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剑仙游记》》 · 不存在的人 · 2026-07-25
不过这面具没有留下眼洞,带上以后只有任灵觉感应事物了,至于露出来的黑头发,这世界上虽然没有同时拥有黑发和黑眼的人,但拥有单独一种特征的人还是很多的,也不怕被露出来。
“咦?这面具上怎么结了层霜?”
感应了一下四周,气温真的下降了很多,宫殿里已经达到零下十度,至于外面,早已经白茫茫的一片。
“主人,那些人类中有精修冰法的魔导师,刚才施放了禁咒,我对冰系的魔法研究不深,不能辩识是十种冰系禁咒中的哪一个。不过外面的亡灵已经全部回归死界,再过一会儿那些人类就会进来。”
“来得真快啊!”
周围的碎石已经清理干净,小气鬼军团也已经像模像样的当起了雕像。
“好像没什么要准备的了吧!”
挥挥手,一人高的冰镜瞬间出了现,摘掉面具自我欣赏了一下,嗯,有点当女军官的感觉,咦,如果我是女军官,那我手下的小兵不就是……瞄了瞄那十几个小气鬼、讨厌鬼,再看了看站在身后的亡灵法师——唉,我的手下怎么就没半个人类呢。
好像有点不对,少了什么……对了,是死气,原本附在衣服上的死气呢?对了,这衣服一套在我身上,被仙气和真气一冲早没影了,虽然我压抑住了所有气息不让人感觉到,但别人感觉不到并不等于这些气息就不存在了。
这样的话我看起来不像黑暗生物啊,怎么办?对,有了!
“德莱洛,你到王座后面躲着不要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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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海克只是涠泭公国的一名普通男爵,但他的家族却是公国中最有权势的三大家族之一,有着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走到哪都是前呼后拥,无论什么官员,只要不是其他两个大家族的贵族或是手握重兵的大将,见了他都得行礼,哪怕是亲王也得弓下半个身。
不过为了压倒其他两个家族,为自己的家族争取权利与荣耀是这些贵族的义务。
这不,刚刚听说有大批亡灵占据了宗主国皇帝设在本国的行宫,自己二话不说就冲到大公面前要下了这任务。
不就是几个亡灵嘛,骨头架子加没烂光的尸体而以,虽然因为其他两个家族从中做梗,只从宗主国神恩帝国设在涠泭的神殿请到了少得可怜的风艺神职,不过幸好,当时有几个正在访问飞兰神教的仙术师也游历到了附近,没费多大口舌就说动了这个新兴教派的神职。
不过,这些神职的还是太少了。为了保证这次能顺利完成任务,夏海克调动了所有人缘和金钱集合了他所能找到的所有士兵,还不惜重金请到了不少魔法师,甚至通过一位朋友关系,用了九牛二力,金钱美人权力全用上,终于让一位会用禁咒的冰系魔导师暂时充当打手。
不过,与亡灵军队正式交锋后,夏海克才发现在这一切似乎都白做了!
那些仙术师,仅仅只是那些仙术师就足以剿灭亡灵了!只要带上少量的护卫和那些个仙术师,再加上十几大车的豆子,让那些豆子去和肮脏的亡灵拼命吧!
我花了那么多精力和钱财,集合了那么多军队,招募了这么多魔法师甚至还有魔导师,可是这些家伙……拿了工资却没活可干!当初我找那么多人干嘛!
“这简直是一场游戏,一次散步,我从没想过在这么大规模的亡灵进攻中我还能如此悠闲,更可贵的是我参与这次郊游,慷慨的公爵还满足了我所有的要求,无论是哪方面的。”
强大的冰系魔导师躺在马车上,一边啃着水果,一边在日记上这么写着:
“如果我能得到仙教女神秦琳的认可,能使用那些奇怪的法术就好了,凭我魔导师的精神力,一个月内我可以拥有比任何一个国家更多得多的军队,我也不再只是魔导师,可惜秦琳并不大方,除了仙教徒,她不会把力量赐给任何一个神职以外的魔法师。”
“我第一次拿了人钱财而没帮人办事,但我一点也不感到羞愧,这不是我的信用问题,我要感谢那些仙术师。”
一个普通魔法师在自己的日志上是这样写的。
不过那些士兵似乎不太高兴:
“不用面对死亡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生命有了保障,但却会令我失业。”
“安心啦!”
另一个士兵安慰道:
“不会裁军的,我们国家没有仙教。”
“那我更担心了。”
原先那个士兵叹了口气:
“要是和中疆关系恶化,我可不想被那些豆子变的士兵淹没,如果不是吃太多撑死,因豆而亡这种死法实在太丢脸,我宁可死在骨头架子刀下。”
“最廉价的生命。”
这是骑士对豆兵的评价:
“真是不用本钱的战争。”
“我很忙,忙死了。”
仙术师的确很忙,忙着召唤豆兵和打坐冥想,必竟他们召唤的豆兵是主力,尽管豆兵战斗力胜过那些低级亡灵很多,但仍在飞快的减员。
“我回去是不是要给大公以及其他国家一份提案,请他们禁止出口豆类到中疆?”
夏克海公爵为自己的财产心疼没多长时间,立刻感觉到了那来自豆类的危协:
“看来豆子也可以决定战争,即使是魔导师的禁咒,在这种情况下一次也杀不死一筐豆子吧?”
一边想着,一边看向了在马车里享受的冰之魔导士,后者的眼睛见好也向这看了过来,四目相交,公爵的脸色令魔导师误以为对方在埋怨自己出工不出力。
这令他感到很不好意思,必竟他也知道,这支队伍里,收了最多好处的,就是他了,那些忙碌的仙术师出了最大力气,可自己收到的好处却是他们的一万倍还不止,不提金币,仅各种实验材料就收了几大车,而这些仙术师,据说收到的好处仅仅只是一人一小袋金币。
魔导师红着脸从车上跳下,找了个合适的地形,从随身的空间袋中找出需要的材料,画了一个简陋的魔法阵,站在阵中心念了长长的咒语。
亡灵军队中的比较高级,有一定智慧的亡灵已经清楚的感觉到了禁咒魔法特有的波动,逃?来不及了!杀掉魔导师?开什么玩笑,那要突破豆兵,再突破人类骑兵和步兵,再杀到身在后方的魔法师,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要是有大量的高阶地面亡灵或是大量的飞行类亡灵倒是有可能做到。
可是眼前的亡灵虽然数量众多,但却大多是些低等的亡灵以及少量普通的中级亡灵,高阶亡灵全在神殿里待着呢!
怎么办?
那些有着智慧的亡灵互相拥抱了一下:永别了,来生再见!
不得不说,这位魔导师已经有了接近大魔导师的水平,而且有着不错的资质,如果他长命点的话,或许能问鼎人类魔法师最高最神圣的阶级:圣魔导师。
他一连施放了三个禁咒,堪称壮举!前两个禁咒正好是出现在讨厌鬼军团说“喳”的时候,第三次却是蓄力许久才放出来的,这才让我感到气温降低,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一连三个禁咒,这可是打破了魔法界的纪录!尽管是在魔法阵、身上的魔法首饰以及大晶魔晶石帮助下才完成的,尽管完成后他已经完全动不了了,尽管他是被人扶上马车的,可一个魔导师连放三个禁咒的壮举估计很快就会轰动魔法界,这可是个奇迹!
夏海克公爵命令一个骑兵小队护送俺俺一息的魔导师阁下回城休养,反正接下来他那副死样不但出不了力还是个拖累,再则,除非是半神以上级别的存在,面对数不尽的豆兵军团,任谁都会被累死,就算会飞也不行,豆兵弓箭手手里的弓和弩,射程可是远远超过任何己知的弓弩,杀伤力估计不会比城防弩炮差多少,至少射程上差不多,不过那箭上似乎有带些类似斗气的力量,这可是城防弩炮没有的。
当魔导师与其护卫骑兵消失在人们眼中时,豆兵军团已经踩过冻裂的尸骨,踏着冰封的大地逼近散发着死气的宫殿。
PS:老说我诈尸,真要是死了尸变了晚上我就去那些说诈尸的人家里吸血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章
(更新时间:2007-2-11 22:39:00 本章字数:5585)
数以十万计的豆兵如同洪水一般接近着,可是现场唯一的亡灵法师却还没回过味来,不是被豆兵巨大的数量吓到,而是被那位连发禁咒后逃走的人类魔导师身上配带的魔法装备晃花了眼。
“一口气三个禁咒啊,人类魔导师终于有点样子了!”
盯着眼前那如同电影屏幕般、用“观世之术”带来的影像不停的赞叹:
“凡界真不是一般的富饶,那魔导师,每根手指上都带了两个魔法戒指!十根手指啊!我都要怀疑他们的脚趾上是不是也有带什么什么东西。
”
“嗯!的确。”
我回想起刚才那位脱力的魔导师被抱上马车的情景,的确是珠光宝气,仅脖子上的项链就有五六条之多:
“不是宝器就是圣器,上次好像听谁说魔法物品奇缺来着?”
“尊敬的主人,那是因为人类的人口基数实在太大,分到每个人头上自然非常的稀少,魔法师虽然是稀缺职业,但魔法物品中有不少是为其他职业准备的,例如战士和盗贼、祭师等等,而且魔法师的稀少,也只是相对稀少而以。”
“了解,粥虽多,要吃饭的嘴更多。”
我点点头,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位自己送上门来的下属:全身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面部,似乎本身就是一片黑暗,只有两只眼晴射出邪异的光芒:
“奇怪啊,德莱洛,你在死界似乎是君王级别的吧,怎么会羡慕那个魔导师?别告诉我你身上都没几件宝贝撑门面。”
“是的主人,我在死界的确是位君王……宝物是有的,死界虽是已知诸界中除了未开发位面外最贫瘠的位面,但做为死界仅有的几个君王,两三件宝物还是有的……”
说完,举起带着破布手套的右手,上面包裹着一层骨质的东西:
“这是烁骨掌套,是七百年前凡界一群信奉死界,想从死界君王身上获得力量的人类将一位高阶神父做为祭品送到我面前,我用那个圣职的骨头做成了这个宝器级别的魔法物品,带上它能施展中阶以下的神圣法术,还能削减少量的死灵法术、黑暗法术和光明法术的伤害。”
说完,又不知从哪掏出一柄短短的,只有十几厘米长的骨杖:
“这根骨杖是我的另一件宝贝,我用了一千八百年时间,用数十只巴托、炼狱的下阶恶魔的力量将一只骨龙的本源沾带上了黑暗力量,使之成为一只拥有死界、巴托、炼狱三种力量的变异骨龙,然后在其进化成幽灵龙的一瞬间杀死,用半骨龙、半幽灵龙的尸体做成了这根骨杖,嘿嘿,这东西可是件准神器啊,没枉我花了将近两千年的时间培育。”
虽然看不清这位法师型的死界君王脸上是不是有笑容,不过我可以肯定,那根看上去造型实在不怎么样,活像被狗啃过的骨头的骨杖,是他的得意之作。
“有了它,我能在实体与灵体之间快速切换,物理和魔法对我的伤害都会降低一半,另外还能召唤巴托恶魔和炼狱恶魔的僵尸或是幽灵参战
,只要骨杖不坏,那些恶魔的僵尸和幽灵都不会死。而且还能变身为巴托或炼狱恶魔,并拥有完全和那种恶魔相对应的战斗力。”
“听起来很不错!”
我不由得对那柄骨杖多瞄了几眼:
“功能挺多的。”
“是啊,我也没想到一只变异骨龙进化为幽灵龙时的骨骼,竟能制成准神器,也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心思培养,也不枉我浪费一只可以和下阶巨
龙匹敌的变异幽灵龙……”
“等等……”
我打断了德莱洛对那只变异幽灵龙的缅怀:
“我没说错的话,幽灵龙不是死界龙族的二阶亡灵龙吗?怎么仅仅只是和凡界的下阶巨龙差不多?”
“主人,您有所不知……骨龙,最多只能和凡间界的亚龙相比,死界的实力可是诸多位面中最弱的位面之一,整位实力比起凡界一半都不如,更别说那些神界和魔界了。如果不是死界过于贫瘠,令其他位面的强大存在根本看不上眼,否则,光是那些穿越位面来观光的家伙,就能把死界给毁了。”
“不是吧!似乎和传言的相差很远啊!”
听到这位死界的君王级土著这样贬低自己所在的位面,我都有些拐不过弯来,这家伙然到在骗我?可是骗我也没什么好处啊,我记得我在人类
中听到的传闻,无一不是说死界是个高手如云,强者如林的地方,随便跑来一个家伙,都能祸乱一方。
“您是听那些凡界的家伙说的吧,唉,本来能从死界穿越位面来到凡界的存在,都是非常强大的君王级人物,弱小的家伙连自保都不行,哪能在各个位面跑来跑去,再加上死界整体实力不行,强者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少少的几个名字总是比其他位面一大堆强者密密麻麻的名字好记,就那么几个人,穿越玩多了名气也就出来了,论实力死界不怎么样,论知名度我们几位死界君主可是除了创世神和无头恶魔那类家伙外知名度最高的,搞得其他位面都以为死界强者如云。唉!”
说完,扭过头看了看“观世之术”:
“我们死界,其实太弱了,即使是大名鼎鼎的骨龙其实也强不到哪去……,别说对上普通龙族,就是来一两只亚龙都能把一只骨龙搞定,强战
的亚龙甚至一对二,一对三都不成问题。”
“骨龙连亚龙都对付不了?”
“的确是这样,主人,骨龙之所以叫骨龙,就是因为它只是和骷髅兵差不多的东西,只不过一个是弱小生物的骨架,一个是强大龙族的骨架,
龙族对上骨龙,就像兽人对上骷髅兵的结果是一样的,没有二三十只骨龙,是对付不了下阶龙族的,普通幽灵龙还好点,只要五六只就能放翻
一只低级巨龙,唯一能一对一战胜活体龙族的,除了冥龙外,估计只有被我做成骨杖的那只变异幽灵龙了。”
“真的是这样?不过死界没有质量,怎么的还有数量吧?”
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死界,不管是真是假,都让我有些惊异。
“尊敬的主人,关于数量……低级的骷髅、僵尸的确数量巨大,几千亿、甚至万亿、百万亿都不止,不过……中阶亡灵却非常的少,能有一亿
就不错了,高阶亡灵也有几百万,骨龙和其他一些超高阶亡灵加在一起也有个百来万,不过这却是数百种超高阶亡灵加在一起的数量。再上去
就是我们这些君王,只有十几位而以。”
“这样的话不少啊!”
“和凡界的人类精灵之类的比起来是不少!不过凡界最低级的存在的虫类,而死界是低级亡灵,数量上也没优势,不过最顶层的君王级存在,才是衡量一个位面强大的标准,只有君王级别的存在,才能自主穿越位面,像其他的低阶到高阶、超高阶亡灵全都是要有人召唤才行。死界的君王标准是所有位面中最低的,实力仅仅只是中凡界中阶巨龙和高阶巨龙之间。”
“你的意思是……你仅仅只是比中阶巨龙强点,但来只高阶巨龙你就不是对手了?”
“是的,我的主人,至于神界和众多魔界,他们的标准比较高,巴托或是炼狱那儿的领主级强者,就比死界君王更强一些,和凡界高阶巨龙差不多,更何况领主之上还有大君,那才是魔界真正的君王级存在,和死界相差整整一个级别,神界就更不要说了,炽天使只是神族的高级走狗,算不得神族,但即使这样,炽天使战斗力却比高阶巨龙略强,对上魔界,完全是一边倒的局面,即使几个魔界加起来也不行,不过黑暗魔界要除外,黑暗魔界的力量可不比神界差多少。”
“是这样啊!”
呵呵,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以后有空去死亡世界逛逛,虽然我不会穿越位面的本事,但有这地头蛇带队应该不难才对,我绝对不怕这家伙
把我框到地头再对付我,对付死灵,甚至不用动手,只要把仙气外放,对于那些死界生物而言可是触之即死,擦之即伤啊。不过话又说回来,
为什么这些实力远远不如我的家伙都能这个位面那个位面的四处乱跑,甚至把自己手下的虾兵蟹将都带了过来,凭什么就是我不行?然到非要
我去修行那个什么魔法吗?
“主人!”
德莱洛的声音让我回了神:
“外面的人类已经快到宫殿外头了,要我让手下去阻击吗?”
“不用了!”
八十万豆兵啊!这样的数量足够摧毁一个国家的了!
这些是和亡灵僵持了数天、连续不断的召唤后积累的数量,如果算上那些“阵亡”的豆兵,少说也有一百多万的数量。不管宫殿中的亡灵有多
强大,光这些豆兵就能让它累个半死,更别说后边还有好几大车的豆子!
几道白光从空中直射下来,无声无息,但是后队马上就乱了:
“怎么回事?”
夏海克皱了皱眉,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刚才那几道白光,虽然看不出是哪个法术,但无疑光系法术,肯定是那些神职闲得太没事发生了什
么打斗。
“居然这么闲,等会儿非打发你们上前线不可。”
“大人,大人!”
一个小兵慌慌张张的跑来:
“敌袭!七辆豆车被毁了,连车带豆子全被汽化了!五人轻度灼伤,无人死亡。”
“什么!”
夏海克愣了愣,如果是正常的战争,他肯定会判断,补给被袭,不过他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是有人斗殴,很自然的把敌袭两个字给忽略了,仅
仅只是认为以后没有豆子可供召唤豆兵。
“不要紧,战场上已经有近百万的豆兵了!估计也用不上那些豆子。是谁干的,让他们当先锋队,带十万豆兵打前锋,反正他们闲得发慌。”
“不是……是敌袭!”
小兵重复了一遍。
“敌袭?”
男爵的脸色变了变:
“还有几车豆子?”
“还有六车!”
这时,又有六道白光从天而降,小兵看了看白光落下的地方:
“大人,现在估计一车都没有了。”
“敌人在哪?”
“不知道。”
“哪个方向来的?”
“天上!”
抬起头,天上除了一个太阳和几朵白云外,连只鸟都没有。
“搜!给我搜!”
狂怒的男爵从腰间拔出宝剑。
“传令骑士团,带三十万大军给我搜!一个土拔鼠洞都不要放过。”
好气魄,一开口就是三十万,这次这位男爵可算是过足了兵瘾。
豆兵的智力不高,但一般的命令完全可以执行,三十万名豆兵马上列好整齐的队伍,跟随骑士们出发,看上去,倒完全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钢铁劲旅。
但没等那支庞大的搜索队伍走多远,甚至没完全开拔,死气沉沉的宫殿突然燃起熊熊烈焰,火焰直冲天空,于是原本蔚蓝的天空被染成了红色,白云依旧是白色,但天空的色彩却变成了红色,不是诡异的暗红或血红,而是火焰一般跳动的红色。
“主……主人,这是怎么回事?”
“天变而以。”
宫殿并没有燃烧,那火焰并不是真实的火焰,它不会破坏任何物体,用道家的说法,那只是心火,修道之人如果心烦意乱,则有可能被心火焚化,也就是走火入魔中的“走火”的一种,全身烈火熊熊,但除了本人之外,什么都烧不了,连身上的衣服都能完好的保存下来,可肉体却会被心火焚为灰烬。
修道的人平时都想方设法去除心火,可我却将心火保存了下来,作为一种力量保存了下来,和仙力合为一体,不但不会危害我本身,而且还能为我所用。
不过这次动静弄得太大了点,一般情况下修道者的法术招术都是威力有余,气势不足,一个气似无力,软绵绵的小法术,却能轻易炸飞一座山
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反倒是那个声光效果十足,气势惊人的法术,大多只是吓唬人用的而以。
不过这次不同,心火引发了天变!光是这声势,就足以吓死人不偿命。
如果借用地球人的说法,“天变”就是仙人“放大招”的前奏!
因为只有大量的力量被聚集起来,引发局部世界能量失衡,才会使得天地变色,而且天变的时候,各种能量非常混乱,寻常人别想使用法术,
即使有着对元素很强控制力的人也无法得到多少力量,结果就是圣阶以下存在别想使用任何法术,即使是神灵恐怕也只能放上一两个小法术。
不过仙人在这些混乱的力量中反而能聚集更强的力量。
受“天变”影响,最先倒霉的,就是那些由法术变出来的豆兵,一个一个“拍拉拍拉”的倒在地上,身体迅速缩小,变回豆粒。
“怎么回事?”
夏海克的脸色可是非常不好,任何一个在一瞬间失去了八十万士兵的统帅脸色都不会好看,想想被火烧赤壁后的曹操就知道了。
“法术失控了!”
“是禁魔领域!我没法使用法术了!”
“看,火焰变成紫色的了!天空也开始变了!”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来,随着力量从我体力散发出来,“天变”的强度也越来越大,“天变”就像台风,也是有级数分别的,但不是以颜色来表达。
紫色是我修炼出来的仙灵之力的颜色,当天空变成和我体内仙灵之力的色彩完全一致时,“天变”达到颠峰状态了。
如果换一个仙力颜色是红色的仙人,那引发的“天变”初始色彩可能会是黄色或是蓝色又或者会是其他随机的色彩,就是不会是红色,然后才
会渐渐变成红色,当那天空变成红色时,和我引发的“紫色天变”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主人……”
大概是第一次见识“天变”,感受到那无比庞大的力量,这位死灵君王的声音都带着颤抖,在他身边环绕着澎湃汹涌的仙力,光是这飘荡的仙
力就足够把死界的死灵完全杀死。不过在我的控制下,这些仙力都绕开他游动,否则他早就被“超渡”了。
“不要乱动,不要害怕,你可以“天变”看作一种辅助魔法,……嗯,可以让我的力量翻倍。”
他被天变的力量吓坏了,“天变”这只是自然现像,像我不想和他说明什么,因为他离感悟天地还差得十万八千里,连个“感悟”的头都没开,让他明白“天变”,我还不如培养一个妖怪来得快。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7-2-13 21:02:00 本章字数:3600)
天空中的异变已经消失,天依然是那么蓝,太阳仍是如此耀眼,白云也如往常一般无瑕,宫殿燃起的紫色大火早己无影无踪,远远看去,宫殿的红墙金瓦还是那么闪闪发亮,一点也没有受到大火焚烧的迹像。如果不是近百万豆兵的损失,根本无法令人想像刚才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
无论是士兵,还是骑士,又或是魔法师,圣职者,都望着眼前大片散落着无数豆粒的土地发抖,每个人都把手中的武器死死的握紧,以至于手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而发白。
“撤……快撤!”
第一个回过神来的,还是这支队伍的领导人,夏海克男爵!
尽管这支队伍从出发到现在没有受到任何损失,还歼灭了无数亡灵——堪称卓越的战绩,可是……可是宫殿里的那个可怕存在,明显不是人力所能对付的!
这里的事情,还是让救世主来解决吧,我们只要尽到摇旗呐喊的职责就够了。
谁都能感受到天变时那恐怖的力量!即使是对斗气魔法一概不会的车夫也能从那变化了颜色的天空中感到无穷的恐惧!那是所有生物对危险的预知本能!
人类曾经和所有的野生动物一样,对大自然中的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同样有着预知能力,可是这一能力在人类发展与进化中渐渐失去,只留下极少数人有着一点点这方面的感知,这种玄之又玄的能力,被称为“第六感”。
不过,无论再怎么退化,仅仅几万年的进化历程是无法抹掉这一本能的,就像地下河中的盲鱼多少有个眼框,人类时不时的冒出“返祖现像”,即使是退化掉的尾巴,在人类身上也能找到曾经存在的证据。
这种原已经消失的本能,在极其强烈的刺激下再次复苏,就如同一个睡着的人突然被针狠狠的扎下一般突然苏醒,而天变带来的强烈危机感,正充当着“针”的角色。
“撤!撤!快点!驾!怎么不动?该死的!”
没有哪个命令会如此的深入人心,步兵们马上掉头就跑,而骑兵和车夫就遇上了麻烦,无论怎么拍打踢骂,这些马匹愣是一动不动,就如同一樽樽古像一般。
“这死马……”
男爵的坐骑同样一动不动,狠狠的抽了两鞭子却没想到战马突然人立起来,措手不及之下夏海克重重的摔在地上!
“哎呀!”
“怎么回事?”
不止是自己的坐骑,夏海克发现几乎是同时,所有的骑士都被掀翻在地!所有的战马不再顾及主人掉过头疯一般的四散逃跑。
“不对劲!怎么会这样!”
马和骑手是密不可分的好友,名贵的俊马同样也是贵族身份的像征,驯马是所有贵族的必修课,深知马性的男爵和骑士并没有因为被掀翻在地而恼怒,相反,却感到无比的诡异。
那些战马,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甚至连一声嘶鸣都没有发出,就这样人立起来掀翻骑手,反常!绝对反常!
他们哪里知道,战马对自然危险的预知远不是人类所能比的,受到的影响当然比人类更大,在天变之下,普通野兽魔兽之流自然吓得连跑都不行,过度的恐惧让全身肌肉完全僵硬,当然也完全叫不出声来——吓得叫不出声来。
当天变过后,恐惧感稍微平复,立刻掉头就跑,至于把骑手掀翻,完全是因为带着骑手跑不快——被吓糊涂的马儿哪还记得背上的骑手,早吓胡涂的马儿潜意识里把骑手当成碍事的物品用最快的方式“减负”。
至于这些,骑士们自然不知道,因为即使受龙威、神威惊吓的马也不会如此失态——区区龙威、神威,怎么能和天地之威相比,天变只是天地之威的一种,又有几人见识过这样的天地之威。
“大人,现在怎么办?”
看着那些用两条腿越跑越远的人群,骑士们不知是被吓愣了还是被摔晕了,乱子方寸。
“怎么办?坐车,不是还有远着物资的车吗?”
夏海克刚一扭头,就看刚几十辆大篷马车向着太阳的方向飞奔,惊恐的车夫坐在马车上大呼小叫。这些马车并不是专门运载豆子的车辆,所以并没有被击毁,不过吓疯了的马儿还是疯一般的拉着车飞奔,马车套得太牢了,根本挣不脱,只好先跑了再说!
“还是……靠自己吧!”
公爵和骑士们的脸色都很不好看,不过圣职们倒还看得开:
“这是神给我们的试炼,用磨难考验我们的……双腿。”
不过,他们跑了,我就郁闷了:
“这些人也太胆小了吧,这样就被吓跑了?”
“尊敬的主人,刚才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即使是神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的。”
我无奈的看着那些人影越跑越远,唉,真是失算了,在地球上,天变只是高阶修真者全力战斗的信号,经常有人说“某某与某某打得天地变色”,就是指战斗程度引发了天变,而且天变不是天劫,完全不具备攻击力,我只是想借用天变的副作用消除数量过于庞大的豆军,仅此而以,谁想到这些异世界的家伙完全不经吓,脚底抹油跑得要多快就有多快!
不行,这样放他们回去事小,没有指导我那些信徒以正确的“修炼关”,误入歧途事情可就大了。
要让他们回来……我的目光落在了德莱洛身上:
“德莱洛,你立刻追上那些胆小的家伙,找到他们的领导者!”
“要杀掉他吗?非常乐意效劳,尊敬的主人!我很快会将这些无知之徒的首级献给您。”
追杀逃亡者这种轻松的活计,死界君王可是非常乐意做的。
“我有说要杀掉他吗?”
左手食指伸出,轻轻的点在“观世之术”形成的影像上,右手把“盖世太保帽”向下压了压:
“附身,你附在他身上,借用他的身份,命令所有的士兵回来进攻,最不济也要命令那些仙教徒回来!”
“附身?主人,什么是附身?”
出乎意料,身为德莱洛居然不知道什么叫附身……大概是这家伙级别太高,那些小鬼常用的附身招数他没去在意不知道也不奇怪。
“就是依附在他身上,控制他的身体,一般都是低级死灵常用的招术,对了,俗话叫鬼上身。”
“鬼上身?主人,我从没听说过死灵会附体,那些都是邪神用的招术,不过即使是邪神附体,也只是邪神的力量附体,占据主导地位的,还是以被附体者的意志为主导,即使是被召唤力量的邪神也根本无法控制附体者的行为,不过要控制对方的行为,傀儡术和灵魂占据倒是可以。”
“傀儡术?”
我白了这个无知的死灵一眼:
“被做成傀儡的家伙行为迟缓、动作僵硬,如同在梦游的人一般,一看就知道是被控制了。至于灵魂占据,那可是要画一个大大的魔法阵,花长达半年的时间准备,还要众多奇怪的材料,现在这种情况有什么用处?你确定死灵都不会附体吗?我记得附体可是死灵的看家本领,低级死灵个个都会的大路货法术。”
“没有,绝对没有!主人,我保证无论低级还是顶级死灵,都不会有那种那么强悍的本事,如果有,凡界早就是死灵的天下了。”
德莱洛说得斩钉截铁,我却依然不死心:
“不可能吧,那东西几乎算是死灵本能……”
“主人,要是会附体,骷髅、僵尸还用得着得人类玩尸海战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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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幽灵呢?”
“幽灵只是物理攻击免疫,能隐形,充当隐形杀手的亡灵,能直接穿透建筑物,杀伤里面的生物,但同样也不会那种强大的附体法术。”
“唉,算了!中外都有鬼,鬼鬼皆有别。”
我无奈的把“盖世太保帽”摘了下来,拿在手里摆弄:
“那……鬼打墙呢?”
“主人,鬼打墙又是什么?”
“也是一种低级亡灵都会的法术,让人走了半天路依然莫然其妙的回到原地的法术。你会的话让那些人永远走不出宫殿范围就行了。”
“是幻术吗?”
“不是!说起来应该是类似精神影响之类的东西,直接影响潜意思的法术和幻术完全不同,但又好像有点像阵法,却又和阵法完全不同……别问那么多了,我又没死变亡灵,我怎么知道,你就直接说有没有就好了。”
“没有!”
“确定没有?”
“确定没有!主人。”
死界君王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这两种能力都非常强大,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低级亡灵掌握,倒是那些邪神中有几个有类似的能力……主人,您确定这些都是……低级的……低级亡灵的法术吗?”
“当然!”
“你没有记错吗?身为死界君王,我从未听说有哪个死灵有这能力,不论是低级亡灵还是君主级亡灵。远古怨灵也没有!”
“我怎么可能记错!”
我恨恨的把帽子带回头上!
我怎么可能记错!鬼打墙,鬼上身,鬼压床,在地球上可是那些小鬼天生就会的三个法术,根本不用教就会,怎么可能记错!原以为这种不值钱的法术应该是国际通用……唉,现在只能说,地区不同,鬼也不同。
“唉,都是鬼,咋差别就这么大呢!”
还是我自己动手吧,虽然不会鬼打墙,但布下一个让别人转回来的阵势还是很简单的。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7-2-16 19:09:00 本章字数:5602)
布阵并不是难事,只要通晓阵法就行,特别是那些只让人原地打转的初级阵法,召来几个小闪电,在方圆十几里的土地上打几个小坑,炸掉几座小山,改变了一点点地貌一个简陋的阵法就大功告成了,道家阵法就是这么好用。
阵法虽然很简陋,只要有点点阵法入门知识的小道士就能轻易破动,不过那些仙术师恐怕都没下过功夫去学阵法,整支逃亡的队伍,没跑出多远便如我所料再次转了回来。
“伟大的,尊敬的主人,他们又跑了!”
德莱洛兴奋的看着“观世之术”显示出的图像,这位向我效忠的死灵君主性格似乎有些“不稳定”,刚见面时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沉稳的一个人……呃,应该说是一个沉稳的死灵,但有时又会显得胆小,比如前不久天变的时候,还有时候……总之,给我的感觉是这位死灵君王似乎有些喜欢装深沉,但又经常忘记装深沉。
“不会紧,一会儿又会回来的!”
我无聊的摆弄着电锯,真是无聊啊!等那些家伙上来,我要好好的吓吓他们,浪费我那么多时间,我一定要把快乐建立在他们的恐惧之上,否则,我也不会弄来电锯那么有威慑性的凶器(不是武器)摆弄了。
没过多久,逃亡者们又转了回来,不过还是不敢“深入魔宫”,只是换了个方向继续逃命……逃亡的队伍已经拉得很长了,跑得快的和跑得慢的差得好远,有些士兵甚至丢掉了盔甲,只拿个保命的武器继续逃亡之旅。
“德莱洛!”
“主人,有什么吩咐?”
“有没有能改变人眼瞳色彩的法术?”
“改变眼瞳色彩?”
德莱洛看了看我的眼睛(面具带着不习惯,先脱下)又看了看我的头发:
“像主人这样头发与眼瞳全都是黑色的生命体我从未遇到过,估计仅此一例,这样明显的特征的确显眼……改变眼瞳色彩的法术似乎没有,不过人类的盗贼倒是有一种法术能够暂时改变容貌和发色……”
“容貌我是不会改的,我就长这样子,至于头发,染发水我可不缺,可我不想用。”
“主人……恕我无能为力了。”
“还是我自己想办法吧。”
时间在闲聊中一点一滴的流逝,可怜的人们不知绕了几个来回,会飞行的魔法师也尝试着用飞翔代步,可惜来自古中国的阵法本身就是为了对付修行者而发明的,即使飞在空中,照样迷路,一直到天色渐暗,这支惊魂未定的队伍才渐渐的镇定下来,早已经跑散的众人在宫殿不远处的山下集结,砍去附近的一些枯枝,准备过夜。
看来他们是“认命”了,休息一晚,明天大概就会来找我拼命吧!
不过这深夜还真是无聊啊!整座宫殿黑漆漆的,一点光亮都没有,跟传说中闹鬼的地方没什么两样,可惜不是城堡,否则还真有点气氛,不过,说到鬼,我身边这个仆人可是个大鬼。
“尊敬的主人,需要点烛吗?”
也许是考虑到大多数生物都喜欢光亮的缘故,德莱洛终于想起了我还是个活物的事实,这座宫殿了,除了死灵就是钢铁魔偶,都是不需要光亮的怪物,唯一的活物就是我,偏偏我就是它们的头头。
“不用,有没有光线对我来说无所谓。”
突然间,远处的营地中散出一阵魔力波动,虽然不强大,但却很明显。
“这是……德莱洛,你感觉到了吗?这是什么魔法?”
这种波动我以前没有碰到过,再加上我对魔法不是特别精通,认不出是什么法术,不过身边正好有为行家可以询问。
“这不是魔法,是通讯水晶散发出的魔力波动,而且还是高级通讯水晶,无法被干扰的那种。主人,我想他们正在求援!”
“最近的城市离这有多少路程?”
沉默了一会儿,德莱洛说道:
“离这最近的城市和这里隔了一座小山,步行无法翻越,绕道要十二小时,但飞行只要一小时就够了。”
“是吗?看来我得主动点了。这阵法只能进不能出,要是有人进来可不会有丝毫的阻挡作用。”
我不想把事情搞大,人要是多了就可能出现更多的意外,而且也更麻烦,所以我才第一时间把豆兵给灭了,要是等他们叫来不知多少人的援兵,事情可就更麻烦了!现在只有速战速决了!只是我原本布置在宫殿里的机器人完全白忙活了。
“德莱洛,等会儿你这么办……”
奔逃了一天的人们格外疲劳,不论是男爵、军官还是士兵,车夫也在队伍中,不过却车辆却只有一半不到,其他的马车因为质量问题被吓疯的马儿硬生生的拖散了架。
“还有豆子吗?”
男爵一脸疲惫的询问一位中年仙术师。
“有土豆,加点牛肉做个土豆炖牛肉倒是不错。”
“黄豆绿豆还有吗?”
仙术师指了指不远处沸腾的大锅:
“有是有,但都是不能变兵的废豆,地上倒处都是,厨师刚才随便捡了点煮汤。”
“唉!”
夏海克长长的叹了口气,疲惫的向宫殿看了一眼,突然,宫殿燃起了熊熊烈火,紫色的烈焰再次出现,火势虽大,但比起白天那场冲天紫焰还是远远不如。
“准备战斗!”
不等男爵下令,刚才还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人们早已经一跃而起,个个生龙活虎的拿起武器,手忙脚乱的结成一个圆阵,战士和失去坐骑的骑士在外,每个人都分到一面盾牌,骑士盾、小圆盾、方盾、重盾,五花八门看上去杂乱无章,再加上先前有一部份人为了逃命丢了盔甲,使得队伍中穿布衣穿盔甲的都有,看上去更乱了。再里面是一圈的投枪手,这些投枪手即可以当枪兵使用,又可以做为充当远程打击力量,其后便是几个魔法师、仙术师、祭师,最里面是没有战斗力的车夫、厨师之流,当然,还有男爵大人和几个亲兵。
在紫焰的光芒下,一些黑影从天而降,数量不是很多,估计大约十几二十几个,由于光线不足,没法看个仔细。
“注意!火把,丢!”
无数火把随着命令被丢到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地上,借着火炬的光亮,全身被金属包裹的武士出现在人们眼中。
“是死亡武士!”
这些人形机械因为被德莱洛附上了浓浓的死亡气息,外形上又以人类重装武士相差不大,被人认错也不奇怪。
不过,这些“死亡武士”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向两边让开,空出了中间一大片空地,轮到我登场了!
一团紫色的火球从宫殿方向飞来,重重的砸在机器人让出的空地上,巨大的撞击声和大地的震动令第一线的战士不由得后退的几步。
声势十足,绝对华丽的出场!这是那些动漫和电影里大BOSS登场镜头精选,根据我的了解,异世界的正派反派的BOSS们可从来没有这么震憾的登场,就算是神也没有,可以说开天辟地至今,我是登场声势记录第一。
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中,我从火焰中缓缓的走出,当看到我的身影人们却逐渐从惊恐变得……有个人甚至小声嘀咕:
“我还以为是个身高十米一拳能打倒亚龙的大魔王,原来只是个带面具的怪女人。”
“就是就是,吓了我一大跳。”
怪女人?居然说我怪?哼,那个人,我记得你了!
不过,不值得为了几个小角色坏了我的出场秀,于是,我压低噪门,用尽量低沉的声音背起了精心准备的台词:
“卑微渺小的人类,你们来这做什么?想加入不死的亡灵一族吗?”
没有人回答,那些小兵的身份不够,而身份足够的男爵却没有足够的胆子说话。
“怎么,你们连说话的胆量都没有了吗?”
几乎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在男爵身上,受到无数目光“鼓励”的夏海克咬了咬牙站了起来:
“加……加入亡灵我们没有……没有兴趣……”
声音音量挺大的,几乎是吼出来的,但中气明显不足,还不连贯。
“我们……我们是来……我们是路过的,不小心迷路了,能麻烦大姐带我们出去吗?”
此话一出,除了男爵本人和那些人形机械,在场者几乎人人一口气堵在气管里,大脑都是一阵眩晕:怎么这种严肃的场合还会跳出这么一个活宝来。但是男爵大人接下来的话更绝:
“迷路了半……半天,我们都挺饿的……有没有吃的啊?”
这家伙,是不是被吓昏了头,口不择言?
“等你们成了亡灵,就不会感到饿了……”
“我还是觉得活着好。”
夏海克突然一改刚才那副吓场了的模样:
“要死的人是你,大伙儿听着,眼前就这么几个亡灵,一起上,杀啊!”
这时我才发现,本来被吓得面无人色的士兵们被夏海克这么一搞,心中怯意早已经消失大半,再被这么一喊,只是愣了愣,立刻冲了上来,这位男爵,看来不是完全吃闲饭的啊,挺懂得鼓舞士气。
即然打起来了,小兵就应该由小兵来解决。
“讨厌鬼们,给我上!”
“讨厌鬼”作为挖掘机器人,并不是什么专门的军用品,我只是对它们的程序进行一定的修改,它们虽然没有军用机器人装备的光电军刀和枪械、小型火炮、导弹,但如果只是对付一些使用冷兵器的军人,却是足够了。
它们的双手马上变成了钻头,这些强化碳素钻头是高效的采矿工具,用着极高的效率,一交锋马上就显示了它们的实力,虽然这些机器人不够灵活,但对方也不是什么武技高超之辈,那些盔甲啊,盾牌啊,根本两三下就报废了,兵器也麻利的被钻出了几个缺口,不过钻头的噪音实在是大,这也是我为什么叫它们“讨厌鬼”的原因。
“星空中闪烁的光芒,以您仅有的光辉照亮漆黑的夜空……”
战士的攻击被挡了下来,可是后方祭师却开始吟唱魔法:
“……光明永远的旋律,晨星指路!”
数道光芒从天空射下,和几个小时前我用来攻击运输豆子的马车的卫星攻击非常相似。
“啪”“啪”
魔法的声光效果比起科技武器来还是差了点,尽管威力并不弱,几声脆响,所有的“讨厌鬼”都成了地上的一堆废铁,这些机器人虽然身上包了一层钢板,但必竟不是军用机械,用的只是普通钢板,又很薄,自然经不住魔法攻击。
不过相比之下,那些战士损失可就大了,短短的交锋中,有好几十人倒在地上……倒不是死了,我并没有让机器人下毒手在他们身上钻洞,只是让机器人毁掉他们盔甲兵器的时候顺便“踢”“撞”他们一下,专捡四肢下手,可想而知,被这些力大无穷的铁家伙打到的人,手脚是折定了,那几个先前说我“怪”的人被重点照顾,伤势特别重。不过反正他们有圣职人员在,很快就能回复。
“我还以为诗风情的祭师只会使用风系法术呢。”
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几位祭师,刚才那个法术似乎有点难度,再加上劳累一天,这些神职有些摇摇欲堕,不过却还是坚持着,但短时间内想发第二个法术是不可能了:
“只要是信奉神的人,光明法术是肯定会的,要不是现在是夜晚,要是不是‘圣尸’被毁,你只有伏诛的份。”
在天变的时候,和豆兵一起被毁掉的,还有“圣尸”和魔法师们的召唤兽,看来这些神职挺在意那些僵尸的。
我还想再说两句,没想到这时魔法师的法术也完成了,一瞬间,无数的各系魔法都冲着我过来,看样子是想一击必杀。
“就这点水平?”
看着那些魔法一一打在护身罡气上,我不禁好笑:
“就你们那点水平,多回去练几年。”
“我们压根就没想一次打倒你。”
一位魔法师笑得很开心:
“回头看看你的手下吧。”
“你不会是骗我回头吧?哼,这种伎俩太幼稚了,我就免为其难上当一次好了。”
我很大方的故意上了一回当,反正他们也伤不了我,可是回过头却看见,续“讨厌鬼”之后,“小气鬼”军团全变成了一个个大铁球,也变成了废铁:
“怎么回事?”
“哈哈,想不到吧!”
这回笑的,是仙术师:
“我们仙术师可不仅仅只会把豆子变成士兵,我们的金系法术可是所有使用金属装备战士的克星,即使亡灵也不例外,金系法术会让他们被盔甲压成一个肉团,要圆的还是要扁的全看我们心情。”
我还以为这些仙术师只学了个“点豆成兵”:
“除了这些,还有吗?”
“没有了,也没有必要学,就这两个法术,够用了!”
说完,仙术师们拂尘一挥,战士们身上的盔甲、盾牌和武器全都附上了一层光芒,是“披甲执锐术”!在这个法术下,盔甲会变得更加坚固,武器也会变得更加锐利,这个法术,会把一群轻步兵变成一群比重步兵防御更加的家伙,前提是那些轻步兵要有穿金属盔甲而不是皮甲!
嗯,只是修炼了金系的“毁兵术”“披甲执锐术”和木系的“点豆成兵”,以前还见过仙术师用“金爆术”,还有个土系的“移山术”,其他几个初级的控制系法术,除此之外似乎没见过别的中高阶道术,唉,问题还是很严重啊!
见己方形势扶摇直上,士兵们兴奋极了,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抓活的,我要看看亡灵女人长什么样子!”
“肯定很丑,等会儿我要把她的脸划花!”
把我的脸划花?心肠真不是一般的恶毒,要好好教训一下!
打了个响指,藏在暗处的德莱洛得到信号马上施放出了一片带着死气的烟雾,刹时间鬼气腾腾!
“这是什么?我看不见了!”
“镇静!镇静!”
“哎呀,谁用剑捅我了?”
烟雾影响他们的视力,却对我不起作用,趁着这个机会,我要解除这些战士的武装!
五系金之术——碎金!
烟雾过后,所有的战士都发现,自己已经手无寸铁,身上的盔甲,手中的兵器,全都变成了地上的破铁片,握在手中的只有一个个剑柄或是木棍,而投枪手更倒霉,本来收到命令作为预备队注意战场情况的,没想到一枪没投,身上留下的,就只有木棍了。
刚才还扶摇直上的形势,一下子急转直下,如同股票崩盘。
PS:过年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忙不会更新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三章
(更新时间:2007-2-28 0:21:00 本章字数:6283)
同样是金系道法,仙术师现在只会用此最肤浅的法术,像那些令盔甲刀剑如炸弹般炸开伤敌,或是让盔甲变形缩成一团挤死穿着盔甲的战士,这些都是入门用的金系法术,尽管这些法术被异界人称为“战士克星”“骑士杀手”,仍然改变不了它们是入门法术的事实。
这些入门法术,只要简单的操作就能够使用,完全是模式化的,至于法术效果完全依靠法力输出的大小来控制,这样简单的控制对于正统道术要求的“收发自如,操控由心,如臂挥使”的境界相差太远。
异界的魔法师和战士都属于那种出了招就必须坚持到底,不能半途收招的低级水平,发出来的招术都是一模一样的声光效果,几乎一样的杀伤力,完完全全的公式化,和地球上那些电脑游戏里那些“系统招式”差不多,只有魔导师或以上级别的“强者”才能勉强玩出一点花样,受到这种主流的影响,仙术师们的思想也停留在这一水平,丝毫没有想达到那种“收放自如”的境界。
我所使用的也是金系道法,同样也是以破坏金属物件为主,不过不同的是,这招如果由那些水平不够的仙术师来使,化为灰烬的金属粉尘会从人体的呼吸道、毛孔等地方进入体内,破坏人体组织的全部机能,很快就会让人死亡。而在我的控制下,这却只是个解除武装的小法术。
“哈哈哈”
我故意张狂的大笑,借此刺激一下这些人:
“是谁说要划花我的脸呢?”
手无寸铁的人们中有几位感到一阵寒意,武器和盔甲是战士们最可靠也是最依赖的伙伴,有了好装备的战士是老虎,是狮子,没了装备,就是绵羊,连反抗的意识都丧失得一干二净,也许有些对自己拳头很自信的家伙在失去武器后会用拳脚、牙齿去和敌人作战,但那只限于人类与人类,或是人类与低级魔兽之间的战斗,要是用拳头去对付巨龙,就算是斗气强横的圣阶武者也不会做这种事(法师除外),眼前这些人已经把看成是我死界的君王之一,拳头对我这样“强大而邪恶的存在”肯定不会起任何作用。
“这是‘碎金’……为什么你会我们仙教的法术!”
认出我所用的法术,仙术师们的脸色都变了,不过即然已经被认出来了,我就说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台词:
“任何招术,在我面前使用都有可能成为我的招式。”
这台词经常在地球某国出品的动画或漫画中看到,不过不得不说,这台词还真的很唬人。
“不可能!”
事实就在眼前,但那些仙术师似乎还不相信。
“不管什么可能不可能的……”
电锯被启动了,随着马达轰轰作响,锯齿快速的转动着,巨大的马达声响和快速运动的锯齿,令一张张脸都变青了。
“还好刚才这电锯被我护着没被你们的法术毁掉……”
我伸出手,顶了顶头上那顶“盖世太保”帽,脸上的白银女神面具也反射着光,只是那反射的光怎么看怎么诡异、阴森:
“刚才说毁我容的……”
电锯猛的直接人群中不断向后缩的几人:
“是你们吧!”
“不是……不是我,是他!”
士兵甲连忙将身边的小兵乙拉来挡着身前,小兵乙一看自己被那个叫不出名字,但一看就知道是强悍而可怕的兵器指着,腿都软了:
“刚才我根本没说话……”
随手接过了战士丙挡在身前:
“我看到了,刚才是他说的……”
“不是我!”
战士丙转身也想拉个人挡在身前,结果手上却抓了个空,这附近的人早就跑了个精光。
“是谁已经不要紧了……”
我用非常低沉,非常阴森,用缓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的说着,人们疑惑的看着我:
“您不追究了?你真太仁慈,太……”
“不……我要把你们都杀了!”
我突然大声“吼”出来,同时把电锯高高的举起,我相信这模样像极了“电锯分尸狂”杀人的前奏。
“我们是无辜的……”
“宁可错杀一亿,也不可放过一个!你们都要死!”
说话的时候,我已经身在半空,向人群中央落下,受惊的人们四散而逃:
“救命啊!”
“我是无辜的”
“冤枉啊”
郁闷,听这些叫声,我怎么总觉得像是古装审案片里的情节,就差个“青天大老爷”登场了。
我落下的地方,正好是那位男爵,骑着高头大马,坐看人们四散而逃,面对当头落下的电锯,他似乎吓傻了,照这样子,他非分尸不可,我正考虑是不是要把电锯移开一点,只给他留点小伤,反正有神职在,就算切断大动脉只要救治及时也死不了,不过他总算及时回了神,身子一歪,摔到地上,爬起身来头也不回的撒腿就跑。
在马儿嘶嘶的惨叫声中,电锯轻而易举的将那匹骏马轻易拦腰切成两段,而人们所做的,只是回头看了看那一分为二,还在垂死挣扎的马儿,然后继续撒腿就跑。
阿米陀佛,秦琳保佑,可怜的马儿,我会超渡你的。
左手轻轻扶过马儿的头部,灵魂被抽离驱体,随后进入了轮回,被仙灵超渡的灵魂,带着少许仙灵之气转生,它的来世绝对不会是平凡之辈。
不过,“超渡”在人们的眼中看来,却是我这个“死界君王”吞噬了那只可怜战马的灵魂,当下二话不说,两只脚丫子撒得更欢了。
“我们怎么办?”
一群神职们面面相觑:
“跑吧!再不跑来不及了。”
“我跑不快啊!”
“那是你的事,我先跑了。”
魔法师和神职们刹时间作鸟兽散。
“等等我们!”
仙术师们紧随期后,虽然最后开始跑,但仗着在地底是就练出的强壮身体,很快就超过了那些神官魔法师。
“这么快就跑了?”
关掉了电锯,找了个干净战的地方坐下。这时,一直躲在旁边的正牌死界君王冒了头:
“主人,他们都跑了……”
“没事,一会儿还会回来的。”
“嘿嘿,主人英明,我倒忘了这事儿。”
时间还长,我从烧烤架上拿了个火候刚好的烤鹿腿,除下面具,咬了一口,好香啊!异世界的饮食水平很差,除了个别几个国家,大多数地方饭菜味道都只是勉强入口,唯有烧烤做得不错,非常有水平!当下把那些被人咬过的、烤焦的统统丢到一旁,换上了新鲜的肉,嗯,品种很多啊,猪牛羊鸡马的肉都有,鹿肉兔子肉也不少,好了,不说了,开餐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原本四散而逃的人们总算回来了,哼,阵法还在,想跑可没那么容易。虽然双腿还在发抖,但步伐坚定,尽管手无寸铁,却排成坚定的队列,因为他们知道,逃不出去了,除了以死一搏,没有别的出路。
“伟大而英明的主人,那些人类回来了。”
“知道了,不急,等我把这个吃完……你先回避一下。”
当我把鹿腿上最后一大块肉吃进肚子,整支鹿腿只剩骨头,随手一丢,在旁边不知谁丢在一旁的衣服上擦干了手上的油迹,白银面具一带,迎上了怀着必死决心的队伍,当然,最后还不忘召唤一只风元素帮忙照看那些烤肉,免得烧焦了,为什么要是风元素呢,这里面可有很深的学问,如果用土元素,那些烤肉上恐怕会沾上泥巴,用水元素的话,时间长了水份都会蒸发掉,火元素就不用想了,我还不想吃焦碳,至于德莱洛……让一个死人去碰那些烤肉,我会没胃口的。
“你们终于回来了!”
电锯在我手中欢快的轰鸣着,对面的人群也并不是手无寸铁,至少木棍还是有的!
“魔女,我们和你拼了!杀啊!”
一大帮人蜂拥而上,再也没了什么队形,反正怎么看这伙人就是一股子乱民,完全没了军人形像。
但是冲在最前面的,不是人,而是各种各样的法术,什么暴炎、强风刃、审判之光啊,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法术一窝蜂的对准了我,其次却是各种斗气,从普通的斗气到神殿骑士的光明斗气全都有,可惜不论是法术还是斗气,都没什么质量,法术大多是中下阶的,高阶魔法没见着一个,斗气也全是剑师以下级别的。
“就这么点水平?”
我不肖的笑笑,发出一道剑气,满天飞舞的魔法和斗气刹时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刹那间,天地间清静了。
“接下来……咦?”
我正想发表几句感慨,却没想到身边站了三个战士,这三个战士呈等腰三角形把我围在中间,每个人都离我十米远,令我奇怪的是,这三个战士穿着全套的盔甲,手中拿的也不是木棍,而是真正的金属兵器,如果只是这样我还不会惊奇,这三个战士,穿的是仙殿剑士的装备,不是仿冒品,仙殿剑士的盔甲,并不是金属制成,而是和地球上的防弹衣差不多的材料制成,而他们的剑,也不是钢铁制品,是合金!
这些家伙,趁着刚才魔法斗气满天飞的时候把我给围住了,而我出于大意又懒得去感兴四周,才让这三个剑士把我给围了起来。
“什么时候……”
我环视着周围的三位仙殿剑士,我记得刚才根本没看见他们啊!
“天不亡我!哈哈哈!”
那位男爵仰天长笑,喝止了其他手持木棍的士兵:
“想不到吧,刚才正好碰见几位仙教高手前来支援,魔女,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我的死期?”
我歪了歪头,看着那个满面红光,全无刚才狼狈样的家伙:
“就一个小小的三才阵也想对付我?”
“你居然知道三才阵!”
在场的仙职们明显吃了一惊:
“你怎么会知道我们仙教的三才阵法?”
我笑了笑:
“你这话问得真奇怪,有些基础的东西当然清楚,就像战士不会魔法,但依然知道有种法术叫做火球术一样。”
“基础……的东西……”
男爵的信心马上消失了一大半:
“扎特,三才阵真的是基础的东西吗?”
“是的,男爵大人。”
从人群后边走出一个红发金瞳的仙术师,这个仙术师在刚才我也没见过:
“大人,这位死灵君主应该也会点阵法,我见这附近被布下了一个迷踪阵,这才使大家走出不去。”
“迷踪阵,很厉害吗?”
“大人,不用担心这位死灵君主能强到哪去,迷踪阵是比三才阵还基础的东西,除了让人迷路外没有任何用处,也没有任何杀伤力。”
那位红发仙术师说完,目光移到了我身上:
“死界的君王,你为什么会我仙教的阵法?”
“这话有意思,你干嘛不问为什么那些火系魔法师会炼狱魔物的火系魔法?”
这话有点强词夺理,魔法这东西只是简单的把魔法元素凝聚起来而以,那些高阶魔兽或是魔物,对自身属性相同的魔法只是看一遍马上就学会,只要魔力足够就能放出来。
至于道术却不同了,那是勾通天地的玩意,说起来阵法比普通道法的层次还要更高,除了入门阵法可以随便布置以外,其他的阵法可都要通过演算,预测天机才行,就算同样以阵法起家的那些门派,除非盗艺或破解、学习,否则不可能出现两种相同或近似的阵法。
“魔法师是有国界的,魔法却是无国界的!阵法也一样。”
地球上的某句名言被我改了点内容丢了出来。
“好个‘魔法师是有国界的,魔法却是无国界的’不过无论如何你今天都要死,记住了,消灭你的人,是仙教红蓝双杰之一的真红使者——扎特!”
“三才阵发动!”
无声无息的,三道光柱划破虚空,直接照在那三位仙殿剑士身上,三个先秦时代的金色文字“天”“地”“人”分别出现在三人脚下,随后文字破碎化做如同点点繁星一般的光芒,随着三道光柱缓缓升上天空。
“神迹!”
不少人跪了下来,喃喃祈祷着,这声光效果,真的不错!
不过我可不吃这一套,他们身上的力量是我给的,阵法是我教的,现在我可是很有兴趣看看他们的水平有多高,比起先前那几个只会玩豆子和金系道法的家伙有多强,可别再是偏科生。
“什么神迹,哼!”
[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虽然身为中疆全国的“精神领袖”,但我对什么“红蓝双杰”却是第一次听说:
“你们这些家伙明显是学艺不精,三才阵发动时可没这么大动静,正宗的三才阵发动时可是无声无息的!那时候才是阵法大成,现在这样子,估计连小成都算不上。”
话虽是这样说,但我已经对他们的阵法能力给予了肯定,必竟仙教才创办没多久,这么短时间内能够学到点阵法还是挺不错的!
“你对阵法挺了解的,不错,这三才阵我们也是刚刚才会,你便是我们的第一个试验品!”
“想法挺好的,不过你以为我就这么傻站着等这阵势发动?”
饱含真气的电锯斩向其中一条光柱,站在光柱里的仙殿剑士举剑抵挡,合金宝剑与电剧相交,噪音响起,火花四射!受到不断转动的锯齿影响,剑与锯发出剧烈的抖动,那位仙殿剑士可是第一次碰到这种非巨力产生的快速抖动,手上发麻,差点拿不住剑,不过其他两位剑士并没有坐视同伴独斗,两道剑气(不是斗气)向我后背急袭而来。
不错,不错,虽然他们体内的真气并不是自己修炼来的,但能这么快掌握普通武林高手几十气修行才能掌握的剑气也是相当不容易,不过这剑气好像应该是仙殿骑士的绝活,怎么仙殿的剑士把这招给“盗学”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仙殿剑士的水平,我非常满意。
虽然满意,但可不能说出来,我回过身,电锯一挥,也是一道剑气,与那两道剑气同归于尽:
“你们有点水平,不过还不够。”
“那这个呢?”
扎特丢出了几块宽五厘米、长十厘米,厚一厘米的玉片……不,不是玉片,是玉符!道家的符术有分两种,一种是“软符”,软符以纸符为主,有些门派喜欢用布或是丝绸制做的都有,不过随着时间流逝,纸符因为制做方便,成本低廉成为各派制做“软符”的首选。
而硬符却主要是以竹、木、石、玉、金属等坚硬物体制成,硬符制做比较麻繁,也比较费神,但是效果却是软符远远比不上的,特别是玉符,本身就有灵性的灵玉制成的玉符拥有移山埋海的能力也不足为奇。
扎特丢过来的,是玉符,虽然看上去还很粗糙,不过想来他也刚学没多久,可以理解。
恰好,三才阵刚好发动,雷电、灵火、罡风齐至,虽然三才阵只是初学者的攻击阵法,但阵法的力量都是借用天地之威发动,就算是神,即使是天神或是创世神之类的顶级神灵,恐怕不死也得脱层皮。
这样的威力是在场诸人都能感觉到的,天上的云朵已经有些异样,三才阵的威力虽然不足以引发天变,但这样强大的威力引发一点点的反常却是非常正常的!
我该走了,这次,算他们合格了!阵法和玉符的威力足以让任何神灵死伤,但对付仙人,还早着,必竟没有人会比仙更精通偷天换地了。
于是,在阵法与玉符发作的时候,轻易强行冲开了一道口子,化作一道光芒向远处“逃遁”,当然,我没有忘记留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的经典词句。
躲在一旁观战的死灵君王得到我的传音入密早就溜了,再也不去想“消灭那些人类”了,三才阵的威力让它早已经腐烂的心脏猛的跳动了几下。
“唉,还是没有消灭那个魔女!”
扎特叹了口气:
“惭愧啊,要不是刚学符术阵法没多久,这次说什么也让留下!这次回去要好好修炼。”
仙术师们都默默的点头。
“大人!”
一个士兵将手持的木棍指向曾经的营地:
“有个风元素,拿着一堆的烤肉逃跑了。”
“………什么时候元素生物也会进食了?”
最终,这些烤肉一个没落下,全被我一个人独享。
异界之旅(新) 第八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7-3-1 22:36:00 本章字数:4576)
神圣天国的精神中心,平时空旷的圣神大殿里整齐的站了几十名妙龄女子,神殿每隔十年会为自己信仰的神灵献上“神姬”,每到这个时候虔诚的信徒们都会将家里美丽的女子交给教会,通过层层筛选,从中选出相貌品行杰出者,由教会送到圣神大殿,在这里,将由主神亲自进行。这些女子都明白,即使被选中,也无法成为神的伴侣,顶多就是一只“金丝雀”,即使受宠,年老色衰之后失宠是肯定的事,否则这种“选秀”也不会十年一次。也许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位女神成为神的终生伴侣,那个时候,虽然同样作为“神姬”,但身为人类出身的“神姬”是注定不会有好下场的,但幸好神灵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这种情况实在不多见。
由于神会“降临”,圣神大殿方圆十里之内负责警戒的天使、神殿骑士数量多得足以发起一次战争,圣灵之殿所座落的城市全面戒严,人们被禁止出门,街道上不时有一队队神殿骑士走过,屋顶也不时有天使低空掠过,平时负责城市安全的城卫军队却全都被赶出城市,并被要求负责城市近效以及交通要道的盘查、巡逻和守卫任务。
皇帝和教皇,一个世俗权力的最高者,一个神权在人间的最高代言人现在只是静静的待在角落,他们的身份虽然尊贵,但在神面前,依然只是蝼蚁一般。
“教皇陛下。”
皇帝转过头低声对着身旁的一脸虔诚的教皇,同时指了指大殿中央静立的几位女子:
“那几位女子虽然相貌不错,但并非上上之选,身段也不是上上之选,怎么这样的女子也会被混进来?”
“皇上……”
教皇瞄了眼那几个女子:
“我国虽大,民众虽多,但条件实在太过苛刻,完全符合‘神姬’标准的,每次少有超过十人,其他的都是那些有背景的大贵族、大富豪送进来的,这种事并不是发生一次两次,身为新君您本来应该早点知道才是……”
就在这时,磅礴的神威笼罩了整个神殿,随后刺眼的神光照亮了整座城市。
“神……降临了!”
不知谁喊了一声,在很短的时间里,整座城市都响起呢喃般的祈祷声,无论是普通的平民,还是神职,全都虔诚的跪在地上祈祷,往日飞翔的天使也降落在地面,高唱赞美神灵的歌谣,除了那些“候选神姬”,所有的人与天使都在至高无上的神灵表露自己信仰的坚定。在庄严神圣的气氛中,神光渐渐黯淡,显露出神的身影。
“吾神!”
大天使长随即迎了上去:
“受到神圣的感召,这些虔诚的子民们打算将自己身体、精神和灵魂献与无尚尊贵的吾神,在您的身边无时无刻的感受神圣的指引。”
神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带着一脸的圣洁与慈祥从一个个“候补神姬”面前走过,突然间,他停了下来,死死盯着一位绝色女子,脸上的圣洁与仁慈刹时间没了踪影,回过头对大天使长问道:
“中疆的那位女神叫什么来着?”
“回吾神,那位女神叫秦琳。”
“她有什么特征?”
“绝色的容貌,完美的身段,如同星空一般美丽的黑瞳,有着黑色丝绸一样光泽的长发,她的气质无法用语言形容,给人的感像天空的白云一般飘渺,如梦幻般的感觉……”
话,刚说到一半就中止了,因为大天使长查觉到了神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他看到了一位女子,一位有着绝色的容貌,完美的身段,如同星空一般美丽的黑瞳,有着黑色丝绸一样光泽的长发的女子,这女子的气质无法用语言形容,给人的感像天空的白云一般飘渺,如梦幻般的感觉……刚才的一切语言,似乎都是在形容她。
“秦琳……”
大天使长一阵眩晕,不知是因为那女子的美貌还是因为那女子的身份:
“来人啊!”
全副武装的天使们冲了进来,女子们惊叫着四散逃开,只留下那位黑色女子。
“秦琳么……”
面对持剑而向的天使,那女子毫无惧色,只是用低得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自语: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得到她的消息,真倒霉。”
“秦琳,你也是一方神灵了,应该知道无经许可闖入其他神灵的守护区可不是件小事。”
大天使长挺身挡在神灵身前,对那女子大声说道。
“哦,那有多大的事?”
那黑发女子脸上满是毫不再意的神情,大天使长气不打一处来:
“大到足以引发战争!如果你不能给出一个解释的话。还有,更严重的是,你打扰了‘神姬仪式’这可是非常严重的事!”
“是吗?”
那黑发女子环视了周围如临大敌的天使:
“还有件事更严重。”
“还有什么事会比‘神姬仪式’更严重?”
大天使长被神一把推开:
“听说身为中疆女神的你喜欢四处游戏,这次该不会是看我这热闹特地跑来……”
那女子并没有让他继续说下去:
“仅以天使的身份,胆敢对仙人对刃相向,是为谋反之罪,虽未受天庭册封,但也是一方神灵,却见仙不拜,是为大不敬之罪,一次犯两天条,你们想要怎么样的结局呢?”
虽然这位女子所说的话在场的人、天使和神都只听了个半懂不懂,但对方来者不善却是肯定的,天使们手中的兵器握得更紧了。
“秦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理会神灵,或者这女子眼里根本就没有神,只是她看到那些天使敌意更浓,眼中闪过了一丝愤怒:
“执迷不悟的家伙!”
只见她手一伸,修长而美丽的手指一个虚划,一个空间之门瞬间出现,无穷的神威瞬间让在场的所有生动都动弹不得,现在,也只有那位女子能动弹。
“这是……天神的神威……不止一个”
面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在场唯一的神灵在狂暴的神威中艰难的扭转着头,目光透过空门之间,看见了那来自异位面的影色——那也是一座宫殿,一座银色的宫殿,宫殿大门顶上写着“宫寒广”三个斗大的古代汉字,只不过他不懂汉字,即使懂得现代的简体字,也认不清那几千年前的古汉字。
令他胆寒的是,那宫门前的四个身穿银色的中国式鳞甲,手持长枪的卫兵,无穷的天神之威正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在数千年前,天神可是神族中的皇族,仅次于创世神、造物神的无上存在,是谁,是谁居然这么大权势能让神族的统治者如看门狗一样守门……虽然他们全副武装非常威武,当再怎么威武,装备再怎么整齐精良,也改不了他们只是一个小兵的事实。
“来人!”
这次叫人的,不是大天使长,而是那位黑发女子,听到那女子召唤,四名银甲卫兵竟整齐的单膝下跪:
“仙子有何吩咐。”
“令新月天王带四千月宫天卫速速来此,其余月卫紧守月宫,不得擅离。”
“是!”
很快的,无数银甲士兵通过空间门蜂拥而至,庞大的天神之威压得整座城市中的生物都透不过气来,无法动弹的天使与神,以及那些个信徒毫无反抗的被抓。
“仙子,这邪神如何处罡。”
一天将打扮者将那位神灵丢到女子面前。
“我不是邪神!”
神鼓足了气力,这才喊出比平常说话声音略大一点的叫声:
“我是圣灵神族第三代至尊神,有高贵的……”
“你有天庭的册封吗?”
天将不耐烦的打断了这位神灵的自辩:
“什么天庭?什么册封?”
神迷茫的喃喃自语。
“非受天庭册封之神,皆为邪神!你胆敢见仙不拜,又对仙子以刃相向,按天条,不敬之神当罚三百雷刑,夺神格,谋反之罪当封入炼神阵,同党连坐,亲属诛九族。”
“连坐?诛九族?”
这些陌生的酷刑却是神灵非常陌生的。
“炼神阵就免了,我们回不去了,这个世界被下了单向禁制,只能进不能出,没法押去天庭受刑了。”
黑发女子丢了个小闪电,击打在空间门上,却被一层看不见的墙挡了下来,几名天兵见状,试着用兵器捅了捅,结果发现果然有个单项结界存在,这下,源源不断涌入的天兵停在了广寒宫门口。
“不要紧,过来吧,没有我的广寒宫形同虚设,五千月卫,留一千守着,其余人等都过来吧。”
见那女了下令,银甲天兵们不再迟疑,大踏步的迈过了空间门。
黑发女子,回过头看了看已经软倒在地上的神以及天使:
“他们似乎和吹牛大神耶酥是同一类形的家伙,本事不大牛皮不小,让他们品尝一下那位吹牛大王所经受的下场倒也不错。”
“是!”
天兵们转眼间就把天使抬了出去。
“秦琳,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
神知道自己的大限己到,不甘的大叫着,却被一只穿着银色战靴的脚狠狠的踢倒,随后脑袋被那只脚踩在脚下,耳边传来那位天将的嘲笑:
“瞎了你的狗眼,这位是鼎鼎大名的嫦娥仙子,人称为月仙子或者广寒仙子,我家仙子和紫天仙子秦琳哪有半点相似?”
“有!”
虽然被踩在脚下,神却依然在大吼,生死边缘暴发的潜力虽然巨大,但依然无法挣脱天将的脚,而他的一身神力,在天神之威下根本无法聚集一丝半点。
“黑发黑眼,还有……”
“还有什么?”
天将的脚从神的头顶移开了,还没等那位可怜的神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把天将拎了起来:
“给本天王看清楚了!”
天将把自己的头盔拿了下来,露出那一头黑发,神不可思议的看着天将:
“……不……不可能,怎么会有黑发黑眼的天神!”
“为什么不可能?”
天将手一松,那位神整个儿都坐到了地上:
“我原本是红头发的,眼瞳是什么色儿我也记不得了,那是很早的事,告诉你,只有受天庭册封的、封神榜上留下名字的神,才会拥有和华夏民族一样的特征,这是你们这些蛮夷邪神所有没有!”
天将的语气里,带着无限的骄傲,或许长期以来一直在仙人面前点头哈腰,现在好不容易碰上个番邦蛮神,还是下等神,所以非常乐意的摆显了自己,不过天将还不会忘了正事,特别是现场还有个仙灵在场:
“给我拖下去!”
两个天兵抓着神的肩膀就往外拖,神想反抗,但这两个天兵,虽然实力远比不上天将,但也是两个实打实的天神,他的反抗依然是无力的。
“慢着!”
从刚才起就找了个坐位闭目沉思的嫦娥终于开口了:
“这个东西还有些用处,留着他吧!”
“是!”
两个天兵松了手,在生命得到保障后神一下子晕倒在地。
“没用的东西!吓成这样。”
其中一个天兵踢了踢昏迷的神,不宵的说道。
“还有那两个人,看上去像皇帝打扮还有教皇,都给我留下。”
“是!”
“天王,你速带两千天兵封城,此神殿内除了刚才那三人外其他一率灭口。城内除百姓外所有士兵与天使一率坑杀。然后收敛气息封城,所有人只许进不许出!”
“是!”
天将迅速带人离去,神殿中很快传来此起比伏的垂死惨叫,城中也响起断断续续的惨叫声。
看了眼还在发斗的皇帝和教皇,这两个昔日尊贵的人物现在完全吓得坐在椅子上发抖,活像待宰的牲口,喃喃自语:
“本来只是想游玩,没想到竟然得到秦琳的消息……唉,如若不将你们灭口,让秦琳得知消息,我恐怕会有不小的麻烦。”
古中国之行 第一章 故人重逢
(更新时间:2004-7-25 17:51:00 本章字数:4637)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参天巨木,空气中饱含着水份,一只从没见过的小蜥蜴从我脚边爬过。
“是原始森林啊!”
我别提有多高兴了,长那么大都从来都没见过原始森林,地球上的原始森林早在二十一世纪末就被全部砍伐,我对原始森林的概念仅仅只限于记录片,在我的印像里,原始森林和公园的小森林的差别只是树的大小,有没有管理员的差别,现在才知道差别是那么的大,随便找一棵大点的树就是那种好几个人合抱的粗细。
“姐姐”
天华的身上停满了松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小猴子坐在天华头上。见我走近,小动物们全都一哄而散。
“那些小家伙怎么都跑光了?”
“你封着自身的仙气,它们当然跑了。”
“那和气息有关系吗?”
“当然有了,自然界的生物对仙气大多都有好感,而且在这种原始森林里最好还是把气息放出来的好,不然很危险的。”
“哦”
长期以来,我都是把气息压抑到最低点,这些气息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随着气息的释放,原本跑开的生物都慢慢的跑了回来。
一只黄色小鸟落在我肩上,有这只鸟开了个头,像其他的松鼠、猴子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字的小怪物都围了上来,看这情形,好像我和天华成了百兽之王似的。
天华没有理会那些小动物,右手捏了个剑决闭上眼睛念念有词,很快就睁开眼睛“姐姐,阿耿在西面,离我们很近,才五里路程。”
青霜剑脱离天华的身体,离地三尺,渐渐变大,天华一翻身坐在剑柄上“姐姐,上来。”
“还是走着去吧,反正才五里路。”
“想走过去?走地面的话很麻烦的。”
“但是这样有意思啊,不然你先飞过去等我,我自己慢慢走。”
天华无可奈何的收了青霜剑“走吧”
才刚刚走出第一步,我就知道真的有麻烦,脚下的枯枝败叶不知积了米,一脚踩下去整个小腿都陷进其中。
轻轻弹了弹坐在我肩上的小松鼠的小脑袋“小东西,别坐在这了。”
似乎听懂了我的话,不仅那只松鼠,其他小动物也都一哄而散,在周围的树上上跳下窜好不兴奋。
我再次迈出腿步,这一次因为运了轻功而没有陷进去“姐姐,周围没有路,跟在我后面,我冲出一条道来。”
天华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周围真的没路,参天古树间的夹缝都被奇奇怪怪的花草塞满了,大树们一个劲的比长高、抢阳光,搞得地面都光线不足,但没想到这些花草居然能在缺乏阳光的情况下存活生长,可见生命力之顽强不是地球上那个温室花草能比的。
身边突然有真气剧烈运动,是天华,他开足了护身真气不知想做什么,细看之下他的护身真气让我大吃一惊,我的护身真气像个鸡蛋一样,只是单纯的护身真气,但天华的却不同,他的护身真气像章鱼的触手一样,不但把身体包得严严实实,而且那些“触手”还像锋利的刀片一样可以随时攻击目标(护身真气用肉眼是看不到的,但用灵觉可以看到)。
“姐姐,跟在我后面。”
要是我知道他想做什么事我一定会阻止他的,原以为他的“开路”只是把那些树木间的杂草清除,但没想到……天华向前疾冲,当他快要撞上一棵大树时,一根“触手”横扫过去,那棵参天巨树在“触手”轻轻一扫之下倒了,也许是觉得树倒地的速度太慢,“触手”再次击向巨树,这一次可不是将树击断,整棵树在触手一击之下像落在地上的璃玻一般破碎,碎木堆了一地。
天华继续向前冲,一棵棵像顶天柱般的巨树眨眼间就化做满地碎木片,没了巨树,灿烂的阳光直射地面。
我叹了口气,沿着这条“阳光大道”向前飞奔,那些树桩几乎都是与地面齐平,跑起来没有什么阻碍,不过我也运足了护身真气,为什么?漫天乱飞的可不止碎木片,碎叶之类的,还有小虫子,鸟巢之类的,有的鸟巢中还有几个蛋或幼鸟什么的,凡是有看到这类可怜受害者的,我都会发出一道真气把它们送到周围的树上,但不知道那些鸟妈妈会不会知道自己搬家了。
“到了。”
天华停下破坏性的脚步,这里已经是原始森林的边缘,虽然时不时的还有巨树出现,但已经同有先前那种密度了。
“在那里”
顺着天华指出的方向望去,远处的一个小土丘上,只看见一顶小帐篷和一个火堆,没人啊。
“天华,没搞错吧,我都没看到人啊。”
天华闭上眼睛,一会儿又睁开了,脸出浮现出笑容“姐夫,别躲了,我知道你在边上。”
“别那快说破啊。”
声音是从我身后响起的,而且很近,没等我转过身来查看就被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接着一个脑袋贴着我的长发使劲吸了吸“香,真香,花香草香,还是不如琳琳香。”
我用手肘击打他的腹部,做为回答“哎哟,好些年不见,一见面打我。”
“谁叫你乱来。”
“你应该温柔点。”
欧阳耿坐在地上,揉着腰部说道“这些年你还是一点没变,还那么凶。”
我扶起欧阳耿,笑道“你倒是变了,变得更像二流子、混混、流氓、卖国贼……”
“没那么夸张吧,只是抱了你一下又闻一下而以,以前还不是经常这样?”
“小时候和现在是两回事,别搞混了。”
天华带着一脸坏笑说道“姐姐,姐夫,你们俩口子有话以后说,我快饿死了。”
这个天华,满口说些什么话,真想撕了他嘴巴“帐篷里有烧野味。”
“真的?”
天华两眼放光,一溜烟的冲向远处的小帐篷烤野味?我也不断的吞着口水“我也要去吃。”
“吃吃吃,只懂得吃,万一胖了怎么办。”
“我是仙女,想胖也胖不了。”
欧阳耿微笑着刮了下我的鼻子“暴食女!”
鲜美的烤肉香喷喷,刚吃完个烤野鸡,欧阳耿又递过一只金黄色滴着油的野猪腿。
“好吃吗?”
“好吃。”
正宗野味啊!想想当年在地球上时,吃的烤肉全都是吃饲料长大的家畜,哪有眼前的肉这样香这样好吃呢。
“对了,阿耿,这是什么地方。”
“中国啊,怎么连自己家乡都不知道?”
“……你说什么?”
我放下吃了一半猪腿,瞪大的眼睛看着欧阳耿。
“眼睛别张得那么大,小心眼珠子掉出来了。这里是古中国,但不知道是三千年前的中国还是五千年前的中国。”
中国……古代中国……中国古代……几千年前的中国……怪不得当时格尔娜、依娜、斯达克、疾光要跟来都被陈叔叔拒绝,连我的护体神龙傲空和天华的十几个心魔都不能一起带来,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当时那些心魔从天华体内跑出来时还吓了我们一跳,那些心魔长得还真有意思。
“在笑什么吗?”
“啊……没有,没什么,这肉好吃,好吃。”
在欧阳耿的目光中,我张口大嚼着鲜美的猪腿。天华身边已经有一堆的骸骨,欧阳耿笑道“你们还真能吃啊,一下吃了一整头野猪六只野鸡二十八条鱼半只野牛。差不多两百斤肉了。”
“有那么夸张吗?”
我不满的说道,将还没吃的食物冰冻起来,再挥挥手,一阵清风将那些骨头全吹到原始森林里“两百斤肉可能还少算了,我可怜的琳琳,在异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你去死,我还不至于过得那么惨。这附近有没有河?我去洗个手,油乎乎的难受。”
欧阳耿递来一包纸巾“东边的小丘后有条小河,不过小心,经常有野兽在那出没。”
我升上半空,向河流的方向飞去“放心啦,几只小动物还想动我秦大仙女不成?”
欧阳耿大声说道“还是小心点好,这里危险动物很多。”
小河,确实是条小河,一条原始时代没受过任何污染的小河,面对这样清澈见底的小河,当然不可能只洗手了,全身泡在冰凉的河水里真是舒服啊,虽然河不深,只到我胸口,但这样的深底足够了,我蹲在河底,练起了闭气,要不是河不够宽我还想游泳呢,下次到黄河或是长江游吧,这个时候的黄河长江肯定没受到任何污染。蹲在河里已经十几分钟了,这十几分钟里我只是在水里蹲着,什么也没做,体内的真气不知为什么突然暴长,增长速度是平是练功时的几十倍。这时,我才留意到,周围的灵气浓度超出未来地球的几十倍,不仅是水里,空气中也一样,为什么同样是地球,这里的灵气反而更加浓厚?不管那么多了,我得趁着这个好机会好好修炼一番。当即就在水底打坐练气。
当我回到营地时天都已经黑了,当我啃完烤肉后要去洗手去被欧阳耿叫住了“琳琳,这次可别像中午那样,洗手变成洗澡了。”
“哦……你怎么知道,难道……”
“我没偷看啊……”
还敢说没有!“啪啪”两声欧阳耿的穴道就被点上了,看着他像木雕似的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在打转,我得意极了,今天晚上你就这么呆上一晚吧,在晚风中悔过吧。
这次真的是去洗手了,手上的油光是水很难洗,还好欧阳耿给我的纸巾还没用完,水冲一冲,擦一擦就干干净净了。
被我点了穴欧阳耿正躺在草地上和天华聊着天,可恶,肯定是天华给他解的穴,算了,这次放你们一马。我也找了块平整的草地躺下“你们在聊什么呢?”
欧阳耿道“我和天华的天劫快到了,这里灵气很重,让我们的力量成长速度快了几十倍。”
“天劫?”
我笑道“你们不是烧坏脑子了吧。都已经成了仙还有什么天劫,然不成你们忘了自己已经成仙了?你们……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有说错吗?”
天华和欧阳耿都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随后两人对视了一眼,天华说道“姐姐,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仙灵也有等级分别的,从刚成仙的一重天到最高的九重天,每经过一次天劫就提升一个重天,天劫会一次比一次强,一直到九重天,那时候所拥有的力量已经超出宇宙法则的最高上限,也就不会再引来什么天劫了。姐姐你该不会只有一重天吧。”
很不幸,我自从成仙后从来没有再经历过天劫……好像我真的只有一重天的修为啊。
“那你们是几重天?”
我心中涌起一种悲伤,真想哭,看他们的样子知道那么多肯定不止一重天了,我这个教他们武功的人居然还在他们之后。
“八重天。”
“我也是八重天。”
八重天三个字犹如万道雷霆直轰在我脑门上,他们有八重天,我才一重天,虽然我知道有差距,但怎么差得那么多啊,苍天,你真是不公!而且他们还说他们的天劫快到了,等他们过了就是九重天了。
“天华,帮我搭帐篷。”
“好,我来了。”
我呆呆的看着火堆,他们怎么力量升得那么快?为什么我的力量升得那么慢?回想这些年,自成仙以后我就没再练功了,整天东游西逛,再就是和一些所谓的“高手”打架,用绝对的优势轻松打倒那些对手,根本算不上什么交手,我的水平还一直停留在刚刚成仙的阶段。好!决定了,从今天起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今天……好像已经很晚了,我看看夜空,再看看闪闪的星星,今天来不及了,从明天起一定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
“姐姐,帐篷搭好了。”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帐篷已经从一个变成了三个,欧阳耿一脸坏笑的说“天华,你睡左边那个吧,右边的帐篷放杂物,我和琳琳睡中间的帐篷。晚上听到什么声音装作没听见。”
“你说什么?”
我跳起来“你自己抱枕头去吧。”
我钻进右边的帐篷,也就是欧阳耿口中所说的放“杂物”的那个帐篷,里面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杂物,唯一的杂物就是一床被褥。
“琳琳,你怎么变杂物了?你学会变身了?”
“哼,你去死吧。”
古中国之行 第二章 夸父
(更新时间:2004-7-25 17:51:00 本章字数:4109)
睡得正香,却忽的转醒,帐篷外,朝阳才刚刚露出半张脸,两个人影似乎正在欣赏日出。
“姐姐,醒了?”
“嗯。”
欧阳耿和天华早已经醒了过来,持剑警惕着“是从东边过来的。”
欧阳耿掐了掐几个手印“是个大家伙。”
怎么?他们发现有异常吗?
欧阳耿居然能通过手印知道些情况,我可什么都感觉不到啊。
几分钟后,仍然没有异常出现,太阳已经渐渐的升高了。
“对方还离得很远呢,我们先吃早饭再说吧。”
欧阳耿掐了几个手印,收剑回鞘“早饭?不会又吃那些烤肉吧?早上我习惯吃粥。”
看到欧阳耿脸上警惕的神色已经没有那么重,又听他说吃饭,我肚子马上就觉得饿了,虽然还没咕咕叫。
“那就快去煮粥吧。”
“等等,你是说我去?”
“是啊,以前在你们家玩的时候不都是你做饭吗?”
无语中,那是以前啊,到异界玩的时候饭菜可都轮不到我操心,两年来我只下过一次厨。我有些不情愿的架好炉子,把米洗好加上适当的水,然后去按开关……笨笨笨,我真是笨死了,现在又不是用磁热炉微波炉之类的,我怎么还会想着按开关呢?这个时候应该去搞些木柴来烧才对,但当我回头看到那些参天巨木时(虽然也有小树,但那些大树永远是最显眼的)我开始思考,无论如何煮一锅粥用不着一颗大树吧,太浪费了,而且以前用的那些锅可都是自动化家具,可以事先定好时间或是温度之类的,换成这种原始的烧木做饭,搞不好会做成那种不能吃的食物吧。怎么办呢?嘿嘿,有了。我做一锅从来没人煮过的粥吧。
粥很快就熟了,天华和欧阳耿一碗,趁着还很热,一人打了一个蛋下去,白粥一下就变成了蛋粥“姐姐……这粥怎么那么烫啊?”
天华瞧着盛满着粥的铝锅,铝已经开始变形,欧阳耿也发现不对了,手中的瓷碗开始变红变软,就像刚刚出炉的瓷器,盖在白粥上的蛋已经变黑,发出一般烧焦味。
“这粥……有点不对劲啊。”
我清了清噪子,向两位剑仙宣布道“这粥是我秦琳独家特制的,是用天河水混合普通大米,再用炼丹炉和三昧真火来煮粥,之所以要用炼丹炉是因为普通炉具受不了炼丹炉一烧,粥煮好后再装到铝锅里就行了。”
放下已经差不多液化碗,天华拿出一块玄冰,手中剑气疾射,玄冰瞬间变成了一个晶莹发亮的玄冰碗。而欧阳耿换上了一只耐热钢做的金属碗,笑道“琳琳,没想到你也变得这么会瞎搞,这顿饭,没成仙的人还享受不了。”
唉!其实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看了看那曾经是铝锅的金属液体,再看了看遍地的白粥,那些粥把地上的小草都烫死了。唉!这已经不叫煮粥了,这叫炼粥,这粥已经是像仙丹一样的补品了,虽然药效没那么强,但必竟是用天河水和三昧真火做出来的粥,这些大补粥我已经不想要了,谁有能力谁就吃去,只要不怕被烫死。
突然,天华和欧阳耿同时放下手中的碗,抽出各自配剑“来了,有两个。”
“要是敢惹我们就给他们好看。”
天华望着东方说道东方?有东西从东方过来?一阵刺眼的光芒射来,照得我睁不开眼,急忙把真气运到眼部,这才好受些,总算看清了,那个发出刺眼光芒的竟是一只巨大无比的鸟,大,实在是大,两翼张开飞行时简直就是铺天盖地,翼展长度没有二十里也有十九里了。有着这样翅膀的大鸟其身体庞大也是不用说了,人类曾经还讨论蓝鲸和恐龙谁是地球上最大的生物,结果就在眼前,蓝鲸和恐龙和这只鸟比起来实在是太小了。
“琳琳,小心,那是火属性的灵兽,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它很危险。”
“知道了。”
不用欧阳耿提醒我就知道那只鸟很危险了,那鸟离我们这还老远呢,但从它身上传过来的热量已经让周围的草地冒烟了,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烟与火,我想那只巨鸟身上的热度可能比我那锅粥还更高几倍吧。
欧阳耿以极快的速度收拾了帐篷,将其放入天华的乾坤袋“这些东西烧着了可不行。”
天华也没闲着,青霜剑飞出,七把彩虹剑也紧随其后,这次出现的不是梦幻般的彩虹,而是极光,刹时间一道带着浓浓冬意的极光像墙一样包围住大鸟,大雪纷飞,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的原始森林转眼间化做冰雪世界,大雪很快将火势扑灭,方圆百里尽是鹅毛大雪。
“姐姐,我想收伏那只鸟可以吗?”
“没意见,这只鸟要是到处乱跑的话会四处害人的,你准备把它放在哪里?”
天华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书“这书是魔法师们专门用来封印魔兽用的。普通的封印书可能抓不住灵兽,但这本书被我重新炼化过,应该封得住。我先去训服它。”
天华正要飞起,大地突然传来剧烈的震动,一个超级巨大的巨人从灵兽飞来的方向飞奔而来,独眼巨人、泰坦巨人与眼前这巨人相比就像个刚出生的小孩,巨人赤裸着上身,下身仅用一块兽皮当短裤依的包住,披头散发,根本就是一个被野蛮人的放大版。
原本想升空收伏巨鸟的天华站在原地,观察着巨人,欧阳耿也神色凝重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巨人,等等,那巨人头发、胡子还有烧焦的痕迹,我想起那只巨鸟,不会是那只巨鸟的仇家吧。
巨人看见那只巨鸟被剑阵困住,大吼一声,脸上的表情似乎极其兴奋,嗯,看来是那只巨鸟的仇家,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巨人冲进剑阵,庞大的身躯将七彩虹剑冲得七零八落,其实也是算是这巨人幸运,这是我第二次看天华使用七彩虹剑,虽然对彩虹剑阵不太了解,但起码看出了个大概,这个剑阵想从内部攻破犹出登天,但要从外部破阵却极其容易,彩虹剑阵,其实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囚牢。正是因为这一点,巨人轻易的击破了剑阵,也许他是无意的,但困在剑阵中的巨鸟趁着这个机会全力一击,无数高温烈焰将本以零零散散的七彩虹剑打得更加分散,做为阵眼的青霜剑也被打离原位,彩虹剑阵算是被破了。天华只得收回七彩虹剑和青霜剑。
巨鸟重见天日,一声清鸣,震翅欲飞,却被巨人抓住双脚,巨人一使劲,这只体积和巨人差不多的巨鸟硬生生摔在地上,接着又被巨人一脚狠狠的踢飞,撞在一座高山上,碎石乱溅,刚才因为剑阵降下的大雪受不了巨鸟的高温开始融化,原始森林中再次冒起了青烟,巨鸟一咕噜爬了起来,趁着巨人离自己还有一段距离展翅高飞,临走时丢了几个巨型火团,全都准确的打在巨人身上。
遭到如此重击的巨人竟然没事,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事,头发胡须体毛都烧焦了一大片,全身皮肤也都黑乎乎的冒着烟,但至少他还活着。
巨人似乎很痛苦,掐着自己的喉咙哇哇的叫着,接着,骇人的事情发生了,巨人抬起头,张大嘴,一声大吼,周围所有的水源,不管是溪水河水湖水都腾空飞起,一下全都进了那张巨大无比的嘴里。
“琳琳,看来又有麻烦了,你先回避一下”
欧阳耿说道“这大块头被怪火烧进体内,体温离得吓人,水份散失得也很严重,这样下去他会把所能找到的水源全都喝下去,包括地下水,那样的话这一带的生物都会被活活渴死。”
什么?叫我回避?我就当没听到。
“看我的”
天华手指一抹青霜剑,彩虹剑和青霜剑再次射出,和困住巨鸟时一样的极光剑阵这次包围了巨人,这时,巨人已经吸完了附近所有的水源,呆在剑阵中虽然会好受一点,但干渴的感觉依然强烈,强烈得让他要发疯,冲又冲不出去,看到漫天大雪,张口就吸,但这点雪水哪能顶什么用。
趁着巨人没注意,天华贴近巨人查看了一番,回来后说道“那鸟的火好怪,有点像三昧真火,但又不是,那些火冲到人体内不会烧坏组织细胞,但却会让人脱水,活活渴死,凡水解不了渴。”
“那样的话让我来吧。”
我自告奋勇站出来,但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虽然我会召唤天河水,但不知道顶不顶用。
“不行,很危险”
天华和欧阳耿异口同声反对我的想法“我有办法,让我试试。”
不等天华和欧阳耿再说什么我已经驾起天冥飞入剑阵。
好大的一“头”巨人啊,虽然知道他巨大,但远看和近看就是不同,这么近看,有一种怕怕的感觉。
巨人张大了嘴,贪婪的吸食着天上降下的雪,但这没什么用,我掐了几个手印,天河水在我面前很快聚集成一个直十米的水球,大概是这里灵气重的缘故吧,聚集起天河水比平常快了不止一倍。
“去”
水球化做一道水箭,直接射入巨人大张的口中,随着天河水的射入,巨人脸上表情好像也没那么痛苦了,但这么一来,我就被巨人注意到了。
“啊啊啊啊啊”
巨人双手的食物都指着自己的嘴巴,“啊啊”的叫着,这意思我当然明白,重复了刚才的几个手印,又一道天河水射入巨人口中,但是这样的水量简直就像给快要渴死的人一小瓶矿泉水瓶盖那样稀少的水量。我索性拿出三张天水符,靠着道符的力量加持召唤天河水,结了几个手印,三张天水符散发出点点紫光消失,一条由天河水构成的水龙在我头顶出现,这条水龙虽然没有生命没有意识,只是形状和龙一模一样,原本是攻击性法术,现在却让我拿来救人,手一挥,水龙直射进巨人口中,虽然这条水龙身体巨大,直径有二十几米,但和巨人那张口一比就小了很多,幸好水龙身体很长,当水龙完全被巨人吞下,巨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什么痛苦,纷纷扬扬的大雪也没有再落下。
“呱啦呱啦”
“他在说什么?”
天华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天华,欧阳耿都站在我身后呢,两个人都手都放在剑柄上,然不成刚才他们一直都在我背后。
我问道“天华,你不是会读心术吗?”
“别提了,没心魔我可不会那些法术,陈叔叔不让我带心魔到这里姐姐你也见到过的。”
哦,原来天华所谓的“小法术”就是心魔啊。
“想知道他说什么就交给我吧。”
欧阳耿取出三个金属帽子,上面还有天线,给了我一个,天华一个“戴上。”
然后,欧阳耿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帖纸,飞到巨人头上,帖了下去。就在那张帖纸帖在巨人头上的一瞬间,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了,好像有很多东西涌入我的脑海里,就像……就像在海底实验室使用知识输入机一样。
当这种感觉消失的时候,我居然听懂巨人说的话“我,夸父,谢谢你,交个朋友。”
晕!眼前这人不会是…………
古中国之行 第三章 原始部落
(更新时间:2004-7-25 17:52:00 本章字数:4272)
“前面就是我的部落”
夸父说道我看着前方不远的十几间比茅草房还更差劲的“房屋”很难想像这是一个部落,而且那些建筑怎么看都像是给普通人住的,像夸父这样的巨人别说住在这里,一脚就可以把这个部落全踩平了。
“就到这里吧,再往前走的话我的脚步会给部落带来灾难的。”
夸父把手伸到肩上,我们跳上那只巨大的手掌,让夸父把我们轻轻放在地上,这一路过来,我们三人都是坐在夸父的肩上由夸父载我们前进的,因为他邀请我们去他的部落,反正也闲着没事,就当一次旅游观光。
夸父脖子上的一串兽骨项链摘下后,“嗖嗖嗖”的不断缩小很快就变得和普通人差不多大,哦!不,应该说变回原来大小。
虽然说是变小了,但那近四米的身高,比人猿泰山还更多肌肉的身躯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个巨人。
“原来你会变小的啊。”
“哈哈哈,要是我一直那么大我的族人怎么受得了?”
夸父笑道,这时,一群只穿着兽皮裙的原始住民从我们身后的密林走出,手中拿着石矛石斧,走在最后面的两个人抬着一只野牛,这些人力气还真大!有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其中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
“夸父,回来了啊,九头鸟抓到没有?”
“唉,别说了,要不是有这几位朋友帮忙,差点连命都没了,那只鸟就别提了。”
夸父把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下。
九头鸟?他们好像是在说那只巨鸟,可是那只巨鸟只有一个脑袋啊。经夸父这么一说,那些人注意力就集中到我们三人身上。
“你好,朋友。”
其中一个似乎是头头的人右手放在胸前,说道“你好,我叫秦天华”
“你好,我叫欧阳耿”
“你好,我是秦琳”
虽然不知道原始部落的礼仪,但依样画葫芦总是会的。
“我是祝融部落的族长祝融,我们这一带的部落很少来客人,这次夸父部落难得来了三位贵客,夸父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大家一起到夸父部落好好热闹一下。”
“好哦”
祝融身后的人都欢呼道祝融对身后两个人说道“你们到共工部落去通知一下,叫他们也来高兴高兴。那头牛就抬到夸父部落去,大家分了吃了。”
“好哦。”
虽然在夸父肩上看到的村落离得很近,但如果用两条腿赶路且不用轻功,那就太远了“你们是从哪来的啊?身上穿的这些是什么,我活了这么大可从没见过。”
走着走着,祝融问道“是啊,我也从没见过。”
夸父这时也注意到我们身上的衣着与众不同“我们是从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来的。”
天华答道晕哦,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亏天华想得出来。
“你们部落有多少人啊?”
祝融身后有一人问道“十一人,以前最多有十四人”
欧阳耿也加入胡扯的行列,十一人……故意漏掉了一个“亿”字(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二十三世纪人口数量降到十一亿)
“真是个小部落啊,你们部落的人都长得像你们一样漂亮吗?”
被祝融这么意外的一问,我和天华,欧阳耿都对视了一下,嗯,天华和欧阳长得都挺俊的,夸父祝融的皮肤都是饱经风霜,和我们比起来当然没得比了。
“也有不好看的。”
“你们这的人个个都长得那么大吗?这的人好像都是巨人啊。”
我见祝融和他身后的人个个都人高马大,最矮的也有两米五以上,虽然没有夸父那种三米近四米的可怕高度,但绝对算得上是巨人了。
“巨人?”
夸父说道“我们不能算巨人,龙伯国人才算是巨人呢,就连我带上后土始祖给的项链也才到他们一半高。”
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阵,不仅是我,他们两个也感到震惊,原本以为独眼巨人、泰坦巨人很高很大,但是和夸父一比那些巨人都成了小孩,可是现在还有比夸父更高更大的巨人,怎么能让我们不吃惊呢。
一路上,夸父与祝融都兴致勃勃的聊着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事情,想想当时的中国,再想想现在,很难想像仅仅只是几千年的时间神洲大地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夸父的部落,一群人“呼啦”一声跑出来围着夸父问这问那,夸父将这些一与我们一一介绍,不愧是巨人夸父的部落,我的身高和这里的小孩差不多,晕。
看见那些纯朴的土著兴奋的面容,我小声的问祝融道“每次来客人,都是这样吗?”
………………
等了老半天,都没见祝融回答,转头一看,这家伙眼珠向上,满脸通红,还有一丝口水挂在嘴边,脸上还有一种奇怪的笑容,明显是失神了。
“喂喂”
我拍了拍祝融的手,以我的身高根本连他的肩膀都碰不到,只好拍他的手把他从想入奇怪的幻想中唤了回来。
“啊……有什么事吗?哦,我想起来了你问我每次来客人夸父这都那么好客是吗?”
“对啊,好像有点热情过头的样子。”
“呵呵。”
夸父听到后转过身来“我们这很少有其他部落的客人来,上一次来客人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晕,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人很少,常常是千里无人烟。
“走,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我的部落。”
一个部落能有多大,就只有几十间草房和几个地洞,草房是住人的,地洞里放满了冬天挖掘的冰,用于保存吃不完的食物。
那些草房歪歪斜斜的,比记录片中解放前的牛棚还更差劲,这些草房是用几根木根,加上些茅草搭建成的,门口处挂着一张兽皮,草房仅仅只能供人睡觉,里面要是想摆上桌子椅子根本不可能。让我感到最欣慰的是,这些人虽然过着穿兽皮吃兽肉住草房的生活,但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味,相反,这些人有事没事就跑到附近的河里洗澡,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么经常洗澡并不是因为爱干净,而是为了生存考虑,如果身上有很重的异味,很容易就会被野兽发觉。
“父亲!”
一个人影扑到夸父怀里,手中还提着一串鱼,从他两米有余的身高看来,他还是个未成年人(相对这个部落来说)
“今天我抓到了好多鱼,他们是谁?”
“哦,他们是客人,秦天华、秦琳、欧阳耿。这位是我儿子,焦。”
“焦,你好。”
“……你好,秦……琳”
见焦的脸上泛红,夸父笑道“呵呵,我的儿子长大啦。”
晕,这种场合我该做些什么呢?就当没听见吧。
“姐姐,你的魅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啊。”
“去去去,你来湊什么热闹,闭上嘴,一边去。”
“父亲,昨天信被鳄鱼咬伤了,流了很多血。”
“我回来时怎么没人告诉我。”
夸父脸上的笑容消失,脸色变得十分紧张“信不让说,昨天晚上他才回来的,没几个人知道。”
“胡闹,只会瞎呈能。”
夸父急匆匆的转身就走,跟着走到一间草房前,因为草房太小,三个人进去就太挤了,除了夸父外,其他人都在门外看着,在夸父掀起门口兽皮的的一刹那,我看到里面躺着一个青年,面色惨白,腿部满是鲜血。
夸父进去后没多久,就听他说道“焦,去请神蛇。”
“是。”
一直偷偷看着我的焦转身离去,不一会儿拿了一个通体由黑石制成的盒子,送了进去。
随后里面传来阵阵惨叫,正在我们大惑不解时,焦解释道“没事的,父亲在信治伤。”
一会儿,惨叫声渐渐平复,夸父走出草屋,两只耳朵上却挂着两只“咝咝”吐着信子的黄褐色毒蛇,没错,三角头的蛇,是毒蛇。
夸父熟练的将蛇从耳朵上摘下,放入黑石盒,交给焦“放回原位,再请大祭师开坛祭神蛇。”
“是”
焦捧着石盒离开,夸父回头对草屋中那个叫“信”的人说道“下次再去抓鳄鱼,不能一个人去,知道吗?”
“是”
草屋里的人虽然看上去还是面无血色,但已经能站起来了,刚才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向天华和欧阳耿,期待他们能告诉我,但我失望了,他们回应我的眼神也是带着疑问的。也许这就跟老外不懂为什么针炙会治病一样,我们也不懂为什么毒蛇会治伤,世间还有很多事情搞不懂啊。
虽然有着疑问,但我也不好意思问夸父,原始社会族长应该总会有一些不传之秘术吧。
“带你们去看看我最得意的猎物。”
夸父回头笑呵呵的对我们说道,跟着他来到一处地洞,走下了一段很长的石阶才到底,里面光线很暗,为了使我们看清楚夸父带拿出一根鸡蛋大小,会发光的珠子,照得整个洞穴明晃晃的,是夜明珠!
“来,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这么大的牙,象牙!!”
天华打量着一块连着巨大牙齿的尸体。
“是大象吗?”
“不知道。”
夸父说“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鼻子很长,牙也很长的怪物,可能就是你说的大象吧。”
“不,不是大象,是大象的近亲猛犸。”
欧阳耿查看了一下眼前巨大的怪兽尸体“大象没有这样的牙齿,也没有这样长的毛,不过猛犸应该是生活在更北的地方才对啊。”
“哈哈,原来是叫猛犸啊,我在一次远行的时候发现了这怪物,当时我就脱下祖先项链,一个人打败了这只怪兽,然后再带了回来。”
打败?我看是活活打死吧!猛犸身上还可以清楚的看见一个个血印,皮毛也有不少被扯下,可以想像当是夸父是怎么对待这只史前野兽的“徒手打败他的吗?太厉害。”
天华盯着尸体上的拳印说道“一拳就能打出这么个血洞,我还以为武松三拳打死老虎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你还更厉害。”
“呵呵,老虎那东西算什么,一次对上几十只老虎都没问题。”
几十只老虎,晕啊,夸父还当老虎像狼一样,漫山遍野扑过来吗?但我却不知道,这时候还真的有一种虎是群居的。
“再看看这个。”
夸父指着猛犸边上一只和马差不多大的野兽,说野兽也不太对,那只野兽竟有人的头,兽的身体“这怪物是我三个月前在南边三百里处猎到的,以前从没见过这东西,而且肉还不能吃,部落里有人吃了它的肉,得了一种尽说假话的怪病,还是靠共工部落帮忙才治好的,从那以后就没人敢吃它的肉了。”
天华看了看后说“好像是半兽人。”
“吃了半兽人肉会说假话吗?应该是神异经里说的吪兽吧。”
欧阳耿说道“你没吃过半兽人的肉,怎么知道吃半兽人的肉会不会说假话,谁知道吪兽和半兽人会不会是同一种东西。”
欧阳耿无语,无法反驳。
“呵呵,不管半兽人也好,吪兽也好,这两个名字对它的形容都很像。来来来,这里还有几个怪兽你们来看看……”
晕,夸父这里收藏了多少古怪的东西啊,我不禁怀疑这些怪兽是不是因为夸父这样的“奇兽收藏家”而灭绝的
古中国之行 第四章 焚尸灭迹
(更新时间:2004-7-25 17:52:00 本章字数:4115)
祝融、夸父两部落的人搞起了大狂欢,不知怎么的,到最后两部落的人发展成了打擂台,虽然没有真正的擂台,但两个部落的人是在比试没错,也许是想趁此机会交流一下吧。
“秦琳,你觉得怎么样?”
祝融拿着个啃了一半的不知什么野兽的肉,坐到了我边上“你觉得是我部落的儿郎更强壮还是夸父的男儿更勇猛呢?”
我看了看周围的正在决斗的原始部落勇士们,不少人表面上注意着勇士的较量,但却时不时的向我这里看几眼,注意力明显没有全部放在两名勇士身上,而那两名勇士却丝毫没注意到这些,依然在卖命般的想要击倒对手“夸父部落人高马大,力气也略胜于你们部落,在比试中占了上风,但他们每次出手都有动作太大,招式用老的毛病,而且出手都没有章法。”
祝融问道“动作太大?招式用老?这些是什么东西?”
我正想向祝融解释,天华却不知什么时候溜到我身后“姐姐,我想和欧阳耿比试一下,麻烦你做个结界,顺便再当当裁判。”
“好。”
祝融也笑道“这样好啊,让我们两部落的人也看看你们部落的雄风。”
我没有像天华的七彩虹剑一样的法宝,没办法弄出什么好的结界,就用“禁神领域”将就一下了“事先声名,你们只准比招式,不准比功力。”
“那是那是”
欧阳耿和天华同声说道所有人都看到这来了,对他们来说我们是陌生的,人类对陌生的事物总有好奇心,尽管他们认为身体单薄的欧阳耿和天华实力有限,但整个部落的人,包括正在比武的两名勇士都停止了打斗,不过至少有一半的目光是停留在我身上的。
“用剑不好,还是用树枝吧。”
天华弹了弹手指,一道指风斩下了不远处一棵小树的枝条,比手指略粗些的树枝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般,飞到天华手中,而欧阳耿手中拿的却是一把由能量凝聚成实体的剑,能够做到这种地步的人一般对能量的控制已经到了非常精确的地步。
这两手绝技一出,周围两部落的族民们顿时发出一阵叫好声,这些技艺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曾见过祝融部落的人凭空变出火焰,而夸父部落的人虽然变不出火来,但他们却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可以以蛮力搬动万吨巨石,这样的力气恐怕就是把蚂蚁变成人那么大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最后一个部落,共工部落虽然到现在还没人出现,但从传说来看共工应该是能够操纵水的部落。
天华出手抢攻,用的是一招平平常常的“长虹贯日”,而欧阳耿也是以平平常常的“十剑指天”迎敌,两人都是试探性的攻击。树枝突然收回,再斜斜的横斩而出,“长虹贯日”变成了“半月斩”,但是半月斩是一个简单,但动作很大的招式,很容易被对手抓住破绽,果然,欧阳耿急退一步,躲过来势汹汹的“半月斩”,随后一剑刺出,仅仅只是简单的刺剑而以,却直指天华要害,如果是普通武者之间的较量,天华算输了。从一开始,我就看出“半月斩”其实只是诱招,天华的诱招可以说是与众不同,但欧阳耿的刺剑也不是什么杀招,果然,天华借着发出“半月斩”时身体重心的偏移,轻松闪过刺来的能量剑,低下身,一个“扫荡腿”扫了过去,欧阳耿一击落空,足尖一点,避开袭来的一脚,而欧阳耿原来所在地边上的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先前被人拿来当椅子用的)被踢了个正着,“嘭”的一声化做碎石。
众人都发出一声低呼,夸父跑出来叫道“别打了,两位勇士,只是比武而以,这样出全力很危险的。”
试图进去拉开两人的几名夸父族人都被结界挡在了外面,我对夸父说道“没事的,那种程度的攻击就算打在脑袋上对他们而言都不会有事,他们的身体可结实着呢。”
夸父虽然有些不信,但也只好坐下来看着二人你来我往的较量。
转眼间两人就交手千招,夸父祝融两部落族民何时曾见过这样的较量,都看得如痴如醉,这时一反先前用普通招式过招,两人都用上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招式,或根本不是招式的招式,明显是他们自创的。
这样的打斗在其他人看来非常精彩,但在我看来却无聊至极,其实论招式,他们比我深不了多少,但我只是比他们功力差。
两人一直拼斗到半夜,我看了看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四点了,传音对他们道“你们两个玩够没有,快分出个胜负来吧。”
从一开始,天华和欧阳耿就一直在试招,试验自己所创的新招,根本一点比斗的意思都没有,不知道情况的旁人还以为两人是拼了命在生死决斗呢。
这场比斗结束时天华的树枝顶在欧阳耿的脑门上,而欧阳耿的能量剑却架在天华有脖子上结束。
由于两个武痴比试得太晚的缘故,早上整个部落的人都爬不起来,当太阳日上三杆时,部落里总算有人在走动了。由于夸父部落没有多余的草房,没办法让我们和祝融部落的人全都睡在草房里,我们也高兴的支起帐篷睡在棉被床上。草房?我想不想住那地方,里面连床都没有,只能打地铺。
做好了锅肉粥(这次可不是用炼丹炉煮的),喂饱了两个只吃不做事的大男人后,我就找了个清静的湖边,整个人浸入水里,在水中打坐练气。
好久没有这样练过气了,本想昨天开始努力的,没想到跑出个夸父把我的“闭关修炼”计划给打乱了,不过今天开始也不迟啊。
真气沿着丹田、天灵、百汇、印堂,四处大穴走了几个来回,然后就进入了小周天运行,现在我运行一次小周天只要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运行了九九八十一个小周天后,真气转入大周天运行,大周天可比小周天复杂的多,要不然怎么叫大周天?真气要把全身上上下下所有经脉穴道都运行一遍,已经很久没练过气,经脉都有些收宿了,正准备运行第二遍,谁想到灵觉却查觉有人向我游来。
起先我就发现有几个人在岸边走动,但没在意,我整个人都坐在水底,想看都看不到,没想到却有人走路不好好的走,走到水里来,而且目标明确:往我所在地靠近!
我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只是巧合,这些人八成是看到我放在岸边的衣服了吧。
但是现在第二个大周天才运行到一半,如果要强行收气,可是很受内伤的。
那个家伙,趁我运气之机,在水中抱住我,转身就往岸上游,岸上还有几个在大又喊又叫的,在他离岸边还有几米远,大周天终于运行完毕,收功,马上给了他一手肘。
他吃痛,岸上的人却在大喊大叫什么的。
管他们在叫什么呢,一记手刀将抱着我死不松手的无耻之徒打晕丢上岸,然后一掌打在水面上,用漫天飞舞的水花挡住他们的视线,趁机将他们全部打晕。
穿好衣服,我才发现这些人我都没见过,夸父部落和祝融部落人不多,虽然不是个个都叫得出名字,但至少一天下还是能把他们的脸记住。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但是这些人肯定不是夸父和祝融两部落的人却是事实,先把他们带回去再说,我随手放出几个天兵,一人一个,把这些强壮的野人全抬走了。
天华和欧阳耿早上一起来就看到几个夸父族人拿着石斧石矛和木盾准备去狩猎“华,耿,你们睡醒了?”
“是啊,太阳都升得这么高了,我就是想再睡会儿也睡不着啊。”
欧阳耿笑着应道“你们是去打猎吧,我们也一起去。”
“好啊。”
天华和欧阳耿一人要了只石矛,跟着原始人出发了。
“嗖”的一声,两支石矛射出“左边三百米,有只豹。”
两名夸父族人在天华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只被两根长矛刺穿身体的黑豹。
剑仙的灵觉总能比那些老猎手更早发现猎物,这场狩猎,可以说是两个剑仙的另一场较量。
“前方四百米,黑熊。”
天华投出石矛后说道,而欧阳耿却将石矛股向另一个方向“右方七百米,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名夸父族人背着天华的黑熊跑回来,黑熊被天华投出的石矛射穿了心脏。
一路上天华与欧阳耿借口说自己力量不够,抬不动猎物而让夸父族的几位猎手充当搬运工,而这些没有什么复杂头脑的原始人们看了看两位剑仙瘦“弱”的身躯,也就相信了两人的话,更何况这两人打猎的效率是他们打猎的效率的总合的百倍还不止。
两名猎手带回了欧阳耿所打到的猎物,周围的夸父族人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是什么怪物啊,长得像马,但头上却有角,嘴里还有牙齿,身上还有鳞片。
“是麒麟啊。”
天华说道“麒麟是什么?”
“是一种圣兽,像龙,凤一样。”
“龙凤是什么?”
“龙是一种长着鹿色,身体长长像蛇一样,会在天上飞,凤凰有点像孔雀,这些都是圣兽。”
麒麟的身体虽然被石矛洞穿,但却没断气,抬了头看了众人一眼,又垂了下去。
天华说道“在圣兽中,麒麟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家伙,如果今天让它活下来,日后我们都要倒霉,但是如果杀了它,让其他圣兽知道了,那就更麻烦了,那些圣兽可都是有着强大法力的畜牲。”
“那怎么办?”
一个夸父族人紧张的问道,在知道误伤了圣兽后,在场的人除天华和欧阳耿外全都紧张的要死“把它放下。”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天华想做什么,但还是把麒麟放在地上,天华伸出左手,掌心射出一道金色的火焰,瞬间将麒麟烧得连灰都不剩,那只受伤的麒麟转眼间就被气化了。
欧阳冷笑道“你居然懂得毁尸灭迹。”
“没办法,谁叫麒麟报复心强呢,要是凤凰或是龙还好说,恭恭敬敬的道个歉认个错,供奉点食物就没事了,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还有你,打什么不好要去打麒麟。”
“我怎么知道那是麒麟,龙见过不少,但那也是西方的笨龙,咱中国的龙只见了一次,凤凰和麒麟我可一只都没见过。”
天华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别说了,刚才的事谁都别说出去,知道了吗?”
众人“嗯”了一声,不用天华讲,在这种时代,谁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天华随手施了个木系道术,被天火烧掉的土地转眼间重新长出绿草,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似的。
因为发生了刚才那种事,狩猎早早的结束了,但是这次狩猎成果却让猎人们兴奋了一阵,以往狩猎能打到一只大型动物就算不错了,经常打到的都是些兔子,山猫之类的,运气好能带回山猪或是老虎,而这次狩猎的七个猎人,除了天华和欧阳耿外,其他五人每人都左手一只右手一只提着两只大型动物,不是老虎豹子就是野猪黑熊,整整十只猎物,相当于以前一个月的狩猎成果!
古中国之行 第五章 麒与麟
(更新时间:2004-7-25 17:53:00 本章字数:4185)
“这些人是共工部落的?”
我意外的看着这些被我打晕的“群狼”,夸父表情严肃的点点头,扶起一个身上纹着蓝色纹身的人“他就是共工部落的首领——共工。”
天哪,我把共工给打晕了!
夸父见我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笑道“看你吓得,共工部落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老好人部落,不喜欢与人争斗,只要解释一下什么误会都没有了。”
呼,那就好,要是个个都象亚玛逊原始人那样,恐怕还会把夸父部落给扯进去。
没过多久,共工的人一个个都转醒了,他们果然和夸父说的一样,醒来后见我站在边上也没张口就骂,我上前说了几句道歉的话,那几个共工汉子都笑了“是我们太鲁莽了,看到水里有人就以为有人溺水了,连洗澡和溺水都分不清,呵呵,被打晕也是应该的。”
“是啊是啊,当时你看我们来就钻进水底,我们还笨到以为你溺水迷失神智了。”
唉!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下次钻到水底修炼前一定要在岸边挂块牌子,上书“有人闭关修仙,请勿打扰”,不过……这个年代好像也没文字啊。
共工道“昨天我们部落里也来了客人,族人们都忙着招待客人没过来,又没让人来通知,所以今天特地来道个歉。”
“看你说的什么话呢,就这事也值得亲自来?我们部落来了三个客人,就是眼前这位秦琳,还有另外两位秦天华和欧阳耿,今天晚上大家聚一聚,让客人们也高兴高兴。”
“嗯”
这时共工盯着我看了又看,然后问道“你是不是轩辕部落的人?”
轩辕?好耳熟啊,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
夸父说道“我的客人都是从共和国部落来的。”
“哦,我只是问问,我们那的客人自称是从一个叫轩辕的部落来的,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不是兽皮,而是用叫布和丝绸的东西做的衣服,我看到秦琳的衣服和他们有些相似,所以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丝绸?这时候就有丝绸了?”
当我听到丝绸两个字时,脱口而出说道共工问道“你知道丝绸?”
“知道,是将蚕吐出的生丝用纺织机织成丝绸,然后再做成衣服,至于布,好像是用亚麻做的。”
共工和夸父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问道“我们也能做出丝绸和布吗?”
“可以,只要有桑树和野蚕就可以有生丝,至于纺织机,欧阳耿应该懂得怎么制造,但是对于亚麻布的制做程序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我想了想回答道,中国可是丝绸之国,就算小学生都知道丝绸的制做的大至过程,纺织用的机器欧阳应该懂得制做吧,他造出的家伙有很多连二十三世纪的科学家都做不出来,小小纺织机,太小看他了。
共工说道“这些都很容易找到,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比他们好多了,也是丝绸或布做的吗?”
“也算是布的一种吧,但不是亚麻布,是宇航专用布料,这种布料穿着很舒服。”
早先在异界穿的法师袍,衣服之类的早就丢掉了,我可不想再穿那些鬼东西,夏天穿着热冬天穿着冷,陈叔叔就帮我买了一大堆二十三世纪最好的衣服,也就是现在穿的。
“那这种玉行砖有布料(宇航专用布料)是怎么做的?”
共工还真是好问“这个做法我就不太清楚了,是用一种叫棉花的植物用纺织的方法做成的。”
其实哪有那么简章,光是棉花都得用基因变体棉花,然后再用高压什么很复杂的手段加入什么七七八八的化学物质,最后就成了我身上的衣服。
“棉花是什么?”
还好小学时假生物课本上有关于棉花的资料,我大概的描述了一下棉花的特征“棉花像亚麻一样是种出来的。”
夸父说道“祝融部落领地内有不少桑树,上面应该有蚕。亚麻可是到处都有,以前都不知道它可以用,棉花好像没见过。”
这时,部落喧闹起来,好像是猎人们回来了。
夸父站起身一脚把屁股下的石头踢掉,笑道“我的儿郎们回来了,今天回来的这么快,不知道有什么收获,走,看看去。”
十只大型动物的尸体堆得像个小山似的,看得夸父和共工眼睛都直了“这些是今天的猎物?”
一猎手回答“是的,多亏了两位客人,凡是接近他们千米之类的猎物一个都没跑掉,我们是拿不下猎物才回来的。”
共工羡慕极了“夸父,你的客人可都是些本领不凡的人啊。”
部落里一片欢声笑语,但那五个猎人却没有笑,脸上一点喜悦都没有,好像有什么心事。
“姐姐,跟你说件事。”
天华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杀了一只麒麟。”
“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麒?麟?有什么不同吗?”
“麒和麟是同一种生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类中的男和女一样,麒是公的,麟是母的,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天华想了想“不知道,麒和麟怎么分?”
“麒的头长得像龙,而麟的头长得像马。”
“我杀的是麟。”
完了,那麻烦了“你怎么会杀了麟啊,这下麻烦了。”
“怎么了?”
我说道“听着,麒经常喜欢独居,但麟不同,麟经常群居在一起,以方便照顾后代,惹了一只麟就相当于惹了一群麟,最麻烦的是还有一些刚成年或半成的麒麟,那些麒麟长大后又会组成几个新的群体,以它们记仇的本事,很容易把仇恨带给下一代,如果不把它们清除干净,以后会很麻烦的。”
“我杀麟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动物,那几个猎手应该不会说出去的。”
“你不了解麒麟的本事。”
我有点恼火,麒麟并不能对秦天华和欧阳耿造成什么伤害,但时不时冲出一只麒麟来给你捣乱可是很烦的,更何况可能会连累夸父部落“麒麟都有一种本事,它们可以和所有生物进行思想交流,包括植物,你杀麟的时候有把周围树全砍光吗?”
“没有,现在怎么办?”
天华脑上并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它们肯定会找夸父部落的麻烦,不如全杀了吧。我去找找这一带还有多少麒麟。”
天华召唤出青霜,就要走,幸好我叫住他“杀杀杀,你就知道杀,你然到就不会训服麒麟吗?或者先关起来以后再训服。”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的封印书呢。”
看着飞远了的天华,我不禁担心天华能否在麒麟们做出报复之前收伏它们。为了以防万一,我在夸父部落周围设下了一些禁制,这些禁制对人类和普通野兽没反应,要是圣兽灵兽妖物或是神灵的话,这些禁制会让他们体会到生活多少丰富多彩。不过后来又想到夸父变大后的样子,会使用火系法术的祝融部落,我又把这些布好的禁制全撤了,改换上一种监控禁制,我可以通过这些监控禁制观察夸父部落周围的风吹草动,如果麒麟真的出现我就可以控制这些禁制攻击麒麟,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这些禁制得要有人控制才有用,一旦麒麟来了个包围,我不累死才怪,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这些部落个个都会法术,像神一样。
驾着天冥飞上空中,千米高处展开灵觉运转真气,这也是一种修炼法,是我自己创出来的,漂浮在空中,感受着方圆百里天地间万物的一举一动,这个时候,身体与天地融为一体,即使不用法术也可以漂浮在空中,地心引力对我不起作用。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这时候的我与天地几乎没有差别了,我感觉到身上长着无数的树木,无数野兽和人在我的皮肤上走来走去,但同时我又感觉到他们是在我漂浮在空中,只有各种飞禽才能与我接触,这就是天之觉与地之觉,只要成了仙自然就会了。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棵树上,通过那棵树,我看到了一只麒麟,正在夸父部落周围打转,这时,天华怱的出现,伸手在麒麟头上拍了一下,麒麟顿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直喘精气,随后就被天华收入封印书。
这时,我觉得天华似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被发现在,我对此根本没有怀疑,要是一个八重天高手还发现不了一重天的我,那辛辛苦苦修炼到八重天有什么用啊。
我的注意力不断在一棵棵树间转移,看着天华一只接一只的把麒麟收入封印书,这一带的麒麟还真多,想来是一个大家族,麒麟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夸父部落的人数,必竟,在原始社会,人类数量并不多。
“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成一块块的木板,比工厂中加工的速度还快。又将几个木板切成小块,做成一头尖一头粗的木钉,运足真气使木钉变得像铁钉一样硬,靠着这些木钉和木板做成了一台简陋的纺织机。
“好了,把生丝拿来,什么?没有生丝?那你们织个什么?算了算了,有没有蚕,抓几过来,再来点桑叶。”
很快,几只野蚕和一大堆桑叶就被送到欧阳耿面前。
欧阳耿手指轻轻摸过野蚕,再将野蚕放到桑叶上,这几只蚕顿时像饿疯了似的疯狂的吃起桑叶,说来也怪,这些蚕居然吃的同时还边吃边脱皮,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这些蚕就停止吃叶,走到那些被吃得只剩下桑枝的地方吐起丝来。
“好啦”
欧阳耿把几个茧从枝叶中拣了出来,用沸水烫了一会儿,放到纺织机上“我做的纺织机比一般的纺织机要大一些,从抽丝到织布全套工序都有,我教你们操作,要三个人,哪三个人来?
经过一两个小时的学习,三个夸父族人总算学会了如何操作这台连抽丝都会的纺织机,三个人操作虽然不熟练,但总算用那几个茧制成了一张比手帕大些,比毛巾小些的丝绸。
“好哦。”
夸父族人们都高兴得叫了起来。
“别高兴得太早,刚才我是用了法术才让这些蚕快速长大,如果正常的话蚕从出卵到吐丝可是要几个月时间,如果让我天天对这些蚕施法术,我可受不了。”
夸父问道“那棉花和亚麻呢?”
“那两个比较省事,不像蚕那么麻烦,不过一年收一次,和蚕差不多,而且好管理,建议你们种那些东西,生产丝绸要投入的力气相对比较大。不过在此之前试着先种种小麦粟子之类的农作物,我们共和国部落当初就是从猎狩发展牧业农业的。”
“也是一年才收一次吗?”
夸父问道“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两次,不过种出来的东西产量高,又安全,比狩猎好多了,只是种田可能比狩猎更受罪,种田可辛苦了。”
“我们不怕苦,告诉我们怎么种田吧。”
欧阳耿想了想,认为迟早他们都会知道种田方法,不如做个人情教给他们“好吧,你们跟我来,我找个地方告诉你们。”
古中国之行 第六章 祸从口出
(更新时间:2004-7-25 17:54:00 本章字数:4321)
传说记载,麒麟分三等,最低级的是属性麒麟,像火麒麟、冰麒麟等,它们在麒麟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中的仆从,再上一级的麒麟能口吐人语,除了会法术外还拥有特殊能力,如果你能讨这种麒麟欢心,说不定它们会改变你的命运,让你当一当皇帝,这种麒麟被人称为帝麒麟,而最后一种麒麟几乎是迷一样的存在,它们的鳞片是金色的,鬃毛是金色的,角和蹄也是金光闪闪的,身上还散发着金色祥光,从古至今见过这种麒麟的人用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要是成仙前,我对传说的真实性无法发表评论,但现在我已经成仙了,对于麒麟的事,多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书中记载的“最低级”的麒麟应该就是普通麒麟,而帝麒麟恐怕是修仙修到一半的半桶水吧,至于最后那种散发着金麒麟,肯定是哪只粗枝大叶的麒麟修成正果飞升时不小心被人看到吧,回想当初我成仙时又何尝不是金光闪闪呢,那金光可是足足闪了三天才消失,害我在地洞里躲了三天不敢见人。(等等,那位读者,你想说什么?让我帮你当皇帝?半仙的麒麟都可以让人当皇帝我也一定能让你当皇帝,不过我不是天仙之类会修改人命运的仙,如果你确实要当皇帝的话我可以带着你杀到北京把你放到龙椅上,什么?你不想当皇帝了?你耍我啊!)
麒麟并没有想像中的多,算上那只被天华烧成灰的麒麟,灵觉范围内共有十三只麒麟活动,天华就像事先知道这些麒麟的所在位置似的,一找一个准,没跑一步冤枉路。
“姐姐”
天华对着一棵被我“仙上身”的大树说道“麒麟全抓住了,你看。”
说罢,天华翻开手中的封印书,一页一页的翻给我看十三只麒麟中有两只已经修成半仙,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修仙者了,而且连灵兽都有修仙,真是的。
“我回去啦。”
天华收起封印书,疾速向我飞来,我收回灵觉,等天华到后就问“你怎么想的?”
“姐姐也发现啦?”
“当然,这些麒麟都分散在四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很想知道它们在找什么。”
我看着天华,希望他能告诉我点什么“我问过了,它们都不肯说。”
“你不会用读心术啊。”
“心魔都没带来,怎么用读心术啊。”
我都忘了,天华的读心术必须依靠心魔,不过,这并不带表我没办法。
“跟我下来。”
找了块空地,在我的示意下天华放出七彩虹剑“放只麒麟出来,最厉害的那只。”
真理第一百零九条:越是厉害的人物往往知道得越多。
我相信这条真理。
“你们敢抓我,会后悔的。”
麒麟一出来就张口威胁,呵呵,有意思,就你这个半吊子仙兽,也能做出威胁正牌大仙的举动?
“后不后悔是我们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告诉我,你在找什么东西就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轻轻的在它身上点了一下,那长兽脸马上抽动起来,看样子很难受。
“姐姐,你连麒麟都能点穴,太厉害了。”
“世间万物都有穴道,都能点穴。”
天华捡起一块石头“姐姐,把它点点穴好不好。”
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哼!看我的!
我接过石头,手指使劲一捅,石头“啪”的一声碎成两块“我点了石头的死穴,石头死了,把它的尸体埋了吧。”
“哦”
天华接过碎石“我会好好安葬它的。”
随手就把石头塞进麒麟的鼻孔里。
“你……”
麒麟的鼻孔被突然塞入两具“尸体”,张大嘴巴想打喷涕,见到如此情景,我怕麒麟会把石头喷出来,在它身上补了一指,点了穴,可怜的麒麟那个喷涕就卡在喉咙里,一定难受死了。
“什么时候想说了就点头。”
尽管麒麟难受得全身发抖,笑穴痒穴哭穴痛穴麻穴都被我点了一遍,而且还被我做了手脚,身上痒不能抓,想笑嘴巴张得老大,喉咙却发不出声音,想哭也流不出半点眼泪,特别是鼻孔里的两块石头,塞着鼻子,要呼吸只能用嘴,可它就是死活不点一下头,我又没限制住它脖子的活动,等了好久,我的耐心终于耗尽了。唉!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它开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还是先把它封回书里,过几天再放出来问问吧。”
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麒麟现在还不曲服,那就算它想招供也得等上好几天了,这几天里身上的一切状况都将持续,甚至有可能我会不小心把它给忘了。
但是麒麟眼中仍然没屈服的意思,任由天华将自己封印进书中。
“接下来怎么办?”
天华问道“天华,你的灵觉应该比我强得多,你来找找看吧。”
“刚才抓麒麟时我早就试过了,这一带根本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可能麒麟要找的东西已经被另外的生物取走了,而它们在根本不知道东西己失的情况下还在继续寻找。”
“天华,你思考的时候多用点脑子好不好,麒麟怎么说都是比灵兽更强的圣兽,而且还有两只算得上半个仙兽了,要是它们找的东西不见了至少也会知道一点风声啊。”
“姐姐啊。”
天华无奈的说道“还说我没脑子呢,我们两个仙人都没发现什么,半吊子仙兽又能发现什么。”
对哦,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所以说那东西已经取走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叮!加十分。”
“加你个头,走啦,回部落去。”
不是吧!离开没一会儿部落已经大变样了,部落周围,几个夸父族人合力,“呀”的一声,将一株有千年树齡的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女、老人和儿童忙着把洞填好,夸父族人真是好大力气啊!
“你们在做什么?”
天华拦住一个夸父族人问道“开荒,神农大人教会了我们种芋头、马铃薯,还教会了我们养蚕……”
神农?神农跑到夸父族来做什么?他好像是在黄帝的部落里啊,再说教人养蚕的好像不是神农吧。正百思不得奇解的时候,欧阳耿拿着一截截切成小段的树枝,乐呵呵的一路小跑过来。
“阿耿,什么事那么兴奋啊?”
“姐夫,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这是桑枝,我在教他们种桑树呢。”
……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神农大人。”
周围的夸父族人高兴的叫了起来,我连忙四处张望,想一睹传说中神农氏的风采,可是看来看去都是夸父族的人啊。
“我采回桑枝了,这个只要插下去就会长成大树。”
“太好了,桑树多了,就能养更多的蚕,这样我们都有衣服穿了。”
“神农大人,种芋头是不是这样种啊。”
吐血!我快要吐血了,神农!什么神农,什么中国民族祖先,原来是欧阳耿冒充的,害我白白浪费那么多热情。天华哭笑不得,什么人不好冒充,要冒充神农,没想到欧阳耿的理想是当农民头子,呵呵。
“喂喂喂,你们两位不要这样说我好不好,冒充神农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他们爱这样叫我的,我有什么办法,嘴巴长在别人脸上。”
尽管隔了几十米远,欧阳耿还是能听楚的听到我们的谈话,当即传音过来抗议“阿耿啊。”
我也传音回话“听说神农是在尝百草时被毒药毒死的,你以后可要小心不要乱吃东西啊。”
“是啊是啊。”
天华也传音过去“你死了不要紧,你得为我姐姐着想啊,你一死她就成寡妇了。”
…………………………………
“天华……”
我把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展示给天华看“姐姐……”
天华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想不想看看传说中的人参果呢?”
“我想我对人参果不感兴趣。”
我用手刀在天华后颈轻轻的来了“温柔一刀”,后者很配合的晕倒在地“我很想种一棵人参果树。”
几个夸父族人再次将一棵参天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后面的“老弱妇孺”正要填掉树坑,却被我阻止了“你们知不知道人参果呢?”
“不知道。”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我想做什么,但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人参果吃一颗可以返老还童,吃两颗可以长生不老,你们想不想吃呢?”
“想,哪里有人参果?”
“人参果也是种出来的,反正你们这儿也是要种桑树的,给点地方种棵人参果树应该不要紧吧。”
“没事”
夸父族人倒也大方“请种下去吧。”
“扑通”一声,我把昏迷中的天华丢下树坑,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掌风一扫,泥土飞溅,将天华活埋了。
“快救人,快挖。”
夸父族人反应过来后慌了,连忙刨的刨挖的挖,就在这时,泥土隆起,天华从坑里站了起来“姐姐,你还真埋啊,要是我真死怎么办。”
“你又不是我老公,你死了我又不会变寡妇。”
“可我是你弟弟啊,你怎么可以把我当树种。”
“你本来就是树嘛,把你种下去,等树长出来了,就会有个神仙跑来在这建个小院子,把你保护起来,再过个千儿八百年的,孙悟空就会来这里,等他打倒了人参果树,你就爬起来和唐僧一起去取经吧,这样你也会出名的,对不对,还不快感谢我。”
“姐姐,我认错了好不好。”
天华痛哭流涕,哼,这招用了不知几遍了,次次都是哭完后又围着欧阳耿叫“姐夫”。
“即然你认错了,那就躺下当树籽吧。”
就在我把天华埋进土里的时候,早有人觉得事情有异,通知了夸父,欧阳耿看见夸父和共工急匆匆的赶来当和事佬,起身拦住“别去了,他们姐弟就是这样,时不时的闹一下,吵两下嘴,过会儿就没事了。”
没想到,夸父却说道“欧阳耿啊,不是我说你,你的妻子应该管教管教,就算未婚女子也很少像她这样胡闹的。”
“那个……”
欧阳耿头上直冒冷汗“她还不是我妻子啦,都是天华一天倒晚乱叫乱叫,才会有此误会。”
“哦,还不是?那就是快了?那也得约束一下啊……”
“欧阳耿!”
“啊!?”
我用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瞬间就把欧阳耿和夸父共工迷住了,我和夸父共工不熟,不好教训他们,但是你欧阳耿就不同了。
趁着欧阳耿失神的那会儿,我用一根树藤把他捆成棕子,倒挂在一棵高高的树枝上。
“要是你没经我同意就下来,我就和你绝交!”
转身对笑呵呵的天华道“你也一样,要是没我同意你敢从土里钻出来,我就和你断绝姐弟关系。”
“啊!没那么严重吧!”
“有!当然有,还不快钻回土里。”
天华“扑”的一声重新钻回土中,你们两个就在这慢慢反醒吧。我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灰尘,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深人静“天华,琳琳来了吗?”
“我还要问你呢,你挂得那么高,应该看得更清楚才对。”
“没看到她,会不会是她把咱们忘了?”
“有可能,等明天吧,姐姐气消了就会来。”
古中国之行 第七章 花心后羿
(更新时间:2004-7-25 17:55:00 本章字数:5014)
昨天晚上睡得真舒服,收拾好帐篷做好早饭,却不见那天华和欧阳耿,这两个家伙哪去了?早上一起来就没见到他们,我还记得昨天……
“啪”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这是什么记性啊,我居然忘了,昨天他们一个被我活埋,一个被我倒挂在树上,晕啊,我把他们给忘了一个晚上……
当我忐忑不安的把天华从地上挖出来,把欧阳耿从树上放下来时,还好他们没事……他们怎么会有事,再怎么说也是两个剑仙嘛,怎么可能有事,瞧瞧,天华身上一点泥土都没沾上,还是像刚刚埋下去时那么干净,欧阳耿被吊在树上一整个晚上,没被蚊子咬过一口,倒是吊他的树下,大山蚊死得满地都是,不用想就知道欧阳耿是怎么对待这些昆虫的。
“这次原谅你们了,要是还有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欧阳耿和天华打了个哈哈,看他们的样子我就知道,肯定还有下次,像这样活埋吊人的事从他们成仙后可不止一次出现过。唉!这两头屡教不改的顽牛!
“三位客人都在这啊,这样也好省得我去一个一个找你们了。”
夸父看到我们,大老远就喊了起来“什么事啊?”
我问道“前几天共工部落来的轩辕部落客人,他们说是为了九头鸟的事情而来,这几天又发现九头鸟的踪迹,大家都在准备围猎,这次绝不能让九头鸟再跑了。”
回想那只巨鸟,所过之处尽成焦土,也难怪这些人会为了九头鸟大费周章。
“我是来问问你们,围猎九头鸟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天华笑道“当然,我还要把它封在书里呢。”
我想了想说道“我反正也闲着没事做,就一起去吧。”
“你们都去了,我当然也要跟着一起去。”
欧阳耿自然不会离开我们。
“那好,出发吧!”
“现在就出发?这么快?”
不仅是我,连天华和欧阳耿都感到意外“本来昨天想和你们说,但是看到你们吵架一时间给忘了,趁现在还有点时间,快去收拾东西。”
这个夸父还真是健忘,幸好我们东西不多,三个帐篷往空间袋乾坤袋里一丢就行了。
夸父、共工、祝融、轩辕四个部落六百多勇士聚集在一起,别看只有六百多人,轩辕部落我是不知道,夸父、共工和祝融部落所有成年男子加起来也才四百多人,这已经是三个部落所能派出的最大人数了,这批人走了以后部落里就要靠那些快成年的男子或妇女老人打猎才能维持生存,要不是欧阳耿教会了他们采野果,种植芋头,马铃薯之类种下去不用花太大力气管的东西恐怕他们出的人力会更少吧。(其实那个不是马铃薯,是地瓜,秦琳分不出两者的区别)
轩辕部落的人都穿着亚麻布制成的衣服,其中几个还披着丝绸披风,看样子像是有地位的人,而其他三部落都是包着兽皮裤,赤着上身,使得轩辕部落这群人非常显眼,当然,他们不是最显眼的,那种粗制亚麻衣无论美观还是实用,怎么能跟二十三世纪的比呢,最显眼的,当然是我啦,天华和欧阳耿显眼程度次之。
“怎么让女人跟来?”
一个披着丝绸披风的人问夸父“这可不是狩猎。”
“带他们去是为了对付九头鸟的吐出的火。”
“是吗?”
虽然那人有点不信,但也没再说什么夸父走到远处带上兽牙项链,身体急速变大,变成了刚见面时的巨人。
欧阳耿笑道“琳琳,原始时代的奥特曼,奥特星球的开创者。”
“哈哈”
我和天华都笑了起来“上来吧!”
夸父伸出手,让所有战士都跳上他手掌,再把手掌上的人放到自己的头上、肩上。当然,我们是直接飞上去的,早早的占了个看风景的好位置。
夸父还真巨大啊,六百多人还站不满头和肩的所有位置,地方还空旷的很“抓紧了。”
夸父开始狂奔,那速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音速,我、天华和欧阳耿还好,因为我们御剑飞行的速度远比夸父跑得快多了,再加上护身真气,迎面吹来的风虽然狂暴,但我们依然有说有笑,其他人可就惨了,紧紧抓着夸父的头发、汗毛不放生怕一松手就被吹走。
也有两三个脑子聪明的,窝在我们身后,让我们的护身真气替他们挡风“呀,是共工,喝杯茶。”
天华递过一杯热茶,虽然夸父跑得很快,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平稳,虽然风大了点,但喝茶没问题,这不,天华从乾坤袋中取出热水茶具,直接泡了茶就在夸父头顶喝了起来。
“这是什么?有点苦,又带点甜。”
共工喝了一口“这是茶啊,用茶树叶子,晒干烘干炒干就是茶叶了。”
呃,茶叶的制做方法到了天华嘴里竟变得这么简单。
“能再给我来一碗吗?用大碗,这个太小。”
“这个不是酒啊,就是要一点一点慢慢喝,细细品味,才有味道。”
“哦”
共工喝了一小口茶“这味道,刚喝时不觉得好,多喝几次就觉得好喝了。”
“我是轩辕部落的后羿,我能不能也喝一口?”
后羿?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眼,后羿都来了?
“当然。”
天华捧了杯茶给后羿,后羿也开始慢慢的学起了品茶。
“共工,有些问题我想问一下。”
“秦琳你太客气了,有什么尽管问吧。”
“那九头鸟好像只有一个头啊,为什么会叫九头鸟。”
“哈哈”
共工笑道“你是碰见了上次被夸父追赶的那只九头鸟吧,九头鸟有两只,一雌一雄,雌鸟只有一个头,但雄鸟却有九个头,前几天雄鸟到轩辕部落捣乱,雌鸟跑到我们那捣乱,轩辕部落为了找九头鸟巢穴四处派人侦察,结果就找到我们部落来了,前些天终于找到了鸟巢,在不周山上。”
“不周山……”
我喃喃自语道,天华和欧阳耿也若有所思“共工,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用脑袋去撞山,无论九头鸟有多可恶。”
“哈哈哈,秦琳你说笑了,我怎么可能会用脑袋去撞山。”
不会就好,但愿不会,神话传说中不周山就是被共工撞倒的,然后……大灾难……
“还有,为什么夸父的部落叫夸父部落,你的部落叫共工部落,祝融的部落叫祝融部落?”
我把一直存在心里的疑问全都问了出来“哈哈,我在当首领以前不叫共工的,夸父成为首领前也不叫夸父,无论是谁,当了首领就要与部落同名,以于同生共死。”
“是这样啊。”
“我们部落也是这样。”
后羿从一开始就一边喝茶一边盯着我看,终于找到插嘴的机会哪会放过“我们轩辕部落的首领就是轩辕,还有其他几个部落,像炽炎部落,防风部落,还有蚩尤部落,都是部落叫什么名首领就叫什么名。”
“呀!那样一来就像总统主席元首之类的称呼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总算明白了“你们共和国部落的首领不是叫共和国吗?”
“不是”
开玩笑,共和国,当国家的名字还可以,要是当人名来用……想想吧,要是有人叫你“喂,共和国,吃饭啦。”
“共和国,上课要迟到啦。”
“共和国……”
我想那个人肯定会想不开跳楼的。
“我也有事要问,蚩尤部落和你们部落的关系怎么样?”
天华问道后羿想了想“那个部落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他们和炽炎部落连得很近,目前我们知道除我们以外的部落中就数炽炎和蚩尤两部落最大了,两部落人数加起来有七万余人。”
“七万人?是多少?”
共工问道,这也难怪,他的部落才几百人而以。
“你部落人数翻上一百倍就和这个数量差不多了。”
欧阳耿说道“这么多?”
共工惊讶极了“我们部落更多,有十二万子民。”
共工看着后羿,愣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竟有这么大的部落。
“你们那开始种水稻了吗?”
欧阳耿问道“水稻,什么东西?没有,我们没种,我们那除了打猎外还有种粟子。水稻是什么?”
“一种南方的农作物,产量比较高,但要花费不少心思去管理,没有足够的人力是撑不到水稻收成的。”
后羿问道“你们共和国部落都有种些什么?”
“大部份都是小麦,水稻,玉米,高粱,棉花还有其他非常多的作物,慢慢说说不过来,不过亚麻和粟子好像没什么人去种了。”
后羿不解的问“不种亚麻,你们穿什么?”
“有棉花、丝绸,另外还有人造纤维人造皮革,穿的绝对不会差。”
后羿看了看欧阳耿的衣服,又看了看天华的衣服,最后又看了看我的衣服,知道我们没说假话。
就在这时,只听夸父说道“不周山到了。”
那个就是不周山吗?
远远望去,一座孤峰高高屹山,犹如顶天之柱,直冲云宵,山的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些地方的沙子早已经熔化,凝成像石板一样的东西。
“好高啊!”
后羿说道“九头鸟就在上面。”
夸父将六百勇士放下来后,取下项链,身体恢复了平常大小“哈哈哈哈”
众人一看夸父的样子顿时大笑起来,夸父头上顶着个茶壶,原来,天华喝完票忘了收茶壶,夸父变小了,可茶壶却没变小,结果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抱歉抱歉,我把它忘记了。”
天华收回茶壶,连声道歉“呵呵,没事,大家听好,九头鸟三个月才会出巢一次,前些天它出过巢,暂时还不会出来,今天时候不早了,明天我们放火烧山,把九头鸟给逼出来!”
“好哦”
勇士们欢呼着。唉,他们也不想想九头鸟是他们能对付的吗?
晚上,勇士们围着火堆,对着石矛石斧敲敲打打,尽量让这些石头兵器变得更锋利,而轩辕部落的人手中不仅有石斧石矛,还有一些弓箭,只是箭头也是石制的,他们在调试着弓,尽量让弓处在最佳状态,还有些人打碎石头,将小块的尖锐碎石和细木棍,羽毛捆在一起做成最原始的箭枝。
“秦琳”
本想到处转转,却被后羿叫住了我“干嘛?”
“过来一下。”
跟着后羿,走到一处远离营地的地方“这里已经够远了,有什么机密大事就快说吧。”
“我后羿,是轩辕部落的第一勇士……”
这家伙,说这些做什么?还是听听他后面说些什么吧“我有一个妻子,她很漂亮,我到过很多部落,看到过很多女人,只有炽炎部落的首领比她可漂亮……”
……是不是他老婆给他带绿帽子了,想从我这得到点关怀?还是他和那个炽炎部落的漂亮首领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觉得有种罪恶感?如果是前者,后羿还真可怜,如果是后者,你死一边去吧!
后异继续说道“后来我看见了你,你比我妻子漂亮多了,你太美丽了,虽然还比不上炽炎部落的首领,但是……但是……请你嫁给我……”
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我比他老婆漂亮啊,让我……什么……嫁?这绝对不行!
“喂喂,后羿,你已经有妻子了,怎么还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
后羿声音突然变大起来,但声音没有凶狠的感觉“男人有几个老婆都很正常,我才一个,加上你才两个,和别人比起来算少了。”
晕,我忘了这里是原始社会,虽然后羿人长得很帅,也很强壮,拿到二十三世纪去绝对是最抢手的男人,但是,我对原始人没举趣,我对一个刚见面就对人告白的家伙更没兴趣,更何况他只是觉昨我长得好看就想……对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男人我更更更更没兴趣!
“即然你找老婆只看长相,你不是说过那个炽炎部落的首领长得比我更好看吗?你干嘛不去找她。”
“她长得是非常好看,非常美,但是她比熊还更强壮,没有男人会娶她的。”
晕,比熊还更强壮的女人,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熊身美女头的怪物……停停停,STOP!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把眼前这家伙打发走。
“你说你是什么第一勇士,我可不相信,说不定你是你们族里最差劲的人叫,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嫁给笨蛋的。”
“那好”
后羿说道“明天我就用九头鸟的血向你证明我是第一勇士,天地间最强的人。”
说完这些,后羿转身就走嘿嘿,比起未来地球的花花公子,后羿还真是好打发,两三句话就把他赶走了。哼,是你死在九头鸟手里还是九头鸟死在你手里都不知道呢。
突然,我心中一紧,后羿……我怎么忘了,他……是射日英雄啊,可是从刚才和他的接触看来,他只是个普通的凡人,最多力气大一点点而以……。
后羿……后羿……好像有什么我忘了……后羿……有件关于后羿的事,对了,是刑天!想到这里,我吓出一身冷汗!那个刚见面就砍我一斧的家伙,好像就说他是后羿来着……(见异界之旅)
晕,我该怎么办!
古中国之行 第八章 十日之灾
(更新时间:2004-7-25 17:55:00 本章字数:4587)
“姐姐,怎么不高兴了?”
我高兴得起来吗?一想到要跟这个连太阳都能射下的人结仇,心里就是一阵恶寒,再想想那个刑天……
一只小兽被塞进我怀里,天华笑眯眯的说道“要是心情不好,和它玩耍一会儿就好了。”
我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兽,它只有小猫般大,长得像马,又有角,身上还有鳞片,这不是麒麟吗?还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麒麟。
“天华,这是从哪来的?”
“这只麒麟?你忘了,上次我抓了一窝子的麒麟啊,那群麒麟除了十三只成年的麟外,还有七百多只小麒麟。”
对哦,我这才想起来,那群麒麟的数量比夸父部落的总人口还多,但除了十三只带头的麟外,其它都是未成年或半成年的小麒麟。
我扶摸着小麒麟颈部的鬃毛,这个小家伙还不知道抱着它的人就是造成它们全族被抓的罪魁祸首,转过头来亲热的身在舔着我的手心,痒痒的,很舒服。
“笑一笑,愁眉苦脸的,会长鱼尾纹的。”
我笑了笑“你啊,嘴上抹了润滑油吗?”
把小麒麟放回天华怀中“抱好了。”
“姐姐,你不要吗?”
“小家伙很可爱,不过我不喜欢宠物,因为太脏。”
“是这样啊。”
天华把东张西望的小麒麟放回封印书中“反正姐姐现在心情好了,它也就没用了。”
日出的时候,这一带没有任何植物,地上全是沙子,地面温度开始上升,但是勇士们热情不减“放火烧山,逼出九头鸟。”
放火是祝融部落的特长,祝融带着族人跑到山下却发现不周山上上下下全是光秃秃的岩石,根本没有任何可以烧的东西。
夸父为难的看着不周山,这山太大太高了,根本爬不上去,就算变成巨人,在不周山前也显得那么渺小。
看到夸父愁眉不展的样子,我上前说道“我去试试。”
“你??”
夸父、共工和祝融对我的自告奋勇都很意外,而后羿更是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我去试试,你们离山远点。”
我御剑飞上天空,回身看到已经变成巨人的夸父带着众人后退数十里,只剩下一个小点。
可以开始了!打出一张符纸,十几道巨型龙卷风出现在茫茫沙漠中,以我的能力,要召出龙卷风不难,但要召出这种巨型龙卷风,而且还是十几道,那可就要用符纸了,必竟法术不是剑仙专长。这些巨型龙卷风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把一座小城市完全毁灭,夷为平地,而不是像普通龙卷风那样只破坏一两条街道,对坚固的房子还无能为力。
十几道连接着天地的龙卷风围着不周山打转,飞沙走石,但面对不周山,这座巨大的孤峰,龙卷风的力量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看来得加料了!
天冥剑从我体力弹出,天空虽然被龙卷风卷起的沙石搞得有些昏暗,但随着天冥剑的出现,仙灵之力的骚动,天地呼应着我的力量,紫色的云朵布满整个天空,劫雷在云朵间闪动着。这时,龙卷风也发生异变,由于龙卷风的上部与云层相连,劫雷与龙卷风纠缠在一起,刹时间十几道龙卷风都闪动着雷光。
在我的指挥下,万道劫雷直直劈下,打在不周山上,雷光闪闪的龙卷风也不停的撞击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在微微震动着。
“琳琳,我来帮你。”
不知道欧阳耿用了什么方法,一颗陨石划破大气,砸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剧烈的震动着,山上不断有巨石滚落。随后又有两颗、三颗、十颗陨石接连砸下,到最后竟是成片的陨石雨在轰击着不周山。
晕啊,我费尽力气召来的龙卷风和劫雷只能让不周山轻轻的动一动,可是欧阳耿随便召来的陨石就能把不周山打得歪来扭去,照这样子,过不了多久,不周山就要完蛋了。
“啾呜”
一声巨大的鸟鸣响起,一只体型巨大的,长着九个头的鸟从不周山没入云中的部份府冲了下来,我和欧阳耿对视一眼,同时收了法术,九头鸟已经成功逼出,也就没有必要再虐待不周山了。
“总算出来了,看我收伏你。”
天华正要放出彩虹剑,却见巨人夸父背着各族勇士冲上坐在夸父肩上的共工族人射出一道道水箭,九头鸟只是扇扇翅膀,水箭全都化做白烟,蒸发了。而祝融族人的火焰九头鸟根本没去理会,而轩辕部落的弓箭手射出的箭还没射到九头鸟,就已经力尽落地。
夸父找了个地方放下各族勇士,不知从哪变出了一根石斧,大叫一声冲向九头鸟,而那些水箭、火焰、弓箭一直都没停止攻击。
夸父一斧砍向九头鸟,九头鸟轻松闪过,红色的翅膀轻轻掠过夸父头部,浓密的头发顿时升起一阵白烟,一道刺鼻的焦味充满了周围的空气。
“夸父,让我来吧。”
天华挡下了夸父,插手道巨人与巨鸟之间的争斗。
“你?”
不仅是夸父,在地上不断远程攻击的各部落勇士也吃惊不小,(什么?你问这些勇士为什么不冲上去?普通人能跑多快,等人跑到了九头鸟扇扇翅膀又飞到另一边了,跑都跑死还想打)天华和九头鸟的体形相差实在太大了。
没夸父说什么,天华放出七彩虹剑,随后又放出青霜剑,先前的极光剑阵再次出现,轻而易举的困住了九头鸟。如果仅仅只是七彩虹剑,只能布下彩虹剑阵,但是加上青霜剑就不同了,青霜剑并非金属剑,而是把玉制仙剑,剑身散发出的寒气连三昧真火都能冻结,七彩虹剑和青霜剑相配合,出现的就是极光剑阵。
极光剑阵一出现,沙漠顿时化做冰雪王国,特别是那些勇士对变化最为敏感,刚才还在炎炎烈日下出汗,现在却在大雪中发抖。
看到九头鸟受制,夸父兴奋异常,哇哇叫着冲上去“停停停,你还想像上次一样放走九头鸟?”
听到天华这么一说,夸父这才想起上次那只九头鸟好像也是被这种光芒困住,而那些光芒被自己一冲就散,让九头鸟跑了。
想到这里,夸父停下脚步,进退两难,想消灭九头鸟就得先冲散极光剑阵,可是冲散了极光剑阵九头鸟肯定会冲出来。
“我都说过了,交给我啦。”
天华取出封印书,翻开一张空白页,捏动剑决,口中念念有词,这时极光剑阵不断缩小,大约一顿饭的时间后整个剑阵化做一团仅有巴掌大小的光团,就在这时候,封印书发出一道光芒,将光团吸入书中,随后七彩虹剑和青霜剑从书中飞出,被天华收回。
“行了。”
“这样就结束了?”
夸父瞪大了眼睛,一只九头鸟就这样被解决了?没打没流血,太不可思议了!
“你刚才用的那些是什么?”
“飞剑,用飞剑结成剑阵,困住九头鸟。”
天华说道“啾呜”“啾呜”
“哈,又一只九头鸟来了。”
天华一抬头,顿时目瞪口呆,怎么了?
我也抬头向天上望去,顿时傻眼了——九头鸟,是九头鸟没错,但是……这时我想起幽默电视片中的一句台词“我没看见一只,因为我看见的是一群!”
天空中,全是九头鸟,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个天空,好像天空都变成红色的。
“上次哪个白痴弱智加三级的说九头鸟只有两只的?”
天华骂道,这时,我看到后羿脸上青色的血管暴起,不想我就知道是谁说的了。
这时,无论是地面的勇士,还是飘浮在空中的我们,都觉得周围开始变热,空气中的温度越来越高,刚才由极光剑阵引来的积雪已经全部融化,地面已经开始变热。
“快看那边”
有人突然大叫道只见远处的沙漠,沙子已经全部熔化,流动着像岩浆一样的液体。由于刚才这里有过积雪,温度上升得不是很快,但现在积雪已经化了,地面的人都很危险。
“哇,好烫”
那些勇士已经开始叫唤了“天华,能不能再放极光剑阵?”
“没必要,用玄冰就行了。”
就在天华准备丢出玄冰时,两团火焰从天上射下,落入人群,不少勇士顿时连尸体都没留下,直接被汽化。就算在火焰边缘的尸体也都只剩些骨灰。
看到这种情形,天华知道仅仅只用玄冰是不行了,七彩虹剑射出,插在地面上,围着众人形成一圈,青霜剑就在圈的正中央,这时的极光剑阵已经不是先前的极光剑阵了,先前的极光剑阵是将人困住用的,主要防止有人从内部突出,而这时的极光剑阵刚好相反,是个防御剑阵,阻挡着周围袭来的热浪和天空中九头鸟喷出的烈焰。
因为外面的温度高得让人受不了,夸父也只和变小退入剑阵中,一进剑阵就问“死了几人。”
“两百二十三人死了,我们部落死了五十三人,轩辕部落死了九十二人,共工部落二十一人,祝融部落五十七人。”
“怎么死那么多?”
没人回答,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中。
“姐姐,姐夫,这些扁毛牲畜都交给我了,别和我抢。”
虽然没有青霜剑,但天华还是能飞得很高,向盘旋在云间的九头鸟飞去,欧阳耿也飞升而上尾随其后“我也要抓几只做科研。”
晕,用九头鸟还做科研,亏欧阳耿想得出来,我也飞升而上,有仙力护身,这些热度根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就算帖着九头鸟也烧不到我们。
“姐夫,我的新法器快要炼成了,先帮我把九头鸟的灵魂取出来炼器,然后再来封它们。”
“好”
他们的对话听得我一阵发冷,用灵魂炼器……炼的是什么法宝啊,不会是邪器吧。
天华从乾坤袋中取出一个大鼎,大鼎中有红色的液体在不断沸腾着,周围还有天火在燃烧,天华手捏剑决,挥指一扫,一只九头鸟的九个鸟人全部被斩下,手一勾,九个光团从九个断头中飞出,落入大鼎中。
“哈,原来公鸟有九个灵魂啊,这样的话炼器就快多了。”
我斩杀一只雌鸟,将雌鸟的灵魂交给天华,虽然我对用灵魂炼器有些反感,但天华想怎么做我尽量帮他,只要不是拿人的灵魂来炼器就行。
欧阳耿没有拿出那把名为“凶虎”的剑,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法,凡是接近他身边一定范围的九头鸟,全都灵魂离体而死,那些离体的灵魂在欧阳耿手中打了个转,就被丢进大鼎中。
当不知第几百个还是几千个灵魂被大鼎吞没时,天华终于说了声“好了”
“再等一小会儿,等灵魂全部炼化,我的新法器就要出世了。”
“用了那么多灵魂,而且全都是这种强大灵兽的魂,你倒底在炼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啊。”
我问道,天华笑道“保密!”
刚才漫天飞舞的九头鸟到现在为止已经没剩几只了,在我们三人的合力下,轻轻松松的将这些鸟封入封印书。
“哗,终于解决了。”
正当我以为事情解决的时候,突然觉得周围变得非常热“琳琳,小心!!”
“姐姐,上面!!”
我抬头一看,一只体形是刚才那些九头鸟十倍大的鸟向我俯冲下来,已经离我很近了,九个脑袋上的九只利嘴向袭来!
当我好欺负吗?天冥出现在我手中,挥剑一扫,紫色剑气将这只超级巨鸟劈成两半,虽然我的剑气能劈开一般的山,但劈不开不周山,可也不是你这样的角色能顶得住的!就在我把这只超级九头鸟切成两半时,天华和欧阳耿的剑也同时杀到,刚刚变成两半的九头鸟在来自三个不同方向的强力攻击下“嘭”的一声化做红色粉末“咳咳”
由于我离得近,不小心吸入了一点红色粉末,呃得我咳嗽起来。
“姐姐,有没有受伤?”
“琳琳,不舒服吗?”
“没事,只是被呃道了。”
突然间,我觉得周围有些异样,原本那些被我召唤出来的紫云不知什么时候都散得无影无踪了,天空真是晴朗啊,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晴朗,我从没见过这个好的天气,十个太阳高高挂!……十个太阳?我使劲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天空中真的有十个太阳。
古中国之行 第九章 射日英雄
(更新时间:2004-7-25 17:56:00 本章字数:4086)
十个太阳,真的是十个太阳!!!
“没想到九头鸟竟可以长大到这种地步!”
天华望着天空中的太阳说道。什么!九头鸟?我仔细看了看十个耀眼的光团,那些光团虽然像太阳一样耀眼,但是却在盘旋,太阳是不会在空中盘旋的,这暴露了它们,装得真像,我还以为真的突然多跑出九个恒星来了。
“打下它们吗?”
我问道“我也想打,但打不到!太高了,很难够得着,除非能用神弓。”
说到这儿,天华、欧阳耿和我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转向正在极光剑阵保护中的一个人。
我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我和他们想得一样“不管怎么样,后羿看起来只是个凡人啊。”
“如果有那把传说中的神弓,他射下那些九头鸟不成问题。”
欧阳耿眼珠转了转“可是我有留意过轩辕部落带来的弓,那些弓都只是点粗糙的作品,根本没有带特殊力量。”
“先问问他,说不定他没拿出来呢。”
我压下天冥,落在剑阵中,嗯,剑阵果然不错,果然凉快“后羿,你能用射下那些太阳吗?”
“射太阳?那是对神灵的不敬啊!会被雷劈的!”
还怕被雷劈?当心被太阳活活晒死。
“要是我告诉你十个太阳中有九个是九头鸟冒充的,你会怎么样?”
“我会射下它们。”
“好,那你射吧。”
“那真的是九头鸟?”
看后羿的表情,就知道他惊讶至极“当然,你看看,真正太阳会盘旋吗?”
后羿眯起眼睛,真的看到十个太阳中的九个在不断盘旋着,就像九只飞在天空中的巨鸟。
在我的鼓励下,后羿弯弓搭箭,瞄准一颗正在天空盘旋的“太阳”,“嗖”的一声射出,但箭没飞多远,却力尽落地。
这时,天华传音过来“姐姐,那些鸟飞得非常高,在大气层边缘,甚至可能在卫星轨道上,别说是弓箭,就算是是防空炮都达不到那个距离。”
神器,弓的神器,我好像有一把,在空间袋中一阵翻找,终于找到了一把弓,不过它的弓量太弱了,这把弓就是我在灵泉中得到的宝物之一。
“试试这把弓。”
后羿接过弓,扶摸着天沙金制成的弓,天蚕丝做的弦,兴奋的说道“好弓,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
“别管是什么做的了,射啦。”
“好”
双手一使劲,后羿却发现自己竟拉不开这把弓,怎么办?然到叫天华他们来试试?想来想去,还是把这个任务留给后羿的好,这样可以让他声名远扬,声名远扬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他都不会那么恨我了吧,那个自称是后羿的刑天也就不存在了。
想到这里,我用手指点在他后心,输了一点真气给他。
“再试试”
这一次,后羿非常成功的拉开了神弓,手一松,箭以闪电般的速度消失在天空中。
“没用!”
天华不知什么时候飞了下来“就算有了神弓,箭如果还是那些连铁箭头都没有的木箭的话根本无法伤害那些鸟,用这个!”
天华递给后羿九支寒光闪闪的玄冰箭,这九支箭一拿出来,周围原本就很低的温度立即下降,只有内行人才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玄冰箭,这些是被精炼过的家伙。
“只有九支,一定要全部命中,别去射真的太阳了。”
“嗯”
后羿从天华手中接过箭,那一瞬间,后羿的整只手盖上了一层霜,但是后羿和周围的人脸上只有笑意,谁都只要,只要这箭射中了,九头鸟必死无疑!
反手将背上箭筒中的箭枝全部丢在地上,后羿将八支玄冰箭放入箭筒,将一支玄冰箭上弦,瞄了好一会儿,在确定能够射中的时候松了手,随着弓弦响动,玄冰箭化做一道白光,直射在盘旋中的九头鸟。
被射中的九头鸟化做巨大的火球落向地面,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后羿兴奋的活动了一下冻僵的手指,我也趁机给后羿输入了一股更强的真气,弓弦响动,玄冰箭接二连三的射出,剩下的八只九头鸟在欢呼声中全部化做巨大的火球落向地面。
“哟呵!”
众人兴奋得大笑起来“别高兴得太早!”
天华的话让众人都停止了欢呼“那十个太阳的威力波及了半个亚洲,不管是哪个部落,都受了不小的影响,还是快点回部落看看吧。”
“九头鸟的力量那么大?”
后羿问到“当然了,刚才那十只九头鸟比普通的九头鸟大了一止十倍,其中一只在飞上天之前袭击我姐姐,被干掉了,其他九只被你射下来了,但是就刚才的那一小会儿,恐怕热死了不少生灵。”
被天华这么一说,众人都急着回去,夸父当然也归心似箭,没多说一句话,带上项链化做巨人,将众人背上,以最快的速度奔跑。
“秦琳,这弓很好,还你,谢谢你的弓。”
“不用了。”
我对后羿笑道,有机会减少一个将来可能成为敌人的人我当然是不余余力的巴结“反正我也不会射箭,就送给你吧。”
“太谢谢了。”
后羿欣喜若狂,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很喜欢这把弓,强烈的想拥有它。假如这时我知道这个家伙的脑子里尽在想些自做多情的东西,我肯定把弓抢过来,撕烂,踩碎!
离部落越来越近了,但众人的心却越来越焦急,一路走来,原本是绿色世界的原始森林现只都已经发黄枯萎,不少河流已经干涸,湖水也只剩平时的一半水位,想不到九只九头鸟一起发难,竟有这么大威力。
“咳咳”
喉咙突然一痒,咳了两下“姐姐,不舒服吗?是不是感冒了?”
天华关心的问道“没有,没事的。”
开玩笑,我都成仙了,怎么可能生病!!
在夸父的全力狂奔之下,原本要跑半天的路程仅四小时就到了,幸好,部落虽然受到影响,但并没有像想像中的那么严重,但几乎全部落的人都中暑了。
共工、祝融部落的勇士们也都各自回部落去了。
“秦琳、秦天华、神农大人,你们能到我轩辕部落去做客吗?”
在轩辕部落勇士要离开时,后羿突然发出邀请“可是,现在这种时候离开夸父会不会让他误会……”
“没关系”
不知什么时候,夸父站在我身后,微笑着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大的力气,我都快站不稳了!
“那我们改天再回来看你喽。”
不知什么时候,天华和欧阳耿已经收拾好一切,准备走人,这两个家伙简直是……
“呵呵,再见!”
什么,这样就和夸父告别了?我一边木然的向前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人,简直……太突然了,还以为在夸父部落能多玩几天呢。
“秦琳,夸父部落离轩辕部落并不是很远,只是中间隔了座大山。”
后羿指了指远处起伏不断的山脉“要不是这次爬过山来寻找九头鸟,还真不知道这里居然有三个小部落存在。”
“哦哦”
后羿兴致勃勃的说着,我却没心思听,有一句没一句的应到,我的嘴里只是发出一些“嗯嗯嗯”的声音。
爬山?还不简单?坐着天冥轻轻松松就到了山,摆出一桌丰盛的食物,等到后羿和其他勇士爬上来的时候,天华和欧阳耿刚好抹干净嘴巴。
越来越接近轩辕部落了,四处已经能看到不少正在劳作的人们。
“这里就是轩辕部落?”
“是的,三位跟我去见族长吧。”
真是个大部落,不是夸父共工祝融那样的小部落所能比的,房屋不是那种简陋的草房,而是木房、泥屋。这样大型的聚居地已经算是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城市了。
猎人、农夫、渔民、木工、分工得井井有条,各司其职,许人多家门前还放着成捆的亚麻布和生丝,不少家畜家禽跑来跑去。
但是因为前些天那几只超级九头鸟,地里的庄稼枯死了不少,部落里也有不少人中暑,一些家畜家禽也暴毙而死,在一些角落里还偶尔能看到一些倒毙的牲口。
“你们都回去吧,三位请跟我来。”
后羿打发走其他的勇士,带着我们左拐右转,走进了一间由白色石条搭建成的大房子,这种年代,居然出现了用石头搭建的房屋,而且门口还有两个守卫。
跟在后羿身后,两名守卫没有阻拦就让我们直接进去了,看来后羿在这里还是挺有身份的。
“轩辕族长,我回来了,九头鸟祸害以除。”
“哦”
屋子正中央坐着一个瘦瘦的中年人,一幅酒色过度的样子。
“后羿,你还是我的知己,一出去就给我带回了美女。来来,美人,快到我身边来。”
在叫我吗?我左看右看,这里好像除了我以外都是男的,不会真的是在叫我吧……
“族长,他们是我请来的客人,没有他们,九头鸟根本无法除掉。”
“哦”
轩辕那双眼睛滴溜溜的在我身上打转“今晚举行庆功会,为你庆功的同时也为三位客人接风洗尘。”
“哼,没想到咱们的祖宗居然是这副德性,姐姐,要不要我劈了他?省得丢人现眼。”
天华传音道“不要”
我传音回去“你要是真杀了他搞不好以后的中国都不存在了。”
离开了轩辕老头的住所,后羿道“刚才的事别介意,族长就是爱开玩笑。”
“哦”
我当然不会介意了,像那种色鬼在未来中国可是出门就会碰到,倒是天华和欧阳耿,他们以前可是经常把那些色鬼扒光衣服倒挂在市政府门口,而且还用特制的铁链加保险锁锁着,没有几个小时根本解不开。
“天华,阿耿”
我传音道“这次可别像以前那样了。”
“知道了。”
“好的”
后羿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之间的传音对话“以后你们就住到我家去吧,我家虽然不大,但住上几个人总是没问题的……”
“后羿英雄”
“射日英雄”
“大英雄,大勇士”
一群人欢呼着包围了后羿,欢呼着把后羿举起来一次次的丢上天,看起来部落里那些吃了十日之苦的人们已经从与后羿同行勇士的口中知道了射下太阳的是谁,后羿神话从此开始流传!唉,早知道就由我来射太阳了,这样后世之人也能知道“秦琳射日”的传奇故事,可惜啊,我与这个流芳百世的机会擦身而过,与一箭成名的英雄身份擦身而过,早知道就不把弓给后羿了,自己射!
“咳咳”
喉咙又开始不舒服了,我好像真的感冒了,摇摇头,立刻把这个想当否定,不可能的,仙怎么会感冒,除非感冒病毒也修炼成仙,也了病毒仙。
古中国之行 第十章 轩辕剑
(更新时间:2004-7-25 17:58:00 本章字数:4078)
原始社会用来庆祝的方法除了祭祀外好像就只有大摆酒席载歌载舞了。当数万人在一起围着数百个火堆乱跳乱叫,大口吃肉时,的确是有些热闹。
“来,秦琳,喝酒。”
后羿做为焦点人物,拿着坛子四处与人斗酒,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轩辕部落确实与夸父部落强多了,他们已经懂得酿造美酒了,而夸父部落里根本没看到酒的影子,一天到晚都为食物忙活。
“我不会喝酒。”
“不会喝也得喝。”
后羿强行给我倒了一碗酒,他满脸通红,口中酒气冲天,明显是醉了,我无可奈何的轻轻尝了口,哇!臭!我收前面那句“他们已经懂得酿造美酒”,什么美酒,好腥臭,难喝!简直比中药还难喝!
“客人不想喝酒,你怎么能强迫喝呢,太不懂礼貌了。”
没想到,这时候轩辕帮我解了围,正当我松了口气放下酒碗时,轩辕竟然说道“客人……小美人,来,坐到我边上来吧。”
轩辕满脸通红,看来醉得不轻,虽是酒后乱语,但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
“啪”
后羿将酒坛重重的摔碎在地上“你不配当族长,只懂玩女人。”
“你说什么,你敢这样对我说话,不要以为你能射下太阳就了不起了。我轩辕才是最伟大的”
…………………
一阵吵嘴之后,不知是谁先动的手,两个醉汉顿时拳打脚踢,你来我往,趁着场面混乱,我还是先溜吧。
清晨的鸟鸣将我从睡梦中吵醒,从帐篷中钻出(原始屋子我住不惯)奇怪,什么鸟在“喔喔喔”的叫?我顺着声音摸过去,几个起落后看见了这种奇怪的鸟,怎么越看越像公鸡啊?公鸡好像不会“喔喔”叫啊,而且还朝着太阳叫。
“嗖”
一支箭向我射来,帖着我的脖子飞过,顺手一抓,将箭抓住,力道还挺强的!谁那么和我过不去,那么想杀我,我好像没惹什么人吧。
“好哦”
远处还传来一阵喝彩声,够恶劣的!用箭射我还叫好!!而且还没射中,要是射中了他们岂不是要大摆酒席,再把这一天定为“射中秦琳纪念日”了。
我偷偷的摸过去,只见后羿拿着我送他的神弓,正在练习射耙,几百个人围着他,为他的箭技喝彩,而族长轩辕鼻青眼肿的在十几丈外,用充满愤怒和嫉妒的目光看着后羿,很明显,昨天晚上打架,轩辕吃了大亏。
后羿一箭射穿了百丈外的耙心,箭穿过耙心后,只留下一个小洞,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可见神弓力道之猛,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原来他们是在练射箭啊,等等,前几天射日时这把弓他不是拉不开吗?现在怎么可以拉得这么轻松?我闭上眼,用眉心处的“天眼”欢察后羿,“天眼”我很早就会了,但是一直没机会用,现在第一次使用,一切感觉良好。通过天眼,一下就看出后羿身上流动着少量的真气,这些真气明显不是外来的,而是他自己修炼的,再看了看真气的运作方法,不难猜到是谁教给后羿武功秘籍的。
那种真气的运行方式明显是出自欧阳耿的手笔,属外家武学,不要以为只有炼内家才能修成真气,外家高手一样能够修炼真气。这些外家真气虽然还不强悍,但还足以让后羿勉强拉开弓,不过我想不能的是,才几天时间,后羿怎么就会有这样数量的真气,这样数量的真气最起码也得修炼两三个月啊。最后,我只得将原因归于四周灵气太重。
当我出现在人群中时,一下子就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干嘛这样看着我?”
被我这么一说,一群流着口水的男人“呼”的又将头转了回去,继续为后羿的箭技喝采。
唉!这些人啊!
但我绝对没想到,轩辕一看到我,顿时两眼放光,大步跑了过来,一想到昨天他的那样子,我晕,虽然以前碰见的色鬼很多,但还从没见过色到这种程度的人。看着轩辕冲过来,我早已经把真气布满了全身经脉,要是他敢乱来,保证让他“活”得很精彩。
“秦琳,昨天有件事忘了跟你说。”
“什么事?”
不用问就知道了,肯定没好事。
“我们轩辕部落有个习俗,就是客人来了,都会收到一份礼物,以示我们轩辕部落热情好客。”
“哦”
看来轩辕老头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差劲啊。不过为什么其他轩辕族人都用一种茫然的眼神看着他们的族长呢?就好像不知道有这种风俗一样。
“昨天因为迎接得胜而归的勇士,所以怠慢了贵客,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见谅,现在请收下我们的礼物。”
我接过轩辕递过来的石斧,……这种烂东西也好意思送人。
“做为回礼,客人也应该送我们点东西。”
一听这话,我就知道,中圈套了!我怎么这么笨啊,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我听回来的勇士说你有一把叫‘剑’的武器,好像是叫‘天冥’,能否做为礼物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