
“你,你这只手,一直没有好吗?”我艰涩的问,简直笑不出来。“这是我母亲的愚昧害了我,但是,它并不太影响我。”他轻松的说,仍然笑著,然后说:“你的脾气也没有变,还是那么率直!”“哦?”我靠在船栏杆上,手握住栏杆。维洁兄妹诧异的望著我和任卓文,我向来长于言辞,现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奇怪任卓文怎么能笑,怎么还有心情来讨论我的脾气?我目不转睛的盯住他那只残废的手,胃里隐隐发痛,整个下午的愉快全飞走了。六岁,对任何人而言,都只是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年龄。但,爸爸常说古人有八岁作官,十岁拜相的,那么,我距离作官拜相的年龄也不过只差一丁点儿了。可是,我却只会爬到树上掏鸟窝,踩在泥田里摸泥鳅,跟著附近的孩子们满山遍野的乱跑。我会告诉人鼬鼠的洞在哪儿,我会提著一条蛇的尾巴来吓唬隔壁的张阿姨,我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草莓,我能辨别有毒和无毒的菌子。但,假如有人间我一加一等于多少,我会不假思索的说等于一万。
那时,爸爸在乡间的中学教书,我们都住在校内的宿舍里,左右全是爸爸同事的眷属,孩子们总数约有五十几人,男孩子占绝大多数。虽然妈妈用尽心机想把我教育成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家闺秀,可是我却一天比一天顽皮。我喜欢混在男孩子堆里,整天弄得像个泥猴。妈妈气起来就用戒尺打我一顿,但那不痛不痒的鞭打对我毫不奏效,只有两次,妈妈是真正狠揍我,一次为了我在张阿姨晒在外面的毛毯上撒尿,另一次就是为了阿福。阿福,他是老任的儿子,老任是学校里的清扫工人。阿福出身虽低微,却是校内孩子们的头儿,第一,他的年龄大个子大。第二,他已经念了乡间小学。第三,他有种任侠作风和英雄气概。第四,他有一个蛮不讲理而其凶无比的母亲,如果谁招惹了阿福,这位母亲会毫不犹豫的跑出来把那孩子揿在泥巴里窒息个半死。基于以上几种原因,阿福成了我们的领袖,但他却不大高兴跟我玩,因为我是女孩子,而且我太小了。那天,我们有七八个孩子在校园里放风筝,我拥有一个最漂亮也最大的虎头风筝,得意洋洋的向每个人显示。可是,当那些乱七八糟的小风筝都飞得只剩了个小黑点,我这个漂亮的虎头风筝仍然在地下拖,我满头大汗的想把它放起来,可是无论我怎么跑,那风筝就不肯升过我的头顶。那些孩子们开始嘲笑我,我心里一急,就更拿那个风筝没办法了。这时阿福走了过来,他一直在看我们放风筝,因为他自己没有得放。“让我帮你放,小鹧鸪。”他说。
我迟疑了一下,就把线团文给了他,他迎著风就那么一抖,也没有怎么跑,风筝就飞了起来。我开始拍手欢呼,阿福一面松著线团,一面沿著校园兜圈子走,我跟在他后面叫:
“还给我,我要自己放了!”
但他的兴趣来了,越走越快,就是不肯给我,我开始在他身后咒骂,别的孩子又笑了起来。就在这时,线绕在一棵大树枝上了,那棵大树长在围墙边上。我跳著脚叫骂:
“你弄坏我的风筝了!你赔我风筝!”
“别急,”阿福不慌不忙的说:“我爬到围墙上去给你解下来。”围墙并不高,我们经常都爬在围墙上看星星的。阿福的意思是上了围墙,再从围墙上爬上树。当他爬上围墙,我也跟著爬了上去。可是,等不及阿福上树,绳子断了,那个漂亮的虎头风筝顺著风迅速的飞走了。我先还仰著头看,等到风筝连影子都没有了,我就“哇”的大哭了起来,跺著脚大哭大闹:“你赔我风筝,我的虎头风筝,你还我来!还我来!”
“我做一个给你好了!”阿福说,多少有点沮丧和歉然。幸运草21/45
“我不要,我不要!我要我的虎头风筝!”
“飞掉了有什么办法!”阿福说。孩子们都在围墙下幸灾乐祸的拍手。我气得头发昏,根本不曾思索的就把阿福推了一把,阿福本来就正准备下围墙,我一推他立即失去平衡,重重的跌在泥地上。一刹那间,我也吓了一跳,但是,一想阿福不会在乎这样摔一下的,我就溜下了围墙,还准备继续哭闹一番呢。但,阿福的样子使我怔住了,他苍白著脸爬起来,疼得龇牙咧嘴,一句话都不说,就摇摇摆摆的向他家走去。只一会儿,他的母亲就冲了出来,孩子们像看到妖怪似的逃走了,一面还叫著说:“是小鹧鸪推的!”阿福的母亲拎住了我的耳朵,哭叫著说:
“你个小杂种,还我阿福来,我跟你拚了!”
这场大骂直骂了半小时,直到妈妈闻风赶来,先把我从那个凶女人的手下救出来,然后一面好言劝慰著她,一面坚持去看阿福的伤势,我乘机溜回家里,爸爸正在书桌前改卷子,看见我点点头说:“又闯祸了,是不?”我闷声不响,心里挂念的不再是风筝,而是阿福。没多久,妈妈急急的走进来,对爸爸说:
“那孩子的手腕折了,大概是脱臼,我告诉他们我愿意出钱雇轿子,让他们送孩子到城里的医院里去,可是他们不肯,坚持要杀公鸡祭神,请道士念经,并且请几桌酒。我倒不是小气出这笔请道士请酒的钱。只是孩子的手就完了,你看怎么办?”爸爸放下了红笔,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
“乡下人,简直无知,我去和他们说去!”
爸爸妈妈几经交涉,最后是全盘失败,他们只相信神仙和道士,不相信医生。结果妈妈拿出一笔钜额的赔款,让他们请道士作法。然后回到家里来,用一根粗绳子把我结结实实的绑在床柱子上,用皮带狠狠的抽我,我的哭叫声和院子里道士们作法的声音混成一片,从来没有一个时候,我看到妈妈生这么大的气,我被打得浑身青紫,哭得喉咙都哑了,妈妈才住手。爸爸把我解下来,抱到床上去,叹息的说:
“孩子还小,打得也过分了。”
“你不知道,阿福是个聪明孩子,现在却注定终生残废,我会负疚一辈子!”妈妈说,一面走过来给我盖棉被,并且轻轻抚摸我手上的鞭痕。因为妈妈眼睛里有泪光,我觉得分外伤心,那晚,我足足哽咽了一整夜。而院子里,杀公鸡声,念经声,也闹了一整夜。天亮了,阿福的母亲来了,出乎意料的温和,扭扭捏捏的说:“阿福一定要我来讲,叫你们不要打小鹧鸪,说不是她推的,是他自己摔下来的!”
妈妈看了我一眼,大有责备我怎么不早说的意思,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对阿福的母亲说:
“打都打过了,也就算了!倒是阿福怎么样?”
“已经不痛了,今晚再杀一只鸡就可以了!”那女人笑吟吟的说。可是,阿福的手一直没有好,当他吊著手腕来找我玩的时候,我却本能的躲开了,我变得很不好意思见他,为了那该死的一推。妈妈说我变安静了,变乖了。事实上,那是我最初受到良心责备的时候。倒是阿福总赶著找我玩,每次还笑嘻嘻的对我说:“你不要生我的气,你妈妈打你的时候我不知道嘛!”
由于我总不理他,他认为我还在为那个丢掉的风筝不高兴,一天,他对我说:“等我的手好了,我一定再做个风筝给你,赔你那一个,也做个虎头的,好不?”一个多月后,我们举家搬进了城里,以后东迁西徒,到如今,十四年过去了,我怎么料到在这个小海岛上,这碧潭之畔,会和阿福重逢?“想什么?”任卓文问我。
“你怎么会到台湾来的?”我问。
“完全是偶然,我跟我叔叔出来的,我叔叔来这里经商。啊,我忘了告诉你,我后来在城里读中学,住在叔叔家,叔叔是个商人。”“这只手,你没有再看过医生?”
“到城里之后看过,已经没有希望了!”
“喂,”维洁突然不耐的叫了起来:“你们是怎么回事?以前认得吗?别忘了还有两个人呢!”
“十几年前天天在一块玩的。”任卓文笑著说:“真没想到现在会碰到!”“这种事情多得很呢。”维洁说,居然又说出一句颇富哲学意味的话:“人生是由许多偶然堆积起来的。”
“你走了之后,我真的做了个虎头风筝,用一只手做的,一直想等你回来后给你,可是,你一直没回来。”
我想笑,但笑不出来。半天之后才说:
“那个该死的虎头风筝,但愿我从没拥有过什么鬼风筝,那么你的手……”“算了,别提这只手,我一点都不在乎!”他打断我,笑著,却真的笑得毫不在意。
“我很想听听,风筝与手有什么关系。”维洁说,一面对她哥哥皱眉,那位拘束的哥哥现在简直成了个没嘴的葫芦,只傻傻的坐在那儿,看看任卓文又看看我。
我说出了风筝的故事,维洁点点头走到船头去,把浴巾丢在船舱里,忽然对任卓文说: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然后向水中一跃,在水里冒出一个头来,对船上喊:“大哥,你还不下水来游泳,在那儿发什么呆?”
维德愕然的对他妹妹瞪著眼睛,我却莫名其妙的红了脸。
一年后,仍然是八月。
我正坐在走廊里看书,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走了过来,我佯作不知,于是,我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说:
“我送你一样东西,猜猜看是什么?”
我猛然回头,任卓文正捧著个庞然巨物站在那儿。
“啊哈!风筝!”我大叫,像孩子似的的跳了起来:“虎头风筝!你在哪儿买的?”“自己做的,用这一只手!”他笑著说,然后含蓄的说:“十五年前飞走的风筝又回来了,你要吗?”
我抢过了风筝,嚷著说:
“当然要,本来是你欠我的!”
“你难道不欠我什么吗?”他问。
我的脸红了。把手伸给他说:
“给你,砍去吧!”
他笑了,笑得邪门。“我会好好爱护这只手,和它的主人。”他说。拿起风筝,我跑了出去,室外,和煦的风迎著我,是个放风筝的好天气。幸运草22/45
迷失
没有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绵绵的细雨和无边的黑暗。这种夜晚,在几个月前,她认为是静谧而温馨的。一盏台灯,一盘瓜子,一杯清茶,和他静静的对坐著。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必多说什么,她了解他,他也了解她。等到邻居的灯光相继熄了,他站起来,望望窗外问:
“我该回去了?”“或者是的。”她答。于是,他走到门口,穿上那件早已褪色的蓝雨衣,她送他到门前,他微笑著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共度长夜?”
他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但这句话已经够了。她也从没有答复过这句话,只是淡淡的笑笑。可是,他们彼此了解。等他修长的影子消失在细雨中,她阖上门,把背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脑子里立即出现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画面,而每个画面中都有他。同样的雨,同样的夜,她不再觉得静谧温馨,只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凄凉。仅仅失去了一个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感到像失去了整个的世界。他,叶昶,这个名字带著一阵刺痛从她心底滑过去。叶昶,这骄傲的、自负的、目空一切的男人!第一次见到他,似乎还是不久以前的事,虽然已经隔了整整三年了。那时候,她刚刚考进T大外文系,在一连串的迎新会、同乡会、交谊会之后,她已从她的好友李晓蓉那儿知道,男同学们给了她一个外号,叫她作“白雪公主”。她曾诧异这外号的意义,晓蓉笑著说: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长得美,皮肤又白,白得像雪;对人冷冰冰的,也冷得像雪,所以他们叫你白雪公主。”
“我冷冰冰的吗?怎么我自己不觉得?”她问。
“哦,你还不够冷吗?”晓蓉叫著说:“不是我说你,馥云,为什么你从不答应那些男孩子的约会?我听说从开学以来,已经有十四个半人碰过钉子了!”
“什么叫十四个半?这是谁计算的?”
“十四个是指你拒绝过十四个人,另外那半个是指我们那位李助教。据说,他曾拐弯抹角的找你聊天,刚说到国立艺术馆有个话剧的时候,你就说对话剧不感兴趣,吓得他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说这只能算半个钉子。”
“谁这么无聊,专去注意这些事情?”馥云皱眉问。
“你知道外文系最近流行的几句话吗?他们说:‘许馥云,美如神,碰不得,冷死人!’大家都说你骄傲,是女生里的叶昶!”“叶昶?叶昶是谁?”“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叶昶是外交系三年级的,能拉一手小提琴,并且是最好的男中音。只是为人非常骄傲,据说有个女同学把情书悄悄的夹到他的笔记本里,但他却置之不理,他说他不愿意被任何人所征服!”
“他未免自视过高了吧。谁会想去征服他呢?”
“哈,我猜全校三分之一的女同学都在暗中倾慕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如果你见到他,一定也……”
“别说我!”馥云打断了晓蓉的话:“记住,我也不愿被任何人征服的!”三天后,学校里有一个同乐晚会,因为节目单中有叶昶的小提琴独奏,馥云虽然对同乐晚会不感觉趣,却破例的参加了。由于听到太多人谈起叶昶,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倒想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她走进会场时已经迟到了,台上正有两个同学在表演对口相声,她想找个座位,一个在她身边的男同学立即站了起来让她坐,她犹豫了一下问:
“你呢?”“我喜欢站!”她坐了下来,那个男同学靠著墙站著,个子高高的,微微的蹙著两道眉毛,用一种不耐的神情望著台上。馥云坐正了身子,台上的人正在说影迷离婚记,那装太太的同学尖著嗓子在一连串的说:“我们真是一舞难忘、一曲难忘、一见钟情,我们经过一夜风流,我就成了未出嫁的妈妈了!”
台下爆出一阵大笑,馥云却听到她身边那让座的男同学在冷冷的说:“无聊!”馥云下意识的望了望他,正好他也在看她,于是,他耸耸肩对她说:
“我最不喜欢这种同乐晚会,一点意思也没有!”“这人真滑稽。”馥云想。既然不喜欢,干什么又要参加呢?她不禁也耸耸肩说:“你为什么要来呢?”“为了叶昶的小提琴!”
又是叶昶!馥云忍不住再耸了耸肩,并且不满的撇了一下嘴,这表情似乎没有逃过那男同学的视线,他立即问:
“你认为叶昶的小提琴怎样?”
“我没听过,希望像传说的那样好!”
“其实并不好!”那人又冷冷的说。馥云诧异的看著他,既然认为叶昶的小提琴不好,为什么又要来听呢?这人一定是个神经病,要不然也是个少有的骄狂的人!他仿佛也看出了她的思想,对她微微的笑了笑,馥云才发现他很漂亮,很潇洒,那股“狂”劲似乎也很可爱。就莫名其妙的回了他一个微笑,他的笑容收回去,却定定的凝视了她几秒钟,然后问:
“你在哪一系?”“外文系,一年级。”她答。
“是新生?你和许馥云同班?”
“你认识许馥云?”她诧异的反问。
“不!”他摇摇头,并且皱了皱眉:“只是闻名已久,我对这种骄傲的女孩子不感兴趣!”
“骄傲?你怎么知道她骄傲?”
“她吗?她是骄傲出了名的!许多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孩子就自认为了不起,好像全天下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似的!等到别人真的追求她,她又该搭起架子来拒绝了!”
馥云感到一股怒气从心底升了起来,但她压制了下去。台上的影迷离婚记已到尾声,那饰丈夫的正在说:“我的茶花女,再见吧,你可别魂断蓝桥呀!”馥云把眼光调到台上,决心不再理会那个人,但,那人却在她耳边轻声的问:“散会之后,我可以请你去吃消夜吗?”
“不!”她转过头来狠狠的盯著他,不假思索的说:“一个骄傲的女孩子不会轻易的答应别人的邀请的!”
他似乎大大的吃了一惊,张大了眼睛望著她,喃喃的说:“我希望,你不是许馥云!”
“很不幸,我正是许馥云!”馥云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快感,接著又说:“以后你批评一个人以前,最好先打听一下他的姓名!”“可是……可是……”他眨著眼睛,“可是”了半天,终于说:“可是你在撇嘴以前,也该先打听一下那看著你撇嘴的人是谁呀!”“难道,难道,”这下轮到馥云张大了眼睛:“难道你就是叶昶?”“很不幸,我正是叶昶!”叶昶学著她的声调说。馥云正在感到迷茫的时候,麦克风里已在报告下一个节目:下一个节目是叶昶的小提琴独奏。叶昶抛给她一个调侃而含蓄的微笑,就转身到后台去了。那天,叶昶拉了几个常听的曲子,“流浪者之歌”、“梦幻曲”和“罗曼斯”。那天夜里,馥云做了一夜的梦,梦到叶昶和罗曼斯。
馥云不相信自己会“被征服”,但,叶昶,那高傲的男人,却确实在她心中盘旋不去。最使她不舒服的,是他并没有像她期望的那样来追求她,他疏远她,冷淡她。但在疏远和冷淡之中,却又带著一种调侃和讽刺的味道,仿佛在对她表示:“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偏不追求你!”这打击了她的自尊心,也刺伤了她的好胜心,“我要征服他!但不被他征服!”她想,于是,像捉迷藏一样,他们彼此窥探著,也彼此防范著。
年底,外文系主办了一次耶诞舞会,他参加了。她也参加了,因为知道他会去,她仔细的打扮了自己。舞会是热闹的,令人兴奋的。她被陷在男孩子的包围中,数不清的赞美,数不清的恭维和倾慕,只是,他却带著个超然的微笑,斜靠在窗口,望著她在人群中转来转去。任凭她多么渴望他来请她跳舞,他却总是漠然的站著。于是,渴望变成了怨恨,她开始决定,如果他来请她跳舞,她一定给他一个干干脆脆的拒绝。“我要让他难堪一下,我要报复他!”报复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终于,他来了,他离开了他的角落,微笑的望著她,对她慢慢的走过来。她感到心脏加速了跳动,血液迅速的向脸上涌去,呼吸变得紧迫而急促,她忘了要报复的决定,她用眼光迎接著他,拒绝了别的男孩子的邀请,等待著他。他走近了,抛给她一个讽刺的笑,从她身边擦过,去请坐在她旁边的一位小姐。她咬紧了嘴唇,愤怒和难堪使她血脉扩张,“我要报复的,”她想,“我一定要报复的!”
可以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下了课,才只是下午三点钟,她夹了书本,正准备回家,却在走廊上碰见了他。他看著她,微笑的问:“没课了?”“没有了!”她答。“我想到碧潭划船去,一起去吗?”
如果这算是一个邀请,那么他总算是邀请她了,她应该高高的抬起头,昂然的回答一句:“不,我没兴趣!”或者说:“对不起,我早有约会了!”但她什么也没说,只呆呆的望著他,任由他从她手上接过书本去,任由他带著她搭上到碧潭的公路局客车,任由他租了游艇,任由他搀著她跨上游艇。他拿起桨,把小船划到潭心,然后微笑的问:
“怎么,你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
是的,她在和自己生气,但她说不出。他微笑著,笑得那么含蓄,仿佛在说:“我已经征服了你。”她恨自己为什么要跟他到这儿来,恨自己如此轻易的失去了报复的机会。他仍然在笑,笑得使人生气,她禁不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轻松的荡著桨,突然说:“要我唱一个歌给你听吗?”
她还没有回答,他已经引吭高歌了,是那首著名的英文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他的歌喉那么圆润,声音那么富有磁性,她觉得心里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感情,泪珠没来由的在眼眶里打转。他的歌声在水而缭绕著,他的眼光跟踪著她的眼光。歌声停了,他把小船搁浅在沙滩上,静静的凝视著她,低声说:“馥云,你真美!”第一次他直呼她的名字,第一次他赞美她。她的头昏昏沉沉,她的眼光模模糊糊,她感到自己的手被握进了他的手中,他轻轻的拉著她,她滑进了他的臂弯里,立即,她感到一阵说不出的轻松,似乎经过了一段长期的抗战,而今战争终于结束了。她仰起头,对他绽开了温柔而宁静的微笑。她不再想到报复,她不再想是谁征服了谁,她只觉得山是美丽的,水是美丽的,连那躺在沙滩上的小鹅卵石也是美丽的。幸运草23/45
一连串美好的日子,一连串美好的夜晚,不管是风晨月夕,不管是晴天阴天,他们的岁月是美丽的。但,在美好之中,又似乎缺少了什么,馥云总隐隐的感到不满,不满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叶昶早已毕业了,馥云依然在求学,依然生活在男同学的包围之中。三年来,他们更有过无数次的争吵,每次都不了了之,可是,馥云所感到的那份不满,却随岁月而与日俱增。一天,她开玩笑的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爱上了别人,你怎么办?”
“我想你不会。”这就是他的答案,“不会!”为什么不会呢?他是何等的自负,馥云觉得自尊心被刺伤了。她冷笑了一声说:
“不会?你怎么知道?”
“假如我爱上了别人,你又怎么办?”他反问。
“我吗?”她耸耸肩,“那还不简单,我也另找一个人,我还会缺少男朋友吗?”在一刹那间,她发现他的脸色阴郁了下去,但马上他又恢复了。他们转换了话题,可是,他们已彼此伤害了对方。“如果他真爱我,失去我会使他发狂,但是他不会,他仅仅把我当一个被征服者而已。”馥云想,那份不满已变成了一种反感了。那最后的一日终于来临了。那是很好的黄昏,他像往常一样的来了,他们在小屋中对坐著,她为他泡了茶,他轻松而自然的说:“我姨妈要见见你,我已经告诉她明天中午带你到她家去吃饭!”馥云望著他,强烈的反感在心中升了起来。
“你为什么不先征得我的同意?你怎么知道我明天有没有事?凭什么我要让你姨妈‘见见’呢?”
“我想你明天没有事,有事也先放在一边吧?”他说。
“不行!”馥云斩钉截铁的说:“我明天有事!”事实上,明天什么事都没有。“什么事?”他追问。“我明天有约会,和男朋友的约会!”她大声说。
叶昶望著她,好一会儿两人都没有说话。然后叶昶冷著脸说:“馥云,你是不是故意和我闹别扭?”
“你有什么权利代我订约?你又有什么权利‘带’我到什么地方去见什么人?我又不是你的附属品!”
“别在字眼上挑毛病好不好?就算我做得不对,约已经订了,你总不能让我丢人。明天我来接你。”
“我不去!”馥云坚决的说,又加上一句:“我的男朋友可不止你一个,难道每个人的姨妈我都该见见?”
叶昶的两道浓眉在眉心打了一个结,他的拳头握紧了。“好吧!去不去随你!”“砰”的一声,他带上房门走出去了,这举动使馥云更加冒火,她追到门口,大声喊:“你走吧!希望你永远都别来,我不要再见你,从今天起,我们之间就算完蛋!”
他停住,回过头来冷冷的说:“你以为我希罕你?完蛋就完蛋!”他走了,就这样,走出了她的生活,也走出了她的世界。两个月过去了,他没来过,她也没有去找他。但,岁月变得如此的悠长,生活变得如此的枯燥。同样的夜,竟变得如此落寞凄清!“这是为了什么?”她自问。“难道我不爱他?难道他不爱我?为什么他不能抛开他的骄傲和自尊?在爱神的前面,他竟要维持他的骄傲和自尊!”但是,她自己呢?她自己为什么也要维持这份骄傲和自尊?
“或者,我们迷失在彼此的骄傲里,在爱情前面,这点骄傲应该缴械的!我,是不是该先抛弃我的骄傲?”她想,默默的望著窗外。窗外,仍然飘著无边的细雨。终于,她转过身,从墙上取下了雨衣,向室外大踏步的走去。幸运草24/45
情人谷
一山谷中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连那条穿过山谷的河流,也一平如镜的躺在谷底。
嘉琪站在河边,用一只手拉著河边的一棵榕树枝子,把上身倾在河面上,仔细的、小心的,注视著水中自己的反影。微微的风掠过了水面,掀起了一片涟漪,水中的人影也跟著轻轻的晃动了起来。嘉琪站正了身子,烦恼的跺了一下脚,她心中正充满了怨气。今天早上,妈妈起码对她说了十遍同样的话:“嘉琪,注意你的举止!十六岁的少女,一定要表现得端庄稳重!等会儿费伯伯来了,你要给他一个好印象,让他觉得你是个有好教养的大家闺秀!”
费海青,都是为了这个即将来临的客人,家里弄得天翻地覆,一切都变了常态。据说,费海青是爸爸的老朋友,在国外住了整整十二年,现在突然回国了。当然,他要住在嘉琪的家里。但,嘉琪不了解为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客人,爸爸妈妈何至于看得如此严重!而且,自从收到费海青决定回国的信起,家里就充满了一种神秘的气氛,爸爸和妈妈的笑容都减少了,常常悄悄的讨论著什么,等到嘉琪一走过去,他们就赶快把话咽住了。哼!他一定是个脾气古怪、性情执拗的老头子!为了这么一个人,爸爸时而兴奋,时而又忧郁的摇著头叹气。妈也变了常态,居然大大的训练起嘉琪的风度仪表来,“给海青伯伯一个好印象!”这句话成了妈妈不离口的训词。这还不说,今天一早,爸爸就到台北松山机场去接费伯伯了。妈妈竟然把嘉琪叫到面前来,命令她换上了现在穿的这身衣服,白底小红花的尼龙衬衫,藏青色的旗袍裙。这岂不要了嘉琪的命!生平没有穿过旗袍裙,现在裹裹拉拉,拘拘束束的,连迈步子都迈不开!“规规矩矩的坐著,不许跑出去!”妈妈下了最后一道命令,就到厨房去忙著准备食物了。哼!不许跑出去!可是嘉琪是离不开情人谷的,情人谷是这山谷的名称。何况家里没有大的穿衣镜,嘉琪一定要看看妈妈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什么怪样了!所以,当妈妈一转身,嘉琪就抓起了自己的草帽,跑到这山谷中来了。
“费海青,滚他的蛋!”嘉琪咒骂了一句,重新拉起榕树枝子,在水里打量著自己。水中反映出一张圆圆的脸庞来,有一个微微向上翘的小鼻子,两个大眼睛,和一张稚气的嘴。短短的头发上系著一条水红色的缎带,这缎带也是今天早上妈妈给强迫系上的,这使嘉琪感到不舒服。于是她一把扯了下来,顺手丢进了河里,望著缎带顺水流去,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愉快,她继续打量著自己,穿著尼龙衬衫的上半身,扎得紧紧的腰部,窄窄的裙子……猛然间,当嘉琪警觉到危险以前,榕树枝断了,她对著水面冲了下去。
掉到这条河里,对嘉琪来说,倒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事实上,几乎每年嘉琪都要掉下去两三次,仗著自己的游泳本领,她从没有出事过。可是,今天,把手脚一伸,嘉琪就觉得不大对劲儿,两条腿给那瘦瘦的裙子捆得紧紧的,根本就别想动一动。“见鬼的旗袍裙!”嘉琪在肚子里狠狠的咒骂著,死命的把腿一弯,“嗤啦”一声,嘉琪知道裙子已经撕破了。但她的腿也获得了自由,像一只小青蛙一般,她轻快的向岸边游去。爬上了岸,嘉琪在岸边的草地上平躺了下来,她知道自己现在已变成了一副什么模样儿,浑身湿淋淋的,再加上那条一直撕到大腿的旗袍裙。
“我必须尽快回家换一身衣服,免得让费伯伯那古板的老头儿看到我这副模样!”嘉琪跳了起来,从草地上找回她的草帽,拔起脚,开始向谷口奔去。出了谷口,在不远的山脚下,就是她家那精致的小洋房了。别人都把房子盖在市区里,但嘉琪的父亲却喜欢这儿的宁静幽雅。沿著山脚的小路走出去,不远就是碧潭。所以,这座小楼房是依山面水的。嘉琪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了花园里,正想到里面房里去换衣服,却猛然看到在园中的金鱼池旁边,一个陌生的、颀长的男人正站在那儿。
“嗨!”她站住脚,诧异的看著这个男人。
是个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高高的个子,黝黑的皮肤,有一对漂亮而锐利的眼睛,眉毛长得低低的,眼睛微微向里凹,薄薄的嘴唇,带著个嘲弄的微笑。穿著一件洁白的衬衫,一条浅灰色的西服裤。这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一个具有十足的男性力量的男人。当嘉琪对这陌生人完全打量过之后,这男人也刚刚完成了他对嘉琪的巡礼。他那黝黑的脸似乎在一刹那间变得苍白了,深黑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激动的光芒。但,立刻他就用一种故作滑稽的口吻说:
“怎么,你湿得像一只才游过泳的鸭子!”
“假如你刚刚掉到河里去,”嘉琪忿忿然的,一本正经的说:“你怎么可能不湿?”那陌生人挑了挑眉毛,收起了脸上的笑,也严肃的点了点头,表示接受了她的理由。嘉琪转身向房子里走去,走了两步,她忽然回过头来,那陌生人正望著她的背影发愣。她鲁莽的问:“喂!你是谁?”“我?”那陌生人似乎吃了一惊:“我姓费。”
“费?”嘉琪诧异的睁大了眼睛:“那么,你是费海青那老头儿的儿子了?”“费海青那老头儿?”那陌生人滑稽的笑著,对她深沉的鞠了一个躬:“费海青那老头儿就是我!”
嘉琪怔了足足有半分钟,接著,就突然的大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弯著腰,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妈特地要我换上一身新衣服,‘给费伯伯一个好印象!’我偏偏掉到河里……撕破了裙子,弄乱了头发……啊,我可像一个文文静静的大家闺秀吗?”
费海青抿著嘴望著她,接著,也大笑了起来,正当他们相对著笑得前俯后仰的时候,妈从后面跑了出来,一看到嘉琪那水淋淋的样子,就惊诧的大叫了起来:
“啊呀!我的天!嘉琪,你是怎么弄的呀?”
“哦,妈妈,我掉到河里去了,这可不是我的错,谁也料不到树枝会断的呀!”“你难道爬到树上去了吗?”
“假如你不把我的腿用这么一条裙子捆起来,我倒真会爬到树上去呢!”嘉琪说著,一面对费海青调皮的笑了笑,就转身到里面去换衣服了,当她走开的时候,她听到妈妈在怜爱的说:“多么可爱的女孩子!这和十二年前那个瘦弱的小女孩有了很大的差别了吧?”费海青低低的答了一句,嘉琪没有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看到里面多了几件东西,一口小皮箱,一个旅行袋,还有一枝猎枪!嘉琪对那猎枪凝视了几秒钟,心脏由于兴奋而加速的跳动著。费海青,这是个传奇性的人物啊!她在客厅里没有看到爸爸,于是,她明白爸爸和费海青彼此错过了,爸爸去接他,他却自己来了。“嗯,这个暑假一定不会平凡了!”嘉琪喃喃的说,对自己甜蜜的微笑著。
二清晨,天刚刚有点儿亮,嘉琪悄悄的溜下楼来,预备跑步到情人谷去,享受一下谷中清新的空气。昨晚,她睡得很迟,爸爸、妈妈和费海青,他们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费海青讲了许多他在国外的经历,他跑了不少的地方,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但,大多数的时间都待在美国。他讲了很多他打猎的故事,他是一个很精明的猎手。当他讲那些故事的时候,他的声音深深而富有磁性,他的眼睛明亮而锐利。有好几次,他注视著嘉琪,眼睛里闪动著一种特殊的光芒,这种注视使嘉琪觉得呼吸急促,她感到自己在被注意著,整个晚上,他的视线都在跟踪著她。
昨晚睡得那么迟,但今天却醒得这么早,嘉琪感到浑身都充满了活力。溜下了楼,嘉琪走到花园里,像一只小猫般轻快的向花园的门跑去,可是,她听到了一个声音:
“怎么?想逃跑吗?”她站住了,费海青从一棵扶桑花后面绕了出来,嘴里衔著一支烟,微笑的望著她。
“你起得真早,”嘉琪笑著说:“我正想到情人谷去!”
“情人谷?一个很美丽的名字!是个名胜吗?”
“不,是一个普通的山谷,四面都是山,谷底是一条河,河边有大片的草地和树林,风景美极了!平常到碧潭来玩的人都只知道游碧潭,不知道游情人谷,其实情人谷比碧潭好玩多了!那么安静、神秘!早上和黄昏的时候都有一层薄雾,谷里到处都朦朦胧胧的,真美极了!”
“为什么叫情人谷呢?”
“相传到谷里玩的青年男女,都会在那儿找到爱情!但知道这地方的人并不多!”“你引起我的好奇心了!嘉琪,带我去看看吧!”
“好!如果不惊醒妈妈他们,我们可以在早餐以前赶回来!不过,你带猎枪去好吗?山上有许多鸟,我要你教我打猎!”
“交换条件,是不是?”费海青接著说,接著又对她眨了眨眼睛:“好吧!让我到卧室里偷枪去!”
一刻钟之后,他们并肩走在山中的小径上了。山里弥漫著淡淡的薄雾,树枝和小草上都聚著大颗的露珠,空气里散布著一缕微微的草香。各种的小鸟在山上穿来穿去,杂著彼此应合的叽叽咕咕声。费海青持著枪,环视著山上浓密的树木,一只鹌鹑从树林里猛的飞了出来,“砰!”一声枪声,鹌鹑立即像石块一样的落了下来,许多的鸟都扑著翅膀惊飞了。
“啊!你打中了它!”嘉琪欢呼著向落下的鸟儿那里跑了过去,拾起了那只尚未断气的小东西。
“第二枪应该你放了,我帮你上好子弹。看!那边树枝上有两只鸟,瞄准吧!这儿是准星尖,从这里看出去,看著鸟肚子底下一点的地方,枪拿稳一点,好,放吧!”
嘉琪扣动了扳机,砰然一声,两只鸟都飞了。
“啊,没打中!”嘉琪失望的提著枪,望著两只鸟向天空飞去。“慢慢来,打猎并不简单呢!情人谷在什么地方?或者谷里有不少的鸟可以打呢!”幸运草25/45
“哦,告诉你,情人谷是不许打猎的!”嘉琪说。
“谁不许?”“我不许!别糟蹋了好地方,那儿是不该有枪响的!”
费海青侧过头来望著嘉琪,嘉琪的脸儿显得严肃而正经,眼睛亮晶晶的闪著光。费海青微微的笑了笑,但,这笑容消失得很快,代而有之的,是一抹深切的痛楚的表情。可是,当嘉琪转过头来时,他又微笑了。
情人谷中依然静悄悄的,山、水和树木都是静止的。一只水鸟独脚站在水里的一块岩石上,把头埋在它的翅膀里打瞌睡。嘉琪和费海青的脚步声惊醒了它,它抬头茫然的看了看,换了一只脚站著,又继续去打瞌睡了。嘉琪停住了脚,回头望了望费海青:“美吗?”“比你描写的更美!”费海青说,赞叹的望著四周。
他们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有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嘉琪偷偷在注视著他的侧面,他正凝视著水面,似乎在回忆著什么,他的眼光显得茫然,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嘉琪觉得心里怦然一跳,在这一刹那间,好像自己心里多了一样东西,呼吸急促了,脸上突然的发起烧来。她低下头,用手拔著地下的小草,轻轻的问:
“费伯伯,你结过婚吗?”
“什么?”费海青像是吃了一惊:“结婚?不!我没有!”
“那么,你恋爱过吗?”嘉琪继续问。
费海青回过头来,深深的望著嘉琪,半天没有说话,好一会儿后,才低低的,有所感动的说:
“是的,我恋爱过。”“你爱的是谁?为什么你不和她结婚?”
又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然后,费海青苦笑了一下。
“嘉琪,你还是个小女孩,许多事你是不能了解的!有时候,我们所爱的人不见得是爱我们的,也有的时候,我们所爱的人不是我们所该爱的,感情上的事比任何事都复杂……啊,这些对你来说是太深了!”
“别把我当小孩看吧!”嘉琪忿然的说,然后又问:“你这样东飘西荡的,从来没有觉得寂寞过吗?”
“寂寞?”费海青望著嘉琪,眼睛里又闪耀著那种特殊的光芒。“是的,有时候很寂寞。我常想……我应该有一个小伴侣,例如……一个女儿!……啊!我们该回去了,太阳都爬上山了,不是吗?我猜你妈一定在到处找我们了,在她到警察局报告失踪以前,我们赶回去吧!”
他们跳了起来,向谷口跑去,费海青走在前面,嘉琪落后了几步。在爬一个陡坡的时候,费海青回过头来,拉住了嘉琪的手,把她拖了上来,然后他们一直手拉著手,轻快的向家里走著,到了花园门口,费海青松了手,深深的笑著说: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早晨,是不是?我的小朋友?”
“确实是一个愉快的早晨,但是,我不是你的‘小’朋友!”嘉琪说,红了脸,冲进了花园,向自己楼上的房子奔去。
下楼吃早餐的时候,无意间,在客厅门口她听到妈妈和费海青的几句对白,妈妈在问:
“海青,假如我猜得不错,这次你回国主要是为了她吧?是吗?”“是的!”费海青回答。
“你告诉她了吗?”“没有,我不知道怎么说,也不知道该不该说。”
“小心点,海青,她是个敏感的孩子!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她!”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凄凉和祈求的味道,然后费海青说了一句很低的话,嘉琪没有听清楚。她满腹狐疑的走进客厅,妈妈和费海青都立即停止了谈话,他们的目光都神秘的集中在她身上,空气里有点儿紧张。嘉琪看了看费海青,又看了看妈妈,妈妈的眼睛是湿润的。“他们有一个秘密,我要查出来那是什么!”嘉琪想。一面抬起头来愉快的说:
“该吃早饭了吧?妈妈?”
三夜深了,窗外下著大雨,嘉琪坐在书桌前面,一点睡意都没有。拿著一支铅笔,她在纸上无意识的乱画著。自从费海青住到这儿来,已经足足有两个月了,这是多么充实,多么神奇的两个月!嘉琪奇怪以前那十六年的岁月是怎么过的,在她的生命中,似乎只有这两个月是存在的,是真实的。她伸了一个懒腰,把手放在脑后,静静笑著。这两个月中,她已经学会了打猎,每天早上她和费海青在深山里乱窜,打猎、追逐、嬉戏。午后,他们会躺在情人谷中谈天,他告诉她许许多多的故事,有一天,他问她:
“你愿意跟我到外国去吗?嘉琪?”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为什么她不告诉他她愿意呢?但他又为什么要带她走呢?除非……她的脸发起热来了,她用手揉了揉头发,胡乱的对自己摇了一阵头。然后,她开始在纸上画上一张张的脸谱,正面的、侧面的,起码画了几十个。这是同一个男人的脸谱,但却画得完全不像。只有一张的下巴有点儿像“那个人”,她对这张注视了很久很久,然后红著脸儿,用自己的嘴唇对那张画像的下巴贴了上去。只一瞬间,她抬起头来,有点惊惶的四面张望著,似乎怕别人发现她的动作。等确定不会有人看到她之后,她用笔在纸上乱七八糟的写著:“徐嘉琪,不要傻,人家把你当‘小朋友’看呢!他
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做梦吧!”
有两滴泪珠升到她的眼睛里来了,她把头埋在手心里,半天之后,才茫然的抬起头来,关了台灯,上床睡觉了。
她睡得并不熟,许多的恶梦缠著她,天刚亮,她已经醒了。窗外的雨停了,是一个好天气。她穿好了衣服,开了房门,悄悄的走下楼梯。她想去洗一个脸,然后到客厅里去等费海青。可是,刚走完楼梯,她就听到客厅里有低低的谈话声,她站了一会儿,可以听出有妈妈、爸爸和费海青三人的声音,他们似乎在争执著什么,可是声音很低,一句都听不清楚。嘉琪迅速的向客厅门口溜去,客厅的门是关著的,她的好奇心燃了起来,她知道他们三个人有一个秘密,每次她和费海青出游归来,都可以看到爸爸妈妈焦灼担忧的望著费海青,似乎在询问什么。“我要查出来!”嘉琪想,把耳朵贴在门上。于是,她听到妈妈在低而急促的说:
“海青,我不了解你,十二年都过去了,你怎么突然想起她来?而且,你一个独身的男人,带著个女孩子也不方便呀!”
“唉!”费海青在长长的叹著气。“你们不知道孤寂的味道,有时候,在陌生的国度里,你半夜里醒过来,陪著你的只有空虚和寂寞,那滋味真不好受……我本来并不想收回她的,但她长得那么像她母亲……”费海青的声音颤抖了,句子被一种突发的哽咽所中断了。“海青,我了解你的感情,”是爸爸的声音。“但是,嘉琪跟著我们十二年了,她始终认为我们就是她的生身父母,现在突然告诉她我们不是她的亲人,她是不是受得了?海青,你或者并不完全了解嘉琪,她是个感情丰沛的小东西,她很容易激动的……”“不过,”妈妈接下去说:“孩子当初是你交给我们的,我们当然不能说不让你领回去。何况十二年来,你每年都把她的生活费寄回来,我们不过在代你照管她而已。但是,我承认……”妈妈的声音也颤抖了,“这许多年来,我都把她当作自己亲生的孩子,我又没有儿女……现在你回来了,突然说要带走她……”“我很抱歉,”费海青说:“我本来的意思,只是回来看看她,但是,她那么可爱,和她相处了两个月之后,我不相信我还能再去过那种孤寂的日子。她使我想起她的母亲……我不能放弃她!十二年来,我都应该把她带在自己身边的!”
“海青,你这么需要她的话,就带走她吧!不过,小心一点告诉她,缓和一点,千万别伤了她的心,她是……很脆弱的!”爸爸说。嘉琪把身子靠在墙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浑身都像冰一样的冷了。她紧紧的咬住了嘴唇,禁止自己发出声音来。她所听到的事实震慑住她,她把手握著拳,堵住了自己的嘴,拚命的摇著头,心里像一锅沸水般翻腾著。“不!不!这不是真的!不不!我还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她摇摇头,痛苦的闭上眼睛。于是,她又听到妈妈在说:
“海青,我认为你最好不要告诉她事实,让她仍然认色们是她的父母,我们叫她拜你作干爹,然后你带她走,这样对孩子的心理比较好些,而且你没告诉她事实的必要!那段故事会使她受不了的!”“啊!”嘉琪拚命的咬著自己的嘴唇。“这太可怕!太可怕!太可怕!”她在心里拚命的重复著“太可怕”三个字,浑身发著抖。她体会到一个事实:费海青,这神奇的男人,在几点钟以前,她还曾将一颗少女的心牢牢的缚在他的影子上,她还曾痴心妄想著一个美梦,“她”和“费海青”的美梦。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样子,她心里所有的一切都粉碎了!费海青,他是她的父亲!“不不!这太可怕!”嘉琪在心中叫著,挣扎著想离开这个门口。“我听到有人在门口!”
费海青的声音。接著,客厅的门被拉开了,嘉琪几乎栽了进去。用手扶住门框,她站稳了步子,抬起头来,她立即接触到海青苍白的脸,他木然的站在那儿,黑而亮的眼睛紧紧的盯著她,嘴唇上没有一丝儿血色。
“啊,嘉琪!”他喃喃的喊。
这语调和脸色,嘉琪以前也曾经看到过一次,那次是她和费海青一起在山上打猎,她从一块石头上摔下去,费海青赶了过来,抱住了她,也这样苍白著脸儿喊:
“啊!嘉琪!”
那是多么奇妙的一刻!她曾经希望立即死在他的怀里。“啊!这太可怕!”嘉琪想,张大了眼睛,恐怖的望著费海青,一面向后退著。这太可怕,他,费海青,居然是她的父亲。她转过了头,猛然向大门外狂奔而去。幸运草26/45
“嘉琪!停下来!嘉琪!”费海青在后面大叫著。
嘉琪没命的跑著,好像有魔鬼在后面追著她。跑上了山间的小径,她下意识的往情人谷跑去。费海青在后面追了上来,一面高声的叫著:“嘉琪!你停下来!我和你说话!”
嘉琪不顾一切的跑著,只有一个模糊的念头,她要避开费海青!情人谷里弥漫著清晨的薄雾,由于昨夜下过雨,地上的草是湿的,谷底的河流里滚著汹涌的河水,发出低低的吼声。她疯狂的跑了过去,站在河边上,费海青赶了过来,她回头望了一眼,立即向河里跳下去。费海青一把拉住了她,铁钳似的胳膊紧紧的箍住了她。她拚命的挣扎著,像个小豹子一般喘著气,他们滚倒在草地上,费海青制伏了她。嘉琪不动的躺在草地上,把头歪在一边,闭上了眼睛,大滴的泪珠从她那黑而长的睫毛底下滚了出来。
“嘉琪,啊,嘉琪!”费海青喃喃的喊,困惑的望著那张苍白而美丽的脸。四嘉琪在榕树下的大石头上坐了下来,最初的激动过去了,但她仍然不住的呜咽啜泣著,眼泪不断的滚到她的面颊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而哭,为了发现自己不是爸爸妈妈的女儿?还是为了费海青突然成了她的父亲?她心中乱得毫无头绪,只觉得十分伤心。费海青坐在她的身边,默默无语的望著她。嘉琪不敢抬头去看他,她怕见到他那对关怀而怜爱的眼睛,更怕看到他那漂亮而显得年轻的脸。
“嘉琪,”终于,费海青开口了,他轻轻的握起她的一只手,嘉琪立即感到浑身一震。费海青用两只手,紧握著嘉琪的手,小心的说:“我觉得很难过,我认为今生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回到这儿来扰乱了你的生活。”
嘉琪把头垂得低低的,新的眼泪又涌出了眼眶。
“嘉琪,你愿意知道我和你母亲的故事吗?”
嘉琪不说话,她想听,但是她也怕听。费海青沉默了一会儿,伤感的说:“说起来,这个故事很简单,如果它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我们可以把它当小说看,但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就没有办法很轻松的来叙述了。嘉琪,别哭吧!”
嘉琪仍然在哭,费海青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简单的告诉你吧!我认识你母亲的时候,还只有十八岁,你母亲十七岁。我们同是一个青年话剧团的团员。那时,正是抗日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我们这个剧团在重庆成立了,到处公演抗日话剧。你母亲通常总是饰演女主角,而我饰演男主角,在戏台上既然总以情侣姿态出现,戏台下就难免想入非非。我那时简直是疯狂的爱上了你母亲,可是,你母亲年轻漂亮,追求的人不计其数,她并没有看上我。虽然在年龄上,你母亲比我小一岁,但她却显得比我成熟,在我追求她的时候,她总是戏谑的称呼我作‘小弟弟’或者是‘傻孩子’。我苦苦的追求了你母亲整整一年,你母亲却和我们剧团的导演康先生恋爱了。“嘉琪,你还年轻,不能体会恋爱和失恋的滋味。当你母亲明白的告诉我爱上了康先生时,我几乎疯了。我吞下了整盒火柴的火柴头,又吃了一瓶DDT,想结束我的生命,但我却被救活了。在我住院疗养的时候,剧团解散,你母亲和康先生也宣告同居。“人死过一次,就会有一种大彻大悟的感觉,我那时就是这样,明知道在爱情上已完全失败了,我从了军!以后在战场上过了好几年的日子,但是,战火仍然无法让我忘记你母亲,甚至于在我托著枪,和敌人作殊死战时,我眼前依然浮著你母亲的影子。抗战胜利后,我在缅甸附近住了一年,和许多女孩子一起玩过,她们有好几个长得比你母亲还美,而且善解风情。但,我没有办法爱她们,一想起恋爱,就会联想起你母亲。你母亲像是一把锁,锁住了我的感情。假如你看过毛姆所著的《人性枷锁》,你就会了解我的心情。
“抗战胜利后一年,我回到重庆,那时重庆是非常热闹的。我按著旧日的住址去拜访你母亲,没想到扑了一个空,你母亲和康先生都搬走了,不知去向。我留在重庆,做了一个报社的编辑,整天忙于工作,差不多已忘记了你母亲。可是,偏偏在这时候,我却碰到了你母亲。”
费海青停住了,嘉琪不由自主的抬起头来望他,他的眼睛注视著水面,眉毛紧紧的蹙著,额上沁出了汗珠,他握著嘉琪的手捏紧了,一直握得嘉琪发痛。然后,他调回眼光望著嘉琪,摇摇头说:“嘉琪,我真不愿意告诉你这故事,这未免近乎残忍。你把它当一个小说听吧,不要想里面的人物与你的关系!”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那是个深夜,我从报社回到我的住处去,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有个女人拉住了我,她扯住了我的衣服,死也不放我,要我……和她到旅馆去。我觉得她声音很熟,在街灯下,我发现她竟然是……你的母亲,她是完全变了,瘦得只剩下一对大眼睛。我再也想不到她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同时,她认出了我是谁,她大叫了一声,转身跑了!我跟了上去,恳求她告诉我她的情形。于是,她把我带到她的家里,那是一间破烂得不可再破烂的茅草房子,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你!”嘉琪张大了眼睛,紧紧的注视著费海青。费海青叹了口气,又说了下去:“你那时大约只有三、四岁,瘦得像一只小猴子,蜷伏在一堆稻草上熟睡著。你母亲告诉我,她和康先生同居的第二年生了你,但,你生下来不久,你那狠心的父亲就遗弃了你们扬长而去。于是,为了你,你母亲做过一切事情,最后终于沦落成一个阻街女郎!
“那天,我留下一笔钱给你母亲,并且约定第二天再去看你们。可是,第二天,当我到了你们那儿,你母亲正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她做了我几年前所做的事——自杀!我送她进医院,延到晚上,她死了。临死的时候,她把你交给我,要我像待自己女儿似的待你。她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海青,如果我能重活一遍,我愿做你的妻子!’”
费海青的头垂了下去,他的手微微的颤抖著,有好一会儿,他们谁都没有说话。然后,费海青抬起头来,黯然的苦笑了一下:“以后的事,你大概可以猜到了,我把你托付给我的好朋友,也是你现在的爸爸妈妈,然后我就出国了。可是,这十二年之间,我并没有忘记你,我时时刻刻记挂著要回来看你。但,每次都有事拖延下去,一直到最近才成行。啊,嘉琪,我希望你不会恨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事实上,你并没有损失什么,如果你不愿跟我走,你一样可以住在你爸爸妈妈家里!”
嘉琪沉默著,她在慢慢的寻思这个故事,很奇怪,她并不因这故事而感到伤心,反而有一种奇异的,仿佛从一种束缚里被解脱出来的情绪。过了很久,她才低低的问:
“我的父亲,是那个姓康的是吗?并不是你?”
“我?”费海青诧异的望著她。“当然不是我,我和你母亲是很……纯洁的。但是,嘉琪,我会像你亲生父亲一样爱你,我们可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生活的话。假如你不愿到外国去,我们就留在台湾……”
嘉琪深深的注视著费海青,脸上逐渐的荡漾起一片红晕,眼睛湿润而明亮的闪著光。费海青看著她的脸,不由自主的停止了说话,激动的用手抚摸著她的脸颊,和那微微向上翘的鼻子,喃喃的说:“天啊!你长得多像你母亲!”
嘉琪微微的闭上了眼睛,从睫毛底下望著费海青:
“我宁愿我父亲是那个姓康的流氓,不要是你!”
“为什么?”费海青问。
嘉琪停了一会儿,然后把头掉开,望著那宁静的情人谷,慢慢的说:“他们传说到情人谷里的男女,都会在这儿得到爱情!”
费海青屏住呼吸的望著嘉琪,然后轻轻的扳过她的头来,望著她那嫣红的脸和潮湿的眼睛,一种新的情绪钻进了他的血管里,他颤抖的,低低的问:
“你要这样吗?嘉琪?”
“是的,我要这样,”嘉琪做梦似的说,闭上了眼睛。“我们要在一起生活,不要在外国,就在这情人谷附近的地方,造一栋小小的房子,我们会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我不是你的女儿!或者,我是母亲重活的那一遍!”
费海青看了嘉琪好一会儿,时间似乎停止了移动。终于,费海青颤抖的捧著嘉琪的头,喃喃的说:
“我真没有想到,你母亲在我感情上加的那一把锁,钥匙却在你的身上!”他俯下了头,去找寻她的嘴唇,又低低的加了一句:“短短的两个月之间,你长大了,我的小朋友!”
情人谷静悄悄的,一对水鸟飞了过来,轻轻的掠水而去。幸运草27/45
逃避
黄昏。天边是红色的,圆而耀目的太阳正迅速的沉下去。室内,所有的家具都染上了一层红色,沙发、桌子、椅子和饭桌上放著的晚餐,都被那朦胧的红色所笼罩著。忆陵把最后一个菜放在桌上的纱罩底下,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望了望窗外的落日和彩霞,她皱了皱眉头,神思不定的解下系在腰上的围裙,把它搭在椅子背上。然后,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她默默的发了一阵呆,猛然,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
“不行!今晚绝不能去了!绝不能!”[请看小说网 www.qiyebooks.com]
走到客厅里,她的丈夫郑梦逸正坐在沙发里看画报,看到她进来,他不经心的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晚饭好了吗?”“是的,”她说:“等小逸和小陵回来就吃饭!”
“唔。”梦逸应了一声,又回到他的画报里去了。
那画报就那么好看吗?她想问,但到底忍住了,只望著窗子出神。窗外的落日,已被地平线吞掉了一半,另一半也正迅速的隐进地平线里去。她坐在椅子里,双手抱住膝,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把头发掠了掠,身子移了移,那份心烦意乱好像更强烈了。“不行!今晚绝不可去了,绝不可去!”她在内心中反复说著,望著太阳沉落。梦逸突然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把画报拿到面前,指著画报里的一排西式建筑说:
“你看,我最近设计的房子就想采取这一种,就是经费太高,公司里不同意,怕没有销路,其实大批营造并不会耗费很大,我们台湾的房子一点都不讲究格局、美观,也不要卫生设备、好像马马虎虎能住人就行了!”
忆陵愣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思想从很远的地方拉回来、又是这样!他的房子,他的建筑,他的设计!什么时候,她才可以不需要听他这些房子啦,建筑啦,什么哥德式啦,这个式那个式呢!她望了那画报一眼,确实,那照片里的建筑非常美丽,但这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望著梦逸那等待答复似的脸色,她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于是,她不带劲的耸了耸肩说:“本来嘛,公司里考虑得也对,现在一般人都苦,谁有力量购买这样的房子呢!”“可是,这房子的成本不过十二、三万就行了,假若公司肯少赚一点,标价不太高,一般人可以购买的!而且还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
哦,什么时候可以不听这些房子的事呢!忆陵懊恼的想著。房子!房子!他脑筋里就只有房子!梦逸把画报抛在桌子上,在室内绕了个圈子,仍然继续在发表著意见。忆陵重新把眼光转向窗外,思想又飞驰了起来。忽然,梦逸站定在她面前,审视著她说:“你在想什么?”忆陵吃了一惊、有点慌乱的说:
“没什么,在望孩子们怎么还不回来!”
像是回答她这句话一般,大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十岁的小逸像条小牛般从外面冲了进来。一边肩膀上背著书包,一边肩膀上挂著水壶,满头的汗,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头发被汗水弄湿了,垂在额前,满脸的汗和泥,忆陵皱起了眉头:“你怎么弄得这样脏?”
“在学校打球嘛!”小逸说,一面跳起来,做了个投篮姿势,然后把书包往地下一扔,嚷著说:“饭好了吗?我饿死了!”
“看你那个脏样子,不许吃饭!先去洗个澡再来吃!”忆陵喊,一面问:“妹妹呢?”
“在后面,”小逸说,得意的抬了抬头:“她追不上我!”
“你们又在大街上追,给汽车撞死就好了!快去洗澡去!一身汗臭!”“我要先吃饭!”小逸说。
“我说不行!要先洗澡!”
大门口,小陵的小脑袋从门外伸了来,披著一头散乱的头发,也是满脸的汗和泥。她并不走进来,只伸著头,细声细气的说:“妈妈,我掉到沟里去了!”
“什么?”忆陵叫了一声。
小陵慢吞吞的把她满是污泥的小身子挪到客厅里来,忆陵发出一声尖叫:“哦,老天,看上帝份上,不许走进来!赶快到后门口去,我拿水来给你冲一冲!”小陵转过身子从外面绕到后门口去了,忆陵回过头来,一眼看到梦逸悠闲自在的靠在沙发里,正衔著一支烟,在那儿微笑。忆陵没好气的说:“你笑什么?”“他们!”梦逸笑吟吟的说:“真好玩、不是吗?看到那个脏样子就叫人发笑,这是孩子的本色!”
当然,孩子的脏样子很好玩!忆陵心中狠狠的想著,反正孩子弄脏了不要他来洗,不要他来忙,他尽可以坐在沙发里欣赏孩子的脏样子,而她呢!忙了一整天的家务,到了这个黄昏的时候,筋疲力竭之余,还要给孩子洗阴沟里的污泥,她可没有闲情逸致来对孩子的脏样子发笑!带著一肚子的不高兴,她跑到后面,给小陵洗刷了一番,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又把小陵的乱发扎成两条小辫子,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可是,当她走进饭厅里,一眼看到小逸正据案大嚼,用那只其脏无比的手抓著一个馒头,狼吞虎咽的啃著。而梦逸却抱著手,站在一边,看著小逸笑。她觉得一股怒气冲进了头脑里,走过去,她劈手夺下了小逸手里的馒头,大声说:
“我说过不洗澡不许吃饭,你怎么这样不听话!”转过身子,她怒冲冲的对梦逸说:“你为什么也不管管他?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怎么。”梦逸用一种不解的神情望著他:“孩子饿了嘛,先洗澡跟先吃饭不是一样吗?为什么一定要他饿著肚子先去洗澡呢?”“他把细菌一起吃到肚子里去了!”忆陵叫著说。
梦逸耸耸肩,笑笑。“孩子嘛,”他说:“你不能期望他变成个大人,没有一个孩子会很干净的。好吧,小逸,先去洗洗手再来吃!”小逸站起身,默默的去洗手。忆陵忽然发现,孩子对父亲比对她好得多,他们听梦逸的话,不听她的话。默默的,他们一起吃了饭,桌上沉默得出奇。梦逸不时打量著她,眼睛里有一种使她困惑的深思的表情。
吃完了饭,忆陵洗净了碗碟,又监视小逸洗了澡。夜来了。窗外的晚霞已经换成了月色,她不安的看看手表,七点十分!在厨房里胡乱的绕著圈子,拧紧水龙头,整理好绳子上的毛巾,排齐碗碟,把炒菜锅挂好……终于,她甩了甩头,走进了卧室里。机械化的,她换上一件橘红色的旗袍,把头发梳好,戴上一副耳环,略略施了脂粉,拿起手提包。一切收拾停当,她转过身子,忽然发现梦逸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正坐在床沿上望著她,眼睛里仍然带著那种使她不安的深思的表情。
“要出去?”他问。“是的,”她有点不安的说:“到王太太家里去,可能打几圈牌,那就要回家晚一点。”
“嗯。”他轻轻的应了一声,继续望著她,然后,低声说:“早点回来。”“好。”她说,像逃避什么似的走出了家门。一直走到大街上,她才松了一口气。家!她多么厌倦这个家!丈夫,孩子,做不完的家务……梦逸是不会寂寞的,他不需要她,他只要孩子和他的设计图!孩子们也不需要她,他们爱父亲更胜过了爱母亲!在街角处,她叫了一辆三轮车。告诉了车夫地址,上了车,一种强烈的罪恶感突然攫住了她。她觉得背脊发凉,手心里在冒冷汗。“我不应该去的,我应该回去!”她想著。可是,另一个意识却挣扎著,找出几百种理由来反对她回去。“家给了我什么?烧锅煮饭带孩子!一辈子,我就是烧锅煮饭带孩子!没有一丝一毫自己的生活,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享受!不行!我已经卖给这个家卖得太久了!青春消磨了,年华即将老去,我要把握我能找到的快乐,我不能再让这个家把我磨损,埋葬!”车子停在一栋小小的洋房前面,她下了车,付了车钱,走到房门口去按了门铃。门几乎立即就打开了,一只强有力的手把她拉了进去,她还没站稳,就感到一份灼热的呼吸吹在自己的脸上,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她仰望著这张脸,浓眉,虎视眈眈的眼睛,带著个嘲讽的微笑的嘴角,她不喜欢这个人!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她讨厌他那个近乎轻蔑的笑,讨厌他那对似乎洞穿一切的眼睛,更讨厌他身上那种具有魔鬼般邪恶的诱惑力!可是,在他的臂弯里,你就无法挣扎,无法思想。他是一种刺激,一杯烈酒,一针吗啡。明明知道他是有毒的,但是你就无法摆脱。
“我为你准备了一点酒。”他说,仍然带著那个坏笑,有点像克拉克盖博,但是,比克拉克盖博的笑更加邪恶,她打了个寒噤,挣扎著说:“不!我不喝酒,我马上就要走!”
“是吗?”他问,给她斟了一杯酒,放在她面前。“你不会马上走,你也要喝一点酒!来,喝吧,你放心,我没有在里面放毒药!”她讨厌他这种说话的语气,更讨厌他那种“我了解你”的神情。她和自己生气,怎么竟会跑到这个人这里来呢?这儿是个深渊,她可以看到自己正堕落下去。但是,她却像催眠般拿起了那个酒杯,啜了一口。
他的手揽住了她,她的身子陷进了他的怀里,他望著她的眼睛,赞美的说:“你很美,我喜欢像你这种年龄的女人!”
她感到像一盆冷水浇在背脊上。她想挣扎,想离开这儿,想逃避!但是,她是为了逃避家而跑到这里来的!
“我喜欢你,”他继续说:“因为你不是个坏女人,看到你挣扎在圣女和荡妇之间是有趣的!”他托起她的下巴,吻她的嘴唇,她感到浑身无力。“今天晚上不要回去,就住在我这儿,怎样?”“不行!”她说:“我马上就要回去!”
“你不会回去!”他说,继续吻她。
“你是个魔鬼!”她说。幸运草28/45
“我不否认,我一直是个魔鬼、但是比你那个书呆子是不是强些?”“他不是书呆子!”“管他是什么!”
她不喜欢他这样说梦逸,这使她代梦逸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梦逸和这个男人是不同的,梦逸有心灵,有品德,这个人只是个流氓!梦逸比他高尚得太多太多了!
“你在想什么?”他问,抚摸著她的面颊,她讨厌这只手,罪恶的感觉在她心中强烈的焚烧起来。她想摆脱,渴望能走出这间屋子。“不要做出那副受罪的表情来。”他说:“你既然在我这儿,就不许想别人!告诉你,忆陵,你是个道地的荡妇!”
“不!”她猛然跳了起来,像逃避一条毒蛇般冲到门口,他在后面追了上来,叫著说:
“怎么了?为什么要跑?”
她冲出这间屋子,踉跄的向大街上跑去,直到看到了街上闪烁的霓虹灯,她才放慢脚步,疲倦的走进一家冷饮店。叫了一杯冷饮,她茫然的坐著,面孔仍然在发著烧,心脏在胸腔中狂跳。深夜,她回到了家里。家!这个她要逃避的家,仍然是她唯一的归宿!用钥匙开开了门,她走了进去,立即呆了一呆。客厅中是零乱的,沙发垫子满地都是,茶几翻倒在地下,报纸画报散了一地,好像经过一番大战争似的。小心越过了地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向小逸和小陵的房间里走去,突然渴望看看他们。推开了门,她看到两个小东西歪七扭八的睡在一张床上,小陵把小脑袋钻在小逸的怀里,小逸用手揽住了她。两个都和衣而卧,衣服零乱而不整,脸上全是泥灰,像两个小丑。可是,他们睡得很香,脸上带著愉快的微笑。忆陵觉得眼眶有点湿润。轻轻的,她拉了一条毯子给他们盖上,关掉了灯,退出了房间。走进卧房,她发现梦逸正坐在床上,正在抽烟,床前的地下,堆满了烟蒂。她诧异的说:
“你还没有睡?”“我正在等你回来,”他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玩得好吗?”她觉得有点狼狈,逃开了他的眼光,她脱下旗袍,换上睡衣,故意调转话题。“客厅里怎么弄的,那么乱?”
“我和孩子玩官兵捉强盗。”
忆陵注视著他,和孩子玩官兵捉强盗!兴致真不小。想像里,他们父子一定过了个十分快乐的晚上!而她呢,却逃避出去,挣扎于善恶之间!忍受著煎熬,得到的只是耻辱与罪恶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他轻轻说:“可惜你不在,他们笑得房顶都要穿了。”他望望她,又加了一句:“孩子们是非常可爱的!”忆陵觉得如同挨了一鞭,她一语不发的脱去丝袜和高跟鞋。“忆陵!”他忽然柔声叫。
“嗯,”她应著,有点惶恐、惊慌的望望他,他深思的注视著她,眼睛很温柔。“早点睡吧,”他说:“我很高兴你回来了,我以为——你或者会玩一个通宵的!”她紧紧的盯著他,但他不再说话,只轻轻的揽住了她,非常非常温柔的吻了她,然后,在她耳边低低说:
“忆陵,我真爱你!”忆陵感到心底一阵激荡,然后猛然松懈了下来。好像卸掉了身上一个无形的枷锁,终于获得了心灵的解脱。她紧倚在梦逸怀里,一刹那间,心中澄明如水,她知道,她正属于这个家,她再也不会逃避了。望著梦逸的脸,她忽然有一个感觉,梦逸是知道一切的,他让她逃开,同时,知道她一定会回来,而耐心的等待著她。
“梦逸,你真好。”她喃喃的说。幸运草29/45
芦花
那是个美丽的下午,太阳暖洋洋的照著大地,晒得人醉醺醺的。爸爸和妈妈在水塘边整理渔具,我在水边的泥地里奔跑,在那些长得和我身子一般高的芦苇里穿出穿进,弄了满脚的烂泥。那天,妈妈穿著件大红色的衬衫,一条咖啡色的、窄窄的西服裤,头上戴著顶宽边大草帽。爸爸的白衬衫敞著领子,卷著袖子,露著两条结实的胳膊,真帅,我以爸爸妈妈为荣,高兴的奔跑著,唱著一些新学会的、乱七八糟的小歌。“小嘉,别跑,当心掉到水塘里去!”妈妈拿著钓鱼竿,回头对我嚷著。“没关系,摔不进去的。”我叫著。
“野丫头!”爸爸对我挤挤眼睛。
“坏爸爸!”我也对爸爸挤挤眼睛。
“一点样子都没有。”爸爸说,抿著嘴角笑。
“跟你学的。”我说,一溜烟钻进了芦苇里。
“不要向芦苇里跑,那里面都是烂泥。”妈妈警告的喊,但是来不及了,我已经半个身子陷进了泥里。爸爸赶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衣领,把我从泥地里拖了出来,放在草地上。妈妈张大眼睛,望著我泥封的两条腿,爸爸把手交叉在胸前,眉毛抬得高高的,打量著我的新长裤。(天呀,这条长裤是特地为这次郊游而换上的。)我皱著眉头,噘著嘴,也俯视著我伟大的裤子。接著,爸爸首先纵声大笑了起来,立即,妈妈也跟著笑了,我也笑了。我们笑成了一团,爸爸用手揉揉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对妈妈笑著说:
“你一定要给她换条新裤子出来,你看,我们这野丫头配穿么?”“嗨,爸爸。”我抗议的喊,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一纵身往他的身上爬,两条腿环在他的腰上。他的裤子和我的裤子一起完蛋了!“哦,老天。”妈妈喊。
“下来吧,小泥猴。”爸爸把我放下来。对我说:“我们大张旗鼓的出来钓鱼,假如一条鱼都钓不回去,岂不是要让隔壁的张伯伯笑话。别捣蛋了,到车子里去把你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拿来,坐在我们旁边,安安静静的看看书,像个大女孩的样子,你已经十二岁了,知道吗?”
我对爸爸做了个鬼脸,转身向停在不远处的吉普车跑去。在车子里,我找出了我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也找出了充当点心的三明治。我倒提著书,一边啃著三明治,走回到池塘边来。爸爸已把两根鱼竿都上了饵,甩进水中,一根递给妈妈,一根自己拿著,我跑过去,叫著说:
“我也要一根。”“嘘。”妈妈把手指头放在嘴唇上,“你把鱼都吓跑了。”
我吃著三明治,低头望著那浮在水面的三色浮标,半天半天,浮标仍然一动也不动。我不耐烦的转身走开了。那些长长的、浓密的芦苇向我诱惑的摆动著,我走过去,拔了一根起来,芦苇上面,有一枝芦花。白得像云,轻得像烟,柔软得像棉絮。“美丽得很!”我想,小心的把花的部分折下来,把它夹进了我的《爱丽思前游奇境记》里,一只红蜻蜓绕著我飞,停在我面前的芦苇上,我想捉住它,但它立即飞走了,我转身追了过去,它越飞越远,我也越追越远,终于,我失去了它的踪迹。非常懊恼的,我走回到池塘边来,池塘边安静得出奇,听不到爸爸的声音,也听不到妈妈的声音,我悄悄的、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想出其不意的大叫大声,吓他们一跳。绕过一丛芦苇,我看到他们了。“嗬!”我立即背转了身子,爸爸和妈妈一人手里拿著一根鱼竿,但他们谁也没管那根鱼竿,爸爸用空的一只手托著妈妈的下巴,嘴唇贴著妈妈的嘴唇,妈妈的眼睛阖著,鱼竿都快溜进水里了。
“不要脸。”我耸耸鼻子,慌忙跑开了。
黄昏的时候,爸爸妈妈的鱼篓里仍然是空的,但是,鱼饵却早已被鱼吃光了。他们虽一无所获,我却捉住了一只小青蛙,我坚持要把青蛙放进鱼篓里,谁知,青蛙才放进去,就立刻跳出来,而且跳进了水里。我扑过去抢救,“扑通!”一声,就栽进了水塘里。妈妈大声惊呼,爸爸及时抓住了我的一只脚,我被水淋淋的提了出来,头发上挂著水草,衣领上缠著爸爸的鱼丝鱼钩,妈妈哭笑不得的看著我,爸爸笑得弯了腰。还好、我的爱丽思躺在岸上,没有跟著我受这次水灾。
我们回到家里,张伯伯正在门前锄草,看到我们回来,他停下镰刀,推了推额前的草帽,问:“怎么?钓到几条鱼?送我一条下下酒吧!”
“这儿,”爸爸把湿淋淋的我推到前面去。“唯一钓到的一条大鱼!”他们都大笑了起来,只有我噘著嘴不笑。
时光飞逝,我的十二岁生日似乎才过了没多久,十三岁的生日又来了。应该又是芦花盛开的季节了,我有点怀念那个不知名的小池塘,但是,爸爸妈妈并没有再做钓鱼的计划。爸爸的事业日渐成功,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了。我也跨进了中学的大门,开始学习沉静、温柔,和一切女孩子的美德。
十四岁、十五岁,我再也不穿短裤,我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衣服熨得平平的。爸爸不再揉乱我的短发,也不再叫我野丫头,我很伤心的明白:“我大了。”
妈妈变得那么安静,她常常望著我默默的发呆。我见到爸爸的时候更少了,每天,我睡觉时他还没有回家,我上学时他却还未起床。我更怀念那小池塘了,和那池塘边的芦苇,芦苇上的芦花。那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惊异的发现妈妈正在客厅中,做那个池塘边和爸爸做过的动作。但,那拥抱著她的男人不是爸爸,而是隔壁的张伯伯!
“啊!”我惊叫。妈妈迅速的挣开了张伯伯的怀抱,看到我,她的脸色苍白了。“哦,小嘉。”她喃喃的说。
我望著她,激动的叫:
“妈妈,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妈妈垂下了头,显得无力而难堪。张伯伯尴尬的看看我,咳了一声,走到我身边来,把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试著和我谈话。“小嘉!”他困难的说。
“滚开!”我对他大叫,摔开了他的手:“你滚出去,滚出去!滚出去!你这个流氓,混蛋,不要脸的恶混!土匪!强盗!”我集中一切我所知道的骂人句子,对他疯狂的叫嚣著:“你滚开,滚出去!”“小嘉,不许这样!”妈妈忽然说了,她跑过来抓住我的手,因为我正想把书包对那个男人头上砸过去。她的脸色苍白,但神情坚定,她说:“不许这样,小嘉,反正你迟早会知道的,小嘉,我和你爸爸……这两年,早就没有什么感情,张伯伯会和你爸爸一样爱你……”
“啊,妈妈!”我大叫:“不,不,妈妈,赶他走,叫他走,叫他走!”可是,妈妈没有叫他走,反而更坚决的说:
“你也不小了,小嘉,你知道,有些婚姻不一定会很美满的,我和你爸爸要离婚了。”
“不,不,不。”我疯狂的叫,向自己的卧室里冲去。我锁上了门,扑在床上痛哭。我不相信这个,我也不能接受这个!妈妈在外面打我的门,但我大声叫她走!她要那个人,甚至不许我骂他!我在床上伤心的痛哭,迫切的等待著爸爸。深夜,爸爸终于回家了,我打开了房门,跑出去扑进爸爸的怀里。我用手勾住他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弄了他满衣服的眼泪鼻涕。“爸爸哦,爸爸哦,爸爸哦!”我哭叫著。
“怎么了?小嘉?”爸爸抚摸著我的头发问。
妈妈走了过来,叹口气说:
“就是那件事,我告诉了她,我们要离婚了。”
爸爸推开了我,凝视著我的眼睛,他的脸色显得沉重而严肃,他说:“小嘉,你不小了,是不?”
“爸爸,”我叫,惊恐的看著他:“那不是真的,是不是?那不是真的!”爸爸叹口气,揽住我说:
“可怜的小嘉,你必须接受事实,那是真的!”
“哦,”我喊:“为什么?不,不是的,爸爸,你不会真的要离婚的,是不是?那个姓张的是混蛋!我要杀了他,烧死他,把他烧成灰。”“小嘉,”妈妈严厉的说:“你不能说这种话,你以为破坏爸爸和妈妈的就是张伯伯吗?”她抬头望著爸爸,眼光里有著怨恨。“你告诉小嘉吧,把一切告诉小嘉!”
爸爸看著我,眼光悲哀而歉疚。
“小嘉,”他说:“做父母的对不起你,”他揽住我的头,吻我的额角。“但是,爸爸妈妈仍然是爱你的,你会由一个家,变成有两个家……”“不不不!”我大声叫,挣脱了爸爸的手,冲回到我的卧室里,重新锁上了房门。窗外的月光柔和的照著窗棂,我茫然的站著,第一次感到那样的孤独,那样的无助,好像整个世界都已经遗弃了我。
三个月后,家里的一切都变了。那天,爸爸把我叫到身边说:“小嘉,明天我要离开这儿了,你先跟妈妈住,过几个月,我再接你到我那儿去住,好吗?”
我点点头,立即离开了爸爸,把我自己关在房间里,默默的、无声的哭了一整夜。
爸爸走了,家,也破碎了。放学回来,我找不到爸爸的东西,闻不到爸爸的香烟气息。我从房子前面跑到后面,看著妈妈细心的妆扮,然后跟张伯伯一起出门。张伯伯!我多恨他,多恨他,多恨他!他对我笑,买了许多绸绸缎缎的衣服送我,我把衣服丢在地下,用脚践踏。妈妈严厉的责备我,那么严厉,那是她以前从没有过的态度。我逃进自己的卧室里,关上房门,轻轻的哭:
“爸爸啊,爸爸啊!”我低声叫。
四个月以后,爸爸真的开车来接我了,妈妈为我收拾了一个满满的衣箱和一个书箱,然后,搂住我吻我,含著泪说:
“我爱你,小嘉,去和爸爸住两个月,我再接你回来。别忘了妈妈。”我漠然的离开了妈妈,跟著爸爸上了车子。爸爸用手揉揉我的头发,仔细的注视我说:幸运草30/45
“我的小嘉,我真想你。”
车子停在一栋华丽的住宅面前,爸爸跳下车来,帮我提著箱子,我们走进大门,一个下女接去了我们手里的东西。我站在客厅里,打量著这陈设得极讲究的房间。一阵父的衣声传来,然后,一位打扮得非常艳丽的女人出来了,她一直走到我面前,脸上带著个做作而世故的微笑,爸爸拍拍我的肩膀说:“叫阿姨,她也是你的新妈妈。”
我怔怔的望著她,她俯下身来拉住我的手,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冲进了我的鼻子,她亲热的说:
“是小嘉吗?长得漂亮极了,让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
我茫然的跟著她走进一间同样华丽的卧室里。床上堆满了许多漂亮的衬衫裙子,包括内衣衬裙,爸爸走过来,指著衣服对我说:“这些都是阿姨送你的,快谢谢阿姨!”
我望望衣服,又望望爸爸和那位“阿姨”,爸爸的脸上带著笑,眼光柔和的望著“阿姨”,他的手放在“阿姨”的腰上。我跑过去,把衣服全扫到地下,大声说:
“我不要!”“小嘉!”爸爸厉声喊,笑容冻结在他的嘴唇上。“阿姨”发出一声干笑,做好做歹的说:
“怎么了,别跟孩子生气,让她休息一下吧。”她拉著爸爸走出了房间。我把门“砰”的关上,眼泪一串串的滚了下来。我打开了书箱,找寻我那本《爱丽思梦游奇境记》,我找到了它,翻了开来,我要看看那枝芦花,是的,芦花仍在,但已成了一堆黄色的碎屑。一阵风从窗外卷来,那些碎屑立即随风而散了。我丢下书,开始静静的哭泣。我失去了爸爸,也失去了妈妈,现在,我又失去了我的芦花。黑茧
一夜半,我又被那个噩梦所惊醒。梦里,是妈妈苍白的脸,瞪著大大的恐怖的眼睛,和零乱披散的长发。她捉住了我的手臂,强迫我看我的蚕匣。蚕匣里,在那些架好的麦秆中,一个个白色的,金黄的,鹅黄的蚕茧正像城堡般林立著。妈妈把我的头按在匣子的旁边,嚷著说:
“看哪!看哪!一个黑茧!黑色的茧!咬不破的茧!那是我的茧呀!我的茧呀!我织成的茧呀!”
我挣扎著,摇著我的头,想从妈妈的掌握中逃出去,但妈妈把我的头压得那么紧,我简直无法动弹,她的声音反复的、凄厉的在我耳边狂喊:
“一个黑茧!一个黑茧!一个黑茧!……”
我的头几乎已被塞进蚕匣子里去了,我的颈骨被压得僵硬而疼痛,那些蚕茧全在我眼前跳动了起来。
于是,我爆发了一声恐怖的尖叫……二梦醒了,我正躺在床上,浑身都是冷汗,四肢瘫软无力。我坐了起来,拂去了额上的汗,伸手开亮了床头柜上的小台灯。灯光使我一时睁不开眼睛,然后,我看到一苇在沉睡中因灯光的刺激而蹙了蹙眉头,翻了一个身,又呼呼大睡了起来。梦中的余悸犹存,我无法再睡了。用手抱著膝,我审视著睡在我身边的一苇,他那安详自如的睡态忽然使我产生一种强烈的不满。我用手推推他,他嘟囔著喃喃的哼了句什么,一翻身,又睡了。我再推他,推得又猛又急,他连翻了两个身,终于给我弄醒了。他揉揉眼睛,睡眼惺忪的望著我,皱著眉不耐的说:“你做什么?”“我不能睡,我做恶梦。”我噘著嘴说。
“噢,”他的眉毛皱得更紧了:“现在醒了没有?”
“醒了。”“那么,再睡吧!”他简明扼要的说,翻身过去,裹紧了棉被,又准备入睡了。我扳住他的肩膀,摇摇他,不满的说:
“我告诉你,我睡不著嘛!”
“睡不著?”他不耐的说:“那么,你要我怎么办?思筠,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关上灯,睡吧!别吵了。”
说完这几句,他把棉被拉在下巴上,背对著我,一声也不响了。我仍然坐在那儿,凝视著窗玻璃上朦朦胧胧的树影,忽然觉得一股寒意正沿著我的脊椎骨爬上我的背脊。我再看看一苇,只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已经又打起鼾来了。在他起伏的鼾声中,我感到被遗弃在一个荒漠中那样孤独惶恐,我耸耸鼻子,突来的委屈感使我想哭。但是,我毕竟把那已经涌进眼眶里的眼泪又逼了回去。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在超越过孩子的年龄之后,哭与笑就都不能任意而发了。我关上台灯,平躺在床上,瞪视著黑暗中模糊的屋顶,我知道,这又将是个不眠之夜。我必须这样静卧著,在一苇的鼾声里,等著窗外晓色的来临。拂晓时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披著晨褛,穿著拖鞋,我走到晓雾蒙蒙的花园里。我们的小下女还没有起床,厨房顶上的烟囱冷冰冰的耸立在雾色之中。我踏著柔软的草坪,在扶桑花丛中徜徉。清晨那带著凉意的空气软软的包围著我,驱尽了夜来恶梦的阴影。我在一棵茶花树下的石头上坐下、静静的聆听著那早起的鸟儿的鼓噪之声,和微风在树梢穿梭的轻响。天渐渐亮了,远远的东方,朝霞已经成堆成堆的堆积了起来。接著、那轮红而大的太阳就爬上了屋脊和椰子树的顶梢,开始驱散那些红云,而变得越来越刺目了。我调开眼光,厨房顶上,浓烟正从烟囱里涌出,袅袅的升向云天深处。显然,小下女已经起身给我们弄早餐了。
我继续隐匿在茶花树下,一动也不动,仿佛我已变成化石。一只小鸟落在我的脚前,肆无忌惮的跳蹦著找寻食物,它曾一度抬头对我怀疑的凝视,然后又自顾自的跳跃著,相信它一定以为我只是个塑像。直到我头顶的树上飘落了一片叶子,小鸟才受惊的扑扑翅膀,飞了。我摘下茶花的一串嫩叶,送到鼻尖,去嗅著那股清香。太阳已增强了热力,草地上的露珠逐渐蒸发而消失,我站起身,茫然四顾,深呼吸了一下,我开始准备来迎接这无可奈何的新的一天。
当我轻悄悄的走进房间,一苇已经在餐桌上享受他的早餐,一份刚送来的晨报遮住了他整个的脸,我只能看到他的胳膊和握著报纸的手。我轻轻的拉开椅子,坐在他的对面,暗中好奇的等待著,看他过多久可以发现我。他放下了报纸,端起面前的稀饭,一面盯著报纸,一面挟著菜,眼光始终没有对我投过来。我不耐的轻咳了一声,他仍然恍如未觉。我发出一声叹息,开始默默的吃我的早餐。
他终于吃完了饭,一份报纸也看完了,抬起头来,他总算看到了我。我停住筷子,望著他,等著他开口。但他什么都没说,好像我生来就是坐在他对面的,就像墙上挂著的水彩画一样自然。摸出一支烟来,他燃著了烟,头靠在椅背上,瞪视著天花板,像个哲学家般沉思,同时慢条斯理的吐著烟圈。一支烟抽完,他站起身来,问:
“几点了?”“差十分八点。”我说。并没有看表,他的行动比钟表更准确可靠。“我去上班了,再见。”
“再见。”我轻声说。听著他的脚步声穿过房间,听著一连几道门的开阖声响,听著皮鞋踩在花园的碎石子小径上,再听著大门被带上时那最后的“砰”然一声,留下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寂静,和胶冻得牢牢的冲割不破的冷漠的空气。我端起饭碗,毫无食欲的望著那热气腾腾的稀饭,一直到热气涣散而全碗冰冷,才废然的放下碗,走进客厅里。
蜷缩在一张对我而言太大了的沙发中,用椅垫塞住背脊后的空隙,拿起一本看了几百次的葛莱齐拉,我静静的斜倚著,像只怕冷的小猫。小下女悄悄的走进来,把一杯香片放在我身边的小几上。“太太,今天吃什么菜?”
“随便。”小下女走开了。随便!无论什么事都随便,何况是吃什么菜?管他吃什么菜,吃到嘴里还不是同一的味道!
就这样斜倚著,让时间缓缓流去,让空气凝结。微微的眯起眼睛,希望自己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境界。无知比有知幸福,无情比有情快乐,而真正幸福快乐的境界却难以追寻。我似乎是睡著了,一夜失眠使我容易困倦,我眼睛酸涩沉重,而脑子混沌昏蒙。隐隐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黑色的棺木,黑色,长形,他们正用绳子把它坠入那暗沉沉的坑穴里去。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咬不破的茧!我发狂的冲过去,大声的哭叫:“不要!不要!不要把妈妈钉死在那个黑茧里面!不要!不要!妈妈咬不破它,就再也出不来了!”
有人把我拦腰抱起,用一床毛毯裹住我,我闭著眼睛在毯子里颤抖啜泣。睁开眼睛,我接触到爸爸憔悴而凄凉的眼光。他低头望著我。“别哭,思筠,妈妈已经死了,她死去比活著幸福。”“不要那个黑茧!不要那个黑茧!”我仍然狂叫著。
爸爸把我抱离墓地,有几个亲戚们接走了我,她们拍我,摇我,哄我,然后又彼此窃窃私议:
“看吧!这孩子八成有她母亲疯狂的遗传,你听她嘴里嚷些什么?大概已经疯了。”
疯了?已经疯了?我坐正了身子,甩甩头,把坐垫放平。那杯香片茶已经冷了,我啜了一口,冷冷的茶冰凉的滑进肚子里,使我颤栗了一下。疯了?或者疯狂的人比不疯狂的人快乐,因为他已没有思想和欲望。对不对?谁知道呢?
时间过得那么慢,一个上午还没有溜走三分之一。我站起身来,走进了花园里。花园中阳光明亮的在树叶上反射,我眨了眨眼睛,迎著太阳光望过去,只几秒钟,就眼花缭乱了。人的眼睛真奇怪,能习惯于黑暗,却不能习惯于光明。大门响了,小下女提著菜篮气急败坏的跑进来,看到了我,她喘息的拉住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太太,有一个男人在我们家门口,已经三天了。他每天看著我,我一出门就可以看到他,总是盯著我。刚刚我去买菜的时候他就在,现在他还在那儿,就在门外的电线杆底下!”
我注视著小下女,难道她已经足以吸引男人了?我冷眼打量她,扁脸,塌鼻子,满脸雀斑,一张合不拢的阔嘴,永远露在嘴外的黄板牙。再加上那瘦瘦小小尚未发育的身子。我有些失笑了,摇摇头说:“没关系,大概是过路的,别理他!”幸运草31/45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敞著的大门口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穿著件白色尼龙夹克,一条咖啡色的西服裤。一对锐利的眼光从披挂在额前的乱发下阴鸷的射过来。小下女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呼,嚷著说:“就是他!太太,就是他!”
那个男人跨进门里来了,背靠著门框,用手拂了拂额前的头发,静静的凝视著我。我浑身一震,心脏迅速的往下沉,似乎一直沉进了地底。不由自主的,我深吸了口气,向后退了一步。小下女躲在我的身后发抖。终于,我能克制自己了,我回转身,推开了小下女,说:
“走开!没有事,这是先生的朋友。”
然后,我走近他,竭力遏制自己说:
“我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
他苦笑了一下,说:“回来一星期了。”“今天才来看我?”我问,尽量把空气放松。“进客厅里来坐,好吗?门口总不是谈话的地方。”
我叫小下女关好大门,领先向客厅走。他耸耸肩,无可无不可的跟著我。走进了客厅,他站在屋子中央,四面审视,然后坐进沙发里,扬扬眉毛说:
“唔,好像很不坏。”“这幢房子是一苇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我说。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把香烟盒子递过去,他望著烟盒,并不拿烟,只幽幽的说:
“你冷吗?你的手在发抖。”
我震动了一下,把烟盒放在桌上,瑟缩的坐进沙发中。他从椅子里拿起一本书,是那本葛莱齐拉,他看看封面,又看看我。“还是这本书?依然爱看吗?记得后面那首诗?‘旧时往日,我欲重寻!’人,永远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去想‘重寻’,是吗?还有那最后一句话:‘她的灵魂已原谅了我,你们,也原谅我吧,我哭过了!’是的,一滴眼泪可以弥补任何的过失,那么,你哭过没有?”“没有事需要我哭。”我低低的说。
“是吗?”他盯著我,嘴边带著一丝冷笑。然后,他注视了我一段长时间。“为什么婚姻生活没有使你的面颊红润?为什么你越来越瘦骨嶙嶙了?”他咄咄逼人的问。
“健群,你——”“健群?”他站了起来,走近我、低头望著我:“终于听到你喊出我的名字了,我以为你已经忘记我叫什么了。”
我跳了起来,神经紧张的说:
“健群,你到底来做什么?你想要怎么样?”
“我吗?”他逼视著我的眼睛:“我在你门外等了二天,希望你能出去,但是,你把自己关得真严密呀!好几次我都想破门而入了。”他忽然一把抓住了我,在我还没有弄清他的来意之前,他的嘴唇已经紧压在我的嘴唇上面了。我没有挣扎,也没有移动。一吻之后,他抬起头来,他的眼睛血红,沙哑著声音说:“这就是我的来意。”接著,他就用力把我一摔,摔倒在沙发中,他举起手来,似乎想打我。但,他的手又无力的垂了下去,他咬著牙说:“思筠,你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说完这一句,他掉转头,迈开大步,径自的走了出去。马上,我就听到大门碰上的声响。
我瘫软在椅子里,无法动弹。小下女端著一杯茶走出来,惊异的说:“咦,客人呢?”“走了。”我说。走了,真的,这次是不会再回来了。人,反正有聚则有散,有合则有分。傻事!谁能评定什么是真正的傻事,什么又是真正聪明的事呢?我闭上眼睛,笑了。虽然眼泪正泛滥的冲出眼眶,毫无阻碍的沿颊奔流。
三故事应该从妈妈死后说起。
“思筠,你知道你母亲怎么会疯?怎么会死的吗?”姨妈牵著我的手,忿忿不平的问。
我摇摇头,九岁的我不会懂得太多的事情。
“我告诉你。”姨妈的嘴凑近了我的耳边:“因为你爸爸姘上了一个寡妇,你妈妈完全是受刺激才疯的。现在,你妈死了,我打包票,不出两年,这个女人会进门的,你看著吧!”然后,她突然揽住我,把我的小脑袋挤压在她扩大的胸脯上,用悲天悯人的口气,凄惨的喊:“我小小的思筠哩,你怎么得了呀,才这么点大就要受后娘的虐待了!想你小时候,你妈多疼你呀,可怜她后来疯了,连你都认不清!我的小思筠,你怎办才好呢?那狐狸一进门,还会带个小杂种进来,你看著吧!”我傻傻的倚著姨妈,让她播弄著,听著她哭哭啼啼的喊叫,我是那样紧张和心慌意乱。爸爸和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什么意思?我真希望姨妈赶快放掉我,不要这样眼泪鼻涕的揉搓我。终于,她结束了对我的访问和照顾。但是,她眼泪婆娑的样子却深深的印在我脑中。
姨妈的话说准了,妈妈死后的第二年,萱姨——我的继母——进了门,和她一起来的,是她和前夫所生的儿子,比我大三岁的健群。萱姨进门的那一天,对我是多么可怕的日子!我畏怯的躲在我的小屋内,无论是谁来叫我都不肯出去,尽管外面宾客盈门的大张酒席,我却在小屋内瑟缩颤抖。直到夜深人静,客人都已散去,爸爸推开了我的房门,犹如我还是个小女孩一般,把我拦腰抱进客厅,放在一张紫擅木的圈椅中,微笑的说:“这是我们家的一颗小珍珠,也是一个最柔弱和可爱的小动物。”说完,他轻轻的吻我的额角,退到一边。于是,我看到一个纤细苗条的中年妇人,带著个亲切的微笑俯向我,我怯怯的望著她,她高贵儒雅,温柔细致,没有一丝一毫像姨妈嘴中描写的恶妇,但我却喊不出那声“妈”来。她蹲在我的面前审视我,把我瘦骨嶙峋的小手合在她温暖柔软的双手中,安详的说:“叫我一声萱姨?”我注视她,无法抗拒,于是我轻声的叫了。她又拉过一个瘦高个的男孩子来,说:
“这是健群。你的哥哥。”
健群,那有一对桀骜不驯的眼睛,和执拗顽固的性格的男孩,竟成为我生命中的毁星。那天晚上,他以一副冷漠的神情望著我,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只对我轻蔑的皱了皱眉头。萱姨进门没多久,由于时局不定和战火蔓延,我们举家南迁台湾,定居于高雄爱河之畔。
我承认萱姨待我无懈可击,可是,我们之间的生疏和隔阂却无论怎样都无法消除。自从妈妈死后,我就有做恶梦的习惯。每次从梦中狂叫而醒,萱姨总会从她的屋里奔向我的屋中,为我打开电灯,拍我,安慰我。但,每当灯光一亮,我看到她披垂著一肩柔发,盈盈的立在我的床前,都会使我一阵寒凛:梦里是疯子妈妈,梦外却是杀死妈妈的刽子手!这念头使我周身震颤,而蜷缩在棉被里啜泣到天亮。
我从没有勇气去问爸爸,关于妈妈的疯,和妈妈的死,我也从没有把妈妈对我提过的“黑茧”告诉任何人。我让我稚弱的心灵去盛载过多的秘密和疑惑。但我相信姨妈的话,相信萱姨是妈妈致死的最大原因。因而,我对萱姨是畏惧和仇恨兼而有之,却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模糊的好感,只因为她高贵儒雅,使人难以把她和罪恶连在一起。
健群,那个沉默寡言而坏脾气的男孩子,从他踏入我家的大门,我们就很少接近,足足有三年的时间,我们见了面只是彼此瞪一眼,仿佛我们有著几百年的宿怨和深仇大恨。直到我读初中一年级那年的夏天,一件小事却扭转了整个的局面。那个夏季里,爸爸和萱姨曾作日月潭之游,家中留下了我和健群,还有一个雇了多年的下女。那是暑假,我整日躲在自己的屋内,只有吃饭时才出来和健群见面。爸爸出门的第三天,寄回来了一封信,是我先收到信,封面上写的是健群的名字,但却是父亲的笔迹。我略微迟疑了一下,健群正在吃早餐,我拆开信,走进餐厅里,谁知这封信一个字都没有写给我,完全是写给健群一个人的,全信叮嘱他照顾家和照顾我。由于信里对我没有一丝温情,使我觉得感情和自尊都受了伤。我把信扔到他的面前,信在到达桌子之前落在地上,他低头看了看信封,顿时冷冷的抬起头来,盯著我说:
“你没有权拆这封信!”
“是我的父亲写来的,不是你的父亲!”我生气的说。
“你以为我希奇他做我的父亲!”他对我嗤之以鼻:“不过,你没有资格拆我的信。”他侮辱了爸爸,使我非常气愤。
“我高兴拆就拆,你不是我们家的人,你妈妈也不是,你是个杂种。”他用怒目瞪我,双手握著拳,欲伸又止。
“你是个小疯子!”他叫。
“我不是!”我喊。“你妈妈是疯子,你也是疯子!”
我站著,我不大会吵架,委屈一来,我最大的武器就是眼泪,于是,我开始抽抽噎噎的哭起来,一面哭,一面越想越气,越气就越说不出话,而眼泪就越多了。我的眼泪显然收了效,健群放开了握著的拳头,开始不安起来,他耸耸肩,想装著对我的哭满不在乎,但是失败了。他对我瞪瞪眼,粗暴中却透著忍耐的喊:“好了好了,我又没有说什么,只会哭,一来就哭,读中学了还哭!”我仍然抽抽搭搭不止,然后,我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我妈妈就是因为你妈妈的原因才疯的,你们都是刽子手!”说完,我掉转头,走回我的房里,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有大雷雨。我躲在我的屋内,没有出去吃晚餐,而是下女送到屋里来吃的。窗外,雷雨一直不断,电光在黑暗的河面闪烁,不到晚上九点,电路就出了毛病而全屋黑暗,我蜷缩在床角,凝视著窗外的闪电,和那倾盆而下的雨滴。下女给我送了一支蜡烛来,灯光如豆,在穿过窗隙的风中摇曳。我躺著,许久都无法成眠,听著风雨的喧嚣,想著我那疯狂而死的妈妈,我心情不定,精神恍惚,一直到午夜,我才朦胧睡去。我立即受到恶梦的困扰,我那疯子妈妈正披著头发,瞪著死鱼一样的眼睛,掐住我的脖子,叫我看她的黑茧。我狂喊了起来,挣扎著,大叫著……于是,我听到一声门响,接著,有两只手抱住了我,粗鲁的摇我,我醒了。睁开眼睛,我发现我正躺在健群的臂弯中。他用棉被裹住我,黑眼睛迫切的盯著我,不停的拍著我的背脊:幸运草32/45
“没事了,思筠,没事了,思筠。”他反复的说著。
我不叫了,新奇的看著他,于是,他也停止了说话,呆呆的望著我,他的眼睛看来出奇的温柔和平静,还混合了一种特殊的感情。然后,他把我平放在床上,把棉被拉在我的下巴上。站在床边,低头凝视我。电还没有来,桌上的蜡烛只剩了小小的一截,他的脸隐显在烛光的阴影下,神情看来奇异而莫测。接著,他忽然对我微笑了,俯头吻吻我的额角,像爸爸常做的那样,轻声的说:
“没事了,睡吧。雨已经停了。”
可不是吗?雨已经停了。我阖上眼睛,他为我吹掉了蜡烛,轻悄的走出去,关上了房门。
这以后,我和他的关系忽然变了,他开始像一个哥哥般待我,但他也会嘲谑或戏弄我。时间飞逝,转瞬间,我已长成,而他也踏入了大学之门。
他考上了台大,到北部去读书了,我仍然留在高雄家中,我十七岁那年,认识了一苇。
一苇,那是爸爸一个朋友的儿子,家庭殷富。那时,他刚刚大学毕业,在他父亲的公司中做事,卜居于高雄。由于我正困扰于大代数和物理化学等沉重的功课,他被请来做我的义务家庭教师。他和健群有一点相似,都是瘦高条的个子,但健群固执倔强,他却温文秀气,戴著副近视眼镜,不苟言笑。每日准时而来,对我督责之严,宛若我的父兄。他恂恂儒雅,极为书卷气,和健群的暴躁易怒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我从来没有把我少女的梦系在他的身上,因为他太严正不阿,缺乏罗曼蒂克的味道。十八岁,那是丰富的一年。暑假中,健群由台北归来,那天我正巧不在家。回来的时候,爸爸告诉我:
“健群来了,在你的屋里等你呢!”
我跑进屋内,健群正坐在我的书桌前面,偷看我的日记。我喊了一声,冲过去抢下日记本来,嚷著说:
“你不许偷看别人的东西。”
他站起来,拉开我的双手,上上下下的望著我,然后把我拉近他,凝视著我的脸,说:
“你就是心事太多,所以长不胖。”
说完,他又笑了起来:
“还做不做恶梦?”“有的时候。”“是吗?”他注视我,吸了口气说:“你好像永远是个孩子,那样怯生生,弱兮兮的。但,我等不及你长大了。”于是,他忽然吻住了我。这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我早有预感。可是,当他和我分开后,我一眼看到悄然从门口退开的萱姨,和她脸上所带著的微笑,我竟然莫名其妙的寒栗了。我开始明白,我和健群的事,爸爸和萱姨间已有了默契,而早就在等待著了。这使我微微的不安,至于不安的确切原因,我也说不出来。可是,当夜,那恐怖的梦境又捉住了我,妈妈的脸,妈妈的眼睛,妈妈的狂叫……
从梦中醒来,我坐在床上沉思,在浸身的冷汗和毛骨悚然的感觉里,我觉得我那死去的妈妈正在阻止这件婚事,我仿佛已听到她凄厉的声音:
“思筠!你不能嫁给仇人的儿子!思筠!你不能接近那个男人!”于是,在那段时期里,我迷迷茫茫的陷在一种情绪的低潮中,我提不起兴致,我高兴不起来,整日整夜,我都和那份抓住我的惶恐作战。也因为这惶恐的感觉,使我无法接近健群,每当和他在一起,我就会模模糊糊的感到一种恐怖的阴影,罩在我们的头上,使我昏乱,使我窒息。
我的冷淡曾那么严重的激发了健群的怒气,他胡思乱想的猜测我冷淡他的原因,而莫名其妙的发我的脾气。他个性执拗而脾气暴躁,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就会使他暴跳如雷。一天,他坚邀我去大贝湖玩,我不肯,他竟抓住我的两只手臂,把我像拨浪鼓似的乱摇,一直摇得我的头发昏,他才突然停止,而用嘴唇堵住我的嘴,喃喃的说:
“对不起,思筠,对不起。”
整个的暑假,我们就在这种易怒的,紧张的气氛中度过。在这段时期,一苇仍然天天来教我的功课,健群和他谈不来,背地里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他“钟摆”。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和钟摆一样的规律。暑假结束,健群又束装准备北上。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离情之苦,反而有种类似解脱的快乐。他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在我的房间中,他猛烈的吻我,我被动而忍耐的让他吻,但,却隐隐的有犯罪的感觉。下意识中,我觉得我那疯子妈妈正藏匿在室内的一个角落,监视著我的一举一动。这使我对接吻厌恶,仿佛这是个刑罚。于是,忽然间,健群推开我,望著我说:
“你是怎么回事?”“没有什么嘛。”我说。
他凝视我,研究的在我的脸上搜索。
“有时,我觉得你是个毫无热情的小东西,”他说:“你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我瞠目不语。“思筠!”他把我的手压在他的心脏上。“你知道我爱你吗?”我点点头。“那么,你爱我吗?”我张大了眼睛望著他,半天都没有表示。他显得不耐烦了,他一把拖过我,用两只手捧住我的脸说:
“如果你弄不清楚,就让我来告诉你吧!让我来教你如何恋爱,如何接吻。”他的头对我俯过来,狂热而猛烈的吻住了我,那窒息的热力使我瘫软无力,我不由自主的反应著他,不由自主的用手环住他的脖子。我感到心境一阵空灵,仿佛正置身于飘然的云端……但是,我忽然打了个寒战,推开了他,我环顾著室内,我又觉得妈妈正在室内,恐怖使我汗毛直立。
“你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健群问。
“我不知道,”我喃喃的说:“我真的不知道。”
健群凝视我,然后说:
“你同意我们先订婚吗?”
“我们是兄妹。”我随手抓来一个藉口。
“我姓罗,你姓徐,算什么兄妹,我已经查过了,我们是绝对可以结婚的。”“等——我大学毕业!”
他望著我,皱拢了眉头,接著,他就放掉了我,回头向门外走,一面说:“希望我寒假回来的时候,情况能够变好一点。”
寒假很快就来临了,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变好,相反的,那种紧张的情形却更严重,他变成了对我的压力,他越对我热情,我就越想逃避。而在内心深处,我又渴望著接近他。我自觉像个精神分裂的患者,当他疏远我时我想念他,当他接近我时我又逃避他。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是他性情恶劣,脾气暴躁,随时他都要发脾气,事后再向我道歉。我则神经紧张,衷心痛苦。我无法解除和他在一起时的那种犯罪感。妈妈那苍白的脸,和突出的眼睛飘荡在任何地方,监视著我与他。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成大。四年大学生活,一纵即逝。我依然经常回高雄和健群见面,依然维持那种紧张而胶冻的状态。健群已经毕业,为了我,他放弃了北部很好的工作,而在南部一个公营机构中当了小职员。一苇也常常来我们家,他不再教我功课,却常常坐在我们的客厅中,看报纸,听唱片,一坐三四小时闷声不响。谁也不知他的来意,他也不要人陪他,仿佛坐在我们的客厅中很能自得其乐。有一次,健群狐疑的说:“这家伙八成是在转思筠的念头!”
我失声笑了,因为我怎么都无法把一苇和恋爱联想在一起。可是,健群却留了心,下次一苇再来的时候,健群就故意在他面前表示对我亲热,甚至于揽我的腰,牵我的手。但,一苇却神色自若,恍如未觉。于是,我们就都不在意他了。
一晃眼,我已大学毕业。那天,我们全家开了一个圆桌会议,讨论的中心,是关于我和健群的婚事。看他们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我又强烈的不安起来。我缩在沙发椅里,垂著头,咬著大拇指的手指甲,一声也不响。他们谈得越高兴,我就越惶惑。最后,萱姨说:
“我看,就今年秋天结婚算了,把健群现在住的那间房子改做新房,反正房子大,小夫妇还是和我们这老夫妇住在一起吧,大家热闹点儿。”“我想到一个问题。”爸爸笑著说:“添了孙子,叫我们爷爷奶奶呢?还是外公外婆呢?”
于是,他们都大笑了起来,似乎这问题非常之好笑。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那种惶恐的感觉愈加强烈。忽然间,一股寒气爬上了我的背脊。我茫然四顾,又感到妈妈的眼睛!冷汗从我发根中冒出,我的手变冷了。于是,我猛的跳了起来,狂喊了一声:“不!”所有的人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我领略到自己的失态,嗫嚅著说:“我——我——暂时不想谈婚姻。”
健群盯著我,问:“思筠,你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不想结婚。”我勉强的说。
健群的脸色变白了,他的坏脾气迅速发作,咬著牙,他冷冷的望著我说:“你不是不想结婚,你只是不想嫁给我,是不是?我知道了,你在大学里已经有了称心如意的男朋友了,是不是?你不愿嫁给我!是不是?”我头上冷汗涔涔,心中隐痛,我挣扎著说:
“不,不,不是……”“思筠,”爸爸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萱姨一直以研究的神情冷静的望著我,这时,她忽然温和的说:“思筠,你的脸色真苍白,你不舒服吗?如果我建议你去看看医生,你反不反对?”
“医生?”我皱著眉问。
“是的,我有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是个心理医生,如果你去和他谈谈,把你心中的问题告诉他,我想,他一定会对你有点帮助。”我望著萱姨,突然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怒气,我站起身,直视著她的脸,心中翻涌著十几年来积压已久的仇恨,这仇恨被萱姨一句话引动,如决堤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止,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们以为我有神经病!以为我和妈妈一样疯了!我不嫁健群,就是我有病,是吗?我为什么该一定嫁给他?你们认为我是疯子,是吗?你们错了,我不会嫁给健群,我永不嫁给他!我恨你们!你们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脸,大哭了起来,返身向我的房间跑,跑了一半,我又回过头来,指著萱姨说:“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妈妈受刺激而疯狂,而死亡,你们是一群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我恨了你们十几年了!你现在想再逼疯我?我不会疯!我永不会疯!”我跑进屋内,关上房门,眼前金星乱迸,脑中轰然乱响。扶著门把,我的身子倚著门往下溜,终于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觉。幸运草33/45
我病了一段时期,发高烧,说呓语。在医院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恢复知觉之后,我是那样期望能见到健群,但是他从没有到医院里来看我,失望和伤心使我背著人悄悄流泪。可是,爸爸来看我时,我却绝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医院来,萱姨却一次也没来过。对于我上次的那番话和健群与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的避免谈及。当爸爸不来的时候,我就寂寞的躺在白色的被单中,瞪视那单调而凄凉的白色屋顶。于是,一天,一苇来了。他坐在我的床前达三小时,说不足五句话。但,我正那么空虚寂寞,他的来访仍然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当他起身告辞时,却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话来:“思筠,你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静而诚恳,斯文儒雅的面貌像个忠厚长者。我愣愣的说:“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不错,”他点点头:“怎样?”
我呆呆的望著他,这个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来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个我极欲逃避的“家”。我流泪了,在泪眼婆娑中,我默默的点了头。
我的病好了,形销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轻如燕,走起路来都轻飘飘的。出了院,我回到家里,竟然没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贯的温和来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苇结了婚,健群没有参加婚礼。直到我婚后,爸爸才透示我,自从我发脾气大骂的那一天起,健群就离家远走,一直没有消息。
婚后的一天,爸爸来看我,在我的客厅中,他执著我的手,诚挚的说:“思筠,你母亲不是因为萱姨而疯的,她是为了一个男人。”“爸爸!”我叫:“你说谎!”
爸爸摇摇头,深深的望著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著的男孩子!四时间慢慢的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著的岁月又猛的觉醒了。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著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著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葛莱齐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著窗外的日影西移,望著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著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著眼睛,凝著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著了。
“为什么不开灯?”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著,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的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著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的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嗯?”他皱皱眉,不情愿的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的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我弓起膝,双手抱著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著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的,冲口而出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还爱他。”“唔,唔,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的看著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的问。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著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的靠在沙发上,仰著头,呆呆的凝视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著墙角而行,摇摆著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的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著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的拖过去。终于,我不耐的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著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炼,绕著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著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的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的说:“好。”我握著毛衣,垂著头,走出了大门。门外春寒仍重,风从爱河的河面吹来,使人寒凛。我顺著脚步,走到河边,两岸的灯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动荡,像两串珠炼。沿著河岸,我缓缓的踱著步子,隔著一条河,高雄闹区的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黑人牙膏的电灯广告耸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灭。到何处去?我有些迟疑。但是,既然出来了,就应该晚一点回家,如果我彻夜不归,不知一苇会不会紧张?想像里,他一定不会,在他的生活中,从没有紧张两个字。我走上了桥,沿著中正路,走进高雄的闹区,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热闹的盐埕区中兜圈子,走完一条街,再走一条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饰部,我倚著橱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脚。店员小姐立即迎了过来,对我展开一个阿谀的微笑。“小姐,要什么?”我随意的在橱上那个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条项炼。
“多少钱?”“八十块。”八十元!不贵!就用那八十元买她的微笑,也是划得来的,无论如何,她是整个一天中对我最亲切的人。我用手指挑著项炼,望著那珠粒映著日光灯所反射的光芒。
“要戴上试试吗?”“哦,不用了,包起来吧!”我打开皮包,拿出八十元,放在柜台上。项炼放进了皮包,店员们已经开始鞠躬送客,表示打烊时间已到。看著他们搬门板准备关店门,看著那铁栅门已拉上了三分之一,我只得跨出了大新公司。沿著新乐街,我一家一家的逛寄卖行,肆意的买著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买尽了店员们的微笑。然后,一下子,我发现街道空旷起来了,车辆已逐渐减少,店门一家家的关闭,霓虹灯一盏盏的暗灭,只剩下翦翦寒风在冷落的街头随意徜徉。我的腿已疲乏无力,我的眼皮酸涩沉重。但是,我不敢回家,家里的一苇想必已呼呼大睡,他会为我的迟归而焦急吗?
漫无目的的在黑暗的街头闲荡,脑中思绪纷杂零乱,健群回来了,我已嫁人了!生命如斯,日月迁逝,世界上何事为真?何事为假?人,生存的目的何在?一日三餐,浑浑噩噩,任那岁月从指缝中穿过,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等到捱过了数十寒暑,然后呢?就像妈妈的结局一样,那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
踱过了桥,我又回到爱河河边,站在萤光灯下,我斜倚著灯柱,凝视著水中的灯光倒影,那微微荡漾的水使我眼睛昏花而脑中昏沉,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夜风拂面而过,单衣寒冽,我颤栗了。“恻恻轻寒翦翦风,杏花飘雪小桃红,夜深斜搭秋千索,楼阁朦胧细雨中。”
多么美丽的诗的韵致!为什么真正的生活中却找不到这样的境界?谁能告诉我,那些诗人是如何去发掘到这份美的?我惨然微笑,默默的流泪了。
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吃惊的张开眼睛,健群正挺立在我的面前。萤光灯下,他的脸色青白如鬼,双目炯炯,妖异的盯著我。“你在做什么?”他冷冰冰的问:“我跟踪了你整个晚上,走遍了高雄市。”我默然无语,他捉住我的下巴,托起我的头:
“你为什么这样做?”他的眉头蹙起了:“为什么要葬送我们两个人的幸福?”他用双手摸索著我的脖子。然后勒紧我:“我真想杀了你,毁了你!我恨你,恨诱了你!恨死了你!你死了我才能解脱!”他的手加重了压力,我呼吸紧迫了。“你这么轻易的决定你的终身?然后把每晚的时光耗费在街头闲荡上?你,你怎么这样傻?”幸运草34/45
他的手更重了,我已经感到窒息和耳鸣,闭上眼睛,我把头仰靠在灯柱上,好吧!掐死我!我愿意,[奇書網整理提供]而且衷心渴望著。扼死我吧,那对我是幸而不是不幸。但是,他的手指放松了,然后,他的嘴唇炙热的压住了我的。他呻吟的,颤栗的低喊:“思筠,思筠,你要毁掉我们两个了!思筠,思筠!”
我流泪不语。妈妈!你把你的黑茧留给我了。
“思筠,”他的嘴唇在我的面颊上蠕动,他的手摸到了我的发髻,轻轻一拉,那盘在发髻上的项炼断了。“你打扮得像个小妖妇。但是,这样的打扮使你看来更加可怜。思筠,你说一句强烈的话,让我绝了望吧。”
我依然不语,低下头,我看到那散了的珠串正迸落在地上,纷纷乱乱的滚进爱河之中,搅起了数不清的涟漪,大的,小的,整的,破的……
五又是一个难捱的晚上。
我坐在沙发中,百无聊赖的用小锉子修指甲。每一个指甲都已经被锉子锉得光秃秃了。一苇仍然在看他的书,书,多丰富而吸引人的东西呀!我把锉子对准了玻璃桌面扔过去,清脆的“叮”然一声,终于使他抬起了头来,看看我,又看看锉子,他哼了一声,再度抱起了书本。“喂,喂!”我喊。“嗯?”他向来是最会节省语言的人。
“一苇,”我用双手托著下巴凝视他:“你为什么娶我?”
“唔,”他皱皱眉:“傻话!”
“喂,喂,”我及时的呼唤,使他不至于又埋进书本中,“一苇,我有话要和你谈。”
“嗯?”他忍耐的望著我。
“我,我提议——我们离婚。”我吞吞吐吐的说。
“唔?”他看来毫不惊讶:“别孩子气了!”低下头,他推推眼镜,又准备看书了。“我不是孩子气!”我叫了起来:“我要离婚!”
他皱眉,望著我:“你在闹些什么?”“我要和你离婚!”我喊:“你不懂吗?我说的是中国话,为什么你总听不懂?”他看看墙上的日历,困惑的说:
“今天不是愚人节吧?为什么要开玩笑?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我跳了起来,所有的忍耐力都离开了我,我迫近他,一把抢下他手里的书,顺手对窗外丢去,一面神经质的对他大喊大叫起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比你更清楚我不是小孩子了!所以我没有说孩子话!我要和你离婚,你懂不懂?你根本就不该娶我!你应该和你的书结婚!不应该和我!我已经被你冰冻得快死掉了,我无法和你一起生活,你懂不懂?你这个木头人,木头心脏,木头脑袋!”
他被我迫得向后退,一直靠在墙上。但是,他总算明白了。他瞪著我,愣愣的说:
“哦,你是不愿意我看书?可是,不看书,干什么呢?”
“谈话,你会不会?”“好好,”他说,坐回到沙发里,严肃的眨了眨眼睛,望著我说:“谈什么题目?”我凝视他,气得浑身发抖。随手握住茶几上的一个小花瓶,我举起来,真想对他头上砸过去。可是,他一唬就跳了起来,一面夺门而逃,一面哆哆嗦嗦的说:
“天哪,你你……你是不是神经出了毛病?他们早就告诉我,你有精神病的遗传……现在,可不是……就,就发作了……”我举起花瓶,“哐嘟”一声砸在玻璃窗上,花瓶破窗而出,落在窗下的水泥地上,碎了。一苇在门外抖衣而战,嗫嗫嚅嚅的说著:“我要打电话去请医生,我要去请医生……”
我摇摇头,想哭。走进卧室,我拿了手提包,走出大门,投身在夜雾蒙蒙的街道上。
顺著脚步,我向我的“娘家”走去,事实上,两家都在爱河之畔,不过相隔数十□之遥而已。走著走著,故居的灯光在望,我停了下来,隐在河畔的树丛中,凝视著我的故居。我昔日所住的房里已没有灯光,但客厅中却灯烛辉煌,人声嘈杂。我靠在树上,目不转瞬的凝视著玻璃窗上人影幢幢,笑语之声隐隐传来,难道今日是什么喜庆的日子?我思索著,却丝毫都想不起来。我站了很久很久,风露侵衣,夜寒袭人,我手足都已冰冷,而客厅里依然喧哗如故。终于,我轻轻的走了过去,花园门敞开著,我走进去,跨上台阶,站在客厅的门外。隔著门上的玻璃,我看到门里宾客盈门,而健群正和一个浓妆的少女并坐在一张沙发上,那少女看来丰满艳丽,而笑容满面。健群却依旧衣著简单而容颜憔悴,那对失神的眼睛落寞的瞪视著窗子。我顿时明白了,爸爸和萱姨又在为健群介绍女友,这是第几个了?但是,总有一个会成功的。然后,健群就会和我一样挣扎于一个咬不破的茧中。
再注视那少女,我为她的美丽折倒。下意识的,我看看自己瘦骨支离的身子和手臂,不禁惨然而笑。下了台阶,我想悄然离去,但是,门里发出健群的一声惊呼。
“思筠!别走!”我不愿进去,不想进去,拔起脚来,我跑出花园,沿著爱河跑,健群在后面喊我,我下意识的狂奔著。终于听不到健群的声音了,我站在爱河的桥头,又泛上一股酸楚和凄恻,还混合了一种凄惶无措的感觉。走过了桥,像往常一样,我又开始了街头的夜游。我累极了,也困极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街头到底走了多久,手表忘记上发条,早已停摆了。沿著爱河,我一步一步的向前挨著,拖著。脚步是越来越沉重了。我累了,累极了,在这条人生的道路上,也蹭蹬得太长久了。
我停在一盏荧光灯下,在这灯下,健群曾经吻我。他曾说我是个没有热情的小东西。没有热情,是吗?我望著黑幽幽的水,那里面有我迸落的珠粒,有我的眼泪和他的眼泪,那些珠粒和眼泪击破过水面,漾开的涟漪是许许多多的圈圈。记得有一首圈圈诗,其中说过:
“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
言在圈儿外,心在圈儿里,
我密密加圈,你需密密知侬意!
单圈儿是我,双圈儿是你,
整圈儿是团圆,破圈儿是别离。
更有那诉不尽的相思,把一路圈儿圈到底。”
我倚著铁索,把头伸向河面。我又哭了。泪珠在水面画著圈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在这无数的圈圈里,我看到的是健群的脸,一苇的脸,和妈妈的脸。是的,妈妈的脸,妈妈正隐在那黑色的流水中,她瞪得大大的眼睛哀伤的望著我,仿佛在对我说:“你也织成了一个黑茧吗?一个咬不破的黑茧吗?”
是的,咬不破的黑茧!我凝视著流水,黑色的水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绸。我在寒风中抽搐,水面的圆圈更多了,整的,破的,一连串的,不断的此起彼伏著。
夜风包围了我,黑暗包围了我,荧光灯熄灭了,四周是一片混混沌沌的黑色。我在这暗夜中举著步子,不辨方向的向前走去。我知道,无论我走向何方,反正走不出这个自织的黑茧。夜雾更重了,我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幸运草35/45
蜃楼
一午后下了一阵急雨,正像海边所常有的暴雨一样,匆遽、杂乱、而急骤。但,几分钟之后,雨停了,炽烈的太阳重新穿过了云层,照射在海面和沙滩上,一切又恢复了宁静,和没下雨以前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在远远的海天相接的地方,弯弯的挂著一个半圆形的彩虹。
翠姑站在井边,手里握著水桶和绳索,对天边那五色缤纷的彩虹看了几秒钟。“虹”,她思索著那个字是怎么写好,但是却记不起来了。她对自己摇摇头,把水桶抛进井里,用力的拉起满满的一桶水来,然后一只手提著水桶,另一只手拉著裙子,向家里走去。地上的沙子还是湿的,太阳晒在上面热热的,赤脚走在上面非常的不舒服。
穿过了那间在夏天用来作冰室的大厅,她一直把水提进了厨房里,在灶前面烧火的母亲慈爱的看了她一眼:
“累了吧,把水倒在缸里去歇一下吧!还有好久才吃饭呢。”
翠姑走到屋子外面,用来作冰室的大厅空空的,椅子和桌子都叠在一起,上面厚厚的积了一层灰尘。现在还不到冰店开张的季节,等到六月里,台北的一些学校里放了暑假,这儿又要热闹了起来。海滨浴场会挤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穿著花花绿绿的游泳衣,带著帐篷在海滩上过夜。那时候,他们冰店里也会热闹了起来,挤满了年轻的学生和城里来的少女们。六月,翠姑默默的计算著日子,到那时候,住在那边别墅里的沈少爷也该回来了吧。
翠姑沿著门口宽宽的街道向前进,其实,这根本不算是街道,路上全是黄色的沙子,只因为两边有著几家店铺,所以这也就算是“街”了。在几年前,这儿还是一片荒凉的不毛之地,只因为后来有投机的商人在这儿辟了一个海滨浴场,所以顿时热闹了许多。水果店、冰店、吃食店,都陆陆续续的建造了起来。翠姑的父亲李阿三也拿著从大陆带出来还剩下的一点积蓄,开了这家冰店,勉强的维持著一家三口的生活。翠姑穿过了那几家店铺,向海边上走去,只有在海滩上,她才能看到那建筑在高地上的白色房子,那俯瞰著整个海面的别墅。翠姑走向海边,海水有节拍的涌向沙滩,又有节拍的退了回去。翠姑站在水中,让那些白色的泡沫淹过她的脚背,那微温的海水带给她一阵舒适的快感。她仰起头,望著那沐浴在阳光中的白色楼房,那白色的建筑物高高的站在那儿,带著几分倨傲的神态。翠姑低下了头,风吹起了她的裙子和头发,她用一只手拉住裙子,用脚趾在沙滩上划出“隐庐”两个字。这两个字的笔划都这么复杂,翠姑不知道自己写错了没有。但,她猜想是不会错的,因为她曾经好几次看过那刻在水泥大门上的金色字体。她又抬头看了看那所别墅,在沙子上缓缓的再写下三个字“沈其昌”,字迹歪歪倒倒的,不大好看,翠姑正想用脚抹掉它,一阵海浪涌了上来,把那些字迹都带走了。
太阳逐渐的偏向了西方,几抹彩霞从海的那一面升到了空中,海水都被染成淡淡的粉红色了。翠姑向岸上走去,在一棵大树底下坐了下来。随手捡了一根枯枝,在沙上乱划著,划来划去,总是“沈其昌”三个字。半天之后,她抬头看看天,用手枕著头靠在树上,微笑著低低的说:
“六月底,他就会回来了,去年,他不是也六月底回来的吗?”她眯著眼睛,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漂亮而英俊的青年。
二第一次见到沈其昌正是去年六月底,天气燠热得像一个大火炉。翠姑在桌子之间来往穿梭著,汗水湿透了她那件花麻纱的衫裙。她忙碌的递著碟子杯子,柠檬水、橘子汁、刨冰、西瓜……虽然她自己渴得要命,却没有时间喝一点东西。小冰店里挤满了人,充满了喧嚣和笑闹的声音。
“喂!四杯橘子汁。”翠站正在转动著刨冰的机器,一个男性的、柔和的声调在她耳边响著。她抬起头,四个青年正跨进了冰店,刚才对她说话的青年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一对黑眼珠亮得出奇。翠姑像触电似的微微呆了一阵,这人的脸庞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她拿著四杯橘子汁的托盘,走到那四个青年的桌子前面,把橘子汁一杯杯的放在他们面前,这时,她看到其中一个推了推那起先向她说话的青年说:
“喂,沈其昌,这儿居然会有这样出色的姑娘,想来你假期中不会寂寞了!”翠姑并不太懂这几句话,但她看到他们四个人的眼睛都盯著自己看,就知道他们是在说自己了。她不禁微微的红了脸,拿起托盘正想走开,另一个青年笑著拉住她说:
“喂,你叫什么名字?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吧?我们付钱!”
翠姑迷惑而又惊讶的望著他们,她从没有应付过这种局面,有点儿不知所措了。这时,那被他们叫作沈其昌的青年却微笑的对那拉她的人说:
“别胡闹,小朱!人家的样子满正经的,别为难她!”
小朱松了手,翠姑急急的拿著托盘走回柜台来,她脸上热热的,心一直在跳。偷偷的斜过眼睛去看他们,却正好看到沈其昌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握著杯子,嘴里衔著吸管,眼光温柔的望著她。他们很快的就喝完了杯里的橘子汁,高声的叫闹著要去比赛游泳,只有沈其昌一直文静的微笑著。翠姑猜想他一定不大会游泳,因为他的皮肤那么白,像个女孩子似的,决不是常在太阳底下晒的人所能有的。像刘阿婆家的荣生,就黑得像锅底子一样。翠姑正在想著,他们已经喧闹著跑来付账,钱是沈其昌付的,翠姑在忙乱中竟多找了一块钱给他。沈其昌微笑的还给她一块钱,温柔的说:
“你算错了,小姐。”翠姑目送他们走开,“小姐”的称呼,使她好半天都觉得晕陶陶的。第二天黄昏的时候,冰店里的生意比较清谈了些,翠姑就习惯性的到海滩上来走走。通常来游泳的游客,多半是一清早从台北或别的地方坐火车来,黄昏的时候就回去了。但也有一些人带著帐篷来露营。翠姑最喜欢看那些人穿著鲜艳的游泳衣,在水里荡来荡去的样子,她羡慕他们的安适愉快。在她,虽然守著海边,却很少游泳。她只有一件黑色的游泳衣,还是母亲好多年以前给她缝的,而现在,由于她的体型有了大大的改变,那件游泳衣是早已不能穿的了。她站在海滩上,羡慕的望著几个少女在水中尖叫的拍著水,和她们的男朋友们笑闹著。她有点失意的沿著水走,低垂著头,数著自己的步子。猛然,她停住了脚步,睁大了眼睛,她差一点走到一个男人的身上!那男人正仰卧在沙滩上面,闭著眼睛,显然在享受著那黄昏时和煦的日光。当她发现这人就是昨天在冰店里给她解围的沈其昌时,禁不住“啊”的惊呼了一声。沈其昌也吃惊的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翠姑,就从地上坐了起来,微笑的说:“也来游泳吗?”翠姑羞涩的摇了摇头,望著面前这英俊的青年。大概由于太阳晒了的关系,他今天不像昨天那样白,皮肤红红的,赤裸的上身有著亮晶晶的水珠。
“店里不忙了吗?”沈其昌继续问,声调非常温和。
“现在不忙了,中午最忙。”翠姑克服了自己的羞涩,轻轻的回答,又疑惑的望著他问:“你晚上睡在那边帐篷里的吗?”“不!”沈其昌摇摇头,指著高处的那座白色的楼房:“我家在那边,我在台北读书,暑假里回来!”
“喔!”翠姑恍然的说:“你是沈少爷!怪不得我觉得脸很熟,你们搬来那天我也看到过你的!”
“算了!什么沈少爷,我叫沈其昌,其他的其,昌隆的昌,”说著,他用手指在沙上写下了沈其昌三个字,又笑著问她:“你呢?”“李翠姑。”翠姑说著,脸又红了,因为她根本不认得沙上那三个字,她死死的盯著沙上的字,想记住它的笔划。
“你没有念过书吗?”沈其昌问,声音里带著点怜惜。
“没有。”她摇了摇头,脸更红了。
“没关系,以后我教你,”沈其昌轻松的说,从地上站了起来,望了望海水,忽然说:“一起去游泳怎么样?”
“好……不过……”翠姑嗫嚅著,她不能说没有游泳衣。
“没有游泳衣吗?走,先去租一件来用,明年暑假我从台北带一件来送你!”沈其昌说,有点怜悯的望著她。
翠站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那件大红色的游泳衣紧紧的裹著她那健康的、丰满的身体。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望了望沈其昌,羞涩的垂下了眼睛。沈其昌望了她一眼,眼睛里充满了赞美和诧异,然后说:“走!让我们游泳去!”当他们并肩走进水里的时候,他又轻轻的加了一句:“翠姑,你很美!”
那晚,翠姑一夜都没有睡著。这是她有生十七年间的第一次。沈其昌在家中足足待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中,翠姑几乎天天和沈其昌在一起,她发狂般的依恋著他。虽然,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连握她的手都没有握过。但,翠姑觉得他的一言一语,一个笑容,一声叹息,都和她那么亲切。她并不了解他,但却极单纯,而极热烈的爱上了他。
翠姑认为沈其昌的知识和学问是无边的,她知道他在台大读外文系,至于什么是“外文”她却茫然不知。一次,她鼓起勇气来问他,他却怜悯的对她笑笑,摇著头说:
“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
沈其昌平日说的许多话,都是翠姑理解能力以外的,但她依然喜欢听他说。他会告诉她一些小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什么英国的诗人啦,美国的作家啦,有时他还会吟诵一些她所听不懂的诗句,当她惶惑而敬佩的望著他背诵时,他就会哑然失笑的说:
“啊,你是不懂这些的。走!我们游泳去!”
他真的开始教她写字,但是教得毫无系统,他想起什么字就教她什么字。例如一天雨后,他向她解释“虹”的成因,就教她写“虹”字。一天他告诉她他住的白屋叫“隐庐”,就教她写“隐庐”两个字。翠姑竭力想学会一切他教她的东西,常常深夜不睡觉的在纸上练习著那些字。幸运草36/45
一天午后,翠姑和沈其昌一起坐在沙滩上,海面有许多人在载沉载浮的游著泳。一个瘦瘦的男人在教一个胖女人游泳,那胖女人拚命用手抓著那男人,嘴里发出尖锐的怪叫声。翠姑笑著看了一会儿,把眼光调到天上,天空是明朗的蔚蓝色,几朵白云在游移著。“云是会变的,是不是?”翠姑说:“以前我常常坐在那边大树底下,看著云变,有的时候变一只狗,有时变一只猫,还有时会变成一座房子,或一个城。”
“嗯,云是会变的,”沈其昌很有趣味的望著她:“你看著云的时候想些什么呢?”“啊,想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都是不会发生的。有时我想我会变成一个公主,住在那个像城市一样的云里面。”翠姑红著脸说。“哦,是的,每人都有幻想,一些海市蜃楼的幻想。”沈其昌低低的说,这几句话是对他自己说的。
“海什么?”翠姑问,“海市蜃楼”四个字中,她只听懂了一个海字。于是,沈其昌向她解释什么叫“海市蜃楼”,同时把这四个字写在沙滩上教她。翠姑睁大了眼睛,半天都弄不明白到底什么是海市蜃楼。最后,沈其昌不耐的站起身说:
“哎,你这个笨蛋,你一辈子也不会懂什么是海市蜃楼的,还是快点回去帮你妈卖冰吧!”
那天晚上,翠姑为这几句话饮泣了大半夜,她是苯蛋!她什么都不懂!她不知道蜃楼是什么!于是,她明白,在她和那“隐庐”的小主人之间,有著那么大的一段距离,这段距离是永远不可能缩短的。
翠姑的伤心一直延长了好几天,因为,第二天她发现沈其昌已经到台北去了,他寒假要留在台北。于是,又要等待漫长的一年,她才能重新见到那隐庐的小主人。
三海边的夜似乎来得特别早,太阳落山没有多久,那些绚烂的晚霞也转变了颜色,连那白色的浪花好像也变成灰色了。翠姑用手抱住膝,仍然靠在那棵大树上。风大了,海浪喧嚣著奔向岸上,又怒吼著退回去。翠姑低声唱起沈其昌常常哼著的一个歌曲:月色昏昏,涛头滚滚,恍闻万马,齐奔腾。
澎湃怒吼,震撼山林,后涌前推,到海滨。
翠姑并不了解那歌词,但沈其昌给她解释过,她知道这是描写夜晚的大海的。所以,每到夜晚,她就会不由自主的低唱起这个歌来。“翠姑!翠姑!”母亲的呼唤声划破长空传了过来,翠姑惊跳了起来,一面高声答应著,一面向家里跑去。才走到浴场出口处,就看到母亲皱著眉头站在那儿,不高兴的说:
“你每天下午跑到海边做什么呀?吃晚饭了都不回来!快回去,荣生来了,又给你带了块花布来!”
“谁希罕他的花布,干脆叫他带回去算啦!”翠姑噘著嘴说,一脸的不高兴。“你别鬼迷了心吧,荣生那孩子可不错呀!实心实眼的,我们这样人家,能和他们攀了亲……”
“算了吧,鬼才看得上他呢!锅灰似的……”翠姑诅咒似的说,脸涨得通红。才走进了大门,翠姑就看到荣生站在那冰室的大厅里,傻头傻脑的冲著她笑,咧著一张大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皮肤黑得发亮,和他那身土里土气的黑褂儿似乎差不多少,胖胖的脸上堆满了笑,看起来不知怎么就是那么不顺眼。
“喂,翠姑,昨天我跟爹到台北给人家铺草皮,顺便帮你买了块料子,你看看可喜欢。”
“哼!”翠姑打鼻子哼了一声,瞪瞪眼睛没说话。
“还有,上回你说喜欢那种大朵儿的白玫瑰花,我给你摘了一大把来了,都放在你屋里花瓶里养著呢!”
翠姑看了他一眼,仍然没说话。其实,荣生倒真是个没心眼的好人,他父亲和翠姑家里是同乡,以前两家也是结伴儿到台湾来的,所以翠姑和荣生始终是青梅竹马的小伴侣,两家的父母也都有心促成这件事。荣生的父亲现在有一个小小的花圃,靠卖花儿草儿过日子,倒也混得不错。荣生很肯苦干,每天天一亮就施肥锄草,花草都比别家的肥。他对翠站是死心塌地的爱著,两家虽然隔了足足八里路,他一有工夫仍然徒步到李家来看翠姑。翠姑起先也很喜欢他,只是,自从去年暑假之后,翠姑却再也看不上他那张黑黑的脸庞和那傻气的态度。看到翠姑一直不说话,荣生有点不知所措的摸了摸脑袋,小心翼翼的对翠姑看了两眼说:
“你不去看看那块料子吗?我不知道要买多少,布店老板说,四码布足够了,我就买了四码半。你上次说喜欢黄颜色,所以我买了件黄花儿的,你不看看吗?”
“先吃饭吧,吃了饭再看好啦!”翠姑的妈嚷著说。
在饭桌上,翠姑依然像在赌气似的不说话,荣生那副茫然失措的样子使她尤其不高兴。但,一想起他徒步八里路来看她,等会儿还要徒步八里路回去,就看在小时一块儿踢毽子的份儿上,也不该不理人呀!想到这儿,不禁把板著的脸儿,放柔和了一点儿,望著他说:
“你妈好么?”“好,好,好。”荣生一叠连声的说,看到翠姑开了口,如获至宝般的笑著,一面拚命用手摸著脑袋。翠姑望著他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荣生看到她笑了,也莫名其妙的跟著笑了。
晚上,当荣生走了之后,翠姑的妈在灯下缝著衣服,一面望著翠姑说:“不是我说,荣生还真是个好孩子,心眼好,肯努力,我们还求什么呢!哪一种的人配哪一种的人,像我们这样的人和荣生他们攀亲是最好的了。假如你嫁到有钱人家里去,那才有得是气要受呢!唉,翠姑,你可别糊涂呀!”
翠姑垂著眼帘,靠著桌子站著。桌子上那瓶白玫瑰,在灯下显得朦朦胧胧的。她摘了一朵下来,凑到鼻尖上去闻著,一股香气直冲到她鼻子里去。她眯起眼睛,又想起那白皙的、清秀的、漂亮的青年来。四盼望中的六月终于来了,跟著它一起来的是燠热、忙碌和喧嚣的人群。翠站靠著柜台站著,她那长长头发扎著两条辫子垂在胸前。眼睛茫然的望著门口的黄沙大路。按她的计算,沈其昌早就该回来了,可是她还没有见到他。她不能不把自己打扮得清清爽爽,因为他很可能在任何一分钟里出现。
“喂!拿七根雪糕!”这是一群学生,有男有女。翠姑把雪糕递给了他们,望著他们嘻嘻哈哈的向海滩走去。有点失落的叹了口气,在板凳上坐了下来。午后的阳光使人昏昏欲睡。
“喂!翠姑,给我们两瓶汽水!”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她惊觉的张大了眼睛,不错,正是沈其昌!她盼望了一年的沈其昌!他依然那么漂亮,声音还是那么温柔,他正微笑的看著她,那是她所熟悉的微笑。“翠姑,你好吗?我们要两瓶汽水!”
翠姑像做梦似的微笑著点了点头,然后把眼光调向他身边站著的人。立即,她呆住了!她的目光接触到一个容光焕发的少女,那少女有一对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搽著口红的小巧的嘴。那是一张非常非常美丽的脸庞。翠姑抽了一口冷气,半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沈其昌已经拉著那少女的手,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那少女微倾著身子,脸上带著一个甜蜜的笑容,在低低的对沈其昌说著什么。沈其昌也在专心的倾听著,脸上有一种专注的表情,好像除了那少女之外,世界上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一样。
好久之后,翠姑才能使自己稍稍镇定下来。她拿了汽水和杯子,走到沈其昌的桌子前面,颤抖的把杯子放在桌上,当她转身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了一段对白:
“你认识她?”那少女问。
“嗯,去年暑假还和她一起玩过呢,怪可惜的,是一块未经雕琢过的璞玉。”“长得倒很不错,你喜欢她吗?”少女问,声音里带点嘲弄和揶揄的味道。“我喜欢雕琢过的美玉,”沈其昌说,深深的望著眼前的少女:“像你!”少女的脸红了,头低垂了下去。翠姑可以看见她脑后束成一个马尾巴的浓发。翠姑走回到柜台后面,眼睛空洞的望著天上的浮云。她又想起去年那个下午,她因为不了解“蜃楼”是什么,他骂她是个笨蛋!是的,她是个笨蛋,什么都不懂!她又望了望那束著马尾巴的美丽的头。她,那可爱的少女,应该是聪明的,她该会懂得什么是海市,什么是蜃楼吧!
晚上,翠姑习惯性的徘徊在海边,仰望著那高高在上的白色楼房。那座白色的建筑物倨傲的站著,是那么的崇高,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即。翠姑叹息了一声,让海风高高的撩起她的裙子,她深深呼吸著那凉爽的空气,沿著沙滩漫无目的的走著。
走到一块岩石前面,她停住了步子,侧耳倾听著。在岩石后面,她听到有人在谈话,那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翠姑能确定那声音是属于谁的。她听到了几句话的片段,那些句子都是她所不能了解的,她猜想他们正在谈著一些类似“海市蜃楼”的话,或者,是英国的诗,中国的词……
她把前额靠在岩石上,心中静止得像清晨的海面,没有一点儿波浪。“翠姑!翠姑!”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呼唤,这是一个男性的、鲁莽的、有力的叫声。她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站了几秒钟,然后大步的向前跑去,跑到浴场的出口处,她看到一个粗壮的、结实的男人的身子笔直的站在那儿,对她嚷著说:
“你看,翠姑!我又给你带了一把白玫瑰来!”
她回头对海面望望,海面是一片黑暗,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她甩了一甩头,把所有的“海市”“蜃楼”都甩在脑后,毅然的向前面那个男人奔去。幸运草37/45
芭蕉叶下
芭蕉叶,茂盛的芭蕉叶,阔大的芭蕉叶,如云覆盖的芭蕉叶。思虹倚著窗子站著,从那垂著的空纱窗帘的隙缝里向外凝视。芭蕉叶在院子中伸张舒展著,像一个张开的大伞,宽而长的叶片在微风中摆动,发出簌簌的响声。芭蕉叶,没想到,当日手植的那一株芭蕉幼苗竟已长成了大树,多快!好像不过一眨眼而已。她眩惑的望著这棵芭蕉,用一种近乎惶惑的心情去计算它的年龄。于是,她的眼光由叶片上向下移,落在芭蕉叶下那阴凉的树荫下,树荫下有两张躺椅,而今,躺椅上正有一对年轻男女在喁喁私语著。
“多快!”思虹重复的想著,迷茫的望著树荫下的少女,种这棵芭蕉的时候,美婷还和一些孩子们在一边帮忙搬水壶,帮忙挖坑。思虹还记得美婷和那些孩子们手拍著手唱著那支毫无意义的童谣:“小皮球,香蕉梨,满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而今,美婷居然这么大了,大得叫人心慌,成熟得令做母亲的忙乱。约会、跳舞、交际……纷至沓来。一下子,她好像就失去了美婷了。就像现在,长长的午后,恹恹的时光里,她被关在屋里,而她那唯一的女儿,亲爱的女儿,正和男友忘我的陶醉在芭蕉叶下。
那个男孩子,思虹知道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有棱角的面颊和额头,充满智慧的一对大眼睛,和一张宽阔而簿的嘴。——说不出是漂亮还是不漂亮,但是,思虹一眼就断定了,这是个吸引人的男孩子。他浑身都充满了一种男性的吸引力,这引力支配著美婷。思虹不必问美婷,就可以在她的眼底找出恋爱的供词。这使思虹更加心谎,更加忙乱,更加失措和张皇。为什么会这样?她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芭蕉叶下的两颗头颅靠近了,其中一颗——属于女性的那一颗——忽然把头甩了一下,用眼光搜索的看著思虹所站立的窗子。于是,男的也把眼光调过来了。女的嘴唇在蠕动,思虹几乎可以断定她在对她的朋友说:
“别太亲热,我妈在偷看我们呢!”
思虹的脸突然热了,她的身子向后一缩,好像自己是个被抓到的小偷,不由自主的想找地方隐藏起来。离开了窗子,她才觉得自己的腿已站得发酸。在沙发椅里,她乏力的坐了下来,顺手拿起沙发上的一本画报——这是美婷和她的男朋友曾看过的一本——这时,正摊开著的一页上,画的是沙滩边的一对男女,半裸的穿著游泳衣,在浪潮翻卷中紧紧的拥吻。思虹不知道美婷和那个男孩子是不是也表演过这一手,不过,她猜想,这是难免的。于是,她感到胸口中一阵翻搅,好像有无数的小虫子,正沿著血管在她体内爬行。
室内沉静得使人窒息,窗外那一对青年人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思虹靠在沙发里,脑中模糊的想著美婷,美婷的男友和阔大的芭蕉叶……芭蕉叶,谁也不知道芭蕉叶与美婷的关系,如果二十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不那么闷热,芭蕉叶下的天地不那么凉阴阴的让人醺然欲醉……还有那些蜜蜂,绕在花丛里的蜜蜂,那样嗡嗡的飞来飞去,看得人眼花撩乱,听得人神思恍惚……还有,那个他!
那个他!思虹在二十年中,常想起那个他,他的脸在她脑海里又清晰又模糊。大而野性的眼睛,落拓不羁的举止,豪放而大胆的谈话。他是镇上著名的流氓,而她是全镇闻名的闺秀,谁也不会把他和她并在一起谈。可是,他们相遇了,他挑逗性的微笑使她心动,他那流气的耸肩、招手和各种姿态都使她感到刺激。她知道他是个坏蛋,是个混混,是个流氓。但是,她的脑子里开始镌上了他,他带著一种全新的刺激和压力压迫著她,使她无法挣扎,也无法透气。
于是,芭蕉叶下的那天来临了。他带著她跑到那寂无人迹的花园里,从那砖墙的缺口中翻进去。然后,在半个人高的羊齿植物的掩护下,在芭蕉阔大的叶片下,他那样粗野的把她拥在怀里,他的嘴唇灼热的压著她的。于是,她只能在自己狂跳的心脏声中,听到蜜蜂的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还有,就是当她卧倒在那草地上,张开眼睛来所看到的芭蕉叶,阔大的叶片上的脉络成羽状的散布开来。
人,就是这样的奇怪和难以解释。平常,她在完全旧式的教育下长大,她的母亲是个严肃而有板有眼的女人。思虹自幼被教育成一个淑女,走路时,腰肢不能摆动,讲话时,目光不能斜视。对男人,看一眼就是罪大恶极!可是,那天她在芭蕉叶下所表现的却像另一个女人。至今,思虹对那天仍有种不真实感。但,事情发生了,奇怪的是,事后她并不懊悔。当那男人用灼灼的眼光望著她,沉著声音说:
“如果你要我负责任,我可以负起来,你跟我走!”
“不!”她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她只觉得他不是那种人,不是一个女人拴得住的男人。而且,她分析不出自己对他的情绪,面对著他,他那种过分的男性化总使她感到压迫。他没有多说什么,一星期后,他就离开了小镇。
当她发觉怀孕的时候,惊恐超过了一切,经过几个不眠的夜,她作了最明确的决定——结婚。她嫁给一个她一点都不爱的男人,生下了美婷。没有人对这个提前出世的婴儿感到怀疑,没有人揣测到她会有越轨的行动,因为,她是淑女,规规矩矩的淑女,目不斜视的大家闺秀!
一眨眼间,美婷长大了。睁著一对朦朦胧胧的眼睛,在芭蕉叶下找寻著爱情。思虹每看到她和那男孩子躺在芭蕉叶下,就感到由心底发出痉挛。奇怪,自己做错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太严重,但是,到了女儿的身上就又不同了。她不了解自己为什么这样紧张和不安!
“妈!”美婷的一声喊使她惊醒的抬起头来,美婷正亭亭玉立的站在门口,屋外的阳光衬著她,她的面颊红扑扑的,眼睛水汪汪的。思虹迅速的用眼睛搜寻的望著她的衣服,正像她所意料,是遍布皱褶的。思虹皱了一下眉,张开嘴,要说什么又没说。美婷跑了进来,用低低的、抱歉似的口气说:
“妈,我要出去!”“和——”“是的,和小林!”美婷说著,眼睛里的醉意在流转。“晚上不回来吃饭了。”“美婷,你和小林未免太亲热了吧?”思虹不安的说:“你知道,一个女孩子——”“哦,妈妈!”美婷不耐的喊,甩了甩头:“我知道你又要搬那些大道理出来了。妈,现在不是你年轻的时代呀!妈,你的思想已经过时了,太保守了!”
太保守了?思虹瞪著眼睛,不知该说什么好。保守,美婷就是保守的产物!是的,女儿总认为母亲的话是过时的、讨厌的和古板的!自己年轻时何尝不讨厌母亲那些话,可是,自己做了母亲,却免不了要把那些讨厌的话对女儿再重述一遍!
“哦,妈,再见哦!”“噢。等一下,美婷!”
女儿站住,微昂著头,不耐的神情遍布在整个的脸上和眼睛里。“美婷,要——要——”思虹吞吞吐吐的说:“要早些回来哦,和男朋友出去玩,别玩得太晚。还有……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尽量少停留。还有,黑暗的地方也少去,再有……不要过分接近……”“妈妈!”美婷皱著眉喊。
“好吧,去吧!”思虹说,又加了一句:“美婷,处处小心点,越早回来越好,一个女孩子……”
“妈妈!”美婷再喊,走到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小林不是老虎,你放心,他不会吃掉我!”
说完,她转过身子,轻快的向门口跑去,到了门口,她又回头对母亲挥挥手,带笑的喊了一声“拜拜!”就消失在门外了。思虹望著美婷的影子消失在落日的余晖里,心情更加沉重了起来,倚著窗子,她呆呆的看著外面的芭蕉树。落日很快的沉进地平线,暮色四合。芭蕉伸展的叶子在暮色中看起来是片耸立的黑色阴影,她感到这阴影正笼罩在她的心灵上,跟著越来越黑暗的天色,在她心中不断的增加著压力。
晚饭后,她的不安更深了。手中握著的针线工作,几乎就没有动过一针,反而三番两次的到门口去伸头探脑。她那中年后变成痴肥一团的丈夫,把身子塞满了一张沙发椅,打著呵欠说:“你别担心美婷,她是个好女孩,和男朋友约会约会,有什么了不起?你随她去吧!”
好女孩!好女孩?多刺耳的三个字!谁能担保好女孩就不出事?怎么样就叫做一个好女孩?凭那循规蹈矩的态度?凭那敛眉端庄的仪表?好女孩!好女孩也有抵制不了的东西!
“哦,思虹,你走来走去,弄得我的头发昏!”丈夫又说话了:“你为什么不坐下来?”
她坐了下来,坐在临窗的位置。从窗口,可以看到那棵芭蕉,风把芭蕉叶子吹得直响。
时间一分一秒慢慢的爬过去。丈夫在左一个呵欠,右一个呵欠之后,踱进了卧室,思虹可以听到他笨重的身子压在弹簧床上的声响,几乎是立刻,震耳的鼾声就从卧室里传了出来。思虹把针线放在膝上,开始全心全意的等起迟归的女儿来。夜,逐渐的深了。凭经验,思虹也知道不过十一点,美婷决不会回家。但,她依然希望她会早归。忐忑不宁的心境使她无片刻的安静,思想像个野马般奔驰著。小美婷,好像还只是她怀里一个小婴儿,怎么会这么快就长大了呢?如果她一直不长大多好!假如她仍然是在襁褓中多好!她就不必为她的成长而担心。门口有了响动,思虹直跳了起来,走到大门口去,从门上玻璃窗上向外看,顿时,她缩回头来。是的,美婷回家了,可是她正在门口的台阶上,和那个男孩子热烈的拥吻著。思虹像挨了一鞭,她的小美婷,小小的美婷,对于接吻居然如此老练而成熟。思虹软软的在门口的椅子中坐著,等待著,心中茫然若失,在茫然中更充满了惶惑、紧张和各种错综复杂而难言的情绪。仿佛等待了一个世纪那样长久,终于听到了敲门的声音。思虹打开了门,美婷斜靠在门框上,依然醉意醺然的凝视著远去的那个男孩子。思虹又等了一会儿,才忍不住的说:幸运草38/45
“该进来了吧,美婷?”
“哦,妈!”女儿受惊的回过头来,红著脸笑笑。笑容里有著羞怯、兴奋和薄薄的一层歉意。
思虹看著女儿跨进门来,在室内明亮的灯光下,她敏锐的审视著美婷,从她的眉梢,一直到她的衣角。一面关切的问:“到哪里去玩的?”“看电影。”“看电影看到这么晚?”思虹狐疑的说。
“哦,妈。”美婷把面颊对她靠了过来,像个小女孩撒娇般的说:“每一次我回家你都要审我!”
思虹注视著美婷的肩头,在她肩上的衣服上面,正沾著一根青草,思虹心中一震,轻轻的拿下了这根草,沉思的站著。美婷浑然不觉母亲的异样。她吻了吻母亲的面颊,用一种沉浸在幸福里的声调,叹了口气说:
“唔,我睏了,妈妈,再见!”
她向自己的卧室走去,思虹目送她隐进卧室的门里,依然执著那根青草发愣。卧室门又开了,美婷换了睡衣走了出来,倚在门上,看著母亲说:
“妈,你觉得小林怎么样?”
“很好呀!”思虹说。“如果,如果,”美婷吞吞吐吐的说:“我和他结婚,你不反对吗?”“怎么?”思虹吃了一惊:“他——”
“他今天向我求婚了。”
“哦。”思虹拉长了声音哦了一声。忽然间,她感到浑身的紧张松懈了下来,而在松懈之中,另一种伤感中混杂著喜悦的情绪又油然而生。她呆呆的木立著,无法思想也不能行动。美婷不安的说:“妈,你不赞成吗?”“哦,不,”思虹大梦初觉的说:“很好,我是说,那很好。”
女儿一阵风似的卷了过来,拥抱了她一下,低低的、羞涩的说:“谢谢你,妈妈,好妈妈。”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自己去独自享受她的喜悦了。思虹全身无力的走到窗前坐下。手中还握著那根青草,心里恍恍惚惚、朦朦胧胧的,像置身于梦中。
她又听到风吹蕉叶的声音了,簌簌的,潇潇的,扰乱了人的心境。像带来了什么,又像带走了什么。她想起了前人的一阕词:“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
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
夜,更深了。芭蕉叶仍然在簌簌的响著。旭琴
一窗外,飘著几丝细雨。
天已经黑了,只要再过几分钟,窗外那些朦胧的树木都将看不清楚了。旭琴握著笔,抬头对窗外灰暗的天空沉思的看了一会儿,又俯下头去,迅速的在稿纸上写了下去。
这篇小说正写到了高潮的阶段,每次都是这样,一写到高潮的地方,旭琴就感到像有一百只小鹿在她胸中冲撞,成串的辞句拥挤在她脑海里,使她喘不过气来。于是,她会忘掉了周围的一切,只想拚命写,快点写,以使她的手追得上她飞驰著的思想。天更黑了一些,旭琴不经心的伸手开亮了桌上的台灯,仍然在稿纸上写著。台灯昏黄的光线笼罩著她:一个瘦小的女人,有著披拂的长发和一张略显苍白的面孔。
木板门被“呀”的一声拉开了,旭琴吃惊的直起了身子,像被谁打了一棍似的。回过头去,她看到季文瘦长的身影站在门口,正在慢吞吞的脱掉雨衣和鞋子。“是你吗?季文?吓了我一跳!”旭琴说,闪动著一对显得深奥的眼睛,这对眼睛是她脸上最美丽的一部分。
“吓了你一跳?我希望你不是在写恐怖小说!”季文走上榻榻米,跨进屋子里,疲乏的伸了一个懒腰,在椅子中坐了下来。他年约三十四、五岁,但看起来还要苍老一些,鬓边已经有了几根白发。他不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但他却很有“男性”的气概。他有一张瘦长的脸,嘴角上有两条深深的皱纹,眼睛很有神采,但却常常带著点忧郁气息。两道眉毛很黑很浓,但在眉心间,却有无数直线条的皱纹,证明了他的眉毛并不是经常展开的。旭琴常说他有点像美国电影明星亨弗莱褒嘉。他望著旭琴说:“写完了吗?”
“啊,还没有!你要是饿了的话,碗橱里有面包和果子酱,今天晚饭马虎点吧,就吃面包抹果子酱好了。我今晚必须赶完这篇小说,妇女周刊已经来催了三次了。”旭琴说,一面转过身子去望著面前的稿纸。
屋子里有一股阴暗而潮湿的味道。季文伸直了腿,把头枕在椅背上,默默的望著窗外的天空,雨仍然在下著,天空是一片暗淡的灰黑色。旭琴让自己的思想跟著小说的角色跑,这故事中的女主角有一个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旭琴觉得自己已经被自己的小说所感动了。她以一种近乎沉迷的情绪去写这篇小说,直到季文喊她,她才惊醒的抬起头来。季文正站在她身边说:“已经快九点了,你不想吃点东西吗?”
“不!等下我自己会去吃的,你吃过了?”“早吃过了!”旭琴又埋头在她的小说里,屋子中充满了寂静。季文在旭琴身边站了一会儿,然后默默的走开,开始给他的学生改练习本。夜深了,风从窗子中吹了进来,旭琴感到一阵凉意,她拉了拉毛衣的衣襟,在稿纸上写下了最后的几个字。然后满足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把散乱的稿纸都收集在一起,自己又从头把小说看了一次,才在首页的题目下签上自己的笔名“艾文”。这笔名是她十年前就采用了的,那时她正和季文如醉如痴的恋爱著。把稿子叠好了,封进了信封里,她伸了个懒腰,感到几分疲倦,而且饿了。桌子上还堆著一叠待回的读者的信件,她随手抽出了几封来看了看,都是一些青年们来的信,充满了稚气的、崇拜的句子。她是一个成功的女作家,尤其擅长于写悲剧,许多读者都会在信中写:“看了你的小说,我不能不流泪。”“我真为你故事中的主角而难受,你为什么要给他们这么悲惨的结局呢?”看了这些信,旭琴常会感到一阵虚荣心的满足。手表上已经十二点半了,旭琴站起身来,到厨房里去找了点东西吃了。然后走进卧房,季文已睡了。她走到床前,拉开了帐子,季文正熟睡著。他的睡相像一个孩子,眉毛舒展著,嘴角微微的翘著。旭琴注视著季文,她和他已经结婚八年了,她爱他。虽然他并不漂亮,但他是个吸引人的男人,她常感到他浑身都带著一种磁性,这是她不会描写的,也就是由于这一点,她会摆脱了许多其他的男人的追求而嫁了他。
季文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眉毛微微的蹙了起来,嘴里喃喃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旭琴把耳朵凑近了他的嘴,倾听他的呓语,她听到断续的几个字:
“旭琴……不……不要再写了!”
她笑了笑,和衣躺了下去,睡在他的身边。
二“旭琴,你看,窗外的天气这么好,难得今天又是星期天,我们老待在家里,人都要发霉了,你赞不赞成到郊外去走走?”季文从镜子里望著旭琴说,一面在刮著胡子。
“到哪儿去呢?”旭琴不大起劲的问。
“碧潭怎么样?可以划划船,要不然到乌来去看瀑布!”
“都是去过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好玩。而且,我还要写一篇东西给……”“不要一天到晚写吧!你难道不会厌倦吗?”
“厌倦?写作永远不会厌的,你听说过画家对于画画厌倦的吗?这是一种兴趣,一种爱好,就好像你教了十年书,仍然对教书感兴趣一样!”旭琴加重语气的说。
“那么,你不想出去走走吗?”
“等下星期吧!好不好?季文?下星期一定去!”
季文笑了起来,但笑得有点儿勉强:
“你这语气真像在哄一个孩子:哦,不要闹,乖,妈妈下次带你去!”
旭琴也笑了。早餐之后,旭琴又开始动笔写一篇小说,室内显得非常的安静。季文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给学生们改著考卷,或者由于学生们的成绩不合理想,他不时摇摇头,轻轻的叹息一声。旭琴迅速的在稿纸上奋笔疾书著,她又沉迷在自己的小说里了。安静并没有维持多久,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季文站起身来,脸上掠过一个近乎喜悦的笑容,似乎高兴著有客人来拜访。他把考卷放在桌子上说:
“猜猜谁来了?”旭琴摇摇头,表示无从猜起。季文走到门边,打开了门。旭琴伸出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少女站在门口,正畏羞著的、嗫嗫嚅嚅的在问:“请问,艾文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
旭琴突然想起来了,这是她的一个读者,姓什么,她已记不清了。但确实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曾写信说要来拜访她。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到门口,用清脆而愉快的声调说:
“我就是艾文!你请上来坐吧!”
那少女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天真的光彩,但脸庞却由于腼腆而羞红了,她低低的、轻轻的说:
“我是方晓琳,我写过信来……”
“喔,我知道。”旭琴微笑著说。
方晓琳脱掉了鞋子,走上榻榻米,在旭琴那间书房兼客厅的屋子里坐了下来。旭琴一面把季文介绍给她,一面禁不住的打量著她。她很美,美的并不是她的脸庞,而是她那种天真纯洁的神情,和那腼腆娇羞的韵致。她有一对大大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好像永远包藏不住丝毫的秘密。鼻子小小的,鼻尖微微的向上翘,嘴唇的轮廓很分明,不大也不小。头发是烫过的,但很短,随意的披在耳际。穿著一件浅绿的毛衣,底下是一条绿色的大花的裙子。看样子,年龄不过只有十七、八岁,而且显然没有参加过社交的场合。
旭琴倒了一杯茶给她,她站起身来接过了。季文燃起一支烟,望著她问:“方小姐在读书?”“没有,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读了。”幸运草39/45
“也没有做事吗?”旭琴问,很想设法使空气轻松一点儿,因为晓琳好像在回答老师的口试似的。
“没有。”晓琳摇摇头。
“方小姐对写作很有兴趣?”季文又问。
“啊,是的,我很想和艾……艾……文先生学习一下写作。”晓琳有点紧张的说,显然她不知道如何称呼旭琴,也不知道自己的请求会不会遭受拒绝。
“喔,我的名字叫李旭琴,艾文是笔名,假如你不认为我托大的话,就叫我一声琴姐吧!”旭琴轻松的说,一面又笑著说:“我真不敢说在写作上能帮你忙,但如果你对它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在一起研究研究。关于写作技巧,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都告诉你,但,写作最主要的还是要多看和多写。”
很快的,晓琳摆脱了她的拘谨和畏羞,她天真活泼的个性逐渐显露了出来。不一会儿,她已经很愉快的把自己的家世都和盘的托出来了。她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爸爸在港务局做事,家庭经济情形很好,她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的小女儿,去年才在二女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因为每天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所以想学习一下写作。她说话非常的生动和天真,当她说她父亲是矮矮胖胖的个子,冬天穿上大衣就活像一只熊的时候,季文和旭琴都禁不住大笑了起来。好久以来,他们家里没有这种活泼而愉快的空气了。旭琴笑著说:“听你的谈话,就知道你是可以写小说的!”
晓琳对于旭琴这句话非常认真,立即问旭琴她可不可以把她写的东西拿来给旭琴看,并问旭琴愿不愿意帮她改。当旭琴答应了之后,她高兴得眉毛都飞舞了起来。继而,当她知道季文在学校里教的是英文的时候,又兴奋的嚷著说:
“啊!我早就想找一个老师给我补习英文,你愿意吗?我每星期来三次,每个月付四百块钱薪水!”
季文大笑起来,眼睛里闪耀著亮光:
“补习是可以的,但决不收费,收费就不教了!”
“那么从下星期就开始好吗?”
“当然可以。”晓琳一直谈到中午才走,季文和旭琴把她送到门口,目送她那绿色的影子逐渐走远,旭琴回头对季文说:
“她真可爱,我真想写篇文章,题目就叫作绿衣的少女。”
季文没有说话,只默默的望著前面的道路,眼睛里显出深思的神情。三“喔,真奇怪,晓琳最近怎么不常来了?”旭琴望著季文说,她刚刚完成一个中篇,心情显得非常愉快。
“我看你对晓琳著迷了,几天看不到就要问,她也总有她的事,那能老待在我们家里?”季文一面批改著作业一面说,并没有从学生的作业本上抬头来。
“不过,她最近确实不常来了,这个月来,我大概只看到她三四次。告诉你,我猜她有了男朋友了!”
“嗯?”季文抬起头来,注视著旭琴,接著又俯下头去,继续改著作业本。旭琴一面整理著文稿,一面又不经心的说:
“昨天隔壁老陈说,看到晓琳和一个男人一起看电影,个子和你差不多,高高瘦瘦的,可惜老陈只看到背影,不知道他长得怎么样。你看,晓琳对我们越来越疏远了,以前她收到了情书什么的,都要拿来给我看,现在有了男朋友都不告诉我了,下次非问问她不可!”
季文瞪著面前的作业本,手上的红墨水笔在作业本上滴下了一大滴墨水,像是一滴殷红的血点。
旭琴收拾好了文稿,轻快的说:
“季文,这次我决定休息一个礼拜不写东西了,我们到狮头山或者日月潭去玩玩怎么样?你可以向学校请几天假。本来我还想约晓琳一块儿去,但她有了男朋友,大概不会再和我们这对老夫妻一起出去玩了!”
季文仍然注视著面前的作业本。“喂!季文,你听见我说的没有?”
“嗯?”季文像大梦初醒似的抬起头来,眼睛里有一种旭琴不常见的迷茫的神情。“我说出去玩几天,你的意见怎么样?”
“我恐怕不能请假,学校里正在月考。”
旭琴望著季文,她不了解,每次都是季文约她出去玩,而她忙著写稿子,没有时间。现在她有了时间了,他怎么反倒推三阻四的起来了?她深思的看著季文,忽然,她发现季文近来憔悴了很多,鬓边的白发似乎也更多了,其实他还年轻,不应该这样的。于是,她有几分怜惜的说:
“季文,近来你的气色不太好,我看你把那个家庭教师的工作辞了吧!每星期要有三个晚上在外面教书,也太累了一点,何况我们又不是要靠那点儿钱……”
季文突然把红笔往桌上一丢,站了起来说:
“我有点头昏,我要出去走走!”
“季文,你怎么了?头昏就在床上躺躺吧!又跑出去干嘛?等下给风一吹,更得病了!”旭琴皱著眉头说。
季文站定了脚,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著旭琴的脸,里面燃著一种野性的火焰。嘴角抿得紧紧的,一脸的倔强、坚决,和某种说不出来的奇特表情。旭琴诧异的看著他,他这种脸色使她想起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她有点惊慌的喊:
“你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已经知道了?是吗?”季文低沉的说,声调里含著点威胁的味道:“你已经知道一切了,是不是?”
“知道了什么?”旭琴恐慌的问。“不要装蒜了,知道了也好,免得大家闷著。我是爱晓琳,我们相爱了半年了,昨天和她看电影的是我,每星期三次的家教也是假的,我们一直在来往,我爱她!这就是一切!”
旭琴呆呆的站著,一开始她不知道季文在讲些什么,但,慢慢的,她明白了过来,她缓缓的坐进了椅子里,手放在膝上,眼睛凝视著前面的空间。
“晓琳……晓琳……晓……琳……”她喃喃的念著这个名字,好像这名字是完全陌生的一般。
“旭琴,”季文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握得紧紧的:“旭琴,你一向是宽大的,你向来并不太看重儿女之情,你有你的事业、名誉,和成千成万的崇拜者。你向来把事业看得比家庭更重要,这不见得会打击你,但,晓琳没有你那么富有,如果我抛弃她,她只有死。旭琴,我们离婚吧!你不会很在意的,我相信你是乐于成全我和晓琳的。……”
旭琴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季文每一个字都像是讽刺和指责,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鞭子。她张开嘴,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季文又继续说了下去:
“这许多年以来,我们都是貌合神离的生活著,不是吗?每天我下课回家,你总是埋在你的小说里,我们各人过著各人的生活,好像彼此都不相干似的。我曾经想挽回这种局面,但我并没有成功……晓琳原是你的读者,但她太引诱我……你会了解的,是不是?我不能抗拒她,她来的第一天,我就被注定了要去爱她的!……我没有办法,她是那么好!那么美……”旭琴心里像燃烧一盆火,但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她从不知道自己忽略了这个家,她是爱季文的,发狂般的爱著,她从没有爱任何一样东西胜过爱季文。但是,她太忙于写作,她忽略了他,她忘了他是在寂寞的生活著……而现在,难道一切都晚了吗?她觉得眼泪开始向眼眶里涌了进去,不!她不愿流泪,她不愿表现得像个弱者!
“你同意离婚吗?旭琴?你并不很爱我,是不是?你还有你的小说和你的读者,这些会马上使你忘掉我的,但,晓琳只有我……你懂吗?”她想告诉他,她是多么爱他,她想说他的一切判断都是错误了,但她说不出口,她不愿求她的丈夫施舍爱情。
“你同意离婚吗?”季文紧紧的望著她。
“不!”她咬著嘴唇说:“我不同意!”
四旭琴坐在方家的客厅里,她的心中充满了乱七八糟的、紊乱的思绪。她不知道自己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想抢白晓琳一顿?骂她是狐狸精?还是想哀求晓琳把季文还给她?但,无论如何,她要见见晓琳,见见这个一年多以来她把她当作亲妹妹看待的晓琳。纸门拉开了,晓琳从里面屋子里轻轻的溜了出来,她的脸色苍白,一对大而美丽的眼睛显得无神而憔悴。她一直走到旭琴的身边,以一种惊惶而畏怯的神情望著旭琴,旭琴还没有开口,她就一把拉住旭琴的手,在旭琴脚前的榻榻米上坐了下来,啜泣著对旭琴说:“不要骂我,琴姐!不要骂我!”她把头俯在旭琴的膝上,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旭琴望著她那乌黑的头,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恨意。但,虽然她恨她,却仍然抵不住另一种怜爱的情绪。她还记得晓琳第一次的出现,年轻、美丽而纯洁。后来她和季文学英文,他们常坐在一起,头碰著头的在灯下研究著问题,但自己却没有丝毫的怀疑过。于是,有一天,晓琳说不学英文了,而季文也开始给另外一个学生当家教,她却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在来往著。而现在,这个女孩却夺去了她的丈夫!
“琴姐,我没有办法不爱他……琴姐……”
“晓琳,你错了!你并不爱他!”旭琴喃喃的说,诧异著自己的声调竟如此平静:“你那么年轻,他比你大了十六、七岁,你们不可能会真正恋爱的!”
晓琳抬起头来,仰著脸儿望著旭琴,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和紧张:“我爱他!我是真真正正的爱他!琴姐!你并不是想要我和他离开吧?不要让我离开他!求求你,琴姐,你并不太爱他的……”“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他?”旭琴问,她觉得心里烧起了一股怒火。“你对他很冷淡,不是吗?我一开始就觉得的。”幸运草40/45
旭琴咬紧了嘴唇,感到内心在绞痛著。晓琳仍然在仰著头看她,她勉强挣扎著说:
“你只是一时的迷惑,晓琳!在你这种年龄,是很容易自以为恋爱了的,但是,你马上就会发现你错了!”“不!我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错了。你有一篇小说中也写过,一个少女爱上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却一辈子都没有变心,为什么你认为我是一时的迷惑呢?”晓琳急促的说,脸色显得更加的苍白了。“可是,小说到底是小说,这根本不写实……我现在才晓得我的小说是多么的幼稚!”旭琴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猛然抓住晓琳说:“晓琳!放开他!算是我求你!你不知道,我一直在爱他,我不能没有他!你还年轻,你还可以找到你的幸福,但是我……”晓琳的脸色像一张白纸,从她毫无血色的嘴唇里,轻轻的吐出几个字:“不!太晚了……我已经有了孩子!”
旭琴握紧了沙发的扶手。
“他也知道?”她问。“不!他不知道,我不敢告诉他。”晓琳垂下头去,有两滴眼泪滴在裙褶上。旭琴像做梦一样的回到了家里,季文正坐在椅子上,似乎在等著她回来。他望著她的脸,低低的问:
“你去看过她了?”旭琴点点头,一句话也不说,向卧室里走去,走到了卧室门口,她又回过头来,季文正茫然的望著窗外,两道浓眉微微的蹙著。又一次,旭琴感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磁性。她轻轻的说:“你可以告诉她,我同意离婚了!”
“啊!旭琴!”
季文喊了一声,立刻转过头来看著她,她迈进了卧室,关上了卧房的门,把背靠在门上,让眼泪沿著面颊滚了下来。
听到大门的开阖声,她立即冲到窗口,窗外,季文正沿著一年前晓琳来时的那条大路走远了。
她低下头来,桌上放著她初完稿的那个中篇,半年以来,她曾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中篇上。她拿起了那厚厚的一叠稿纸,开始机械化的、一页一页的把它撕成两半。
窗外,季文的影子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幸运草
一他们一共是八个人,五个男人,三个女人。
诗苹默默的坐在美嘉的旁边,望著那五个男人彼此忙碌的在帮对方系紧背上的行囊,一面大声的、嘈杂的互相取笑著。克文,她的丈夫正卷著袖子,曲著胳膊在显示手臂上的肌肉给那夏氏三兄弟看,同时高声的嚷著:
“你们别看我都四十了,身体可比你们这些年轻的小老弟强得多呢!尤其你们这三只猴子,把袖子卷起来让我看看,可有这样凸起来的肌肉没有?”
克文那略嫌矮胖的身子,又背著那么大的一个行囊,看起来有点儿滑稽相。夏氏三兄弟中的老大一面系著腰带,一面轻蔑的看了克文一眼,撇撇嘴说:
“你哪里有什么鸡肉?不过有点鸡油罢啦!”
“得了,”站在一棵松树边的江浩回头来笑著说:“老赵还有点鸡油,你们三兄弟"奇"书"網-Q'i's'u'u'.'C'o'm"就只有几根鸡骨头!”
“什么话!”三兄弟哗然的叫了起来。江浩、克文、美嘉,以及美嘉那个同学燕珍都大笑了起来。连诗苹也不由自主的笑了。这些人虽然都是克文的熟朋友,但对诗苹而言却全是陌生的,因此她也显得特别的沉默。本来,这次爬大雪山的计划并没有包括诗苹,可是,克文临时却极力劝诗苹参加,诗苹也破例的参加了,主要因为她实在厌倦了家里那份宁静得出奇的生活。刚刚在这天清晨,她才认识了这小爬山团中的每一个人,在火车站,她首先看到江浩和他的未婚妻李美嘉,江浩是个身材略高的漂亮的青年,有微褐的皮肤和一对闪烁有神的黑眼睛。美嘉更是个美丽得出奇的少女,白晰的皮肤和长而微卷的睫毛使人觉得她像个混血儿。然后,美嘉的同学何燕珍来了,那是个有点喜欢做作的女孩子。接著,三个瘦长的青年喧闹著跑了过来,叫嚣的拍著江浩的肩膀,其中一个顺手也拍了美嘉一下,引起美嘉一声尖叫,克文拉著他们的一个说:“诗苹,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夏氏三兄弟……”
“不是这样介绍的,”江浩跑过来说:“赵太太,让我来介绍,这是夏氏三猴。”然后挨次的指著说:“瘦猴夏人豪,油猴夏人杰,毛猴夏人雄。”
一口气认识了这么多人,使诗苹有点头昏脑胀,至于江浩的这个猴那个猴她根本就闹不清楚,但她颇欣赏这夏氏三兄弟,他们看起来都是洒脱不羁的青年,浑身散发著用不完的精力。他们转了好几次车,又步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到达了大雪山林场,林场管理员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参观了他们的爬山用品后,又坚持要借给他们八个睡袋,因为山上的夜很冷,认为他们仅带毛毯是不够的。然后,林场又用车子把他们送到这儿,再上去,就要开始爬山了。
三位女性被允许不背东西,除了各人一只水壶,每个人一个手提包——其中装著她们自己的换洗衣服,和一部分干粮,而男人们背的东西就复杂了,包括两个帐篷,八只睡袋,五天的干粮和少数几件烹饪用具。夏氏三猴还额外带著两管猎枪。一切结束停当,江浩大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