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寄生》 · 多木木多 · 2026-07-28
树们都很讨厌这些虫卵,季笙刮的声音,这棵树很高兴,她不知不觉就一直刮啊刮(=_=)。最后花了二十分钟才上楼,她回去的时候见这里换贝露佳站到水池上去看那只鸟了。姚东海在下面扶着,看她回来:“你去哪儿了?”
季笙把餐巾纸递给贝露佳:“把这个扔上去,尽量往里扔。”
贝露佳也看不出这是什么,听话扔进去,然后问季笙:“这是什么啊?”
季笙觉得还是不要告诉她的好。
☆、第十七章
姚东海看下时间,“快九点了,怎么办?”
这鸟好像还挺有精神,就算她们在走廊上也能听到它一会儿使劲扑腾一阵,咚咚咚撞头撞得人牙齿发冷。
“据说鸟是非常向往自由的。”贝露佳感伤的说。
“这样不用到明天它就能把自己撞死了。”姚东海说。
没人说要走,把这鸟扔下让它自己撞到死,这个太残忍了。有时善良可能是一种趋势,冷漠也需要旁人的支持。反正现在她们三人都想的是怎么把鸟救出来。
季笙又想了个主意,就是破坏性较大:“咱们把从这里到窗户的天花板都给顶开,给它创造一条路,再把窗户打开,说不定它就知道往哪儿飞了。”她说,“我猜,它在里面也是向着风口飞的。”就是天花板里的风口可能只是一条缝,所以它才总撞墙。
三人就想了一秒就决定这么办了。
厕所的天花板是一个个米色方格的吊顶,跟地上的瓷砖十分相配。她们拿着扫帚拖把,尽量小声的干活儿。
形容一下:假设从门到窗户取两条相临的平行线A和B,各为八块米色方格。她们就是把A线上的方格都顶开后推到B线的方格上。
贝露佳一边捣一边说:“我听它现在就快把自己撞死了。”现在动静这么大,鸟估计快吓死了。
姚东海说:“知道痛它自己就不撞了,反正它现在一直撞头也好,至少我们知道它没钻到别的地方去。”
季笙心里想:顶开还行,但估计她们自己是不可能把天花板复原了。怎么收场呢?
最后她们顶开了六片天花板。季笙说这样免得鸟再傻头傻脑的飞到走廊里(她们的罪过也能减轻一点),打开窗户,夜风很快灌到厕所里,带来几许寒冷与清新。她们三人则是躲在走廊里等着:因为一会儿还要想办法把天花板复原。放到明天早上,她们就该被以损坏学校天花板的罪名被叫家长了。
姚东海又掏出手机看时间,说:“我记得楼后面有一个木梯子,我去搬来吧。”
刚才她们说的是回寝室搬椅子来,不过那也太远了。
木梯子不知是什么时候被学校里的施工队放在那里的,算大型垃圾吧,也没人管,没人收。
“那个能不能用了啊?”贝露佳怀疑道。梯子就是施工队随便用木头钉起来的,看着就非常不结实。
姚东海是行动派,说完就准备去了:“去看看呗,不能用再说。”
贝露佳跟着说:“那我也去吧,你一个人怎么搬。”
两人一起回头看季笙:“那你在这里盯着?”
季笙正好想趁她们不在试试,点头:“行,我看着。”她听到姚东海走远了说:“要是咱们回来前这鸟已经飞走了就好了。”
鸟现在没有动静了,但它也没飞出去,不知是不是已经撞死了。
季笙听到小伙伴们已经下楼了,又回去爬到水池上,把手尽量伸到天花板里。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就这么静静的等着。
其实在小树林里时,她就已经发现不止是树兄把她当成树,好像连鸟也会把她认错。它们落到地上蹦来蹦去时,就好像她根本不在那里一样。但如果林荫路尽头出现了人,它们就会飞回到树上去。
——它们好像会认为她更像植物,而不是人。
这让季笙怀疑她是不是会散发出树的气味?
不管怎么样,可以试试。
刚才姚东海和贝露佳都在,鸟不敢过来。现在这里只有她。
大概等了有一分钟?或者五分钟?
季笙听到了鸟往她这边蹦的声音。它连着蹦了好几下,一路蹦到了她摊开的手心上。
她小心翼翼的把手收回来,怕吓飞它。
可这只鸟好像一点也不紧张了,在她的手上蹦来蹦去,还用喙啄。
——它是一只小麻雀。
娇小的让人一看,心都快萌化了。
季笙托着它往窗户那边轻轻的抛,想让它飞出去。
——它不动!
小爪子牢牢的抓在她的手上。
季笙只好先从水池上下来,走到窗口再抛!
——它还是不走,然后就在她的手指上啄,估计手指上有刚才刮虫卵留下的气味。
乖,那里没有吃的。
季笙无奈,如果这样保持到姚东海和贝露佳回来,她要怎么解释?
结果她只好从这一侧的楼梯跑下楼,走出大门的时候还担心会撞上姚东海和贝露佳。等她张望两眼后见没人,托着小麻雀跑到刚才的那棵树前,把它往有虫卵的那一侧树枝上放。
树也很高兴:^▽^
小麻雀这次肯跳上去了,它很快在树枝上越跳越高,钻入树冠中不见了。
季笙扶着树正松了口气,姚东海和贝露佳一前一后抱着梯子过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那鸟飞出来了?”姚东海很惊喜,刚才她还和贝露佳说如果回去这鸟还没出来,那就惨了。贝露佳说大不了留下最后两片不装回去,鸟肯定不至于傻到不知道往哪儿飞吧?都给它留那么大的空了。
姚东海:那被人发现怎么办?
贝露佳:没被发现时就装傻,被发现了就说实话。我们是做好事,应该不会有大问题吧?
季笙立刻表示鸟已经飞走了,特别乖特别萌的一只小麻雀,她就是看到它往这棵树上飞才下来找它的。
姚东海和贝露佳赶紧仰头在这棵树下看:当然什么都看不到,黑洞洞的。
季笙不得已骗她们说:“我也没看到,不过它已经飞出来了,那就没事了!”
救了一只鸟(虽然没看到被救者的真容),这让姚东海和贝露佳就算这么晚了又要回去把天花板一片片装好也不觉得累或难过。事实上,直到她们十点多回寝室时还是兴奋不已,好像整个人都变轻快了几分。
季笙是唯一看到小麻雀的人,她被要求一回来就上网搜出最接近小麻雀的图片来让姚东海和贝露佳一解相思。
“好萌啊!”贝露佳在季笙的电脑前捧心而叹。
“大概这么大,有小颗的鸡蛋那么大吧。”季笙不自觉的伸出托小麻雀的那只手,还比划了下小麻雀在手上的高度。
姚东海有一瞬间觉得奇怪,但不经细想,这缕思绪就滑走了。“那真的很小啊。”
晚上睡觉时她们的话题还是这只小麻雀,发散一下,说不定不止这一只麻雀呢?姚东海说当时在她家的空调机里不知道孵出来几只,但家里人在家放走的是两只,收拾屋子打扫出来的尸体有两只。
“说不定还有。”姚东海想起就难过,现在救了这只麻雀也算是好事。
贝露佳则是想养一只麻雀,但姚东海说麻雀没办法养,它们的自尊心极强,被人抓住的麻雀都是宁死不吃东西的。
季笙也是辗转难眠:如果那里还有别的小麻雀怎么办?救了一只不救其他的吗?
另一边则是:她居然真的把麻雀引来了?现在想想还觉得好不科学!
之后几天,季笙三人都是去那个厕所方便,姚东海还跟她们说梯子她放起来了,下回再把天花板顶开就有经验了。
季笙则是尽量在没人时去厕所,爬上洗手池推开天花板伸手进去放一会儿,后来她就只需要推开一条缝能把手伸进去就行了:因为她确实又引来两只小麻雀。
——难道它们离巢还是一只只离的?
这两只都是白天引出来的,而且也不用麻烦,直接到窗前放了就行了。这两只不像那只小麻雀,受了惊吓不敢离“枝”。
——也就是她的手。
大概一个月以后,可能所有的小麻雀都离巢完毕,季笙连着一周没有再引来一只小麻雀,也就不再爬水池了。
姚东海还说:“看来就那一只跑错路的,估计是从哪里钻到天花板里的。希望其它的小麻雀都成功的飞出去了。”
“肯定都飞走了。”季笙安慰她。
从教学楼里出来走到温暖的阳光下,季笙舒服伸了个大懒腰,姚东海却是解开围巾和大衣扣说:“热死了,看来真是春天到了。”
春天到了。小树林里似乎是一夜之间就冒出了一丛丛碧绿的野草,夹杂在棕黑色腐烂的落叶间,树枝也冒出嫩芽。
季笙靠在树兄身上,戴着耳机好像在听歌,其实是在发呆。
从春节前几天,她就有奇特的感觉:好像能感受到身体深处顺应天时,勃勃的生机开始活跃起来。当天气越来越暖和后,她的感觉已经明显到不能骗自己说是错觉的地步了。
——这让她害怕的开始一早一晚的量身高。
看到小草们一夜之间就能冒芽,几天不见就能长十厘米以上,就让她心惊胆战!
——植物的发育力太夸张了!!
万一,要是她一天能长一厘米,一个月就能长到一米九!
季笙满脑子都是网络新闻头条,配上她的照片,上面是个高大的姑娘:大一新生一个月长高三十厘米!
下面是各种专家分析,新闻链接。巨人症、脑垂体瘤什么的。
退一万步说,哪怕她不是一天长一厘米,长一毫升也不行啊!那长到一米九也只需要一年时间,网络新闻头条只需要换一个字,也是很惊悚的!大一新生一年长高三十厘米什么的……
这种SJB似的量身高行为在又过了一个月后得到缓解:因为季笙并没有再长高,连一毫米都没有。
负责帮她量身高的姚东海一个劲的安慰她:其实你跟宋阳站一块特别合适的,一点都不显得你低。男女生站一起就是要有身高差才好看,你现在正好,真的!
季笙也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她的发育期已经过去了,所以寄生草的改造才没有起太大作用。
她心满意足了,除了每天身体里好像有着花不完的力气,使不完的精力以外。
倒是洗过澡之后,贝露佳先是盯着她赤果果的身体看(还上手捏她的胳膊和大腿!),季笙娇声叫“坏人~”,出来后量体量时又盯着她的体重计。
季笙看着数字已经迈进六十大关,略心塞,不过也能接受,过年谁能不长肉呢对不对?
倒是贝露佳不能接受,看完体重计再扳着她的脸左看右看,最后说:“不对啊,明明看你瘦了,怎么体重反倒变多了?”瘦多了!刚才洗澡就发现这丫头可恨的胳膊、肚子、大腿全都减了。腿更是笔直笔直的,线条好看的简直像二次元!╰_╯
姚东海也有话说,“她不是瘦了,是变结实了。大腿和胳膊上全是肌肉。看来天天早上慢跑确实有效果。”
季笙:>▽<
贝露佳下定决心道:“明天起,我也早上跟你一起跑!”春天到了,夏天还会远吗?主要是有这么一个活例子在,天天早起慢跑真能跑成二次元的身材,哪怕只有腿也拼了!
季笙:等等!(尔康手)
姚东海因为高,一直觉得自己五大三粗,一听就说:“也算我一个!”
两人一起对季笙说:“明天一起跑。”
“早上记得叫我们啊。”
季笙:……………………
——现在说她早起不是慢跑还来得及吗?
☆、第十八章
天还没亮,季笙摸黑起床,轻手轻脚,不发出一点声音的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不料她刚把门慢慢、慢慢的打开,贝露佳就掀开床帘,沙哑的问:“怎么不叫我们?”
季笙吓得心差点跳出来!
“你怎么醒了?!”她这么小声都没用?枉费她还打算用“早上看你们睡太熟没敢叫醒你们”这一招给蒙混过去!
贝露佳已经很有毅力的开始慢腾腾的穿衣服了,不忘叫住季笙:“你等等我。”她一个人是绝没可能坚持去慢跑的,有季笙在旁边决心会大一点。
另一张床上,姚东海也醒了,“还真要去?”不等季笙高兴,姚东海:“等我,我也去。”
季笙:=_=
三人下楼时,整幢女生楼没一个人起来。到了寝室大门前,季笙熟门熟路的把铁门打开后再从外面把铁链绕上重新上锁,贝露佳惊讶:“你都有钥匙了?”
“阿姨让我去配的。”季笙把手上崭新的小钥匙冲两人炫耀的一亮。
此时这一片几幢楼所有的窗户都是黑的,只有路灯亮着。路上也没有人,静极了。
“天还是黑的呢!高中毕业后我就没这么早起过了!”贝露佳仰头看久违的漆黑天空,突然找回了一点青春的回忆。
“快走吧。”姚东海觉得冻得很,小跑着拖着另外两人加快脚步。
三人为了“晨练”,穿的就是加绒卫衣,下面也是加绒裤,另外再裹一件鸭绒服。季笙难得这么穿,她平时都是穿常服,今天为了配合这两位还特意也换上了运动装。三人轻快的赶到小树林,贝露佳一直很积极:“你平时都是怎么跑的?”
季笙从来没跑过,但在小树林见过很多晨练的人,就指着林荫路加网球场这一片说:“就在这里绕圈跑。”
“行!”贝露佳一马当先的去了!
第一圈,三人保持着速度,间或说说笑笑,跑得跟走差不多快。
第二圈,不说话了,距离开始拉开了,贝露佳落在最后,姚东海跑最前,季笙跑中间,在贝露佳喊“等等我!”的时候停下来。
第三圈,季笙跑前头带着她们,姚东海跑跑停停,贝露佳散步状态。
第四圈……
贝露佳坐在网球场的座椅上冲两人喊:“还跑啊?歇歇吧!”
季笙的速度一直不变,姚东海这一圈一直再走,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嗓子干得冒血腥,一个劲的说:“太久没跑了,不行了……”转头看季笙,“练过的就是不一样……你怎么连汗都没出?也不喘气?”
季笙已经开始跑第五圈了,超过她时听到这句,白了她一眼:“谁不喘气?”
姚东海指着她:“你现在喘吗?我都快喘不上气了!你呼吸都没乱!咱们学校长跑队真该把你吸收进去!人才!”
姚东海再走一圈后就跟贝露佳坐一块去了,两人一起看季笙跑,挺好奇她能这么跑多久才累,贝露佳还拿手机调出秒表给季笙记时,看她跑一圈花了多少时间。
“加油啊!”贝露佳对季笙喊。
季笙其实也很惊讶,她还没试验过在体力方面她都有什么变化。但现在倒是很明显了。在跑第二圈的时候,太阳就升起来了,当阳光照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她就像插上电一样。所以别看已经跑第六圈了,她一点都不觉得累,腿都不酸的。
贝露佳计时,姚东海站着举目四望,计算她们跑的这一圈有多长。此时这里晨练的人已经变多了,除了慢跑的,还有边跑边扩胸的,跑之前先做操的,等等。刚好旁边有个熟悉的老师,告诉她们:“那个跑的是你们朋友吧?她跑的这一圈,因为连林荫路那边都跑了,所以该有个六百米左右。”
贝露佳替季笙数着圈呢,啊道:“那她现在都跑了五千多米了?!”这是第九圈了!
姚东海也震惊了,知道季笙天天晨练,不知道她这么拼啊!她看时间,现在才六点二十,照季笙以前晨练都是七点半才去食堂吃饭,那她还要再跑一个小时?
“她不会一直跑吧……”贝露佳喃喃道,两人一齐对还在均速慢跑的季笙行起了注目礼。
跑道上的季笙没数到底跑了多少圈,她不停下来的原因是:她也想知道,自己能跑多久。
七点二十,姚东海把季笙给喊回来了,一边走一边把她当不可思议现象打量:“你怎么现在还不喘啊?”
季笙:“跑得慢,一点不累。”
“你知道你跑了多少圈吗?”姚东海不等季笙反应就用重音向她强调:“四十一圈!!你都能去跑马拉松了!”
季笙呵呵:“这圈小呢。”
姚东海:“再小你也跑了四十一圈!”她看着季笙啧啧,夸张道:“超人啊!”
看来确实是表现过头了。季笙嘻嘻哈哈赶紧把这一章揭过去,问:“一会儿吃什么?我饿死了!”
“赶紧走!跑这么长时间,肯定饿了。”姚东海怕季笙“累”,见她不穿大衣就替她拿着,三人往食堂去。
吃早饭时,季笙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虽然她很强大,但咱们要低调,所以跑四十一圈这种事就不要大肆宣传了,自家人知道就行了。
她要不说,姚东海还真打算发个朋友圈震撼一下,不过既然本人要谦虚,要低调,那她们也要成全啊。
“算了,不发也好,省得宋阳以为你是女汉子。”贝露佳喝着豆浆,严肃问:“怎么最近不见他找你了?打个电话问候下?”
季笙虽然跟宋阳谈起了恋爱,但还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想念。两人目前的交往还是很纯洁的,只是牵了牵小手。所以这两周多没见面,还是听贝露佳说起,季笙才发现。
——确实是冷落男友了。
季笙想发个照片去调戏下男友,也是想表达一下她的美好之处,中午来不及吃饭,打了包就直奔小树林。
在这种阳光明媚的时候,小树林里在中午已经有一些人了,多数是情侣,也有单个的。带着午饭过来找情调野餐的不是一两个,季笙是怕自己来晚了,树兄身边就被别人给占了。
到了中午一点多,树林里的人就只剩下季笙一个了。她此时才把特意留下来的一口米饭撒在地上,手里剩一点,等林间的麻雀们来吃。
果然没一会儿,麻雀们纷纷落下来,在地上急切的蹦来跳去,啄食其中的一粒粒米饭。这群麻雀估计都跟天花板里的麻雀是同一辈的,大小个头都差不多。
共有四五只麻雀直接跳到她的手上,还有后来者挤不进来,直接跳到兄弟姐妹的背上,把别的麻雀挤下去呢。
季笙的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咔咔拍下了几张,挑好看清楚的给宋阳发过去了。
宋阳正在自习教室写论文,旁边放着吃剩的午餐一次性饭盒,手机一响,他掏出来点开一看,不由自主的就露出微笑来。
坐在他对面的秦风抬头看到,笑着说:“是女朋友?”宋阳笑着点点头,都顾不上说话。
他流连的来来回回把四五张照片看了好几遍,拍了个自己面前桌面的照片,上面有书和笔记还有平板,旁边放着保温杯、饭盒,乱糟糟的。他发过去,配字道:写论文写得好累。
撒娇撒得特别自然。
果然季笙很快回过来:“要注意休息啊!”
秦风听到语音,笑道:“女朋友都这么说了,你干脆先把这个放一放,出去转转,也休息一下。”
宋阳伸了个懒腰,有些想季笙了。他现在已经不用上课了,每天就是到自习教室来。听秦风这么劝,不由得想要不要去看看季笙呢?不知道她下午有几节课……
季笙接到宋阳的短信问她下午的课重不重要,就知道男友是什么意思了,她想了一下:嗯,下午的课果断没有男友重要。于是回短信:“课没什么,你怎么样?”
宋阳很快直接拨了电话来:“那我去找你吧?要不,我带你来农大逛逛?我带你去我们系的温室吧!”上次来只去了实验室。
季笙立刻答应下来,挂了电话就跑回寝室去换衣服,要见男友不能只穿这样,头也要重新梳,还要让姚东海和贝露佳帮忙答到。
这边,秦风见宋阳挂了电话就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伸手道:“我帮你送你们寝室去。你先去洗个澡,你这头可够油的了。”
宋阳一摸头发,再一摸脸,虽然低版好,但这几天没洗澡也没洗脸,连袜子都没换,确实是不能这样见女朋友!
他也不矫情,道了谢就跑回寝室,拿上洗浴用品直奔学校浴室!
秦风把十几本书都给抱到实验室,锁到宋阳的柜子里。从实验室去自习教室比从寝室走要近,所以宋阳的书都是放在这里的。
司邦毅刚才跟他在走廊里撞个对脸,不阴不阳的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秦风也懒得理这种人,是个小人,却心思外露,太低级了。比起来,虽然他也不太看得上宋阳,但在这个实验室里,如果他一个朋友都交不到,估计老教授对他的观感也会打折扣,所以他也不得不跟宋阳保持友好。
宋阳的论文还没写完,但他看过写出来的,只能说这个小孩子很有想像力。但这篇论文会用的可能性是零。老教授只要爱惜这个学生,就不会让他交这一篇东西上去。
现在老教授的研究组还没有建立起来,他也是无所事事。
秦风不想去实验室看司邦毅他们的脸色,出了实验楼,突然想起之前观测此地生态候鸟的几个摄像机该换存储了,翻翻手机提醒,确实只差两三天了。他回分派给他的寝室拿上新的存储器出去,忙到晚上八点才把已经存满的存储器拿回来。
这些也算是他到本地的工作之一。
回到寝室,把存储器里拍摄到的内容倒进电脑进行检查,万一有没拍到的算是他的失误,必须要在之后补足拍摄时间才行。
果然其中一个存储器拍出来的画片一看就不对,似乎是镜头设置有误,要么就是不知道被人还是鸟给碰到了,它对准的方向是居民区。
秦风翻翻记录,原来这个摄影机是放在大楼顶层的,估计是被人碰的。虽说外面有旧铁皮箱子做掩饰,一般人可能只以为是个破东西而已,虽然免了被偷,但也容易被人不当回事。
他刚想把记录给删除,突然又停了下来,而是改用快进把这两周的内容给看了一遍,尽量剪下几个能用的片断和画面。
突然,他暂停,选定画面,放大。
专门追捕飞鸟动物的高清摄像头忠实的记录下了那一幕:
一个女生从窗户里探出前身,放飞了手中的麻雀。
☆、第十九章
秦风把这几段视频剪下来,打算改日拿给宋阳。他一眼就认出这个女生正好就是宋阳的小女友。
还挺有爱心的。
剪完视频,手机就来了提示。正是宋阳的电话。不等秦风调侃他一两句,宋阳说的事就让他提起了心。
“秦哥?老教授说明天八点让大家都到实验室去,他有事要宣布,估计是咱们那个项目下来了。”
秦风想再打听一点,但宋阳对项目一无所知,想也知道,这次的项目肯定轮不到宋阳插手,最多能让他在试验室旁观就不错了,那还要看其他人愿不愿意捎带上宋阳。秦风想了下,就宋阳说,如果他有份参加这个项目,到时可以让宋阳跟着他。
宋阳立刻高兴的说:“那我先谢谢秦哥了!”
挂上电话,秦风也没了讨好小师弟的心情,把这两段视频先随手存在文件夹中,他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明天。
第二天,秦风早早的就到了实验室。实验室的门已经开了,木淑娟刚把地拖干净,垃圾篓换好塑料袋,也已经打开窗户通风。秦风笑着说:“买了豆浆油条,师姐吃一点?”
“不用了。”木淑娟对他简单笑笑,放下袖子去关窗户。
“我来,我来。”秦风赶紧过去。木淑娟不想跟他抢,立刻退开一步远,转身去给老教授泡茶,正在洗茶叶,见秦风又跟过来洗手。
对于秦风,木淑娟的态度算不上热情,只能说一直维持在客套有礼的范围内。一方面,她是不想搅和到司邦毅和赵晓虹与秦风的矛盾中去;另一方面,对于秦风的面面俱到,她有些应付不来。
总觉得这人太灵活了,显得油滑。
不过正因为如此,木淑娟也不想得罪他。她一个女生,再太太平平的熬完今年就行了。她道:“对了,今天教授有事说,你知道吧?”
秦风笑着点头,木淑娟道:“款已经拨到院里了,虽然还没发到教授手里,但文件已经准备好了,咱们这边一开始,那边就能请款。估计也差不了几天了。”
比起一无所知的宋阳,木淑娟这边的信息就具体多了。秦风今早的殷勤没白费,算是得到回报了。
八点十分,老教授才推开实验室的门,屋里几个学生都已经到了。他一看,总共四个人,分成三帮。真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老教授在心底叹了句,进来先坐下喝茶看报纸,又分别问问几个学生的论文功课,还顺便关心了一下大家的私人生活。比如司邦毅就被问上次相亲的结果如何啊?秦风也被点名,老教授和蔼的问他从家乡到这里吃不吃的惯啊?
叙完家常,已经十点半了。老教授一边收拾桌上的报纸,泼掉残茶,做出要走的架势后,才仿佛不经心的提起他们关心的那个项目。
屋里的人立刻竖起耳朵。
老教授慢吞吞道:“对了,咱们那个项目,要开始准备了,院里可能最近会问。淑娟啊,你是师姐,不能躲轻闲,你带个头,先把该准备的准备起来。邦毅和晓虹帮着打打下手,秦风……你刚来,跟着先学学吧啊。”
说完,老教授以远超年龄的敏捷迅速“逃”出实验室,下楼的时候腿脚灵便极了。
而屋里,司邦毅难掩得意与奚落的瞟了一眼秦风,拉着赵晓虹亲热的去拦木淑娟:“师姐,老板都这么说了,咱们商量商量呗?我请客!一起吃饭!秦风,你也一起来?”
秦风拿起外套淡然一笑,往外走:“不了,我的寝室里还有东西没收拾好呢,先回了,下回有机会吧。”
“那慢走啊!”司邦毅热情的追着秦风的背影喊。
秦风快步下楼,出了实验楼很远才慢慢放缓脚步,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虽然早料到来了之后会坐上一阵冷板凳,不太可能一开始就挑大梁,但也没想到只能跟着“学”。这样一来,他又何必千辛万苦走通门路,跑到这边来呢?
秦风慢慢往寝室走。跟宋阳交好虽然有用,但宋阳年轻资历浅,看今天他没来就知道,这次项目估计没他的份。老教授一开始授意让宋阳带他熟悉环境,估计是想借他的力,把宋阳也给带到这个项目里来。毕竟以宋阳的资历,能旁观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他不免摇了摇头,轻声叹气。真是有教授护着比什么都强。
但同时也说明老教授身边这几个学生都有点独。平时看着对宋阳挺客气,关键时刻却连口汤都不愿意分给“小师弟”。搞得老教授还要借他这个外人之力。
楼上那三个人中,木淑娟资历最老,却是个女生,抱定主意哪边都不帮。司邦毅和赵晓虹虽然看似关系紧密,但司邦毅的性格在那边放着,秦风不相信赵晓虹就没一点不满。
如果,司邦毅真的抢到好处了,他真会分给赵晓虹?
秦风转了一圈脑筋,嘴角露出一抹笑来。
季笙上着课呢,接到宋阳的短信。他知道她在上课,没发语音。
宋阳:我要去赴鸿门宴了……QAQ
季笙偷偷看上面的老师,趁老师没注意,发过去一个摸摸头的图片。
宋阳:司邦毅要请我吃饭,估计是想搞小派系,打压异已。不去还不行,心塞……
宋阳不太想陪司邦毅吃饭,但他今年就该进老教授的实验室了,司邦毅少说还要在老教授这里打上两年的工,日后打交道的地方多着呢,他还是小辈,不好不给面子。
但司邦毅特别喜欢摆前辈的谱,对他说话都是居高临下,比老板还老板。
季笙:可年的孩子,来姐姐抱抱
宋阳:蹭胸~
季笙:TDDTDS!
宋阳:我错了_(:з)∠)
两人这么腻乎着,腻得上头的老师一个劲的清喉咙,目光如箭,射得季笙满身是洞。
下了课,贝露佳敲季笙的脑袋:“上课呢!不认真上课玩什么手机!”
季笙知错了,下课还被老师叫去小小的教育了一下,此时也乖乖认错。贝露佳跟所有的熊孩子爹妈一样,所有的错都不是自己孩子的错,都是别的孩子的错。
“都是那谁!上着课呢!找你聊天!把他拉黑!”贝露佳现在对宋阳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恨得咬牙切齿,“他是有下家了,你还早呢!天天勾搭的你不学好!”
当“爸爸”的姚东海出来笑呵呵打圆场,“到食堂了,咱们一会儿是去吃小炒啊,还是吃大食堂啊?”
这个话题很吸引人啊。季笙说吃大盘鸡(ˉ﹃ˉ),贝露佳犹豫:“吃这个太多了吧?”过年长了一身肉,现在正是减肥时期,大盘鸡太罪恶了。
罪恶的让人心动(ˉ﹃ˉ)
季笙斩钉截铁的说:“吃这个便宜,中盘只要二十五块。”她们三个人呢,只合每人八块。就算吃食堂的盖浇饭,八块也只能吃西红柿鸡蛋盖浇饭,像红烧鸡块的盖浇饭都要十二。
便宜,永远是打动人心的利器。贝露佳再无异议,三人往大盘鸡前进!
☆、第二十章
吃过大盘鸡后,贝露佳说吃太多要散步减肥,三人出去溜达一圈又买回两兜香蕉和桔子。所以说减肥这个事是需要坚持的,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贝露佳在寝室里吃着香蕉,一脸深沉的说。
于是,在回到学校两周后,她的体重依然没动。
“没再长肉就是胜利。我回学校以后吃得更多了!”贝露佳气呼呼的拿着一件羊毛开衫,犹豫的看了看外面阴沉的天说,“今天穿这个行不行?”
姚东海已经拿着书包等她半天了,“行行行,你快点行不行?”
贝露佳责备她没有同学爱,随便拉了两件衣服裹上,提上书包出了门。到了班里,季笙冲她们招手,说:“给你们放书桌里了。”
早晨慢跑的事,贝露佳和姚东海只坚持了那么一天就不去了,两人都盖章表示季笙的锻炼方式她们跟不上,就不费劲了,重新回到棉被温暖的怀抱。
贝露佳吃着包子过来拉开季笙的大衣耍流|氓:“让我看看你穿的什么?”
姚东海在后面提醒:“注意点影响。”
贝露佳从善如流的替季笙挡着外人的视线后开了个清清楚楚。
季笙特别顺从,不加反抗,一边还解释:“里面一件衬衣,外面一件开衫,最外面是鸭绒服。”
贝露佳心满意足的替她再掩上衣襟:“跟我穿的一样。”这下不用担心了。
三月末,四月初,天气变化无常。从早到晚基本是三个梯队。早上进教室的男男女女无一例外都是裹着大衣,到十点多太阳高高升起,室内的温度就开始上扬了。等到中午该下课去吃饭了,季笙已经只穿衬衣了,袖子还高高的挽了起来。旁边的男男女女无一例外,都出了一头汗。
贝露佳拿出防晒霜,“强迫”两人跟她一起涂:“看这太阳大的!”
季笙却觉得现在的太阳好极了,正要往阳光里扑去,被贝露佳抓回来搓萝卜一样涂上防晒霜。“看看你都晒成什么样了!还不涂想死啊!”贝露佳的关心一向是张牙舞爪式的。
走到食堂里,迎面而来的阴凉让人心头一爽。贝露佳和姚东海去买饭,季笙去找位子,两人打完饭回来就看到季笙找了个正在太阳下的位子冲她们招手。
贝露佳说:“……我一直怀疑季笙的智商有点问题。”没看周围根本没人坐太阳下吗?!周围三尺无人烟!中午这么热,一边吃着热饭还要坐在太阳下烤着吃?
姚东海拉着她过去:“走吧。”
吃饭时,季笙一直觉得贝露佳在用眼神凌迟她。
中午,季笙照例去小树林,到了却看到学校的校工正在挨个给树刷漆防虫。她只好坐到网球场上去,一边把书掏出来摊在膝上做出认真学习的样子(不然干坐在这里好傻),一边掏手机给宋阳发短信。
最近早晚温差大,要提醒他注意身体啊。
季笙觉得自己特别贤惠。因为今天突然发现班里着凉感冒的人多了,就临时决定要关心一下男友。
宋阳发了个图片来,照片上是几板吃了几颗的药。配字:我已经病了QAQ
今天已经周四了,周六可以去看他。季笙问他周六要不要回家休息?她可以送他。
宋阳躺在床上扮娇弱,让保健、罗亚男他们帮着打饭、打水已经两天了。但接到女友说要送他回家的短信后仍然感动的不得了,欢快的发短信:不用了,我回家也休息不好,在寝室就行,大家也挺照顾我的。
顺手给兄弟们也刷了一把好感度。
季笙:那我去看你吧?周六方便吗?你们那边男生寝好进吗?
宋阳腾的一下坐起来!吓得隔壁床的丁琰一大跳,“你小心翻下来!”床不怎么结实,之前就发生过男生找女友来,两人躲床上偷情,结果床板塌了的惨剧(ˉ﹃ˉ)
当时保健他们回来后听说这事,都后悔怎么刚才不在寝室呢?好歹也能去帮忙递件衣服什么的。
宋阳锐利的目光扫过寝室:
床尾、椅背、鞋子、暖气片,以上四处都搭满了他们脱下来的袜子。
——洗袜子?攒多了一起洗。
地上还是比较干净的,垃圾都知道扔进垃圾篓。但是他深呼吸了一口寝室里的气息……
丁琰好奇:“好闻吗?”
宋阳:“咱们寝室上一次大扫除是什么时候?”
丁琰:“去年?”
宋阳:“……”
丁琰:“你妹纸要来看你?”他还是很敏|感的。
宋阳:QAQ
丁琰也环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掏手机给保健和罗亚男发短信:寝室检查!速归!
十分钟后两人都赶回来了。十五分钟后整层楼都知道寝室要检查了。二十分钟后男生寝二号楼开始大扫除了。三十五分钟后谣言被戳破。
“哪个孙子说要卫生检查的!”洗衣房里一排洗袜子的汉子大骂。
“太不是个东西了!!”
“就是!”
然后纷纷把洗了一半的盆再端回去,先泡着嘛,有空再洗。仅有少数人继续洗。稍后,男生寝二号楼的窗外都齐刷刷的晾出了衣服,多是袜子、内裤,还有运动鞋。
宋阳他们寝室里,宋阳感冒中,一直躺在床上轻轻咳嗽着。
“我跟你说,宋阳,都是因为你!”保健和罗亚男也在晾袜子和鞋,“你看你把兄弟们折腾的!”
宋阳哼哼两声,丁琰手拿一个黑垃圾袋,正把宋阳床上的脏衣服塞进去,“他也是为了妹子嘛,不想在妹子面前丢脸。”宋阳生病当然不能洗衣服,可兄弟们也不会帮他洗(又不傻!),先放垃圾袋里塞柜子里吧,等他病好了自己洗。
丁琰装完衣服袜子内裤,再拿了个新的把宋阳的几双鞋都装进去了,还很有生活智慧的拆了宋阳衣柜里的新香皂一起装进去,免得臭味散发出去。
保健和罗亚男晾完回来说:“你把他的鞋都装起来了,他穿什么?不下床了?”
罗亚男很友爱的说:“他病着不能下床,那什么,宋阳把你妹纸的电话给我,到时我去校门口替你接她。”
宋阳杀气腾腾的看过来!
保健也友爱道:“要不我跟他一块去?”罗亚男一个人去不安全,怕妹纸被他叼走,他也一起去监视他!
宋阳杀气腾腾的看着他们两个!
丁琰:“都别说了,我去!”
三人一起期待的看宋阳,看他点谁的将。
宋阳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今天才周四,到周六说不定他都好了,到时他自己去!
☆、第二十一章
去探病之前,季笙向姚东海和贝露佳取经:探病带什么礼物好?
贝露佳随口就说出一大串:“带点好水果,不想麻烦的话到农大门口找间超市提一箱奶进去就行了。”
姚东海拍了贝露佳一下:“她是去看男朋友,不是走亲戚。要我说,宋阳是感冒生病,你带点药过去?不然问他想吃什么,你路上买了带过去?”
季笙觉得姚东海的建议更好,就给宋阳拨了个电话。
宋阳:“只要你来就好了。”
被男友小撒一娇的季笙茫然的对朋友们说:“他这么说呢……”幸福是幸福了,但更不知道买什么了。
贝露佳“阴险”道,“那你就什么都不用买了,多好!”
姚东海又拍了她一下,正色道:“你看着买吧!”
所以季笙走进超市时真是茫然极了(尼玛问了三个人没有一个有用的意见!)她转了两圈,拿了一罐蜂蜜,买了两袋山楂卷,两袋话梅。因为她生病时,季妈妈就给她冲蜂蜜水喝,而她那时就嘴里没味,想吃酸的(> _ <)
宋阳在躺了两天后,周六早上终于能自己起来去接女友了。临走前要求室友最好都各找地方去散散步啊什么的。
保健:“别啊,哥们今天特意不回家就是为了见见弟妹。”
宋阳:“滚!”
不过他说了不算,眼看时间已经到了,只好赶紧跑到校门口。
季笙到了农大就打算自己一路问过去,虽然有点小害羞(毕竟问的是男生寝)不过还没下车就接到宋阳短信:我在车站等你啊╯ε╰
季笙下了车就见到一枚面色红润有光泽的男友。
“你的病好了?”季笙。
“好了。”宋阳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给我买了什么?”蜂蜜?山楂卷??话梅???
女生……
宋阳表现得对探病礼物特别满意,季笙解释之后,更是立刻拆开一袋话梅含着,表示他这几天嘴里确实没味,吃药吃的嘴都是苦的,早就想吃话梅了!
站在路边,他拿一颗喂进季笙嘴里,“你也吃。”他笑着说。
路旁行人的目光让她有些不好意思,脸发烫的含了进去。
对季笙来说是第三次来农大,但她一次比一次更害羞……理论上不是应该一次比一次更习惯吗?!这不科学!
——大概这是因为她越来越喜欢他?
季笙从见到宋阳后,就有种浑身汗毛直竖的紧张感,现在更是感觉到心跳加快,身上慢慢变得燥热,出汗。这种情况在宋阳握住她的手后达到顶峰。
季笙忐忑的想:她出了一手的汗,他不会觉得恶心吧?
宋阳也很忐忑:她的手好软!他的手心这么烫,她不会讨厌吧?
“我的体温比一般人高。”宋阳清了清喉咙说。
这天外飞来的话题让季笙担心她刚才是不是走神了?忘了听他说话了?赶紧摆出认真聆听的姿态,听宋阳balabala的说:“……小时候我的体温就比一般的小孩子高,我妈说她那时总担心我是在发烧,带着我检查了很多遍。”
“那后来呢?检查出什么了没?”季笙。
“没有。就是体温比常人会高出半度,其它一切正常。”宋阳做出个大力水手的姿势来表现他健美的身姿。
一路闲聊到了男生寝楼,楼下进进出出的都是男生,窗户上晒的都是男生的内裤,有方角的有三角的。
季笙突然发现她将要走进另一个世界!
她站住了。
恰在这时,一直向窗外张望的保健看到宋阳和季笙回来了,立刻招呼另外两只来看,还探出窗外对季笙招手:“弟妹!来了啊!”
这一招呼,刷刷刷!旁边窗户一下子钻出一排脑袋,争先恐后的问:“谁啊!哪儿呢!”
“那儿呢!那个女生!宋阳牵着呢!”
季笙条件反射的拖着宋阳调头就走!
宋阳非常配合!心里把保健给大卸八块千刀万刮死啦死啦滴!╰_╯
身后保健还在喊:“哎!!宋阳你这小子不厚道!!你拖着兄弟连床单都换了!!衣服都洗了!!你跑个蛋啊!!”
后面一堆狼嚎嗷嗷的。
宋阳反拖着季笙,迈开大步跑了。
跑得足够远后,宋阳气喘吁吁的停下,结结巴巴的解释:“床单好几个月没换了,都脏的看不出颜色了,所以我才让他们换的。”
季笙哦了声,看宋阳喘不上来气,就四处张望看有没有卖水的地方。宋阳:“卖饮料?我带你去。”走了两步,他惊讶的发现刚才这么一通跑,季笙一点都不喘,好像刚才跑这么快只是小意思。
为了男生的面子,宋阳努力把呼吸调整过来,一边觉得他这两年太宅了,体力竟然跟不上女友了!必须锻炼起来了。
宋阳把季笙领到他们实验室的更衣室这边来了。没办法,寝室不能回,他又“大病初愈”,女友关心他,说不能一直在外面散步,怕风太大再把他冻坏了,要不她就先回去吧?宋阳一听,那必须不能够啊!不如去参观下我们的实验室吧。于是就到这里来了。
季笙上次去的老实验室就是一间教室大,这次宋阳带她来的是新实验室,在新实验楼上。
新实验楼盖了不到十年,有十层。前后有三个门,一东一西两面都有电梯。宋阳带她走西边的小门,拐进去就是电梯,直接坐着上了四楼。
实验楼外面看着是同一幢楼,但进去后才发现是两个楼,两边并不直接相通。两侧的电梯单面直通。
“西楼这边日照不太好。”宋阳说,“有点阴,不过有中央空调。”他牵着季笙的手,回头问她,“冷吗?”
“不冷。”季笙的心情还很不错,因为这里的绿化不错,隔几米就能看到一个大盆栽,都是一人高的铁树或巴西木、凤尾竹之类的大型盆栽。
进了标着4-19的门后,发现原来里面是走廊,东面一排四个门,尽头一个门。
宋阳领着她进了东面第一个门,说,“尽头那个是我们老教授的办公室,他不在,我也没钥匙。A1A2是实验室,旁边那个是准备室,现在都没人,咱也进不去。这是我们的更衣室。”
说是更衣室,倒更像是一个休息的地方。房间大概有二十平米大小,向阳面是开到房顶的大窗户,窗下是两张并在一起的大桌子,上面摆着一盆滴水观音,还有一些杯子、报纸和书。
另一边则是一排铁皮柜,宋阳打开其中一个说:“我的书和作业平时都放在这里。”
铁皮柜对面则是冰箱、饮水机和微波炉。两个柜子中间则是沙发和茶几。
“学姐还有教授他们有时会在这里吃饭。”宋阳说,一边拿出速融咖啡给季笙泡了一杯,“怎么样?还不错吧?”
季笙接过纸杯坐到沙发上:“挺有生活气息的。”
☆、第二十二章
周六是不会有人到实验室来的。所以这里只有这一对小情人。
四下无人,该干什么呢?
宋阳用行动证明了他是一个正直的人。
他打开柜子后拿出书和电脑,插上电源后开始写论文。
不过他把平板拿给季笙让她玩了,一心二用的宋阳边打字边说:“我想尽快把这篇论文写完。”
对这篇论文的兴趣已经再而衰,三而竭了。如果老教授不让他写,他可能会对这篇倾注心血的论文恋恋不舍。但老教授撒开让他随便写之后,情况就是另一回事了。
宋阳越是写到最后,越觉得自己写的是一坨马塞克。他对它的兴趣已经越来越少,但做事有始有终的习惯让他不能把它扔下不管,只好照列好的大纲不管好坏写到底。他打定主意,写完后就把它放在电脑里,老教授不问,他绝不会把这东西拿给他看的。
现在再跟秦风讨论这篇论文已经像羞耻play了。亏得秦风修养好,没有打击他。估计在他眼里,这篇东西可笑得很吧?
宋阳十指如电,有错字或漏字也不管了,写完再检查。一直到四点,他敲下最后一句话,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这时才发现季笙一直坐在沙发上,抱着他的平板看小说看得津津有味。桌上的咖啡早就冷了,话梅和山楂卷也都没吃。
宋阳在平板里放了不少小说,一时也想不出来哪一篇这么吸引人。他半是好奇,半是忐忑(种马文)的凑过去:“看什么呢?好看吗?”
这才发现原来她看的是他论文的前半截。
“好看?”他趴在沙发背上问。
“挺有意思。”季笙说。
宋阳绕过来坐到她身边,跟她一起看。在论文的前半截时,他对这篇论文还充满热情,所以第一小节都写得满满的,章节后的参考书目都能列半张纸。
不过现在再看,他当时在前面堆砌的引用章节太多了,虽说跟他想表达的东西有关系,但这种大段的引用反而会让重点变得不明显。
总之他现在看这篇论文是哪哪都不顺眼!
季笙看起来却觉得高深极了!(她基本看不懂)好多内容,好多名词,好多……虽不明白但好厉害的感觉!
“写得太好了!”她夸得宋阳都要不好意思了,心花朵朵飞>▽<
“不过,你这篇论文还是别给你教授看了。”季笙说。
宋阳吓了一跳,连外行人都能看出来吗?
季笙虽然只看了前半截,也发现宋阳这篇论文的立足点是假设:他先假设植物可以寄生在人身上,然后以此来叙述植物可以寄生在人体上所需要达成的条件和因素。不是由果推因,而是由果推果。
也就是说,通篇都在胡说八道——因为他举的例子是那部他推荐给她的恐怖片。就是吓得她一周不敢跟他联系,还把仙人球放在室外冻了一周的深海藻类寄生恐怖片。
他的这篇论文就是举例:因为这种海藻可以寄生在人身上,所以我论述这种事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哪个教授也不会通过这么一篇论文啊?
所以季笙才建议他不要把这个东西交上去。
宋阳嘿嘿笑,多少有些怅然的说:“我写完了,写完就放着吧。老教授说会再给我几个题目,让我从中间挑一个来写。”
季笙有自己的心事,宋阳的论文写得太可怕了,她觉得他似乎真的有可能会找出寄生在她身上的寄生草的秘密。
半晌,她试探的问:“……你相信这世上有这样的植物吗?”
宋阳秉持着科学的严谨说:“什么都有可能,我们现在认识的世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真的发现了这种植物,我也不会吃惊的。“
季笙把平板还给他,说:“……我想看看你写的论文,你能把它发到我的邮箱里吗?”
“没问题。”宋阳二话不说,就把这篇论文发到了季笙的邮箱。
☆、第二十三章
宋阳的论文对季笙来说太难了,里面用了很多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概念和从没读过的书中的引用,但这些吸引着她如饥似渴的读下去。她开着网页一边搜索查询一边看,一直看到了凌晨四点。再过一会儿她就可以准备准备出去迎接日出了。
囫囵吞枣的看完后,她舍不得放开这篇文章,一再的重复去读。
当时在宋阳面前时,她没有办法说太多,但这篇论文对她就像黑暗中指路的灯塔,替她照亮了一条似乎蜿蜒曲折,却能看到方向的道路。
她虽然在宋阳面前批评它“不可信”,“站不住脚”。但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清清楚楚的知道,这篇论文中所叙述的事其实是有可能实现的?
不管她怎么自我安慰,将寄生草带来的影响大事化小的解释掉,但在心底深处,她仍然深深藏着一股不安。
G大的清晨充满新鲜的活力。天气越来越暖了,来此晨练的人越来越多了。G大在新建之初就划分了教职工宿舍,也就是家属院。所以晨练的人中有不少都是G大的老师和他们的家属。
关芝兰(男)正带着他的十四岁却已经体重一百四十斤的儿子在进行早起锻炼。
“看看人家!人家跟你差不多高,还是个姑娘,从咱们来就在跑,你跑一圈就不想跑了,像话嘛!”关老师指着路边那个带着耳机,似乎漫不经心的慢跑的女生说。
女生被他一指,茫然回头,慢半拍的跑过来,取下耳机问好:“关老师好。”
关老师记人的本领还是不错的,他是老师,虽然平时不上课,但记住自己班上的学生是本职工作,所以一眼就认出了季笙,然后挺自然的叫儿子:“去,跟着姐姐一起跑。”
季笙惊讶的看着关老师身边这个小胖墩:真是个横阔竖圆的胖墩啊。
胖墩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白的脸都皱到一起了,苦兮兮的跟在季笙身后有气无力的拖着脚往前迈……一分钟后,季笙已经把他甩到身后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像天堑一样不可逾越的慢慢拉大。
季笙挂着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人搭话,真被人搭话了也能装没听见。自从她跟姚东海和贝露佳来晨练过后,一跑成名,竟然成了这一片的小小的名人。现在网球场这里更是发展成了一个小小的晨练场所。熟人一多,自然说话的就多,季笙却不太想惹人瞩目,所以个耳机当掩饰。
但她今天确实没听见,因为她一直在想宋阳和他的那篇论文。
她在犹豫:要不要她仅剩的最后一瓣寄生草给宋阳,让他研究它。
一方面,她很想早点知道寄生草到底都有什么特性,有什么特点,在它寄生到人身上之后,会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否有危险?特别是现在她已经被寄生(过),有没有办法把它从她身体里清理出去?
另一方面,被寄生草寄生后,她身上发生的一些变化让她下意识的隐瞒这件事。“这应该是个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她这么告诉自己,警惕着。她害怕被当成异类。一旦成为“被寄生的人”,她担心自己永远也不可能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中了。如果她是自己被关进实验室还算是能接受的话,那父母亲人也可能被当成异类就让她不敢想像了。
——更让她害怕的是父母、亲人、朋友也把她当成异类。
季笙不愿意,也不想要变成那样。
所以她一直保存着这个秘密,谁都没说,并下意识的说服自己“现在还算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也不危险”等等。
但同时她又清楚的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所以当她发现宋阳这篇论文后,她就克制不了让宋阳研究寄生草这个念头了。
季笙一骑绝尘,跑得轻快无比。而跟在她身后的小胖墩却对着她的背影生出无能为力之感:赶不上去啊……
关老师在旁边糖果加鞭子的给儿子鼓劲,从“你看姐姐都跑过去了,你也跑啊!”“你这么胖,只能穿运动服,都没小姑娘喜欢你了!”,再往下就是把体检时医生教训他的话拿出来激励儿子,“你这样下去以后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病多着呢!”
小胖墩看了爸爸一眼,心想这话真耳熟啊,之前妈妈才在饭桌上这么教训过爸爸。
“我真的跑不动了……”小胖墩诚实的说。
“那也要跑!就是跑不动才要跑!”关老师说。
你不讲道理!小胖墩欲哭无泪,这时季笙已经第三次跑过去了,小胖墩加紧几步赶上去,气喘吁吁的跟季笙搭话:“姐姐,你是怎么练的啊?”
季笙被他跟上来,完全是条件反射的说:“天天晒太阳。”
小胖墩也只有这十几米的暴发力了,两人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又“分手”了。
六点半,关老师就带着小胖墩回去了。小胖墩还要去上学,所以现在不得不回家了。临走前,关老师特意问季笙是不是天天来这里晨练。
季笙说“是”之后,关老师就拍着身边喘个不停的小胖墩说,“他叫关南雁,以后他早上过来,你带着他跑两圈。”说着拍了下小胖墩的大肥脑袋,“听到没有?以后早上就过来找姐姐。”
自家班主任的儿子,这地位绝对不同寻常啊。所以季笙就主动伸出友爱之手,“你的名字好像大侠啊。”
关南雁小朋友满脸苦大愁深,在父亲的“逼迫”下,小声喊了句:“姐姐好……”
季笙出去晨练一趟收获一枚大侠小师弟,回去就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见到关老师的儿子了,巨胖。
“那孩子多大啊?”姚东海好奇的问。
“听说今年初二。”季笙说,“就是太胖了,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看着足有一百五十斤!”
不过第二天就被关南雁小朋友跳着脚更正,“姐姐!我只有一百四十四斤!”
季笙表示记住了,下回绝不会再跟人说他一百五了,就一百四十四。然后问他:“今天打算跑几圈啊?”
关南雁来的时候,季笙已经在慢吞吞的跑着了。他问:“姐姐,你一般每天跑几圈啊?”
“没数过。”
“那你每天早上几点来啊?”
“今天早上是五点来的。”季笙说完,就看到关南雁一脸看到外星人的震惊!“你一定来了之后不是马上跑吧?”肯定不是一来就跑吧!那不是现在已经跑了一小时了?
“一来就跑啊。”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季笙也懒得再解释了,就让她长跑健将的美名流传的更广吧。
关南雁不可思议的看她:“那你什么时候休息?”
“跑累了就休息。”季笙说。
这给了关南雁希望,他也信心百倍的说:“那我跟你一起休息!”他想,她都跑了一小时了,肯定很快就休息了。其实他也很想好好锻炼的。
十分钟后,关南雁上气不接下气的问:“姐姐,咱们休息一下吧!”
看在是老师的儿子的份上,季笙不好把他一个丢下。何况她跑不跑都行。“那好吧。”季笙同意休息十分钟。
关南雁立刻有精神了,跑回去喝水,他刚拧开盖子要喝,犹豫了下先递给季笙:“姐姐,你喝不喝?”
季笙好笑的谢谢他,“不用,你喝吧。”
关南雁放心喝水,看季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密封瓶,就跟班上女生用的那什么化妆器分装瓶一样。
密封瓶的瓶口还紧紧缠着透明胶带。季笙把它撕开,对着阳光看瓶底。仅剩的那一瓣寄生草已经再次变化了,它原本米白的表面变成了深褐色,大小像一粒芝麻。
关南雁千辛万苦才看到瓶底的东西,“这是什么啊?”
季笙在草坪上挖了一些土装进去,关南雁恍然大悟:“姐姐,这是那种菜籽吧?我见我妈种香菜就是这种种子。”
他见季笙装了些土,也不浇水,就这么直接再把盖子拧上,忍不住说:“姐姐,这样种子该闷死了。”
季笙复杂的想,如果它真的这么简单就闷死了,那她反而会高兴吧。
——给了它湿润的土,经冬过后饱含水份和营养的土……它会,发芽吧。
☆、第二十四章
当天晚上七点时,密封瓶里的寄生草已经冒出了嫩芽。
季笙在今天一天不知把它拿出来看过多少次,上课时就把它放在桌上时时刻刻盯着。但它似乎总不发芽,好像一切都是她的妄想。
但在吃过晚饭,打过热水,泡过脚,洗好袜子准备上床前,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密封瓶顺便看一眼,就看到了它的芽。
芽冒出小小的头,只有头发丝那么细,仅有几毫米高。
可能是一直不见阳光的关系,芽是淡白色的。
季笙说不出是什么心情。她可能想像过如果它没有冒出芽,那就说明它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植物。她把它等同与恐怖电影里的海藻,实在太夸张它的能力了。
但现在证明虽然不像那部电影里的海藻只要接触人体就会寄生,半小时就能长满一个人全身,但它也确实与众不同。
季笙就把它装在口袋里,没有拿出来,没有再给它水,让它见到阳光,只有土而已。但它还是“茁壮”成长起来了。
两天后,它长得有豆芽那么高了,和季笙第一次在树兄根下见到它时一样高。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它的茎格外细弱,大概只有棉线粗。
季笙就算再不懂植物,也知道它这么细的茎再长下去就会倒伏了。果然又过了一夜,在它的芽头没有碰到密封瓶顶部时,它已经“歪”了。好像身上没骨头一样上半截茎身靠在了瓶壁上。
姚东海发现季笙买回来一个五百毫升的细长型塑料密封瓶,“装洗发精的?”
季笙含糊的应了一声,偷偷把寄生草移到这个瓶子里来了。这个瓶子大,不太好隐藏,但那天之后这株寄生草就不长了,她有些怀疑是不是瓶子太小的原因。
换成大瓶后,她也往里新加了一些土,只有薄薄一层,刚盖住瓶底。因为之前密封瓶里的土已经都“消失”了。
这是她昨天发现的。原本她以为那瓶底还有土,但在一次凑近去观察时她才看到,瓶底全都是寄生草的根,密密麻麻的盘在瓶底。
季笙当时就浑身发毛。她忍不住想自己当时的身体里是不是也有寄生草的根?它肯定是缺乏营养才把土都给“吃”掉了。当时她只是把它从手上剪下来,没有“拔”……
——她……不敢
所以那些根估计就留在她的身体里,导致了这么多变化。
她不敢给寄生草太多的土,就像不敢给它阳光、给它水和空气一样。她害怕它会变得无法控制。
寄生草到了新的密封瓶以后,可能新的水和更多的空气给了它更多的活力,它又开始生长了。新的密封瓶能看得更清楚,季笙在把它装进去后,每隔一小时都要看一看瓶底。在四个小时后,瓶底已经出现了寄生草的根。在第二天早上四点二十,也就是季笙起床准备去迎接日出的时候,它的根,已经再次长满了整个瓶底。
相反,在土层上面的寄生草却没有长得那么“惊悚”,比起它的根,它的茎可以说长得相当慢了。在第一个24小时后,它只长了五厘米。
第二个24小时后,它长到了离瓶盖几厘米的地方,然后就不再长了。
第三个24小时,茎身长出了小小的芽,紧紧贴伏在茎身上,像鳞片一样。
瓶养植物并不算特别出奇,在早几年的精品店里还有拇指大小的密封玻璃瓶出售,里面就是袖珍植物。所以季笙天天带着一个密封瓶,里面养着一株白色的草,也没什么奇怪的。特别是现在她还有了一个农大的男友,女生寝的人还知道宋阳曾经送给她一盆玫瑰,她们都认为这是另一个宋阳送的礼物。
季笙没有多加解释,让大家这么误会着挺好的。她有更大的问题需要考虑。
她在犹豫还要不要把这个给宋阳。
她已经知道这是一株多么危险的植物,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本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可怕。比如,她到底会不会在未来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人都被寄生草给寄生?就像它“吃”掉密封瓶里的土一样,有一天,她的血管里可能也会充斥着它的根。可能现在只是寄生草给她的“缓刑”,她现在还活着,只是因为它还没有在她的身体里“长大”。
虽然她想自救,想知道寄生草的一切,但如果不告诉宋阳这些危险之处,只是把它简单的交给他,那……
那她就太过分了。
但如果告诉宋阳一切——如果提到寄生草会在人体寄生,那就不得不提到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的了。把一切合盘托出……她还远没有相信宋阳到这个地步。
——如果他会恐惧呢?会把她当怪物呢?
这时,她接到了宋阳的电话。他阳光轻快的声音向她抱怨了一通老教授又给他布置了一个新的题目,他又要开始写论文了。还有实验室已经建立起来了,木淑娟跟在老教授身边打杂,司邦毅和赵晓虹已经被教授布置的任务,他问过教授说能不能在旁边看看,教授答应了,却让他跟着秦风。
“但秦师兄他自己就根本不去实验室啊!”宋阳叫起了苦,正主不去,他就没理由去了嘛。
他知道秦风在实验室里被人排挤,也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愿意去看司邦毅和赵晓虹的脸色。但这样他也没事干了,而且现在大家都在忙,实验还是需要保密的,他也不好再去4-19的休息室写论文了,但不管在寝室还是在自习教室都没动力。
……所以,他的新论文现在还没有动笔。
人有三懒。拖延症犯了真没辄。所以才打电话找女友聊天,继续拖延>﹏<
季笙想起宋阳第一次带她去的老实验楼,那个地方简直就像垃圾场,被人遗忘了似的。
宋阳本来什么也不想干,女友一说想再去那个老实验室,还说她找到了去年的那株草,就立刻说好周四下午两人都没课,一起去老实验楼。
“这就是那株草?”宋阳看季笙从书包里把密封瓶掏出来就好奇的看(他一直忍耐没有吐槽女友把植物封进密封瓶里)。
季笙指着瓶底说都是这种草的根,不想宋阳却一点也不吃惊,还跟她说这很正常,“盆栽植物都这样,不然你回去看我送你那盆玲珑玫瑰,它的盆底肯定也都是根……这个,你给的土也太少了。这么放着它该蔫了。”
季笙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我已经这么放着它有两周了。”看,它的生命力就是这么强。
“两周?”宋阳还是没有扔下瓶子大喊“真的吗?!”,他的态度还是太正常了,让季笙心急如焚。为什么她觉得不正常的地方,他都不觉得呢?她不想说出她曾被寄生的事,要怎么提醒他呢?
宋阳说:“你知道有种叫空气凤梨的植物吗?”
季笙惊讶的听他给她科普了一种不需要土,可以通过叶片上的绒毛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长的沙漠植物。
“这个也挺有意思的。”宋阳晃晃密封瓶,能看到寄生草再次把根盘在瓶底,在晃动中,它的根像个圆盘一样微微“跳”起来。
宋阳认为这个植物的生命力确定很强,而且在看到它的茎时,他已经有点谱了。不过按说它这种植物不太可能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所以他想把它倒出来看看。
在季笙的强烈要求下(紧紧抓住他的手),他不得不戴上手套再来打开盖子,把它倒到一个托盘里。
凑近观察了一会儿后,他脱下手套说:“这个有点像菟丝子。”
“菟丝子?”季笙没想到这次这么简单就知道了寄生草的名字——她不相信。
宋阳:“我看着有点像。”他指着茎身上鳞片状的叶子,而且它是淡黄色的,“不过不能确定。”菟丝子也有很多种,他看季笙担忧(?)的脸,开玩笑说:“不过我们有个最简单的鉴别方法:把它放到别的植物身边,看它会不会寄生。”
他觉得这是一个挺不错的玩笑,但季笙没有笑,她正在搜索菟丝子,搜索完后,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小盆栽,这是她在来农大的路上随便买的。农大附近的路上有很多卖盆栽的小摊,旁边的花店里也有出售小型盆栽。
这是一盆小雏菊。季笙没有挑,随便拿了一盆。她现在对所有的植物都有天生的好感,所以做这种事让她有罪恶感,甚至当时只是把它简单的包上塑料袋放进书包里。现在拿出来后,这盆雏菊当然有一点不太好,但它还是开了很多的花,显得可爱又生气勃勃。
季笙想了很久,要怎么提醒宋阳,最后只能确定,就是让寄生草当着他的面寄生。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寄生草的特别之处,让宋阳在对待它时更慎重。
宋阳看到雏菊,虽然不解季笙为什么把它这么潦草的放在书包里(她就不怕土撒了吗?),但也马上夸了一句:“很可爱!”
然后他看到季笙用长镊子挟起那株菟丝子——他还是不明白,所以只是好奇的看着。
——她把菟丝子放在雏菊的花朵上。
宋阳好笑:“你干什么?它寄生没那么快……”他的话没说完就失音了,因为他看到那株菟丝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出枝条(或根)插|到雏菊的花丛间,然后,可能过去了一分钟?或者五分钟?它变绿了。
像吸取了养份,像吸收了雏菊绿色的血,这株菟丝子变绿了。
季笙看到宋阳往后退了两步,碰到了身后的桌子。
她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没有靠近。
“我的天啊……”宋阳看着雏菊惊叹。
——现在这株菟丝子就像这盆雏菊中的一根不起眼的杂草,它仿佛天生就长在那里,细弱的枝条好似一折就断,不会有人把它放在眼里的,人们会想:它这么细,这么小,能吃多少养份呢?就算让它继续长在这盆花里也不要紧。
☆、第二十五章
五点半下了课,贝露佳和姚东海商量着去哪儿解决晚饭。食堂已经吃腻了,在G大后门外的那条小巷里都是卖吃的小店,两人一路过去,边吃边逛。贝露佳掏出手机来看看季笙有没有联络她,见电话短信统统没有,抱怨道:“真是一谈恋爱就什么都忘了!”
今天下午,季笙又逃课了。宋阳现在不用上课,她可不一样。现在老师大概都能认清班里的学生了,上课时贝露佳明明看到老师一边看着班里的空位,一边在点名册上勾划。估计季笙这下肯定榜上有名了。
“算她倒霉喽。”姚东海其实倒不觉得季笙是被男色迷住了,因为她记得季笙当时出门时,脸色根本不像去见男友,反倒像是去拆地雷,一脸的沉重灰暗。她担心季笙和宋阳之间出问题了,提醒贝露佳一会儿见到季笙回来千万别说她。
“我不说。等期末看她怎么办。”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
两人回到寝室,开灯后却发现季笙那边床上的床帘是拉上的,再看她的包就放在椅子上。贝露佳奇怪她怎么回来就躺下了,她们路上还买了糖葫芦,就想叫她起来,问她吃不吃。
姚东海拉住贝露佳,悄悄摆手:“别去,让她睡。”
贝露佳担忧的也压低声:“她是不是感冒了?”
姚东海沉重的摇头,贝露佳也有了不祥的预感,两人没有打扰季笙,静悄悄的洗漱,早早的就关上寝室门,准备睡觉了。
床帘后的季笙合衣躺在那里,枕畔放着仙人球。春天到来以后,仙人球似乎更活泼了,现在正不满季笙把它带到床帘里,吵着要出去晒灯光。
季笙打开野营灯照着它,它才算满足了。
——如果能像仙人球这么简单就好了。
下午,宋阳看到寄生草的“奇异”之处后——
“操啊……”宋阳在离雏菊一步远的地方围着它转了好几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刚才眼花看错了?
那根细细的菟丝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杂草,还是特别不起眼的那种。任谁都不会把它当成了不得的东西。
现在他有点明白为什么季笙每次都如临大敌了。现在他也不敢贸然用手去碰了。
他拿着镊子把菟丝子挟起来,不管他怎么看,这都是一株非常平常的菟丝子。
“这真是不得了……”宋阳现在脑子里各种念头不停的往外蹦,他搓着手站在花前,似乎正在艰难的思考。
“你想把它给你们教授吗?”
“给教授?”宋阳第一时间就排斥这个念头,他下意识的摇头,“不,不,我先养养。看看情况再说。而且现在教授也没空。”
他现在也顾不上季笙了,而季笙也不想再留在这里。
季笙说想走,宋阳看看花,看看她。
“你不用送我,我自己能出去。你小心点。”季笙能明白他的心情。当时她刚被寄生草……菟丝子寄生的时候,也是顾不上别的事了。她就怕他马虎之下,也被寄生。
宋阳虽然觉得不送女友说不过去,但他们俩又不是外人。这株菟丝子这么奇异,还是她拿来的,她一定能理解。
他说:“那好吧,你出去时要是迷路了就给我打电话。”
季笙笑着说:“我不会迷路。”
宋阳仿佛是一步也不想离开那盆花,送她到门口后就匆匆回去了。
季笙不知道怎么形容她的心情。
她很清楚,之前她一直在自欺欺人。其实恐惧一直都在,她只是假装不在乎它而已。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宋阳拿到寄生草后开始研究,她也没办法再把他当成男朋友看了。
这个从一开始就像做梦一般的恋爱,大概也走到尽头了吧……
宋阳满脑子都是那株菟丝子。他在老实验楼一直待到十一点,什么也不干,就是搬着凳子坐在那里盯着它看。直到保健打电话催他:“你TMD还不回来!一会儿铁门都关了!“
他这才匆匆赶回寝室,一进屋就被保健打趣:“玩到这么晚?去哪儿了?”
“……出去转了转。”宋阳话到嘴边,没有说出他一直在老实验楼,而季笙早就回去了。
“嘿嘿嘿~汇报汇报?”罗亚男和保健一起趴到宋阳背上。
宋阳却没什么心情,装做无事跟他们笑闹了几句就去洗漱了,回来就直接上了床,床帘一拉,不说话了。
另外三人都觉得奇怪,平时他们都不会睡得这么早啊,还不到十二点呢。
丁琰小声说:“吵架了?”
罗亚男猜:“……是不是他带人去开房了,他妹纸不愿意?”
保健吓了一跳:“真的?!”
三人说话未偿没有想引宋阳出来一起聊的意思,但唱了半天独角戏不见宋阳应声,渐渐就无趣起来。
第二天,宋阳六点多一起来就出门了。寝室里另外三人还在床上,保健摸出手机:“这么早他干嘛去啊?”
清晨的校园弥漫着薄薄的雾。宋阳到了老实验楼,却发现大门还没开。他在旁边等到七点半清洁工才来开门。
楼里空无一人,他上了楼,轻手轻脚的掏出钥匙打开门,期间还小心翼翼的回头张望,怕被人跟踪。
他知道这样挺傻瓜的,根本没人知道菟丝子的事,怎么会有人来跟踪他?不过他还是担心被人知道,小心一点总是对的。
他一进去就把门反锁了,那盆雏菊被他摆在窗台的角落里,还用窗帘挡着。一盆普普通通的花,如果珍而重之,反而会显得奇怪。倒不如就放在窗台上。
他把雏菊拿到桌上,想再看看那株菟丝子。他现在还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他肯定是要研究它的。
只是怎么研究,他还要再想想。
但是他找不到那株菟丝子了!他记得很清楚,那株菟丝子在什么位置,但现在它不见了!
宋阳的心猛的漏跳了一拍,一时想被人偷了?不对。他手忙脚乱的掏出手机调出昨晚拍的几十张照片,再三观察,发现菟丝子虽然“不见了”,但原位置上却多了一片雏菊叶。
“……拟态。”宋阳不敢置信的看着这株越来越显得不同寻常的“菟丝子”。
现在他也不敢确定这真的是菟丝子了。
他调出去年季笙传给他的那几张照片,照片中的苗看起来有点铁杉幼苗的形态,但不是完全一样。如果这就是它的特性,那它当时应该是在模仿铁杉。
——不,不是拟态。就像嫁接的植物会有两种植物的特性一样。
这是同化,由它主动的同化。
季笙以为她和宋阳短时间内不会再见面了,就让这段感情随风而逝吧……然后第二天下午第二 节课后,宋阳一个电话打过来:“我来找你了,你在哪儿呢?”
姚东海发现季笙接个电话接得脸色都不对了,问:“谁的电话?”
季笙把书包给姚东海,就带上钱包和钥匙,说:“宋阳来找我。”
贝露佳和姚东海对视一眼,围着她说:“要不我们陪你一起去?”
季笙今天早上起来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整个人低落得不得了,她们俩很担心。
“不用。”季笙被朋友们一关心,感觉好些了,挥挥手就走了。她跑到楼下时,宋阳已经一路打听着找过来了。姚东海和贝露佳下楼刚好看到宋阳向季笙跑去,两人说了两句话,宋阳就把季笙给拉走了。
“这谈个恋爱怎么比什么都麻烦?”贝露佳自己还没谈过,只是旁观季笙谈都觉得短命,今天心情不好了,明天又好了,累死个人。
宋阳来找季笙是想让她带他去小树林看看还有没有那种菟丝子了。他带来了很多标本袋,打算把小树林里所有的野草都给采一株回去。
——因为谁也分不清那野草到底是不是“菟丝子”。
只好挨个试验了。
季笙没办法解释,只好陪着他在小树林挖野草挖到天黑。天黑到实在看不清了,两人才打道回府。
“都这么晚了,你们食堂也没饭了吧?跟我出去吃吧。”宋阳不等季笙说话就拉着她上了自行车,出了G大,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小炒就进去了。
季笙发现宋阳的情绪很高昂,一气点了四五个菜,还是季笙拦着才没有接着点。等上菜的功夫,他悄悄跟季笙说:“我怀疑这一片肯定不止一株这种菟丝子。”
他打算这周末两天到附近的郊区里转一转,一是想找一找本地原生的菟丝子,正常的,不会把自己变成别的植物的。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一找看还能不能碰到长在别的植物旁边,身上带有这个植物的特征却不明显的“植物”。
不止一株。
季笙打了个寒战。
是啊,她从来没想过,这种植物不可能只有一株。如果此地的气候适合它生长,可能在某地会有一大片。
宋阳悄悄说了他的新发现,用嫁接植物来解释能更好的理解“菟丝子”的特点,当它长到别的植物身上时,就会慢慢呈现出那株植物的特性来。
“那它会对那种植物有什么影响吗?最后会不会整株植物都变成它?”季笙微颤着声音努力镇定的问。
“这个暂时还不知道。不过你送我那盆雏菊是多年生草本的,所以今年十月就能看到结果了。”青椒炒鸡块上来了,宋阳拿出两双免洗筷,递给季笙一双,“我会帮花授粉,看它结出来的种子能种出什么来吧。”
好像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不管前方是什么,至少开始前进了。
季笙虽然仍然心情沉重,忐忑不安,但她告诉自己: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帮助自己。
“周末我跟你一块去吧?”她说,“我能帮你。”
宋阳有点犹豫,因为这次他有正事,不能照顾她,要取标本肯定很脏很累,“这个不怎么好玩,又脏又累,而且我要早起。”
“我的体力你不用担心。”季笙认为这都不是问题,“而且我一直晨练,早上一般是五点前就起来了。”
她坚持要去。宋阳也不能一味回绝,最终只好答应下来,“那好吧,周六早上五点,我们在车站见。”
☆、第二十六章
从G大门口坐上公交车,只要再坐九站就能到本市最出名的“旅游胜地”:回头山。因为此名不雅,在九几年的时候本市的领导班子为了开放搞活,开发新的就业机会,在报纸上搞了个集名活动,最后给这山改了个名叫“九回头”,取恋恋不舍,来了就不想走之深意。
不过本地的学生,特别是G大和农大的,一般管这山叫“再回首”,学生们都觉得叫个“九回头”还不如“再回首”好听呢。
再回首海拔不高,最低的三百多米,晨练的老头老太太很喜欢没事时去爬一爬。山体连绵,不管爬哪座山,爬到山顶回头望,前后左右看到的山都处在差不多的同一水平线上。由于山势不够好,也没做成出名的旅游项目,也就本市的人偶尔拖家带口的来爬爬山,运动一下身体,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之前也有领导班子说过要不要把这山给平了,或者找找有没有其他的经济路子可走。但这个话刚提出来没两年,还没有真正动工上马,环保之风一吹起来,推山平地的这个念头立刻就被掐死在腹中了。最近两年倒是听说又打算搞成森林公园,看能不能请求财政拨款保护环境。
宋阳和季笙赶头班公交车,六点十五坐上车,六点四十就到了。九站路,司机飚了二十五分钟,车都快开得飞起来了。这个时间坐这趟车的人不多,倒是回去的车坐满了人,都是去市区赶上班、赶上学的。
车里就他们两个乘客,司机问清两人到哪里下车后一路呼啸,到站后特意指点他们:“回去还在这里等车,对面没站啊。”
宋阳不是第一次坐这趟车,知道这个,还给季笙解释:“以前对面有站,是来回车。可能坐得人少,现在改成一趟。一辆车跑个来回才能到终点站。”
进去要买票,普通人十块,学生五块,旁边还有个告示说门票钱是用来清理山里的垃圾的。
天此时已经亮了,山里的天更是亮得早。从小径一路上山去,能看到薄薄的阳光洒在路上。
宋阳背了个大包,手上还拿着把行军铲,打扮得像个资深的驴友。他回头看季笙,没想到她也穿得非常“正确”。全套的户外衣,行军靴,戴着有遮阳的帽子。宋阳还记得大一时跟老教授上山,当时同行的一个女生穿着雪纺裙,打底裤,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老教授一看就让她不用去了,那个女生还说她之前跟她爸上山就是这么穿的,没事。
老教授摆摆手,挺幽默的说:“那你下回把你爸一块带来吧,我批准了。”
既然季笙穿的没问题,他看着两人往上走了有十多分钟了,就说:“咱们换条路走吧。”
季笙是全听他的,两人便舍弃小径,从野路上去。
再回首虽然山不高,但除了小径外都是大面积的缓坡。而且当年乱砍滥伐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到背山处砍树,直接从那头运下山去,绕个圈再运出本地。这种事多的时候,常常几个村子连手“霸山”,所以再回首有不少山有时整个背面都没有树。虽然市政府年年栽树,但树要长起来却没那么快。
所以野路并不好走。野草、树枝、灌木等特别多,还有很多碎石块和小坑小沟,一没留神,脚下绊个树根,能一路滑下去十多米。
宋阳怕季笙走不好路,不但把行军铲给她让她当成拐杖,还紧紧牵着她的手,不时提醒她:“这边有块大石头,小心。”牵着季笙让她绕过去。
“这里有条沟。”扶着她让她跨过来(沟只有不到二十厘米的宽度=_=)
路边长着一丛野兰,韭菜般的宽叶子,郁郁葱葱的,中间是茂盛的一大捧兰花,攒在一处足有二三十朵,高低错落,种在盆里肯定是个超级大盆。宋阳兴致勃勃的围着看了两圈,起身张望记下此地的位置,说,“回来的时候把这一株兰花挖出来给你带回去吧。”
季笙上前摸摸兰花,知道花草对种在哪里并不介意,种在盆里和种在野外没有区别,差别只是人把它挖回去后能不能好好对待它。
季笙有信心能养好它。
宋阳又转了一圈,特意把路边的石头捡过来摞到一起,做个标记,“这样也算不虚此行了。”
季笙渐渐证明了她的体力,宋阳也不再那么顾忌她。他走在前头领路,为了避免季笙无聊就不停的说话。
他说的正是菟丝子。
宋阳觉得季笙才是头一个发现者,所以她一定也很想知道菟丝子的事,说起来滔滔不绝。
“……我给它分了盆,那一盆有十八株,我都给分开了。一株一个小盆,全都放在实验室里。不过菟丝子长着的那一株被我贴了个透明胶带。它现在越长越像雏菊叶了。”他已经分不出来了。
“我想看看它到底能跟雏菊像到什么地步。”宋阳觉得菟丝子对雏菊的同化是有一个限度的,那就是就算它能模仿雏菊叶,说不定还能模仿雏菊开花,但它不可能结的种子最后种出来是雏菊。
“如果能多收集一些它的种子,我想试试它到底能在多少种植物身上发芽,又能跟多少种植物同化。”这是一个大工程,宋阳不可避免的心潮起伏。因为如果他真的能证明这一点,最后发现有这么一种特殊的植物在,哪怕要花上二三十年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季笙能发现宋阳的激动,她的感觉很复杂,复杂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连她自己的心情是什么滋味,她都分不清了。
“对了。”宋阳突然想到一件事,他牵住季笙的手停下来,谨慎的问她:“你有没有把菟丝子的事告诉别人?”
“……只有你知道。”季笙说。
宋阳点点头,牵着她继续走,一边嘀咕:“回去后要把论坛上的贴子给删了才行。”
季笙:“……”她只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而已。
到了下午四点多,他们只收获了几株普通的本地菟丝子,宋阳大概看了看说这几种他都在学校里找到了,这一路走来,他挖的最多的标本就是山中的各种植物。想也知道,想从这里找出另一株那么特殊的菟丝子的可能是多渺小。宋阳自己都吐槽说菟丝子的同化,“……‘模仿’、‘拟态’,不管是什么,它有这么一招,怪不得没什么人发现过它们呢。”
季笙没有说话,宋阳以为她是累了,看看已经是黄昏了,说:“咱们回去吧,也走了一天了。”他还把季笙背上的包接过来,让她什么都不用拿,“走吧,能把你自己背回去就行了。”他笑着说,回去的路上,果然又路过了那丛野兰,他把野兰连根挖出来装进塑料袋里提着,说等回去后栽到盆里再给季笙。
女朋友陪他来这一趟,带一株花回去也算是玩过了。
到了山脚下等公交车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宋阳前面一个书包,背上一个书包,左手是行军铲,右手是野兰,季笙站在旁边觉得自己太轻装简从了不好,死活从他手里把行军铲要过来了。
“明天你还跟我来吗?”宋阳试探的问。今天在山里跑了一天,说实话除了挖草就是走路,一点都不好玩。系里的女生只要上过一回山几乎没有不抱怨的,只要不是学校老师要求,不管男生女生,只要能不上山就不上山。宋阳猜老教授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可能就是他上山还是上的比较勤快的。
老教授主张要亲自到田间地头去,不能什么都用温室解决了,不管学什么的,都要亲手去做。宋阳还亲手试过自己沤有机肥呢。
但不能不说,这样的约会绝对是负分的。
其实宋阳有点拿不准季笙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跟他来。这么喜欢他吗?可是两人谈恋爱的这几个月,他也不觉得季笙有多粘着他啊。
季笙点点头,理所当然的说:“当然来啊。”她来就是为了想知道这里有没有第二株寄生草,或者是被寄生草寄生的植物。她已经发现了寄生草对植物的作用。比如对树兄和她,寄生草起的是“联通”的作用,让她和树兄联系到了一起。而对仙人球,就好像是“启智”。
如果他们走过的地方有另一株植物有着超出它的年龄的“智慧”,或者一棵树对她有着特别的友好,那她就能确定这里还有第二株寄生草。
第二天他们又在山里走了一天,但两天下来,季笙却没有碰到特别的植物。宋阳收集了将近一百份标本,他说要把它们都给种一种。“目前我对菟丝子还是一无所知,这些植物里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只能先种着,将各种资料都记录下来,今后再进行对比。
季笙发现这可能不是一两年就能完成的,草木完成一个轮回就是一年,而寄生草的研究要以年为单位。乐观的估计,能在她毕业时研究出来就已经算快了,悲观的说没有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出成果的。
她之前想的有点太简单了,宋阳是在探索未知,而她想找出克制或消除被寄生的事,则比未知更遥远。
宋阳回学校后微博上抱怨说自掏腰包买了土、盆等物,还找老师申请半间温室放他的那些野草野花,钱都花光了,求包养>﹏<
然后季笙给他打过去五千块钱。
然后宋阳吓尿了:⊙o⊙
火速把钱再给季笙打回来后又赶紧拨了个电话:“我是开玩笑的!你的手怎么这么大啊!这五千块是你今年的生活费吧?你打给我了你吃什么!”
季笙上次已经想到关于对菟丝子的研究估计要花上好几年功夫,只让宋阳一力承担怎么行呢?她虽然不能把一切都告诉他,但是站在女朋友的立场上支援也是可以的。于是她在电话里千方百计的说服他安心把钱收下来。
宋阳死活不收。
两人扯皮扯了两天,最后谁都没办法说服谁。
季笙:┬_┬好累……把钱收下不就好了吗?
宋阳:┬_┬好累……姑娘拜托你长点心吧,一手就给五千……你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居然没被人骗死?
季笙挂了电话,垂头扶额身心俱疲。姚东海和贝露佳已经听了两天了,大概听明白了,就是宋阳缺钱,季笙愿意借他,宋阳不要。
贝露佳:这男的绝对是不安好心!季笙你也太傻了吧!(╯-_-)╯╧╧
两人装做朋友谈心,季笙含糊的把事情说了,重点强调她知道他现在进行的研究是完全义务的,怎么能让他一个人掏钱呢?
贝露佳:“那你也不能跟他一起掏啊?让他找他老师要钱去啊,再不然还有他父母呢!”你怎么这么傻!怎么是你掏!你算他的谁啊!
她都恨不能抓住季笙的脖子使劲摇,看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姚东海也劝,不过更理性一点,她说:“五千块其实也算不上大钱,他要真像你说的要进行研究,不管是什么研究吧,你这五千块肯定是杯水车薪,还是让他找个赞助更有用。还有,你这五千块是你家给你的生活费吧?你想没想过你把钱给他了,你这一年不吃饭了?就算这一次你能给他五千,以后你能给多少?你能一直给?”
贝露佳:“拿爹妈的钱养男友,说出去都让人笑话!有本事你自己挣钱,想怎么糟蹋都行。”
姚东海悄悄打了贝露佳一下,避免她再说出更难听的话。
季笙被点醒了,她不再坚持让宋阳收下这五千块。然后,她打算去打工了,发个传单当个家教什么的。贝露佳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你打什么工?不对,你打工赚的钱是打算给宋阳吗?”她的表情就是你敢说是?你敢说是我就掐死你省得你气死我。
姚东海拦下贝露佳,表示:季笙应该首先专注学业,其它的时间想打个工也算勤工俭学了,只是赚的钱首先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balabala……
季笙被她俩念的头大,再三保证她会理性的谈恋爱,绝不做把钱送给男人花这么蠢的事。
另一边,宋阳受到会心一击(天外飞来五千块),失血掉蓝只剩一口气了,但整个人处在头脑风暴中,一脑袋乱麻。但保健他们听说后全都激动的沸腾了!
保健:“真爱!这绝对是真爱!”
罗亚男:“我怎么没遇到这么好的妹纸啊!”保健,“醒醒,早上起来照镜子了吗?”两人对掐去了。
丁琰比较能理解宋阳的心情,他也怕宋阳滑入泥潭(以后习惯用妹纸的钱怎么办?那就堕落了)
“还是把钱还回去吧。”
宋阳有气无力:“还了……”
丁琰拍拍他,想了想说:“跟你妹子好好说,别凶,人家也是为你着想。你在微博上说一句,人家跟着就把钱打过来了,都不提让你打个借条的……”说着他都鸡肚了,这么好(傻)的妹纸怎么都是人家家的?
宋阳的额头抵着桌子:“我知道……”
就是……在他刚觉得季笙不够爱他的时候都会被打脸……
欲哭无泪……┬_┬
☆、第二十七章
农大有不少温室,学生可以申请租用,偶尔搞个副业什么的学校也并不禁止。宋阳租了半平米用来放他那些山上挖来的野草也是无奈之举:寝室放不下。但真把自己的野草摆在温室里,与左右一比,立刻就落了下风。左边是师兄的几百盆多肉植物,右边是师弟的几百盆猪笼草,轮到他这里,不说标本数量不足,种类也太……寻常到有些丢脸了。
丢脸什么的,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宋阳也不是不能忍,只是他担心他的行径太过古怪,反倒会引人注意。
菟丝子2.0(他给那株奇异菟丝子起的新名字)是他的一张王牌,不客气的说,宋阳日后飞黄腾达就靠它了。这种宝贝,自然要珍之重之,不能轻易让人瞧在眼里。哪怕有一丁点的可能会被人猜出来都不行。
所以宋阳在发觉不好之后,不得不考虑另一个办法,那就是租个房子搬出学校去。
说实话,他大三的时候就想过要租房子。但他的父母也只是工薪阶层,不是大款。他现在读书时还是靠家里支援,所以宋阳不太想花些没必要的钱,住宿舍一是热闹,二来住在学校里,跟同学老师联系起来也方便。
但现在这样看来,房子只怕是非租不可了。哪怕为了2.0,他也需要把它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现在2.0还放在老实验室装普通盆栽呢,但这样安全性还是不够高。
宋阳自己攒了一些钱,打定主意后就去学校附近找房子,他别的要求没有,就是房子的朝向必须向阳。找到房子后,他立刻把花草都搬了过去。他租的这个房子是个老旧小区,楼高仅六层,他租的是顶层,而且租的是一整套。房主说如果他愿意其实可以把房间给拆分成几间,然后分租给同学。宋阳说不用,说他习惯自己住,不想跟人合租。
对房主来说,只要租金不少,租户越少也越少事,两边就痛快的先签了一年的约,宋阳预付了半年的房租。然后他把向阳面的客厅和主卧全都用来做盆栽的温室,自己却挤到了儿童卧室。每天也不再去学校,除了观察采回来的野草、曾与2.0同盆的那十几株雏菊和2.0以外,剩下就是每天早上都去山里走一圈。
他不再坚持把每一种草都囫囵吞个的全采回来,而是默默选定几处草木茂盛和过于贫瘠的地方后,每日去观察记录,以期能够发现一二不同寻常之处。
而被他留在屋里的雏菊和2.0之间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同盆的雏菊在分盆后长势普通,不像曾经受过2.0的影响,那盆2.0似乎也很普通,但他试过把曾经分盆的一株雏菊又种回2.0的盆中后很快发现,这株雏菊的长势明显变弱了。
2.0并不一视同仁。虽然都是曾经与它同盆的雏菊,但它扎根的那株明显算是它的“自己人”。同在一个盆中,养分有限,它便供应与自己同体的雏菊,而大肆掠夺另一株的养分。
乍一看,似乎这也是植物之间正常争夺营养的过程。但宋阳试过不浇水后,只是一天,另一株雏菊就枯萎了。
很明显,2.0“操纵”它的同体雏菊,夺走了另一株雏菊全部的水分。可见其霸道。
宋阳不再来学校,对此感觉最深刻的是秦风。本来宋阳也无所事事,每日闷在自习室写论文,他还打着宋阳忍耐不住去找老教授,他好跟着敲边鼓的主意。结果没想到,宋阳竟然好像突然对这件事毫无兴趣了。
秦风跟着宋阳,也跟保健他们熟了,就自自然然的去打听。不想,宋阳的室友保健笑嘻嘻的说:“他现在哪有那个功夫?交女朋友了,正热乎着呢!”
秦风不太想相信:“不能吧……我看宋阳不是这样的人啊……他现在也是要紧的时候啊,他的论文写了吗?”
宋阳寝室的三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都觉得秦风打听的有点太迫切了。换句话说:这也显得太关心宋阳了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
保健说这就不清楚了,罗亚男装没听见,丁琰过来半是赶人半是客套的说:“应该是这样,他都出去租房子了。”
租房子当然是为同居做准备。这话一出,仿佛已经板上钉钉了。秦风只能告辞,出来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一边觉得宋阳太不成气,就这样的人老教授还当心爱弟子捧着,叫他心里不是滋味。另一方面又认为宋阳是个年轻男人,交了女友恋奸情热也是可能的,对丁琰和保健的说法信了八成。
如果这事让老教授知道,会不会失望?那会不会就是他的机会?
秦风各种念头交杂在一起。实在是他输不起,他从自己的城市和学校过来,如果这里不行,他回去只会比原来混得更差。
秦风在高中和大学时的成绩并不好。他是个普通的城市子弟,父母也没什么能量。他按部就班的过日子,上学读书都是随大流,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大三的时候大家开始考虑前途时,秦风才发现自己好像没什么长处。
当时班里很多同学都提前去人才交流市场感受气氛,也有提前向用人单位投简历的。秦风跟着一起去,竟然发现自己可能未来一个月只能拿两千块的工资——前提是真的有公司雇他。但事实上就算是这两千块工资的岗位可能都有几十个人跟他竞争,而他还真没把握能脱颖而出。
秦风这才发奋图强。先是在学校里打听,再从父母那里拿钱,想办法挤进本校教授的手下开始读研。但这也远远不够,因为秦风的学校并不好,他的教授也毫无名气。别说能要来项目中饱私囊,再让秦风这些跟着他的学生喝些肉汤了。
秦风的教授只会在自己学校的学生身上赚钱。
秦风自然不甘,所以才把自家教授给喂饱后,凭着他的推荐,借着他的教授跟老教授是同学的交情,跑到了这里来。这是他赌上身家性命的背水一战,绝不能失败认输!
“宋阳。”秦风终于在新实验楼的大楼下堵到了宋阳,赶紧叫住他。
“秦师兄。”宋阳心里叫苦,心道明明打听过这几天他都没来才过来的,没想到还是撞上了。之前秦风在他面前露出想让他去找老教授说参加小组试验的事,宋阳就觉得头痛为难。说白了,宋阳自己一点都不用着急。没有秦风,他和司邦毅和赵晓虹之间就没什么直接矛盾了。等他进来时,司邦毅都快毕业了,两边根本没有冲突的机会。换句话说,这次试验他就是真的轮不上,日后机会多着呢,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虽然他和司邦毅确实都看对方不太顺眼,但那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秦风跟司邦毅等人对上,等于是想把他给拉进去当个法宝使,进可当矛,退可当盾。宋阳又不傻?怎么会愿意?
秦风笑道:“去哪儿呢?这几天都没见你去自习室,我听说你租了个房,打算搬出去住?”
宋阳已经听保健他们说过了,兄弟们再三叮嘱他小心,此时也顺着兄弟们编的话说:“对啊,我也快毕业了,早就想租房搬出去了。”
秦风没有提起同居的事,免得引人反感,就笑着说:“那你的论文开始写了没?回头我帮你找点资料。”
秦风是真热心,宋阳是真为难。人家对他这么好,却是打着利用他的主意。说他不快吧,有。可说不能接受吧,却没有。以后这种事多着呢,气不过来。
宋阳打着哈哈说:“那谢谢秦师兄了,我论文还没开始写呢。”说完看看手机,啊呀道:“呀,我时间来不及了,秦师兄我先走了啊!”
秦风叫不住他,没想到宋阳还真的是不写论文不想进实验室,一心跟女朋友同居去了。真是让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宋阳忙着租房搬家观察2.0,自然就把女友给“忘”到一边了。
而季笙这里也不得空。因为之前她一口气给宋阳打钱的事让姚东海和贝露佳如临大敌,都认为她谈恋爱谈得智商下降。身为好友,不能眼看着闺蜜就这么傻下去,自然要努力把她给拉回来。
宋阳不打电话,正好。姚东海提醒季笙常回家看看,关心父母友爱亲人。贝露佳提醒季笙养小白脸是没有好下场的,找了不少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念给她听,还很讲究方式方法的说:“我不是说宋阳就是这种人,但有的女人就是会把男人给惯成渣男。我相信你对宋阳的爱情是真心的,但真心爱一个男人,不是应该鼓励他靠自己吗?他要是需要钱,你可以鼓励他靠自己去赚钱,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好男人。”
季笙:“……姚东海教你的?”这话听着不像贝露佳平时的口吻啊。
贝露佳黑着脸:“闭嘴!”还不是姚东海说她说的那些只会造成反效果,要是季笙脑筋一拧,起了逆反心理,越不让她给宋阳钱她越想给,她才不会照着姚东海教的话说呢。
“你不是想打工吗?我打听过了,学校里就有一个咱们学生会开的职介,听说还挺有信誉的,你去不去?”贝露佳心道,真让你赚了钱,一天累八小时还赚不到一百块,看你还把不把钱给男友。
季笙没想到贝露佳连这个都替她找好了,真是好闺蜜!于是幸福道:“去啊。”
“走!”贝露佳说走就走,拉着季笙就出门了。
☆、第二十八章
季笙星期五回家前先给季妈妈打了个电话。
季妈妈:“要回来?没钱了吗?”
季笙:“……”
季妈妈觉得有点麻烦啊,“你回来家里没菜啊,那你路上顺便买点吧,对了,鸡蛋也没了,买两斤鸡蛋回来。”
季笙被姚东海“批评”的正打算洗心革面孝顺父母,乖乖都答应下来。
季妈妈突然警觉道:“你是不是带了很多衣服回来想让我给你洗?”
季笙:妈,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个形象吗?
所以季妈妈回家后惊讶的发现,厨房里堆着够他们一家三口吃一星期的菜(居然全都是叶菜!),已经是下午六点了,阳台上晒着满满的衣服,而洗衣机里还有一缸(一会儿往哪里晾?!)
而她心血来潮突然想干家务的好闺女正在用洗衣机里的废水拖地,还跟她说这是网上看的省水妙招。
季妈妈看着*的地:“……”好歹算是有心干活,她就不打击了。
季妈妈放下包,撸袖子进厨房做饭。季笙买了小青菜、小白菜、空心菜、生菜还有一把蒜黄,看份量都是一斤的。
季妈妈先问她:“你今晚想吃什么菜?”
“那个韭黄炒肉丝吧?我还买了两斤肉丝!”季笙干得热火朝天满头大汗拖着拖把跑过来点菜。
季妈妈拿着“蒜黄”打开冰箱门,心道买两斤肉丝做炒肉丝,我闺女真厉害=_=
她先把冰箱里的东西清一清,肉丝抓一把出来腌上,剩下的冻起来。蒜黄留一把出来,小青菜和小白菜都留一半,剩下的用塑料袋包上放进冰箱。
季笙拖完地,季妈妈对*的地视而不见,一边洗菜一边喊她:“去,买半斤老豆腐。”
季笙领命而去,不过买豆腐时总觉得那么“一小块”豆腐够吃吗?
季爸爸七点半才到家,推门一进来吓一跳,看瓷砖上有一汪汪的水渍,忙问:“水管崩了?”
季笙正帮着端菜摆桌子,闻言回头问季妈妈:“水管崩了?”她不在家不知道啊。
季妈妈平静的说:“是笙笙拖地拖的。我一回来就做饭,还没来得及收拾。”反正放着也会自己干,她不管了。
季爸爸这边翻着花的夸季笙懂事会干活了爸爸好高兴好高兴哦!
季妈妈平静的吃菜说:“快吃吧,都是你闺女买的菜。”
桌上的菜除了昨天的一碗剩菜外,新炒的是蒜黄炒肉丝,蒜茸青菜和小白菜烧豆腐。季爸爸最爱吃豆腐,豆腐怎么做都喜欢,蒜茸青菜归季妈妈。“把你要的菜吃完,别剩了。”季妈妈指着蒜黄炒肉丝说。
季笙大力的夸季妈妈做的“韭黄”炒肉丝好吃级了,说在学校都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还是回家幸福。
季妈妈呵呵。
吃完饭,季爸爸去上厕所,一看,喝!怎么这里这么多湿的衣服?出来问季妈妈:“为什么衣服晾洗手间不晾到阳台上去?”
季妈妈:“没有地方。”
季爸爸一边说一边往客厅去:“怎么会没有地方……=口=”阳台上两根晾衣杆上已经晾的没有地方可以插了。
季妈妈在后面说:“你闺女洗了三缸衣服,幸好她还不傻,没把换下来的床单也给我洗了。”
季笙在屋里听了个尾巴立刻出来表功说:“今天太晚了,我打算明天上午洗!”
季妈妈:“……”你还知道今天太晚了?
季爸爸对季笙的技术不怎么相信,忧心忡忡的去看洗过的衬衣什么的,季妈妈还没来得及看,季笙已经跟上去继续表功(第一次干这么多活好兴奋!觉得自己棒棒哒!)
“爸爸你放心,我有记得有颜色的衣服要分开洗,还有衬衣的领子和袖口都要好好搓一搓!”
季爸爸马上夸季笙好能干好厉害,出来对季妈妈叹道:“以后你就轻松了,闺女会干活了。”
季妈妈专心换台,认真看电视,没说话。
虽然现在天气还算不错,至少每天都有太阳,但季笙周五晚上洗的衣服,一直晾到她周日晚上返校还没有全部晾干。
回学校后,季笙跟姚东海和贝露佳说她在家里帮父母干活了,“我妈心疼我,我还想洗床单,我妈都不让。”季笙幸福又骄傲的说。
季妈妈:乖,不用受累了,咱家没有地方晾了……
姚东海立刻夸她知错能改还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多多关心父母,男朋友必须排到父母后面去,如果想给男朋友五千,先给爹妈一万(自己赚的)才是孝顺的好孩子。
贝露佳也手握两个打工机会问她要不要先尝试一下?一个是发传单,第二个还是发传单。因为季笙只能周末打工,而周末竞争的人多,所以一天只有四十块哦,而且不包盒饭。
季笙虽然觉得一天四十块有点少,但也觉得机会不能放过。
姚东海私下对贝露佳说:“不包盒饭太过分了吧?有餐补吗?”
“有,五块。”贝露佳。
姚东海:“你给她找的这都什么打工啊?站一天发传单只给四十。”
“好的打工机会人人抢,哪那么容易找到?”贝露佳,“也不指望她靠这个赚生活费,就让她去尝试下,知道钱不好赚,以后就不会那么大手大脚了。”
贝露佳等着看季笙痛哭流涕的回来,然后这孩子就会痛改前非(?)了!
于是,季笙的第二个周末也被预定了。她还特意打电话回家说她要去打工,要勤工俭学,要赚钱自己花,减轻父母的负担,她在电话里深情的说她以前总花家里的钱太不孝顺了。
季妈妈一心二用,一边干活一边嗯嗯嗯的听完后,交待她:“打工的时候身份证,你的学生证都不能压给人家,只能给他们复印件,记得写上用途。还有如果让你交培训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统统不用搭理。去不认识的陌生地方记得带钱,找不着路自己打车回来。”
季笙发了两天传单回来,赚了一百块。
贝露佳问起累不累啊?钱少不少啊?季笙高兴的说没想到每天还有十块的餐补加交通费!而且站一天一点也不累!(因为有太阳)
贝露佳:(╯-_-)╯╧╧
平常这一张一百块的票子,放在季笙的钱包里坚持不了一周的时间就会没了,通常破开以后,不知不觉就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但她辛苦了两天才赚回这一张票子,听同行的打工老手说,虽然这次给的钱不多,但因为给钱痛快,没有克扣,没有扯皮,没有让交杂七杂八的费用,已经是难得的好工了。
如果说季笙被菟丝子寄生时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此进入了一个艰难困苦的新境界,那这次亲手赚钱,倒是让她发现……就算被寄生了,也是要赚钱的。
寄生了,也是要毕业的。
寄生了,也是要找工作的。
寄生了,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这让她发现之前把五千块打给宋阳确实是太轻率了。她自觉天塌地陷,人生再没有什么比手心曾经长过菟丝子更重要的事了。她不告诉父母,不让父母担心就已经是孝顺了。但事实上她现在仍然仰赖父母的疼爱生活。她肆意挥霍的正是父母的爱。
中二的说,她没有资格说她的人生已经没救了。先把父母的恩情还完后再去自怨自艾,自怜自苦吧。
这段时间她确实是太混了。
所以到了周一,季笙乖乖的去上课了。认真看书,准备考四六级的事。菟丝子的事既然一时半刻出不了结果,与其日日担忧,不如先放到一边不去管它。
不过季笙也考虑到最坏的结果,万一菟丝子最后真的会要了她的命,那她要给父母留下什么呢?
“你想买保险?”姚东海挺不理解的,“想买什么险?”
“有没有什么我突然死掉了,可以给受益人很多钱的那种?”季笙对保险的印象全部来源于各种电视小说的狗血剧情。
姚东海:“意外车祸的那种?”
季笙:“不,得绝症的那种。”
姚东海:“……你有什么想不开的跟我说说?”
季笙跟姚东海解释了一百遍她身心健康后,姚东海也明白她是想找一个如果她突然挂了,然后保险公司能赔季爸爸和季妈妈一两百万的那种保险,当然如果赔的钱更多她也不介意。
姚东海想不出季笙又吃错了什么药,经过深入挖掘后发现她是担心她出了意外,季家父母膝下空虚无人奉养,道:“那干脆让你父母再生一个好了。只要你不鸡肚。”
季笙如当头一棒!怎么早没发现呢?生个弟弟妹妹不就好了吗?当即打电话给季妈妈:“妈,你跟我爸要不要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啊?”
季妈妈:“……小时候你说过再生个你就把他掐死。”这是发生在季笙五岁时的事,当时她一语震惊四座,季爸爸和季妈妈的三观都被更新了一遍。自家萌萌的小宝宝怎么会说这么杀气腾腾的话呢?不科学!谁教她的?电视剧,必须是电视剧教的!从此后季笙到七岁都只能看动画片,不许看一切会教坏小孩子的电视剧。
季爸爸悄悄跟季妈妈心惊胆战的说:“笙笙说的时候,我的心都不跳了。”吓的。
季笙惊讶:“我这么说过?那时是我不懂事,那你们现在生吧,我一定会好好疼爱他的!”
季妈妈:“……养你一个我已经够了。我要上班,想说话找你爸去!”
姚东海吃着花生看季笙被季妈妈一痛骂,这下她能吸引教训了吧?
季笙继续拨电话,姚东海:“……你不是真想给你爸打吧?”
季笙点头,她觉得季爸爸这边比较好沟通一点。
季爸爸接到电话哈哈哈:“你小时候不是说不要弟弟妹妹吗?”他还记得自家闺女当年小脸突然一沉,也不笑了,冷冰冰的说“你们再生一个我就把他掐死”,吓得季爸爸做了两年的恶梦。因为季爸爸和季妈妈都有不少兄弟姐妹,所以季爸爸总觉得季笙一个太寂寞了,但因为当年政策的关系,所以他一直觉得很对不起季笙,没想到闺女自己也不想要(┬_┬),从此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季笙:“我那时不懂事嘛,现在没关系了,如果你和妈妈觉得寂寞的话……”
季爸爸马上表忠心:“不用啦,爸爸和妈妈有你了。”
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时候一直说想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的吗?”
季爸爸立刻说:“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实爸爸有你就满足了。”
季笙:“不是啊,爸爸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季爸爸头顶冒汗,再三保证都是儿时戏言,爸爸还要上班,先挂了啊。
季笙拿着手机百思不解,以为的强力队友怎么倒戈的这么快?
姚东海:“吃花生不?”
☆、第二十九章
“教授,是我一个同学来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过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风挂了电话,站在路口茫然四顾,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到现在也摸不起实验室的边,司邦毅一直给他脸色看,老教授却只会和稀泥,他看得出来,老教授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的要带他。他跟他原来教授的同学情谊也没多少,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
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
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
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
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
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
她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
季笙发现这钱是真不好赚,而且赚钱容易上瘾,站街边发发传单两天一百,这么一来想想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少赚多少钱?她这么跟姚东海她们说,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财迷!”
其实季笙还是想过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级,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还就是大一大二时间充裕。既然这样,她更不能浪费时间了(撸袖子)
“你不是宋阳的朋友吗?”一个男人在旁边笑着看她。
季笙打量这个人,想了一会儿才记得好像认识,“秦师兄?”
秦风一下子笑了,“怎么这么辛苦啊?打工呢?”
“嗯,打工。”
“怎么不去找宋阳玩?”
“他忙呢。我也忙啊。”季笙对这种只见过一面的“熟人”不是很有谈兴,敷衍过去就算了。
秦风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又试探了句:“你们都多久没见了啊?他搬出学校了,你知道吗?”
“知道,他给我说了。”季笙见他好像想问个没完,干脆拿了包餐巾纸塞给他,“师兄拿着用吧。”
秦风拿着餐巾纸匆匆离开,季笙这才松了口气,继续发纸巾。中午吃饭时借着碰到秦师兄的机会给宋阳打了个电话。
“碰见秦风了?”宋阳也很吃惊,“你在哪里发传单啊?”
季笙:“就建新大厦旁边那里。”
“别干了,多辛苦啊。”发传单是体力活,宋阳有点小心疼。
“不发了,今天是最后一天,领了钱我下回就不来了。我又接了个家教的活。”季笙说这活是很辛苦才抢到手的,初一的学生也不会学太深,就练练口语写写题讲讲语法,这钱不要赚得太容易。
宋阳听说她要考四六级,问她买书了没,没买的话他把他的书给她:“就是上面有我划的道道标的东西,还有几套卷子和练习题,你要就都给你。”
“要啊,要!”季笙马上说,“等下周我闲了去找你拿!”
秦风从宋阳女友的话里听出来,宋阳最近并不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但他没有写论文,租了房子,从学校搬出去,神神秘秘的是干什么?
周四,他在自习室又见到了宋阳。他走过去,发现宋阳正在埋头拼命的写论文。
“嗨。”他拍了下宋阳的肩。
宋阳回头:“哦,师兄啊。听说师兄同学来了,有机会一起吃个饭啊?”
“忙你的吧。”秦风放下书,坐下说:“写论文?”
宋阳打了声招呼还继续埋头写着,秦风拿他的平板看也不管。
平板上有大纲,秦风看得出,这篇大纲中规中矩,没有出格的地方。但同时也没有特别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老教授布置给宋阳的题目就看得出来是打算放水的,只要写得差不多就能让他过。
“写到哪儿了?”秦风问。
“刚开个头呢。下个月就要交了。”宋阳十指如飞,此时也只是起个草稿。论文要改上几遍,他写完初稿后还要拿去找老教授讨论。昨晚老教授打电话问他写得怎么样了,宋阳才发现他还没动笔。他打算这周周末把它给赶出来。
“对了。”秦风听到宋阳嘀咕了声,保存了下后掏出手机语调温柔的给女友发了个消息,说他这周末要赶着写论文,可能没办法给她送书,如果她也没时间拿,不如他给她快递过去?
秦风笑道:“就这么两步远,还用快递?你要给她送什么书?不多的话我有空帮你送过去。”
宋阳犹豫了一秒,还是回绝道:“一些书和卷子,不少呢。还是快递吧,也就几块钱的事。”
秦风也没坚持,仿佛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就走了。
周五,秦风早上先到学校来了一趟,在自习室门口张望了下,看到宋阳已经坐在里头了,去食堂买了杯咖啡给他,说了两句话,知道他今天一天都会在自习室赶论文。
“那你写吧,我跟同学说好带他去逛逛,晚上一起吃饭?”秦风拍拍宋阳的肩。
宋阳打着哈哈:“再说吧。”最近老教授对实验室之间的气氛已经越来越不满了,好像有点后悔把秦风招来,他实在害怕秦风最后再求他去说情,不太想再跟秦风近乎了。
秦风看出了宋阳的冷淡,这个态度很伤人,但他却无能为力。
他匆匆离开学校,坐公交车来到宋阳租住的小区。这里小区的门卫并不严格,秦风自然大方的走进去,门卫就当他是这里的住户。因为小区里挨着好几个大学,租房子的人很多,门卫早就习惯生人进出了。
秦风早就打听出来宋阳租的房子在哪里。早上九点多钟,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没有人。他走上楼,没有听到狗叫。可见这一幢楼无人养狗。
宋阳租的这家是老房子,装着老式的防盗门,就是铁栏杆式的。铁门上方的铁丝网撕开了一条缝。秦风有点犹豫,想了下直接把手伸进去,打开了这扇门。
他松了口气。这种老式的防盗门他以前也用过,知道很多邻居都不会多一事把它锁上,都以为里面的门锁了就行了。
里面是木门,锁是普通的黄铜锁,锁芯是新的,似乎是新换的。
秦风带了把大螺丝刀,用力一别就把这门给别开了。他以前的邻居也被小偷摸过门,这种老门虽然会换锁,但其实老门本身已经松了,可以轻松的把锁舌别出来。
进去后,他从里面把门再锁上,然后套上一次性的脚套,戴上手套开始找电脑在哪个屋。
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宋阳一个人租了两室一厅的大房子,但他自己却住在小屋里,大屋和客厅没有家具,只摆了很多普通的植物。
他在里面看了一圈,实在看不出哪一种植物有什么特别的。
——就算他在进行什么实验,样本数量也太少了,不起作用啊。
秦风草草看过一遍,分不清有什么不一样的,干脆转头直奔摆在小卧室桌上的电脑去。
电脑是台式机,他试着开机,发现是锁着的。他没有多耽误时间,直接把机箱拆下带走。临走前,为了伪造让人认为这是小偷进来偷东西,他把床和衣柜都给翻了一遍,还踢翻了几盆花。
宋阳摆在电脑桌旁的一盆雏菊也被他抓住扔到地上,花被他给拽出来。
“嘶!”秦风倒抽一口冷气,手心到手腕好像被割了一下一样,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正往外渗血珠。他看到一片叶子沾上了血。虽然不知道雏菊的叶子会这么利,他也只能匆匆把这叶子抓下来,随手塞进兜里带走。如果他的血留下来,可能就会被警方发现了。
最后他抱着机箱走出小区大门。这是组装机,不是什么名牌,何况现在就算有人偷也只会偷笔记本手机之类的。所以没有什么人拦他,路上也没有人觉得他抱着一个机箱有什么奇怪的。
秦风把机箱拆了后,把除了硬盘外的东西扔到一个网吧的垃圾箱里,它们都是有用的,很快就会被人捡走。
他只把硬盘带走,回寝室后上网自己搜攻略,换到自己的电脑上,把资料全都弄了出来。
硬盘里的东西很杂很乱,有电影、动画、小说、图片、视频等等。也有下的资料和一些文件。
秦风按时间排列,从最新修改找起,就算是电影动画图片也都打开看。在越过两个小电影几个文件的小黄图之后,他打开了一个观察日志。
日志写得非常的简单,大部分是在写一个“2.0”的植物。不知道宋阳用这个来代称哪个植物样本,但2.0肯定对应的是1.0.
所以,老教授确实偷偷给宋阳开小灶了。所以宋阳才不急着进实验室,连论文也没时间写,还特意瞒着他。
秦风抹了把脸。他坐在屋里,太阳正一点点落下,屋里渐渐变暗了。
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魔鬼,苏醒了。
☆、第三十章
一夜过去,天亮了。
秦风在电脑前坐了一整夜,当第一束阳光投射进来后,他就像做了一场恶梦般。昨天晚上他坐在这里想了很多。
平凡普通又碌碌无为的父母,家庭,学校……从小到大,他没有一样值得向人炫耀的东西。不管是父母还是家庭,包括他自己。他的外表,成绩,学历。他想起穿着校服跟同学在放学路上打闹,互相吐口水,路过的一个大人看他们就像看一堆恶心又讨厌的孩子;他想起初中、高中时的老师发卷子时看他的眼神嫌恶又可怜,却连骂都懒得骂,把卷塞给他就让他赶紧下去;他想起上大学后离开家,在学校里的放纵和心底隐隐的不安,还有回家后父母期待又失望的眼神,这些全都混合在了一起。
他混在人群中,平平无奇。
可以想像,等他毕业后去找工作,他的学校和文凭也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可能那些招工单位和公司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堆。
而他原来的教授也是个垃圾,每天无所事事,课也不会上,连卷子都是助教出的,只会占女生的便宜,挖学生的钱,每年需要报上去的论文都是让学生给他写的。秦风听同学抱怨过,“写得不好还要骂,操蛋玩意!有本事自己写去啊!”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也要毕恭毕敬的叫他教授,给他送钱,奉承他,巴结他。
到农大来之后,老教授是出了名的人好,对学生好,业务水平高。但对他还不是就那样吗?司邦毅在实验室排挤他,他也不是不知道,可他就是不管。叫一个才大四的学生给他当向导,如果当时让木淑娟带他,司邦毅看在师姐的份上也不敢太过分。到最后,他还要去巴结宋阳,结果人家还不把他当回事。
太阳升起,新的一天来了。秦风从桌前站起来,他坐得浑身僵硬。他走到窗前,迎着阳光,心中渐渐坚定起来。
如果人人都看不起他,都不肯帮他一把,那他就非要走到所有人的前面!
秦风在心里盘算着:老教授那边还是不能撕破脸,看得出来,老教授是个不太会得罪人的老好人,暂时虽然是“晾”着他,但看老教授估计也没脸一直晾着他,最后还是要让他进实验室的。既然不想让他参与前期,那他只要最后出成果前能进去就行了。他有的是时间跟他们耗。
司邦毅是个小人,还是没什么脑子的,排挤人也只会拉帮结派,恶心人而已。秦风以前是被他恶心住了才懒得去看他难看的脸色,现在把他当一个跳梁小丑看,看他还能变出什么花样了。
秦风冷笑,他这一周都没怎么去实验室,还不知道司邦毅在背地里怎么得意。以后他要天天去,就让司邦毅这小人好好把他的嘴脸露出来。这人一嚣张起来,看不顺眼的人就多了。他就不相信,木淑娟和赵晓虹真就一点不讨厌司邦毅?
至于宋阳……
他刚想到宋阳,那边就来了短信。他拿起手机,宋阳说:“对不起,师兄,我昨天出了点事,以后再请你吃饭。”
秦风拨了个电话回去:“怎么了?宋阳,出什么事了?以后一起吃饭的机会多的是。你那边要不要帮忙?”
宋阳坐在出租屋的床上,茫然的看着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叹气说:“没什么,谢谢师兄了。”挂了电话,他扒拉着头发,看着屋里的一团乱局叹气。
昨天晚上他在自习室一直写到十一点才回来,小区十二点关大门,他是卡着点回来的。结果进门就发现遭小偷了。
宋阳吃了一惊,不过他租房已经把钱花光了,出租屋里什么值钱的都没有。最让他担心的反倒是2.0,他冲到小屋,看到床垫子被掀开,床底的行李箱都被翻出来,电脑桌上的机箱不见了,2.0的盆栽也不见了。不过后来发现是掉在了墙缝里。
但他把盆栽小心翼翼的捧起来后才发现上面的花叶被揪掉了一大把。
大概是小偷没找到多少东西,撒火抓住这花扔了吧?
花叶被揪乱了,宋阳一时也分不清2.0的那片叶子在哪里,他先在屋里找,没有找到被扔掉的花叶,又打起手电筒沿着楼梯找,还去翻了小区里的垃圾箱。小区保安巡逻,大半夜看有人翻垃圾箱过来问,宋阳这才想起遭小偷了还没报警。
保安们吓了一跳,赶紧先随他上楼,站在门口张望了下就用他们的对讲机让保安室赶紧报警。警察很快到了,询问一圈后又让宋阳今天到派出所做个笔录。
接待宋阳的是一个跟宋阳爸爸差不多年纪的老警察,姓居。居警官先跟宋阳道歉,说这是他们工作不足造成的,请他原谅;接着说因为那片小区人口流动性较大,是小区外的人做案,还是小区内的人做案这个还需要进一步的侦察,如果宋阳发现什么可疑人员,或者想起什么都可以给他打电话;最后,诚实的跟他说丢的那个电脑主机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太大,让他节哀顺变。
宋阳对那台电脑主机倒没什么可惜的,他就是想知道2.0到底有没有被小偷揪掉,揪掉的那些花叶被扔到哪里了。
但他昨晚上在小区几个垃圾箱翻了一晚上,已经有预感找不回来了。
不管之前脑补了多少次当发表2.0时在全国乃至世界引起的震动,鲜花和掌声,此时当然是万事成空。
宋阳反倒有种“啊,我果然没有这个命”。他一下子就坦然了。
那盆雏菊已经被救回来了,少了好大一半,只剩下瘦伶伶的几片蔫叶子。他重新给换了个盆,也搞不清到底2.0还在不在这个盆里,但倒是不敢再折腾这盆花了,试试再一星期不浇水看它会不会干死?这种念头算是一点都不敢有了。
毕竟就算2.0真的被拔走了,这盆雏菊也是种过2.0的,说不定它还带着2.0的某些特性。何况还有根在。菟丝子虽然是寄生植物,扎根在植物身上,但有根说不定还能再长出一根来?
这些都先放到一边,宋阳倒是被这次意外一打扰,那被2.0刺激的沸腾的脑袋瓜却冷静下来了。
想想看他这段时间也算是被2.0给闹的什么都顾不上了,论文也不写了,实验室也不去了,还搬出学校租了房子,家底都掏空了。
但其实培养2.0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靠宋阳自己是不可能承担的。而且发现2.0的特性还是其次的,重要的是它的价值,这才是重点。换句话说,一种植物只有证明它对人对社会对自然是有用的,对它的研究才有价值。
换句话说,宋阳如果想靠2.0发达,在把他的研究卖出去前,需要先证明这东西有经济价值,才能吸引投资或赞助。
想明白这个以后,宋阳打算先把2.0的事放一放,还是应该专心写论文。于是,他就又开始去老教授面前刷存在感了,前段时间都是他太混,好在教授还没有放弃他。
宋阳先往实验室打了个电话,然后才提着吃的喝的去看师兄师姐和教授。没想到4-19的气氛却出乎意料的险恶。
木淑娟接过他递来的奶茶后就推他去老教授的办公室,“别在这里待着了,去教授那边待着,不然一会儿连你也落不着好。”
宋阳乖乖出来,跟师姐打听:“因为秦师兄?”
木淑娟摇头,是司邦毅和赵晓虹扛上了,起因是分脏不均。本来木淑娟今年就要毕业,她的目标本来也不在这里,所以这次实验,她已经打算退一步,把出风头的事都让给学弟们。至于学弟之间怎么分账,这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之前赵晓虹肯跟着司邦毅一起排挤秦风,也是怕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所以一至对外了。但秦风被撵出去后,就剩下他们俩了,矛盾就又有了。
司邦毅的性格在这里摆着,天生鼻孔朝天看人。他看不起秦风,也不会看得起赵晓虹,一直以为赵晓虹就是他的小弟,马仔。所以很理直气壮的要求自己拿大头,所出的成果署名上都要他在前,木淑娟在后,赵晓虹排最末。而且不止是他自己的是这样,连赵晓虹主持的实验都要这么署名才行。
赵晓虹的想法是他跟司邦毅应该是五五开,就是他的实验中会给司邦毅留名,而司邦毅的成果也应该有他的署名啊,两人不就是应该这样吗?
司邦毅:你做白日梦啊?我自己的实验为什么要给你署名?你应该给我署名才是真的。
赵晓虹:知道你不要脸,不知道你居然这么不要脸!早在你欺负秦风时我就该看出来你是个什么东西!
木淑娟:你们随便吵,不关我的事。
所以现在实验室是天天吵,QQ群里吵,朋友圈吵,微博吵,学校论坛匿名吵,暗喻吵,换着法儿的吵。
木淑娟:“现在连教授来了都不想进来,就在办公室坐着,我们有事再去问他。”
宋阳没想到他才几周没来,世界已经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
☆、第三十一章
宋阳正打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在老教授面前刷存在感,好洗刷掉前一段时间的恶劣印象。没想到刚到实验室就发现两位师兄正在狗咬狗。他很害怕自己被扯进去,连老教授看到他来都小声叮嘱他(老头子很可爱),“不要让你师兄看到你来。”
宋阳心有戚戚的点头。但他很快发现,这场撕逼大战的战火竟然没有烧到他这里来,事实上,连木淑娟都完美闪避了。
因为秦风来了。
他一来就被卷进去了。比起前一段时间的狗不理,现在是两边都争着拉他这张票。宋阳还算了解这两位师兄,司邦毅是什么人就不说了,赵晓虹的性格其实也有点小问题,会跟司邦毅狼狈为奸是因为他们俩的性格正好互补。司邦毅疯狗一样逮谁咬谁,赵晓虹就喜欢躲在司邦毅背后挑拨。他从不亲身下场掐。
像这次,明明是他跟司邦毅掐,却拿秦风当挡箭牌,口口声声说司邦毅欺负同学排挤人,俨然成了正义的化身。司邦毅偏偏平时跟他说了很多,所以赵晓虹手里有短信、QQ聊天记录等多样证据,铁得不能再铁。司邦毅气得七窍生烟,被自己的狗咬一口,简直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秦风身处风暴眼,却安之若素,这边劝劝赵晓虹,表示他很同情赵晓虹的遭遇,只是司邦毅这人就这样,咱们惹不起躲得起,忍忍吧。
赵晓虹跳脚,胜利近在眼前,为什么要忍?就该趁他病要他命!一口气把司邦毅的小人嘴脸公之于众!
秦风再对司邦毅说师兄你消消气,之前的事都是小人在旁边挑唆,其实我知道你是个特别真诚的人,以前肯定有我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
司邦毅想秦风现在来巴结他肯定是想进实验室,正好把赵晓虹踢出去,让秦风进来,他肯定还要靠他,肯定听话。于是亲手“考”了秦风几个实验后,大度的点头表示让秦风进实验室的事包在他身上了,他会去跟老教授说的。
这边解决了他“排挤同学”的事后,司邦毅撸起袖子跟赵晓虹掐起来了。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木淑娟包括宋阳都看出来了,这场矛盾就是秦风挑起来的,但现在司邦毅和赵晓虹掐得风升水起,两人都没兴趣去做那个点化之人,于是只坐在一旁看热闹。
只有老教授看着自己的学生掐成了不共戴天之仇,连实验都不做了,唉声叹气。
秦风只觉得最近事事都很顺利。
他已经进了实验室,虽然还没有过老教授的明路,但司邦毅天天带着他进实验室,一些实验也放手给他了;木淑娟从来不得罪人,看他进来也对他挺客气;赵晓虹把他当成了知已,天天给他说司邦毅的种种恶行劣迹。
再有宋阳。失窃的事已经报了警,但警方好像根本没有认真查。宋阳好像也没当成一回事,那台主机是他大一时自己配的,用了四年也算完成历史使命了。虽然还没查出宋阳到底在私底处进行什么实验,但现在看他倒霉还束手无策,秦风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天是周四,一大早就是个好天气。
因为最近天气越来越热,秦风到实验室特意带了些水果。他每天都来得最近,因为实验室里有各种实验数据,所以不让清洁工打扫。屋里拖地抹桌子都是学生干的。秦风每天来得最早,一来就先干活,打扫卫生,看实验计划做准备。
他以为老教授还没来,结果拿垃圾筒出去的时候却听到老教授在屋里打电话,可能老人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所以声音有点大。
老教授:“……是,是,孩子在我这里屈了才了……是,是唉哟,我哪里比得上你哟!哈哈哈,那行,那我跟他说了?行,行……是,是你的高材生,是……知道他在你那边干得好,是……哎呀,我这边还是不行啊,年纪大了,带不动了……”
秦风等老教授电话打完,才洗了一缸杏去敲门。
“进来。”老教授刚放下电话,心里也是有些忐忑的。他这辈子不说爱学生像爱自己的孩子,但一惯是有教无类的。只是秦风这个人的心数不太正,老教授看了一阵子后,很怕他把自己实验室的风气给搞坏了。他现在真是年纪大了,也不想管这么多事,管不了,也管不动,所以就想把他给送回去。
门一推开见是秦风,老教授还有些不好意思,格外客气的让他坐,见他拿了杏过来,摇摇头说:“年纪大了,牙不好,吃不了酸的,甜的也不敢吃,你们自己吃吧。”想了又想,这会儿学生们都快要来了,还是等下午大家走了以后再说吧。
这一天很快过去了,秦风又是最后走。他把每个实验台边的垃圾都收到一起放到垃圾筒里,准备着明天早上扔,再关掉饮水机,拉窗帘,关灯,锁门。
他这边刚把门锁上,老教授就推开门喊他进来。
“您还没走啊?”秦风挺吃惊的。以前老教授都是上午过来,下午一般四点前就走了,很少会留到这么晚。他看看时间,已经快七点了,天都要黑了。
他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教授请他进来,请他坐在沙发上,还亲手给他沏了一杯茶送到他手里。秦风连忙站起来接过。
“坐,坐。”老教授和煦的让他坐下,跟着在他对面落座,似乎有些为难的话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来我这里也有半年了,有什么感想没有?”老教授笑着说。
秦风笑着说同学们都很好,都很照顾他,大家的专业水平也很高,让他叹为观止,果然还是农大的学气好,氛围也好,像个做学问的样子。还道老教授是他见过的最崇拜的教授。说完摇摇头,“以前的学校……”
话没说尽就赶紧端起纸杯喝茶,好像已经尽在不言中了。
或许平常人会顺着他的话往下想,但老教授这把年纪,多少牛鬼蛇神都见过了,这种小心机真不算什么。但也更让他更明白必须让秦风离开,不然他这屋里的几个学生玩心眼没有一个能玩得过他的。
老教授轻声说:“我想了一下呢,你的专业跟我现在的研究还是不太对口,再留你在这里,也只是浪费你的时间。时间不等人啊,你现在正是年轻的时候,正是追求进步的时候,此时耽误你,就是在害你。”
秦风就算预感到了,也没有亲耳听到时的震撼大,这让他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往日灵便的口舌,此时竟然没有用武之地。
因为在老教授的目光注视下,他竟然觉得自己被看透了。
他觉得羞耻。
老教授平静的说,“我已经跟你的教授说过了,你这边的东西交一下,收拾收拾,尽快回去吧。临走前叫上你同学,咱们一块吃个饭。”
秦风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没用。所以他只能尽力保持尊严。他礼貌的谢过老教授这段时间的关照,说吃饭的话他来请客,算是感谢这段时间大家对他的照顾。
老教授看着他铁青的脸色,僵硬的表情,心中暗暗叹气。秦风的心气极高,但显然没有足够的心胸。
一对“师徒”相携走到楼下,老教授谢绝秦风要送他的话,叹道:“有时,心境放宽些,路才好走。”心越窄,路越窄。
老教授这句良言,秦风过耳不闻。这些话轻飘飘的,说的人轻松,他们又知道什么呢?但秦风还是摆出受教的样子,谢过老教授的开导。
老教授一眼就看出他根本没听进去,也不再多废话,摆摆手道:“走吧,走吧。”说完,提着一个旧布兜,背着手慢慢悠悠的走了。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
秦风两手插兜慢慢的走着。今天上午,他还意气风发,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他就成了丧家之犬。
回到以前的学校以后,想也知道他们会怎么嘲笑他。当时他使尽全力想到农大来,还有人笑话他白费功夫。在他确定能走成之后,这些人又统统成了羡慕。现在他被人给赶回去……
秦风回到寝室,屋里没有开灯,窗外灯火辉煌,比起这陋室,外面的风光更美。只是都不属于他。
——他为什么要一个人倒霉?
——想赶他走,可以,但也别想他乖乖的走!
秦风打开电脑,找出宋阳的实验日志。虽然通篇只有代称,但也看得出来这篇观察日志只记了不到两周的时间。短短的时间里,似乎只证明了2.0的耐旱性以及吸收营养的能力。它的根系应该相当发达,同盆栽种的另一株植物就被它抢去了营养。
——可惜实验室的钥匙已经被老教授收走了。
秦风拿了个黑塑料袋,里面随便装些旧书和报纸,然后提着它出了门。
他坐上公交车,往G大而去。
姚东海接了个电话,是个男人找季笙,说是宋阳的同学,顺路过来给季笙带了点东西。姚东海道:“她不在寝室啊,去做家教了,要不你先给我?我是她同寝室的。”
结果那个人不愿意,把电话挂了。
姚东海放下电话:“怪人。”
贝露佳说:“季笙是不是说今天回家?”
姚东海想想说,“她是说今天明天都有可能回去,今天周四,明天周五。”
贝露佳说,“那个人不会在外头等她吧?”
姚东海:“他怎么等?季笙要回来也快到十点了,他能在外面等两个小时?再说她要是回家了呢?不管他。”
“给她发个短信说一声吧。”贝露佳拿出手机。
季笙正在跟学生缠怎么发“th”,两人比着怎么咬着舌发音,口水沫子都喷到对方脸上了,学生和她都笑得哈哈的,学生的父母都探头进来看过好几回了。
接到短信,她也只是拿出手机看一眼就赶紧放回去了,“继续啊,th—ink……”
☆、第三十二章
季笙觉得这家教吧,其实就是哄孩子玩。她记得自己初一时已经很大了啊,没想到见到真初一生时,发现这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所以季笙很自然的就把自己当成“长辈”了,每回来都给这个小姑娘带点吃的喝的。无形中连家长也一起征服了(骄傲脸),家长妈妈很主动的说要给她涨价!艾玛太幸福了!
初一的英语其实还是难在词汇量上。而背单词是世上最痛苦的差事,还有语法,还有读音。这些都是小姑娘畏难的地方。而季笙经过那个时期,更重要的是她已经跨过那个时期,所以难免就有了“这都是小菜一碟”的心境,一来就给家长和小姑娘大手一挥道“这都不是事!”,拍胸脯打包票的说一定能让小姑娘的成绩上升。课有什么难的啊?一本书讲一学年两个学期,一学期才上一半,每个课也就一小篇文章,简直不能更简单!妹纸跟姐往前看:那就是太阳!
结果两人每天上课都是嘻嘻哈哈的,每回下课送她出来,小姑娘的脸都笑红了,脸上的笑都还没下去,亲亲热热的抱着她的胳膊说:“老师你明天还来哦!”
季笙心都快化了,不但说明天还来,明天还带麦旋风给她!
小姑娘的妈妈拍了下小姑娘说:“天天吃你老师给你带的东西,都长胖了!回头又说要减肥!”
季笙欢跳着下楼,一路跑到车站,只觉心如飞鸟,身轻似燕。简而言之:乐歪了。
她在车站等车时才想起贝露佳的短信,不过短信说什么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是跟宋阳有关。掏出一看,就决定干脆还是回学校吧。因为今天周四,就算今天回了家,明天照样还是要去学校。
家教的地方离G大并不远,也就两站路。不过姚东海和贝露佳再三提醒她,家教回来绝对要坐车,不能走路,因为太晚了,路上危险。
这附近毕竟不是市中心,这个时间路上已经看不到一辆车了。
下了公交车就是学校大门,季笙跳下车,不等她站稳,公交车就呼啸而去,她将将站稳,就见路那边正有一个人过来,走近一看,原来是熟人。
“秦师兄?”季笙觉得此时此地碰见这人有点意外啊,“你是要回农大?”
秦风笑着说,“对,我刚跟人吃过饭。今天我到这边来,他就让我把这书给你拿来。”说着递过来一个沉甸甸的黑塑料袋。
季笙虽然奇怪为什么是秦风来送书,但也赶紧道谢,伸手想接过来,秦风收回去说:“挺沉的,我给你送到寝室去吧。之前给你寝室打过电话,你不在,我吃完饭想着再过来看看,没想到正好碰到你了。”
季笙连忙说:“真是麻烦你了。”
两人结伴进了校门,这个大门正好就是可以途经小树林的那个。季笙本来想回来时去小树林跟树兄打声招呼的,现在跟着秦风一起倒是不好这么说了。她刚往林荫路那边扫了一眼,没想到秦风也往那边拐了,一边拐一边跟她说:“最近宋阳忙着写论文,还有个实验要忙,你别怪他啊。”
季笙大步往林荫路走,顺口道:“怪他什么?”
秦风状似不经意的说:“你也知道,老教授很看重他,就算他才大四,论起在老教授心中的地位,我们这些师兄师姐也都比不过。”
季笙听这话有些不好接,就卡了壳,秦风解嘲道:“老人疼幺儿嘛,哈哈。”
季笙也跟着干笑。
秦风接着说:“再说他手上是两个实验,除了跟大家一起做的那个,还有一个是我们教授单独给他的——你知道吧?”他扭头看季笙。
——单独给宋阳的实验项目?
“不知道啊。”季笙一点印象都没有。
秦风盯着她的表情看了一会儿才点头,继续说:“他让我帮了一些忙,就是他那个2.0的实验。”然后这次,他看到季笙的表情变了。
——她果然知道。
季笙也在心里嘀咕,如果说宋阳假装2.0是老教授偷偷交给他的,然后找秦风帮忙,似乎也很有可能?但她总觉得这样一来,该说宋阳心太大呢?还是他太相信秦风了?
不知不觉,秦风站住了,季笙也下意识的跟着停下,不等她反应过来,秦风已经抓住她把她往林荫路旁的小树林里拖了。
——这是怎么发生的?
——一切都太突然了。
——原来人真的会突然哑了。
季笙刚才受惊想叫却发现自己叫不住声,然后下一秒,秦风就用胳膊勒住了她的脖子,像牵狗一样箍着她的脖子把她往树林里拖。
小树林的一面靠近网球场,是个开阔的场地。但林荫路另一边的小树林尽头却是学校的围墙。而且现在,这附近一个人都没有。学生们就算深夜要约会也不会来这里,他们都是去自习室或网吧。
季笙以前在这里发呆晒太阳时就知道这里人烟稀少,但她从来没想过这里也是犯罪的温床。她第一次发现这里很危险!
她的心如擂鼓,脖子很疼,跌跌撞撞的被秦风挟持着。
“别喊,不然我就杀了你。”秦风惊讶的发现他竟然非常冷静,非常平静的就决定要这么做了。好像从那天闯进宋阳的房子之后,他就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世界上的规则都是约束胆小鬼的。
——为了吓住他们,让他们不要越界。
——其实,一切都很容易。
他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好像以前的一些界线,他现在可以轻松跨过。似乎没什么能吓住他了。他的心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
不敢走到墙根底下,怕被路过的行人听到动静。秦风挟持着季笙躲在一棵巨树的阴影里,把她推倒在地,压在她身上,掐着她的脖子说:“乖乖听话,我就不会伤害你。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杀了你。我把你杀了,尸体往这里一扔,可能要到几天后,你的尸体都发臭了才会被人发现。所以你乖一点,我就不会伤害你。”
秦风能从季笙的神情和目光中看得出来,她已经吓坏了,她不敢置信,她惊惧的看着他。他笑了一下,轻轻摸了下她滑嫩的脸,还替她理了理头发,放柔声音:“你乖一点,其实我很喜欢你,我也不想伤害你,你乖一点好不好?”
季笙的脑袋里一时涌出很多东西,比如她很有可能真的会在这里被杀,很多凶杀案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她死了以后,爸爸和妈妈肯定会很伤心吧,她的保险还没买,如果早一点买了就好了。还有寄生什么的其实没那么吓人,也一点都不重要,看,在血管里塞满菟丝子的根之前,她也有可能发生意外,像现在就是。所以她之前真没必要对寄生如临大敌。
还有,宋阳也会很可怜,如果最后查出来秦风是假借他的名义的话,他肯定也会被舆论攻击吧?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网上流传的女子防暴秘诀,比如遇到暴行时,要保持冷静,绝不要刺激犯人。不要说“你一定会被抓”,“我一定会报警”这样刺激犯人的话,要赞美他,夸奖他,要表现的喜欢他,可以说一些“我绝不会告诉别人”,“我绝不会报警”这样的话来让犯人放松警惕。
但季笙自认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我喜欢你”,“我不会报警”这种话,她现在好像还是哑的,所以她只能不停的像颤抖一样点头。
秦风又摸摸她的脸,她克制着自己不要动,事实上她一直在发抖,还不自觉的躲避他伸过来的手,这个真的控制不了。
“你知道宋阳那个2.0的实验吗?他跟你说了多少?”秦风问。
2.0?菟丝子?他是发现了这个才这么做的吗?
季笙发现自己不太能理解,但似乎又有一点明白为什么古时候有为一句诗杀人的。如果秦风是因为发现了2.0的事,想跟宋阳争夺2.0才这么做,那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突然发疯了。
季笙悄悄松了口气,比起秦风是个突然发神经的QJF,她宁愿他是有目的的。那只要满足他这个目的就行了。
“他跟我说了一些……”她拿不准他到底知道多少。
秦风一手掐着她的脖子,一手按在她的胸口,猥亵般抓了两把,季笙打了个寒战,很快的说:“你别碰我,我都告诉你。”她双手环胸保护自己。
秦风却不想要季笙这么怕他,他一直很喜欢季笙。似乎以前从来没发现过这种心情,但现在他发现了,他很喜欢季笙。
——如果把宋阳的女朋友抢过来那就更好了。
☆、第三十三章
“其实他早就跟我说了,大概就是在去年过年前……”季笙忍受着秦风放在她身上的手,还有他看她的眼神,努力把菟丝子的故事编得曲折一点,长一点。
——因为宋阳对菟丝子真正的特性是一无所知的。
真正知道菟丝子的人是她,唯有她。她很清楚,宋阳对菟丝子的所有猜测和印象,所以她也很有把握能瞒过秦风。
她说课题其实是老教授之前接到的,是下头一个科研所送上来的,但老教授没时间做,好像也没给钱,所以就压在那里。后来宋阳要考研,老教授就把这个拿出来让他先做着。
“毕竟现在这个实验,宋阳插不进去,听他说老教授好像让他这一两年先做这个,出了成果后再说。”季笙说。
“具体是什么?”秦风听得入了神,马上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倒是跟我说过几次,但那个名字太复杂,我没记住。他真接到这个也才很短的时间,具体情况你还是问他吧。我真不知道。”季笙说,“我都说了,你能放我走吗?我一定谁都不告诉。”
秦风还在想季笙说的八成是对的,但这说明具体资料可能都在老教授那里,所以宋阳这边才只有一个粗陋的观察日志,说不定实验的植物标本也在老教授手里。
这样的话,他想在临走前毁了宋阳的这个实验就不可能了。
其实本来他也只是突出其来的一个念头。没想到他现在这么有行动力了。
秦风低低的笑了两声,他发现人只要越过那条界线,好像底限也在不断降低啊。上次他敢入室,这次就敢绑架了。下回呢?难不成就该杀人了?
季笙被他的反应吓得不敢再说了,警惕的看着他。
“你真的谁都不说?”秦风逗季笙,现在她就是他手中的玩偶,任他想干什么都行。他完全掌握她的命运和一切。
——这种感觉太棒了!
他看到季笙慌忙拼命点头,他就又笑了。
“我不相信你,怎么办?”他说,“不如,你给我做个保证?”
季笙茫然的看着他,结结巴巴的保证:“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秦风又笑了,他伏下|身,“你亲我一下,我就相信你。”
季笙惊悚的看着他,他就这样笑着强在她嘴上亲了一下,紧紧的搂住她。
她感觉到他的另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裙子,撕裂。
“啊!!”她刚叫出声就被捂住口鼻。
“不要喊,你想我杀了你吗?”秦风觉得她这么无望的挣扎很有趣,他轻轻的威胁了一句,把手伸到了她的裙子里面。
他坐在她的腰上,任她怎么挣扎也直不起身。
脑袋整个像炸开一样,她整个人都被恐惧占据了。
——救我!!
——救我啊!!!
——救命啊!!!!
——救救我!!救救我啊!!!!
一阵无声的风仿佛席卷了小树林上空,所有的树叶都剧烈的拍打起来,令人心悸。
小树林里的空气好像被压缩了,风停止流动。
然后,有一股轻轻的风刮过来,似乎有什么落下来了,像花粉一样轻微又无处不在。
秦风突然觉得自己头顶、脖子、脸上都落上了轻轻的、让人发痒的粉末,它们好像是被风刮来的一阵灰,粉尘一样。
他吸进了喉咙里,眼睛里也落了一些。这让他有一瞬间分心了,跟着一股大力把掀开,季笙的手推开他的脸,她的手指刺进了他的眼睛里!
可能只是撩了一下,但女生尖锐的指甲边缘像刀一样锋利,好像在他的眼球上割了一下。
“啊!!”秦风的眼睛像被刺到或蜇到一样,他捂住眼睛,整个眼球火辣辣的,眼泪迅速涌了出来。
等他发觉时,季笙已经把他推开,跌跌撞撞的往外面跑。
——别怕
——别害怕
——我们在这里
——到这里来
——往这里跑
秦风在身后追着,依稀传来他的声音:“别跑!!”
很多信息涌到她的身体里,漆黑的林荫路仿佛一下子变得更明亮了。所有的树都好像在发光,脚下的每一棵草都传递着温暖的信息。
季笙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向着那些树指引的方向跑去,她的腿还不太听话,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但这里有那么多的树,它们像一个个朋友一样伸出手来扶住她,每当她把手按到树干上,树都告诉她:别怕,往前去。
——我们来消灭他!
秦风只觉得自己的眼睛模糊了,那只被刺伤的眼睛流了血,他只能用一只眼睛看,但另一只眼睛好像也看不太清了,雾蒙蒙的。
他的喉咙很不舒服,喉头有甜腥味,鼻腔里像放了一把火,火烧火燎的干燥。他的心脏好像变沉重了,每跳一下都很费力,脚下在发沉。
这些反应都很微小,他想可能是他太紧张了。毕竟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所以其实他也很害怕。
——他不能让她逃走。
之前他没考虑过抓到她,问出2.0之后要拿她怎么办。他本来想的是季笙可能不会知道太多,所以他想威胁她给宋阳打电话,让宋阳源源本本的说出来。
但是他刚才却想上了季笙。可能所有的犯罪者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既然他们已经是这样了,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他刚才想的是上了季笙后,再威胁她不能说出去。但现在她跑了,抓回来后要怎么做?是杀了她?还是先等一等呢?
秦风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追。这里的路太暗了,树影重重,这些树的影子好像跟季笙融为一体,他总是会看错。
——但他不能放过她!
季笙一直向前跑,她看不到方向,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她在往哪里跑,她只知道要跑,要快点跑。
突然间脚下一空,她滑了下去。
但旁边茂密的野草像一只只手托住了她,她只往下滑了一点点,只有两条腿滑下去了。她趴在坑边,两只手都牢牢抓住野草,它们出乎意料的强韧,不但没有被她拽断,还把她整个人都给淹没了。
然后她听到秦风跑过来了!
她又开始发抖,野草丛遮住她,她也尽量往野草丛里缩。她看着他跑过来,然后像是脚下被交缠的长长的野草给绊了一下,竟然头朝下栽了下去。
似乎那一刻的画面在她的眼中成了慢动作。
她能看清在月光下他脚上被缠上的草茎,是好几条爬山虎,它们紧紧缠在他的小腿上,让他倒栽下去。
她还听到了一声闷响,伴随着一声让人骨头发寒的脆响,就像关节扭了一下那种脆响。
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
季笙的脑海一片空白,她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的卧在野草丛中。刚才,在它们的帮助下,她慢慢爬了上来。
她没办法说话,她又变哑了。她只能在心底问它们:他怎么了?
——他死了
——我们会吃掉他
——别怕
——已经没事了
季笙仍然不敢看,她回头也只敢平视。她能看清野草丛中的每一棵草,她看出来眼前是一条深沟,不知道有多深,但似乎这条沟已经很久了,因为长满了野草。在茂密的野草丛的掩盖下,沟似乎很窄,但季笙离得近能看出来,沟应该有一米以上宽。
她从来没到这边来过,所以从没发现这里还有条沟。沟很长,能看出这里扔了不少垃圾,远处好像还有一两个大水泥管。
这里可能是排水沟,只是挖了沟后却没有装排水管,也没有填平。
季笙像做了一个恶梦,她在梦里,却不愿醒来去面对。
——别怕。
是树兄,它敞开温暖和宽大的怀抱。
——别怕,过来
季笙顺着这个声音走过去,走到树兄身边。
——别怕,不用害怕了,他死了,动物都会死,他会成为我们的食物
她倒在树兄的根下,把自己缩成一个球,紧紧的抱住树兄。
——不要害怕,我们都在这里
十一点半了,贝露佳准备睡觉,打着手电下床上厕所,突然看到季笙摆在窗台上的仙人球。
“姚东海,你看,季笙这个仙人球是不是营养过剩了?”
姚东海探头一看,也吓了一大跳。
仙人球的刺好像长了一倍,所有的刺都像闪着钢铁般的光芒一样炸开,杀气腾腾。
贝露佳摸着胳膊说:“都让人发寒了。”这下都不敢靠近它一公尺以内了。
清晨五点半,小胖墩关南雁一大早就过来晨跑了,他现在每天都跟季笙一起晨跑,今天来了发现季笙还没来,关南雁第一次“赢”了,挺有干劲的决定今天要跑得圈大一点,像季笙一样从林荫路跑。
他跑到一半,突然看到那边树下好像倒着一个人?
关南雁吓了一跳,想想看这是学校,天又亮了,就壮着胆子过去,走近以后就吓傻了。
那是一个女生。
她赤着脚,两条腿上全是一道道划的红痕,脏得可怜又可怕。她的裙子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她团着双腿,像一颗卵一样躲在一棵大树下。
关南雁已经想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他更怕这是一个尸体。他往那个女生的脸上看,突然发现这是他认识的人!
——是季笙!是爸爸的学生!
关南雁马上拨通了电话,关老师接起的瞬间,他就哭了,哽咽着小声说:“爸你快过来!姐姐出事了!你学生!”
关老师的心就是一沉,他让关南雁在那边等着,他把妻子也叫起来,拿上一条大毛巾被,关老师的妻子还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两人匆匆赶到小树林。
只是一眼,关老师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关老师的妻子立刻过去把毛巾被盖在这个女生身上,从头到尾盖得严严的,然后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松了一口气,小声对关老师说:“晕过去了。”
关老师也小声说:“我给老钱打个电话,让他把车发动起来,咱俩一起把这孩子给抱过去,让他把车开到哪儿?”
关老师的妻子说:“就开到这边的路口,别让太多人看到这孩子。”
关南雁还在旁边,关老师推着他把他送到路口说:“你做了件好事,现在爸爸和妈妈都有事,今天不能管你了,你先回家,一会儿自己去外面吃早饭,好好去上学,记得带点钱,中午就在你们学校附近吃吧。记住这事不能说出去,知道吗?”
关南雁的眼圈还是红的,像被霜打的小苗一样,他在网上看到再多,亲眼看到还是带给他很大的震撼,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恶行,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点头说:“我知道,我一定谁也不说。”
关老师拍拍他,打电话给了一个相熟的老师。这个老师嘴严,不多事,靠得住。一个女生发生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还要通知家长……”关老师按着额头,深深的叹了口气。
钱老师穿着背心短裤拖鞋就把车给开来了,此时已经有了一些人,但林荫路这边倒是没碰到人,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关老师和他妻子一个抱住,一个帮着抬脚,把人给抱到车上。钱老师回头看了一眼就痛心的摇了摇头,“造孽啊……”
他尽量把车开得平稳。在路上,他和关老师商量这事该怎么办。
“钱我带的有,先让孩子住院,然后你回来通知一下学校里,找老葛,尽量别告诉太多人。”关老师说。
他的妻子说:“今天我请个假,我在医院陪着。”
钱老师说,“学校这边我找老葛说,那学生家长……”他从后照镜看了眼关老师。
他的妻子也担心的看他。人家孩子在学校出了这种事,哪个家长知道了都不会轻饶了学校,估计到时生撕了学校的心都有。
关老师的眉头紧紧皱着,说:“我去说吧。先确定孩子的情况,对了,还要给派出所打个电话……”
到了医院,关老师他们没去急诊室,怕那里人来人往的对孩子影响不好,临时又托熟人先在病房开了个单人间,让医生在这里检查。有熟人一切都好说,但医生刚进病房简单听了心音看了眼底,又量了个血压,就说:“要不还是先送ICU吧,那边东西全,检查起来方便。”
这边赶紧叫人在ICU腾个床,再把人送上诊疗床推过去。医生那边跟关老师说,“情况不太乐观。人现在是昏迷状态,别的都可以先放一放,先查一下昏迷的原因吧。”
关老师眼前一黑,连声答应,他妻子赶紧拿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取钱交费,医生开了一连串的检查单,先查血,再照个脑部CT,确认昏迷不是由于病变或药物原因导致。医生问关老师:“病人有什么过往病史吗?过敏史?”
关老师记得学生入学前都有体检,说这就回学校拿档案,马上就回来。他跟着钱老师一起走,他妻子交完费回来,手里拿着一大叠单据,医生说:“你在这里陪着吧,等结果出来,我再过来。”
关老师和钱老师回到学校,已经开始上第一 节课了。关老师去翻档案,钱老师去找葛副校长,先把人堵在了办公室,等关老师来了以后一起说。
葛副校长在学校主抓安全和学生处,听关老师说完就立刻站起来说:“走,咱们先去财务室。”
到财务室,葛副校长签字拿了五万现金,跟关老师一起去医院。先去把钱存在交费处,再去找医生。
此时脑部CT的片子已经出来了,医生正准备去ICU,看到他们就说:“边走边说吧。”
ICU里,关老师的妻子守在床前,本来已经买了睡衣过来,想给孩子收拾一下,但护士说可能警察还要取证什么的,不能擦洗,结果只换了衣服。
关老师他们进来时,他的妻子还在擦泪,“太混蛋了……”
医生看了下心电监护,看了护士记录的血压和心跳,“十五分钟查一次。”他交待道,然后跟关老师他们一起出来,说:“从脑部CT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等查血的结果出来后再看。”脑部CT可以看出病人的头有没有受过击打,有没有受伤,是不是因此导致的昏迷。查血就是看她是不是服过什么药。
医生说:“不过这个有点慢,你们要是着急,我就给她下个尿管,做个尿检?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万一女孩遭过性|侵,那下尿管就可能破坏证据。
葛副校长问:“她什么时候能醒?”
“这个不好说。”医生说。
关老师说:“我觉得还是要先通知家长,如果要报警,我们也要考虑到家长的意见。”
葛副校长拍板说,“那就先通知家长,你把电话给我,我来打。”
关老师先把季笙的体检报告给医生,然后把自己的手机递给葛副校长。
葛副校长拨通电话,“请问是季笙的妈妈吗?你好,我是葛朱平,我是G大主管学生的副校长,你好你好……我有件事要告诉你,请季妈妈尽量冷静的听我说,好吗?”
☆、第三十四章
季妈妈姓苏,苏梦柳。据说苏姥爷是个文化人,在季妈妈出生前梦到过一棵柳树,就这么给她起了名。她还有两个哥哥,但没长大就幺折了,底下有一弟一妹,结果出生的年月不对,家里没吃的,都送给别人养了。
苏梦柳虽说是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但也是吃足了苦头的。两个哥哥死的时候,她都依稀有印象。大哥是突然不见了的,家乡传言有说是让人拐了,有说是得急病没了的。她懂事后也没仔细打听,这事就放在心底了。
二哥是淹死的。听说是回老家跟人钻河沟子,一个猛子扎进去就找不到人了,死不见尸。苏姥爷和苏姥姥也不管工作,跑回老家找人,据说拉大网在河沟子那边找了一个多星期也没找着,散烟都散出去五六百——那个时候,这不是一笔小钱了。
等小弟弟和小妹妹出生时,苏梦柳正上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就带个布袋满树拽嫩树叶,回家当饭吃。苏姥姥整个人都是浮肿的,生完孩子一滴奶都没有,两个刚落地的小婴儿每天就是喝借来的糖冲的糖水,饿得几乎要断气。
苏姥爷没办法,寻人看有没有人收养。结果小儿子和小女儿被不同的人家收养走了,临走两家留下了六十块的营养费和十六斤的粮票,算是救了一家性命。
当时还有个插曲,苏梦柳是躲被窝里听到的。苏姥姥和苏姥爷吵,因为当时刚送走小女儿时,那家给了二十块钱和八斤粮票,苏姥姥就说小儿子就不送人了,有这些钱和粮票,就能给孩子换米了,自己能养为什么要送人?
苏姥爷说这孩子长到不怕饿至少要三年,这二十块钱够他吃三年吗?苏梦柳是大了,不怕饿,饿一饿也能扛,小儿子刚落地,全家勒紧裤腰带养他一个?还不一定能不能养活,全家都不吃喝了?送出去,这孩子也能有好日子过,这钱也能存着,当个不时之需。
苏梦柳就记得那天她放学回家,在路上看到一男一女抱着她的小弟弟走了。她悄悄跟到车站,看着他们上的车。她当时差一点就想跟着去认认门,看能不能把小弟弟给偷回来。
后来苏家缓过来了,就又去找那两家,大家当亲戚走,过年还串门。苏梦柳也见到了她的弟弟和妹妹。她记得妹妹过年来时穿着崭新的红棉袄,漂亮的小黑皮鞋,扎着两个小麻花辫,戴着小洋帽状的小发夹,看起来是个洋气的小姑娘。
收养妹妹那家有个儿子,想要儿女双全就收养了妹妹。那天那个男孩一直牵着妹妹的手,很怕苏家再把他妹妹给要回去。
收养弟弟那家一开始不太愿意跟苏家来往,苏梦柳记得爸爸和妈妈给他们送了很多礼物,那家人才带弟弟来了一趟。
知青下乡时,他们主动上门,说想把弟弟给还回来。
原因是当年一家要出一个孩子下乡,男女不论。他们家虽然就一个也是要下乡的,他们家就想如果让弟弟回苏家,可以让苏梦柳替弟弟下乡。
苏梦柳一家一直觉得对不起被送走的孩子,苏姥姥和苏姥爷都让苏梦柳自己决定。苏梦柳又去打听了收养妹妹的人家,那一家倒是已经决定让儿子下乡。一来男孩皮实耐摔打,又比妹妹大五六岁;二来妹妹是女孩,怕送到乡下受人欺负。
苏梦柳就说反正无论如何她也是要下乡的,弟弟回来一是可以宽慰两位老人,二来能让弟弟留下不是更好吗?所以她就答应了。弟弟改了姓,又成了苏家的孩子。
现在苏梦柳留在这里成家立业,弟弟苏楠奉养双亲。但因为苏楠还有另一家老人要管,苏梦柳每年都会寄些钱回去。
苏梦柳这辈子什么苦都吃过,她也一直是个坚强的人。但在接到葛副校长电话时,她第一次觉得天塌了。她语无轮次的请假,拿上包坐车赶到医院来,在车上给季爸爸打了电话。
“你赶紧到市二院,什么都别问,直接过来。”苏梦柳挂了电话,顾不上跟季爸爸多说,她现在整个脑子都是乱的,身体里却像点了一把火,烧得她好像要冲出去把眼前的一切都打破!
她很快到了市二院,在医院门诊大厅门口看到了关老师,站在他身边的应该就是葛副校长。
关老师和葛副校长快步迎上来,关老师介绍:“这是我们葛校长。”
葛副校长伸出双手来跟苏梦柳握手:“你好,你好,孩子现在还算平安,我们一起进去吧。”他其实很担心家长一来就一副天塌地陷无法沟通的样子,现在季妈妈还算冷静,他就松了一口气。
“关老师第一时间发现了孩子,和他爱人一起把孩子给送到医院来,住院费都是关老师先垫付的。”葛副校长说。
苏梦柳扫了关老师一眼,点点头,没说话。三人正急步往ICU去,看电梯人多,苏梦柳心焦不想等,直接上了楼梯。
葛副校长一直走在前头引路,让关老师跟家长解释。
关老师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承认道:“这是我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昨晚没有查寝,所以不知道季笙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苏梦柳却知道季笙接了个家教的活,估计是她从学生家回来得太晚才出的事。从这方面说,不能完全怪学校。
到了ICU,他们只能在窗外看。里面有一个护士,葛副校长解释说:“我们给孩子用了最好的照顾,24小时都有护士在这里照顾她。还给她开了个病房,现在是关老师的爱人在这里一直陪着。”
苏梦柳一看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的季笙就掉泪了,葛副校长去找护士求情,看能不能让家长进去看一眼。护士过来领苏梦柳进去。
季笙仍是蓬头垢面,只是换了衣服,头发简单拢到一起,但脸和手上都是在地上蹭的灰和土,头发间还有树叶。她的衣服被放在一旁的桌上。
苏梦柳手抖着拿旁边的纸杯想接水给孩子擦洗下,护士小声说:“还没有报警,怕毁掉证据。”
苏梦柳捂着嘴,把哭声全都闷在喉咙里,眼泪滚珠般砸在季笙的枕头边。
护士把她扶出来,葛副校长和关老师一起劝她,问要不要去病房看看?要不要去见见医生?
苏梦柳把眼泪胡乱抹掉,努力镇定下来,说:“先去看医生吧。”
正好血检的结果出来了,医生拿着化验单说:“目前看来没有发现问题,但病人一直在昏迷,我想或许需要精神科的会诊。看看是不是心理问题。”
没有问题就是最好的消息。葛副校长和关老师都松了口气,苏梦柳的嘴唇咬得发白,她艰难的问:“孩子在别的地方有没有……”
医生放下化验单,放轻声音,温柔又可靠的对苏梦柳说:“放心吧,已经请妇科主任过来看过了,孩子没有……那个。外阴完整,不见损伤,也没有红肿、擦伤或撕裂伤。”
整个办公室的气氛都为之一松,苏梦柳心神一松,头都有些打晃。
医生赶紧扶住她,手掐在脉博处数心跳,葛副校长立刻去接了杯热水放在苏梦柳的手边。
苏梦柳坐下后说:“我没事。”
医生数完心跳说,“你要冷静啊,心跳有点快,血压估计也有点升高。现在别小的没事了,你又出事。”
苏梦柳点点头,医生说:“现在看来,病人受的都是一些擦伤,脖子、右手手腕、右手上臂和两条大腿有不同程度的淤伤,但总的来说应该没有大碍。等精神科的大夫来了以后,我们会诊一下再说。”
医生这边已经没有问题,他们又回ICU看了看季笙,然后葛副校长请苏梦柳去病房,需要商量一下报警的事。
这种事跟一般的事不一样,学校也要顾忌家长的意见。有的家长并不愿意报警,不想把“丑事”公诸于众。
葛副校长和关老师就是顾忌这个才要等季笙家长来了之后,再考虑报警的事。
“这个上头,我们听家长的意见。”葛副校长说。
苏梦柳的脑子现在整个还是乱的。她就想守着季笙,别的都是其次的事。
“等孩子的爸爸来了以后,商量商量吧。”她说。然后她就去ICU外守着了,看着护士给笙笙记录血压心跳。
季爸爸也到了,苏梦柳没头没脑的一个电话把他吓得不轻,到了医院才想起给她打个电话。
“你到四楼的ICU来,我在这里。”
季爸爸气喘吁吁的找电梯,一看挤的都是人,一转头爬楼梯去了,一边也不挂电话:“你先告诉我是谁出事了?你?还是孩子?”
“……”苏梦柳顿了下,让季爸爸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你快说吧,我这心脏都不对劲了。”
“你来吧,笙笙的班主任也在这里。”
季爸爸一脚踩空,幸亏旁边一个也是来看病的伸手托了他一把,他抓住扶手,胡乱道谢:“谢谢啊,谢谢。”然后润了润干渴的喉咙,“笙……是笙笙出事?”
苏梦柳拿着手机,听话筒里季爸爸一边上楼一边慌张的猜着:“她摔着了?磕着了?生病了?你说啊!你别吓我!”
“她身体没什么事,你过来再说吧。”苏梦柳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话像堵在嘴边,不敢说出来。
很快,季爸爸已经跑过来了,远远的看到季妈妈站在走廊里,他加快脚步跑过来,不及说话就看到ICU里的季笙。
“孩子怎么在里头?”季爸爸慌张中有着迷茫,还有着他不愿意面对事实的装傻,他直愣愣的去推ICU的门,立刻就被护士劝住了:“您不能进来,这是无菌病房,不能进。”
“不是,我孩子在里头,你不能不让我进啊。”季爸爸指着里头的季笙,想推开护士闯进去。
季妈妈赶紧过去劝,刚才离开打电话的葛副校长和关老师都回来了,一看到就赶紧过来拉。
“都松开!撒手!”季爸爸突然怒火冲天,推开上来拉的葛副校长和关老师,他记得关老师,上去就要拽他的领子:“这是怎么回事?孩子在你们学校……”
对这种家长,葛副校长已经很有经验了,立刻上去半抱住季爸爸,“我是校长,季笙爸爸请您冷静点,冷静点,我们慢慢说。”
季爸爸神情激动,他的眼睛大大的瞪着,已经盈满水花,满腹委屈和愤怒的瞪着这两个人。
苏梦柳过来小声说:“你跟他们去病房谈,我在这里陪着笙笙。”
季爸爸一把抹掉鼻涕泪,问她:“笙笙到底怎么样?医生怎么说?”
苏梦柳把季爸爸拉到玻璃窗前,两人一起看着季笙,她小声说:“笙笙没受重伤,那人没得逞,不知道是笙笙跑掉了还是怎么回事,她身上都是擦伤,就是现在人还没醒,医生说一会儿请精神科会诊。学校问要不要报警,我现在脑子是乱的,想不清楚,你去跟他们说吧。”
季爸爸握住季妈妈的手,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你跟孩子在一块,我去跟他们说。不行这学咱就不上了。”季爸爸想得很快,“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想让孩子再上这个学了,先让她休息休息,反正不上学,我也能养她一辈子。”
苏梦柳一直这么隔着窗户看着孩子,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季爸爸过来了,同行的还有关老师和他爱人,葛副校长已经回学校了。
季爸爸说:“我跟他们说了,报警。不能放过那个王八蛋。”
苏梦柳点点头,这对她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
季爸爸说,“我在这里看着,你跟关老师回去,把笙笙的东西收一收拿回家,咱不上学了。”
关老师欲言又止,他能理解家长此时此刻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对学校的信任估计已经落到谷底了。但学校对此肯定是不想让学生离开的——学生只有继续留在学校里,学校才能占据主动。换句话说,才好补偿学生。如果任由学生退学,说不定过几天学校就该被人告了。
这肯定是学校不愿意看到的。
不过此时家长心情激动,说这个也没用。关老师说:“对,咱们一起回去。”
坐上出租车以后,关老师就试探的跟苏梦柳说最好还是先给季笙请个长假,“毕竟如果孩子以后想回来上学,最好不要让她受到太大的影响。”
不上学是一回事,如果要回来上学,那就要小心流言了。
苏梦柳一听,还真起了让季笙先退学的主意。关老师说:“当时我儿子发现的早,五点半,那条路也没人经过,肯定没人看到。当时我和我爱人过去时也是用衣服和毛巾被挡着的,所以季笙出事的事,肯定还没人知道。一会儿我去班里跟纪委说一声,就是咱们当家长的,还是先给孩子想个请假的理由,最好是长假,反正再一个多月就该放暑假了,季笙这事是特例,先让她不用参加期末考了,想跟着上二年级就暑假完了后直接补考,免试的科目我去打招呼,就不用让她考了,直接给个分数。”
关老师绝口不提季笙休学或退学的事,一切都是照季笙休息一段时间会再来上学安排的。
苏梦柳也感到老师的用心,毕竟流言越少越好,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除了知情的老师外,季笙的同学中间最好谁都不知道。这样对季笙的伤害才能减到最小。
“就说她奶奶病危,我们回老家了。”苏梦柳说。
季笙的奶奶在季笙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季笙爷爷和大爷一起跟着季爸爸的堂兄住,离季笙他们非常远。逢年过节也就打个电话,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季笙五岁时,说五岁了爷爷都没见过才带去见见的。
苏梦柳说:“他老家远,他平时也没办法回去孝顺老人。”
理由正当又充足,关老师点头说:“那对外就这么说了。”
到了G大,已经是第四 节课了。关老师的爱人直接回家了,说下午再去看季笙。关老师带苏梦柳去寝室,寝室不上课时就锁着门,就是怕学生偷懒回来。宿舍阿姨听关老师叫还奇怪,打开门说:“这是有事?”
关老师找她拿钥匙,说,“我一个熟人,过来替孩子拿点东西。”
到了季笙的寝室,推开门就能闻到一股饼干混合着花香的香味。屋里不算特别整齐干净,三人的床都没叠被子,就这么直接铺在床上,床栏杆上搭的有裤子和毛衣,桌上堆的都是书。
关老师不知道季笙睡哪张床,问苏梦柳,她说:“我认识。”
她看到季笙的毛衣,还有她的裤子、被子,枕套还是她在超市买的四件套中的一个,还有窗台上那盆仙人球。
苏梦柳开始给季笙收拾行李,行李箱就放在没人住的第四张床上,里面还有叠得整整齐齐的两个编织袋。
季笙的柜子没有锁,就这么挂着。这屋里就她们三个,谁都不防谁,刚开始还锁,后来都懒得锁了。
苏梦柳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关老师已经去找钱老师又借了车钥匙,把车开到楼下,一趟趟往下扛东西了。最后一趟,苏梦柳提着季笙的提包,拿着她的仙人球出去。
关老师看到还问了句:“这是季笙养的吧?她们这屋的小姑娘都很有生活情趣,屋里收拾得也干净,还养花。”季笙这屋的花真不算少,窗台上都摆满了。
苏梦柳看着仙人球说,“这花是季笙爸爸给她买的,她特别喜欢。”
回到医院,精神科的主任已经来了,还有个法医来取证,取过后季爸爸已经给季笙擦过澡了,把他的小姑娘洗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负责季笙的小护士回去护士站说:“那个爸爸还会给女儿编辫子,编得可好了。”
护士站的护士们都知道ICU的女孩出了什么事,一个护士说:“造孽啊,那种人都不得好死!”
精神科的医生认为最好还是等她自己醒过来,生命指标没有下降的话,不必用强制的手段强制她清醒,“人体有个自我调适的过程,等她自己恢复吧。”
其实现在人已经不必住在ICU了,没有生命危险了。季笙从ICU挪出来,搬进了病房。医生也给她开了水,先输液,保证体内电解质平衡,又考虑到她无法自主排泻,下了尿管,也问季爸爸要不要找个护工?翻个身啊,擦屎接尿什么的。
季爸爸说不用,有他和孩子妈两个人就行了,他问医生孩子需不需要下胃管?不然她要一日不醒,那就不能吃东西啊,人不吃东西怎么行?
医生说:“暂时还不用,补着液呢,四十八小时以后再说,先把该做的检查都做了。”八小时一查血,防着有什么之前没发现的意外。
苏梦柳先回了趟家把东西放下,再收拾一些病人的洗漱用具带过来,还给季笙带了她的电脑,打算给她放点歌听。最后还有那盆仙人球。
季爸爸已经给她打了电话,她过来时就直接到病房了,还给季爸爸带了午饭。
“你吃了吗?”季爸爸接过盒饭说。
苏梦柳把电脑接上电源,连上网,找到播放器开始小声放歌,再把那盆仙人球摆在床头柜上。“没,跟你一块吃。”这些都做好了,她才坐下吃另一个盒饭。
季爸爸边吃边说:“法医说提取到了几个完整的指纹,笙笙的衣服也拿走了,上面可能也有指纹,反正一定能找到这个王八蛋。”
苏梦柳不想听关于这个人的事,她说:“我跟笙笙老师说先让她请个长假,就说笙笙奶奶病危,等笙笙醒了以后,我想带她出去散散心。”
季爸爸说:“行,我把假请了,到时咱们一家一起去。”
吃完季爸爸去扔垃圾,这一扔就半天不回来。苏梦柳知道他是去找地方抽烟了,估计心里也不好受,刚才一直憋着,让他出去散散也好。
她关上门,掀开被子仔细检查季笙都有什么地方受了伤。刚才法医走后,护士已经给季笙所有的擦伤都涂过碘酒了。
苏梦柳发现女儿受伤的地方并不多,心里好受了一些。她坐下来握住女儿的手,静静的看着她。这件事情之后,她想她再也不会放心把孩子放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季笙的眼皮动了动,苏梦柳立刻趴在她耳边小声叫:“笙笙?”
——她感觉到了仙人球传递来的信息,从来没有这么清楚过。
——仙人球在愤怒的号叫:攻击!攻击!刺他!刺他!!
苏梦柳看到季笙睁开眼,像听到什么声音一样去看仙人球。她立刻把仙人球拿到季笙眼前,不过看到仙人球格外吓人的刺之后又拿远了点,“笙笙,你是不是要这个?”
季笙这才听到妈妈的声音,发现她在身旁。
“妈?”她把仙人球拿过来抱在怀里,坐了起来。
苏梦柳怕仙人球刺着她,商量着说:“把这个给妈妈好不好?放在柜子上你也能看见。”她觉得女儿似乎很依恋仙人球。她看着季笙,不敢大声说话。
精神科的医生说,季笙醒来后应该给她一个调整的时间,这时身边的人切忌过于激动,这样会刺激到她。
她看季笙好像有些迟钝的看了一圈病房,她抬起手才发现手上有点滴,手指上还夹着个连着电线的大夹子。
苏梦柳轻轻按住她的手:“别动这只手,你打着针呢,这个是心电监护的东西。”
苏梦柳什么都不说,也不问,把季笙扶起来就给她倒了杯橙汁,医生说等她醒了基本没有忌口的东西,当然立刻吃麻辣火锅回锅肉是不行的,不过可以喝点果汁,病人昏这么久起来嘴里应该是苦的。饿了可以吃饭,先喝点粥啊稀饭啊,鸡汤鱼汤也可以。
季笙小口小口抿着橙汁,“肚子饿不饿?想吃点什么?你爸也来了,刚才出去抽烟了,正好我让他给你带点什么?”她问。
“……什么都行。”季笙的反应有点太平静了,虽然苏梦柳不想刺激她,但看她这么平静,她这个当妈的反倒先受不了了。
“你想吃什么都行,妈回家给你做。”苏梦柳哽咽的说。
季笙这才反应过来,她和苏梦柳的目光对上了,两人一下子都说不出话来了。苏梦柳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过去搂住季笙,把这个跟她差不多高的女儿搂在怀里轻轻的拍。
季笙能感到妈妈发抖的手,能听到她不稳的呼吸,知道妈妈应该是哭了。但她的感觉好像被蒙在了一层厚玻璃里,对外界的反应是迟钝的。像现在她竟然还有心情去想:这种情况,她应该哭吧?
可季笙哭不出来。她不但没有眼泪,也没有伤心、恐惧、后怕等种种情绪。她很清楚的记得昨晚发生的一切,但她同样知道:那都结束了。
如果说她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被人发现秦风的尸体怎么办。
——这算冷血吗?
季笙不知道。
她趴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浑身就放松了。
苏梦柳也平静下来了,把她扶起来,很自然的就把一切都告诉她了。包括是谁发现的她,谁把她送到医院,已经报警了,学校的老师也来过了,家里打算先给她请个长假,然后他们一家去旅行。
“哦,对了,忘了通知医生了。”苏梦柳这才按响了护士站的铃。
护士很快就到了,还有医生也一起来了,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笑着很轻松的说:“孩子已经没事了,针还接着挂吧,水都开了,打完这三天。心电监护今晚护士换班时再撤。”
苏梦柳赶紧问孩子现在能不能吃东西》
医生说:“可以吃,回家给她炖点鸡汤熬点大米粥,放几颗红枣。不过明天早上等抽完血再吃完,检查多做几个,也让人放心。”然后把苏梦柳拉到外头小声问她,“你们打算什么时候通知警察来?”
苏梦柳这才想起还需要告诉警察,给季笙录个口供。
医生说,“要我说现在先不用急,孩子刚醒,一会儿我再让精神科的过来一趟,看她今晚会不会做恶梦,有时人的反应会滞后,可能过去几天,半个月,甚至时间长的半年后也有才开始有反应。那时候如果家人放松警惕,可能就会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总之,现在还是先让孩子的身体尽快恢复过来,先不要急着让她回忆这次的事。警察最好明天再通知,先看看今晚的反应。”
苏梦柳连连点头。
季爸爸,季秫接到苏梦柳的电话说季笙已经醒了,差点从台阶上栽下去。他就蹲在医院门诊后门的台阶上抽烟,清洁工来来去去好几回都盯着他看,不过看这人一脸沉郁也不敢上来让他别吸。
“醒了?那我马上过来!”季秫慌忙把烟掐了,拍拍身上的土就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