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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鸩之媚》 · 司溟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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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薛心璐一脸迷惑地看着她,“阮主编?”

伍媚一脸“悔恨”地拉住她的手,“薛秘书,对不起,上次是怕被拦在外面,无法完成采访任务,我才冒称阮主编的。”

“没事儿。没事儿。”嘴上这样说着,薛心璐心底还是有几分不快。亏她还把签名的笔记本当观音相一般贡在家里,就差每天三炷香了,搞了半天,原来是个冒牌货。

伍媚哪里会看不出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的心思,她笑眯眯地说道,“薛秘书不忙的话就在我这儿坐一会儿,刚巧阮主编约了我晚上吃饭,待会儿等她来了让她给你好好签个名。”

这下薛心璐立马两眼放光,身体不觉朝沙发里陷了几分。

“真的吗?阮主编要过来?伍总监你和阮主编关系很好的样子,好羡慕啊。”薛心璐眼睛里红心直冒,“伍总监你快帮我看一下我今天的搭配怎么样,能不能入阮主编的眼?”

伍媚后槽牙都痒了,她是学传播学的,太了解时尚杂志的运作模式,在她看来,时尚杂志的编辑们和古代卖大力丸的没什么两样,至于那些将时尚杂志里自以为是的穿搭配色奉为金科玉律的男男女女则是一群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蠢货。她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虚与委蛇道:“薛秘书今天的小黑裙搭配白色腰链很有赫本风呢。”

薛心璐却顿时觉得遇到了知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搭配心得。

伍媚在心底咆哮:薛秘书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肌白雪肤女,请着玄之又玄衣”,像你这种偏黄肤色真的不适合一身黑啊。

“我去一趟洗手间。”伍媚决意攥着手机尿遁。

洗手间内,伍媚给阮沅打了个电话。

“我知道你从美国回来了,不许说我不在国内。现在请阮大主编半小时内赶到晟时大厦十三层1315号办公室,我等你江湖救急。”

阮沅简直要抓狂,“我在审稿子啊拜托,出什么事了?你该不会强了晟时的老总被人家扣住了吧?”

“别扯淡。”伍媚翻了个白眼,“我欺骗了你的脑残粉,现在为了补偿她你得露下金身。”

“FUCK YOU!招摇撞骗这种事你也干!”阮沅几乎要破口大骂。

伍媚轻蔑地一笑:“操/我?你满足不了我的,我喜欢带把儿的。”

“如果你这会儿在我跟前,我现在一定将你就地正法。”阮沅咬牙切齿。

伍媚懒洋洋地笑笑,“那你先去问你家秦不动借用一下某个部位吧。晚上请你吃饭——敦刻尔克餐厅。”说完便挂了电话。

阮沅手里的笔啪的一下断了,娘的腿,敦刻尔克是阮家的产业好不好,在我家餐厅请我吃饭,真以为我不敢收你的钱么。

助理哆哆嗦嗦地退了一步,主编居然还是怪力少女,好可怕。

“修改意见我晚上发给你。”阮沅抓起手袋,戴上巨大的蛤蟆镜,怒气冲冲地出了办公室。

不一会儿,助理怯怯地从窗户往楼下看去,阮主编果然开着那辆霸气无比的白色奔驰G55轰隆轰隆上路了。

到了晟时,前台小姐刚要开口要预约,就看这个带着墨镜的女人几个箭步就闪身进了电梯。

好矫健……前台小姐目瞪口呆。

出了电梯,阮沅快步向公关部走去。临进门时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个问题:伍媚怎么会在这儿,她不该是在外国语学院讲课吗现在?

伍媚早已经倚门而立,看见阮沅,登时亲亲热热地上前搂住她的胳膊,将她拖进办公室内,向沙发上的薛心璐介绍道:“阮大主编,这就是你的忠实粉丝薛心璐小姐。”

阮沅依旧戴着墨镜,淡淡地朝薛心璐伸出手去,“薛小姐,你好。”

薛心璐受宠若惊地看着眼前高瘦的女人:利落的短发,巴掌大的小脸,穿着一件无袖的深松绿的连身裤,修长的脖子上戴着赤金的项圈以及累累坠坠的绿松石项链,脚上是一双孔雀绿的鱼嘴高跟鞋。□在外的手臂是漂亮耀眼的蜜色。

偶像整个人超出了她的想象范围,又带着一种异域风情的美。薛心璐脸颊发烫,颤巍巍地握住阮沅的手,几乎舍不得撒手,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偶像的手并不似她想象中那般细腻柔滑,反而在指腹处生着一些薄茧。

阮沅浓黑的眉毛微蹙,薛心璐立刻松开了手。

伍媚已经拿出一本《郎色》,笑眯眯地翻到主编寄语部分,又递过去一支笔帽已经拧开的水笔。

阮沅无声地接过笔,低头在脆疏的铜版纸上潇洒地签上“祝薛心璐小姐青春永驻。阮沅。”

薛心璐却从微微下滑的镜架处隐约看见阮主编长了一双不太像亚洲人的深邃而凹陷的眼睛。正在愣神间,阮沅已经合上书页,递给了她。

千恩万谢地双手接过来,薛心璐这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岗快四十五分钟了。道了谢便赶紧小跑着回了办公室。

岑彦看见她,不客气地弹了她脑门一下,压低声音道:“幸好今天沈总佳人有约,没时间和你计较,不然仔细你的皮。”

薛心璐这才紧张起来:“师兄,沈总发现我溜号了?”

“嗯,我跟他说你拉肚子,去厕所了。”

薛心璐简直欲哭无泪,师兄你不能这样坏人家的形象的好不好…

伍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看起了薛心璐送来的那份报告。阮沅倚在办公桌边沿,不耐烦地敲打着桌子,“你怎么跑到晟时来了?”

伍媚眉梢微扬,笑得风情万种:“你能从热血的战地记者转行成如今的时尚女魔头,我就不能由穷教书的转行成公关女郎?”

阮沅扶了扶墨镜的镜腿,冷哼一声:“你少来,我敢打赌你这会儿满肚子坏水肯定正翻着泡泡呢。走吧,你答应请我吃饭的。”

伍媚无所谓地耸耸肩,拿起包,和阮沅一起下了楼。

去停车场拿车时,伍媚地看了一眼阮沅的奔驰G55,鄙夷道:“这么夯的车,也只有你好意思开出来。”

阮沅恶声恶气地说道:“不敢当,我的车再夯也比你的二/奶车强,真是奶味十足啊。”

“你瞧你你那奔驰车标,活脱脱就一丁/字裤。”伍媚反唇相讥。

“我没见过那玩意儿,还真不知道是长那个样。看来你比较有经验。”

……

两人几乎是一路斗着嘴斗到了敦刻尔克。

敦刻尔克的餐厅经理看见二人,早已经不迭地迎了过来。

阮沅手一指伍媚,“今天不用和她客气,争取最后让她卖身抵债。”

餐厅经理为难地搓了搓手,“小姐,您忘了,大少爷把他的股份转送给伍小姐了,伍小姐也是敦刻尔克的股东。”

“阮咸那个白痴!”阮沅气冲冲地坐进一个小隔间,因为动作过猛,差点把用作隔断的屏风撞倒。

伍媚笑容满面地坐到她对面。托住腮刚要说话,却看见沈陆嘉和晏修明并肩走了过来。于是她唇畔的那抹笑意便愈发深邃。

阮沅看得发毛,也下意识地回头,恰巧看见沈陆嘉为晏修明拉开椅子。

“芭蕾舞公主和沈陆嘉在拍拖?”阮沅有些狐疑。

“这么有新闻价值的场面不拍下来?绝对是爆炸性新闻啊。”伍媚笑得不怀好意。

阮沅摇摇头,“沈陆嘉是个正人君子,我不想和他结仇。何况过一阵子,我们要做一个晏修明的专访,没必要现在惹人嫌。”

伍媚若有所思地捋着自己的中指,“或许我们的公主殿下巴不得曝光也说不定。”

“你对晏修明似乎没什么好感?莫非是因为沈陆嘉?”阮沅一把摘下墨镜,眉眼灼灼。

伍媚两手一摊,一脸无奈:“公主殿下可是我的偶像,我还想跟你说采访那天记得通知我,我去客串一下你的助理来着。”

阮沅探究的目光从里到外将她的脸逡巡了个遍,伍媚面带微笑,任由她打量。

作者有话要说:伍美人会做出啥子事呢。。。我也布吉岛。。。

☆、21红与黑

这厢阮沅只顾着打量伍媚,那厢侍者已经递上了菜单。

沈陆嘉自然是让女士点餐。

晏修明却摇摇头:“我不太懂法国菜,沈大哥你点吧,我不挑食的。”

沈陆嘉微微有些吃惊,他也见识过一些所谓的大家闺秀,吃意大利菜时一定会嘟着嘴用不标准的意大利语要torta di mele(苹果派);吃日本料理时会嚷着要鯖の押し寿司(鯖鱼形寿司);吃法国菜就更骇人了,一连串的“Cassoulet(豆焖肉)、Confit de canard(油封鸭)”像滚珠子一样从她们涂着粉色、橘色的嘴唇里滚滚而下,仿佛生怕别人小觑了自己。像晏修明这种舞者,满世界演出,倒是真正的见多识广,可见古训说满瓶不动半瓶摇真是再准确不过了。

想到这里,沈陆嘉对晏修明印象愈发好起来,他微微一笑,也不再客套,便点了餐。点到鹅肝时,晏修明忽然开了口:“沈大哥,不要点鹅肝吧,那些鹅太可怜了,每天被拿管子往食道里强行喂食,我不想吃。”

“那就不点吧。”沈陆嘉忍不住深深看了一眼晏修明,大概是被保护得太好,或者说是被控制得太厉害,晏修明整个人都给人一种温良娴雅的感觉。这其实要算得上沈陆嘉第一次真真正正仔细看她的长相,然而从眉眼鼻口一路看下来,他却觉得晏修明的五官和伍媚倒是有六七分相似,要不是气质截然不同,还真像姊妹两个。

离他们不远处,阮沅看着懒洋洋不大动刀叉的伍媚,皱眉问道:“怎么不吃?”

伍媚却答非所问,“我记得你只有阮咸一个亲哥哥,没有姐妹,是不是?”

“嗯。”阮沅有些迷惑地应了一声。

“我看英国史的时候,发现除了没有国界之分的兄弟阋墙的戏码,姐妹间的斗争也是源远流长。玛格丽特公主一辈子都活在做英国女王的姐姐伊丽莎白的阴影下,对伊丽莎白情感复杂;波林家的两个姐妹为了亨利八世争风吃醋,简直就是一出异域版宫斗大戏;到了现代,铁娘子撒切尔是英国第一任首相,可是她的姐姐不过是个寻常农夫的妻子,一公开讲话就口吃,还真是有趣。”伍媚面上带笑,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高脚酒杯,漫不经心地振荡着杯里殷红的酒液。

“反正顾姨就你一个女儿,你有什么好感慨的?”阮沅摸摸下巴,“不过做小三做到安妮·波林的份上,生了个统治英国四十五年的女儿,现在英镑上还印着小三的闺女的头像,砍头也算赚了。”

伍媚勾唇一笑:“难道你羡慕?”

“是啊,我也是个三儿,还是一个永远都翻不了身的三儿。”阮沅自嘲地笑起来,“秦亦峥心里一直有人,还是个死人,是个怀着他的孩子死掉的女人,你说我怎么和她斗,我怎么和一个死人斗?就是我能将她从骨灰盒里刨出来,我能把她从秦亦峥心里刨出来吗?”说到这里,阮沅眼睛里弥漫开来的全是刻骨的绝望。

伍媚的中指弹了弹酒杯的杯壁,发出一声脆响。

“我说句你不爱听的,秦亦峥那个杀神有什么好?除了那一身皮囊还算动人,整个就一恐怖份子。我看你就让他和那个骨灰盒一块儿恩恩爱爱算了。”

阮沅苦笑:“我没有你那么潇洒,我放不下。我还要审稿子,先走了。”说完她拎起手袋,推开了敦刻尔克的大门。

伍媚慢条斯理地喝光了红酒,这才招来餐厅经理,小心翼翼地指了指沈陆嘉和晏修明所在的方向,压低声音吩咐道:“那一桌吃饭的男女,看见了没?”

餐厅经理点点头,心里却在叫苦,这位小姑奶奶又要捣什么鬼?

“买单的时候,收他双倍的价钱。”

经理为难地说道:“这样不大好吧,万一传出去……”

“放心,那位财神爷拔根毫毛,比你的腰还粗,不宰白不宰,再说要真出了纰漏,还有阮大少担着呢。”伍媚笑眯眯地说道。

经理心想万一伍小姐去大少爷那里吹几阵耳旁风自己还不得吃不完兜着走,只得咬牙答应了。

伍媚用餐巾抹了抹嘴,这才心满意足地走偏门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有苍老的女人吃力地蹬着三轮车,车上还有一些桃子,大概是没卖掉的。

伍媚停下车,问道,“这桃子还卖吗?我要两斤。”

“卖的。卖的。”女人黧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麻利地抖开塑料袋,递给下了车的伍媚。

伍媚拣了五个水蜜桃,递给了女人。

“五块钱一斤,这里是两斤三两,就算你十块钱好了。”

伍媚从包里拿出一张十元的纸币,又找出两枚硬币,递给卖桃子的女人,笑笑,便提着桃子上了车。

女人手里攥着钱,呆呆地看着伍媚,这姑娘笑起来真好看,跟年画上的仙女一样。

伍媚没有回家,而是回了晟时。

到了办公室,她洗了几个桃子,一面啃桃子,一面摸出手机,拨通了沈陆嘉的电话。

沈陆嘉和晏修明正在吃香橙Souffle。看着屏幕上跳动的“伍总监”三个字,沈陆嘉眉头不觉一皱,迟疑了片刻才接通了电话。

伍媚没有吭声,她要先看一看沈陆嘉有没有存她的号码。

“伍总监,有什么事?”沈陆嘉语气平平。

伍媚唇畔却漾出一丝隐秘的笑意,“沈总,关于那份《蔺川金融市场暨房地产信托评估报告》我有些地方看不懂,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

“你还没回去?”

伍媚极低地一笑:“是啊,我又没有选修过经济学,怕你辞退了我,只有笨鸟先飞。”

她明明离他很远,隔着手机,沈陆嘉却觉得仿佛有暖湿的气流在他耳畔缭绕,痒痒的。

“我很快就回公司。”沈陆嘉正要挂电话,却又不由自主添上了一句:“你吃过晚饭没有?”

伍媚唇畔的笑意愈发明显:“正想麻烦沈总给我带一客海鲜饭,我要吃敦刻尔克餐厅的。”

“好。”沈陆嘉只当她偏爱敦刻尔克餐厅的滋味,对这一巧合并没有多想。

还未等沈陆嘉主动开口,晏修明已经知情识趣地说道:“沈大哥,公司有事的话就赶紧过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抱歉,银监会督查小组就要过来检查,公司还有些事,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先结账,待会儿我帮你拦车。”沈陆嘉一面说一面招呼侍者结账,还不忘交待要一份海鲜饭打包带走。

帮晏修明拦了车后,沈陆嘉当着司机的面说道:“到了家告诉我一声,车牌号我记下来了。”

晏修明朝他粲然一笑:“嗯,沈大哥再见。”

车上,司机忍不住问道:“刚才那位是你男朋友吧?这年头这么细心体贴的男人可不多啊。”

晏修明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这顿饭其实吃得相当闷,沈陆嘉话很少,从他的态度看来,这顿饭十有八/九只是一种礼节性的邀请而已,并没有太多题外之意。不过不要紧,西方谚语不是说了吗,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沈陆嘉则提着海鲜饭直接去了公关部。

伍媚正在埋头看着报告,只是手里还握着一只粉扑扑的水蜜桃,她修长洁白的手指正一下一下地抚摸着蜜桃中间凹陷的那条缝隙。这寻常的动作由她做来,却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魅人之感,沈陆嘉觉得耳朵都有些热起来。

他不甚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先吃饭吧。”

伍媚立刻眉开眼笑地接过饭盒,又将手里的桃子塞到沈陆嘉手里,“沈总,这个桃子给你吃吧,可甜了。”

桃子在她手中已经被捂得有些微温,摸上去除了毛茸茸的细腻感,还有一种软绵绵热乎乎的感觉,仿佛手中握的不是桃子,而是某种活物。沈陆嘉几乎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伍媚吃得很快,一份海鲜饭很快就剩了小半。收拾完桌面,她笑微微地看向沈陆嘉,“沈总,我吃完了。你可以帮我扫盲了。”

由于刚吃了海鲜饭,她的嘴唇红润润的,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沈陆嘉视线微垂,走到伍媚身旁,弯下腰给她讲起了这份由他草拟的《蔺川金融市场暨房地产信托评估报告》。

“晟时属于一级资质开发商,主要使用的是权益投资和贷款方式的信托,等价于高息贷款,而且我们晟时自身拥有的项目多,融资渠道广,资金周转腾挪相当方便,兑付风险相对有限,所以此次评估几乎不需要担心……”男子声音低沉稳重,像一匹上好的绸。

因为姿势的缘故,居高临下的沈陆嘉可以轻易看见她荡领印花衬衫里两弯柔腻的弧线,还有弧线上方那饱满的浑圆,是诱人的奶白色。左手抓着的水蜜桃似乎越发温热起来,报告上的数据也有些模糊起来,沈陆嘉竭力稳住心神,努力不着痕迹地将水蜜桃放到办公桌上。

不料伍媚恰好回头看他,此刻的沈陆嘉哪里敢和她对视,慌忙地移开眼睛。

老练沉稳的沈陆嘉在情感方面青涩得就像一枚绿果子,哪里逃得出伍媚的一双眼睛,她低低地一笑,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沈陆嘉。

沈陆嘉被她看得又是恼怒又是不自在,原本准备放下桃子的左手不由收紧,桃子薄薄的嫩皮终于承受不住握力,甜腻的汁水便沾满了他的掌心和指间。桃汁干了之后表皮会有一种紧绷的感觉,沈陆嘉硬是强撑着用波澜不惊的语气给伍媚讲完了整份报告,这才面无表情地撂下一句:“早点下班吧。”说完便大步出了办公室。不过他的手里还握着那枚桃子。

等到沈陆嘉的脚步声远了,伍媚才忍不住伏在桌上大笑起来,太可爱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被她碰到。她敢打包票,沈总一定还是个处男。

作者有话要说:沈总真心了不起,居然在妖女火辣辣的视线下还能当柳下惠。。。牛掰!不要向我咆哮说为什么沈总不把女主扑倒强吻,拜托,沈忠犬虽然也是总裁,但不是那些动辄邪魅一笑:“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看我怎么收拾你。”的那种总裁。。。

可怜的桃子。。。不准说我YD,桃子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是有女性私 处的象徵寓意的,那条缝。。。咳咳,你们懂的。。。我什么都没说。。。望天

☆、22名利场

银监会的督查小组一行到了蔺川后,不少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因为扩张过快而被点名批评,一时间股市大盘上金融板块一片惨绿。只有晟时一枝独秀,一路飘红。于是晚上沈陆嘉做东,在九重天请督查组一行吃饭。他本来并不想叫上伍媚,但是因为督察组的副组长宋淳熙是位年轻女士,只得让岑彦喊上了伍媚。

入座时,岑彦很有眼色地让伍媚坐在了沈陆嘉身侧。晟时的信托基金经理纪书楷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地却有些不忿,不过是一个卖笑陪酒的,也配坐在上座!

坐定之后,先上冷盘。其中有一道凉菜是黄桃和蜜桃去皮盐渍在糖水里,里面还有椰果和西米,还取了个文诌诌的名字,叫“桃之夭夭”。这本来没什么,但是沈陆嘉却不由自主想起了那枚被他捏坏的水蜜桃。他的爷爷沈国锋也算是苦出身,从小对这他的教育便是“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所以沈陆嘉自然不可能将那只桃子丢掉,最后犹豫了半天,还是将水蜜桃剥皮吃掉了。此刻陡然又看见桃子,沈陆嘉便有些不自在。

督查小组的组长付瑛杰首先举起酒杯,朝身侧的沈陆嘉笑道:“老话说英雄出少年,我见到沈总,总算明白了这话一点都没说错,真是年轻有为,我们不能不服老啊。”

沈陆嘉赶紧往自己的杯中斟满五粮液1618,谦虚道:“瑛杰部长您实在太客气了,我先干为敬,您随意。

伍媚立刻就明白了沈陆嘉为何称呼对方为“瑛杰部长”,付瑛杰是银监会合法金融监管部部长,但是偏偏姓付,所以最恨别人喊他付部长,你想啊,一把手莫名其妙变成二把手,怎能不气。没想到沈陆嘉看上去像个榆木疙瘩,倒是心细如发,轻松就绕过了这颗地雷。

付瑛杰脸上笑意更深,“沈总都干了,我这个老家伙也不能太落后啊。”说完也一饮而尽。

暖场之后,饭桌上的气氛便开始活泛起来。

督察小组主要人物在进行风险排查时早已见过岑彦和纪书楷,唯独没见过伍媚,因此便对这个坐在沈陆嘉身侧的女人的身份比较好奇。有马前卒熬不住,主动出了头,“这位小姐是晟时的——”

纪书楷抢着接口道:“这位就是我们晟时的公关总监——伍小姐。”

谁都知道,在如今的各色饭局上,诸如公关、文秘等等年轻貌美的女性陪酒员就是被故意丢进狼堆里由着舔舐啃咬的一块鲜肉,纪书楷点出她的身份,就是摆明了告诉别人,都来灌她的酒。更何况他明明可以直接说伍总监,硬是要阴阳怪气地喊伍小姐,听上去活像舞小姐,更让人觉得她身份低微,可以恣意践踏。不过伍媚也不恼,她勾唇一笑,眼风如波,徐徐扫过对面一圈或痴肥或精瘦的男人:“我没有主动给各位领导请安,先自罚一杯。”说完一仰头,滴酒不剩。

立刻传来一片叫好声,男人一看见漂亮女人能喝酒,有几个不卷着袖子过来凑趣。即便吃不着真豆腐,在言语上撩拨几句都会觉得前列腺有快感。一时间,“伍总监,我们喝一杯。”、“伍总监,不能不给我面子吧?”不绝于耳。

伍媚面不改色,笑吟吟地一杯接着一杯,只看得沈陆嘉一阵阵气闷。

两轮喝下来,银监会几个男人舌头都发了卷,个个都对伍媚赞不绝口——“伍总监真是海量。”“伍总监巾帼不让须眉。”

伍媚却开始调转方向,看向纪书楷:“纪经理,我听沈总说您是晟时的顶梁柱,我平日里和您也没什么机会沟通,就借今天这个机会向您表达一下敬意。”喝完还不忘杯口朝下,以示滴酒不剩。

纪书楷眼见着刚才督察组的男人都是一口闷,只得咬牙一口喝下。

伍媚哪里会这般便宜地放过她,她又含笑看向岑彦:“岑特助和纪经理是我们沈总的左膀右臂,两位看在我已经喝得不少的份上,容我一杯敬你们二位吧。”

岑彦是看出来了,伍总监就是为了灌纪书呆的酒。不过他哪里敢不配合,没看见刚才伍总监和督察组那边男人拼酒时,沈总脸都黑得赛锅底了。

“伍总监抬举我们了。”岑彦乖巧地一口抿干了杯中的五粮液。纪书楷只得跟上。

“我也敬纪经理一杯。”岑彦索性送一个顺水人情给伍媚。

苦也!纪书楷连喝三杯,只觉得头轻脚重,眼冒金星。

沈陆嘉差点就要坐不住,幸好伍媚也适时收了手。

督察组的副组长宋淳熙也是央行副行长的千金,平生最看不惯伍媚这种没有“真才实学”的花瓶,当下冷淡地说道:“不好意思,我失陪一下。”便起身出了包厢,去了洗手间补妆。

补妆完毕,宋淳熙推开洗手间的木门的一刹那,她抬脸便看见了正从对面男士洗手间里出来的夏商周。

“商周?”宋淳熙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惊喜。她和夏商周是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念金融硕士时的同学。当时中国留学生圈子里一直调侃两人的名字有异曲同工之妙。夏商周是连串的三个朝代,而淳熙则是南宋时孝宗的一个年号。宋淳熙对夏商周暗示明示各种示好数次,夏商周先是装糊涂,后来索性直接坦言另有所爱,宋淳熙只得退回到“朋友”的位置上去。

“淳熙,好久不见。”夏商周见到老朋友,还是非常高兴的。

“你都没有告诉我你回国了。”宋淳熙看着眼前风流挺拔的男人,轻轻咬了咬下唇。

“我也是最近才被总行派驻到蔺川来的。抱歉,淳熙。”

宋淳熙心头浮起一阵苦意,没有吱声,只是视线一直幽幽地停驻在夏商周脸上。

“对了,你来蔺川是为了对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进行风险排查的吧?”夏商周转移了话题。

宋淳熙点点头,脸上这才带上了一点笑意:“可惜你们摩曼是外资银行,不涉及房地产信托这一块,不然一定好好查查你。”

“那可真是可惜了。”夏商周也笑,“这会儿有应酬?”

“晟时的沈总请客。”宋淳熙没有瞒他,但是立刻又追问道,“你呢?”

“一个朋友想找我弄点贷款。”夏商周含糊其辞。其实是鼎言传媒的周允非找他,愿意出让百分之十二的股权给他,只求他注资鼎言,挽救崩盘的噩梦。

片刻后夏商周又说道:“你们在哪个包厢,我对沈总也是神交已久,待会儿过去敬酒。你帮忙引见一下。”

“我们在901包间,那我等你。”宋淳熙语气里有些微的雀跃。

“嗯。”

夏商周很快便擎着酒杯去了901包厢。第一眼他便看见了穿着石榴红挂脖礼服裙的伍媚。她怎么会在这儿?夏商周眉头微微一皱,伍媚则遥遥对他挑了挑眉毛。

宋淳熙看见夏商周的一霎那便起了身,快步走到他的身畔,笑容满面地介绍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美国念硕士时的同学,也是摩曼银行大中华区的总裁夏商周先生。”

银监会的人一听宋大小姐这样介绍,立刻心知肚明,自付瑛杰起,一个个都热络地和夏商周寒暄碰杯。

沈陆嘉却留意到趁着夏商周和银监会的人喝酒时,伍媚偷偷把她碟子前的那瓶五粮液拿到了桌下。觉察到沈陆嘉的注视,伍媚还朝他眨了眨眼睛。沈陆嘉见她眼神清明,没有半分醉意,再联系这一举动,便猜到她刚才喝的酒水十之八/九有诈。也对,像她这样狡狯的女人,怎么可能乖乖等着挨灌?不过奇怪的是,知道她并没有喝下那半瓶五粮液,沈陆嘉反而觉得松了口气。

敷衍完了银监会的一帮人,夏商周走到了沈陆嘉的面前。不等宋淳熙介绍,他便主动伸出手去,笑道:“这位就是晟时的沈总了吧?久仰大名,今日终于得以一见。”

“夏总过谦了,夏总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沈陆嘉淡淡一笑,他不是擅于说场面话的人,更不会虚情假意的客套,只是实打实的将满满一酒杯的酒喝了个干净。

伍媚早已经注意到自打夏商周进来后,那位女副组长的眼睛就没挪过位置。她眼珠微微一转,主动拿起了自己的酒杯,向夏商周粲然一笑:“夏总,我们又见面了。”

“伍老师?”夏商周看着此刻和沈陆嘉并肩而立的伍媚,心头涌起一种复杂的感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你怎么和沈总——”

“我跳槽了,现在给沈总打工。”伍媚笑得云淡风轻。

“我发现每次见到伍小姐都会有惊喜。”夏商周也笑。

两人碰了杯,夏商周还异常体贴地让伍媚稍稍抿一口便好。

沈陆嘉看着二人言笑晏晏,不觉捏紧了酒杯伶仃的细脚。

作者有话要说:明晚继续未散的宴席,然后月黑风高。。。hiahia。。。

☆、23忏悔录

几个男人又就着银监会刚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业务指引》高谈阔论了半天。

付瑛杰忽然提议道:“别人都说搞金融就像赌博,说来不怕各位见笑,我这人平日里不好吃烟喝酒,就爱个‘起长城’,这会儿手痒,不如我们来几局,麻将既是国粹,也是博弈嘛。”

沈陆嘉自然不能不给面子,淡笑道:“我让人拿一套好一点的麻将牌过来。”说完和岑彦耳语了几句,只见岑彦乖觉地点点头,便快步出了包厢。

“夏行长也赏个脸,一起玩两把?”付瑛杰又热络地邀请夏商周。

夏商周恰巧在想着该怎么打发周允非先回去,付瑛杰的这个邀约简直就有点瞌睡送枕头的意思,当下他便一口应承下来。然后又给周允非打了个电话,说要和朋友打麻将,饭钱记在他账上,又说了一些抱歉的话。

伍媚瞧着夏商周打完了这通电话,心中冷笑不已,如今的夏商周也是那种大脑沟回等同于九曲十八弯的小肠的物种了。

可惜她的神情看在沈陆嘉眼里完全就是目不转睛。沈陆嘉这才惊觉自己整晚对伍媚的关注度似乎已经突破了一个正常数值。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很看不惯她的行事作风。沈陆嘉头一次陷入了解不开的难题里,他可以轻易算出两个十一位的手机号码相乘的结果,却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正常”。

岑彦很快捧着一个锦盒进了包厢。是他刚去找九重天的经理蒋一炜弄过来的。在这一点上不得不佩服莫傅司的眼光独辣,他在九重天的顶楼设置了一个并不对外开放的礼品特卖处,只有熟人和常客才知晓。从翡翠麻将牌到金箔扑克,从九龙窠的大红袍到印尼的天然猫屎咖啡,从黄田冻印章石料到九眼端砚,几乎可以满足交际应酬里任何一位难伺候的主儿任何癖好。

果不其然,付瑛杰摸着冰凉的白玉麻将牌,赞不绝口。

夏商周入了座,也知情识趣地跟着赞了两声“好东西”。

三缺一,付瑛杰这才问宋淳熙:“小宋,你来不来一局?”

宋淳熙摆手道:“我不打,我坐在一旁看便是了。”一面搬了椅子坐在了夏商周身侧。

真是好一幅红袖坐看打麻将的画面啊,伍媚勾唇一笑,饶有兴致地在二人之间看来看去。

“伍总监?”付瑛杰又看向伍媚。

“既然宋组长不肯上场,那我也就也先当看客好了。”伍媚笑笑,她没有坐,而是倚着沈陆嘉的椅子站着。

付瑛杰大笑:“两位美女在侧,我怕沈总和夏行长要打不动麻将牌了啊。”嘴上这样说着,眼睛却在银监会的人里找牌搭子。

众人都知道他们定然是要玩筹码的,沈夏二人或许会给付瑛杰几分面子,却未必会给自己面子,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谁会嫌钱多的胀腰。于是一个个都缩着脖子,只装喝高了,醉眼迷蒙,打不得牌。唯有政策法规处部的副部长孔邺民不慎和付瑛杰有了对视,只得硬着头皮来做这倒霉的散财老童子。

四个男人分四方坐定。唯有夏商周和沈陆嘉身畔有佳人作陪。

沈陆嘉精于算牌,但遗憾的是此时完全不在状态,一时便落于下风。他正要将一张九万打出去时候,一直站在他身后的伍媚忽然欠身过来,伸出她那白腻修长的手,按住了沈陆嘉的手背。

女人的指尖又轻又软,就像一片雪花在他的手背缓缓融化。沈陆嘉只觉一颗心猛地一顿,手背上又如同有小蜘蛛爬过,又酥又麻,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沈总,这张牌可打不得。”伍媚嘴就在沈陆嘉的耳侧,吐气如兰。

对面的宋淳熙不觉皱眉,这女人真是轻浮,这些没羞没臊的事亏她干得出来。却浑然忘了自己也正没脸没皮地挨着夏商周坐着。

沈陆嘉这才留意到自己的牌型,这个九万丢出去,就难成清幺九了。

伍媚已经收回自己的手,又恢复成倚靠他的椅背的姿势站定。沈陆嘉收回神思,重新发了牌,一扫先前的颓势。

付瑛杰打趣道:“伍总监真是偏心,也不替我们点点张子。”

伍媚轻笑:“部长大人哪里需要我来张点子,您的牌运好得很呢。”

付瑛杰顿时被捧得哈哈大笑起来,肚子上的肥肉都跟着颤了起来,“伍总监的这张嘴啊,真是甜死人不偿命。”

沈陆嘉却无意间看到站着的伍媚一直在偷偷活动脚腕,知道她大概是站累了。他不动声色地起了身,面无表情地说道:“伍总监,你替我打两圈吧。”

伍媚凝视住他,甜甜一笑:“那沈总,输了可算你的,赢了我们一人一半,好不好?”

还是这般爱财,沈陆嘉不由失笑,“赢了都归你。”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未觉察的纵容。

伍媚立刻眉开眼笑地坐了下来。沈陆嘉则背着手站在她旁边。

洗牌、摸牌、砌牌、发牌,伍媚的动作又快又稳,还非常优雅。沈陆嘉却注意到她摸牌时总是会有很细微的勾手动作。蹙蹙眉,他凝神细看。

不看则已,一看他才发现伍媚居然会在摸牌之前在手心里先藏一张不要的牌,摸牌的时候她一次摸两张,将不要的那张放在牌头,造成只摸一张的错觉。这样一来,几把便将牌换掉了,不赢才怪。要不是他恰好站在她身后,又目力惊人,不然决计发现不了。不过她也知道见好就收,并没有抢付瑛杰的风头。

夏商周只是偶尔将视线投注到对面的伍媚身上,她白皙的手指和白玉麻将牌几乎分不出界限,而虎口的那粒红痣总是可以轻易让他心旌摇曳。

几圈下来,各有输赢。不消说,付瑛杰自然是最大的赢家。只可怜了孔邺民,一张长脸几乎成了苦瓜。

“好了,今晚时间也不早了,就散了吧,感谢沈总的热情招待,还结交了夏行长这位小友,真是不虚此行啊。”付瑛杰意气风发地做了总结呈词。

一行人鱼贯出了包厢,伍媚眼尖地注意到沈陆嘉一个眼风之后,岑彦将一张支票揉成团,不着痕迹地塞到孔邺民手里。

相必是孔部长今晚散出去的财又收回来了,伍媚低下头微微一笑,沈陆嘉这呆瓜倒是很会做人嘛。眼角的余光又扫到桌上凌乱的麻将牌,呵呵,正部级出差都是单人单间,待会儿自然有人将这副牌拾掇好了送上门去。

银监会的人就住在九重天的客房部,送走了他们,岑彦开车送喝得烂醉的纪书楷回去。沈陆嘉、夏商周、伍媚三人则一起去地下车库取车。

“作死的,谁扎了我的车胎?”伍媚的奥迪Q7的两个轮胎都被放了气,倾斜在一边。

听到她的话,沈陆嘉和夏商周都一齐停下脚步,折身查看情况。

沈陆嘉蹲下来看了看瘪瘪的车轮,“不是被扎,是气芯被拔掉了,车轮表面没有划痕。”

“我打电话让监控室看一下地下停车库的监控录像吧。”不等伍媚答话,夏商周已经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半晌,夏商周面带遗憾:“伍总监今日车停的实在不巧,这边的探头坏了之后一直没有修好。要不伍总监坐我的车回去吧。”

“我送她回去。”沈陆嘉忽然开了口,声音竟然也是少有的强硬。

伍媚的心蓦地一跳,朝夏商周一笑:“多谢夏总的好意,我就搭沈总的顺风车好了。”

夏商周有风度地一笑,坐进自己的英菲尼迪里,走了。

伍媚才坐进副驾驶的座位,就听见吧嗒一声,沈陆嘉给迈巴赫齐柏林落了锁。

“沈总,你——”话音还未落,沈陆嘉已经冷着脸盯牢她。

“到底为什么来晟时?你到底有什么目的?”沈陆嘉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森冷。

伍媚眉头好看地一皱:“沈总,我不懂你的意思。”

“好,那我把话说的更明白一点。”沈陆嘉沉声说道,“傍晚我们一起开车来的这里,当时我的车旁明明有空位,你却偏要停靠的更里。你早知道那里的摄像头坏了吧。”

“沈总该不会是认为是我自己把自己的车胎气给放了吧?”伍媚掩嘴笑起来:“那我斗胆问沈总一句,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你的动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是有人故意针对你,不会只是简单的放气;如果是有人无意为之,你的车停的位置如此靠里,这儿也有的是好车,犯不着单独放了你的车胎气。何况你看见车胎没气时便笃定地问出是谁扎了你的车胎,所以我没法不认为这事根本就是你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沈总这一番分析真是入情入理、丝丝入扣,叫我这么一个弱质女流实在是百口莫辨。”伍媚面上依旧带笑,心底却恨不得把苏浙个不省事的家伙给抽死,她都吩咐了要把车胎侧面给划破了,这样只能换胎,无法补胎,才符合遭人报复的模样嘛。

“弱质女流?”沈陆嘉好笑地望了她一眼,不疾不徐地继续揭她的底:“一瓶装满白水的五粮液、打麻将时出老千,像你这样心机深沉的女人,十个男人都不是你的对手,还叫弱质女流?”

听到这里,伍媚收了笑意,垂下了眼睫,不再言语。

车内的气氛顿时沉重起来。

嘀嗒。有水珠状的液体忽然滴落在石榴红的裙摆上,立刻晕成一块椭圆的水渍。

她哭了吗?沈陆嘉从来没有想过伍媚会哭。在他印象里,这个女人最擅长的是笑。心底莫名其妙地涌起了后悔之意,沈陆嘉头一次有些束手无策了,他没有丝毫哄女人的经验。

“我承认我来晟时是有目的。”伍媚忽然抬起脸,泪水莹莹地望着沈陆嘉:“但是沈陆嘉,你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吗?”

这是她头一次唤他的名字,不是沈总,而是沈陆嘉。沈陆嘉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简直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一样。

伍媚吸了吸鼻子,慢慢地说道:“沈陆嘉,我是为了你而来,不管你信不信。”说完她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放我下去,既然你这么讨厌我,我明早就会上交辞职报告。”

我是为了你而来……我是为了你而来……沈陆嘉的大脑死机一样,只剩下反复回荡着的这样一句话。

伍媚见他没有动作,自己探身到驾驶位的门板上去开车门锁。沈陆嘉来不及思考,已经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我收回刚才的那些话,对不起。”

“这叫什么?打一个巴掌再给一颗甜枣?”伍媚冷笑。

沈陆嘉难得焦躁地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翻来覆去就是“我错了。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真是笨蛋,连软话都不会说。伍媚脸上这才松缓下来,开了金口:“快点开车,我要回家。”

这个瞬间,沈陆嘉似乎模模糊糊明白了古代的那些昏君。舒了口气,他发动了汽车。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真累,沈总终于丢盔弃甲了。。。介于沈总是个榆木疙瘩,这情路注定坎坷啊,你说换成莫先生,遇到这种情况,铁定直接放平座位,强吻,然后哔。。。当然,我还是很热爱小狼狗的,真心萌啊~

所以说:珍爱生命,远离妖女。

☆、24巴黎的秘密

第二天清晨,伍媚刚下楼,便看见自己的奥迪Q7完好无损地停在花圃旁。衬着花圃里开得正旺的白色夹竹桃,红红白白,煞是夺目。

心里微微一动,沈陆嘉那只闷瓜昨晚送她回来后竟然不声不响地把车胎充足了气,还把车给她送了回来。

她的养母曾经教育她,一个人如果看过足够多的好东西,即使不通过系统学习,也会本能的知道什么叫做上不了台面。这也就是为什么真正的古董、字画、珠宝赏玩行家鲜少有苦出身的缘故。同样的,她见过太多华而不实的男人,他们可以一掷千金为女人从阿姆斯特丹空运一机舱的黑色郁金香,却绝对不会屈尊走三里地为女人买两只炕山芋。所以身为世家子弟的沈陆嘉便显得弥足珍贵了。

于是伍媚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沈陆嘉打了个电话。

电话很快被接起,那头沈陆嘉的声音是一贯的沉稳,“喂——”

“车是你给我送回来的吗?”

“我请的交警队的朋友找的拖车,早上拦车不方便。”沈陆嘉言简意赅。

伍媚唇角不由翘起来:“我原谅你啦,沈陆嘉。”

她的声音轻快的像一道金灿灿的晨光,已经到了办公室的沈陆嘉唇畔也不由浮起一丝笑意,低低地“嗯”了一声。

“那待会儿见。”伍媚一面系安全带,一面说道。

“嗯,待会儿见。”收了线的沈陆嘉觉得心情隐隐带上了几分雀跃,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老成自持的,这种不成熟的心态竟然让他觉得这个早晨格外美好。

可惜没过多久,他的好心情就被莫傅司打过来的电话给破坏殆尽。

“俄罗斯费氏传媒将要入主蔺川传媒市场这个消息已经泄漏,周允非已经知道这个消息。法国Nguyen集团现在也放出消息,有意增持鼎言的股票,甚至打算全盘收购鼎言。昨晚周允非也请了夏商周吃饭,想用自己手里的百分之十二的股权质押在摩曼银行名下。”

沈陆嘉的容色立刻严峻起来。鼎言的股价已经跌倒18.19每股了,按照他原先的测算,只要能将股价打到14.96每股,鼎言就会受到金融质押机构补充质押物的要求。如果鼎言无法满足要求,金融信托公司自然会大量抛售,再次造成股价下跌,如此一来他和莫傅司便可以轻松进行“没有被邀请的要约收购”(恶意收购的美称)。可是一旦Nguyen集团有意收购鼎言,他们前期费劲心机打压下去的股价会立时抬升,那么市场上的散户将会不再抛售股票,至于鼎言的其他大股东也会趁机狮子大开口,他和莫傅司投进去的数亿资金将彻底变成泡沫。

“现在最紧要的是要让法国Nguyen集团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的念头,最好再让他们把所持有的股份抛售给我们。”电话那头莫傅司语气平淡。

“可是这样谈何容易。别说我们和对方毫无交情,便是有交情,在商言商,人家为什么要退让。”沈陆嘉苦笑,要知道这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一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说服Nguyen集团放弃收购目标并且支持他们,无疑就是在同时挑战这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

“这也未必。Nguyen集团的少东阮咸是个怪胎,不会按照常理出牌。他目前在河内度假。不过早年我和他过有过节,你务必不能让他知晓你我的关系。”莫傅司声音低沉。

连莫傅司都说对方是怪胎,这人得古怪到什么地步?沈陆嘉只觉头痛不已,“你怎么会和一个法国佬又有过节?”

“我的蛇咬死了他的猴子。”莫傅司轻描淡写。

“我会尽力。”沈陆嘉知道莫傅司绝非偷奸耍滑之辈,他不肯出面自然是不能出面。

“你当心,阮咸那个跛子的脾性非常古怪。我在越南还有几个熟人,我已经把联系方式发到你电邮给你了,你去了越南可以找他们帮忙。”说罢,莫傅司便挂了电话。

沈陆嘉将身体往椅背上靠了靠,疲惫地揉按着眉心,神情凝重。半晌,他才拿起桌上的电话,拨给了伍媚,请她来总裁办一趟。

“沈总,找我有事?”伍媚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

“我要去一趟越南,我记得你的简历上写着你会越南语,你和我一起。”沈陆嘉并不打算现在告知她底细。

“公务还是私事?”伍媚歪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沈陆嘉。

“公事。”

“公事啊,如果是公事,我这个翻译就只得无偿服务了。”伍媚面露遗憾。

沈陆嘉不觉笑起来:“你肯定没好好看《入职手册》,出差也是有补贴的。”

“有了经济杠杆,我一定好好做牛做马。”伍媚笑得慧黠。

“你又不缺钱,为什么这么爱财?”沈陆嘉终于忍不住蹙眉问出了这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

“因为我既知道钱的好处,又尝过没钱的坏处,你说我怎么能不爱财?”伍媚耸耸肩,翩然出了总裁办。

沈陆嘉真有点不大相信,伍媚的谈吐举止、吃穿用度比他认识的一些太子女都更像豪门千金,她居然尝过没钱的坏处?摇摇头,沈陆嘉喊岑彦进了办公室,吩咐他去订机票、办签证。

下午四点,两个人登了机,蔺川直飞河内内排机场。

商务舱里,伍媚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儿杂志,便掏出了平板电脑,打起了单机版的愤怒的小鸟。而她身旁的沈陆嘉则一直在全神贯注地看莫傅司发给他的关于阮咸和Nguyen集团的资料。

可惜她的水平实在太烂,一遇到鸟少猪多的情况就等着被一群绿猪集体嘲笑。重复了几次都没法过关,伍媚骨子里的邪性顿时被激发起来,径直把平板电脑摔地上去了。

听见动静的沈陆嘉这才扭过脸去,“怎么了?”又弯腰替她将平板电脑捡了起来。界面上绿猪藏身在各种材质的掩体下,几只彩色的小鸟停歇在一棵Y形的树下,再扫过“Angry birds”几个英文单词,沈陆嘉倒觉得此刻的伍媚比较像那只愤怒的红毛小鸟,他不由笑起来,“怎么,跟游戏较真了?”

伍媚哼了一声。

“这个游戏怎么玩?”沈陆嘉陡然来了兴趣。

“把鸟一只只弄上树,然后利用弹弓发射出去,把绿猪全部给打死就过关了。”伍媚闷闷地说道。

沈陆嘉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窍,这不过是个基于物理学抛物线原理的游戏罢了。他好笑地看了一眼身旁气鼓鼓的女人,伸出修长的手指,调整好角度,一道漂亮的弧线过后,绿猪当场毙命。这样如法炮制下来,几只鸟都没用尽,绿猪就被他消灭殆尽了。

有点意思。沈陆嘉微微一笑,继续往下闯关。不消十分钟,他直接通关了。

伍媚惊奇地看住他:“你第一次玩这个?”

沈陆嘉点点头。

伍媚神情悲愤,径直从他手里夺过平板电脑,恨恨道:“我自己玩。”

沈陆嘉也不言语,任由她捧着平板电脑重蹈覆辙。

一向对自己的智商很是自负的伍媚大概在游戏方面确实毫无天赋,一次次的败北使得她脸上的表情格外丰富,而这一切被沈陆嘉尽收眼底。他一直以做一只机械表为荣,准确、勤奋、没有感情。可是看着身畔女人气恼地嘟着嘴的可爱模样,他忽然觉得这只表的机芯一瞬间停止了。

“那个,伍总监。”沈陆嘉有些不甚自在地清了清嗓子,“你打之前,要先看一下猪所在的掩体的支撑点在哪里,然后根据各种鸟的不同属性,利用抛物线原理进行精准定位,你看,这个树枝弹弓是顶点,和猪的藏身地点,通过估算射程,决定弹射时的高度和角度……”

伍媚定定地看着面前认真讲授技巧的沈陆嘉,这个大部分时间都相当严肃沉稳却又不时在她面前微露清澈的男人,总是可以轻易就让她心情很好。伍媚弯了弯唇角,有些不怀好意地说道:“沈陆嘉,有没有人说过你真的很可爱?”

她说他可爱?沈陆嘉开始觉得耳朵开始发烫,他睫毛微颤,垂下了眼帘,又急躁地抓起刚才放在一边的资料,借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不料动作太急,反而有几页纸飘落了下来。他又急匆匆想弯腰去捡,伍媚已经抢先一步,替他捡了起来。

“咦,阮咸?”无意间的一瞥让伍媚发现了沈陆嘉先前研究了老半天的资料竟然是关于阮咸的。

沈陆嘉心里一动,面上却神色淡然:“你认识?”

“嗯。他是阮沅的哥哥。”伍媚话音刚落,这才想起他们这此行的目的地是越南河内,而阮咸那个变态,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是待在河内的。

她悄悄咽了口唾液,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会是去见阮咸的吧?”

她脸上那种紧张混杂着纠结的表情使得沈陆嘉心头微微恼火,怎么就她认识那么多的男人,苏浙、商渊成、夏商周、阮咸,一个比一个来头大。

“怎么,你欠了他很多钱?” 沈陆嘉的语气里头一次稍带讽刺。

“不是。”伍媚只觉得一阵阵烦恶,每当看见阮咸那个死变态,她就会觉得血液里沉淀下去的暴戾和恶毒全部浮泛起来。闭了闭眼睛,竭力压下脑海中那些被她刻意摒弃的影像碎片,伍媚迟疑地开了口:“他,可以说是我的未婚夫。”

作者有话要说:冰山的一角开始浮出水面。。。下一章,热烈欢迎史上最变态的男人阮咸出场。。。二男交锋,噔噔噔噔

麻痹,每次写到黑暗变态系的男人我就控制不住血脉贲张。。。激情四射。。。双眼冒光。。。

☆、25恋人絮语

这个消息对沈陆嘉而言,不啻于一枚重磅炸弹。

未婚夫?!沈陆嘉只觉得太阳穴那里一阵阵血潮似地嗡响。手指也不由一根根捏紧。

“怎么回事?”沈陆嘉无法控制自己问出了这句他并没有立场过问的话。

伍媚撑着额角,声音低黯:“情况有些复杂,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嫁给阮咸的。”说到这里,她原本显得有些空茫的眼神又恢复成了花岗岩一般的冷硬。

沈陆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胸口像被巨石压制,一阵阵气闷,半晌他才缓缓道:“明天我会一个人去见阮咸,你就不要去了。”

伍媚摇头:“你不了解阮咸,他已经自恋到看不起任何一个人类的地步,你这样冒然地找上门去,就是把门槛磨平了,他也不会见你。”

伍媚言辞之间对阮咸的熟稔使得沈陆嘉愈发气闷起来。他垂下眼睫,沉默地看着自己的膝盖。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陆嘉才觉得心情稍稍平复,回头看了伍媚一眼,却愣住了。她居然已经睡着了,浓黑的睫毛随着呼吸不时轻颤,像极了沈家大宅里那株合欢树开花时丝线一样纤长的花蕊在风中振颤的样子。

商务舱的座位无法放平,伍媚大概睡得不是很舒服,眉头一直蹙着,脖子也始终在轻微地调整着姿势。沈陆嘉心里蓦地一动,身体不由向她那边靠近了些。伍媚脑袋恰好一歪,沈陆嘉抬起肩膀,让伍媚将头枕在了他宽厚的肩膀上。睡得迷迷糊糊的伍媚微微撩起眼皮,只看见沈陆家英挺的侧脸离自己很近,她红唇微弯,将脑袋往他肩窝里埋了埋,安心地睡了过去。

沈陆嘉就这样一动不动,任由她枕着。她头上的发香似有若无地一直往他鼻子里飘,沈陆嘉觉得一颗心里充满了柔软的水,正轻轻地晃动着。

临近九点,飞机才降落在了内排机场的停机坪上。十月份的河内有些闷热潮湿,夜风带着热带花树特有的气息,吹拂到人身上,叫人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大嘴巴呼吸。拦了车,两个人直奔酒店。

不想,当前台服务小姐听到沈陆嘉用英文报出预订人名姓时,却只递出了一张房卡。

“我们订了两间房。”沈陆嘉蹙眉。

穿着粉色奥黛的前台小姐面带笑容,用发音略带古怪的英语说道:“先生,你们订的是一间双人套房。”

沈陆嘉只觉得尴尬无比,他不好意思看伍媚,只低声用汉语解释道:“抱歉,这是岑特助的失误。”说完又用流利的英语说道:“那我还要一间房。”

“对不起,现在是旅游旺季,没有空房了。”前台小姐向沈陆嘉行了一个佛礼致歉。

伍媚却不以为意地从沈陆嘉手里抽出那张房卡,有些恶作剧似地一笑:“走吧,我不会毁了你的清白的,沈总。”

进了门,伍媚随意地将自己的行李箱往地上一扔,沈陆嘉则稳妥地将行李箱放在了床尾的电视柜旁边。然后又将伍媚的行李箱也端端正正地放置好。

伍媚则将双手撑在身后,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工蜂一般放行李,两条莹白的小腿还悬在床沿,一晃一荡。

“我饿了,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伍媚忽然建议。

沈陆嘉正为头一次和年轻女子同居在一片私密空间而感到浑身不自在,听到这个提议,立时便同意了。

沈陆嘉没有来过河内,或许因为曾经沦为殖民地的缘故,这个城市留有很多法国的印记。此时街面上虹霓闪烁,本地人、外埠人交杂在一起,人声鼎沸。沈陆嘉生性喜静,便觉得有些心烦。而伍媚可能由于很久不回越南,兴致格外高昂,一路向沈陆嘉介绍着沿路的建筑。

“你在越南待过很久?”一直沉默的沈陆嘉终于开腔。

这个问题使得伍媚的神色一瞬间沉寂下去。半晌,她才答道:“也没有很久,加起来也就一年左右吧。”

“前面有家还没关门的卖牛肉米粉的。”伍媚眼睛忽然一亮,想也没想,她便拉住沈陆嘉的手,快步向前跑去。

沈陆嘉被她握住手的那一瞬,觉得自己半边身体一霎那僵硬了。她的手又小又软,沈陆嘉小心翼翼地握紧了伍媚的手,随着她一起奔跑。

感受到沈陆嘉反握住自己右手的力道,伍媚偏头朝他粲然一笑。沈陆嘉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天,他会和一个女人手牵着手,在大街上一路狂奔,为的只是吃到一碗牛肉米粉。他的心脏简直像要跳出嗓子眼,分不清楚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别的。

好容易抢在店主关门前到了店铺,两个人鼻息都重了起来,尤其是伍媚,几乎是上气不接下气。

“老板,两份牛肉米粉。”伍媚用越南语说道。

天空繁盛的星光下,两个人坐在矮小的板凳上,中间隔着一张简陋的木头桌子。沈陆嘉人高腿长,坐的难受无比。

幸好老板很快端上了两碗牛肉米粉,雪白的米粉上除了粉红色薄纸一般的牛肉,还有几片柠檬切片和叫不出名字的野菜。

伍媚用开水烫了两人的筷子,然后将其中一双递给了沈陆嘉便埋头吃起来。

沈陆嘉怔怔地接过筷子,愣了半天才低低一笑,也低头吃起来。

汤汁鲜美,柠檬的酸味调和了肉类的肥甘,再加上糯滑爽口的米粉,两个人也不说话,只是各自享受美食。

一只骨瘦如柴的黄色的土狗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跑出来,眼巴巴地蹲在沈陆嘉脚下,不时用尾巴扫过他的裤腿。沈陆嘉无奈地看它一眼,用筷子夹了几片牛肉扔在地上,土狗立刻吃了个干净。然后那条狗又转悠到伍媚面前,依样讨食。

伍媚才要夹起牛肉,沈陆嘉制止了她:“我的都给它吃便是了。”说完把自己碗里的牛肉悉数丢在了地上。土狗吃得直摇尾巴。

付了钱,两个人刚要离开,又有卖水果的小贩推着车经过。

玻璃罩里热带水果五花八门,榴莲、菠萝、番石榴、桑葚、火龙果、芒果……颜色鲜妍,气味馥郁。伍媚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沈陆嘉好笑地比了个手势,拦住了小贩。

伍媚朝他一笑,凑上前去,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其实越南语宛转绵软,但是她语速太快,听在沈陆嘉耳朵里,只觉得像甜脆的香瓜。

小贩眉开眼笑地将各色提前切好的水果装进塑料袋里,又丢进去一大把冰块。这才将塑料袋连同附赠的调料酱汁递给伍媚。伍媚还不忘顺手拿了一把塑料叉子。

回酒店的路上,两个人并肩走在大片绿树的阴影下。伍媚已经迫不及待地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拿着刀叉将里面的水果往嘴巴里送。大概因为边走边吃的缘故,她走着走着就落在了后面,沈陆嘉只得驻足等她。

赶上来的伍媚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沈陆嘉一笑。沈陆嘉看着塑料袋外面凝结的小水滴,蹙眉道:“你少吃点冰的,刚吃过米粉,对胃不好。”

“没事儿。”伍媚不以为意地用塑料叉叉起一块火龙果,递到沈陆嘉嘴边,“你尝尝。”

月色下,她的脸反射着温柔的辉光,沈陆嘉看得几乎呆了。

“你吃不吃啊?”还是伍媚的娇嗔才让他回魂,沈陆嘉耳朵一红,低头将那块火龙果含进了嘴里。热带地区的火龙果远比亚热带地区来的甜腻,一口下去,汁水四溅,沈陆嘉只觉得那股甜意一直游进了心底。

有背着肮脏行囊的鬼佬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掀起一阵锐利的气流,伴着刺耳的引擎声。

“小心。”沈陆嘉伸手揽住伍媚的腰肢,将她带离了危险。但是两个人不可避免的贴在了一起。

柔软的胸脯碰上了沈陆嘉结实的胸膛。伍媚陡然觉得心口有一只白鸽子在拍翅膀,挣扎着要飞出去,飞出去……

她的唇畔还沾着一点桑葚紫色的汁液,是诱人的绛红。沈陆嘉缓缓伸出右手拇指,触上了她的唇。

伍媚眼睛里像汪着水,又像洒满了星光,晶亮地看着他,只有睫毛在夜风里颤抖个不停。

沈陆嘉只觉得大脑中一片空白,鬼使神差的,他将自己的唇偎上了她的两片唇。她的唇很软,像果冻一般,沈陆嘉又用舌头舔了舔她的唇,很甜,估计是水果汁。他忍不住吮了又吮。

吮吸的过程里,伍媚的两片唇间露出一丝缝隙,大概是男人掠夺者的天性,沈陆嘉无师自通地撬开了她的唇瓣,急躁地追逐着那条布满热带水果芬芳的舌头。伍媚本来还存着一点挑逗的意思,但是沈陆嘉吻得太急又太用力,她只觉得呼吸都要被他蛮横地抽离殆尽,两条胳膊不由紧紧箍着他的腰,几乎将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两个人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当沈陆嘉放过她的那一瞬,伍媚觉得脚都麻了。沈陆嘉平日里古井一般岑寂的眼神里第一次染上了激狂。而素来以调侃沈陆嘉为乐的伍媚破天荒地觉得有些脸红心跳,于是提着塑料袋快步超酒店走去。

沈陆家长腿轻迈,快步追上去,主动牵住伍媚的手,又改成握住的姿势。伍媚瞪住他。

“我不会道歉。”沈陆嘉平静地说了这么一句,“但是我要求对此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吻到了。。。掬一把热泪,小狼狗终于要变身狼人了。。。

☆、26理想的丈夫

沈陆嘉说这话时神情认真而严肃,一双棕褐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伍媚在他的瞳仁里看见了自己,小小的自己,唯一的自己。不远处是还剑湖,湖的西北面是教堂,教堂高耸的尖顶上的十字架像夜色里的一枚星星,伍媚觉得自己一阵心律失齐。

于是她有些色厉内荏地冒出一句:“废话,天底下哪里有白吃的豆腐。”

听到这话,沈陆嘉的唇角立时逸出一声低低的闷笑。

伍媚这才觉得自己这话说的蠢极了,她恼羞成怒地拧了沈陆嘉一下,“你再笑!”

“我错了。”沈陆嘉二话不说,立刻道歉。

伍媚哼了一声,甩开他的手,自顾自地大步向酒店走去。可惜她今日大概是命途多蹇,才走了两步,鞋跟便卡在了窨井盖的圆孔里,拔都拔不出来。

沈陆嘉见状,早已赶到她身边,冷静地让伍媚脱了那只被卡住的鱼嘴鞋。然后有力地揽紧了她的腰肢。一面弯腰去拔那只鞋,因为姿势的缘故,他的手臂不免往下滑去,搁在了她圆翘的臀部,伍媚身体微僵,忍不住在心中骂娘,今天她的豆腐都被沈陆嘉这个阴险的闷蛋吃成豆腐干了。

大概也知道这样的姿势太过暧昧,沈陆嘉的胳膊又下移到了她的腿根处。伍媚因为一只脚站立,重心不稳,只得死死搂住沈陆嘉的肩膀,两个人姿势怪异,简直叫人疑心是在修炼什么邪术。

沈陆嘉握住鞋后跟,缓缓地使劲,然而就在他感觉到鞋跟正一点一点艰难上移的时候,他敏锐地发现金属跟被划得惨不忍睹。沈陆嘉心思一动,倘若这鞋拔不出来……他又在心底估算了一下到酒店的距离,这才转脸看住伍媚,老老实实地说道:“如果拔出来的话,估计鞋跟就花得不成样子了。

伍媚欲哭无泪,这可是LAVIN的新款。

看着她肉痛不已的样子,沈陆嘉心知她的鞋子肯定不便宜,忍住笑意说道:“你是跟我出差才弄坏了鞋,回去之后我重新买一双赔给你。”

“真的?”伍媚立马不纠结了,“那这鞋我们不要了。”

沈陆嘉点点头,径直打横抱起伍媚。走了两步,他看了看伍媚一只脚上硕果仅存的那只鞋,又道:“反正一只你留着也没用,丢在这儿吧,万一谁拔出来,还可以凑成一双。”

伍媚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读者》看多了吧?我的东西,宁可扔到垃圾桶里,也不喜欢给别人。”说完用力一踢,脚上那只鱼嘴鞋径直飞到浓密的花草丛里,消失不见。

沈陆嘉看着她两只玲珑可爱的白脚丫,自觉噤声,紧了紧胳膊,抱着伍媚朝酒店走去。

伍媚两条胳膊环住沈陆嘉的脖子,脑袋贴着他的胸膛,心头洋溢的是从未有过的安心。至于沈陆嘉,一手托着她的背,一手托着她的腿弯,还要用两根手指钩着那袋水果。有夜游的越南男人擦肩而过,一夫多妻制的越南男人在家里完全是神一样的存在,看着伺候女人的沈陆嘉都是满眼同情和不耻,唯有沈陆嘉自己乐在其中,连平素冷硬的脸庞轮廓此刻都柔化了

进了房,沈陆嘉将伍媚抱到其中一张床上,又拿了一次性拖鞋给她。

伍媚打了个呵欠,“我去洗澡。”说罢走到自己的行李箱前,打开锁扣,直接从里面拿出换洗的衣物去了浴室。

浴室采用的是磨砂玻璃,影影绰绰能看见里面纤细的人影,再伴着哗啦啦的水声,在外间的沈陆嘉脸上有淡淡的红意浮现。

热水抚慰了她疲乏的身体,雾气腾腾里伍媚忽然觉得□有潮热的感觉,她低头一看,糟糕,是她娘的姐姐来拜访她了。

该死的,她的月经一向都是延后的,这次居然破天荒的准时来了,她倒是准备了卫生巾,但是却放在了行李箱里。

无奈之下,伍媚只得敲了敲浴室的门,小声地喊着“沈陆嘉。沈陆嘉。”

双人套间很大,坐在床边心浮气躁的沈陆嘉隐约听到有细小的女声唤他,还有些发愣地四处看了看,又听见叩击玻璃门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站到浴室门前。

“我在。怎么了?”

隔着门,伍媚听不出沈陆嘉声音里的暗哑。

好丢脸。伍媚几乎开不了口,半天她才低声道:“帮我拿一下卫生巾,黑色的苏菲,在我的行李箱里。”

她从未用如此细软的声音与他说过话,沈陆嘉这下连耳朵都红了,他喉结微动,压着嗓子说了一句“你等着”便不迭离开了这个让他心跳如雷的地方。

蹲身打开伍媚的行李箱,里面全部是各色的衣物,沈陆嘉尽可能小心地在其中翻拣着,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碰到了她的文胸,他的手不由一颤,有叠成小小一团的东西从罩杯里掉了下来。沈陆嘉下意识地将它塞回去,这才发现是一条带蕾丝花边的内裤。

轰。沈陆嘉觉得血一下子全冲进了脑子里。他狼狈不已地将小巧的内裤重新团进罩杯里,又塞到别的衣物下面。也顾不得礼貌,将行李箱兜了个底朝天,这才找到了被压在最底下的卫生巾。

花花绿绿的卫生巾看得沈陆嘉眼仁疼。他已经记不清先前伍媚是怎么交待的,只记得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苏菲,他在心底默念着。

“苏菲超熟睡410”几个大字撞进眼睛里,410毫米也就是41厘米,居然这么长!沈陆嘉有些震惊,赶紧从包装里抽出一片,给伍媚送了过去。

浴室门打卡了一条缝隙,白花花的雾气里伍媚伸手接过了卫生巾。

热腾腾的潮气扑在他的脸上,沈陆嘉觉得脸又热了起来。

浴室里,伍媚一面撕开卫生巾的包装,心里五味成杂。她控制不住地想起了夏商周,她发育的晚,16岁上大学那年才来了初潮,她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条白色短裤,正站在书架前翻杂志。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在她身后,好意告诉她:“同学,你大姨妈漏出来了。”那个时候她还傻乎乎地回了一句:“我没有姨妈。”

后来,他成了她的男友。不过大概是受他那位老古董父亲的影响,夏商周对她很好,唯独不肯帮她买卫生巾,甚至连碰一下都不愿意,他的理由是男人碰了这种女人家用的秽物,是要倒血霉的。那个时候的她还傻不拉几地觉得这样很Man。

伍媚出来时沈陆嘉已经坐回了床沿,正低头看着阮咸的资料,天晓得他其实一个字都没看下去。

想到旧事的伍媚心情有些低落,她一声不吭地爬上床,睡了。

沈陆嘉蹙眉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丢下资料起了身:“把头发吹干再睡。”

伍媚闭着眼睛只装听不见。

沈陆嘉无奈,自己去找了吹风机,坐在床沿替她一束一束地吹头发。

他的动作很轻,热风暖洋洋地拂过头皮,伍媚只觉得神思困顿,连眼皮也越发沉重起来。

眼前的睡美人脸颊上还有洗过热水澡后的红粉绯绯,两瓣唇间还吐露一丝缝隙。听着她绵长的呼吸声,沈陆嘉不觉失笑。她对他倒是放心得紧,这样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她还能睡得如此没心没肺,就不怕他趁人之危吗?

替伍媚吹干了头发之后,沈陆嘉拿起薄毯,仔细地盖在了她的小腹上。这才轻手轻脚地去浴室冲了澡,然后躺到了另外一张床上。

第二天清早,伍媚睁开眼睛时沈陆嘉已经洗漱完毕坐在沙发上看邮件了。

听到动静,沈陆嘉抬头朝她微微一笑:“早。”

还没彻底清醒的伍媚鹦鹉学舌一般回了他一声“早”,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她换好衣服出来时,沈陆嘉已经教服务生把早餐送到了房间。

两个人吃了螺蛳粉和扁米饼,喝了鲜榨果汁后,准备去阮公馆见阮咸。

白天的河内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儿的高层建筑很少,放眼看去几乎全是四至五层漆成黄色或蓝色的建筑物,相当数量建筑物平整的屋顶上还种有花草。街道上戴着椰壳斗笠的三轮车夫,不疾不徐地踩着踏脚,留下一路清脆的铃铛声。结实苗条的越南妇女,蹲在自己的摊位前,兜售着热带水果、香烟和打火机。也有年轻羞涩的小姑娘挎着藤条编成的小篮子走到两人面前,眼神明亮地看一眼沈陆嘉,又伸手指指伍媚,再指指自己篮子里用细铁丝串成的娇柔的茉莉花。芬芳洁白的花朵像小小的玉石,上面还滚动着晶亮的露珠。

沈陆嘉心知是叫他买花,他掏出几枚5000面值的越南盾,放进篮子里,这才拿起一串茉莉花,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伍媚。

“给我的?”伍媚含笑反问。

沈陆嘉微微偏过头去,含糊地应了一声。

伍媚并没有接,只是将左手伸到他面前。

茉莉花的香气冲进鼻子里,有花粉过敏的沈陆嘉觉得有些头晕,他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花朵间的铁丝,套在了伍媚的手腕上,指尖不小心碰触到她的皮肤,他觉得头里更是昏沉。

河内的出租车并不像国内那样遍地都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摩托,好容易拦到一辆出租车,但是当伍媚报出要去阮公馆时,司机像见了鬼一样,一打方向盘,便风驰电掣地开溜了。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着那一缕尾气,“为什么会这样?”

“大概因为阮咸是个魔鬼吧?”伍媚笑得云淡风轻,沈陆嘉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底转瞬即逝的一丝惧意。

“Xic Lo。”伍媚伸手招呼了一辆三轮车。越南的三轮车和国内不同,踏脚的地方是在后面,这样可以不影响游客的视线。

两个人上了车。这次伍媚没有直接告诉车夫目的地是阮公馆,而是告诉他去玉山寺。

“刚才你拦车时说的是什么,发音好像‘是个猪’。”沈陆嘉问道。

伍媚不由噗嗤一笑,“是三轮车的越南语,中文发音不是‘是个猪’,是‘氏哥鲁’。”

而阮公馆内,刚晨起不久的阮咸正懒洋洋地将三枚摩挲的锃亮的乾隆通宝随意地抛掷出去,任由它们叮当落在床前的小几子上。一连抛了六次之后他才古怪地一笑,自言自语道:“坎上离下,水火既济,今天怕是要有不速之客上门啊。”

作者有话要说:哐哐哐,阮咸同学终于要临风出水了。。。

☆、27一双蓝眼睛

在玉山寺下了车。沈陆嘉和伍媚两个人步行往阮公馆走去。

路上,伍媚犹豫了片刻,还是提醒沈陆家嘉:“阮咸差人送的茶水点心一概不要碰。”

“好。”沈陆嘉也不多问,一口应承下来。

隔着老远,沈陆嘉便看见一片斑斓的花海,一栋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重重花海里。走得近了,沈陆嘉才惊觉那些沉重硕大的花朵竟然都是罂粟花,一株株足有一人高,艳红、桃红、绛紫、纯白……华丽得让人心惊肉跳。好些绿孔雀、蓝孔雀在花阴下昂首阔步,旁若无人。还有背着枪械的健壮男人神情阴郁地在小楼周围逡巡。

沈陆嘉不觉蹙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在街边拦车,一听见是去阮公馆,那个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他有预感,这个阮咸,根本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伍小姐。”一个裹着白色包头的黝黑青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伍媚面前微微躬身。他相貌平凡,唯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身上穿着白色对襟布褂,下面是一条黑色熟罗裤子,脚上是黑色的布鞋。

“穆。我要见你家主子。”伍媚声音冷淡。

叫穆的青年却看了看她身旁的男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您见主人自然是不妨事,可是主子说了,今天不见外客。”

伍媚哼了一声,抱着两条胳膊看着地面。沈陆嘉却在暗暗打量这个叫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太平盛世里鲜见的阳刚戾气,这是只有在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气质。

两方就这样僵持着。热风吹在人身上,沈陆嘉和伍媚额上全部沁出了绿豆大小的汗滴,而那个叫做穆的青年,却似浑然不觉。

“带他们来见我。”穆的耳朵里塞着的微型通讯器里传来阮咸阴柔的声音。

“两位请。”穆做了给请的手势,走在前面领路。

小楼外表寻常,内里却别有洞天,只是布置得有些古怪,不中不洋。中国旧式的白粉墙上挂着西方的静物油画,古色古香的金漆几案上搁着多头银烛台,墙角一架三角钢琴上偏盖着蝙蝠纹样的大红绫子布,怪异极了。由于拉着窗帘,室内光鲜黯淡,还弥散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穆掀开一道竹簟帘幕,请二人入了内。然后自己垂手恭容站在了帘幕之外。

甫一入内,沈陆嘉便看见一个相貌秀美的混血青年半卧在一张雕花牙床上,他穿着一袭宽松的红色的睡袍,露出半个肩头,肩头上还有狰狞的纹身。男子的脸型是一个有弧度的倒三角,长着尖尖的下颌,疏朗的眉毛下是一双吊梢的凤眼,眼珠仿佛由于忧郁而变成了淡蓝色,呈半透明,又因为光线,像两颗毫无瑕疵的玻璃弹珠。嘴唇却是殷红如血。总而言之,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阴性之美,叫人不由想起古代专演旦角的绝世名伶。

只是他的手里却捏着一柄翠玉镏金珐琅烟枪,枪头还镶嵌有烧蓝花卉纹的装饰。牙床前,一个穿着奥黛的美貌少女跪在地上,正在娴熟地将金黄色的鸦片膏搓成小丸,用银签子放在火上烤软。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烟锅的白玉顶盖,将小丸塞进去。阮咸随之闲适地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袅袅腾起香烟。

一股浓烈的甜香弥漫开来,阮咸的神情沉醉而惬意。

他身前的花几上还搁着一盘佛手和香椽,正散发出幽幽寒香。一只金丝猴坐在花几上,手里捧着黄橙橙的佛手,不时嗅嗅闻闻,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看见伍媚,那猴子顿时丢下佛手,三两下就扑了过来。

伍媚却是一脸嫌恶,作势抬脚要踢,没好气地喝道“滚开”。

阮咸徐徐吐出一口烟雾,“阿芒,回来。”

那猴儿听到主人的声音,肩膀一垮,老老实实退了回去。

将手里的烟枪递给少女,阮咸用手撑住头,斜着眼睛打量沈陆嘉。他年纪虽然不大,但阅历惊人,识人自有一套。古语有云“深沉厚重,魅力十足者,为第一等人;磊落豪迈,不拘小节者,为第二等人;聪明绝顶,辩才无碍者,为第三等人”。很显然,伍媚带来的这个男人是属于第一等。

沈陆嘉知道阮咸性子古怪,一时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称呼他,便以退为进。

“我又不是你亲爹,你带个男人来见我作什么?”阮咸忽然语出惊人,一双凤眼噙着笑,望向伍媚。

伍媚岿然不动,淡漠道:“沈陆嘉,晟时的沈总,我的顶头上司。”

“哦。”阮咸拉长了声音,又看向沈陆嘉,一脸诚恳地说道:“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说不了久仰久仰。”

沈陆嘉也不动怒,淡淡一笑:“我倒是对阮先生久仰的紧。”

阮咸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盯住沈陆嘉:“直说吧,来找我干吗?”

“我想请阮先生,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股票的念头。”沈陆嘉开门见山。

阮咸嗤嗤地笑起来,伸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又看住伍媚:“你们沈总这儿不会有毛病吧?”

“有毛病也没你严重。”伍媚语气讥诮。

“你和他睡过了?”阮咸凤眼微眯,改用越南语质问伍媚,连声音也冷了几分。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未回答。

阮咸忽然笑起来,“沈总,您先去书房等我,我和您的这位伍小姐有几句话要讲。”他言辞客气,语气里却带着不可一世的自负和不容拒绝的傲慢。

沈陆嘉并没有动,只是抬眸看向伍媚。

伍媚知道他在征询她的意思,心头一暖,朝他点点头。

“那我就把伍媚暂时交给阮先生了。”沈陆嘉淡淡撂下一句,迈开长腿离开了内室。

阮咸脸上的笑意愈发意味深长,“我的小伍媚如今真是翅膀长硬了啊。知道帮着外人来算计我了。”

“唷,阮大少您多厉害啊,粘上毛比猴儿都精,我要是能算计到您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伍媚冷笑。

阮咸仿佛听不出她的冷嘲热讽,反而笑眯眯地讲起了故事:“从前,大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向猫学艺,猫教会了老虎跳跃和捕捉的技巧之后,老虎却妄图吃掉猫,不料猫还留了一手。”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赤脚下了床,走到伍媚面前,居高临下地一笑:“何况你还算不上是老虎。你今日所有的一切,大半皆来自于我,若是惹毛了我,你该知道代价。”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嘉顿时尴尬起来,心道黎博元想必是误会他们是小两口了。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待会儿我再去买一张席子。”

伍媚不声不响地铺完席子,走到卧室露台时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就这么凑合着吧先。”

沈陆嘉一怔,胡乱应了一声便快步出了卧室。

伍媚站在露台上,细竹帘在她身后缓缓飘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背包客,叼着冰冻可乐的吸管,兴致高昂地四处;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欧洲男人拿着烫金封皮的小说在安静地阅读;梳着发髻的越南妇女牵着温顺的大狗缓步走过;赤脚的小孩子彼此追逐打闹着……伍媚似乎突然明白了阮咸为什么每年都会花上四个月在这儿度假,这样慵懒绵长的时光,舒缓的几乎让人惆怅。

下了楼,伍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厨房里正在专心致志洗菜的沈陆嘉。

听到脚步声,沈陆嘉扭头看一眼伍媚,淡淡一笑,坦然自若地继续清洗佛手瓜和黄秋葵。

“帮我卷一下袖子。”沈陆嘉忽然出声。

“噢。”伍媚走到沈陆嘉面前,低头帮他卷袖子。

女人的发丝随着动作不时拂过男人清瘦光裸的小臂,一股难以名说的温馨气氛萦绕在并不宽敞的厨房里。

帮沈陆嘉卷好袖子后,伍媚有些汗颜地开了口:“我帮你洗菜吧。”

“你切菜吧。这些天还是不要碰凉水的好。”沈陆嘉很随意地接口道。

伍媚却破天荒地不镇定起来,她拿起菜刀和砧板,便毛躁地切起还滚着水珠的佛手瓜来。她鲜有做家事的经验,刀工自然不咋样,切的参差不齐。

沈陆嘉回头一看,嘴角忍不住逸出一声轻笑。

伍媚立马恼羞成怒,也不看他,恨恨地将刀剁的直响。

“刀不是这样抓的。”沈陆嘉按捺住笑意,上前握住她的手。

男子的大掌包住女人的手,握稳了刀背,只听得连贯的落刀声,佛手瓜很快变成了一堆细丝。

“你刀工真好。”伍媚看着砧板上整齐划一的细丝,讷讷地冒出一句。

沈陆嘉对伍媚的厨艺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颗椰子,找准正反面,用刀扎进正面的小孔,然后插进一根红蓝竖纹的吸管,递给了伍媚。

“拿着喝吧,菜弄好了我叫你吃饭。”

伍媚对于沈陆嘉哄小孩一样打发自己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悻悻地捧着椰子,咬着吸管,靠在门框上看他做事。

大概是由于是学数学出身的缘故,沈陆嘉可以说将统筹学贯彻到了做菜的每一个步骤,时间衔接得密不透风,每一步的安排都是有条不紊。

漆成蓝色的木格子窗棂早已经褪成浅蓝色,阳光从缝隙筛进屋内,在沈陆嘉的身上洒下点点碎金。伍媚呆呆的看着眼前白衣黑裤的英俊男人,心脏一阵阵乱跳。

凉拌佛手瓜、清炒黄秋葵、松子玉米仁和莲藕香菇汤,四个菜很快装盘上桌。

“尝尝看。”沈陆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伍媚逐个尝了个遍,脸上神情由不可置信转为羞愤欲死。

沈陆嘉刚要开口,就听见她愤愤道:“沈陆嘉,你一定还念过烹饪学学士的学位吧?”

“没有。”沈陆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那你厨艺怎么这么好?”

沈陆嘉勾唇一笑:“我在英国待了七年,你知道的,英国菜就是三种:鱼、土豆和炸鱼薯条。为了不委屈自己的五脏庙,只好自力更生了。”

伍媚随之跟着自我安慰道:“嗯,如果我也是在英国生活的话,我的厨艺肯定不比你差。”

沈陆嘉但笑不语。

吃完饭,自然是沈陆嘉刷的碗。伍媚则被他支使了去喂阿芒。

“少喂一点,别让它吃饱。”沈陆嘉叮嘱道。

正在给香蕉剥皮的伍媚不解:“为什么,吃不饱它会很吵嗳。”

沈陆嘉高深莫测地一笑:“等嘉鱼来了你就明白了。”

“嘉鱼?”

“南嘉鱼,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学长。”

这名字不错,典丽文雅。伍媚一面想一面踏上了楼梯。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沈陆嘉这样的男人,你就嫁了吧。。。

甜戏写得好心情好舒适。。。

☆、29屋顶上的轻骑兵

南嘉鱼是晚上八点多赶到的。

伍媚只看见一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提着一只大笼子出现在了阁楼门口,然后便信步进了内厅。他四肢修长,步履稳健,相比笼子里三只蔫头耷脑地瘫坐着的猴子,男人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狂野的气质。

于是乎,伍媚对南嘉鱼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男人的气质和名字太不合谐了。

南嘉鱼径直从伍媚身边走过,眼珠半点都没转过去,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又旁若无人地扬声道:“沈陆嘉——”

正在楼上的沈陆嘉听见动静,快步下了楼。

“嘉鱼学长。”沈陆嘉声音里难得带上了几丝激动。

南嘉鱼放下手里的笼子,拍拍沈陆嘉的肩膀:“到底怎么回事?”

“我和别人打赌,要在五天内让一只金丝猴认得钞票。”沈陆嘉言简意赅地说道。

南嘉鱼不解地看着他,“你从来不是逞勇斗狠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和旁人打赌?”又斜睨一眼伍媚,没好气地说道:“该不会和这个女的有关系吧?”

伍媚托着腮,懒洋洋地瞥一眼南嘉鱼,笑眯眯道:“可不就和我有关系,还是莫大的关系呢。你的沈学弟可是和我的未婚夫打的赌。”

沈陆嘉苦笑,他这位学长别的都好,唯独是位男性沙文主义者,倒不是针对伍媚一个。但显然南嘉鱼的态度惹得伍媚不痛快,这小姑奶奶便开始像毒蝎子一样准备蜇人了。

果不其然,南嘉鱼脸色愈发难看起来,他依旧看都不看伍媚一眼,只是质问沈陆嘉:“你看看这女的,娇蛮痴缠,你怎么会和这种货色混在一起,还为了这种货色出头。”

他一口一个“这种货色”,伍媚登时大怒,她袅袅地走到沈陆嘉身旁,示威一般将沈陆嘉的一只胳膊搂在怀里,冷笑道:“你的宝贝学弟就喜欢我这种娇蛮痴缠的货色,你又能怎么样?”

“你,简直恬不知耻!”南嘉鱼怒不可遏。

原来还以为这男人是个什么厉害角色,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头大沙猪,骂她不要脸的人多着去了,她早就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把头一歪,恰巧靠在沈陆嘉肩上,伍媚笑盈盈地看向南嘉鱼:“嗨,恬不知耻怎么了?这年头要脸的还不是被不要脸的使唤的跟孙子似的。”

南嘉鱼简直要气得背过去。

沈陆嘉赶紧打圆场:“嘉鱼学长,其实不关她的事,是我公司里出了一点问题,不得不答应这个赌约。”

南嘉鱼深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满腹怒气道,“陆嘉,你的私事我管不了。现在你带我去看那只金丝猴。”说罢自己提着笼子向楼上走去。

沈陆嘉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朝伍媚微微一笑:“嘉鱼他性子就是这样,并不是针对你。他言语间有冲撞你的地方,我代他道歉。”

看着眼前男子眼眶下微暗的色泽,伍媚不知怎的,心里一软,嘟哝道:“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和他计较。”说完一拧身也上楼了。

猴子阿芒被安置在空旷的储藏室里。它出生没一年就被阮咸养在身边,喝的是矿泉水,吃的都是时令鲜果,阮咸也极少拘着它,可以说一些小户门楣的人家都不及它的日子滋润。可是如今它不仅行动受制,而且居然连吃都吃不饱,此刻听见人声,它愤怒地龇牙咧嘴,连连发出威吓的叫声。

那几只僧帽猴似乎也来了兴致,攀在笼子的缝隙里,盯着对面的阿芒,尤其是那只叫诺特的母猴子,居然隔着笼子搔首弄姿起来。

“你说要五天训练这只金丝猴认识钞票?”南嘉鱼忽然问道。

沈陆嘉点头应了一声。

南嘉鱼神情严肃道:“陆嘉,你知道的。钞票和货币概念是不一样的。我们当初训练僧帽猴所采用的是代币,因为僧帽猴属于新大陆猴,几乎没有真实的视觉模式,至少是六种以上的色彩类型的色盲,所以它们不具备识别出钞票,也就是不同面值的纸币之间区别的生理基础。但是金丝猴就不一样了,它属于旧大陆狭鼻猴类,视觉能力和人类十分接近,它是完全有可能辨别不同面值的钞票的。”

沈陆嘉倒也愣住了,他为人光风霁月,在答应阮咸这个赌约时倒真没有想过阮咸会在字眼上玩心机。驯养动物不外乎就是条件反射和感情投注两种,他让南嘉鱼把试验成功的僧帽猴带过来,存的就是利用猴子之间的趋同模仿性,以食物为诱饵,从而使得阿芒在短期内知道不同的货币可以换取不同的食物。这下如何是好?

钞票……货币……沈陆嘉在脑子里盘算起来。灵光一闪,他有了主意,你阮咸会抠字眼,难道别人便不会吗?你只说钞票,又不曾限定是一国的钞票。

“越南使用的塑料钞,而美元则是纸币,虽然僧帽猴识别不出色彩,但是它们可以感知材质,这些僧帽猴都是训过的,让它们知道纸币可以换取它们最爱吃的水蜜桃,而塑料钞只能换取苹果片,我想不需要多久。只要它们成了,我就有把握让阿芒也识得钞票。”

“好主意。”南嘉鱼勾起唇角一笑,露出一口光洁的白牙,一面说一面蹲□,打开笼子,一手捞起了怪叫的阿芒。

愤怒的阿芒恐吓一般朝南嘉鱼怪叫。

南嘉鱼满不在乎地捏住阿芒的下颚,凑近了看牙口,“呵,才五岁不到,还没成年。”又要去查看阿芒的关键部位。阿芒张牙舞爪,就是不肯给他查看□。南嘉鱼被它逗得哈哈大笑,连声问沈陆嘉:“这猢狲谁养的,怎么这么可爱?”

南嘉鱼的愉悦显然让伍媚不痛快起来,她似笑非笑地看住沈陆嘉:“抱着这种长得像人形却不是人的畜生不觉得恶心吗?”

南嘉鱼回头瞪她一眼,讥讽道:“小姐,数典忘祖说的大概就是你这种人,别忘了几千万年之前,你的祖先还未必比这几只猴子长得美到哪里去。”

伍媚凉凉地接口道:“从南先生英伟的相貌就看得出来您的远古祖先是何等英俊不凡了。”

南嘉鱼一个晚上几番被伍媚气的半死,这不是拐着弯儿说他长得像人猿吗?可是他的出身和教养还能让他和一个女人站着打嘴仗不成?

“我明天会回英国。这几只猴子你记得给我送回实验室。”将阿芒往沈陆嘉怀里一丢,南嘉鱼拂袖而去。

沈陆嘉急急地把阿芒塞回笼子里,追上南嘉鱼。

“嘉鱼学长。今天的事实在对不住,她嘴上一向是不饶人的。”沈陆嘉算是头一回尝到夹板气的滋味。

南嘉鱼长吁一口气,他哪里看不出沈陆嘉对伍媚的情意,他本想留在河内帮沈陆嘉的忙,可又不想他两头为难,索性离开。当下他正色道:“陆嘉,我劝你一句,这个女人不适合你。”

沈陆嘉沉默不语。

“ 男女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你待她太好,她未必会投桃报李。”丢下这么一句话,南嘉鱼拦了一辆车,去酒店了。

两边是拥挤的建筑物,隔出一条被昏黄的路灯照亮的马路。摊贩、游客、货品、垃圾、花树、夜色、汗水……沈陆嘉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半晌没有动作。在他的朋友当中,有的爱的是能与之比肩的伴侣,他却只希望他的女人,永远都生活在乐园里,所有的凄风冷雨,他来替她挡;所有的痛楚磨难,他来替她抗;所有的辛酸苦厄,他来替她尝。收回思绪,沈陆嘉快步回了阁楼。

二楼的储藏室内,伍媚已经不在了。沈陆嘉心底泛起些许的慌乱。幸好,当他步入卧室时,听见了浴室内哗哗的水声。心里才松了一口气,又想起她连房门都不锁,万一他还未回来,有歹人闯入该怎么办?

心里不痛快的沈陆嘉干脆去了储藏室,训猴子去了。这么一忙,就忙到了半夜。沈陆嘉回到卧室时,伍媚已经睡了。

她穿着一件大大的长T恤。宽松的圆领滑下幼圆的肩头,在室内的节能灯下幽幽的白光下闪烁着诱人的色泽。睡着的她身上没有白天的妖娆风情,反而像一个无邪的孩子。

他喉头一紧,收回目光,轻手轻脚去了浴室冲澡。

洗完澡,沈陆嘉又趁手把衣服洗了。

露台的竹竿上,女人的内衣和裙子在夜风中呼啦啦地飘着,有柠檬洗衣粉的气味和露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沈陆嘉将自己的衣服仔细地挂在竹竿上,又用大夹子固定好衣架挂钩。男人的衣服很快便和女人的衣服绞缠在一起。

天边是繁盛的星星。有木头拖鞋和青石板路相碰的声音,很快又嗒嗒地远了,淡了。

沈陆嘉擦干头发,坐到了床沿。刚坐下,就感觉床板一动,身畔的伍媚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咕哝道:“有蚊子。”一边将手伸到背后挠起来。

她显然没完全清醒,嘴巴委屈地嘟着,睫毛也颤巍巍地抖着。只有指甲在身上这儿抓一下,那里挠两下。看得沈陆嘉一阵阵心疼。

热带的蚊子厉害,伍媚白玉一般的皮肤上很快有红色的肿块浮起,有些甚至被她挠出了血痕。沈陆嘉记得先前整理卧室时,在床头柜里有一小盒龙虎清凉油。他赶紧翻出来,揭开圆盖子,用指甲挖出一块膏体,小心翼翼地涂在她皮肤的红肿处。

清凉油很快缓解了瘙痒,伍媚不再四下乱抓,连呼吸也恢复了平顺。

沈陆嘉这才徐徐吐出一口气。蓝色的百叶窗只拉了一半,从缝隙里可以窥见黄色的月亮,带着朦朦的晕边。沈陆嘉将百叶窗全部放下来,还不放心,又去楼下寻了白天伍媚吃剩下的橘子皮。河内气候炎热,橘皮里的水分几乎蒸发殆尽,沈陆嘉用打火机点燃了干橘皮,在卧室里熏了老半天。直到整间卧室都弥散着略带烟火气的柑橘味,这才洗手上床。

他人生中头一回和女人同床共枕。只觉得心跳如擂鼓。一时间竟然睡不着。床并不大,身旁又睡了人,沈陆嘉也不敢随意翻身,怕吵醒她。

天花板上吊扇不知疲倦地旋转着。空气里浸润着潮热的湿气。

沈陆嘉觉得眼皮逐渐沉重起来,慢慢闭上了眼睛。

窗外,天色先是沉沉,然后慢慢变白。

新的一天,又将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吃肉神马的你们忘记了,女主大姨妈来了啊。。。小狼狗这么好的男人,肿么可能浴血奋战。。。

☆、30伤心之家

第五天的早晨,沈陆嘉和伍媚带着阿芒再次来到了阮公馆。

依旧是穆领着他们去了内室。

这次阮咸没有在抽鸦片烟,而是一个人盘腿坐在雕花牙床上,床上放着一张小几子,几子上是围棋棋盘。他左手执白,右手执黑,正在自己和自己对弈。阳光从半拢的窗户里招进来,穿着猩红色睡袍的阮咸整个人如同笼上了一层金纱。

听见动静,他折了折眉毛,淡然地落下一枚黑子。这才扭脸看向二人。

“沈总定然是成了。”赤脚下了床,阮咸勾唇一笑,从沈陆嘉手里接过笼子,开了笼门,阿芒利索地蹿出来,蹲在阮咸的肩头,朝沈陆嘉和伍媚龇牙怪叫。片刻后又朝着阮咸的耳廓压低声音唧唧交了几声,仿佛是在向主人痛诉这五日的所受的“惨无猴道”的折磨。

“吵。”阮咸只说了一声,那猴儿乖觉地一缩身子,刺溜一下滑下他的肩头,爬到电话牙床前的几案上,将圆滚滚的香橼抱在怀里,乐不可支。

“阮先生不检验一番?”沈陆嘉淡淡地问道。

阮咸笑得魅惑,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陆嘉很难相信这世上有男人可以笑得如此勾人。

“不必了,沈总进来的时候步履从容,呼吸平畅,伍小姐也是人比花娇,眉目含笑,自然是再顺当不过了。”阮咸一面说一面挥挥手,“穆,把合同拿给沈总。”

站在竹帘外的穆掀开帘子,从怀里摸出合同,递给了沈陆嘉。

沈陆嘉低头细看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他有种奇怪的感觉,阮咸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最后却轻描淡写几句神神叨叨的鬼话便拱手奉上百分之六的股权,未免太过顺利,反而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是挖了个坑专门等着他跳。

仔仔细细将转让协议看了几遍,确定里面没有漏洞和陷阱后,沈陆嘉方才掏出钢笔签字。伍媚望着他手中万宝龙笔盖顶端优雅的白星徽号,忍不住在暗中对比着两个男人。

沈陆嘉的英俊和阮咸是明显不同的。阮咸的长相会让人觉得*汩汩地在皮肉下流淌,而沈陆嘉的英俊却叫人沉静,仿佛一个人在细雨迷蒙里仰望青山孤峰。再回想起前几日训猴子的情景,伍媚算是见识到他的韧劲了。

那几日里,除了吃饭睡觉这些日常琐事,沈陆嘉剩余时间几乎全都猫在储藏室,与猴为伍。伍媚自嘲阁楼里真真是人少畜生多。他却只是抱歉地一笑。然后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利用条件反射来训练几只猴子:要吃水果,便要拿钱来换。要吃符合心意的水果,便要用指定的钞票来换。还会将每一次的结果细细记录在案。这样的兢兢业业,叫素来懒散的伍媚着实无语。

签字完毕后,阮咸下了逐客令:“沈总,我还有事,就不招待午饭了。有缘再会。”

“那我们就不打搅了,告辞。”沈陆嘉礼节周全。

临出门前,伍媚遥遥瞥了阮咸一眼,阮咸朝她意味深长地一笑,尖锐的犬齿上白光一闪。

等到二人走得远了,阮咸伸手在黄花梨木的棋盘上随意一拂,黑白二色的棋子顿时混成一团,有几粒棋子甚至还蹦蹦跳跳地滚下牙床,落在踏脚上,发出清脆的声响。阮咸毫不顾惜地用脚踢开踏脚上的玛瑙棋子,问手下:“穆,吩咐你的事可曾都安排妥当了?”

穆沉稳地点头。

阮咸抬眼看向虚空中的某一点,随即又垂下眼眸,唇畔带笑:“很好。帮沈陆嘉找点事干,省得他太闲。”

黄昏时分,蔺川国际机场停机坪上,沈陆嘉和伍媚下了飞机。

出了航站楼,沈陆嘉刚开手机,就看见成串的未接来电涌上来,都是老宅的座机号码,他心底无来由地有些发慌,赶紧回拨了过去。

电话是张妈接的,素来稳妥的老佣人语气里也是鲜见的慌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我刚出差回来,别急,到底怎么了?”沈陆嘉按捺住心头的不详之感,耐心问道。

“老爷子被二爷气病了,家里乱成一团,你快点回来。”张妈听到沈陆嘉的声音,才觉得有了主心骨,暗自吐了口浊气。

“我马上就到。”沈陆嘉挂了电话,揉按了几下发紧的太阳穴,朝伍媚温声道:“抱歉,我家里出了点乱子,没法送你回去了。你自己打车回去,到家后发条信息给我。”

伍媚本想管沈陆嘉要一天休息的,可眼看着他疲惫不已的样子,默默把话咽了回去。

“嗯,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当心。”说罢,她戴上墨镜,拉着行李箱,施施然朝出租车营运区走去。白色的阔脚裤在风中飘舞,像鼓起的帆。

目送她上了车之后,沈陆嘉急步去航站楼的地下停车场取了车,朝明阳山疾驰而去。

此刻的沈家大宅可谓是愁云惨雾。沈述垂头丧气地靠在墙上抽烟,素来牙尖齿利的蒋玉霞也像锯了嘴的葫芦,只是一味抹眼泪。沈文彬则不停地在回廊里走来走去,嘴里不知道在嘟囔着什么。唯有陆若薷端坐在轮椅之上,冷眼瞅着这惹祸的一家三口。

“别游魂了,你安生一下会死啊?那边有椅子,你屁股是尖的还是椅子上长了钉子不成!”心情烦躁的沈述只觉得儿子晃来晃去,直晃得他眼仁疼,忍不住对儿子破口大骂。

“爸,这事还不都怨你?要不是你闯的祸,爷爷也不会气成这样!”沈文彬不满地大声指责沈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眉毛忽然一皱,哭丧着脸看向蒋玉霞:“妈,文工团的肖宁宁还没答应嫁给我呢。要是爷爷有什么事,我可怎么办呐,我可不想找你们院里的护士,三班倒,夜里都没人暖被窝……”

“够了。”沈陆嘉进门时看见的就是这幅景象,低沉地喝断了堂弟。

看着面上罩着一层严霜的沈陆嘉,沈文彬瑟缩了一下,自觉闭嘴。

“陆嘉,你回来了,你回来了就好。”沈述掐了烟,又搓搓手,讪讪地对着侄子一笑。

沈陆嘉淡淡地瞄他一眼,快步进了沈国锋的卧室。

老人阖目躺在床上,正在打吊针。他年纪大了,心脏又不好,滴注的速度调的极慢,吊瓶里的水几乎是一粒一粒地往下掉,沈陆嘉握住爷爷青筋毕露的手,心里一阵发酸。

“爷爷,我回来了。”沈陆嘉轻声唤道。

沈国锋这才微微将眼睛睁开一线,看见唯一中意的孙子,吃力地张开了唇:“陆嘉啊…爷爷总算…又看见你了…死了也闭眼了…你二叔…唉…沈家就拜托你了…”

“爷爷,您别说话,我带您去医院。”沈陆嘉眼眶有些泛红。

“爷爷这次,怕是熬不过去了。”沈国锋勉强朝嫡长孙一笑,“刚才,我梦见你奶奶了,她扎着两根又粗又黑的辫子,站在菜花地里,和我十八岁是遇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沈陆嘉垂在身旁的左手死死捏成了拳头,如果不这样,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会筛糠一般浑身颤抖。

“爷爷,我还没娶媳妇呢,您总得帮我长长眼,再说您不是老嚷着四世同堂,您还要抱重孙呢……”

老人轻轻拍拍孙子的手,“爷爷争取……”

收到站立在一旁的主治医生的眼神,沈陆嘉知道不宜和爷爷说太多话,将沈国锋枯瘦的手臂小心翼翼地放进被子下面,他从床头起了身。

“沈总,老司令心力衰竭,这次怕是危险了。”卧室门外,军区医院的心外科主任郭远明用极低的声音和沈陆嘉咬耳朵。

“郭主任,请你们务必尽力。”沈陆嘉紧紧握住郭远明的手。

郭远明也大力回握过去,“我们一定竭尽全力,不过我还是建议送老司令去医院。”

“这个肯定的。”

有了沈陆嘉的承诺,郭远明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朝沈陆嘉微微颔首,他转身带着其他几名医生又进了卧室。

沈陆嘉这才有隙询问二叔沈述:“二叔,到底怎么回事?”

沈述尴尬地看一眼棕褐色的门板,摸摸鼻子:“陆嘉,我们到书房说。”

陆若薷重重地冷笑一声,自顾自地转着轮椅的两只轮子朝书房行去。

沈陆嘉疾走两步,推着母亲去了书房,沈述一家三口也悻悻跟在身后。

书房内,沈陆嘉也不吭声,只是平静地注视着沈述。

“那个,陆嘉,这事,都怨我,是我糊涂,猪油蒙了心,你一定要帮帮二叔一把,我不想坐牢啊。”沈述此时也顾不得长辈架子,一把扯住沈陆嘉的手,抹开脸嚎起来。

沈陆嘉浓黑的眉毛好看地一折,挣脱沈述的手,沉声道:“二叔,把话说清楚。”

“鼎言的周允非收到了匿名信,里面是我这些年收人家好处的证据,他要沈家帮他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卫星电视招标项目,不然,他就要把事情捅出去。”沈述嘴角的法令纹耷拉着说道。

沈陆嘉心中一突,“你到底收了多少好处?”

沈述偷偷瞅一眼哭得眼皮红肿的蒋玉霞,颤巍巍伸出一只手,结巴道:“五,五百多万。”

沈陆嘉默不作声。

“陆嘉啊,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你可不能撒手不管啊。”蒋玉霞抹了一把眼泪,“沈述要是进了局子,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

沈文彬看着父母的可怜样子,不乐意了:“爸妈,你们这是干嘛?反正堂哥有的是钱,叫他帮你填了这个窟窿不就结了。”

陆若薷听到这话,嗤笑一声。

那嗤笑声如同一把尖刀,扎在蒋玉霞心尖上,平日里宠儿子宠得不成正形的她头一次大声呵斥道:“闭嘴!”

“我会尽量帮忙。”撂下这样一句,沈陆嘉推着母亲回了房。

轮椅上的陆若薷回头看一眼三条可怜虫,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沈家的门楣就是被你们坏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本的结构比花犯系列前两本都要大,没法子全部写男欢女爱,希望大家适应一下(*^__^*)

☆、31背德者

军区总医院的高干病房内,沈陆嘉一直枯坐着。

病床上的老者已然睡着。床头的花几上搁着一盆吊兰,细小的爪叶垂下来,将琐碎的阴影投射在老人的枕头上。

沈陆嘉看着病床上干瘦的爷爷,眼睛有些酸涩。他记事很早,在他的印象里,早年的戎马生涯使得沈国锋一直都是精神矍铄、傲骨铮铮,即使是古稀之年,走路时依旧龙行虎步、说话声若洪钟。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老人仿佛突然间老了,或许是因为不成器的子弟,又或许是因为头白鸳鸯失伴飞,这位行伍出身,在战火和硝烟中依然可以放声高歌的一代名将就在和平岁月里被琐屑的家庭生活磨光了所有的希望。

此刻病床上的老人,原本高大的身材变得干瘪枯瘦,在雪白的被子下,几乎是小小的一团。除却不规律的呼吸声和肺部水肿所造成的哮鸣音,病房里静得仿佛没有人存在。

沈陆嘉有些难以自抑地逃离了这间病房。他六岁的时候,父亲沈叙只拎着一皮箱的相机和书籍离开了沈宅,和光鲜显赫的沈家脱离了关系。幼小的他只是站在沈宅大院里的合欢树下,默默地看着父亲一步步远去。最后在他的印象里只剩下了父亲脖子上那条黑白灰三色格子的羊毛围巾在北风中猎猎飞舞的样子。习字、读书、做人,这些本属于父亲的职责通通都是由爷爷沈国锋代劳的。

深呼吸了一口气,沈陆嘉朝赶来会诊的江道真教授快步迎了上去。

“江教授,我爷爷怎么样?”

江道真摸了摸挂胸前听诊器冰凉的听头,叹息道:“沈总,我和你交个底,沈老现在只能就这样将养着,再也受不得任何刺激。像这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在临床上是一直都处于突然死亡的风险当中的,心衰患者一半死于疾病进程,还有一半死于猝死。我和郭主任商量下来,目前只能采用保守疗法,不建议植入心脏除颤复律器,只能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控制病情恶化。”

“江教授,谢谢你百忙当中从商氏赶到军总院参加会诊,这份恩情我们沈家没齿难忘。”沈陆嘉真心实意地向江道真道谢。

“治病救人是分内事,沈总太客气了。”

送走了江道真,沈陆嘉颓然地坐在了走廊的木椅上,右手疲惫地撑着额角。鼎言是蔺川传媒业的巨头,如果是四个月前,它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的卫星电视招标几乎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是如今在他和莫傅司的联手打压之下,鼎言已经不复往日辉煌,所以周允非也才急了眼,意欲借助沈家在军中的人脉,拿下招标项目。

从护士站依稀飘来赤豆元宵的香味,大概是有护士在吃宵夜。沈陆嘉这才觉得自己也是饥肠辘辘,除了在飞机上吃了一点西餐,他已经快九个小时没有进食了。她应该已经吃过晚饭了吧?回了老宅之后就一直连轴转,都没有得隙看她有无平安到家。沈陆嘉有些自责地摸出手机一看,却发现没有一条新信息,无奈地一笑,他给伍媚打了个电话。

很久才接起,电话那头闹哄哄的全是人声,在吆喝声、猜拳声的背景下,伍媚的声音有些含糊:“喂——”

“你在哪里?”沈陆嘉下意识地起了身,眉头微皱。

“我在外面吃小龙虾。”

“外面的小龙虾不卫生,有洗虾粉,别吃了。”沈陆嘉眉头越发深锁。

“一连吃了几天的越南菜,嘴巴里都淡出鸟来了。”伍媚的声音里微带嗔意:“怎么样,你家里的事处理的怎么样了?”

沈陆嘉还未说话,就又听见伍媚在那边脆生生地唤道:“老板,我要的啤酒呢?”

“你在哪里,详细地址给我。”沈陆嘉抬腕看表,已经是晚上快九点了,她胆子可真大,一个人在龙蛇混杂的地方吃吃喝喝,要是遇到什么地痞流氓,他简直不敢想,声音也不由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厉。

“南塘路的石人巷子里十三香龙虾。哎,不说了啊,我的龙虾端上来了。”

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折回病房看了看沈国锋,又和住院医生打了招呼,这才拎着车钥匙去了医院停车场。

蔺川市老城区的街巷分布如同盲肠一般曲折,借助导航,沈陆嘉才摸到了石人巷。那巷子窄瘦而逼仄,车根本开不进去。沈陆嘉只得将玛莎拉蒂停在巷口,步行进去。

巷子里全是各色小吃摊,呛人的烟熏气混杂着鱼肉的腥膻,还有人身上的汗水的酸味,混合成一股奇怪的气味。地上随处可见踩踏成稀糊的瓜皮和红红绿绿的塑料袋。沈陆嘉长这么大,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一时间有些目瞪口呆。

往里走了一段路,在一处白布扯成的篷子下,他终于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半新不旧宽松T恤,一直披散的乌发在脑后扎成清爽的马尾,额角的碎发被黑色的发箍拢住,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周围熙熙攘攘,她却似浑然不觉,只是全神贯注地剥着龙虾。她面前已经堆出了小山状的空壳。几听啤酒随意地放在桌上,幽幽地反射着篷子里那盏六十瓦的炽热大灯泡的黄色光线。

就是在这脏兮兮的、不整洁的地方,在被霉烂污糟事烦扰了一晚上的沈陆嘉忽然觉得周围的市井人声悉数远遁,心头竟然是一片宁静。或许又像是被当胸给了一枪,彻底获得了安宁。他快走几步,也不顾凳子是否有油污,坐在了伍媚的对面。

“你来了啊。”伍媚正在拽龙虾的尾巴,抬头朝对面的男人灿烂一笑。

沈陆嘉也不搭腔,只是一味地注视着她。

“你吃啊,今晚我请客。”她的嘴唇有些肿胀,像饱满到溢裂的花骨朵,应该是被调料辣的。

沈陆嘉看着那一堆空壳,叹了口气,“少吃点,你这样会吃伤的。”

伍媚麻利地从尾壳里拽出完整的一节虾肉,蘸了汤汁,送进嘴里。

沈陆嘉瞥见她汪着辣油的红指甲,叹息道:“我来帮你剥吧。指甲油遇到油脂会溶解的,吃下去对身体不好。”说完用桌上的廉价湿巾擦净了十指,帮伍媚剥起虾来。

“啊?!”伍媚觉得脑子里有些发懵。

沈陆嘉已经将粉红的虾肉递到她嘴边,“张嘴。”

机械地张开嘴巴,伍媚将虾肉含进嘴里。

一连吃了几只虾肉,伍媚才想起问沈陆嘉一句:“你吃过了吗?”

沈陆嘉淡淡地回了两个字:“还没。”

伍媚有些心虚地补救道:“这里的虾仁炒饭味道不错,我帮你要一份吧。”

“好。”

老板很快将热腾腾的炒饭端了上来。雪白的米粒里衬着金黄的鸡蛋和绿茸茸的西兰花和粉色的大虾仁,煞是好看。但是沈陆嘉似乎并没有立刻就吃的意思,仍然在不紧不慢地剥着龙虾。

“你别剥了,趁热吃饭吧。”

沈陆嘉看一眼白瓷盘里的炒饭,轻描淡写地回道:“也没多少只了,剥完了再说。”

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衣,上面有银色的竖纹,玫瑰金袖扣在光线下熠熠生辉。左手手腕上的还带着江诗丹顿的陀飞轮,黑色的密西西比河鳄鱼皮表带正幽幽吐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然而这个矜贵的男人却在帮她剥虾仁,伍媚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暴殄天物。

沈陆嘉每剥一只便送一只到伍媚嘴边,吞咽中,他的指尖不可避免的碰到她柔软的唇瓣,甚至偶尔还会触及那灵活的丁香小舌。秀色可餐果然很有道理,他竟然觉得不似先前那般饥饿。

伍媚破天荒地觉得有些窘,成年男女之间喂食这种事情,在她看来是罪大恶极的,又不是古代的宫女太监,搞什么对食。她还在外国语学院教书时,偶尔吃食堂,看见学生情侣甜腻腻地喂饭,简直恨不得拿出餐刀戳死他们。

可是此刻,她的心底居然生出一丝甜蜜来,真是要命。只得频频借喝啤酒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沈陆嘉看了看不锈钢盆里的剩下的浅浅一层龙虾,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淡淡地说了一句——“不能再吃了。”

伍媚还没反应过来,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将大堆虾壳径直都丢进了盆里。

“你——”

沈陆嘉只是低头用湿巾仔细擦了手,这才开始吃那份已经冷掉的炒饭。

“明天我能不能休息一天啊,我要调时差。”伍媚托着腮向沈陆嘉提要求。

沈陆嘉瞥她一眼,越南和中国不过一个小时的时差,找理由也不知道费点心思,不过他也没戳破她,只简单应了一声“好。”

“小赤佬,作死啊,老子的钱包你也敢打主意,老子今天非揍死你不成。”

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小小少年,被一双蒲扇大小的手掌揪住破旧的汗衫的后领口。手掌的主人是一个矮胖子,脖子上一层层的肉褶,活像只沙皮狗。

“死胖子。”少年恶毒地朝揪住他衣领的男人啐了一口唾沫。

男人顿时像点燃了的炮竹,抬手就给了少年一个巴掌,少年的半个脸颊立刻高高肿起。似乎还不解气,男人又一次扬起了手掌。

“这位先生,教训过了就算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沈陆嘉搁下筷子,开了腔。

在一群汗衫短裤拖鞋的小民装扮中,沈陆嘉显得很特别,胖男人似乎也为他身上的气质所慑,那一巴掌并没有打下去,只是用力一推,少年一个趔趄,仆倒在地上。

“今天就放你一马,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男人揣了少年一脚,又从裤兜里摸出几张软趴趴的钞票,拍在桌上,走了。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狠狠地擦了擦嘴角,漠然地从伍媚、沈陆嘉身侧走过。

“蠢蛋,学艺不精还不识眉高眼低,真是蠢蛋。”伍媚嗤笑道。

少年脚步一窒,扭头恶狠狠地盯住伍媚。

伍媚看着色厉内荏的少年,眼神轻蔑,“就你那点本事,还甩什么臭脾气,保不准哪天被人再次抓个现行,把手指给剁了。”

沈陆嘉却是听得眉头发皱,不管怎么说偷窃都是道德缺陷的行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在她嘴里这还成了手艺和本事?

“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做了扒手,总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年纪虽然还小,但是有些路走得远了就再也回不了身了。”说完,沈陆嘉从裤兜里摸出几张一百面值的钞票,又在钞票上写下了一个号码,递到少年手里。

“如果想回头的话,打这个电话,我姓沈。”

少年仰起脸,深深地望他一眼,接过钱,团在手心里,沉默地跑开了。

沈陆嘉原以为伍媚会揶揄他两句,不想她只是安静的结了账,若有所思地看着少年消失的方向。

“走吧。”沈陆嘉悄悄打量着她运动短裤下两条雪白的长腿,再看看周围那些光着膀子的爷们儿,沉声道:“以后一个人少单独来这里。”

“你今天做了件好事。”伍媚答非所问。

“真正能救那孩子的是他自己。”沈陆嘉牵住伍媚的手,朝巷口走去。

两个人都开了车过来,沈陆嘉便也要赶回医院去,只交代道:“到家之后记得发条信息给我,如果不发,明天早上九点继续去上班。”

“阴险的资本家!难怪马克思说资本家‘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伍媚愤愤地瞪他一眼,坐进驾驶座位里,大力关上车门,发动了引擎。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伍美人第二章里将骆二的车钥匙顺走的情节吗?

☆、32空心人

两人分道扬镳之后,伍媚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苏浙的酒吧,她临行前将不二寄养在了苏浙那里。阮沅对猫科动物有着深刻的怨念,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猫领回来时变成癞毛秃子。严谌出国考察了,也指望不上,只得送到苏浙那里去。幸好不二早已经阉割了,不然真担心会被苏浙掰弯。

暝色里还正喧嚣,一进去便听见乐队在演唱Maroon5的《She will be loved》,主唱的声线和居然和魔力红的主唱亚当有些相似。伍媚不由多看了他几眼,这才向吧台走去。

不远处的卡座里,刚来不久的夏商周呆住了,穿着T恤短裤人字拖的伍媚他是头一回看见,在四周的衣香鬓影里,此刻的她,清澈的像一泓刚掘出的泉水。而这样的打扮,他清楚地记得,一直是夷光的最爱。京津大学作为百年名校,是出了名的校规森严,图书馆里明文规定人字拖严禁入馆,那个时候她总会穿着帆布鞋,然后在包里塞一双人字拖,一进图书馆便悄悄换上。然后在他做高数题时,她会在桌下踢掉鞋子,将脚盘在他的膝盖上。每每撩拨得他心猿意马,她却无辜地在对面小声背托福词汇,“Poised,P-o-i-s-e-d,淡定。Calm down冷静。”气的他几欲跳脚。夏商周忆及过去的甜蜜回忆,薄唇微勾。直叫摩曼银行的几个女职员看得春心荡漾。

苏浙则坐在吧台上,荡着两只脚。手里扣着喜力的啤酒。绿莹莹的啤酒罐在他手指无意识的碾压下凹陷进去了一小块。看见伍媚,他嚯地从高高的吧台上跳下来。探手从吧台里抱起一只猫,笑吟吟地迎了上去。

正准备起身的夏商周一下子愣住了,他们,难道认识?

夏商周和助理展学谦不是和摩曼银行的大部队一齐来的,所以苏浙并不知道他在暝色,因而很随意地走到伍媚身畔,不二看见多日不见的主人,叫唤两声,蹿进伍媚怀里,和她并肩朝楼上的包厢走去。

“我去下洗手间。”夏商周佯装镇静地起了身,一面状似随意地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其实他的心跳的很快,他有预感,几个月前的那颗疑虑的种子似乎即将蹿出泥土。

穿过人群,夏商周几乎感谢酒吧昏暗迷离的灯光,他很容易地就摸上了二楼。

前面两人站在了二楼的观景台上,夏商周瞥一眼观景台上一水儿的高大盆栽,小心翼翼地摸过去,藏身于浓绿的巴西铁的后面。

苏浙眯眼打量伍媚:“你今天穿的很良家妇女,不,很农家妇女。”

伍媚眉毛一抬,慢条斯理道:“我前些日子出差,去了越南。”

一阵沉默。

“你到越南见到他了?”苏浙的声音有些涩。

“嗯。”

“他好吗?”苏浙问得艰难。

伍媚扭头凝望着他,笑着反问“他的日子哪一天不好?”

苏浙苦笑:“是啊,他的日子哪一天不好。”

夏商周不知道苏浙是个玻璃,听得便有些云里雾里。

“我听酒保说摩曼银行的人今晚在这边聚会,不过夏商周没有过来。 不然被他瞧见,穿帮了就不好看了。”

伍媚冷哼一声:“你想刺探什么?八卦对男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你知道的,我本来就是靠买卖消息作为营生的。”苏浙无所谓地摊手。只要不涉及阮咸,他永远都是举重若轻的。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伍媚抚摸着不二美丽的皮毛,“你有本事就往里头查好了。”

苏浙摸摸鼻子,“开玩笑而已,你晓得的,我是断袖,只对同性感情有兴趣,不会去关注你们异性恋的。”

巴西铁后的夏商周已经是牙关打颤,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他已经可以确定,几步之外那个把他耍的团团转的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活见鬼的法籍华人,而是从他生命里消失了六年多的晏夷光!

伍媚和苏浙又聊了几句,不过夏商周已经都听不见了。脑子里像是煮泼了的一锅粥,狂喜、薄怒、紧张、激动、犹豫……各种纷乱的情绪像破闸的洪水一般席卷而下。他只觉得身体内两股气流在撕扯着他,时冷时热,简直要打摆子一般抖起来。掩身的巴西铁宽大的叶片也随之簌簌轻颤。

正眯着眼睛享受主人的抚摸的不二微微睁开眼睛,喵呜一声,挣脱伍媚的怀抱,敏捷地朝巴西铁蹿了过去。随着它的爪子一挥一拍,绿油油的叶片被拨弄得东倒西歪。夏商周闭了闭眼睛,从巴西铁里跨出一步,隔着一排亚热带阔叶植物,定定地望着伍媚。

伍媚眼底有一瞬间的讶异,但也只是一瞬而已,“夏总真是好兴致,别人都是赏花,您来这儿观叶么?”

苏浙心叫不好,讪讪的一笑,“我去楼下看看啊,酒保新来的,别把我的好酒给浪费了。”说完不迭地下楼了。开玩笑,伍小姐迁怒的功力绝对一流,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变成炮灰,他还没和阮咸有过鱼水之欢,死了多不甘心呐。

夏商周上前一步,目光炽热而痛楚。

“夷光——”

伍媚眼睫毛扑闪了两下,似有疑惑,“夏总?”

夏商周再也无法忍受她的装模作样,伸手将她扯进怀里,狠狠箍在胸口。

“够了。我以前就答应过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当年的事,是我的错。现在你想怎样惩罚我都好,只是别在我面前装作另外一个不相关的女人。夷光。”夏商周低头望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你不声不响地消失了近七年,我不知道我还可以熬过多少个没有你的七年。”说完,男人的唇便压了下来。伍媚在他怀里奋力地扭动,甚至抬起膝盖,朝他的紧要部位顶过去。

夏商周并没有被激怒,反而双腿一夹,将她的腿禁锢,微笑道:“这招防狼术还是我当年教你的。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

伍媚神思有片刻的飘忽,这还是当年的玩笑话。京津大学里有一片茂盛的紫藤,她很喜欢坐在那片紫色的瀑布下看闲书。一次,他坐在紫藤架下看物理书,而她则半卧在他怀里看金庸的武侠小说。

“撩阴腿。”其实她只是觉得金庸有些无聊,每次为了形容某武林人士猥琐,都会让那人使出这一招,这才玩味了一下这个下三流的名字。

“抓奶手。”他却笑着丢开物理书,亲手实践,在她那时还很坦荡的胸口摸了一把。

她登时跳起来,向他的某部位招呼过去,却被他一把捉住小腿。

“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那时的夏商周,笑得开怀。

而尚未成年的自己却臊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从楼下遥远地传来欢快的电音。夏商周的唇已经碰上了她的唇,回过神的伍媚竭力将头向后仰着,避免着他的亲吻。夏商周脸色微沉,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碾压过她的唇瓣。和记忆里一般甜软,带着一丝清冽,是她的味道,他不会认错。

伍媚趁他分神,一只手终于得隙,毫不客气地甩了夏商周一个清脆的巴掌,“夏行长,你当是在演言情剧吗?不是每个女人只要被男人按在墙壁上强吻就会大脑短路,软成一滩烂泥,任由男人搓扁捏圆。”

她的眼睛太亮,像出鞘的匕首,带过一线雪亮,夏商周颓然松手,怔怔地看着她。

伍媚用手背擦擦嘴,弯腰抱起地上的不二。然后木然地看一眼夏商周,淡淡道:“有人后来告诉我,女人要向猫学习,不是学着走优雅的猫步,而是要学习猫骨子里的冷酷无情。据她说,猫在饲主死后,从来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像傻狗一样跟着陪葬,它们要么果断离去,要么将尸体吃个一干二净。不知道胜过如今天底下多少对前度惦记不忘的蠢女人。”说完,她径直朝楼梯口走去。

走到拐角时,她才回头,朝夏商周低低说了一声:“再见,MR.History。”

隔得有些远,他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夏商周按住心口,脸色苍白如纸,MR.History,那是念大学时她给他的独家昵称,那个时候他是MR.History,而她是MRS.History。

不,他决不允许她单方面和他说再见。不管她叫晏夷光,还是叫伍媚,他都不会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

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套间内,洗完澡的沈陆嘉正在电脑上看资料,不时看一眼放在电脑旁的手机,等着伍媚的短信。

“叮“的一声,有新邮件。发件人是莫傅司。

邮件只有几个简短的字,“陆嘉:河内一行多亏你。不谢。附件是回礼。”沈陆嘉瞥一眼附件,很大,足足有几十兆。

他有些狐疑地点开附件,里面居然都是艳照,女主角他认识,是周允非的掌珠周吉婕。男主角则是一个深目高鼻的外国男人,长着浓郁的胸毛。

他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手机也在桌上震起来,他拿起一看,是伍媚发来的。

“资本家,我到家了。”

他不禁失笑,也顾不得效率至上的人生信条,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过去,“怎么这么久,堵车?”

“泡澡的时候睡着了,耽搁了。”伍媚扯谎。

倒真像她的作风。

“睡觉前喝杯热茶,发下汗,别着凉。”沈陆嘉鲜少发信息,不太适应触摸屏的打字模式。

“喳。”

真是调皮。沈陆嘉唇畔的笑意愈发显得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新欢旧爱啥的,下面该热闹了。

有妹纸问上一章章节名的由来,其实每一章的小标题都来源于英法小说名,只求形似,并不完全和小说主题或内容相称。在这里解释一下。

☆、33恶之花

因为要不放心爷爷沈国锋,沈陆嘉难得没有准时去晟时。

进办公室时,薛心璐恰好踩着高跟鞋去复印资料。

“薛秘书,请等一下。”沈陆嘉仔细回忆着在河内时伍媚穿的那双鱼嘴鞋,“你帮我找一份Lavin新上市产品册页,女鞋类的就好。”

薛心璐觉得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如果大脑真是计算机的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一定是按重启键。

“沈总,您说什么?Lavin?女鞋?”薛心璐带着特大号美瞳的眼睛珠子此刻一动不动,像两枚停顿的逗号。

刚进门的岑彦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师妹,瞧那一脸傻相。他拍拍薛心璐的肩膀,“打电话到Lavin的门店去,让店长立刻发一份秋季新款女鞋册页到你的邮箱。然后打出来给沈总过目。”

岑彦作为男人,是典型的线性思维,完全不理解女人的网状思维模式,在沈陆嘉开金口说出“女鞋”二字时,薛心璐所有的脑细胞已经由这一个关键词发散出无数问题,比如“沈总买给谁的?沈总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她是做什么职业的?她会喜欢什么皮料?什么色彩?什么风格?”

“噢,我知道了。”薛心璐死死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跑去打电话了。

不消片刻,她将打印好的册页恭敬地送到了总裁办,然后垂手站在一边,等待指示。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沈陆嘉很快就找到了那双标价近五位数的羊羔皮鱼嘴鞋。

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一指:“就是这一款,7码,走我的卡里划账过去,一个小时之内让他们送到。”

薛心璐点头应声,心里却对收鞋人好奇不已。

约莫半个小时,鞋就送过来了。沈陆嘉打开鞋盒,看见锃亮崭新的金属跟,嘴角不觉泛出一丝笑意。

薛心璐在心底靠了一声,赶紧低头,沈总笑起来杀伤力实在太大。

沈陆嘉将鞋盒塞回纸袋里,提着纸袋便离开了总裁办。

刚出电梯,他就看见前台小姐正和一个送花小哥说些什么。那位送花小哥手里捧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束,那花花形十分别致,如同一只只翼蝶停歇在绿色的花茎上,外面还包裹着磨砂玻璃纸,金色的缎带系出美丽的花结。对花粉过敏的沈陆嘉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前台小姐眼尖,赶紧站直身体,微笑着问候大BOSS。

晟时的职员百分之八十都是男性,收花是很稀罕的事情,再加上那花又不是滥大街的玫瑰,沈陆嘉便不由多看了两眼。

“沈总,这花是送给伍总监的。可是伍总监今天没有过来上班。”前台小姐见沈陆嘉似乎感兴趣,便多说了一句。

沈陆嘉脚步顿时止住了。

“这是什么花?”沈陆嘉因为过敏的关系,一直不喜欢植物的生/殖器,而此刻,他从没觉得哪一种植物生/殖器比眼前这个更加碍眼过。

送花小哥好脾气地解释道:“这是香根鸢尾,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是没有这种花的,昨晚接到客人订单,连夜从阿姆斯特丹的阿斯梅尔花卉市场空运过来的。”

好生财大气粗,前台小姐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去看花束里的卡片。

“夏商周——”她小声地念出来,“好奇怪的名字。”

沈陆嘉脸色微沉,不动声色道:“伍总监今天调休,我正好要去找她拿资料,这花我带过去。”不由分说便接过花束,倒提着向门外走去。

“先生,这花很金贵的,不能这么拿……”送花小哥敬业地提醒沈陆嘉。

沈陆嘉只做听不见,紧走几步去了停车场。

打了后车门,沈陆嘉随意地那束香根鸢尾丢在后座位上,然后啪地关了车门。待他坐进驾驶座位,才将装鞋盒的纸袋仔细地放在了副驾驶位置上。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此刻的一系列动作,和将情敌的自行车胎气门拔掉的少年郎并没有多大区别。

鼎言和晟时都位于CBD之内,开了大约四十五分钟的车程,鼎言那座通体是蓝色玻璃幕墙的大楼已经近在眼前。找地方泊了车,沈陆嘉不疾不徐地走向鼎言南面的柒杯茶茶楼,推开了冰裂纹的木门。

服务员引着他去了雅间。沈陆嘉要了一壶冻顶乌龙,便给周允非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周允非刚想客套两句,沈陆嘉已经不客气地直奔主题:“周总,我想和你做一笔生意,我现在在柒杯茶二楼的松风雅间,烦请周总单独前来一叙,该带什么我想您心中有数。”

“好说好说。麻烦沈总稍等片刻,我这就过来。”周允非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挂了电话,沈陆嘉坐在竹椅上,一面闲适地自斟自饮,一面欣赏墙壁上龙飞凤舞书法条幅,上面写的是苏轼的《汲江煎茶》,直到看见颈联“*已翻煎处脚,松风忽作泻时声”两句,沈陆嘉才明白为何这间雅间叫做“松风”。

“不好意思,沈总,要你久等了。”随着湘竹帘子的掀起,周允非笑容可掬地迈进了门槛。

待周允非坐定,沈陆嘉主动起身给周允非倒了茶。于是周允非心中愈发笃定沈陆嘉是来服软的。他端起白瓷茶碗,看了看柳橙黄的茶汤,又嗅了嗅馥郁的茶香,赞道:“这是极品冻顶乌龙吧,真是清香扑鼻。”小心翼翼地啜吸一口,又赞道:“水也好。”

沈陆嘉懒得和他讲茶经,只是面无表情地吹了吹自己面前的茶汤,低沉道:“周总,你我之间虽然未曾有机会合作过,但倒也一直相安无事,这次您以邻为壑,恐怕干的有些不地道了吧?”

周允非搁下茶碗,赶紧诉苦道:“沈总莫怪,我也是被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真不知道是得罪了哪路神仙,鼎言股票现在是一路狂跌,所以我必须得拿下军区文化工作站的卫星电视项目来扭转颓势。您想必也知道,俄罗斯的传媒大鳄也要来蔺川分一杯羹,我如今是前有狼,后有虎,寸步难行啊。”

沈陆嘉抿了一口茶汤,淡淡一笑:“难怪我看周总最近气色不大好,想必最近劳心劳力,很是辛苦。不过有句话叫攘外必先安内,周总忙事业的同时怕也要留几分心顾及家里。”说罢,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徐徐推到了对面。

周允非的眼皮一跳,看一眼沈陆嘉,又看向那个黄色牛皮纸的信封。信封里鼓鼓囊囊的,周允非觉得嘴唇有些发干。信封里仿佛关着一头可怕的兽,一旦打开信封,他似乎就要落入某种悲惨的境地。

沈陆嘉只是垂目喝茶,并不看他。

周允非迟疑地将手指搁上了信封封口,不祥的预感使得他面色发暗。又犹豫了片刻,他才慢吞吞地打开封口,拿出了信封里的东西。

是一叠打印纸,待看到上面的图片时,周允非唰地一下变了脸色,一阵惨白后又是一阵铁青。

“周总给我们沈家留了脸面,扣住消息没有发布,我也就没去照相馆把这些照片洗出来。”沈陆嘉提起茶壶,金色的茶汤自高处灌注进茶盏里,如同一股金线,“听说周总最近在和严家议亲,令嫒结婚时陆嘉务必去叨扰一杯喜酒吃。”

“你——”周允非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这根本就是□裸的威胁。

不消说严家也是蔺川的簪缨世家,便是寒门小户,也决计不会肯要一个私生活混乱的媳妇。

周允非拿起茶盏,猛地灌了一大口茶水,又重重放下茶杯:“你想怎么样?”

“等价交换。”沈陆嘉淡笑着吐出四个字来。

周允非眼角的余光瞥见纸上交缠的肢体,手指用力一握,将打印纸捏成小小的一团,这才沉默地从包里拿出一个档案袋。

“我知道沈总是守信君子,这次是我周允非自取其辱,希望沈总高抬贵手,给小女留几分体面。”

沈陆嘉接过档案袋,打开来翻了翻里面关于沈述受贿和挪用公款的证据,正色道:“只要周总手里的这些东西不流出来,我自然也可以担保这些照片不会有你我之外的第三人看见。”

听到沈陆嘉如此保证后,周允非脸上神色变了几变,才咬牙道:“不瞒沈总,您二叔沈述的事,我本来并不清楚底细。是前两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指点我去查您二叔的这些东西。我一时犯浑,才打错了算盘。那个手机号码我查了半天,完全查不出来路。”

沈陆嘉眉头也蹙起来,到了现在,他相信周允非也不敢撒谎。其实他也一直疑心,这事另有蹊跷。

“我可以保证消息不留出去,可是打电话的那个人我不敢担保啊。”周允非一脸焦躁之色。

沈陆嘉垂眸看着茶盏里的茶汤,黄色的茶汤边缘因为衬着瓷白的内胎,呈现出一圈明亮的琥珀色。无意识地晃了晃茶盏,茶汤在盏内震荡,如同灵动的猫儿眼。这样的眼睛,叫沈陆嘉不禁想起了在河内时看见的那双毫无瑕疵的弹珠一样的眼睛。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朝周允非笑笑:“周总放心,我心底有谱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回沈总就可以入香闺啦,哈哈哈

☆、34恋爱中的女人

难得要到一天休息,伍媚立志要省两顿饭钱,打算直接睡到晚饭饭点再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意,她好梦正酣,却听见门铃声,睡得迷怔的伍媚在心底问候了一下拜访者的母系亲属,抬脚踢了踢蹲在床尾打盹的不二,不二委屈地喵呜一声,用尾巴扫了扫主人的脚掌心。伍媚痛苦地耙了耙头发,这时候她忽然觉得有个男人陪睡还是很不错的,起码不需要自己去开门。像一条虫子一般从被窝里爬起身,伍媚面容呆滞地走到玄关处,开了门。

门外沈陆嘉一手倒提着花束,一手拎着纸袋,有些震惊地看着眼前睡眼朦胧的伍媚。她穿着圆领的宽松长T,因为领口太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又因为没有穿内衣,沈陆嘉可以清楚地看见胸口绵软的布料上两个尖蕊的凸起。沈陆嘉脸一下子就红了,他狼狈地转过眼睛,哑着嗓子道:“进去换身衣服。”

伍媚起床气有些重,没好气地看一眼沈陆嘉:“是你啊,我还没睡饱,你自己随意参观,冰箱里有饮料,走得时候记得给我把门关好。”说完她打了个呵欠,赤着脚向卧室走去。

沈陆嘉苦笑,自己在玄关处换了拖鞋,丢下手里的花和纸袋,这才得以打量香闺。

粗略看下来,大约是三室一厅,一百三十坪的样子。客厅地上铺的是实木地板,正散发着温润的光泽。乳白色的沙发上凌乱地放着几个素白的抱枕,沙发前是一张烧桐木矮几,几本小说、黑皮笔记本和原子笔随意地搁在矮几上,旁边还有一个水晶烟灰缸,里面有果皮,散发出发酵的酒精味。一只马克杯里还有喝剩的白水,里面飘着柠檬片。

沈陆嘉脑子里天人交战,在他的家教里,是不可以随意进他人的卧室的,但是她的闺房,他实在有些想一窥其中的*。他自小便不是好奇心强的人,因为沈国锋很早之前就告诉过他,好奇是*的胚芽,而*会让一个人破绽百出,他不是科学家,不需要好奇这种多余的情绪。

但是沈陆嘉终于还是跨进了伍媚的卧室。

触目所及的是非常阔大的一张四柱床,白色的帷幔里是雪白的被子,里面有缩成一团的人形。沈陆嘉不觉皱眉,伍媚给人的感觉媚艳,但是居然会住在这样素净到几乎不吉的地方。

喵——有细细的猫叫声传来,一只披着一身蓝灰色皮毛的猫儿从床尾里探出一个头来,摇了摇尾巴,绿莹莹的眼睛眯缝着打量了沈陆嘉一眼后,又安静地缩进被子里。

沈陆嘉有些不高兴,他倒不是洁癖,只是为人严谨,难免觉得猫猫狗狗身上有细菌,怎能和人睡在一处?上前两步,沈陆嘉打算将不二抱下来。

不二觉察出他的动机,立刻凄厉地叫起来,又伸出爪子欲挠沈陆嘉。

已经有些昏沉的伍媚被不二的吊嗓子彻底惊醒,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看见床尾那里立着的沈陆嘉,很可爱地“嗯”了一声。

“以后别让猫上床,不卫生。”沈陆嘉很严肃地说道。

伍媚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噗嗤一笑,“你怎么上我这儿来了?”

“上次在河内,你少了一双鞋,我给你拿来了。”沈陆嘉终于成功将不二放到了地上,不想不二一弓腰,径直跳进了伍媚怀里,得意洋洋地瞥了沈陆嘉几眼,仿佛在说:小子,有种来把小爷我从主人怀里抱出来啊。”一只禄山之爪还按在伍媚胸上。

“摩曼的夏总今早差人送了花过来,我顺路帮你带过来了。听说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香根鸢尾。”沈陆嘉语气平平,目光却一直紧锁对面的慵懒佳人。

“噢?”伍媚似乎来了兴致一般,“拿给我看看。”顿了一下,她又啧嘴道:“空运过来的鸢尾花,我怎么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夏行长这是要泡我吗?”

沈陆嘉噎了一下,面无表情地去客厅将花束拿进了卧室。趁着递给伍媚的当儿,他伸手揪住不二的后颈,将它从伍媚怀里拽了出来,丢在了地上。不二就地打个滚,幽怨地看一眼主人,竖着尾巴出了卧室。

伍媚将那束香根鸢尾抓在手里看了看,这花其实是她十六七岁时的最爱,那时她还有着深重的少女情怀,曾一度迷恋当时一位以清醒凛冽而著称的女作家,于是不可避免地爱上旧的羽毛球筒里插着一小束鸢尾花的调调。可惜那时的夏商周经济拮据,只能在情人节送她一只玫瑰,哪里有闲钱去买什么鸢尾花。现在想想那些个疼痛、激烈、纯粹的女人和平头、单眼皮、蓝格子衬衫男人的三流恋爱故事还真不如“你是疯儿我是傻,你是哈密我是瓜”直接带劲儿。可是,她从面子到里子都换了一个人,凭什么夏商周还认为她是十六岁的那个傻姑娘?很随意地将丢在了床头柜上,淡笑道:“真遗憾,我是俗人,欣赏不来这种文艺腔调十足的花卉。”

沈陆嘉心中一松,状若无意地问道:“那你喜欢什么花?”

“我喜欢有钱花,使劲花。”伍媚笑得狡黠。

沈陆嘉再次噎住了。

伍媚掠掠头发,舒服地往后一靠,问道:“我听商渊成说,你爷爷最近身体不大好?”

听她提及商渊成,沈陆嘉这才陡然想起那次在医院看见的情景,那样的亲近,心头又是一阵吃味,没有立时作答。

“商渊成和我有亲戚关系。”伍媚似笑非笑地睨一眼沈陆嘉。

沈陆嘉觉得有些微窘,不知怎么的,这句话便溜出了口——“你要不要和我去看看爷爷?”

“我以什么身份去看望老人家?”伍媚含笑反问。

“如果你愿意的话,以我的女朋友这个身份。”沈陆嘉声音清平沉稳。

伍媚黑色的瞳仁一下子就收缩了,她定定地看着眼前男人英挺的脸孔,忽然笑了。

“我倒是没有意见,我只怕你爷爷会有意见,毕竟,我自忖着自己的气质确实旁逸斜出了一些,你爷爷正在病中,为了我而生出些闲气来,反而不美。”伍媚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云淡风轻里似乎又带着几丝自嘲。

气质…旁逸斜出…沈陆嘉额角的筋忍不住跳了跳,她还真敢说。一直站着的沈陆嘉忽然坐在床沿,棕褐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张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素净的小脸。然后伸出手去,扶住那精致的下颌,低头便吻了上去。

伍媚伸手勾住他的脖子,主动将两片唇送上去。

沈陆嘉将她紧紧抱贴在胸口,嘴唇先是沿着她菱形的唇线细细咂摸,然后才从齿缝里将舌头探进去。两条舌头像水底的游鱼,时而一条追一条躲,时而又亲昵地交缠。

原来,唇齿相依的感觉这么美妙。不止是心尖,连齿缝间都像开出了花来。上一次吻得太急,沈陆嘉这一次终于体味到了舌尖欢爱真正的滋味。一直到彼此的鼻息都粗重起来,沈陆嘉才恋恋不舍地松开伍媚,正色道:“以后不许这么说自己。”

伍媚唇角一弯,有些恶作剧地说道:“我还没刷牙。”

沈陆嘉好笑地弹了她的额头一下,“调皮。”

“说正经的,待会儿去看你爷爷我还是先用你的女性朋友这个身份吧。”

沈陆嘉沉吟了半晌才道,“随你罢。”

伍媚并不知道因为沈陆嘉太过洁身自好,哪里有什么女性朋友。他的女性朋友基本上就等同于女朋友了。伸手扯下鸢尾花里还散发着香气的小卡片,在掌心里捏成一团,丢在了床头柜的果碟里,伍媚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反正这花我也不喜欢,借花献佛,你不会有意见吧?”

沈陆嘉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怎么爱财成这样,不过既然这花是别的男人送的,留着总归碍眼,挥挥手,沈陆嘉难得开了个玩笑:“准了。”

起床洗漱过后,伍媚选了一件蛋黄色的高领无袖针织衫,一条藏青色底带斜纹蓝灰色格子的齐膝裙,又将一头乌发绾成一个斜髻,然后拉开首饰盒的抽屉,取出了一副钻石耳钉。

大概由于前一阵子都没怎么带耳坠,耳洞居然有些塞,铂金耳针怎么都戳不进去。一直站在伍媚身后的沈陆嘉发觉她小巧圆润的耳珠已然有些泛红,有些心疼地主动上前,“我来吧。”

沈陆嘉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小心翼翼地捏住伍媚素白的耳廓边沿,将耳针先从耳垂背面戳进去一些,每前进一点都不忘问一声“疼不疼。”得到否定答案后才继续推进,等到耳针戳入耳洞大半后他才又抽出来,改从正面塞入耳洞。

两个人的脸离得极近,伍媚可以近距离地看到沈陆嘉茶色水晶一般透亮的眼眸和浓黑的睫毛。他眼睛里此刻没有其他,仿佛帮她扣上钻石耳钉便是世间最大的事。

“好了。”沈陆嘉望着伍媚耳垂上两粒璀璨的钻石,正随着光线的折射,如同伍媚在朝他挤着眼睛笑。沈陆嘉不禁也跟着微笑起来,想必古代张敞画眉的乐趣也就大概如此了吧。

无意间瞥见伍媚肩上掉落的发丝,沈陆嘉又细致地帮她从针织衫上拈掉。

这一切都被伍媚从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她未施任何脂粉的脸上也带上了难掩的笑容。

“怎么样?” 伍媚扭头回望沈陆嘉。

“很美。”沈陆嘉真心实意赞美道。

阳光从虚掩的窗帘里照进卧室,从梳妆台上晶亮的瓶瓶罐罐、密齿的楠木梳子、丝绒材质的首饰盒,到床上凌乱的被子、颠倒的枕头、微动的帷幔,总而言之,这卧室里所有的一切都散发出一种叫做温馨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抽死了个破*

戴耳钉那段,咳咳

☆、35三个折不断的女人

蔺川市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走廊上有些可笑地铺着红地毯,穿着橄榄绿军服的警卫兵像松树一样矗立在一些病房门前,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往来的探病者。红绿相间,伍媚忍不住想起了红头绿毛的鹦哥儿,偷偷一乐,她堂而皇之地抱着那一束香根鸢尾跟着沈陆嘉进了沈国锋的病房。

老人的情况稍微好了些,此刻正半卧在床上,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报午间新闻。

沈陆嘉环视病房,未见护士的身影,不由脸色一沉。

“我让她们出去了,我不习惯这些年轻小姑娘老在眼前打转。”沈国锋似乎看穿孙子所想,给他解了惑。随后又看向伍媚,花白的眉毛微微一跳,“陆嘉,你身旁这位是——”

“爷爷,她叫伍媚,是我的朋友,来看看您。”

“伍小姐,请坐。”沈国锋吃力地伸手去摸床头的眼镜盒。沈陆家赶紧将老花镜替他取了出来。

“老爷子,您好。”伍媚将那束花轻轻放到另一侧的床头柜上。

沈国锋带着老花镜,细细端详着伍媚。长相自然是极好的,似乎还嫌漂亮了些。沈陆嘉可以说是他一手带大的,对这个长孙的性子再了解不过了,他能主动带来见自己的姑娘,自然是不一般的。不过就这么一个称呼,沈国锋对伍媚就有了几分看重之意,她没有称呼他的军衔,毕恭毕敬地唤一声“老司令”;也没有仗着和陆嘉的关系,腆着脸喊一声“沈爷爷”,只是笑着管自己叫“老爷子”,仿佛自己在她眼中自己不过就是一位糟老头子而已。

伍媚则坦然自若地在靠窗的那张白椅子上坐了下来。

“伍小姐,是做什么的?”

“教书匠。”伍媚随意扯了个谎,听在沈陆嘉心里却十分受用,倘若她说是自己的下属,爷爷定然心生不悦。

有护士敲门,沈陆嘉知道是午餐的时间到了。此时的沈国锋,自然只能吃些清淡的饭食。当然再清淡,菜色还是相当丰富的。

护士揭开盖钵,盛了一小碗鸡汤,便很自觉地缩手站在一边,她们都知道这位老司令一点都不喜欢废人一般被人喂着吃饭。

“你们吃过了吗?”其实沈国锋这话真的只是客套一下。

不料伍媚居然打蛇上棍,笑眯眯地说道:“还没。”然后眼如明星地望着病床上的老人,那神情看在一旁的护士小姐眼里,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沈国锋却笑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伍媚是吧,不嫌弃的话一块儿吃吧。”又让护士添了碗筷。

于是乎,一老一少就着移动餐车,自顾自地扒着饭。

小米炖菌菇、干煸苦瓜、麻酱豇豆、兰花豆干,虽然大多都是素菜,但胜在味道清鲜,伍媚吃得爽利得体,沈国锋看在眼里,不觉朝孙子递过去一个满意的眼神。

“这儿的食堂要是能对外开放就好了,厨师的手艺实在太好了。”用湿巾擦了嘴,伍媚露出一个既满足又遗憾的表情来。

“这儿的大师傅哪里有这样的手艺,是家里的司务长送过来的。”沈国锋好笑地看着伍媚。

沈陆嘉在心底苦笑,这丫头装呆头鹅装得还真像,连爷爷都被她唬住了。

伍媚却出他意料地接话道:“果然有权有势好办事啊。”

这话说的不得体,沈陆嘉心底一紧,正想替她遮掩,却见爷爷并未动气,反而大笑起来,“你这丫头有意思。”

这是最近一段日子以来,沈陆嘉头一次听见爷爷开怀大笑。虽然中气不足,但内里的高兴却是掩饰不住的。

伍媚听着沈老对自己的称谓从伍小姐到伍媚再到这丫头,心里有几分得意。这些位高权重的老人其实既难讨好又极易取悦。他们一方面厌恶被当成是贡桌上的财神爷,一味彩衣娱亲装乖卖傻会被认为心机深沉,另有图谋;但你若把他们当做寻常老人,他们又觉得被拂了体面,毕竟从塔尖上的位置上退下来,总归是有落差的。伍媚刚才那话看似说的露骨,却是准确地拍到了马屁股上。而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要做的不着痕迹,没有脸厚心黑胆大这几把刷子,却是难上加难了。

“丫头,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沈陆嘉也留神听着,他们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他却还不知晓伍媚的底细。

“我母亲在法国,经营画廊,至于父亲,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了,往日并没有来往。”伍媚并不知晓沈叙当年那段秘辛,自然不知道这句话又搔到了老爷子的痒处。

沈国锋心中暗叹,觉得眼前这个水晶心肝玲珑人儿和自家孙子一样,也是个苦命的娃娃。

吃完午饭自然是不能立刻坐着的。伍媚便很随意地站在窗前看风景。

楼下有两片修剪的整齐的草坪,白鸽在草坪上悠闲地踱着碎步,麻雀则在草地上神气活现地迈着八字步。草坪的尽头还搭着葡萄架子,十月份早已经没有葡萄可结了,只有手掌大小的叶片在阳光下招摇,几只狸花猫,悠闲自得地躺在葡萄架子,瘦棍子一样的尾巴不时从葡萄叶里露个尖儿。

伍媚却忽然看见有三个人从草坪中间的麻石子小路向住院大楼走来,走到葡萄架下她才看清楚,那三人居然是晏经纬、冯青萍和晏修明一家…三口。她按在窗棂上的手指不由捏紧,骨节处有些泛白。

只是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三人在葡萄架下止了步,冯青萍将手里的礼盒一股脑儿往晏修明怀里一塞,手指恨不得点到丈夫的鼻子上去。素来惧内的晏经纬也难得怒意十足地拨开那头胭脂虎的手,愤愤地说着什么。伍媚又去看自己的双胞妹妹。一身白衣的晏修明只是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像尊玉观音。

“丫头,看什么呢?”沈国锋听孙子说沈述那件糟心事已经歇下去了,心里头一松,看伍媚又欢喜了几分。

伍媚回头粲然一笑:“在看葡萄架。”

“这白眉赤眼的葡萄架子有啥子看头?”

“老爷子有没有听过一个笑话?”不待那祖孙两人接茬,伍媚便笑着讲道:“有一个小吏很怕老婆,一天晚上被老婆抓破了脸。第二天上堂时,太守问他伤怎么来的。小吏说是晚上乘凉,被倒下的葡萄架砸到了。太守不信,说肯定是被你家婆娘弄伤的,我来差人把你家那悍妇拿来府衙。不想太守夫人在后堂偷听,顿时大怒,冲进堂上就要揪太守的耳朵。太守慌张地对小吏说:‘你且暂退,我内衙的葡萄架也倒了。’”

她说的活灵活现,尤其是最后模仿太守慌乱的口吻,活脱脱一个老婆奴。沈国锋笑得脸上褶子都抖起来,笑骂道:“你这丫头就是个促狭鬼,明知道我刚吃完午饭,笑得我肠子都疼了。”

伍媚却状若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窗外,那一家已经要进大楼了。心底一动,她含笑告辞:“老爷子,我下午还有课,就先走了。您自个儿保重。”

“陆嘉,你送下。”沈国锋对伍媚颇有好感,只可惜这姑娘出身还不够,沈家看似光鲜,其实内里早已经是大厦将倾,否则他也不会盘算着让沈陆嘉这个嫡亲孙子在婚事上借力。

两个年轻人并肩出了病房。

“你回去吧。我走楼梯下去。”伍媚既然与那一家子存心避开,自然想得周全。

沈陆嘉深深看她一眼,压住心底莫名的不安,淡笑道:“那好,你慢些开车。到家了给我电话。”

直到伍媚的袅娜的背影在楼梯拐角处消失不见,沈陆嘉才折身回了病房。不想才走了没几步,便遇见了电梯里出来的晏家三口。

“晏伯伯,晏伯母。你们这是——”沈陆嘉看着他们手里的各色礼盒,心下有些不豫,沈国锋发病的事在他的主张下是尽可能捂着的。私心里他不大想和晏家走得太近。

“我听你二叔说老司令身体不适,怎么也得来探望一下。”晏经纬面有忧色道:“陆嘉,你爷爷他没事儿了吧?”

“目前没什么大碍了,只是精神不大好。”

听话听音,晏经纬有些恼怒地瞥一眼妻子,点头道:“我们看看就走,让老司令好好休息。”

沈国锋因为和伍媚说了半天话,早已经乏了,强撑着和晏家夫妻寒暄了几句,便有不胜之态。晏经纬哪里敢久留,放下礼物,又示意女儿将花束放到床头柜上去。

晏修明看见床头柜上那束鸢尾花,眼皮重重一跳。她不喜欢这花,非常不喜欢。原因只是因为晏夷光格外喜欢它。当年晏夷光为了在卧室里挂梵高的《鸢尾花》的仿作,两个人没少掐架过。

“沈爷爷,这鸢尾花好漂亮。”她一面微笑,一面弯腰慢慢将手里的百合放到鸢尾旁边,眼睛却着急地在鸢尾花里找着卡片。

“鸢尾?这不就是棕叶花吗?”泥腿子出身的沈国锋也曾在田间地垄上见过民间称为蝴蝶花的鸢尾,不过他可不喜欢这种风花雪月的名字,因为鸢尾的花叶和裹粽子的箬叶十分相似,他一直管鸢尾叫“粽叶花”。 大概也知道自己闹了笑话,老人自嘲道:“我啊,只认识棉花。”

冯青萍赶紧呵斥女儿,“你这丫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什么鸢尾不鸢尾的,酸不拉几的,哪里有粽叶花听着形象。”

“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伍媚用勺子搅着咖啡,然后看着原本分层清晰的咖啡在银勺下旋出一个浓浊的漩涡。

“我出了事故,脸受了伤,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动。”银勺和咖啡杯内壁的碰撞声里,伍媚轻声说道。

夏商周却是如遭雷击,上下嘴唇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半晌,他才费力地挤出一句,“对不起。”

伍媚却放下银勺,伸手揾了揾自己的脸颊,淡漠道:“其实我更喜欢现在这张脸。”

“我听说。”夏商周说的有些艰难,“晏家已经举家搬迁到蔺川了。”

伍媚点点头,“我知道。”

“我想知道你在想什么。”夏商周右手捏住杯耳,眼睛却半秒不离对面的女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迁怒的人。”伍媚随意地拢了拢披散着的长发,“但是,我又是一个不善于原谅的人。”

“你们,毕竟是,一家人。”夏商周挣扎着说出一句话来。

伍媚轻笑起来,“我离家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亲子、同胞这些血缘关系,或许只是一个误会。以为共享一些相同的基因片段,便可以互相控制、主宰、依恃甚至拥有彼此。这种在爱的名义下的掠夺,我不需要。”

“我在想什么,不重要。”伍媚将咖啡送到唇边,浅浅抿了一口,“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挡我的路。否则,我无法保证不会把你划归到敌人的那一面去。”

“为了不成为你的敌人,你要我做什么?”夏商周苦笑着问道。

伍媚伸手摸了摸玫瑰的花茎,上面的刺已经被细心地全部除掉了,她却忍不住冷哼了一声,玫瑰这种愚蠢的植物,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把刺露在外面,不是被拔掉,就是被磨光,可是把毒放在心里,却可以像夹竹桃那样不留痕迹地送招惹者上西天。

睫毛轻眨,伍媚冷静地说道:“第一,不要再送这些植物的□过来。”

“好。”

“第二,现在我是伍媚,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夏商周心脏狠狠一颤,面前那双眼睛还是和过去一样黑白分明,只是那黑,是深渊的黑;那白,是虚无的白。

“我明白了。” 夏商周脸色苍白地应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特别喜欢这一章的名字。

很霸气。

看出来了,伍媚同学。。。相当。。。危险。

这几天身体出了点问题,更新晚了,对不住追文的妹纸了,周末会努力补偿你们的。

☆、37如此人生

秋天的蔺川是鎏金的城池。

伍媚目送着夏商周萧索的背影在秋风里逐渐远去,轻轻叹了口气。

此刻她的心情也就是《半生缘》里那对被命运捉弄的男女在最后惶然见面时悲怆欲绝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她和夏商周也回不去了。生命从来都是单行道,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将被风拂乱的发丝夹在耳后,伍媚回了晟时。

还没进办公室,她就看见岑彦苦着脸站在公共关系部的办公室门口,来回踱着步。看见她,如同见了救星一样迎上来,急急道:“伍总监,你总算回来了,沈总请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了。”伍媚神色不变地从岑彦身旁经过,留下一阵鸦片香水后味里西洋杉和树脂混合的香气,然后,径直进了办公室。

岑彦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软凹的背影,在心底竖了竖大拇指,伍总监真牛气。只可怜了沈总,要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旦你的女人有了男颜知己,你就等着绿吧。如果他是沈总的话,今天在知道情敌胆敢来自己的地盘上送花示威,他一定不介意用拳头叫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沈总涵养太好,叹了口气,岑彦又有些心疼自己,干特别助理这种职业的其实和古代的太监总管真没什么两样,说白了都是给主子跑腿的,当然,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起码他还有中间的那条腿。

摇摇头,岑彦回了总裁办。不想他刚向沈总回复完毕,就看见伍媚款款推门进来了。他立刻知情识趣地出了办公室,还不忘严严实实地把门关上。只有天晓得他多么希望门缝可以留一线。

“找我有事?”伍媚随意地坐在沈陆嘉对面的椅子上,一双长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

“你刚才去哪儿的?”沈陆嘉语气平静。

“跟夏行长去红磨坊喝了一杯咖啡。”伍媚一脸无辜地看着对面的男人。

“现在是上班时间。未经人事主管批准的一切超过一个小时的个人活动都按旷工计。”沈陆嘉眼睫微垂,手指还在键盘上飞速敲击着。

“那你就照扣工资好了。正好免得有人说我被你潜规则了。”伍媚不以为意地一笑。

回车键啪的一响,显然是被沈陆嘉迁怒。

“我不喜欢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沈陆嘉声音有些低沉,“非常不喜欢。”

伍媚这才起了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按在男人宽厚的肩上说道:“我只是和夏总说清楚,请他不要再送植物的□过来了。那束红玫瑰我也没要,扔在垃圾桶里了。”

沈陆嘉原本紧绷的肩膀这才微微一塌。不过他身体稍稍一转,便将伍媚一把拉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伍媚吓了一跳,在她心底,这种黑豹总裁在办公室对小白兔女秘书霸王硬上弓的狗血戏码实在不适合沈陆嘉。不过幸好沈陆嘉没打算干什么,他只是将下巴埋在她的肩窝里。闭上了眼睛。

看着脸颊一侧男人发暗的眼窝,伍媚心里一动,这些天他过得应该很辛苦吧。于是她伸手自下而上在沈陆嘉的背脊上抚了抚。

沈陆嘉自然感受到了这无声的安慰,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眸因为色浅,剔透地将她的影像禁锢在瞳仁中间。伍媚有些恶趣味地清了清嗓子,“不二不高兴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帮它顺毛,想不到对你也一样有效。”

这女人!沈陆嘉眼底飞速地闪过一丝笑意,然后一偏头便咬上了那红润的唇瓣。

伍媚微感吃痛,毫不畏惧地反咬过去。两个人像初生的小狗一样,你咬我我咬你,其间自然免不了舌头与舌头的擦枪走火。然后沈陆嘉就趁机撬开伍媚的唇齿,在柔软的舌和坚硬的齿之间逡巡不已,仿佛帝王检阅自己的兵马。

大概是因为伍媚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的缘故,这次亲吻所带来的快感格外强烈。沈陆嘉只觉得浑身的血全部涌向了下腹的某处。为了不失礼得太严重,他只得有些狼狈地松开了伍媚。

伍媚却忽然指着沈陆嘉的脸笑起来,每一声笑都像一口咬下的脆桃,蜜水四溅。沈陆嘉本就不明所以,这下越发呆呆地望着她。

伍媚终于止住了笑,从桌上抽出一张纸巾,然后俯身给沈陆嘉擦起脸来。瞥见纸巾上的口红印子,沈陆嘉才知道先前怕是把她唇上的口红全部沾染到自己的脸上来了。不过看着她细心地给他擦去脸上的痕迹,感受着她的手指隔着纸巾在他脸上摩挲,一股柔情在心底弥散开来,沈陆嘉觉得一颗心全都汪着糖水。

“沈陆嘉,偷吃也要记得揩嘴哟。”伍媚一面将纸巾丢进纸篓里,一面打趣道。

沈陆嘉耳朵一红,但还是一本正经地纠正道:“这不是偷吃。你是我的女朋友,这就不是偷吃。”

伍媚可不想和沈陆嘉这种死理性派讨论“偷吃”这个词汇的内涵和外延,赶紧转移话题,“你看,我们好歹有裙带关系,刚才我的旷工你可不可以别扣我工资?”

“不可以。”沈陆嘉想也没想,立刻拒绝道。

伍媚怒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和沈陆嘉这种正人君子厮混得太久,她的脸皮明显有变薄的趋势,“白给你吃这么多豆腐了”这句恁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该扣的一定要扣。”沈陆嘉瞅着伍媚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想笑,又悠悠道:“但是这钱我可以私人补给你。”

听到这话,伍媚立马眉开眼笑,狗腿道:“哎,沈陆嘉你真是个大好人。”

“我不是资本家了?”沈陆嘉好笑地反问。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资本家。”伍媚一点都不脸红。

沈陆嘉再次失笑。伍媚却弯腰在他脸颊上香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地走了。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真是一点消防意识都没有,只知道点火,不晓得灭火。

岑彦再送报表进来时,发现原本被副热带低气压控制的沈总已经奇迹地变成晴空万里,对伍媚的崇拜立时又上了一个台阶,伍总监真是好手段啊好手段。他已经可以预见沈总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幸福的老婆奴。

“沈总,你要我整理的法国Nguyen集团的财务报表我已经整理好了。Nguyen集团今年1到6月份实现全球销售166.76亿欧元,同比增长9.1%,旗下的高端服装、饰品、餐具、化妆品和珠宝等奢侈品分别达到28.92亿欧元、10.24亿欧元……”岑彦正在汇报,却发现沈陆嘉忽然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接通了手机。

电话是市检察院的江岳检察长打过来,他是沈国锋以前的下属,很受老爷子信赖。江岳的儿子江洋和沈陆嘉也是好友。

“陆嘉,你二婶不是在市四人医吗?院里面收到举报,四人医前一阵子引进的一种新型心脏起搏器,收了设备商一百多万的回购,现在四人医从院长到书记,包括你婶子这个办公室主任都被控制住了。这事已经通了天,盖子是肯定捂不住了,你千万别让老爷子知道,我怕他心脏受不住。”电话里江岳语气很急。

“江伯伯,我知道了。这事还请您多费心,我现在就去找我二叔问情况。”

挂了电话的沈陆嘉脸色相当难看,“财报先放在你那儿,我有急事要处理,有事情电话联系。”说完便抓起车钥匙疾步离去。

路上他不停地给沈述打电话,不是正忙就是无法接通,沈陆嘉急地眼底都要充血。几乎是不要命地狂踩油门,他一定要赶在沈述前面到医院。

军区总医院住院楼的电梯前,沈陆嘉终于截住了丧家犬一般张偟的沈述。

“二叔!”

沈述嘴唇哆嗦着,常年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握住沈陆嘉的手臂,“陆嘉,你婶子她,出大事了。”

“二叔,我刚刚也听到消息了,你给我交个底,那笔款子,二婶从里面得了多少?”

沈述颤巍巍竖起一根食指,“十万。”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按照这个数目,起码都要被判个九到十年。但是眼下他必须稳住沈述。

“二叔,我会尽量想办法,这事交给我,别告诉爷爷。他老人家再也经受不住任何刺激了。”

沈述想着自己这些年收的好处,五百多万大半都是由侄子帮着还了回去,自己除了受了点惊吓,半点事没有,当下也就略微放了心。叔侄两个人便一齐进了电梯。

病房里,沈国锋戴着老花镜在看《参考消息》,见到沈述衬衫袖口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松散着,掖进裤腰的下摆也是一边高一边低,不悦地哼了一声,“你媳妇呢?也不帮你拾掇拾掇。”

“这些天他们四人医忙着评三甲医院,玉霞她忙。”沈述咽了口唾沫,小意的说道。

沈陆嘉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上前帮沈国锋把腰眼后面又垫了一个枕头,一面悲哀地想着,他们这些大家族,无论外界怎么风云变幻,总归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怕的就是内部分化,自家人杀死自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我更新的慢而弃文的那位姑娘,抱歉了。(不过估计她也看不到这番话了)

一些姑娘知道我前几天耳朵里长了个疖子,昨天本想更新,但是耳朵里疖子破了,开始流脓,不敢一直坐着,怕流进耳孔内部,今天结痂这才早起码字。这些话我本来不想说,想弃文就弃吧,付了钱,也没打负分,确实已经很对得起作者了。只是我实在不觉得我这周没有隔日更就人品有问题了。我的耳朵出问题,我没去医院,所以也拿不出病例什么的扫描来证明自己没撒谎。当然即使有病例,我也不会拿出来,我当追文的读者是朋友,而不是债主。

我也恨不得一夜之间写完几十万字,大家你好我好各个好,但是这不现实,我也是个人,也会生病,也要休息,我不是职业码字工,所以这周更新少了。很多姑娘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善意和宽容,我很感谢。周日下午我会继续码字,争取在今晚或者明天再更新一章。

☆、38死者的葬仪(1)

墨菲定律用只有其中一面涂有果酱的面包掉在地上,大多数时都是有果酱的那一面先着地来佐证定律的内容——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当年还读初三的沈陆嘉还写过一篇小论文来解释为什么涂有果酱的一面会先着地,从而来驳斥墨菲定律所使用的这个证据是经不住推敲的。

不过十几年后,墨菲定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向沈陆嘉来证明了自己。

四人医前一阵子搞过一个轰轰烈烈的“暖心”活动,是为罹患心律失常的贫困老人免费安装心脏起搏器,而这项活动所使用的起搏器就是那一批未拿到完整批号的新型起搏器。其中有一位老人在手术一个月不到便出现了起搏器导线绝缘破坏,因为阻抗降低而使得起搏无效,被送进医院抢救后死亡。家属现在揪住起搏器有问题不放,要四人医给个说法。

又有热血记者以“穷人的命难道不是命”来抨击当今医疗卫生系统内出现的拿穷人的生命做秀的情况,社会舆论一时间完全倒向苦主。蔺川市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也大为光火,要求一查到底。两套班子本来就是市委管人事,政府管经济,再加上这么一闹,苏君俨也不好多加置喙。

而沈国锋在被勤务兵推着在草坪散步时偏偏听见了护士们的议论,再联想起儿媳蒋玉霞几日都未曾露面,老人立刻知道了事有蹊跷。

打电话给儿子求证时,这位当年铁骨铮铮的老人几句话就迫得沈述说了实话,然后随着电话颓然而落,老人也厥了过去。

沈陆嘉赶到时,沈国锋已经进了抢救室。沈述蹲在地上,抱着头,如同一个得知地里庄稼死绝了的老农。抢救室门口的红灯一直闪个不停,仿佛是死神的镰刀,每一下都是在收割大好头颅时带起的一蓬血花。

灯倏地灭了。心外科的主任郭远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来了。

“沈总,请节哀。老司令,没能抢救回来,已经去了。”

沈陆嘉手里提着的装有人参当归猪心汤的保温桶啪地一下摔在地上,汤水淋漓地洒了一地。

沈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上下牙齿连连打颤,半天才憋出一句,“爸——”

沈陆嘉有些恍惚,眼前触目所及的全部都是白色,走廊的顶上嵌着小白灯,雪亮的灯光刺得他眼睛干涩,他用力闭了闭眼睛,眼里依旧却没有半分湿意,他模模糊糊地想着,原来人真正悲伤时是没有眼泪的。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嗓子眼发紧,却发不出声音来。耳朵里也是一阵阵的嗡鸣声,急救担架车的轱辘在地砖上摩擦发出的吱溜声,医生疾步时手臂和白大褂的摩擦声,手术器械和金属托盘的碰撞声,各种声音交杂成一片混响,郭远明遗憾的声音却像一根针,刺破了周围的嘈杂,一直刺痛了他的耳膜。

医生已经将沈国锋的遗体推了出来,又是一片滞重的白色,沈陆嘉觉得腿脚发软,他虚弱地扶住了墙壁。

沈述已经扑在推车上,涕泗横流,一声又一声地哀嚎着,可惜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地喊“爸爸”,白布下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应一声了。

郭远明有些担忧地看一眼沈陆嘉,他脸色惨白,眼神却很空洞,仿佛被施了定身咒的傀儡,便试探性地喊了两声“沈总,你没事吧?”

沈陆嘉两颗茶色的眼睛珠子才有了活气,刚想说话,却觉得一股铁锈味从喉咙直呛进口腔,他猛地咳了几身,嘴角带出了几缕血丝。郭远明知道这是中医里七情内伤中的忧悲伤肺,要知道“悲则气逆,膹郁不舒,积久伤肺”。他刚想给沈陆嘉解释两句,却见沈陆嘉只是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就跟着推车往太平间方向走去。

冰冷的太平间外,沈陆嘉背贴着墙,有些颤抖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给母亲陆若薷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陆若薷愣了片刻,才说她会负责联系军区司令部。

不消片刻,蔺川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委、参谋长等头头脑脑便先后赶到了军区总医院,在向沈家叔侄二人表示了深重哀悼之后便借用医院会议室召开了临时会议,决定由军区牵头成立沈老的治丧委员会。

沈国锋身份特殊,后事自然草率不得。此时沈述一脸张偟,凡事自然都是沈陆嘉拿主意。他做主在沈家大宅设置灵堂,接受亲友吊唁。其他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于是,很快的沈国锋的遗体由军车护送回了位于阳明山的沈宅。

在讣告发出的过程中,沈家大宅的厅堂也被布置成了灵堂。案桌上放着沈老爷子戎装的遗像,遗像前供着一个蟠龙纹香炉、一碗五谷、时鲜水果、各式糕点以及插着筷子的白米饭。当然,按照习俗,还少不了一盏长明灯。

军区的大小领导敬献过花圈,上过香之后便先后离开了。他们要为三天后的遗体告别仪式做准备。而沈家因为长子沈叙的缺席,头一夜的守灵任务便落在了沈述头上。

伍媚第一时间便知道了沈老爷子离世的消息。傍晚的时候她去严谌家里蹭饭,严谌的大哥严谦中将,也就是蔺川军区的现任副司令员打了电话通知弟弟去吊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