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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剑仙游记》》 · 不存在的人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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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

作者:不存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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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新) 第一章

(更新时间:2005-1-18 11:27:00 本章字数:5765)

先自我介绍一下,本仙女姓秦名琳,是一个每天出门都会麻烦不断的人,不是我去惹麻烦,而是麻烦找我,因为周围总有些人做出些奇怪的动作想引起我的注意,其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不少人每天都会和我“巧遇”好几次,还有不少人偷偷递过来一张折成桃心的小纸条,或是一些信件,内容不是火辣辣的,就是让人肉麻得起鸡皮疙瘩。这些递纸条、送情书、巧遇的人之间还经常暴发武装冲突,几个人还没打完,另外几个人又打上了。以至于我走到哪,哪就有人打架,从我家到学校这段路上,一路上都是好多人三五成群的打成一团。当然也有不止几个人打架的,自从发生了几次我校男生和外校学生共数百人的大规模群架后,从我家到学校这条路上,到处都有警察叔叔蹲点,但打架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只是规模变小了。

我家的家庭情况嘛:父母忙于事业,几年没见个影子,连电话都没打几个,不提他们也罢!我有个弟弟,姓秦名天华,小我一岁,身高高出我一个脑袋(我一米六六),和我一样,也是个剑仙。

别听到“剑仙”两个字就以为我们是那种七老八十老得快要死的修仙者,我还年轻得很呢,十九岁的仙女,听说过吗?不要露出那种惊讶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三年就修成仙了,连天华和另一个叫欧阳耿的儿时玩伴也是两年、三年不到就成了仙。不要露出那此羡慕的眼神,五年前,我只是到长白山旅游,不小心和旅游团走散了,东跑西跑,跑到一个奇怪的石头宫殿里,里边有堆成山的武林秘籍、仙器仙丹还有满满一屋子的修仙秘籍。

入宝山岂有空手而归之理,我当然毫不客气的拿起仙丹吃了个饱,可是仙丹太多,吃得差点撑死也没吃完,剩下一大半吃不完的仙丹打包带走。然后拿出手提电脑和鼠标大小手握式的扫描仪将那些武林秘籍、修真宝典全部扫描后输入电脑,带回去慢慢研究。

最后头疼的就是那些仙器了,无数的仙剑和奇形怪状的仙器在石宫中随处可见,要带走,起码也要拉来十几个集装箱才行,我当时只带了个大大的旅行包,包里还全都是仙丹灵药。

吃了仙丹后我再也感觉不到饿,在森林里转了好几天,这才回到了人类社会。苦修半个月后已经到了御气飞天的地步,这时候我又兴冲冲的跑回长白石宫,挑了几把最好的仙剑打算带回家修炼,没想到回家的路上被军队的雷达站盯上,被当成UFO,全中国的空军都动员起来,追了我好久,害我从东北飞到四川又转到重庆再转到海南才甩掉那些可恶的飞机,不得不偷偷摸摸的用土遁跑回家。当天晚上我在家还看到中央台的播音员兴冲冲的说“英勇的人民空军奋不顾身追踪飞碟的英雄事迹”,然后就是那几百个轮流追着我,害得我差点没累死的飞行员上竟接受采访……最后还发表说“中国的领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来犯者是谁,我们都将给予坚决打击。”差点把我气得吐血。

修炼两年后,我撑过天劫成功飞升剑仙,然后就手把手的指导天华和欧阳耿修炼(本来没打算让阿耿修炼的,但是天华这个大嘴巴……),两年半后,世界上又多了两个剑仙,我们不禁感叹,原来成仙是那么容易当的啊!

成了剑仙以后,这两人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野了,一会儿偷盗A国国库,一会儿又强抢B国最新科技成果,再过了一会儿,C国的太空战舰连官带兵带战舰全被绑架……不要问为什么会有太空战舰,现在可不是二十世纪或二十一世纪,现在是2199年,仅差一年就是二十三世纪了。

说了那么久,我差点把正事给忘了,天华这家伙,最后和欧阳耿不知在搞什么,已经三天没回家了,三天前听他说是要搞什么试验……但也不能几天几夜的不回家啊!做为他姐姐,我不能不管他!

天冥剑载着我疾速从海面上划过,一下被雷达站发现,几架飞机又想把我当UFO追,但还没等它们起飞,我早就没影了,他们还当我是先前那个只会御气飞天,不会御剑行空的秦琳吗?哼!仙是会进步的!

转眼到了公海,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我真想骂人,欧阳耿这家伙,要搞什么“海底实验室”,把实验室建在海底,说是什么“顺应世界潮流”,哼,要赶潮流你当什么仙,修仙早在几百年前就过时了,那个唯物主义一出现,更是把神啊仙啊的全都丢到垃圾堆里去了,就剩下几个大宗教在敬延残喘,赶潮流还修什么仙,电脑前坐着吧你!

运足护身罡气,按下天冥,“扑嗵”一声直冲海底,在海里游泳是我最喜欢的事,但我最讨厌的就是潜水,特别是深海里那些奇形怪状凶神恶煞,长着长长牙齿的怪鱼我看了心里就直发毛,特别是那些鱼还长得特别大,而且……受到我散发出仙灵之气吸引,那些可怕恶心的怪鱼还想过来和我亲热……还是先溜吧!

左躲右闪,逃开那些绝对没有恶意,但却长得恐怖的怪鱼包围,终于成功的到了海底,这里黑乎乎的,没有一点阳光,鱼类长得也更加可怕,轻轻的敲敲了敲阻挡着海水的护身罡气,一切正常,我并不是怕护身罡气被水压破,我是怕护身罡气没了,那些鱼会直接在我怀里蹭来蹭去……要是小猫小狗甚至是老虎这样蹭着,当然很舒服,但要是一只暴牙、突眼、恶心的东西这样蹭人……恶梦、绝对是恶梦!

漆黑一片的海底,一个透明的人工建筑射出柔和的光芒,照亮了一大片海底,那儿就是我的目标,欧阳耿鼓吹的“最先进最科学最美观最安全的海底实验室”在黑乎乎的海底简直就是一个最很的路标,还好深海的鱼视力大多不行,要不然那里可要被鱼类团团包围了。

我懒得找门了,直接施展遁法钻进了这个海底实验室。

“呀,姐姐你来了?”

一进去,就看到天华的那张笑脸,看他那模样,好像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回家了。

“你已经三天没回家,我当然要来了,来找你啊!”

“三天?有三天吗?我记得才三个小时啊!”

他理直气状的指着挂钟说道

“我是下午一点来的,现在才四点啊!”

天华!你是不是存心气我!!!你来的时候是三天前的下午一点,现在可是三天后的下午四点,什么跟什么啊!

“是啊,现在才四点,你能不能看看今天几号?”

天华看了看电子日历,顿时大呼小叫起来:

“呀!真三天了啊,我还以为才三个小时,姐姐,你别生气啊,你要知道的,在海底一直都是黑乎乎的,我们成仙了又不用吃东西,所以根本感觉不到……哎哟!”

他会叫疼是因为被我狠狠的踢了一脚。气死我了,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欧阳耿会把实验室建在海底,不会困不会饿的仙灵,在一个终日看不到日起日落的地方,就算过了几千年都不会觉得时间过了多久,他们一定早就打算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的管束!

“姐姐!你别生气,反正我们都成仙了,没必要像以前一样管得那么严嘛!”

天华揉了揉被踢疼的地方:

“几天前,姐夫造了两个好玩的东西……”

“你再说!”

我狠狠的“赏”了天华一个暴粟:

“说多少次了,别把小时候玩家家酒的称呼拿到现在来用!”

困为小时候玩惯了,天华总是叫欧阳耿“姐夫”,小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就由着他乱叫,等长大一些时,就因为他经常不分场合的叫阿耿“姐夫”,搞得我好不尴尬,连同学们都在背后笑话我,所以,无论什么场合,我都绝不让“姐夫”二字从天华口中说出!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姐夫……欧阳耿他造出了两样很好玩的东西,你来看看吧!”

东西?什么东西?欧阳耿在成仙前可以说是个学习天才,智商智力都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初中时就已经把大学课本给啃烂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赖着不上大学,一直和我同班。成仙后这家伙的大脑开发程度更是翻了几倍,脑子里的东西,可能比全世界所有科学家脑子里的知识加起来还要多,必竟仙的脑子和人的脑子是不一样的。

“就是这个了!”

天华指了指放在墙角的一台机器,那是一个半人高的箱子和一个改造过的摩托头盔,头盔和箱子之间有几十根电线连接着,一看就知道是刚造好没多久的东西。

“这是什么?”

“脑波学习机!只要带上头盔,想学什么转眼前就能学会,把知识录入计算机一样的输入人脑,以脑波的形式。”

“会不会有副作用?”

“有副作用,就是输入的知识基本忘不掉。”

晕哦,那叫什么副作用!

“姐姐,要试试吗?我去叫姐夫来!”

“好啊,呃,你又……”

天华头一扭,躲过当头落下的暴粟,做了个鬼脸,跑了出去,这家伙,给他说什么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全当没听见!

“琳琳!欢迎光临我的实验室。”

没等多久,欧阳耿就拿着一大叠光盘从另一间屋子走了过来,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看到他那样子,我总觉得,我面对的是一个科学狂人……而我就是即将成为实验品的可怜少女,就像电影上演的一样。

“我会把你变成一个天才少女的!”

我好像也在电影中也听到过类似台词,心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我选了些有用的东西,除了历史政治法律语言之类对我们没什么大用处的东西,其他的我都准备好了。”

“啪”的一声,欧阳耿把手中近一米高的光盘放在我面前。

“就是这些,人类文明六千年文明的结晶,全在这了。”

“这么多!”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不知有多少片的光盘。

“不多不多,相对于人类六千年的文明,这些光盘还算少了,我只是把科技知识整理出来,就这一点点。”

晕,这样也叫“一点点”,我吞了吞口水,心寒的摸了摸太阳穴:

“还是……算了吧,我怕我的大脑会爆炸。”

“不会的,这些知识全部输入,也只占普通人脸的三分之一,咱们是仙,占的比重会更少,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可能是几万亿分之一。别说了,来吧!”

“等等,你的这些光盘,有没有带电脑病毒?”

我突然想到了几个问题,电脑病毒进入人脑谁知道会出什么事,事关吾命,不得不问。

“没有!”

“有没有数据炸弹或是木马之类的?”

“没有!”

“真的没有?”

“绝对没有!如果有危险,我怎么会用你去冒险呢!”

你怎么不会用我去冒险?我就不信你会自己去冒险,对任何人来说自己脑袋永远比别人更重要。

“好了,坐好了!别动。”

欧阳耿把我按到沙发上,把那个头盔戴到我头上。然后就把一张光盘放入那个铁箱子,箱子上红红绿绿的光一阵闪动,我就感觉到脑子里多了些东西。试着动了动手指,抬了抬头,眨了眨前,好像一切正常,就由他去弄了。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一大叠的光盘,转眼间就全部进入了我的大脑。

“好了,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欧阳耿春风满面,那模样,就像一个在自己心上人面前炫耀自己得意作品的小男孩一般。

“有!”

我一张口,欧阳耿的脸色马上凝重起来,扶着我,好像生怕我摔倒一样:

“哪里不舒服?对不起,以前我试的时候,都没出过什么事……”

“腰酸,脖子疼,腿发麻!”

“啊!呵呵,你想吓死我啊!这是长时间坐着不动的自然反应嘛!”

欧阳耿松了口气,看向我的目光中带着责怪,但也带着兴奋。

“我还有一个好玩的,要不要去试试?”

“什么东西?”

欧阳耿露出一个神秘的笑:

“不告诉你,去了就知道,跟我来吧!”

这间是海底实验室的中央室,比刚才那间分室大了不少,中央室的正中心放着一台四米高,直径一米的圆柱体,别以为那是根柱子,那是大型智能电脑,有着接近人类的智商,可以处理一些简单的事物。

在智脑不远处,摆放着一台从没见过的机器,那是一个高度大约三米半,底部长四米、外形像金字塔的三角形东西,上面除了一道门外还有不断闪烁着的彩灯,显示着各种颜色的进度条,各种各样的开关,还有不少电线伸出。

我围着那个金字塔看了看: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最新成果:异次元通行门!”

欧阳耿昂道挺胸,做出一副伟人的模样,以中气十足的声音像我介绍着:

“这台机器是一台可以连续工作十分钟,并能打开一道足以让人通过大门的次元门。”

“才十分钟。”

真是的,只能运行十分钟的机器也好意思拿出来!

“你别小看这十分钟啊!”

欧阳耿做出一副饱学之士的样子:

“目前世界上除了我这台机器以外,其他的次元机器最大只能打开几微米大小的通道,而且只能工作零点几秒。怎么样?我的不错吧。”

“不错,是很不错,不过,我记得你以前造的东西刚造出来时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那台‘脑波学习机’好像是你几个月前的产物,所以我才比较放心,这台次元什么机的好像你是这几天才造好的吧,应该有很多……”

“哈哈……知我者,琳琳也!”

欧阳耿露出一副遇见知音的神情,奇怪,他今天的表情怎么那么丰富?

“我的这个作品是有些小问题,比如嘛:没法子确定空间坐标,每次传送的次元空间都不一样,还有就是机件磨损很大,能源消耗也很大,要反物质能源才能维持!当然,优点也不少,别人的空间机不但每次是在不同的次元,入口的出现地点也无法砍定,经常在空无一物的宇宙空间出现,结果什么都没捞到,我的就不同了,虽然这次的作品无法每次选择的空间都不一样,但是却可以选择出现地,可以是异界的海底,也可以在地面,多方便,你说是吧!”

“嗯!嗯!”

被阿耿这么一说,我都很想见识一下异界是什么样子的了!

“快让我去异界看看吧!”

“好好好,别急,记得,别离得太远,十分钟内必须回来!不然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

“知道了知道了!”

真是喽嗦!欧阳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喽嗦了。

空间之间在欧阳耿的操作下打开了,门的对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清新的风通过空间之间吹入实验室,那可是未经污染的空气啊!

“我去也!”

就在我踏上异界土地的时候,天华不知从哪跑出来,看到我进了异世界,急得大叫:

“姐姐,快回来,现在仪器用的是旧能源,是上次试验没用完的,随时可能耗光!”

什么?旧能源?这台机器还这么讲究?算了,先回去再说吧,以后有的是机会!正当我返身时,那道空间之间居然“扑”的一声,没了!不是吧!旧能源……真的是随时可能耗光……。

异界之旅(新) 第二章

(更新时间:2005-1-18 19:14:00 本章字数:4658)

已经两天了,我一直坐在原地等着,希望那道空间之门会再次打开,可是……呜呜呜,除了太阳升起月亮落下,还有一些小鸟小兽,其他的我什么都没看到啊!两天来,我什么都没等到,倒是身边聚集了不少被仙灵之气吸引而来的小动物,和这些小动物逗着玩,倒也不觉得无聊。

马蹄声由远而近,有人在接近!我连忙驱散了那些围着我撒观的小动物,远远望去,草原的尽头烟尘大起,凭着本仙女超人的目力,轻而易举的看清了来者,大约有两百人左右,那些人中大多数穿着皮甲,持着短枪或长剑、盾之类的冷兵器,看上去像是仆从,也有可能是小兵之类的,但也有五十几人身上穿着类似古代欧洲那种罐头一样骑士盔甲,但他们的兵器却是由边上那些穿皮甲的骑士拿着,真正拿着他们手中的,只有一张长弓和背上的一壶箭,这五十几个身穿闪亮盔甲的人边上还有几个穿着华贵长袍、手里拿着奇怪形状手杖的人,在这些穿盔甲和穿长袍的人当中,有年轻人一个人特别的显眼,他排在队伍的最前列,看外表年龄不会超过二十岁,胸前的盔甲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狮子,虽然其他人的盔甲上也有画,但都没他那么明显,再加上所有人都以他为中心,他跑哪队伍就跟哪,明显是个带队的头领!

一只大鹰落在为首骑士的肩上,咦,那只鹰不是这几天和我玩得正欢的老鹰吗?原来是他饲养的啊,搞不好还是这只鹰把他们引来的,不过也好,正好有人,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当初欧阳耿也说过,那台机器每次连接的空间都不一样,可能……我以后没机会回地球了,倒不如好好的在这里玩玩。

那些人很快就发现了我,一下子就冲了过来,把我团团围住,我怎么觉得他们像在抓逃犯似的,周围的人都上下打量着我,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他们嘴里说的什么话我都听不懂,但是他们眼中露出的怪异眼神却让我明白了,我的打扮让他们觉得奇怪。的确,地球的衣饰他们没见过是肯定的,而且……我目前的衣着也和草原景色格格不入:黑色的无袖皮衣、黑色皮短裤,再加上一件黑色长筒高跟皮靴,这打扮和现代都市传说中的“梦魇”、“暗夜魔女”很像,我猜想他们的民风可能还很保守,像我这样的穿着,全部的手臂和大半只腿都暴露在空气中,对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来说,这样的打扮,足够让他们心跳加速,狂喷鼻血,这不,已经有好几个人在捂着鼻子了。

这时,那个像是头领的人跳下把,掀下背上的披包,把我包了起来……我真的这么暴露吗?只不是手和腿露出来而以!

那个头领模样的人对了说了几句话,可我就是听不懂,歪着头听了老半天,一句也听不懂,最后,他只得无奈得叹了口气,把我抱上了马——哼,要不是看你还算规矩的份上,早一拳把你打到天边,这次便宜你了!

这队人呼呵着策马回返,这时我才看到,那些身穿皮甲的骑士大多挂着一些被射死的动物,从兔子到狼都有,甚至还有一只花豹。我还以为这些人怎么没事在草原上闲逛呢,原来是狩猎队伍。

一路狂奔,那个与我共骑的头领一路上对我说了不少话,可是我什么也听不懂,但他还是一直在说,一点也不知道节省一下口水,其实我也想说话,但我只想说一句话“骑马太难受了,有没有马车,如果没有我自己跑步好了。”可是他根本听不懂我的话,而且不知是想吃豆腐还是怕我掉下马,他的左手几乎一直都搭在我肩上,我要是坐歪了,马上就把我扶正。

不知跑了多久,队伍走上了一条石子铺成的路,行人不多。顺着路,一座城市很快就出现在地平线上,城墙看上去差不多就三层楼的高度,城墙没有塔楼,没有护城河仅有几个木制的箭塔,没有护城河,城门也不大,但足够物资进出的,只是现在城门紧闭,城墙上站满了兵士,倒象是战争前线一样。

队伍毫无阻碍的就进了城,这时我才看见城内的样子,算不是繁华,居民有不少,但到处都是四处乱跑的士兵,各种物资在城中四处堆放,仅在城门边上,我就看到了成堆露天堆放着的粮食、武器盔甲和一些不知道做什么用的东西,当然,这些东西边上都有不少看守,想偷东西是没机会的。

城中央有座十余米高的石制城堡,样式有点像清真寺,房顶看上去像一个大蒜,城堡周围围绕着一条近十米宽的护城河……哦,不能说是护城河,根本就是一条人工挖出来的水沟,沟壁都是石彻的,而且像墙壁一样笔直,不像天然河流一样有个“下坡”,我定睛看去,水底还有不少阴影在移动,可能是食肉的水生动物吧。

这队人径直冲入到城堡门前停下,对着城堡喊了几声,城堡门前的吊桥缓缓放下,衣着鲜亮的骑士们骑着马,踏过吊桥进入城堡,而那些像是仆从小兵的骑士却没有进堡,而是放下猎物离去,堡内的人随后便出来打理这些猎物。

那个家伙把我丢在一个装饰得很华丽的房间里就跑出去不知做什么,只有一个女仆打扮的少女站在边上。嗯,刚好可以从这女孩身上知道些东西。

我闭上双眼睛,然后就听到那少女的尖叫声。她当然会叫了,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有人闭上眼睛的同时,额头中间又突然有只眼睛睁开都会大叫的。

我不是存心吓人,只是我不会搜魂术、读心术之类的法术,又要快速学习语言,只好用睁开“天眼”来“学习”了,“天眼”不仅可以用来观看一切伪装的妖魔鬼怪,看清万物的本质,天眼还有一些特殊的小能力,比如它会帮助拥有者学习一些未知的语言。在天眼看到少女的那一瞬间,我学会了这儿的语言。

“魔鬼……魔鬼……救命啊!”

那少女惊叫着,倒在地上发抖动弹不了。真是没见识,连天目(眼)都没见过,乡巴佬,没见识!

“你才是魔鬼呢!我是仙!不是魔鬼!”

我一边反驳,一边收起天眼,并睁开双眼,必须马上纠正这个少女仙魔不分、没常识的错识。

“怪物……怪物啊……”

我觉得一阵头晕:都说过我是仙了,怎么又把我归于怪物类了。

“你……我说过了,我是仙,不是什么鬼啊怪的。”

我一把抓住那少女的手,没想到她吓得大叫起来: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我肉少……”

“你发什么神经啊!算了,不理你了!”

怎么说都说不通,懒得理她了,哼,仙人吃人肉,亏她想得出来!我返身观看房间,做为房间,这里稍微……大了一点,除了一些寝室必须品外,其它还有一些疑似古董的瓶瓶罐罐,甚至还有兵器架,上面摆着刀剑枪盾,另外还有几副和欧洲骑士铠外表相似的盔甲,除了具体部位有些不同外,都是清一色的“罐头”铠甲,难看死了!墙上的壁画和漫画海报比起来……难看!

作为剑仙,我对剑当然很感兴趣,手一伸,兵器架上的一柄剑飞入我手中,金属摩擦声响起,明晃晃的剑锋映入我的眼帘。

这剑……好差劲!只是简单的把铁水凝结为铁条,然后再把铁条磨尖磨利,安上剑柄……严格的说起来,这只是把锋利的铁条而以,我又看了看其他几把剑,都是这样的剑,唯一不同的是用来铸剑的铁质量有好有坏。

这几把剑有个共通点,就是剑身特别长,特别宽,不同于中原武林所用的那种又细又精致的剑,这个世界的剑质地不好,铸造水平落后,剑又特别的笨重,简直一无是处,这种剑和中世纪欧洲的骑士剑差不多,但是要更加笨重。

我又跑到盔甲架前,无语……这算是盔甲吗?只不过是用铁皮简单围成可以包住身体的“铁衣服”有些要害部份多加一层铁皮……跟冷兵器时代的欧洲一样的白痴,这样的盔甲又笨又重,当年来自东方的蒙古轻骑兵对上欧洲重装骑士,几乎是一面倒的战斗——这样的盔甲连小小的马弓都挡不住,欧洲的骑士剑却没办法砍开看似没什么防御力的东方盔甲,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也和中世纪的欧洲一样,在兵器上无所建树,要是我早几百年成仙就好了,以仙灵的身份出面,叫上一支中国军队,肯定能轻而易举称霸这个世界……停停停,我是仙女啊,怎么能有这种世俗的想法!

“骑士大人,那个……那个魔女正在看盔甲……要小心……”

正在胡思乱想着,耳边就传来刚才那少女的声音,原来她趁着我看兵器盔甲时,跑出去叫人了。

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正站在我身后,那个少女正在他们背后偷偷的伸出头看着我,见我看了她一眼,又吓得把脑袋缩了回去。

“尊敬的小姐,请问你……”

“问我是不是怪物吗?我可以告诉你,不是。刚才那只是误会,是我用了一个可以学习语言的小法术而以。”

这事情还得好好解释,我从书上和电视上得出一个结论,冷兵器时代几乎没有无神论者,不像地球上,就算真正妖魔鬼怪在街上大步行走,也没人相信,只会以为是在拍电影,但这里可不同了,要是不解释清楚,恐怕我会被人误以为是魔鬼拖出去处决——尽管我可以轻易逃脱,但这有损我秦琳仙子的淑女形象。

“学习语言法术?”

个子高点的人仔细打量了我,看他脸都红红的样子,想作罢,可是他身后的少女却不依的一个劲捅着他,还小声说什么不要被迷惑之类的话。另一个士兵干脆就流起了鼻血,真是的,这是什么年代,我不就露出了些手臂和一小段大腿吗,居然会这样……,这两位兵哥哥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一阵暴呵声:

“你们两个进来做什么,想对我的贵客做什么!”

“城守大人!”

两名士兵跪在地上,而那名少女却退到了一边,那个送我回来的人正站在门口,一脸怒色的看着两个擅离职守的士兵:

“刚才……休丽跑出来说您带回的客人是个怪物,所以我们就……”

“胡闹!你们认为一个如此美丽可爱的姑娘会是怪物吗?”

两名士兵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抬起,倒是边上那名少女开口了:

“维亚大人,刚才,我真的看见她的额头上有只眼睛。”

“哦?”

那个叫维亚的人走到我跟前,疑惑的看了看我的额头,还伸手摸了摸,晕,他还真当天眼能摸得到!

“胡说!哪有什么眼睛,连条缝都没有!”

“怎么可能……刚才明明看到……”

那少女壮的胆子走到我面前,也是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可是别说眼睛,连条缝都没发现,这下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眼花了。

“可能是奴婢看错了……”

“你没有看错啊!”

这个女孩,怎么这么不相信自己呢?虽然解释起来有些麻烦,但是我想他们应该没有像基督徒那么邪恶,有红烧人的嗜好。

“你……会说话?”

那位被称为“维亚”的人惊讶的看着我:

“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刚才你怎么不说话?”

“刚才我根本不会说你们的语言,我是用了一个小法术才学会的,但是却被她误以为是魔鬼、怪物。”

“哦!”

听着我半生不熟的话语,维亚总算相信了我说的。

“她说的那个眼睛……”

“那是天眼,我就是通过它学会你们的语言的。”

维亚再次把目光盯在我的额头上,可是怎么也没看到痕迹:

“可是你的头上……没长眼睛啊!”

“天眼不是真正的眼睛,是意识之眼!”

我将天眼展示给他们看,额头上的那只眼睛再次睁开,看着众人吃惊的表情,我问道:

“我这样子看上去像是魔鬼怪物吗?”

“不像!”

维亚仔细看了看,说道:

“三只眼睛的样子……给我的感觉有点像神,不过感觉不到那种威严和压力,相反,看到那只眼睛,还让人有种……那种感觉我说不上来……反正不是魔鬼给人恐怖感。你是人类吗?”

“当然是了!”

我绝对没说假话!虽然我三年前就已经飞升成仙,但是我的本体是人啊!

“怎么头上会多只眼睛?”

“那是法术!”

费了好大劲,总算平息了这场小风波。

异界之旅(新) 第三章

(更新时间:2005-1-19 13:24:00 本章字数:6822)

“这些是给我的?”

看着侍女们送上的一套套服装,我不禁头疼,这些衣物全都……太阳那么大,穿得这么严严实实,会很热的!

“当然是给你的,你总不能穿睡衣上街吧!”

维亚随手把门给关上,临走时还说道:

“换好衣物再出来!”

什么,我的那套紧身皮衣居然被他认为是睡衣,晕啊!不过路乡随俗吧,反正真气和仙力都会调节温度,我不会感觉热的,连汗都不会出。

在成堆的衣物中,我选了一套白色衣裙,像这种长长的把身体从脖子到脚都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脚丫子的长裙,我可从来没穿过,地球上虽然也有包得严严实实的那种衣服,但至少能把我的引以为傲的身材显露出来。再穿上一双白色布鞋,一切就绪,出门逛街!

一出门,就看见那位维亚城守在门外站着等,我的新形像让他足足发了好一阵呆。两道目光在我身上上下打转,却只说了三个字:

“很好看。”

可恶啊,面对我这样绝世漂亮美丽清纯可爱的美少女就只说了三个字,没品味的家伙!

“走吧,我向你介绍一下本城。”

维亚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我向城堡出口走去。

“百森城建成已经有七百年历史了,也算得上是座古城,但是由于本城离边境很近,多次惨遭刀兵之灾,又不是商业之地,周围没什么矿藏,所以居民不多,规模一直保持在中小城市之间。现在是战时,这里就成了堆放物资的后勤基地。”

“现在这么多物资,在打仗吗?”

“是啊!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

我白了他一眼,兵荒马乱的,这儿又接近前线,他那天还乱跑……

“这里不是前线吗?你还有心思打猎,不怕被敌方当成猎物吗?”

“呵呵”

维亚自豪的笑了笑:

“我们的军队现在可是节节胜利,攻下了不少土地,战火离这虽然不是很远,但也不近,快马也要四天路程,不会有大批敌军出现的,顶多就是些被打散的小部队,只要我出城时多带些人就不会有事了。”

“哦,是这样啊!”

原来是打了胜仗,攻下了不少地方才这么悠闲,甚至有心思狩猎。

“那……这里是哪个国家?”

我突然想起我连自己所在的位置都不知道,连忙问:

“这里?这里是青玄帝国的国土,我国的守护神是依娜女神,信奉她的回生教是我国国教,而依娜女神则是属于飞兰神教的生命女神。”

“飞兰神教?”

守护神是听懂了,是守着某种事物的神灵嘛,回生教也听懂了,不就是一个教派嘛,可是后面又来个飞兰神教……这是什么意思?而且,连那个叫依娜的神也属于这个教……到底什么意思啊,听不懂。

在维亚费心口舌的解释下,我总算明白了,那个飞兰神教是个大教,里面有好几位神灵,那个依娜就是其中一位,每个神又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教派和信徒,这些神灵专属的教派是做为飞兰神教这样的大教派的分支教派而存在的,像回生教就是其中一个。另外,每个神灵都会用自己的力量尽可能的守护几个国度,而做为回报,这些被守护的国度会把该神视为守护神,并将其专属教派定为国教。一个国家的国教不仅享受国家财物支持,国教可以在该国内向所有国民征收“信仰税”,也就是说,那些平民百姓不但要向国家交税,还要向教派交税,而且还可以组建属于自己教派的武装势力……怎么越听越像地球上中世纪的基督教?。

不过,一个国家的国教无论是哪个大教的支教,那个大教派以下所有的支教都能在那个国家内建立神殿,只是国教只能有一个,就是守护该国的神灵所专属的教派,对于其他非本国国教的支教,国内教是采取不排斥也不扶持的政策,必竟是神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国家来守护,而不是国家挑选守护神,讨好其他教派,一个不小心惹火了守护大神,全国人民可都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另外,在一个大教派的信仰国内,除了该大教的支教,不得有其他大教派的势力存在。但有些教派却有“苦行历炼”的习惯,对于申请入境的异教人员,各国的态度却相差极大。

就比如说现在的青玄国吧,除了敌对教派“光辉殿”的人员外,其他异教人员除了不可以在本国境内建立异教神殿,不能在青玄境内传教,不得进入飞兰教内任何支教神殿,也不能进入青玄国的政府机关,除此以外,异教徒、异教神官可以在青玄国内自由行动,其他信奉飞兰神教的国度制度都和青玄国差不多。

但有些教派,却禁止所有异教徒入内,一旦在国内发现有异教徒,都是采用杀了再说的政策,当然,外交和宗教交流这些特殊情况除外。

维亚的解释可以说是非常详细了,直听得我两眼发亮:什么时候我也建立个教派来玩玩,嘿嘿,守护神……什么时候我也找个国家,去当守护剑仙——秦琳秦大仙,哈哈。

和他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上了马车,出了城堡,等到了反应过来时马车已经在城中心的大街上慢慢行进着,维亚指着路边的几位穿白袍的人说:

“那些就是我国国教——回生教的神父。”

那几个穿白袍的人看上去倒没什么奇特,和普通人比起来就是精神力强了点,他们穿的白袍上还画了个奇怪的、看上去像甲骨文中的符号,又像是简体字中的“川”字,那个可能是他们教派的标志图案吧。这时,几个穿着金色长袍、绣着同样图案的人从天上飞过……好嚣张,本仙子都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御剑飞天,你们几个小小的神职胆子居然这么大,不怕扰民……唉,我忘了,这儿不是地球。

“那些穿金袍的是圣光神亚克兰——飞兰神教主神所属的圣光教上阶主教。”

“哦,那你们的对手是……”

这个世界上的人即然这么信神,那么战争肯定也和信仰有关,说不定地球上仅有的几次十字军东征在这里天天都上演。

“飞兰神教的敌人也就是我们的敌人……”

果然,我没猜错,这里的信仰冲突等同于战争。只听维亚一脸“正义”的说道:

“在飞兰神教光辉保佑下的二十八国一直以来都是攻守同盟,抵抗着异端邪教的入侵,必要时我们还会做出反击,在我们附近一共有三个异教存在,但其中两个互相撕杀,无力再树强敌,和飞兰神教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但是北边的邪教‘光辉殿’下属的‘蓝冰帝国’却屡犯我边境,杀我教民毁我教堂,还四处传播邪恶的声音,实在是可恶至极!”

这位被宗教洗脑的城守大人正做出一副视恶如仇的表情……。

“哦,原来是这样啊!总算明白了一些。”

看来宗教战争是这个世界的主流啊,那样的话战争动机可是非常单纯且幼稚了。只要说××是邪教○○是异端,马上就可以发兵去攻打了,根本不用苦苦的去想什么战争理由,也不用担心国内民众会怎么想,一切都是“真神指引”。

“那这次回生教在和哪个邪教做战?”

见我又开问,维亚倒还有耐心,脸上不但没露出一点厌烦之色,反而非常兴奋,我就纳闷呢:这人然到是天生的解说狂不成?去当教师一定不错。只见他清了清嗓子说道:

“这次不仅是我回生教带领青玄帝国出战,飞兰神教的其他支教和信仰国都有派神殿骑士、护殿剑士以及各国常备军支援,敌方也差不多,但主要是‘光辉殿’的‘冥殿’所属的不死军团在与我们做战。”

“不死军团?”

我不解的问道,这个名字也太怪了吧。

“是啊,不死军团,就是由死灵战士、亡灵骑士组成的军团。”

倒,原来他们对面的国家守护神是死神一类的神灵,教派也是类似死人教的教派,怪不得这个国家的人对他们的邻居那么仇视呢,不但是异教,还是个让人不舒服的神灵,不打起来才怪。

“大人!维亚大人!”

还没逛完半个城,一名骑士骑着马慌慌张张的跑来,拦下马车,单膝跪在地上:

“维亚大人,不好了,城外出现大批不死军团,而且还有不少蓝冰国士兵。”

“你说什么?”

正谈到它们,它们就来,说他他就到,跟曹操有得一比,我真服了这个世界的人。

维亚脸色大变,从马车上跳下,两手抓住那名骑士盔甲上的铁护领,大声喝问道:

“前线什么时候溃败了?我怎么连一点消息都没得到!”

“不……不知道,前线刚刚还传消息回来说一切正常,还让我们发一批粮食过去。”

那名骑士不知所措的回答着,脸上露出不安的表情,维亚松开手,骑士马上就坐倒地上,定了定心神:

“敌人有多少人?”

“一个神使,五百黄金骷髅兵,三百银骷髅骑士,两百幽魂、一百死亡骑士、亡灵神官六十人,还有两千蓝冰重装步兵,看装备像是精锐。”

“离城还有多远?”

“不到十里地,现在可能已经到了城外!”

维亚顿时露出一脸绝望的表情,仰天长叹道:

“完了完了,连撤退都来不及了。”

看到维亚这样子,我觉得好奇怪,虽然我不知道城里有多少军队,但从进城时看到的那些跑进跑出的士兵,我知道城里的兵绝对比城外的入侵军队多。

“出什么事了?敌方还不到四千人,城里的军队应该不少于这个数吧。”

“我们的士兵当然比敌人的多。”

维亚苦笑道:

“城里有守军三万,但都是普通的常备军啊,可是来袭者的实力很强啊,光是一个神使就够我方的受的,更何况那些敌兵……幽魂可以穿越城墙入城,然后大开城门……至于那些金骷髅兵、银骷髅骑士、死亡骑士就不是我手下这些普通士兵能对付的,城里的神官不足十人,神殿骑士和圣殿剑士加起来不到二十人,更何况前……。”

“神使是什么?”

那些骷髅兵死亡骑士什么的我都听得懂,可是这个神使是什么玩意儿啊?

“神使就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啊!拥有强大的力量,你不会连个这都不懂吧。”

“懂了,刚刚才懂,呵呵,看你急成这样,不如我帮你打发掉那个什么神使吧。”

刚来这个世界,得立立威才行,我想仙灵的力量应该不弱于神吧,(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仙不是不弱于神,而是远远超过神)打跑那个什么神使的家伙应该不会很难吧,再说我从来都没和那些强有力的人物打过,现在眼前就有一个,手真痒啊!

“你?……不是开玩笑吧!”

维亚上下打量着我,看样子他是不相信我的能力了。算了算了,我仙女不和凡人计较,懒得跟你吵了。

“那个神使在哪?”

“我不会让你去送死的。”

维亚伸出手紧紧的抓着我,一脸严肃,生怕我跑去找那个神使打架。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巨响,接着就听到有人在大叫:

“城破啦!敌人进城了!”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喊杀声和惨叫声,刚才敌方即将兵临城之时,那个维亚却一直和我“谈天说地”、“拉拉扯扯”,都忘了布置防务,这下可好,被人杀了个措手不及。

至于那个神使,战斗一开始就看见他飞在空中指挥战斗,穿着黑色长袍,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一张又黑又瘦的脸看了就不舒服,他只是随手一击就把几个前来迎击的回生教神父打成漫天飞舞的肉块,看到回生教神官的下场,圣光教的那几个主教学乖了,不敢从空中直接飞去迎击,而是混在士兵中偷偷混过去,到了合适的距离突然冲出,几道圣光把神使打得手忙脚乱。

不过那位冥殿神使必竟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马上就反应过来,反手把那几个主教打得四处乱跑。

“琳小姐,乘现在,快上马车逃吧!”

维亚说着就想把我推上马车,哼,我会如他所愿吗?从那个冥殿神使出手力道来看,他的实力根本不怎样,就算来上百万亿亿亿亿……(N个亿)个我都不怕,干嘛要逃。

手指弹了指维亚的麻穴,他只觉得手一麻,我就跑出了老远。

“琳小姐,要去哪,快回来!”

懒得理那个急得乱跳的城守,我直接飞到空中,甚至比那个神使更高,这样才有居高临下、高人一等的感觉嘛!那个笨蛋神使居然一直在追杀几个主教,没发现我,真是失败!你抬头一下会死啊!我看了看被完全摧毁的城门,幸好从城门被破坏到现在时间不长,又有守军拼死阻挡,冲进来的就只有几百亡灵骑士而以,不过,让我感到很意外的就是那些亡灵,现在可是太阳高高挂的时候,那些亡灵怎么大白天的跑出来活动……等等,亡灵好像本来就可以在白天活动,只有民间传言才会无知的说亡灵白天不能动。现在就先拿你们这些小兵兵开刀吧,不然等我收拾完那个什么神使,你们却攻下了这座城,那我岂不白白帮忙了。

“五行道法,急急御如令,木之力,起!”

一般仙灵或修真使用道术是不用念咒语的,就算道士也很少念咒,但剑仙却是例外,不念咒使出术法威力有限。剑仙虽不擅长法术,却并不表示剑仙就不能使用法术。道术是仙术的基础,所有仙灵都会熟练的使用,不管成仙前会不会用,只要成仙,道术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至于仙术嘛……除了剑仙特有的仙剑术外,我就只会一些最最低级的仙术,难登大雅之堂,不过对于眼前的情况,不用仙术,道术足够了!

这个世界自诞生以来从未出现的五行之力第一次展示在众人面前,无数幼苗钻出地面,以极快的速快生长着,几乎是在一吸一呼之间,残破的城门周围被十几棵参天大树堵得严严实实,甚至城墙边上堆放的物资都被大树顶了起来,连离城墙较近的房屋也被突然钻出的巨树顶破,当这些大树停止生长时,每棵树都有十人合抱这么粗,树枝之间还有不少被顶起的物资和大块碎石,好像还有人在树叶间挣扎着,哭叫着,呵呵,这些人运气实在太差,什么地方不好站,干嘛一定要站在长树的地方,被树顶起来,不能怪我啊。

用参天大树挡住了入侵之敌后,我在空中得意洋洋的等着听人们送给我感激之词:

“看,大精灵!!”

什么,大精灵?我的心凉了半截,心中出现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我听到那些人在下面七嘴八舌的说着:

“哪来的什么大精灵?”

“你笨啊,只有大精灵才能召出这么大这么多的树,一般精灵根本没这本事”

“说的也是,奇怪,大精灵跑到这种地方来做什么?”

“管他呢,反正是来帮我们的。”

晕哦,什么大精灵,我是仙女啊!有没搞错!而且这些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谢都没谢我一下,我白忙了一阵!

不过我这么一搞,倒是让那位神使注意到我的存在,他停止了和那几位主教你追我赶的打斗,回头盯着我:

“大精灵阁下,您不在森林里呆着,跑这来凑什么热闹。”

“我可不是什么大精灵,你认错了,我是仙。”

“仙?”

神使一时没反应过来,仙是什么?什么是仙?没听说过,从没听说过,会不会是一个种族?正当他苦思“仙”是什么的时候,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个没见识的家伙,居然不知道仙是什么,看打!

“天地洪荒,五行化阳,炎之力,疾!”

大地裂天,无数的火柱直冲神使而去,这还不算,天空中还落下了无数火流星,向着那位不知所措的神使砸去,正当他准备躲开,没想到空气中突然跑出火焰,把他团团围住,一下就把他烧成了灰。呀,我没打算杀人啊,是他自己太差劲连一下都顶不住,不能怪我。

临死前还听到他喊着什么:

“不可能,怎么会有双属性的大精灵。”

呸,都说过了我是仙了,还“双属性大精灵”呢,亏他想得出来,没见识就是没见识。

低头看看地面上好几千的死灵军队,虽然暂时阻止了它们入城,但城内守军对付他们还是有很大难底的,特别是那几个幽魂,刀剑根本砍不伤它们,砍到它们身上就像砍空气一样,还有那几个会放法术的骷髅,把战死者变成骷髅兵,使得守军压力越来越大,不行,我还得帮忙。

对付这些冥界的东西,仙灵是拿手的了,甚至不用出手,吹几口仙灵之气就行了。对仙灵来说,这些仙灵之气是要多少有多少的,根本不费力,不仅呼吸时呼出的是它,连毛孔中也会不停的散发仙灵之气。仙灵之气会这样廉价(对仙灵来说)是因为:它根本就是仙灵之力在体内运转所产生的副产品——就像普通人呼吸时呼出的二氧化碳,几乎是不用本钱的。

但这些对于仙灵来说不用本钱的气息对冥族来说却是致命的,一点点的仙灵之气,即使最强大的冥族也受不了一点点的仙灵之气,冥族从来不敢站在仙人身边,别说仙人,就算是仙兽散发出的仙灵之气都受不了。

我尽量用优雅的动作吹出几口气,将这些仙灵之气混入空气,我再使了个小法术,乱了阵小风,把这些混合了仙灵之气和普通空气的“仙风”吹到死人中,转眼间,骷髅兵和骷髅骑士倒在地上化做一根根普通的死人骨头,幽魂碰上仙风转眼间像黑烟一样消散在空气中,死亡骑士和那些亡灵神官见势不妙,掉头就想跑,可惜迟了,它们也步上骷髅兵和幽魂的后尘。剩下那些和亡灵军队一起来的重装战士并没有受到“仙风”的影响,好像只是些普通的人类士兵,那些应该就是蓝冰国的军队了吧,大势以去的他们居然不投降,死战到最后一个人,守军好像也没打算受降……唉,教派之间的冲突就是这样,不死不休,绝不投降也绝不受降,残酷!

这场异世界第一次仙灵与亡灵的战争,毫无悬念的以我——剑仙女秦琳的绝对胜利而告终。

异界之旅(新) 第四章

(更新时间:2005-1-19 18:53:00 本章字数:4758)

“你们要我说几遍,我不是什么大精灵。”

真是气死我了,自从不小心把那个没用的神使打发掉以后,那些搭讪的骑士,还有那位叫维亚的城守,一直都“大精灵阁下”“精灵小姐”的叫我,任我说了几遍都改不过来。

“大精灵阁下说笑了,您不是精灵天下就没有精灵了。本来嘛,看到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子在人类中是不可能会有的,也只有‘美的代言人’才会这般美丽,我早就应该想到您是来自精灵族的贵客,更何况还有‘木系魔法’证明了您的身份,当时您不是使出了那些精灵族特有的魔法吗?”

眼前这位没见识的骑士括不知耻的举出了“证据”。晕哦,这个人怎么这样,那句“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子在人类中是不可能会有的”本来就是错误,我不就是人吗?不对,我是仙,长得当然比没成仙的人好看多了,不过我在成仙前就已经是万人迷了,成仙后更是美得可怕,就算他勉强过关吧。至于那个“木系魔法”,晕啊,那是木系道术,真是没见识的家伙!算了,懒得解释了,不理他!

正当我准备回到维亚给我准备的地方休息以躲开这些没见识、指仙灵为精灵的家伙时,另一位骑士突然疑惑的看着我:

“奇怪,我听说精灵族的耳朵都是又长又尖的,怎么你的耳朵和我们人类的一模一样?”

“我本来就不是精灵嘛!”

总算碰到一个脑子不笨的,但是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后悔这个判断。

“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吧!”

正在我抓住“耳朵长度”的有力证据反击时,这些搭讪的骑士再次提出了一个让我差点摔倒的说法。混血……晕死啦,我身上的血统……别说是异族,就连异国血统都没有,本仙子身上流的可是最最纯正的炎黄之血啊!这些未开化的人……全都是没见识的家伙,亏我还以为会出现一两个聪明的,没想到这里的人个个都是笨蛋。

“去你的混血!”

这些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东西,真是气死我了,懒得理他们,帮他们退敌,连个谢都没说,还围着我说七说八,讲了一大堆可以说是污辱我的话,谁是混血,你才是杂种呢!

甩开这些破烂骑士,又打发了路上那些手持鲜花,对我大说浪漫话语,两眼默默含情的骑士们,总算回到了城堡,拿了张地图,写了张仅有“我走了”三个字的纸条留言后就跑路了。这里的人个个都是老土,连示爱的方式都那么落后,他们应该多学学地球上的公子哥,各种爱情攻势狂轰乱炸,连我都差点受不了,要不是我怕岁月催人老,下定决心远离红尘一心修仙,恐怕早已经和某位温柔浪漫体帖有钱的帅哥在甜甜蜜蜜的谈恋爱了,哪会来这种落后的地方。

要出城,对我来说太简单了,转眼间我就出现在离城数十里的地方,打开地图看看……哪里是南哪里是北啊,虽然有地图,但是我不知道方向啊,算了,随便走。

我把地图一丢,任由它被风吹走,随便选了个方向御剑飞去。以御剑的速度,很快就来到一座城市上空,从高空俯视,以我的眼力能清楚的看见城里的一举一动,还能看到那些穿袍子的神职飞来飞去,不用担心他们会发现我,因为我飞得很高,两万米的高度,就算他们飞得上来,也得带上氧气瓶,但这里有没有那东西还是个问题。

要不动声色的入城,五行遁法是首选。五行遁法其实有六种遁术,除了金遁、木遁、水遁、火遁、土遁外,还有一遁就是气遁,或称风遁(其他小说中的尿遁之类不在五行遁法之列),可以把人的整个身体和空气融为一体。是不是听起来很像日本忍术?其实忍术就是五行遁术的……入门篇。一千多年前,日本有很多武士来中原盗艺,除了盗走一些武林门派的入门武功外,还盗走了一些道术的入门教程,五行遁术的入门篇也就是被盗的其中之一。一千多年过去了,日本视这些“启蒙读物”为宝,禁止修改,千年来一尘不变的苦心修炼,虽然顶级的日本高手在真正的武林人士面前不堪一击(不要看电视上那些笨蛋导演拍的什么东洋武士挑战某某中原高手就相信了,就算三流武林人物都能把日本最厉害的武士一招打死),但是对付街头混混、普通士兵足够了,所以有人觉得五行遁法像忍术是不对的,这不是谁像谁的问题,忍术根本就是遁术的--入门篇。

当然,我的五行遁法可不是只有“入门篇”,我可是全会五行遁法的全部变化和精华。借着风遁,我轻飘飘的落在一个小巷子里,转了两个弯就到了大街上。

这里和百森城不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不像百森城,到处都是士兵,这里除了偶尔经过的一两支巡逻队外,基本看不到军人,不过穿着长袍的神职人员倒是经常见到,这里没有前线那种战争来临前的无形压力,有的只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我看了看那些神职人员长袍上像“川”字的图案,这里应该还是飞兰神教的势力范围,看来我也没跑出多远嘛。想想看,我现在要做什么呢?在凡世间,一切都离不开“钱”,虽然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睡觉,但要是我看到我喜欢的东西,却没钱买,岂不是很扫兴?就这样吧,先去赚钱。

目标定好了,可是怎么行动呢?总不能让我一个仙女去打工吧,要是让人知道堂堂一个仙女,跑去在普通人手下打工干活当苦力,多没面子!不行不行,打工免谈,绝对不行,得另想他法。

正当我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脑子里想着“赚钱妙法”,耳朵突然传来一声大喝:

“抓住那个女的,她是异端邪教!”

我身边的人呼啦一下全离我远远的,就好像我染了什么非典型肺炎似的,两个身穿重甲的士兵走过来,他们铠甲的胸前部份印着一个飞兰神教的图案,这应该就是以前维亚城守口中所说的“圣殿剑士”吧!我正上下打量着这两名圣殿剑士呢,他们却不客气,呼啦的一下把我的双手给捆上了,搞什么啊,看看人也犯法?本仙子看你是给你面子,平常的男生求我多看他一眼我都懒得看,再说,让人看看又不会犯法,捆我做什么啊,有没有王法啊。等等,刚才好像有人说什么“异端”,不会是在说我吧?算了算了,就由你们捆吧,反正我要走没人真正能留得住我。只是觉得好奇怪,为什么他们知道我是仙不是神,一眼就看穿我是不信神的“异端”?根据马克思唯物主义,他们不可能在一群人中间一下看出我有问题吧,就算是神仙,也要每时每刻使用读心术、搜魂术之类的法术才能知道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底细(精通算命的神棍除外)。

我被两个武士押上了一辆马车,车里的人全都是和我一样被捆着双手“异端”,只是……为什么“异端”全都是美丽的少女呢?整整一车人无一不是哭红了眼的绝美少女,没一个难看的女生,也没一个男性,难道……这些家伙,居然打着“抓捕异端”的名号为非为歹,今天撞在本仙子手上,我就代你们那们无能无知不懂管教手下的神管教管教你们!(连信徒打着自己名号为非做歹都不知道的神不是无能无知是什么。)我相信你们的神会非常感激我帮忙清理门户的。

马车一路摇摇晃晃,时走时停,每次停下时都会有一名美丽女子被捆住双手哭哭啼啼的强行押进车内。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下了,这次没有人被押进来,车外传来一阵凶狠的暴呵:

“全都下来!”

终于重见天日了,你们这些家伙,居然忍心把我这么美丽的仙女关在一个又挤又热又闷又潮湿(泪水)又有噪音(哭声)的马车内。

“我不是异端啊,冤枉啊!”

一些女孩一下来就大哭大叫:

“我们全家世世代代都是圣光神的忠实信徒,怎么会背叛守护神呢!”

其他少女也纷纷大叫冤枉,马上就有几名穿金色长袍的神官黑着脸手持法仗使劲敲打着那些女生:

“你们就是异端,你们就是邪教,不得在神殿面前喧哗!”

这些人真是,怎么这么没风度,居然殴打女生,等会儿我一定要为同胞们讨回公道!被打的女孩发出痛苦的哭叫,面对凶神恶煞的神官,她们识趣的闭上嘴,低声抽泣着。

在神殿高高的台阶上,有一个看上去很“威严”的神官见场面已经静下来了,用“神圣”的目光扫过眼前二十几位少女,当他看到我时,目光足足停留了一分钟有余,在旁人的提醒下,这才回过视来,清了清噪子,用“威严”的声音大声说道:

“你们生活在圣神亚克兰的光辉守护之下,藐视神威,对抗教延,实在罪无可恕!”

“我们没有!”

一旁的圣殿马上抓出那名少女,一阵拳打脚踢,直打得吐血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才把她丢回“异端”中。台阶上的神官继续发言道:

“但是神是仁慈的,我们信奉亚克兰圣神的神官会帮助你们洗去心灵的罪恶,皈依我神!”

顿了顿后,那神官又说道:

“虽然你们心中的罪恶太过强烈,但我们会亲自为你们洗涤黑暗的心灵。神的使徒们,去吧,去指引这些可怜的迷途少女吧。”

那些神官们早已经等待不及,在“演讲时”就露出一脸色狼样在寻找着自己的猎物,现在当然迫不及待的走向自己中意的少女……等等,怎么好像都冲着我来了?见此情形,那位刚才站在台阶上发表“演说”的神官重生的咳嗽一声,其他的神官都会意了:那是被主教“选中”的人,自己得“让让”了,只好悻悻的把目标转向其他少女。

我看了看周围的女孩们,她们已经感到大难临头,个个脸色苍白,还有几个女孩在低声咒骂着什么,看来她们已经猜到了这群所谓的“神官”想做什么,也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可是到现在才明白,是不是太迟了点,像那个被打的女孩,都倒在地上吐血,眼看就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唉,和这些败类讲道理不是找死吗。

正当那些不良神官淫笑着走来,周围的女孩不安起来,尖叫着不住的后退,渐渐的开始乱了,就在周围的圣殿剑士准备再次“摧花”以维持“纪律”的时候,一阵马蹄声突然响起,整整两个小队的骑兵冲来,在神殿前下马,持剑挡在神官、圣殿剑士面前,隐隐的保护着这群“柔弱少女”,当然,其中有一个少女绝对算不上“柔弱”,就是我了。再看看马上的骑士,他们胸前的铠甲上,也印着和圣殿剑士、神官一样的图案,原来是“神殿骑士”,他们来做什么?分“赃”?还是英雄救美??

为首那名骑士用剑指着刚才那位一直在“演说”的神官,大声呵道。

“菲恩主教大人,这次您被我抓住了吧,冒用圣神的名义污辱少女,今天我就以圣神之名清除你们这些败类!”

面对突然出现的骑士,那位菲恩主教愣了一下,但马上就回过神来,笑呵呵的说道:

“哎呀,这不是神殿骑士团驻本城的支队团长月荐吗?怎么帮着异端对付教延了?哦,我明白了,这些异端,你们可以挑走一些教导教导,呵呵呵!原来月团长也对调教异端感趣啊。”

“菲恩主教,您身为主教,自您上任至今己有两月有余,您每月都会抓些所谓的异端,但经我查实这些异端都是我神教的忠实教民,而且都是些美丽女子,我已经找到了那些被你们污辱后杀死的女子尸身,你的罪行实在让人发指!你名为主教,实为荒淫之徒,是专给神教脸上抹黑的叛逆,现在全城都已经知道了你的真面目,还是束手就擒,接受裁判所的惩罚!”

“哈哈哈哈!”

菲恩突然仰天高笑,这声音实在是难听,等会儿我一定要给这个“恶人的领导者”加加料,笑毕,菲恩的那张笑脸突然变得狰狞:

“做梦,给我砍了他。”

那些与骑士对峙的剑士们并没有扑上去与之缠斗,而是……开始祈祷,有没搞错,而且双方都开始祈祷。这地方居然有这种战斗前祈祷的风俗。

“伟大的黑夜之神啼月,请用您的力量祝福您忠实的信徒吧!”

那些完成祈祷的圣殿剑士身边就缠绕上了一圈黑色的雾气。但在这些圣殿剑士完成祈祷的时候,神殿骑士也已经完成了祈祷,不过他们的祈祷词却与这些圣殿剑士不同:

“无比仁慈的圣神亚克兰啊,请用您的光辉笼罩您的子民,请赐予我无穷的力量。”

完成祈祷的神殿骑士与圣殿剑士不同,神殿骑士身上散发出的,是淡淡的金色光芒。从祈祷词中,我猜这些神殿骑士应该是信奉亚克兰,而那些圣殿剑士则是信奉另一个叫“啼月”的神,看来飞兰神教内部也是有冲突的啊。

异界之旅(新) 第五章

(更新时间:2005-1-20 14:40:00 本章字数:5296)

“你们的神是啼月?原来是月塔的异教邪魔,你们这些异端,竟敢到混入我圣光教,在我巴雨塔帝国境内撒野!还残害我教民,好大的胆子,异端邪魔,受死吧!”

月荐团长咬牙切齿的大吼一声,挥剑砍向面前的剑士,他那样子简直就是气愤至极,其他骑士剑士也纷纷出手互相对砍,那些包围在骑士、剑士身上的金光和黑雾好像有护身作用,刀剑砍在上面无法伤害肉体,只能削弱金光和黑雾,看来没有把那些金光或黑雾“砍完”之前,那些骑士剑士是不会受伤挂掉的。

但是那几个站在圣殿剑士身后的神官则不停的放出一些黑色的奇怪法术,这些法术轻轻松松的就破开神殿骑士身外那层砍不破的的护体金光,击穿铠甲透胸而过,将那些骑士轻易击杀。

虽然表面上看上去神殿骑士人多,但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无法突破那些圣殿剑士去杀神官,只要圣殿剑士多坚持上一会儿,这些神殿骑士全都会被神官解决掉。

看着地上一下躺倒了七八个神殿骑士,我纳闷呢,刚才那个月团长说这些神官和圣殿剑士是“异教徒”,是怎么一回事?然到他们不都是飞兰神教的吗?想不通,还是找个人问问吧,没想到我回头一看,那些女孩全都跑光了,只剩下那个被打得半死,站不起来的少女还在地上苦苦挣扎,就找她问问吧,我对她施了个“回天术”,这个治疗用的道法对凡人来说效果很不错,就算她只剩一口气,都能把她变成没事的人。

“回天术”一下去,她的伤就完全好了,可是她却爬起来,转身就要跑,我当然不会让她跑掉,一把抓住她,问道:

“干嘛跑啊?我还有事要问呢。”

“不跑的话那些骑士阵亡了我们会被灭口啊!有什么事边逃边说吧。”

“不,就在这说。”

我抓着她不放,她不说话我绝不放开她,有本事她将我拖走啊,看看是我这个剑仙女力气大还是一个凡人少女力气大。那少女看了看圣殿骑士,虽然又倒了几个人,但还是可以撑一会儿,于是便说道:

“好吧,有什么事快点说啊!”

“那些圣殿骑士和神官是哪个教的?我怎么听圣光教的神殿骑士说他们是异端?而且,同时飞兰神教的支教,怎么就这样打起来了?”

“什么?同是飞兰神教的支教?谁告诉你说月塔是飞兰神教的支教的?”

那少女瞪大了眼,就像看到了一个没常识的白痴似的。哼,再用这种眼神看我,信不信我挖掉你两只眼睛再撕掉你那张脸蛋!

“月塔是邪恶的光辉殿的支教,那些神官和圣殿剑士是他们混进来的奸细!其他没什么事吧?没事我要走了,我要去通知附近的神殿派人来收拾这些邪魔”

我松开手,任由少女越跑越远,我缓缓回过头,看着不停打斗成一团的的那些人,头疼,都混战在一起了,要怎么收拾其中一半人并帮助另一半人呢?要是他们不混在一起就好了,随便丢个三昧真火、五行神雷之类的就解决了,现在离得这么近,我又是个成仙以来都没打过架的“和平”主义仙人,对力量控制不是很熟练,像这种场合恐怕会伤及无辜吧。对呀,用木系法术不就可以避免这种事情发了!就在我寻思着要用什么法术时,神官的第三波法术攻击又杀过来,马上又有几位骑士横尸当场。救人如救火,还是快动手吧!

“清生浊,浊化清,五行道法,木之束缚,起!”

那些圣殿剑士的脚上突然长出无数藤条,顺着那些剑士的脚爬上他们的身躯,紧紧缠绕着那些包裹着黑雾的身体。这下交战双方都呆了一下,回过神来的剑士们立即挥剑斩向缠着自己脚上、身上的青藤,但是……根本砍不断。别以为这是普通的藤条啊,别说他们手中那种和磨利的铁条没什么两样的剑,就是武林侠士所用的上等宝剑也体想砍开,那可是我用道术催化成长、特别加强过藤啊,嘿嘿。

神殿骑士见对手被缠住,马上分出几个人脱离与圣殿骑士的战斗,冲向神官,他们被神官打怕了,地上都倒的二十几具尸体全是骑士团成员,全都是被神官放出的魔法杀死,一有机会,当然要先解决这些最大的威胁。

看到那几名神殿骑士绕过圣殿剑士的防护圈,直向自己杀来,神官们马上乱了阵脚,一下子放出几道黑乎乎的魔法护罩保护自己,嘴里还一边骂着:

“该死的精灵!”

倒,这又关精灵什么事了?然到我又被误认为是精灵?唉,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误会了,算了算了,仙灵精灵,一字之差嘛,就当那些人文盲,把“仙”字念错,念成“精”字。

战局基本上处于僵持状态,圣殿剑士被青藤缠住,又被一群圣殿骑士狂砍,在战斗之余还要分心去砍那些青藤,身上的黑雾在神殿骑士们的围攻下越来越淡。神官们则苦苦撑着魔法护罩把那几个冲上来的骑士挡在一个安全距离。既然战局僵持不下,我当然要好好观察一下这些人用的奇怪力量了,从一开始我就发现,他们身上的这些力量并不是自己的,他们的精神好像和什么东西联系在了一起,祈祷的时候就把那种力量给引来了。可能是他们向神祈祷,然后神就“借”了力量给他们吧,嗯,只有这种可能了。

再看看战场,这些圣殿剑士真的好笨,明知道藤砍不断还要去砍,每次都挨自己砍几下还要被神殿骑士砍几下,还有啊,他们的武技好落后,就是劈砍刺几个单调的动作,跟街头那些混混一样,没什么招式,不过他们要比那些混混高明上一点点,这些剑士骑士明显是身经百战的,有些动作完全融入了本能,比如,对方一剑刺来,他们就知道要怎样闪躲,就算闪躲不开也能让伤害减到最小,但是这仅限于对手是和他一样只懂乱砍乱刺的骑士剑士,要是对上一个武林人士,哪怕只学过几个月武功的武林新人,他们可就连招架之力都没有,当然,如果他们使用祈祷后出现的那种护身力量的话,在护身力量被耗光之前还是有还手的余地的。

圣殿剑士的护身黑雾渐渐暗淡下来,这时,场上突生异变,从神殿中突然射出几记黑色魔法,直接打在那些与神官僵持不下的神殿骑士身上,几声惨叫过后,神殿台阶上倒了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正在对着圣殿剑士狂砍的神殿骑士们见状连忙后退,用惊疑不定的目光盯着神殿大门,原本虚掩着的大门在一阵“咣咣”声中打开,大批穿着黑色盔甲的骑士、剑士和穿着黑色长袍的神官蜂涌而出,一下子就把神殿骑士和我团团包围,我仔细数了一下,好家伙,竟有上千人之多,反观剩下的几十名圣光教的神殿骑士……别指望他们了。不过,怎么一个看似不大的神殿中竟然藏了这么多人?

“哈哈哈哈!”

那位叫菲恩的主教见局势以定,大笑起来:

“月团长,在下重亲自我介绍一下,本人菲恩,这可是真名,我一直都没改名字,但我的身份却是光辉殿月塔高阶神官,二十年前到了这里,混入圣光教,本来只想当个内应,啼月神保佑,我居然被你们那个无能的教皇重用,呵呵,现在呢……”

菲恩主教,不,应该说是菲恩神官的笑容非常的狰狞,一把撕下了身上那件绣着飞兰神教图案的金色长袍,露出穿在下边的黑色的长袍,长袍上也绣着图案,但已经不是那个“川”字图案,而是一个正三角形和圆圈重叠的图案:

“我已经在这神殿内设好了一座传送法阵,然后再用,那些少女来引你上勾,万能的啼月神!你这条鱼还真是乖乖的上了钩。等你和你的神殿骑士团被我消灭了,再把这座望江城付之一炬……呵呵,据我所知,这里可是巴雨塔国的经济重地,巴雨塔每年有三成收入都是来自望江城,而且这里是巴雨塔四大军备物资中心之一,而且还是最大的一个,毁了这里,巴雨塔国将近五分之二的战略物资就没了,哦!赞美万能的啼月!”

“哼,就凭你们这点人也想毁城,只要城卫军一来,你们这些邪魔最终将接受圣神的惩罚!”

月荐毫无畏惧的盯着菲恩,那神情就好像我在电视上看过的那些即将被处死的革命者,视死如归的眼神,以前总以为那是特地拍出来的,没想到今天在这些宗教狂身上看到了。

“哈哈哈!月团长,我没听错吧,你居然想让那二十万城卫军来对付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些普通军队罢了,要是城内有八百神职,我也就不会选这下手了,可是城内除了你们圣光骑士外,圣光剑士全在我手中,而且他们全是我们混进来的人,哈哈,至于飞兰教的其他几个神殿人员,加起来都不到三百,你们拿什么和我们对抗?”

说到这里菲恩作出恍然大悟状:

“神啊!你不会是想搬起亚克兰的神像活活砸死我们吧?哈哈哈”

月荐气得咬牙切齿,面红耳赤,青筋直冒,如果不是属下拉着,恐怕他已经冲上去和菲恩拼命了。

奇怪,他们怎么不把二十万城卫军放在眼里?他们不是才一千多人吗?碰到想不透的问题,要勤学好问,老办法,问人!由于是被那些自称“月塔”的人包围着,这些圣光教的神殿骑士都围在我身边,虽然没人和我说一句话,但却把我保护在中间,大概是以为我是法师,不适近战吧。我轻轻拍了拍站在我身边的一位骑士:

“喂,请问一下,他们不是才一千人吗?怎么好像不怕那二十万的城守军?”

“你刚从森林里出来吧?这都不知道!”

那个骑士一开口就差点让我吐血,什么“刚出森林”你当我的乡巴佬啊!算了,本仙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所有的神职,都有神圣力量护身,但普通士兵是没有的,一个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可以轻易对付近百名普通士兵,如果是军队冲突,神职还可以换下圣力快耗尽的人员到后方休息,等力量恢复再换下其他力尽的战友,所以普通军队是无法和我们这些神的信徒对抗的,因为我们有神的佑护。”

“哦,是这样啊!对面那些人也一样吗?”

“是啊,不过他们信奉的邪神,邪恶的力量!”

突然,包围着我们的月塔骑士、剑士(月塔的神殿骑士,为了不混在一起,所以前面用教名区分)遭到突然攻击,站在包围圈外围的月塔骑士和剑士被一道道各色的魔法打得血肉横飞,惨叫连连,几乎在同时,神殿东面西面各杀出一队人马,东面的那些人我见过,他们身穿白袍白盔白甲,是回生教的,但西边那些人就不知道了,他们穿着红黑相间的长袍和盔甲,等等,怎么那些人是骷髅?可不是吗?那些穿着红黑相间长袍的人,和我以前对付过的“冥殿”的亡灵军队很像……不是很像,是根本就是!而那些穿着红黑盔甲剑士,不是骷髅剑士,就是一个严重腐烂的丧尸剑士,但是动作却非常的灵活,再看那些骑士,虽然全身被盔甲包着,脸也被面罩挡着,看不清虚实,但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浓浓的死气就知道,那绝不是活人!不过它们好像也是来帮忙的,这次我就不乱放仙气了。为了防止仙灵之气对这些死灵造成伤害,我用护身罡气挡住那些呼吸之间散发出的淡淡的仙灵之气。

“杀!”

月荐见援兵以到,觉得突围时机以到,一声令下,几十名光辉骑士再次祈祷,身上的金光暴涨,杀向周围的月塔剑士、骑士,刹时间金光与黑雾交织在一起,而在包围圈外围,散发着白光的回生教神职、亡灵士兵也与月塔神职对上了手。但在我身边却有两个骑

士站着没动,好像在保护我的安全一样。我施了个木系道法,困住了十几个月塔剑士,回头像其中一个骑士问道:

“那些骷髅是哪来的?”

“是深红殿的亡灵,他们是深红死神——安妮的信徒。唉,我们飞兰教的大多数支教神殿离这儿都比较远,只有回生教和深红殿离得比较近,其他神殿的人马要过会儿才能到,一定要坚持住!”

深红殿?不是冥殿吗?。

“我记得好像有个冥殿……”

“冥殿的邪神苛阿妥砂是光辉邪教的死神,深红殿的安妮则是我们飞兰神教的死神。你可别混一起了,让深红殿的人听了会有麻烦的。”

原来死神也有分派别。

管他什么派什么教的,先把教训教训惹敢我的那帮人!刚才我是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才仅仅用木之术困住少数敌人,如果我放手施法的话,别说眼前这千把人,就算把这座城变成森林对我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剑仙不擅长法术,但这也只是针对其他仙人而言,对凡人来说,剑仙的法术依然惊天动地。

今天可以说是月塔教的倒霉日,先是突然被异教徒从背后偷袭,幸好己方人多,很快就稳住阵脚占了上风,但是异变再生,铺在地面的石板突然被从下面拱起,接着翠绿色的幼芽从石板缝中长出,看到这情影,月殿那群人马立该热闹起来:

“该死的精灵,跑来凑什么热闹!”

所有的月殿人员都破口大骂精灵族。哈哈,你们慢慢骂吧,反正本仙子又不是精灵,你们爱怎么骂就怎么骂,我绝不生气。神殿前的广场先是做了战场,现在又变成了植物园。大批大批的月塔神职脚下突然长出各种各样的植物,大到树木小到野草一应俱全,这些大大小小的植物一钻出地面就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在众人做出反应之前,可怜的月殿神职们不是被野藤捆得结结实实,就是被树藤捆成粽子倒挂在树上,更要命的是,那些平时非常脆弱的植物,如今却变得比钢铁还硬,不仅不怕刀劈剑砍,连圣力都要接连劈上好几下才能击断一根小指头般细的藤条。

嘿嘿,这些人应该充份了解到了大自然的力量,月塔一千多的骑士、剑士、神官全都陷在这片小小的人工森林里,被树藤草藤捆了个结结实实,生死全由不得自己,任人宰割。面对这样的情形我可是非常满意,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杀了他们,杀人有损本仙子的光辉形象,我只要困住他们,让别人去杀就行,本仙子是个两手不沾血的杀人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谁叫他们竟敢惹到我头上。

异界之旅(新) 第六章

(更新时间:2005-1-21 11:27:00 本章字数:4734)

“哈哈哈”

那位被树藤捆得结结实实,倒挂在三米多高的树枝上的菲恩大神官突然笑起来,这时候还笑,他的脑子被吓坏了吗?

“月团长,我在佩服你了,居然找了从不踏出森林的精灵当帮手,而且还是大精灵,哈哈哈,不过你别以为一个大精灵就能够对付我们,伟大的啼月神智慧无穷,局势出现一点小小的变数,自然也算计在内,哈哈哈!”

似乎在回应菲恩,突然的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大跳,害得我心都快跳出来了,扭头一看,原来是神殿突然炸开,无数碎石碎砖带着爆炸产生的劲风,袭卷众人,一时间,飞兰教的神职们被砸得晕头转向,虽然他们有圣力护身,挡下了致命的碎石,但爆炸的冲击波和巨响却震晕了不少人,反倒是月塔教的那些家伙,树藤和各种植物替他们挡住了不少伤害,除了离神殿较近的一些人外,大部份月塔神职都没什么大碍!

爆炸的原因……我抬头看了看五个飞在天上的家伙,五人中的其中四个竟是传说中的黑暗天使,而且是四翼的黑暗天使,这四名黑暗天使全都穿着厚厚的盔甲,全身包得严严实实,本来我还想看看天使长得帅不帅,可惜他们头盔上的面罩把脸给挡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见。另一个外表看上去像人类,穿着宽松的大袍,身上散发出的气息非常强,甚至比那四个天使还强,神殿的爆炸百分百和他们有关,为什么我这么肯定呢?因为爆炸前我根本没见着那五个人,他们是爆炸后才出现的。再说了,他们衣服和铠甲上的三角加圆圈的图案,不正是光辉殿的标致吗?不是他们干的会是谁干的?

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急转直下,飞兰神教这群人大多都在爆炸时被震晕,昏迷不醒,月殿的那些人虽然都完好无损,可都被藤捆得动弹不得。现在能够真正行动自如的,除了天上的五个人外,就只有那些被先前被包围的圣光骑士。

“那些黑天使身边的是什么人?”

竖起耳朵等了好久也没听到回音,怎么回事?然不成这两位骑士大哥哥也被震晕了?站着晕过去?好本领。

咦,不对,我怎么看到这两位骑士大人头上还一直冒汗呢?而且身上还在发抖,没听说过站着晕过去的人身上还会冒汗还会发抖,那么……他们就不是晕倒了。可恶,居然把本仙子的话当耳边风!

“喂喂!你,干嘛不说话!”

“还有你,发什么呆啊,脸色还那么难看。”

我几乎是对着两位骑士大吼,要不是他们的盔甲把耳朵包得严严实实,我一定要帖着他们的耳朵,喊破他们的耳膜,以示对本仙子“不理不睬”之惩罚。

“神使……是洱楠神使,月塔的邪魔……我们……我们完了。”

过了好半天,其中一位骑士终于吐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完了不完了,不就是一个神使嘛,几个小时前我还一不小心杀了一个呢,那么脆弱的人物有什么好怕的。我抬头看了看空中那五人,那个没翅膀,外表和人差不多的家伙应该就是叫什么洱楠的神使吧。洱楠神使长得倒还算可以,有点“书生”味,可是他从一出现就盯着我看,眼神中似乎带着某种狂热……天哪,初中时有个男生,刚见面时看我也是这种眼神,结果那人缠了我好久好久,从初二见面开始,一直到我离开地球前一天,天天死缠着我,搞得我出门都要用法术躲人……这种人我最怕碰上了……。

“哦!天哪,我可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精灵女士,这位尊贵的大精灵小姐,能否请您收回您的魔法,解放这些可怜的人呢?”

终于,洱楠收回了他那种让我受不了的目光,看了看片“森林”,被藤捆得结结实实的“植物人们”在神使出现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是士气高涨,现在被神使“看”了一眼,更是气势如虹,个个神采飞扬,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随时可能变成植物的食物(只要我高兴,这些藤啊花啊树啊的马上就会变成食人植物)。

“不行!”

我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别以为称赞了我几句我就会放过那些人,惹了我,事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美丽的精灵小姐,尊贵的大精灵阁下,我承认精灵族实力强大,贵族的精灵王拥有与神相差无几的力量,也许您的力量足以匹敌神使、六翼天使,但是……”

洱楠指了指他身边的四位黑暗天使,语气突然变得很轻柔:

“美丽的小姐,您认为以您的实力,能够对付一名神使,外加四名四翼天使的联手合击吗?”[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正在我想说“当然能”时,洱楠突然又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哦!我突然明白了,您为什么会和这些恶魔站在一起,美丽的大精灵小姐,请问这些飞兰邪教的异端恶魔许给了您什么好处?千万不要相信这些恶魔,他们的许诺是不会兑现的,还是投奔正义吧,只您和我们一起对抗邪恶,您需要什么,我都会尽力满足您的。”

晕,这家伙怎么把我当成雇佣兵了!我可不是见钱眼开的人,虽然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我也是正在想着钱的时候被抓来的,但有谁听说“有钱能买仙卖命”我绝对不是为了钱或其他什么好处才帮他们的,当然得否认。

“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你认为什么好处能吸引我为他们卖命?”

“不是利益?哦,我几乎忘了,精灵族人从来不会被世俗的金钱利益所吸引……即然不是金钱,然到是……然到是这些恶魔用什么东西来威胁您,逼您为他们卖命吗?可恶的异端邪魔,我一定要把你们撕碎!”

晕啊,看着露出“疾恶如仇”表情的洱楠,总觉这个神使还真有点……,怎么尽说些不可能的事。

“喂喂喂,你别在那瞎猜乱说了,我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我是被你们的那个‘菲恩主教’以异端罪给绑来的,还说要好好的教导教导我,我要是不找你们麻烦,岂不是有负于异端之名。”

“呃……菲恩神官……”

在那一瞬间,所有在场者都看向了那位菲恩,不仅月塔教的神职,连已经醒过来的飞兰教众人也对着这位被倒吊在树上的神官。这些目光里所包含的感情可是多种多样,飞兰教的众人几乎对他产生了感激之情,而月塔教众……如果不是他职位高,如果不是现在月塔教众都被藤捆着,可能这位大神官会有些麻烦。

月团长早已经醒了过来,见到这情形,幸灾乐祸的笑道:

“哦,神啊,我太感激你了,菲大神官,你实在太可爱了,随随便便就能抓来一个大精灵,神啊,无能无知无耻的啼月神啊,你真是太爱佑我们了。让我们多了个强大的朋友,我还以为精灵小姐是受到亚克兰神的感召而来帮我们的呢。”

刚开始听月荐说“神啊”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这个月团长的口气什么时候变得和那个菲恩差不多了,听到后来那句“无能的啼月神”,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在向那个啼月祈祷,反正在他眼里,啼月是异教的神,是邪神,怎么说都无所谓。但是最后那句却让我感到头晕,原来是以为我“受到神的感召而来帮忙”才来的,怪不得我帮了这些家伙大忙,连声谢都不说。

“小小异端,你竟敢污辱至高无尚的啼月神!”

一位黑暗天使拍动着背后的四只翅膀,向着月荐俯冲下来,月荐则毫无畏惧的举剑迎击,这些家伙只一句话就打起来了,竟把我晾在一边,可恶!让我教教你们,谁才是主角!

我对着那位天使扫出一道掌风,掌风后发先至,在那两个家伙交手前抢先一步把天使给扫飞。

“我说你们啊,还有心思对付别人,先想想怎么应对我的攻击吧。”

“大精灵阁下!然到您想以一对五?难道您不知道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战斗吗?”

洱楠面色变得凝重起来,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多出了一种力量,这力量和那些月塔神职身上的力量一模一样,只是他身上的这股力量明显强大许多,但要是没了这些力量他还算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他的力量是“借”来的。

“那位叫洱楠的神使,有件事要纠正一下,我不是什么精灵,千万不要把我和什么精灵混为一谈。还有,你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虽是以五敌一,但胜利却未必是你们的。”

“你不是精灵?算了,是不是都不重要了,即然美丽的小姐对自己的实力如此自信,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洱楠手一抖,手中多了一把剑,那把剑上似乎附带了一点力量,那种力量好像和洱楠身上的力量很相似。

“抓活的。”

说话的是洱楠,但先动手的却是我。没等洱楠与四名天使动手,我先动了,虽然自认为自己的实力比他们五个加起来还强,但我必竟是在和平年代中修炼飞升的仙女,在地球上,我没有与任何人动过手,因为我找不到妖魔,又怎么斩妖除魔呢,鬼怪倒有不少,可是恶鬼却不多,而且那些恶鬼见了我就恶不起来,害怕我身上的仙灵气息,除了掉头跑以外什么都不做,说什么都不敢与本仙子动手,就算到了这个世界,也仅仅动手了一回而以,我的临敌经验少少,但却知道抢占先手的重要性。

“万法归心,五行为道,水之力,疾!”

神殿的废墟中突然传出轰轰巨响,那是地下水强行顶破地层的声音,一股巨大的水柱冲天而起,在半空中化做一条长龙,飞到高空,然后又着对着五人的头顶疾冲而下。由于情况太过突然,水龙出现时的声势得又太过惊人,当水龙袭来时只有洱楠迅速反应,险之又险的闪到一边,但那四位天使可就惨了,被水龙从天上撞下来,重重的摔在地上,砸出四个大坑,哼哼哈哈了半天就是爬不起来,黑暗天使,原来是这般的不经打。

洱楠虽然闪过了水龙的第一击,与水龙擦身而过,但那条龙却来了个“龙扭腰”,“轻轻的”撞了他一下,这位神使大人马上在半空中口吐鲜血,飞了出去,手中的那把剑也被撞掉,在空中划了道漂亮的弧线,对着菲恩落下。

看到己方神使和天使一击就被“大精灵”打倒,沮丧至极的菲恩一转眼却惊恐的发现,神使掉落的那把神剑,竟正对着自己的脑袋直直飞来,顿时吓得“啊!神使救命!救救我”的大叫,他想闪开,但是却被树藤捆得结结实实,哪动得了。

洱楠神使稳住身形后却没管他,毫不理会呼救之声,看了看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天使,再了看了神气活现的我,马上回头“嗖”的一声化成一道黑光逃向天边,连自己的剑都不要了。

那把被打飞的剑在空中不断旋转着,还发出“呼呼”的破空之声,在菲恩的惨叫声中结结实实的插进菲恩……身边的藤条,接转斩断了好几根树藤,把这位神官大人吓得半死,咦,他的裤档怎么湿了?

“是神器,快抢啊!”

回生教的神职们大声呼呵,一拥而上,趁着其他两个飞兰支教人员还没回过神来,就把那把“神剑”抢到手里了。

“可恶,居然被他们抢先了!”

一位站在我身边的光辉骑士愤愤的说道:

“打仗不会,抢东西手脚倒挺快。”

那把剑是神器?怎么看都好像很弱的样子呢。

“那把剑是神器吗?”

我不解的问道。

“当然是了,每位神使身上的家伙可都是神器,我们这些低级神职,平时可是见都见不到,能摸上一下就算是走了八辈子运了,拥有神器,作梦都不敢想。那把剑虽然是异教的神器,但只要送到神殿让我们的神使进行一次祝福,这把剑就会成为我教的神器了。”

“原来如此。”

奇怪,原本神器给我的感觉应该是很强大的武器才对,但是那把剑给我的感觉却……有空找件神器来研究研究,说不定神器都是外弱内强的东西。

对了,上次被我不小心烧成灰的那位神使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掉下啊。我苦苦回想了一会儿,上次与我对阵的那位神使,身上穿的和手上拿的那些东西好像也和眼前这把剑一样散发出“弱小”的能量波动,可能也是神器吧,那些东西长什么样我可记不太清了,当时根本没看清那位神使的模样战斗就结束了,有关他的一切都没什么印像。可是我记得当时没有任何东西在“火之力”中幸存下来,都化成灰了。即然是神器,应该能够挡住一个小小的火系道术才对,怎么会……,算了,不想了,想了就头疼。

我微笑着走到那几位“绑架”我的神官面前,笑呵呵的把他们扁成了猪头,然后丢给飞兰神教的人,由他们去处理剩下的事,而我嘛,趁他们不注意,溜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七章

(更新时间:2005-1-21 19:17:00 本章字数:5270)

夜深了,我坐在钟楼顶上,俯视着城市,来到异界已经半月有余,可是我依然没有找到什么赚钱的好途径,只是借着能够覆盖方圆千里的灵觉仔细搜寻着人们遗落在地的钱包,仔细算算这半个月捡到的财产,共有一个金币,五十个银币和三个铜币。

当然,这半个月我也不是白过的,我搞清楚了这个世界的很多常识,比如金币,银币和铜板之间的比值是一比一百比一万,互相之间差了百倍之多。

还有就是魔法师与神官的区别,这个世界发展的是魔法文明,当然是有魔法师了,射出一个威力相同火球术,魔法师耗费的精神力要比火系神官高好几十倍,搞得魔法师个个都是精神力超高的疯子,相比之下神官的精神力仅比普通人高出一点点,但却能轻易使出许多高阶魔法,不过魔法师能够学习不同系的魔法,而神官仅能使出自己信奉神灵所拥有的魔法。而且神官不是想当就当的,想要当神官,还要通过层层考验,几千报名者中才有一个幸运儿产生,然后通过某种契约与神灵建立精神联系,通过祈祷获得力量。但魔法师就不是了,只要知道修炼精神力的方法,并刻苦练习,一般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成为一个见习魔法师,不过也有些人由于体质问题,永远不可能成为魔法师的一员。

轻轻的拍了拍钱袋,这些钱我一个子都没花,我是仙女,可以省下伙食费、住宿费,虽说我百尘不染,但每天穿着同样的衣物我可不太喜欢,换上从地球上穿来的那套衣服又太显眼,有次想去买衣服,结果却发现这里的衣物做工都太粗,穿起来不舒服,只有那种丝绸制成的衣物马马虎虎过得去,可是丝绸衣物太贵……一套要上万的金币,而且还买不到现货,要定做,我只好在外面套着那件维亚城守给我的衣服,里面则穿着那套“暴露”皮装。

鼓鼓的钱袋从一个武士打扮的路人的口袋中掉出,路人却没有发觉,扛着剑继续向前走着,但我的灵觉却在第一时间发觉了,等那路人一走,我立即用“隔空取物”的手法将那个离我有两千多米的钱袋吸了过来,牢牢的抓在手中。这个钱袋真沉啊,里头感觉至少有好五十枚钱币吧,虽然还不知道这些钱币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但钱袋的那份重量却让我觉得应该是笔不小的收入,只是不知道那些仙人前辈要是知道本仙子正在靠着灵觉捡钱过日子,不知道天界会有多少人气得吐血,要是他们还知道我捡钱捡得乐在其中,会不会派出天兵天将把我抓去天庭问罪,呵呵。

我慢慢的解开系着钱袋的绳子,心里嘭嘭跳着,不管金币银币都行,千万不要是铜的啊,袋中的钱币在月光下银光闪闪,呼,是银币,呵呵,这一袋银币比我半个月捡的钱还多。等等好像还有些什么东西,手指轻轻一弹,一个小小的火苗出现在右手指尖,我把钱袋中的东西全倒了出来,除了一堆银币外,还有十几枚金币,哈哈,发了发了!财神啊,我爱你,但是我不会嫁给你的。

咦,这是什么?在小小的一堆银币中我翻出了一张白色的卡片,根据我这几天打听到的信息判断,这应该是冒险者公会的会员卡,在这个世界目前我知道有两大公会,一个是佣兵公会,还有一个是冒险者公会。两个公会各自处理自己的事务,冒险者是指一些拥有战斗技能或特殊技能的人,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和力量赚取金钱,真正的冒险者是不会缺钱的,他们通过冒险者公会接下一些国家或个人难以处理或不宵于处于但又不得不处理的事件来赚取可观的收入,至于这个行业的风险嘛……听名字就知道了,冒险者,专门冒险的人,风险当然很大,不过据我这几天的了解,风险是有的,但死亡率并不是特别高,和二十世纪地球上的矿工差不多。如果死亡率太高的话冒险者就不叫冒险者,叫“送死者”算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去送死的。

佣兵和冒险者一样,都是人们赚钱的行当,只不过冒险者中有穷人也有贵族,有战斗力的穷人为了钱而拼搏,而贵族主要是为了名声而战斗。和冒险者不同,佣兵却全都是穷人,佣兵团长例外,佣兵们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失业的工人、以及各种各样走投无路、而又没有学过武技和魔法的人,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建立佣兵团。佣兵中没有独行者,但却有不少孤身的冒险者。

总之,冒险者就是有实力,能够独挡一面,不在乎是否组成团队的人,而佣兵却是拿起刀剑穿起盔甲的普通老百姓,组成一个个团体以增加生存率,但佣兵的死亡率却是冒险者的好几倍,是高风险中的高风险。

现在,我手里拿的就是一张冒险者的会员卡,我回忆了一下打听来的消息:黑色卡片带表冒险者公会的初级会员,白色是正式会员,红色是高级会员,金色是资深会员,蓝色是核心会员,听说还有持有绿色卡片的特殊会员,这张会员卡是白色的,应该是普通会员了吧。

这张卡提醒了我,不如去当个冒险者,来钱快,嘿嘿。不要问我先前怎么不去,原因很简单,办个会员卡都要两个金币,在此之前我身上的银币还不到一百枚,连一枚金币都不够,想当会员都不成啊。

不过,现在有钱了,哈哈,现在我有钱了,要去办会员卡了。手一扬,那张白色的卡片就被我丢出,飞向两千米外钱袋掉落的地方,因为我的灵觉查觉到,那个失主已经查觉到丢了东西,顺着路往回找失物呢,这张卡就还给他算了,反正对我没用,挂失还要花上一枚金币,这一枚金币就够普通平民过一年的日子了。

我数了数那袋钱,一共有九十六枚银币,十三枚金币,呵呵,不错嘛。加上先前我捡来

那些银币,加起来……懒得算了,不过这些金属货币真的好重!仅凭我的体力是拿不动这么重的钱袋的,只好用真气帮忙了,武林中人都是这么做的,把真气当体力用,一下就能举起十几吨重的大石,我只是用真气拿拿钱袋,当然轻轻松松。

到了冒险者公会门口,我才发现,门早已经关了,现在是夜间,公会在夜间可没开。不得以,只好找了家旅馆坐等天亮,无聊啊!算了,还是睡觉吧,虽然仙灵可以永远不睡觉,但如果想睡的话还是睡得着的,只是有点困难而以,还很容易被吵醒。

天刚蒙蒙亮,我就早早的醒来,付完房钱就早早的赶到冒险者公会门口,平时人来人往的公会,大清早的还是挺冷清的嘛,只有不多的几个人进出而以。

“我是来入会的!”

“两个金币。”

办公桌前的那位少女冷冷的丢了张表格给我:

“写上自己的姓名种族年龄和职业。”

语气冷冰冰,工作态度有问题,她然到不知道“顾客就是上帝”吗?哦,对了,好像这个世界的服务业没有一条来着,算了算了,不就是态度不好吗,本仙子不与计较。

姓名年龄之类的当然好填,可是职业……我总不能填“学生”吧?填“仙人”?更不可能,仙人可不是职业,“道士”?我从来都没信过哪路神仙,所以我绝不是道士。修真?我都成仙了还修什么真呢。剑侠?嗯,这个倒不错,就写这个吧。

我随手填好了这张用两枚金币买来的表格,交回那少女的:

“写好了!”

她看了看表格,又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写表格居然也会写错字,你有剑士的资格证书吗?”

“没有!”

奇怪,我好像没写错字吧,而且剑侠要剑士的资格证书做什么?

“学过战斗技能吗?”

“学过!”

剑仙不会武功算什么剑仙,早点尸解投胎重新回去做修炼算了。

“那只能算是见习剑士。你要在你的会员卡内储钱吗?本公会几天前和大陆通用银行挂勾,在会员卡上增加了银行卡的功能。”

“要”

当然要了,这些金属货币可是很重的。我把那袋好重的钱袋拿到柜台上,看着死沉死沉的钱袋,少女皱了皱眉头,但还是收下了:

“那么多?”

晕啊,居然有人嫌钱多,倒死。

姓名:秦琳;

性别:女;

年龄:十九;

职业:见习剑士;

完成任务:0;

失败任务:0;

资产:

金币:11;

银币:122;

铜币:0;

银行贷款:0;

信誉:0;

我拿着新得到的黑色会员卡走出公会大门,心里那个郁闷啊……明明是剑侠嘛,怎么职业栏成了剑士了?而且还是见习剑士。要是让天华和欧阳耿听到我堂堂的剑仙女居然只有见习剑士的称号,会不会活活笑死呢?丢脸,真是丢脸。

算了,到时候我在别人面前就死不承认我是剑仙好了,不过现在还有事要办,我这身上穿的还是维亚给我的那套衣服,看上去就像是个某个小贵族的女儿,得买套合适的衣装才行,即然当上了剑士,就要有剑士的样,做人嘛要完全投入自己的角色,像我当年修真时,一心一意全力修真,两年就成仙了,真不明白那些老道士老修真怎么会修炼上几千年都还没成正果,一定是偷懒。

一路走来拾搭讪的人倒也不少,其中还有几个痞子一样死缠着不放的家伙,反正我早就习惯了,要是碰上普通人,笑一笑,让他们痴迷得处于失神状态,等他们回过神来我早都走得没影子了,要是痞子,二话不说,用点穴大法让他们在原地静立二十四小时,体验一下当雕像的感觉。

贩卖武器的地方离公会倒不是很远,大约一两百米的距离,可是当我走过这段路后,路上留下了几百个发呆的人,十几个活雕像,唉,这个世界的人啊,都没见过美女吗?

“您须要点什么,左边是盔甲防具,右边是武器。”

一进店门,胖老板的热情就让我受不了,脸上的肥肉都挤成了一团,几乎是形影不离的跟在我身边,介绍着各种武器和装备。

“这是维族的铁铠甲,做工精良,很多剑士们用的就是这种盔甲。”

老板向我介绍着一套铁制全身甲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做工精良?盔甲的关节处都能放进我的好几根手指了,盔甲表面虽然很平整,但仔细看还是会看出许多制造时留下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还有突起。

“您看不上眼吗?再看看这款铜甲,虽然是半身甲,但是却绝对优秀,再看看这款,哥德式的钢制全身鳞甲,又轻又坚固……”

郁闷,整个店里的防具只有那套“哥德式鳞甲”勉强算上得防具,当然,最贵的也是它,买不起,就算买得起,我也不买,让我全身挂上铁片,打死我都不干。

我把目光放向了皮甲,这下好挑了,我一下就看上了架子上的一套皮甲,那明显是件女式皮甲。

“老板,就这件吧。”

“小姐,原来您是给自己买盔甲啊,我还以为你是给心上人……也对,那些重甲您怎么可能穿得起来呢,本店还有和这套皮甲款式相同,但注入过魔力有特殊防御效果的皮甲,您要吗?”

“注入魔力?不要了!”

当然不要了,注入魔力,嘿嘿,我怎么忘了呢,这个世界的魔法师和神职,都是非常赚钱的职业,他们将自己的魔力注入普通武器、盔甲中,使得盔甲内含有一些元素之力,以达到额外的防御效果,这种方法在中国也有出现过,只不过不是异界那种老土的叫法,在中国,这种将力量注力物品而获得特殊力量加持的方法叫做“开光”,说不定电脑前的某某书友脖子上、手腕上就有被某某道长,某某高僧“开光”过的项链手镯。(关于这种装备,去看网络游戏,加属性的装备里面有很多。都是“开光”过的。)所以有兴趣的话请电脑前的朋友看看自己被“开光”过的东西是什么属性的。

在付出三个银币后,一件没有任何力量加持的全套淡黄色皮甲,包括皮盔、皮铠、皮护腕、皮手套、皮护腿、皮靴就成了我的东西。带着头盔好像不好看,皮盔就不要了,丢了吧。这套崭新的皮铠还散发出防护油的味道,我那套地球上带来的皮衣新买来时也有这种气味,不过和我那套皮衣比起来,无论做工还是皮质这件皮铠都算差劲,但却没皮铠这么结实,在皮铠的缝合处甚至能看见粗大的针线和针眼,相比之下,地球产的皮衣算是“无缝天衣”了。

不过这套皮铠很厚很硬,挡刀剑是肯定可以的了,重要的是,它穿起来还算舒服,比那些粗糙的布衣穿着舒服多了,尽管还不能和地球上的衣物相比,将就吧。还有就是,这套皮铠能够很好的衬托出我玲珑的身段,而且不像那些网络游戏中防护面积极少的女式盔甲,这可是真正战斗皮铠,要不要给它“开光”呢?算了吧,反正又没人伤得到我,再怎么“开光”也是白开。

至于武器,当然是选剑了,虽然我有“天冥”,但那是仙器,在两次对付神使的战斗中,我连剑都没拔,两场战斗仅用两个道术就结束了战斗,要是我拿着“天冥”这样的仙器……无法想像一个“见习剑士”拿着仙剑到处跑的情景,还是先用普通的武器客串一下吧。同样的,我又买了把轻巧的单手剑,虽然和中国的剑相比,这把剑根本就是废铁,但我还是买了它,就算是废铁,我也要它变金子,武功高强的剑侠甚至能以树枝为剑,飞花摘叶都可杀人,我堂堂一个剑仙,早就达到这种地步了,树枝都能当剑,拿把废铁也无伤大雅,更何况这把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算是属于中品的宝剑了。

老板看我买了皮铠和剑,终于发现我是个刚出山的菜鸟冒险者,于是又卖给我一个空间袋。这东西,一个就要十金币,有点像传说中修真和仙人们用的储物镯、乾坤袋、乾坤镯之类的,不过与那些内部空间几乎无限的东西相比,空间袋的内部算是很小了,差不多只有二十个立方米,装些杂物是足够了。

一阵采购下来,会员卡上的金属归零,银币仅只剩两个,唉,钱没赚到,本钱倒要花了个精光。

异界之旅(新) 第八章

(更新时间:2005-1-22 0:47:00 本章字数:5549)

踩着树枝,我飞快的在森林中前进着,树林中的魔兽面对全身散发出淡淡仙灵之气的我,根本就是心存好感,无心伤害,就算想伤我,也得先看看自己本事够不够。

成为冒险者的第一天,我就接了个报酬上千万金币的任务,如果把这个任务做完了,除去公会规定的十分之一的抽成,还可以收入一千六百多万枚金币。而这次任务的内容,仅仅只是去回生教偷盗一把叫“啼月之牙”的神剑,据说是啼月神使进犯巴雨塔帝国某个重要城市时遭到大精灵击败而遗失的神器。

一听就知道,那把所谓的神剑,正是被我打败的那位洱楠神使掉下来的剑。冒险者公会居然敢叫人去做这种任务,真是不怕死。有传说冒险者公会的后台很硬,硬到连各个神殿,甚至是神都不敢轻易去惹的地步,看来这传说是真的。至于抢到神剑后冒险者公会把剑交给谁,我就猜不到了,反正不是飞兰神教的其他支教,就是光辉殿的那些教派,也有可能是其他未曾耳闻的宗教,又或者是些胆子特大不怕惹怒神灵的人。

原本偷盗过程是一帆风顺的,我用遁术轻轻松松的潜入了回生神殿,只差一点就把那剑给拿到手了,谁曾想边上突然跑出几十名天使和好几个神使,解决他们虽然没费多大劲,几个点穴就让他们呆立不动。但有一个脚程特快的女神使见势不妙抱起神剑就跑,为了不暴露身份,我没用御剑追赶,仅以轻功身法紧跟其后,她在天上死命的飞,我在地上跑,“缩地成寸”果然不比飞行慢多少,距离被渐渐的拉近了。

也许是见自己逃不了,那名女神使突然停下不跑了,转过身,面对着四周森林中的虫呜鸟叫,激动的大叫着:

“你是谁,为什么要染指我教神物,然到不怕神灵降罪吗?”

开玩笑,我是仙啊,神降仙的罪,没听说过。再说,要不是我帮忙,你们能拿到这把剑吗?

由于我施展着风遁,身形隐没在风中,所以她才看不到我,甚至都感觉不到我,但不知她为什么却能知道我一直在追踪着她。不过她笨到停下来,我也就好办事了,手指轻轻弹了弹,两道指风打在她身上,封住了她的穴道,然后就大摇大摆的走上前去拿了她手中的剑,在她眼里,只能看见那把神剑飘浮在空中,却看不见拿着剑的我:

“抱歉,我是特殊的无神论者——无视神灵者。”

“好!好,你居然会隐身,你叫什么名字。你有胆量留下名字吗!”

这次偷盗(是强抢吧!)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见到过我,这些神使天使到现在都不知道我是谁,本来我可以不留名的,但是突然又想到武侠小说中那些来去如飞,墙上留名的大盗神偷,多威风啊,我也想当一个,不过,当然不能拿本仙女的真名来开玩笑,不然以后会很麻烦的,找个假名吧,用什么名字呢?我真名叫秦琳、秦琳,换个姓,名不变吧,就叫叶琳。

“我嘛,我叫叶琳,记住了。”

“夜灵(不是作者打错字)是吗?好,我死也记得。”

女神使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着,嘿嘿,记得我正好,我想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江洋大盗的,回去就建个叶琳的会员卡玩玩……等等,好像我身上的钱不够办新的会员卡了,我把目光转向了神使,她一定有钱吧。

“你……你要做什么!”

女神使突然觉得有一双手在她腰部和怀里乱摸,马上大叫起来。真是的,都是女人,有什么好叫的。

“没什么,借点钱花花。”

唉!这个神使真穷,全身上下就三枚金币七个铜子,上次那个冒险者一个钱袋里都有十几枚金币,还是生命女神的神使呢,我看叫穷神神使算了,虽然钱少了点,但足够办张新的会员卡了。

临走的时候,我解开了她身上的穴道,这里可是魔兽出没的深山野林,要是把她放在这不管,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某某怪兽口中的美餐,我和她可没有什么大仇,不想闹出人命。

一回到城里,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换上了那套从地球上穿来的黑色皮装,无袖皮衣,短皮裙,长筒皮靴三件套,再加上一块蒙面巾,嘿嘿,还真有点女盗贼的味道。

在公会中男性冒险者色眯眯的目光下,我得到了一张黑色会员卡:

姓名:叶琳;

性别:女;

年龄:十九;

职业:见习盗贼;

完成任务:0;

失败任务:0;

资产:

金币:1;

银币:0;

铜币:0;

银行贷款:0;

信誉:0;

唉,这的民风太保守了点,害得我一穿上这套皮衣就成了异类,算了算了,本仙子不与你们这些没见识的凡人计较。

当我接下那“盗神剑”的任务时,工作人员却哼了一声:

“听说神剑已经被人盗走……被抢走了,可是这任务只有一个叫秦琳的女剑士接了,剑应该在她手里吧,一个见习剑士居然能打败神使和天使,真是厉害,我劝你还是别接了。”

“不,我要接,一定要接。因为剑在我手上!”

开什么玩笑,我可不想本仙子的真实身份被神殿找上麻烦,就让叶琳,这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成为众人苦寻的复仇对像吧!

“好!好好,这个任务就算你接下完成了,一千六百万金币已经划入你的会员卡上,你看看对不对。”

当会员卡交回我手中时,原本黑色的卡却变成了红色,竟然直接跳过普通会员,成了高级会员,晕,我才做了一个任务啊!

会员卡上的金币也变成了一千六百万零一枚金币,完成任务的数量和信誉也都有了些变化,反观本人真正身份的会员卡,信誉变成了负数,失败任务数也增加了一!

天哪,还是接些少得罪人的任务吧!下次接任务前我一定要好好的考虑一下那些任务是不是有后遗症。

翌日,我穿上皮甲,成为了一个平凡但无比美丽的见习女剑士,再次来到公会,准备挑选一下不会惹上麻烦的任务。就选接下人数量多,但没有完成的任务吧,咦,让我看看,接下人最多的任务……搜捕见习盗贼夜灵,此女盗强抢回生教神剑一把,只要能抓到此女,死活不论一率赏金币两万枚。

夜灵?这名字好像很熟的样子,想不起来,算了,不去想了,即然是抓人,可能也会惹上什么通辑的麻烦,不去理会,再看难度最大,接这个任务的人不多啊,内容好像是护送什么纳加克国的什么第七王子返回国内,再看看地图,那个国家离这好远,途中横跨两个国度,佣金多少按实力高低而定,但像我这样的见习剑士,也有两百个金币,要是我说我是剑仙,不知道能得到多少报酬。我想这任务只是护送大人物回国,应该不会得罪什么人吧。

“我就接这个任务。”

“好了,已经记录在案了,护卫队到了你就可以和他们一起出发,按他们的行程,两天后差不多就到了。不过你要小心,公会中另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买那位斯达克王子的人头,按公会的规定,你不能借着护送的名义刺杀他,否则公会会下令追杀你,不过我想那些护卫也不会允许冒险者和佣兵接近他的。”

“知道了。”

怎么会公会有两个相反的任务啊,刺杀和保护同一个人,这是什么公会啊!

即然还有两天时间,我再接接看有没有其他什么任务可以玩玩的。咦,公会有收购魔晶石?可是魔晶石又是什么?

“这个魔晶石是什么?”

“就是魔物的力量之源,也叫魔石,每只魔物体内都有魔晶石,魔物越强,魔晶石的纯度就越高,魔石就越大。我们按魔晶石的质量和大小给出不同的收购价。”

看来,猎杀魔物也是一个不错的金钱来源,由于我不敢明目张胆的把“叶灵”会员卡上的上千万金币转到真实身份的卡上,必竟这次我惹的是一个势力极大的教派,虽然我不认为他们能够做出危及我生命的事,但天天有人找上门要抓你杀你,烦都会烦死。所以我还是觉得去取些魔晶石来换钱花会比较保险。在一道道惊艳的目光,我离开了公会,甩掉了一些“尾巴”,在僻静的小巷子里,我坐上天冥,化做一道紫光射向天边。

驾驭着天冥,我再次来到上次“强抢”神剑的那个森林,记得当时我在这里发现了很多魔兽,就从这里开始吧,先找个强点的魔兽吧。

我闭上眼,放出灵觉细细搜索着这片森林中每一片土地,感应着一丝丝能量波动,说实话,这里的魔兽对普通人而言算是强了,但对我而言,就算是冒险者公会记载中最强的“双头地狱龙人”,那个杀死了两个神使和几百个四翼天使才被摆平的怪物我也不放在眼里,因为神使和四翼天使我都见过,也交过手,只觉得他们都是“弱小生物”,就算一次来上万个我都不怕,那个什么“双头地狱龙人”才对付了几百个天使就挂了,应该也强不到哪去。

这片森林里的魔兽太弱了,也许它们中有些魔兽一只就可以对付几百只其他魔兽,但在我看来,它们的实力都差不多,我看它们就像普通人看蚂蚁一样,平时谁也不会在意白蚁和红蚁谁更厉害一些,因为它们都太过弱小,反而不好分辨强弱。

找了半天,我终于把目标定在一只白狼的身上,就选它吧,它好像是一个狼群的头,实力应该不错的。

我降落在白狼身边,正想下杀手杀掉那只狼取出魔晶石,可是那只狼竟然……竟然把尾巴摇得欢快,一点无视我的杀意,兴冲冲跑过来,在我腿上蹭来蹭去的撒欢儿搞得我都不忍心下杀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至及,要是它张着嘴冲过来我咬我,我肯定会下手杀了它,可是现在……唉,大概是受到我身上仙灵之气的影响吧,一般人是感觉不到仙灵之气的,但这些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生灵对散发着仙灵之气、天人合一的仙人可是有着超乎意料的好感,算了算了。

我俯下身摸了摸毛绒绒的狼头,白狼居然舒服的眯起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

其他的狼也围过来,有只狼还叼着血淋淋的肉块放在我面前,一副非常好客的样子,晕哦,我可不敢吃生肉。等等,狼不是靠吃其他动物维生的吗?说不定也有猎杀魔兽作食物的(狼群中就有几只魔狼),倒不如问问它们有没有魔晶石。

我轻轻拍了拍那只狼的脑袋:

“我不吃生肉的,你有没有魔晶石?就是供给魔兽的魔力的元素石。”

那只狼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歪着脑袋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倒是边上那只狼王,就是那只白狼听懂了,对着周围的狼叫了几声,其中几只体形较大的狼马上飞奔而出,很快就跑了回来,每只狼嘴里都叼着一颗血淋淋的,只有小指头大小的晶体,那些就是魔晶石了吧,晶石上的血还很新鲜……它们不会是临时去杀魔兽取魔石吧!灵觉伸展开来,果然发现在远一些的地方,有几只长相怪异的魔兽倒在血泊中,其中还有一两只没死透,在苦苦挣扎。这些狼真是太好客太有灵性了。

感激之余,我拿起一块蓝色的魔晶石细细打量着,有点像水晶,半透明的,不过当我把灵觉透进去时却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些能量结晶而以,以我的智慧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魔物平时吸收散布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在体内堆积,天长日久,这些魔法元素最终会在魔物的“天灵穴”——也就是魔法师们所说的“意识之海”集结成这些晶体,不过魔物的晶体大多是单一属性的,偶尔也有双属性魔物很少有两种以上属性。

回想起修真秘籍上的记载,这种情况有点像异类修真者(精怪),不过不同的是,魔物所吸收的能量是魔法元素,而异类修真者吸收的则是比魔法元素强太多的两仪之力和天地元气,另外,魔物吸收完能量后只是简单的在体内堆积成晶体,而异类修真者则不同,它们和人类修真者一样,让能量沿着体内的经脉不断循环,不仅起到强化身体的做用,而且还能让能量更易调用,身体强化、能量更易控制后,能够吸取的外界力量就更多,吸取的外界力量更多,身体强化力度就更大,如此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步入仙(妖)道,这些都是魔物所不能比的,即使还未修成元婴的精怪体内的内丹也比魔物的魔晶石强大数亿倍,就算是神使,实力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修真五十年的精怪,所以我才说,神使的实力不怎么样。

即然了解了魔晶石的构成,我就可以“人工合成”这种玩意儿了,反正这东西的原理很简单,只是聚集足够多的魔法元素,然后往一个点使劲压缩,有点像钻石形成的过程,不过钻石要高温高压才能形成,而魔晶石形成的条件却是要元素足够多,压力足够大就行,对本仙子而言,实在是小意思。

先凝结水属性的晶石吧,心念一动,灵觉伸展开来,驱赶着方圆十里内所有的水元素聚集在我身边,森林对魔法元素极其敏感的魔兽马上如同杀猪般的大叫起来,就连我身边这几只长有魔晶石的魔狼也不例外,“嗷呜”声马上在我身边响起。它们一叫,整群狼都叫个不停,狼啸不断,咬死了。

我的右手散发出强烈的水蓝色光芒,很快,一颗拳头大小,重两公斤的魔晶石,这东西,跟铁差不多重。

白狼见到那颗魔晶石,马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露出企求的目光,晕,它不会是想要魔晶石吧?

“你要这东西?”

白狼马上疯狂的点头,我看了怕怕的,生怕它的头点得太厉害一不小心掉下来,一个魔晶石而以,反正我要多少有多少,就给你吧。

我把那颗拳头大的晶石丢给白狼,它竟一口吞下了,晕,我还以为它想收藏呢,那东西能吃的吗?我把灵觉伸入它体内,却发现它把晶体中的水元素慢慢分解,并转化成光元素,与自己体内的魔晶石合为一体,接下来,我又发现,它体内的细胞竟开始异变,特别是它背上,细胞异变的程度简直只能用疯狂来形容,连骨骼都有巨大变化,接着,我就发现,这只白狼的背上竟长出了一双翅膀,紧接着又长出一双,四翼白狼?天,我总算知道那些天使是怎么回事了,一定是一些普通人吃多了魔晶石,然后就长出翅膀,一定是!

既然我知道了魔晶石的制做方法,而且方法还那么简单,我就不从那些可怜的魔兽身上取得小小的,只有花生大小的魔晶石了,自己做出来的,还更大更好更纯净。狼们找给我的几个小小的魔石我都懒得拿了,丢地上它们自己处理去。

告别了白狼,我御剑直飞回波利城,途中又用光元素做了一颗足球大小的魔晶石,我丝毫没有想到,这么大的魔晶石会带来多大的风波。

异界之旅(新) 第九章

(更新时间:2005-1-22 14:54:00 本章字数:7172)

“神啊!这样的体积,百分之百的纯度、还是光属性的……天啊!这是无价之宝,我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纯的魔晶石,……对不起,我们分工会没有财力收购,要上报总工会……请过两天再来。”

当我拿着那块足球大的魔晶石交给工会的收购员时,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口水直流,不仅是他,连周围的冒险者全都两眼发光,甚至有人低声在说

“查一下那个女孩的资料。”

虽然声音很小,但本仙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哼,居然有人起了贪心。等会让你们横着走路。

不过呢,这个收购员算是比较老实了,直接告诉我这是无价之宝,而不是花一两个小钱就吞掉,无商不奸这句话看来得改改了。

不过即然这块魔晶石卖不掉,我就得不到钱了,但是我还有办法。我把手伸进皮甲内部的口袋里,口袋里当然是空无一物,但我不是要拿东西,而是要借着皮甲挡住众人的视现,在手上偷偷聚集起一点点的火元素,马上就凝成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红色魔晶石,在魔晶石形成时,我故意加进了一丁点的灰尘,让晶石的纯底达不到百分之百。

我从皮甲中拿出那粒临时制做的火晶石,同时把那颗足球大小,一直吸引着众人贪婪目光的超级魔晶石收了起来。

“这颗小的魔晶石值多少钱?”

这时,贪婪的目光再次射向我手中魔晶石,这些人怎么这样……看到大的起贪心理所当然,但是这么小小的一颗也起贪心,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收购员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魔晶石,闭上眼睛,用精神力伸入魔晶石内监定了一下:

“火属性,纯度百分之九十九,是极品魔石,价植六百万金币。”

身后传来一阵鼻子使劲吸入空气的声音,原来小小这么一颗也这么值钱,怪不得那些人的目光会这么贪婪。

“你要卖吗?”

“当然要卖。”

收购员马上飞快的操作起来,他的心里当然也乐开了花,像这种纯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魔晶石,经常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难买到,而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魔晶更是闻所未闻,当然,还有没先前那颗纯度百分之百、足球大小的那颗魔晶更具震撼。

我收回会员卡,乐悠悠的看着卡上金币后面的长达七位的数字,心里那个美呀!以后吃喝不愁了……不对,本仙子根本不用吃不用喝,吃喝不愁根本没吸引力,应该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嘿嘿!

我一转身打算离开公会,没想到这一转身又引来了众多惊艳的目光,整个公会的男性几乎都停止了呼吸,我满意的看了看四周,本仙子的魅力还是众生难挡的啊。直到我走出公会,才有人陆续回过神来。

“哇,那个女剑士好美……又有钱……”

“是啊是啊,要是谁能得到她,等于财色双收了。”

“大哥,我们去找她吧,那个女剑士就是前几天我对你说的新出现的美女。”

“那几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追她去了,可别让他们先得手了。”

“快快,别让人抢先了。”

虽然我已经离开冒险者公会很远了,但里面的声音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仙人嘛,个个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过他们说话的内容让我感到有些……原本我只是个穷仙女,虽然上一路上搭讪者不少,但像现在这样让冒险者公会“全体动员”还是第一次,就算在地球上这种大规模的“男生暴动”也仅有在情人节的时候会出现,可是现在不是情人节啊。看来还是金钱的魅力大。不过,多了这群“追仙族”,明知道可能会回到地球上那种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的日子,但我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必竟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嘛。

自步出公会大门开始,就有好几批人一直盯着我,我走哪,他们也跟哪,不过他们的跟踪水平实在太臭了,比起间碟片警匪片里的跟踪情形,他们实在是菜鸟中的菜鸟,想不发现都难。

至少有二十人分成好几批跟着我,他们之间好像又互相监视,生怕谁先得手似的。人啊,为什么总是喜欢强占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我在城里转了三个小时,甩掉了不少尾巴,但是又是却又有不少人加入跟踪行列,以至于我身后那些探头探脑的人根本就有增无减。

“美丽的小姐,您孤身一人在外行走,不太安全吧,须要保镖吗?”

我正头疼要不要跑到小巷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贪财之徒全部打晕,却高大魁梧的人挡在了我面前。

好高大的人啊,我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高至少有两米二吧,粗粗的眉毛,像关公一样的丹凤眼,直挺的鼻梁,一脸的胡子渣,头上戴着一顶皮帽,身上则披着一件伤痕累累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柄和他人差不多高的大剑,最让我在意的是,他身上的气味连离得好几米远的我都能闻得到,不知他几百年没洗澡了,气味都重成这样了,就算想有“男人味”也不能这样脏啊。

“我想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保镖。”

“你最好考虑清楚,我想提醒你,你身后可是跟了很多人呢。”

哼,说什么提醒呢,你的演技也太差劲了,明明是跟后面人一伙的,却要装成是“拔刀相助”的样子,当我是三岁儿童啊。

“人多又怎么样?大街上的人当然多了。再多一倍也不奇怪。”

我干脆假装根本不知道,绕过那位剑士,可是他却伸出手将我拦下:

“你已经把这座城走了两遍了,然到还要再走下去?”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们害的!”

剑士大叔苦笑了一下:

“原来你把我当成他们一伙的了,呵呵。”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在阻拦,任由我离去。

哼,奸计被识破了还假装无辜,演技也太差了吧。

过了剑士大叔这一关,没向前走多远,背后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通过灵觉,发现身后有十几名骑手正策马快速冲来。咦,城里不是不许骑马的吗?

我正奇怪着呢,那些骑士就已经冲到我身边,为首的一名骑士竟然直冲我而来,想撞死我吗?不对,按他这个角度,应该是和我擦身而过,

那名骑手已经快到我跟前了,只见他身体微微下探,伸出手臂,这动作不会是想把我抓上马吧?以前我看古装片里骑兵抓人都是这个动作的。

看他那样子,当真是想抓我,本仙子哪有那么容易抓的?只是往边上移了一步,那位骑手的抓人行动就落空了,紧跟在他身后的骑手也重复着他的动作,但我哪有那么容易抓,左走几步右走几步,骑手们纷纷与我擦肩而过。咳咳,那些马扬起的灰尘好大,要不是本仙子百尘不染,现在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十几名骑手见同伴都没抓到人,纷纷勒住缰绳,让坐骑停在街道中央,骑手一共十七名,全部穿着轻型钢铠,腰上挂的不是刀就是剑,每匹马上还放有一张弓和一壶箭。

十七名骑手中的十六人下马,拔出刀剑,当然不是对付我的,他们把明晃晃的刀剑对准了在不远处跟踪我的冒险者。

坐在马上的那名骑手悠哉悠哉的晃到我面前,不过,他的长相实在是……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鼠辈”。他用目光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我:

“不错不错,没想到大陆上竟有这样的可人儿,还身负万金异宝,不错不错,带回去,我刚好缺个夫人。”

马上就有两名骑手想过来抓我,哼,他们这些家伙,肯定是以为我只是个见习剑士就好欺负。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他们的时候,几支利箭破空而来,袭向准备来抓我的两人,那两骑手明显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马上做出反应,由于没有盾牌,他们只得就地一派,躲开来袭的利箭,但还是有一人闪得慢了点,肩头中箭。

“谁,谁那么大胆子,敢和岚团做对!”

见有人坏事,骑手的头目,就是骑在马上的那位马上把目光投向房顶——那些利箭袭来的地方。

但当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密密麻麻全是弓箭手时,马上吓得面若死灰。

“呵呵,什么岚团,听都没听过,杀了吧。”

房顶上传出一个混厚的男声,我面前的这街道立即箭如雨下,那十七名骑手手忙脚乱的躲闪着,但箭太多了,转眼间地上就只剩下被射成刺猬的十七具尸体,而那些马也被射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见对手己除,远处的冒险者连气都不敢喘,屋顶上的人“哼”了一声,轻轻一跃,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轻飘飘的落在我面前,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左右,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他身上却没有武人所有的威猛气势,如果不是那身盔甲的话,看上去倒像是个年轻英俊的艺术家,不过穿着盔甲,从近三米高的房顶跃下,我又肯定他没有学过轻功,他还真有点厉害。

“美丽的小姐!”

这家伙居然单膝跪在我面前,一脸自信,低下头看着地板,他想做什么?

“让这些粗鲁马贼唐突佳人,是我的过错,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宵小之辈进入您的视线范围之内,请让我——江月佣兵团的苍澜成为您的骑士吧。”

“你是想成为它的骑士吧。”

他的脸色马上变得很糟糕,他抬起头来,却看见我手中拿着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魔晶石,忍不住叫出声来:

“天哪,这就是那个纯度百分之百,体积超乎寻常还是罕见的光属性无价魔晶?”

“是啊,它是不是比我更漂亮?你是想当它的骑士,保护它终身吧,或者,你想拿它去买一座大城市,或是一个国家。”

我若无其事的把那颗价值连城的魔晶在左右手之间丢来丢去,晶石散出发淡淡的白色光芒,吸引着无数贪婪的眼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一瞬间,无数的贪婪,几乎把我和晶石重重包围,随时都可能把我撕碎,抢走魔晶。

“魔晶虽是无价之宝,但它和您一比,就成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想我被您迷住了,我美丽的公主。”

好浪漫的表白,在地球上的时候也有几个西方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和他不同,那些西方人都是拿着钻石开着名车之类,接着说那些东西和我一比都没了价值。可是现在拿着“宝石”的人是我,这家伙两手空空也学别人表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更何况,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和魔晶石之间移来移去的,明白着,这石头对他的吸引力还是挺大的,说不定下一秒他就会杀人夺石。

“我不是公主,公主的命运常常都是很凄惨的,因为政治被逼着嫁给不喜欢的人,我的运气可没那么差劲。”

说话间,我把魔晶石重新收回空间袋,环视了四周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然后低下头,对着还单日膝跪在地上,自称苍澜的人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这个笑容的杀伤力足够让人迷失一阵子的。果然,苍澜彻底被我的笑容迷住,嘴巴半张着,露出痴迷般的神情。

“你去死吧!”

一个侧踢直踢那位痴人的下巴,把那位还没回过神来的男人踢出两米多远,然后转身就跑。我的目标是——路边的小巷子,只要进了巷子,就算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底细,一定会以为是别人下的手。当我刚转身跑出没几米远,就听房顶有人叫了一声:

“放箭”

然后就听到身后就传来苍澜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不要,不要放!”

但是迟了,弓弦响起,近百支箭矢划破空气向我袭来,开什么玩笑,只不过踢了那家伙一脚,就要我的命,把我射成刺猬,过分,必须严厉惩罚!

以我被仙灵之气和真气强化的肉体,就算不用护身罡气,刀剑及体也伤不了我一根头发,但我还是怒了,要是我是普通人,那不是要死了吗。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的同时伸出手,把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全部抓在手里并反射回去,哪来的就回哪去。在场众人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只看到我一动,眼睛一花,那些箭就重新反射回去,不差分毫的射断一张张强弓,再刺入弓箭手的肩头,一声声惨叫响起,四周屋顶上的弓箭手们全都倒在房顶挣扎着,每个人的肩头都中了一支箭——那支原本是他们的箭,虽然满屋顶都是伤员,血流成河,但却没人因此丧命,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抓住秦琳!”

远处那些本以为没机会、却又不舍得离去的冒险者见危机以除,全都一窝蜂的冲来。不会吧,看那架势,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啊!还是先走吧。

按原计划,我“慢吞吞的”步入街边小巷,那些冒险者全都哇哇乱叫着冲了进去。

好了,现在进行计划第二步,我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拿了张黄纸,折成人形,将法力注入纸人内部,再将纸人丢出。当纸人落在地面时,一个与我一模一模的“秦琳”出现了,同样的发型,同样的长相,同样穿着崭新的皮甲,只是面无表情,眼瞳内没有一丝灵性,看上去就像是活死人,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傀儡。

这是用道术中的符人分影术造出来的傀儡,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是个假人,而实傀儡的实力也不强,不像仙术制造出的傀儡,活灵活现,甚至还会和人谈天说地,和真人没什么两样,仙术傀儡的力量也直逼仙人。可是,我只会下级仙术,那种属于中级的仙术根本不会啊,只好用道术代替。

我满意的看了看“秦琳”,确认完美无缺之后,我就摇身一变,穿上皮衣,变成了“叶琳”,演一出自己绑架自己的好戏,把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叶琳”身上,嘿嘿。

冒险者们正在小巷子里乱串,每个人都互相警惕着,生怕有人背后拥刀子,就在这时,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一声少女的惊呼。众冒险者马上如同飞蛾见了火一般冲向出声的地点。

这些冒险者也真是,我在这等了半天,可就是没人来,不得以,我只好“出声指点”,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赶到。

巷子里,几千名冒险者堵住了巷子两端,狭小的路口只容两三个人并排,其他人都爬到屋顶上,站得密密麻麻的,也不怕房子被踩塌了。被他们包围的却只是两名“柔弱”的少女,其中一个身穿崭新的皮甲,一看就知道是刚出道不久的冒险者菜鸟,无比俏丽的面容和窈窕的身体线条让那些男性冒险者大吞口水,只是两眼无神,如同傀儡一般。另一个则是身穿黑色无袖皮衣,短皮裙,长筒皮靴的蒙面女子,雪白手臂和大腿还有那似乎比前者更加动人的曲线让在场的男性冒险者两眼严重充血,虽然她用蒙面巾包住口鼻在内的下半张脸,但没有蒙住的上半张脸却让人知道,那绝对是个不逊色于秦琳的绝美少女(本来就是同一人)。

“你是谁?放开她!”

冒险者中有人叫道,哼,放开?哪有这样的好处。

“我吗?叶琳,叫我放开她对我有什么好处?”

“原来是夜灵啊,强抢神器的夜灵,呵呵,没想到你对魔晶也有兴趣。”

他笑了笑说道:

“你可以拿着魔晶石走,但是得让她完好无损。”

那位冒险者的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不少人大叫:

“不行!那可是举世罕见的超级魔晶,无价之宝,怎么可以这么放她走。”

听声音,叫“不行”的好像大多是女声,其中也夹带了些中气不足的男声。

“你怎么这么在意她呢?你是她什么人?”

这个冒险者,说起话来奇奇怪怪的,他们不是为了魔晶石而来抢宝的吗?现在怎么听起来像是在抢人……我有这么值钱吗?对哦,我可能真的很值钱,只是……我可不想做那种职业。那么说来,眼前这人可能想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去,哼,找死。

“现在还不是什么人,我只是想告诉你,从她第一次出现在波利城开始,她就成了本城最抢眼的人物,爱慕她的人绝不在少数,如果你伤害了她,你将成为全城的追杀对像。”

“最抢眼的人物?爱慕者不在少数?有到这种程度吗?全城追杀?男女老幼全民动员?”

那冒险者见我似乎有些怕了(我是有点不相信自己),便加紧威逼说道:

“还不止这种程度,不仅我们冒险者,就算是城守队也要加入追杀,本城城守的父子可是她的狂热爱慕者。”

晕哦,城守父子?我想想,对了,上次在街上走着,好像有个打扮很体面的父子穿金戴银的跟了我好久,最后还邀请我参加什么舞会被我拒绝来着,好像就是城守吧。呵呵,有意思,看来剧情得变一变了。

我拿出一把小刀,轻轻的帖在“秦琳”的脸上,问道:

“原来你们对她这么着迷啊,要是我毁了这张脸,不知道你们还会不会为她疯狂?”

“不要!”

“有话好好说,先把刀放下,好吧?”

“你要是敢这样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边上的冒险者们顿时紧张起来,一时间慌乱起来,硬的软的好听的难听的什么话都有,以上的言论出自男性冒险者之口,至于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女性冒险者说的话则更有意思。

“要划你就划吧,看她还怎么勾引我老公。”

晕啊,我从来没勾引过人,更别有妇之夫。

“你这人怎么这么恶毒,自己长得不好看要蒙面,还要毁别人的容貌,简直不是人!”

我长得不好看要蒙面?那位小妹妹,你别乱说好不好,谁说蒙面人长得就不好看了,要是我摘下蒙面巾,绝对吓你们一跳。

当然,还有最简短的话,少到只有一个字。有个“冷面帅哥”仅仅只是“哼”了一声,就没再说话。

说实在的,如果那张脸真的是我的,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划花它的,可是现在那不是我,而是一个傀儡而以,修行讲究的是清心静欲,要是三天两头被人缠着示爱求婚,哪能清静修行,虽然我已经成仙,但要是心境不止,修为是很难有进步的,甚至可能倒退。只要毁了傀儡的脸,下次我出现时再带上面具,别人就会以我的脸被划花了而不来追求我,这样我就能清静不少,对修行也有好处,虽然少了许多求爱者,少了那种被人追求的乐趣,但这都值得。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秦琳”的脸被我划得乱七八糟,血淋淋的一片。用道术做出的傀儡有血有肉,好真实啊。

“你……你居然真敢……杀了她!”

一大群冒险者如同疯虎般的冲来,不是吧,我还以为“毁容”了,就没人会为“我”着迷了,怎么现在……算了算了,先走人再说。

我夹起被严重“毁容”的“自己”一飞冲天,施展轻功转眼间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些气得对天狂吼的冒险者们,整座城里到处鸡风狗跳的,看来是全民动员……哦,是全男动员,连七八十岁的老头子都驻着拐杖拿着木棒在到处找。

呵呵,没想到啊,我的魅力竟这么大,无意间征服了全城的男性,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异界之旅(新) 第十章

(更新时间:2005-1-22 23:54:00 本章字数:4764)

在离波利城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条小河,嗯,就到这里吧,他们应该暂时追不来的。我把脸部被划得稀烂的傀儡丢到一边,收了法术,“秦琳”马上变成一个小小的纸人,纸人的面部被划得烂烂的。谢谢你啦,小纸人,以后等我成为天界数一数二的仙人时,我会接引你升天的……可是现在天界在哪里啊!

不管了不管了,在凡间混得逍遥快活,跑去天界做什么,无聊,先洗个澡吧。虽然成仙后百尘不染,毛孔中散出的不是汗液而是淡淡的仙灵之气,能永久性的保持身体和衣物的清洁,不过洗澡,特别是洗热水澡的感觉我可是非常喜欢。

我在小河里封闭了一个半径两的小水域,用火元素将水加热,我现在已经能够很熟练的聚集使用那些魔法元素了,用道术还要用咒语,用魔法,我根本连咒都不用念。虽然魔法的威力比不上道术,但加热水温这种小活,魔法完全能够轻松胜任。

我把身体完全泡在温热水里,会法术就是方便啊,想要多高的温度就有多高的温度,比热水器方便多了,好舒服啊,全身上下舒服至极,要是有个东西靠一下就好了,我看了看周围,刚好有只鹿跑来喝水,被我身上的仙灵之气吸引,淌着水向我靠近,不错,有个东西可以靠着,不用站着泡澡。

那个幸福的鹿可能是唯一一只享受和仙女一起泡热水澡的鹿,呵呵,算它幸运。我把头靠在鹿背上,躺在水里,就像泡在浴缸里一样,仙灵之气把水里的小鱼都吸引过来了,它们轻轻的啄着我的皮肤,有点痒痒的,那只鹿也不规矩,把头埋在我的头发间,身在舔着我的脖子,痒痒的,好舒服,那个鹿甚至还把手伸到我胸部,抓着我的……等等,鹿的蹄子怎么能“抓”,低头一看,一只手正抓着我的……再回头看看,我背后哪是一头鹿啊,根本就是一个人,我的头正依靠在他的肩上,可恶的变身色魔,居然变成鹿来接近我!正当我要挥出拳好好教训这个色魔时,我看到了他那张流着鼻血的脸,一脸色狼相的家伙,挥出的拳头硬生生停住了。不会吧,居然是我的亲生弟弟——秦天华!可不是吗?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不是他是谁,怎么他也来异界了?可是,为什么他会一脸色狼相,虽然我现在光着身子,但我记得仙人的修心水平应该都很高的啊,不至于出现这种表情吧?

“咦,天华,你怎么也到这来了?啊!你干嘛,我是你姐姐啊!”

话刚说到一半,我就知道错了,这家伙虽然长得像天华,但头发却是蓝色的,他突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伸出嘴就想亲亲,我明白了,这只是一个长得像天华的家伙,天华怎么说也是个仙,怎么可能如此失态,更何况我是他姐姐,他怎么的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没等这个色魔臭嘴接近我,一个肘击由下而上打中他的下巴,把他整个人击飞,在空中划了道弧线,掉落在岸边。哼,等本仙子穿好衣服再来收拾你。

没等我上岸,树林中突然传来人声,可恶,为什么每部小说中女主角洗澡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周围明明用灵觉搜索过没人的。可恶!我诅咒所有的作者!

不得以,我只好施展水遁,无声无形的潜回岸边,拿了衣服后再顺流而下,找了个真正没人的地方穿好那套皮甲,这才松了口气。

色魔,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要不然,哼哼——棺材骨灰盒任你挑!

趁着夜深,我潜回城里,在回生教神殿中“买”了副银面具,看清楚,是买不是偷,因为当时周围虽然没人,但我还是有留下几枚金币,所以算不上偷,算是买。

这副面具不是街上卖的那种青面獠牙的怪兽恶魔面具,而是一张女神面具,而且还是纯银的,嘿嘿,不错不错。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面具在大街上走着,四周的人对我指指点点,但我一看过去,却又假装各自在忙别的事。

“唉,那位姐姐好可怜,以前长得挺漂亮的,被一个凶狠的女人毁了容貌,以前是长得挺漂亮的一个人。”

“是啊是啊,当时我也看见的,被划了整整二十刀,整张脸血淋淋的……唉!”

这时,我又听到有人说:

“毁了好,省得到处勾引人。”

“你说什么呢你,前几天你还不是说温柔善良美丽动人非她不娶吗?怎么现在又变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

“前几天你不是天天都在说吗?大家都听到的,现在她被毁了容,你马上就变心了……”

然后就是一阵吵吵嚷嚷,听得我直摇头,唉,人啊,就是这么的……要是我摘下面具,这场面马上就不同了吧。

“秦小姐”

就在我沉思时,一大捆鲜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一个非常帅气非常年轻的小伙子递给我的,我认出了他,他就是昨晚的那个苍澜,只见他脸上露出非常不自然的笑容:

“昨天晚上没有保护好你,对不起……”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

呀,没想到啊,现在居然有人送花给我,而且还是这么一大捆,少说也几百朵吧,真让我感动,要是我没有修仙的话,一定嫁给她。

“但是我依然爱着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

沉默了一阵,他突然像昨天一样单膝跪在我面前:

“嫁给我吧!”

“这个……我……”

晕,我是怎么了,平常拒绝这种求爱求婚的家伙我不是非常干脆的拒绝吗?今天怎么了?然到我……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跪在地上的苍澜突然大笑起来,回头对着远处几个看热闹的人叫道:

“哈哈哈,笑死我了,看到没有,她居然当真了,哈哈哈,你们打赌输了,我敢向她求婚,怎么样,准备付钱吧。秦大美女,你居然……哈哈哈,你居然真的以为你现在的那种丑样有人要吗?哈哈哈……”

“你耍我!”

可恶的人,居然这样……我一定要你好看!

“耍你又怎么样,就你那破相,也……啊!你是精灵……”

地面上突然钻出无数植物,把这个人渣捆了个结结实实,最后还把他那张臭嘴给堵上了。我走上前,狠狠了踢了几脚:

“笑啊,很好笑不是吗?怎么不再笑了?笑啊,有本事再笑给我看啊。”

回过头,看着围过来的几个人,我气不打一处来:

“看什么看,没看过打人啊!”

“你最好把我们的团长放开,不然……”

没有不然了,他们几个已经鼻青眼肿的倒在地上了,每个人的脑袋都肿得像个猪头。最后,我狠狠的在他们每人身上补了一脚后扬长而去。

气死了,一进城就碰到这种事,就算我真的被毁了容,我也带着面具,没出来吓人,为什么要来刺激我,要是我真的被谁毁了容,再被那些家伙这么一刺激,恐怕会想不开吧。幸好毁容这种可怕的事没出现在我身上,以后一定要保护好脸蛋,千万不能有任何划伤,万一破了相可就……唉,以前他们都围着我转,认识的不认识的,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都露着笑脸,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现在呢,个个都是一副近而远之的样子,背后还在谈论着我,把我的“不幸”当成了闲聊话题,这些人实在可恶至极……算了,本仙子不与这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为他们生气不值得。

深呼吸,吸气再呼气,这下心情好多了。今天好像还有什么事来着,让我想想,对了,前几天我记得接了个护送谁的任务,今天好像是护卫队到达,要送那个纳加克的什么王子回国来着。正好趁这个机会离开这个让人恶心的地方。

一脸嫌恶表情的公会办事员带着我带到护卫团驻地,一路上半句话都不说,哼,还不是赚我破相了,哼,小心我脱下面具吓死你……我差点忘了,我并没有破相,要是脱下面具就穿邦了。

再看看眼前,天哪,这是哪是什么护卫团驻地,简直就是伤兵营,连守门的两个士兵身上都挂了彩,盔甲也破破烂烂的,而营地里则到处都是伤员,有身穿制式铁甲的正规士兵,也有穿着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盔甲的冒险者,也有全都穿着皮甲的佣兵,但他们大多都是带伤的。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军官在嚷嚷着:

“受伤不能战斗的人每人来这拿一个金币走啦,不要拖累队伍前进……”

很快,营地里的大部份人都拿了金币离开,走不动的也让周围的人给抬走了,剩下的人除了正规军外只有几个没受伤的冒险者,佣兵则走得一个不剩。

这时,一整队士兵踏着整齐的脚步进入营地,换下伤痕累累的同袍,原来,正规军也要换啊。

“喂,破相女,别挡道啊!”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声音,接着就有人把我推到一边,大踏步的从正门走进营地,带头的那个人,就是推开我的那个人,不就是那个苍澜吗?可恶,还敢骂我,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这时已经走到营门的苍澜回头过来,给了我一个“给我小心点”的眼神,哼,谁怕谁啊!一个小小的凡人,居然还敢在本仙子面前叫阵,我一定让你……让你觉得十八层地狱的苦刑都是享受!

在办理了简单的手续后,我就成为这支护卫队的一员,但是有些地方我是不能去的,佣兵和冒险者只能在队伍外围活动,队伍的核心,就只有正规军才能活动,要是其他人进去了,格杀无论。

我看了看四周,都些新加入的佣兵、冒险者和城防军,全是新人,原先那些伤号估计都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带着担忧。不担心才怪,根据冒险者公会的情报,这支队伍走了四座城,换了三批人马,佣兵冒险者和士兵几乎是一路死着来的,能命大活下来的也都带了伤,可见这个任务的难度之大。以至于有些比较小的佣兵团和胆子小一些的冒险者接了任务一看“前辈”的惨相就不敢来了。

不过,现在队伍里人还是算不少的,士兵两百多人,佣兵五百左右,其中有三百多人是那个江月佣兵团——苍澜的手下,冒险者却不足十人。没想到这个坏蛋的佣兵团人数还真不少啊。

人们都是三三两两的聚在火堆边说笑吃着烤肉着,以减轻对未来的担忧,只有我一个人独占一个火堆,没有吃任何东西,要吃东西就要脱下面具,那样的话我身边马上就会聚上一堆人了。而且,我也不用吃东西,因为我是仙嘛。

正当我无视可做,无聊得摆弄穿在身上的皮甲时,突然身边传来“咚”的一声,扭头一看,有个人穿着盔甲的人重重的坐在我身边,他的长相平平无奇,只有那身华丽的盔甲和点缀了宝石的长剑挺抢眼的。他的盔甲上还有个奇怪的符号,是三把交叉的长剑,看上去不太像宗教的骑士剑士,可是又不对,因为我感到他的身上却有种奇怪的力量,和以前见过的那些宗教人士的力量有点相似但却又不同,他的力量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向神祈祷“借”来的。

那又是种什么力量?神使?天使?不对,他的力量还离强到那种地步呢。

“我叫莫伦”

那人将酒壶递到我面前:

“来一口吗?”

“不了,我不会喝酒。”

“哦,太可惜了。”

莫伦失望的喝了口酒:

“小姐啊,你怎么一个人呆着呢,不闷吗?”

“闷,当然闷,不过闷死总比气死好吧。”

“气死?什么气死?”

莫伦刚刚拿起的酒壶停在半空中,疑惑的看着我。

“你还好意思问,自从我破相以后你们不是一直取笑我吗?如果你还想来取笑我,那就趁早滚。”

“什么,取笑?我不是……”

“管你是不是,离我远点!”

没等莫伦再说什么,我已经起身离去,哼,这些人总是想方设法落井下石,一个比一个恶毒!

“小姐,请等等!我只是想问问,您认不认识这个女孩。”

没想到莫伦从背后追上来,递给我一张画像,我一看,画像上的人倒有几份像我,只是没我那么漂亮。

“我不认识,你去问其他人,他们应该认识。”

“哦!”

莫伦收起纸条,走向附近几个围着火堆的佣兵,我竖直了耳朵听清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这个女的啊,就是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面具女,昨天她就长这个样。”

“昨天长这个样?什么意思?然到她每天会变脸吗?”

“变脸是不会的,但是从今天早上开始她的样貌嘛……你在这画像上多画几十条刀疤就是她的长相了。哈哈哈”

异界之旅(新) 第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1-23 14:02:00 本章字数:4542)

第一天,平安无事,只是那些可恶的佣兵一直在我身边刺激着我的神经,要不是我仙子不记凡人过,这些家伙哪有可能平平安安的在一旁说我的笑话,也有些人偷偷的靠近我,逼问那颗无价的魔晶石所在,我当然一句:在叶琳手里,她的下落我不知道。把他们顶了回去,事到如今,怎么还有些笨蛋还认为东西在“秦琳”身上,我真不知道他们是天才还是笨蛋,居然猜中了。可惜他们怀疑自己的聪明才智,准备把目标转向那位不存在的“叶琳”。

天黑的时候,四周终于有了些动静,我依然独自坐在营地的一个角落,无聊之下便开始打坐,自成仙以来,我已经没有这种修炼的习惯了,都成仙了还修的什么炼,要不是今天无聊至极,我还不会乖乖的盘腿打坐呢。

咦,怎么多了那么多人出来?灵觉扫过,营地周围方圆百里之内一览无疑,通过灵觉,我“看”见,营地周围的草丛、树林、灌木丛里,甚至是地下都钻出一个个不速之客,那些都不是人类,倒有点像传说中的恶魔。黑暗的气息渐渐靠近营地,一些修为比较“高深”的人士终于发觉情况不对,最先做出反应的是那些正规军,马上拔剑而立,围成一圈,然后是冒险者,在冒险者的提醒下佣兵们紧张起来。

要不要帮他们呢?算了吧,除非那些东西找上我,不然我才懒得理它们。惨叫声响起,一只丑陋的地魔突然从佣兵的脚下钻出,由下至上,顺手把那名佣兵切成对等的两片,然后把血淋淋的锐爪伸下一人。

“是魔族!”

“我们队伍里没有神职啊!”

两团火焰扑向营地外如潮水一样涌来的魔兵,这些长相矮小丑陋的家伙身上居然也像模像样的穿着全逼盔甲,刀枪剑盾装备精良,根本就是一只正规军。

这些魔族们一阵冲杀,直杀得佣兵们丢盔弃甲哭爹喊娘,但当它们冲破佣兵们的防卫圈,即将和那些士兵交战时,却突然齐刷刷的静立不动,魔族之间你看我我看你,一步也不敢前进,让人作呕的眼睛里闪动着畏惧的光芒,好像碰上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整个营地鸦雀无声,士兵们紧张的严阵以待,魔族们却被某物事物吓得不敢出声,除了伤者的呻呤和森林中的虫鸣鸟叫,其余声音什么都没有。这些魔物怎么这么胆小,连人都怕?不对,看刚才的情形它们应该不怕人才对,然到这里有什么神圣之物吗?神圣之物?不会是我吧?试试就知道!

我把仙灵之气稍微外放了一点,没想到这下子魔族们马上喧闹起来,搞得士兵和佣兵都吓了一跳,连忙握紧了兵器,准备对付魔族的攻击。但这些魔族却没有冲上来,反而丢盔弃甲的落荒而逃,留下了无数丢弃的刀剑头盔。

“这是怎么回事?魔兵怎么退了?”

中央大帐,也就是士兵们保护的目标中走出一个人,咦,那个不是会变身成鹿的色魔吗!呵呵,以后有的是整你的办法。

“属下不知。”

那个叫莫伦的剑士在一旁回应到,看他那样子,好像是变身色魔的属下。我想想要怎么才能好好的“整整”这个色魔一下。

正当我在苦思“除狼妙招”的时候,又听人大叫:

“魔族又回来了!”

借着月光,只见那些魔兵去而复返,回到先前徘徊不敢前行的地方。与先前乱糟糟的魔兵不同,这次重新返回,魔兵个排成整整齐齐的方阵,昂首挺胸,丝毫没有刚才那样那种畏畏缩缩的样子。

方阵中间的魔兵突然一分为二,让出一条通道,六名身披黑色盔甲、骑着黑色战马的骑士顺着让出的通道走到人类士兵面前,行了个骑士礼,正当众人不知所措时,为首的一名黑色骑士说话了:

“纳加克·斯达克王子,我们这次来只是受吾王之令,但这次我们却发现了你们队伍中居然有这么可怕的东西。一个比神灵更加圣洁的生物,非常的有趣,我很有兴趣看看这倒底是什么。”

人们面面相觑:比神灵更加圣洁的生物?有这种存在吗?

“无论你们想做什么,我们都要阻止!”

那个“色魔”现在居然一逼义正言词的样子,他好像忘了,他自己也当过一次“魔”——色魔。

“那就把你们全部杀死,我们一定要将这个存在扼杀在摇篮中!”

长剑一挥,身后的魔兵一涌而上,居然有几个魔兵冲到我这来了。无形剑气一扫,这几个魔兵全都断手断脚倒在地上挣扎。上天有好生之德,何必动刀动枪,没了手脚,看你怎么拿刀拿枪,哈哈!

“在那里!”

没想到我一放剑气,那些黑甲骑士全冲着我来了,魔兵们也放下士兵和佣兵,全都向我杀来。

“有没搞错,那个破相的居然是‘比神更圣洁的存在’,哦,神啊,魔族都是这样无知吗?”

士兵和佣兵都哄然大笑,一群可恶的家伙,怎么说我可是你们的同队啊,不来帮忙就算了,还在一旁嘲笑!我生气,便把气出在魔族身上。

“五行道法,木之力!”

无数植物钻地而出,把那些黑甲骑士和魔兵全部捆了倒挂在空中。

“大精灵?精灵族什么时候混进队伍里来的?”

“就是啊,精灵族什么时候变成了‘比神更加圣洁的存在了’?”

“怪不得她以前长得这么漂亮,原来是精灵族的啊,不过现在还是丑八怪一个,队长,下次我们也去精灵族吧,那里漂亮……哇,我是自己人,怎么捆我!”

不是我捆错了,是这些家伙嘴巴太臭,干脆和魔族一起捆了吧!

“吼!”

木宵纷飞,那些黑甲骑士居然挣断树藤,摆脱了木之力的束缚。为首那名黑甲骑士捡起一劫断掉树藤查看了一下:

“阁下恐下并非精灵族的吧!精灵族的木系魔法虽然强大,但绝不会强大到这种地步,而且,阁下所用的,也并非魔法吧。”

“呀!厉害厉害,以前我对那些人说‘我不是精灵’可就是没人相信,还是你们魔族聪明一点点。”

这些魔族,看来脑子挺好用嘛,比那些人聪明多了,应该表扬,还要带个小红花。

树藤重新缠上了那些黑甲骑士,还在他们胸前开了朵小红花,呵呵。

“阁下认为这很有意思吗?”

黑甲骑士轻轻一拉,这些树藤就纷纷断开,本来嘛,这次缠上的只是些普通的树藤,我根本就没打算用道法加强过的藤,要不然就凭他们的力量要挣开也要费上不少时间。

“不是特别好玩,但是能陪我玩的人很少,如果你们想陪我玩的话希望你们比神使更强大一些!不然会受伤的。”

“那我们还是走的好!”

那几名黑甲骑士扭头就走,丢下那些在树藤间挣扎的魔兵不管。不会吧,就么走了?

“技不如人,何必送死。”

黑甲骑士的话从黑暗中传来。算你识相!

“大人,我们的三百士兵还被她困着呢,怎么可以丢下它们不管?”

“要管他们,至少得集齐十万神魔才能对付那个蒙面女人。我们几个小小的暗黑骑士能顶什么用处!”

“不会吧,怎么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你看过‘魔史’没有,还记不记得大约六千年前,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无头凶魔,就是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的那个。”

“记得记得,怎么了?”

“当时那个家伙一出现就引来了十万神魔的联手围攻,那家伙把十万神魔杀得只剩二十人,最后还是他自己倒地才被剩余神魔封印住,封印的时候才发现,那个没脑袋的家伙,早在和神魔交手前就已经受了很重的伤,身体处于垂死状态,灵魂也剩下不到一半,可是就是这样的伤势十万神魔依然拿他没办法,要不是他伤势发作,十万神魔恐怕全死光他也活得好好的。”

“刚才那个女的,身上的气息让我想起了‘魔史’中对那个无头凶魔的记载,身上散发出比神灵更加圣洁的气息,其实当时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这种气息引来了神灵的嫉妒和我们魔族的恐慌,所以才会联手对付他。结果就是当时神界的皇帝被斩杀,神族分崩离析,变成现在各自立教,相互攻伐的情况,而我们魔族也好不到哪去,魔帝死后,七色魔神也是互相为敌,争战不止……”

他们所说的这一切,都被我用灵觉“听”得清清楚楚,无头凶魔?眼睛长在乳头上?嘴巴长在肚脐上?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啊?身上还有和我差不多的气息?什么怪东东啊?

今天晚上这样一搞,明目张胆说我坏话的人少了,都成“地下党”了,暗中散播对我的不良言论,也有些人接近我想和我搞好关系,还在言语中暗示给他们什么“精灵森林通行证”之类的东西。我哪有那东西啊,就算有,也不给!

夜深了,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闪闪的星星,想分辨一下星座,但这里的星座和地球上的完全不同,我只好自己编了,哇,那二十六颗星星排列得好整齐啊,和电脑键盘差不多,就叫“键盘座”吧!北边的那些星星,好像金币,就叫“金钱座”吧!“蜘蛛人座”、“蝙蝠侠座”唉呀!还有那十几个星星,隐隐约约的组成“秦琳”几个汉字,就叫“秦琳座”吧。

“秦琳小姐,您在这做什么呢?”

在我看星座的时候,早就感觉到有个人在渐渐的靠近,但我没有注意,反正这些凡人不可能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就算没有护身罡气和仙力护体也一样,普通刀剑是伤不了我的。

“看星星……色魔!”

这个接近我的家伙,居然就是那个色魔!

“色魔?我不是,我是纳加克的七王子斯达克,不是色魔。”

“还敢说不是,你昨天早上,居然变成鹿……”

“误会,误会啊,那天我被人追杀,只好请随队的魔法师用幻术把我变成一只鹿,我一直跑,到了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城边,本想停下喝口水,没想到……”

被他这么一说我也想到了,那天看到的护卫中,无论佣兵还是正规士兵,全都个个带伤,还有不少死人,可能他说的是真的吧。但我又突然想到这家伙当时是有些动作不正常!

“即然你看到我在洗澡,干嘛不离开,还要靠过来欲行不轨。”

“这个……我承认是我的错,但是你太美了,那种美丽,即使是圣徒也无法把持住自己,面对这样的美丽我又怎么能不诱惑呢?”

真是废话,本仙子的魅力凡人哪里能挡得住呢?不过,我还是要让你难过,正当我思考着是要把他扒皮还是抽筋时,只听斯达克继续说:

“今天看到您对付那些魔族时所用的手段,我想恳求您收我为徒吧!”

说完,斯达克就一下跪倒在地。哼,原来是冲着我的法术来的。

“你的体质不适合修行法术啊!”

“我知道!但是我听说精灵族的箭术不是一般的好,我想请您教我箭术?”

“剑术?精灵族的剑术?”

精灵族看来也是个精通剑法的种族,有空去讨教一番,这家伙要我教他剑(箭)术,我就教他好了,反正我是剑仙,剑术正是我所长,虽然斯达克的习武资质不是特别好,但也不是特别差,普普通通而以,不过……我要捞点好处。

“当了你师傅,对我有什么好处?”

“有有有!”

斯达克连忙说:

“您要多少钱我都有。”

“我要钱做什么,我要一些珍惜的矿物和药材!”

见他这么不开窍,我特地点醒他,钱只要够花就行,而那些矿物和药材以后修炼时要用,必竟我身上的仙器只有一把可怜的天冥剑,和那些传说中一出手满天法宝的仙人可差得远了,早在看到那些神使手中的神器时我就有这种念头了,只苦于没有原料,现在有个人提供原料,我一定要炼出属于自己的仙器!

“成交!不过你要的东西只有我回国后才能兑现。”

真是狡猾!这家伙不如摆明了说要我教武功,然后又要我额外提供护送!

异界之旅(新) 第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1-24 12:49:00 本章字数:5275)

“穴位都记熟了吗?”

斯达克收起我临时画的经脉图,闭上眼睛静想了一会儿:

“都记熟了!可是学箭法要学这个做什么?”

“要是没有真气做辅,我们那的剑法,都要有一定的真气修为才能发挥全部力量。”

斯达克想了想,没做声了,虽然从没听说过“真气”是什么东西,但即然是精灵族的东西,一定不会差,没看到她们的箭法都好得吓人吗?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所学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箭法”而是“剑法”,而且是来自武学发展到他们无法想象的世界所用的剑法(尽管没落了,但剑仙用的剑法怎么也不是“水货”)。

“我把真气输入你的体内,你要记住这股真气行走过经脉穴道,一丝一毫都不能错!”

我把整个手掌张开,覆盖在盘膝而坐斯达克的头顶,以佛宗武学的“开顶大法”为他洗髓扩经,这一下足以顶上普通人十年苦练。

我的真气是阴性的,但并不寒冷,一股清凉的沿着体内的经脉游走全身,几分钟内就走了一个大周天。

“好舒服啊!”

斯达克一脸享受的样子,第一次运行真气很多人都会觉得无比舒服,而且那种舒爽感比之毒品更强烈千百倍,当然,运行真气不仅对身体无害,还有不少好处。但如果出现幻听幻视那就要小心了,那是走火入魔的先兆。修练真气也会上瘾的,很多人一入门就不分白天黑夜的练功打坐,看见小说中那些动不动就闭关的高人吗?全都是“瘾君子”!

“好舒服啊,再来再来!”

我一听嘴都差点气歪了!我帮你开顶灌气,洗髓扩经,你倒好,享受起来了,以为这是什么?按摩吗?

“刚才运行的经脉都记下来了吗?”

“没有!”

“……”

没记下?这么说我做了白工了?二话我说,我马上起身走人。

“喂!琳!琳姐姐,琳师傅,干嘛走啊!”

斯达克连忙起身追来,这一追倒吓了他自己一跳,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步迈出去就“飘”出了老远。

“哇!怎么回事?我要撞树啦!”

撞树?又撞不死,关我什么事。紧接着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不会真的撞树了吧!回头看看,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就这么断了,再往下看,断木压着一个人,不是斯达克是谁?他已经被本仙子真气改造过身体了,可以说是本仙子的“作品”,只是撞树怎么死得了?

“琳姐姐,琳师傅,我知道错了,我一定好好学。呜,我天生的体质就不能学武,又不适合学习魔法……”

接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诉说了他的悲惨:虽然是皇家子弟,但文不行武不就,唯一能行的就是勾搭些狐朋狗友,成了全国上下公认的废物王子,王权争夺压根就没他的份。前几年被那个皇帝父亲打发去别国“友好访问”,没想到还真的和别国权贵的不良子弟称兄道弟上了,前些日子突然接到圣旨,皇帝病危要他回国,没想到一路上埋伏不断,要不是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帮忙调来正规军队护驾,他早就死在路上了。

“姐姐,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看着那张长得和天华极其相似的面容。算了,看在你像我弟弟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要是再把我当成“按摩工”,大不了炼丹炼器的材料我自己找!

“这次就算了,起来!”

轻轻一脚就把那颗压在斯达克身上的树踢飞,把斯达克骇得嘴巴都能塞个苹果。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等你的真气深厚了,一脚就可以踢飞一座山。”

“真的那么厉害?”

“你还不信么,坐好!”

斯达克不敢再多说什么,生怕我突然调头离开,乖乖的盘膝坐好。

“这次要记好真气运行的线路,知道吗?”

“知道了!”

这次,我放慢了真气运行的速度,用多了一倍的时间运行完大周天。

“自己调气运行!”

“调气?怎么调?”

“气在丹田里,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就能感觉到,还记得丹田在哪吗?”

“记得!”

嗯,看来他的记性还不错,让他记的东西一次就能记得。

运行一次大周天,在我这样的高手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自己体内运行大周天的话,一秒可以运转成千上万次,将真气输入斯达克体内运行,运行一次也是几分钟。但要是斯达克自己运行……初学者玩真气哪个不耗上几小时的。

以斯达克这种平庸的资质,终于在太阳冒头的时候运行完了一次大周天。

“行了,回营帐去吧,记住运行时千万不要被人打扰,虽然我教你的这种真气一般不会走火入魔,但岔了气可不好受。回去好好练,三天后我换个身份来教你剑法?”

一听要学箭(剑)法,斯达克兴奋异常,可是接着又问道:

“换个身份?姐姐,什么身份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会去找你的!”

我考虑事情一向非常周全的,要是让人发现我以“秦琳”的身份教出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徒弟,缠着我收徒的人恐怕会……所以呢,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叶琳”的好!

一夜未眠,由于仙人本来就可以不眠不休,不饮不食,倒也不觉得累。而斯达克打坐了一晚上,非但不觉得累,反觉得神清气爽……就像刚打过兴奋剂的人一样生龙活虎(这个比喻不知道好不好)。而营地里的那些人个个紧张得半死,人人都是一副黑眼圈。当我看到那个叫莫伦的剑士也顶着一副黑眼圈时就觉得奇怪了,这家伙不是斯达克的帖身护卫吗?他都没睡好,那斯达克跑出来兜风怎么没一个人知道?算了,想不通,不想了。

队伍再次出发了,佣兵打头(还不是当炮灰),正规军居后,我和其他几个冒险者派去侦察四周情况。

我无声无息的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灵觉瞬间扫描了方圆十几里地里的一草一木,除了几个行人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别问我为什么不把灵觉扩展到几千的范围,那样很累的。等等那个背剑的大叔和他身边的四个人怎么一脸杀气的朝着队伍走去?那个大叔好眼熟啊,哦,想起来了,就是我“毁容”之前问我要不要保镖的那位大叔,除了他外,还有另外四人,两个拿剑的,一个拿弓的,还有一个像是魔法师打扮。他们想做什么?怎么怒气冲冲的朝着队伍杀去?他们和斯达克有仇吗?还是和队伍里的其他人有仇?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了,冒险者公会中好像除了保护斯达克的任务外还有刺杀斯达克的任务,他们然到是……,敢这样明目张胆的截杀,肯定是有几把刷子的人,虽然我感觉那几个人只是比佣兵“大一点的蚂蚁”,但他们的确比普通冒险者强一点(秦琳的“强一点”对凡人来说可就不是“一点”了)。

嗯,已经动上手了?我用灵觉远远观看着这场战斗。那些佣兵怎么那么不顶用啊,三下五除二几十个佣兵就被砍倒在地上,死的死,没死的倒在地上哼哼,这几个冒险者一下就突破了佣兵的防线,杀入早已经严阵以待的正规军中,又是一阵人仰马翻,正规军也没比佣兵高强多少嘛。

这时,斯达克身边冲出两个人影,一个是莫伦,另一个是没见过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武士,莫伦顶住了中年大叔,而中年武士拦下了另外两个拿剑的冒险者。

场上只有他们在交手,佣兵和士兵都只有在一旁观战的份,因为正在交手的五个剑士,身上全都散发出淡淡的金光,这金光可不是那些教派的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的护身圣力,而是斗气!比护身圣力更厉害数倍的斗气。他们全都是剑圣!

五个散发着淡淡金光的人分成两组进行的撕杀,所有人都在注意着打斗。谁都没注意与来袭者中的那个弓箭手,偷偷的拉开了弓,搭上了一支箭头发黑的毒箭,瞄准了正在聚精会神观战的斯达克,直到弓弦响起,毒箭离弦,周围众人才回过神来,正当斯达克惊恐的看着越来越近的箭头,准备等死,就在这时一个淡黄色的魔法屏障升起,及时挡下了这支要命的箭。

拿不下那些来袭的剑圣,对付一个没什么近战能力的弓箭手应该不成问题吧!周围的士兵马上拔出刀剑,争先恐后的扑向那位偷袭不成的弓箭手,杀了好换赏钱。

可是弓箭手身上突然冒出了一个闪动着电流的防护结界,电火花爆跳着,把几个冲在前头的士兵变成了横七竖八的焦尸。

又是一个魔法师!那些士兵似乎忘了,来袭者中也有一名魔法师。这名魔法师和斯达克身边的魔法师都没说话,一出场就是漫天飞舞的各色魔法球,看得周围的小兵兵们心惊肉跳。

那名弓箭手也没闲着,弯弓搭箭,口中念了几句咒语,箭尖立刻跳出一团小小的火焰!竟然是魔箭手。来袭的这些人果然有几下子,没把佣兵和那些士兵放在眼里。

弓弦响起,附带了魔法效果的利箭射出,毫无阻碍的突破淡黄色的魔法护屏,直射斯达克咽喉。魔箭手的魔法箭可以说是魔法师的克星,那些魔法箭可以很轻松的突破魔法屏障,任意射杀躲在屏障后面的一切人物。

我得动手了,再不动手,昨天晚上我做的一切都成白工了!

虽然刚才我离大队人马有好几里路的距离,但对御剑飞行来说,几万里路转眼就到,几里路算什么。我早就飞在这些人的头顶观战了,出手当然容易至极。

在他们打斗的时候,我早已经换下那身皮甲,穿上那套从地球穿来的皮衣,我要用叶琳的身份出场喽!。从高空俯冲而下,护身真气轻松的排拆开魔法屏障,手一伸,那支魔法箭在离斯达克喉结仅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它再也别想前进,哪怕一微米都不行,因为整支箭都在我手里抓着呢。

“你是秦……”

斯达克不知怎么的,一下就认出我来了。我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道:

“闭嘴,要是敢说出来我就用这支箭戳死你!”

就在这时,那个魔弓手还不死心,一弓射出三箭,小样的,就这点本事也敢出来走江湖,唐门的“漫天花雨”都被人破了个干干净净,就凭你这三支慢吞吞的箭,能顶什么用啊!

当这三支箭在我手中被轻轻折断的时候,周围人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这其中包括斯达克,他们根本看不清我是怎么出手的,三支刚刚离弦的箭莫名其妙的就跑到了我手里。

“走!”

来袭者中的三个剑圣都是有经验的冒险者,看情况不对,马上丢下对手,带着魔弓手和魔法师逃之夭夭。要追上他们是很轻松的事,但是我不想追,没那心思。就任由他们跑吧!

这里说一下剑圣和宗教人士的不同:

圣殿剑士通过祈祷得到来自神灵的力量得以护身,那些护身圣力说白就是保护着身体的魔法元素,至于是什么属性的魔法元素,就要看他们信仰的是什么神灵了。比如月塔教的圣殿剑士和神殿骑士,他们的护身圣力都是由暗元素组成的,而圣光教的骑士、剑士的护身圣力却是光属性的。

剑圣则不同,民间有传闻说剑圣是剑士的终极职业,普通的剑士在宗教战士(神殿骑士、圣殿剑士)面前不堪一击,可是一旦成了剑圣情况就完全相反,剑圣斗气可以排斥所有魔法元素,不只是神官、魔法师的魔法防护,连宗教战士的护身圣力都可以像切豆腐一样的切开,而且只要有斗气护身,再强的魔法攻击都无法伤到这些剑圣,就算是禁咒也不例外。

再弱的斗气也能保护剑圣不受魔法的伤害。那些魔法师和剑圣谁都无法解释这种现像:明明是用无比强大的魔法以压倒性的攻击去打击一点弱得不能再弱的斗气,结果只会是庞大的魔法力量在微不足道的斗气面前土崩瓦解。只有我知道,这是能量层次不同造成的,魔法力量属于表层力量,而斗气则是灵力的分支,和灵气一样属于中层力量,表层力量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中层力量相抗衡,哪怕力量相差得再大也没办法,蚂蚁多了可以咬死象,但表层力量再强也无法胜过中层力量。

和剑圣一样可以使用斗气的职业还有骑士的终极职业:天空骑士,格斗士的终极职业:格斗家,以及高阶狂战士。当然,如果算上大陆史上那些曾经消失了强大的存在,恐怕会有更多。

再在这里写点关于能量层次的设定,从本章节以后将会出现不少不同层次能量对抗的情节,懒得专门写个设定章,反正放在这里也差不多:

能量共分三个大层次:表层,亚层,底层,每个大层次间的能量又各自有自己的层次高低,不同大层之间的力量出现抗衡时,低层次的力量元法抗衡高层次的力量,即使无限多的表层力量在一点点亚层或底层力量面前也不堪一击。同一大层次之间的力量虽然也有各自不同层次,但差距没有大到那种不可抗衡的地步。

表层力量:宇宙各层能量数量最庞大,但也是最弱的能量群,最具代表的是五行之力和魔法元素。

五行之力虽然魔法元素一样属于表层力量,但五行之力却比魔法“质量”更好,当五行力和魔法对抗时,五行力会排斥周围的魔法元素,使得魔法师、神使、天使施法更加困难,即使是神灵也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排斥力不是特别强,只有在五行元素占绝对优势时排斥效果才比较明显。

亚层力量是其于表层和底层之间的过渡层次力量,最具代表的是:两仪之力、灵力(斗气属灵力分支)、巫力、超能力(神力)、生命力(按级别从高到低排列)

底层力量是宇宙的核心力量,保持宇宙的正常运转:真气、混沌之力、无极之力,除了超越天道(宇宙法则)而获得的仙力、佛力、妖力外,世俗界的力量中就属这些底层力量最为强大。

仙力、佛力、妖力是足以抗衡宇宙法则的力量,是用来和宇宙法则“对抗”,甚至把宇宙法则“踩在脚下”的本钱,不属世俗界三种能量层次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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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新) 第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5-1-24 18:29:00 本章字数:5571)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你倒底是秦琳还是夜灵?还有,别人说秦琳被夜灵破了相……”

“你认为我会划破自己的脸吗?”

这个斯达克真是多事,要不是看在他许诺给我各种灵石异宝的份上,我早就调头走人了。

“别问这么多了,开始学点东西吧!还有啊,这件事别说出去,否则……哼哼。”

小小威胁他一下,就算他说出去也不要紧,大不了再搞个身份。现在还是想想教他什么吧,用不着教他太精妙的武学,就算教他了,也是有教没有懂,这个世界的武学落后至极,随便拿个门派的入门武功都能让这里的人惊呼“神技”,但我也不能教得太差,万一斯达克被人看扁了,别人还以为本仙子“庸师出弱徒”呢。就教一些武林中人人都会的入门功夫吧。

接下来的一个晚上,我让斯达克硬记下了流星剑、铁沙掌两套功法口诀,又教了踏雪无痕的轻功身法,至于内功心法嘛,教他运转大周天和小周天就行了,我已经帮他打通了任督二脉,后来还喂他吃了一粒培元丹,身上至少有一流武林人士的内功水平了,只是气足技差,空有一身真气武功,招式却刚刚入门无法完全发挥。

“琳姐,我有件事不明白。”

在背熟了所有的武学秘籍后,斯达克突然问道:

“空手打人都是用拳头打的,像那些格斗士就是这样,可是我从没听说用巴掌打人的,只有女士才用巴掌打人……会不会太女人气了?”

“用掌比拳头威力大多了,在武学中,拳法是外家功夫,掌法是内家功夫,主要是让真气从掌心的劳宫穴涌出御敌,会用掌了就会用拳,但会用拳的却不一定会用掌。至于你说的女人气……”

我潇潇洒洒的挥了挥手,“嘭”的一声,几米外的那块巨石发出痛苦的呻呤,上面多出了一个端端正正的掌印,看着我的手印,心中真是非常非常的满意,真是艺术品啊,说不定等这个世界进入科技时代后,那些考古学家又要为“入石九分的纤纤玉掌之印”而争论不休。

“这叫高手魅力!”

我轻轻的摸了摸随风飞扬的长发,刚才那动作绝对够酷,在地球上时我可是模仿电视上的“武林高手”动作学来的,绝对能打一百分,任谁见了都会说我是高手。

再看看斯达克,他果然被惊住了,一半是被我的风采姿色所迷,还有一半是被掌技惊人的威力震悍。

“原来琳姐姐竟是这样不出世的高人,就算神使也……原来最近连续有传闻说某个跑出森林的大精灵击败神使,就是姐姐吧!”

“不错,是我。”

嘿嘿,消息传播的速度可真快啊!

“琳姐姐!”

斯达克两眼放光,那是一副疯狂追星族看到心中偶像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才能做到这一步。”

“如果你专修掌法,一心苦练的话,大约一两周时间吧!”

我绝对没有胡说,斯达克的内功修为已经完全到了开碑裂石的境界,但是他的掌法没学,所以空有深厚的内功也使不出来,顶多就是增加点身体强度,被人砍到还是会受伤,不会生病,精力充沛,其他和普通人差不多。

“这么快?其他的魔法武技要做到这一点起码要好年甚至十几年功夫……”

斯达克有点不信的看着我,这是什么眼光啊,本仙子可是花了好大心思和功夫让你一夜之间拥有了一流高手的内功修为,你怀什么疑啊!

“有我帮忙当然快了,怎么,你嫌快啊?好啊,我废掉你的武功让你从头开始修炼,你自己炼到这一步起码要四十年时间。”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练习了……练习了。”

在接下来的十天中我让斯达克没事别找我,他到也听话,只问了几个武学上常见的问题,之后一直在苦修武技,我用灵觉经常看到他坐在马车里,双手不停的挥舞着,没日没夜的苦练掌法。

至于袭击者,他们没什么花样,除了偶尔来几个不大不小的伏击让护卫团损兵折将外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夜袭就惊险多了,最危险的一次,佣兵被偷偷“摸”掉了一半人手才发现情况不对。尽管护卫团拼力奋战,但那一战下来无论佣兵还是正规军都损失惨重,可是我却一点也看不到斯达克的命有受到威胁,有好几次袭击者摸到了他的营帐边上,结果却被那群由剑圣和魔法师组成的帖身护卫挡了下来。

经过这些日子的战斗,同行来的冒险者中活着的只有我和其他两个重伤号了,他们被佣兵用担架抬着,侦察兵的空缺只好由正规军和佣兵来补全了,但是我作为唯一一个还能动(毫发无伤)的冒险者,侦察这种事当然少不了我。虽然是个跑腿的累活,但比护卫团里的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好多了,他们因为我是“大精灵”,怕惹火我而不敢像以前那样当着我的面说我坏话,但暗地里还是对我“毁容”暗中嘲笑。他们以为我听不到,哼,耳不听为净,抱着这种心理我钻进了树林,反正侦察兵多得是,少我一个不要紧。

我只是用灵觉随意的观察了一下方圆千里内的一切,便知道有不少打斯达克主意的人在几十里外游荡着,嘿!前面的小丘上有十个人,还有带两把隐藏得很好、已经上了弦的攻城弩,看来这次有意思了。趁着大白天的护卫团正在赶路时埋伏在必经之路旁的山坡上,他们躲得很好,甚至赶得上地球上那些野战特种兵的伪装了,就算你从这些人身边走过去都发现不了他们,除非踩到。我没有回报这里的情况,放了个“平安无事”的信号给团里,反正那儿又不是我搜索的方向,出了事也怪不到我身上,那些嘴巴特别贱的佣兵多死几个天下清静,我就等着看戏了!

埋伏者们紧盯着越来越近的护卫团,而我也兴致勃勃的注意着双方的一举一动,真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味道。

十几个佣兵和士兵进行的第二次搜索只是简单的在山坡上看了看,并没有发现异常,队伍随后就开了过来。

士兵和佣兵们紧惕的注意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而伏击者们却开始了最后的准备——我甚至通过灵觉“看”到他们将卡死弓弦的机关放下——弓弩居然也有类似枪械的“防走火”的保险装置,那几支攻城弩明显是被改靠过的家伙。

伏击者们已经瞄准了斯达克的马车,我将灵觉透入车厢,嘿嘿,这家伙居然还在练掌呢,没想到这孩子不但长得和天华差不多,学起功夫来也一样那么投入,看你那么认真,又和天华长得很像的份上,也看在你许诺给我的宝物份上,我就再帮你一次。

剑仙的力量不仅仅体现在“剑”上,只要是武器,就会被剑仙利用,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剑仙不如改名叫兵刃仙算了。

弓弩也属于武器,也是我力量所能触及的范围,只要我愿意,这些被改装过的攻城弩不仅会罢工,甚至反射其主也有可能,但是我不想这样,我所做的,只是轻轻调整了一下攻城弩的准星。这项工作很简单,转眼之间就大功告成。

弓弦响起,那些原本是灌木、草丛甚至是平地的地方突然射出几支粗大的弩箭,射向华丽的马车,在众人反应过来之前,那些像我手臂一股粗的弩箭穿透了几位佣兵和士兵的尸体,穿过魔法师仓促之间布下的防御魔法,钉在了马车……旁的地面上,深深的钻入了泥土里。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些弩箭一支也没射中马车,不过那些伏击者不管有没有射中,马上掀开伪装撒离,连那几台攻城弩也不要了。

有些人想追击,但很快就捂着脚倒在地上哼哼哈哈的叫着,道路上不知什么时候布满了尖锐的三角钉。这下倒让见多识广的剑圣、魔法师佣兵团长迷惑了:对方倒底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啊,说是业余的吧,伏击地点、攻击时机和撤退都很有分寸,不像是刚出道的雏儿,说是专业吧,专业杀手哪会把弩箭射偏得那么厉害啊,而且不是一支两支弩箭射偏,是所有的弩箭都射偏了,再差劲的杀手组织和佣兵团都没这么差劲啊。

摸不着头脑的众人只有等待手下将三角钉清完才能上路,不过佣兵和士兵们一路死伤过来,完好无损的已经不到一半,算上轻伤能战斗的也不多,而路程却还有一大半要走,再这么走下全队人都要死光光。但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因为死的人再多也不会有我,这种事还是留给那些凡人去操心吧。

这次受袭击后,道路被大量的三角钉封锁,在清理道路的同时,所有侦察兵都被叫去斥责,犹其是负责搜索躲了人的小山的那些人,甚至被拖出抽了几十马鞭。听着外面传进来的惨叫和皮鞭抽在肉体上的响声,真是无比悦耳啊,很难想像,那些平时对我指指点点的家伙也会发出这么“悦耳动听”的惨叫,哈哈。

不过其他的侦察兵也不是没受到处理,大多都扣了薪金,管他呢,反正现在我已经不是半个月前那个穷光蛋仙女了,根本不在乎那几个金币,我要的是大量的灵石灵草灵木和稀有金属。扣了薪金后,两个剑圣将我们斥责了一顿,不过他们骂人的水平比起地球上二十三世纪的人简直是小儿科,骂来骂去都是“废物”“笨蛋”“饭桶”等几个词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