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星空倒影》》 · 弦歌雅意 · 2026-07-25
《星空倒影》
作者:弦歌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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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雏鹰 第一章 我不想当兵
“请问……第二小队的营地在哪?”我走遍了整个新兵营,每个小队都有新兵签到的报名站,唯有第二小队的招牌看不见,只好冒失地走进一个帐篷里询问。
“第二小队……挺耳熟啊,我想想,啊,就在这里了,这就是第二小队的营地。”躺在床铺上的那个满脸胡茬的中年军官好像还没睡醒,连眼睛都没有睁开,打着呵欠糊里糊涂地回答我。
“那……请问,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卡尔森小队长?我是来报道的新兵。”
“啊,又来新兵了吗?卡尔森?这个名字挺熟啊。”他昏昏沉沉地嘟囔着,“雷利、弗莱德、杰夫里茨、达克拉、拉玛、罗尔……新兵名单上好象没有卡尔森这个名字,你走错地方了。”他侧过身去,挥了挥手,不知是在驱赶我还是在驱赶那个打扰他午睡的问题。
“您弄错了,我找的不是新兵卡尔森,是第二小队的队长卡尔森。”我小心地追问着。
“哦,小队长卡尔森……我想想……小队长……卡尔森,哦,我就是,什么事啊?呵……”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睡觉把自己睡忘了的人。
“杰夫里茨基德向您报到,听从您的吩咐,长官!”我按照当过兵的老爸教我的新兵礼仪大喊。
“哦,天呐,怎么又是这老掉牙的一套,知道了知道了,就不能让人睡个安稳觉吗?”我面前的长官把头深深埋藏在被子里,躲避着我的声音,“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子里传出他的招呼声,声音有些闷。
“到,长官。”帐篷外走进一个年轻的士兵,他身材比我略高,鼻梁高挑,虽然面色冷峻,但一双黑色的眸子散发着惑人的神采,最让人心动的是那一头黑亮的头发,光可鉴人。如果他不是正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军服,我简直要以为他是哪一家的名门贵族。事实上,即便是这样,他也是我见过的形象最高贵的人了,甚至比每个月到我家的酒馆收税的税吏大人还要高贵。
“这也是个新来的,安排到你们的帐篷里去。”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正指向我,然后又缩了回去,“然后帮我把门边上的牌子挂上。” 说完,地铺上的被子蠕动了两下,看的出,我的上司正坚决捍卫着他的美梦。
“是,长官。”黑发的年轻士兵把我领出了门,顺手在帐篷上挂了一个写着“猪在圈中,请勿打扰”字样、还画着一个闭着眼睛的猪头图案的招牌,极富创造性。看我一脸的诧异,他一付见怪不怪的表情,转脸就走了,我只能苦忍住笑意跟在他后面。我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杰夫里茨基德,德兰麦亚王国里德城马蹄铁酒馆老板独腿老基德的次子。和我那个整天做骑士梦想当英雄的哥哥皮埃尔不同,我天生就是块酒馆老板的料子——不,是天才。刚出生三个月的时候,老基德曾错手把他的麦酒倒在了我的奶瓶里,当他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是牛奶的时候,我已经不动声色地把一瓶烈酒喝了个干净;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具有相当高超的品酒技艺,能够熟练区分在整个大陆市面上能够找到的各种酒类;7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负责酒馆里最见工夫、最需要技巧的工作——兑水;10岁的时候,我就正式在前台招呼客人,并一举成为整个里德城最受欢迎的酒馆小厮;14岁的时候,我已经俨然是马蹄铁酒馆的老板,掌管一切账目,把老基德、基德太太和长我6岁的兄长皮埃尔指挥得团团转。在我苦心经营之下,马蹄铁已经由原先里德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酒馆,变成了具有极高知名度、日客流量超过500人的大型餐饮企业,并连续三年成为里德城纳税先进单位。如果不是每个18岁的成年男子都要起码服为期三年的兵役,我才不会离开那个每天热闹非凡的酒馆。毕竟,当一个酒馆老板,和一帮食客插科打诨,传播一些旅行者的新鲜见闻,看酒鬼们在门外的空地上打架,比做什么骑士、当什么英雄要快活多了,也安稳多了。
我服役之前,已经和家里约好了,等三年后我回家,老基德就正式退休,马蹄铁酒馆将正式由我掌管。至于皮埃尔——对这个哥哥我也真没有好办法,服完了兵役不过瘾,居然又想去干什么佣兵,不知道跑到哪里修行去了。随他四处折腾去吧,家里有我,足够了。
“他刚才怎么喊你国王?”我有些诧异地问我的新室友。
“外号。”他的声音带着说不清的自豪感,似乎连一个字也不愿多说。
“这样的外号挺少见,不过……”酒馆小厮的职业习惯让我不由自主地和人套近乎,“挺形象的,我是杰夫里茨基德,你可以喊我杰夫,我以前是个酒馆小厮。”
“弗莱德,弗莱德古德里安。”
“弗莱德古德里安,我可以喊你弗莱德吗?”他点头默许了,“我刚来,对这里还不了解,你来了多久了?这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我们的长官怎么样?这附近有没有出色的饭店?或者酒馆也成。有没有漂亮姑娘?我喜欢大眼睛的,亮亮的那种,就像你的……哎,人呢?”我只顾着边说边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同行者的身影。
“到了。” 弗莱德站在我身后大约10步远的地方,面无表情地说。
“啊,谢谢。”我有些尴尬地小跑过来。
走进帐篷,弗莱德指着我对帐篷里的其他三个人说了句“新来的”,就走到自己的铺位上看书去了。
“我是杰夫里茨基德,是刚报到的新兵,朋友们都喊我杰夫。”
“我是达克拉,欢迎加入。”我被那个最高大的身影迎面抱了个结实,虽然如此隆重的欢迎礼节让我很感动,但对我瘦弱的身躯却是个不小的考验,“我是个石匠,家在瓦伦城,呵呵。”粗犷的声音昭示着说话者是个豪爽的男人。
“石匠,好工作啊,我的邻居就是个石匠,喜欢弄雕花的石质栏杆,我家酒馆外面的栏杆就是他雕的,手艺好的不得了。不知道你主要经营什么项目。”我尝试着和他套近乎。
“呵呵,我是刻墓碑的。”
“呃……”
“我的手艺,绝对一流,在瓦伦城都是有名的,要是有什么需要,你跟我说一声就好,都是自己人,我算你半价。”
“啊……谢谢,谢谢,不用了,不用了。”我大汗。
“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啊,大石柱子。”一个矮小的身影闪出来,慢条斯里地说。
“凭什么又说我笨啊!”达克拉大吼起。
“有你那么说话的吗?杰夫那么年轻,那么急着给他送墓碑,这不是咒人家嘛。”
“就是。”我心里暗想,“终于有人给我说句公道话了。”
“就算是送,起码也要等两年再说啊。”……我更是无话可说了。
“那可不一定,我们是在当兵啊,万一要打起仗来可保不准他能活多久……呃,杰夫,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很年轻,身体很好,可家里人就不一定了呢,万一你爸爸……”我已经分不清达克拉是真笨还是故意恶心我了。
“哦,忘了介绍,我是雷利,家也在瓦伦城,是个杂耍艺人。”刚才那个慢条斯理地矮个子对我说,“刚才是开个玩笑,不要介意啊。”
“啊,我知道,我不介意的。”我努力地装出一付笑脸。
“另外,刚才忘了问你……”
“什么?”
“你喜欢什么花样的?”
“什么什么花样?”
“墓碑啊。”在我反应过来之前,雷利已经一脸奸笑地跳开了。
“我是拉玛,我们家是开熟食店的。”从我一进门起就一直趴在床上嚼着东西胖子终于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跟我打了声招呼,“你也来点吗?”他把一只油乎乎的猪蹄伸到我面前,被我拒绝后摇着头叹了口气,说了句:“都不识货啊。”又趴回去继续享用了。
我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惯了的,三言两语就和他们混熟了。从他们嘴里我了解到,新兵营的报到期限有三天,今天刚刚是第二天,他们也只是比我早来了一两天而已,对这附近的了解并不比我多。不过,他们已经收集了不少我们基层指挥官的不良风评:据说卡尔森小队长的绰号是“背影”,这是因为他在以前的作战中总是第一个溜号、只给敌人留下背影而得的称号。他们几个摇头大叹运气不好,遇到这样一个没出息的上司,出门少不得要受人白眼了。我到是无所谓上司有没有面子,只求太太平平地混完这三年,早点回去当我的小老板就好。
次日,我们听到卡尔森歇斯底里的招呼声,然后冷峻的弗莱德又领进来一个新兵,照旧说了三个字:“新来的。”又闪到一边看书去了。
“大家好,我……我是罗尔。”一个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哼哼声从面前的少年口中发出来。
又是一个热情如火的拥抱礼,外带适时的墓碑直销广告,接着一高一矮两个气死人的家伙就又唱起了对台戏。当吓傻了的新兵终于能喘口气的时候,一只硕大的烧猪头突然冒出在他的面前。
“要不要来尝尝?”拉玛边抠着牙边问,“哎,你怎么晕了,这可是好东西啊。我见过晕车晕船的,还没见过晕肉的,真是不识货哟。”
我和沉默的弗莱德对望了一眼,摇着头把这个被烧猪头吓晕了的新兵拖到自己的铺位上。
终于全员到齐了。
第一卷:雏鹰 第二章 命是用来逃的
“都起床都起床,统统给我滚出来,别再他妈死猪一样烂在被窝里。”新兵营正式训练的第一天,在帐篷外传来一阵刺耳的喊声。
“第二小队集合,我数到十,还没有滚出来就把他踢到沟里去。”粗豪的叫骂声再次响起,我听出来了,这是小队长卡尔森的声音。
“一、二、三……”帐篷里的每个角落都发出穿衣服瑟瑟声,不时还能听见两个人争抢一件上衣的声音,“四、五、六……”我已经穿上了鞋,正在找原本应该已经穿在裤子上的腰带,“七、八、九……”找不到,算了,先出去再说。当过兵的老爸和哥哥再三告诉过我,每次新兵报到之后都要经过一些紧急集合的事情杀杀威风,这个时候宁愿丢人也别拖后腿,否则一定会被尖刻的上司修理得很惨。
“十!”时间到,我已经提着裤子站在队列中了,还有时间偷偷瞄一眼身旁边兄弟们的景象。看来每个人都从长辈那里接受过类似的教育,就算穿的再不堪入目,也挣扎着冲出了帐篷。
“让我来看看……恩,你叫雷利是吧,把上衣套在腿上是个不错的主意,下次继续。拉玛,别费劲了,除非你把自己可爱的白肚皮切下半个来,否则是扣不上那扣子的。你把谁的衣服拿错了?恩?啊,罗尔,你穿的是军装还是裙子啊?回答我。”罗尔身上的军装大得能再装下一个人,显然他和拉玛把衣服穿错了。
“是……军装。”害羞胆小的罗尔被我们的指挥官吓了个半死,低着头小声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是……”罗尔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军装……”又小下去了。
“再大声点。”
“是军装。”声音仍然不比猫叫大多少。
“再给我他妈大声点。”
……
这样的对话重复了二十多次,看起来并没有多大进展,卡尔森气得都要发疯了,罗尔回答的声音还没有他憋出来的屁响。
终于,卡尔森看上去要放弃了,摇着脑袋走到一边,忽然一回头,指着罗尔的脚下大喊:“蛇,有蛇!”
“啊~~~~~~~”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利嘶叫从罗尔嘴里发出,他一下子冲到卡尔森身后,探出半个面色苍白的脑袋,惊惶失措地喊着“哪?在哪?哪里有蛇?”
“恩,很好。”卡尔森把罗尔从身后拎出来,一脚踢进队伍中,“就用刚才的声音回答我,你穿的是军装还是裙子?”
“是裙子,长官!”这一次的声音足够大了,但很显然罗尔已经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了。
这一次卡尔森终于满意地点点头,看来是满意了罗尔的表现了,转身走向我。
“恩?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啊,我怎么没见过你。”
“报告长官,我是前天报到,当时你正在午睡,整个头都闷在被子里,所以没有看见我!”我神清气爽,一丝不苟地回答问题,就是双手提着裤子,实在有碍瞻观。
“呃……我知道了,”我们的小队长左右扫视了一下,制止了两边新兵们的窃笑,“你叫什么名字。”
“杰夫里茨基德,听候您的吩咐,长官!”我努力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右侧的半边裤子失去了支点的依靠,不幸地掉了下来。
“恩。”卡尔森又转向我身边的弗莱德。
随着他的目光我才发现,弗莱德的一身装束整齐得无可挑剔,仿佛他一生下来就是个军人似的,一头黑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也闪烁着亮丽的光泽。
“古德里安先生,”卡尔森小队长打量了半天终于开口说话了,“记住,你是个士兵,是要上战场的人,把军装穿好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在紧急集合的的时候还要梳你那头漂亮的长头发。”
“是,长官!”弗莱德的身体站得笔直,以一个优秀军人的标准姿态做出了回答。
“穿得不错,国王。”卡尔森愣了许久,叹了口气,终于小声说了一句,然后转到队伍前面,开始了第一次的训话:
“正如你们所知的,我就是‘背影’卡尔森,那个逃得最快,没让敌人看过脸的胆小鬼。但是,我还在这里当兵,当初给我起这个绰号的人都不在了,知道为什么吗?他们都死了,自以为勇敢,其实是愚蠢地死在战场上。”
“我知道你们都在想什么,你们这群猪猡,连件衣服都不会穿,就想着上战场杀人了,就他妈你们现在这鬼样子,等有人砍了你们的脑袋,你们连裤子都没穿上呢。”说到这,他又瞄了一眼我两只手提着的裤子,我的脸上一热。
“在我这里当兵,勇敢不勇敢不重要,你们战场上的表现有军法处的人管。我只定下来一条,当我喊‘跑’的时候,你们就他妈豁出命给我跑,向后方跑,向没人的地方跑,向战场外面跑,跑得越远越好,这样不能让你们升官,但能救你们的命,明白了吗?”
回答他的是稀稀拉拉的声音——任谁听到了这样的开场白,都不会有多大的精神吧。
“好,现在听我口令,围着这个营地给我跑三圈,在早餐号之前没跑完的,就没有早饭吃,还要再跑三圈。”
“报告!”大块头达克拉站了出来。
“说!”
“能不能先等我们穿好了衣服再跑?”
“如果有人拿着刀要宰你,会先给你时间洗个热水澡吗?”小队长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变成了呼喝,“别他妈跟我废话,跑!”
衣冠不整的新兵队伍跑了出去,这也算是整个新兵营的一个奇景了:凌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一个小队二十个小伙子光着脊梁提着裤子拖着鞋或者打着赤脚围着营地大跑其圈,在营地大门口,一个三十上下满脸胡茬的下级军官靠在营门上打起了瞌睡。
绕着营地跑一圈大约需要两千多步,只跑了一圈就看出差距来了。一马当先的是沉默寡言的弗莱德,即便是在长跑他的姿态也幽雅得像草原上的鹿一样;接着是小个子雷利,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把错套在腿上的上衣脱了围在腰上,露出两条结实的大腿来,至于再往上……天太黑,我看不清楚。后面大多是其他帐篷里的新兵们,害羞的罗尔和大块头达克拉也在其中,我提着裤子勉强跟在这群人的后面。我身后还有一些老弱病残,已经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了。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看到胖子拉玛吐着白沫翻倒在路边,旁边是满地的污秽,这可怜的家伙怕是把昨天晚上吃的整个烧猪头都吐出来了。
慢慢地,掉队的人越来越多了,罗尔也拖着长长的口水落到我后面去了。我提着裤子的两只手越来越沉,胸口闷得就像要炸开来一样,脚步蹒跚,几乎要虚脱了。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当兵要遭受这样的待遇的。
在早餐号响起的一刹那,我终于扑倒在营地门口,完成了三圈的任务,即便倒下了,我的两只手还紧紧地提着我的裤子,誓死捍卫我新兵生涯的最后一点尊严……
弗莱德是新兵中第一个跑完全程的,没有得意,没有吹嘘,他的脸平静得似乎理所当然,就好象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似的。即使是疲劳也不能掩盖他一如既往的骄傲神色。
拉玛是在早餐后才被我们五个人用车拖回来的,吃不吃早餐对他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现在像只瘟猪一样趴在铺上哼哼,出的气多进的气少。我猜今天一早上跑的路比他当兵前十八年里跑的路加起来都多。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苦难的新兵训练生涯。整个新兵训练分成两个部分,每天上午由各营地统一组织进行队列、礼仪、格斗技巧和战术运用的学习训练,而下午则由各小队自行决定训练科目。每当到自行训练时间,我们的训练内容只有一项——跑步:长跑、短跑、往返跑、越野跑,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小队长卡尔经常细致深入地分析奔跑时的呼吸、频率、姿势等方面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跑步成绩。当然每次解说完毕,他总不忘加上这样一句:
“记住,命是用来逃的,不是用来拼的。”
渐渐地,我们的跑步训练变了不少花样,比如说,要在奔跑中挥剑,在奔跑中保持队型和方向,负重跑,模拟受伤后的奔跑……后来就由单纯的竞速变成了追赶项目,跟在我们后面的不是几条饿了三天的野狗,就是一头被剑鞘拍肿了屁股、红着眼睛找人出气的公牛,或者干脆是挥舞着长剑高声叫骂的小队长卡尔森。
再后来,小队长卡尔森的表现更不象话了:
“长官早上好!”早上,列队等了半天之后,我们才能看见卡尔森穿着长筒睡衣带着尖头睡帽磨磨蹭蹭从帐篷里爬出来。
“小子们,跑去吧!”他挥了挥手,赶苍蝇一样的下达了命令,一句废话也没有,然后立刻直奔温暖的被窝而去。
“长官,第二小队按时集合完毕!”上午,弗莱德带领我们再军官帐篷外集合,然后看见紧闭的帐门里伸出一只手,轻轻挥舞两下,示意我们可以开始跑了。
“报告长官……”“汪汪……”晚上,话还没说完就从帐篷里窜出几条粗壮的狼狗,追着我们跑出去很远。卡尔森的军官帐篷里平缓的呼吸和啧啧的吧嗒嘴的声音却始终没有断过。
“紧急集合!都他妈给我起来!”半夜,大家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劳顿好不容易进入梦乡的时候,卡尔森破锣嗓子忽然响彻云霄,把我们都从难得的睡眠中惊醒。然后,月光下,一个狂舞着刀剑骂骂咧咧的魁梧汉子追赶一群睡眼惺忪的新兵的闹剧开始上演。
夜晚睡觉时间,我们躺在床铺上闲聊:
“你说,这老王八以前是干什么的?怎么跟夜猫子一样,白天睡不醒,晚上那么有精神。”
“别是这老兔崽子春心荡漾了,晚上睡不着吧。”
“要不我们帮他找个老婆好好管管吧,让我们的日子也好过点。”
“谁愿意把自家的闺女往这堆大粪上插哟。”
“我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他精神变态嘛,怎么说也是我们的小队长啊。而且他变他的态也就算了,不能让他拖着我们二十个有为青年的大好前程啊。”
“跑啊!”忽然一声呼喝传来。我们几个手忙脚乱地从被窝里爬出来,第一时间窜了出去。风从耳边吹过,我仿佛听见了鬼叫声。
“咦,怎么只有我们几个?”绕着营地跑了半圈之后,雷利第一个反应过来。
“别是我们跑错地方了吧。”
“你们没觉得刚才的声音不太像那个老变态吗?”
“对啊,倒是有点像罗尔。”
“哎,罗尔呢?怎么不见了……”
乱糟糟跑完一圈,回到帐篷里,罗尔已经踢掉了被子,两条腿做出奔跑的动作悬空舞动,气喘吁吁,边动边喊:“跑啊……我跑……”
我们顿时恍然大悟:刚才是这小子在说梦话。
我们对视一眼,冲将上去:
“你小子就不会做个好梦啊!”
“害人害己的家伙。”
“为民处害啊!”
“别站得那么挤,让开点,让我踢一脚,让我踢一脚,我还没踢着呐……”
第一卷:雏鹰 第三章 没有品位的窃贼
深夜,我们换上便装,蒙着脸趴在新兵营附近一个贵族庄园的外面。今天原本是新兵营每月一次的休息日,我们却被卡尔森全队拖了出来,说是要进行“特训”。
“这次特训的内容是,你们每个人从庄园里偷一样东西出来。空着手出来的回去加训,我昨天刚借了两只良种猎犬,是为空着手跑出来的人准备的哦,哼哼……” 看着小队长脸上浮现出的诡诈笑意,吃过苦头的人个个心头一寒。
“记住了,如果被抓了,今天是休息日,你们个人的盗窃行为和我这个小队长可没什么关系啊。”看着他卑鄙的笑脸,我们都感到自己被出卖了。
“好,开始行动。”
我和达克拉翻过栅栏,从侧面摸近了酒窖。夜幕下的庄园宁静安详,仿佛一个熟睡的少年,在月光下平稳地呼吸着。
“抓~~~~贼~~~~~啊~~~~~~”卡尔森难听的喊声忽然从身后响起,紧接着庄园里出现了许多骚乱。正在集体行窃的新兵们被这突发时间吓得手足无措,慌乱中我还能记得任务,随手抓了个瓶子转身就跑。
“酒窖外面有小偷。”卡尔森站在庄园外的一个山丘上指着我喊,然后不少手持火把的农户和仆人跟在我后面冲了出来。这个时候我恨不得把卡尔森塞到我手中的瓶子里去。
“洗衣间后面有小偷!”“厨房有小偷!”“墙上还趴着一个!”“两个正向西边跑!”……歹毒的上司把自己的部下一一出卖了,难为他在那么暗的夜里还能看得如此清楚。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长跑训练,原本跟在我身后的这群勇敢的农夫根本没有靠近我们的可能。可是因为农户们零散地住在庄园附近,我们又不熟悉地形,加上那个该死的卡尔森在外面“指挥得当”,我和罗尔、拉玛以及出身职业军人世家的杰拉德和罗迪克两兄弟很快就陷入了他们的包围,左冲右突,再也难以脱身。眼看着周围的火把越烧越近,包围的圈子越来越小,我已经可以看见围上来的农夫们愤怒的表情了。
“我们……把东西还给他们,他们该……不会把我们怎么样吧?”罗尔挥动着手里的女式内裤,边跑边小声地向我们征求意见。我眼前浮现出他被当成色情狂被打断了骨头的景象。
“我手里……呼……只剩下半条烤羊腿了。”拉玛擦着嘴角的油星喘着粗气说。
“兄弟们,不管谁冲出去,都要记住了,是那个变态队长卡尔森把我们害成这样的,要替没冲出去的报仇啊。”杰拉德狠声说。
我趁着混乱尝了尝偷出来的酒,是藏了三年左右的野生葡萄酒,味道不错。如果发酵时间再稍微长一点,香气会更浓郁。可惜,可惜。
就在我们五个人陷入绝望的时候,马厩里忽然传出一阵嘶鸣,然后我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骑着一匹黑马冲了出来。他身后跟着十几匹骏马,冲散了我们后面追赶的人群,又接着向聚集在我们左前方火把最密集的地方冲去。无论是时机还是方向,这个天降的拯救者都把握的很好:他选择了局势明朗,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我们五个人吸引的时刻出现,选择的冲击点又恰恰是地形复杂、人员集中、最容易造成混乱场面的位置。这一个人十几匹马像一阵旋风一样席卷着整个庄园,不失时机地迂回穿插。愤怒的人群在马蹄前四散逃窜,原本同仇敌忾的场面变得纷乱不堪。重要的是,他精湛的骑术把整个马群控制得很好,在成功驱散包围人群的同时,也没有让任何人受到伤害。我们五个人还没有适应这戏剧性的变化,惊讶地呆在当场。
只几个来回,他已经把对我们五个形成的包围圈冲得七零八落,农户和仆人们忙着躲避马群的践踏,早就忘了包围圈中五个可怜的小蟊贼了。这时候他才纵马向我们跑过来,原来是弗莱德。虽然蒙着面,但黑夜却不能阻止月光在他的黑发上留下惑人的光彩。他应该是我们中最早进入庄园的人,但一直隐忍到现在,直到局势明朗,未能逃脱的人集中在了一起之后才适时出现,一举援救成功,仿佛是专程来救我们的骑士。更重要的是,他控制了庄园中所有的马匹,确保已经逃脱的同伴不会被人策马追赶。随着他的不断靠近,我看见他的眼睛闪烁着一种冷静又狂热的光芒。我从不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同伴内心蕴涵着这样热情,此刻的他,仿佛是一团炽热的火焰正在马背上燃烧。
“他来当兵太可惜了,要是当马贼似乎会更专业一些。”我偷偷地想。
“两个人一匹,快上来,抱住马脖子。”这个时候我们才看见他的右手还攥着另外两匹马的缰绳。我爬上弗莱德的马背,罗尔和拉玛一匹,杰拉德和罗迪克一匹,他一个人操纵着三匹马,在一片混乱中顺利逃离了这个庄园。
……
“长官,我们需要解释!”回到集合的空地上,刚刚脱险的杰拉德愤恨地问卡尔森。我注意到不少人正躺在地上,看上去并不像是在睡觉,其中包括大块头达克拉。
“这是特训,为了考验你们在混乱情况下面对大量的敌人能否冷静地逃脱。”我们的长官慢条斯理地回答。
“为了这个原因,你就可以让我们践踏士兵的荣誉,违背保卫国家的信条,去当盗窃犯?而且我们五个差点死在那里,仅仅是为了一次愚蠢的特训?”
“是的。而且我注意到了,你们五个表现得不是很好。”
“你这个军营败类……”气疯了的杰拉德顺手操起他不知从哪偷来的一截破笤帚——他偷这玩意干嘛,太没成就感了吧——向卡尔森冲了过去。看得出他在每天集体进行的格斗训练上花了不小的精力,这一个前冲挥砍动作几乎是教科书一样的经典范例。
就在下一个瞬间,卡尔森上前一步,忽然托住了杰拉德握着笤帚的双手,身体向右旋转了半圈,就势把他从肩上扔了出去。整个动作简洁明快,一气呵成,偏偏又干净利落地让我们这些外行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背部着地的杰拉德顿时失去了行动能力,在地上打着滚呻吟起来。
我现在知道达克拉他们是怎么躺在地上的了。
“没有成功逃离,罚跑营地两圈;辱骂长官,罚跑两圈;袭击长官,罚跑五圈;恩……袭击没有成功,罚跑一圈。你们几个……”卡尔森指了指我们和杰拉德一起被围住的四个人,“罚跑两圈,下午执行。解散。”
卡尔森转过身去的时候,我看见弗莱德及时制止了打算冲出去为弟弟报仇的罗迪克,并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罗迪克顺从地笑了笑,感激地看着弗莱德,转身架起杰拉德向营地走去。
下午我们跑圈的时候,忽然听到卡尔森的帐篷里传出凄惨的叫声和狗叫,接着就看见他穿着睡衣冲出了营门,后面跟着他刚借来的两条良种猎犬。
“队长借来的狗真不错啊!” 罗迪克出现在营地门口,望着卡尔森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确实是良种猎犬。”弗莱德从罗迪克身后闪出来,语气平静得像是在陈述一件普通的事实。不过,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用来栓狗链的铁橛子。在这一刻,弗莱德骄傲的神色下掩盖着微微的狡黠得意,不再是一付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模样。
次日,卡尔森的帐篷门口挂起了“狂犬病患者,小心传染”的牌子。
……
第二天下午,在遭到洗劫的庄园门口,一群新兵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前天晚上的事情太可怕了,那群强盗简直是疯子,见到什么抢什么,连我的……都被强走了。你知道,虽然我是这里出名的美女,可是也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爱意啊……”一位五十多岁膀大腰圆满口黄牙的太太对着满面通红的罗尔哭诉,却不知道下手窃取这件难得的“爱的纪念品”的正是罗尔。他原本怕偷了什么贵重物品影响不好,就从洗衣房里抄了一块抹布,却没想到是件特大号的女士内裤。
归还的其余物品还包括:一个碎成片的酒桶,这是和我一起摸进酒窖的达克拉扛出来的,冲出重围的时候他用这个桶撞翻了所有试图阻截他的人;一条袖子,这是雷利觉得拿一整件衣服太碍事,顺手剪下来的,他后来被人追得爬上了树,要不是把树上的蜂窝扔到逼近的人群里,恐怕他也不太可能顺利脱身吧;一把羊骨头,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把拉玛吃下去的东西原封不动地还回来;一个空酒瓶,呃……这个……酒还不错。其他还有什么笤帚把啊,掏粪叉啊,切菜板啊,卫生纸啊之类的,让我们自己都觉得“这伙强盗”实在是太没品位了。
因为小队长卡尔森在“追捕强盗”的过程中“光荣负伤”,所以这次行动由弗莱德带队。他“亲手抓获了五名盗贼”,“夺还”了三匹骏马和一个马鞍,是我们中当之无愧的头号英雄。出人意料的是,弗莱德在与庄园主——当地的小贵族——波特男爵交流的过程中表现得落落大方,十分熟练地使用着贵族礼节和言辞,表现出了我们这些土包子不能比拟的高尚教养,让我们瞠目结舌。甚至男爵先生也感到十分意外。
在对“追捕盗匪”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英雄小队”表示感激的宴会上,弗莱德代表我们向主人们致辞: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们坐在这里,接受大家的谢意,感到十分惭愧。”我也为我喝光了整瓶葡萄酒感到惭愧。
“我们是军人,原本就应该保护我们的国民,守卫我们的国土,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由于我们的疏忽,让大家蒙受了损失,请大家接受我们深深的歉意。”每一个士兵都在为自己前天晚上的行为表示歉意。
“在追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参与这次抢劫的都是些年轻人,他们本应过着充满阳光和幸福的美好生活,可是他们没有抵御住诱惑,堕落了。”早知道这样老子就不当兵了,有的人这样想。
“但他们还年轻,还是有希望的。在审讯的时候,他们也告诉我们,他们只是被生活所迫,不得以才来行窃、抢劫,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始终不愿伤害这里善良的人们。他们现在正在深深的忏悔中,并委托我向大家表示歉意,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他们的糊涂。”主人们交口结舌,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似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雷利扔出来的蜂窝和冲散人群的马匹了。我们自己也都感动得热泪盈眶:说的多好啊,我们还是很善良的啊。
“但是,这伙窃贼的头目,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引导年轻人堕落的疯狂残暴的恶棍,是不能原谅的。他吸食着人们的鲜血,过着暴虐的生活。请大家相信,他终将获得应有的惩罚。不,他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赞美伟大的善神达瑞摩斯,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打扰大家的幸福生活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被猎犬咬伤了屁股,正趴在铺上养伤的小队长卡尔森。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我英勇无畏的战友们,敬热情的主人一杯,祝大家生活富足,达瑞摩斯与你们同在。”
男爵先生也站起来举杯:“祝战士们英勇善战,战神维斯塔与你们同在。”
弗莱德诚挚的言辞和幽雅的风度让在场的每个人心中都升起了油然的尊敬和爱戴,不少未婚的少女们已经开始频送秋波了。
“他原来那么能说会道。”我的念头冒出来的很不是时候。
清凉夏夜,善良的农庄居民和勇敢的年轻士兵们欢聚一堂。
第一卷:雏鹰 第四章 酒
“弗莱德,一起去酒馆喝一杯吧。”又是一个休息日,这是放松狂欢的好时候。虽然沉默寡言,并且总是带着骄傲的神色,但弗莱德在第二小队新兵中始终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相貌已经英俊到很难让人心存敌意的地步了,另一方面,他确实是整个小队——甚至是整个新兵营——最优秀的士兵。
事实上,弗莱德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士兵典范,他的生活习惯就谈不上良好。比如说:他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了,衣服几乎是一天一洗,每两天就要洗一次澡,每次集合前都要梳理好自己的头发……这种缺乏男性刚强魅力的生活方式在整个新兵营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他在训练之余从不参加类似摔跤、拳击之类的娱乐活动,只喜欢坐在帐篷里看那些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附近村庄买来的二手书籍。我曾经希望从他成摞的书籍中寻找两本刺激的骑士小说,哪怕是艳俗的言情故事也好,但遗憾的是那里只能找到类似《战争论》、《山地步兵机动作战守则》、《阵形,地形及兵种》这样的军事书籍,再或者就是诸如《帝国宰相求斯德潘》、《大陆五百年》、《思辩——战争的衍生与和平的危机》这样的大部头历史、哲学读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看得下这些的,这简直就是在进行对头脑的自我虐待。
即便如此,弗莱德仍然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和尊敬,尤其是在那天晚上救了我们,并以非常合适的方法惩罚了小队长卡尔森之后。不过,去酒馆的邀请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弗莱德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邀请。
“好,我去。”
“太遗憾了,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个男人都应该去看看,你看,连罗尔都去了,你居然不去……恩?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好,我去。”
“天啊,弗莱德,你居然去酒馆。雷利、达克拉,去通知大家,今天国王陛下驾临酒馆,大家一起去,我请客。”难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要大方一次。
“是我们两个请客。”拉玛满脸油腥地挤了过来。我们两个都有一份经营得不错的家族产业,也都喜欢热闹,出手大方,因此每次都负担起了集体活动的大部分经费。这让我们两个在小队中也颇受欢迎。
当二十个轻装步兵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我熟门熟路地和酒馆老板以及那些经常来酒馆取乐的新兵们打着招呼。浓郁的酒香气,粗犷的歌声,面红耳赤的豪放笑脸,潮湿油腻的橡木桌椅,几乎所有的酒馆都是这样统一安排的。熟悉的环境啊,就好象回到家里一样。这才是我真正属于的世界。
“这里就是你们常说的……酒馆?”弗莱德抓住我的袖子问。他面色有些苍白,似乎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有些紧张,但两只眼睛又忍不住好奇地望来望去。
“是啊,我家就是干这个的。不用紧张,放轻松,喝两杯你就会觉得好多了。”我安慰着这个酒场新手,“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对不对!”
“对!”无数的声音回答着我的高喊,酒馆里就需要这样的气氛。
“杰夫,我觉得在这里开一个烤肉铺是个不错的主意。”拉玛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哦,继续。”
“你看,一般的酒馆里只有薄饼、土豆汤之类的简单饮食。”拉玛看着附近的桌子叹着气说,“这对于普通的旅行者来说是足够了,可是那些放松找乐的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的美味,是能和美酒搭配的丰富美食。那是什么?烤肉,只有带着油花和炭火温度的烤肉才是狂欢者的美食。”
“说得很有趣,还有吗?”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像安放桌子一样升几个炭火堆,让每群人自己围坐在火堆旁边自己烤肉吃。相信我,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的了。”
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围着火堆的男人们,高举的酒杯,美味的烧烤,甚至还可以加上精彩的歌唱和舞蹈表演,欢乐而疯狂的人群,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美好景象。我又大体估算了一下烤肉业务可以带来的经济收入,按照马蹄铁目前的经营量计算……我得到一个让人窒息的数字。
“就这么干,拉玛。退役回家之后我们合伙开这么一个酒馆,名字就叫……马蹄铁烧烤酒馆”。
“不不不,叫铜火烤肉酒馆。”铜火是拉玛家烤肉店的招牌。
“不,叫马蹄铁xxxx。”
“不行,叫铜火xxxx。”
“还是叫xxx的好”
“我坚持认为xxxx要好多了。”
“我……”
“我……”
…………
眼看着两个准生意伙伴为了将来产业的命名问题展开了友好而激烈的争论,弗莱德声音忽然传出来。
“叫炽热狂欢酒店怎么样?”
“炽热狂欢?”我和拉玛停止了争吵,认真地思考起来。
“不错,很切题。”
“炽热……我喜欢。”
“就它了!”
“就它了!干杯,合伙人。”
“干杯,合伙人。”
澄澈的液体流进两个未来商业之星的喉咙里,我觉得一阵清凉。拉玛可能喝得急了点,呛得咳嗽起来。
“这不是‘背影’小队长的逃兵小队吗?毛都没长齐居然还学大人喝酒。”旁边一张桌子上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那是第四小队的队长法特尔,和卡尔森是冷嘲热讽的一对损友,平时总喜欢开我们这群新兵的玩笑。
“法特尔队长,今天您没带着酒鬼小队来啊?”法特尔是新兵营军官里出了名的酒鬼,“酒鬼小队”是卡尔森对第四小队的戏称。
“酒馆可是大人来的地方,不能让你们这些小孩子来啊。不要喝醉了,你们队长总是睡大觉,可没空来领你们啊。”
“老酒鬼,说起喝酒,你可不一定比的过我哦,不信试试?”在卡尔森手下当兵实在窝囊,总是被人看扁了。我心借这个机会出气。
“哟,你小子好大的口气啊,一会趴在地上我可不背你出去。”
“老规矩,谁输了谁付钱。”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曾经灌醉过一个高山矮人,眼前的小队长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我们的口角惊动了整个酒馆,好事的新兵和基层军官们纷纷围上来旁观。清楚我底细的雷利和拉玛不失时机地开出了盘口赌我们的输赢,并且把我的赔率抬得很高。除了他们,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久负盛名的酒鬼会喝不过一个刚当了三个月兵的十八岁少年。
“帮我全押上,买我赢。”我解下随身的钱袋。
“买自己赢可没有好彩头哦。”法特尔笑着说。
“可我没理由不赚稳赢的钱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看起来我的回答严重挫伤了酒鬼队长的自尊心,他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抓起眼前盛满麦酒的杯子大口灌了下去,然后用力把空杯放在桌上。
我不动声色,老老实实喝完了一杯,回头望了拉玛那边一眼。下注还在继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法拉尔身上。
“死胖子,赢的钱里可有我的一份。”我心里想着,又喝干了一杯。为了骗取更高的赌注,我没有表现得太过分
这里的麦酒虽然还比不上矮人族酿造的“科卡”,却也是难得的烈酒,普通人喝上十几杯肯定已经倒地不起了,眼前的法特尔却已经坚持着喝完了将近五十杯,抵的上寻常四、五个人的酒量,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酒鬼。
不过,看他恍惚的眼神和通红的面颊就知道,这个酒鬼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估计现在他连喝的是酒还是水都分不出来,只知道拿着杯子往嘴里灌。我顺手拿了两个大号的杯子,满满倒了两杯,然后露了点真本事:我抄起一杯酒站起来一仰脖子倒了下去,就觉得杯子里的酒直接涌进了喉咙,没有泛起一丝泡沫,连吞咽的力气都不费,眨眼间杯子就空了。这些新兵蛋子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喝酒的,一时间惊得鸦雀无声,继而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来。而我的对手法特尔就在欢呼声中瘫软在地上,人事不知道了。
我站起来挥舞着双手,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杰夫、杰夫”的喝彩声,像个建立了伟大功业的英雄一样接受着大家的惊讶和敬意。在这一瞬间,我感觉这个酒馆就是我的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享有绝对的权威。在享受别人尊重的同时,我也把疯狂的欢乐带给了他们。
虽然拉玛他们知道我很能喝酒,但我的表现还是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意料——我喝下去的烈性饮料足够把两头牛放倒三天,而我甚至连脸色都没有改变。
“你真的没什么感觉?”一向冷傲的弗莱德最先向我表示关切,这让我很得意。连这样一个出色的人物都关注起我来了,可见我今天确实干了一件挺轰动的事情。
“说实话,有点难受。”我装模做样。
“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想吐?”弗莱德皱着眉头问,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安。我从不知道这家伙原来也会关心人。
“喝的有点多,想上厕所。”我的回答招来了一顿友好的拳打脚踢。
“把我赢的钱拿出来,我请这里的每个人喝一杯!”忽然我跳上桌子高喊。
“哦!哦!杰夫,万岁,万岁,杰夫……”这个时候,即使是输了钱的人也开始为我欢呼起来。达克拉把我从桌上扛下来,然后许多人用手托着我的背,让我在酒馆内开始飘移,连酒馆老板和他的胖老婆都参与进来了。相信我,这种感觉真棒。
正当酒馆内的气氛达到最高点的,每个人都在纵情欢乐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酒馆的门被一脚踢开,走接着走进来的是几个穿着骑兵盔甲的军官。
酒馆里顿时安静下来。
第一卷:雏鹰 第五章 被侮辱和被损害的
在德兰麦亚,新兵一般只能在轻装步兵或是长枪手部队服役,只有在新兵训练中表现出色的人才有机会转到重装步兵和弓弩部队或是直接升级为小队长,这个时候就可以成为职业军人,享受国家的薪资补贴。虽然新兵也可以到骑兵部队服役,但必须自备马匹,而一匹战马的价格绝对不是普通家庭所能负担的起的。就算是像我这样的富裕家庭能够买得起战马,但因为从来没有接受过相应的骑术训练,通常也不会去骑兵部队服役。因此,德兰麦亚的骑兵部队多半来自西北部的草原牧民,再不然就是具有良好血统的贵族或是骑士世家的子弟。而这个防区的骑兵基本上都是后者。
正因为骑兵多半出身高贵,享有不少特权,自然不屑于与我们这些步兵炮灰为伍,连营地都没有和我们安置在一起,平时遇见了也从来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他们日常里飞扬跋扈、仗势欺人的事情没少干过,遇到步兵也常常挑衅示威,无理取闹。我们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岂只是我们,即便是同级别的步兵军官受了骑兵军官的欺辱,也都只有忍气吞声的份了。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个骑兵军官出现在这个酒馆里,会那么打击大家的热情了。我被人从头顶放下来,然后大家都回到各自的桌子上,还有些人付了酒钱离开了。酒馆里的气氛顿时沉闷起来。
“我说这里怎么那么吵,原来是群灰狗喝多了发疯呢。”踢门的军官撇着嘴说,这个军官身材高大,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他的话引起了同来的军官齐声大笑。轻装步兵的军服颜色暗淡发灰,“灰狗”是骑兵对我们的蔑称。
他这句话刚说完,屋子里顿时就有人变了脸色,可毕竟没有人愿意冒这么大风险和骑兵军官过不去。而这些多半都是从小接受过军官教育的贵族子弟,虽然傲慢无礼面目可憎,但他们的身体素质和格斗技巧却的确比普通步兵军官高出许多。
“这里有条灰狗灌醉了,我就说嘛,喝酒是真正的男子汉干的事情,这些二流男人不该来这种地方啊。”说着,他用靴子踩住了醉倒在地的法特尔的脑袋晃来晃去,神态间带着说不出的轻佻。
喝多了的法特尔受不了这摇摆的刺激,忽然大口呕吐起来,秽物几乎全盘吐在骑兵军官的裤子和靴子上。
那个军官立时变了脸色,狠狠一脚踢在法特尔胸口,把他直踢到墙角落,接着冲上去一阵痛殴,边打边骂:“妈的,死狗灰皮,居然敢吐在我身上,真他妈恶心。”神志不清的法特尔发出痛苦的呻吟,下意识地蜷缩成一团。转眼间,原先那个浪荡刻薄却又深受新兵爱戴的轻装步兵小队长已经是遍体鳞伤了。
我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不管怎么说,法特尔是因为和我赌酒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我刚要上前阻拦,身边的弗莱德忽然沉声喝道:
“住手!”
行凶的军官转过身来,看见出言阻止自己的居然是个轻装新兵,深感意外。
“住手?你帮我舔干净靴子我就住手。”说着,又重重一脚踩下去。酒馆里已经满是士兵们不满的切切私语声,如果不是被身边的人拉着,有的人已经要冲上来理论了。
“里达第斯,住手。”这个时候,门口的军官中有人说话了。说话者大约40岁上下,高大英俊,左手捧着骑士头盔,站在那里,像一座有生命的城堡,一把长须颇有中古贵族的优雅气质。他也是这群骑兵军官中唯一没有开口嘲笑我们步兵的人。
“埃奇威尔,怎么了,难道还怕这群灰狗咬人么?”虽然这么说,这个叫里达第斯的家伙还是老实地停了手,找了个位置坐下。看得出,他对这个埃奇威尔有着一种特殊的尊敬。
“我们是来喝酒的,不要总是惹事。”埃奇威尔皱了皱眉头,也和其他军官一起坐了下来。
我和弗莱德忙着抢上去照料法特尔,他的伤势严重得远远出乎了我们的意料,起码断了三根肋骨,而且左眼青肿得几乎看不见眼珠了。
“真是个孬种,居然把不能还手的人打成这样。”弗莱德把双手关节紧握得发白,呼吸急促,两臂战抖,直盯伤人的里达第斯。如果他的眼睛能冒出火来,里达第斯恐怕已经烧成灰了。我想,我这个时候的表情恐怕也好不到哪去。
“你说什么?你说谁是孬种?”里达第斯拍着桌子又站了起来。
“您的姓名,先生!”这个时候的弗莱德眼睛里除了这个丑陋的凶手,已经看不见别的东西了。
“问我的姓名?你想干什么?”里达第斯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他看来,把下级步兵军官打成重伤并不是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埃奇威尔走过来看了看法特尔的伤势,又紧锁起了眉头。他对我们说:“实在抱歉,我没想到他伤成这个样子。我想,我们可以负担你朋友的医疗费用,并给予你们适当的补偿。”
“你疯了吗?干嘛要对几条灰狗低声下气的?”里达第斯喊到。
“您的姓名,先生。”这个时候弗莱德径直走到里达第斯的面前,死死盯住他的双眼,再次冷冷地发问。他的声音因为愤怒而变得颤抖起来。
“我是里达第斯德拉舍尔男爵,皇家第七军团骑兵第四大队第一中队长。有问题吗?”虽然回答的语气仍然是那么漫不经心,但里达第斯仰头喝光了手中杯子里的酒,似乎也趁机躲开了弗莱德愤怒的视线。
“里达第斯德拉舍尔男爵先生,我,弗莱德古德里安,皇家第七军团步兵第一大队第一中队第二小队列兵,正式向您提出决斗请求。”
虽然我知道弗莱德一定会干出让我吃惊的事情来,但我还是傻了眼:向一名骑兵军官决斗?看来他觉得十八岁的命已经太长了。
“你……”里达第斯显然也没有料到会有这样荒谬的事情,能够成为骑兵中队长,说明他起码是一个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军人,一个新兵向他提出决斗简直都等于是送死。
“里达第斯!”在里达第斯刚要表示接受决斗的时候,埃奇威尔忽然出声阻止,“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转身向弗莱德问到。
“对于他来说,这意味着他可以用我的鲜血洗刷他丑陋的家徽,或者用拒绝来证明自己的懦弱。而对于我来说,这是我唯一可以杀死他而不会被阴谋报复的唯一方法。”按照惯例,在公平的决斗中杀死对手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而死者也会被当作一名勇士而获得极大的尊重。每年死在决斗中的人数以千计,不过其中很少是平民——平民用扫帚把和擀面杖斗殴的时候多一些。
“我接受。”里达德斯咬牙切齿地回答。如果是在平时,他或许会把一个接受新兵的挑战当成是玩笑,但现在他已经不得不捍卫自己和自己家族的名誉了。
“里达德斯!”埃奇威尔仍然试图阻止。
“你听见他刚才说什么了!”里达德斯大喊。的确,没有一个贵族会放过侮辱了自己家徽的敌人。
“好吧,不过你千万……”
“我不会杀了他的,”里达德斯的表情就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眼镜蛇,“我要他想死也死不了。”
“年轻人,你还有机会收回你的决斗请求。没有人会责怪你的。我会负责照看你的朋友,我保证他能够完全康复。”埃奇威尔急切地想阻止这场决斗,在场的每个步兵都对这个正直的军官抱有很大的好感。
“您的意思是,他的姓氏有值得捍卫的尊严,而我的姓氏就是那么下贱,甚至连怯懦的行为都不能让它变得更加可耻?或者说,您认为我这个平民根本没有资格与这位高贵的大老爷交手?”弗莱德显然很熟悉贵族的心理,用不能反驳的理由回绝埃奇威尔的好意。
“雷利,”弗莱德看着里达第斯,头也不回的喊到,“我下个月的补贴都买我赢,杰夫说的对,没理由不赚稳赢的钱。”可这是稳赢的钱吗?
里达德斯忽然褪下了一枚戒指,抛在桌子上。这枚戒指做工十分精细,上面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好,我跟你赌一场,如果你赢了我,这枚戒指归你,另外,我保证负担那个酒鬼的医疗费用。你不用怕我赖帐,如果你真能杀了我的话。不过,我很怀疑你能拿得出等值的赌注吗?”看着弗莱德稍显窘迫的眼神,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地羞辱了对手。
“我跟你赌!”我和埃奇威尔同时说道。
“我跟你赌,里达德斯,如果你赢了,可以把这把你一直想得到的刀拿走,同时我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但希望你别伤着这个年轻人。”埃奇威尔解下自己的佩刀,放在桌上。从刀鞘和刀柄上来看,这把剑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论是材质还是款式都很普通。但我也知道,真正的好剑是不需要过多修饰的。看着里达德斯贪婪的目光,就知道这把刀一定是不可多得的利器。
“我跟你赌。我是里德城马蹄铁酒馆的继承人,我用我的家族产业赌弗莱德赢,那是一份不错的产业,完全符合你那枚戒指的价值。”我真的疯了,居然用我深爱的酒馆产业去赌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白痴弗莱德决斗。不过那个里达德斯的神色实在令人厌恶,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哪怕是一件稍稍驳他面子的事情我也会倾其所有地去干。
弗莱德终于回过头来,他看了我一眼,眼睛里带着异样的神采,令人忍不住生出想去亲近甚至是崇拜的念头。我想起了那天晚上他骑在马上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
这一刻,我觉得无论结果如何,我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先生,”弗莱德对埃奇威尔说,“感谢您的好意,不过请您收回您的佩刀。我的……我的朋友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而且,我需要一个可信的公证人。”其他那些大刺刺坐在一旁看热闹的骑兵军官显然都不值得信任。
“怎么,死了还要连累自己的朋友破产吗?你的兄弟情谊真特别啊。”里达德斯看着埃奇威尔叹着气收回了刀,吞了口吐沫,露出失望的表情。
“你在用一个摆设赌你姓氏和家族的名誉,你祖先的脸已经给你丢尽了。”弗莱德指了指桌上的戒指,又指着埃奇威尔说,“这位先生,在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生命,让人尊敬。而我的朋友……”弗莱德搂着我的肩膀,他的手从来都没有这么坚实有力,“他用自己的一切换取我的尊严,他是我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你显然没有资格拥有这样的感情。”他看着我。这时候我的心中涌动着莫名的冲动,只觉得哪怕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这样一份友情也并不过分。我坚定又慌张地点了点头,生怕稍一迟疑就错过了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件事物。
“先生,”弗莱德又对埃奇威尔说,“感谢您的好意,我不会杀了他的,尽管他看上去并不是您的朋友。”
里达德斯这时的愤恨已经无以复加了,他转身走出酒馆大门,站在门外的空地上等着他的对手。
弗莱德走出大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光辉的背影。
第一卷:雏鹰 第六章 贵族的敬意,战士的敬意
在我们焦灼的注视下,决斗中的步兵新兵和骑兵军官挑选好各自的武器,面对面站着。
里达第斯手里是一柄骑士用的长剑,这种武器是除长矛外骑兵的第二选择武器,不但十分锋利,而且也颇有分量,在马上马下都可使用,无论是突刺还是挥砍都有很大的杀伤力。
弗莱德手里拿着普通的短剑,这是轻装步兵的通用武器。在战场上,正常情况下轻装步兵都是左手持木质或铁质的小型圆盾,右手持短剑。这种武器的优点是便于控制,即使是个生手也可以很快地熟练使用它,在人群众多场面混乱的战场上,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误伤自己人。但它的杀伤力则明显要小得多。
公正人埃奇威尔检查了双方的武器,尽最后一次努力阻止决斗生效之后,终于无奈地宣布决斗开始。他的话音刚落,里达第斯就大步冲了上去。在酒馆中他一再受到弗莱德的挑衅,在同僚面前大丢脸面。此刻恐怕他恨不得含口水把弗莱德给吞了。
就在接近的一刹那,他将手中的长剑由左下向右上斜撩上去,直劈弗莱德的右侧。这一剑无论是出剑的距离、时机还是角度,都把握得恰到好处,出其不意,来势迅猛,一旦劈中,对手不死也要重伤。
正常持剑格斗的人很难招架自下而上反撩的攻击,起码我们在新兵的格斗训练中就没有接触过。面对这样的攻击,我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后退,尽可能退出对方的攻击范围,即使受伤也比送命的好。
可弗莱德就好象被这一剑吓呆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看着剑刃袭向自己的右腰。
“啊~~~~~”我身后传来尖叫声,继而是有人晕倒在地上的声音。我知道是罗尔,这个可爱的胆小鬼已经被计划中的血腥场面吓昏了。不过,这一次没人嘲笑他,我也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忍心看着自己同伴被肢解的景象。
“当”,场中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我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画面是:弗莱德架住了里达第斯的剑。他持剑的方式很奇怪,并不是我们通常见过和学过的剑尖朝上的正手持剑,而是像使用匕首一样反手握剑,把剑身藏在自己的右肘下,身体前倾,在千钧一发之际挡住了这致命的一击。紧接着,他往前猛冲出一步,肘下的短剑沿着对手的剑刃滑过,发出短促的刺耳摩擦声,直奔向对手的咽喉。
这一剑比里达第斯的反撩一剑更诡诈、更阴毒、更有力。而且我们这些丰富经验的“逃兵小队”成员都知道,要达到跑动的最高速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而弗莱德似乎就在这一步之间的冲刺就达到了最高速度,这需要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的爆发力。
这时候,里达第斯的长剑已经来不及收回来再作防御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手手中的利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自己的咽喉。他满眼的绝望,扔掉长剑试图向后逃去。可他的速度和弗莱德相比实在太慢了,即便在这个正确地选择了后退,他的脖子也无法逃脱出短剑的利刃笼罩的范围。
一招,只一招。谁能想到,一个身经百战的骑兵中队长、接受过严格军事训练的职业军官,居然在一招之间就会死在一个年轻的新兵手下。
“啊……扑”还是罗尔尖叫和晕倒的声音。这个可怜的孩子稍稍恢复了一点神志就又看见了这么刺激的场面,再次被想象中人的气管被切断后鲜血迸射的场面吓昏了。
不过,这一次仍然没有人嘲笑他,我再一次闭上了眼睛,即将发生的一幕的确太血腥了。
“是你刚才喊我们‘灰狗’?”并没有人发出临死前撕心裂肺的惨叫,也没有鲜血喷射的刺激的响声。弗莱德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我睁开眼睛,看见弗莱德的剑紧紧架在里达第斯的脖子上。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两张脸之间的距离近得放不下一个拳头。弗莱德仍旧死死盯着对手的眼睛,眼里燃烧着骄傲和愤怒的火焰。而里达第斯面色苍白,满脸冷汗,除了恐惧之外看不见其他的表情。
说起来也奇怪,身材略矮的弗莱德看上去比魁梧的骑兵中队长还要高大的多。
“别……别杀我。”里达第斯惶恐地说。
“回答我的问题,长官!”弗莱德大吼。
“是,别杀我!”里达第斯尖叫起来,声音很滑稽,不过没有人笑得出。
“跟我说:我是个铁壳脑袋的癞皮狗。”
“我……”身为骑兵军官和贵族的自尊心让里达第斯保持沉默了。
“说!”弗莱德手上用力,在里达第斯的脖子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我说,我说,我是个铁壳脑袋的癞皮狗。”
“大声点,长官!”
“我是个铁壳脑袋的癞皮狗!”
“再大点声!”
“我是个铁壳脑袋的癞皮狗!!”
“说,我向高尚勇武的轻装步兵军官法特尔先生致歉。”虽然法特尔先生和所谓的高尚勇武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我认为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十分恰当合适。
“我向高尚勇武的轻装步兵军官法特尔先生致歉。”他忙不迭地说。
“记住我们的赌约,长官。”弗莱德收剑,转脸对埃奇威尔说,“按照约定,先生,我没杀了他。”
仍处在震惊中的埃奇威尔只“恩恩”了两声,似乎想说什么话,但终究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弗莱德转过身走向我,露出了我所见过的他的第一个笑脸,那笑容在他俊美的脸上闪耀,仿佛春日的明媚阳光,几乎能够融化冰雪。
“拿上你的戒指,喝酒去,我请客。”他高声说。
一切本来已经结束,弗莱德令人信服地赢得了这场决斗,也赢得在场所有人由衷的敬佩。可就在这时候,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他快走到我身边时,我看见他身后瘫坐在地上的里达第斯忽然抓起剑发疯一样爬起身冲过来,表情扭曲,目光里带着野兽才有的疯狂。所有人都惊呼起来,埃奇威尔见势不对,也冲上来阻止。可惜,他离得太远了,已经来不及了。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把弗莱德扑倒在地,趴在他身上替他挡住了里达第斯劈下的一剑。不要问我为什么,我当时也不知道,只觉得这个动作只有我能做,我也必须这么做。长剑划进我后背,又连着我的血肉划出体外,紧接着我就感到火焰灼伤般的剧烈疼痛,浑身无力。我能感觉到我的后背瞬间湿透了,一种粘稠的液体在我的肌肤外流淌着。
即使是品行最低劣的人也很少做出决斗结束后暗施偷袭的卑劣举动。在上流社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不但再也没有任何荣誉可言,甚至连已有的封号和爵位都有可能被剥夺。周围的士兵们愤怒了,他们纷纷上前挡住了这个卑鄙的军官,卸下了他的武器,有的人已经忍不住拳脚相加,一泄忍了好久的怒火。甚至远处围观的那几个骑兵军官也露出鄙薄的神色,对这里达第斯的行为表示出了极大的厌恶。
“啊……”我趴在地上,看见愤怒的弗莱德站起身挥剑砍向身陷重围的里达第斯,这一剑已经谈不上什么技巧了,纯粹是含着暴怒的倾力一击。每个人都觉得作出这种不名誉举动,居然在决斗败落后偷袭的里达第斯真的该死,没有任何同情,即使是他的同伴们。
“当啷”,挡住弗莱德攻击的是埃奇威尔。他虽然赶不上阻拦里达第斯的野蛮报复,却赶上了弗莱德的还击。
弹开弗莱德短剑后,埃奇威尔即刻迎头给了里达第斯一记重拳,把他远远打飞出去。接着又转身抱住揉身再上的弗莱德。一挡一拳一抱,整个动作一气呵成,顿时双方都失去了再起冲突的能力。在这一瞬间,埃奇威尔展现出一个真正的军人的战斗素质。
“先救你的朋友!”埃奇威尔话喊醒了发疯的弗莱德,他忙拨开众人冲到我面前,看着我背后血淋淋的伤口手足无措,只能紧紧地搂住我,把血迹沾了一身。这也是我们第一次看见他把全身上下都弄得脏乱不堪还不管不顾,只知道抱着我默默流泪。
“放心,是轻伤。”我听见埃奇威尔这样说,紧接我的衣服被从后面撕开,然后感到背后一阵巨痛。
“啊~~~~~~”我一声惨叫过后,顿时觉得一阵清凉从伤口处传来。
“只是皮外伤而已,休息几天就好。这瓶伤药拿好,要是他伤口裂开就再撒一点。这东西对刀伤和灼伤都很有效。”
接着我听见撕扯衣服的声音,接着感到有人把我的伤口紧紧包扎起来。等到终于松了口气的弗莱德把我搀扶起来的时候,我看见袒露上身的埃奇威尔正关切地看着我,地上是他的盔甲。我知道,他的衣服正裹在我的伤口上。
“放心,我死不了,不用找那个白痴拼命,别自惹麻烦。”我无力地摇摇头,安慰着目中含泪的弗莱德。即使是轻微的动作,也带给我一阵伤口撕裂的疼痛感。
里达第斯还躺在地上人事不知,鼻孔里还在汩汩地淌着鲜血,鼻梁骨可能已经断了。埃奇威尔刚才那一拳着实不轻。
正当我想说点什么表示对埃奇威尔的谢意的时候,这个高大正直的男子忽然抽出佩刀插在地上,单膝跪在我们面前。这时候我才有机会一睹这把刀的全貌。和一般银白雪亮的剑不同,这把剑通体漆黑,隐约流动着一层慑人的气息,让人几乎不敢用手去碰触。街道上的道路虽然铺着泥土,但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早已把道路碾压的十分结实,这把剑轻轻一插之下居然入土一寸有余,而且悄无声息,的确是把难得的利器。
“您这是干什么?先生,请您起来。”我吓了一跳,这可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贵族向平民下跪,而且他个还是高我们不知道多少级的高级军官。我想伸手扶他起来,可背后的伤痛阻止了我,弗莱德则高傲地看着他,似乎他理应向我们下跪行礼,而我们也受之无愧。
“年轻的先生,您用您的勇敢和高超的技艺向我们证明了您的尊严,请允许我替我的部下表达对您的不杀之恩,并为他所做的令人不齿的行为深深致歉。我以自己的家族荣誉起誓,他必将为他在决斗中做出的不道德行为付出代价,我保证给各位一个满意的答复。希望您能接受我的道歉。”说这话的时候,埃奇威尔始终直视弗莱德的眼睛,目光中充满了一个骑士的真诚。
弗莱德对着他的眼睛看了良久,终于送了一口气,说:“我接受您的歉意,并相信您能公正地处理此事。”
埃奇威尔又把脸转向我:“年轻的先生,您以令人钦佩的伟大勇气证明了您的真诚友谊,得到您的友谊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荣幸。您的行为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杰出的军人最值得敬仰的兄弟情怀,请您接受一个老兵的真诚致敬。我,埃奇威尔德拉夫特,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说着,他向我低头行礼。
“我……您可……别……您先起来……再……说话……”我可只是个小酒保,从来没见过这个阵势,此刻我已经语无伦次,全没有在酒馆里巧舌如簧的机灵劲。
“你有资格接受一个骑士的敬意,杰夫。”弗莱德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他的声音里充满骄傲和一丝难以抑制的激动。
“我……我接受,您先起来吧。”
“那么,谢谢。”埃奇威尔站起身,看着我们两个,眼神里又变得满是和蔼,“你们都是好军人,保重。”说着转身向其他骑兵军官们走去。不远处,目睹同伴做出惊人的举动的其他几个骑兵军官满脸诧异,忙围上去追问着什么。埃奇威尔挥手驱散了他们,然后他们拖着躺在地上的里达第斯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弗莱德对我说:
“这是位真正的贵族,也是个真正的战士。”
正当弗莱德小心搀扶我进入酒馆,打算让我在老板的旅社中先行休息的时候,人群中又一次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啊~~~~~~~~~~~”
刚刚苏醒的罗尔看见两个满身血污、仿佛死魂恶灵一样的身影从身边走过,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挑战,第三次昏了过去。
第一卷:雏鹰 第七章 为朋友,干杯
“啊~~~~~~~~~轻点!”帐篷里,弗莱德、拉玛几个正在帮我清清洗伤口。虽说埃奇威尔的伤药很管用,伤口很快就结痂了,但因为伤口太长,总是迸裂,所以很难愈合,加上他们几个都是毛手毛脚的,每次清洗都弄得像上刑一样。
因为埃奇威尔的作用,酒馆的纠纷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麻烦,我甚至获得了长期的病假,一天到晚趴在铺上,惹得几个每天忙着溜腿的兄弟们好不羡慕,恨不得给自己身上也划上一个口子享受病号待遇。那个惹事的军官里达第斯被开除出了军级,并且被罚款以赔偿我的法特尔的医疗费。
最可气的是法特尔这个酒鬼,因为喝得烂醉如泥,挨打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没感觉到,第二天酒醒后就发现自己躺在美女如云的高级军官医院里,并获得了高额赔款,还有三个月带薪病假,乐得跟什么似的,当天晚上就拄着拐杖摸出医院去酒馆痛饮了一场,回来还跟我们说,这样的日子过得太爽了,等病假结束后,有机会应该再去找个地方挨顿揍。当然,他的愿望提前在我们这里得到了满足。
弗莱德现在已经是新兵营里的民族英雄了,现在军营里盛传他手持光辉神剑英勇地与三名凌辱少女的邪恶骑兵军官英勇战斗,并最终赢得美人以身向许的故事,而我作为他的首席助手也出现在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中。因为弗莱德以高傲冷面著称,在他那里碰了软钉子的人经常来我这里求证。我自然是实话实说:
“没错,那三个骑兵军官足足比他高出两……啊不,高出三个头,手里拿着比你的腰还宽的巨剑,骑着高头大马,马头上还长着角……我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弄来的独角兽……说是迟,那是快,他空手就捏住了袭来的剑刃,然后……他手一挥,天上就落下一道闪电……”
在我的宣传造势下,开始有人向弗莱德索要签名,有的人要和弗莱德一起画纪念像,有的干脆看见他就抱着他的腿喊:“英雄啊,求你收我作徒弟吧。”我趁机爬在铺位上模仿弗莱德的签名笔迹,发动一个帐篷的兄弟收集他的相关物品,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最让我得意的是,我们把雷利穿了三个月没洗的臭袜子冠名“勇士弗莱德的迅猛之足”开了一个小型的现场拍卖会,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一个弗莱德的狂热崇拜者以出乎我们想象的高价在激烈的争夺中获得了这件“宝物”,让我们六个人整整改善了六天的伙食。后来听说这个幸运儿在一次巡逻的时候被大群闻到了袜子上咸鱼味道的野猫追赶了一宿,第二天人们在丛林深处救出他的时候,他喷着白沫由衷地感慨:原来这就是勇士迅猛无比的奥秘所在啊!
在我们面前,尤其是在我的面前,弗莱德也渐渐蜕去了冷漠高傲难以接近的面具,开始变得开朗和健谈起来。虽然我们善意的恶作剧给他添了不少的麻烦,但他从一开始就默认了我们的胡闹。当然,作为姓名权的授权者,我们每比关于“勇士弗莱德”的生意就要给他百分之三十的红利,而这些无一例外地边成了他案头越垒越高的大部头书籍。
“弗莱德,讲讲你以前的事情吧。”我伤口痊愈的那天晚上,大家溜出营地去饱餐了一顿以示庆祝。席间,我忽然提出。
“是啊是啊,我们都讲过,只有你,什么都不说。”
“你的身手这么好,以前的生活肯定很精彩,讲给我们这些土包子听听吧。”
……
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让弗莱德陷入了沉默,他看着坐在面前的我们。他的情绪变化也让我们渐渐安静下来,气氛有些尴尬。正当我开始后悔提出这样的要求的时候,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一口气喝完了一杯酒,看着手里的空杯子,出神地说:
“好,我告诉你们……”
我们提起了精神听着,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你们可能不知道,贵族的子女在成年以前如果犯了罪责,是不允许被进行肉体惩罚的。他们相信,自己高贵的血统不能被平民侵犯,而所有执行惩罚的仆役都是平民。所以他们总要给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寻找一个平民‘替身’,每当贵族的孩子犯了错,都要由‘替身’来接受惩罚,轻的就打手心,重的就要被鞭打。这样的‘替身’最好是孤儿或是弃婴,从小养大,随打随叫。”
“我因为家里人口众多,生活艰难,很小就被卖到图兰城主巴克夏伯爵老爷家给跟我同岁的小少爷做‘替身’。我不记得那个时候我有多大,只是知道我姓古德里安,有过一个家,有过父母,仅此而已。”虽然他的语气尽可能地平缓,但当说到“有过父母”这四个字的时候,仍然掩不住满腔的憧憬和落寞,声音微微发颤。
“从我记事起,每天就在不停挨打。走路的时候会挨打,吃饭的时候会挨打,睡觉的时候会挨打,甚至刚刚挨完了打接着又要挨打。每次打我的时候,小巴克夏都要在旁边看着,以示警戒。可每次他看我挨打都笑嘻嘻地,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场杂耍。”
“开始的几年,我总是忍不住要哭,大约十岁的时候就渐渐麻木了。那个小混蛋看我没了哭声,就变着法的犯错,一开始是在别人面前故意弄错贵族礼仪,后来干脆闲着没事就摔花瓶砸窗户,然后大喊我又犯错了,快来打啊。他看着我挨打,还在旁边喊着,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也不要紧,再花三十个铜板去买一个回来。三十个铜板,那是我的价格。”他又喝干了一杯酒,那杯酒的价格大约是十个铜板左右。
“不过做‘替身’也有做‘替身’的好处。我可以和那个小蠢货一起接受贵族教育,天文、地理、文学、体操、剑术、弓弩、马术、礼仪,后来还慢慢接触了哲学、历史、宗教、军事、政治、经济这些平常人很难接触得到的知识在那里都有伯爵聘请的专人教授。另外,他们还会专门为我定做合适的衣裳,以便我在和他一起读书的时候衣着得体。贵族的教育很广泛,也很有用。我觉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胡乱学了不少。”他虽然这么说,但我知道,无论是其中哪一样,他都经过了刻苦的学习和练习。我毫不怀疑,凭眼前这个少年的聪明和坚忍,经过第一流的贵族式教育之后,必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杰出人才,起码在马术和武器格斗方面远远超常人。
“进了伯爵府邸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父母,准确地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我被标价出售的时候是个甚至连记忆都没有的小孩子。可是,我不怪他们。有时候我也被允许休息半天出去闲逛,我可以看得见那些终日辛勤劳作的苦命人们全家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三十个铜板能让一家四口人吃黑面包过一个月啊。”我很惭愧,虽然我也是个平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样恶劣的生活。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酒馆喧嚣的欢乐气氛中度过的。虽然我们全家都友善地对待要求施舍的乞丐,但我从来都没想过,有多少人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些穷苦人每次看见我都远远地向我行礼,向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行礼。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穿着干净的新衣服。在他们看来,能穿着没有补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里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个拖着鼻涕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大约十二岁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贫民窟里看见了大我两岁的汤米,他带着奄奄一息饿得快死了的弟弟迈克。我忍不住把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小块饼干放进他弟弟嘴里,他冲过来给我跪下,嘴里喊着: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我不是什么少爷啊,我是和他们一样流淌着下贱的血液,应该在这贫苦城区饥寒交迫的孩子啊,这瘦弱得皮包骨头的孩子们应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肉至亲啊。”
“小迈克终究还是死了,一小块饼干救不活一个九天什么都没吃的孩子。”
“从那时候起,我从每一顿饭里省下能够储存的粮食,等到允许我出门的时候就送给汤米。他是个孤儿,每天靠乞讨和干些杂活生活,有时候也去扒窃。可他从来都不偷那些穷苦的贫民,宁愿冒着更大的风险从有钱人身上摸几个零钱。他告诉我许多街头趣事和贫民区里的消息,我也教他识字。他和他弟弟依为命五年多,很爱他。虽然我经常送吃的给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块饼干。他把我当恩人和朋友,维护我,鼓励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说我的坏话。就因为有人说我是贵族家的走狗,他曾经一个人和一群年龄大他许多的孩子拼命,差点送了命。”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和我说一句有感情的话。我的生活就是学习和挨打。‘弗莱德,趴下挨打。’‘打完了,滚吧!’这两句是我听到最多的话,他们打我骂我,我甚至连生气都不会。是他带给了我生活的阳光,让我看见自己还有感情,还是一个人。”
“我们这样过了四年,这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渐渐厌倦了靠鞭打我取乐的生活,开始像别的年轻贵族一样四处游荡取乐,我的自由时间也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每天必须的学习和工作,我总有时间和汤米待在一起。他快到了参军的年龄,他说他想当一名军人,在战场上立功,做个军官,做个贵族,然后帮助和他一样的穷苦孩子,让他们每天都有黑面包吃,不会有人像他弟弟一样饿死。”
“在他去报名参军的前一天,我从厨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准备为他送行。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闲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看见了。他们跟着我看见了汤米,更糟糕的是他们看见了我偷出来食物。”
“巴克夏一伙足足有二十多人,追着我们跑了四五个街区。后来,我和汤米走散了,被他们包围起来。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几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但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没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脚踢。当时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希望汤米能够脱离危险,顺利地完成他的愿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汤米的吼叫声,后来就觉得有人扑在我的身上,把我紧抱在怀里。巴克夏在旁边喊:‘打死这两个贼!’他们的殴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没有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之后,发现汤米趴在我身上,用身体护着我。他全身是血,头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已经不成人样了。他看我醒过来,居然还笑着问我:你没事吧?”
“他当时说:‘看来……我是当不成兵了,不过,我很快就能见到我的弟弟了,这样……也挺好。我的理想只能靠你来完成了,弗莱德。记得,你要当……当个贵族,我会告诉弟弟,当初给他饼干的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是个国王,是弗莱德古德里安陛下呢。他以前见过国王的车队出游,总想着去坐一坐国王漂亮的马车。你会有马车的,对么?漂亮的,四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我来的第一天夜里梦见汤米,我告诉他,我会当一个国王的,我会去完成他的心愿。你们听见了我的梦话吧,喊我国王。我不愿否认,那是我对朋友的承诺。”
“他说的最后的话是:再见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我是他的……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不住,泣不成声。
达克拉和雷利哭得抱成一团,拉玛用他那双油腻的胖手偷偷抹着眼泪,罗尔早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我狠狠地吸了吸鼻涕,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咸咸的泪水流到我的嘴里。我现在知道,“朋友”这个词给弗莱德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创伤,以至于他在跟人接触时总是害怕投入感情。而且我明白他喊我“朋友”的时候,表达了一种怎么样的感情,并且为什么在我替他挡下一剑之后,变得如此愤怒了。我赢得了一份称得上“伟大”的友情,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荣耀。
“让我们干一杯,为了汤米。”我举杯提议。
“为了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住了悲声。
这一晚,我们每个人都对每个人说了很多,大家频频举杯祝福,一种异样的情感在我们心中流动。我们醉了,包括我在内,不是因为酒。
我们并不知道,正当我们心情激荡,醉倒在真挚友情中的同时,战争爆发了……
第一卷:雏鹰 第八章 愚蠢的战争,危险的兵役
虽说德兰麦亚上次与邻国发生战争已经是五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但我们对战争并不陌生:小规模的国境冲突、围剿盗匪、平定叛乱……每三天里总是有一天要打仗的,与邻国全面开战的威胁也有过许多次。但追溯有史可查的三千年人类历史,像这次的战争这么冤枉的,却是绝无仅有。
传闻这场战争源于一次小小的宫廷口角:北方强大的温斯顿帝国国王赫诺尔四世六十大寿的时候,各国的君主都派遣使者前来祝贺。国王陛下龙颜大悦,举办了一个盛大的皇家舞会款待客人。在众多的客人中,克里特王国特使,以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著称的王太子迪安索斯成为舞会上最受瞩目的客人之一,成为舞会上女宾们争相追逐的对象。
迪安索斯王子在舞会上拒绝了一位女士跳舞的邀请,并且直截了当地宣称:因为这位女士已经丰满到了难以令人接受的程度,并且无论是从外观上还是从思想上都和某种圈养用于食用的家畜极为相似,因此他绝不会考虑接受这样一个舞伴。
这位聪明得不够而又诚实得过了头的王子当时或许并不知道,他拒绝的并不是普通的贵妇人,而是赫诺尔国王陛下的长女,在社交界享有珍珠一般美好声誉和珍珠一般圆润身材,纯洁、善良、孝顺、友善的罗琳塔公主殿下。当然,平心而论,迪安索斯王子缺乏高尚骑士精神的表述还是非常实事求是的。
当然,觉得自己女儿和自己本人受到侮辱的主人大发雷霆,要求年轻的客人收回自己的话,并向公主殿下道歉。但年轻人的骄傲自恃和对诚实这一美好品质的坚定信念让王子不愿妥协,金枝玉叶的太子殿下甚至感到国王无理取闹,使自己受到了胁迫,以至对国王陛下作出了种种不友好的表示。但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磋商之后,两国的高层人物渐渐恢复了理智,就这一纠纷达成了一致看法,以一种不多见的绝妙外交辞令结束了这次友好的特别访问,并明确了共同解决这一纠纷的最终方法。
国王告别语的大意是:太子殿下年轻有为,英俊潇洒,应当成为大陆所有人民的共同楷模,接受大家的景仰和祝福。(国王的原话:你这个没有家教的小王八羔子,等我抄了你克里特的老家,把你扒光了挑到竹竿子上,在每座城市里巡回展出。)
太子殿下恭谦有礼地回答:国王陛下德高望重,希望能够来访克里特,为两国邦交的友好发展奠定基础,也为大陆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太子的原话:你这个无理取闹的老顽固,要打仗就来吧。我克里特兵强马壮,人口众多,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你这个老兔崽子。)
就这样,战争爆发了。
原本这只是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可温斯顿和克里特分别位于德兰麦亚的南北两侧,中间还隔着一道提俄涅山脉,除了从德兰麦亚穿过外别无他路。而没有一个国王会愿意看见两个强大邻国之间的战争居然在自己的国境线内爆发。就这样,德兰麦亚被拖入了一场没有意义的卫国战争。公主受到侮辱的温斯顿和王子被人欺凌的克里特纷纷派遣重兵发往德兰麦亚边境,而我们可怜的国王米盖拉一世一面忙着调兵遣将巩固两条战线,另一面四处派人奔走斡旋。这场战争不仅冤枉,而且危险:万一两条战线中的任何一条失守,那可就面临着国破家亡的悲惨处境啊。
为什么打仗、和谁打仗、怎么打仗,这和我们这些当兵的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战争本身就是不幸的消息。我们提前结束了本应为期半年的新兵生活,进驻到靠近北部边界的第七军团防区,开始了紧张繁重的防御准备:加固城墙、设置哨卡、调动物资……这场莫名其妙的战争让每个人怨声载道,我们甚至不知道谁将会是我们的敌人,谁将挥动武器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将死在什么人的手里。
我开始忙着写家书,既是为了安慰父母也是为了安慰我自己。周围每个战友都强打精神,偶尔互相开开拙劣的玩笑,尽量抛弃关于战争的任何思想。不过,总有些神经粗大的人对战争没有任何感觉,比如说:我们的小队长卡尔森依然用睡眠来打发每天的大部分时光,这种人死了和没死的区别似乎仅仅在于会不会打呼噜;我的生意合伙人胖子拉玛就更受罪了:新的驻地附近既没有城镇,也没有村庄,这个贪吃的家伙每天都要与自己的食欲作艰苦卓绝的斗争。
这一段时间,各式各样的前方战报像潮水一样涌来:温斯顿军以德兰麦亚与克里特结盟,不愿放行为由,从北部边界兵分三路向我们先行发起攻击,目前离我们最近的西路两万大军已经攻到北部坚城提特洛城下,并与提特洛守备军展开了激战。在此之前,以铁甲重骑兵为主要军力的温斯顿军发挥出了强大的平地冲击力,一路上势如破竹,步步紧逼,将德兰麦亚军打得节节败退。但在地处龙脊山脉、依山而建、粮草充裕的提特洛城面前,铁甲重骑兵发挥不出太大的作用,几次攻击均告失败,这才止住了西路军推进的势头。另外,温斯顿中路军的推进也被阻止,而东部战场的温斯顿军在横穿坎森平原时中了埋伏,陷入了局部劣势。北方战线进入僵持阶段。
与之相比,南方的情况就稳定得多,克里特王国只是在边境地区陈下重兵,对外宣称只是为了作好抵御温斯顿入侵的武装准备,并没有进一步采取军事行动的意图,甚至征调粮食武器支援德兰麦亚。这让我们国家伟大的领袖们能够在焦头烂额之中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等待了半个月之后,前方传来消息:温斯顿西路军停止了对提特洛城的正面攻击,转而修造长期营寨进行围困,并同时试图分兵绕过提特洛进入龙脊峡谷,直接进入德兰麦亚北部腹地。
“差不多该轮到我们上战场了。”一天夜晚,弗莱德对我们说。
仿佛是为了验证这个才智过人的少年的准确估算,第二天,我们接到命令:第七军团全线开拔,急行军增援提特洛。我们出发了。
提特洛城倚着龙脊山脉主峰龙首峰北侧山坳而建,城外东侧即是龙脊峡谷的入口,穿过龙脊峡谷,即可进入一马平川的萨尔忒萨斯高地。可以说,龙脊峡谷就是进入德兰麦亚的北部广阔高原地带的一个大门,而提特洛城进可封堵峡谷,退则可稳守城池,可以说是打开这扇大门的钥匙。这座坚固的城池共分内外三层,均是由山中开采的巨大岩石砌造而成,坚不可摧,其中尤以外城最为坚固,连巨大的攻城器械也很难造成致命损伤。城墙沿山崖围成一个小半圆,高达数十步,城墙上每十步一个箭垛,宽可跑马。由于城墙并不长,因此只需一两千士兵就可以完成整个城防工作,而城中常驻守军近五千人,现在加上其他地区被击溃逃到城中的守军,城中士兵已经近八千人。外城只有一个吊桥城门,面向正北方,一遇战事便用铁链拉起,攻城士兵别无其他入口。但城中有直通龙脊峡谷的隐秘通道,被围时可以与后方保持联络。城内有源自龙首峰的暗泉涌出,日夜不停,足可供应城内居民驻军饮用。城中有天然形成的巨大山洞,其中储存了大量粮草,足可供应全城人一年的吃用。由于地处门户要地,城中大多是来往的货商,长住的居民反而较少,城中的士兵到是占了多数。由于提特洛地势险要,高城壁垒,得天独厚,进可直击千里,退可扼守要道,因此虽是小城,仍能名列大陆四大坚城之中,有着“龙峰之壁障”的美誉。
“如果完全放弃了对提特洛的控制,那么很容易在进入峡谷后被我们和提特洛的守军夹击,会面临极端不利的局面,而正面夺取又难以成功。这个时候他们必须以优势兵力控制提特洛,同时分兵尽可能切断提特洛与德兰麦亚腹地的联系,使他成为一座孤城,再想办法进攻,并等待后援部队的到来。”弗莱德一有时间就向我们这几个军事白痴讲解当前的战争局势,尤其是温斯顿的战略战术。虽然这一切与我们这些大头兵的思考水平的距离差得很远,但我们仍然听得津津有味。
“这种战略的问题在于,温斯顿人是否有足够的兵力进行分散作战。据情报了解,西路军总共不过两万人,并非是此次进攻的主力部队,加上前面战斗中的正常损伤,围困提特洛城后能够继续正常调动的军队不过万人。这个时候再分兵骚扰,通常会出现出现两头都空虚的情况,很容易被围剿。我们这一次增援提特洛,多半是与城中守军内外夹击,先歼灭城下扎寨的敌人,然后回头堵住进入腹地敌人的退路,完成一个大包围圈。”
“这么说,我们这场仗是赢定啦,哈哈哈……”达克拉笑着说。
“不一定,关键是要在温斯顿人后续增援的部队之前赶到提特洛城下。不过,从目前的战局来看,中路和东部的温斯顿人不太可能有足够的兵力进行增援,而温斯顿本土的后续部队又离得太远了。可以说这一仗的胜面比较大就是了。”弗莱德对着我们侃侃而谈,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我才不管那么多呢,最好等我们赶到地方,温斯顿人已经知难而退,我们也就不用打什么仗了。我们还得回去开店呢,是不是,合伙人。”我满不在乎地说。
“是啊,合伙人,我已经快一个月没吃什么肉了。”拉玛咽着吐沫说。自从在酒馆里定下了“烧烤酒吧”的合作计划后,我和拉玛就相互以“合伙人”称呼了。这个称呼让我们这两个小掌柜颇有成就感,让我们感觉自己真的在经商方面脱离了家族产业的传统,有了自己的创造,同时,这个称呼也大大拉近了我们两个的距离。这个时候,连弗莱德他们都不怎么喊我们的名字了,他们直接称呼我们“老板”,我们坦然接受了。
“雷利,咱们换个位子。拉玛老板睡觉的时候老磨牙,我怕他饿急了把给吃了。”罗尔装模作样地开着玩笑,引得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说起来,我今天问卡尔森,如果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我们和温斯顿人正面交锋会怎么样?”雷利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怎么说?”
“他说在温斯顿人的铁甲重骑兵面前,我们就像是一个裸体美女被扔到了色狼堆里,要多危险就有多危险了。”
“他就不能用个好点的比喻么?”
“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挺好,裸体美女啊,啧啧……”雷利说着就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这个败类!离我们远点!”
“打他……”
“算我一份!”
“嗷……救命啊……”虽然战争临近,但从没经历过战场的年轻人们丝毫也没有感到紧张。
或许必须踩着尸骨才会畏惧死亡吧,这是不久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第一卷:雏鹰 第九章 死去的合伙人
虽然连续保持了六天的高速行军,周围其他小队的不少士兵都已经疲惫不堪,甚至连一些老兵都没有了趾高气扬的劲头。但这对于经过了卡尔森地狱般长跑折磨的我们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当拉玛边吃着晚饭边跟我们说:“我刚活动开,就休息了。”的时候,瘫坐在一边的其他士兵愤恨不已地看着他,似乎都在琢磨着找个机会把这个挺能走的胖子拆开来研究研究,看看他体内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构造。
弗莱德仍然在研究着不时传来的敌军情报:根据现有的情报显示,深入境内的温斯顿军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移动着,今天袭击了东侧的一座城堡,明天又出现在西部村庄征粮,虽然由于人数不多,无法给整个局势带来致命的影响,但却给人们的心中播下了恐慌的种子。一时间,似乎德兰麦亚整个北部高原四处都流窜着温斯顿人的铁甲骑兵,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来了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下一步究竟想干什么。想必,这种混乱的局面也使德兰麦亚统帅部的高官们头疼无比,无法准确找到突入腹地的敌人主力,顺利实施铁壁合围的计划吧。
另外,提特洛城依旧每天三次与我们保持着联系:城下的敌人每天按时列队谩骂骚扰,努力想引守军出城应战,并也曾发起过小规模的偷袭,但并没有什么具有实质威胁的攻击举动,完全不知灭顶之灾即将临头。
因为无法顺利整理出这些零碎的消息背后的军事意图,我们的“国王”弗莱德先生无比苦恼。他总觉得整个战局背后隐藏着难以言说的危机,但所作的一切推论都缺乏可靠的依据,因此,他只能试图让自己相信,温斯顿西路军的统帅是个没什么经验的白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终于,我们结束了在一片旷野上的长途奔波,前方就是龙脊峡谷的入口。按照现在的速度,今天晚上就能穿过峡谷,在提特洛城下打温斯顿人一个措手不及。
正午的烈日直射在峡谷两旁高耸的巨大岩石上,说不出的狰狞可怖,与阴暗不见天日的峡谷内部形成强烈反差,隐约透出一丝诡异阴邪的味道来。进入谷口之后,只见左侧壁立千尺,高不可攀,遮挡住了原本应当射入谷内的阳光;而右侧却是一个陡坡,坡顶是一片树林,坡上却只有几从灌木杂草,想必是因为峭壁遮挡住了阳光,树木难以生得高大的缘故。
我们在谷内曲曲折折走了一半,距离谷口怕也是有了两、三千步的距离,初入谷时的好奇和警醒逐渐地放松下来。正是午后贪睡精神倦怠的时候,行军中的士兵们感到了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疲惫,精神渐渐恍惚起来。我也没有了东张西望的性质,希望能够早点走出这个地势险要的所在。
正在所有人都精神松懈松懈的时候,前方一阵轰隆隆的巨响,从两侧飞滚下来许多巨大的岩石和滚木,惊得走在前排的骑兵马匹一阵嘶鸣,四散乱冲开去,原本整齐的队伍顿时乱作一团。没有回过神来的士兵们呆立当场,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一排排箭雨已经射了过来。
“敌袭!散开!隐……”一个骑马的军官挥舞着手中的马刀大声呼叫着,还没有喊完就被几支箭当胸穿过,坠落马下,在也发不出声音来了。不过,惊恐的士兵们已经不用他的提醒,四处寻找着能够隐藏身形的掩体。
“合伙人,快跑!”我身边的拉玛大叫着向后冲出去,我想跟上,但是没有。一支利箭从山坡上直穿进他的头部。我听见了头骨碎裂的细小声音,看见了这一生中对我来说最血腥最残酷的画面:
拉玛仰面倒在地上,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恐惧,面色灰白,两眼外凸,透着死气。箭头从拉玛头部另一侧穿了出来,两侧的创口处汩汩地淌着红白混杂的粘稠液体——不要告诉我那是什么。他一只手向前伸着,仿佛是要抓住点什么似的。
他已经什么都抓不住了。
他已经死了。
我的眼前一阵眩晕,头脑里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想不出,看不见射来的弓箭,看不见从天而降的岩石,只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不现实。一个鲜活乱跳的生命,就在前一刻还在同你打趣说笑,立时就失去了生命,成为了一具毫无意义的躯体,这时候你会有什么感觉?我可以告诉你,你什么感觉都不会有,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感觉不到。
因为死亡来得太快了。
“啊……”刹那之后,我听见绝望惊恐的声音从我自己的嘴里发出来,然后感觉自己双手抱住头蹲在地上,紧闭上双眼,浑身颤抖不止。一支支带着风声的劲箭从我耳畔掠过,随便哪一支都能轻易地要了我的命。可是我不能动,一步也不能动。一种叫恐惧的东西牢牢抓住了我,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杰夫!”是谁?谁在喊我?我不敢睁眼,我真的害怕看见那血淋淋的场面。
“杰夫!!”那个声音越来越大了,接着我感到有人把我扑倒,搂着我接连打了好几个滚,然后我感到我已经靠在山壁上了。
“杰夫,你没事吧!”我终于睁开眼,是弗莱德,他蹲在我身旁,用左手的盾牌护住我们两个。在刚才我蹲下的地方倒着一匹死马,它的主人就死在它的边上。
我嘴唇打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靠摇头来表达我的意思。拉玛的死给我的冲击太大了。
“第二小队注意,照我的样子作!”卡尔森的喊声从我头顶传来。我努力抬头去看,看见他背靠悬崖横躺着,全身尽力蜷缩,减少受到攻击的面积,把盾牌挡在头脸前面遮挡山坡上射来的箭支。
“别露出头来!”卡尔森大吼着。
这个时候,惊怖渐去,求生的愿望让我恢复了理智。我和弗莱德忙尽力蜷缩起身体靠着悬崖摆出同样的姿势,在我们头上脚下,尚且幸存的第二小队士兵们也都依样躲藏起来。
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了这样做的好处:因为紧贴着山崖,而山崖上的敌人很少会向正下方射击,就连滚木和擂石也都划过一个小小的抛物线落在我们身前,所以我们只需要防御来自山坡上的攻击即可,而紧缩身体举高盾牌大大减少了我们中箭的危险。
其实,连盾牌都是多余的。在我们身前,惊恐中来回乱窜的战友和马匹已经替我们遮挡住了绝大部分的弓箭,形成我们天然的盾牌。
“难怪他总能逃生,‘背影’卡尔森果然有丰富的保命经验啊。”逐渐安定下来的我忽然有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
混乱中的士兵不顾一切地向后跑去,根本不听军官的召唤和指挥,没个人都在抢夺着狭小的出口。已经没有人还能控制这群乌合之众了,这支有一半新兵从没上过战场、只接受过砍木桩训练的军队彻底丧失了战斗序列,甚至没有人知道温斯顿人的军装是什么样子的。即便还有一些有经验的老兵愿意抵抗,也无法阻拦如潮水一般向后涌来的自己人。终于,有人向自己的战友挥舞短剑了,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骑兵们纵马飞速向后逃窜,根本不理睬被战马撞倒和践踏的友军,那些刚才还步调一致向前进发的士兵们转眼就把彼此当成了妨碍自己保全性命的死敌,发疯一样相互砍杀,地上渐渐出现了被砍断在自己人剑下的断臂残肢。许多新兵被这眼前疯狂的景象吓得崩溃了,又哭又笑地瘫坐在地上,转眼又变成了一具死尸。
在战场上,弱者的生命,就是如此的卑贱,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自己是否还活着。
“混蛋,这些温斯顿人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一个失去了马匹的骑兵躲在岩石后面叫骂着,看他的服色,应该是个相当级别的军官。没有人能够回答他的话,面前的敌人就像是从地地下冒出来的恶魔,用他们手中的武器吞噬着我们的生命。
“他们不该在这里!”这个军官终于中箭了,临死前,他不甘心地呼喊着,对自己的死亡十分费解。按照他的想法,他原本应当是在一马平川上冲锋陷阵手刃敌人的光荣战士。而不是在血污里濒死的败军之将。总有些人不能够理解,战争和杀戮从来都不是按照某一个人的愿望进行的。而偏偏这些人多半身居高位,自大成性,他们的一点点偏差,往往会断送一支军队、一个国家甚至一个民族的未来。
“听我口令,等我喊‘跑’,就全体向入口跑,不许转脸,不许低头,只许向前看,可以向任何阻挡你们的物体挥剑!”卡尔森的声音从周围绝望的号叫中传来,此刻带给我们无比的镇静和安慰。
身披皮甲、手持短剑的温斯顿步兵出现在山坡上,杀声震天地冲向我们这群败军,很快冲下了山坡。弓箭的势头开始放缓。
“现在可以跑了吗!”雷利大声喊。
“再等等!!”卡尔森坚定地制止了我们。
果然,在他们下到谷底之前,弓箭骤急。许多刚才被诱出掩体的人被突然这突然加剧的箭雨断送了性命。
“跑!!”温斯顿人步兵接近谷底,弓箭完全停歇下来的一刻,卡尔森救命的命令终于传出来。十几个年轻的士兵忽然从角落中跳起,以超越常人的速度冲了出来。
“跑”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命令。近半年来养成的习惯让我们听到这个字后反射性地向前猛冲,无论身体多么疲惫,无论精神多么恐惧,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跑,必须跑,必须尽全力去跑,因为身后就是恶魔,就算是死,也绝不能死在他的手里。
我已经看不见死状悲惨的战友们了,也没有把那一个个身高马大冲向我们的温斯顿人放在眼里。在奔跑中的我们看来,身后那个挥舞着短剑高声咒骂我们十八辈祖宗的小队长卡尔森才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连死亡都没有他的咒骂来得残暴。
我忽然觉得,条件反射是个好东西。
跑在前面的战友开始与敌人接触,边跑边挥剑攻击的训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普通的攻击在高速冲击的助力下变得犀利无比,几个温斯顿士兵受伤退开了。
这是这场战争中第一批受伤的温斯顿人。
也有人被拦了下来,停住了脚步。面对已经习惯了战争的敌国士兵,他们生存的机会非常渺茫。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大的温斯顿士兵高叫着向我迎面冲来。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敌人,这个面目狰狞的秃子决定着我的生死。
没有思考,没有意识,只是习惯性地冲击、拔剑、挥舞、逃命……
脚下溅起搀杂着鲜血的尘土。
在我开始战斗的一刻。
第二卷:游兵 第十章 第一条人命
我冲向面前高大的敌人,还没有来得及挥出手中的武器,对方的攻击就已经迎面袭来。长剑裹胁着呼啸的风声向我的头顶狠狠劈下,面前这个温斯顿士兵脸上带着狰狞的笑意,在他眼里,我大概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我下意识地用左手的盾牌挡住了他的攻击,巨大的力量从左手腕上传来,震得我整个左半身都一阵发麻,接连想后退了几步。盾牌中间深深凹陷下去,完全无力再抵御第二次这样的攻击了。
我的对手低估了我前冲的劲道,也是全身一震,右手已经难以自如挥舞了。即便如此,他仍然凶悍异常地向我冲来,展开了第二次进攻。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慌忙把左手的盾牌当头向他扔了过去。盾牌直飞向他的脸,他只能暂时缓住脚步,伸出左手,挡开飞盾。
这个动作要了他的命。
我并没有向他预料的那样,扔出盾牌后转身逃跑,而是在扔盾牌的同时向前猛冲,双手握剑向他的小腹刺去。这并不是因为勇敢,只是在绝望关头完全无意识的垂死反抗而已。
当他拨开飞盾,终于看清我的动作,想要进行防御时,已经来不及了。
下一个瞬间,我的剑深深扎进他的小腹。
利器刺入人体的感觉,让我想起了用餐刀切割烤乳猪的感觉,既滑又韧,穿过皮肤的阻力后,顺着剑刃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肚子里内脏的蠕动。整个感觉像是撕裂皮革,只要你撕出第一个裂口,然后就可以把一张坚韧的皮革轻易地剖成两半,整个过程顺理成章,还带着某种奇异的刺激。
这种刺激,你必须亲手杀一个人才能了解。
我的对手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肚子上的短剑,又看了看我。他的目光仿佛一团过度燃烧的火焰,痛苦又灼热。这样的目光让我害怕,我打了个寒战,抽出了我的武器。
一截红红的东西随着我的剑一起涌出了他的肚子,越涌越长,几乎下垂到地面。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人的肠子。
他倒在地上,目光中的火焰渐渐熄灭了。我恍惚失神地跨过他的尸体,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思维,连杀人后的反胃恶心都没有感觉到,漫无目的地向继续向前跑。道路和人影在我眼前晃动,一切仿佛已经静止,而光影又似乎是在不住流动着。我的奔跑已经失去了目的,只是一种无意识的双腿交替动作而已。
一声大喝让我回过神来,不知什么时候冲到面前的两个敌人已经向我举起了他们的武器。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兴起抵御的意识,或许是我根本就放弃了生存的愿望,这短短的一下午给了我太多的刺激,反而让我觉得我的死亡不过是这千千万万死亡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了。
我终于还是没死,当那两个温斯顿士兵倒下后,我看见卡尔森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面前。
“混蛋,你想死吗!!”他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不停地咆哮:“小混蛋,吓傻了?给我跑!跑!!跑!!!”
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恶魔一样的指挥官更能让我清醒的了。我跟在他后面逃窜起来,想起刚才我已经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顿时背后凉飕飕的。
这个时候的卡尔森已经完全不是在军营中看见的那付总也睡不醒的死样子了,也不再是跟在我们像狼狗一样追赶我们的催命鬼。在这里,他不催命,而是直接收割生命。挡在前面的敌人被他一一斩杀,而他的脚步却几乎连短促地停顿都未曾出现过。对手的血迹涂喷得他满脸都是,甚至连牙齿都被染成了红色。他就像一个嗜血的恶魔,正在开辟着一条人肉堆积的道路。
我忽然困惑:人们喊他“背影”,难道是因为他面前的敌人都被杀死了?
终于,厮杀声和士兵们临终前的悲鸣被我们抛在了后面,地上不再出现破碎的断肢和人的内脏,鲜血已经不再一滩滩堆积,而是成线条状排列,向前延伸,指示着受伤的士兵逃逸的方向。
我和卡尔森仍旧在向前跑,这个时候每个人都愿意离那个血腥杀戮的修罗地狱远一点、再远一点。而且我们不敢保证温斯顿人是否会跟在我们屁股后面追杀出来。
我们的速度很快,超过了一个又一个逃离战场的士兵。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对卡尔森的钦佩和尊敬:他制定的严苛的跑步训练方式救了我的命,而且,或许也救了大多数小队队员的命;在刚才那个混乱的场面中,只有他有效地组织和控制住了自己的部下,在其他指挥官只知道喊着“冷静”、“隐蔽”这样全无意义的话的时候,他下达的命令准确又具体,并且以自己的行动现场教导;他杀敌的本领已经远远超越了那些平时常常讥笑他的那些同侪,甚至可以在乱军中救出一个被吓傻了的部下。
虽然我对打仗一窍不通,但我已经知道,这个男人并不简单。
“混小子,我比你快!”他回过头来,向我作了个挑衅的手势。
这个老混蛋,刚才对于他的正面评价全部作废。
我的好胜心被挑动起来,紧跑两步超到了他前面。居然敢看不起我,这块恨不能烂在床上的人形蘑菇。
紧接着他嗷嗷叫喊着又超到了我前面。
我继续返超。
他抢占内道。
我多次试图超越,被他恶劣的连续甩尾动作阻挡在后面。
……
幸亏他挑起了竞争,我真的全心全意投入到这次小小的竞赛中去了,没有再想起拉玛的惨死、第一次亲手杀人经历、蠕动的肠子、迸裂的脑浆、散发着甜甜腥气的鲜血和哭叫的人群。如果这个时候想到这些,我恐怕连一步也迈不出去。或许他是故意的吧,这个粗犷豪迈、懒惰变态的军官。
原本体力充沛的卡尔森可以轻易地超越我,可刚才冲出包围时他消耗在战斗上的力气比我大得多,因此此时我大致可以与他跑得并驾齐驱。正当我们把彼此当作唯一的对手,想尽办法相互追逐的时候……
“啊~~~~~~~~~”一声前所未有的尖利叫声从身后传来,刺得我的耳鼓嗡嗡作响。紧接着,一个未穿盔甲的身影从我们身旁闪出,后来居上成为排头兵。
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影穿着一件白色长袍,袍子的下摆已经在腰间打上了死结,露出两条健硕光亮的大腿。他的右手抓着一顶尖顶的法师帽子,上面还插了一根鹅毛,左手上戴着个造型古怪的手套,身材瘦长,一头散乱的银色长发在背后晃动,很是惹眼。从奔跑的姿势和身材上来看,这个人相当年轻。
我吃了一惊:他居然是个魔法师。
和各各宗教神殿的僧侣不同,魔法师并不需要经过神灵的特别祝福就可以通过诵读咒语调动某种魔法元素,从而产生奇迹般的力量。一般来说,宗教僧侣认为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是只有神才能享有的,人必须再神明的许可下获得这种力量,因此对魔法师非常排斥。虽然各个神殿的宗教信仰不同,但他们对于魔法师的反感却是难得的一致,而这些宗教在大陆各个人类国家中享有很大的权利,因此,魔法师并不多见。另外,这些穿着长袍整天神经兮兮的家伙总给人一种难以信任的神秘感,平时也不会很讨人喜欢。
基于以上的原因,德兰麦亚的军队中并没有魔法师的编制。但有些任务确实需要这些能够使用神秘力量的古怪人类来完成,所以军队中经常半公开地雇佣魔法师参加战斗。对于这种情况,神殿也就多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很显然,眼前这个疲于奔命的年轻人就是这样一个雇佣法师。
原本我们以为,凭一个步兵强健的体格和长期艰苦锻炼,跑步超越一个孱弱的魔法师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可是,我们错了。
这个年轻的银发魔法师简直就是一只投错了人胎的兔子,彻底颠覆了我们心目中魔法师庄严神秘的形象。他的两条大白腿在我的眼前以极高的频率晃动着,充分展示着主人健康强韧的体格。最重要的是,比起他身上柔软的长袍,步兵盔甲实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让我们无法在自己最擅长的体育项目中充分发挥。
即便如此,经过了长期训练的我和训练的执行人卡尔森依旧占据着长跑的身体素质优势。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努力追赶,终于渐渐拉近了与这个年轻法师之间的距离。正当我们要使用弯道超越技术挽回身为士兵的尊严时,年轻的法师上气不接下气地发出了几个古怪的音节,紧接着又尖叫着像刚扑下山岗的猎豹一般直窜出去,再次把我们抛在了后面。
“加速魔法!”我和卡尔森对望了一眼,都流露出对这个违反运动精神的年轻法师的强烈鄙视。一种被欺骗和戏弄了的感觉升起在我的心里,让我将愤怒的感情转化成奔跑的能量,将这个银发的法师当成了又一个对手。
这个时候,我真的已经不太记得为什么要如此拼命地奔跑了,他和卡尔森已经成功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让我将战场、尸体、血腥的杀戮与死亡的威胁远远抛在脑后,以极高的速度顺利脱离了那个死亡地带。
就在这样无意识地你追我赶的过程中,峡谷的出口出现在我们面前。身后早已听不见喊杀声和惨叫声,甚至,连伤兵的影子也渐渐少了。正当我们以谷口的影子为重点线最后冲刺的时候,两只手臂有力地抓住了我的肩膀,然后我听见了一声热情又欣喜的叫声:
“杰夫,你还活着!”
第二卷:游兵 第十一章 劫后余生
抱住我的人是弗莱德,他现在满脸血污,原本白皙的面庞上布满了或灰或红的污垢,虽然看上去精神萎靡不振,但两只眼睛里散发出难以遏止的欣慰和喜悦。他的两只手不知是因为战场上的恐惧还是看见我的激动,竟在微微地发抖。
“我刚跑出来,一转眼就看不见你了。我在这里等了好久,看见不少人都跑出来了,就是等不到你,我还以为你……你……”弗莱德忽然哽咽起来,说不下去了。
我看见达克拉正摊坐在一边,两眼无神地直视前方,口中念念有词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罗迪克紧拥着杰拉德的尸体,正在小声地哭泣,雷利精神崩溃地痴痴笑着,边笑边无目的地晃来晃去,全不知道口水已经浸湿了衣襟,平时最胆小的罗尔这个时候出奇地镇静,不停地擦拭着手里的短剑,短剑已经光如新,可他还是擦个不停,边擦变说着:“我杀了你,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看见这个景象,我忽然触电一样想起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利箭穿过头颅、脑浆搀杂着鲜血迸射、拉玛死时灰白恐惧的表情、流出身体的肠子……忽然感到一阵恶心,好象有一只手正在撕扯着我的胃,试图把里面的东西一点一点地往食道口挤出来。
“呕……”我一把推开弗莱德,对着山壁剧烈地呕吐起来。身上的血腥味刺激着我的嗅觉,使这种恶心的感觉越发难以遏止,让我狠不能把胃吐出来,或者直接把胃拿出来,洗干净了再放回去。
“弗莱德,出来了几个人。”卡尔森喘息稍定,扫了两眼逃出来的部下问。
“报告长官,连我在内共同有十二……”弗莱德看了我一眼,“不,是十三人逃出峡谷,除杰拉德外全部生还。除了我们,其他人已经离开了。”
“你为什么不走?”
“因为他们需要照顾……”弗莱德看着四周被吓得崩溃了的士兵们回答说,“而且,我的朋友还没有出来。”他又补充了一句,正在呕吐的我全身一震,我知道,这个“朋友”指的就是我。
我再次看了看这个英俊的年轻士兵,他在自己人的铁蹄下救了我的命,并且即使在身处险境时仍然惦记着我的生死,在战场的边缘仍然愿意冒着生命危险等待我的消息。看着他平静又坚定的表情,我知道,如果我最终没有出来,他真的会再转身冲入山谷寻找我的消息,甚至是我的尸体,哪怕他要面对的,是一群最擅长制造血腥杀戮的杀人机器。
他是我的朋友啊。
我停止了呕吐,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忍不住泪流满面。
“白痴!”卡尔森大喝道,“如果温斯顿人真的冲了出来,你一个人能干什么?能救了他们吗?能救回你的朋友吗?给我记住了,命是用来逃的,逃命,就是要逃得越远越好,知道了吗!”
“是,长官!”弗莱德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回应。
“好的,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副官。我不在的时候,你行使指挥权。”
“下面该干什么?”一个温和陌生的声音响起,这时我才想起身边还有那个和我们跑了一路的年轻魔法师。他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破旧的法师长袍,戴上了帽子,站到了我们身边。这时候我才有机会仔细地观察一下他:
这个法师大约和我差不多的年纪,刚才剧烈的活动让他的面色略显苍白。他身上长袍的边缘已经磨损了不少,并且沾染着鲜血和泥土,不过仍然透出一种神秘的感觉。他长得相当英俊,但与弗莱德的英俊有着很大差别。他没有弗莱德的冷峻高傲,让人感觉亲切平和,神色间流露出友善的温暖。尤其是现在,与刚才逃亡时惊声尖叫的模样大不相同,更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
“我叫普瓦洛,是被军队雇佣的法师。我想我们现在应该尽快离开这里,我可不可以暂时跟你们在一起?”真难想象他的声音如此动听。刚才念加速咒语逃跑的时候他的声音并不比一只割断了喉咙的鸡更动听。
小队再一次出发了。刚脱离残酷战场的士兵们多少都有一点神经质,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大家忍不住尖叫起来。集合这样的一支队伍花了卡尔森不少工夫:他用一阵响亮的耳光把处在崩溃边缘的达克拉、雷利打醒,然后努力用温和的语气告诉平生第一次杀人的罗尔干了一件多么正确和值得高兴的事,最后扛起了杰拉德的尸体,对罗迪克说了句“不要丢你兄弟的人”。就这样,我们离开了龙脊峡谷,开始了我们的逃亡之路。
是役,德兰麦亚帝国第七军团在龙脊峡谷遭到温斯顿帝国军南征西路军队的伏击,全军一万余人只有不到四百人生还,可以称得上是全军覆没。而温斯顿军伤亡不足一千,赢得了全线战争的第一场决定性战役。
战后,龙脊峡谷内尸横遍野,流血漂橹,大群乌鸦在谷中盘旋三个月未曾离去,{奇.书。网}因此留下了“血谷”的凶名。据说,直到多年以后,下雨时谷中的积水仍是隐隐发红,并透出强烈的血腥气。
这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生还有多么幸运。我们呆呆围坐在火堆旁,望着燃烧的篝火,默默无语。
“他们……会不会再追过来?我们在这里安全吗?”罗尔打破了沉默,他的话也道破了我们内心深处的不安。
“他们刚打了一场大胜仗,不会连夜追赶逃兵的。”卡尔森躺在一边说。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对他的懒惰表现不满了,毕竟这个以逃亡著称、被称作“背影”的男人救了我们的命。
“对,他们不会追过来的。而且,就算再过几天,他们也不会追过来的。他们有更大的目标。”弗莱德终于打破了沉默,看上去,他像是想通了什么。
“你们想过没有?温斯顿人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还有,既然他们早早在那里设下了埋伏,为什么不用更好的方法来攻击我们?如果他们使用火攻而不是普通的弓箭,甚至不用损失一兵一卒就可以让我们全军覆没。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干?”
我心里一阵发寒。弗莱德说的对,如果他们事先在地下埋藏易燃的火油,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火星,我们可能已经被烧成灰烬了,这的确是个阴险无比的好办法,幸亏他们没这么做。
“因为我们并不重要,他们想要的是提特洛城,从一开始就是。”
“分兵,不过是做个样子,温斯顿人的主力一出龙脊峡谷就翻上了龙脊山,早早设好了埋伏。而我们收到的西部腹地遭到袭击的消息应该全部都是小股的疑兵,他们只袭击弱小的村落,从不做任何停留,神出鬼没,一是为了迷惑我们的视线,二是让国内的兵力疲于奔命,无力全线增援提特洛城。他们一早就料到我们想包围全歼西路的敌军,肯定会派出一支部队尽快支援提特洛,他们要等的就是那支并不是很强的增援部队,也就是我们。”
“再仔细想想,我们一路走过来,起码经过了六处能够设伏的危险地带,为什么他们偏偏选择了距提特洛最近的这里?因为他们要我们与城堡保持联系直到最后一刻,他们绝不能让城里的守军知道我们已经被全歼,尽管这样要冒着被我们和守军夹击的危险。同样,他们不能使用火攻,因为火焰和烟气也会惊动只有不到半天路程的城堡,让守军做好准备。”
“所以,他们使用损失比较大的方式攻击我们,并在来路上留出了一个逃命的路口。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峡谷的另一端一定重重设伏,他们绝不能允许任何人比他们先到提特洛。”
“为什么呢?”达克拉摸着脑袋问。弗莱德的说明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深奥了一点。
“这是最关键的地方,他们要假扮增援的军队进入城堡,我们的军服是打开提特洛城的钥匙。”
“那就是说提特洛现在很危险?”军官家庭的教育让罗迪克充满了身为军人的责任感,“我们应该尽快通知他们……”
“已经来不及了,现在提特洛应该已经陷落了。”弗莱德叹了口气,轻声地说。
“我不相信,我要去看看。万一守军没上当,我们还有时间求援……”罗迪克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忍不住抽泣起来,“一万多人啊,死得那么惨,就白死了啊,杰拉德,拉玛……我们不能什么也不干啊。”
没有人说话,即使是新兵,我们也很清楚,弗莱德说的是对的,提特洛肯定已经失守了。可是那么多鲜活的战友们一个个惨死在我们身旁,我们却什么也做不了,这种无力的悲伤令人难以正视事实。
“你说的对,”半晌,卡尔森说,“应该有人去探探消息。”
“好,我这就去。”罗迪克站起来就要走。
“只有你不行,”卡尔森大声说,“你的兄弟刚死,这样贸然过去,很难保证不会一时冲动去送死。我需要一个能回来的哨兵,不要一个去送死的白痴。”
他看了看我们这群稚气未脱的新兵,疲惫地笑了笑说:“应该是我去。”
“不,长官,应该是我去。”弗莱德站了起来,“如果您走了,出了意外谁能带领我们离开?谁熟悉这一带的环境?谁有野外求生的经验?我是您的副官,打探消息回来报告是我的职责。而且,我也想去证实我的推测。”
卡尔森看着弗莱德,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了一下,终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去吧。”
看着弗莱德高瘦的身影我卡尔森的表情,一股热浪忽然涌过我的心头。“我也去,长官。” 我说,“多几个人去,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可以保证消息送到。”
弗莱德看了看我,想说什么,可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
“魔法师先生,”卡尔森默许了我的提议,把缩在一边的普瓦洛喊了过来,“您是个佣兵,是除我之外唯一有过战斗经验的人。我希望您能帮住这两个士兵去探听一下消息。”
“啊,我,我很希望能够帮助您,可在今天的战斗中我的魔法消耗得太多,现在什么忙也帮不上……”年轻的法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忐忑不安地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那么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带着一个什么忙也帮不上的人逃命啊,而且,为了保密起见……”卡尔森吹胡子瞪眼睛地摆出一付吓人的模样,别有用心地把玩着手里的短剑。
“咳咳,但是嘛,我依然希望能够尽我的能力去帮助他们,毕竟,这事关佣军的责任和荣誉。”普瓦洛的脸刷地一下全白了,连忙改口。
“那就麻烦您了……”
第二卷:游兵 第十二章 战士的最后一刻
三个年轻人行走在崎岖的山路间,向提特洛城蹒跚走去。
“你不该来的,杰夫。”
“我必须来,我总得做些什么,否则我……我觉得对不起拉玛。而且……”
“什么?”
“我不能让朋友一个人冒险。”
“杰夫……”
“你们都有来的理由,可是为什么我也要来冒这个风险啊!”普瓦洛换上了一身紧身衣服,跟在我和弗莱德后面,丝毫看不出一个魔法师的骄傲和矜持。
“我觉得也是,卡尔森让你来帮助我们,可到现在我还没看出来你能帮我们什么。”我和普瓦洛斗了一路的嘴了。
“我……怎么说我也是个法师,你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列兵怎么能如此侮辱一个有知识的贤者?”魔法师的荣誉感在普瓦洛身上稍稍发挥了一点作用。
“嗷嗷叫着逃跑的时候也没看出来你是个什么贤者。”我继续挖苦他。
“第一,生死关头能够明智地选择生路,这也是一种贤能;第二,我什么时候‘嗷嗷’叫来着。”
“那你是怎么叫的?”
“我是‘喔喔’的叫……不对,我没叫过。”谁说魔法师都是聪明人的。
“是德兰麦亚的士兵吗……”
“我才不是士兵呢,我是个魔法师……啊,有鬼啊……”
附近一个草丛里,隐约传来沙哑的呻吟声,在这四处无人的山间显得格外阴森。当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个活人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和年轻的法师抱在一起发抖。
“你是谁?”弗莱德拔出剑指向草丛问。
“果然是德兰麦亚士兵啊,我终于……终于等到了。”一个高大的影子从草丛里滚出来,身上穿着德兰麦亚的骑兵盔甲。是我们的伤兵。
“埃奇威尔先生!”弗莱德一声惊呼,忙扶起受伤的埃奇威尔,把他搀扶到树下靠着。
“原来是你,年轻人,啊,还有你。”埃奇威尔不知道那里受了重伤,腰部以下的盔甲几乎都染成了红色,肩上还插着一支箭,血流不止。
“您这是怎么了,先生。”我一边掏出水壶一边问。
原来,埃奇威尔在全军受伏之后没有忙着向后退却,而是带领部下冲上了山坡,尝试着冲出伏击圈向提特洛城求援。可温斯顿人把整个出口全部堵死了,埃奇威尔他们根本没有突围出去的可能。在经过一番顽强的抵抗之后,他的手下全部战死,只有他在斩杀数名敌军之后冲入山间丛林中。看着他身上的伤痕,我们可以想象当时场面的惨烈。即便身受重伤,他仍然没有放弃希望,甚至试图爬下近两百步的山崖山崖,下到提特洛城报警。用他的话说,即便是摔死在城里,如果能让守军发现后提高警惕,那也值得。
可连番的激战让他受伤不轻,他在能看到提特洛城的一个山坡上昏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正好看见一队穿着德兰麦亚军装的残兵进城求援,报告说第七军团受到伏击,需要城内守军增援。待一部守军出城进入峡谷之后,城内突然着火,城门吊桥也放了下来,山谷中冲出大量的温斯顿人,和城外驻扎的敌军迅速地冲入了城堡。失去城门护卫、内外受敌的守军很快就败下阵来,号称大陆“龙峰之壁障”的提特洛城在短短一夜之间就易手了。
弗莱德是对的,提特洛城陷落了,而且连陷落的方式都被他料得半点不差。他或许是德兰麦亚军中第一个了解了温斯顿人意图的人,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能够扭转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惨败局面。
“我们带您回去,先生。”弗莱德说。
“不用了,年轻人,我不成了。”埃奇威尔摇着头说,“看见你们没死,我……我很高兴。我强撑着不死,就是希望能把消息传出去,现在……值得啦。”
他解下了自己的佩刀,交到弗莱德手中:“这把墨影陪了我十几年了,送给你也算物有所值。年轻人,第一次看见你我就觉得……觉得你很像我。好好用它,别……别给它丢脸。”
“是,先生。”弗莱德接过墨影刀,强忍着眼泪回答。
埃奇威尔接着说:“帮我……把头盔带上。”
我忙把头盔戴在他头上,生怕戴歪了,轻轻地左右调整着。
他挣扎着倚着树站起来,轻声地说了句什么,然后就永远地垂下了头。我和弗莱德这个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
“他和那些死在战场上的人不一样,”普瓦洛低声说,“他死得不遗憾,我能感觉得到。”我们并不知道,普瓦洛的话是有根据的。
我们离开了。在我们身后,是个伟大战士的躯体。我们彼此并不熟悉,但这个人在短短两次的会面中给两个少年士兵展现了一个战士的高尚品格。公正、尽职、忠诚、友善,甚至面对死亡都没有恐惧,走得那么从容又那么矜持。
他是第一个向我致敬的贵族,但在那之前,无数人已经向他致敬了无数次。
他留下了一具直立的躯壳,在人人敬畏的死亡面前,他表现得如此高傲,像险峻的岩石,连山间的罡风都不能动摇分毫。
死得不遗憾,也许吧,我想。这个人在两个少年心中撒下了战士精神的种子,谁知道在此之前,他将多少个未经世事的懵懂少年,变成了驰骋疆场的英勇战士。
他最后说的话是:我的朋友,我来了。
这个高贵的骑士有着一个怎样的过去?他口中的朋友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他和他的朋友之间发生过我们难以想像的感人故事。
……
回去的路上,我仍沉浸在对埃奇威深深的缅怀中,没了和普瓦洛斗嘴的精神。弗莱德也没精打采地走在前面,更是一句话也不说。眼看天边隐约透出些亮光,我们马上就要下到山底,再穿过一个岔道就可以回到营地了。
可就在这这个岔道,我们遇到了预料之外的麻烦:
一个新的岗哨出现在岔道口上,几个高大的温斯顿士兵正忙着摆设栅栏、安置营帐。这个位置不仅是监视大路动静的最佳位置,也封住了山林通往大路的唯一出口。
“好快啊,周密的安排。”弗莱德低声叹息着,为敌军的迅速行动赞叹不已。
“这不是你称赞对手的时候。想想办法,我们得尽快回去。”
“四个士兵在安帐篷,应该还有一个小队指挥官,让我看看……哦,在那呢。”顺着弗莱德的目光,我看见正倒在一棵树下乘凉的温斯顿军官。
“只有五个人,普瓦洛,掩护。”
正在我琢磨弗莱德说“只有五个人”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已经抽出刀冲了出去,把惊愕的我留在后面。五名温斯顿士兵手忙脚乱地扔下手里的工具,刚把武器拿出来,弗莱德就已经冲到了跟前。
借疾冲之势,弗莱德一刀横劈向打头的士兵。他下意识地一挡,刀剑相交之下,发出“嚓”的一声轻响,只见一道乌影将对方的长剑拦腰斩断,直袭向那个士兵的胸膛。一道鲜血从胸腔中迸发出来,那个高大的士兵倒在地上,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死死盯着手中的断剑,一脸的难以置信。
好快的刀。
弗莱德对这把“墨影”的锋利程度同样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他盯着地上的尸体楞了一楞才回过神来。和他一起回过神来的还有刚刚目睹战友死亡全过程的另外四名温斯顿士兵,战友莫名其妙地死于一个少年之手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冲击,他们紧张地一步步靠近弗莱德,却没有人敢抢先出手。
这个时候,我已靠到弗莱德身侧。
终于,一把长剑迅速地刺向弗莱德,他横刀一挥,什么也没碰到,长剑的主人及时地把它缩了回去。
他们对弗莱德手中的那把古怪的黑刀十分忌惮。
又是一把剑刺来,仍然迅速地缩了回去。
又这样试探了几次,我们的敌人渐渐熟悉了相互的配合,一次次突击着我们的防线。有时几柄剑同时刺来,确实让我们难以阻挡。幸亏他们顾虑“墨影”的威力,不敢全力猛攻。即便如此,我身上也已经中了两剑,弗莱德的左臂也受了轻伤。
“普瓦洛,你在干什么!”躲闪中,弗莱德大喊,“魔法掩护!”
一阵古怪的声音从一棵树后传了出来,继而普瓦洛探出满是银发的脑袋,对着战况正激烈的战团遥遥画了一个圈。
一道白光从他的手中射了出来,直奔向激斗中的战团。四个温斯顿士兵见到有魔法袭来,都吓得大惊失色,远远跳到一边躲避。
奇怪的是那道白光并没有攻向我们身旁的敌兵,而是直奔向战团中央的我和弗莱德。顷刻间,我们被白光笼罩了。正当我吓得要大叫起来的时候,忽然间觉得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全身一轻,似乎身上的盔甲轻了不少。奇怪,这是什么魔法?
还是弗莱德识货,他大骂:“普瓦洛,让你掩护,你对我们用加速术干什么?你的攻击魔法呢?”
普瓦洛挤出了一个古怪的笑脸,说了一句让人背过气去的话:
“我只会加速术!”
第二卷:游兵 第十三章 没人愿意死
当普瓦洛只会加速术这个好消息传来之后,我们的对手相视一笑,又重新围上了我们。大概他们觉得四个人对付两个乳臭未干的新兵有失身份,而活捉一个魔法师的诱惑又十分吸引人,所以那个小队长抛开了我们直冲向普瓦洛。
普瓦洛尖叫一声,扭头就跑,转眼就把追兵抛在身后。凭借他逃命的速度,我到不必太为他担心。
不是不必,我根本没时间替他担心。眼前这个三人组成的小型刺剑阵让我手忙脚乱,疲于应付。
忽然,耳边传来弗莱德的声音:
“拖住那个褐色头发的,千万拖住!”
是因为已经被眼前的险情吓昏了头脑,还是出于对弗莱德的绝对信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已经不顾一切地冲向那个褐色头发的温斯顿士兵,挥剑向他砍去。
我忽然放弃了格挡而主动进攻让他一时难以适应,他被迫打乱了挥剑的节奏转攻为守。恍惚间我只看见自己的短剑以极高的速度向面前的敌人挥下,虽然动作拙劣不堪,但也带着失去了理智的疯狂,让他不得不屈辱地防御。虽然没有打开任何局面,但我的确完成了拖住对手的任务。
我没有打开局面,可弗莱德那边发生了变化。
他被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地围着,当一个士兵挥剑刺向他的时候,他抬了抬手中的刀。
这是个假动作,他没有出刀格挡,如果这时候这个士兵依旧保持着突刺的状态向他攻击的话,一定能把他插个对穿。
他赌的就是对手畏惧他的武器。
他赢了。
那个士兵迅速缩回了他的长剑,在弗莱德的另一侧,另一个士兵刚开始攻击。
弗莱德动了。他直冲想第一个士兵,速度几乎比正在回缩的长剑还快,仿佛他全身冲击的速度比别人收回手臂还快。
他原本不能的,可他现在被施了加速术。
这个在贵族家庭长大的少年远比眼前的这些下等步兵了解魔法,他利用自己被施加的法术,利用提升的速度展开了反击。
那个士兵没想到他来的那么快,想再把手中的剑重新刺出去。可全力回剑的惯性让他根本无法作出反击动作。
当他倒在地上的时候,只剩下了半个脑袋。
一击得手,第二个士兵的长剑也已经贴近了弗莱德的背后。剑尖只要再向前递进一节手指的距离,弗莱德就会被重伤。
可是不可能了,长剑力道已尽,再也刺不出一分一毫。
弗莱德转身反劈,一片红光。鲜血沿着墨影流在地上,竟然一丝红色也没染上。
以快打慢,以万变应不变,顷刻间,两个敌人轻易地倒在弗莱德刀下。我甚至怀疑凭他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以一敌五,刚才的受困遇险完全是因为他不得不照顾无力自保的我。
剩下的一个对手在我和弗莱德的夹击之下很快送掉了性命。虽然这是我第二次杀人了,可当我把剑从他身体里拔出来的时候还是禁不住一阵恶心——没人喜欢杀人,即便我有充分的理由。
正当我们想去救援落荒而逃的普瓦洛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普瓦洛的尖叫声:
“救命啊……”
那个追出去的温斯顿小队长正将普瓦洛挟在腰肩跑过来,孱弱的魔法师满脸的烂泥草叶,灰尘沾满了灰色的长袍,正在不住地挣扎。
那小队长没料到一回来就看见自己的手下支离破碎地倒在地上,见弗莱德拎着刀冷着脸走上去,心里一寒,将手里的长剑横在普瓦洛脖子上,大声喊:
“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
我顿时慌了手脚,看看普瓦洛,又看看弗莱德,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弗莱德说了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
“你杀啊,那个狗屁不通的魔法师对我没用处。”弗莱德的声音带着重重的寒气,向前大大迈了一步。[奇书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别过来,我真的要杀了!”那军官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回答,向后退了一步,手上一紧,在普瓦洛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
“那个法师只会加速术,你也知道,他对我们没有任何用处。杀了他,然后你一个对我们两个。”我从没见过弗莱德那么可怕,当他提到把普瓦洛杀了的时候,居然还在微笑,仿佛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弗莱德,你在说什么!”我忍不住叫道,“你,你,你真的…………”
“这白痴差点害死我们,你还要救他的命?”弗莱德忽然大喊,打断了我的话。让我心里一颤,他难道真的想普瓦洛死?这样的弗莱德还是那个愿为“朋友”这两个字跟人拼命的少年新兵吗?还是那个在死亡山谷外护卫自己的战友的年轻军人吗?还是那个接受过忠勇骑士敬意的战士吗?
我什么也说不出,只能沉默地看着这对峙着的三个人:弗莱德眼睛里闪烁着凶残的光彩,那军官眼中写满了恐惧,普瓦洛呢?那个性格恶劣好逸恶劳的年轻的蹩脚法师,生死存亡之际他怎么如此沉默?
我怀疑我看错了,听到弗莱德的话,那个大大咧咧的银发美少年神色黯然,眼睛里闪着两点亮光,居然是在哭泣。虽然是在被挟持,可在他脸上看不见恐惧,只有一种孤独绝望的表情。
我甚至差点就要冲上去和弗莱德撕打起来,他怎么能这么伤害一个同伴的心。即便是木讷的达克拉、胆小的罗尔也没有受到过这样的侮辱。
在我冲过去之前,弗莱德已经冲出去了,边冲边喊:“好,你不杀他,我杀他!”他竟真的挥刀向普瓦洛砍去。
普瓦洛眼睁睁看着墨影向自己劈来,连挣扎也不挣扎一下,仿佛吓呆了。
那军官大急,原本抓一个法师在手,是想有个护身符要挟对手。没想到对方居然不管不顾,真的冲上来就砍。他下意识地把普瓦洛向自己身前一带,转身躲过了这一刀。
弗莱德手腕一翻,大喝一声,又一刀砍来,目标竟然还是普瓦洛。
那军官十分尴尬,又不敢真的杀了普瓦洛,只好再次闪开。
就这样连续几个来回,原本应该救人的人转而杀起人来,而原本要杀人的却想方设法要护着人质的性命。
在这个场面之中,我没有丝毫用处,只有站在一边焦急地看着。可看着看着,忽然间看出了一点门道,不由心头一喜:
的确,我是个格斗的外行,但我并不笨,我也是一名经过训练的士兵。我知道弗莱德手上拿的是把神兵利器,如果他真的要杀普瓦洛,只要闭着眼睛横扫几圈,那普瓦洛和挟持他的温斯顿军官早就被斩成两截了。
他虽然一直在向普瓦洛攻击,可是真正的目的在于分散那军官的注意,尽可能在两个人之间制造空隙,创造施救的机会。但也不能把那军官逼得太急,以防他破罐子破摔伤了普瓦洛。因此弗莱德自己也尽力避免和对方的长剑接触,生怕削断了长剑又生变故。比起刚才以一敌二,瞬间杀敌,现在的弗莱德显露出的是更高超更细腻的武技。
我忍不住一阵雀跃:弗莱德依旧是那个坚毅果断勇敢智慧的弗莱德,依旧是我的朋友弗莱德。我似乎从来都没想过他会失败,没想过万一他死在对方剑下,我和普瓦洛绝对不是这个军官的对手,只有等死的份。他似乎天生就是让人期待、让人信任的人。
终于,机会来了。那个军官为了招架,自然地用左手将普瓦洛向左一带,两个人中间露出了一个足够下刀的空挡。
墨影挟着风声挥下,意图很明显,断左臂,救人。
万无一失!
可就在墨影挥下的刹那,普瓦洛的脸出现在刀影划过的必经之路。迎着刀光他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脸上带着必死的悲壮和孤独的悲伤。
刀停了,只差毫厘。弗莱德满脸惊诧地望着普瓦洛,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我也是。
他是真的想死了。
难道弗莱德刚才那一番话让他如此绝望?我不懂。
一刹那,普瓦洛望向弗莱德,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这表情我懂得,是惊讶,是了解,是喜悦,是后悔。
没有人真的愿意死。
可是,晚了。
那军官虽然不明白到底出了什么状况,但仍然知道抓住时机刺向弗莱德。只要弗莱德死了,剩下我们两个人都好对付。
总算弗莱德迅速闪了一下,长剑刺在他的右肩上,他手一松,墨影掉在地上。
那军官一脚将弗莱德踹倒在地,紧跟着高举长剑,眼看就要向弗莱德劈去。
我举剑向他们冲过来,只可惜离得太远,来不及救援。
弗莱德捂住右肩倒在地上,无力闪避。
这时候,普瓦洛动了。
普瓦洛挣出了那军官的臂膀,挡在弗莱德身前,闭着眼睛伸手托住长剑。他误解了弗莱德的好意,连累他受了伤。现在,他想用生命补偿自己的错误。
“不要!”倒地的弗莱德高喊。
长剑劈下,砍向普瓦洛。我大声惊呼,却一点忙也帮不上。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了今天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景象:
普瓦洛的双手——准确地说,是他戴着手套的左手——中忽然绽放出一团黑色的光芒,挡住了劈来的利剑。我知道“黑色的光”的说法很奇怪,但我向财神席勒姆多亚发誓,那的确是一团黑色的光,黑得耀眼,却又亮得让人不能直视。
那团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终于在普瓦洛手中炸裂开来。只听见一声惨呼,那个温斯顿军官在我们面前眼睁睁被这团黑光炸成了碎片,血肉连着碎骨像暴雨一样撒了一地。一只眼球滚到我身前,眼神中的生命气息还没有完全消失。
变化来的太快,我甚至连恐惧都没感受到。
第一个有反应的是普瓦洛,他伏倒在弗莱德身边,全身战抖,大口地呕吐,恨不得把肠子也吐出来。弗莱德全身一松,软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对朋友的关心超越了对满地人肉的恐惧,我忙扑上去,帮弗莱德处理好伤口,然后将普瓦洛扶到一边。他的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可能是因为受到了过分强烈的惊吓,因此双目无神,直钩钩地向前看去,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
没多久,弗莱德醒了过来。他的伤虽然重,但没有伤到筋骨,我并不太担心。反到是普瓦洛,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可是就在不久之前,他在我面前把一个大活人硬生生炸成了肉块,这实在太可怕了。
“不要再来了,不要再来了……”忽然,普瓦洛双手抱头绝望地尖叫起来,继而倒地大哭。我和弗莱德站在他身边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忽然,普瓦洛渐渐停止了哭声,抬头看了看我们。现在他的目光很冷,冷得能凝出水来。
“没错,是我干的。”他看了看满地的血腥,不知是对我们还是对自己说了一句。
第二卷:游兵 第十四章 诅咒的左手
“我知道,你们想了解这里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我干的。”普瓦洛对我们说。他的眼神一片灰暗,带着一种让人恐惧的平静。
“我是出生在南方平特郡的乡下,父母都是农民。本来,我应像所有普通的孩子那样,拥有一个贫困但温暖的家,一对慈爱的父母,几个兄弟姐妹和一群同龄的朋友。”
“可这不可能,因为我一生下来就带着它。”
普瓦洛说着摘下了他左手上造型古怪的手套,我们看见他左手手背上有一块黑色的胎记。
那胎记就像一个眼睛,占据了他大约三分之一个手背。我仔细看了看,起初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可就在我要放下他的手时候,忽然感到那只手背上的眼睛似乎转动了一下,直望向我。
我心里一寒,忽然一阵恶心,感到身上寒毛倒竖,仿佛那个印记带着一种令人畏惧的邪恶力量,能够看透我的灵魂。
我忙闭上眼抬起头来,再睁开眼时已是一身的冷汗。转脸看看弗莱德,他也是面色苍白,满脸惊讶。
“父亲看见了这个胎记,请来神殿的僧侣求教。他们并不知道这胎记意味着什么,只是说这个标志很邪恶,我是个受诅咒的人,劝我父亲丢掉我。”
“我父母舍不得孩子,还是把我留了下来。一直到五岁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和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大。除了有人对我的胎记好奇之外,我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地方,甚至大家都忘记了僧侣的预言,直到我五岁那一年。”
“那一年,我得了场重病,我父亲抱着我去看医生。在路上,我们被一只野狗袭击。当时我摔在地上,一点力气也没有。那只野狗向我扑过来,张嘴要咬我。我当时吓坏了,伸出手去遮挡……”
“野狗死了,粉身碎骨。”普瓦洛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刚才那个温斯顿军官的惨状,又打了一个哆嗦。
“我的病不治而愈了。可从那以后,每当有人或动物死去,我似乎总能够感觉到死者的灵魂,恐惧的、满足的、欣慰的……而且,所有的动物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会有异常的反映。像老鼠、鸟雀之类的小动物会很快地逃开。而一些猛兽或是训练过的猎狗都会攻击我。”
“我在大街上杀了几只猎狗,那是些敢和恶狼老虎正面搏斗的猛兽,都能许多人都看见了。从此以后,再没有人和我亲近,包括我的父母。每个人见了我就像是见到鬼一样逃开。以前的伙伴听了父母的劝告,再没有一个愿意靠近我。”
“你肯定没见过这样的父母,他们怕你,怕自己五岁的亲生骨肉。我一回家他们就缩到墙角去,不敢拿正眼看我。我一动我的左手他们就抱着头到处跑,生怕会被我杀了。可怜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每个人都再跟我玩捉迷藏。”
“父母恨自己的孩子,你知道吗,是恨。我给他们带来的不幸,即便我什么也没做。从五岁到十二岁,没有人跟我说过一句话。幸亏我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懂,以为一切本该如此,否则,我怕是早就疯了。”
“后来我明白了,他们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偶然听到我的父母商量着趁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把我杀了。我母亲哭着叫着说她再也受不了了,养一个恶魔在身边她已经要崩溃了。”
“后来他们还是没动手,不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孩子,而是他们怕杀不了我。”
“我不怪他们。的确,就像那个僧侣所说,我是个怪物,是个受诅咒的生命。”
“我曾经想弄掉这个胎记,用水泡,用火烤,甚至是用刀削,可它一点都没有消退,甚至我越想把它弄掉,它就越清晰。我甚至想用铡刀把整条左手铡掉,可是没作用,它根本不怕任何伤害。”
“我把这个印记遮起来,不愿让人看见,也不愿让我自己看见。我常梦见自己一觉醒来,手上的印记就消失了,我成了一个普通人,像别人一样和我的家人在一起。可每次梦醒,迎接我的只有失望。”
“后来,一个流浪的魔法师经过我们的村子,我偷偷问过他,他只知道这是个与生俱来的魔法印记,似乎与死亡和黑暗女神苔芙丽米兰斯有什么关系。不过他告诉我,这个印记并非无法消除,但是必须通过魔法的手段才行。”
“我离开了家,和一些魔法师学习魔法,希望有一天能消掉手上的印记,成为一个普通人。魔法师的身份是不被人认可的,我跟着他们流浪。他们的确有些怪癖,每天背诵各色魔法咒语、调配试验魔法药剂让他们每个人都有些神经质。但他们绝不像是各个神殿宣传的那样是些不敬神灵用活人作试验的魔王。他们大都心地善良,只是专注于学习,更像是些书呆子。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不把我当成异类,从不因为我的左手而疏远我。反而因为我的左手让他们很好奇,他们都愿意主动地接近我。”
“这是我懂事之后,第一次有人愿意主动接近我。他们教我识字,教我礼仪,教我魔法。虽然他们没有人能够破除我的印记,但我依然感激他们。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要成为一个魔法师,一个真正的魔法师。我再也不去信仰什么神明,他们都说我是邪恶的,只因为我一生下来就带着一个胎记,即使我连想都没想过伤害别人。在我的父母都仇视我的时候,只有魔法在帮助我,支撑我,让我有勇气活下去。魔法就是我的信仰,是我的家。”
“可命运似乎总喜欢和我作对,不管我多么努力,多么专注,学习魔法的效果却总是很差。我学了四年,除了加速术,什么都没学会。他们都说这并不是因为我理解不了魔法的秘密,而是因为这个印记的诅咒。”
“从战场上逃出来的时候,我遇到了你们。你们没有因为我是个魔法师而排斥我,甚至愿意我加入你们的队伍,我很高兴。我不敢告诉你们我的秘密,也不敢告诉你们我其实什么也不会。我怕你们了解了真相后赶我走。”
“刚才你说的对,我是个蹩脚的法师,是个一无是处的人。除了拖累,我还会给你们带来危险。原本我宁愿就这么死在你手下也不想再成为你们的拖累,可你又因为救我受了伤。看来我的确是个厄运缠身的人,不但自己受苦,还连累了你们。”
“你们走吧,就说……我死了好了,我会留下来清扫这个地方的。谢谢你救了我,弗莱德。至于你,杰夫,谢谢你和我斗了一路的嘴,让我一路都不寂寞。”
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我从没想过有人会因为我骂了他一路而谢我,那该会是个多么寂寞的人呢?
不出我的意料,弗莱德听了他的话,立刻单膝跪在他跟前,紧紧握住他的左手,像一个真正的骑士一样昂首说道:“我,弗莱德古德里安,为我说过的话对普瓦洛乔纳斯造成的巨大伤害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过失,并将永远感激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我将永远捍卫你的名字和你的尊严,并希望我有荣幸能够得到你的信任和友谊。”
弗莱德直视他的双眼,那是我曾看过的眼神,灼热、赤诚,表达着一个真正的勇士的燃烧的心。在我替他挡下一剑的时候,他也曾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它代表了任何一个男人愿意坚守一生的真挚友谊。
“算我一份。”我哽咽着跟着说。一个商人不需要那么复杂的礼节和措词,但当我说“算我一份”的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将谨守我的诺言。
“你们……你们不赶我走?”
“绝不,普瓦洛,除非你自己想走。你永远是我们的朋友。不要说你是个法师,即使你就是死神,也是我们的朋友。”
“谢谢,谢谢你们。”普瓦洛紧紧地搂住我们的肩膀,泪如雨下。
“这么说,你答应了?”弗莱德紧接着问。
“我答应了,谢……”
“砰!”话音未落,弗莱德突然一拳向普瓦洛打去,即使是只能使用左手,也把普瓦洛仰面打翻在地。这一下打的措手不及,和刚才的气氛完全不沾边,让我吃了一惊。普瓦洛躺在地上看着弗莱德,惊讶地一句话也说不出。
“你疯了,弗莱德。”我挡在他们之间,疑惑地看着弗莱德。
弗莱德表情严肃地推开我,慢慢走过去扶起普瓦洛,说道:“记住,永远不要用自己的头试朋友的刀,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我们要你好好活下去。”
这是弗莱德的表达方式,是一种男人的友情。
……
不久,这个温斯顿人的临时岗哨彻底从森林里消失了,只是在小路上还留着几滩血迹。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杀,而三个少年,正沿着狭窄的山路向前走去。在前方等待着他们的,是不安的战友,是未知的前途。
第二卷:游兵 第十五章 涛之贤者
德兰麦亚北部城市昆兰因我们的到来而沸腾了,因为我们带来了提特洛失陷的消息。
有着“龙峰之壁障”美誉的提特洛城,不仅是扼守德兰麦亚北门的一道铁锁,更是德兰麦亚军边防的一道心理防线。当我们把提特洛城陷落的消息告诉昆兰执政官夫塔尔伯爵阁下时,这个年长的贵族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沉稳和理性,不顾体面地当着我们的面对着下人大呼小叫。
“求援,向都城求援,向附近所有的城池求援,温斯顿人要来了,救命啊……”
弗莱德厌恶地看了一眼这个穿着华丽睡衣蜷缩在床上的老头,和我们一起跟着卡尔森走出了华贵的执政官府邸。
因为失去了原有部队的编制,我们一行包括普瓦洛在内的十三人成了昆兰城中散兵游勇,等待着重新被安置到新的军团中去。小队长卡尔森——现在是中队长卡尔森了——开始加强了对我们的格斗训练。这时候我们逐渐发现了长期的跑步训练对我们的帮助有多大:它让我们的平衡性、爆发力以及掌握攻守的节奏感比起别人有很大的优势,而经历了地狱杀场的我们深知这一点点的优势往往就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在短时间内,十几个新兵在战场格斗技巧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所欠缺的只是战场撕杀的实践经验,这个种经验却是我们永远都不愿再得到的。
至于普瓦洛,他现在是卡尔森轻装步兵独立中队的非正式成员。自从在丛林里和我们结下深厚的战斗友谊之后,他的心情明显开朗了许多,我想说的是:他实在开朗得有些过分了。
“漂亮的小姐,你好。我是普瓦洛,普瓦洛乔纳斯,是个魔法师。我从遥远的东方一路来到这里,已经经过了八年的行程——什么?看起来不像,啊,恩,我长得比较年轻而已,让我们继续这次有趣的谈话吧——这一路上走过来,我从来没见过像您那么漂亮的小姐,您的秀美羞怯了路边的花朵,您的姣妍黯淡了天上的星辰。我非常希望能够和您这样的小姐白头到老,共度……什么?你已经结婚了,不要紧,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有权利独享您的美貌。恩?呃……你丈夫就在附近,在哪里?”
……
“不要告诉我……他就是……我身后……这位……先生……”
……
“对不起,您的太太很漂……我的意思是很可爱,您真是有福气。祝你们白头偕老,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多灾多难……我是说多福多寿,您拿棍子干什么?您靠得太近了?不用这么……”
……
“啊,不要打我的脸。啊,都说了不许打脸的,不要再打了,哦,你还打……看我的魔法……啊,你居然不让我把咒语念完,救命啊,救命啊!”
……
“杰夫,我又失恋了。”普瓦洛哭丧着脸对我说。
“普瓦洛,这是你今天第四次这么说了。”
“我被人横刀夺爱,还惨遭毒打。”
“我记得打你的是别人的丈夫。”
“我差点就死于非命,弃尸他乡,你难道就不能表示一下慰问吗?”
“慰问,哦,对,慰问。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达克拉!”
“杰夫,什么事?”
“有空记得做块墓碑,上面刻上:这里长眠着普瓦洛乔纳斯,一个只会逃跑魔法的魔法师。他不出意外地死于一次性骚扰未遂,天下的好色之徒将以此为戒并将怀念他的一生。记得做得漂亮点。这样慰问你看合适吗?”
“误交损友啊,丧尽天良啊……雷利,你也不帮我说句话。”
“我在家的时候做过掘墓人,需要的话给你挖个超豪华跃层套间五室三厅四卫的墓穴,给你打九折,满意了吧。”
“虽然你们打击贬低我,但我绝不放弃寻找我真爱的道路。正如伟大的诗人所说,在布满严霜的爱的秋季,蔫下去的是茄子,挺起来的才是萝卜。我要去奋斗了,战友们,为我祝福吧。外面美丽的小姐,请留步……”
“走好,萝卜,哦,忘了告诉你,那是铁匠的妻子。算了,反正你早晚会知道的。”
……
这样的戏码一再上演,让我和弗莱德不得不仔细衡量,他对我们说过的那些伤心往事到底有几分是真的。我总觉得当初他被迫背井离乡与他的好色成性有很大的关系,对于这一点,弗莱德也深以然。
日子就在这样的喧闹中度过了十天。已经突入内陆龙脊山脉的温斯顿西路军并没有像大多数城池的领主所担心的那样急着攻城略地,而是转向东进去救援被困受阻的中路和东路军。德兰麦亚的军队源源不断地开向北部战场,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形式一片大好。各地重新出现了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似乎除了我们这些从血腥战场上逃生的幸存士兵,每个人都预见到了击溃强大的温斯顿侵略军这一伟大壮举的完成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凡罗那!”一天我们在街头闲逛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身型肥壮,穿着染满油腥的黑色长袍,拖着一条灰白长胡子的老头听见了我的喊叫,回头头来看见了我。
“嗨,小杰夫,你怎么跑到这来了?”凡罗那显然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吃了一惊,不情愿地跟我打了个招呼,表情中带着说不清的尴尬神色。
“我在服役,现在是士兵啦。这些是我的战友,这是弗莱德,雷利,达克拉,普瓦洛,罗迪克。这是我的老朋友,凡罗那。”我眼睛一眨,压低了声音接着说,“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魔法师哦。”
这个叫凡罗那的老头曾经是个冒险家,似乎还是个颇有声望和地位的高级魔法师,曾经多次经过马蹄铁酒馆,是个健谈又有趣的老头子,喜欢给我们这些小孩子讲述他的冒险故事。说起来,我的哥哥皮埃尔正是受了他精彩的冒险故事的鼓惑,才不可救药地对冒险生活心生向往。
有一晚他在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居然毫无名誉地一头载倒在厕所里,险些成了隔年上好的大麦肥料。幸亏这个时候我夜急经过,及时把他打捞了出来,并趁着夜深无人的时候把他拖回了房间。这件事情让他在我面前颜面大跌,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涛之贤者凡罗那居然差点被淹死,这事已经很可怕了,更可怕的是,这事竟然发生在厕所里,而最要命的是,这事居然被人知道了。
为了让我替他保守秘密,这个传说中的大法师用最精深细腻的法术替我刷了两个月的厕所,并且给我留下了许多足可以震惊全城的精美的魔法玩具。在保密问题上我体现出了极高的职业素养,在把他榨得一点油水也挤不出来之后,我终于作出了不把他的糗事公诸于众的保证,并要求他向熟悉的冒险团队大力推荐我们的马蹄铁酒馆。或许他真的是个十分著名的冒险者吧,自从他走了以后,真的有许多冒险团队来到我们的酒馆,并且指名要观看差点淹没“涛之贤者”凡罗那的著名厕所。我发誓这件事情真的谁也没有告诉,之所以他们会知道,完全是因为凡罗那自己在哪个不知名的小酒馆灌多了劣质酒精饮料后自己当众大声宣布出来的。据说他在清醒之后肠子都悔青了,说是早知道自己会把这消息吐出来就不会在马蹄铁酒馆的小剥皮手下当两个月的长工了,这句话让我名动一时,成为成功拘禁大魔法师“涛之贤者”凡罗那的第一人。
这件事也让我正式对所谓“冒险者”的名号失去了憧憬,转而专心致志地干我酒保这项很有前途的工作了。
“凡罗那,才两年没见,你又胖了!”我轻弹着他媲美鼓足气的皮鼓风箱的肚子,嬉皮笑脸地说。
“小混蛋,你不好好在家当你的吸血鬼,难道说酒馆倒闭了吗?”凡罗那拨开我的手,不怀好意地说。
“没有,但是也快了。好久没有人来瞻仰‘涛之贤者’的受难地了,想赚点小钱也难啊……”我边说边偷看凡罗那的表情,只见他肉肉的小脸蛋一会红一会白,想必是羞愤难当。
“涛之贤者?您就是魔法师的表率,天才的水元素操纵者,令人景仰的奇迹冒险家,无数青春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往不利、无坚不摧、无拘无束、无恶不……呃,那个无善不做的大法师涛之贤者凡罗那?”普瓦洛忽然指着胖法师的鼻子尖声惊呼起来,引来了四周行人异样的目光。他倒是忘记了魔法师并不是什么受欢迎的职业,眼睛里写满了无限的崇拜和尊敬,恨不得直接跪倒在地上亲吻凡罗那堪比象腿的粗大脚踝。
看凡罗那的表情,对普瓦洛的话既及时解了围又非常受用,尤其是那句“无数青春美少女”云云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只见他双颊飞红,腆着大肚子恬不知耻地点着头:“恩,那都是我年轻时的事了。”
“普瓦洛,不用那么捧他吧,他有那么著名吗?”
“什么,你居然不知道?当初涛之贤者以一己之力独闯怨灵沼泽,大战九头王蛇,以王蛇最擅长的水元素攻击法术大胜而回,救出了被困沼泽中的十三名著名骑士。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有杀九头王蛇,而是义正严词地劝导九头王蛇不许伤害无辜人类,并在森林入口张榜标示,言明九头王蛇改邪归正,不再伤人,再有人入泽杀伤就是咎由自取。这是什么境界,这是什么风骨,这种博大仁爱之心已经由狭隘的人类沙文主义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只能用魔法师中传唱已久的颂歌来表达我的激动心情:当阳光掠过海浪,当月影倒映江河,在那水波之上,是那伟大的贤者。是你荡起心灵的涟漪,将善良和幸福…………”
普瓦洛的歌声嘹亮高亢,洋溢着年轻人对偶像不尽的崇拜之情。并且他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甚至能够一个人演唱出和声的效果,只是那种声嘶力竭的古怪音效实在没有多少人能够抵御。就连凡罗那也不禁红着脸制止了他的高音部,虽然他对自己这样受到年轻人的崇拜感到非常欣慰。
“当年我年轻气盛,不自量力地干了许多事情,现在想起来还很惭愧。但是,如果我的作为能够为年轻人的成长提供一点点动力和帮助,我还是愿意不遗余力地去做的。只是我老啦,不比当年啦,这个世界是你们年轻人的。”
“那……您愿意收我做您的弟子吗?我一定勤奋好学,绝不辜负您的教导,给您太阳般的光辉声誉抹黑。”
“这个……”
“普瓦洛,别求这个老小子了。当年要不是我,估计他得死的不明不白的。还太阳般的光辉声誉,他简直就是引诱青年堕落的酒鬼。”冲着普瓦洛眨着眼睛,半真半假地说。
“勇气,普瓦洛,勇气。只有失去了勇气的人才会求助于外在的力量。想让自己赢得尊敬,要靠强健的身体和高尚的勇气,魔法是毁灭人心灵的粗糙技巧。”聪明的弗莱德也积极配合我的激将法,不冷不热地说。与其说这话是讲给普瓦洛听的,倒不如说是讲给那个高级大法师听的。
“什么,你们两个臭小子,不懂就不要瞎说。魔法是智慧,懂吗?是真正的知识和勇气。只有有一颗真正的魔法之心的人才回对魔法产生至诚和敬畏的感情。起来,少年,我或许不能教给你这世界的真谛,但我愿意在你成长的道路上指一条正确的方向。”凡罗那堆积如山的腹部气得抖动不止,在我们的衬托下,普瓦洛对于魔法的虔诚和真挚情感表露无余。这个失去了理智的大法师连普瓦洛的脸都没有看清就作出了决定,当然,这或许是他一生中作出的最糟糕的决定:
一个酒鬼收了一条色狼当学生。
第二卷:游兵 第十六章 好学生,坏学生及其他
“什么印记,拿出来我看看?”
当凡罗那听说了普瓦洛的遭遇之后,对他左手上的印记大感兴味,迫不及待地想看。
普瓦洛顺从地伸出左手,他盯着那印记看了半晌,这对于雷利、达克拉和罗迪克来说没什么特别,可我和弗莱德都十分惊讶:这个印记我们只看了一眼就浑身难受,可眼前这个胖老头居然津津有味地看了半天,确实有几分门道。尤其是他边看边抚摩着普瓦洛的左手,嘴里还啧啧有声,实在是很……很变态。
“你说,你学过魔法?”正在普瓦洛尴尬的时候,凡罗那终于开口了。
“是的,学过一些。”
“都学过什么?”
“学过不少,类似最基本的火弹、旋风、祝福、开锁、召唤等等,可就是什么也学不会。”
“哈哈哈哈,你居然学这些没有用的垃圾,难怪你学不会,哈哈哈哈……”
“您是说……是说我可以成为魔法师?”听凡罗那说话的弦外之音,普瓦洛喜出望外,紧紧地抓住凡罗那的手,恨不能把他整只肩膀拽下来。我们听了这话也在替普瓦洛高兴。
“这个……你不能。”凡罗那朝着有志魔法少年当头浇了一大盆冷水。
“是吗?连您都这么说,看来我是终生和魔法无缘了。”普瓦洛的意志顿时消沉了下来,脸上一片失望,“其实我早该知道的,可我还是不甘心。谢谢您了,今天能见到您,我实在是太荣幸了。谢谢。”
就在普瓦洛转身欲走的时候,凡罗那又说了一句:
“不是无缘,孩子,你就是为了魔法而生的。”
“那你又说他不能当魔法师。”我实在受不了这个胖子颠三倒四地乱嚼舌头了。
“他不能当魔法师,因为他不需要。他是术士,懂么?天生的魔法使者?”凡罗那猛地提高嗓门,试图用这种方式给我们一个巨大的惊喜。可他十分无奈地发现,包括普瓦洛在内所有人都十分困惑地看着他,一脸无知的白痴相。
“你们……不知道术士是什么?”
摇头。
“你们……从来没听说过?”
摇头。
“你们……”
摇头。
一个大号的水球发过来,浇了我们一身,接着凡罗那大吼:“我还没问呢,你们摇什么头啊!”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凡罗那咳嗽两声,重新端坐,摆出一付高人的架势来:“魔法的使用,虽然都是通过咒语驱使元素产生力量,但使用魔法的人,却分为两种。一种,是后天学习得到的力量,也就是魔法师。这些人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各种不同的魔法力,只要不是完全对立的学派法术,都可以学习。而另一种人,天生在体内就蕴涵着某种特定的魔法元素,可以顺利地发挥这种元素的最大威力。但同时,他们很难学会其他魔法,这种人,就是术士。产生术士的几率非常的小,几乎一千万个人里才会出现一个,同时又因为学习魔法的人很少,因此很难被发现。使是学习魔法的人,也未必知道术士的存在。”
“普瓦洛,你学习过塑能系的魔法,学习过召唤系的魔法,学习过幻术、防御各个学派的魔法,但就是学不会,知道为什么?对,你学错了。在这众多学派的魔法中,你惟独漏掉了你唯一可以学的魔法。”
“那是什么?”
“是死灵系的。没错,你是个亡灵术士,而你的左手上,正是黑暗女神苔芙丽米兰斯忠诚的印记。”凡罗那的话正像一颗突然爆炸的火球,震得我们说不出话来。我想象着英俊的普瓦洛终日和支离破碎的尸体打交道的模样,忍不住一阵心寒。
“果然,兄弟们,我是个受诅咒的人。”普瓦洛面色瞬间变得惨白,转脸对我们说,“或许,当初就让我死掉会比较好一些。”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抽过普瓦洛的脸,留下了一道深深的掌印,是弗莱德。
“不许你再说这样的话,我说过,即使你就是死神我们也是朋友。”他面无表情地说,可从他的语调中我分明读出了坚定的支持。
我拍了拍普瓦洛的肩膀表示赞同。
凡罗那慢慢踱到我们身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孩子,你还不懂得什么是神,什么是魔法啊!”
他顿了一顿,问普瓦洛:
“你以为死神是什么?”
“是恶魔,是夺走人生命的魔王,是黑暗和恐怖的统治者。”
“我问你,你见过老人么?”
“见过。”
“那你见过老到不能走路,不能说话,不能站,不能坐,甚至不能思考,但还活着的老人么?”
没有人回答。
“我见过,我的祖母就是。她不死不活地拖了五年。每一天都是酷刑,神色永远都那么痛苦,整整五年。而她死的时候,面色特别安详,带着一种解脱的幸福,那是她五年来最像她健康时的样子。我告诉,死神将绝望的人们永远带出了苦难,这才是死神真正的仁慈。”
“孩子,没有死亡你会珍惜你的生命么?没有死亡你会珍惜你的爱人和朋友么?如果没有死亡,你们还能保证都像现在一样正直、勇敢么?”
“不要对死神有偏见,孩子。既然她是神,就是仁慈宽厚的。对死神有偏见,就像对魔法有偏见一样,都是愚蠢的。”
“而亡灵魔法,并非像传闻中所说的那么邪恶。真正的亡灵魔法,是与死者的灵魂沟通,引导他们走向幸福终结的魔法。如果让我说,这才是最崇高最神圣的魔法。孩子,虽然我自己不会,但我可以教你。我希望你能自己去寻找亡灵魔法真正的用途,希望你会是最崇高的亡灵术师。现在,魔法的大门已经向你敞开了,只看你愿不愿意迈进来。”凡罗那的脸上洋溢着圣洁的光辉,在我眼中,他的大圆肚子似乎也不是那么搞笑了。
“我愿意,老师。”普瓦洛抹了一下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的,你留下来吧,作我唯一的学生。”凡罗那抚摩着普瓦洛的头,慈爱地宣告,然后转脸对我诡异地一笑:“小杰夫,欢迎你经常来看你的朋友,可是不要空着手来哦。”
这个无良的法师在这个最让人感动的关头露出了酒鬼无赖的真实面容,对我横加讹诈。尽管如此,为了普瓦洛的魔法生涯,我不得不屈从了。
从此之后的将近半个月时间里,普瓦洛就和凡罗那这个酒鬼法师住在了一起,开始了他真正意义上的魔法学习。凡罗那不愧是相当高阶的魔法师,虽然本身不能施展亡灵魔法,但他搜集到的各种资料已经足以满足普瓦洛的学习需要了。在这期间我们有时在训练间隙去看他们,当然我少不了要带几瓶好酒。
在这半个月时间里,普瓦洛对魔法的情绪经历了极大的波折,由一开始的感动激荡,到发出第一个诅咒法术的兴奋,到渐渐地平静学习,再到厌倦,最后发展到痛恨酒鬼老师凡罗那恶劣的教育方式,不出我意料之外地和凡罗那结成了不世仇敌。
“胖老头,你居然偷了我的钱去买酒,看我骨矛的厉害。”
“色小子,这钱就算是给了你也是买鲜花首饰泡妞,还不如我喝了实在。看我的冰棱。”
“啊,胖老头你居然下狠手,当初骗得我这个纯情少年男给你当学生用尽心机,现在我才知道上当了,还我火热的青春年华,看我的恐惧诅咒。”
“色小子,当初可是你一把鼻涕一把泪求我当你的老师的,这会居然反咬一口,吃我一记冰风暴。”
“亡灵召唤!”
“水晶墙!”
“骷髅战士召唤!”
“水元素召唤。”
“骨牢!”
“大海无量!”
“这你也会,啊……”
一个身影远远地飞走了……
“普瓦洛,最近的学习怎么样?”在一次探望中,我问。
“我现在才知道,当初真的不该学亡灵魔法啊!”
“怎么,还在为信仰的事情发愁?”
“傻瓜才为那种事情担心呢。你想想,我要是学什么塑能啊召唤啊之类的法术,在漂亮女孩面前一下变出一只小猫,或者喷一条魔法烟花出来,多拉风啊。可现在偏偏学的是亡灵魔法。我总不能说:嗨,小姐,想跟我一起去看死尸吗?”
“噗……”一向沉稳的弗莱德也忍不住喷了我一脸的水,“就为了这么无聊的理由?”
“无聊?注意一下你的措辞,这是关乎伟大的术师普瓦洛一生幸福的爱的归宿问题,怎么会无聊?不过,为了报复这个臭老头的恶意欺骗,我已经进行了合适的报复。”
“你在他酒里放泻药了?”我马上浮想联翩。
“太低俗了,我是术士,要用伟大的魔法力量。你看,这是什么?”
“好象是张画满了字的纸啊。”
“这是火球术的魔法卷轴,只要轻轻一擦,转眼间就会引发剧烈的爆炸。”
“用这个会有效么?你说过,他可是相当了不得的魔法师。”
“直接攻击那个老死鬼当然无效,但我在厕所里的一堆厕纸中放了一张,而他现在正在厕所里,快要出来了,嘿嘿……五、四、三、二、一……”普瓦洛的美丽双瞳中透出一抹异常阴险的色彩。
“嗵!”不远处传来一声巨响,原本就不怎么结实的厕所瞬间化为瓦砾,然后就看见一个胖大的身影惨叫着掠过天空,他穿着宽大的长袍,看不出有没有来得及提裤子,但两条肥腿似乎光溜溜的,情形十分诡异。
“大家快来看飞猪啊。”普瓦洛大喊。
“普瓦洛,你这个混小子,我最恨人在厕所里算计我了,你就和你的那个酒保朋友一样卑劣。接我的冰风暴。”
“活该你个老酒鬼,骨灵攻击。”
“冰剑。”
“召唤骷髅兵,我召,我召,我召,我再召……”
“曙光女神之宽恕!”
“啊,这招你是从哪偷学来的。”
“大海无量!”
“妈的,又是这招,啊…………”
在一片混乱中,我和弗莱德偷偷潜逃了……
几天后,普瓦洛不情不愿地告诉我们,凡罗那要带他出门修行去了。从他的表情我们可以看出,这趟出行并非什么美差。
在这样严酷的锻炼中,普瓦洛想必会提高的非常快吧!
第二卷:游兵 第十七章 补习,贵族课程
在我们来到昆兰城的第三个月上,曾在龙脊峡谷全歼德兰麦亚第七军团深入敌过国的温斯顿西路军以难以预料的移动和行云流水般的精准穿插突破了德兰麦亚军的重重围剿,并成功地将受困的东路军从全军覆没的危险中解救出来,完全打开了德兰麦亚北部防线,在大陆机动战术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温斯顿帝国军元帅、南侵西路军的直接统帅、温斯顿帝国皇太子路易斯也作为当代开创战争奇迹的用兵家,获得了大陆所有军人前所未有的军功荣耀,被称为“可以在战场上绣花的统帅”。的确,他神奇的用兵方略使得不足两万的孤军在密集的围剿中一次次顺利脱出,有几次甚至是与德兰麦亚军擦肩而过,最终顺利地打开的战场局面。他的军队在广袤的德兰麦亚北部平原一次次绣出了他荣誉的花朵,让同时代的各国统帅相形见绌。
现在,整个北部平原已经完全暴露在温斯顿重装骑兵的铁蹄之下,晨曦河以北再没有任何阻碍能够阻挡温斯顿军洪流一般的冲击,这个年轻的王子已经开创了一个时代的奇迹。
没有人知道,在德兰麦亚西北角落小小的昆兰城里,一个普通的士兵,能够准确地洞察路易斯王子的意图,正确地预料到他每一次的战术移动,并早早预言了德兰麦亚军失败的厄运,那就是弗莱德。他的预料是如此准确,使得即便是久经杀场的卡尔森也不得不佩服弗莱德对战争形势的正确推测。
他并非没有向各级高层指挥官谏言自己的推断,正相反,他多次向德兰麦亚军总指挥部写信献策,并尝试求见从元帅到各军团各阶层的不同军官。遗憾的是,没有人愿意倾听一个卑微士兵的声音,即便那是真理。
终于有一天,我们等来了一纸调令,命令我们必须在十天之内赶到晨曦河南岸的港口坎普纳维亚报到,继续尽一名士兵的义务。
很快我们就发现,由于军队内部管理层的混乱,我们无法完成这一苛刻的任务。
我们找到了昆兰城防务处,申请一条能运我们过河的船只,可是被拒绝了,理由是:我们的编制并不在昆兰城管辖范围之内,昆兰城没有义务为我们的调动提供交通工具。
我们在码头上找了整整一天,谁也找不到能够离开的船只。船主们说,昆兰执政官夫塔尔伯爵阁下下达了禁航令,所有船只征做军用,没有获得码头军事管理处的特别批准谁也不许出航,违者以通敌罪论处。
我们试图找码头军事管理处通融,可管理处的大门连开都不开。据说这个门已经关闭了整整四天了,这四天里,一条船也没有被批准出航。
就这样,我们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我们必须过河,否则就会以逃兵罪判刑;而我们一定不能过河,否则就会被以通敌罪处死。
在回营地的途中,所有人都很沮丧,每个人都在思考着混出城的办法。正当大家苦苦思索而不得其法的时候,弗莱德忽然指着码头附近的一群人说:
“这群人有问题。”
这是一个年轻的贵族和他的卫兵,贵族服饰精美华丽,卫兵身材高大,正向码头管理处方向走去。我看不出一点问题来。
“跟我来!”弗莱德不理我们的反应,快步走上前去。我们急忙跟了上去。不经意间,我看见卡尔森的脸上带着若有所思的微笑。
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弗莱德、我和卡尔森出现在这群人前面。
“码头安全卫队例行检查,请出示你们的证件。”弗莱德说到。他的口气如此肯定,甚至连我都几乎相信我们是所谓的“码头安全卫队”了。
面前的这群人一楞,然后年轻的贵族从怀里取出一张证件双手交给我们。
“您就是第四兵团参谋恩里克子爵先生?”弗莱德盯住了这个年轻的贵族。
“我就是。”他的表情非常自然,但我还是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一阵慌张。
“说实话,你到底是谁?”弗莱德忽然脸色一变,提刀在手。
那少年贵族瞳孔突然收缩,拔出长剑向弗莱德刺来。他身后的卫兵也纷纷拔出武器准备搏斗。
这时候的我们已经不再是未经战阵的战场新兵,尤其最近三个月以来,我们经过了变态队长卡尔森的重点培养,在格斗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少年贵族的一剑在我们看来毫无威胁,这把剑在他手里并不比一根笤帚更有用。而他身后的那群卫兵,更是些连握剑都握不牢的家伙,我真担心他们是否会将自己人弄伤。
中队长卡尔森连剑都没有拔就冲了上去,他一手轻托那少年贵族握剑的手,另一只手已经捏住了他的脖子,直接把他按在了地上,用他自己的剑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看着冲上来的卫兵们,那些所谓的卫兵立刻停下了脚步。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卡尔森用绝对的力量优势制服了对手,同时也震慑了剩下的人,完全控制了局面。
看得出卫兵们对主人并没有多少忠诚,因为其中不少人已经开始后退。
达克拉、罗迪克、罗尔和雷利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堵在了他们背后。
弗莱德又和颜悦色地走上前:“大家不要惊慌,我们没有恶意。”然后俯身面向那个少年贵族,“你绝不是军官。”
那少年眼里闪过一抹狡猾的光芒:“你们也绝不是卫兵。”
卡尔森松开手对弗莱德说了句:“我回去睡觉了,出发前叫醒我。”说完打了个呵欠,十分放心地走了。他似乎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很清楚,可我们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是,长官。”
经过短暂的交谈,我们知道了那假冒的贵族小子名叫休恩,是个商人,那些假冒的卫兵也都是些商人。他们有一条载满货物的商船,原本是想趁着战乱大发一笔横财,没想到却被扣在了码头。眼看着战祸逼近,这一趟非但发不了什么财,还有可能把命陪进去,这可要了他们的命了。在利益和求生的双重压力下,这群胆小的商人居然狗急跳墙,想冒充贵族军官执行军务蒙混过关。
休恩的父亲原本是这个商会的会长,可在两年前的一次行商中因病死在了路上,留下年幼的休恩和他体弱的母亲,并欠下了大笔的债务。休恩的叔父们趁机大肆侵吞他们的家产,一度将休恩一家逼到破产的边缘。为了支撑这个残破的家,休恩以仅仅15岁的年龄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父亲的几个商人朋友的赞助下开始的独立行商的历程。出人意料的是,他对经商似乎有着天生的敏感,具有连多年行商的老练商人也没有的眼光的决断,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还清了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在大陆各商会中间树立了自己良好的声誉,成了一个颇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成功商人,甚至有了自己的商船,成为了原本父亲所在的大商会的首脑。这支商队就是在他的发起下组织起来的,使用的又是他自己的船,或者说,这群散发着铜臭味的商人中也只有他和所谓的“贵族气息”沾一点边,因此,假冒贵族骗取出航通行证的任务也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我一直想不通,你到底是怎么发现我们是假冒的?”年轻的商人困惑不解。
“你们的破绽实在是太多了。”弗莱德摇着头回答,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告诉他们。
“首先,从装扮上看,你在执行军务,可穿的是贵族举办舞会时的礼服,脚上更是打猎时才穿的鹿皮靴,简直是一团糟,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讲究衣着的贵族。我敢说,就连一个稍有身份的仆从也比你穿着更得体。”
“其次,看看你的卫兵们,胖的胖瘦的瘦,高的高矮的矮,这位大叔,你这么大肚子塞进这个铁壳子里会不会痛啊,算了,你不用回答了。丢人,丢人啊!贵族最重要的是什么?脸面,知道吗,是脸面。如果我是个贵族,一定会从自己的侍卫中找几个身材、面容包括声音都是最出色的随身带着,否则我情愿自己一个人上街也不会跟着这么一群丢人的家伙。如果我要亲近某位小姐或是女士,难道我要用一个贪嘴的胖子来展现我家世的荣耀吗?”
“然后,你居然戴着六枚戒指,而且有五枚是黄金的。过多的铺张和装饰只会显得你虚荣和无知,真正的贵族知道如何用最珍贵最耀眼的宝石戒指来衬托自己的不凡和高雅。还有,你的戒指上没有印章,贵族的宝石戒指上印有他的家族徽章,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绝对是个人的荣耀。你居然没有。就算那港口管理处的军官是个白痴,看不出你打扮有问题,他签发文件时要你盖章怎么办?你要像死囚犯一样按个指印么?”
“接着,你是个高级军官,我们检查的时候没有向你行礼,你居然不感到奇怪?就算是新兵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没有一个贵族会忽视别人对自己的礼貌,这是关系到自己颜面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最后,你带着卫兵,在我们检查证件的时候你居然亲自把证件交给我们,更愚蠢的是居然是双手交给我。身份,先生,注意你的身份,你是个贵族军官,不用向普通士兵表示那么尊敬。让你直接扔给我你都应该觉得有失身份,应该让你的亲随扔过来,如果你不愿接受检查,而直接用鞭子驱赶我们,或许是更合适的选择。”
“总的来说,你没有格调,没有知识,品位低下,毫无尊严,除了无知愚蠢和胆大包天和贵族有点像之外,和贵族阶层一点关系也没有。隔着几条街我就闻得出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暴发户的味道。”
这长篇的专业知识讲座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汗如雨下,直到现在这些商人们才知道,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是多么不堪一击,而他们距离地狱的红炉又有多近。而我们尽管平日里见惯了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少爷们作威作福的模样,可从来也没想过,就连作威作福也有这么大的学问。
“那我们看来是永远也离不开昆兰城了。”休恩绝望地说。
“未必,”弗莱德脸上绽出灿烂的笑容,“因为有我!”
第二卷:游兵 第十八章 贵族行径
第二天清晨。
“咣!”码头军事管理处关闭了许久的大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衣着挺拔、神色高傲的英俊少年在一群高大卫兵的簇拥下踱进了办公室,大摇大摆地坐在了软背椅子上。他身后跟着一名背着巨大双手剑的高大武士,看上去是他的保镖。另有一个书记员和一个贴身随从。
没错,贵族少年是弗莱德,保镖是卡尔森,书记员是休恩,而那个趾高气扬的随从就是我。
前一天弗莱德发现了商人们的诡计后,提出参与这个计划,保证让货船安全出航,条件是带上我们的小队,这当然不会有人反对。我们在商人们的货物中找到了合适的衣物和器械,并且在当过石匠的达克拉的努力下,在一枚硕大的蓝宝石戒指上刻出了一枚印章。按照弗莱德的审美标准,这枚印章丑陋之极,但这已经是最后一枚合适的戒指了——在完成这枚印章之前,已经报废了相当多的原料,贩卖这些宝石的商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当场口吐鲜血晕了过去。当晚我们分配了角色,制定了一早的行动计划。
顶着少尉军衔的办公室办事员估计从没见过这种架势,吓得慌忙起立行礼,亲自恭敬地端上一杯红茶,侍立在一旁,恭敬地说:
“大人,请问您……”
弗莱德厌倦地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苍蝇。我忙凑过去说:
“这位是第四集团军军团参谋,弗雷德里克卡古德里安子爵,前来昆兰城公干,调用一船战时物资,这是签发的文件。”
“好的,大人您稍等。”少尉又恭敬地鞠了一躬,双手捧着伪造的公文回到桌前进行核对。
“对不起大人,您的文件没有昆兰城物资管理处的印鉴,我不能放行。”
我心里一顿,心说到了紧要关头了。
在这份伪造的公文上,所有的印鉴和签名都可以说无懈可击,通过军营里的各种渠道,我们没费什么事就了解了第四军团参谋部官员的组成名单,而且军团印鉴都是由统一的格式刻制,我们用新鲜的土豆仿制时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更重要的事,我们了解到,第四军团两天前还驻扎在距昆兰城五天路程之外的地方,即便我们出了什么破绽也无从证明。唯一的破绽是,物资管理处的印鉴我们却根本没人见过,根本无从仿造,更要命的是,万一出了问题,码头管理处很容易就可以上门查证,因此,我们不得不……
“你的意思是,我们第四军团征调物资,还需要得到你们昆兰城的许可?”弗莱德翘着腿斜在躺椅上,用眼角的余光瞟了这个少尉一眼。
“大人,我不是这个意思。您也知道,城主大人有命令,现在是非常时期……”
“别跟我说什么非常时期,就因为是非常时期我才离开帝都,跑到见了鬼了的荒郊野外去吃这些该死的干粮。你以为我不知道什么是非常时期?老子们在战场上拿命去拼,你们这群狗崽子居然坐在办公室里享清福。别拿什么城主来压我,他夫塔尔算个什么东西。在这里我喊他一声城主大人,要是到了战场上,老子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老子要砍他的左手,绝不砍他的右耳朵。”
跋扈,非常跋扈,我看着眼前这个嚣张狂妄的少年贵族,真的很难把他和那个勇敢正直的士兵弗莱德联系在一起。
“您别生气,大人,您听我说……”眼前这个少尉军官满头的冷汗,不知所措地忙着道歉,却又不敢自作主张地私自放行,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给我立正!”弗莱德忽然大吼一声,那个少尉条件反射地立正行礼。“看看你身上,松松垮垮,把腰带给我扎紧,系好扣子,挺胸、昂头,根本没有个士兵的样子,拖拖拉拉像个娘们。要是你在我手下当兵,就凭军容不整我也砍了你的头!”少尉在弗莱德的命令下一通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衣服整理好,根本就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我的通行证。”弗莱德面色深沉。
“可是,先生……”
“叫长官!你当兵的时候没人教过你吗?”
“长官,我不能……”
“你再给我拖拖拉拉的,老子就把你送上战场去,看看那帮温斯顿人有没有我这么好的脾气……”弗莱德伸手就在那个少尉的脸上抽了两记耳光。
站在一旁的休恩已经惊呆了,为了出航,商人们在这个不冷不热的少尉军官手里可吃了不止一次的苦头,什么时候见过他被人这么修理。
“求您了,长官……”那个少尉带着哭腔呼号。
“弟兄们,给我把这个破房子拆了,我还就不信,老子要调一船东西就这么麻烦。”
如同我们预演的一样,士兵们一拥而上,砸桌子的砸桌子,扔板凳的扔板凳,雷利十分及时地从那个少尉手里抢过我们伪造的文件,把它混在一大叠文件中向天上扔去。这一手是弗莱德事前着重安排过的,这就叫“死无对证”。
那个少尉的脸都吓绿了,却被卡尔森揪着脖子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眼前这一群如狼似虎的官兵打砸抢。我一边把一个抽屉向窗户外面扔出去一边扮演我不甚光彩的角色,大喊着:“少爷,您别再惹事了让老爷知道了又要受罚。这小子不懂事,您好好教他就是了,千万别闹出人命……”一挥手,另一个抽屉向那个少尉飞去,正中他的下颚,顿时打得他七荤八素,人事不知。
正当我们这群披着军装的流氓正砸得心情舒畅,几乎连来到这个办公室的目的是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一个肩上扛着上尉军衔的败顶中年人从门口——就是那个曾经有门的地方——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进门就大声哭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