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将明》 · 知白 · 2026-07-28
本文内容由【梵夏的一丝余氯】整理,久久小说网(www.txt99.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将明
作者:知白
大隋开皇二十年的正月初四,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头天晚上就开始下着,开始的时候是能轻易钻进人衣领里的雪沫子,到了初四的早晨就飘飘洒洒的变成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半天的光景,街道上,房顶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白雪。
大隋国都大兴城是开皇二年的时候在宇文恺的督造下依着龙首塬建成的,气势恢宏。在离着皇城二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小庙,香火冷清,平时都少有人来,这大雪的天气里更显得人迹廖廖。里院一间屋子里,一个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尼姑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喃喃自语。
这老尼姑看不出多大的年纪,眉毛都白了,慈眉善目,眼角的皱纹就好像大树的年轮一样,宣告着此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蹉跎岁月。
一个独身在此的老尼姑怀里居然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得十分的诡异。这婴儿才不过三五个月大小,生的眉清目秀瓷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小家伙啊,你长的这么乖巧可爱是哪家的孩子?又是哪家做爹娘的如此狠心居然大雪天的把你丢在我这小小庙宇的门外?呵呵……丢了你的那对夫妻当真是白痴呢,你这孩子面相这么好,虽然早年必然历尽波折流离,十五岁之后就会富贵如云笼罩,想挡都挡不住呢。”
老尼姑眯着眼睛喃喃自语,手里端着一碗米汤一点一点的送进孩子的嘴里。
“我想想,我这一生至今见过你这样面相的有几个了?我算算我算算……唉……算来算去却只有一个姓杨的比得上你,只是他福气薄,富贵不过两代而已。你这小家伙就不一样了,看样子少说有二百六十年的荣华尊崇。”
咳嗽了几声,老尼姑神sè变得黯然:“只是可惜了,我的命只在今rì便会了断,你偏偏在今rì才落在我手里。我若是死了,谁来养活你呢?”
“若是让你陪着我死了就罪过太大咯,下一世轮回只怕我就是进了畜生道都难以抵得上罪过。罢了罢了,虽然将你交给他凶险万分,却怎么也比死了强。只是那人xìng子粗野豪迈,让他一个大男人养活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倒也为难他了,呵呵……”
老尼姑把最后一口米汤送进婴儿的怀里,那婴儿吃饱了肚子之后安安静静的躺着,忽闪着一双仿似会说话一般的眼睛看着老尼姑,忽然咿呀咿呀的笑了起来,样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胖嘟嘟的脸蛋。
这尼姑实在太老了,她费力的抱起那婴儿,一步一步朝着外面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她身子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往前冲了几步靠在门边大口大口的喘气。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目光柔和满眼都是爱怜。
“大限将至,非人力可以阻止。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拼了命也要送你走。那姓杨的身边有个臭道士厉害的紧,肯定早就算到了我的寿期,今rì不送你走,你若是落在那姓杨的手里只会落得个被活活摔死的下场。那姓杨的富贵至极心胸却不甚宽阔,有那臭道士在他身边断然不会留条活路给你。”
就在老尼和婴儿说话的时候,从皇宫出来了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往小庙这边急匆匆的赶来。数百名穿着铁甲的骑兵护在马车的前后,清一sè的枣红马配上骑士手里冷幽幽的长槊,说不出的威严肃穆。
在马车的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道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相伴而行。这道人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却只穿了一身单衣,居然能抵抗得了风雪严寒。他样貌本就俊朗,留着三缕长须,怀里抱了一柄拂尘,坐在高头大马上显得飘逸潇洒。若是能仔细去看的话,定会发现那鹅毛般的大雪竟然不能近他的身子,在他身前尺余的地方便会长了眼睛一般的自动避开。
和一身落雪的铁甲骑士相比,这道人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道人名叫张天一,乃是龙虎山天师府这一代的天师。道法高深,有神鬼莫测之能。后来被大隋文帝陛下诏入皇宫,封了护国法师的尊位。
能让护国法师跟随在一侧而行的,放在现如今的大隋朝内便只有一个人了。那边是当今天子,开皇大帝杨坚。
“天师,你可算准了?”
轿子里传出一声低沉的问话,这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显得十分的雄武。光听他说话,便能判断出此人必然是一个极有威严之人。
张天师在马上微微侧了下身子道:“陛下,本来那妙真法师以大-法力瞒住了天象,贫道是看不破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炷香前她法力忽然散了,贫道见天象有异,推算出再过一个时辰正是妙真法师的大限,绝对是不会错的。”
“既如此,便须走的快些,最好能见法师最后一面。法师于朕有大恩,当rì若不是法师在场,只怕朕才一出世就被人摔死了。后来法师带我离开家门一别十余年,教我识字读书,兵法战阵,若没有她,便没有朕今rì之天下。朕一直想还给法师一场大富贵,奈何法师只想青灯古佛相伴,朕终于还是有负于她。若是不能送法师最后一程,朕心实难安。”
张天师道:“陛下放心,还有些时间,不会迟了。”
开皇帝杨坚嗯了一声,随即不再言语。
张天师想了想还是从袖口里探出手,捏着法印来来回回的算了算,确信自己没有推测错误这才安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发慌,总觉得有什么天地规则之外的东西硬生生的插了进来,那人或物来势强悍,竟然隔着这么远让他都心神不宁的。
莫非是那妙真法师临死前还得了什么宝物?
张天师暗自推测着。
正想着,忽然一道黑影从远处房顶上如大雕一般扑了下来。那人来势奇快,前面护驾的铁甲骑兵才举起锋利的长槊,那人已经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儿,踩着一名骑兵的脑袋落在了轿子前面。
“哈哈,牛鼻子,你这又要去什么地方害人?”
等那人落下来,众人才看清此人居然是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肩宽臀窄,虎背狼腰,穿了一件雪貂领子的厚重长袍,笑呵呵的站在众人前面。一众侍卫立刻挥舞着兵器扑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冷森森的长槊如丛林般对准了那大汉。
此人身型极是魁梧,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在场的士兵都是jīng挑细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身手了得之辈,可是和此人相比却如同还没长大的孩子,虽然骑兵人多却远不如他一个人有气势。更有被踩了头的士兵心里纳闷,怎么这么一条大汉刚才在自己脑袋上踩过去却好像只是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天师看着一脸络腮胡须的大汉叹道:“张仲坚,你怎么又来多事?”
……
大隋仁寿四年六月,垂死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拉着次子杨广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那孩子姓李!记住,记住!宁可杀错,绝不可放过!”
杨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父皇放心,儿臣记得了,那孩子姓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第一章 此路是我开】-------------------
正是阳chūn时节,路边的柳枝儿俏生生的吐出新绿,翠绿sè的小小嫩芽就好像婴儿一样,柔嫩而朝气蓬勃。顽强的草儿顶翻了压在头顶上的小石头,伸了个懒腰,渐渐的舒展开身体。朝露晶莹剔透,就好像草儿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被阳光一照,五光十sè中透着一股别样的青chūn妖娆。
霸州往幽州去宽阔平坦的官道上,行人却并不是很多。大业六年,河北大地上不少村子里的男丁都被征集到了汴州,宋州一带开凿运河,如今工程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官道上的有一伙壮年男子,正是从宋州返乡的劳力。
虽然层层剥削之后落在这些苦哈哈劳力手里的钱已经剩不下多少,但离家一年有余,每个人身后背着的包裹里也都鼓囊囊的装着千百个黄灿灿的肉好。其时,官场上**之风虽然已经蔓延,只是隋炀帝继位之初吏治上依然受着开皇时期的影响,当官的也不敢太过分搜刮百姓。(注1)
这七八个男子都是霸州北边一百三十里外一个叫做方城的小村子的农户人,宋州那边的事情一了他们领了工钱相约一起回家。从宋州回来千里迢迢,虽然世道还算太平,但谁也不敢说会不会运气差遇到几个要钱不要命的劫匪。大家一起走路上有个照应,而且都是老乡,互相也信得过。
他们手里都提着一根五六尺长的哨棒,互相说笑着往前赶路。所谓的哨棒不过名字好听一点罢了,其实不过是一根一米多长的木头棍子。大隋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下旨没收天下兵器。普通百姓是不准携带私藏利刃的,但木棒却不属于兵器的范畴之内。(注2)
“吴三哥,今天咱们多走几步路,等到了牛头村再投宿咋样?”
一个看起来年纪在十仈jiǔ岁的青年男子,用袖口擦了擦已经到了唇边的鼻涕问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壮实男子。他叫李三福,名字俗气,也没有表字,农户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隔壁许家的小子总是笑话他名字不雅,其实那个家伙的名字难道就雅了?他叫李三福,那个只会埋汰人的家伙叫许三多,字旺财。
问完了话之后,他下意识的托了托后背上沉甸甸的包裹,感觉到钱还在,心里踏实下来。他们这些人离家这么久累死累活的在河道里干活儿,为的就是赚些钱来让rì子过得更好一些。
那个壮实的男子名叫吴来禄,在家里行三,是这伙方城出去卖苦力的人推举的领头人。他上面还有两个短命的哥哥,都没活过三个月,其实说起来,他倒是家里的老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两个哥哥将寿命福气都积攒着送给了这个老三,吴来禄不但长大chéng rén并且健壮的好像一头牤牛一样。他人也长得jīng神,今年三十四岁,家里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女儿没满月的时候他就离开村子去了宋州,如今想想,女儿也已经过了周岁了。想到自己的妻子一个人要照料老人孩子辛辛苦苦的熬过了这一年多,他心里就难免有些愧疚。
“三福,走到牛头村最少还得六七个时辰,到时候天就大黑了。虽然官道上太平,不过摸着黑赶路怎么也不踏实。三哥知道你想家,大伙不都一样吗?咱们现在走快一些,晌午前争取赶到东北岸村,在东北岸村吃些东西就上路,天黑前能赶到林城铺,就在那里过夜,明天早起来些,晌午前就能到家了。”
刘癞子是这个小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别人问他年岁的时候他总是谎报几岁,村子里贴了告示招人去宋州开通济渠,要四十岁以下的壮丁,他其实已经五十一了,硬生生的就说自己三十九。他家里没有旁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开运河虽然辛苦劳累,但管吃管住还能给千余个肉好,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李三福那猴急的样刘癞子笑道:“三福,你小兔崽子是不是急着回家娶婆娘?放心吧,晚回去一rì,彭家庄那个小妮子跑不了!你走时那妮子顶多才长出一片小草,现在回来,正好开出一朵鲜花来!”
李三福被他说的脸上一红,辩解道:“我……我才不娶婆娘呢,我就是想阿娘了。”
吴三哥笑道:“癞子叔,别笑话三福了,倒是你,辛辛苦苦卖命赚来的肉好,可别一股脑都塞进抱月楼那些狐媚子的肚兜里。”
刘癞子讪讪的笑了笑:“哪儿能呢!这钱我留着有用!”
李三福好奇的问道:“癞子叔,你留着钱有啥用?”
刘癞子咬了咬牙:“我想抱个孩子养,老刘家的香火,总不能断在我手里!”
众人一愣,随即对刘癞子这个吃喝piáo赌样样jīng通的老无赖改变了几分印象。
正说着,忽然从后面传来一阵铃儿清脆的响声,还有一声粗狂的吆喝:“前面的人赶紧让让,惊了我的大青骡,小心踢破了你们的屁股!”
众人回头去看,却见后面来了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辆车子拉车的正是一匹看起来颇为矫健的青sè骡子。赶车的人头上戴着一顶草帽,看身上的衣服是皂衣黑靴,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众人都是小乡户人家出身,虽然厌恶那赶车人的嚣张却也不敢招惹,乖乖的让开了道路。
赶车的见众人让路,嘴里哼哼道:“算你们识相,不然鞭子下去撕烂了你们的皮。”
这人说话粗野,还带着一种很别扭的口音。
他正张扬,却见那马车的车厢帘子揭开一条缝隙,一个娇滴滴的小妮子从缝隙里把脑袋探出来说道:“戈太户,小姐还在车里,再满嘴的污言秽语,先仔细了你的皮!”
这小妮子尚未及笄,看样子也就是十二三岁的样子。白嫩嫩的看着很清秀,只是眉宇间都是对那赶车人的厌恶。那赶车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小丫鬟,连忙道歉,再也不敢张扬说话。(注3)
吴来禄站在路边,等马车都过去了之后才继续赶路。那是一共三辆马车,马车看起来颇为奢华,应该是出自官宦人家,这时才出霸州不久,料来不定是那家官老爷的家眷要去踏chūn呢。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吴来禄向来是能躲就躲的。一来招惹不起,二来他看着厌恶。
大家看着远远的马车影儿正在猜测着那马车是谁家的,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马蹄踏地的声音。众人有了前面那事的教训,不等后面人开口纷纷让路。还没来得及回头,那马已经擦着众人的身子驰了过去。刘癞子躲的慢了,险些被马撞倒。他本就是个无赖之人,心中一怒张嘴就骂了两句。马背上的骑士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会。只是,这一眼如刀,好像直接看进了刘癞子的心里一样。
“博踏乌?!”
吴来禄看着那匹跑过去的骏马不可置信的小声说了三个字。
“三哥,你说什么踏乌?”
李三福凑过来问道。
“没,没什么。”
吴来禄的脸sè变了变,并没有跟李三福解释什么。他怕自己解释了,会吓到这些胆小的同伴。博踏乌,是塞外契丹人的名种宝马,千金难买,就连契丹的王族都以拥有一匹纯正的博踏乌而自豪。吴来禄曾经到过塞北契丹人的领地,对这种宝马良驹印象十分的深刻。一匹宝马并不是如何能吓得住人,而马背上的骑士看样子也不是塞北草原上的契丹人。吴来禄之所以变了脸sè,是因为他刚巧知道,这幽州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可能有这样宝马的地方只有两个。
第一个地方,是幽州虎贲大将军罗艺的军中。
第二个地方,是河北地界上最大最凶悍的马贼铁浮屠那里。
刘癞子凑近吴来禄的身边,寒着脸低声说道:“老三,看来今天咱们不能急着赶路了。”
吴来禄点了点头,后面骑马那人明显就是踩盘子的。
不可能是幽州虎贲jīng甲,那就只能是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马贼了。
刘癞子叹了口气说道:“那车里应该有个娇滴滴的小姐,看样子是落不着个好下场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伙绺子盯上了,真倒霉!”
吴来禄压低声道:“铁浮屠”
三个字,吓得刘癞子顿时变了脸sè,连脚步都迈不动了。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后背上立刻就湿腻腻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今天就在东北岸村住下了,明天一早再走!”
吴来禄不容置疑的说了一句,也不解释,心里却在为车里那些人担心。
正闷着头走路,忽然从路边的石头后面闪出来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这少年身上穿了一件短袍,看做工和样子都算是上等货,只是胸口的位置上有几团黑了吧唧的油腻,还有不少灰尘。少年顺直黑亮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片嫩绿的草叶,光看衣服活脱脱一个要饭的花子。只是这少年偏生的一副俊美清秀的脸,让人看着感觉十分的舒服。唇红齿白,若是再大几岁,再换了一身锦衣,定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手里提着一张跟他身子差不多高的硬弓,身后绑着箭壶。箭壶里满满当当的插着几十支羽箭,箭壶的一侧,则是一柄没有鞘的形状怪异的雪亮刀子。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还是快快滚开吧,前面的路,你们别走了。”
俊秀少年,擎着一张与他齐人高的硬弓,右手里捏着一支羽箭,看着那七八个壮汉却丝毫无惧,反而带着点似笑非笑的邪意。
注1: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2:此尺为汉尺,每尺约为23.1厘米
注3: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
(PS:新书开坑,暂定一rì一更,待帝胄完结后更新提速。求收藏,红票)
-------------------【第二章 好好喝水】-------------------
那个小小少年,眉清目秀,似笑非笑。左手擎着一张跟他差不多高的硬弓,右手两指捏着一根羽箭。看他面貌也就是十岁上下,尚未束发,个子倒是不矮了,清秀的表情下有一种淡淡的貌似矜持实为冷傲的气质。两脚不丁不八的站了,身子挺得就好像一棵尚未参天的劲松。
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拿着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破损的硬弓,站在官道上拦住七八个正是壮年的汉子,按理说应该很滑稽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李三福,刘癞子这些人只是感觉到一丝荒谬然后就是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出来的恐惧。七八个壮汉,恐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偏生就是这样,所以才显得颇为怪异。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牛之气。
吴来禄之所以有些恐惧,是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那张弓的来历。那是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灭南陈的时候,征集全国的工匠jīng心打造的步弓。当时倾三年之力,也不过制造出几千张而已。别人不认识,他认识。
“少年郎,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吴来禄平静了一下心态问道。
他问的很客气,虽然他心里有些震撼有些恐惧,但他有自信,如果他想击倒那个孩子的话,那孩子连拉弓的机会都没有。当年……算了,当年的事,不过是场噩梦而已。
那少年扬了扬下颌:“非是拦你的路,只是耽搁你们一会儿罢了。前面的路上有水,别溅你们一身。”
吴来禄皱眉,他想不明白的是,铁浮屠既然要做生意去劫那三辆马车,为什么还要派个孩子出来拦着后面的行人?以那伙马贼的手段,难道需要忌讳自己这七八个农夫?忽然灵光一现,吴来禄明白了。
“多谢小哥,我们这就折回去找个客栈住了,明rì一早再上路。”
那少年笑了笑,很漂亮,很干净。
“你是一个聪明人呢,我喜欢聪明人。不过……我不喜欢你盯着我的手看,看得出来你认得这弓,所以一定在猜我是不是能拉的开这两石的步弓对吗?你觉得我是在虚张声势,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可是你偏偏在我这样一个少年面前装得有些害怕,其实,心里在想的是如果你用那根木头棒子打过来,我连开弓的机会都没有,对吗?”
少年自信的笑了笑:“你的肩膀往下沉,脚步一前一后,看你握着那根棒子的姿势,倒更像是握刀。这是标准的大隋府兵临战的戒备姿势,而且,你习惯用左手。”
如妖孽一般,这少年一字一句的点破着吴来禄心里的秘密:“如果你不是府兵派出来的探子,就是逃兵。很显然,后者的可能更大一些。我猜得可对?”
吴来禄的眼神一寒,脸sè也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藏了多年的秘密,竟然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眼看穿。大隋的军律是无情的,逃兵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杖死还要祸连家人,他虽然不是什么逃兵但那少年已经猜的差不了不远了,当年他千辛万苦的逃出来,第一次被人猜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所以,他心里起了杀人的念头,虽然,他的对手只是一个孩子。
“别想动手,既然说破,我是不会怕你动手的。”
少年比划了一下吴来禄的身高:“虽然你看起来跟牛一样壮实,但我保证一箭就能shè死你,绝对不用第二箭。而且,我shè箭的速度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
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一点……羞涩?
是呢,自己夸自己的时候,怎么也得表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才对吧。
吴来禄脸sè有些白,握着木棒的手紧了紧又松开:“这位小哥,我们这就返回去。谢谢,明rì晌午之前我们肯定不会往北走。”
说完,他对那少年很郑重其事的抱了抱拳。
刘癞子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对那个少年如此客气,但是他听到那少年说吴来禄是府兵出身之后,心里猛地一颤。大隋的府兵都是军户出身,地位比普通农户要高很多。吴来禄他们家是从别的地方迁来方城村的,才不过四五年的光景。平时就看着那位老太太不像是个农村老妇,神态举止倒是更像大户人家的主母。现在看来,说不定那少年随口说出来的话是真的。
举报一个逃兵,能得到多少赏钱来着?
刘癞子想了想,很头疼。
吴来禄对众人示意了一下,转身准备离开。在他回身的那一刻,眼角的余光看到少年挽着步弓的右手往下垂了下去,似乎没有了戒备。就在这一刻,吴来禄的眼神猛然间变得森寒。他脚下猛地一拧,布鞋的鞋底在官道的地面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脚下爆发出一股炸力,身形如炮弹一样撞向了那少年。
在吴来禄转身冲过去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恍惚的,看到那少年嘴角挑了挑。
已经垂下去的左臂抬起,捏着羽箭的右手放在弓弦上,拉弓,弓如满月,箭出,箭如流星。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三米不到,而吴来禄有信心在一息之间以棍横扫砸中那少年的脖子,他强有力的左臂已经举了起来,木棍上扬。
木棍上扬,他的动作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用了不到一息的时间,他完成了上面所说的动作。而那个少年,却shè出了一箭。少年shè出一箭并没有停止动作,右手抬起,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从背后的箭壶里抽出第二只羽箭,拉弓,瞄准。
第二支箭没有shè出去,正对着高举着左臂的吴来禄的咽喉。
哆的一声,第一支羽箭插在吴来禄身后坚实的官道路面上,箭羽还在嗡嗡的颤着,入土三分。
吴来禄下意识的低下头,他看到挂在腰畔的水袋上漏了一个洞,水正潺潺的留下来,第一滴水珠儿恰好落在了他的脚面上。
少年歪了歪头:“你杀过人。”
他说。
“而且,你想杀我。”
少年人很老成的皱眉:“很遗憾,你杀不了我。而且,你已经让我动了杀心。虽然你并不是一个值得我杀的人,不过我真的不介意用你来破了我的杀戒。如果你还想着杀人灭口,我不介意颜-shè了你。”
十岁少年,说出这翻话来,总是会显得怪异的。
吴来禄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也不仅仅只是个逃兵那么简单。当年大隋南征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少年郎,比这擎弓的少年也大不了许多。家门惨变,他随着阿娘到了河北投亲却被人拒之门外。又流浪到了塞北,前些年才到了那个叫方城的小村子里定居。他的身世若是被人搜寻出来,那必将又是一场惨祸。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吴来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着吴来禄的神情,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服气?”
他把手里的弓箭随手放在路边,挽起袖子说道:“来吧,再试试好了。”
吴来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铁浮屠的少当家,果然年少英雄。”
他咬着牙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
少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笑:“等一下。”
吴来禄站住,回身问:“还想怎么样?”
少年从腰畔解下来自己的水袋抛给吴来禄:“shè破了你一个水袋,赔给你一个。你走了回头路,也算给了我面子。一码归一码,咱俩两不相欠。”
吴来禄伸手把水袋抄住,也不道谢也不说话,将水袋栓在腰畔,大步离去。方城村的汉子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吴来禄的脚步往回走去。从一路走回到之前路过的那个小村子里到找了个路边的简陋客栈住下来,吴来禄都是一言不发的。刘癞子几次想凑过去问问,看着吴来禄那森寒的眼神他就害怕一直没敢开口。大家默默无语的吃了晚饭,就一头扎进被窝里,都觉得有些无奈有些憋屈,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吴来禄坐在炕边,习惯xìng的拿起水袋喝水。
水袋不是他的,看着有些脏,但比他原来的那个却jīng致的多。上等的牛皮水袋,还有些扭扭曲曲的突厥文字。那些突厥文字吴来禄不认识,但有八个大大的汉字他是认识的。这八个字用的是今草字体,笔走龙蛇。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jīng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jiān的人。
前几rì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家。崔家出了几十个宰相大将军,崔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在崔氏族内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崔家的人去看崔家的人,还有骑兵护送,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李闲的义父,那个被人称为虬髯客的马贼张仲坚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却是一声长叹。崔晨,那个敢于和罗艺大将军作对,上书奏明罗艺纵容军士假扮马贼劫掠村寨的小小县令,只怕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罗艺被世人称为虎将,他麾下幽州军被人称为虎军,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些rì子做的事已经彻底激怒了一群猛虎。
而小小少年李闲,就是这一群猛虎养大的那只已经露出了獠牙的幼虎。
一群老虎去杀人了,杀那些塞北狼人。
一只小老虎靠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闭着眼睛假寐,清秀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半张烙饼进了那个小小的橡皮肚子里其实并没占去多大的地方,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李闲吃这样大小的烙饼可以吃下去一张半,至于那些诸如什么烤羊腿啊卤牛肉之类的小菜是不能算上的。
但是今天李闲不能吃得太多,吃得太多太饱人就会变得懒惰而臃肿。李闲吃完了饼之后下意识的去摸腰畔的水袋,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将那水袋送给了那个逃兵。他不介意那个逃兵认识水袋上他写的那些字,因为就算那个家伙认识,也断然不会明白李闲寄托在那几个看似洒脱幽默字迹上的怀念。
李闲今年十岁,或者说,十年了。
闭着眼睛假寐,当背后的石头终于被他靠得有些温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李闲闭着眼睛,侧耳听了听,最少四十骑。这不是什么神乎其神的技能,一个四岁就爬上马背跟着一群马贼四处讨生活的人,对于马蹄声总是很敏感的。很庆幸的是,李闲的双腿很笔直,并没有被马背调教成罗圈腿。
当马队距离李闲有二百五十步距离的时候,李闲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后背上的箭壶,还有箭壶边上绑着的那柄张仲坚特意为他打造的小一号的直刀。
箭壶里有三十支箭,敌人有差不多四十个。
李闲走到官道zhōng yāng站定,左手擎弓,右手搭在眉头上遮挡住阳光。没错,来的是大隋的正规骑兵。那身土黄sè的战甲,还有他们手里持着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隋制式横刀都在宣告着他们的身份。大隋武力天下第一,尤其是大隋最jīng锐的府兵,南征北战从无敌手。大隋军力之强,天下无双。
四十人的骑兵队伍,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远远的看那带起滚滚烟尘的马队,竟然有几分千军万马的风采。虎贲大将军罗艺麾下多为善战的骑兵,就算那些号称天生就是骑手的草原人,凶名赫赫的突厥狼骑在罗艺麾下虎贲jīng骑面前,也没有太多的抵抗之力。这四十骑并不是出自那六千天下致锐的虎贲重甲,但观其气势,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李闲在官道zhōng yāng站了,眯着眼睛看了看。
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高速冲来的骑兵并没有人出声让他避闪,李闲叹息着摇了摇头。
一百五十步,李闲右手抬起从背后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从抬手取出羽箭再到将那张两石的硬弓拉开如满月,一刹那而已。刹那是多久?佛说,一弹指有六十刹那,一刹那间九百生灭。
李闲的箭带不走九百生灭,却带得走一人生命。
噗的一声,当先那领队的骑兵旅率被一箭洞穿咽喉!
甚至,这些杀过人的骑兵竟然没有看到那少年开弓!
从第一箭出手,李闲的动作就连贯的如同一台机械,毫无停顿,箭出弦,如流水无情,箭入喉,又似落花有意。一箭接着一箭,抬臂,抽箭,搭弓,松弦,他的每一个动作都jīng确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站在那里,才到成年男子肩膀高的看起来颇为清瘦的身躯,这一刻如同路边的那块巨石一样坚定而稳固。
连珠箭,犀利如斯。
临阵不过三矢,意思是说面对高速冲过来的骑兵,从进入shè程到不得不退避,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shè出三箭。一百五十步的距离,骑兵冲到跟前不过六息而已。就是在这六息之内,李闲竟然shè出去十一箭!
十一箭落十一人,好一个惊艳的少年!
李闲骗了吴来禄,他的杀戒其实早在六岁那年就已经破了。
那一年的鄂那chūn河畔,那个少年,飘扬着黑发,箭出,残阳如血,脸sè平静的度过了杀人那一劫。身死为劫,杀人者,何尝不是在渡劫?
大隋的骑兵果然骁勇,短暂的慌乱之后立刻就恢复了队形。剩下的骑兵在一名队正的指挥下,成攻击阵型朝着李闲踏了过来。此时,距离已近三十米。三十米,以骑兵的速度,眨眼即到。
这时候,之前不动如山的李闲动了。
他脚下点起一阵烟尘,如蛰伏的猎豹,如下山的幼虎,动如疾风!他猛地的往官道一侧奔跑起来,他的双腿如轮,速度快得令人乍舌。令人震惊的是,这少年的上半身竟然,依然挺的笔直!
抽箭,搭弓,shè箭,奔跑中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训练有素的大隋骑兵转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从官道上冲了下来,继续追击着那个杀人如麻的少年。少年脸sè红润,气息有些粗重,但眼神却依然平静如水,冷静如冰。他不断的改变着方向,不断的纵身跳跃,然后用那双异常稳定的双手将一支一支羽箭jīng准的送进那些骑兵的身体里。
箭壶空!
骑兵还剩下二十五人。三十箭杀十六骑,快速运动中还是有些把握不稳。
少年摇了摇头,对自己的箭术生出几分不满。
没有了箭的李闲看起来不再可怕,那些骑兵惊于他的箭术,此时见他已经没了箭,原本已经被打得有些胆寒,此时又恢复了凶悍。他们催马直奔那恶魔一般的少年,看样子是想将其踏成肉泥。李闲没有了箭,弃了弓,但他还有那柄刀。
伏低身子,等待战马即将撞身的那一刻,李闲猛然一闪身抓着那战马的马鞍,翻身跃上了战马,就贴在那骑兵的后面!
那骑兵队正只感觉背后一沉,他回头,于是看到了一柄雪亮的刀子。那刀如虹,如水,如坚冰。锋利的刀锋迅疾的在那骑兵的咽喉上抹了过去,一线殷红。
李闲贴着那骑兵的耳朵说话,将刀子缓缓收回:“身为大隋的战士,中原的汉人,竟然跑去勾结塞北的突厥狼杀我中原的好官,你怎么能不死?”
你有什么理由不死?
-------------------【第四章 骑在头顶拉屎】-------------------
十岁少年,靠着jīng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初chūn,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盛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shè中野兔的眼睛。八岁的时候,他能一刀砍断碗口粗的小树。九岁的时候,他能将院子里那个百斤的石锁抛起来然后轻松接住。十岁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面对四十余个大隋正规骑兵并且一口气干掉了将近二十个人。
然后开始逃。
孤胆英雄?李闲不是不想做,但他现在的生理年纪真的小了一些。连续三十支箭shè出去,就算是个成年壮汉双臂都会有些吃不消,更何况他这个连肱二头肌还没发育好的少年?虽然李闲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但有时候不得不屈服在现实中替自己弱小的躯体感觉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汉子接触一匹陌生的马也会试探着来征服,可是李闲显然不会给那匹马适应他的时间,衣袖里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来被他握在手里,然后丝毫都不心疼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马屁会爽,刺马屁会疼。
一匹惊了的战马是恐怖的,李闲小小的身躯贴在疯狂了的战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叶扁舟上在狂流激荡中而稳如磐石一样。他的身体就好像一片落叶随着战马的奔驰而上下飘动着,看起来是那么妖异的和谐。
小小的人儿啊,风生水起,没事就爱穷开心。
李闲纵马飞驰,还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个杀人后还这么开心的人,其心理已经变态到什么样人神共愤的地步。二十几匹战马远远的在他后面坠着,骑兵们才舍不得不拿自己心爱坐骑的屁股当回事。他们不放弃追逐就不会被甩掉,因为他们是大隋的骑兵。连凶悍的骑术jīng湛的草原人在面对大隋骑兵的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强于对方,所以他们骄傲的就好像一只一只开了屏的孔雀一样。虽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几只孔雀被李闲拔光了毛变成二十几只白条鸡。
李闲似乎是信马由缰一样任由那惊了的战马肆意狂奔,看起来就好像漫无目的一样亡命飞逃。似乎只有李闲自己知道,可怜的马儿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绝地。李闲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开始杀人就不会留下一个可笑的尾巴。十岁孩子就能斩杀数十官军这事若是传出去,对李闲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杀人要杀绝,正如斩草要除根。
战马跑上一座高坡,疼痛感已经减轻了很多的战马逐渐的恢复了神智。所以当看到高坡下面的情况时战马变得十分抵触,而对于不听话的畜生李闲向来很有办法。他贴在战马的耳朵边上轻声道:“跑下去吧,别怕死,我会给你烧一匹纸糊母马的,大眼睛双眼皮的那种。”
战马悲鸣一声,似乎是听懂了李闲的话一样从高坡上迅疾如雷的冲了下去。马会听懂人话吗?不知道,但马屁股上插着那柄锋利的横刀才是答案。李闲在战马跃下高坡的那一瞬间从马背上滑了下来,打了十几个滚才止住身形,然后他弓着腰蹿了出去,就好像一头发现了羚羊的猎豹一样。
二十几个骑兵催马跟着冲了下去,然后就是一片惊呼和哀嚎之声。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来两排几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闲驾乘的那匹战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里,软软的倒了下去。二十几个骑兵拼命的勒住战马,奈何惯xìng下哪里是那么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后一个骑兵硬生生的将马拉了起来,其他战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钉在那里。不仅仅是战马,二十几个骑兵有七个人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木棍穿死。
落马的骑兵侥幸没死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他们就悲哀的发现脚下踩上了猎狼用的大号铁夹。夹子最多夹断腿但绝对夹不死人,如果夹子上有毒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几个骑兵可以说都死了,虽然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当最后那个骑兵从人立而起的战马上跃下来打了两个滚,狼狈的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极近处站着一个才到他下颌处的少年。
骑兵张大了嘴巴,下意识的去拔刀。他的刀没有拔出来,却看到一条匹练般的刀光。
“再见!”
李闲说。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闲极轻快的一闪身躲开,瀑布一样喷出来的血没有一滴溅在他身上。他似乎很爱惜他的衣服,就好像乌鸦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虽然,他的衣服跟乌鸦的羽毛一样黑,衣服上还有一块一块论时间几乎快修炼成jīng的油渍。
李闲缓步走过去,并没有在那些垂死的骑兵身上补一刀,铁夹上的毒药不是耗子当零食吃的毒鼠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朱颜红一滴就能毒死一头黑熊,广告是这么说的。
李闲从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骑兵身边走过,然后将那些骑兵的横刀和弓箭都收起来,用绳子捆好费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阳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长很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坡上站着一个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费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闲,鼓掌,然后大笑:“不愧是我儿子,干得漂亮!”
李闲抬起头不温不火的说道:“第一,我不是你儿子,最起码不是亲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点当爹的样子?第三,你很无耻也很丑,而我,不管从正面还是侧面看都是那么漂亮,特别漂亮。”
那大汉狂笑道:“看你现在这猖狂样子,等你再大两岁还不得骑到我头上去?!”
李闲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骑,还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第五章 张三是个大马贼】-------------------
“要跑路了?”
李闲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马贼叔叔伯伯哥哥们问。
陈雀儿拍了拍李闲的肩膀说道:“得了便宜还不跑,难道还等着虎贲jīng骑杀过来把这寨子屠了?就这么几十口子人,都不够人家大队人马一轮齐shè的。一对一甚至一对五,咱铁浮屠的汉子们服过谁?一对一百的话,还是跑了吧。”
李闲撇嘴,心说我昨rì才一对四十干了一架。不过他知道陈雀儿的意思,也知道这些汉子们都比自己要强悍的多,更知道骑兵数量达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种何其恐怖的毁灭力。铁浮屠不过六十几个人,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大队骑兵的集团式冲锋。
陈雀儿是个年轻人,比李闲大十六岁的年轻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身材极好,胸肌腹肌一块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块有棱有角的腹肌,着实的让李闲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陈雀儿小腹那六块肌肉的时候,李闲都想在上面画一只小王八。陈雀儿的身材极好,但看起来却并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纵横交错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样难看的伤疤触目惊心。看着这些伤疤李闲就会想起九年前他才一岁的时候,陈雀儿抱着他在几十名官军的围杀下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来的往事。陈雀儿从不曾对李闲说过这些伤疤的来历,他也不认为一个才满一周岁的娃娃会记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说,但李闲却记在心里。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李闲默默的告诉自己,将来有一天等站在那个人面前的时候,将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陈雀儿出气。
“小鸟哥,咱们这次去哪儿?”
李闲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两支脚丫子问。
“大哥说要去渔阳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较放肆。”
割草,就是杀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内抢劫财物粮食和人充当牧奴,他们称其为打草谷。陈雀儿说的割草,意思就是说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渔阳郡啊……”
李闲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大隋最小的一个郡了吧?治下就一个县,就那么点儿人,咱们到了那儿想不出名都难啊。”
陈雀儿使劲揉乱了李闲的头发说道:“才多大点儿的人,别整天那么老气横秋的说话!”
李闲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爱昵的举动,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该被人揉脑袋的小屁孩。但没有办法,他没有陈雀儿力气大,当然只能被欺负。虽然在陈雀儿看来这绝对不是欺负李闲,但不妨碍李闲在心里诅咒陈雀儿不举。
“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伙儿讥笑,说他投胎错了应该是个女儿身才对。每次大家这样说的时候,李闲都会骄傲的掏出还有长出羽毛的小鸟骄傲的撒一泡尿,然后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再然后大家就开始对他的鸟儿品头论足讥讽说那里竟然还有一条蚯蚓。
李闲这个时候总是很生气的,尼玛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还非得论长相?难道撒尿那个洞也得是大眼双眼皮才美?
“你怎么不去问你阿爷?”
陈雀儿一边将包裹往那匹博踏乌上绑一边笑着说道。这匹博踏乌是他的爱马,比爱女人还爱的马。那次去截杀突厥人的时候,就是陈雀儿骑着这匹博踏乌踩的盘子。
“问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该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烂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陈雀儿哈哈大笑道:“可不许这么说你阿爷,要是让他听见了还不得揍烂了你的屁股!”
李闲摊了摊手说道:“你知道的,从六岁开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会说他坏话的,而他喝醉了是绝对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又忘了我说他什么了。”
陈雀儿笑着说道:“就你机灵!怎么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临出发的时候才制定路线的?”
李闲撇了撇嘴说道:“每次都会换无数条路线,每次都累的人连眼皮都睁不开。”
陈雀儿道:“毫无疑问,每次的路线都是最正确的。”
“小鸟哥,听说留下了活口?”
李闲忽然严肃的问道。
“阿爷怎么会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话,罗蛮子未必就知道是咱们做的事,咱们也就没有必要才住安稳就又要跑路。”
“是两个女娃,一个小姐样子的和一个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见得有我年纪大。该杀的人杀,可两那个女娃是那些人顺道带来见识中原繁华锦绣的。她们还小也没有罪,不能杀。杀妇女小孩,咱们从来都没这么干过。再说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难道罗蛮子就不知道是咱们干的?这方圆几百里,还有谁敢不给他罗蛮子面子啊。这方圆几百里,把罗蛮子看成一滩屎的也就大哥一个人了。罗蛮子又不是傻-逼!”
“你错了!”
一个比陈雀儿还要魁梧几分的壮汉恰好走过来,他听完陈雀儿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第一,在大哥眼里,罗蛮子连一滩屎都不如。第二,罗蛮子确实是个傻-逼。”
李闲最得意的事,就是教会了铁浮屠这些人傻-逼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
“虎奴哥!”
李闲看起来很乖巧的叫了一声。
这壮汉叫伏虎奴,可以说是这伙马贼里最能打的三个人之一。就连陈雀儿都不是他的对手,据说他曾经在契丹人的地盘上大杀四方,一个人干翻了契丹四十几个武士。然后耀武扬威的从契丹一个皇族子弟手里抢过来一匹博踏乌,再然后千里走单骑很霸气的回来了。之所以他做出这么威武的事,是因为他打赌输给了陈雀儿,赌注就是一匹博踏乌。那天……他们两个在幽州城里喝醉了酒,逛青楼的时候恰巧一个名气不小的女子挂牌子第一次接客,两个人打赌那女子是白虎还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说是,陈雀儿说不是,于是两个人上楼将那个趴在女子身上耸动的胖乎乎的家伙从二楼丢了下去,然后扒开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实伏虎奴输的很冤枉,因为两个人找来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卷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丈夫,愿赌服输。
那可怜的女子,被两个酒气冲天的家伙翻过来复过去的检查,那最隐秘的部位被两个流氓的大手摸了不下几十次。最让她难以忍受气愤异常的是,这两个看起来挺顺眼的家伙竟然看完了摸够了之后扬长而去,流氓的很不彻底。
难道就那么不吸引人吗?
她咬着牙诅咒那两个酒鬼肯定是处男,而且还要处男一辈子。
“你小子少给我卖乖!”
伏虎奴瞪着李闲骂道:“说!上次往茅厕里扔石头的是不是你!”
李闲严肃的认真的真诚的说道:“我保证,虎奴哥,肯定不是我。”
“那你说是谁?”
“是我阿爷,不信你去问他!”
李闲举着两根手指发誓,然后用极低的声音嘀咕道:“不过石头是我找来的。”
“混蛋小子!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烂了你屁股?”
壮硕的好像一头犀牛,雄健的好像一只猛虎,高大的好像一座山峦,瞪着一双虎目的张仲坚恨恨的骂道:“我就说过,出卖老子的永远是你这个小王八蛋!”
李闲笑了笑,看向伏虎奴。
伏虎奴诧异,然后愤恨:“大哥!真是你?”
“当然……不是!你觉得我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吗?那小孩子才会做的调皮捣蛋的事我会去做?虎奴,你大哥能把你塞进茅坑里,也断然不会往茅坑里丢石头的。”
伏虎奴想了想说道:“大哥说的也是。”
张仲坚赶紧岔开话题道:“收拾好了咱们就走,在鱼排子沟歇脚吃饭。三天到无终县,然后找个地方落脚。”
“分开走?”
陈雀儿问。
张仲坚大手一挥道:“分开个屁!拢共只有三百里不到的路,没必要分开走。再说,罗蛮子若是识相的话,就不会动手!”
“不动手?那咱们跑路干嘛?”
伏虎奴问道。
张仲坚瞥了一眼伏虎奴鼓囊囊的胸肌骂道:“你个胸比心大的憨货!咱们若是不走,他罗蛮子必来无疑!咱们走,他要给突厥人有个交代。咱们不走,他也得给突厥人一个交代。你说哪个交代好交代?”
伏虎奴懒得去想:“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仲坚懒得理他,看了看大伙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吩咐道:“没用的东西就都撇下吧,小六子,你那个破板凳还栓马身上干嘛!收拾差不多咱们就走了!鱼排子沟最出名的就是有头熊瞎子,猎了几次没猎到,争取咱们走之前把熊掌吃了!”
一行人哄笑着上了清一sè的高头大马,伸手矫健的马贼唱着歌往东北方向飞驰而出。
众人在鱼排子沟休息了一晚如愿以偿的猎杀了那头经常出来祸害人的熊瞎子,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三天后,这支看起来没有什么风尘仆仆样子的队伍就到了渔阳郡的治下,谁都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是五年,六十几个豪气干云的马贼,五年后回到涿郡的时候只剩下了十八个人。
幽州
一个校尉装扮的人朝着书桌后面那个锦衣中年男子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禀大将军,属下去的时候,人……都跑了。”
正在看书的锦袍男子抬起头扫了那校尉一眼,随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你出去吧。”
那校尉退了一步后忐忑的问:“要不要派兵拦截?”
中年男子皱了下眉头说道:“你可以自己去追,但只能步行。”
那校尉讪讪的低下头躬身退了出去,锦袍男子将书放下,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张三,你这个憨货这次总算没犯倔也没犯傻。”
-------------------【第六章 武侯连弩】-------------------
三月的风总是还带着一点冷冽清澈,尤其是纵马飞驰的时候刮在脸上的风真如剪刀一样锋利,幸好马贼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还不至于被剪刀刮花了脸,万条垂下绿丝绦来。
马贼们藏身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渠沟的小村子,从这里出发前往渔阳郡并不是很远,三百里的路,而且大隋的官道又平又直战马跑起来很舒服。说舒服,是相对来说的,若是普通百姓在马背上颠簸半个时辰只怕屁股就要磨破了皮,三百里路一口气跑下来的话,就算正规骑兵也会感觉到痛苦。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很好辨认,走在大街上你看谁的两腿别扭,罗圈腿,走起路来上身不动,下身一颠一颠的,不是长期骑马的就是小儿麻痹症。
要是在澡堂子里就更好辨认了,谁屁股上有一层茧子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身份了,不是天天被打屁股就是天天八小时工作制的骑马。天天被打屁股这种事,也未见得谁就舍得打出一层死皮来吧。
这些马贼当初跟着张仲坚在燕山里生活了好几年,在塞北又过了好几年,他们早就习惯了马背上的rì子。从渠沟往北到固安县城采买了补给之后,在涿郡幽州一带能止小儿夜啼的马贼队伍铁浮屠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下一站是渔阳郡,谁也没有想到在那个比驴蛋大不了多少的地方会撂下那么多兄弟的xìng命。
“阿爷,小狄就在渔阳?”
李闲胯-下是一匹才两岁口的黑马,这是张仲坚特意给他从几十匹幼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也有契丹名种博踏乌的血统,但马蹄子上面却没有那四片祥云一样的白毛。这马李闲已经养了一年多,十分喜欢。陈雀儿曾经故意取笑说一匹不纯的博踏乌稀罕个啥?傻小子是你阿爷忽悠了你有什么得意的。李闲一脸深沉的说小鸟哥你不懂,这马和人不一样,杂种未必就不是好东西。
张仲坚嘴里叼着一根毛毛草,抬起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sè:“被她姑姑接到八仙山,说什么那丫头根骨清奇是个好苗子,非得带走收为入门弟子不成。你知道的,我惹不起你们那个姑姑。”
李闲笑了笑,是啊,这绿林中也没有几个爷们儿惹得起红佛女。
李闲感慨,同样是姑姑,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杨过有个姑姑,最后成了他老婆。我也有个姑姑,搞不好没准就能成我义母。
“阿爷,如果真打起来,你和姑姑谁厉害?”
李闲一直很好奇这个问题。
张仲坚想了想说道:“马上厮杀,用不了五个回合我就能赢了她。若是近身格斗,你姑姑那些小手段施展开来,我还真说不好谁赢谁输。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啊,想想就让人头疼。”
“可惜。”
李闲叹道。
“可惜什么?”
“可惜了挺好一个义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张仲坚看了李闲一眼道:“不许胡说!药师贤弟胸有治国之策,文治武功皆在我之上。且红佛与他早有婚约。以后这样的话不要乱说了,让你姑姑听到撕了你的嘴。”
李闲打了个冷颤,想想小时候第一次见到红佛女时候的情景,现在仍然心有余悸啊。也不知道那个要命的婆娘是不是从恶人谷里穿越过来的,居然抓了一只差不多成年的黑熊来关在山洞里,然后问才七岁的李闲吃过熊掌没有。李闲没吃过,红佛又问想吃吗?李闲自然说想吃,然后红佛嫣然一笑道:“你自己去割吧。”然后一脚把李闲踹进山洞里。
张仲坚急着要冲进去救李闲,红佛一本正经的说要想让他真正成长,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生与死的考验中不断成长才行。这话说的大义凛然而且在理,于是张仲坚持了一张硬弓站在山洞口守护,没有进去解救李闲于水深火热之中。
红佛站在山洞口对李闲大声喊:“小家伙,男人无论想要什么,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想吃熊掌,就自己去割下来!”
李闲在山洞中哀嚎:“姑姑……”
红佛咬着牙狠心喊:“别求我,你是男人,难道连自己想吃的东西都得不到吗?”
李闲一边狼狈闪躲一边呆着哭腔喊:“姑姑说的没错,男人想要的东西就要自己争取。可是姑姑,你让我割熊掌,最起码得给我一把刀子吧?”
红佛:……
那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女魔头啊,李闲在心中感叹。
“阿爷,奚人的部落距离渔阳郡很近?”
这次铁浮屠转移到渔阳郡是张仲坚的决定,其原因就是因为最近在渔阳郡的红佛给张仲坚捎信来说,最近奚人频繁的越过长城来打草谷。此时李靖正在渔阳郡内盘山上隐居,所以红佛也在此处。只是两人却并没有住在一座山上,红佛在八仙山隐居,相距盘山还有很远的一段路程。奚人相较于突厥来说并不凶残好战,而且与汉人的关系一直很稳定。只是不知这段rì子发生了什么事,渔阳郡兵疲于奔命却也堵不住北长城的口子。
“出北长城就是奚人部落的地盘了,奚人依濡水而居,本是一群胆小善变的草原人,相比于突厥人温和很多,上谷博陵等地的行商最爱与奚人打交道,他们好客而豪爽,行商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这次他们频繁进入关内,说不得是奚人族内出了什么大事。”
张仲坚笑了笑道:“药师就在渔阳装散人,奚人的事搞得渔阳郡守裴炎焦头烂额,他几次派人请药师出山都被药师拒绝了,你姑姑让我去也是为了劝劝药师。他虽然无心仕途,也是该为渔阳百姓做些事情的。”
李闲撇了撇嘴,心说李药师无心仕途?傻阿爷也就你和红佛把他当成淡泊名利的世外高人看待,一个为了做官连有婚约的妻子都能舍弃甚至谋害的人,无心仕途?骗鬼去吧!
“等到了渔阳,阿爷就求药师给你想个表字。”
张仲坚笑了笑道:“阿爷读书不多,也该给你找个名师学学圣人的东西了。”
李闲道:“算了吧阿爷,表字不是婊子,什么人都能胡乱捣鼓的。”
“闲儿,为什么你对药师好像很不喜欢?”
李闲歪了歪头,懒得解释。
铁浮屠是李闲想出来的名字,至今张仲坚都在诧异,为什么当初那个三岁的孩子嘴里能说出这样的名字来。不过诧异归诧异,对这个名字马贼们都很喜欢。虽然大伙并不知道铁浮屠是什么意思,管他呢,听着霸气就得了。自五代时期对jīng锐骑兵的称呼很多都用铁浮屠这三个字,到了宋朝,就特指金国完颜兀术麾下的重甲骑兵了。
北方民风彪悍,六十余骑骏马飞驰而过,百姓们见了也不会十分的害怕。此时大隋还没到那个混乱不堪的时期,国家强盛,法度森严,各地并不多见马贼盗匪。燕赵大地上百姓风气悍勇,男子多习棍棒,所以并不会见了马队就四散奔逃。连续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在黄昏前进了渔阳郡地界。
渔阳郡治所在渔阳县,也是渔阳下辖的唯一一个县。
渔阳县并不大,郡治,县治都在这里,所以县城内倒也安稳太平。张仲坚带人过县城而不入,直奔八仙山方向而去。八仙山在县城东北,距离县城也有不近的路程。李闲揉了揉发麻的屁股问道:“阿爷,已经过了盘山,为什么不先去见你那药师贤弟?”
张仲坚皱眉道:“本就没打算见他。”
“为什么?”
“当年药师劝我投奔楚国公杨素,只是我与杨家的人没有什么好交道的。当年杨坚招揽,老子都不鸟他,更何况一个楚国公?我兄弟孙善安平陈时有功劳,却凭白被杨素害死。老子没去杀他就算好了,怎么会去他门下做事?药师苦劝,我只是不依,如今贸然上山去见药师,只怕劝他出山反而会适得其反。奚人的事,没什么难做的,既然老子来了,何必再去盘山看药师脸sè?”
李闲哈哈大笑道:“看来阿爷你对你那药师贤弟也不怎么亲近啊。”
张仲坚揉了揉额头笑道:“就你小子机灵,药师什么都好,只是太过寡情了些。婉承等了他这许多年,也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娶!每次见他,我心里都不舒服,所以不如不见了吧。”(注1)
众人见将要到达目地也松快了起来,说笑着纵马飞驰。八仙山下有一村名为小刀,村中有百姓七十余户。村民依山而居,民风淳朴。张仲坚以前来过八仙山所以知道山脚下有个村子,打算到小刀村后歇脚讨水喝,然后再上山去见红佛。
离着山村还有二三里路,张仲坚笑道:“前面那村子的里正就叫陈小刀,已经六十有余还能一口气喝掉二斤米酒,上次就是在他家里歇脚。”
李闲刚要说怎么里正还和你这大马贼勾结,忽然心里一紧,下意识的往后一仰贴在马背上。一支弩箭贴着他的前胸激shè而过,将他胸前的衣襟撕开了一道口子。紧接着就听到一阵机括响动,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下雨一般shè过来无数弩箭,竟有几个铁浮屠的兄弟被shè落马下!
张仲坚大喝一声,铁浮屠的兄弟们立刻散了开去。
“是隋兵!”
张仲坚拉着李闲的黑马朝着一侧的密林中躲了进去。
李闲虽然经历的战阵不多,却也判断的出来埋伏着的绝对不是草原人。草原人善骑shè却不喜用弩,只有大隋士兵才装备有改装的武侯连弩。听声音,埋伏在密林中的隋兵竟然不下百人!
注1:红佛的真实姓名一直没有查到,张婉承乃是笔者杜撰。
-------------------【第七章 前辈好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