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剑仙游记》》 · 不存在的人 · 2026-07-25
“你们去找几只有奶水的动物,活捉回来,记得,要活捉。”
我对单膝跪着的天兵们下了命令
“得令!”
十二天兵化做十二道金光,飞上天空,随后十二道金光四散开来,各自朝着一个方向飞去。
“那是什么?”
眼前发生的一切早把两个小家伙吓呆了,而附近的居民对这些奇怪的现像早就司空见惯,见多了,也就懒得去理会了。
“你是说那些吗?是法术。”
我走到缙面前,袖子扶过那张青一块红一块的脸,转眼间,红肿的脸消失了,连带那两个鞋印也不见了踪影,脸还是那张稚气未脱的脸。
“哇!”
两个小家伙两眼放光,死盯着我的袖子,那样子就像发现了什么珍宝一样
“多好的一块洗脸布啊!”
我晕!洗脸布!我引以为傲的回生术居然被人说成了洗脸布!郁闷啊!算了,看他们年少无知的份上,我仙人有大量,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
“琳!你放天兵出去做什么呢?”
晕,怎么这时候赵丽跑过来了?有没有搞错,还嫌这不够乱啊。
“呀!好可爱啊。”
赵丽一眼就看见了正在哭闹的小祖宗,轻轻的捏了捏宝宝的小鼻子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你说什么!什么叫‘你的孩子’”
我死命的掐着赵丽的脖子,最好是能把她掐死,像她这种家伙,死了以后绝对是普天同庆。
“咳咳”
好不容易从我手下逃出,脸色发青的赵丽扶着墙角才使自己站稳
“开个玩笑而以,差点没被你掐死。”
“死了活该,你别装模做样了,神要不要呼吸我不知道,但是仙佛是绝对不用呼吸就能活命的,你装成那样子,有点常识好不好,别当我是笨蛋。”
“好好好,算怕了你了”
赵丽抱起不停哭闹的宝宝
“他叫什么名字啊。”
“他啊,叫‘赵丽的孙子’,这名字不错吧!”
赵丽想了想
“不错,就是名字长了点,那我这个老奶奶就把我孙子抱回去了,再见。”
说罢,抱起宝宝就要离去,开玩笑,夸父托我照顾的宝宝,要是被赵丽这个“老奶奶”弄丢了怎么办。想到这里,我从赵丽手中抱回宝宝,轻轻扶过,在仙术的作用下,哭闹不停的宝宝甜蜜的睡着了。
“行了,老太婆,这孩子还没名字呢,按夸父族的习俗,要三岁才能有名字,今天来这又想做什么?”
“哎呀,我差点忘了。”
赵丽不知从哪翻出一件用黄铜打制的莲花,直径五百米,上面还点缀着三十六颗钻石,在凡人看来,这只是普通的铜制莲花,只有钻石比较值钱,但在修道中人看来,这莲花中藏有一种奇怪的法力,有点像佛力,又有点像仙力。
“看好了!”
赵丽将莲花丢在地上,黄铜莲花瞬间变大,大得可以坐下三个人,赵丽乐呵呵的盘腿坐在莲花上,当她坐好后,莲花载着她四处乱飞,其速度竟比剑仙的御剑术还更快!这怎么可能,就算在未来世界,除了超光速的航天飞船外,没有任东西能比御剑术更快,就算超音速飞机也不行,可是现在赵丽的莲花不但飞行速度比御剑术快了一些,而且非常灵活,这都不是御剑术能比得上的,而且那朵莲花飞行起来无声无息,只要不是被看到,根本无法被查觉,最重要的是,那莲花飞上天时金光四射,要是我有这样一个东西,那多帅气啊!
“怎么样,不错吧!”
飞够了的赵丽收起莲花,看着她掌心那朵小小的莲花,真不敢相信它就是个极品飞行器。
“还有呢,看这个!”
赵丽丢出莲花,手中结了个我从没见过的法印
“灭”
点缀在莲花花心的三十六颗钻石在赵丽的一声轻吪下亮了起来,三十六道光束直射天空,目标是一只在空中飞得正高兴的小鸟,轰的一声巨响,可怜的鸟就被一朵磨茹云吞没。
有没有搞错,我听说过“高射炮打蚊子”,没现到现在却看到现实版,虽然只是打鸟,但实在也大材小用了。
“这东西,是融合了科技、仙术、佛学、灵力,花了我一晚上才做好的,不错吧!”
看着得意洋洋的赵丽,我别提有多羡慕
“才一个晚上就能做好啊!嘿嘿!”
当赵丽听出我笑声有异时,已经迟了,只觉得拿着莲花的手上一轻,那朵花了一晚上时间做好的法宝就落到了我手上
“你干什么,快还我!”
“反正你一晚上就能做好,这个东西就送我。”
“不行!这可是我通宵的结果,给你的话我不就白忙了。”
“大不了再通宵一次嘛!”
“不行……”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八章 再收弟子
(更新时间:2004-8-1 17:57:00 本章字数:4075)
我实在太有做强盗的本钱了,一边玩弄着手中的莲花法座,一边笑嘻嘻的看着莲花法座的真正主人,被我五花大绑并在嘴里堵上一个苹果的赵丽,像是被人贩子绑架可怜少女,倒在角落里挣扎着。
“别白忙活了,这绳子可以天华练出的仙器之一,想挣断它,没那么容易。”
知道自己挣不开绳子,赵丽舌头使劲一顶,封住嘴巴的苹果一下就被粉碎,苹果碎宵被喷得老远。那情景,就像是动画片里的炸弹在嘴里爆炸了一般,让人看了就想笑。
“琳,把莲花还我!”
“别那么小气,你就当送我了嘛,你以前也不是从我这拿了很多仙丹吗?这次就算还我了,嘿嘿。”
“你……”
“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知道吗,呀!不说了,采购员回来了。”
天兵们陆续回来,将一只只有着脯乳期的野兽带了回来
“母猪……做成汤还差不多,母野猫……奶水会够吗!”
天兵们带回的动物……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总算有一只母羊和一只母豹子。我拿了个碗想挤点奶出来,但是弄了几下才发现电视上那些农夫挤牛奶事实上并没有轻松,奶没挤多少出来,倒挤了不少血出来,要不是被我点了穴,这头豹子早就发狂了。
“是不是我力气太大了?”
“直接把小孩抱过去吃奶不就行了?”
见我满手是血,赵丽不忍心看那只豹子受罪,说了个不错的主意,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
“琳,你这个嗜血狂。”
我看了看血淋淋的双手,心里就是一阵不快,随手就把这些血擦在赵丽身上
“琳,你做什么!停手,快停手!”
“总算干净了!”
我的手是干净了,可是赵丽的衣服可就惨了,偏偏她今天穿着一套白色衣裙,被我的血手一擦,那样子就像是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一样。
把宝宝放在动弹不得的豹子身边,不用我帮忙宝宝自己含上了乳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解开了两个小家伙的穴道,随后又解开了赵丽身上的绳索,当然,在赵丽重获自由前我可是把莲花法座放进了空间袋。
“秦琳!”
就知道赵丽会发彪,不过好像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可怕,不过我还是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好像抢走莲花法座的不是我
“我知道你是不会把莲花还给我了,这样吧,你帮我收集材料,我重做一个。”
没等我答应,她又恶狠狠的加了一句
“不准不答应,知道了吗!”
“知道了,你要什么材料,我马上就去准备。”
反正东西已经在我手里了,只是准备些材料,不是难事
“黄金五公斤!”
“什么!”
我惊讶的叫道
“黄金!打造那东西要黄金?”
“刚才那个不用,不过现在我打算用黄金代替黄铜的部份,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没有”
对我来说,黄金并不是那么难找的东西,只是当时觉得挺吃惊的,一般的法宝可是很少用黄金来做啊。
“三十六颗手指头大小的钻石,只能大,不能小。”
“记住了。”
钻石,非洲应该盛产钻石吧。
“玄冰五克,炎玉七克,天蚕丝十克,万年金三克,天心石十二克……”
赵丽报了一大堆材料,末了,还说一句
“三个小时内准备好。”
“三个小时?我还照顾他们呢。”
我指了指两个兴奋异常的小鬼,还有那个正在猛喝豹奶的宝宝
“他们算是人质。还不快去!”
坐着莲花法座,我思量着,其他东西都有,就是黄金和钻石没有,钻石我只记得非洲有产,黄金嘛,好像很多地方,但我只记得有个叫金沙江的地方有金子,哼,要不是“拿人的手短”我才不会被你这么呼来喝去的使唤呢。
相比非洲,金沙江算是非常近了,虽然我地理不好,但却偏偏记住了这个地方的大致位置,土系魔法可以直接从矿石中提取矿物,凭着土系魔法,我轻松的得到了一大堆黄金,五公斤黄金,那就是十斤,十斤是怎样的概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体重远远高于这个重量,只要挖上和我体积(不是体重,是体积)差不多的黄金回去就可以了吧。
乘着莲花,从海面上一掠而过,这莲花法座的速度至少是御剑飞行的十倍,刚才赵丽于范时由于是在一个小范围内转圈,所以不敢全速,但现在不同了,云朵迎面扑来,这速度感真刺激啊,再加上法座能散发出金色祥光,实在是酷!
“宙斯,上次那个能和仙灵对抗的女剑士从你地盘边沿上飞过去了。”
“长得漂不漂亮?”
“不知道,她身上有种奇怪的力量,和仙力一样都会干扰神眼,我们看不清楚。”
“如果她是美女,你再通知我,如果不是,就别管她了。”
“你要去哪?”
“耶和华那里天使美女多多,不去转转对不起自己。”
“神族败类!”
等宙斯远去,几个人一起低声骂道
降低飞行高度,莲光法坐几乎是帖着地面飞过,甚至以极快的速度掠过一个非洲部落,引入那些原始人全都又跪又拜的,嘿嘿,原来高高在上的感觉是这样啊。
非洲很大,我不可能到处乱挖,也许是我的运气特别好吧,展开灵觉一路搜索,仅半个小时,就找到了一百多颗拳头大小的钻石,其他的小钻石更是不计其数,挑出其中三十六颗和手指头差不多大小的钻石,算上那块人形黄金,其他的东西我空间袋里多得是。
以最快的速度飞回部落,一路上享受着高速飞行的快感,怪不得飞车族存在了几个世纪都不见减少,原来飙车的感觉是这么好啊!
把准备好的东西都交给了赵丽
“有没搞错,这么块大金子,你准备给自己做黄金像吗?”
赵丽只从一大块黄金中取了一小部份,我摸了摸剩下的黄金
“给自己造个金身也不错。”
“咦!?”
赵丽还没明白我的意思,就发现那一大块,少说也有八九吨重的黄金像泥巴一样动了起来,转眼间,一个真人大小的黄金人像就出现在面前。
“哈哈,我剑仙秦琳的金身法像火热出炉,大家快点来烧香啊!”
“不是吧!”
赵丽呆呆的着看那个金像,外形的确和我一模一样,不过衣着发形完全是传说中的仙女造形,身边还有黄金凝成的丝带,似乎在随风飘动,脚下还踩着个……黄金莲花。这倒底是仙女像还是菩萨像啊!
“我去炼法宝了。”
“我也去。”
打开空间袋,我把这得意的作品收进空间袋。
“我们也去”
两个小家伙也叫起来
“那我还不如在这炼。”
赵丽干脆不找地方了,直接取出一个家用平底锅大小的鼎,用天火点燃,再将材料分成几批丢入大鼎,仅炼入十几分钟,赵丽就停止炼器,从鼎中取出已经被炼制成莲花叶形状的黄金,用激光钻了个小洞,把一块像电子蕊片一样的东西塞了进去,随后在那个小洞周围刻了几个阵法和一些奇怪的文字,接着又丢回大鼎,炼了一个小时左右又取出来画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花纹,如此几次,在天黑的时候,一朵金莲总算是成功出炉了。
“不错吧!”
赵丽左看右看,很满意自己的作品,随后乘着金莲满天飞!虽然金莲的各种功能和黄铜莲花一样,金光闪闪的外表看上去和黄铜也相差无几,但我就是觉得,黄金的东西就是比黄铜的好看,哼~!我也想要。
“怎么样,不错吧!”
赵丽对自己的作品得意极了,看着在她掌心转动的金莲,我几次想说和她换莲花,但都开不了口。
“两位姐姐。”
缙和小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我们身边,一个抓着我的袖子,一个扯着赵丽的衣服
“我们也想学法术!”
“是啊,教教我们好不好。”
“好啊”
赵丽笑咪咪的俯下身子亲切的摸了摸小女孩的头,我叹了口气,走到哪都有学习狂啊,只好点了点头
“好,不过你们可不能半途而废,知道吗?”
“知道了。”
“我不会半途而废的!”
赵丽笑着收起了金莲
“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缙”
“我叫精卫”
精卫?好像在哪个传说中听过这名字,想了半天想不起来,还是算了,不想了。
“琳姐姐,我要学会飞的法术”
“我要学会打会飞的人的法术。”
“你说什么,你想打架吗?”
精卫气呼呼的,随即用最大的声音吼道
“我要学专打缙的法术。”
“我要学专打精卫的法术。”
缙用更大的嗓门盖过了精卫的声音,随后,两个小家伙又是一阵吼叫,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两个小鬼又缠在一起拳打脚踢了,唉!两个精力过剩的家伙。
转身看看夸父的小宝宝,他已经喝饱了,躺在母豹的肚子上睡着了。要是这那两个小鬼能有宝宝一半安静,这世界就不会有战争了。
我轻轻的抱起熟睡的宝宝,把他轻轻的放在干草铺上,要是他这时候醒来,我绝对会在他的睡穴上点上一指。喂饱了这两个临时奶妈,就把他们放回森林让它们自由了。
直到晚上很晚的时候,夸父和炎帝才跑来把自己的孩子给领了回去,看他们那副大汗淋淋的样子,不知道忘了孩子在我这,东寻西找之后终于想起早上把孩子交给了我。
“琳,你说,真的要教给那两个小鬼法术吗?”
赵丽懒懒的躺在干草铺上,嚼着精卫采来的野果
“味道还不错,比炒粟子好吃。”
“他们想学就教给他们,怎么了?”
“没什么。”
“嘭”
门被重重的撞开了,随后一个走路都走不稳的身影歪歪斜斜的走了进来
“是阿耿啊,你怎么这副样子?”
“琳琳,我累死了,教了他们一天的法术和武功,好累啊,帮我按摩一下。”
欧阳耿走到干草铺边上,重重的倒了下去
“别……有人……”
已经迟了,只听赵丽的一声惨叫,而欧阳耿好死不死贪叨着
“琳琳,你身上好香啊,怎么香味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在这啦!”
欧阳耿回头,正看见我悠闲的吃着野果
“你在那里?那我身下的是谁?”
“是我!你这个色狼!”
只见欧阳耿整个人倒飞出去,明显是被踢飞的,唉!又一场战争开始了。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九章 精卫失踪
(更新时间:2004-8-2 15:04:00 本章字数:4196)
从没见过数万人一起修真的场面,恐怕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修真了,各部落中只有稍稍有点潜质的人,都被天华和欧阳耿看上,有了这两位“名师”指点,虽然修真日子极短,但已经有不少人学会御使风云雷电,懂得一些基本法术。
修真者中男女老少皆有,值得一提的是,炎帝所在的炽炎部落中的成员八成以上都跑去修真了,虽然炎帝是炽炎部落的族长,又是个女性,但炽炎部落却并非母系氏族,而是一个完全男女平等的氏族,也是一个非常注重能力的部落,只要你有能力,不管你是男是女,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尚未发育的少年,都可以成为族长,也就因为这样,炽炎部落能人极多,除了老人和一些伤号和体弱者,几乎所有人都适合修真,使得其他部落都
对炽炎部落刮目相看,不过和这些人相比,缙和精卫的进步就得更快了,尽管他们是属于那种不适合修真的人,但有我的仙丹灵药,赵丽的各种精密仪器相助,两人都进步神速精卫甚至学会了化形术,经常变些鸟兽鱼虫在部落中到处乱串。缙的修为不深,但由于赵丽的偏爱,(精卫太好动,学会了化形术后就很难看到她的踪影,天天就只知道玩)教了不少佛学给他,使他的真力变得仙不像仙佛不像佛,倒也自成一家。佛道与仙道的区别没有人比他更明白了,像佛家的占卜,虽然仙家也有,但佛家的占卜只要捏指一算就行,仙家的占卜却要借助各种道具,不过无论是仙术还是佛法,占卜的结果都差不多,对于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占卜术能够给出明确的答复,但如果是占卜未来发生的事,却只能给出非常蒙胧的支言片语。
“哥哥”
打坐到一半的缙突然回过头高兴的叫着,过了好一会儿,才看见缙的大哥,焦出现在门口,他是夸父的大儿子,在刚到夸父部落时我曾经与他见过一面。
“我还没进门,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焦摸了摸缙的头
“几天不见,本事变大了。”
“我只是感觉到你来了,所以就知道你来了。”
“是吗?”
焦笑了笑,没再意,他不知道,缙已经有了灵觉,赵丽递了碗水给焦
“缙没给你们添麻烦吧。”
“哪会呢,他那么乖,怎么会添麻烦呢。”
缙也适时的做出乖孩子的样子,这些天和调皮精灵的精卫混在一起,他也学会了不少讨大人喜欢的把戏。
“谢谢二位姑娘这几天对我弟弟的教导,所以……所以为了表达我的谢意,请二位收下这个……”
一个手鐲放到了我面前,赵丽面前也有一个同样的手镯,黄铜打造的,上面刻了些粗糙的花纹,虽说是粗糙,但是按这个时代的生产水平来说,这已经是数一数二的手工艺品了。
虽说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收下也不是什么坏事吧,正当我的手快碰到那个手镯时
“砰砰砰砰”
几声巨响害我吃了一惊,这一吓也使我的手缩了回来。
“共工、祝融?”
一抬起头,眼前就多了两个人,共工和祝融也真是的,不就走路嘛,还发出那么大的脚步声,害我吓了一跳。
“琳!丽!”
共工板着脸,将两个盒子放在我和赵丽面前,随后祝融也一脸严肃的递过来两个用丝绸包的木盒。
转过头,和赵丽对视了一眼,她的眼同样充满了疑惑:今天怎么了?是过年了吗?那么多人送礼物?
“我们是来求婚的。”
共工的话犹如突然降临冲击波一般,我一时竟没反应过来,赵丽也愣在当场
“无论你们选择我们中的哪一位,就算你们两位选择了同一人,失败者也会默默祝福你们,绝对不会有丝毫埋怨。”
“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是我先来的。”
看到共工和缙的这架势,焦急了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祝融的表情依然非常严肃,三个男人之间火药味十足,就只等着我和赵丽的回答
“哥哥,共叔、祝叔,你们在干嘛?”
唯一分不清情况的缙看看三个表情严肃,默不作声的男人,再看看我和赵丽,以他的年纪根本不知道眼前的气岔怎么突然变了。幸好精卫现在不知跑哪玩去了,要不然今天这事恐怕会变得更复杂。
“丽”
我偷偷传音给赵丽
“你看上哪一个了?”
“你呢?”
赵丽也传音回应
“你把三个都收了吧,省得纠缠不清。”
我把手使到赵丽裙下,在她的大腿上狠狠的一捏,再使劲的一转,嘿嘿,不让你腿上青掉一块我就不姓秦。
正得意着,突然大腿上传来一正剧疼!该死的赵丽,居然也会捏人!看我用指甲尖捏!
由于我事先施了障眼法,共工、祝融、焦谁都没发现我和赵丽之间的小动作,只看见我们低着头,汗如雨下,还以为我们在做什么艰难的决择,三人都不禁为自己的魅力感到无比自信,同时又为身边两人的竞争力感到心惊,都伸长了脖子等侍两张樱桃小嘴说出最后答案。
“琳琳,跟我去散步。”
一个熟悉的人影拉起我,在三道仇恨的目光中拉着我离开了那看不见的战场!
得救了,我看着腿上的伤痕,不禁为赵丽的手劲感到吃惊,身为剑仙的我手劲居然还比她差了一分,刚才的较量我可是吃了不少暗亏,唉!气死了。
“琳琳,那个叫赵丽的看来有望成为你的情敌啊。”
欧阳耿笑着,伸出散发着白光的手,扶过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甚至还有些破皮出血的地方,这些伤痕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伤痕都没剩下。
“你说什么呢,什么情敌。”
“不是情敌吗?那你和她怎么搞得到处是伤?”
“因为她说我……你问这些做什么。”
“说实话,那个赵丽身材和你一样好,长相仅比你差一点点,和你一样好强,气质也差不多,很有竞争力啊,不过我还是喜欢我的小琳琳。”
欧阳耿的手,还在我的大腿上摸摸摸的,看了就火起
“即然她那么好,你干嘛不去吃她豆腐。”
尝过鞋尖与下巴接触的滋味,欧阳耿只是拍了拍身上的泥,什么事都没有
“我是一个很诚实的人,虽然说实话会让你不高兴,但我不能对你撒谎,找个诚实的丈夫绝对比虚伪的花花公子要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
虽然欧阳耿的话有几分道理,不过为什么我听着就是不爽呢!
“别提这些感情问题了,别理会那些野蛮人了,我有个重要发现,坐到我身边来吧。”
“倒底什么是?”
欧阳耿挪了挪,坐得离我很近,几乎是肩膀靠肩膀了。
“前几天你和后羿嫦娥斗法时,使用了劫雷,还记得吗?就是那个紫色劫雷。”
“知道啊,我早就能用了。有什么不对吗?”
“琳琳,你还不知道吧,剑仙是不可能使用劫雷的,那是天仙的专利。”
“专利?别开玩笑了。”
欧阳耿仰躺在草地上,伸展开四肢
“躺下吧,坐久了会累的,那天不止是劫雷,我和天华还发现你的能量频率极不稳定,由于变化速度极快,这点可能你自己都没发觉,要不是有九重天修为,我们也查觉不到。”
“有这回事?”
坐了一小会儿,是觉得有点不舒服,照欧阳耿说的躺下,他伸出来的一支手臂刚好成了枕头。
“当时我和天华也郁闷呢,后来研究了一下,结果发现,你的修为至少有五重天了。”
“五重天?怎么可能?我没有感觉任何变化啊。”
“别急,听我慢慢说。”
欧阳耿手一伸,用隔空取手的手法摘下了两颗野果,一颗落入欧阳耿手中,另一颗飞到了我面前,我当然不客气的开吃了。
“还记得那次天劫吗?你有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的记录。”
“对啊,怎么了?”
“仙灵过天劫并不是说只有自己引来天劫过了就可以提升,如果是别人引来的天劫,你来顶,只要成功了,照样算数。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我仔细思索的欧阳耿的话,脑中灵光一闪
“我对抗过九重劫雷和八重劫火,虽然斗不过九重劫雷,但八重劫火却被我莫名其妙的消灭了,所以我就算过了八重天?”
“只对了一半。”
欧阳耿把头埋到我的头发里,使劲的嗅了几下。我忍下了打人的冲动,现在有事要先问清楚,等问完再打不迟“别闻了,你快说啊!”
“你只是对抗了一道八重劫火,八重天劫的内容可非富着呢,只是对抗一道劫火不能算是迈入八重天之列,但是迈入五重天境界却绰绰有余。”
“可是我好像什么都没变啊。”
“变化当然没那么快体现出来,你当时可以越级提升啊,由一重天直接提升到五重天,甚至可能是六重天,体内的力量流动速度没有那么快变化,过一段时间你就会查觉有什么不同了。”
“哦,是这样啊。其他还有什么事吗?比如说那个劫雷的事。”
我已经握好了拳头,只要欧阳耿把所知道的一切说完,我就送他一拳,被他占了那么多便宜,只是一拳算轻的了
“你可以运用劫雷的事我们到现在都没个头绪。其他好像没什么事了。”
“你确定没什么事了吗?”
我好像已经听到拳头打在肉体上的音乐
“还有一件事,对你我来说都非常重要。”
“哦!”
看着欧阳耿严肃的神情,我不由得放松了拳头,没想到欧阳耿一个翻身,居然把我压在身下。
“你想干嘛!”
“琳琳,我为了你的事做了无数的研究调查,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一下?”
“报答你?”
看着欧阳耿吞口水时跳动的喉结,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看在我为你那么操劳的份上,以身相许好吗?”
“以身相许?好吧。”
我已经握紧了拳头,随时可以进行“人体打击乐”的演奏
“你说什么?你答应了?”
欧阳耿愣了一下
“琳琳,我没有听错吧?”
“没有,当然没有,看你那么辛苦,不以身相许实在太对不起你了,不过……”
“不过什么?”
“拳头也属于身体的一部份吧,以拳相许也属于以身相许的部份内容吧。”
“琳琳,你不会想……”
“没错。”
回到部落,我扶摸着红肿的拳头,是不是刚才打得太用劲了,搞得自己都手疼,唉,下次轻点。
“琳!不好了!”
女娲突然大叫着推门闖进来,奇怪,女娲平时都在自己一个人参悟修真密籍,和我的接触很少,顶多就是跑来问些难懂的问题,今天怎么这么失态。
“精卫不见了。”
“你说什么,谁不见了?”
“精卫,炎帝的女儿不见了。”
女娲重复了一遍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章 后羿之死
(更新时间:2004-8-3 19:54:00 本章字数:5746)
“是雷犬部落,好像是用土行术钻进来的,除了精卫外,还带走了记载法术和炼铜术的龟甲和兽骨。”
“知道了。”
一瞬间,不止是炎帝,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大势不妙,要是那些法术和炼铜术落到黄帝手中,原本就人多势众的轩辕部落,岂不是更加不可一世!和轩辕部落相比,联合部落虽然在人数上有微弱优势,但联合部落是一个多族组成的临时部落联盟,在短时间的相处里,各族勇士很难很好的配合做战。而更让人不安的是精卫的失踪,她是炎帝唯一的女儿,蚩尤和炎帝是联合部落中的领袖人物,特别是炎帝的领导能力,让各族族长都打心里配服,在这个“能者居上”,以禅让制统治部落的年代里,人们最看重的,无疑就是能力,正因为这样,炎帝才能以女子之身和号称铜头铁脑的蚩尤平起平坐,现在她唯一的女儿落在黄帝手里,如果黄帝以此要挟,炎帝很可能会念及私情而……
看到部落中人个个脸色不好,而且有此人还对炎帝投去异样的目光,哼!这些人啊,肯定有着性别歧视,想趁此机会把炽炎拉下台,让自己坐上首坐。
“这里离轩辕部落有好几千里呢,那个叫什么雷犬部落的应该没那么快到达轩辕部落里吧。”
炎帝递给我几张碎丝绸,我接过一看,竟是一张破碎的咒符,由于这个年代没有纸,所以一切咒符写在布或丝绸上。
“这是……土行符!?”
对于这张符,我绝对不会陌生,土行术不同于土遁术,土遁术只要有一定修真基础的人就可以用,而土行术则不同,不仅在地底移动速度极快,还不受地形影响,是只有地仙才能使用法术,如果其他人要使用也可以,只要手里有地仙亲手做出土行符就行。不过,土行符再快也没有飞行速度快,从精卫失踪到现在才半天时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回到老巢里去,看着手中碎成几片的土行符,就知道是地仙的杰作,目前己知的地仙,只有后羿一个!
“他们就算有土行符也不可能那么快回到轩辕部落里,我去追。”
我刚要转身,炎帝却挡在我身前,挡住去路
“琳,你别去了,把你们卷进神洲各部落的冲突中已经很对不起你们了,要是再……”
“你说什么呢,从一开始后羿嫦娥还有那个黄帝就是冲着我来的,说我连累你们还差不多,再说我还差点死在那些家伙手上,就算你要放过他们,我也不想放过啊。”
我很想拍拍炽炎的肩膀,以安慰一下这位正在担心孩子的母亲,但是她太高了,我的手根本碰不到她的肩膀,只好作罢。
“琳……好吧,就拜托你了!”
炎帝深深的身我鞠了躬,我没有拒绝,在数十位族长、长老惊异的目光中,天冥载着我,直冲云宵。
我没有使用莲花法座,因为法座虽然速度快,但散发出的光芒太过显眼,而御剑飞行时虽然也会发出光彩,但远远看上去像是一颗流星,不是非常引人注意。
真不习惯在夜里飞行,即使我有一双能在夜里看得清清楚楚的眼睛,但森林里白天与夜晚的气岔完全不同,如果说白天的森林是生机与危险共存的话,那夜晚的森林就只剩下危险与恐怖,到处都是猎食动物,哪怕一丝声音都会引来食肉动物,如果是平时,我可以放出仙灵之气,至少不会让食肉动物以为我是个糖果,但为了不被后羿发觉,我只好压抑住自己的气息,在森林中低空飞行,顺着土行术留下的法术痕迹追踪。
当我从树下飞过时,一只花豹高高跃起,天冥猛的加速,倒霉的花豹没咬到一口人肉……仙肉,嘴里反而塞满了泥,真是麻烦,从飞入原始森林开始,几乎走不到一百米就会受到一次野生动物袭击,也许仙女的肉比唐僧肉更补吧,要不然这些食肉动物怎么一个接一个的找我麻烦!
正想着,一只手臂般粗的蛇落到我肩上,张口就咬,开玩笑,要是真被一只小蛇咬到了我还是重新投胎算了。手指一弹,整条蛇就这样被我弹飞。
不知打发了几千只想吃仙女肉长生不老的野兽,终于看见森林深处传来点点火光,如果说原始森林中什么东西最容易引人注意,那无疑就是火光,难看到火光,就说明那有一个营地,有营地就会有人。由于有了女娲造出来的野兽,联合部落的猎人们再也不用辛辛苦苦跑背着几天的粮食跑到百里之外去狩猎了,所以眼前这个营地里的人绝不会是联合部落里的猎人。
收起天冥,跃上参天巨树,再次打发掉一只不知名的食肉动物后,凭着轻松身法在十几米高的树上快速移动,转眼间就摸到了营地的边沿。
在营地里走动着的人影,全都是身高不足一米五的人,这与其他部落动不动就两米三米的身高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像这样的部落,在我记忆里只有一个雷犬部落是这样,而且这些个个都是贼眉鼠眼,一看就不舒服。营地中好像还有几个女子,这一点从兽皮帐篷里传出的声音就可以知道,这些家伙,不知道自己还没脱险吗?居然还有空……算了,找精卫要紧。
我握紧了天冥,我知道这个营地里可能不止后羿一个仙人,说不定嫦娥也在,传说中黄帝手下还有不少魔人神人,搞不好今天也能碰上几个。
这个营地不大,只是随便转了转,就看见了后羿。只见他围着一堆兽骨念念有词,手中还比划着法印,地仙的法术我不怎么懂,但也看了个大概,好像后羿想用法术把这堆骨头传送到什么地方去。奇怪,他闲得没事拿骨头练传送术吗?不对!我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定下心神,仔细看着那堆兽骨,这一看之下才发现,那些骨头中还有一些乌龟壳,兽骨大都是野兽的肩胛骨,兽骨和龟壳和好像刻了些像文字的符号,甲骨文吗?算了,不管他,趁着后羿在这忙得高兴,我去救人,等救完人再找你算帐!
在帐篷间穿行,难免会碰到几个人,当然顺手将他们打晕,然后再昏迷不配的人身上帖长隐身符再丢到路边就行了,也没碰到太大的麻烦,我一直担心碰到的嫦娥和神魔并没有出现。甚至营地里除了后羿以外再也没有特别强大的气息,但我没有放松警惕,也许这是个陷井也说不定。
关押精卫的帐篷太好找了,只为整个营地只有一个帐篷有守卫把守,收拾这两个守卫,当然不在话下。
“精卫??。”
当我打晕守卫,见到精卫时,实在无法想像,她的身上居然帖满了咒符,如果她被五花大挷我倒不会奇怪,怎么会帖满了咒符?哦!对了,精卫会化形术,变成各种动物,就算用绳子捆着,她也可以变成小蚂蚁脱困而出,为了防她逃跑,当然要用咒符了。
“琳姐姐,快点救我啊,怎么发愣呢!”
“呀!不好意思,想事情想得太投入。”
我连忙撕掉了精卫身上的咒符,没想到咒符下面还有绳子,照样扯断!
没想到,刚把断绳丢在地上,一声尖锐刺耳的声音就传入我的耳膜!回头一看,竟是那条绳子在叫!管不了为什么绳子会叫了,这声音又尖又响,别说整个营地,离这几里地的森林都能听清楚。
“快走!”
我连忙抱起捂着耳朵蹲在地上的精卫,回头一看,几根火把已经在门口晃动。要是被这些喽罗缠住,等后羿一来就麻烦了,虽然后羿绝不是我的对手,但现在我手中还有一个精卫,我可不想这时候和后羿作战。
天冥一挥,在帐篷顶部割开了个大口子,在空中将天冥变大,坐在天冥上,这一切都在瞬的功夫间完成,就在我准备御剑离开的时候,突然地面传来一般巨大的吸引力,使我连人带剑,重重的摔在地上!
“琳姐姐,怎么了。”
我揉了揉摔疼的屁股,吃力的站了起来
“没什么,是地仙的重力束缚,只是让我不能飞罢了。”
还好,后羿的重力束缚只是针对我,没有放到精卫身上,要不然,几千G的重力足以把精卫变成肉饼。
“琳,你没事吧,我以为你会像上次一样没事。”
后羿脸上居然充满了关切,哼,猫哭耗子,演得还真像。
“废话,本剑仙怎么会有事!”
挥动天冥,几道剑气袭向后羿,后羿捏了个手印,几根石笋从地面突起,挡在剑气前方,哼!找死,那几道剑气连山都可以劈开,就这几根石笋也能挡下吗?
我心里已经判定了后羿死刑,转身就打算离开,虽然不能飞,但把轻功运转到极致还是能使身体轻飘飘的,不至于“一步一个脚印”。
“琳姐姐,小心。”
被抱在怀中的精卫突然叫起来,然到是后羿还活着?
正想回身在后羿身上补上几剑,地面突然窜出无数长草,这些草像蔓藤一样缠上我的脚,还不断身上爬。
“我不想伤害你,还是别打了。”
意外,真是意外,我居然看到原本应该倒在地上变成尸块的后羿毫发无伤的站在我面前,而那几根石笋也完好无损的立在原地,只是有几根石笋缺了一半。
“怎么可能!我的剑气可是连山都劈得开啊。”
“我的抗天石笋,可以挡下劫雷。”
后羿慢条慢理的解释道,就说话的这会儿功夫,长草已经缠住到了我小腹以下的半个身体。
“你还是别抵抗了,我忍心你受伤。”
“是吗?”
我可不会坐以待毙,虽然“重力束缚”使得我把大部份力量用在和地心引力的对抗上,但这并不带表我就没有还手之力了。
天冥一扫,那些缠着我的长草全数斩断,在斩断长草时非常的费劲,看来这些草叶也是被注入了仙力的,寻常刀剑还砍不开。
即然脱困,我当然不会站着等后羿收拾我,那天后羿没什么出手,这次才发现,后羿比嫦娥难对付多了。
对着后羿打出两道掌风,不管打中没打中,抱着精卫就冲向森林。
两根石笋竖起,但没能完全挡住掌风,因为发出掌风时,我用的是“隔山打牛”的手法,虽然威力减半,但这一半的功力也够后羿受的了。后羿见掌风虽然在石笋上印下了两个纤细的手印,但那两道掌风却透过石笋直接袭来,不由得大惊,连忙侧身闪躲,虽然成功躲过第一道掌风,却被第二道掌风打在肩头,这一击打得他口吐鲜血。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追!”
一直站面边上看两仙交战的雷犬族人这才回过神来,哇哇的叫着,挥舞着石斧石矛,冲向森林。
全力施展轻功的代价就是很快出现真气不足,只觉得身体越来越重,要是停止施展轻功,我的身体肯定会像落水一样沉入地底,该死的后羿,该死的地仙!我心里狠狠的诅咒了地仙一千遍,诅咒了后羿一万遍。
由于我已经放出了仙灵之气,那些野生动物再也不会把我当成食物看待,要不是看我行色匆匆,一些夜行小动物早就跑过来亲热了。
不经意间,我看到一颗大树上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简体汉字,定晴一看,不由得暗暗叫苦,同时心里把欧阳耿骂了一百遍。
“低头!”
我按低精卫的小脑袋,同时自己也弯腰、低头,就在低头的瞬间,一根细细的,难以在夜间查觉的细线帖着我的头发划过。
在我走后不久,十几个雷犬部落的人也来到这里,他们比我矮多了,细线也高出他们的脑袋好几公分,可是他们的石矛却碰上那根细线,几乎是一瞬间,十几声巨响,十几朵由爆炸火焰构成的火焰之花在两米高的树杆上炸开,然而在被爆炸吞没之前,这些雷犬族人就已经丧失了生命,他们的头颅早就被横飞的弹片打得血肉模糊。
“那是什么东西?”
爆炸声惊动了森林中每一种动物,被我抱在怀里的精卫也抬起头,看着远处的火光
“刚才我们就是从那来的。”
“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些比烟花更危险的东西。”
我可没空给精卫解释,真气越来越少,身体已经越来越重了,害得我行动速度越来越慢,这个重力束缚术能持继多久啊!
“那是什么,怎么了?”
调息了一下,准备起身追赶的后羿被突如其来的巨响和火光吓了一跳。
“没什么,姐夫做的一点小玩意。”
声音是从后羿身后传来的,后羿大吃一惊,是谁能摸到他身后还不被查觉!连忙转身,却看见天华拿着个酒坛子坐在草地上喝酒。
“这果酒不错,不过不是姐夫教你醉的那种,你把酿酒法改进了?”
“秦天华!”
后羿看到清喝酒者是天华后眼中的杀机渐渐消退,但脸色依然不好
“你走吧,看在你我的交情份上,也看在你是秦琳弟弟的份上,今天我就当没看见你。”
“你我的交情?”
天华闻了闻坛子里的酒,其实这是多此一举,那坛酒的香味连远在十丈之外的后羿都能闻到,更别说拿着酒坛的天华了
“很香,不过不值钱,没什么可珍惜的。”
手一放,坛子落地摔成碎片,空气中顿时充满了酒的芬芳
“你什么意思!”
查觉情况有些不对,后羿手一伸,一道彩花过后,那把落日神弓就出现在后羿手中。
“君子之酒,哪怕再苦再涩,喝起来也甜,小人之酒,哪怕再香再甜,喝也来也苦。”
“秦天华,什么君子小人的,我听不懂,但是我最后一遍劝你,不要自找死路,我是轩辕第一勇士,而且……”
后羿拉了下弓弦,弓弦发出清脆有力的响声
“我射下过太阳,我有落日神弓,你拿什么和我对抗!”
“破魂梭”
天华手一晃,掌心中多了一个小小的好像圆珠笔似的东西
“本来我是想空手收拾你的,但是很难找到仙人给我练刀子,所以你就委屈一下了。”
“哼,说得很好听,对付你只要雷犬部落的战士就够了。”
后羿回过头,这时才发现周围的雷犬族人有些不对头
“你们怎么了,捉住这小子。”
“你脑子没问题吧,怎么和死人说话呢。”
天华的话音刚落,周围所有的雷犬族人的头同时落地,接着四肢也和身体分家,发黑的血红四处横滚,染红了大片草地。
“早在你调息疗伤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死了,你居然不知道?”
“你……你……”
后羿举弓就射,但是用碎石箭头的原始弓箭就算配上神弓,又有多少杀伤力呢。
轻松闪过飞箭,天华一甩手,破魂梭竟然消失了,接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后羿的头竟像玻璃一样碎了。
“我是不是来迟了,管他呢,补上一剑。”
欧阳耿左手呈刀状,挥出一记手刀,手刀的刀风竟破开空间,划出一道长长的空间裂痕,裂痕不断延伸,将后羿那具无头的身躯吞没。
“姐夫!”
“怎么了?”
“后羿还没死。”
“还没死?怎么可能?”
“我忘了仙灵和妖怪的灵魂都被元神保护着,破魂梭虽然打破了后羿的元神,但他的灵魂只是受了些小伤害。”
“哦!反正那家伙不知跑到哪个空间去了,别理他了,回头把你的破魂梭再炼炼。”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一章 大战在即
(更新时间:2004-8-4 16:03:00 本章字数:4121)
就在后羿的头被破魂梭击碎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身体一轻,重力束缚消失了!我心里那个高兴就别提了,根本没想到是因为施术者出了意外才导致重力束缚术的失效,不管三七二十一,趁着良机难得,放出莲花法座,眨眼功夫就飞出数十里远,回头看了看丛林深入那若隐若现的火光,有一种想拔剑杀人的冲动,唉!算了,等把精卫送回去再说,反正以后机会有的是。
回到部落后,放下精卫,我没有去见炎帝,而是找了个地方调息。刚才消耗的真气太多了,经脉到现在还是空荡荡的,一直调息到天亮,真气总算恢复了九成。
“姐姐!”
一睁眼就看到天华坐在房门口,摆弄着一张弓
“那弓是……后羿的……你杀了后羿?”
我绝对不会认错的,那把一定就是我早先送给后羿用来射九头鸟的弓
“我用破魂松暴了他的头。”
天华轻轻的弹了弹弓弦,弓弦轻轻振动着,发出悦耳的清音
“后来姐夫砍了他一剑,连灰都没剩下。”
“你确定?”
后羿死掉最好,而且必须是死得七零八落,死无全尸,省得以后变成刑天又来烦我。
天华想了想,又弹了弹弓弦
“我保证,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找不到后羿身上的半个分子或原子。”
“哦,那我就放心了。”
“姐姐,这弓怎么办?”
是啊,那把弓怎么办,怎么说都是神器,虽然是次品,但要是落在坏人手里,可是不得了的事,但要是送给联合部落里的人……我可不想天天看到这把烂弓
“这把弓我看了就心烦,毁了又可怜,找个地方丢了吧。”
“好的。”
天华手一挥,落日神弓在空中划了条弧线,落入不远处的小河里,这把曾经让无数人为之眼红的神弓就这样落入河中激起一朵水花,如同它的主人一般再也没了踪迹,但它比它的主人更幸运,不知多少年后,一个叫岳飞的人在无意中找到了它,让它在战场上再显神威。
“你们俩真是的,那弓好歹也是件神器,就这么乱丢?”
赵丽带着两个小家伙正朝这边走来,正好瞧见天华“随手乱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反正没砸死人,你就不用操心了。”
天华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伸了个懒腰
“我小睡一会儿,你们慢聊。”
看着躺在树阴下打瞌睡的天华,赵丽笑了笑,摸了摸精卫的头
“炽炎昨天晚上喝了很多酒,到现在还爬不起来,不能向你道谢……”
“什么谢不谢的,后羿原本就和我有仇,他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他,带回精卫只是顺手而以。”
我拿出三根煮熟的玉米,分别递给赵丽和两个小鬼
“昨天顺手从雷犬族人拿来的,味道不错,吃过吗?”
“好吃。”
缙咬了一口
“就是中间的那些太硬了,味道也不好。”
“不是这样吃的,只要吃表面那些黄黄的颗粒就行,中间的不好吃。”
看到玉米棒被缙像吃面包一样一口咬了个缺口,我不得不暗暗佩服夸父族牙齿坚硬无比,要是将来我开了个牙膏厂,一定请他们来做“一口咬掉铁板”的牙膏广告。
“丽,这次来又有什么事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事?”
“你哪次来会没事?”
看了眼门外成堆的粟子壳,大多都是她的杰作。
“我这虽然不是三宝殿,但如果没事的话你绝不会来的。”
“呵呵,你真是了解我啊,这次可真是大事。”
她轻轻咬下一粒玉米,嘴巴动了两下,喉哤一动
“你和天华他们好像都没有找到甲骨吧,就是那些记载了仙术和炼铜术秘法的骨头和龟甲。”
“谁说我没找到,当时后羿就在那些东西边上。”
“你抢回来了?”
“没有, 抢那些东西干嘛,堆在一起就像食物残渣,我可没心思和别人抢那种东西。”
“你说那些东西是食物残渣!!!那此可是人人都想要的宝物啊!现在那些骨头在哪里?”
赵丽急不可待的追问着,神情非常焦急
“看你急成这样子,别急嘛!那些东西早就被后羿用法术送回轩辕部落里了。”
“你说什么!!!”
赵丽这一叫可真是惊天动地,不论是我,还是两个正在狂啃玉米的小家伙,都立即用双手捂住耳朵,任用两根吃了一半玉米掉在地上。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不要那么小气嘛,只是一些吃剩的骨头和乌龟壳,人家想要就由他们拿走啦。”
看了看门口成堆的粟子壳,我叹了口气
“为什么他们不帮我把这些粟子壳也带走呢。”
“秦琳~!你知不知道那些东西有多珍贵!”
“我知道,你和那些原始人都不在意骨头和龟甲,只在意记载在上面的文字,不过,叫我去捡骨头我做不过,下次叫那些人准备些木板和竹片,把东西记上面就成。”
我将斯达克给我的那个记忆水晶交给赵丽,以前这里面记载了很多东西,包括日记,后来知道斯达克那有个水晶可以和这相通的,可以看到我记录进这个水晶里的一切,我不在意武功修真秘籍被偷看,我只在意有没人看我的日记,我删掉了日记和关系到我隐私的一切,至于那些秘籍却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谁想看就去看了,走火入魔不关我的事。
“你把这水晶里的东西用写在木板和竹片上就行了,就算下次被偷,我也可以帮着抢回来,比起吃剩的骨头,木板竹片比较不像垃圾。”
“木板?竹片?你应该对那些原始人说,我不用那个。”
赵丽将心神探入水晶,看到里面的秘籍后二话不说,拿出一个藏在翅膀中的方形仪器,用脑波快速的将信息输入进去。
“那东西是计算机吗?”
“不是,只是一种光子笔记本,不仅可以记录普通文字,还可以记录思维。”
大约五分钟,仪器上闪烁的指示灯终于停止了。
“水晶还你,我这就把秘籍告诉部落里的人,没想到你还藏了那么多私!喂,你们两个小鬼,怎么把我的玉米也给吃了!”
“丽姐姐,你都不吃,我们当然帮你吃了。”
精卫似乎在回味股的,还在挖牙齿。
“我放在那并不带表我不吃啊,谁吃得最多,站出来。”
“缙比我多吃了五粒玉米!”
“胡说,我是一粒一粒吃,你是一口一口咬!你吃得比我多!”
他们吵架,吵得我这个旁观者都头大,不得以,只好再拿出三根玉米,打发他们
“琳,你还有多少,全拿出来吧,别藏私!”
“这是最后的了,其他没了。”
“谢谢琳姐姐!”
精卫一下将三根玉米全拿走了,运起化形术,变成一只苍鹰,抓着三根玉米直飞蓝天
“喂!那是我的!”
缙连忙追了出去
“把我的那份还给我!”
赵丽也扇动翅膀追击。
唉!这些人啊!
嫦娥和黄帝翻看着眼前成堆的兽骨和龟甲,又高兴又心惊,高兴的是先前从秦琳处学来法术与眼前这些法术相比,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区别,有了这些秘籍,自己的修为又会更上一层楼。心惊的是联合部落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修炼了这些法术秘籍,但从雷犬部落的探子发回的情报中有提到一件重要的事,联合部落已经丢弃了石制武器和骨制武器,一切生产生活用品都尽可能的换上铜制品,特别是青铜农具,让联合部落的生产水平翻了几倍不止,青铜制的弓箭头,矛头和其他青铜兵器,这些兵器的杀伤力在野兽身上得到充份体现,一把青铜斧,可以将一匹狼轻易斩成两段或是让一只熊身手分家。一支青铜箭,只要射中头部,一箭就可以让猛兽毙命,看到这里,黄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轩辕部落虽然是最早使用弓箭的,但用石制和骨制箭头的弓箭的杀伤力一向很弱,用来射飞禽还差不多,对付地上的野兽,与其用箭,还不如把长矛投掷出去。雷犬的探子甚至还侦察到联合部落正在尝试打造铜制的衣服。
黄帝不安的放下手中的兽骨,眼光转向放在墙角的铜盘,那是一个用黄铜打造的盘子,这些天他和长老一直在研究盘子的制做方法,但都没有结果,现在,自己的部落终于也可以拥有铜制品了。只是,黄帝没有注意到,这些甲骨中记载的,只是黄铜的制做方法,至于青铜,只是未提,对于情报中出现的“青铜”字样,他也没多加留意,只是以为颜色不同的铜而以。
嫦娥不时的向村口方向张望
“羿怎么还不回来?”
“哼”
黄帝冷笑一声
“英雄难过美人关,现在他恐怕躺在秦琳的怀里吧,这时候他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族长,您在自我介绍吗?”
“你!……”
黄帝一时气结,但一想起嫦娥已经不是普通弱女子,只得把这口气吞下肚子
“后羿死了最好,到时候你还不是我的人,现在就让你自由一点,到时候……哼!”
在说这话时,黄帝的声音极小,小到连自己都听不清
联合部落中也忙成一团
“炽炎,醒了?”
“嗯!怎么大家都在我房里?”
炎帝摸了摸还在发疼的头,不解的看着满屋子的族长、长老
“我想我们不能再等了。”
蚩尤递过一盆水
“洗洗脸,会清醒一点。法术武学秘籍和炼铜术都落入了轩辕手里,虽然赵丽从秦琳那帮我们弄了不少更好的秘籍,但如果轩辕部落学会了那些法术,对我们将非常不利,我和各位族长、长老商量了一下,大家都认为应该马上出兵,击败黄帝,现在就听你的意见了。”
炎帝考虑了一会儿
“我们派了数万人去学法术,真正有所成就的只有几百人,其他一些还停留在入门阶段,我想轩辕部落也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学会法术,只要有人能挡住后羿和嫦娥,击败轩辕并不是很难。”
“后羿已经死了,昨天晚上被秦天华和欧阳耿所杀。”
蚩尤放下水盆,看了看秦琳姐弟和欧阳耿的住处
“以嫦娥和他们的仇恨,我想他们不会不帮忙的。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欧阳耿教我们的铜师打靠铠甲,现在已经有四十余件成品,虽然很重,但有了这些东西,别说石头武器,就算青铜武器都只能让人破点皮。”
听蚩尤这一说不仅炎帝,在场所有人都面露喜色
“那还等什么,快去找祭师,选定吉日祭天出征。”
“到时候我要把轩辕的狗头砍下来。”
“我要试试那把轩辕剑倒底有多厉害,哈哈”
炎帝家中一时间人声鼎沸,好像菜市场一样。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二章 阪泉之战
(更新时间:2004-8-5 22:16:00 本章字数:4632)
当我得到进兵轩辕部落,随军出征的消息,感到非常的意外,虽然我知道这场战争是迟早的事,但绝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从我踏上远古土地的那一秒算起,时至今日仅半年时间,在这半年中,好像是我走到哪,哪就不安宁,在夸父部落,跑出九头鸟,麒麟群,在轩辕部落里的那段时间事态变化更是超乎想像,现在又要打仗了,我在部落中毫无目地的瞎转,木然的回应着那些和我打招呼的青年勇士,他们都在整理行装,青铜武器虽然人人都有,但是青铜铠甲,青铜头盔却只有蚩尤和夸父部落才能优先装备,这两个部落的人个个都是力大无穷、身高过三米的巨人,虽然祝融、炽炎、共工、防风等几个部落也都和蚩尤炽炎两部落差不多,但由于天华的提议,精通法术、有特殊异能的人编成一支独立的小队伍,于是这几个部落的人都被抽调出来,成了一只术士小队,不过这些人除了手中拿了用灵木做成的法杖外,腰间还别站以前自己用过的兵器,必竟这些人不是专职的术士。我和天华、欧阳耿三人随军一同出征,炎帝只想借我们力量来压制嫦娥,免得全军死在一个人手里,一天到晚搞研究的赵丽和研究仙术上了瘾的女娲则打死都不想离开部落,一天到晚留在屋里搞研究。
一进入轩辕部落的活动范围,就碰见了几个雷犬部落的猎人,虽然这些家伙最后一个不留的都被杀死,但用来通信的法术信却被传回了轩辕部落。
仅在第二天,联合部落就与一支三十几人的雷犬部落小分队对上了,结果不用说,两万人一阵冲杀,三十多个雷犬族人只跑掉了两个。
此后不断与一些百人队打起遭遇战,无论是还在使用石器的轩辕部落,雷犬部落,还是有着铜兵器的联合部落,仗一开打,都是“哦哦”叫着乱作一团乱冲乱杀,压根就是一群没纪律的野人。后来天华向炎帝提了意见,联合部落的军队才开始渐渐有了纪律。
这种与百人队之间的接战打了近一个月,受到战斗影响,行军速度很慢,根本就是停停走走(原始部落打胜一仗都要庆祝一下,所以特别慢)。
直到几天前,一支大约五百人的队伍在涿鹿被包围并消灭,从中找到黄帝的儿子--帝喾的尸体,黄帝这才忍不住带军杀出,与炎帝约战阪泉之野。
“轩辕那小子够慢的!还没来吗?我可等不及要砍人了。”
蚩尤脱下了青铜头盔,那个头盔是蚩尤向炼铜师定制的,做成牛头的模样,蚩尤把它当成宝贝,在外面还蒙上了一层牛皮,要是带上,远远看去蚩尤就像长了个牛头似的。
“前天才砍过人,现在就等不及了?你就那么喜欢砍人?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砍人了,都不会像你这样。”
我递了杯茶给蚩尤,并示意他坐下
“反正时间多的得,不急不急!刚出征时天天喊着要砍轩辕,一个多月都过来了,还在乎这点时间吗?”
蚩尤头一抬,把茶当白开水喝了个精光,唉!跟他说过多少次了,茶是用来品的,不是喝的!唉,可惜了我辛苦炼制的仙茶丹,下次不给这个不识货的人喝了,简直浪费。
“这些天我是砍人砍上瘾了,你一直都没砍过人,连砍人的滋味都不知道,砍不砍人对你来说无所谓,反正到时候嫦娥跑出来你就帮我砍了她。”
“嗯,嫦娥跑出来我一定会杀了她。你刚才说我没砍过人?”
轻轻的尝了口茶,好像浓了点,唉!蚩尤居然说我没砍过人,想我在异界时,一个晚上就不知有多少奴隶贩子被我砍了,哦,不对,是用皮鞭抽死。
“你砍过人?”
蚩尤不相信的看着我
“我不能砍人吗?”
“你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会砍人的那种女人,倒像是非常善良乐于救人的人。”
“哦,你被我的外表骗了。我可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天下第一绝对超强绝世清纯可爱漂亮美丽杀人无数血流成河积尸成山白骨成堆身上不沾血吓死人不偿命迷死人不抵命抢东西不赔钱捡东西不弯腰的女魔头。”
我把右手移放到嘴边,用舌头挨个的舔手指头,就好像刚刚杀了人,手上沾满了血,正在品尝的鲜血的滋味的杀人女魔,而且眼中流露出嗜血的凶光,这形像以前在电视里看得多了,当时觉得很酷,就模仿了下了。
“你……”
蚩尤嘴巴大张愣了半天没回过神
“不要吓我。”
“哈哈哈,你居然也会吓到。”
“你刚才那样子真的让人感到发冷。”
“哦。”
看蚩尤的神色,不像在说谎话
“我刚才真的那么可怕?”
“嗯,就像一个杀了很多人,并且在享受杀人乐趣的女魔头,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
哈哈,没想到我的演技还真不错,以后回去当明星吧!HOHO,就在我正高兴的时候,蚩尤却继续说道
“不过你那样子一看就好假,除非你把身上的仙气收起,不然你就算提着带血的刀站在尸体边上都没人会认为你是杀人凶手。”
“不会吧!那不是很方便我做案?”
正在我郁闷的时候,军中传来一阵骚动
“轩辕小儿来了!”
蚩尤兴奋得一骨碌儿爬起,把那个青铜牛头盔往头上一套,变成了活脱脱的一个牛头人,提起放在身边的青铜斧子
“儿郎们,给我杀!”
最先对轩辕部落造成伤害的不是冲出去的勇士,而是站在后阵施放法术的半吊子术士们,雷电、火龙、狂风转眼间就让轩辕部落倒了一大片人,随后的弓箭手射出箭雨又放倒了一片人,可怜轩辕部落刚刚进入战场,什么都没准备好,就在法术和箭雨的攻击下死了一大片人,由于弓不好,又站在低处,轩辕部落的弓箭手射出的箭只到飞到一半就已经力尽而跌,少数几支箭虽然射到蚩尤、夸父两族勇士身上,但用碎石和兽骨制做的箭头在青铜盔甲面前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
第二波的法术是由防风、祝融、共工部落发动的,这三个部落天生就有异能,防风部落能驾御狂风,祝融族人能操纵火焰,共工一族能控制流水,这段时间的学习使得他们天生的能力得到加强,施法比其他部落的术士快了三倍有余。
在两波法术和一阵箭雨的打击下,轩辕族人军心涣散,看到蚩尤族与夸父族两个巨人族身扮铠甲,气势汹汹的杀来,转眼间分做两路跑了个干净。
“夸父!我追这边,你追那边。”
“好!”
两个巨人族分头追敌,很快就没了影子,只剩下留在后阵的勇士。
“妈的!战功都被他们抢去了!”
防风愤愤的骂道,他的前任,也就是前任防风族长,因为轩辕召天的会议迟到了一小会儿,竟被轩辕杀死,他带着部落的仇恨登上了族长的宝座,但在这场战争中,冲锋陷阵的任务却被交到了蚩尤夸父两族身上,对于蚩尤族担当前锋,很多人都不满,蚩尤族就算了,人又多又强,夸父族人虽然比蚩尤族人强上一些,但是夸父族人少啊,只有一百多勇士,不过一路杀到这儿都没出过什么事,夸父族人的确也非常强大,联盟诸族也就默认了这种组合。
战场上,轩辕族人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着,任由联合部落的人向前挺进,他们已经无力阻止了。
“咦!”
一具尸体边上的反光引起了我的注意
“铜斧!”
我连忙捡起那斧子,没错,是把铜斧,不过做成铜斧的铜不是青铜,而是黄铜。
“琳,怎么了?”
炎帝见我脸色不对,看了看我手中的斧子
“一把斧子有什么奇怪的,还是黄铜做的,没我们的好。”
“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如果轩辕部落懂得做铜斧,那就证明他们懂得做铜箭头!从刚才一开始,我就留意到轩辕根本没出现,我怕蚩尤和夸父会在他们的埋伏!”
“刚才是没有看到轩辕。他们都已经……糟了”
炎帝连忙下令兵分两路,去救蚩尤和夸父。
“这时候分兵不太好吧,要是再让各个击破那不是很惨。”
天华走到我身边
“姐姐,我去蚩尤那儿,一会儿就回来。”
说罢就没了踪影
“我去夸父那!”
“琳琳,等等我,我也去。”
“不要,阿耿,你留在这里,万一嫦娥跑来你也好应付。”
唤出莲花法座,向着夸父族人追击的方向飞去。飞没多远,一阵热浪袭来,气温急居升高,好像进了沙漠一般。没理由的啊,怎么这么热?我落地后看了看四周,树木草皮大都干枯死了,就好像几年没下雨闹了旱灾一般。要不是看到树下还有刚死不久的小动物,我差点以为真的到了旱区。
地面不断的震动着,只前刚才还在追击逃敌的夸父族人死命的逃着,狼狈至极,看他们的表情好像看到了什么极恐怖的东西。
正想上前问个究境,却听到远处电闪雷鸣,还有龙卷风在不断抖动,接着就是从天而降的大水冲击着森林,即使隔着老远也能感到战况的激烈。那个方向是蚩尤族追击的方向吧,但愿天华已经赶到。
“琳!我父亲他……他……”
缙哭喊着跪在我面前
“你干什么,快起来。”
“请你救救我父亲吧,你知道你神通广大,你一定行的……”
“请您救救族长吧!”
夸父族人齐刷刷的跪了一地,刚才被这些人推着,我没看见他们还背着一个人,从体形看,那人应该夸父,顾不得和他们磨蹭,他们爱跪就跪吧!
运起轻松,从几个人肩上踩过,要是平时,这种无礼至极的行为我是不会做的,但是现在他们把不大的山路堵得严严实实,而我又感到夸父体内生机所剩无几,不得不这样做,相信他们也不会怪我。
到了近处一看,着着实实吓了我一跳,夸父整个人都变成了人干,就像埃及的千年木乃伊一样,刚才远远的只看到全身披着盔甲的夸父,根本没意识到会成这样子。用灵觉和探,结果更让我吃惊,夸父体力的水,竟只剩下不到四成!仅凭着不到四成的身体水份,他居然还活着,我不由得惊叹生命力的顽强,人体几乎都是由水构成的,就算把整个人放到锅里油炸,炸熟了都有五、六成的水份。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我徒手撕开厚厚的青铜盔甲,召唤出天河之水,一边将这些天水洒在夸父全身,一边将大量的天河水灌入夸父口中,虽然有很多水被夸父干枯的身体吸收,但还是有大量的天河之水白白落在地上。过了好一会儿,夸父的情况才略有好转。这时夸父嘴巴动了动,我丢了粒仙丹进夸父口中。
“琳!谢谢你。”
缙见夸父开始转醒,连忙道谢
“不!这次我也无能为力,只是让夸父在这个世界上多存在一会儿。”
“你说什么。”
“夸父他……脱水太久,我没有办法……”
缙强挤出一丝笑容,泪水已经在眼中闪动
“我知道你很爱开玩笑,这次只是骗我吓我的,对不对……”
看到缙泪光光的眼睛,我不敢正视他的目光,也不知道怎么对他说,虽然他身向和我差不多,但他只有三岁,不久前才得到自己的名字,他已经失去了母亲,再过一会儿,又要失去父亲,虽然我不想让他成为孤儿,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缙!”
焦把缙拉到夸父身边
“父亲,缙在这……”
转醒的夸父与他的儿子交谈的什么,我不想听,这是他对后代的遗言,我知道他们很伤心,我也知道,在场的人都很难过,其中包括我,现在我唯一能为夸父做的,就是把那个惹事的家伙杀了!
我知道这次的对手不是黄帝,也不是嫦娥,回想传说中为黄帝打下江山的那几个人物,再看看周围枯死的草木,渴死的鸟兽,我已经知道对手是谁了,我甚至已经决定了她的死法,这种死法对别人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她来说,绝对是种污辱!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三章 得胜而归
(更新时间:2004-8-6 17:14:00 本章字数:4007)
人们把以血为食的怪物称之为血族,东方的僵尸、西方的吸血鬼就是血族的最佳代表,许多人把吸血鬼和僵尸归于亡灵一类生物,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最早的吸血鬼,是一个追求永生,用秘法改造了自身的炼金术士,由于炼金术的副作用,吸血鬼非常害怕紫外线、辛辣的气味会使他们中毒,可以说他们是追求永生道路上的失败者。僵尸,平常人很容易把僵尸和行尸、丧尸等尸变的尸体误以为是同类,但实际上他们和吸血鬼一样,也是介于生死之间的特殊生命体,尽管和吸血鬼比较起来极度的弱智,但他们却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身体极其坚硬和吸血鬼那种极易受伤,但恢复极快的情况完全相反,他们也是追求永生的失败者,神洲在地,原本是没有僵尸的,就像欧洲大陆原本没有吸血鬼一样,他们都是突然出现的,对于中国第一僵尸的争论很多,有的说是某个服食了“长生不老药”而死的帝王,也有人说是吸了“长生药”的道士,还有一种说法,第一僵尸,是黄帝的一个女儿,名字叫旱魃,但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态度。不管旱魃是不是第一僵尸,这次我要面对的十有八九就是传说中的旱魃。
热浪袭来,周围枯死的树木受不了高温,开始传出焦味,处在队尾的夸父族人身上已经没有汗了,他们的汗早就流完了,再这样下去他们会被活活热死。
拿出几块人头大小的玄冰,周围的气温马上降底,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发冷,不用我吩咐,夸父族人自然懂得围在玄冰边上,用玄冰的寒气降温。
以几块玄冰就能对抗旱魃的高热,看来这个旱魃修真时日不久还不成气候。
在玄冰寒气作用范围之外,气温已经越来越高,地面升起的热气使得景物都在不断的抖动,有些枯死的树木已经开始燃烧,火势瞬间就蔓延开来,一个纤瘦的身影在火中显现。
一个脸上涂满了各种色彩身穿薄薄丝衣大约十七、八的少女无视周围的高热,在火中轻松自在的活动,跳动的火焰连她的丝衣都燃不着,看着那件薄薄的丝衣
“你是秦琳吗?”
她打量了我一会儿,才开口说话,我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我父亲想要见你。”
我没有说话,飞上天空,挥手凝结出一个半径一分里的冰凹镜,不断调整着冰镜的焦距
“你想干嘛?”
不仅旱魃,就连夸父族人都搞不懂我想干嘛,当焦聚对准旱魃,高温烧得旱魃身体传出焦臭味的时候,虽然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是怎以回事,但都猜到旱魃被我举在头顶的冰镜所伤。
“秦琳,你还是乖乖的和我回去的好,不然……”
旱魃说什么我懒得听,我所注意的是聚集阳光对她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强,而且那些灼伤很快就好了。
旱魃还在下面吱呀吱呀的说着什么,我一句都没听到,我只是奇怪,她都说了好长时间了,不觉得累吗?
“你是斗不过我的,乖乖的跟我走吧,我父亲很想你,他天天都……”
话才说到一半,一团火焰袭来,旱魃没将这团火放在眼里,不闪不躲,谁想到这团火焰不是凡间之火,而是三昧真火,虽然不如天火那样可怕,但被三昧真火烧着也不是闹着玩的。
旱魃很快就尝到了后果,她的左腿被三昧真火烧毁,失去一了只腿的只持,她一下倒在地上,疼得满地打滚。让我惊讶的是,她被烧毁的那只腿,居然再次开始慢慢的长出。
正当我准备给她致命一击时,飞在半空中的我感觉太阳被什么遮住了,地上显露出一个巨大的影子。
“让我杀了他!”
“夸父?”
我很意外,原本应该差不多要死的人居然带了项链,变成超级巨人
“父亲已经归去,我是新的夸父”
原来,焦从父亲手中接过族长之职,按照族规,焦改名为夸父,带上了那根项链
“我要为亡父报仇!”
焦,哦,不,应该是夸父巨大的脚重重的踩在旱魃身上,这一脚使得大地剧烈的震动,夸父踩下的地方,已经只有一个大坑,旱魃应该尸骨无存了吧。
夸父对着那个大坑使劲的踩了几脚,搞得地震不断,良久,联合部落的各族勇士才来到这里。我不想看到那些得知前任夸父逝去消息而悲痛的人们,我找到天华
“蚩尤那边怎么样了?我看那儿又是雷电又是大水,遇上谁了?”
“河伯、雨师,风婆,要是迟去一步,蚩尤那帮人差就没了。”
“你杀了他们?”
“没有,不过他们暂时不会烦我们了,姐姐,你碰上了谁?怎么夸父死了?”
“是旱魃,他被现任夸父踩成碎片了,尸骨无存。”
我看了看远处正在给父亲守孝的夸父,他那只用来踩旱魃的脚一片焦黑,还起了几个大水泡,走路都要人扶着。
由于黄帝设伏,使得夸父阵亡,其子焦被族人选为新任夸父,相比之下,由于天华到得及时,蚩尤只是受了点轻伤,其他人没几个受伤的。
此后,炎帝大摆迷阵,让轩辕黄帝也吃了回中计的苦头,黄帝带着两万多轩辕、雷犬族战士陷入一个终年云雾弥漫的山谷,被困了三天,后来轩辕族中有人偶然发现山中有磁石,以此发明了指南车,才使轩辕脱困而出,随后又打出几百场战斗,兵多将勇、武器精良的联合部落每次都轻松取胜,其间轩辕军中也有不少吞食了劣质仙丹灵药而产生的异种人类(旱魃就是其中之一),或是天资奇佳的学道人材(如:河伯、雨师、风婆)但都被我或欧阳耿轻松收拾,轩辕部落节节败退,不久之后各族联军就压到轩辕部落外。
“那是什么?上次我们来的时候没有那东西。”
蚩尤凝视着包围着轩辕部落的高墙
“那是城墙,没想到黄帝那小子居然懂得造这东西,硬攻的话会对我们造成很大伤亡。”
天华凝视城墙上的人影,扭头对炽炎说道
“我想就到此为止吧,虽然夸父可以毁掉城墙,但谁知道他们在城中还设了什么机关暗器,而且一旦他们做困兽之斗,对我们也会造成极大伤亡。”
“我们早将生死置之度外。”
炽炎口气中带了一丝怒火,这也难怪,胜利已经在望,却要退兵,但我却知道,天华此举是想保住轩辕一脉的血缘,必竟轩辕部落和联合部落都是华夏祖先。
“不怕死是好,但是白死了可就不好,我又没说白白退兵。”
面对周围不善的目光,天华指了指远处的城墙
“做为退兵的条件,我们可以要求他们每年进贡一些生活物资,而且……还要把黄帝和嫦娥交出来。”
“他们不会答应的!”
“他们会的,城里没有井,也没有储水设备,只是靠一条小河补给水源,只要让水源改道,我就不信他们不屈服。而且,由于黄帝的所做所为,使得轩辕族没几个人对他有好感,只要我们许下诺言,他们会就范的。如果你们把整个部落付之一炬,什么东西都得不到,还不如每年让他们进贡的好。”
“这个……我们和其他族长商量一下。”
退兵可是大事,炎帝和蚩尤虽然身为联盟领袖,但也不敢自做主张,很快就召集各族族长商量。大多数的族长仔细思考了一阵子后接受了天华的意见,而以夸父族、防风族为首的强硬派代表则坚绝要求扫平轩辕部落,看到他们的态度是如此坚决,一些打不定主意的族长也要求消灭轩辕族。
但他们很快就尝到苦头了,联合部落的勇士们在高高的城墙下受到惨重打击,从天而降的落石、火把、箭矢对站在城下的勇士造成很大威胁。虽然最后夸父变成巨人,一脚踢毁了一段城墙,但从缺口杀进去的勇士很快就被赶了出来。
这场战斗给了联合部落前所未有的巨大伤亡,各族族长和勇士看到那高高的城墙就有些心寒,再三思考之后,各族族长终于决定从轩辕部落捞点好处就走了。
于是,轩辕部落的水源就这样被切断了,联合部落从战士又围而不攻,最后,联合部落提出条件,结果当天晚上,黄帝就连同他的轩辕剑被人捆了送到联合部落里来,各族族长又向轩辕部落开出一份极其苛刻的进贡清单,轩辕部落也只好认了。
黄帝是被人在酒里下了药,迷昏了连人带剑一起捆了送来,当他渐渐转醒,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兴奋极了
“秦琳,你到我府上来了?哈哈,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在做梦。”
回答他的是防风氏冷冷的声音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里。”
防风氏手中擦试着亮闪闪的轩辕剑,神剑落入一个不怀好意的人手中,使得黄帝不敢轻举妄动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现任防风部落族长,防风氏。防风族长,这个快死的人我就懒得介绍给你了,反正你也认识他,不过你先别杀他,和他有仇的还不止我们俩。”
防风氏!轩辕吓出一声冷汗,再看看四周,这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屋子
“这里是哪。”
“这里是中军大帐,炎帝指挥全军做战的地方。”
我轻轻尝了口茶
“防风,要来一杯吗?”
“不了,我只喜欢喝酒,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还是我先来吧,万一你不知轻重,玩死了黄帝可不好。”
从空间袋中拿出四支袖里剑
“这玩意已经好久没用了,不知道会不会手生。”
手一挥,四支袖里剑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将这位一族之长呈大字形钉在墙上,然后用金针刺激着他的穴道,虽然这对他的身体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但却会让他疼苦万份。
轩辕的惨叫声把所有的族长都引来了,结果所有人轮流折磨他,有几个家伙没把握好分寸,要不是我及时治疗,堂堂轩辕黄帝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好不容易等几十个族长都玩累了,我才伸了伸懒腰,准备离开
“琳,明天打算怎么处置他?全听妳的”
夸父一边擦去手中的血迹,一边问道
“我听说有种叫种五马分尸的死刑,也叫车裂,听过没有?”
“没有,你说说看。”
“车裂呢,就是用绳子捆住人的头和四脚,再绳子捆到把缰上,然后同时让马朝着五个不同的方向飞奔……”
处死了黄帝,得胜的勇士们带着满车的战利品得胜而归,但没想到,他们的家园早以受到攻击。
(由于我不会写战争,所以这章写得无法入目,以后我再也不会写两军交战的场面了,宁可写一人挑战千军万马的那种)
古中国之行 第三十四章 神史真相
(更新时间:2004-8-7 18:47:00 本章字数:5328)
进攻联合部落虽然得胜而归,分尸了黄帝,但嫦娥却意外的逃之夭夭,去向不明,但一个天仙想对付三个剑仙,想想就是不可能的事,虽然我很想抓了她好好的整死,却也没特意去找,反正她是个不成气候的仙人,怕什么。
当联合部落的勇士们回到自己家园时,却意外的发现十几个长着蝙蝠翅膀的尸体被倒挂在部落外的大树上,尸体上大多有光学武器击伤的痕迹,在这时候的地球上,能有光学武器的,除了欧阳耿外,就只有赵丽了。
大队人马迫不及待的冲入部落,战士们拿着战利品兴高采烈的向家人朋友们诉说关在战斗中自己如何的英勇,但也有一些找不到儿子的母亲,见不到丈夫的妻子、看到不父亲的孩子在放声大哭。
“魔族?还是西方魔族,怎么跑这来了?”
天华看到那此尸体觉得不妙,马上找到了赵丽的女娲
“我怎么知道,他们不怀好意,还主动攻击部落里的人,所以我就收拾他们了。”
对于杀死几个魔族这种小事,赵丽根本没放在心上,而女娲则不同
“这些魔族,会不会是轩辕族派来的?”
“轩辕要是有那本事就不会被车裂了。”
天华看着笑了笑,回身指着村口的魔族尸体
“尽管轩辕族用劣质仙丹造出了一些变异人类,但那些异人的实力比起神魔来差远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不过这几个家伙却在部落最空虚的时候来袭,不像是巧合啊。”
是啊,不像是巧合,然到……是来报仇的?想到这里,我吓出一声冷汗
“天华,我记得以前你好像到云中城奥林帕斯之类的神界‘拿’了点东西,会不会是他们来报复了?”
“他们来报复我倒是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些魔族明显是撒旦手下,他没理由来找我麻烦。”
突然,欧阳耿和天华对视一眼,然后同时大笑,搞得我和赵丽、女娲都觉得莫名妙
“你们笑什么啊。”
“那些家伙,来得真及时啊,不但神魔联手,连亚特兰蒂斯都有人来了。”
欧阳耿凝神着东方的天空,尽管我的灵觉没有查到什么,但我知道,天华和欧阳耿的灵觉覆盖范围比我广得多
“东边的那些家伙,亚特兰蒂斯和帝释天归我收拾了。”
“西边过来的神族,我挡下了,好家伙,三十几不同神界全来了,姐夫尽会挑轻松的活干。”
天华向西飞去,临走时突然回头说道
“有魔族从南边来,以姐姐你和赵丽的实力完全可以挡得住。”
天华飞走后,一声极小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亚特兰蒂斯?外星移民城市?”
听到赵丽的喃喃自语,好像她知道关于亚特兰蒂斯的事,不如问问看
“你知道亚特兰蒂斯?”
“知道一点,如果他们这次开着飞船来参战,就算他们倒了大霉了。”
“倒了大霉,怎么说?”
赵丽顿了顿
“你们称这个星球为地球,但其他星球却称地球为‘亚兰乌’,‘亚兰乌’在宇宙语中的意思是‘神秘墓地’,听到这个名字你应该猜到什么了吧。”
“然到地球上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当然有了。”
赵丽有点幸灾乐祸的看着东方天的际
“我来过这个星球三次,前两次平安无事,但是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碰到了个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赵丽的话说一到半就不说了,我连忙追问
“它击落了我的飞船,还好我刀枪不入,要不然就被炸死了。我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但肯定那个家伙是地球某个史前文明的杰作,而它的老巢,就是那颗地球的唯一卫星!”
“月亮?老巢?不会是嫦娥吧!”
我脑子里出现一幕:赵丽坐着飞船在太空中航行着,穿着宇航服的嫦娥突然出现,(我还不知道神仙妖魔可以不借助任何维生系统在太空中生存)在赵丽惊恐的目光中,嫦娥拿出一个大铁锤,转眼间就把一架好好的飞船砸个稀烂,赵丽乘着救生仓尖叫的逃向地球。
“喂,琳,你在想什么?”
“呀,没有。”
“那个东西不可能是嫦娥,从我以前在宇宙各星球收集的情报看,那东西应该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金属巨人,可能是大型机器人之类的,那东西好像懂得识别哪些飞行器是地球文明的,那些是外星文明的,几亿年来都没有其他星球势力可以大规模移民地球,也有不信邪的人,但都死光了。”
“那你怎么连进来两个都没事,就这次有事?”
“不知道,也许运气好吧。就像亚特兰蒂斯一样,他们肯定也是运气好才进来的,但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件事,不然……月亮出来了,亚特兰蒂斯这些笨蛋,真的开着飞船来打仗,他们完蛋了。”
月亮?现在是中午啊!我抬头望去,一轮新月,真的从东边……快速升起。
“有没搞错,现在是中午两点啊!”
“别看了,你弟弟和欧阳耿已经开打,魔族也离这不远了,我们还是快去挡住他们吧!”
翅膀扇动时产生的强风几乎让我站立不稳
“丽,还是用莲花法坐吧,要不然没等你飞起来,周围的房子就要全飞了。”
女娲适时的阻止了某只人形大乌鸦的飞天计划
“我的属性不太适合打斗,战斗的事就交给你们了。”
“琳、丽,你们都在这啊。”
焦提着两个黄金头饰,大步走来,哦,说错了,焦现在是夸父了,只见他走到我和赵丽面前,单膝跪下
“我,夸父以一族之长身份向……向你们求……婚……”
前面一段话说得声音鸿亮,但中气不足,后面可就非常小声,几乎都听不见了。
“晕死了,什么时候不挑,专挑这时。”
赵丽一把拉住我
“别管他了,快走。”
夸父却拦住去路
“等等,你们……至少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知道我……”
“好!给你个机会,你把太阳摘下来,摘不下来就别挡路!”
说罢取出莲花法座
“琳,快走吧!魔气已经越来越重了。”
“来了。”
莲花法座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就看到一铺天盖地的魔族大军,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从天魔到影魔,从大恶魔到小恶魔,还有一大堆没听过也没见过的恶魔,还有大量的魔兽骑士。
在百万魔军中,有一个恶魔最显眼,说他显眼不仅因为他行进在队伍最前列,骑着一只黑色的西方巨龙,还因为他身上散发出的气势没有几个魔族比得上,他应该就是魔神撒担了吧。看修为,撒担甚至比目前的我还要强上一些,想到我目前的情况我只得无奈得叹了口气,明明有六重天的修为,却只能发挥一重天的水平,要收拾
他,就算硬拼也只要有三重天水平就能稳胜,可是我……唉!不过西方的神魔都是一些只懂用蛮力的未开化神魔,如果一对一的话,凭着武技招式,打倒撒担也不是难事,只是他和那些小魔头一拥而上的话……但愿我不会死得太惨。
“呵呵呵”
赵丽突然发出一阵怪笑
“好久不见了,撒担先生。”
赵丽认识撒担
“你你你……是你!!”
撒担好像也认出赵丽
“救命啊!”
没想到刚才还威风凛凛的撒担一见来者是赵丽,马上掉头就跑,就像一只见到了鹰的兔子一般
“我很可怕吗?”
我看见赵丽那张原本只比我逊色半分的美丽面容突然间变得凶狠狰狞,害得我背后冷气直冒,原来赵丽也有这样一面啊,是不是她和撒担有什么仇?
“放过我吧!”
“别这样说啦,我一向都是非常怜香惜玉的,我怎么会对帅哥下手呢。”
这句话几乎是恶狠狠的从赵丽口中吐出,这时别说撒担,就连身为“无关人员”的我听了那句话都觉得四周阴森森的,更别说撒担了。
赵丽的催动金莲法座,转眼间就追上了撒担,半句话不说,丢下几十颗黑黑的球形物体,这些球形物一落地就炸开,虽然撒担骑着魔龙左躲右闪,一会飞天一会遁地,躲过了那些爆炸,但魔军沿路的魔军可就惨了,什么都不知道就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看见自己的身体分成了好几份在天上飞。
看到赵丽独身一人追杀撒旦,虽然搞不清楚两者倒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看她孤身杀入敌阵,虽然像传说中“千军万马如入无人之境”一样,但我怕赵丽万一出了什么事,只好紧紧跟近。
虽然以前不是没有和大群军队对抗过,但那些都是人类军队,可是这次碰到的全都是恶魔,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抱着玩耍的心态出手了。
坐在莲花法座上,十指轻轻击打着天冥的剑脊,清脆的剑之音冲击着周围魔兵魔将身上的每一根神经,不少魔族都七孔流血而死,但这只是离我较近魔族,魔必竟比人类强大,百米之内的魔族虽然全部倒毙,百米之个,三百米之内的魔族也都昏迷不醒,但再远点的魔族只是感到身体有些不适,并没有丧失战斗力,唉,想我以前只用剑音的万分之一力量,就将整座要塞的人类全部击昏,现在剑音全力发动,有效范围却不到一公里,唉。
我不想与这些杀都杀不光的魔兵继续交手,那样太浪费时间,把护身真气保护范围扩大,再把莲花法座飞行高度降到离地仅一米的地方,然后全速水平飞行。
世界上最早也是最惨的交通事故就此开始,莲花法座在竖不可摧的护身真气保护下,以接近六千倍音速的速度在万魔军中横冲直撞,不时有一个个魔族被撞飞,一只只魔兽血肉横糊的从空中掉满,魔族大多会飞,但为了军容严整,撒旦命令魔族们在地面列阵,只有真正战斗时才升空杀敌,没想倒这更加方便了“飞莲撞魔”,一些魔族还没发现前面出了什么事,来不及起飞,就连同挡在身前的战友一起被撞上了天空,而且由于莲花法坐的速度太快,和大气层摩擦产生的高热使得被撞飞的魔族与魔兽在瞬间就被烧焦,掉落在地后无一幸免,而高速移动时产生的猛烈气流更是使得魔军伤亡人数猛增。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的魔军终于消失不见了,我才止住飞了几个小时的莲花法座打量着四周,到处都是焦黑发臭的残尸,这招真是太强了,哈哈,得取个名字,叫什么呢?莲花碰碰车?不行,太幼稚了,莲花七撞?更不行,都撞了几个小时了,还七撞呢!不行,得再想想。
拍打翅膀声音把我从思考中拉回了现实,只见赵丽拿着一个白色的球形金属物,脸上笑呵呵的朝我这飞来
“琳!没想到百万魔军居然被你一个人杀退了,好厉害啊,刚才撒担清点人数,至少被你撞死了二十万人,还有近百万人被撞飞的尸体撞伤的魔兵,当时他的表情可是精彩得很啊。”
“谁叫他们排着队让我撞的,还排得那么密密麻麻,没全死光已经算他们万幸了。对了,你手上是什么。”
“你说这个啊!”
赵丽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金属球
“这是我做的元修器,是修炼元神辅助机器,只要体内修炼出了元神,就可以进入这个球内修炼,修炼速度是外界的三十倍,我的飞船被那个东西击落时,撒旦从我手里骗走了这玩意,他没元神炼不了,却又不还给我,硬了放了几百年没用。”
赵丽脸上露出极度高兴的笑容
“你帮我护法,我进去修炼两小时。”
但是当赵丽的元神进入球体后,却尖叫着跑出来,小元神的脸上充满了怒气,小手中抓了一大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
“这个撒旦,没知识没文化没道德没教养的白痴,居然把元修器丢到巫师的大锅里煮,他当这是什么!”
“把机器丢到锅里煮……还能用吗?”
晕,我还是真是第一次听到这种事呢。
“当然是坏掉了,而且……那些要更换的零件我没有了。”
赵丽的元神哭丧着脸,跑回自己躯体中
“撒旦,我一定要让你不好过,琳,我要去魔界了,再见。”
“喂,等等。怎么说走就走啊。”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赵丽坐上莲花法座,不见了踪影
回到部落后,我才知道亚特兰蒂斯被不知从哪来的炮击全部摧毁,甚至连亚特兰蒂斯大陆都被击沉,而这次来犯的神灵至少有两亿,当神主神帝神王就有四十几位,但在两位九重天剑仙的击杀下能活着回去的神灵不到两万,四十几位神界领袖只剩六位。虽然我没见到天华和欧阳耿是怎么对敌的,但那么大的一场战斗居然没有引得“天地变色”,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交战的一方从一开始就以绝对优势把另一方压着打,使得弱势一方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我没有见过战场,但从天华和欧阳耿轻松自如,没有一丝疲惫的神情中就能想像当时神灵们在剑仙面前不堪一击的情影,我不知道九重天仙灵有多么强,但是从这场战斗中多少可以猜到九重天仙灵那种连天道都无可奈何强悍实力。
幸存下来的神魔们都得上了严重的“恐仙症”,神魔两界大规模的兵力调动引起了世界各地人类的注意,于是各地开始流传“神魔大战”“众神大战”的传说,虽然后来神灵大败而归,负责写传写神族历史的小神狂咬笔头,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这段丢脸的历史用比用有面子的写法记载下来,在咬断了一仓库的笔头后,终于灵机一动,把这场“伐仙大战”写成“除魔圣战”,以双方元气大伤,平分秋色,不胜不负收尾。
不过真正的历史却在某年被一个西方巫师得知并流传开来,其结果就是教会下令捕捉欧洲的巫师并用火刑烧死。而赵丽,这个战争的参与者之一,却跑到地狱,很轻易的在强者为尊的魔界中占山为王,并占领了大半个魔界,并有了绰号:黑暗天使露西法,可怜的撒旦只好在剩下的不足一半的魔界土地中苟延残喘。
但一场由两个半神之人决斗所引发的神洲劫难所引发的世界性灾难却悄然而至
古中国之行 结束
(更新时间:2004-8-8 17:01:00 本章字数:5217)
自从击退神魔后已经过了十几日,联合部落依然在载歌载舞,无论是勇士还是那些老弱妇嬬,都把自己埋在战利品中不可自拔,但却有两个不好的消息,一个是夸父化做巨人,向西方飞奔,不知道做什么去了,夸父族的诸多事务只得由长老和祭师代为打点,还有就是听说祝融和共工约定在不周山下决斗。
“缙,你知道祝融和共工大叔为什么要决斗吗?他们不是好朋友吗?”
祝融和共工决斗的事整个联合部落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还是从别人谈话中得知道,但当我问起两人的决斗原因时,几乎所有人都支支吾吾不再说话,就连天华和欧阳耿都支支吾吾的不说,原本决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场决斗,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多方打听不果,我只找找缙这个只有三岁的小孩儿打听情报,做为夸父的弟弟,他没理由不知道。
“琳姐姐,你还不知道吗?”
“我要是知道就不会问你了。”
“琳姐姐,我很快就要叫你嫂嫂了。”
“什么!”
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铺天盖地的袭来,然到说那场决斗……我成了胜利者的奖品!?
“放心啦,那两个笨蛋大叔不知道我哥哥去摘太阳了,要是知道了,就不会为了你去决斗了,而了为了你而和我哥哥抢太阳去了。”
缙看到我震惊的表情,一张口,说出一句惊天动地的话。天哪!这些家伙,真把我当奖品了,可恶!他们当我是什么东西,就算胜了又怎么样,然到我一定要在那两个人中选一个吗!
“他们……什么时候决斗。”
“就在今天。喂!琳姐姐,你去哪。”
缙无奈的看着消失在天边的光芒,转身看着精卫
“好像今天我们又是什么法术都没学到。”
“嗯!要是丽姐姐在就好了,她教的东西好玩多了。”
不周山,我曾经来过这里一次,这里曾经是九头鸟的巢穴,成千上万只九头鸟在山上驻巢哺育后代,但在一天之内,所有能飞的九头鸟都被斩尽杀绝,而巢中幼鸟连同未孵化的鸟蛋却被天华和欧阳耿平分了。
由于长期受到九头鸟身上高温的影响,不周山方圆百里之内寸草不生,现在九头鸟虽已经绝迹,但被破坏的环境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修复的,远远看上去,不周山还是那么荒凉,山体上陨石和龙卷风留下的道道伤痕还清晰可见,山上山下已经有稀稀落落的小草,尽管还是那么的冷清,但总算是有了生命的迹象,比起以前的不毛之地,也许不久的将来,这里也会长满参天大树。
莲花法座飞行速度之快,使得我在几分钟内就可以围着地球转一圈,要到不周山也是很快的事。不过得飞得高点,要不然出现“仙界交通事故:剑仙秦琳撞山受伤,事故原因仍在调查。这类新闻,我可就丢脸丢大了。
不周山已经近在眼前,甚至老远就能感觉到山下两股力量在剧烈的碰撞,祝融和共工天生是半个神,又有了修仙秘籍,通过这段时间的修炼,虽然离成仙地步还差得远,但普通的下级神灵已经不是他们对手,但如果我要插手,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
突然,我觉得腰间被人抱住,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天上拉到不周山下,一块巨石后面,这颗巨石好像还是被陨石轰山时震落的。
“琳琳,是我。”
我耳边响起欧阳耿的传音,扭头一看,不仅欧阳耿,天华也在这,在不远处,共工祝融正打得火热,为了不被发现,传音交谈是最好的选择
“你们在这做什么?”[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观战,把这个收起来。”
欧阳耿伸出左手,我那朵从赵丽处抢来的莲花法座正静静的躺在他手心里,原来在那一瞬间,不仅我被欧阳耿带到这里,连莲光法座也被他收伏。
“这就看他们打吗?”
“嗯,很久没看武侠片了,今天看一看也好。”
听到欧阳耿的回答我几乎气得吐血,什么看武侠片,我看你是吃醋想借机打击一下那两个正在打斗的笨蛋吧。
共工与祝融之间冰火交锋,清水横流,可以说是精彩至极,就算是拍电影时的特技效果都没有这么好看。
不知打了多久,共工力量不继渐落下风,片刻后就被祝融打倒在地。
胜者得意洋洋,败者垂头丧气。
远远的看见祝融嘴巴动了动,不知说了什么,落败的共工一扫落败时的颓废模样,两眼赤红,爬起来又与祝融撕打在一起,但很快再次被击倒在地。
得意洋洋的祝融嘴巴不停在的动,共工又眼红得像滴血一样,大吼一声,冲向不周山。
“他想撞山自杀?”
共工的头与山石一撞,却并没有出现想像中的脑浆四射,鲜血横流的场面,不周山被共工一撞,就像一块棉花缩了进去,但共工在一撞之后却再也没有爬起来,他的头已经变形,不用看就知道活不成了。
“阿耿,祝贺你成功的消灭了一个情敌。”
我向欧阳耿发表了“传音贺电”
“琳琳,我没想到会这样……我根本不知道他会死。”
“是吗?”
鬼才信你的话!
大地突然传来剧烈震动
“怎么回事?”
我望着高大的不周山,不是地震,而是不周山在震动,震动越来越大,山上的巨石不断滚落
“姐姐,糟糕了!上次不周山在你和姐夫联手打击下已经变得很脆落,而刚才共工将自己的全部修为都聚集在头部,一撞之下不周山再也受不了了。”
正如天华所说,早在围攻九头鸟时,我的巨形龙卷风和劫雷,再加上欧阳耿的陨石雨,早就使不周山摇摇欲坠,而此时共工集全身力量这么一撞,威力不可小看,不周山再也受不了了,这座根本看不见山顶的全球第一高山终于倒了。
“天华,我怎以觉得周围怪怪的?”
欧阳耿闭上眼,灵觉钻入了不周山底
“不好!快走!”
刚听他说完,我就觉得又有人搂上了我的腰,搂着我直冲天空。欧阳耿!看我怎么收拾你。就在我正要发作时,脚底突然传来一股强烈的能量暴破。
“怎么回事?”
“不知道。”
远在数千年之后的异界空间,魂一如即往的蒙着面,披着绿斗篷,坐在依娜的生命神殿中享受着舒适的生活,腰间的黑玉牌突然剧烈的震动起来。
“那么快就完事了?我还以为要等上几年呢。”
“怎么了?”
正在观看修仙典籍的依娜和格尔娜几乎是同时开口,应为她们觉得魂突然冒出的这句话和天华有关
“不周山倒,他们的历史任务算是完成了。”
“那天华可以回来了吗?”
“当然可以,我这就施法让他们回来。”
魂结了个手印,一个奇怪的白金圆轮凭空出现,白金圆轮转了几圈后魂冷汗直冒
“那三个家伙,离不周山那么近做什么!!我只好把空间通道设在外太空了。”
不周山倒后,强大的力量从山底狂涌而出,甚至连周围的大范围的空间都被轻底崩坏。
看到无数强大的力量在中原大地横冲直撞,最后在几个地方聚集,这几个地方就成了日后的仙山福地,看到强大如同洪水一般的能量潮,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跳了一下,好像明白了什么东西,但却又好像根本没明白。
“姐姐”
听到天华的声音,我才回过神来
“姐姐,你终于摆脱天道的束缚,进入六重天境界了,哈哈。”
“什么摆脱天道束缚?”
“这个用语言是没办法说的,我只能告诉你追求天人合一的方试修仙到了四重天就到顶了,要想升入五重天,就只有逆天了,而姐姐先前虽然以一重天境界直接升到六重天,但却没明白逆天是什么,所以还是对于力量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一重天境界,现在一下明白了,当然成了名符其实的六重天仙女了。”
“逆天?什么东西?我根本不明白。”
我真的没明白逆天是什么东西,但天空中传来一股奇异的吸力,这吸力绝不陌生
“陈叔叔打开空间通道了!”
我们放开身体,让吸力将我们带着我们越升越高,云彩被我们踩在脚下,尉蓝的天空渐渐成暗黑的宇宙
“时间通道怎么开在宇宙里了?”
我张嘴说话,却发现发不出任何声音,试了试传音也不行,只好用灵觉和天华、欧阳耿勾通
“周围没有空气,我怎么死不了?”
“琳琳啊,都成仙了,哪那么容易死,仙人个个都有小强般的生命力啊。”
汗,我没想到苦苦修仙,最后居然修成了一只人形小强。
突然,一般能量冲击从脚下袭来,我的空间袋“啪”的一声裂开一个口子,刹时间,我收藏的无数神兵利器,仙丹灵药全都下雨一般的掉向地球,虽然我及时堵住了破洞,但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了,清点了一下剩下的物品,还好,仙器一件没丢,神兵掉了个精光,仙丹掉了一半,还有斯达克给我的那个记忆水晶也掉了,不知道会被哪个好运的人捡到。真是的,都飞到宇宙空间了,怎么不周山的能量流还能影响到这啊。
“琳琳,这个给你。”
欧阳耿递过来一个漂亮的小锦袋
“空间袋必竟是凡人魔法师用的,质量不好,还不如用乾坤袋吧。”
空间袋都坏了,我不想收也得收啊,然不成要让东西掉到光?
突然,几十道光束炮向我们射来,因为刚才那道能量流,我们一直都小心提防着,几道光束炮轻轻松松就被闪过。被我们闪过的光束炮直射地面,沿途击中了正在掉落的神兵和一瓶瓶仙丹,虽然光束炮打坏不了这些东西,但却将这些宝贝打得分散开来,这下整个神洲都会掉下不少宝物吧,怪不得我说武侠小说里头那些无主的神兵利器怎么那么多呢,原来都是我不小心掉的东西,唉!
再看看是什么东西向我们开火吧,这一看不要紧,一个数百米高的机器战士飘浮在宇宙中,刚才那些光束炮应该就是从它背后那些密密麻麻的炮管里射出的吧。
“一堆废铁也敢到处惹事。”
天华手指轻弹,一道指风袭向机器战士,不要小看这道小小的指风,它可是能够射穿几千米厚的钛合金军用钢板呢,无论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披上几千米厚的装甲,所以这道指风对于科技类武器可以说是要拿命的刹星。
但没想到的时,那道指风只是在机器战士身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凹坑,并没有打穿那层装甲,虽说天华只是随意出手,但能够顶住那一下,这机器战士也算是够可怕了,怪不得赵丽曾说它摧毁过成批的舰队。
没等机器战士还击,时间通道就把我们吞没了。
不周山一倒,能量风暴使得地球上的气候变得狂暴异常,洪水将成片成片的陆地变成汪洋,联合部落地处南方,地势较低,洪水一来,损失惨重,而轩辕部落居住地由于地势较高灾情不重,损失不大,见联合部落元气大伤,联合雷犬部落趁机落井下石,在洪水中击败了轩辕部落,新上任的轩辕族长依然自称黄帝,数次大战后将炎帝与蚩尤活捉后交由族中祭师封印,炎帝的火尖枪,蚩尤的凶神匀被轩辕族修仙者夺走,下落不明。而那把被联合部落当成战利品的轩辕剑则落入雷犬部落手中,并将轩辕剑改名为“天之丛云”。 在黄帝几经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两部落开战,雷犬部落不敌,败走东洋,在东海海岛定居,借着大海摆脱了轩辕部落追杀。
女娲不忍见天下苍生受此劫难,以自身神力炼化五彩石,冒死冲入能量风暴最强烈的不周山山脚,将不周山倒塌后后显露出的大洞补上,但自己也因神力耗尽,最终被残余的能量风暴击毙,修补不周山山底大洞的最后一步最后是由祝融完成的,但在那之后天地之间就再也见不到祝融的影子。
而联合部落的幸存族人不得不继续南下,为对付轩辕族的死缠烂打,部落中人将一些修道秘籍教给极具灵性的野生动物,于是这些灵性动物也开始了修仙,但大多数灵兽不喜欢修仙,因为修仙有很多约束和禁忌,而秦琳掉落的那块记忆水晶又被女娲的坐骑,一头虎头蛇尾的神兽捡到,于是无数妖怪就此出现,由于女娲生前住在联合部落,又与轩辕部落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恨,在虎头蛇尾的神兽成为妖界至尊后,妖族与轩辕后人长达数千年的交锋就此开始。
精卫将联合部落的惨状归于突如其来的洪水,化做飞鸟,将内丹吐入海中,吸收水族元气,以此修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精卫想要填海。千年之后,修道有成的精卫后幻化作美女,将商纣王迷得魂不守舍,从而失去了江山。虽然最后被轩辕族修真者斩杀,但一个突然出现的剑仙杀散了以姜子牙为首的修真者,将她元婴救下,让其身怀千年修为重新转世投胎。
唐代灭亡之后,盘距魔界与撒旦争锋数千年之久的赵丽突然回到中原,其目的不详。
被秦琳改靠为基地的迷雾岛以及在异界宇宙中航行的太空巡洋舰被秦琳收回新得的乾坤袋中,吴刚被魂重新丢回仙界,而玉兔则带着丽丽、达米、光舞、暗舞前往修真界修炼。
依娜与格尔娜则表示跟定了天华,去哪个地方都无所谓。
而魂和蚩尤、炎帝、苏媚儿(精卫)以及另一个神秘人构筑的势力则牢牢的控制着人间界,不仅不让神仙妖魔进入,连尝未成仙的修真者,以及一些有道高僧都不准留在人间,从而断绝了修真界与凡间的联系。
我现在正在构思一部可以当做剑仙游记的继集,但又可以单独看的书。但还没想好写成什么类型的,修真都市灵异还是其他什么,请各位书友给点意见,谢谢支持,等一部小说出来时还请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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