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 张连红 · 2026-07-25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主编: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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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一种责任,它不仅为了过去、为了今天,更是为了明天。“历史正义不能随意被颠倒,为了让逝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安慰,让年轻一代得以坦对历史,让所有掌权当政者在作任何决策中有所警惕,有所借鉴。……(我们)不应视历史为包袱,而是一种责任,从而思考我们对历史所该负有的责任。”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的出版,凝聚了孙建成先生、柯冰蓉女士和众多投诉人以及关心支持这一工作人们的心血,我们期望此书能给人类提供更多反省的素材,为呼唤人类和平提供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 策划:柯冰蓉 调查:孙建成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序一 李业霖
近十年来,马新港三地的历史工作者,基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指导思想,出版了十多种有关二战时期抗日战争的中英文著作,其中有史料汇编、回忆录和图片集,也有专题研究论文结集,从不同角度反映日据时期生活的各个层面,对建设“日据时期历史”这座大厦,具有添砖加瓦的作用。现在由孙建成先生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提供资料,才促成《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的出版,值得热烈祝贺。
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失陷,日军为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需要”,以铺天盖地之势,从21日至23日,进行全岛性大检证,数万华人惨烈牺牲在屠刀和枪弹下,尸骸遍野,哀号震天。接着在马来半岛的槟城、马六甲、吉隆坡、知知港、瓜拉比拉、麻坡和振林山等城乡进行肃清大屠杀,数以万计的华人肝脑涂地,尸山血海,令人惊心动魄,日军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此外,日本军政府滥发军用票,当作货币流通市场;向华人勒索“奉纳金”5000万元;征调“勤劳奉仕”以作无偿劳动;拉夫到泰国建筑缅泰铁路……在日本军政府统治下,华人备受剥削、劳役和压迫,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要搜集上述资料,仅靠文献档案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采访、调查、问卷来获得可靠的活资料。这些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耳闻者及其遗族与幸存者,他们提供的资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往往可补充、丰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可以纠正传闻的讹误。
孙建成先生是受害者,柯冰蓉女士是留日记者,受到正义的呼唤,出于历史的良知,他们不惜奔波跋涉,到通都大邑甚至穷乡僻壤去访问,跟传媒接触,使用唇舌去解释,希望获得社会的了解和支持。
经过多年努力,他们获得了大量的资料,内容可分为三类:
一、 战争受害者或其遗族的回忆录222份;
二、 强迫押送建筑缅泰铁路的幸存者的经历陈述126份;
三、 军用票受害者的诉求书226份。
这些资料是千百受害者悲惨经历的真实记录,血泪斑斑的历史,将会唤起人们的悲悯与良知,从而发扬正义,涤邪荡恶,激发人们以史为鉴,反对战争,珍惜和平。从资料上反映,受害者和受害者的遗族,要求日本政府基于人道立场,给予他们合理赔偿,这是合情合理的诉求,我们义不容辞,全力支持。日本军国主义幽灵还在游荡,右翼势力仍很嚣张,他们不忏悔,不认罪,不道歉,而且还美化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动机和发动战争的日本731细菌部队。马来西亚二战时的受害者索取赔偿的诉求,满途荆棘,是一桩艰巨的事。
日军二战时在中国进行细菌战实验,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请求赔偿,经过七年的艰苦奋斗,历经几许波折,终于胜诉,完成任务。这给人们很大的鼓舞。我们可以看到,民间发言权的威力已增强。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的出版,是值得庆贺的。书中记录了二战时日本侵略者的暴行,现由受害者提出证言,是确凿的。捏造的谎言不能掩盖血写的史实。是为序。
写于吉隆坡华社研究中心2003年10月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序二
序二
高岛伸欣
这次以孙建成为中心,所收集的日本军侵略下受害者证言,以及资料等,得以出版成书,感到很欣慰。这个历史教训在未来的日子里意义深重。我认为由日本军所发起的侵略事实应当率直承认,日本社会应当赔偿,并要理所当然地负起责任。从这个立场而言,作为我们日本人来面对本书是很严峻的,我们要面对历史事实的责任追究。
本书的证言以及资料,由孙建成一手提供。他亲眼看见日本军屠杀自己的亲人,本身也受枪击重伤,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当时还是个稚童的孙建成虽然避过了死亡,但后来所经历的岁月都是荆棘满布、苦不堪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孙氏没有屈服,他比常人更加努力,成为马来西亚体坛的举重选手,活跃于社会。1982年,当他得知日本政府在教科书中歪曲了事实,便毅然站出来抗议,他的愤怒是理所当然的。孙先生在以前就曾经给日本政府写过信,也给昭和天皇写过信,要求赔偿,那些信自然都已石沉大海。
孙建成觉得一个人的力量薄弱,决定呼吁全国各地受害者团结起来,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于是组织了“日本占领时期蒙难同胞家属协会”,得到各方受害者(包括当事者及遗族)响应,参加成为会员。事实上,这些人仅代表一部分被屠杀者。
这件事让新加坡的柯冰蓉女士知晓了,她想把证言与资料编辑成书,将日军侵略新马的史实更加有力地公诸于世,她也亲自动笔添写新加坡受害者证言,在她的努力之下,本书才得以实现出版的机缘。同时,很幸运地得到南京师范大学张连红教授与研究生们的大力支持,促成此书的整理、编辑和输入。更要感谢新加坡李氏基金,慷慨解囊,负责所有出版经费。
这部记录了在马来西亚发生的日军侵略史实,所公布的证言和资料,由新加坡和中国(南京)的热心人士联手协力出版,我感到是一件非同寻常、很有意义的事。一言以蔽之,事实俨然存在,无可推诿。可是,今日日本政府或日本社会人士,在包括补偿问题的战争责任事项上,施以冷淡处置的态度,令身为日本人的我感到羞耻。
本书的出版是一个契机,我将继续尽力把日本军侵略的事实传达给国人,同时也希望本书在亚洲能吸引广大的阅读者。
日本国立琉球大学教授
日本教科书起诉案原告2003年9月14日(柯冰蓉译)
导言:历史是一种责任(1)
历史是一种责任
张连红
侵略战争和违反人道的暴行是人类文明史上一对恶魔,但人类似乎乐于记忆战争本身,却容易遗忘战争暴行对人类伤害的事实与教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亚洲新兴帝国日本在建立“大东亚新秩序”时,在其所占领地区所犯下的违反人道的血腥暴行,至少有将近半个多世纪为世人所淡忘,如果不是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右翼势力对历史事实的挑衅,我们无法想像今天我们还能否知道诸如大屠杀、慰安妇、细菌战、强制劳工、军票掠夺等日军暴行!
从1931年9月18日开始,日本向一战之后在远东形成的太平洋华盛顿体系发起挑战,中国东北首先成为牺牲品。自此之后,日本对亚洲侵略战争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1937年7月7日发动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战争,1941年12月8日,日军偷袭珍珠港,战火燃向华盛顿体系的霸主美国,随后,日军兵锋直指东南亚、南亚。日军铁蹄所到之处,人类文明与尊严受到无情践踏与蹂躏。近十余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二战期间日军在华暴行诸如南京大屠杀、三光作战、细菌战与化学战、慰安妇、强制劳工、重庆大轰炸等的调查与研究取得了很大突破。但是,作为华人一分子,日军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华人所犯下的暴行我们却知之甚少,从1992年开始,马来西亚华人孙建成先生坚持不懈地执着调查,其所获得的宝贵资料为我们揭开了几乎被遗忘的一页。
一、 新马华人成为日军暴行的对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马来亚为英国的殖民地,辖地包括马来亚半岛的中部、南部以及新加坡。马来亚半岛位于亚洲大陆的最南端,其南端的马六甲海峡是联结欧亚澳非四大洲的交通要冲,其战略位置十分重要。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在偷袭珍珠港的同时,发动了大规模侵略东南亚的战争。占领马来亚是日军整个南进政策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因为只要占领马来亚,一则可以控制通往南亚和印度洋的咽喉要地马六甲海峡;二可以摧毁英国在新加坡建立的远东最大的海军基地和维多利亚空军基地,而解日本南进后顾之忧;三可以获取马来亚半岛的锡、橡胶、石油等战略物资。
1941年12月8日,日军先遣队分别在泰国宋卡、北大年和吉兰舟的哥打巴鲁登陆,迅速占领飞机场和克拉地峡,与此同时,日机对马来亚各地机场进行大规模轰炸。12月10日,英国远东舰队的两艘战列舰“威尔士亲王号”(Prince of Wales)和“反击号”(Repulse)在关丹以东的海域被击沉。12月12日,日军突破马来亚北部的主要防线——日得拉防线,并缴获了英军大量物资和武器。19日,日军占领槟榔屿的空军基地。1942年1月11日,吉隆坡陷落。1月31日,英军被迫炸毁马来亚长堤,退守新加坡。2月9日,日军分两路强渡柔佛海峡,14日,占领新加坡水库,切断城内供水。2月15日,英国马来亚陆军总司令白思华(A. E. Percival)将军率8万守军向日军马来亚最高指挥官山下奉文投降。
日本占领马来亚半岛之后,实行民族分化政策,以马来亚人的解放者自居,宣扬“马来是马来人的马来”,他们一方面将英国殖民势力彻底赶出马来亚,另一方面将迫害矛头指向占马来亚人口近半数的华人。当时在新加坡,华人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在同英军谈判的过程中,山下奉文虽然答应饶恕平民的性命,可是在随后的几天里,“许许多多的欧洲妇女和儿童被逮捕,关进章宜监狱,大批大批的华人毫不留情被处决。”[英]约翰·科斯特洛著,王伟、夏海涛译:《太平洋战争1941—1945》上册,东方出版社1985年,第245页。 在日军统治的三年多的时间里,新马华人遭到日军残无人道的屠杀、掠夺与迫害。“无论是肃清或是奸杀掠夺,日军只对付华裔平民,而且每一次的搜捕行动,皇军都会让半岛的非华人清楚看到日军并不打算干扰华族以外的居民。这可能是东京发动大东亚战争,准备长久地掠夺东南亚的资源时所厘订下来的极重要战略。”白铁儿:《肃清的背后》,马仲汉主编:《居安思危:大战前后新马史料汇编》,亚太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8月版。
另外,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马来亚华人纷纷支持祖国抗战,此举早为日军间谍报告日本军部,日军认为马来亚华人都是抗日分子。全面抗战爆发后,230万马来亚华人每月捐款寄给国民政府的金额达420万元国币,平均每人每天捐款近2元。据陈嘉庚估算,抗战初期5年,华侨直接汇款回国给家人加上义捐之数达到50亿元。据何应钦称,1939年国民政府全年战费为18亿元,由此可见南洋华侨的贡献。许云樵、蔡史君编:《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新加坡文史出版私人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72页。在人力方面,许多华侨更是纷纷回国参战,如1939年在陈嘉庚的发动下,有3193名司机分九批由海路到昆明参加重修滇缅公路的艰巨工作。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日军对新马华人的暴行是对他们支持国民政府抗日的一项“膺惩”行动。
二、 大屠杀、死亡铁路与军票
日军“膺惩”新马华人最为残酷的暴行是对华人进行的所谓“检证”和“肃清”大屠杀。在日军进攻马来亚半岛和统治初期,日军发动的大规模的集体大屠杀就有:在新加坡进行的大检证,在吉隆坡进行的大肃清,在槟榔屿的两次大检举,在马六甲的大镇压,在新山、麻坡、马力四隆、文律进行的大屠杀,在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等村进行的清乡屠杀,另有较小规模的屠杀达29次之多。据称,即使不计华人义勇军的死亡人数,日军在马来亚所屠杀的华人总数亦当在15万以上。李恩涵著:《日本军战争暴行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72页。在新马华人惨遭屠杀的暴行中,新加坡“检证”大屠杀最具典型,它同南京大屠杀和马尼拉大屠杀被后人列为日军在亚洲所犯的三大暴行。
日军占领新加坡后,为了稳固其统治,山下奉文下令从2月18日开始展开扫荡行动,以搜捕敌对的华侨,其搜捕标准共有9条:1. 曾经在南洋华侨筹赈会中积极活动之人士。2. 曾经最慷慨地捐输给筹赈会之富裕人士。3. 南洋华侨救国运动领袖陈嘉庚之追随者以及校长、教员和律师。4. 海南人在日本人眼中,海南人均属共产党分子……5. 凡在中日战争以后来到马来亚之中国出生华人。6. 凡是文身之男性在日本人看来,文身的男子皆为秘密会党的成员……7. 凡是以义勇军之身份,替英军抵抗日军之人士。8. 公务员以及可能亲英之人士。9. 凡是拥有武器,并尝试扰乱治安之人士。明石阳至著,张清江译:《日本对马来亚华侨的政策》,许云樵、蔡史君编:《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新加坡文史出版私人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320页。在这次大“检证”中,所有18—50岁的华籍男居民被日军指定到5个地区集中检证,凡认为可疑人员均被押上卡车送到海滨或用船只送到海面上以机枪扫射,许多华人仅仅因为自己是华人就遭到逮捕屠杀。据李恩涵先生研究,在新加坡检证大屠杀中,华人死亡人数在2.5万—5万人之多。李恩涵:《1942年初日军对星洲华人的“检证”屠杀之役考察》,见李恩涵著:《日本军战争暴行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蔡史君:《日军检证大屠杀人数之商榷》,见许云樵、蔡史君编:《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新加坡文史出版私人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868—871页。
强迫华人劳工修筑“死亡铁路”是日军在新马所犯的另一暴行。1942年初,日本帝国大本营决定在暹罗和缅甸境内修筑一段铁路,试图将已有的仰光至丁那沙宁铁路和新加坡至曼谷铁路连接起来,这两条铁路之间大约为250英里。铁路要通过崇山峻岭、跨过湍急河流和经过蛮烟瘴雨之地,自然条件十分恶劣,通常需要五至六年才能建成,但是,日军为了战略需要,要求这条铁路必须在18个月内完成。日军在征调英美等战俘从事修筑的同时,还通过强征或欺骗的手段使用了大约15万名民工,其中华人劳工约占总数的20%以上。据幸存者回忆说:他们“清早6时被号令起床,洗刷后,没有食物裹腹,取了工具便前去工作地点。中午11时,有专人将食物送去工厂。午餐休息半小时,11时半继续工作至下午5时。放工后回到宿舍、沐浴、进餐。6时再度工作,至下午12时,夜间,没有食物,挨饥入睡。同时要挨饥至翌日中午10时才有食物。……一个苦力不幸死亡,就如死去一条狗那么简单。”参见本书载《南洋商报》(柔佛版)1993年12月2日。由于粮食很少,生病后缺医少药,且无人照顾,病人死亡率很高,据统计惨死者有6万余人,伤残者4万人,也就是说每一里长的路轨,是用64名战俘和240名民工的性命换来的,因此这铁路被称为“死亡铁路”。马来亚纪念日据时期殉难同胞工委会编印:《精魂忠骨,永昭日有:日据时期殉难同胞追思活动1995年—2001年纪念刊》,2002年8月,第14页。直到战争结束时,还有2.4万余人滞留在曼谷,其中约有4000余名是华工。除了泰缅“死亡铁路”外,在印尼的苏门答腊岛也有一条120多公里的“死亡铁路”。1944年4月,日本强征一批华人前往印尼苏门答腊岛,他们被迫建筑一条从巴干峇鲁直通马鲁的铁路,这条铁路途径大片森林,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疟疾丛生,他们受到的虐待与超负荷工作如同泰缅“死亡铁路”的劳工一样,“由于不能忍受当时恶劣的环境,而有约半数人身亡。”而侥幸生存下来的劳工也是百病缠身,战后生活异常艰难。
导言:历史是一种责任(2)
日军对新马华人的经济掠夺更是厚颜无耻。在占领新马初期,他们强迫华人自动交纳“奉纳金”5000万元以示惩罚。由于时间紧迫,华侨协会到期只筹集到2000余万元,在无法筹足的情况下,华侨协会只得向日本横滨正金银行贷款凑足,山下奉文在接受奉纳金时训话说:“华侨在战前,因为受到英美反宣传的影响,更由于重庆政府的欺诈和怂恿,曾有过排日的行动。更甚者,是参加英美宣传和帮助英美攻击日军。这种行为,本来应该以敌人论,但华人数千年来,在孔子及孟子的道德熏染中成长,所以最后能翻然觉悟,痛自反省,而以自愿的态度,发起筹募捐奉纳金。但你们必须深加明了,大日本是注重精神的,你们切勿以为奉献了奉纳金以后,各人的责任就已经完尽了,你们必须痛改前非,勇于改过。如果还不理解自己的过错,仍然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马仲汉主编:《居安思危:大战前后新马史料汇编》,亚太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8月版,第223页。这篇训话讲稿充分暴露日军的强盗逻辑。
除了赤裸裸地强迫华人交纳“奉纳金”外,日本在占领新马期间更为险恶的掠夺手段是通过大肆滥发军票因日军发行的军票10元票面上有香蕉图案,故军票俗称香蕉票或蕉票。日军在马来亚地区发行的军票上印有“保证可以兑换”字样,但是日军战败后这些军用票立即成为废纸。的方式掠夺华人财产,据估算日军在占领新马期间共印发军票70亿到80亿元。《日本滥发军票与搜括物资一斑》,许云樵、蔡史君编:《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新加坡文史出版私人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314页。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重新收复接管新马的英国政府拒绝承认此项军票,因此,日本发行的军票一夜之间成为废纸。据1946年1月调查统计,仅新加坡一地普通华人和华人商会军票损失达270822000元。陈嘉庚著:《南侨回忆录》,香港草原出版社1979年,第379页。
在日占新马期间,华人所遭受的痛苦远不止上述数种。岁月的流逝虽然冲淡了众多受害者对当年日军暴行的痛苦记忆,但有心人前赴后继的调查与研究将给历史留下有益的经验与教训。
三、 寻求历史真相与伸张人类正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殖民政府曾成立市民咨询局对日军在占领新马期间的暴行进行调查登记,南侨总会成立新加坡市内外调查委员会曾逐户分发调查表格进行调查,1946年6月成立的新加坡集体鸣冤委员会也对受害情况做了一些登记,许云樵教授经过20余年的艰辛努力,到1971年时已寻找调查到新马华人殉难名单8500个。但是,由于受到冷战体制的影响,战后新马地区华人受害调查同亚洲其他受害国一样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而得到充分展开。
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右翼势力对历史事实的挑衅引起了亚洲受害国民众的极大愤慨,一些学者和普通民众为了寻求历史真相与伸张人类正义,踏上了漫长的调查日军暴行的征程,在这一群人当中,马来西亚华人受害幸存者孙建成是其中的杰出代表。1942年3月16日,在日军一次大屠杀中,当时只有7岁的孙建成全家有9个亲人惨遭杀害,他由于机智躲避才侥幸逃脱日军的屠杀。在日本友人的鼓励下,1985年,他开始参加揭露日军暴行的活动,1992年,他发起成立了“日治时期蒙难同胞家属协会筹委会”,呼吁受害华人积极协助提供受害事实,追究日本战争责任。经过近10年的努力,他调查搜集了560余份受害华人的资料,其中屠杀受害调查210余份,建筑“死亡铁路”受害调查120余份,军票受害调查220余份。另外,新加坡华人柯冰蓉女士长期以来一直热心参与受害调查,本书收录的李桦卓、黄再炎、叶尚友等8名新加坡受害华人资料则为柯女士提供。由于孙建成先生和柯冰蓉女士的艰苦努力和执着追求,为我们再现了半个多世纪前一幕幕惨案的历史真相,为人类共同反省战争暴行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史料。
在调查新马华人受害历史真相的过程中,来自于加害国日本的部分学者和普通民众也参加和推动了新马华人受害事实真相的调查。日本国立琉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高岛伸欣先生,在他还是一名中学教师的时候,他就到马来亚半岛调查二战期间日军暴行。据了解,20余年来,他先后到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达上百次,足迹几乎遍及整个马来亚半岛。除此之外,他还利用有利条件,在日本国内广泛查阅档案资料,如他曾调查发现一份原日军《阵中日记》,该日记中记载1942年3月日军在森美兰州一个乡村就屠杀居民1500人。另外,日本“想念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战争牺牲者铭刻于心”组织,每年8月都邀请亚洲包括马来西亚的受害者,到日本各地举办证言集会,日本横滨的亚洲论坛组织也自1996年开始,每年邀请一位马来西亚或新加坡的受害者前往日本作证。实际上有许多有远见的人们都在努力,促使加害国与受害国国民能真诚面对悲惨历史,以寻求加害国与受害国国民之间的真正和解。
四、 历史是一种责任
20世纪80年代后,关于马来西亚日军暴行资料已相继出版多种,如,1984年许云樵、蔡史君主编的《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1996年李业霖主编的《太平洋战争史料汇编》、2000年出版的《奉纳金资料选编》;1999年出版的冯仲汉主编的《居安思危——大战前后新马史料汇编》,芙蓉出版社也曾出版森州华族蒙难史料。这些资料集对我们深入了解二战期间日军在东南亚的暴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现在汇集整理而成的《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是孙建成和众多受害人近10年的辛勤劳动。从1992年12月开始,孙建成先生便开始调查搜集日侵时期新马华人个体受害事实,难能可贵的是每份投诉资料都有受害人姓名、受害地点、受害事实和投诉人联系地址,而且还附有大量的受害人或投诉人照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当时条件限制,这份资料汇编并不是全部新马华人的受害投诉,只是其中一部分受害人的资料,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些资料已足以让我们震憾不已!
本资料集共编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新马华人遭日军屠杀的投诉材料共222份,其中8份新加坡华人的受害调查是由柯冰蓉女士提供的,总共蒙难人数为687人。第二部分是关于新马华人被强征建筑“死亡铁路”的投诉材料,此类投诉材料共有126份,其中有70多名华工在建筑铁路时死亡。第三部分是关于华人军票损失投诉材料,此类投诉材料共226份(其中有2人未登记具体数额),虽然同孙建成联系的军票持有人很多,但更多受害者则未能前往登记(据报道1994年4月10日有200余名报名,但实际前往登记的人只有50余人),仅就其登记的226份投诉资料统计,其军票数额已超过850万元。在编辑每一部分投诉资料时,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有关投诉材料的背景,我们还编辑了同部分投诉材料相关的新闻报道以及受害人和投诉人相关背景资料的列表。
由于孙建成先生提供的投诉资料初稿几乎全都是手写记录的,且多为口语化语言,文字则有中文、英文和马来文三种文字,这给我们的整理编辑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为了便于读者阅读理解,我们作如下几点说明:1. 关于语言文字。全书原则上统一译成中文,但是凡涉及人名、地名是马来文或英文时,如果有比较准确翻译的我们将它译成中文,无法确定者则保留原文。另外,由于投诉资料均为手写体,因此,部分人名和地名可能会出现差错。一些人名中无法确认的字,则以“×”或“某”代替。2. 关于语言的表达方式。由于用语习惯,新马华人有许多称呼和用语同我们表达的方式并不一样,如自行车在新马一带则被称为“脚车”,卡车被称为“罗厘”,日军则被称为“蝗军”,为了便于国内读者阅读,在投诉材料中,我们都将此类名称改为习惯用语。另外,在忠于原文和投诉人感情的基础上,我们对投诉材料作了一些改动,对一些明显的错别字作了修正,对一些表达过分口语化的用语也作了适当调整。在军票投诉资料中,许多投诉人投诉内容有许多表述语句相同,我们则作了必要的删减。而对于所附新闻报道,其内容和用语我们则完全忠于原文,未作任何改动。3. 关于图片的使用,在孙建成先生提供的投诉材料中,绝大部分都附有受害人或投诉人的照片,原则上我们以收入直接受害人的照片为第一选择,没有受害人照片的情况下则收入投诉人的照片。4. 关于部分投诉材料的处理,在孙建成搜集的投诉人材料中,还有极少部分投诉材料不是反映华人受害事实,但考虑到史料的重要性,我们也将其收入,以供读者参考。
导言:历史是一种责任(3)
在本资料集的整理过程中,杨国誉、张启祥、许书宏和王艳飞付出了很多艰苦劳动,张朔人、谢刚和钱春霞也协助校对了本书初稿,王艳飞还承担了全书照片扫描等后期出版的许多工作。为了促成本书的整理出版,邵子平先生和柯冰蓉女士多方努力,柯女士在得到李氏基金会的支持后还专程从新加坡前来南京指导,最后,本书能顺利出版,还要特别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吴源社长的大力支持。
经过近一年的整理与编辑,《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书终于付梓出版了,它凝聚了孙建成先生、柯冰蓉女士和众多投诉人以及关心支持这一工作人们的心血,我们期望此书的出版能给人类提供更多反省的素材,为呼唤人类和平提供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历史是一种责任,它不仅为了过去、为了今天,更是为了明天。“历史正义不能随意被颠倒,为了让逝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安慰,让年轻一代得以坦对历史,让所有掌权当政者在作任何决策中有所警惕,有所借鉴。……(我们)不应视历史为包袱,而是一种责任,从而思考我们对历史所该负有的责任。”参见《南洋商报》2001年8月14日。
2003年12月28日于南京
第二部分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一、 蒙难华人受害调查一、 蒙难华人受害调查孙建成1. 蒙难者:孙紫针,男,32岁,商人孙雪霞,女,3岁郑蜜,女,35岁孙维,女,12岁孙建国,男,8岁王在,男,38岁孙腰,女,29岁王意,男,8岁王梅,女,6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孙紫针之子孙建成(Soon Kian Seng),58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898892,现住于345 Bukit Temensu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的父亲孙紫针,32岁;妹妹孙雪霞,3岁;二伯母郑蜜,35岁;堂姐孙维,12岁;堂哥孙建国,8岁;姑丈王在,38岁;姑母孙腰,29岁;表兄王意,8岁;表妹王梅,6岁。以上九个亲人,无缘无故,冤枉无辜,被日军杀害。我孙建成家族九条人命及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今我本人是受害者的后裔,本身也是劫后余生者。我要求日本政府凭着良心,给我一个合理的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杨振华2. 蒙难者:杨金鸿,男,30岁,商人杨云章,男李九妹,女蔡德妹,女杨信鸿,男李玉妹,女蔡亚妹,女杨坤鸿,男李玉,女杨小妹,女杨金鸿之另外三妻杨金鸿之子女五人杨金鸿二弟子女四人杨金鸿三弟子女三人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杨金鸿之子杨振华(Yoong Chin Fah),61岁,退休,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0223668,现住于298. Taman Tutuk, Sikamat Seremban,Negeri Sembilan,邮编70400。
投诉内容: 日占时期,我的家属,一家大小25人被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军人杀害,日本政府为何不负起一切后果?这场屠杀使我家遭受了生命财产的双重损失,没有人能弥补我的这一巨大损失。没有人能想像出我的悲哀。这一事件(的记忆)将伴随我终身。我们受害人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应当维护人类基本人权,给予蒙难者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叶苟3. 蒙难者:叶庚,男,33岁,务农郑娘,女黄四,女叶正娣,女叶显房,男叶苟,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叶庚之子叶苟(Yap Yak Keu),60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961583,现住于C66 Jalan, Dato Ngau, Ken, Lock Temmerlok, Pahang, 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本人名叫叶苟。我本来生活在一个七口之家。但是,1942年3月16日,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日本兵杀害了我们家的五口人,我受了七处刀伤却死里逃生。我的这些被杀害的亲人是我的父亲、母亲,我父亲的另外一妻,我的姐姐和我的弟弟。惨案发生那一年,我才9岁,但我能够记得那个难忘的日子里发生的一切。一大队日本士兵开进我们村庄,我母亲建议离家躲避,但父亲反对,因为他说刚才回来时已见到日本兵,手已打了印,不必恐惧。不久我们被要求到一块空地上排队,我父亲和我还有其他一些人被带到河边。这些人都被杀害在河边,我的背上被刺了七刀,昏过去了,直到天黑才清醒过来。我不敢哭,爬起来,并且找到另外一个小孩子。我们在一起直到天亮。我们可以看到火光,是日本兵在烧我们村庄的房子。我们被一个高州人救了,直到我们的伤口完全康复。想当年,日军用最惨无人道、最残暴的手段杀害我一家六人,我的亲人无辜牺牲在毫无人性的日军刺刀下。如今我们受害人有权利要求日本政府凭良心、站在人道的立场上,赔偿我们家族生命、财产双重损失。日政府不应该违背良心!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3)蔡德胜4. 蒙难者:蔡湘郎,男,34岁,务农蔡湘郎之妻蔡菊英蔡谭妍蔡德修蔡德明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蔡湘郎之子蔡德胜(Chai Teck Choon),63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0225565,现住于54,Jalan Lister, Rd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5日,一队野蛮的日本兵骑自行车闯进了瓜拉庇朥的港尾村,这些毫无人性的家伙命令所有村民到一块空地上排队站好,日本兵把这些村民分成人数不同的好多组。我当时11岁,我们这组被带到田后的一块泥地里,所有人都被刺了许多刀,我也挨了一刀。当我被刺了一刀以后,立刻就昏了过去,凶残的日本兵认为我像其他人一样也死了。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成功地离开了屠杀现场,我无比恐惧,以至于一直在树林里呆到第二天。我在寻找食物、住处和朋友的途中,遇到了受伤的小伙伴“发油仔”,他想自杀,但在我的劝说下,他决定活下去。一位好心人收留了我们,我们一直住在这位好心人的家里直到伤口痊愈。我被凶残的日本兵杀害的家人包括: 父亲、母亲、两个姐姐及两个弟弟。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家人的被害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7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4)吴旺5. 蒙难者:吴紫语,男,52岁,木工郑氏,女,46岁,家庭主妇吴承娘,女,11岁,求学吴定娘,女,5岁吴金生,男,9岁,求学吴金喜,男,2岁吴谭喜,男,7岁吴谭安,男,16岁,求学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吴紫语之子吴旺(Ng Wang),65岁,商人,祖籍广东丰顺,身份证号3404604。现住址: 森美兰州武吉不业律24号,邮编7196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我们家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我家共有九口人,我在那时只有13岁。1942年3月16日清晨,早饭前,一队日本兵大约8个人,来到我家,并要求家里的所有人都到外面去。日本人让我们走到约一英里外的镇上去,镇上已经有大约500人,其中包括男子、妇女和儿童。所有人都呆在一处,当时大约是上午10点,日本人让我们排队,每队大约20人,所有人都被带到森林边上并在那儿被屠杀。我所在的那组被赶入一处建筑,日本人一次喊出7人杀害。当快要轮到我时,我跑了开去,却又被日本兵抓住了。我被从身后刺了一刀,倒在地上装死。因此日本人不再注意我,我才躲过一死。之后,我听到了房屋燃烧的声音,心想我们全家大概已经都死了。因为害怕被发现,我在森林里饿着肚子呆了一夜。
第二天,当日本兵走后,我才从森林里出来,我见到所有的房屋,包括我家的屋子都已经被彻底烧塌了。我估计损失大约有50万元。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
我所有的家人都被杀掉了,他们包括我的父亲吴紫语、母亲郑氏、兄长吴谭安、妹妹吴承娘、胞妹吴定娘和胞弟吴金生、吴金喜、吴谭喜。这就是我们家所遭遇的一切。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负责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3日。王伍尾6. 蒙难者:王伍尾,男,20岁,农耕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20日。
投诉人资料: 王伍尾(Wong Ng Wee),男,70岁,脚车修理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3557316,现住于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德拉积甘榜亚逸依淡万巴(BT. 16/2 Terachi Kuala Pilau N. Sembilan),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内石叻门山顶区(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我叫王伍尾,在二战期间被日本人抓住,被灌肥皂水,被拳打脚踢,我在日本人那里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看看我光秃秃的手指,看看我瘦弱的身体。我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能向谁寻求补偿?日本政府应该补偿我所遭受的一切伤害。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5)邓亚梅7. 蒙难者:邓保,男,46岁,务农熊玉香,女,62岁邓监兴,男,24岁邓亚梅,女,14岁蒙难地点: 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邓保之女邓亚梅(Teng Ah Moy),65岁,退休,身份证号1645017,现住于A3 Kampung Baru Rahang Sban N.S/No.3220 Jil 32 Tmn Kayak, Seremban, N.S.Malaysia,邮编70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一队野蛮的日本兵骑车闯入了庇朥港尾村。他们屠杀了几百位村民,其中包括我的父亲邓保、母亲熊玉香和哥哥邓甘兴。我也身中18刀,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在被刺伤以后,我昏了过去,躺在尸堆中三天三夜都没有醒过来。一些好心的村民救了我。他们细心地照料我,直到我能够下地行走。在那时,我只有13岁。此后,我的生活是非常凄惨的。谁该对我的遭遇负责呢?当然是日本人。我该不该为自己的悲惨遭遇索取赔偿?当然应该。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6)陈谭娇8. 蒙难者:陈王,男,40多岁,胶工尤娣,女,胶工陈王之子,10岁陈王之幼女,5岁陈谭娇,女,8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陈王之女陈谭娇(Chen Tam Kui),54岁,身份证号0229213,现住于NO.233 Tampinrd Kuala Pilah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叫陈谭娇,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进行了大屠杀,我在这场屠杀中被刺了九刀,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及一个妹妹都在屠杀中被杀害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因为我的大伯救了我。你能够想像那些刀伤给我带来的痛楚吗?许多人帮忙给我治了好几个月,我在8岁小小年纪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上帝保佑。那些残忍的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家人,并且刺伤了我,你说,我能原谅并且忘记他们吗?我要提出索赔。日本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并且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7)冯梅妹9. 蒙难者:冯维启,男,35岁,商人冯维启两个儿子冯维启之女冯梅妹,女,14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香蕉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冯维启之女冯梅妹(Fong Mei Mei),64岁,退休,身份证号1147760,现住于No.7.Y4,Block A,55200 JiL,Hang Tuah Kuala,Lumpur,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金马士。
投诉内容: 我叫冯梅妹,1942年3月15日,我和父母及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的港尾村。那天,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日本兵押着我们离家,我们和另一些村民被命令排成一队,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地方,我的父亲和弟妹都被杀死了。我和母亲却侥幸未死。妈妈和我虽背后中刀,也应声仆倒,但伤势不重,很清醒,本着求生本能,妈妈在我身边叫我装死勿动。我和我的母亲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我们希望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还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因为我们的亲人无辜惨死在日军的尖刀下,日本政府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补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8)白亚银10. 蒙难者:张亚莲,女,34岁,耕种白炳水,男白亚妹,女白亚香,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张亚莲之女白亚银(Pok Ah Ngan),59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586725,现住于柔佛州麻坡(45 Jalan Abdullah Muar Johor),邮编8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军队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的以下亲人,他们是: 我的母亲张亚莲、姐姐白亚妹、妹妹白亚香和弟弟白炳水。他们是和另外许多人一起遇害的,我当时也在即将遇害的人群中,但我躲过了日本兵的杀害,因为当我见到鲜血从其他受害者身上喷涌而出时,我就晕了过去。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我只见到周围的地上满是鲜血和尸体,你能想像到一个8岁的孩子是如何面对这巨大的悲痛的吗?我不敢哭,只是拼命甩开两腿跑去寻找帮助和庇护,我走遍了全村,可是一个人也找不到,我就这样饿着肚子无依无靠地走了两天,直到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你怎么看待这些毫无人性的日本人?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开杀戒的权力?你能想像得出我的家人都被杀光后我的悲痛吗?那么谁又该对这些事件负责呢?虽然惨案已过去半个世纪,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本着人类道德心,尊重人权与人道宗旨,合理赔偿受害人家属后裔。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强盗的政策,而宁愿永远成为一个没有人道的国家。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9)吴梅兰11. 蒙难者:吴留,男,55岁,胶工冯萍,女,47岁,养鱼冯平光,男,22岁,杂工吴苟,男,22岁,杂工吴谭金,男,16岁,学生吴亚虾,男,14岁,学生吴小个,男,10岁,学生吴亚发,女,8岁,学生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今名巴力丁宜)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吴留之女吴梅兰(Yoo Mue Lan),70岁,家庭主妇,祖籍新惠,身份证号2484095,现住于丹绒怡保大街33号(No.33,Pekan Tanjung Ipoh N.S.),邮编71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想讲出我的悲惨经历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马来西亚日治时期的那些日本兵有多么的凶残。我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八口之家。在1942年初,我的父亲吴留,母亲冯萍,舅舅冯平光,哥哥吴苟,弟弟吴谭金、吴亚虾、吴小个及妹妹吴亚发住在港尾村。他们都是农民,作为农人,大人从早忙到晚,他们从不招惹谁,也不伤害谁,但他们突然间就被杀掉了,是谁夺去了他们的生命?是那些日本兵。日本人连一声警告都不曾有过,问也不问,也不作任何说明,在一天之内就杀害了我家的这八口人,亲人们的尸体被抛在空地上任鸟兽啄食,空气中充满了尸体的腐臭味,各种小虫遍布地面,没有人敢从附近经过。你想像得出当时的情形吗?你怎样看待那些日本兵呢?他们是人还是野兽?这些日本人还配生活在人类社会中吗?谁应该对这一事件负责?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那些受日军伤害的人们进行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3)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19日。
12. 蒙难者:李风,男叶娥,女李福,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李风之子李辉(Lee Fui),69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0525551,现住于Apt. Blk 34 Stra Thmore Aye 3181 Singapore。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5日,当时我17岁。这一天,一队骑车的日本兵闯入了瓜拉庇朥港尾村,这些士兵随身带着步枪和刀。村长首先慰劳了他们,因为他被告知,这些日本兵是来检查村里的居民并分发口粮的。我却跑开躲了起来。欢迎仪式结束后,日本兵命令所有的村民到一块空地上集中,并分组排好,一组组的村民被带到村里的不同地点,并在那儿被杀掉。我的父亲、母亲和哥哥就在这些被日军杀害的人之中。惨案发生迄今已经过去52年了,日军当年草菅人命,我们家族遭受生命财产双重损失,我们这些受害人的后裔,不希望日本政府一味奉行强盗的宗旨,始终宁愿违背良心,不肯尊重人权,令人感到遗憾。假如日本政府真有维护世界和平和执行民主人权的政策的诚意,必须妥善解决我们的问题,这样才有资格称作一个民主人权的国家,因为你们拖欠我们的血债还没有解决。日本政府应当对当年的滔天大罪负责,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进行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0)李少明13. 蒙难者:熊玉香,女,家庭主妇郑×兴,男,教师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熊玉香之外孙李少明(Lee Sau Min),男,53岁,商人,祖籍客家,身份证号1558049,现住于158,K.S.M, Kg Larong Jelebu N.S.,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炎端伴。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骑车闯进了港尾村。起初,村长赶去慰劳他们,村长告诉村民们这些日本兵是来给他们发身份证的。但随后,村民们遭到了屠杀,几百名村民被杀害,日本人甚至连一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我的外婆熊玉香、舅舅郑×兴也在遇害者之列。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外婆和舅舅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6日。
何振平14. 蒙难者:何伍贵,男,44岁,小商人钟远娇,女,72岁叶玉娣,女,38岁何志兴,男,15岁何金莲,女,13岁何伍贵另外三子女,9岁,7岁,5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何伍贵之侄何振平(Hor Ching Peng),68岁,退休,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 2004595,现住于芙蓉沉香路738号,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文丁。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家八口人,他们是: 祖母钟远娇、叔叔何伍贵、婶婶叶玉娣、堂兄何志兴、堂妹何金莲以及另外三个堂兄妹。直到今天,日本政府也没有同幸存者及受害者遗属进行对话。当年日军犯下人类最残忍的滔天大罪行,而今日本政府应该负起一切后果,公平合理地赔偿给我们蒙难者家属后裔,日本政府才有民主可言。否则天理何在?人类道义又在哪里?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8日。赖源15. 蒙难者:Low Ah Tee,女Lai Ah Ngau,男Lai Ah Lai,男Lai Peng,男Lai Kin Mee,女Lim Ai Lian,女Lai Khoon,男Lai Tian Lai,男Chu Mok Lian,女Lai Mok Sang,男Lai Ah Kim 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Low Ah Tee之夫赖源(Lai Yin),身份证号2014353,现住于KamPung Cina, Bahau, N.S.。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人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家11口人,我这些被害的亲人是: 我的妻子Low Ah Tee,我的儿子Lai Ah Lai、女儿Lai Kin Mee,我的堂兄弟Lai Khoon、堂嫂Chu Mok Lian,我侄儿Lai Ah Ngau、侄女Lai Ah Kim,堂兄弟Lai Peng、堂嫂Lim Ai Lian, 侄儿Lai Tian Lai、Lai Mok Sang。我的这些亲人都是守法公民,他们的年龄从1岁到31岁不等。残暴的日兵为什么要杀害我们家这么多亲人?他们应不应该为杀害我这些亲人付出代价?我认为,日本政府必须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向我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少文16. 蒙难者:叶娘,女,55岁,农妇黄新,女,28岁,农妇李观涛,男,10岁,学生李观凤,女,9岁,学生李观玉,女,8岁,学生李观胜,男,6岁李观发,男,4岁李福(音译),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李福之侄李少文(Lee Than Lin\Lee Sau Woon),51岁,园主,祖籍广东保安,身份证号2485083,住址: No.63 Kg Baru Mahsan Bahau N.S.,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甘榜珍那。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李福(音译,Lee For)是个农夫,家住瓜拉庇朥港尾村。他家八口人被凶残的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杀害了。在他自己身上,也有八处刀伤,当被刺伤后,他就躺在地上装死,在1942年3月16日的港尾,他就这样躺在那些死尸中。在那些日本兵离开屠杀现场后,他爬了起来,去寻找救助和医治,叔叔到了我们家,我父亲给了他所有的帮助,直到他痊愈。从那以后,他几乎不能干什么重活,也挣不到什么钱,生活非常艰辛,我要为我这些亲人受到的伤害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日。
何德铭17. 蒙难者:黄英,女,56岁,家庭主妇张丽,女,34岁,家庭主妇何凤,女,5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黄英之子何德铭(Ho Tuck Ming),78岁,退休公务员,祖籍广东顺德,身份证号0186713,现住于17706 Rumah Kerajaan, Jalan Kesang, Jasin,邮编75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Brt. Rambai Malaka。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港尾村屠杀了600多位村民,这些遇害者中有我的三位亲人,她们是我的母亲黄英、嫂子张丽和侄女何凤。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是完全无辜的,为什么日本兵要杀害她们?那些日本兵真不是人。我要求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邱宜赞18. 蒙难者:邱宜钦,男,27岁,商人邱宜钦之妻,23岁,家庭主妇邱宜钦之女,5岁邱宜钦之女,一个月蒙难地点: 庇朥英文学校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邱宜钦之弟邱宜赞(Khoo Gee Chan/Gan San Chuk),63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224198,现住于69 Senaling,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69 Senaling,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4)
投诉内容: 在日治时期,日本兵杀害了我的哥哥邱宜钦和他的妻子及两个女儿。我的哥哥是一个很本分的人,开有一间杂货店。他的妻子是一个贤惠的家庭主妇,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5岁,一个才一个月大。1942年3月10日,一队日本兵闯进了我哥哥家的小店,把他们一家四口都赶上外面的卡车,和另外许多同时被抓的人一起载往庇朥英文学校,共有四家26人被抓,四家店的货物全部被拍卖。日本兵把他们带到小山顶上,在那儿,这些善良的百姓全被杀害了。住在附近的村民听见了他们被杀时的哭声和叫喊声。你认为这些善良的人们应该受到这样没人性的杀害吗?我呼吁全世界的人们都来谴责这一残酷行径。目前的日本政府应该对整个事件负起全部责任。日本人应该对那些受害者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林根本
19. 蒙难者:
林凑,男,59岁,小园主
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武吉淡文须英文学校后面山上。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林凑之子林根本(Lim Keng Poon),65岁,出租车司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3395765,现住于马来西亚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县武吉士邦,门牌AG.4825,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冷宜埠,门牌9号。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马来西亚期间,我们一家人住在瓜拉庇朥县的冷宜埠。1942年3月10日上午,因为亲人林和协身故,受丧家委托,我父亲林凑和我的叔叔林固骑车去庇朥买棺木,返回冷宜至武吉淡文须时,遭日警备队设路障扣留。当日下午3时,他和另外几百人一起遭日本兵的集体屠杀。这一屠杀是在武吉淡文须的英文学校后面发生的。我父亲当时59岁,完全是一个无辜的人,日本人毫无缘由地杀害了他。此前英军早已投降,马来西亚已经不再发生战争了。在沦陷后的日治期,并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平民为亲人丧事出外买棺却惨遭杀害。此天怒人怨之冤,站在人道立场,日本政府应该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谢发
20. 蒙难者:
谢栈,男,46岁,工人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英文学校。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谢栈之子谢发(Cheah Fatt),57岁,工人,身份证号1302508,现住于221 Taman Nesa Aman, Jalan Melang,Kuala Pilah, N.S.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ukit Temansu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我母亲告诉我,是驻扎在瓜拉庇朥英文学校的日军杀害了我的父亲,时间是1942年3月,当时我只有7岁。我的父亲无辜地被残忍的日军杀死,我就此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1日。
刘鼎传
21. 蒙难者:
刘天宝,男,商人
蒙难地点: 芙蓉监牢。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刘天宝之孙刘鼎传(Liew Tin Thye),58岁,工人,身份证号1302196,现住于335,Jalan Aman 2,Taman Desa Aman,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37th mile stone, serting,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将我的祖父抓进监狱里,并在狱中将他折磨致死。日本兵凭什么毫无理由地杀害他?他是一个诚实本分的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2日。
李娥娇
22. 蒙难者:
李玉固,男,33岁,督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淡边路英文学校后山。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李玉固之女李娥娇(Lee Moi),54岁,胶工,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8496,现住于No.31,Pekan Senaling,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ukit Temensu, Kuala Pilah。
投诉内容: 1942年时,我的父亲李玉固是瓜拉庇朥Pekan Senaling的一名商人,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小镇上的许多人都喜爱我的父亲,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善良又热心。一天下午,在他从瓜拉庇朥城回家的路上,在Sekolah Tuanku Muhammad被一些日本兵扣留,然后毫无缘由地把他押往淡边路英文学校的后山。据一些目击者说,我可怜的父亲当即就在那儿被枪杀了。在我父亲死后,我亲爱的母亲,不得不一个人担起家庭重任,她必须辛苦工作以维持生计,我也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去工作。因为母亲没法拿出足够的钱交学费,我没有受过多少学校教育。是谁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了这样的痛苦?是日本人。日本政府应该良心发现,负起一切责任,给我们赔偿。否则天理何在,人道又何在?
投诉日期: 1993年5月13日。
叶金花
23. 蒙难者:
王俊明,男,30岁,小商人
刘叶,女,29岁
林亚清,女,25岁
外婆,女,70岁
黄×,男,73岁
王狮,男,7岁
王文龙,男,5岁
王文虎,男,4岁
牛奶猪,男,3岁
王妹,女,11岁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淡边路英文学校后面山上。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王俊明之弟媳叶金花(Yap Kim Hua),75岁,退休,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8485,现住于No.36, Senaling, Village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Senaling Village Jalan Tampin)。
投诉内容: 我叫叶金花。1942年3月10日,日本兵杀害了我家十口人,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包括我的公公、婆婆、叔叔、婶婶和侄儿侄女们。我的这些亲人被日本人押到了瓜拉庇朥英文学校,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小山上被屠杀了。我的这些亲人没有任何罪过,也没有惹过日本人,为什么他们会被杀害?我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新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的立场上,主持公道,给予受害者家属、后裔合情合理的赔偿。因为我的亲人当年都是遭到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杀害,无辜惨死的。日本政府应该负起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3日。
萧亚满
24. 蒙难者:
陈四妹,女,31岁,割胶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申那冷宜大桥头。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四妹之女萧亚满(Siow Ah Man),53岁,退休,身份证号3999976,现住于112,Kg.Baru Cina Paroi, Seremban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新那灵(Jalan Tampin Senaling N.S.)。
投诉内容: 我母亲陈四妹当年被毫无人性的日军不问缘由地捉去残杀了。我是她惟一的女儿,当年两岁,在我母亲被害后,一位马来Mah Cik照顾了我。日军退出瓜拉庇朥的Selaru后,父亲把我接回了家。在我年幼时,我就没能得到母亲的关心和抚爱,生活非常艰辛,我小小年纪便要做家务活而未能接受应有的学校教育。这一切都是日本人造成的,他们必须为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他们应该为我母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2日。
杜三妹
25. 蒙难者:
谭泉,男,42岁,胶工
谭泉家人三人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谭泉之侄女杜三妹(Toh Sum Moy),81岁,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130219715074,现住于No.31,Batu 12,Kepis Kuala Pilah,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县甘榜西末南洛园丘2号公司。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5)
投诉内容: 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杀害了我叔叔谭泉一家四口。我叔叔和他全家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守法本分,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日本兵杀害这些无辜的人真是太残忍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完全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3日。
曾耀华26. 蒙难者:曾繁英,男,45岁,割胶工人童符英,女曾亚发,男蒙难地点: 柔河淡水路马洛红毛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曾繁英之女曾耀华(Chan Yaw Wah),64岁,祖籍海南,身份证号1302044,现住于204 Talan Tung Yen 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淡水路叶发(马洛公司)。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一队大约三十多人的日本兵来到了瓜拉庇朥的柔河,这些残暴的、不讲道理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父亲曾繁英、母亲董氏和弟弟曾亚发。我的母亲当时还怀着孕。在我这些亲人死后,我的少年生活充满了艰辛,我在13岁时,就不得不独立生活,也无法接受应受的学校教育。谁该对我遭受的这一切不幸负责呢?当然是日本人。因此,我有权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1)钟胜松27. 蒙难者:钟运泉,男,27岁,胶工钟燕松,男,23岁,胶工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马口埠新榕桔菜园村。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钟燕松之弟钟胜松(Chong Seng Chong),65岁,钟表修理工,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2720378,现住于森美兰州马口县巴架巴都,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州马口埠新榕桔菜园村。
投诉内容: 1942年6月15日,是榕桔南洛园借粮日(预支月工资的日子)。三天后,住本菜园村的工头廖砚万在下午四时左右从榕桔镇上回来,到我家对我兄燕松及堂哥运泉说: “我刚才就被日本宪兵问了话,现在日本宪兵等你们兄弟快去问话。”我两位哥哥信以为真,就去了,结果就被扣留,当晚没有回来。过了三天的一个下午四时,一辆军车停在十字路口,有四个日本兵拿着来福枪,其中一个日本兵用绳子绑着我兄燕松的手,牵着经过我们屋前大路,在村子周围走了一转。堂哥没有回来。然后,四个日本兵又从刚才经过的大路回到军车上。我哥哥依然被绑着手,被日本军车载去。从此,我的两位哥哥音信全无,一定是被日本军人杀死了。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日。
邱国隆28. 蒙难者:(1) 邱庭,男,50岁邱泉,男,35岁李氏,女,47岁(当时有身孕)蓝氏,女,26岁邱胜,男,23岁邱三哑,男,5岁黄氏,女,22岁(当时有身孕)邱四哑,女,4岁邱亚九,男,18岁邱伦,男,33岁邱亚拾,男,16岁盘氏,女,26岁邱庭之女,15岁邱庭之女,11岁邱庭之女,7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五十吉则地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2) 邱立洲,男,26岁蒙难地点: 森州林茂不叻士甘榜峇打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3) 邱南,男,46岁邱保,男,45岁邱森,男,26岁蒙难地点: 柔佛州永平新港。
蒙难时间: 1943年8月。
(4) 邱耀,男,45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南洛园。
蒙难时间: 1943年8月。
投诉人资料: 邱庭之侄邱国隆(Kow Kwoh Leong),76岁,退休,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3561102,现住于50 Membau Heights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庇朥冷宜镇。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3日,日本人在森州林茂不叻士甘榜峇打园杀害了我的侄儿邱立洲。1942年3月18日,日本人在瓜拉庇朥柔河五十吉则地园杀害了我的17位亲人。1943年8月,日本人在柔佛永平新港抓走并杀害了我的堂兄邱南、邱保和侄儿邱森。同月,日本人还在瓜拉庇朥冷宜南洛园抓走我的堂兄邱耀并将他折磨致死。我的这些亲人都是清白无辜的,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残忍的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如今,我们受害人的后裔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负起一切责任,站在人道立场上,公平合理地赔偿给我们损失,这样日本才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15日。
谭学文29. 蒙难者:(1) 谭亚启,男,40岁,胶工谭亚启一家另五人谭颜州,男,38岁谭颜州一家另三人谭亚水,男,46岁谭亚水一家另四人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
蒙难时间: 1942年。
(2) 张廷麦记谭(国)生谭伍谭佳蒙难地点: 泰国。
蒙难时间: 1942年被抓。
投诉者资料: 谭亚启之侄谭学文(Tam Ah May),55岁,工人,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380110055019,现住于Batu 12, Kepis(Yuen Onn)Dangi, Johol N.S.,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南洛园丘。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Dunlop Estate, Kg.See Kwee, Johol, Kuala Pilah)杀害了我叔叔谭亚启一家六口人、谭颜州一家四口人、谭亚水一家五口人。残暴的日本兵一共夺去了我15位亲人的生命。此外,日本兵还抓走了我的姑丈张廷、麦记、谭(国)生、谭伍和谭佳,让他们到泰国去修筑“死亡铁路”,从此再也没回来。我后来得知,因为受到了日本兵的虐待,他们都死在了泰国。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3日。
陈谭运30. 蒙难者:陈开,男,45岁,杂货店主蒙难地点: 亚依峇旺落巴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开之子陈谭运(Chin Tham Jon),54岁,商人,祖籍广东海丰,身份证号390205055029,现住于578,Taman Clonlee Tampin N.S.,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于: Air Mawang, Johol N.S.。
投诉内容: 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1942年3月10日,日军在亚依峇旺落巴路口杀死了我的父亲。当时我才3岁。那天早上,他骑自行车往淡边买货,当他骑到落巴路口时,突然听到大声呼救的声音,他就过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却不幸被日军抓住。后来我们家人才知道,我父亲和另外三家人都被折磨并杀害了。与此同时,我母亲带着我和我的哥哥及姐姐躲过了劫难。因为我母亲一个人无法抚养我们,我们在亲戚家被带大。现在,我的母亲告诉了我们在我们年幼时发生的这些悲惨往事的详情,我们既悲哀又愤恨。因此,我要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5日。
陈佛兰31. 蒙难者:陈亚篮,男,43岁,菜农蒙难地点: 马六甲。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亚篮之子陈佛兰(Tan Fot Lan),56岁,割胶工人,祖籍广东海陆丰,身份证号3400480,现住于森州柔河亚依峇旺,门牌8A (No.8�A, Air Mawang JohoL,N.S.),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亚依峇旺。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6)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10日清晨两点左右,日本宪兵到柔河亚依峇旺我家搜查,并抓走了我的父亲,把他带往马六甲。两个星期后,我母亲到马六甲宪兵处查问,一个叫作陈德秀的日本宪兵告诉她,我的父亲已经被杀了。我的父亲被害时43岁,他是一个无辜的人,完全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他被无缘无故地折磨并杀害了。在父亲死后,为了抚养我们四个从1岁到11岁不等的孩子,我的母亲吃了许多苦。我们在极度的贫困中生活,没有足够的食物和衣服,无法接受教育。因为食物十分粗劣单一,我们的身体状况都大受影响。如果那些日本兵没有杀害我们的父亲的话,我们今天的生活,也许就是另外一幅景象了。我父亲被杀时已经是英军撤退、日本占领后的沦陷时期。基于以上事实背景,我向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及我们因此而遭受的痛苦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薛统生
32. 蒙难者:
薛狗,男,35岁,杂工。
投诉人资料: 薛狗之子薛统生(Sik Sang),58岁,身份证号3062990。现住于No.50 So Kg Baru Ulu N Sembilan,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住址: 中心区。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内容: 我叫薛统生,住在No.50 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N.Sembilan。我父亲35岁时被日军抓夫,并遭日本人杀害。那些了解情况的人说,我父亲是一个lawabding居民,受到人们的爱戴,没有任何仇人。父亲死后,我家陷入了巨大的困难。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承担家庭的重担。我们没有多少食物和衣服,也没有受过教育。我们应该谴责谁?当然是日本人。因此我惟一的要求就是日本政府应当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对我父亲的死和我们所受的磨难做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5日。
郑春桂
33. 蒙难者:
郑锦云,男
陈肴娘,女
郑春金,男
姚金桃,女
郑鍊娘,女
蒙难地点: 甘榜武外。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郑锦云之子郑春桂(Tee Choon Kuai),61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2489104,现住于No.35 Rumah Rakyat Tanjong Ipoh, Tanjong Ipoh,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神安池(甘榜武外)。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毫无道理地杀害了我们家五口人。那时我的父亲是在甘榜武外开小商店,同住者有母亲,刚结婚的二哥二嫂及二姐鍊娘。当时,日军开到我们店中,我只有9岁,日本兵押走父母二兄嫂及二姐,我无知地跟着父母,父亲好像知道不祥预兆,再三促我走开,不许我跟着,我便离开他们独自来到屋后不远河边的田野躲避,后来才知家人被害。惨案发生迄今已过半个世纪,但日本政府从未正视他们士兵犯下的罪行。日本政府必须给予受害者家庭公正合理的相应赔偿。日本国家执政者只能逃避一时,不可能逃避一世,日本政府如果有实行民主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愿,就应该以开明的态度处理这起惨案,负起责任,还我们受害者的血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12日。
林明德
34. 蒙难者资料:
陈桃,女,38岁,家庭主妇
王笑,女,19岁,家庭主妇
蒙难地点: 德拉打。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陈桃之子林明德(Lim Min Teck),男,75岁,书记员,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203447,现住于No.32A,Jalan 3/40, Taman Pusat Kepong, K.L,邮编5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甘榜丁雅。
投诉内容: 我林明德,于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军南侵马来亚半岛时期,居于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甘榜丁雅。当年屋子是向马来人租的木板屋,中间隔开,一边是我外祖父经营的杂货店,也是他们一家大小的居所,他家人共五位: 外祖父、外祖母、怀孕的寡舅母,一岁半的小表弟、三岁的小表妹。另一边是我的家,父亲早逝,只有守寡的慈母陈桃38岁,太太(前妻)王笑19岁,大妹林亚宝12岁、二妹林玉梅9岁及我23岁(注: 因为我是养子,所以慈母只大我15岁,二妹后因与家人意见不和,今已失去联系)。当年我是自己经营用自行车载杂货到处去售卖。
公元1942年3月3日,这是我毕生难忘的日子,了无人性、残暴似兽的日本军,使我失去敬爱的慈母及新婚七个月的贤妻。因为战乱而无法经营,生计顿陷困境,以及我兄妹52年的精神痛苦。
事发当天,我和平时一样,早上八时,用自行车载着货物出门,离家大约一里就被日军拦住,命令坐于大路旁,与我一样被命令坐在那里的人约有二十多位,至下午大约一时多才被释放,我马上飞快地骑自行车回家。一到家门,外祖父即告诉我,慈母抱着小表弟和我太太、妹妹,跑去屋后草芭躲避日本兵。我马上就去屋后草芭找他们,找来找去找不到。那时我心慌意乱,不顾自身安危,回家骑了自行车又去神安池找。我一到神安池又再次被日本兵拦住,把我押去草场,命令我坐下,被令坐在草场上,那里大约有二百人,前后两排日本兵挺着枪对着我们,到下午大约四时才被释放回家。我不敢再去找他们,只好在家等,大约下午六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被一个好心的中年华人带回家,还对我说慈母和太太已遭日本兵杀害。
大妹即对我哭诉,大约我离家20分钟,就有日本兵来我家。慈母害怕日本兵会伤害她们,她手里抱着小表弟,即叫我太太和两个妹妹和她往屋后草芭跑,跑到一间马来人的屋子,要求马来人同意进他家里躲,被马来人拒绝,只好又带着大家跑到一条小河边,眼见日本兵逼近,即叫大家跳进河里躲,身靠河壁,头上有河边的野草掩盖,所幸河水不深。可是不幸的是我慈母手中抱的小表弟年幼无知,放声大哭,被日本兵发现,命令大家上岸,要大妹抱小表弟,将慈母及太太的双手反绑,押着大家走,走到胶园有间木板屋前,那里早有几十个同样被日本兵押来的双手反绑的人。然后,日本兵间隔的把双手反绑的人一次两个押进木屋里,只见押进去后就没有出来。当慈母和太太被日本兵押进木屋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一起站在木屋旁,慈母和我太太被押进木屋后,一下子,妹妹们就听到慈母的大叫声“我苦啊”,之后就不再听见她俩的声音,也不见再出来。后来,我妹妹看见一个会讲日语的华人,跟日本兵讲了一些日本话,接着就带我两个妹妹回我家。他名叫孙亚才,台湾籍的中年人。
我十分痛恨日本兵无人性的残暴行为,对手无寸铁、毫无反抗并带着小孩的妇人都加以杀害。要求日本政府对其军队的暴行负起全部责任。日本政府应公开向我蒙难家属道歉,并给予下列损失合理的赔偿。
(1) 我慈母陈桃和我妻王笑于1942年3月3日在马来亚森美兰州德拉打被日本兵杀害。
(2) 日本政府发动战争,导致战乱,使我无法再经营生意所造成的损失。
(3) 慈母及我妻的被杀,使我和妹妹这一生蒙受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上的痛苦。
投诉日期: 1994年7月16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2)
李谭明
35. 蒙难者:
李七,男,35岁,猪肉贩
蒙难地点: 庇朥淡边路,申邦冷宜大桥头。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李七之侄李谭明(Lee Tam Ming),60岁,退休,祖籍广东,身份证号2473906,现住于No.112 Kg Baru Paroi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李七是瓜拉庇朥Selaru的一名猪肉小贩,1942年,他仍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贩猪肉到附近村子里去卖。1942年3月10日,在他回家途中,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一队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Simpang Dangi把他拦了下来。据当时的目击者说,我的叔叔被日本兵带走了,不知道带到什么地方去了。从那时起,我的叔叔就再没有回家。我的父亲被告知,我叔叔已经被日本人杀掉了。那些认识我叔叔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有礼貌且工作勤奋的人。在他遇害之后,他的家人生活十分艰辛。是谁给我们造成了这些苦难?谁应该为这桩罪行受到惩处?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们应不应该得到赔偿?我认为,这一罪行必须得到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7)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8日。
陈娘锡
36. 蒙难者:
陈帝华,男,30岁,工人
蒙难地点: 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帝华之侄陈娘锡(Chen Ngong Siak),60岁,胶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3400595,现住于No.66 kg, Baru, Air Mawang, Johol, Tampin, N. S. D. K.,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陈帝华在知知港邱娇园工作。1942年3月18日,也就是他预定结婚的日子的前一星期,被日本兵用刀刺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陈祖安
37. 蒙难者:
Tan See Kim,男,店员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Tan See kim之子陈祖安(Tan See Wan),身份证号0217897,现住于No.21 Taman Pasir Mas, Rantau, N.S.,邮编71200。
投诉内容: 在日占时期,我的父亲Tan See Kim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的Terachi,是个店员,他被残暴的日军无缘无故地杀害了。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和祖母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养活全家,我们食不果腹,历尽艰辛。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日。
李森
38. 蒙难者:
李振,男,38岁,耕种
李华,男黄氏,女
李华之母李华之子李华之女
李汉,男李森,男
蒙难地点: 柔河。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李振之子李森(Lee Sam),61岁,胶工,祖籍广东,身份证号0661364,现住于淡边新村38号,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地址: 冷宜冷甲。
投诉内容: 1942年,在日本军队的一次搜山行动中,我和我的父亲各被日军的枪尾刺刀刺了三刀,但都被亲人救活了。我们能活下来可真是上帝保佑,伤口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痊愈。但我叔叔李华一家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住在士勿,他家有五口人在日军的屠杀中丧生,他们是: 我的叔叔李华,他的妻子黄氏,他的岳母及他的两个小孩。两个小孩一个5岁,一个才满月。我的另外一个叔叔李汉大概于1942年在柔河被日军捉走,再无踪影。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上述亲人的受害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9日。
林三
39. 蒙难者:
Lim Cheng Siong,男
Cheng Sun Teck,女
Lim Seng See,男
Lim Seng Yam,男
蒙难地点: Pertang, N.Sembilan.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Lim Cheng Siong之子林三(Lim Sun),74岁,身份证号3558116,现住于85,Bukit Gelugor KamPung Baru,Kuala Pilah。邮编7200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森美兰州Pertang的一个小村子里杀害了我的父亲Lim Cheng Siong,我的母亲Cheng Sun Teck,及我的两个兄弟Lim Seng See和Lim Seng Yam。我的这些亲人都是守法公民,与别人无冤无仇,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这些善良百姓?日本政府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负起完全责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日。
魏锦英
40. 蒙难者:
Yang Hong Han
蒙难地点: Semonyit, 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间。
投诉人资料: Yang Hong Han之妻魏锦英(Hgui Kim Yin),身份证号0219878,现住于10,Singapore Street,Seremban。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日本兵在Semonyit, Selangor抓走了我的丈夫Yang Hong Han,他被关到了Seremban。日本人不许我去探望他,有可靠的消息说,他在狱中受到了日本人的虐待,并最终被折磨致死。我是他的妻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30日。
郑胜通
41. 蒙难者:
郑胜通,男,17岁
蒙难地点: 知知港警局。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郑胜通(Chang Seng Fong),男,69岁,散工,祖籍广东陆丰,身份证号0890672,现住于156F Jalan Rasah Seremban N.S.D.K,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知知港黎望。
投诉内容: 1942年,本人被怀疑为抗日分子,被日军抓去坐监。在坐监期间被日军诸多盘问,因自身并非抗日分子,与抗日军队毫无联系,无以奉告,因此被日军折磨得死去活来。光复以后,于1954年中期,病况发作,延医诊治,迄今共计40个年头(附医生证明书为证),现还在继续由医生诊病与服药中。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16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3)
汪豪仪
42. 蒙难者:
汪世明,男,40岁,织缝师
谢九妹,女,38岁,家庭主妇
蒙难地点: 森美兰芙蓉宪兵部(今华侨银行)。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汪世明之子汪豪仪(Wong Ko Joo),60岁,武术教练,祖籍广东太埔,身份证号1998857,现住于285 Taman Bukit Kaya Jalan Sungai Lijo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
投诉内容: 日本侵占马来亚五个月左右的一天,来了一辆军用卡车,四名日本兵,两个暗探(其中一个是中国人)把我父亲和隔壁姓谭的以及姓石的带走。十多天后,姓谭的和姓石的带着满身的伤回了家。谭先生回家后开始吐血,不到一个月就死去了,石先生在战后回了中国,但却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几个月后,一名暗探(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时他和我们家住在一起)告诉我的大伯,我的父亲已经在几个月前被日本兵杀头了,当时我才9岁。我母亲当时还住在中国,日本兵的暴行使我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幸好,我的大伯一家收留了我,尽管他们很穷,却把我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他们自己还有十多个小孩。
在日本人三年零八个月的占领后,战争结束了,大伯捎信给我那住在中国的母亲,告诉她我父亲的死讯。但不幸的是,我母亲难以抑制失去深爱着的丈夫的悲痛,上吊自杀了。当时我才13岁。
我的大伯家非常穷,有十多个小孩要抚养,所以为了减轻负担,我不得不开始做工以养活自己,因此我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因为没受过学校教育,我不得不去做零工,但这种机会也不多,而且报酬也很低,作为一个孤儿所遭受的痛苦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因为日军的暴行,我的生活一直就十分艰辛。现在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遭受的磨难进行赔偿,这些赔偿应该包括我双亲生命的损失,40多年来的痛苦和悲伤,失去的教育机会以及因此而失去的体面和稳定的工作。我甚至无法描述我的家庭、我的亲人和我自己所遭受过的那些苦难,我认为,只有对我们进行赔偿才是公正合理的。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廖金雄
43. 蒙难者:
廖官球,男,24岁,商人
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廖官球之子廖金雄(Leau Kim Heon),58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897853,现住于No.16,Rumah Murah,Simpang Pertang, N.S.,邮编72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葫芦顶新村,克拉湾路。
投诉内容: 在日本侵占马来亚期间,我的父亲廖官球是一个蔬菜商。1942年,Seremban的日本兵抓走了我的父亲,他们这样做是毫无理由的,我父亲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犯下任何罪过,村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谦逊和蔼的人。在他被抓走后的第二天,我的母亲得知,父亲已经被日本人杀害了,一个13口之家,失去了顶梁柱,我的母亲从此成了寡妇,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从此成了没爹的孩子。我们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下长大。因为母亲无力供我们上学,我们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是谁给我们造成了这些灾难?当然是日本人。让日本人对我们进行赔偿是不是应该呢?当然应该。日本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对所犯下的罪行负责,给予蒙难者家属适当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8)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8日。梁精华44. 蒙难者:Leong Ah Soon,男Leong Ah Soon全家另外11人蒙难地点: Tanah Raja.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间。
投诉人资料: Leong Ah Soon之侄梁精华(Leong Kim Hua/Leong Kim Hwa),身份证号2019436,现住于Kodai Kg Gerang, Ram Bau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1300。
投诉内容: 在日占时期,我叔叔Leong Ah Soon一家住在Tanah Raja,他家共有12口人。1942年3月,日本人无故杀害了我叔叔家的所有人,他的自行车店也被砸开,里面的东西被一抢而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全家的被害和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0日。
李光绵45. 蒙难者:李克松,男,杂货店主黄蕉,女李光庆,男,10岁李光发,男李光辉,男,8岁李秀梅,女,6岁李克松之幼子,两个月大蒙难地点: 宁宜彭加兰榴莲李俊呈园丘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克松之子李光绵(Lee Kong Mian),64岁,身份证号2498997,现住于270 Teriang Taman Jaya, Seremban。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宁宜附近的罗木支那(属马六甲州)。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本人在宁宜彭加兰杀害了我家七口人,他们是: 我的父亲李克松,母亲黄蕉,四位兄弟及一位妹妹。这些日本人的暴行给了我巨大的伤害,在我家里人死后,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亲戚了。我历尽了各种艰辛,我所经历过的艰难岁月是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1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4)陈湍46. 蒙难者:陈河,男,51岁,店主陈河之妻陈河之女三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正口阿士旦那拉惹国文小学草场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河之堂弟陈湍(Tan Tuan),75岁,店主,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903615,现住于森美兰,正口大街,林茂,门牌1643A。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茂,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4号。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堂兄陈河一家五口住在森美兰州正口的阿士旦那拉惹,开着一间杂货店。1942年3月18日中午,一队日本兵来到我堂兄的店里,便把我亲人一家大小全部拉到靠近我兄家后面草场,遭到集体惨杀。当他们被杀害后,杂货店里的东西也都被人抢走了。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被杀害的这些人又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平民,却惨遭杀害,此天怒人怨之冤,站在人道立场上应该予以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张情47. 蒙难者:张家转,男,32岁,商人陈云,女,56岁,家庭主妇苦蜜,女,31岁张家转之子二人张家转之女二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高岛,马来甘榜。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正月十八)。
投诉人资料: 张家转之侄张情(Leo Cheng /Teo Cheng),61岁,胶工,祖籍福建,身份证号3058645,现住于Lot 1424/50 Taman Tinggi,Linggi N.S.,邮编71150。日本侵占时住址: 亚依坤岭金马士森美兰州。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高岛杀害了我家的下列亲人: 我的叔叔张家转,我的婶婶苦蜜,他们的四个子女和我的祖母陈云,日本人毫无道理地杀害了我的这些亲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以上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2日。
郑来48. 蒙难者:郑岳伍,男,40岁,小商人陈六妹,女,38岁郑招云,女,12岁郑福来,男,5岁郑亚烈,男,6个月郑亚妹,女,3岁郑来,男,7岁蒙难地点: 不叻士昆都五条石武吉巴容郑生郎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4日。
投诉人资料: 郑岳伍之子郑来(Chang Loy),59岁,胶工,广东梅县,身份证号2016044,现住于Ran J No.43, Felda Sendayan N.S.,邮编71950。日本侵占时住址: Bukit, Payang Penas. N.S Malaya。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4日,在森美兰,不叻士,昆都五条石,武吉巴容,郑生郎园,我被日本兵刺了四刀,而我的亲人全部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日本兵杀害。他们是我的父亲郑岳伍,我的母亲陈六妹,大姐郑招云,弟弟郑福来、郑亚烈,妹妹郑亚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上述亲人的遇害及我因此而遭受的痛苦给予赔偿。当年我的亲人全部被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兵残杀,日本政府为何不给我们受害者赔偿?日本政府良心何在?人道精神又在哪里?我们受害者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尊重人类基本人权,从人道的立场出发,给我们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0日。
李华49. 蒙难者:罗女士,女,26岁,家庭主妇李玉琼,女,10岁李玉忧,女李玉兰,女蒙难地点: Ulu Penas N.S.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4日。
投诉人资料: 罗女士之子李华(Lee Hwa),63岁,退休,祖籍广西,身份证号1926444,现住于65A Jalan Besak Penas, N.S.,邮编71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Ulu Penas, N.S Malaya。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4日,残暴的日本兵在Ulu Penas杀害了我的下列亲人: 我的母亲罗女士,我的姐姐李玉琼,妹妹李玉忧、李玉兰。我的这些亲人没有惹过那些日本兵,也没有惹过任何人。日本人有什么权力杀害她们?当年,日军是与英国政府发生战争,根本不是与人民发生战争。我的家人无辜地惨死在毫无人性、毫无人道的日军的刺刀下,日本政府为何不负责赔偿?我们的受害,家破人亡,都是日军一手造成的,日本政府必须负责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0日。
陈水福50. 蒙难者:陈留,男,39岁,店主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阿士旦那拉惹国文小学后面。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留之子陈水福(Tan Sui Hok),60岁,胶工,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992261,现住于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县,甫罗士邦,门牌H4942,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3号。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上午,我父亲陈留与亲人陈干两人去旧住址阿士旦那拉惹采药草医病。到中午,在半途中遇见日军设路障,便被扣留。当日下午2时多便遭集体屠杀。在我父亲死后,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担起家庭重担,我们缺衣少食,在日治时期,过得十分艰辛。这件事发生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我父亲又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只是一个与亲人采药草的平民,却惨遭杀害,此乃天怒人怨之冤,我要求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的立场上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钟记生51. 蒙难者:杨蓉,女,38岁,杂货小商贩钟镜生,男,16岁钟妹姑,女,14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甘榜双溪拉央金河山园丘。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9)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某日。
投诉人资料: 杨蓉之子钟记生(Chong Kee Seng),59岁,裁缝,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2003272,现住于No.838 (Lot 8390) Jalan Kedidi 1, Taman Paroi Jaya, Seremban, N.S.,邮编70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林茂县甘榜峇都。
投诉内容: 我至亲的母亲、哥哥及姐姐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但被毫无人性的日军无辜滥杀。在此,我要求日本政府向蒙难者家属郑重道歉,并应负起一切责任,给予受害者后裔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9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5)52. 蒙难者:陈亚九陈海俊,男,43岁,店主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阿士旦那拉惹国文小学后面。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海俊之子陈亚九(Tan Ah Kau),56岁,小园主,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628543,现住于马来西亚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县月里士,门牌Ag1923,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4号。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父亲陈海俊与亲人驾车去芙蓉看病,回到半路途中,在阿士旦那拉惹就遇到一队日本兵,便被扣留,下午两时多,便遭集体惨杀。当时他36岁,是一个惹人喜爱的人,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也是一个好丈夫。但残忍的日本兵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了他。在亲爱的父亲死后,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承担起照料全家的重任,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艰苦。我父亲并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他只是一个与亲人驾车去芙蓉看病的平民,却惨遭杀害。这真是天怒人怨之冤。日本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立场,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岳垆楠53. 蒙难者:丘仁霖,男,47岁,菜农蒙难地点: 金马士。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丘仁霖之子丘垆楠(Hew Luk Num),52岁,小贩,祖籍广东陆丰,身份证号0235410,现住于No.55B, Lorong4 Jalan Rompin, Bahau, N.S.,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武吉古鲁莪32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我的父亲丘仁霖在Bukit Gelugo被日本人抓走,关到了金马士。我们亲爱的父亲受到了残暴的日本人的虐待,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折磨,最终死在了警局的监牢里。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担起照料全家的重任,我们遭受了许多艰难困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在日治时期遭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陈高升54. 蒙难者:Tan Geok ChinWong Geok FongTan Kim YuenTan Kim LianTan Kim KuanTan Choon Lin蒙难地点: Pedas,N.Sembilan.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4日。
投诉人资料: 陈高升(Tan Kow San),男,身份证号2027604,现住于4,Jalan Besar, Pertang,N.S.。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4日,日军杀害了我的下列亲人: 我叔叔Tan Geok Chin、Tan Choon Lin;我的堂兄弟Tan Kim Yuen、Tan Kim Lian、 Tan Kim Kuan;我的妻妹 Wong Geok Fong。这些野蛮的日本人真是罪该万死,他们根本就不配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我的这些亲人是在Pedas,N.Sembilan被害的,他们的年龄从1岁到30岁不等,从这一点上你就可以看出那些日本人是多么残忍,他们连小孩也不放过。此外,我哥哥被抓去泰国修筑“死亡铁路”,他自从走后就再也没回来。后来我得知,他在修筑“死亡铁路”时死去了。作为上述遇害者的亲属,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萧炳宽55. 蒙难者:萧炳宽之父萧炳宽之兄二人萧炳宽之弟一人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萧炳宽(Siow Peng Kon),男,57岁,退休,身份证号A2161492,现住于856,Jalan Masjid, Port Dickson, N. S.,邮编7196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属知知港余朗朗。(奇*书*网.整*理*提*供)
投诉内容: 1942年2月15日,日军占领新马。自从日军占领后,不分青红皂白到处滥杀无辜,令人心寒。日军在知知港余朗朗无故残杀我一家四口: 父亲、二位哥哥、一位弟弟。他们都是无辜遭日军杀害的。日本政府对于日军犯下的滔天罪行,应当负起一切后果,给我们受害者家属后裔合理赔偿,这样,日本国家才谈得上有民主人权的存在。虽然惨案的发生已过去半个世纪,但是对于我们受害者,不幸的遭遇终身难忘。我要求日本政府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1月10日。萧瑞英56. 蒙难者:萧娣,女,26岁,胶工骆生,男,27岁廖英,女,49岁骆华,男,28岁骆昆,男,27岁骆清,男,16岁骆强,男,4岁骆亚妹,女,3岁骆妹妹,女,1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萧娣之侄女萧瑞英(Siow Swee Ying),57岁,家庭主妇,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002752,现住于159,Jalan Zaaba,Seremban, N.S. Malaysia,邮编70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在余朗朗,我的九位亲人在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兵的大屠杀中丧生。大屠杀共杀死了1400多无辜忠良的老百姓。我的这些遇害的亲人有: 我的姑姑萧娣、姑丈骆生,骆生的母亲廖英、大伯骆华、二伯骆昆、弟弟骆清、骆生的长子骆强、次女骆亚妹、小女骆妹妹。日本政府良心何在?假如日本政府有民主人权的存在,应当负起一切责任,对受害者家属给予赔偿。日本政府欺骗蒙难者家属后裔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日本政府不应抵赖,应该贯彻人道精神,给我们合理补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10日。
许三妹57. 蒙难者:(1) 黄妹,女,35岁,种植香蕉赵兴和,男赵松,男赵发,男赵明,男赵水,男赵桂梅,女赵桂莲,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2) 萧桂财,男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黄妹之女许三妹(Hew Saam. Moi),42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8097008,现住于No.19, Rumah Rakyat 2 Simpang Durian, N. S.,邮编72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村。
投诉内容: 我的亲人无辜遭受毫无人性的日军残暴杀害,如今我是受害人的后裔,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政府能够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赔偿我们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6)李术58. 蒙难者:郑卓,男,56岁,商人(经营树胶店)郑接,男,23岁,商人(经营树胶店)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县依打那拉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2日。
投诉人资料: 郑卓之儿媳李术(Lee Chot),65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281213055018,现住于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大街门牌31号。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2日傍晚4时左右,我大伯郑接与我公公郑卓骑自行车去依打那拉者岳母家,就没有出来。过了二三天,有位马来人来到正口街上告诉家婆,说郑接与郑卓已遭日军集体惨杀,他是骑着郑接与郑卓的自行车来的,还说那尸体已去掉(扔进)井里。我家的这两位亲人没有任何罪过,他们都是本分人,认识他们的人都很喜欢他们。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无缘无故就杀人,真该受到上帝的惩罚啊!作为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去岳母家的平民,而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却惨遭杀害,此为天怒人怨之冤。日本政府应站在人道立场上予以赔偿,并声明蒙难者是无辜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岳父和大伯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3日。
刘桂英
59. 蒙难者:
林玉树,男,26岁,胶工
蒙难地点: 吉隆坡扣留营。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
投诉人资料: 林玉树之妻刘桂英(Lew Kiew Ying),75岁,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2493184,现住于220 Broga Village Broga. N. 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住址: 武来岸粦清港。
投诉内容: 我,75岁的刘桂英,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林玉树的被害作出赔偿。我丈夫死时年仅26岁。1942年5月,我的丈夫在Semonyit Selangor被日本人抓走,他被关到了Kuala Lumpur,被折磨致死。没有任何一个文明人会干出如此残暴的事。作为受害者的妻子,我有权就我丈夫的遇害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黄皆
60. 蒙难者:
陈考,男,28岁,小园主
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甘榜阿士旦那拉惹。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某日。
投诉人资料: 陈考之妻黄皆(Eng Kai),74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230686,现住于马来西亚森州高岛镇平民屋门牌88号,邮编7135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永达三号园丘对面树胶园里。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丈夫是个小园主。1942年3月份的一天早上,他告诉我要去高岛镇咖啡店喝早茶。这么一出去至夜间都没回来。我们以为他在朋友家过夜,真没想到,第二天,有位巫人(马来人)朋友来报信,告知“你的亲人被日警扣留了”,我们问那位朋友我丈夫被扣在哪里,他说被扣在甘榜阿士旦那拉惹。我们就去找,可是连人影都不见。就这样,他无辜地被杀害了,还挂个莫须有的罪名说是抵抗分子,实在是天怒人怨。他死后,只剩下我和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艰苦,我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带大两个小孩。孩子失去父亲,我失去丈夫,生活中的许多事都变得异常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和我们所经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信
61. 蒙难者:
李照,男,56岁,菜农
邓恒,女,48岁,菜农
李亚苟,男,13岁
李亚鸟,男,9岁
李妹仔,女,4岁
蒙难地点: 森州林茂市郊区菜园地。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照之女李信(Lee Shin),68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身份证号1640251,现住于582,kg, Dioh, 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林茂市郊区。
投诉内容: 我们家五个亲人都被日本兵杀害了,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的年纪跨度很大,从56岁到4岁,甚至我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也没有逃过被杀害的厄运。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的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3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7)
郑何英
62. 蒙难者:
Wong Liang Yew,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Wong Liang Yew之外甥女郑何英(Chan Ho Yin),身份证号2475751,现住于21,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人抓走了我的舅舅 Wong Liang Yew,他被关在了Kuala Lumpur。我的舅舅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本分人为什么会被抓走?日本人在狱中虐待我的舅舅,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折磨而最终死在扣留营里。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舅舅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贝曹九
63. 蒙难者:
Pai Geok,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Pai Geok之子贝曹九(Pai Chow Keo),男,身份证号2006624,现住于Kg.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日本人将我的父亲Pai Geok 从Ulu Berangag我们家中抓走,并且野蛮地杀害了他。这些毫无人性、无法无天的日本人应该受到惩处。在我父亲死后,我们家承受了许多痛苦和艰辛,我母亲想方设法维持着这个家,在日占时期,我们没受过什么教育,也经常食不果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和日治时期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徐秀林
64. 蒙难者:
张×,女,60岁,家庭主妇
徐满妹,女,8岁
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甘榜双溪拉央金河小园丘。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张×之子徐秀林(Chi Siew Lim),男,66岁,铁匠,祖籍广东大甫,身份证号0568462,现住于1944,Rj2/22, TMN Rasah Jaya, Seremban,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林茂双溪拉央。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日本兵杀害了我的母亲张*和妹妹徐满妹。我至亲的母亲和妹妹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却被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无辜滥杀。在此,我不仅要求日本政府向蒙难者家属郑重道歉,而且它还应该负起一切责任,给受害者后裔一个合理的血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6日。
何天发
65. 蒙难者:
何水,男,52岁,胶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新邦十字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何水之侄何天发(Ho Tin Fat),80岁,退休,祖籍广西,身份证号2013775,现住于No.40kg. Baru Cina, Air Hitam, Bahau, Negeri Sembilan,邮编72120。日本侵占时住址: 李寄山柔佛。
投诉内容: 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的伯父何水、堂兄何桂父子两人,住在李寄山柔佛以割胶为生。1942年3月间,伯父经过太兴山十字路口时被日军抓去杀头。当时我的亲人被日军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如今作为受害者的亲属,我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合理要求,赔偿一切人命大损失。因为我的亲属根本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根本是蒙冤被害。我要求日本政府从人道立场出发,遵守国际公法,合理赔偿而不要坚持强盗的立场。只有这样,日本国家才能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0日。
张谭福
66. 蒙难者:
郑秀凤,女,45岁,家庭主妇
张亚财,男,15岁
张黑狗,男,12岁
蒙难地点: 马口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郑秀凤之子张谭福(Teo Tam Hock),58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2465,现住于33,Wisma Sentosa,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双溪镭橡胶加工厂。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1)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父亲在双溪镭开着一家杂货店,兼营橡胶加工。1942年7月31日,一队日本兵来到了这个小村庄,因为这些日本兵来意不善,我母亲让我们离开并找地方躲起来。我的母亲和我的两个哥哥往一个方向跑,我和我三哥往相反方向跑。当日本兵发现我们俩后,他们在后面紧追过来,我迅速跳进河里,日本兵用他们的刺刀往河里乱扎,我险些被刺到,但我很幸运地活了下来。当外面安静下来后,我和我三哥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我们发现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被残忍的日本人杀死了。我们的小店被烧成了废墟。我是劫后余生者,当年亲眼看见惨案发生时的一切惨况。如今,我们受害人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从人道立场出发,进行赔偿。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成为一个强盗国家的政策。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母亲和哥哥的被害及我们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黄瑞云67. 蒙难者:陈其芹,男,33岁,商人蒙难地点: 彭亨州文德甲。
蒙难时间: 1944年12月2日。
投诉人资料: 陈其芹之妻黄瑞云(Huang Swee Yune),77岁,退休教师,祖籍广东揭阳,身份证号1298898,现住于No.161C, Taman Sentosa,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彭亨州文德甲大街。
投诉内容: 1944年11月间,我的丈夫被日本兵叫去,关在Mentakab集中营。随后被转到Temerloh监狱。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直到满身伤病,他被送进了Mentakab医院,很快在那儿死去。日本人通知我们家到Mentakab医院去收尸。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6日。
骆观福68. 蒙难者:骆贵,男,55岁,胶工郑妹篮四妹骆×骆云发李带杨运娣骆添骆华李满李运骆×骆纪福骆牛奶骆观娣骆欠妹骆观妹骆天生骆纪妹骆观练骆吉粦骆覃生骆家利骆瑞蒙难地点: 芙蓉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贵之女骆观福(Lock Kon Fook),79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 0886189,现住于100Bt 3 1/2,Jalan Labu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通讯地址: No.9 off Galan Lobak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军在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家24位亲人,他们是:父亲骆贵,母亲篮四妹,哥哥骆云发,嫂嫂杨运娣,侄儿骆观练、骆覃生、骆瑞、骆×,大叔父骆华,大婶李运、郑妹,堂弟妹骆纪福、骆观娣、骆观妹、骆纪妹,二叔父骆×,二婶李带,堂兄弟骆吉粦、骆家利,三叔父骆添,三婶李满,堂弟妹骆牛奶、骆欠妹、骆天生。
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文珍69. 蒙难者:文永,男,24岁,胶工张利,男张兴,男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文永之弟文珍(Mun Chan),74岁,退休,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1299817,现住于209新泉栈花园。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知知港余朗朗杀害了我家三位亲人,他们是我的兄长文永及两个表弟张利和张兴。日军用残暴的手段杀害了他们。惨案发生已超越半个世纪,日本政府始终不肯良心发现,承认罪行,令人遗憾。如今我呼吁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假如日本政府真正执行民主人权,有公理存在,就应尽快赔偿给我们受害人。同时我希望,广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士能够多多帮助那些在日本人的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人。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0日。骆凤70. 蒙难者:骆桂,男,49岁,农民叶满,女骆观添,男骆观胜,男骆观和,男骆观清,女骆观娇,女骆观妹,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桂之女骆凤(Lok Fong),74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6006,现住于237 Taman Rasah Jaya Seremban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闯进了知知港余朗朗村。在这一天里,这些野蛮的日本人屠杀了村里数不清的善良百姓。我家的八位亲人也在其中遇害。他们是: 我的父亲骆桂,母亲叶满,哥哥骆观添,弟弟骆观胜、骆观和,妹妹骆观清、骆观娇、骆观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张祥71. 蒙难者:张福,男,33岁,胶工曾来英,女,31岁,胶工张建文,男,10岁张家凤,女,7岁张友,男,12岁蒙难地点: 冷宜平芭南洛园八号公司。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日。
投诉人资料: 张友之子张祥(Chong Sung),36岁,胶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5188826,现住于No.228, Kampung Baru Tampahan Air Kuning Selatan,Batang Melaka,邮编73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冷宜八号公司。
投诉内容(张福之子张友叙述):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冷宜杀害了我的四位亲人,他们是我的父亲、母亲、弟弟和妹妹。我受了五处刀伤,却得以幸运地活了下来,并在今天讲述这一切。我身上的刀伤过了好几个月才愈合,我不得不承受许多痛苦。在日治时期,我们缺衣少食,没有受过学校教育。谁该对我遭受的这些不幸负责?谁该对我家人的被害负责?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8)梁亚女72. 蒙难者:梁日新,男,30岁,汽车修理员蒙难地点: 雪兰莪州吉隆坡。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梁日新之女梁亚女(Leong Ah Nool),女,58岁,家庭主妇,祖籍广附,身份证号2000304,现住于12,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地址: 森美兰州芙蓉十八碑机新脚车店。
投诉内容: 1942年7月15日,日本人又踢又推地把我的父亲梁日新带出了我们在Ulu Beranang的自行车店,父亲晕了过去,被扔上了卡车,他被带到了Kuala Lumpur。我的母亲求日本人让和父亲见个面,但被拒绝了。我的母亲得知我父亲受到了那些野蛮的日本人的折磨,最终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虐待而去世了。我的母亲痛苦万分,她不得不辛苦工作以抚养全家。我们缺衣少食,只上过很短时间的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在日治时期所经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陈福娣73. 蒙难者:陈寿谭,男,39岁,种植钟登凤,女,38岁,种植陈天送,男,13岁,求学陈兰娣,女,11岁,求学陈天来,男,9岁,求学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2)
投诉人资料: 陈寿谭之女陈福娣(Chin Fook Tai),68岁,种植,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 0908811,现住于160Kg. Petaling, Jelebu, N.S. West Malaysia,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我叫陈福娣,68岁,1942年3月18日,我亲眼见到二十多个日本兵杀害了我的父母、妹妹和两个弟弟。在日本兵进行屠杀时,我躲在屋后菠萝园里。日本兵在杀害了许多村民以后,放火烧毁了村里的木屋。这些残酷而又可怕的记忆将伴随我终生。在我家人被害后,我经历了许多苦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9)陈吉74. 蒙难者:陈水仁,男,28岁,工人蒙难地点: 知知港邱娇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水仁之侄陈吉(Chin Kiat),67岁,胶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235674,现住于4159 Pulau Sebang,Tampin, Negeri Sembilan, Melaka,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叔叔陈水仁在知知港邱娇园工作时被日本兵捉去枪杀。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
赵坤75. 蒙难者:赵成波,男,50岁,农耕蒙难地点: 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赵成波之子赵坤(Chew Knan),77岁,农耕,祖籍广西,身份证号0775844,现住于No.38. Taman Yan, Kedah, D.A.,邮编069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的父亲赵成波和另外许多村民。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罪过,那些残暴的日兵为什么要杀害他?在我父亲死后,我母亲不得不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我们经受了许多痛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0)杜国兴76. 蒙难者:杜吉,男,32岁,菜农蒙难地点: 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杜吉之孙杜国兴(Too Kok Heng),26岁,营业代表,祖籍广东,身份证号671128055025,现住于52 Kg Baru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S.,邮编7310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的祖父杜吉在知知港工作地点和另外两位工人一起被日本兵杀害。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
颜世锦77. 蒙难者:颜樟,男,商人颜世豪,男颜世平,男陈振,男蒙难地点: 双溪镭。
蒙难时间: 一九四二年农历七月十九日。
投诉人资料: 颜樟之子颜世锦(Gan Su Keng),70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3227,现住于森美兰马口甘榜精那,门牌134,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双溪镭。
投诉内容: 1942年农历七月十九日,日本兵在双溪镭杀害了我家三口人,他们是我的哥哥颜世豪、弟弟颜世平和舅舅陈振,我的母亲在听说她的儿子被害后,服毒自杀。我的父亲颜樟被日本人召去泰国修筑“死亡铁路”,结果一走之后再无音信。我相信他一定是在那儿遇难了。是谁搞得我们家破人亡?是谁让我们小小年纪就蒙受痛苦?是日本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1)余成汉78. 蒙难者:Yee Kim Seng,男蒙难地点: Seminyih, 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
投诉人资料: Yee Kim Seng之侄余成汉(Hee Sin Hun),57岁,身份证号0223492,现住于96 Miun RdBroga, N.S.。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日本兵在Seminyih Selangor抓走了我的叔叔Yee Kim Seng。他后来被关到了Kuala Lumpur。据那些最后见过他的人说,他被日本人砍了头。那些残忍的日本人杀人从不需要理由,他们不配被称作是“人”。作为他的侄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的死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6日。
陈玉莲79. 蒙难者:陈玉莲之母陈玉莲之姐陈玉莲之伯母陈玉莲之侄儿三人陈玉莲之外甥四人陈玉莲之外甥女四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不叻士林茂,郑生郎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4日。
投诉人资料: 陈玉莲(Tan Nyok Lun),女,65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0553,现住于No.35. Jalan Besar Mantin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17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不叻士大街。
投诉内容: 我陈玉莲当年是和父亲郑椰住在不叻士大街,和大姐看孩子,后来我姐夫他们要搬去林茂树胶园居住。因为我想和我父亲看店,所以没有跟他们去,因此我逃过劫数。我母亲在胶园里被杀,我姐姐的八个年龄从1岁到10岁的孩子(四男四女),还有我伯母儿子的三个孩子都被日军杀掉了。我姐姐10岁的儿子当时未死,过了一个星期才死去。她告诉我,日军残忍地把小孩子绑起来用尖刀刺杀。日本政府当年犯下滔天罪行,残杀无辜,现在应当负起一切后果,不该逃避任何责任。我们受害人后裔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能够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3日。
黎金80. 蒙难者:黎仲,男,约30多岁,商人甘氏,女,约20多岁,家庭主妇黎亚南,男,约7岁黎亚牙,男,约6岁黎亚松,男,约5岁蒙难地点: 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黎仲之子黎金(Lai kum),男,55岁,劳工,祖籍高州,身份证号3054398,现住于波德申石古洞(Ladang, Sg Ujong, Port. Dickson,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双溪镭(Sg Lui, N.S)。
投诉内容: 1938年1月18日,我出生在双溪镭(Negri Sembilan�Bahau�Sungai Lui),在那时,我和我的父母及兄弟们过着开心快乐的生活。但是,1942年7月31日上午9点,日本兵闯进了我们的双溪镭村。他们一进村就命令所有人到村里的杂货店前集中,所有的村民(包括当时4岁的我)都到了那儿。当人到齐了后,日本兵让男人站到一边,妇女和儿童站在另一边。当男人们站出来后,日本兵就把他们的手捆在背后,让他们在烈日下站好。同时,日本人命令妇女和儿童进杂货店里去。大约下午1点钟,日本兵当着男人们的面用机枪杀死了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幸运的是,我和另外一个妇女逃过了这一劫,因为当时我正好处在一个铁水槽的后面,而这位女士也只受了一点轻微的枪伤。与此同时,日本人用他们的军刀砍杀那些男性村民。后来我的亲戚们得知,当天人们就找到了368具尸体。所以,1942年7月31日这一天,在日本兵的刀砍枪击之下,我失去了我的五位亲人,他们是: 我亲爱的父亲黎仲、母亲甘氏和三个兄弟黎亚南、黎亚牙、黎亚松。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3)
在这场灾难之后,那位女士带我到她的Custody去,我们在那儿的厕所里没吃没喝躲了6个小时,直到日本人离开我们的村子,我们才走了出来。直到今天,双溪镭还有为这368位遇害者建立的纪念碑,如果日本政府需要实地证实的话,这个纪念碑就是最好的证据。不管怎么说,我失去了我亲爱的双亲和三个兄弟,他们是全然无辜的。我一直感到深深的痛苦,我永远无法忘掉我亲人们的惨死。最后,我请求委员会采取必要行动为这一事件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要求。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4日。
黎洪81. 蒙难者:黎水,男,32岁,农夫黎华,男,8岁蒙难地点: 双溪镭(Bahau)。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黎水之子黎洪(Lai Hong),54岁,农夫,祖籍高州,身份证号2027057,现住于No.50, Paroi KamPong,Baru, N/V,N.S.,邮编70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双溪镭。
投诉内容: 1942年7月31日,日本人在双溪镭杀害了我的父亲黎水和我哥哥黎华。我和我的母亲Lee Eng及我的姐姐躲过了那次屠杀,我们在森林里躲藏了十天,当我们从藏身地出来后,却再也见不到我的父亲和哥哥了。在日本侵占时期,我们承受了太多的痛苦,我的母亲不得不艰辛劳作以承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上述两位亲人的被害和日本军队占领期间我们遭受的苦难给予赔偿。日本政府应该本着人道精神给我公平合理的赔偿,如果日本政府不肯承担后果和责任,它就没有资格被称为是一个讲民主和人权的国家。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陈达权82. 蒙难者:Chong kim Guan,男,20岁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述人资料: Chong Kim Guan之子陈达权(Chang Tat Khuin),52岁,身份证号3066402,现住于16,Main Road, Beranang,N.S.。
投诉内容: 在我父亲Chong Kim Guan 20岁那年,日本人抓走了他。这些野蛮的日本人将他杀害了。这些毫无人性、无法无天的日本人必须受到惩罚。在我亲爱的父亲死后,我们的生活十分艰难,我母亲无法挣到足够的钱来养家糊口,我们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出去做工,以所得收入补贴家用。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遭受的痛苦艰辛向我们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苏天送83. 蒙难者:苏天送,男,25岁,商人助手蒙难地点: 马口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苏天送(Soo Cnow)本身,男,78岁,退休,祖籍客家人,身份证号2217834,现住于: 马口甘榜,支那(No.168 KamPung Cina Bahau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ahau N.S Malaya。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是一个商人。1942年7月底,日本兵在双溪镭屠杀了大约360人,我也在当时的屠杀中受伤,幸运的是,我活了下来,并且活到了今天。日本政府应该为这次屠杀承担责任,给予合理赔偿。我个人目前年老,行动不便,不能承担任何工作,作为劫后余生者,我要求日本政府赔付补偿金。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2)刘九妹84. 蒙难者:吴英,女,53岁,种植刘秀清,男,18岁,种植刘水金,男,16岁,求学刘秀英,女,15岁,求学苏新娇,女,13岁,无业蒙难地点: 余朗朗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吴英之女刘九妹(Ki Moi/Liew Kow Moy),74岁,无业,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3406276,现住于125,Kg. Petaling, Jelebu, Negeri Sembilan,West Malaysia,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余朗朗知知港。
投诉内容: 我亲眼目睹了我的母亲、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及一位弟媳的被害,是日本兵杀害了他们。这场屠杀是那么残酷,在我有生之年是再也无法把它忘记了。我能够活到今天真是很幸运,我今年已经75岁了,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日本兵制造的那场屠杀的情况,可以找我面谈。在日本占领期间,我承受了许多的痛苦,无法填饱肚子,无法上学,无法得到母亲的关爱。日本人应该对我遭受的这些苦难负责。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和我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刘修良85. 蒙难者:刘修良,男,30岁,小学校长蒙难地点: 芙蓉瓜拉庇朥路一间鬼屋里。
投诉人资料: 刘修良(Liew Siew Leong)本身,男,80岁,退休校长,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0217826,现住于芙蓉淡边路芙蓉园,门牌597号,邮编70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新街(利华律)门牌28号。
投诉内容: 我,刘修良,1943年11月13日被新加坡来的日本特务队逮捕,我和另外两个人被关在同一间囚室里,日本人逼迫我承认我并未参与做过的事(开抗日同盟会),我拒绝了,因此我被拳打脚踢,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虐待,一些无法承受这些虐待的被捕者在监狱里死去。我被关了95天,监狱里的生活十分恶劣,吃不饱且生病时无药医治,晚上睡在牢里的石板上,没有被盖,冷得发抖,因此我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那儿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地狱。我能够活下来真是幸运。我刚被释放时,异常瘦弱,以至于大家都认不出我来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所遭受的这些磨难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1993年1月1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3)潘锦荣86. 蒙难者:Pun Kuan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Yee Lang�lang Titi N.Sembilan)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Pun Kuan之子潘锦荣(Pun Ah Kow),身份证号0888782,现住于41,kg,Baru, Mam Bau, Seremban。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父亲(Pun Kuan)在知知港余朗朗被日本人杀害,与他同时遇害的有几百人。我很幸运,我的母亲将我保护得很好,凶残的日本兵没能发现她和我。在我小的时候,经历了十分艰苦的生活。因为贫穷,我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我的母亲也无法抽出足够的精力来关心我。谁应当对我遭受的这些苦难负责?是日本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遭受的这些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钟妹87. 蒙难者:萧呈姑,男,64岁,种植萧先财,男,22岁, 胶工萧带娣,女,13个月萧福林,男,15岁,胶工萧添福,男,12岁萧添财,男,5岁巫娇,女,23岁,胶工萧遇妇,女,4岁萧强莲,女,8岁钟妹,女,21岁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钟妹(Chong Moi),女,72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2473152,现住于119,Rahang New Village Seremban N.S West Malaysia,邮编70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我叫钟妹,今年72岁,1942年在森美兰州(Negeri Sembilan)的余朗朗村,日本兵在我身上刺伤了四处。上帝保佑,我的小命是保住了,但我家里的其他人和余朗朗村的几百位村民却没有我这么幸运,他们全都被毫无人性的日本兵在一天之内杀害了。我被刺伤之后昏了过去。他们,那些野兽一样的士兵认为我死了,就走开了。我就这样和自己流出的一滩鲜血呆在一起。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我看到周围除了尸体还是尸体。你能体会到我当时所经历的恐惧吗?你能想像出我必须承受的痛苦吗?你能感觉到当我看到家里人被杀时有多么悲哀吗?是谁给我带来了这一切的灾难?公道!我要为我的悲惨遭遇所讨还的就是公道!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4)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5日。
萧英88. 蒙难者:萧谭,男,种田黄四,女,63岁,种田萧月华,男,33岁,种田雪嫂,女,32岁,种田萧俊良,男,5岁萧佛良,男,3岁萧妹,女,2岁萧冬娣,女,19岁萧富娣,女,16岁,学生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萧谭之女萧英(Siew Yin),75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客家,身份证号2004178,现住于: 280C Jin Temiang Seremban N.S 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村(Yee LangLang Titi, N.Sembilan)杀害了我家九口人,我恨透了这些杀害我亲人的日本兵。我的这些亲人完全是无辜的,他们都是守法本分的人。我被害的这些亲人分别是: 父亲萧谭,母亲黄四,哥哥萧月华,嫂子Yuen Mei,两个侄儿萧俊良、萧佛良,侄女萧妹及两个妹妹萧冬娣、萧富娣。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萧庚89. 蒙难者:萧九故,女,40岁,种食叶胜,男,45岁,种食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萧庚(Siow Kang),男,53岁,板厂工人,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559490,现住于No.124H,Batu1, Kampung Parit, Jalan Seremba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属知知港。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军队来到知知港城外,将当地人驱赶到一起,开始检查日本人当时发的身份证。在将人们成群成群地赶拢到一起后,日本兵走到人群中开始了对人们的讯问。突然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日本兵们发怒了,日本指挥官让他的士兵都插上刺刀,并开始刺杀周围的人,许多妇女和儿童当场被杀死,那些试图逃离的人们也被看见的日本兵开枪打死。在这之后,日本兵在离开前,又烧毁了村子里的房屋。就是在这场灾难中,我的亲人萧九故和叶胜无辜地失去了生命。因此,作为受害者的后裔,我代表我叔叔的家人,就他们亲人的被杀,以及所受的伤害和痛苦,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要求。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7日。
王金莲90. 蒙难人:萧三才高秀梯萧登梯萧带金萧细妹萧亚排萧长梯萧登来,男,23岁,割胶蒙难地点: 余朗朗家里。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萧登来之妻王金莲(Wong Kim Lian),71岁,家庭主妇,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500818。现住于榴櫣知贝门牌49号,邮编72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我叫王金莲,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我住在森美兰州知知港的余朗朗村,我和我的丈夫萧登来、公公婆婆以及四个小姑在一起生活。除了我,我的其他八位家庭成员都被日本人杀害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失去了丈夫,我万分痛苦,不得不经受各种各样的苦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杀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叶秀珍91. 蒙难者:萧长,男,25岁,胶工萧亚才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村。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萧长之妻叶秀珍(Yap Siew Chin),73岁,家庭主妇,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479095,现住于榴梿知贝门牌48号(No.48,Durian Tipus, N.Sembilan),邮编72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村。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我和我的丈夫及儿子生活在森美兰州知知港的余朗朗村,我丈夫是个胶工。当那天日本兵闯入余朗朗村开始屠杀时,我恰好到知知港镇上去买菜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我家中的其他人当时都在家里,他们都被日军无情的杀害了。其后的日子异常艰辛,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林玉兰92. 蒙难者:李云娣,女,35岁,农人(种植)吴玉星,男,12岁,学生吴志新,男,10岁,学生吴志明,男,8岁,学生吴凤英,女,5岁吴秀珍,女,2岁蒙难地点: 古打灵奎岭四十二格。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吴桂发之妻林玉兰(Lim Nyak Lan),74岁,祖籍广东蕉岭,身份证号1312010,现住于19 Rumah, Murah, Petaling, Jelebu N.Sembilan, Darul Khusus,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古打灵奎岭四十二格。
投诉内容: 我叫林玉兰,我的丈夫叫吴桂发。1942年3月18日下午3点,日本兵在森美兰州古打灵村(Kutalin N.S)杀害了我丈夫的前妻及他们的五个孩子,这些受害者都是善良的百姓,他们完全是无辜的。3月18日这一天,日本人在当地共杀害了46位村民,这些日本兵应该为他们的野蛮行径负责。日本政府应该为他们士兵当年的残暴行为向受害者的家庭进行赔偿。基于以上原因,我为我丈夫的前妻及五名子女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8月9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4)陈金水93. 蒙难者:陈干,男,41岁,杂货店主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阿士旦那拉惹国文小学后面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干之子陈金水(Tan Kim Swee),53岁,烧鸭店主,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990812,现住于马来亚马六甲州新邦安村,门牌AG72号,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2号。
投诉内容: 我父亲叫陈干。1942年3月18日上午,他与亲人陈留去阿士旦那拉惹采草药,到中午,在半路遭日本军队设路障扣留,当天下午两点多,便遭集体屠杀。据那些在他生命最后时刻见过他的人说,他受到了残暴的日本人的虐待,我的父亲架不住这些非人的折磨而死去。我的父亲是完全无辜的。他只是一个与亲人去采草药的平民,却惨遭杀害,真是天怒人怨之冤。在我父亲遇害后,我母亲不得不承担起抚养整个家庭的重任。在日本占领期间,我们所过的生活真是悲惨,我们遭受了许多的痛苦。基于以上事实,我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要求。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彭云94. 蒙难者:彭水青,男,42岁,菜农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彭水青之女彭云(Pang Yong),63岁,家庭主妇,祖籍海陆丰,身份证号码3050379,现住于马六甲州马吉丹那,门牌5196(5196 Masjid Tanah, Melaka)。
投诉内容: 我,彭云,在此吁请研究者们关注以下事实: 1942年5月20日晚上,日本宪兵把我的父亲彭水青带去芙蓉,结果他在芙蓉被日本人杀死。此后,我母亲不得不一人承担起抚养我们兄妹四人的重任。我们过着非常艰辛的生活,我们这个五口之家常常食不果腹,我的兄妹和我都没能接受学校教育,所以我们都只能做体力劳动者。如果我父亲还活着的话,我们现在的生活就会是另一番景象了。谁该对我们的悲惨遭遇负责呢?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完全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5)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李长95. 蒙难者:Chong Sze Lai,男Chong Sze Lai之妻Chong Sze Lai之子Chong Sze lai之子蒙难地址: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Chong Sze Lai之外甥女李长(Lee Chong),身份证号1636940,现住于No.6, New Village, Ulu Beranang, N.S.。
投诉内容: 无法无天、毫无人性、野蛮残暴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舅舅Chong Sze Lai、他的妻子及他们的两个儿子。我舅舅一家是全然无辜的,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却被日本人杀害了。作为他们的亲人,我要就他们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骆玉娣96. 蒙难者:骆谭,男,65岁,种菜赖氏,女,62岁,种菜骆奉,男,45岁,割胶江冯,女,40岁,割胶骆友,男,20岁,割胶黄娇,女,19岁,割胶骆明,男,13岁,种菜骆发,男,11岁,种菜骆仁,男,9岁骆强,男,7岁骆琴,女,5岁骆英,女,3岁骆玉,女,1岁骆兰,女,1岁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奉之女骆玉娣(Loh Geok Tai),66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码1298822,现住于557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闯入了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的下列亲人: 祖父骆谭,祖母赖氏,父亲骆奉,母亲江冯,哥哥骆友,嫂子黄娇,弟弟骆明、骆发、骆仁、骆强,妹妹骆琴、骆英、骆玉,侄女骆兰。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何征禧97. 蒙难者:何生,男,33岁,耕种蒙难地点: 吡叻州金保埠。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人资料: 何生之子何征禧(Ho Ching Hee/Ho Foo),50岁,商贩,身份证号7928231,现住于No.19 Jalan Kenari Taman Paling, Jaya Semenyih Selangor。邮编43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州金保埠。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期间,我父亲在耕作时被日本人抓去。当时他光着上身,只穿一条裤子。因为没有钱给那些日本人的走狗,家里任何人都无法见到我父亲。父亲在坐牢期间,每天只分给两小块木薯充饥。还挨了日本人的鞭打。祖母只好拆下房屋上的白锌片卖钱,用钱买通走狗,才见上我父亲的面。再筹够足够的钱,买通走狗跟日本鬼子讲好话,我父亲才走出鬼门关。我父亲在带着满身伤病走出鬼门关后,看医吃药总不见效,就这样含恨去世了。作为他的子女,我向日本政府就我父亲被折磨致死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王世雄98. 蒙难者:王坤,男李妹,女王俊兰,男王世礼,男王廖妹,女蒙难地点: 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内。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王坤之子王世雄(Wong Sai Hoong),64岁,退休,身份证号1066381,现住于23 Tamah Aman Bidor Perak,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吡叻州。
投诉内容: 我叫王世雄,当年和父亲王坤、母亲李妹、哥哥王世礼、妹妹王廖妹、叔叔王俊兰住在美罗吉粦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在日本人的“肃清”行动中,我亲眼看着他们被烧死。当日本兵来“肃清”时,我与弟弟王世有到稻田看已成熟的稻米,当听到枪响时,便跑回家。远远看到家园起火,我们兄弟俩便赶快躺下藏着。日军走后,我发现家人和大约一百多人在梁根水喉公司内被绑在一起,烧成干尸。过后,经村民帮忙,把那堆尸体一起安葬在一个墓内。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云昌记99. 蒙难者:云逢鐄,男,农夫蒙难地点: 吡叻州安顺冷甲田芭。
蒙难时间: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
投诉人资料: 云逢鐄之侄云昌记(Wong Sung Han),80岁,退休祖籍海南,身份证号4007092,现住于P.T.1510,Taman Bunga, Okid, BT.12, Jalan, Bidor,T.K Intan,Perak Malaysia,邮编36020。
投诉内容: 云逢鐄原在梹城居住,因日本军队南进,侵略战争将爆发,以为航运水路断绝,梹岛会缺粮,居民会挨饿。一方面又由报纸得知吡叻安顺冷甲曾吉容田芭开发以供人民耕种粮食,于是在日本军队未登陆前的1941年由梹城携带二子云昌×、云昌冽及二女云莲书、云爱娥来安顺冷甲田芭编号一号沟定居,种植粮食,可自给自足。1942年间,女儿云莲书出嫁。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日本军队肃清“抗日分子”。早晨6点多,日本军人来捕人焚屋,三名年幼的小孩幸免于难,但在枪尖下离开,屋内贵重物件和一切都被焚毁,连木屐都不存。大约上午10点钟,约数十人集体被机枪射杀,云逢鐄为蒙难者之一。第二天死者尸体才由华侨协会请准亲属领去安葬,四名海南籍死难者云逢鐄、史贻经、范厚兼、韩××由亲属共租一架大卡车运载四个棺材殓葬于曾吉容九支石广东公冢。死难者无有亲属者,即在被杀处下葬。被枪杀者中有五人受枪伤但尚活未死,其中四名伤者由华侨协会送到中央医院急救,但在医院被日军弄上兵车载走,未知去向。过后数日,冷甲市街有日军告白说,一碗白饭有数滴石油滴入,应将石油铲出,难免一些未沾石油的白饭亦被铲去。这样的情形,是明知错杀而杀。
如今,我是我叔叔的惟一侄儿,我有权力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合理补偿,要求补偿生命损失和财产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6日。
张北100. 蒙难者:张北(Cheong Pek),男,38岁,农民蒙难地点: 打巴旧警察局。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张北(Cheong Pek)本身,男,86岁,退休,祖籍广东何婆,身份证号2096054,现住于No.6,Jalan Bruseh,Bidor, Perak。日本侵占时住址: 十干巴沙乃双溪稔三条半碑。
投诉内容: 本人张北,在日本统治大马期间,曾经是被日军冤枉的受害者。当年本人才38岁,家有一妻一子。住在十干巴沙乃双溪稔三条半碑,是一位农人。
当时因为大肃清,本人一清早打开门要去做工时被日本兵无辜捉走,根本不给理由,也不听解释。就这样把本人关在打巴旧警察局,只留下一妻一子在家。当时有数十人同时被关。在这警局里有两间房,我们全部被关在此房,想找个地方睡也不能,因为实在太挤了。我在这里一共关了13天。在被关期间,每天过着非常艰难的生活,日夜不分地被殴打,被灌水逼供一些本人根本不明白的事件。每日都一样的被逼供无数次。最难忘和悲痛的是被灌水,先殴打,然后推倒在地上,将水从口中灌到肚子里,肚子胀大后,在肚子上放上一块板,然后日本兵就在板上一压,肚里的水就从鼻口耳流出,多残忍的做法。也因这样,本人从此变得失聪至今,因为水从耳出,把本人右耳膜弄破成聋,左耳变成撞聋了。每日都要挨饿,一日只可以吃两小块番薯,一个大男人以这两小块番薯怎么能填饱肚子呢?而且每日还要受虐待,使我的心灵上受到很大的创伤。每日都如此地虐待直到第13天,因为已证明了本人的确是无辜的,才由陈炳安先生为本人担保出来,和本人同关的其余人士就下落不明了。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6)
在这13天里,本人饱受虐待,家里人也日夜为本人担忧,最可悲的是,我的一切农作物变得血本无归。自从本人被放出来后,身子一天不如一天,(身体状况)恶化病倒在床上,也因为灌水而使我体内的五脏弄坏了。当时的生活实在太苦了,现在本人只想讨回一个公道。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陈水森
101. 蒙难者:
萧招娣,女
陈四妹,女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萧招娣之子陈水森(Chin Swee Sim),56岁,祖籍广东惠阳,身份证号0418814,现住于No.7 Kampung Masjid, Jalan Sungkai, Bidor, Perak,邮编35500。
投诉内容: 当日军杀害我母亲和妹妹之时,我只有5岁大,什么都不知道。刚好父亲带我上街去了,假如留在家里的话,可能也已同归于尽了。事情已隔了几十年,心中还是很难过,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莫亚妹
102. 蒙难者:
莫聚,男,22岁,劳工
杨南,男
蒙难地点: 吡叻州木歪埠。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莫聚之女莫亚妹(Mock Ah Moi),47岁,家庭主妇,身份证号7572062,现住于No.167, Jalan Simpang Jelapang, Ipoh Perak Malaysia,邮编3002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州木歪埠。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新马半岛时期,1942年6月16日上午,日军来到我家捉人,我母亲亲眼看着日本兵用强迫手段将我父亲与外公绑着拉走,在木歪埠囚禁一个多月。我父亲和外公遭受日军各种手段的折磨与虐待,他们受到日军棒打、晒太阳、脚踢、灌水等各种不人道的残害。虽然后来父亲和外公被放回家,可是他们两人满身伤痛,当年我们没有钱医治他们,拖了几年,伤痛发作而死。对这一起惨案的发生,日本政府应当负起一切责任,给我们受害者后裔合理补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黄安华
103. 蒙难者:
黄安华叔叔全家
黄安华舅父及舅父四子
投诉人资料: 黄安华(Wong Onn Wah),男,64岁,商人,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1406928,现住于美罗大街41号,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美罗三保岭。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我家的下列亲戚被日本兵杀害: 叔叔、婶婶和他们的三个孩子;一位舅父受刑致死,他的四个孩子被杀。只剩下外婆,由我赡养到去世。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3日。
Li Pik Pan
104. 蒙难者:
Li Chang Chin ,男,Pajakgadai
蒙难地点: 新加坡。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Li Chang Chin之子Li Pik Pan / Li Chok Fhan,56岁,店员,身份证号0091275,现住于: 13.Lorong Bayan Telok Wan Jah 05200 Alor Setar Kedah。日本侵占时住址: Kulai Johore。
投诉内容: 1942年,我父亲被日本兵抓去折磨致死,他死于新加坡。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8月6日。
黄汉文
105. 蒙难者:
蔡传克,男,28岁,劳工
蒙难地点: 吡叻冷甲应一乡村。
蒙难日期: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
投诉人资料: 蔡传克之外甥黄汉文(Wong Hon Woon),52岁,劳工,身份证号1456816,现住于I.23,No.A,Air Kuning,Kampar Perak Malaysia,邮编3192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冷甲乡村。
投诉内容: 本人黄汉文,蒙难者是我舅父蔡传克。我舅父出生于中国农村,秉性纯朴善良,14岁时南来谋生,初时生活困顿,辗转流离。日军南进时,他定居于吡叻冷甲应一村落,从事农耕,稍有盈积即汇寄回乡,以周济乡下家人之生活。
1943年农历七月初九凌晨,日军在我舅父居住之村落进行大肃清,当时舅父正在家中睡眠未醒,遂遭扣捕。与舅父同时被捕者,尚有无辜村民数十人。据目击者相告,被捕者皆被反缚双手,由日军驱赶至近郊一胶林旷地,并被强迫并排跪于地下,旋由日军以机枪对准扫射,舅父与其他被捕者皆死于日军枪弹下,无一幸免。舅父死时年仅28岁,其尸身弹孔累累,惨不忍睹。由于当年正逢战乱,民不聊生,舅父之尸体乃由我母亲负责草草殓葬于原地。历50年迄今,仍然委骨荒野穴宅未营。此则日军草菅人命之悲剧,日本政府实难辞其咎。
作为他的惟一亲属,我有权追究这件惨案的发生,我希望日本国家和政府应当负全部责任,还回一个公道,给予合理补偿。因为我舅父当年受日军残害根本是无辜的。如果日本真是讲民主人权的国家,就不应该抵赖而应赔偿一切。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4日。
陈林
106. 蒙难者:
陈林,男,34岁
蒙难地点: 吉打州西岭。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初七。
投诉人资料: 陈林(Tan Lim)本身,男,85岁,退休,祖籍广东普宁县,身份证号2555713,现住于304 Bagan Selatan Tan Jung Piandang Perak,邮编3425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吉打州西岭。
投诉内容: 我——陈林,在此陈述我1942年所受到的日本人的虐待,当时日军怀疑我接济共产党人。1942年农历正月初七,我在吉打州的西岭被日本兵抓住,并在位于Sungai Petani Kedah的集中营里受到残酷折磨,忍饥捱饿,并一直被关了五个月。因为在此期间受到的虐待,我的腰部严重受伤,双耳被打聋,头部受伤,时常晕痛。日本兵还强行给我灌水,再用脚踩我的肚子。最后,在没有给我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我被放了出来。我希望日本有关方面能对我的遭遇进行调查,并就我所受到的伤害进行公正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王增光
107. 蒙难者:
王火水,男,25岁,商人
蒙难地点: 美罗吉令仔。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资料: 王火水之子王增光(Ong Chin Kong),52岁,小商人,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证号2099323,现住于吡叻美罗大街63号(NO、63,Jalan Besar Bidor Perak),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612 miles, Jera Mukung Bidor Perak。
投拆内容: 我的父亲王火水,当年25岁,被残酷、没人性的日军残害致死。听母亲说,那时我才3岁,姊姊4岁,二弟才1岁。父亲是遭汉奸陷害的。当天,我父亲骑自行车出门去,要买牛奶回来给二弟吃,在半路被残酷、没人性的日本兵捉去,就这样一去永不回家了。当天还有人看见,回来报信,说我父亲被日军捉住,在半途中已给打得半死,又灌水,后来就押到吉令仔屠杀掉,当时还把附近房屋放火烧掉。我的父亲永远沉睡在泥土里,无法雪冤。美罗吉令仔是当年日军大屠杀的大本营。
自从先父被残无人道的日本兵杀害后,家破人亡。我们小小年纪就失去爸爸,妈妈年纪轻轻就守寡,生活非常困苦,吃的是番薯和木薯,后来居住在外婆家,靠耕种和割胶来维持生活,那时母亲她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长大。最可悲的是当父亲被日军捉去时,我母亲已经怀孕了,父亲遗留下一个遗腹子,他就是我的三弟,可怜地下的父亲也不知道他还遗留下一个遗腹子。最令人悲哀的是连父亲的尸体都不知在何处,无法雪冤!
母亲今年已73岁,年老多病,她老人家流过多少血和泪,她的心中有多少恨和仇,这笔惨痛的血债怎能弥补。这50年来,我母亲内心痛苦,流不尽的辛酸泪水,她永远不能忘掉这惨痛的记忆。希望日本政府当局还我们家属一个公道,赔偿我们的血债。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7)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7日。
Voon Swee Khiew
108. 蒙难者:
Voon Tee,男,35岁,农民
蒙难地点: 吡叻打巴警察局(Tapah, Perak)。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人资料: Voon Tee之子Voon Swee Khiew,54岁,农民,祖籍广东(Ben Seng Canton),身份证号400205085099,现住于2 BlockA, Rumah Awam3, Bidor, Perak,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6th mile, Jalan Teluk Intan Bidor, Perak。
投诉内容: 我是遇害者Voon Tee的儿子,在日本占领期间,我的父亲在1943年被日本人杀害,我们为此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我们得知,我们亲爱的父亲在1943年被日本兵抓去打巴警察局,我们的母亲当时还去狱中探望了他几次,他受到残酷折磨并最终被虐待致死。打巴警察局的警察向我们的母亲通知了父亲的死讯,他被埋在了不知名的地方。当听到父亲被害时,我们一家人是多么地痛苦啊。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赔偿。
投拆时间: 1994年7月27日。
邱武鸿
109. 蒙难者:
邱文德,男,38岁,杂工
邱武隆,男,23岁,杂工
蒙难地点: 太平新板章吉×令至峭山途中。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邱文德之侄邱武鸿(Khoo Boo Hong),76岁,小店主,祖籍福建海澄,身份证号1014532,现住于新邦安××门牌15号(15,Simpang Ampat, Semanggol, Bagan Serai, Perak),邮编34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同上。
投诉内容: 我祖父邱天厚生有六男,我父亲邱文果排行老大,邱文德是我六叔,邱武隆是三叔文荣之子。日军南进时,人心惶惶,大小商店劫后纷纷关门停业。我叔文德与堂弟武隆及众朋友一二十人用自行车载米在半途贩卖。那天,不知哪一队日军经过,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将他们统统赶到山上去屠杀,这一二十人都被杀,至今未得伸冤。现在我的父辈都已作古,我六叔埋在太平福建公塚,堂弟尸体都未寻着,不知何终。我就我这两位亲人的被害向日本提出索赔。
另外我还存有香蕉票约1000元,本为上万元,但因长期无用,小儿玩耍,被烧或为老鼠咬碎,仅剩此数。
投诉日期: 1994年8月7日。
黄玉英
110. 蒙难者:
黄观有,男
黄茂龙,男
蒙难地点: 美罗吉朗仔梁根水喉公司。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黄观有之女黄玉英(Wong Yoke Yeng),63岁,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2095190,现住于TB25,kg Baru 35500,Bidor Perak,邮编35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美罗吉朗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
投诉内容: 我当年同父亲黄观有、母亲吴火娇、哥哥黄茂龙以及妹妹黄月英住美罗吉朗仔梁根水喉公司附近。日军来“肃清”时,因为我当时有病,正与母亲及妹妹离家在美罗医病,等到我母亲听到消息说日军在梁根水喉公司内“肃清”而赶到现场时,才知道我父亲以及哥哥都已不幸被枪毙了,被一起埋葬在乱葬岗。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赔偿。
投诉时间: 1993年10月16日。
关毩仔
111. 蒙难者:
关亚毩,男,42岁,耕种
蒙难地点: 雪邦二十三行芭至十七行芭途中。
蒙难时间: 1942年10月间。
投诉人资料: 关亚毩之子关毩仔(Kwang Mee Kia),59岁,小园主,祖籍兴化甫田,身份证号3586900,现住于243,New village, Sepang, Selangor,Malaysia,邮编439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雪兰莪州双溪比力十七行芭。
投诉内容: 1942年10月间,我父亲关亚毩被日军捉去,那时我父亲42岁,我只有10岁。我们在日治时期是住在十七行芭,父亲是到二十三行芭种植及养猪,每天三餐都回家吃。某日下午二时,我父亲从二十三行芭回家用午餐,至途中被日军截捕,被截捕的村民相当多。我父亲是被送到雪邦五支警局充当“认人组”,我父亲被点中是属于“坏人”。迄今无音讯,很肯定是被日军杀害了。当年日军不分黑白,乱杀无辜,日本政府应该负起一切责任,给予无辜受害者家属后裔合理赔偿。因为家父并不是与日军作战而死,而是被日本兵无辜杀死,日本政府应当给予赔偿才合理。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5)
吴亚邦
112. 蒙难者:
吴金义,男,贩猪商
蒙难地点: 雪邦吉枳。
蒙难时间: 1942年1月12日。
投诉人资料: 吴金义之子吴亚邦(Goh Ah Pang),62岁,的士司机,祖籍福建,身份证号1501140,现住于双溪比力新村二五七号,邮编43950。日本侵占时住址: 雪邦吉枳。现住址: 257,N/V,Sg. Pelek Sepang,Selangor。
投诉内容: 日治时期,我与家人住在雪邦吉枳,我父亲吴金义是贩卖猪只的商人。父亲克勤克俭建了一排店屋,其中商店三间、住宅两间(均为木屋)。英军战败撤退后,炸毁了附近的一道桥,以断绝交通。1942年1月某日,日本军追到雪邦仔过不了港,就将我父亲的三间店、两间住家屋拆去造桥。这五间屋的梠檬柱子很长,适合做桥柱,所以在一夜一日之间拆光了我们的家。我们无家可归,寄住在朋友的家里。后来,我的父亲悲伤过度,过了一年多就因为悲伤得重病而死。日军破坏我们的家园,日本政府要负起一切责任,给我吴亚邦合理赔偿,这样日本国家才有民主可言,否则就是土匪行为,强盗政策。
投诉日期: 1994年10月8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5)
曾辉
113. 蒙难者:
曾会留,男,20岁,养猪及耕种
蒙难地点: 雪兰莪州加影监牢及半山芭监牢。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曾会留之弟曾辉(Cheng Hool),63岁,退休,祖籍福州,身份证号341023015009,现住于No.120,Kampung, Baru, Sepang,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邮编439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丹那美拉,九号山芭场。
投诉内容: 1942年,我哥哥曾会留被日军捉去,那时他只有18岁。大约是1942年某月某日,他才新婚过了五个月,与另外两名同伴从吉隆坡载货回家,至士毛月地区被日本兵检举,怀疑他是抗日分子,被抓送到加影牢狱。在1943年,母亲去探望他,他被日军从监牢里放出与母亲相会,但不允许他与母亲说话。他出来时,母亲见到他十分伤心,因为哥哥看见地上有香蕉皮便立刻拾来吃,可见牢里的生活是多么的凄惨与辛苦。当年有一位日籍园丘经理人有意协助担保他出来,只可惜抵达那边时,得知他已经病倒,送往医院了。1944年4月间,在吉隆坡文良港医院才获知他在1944年2月14日已去世了。我哥哥那时只有20岁就无辜惨死。当年,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残害了我的兄长,日本国家和政府应当给予我们受害者家属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5)
覃亚林
114. 蒙难者:
覃瑞三,男,37岁,工人
覃介,男,工人覃福,男,工人
覃有,男,工人覃荣,男,工人
覃五,男,工人覃圣瑞,男,工人
谢南,男,工人扣友,男,工人
廖兄,男,工人
蒙难地点: 三巴央(吉南)卡章武莫,吉打州。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9日。
投诉人资料: 亲属覃亚林(Tam Ah Lam),男,53岁,商人,祖籍广西,身份证号1611013;现住于1045 Bee Bee Park Simpang Kuala Alor Setar, Kedah,邮编05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72,吉南三巴央卡章武莫(72,Kachang, Bubok kedah)。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8)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9日,残暴的日军在吉南三巴央卡章武莫杀害了我的下列亲人: 覃瑞三、覃介、覃福、覃有、覃荣、覃五、覃圣瑞、谢南、扣友、廖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0日。
董炳赞
115. 蒙难者:
董炳抄,男,20岁,学生
蒙难地点: 梹榔律格成*宝一监狱。
蒙难时间: 1943年3月26日晨(被捕),1945年5月11日(死亡)。
投诉人资料: 董炳抄之弟董炳赞(Tang Peng Chan),50岁,公务员,祖籍福建,身份证号3465432,现住于497D,Jalan Bunga Matahari, Tanjong Bunga Penang。邮编11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梹城丹容督公门牌495。
投诉内容: 日本兵将我的哥哥抓走,并在狱中将他害死。他被捕时,是由宪兵及蒙面侦探四人当场以绳缚其手及头部,要他承认自己是抗日分子,及后又押进监狱用绳吊起,用刀刺身体各部及火烧、殴打,后因受不起酷刑,我哥哥被迫承认参加反法西斯联合会及抗日同盟会。其后,他就禁于狱中,过着劳苦之生活,终日挨饿,身体受病,后死于监狱医院。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哥哥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3日。
孙玉枝
116. 蒙难者:
孙瑶琼,男,老板
蒙难地点: 槟城州社尾区附近。
蒙难时间: 1941年12月19日。
投诉人资料: 孙瑶琼之女孙玉枝(Soon Gaik Kee),63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证号3464128,现住于92,Jalan Gajah,Penang,邮编11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312 Tanjong Tokong 10470 Penang。
投诉内容: 日本空军的飞机轰炸,炸死了我的父亲,日本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立场上,给我们这个受害者家庭以公正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7日。
林亚娥
117. 蒙难者:
王亚婷,女,29岁,家庭主妇
亚秀,女,60岁
林亚娥,女,8岁
蒙难地点: 梹城姓林桥。
蒙难时间: 1941年。
投诉人资料: 王亚婷之女林亚娥(Lim Ah Ngoh),61岁,祖籍福建,身份证号2561863,现住于吡叻瓜拉古*惹兰班台门牌363号(No,363,Jalan, Pantai kuala Plurau, Perak, malaysia),邮编34350。日本侵占时住址: 梹城姓林桥祖屋。
投诉内容: 日本飞机空袭梹城时,炸弹炸中了我的母亲王金锭,她当场就死去了。我家祖屋被彻底炸毁,我的祖母被炸死在其中。我的左手肘被飞迸的弹片击伤,直到今天,这块伤疤还是历历在目,每次当我看到它时,我就会想起我在空袭中失去的母亲、祖母,想起我们遭受的生命、财产损失。我要就此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6)
Khoo Kay Lock
118. 蒙难者:
Khoo Soo Guan,男,35岁,政府高级职员
蒙难地点: Penang, Malaya。
蒙难时间: 1943年8月。
投诉人资料: Khoo Soo Guan之子Khoo Kay Lock,55岁,马来西亚海军退役人员,身份证号5989651,现住于647Q,Lorong Gajah, Fettes, Park Penang Malaysia,邮编11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atu Farringhi, Penang, Malaya。
投诉内容: 我的父亲Khoo Soo Guan是日本军人和宪兵在马来亚的Pulau Tikus, Penang进行的一次肃清行动中被抓走的,时间大约是在1942年的3月至5月之间。在这次行动中,一个蒙着脸的人指了指我的父亲,我父亲的后背上被用红笔写上字,并随即被带走。这是我父亲在Pulau Tikus Penang的朋友最后一次见到他,这位朋友在“肃清”行动进行时,和我父亲呆在一起。后来,大约是在1943年8月,我们家里人知道了父亲在Penang监狱的死讯,这就是我父亲在日本占领期间被害的主要事实。
就像二战中日本兵在瓜拉庇朥和其它地点残忍杀害或是折磨致死的其他人一样,我父亲是全然无辜的。在我父亲被宪兵抓走后,我们缺衣少食,就像被扔在了野地里。甚至到了战争结束后,这种痛苦和艰辛还伴随着我们,严重地影响着我们的家庭生活和受教育程度。我要求日本现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5日。
郭尚和
119. 蒙难者:
郭木生,男,34岁,商人
蒙难地点: 梹城缎罗申街巫廷谦药行处。
蒙难时间: 1941年12月8日。
投诉人资料: 郭木生之子郭尚和(Koay Seong Hoe),60岁,书记员,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证号3199851,现住于22,Perak Lane, Penang, Malaysia,邮编1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22,Perak Lane,Penang。
投诉内容: 我父亲郭木生,当时在城中街(Beach Street)巫廷谦(台湾人)药行处被日本飞机炸死,被炸死时34岁,遗孀陈凤英至今还活着,可以作证。
投诉日期: 1994年1月12日。卢亚德
120. 蒙难者:
卢栾×,男,37岁,种菜
郭妹,女,35岁,种菜
卢栾之子,男,10岁
卢栾之子,男,6岁
卢栾之子,男,2岁
卢栾之女,女,9岁
卢栾之女,女,7岁
卢栾之女,女,4岁
蒙难地点: Ulu Bruas Perak。
蒙难时间: 1943年6月26日。
投诉人资料: 卢栾×之侄卢亚德(Lu Ah Tik),60岁,身份证号A3548750,现住于11,Jalan 15137, Taman Bukit Maluri Kepung Kuala Lumpur,邮编5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Ulu,Bruas, Perak。
投诉内容: 我叔父卢栾×,当年37岁,与妻子郭妹,当年35岁,及六名子女(三男三女),年龄由10岁至2岁,一家八口居住在吡叻木威鸟路街后的菜园屋,靠种菜和种烟为生。
1943年6月26日上午9点左右,一队为数约十多人的日本兵荷枪实弹,在一名差人的带领下来到我叔父家。日军将三家一共16人带到叔父的房屋内,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就开枪把他们全部枪杀。我叔父家八口人全部被杀,另外八位邻居也同时被害。惨案发生时,我与父亲都听到枪声和惨叫声,父母亲带我逃入森林中去避难。还好日军没来我家,我和父母等日军走后才从森林出来。心狠的日军杀了人还把尸体叠成一堆,然后放火烧屋,16具尸体被烧得焦黑,惨不忍睹。我要为叔父一家伸冤,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惨案负起责任,给予公平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7日。
柯世文
121. 蒙难者:
柯雨水,男,40岁,商人
蒙难地点: 有利银行。
蒙难时间: 1943年10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柯雨水之子柯世文(Kua Say Boon),64岁,商人,祖籍福建南安,身份证号1551678,现住于1134,洪明贵花园,(高/葛?)多峇汝吉兰丹(1134,Ang Beng Kooi Garden, Kotabharu,kelantan),邮编15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No.21 Main Street,Kuala Krai, Kelantan。
投诉内容: 大约1943年10月15日,日本人来到瓜拉吉赖埠组织宪兵,总部设在(葛/高?)多峇汝(Kotabharu)的有利银行,宪兵头头是minami。当天下午5点钟,一队日本宪兵在minami的带领下来到了我们家中,宪兵抓走了我的父亲,大约有两卡车的人,其中大多数是瓜拉吉赖的居民,被抓到宪兵总部有利银行去,且一去不回返。那时我13岁,1943年10月17日,我去Kota Bharu寻找父亲,得知他就关在宪兵总部的房子里,他再也没能回到家中,相信他已经被日军杀害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9)
投诉日期: 1994年7月13日。
谢仰平
122. 蒙难者:
谢仰平,男,33岁,教育
蒙难地点: 诗巫警察署。
蒙难时间: 1943年5月16日—1943年6月27日。
投诉人资料: 谢仰平(Sia Ngiong Ping)本身,男,83岁,教育,祖籍福建闽清,身份证号K146369,现住于No.9A,Brooke Drive15,Sibu,Sara Wak, Malaysia,邮编96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亚砂罗越诗巫不杰立麻。
投诉内容: 我名叫谢仰平,福建福州人,于公元1938年2月8日(“七七事变”日本侵略中国的第二年)携妻南渡到砂罗越的诗巫与父母及三位小弟团聚(彼等于1929年来诗巫)。夫妻俩任教于益智小学。1942年春日军占领诗巫。日治期间曾设“日文养成所”,通令所有英殖民地期间之教师必须入训。唯有我弃教从耕,1943年,经营茶室于新珠安。讵料是年5月16日早上,日警署副署长率警冲进店内,倾箱倒箧,搜检我房中所有书籍文件,发现旧时我由大陆带出来之各机关文件及亲友来往之书信,全部被搜查带走。说我“反日”居心,即行拘押,当日下午日警即施苛打。五时许,即令警员把我紧绑于警署内之水泥柱上,不准饮食,不许睡眠,不时还令警员鞭打,或以掌掴,如此三日夜后,我已不省人事,署长才令解绳松绑。内子在外设法营救,但是在暴政之下,呼救无门,呼天不应,呼地无声,内子因忧伤过度,遂致精神错乱,历时年余。当时我已育有三个儿子,年仅三岁、四岁和五岁,皆托亲人抚养。
我被囚警署内,日警时加盘问,我不作答时,或摇头否认“反日”时,副署长即施掌掴,无法无天。如此40昼夜,于6月25日获释。是时我身负重创,精神沮丧,不能操作。内子神经不正常,尚未康复,家庭生活日夕难度。直至1945年,大战结束,1946年,重任教职,家庭生活稍纾困厄。
今者日政府中人已知反省过去“军国主义”之黩武罪行,对于战时遭难者应负赔偿之责任。因此,我要求日政府对我当时肉体上所受之折磨、精神上所受之打击以及家庭生活所受之困厄给予赔偿。Qī.shū.ωǎng.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0日。
吴瑞华
123. 蒙难者:
张傑儒,男,38岁,教员
蒙难地点: 砂朥越诗巫木杰立麻。
蒙难时间: 1945年6月9日。
投诉人资料: 张傑儒之妻吴瑞华(Ngu Swee Hua),67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古田,身份证号K322033,现住于115,Jalan SS19/1F, Subang Jaya, Petaling Jaya Selangor, Malaysia,邮编47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砂朥越(Binatang, Sarawak Malaysia)。
投诉内容: 1945年6月9日,日军杀害了我的丈夫张傑儒,并在他还未断气前就将他活埋。我丈夫是在Binatang被日本人抓走的,后来被关在诗巫(Sibu)的Sacred Heart school。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并最终和另一些马来西亚的平民一起被日军枪杀,日本人在他中弹未死之前就把他活埋了。
就这样,我在18岁时就成了寡妇。因为日军杀害了我丈夫,我和我的女儿无法过上安定幸福的家庭生活。因为失去了亲爱的丈夫,我不得不辛苦工作以养活自己和新出生的女儿。自从丈夫被害后,谋生的压力和失去丈夫的巨大悲哀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健康,抑郁和失眠一直折磨了我许多年。
我生活中的所有悲哀和痛苦都是日本人杀害我的丈夫导致的,基于这一事实,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其士兵在战争中的行为负责,并对受害者及其家人蒙受的悲哀和痛苦作出赔偿。尽管任何东西都已不能让逝者复生,日本政府还是应该承担起其应负的责任。
投诉日期: 1994年6月30日。
骆玉英
124. 蒙难者:
骆树,男,45岁,农民
叶满,女骆玉兰,女骆玉梯,女
骆玉娇,女骆天送,男骆天生,男
钟妹,女
蒙难地点: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树之女骆玉英(Loow Yoke Yin),66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7885,现住于No.9,Rasak Road Seremban,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残暴的日本兵在森美兰州知知港的余朗朗杀害了我家八口人。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是: 我的父亲骆树,母亲叶满,姐姐骆玉兰,妹妹骆玉梯、骆玉娇,弟弟骆天送、骆天生及继母钟妹。我上述亲人完全是无辜的,没人性的日本兵杀害他们是毫无理由的,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丁怡利
125. 蒙难者:
丁海珊,男,36岁,水果小贩
蒙难地点: 淡边大街。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间。
投诉人资料: 丁海珊之子丁怡利(Tan Jee Lee),52岁,建筑承包商,祖籍大埔,身份证号1219910,现住于No.9057,Kuala Ina,Pulau Sebang,Tampin N.S.,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淡边大街。
投诉内容: 本人父亲一向在淡边大街摆卖水果为生,1942年6月间,突然来了三个日本人逮捕了他,据说被带去马六甲,从此下落不明,消息全无。当年他36岁,他没有任何罪过。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必须承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失去父亲的支撑,我们的日常生活十分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死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戴南送
126. 蒙难者:
Tai Mok Thong,男,25岁,农民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Tai Mok Thong之子戴南送(Tai Nam Song),身份证号0863563,现住于Ag127,Machap Umboo,Malacca。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杀害了我的父亲Tai Mok Thong。我父亲遇害时约25岁,他当时是个农民。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何福喜
127. 蒙难者:
何庭初,男,60岁,商人
蒙难地点: 马六甲丹绒吉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何庭初之子何福喜(Ho Fock See),56岁,出租车司机,祖籍广东大埔,身份证号3047073,现住于马士日丹那,马六甲(No.57,Taman Maju Jaya Masjid Tanah Melaka),邮编7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马士日丹那,No.2050大街。
投诉内容: 我叫何福喜,住在马六甲马士日丹那的Taman Muju Jaya。我的父亲名叫何庭初,在他55岁时,日本兵在马六甲的马士日丹那杀害了他。熟悉我父亲的人都说他是个很好的地方领袖,当人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乐意去帮助他们,没有人知道凶残的日军为什么要杀害他。我是他的儿子,我有权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日本人应该站在人道立场上对他们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清算。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2日。
戴港
128. 蒙难者:
戴佛容,男,21岁,菜农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戴佛容之弟戴港(Tai Kong),59岁,劳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881525,现住于J5163,Jalan Jati,Taman Maju,Jasin,Malacca,邮编77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望万牙邦菜园。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0)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胶园里(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Malacca),杀害了我的哥哥戴佛容(Tai Fook Yong),他当时大约21岁,是个农民。我希望就我哥哥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杨均如
129. 蒙难者:
杨裕祥,男,50岁,农耕
杨仁和,男,26岁,农耕
蒙难地点: 马六甲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杨裕祥之孙杨均如(Yong Kiun Yee),57岁,胶工,祖籍梅县,身份证号0208688,现住于J4196,Taman Bemban,Bemban Melaka,邮编7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望万牙邦。
投诉内容: 1942年11月10日,日本兵在马六甲野新十七支胶园(Batul7 Jalan Jasin/Melaka,Jasin Malacca)杀害了我的爷爷杨裕祥和我的叔叔杨仁和。我爷爷当年50岁,我叔叔当年26岁,他们俩被害前是小果园主,同时也从事农耕。我要就这两位亲人的被害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9日。刘金泉
130. 蒙难者:
刘云开,男,32岁,车衣店主(裁缝店主)
蒙难地点: 不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刘云开之子刘金泉(Leow Chin Chau/Liw Kim Chin),62岁,劳工,身份证号0200612,现住于马六甲州马日丹那南文真勿杀,邮编7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勿里杵。
投诉内容: 我父亲刘云开在他33岁时被日本人杀害。当家里失去了父亲这个主心骨后,我们家里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我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承担起抚养全家的责任,我们缺衣少食,更谈不上什么接受学校教育了。是谁让我们遭受了这样的痛苦?是日本人。所以,日本政府应该为我们所蒙受的痛苦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郑建成
131. 蒙难者:
郑学琛,男,33岁,商人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5年9月5日。
投诉人资料: 郑学琛之子郑建成(Tay Keng Seng/Teh Kah Seng),54岁,退休音乐教师,身份证号0868833,现住于No.346G,Ujong Pasir, 75050,Melaka, West Malaysia。
投诉内容: 先父郑学琛是一个善良谦和、诚实且有礼貌的商人,当他在世时,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于同情心,并且乐于助人的人。在日本侵占马六甲地区期间,他很不幸地被日本人误抓去,在监狱中关了一年零七个月。在狱中日本人折磨他,比如说,用烟头烫,往指甲内刺针,往鼻孔里灌水,等等。他每天都被折磨,直到他病倒,他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在结束了一年零七个月的牢狱之灾后,他被释放了。见到他回来,我们全家人都非常高兴。但不到一个星期,1945年9月5日,他又被抓走了,实际上当时日本已经投降了,那天夜里,他和他的十个朋友(有两人成功地逃脱了)被用汽艇秘密地载往马六甲的Pulau Besar,准备处死。我的父亲因为十分瘦弱,便将手从捆着的绳子中脱了出来,他试图从船上逃走,但不幸的是,他在跳入海中之前,被打死了,并且被推进海里。他的八位朋友被载到了Pulau Besar,在那儿,他们被刺死,并扔进一口大井中。后来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们被葬在离马六甲9.25英里的地方。去年,也就是1992年8月12日,有二十多位日本教师来到Umlai拜祭我父亲和他的朋友的墓。在我父亲死后,我母亲成了家中的顶梁柱。她在30岁就成了寡妇,她必须拼命工作以养活我们(我们都还不到八岁),我父亲被害时33岁,他身后没给我们留下任何财产。因为只有依靠母亲每月的微薄收入,我们不得不节衣缩食,我们受着贫困和营养不良的折磨。因为长期的痛苦、压力、忧虑、悲伤和哭泣,我可怜的母亲在79岁时已患有眼疾和多种其它疾病。她需要医疗和手术,但这又需要花一大笔钱。
我希望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7日。
谢卓汶
132. 蒙难者:
谢耀×,男,41岁,胶工
蒙难地点: 马六甲三保山。
蒙难时间: 1943年12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谢耀×之子谢卓汶(Chae Chek Man),54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3564265,现住于森美兰马口榕桔C2(No.20C2Ladang Geddes Bahau,N.S.),邮编7211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亚罗牙也呀叻陈仄源树胶园。
投诉内容: 1943年12月15日,日军把我的父亲捉去马六甲三保山,在那儿的屠杀中将他无辜杀害。我是他的儿子,我的父亲在没有经过任何审讯,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被杀掉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予以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8日。
戴秀娥
133. 蒙难者:
戴荣桂,男,23岁,农夫
蒙难地点: 吉山热水湖(Batu17 Jalan Jasin/Malacca Jasin Malacca)。
蒙难时间: 1943年1月6日。
投诉人资料: 戴荣桂之女戴秀娥(Tye Siew Ngoh),51岁,家庭主妇,身份证号0875636,现住于J13,Jalan Bendahara, Melaka,邮编75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野新。
投诉内容: 1943年1月6日,我的父亲被日本人冤枉为共产党而惨遭杀害。父亲被害前是一名农夫,被害时大约23岁。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7日。
134. 蒙难者:
黎玉兰
龚佑,男,30岁,割胶工人
蒙难地点: 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龚佑之妻黎玉兰(Lye Nyok Lan),74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624968,现住于Batu10,Jalan Kampong Tehel,Bemban Melaka,邮编7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Dunlop Eastate”。
投诉内容: 我的丈夫龚佑是在1942年11月10日,被四名日本宪兵从马六甲野新武吉新宜甘文路“Dunlop Eastate”工人宿舍带走扣留的,他从此便一去不返,日本投降后至今没有消息。他当时是一名胶工,大约30岁,他被害后给我留下了三个孩子,年龄从2岁至3岁不等,并且在他死后不久,他的遗腹子又出生了。打那以后,我就过着非常艰难和困苦的生活。我不得不节衣缩食来抚养这些失去父亲的孩子。后来我们的小孩中的老二被一个亲戚收养。我生活中的艰难困苦真是难以形容,尤其是像我这样一个无助的寡妇,又生活在日本人统治时期那样的困难环境中。我们的亲人都是无辜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基于人道的立场,必须给予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