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宝藏——夺宝人传奇》》 · 城市公子 · 2026-07-25
阿里巴巴带着哈马德,慢慢走完了地道的十三个石阶。双脚踏到地道下面的土地,触觉非常柔软。阿里巴巴低下头,手中的手电筒也朝下,地面上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是坚实的石板,而布满了砂子,半只靴子都埋了进去,才接触到大地的烘托。阿里巴巴猜想,当初建造的时候,地上铺着的是石板,但是千百年来,里面的结构逐渐崩溃,让上头地面的砂子渗透进来。
阿里巴巴重新把手电筒的光柱指向前方,这是一条狭长的隧道,不知道有多长,他带着哈马德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过去。隧道又长又狭小,幸好没有什么危险,除了两人沉重的呼吸声和脚步声,什么都没有,唯独那手电筒的光芒,犹如无谓的战士,一直勇敢地站在第一线探索未知的世界。突然,哈马德只觉得眼睛一花,被一道闪亮的光线刺中了瞳孔。他慌忙抬起手掌遮住亮光,同时心中暗暗吃惊,莫非是阿里巴巴要对他有所动作,但是腰间的绳索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待到眼球适应了强光,哈马德放下手掌,放眼往前看过去,原本受到强光刺激缩小的瞳仁,骤然之间放大。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神奇世界啊!在哈马德的面前,空间豁然开朗,原本狭小到只能通行两人的隧道,犹如喇叭口一样,骤然放大,变作了一个拱顶的圆形大厅,粗粗估略一下,面积竟然不下数千平方米。在幼发拉底河两岸沙漠性的松软土质下修建如此宏大的一个地下世界,委实鬼斧神工,超越了古人的能力。
更加耀眼的是,这里是宛如天堂一般的花园。沿着隧道通行的方向,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狭窄小径。小径的路面是用一片片菱形的黄金地板铺就而成,在手电筒的灯光下,熠熠发光,照得哈马德眼花缭乱。小径两旁种满了一株株一人高的果树,这是天堂的神奇果树,永远不会枯萎死掉。笔挺的树干是用钢铁铸成的,褐色的树皮是用铅包裹起来,鲜绿的树叶,那是铜片,上面纹路清晰,仿佛活的一样,上面甚至还有洁白珍珠做的小露珠,栩栩如生。树枝上结满的丰硕果实,更是用一颗颗硕大的宝石琢成的。浑圆的苹果是绿宝石,鲜嫩的樱桃是红宝石,至于那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梨花,则是一粒粒的钻石。这些宝石闪闪发光,美丽得就像天堂中七十二个处女一样,赤裸着身体,散发无尽的诱惑力,勾引男人的目光。
哈马德瞪大眼睛,凸凸地往前突出,目光贪婪地注视着每一颗宝石,他嘴角不由得淌出一条条的口水,忍不住就伸出手,要采取果实!
“别动!”猛然之间,就如暴雷一样的响声在哈马德耳边响起,震得哈马德头昏眼花,却心中一清。他张开眼皮,定睛一看,他的指尖已经几乎碰到了宝石果实,却被一只大手牢牢地抓住了,顺着那只手把目光沿上去,正是阿里巴巴严厉的眼神。
哈马德正要开口询问,阿里巴巴已经开口说道,口气严厉之极:“这些宝石,你是绝对不能接触的,他们就像秽物一样,即使指尖只是碰了一点点,也会要了你的命!不然的话,你们看看果树的树底,那是什么?”
五
哈马德顺着阿里巴巴地指向望过去,不由得心头一震,大骇之极,暗叫好险!在果树的树根旁边,躺着一具发黑的尸骸,衣服尽数腐烂,应该死掉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看尸骨的情形,似乎便是中毒身亡,因为骸骨发黑,与树根的颜色极为相近,一般人老早被美丽的宝石迷住,哪会注意脚底的死神?
阿里巴巴叹气说道:“哈马德,请你仔细想想看,倘若是你,辛辛苦苦积蓄下来的财物,能让外人轻易地夺走吗?”
哈马德说道:“当然不许!我不仅会把财物藏在最保险的地方,还会大量安置凶狠的机关暗器,杀死每一个企图篡夺我宝物的敌人!”
阿里巴巴点点头说道:“正是如此。况且那些拜火教教徒,面临着覆灭的危机,心思更是歹毒,抱着我拿不到的,你也别想拿到的念头,在这里布置了重重的暗器机关。你别看这些果子宝石精美异常,其实在它们华美的外面上,涂上了一层一触即亡的剧毒。一般人都被这些漂亮的果树迷住了心,哪里会想到这一点,只要一碰到,就化作了这个宝藏的殉葬人。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世界上有哪个人可以抵挡这些宝石的诱惑呢?幸好我看过相关的资料,晓得拜火教的歹毒诡计!”
哈马德暗想,这边是拜火教教徒极其重要的隐秘场所,断然不会留下丝毫记载,再看地上的尸骸,似乎从前的时候,就有人来过了这里。他问道:“难道,在此之前就有人先我们一步到达?不好,我们的神灯,会不会被他们偷走了?”
阿里巴巴哈哈大笑道:“确实,在古代的时候,就有人来过了这里。不然《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与神灯》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呢?要知道,传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根据一定的事实。传说拜火教教徒覆灭后一百年,巴格达的一伙盗墓贼根据从前关于拜火教的传说,遂寻觅到了这里。但是他们不知里面机关密布,进去之后,只有少数人活着出来,狼狈逃窜。他们将这里的经历流传出去,越传越远,越传越离奇。加上当时明教在中国兴起,于是便附会产生了一个名叫《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里面有中国少年阿拉丁、魔力的石板、华美的宝石果林等等。”
阿里巴巴说完,看到对面的哈马德点点头,若有所思,于是又说道:“好了,哈马德。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这些宝石,而是神灯。谁掌握了拥有神秘力量的神灯,别说这些小小的宝石果林,就是建造一片宝石的山也不在话下了。”
阿里巴巴和哈马德继续往前走,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果树,哪怕一片叶子一个果实都不能触到,不然美丽果树下面的累累黑骨,既是他们的可怕下场。
他们离开了果树林,走到拱顶大厅的中央。这里竖立着四根不同颜色、不同材质的柱子,分别以黄金、白银、青铜和黑铁铸成,代表着构成世界的四大元素风火地水。柱子向上笔直地延展,一直顶到天花板上,犹如四个巨人一样,守卫着中间一盏巨大而精美的琉璃灯。
这盏琉璃灯造型奇异,灯的四个叶片做成鹰隼的形状,展翅高飞,眼珠犀利地凝视着来到这里的不速之客。琉璃灯的灯芯里面,居然还藏着一盏不起眼的油灯,就像是一般贫苦伊拉克人使用的壶状油灯,但是叫人啧啧称奇的是,油灯竟然一直是亮着的,一盏明灯投射着幽幽的光芒。在漆黑的大厅里面,特别妖异!
哈马德不禁叹道:“奇迹啊!这些拜火教教徒真是不可思议,居然能够造出如此神奇的物件。这盏起码已经燃烧了上千年,居然一直没有熄灭,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奥秘!”
阿里巴巴沉吟道:“或许这就是神灯的魔力吧!给予世间任何东西永恒的力量。一盏灯既然可以燃烧千年,那么也可能给我们长生不老的生命!”
哈马德焦急地说道:“快快,我的好兄弟,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赶紧把神灯拿下来。可是,神灯挂在高高的穹顶上,我们怎么爬上去,虽然我们可以用绳索把琉璃灯打落下来,可是这样的话,神灯也不可避免地会损坏!”
阿里巴巴微笑道:“哈马德兄弟,这点你不用担心,我老早便有了计较。你想想看,这里原本是拜火教教徒们做祷告的教堂,因此,作为宗教圣物的神灯,必然时常被拿下来仍信徒瞻仰。假若没有机关,每次把神灯拿下来,都是叫人爬着梯子上去,奇也奇怪死了,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岂不叫信徒们笑死?所以他们必定设计了一定的机关,使得神灯会自动落到我们的手里!嘿嘿,我想,这个奥秘,就隐藏在前面的四根柱子里面!”
哈马德瞅见阿里巴巴自信满满,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心里渐渐地安定下来,倒是存了一分好奇,想看看阿里巴巴又要施展什么奇妙的魔术。一想到阿里巴巴施展魔术,哈马德倏然心惊,不由得摸摸屁股,同时警惕地盯着阿里巴巴,唯恐他施展魔术的时候,又会捅什么篓子,上次差点把自己的屁股给点着了!这次要搞什么鬼呢?
阿里巴巴绕着金银铜铁四根柱子打转转,一边打转,一边自言自语说道:“这四根不同材质的柱子,分别代表着构成世界基本元素的风火地水。按照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四种元素组合了之后,便诞生了永恒的光明,而神灯恰恰代表了光明。那么我就应该把四根柱子合起来,可是怎么组合呢?”
阿里巴巴搔搔脑袋,盯着柱子一筹莫展。这四根柱子虽然材质不同,但是高度一致,大约都是五米左右,上面雕塑着各代表元素的图案,每根柱子与柱子之间,间隔的距离大约是高度的一半左右。
六
“怎么样才能让它们组合呢?”阿里巴巴喃喃自语,他已经思考了一段时间,但是依旧没有头绪。原本以为在上面会安装秘密机关,只要轻轻一碰,就会发动。但是细细找寻了一遍之后,阿里巴巴不得不放弃,这些柱子根本是用整块金属铸成,除了雕塑一些图案之外,没有其他的布置。
哈马德看着阿里巴巴一直在发呆,渐渐不耐烦起来,喝道:“这还不容易,我看地上的这些柱子,根基都不甚牢固,只要一一推翻,纵然再找不到机关,我们也可以利用这些柱子,叠成罗汉,攀爬上去,拿下神灯。”
“把它们推翻?”阿里巴巴突然眼睛一亮,顿时跳了起来,大叫道:“我明白了,哈马德兄弟,多谢你给了我提示!”
哈马德莫名其妙,反问道:“我就说把这些柱子推翻,你就说是提示,我给了你什么提示?“
阿里巴巴狡黠地说道:“你试试看,能不能推翻一根柱子?”
哈马德哈哈大笑:“有什么不可以的。别看我年老,在年轻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出名的大力士,纵然现在年纪大了,力气可一点也不比当年差!”
说完,哈马德就把双臂按在了旁边的银色柱子上,但是这条柱子看似根基不稳,哈马德却费劲全身的力气也推不倒。他咦咦啊啊地叫着,满面通红,不得不放下手来,讷讷说道:“呵呵,毕竟老了,年轻人,世界是你们的了。”
阿里巴巴哈哈大笑,他拍拍哈马德的肩膀,走到了黑铁柱子边,但见他伸出一只右手,稍微用力一推,只听咔咔数声,黑铁柱子轰然倒下了,砸向了青铜柱子。那青铜柱子挨了黑铁柱子重重一击之后,不堪重负,也倒了下去,只是倾倒的方向颇为刁钻,竟然压在了白银柱子上。那白银柱子竟然也如邪门一般,将黄金柱子压倒。就在这一刹那间,四根柱子仿佛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一倒下,看的哈马德目瞪口呆,惊道:“怎么回事?邪门了!”
阿里巴巴解释道:“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这就是多米诺效应。多米诺骨牌你应该玩过吧。一块小小的骨牌,竟然可以推动比它大的骨牌。其实这是物理学上的势能递增原理。这四根柱子亦是如此。初看个子一样高,但是材质不同,所以分量也不一样,铁柱子最轻,金柱子最重。让铁柱子倒下去推稍重一点的铜柱子,它们的角度又刁,居然可以一一推翻,最终金柱子倒下了,原本轻轻一推的力量,已经递增到相当可怕的地步,足够机关启动了。”
阿里巴巴话音方落,忽然咔咔嚓嚓的机械摩擦声响起,柱子中间的地面,突然凹了进去,阿里巴巴和哈马德慌忙跳开。两人看到,一个螺旋形的台阶从凹进去的地面下升上来,缓缓转动,靠在神灯旁边。
哈马德顿时大喜,兴奋地抱住身边的阿里巴巴,笑道:“阿里兄弟,你真是天才,轻轻地一下,就破解了拜火教教徒们千年的机关。呵呵,我们上去拿神灯!”
哈马德本想立即就窜上去,但是转念一想,万一这个台阶上还布置了什么机关,自己贸然出动,中了暗器,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白白便宜了阿里巴巴?于是哈马德当即便向阿里巴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哪知阿里巴巴一点也不推辞,径自走了上去,这叫哈马德心摇动如许。
由于两人都被一根绳子绑着,而狭窄的台阶又只能容纳一人通行,所以变成了阿里巴巴在前,哈马德在后跟着的奇怪姿势。哈马德眼呆呆地看着阿里巴巴步上台阶最高处,伸手小心翼翼地揭掉琉璃灯灯罩,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神灯拿了出来。神灯从琉璃灯里面拿出来的时候,灯口还燃烧着黄豆大小的幽幽兰火,虽然火焰苗极小,却将周围大块的地方照明如白昼。阿里巴巴将火苗吹灭,倒出里面牛奶颜色的灯油。看到这里,哈马德心痒痒之极,再也忍耐不住了,伸长了胳膊叫道:“快,快,把神灯给我看看!”
阿里巴巴一摆手,喝道:“等等,有点不对劲!”
哈马德惊道:“什么?别胡说了,快把灯给我!”
阿里巴巴没有理会哈马德,他右手拎着袖子,在神灯上面来回擦拭。倘若在神话中,这样的摩擦早把灯中的精灵给赶出来了。哈马德看到,方才阿里巴巴把神灯从琉璃灯里面掏出来的时候,因为积淀了千年的尘埃,表体污秽不堪,锈迹斑斑,哪有一丝圣器的风采,根本就是一个从垃圾堆里面捞出来的破烂货。阿里巴巴一丝不苟地在神灯上面擦拭,不时吐了几口唾沫上去,用以清洗污垢,在他认真的清理下,神灯精美的真正外表终于显露出来。哈马德实在不耐烦,怒不可遏地叫道:“阿里巴巴,你在搞什么鬼,是不是想独吞神灯,快把神灯给我看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阿里巴巴冷冷地说道:“上面有字!”
哈马德大骂道:“有字管你屁事!即使要清理神灯,也不要挑到这个时候,快快给我!”
阿里巴巴丝毫不理睬哈马德,他擦去了神灯表面的一层污垢,露出了神灯的真实外貌。这是一个充满波斯风格,并且融入了一定希腊风采的神灯。镶嵌红色散户的铸铜壶型,上面雕刻着蓝绿色的花纹和人形浮雕图案。神灯本来就不大,大约正好被一只成人的手掌握住,在如此狭小的面积上,居然能够雕刻如许精致的纹路,不禁叫人啧啧称叹。阿里巴巴更加注意的是神灯壶身中间的一排古老波斯楔形文字,似乎某种咒语,或者警告言。阿里巴巴眉头一皱,好在他所学甚广,这次为了寻找阿拉丁的神灯,研究了波斯上下七千年的历史,楔形文字虽然古老到几乎失传,但是依旧能够勉勉强强认出。
“万能的光明之神啊!你是人世间的唯一存在……”阿里巴巴一字一语地读出神灯上的楔形文字,哈马德不禁暴跳如雷,叫道:“你在鬼哭什么,异教徒的神已经灭绝了,安拉会惩罚你的!”
“……人间的黑暗恶魔,需要你万能的力量征服!我们祈求你,将万能的力量封在神灯之内,用以镇压无影色魔……”
“咦,无影色魔,这是什么东西?”
哈马德大叫道:“当然是异教徒们为了防止被盗,想出来哄人的鬼把戏了,阿里,不要在胡闹了,让我看看神灯,有什么神奇的力量!”
阿里巴巴当然不会去理会哈马德了,他积蓄把楔形文字一个一个往下读出来,一边读,一边脸色逐渐变掉,猛然扭头对着下面的哈马德说道:“不好,我们拿到了神灯,居然把恶魔放逐出来了。”
“哪有什么恶魔,胡说八道!”哈马德斩钉截铁地确定,偶然抬起头,看看上面,突然问道:“嗯,阿里巴巴,你对那盏琉璃灯做了什么,怎的少了一半?”
阿里巴巴说道:“我没有对琉璃灯做手脚啊!”
他奇怪地回转头,这时看到,原本有四个鹰隼头的琉璃灯,此刻好像被一把激光刀切割过一样,少了一半,明明方才还在的,怎么一下子就消失了呢?突然,剩下的两个鹰隼头,似乎被一个看不到的怪物吞到了口里,顿时无影无踪。巨大的恐惧流如潮水一般涌过来,阿里巴巴倏然转身,从五米多高台阶上往下纵身一跃,大叫道:“不好,无影色魔被放出来了!
七
阿里巴巴犹如是身姿优美的蝴蝶一样,轻飘飘地就从高高的台阶上一跃而下,落在了地面上,原本他站立的地方,此刻突然被一道看不见的死光划过,倏然消失。
不过哈马德可就惨了,他的腰间有一条绳子与阿里巴巴相连,当阿里巴巴往下跳跃的时候,哈马德腰间陡然被一股大力拉动,来不及有所反应,整个人就从台阶上摔了下去。但是叫哈马德更加骇人的事情还在后面,他看见自己站立的地方,让一头隐身的巨兽啃食了,黄铜铸造的台阶,硬生生地被扯开,吞入无间黑洞中。哈马德吓得放声大吼:“怪物,怪物!”
随之哈马德就扑通一声,重重地砸在地上,下巴先着地,跌了个嘴啃泥,眼睛直冒金星。好在因为琐罗亚斯德教的地下教徒废弃千年,早已残破不堪,天顶中的缝隙渗下来的细沙,铺满了地面,犹如地毯一般松软,不至于摔死。
哈马德顾不得抹掉下巴胡子上的砂粒,慌忙爬了起来,眼睁睁地看着黄铜台阶像是吃甘蔗一样,一段段地消失。他后退一步,拉住阿里巴巴的胳膊问道:“阿里,这是什么怪物啊!”
阿里巴巴面无人色,说道:“无影色魔,这是琐罗亚斯德教传说中的魔怪,是黑暗之神安格拉.曼纽的召唤兽。我在资料上也看到过,这头怪兽自从光明与黑暗大战之后,就一直被神灯所镇压。原本我以为这和其他宗教一样,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传说,想不到却是真实存在的魔兽!”
哈马德哭笑不得,叫道:“阿里,你可害苦了我,怎么唤醒了这么恐怖的怪物,难道我们都要在这里丢命吗?”
阿里巴巴沉声喝道:“别慌,暂时还不会吃到我们。根据古书记载,无影色魔无影无形,永远看不到它的存在。它生性贪婪,会吞吃掉它碰到过的一切东西,类似于中国的饕餮怪兽。传说中光明与黑暗大战的时候,安格拉.曼纽凭借此兽,一度咬掉光明之神阿胡拉.玛兹达胳膊。好在此兽虽然异常凶猛,却没有丝毫的辨知能力,一味地就知道吞噬,连死物和活物都分不清,若没有人指示,它现在只会先把周围的东西吃光,不会主动袭击我们的!”
哈马德一听完阿里巴巴的解释,顿时把觊觎神灯的念头抛至九霄云外,拔腿就开溜。别看哈马德年纪一大把,年逾六旬,可是跑起来仿佛灵巧的骆驼一样快捷,甚至年轻腿长的阿里巴巴也追赶不上他。随着两人的转移,突然无影色魔有了动作,好似看不见静物的青蛙,一下子就发现了运动着的猎物,轰轰烈烈追赶上来。但是由于无影色魔无影无踪,人们只能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前面两个人拼命甩腿逃跑,后面的砂粒和地面倏然之间波浪式地一层层凭空消失,吸入了异度空间。
哈马德大骇,好几次差点被无影色魔给吞噬了。忽然右脚脚后跟一凉,哈马德转而回头匆匆瞥了一样,吓得魂飞魄散,右脚的后半只靴子一不小心便让无影色魔给吃掉了,好在靴子厚实,逃跑又及时,不然性命难保。
“阿里,阿里!你骗我,你不是说怪兽不会追我们的吗?怎么还是上来了?”哈马德声嘶力竭地向身边的阿里巴巴咆哮。
阿里巴巴一边逃命,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怎么知道呢?又没有人指挥,无影色魔怎么会胡乱攻击人呢?”
揣在怀里的神灯犹如运动中女人的大胸脯一样,不住跳动,阿里巴巴突然心头一亮,顿时明白,说道:“我明白了!神灯将无影色魔镇压了几千年,因此无影色魔本能地就将持有神灯的人类当作敌人,开始不断地攻击我们。”
阿里巴巴从怀里掏出神灯,朝哈马德喊道:“接住,神灯归你了!”
哈马德不知道阿里巴巴在打什么注意,瞅着神灯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到自己怀里。面对梦寐以求的神灯,哈马德不禁紧紧抓住,唯恐失去。
然而过了片刻,哈马德就后悔不已,方才阿里巴巴不是说过了嘛?无影色魔只追击持有神灯的人。阿里巴巴这个狡猾的家伙,明知神灯已经成为索命的靶子,才毫不犹豫地扔给自己,好让哈马德引开无影色魔,逃之夭夭。
最初哈马德为了拿到神灯,几乎和阿里巴巴翻脸火拼,但是到了此刻,神灯旋即化作烫手的山芋,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那哈马德身居高位多年,斗败不计其数的竞争者,所依赖就是心狠手辣。哈马德当机立断,甩手就把神灯扔回阿里巴巴,叫道:“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叫作无功不受禄,我侯赛因——不,哈马德何德何能,可以手持神灯。这个珍贵的宝物,还是由你拿着好!”
阿里巴巴的阿拉伯式化名蹩脚得很,说话满口中国味,加之从领口露出来的脸面窥视,栗色的眸子,黑色的头发,乃东亚人,身材又如此高大灵巧,不可能是矮小的日本人和大饼脸的朝鲜人,定是中国人而已!哈马德当年和不少中国人打过交道,一眼看穿,只是没有必要点破罢了。
阿里巴巴一手捞过神灯,摇摇头说道:“受之不恭了!方才我一直在想,既然神灯上记载有无影色魔的事迹,那么也必定会记载镇压邪魔的咒术!”
哈马德急不可耐地吼道:“那你还不快看,把这个怪物消灭!”
阿里巴巴说道:“我哪有时间,这又不是现成的文字,这是已经失传了上千年的楔形文字啊!我得费劲地解读出来!除非你替我挡一阵,不然你我都得完蛋!”
哈马德一咬牙,喝道:“好,我就尽我所能,替你挡一阵!你动作快点,不然你我照样得完蛋!”
说完,哈马德就从靴子里面掏出一把左轮手枪,正视前方看不见的怪物。此刻,他们已经被逼入了有毒的宝石果林,不得已进入里面,极力避免肌肤接触。好在现在是冬天,两人衣服穿戴的极多,小心谨慎,就不至于会触到。
八
哈马德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自从巴格达的萨达姆强力统治被美军摧垮以后,伊拉克整体顿时分崩离析,天下大乱,各个军阀、部落和宗教派别,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冲突不断,稍微有点势力有点钱的人,都会买枪自卫。如哈马德这般的老奸巨猾之徒,更是不可能没有防身利器了。这般左轮手枪是他专门花费两千美元,从枪贩子那里买来的,威力巨大,弹头乃是俗称开花弹的萨姆弹,别说人了,就是骆驼挨上这么一枪,也会开膛剖肚,凄惨地死去。
阿里巴巴低头看过去,那无影无形的怪物已经吞吃到了果林的边缘,即使剧毒的果实,它也毫无畏惧地吞吃掉。眼看那怪物就要冲过来,哈马德狠狠心,对着看不见的怪物就轰轰开火。
砰砰!
枪口冒出猛烈的火花,子弹刹那之间弹出,扑向隐身怪兽。可是无影色魔是无影无形的,子弹穿过空气,噗噗打入地面。
哈马德大骇,连子弹也没用,那么还有什么办法阻止无影色魔呢?他焦急地扭头凝望阿里巴巴,后者正躲在果树林里面,费劲地解读神灯上面的文字。
“为什么我总得做这种替人挡灾的事情呢?”哈马德苦苦笑着,转眼他又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因为他竟然听到了无影色魔可怕的吼声!
之前无影色魔从来没有露出过任何形态,没有发出过任何声音,哈马德只能通过它吃掉的东西,才能察觉在无影色魔的存在。这次居然把无影色魔逼得吼出来,听这个声音,极其愤怒悲痛,应该给怪兽带来了不小的伤害!
哈马德顿时自信心极大地膨胀,仿佛拿到了核武器按钮的萨达姆,他一边对着怪兽开火,一边朝阿里巴巴大笑道:“你看,阿里,我的手枪就能对付怪兽。这个什么无影色魔,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哈哈!”
无影色魔疯狂地嘶叫着,发出吱吱的惨叫,再也不能迫近果树林半步。伴随着轰轰的开火声,还有哈马德残忍的笑声,他本来就性情残暴,只是自从落势之后,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难得有机会折磨其他东西。突然,咔嚓一声,六发子弹旋即打完,哈马德笑声戛然而止,随后一个愤怒的叫声响起。
哈马德忙不迭地打了一个滚,逃开三尺远,果然不出他所料,自己原地站立的地方,陡然之间出现了一个大坑,坑周围的堆积的黄沙飒飒落了进去。
哈马德慌慌张张地为左轮手枪装子弹,暗恨自己怎么不带一只装子弹多一点的枪呢?以至于现在来不及了。突然哈马德心神一凛,虽然看不见无影色魔,但是凭着人类本能的危机感,他急忙跳开,跳得急了,左轮手枪失手掉在地上,还来不及去捡,轰隆,地上又开了一个大口子,连枪带泥土,吞个干干净净。
哈马德头皮发麻,没有了手枪,他根本不是无影色魔的对手,而且似乎是因为自己激怒了怪兽,它居然放弃拿着神灯的阿里巴巴,一直在追击自己。
“阿里,阿里!”哈马德一边狂奔,一边大叫道:“我的好兄弟,快帮帮我,我完蛋了,你也很快会完蛋的!”
阿里巴巴大吼:“别吵,我已经解读到了关键处,再破译几个字,就可以干掉这个怪物吧!你稍微忍一忍,就像女人的第一次,很快会过去的。”
于是哈马德只好流着泪到处狂奔,身后泥土一块块地被铲掉。无影色魔就如铲土机一样,转眼精美的宝物果树林,就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建筑工地了。
哈马德拼命逃跑,好几次差点被吃掉,冷不防披风就让无影色魔咬掉,只剩下一半。哈马德大叫:“阿里,你再不来,我真的完了!”
突然一个东西从阿里巴巴那边飞过来,呈抛物线状,准确无误地落在哈马德身后,随之砰一声响,竟然爆开来,燃起蓝幽幽的火苗。哈马德惊讶地发现,无影色魔居然没有再追过来,而是被火焰隔开,嘶声尖叫。
阿里巴巴夹着神灯从果树林里面钻了出来,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来得及。哈马德,刚才你太大意了,无影色魔并不惧怕你的子弹,而是惧怕你子弹射出来时候的火焰。黑暗的恶魔,最怕光明的火。”
阿里巴巴读通了神灯上的文字,立时晓得无影色魔的弱点,他眼看哈马德情况危机,灵机一动,将打火机点燃之后扔了过去。那打火机落下的时候受到冲击,顿时震碎,把燃料放出来,隔开了无影色魔,救出哈马德。
阿里巴巴解说道:“根据神灯记载,无影色魔原本呆在黑暗世界里的恐怖怪物,凶猛异常,魔力巨大,即使黑暗之神安格拉.曼纽也无法降伏它。但是为了打倒光明之神阿胡拉.玛兹达,安格拉阴险地想出了一个诡计。他知道,阿胡拉达在人间的信徒拥有一个能力巨大的法器,那就是神灯,神灯能够打开黑暗与光明世界的门。所以安格拉摇身一变,伪装成光明之神阿胡拉的模样,降下神谕,让人们用神灯,打开异世界的门,召唤阿胡拉。实际上,安格拉偷偷篡改了咒语,打开的不是光明世界的门,而是黑暗世界的门,召唤来了巨大而恐怖的怪兽——无影色魔。因为无影色魔是黑暗世界的怪物,组成它的物资与人间世界的组成物资不同,所以人们看不到它,也摸不到它。无影色魔来到人间之后,便肆虐人间,人类死伤无算,不计其数的城市遭到破坏。人们绝望之极,纷纷祈祷阿胡拉下凡消灭怪兽。可是阿胡拉由于和安格拉处于对峙状态,假若他离开光明世界来到人间,就破坏了光明与黑暗的平衡,导致宇宙崩溃。因此,他只能降下咒语,告诉人们无影色魔的弱点,那就是怕火!这样,人们知道了无影色魔的弱点,终于把怪兽降伏,镇压在神灯的灯火下。为了让怪兽不再复出,神灯点燃了千年也不会熄灭的灯。”
九
哈马德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我们熄灭了神灯的火,这样把无影色魔给放了出来。”
阿里巴巴点点头,又说道:“而且,根据我看过的资料,印证科学,我以为无影色魔,其实是一头暗物质的怪物!”
哈马德吃了一惊,叫道:“什么,暗物资!虽然我不太懂物理,但是还知道暗物资是怎么回事。一个怪物,居然是暗物质的!”
阿里巴巴说道:“我们这个宇宙,除了正常物质以外,还有暗物质。暗物质既不发光也不吸收光,所以我们看不到它。目前我们只是理论上证明暗物质的存在,但是还没有发现,说不定在暗物质世界里,也存在着我们所不知道的生命。而神灯,就是一个打开我们世界与暗物质世界的通道神器,它把无影色魔从暗物质世界召唤了过来。虽然暗物质与我们的世界不同,但是本质上还是属于这个宇宙的,所以暗物质生命居然在这里活了下来,以吞吃这里的东西为生。而火,是一种等离子体,能够隔绝我们世界和暗物质世界的东西,因此只有火可以镇压无影色魔。”
哈马德粗通物理,晓得暗物质的名称,但是哪里分得清其中的区别,听得云里雾里,哪管什么等离子,只嚷道:“我们消灭无影色魔便是了,何必那么多废话。阿里,你快告诉我,用什么手段干掉它!”
阿里巴巴苦笑着摇摇头,说道:“没有这般容易啊!神灯上记载,当初拜火教的教徒费劲心思,也没有能够消灭无影色魔,所以我们只能重新把它镇压,但是这么一来,神灯就不得不作为镇邪的神器,再次留下来,你说如何是好?”
“啊!”哈马德不禁张口结舌,踌躇起来,假若要活着走出去,就必须放弃神灯,但是这样一来,岂不是白来一趟吗?生存与神灯,究竟哪个重要,此刻他陷入了哈姆雷特的烦恼中。
突然阿里巴巴大叫道:“不好,无影色魔要跑出来了!”
哈马德回过头看去,脸色煞白,一只小小的打火机并没有多少机油,片刻即燃烧殆尽,失去了火焰阻碍的无影色魔大吼一声,首先就把威胁它最深的那堆残火一口吞下去,地面顿时露出一个大洞。接下来,无影色魔就向两人展开疯狂的进攻!
这样一来,却反而叫哈马德顿下决心,自己冒着身份暴露的危险,好几次屁股都差点着火,来到这个拜火教的教堂里,究竟为了什么,就是神灯!没有神灯,就是自己活着出去也毫无意义,不过苟延残喘、而且时刻受到美军追捕的一个老头儿罢了!还不如在此冒险一搏,说不定还有机会。人生就是一个“赌”字!
哈马德看到阿里巴巴正要动用神灯的魔力,急忙拦住他说道:“阿里,你不用着急。我这里有几个燃烧弹,都是能够冒大火的。让这个怪物瞧瞧,我们人类也不是好惹的!”
哈马德急急忙忙从口袋里拎出一串如马铃薯的弹弹,阿里巴巴一见之下,顿时大喜,这些玩意儿竟然都是美军标准的军用燃烧弹,威力巨大,也不知道哈马德怎么搞到的。他放弃动用神灯的念头,捡起一个燃烧弹,掂量了一下,回过头看了一眼哈马德,两人心有灵犀,均是不约而同地微笑。哈马德低声说道:“等到无影色魔扑过来的时候,我喊一二三,我们一起扔燃烧弹,给它点颜色瞧瞧!”
“一……”
无影色魔扑上来,一块块的地皮消失地无影无踪,好像被吸入了异度空间。
“二……”哈马德的声音开始颤抖,喉头哽咽一下,心脏咚咚乱跳,这种紧张的刺激,大概在年轻时指挥的第一次政变的时候才有。
“三!”
拉开燃烧弹的引线,两枚燃烧弹一起扔了出去,划过两个漂亮的抛物线,掷向无影色魔。这一手抛出,便看出两人的水平高下。哈马德扔的是又高又圆,准确无误地抛到了无影色魔身上,燃烧弹穿过无影色魔,直直地落在砂地上,轰隆一下,立时冒出发蓝的火焰。而阿里巴巴却狡猾多了,他扔的燃烧弹,却在了无影色魔前进的方向,待到哈马德的燃烧弹冒出熊熊大火,无影色魔凄厉地开始惨叫,它努力想往前逃窜,吃掉两个伤害它的人,但是又被另外一道火焰给挡住了。
吱吱!无影色魔不住地在烈火中嘶叫。这种美军的燃烧弹,虽然体积只有一个普通的马铃薯大小,但是威力巨大,里面的燃料不是凝固汽油,而是白磷!当白磷甫一暴露在空气中,便开始剧烈的燃烧,冒出蓝幽幽的光芒,好像极光一样璀璨。可是这种光芒却是死神的领带,白磷沾上任何东西,都会将那东西烧毁,寻常人若是在皮肤上轻轻沾上一点,就会从皮肤烧到骨头里。因为威力过于巨大,以至于哈马德与阿里巴巴扔完燃烧弹之后,慌忙避开,看着蓝色的火焰闪烁,里面传来阵阵野兽受伤时候的惨叫。
哈马德唯恐不能消灭无影色魔,立时又扔进了两个燃烧弹,突然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不禁目瞪口呆,伸出胳膊指着烈火中喊道:“看,那是什么!”
阿里巴巴其实也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在翻腾的蓝色烈火之中,一道道黄色电光奇异地闪现,分为明显。这些电光勾勒出了一头奇异的怪兽,它有蚯蚓一样的身躯,却要放大几百倍,一节节地蠕动,在烈火中扭来扭去。而头部更是奇怪,口器好像是一朵盛开的南瓜花,一张一合,痛苦不堪。
阿里巴巴喃喃自语道:“难道,这就是无影色魔的真是形体?我明白了,原来号称无影无形的无影色魔,其实也有形体的,只是它的身体,却是一种类似空气一样的东西组成,看不见摸不着,难怪人们以为无影色魔是无影无形的。但是当大火燃烧的时候,强烈的等离子产生奇怪的化学物理反应,终于使得我们能够一窥其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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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暗物质描述与真实不符合,请勿认真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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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无影色魔实在叫等离子的烈火燃烧得受不了,虽然智商极其低下,出于本能,自然要选择逃避,周身都是猛烈的大火,无影色魔于是一头就往地上扎去,一口口啃出一个大洞,转眼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不好!”
哈马德和阿里巴巴同时发出不安地预言,既然无影色魔能够通过挖洞摆脱大火,自然也能够随时随地从地下钻出来袭击他们。一时间,紧张的粒子笼罩在他们周围,哈马德和阿里巴巴背靠背,四下里警惕地张望着。
过了片刻,还没有见无影色魔钻出来偷袭,哈马德不敢放松,但是心里已经在想,是不是怪物被我们打怕了,偷偷地已经跑掉?正想着,忽然前面的砂子犹如喷泉一样地喷出,哈马德大骇,知道若是被砂子迷了眼睛,真的要死翘翘了。他慌忙半眯上眼皮,那阿拉伯人常年生活在沙漠地区,眼睫毛很长,足以应付砂子。
“哈马德,快扔燃烧弹,无影色魔跑出来了!”背后的阿里巴巴在狂叫。
哈马德连忙掏出一个燃烧弹,对准前面的洞穴就是一下,轰隆!狭小的洞穴骤然发生猛烈燃烧,膨胀的空气冲出去,立时把两人推倒。只听轰轰的一声惨叫,却是无影色魔跑掉了。这个低智商的怪物,终于学会如何应付燃烧弹了。
哈马德凑近阿里巴巴身边说道:“阿里兄弟啊,这样下去实在不行。本来我带的燃烧弹就不多,要是无影色魔这般如法炮制地来几回,我便没有法子出手了。你快想想办法吧!”
话说完,突然前面立时出现一个大洞,哈马德慌忙伸手往口袋里一摸,却摸了个空,顿时脸色大变,叫道:“不好!”
随之砂石不断下陷的大洞里,猛然冒出了一头蚯蚓状的怪兽。这是无影色魔的真身,虽然已经脱离了火焰的燃烧,但是等离子的效应一时还存在,所以能够让人们看到它的形体。它长长而又粗粗的身体向上延出五六米,发疯地呜呜狂叫,然后张开南瓜花的大嘴,便往下一口就叼住哈马德,拎了起来。
哈马德魂飞魄散,拼命挣扎,对着地上的阿里巴巴喊道:“救命,救命!”
不知怎么的,似乎处于对敌人的仇恨,无影色魔没有立时将哈马德一口吞掉,而是要如猫抓老鼠般地玩弄一番才吃掉。地下的阿里巴巴见情况紧急,无奈地摇摇头自言自语:“没有办法了,看来只能用这招!”
倏然,阿里巴巴的身形一闪,刹那之间竟然已经后退了数米,跑到了墙壁边沿。哈马德一见之下,以为阿里巴巴乘自己被抓,就要逃之夭夭,便破口大骂:“阿里,你这个混小子,即使我死掉,我也会诅咒你一辈子!”
那阿里巴巴贴着墙壁,突然纵身一跃,两个脚尖落在了墙壁上,他的双膝微微弯曲,然后猛然向前冲,整个身体犹如弹簧一般地弹到无影色魔嘴边,拉住了哈马德的胳膊。这样一来,马上把哈马德给扯了下来。他再次借助哈马德的手臂往后一拉,立时又飞上了一米多,高高地压在无影色魔上头。
“受死吧!”阿里巴巴大声喝道,左手持着神灯,右手轻轻一扣神灯的壶嘴,便用力将神灯掷向无影色魔的南瓜花大嘴。
“呼!”
神灯穿过无影色魔的南瓜花大嘴,深入其空虚的身躯中心,居然稳稳地浮在了无影色魔的中心,这是无影色魔也好像中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任由神灯展开奇妙的变化。神灯壶嘴喷出一道黑烟,就如精灵要冒出来一样。不,准确的说,神灯喷出的不是一道黑烟,而是一个黑色的几何图案,黑乎乎的,看不清模样。
哈马德落到了地上,掸掸屁股上的砂石,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番景象。那黑色的不明物质,逐渐展开,变化出多种形态,或是三角形,或是长方形,或是多角棱形,变化不一。随着黑色物质的变化,无影色魔也逐渐产生异样的反应,首先是不住地哆嗦,然后整个身体以黑色物质为中心,开始猛烈的收缩,这股往内的收缩力量之大,甚至卷起周边的砂土,形成一道微型的龙卷风。
猛然之间,那黑色的物质形态已经确定,却是一个球状的黑洞,产生无比强大的吸引力,不住地把无音色魔往内吸。无影色魔疯狂地嚎叫,但是根本无法摆脱这股力量,身体被搅地支离破碎,陷入黑洞之中,终于整个无影色魔被消灭地一干二净,这时黑洞自身的形态也逐渐开始塌陷,慢慢地崩溃,转眼在空气中消失地无影无踪,若不是刚才看到这番惊心动魄的景象,还真以为这是在做梦。
阿里巴巴呆呆地看着,口中喃喃自语:“原来,这是神灯打开了另外一个空间的通道,把无影色魔给吸了回去啊!”
哈马德接口叹道:“可惜,可惜,好端端的神灯这样就没有了。”
忽然叮当一声,哈马德顿时吓了一跳,还以为是无影色魔又杀回来了。他定睛一看,不由地面露惊喜神色,砂地上,神灯就安安稳稳地立在上面,根本没有被黑洞吸走。哈马德大喜,正要上前拿走神灯,哪知阿里巴巴身手敏捷,抢先一步拿到了。哈马德怒道:“阿里,你这是什么态度!”
阿里巴巴笑道:“嘿嘿,哈马德,这里不方便,我们还是赶紧出去了,再讨论神灯的归属吧!”
哈马德一想也有道理,他也不愿意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多逗留,于是两人急匆匆地离开拜火教教徒的地下教堂,来到地面上。那四个喷火的石柱还在不断地冒出蓝幽幽的火焰,火光照在哈马德脸上,一股阴险的神色若隐若现,这时他突然说道:“阿里,《一千零一夜》我也看过,你的名字便是从《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那里得来的,是吧?”
阿里巴巴莫名其妙,回答说道:“不错,有什么不妥吗?”
哈马德狂笑道:“既然你是阿里巴巴,那么我便是四十大盗之一了。哈哈,弟兄们,快出来吧!”
话音方落,魔鬼谷的山地中传出一阵阵恐怖的吆喝,像是魔鬼的尖叫,又似野兽的狞笑,转眼间一个个黑色人影如鬼魅一样地冒出来,把阿里巴[请看小说网-wWw.QiSuu.cOm]巴团团围住。他们手中或者拿着锋利了阿拉伯弯刀,或者拿着现代化的武器,对着阿里巴巴。哈马德狞笑道:“阿里,乖乖地把神灯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赐你不流血地死去,不然,我便用阿拉伯最残忍的刑法将你弄死,哈哈哈!”
阿里巴巴在那些鬼魅冒出来的时候,先是脸色一沉,但是很快便露出了狡黠的笑靥,说道:“哈马德,似乎你忘了《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结尾吧!”
哈马德一呆,反问道:“你说什么?”
阿里巴巴仰天大笑,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既然你可以用权势逼迫这些人为你服务——但是现在你连落魄的狗都不如,所以我也可以用金钱收买他们。是吗?诸位!”
那些人纷纷露出了嘿嘿的笑声,听到哈马德的耳朵里,犹如魔鬼的诅咒。然后,这些人反将哈马德包围住。哈马德为人睚眦必报,对待部下又甚为残酷,眼见他落魄,这些人便面目凶光,随时会杀死他。
哈马德眼见大势已去,居然扑通一下,跪在阿里巴巴的脚下,拼命吻着他脏兮兮的靴子,苦苦哀求:“阿里巴巴,看在我们一同冒险的份上,这次就饶了我一命吧!”
阿里巴巴一愣,他知道眼前这位老人,以前是权势通天的人物,但是落魄之后,为了乞命如此无耻,顿时升起不屑的心思,连杀掉都懒得。他只是冷冷地对那些人命令道:“把这个地洞的台阶和里面的通道炸掉,然后将哈马德扔下去。”
说完,阿里巴巴一脚将哈马德踢开,远远地离开了魔鬼谷,背后传来轰隆的一声响,随之就是众人的狞笑和哈马德鬼哭一般的嚎叫,不过这些都与他无关了。
阿里巴巴走出魔鬼谷,来到炸毁的坦克旁边,解开心爱的骆驼缰绳,飞身骑在上面。之后他拉开了衣领,露出一张东亚人英俊的面庞,遥遥凝视着东方,拿起神灯,自言自语说道:“希望泉州明教历史博物馆,会喜欢这件礼物的。”
说罢,他收拾好神灯,拉起缰绳,驾地一声,驱使骆驼前往巴格达方向。一人一驼,逐渐消失在月朗星稀的沙漠夜空之下。
不过还有一个倒霉的家伙,一直苦苦煎熬着。哈马德自从被那帮鬼魅黑衣人扔到地洞里以后,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原本这里是拜火教教堂的地下通道,但是那帮龟孙子不仅炸掉了台阶,甚至通往教堂方向的甬道也全部毁掉,因此哈马德就落在一个大坑里面,躲避着沙漠的夜里的寒气。他知道,在没有吃没有喝的情况下,他撑不了几天,偏偏魔鬼谷又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寻常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过来,所以恐怕哈马德再次让人看见的时候,已经是一具沙漠里面的干尸了。
“有人吗?”哈马德徒劳地叫了几声,除了自己的回音,不会有任何其他人的响声。
哈马德坐在砂石上,抱成一团,浑身瑟瑟发抖,他又累又渴,意识逐渐开始米迷迷糊糊,突然一道亮光射了进来,哈马德倏然惊醒,抬头看上去,不是白天的日光到来,而是有个人拿着手电筒在照明,打量地洞里的状况。
哈马德大喜,天无绝人之路,自己始终是安拉的宠儿,他马上站起来,跃跃欲试,仰头对着上面的人喊道:“快救救我!”
那人的手电筒移开了,借着上头四根喷火的石柱,哈马德稍稍能够看清对方的面颊,却是一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装饰。随之他听到那人招呼别人过来,很快五六根手电筒往下照,哈马德眼睛一花,一个震耳欲聋的欢快叫声响彻地洞:
“我逮到他了,我逮到了萨达姆.侯赛!伊拉克的独裁者!”
前传:莫须有
不是我不想更新,而是这几天没有电脑。不过很快我自己的电脑就会来了。到时候基本上每天都可以更新了。在此附上前传。关于柳亦文的故事,也是最初的故事。
引子
……
东窗下,秦桧瘦削的肩膀微微颤动,几十年来历经的磨难和艰辛将他的神经锻炼如锁链一般坚韧,除了那次——面对着兀术那狼一样饥饿的的眼睛!
依照他本来的意愿,为了完成兀术的任务,促使宋金两国和解,岳飞必须被罢免。他提议岳飞流放到崖州,永世不得回临安。自宋一朝,有不擅杀大臣的规矩,纵然现在他权顷一时,难保某天他也会遭到罢免,为了留下一条后路,他必须作出典范。
但是这个秘密实在太惊人了!倘若外泄出去,一切的一切都将天翻地覆!难怪,皇上非得杀他!但是一旦杀了岳飞,纵然毁灭了秘密,这个天大的黑锅,却得由他秦桧来承担!
更可怕的是,一旦他掌握了这个秘密,他会不会同岳飞一样的下场呢?
“秘密不可以公开,但是必须永远流传下去,作为我秦氏一脉的命运护身符!”
秦桧紧紧握住秘密的关键性证据。
然后他铺开宣纸,沾满浓墨,为岳飞的罪名定下:
“莫须有!”
莫须有,便是也许有的意思。一个状元,怎么会写下如此含糊的理由呢?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就是明代的“意欲”,然而下这个罪名的家伙仅仅是个读书不多的太监。
只因为这个秘密的缘故!
秦桧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历史的罪名在落笔的一瞬间就决定了。
……
我手中握着一份残缺的小说书稿,细细品味文字,细密中透出严谨,由历史切入文学,寻觅出作者是一位知性的学者文人。然而此刻他却伏在地板上,背脊深深插了一把匕首,临死前的痛苦使得他整个身躯犹如龙虾一样奇怪地扭曲。他右手向前伸出,食指蘸了自己流出的鲜血,写下触目惊心的三个字:
滿江紅
一、满江红
“请!”
“请!”
杭州中文大学的武道馆里,两位身穿白色武装的比武者先行礼貌地讨教,然后不约而同猝然后退一步,摆好起步招式,动起手来。
跆拳道源于空手道,充分吸收了空手道灵性的特点,发挥朝鲜人刚猛的性格,十足以进攻为主,防守招式几乎全无,搏击极为凶狠快捷。不出片刻,两位比武者就决出胜负,其中一位高个的男子,倏然飞身一弹,扫出一腿,击中对方的胸脯护具。后者踉跄几步,退出比武场,按规则却是输了。
武道馆里为这次精彩的比武响起热烈的掌声,两位比武者于场中一起向观众行了礼,四散而去。那位获胜者脱下护具,向我们走来,微笑说道:“宋学姐,难得有空过来瞧瞧我们。”
宋之秋为人含蓄,点头称是,却扭头问我道:“柳先生不是一流的格斗专家吗?那么对他们的比武,你有何评价?”
那获胜者一怔,喜道:“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位高手啊!见面有礼!不知对我们的身手,做何看法?”
我与宋之秋以文化方面结缘,此次过来,陪伴她重游母校,拜访老师同学,因时间宽裕,先行观看中文大学最出名社团的表演。我回头见那获胜者一脸诚恳,便毫不客气地批评道:“你们所练的跆拳道,招式好看,即快又凶,却全是花架子,真正打斗起来,不堪一击,还不如街头流氓的死缠滥打。”
宋之秋微微一愕,想不到我说出如此不中听的话语,本以为就是客套几句。那获胜者脸色垮下来,大怒道:“你说说倒是容易,不如我们比试一场,看看究竟是否如此!”
“甚好,我正要此意!”
我脱下西装,交给宋之秋。这小子到底是年轻人,以为学了几点三脚猫的功夫,即狂妄不已。
我们来到比赛场上,我说道:“我便让你几手,我不用手,不带护具。”
获胜者冷冷地说道:“那么打伤了可别怪我!”
“请!”
“请!”
获胜者呼啦飞起一腿,先下手为强。
我轻蔑地一笑,双手背在后面,脚步踏动,轻易地移开了他的攻击。
跆拳道以腿功为主,不外乎劈、扫、踢、飞几种方式。不论采用任何一种,必然是根据一腿为轴心,一腿画圆。只要保持在一腿划的半径圆球之外,既是安然无恙。获胜者连续袭击了几下都是无功而返,不免急躁起来。猛然大喝一声,飞身踢过来!
这中了我的计策,我在不知不觉中,把他引到了场边,以自己为诱饵吸引,待到他猝然发动,却轻轻地避开。那获胜者来不及收腿,顿时摔到场外,跌个灰头土脸。
我哼哼冷笑一下,借眼角瞥了一眼,宋之秋方才紧张地站立起来,现在才安然坐下。待我过去之后,把西装递给我说道:“我真是担心死了,你这么大一个人了,怎么还象小孩子一样争强好胜。”
穿上西装的同时我们已经步出武道馆,秋夜的校园分外迷人。杭州中文大学是所八十多年的老校,始建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前身是一所教会学校。发展到现在集文法史经管教一体的综合性文科院校,其中历史学、法律学等科目(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全国一流。该校位于杭州风景最优美的西溪,与诸多历史文化设施错落有致。电线杆上淡淡的灯光映衬了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建造的古老红砖墙,布满森绿的爬山虎,有种独特的幽静味道。
我问道:“之秋,这件事情我觉得很奇怪。这是你回到母校拜访老师朋友……为什么非得拉我过来?”
我尚且有自知之明,虽然我和她的关系密切,可是宋之秋总是若隐若离,远远达不到那种亲密无间的程度。
“怎么,你不乐意?”
宋之秋听起来稍稍不开心,她说道:“我在与我大学导师通信时候,不时提起你。我的导师对你颇是感兴趣,所以,特地嘱咐我带你过来,见识见识。”
宋之秋大学时候就读的是历史专业,而我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都是中文系出身,她的导师哪方面会对我产生兴趣呢?然而此刻重要的并非这点,我的愚蠢问题在两人之间断裂了一条沟渠——宁静的校园,优雅的环境,本该是培养气氛的好机会。一直踱步到教师宿舍楼,我们都没有再次对话。
这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时候建造的苏联式工字楼,只有低矮的一层,前面种植了一排半人高的灌木。倏然之间,一个人影从暗处蹿出来,钻过灌木,极快地逃开!
“什么人!”
我高声叫道。
宋之秋心中害怕,不知不觉地靠近了我,两人对视一眼。
“小偷?”
我们都摇摇头。虽说这是教师宿舍楼,但是仅仅供夜晚不能回家的教师临时住宿之用,或兼为办公室,里面不可能存有值钱的物品,小偷应该亦是明白这点。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某个意外的家伙,使得宋之秋再次靠近了我。
宋之秋走到一间房间门前,轻轻敲了敲,然后大门自动吱啊地移开一条缝,透出混暗的台灯桔红色光芒。她秀眉微蹙,似乎觉得有些不正常,迟疑了片刻才推门进去,同时呼喊道:“秦老师,啊!”
宋之秋低低地一身惨呼,仰身几乎翻到。我快步赶上前,接住宋之秋娇小的身躯,双目疑惑地望向里面,这样,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苏联式房子,秉承了俄国人一贯简约粗糙的风格,类似集体宿舍狭小的空间,里面堆满了书、书、书,可怜的床被挤在一边,同样的难兄难弟写字台上也全是书,当然还有一把简陋的台灯。但是主人呢?我的目光下移,然后接着昏暗的灯光,瞧见了主人。
他是个瘦削的男子,趴在地上,脑袋侧向一面,可以瞧见他秃秃的脑壳。触目惊心的是他的背脊,白色的衬衫上,插了一把匕首,鲜血涌了出来,在白色衬托下,染成近乎黑色的红,一直淌到地上,沿尸体围成一个死亡之圈。
宋之秋这个女人,虽然聪明无比,但是胆量不同智慧成正比,她怕见血,一见到红就会晕。
我放下她的身子,亲身在耳边细语:“你站在外面,我进去看看。”
出乎意料,她倔强地摆摆手,咬咬嘴唇坚定地说:“不!我也去。”
我知道原因,因为这是她的导师。
我们进入房间,尽量避免破坏现场。走近方才发觉,死者的右手向前伸出,指尖颤血写了三个字:滿江紅。
我打量起来觉得这些字很古怪,稍许恍然大悟,这些字都是繁体字,缺胳膊断腿。汉字是种象形文字,部分的短缺可以通过想象弥补,整体仍然依稀辨认。
很明显,死者是遭到谋杀。可是他为什么不写凶手的名字,却写下了奇怪的“滿江紅”,我顿时想到推理小说里面常有的情节:死者写下了暗示凶手的文字,但是凶手发觉了,于是又添上几笔,变成另外的文字。
“他的左手……”
宋之秋终究无法克服怕血的毛病,头昏眼花地坐在床沿,视线的降低,正好看到了我无法看到——死者部分藏在躯干下的左手,捏着几张纸。
我把他的手拉出来,尸体刚死不久,尚且比较软,可是这个左手五指却攥得紧紧,似乎这是极为重要的东西,所以死者死死抓牢。为了拿到完整的纸张,我在他手腕的几处脉络上一压,顿时松开,里面是半张撕破的稿子。
我拿起来,粗略浏览一遍,这是一部小说的一部分,没头没脑,唯一值得我兴趣的是小说的主人公名字:秦桧。
我把稿子递给宋之秋,她读了一下,说道:“他果然动手了,这个愿望已经缠绕了他十几年。”
见我迷惑不解,宋之秋慢慢解释说道:“我老师名叫秦颂,是国内一流的宋史研究学者。而他另外一个知名的身份,乃是秦桧后裔。我不止一次地听到他在公开场合申明,要为秦桧翻案,所以屡屡遭到世人嘲笑。”
我也摇摇头,我从事文化方面新闻报道,自然晓得为秦桧翻案的人不止一个,然而大多人品低下,为人所不齿。秦桧在历史上已经定罪,若说能够稍微减轻一点罪行的话,那么他是宋高宗赵构帮凶吧,而非主犯罢了。但这也不能更改他作为汉奸的史实。宋之秋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导师呢?
宋之秋继续说道:“前些时候他来信说道,他在研究宋史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关于秦桧与岳飞的巨大秘密,邀我过来讨论。这页小说稿件,怕就是他观点吧。秦先生喜欢以通俗的小说解释历史。那么,其他文稿呢?”
我们四下里找寻,然而都没有发现任何稿件的踪迹,写字台上钢笔落在一边,残缺的稿件上笔迹未干,似乎是他正在撰写时候,突然遭到袭击身亡!凶手取走了稿件,但是恰好有半张纸头被紧紧抓住,因为听到人来了。凶手来不及拿下,匆忙逃窜。
那么,究竟一个什么样的秘密能够逼凶手杀人灭口?我和宋之秋对视一眼,目光中均不约而同地一凛!
外边警笛鸣响,我从房间探出身子,瞥见两名警察步下警车,走到门口,朝我发问:“我们接到报警,中文大学发生杀人案件,是你报警的?”
我一怔,最近的派出所离中文大学有十公里,从到我们发现尸体始,前后不过四五分钟,好快!是谁报的警?莫非是刚才那个逃走的黑影?如果从时间上推断,恰好符合。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承认说道:“是的,是我报警。中文大学历史教授秦颂先生遭到谋杀!”
警察进入狭小的房间,不至于破坏现场,要求我们退出。宋之秋来到我跟前,悄然问道:“是否要把小说书稿交给他们?这可是重要线索!”
我沉思瞬间说道:“个中的内容,你可记住。若是如此,不如交给警方吧!”
确认死者身亡之后,大队警察前来。中文大学是所静谧的校园,居然发生了可怕的杀人事件,乃是建校八十多年来罕见,顿时把整个校园闹得沸沸扬扬,众多学生、教师,都跑来看热闹,当然是遭到警方的阻拦。至于目击者的我们则到了警察局录下口供,我们特别强调那个一瞬间逃走的黑影。录完口供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天色不早,我负责将宋之秋安然送回宾馆就去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再次见到宋之秋的时候不禁大吃一惊,方打开房间的门,一股混合咖啡的奇怪味道扑面而来,然后我对面是一位脸色憔悴的女子,眼圈发黑,头发散乱,衣服还是昨天的那一套,她歉意地说道:“真不好意思,今天很乱。”
我步入房间,沙发上有个长期躺坐的凹陷痕迹,前面的茶几乱七八糟堆了一叠速溶咖啡袋子,一只杯子黑乎乎的,撒出了一半的黑水。
宋之秋把沙发让给我,自己坐在床上,说道:“我正在考虑昨天的问题,那个‘滿江紅’的涵义。”
我说道:“你想听听我的解释吗?我认为,其实这是死者的留言,但是凶手发现了,擦掉的话痕迹太明显,所以他就增加了几笔,用来误导我们。”
宋之秋微笑地摇摇头,说道:“推理小说看得太多了。其实这是导师留给我的字谜,他向来喜欢出一些不入流的字谜考教我,有时我真是头痛的很。这则缺笔‘滿江紅’,它的解法是数清每个字的笔画,然后对应另外一个相同笔画的字,这些推断出来的字恰好又能组成一个词语。可是汉字词组实在太多了,我整整想了一夜,明知解法却无法得出答案!”
老本行么!我乃是中文研究生出身,这个问题何足道哉。
“字谜答案是繁体还是简体字?”
“简体!”
我凝神想了半晌,缺笔“滿”共八画,缺笔“江”四画,“紅”却多了三画,以前居然没有注意到。
“图书馆。”
我费力地吐出三个字!
宋之秋蹭地跳起来,喃喃自语说道:“不错,正是图书馆。那么第二层意义也有关联了。”
我糊里糊涂,这几个字难道还有第二层意义。
宋之秋兴奋起来,高兴地拉起我的手说道:“走!我们一起去揭开秦颂导师给我们留下的谜团。等等……”
她倏然瞥见镜子里突然显出一个衣冠不正的女子,皱皱眉头,于是洗把脸,仔细化妆掩饰黑眼圈,换了一件衣服才一同出发。我饶有兴趣欣赏一位知性美女梳妆打扮,她丝毫不避嫌,颇有暧昧的意思,唯缺“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我在杭州求学、工作,是我大本营,宋之秋只是前来拜访师生的客人,无论公私,都应我驾车前往目的地。
宋之秋说道:“历史学教授的图书馆,自然不是中文大学图书馆,亦非西溪浙江图书馆,则是孤山的浙江图书馆古籍馆。”
我心底暗自产生一个疑问,如果真是古籍馆,“滿江紅”笔画何不对应古籍馆三个字,硬生生地对上图书馆,万一猜错了,岂不麻烦?
孤山是位于西湖之中的一座半岛,古时为乾隆皇帝下江南的行宫,附近有楼外楼、浙江博物馆等一系列知名景点。惜乎我们无心浏览,急匆匆地奔进古籍馆。宋之秋口中念念有词:“七二、三,七二、三……”
我心思转动,顿时恍然大悟,这几个数字之中,“七二”是缺笔的笔画数,“三”是多笔画之数。那么第二层意思,便是这个了?
宋之秋沿着一排排古老的书架,寻觅到七十二号,第三本书,抽将出来,正是一本《宋史》,翻开第一夜赫然写着四个红字:
天日昭昭!
二、天日昭昭
我眉头一皱,四个字里面共三个“日”字,硬是都缺了中间一笔,乍见之下,几乎念错成口字,莫非又藏着什么谜团?我扭头一瞥,宋之秋一双秀气的柳叶眉卷起来,眼眸里存着深深的疑惑,某个难题缠住了她。
我苦笑连连,说道:“这位秦老师真是爱作弄人,出的字谜却偏偏蹩脚的很,不去考究他人的智慧,但在寻根问底上费人脑神。”
宋之秋摇摇头,说道:“不,这个字谜并非原先的缺笔对应了,而是另外一种猜字的方式。只是……”她迟疑地吞吞吐吐,然后再次摇头,“算了,定是我暗自胡乱猜度了。”
既然宋之秋不肯把问题挑明,我也不能硬逼她说出来,相信凭该女子的智慧绝对能够解决。我们就此携书离开古籍馆,由于这本《宋史》是清末大规模印刷的产品,并非珍贵孤本,尚且能够带出馆外。
方出古籍馆,我徐徐拉近宋之秋的胳膊,她微微一愕,低声细语道:“怎么了?”
我说道:“你早饭没有吃,肚子饿了吧?我请你去楼外楼。”
于是我强拉着宋之秋进了楼外楼,在二楼拣了一个靠窗的位子,胡乱点了几样小菜。宋之秋颇为迷惑,但见我眼神中富含深意,暗自埋下不解与不快两个种子。我四下打量一番,确定状况才向宋之秋指点:
“方才一直有一辆黑色的车子跟着我们,刚开始我以为只是恰好同路,但是到了古籍馆之后,便有人下了车监视我们,此刻我们进了楼外楼,他们依旧在门口守候着,是以我确定有人跟踪我们!虽然他们鬼鬼祟祟极力隐蔽,仍然逃脱不出我的眼光!”
宋之秋茶色眼镜下的瞳仁倏然紧缩,失声问道:“是何人,一直在跟踪我们?我俩只是一对又穷又无权的百姓罢了。”
我嘘地暗示收声,悄悄地说道:“但是别忘了,昨晚我们接触到的秦颂教授谋杀案件。他为什么被杀害?我相信就是你所说的,他宣称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得罪了某些有势力的人,为他们所不容,于是下毒手杀了他。但是这个秘密还是没有能发现,加之凶手无法搞懂‘满江红’的真正涵义,故意不破坏证据,教我们来充当他们的眼线、免费侦探!”
宋之秋叹了一口气:“我觉得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我说道:“无须这般垂头丧气吧!之秋,不妨把‘天日昭昭’的解法讲出来,我俩好好探讨一番,合我们二人之力,定是可以破解一切难题!”
杭州餐饮业多习惯在饭前奉上茶水,宋之秋小指伸入茶盏,在光滑明亮的桌面上写下缺笔“天日昭昭”四个字,先是在“天口”两字之下划了一道横,说道:“这前面两个字,须得合起来,相信你很容易猜到。”
“口天吴,的确容易得紧。杭州带吴字的地方不多,较为出名的不外乎吴山了。”
“这点我清楚,后面两个字‘昭昭’是要拆分,我想到现在一直没有头绪。吴山那么大,若是不快想出线索来,我们毫无主意!”
缺笔的“昭昭”要拆分才能整理线索,我低头凝视了二字一会儿,渐渐水分蒸发而消失,无可奈何,不得不说道:“要不我们先去了吴山,到了那边眼有所见,心有所想,说不定灵感一下子冒上来!”
宋之秋媚然笑道:“好也!”
不过前去吴山之前,我们先得做一件事情,摆脱这些不明人士的跟踪。于是我们慢腾腾地吃着早饭,片刻宋之秋前去盥洗间,我不刻亦是跟去,撬开天窗,协助宋之秋爬出,绕孤山跑了!我心中暗暗好笑,楼外楼我不知来了多少趟,路线比建造者还要熟悉,那些家伙傻乎乎地守在门口就以为我们插翅难飞,谁知我俩走后门了。当然这顿饭吃了霸王餐,我的车子也落在楼外楼门口,暂且做抵押吧。
吴山就在延安路尽头,作为最繁华的路段居然允许开车,自然车速慢如蜗牛,我们索性步行,半刻钟到了吴山广场,“吴山天风”四个刻在岩壁上的字样赫然入目!我们四下里扫视,宋之秋说道:“我想秦颂老师既然从事历史方面研究,自然习惯、方便把东西藏在与他领域有关的地方,总不可能是胡乱就塞在广场的石阶下吧。”
我苦笑一下,吴山一带本是历史风景旅游区,单不说城隍庙,就是清河坊这仿宋一条街找起来都要命。仔细想想,他一个无权无势无钱的老头子,不可能把东西藏在太好的地方。缺笔“昭昭”,那四张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口召!须得拆开来,那不是口刀口?我忽然心念一动,转瞬恍然大悟,笑吟吟对宋之秋说道:“我明白了‘昭昭’涵义了。”
宋之秋迷惑不解,问道:“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一个解法?”
我笑道:“秦颂教授聪明的紧,不愧为研究历史的老先生,他就利用了汉字的象形特点。口召口召,拆开来便是口刀口口刀口,说明他隐藏的地方正是一个摆有刀与和口有关的地方。我恰好知道这么一个地方!”
“哪里?”
我神秘地指指吴山:“杭州历史博物馆!”
杭州历史博物馆展示杭州城历史文化和乡土风貌的大型博物馆,位于吴山山麓,存放有良渚文化玉器、吴越国和南宋建都越窑褐彩青瓷汕灯等。这个地方也是秦颂教授凭职权可以任意出入的少数几个场所之一。
杭州几乎所有的博物馆都是免费开放,今日并非休息天,人流稀疏。我们进了馆,四下里仔细找寻与口刀有关的物件,场馆颇大,走马观花似地浏览,不知不觉两人的手牵在一起,犹如一对亲密的情侣结伴游玩。我心头一热,打量宋之秋沉静的面庞,雪白肌肤,因为爬山,秋老虎猛烈,额头沁了细细的汗珠,正在失神,听她欢快地叫道:“找到了!”
我一呆,失望一下,扭头看去,原来这是春秋时候的展览厅,展示了两把越式青铜剑,剑尖对在一起,这便是两个刀口,而对面恰好是一双青铜鼎,其不是两只口!整个迷局,布置的巧妙之极,若不是我乃研究汉字的中文出身,一时之间倒是难以猜透。
打量刀口字样的布局,仿佛就是藏在它们之间,我透过储藏玻璃柜搜寻,越剑之间是一块站台,底下能够存放轻薄的一些物件。我便把宋之秋派出去把风,然后掀开玻璃柜顶盖,伸进胳膊胡乱摸摸,果真触到一样纸品。我大喜,掏出来一看,是一本陈旧的笔记本,上面一手俊秀的宋体字写了“秦颂”!
我们做贼似地偷偷摸摸携了笔记本溜出历史博物馆,下了山,返回吴山广场,正要找把长椅好好松口气,再研究笔记本,一帮吵吵闹闹的小青年过来将我们包围住。我愕然,他们是一群“无学校、无工作”俗称双无人员的家伙,平日里或者西湖边滑板遛鞋,或是在吴山广场放风筝,向来奉行人不犯我我犯人原则,今日我们才刚刚下来,并没有得罪他们啊?
领头的一个头上剃了一个板寸头,额头硬是留下半尺长发丝古怪发型的青年叫道:“喂,你那中年人!”
我一怔,想了半天才认定是在叫我,我又气又好笑,我不过三十刚刚出头,相貌偏年青,怎么就成了中年人?我含含糊糊地答应,一边警惕地把宋之秋护在身后。
长毛打着一副流氓腔说道:“我们最近缺钱花,看你穿的还算齐整,不如借弟兄几个钱,我们日后会记住你的好处!”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只是一些敲诈团伙,虽然以我的格斗水平,毫不费劲地可以打倒,基于另外一个理由,我不想把事情闹大,花几个钱消消灾难吧。大不了日后再遇见,见一个打一顿,叫他们记住我的“好处”!
我拿出皮夹,随手掏了一把钱扔过去,不耐烦地说道:“你们走走……”
长毛脸色徒然变掉,咆哮道:“妈的,这么点钱向打发老子,弟兄们上!”
说罢,这群小流氓一拥而上,约莫二十来个,十五个人分配给我,其余五个找宋之秋麻烦。
我大急,这就是我最担心的一点,虽然我能够统统打倒小流氓,一口气下来,须得几分钟,那时宋之秋这个毫无战斗力的可怜女人早被欺负得一塌糊涂,大概只会蹲在地上呜呜哭泣了。我不禁开始烦躁,决心动用雷霆手段。
倏然脑后一阵风急速刮来,我蓦地转身,一个小流氓试探性地袭击。我阴着脸,一手接住这一拳,另外一只手臂重重地砸向小流氓的胳膊。咔嚓轻微的一下,小流氓的胳膊奇怪地转向不可能的方向,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震天价地大喊:“妈呀!”就赖在地上拼命打滚。
我这一击又狠又重,顿时吓破了其他小流氓的胆子,畏缩不敢过来。那头头长毛大怒,挥动手里的滑板砸向我,亲自出马。我冷笑一下,趁他砸下未用完劲力,一抬脚把滑板朝上一踢。咚地一下,滑板猛然砸到长毛脸上,鼻梁骨打断,鲜血直流,抹在脸上,分外骇人。
小流氓吓傻了,群丑无首,忙不迭地四散逃去。我抬眼望去,原本那围着宋之秋的小流氓正要抢夺她的坤包,但被我的雷霆手段唬住,一哄而散。我松了一口气。
我正要凑上前,倏然极快地飞来一条人影,冷不防抽走宋之秋的坤包。宋之秋一呆,本能地攥紧,教那人拖倒在地,终于力气太小,让那人抢走坤包。
我急忙上前几步,扶起宋之秋,问道:“你没事吧!”
宋之秋摇摇头,衣衫沾满了尘土,鬓发凌乱,狼狈不堪,好在看上去没有受到伤害,在我搀扶下自己站了起来。
秦颂的笔记本是宋之秋导师的遗物,理应由弟子保存,因此在那只坤包里面收藏。丢失了这般重要的物件,我不禁恼火异常,把气统统撒在那群小流氓丢弃不管的长毛头头身上,拉住他的衣衫恶狠狠威胁。长毛连忙辩白:“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是一个老头子发钱叫我们缠住你们,最好把那女人的包抢来……”
我和宋之秋对望一眼,眼神中均是一颤,那个对秦颂下毒手的凶手,终于把目标对准我们了。借我们为果农,无耻地抢夺劳动果实。
我扔下小流氓,朝宋之秋长叹一声:“唉,无功而返!”
“谁说的?”
女人狡黠地向我抛了几个眼,然后失去淑女风度地从肚子里抽出一本薄薄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正是那鲜红的大字:
尽忠报国!
三、尽忠报国
我大笑道:“好啊,你这奸诈的家伙,居然还瞒了我这一手啊!”
宋之秋媚然笑笑,狼狈中透出一丝少女的顽劣:“呵呵,其实我方才见那些小流氓过来就觉察不对劲了,灵机一动,随手把笔记本塞进衣服下面。幸好摆了这一手,否则麻烦了。”
半天下来,不是扒窗爬山,便是逃命打架,两个人都是汗水涔涔,衣衫不整,决定返回好好梳理一下。基于女士优先的原则,我送宋之秋到了宾馆,钥匙打开门,里面一塌糊涂,东西统统被翻出来,就像一千只猴子折腾过一样。
宋之秋又气又羞,因为许多女儿家不应该让男人看到的私秘物品也被胡乱堆在地上。她红着脸把我推出门外,过了片刻才放我进去。
她脸色还是红红的,心境则是恢复宁静。
“招劫了,我清点了一下,值钱的东西一样未少。我估计便是那个,不,应该说那伙杀害秦颂老师的凶手生怕我们找到什么证物,所以过来搜查,那本《宋史》不见了。”
我检查了房门门锁,果然有遭撬的痕迹,看来宾馆实在不安全,难保宋之秋再次受到袭击,我又来不及保护。经过几分钟思虑,我下定决心同她说:“之秋,到我家去吧。我实在很担心你的安危。”
宋之秋停下手里的活计,呆了一会儿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住你那里去。”
毕竟我们不是少男少女,大家都是成熟男女,比较看淡一些俗气的想法。尤其是在目前这种恶劣状态下。
我们来不及追究宾馆看管不力,就收拾了东西急匆匆离开,来到我家。初到我家,宋之秋显然既高兴又失望,高兴是我家并非如一般单身汉家庭集脏乱差一体,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整洁;失望的是我家不是很大,两人得有必要挤挤。
在宋之秋沐浴更衣的同时,我脱下西装,围上围裙,从冰箱里掏出食物,简单地炒了几个小菜,权当今日午餐。宋之秋沐浴完毕,一件淡雅白色连衣裙出来,身形卓约,湿漉漉的长发披散开来,成熟的气质,有股海中女妖诱惑人的味道。
宋之秋深深吸了一口气,闻着饭菜的香味,叹道:“好香!是你做的?”
我点点头,示意她坐下一同吃饭。宋之秋便不客气地坐下,拿起碗筷,捡了一点蔬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味了一番,眉开眼笑:“味道真好。看不出来,你竟然是个居家的好男人,厨艺真是出色!”
我说道:“没办法,单身汉就是得靠自己照顾自己。”
“不知哪位好姑娘福气,能够嫁给你这样的好男人。”
我半真不假地说道:“眼前就有一位,不知道她肯不肯一辈子吃我煮的菜。”
宋之秋顿时脸色灰白,我心底一沉,就是开玩笑吧,也不至于如此,正当暗自寻思如何开口时候,宋之秋落寞地说道:“真对不起,我们是不可能的。我……是一个不吉利的寡妇!”
我心头微微一颤,其实平日里我瞅见她左手无名指上有戴戒指的痕迹,就猜测她有过婚史,这么优秀的美女,接近而立之年,不可能做老处女。只是我时常装作不晓得,有心找机会询问。然而当面对宋之秋的坦白,一时之间,不晓得该怎么说,我们都是现代人,何必拘泥古老的陋习呢?我冲动地抓住宋之秋一只小手,柔软而温和,有股温玉的味道,轻轻说道:“我不会介意的!”
宋之秋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害羞地低下头。
一顿饭吃到这般尴尬的地步,气氛凝滞,两位智商加起来超过爱因斯坦的当事人都不知道如何应对。我抓着宋之秋的小手,轻轻抚摸,她突然缩回,捡起一把菜放到嘴里,含含糊糊说道:“吃,吃。这么好的菜凉掉了,实在浪费!”
她已经恢复了那位知性的女子,我们两人一声不吭地扒掉饭,宋之秋代替我洗刷锅碗。之后开始讨论秦颂笔记的秘密,因为我只喝绿茶,没有咖啡,宋之秋不得不陪着。袅袅水汽中,宋之秋的人影倬约,我叹了一口气,要得到她的心,必须先打开她的心扉。
秦颂写得一手好宋体,更擅长一手草书,封面乃是端端正正的字,打开翻到第一页,就如天书一样胡画的笔画,我看了一眼便头晕,交罢宋之秋。她快速翻阅了几页,指尖不动,脸上显出了沉静的思考神情。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宋之秋念出一段《满江红》的诗句,顿了顿问我说道:“中文系的才子,你说说看,在这句诗词里面,有哪些地方不妥?”
我笑道:“抬举了,在我读书的学校里面高手如云,才子一说,实在不值得提。”谦虚完毕,我眉头微蹙,说道:“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句的对仗极为不工整,靖康乃是年号,应该对个地名或者人名才妥当,用上‘臣子’二字,欠工整。”
“若是叫你来填词呢?”
宋之秋问道。
考我了,我想了想,四年本科加三年研究生也不是白读的,说道:“若是讲妥当,应当以‘汴京’为佳。你说,如何?”
宋之秋摇摇头,说道:“我却觉得,‘臣子’二字并不缺工整,那个‘靖康’,才是修改的痕迹明显,似乎是把原词硬生生改掉。”
“你的意思?”
我迷惑不解的盯着她。
“比如‘君父’呢?”她慢慢吟出来,“君父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我听了不禁摇头,几乎是用嘲讽的口气说道:“大谬,大谬!古时虽有习惯称呼州县长官为父母官,但是并没有习惯把皇帝叫做‘君父’,何况,当时赵构才是皇帝。并非徽钦二帝。”
“假如,岳飞另有所指呢?”
我正要反驳,并且狠狠嘲笑一通可怜的宋之秋,猛然之间省悟过来,吃吃地说道:“你的意思,难道……秦颂先生发现的秘密就是岳飞有皇子的身份!”
宋之秋那么轻易地点头,我吓出一身冷汗!秦颂先生竟然发现了这么重大的秘密,一旦公布出来,必然在文化历史界掀起惊天巨浪,将直接冲击人们对原本历史观念的认识,打击历史学界一大批有影响的人物,难怪秦颂先生惨遭暗杀。我们的搜寻任务收到重重阻拦。
但是转念一想又不对了,仅仅凭几句诗词就妄下结论,公布结果,恐怕成为的是学界的一大笑柄。再说,《满江红》本身的真实性还找到怀疑,有人就认为它是明人伪造。想到这里,我摇摇头说道:“离奇之言,不足为信。”
宋之秋说道:“我们便假设《满江红》是后人伪造的,但是他们为什么给我们这么一个提示呢?显然,他们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通过某种手段传下来。”
她瞟了我一眼,见我将信将疑,信少疑多,继续说道:“有人说,赵构杀岳飞,是怕岳飞战功显著,功高震主。但岳飞不过一介武将,死前最高的官职不过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同样的抗金三巨头的韩世忠、张俊并为枢密使。而且他们的带领的军队也不见得比岳飞的怯战,单是韩世忠,曾经把完颜兀术活生生地困在黄天荡,几乎一举击杀。又有人言,赵构杀岳飞乃是为了讨好金人求和,因为岳飞铁定主战。自毁长城这种蠢事,相信赵构不至于做吧,以战求和才是真理。且他为什么不杀韩世忠呢?韩世忠亦是一个强硬主战派。”
“假若岳飞拥有皇子的身份,赵构杀岳飞的理由唯一且非常充分。一来赵构出身偏支,得位名不正言不顺,二来岳飞握有兵权,抗金颇得人心。”
我渐渐地被宋之秋引入进去一个奇怪的历史世界,不禁心生怪诞,宋之秋又说道:“再说,江宁人秦桧与那岳飞仇深似海,要置岳飞于死地,即使不借助秦桧这状元的才气,胡乱翻几本史书,随便捏造点儿证据出来,轻而易举。但是当韩世忠责问他的时候,居然用‘莫须有’三个字搪塞过去。莫须有,就是也许有的意思,连韩世忠这样的武夫都瞒不过去,何况天下人?只是因为岳飞是皇子,秦桧觉得罪名难下,生怕是安了什么罪名,一步小心骂了岳飞的祖宗,就是连赵构的祖宗也骂了,只得糊里糊涂的说莫须有。”
我细想确实有理,宋代不像明代,皇帝想杀就杀臣子,袁崇涣、熊廷壁便糊里糊涂丢命了。有宋一代,不擅杀朝臣为惯例。何况赵构并非象人们想象的无能,他把南宋半壁小河山治理得井井有条,乃是中兴之主。
不过我仍然皱起眉头挑刺:“宋史上记载很清楚,不是说岳飞出身一个小地主家庭吗?”
“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世力农。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贳其财者不责偿。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
宋之秋果然是历史学者,随口就背出了宋史岳飞列传开头,看得我目瞪口呆,她大概觉得我神情好玩,抿嘴一笑,然后正色说道:“也就是说,岳飞家里人和乡间人除了他母亲以外,统统都死绝了,能够证明他身份的唯一口供便是他母亲姚氏的一面之词,她说什么都可以。为什么她会这么说呢?”
“其实,姚氏本是宫中宫女。宋徽宗本来是个出了名的花心大萝卜,连名妓李师师都不曾放过,更不用提宫里的女人。说不定某天心血来潮,御幸了姚氏,恰巧怀孕了。历朝历代宫中斗争都是异常残酷,宋代就发生过‘狸猫换太子’的丑闻,姚氏基于相同的理由,害怕受到残酷报复,于是乘一次机会——‘崇宁元年十二月……出宫女七十六人’,逃出宫里。”
我说道:“这样反而不能证明岳飞皇子的身份了啊!私自出逃宫女的孩子,谁相信呢?”
宋之秋呵呵地浅笑,说道:“这,就要涉及最关键的证据了——尽忠报国!”
“尽忠报国?刺在岳飞背脊上的字。难道……”
宋之秋淡淡地说道:“这‘盡忠報國’四个字,繁体有上百画,刺几百下在身上不要人命才怪。哪个女人会如此疯狂?除非由于某种特别原因,比如证明身世等。再说,史书上记载——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为什么主审的大法官一看到这四个字就明白冤枉呢?虽然史书上没有说,但是我们也可以推测,岳飞向何铸公布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并且展示了关键性的证据,就是这四个字!”
“事实上,秦颂老师结合前人的推测,大胆地认定,岳飞背脊上的字,并非文身,而是烙烫上去的。皇室为了保证皇家血统的纯净性,皇帝幸临的女人都会记录。根据各种史书分析,宋徽宗把随身携带的玉佩的交给姚氏做凭记,说不定就是徽宗亲笔题写的字。姚氏把玉佩——应该是镂空的,在逃出皇宫后怕岳飞皇子身份丧失凭证,硬生生地把烧热的玉佩按在小岳飞背脊上。所以当何铸一看到烙字,就大吃一惊,估计他以前见过这玉佩,或是在皇家内库的记录上见过画样。当他一见到这个烫伤,就认定岳飞冤枉!”
在我印象里,宋之秋一直是一位知性且冷静的女人,这是我看着她脸上渐渐浮现兴奋的红晕,眼眸瞪得大大,放出水波波灵光,激动地说道:“所以,只需我们找到玉佩这个关键性的证据,就能够证明我导师秦颂先生学术的成立;亦可有力反击那群躲在暗处、不敢正面交锋却动用暗杀手段的卑鄙无耻学者!”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愿意,但是还把心里话说出来:“这个你想象的玉佩倘若真的存在,历经了八百多年的岁月,从何寻找?即使如和氏玉玺之类贵重并且人人关注的物件,也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埃里,更不用提小小的玉佩!”
宋之秋神秘的一笑:“不要忘了秦颂先生另外一个知名的身份——秦桧后裔!岳飞死后遭到抄家,所有的东西当然落入秦桧手中。这片玉佩,秦家人保存了近千年,一直流传到秦颂先生手中。由此才推出这一番惊天动地的历史新论。由于文革动乱和为了防备那些无耻学者的迫害,他把玉佩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秘密的启示就是‘尽忠报国’四个字!”
我一愣,随口说道:“这四个字,我倒是看不出什么玄奇?”
宋之秋启发道:“那你且说说看,尽忠报国,应该存在哪里?”
我脑中闪过千百个念头,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在那个地方!”
四、莫须有
我抬起手腕看来看手表,现在才下午三点,我们尚且有时间过去,于是宋之秋简单换了套适宜运动的衣服便随我出去。不过我们先来到了楼外楼,支付吃霸王餐的钱,取回了车子。好在我是常客,人家熟识,费用又不是很高,他们并不怪罪。然后,我们来到了玉佩藏身之处——岳庙!
栖霞岭下的岳庙始建于南宋嘉定年间,时兴时废,最近一次修缮是一九七九年,作为一流的宋史学者秦颂当然参加,难怪有机会把玉佩藏在这里。岳庙门口人群熙熙攘攘,因为岳飞乃是国人最尊崇的一位历史人物,每一位来到杭州的游人,必定要游览岳庙!
进入岳庙,抬头是一座巍峨庄严的二层重檐建筑,正中悬挂“岳王庙”三字竖匾,里面是一个天井院落,两旁古树参天,中间是一条由青石板铺成的甬道,走过去便是正殿忠烈祠,重檐下面悬着一块岳飞手迹的“还我河山”的横匾,正中就是岳飞彩色塑像!
我与宋之秋带着崇敬的心情参拜了岳飞,仰头凝望,岳飞塑像身着紫袍金甲,既有武将气魄,虽然同历史书上记载的形象不一致,但是符合人们对岳飞的认识。
不过我更重要的任务是观察四周情形,四下里查看了一下,果然只能如宋之秋所说的那样,半夜里偷偷跑过来拿走玉佩了。这个时迁的冤大头角色,非我莫属。
“我们顺便去看看秦桧夫妇跪像吧!”
宋之秋说,于是我带着她入正殿西庭院,过中间石桥精忠桥便是岳飞父子墓园,墓前一对望柱上刻有一副对联:“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在墓阙后面两侧就分列秦桧等四人人的铸铁跪像。铁像四周为了金属栅栏,古时这四个铁像还得挨人吐唾沫,几百年来,光是铁像就不得不重新铸了好几次,真是应了墓阙后重门旁有一副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奸臣”。最近听说,有人铸了秦桧等四人的站像,这不是存心犯贱找挨骂吗?
“这都是一切历史悲剧的开始。”宋之秋淡淡地说道,“其实算起来,杀害岳飞的真正凶手是赵构,如果没有赵构的授意,秦桧有这个胆子吗?不过话说回来,秦桧毕竟是汉奸,若是没有他同金国穿针引线,卖国条约会定下来吗?他也许不会想到,自己做下的孽让几百年的子孙也受到诅咒!”
我们怀着复杂心情离开了岳庙,到了半夜里,我们两人来到岳庙边,宋之秋在外面接应,然后我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爬进去,钻到正殿岳飞塑像背后,先合十祭拜:“岳武穆,并非我有意冒犯你,实在是由于我们为了找出杀害你真正的原因,在此多多得罪了!”
我在塑像背后轻轻敲打,听到一处哐哐的空响回音,知道有东西埋在这里,拿出小铲子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小洞,果然有个小小的盒子,约莫女子化妆盒大小。我一喜,拿到手上,正要离开,猛然之间强光闪亮!我习惯了黑暗,顿时刺激地闭上眼睛,听到不住有人喝道:“举起手来!”
等我能够适宜了强光,看到眼前一大批警察举枪对着我。我苦笑一下,乖乖地投降,被带回警察局,明天岳庙遭到盗窃,蟊贼乃是某著名文化记者的新闻就要上头条了。我无奈地摇摇头,心中惦记着宋之秋,不知道她如何了。但是另外存在一个疑惑,警察们似乎事先得到消息,埋伏起来等我一样。
在看守所里呆了一夜,我准备去聘请律师,哪知早晨警察就通知我可以离开了,我愕然,然后倒垃圾一样忙不迭把我赶出来。在外面我看到了宋之秋,大喜说道:“是你把我保释出来的?”
宋之秋苦笑一下:“我也被带进去了,刚刚才出来。我还以为是你保释我呢?”
我上下打量宋之秋,见她还穿着昨天的那套衣服,发髻散乱,稍稍显狼狈,果然不见得比我妙多少。我们面面相觑,均无奈地摇摇头,先去好好饱食一顿,然后沐浴更衣。因为玉佩已经丢失,只得放弃对该事件的追踪。原本我还打算在得出结论之后写一篇报道,目前看来,不得不作罢。
不过负责秦颂案件的警方刑侦小组经过几日的侦讯,终于公布了秦颂教授案件的结果,出乎意料,他并非想人们所想的那样遭到暗杀,而是自杀!
按照警方的解释,秦颂先生用了一种巧妙的手法误导别人。须知,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以为一个人不可能把匕首插到自己的背脊上杀死自己,就如牙齿无法咬到耳朵一样。然而秦颂将匕首把柄冻在一块冰块中,刀尖朝上,放置到地上。而后身子向后跌倒,正好让匕首插到背脊上。他一时没有死掉,忍痛翻过身子,伏趴在地板上写下了缺笔“滿江紅”三个字。现在虽然到了秋季,但是秋老虎好生厉害,三十八度的高温很快融化了冰块,湮灭了证据。加上秦颂事先用拖把蘸水拖过地面,甚至连水渣也难以辨认。
我们默然,作为第一目击者,在许多证据方面我们更有发言权。我们并非傻瓜,仔细想想,不少方面的确吻合警方的推断。为什么他要自杀,而且留下了这么多谜团,我们却不得而知了。
既然案件已经告破,死者必须好生安葬。秦颂教授和家里人的关系很恶劣,所以丧事由宋之秋一手负责操办,我从旁协助。在杭州殡仪馆,召开了追悼会。虽然他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学校里面人缘都很显糟糕,出于礼节,不少学者与同事还是参加了追悼会,一个个地向宋之秋表示慰问。到了最后,一个身材瘦小,约莫六十多岁的人慰问道:“请多多保重。秦颂于治学方面多有建树,我作为中文大学校长也是极为佩服的!”
宋之秋今天一身黑色的西装,极为肃穆,胸前插了一朵小白花,回礼道:“多谢您对老师生前的照顾!”
那个瘦小的老人向遗像鞠躬,转身离开,我紧紧盯住他的背影,一直到门口消失,对宋之秋说道:“是他!”
宋之秋沉静地说道:“你也认出来了!?那么我可以毫无疑问的确定,果然是他!”
这个人,便是秦颂先生自杀那一天,我们看见从他房间里跑出来,躲进灌木丛的人影。
如果真的是他,那么有必要得讯问一下,为什么他会出现在秦颂的房间里面,并且见到有人来了如此慌慌张张地逃开,似乎欲盖弥彰地表示他一定与这件事情有关。
“不过,让我们耐心地等几天,我相信……校长先生一定会亲自请我们过去的!”
既然宋之秋这般有信心,我姑且听从她的意见。宋之秋乃是中文大学出身,想必对他们的校长熟悉的紧,我暂时放下诸如打匿名电话等恶劣手段的想法。
过了几天,恰如宋之秋所说的,中文大学校长邀请我们到他的办公室一叙。和很多综合性大学的校长出身理工科不一致,作为以文史见长的大学,中文大学的校长也多出身于文史学科。本届校长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中国史博士,在学术界出众,而且公认人品极佳,倘若真的和秦颂有仇隙,当是公仇而非私怨。
校长办公室亦是一间七十多年前的老房子,走在地板上喳喳作响,采光甚好,看得一清二楚,里面的装饰很简单,除了书,现代化的工具只有电脑与空调。
“请坐!”
校长见到我们的到来,示意我们坐在红木长椅上,然后站起来慢慢说道:“你们一定对我怀疑得紧,认为我和秦颂之死有着莫大的关系,不错,我的确与他有着不比寻常的关系,当下让我开诚布公的说一下。”
我们过来听解释,所以没有多余的废话,静静地坐在一起。
“我和秦颂同是剑桥大学的同学,六十年代学成归国。作为一名历史学者,注定要忍受寂寞与清贫,我们心中早有准备,然而秦颂的姓氏却造成了他悲剧的产生!你们应该知道,秦颂他是秦桧的后裔,作为钉在历史耻辱的纪念碑上奸臣的后裔,秦颂得比别人多一分忍耐力。秦颂一直有个梦想,念念不忘地替祖先翻案,起先还是口头说说,之后真的在学术界开始发动翻案。我认为他疯了,这已经是历史,纵然要减轻秦桧的罪孽,那么他只是宋高宗帮凶罢了。至于汉奸,却死死定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改变。渐渐地,他越来越孤僻,在学术界沦为笑柄,无人接触。出于保护同学的心,我和他谈过几次,每次都不欢而散。无论什么时候,为秦桧翻案的人的下场都是身败名裂,为了他不至于走上这条道路,于是我利用我在学术界的权威刻意压制他。只要同秦桧有关的,我一律不放行,希望他总有一天放弃这个无用功,在其他方面造出贡献。但是他死死地钻在秦桧这条死胡同里面,出不来。直到他自杀的前几天,我们又大吵了一场,他申明我再也不能压制他了。”
校长顿了顿,继续说道:“开始我觉得很奇怪,而后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叫我过去。我毫不迟疑地到了他的办公间,不禁大吃一惊,秦颂竟然死在地上——刚开始我也以为他是被杀的。当时我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儿,才认识到要报警,于是用他那里的电话报警了。我看到手中握着一本东西,好奇心一起,翻开了几页,顿时犹如堕入冰窖。这是关于秦桧翻案的一部小说初稿,因为秦颂已经死掉了,作为他的遗稿我再也不能压制。为了他的名誉,我扯下他手中的小说。此刻听到外面有人说话,原来是你们过来了。我突然害怕,怕你们以为我是凶手,于是急急忙忙跑开。”
“第二天我得到消息,你们好像得到了某方面的讯息,正在拼命破解。我突然想到秦颂写在地上的滿江紅血字,这是他留下的神秘信息!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阻止你们,于是派遣了人员跟踪,当你们找到东西的时候抢下来,甚至跑到宾馆里去搜查。当你们出现在岳庙的时候,虽然不知道为何,但是还是通知了警察埋伏,果然捉到了你们,得到了这个玉佩!”
我和宋之秋对望一眼,原来如此啊!看来我们被释放也是出于他的授意,否则光是半夜里跑到国家重点文物地方,就得吃官司。
校长小心翼翼地拿出了那个玉佩,还给我们,叹气说道:“可惜啊可惜。秦颂一直以为秦家传下来的宋代之玉,经过检测,只是明人伪造的宋玉罢了。”
我拿到手里,当初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是模样牢牢记在心里,校长没有掉包,他是个诚实的人。
我们向校长告辞,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宋之秋慢慢说道:“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我们一开始就堕入了秦颂老师的布局里面。仔细推测一下,秦颂先生留下的那些古怪谜团,若不是事先有解谜诀窍,任谁也无法解开。而他在前几个月的信件里面,热情地介绍说明这些解谜的方法,就是为此在布局。还有你,也是一个独特的身份,真不好意思,把你扯进来了。”
我微微一笑:“荣幸之极!”
宋之秋说道:“我在信里偶然提及,我有一位文化记者的朋友,好打抱不平,他就特意要我把你带来。如果仔细想想,你在布局里面的作用是两个,一是保护我的安全,这点你很出色;第二点,你这个好打抱不平的文化记者一旦参与进来,以你地个性,必然把整个事情公开。那么秦颂先生反校长压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当他自杀的时候把校长叫来,恐怕也是希望他被认为是凶手,无法再压制他的学说了!”
我沉静地思虑,说道:“至于岳飞乃是皇家之子,本是一家之言,至少并没有否认秦桧奸臣的身份,只是把他从主角拉到了配角。其实宋高宗、岳飞与秦桧的关系,目前学术界公认宋高宗才是真凶,这已经被大部分人所接受。秦颂先生,何必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呢?”
宋之秋说道:“肝癌,他的肝一直不好。前几天我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医院的一份诊断书,肝癌晚期。明知将死,所以采用了这种手段。”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本是一件莫须有的事情,却如此执着地追寻不存在的真相,终于陷入了悲剧中。
尾声
经过宋之秋的修订整理,从历史另外一面推断岳飞之死的小说《玉佩记》正式出版,并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想来现在人们对于历史悬疑小说已经不在感冒。倒是另外一个结局没有意料,到了年底,中国推理协会通知我们,该小说受到协会理事会的一致推评,获得本年度最佳推理小说奖项。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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