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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新工具》》 · [英]培根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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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很多人都做相同的事,而要每个人各管一件事:只有到这时人们才会开始知道自己的力量。

一一四

最后,由新大陆向我们吹来的希望的风信②即使是较其实际为微弱而难于觉察,我们(假如我们的精神不是完全沮丧)也必须用一切办法来做一番尝试。须知不尝试的损失与不成功的损失二者之间是无比较可言的:不尝试是根本抛弃了取得巨大利益的机会,不成功则不过损失了人们的小小一点劳力。

如实说来,从我所已论过以及置而未论的道理来想,我看我们是有着足够的甚至用不了的希望,不仅足以使勇者敢于尝试,并亦足以使心清智明的人发生信心。

①克钦指出,这里有了近代所谓分工原则的萌芽。——译者②这是暗引PeterMartyrAnghiera所述哥仑布发现新大陆的故实:他当时观察到一年中某些时候有西风吹到葡萄牙海岸,遂据以得出结论说必有陆地在产生这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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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501

一一五关于解除人们绝望心理——这是延缓和阻碍知识进步的最有力的原因之一——的根据,我现在已论述完毕。这就同时把我关于过去所有错误,懒惰与无知的迹象和原因所必须。。。。

说的话亦作了一个结束;特别是因为有些不在通俗判断和通俗观察之列的比较隐微的原因是必须归到前文所论人心假象一方面来看的。

至此,我的《复兴论》中的破坏部分也应该结束了。这个破坏部分包含着三个驳辩:第一,关于任其自流的人类天。。。

然理性的驳辩;第二,关于论证的驳辩;第三,关于学说也。。。。。。。

即关于公认的哲学体系和教义的驳辩。我进行这些驳辩所用的也是唯一能用的办法,乃是就着迹象以及原因的证据来立论;因为我既然在第一性原理以及在论证规律上都与他人毫无共同之处,我就根本没有展开他种驳辩的门径。

说到这里,已是进而讲论这方术本身和解释自然的规则的时候了;但还有些话须要说明在先。因为在这第一卷论述中我原是打算先为人心做好准备,以便它能理解并接受下卷所说的东西;而现在我既已刷洗、打扫和铲平了心的地面,那么剩下的事就是还要把心放在一个好的位置亦可说是一个便利的方位上去看我所要摆在它面前的东西了。要知道,在一件新的事情,不仅某些旧见解的强烈成见会对它造成伤害,对于所介绍的新事物若先存一种虚妄的预想或预期,这同样亦会造成伤害。因此,关于我所拟议的这些事情,我力图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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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一些健全的和正确的看法①,虽然这好比是暂时先支子金(姑且这样说)而作为母金的那个事情本身则尚待下文分解。

一一六

于是我首先要求人们,不要认为我愿意照着古代希腊人以及近代某些人如泰莱夏斯(Telesius)

、柏取夏斯(Patricius)和塞维林纳斯(Severinas)

②等人的样子在哲学当中建立一个新的派别。因为我的意向既不在此,我亦不认为某人对于自然和对于事物的原则怀有某种抽象概念便会对人们的命运有多么大的关系。无疑,属于式一类的许多旧的学说总会复活,许多新的学说亦总会出现,正如关于天体就可假设许多学说,都很合于天文现象而彼此却各不相同。

至于在我这方面,我却不以任何这种揣想的同时也是无益的事情来给自己找麻烦。相反,我的目的是要试试能否就在事实本身当中来替人类的权力和伟大把基础打得更坚固些,把界限推得更宽广些。并且虽然我对于某些特殊题目在

①下文一一六至一三○条。——译者②BernardinoTelesio,一五○八至一五八八年,意大利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文艺复兴中科学运动的倡导者之一;在拿不勒斯(Naples)创立学园;其学着重经验的方法,又认为热和冷是物质中两个扩展着的、相互矛盾的力量,企图以此来解释一切物理现象;著有“DeNaturaRerumjuxtapropriaPrincipia”

一文。

FrancescoPatrizio,一五二九至一五九七年,泰莱夏斯的弟子;曾发表“NovadeUniversisPhilosophia”一文,反对亚里斯多德。

MarcoAurelioSeverino,意大利医生;亦曾著论反对亚里斯多德。

以上三人都是和培根差不多同时的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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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701

不完备的形式下握有一些我以为比现所公认的要真实得多、准确得多同时也实惠得多的结果(这些我都已收入《复兴论》的第五部分)

,但我仍没有整套的或普遍的学说可以提出。

因为看来现在还没有到做这样一种尝试的时候。我也不能希望终我一生能把《复兴论》的第六部分完成(这一部分是命定要讲那从对于自然的合格解释中发现到的哲学的)

;我只要清醒地和有益地鞠躬尽力于中介性的职务,为后世播下一些较纯的真理种籽,自己则尽到开创这伟大事业的责任,那我就认为是很够了。

一一七

正如我不求创立一个学派,同样我也不许下什么有关特殊事功的奉献或诺言。人们诚然不免要想,我既然这样经常地提到事功,并且把什么事都归结到这一目的,那么我自己总应当认真地做出一些事功来。但是我的程序和方法,我业经屡次明白宣示亦愿再来宣示一次,却是这样的:我不是要从事功中引出事功,或从实验中引出实验(象一个经验家)

,而是要从事功和实验中引出原因和原理,然后再从那些原因和原理中引出新的事功和实验,象一个合格的自然解释者。

并且,虽然在我的发现表(即《复兴论》的第四部分)当中,在特殊东西的举例(见第二部分所引证)当中,以及在我的关于历史的议论(在第三部分中有所发挥)当中,即使中智的读者也能随处见到许多高贵事功的征兆和轮廓;但是我仍公正地承认,我现在所备有的自然史,无论是由书本中搜集而来或是由我自己调查而来,实在还是既不足够丰富,也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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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新工具

足够精确的检证,来供一种合格的解释之用的。

这样说来,如果有什么人对机械性的研究较为适宜,较有准备,也有聪明能够仅弄实验而猎获一些事功,那么就让他以一切方法尽其努力从我那历史和列表当中顺便搜集许多事物,应用它们来产生事功,这也足以充母金到期以前的子金之用。至于我自己,由于我的目标更有大于此者,所以我深以在这类事情上作非时的逗留和过早的打算为不当,认为那是象亚塔兰塔赛跑一样(如我所常说的)。

我不能象那个孩子为追逐金苹果而跑上了岔道,我是要在这竞赛中倾一切赌注来博取方术对自然的胜利;我也不能犯急性病去刈割那尚未吐开的小草或谷穗,而是要等到适当的季节来得一场好收获。

一一八

无疑,人们读了我的自然史和发现表以后,还会在那些实验本身当中看到一些不甚准确或甚至很为虚妄的东西,这就不免令人想到我的那些发现所依据的基础和原则就是虚妄的和可疑的。但是这并不致引起什么后果;这一类的事情在起初总是必不可免的。这只象在写就或印就的篇章上出现一两个写错或排错的字母,并不会十分妨碍读者,因为这类错误很容易随着文义而获得校正。同样,在我的自然史当中也会出现许多做错了或断错了的实验,而亦随即很容易地因原因和原理的发现而被消除掉和排弃掉。但假如在自然史和实验当中的一些错误是重要的、经常的和有连续性的,那就非智慧或方术的妙用所能校正或补救,这却是真的。再说,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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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901

此并可想到,假如在我以这等审慎、这等严肃、也可说这等宗教性的小心所搜集成和考验过的自然史当中,尚且在细目上仍有某些虚妄或错误乘隙钻进,那么,对于那种相比之下是十分粗疏而不精确的普遍自然史,我们应该说些什么呢?

对于那些建筑在这种沙滩(甚至可说是流沙)

上的哲学和科学,我们又该说些什么呢?这样说来,请人们就不必为这一点而担心吧。

一一九

在我的自然史和实验当中,人们还会看到许多琐屑的、普通都知道的事物;还会看到许多卑贱的、低级的事物;最后亦还会看到许多过于隐微和仅属揣想的,而且看来是一无用处的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会打消和打断人们的兴趣。

先说所谓普通常见的事物。人们应当常常想着,他们一向所习惯的做法不外是把罕见事物的原因归溯到常见的事物,至于对常见的事物则从来不问其原因,而径认实然为当然。由于这样,所以他们对于冷、热、软、硬、稀、浓、光、

①本条是一项很明智亦很重要的启示。我们读本书第二卷时,常见培根在物理知识方面有些错见;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怎样看呢?克钦提示说:这些错误在我们今天看来觉得奇怪,在培根当时则是可以原谅的,有时甚至是值得赞美的。

这些错误并不足以玷污他的原则;而且没有谁比培根自己更乐于改正这些错误。

大凡一种生长着的哲学,其职能之一就是接受好的东西而减除一切前人的错误;正因如此,所以多数物理学著作往往不出几年就要报废。而本书的光荣之处却在前进的时间并不能使它作废,而且随着物理科学的发扬,它还将愈来愈受到尊重;因为它的一般原则是站得住的,它对自然的洞察是深入的,甚至它的某些错误也往往是足资启导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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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固体、重量、生气、无生气、相似、不相似、天体运转、机体组织、以及类此等等,便都不去查究它们的原因,而是在认定它们为自明的事物之下,据以对比较不常出现的其他事物进行争辩和判断。

但是在我,由于我清醒地知道,若不首先恰当地考察和找出常见事物的原因,以及那些原因的原因,就不能对罕见的或非凡的事物做出什么判断,更不能揭示出任何新的事物,所以我必然不得不把一些最常见的事物收纳在我的自然史当中。不仅如此,依我判断,哲学一向所遭受的最大阻碍正就是这样一点:人们都不留心注意于熟知习见的事物,只是于过路中把它们接受下来而完全不究问其原因;至于对有关未知事物之求知还不如对既知事物之更常注意。

一二○

再说那些所谓卑贱的或甚至污秽的事物,即那些如朴林尼(Pliny)所说须先道歉然后才好出口的事物。

①这也必须容纳在自然史当中,正不亚于那最华美最贵重的事物。而自然史也并不因此而蒙玷污,犹如太阳既照宫殿也照阴沟,而并未染到污垢。至于我自己,我并不是要建立一座万神殿或金字塔以资人矜夸,而是要在人类理解中照着客观世界的模型来给神圣的庙宇奠定一个基础。

因此,我就依照那个模型。

凡值得存在的东西就值得知道,因为知识乃是存在的表象;而

①朴林尼,二三至七九年,罗马博物学家;维苏维亚(Vesuvius)火山爆发时,趋往观察,为烟气窒息而死;他博览群书,汇集前人对自然界观察研究的记载,成《自然史》一书。此处引句即出于该书第一卷。——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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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11

卑贱事物和华贵事物则同样存在。并且,正如某些腐烂的质体——例如麝鹿和香猫——有时会产生最甜的香味,同样,从卑贱可鄙的事例中有时也会发出最好的光亮和消息。关于这点,说到这里已足够了,已太多了;因为这类的吹求本不过是妇人孺子之见而已。

一二一

还有一点反对意见却必须较仔细地来看一看。

有人说,这部自然史当中有许多事物对于普通理解力说来,实在说即对于那种习于现有体系的理解力说来,似乎是奇怪地也且无益地过于精微了。关于这一点,我必须特别把前面说过的话重说一下,那就是说:我开始暂时是寻求光的实验,而不是寻求果的实验;我这样做时,我常常说过,乃是仿照上帝创世的榜样,那是在第一天仅只造出了光,把整整一天的工夫都用于这一件事,并没有在当天插进任何物质的工作。

这样说来,若认为那类事物无用,就等于说光是无用,只因它不是一个坚实的或物质的东西。实情是,经过很好考校和界定的关于朴素性质的知识正像光一样;它指明了通向自然作坊中一切秘密的门路,实际也含有并拖带着成群结队的事功在后面,它也给我们打开了最高贵的原理的源泉;可是它自己本身却并无多大用处。同样,字母系列中的各个字母若是分开而从其自身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或意义,可是它们却是作文的材料和一切谈话的工具。又如东西的种子,它是有着很多潜在性德的,可是除非发展起来也没有什么用处。

①参看一卷七○、九九、一一七诸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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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光这东西本身,其散乱的射线若不弄成辐辏在一点,也是不能传布它们的功用的。

若说反对思考中的精微,那么对于经院学者们又当怎么说呢?他们溺于精微到过甚的程度;他们的精微之处又是费在文字上面,或至少也是费在通俗概念(这与文字实是一回事)上面,而不是费在自然的事实上面;他们的这种精微又不仅在原始中为无用而且在后果上也无用;他们的这种精微又和我所说的那种不一样,并不是眼前诚然无用后效则属无穷的;——对于他们的这种精微,又当怎么说呢?人们应当明确这一点:争辩上的议论上的一切精微若非到公理发现之后才来应用,那是违时的也是出乎常理之外的;应用精微的真正的、适当的或至少是主要的时机乃在对经验进行衡量并据以建立原理的时候;因为那另一种精微虽能抓攫自然,但绝不能把它握牢。人们关于机遇或幸运的一句说话无疑可以真确地移用于自然,那就是说,它前额有一堆卷发,后头却是秃的。

总之,关于鄙视自然史中收纳常见的事物、卑贱的事物、过于精微的事物、和在原始情况中无用的事物这一层,我们

①机遇前额有一堆卷发,后头却是秃的——克钦注明,这出于菲德拉斯所作题为“OcasioDepicta”的一则寓言,见其寓言集第五卷第八首(Phaedrus,罗马奥古斯塔时代的一位寓言作家,用诗的体裁写出九七则,多数是根据《伊索寓言》改写)

,英谚有“要捉机遇,捉其前发”

(takeocasionbytheforelock)一语,盖源于此。

(这寓言和这谚语是说:要捉机遇,须预作准备,迎头去捉,若落在后头,就无可把捉;而培根移用此意于解释自然,则是说:须适时地在掌握到实在的经验之后来建立公理,而不可违时地从空无所据的原理出发去进行争辩。——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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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31

大可把当年一个贫妇对一位高贵王子的答语来作喻解,当那王子把贫妇的请愿斥为冒渎尊严,不值一顾而加以拒绝时,她就说道:“那么你就别当国王好了”。

①毫无疑义,凡把那类事物认为琐细可鄙而不屑加以注意的人是既不能赢得更不能统治自然这个王国的。

有人又会想,我们怎么可以同时一举而把一切科学和所有作家都推在一边,而且还不借任何古人的帮助和支持而单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这未免是奇怪也是鲁莽的事了。

我知道,假如我所选定的做法比较不是这样诚意的,那我大可很容易地替我这些提议找到权威,只须把它们归溯到希腊以前的远古(当时自然哲学许是比较更为发达,虽然由于还未经过希腊人这传声筒的扩大吹嘘而比较少有声息)

,或者甚至只须把它们一部分归溯到某些希腊学者,就可以替它们既找到支援又求得声誉,正如家世不明的人们援借宗谱来自称华族远裔一样。但我不是这样。我一切依靠事物的证据和真际,我拒绝一切形式的虚构和欺骗。并且我认为,我们当前所要做的发现之是否早为古人所知晓,是否随事物之变迁与年代之嬗递而迭有兴衰,这和我们当前的任务根本没有什么关系,正如新世界之是否那古人所熟知的雅特兰地(AtAlantis)岛,②抑或现在才是第一次的发现,这也和人类没有什么关系。总之,新的发现必须求之于自然之光亮,而不能溯求于古代之黑暗。

①这是马其顿国王菲列普的轶事,见Plutarch所著“Apophthegmata”。

②克钦注明,见柏拉图对话集中的“Timaeus”篇。——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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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到我那种责难的广泛性,我们只要把事情认真思量一下,必然就会看到,这样的责难比那种局部性的责难不仅是较为确当的,而且也是较为客气的。因为各种错误如果不是根于始基的概念,则一定早有某些真实的发现来纠正虚妄的发现。正因各种错误是属于根本性的而不是属于判断虚谬以及粗心失察之类,所以人们之没有获得本未企求的东西,没有达到本未树立的目标,也没有完成本未走上或本未坚持的途程,那是并无足怪的。

至于说我那种责难含有傲慢自夸之意,那我可以说明,假如一个人自称单凭手劲和目力就能比别人把一条直线画得较直,把一个圆形画得较正,那么他当然是在和别人挑起能力的较量;但如果他只说,他凭借尺和规的帮助能比那单凭手眼的人把一条直线或一个圆形画得较好,那就不能算怎样自夸。这一层说法,希望人们留意,还不仅适用于我自己这首次的、发轫的尝试,并且也适用于此后担起这项工作的一切人们。我这种发现科学的方法大能划齐人们的智慧,而甚少有赖于个人的卓越性,因为在这里一切事情都是凭着最可靠的规则和论证来做的。

①这样说来,我在此中的贡献,我曾常说,与其归之于能力,毋宁归之于幸运;与其说是智慧的产物,毋宁说是时间的产物。

②无疑,在人们的思想方面也和在人们的工作和事业方面一样,机会多少也是有些关系的。

①参看一卷六一条。——译者②见一卷七八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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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51

一二三说到这里,我可以引用前人说过的一句戏谑之言来说明我自己(因为它把我和别人之间的区别标明得异常真切)

,那话是说:“如果一个人喝水,一个人喝酒,那么我们的想法是不会相同的”。

①现在在科学问题上,别的人们,古代的也好,近代的也好,都是喝着像水一样的未经提制的饮料,有的是自发地涌自理解力,有的是为逻辑所抽起,象用辘轳汲取井水一般;而我所举以祝福人类的杯酒则是从无数葡萄滤出的,那些葡萄都是当熟到恰好的时候一簇一簇被摘下来,聚在一起,在压榨器中将汁挤出,最后还在大桶中加以纯化和净化。

这样看来,我和他们思想之不同正是无足怪的。

一二四

无疑,有人又想,我自己所设置的目标和鹄的(这又正是我反对别人的一点)并不是真确的,也不是最好的;因为思辨真理比一切事功的宏效伟绩都要更为崇高和更有价值;若长此急切地沉溺于经验、物质以及个别事物的波动变异,则无异把心灵撤离抽象智慧之澄静天界,②而把它拖曳在地面或竟是把它降入扰攘混乱的阴府。对于这话,我很同意;并

①这是菲罗克拉特(Philocrates)说到德谟辛尼斯的话,见后者所著“DeFalsaLegatione”一书。

②克钦指出,这是暗指柏拉图式的亦是亚里斯多德式的一种想法,参看亚里斯多德所著“NicomacheanEthics”第十卷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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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他们所指为如何如何可取的那一点实在正是我所要做的事。我正是要在人类理解中建造一个世界的真实模型,如实然那样,而不是如各人自己的理性所愿望的那样;而要这样做,就非辛勤地把世界解剖一番不成了。我还要说,人们在哲学体系中凭幻想创造出来的那些愚蠢的、杜撰的世界影像都必须抛入风中,使其消散净尽。我们应当知道在人心假象和神意理念之间(如前文所说)有着何等巨大的区别。前者不过是一种任意的抽象;后者则是造物者自己打在创造上的章记,以真确而精细的线条划印在物质中的章记。

①这样说来,真理和功用在这里乃是一事:②各种事功自身,作为真理的证物,其价值尤大于增进人生的安乐。

一二五

还有些人会想,我所正在做着的事不过是前人所已经做过的事。

这就是说,古人们也曾采取我现在所采取的途程;因此也就是说,我在经过一切这些骚动和挣扎之后,最后也不

①参看一卷二三条和注。——译者②拉丁本原文在这里用的是ipsisimoeres二字,照字面看,实不能译作“乃是一事”

,不过原译者认定培根的意思必是这样。

(这样认定是完全有根据的。

本书一开头在第三条中就说,“人类知识和人类权力归于一”

;二卷第三条中又说,“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

;二卷第四条中说得更清楚,“凡在动作方面是最有用的,在知识方面就是最真的”。这些话都可以为这句话作注解。——译者)

③关于培根对真理与事功的关系、科学的目的以及怎样达到这目的等问题的见解,也就是说,关于培根是否一个简单的功利主义者的问题,细读此句并参看一卷八一、一一七两条,就可有所理解。——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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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71

免要达到古代早曾盛行过的许多体系之中的某一体系。他们说,古人们在开始思考之初,也曾备有大堆丰富的事例和特殊的东西;把它们分条列目地汇成长编;据以完成他们的哲学体系和各种方术;并在把事情弄明白之后就将那些体系和方术发表出来,——可是这时却仅在几个地方插入少数的举例以当证明和解说之用,至于要把全部札记、注解、细目和资料长编一齐刊出,古人们认为那是肤浅而且亦不方便。他们说,这种做法正和建筑工人的办法一样:房屋造成之后,台架和梯子就撤去不见了;古人们无疑是这样做的。对于这一点反对意见(或毋宁说是一种疑虑)

,我要指出,只要人们还没有十分忘记我在上文所说过的话,谁都会很容易地予以答复。古人们所惯用以从事探讨和发现的方式是他们自己所明白承认的,在其著作的浮面上就可看到。这个方式简单地就是这样:他们从少数例子和特殊的东西(加上一些普通概念,或许还加上一部分最流行的公认的意见)一下子就飞到最普遍的结论或科学的第一性原则,并把它们当作定而不移的真理,进而以中间命题为手段从它们引出并证明一些较低的结论,而从这些较低的结论当中来构建方术。

①在此以后,假如又有与他们的教条相违反的新的特殊东西和例子被提出而引起讨论,他们不是对自己的规律作一些区划或解释而把它们巧妙地熔入他们的体系之中,②就是干脆把它们作为例外而

①参看一卷一九、二二、一○四、一○五诸条。——译者②参看一卷二五条和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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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地加以排除;①至于对那些不相违反的特殊东西,他们则努力要用合于他们那些原则的原因来作解释。但要知道,这种自然史和经验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远远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并且还要知道,那种飞到具有最高普遍性的东西的做法把一切都毁光了。

一二六

还有人想,我既这样禁止人们在未经正当地通过中间阶梯来达到具有最高普遍性的东西以前不得把什么原则视为业经确立而加以宣布和予以制定,我便是主张将判断悬搁起来,而这就走到希腊人所说的不可解论,即不承认人心有了解真理的能力。关于这一点,我要说明,我所思所陈的实际上不是不知论,而是利知论;不是不承认理解的能力,而是供以装备俾真确地进行理解。因为我并不取消感官的权威,而是要给它以帮助;我并不轻视理解力,而是要管理它。

②我们应知所须知,而尚以所知为不周,若以所知为已周,而却不知所须知,那就差得多了。

①克钦举例阐论说,关于对待所谓例外现象的正确态度,可举天文学者们对天王星问题的处理为例:他们看到天王星的扰乱情况,这看来是足以作为反证来推翻有关行星运动的法则的;他们并没有把这一事实解释掉,而是去追求它的原因,由此又发现了海王星。又如,归纳起来的叫人不得不承认引力这条法则的例证是太强有力了,实在不能因一个看来似乎相反的事例就把它推翻的。

②参看一卷三七条和六七条末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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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91

一二七还有一点,与其说是反对,不如说是疑问。人们问,我提倡这种方法,是只说自然哲学应当照此进行呢,还是说其他各种科学以及逻辑、伦理学、政治学等亦都应当照此进行呢?我回答说,我前面所讲当然是指着所有这些而言的。正如那种以三段论式来统治的普通逻辑不仅被及自然科学而且被及一切科学,同样我这种依归纳法来进行的逻辑也是通贯一切的。我不独在冷、热、光、植物以及类此方面制成历史和发现表,关于忿怒、恐惧、羞耻以及类此等等;关于政治方面的事情;关于精神动作如记忆、分合①、判断和其他等等,我亦都同样制成历史和发现表。可是要知道,在把历史准备好并排列妥当之后,由于我的解释方法不限于涉及心的活动或思论(如普通逻辑那样)而且还涉及事物的性质,所以我要对人心提供一种规则和指导,使它在每一情节都能恰当地把自己投在事物的性质上。因此,我在有关解释的学说中又提出许多不同的条规,以便人们依其探讨主题的性质和情况来略略变化其发明方法。

一二八

还有一点其实连怀疑都不该发生,那就是问我是否要把

①这里所谓分合(compositionandivision)

,爱理斯说,或许是谓综合和分析(synthesisandanalysis)

;弗勒则指出,这是循用亚里斯多德的术语,意谓肯定和否定(afirmationandne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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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新工具

现行哲学、方术和科学全都推倒并加以摧毁。我回答说,远非如此;我是最高兴看到它们被使用,被培植,并受到尊崇的。若说现在时兴的各种技术不该继续去作争论的材料,不该继续去作谈话的装饰品,不该继续去供教授先生们或生意人士们方便之用,总之是说不该继续像通用货币那样凭大家同意而流行于人们之间,那是毫无理由的。不仅如此,我还直率地宣告,我现在所倡导的东西根本很少适合于那样一些目的,因为它除在效果上和事功上外是不能降低到为一般人所领会的。

①我这样宣称我对于公认的科学的好感和善意究竟是多么诚恳,这从我所发表的著作特别是几卷《进学论》(AdvancementofLearning)

当中可以充分看到,所以我就不图再以文字作进一步的证明了。可是同时我亦提出经常的和明白的警告说,要凭现在通用的方法,那是既不能在学说方面和科学的思辨部分方面做出什么巨大进步,也不能把它们实现为什么宏伟事功的。

一二九

说到这里,只有再就心目中这个目标的卓越性略谈几句了。这些话若在早先说出,或许被看作空疏的愿望;现在希望既经鼓起,不公正的成见既经消除,再说这些话也许就有较重的分量。再说,假如我自己业已把一切做完,而没有机缘再邀请别人来帮助和参加这个工作,那么即到现在我也仍要避免说这些话,以免人们会认为我是在宣布自己的功罪。

①参看序言第四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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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121

是由于我要促进别人的努力和燃起他们的热情,那么我就该使人们留心到某些事情,这却是适宜的。

首先要说,引进著名的发现,这在人类一切活动中应该高居首位,这是历代前人所作的评判。历代对于发明家们都酬以神圣的尊荣;而对于功在国家的人们(如城国和帝国的创建者、立法者、拯救国家于长期祸患的人、铲除暴君者,以及类此等人)则至高不过谥以英雄的尊号。人们如正确地把二者加以比较,无疑会看出古人的这个评判是公正的。因为发现之利可被及整个人类,而民事之功则仅及于个别地方;后者持续不过几代,而前者则永垂千秋;此外,国政方面的改革罕能不经暴力与混乱而告实现,而发现则本身便带有福祉,其嘉惠人类也不会对任何人引起伤害与痛苦。

再说,发现可以算是重新创造,可以算是模仿上帝的工作,正如诗人说得好:脆弱的初民不知道耕稼,雅典人首先播种真伟大,从此生长出油油的田禾,再造了我们下界的生活。

①。。

说到这里,可以指出梭罗门(Solomon)确有值得称道之处。虽然他在统治帝国方面,在金银财富方面,在丰功伟业方面,在朝廷家室方面,在舰队武备方面,以及在名耀海内

①卢克吕夏斯(Lucretius)

,公元前约九五至三一年,罗马诗人,作了一首题为DeRerumNatura的哲学训言诗,凡六卷,倡无神论和唯物论;这里所引的几句见于第六卷一至三行。——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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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新工具

敬在人心等等一切方面莫不显示其伟大有力,可是他都不把这些引为光荣,却只说道:“上帝的光荣在于藏物,国君的光荣则在于把它搜出”。

其次一点,让人们想一想在欧洲最文明的区域和新印度最野蛮的地方之间人们生活是怎样大不相同,他们就会感到“人是人的上帝”

②这句话乃是有道理的,不仅从人们所得到的帮助和福利说来是这样,从生活情况的比较说来也是这样。

而这个差别却是从何而来呢?

这无关于土壤,无关于气候,也无关于人种,这个差别只在方术。

复次,我们还该注意到发现的力量、效能和后果。这几点是再明显不过地表现在古人所不知、较近才发现、而起源却还暧昧不彰的三种发明上,那就是印刷、火药和磁石。这三种发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况都改变了:第一种是在学术方面,第二种是在战事方面,第三种是在航行方面;并由此又引起难以数计的变化来;竟至任何帝国、任何教派、任何星辰对人类事务的力量和影响都仿佛无过于这些机械性的发现了。

进一步讲,我们不妨把人类野心的三个种类也可说是三个等级来区分一下。

第一是要在本国之内扩张自己的权力,这种野心是鄙陋的和堕落的。第二是要在人群之间扩张自己国家的权力和领土,这种野心虽有较多尊严,却非较少贪欲。

①见圣经,箴言第二五章第二节。

②克钦注明,这是引用开希里阿斯(Caecilius)的一句箴言,可是培根把它的原意扩展了。——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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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321

是如果有人力图面对宇宙来建立并扩张人类本身的权力和领域,那么这种野心(假如可以称作野心的话)无疑是比前两种较为健全和较为高贵的。而说到人类要对万物建立自己的帝国,那就全靠方术和科学了。因为我们若不服从自然,我们就不能支配自然。

再说,既然人们把某种个别的发现尚且看得比那种泽及人类的德政还要重大,那么,若有一种发现能用为工具而便于发现其他一切事物,这又是何等更高的事啊!还要以光为喻来说明(完全说真的)

,光使我们能够行路,能够读书,能够钻研方术,能够相互辨认,其功用诚然是无限的,可是人们之见到光,这一点本身却比它的那一切功用都更为卓越和更为美好。同样,我们对事物进行思辨这件事本身也是比各种发明的一切果实都要更有价值,只要我们的思辨是如实的,没有迷信,没有欺骗,没有错误,也没有混乱。

最后再谈一点,若有人以方术和科学会被滥用到邪恶、奢侈等等的目的为理由来加以反对,请人们也不要为这种说法所动。

因为若是那样说,则对人世一切美德如智慧、勇气、力量、美丽、财富、光本身以及其他等等也莫不可同样加以反对了。我们只管让人类恢复那种由神所遗赠、为其所固有的对于自然的权利,并赋以一种权力;至于如何运用,自有健全的理性和真正的宗教来加以管理。

一三○

现在已到我来陈述这解释自然的方术本身的时候了。在这一方术当中,虽然我觉得我已经提出了真确的亦是最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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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新工具

的条规,可是我却既不说它是绝对必要的(好象没有它就什么事都不能做的样子)

,也不说它是尽善尽美的。

因为我认为,人们只要手边备有一部正确的自然史和经验史而辛勤地致力于此;只要能够恪遵下述两条规则:——第一,要把公认的意见和概念都撇在旁边,第二,暂时不要萦心于最高普遍性以及仅差一级的次高普遍性——,那么,他们就能不借任何方术而单凭心所固有的真纯力量来走入我这种解释的方式。

因为所谓解释,原不过是心无障碍时所作的真实的和自然的活动罢了。不过若说,有我的条规则诸事较有准备亦较有把握,这却是真的。

我亦不说我的那些条规是再不容有所改进的了。恰恰相反,我既是不单就心本身的机能来论心,而且要就其与事物的联系来论,那么我当然就必须主张:发现的方术是会随着发现之前进而前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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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一

要在一个所与物体上产生和添入一种或多种新的性质,这是人类权力的工作和目标。对于一个所与性质要发现其法式,或真正的种属区别性,或引生性质的性质,或发射之源(这些乃是与那事物最相近似的形容词)

,这是人类知识的工作和目标①。附属于这两种首要工作之下,另有两种次要的、较低的工作:属于前者的,是要尽可能范围把具体的物体转化;属于后者的,是要就每一产生和每一运动来发现那从明显的能生因和明显的质料因行进到所引生的法式的隐秘过。。。

程②隐秘结构③。,同样在静止不动的物体则是要发现其。。。。。

人类知识现时处于何等恶劣的情况,这甚至从一般公认的准则中也可看出。

人们说,“真正的知识是凭原因而得的知

①本卷整个说来就是就发现性质的法式这个目标来进行讨论的。——译者②详见二卷六条。——译者③详见二卷七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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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新工具

识“

①,这是对的。人们又把原因分为四种,即质料因、法式因、能生因和目的因,这亦并无不当②。但且看这四种原因,目的因除对涉及人类活动的科学外,只有败坏科学而不会对科学有所推进。法式因的发现则是人们所感绝望的。能生因和质料因二者(照现在这样被当作远隔的原因而不联系到它们进向法式的隐秘过程来加以查究和予以接受)

又是微弱、肤浅,很少有助甚至完全无助于真正的、能动的科学。还请不要忘记我在前文曾说到法式产生存在这种意见乃是人心本身的一个错误,我并曾加以纠正③。

在自然当中固然实在只有一个一个的物体,依照固定的法则作着个别的单纯活动,此外便一无所有④,可是在哲学当中,正是这个法则自身以及对于它的查究、发现和解释就成为知识的基础也成为动作的基础。

我所说的法式,意思就指这法则,连同其各个条款⑤在内;我

①克钦指出,亚里斯多德曾说:“我们对于一个事物,只有知道了它的原因时,才能说对它有了科学的知识”。见“PosteriorAnalytics”一书第一卷第二章。——译者②克钦指出,这些亦就是亚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四种原因,参看他所著“Meta-physica”一书第二卷第二章。——译者③克钦指出,所谓法式产生存在之说是指柏拉图的理念说(或译理型说)。

参看一卷五一条有关的注。——译者④这几句话(还有一卷一二○条中的一些话)充分表明了培根的唯物论的立场。——译者⑤拉丁本原文为paragraphos,英译文为clauses。

克钦指出,所谓法则的条款,特别是所谓法式的条款,殊难明其所指;二卷二○条在描述热的法式时把运动作为热的类属而给以若干点规限,也许这些规限就算是热的法式的条款。——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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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21

所以采用此名,则是因为它沿用已久成为熟习之故。

一个人如果仅只对某几种东西认识到其性质(如白或热)的原因,他的知识就算是不完全的;如果他只能对某几种质体加添一种效果(在能够有所感受而发生这种效果的质体上)

,他的权力也同样算是不完全的。要知道,假如一个人的知识是局限于能生因和质料因(二者都是不稳定的原因,都只是仅在某些情节上会引出法式的转运工具或原因)

,他固然也可能就预经选定的、相互有几分类似的某些质体方面做到一些新的发现,但是他没有接触到事物的更深一层的界线。

可是如果有谁认识到法式,那么他就把握住若干最不相像的质体中的性质的统一性,从而就能把那迄今从未做出的事物,就能把那永也不会因自然之变化、实验之努力,以至机缘之偶合而得实现的事物,就能把那从来也不会临到人们思想的事物,侦察并揭露出来。由此可见,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

虽然通向人类权力和通向人类知识的两条路途是紧相邻接,并且几乎合而为一,但是鉴于人们向有耽于抽象这种根深蒂固的有害的习惯,比较妥当的做法还是从那些与实践有关系的基础来建立和提高科学,还是让行动的部分自身作为印模来印出和决定出它的模本,即思辨的部分。于是我们就必须想到,如果一个人想在一个所与物体上产出和添入一种什么性质,他所最愿意得到的是怎样一种规则、指导或引导;我们也还要用最简单的、最不艰深的语言把这些表述出来。

譬如说,如果有人(注意到物质的法则)想在银子上面添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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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新工具

子的颜色或是增加一些重量,或者想在不透明的石头上面添入透明的性质,或者想对玻璃添入韧性,或者想对一些非植物的质体加上植物性质——如果有人想这样,我说我们必须想一想他所最想要的是怎样一种规则或指导。第一点,他无疑是愿意被指引到这样一种事物,在结果上不致把他欺骗,在尝试中不致使他失败。第二点,他必定愿意得到这样一种规则,不致把他束缚于某些手段和某些特定的动作方式。因为他可能既没有那些手段,也不能很方便地取得它们。因为亦可能在他能力所及之内另有其他手段和其他方法(在所规定者外)

去产出所要求的性质,而一为规则的狭隘性所拘束,他就将被摈在那些手段和方法之外而不能把它们利用。

第三点,他必定要求指给他这样一些事物,不象计议中所要做的事物那样困难,而是比较接近于实践的。

这样说来,对于动作的一种真正而完善的指导规则就应当具有三点:它应当是确实的,自由的,倾向或引向行动的。。。。。。。。。。。。。。。

而这和发现真正法式却正是一回事。首先,所谓一个性质的法式乃是这样:法式一经给出,性质就无讹地随之而至。这就是说,性质在,法式就必在;法式本义就普遍地包含性质在内;法式经常地附着于性质本身。其次,所谓法式又是这样:法式一经取消,性质就无讹地随之而灭。这就是说,性质不在,法式就必不在;法式本义就包含性质的不在在内;性质不在,法式就别无所附。最后,真正的法式又是这样:它以那附着于较多性质之内的,在事物自然秩序中比法式本身较为易明的某种存在为本源,而从其中绎出所与性质。这样说来,要在知识上求得一个真正而完善的原理,其指导条规就应当是:要于所与性质之外发现另一性质,须是能和所与。。。。。。。。。。。。。。。。。。。。

性质相互掉转,却又须是一个更普遍的性质的一种限定,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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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21

是真实的类的一种限定。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上述两条指示。。。。。。。。。。

——一是属于行动方面的,一是属于思辨方面的——乃是同一回事:凡在动作方面是最有用的,在知识方面就是最真的。

关于物体转化的规律或原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把一个物体作为若干单纯性质的队伍或集合体来对待的。例如在金子,有下述许多性质汇合在一起。它在颜色方面是黄的;有一定的重量;可以拉薄或展长到某种程度;不能蒸发,在火的动作下不失其质体;可以化为具有某种程度的流动性的液体;只有用特殊的手段才能加以分剖和熔解;以及其他等等性质。由此可见,这种原理是从若干单纯性质的若干法式来演出事物的。人们只要知道了黄色、重量、可展性、固定性、流动性、分解性以及其他等等性质的法式,并且知道了怎样把这些性质加添进去的方法以及它们的等级和形态,他们自然就要注意把它们集合在某一物体上,从而就会把那个物体转化成为黄金。关于物体转化的第一种动作就是这样。要产出多种单纯性质,其原则是和产出某一种单纯性质一样的;不过所要求产出的愈多,在动作中就愈感到缚手缚脚,因为要在自然踏惯的通常途径之外把这许多本来不便于聚在一起的性质硬凑合为一体,这原是很困难的。但须指出,这种动作的方式(着眼于复合物体中的若干单纯性质)乃是从自然当中经常的、永恒的和普遍的东西出发,开拓出通向人类权力的广阔道路,为人类思想(就现状而论)所不易领会到或预想到的广阔道路。

关于物体转化的第二种原理是有关发现隐秘过程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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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新工具

便不是就着单纯性质来进行,而是就着复合物体(照我们在自然的通常进程中所见到的那样)来进行的。例如,我们要探究黄金或其他金属或石类是从何开始,是以何方法、经何过程而生成的,是怎样由最初的熔液状态和初形而进至完全的矿物的。同样,我们也可探究一些草木植物又是经何过程而生成的,是怎样经由不断的运动和自然的多方的、连续的努力而从最初在地中凝结的汁液或者是从种子而进至成形的植物的。同样,我们还可探究动物生成的发展过程,从交媾到出生的过程。此外,对于其他物体也都可作同样的探究。

这种查究不只限于物体的生成,还可施于自然的他种运动和动作。

例如,我们要探究营养的全部历程和连续活动,由最初受食到完全消化的历程和活动。又如,我们要探究动物的自发运动,看它怎样从想象力上的最初感受经由元精的不断努力而进至肢体的屈伸和各种活动。再如,我们还可探究唇舌和其他器官的运动,看它是通过怎样一些变化而达到最后发出清晰的声音。上述这第二种的各项探究也是涉及若干具体的性质,也是涉及合成一个结构的若干性质,但这却是着意在自然的所谓特定的和特殊的习惯,而不是着意在自然的那些足以构成法式的基本的和普遍的法则。

可是必须承认,这个计划和那个始基的计划相比,看来是较为便当,较为切近,也是提供着较多的希望的根据的。

同样,与思考部分相对应的整个动作部分,由于它是以自然的通常细事为出发点,所以它的动作也只能及于一些直接切近的事物,或至多能及于离开不远的事物。至于要对自然施加任何深刻的和根本的动作,那就完全依靠始基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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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31

还有,关于人们只能有所知晓而无法施以动作的一些事物,譬如说关于天体(这是人们所不能施以动作,加以改变或使之转化的)

,我们要查究这事实自身或这事物的真际,正和关于原因和关于同意的知识一样,也必须求之于那些关于单纯性质的始基的和普遍的原理,例如关于自发旋转的性质的原理,关于吸力或磁力的性质的原理,以及关于其他比天体自身具有较普遍的法式的东西的性质的原理。因为人们如果不先了解自发旋转的性质,就不必希望去断定在逐日运转当中究竟是地在转动还是天在转动①。

但我所说的这个隐秘过程,与现在心有成见的人们所易想见的却迥非一事。我这里所谓隐秘过程,不是指着在物体过程中能够看到的某些度量,某些标志,或一个接一个的若干步骤而言;而是一个完全没有中断的过程,而且大部分又是感官所不能知觉到的。

举例来说,在物体的全部生成和转化当中,我们必须探

①关于自发旋转运动的性质的问题,以及由此而联系到的地转还是天转的问题,培根在二卷三六条和四八条(论第十七种运动)中还有详细的论说。克钦指出,培根在这里和那里的说法都否定了考伯尼的体系,在我们今天看来显然是荒谬的;但是,尽管这样,我们必须回顾并记住,在当时,培根的这些见解却几乎是普遍公认的见解,而考伯尼的体系倒被认作只是一种假设;须知最后永久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则和原理是直到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的法则时才显现出来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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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新工具

究什么失去和跑掉了,什么保留下来,什么加添上去;什么扩张了,什么缩减了;什么合起来,什么分离开;什么继续着,什么割断了;什么是推动的,什么是阻碍的;什么占优势,什么退下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细节。

还有,不仅在物体的生成和转化当中要明确这几点,在一切其他变化和运动当中也要同样探究到什么先来,什么后到;什么较快,什么较慢;什么产生运动,什么管理运动;以及类此各点。

可是在科学的现存状态下(其结构粗陋到极点,而且是一无用处)

,所有这些点都是人们所不知,也未加以处理的。这是因为人们有见于每一自然活动都是靠着无限小的或至少是小得打不动感官的事物,所以在适当地了解到和观察到它们以前就没有一个人能希望去管理或改变自然。

要查究和发现物体中的隐秘结构①。。。。也不亚于要发现隐秘过程和法式,同样是一件新的事情。因为直到现在,我们还

①拉丁本原文为latentischematismi,英文译本作latentconfiguration。

培根使用这一名词,含义复杂,不够明确。有人把它简单地理解为物体中分子的排列或相对位置,这无异把它说成完全象德谟克利塔斯的原子论,而这恰是培根所不同意的(参看二卷八条)。

克钦在注释中说,人们很难同意培根以蒸馏法为对物体的隐秘结构进行查究的方法之一,因为蒸馏法属于化学范围,而化学的对象则是物体构成分子的质料而不是它们的结构或组合方式;这话是首先认定所谓隐秘结构为物体中分子的组合方式或排列式样,从而说蒸馏法之例为不合,似乎亦有失原义。按:培根在这里一则说蒸馏法之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不失为解剖隐秘结构之一法,并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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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31

只是逡巡于自然的外庭,还没有给自己准备下一条进入自然内室的道路。可是决无人能够对一个所与物体赋予一个新的性质,或者能够成功地和恰当地把它转变成为一个新的物体,除非他已经获得关于所要这样加以改变和加以转化的物体的充分知识。

否则他就会跑到一些纵非无用至少也是困难的、不对头的、不合于所搞物体的性质的方法上去。因此,很明显,关于发现隐秘结构这一点,也必须打开和铺出一条道路。

诚然,在有机物体(如人和兽)的解剖上,人们已经很好地下了一些苦功,也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似乎是一件精微的事,也是对自然很好的钻研。可是这种解剖是限于视觉和感官,并且是只在有机物体中才有进行的余地。

此外,这

⒇怕这种单凭火炼的动作会弄乱物体的性质;再则说对于每一物体必须探究其中元精(尽管这一概念是十分陈旧和怪诞)和可触本质的各种情况;三则说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的性质与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四则说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在下文第八条中又接着说,我们却不可由此就被引至原子论,而只应被引至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从这些说法中可以概见培根所谓隐秘结构的复杂含义,与简单的原子论是不同的。克钦注释说,密尔在论述他的同异法时曾作了一些例解(见《逻辑》一书第三卷第八章第一节)

,可作为很好的事例来说明培根所谓发现隐秘结构并以此知识应用于隐秘结构。密尔提到了石英晶体的制造,其方法是以矽石微粒冲水,贮入小瓶,搁置几年;他还举出了郝尔(SirJamesHal)的人造云母,其方法是用极大压力把材料熔解后再使它冷却。

这些就可说是把隐秘过程应用于隐秘结构。因为我们必须首先分析例如说石英晶体或云母的构成分子,然后把这个知识通过仿效自然过程的动作应用于创造隐秘结构。

培根在“NewAtlantis”

一书中曾草画出一些动作,与上述这些是颇为相像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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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新工具

种解剖若与另一种解剖相比,那就还是浅显和容易的事情。

有些想来在组织上是一致的物体;特别是具有种属特性①和具有部分的东西,如铁、石之类;还有植物和动物中的一致组织的各个部分,如根、叶、花、血、肉、骨之类;其隐秘结构的真正解剖便不是这样浅显和容易的了。但是即在后一种解剖当中,人类也不是完全无所努力;人们之应用蒸馏法和其他方式的分析法来对于组织一致的物体进行分解,想用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的办法来把其复杂组织显露出来,其目的所在就正是这种解剖。

这种解剖也是有用的,也足引至我们所寻求的目标。不过这种解剖在结果上常常是谬误的,因为许多在事实上是新得出的、是由火和热以及其他方式的分解法②所添入的性质,却被认作只是分剖的结果,认为原来早就存在于复合物体之中。究竟说来,就着发现复合物体之中的真正结构这一工作来说,这种解剖乃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而那真正的结构却是一个精微得多、细

①在培根的时代,人们只把若干某些东西认为属于自然种属,其他一切东西则被认为是元素性的;如红宝石就算具有种属特性,而一般的石头或岩石则只算土这一元素的变种。所谓“种属性德”则是由一个东西的种属特性所赋予的性德,超出一个东西所含元素的属性。

②克钦评注说,关于火的应用,赞美的话是说也说不尽的。在帮助化学的发现方面,在改进有关生活的方术方面,火比任何其他手段都贡献得多。关于所谓“新得出的、由火和热的分解法所添入的性质”

,有一个事例是:人们相信有一种假想的名为燃素(phlogiston)的质体,据说它是绝对地轻,一经熔解就从铁当中跑掉了;而其实,铁之增重是由于氧气从空气中被吸收掉之故。所以,尽管不无理由提出警告,但培根之谴责火和热的使用还是错的。火和热在实验上是最有价值的工具,虽然也和一切工具一样有它们的错处而需要加以小心的矫正。——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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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31

密得多的事物,若单凭火炼这一类的动作,那是只有把它弄乱而不会把它揭出并弄清楚的。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做到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可不是要用火,而是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聚会并混合于其中的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一言以蔽之,我们若想揭露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那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性质与种属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我们必须由火之神①转为工艺之神②才行。

举例来说,对于每一物体,我们必须探究其中元精有多少分量,可触本质又有多少分量。关于元精,我们还必须探究它是丰盈和浮胀的还是瘠瘦和稀微的;是精的还是粗的;是近于火的还是近于空气的;是矫捷的还是懒慢的;是强的还是弱的;是前进的还是后退的;是间断的还是连续不断的;与外面周围的东西是相一致的还是不相一致的;以及类此等等。

关于可触本质(其中容有的差异也不少于在元精方面的)

,我们同样也要探究到它的外皮、纤维和组织种类。此外,通贯于这实在体架直至其肤孔、通道、脉络和细胞的元精的倾向,以及有机物体的初形或最初努力,这些亦都应加以同样的查究。不过在这些探究方面,也可以说在隐秘结构的全部发现

①Vulcan,罗马人心目中的火神和金属巧匠,相当于希腊人心目中的HepAhaes-tus;神话中讲他在伊特那山(MountEtna)底下有一冶炉,替天神制造雷电。——译者②Minerva,罗马神话中的工艺女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Athena。——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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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新工具

方面,也须求之于始基的原理才能见到真正的和清晰的光亮,那始基原理是能完全驱除一切黑暗和隐晦的。

我们却又不可由此就被引导到原子论,那个暗含着虚空和物质不可变两条假设的原子论(这两条假设都是虚妄的)

;①我们只应被引导到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见研究之精微而惊慌失措,仿佛那是无法解开的样子。恰恰相反,研究愈是接近于单纯性质,一切事物就愈变得容易和浅显;工作是由复杂的事物转到单纯的事物了,是由不可比量的事物转到可以比量的事物了,是由不尽根数转到并无不尽根数了,是由无限的、模糊的事物转到有限的、明确的事物了,其情节正好象字母系列中的字母和音乐中的音符似的。应当指出,对自然的探究如果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那就会有最好的结果②。还要指

①关于培根否认有虚空存在的说法,克钦指出,参看一卷六六条。——译者②克钦注释说,这句话的确切意义还有费解之处。

一种意译可作:“当一种物理学的发现被转成数学的定理的时候,对自然的探究就会有最好的结果”。例如,开勃勒的几条法则被人们以数学的方式表述出来,就是这样。

又如在光学上,在对若干事例作了适当查究之后,得出某些数学公式来替换若干物理事实,就大大获得了确实性。再如数学在物理实验的基础上对中心诸力进行探究,既得出了自然中前所不知的结果,又给物理现象所依循的一切法则作出了最简单的表述。

这个理解是对的。培根在一卷九六条中曾论到数学与自然哲学的关系,肯定数学能给予自然哲学以确切性,但说它不图生发或产生自然哲学,因而若单靠数学就会败坏自然哲学。这里说,对自然的探究要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也就是说,由物理学从物理事实出发、根据物理实验而获得的自然知识也即所产生的自然哲学,又经数学最后加以公式化,赋以数学的确切性和确实性,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了。——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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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31

出,人们都不必害怕极大的数目或极小的分数。因为在处理数目时,千和一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一个整数的千分之一和那个整数本身也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

根据上述原理的两个种类就得出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这可以采用一般所公认而在一个意义上也合于我自己的观点的名词(最切近于这事物的)来加以表述。要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至少在理性眼中看来和就其本质的法则说来是这样的)

,这就构成形而上学;①。。。。要查究那能生因、质料因、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所有这些都是关涉到自然的一般的和通常的进程,而不关涉到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

,这就构成物理学。

在这两种之下还附有实践方面的两个。。。

分支:在物理学之下有机械学;在形而上学之下有我所谓之。。。

幻术(在这个字的较纯粹的意义上来说的)

,②。。这是因其活动途径之广阔,因其控制自然之较强而言的。

①这里所提出的哲学和科学的分划包含着一系列的带根本性的问题。首先,这是否把法式或法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的永恒的、不变的、基本的法式或法则(这是形而上学探究的对象)

,另一种是只关涉到自然的一般进程的法式或法则(这是物理学探究的对象)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前一种的法式法则又是什么样的概念呢?

这是否象斯宾诺莎所讲的潜在因,亦象柏拉图所讲的理念或理型(尽管培根在口头上反对它)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可以说,培根尽管在方法论上是经验论的,是科学的,在宇宙论上却是客观唯心论的,还脱不开形而上学的窠臼呢?参看一卷五一条及二卷一条有关的注。——译者②参看二卷五一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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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新工具

一○我们既经这样树立了知识的目标,我们就要前进到各项条规,而这又要以最直捷最明显的次序来进行。

先要说明,我对于解释自然的指导含有两个类别的分部: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经验来抽出和形成原理;另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原理又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

①前者又要分为三种服役:一是服役于感官,二是服役于记忆,三是服役于心或理性。

首先,我们必须备妥一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要充分还。。。。。。。。

要好。这是一切的基础;因为我们不是要去想像或假定,而是要去发现,自然在做什么或我们可以叫它去做什么。

但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是如此纷纭繁杂,除非我们按适当的秩序加以整列再提到人们面前,它会反而淆乱和分散理解力。因此我们第二步又必须按某种方法和秩序把事例制成表。。。。。。

式和排成行列,以使理解力会能够对付它们。。。。。。。

即使这个做到了,若把理解力置之不睬,任其自发地运动,而不加以指导和防护,那它仍不足也不宜去形成原理。

于是第三步我们还必须使用归纳法,真正的和合格的归纳法,这。。。

才是解释自然的真正钥匙。这一步虽居最后,我却必须把它提到前头来谈,然后再回过头去讲其他两种服役。

①由这里可见培根并非只注重归纳法而忽略演绎法;也可测知培根所想的演绎法不是抽象的,而是根据从经验抽出和形成的原理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只是他从未把后者加以阐论罢了。——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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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31

一一①对于法式的查究是这样来进行的:有了一个所与性质,第一点,要把所有已知的在一些极不相像的质体中而一致具有这同一性质的各种事例聚集并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种事例的搜集还必须照着历史的样子去做,不要作不成熟的揣想,也不要有什么大量的精微性。拿热这一性质为例,对于它的法式的查究首先应有下列表式。

在热性上一致的各种事例②(一)太阳的光线,特别是夏天的并当中午的。

(二)太阳的光线,反射的和经过缩聚的,例如在两山之间,在墙壁之上,最主要的是在取火镜和镜子之下。

(三)带火的流星。

(四)燎烧性的雷电。

(五)山口里喷射出的火焰。

(六)一切火焰。

(七)燃着的固体。

①从本条至二○条,是用热这一性质为例来具体地表明怎样发现法式的方法。这在本书中是很突出的一个部分。——译者②关于以下各项事例,克钦指出几点;其中有些是错误的(分见第二二、二五、二七各项的注)

,多数则是苦心经营,也是审慎聪明的;这二七项事例不分先后次序,并非照着历史的样子去搜集的;其中还有些项只是另项的分支,如第五项对第六项,第八、九两项对第一四项就是;赫薛尔(Herschel)所指出的热的两个最强烈的来源,即(一)氧气和氢气在其比例正合于产生水时燃烧起来,(二)

电流通过小的导电体多量地继续地发放出来(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四八节)

,培根在当时是还无所知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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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新工具

(八)天然的温泉。

(九)滚沸的或加了热的液体。

(一○)热的蒸气和烟气,以及空气自身;空气在受闭时便孕着最有力的和发光的热,象在反射炉①中便是这样。

(一一)

某些美好无云的天时,由于空气本身的构造的缘故而出现的,与一年之中的季节无关的。

(一二)受闭的和在地下洞穴中的空气,特别是在冬天。

(一三)

一切带绒毛的质体,象羊毛、兽的皮和鸟的绵毛,都有热。

(一四)一切物体,不论固体液体,不论是浓是稀(象空气本身的浓稀)

,靠在火边一些时候,就都带热。

(一五)由燧石与钢相互猛烈撞击而打出的火花。

(一六)一切物体,象石头、木头、布等等,经强烈磨擦就会生热,轮的轴杆和轴端有时甚至着火;在西印度,人们就是用磨擦的办法来取火的。

(一七)

嫩而潮湿的植物捣碎并闷闭起来,象玫瑰花压装在筐中,就会生热;草垛带湿堆起时,甚至往往着火。

(一八)生石灰浇上水。

(一九)

铁初被强水熔解于玻璃杯中,这并不必置近火边。

锡和其他类似的东西也是一样,不过热的强度不等。

(二○)动物都有热,特别是而且永远是在内部;昆虫体

①克钦注明,反射炉的结构是内外两室,外室无烟囱,但有一通路与装有烟囱的内室相连。将欲烤热的质体置于内室地上,而燃火于外室,火焰在外室既无出路,遂进入内室,加于质体,并带着大量热力集中在它上面。——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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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41

中的热是触觉所知觉不到的,由于它们的身量太小之故。

(二一)马粪和类似的动物排泄物,当新鲜的时候。

(二二)强烈的硫黄和硫酸能发热烧坏麻织物。

(二三)薄荷油以及类似的油能发热烧坏牙齿的骨质。

(二四)

精馏的强烈酒精有热的效果,甚至蛋白一经投入就变硬变白,几乎象煮过似的;生面包投入,也会变干,起硬皮,象烘过似的。

(二五)

芳香草类和辛辣草类,象龙蛇草和蔊菜以及其他等等(不论是整的或者是粉末)

,在手触来虽然不热,可是略加咀嚼,舌和腭就觉到热和灼烫。

(二六)

强烈的醋和一切酸类,一碰到身体上任何没有表皮的部分,象眼睛和舌头;或者一碰到身体上任何受伤脱皮的部分,就产生一种疼痛,与热所造成的疼痛几乎无别。

(二七)

甚至尖锐的、极度的冷也产生一种灼烫的感觉③。

诗句有曰,“北风尖冷兮如灼”。

(二八)其他事例。

①在第二二至二六几项事例中,培根似乎是把化学作用和热混为一谈了。

如英译本原注在第二四项下指出,面包之例,恐是由于酒精对水有强烈的亲和力,对生面包起了收燥作用,才使它变成象烘过似的。——译者②克钦注明,赫薛尔在《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五节中指出:培根在这里是把真热的东西和那些在我们器官上,主要是在味觉器官上,刺激起一种热的感觉的东西混为一谈了,那些东西之引起热的感觉,乃是由于它们是化学的刺激物,而绝不是由于它们实际有什么热。——译者③克钦指出,这项事例亦是错的,错在人们由自己的感觉论到引起这些感觉的事物。——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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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新工具

上面这个表我称作要质临现表。。。。。。

一二

第二点,我们还必须把缺乏所与性质的事例也列示在理解力之前。

因为如上所论,法式应随所与性质之不在而不在,正不亚于克钦注明,这句诗引自Virgil所著“Georgics”第一卷第九三行。

它应随所与性质之在而在①。但若要记录所有这些事例,这将是无穷无尽的。

因此反面事例只应附缀于正面事例来举,这就是说,缺乏所与性质的事例只应限于和具有或会有所与性质的事物最相近似的事物。

在这意义上,我就把这个事例表叫作歧异表,。。。

或叫作近似物中的缺在表。。。。。。。。。

近似物中热性缺如的各种事例②对照正面的前表第一例——(一)月亮、星和彗星的光线在触觉上不觉到热;③在满月之下倒会感到一种严冷。

①参看二卷四条。——译者②克钦指出:这个表不只列举反面的事例,也包含一些补充的观察和偶然的限制。

人们可看到它对一些化学真理是怎样无知——这正表明那时是怎样缺乏科学知识(因为培根在大多事物方面是并不后于时人的)

;也可看到它的巨大注意力。这个表不失为一个活跃的心灵的一篇可称的纪录,而培根也算实现了自己所说的一句话:“太阳既照宫殿也照阴沟,而并未染到污垢”(见一卷一二○条)。——译者③梅隆尼(Meloni)力图使月光的热能被感觉到,近已获得成功。

④克钦指出,满月下所以会感到冷,或许是由于月亮使云彩气化了,致空气得机稀化,因而月满的时候亦往往是天气最晴的时候。——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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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41

但是较大的恒星,当太阳行经或行近它们时,据想能对太阳热的强度有所增加,象太阳在狮子宫时和在三伏时的情节就是。

对照前表第二例——(二)在所谓空气的中界中,太阳光线并不发出热。人们解释这种情况有一个不坏的理由,就是说,这个界域距发出光线的太阳既不够近,距反射光线的地球也不够近。

②有些山顶上面,除开是很高很高的,积雪永久不化;另一方面,象泰拏律弗(Tenerife)

峰和秘鲁的安梯斯(Andes)山脉,只因稍稍较低一些,山顶上就没有雪。这个事实就表明了这一点。

并且在这山顶上,空气本身也不冷,却只是稀薄和尖利;在安梯斯山顶上竟至过于尖利而撩伤人目,也能刺激胃口使人呕吐。古人们曾说过,在奥林柏斯(Olympus)山顶上,空气是如此稀薄,以致登山的人必须随身携带醋水浸过的海绵,时时捂在口鼻,因为空气竟稀薄到不够供呼吸之用了。

古人们还有一个记载,在这个山峰上,空气极其稳静,完全无风无雨无雪,竟至人们用手指在鸠壁特

①克钦指出,这是错的:恒星并无这类影响;太阳在狮子宫时或在三伏时所以特别热,乃由于地轴倾斜的角度,也由于太阳过了夏至热便增至最高度。至于所谓“太阳行近恒星”之说,则是与太阳和恒星对地球距离相等的想法相联系着的。——译者②克钦注明,正确的解释是:地势愈高,则空气愈稀,空气的稀化是和压力的降减成正比例进行的。阳光反射也是增热的一种原因,但不能来解释这个现象。

太阳光线经过仔细分析可分为三种:一种是热而不亮,一种是亮而不热,第三种则是引起化学变化的光线,只有它才能在银和其他质体上产生某些适用于摄影术的化学结果。——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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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新工具

(Jupiter)

①坛前祭灰中所画的字迹隔年还照样留存,完全无动。还有,今天攀登泰拏律弗峰的旅客还都在夜里而不在白天上山;太阳一出,向导就要警告并催促他们赶快下山,否则就有因空气稀薄以致动物元精发生晕厥和被窒息的危险。

对照前表第二例——(三)在接近两极圈的地带,太阳光线的反射很微弱,缺乏生热的效果,③以致那队从事东北通路探险的荷兰人,原来希望能够脱出那从七月初就把船只围困起来的冰阵,竟不得不在新忍卜拉岛(NovaZembla)度过一冬,直到次年六月才得回船。

④这就可见,太阳直接的光线似亦只有很小的力量,即便是射在平地上面;其反射的光线也复如此,除非把它们倍乘起来,集拢起来。所谓把太阳光线倍乘起来,集拢起来,就是当太阳照射愈趋垂直时的情节;因为那时射出的光线就愈构成锐角,也就是光线彼此愈相接近;反之,太阳照射愈斜,光线就愈构成钝角,也就是光线

①古罗马神话中的天帝,相当于古希腊神话中的“Zeus”

,其右手挥舞雷电,象征着对下界秩序的监护。——译者②克钦指出,这样行动不外是因为:雪情在夜间比较稳定;可以避免日映雪光的刺射;而日出一、二小时后也往往是景色最好的时候。——译者③克钦指出,这种情况(还有所举其他情况)是表明程度问题,而不能说是相反。——译者④这是指巴伦茨(Barentz)寻找东北通路的探险而言。他于一五九四年作第一次航行,在七月十三日为冰所阻,被迫返回。

第三次航行是在一五九六年,七月十九日首次遇到相当大的阻难,只能在新忍卜拉岛北端岸边绕行一番;到八月廿六日,船紧紧冻住了,他们只得舍船登岛,度过一冬;于一五九七年六月初驾小舟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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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41

相互距离愈远。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太阳的动作可以有多种,看热性如何而定,而热性在我们触觉上却并不是平匀的;因此太阳动作的结果会在我们方面并不产生可以感觉到的暖热,而在其他一些物体方面则发生热的效果。

对照前表第二例——(四)把下述实验试做一下。拿一块与普通取火镜式样正相反的玻璃镜,放在你的手和太阳光线之间,看它是否减少太阳的热,正如取火镜增加和加强太阳的热一样。很明显,在视觉的光线方面,随着镜子中心对边缘比较厚薄之不同,透过它而看到的物体就有扩散与缩紧之不同。要观察在热这方面是否亦有相同的情况。

对照前表第二例——(五)

请仔细地试做这样一个实验,看看用一具最精制最强度的取火镜能否把月亮的光线捉聚起来而产生哪怕是最低度的暖热。

②如果这种程度的暖热过于微弱而不能为触觉所觉到,我们就还须求助于那种指示空气冷热状况的玻璃仪器。

③那就是要令月亮的光线通过取火镜而落在这种玻璃仪器的顶上,看看其中的水是否受到热因而降低下来。

①克钦指明,这点是可以证实的。太阳光线自然是视其某一点上聚集光线之多少而增减其热量的。——译者②克钦注明,这个实验,人们已经做过了。钦豪申(Tschirnhausen)曾制造一种透镜,其强度足以熔解铜、银、瓦、浮石,甚至坩埚;但满月的光线在其最高点上并未产生出能被觉到的热。一八○二年,在班克斯(SirJosephBonks)

和皇家学会其他会员们主持之下,曾以当时所制最强度的透镜再次把月亮光线集中过来,并使用了最敏感的温度计,但结果被认为是倒出现了减热而不是增热的情况。见大英百科全书“取火镜”条。参看本条第一项下的注。——译者③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八项)及二四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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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新工具

对照前表第二例——(六)还可把取火镜试用于那种并不发射光线或光亮的热,例如受到热但未烧红的铁或石头的热、沸水的热以及类此等等,看看它们在取火镜下是否随而增加起来,象太阳光线的那种情节。

对照前表第二例——(七)还可把取火镜试用于普通的火焰。

对照前表第三例——(八)彗星(假如我们把它也算入流星之列)在使季候加热这一点上并不见其有经常的或显著的影响,虽然常见天旱随之而至。

②此外,天上的光梁、光柱和光口在冬天出现的时候比在夏天出现的时候多,而且主要是在严寒之时,却也永远伴有干燥的天气。

③但是闪光和雷电则难得在冬天遇到,而总是发生在大热之时。

④说到所谓陨

①麦尔申(Mersene)说,《新工具》第二卷中所提到的各实验,大多数已经有人做过了,并特别提到(好象他亲自做过似的)使用取火镜来反射一切种类的热的试验。

他还断言,光是永远有热随伴着的。

见《论科学的真理》(DelaVéritédesSciences)一书,一六二五年版,第二一○页。克钦注明,这里和下一项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已经解决了的;实验的结果证明,这些热和太阳热是同类的;因此在这些地方没有反面事例可以援引。参看大英百科全书“取火镜”条。——译者②克钦指出,彗星对于热和旱都无影响,或许除开当它们行至距离我们的行星很近以致对空气有所影响的时候。可是一般人几乎都相信它们有此影响。——译者③克钦注明,光梁、光柱、光口等现象,申尼喀(Seneca)在其《自然界的一些问题》一书中曾描写过(分见七章四节、七章二○节及一章一四节)。

它们显然都是北光(AuroraBorealis)。北光或许是由电引起,而电则是在天气干燥时才最活跃的。——译者④克钦注明,这些现象现在都可用关于电的知识来解释,而雷电在冬天确是也有时遇到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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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41

星,一般认为它含有某种发亮带光的胶黏的质体,而没有什么强烈的火的性质。但是在这一点上还须作进一步的探究。

对照前表第四例——(九)有某种闪光,发光但不燎烧。

它们来时,没有雷声相随。

对照前表第五例——(一○)山口喷射火焰的现象发生在寒带国度并不减于在暖热的地方,如在冰岛和格陵兰(Grenland)

都有。

在寒带国度里,树木在许多情节上也比在暖热地方较易着火,具有较多的沥青性质和松香性质,如樅树、松树和其他都是。但是,这种火焰喷射常常发生的地方,其土壤的情势和性质还未经足够仔细地加以鉴定,致我们还不能把这现象作为一个反面事例来附缀于这个正面事例之后。

对照前表第六例——(一一)一切火焰在一切情节上多少都是暖热的;这里没有任何反面事例可缀。

不过人们说,有一种鬼火(他们就这样称它)

,有时甚至停在墙上,却没有多少热,也许只和酒精的火焰差不多,那是温和而柔弱的。

②但是还有一种更温和的火焰,根据某些郑重和可靠的记载,那是闪耀在男孩和女孩们的头上和鬈发上,一点也不灼烧头发,却只是轻柔地在发边作戏。还有一个最为确定的现象,马在路上出汗时,在天气晴朗的夜间就现出一种光辉,却并没有

①克钦注明,人们认为幕电不过是一般闪电的反光。——译者②克钦指出,所谓鬼火只在沼泽或其他有腐烂物质在蒸发的地点出现。纽顿(SirI。

Newton)和勃律斯特莱(Dr。

Priestly)曾给以不同的解释;原因尚未能确知,可能是起于磷化氢,为电所燃着,或自身有在空气中燃着的倾向。至于酒精的火焰,那不但不是温和而柔弱,却是火焰中最有剧热的一种。——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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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新工具

显著的热。还有一件著名的事实,而且被认作一种奇迹,就是在不多几年前有件女孩子的胸衣一经轻摇或轻搓竟发射出火花来;这或许是由于在浆洗时使用了明矾或盐质,浓厚一些而形成了硬膜,一经磨擦就迸裂开来。

①还有一切糖类,不论是精糖或粗糖,只要多少是硬的,在黑暗中用力来割切或刮削时就会发出火花,这也是最为确定的。同样,海水和咸水在猛烈打桨下,有时在夜间亦会看到火花。

②还有在风暴之夜,海水的沤沫于受到猛烈激动时也会射出火花,西班牙人称之为“海肺”。

③至于说到古代水手所谓北河二和北河三两星也即近人所谓圣爱尔摩之火(St。

Elmo‘sFire)

,④其焰热

①克钦解释说,这件胸衣或许是丝料制成,而火花则出于电。——译者②这个虚妄的解释是培根的无端失误之一。

这现象并非总是出于震动,所以他的这一推断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③西班牙文为“pulmomarino”

,意大利文为“polmomarino”

,同为Diosco-rides(公元一世纪时希腊名医——译者)在“DeMateriamediea”一书中所用C某希腊文名词(见第二章第三九节)

之译文。

海水沤沫发光现象象是起于蛇水母,而此种蛇水母在组织上与肺的质体相似,遂因以命名。

(克钦解释说,这种磷样的光亮究竟因何而生,尚难十分确定。

Ehrenberg、Darwin、Schonbein诸人都不同D意说它起于水中的纤毛虫类;最可然的结论说它是由海水中不断进行着的自净过程所引起。

臭氧(磷的一种产物)把磷氧化了,这样就射出亮光来。

这就是说,或许是海水在动荡时(在别的时候就不见这种光亮)

,有机物质的新微粒就与空气中的氧得到接触,因而产生臭氧、臭氧又把它自己所由来的植物物质氧化了,破坏了:在这样的过程中就出现火花。

Darwin还加述了一点关于所谓“海肺”的见解说:“我倾向于设想这种磷光系有机分子腐烂的产物,这个过程(人们几乎要称它一种呼吸过程)正是海洋所借以得到净化的。——译者)

④克钦解释说,圣爱尔摩之火是一种电光。他还说明,培根在其“风的历史”中曾对此作出解释,并设想它对天气的影响。——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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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41

的情况如何,则还没有作过充分的查究。

对照前表第七例——(一二)每一烧到火红的物体,即使不伴有火焰,也都总是烫的;这一点正面事例也没有任何反面事例可缀。最相近似的反面事例似乎可以提到烂木|Qī-shū-ωǎng|,它夜间发亮,但并不见有热;还有腐烂的鱼鳞也在黑暗中发亮,但触来并不觉热;①萤火虫和意大利火蝇的身体,触来也是不热的。

对照前表第八例——(一三)在何种土地及在土地何种情势下才常出温泉,这一点还不曾作过充分的考究;所以在这里不能附缀什么反面事例。

对照前表第九例——(一四)对于热的液体,我以在自然状态下的液体本身缀为反面事例。我们从未见过一种可触的液体在自身性质上是热并经常保持热的。热在那里乃是一个并非固有的性质,是暂时外加上去的。所以那些在能力上和在作用上都是最热的液体,如酒精、化学香料油、硫酸和硫磺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固然不一刻就成灼烧,但最初触到时却原是凉的。

③说到天然温泉的水,如果把它与源头分开,淘在一个器皿里,它也和用火烧热的普通的水一样会凉下去。

但油质物比水质物对于触觉冷度较低,这却是真的,因为油比水根本冷度较低;丝比亚麻也冷度较低。但这点是应归入

①克钦解释说,这是由于腐烂过程中有磷光发散。——译者②克钦解释说,这些小虫亦是发出磷光,其发散情况和过程,可参看上面关于“海肺”的注。——译者③克钦注明,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二五项下的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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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新工具

“冷的各种程度表”里去的。

对照前表第十例——(一五)同样,对于热蒸气,我也以在我们自己方面所看到的蒸气自身的性质缀为反面事例。

油质物所发生的蒸气虽易于着火,却也不见暖热,除开是刚从暖热的物体发出的。

对照前表第十例——(一六)同样,对于热的空气,我也以空气自身的性质缀为反面事例。在我们这里从来找不到任何空气是暖热的,除开它是受闭,受压,或是显著地从太阳、火以及一些其他暖热的质体那里得到暖热。

对照前表第十一例——(一七)我在这里附缀的反面事例是那种比正常季候较冷的天气,象在刮东北风时所遇到的那样,正如刮西南风时就有比正常季候较暖的天气一样。还有,酿雨的趋势,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总伴随着暖的天气;而下霜则伴随着寒冷的天气。

对照前表第十二例——(一八)我在这里附缀的反面事例是夏天关闭在地洞中的空气。

②但是关于受闭的空气这个题目还大应更勤谨地加以考究。因为在涉及冷热方面,空气

①克钦指出,在培根那时,人们是深信“绝对冷”之说的。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培根把真热的东西和有相似化学作用的东西混为一谈了。——译者②克钦解释说,这点的原因是:夏天的日光使室外气温上升,却不能影响到地洞中的空气,因此洞中比外边较凉:这和在墙垣较厚的建筑物中能享有比较平匀的气温是一个道理。空气的一般情节是(这一点解答了这里所提到的大多数的难题)

,作为一种导热体来说,它的作用很差,它接受热很慢,保留热亦很长。——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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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51

的性质自身究竟是什么,这首先就很可成为疑问。空气显然是从天体的影响受到暖热,寒冷则或系从地的呼气而得,在所谓空气的中界中又或系从冷气和雪而来。这就可见,空气若是在其无拘无束铺散暴露的状态下来考察,那就不能对它的性质形成什么看法;但若把它控闭起来来考究,则可能做出比较真确的判断。可是要控闭空气,必须是把它封入这样一种质料的器皿,其本身的性质不会对空气传递冷热,也不会容许外面空气的影响轻易透入。

这个实验最好这样来做:把空气收入一个泥坛,四围用几层皮革裹好,以防外面空气进入;这样严密封存三、四天之后,再把坛子打开,用手或用那个划有度数的玻璃仪器来试验冷热的程度。

对照前表第十三例——(一九)

这里同样发生一个疑问:那羊毛中、兽皮中、鸟羽中以及类似东西中的暖热,还是从它们本身作为动物的排泄物所固有的某种微弱程度的热而来;还是从那种在性质上本来近于暖热的脂肪和含油性而来;或者还是如前条所揣测那样简单地从空气的收闭和隔离而来——因为一切和外面空气割断联系的空气都象是有些暖热的。因此,我们要取用亚麻所制成的纤维性的质体来做这个实验,而不要取用羊毛、羽毛或蚕丝那些动物排泄物所制成的质体来做。我们还要看到,凡是粉末(显然有空气包在里边)总比其所从出的整的质体冷度较低;正如我们还同样设想,凡是泡沫(也因其含有空气)总比其所由来的液体冷度较低。

对照前表第十四例——(二○)对于这一例没有反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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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新工具

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无论是可触的或者是无形的①一切东西,置近火边时都没有不致热的。不过却有这样一层差别:有些质体得热较快,象空气、油和水就是;有些质体得热较慢,象石头和金属就是。

②但这是应该归入那“各种程度表”的。

对照前表第十五例——(二一)对于这一例我亦没有反面事例可缀,不过只请注意到一点,就是说:燧石与钢或任何其他坚硬质体之发生火花,只是当有些极小的微粒从那石块或金属的整体被擦脱的时候;而空气的磨擦自身则从不象普通所想那样会发生火花的。

③至于火花本身,由于燃着物体具有重量之故,又总是就下而不向上的;而且一经发出,就变成可触的带煤炱的质体。

对照前表第十六例——(二二)对于这一例我想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一切可触的物体没有经过磨擦而不显著地得热的,以致古人竟因此想象说,天体之产生暖热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或能力,也不外是出于空气在其疾速而急促的转动中所引起的磨擦。

但是在这个题目上,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探究那种从机括射出的物体,例如从大炮射

①拉丁本原文为“spirituale”。

克钦指出,把一切东西分为可触的与无形的,这是经院学派的分划法;培根在这里使用此词,或许是指气体的东西。——译者②克钦指出,这里的说法是错误的。空气是很差的导热体,得热很慢。金属则得热特别快;不过由于分子数量比较大得多,不能很快地表现出来;由于同样的理由,它们散热亦很快,所以触来就觉得较凉。

③克钦指出,空气受压,确会发出火花,其强度足能燃着德国火绒。——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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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51

出的炮弹,是否确因猛烈冲撞而获得某种程度的热,以致在落下的时候多少还有点烫。

至于空气运动,那实在不会致热,倒是能够致冷的,例如刮风,拉风箱,缩口吹气等都是这样。

但是这一类的运动本都不是疾急到能够生热的,而且又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所以它之不能生热是并不足为奇的。

对照前表第十七例——(二三)关于这一例,还应作更勤谨的探究。草类和蔬类在青嫩潮湿时都似乎含有某种隐伏的热,不过当其各别散在时,这热是微弱到在触觉上知觉不到;只有把它们聚拢并闷闭在一起,使它们的元精不致泄入空气之中而却可以相互护养,这样才会生起一种可触知的热,并且在适合的物质中有时还会起火。

对照前表第十八例——(二四)关于这一例,也应作更勤谨的探究。生石灰浇上水就能致热,这看来可以有两个原因:或者是由于把原先散开的热集中起来的缘故,象前条所述闷闭草类的情节一样;或者是由于火成的元精为水所刺动、所激怒,以致引起一种冲突和反动。

②若要知道这两个原因中

①克钦指出,物体经过空气都因磨擦而变热,例如流星。但空气运动则生凉,这是因为它把物体中的热散去之故。凡热从物体放射出来时,若遇气流不断使它移动,就放射得较为急遽而热的平衡趋势也因而受到障碍。相反,热的放射若因有厚密的皮毛等物覆盖而受到阻碍(参看本条第一九项事例)

,它就进行得较缓。下句所谓“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一语,想来是说这运动只笼统地影响着整个物体而不引起微粒之间的磨擦。

这个见解是错的。——译者②拉丁本原文为antiperistasis,英文本译作reaction。培根屡用此字,见二卷二七及四八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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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新工具

哪个是真实的,只须用油代水浇上去就能很便当地看出;因为油具有与水一样的集中所闭元精的用处,但却不会对它刺激。我们还要把这个实验加以扩展,要以各种不同物体的灰和锈来试,也要用各种不同的液体去试浇。

对照前表第十九例——(二五)对于这一例,我以那些比较柔性和比较易于熔解的他种金属缀为反面事例。金叶为王水②所分解时就不生热于触觉;铅在强水中分解时也不生热;还有水银亦然(据我记忆所及)

;但是银就生热;铜也然(据我记忆所及)

;锡更为显著;而铁和钢则甚至不仅激生壮热,并且还发生猛烈的沸腾。

③由此可见,热是产生于冲突:一方面强水在钻,在掘,在分裂质体的各个部分;另一方面质体本身则在抵抗。质体愈是轻于退让,就愈少有热激生出来。

对照前表第二十例——(二六)

对于动物都有热这一点,没有反面事例可缀,除开说昆虫(如前边所提到)因身量太小之故可以作为一个反例。即以鱼类来说,也只是在与陆地动物相比之下看到其热的程度较低,而不是没有热。但在蔬

①克钦注明,培根建议用油代水去试浇石灰,这已有人做过。事实是,以任何液体施加于生石灰,在其转为固体状态中,都生出剧烈的热。又,关于生石灰的腐蚀性质,勃莱克(Dr。

Black)就是用隐伏的热这一原理来加以解释的。见大英百科全书。——译者②克钦注明,王水是硝酸盐酸混合剂,专用以分解金子,是对金子的唯一溶解剂。它亦可分解其他金属,但银除外。参看下面第二八项事例。强水是强烈的硝酸。——译者③这所谓沸腾当然不是热的结果,而是生于酸起作用于金属时所散发出来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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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51

类和草木,无论在其渗出的汁液当中,或者在其新暴露出的木髓当中,都没有触觉能够知觉到的热的程度之别。而在动物,我们就看到热有很大的差别,无论在其各个部分方面(如在心边,在脑里,在皮上,热的程度都各不同)

,或者在其某些偶然事故方面,例如做着剧烈的体操和发着高烧之类。

对照前表第二十一例——(二七)对于这一例,很难附缀什么反面事例。动物的排泄物即在已不新鲜的时候显然仍有一种潜热,由其加肥土壤一事可见。

对照前表第二十二、二十三两例——(二八)

②具有巨大和强烈刺激性的液体,不论是水或是油,都有象热一样分裂物体的作用,并且一晌之后还把它们烧坏;可是一开头时它们在触觉上是并不烫的。但它们的作用是相对于并依据于所施物体的多孔情况的。例如,王水能分解金而不能分解银;③

强水则相反,能分解银而不能分解金;而二者却都不能分解玻璃;以及等等类似的情形,都说明了这一点。

对照前表第二十四例——(二九)

把酒精试用于木头,也试用于奶油、蜡或沥青,看看它能否用热使它们有任何程度的熔化。

④因为这第二十四例是显示酒精在硬化结皮方面具有和热相象的能力,所以现在要同样试试它在液化方面的能

①克钦注明,这是由于一切粪便中都含有阿莫尼亚。——译者②克钦指出,从本项至第三二项所举这些例外事例,都与热无关,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二五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③王水之所以能分解金,据戴维(Davy)说,是因为硝酸盐酸的中和作用使得氯游离了;其所以不能分解银,则是因为银的氯化物具有不可溶解性。

④克钦注明,酒精能溶解蜡和沥青,但不能溶解木头和奶油。——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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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还可以用那划有度数的玻璃仪器即温度表来做这个试验:器的顶部是空的,取精馏的酒精注入空部,把器盖严,使酒精可以更好地保持其热在内,看它是否用它的热使水下降。

对照前表第二十五例——(三○)香料和具有刺激性的草类在腭上刺起热觉,在胃部还更厉害得多。因此要注意它们还在什么其他质体上产生热的效果。据水手们说,在大包和大堆香料久经闷闭乍一打开的时候,那首先去搅动和取出它们的人是冒有热病和炎症的危险的。

①还可以试验一下,把这种香料和草类舂碎,看看它们能否把挂在上头的腌肉和鲜肉燎干,象烟熏那样。

对照前表第二十六例——(三一)在冷的东西如醋和硫酸,在热的东西如薄荷油之类,同样都有一种刺激性和辛辣性。因此二者同样都能致使有生命的质体疼痛,也能分裂和消蚀无生命的质体的各个部分。对于这一事例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并且还可指出,凡动物之感到疼痛没有不带有某种热的感觉的。

对照前表第二十七例——(三二)有许多种活动是热和冷所共同的,虽然样子很不相同。玩雪的孩子们一晌之后就感到雪灼烫他们的手;冷藏能防止食肉的腐坏,③正不亚于用

①《哲学年报》中记载一事:有一次,在桂拉地方(Guayra)打开了一所大的树皮堆房,当时发出强烈的臭气,竟足以治愈一种严重的热症。

②克钦指出,这是无根据的断言。——译者③克钦在注中提到,培根即死于做这一实验。他曾在高门山(HighgateHil)用雪填塞一只野禽,着了凉,发起烧来,于一六二六年四月九日病逝。——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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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51

火;热使物体收缩,冷亦一样。但这些和类似事例概可归入关于冷的探究,还更方便些。

一三

第三点,我们还必须把探究中的性质所表现为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一些事例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就必须把这个性质在同一东西中的增减或在不同东西中的多少加以一番比较。因为既然说一个事物的法式就是这事物自身,既然说事物之别于法式不外为表现之别于实在,外表之别于内里,也不外为就人来说的东西之别于就宇宙来说的东西,那么,接下来就必然要说,一个性质若非永远随着讨论中的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就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法式。因此我把这个表叫作各种程度表,或叫作比较表。。。。。。。。。

热的各种程度或比较表在这里我当然首先要说到那些质体,其中根本不含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而似乎只有一种潜在的热,或说是只有热的倾向和准备。其次,我要再进到那些实际有热的质体,要论到触觉,并要论到它们的各样强度和程度。

(一)

凡坚实的和可触的物体,没有在其性质上原来就是热的。石头、金属、硫磺、化石、木头、水以及动物的尸体都不见其是热的。

①至于温泉中的热水,那似乎是由一些外在

①克钦指出,这个说法完全错了。一切物体或多或少都有些热;一切微粒的聚结中都有某种程度的热。至于金属所以触来比木头较凉,并不是因为它含有较多的内在的冷,而只是由于其微粒的密度较大,散去比较大得多的热量。参看前条第二○项下的注说。——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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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所弄热的:或者是由于一种火焰或地下的火,如同从伊特纳(Aetna)和其他许多高山中喷射出来的那些;或者是由于物体之间的相互冲突,象铁和锡在分解中生出热来那样。

由此可见,在〔无〕生命的质体中就没有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它们只是在冷一方面有程度之不同,如木头之冷和金属之冷是不同等的。但这一点应该归入“冷的各种程度表”。

(二)

不过若就潜在的热和燃烧的适宜性而论,那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无生命的质体是强烈地有此倾向的,象硫磺、石油精和石油就是。

(三)一度热过的质体,象通过动物体温的马粪,经过火的石灰,或者还有由火而来的灰烬和煤渣,都保留一些隐伏的余热。

①所以某些物体埋入马粪就得到蒸发和熔解,而用水去浇石灰,如前面所说,也能激发出热来。

(四)

在植物界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植物或其附属部分(如树胶或树脂)在人们触觉上是暖热的。尽管这样,但如上所述,青嫩的草类闷起来时却能得热。至对于内部触觉,如腭或胃,则有一些植物是可感觉到地热而另一些植物则是冷的;甚至对于外部触觉,象涂上植物药膏和抹上植物药油一会工夫以后,也有这种情况。

①克钦指出,这里所谓“隐伏的余热”

(latentremainsoformerheat)与“隐伏的热”

(latentheat)

不可混为一谈;后者是直到勃莱克做过实验之后才被发现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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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51

(五)

死了的动物或其脱离了整体的什么部分,在人们触觉上也没有热。甚至马粪,除开闷闭和掩埋起来,也不能保持它的热。可是一切粪似乎都有一种潜热,从其加肥土壤这一点可以看出。同样,动物的尸体也有这样一种隐伏的、潜在的热,因而在每天葬人的公墓里,其土壤就集有一定的隐热,对新埋尸体的侵蚀要比纯净土壤快得多。

①我们还知道东方发现了一种精致而柔软的织品,用鸟的绵毛制成,其内在力量能把轻轻包入的牛油消解和熔化。

(六)凡能使土壤肥沃的质体,如各种粪、白垩、海滩的沙、盐以及类似的东西,都有一些热的倾向。

(七)

一切腐坏作用本身都含有一些微弱的热的成分,不过不到触觉能觉到的程度。就是那些一腐坏就变成微生虫的质体,如肉和乳酪等等,在触觉上也不觉其热;还有在黑暗中发亮的朽烂木头也是这样。

③不过亦要指出,腐坏质体中的热有时是被强烈的恶臭所岔乱了。

(八)

在人类触觉能觉到有热的那类质体当中,最初一级的热要算动物身上的热;而那在程度上又是有相当多的层次的。最低的如昆虫身上的热,在触觉上几乎知觉不到;但最高的也很少与最热国度中最热季节的太阳的热相等,也不至热到为手所不能禁受。

不过却也有人提到君士坦舍(ConstanA①克钦指出,这个断言是没有根据的。——译者②克钦指出,这种情况是会有的,假如包裹严密能把空气闭留在内的话。——译者③参看前条中第一二项事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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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us)

①以及其他一些体质特燥的人,据说他们在患剧烈的热病时竟烫到多少有些灼手的样子。

(九)动物在运动,体操,饮酒,断食,性爱,发高烧和疼痛时,热都会增加起来。

(一○)

动物在患间歇性的热症时,开头是一阵发冷和发抖,但随后就变成极热;若在发高烧的和疠疫性的热症,则这种高热的情况是开头就来的。

(一一)

还要进一步对不同动物的热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例如对于鱼、兽、蛇、鸟等;也可以依其种属来探究,例如分为狮、鸢、人等。一般意见认为鱼的内部的热是最少的,而鸟则最热,特别是家鸽、鹰和麻雀。

(一二)

还要进一步对同一动物的不同部分和不同肢体的热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乳、血、子、卵只有中等程度的热,不及动物在运动中和受激动时外部肌肉那样热。至于脑子、胃脏和心脏等等当中的热是到何种程度,则还没有同样地探究过。

(一三)当冬季和寒冷的天气,一切动物在外部是凉的,但内部想来倒是更热一些。

(一四)

天体的热,即使在最热的国度里并在一年中最热

①这是指君士坦大帝的儿子君士坦舍二世而言。他死于热病,其发高烧的情况,在AmmianusMarcelinus(希腊人,曾在罗马军队中当兵,卒于公元三九○年)

《罗马帝国史》一书的第二一卷、一五章中曾有记载。

②拉丁本原文为struthiones,通常是指ostrich(驼鸟)。

斯百丁臆测在这里应作strutheus,即sparow(麻雀)。

(弗勒指出,没有理由怀疑原意不指驼鸟,驼鸟消化力之强,一般人正认为系因它胃中有高热之故。——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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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61

一天的最热的时候,也不会强烈到能把最干燥的木头或草或甚至火绒燃着或燎灼,除开用取火镜或镜子来把它加强。不过它却能从潮湿的质体中提出蒸气来。

(一五)

照天文学家们传统的说法,星的热是有等次之别的。在行星之中,太阳以下要算火星最热,木星次之,金星又次之。

①还有其余则被认定是冷的,例如月亮就是,而以土星为最。拿恒星来说,天狼星据说是最热的,其次为狮心星,再次为小天狼星,以及诸如此类。

(一六)

太阳愈近于地平垂直线也即愈行近中天时,所给的热就愈大。

③其他行星,依其热的比例,或许也是这样。例如木星当其在巨蟹宫或狮子宫时比它在摩羯宫或宝瓶宫时对于我们或许要更热一些。

(一七)我们还相信,太阳和其他行星当其在近地点时,由于距地球较近之故,比它们在远地点时所给的热要多一些。

可是如在某一区界,太阳虽在近地点但照射却系倾斜时,那么它的热必定比它既在近地点而同时又近于地平垂直线时要小一些。由此可见,行星所升到不同区界的高度是应联系着它们的垂直度或倾斜度来注意的。

(一八)

我们还设想,太阳和其他行星愈和一些较大的恒星相近,所给的热就愈大。例如太阳在狮子宫时就比在巨蟹

①有人估定金星为冷而湿。

但托里米(Ptolemy,古代天文学家兼地理学家,公元第二世纪生于埃及)之见则与培根所说相同。

②克钦指出,这完全是以谬误为根据的说法。参看前条中第一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③参看前条中第三项事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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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时较近于狮心星、狮尾星、处女星、天狼星和小天狼星;可是它在巨蟹宫时却较近于地平垂直线。

①我们还必须设想,天空中星座特别是较大星座点缀最密的部分,发出的热最大(虽然在触觉上是完全觉不到的)。

(一九)总之,天体的热有三条途径来增加:一是对地平的垂直度,二是接近地球即所谓近地点,三是与众星的会聚或结合。

(二○)以下要说到火焰,哪怕是最温和的一种;要说到一切燃着的物体;要说到由火加过高热的液体以及空气自身。

它们的热和上述动物身上的热以及天体所发射的光线的热(照它们所给到我们身上的那样)

相比,在程度上可就有很大的距离了。

即便是分散而不集中的酒精火焰也足能把纸张、草料和麻布烧着起火;那是动物身上的热所绝不能办到,也是未通过取火镜或镜子的太阳的热所绝不能办到的。

(二一)

但是说到火焰与燃着的物体的热,其间也有多种强弱程度之别。

③不过这一点还从来未经认真地探究过,所以我们只能把它轻轻带过。单就一切火焰来说,酒精的火焰看来是其中最柔和的;也许只有所谓鬼火和动物出汗时所起的

①培根大概想解释七月所以比六月还热之故,因而提出这点天文学上的假想。我们知道,黄道带划分为四个三合,各相应于四大元素之一,在其中,狮子宫为火性三合之一角;它并且是太阳的本宫。

②克钦指出,火焰比许多热度更高得多的物体还易点着可燃物,这是因为它有条件能够很容易地和物体中易燃的化学元素化合起来之故。——译者③克钦注明,不同质体所发的火焰,其热的强度要依燃烧体的组合而定,也要看它与空气中的氧化合起来难易如何。——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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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61

火焰或火花还要更柔和些。次之,我想要算那种从轻而多孔的植物如草料、芦苇和干叶等所发生的火焰了;而那种从头发或羽毛发出来的火焰则和这个亦差不多。再强一些的或者要算从木头发出的火焰,特别是那种仅含有少量松香质的木头所发出的。这里却又有一层区别,就是小片木柴(如普通捆就的束薪)所发的火焰比那大块木材和树根所发的火焰要温和些。这一点,你任何一天都可在熔铁炉方面去试,就会看出用薪柴和树枝所生的火在那里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再下来,我想要数到那种从油、脂、蜡和诸如此类不带多大苛性的肥而多油的质体所发生的火焰了。最后,最猛烈的火焰则见于松脂和松香;见于硫磺、樟脑、油精、石油以及盐(去了粗质以后的)

者则更甚;见于这些东西的混合体如火药、希腊火(普通称为野火)以及其各种不同种类者亦然;①这种火焰是如此顽强,甚至用水都不容易把它扑灭。

(二二)我想还有从某些不完全的金属②发生出来的火焰也是很强烈而活跃的。不过这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探究。

(二三)

强有力的闪电所发的火焰似乎又比上述一切都有

①克钦注明,火药的合成一般是:硝石七分之五,硫磺七分之一,木炭七分之一。参看二卷三六条中的第七项事例。

希腊火据说为硫磺、石油精、沥青、树胶及地沥青所合成,在水下亦能燃烧。

它是公元七世纪时希腊的一位名叫Calinicus的工程师所发明的。——译者②克钦注明,所谓不完全的金属是这样一些金属的质体:在火中能展长展薄,能耐久,但只是到一定的程度,过久则为火所销毁,就变成一块土,失去金属的一切特性;如铜、铁、铅、锡就是。——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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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力量;我们知道它甚至曾把熟铁熔为水滴,这是上述那些火焰所办不到的。

(二四)在燃着的物体之中,热亦有多种不同的程度,不过这又是从来还没有认真地考查过的。我想其中最微弱的要算从我们用以点火的火线当中所发出来的热;从发炮所用的引火木或火捻所发出的热也是一样。其次就要数到燃着的木头、煤炭,还有燃着的砖,以及类此的烧热的东西。在一切燃着的质体之中,我以为最热的是燃着的金属,如铁、铜等等。但这些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查究。

(二五)

有些燃着的物体比有些火焰要热得多。

例如燃着的铁就比酒精的火焰要热得多,烁毁力亦大得多。

(二六)

有些仅受火热并非燃着的质体,例如沸水和闭在火炉中的空气,亦比许多火焰和燃着的质体更热一些。

(二七)

运动能够增热,其例从风箱和吹火筒可见;①比较坚硬的金属为死火或静火所不能分解或熔化,非用吹筒把火加强不可,其道理就在此。

(二八)可用取火镜来这样(照我所记忆的)试验一下。

你如果一下子就把取火镜放在距离一个可燃物体有(姑且说)一指尺远的地方,就不如起初把它放在(姑且说)半指尺之远然后慢慢逐渐移到一指尺之远那样容易把那物体来烧着或烁毁。光线之集为圆锥形还是一样的;可是运动本身却

①克钦指出,这是因为从输进空气中补充了更多的氧。

光靠运动就不行,若喷射蒸气去鼓火,只会把火吹灭了。——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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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61

增加了热的作用。

(二九)

在烈风中着起来的火,据想是向逆风方面比向顺风方面进展得较多;因为火焰在风力退让时的反冲要比它在风力吹送时的前进较为猛烈。

(三○)火焰若不得一些虚空的空间让它运动活跃于其中,它就不会突发出来,也不会产生出来。唯有火药以及同类物的爆炸性的火焰则是例外,在那里,紧压与严闭倒增加了火焰的狂暴。

(三一)

铁砧在锤打之下会变得很热。

假如它是薄铁片制成的,我想在大力连续锤击之下甚至会变成象火烧的红铁那样。不过这点尚待以实验来试一下。

(三二)但在具有孔窍使火得有运动余地的燃着的质体,如果这个运动一被重压所遏止,火立刻就会灭掉。

例如火绒,或烧着的烛芯和灯芯,或甚至烧红的木炭或煤,一经用熄火器或任何类似的工具加以压盖,或是用脚一踩,火的动作立

①克钦指出,说运动本身增热,并无根据。或许是,后一进行过程更能找准焦点,因而产生更强的热力。英译本原注同样说,这里的唯一解释是:这取火镜的焦点距离是在半指尺与一指尺之间。——译者②克钦指出,情事并非这样。火在高风中所以烧得旺亮,原因见本条第二七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③克钦指出,一般火焰需要氧,所以需要空当,也即空气。火药的情况所以不同,系因那里的爆炸另有其他原因;至于所谓严闭,则不过对爆炸力指给方向。实际的膨胀还和在开敞空气中一样。——译者④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压缩,无论是借压力对空气的压缩,或者是借撞击力对金属的压缩,总是热的一种有力源泉。所以铁是可以巧妙地锤打成象烧红那样烫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七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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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就停止下来。

(三三)靠近于一个热的物体,这也能够增热,其程度与靠近的程度成正比例。这在光也有同样情形:一个东西摆得离光愈近,就愈清楚可见。

(三四)

不同的热联合起来也能互增其热,除开几个热的质体是融在一起了。例如同室中有一炉大火和一炉小火,彼此之间就互增其热;但以热水倾入沸水则把后者变凉一些。

(三五)

一个热物体的连续施用也能增热,因为其中永远发射着的热和以前存在着的热搀合起来,当然就把热乘大。

同一炉火在半小时内不能象延续到一小时后那样把一间房屋烘得暖热,这就是显例。但这种情形在光就不一样,例如灯烛在久点后并不比在初点时给出较多的光。

(三六)

四围冷气的激刺也能增热,这从火当严霜的情形

①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关于热的放射的法则,已见到它的光的放射的法则在某些点上有十分类似之处,在另外一些点上亦有特别不同之处。”

……我们愈靠近放射的物体(不论是亮的还是烫的)

,就愈觉到较大强度的光或热;反之亦然。参看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一节。——译者②克钦注明,诸火焰在消耗氧当中把它们的力量集合起来。

水则不消耗氧,而是借其他手段来致热,而且也没有固有的热,所以当混在两个不同温度之下集合起来时,就取得折衷的温度。热是遵循着一条法则的,就是总趋向于平匀。

③克钦注解说,光似乎不象热一样会透入空气。在一间屋里,不见光有稳渐的增长,象热那样。空气对热,接受很慢,而善于保持它。所以,在把热源移去一段时间以后,还能感到它的影响;而灯烛则一经移去,光亮就几乎立刻随之而逝。——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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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61

可见。

①这种情形,我想不是仅仅由于热的闷闭和缩聚——那也是一种联合——的缘故,而也是由于激刺的缘故。由于这样,所以当空气受到猛压或一根木棍受到猛弯后,它们并不是仅仅回弹到它们遭到强制的那一点,而是超过到那一点的那一边。我们可以仔细地试验一下:把一根木棍或类似的东西放入火焰之中,看看它是否从火焰的边上比从火焰的中心烧着得较快。

(三七)

对于热的感受性也有多种程度。

这里首先要指出,无论怎样微弱的热也能对那最不易感热的物体引起变化,并多少把它弄热。甚至一只手把一个铝球或任何其他金属物握了片刻,也会把手的热传给它们一些。总之,在物体毫不显出什么变化之中,热就能够很便当地并很普遍地传递过去和激生出来。

(三八)

在我们所熟知的一切质体当中,最容易接受也最容易丢失热的要算空气;②这从寒暑仪器(用气温度计)中最能看得明白。

③这种仪器的构造如下。拿一个腹空而颈是细长方形的玻璃瓶,把它口朝下腹在上地倒插入另一盛着水的玻璃器皿,使前者的口触到后者的底,使前者的颈轻轻靠着后

①克钦注解说,在干而多霜的天气中,氧是更易于从空气中脱出,而空气流通也更快。火焰靠边最烫,这亦是因为接触到喂养着它的空气。——译者②克钦指出,这是错误的。参看本条第三五及前条第一八各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③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这种温度计,照CorneliusDrebell原始制造的样子,不是利用空气的,还不象现在的温度计借水银的扩胀来计量热度的增高,而是借空气的扩胀来计量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六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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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口,让它可以立住。为安置得更加便利一些起见,也可在后者的口边用上少量的蜡,但不可把口完全封住,以免在进行后文所述那种轻捷而灵敏的运动时会因缺乏空气而遭到阻碍。

在把前者插入后者之前,必须先将其倒插后的上部即腹部就火边烘热。现在把它安放在上述那样的位置以后,原先因感热而膨胀起来的空气,经过足够的一段时间消尽那由外加来的热之后,就把自己收缩到和原瓶入水时的周围空气相同的体积,同时就把水吸到相应的高度。在这玻璃瓶上应粘贴一个窄的长方形的纸条,随你的意思在上边画出若干度数。

这样,视天气之冷暖,从随着空气之缩胀而现出的水之升降,你就可以看出空气是在冷的作用之下则缩,在热的作用之下则胀。而且空气对于冷热的感受力又是异常精微和敏锐,远远超过人类触觉的知觉,竟至只要太阳的一条光线,或者呼吸的一点热气,特别是人手的一些热量一加到那个玻璃瓶的顶上,立刻就会引起瓶水的显然可见的下降。

①关于温度计的原始发明,说者不一。爱理斯在英译本注中说,由于培根对这寒暑仪器作了这样的描述,就有人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但理由是不充分的。

他认为,发表有关温度计的记载的,Fludd是第一人,而可能培根正是从他那里听说的。但他又承认Neli的说法有其权威性,那却是说,Galileo发明温度计还在Fludd有所发表之前。爱理斯于此有很长的考注,不具引。

弗勒在前条第五项事例下注明,不同的记载把温度计的原始发明分别归诸Gali-leo(在一五九七年)

、Drebel(在一六○九年)

、PaoloSarpi(在一六○九年)和Sa-nctorio(在一六一○年)等人。而M。

Bouilet和M。

deVauzeles则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本人,虽然根据并不充足。弗勒最后说,这次发明之功或许应当首先归诸Galelio。——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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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61

不过我又想到,动物的元精,若不是因为身体的臃肿所阻碍和抵消,它们对于冷热的感受将更加敏锐。

(三九)

自空气以下,对于热最为敏感的物体我以为要算那种新被冷所变成所压成的物体,例如雪和冰;因为它们是一遇到任何柔和的热就要开始分解和溶化的。再其次,或者就该数到水银。在此以后就数到一些含油的质体,如油和奶油以及类似的东西;然后就数到木头;然后是水;而最后则数石头和金属,它们对于热的感受是迟钝的,特别其内面更是如此。

①可是,它们一经得热以后,却能把热保持得很久,例如一块燃着的砖、石或铁投入盆水以后,竟能在一刻钟左右还是烫得不能去触它。

(四○)

一切物体的体积愈小,它在靠近热的物体时就热得愈快。这个情况表明,我们经验所知的一切热都是有几分和可触的物质相违反的。

(四一)热这个东西,就其涉及人们的感官和触觉来说,乃是多变异的,也是相对的;冷手浸入微温的水便觉其热,热手入之则觉其凉。

①弗勒指出,作为一般的规律说来,金属乃是最好的导热体;银和铜尤然,铁则较差。——译者②克钦注明,这当然是因为石头和金属密度较大之故。——译者③克钦指出,这又错了,理由同前项。固体乃是最好的导热体。物体愈大,变热愈慢,其原因完全在于密度较大,也就是说,需要烘热的微粒较多。——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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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从上面几个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我们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方面是怎样贫乏;在那些表当中,我不但有时要插入一些仅属传说和报告的事例(虽然从未不注意到其可疑的信用和权威性)来代替证实过的历史和确实可靠的事例,并且还常常被迫要使用“须要试验一下”或“尚待进一步探究”等等字样。

一五

上面那三个表的工作和任务,我说是对理解力列示事例。

这项列示事例的工作一经做过,就必须使归纳法自身动作起来了。因为既经把那些事例全部和逐一看过一遍之后,问题就在于要找到那样一个永随所与性质之有无而有无、永随所与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并且又如前文所说成为一个更普遍的性质之下的一个特定情节的性质。

①可是,假如人心一开头就照着它在自流状态下所倾向的那种样子去单就正面事例来做这工作,②那么所得结果就会是一些虚想和猜测,就会是一些界定不当的概念,就会是一些每天都需要修改的原理;而我们也就非象经院学者们那样具有一个专为虚妄事物而奋斗的

①参看二卷四条和二○条。——译者②参看一卷四六、一○五两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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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71

心不可了。

①当然,所得结果无疑也视从事工作的理解力的机能和力量如何而有优劣之分。上帝这位法式的赋予者和设计者当然是从一开头思辨就直接具有对于法式的正面认识的;天使们和其他智慧者或许也是这样。

②但这无疑是人所不能办到的;对于人,只能认可他开头从反面的东西出发,在排除工作做尽以后,最终才达到正面的东西。

一六

因此我们必须对性质作一个完全的分解和分剖,可不是用火来做,而是用心来做,心正可说是一种神圣的火。这样看来,真正归纳法的第一步工作(就着发现法式来说)乃是要把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出现而它不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不出现而它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减少而它增加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增加而它减少的性质,一概加以排拒或排除。

真的,当这项排拒或排除工作恰当地做过之后,在一切轻浮意见都化烟散净之余,到底就将剩下一个坚实的、真确的、界

①弗勒指出,这是指经院中的辩论而言,在那里,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都要得到辩护,不论其中一方面看来是怎样虚妄或邪异。克钦并注明,牛津大学在作神学的练习时,至今尚保留这种辩论原则的遗骸。

②凡天使性所能及的知识都是一下子就获得的,这是当时公认的一条教义。克钦指出,这点看来很象柏拉图。所谓“智慧者”

,是经院派中的名词,指高人一级的存在,本性能直有所知而不必经何过程。人则需要作反面的查究,这正表明人类智力的薄弱。——译者③其实例见二卷一八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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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新工具

定得当的正面法式。这个说来很轻快,但行到那里的道路却是纡曲而错综的。不过我定要尽力不放过足以帮助我们走向那里的任何一点。

一七

我既赋予法式以这等非凡的职务,我就要不惮烦地警告并劝戒人们,不要把我所说的话应用到他们的思辨迄今所想惯的那种法式上去。

首先,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复合法式,不是如狮子、老鹰、玫瑰、金子等等的法式。如我已经说过,那是一些单纯性质依照宇宙的一般进程而形成的结合。

②那是要等到我们进至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并要就其在所谓质体或具体性质中的表现来发现它们的时候才来加以论究的。

其次,即使在单纯性质方面,我也希望人们不要认为我是在说那种在物质上不是全无界定就是界定不当的抽象法式和理念。

④当我说到法式时,我所指的不外是绝对现实的法则和规定性,即那种管制着并构成任何物质中的任何单纯性质(如热、光、重量)以及能对这些性质有所感受的东西的法则和规定性。这样说来,所谓热的法式或光的法式和热的法则

①参看一卷五一、五六条。——译者②参看二卷五条。——译者③弗勒指出,培根曾打算在《新工具》的后续部分来作这些探究。参看二卷二一条及五二条最后一节。——译者④克钦指出,这是柏拉图式的法式。培根在“DeAugmentisScientiarum”

一书中曾使用过与此相类的语句,见第三卷第四章。——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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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71

或光的法则就是一回事了。再说,我也从不让我自己脱离事物本身和动作部分。因此当我在查究热的法式中说“要排拒稀薄性”或者说“稀薄性不属于热的法式”时,这就等于说“要在浓厚物体中添入热的性质是可能的”

,或者等于说“要从稀薄物体中去掉或摒出热的性质是可能的”。

或许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法式也多少带有抽象的性质,因为它把许多异质的事物混合和连结在一起了(例如天体的热和火的热似乎是性质大异的;玫瑰或类似东西的固定的红色与彩虹或蛋白石或金刚石中所显现的红色亦似乎是这样;还有不同种类的死亡,如溺死、缢死、刺死、中风而死、衰弱而死等等也似乎是这样的;可是它们分别一致具有热、红、死亡的性质)。

假如有人抱持这种见解,那么可以确定地告诉他,是他的心被习俗,被事物的粗疏的外貌,和被人们的意见所俘虏了。

须要知道,那些事物不论怎样各自独异和彼此不同,在那管制着热、红和死亡的法则或法式上却是一致的;还要知道,除非把这样一种法式揭露出来,发现出来,人类的权力便没有可能摆脱自然的一般进程而获得解放,便没有可能扩展和提高到新的效率和新的动作方式:这些都是毫无疑义的。可是尽管我一方面说到了性质的这种统一性,①而这又是最关紧要的一点,但另一方面我仍要进至性质的区划和脉络,不论是通常的还是比较深入和比较精密的,在应该说到它们的地方就要说到。

①参看二卷三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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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新工具

一八现在我要就着由上面三个列示表看出是不属于热的法式的一些性质来给排除法或排拒法举一个例子。

同时应该指出,不仅每个整表都足够用来排拒任何一个性质,就是每个表中所包含的任何一项特定事例也是足够的。因为从以上所论看来,很明显,任何一个矛盾的事例都足以推翻一个有关法式的揣测。

①但是为了清楚起见,也为了把几个表的用处显示得更加明白起见,我有时还用双重或几倍的事例来进行排除。

排除或排拒某些性质于热的法式之外的举例(一)由于太阳光线,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质。

(二)由于一般的火,主要是由于地下的火(那是与天体的光线最疏远的和完全无关的)

,所以排拒天体的性质。

(三)由于一切种类的物体(矿物、植物、动物的皮、水、油、空气以及其余)只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热的物体就都获得

①这是指属地性质(terestrialnature)与属天性质(celestialnature)之间的相反性。

经院学派认为,凡属地性质莫不可分解还原为四大元素之一种或几种,故又称元素性的性质(elementalnature或elementarynature)

;而一切天体则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质体(称为第五种元素)所构成。所以培根在这里说,由于作为天体之一的太阳的光线是热的,所以热这一性质的法式中便不容有元素性的性质。

弗勒另在二卷二○条末节有关的地方注明,近来分光景的分析已经表明,所谓属天的物体和属地的或元素性的物体实在都属大致相同的化学合成。

克钦亦在同处指出,近代天文学和化学已使我们能够判断,天体与地之间在物质上实无不同;而且,由于人们已经知道它们二者之间借助于引力的联系,人们也不会期待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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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71

暖热,所以排拒物体的特异的或更加精微的组织。

(四)

由于燃着的铁或其他金属传热于其他物体而不损失自身的重量或质体,所以排拒其他热物体的质体之传送或混合。

(五)

由于沸水和空气以及金属和其他固体皆可受热而不至燃着或烧红,所以排拒光或亮。

(六)亦由于月亮和其他天体的光线(太阳的光线则除外)

,所以排拒光和亮。

(七)

还由于燃着的铁与酒精火焰二者之间的比较(前者热较多而亮较小,后者亮较大而热较少)

,所以排拒光和亮。

(八)

由于燃着的金子和其他金属整个说来是具有最大的密度,所以排拒稀薄性。

(九)

还由于空气大部分是冷的但却保持稀薄,所以排拒稀薄性。

(一○)由于燃着的铁并不胀大①而仍保持在其原来看得出的体积之内,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

(一一)

还由于空气在寒暑表或类似仪器中的膨胀,显见其有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但热并无显著的增加,②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

①克钦指出,这是错了。铁受热是要扩张的。——译者②弗勒指出,空气膨胀,唯一原因在其温度增高;不过温度计中所含空气数量太小,其增加的温度触来不觉罢了。培根在二卷一三条第二八项事例中曾说到空气最容易接受热,而这里却有此误,更觉可怪。——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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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新工具

(一二)

由于一切物体都很容易弄热而并无任何毁坏或可以察到的变化,所以排拒毁坏的性质或任何新性质的暴烈的传送。

(一三)

由于热和冷所造成的某些相似结果有其一致和相合之处,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运动,不论是扩张的运动还是收缩的运动。

(一四)

由于热系为物体的磨擦所引起,所以排拒一个自为主体的性质。

①所谓自为主体的性质,我的意思是指那种主动自行存在于事物的性质之中而不作为任何前在性质的产果的东西。

此外应予排拒的还有其他性质;这个表中所列是不完全的,不过作为举例而已。

以上所举的全部和每一性质都不在热的法式之内。人们在对于热有所动作时,可以把它们完全置之不顾。

一九

我们在进行排除的过程中已经为真正的归纳法打下基

①培根在这里不仅先见到近代热学理论(就是热之动力说——译者)中的主要特点,而且也先见到这种理论所据以成立的证据。温素(calorie,很久以来人们假想中的一种质体,认为是热的起因——译者)之被证明为并不存在,也就是说热之被证明为并非出于散布在自然中的某一质体,主要正是依据有关磨擦作用的一些实验的。这个证明之发现,据Joule和Thomson二人所述(见Bedoes所著“ContributionstoPhysicalandMedicalKnowledge”一书第一四页)

,主要归诸SirHumphreyDavy;但是,虽说Davy的实验曾防避了产生错误的来源,为培根所未注意,但观察到磨擦生热这一点,仍应公正地归功于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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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71

础,但真正的归纳法不到取得一个正面的东西时是还不算完成的。排除部分本身也绝对不是完全的,它在开头时也根本不可能是这样。

因为排除显然是对于若干单纯性质的排拒;而我们既是对于一些单纯性质还没有什么健固的、真确的概念,那又怎能把排除过程进行得准确呢?就拿上表当中的某些概念(如四大元素的性质、天体的性质、稀薄性等概念)来说,它们就是模糊不清、界说不明的。因此,我既充分知道也没有忘记我所从事的工作是何等重大(就是要使得人类理解力能够成为事物和自然的对手,所以我决不满足而停止于我所已经订定的条规,而要更进一步为理解力的使用设计并供给一些更有力的帮助,那就是我现在所要缀述的。

我要指出,在解释自然当中,人们的心应当尽力做到有这样的准备和倾向,要在准确性质的适当阶段和程度上已经站定脚步而停歇下来的时候(特别是在开始的阶段)

,还能同时记住它当前所有的东西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尚留在后头的东西的。

二○

鉴于真理从错误中会比从混乱中出现得较快,我以为在三个初步列示表(象我所展示的那样)业经做出并经考量以后,就宜允许理解力凭着各表所列事例以及他处所遇事例的力量来作一回正面地解释自然的尝试。这种尝试我称之为理。

解力的放纵,或解释的开端,或初步的收获。。。。。。。。。。。。。。。。

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我们要指出,一个事物的法式要在那个事物本身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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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新工具

每一和全部事例当中去寻找(这从以上所论看来是很明白的)

;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式。因此就必然要说,矛盾的事例是不能有的。同时我们还要指出,法式在某些事例当中会比在另一些事例当中显得更较明白和显著;那就是说,在某些事例当中,法式的性质所受其他性质的约束、阻碍和限制是比较少的。这样的一些事例,我称之为显耀的或触目的事例。

现在我们可以进而讲到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了。

从上述全部和每一事例看来,有一个性质为热之所属而成为其特定情节,这就是运动。

这在火焰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那是永远在运动中的。

表现在滚沸或渐沸的液体中也是一样,那也是在不断运动中的。这还表现在由运动所引起的热的激长和增加,例如在风箱和暴风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九例;还有在他种运动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八、三一两例。这还表现在用遏止运动的任何重压来消灭火和热,可参阅第三表,第三○、三二两例。还有一种情形也说明了这一点,就是一切物体都会被强烈的火和热所毁坏,无论如何也会引起显然可见的改变;这就清楚地表明热能够在一个物体内部的分子之中引起一种骚动、混乱和猛烈的运动,显然可见地导向那个物体的解体。

必须指出,当我说到运动而把它当作类并把热当作它的种时,我的意思不是说热生运动或运动生热(虽然在某些情

①参看二卷二四条。——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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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71

节上①二者也都是真的)

,而是说热之本身,其本质与要素,就是运动而别非他物。

②不过这运动还有些种属区别性的规限。

关于这些规限,我随后就要论到。现在为避免混淆起见,还先要提出几点告诫。

感觉上的热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和人而不是和宇宙关连着的,其正确的定义应该仅是热在动物元精上所产生的效果。并且它在本身上是会变异的,因为同一物体,视感官的预有状态如何,会引起冷的知觉亦会引起热的知觉。这一点,从第三表第四一例可以看得很清楚。

还有热之传送,或说是热的引渡性质,即一个热物体加于另一物体就能把它变热的那种性质,这也不能和热的法式混在一起。因为热是一回事,传热另是一回事。热是为磨擦的运动所产生而不需要先有任何热,这个事例就证明传热这事应被排除在热的法式之外。即使说一个热物体的临近也产生热,这也不是由热的法式而来,而是完全依赖一个更高的和更普遍的性质,即完全依赖所谓同化或自我增殖那个性质;而那是需要另行探究的问题。

还有一点,我们对于火的概念乃是流俗之见,乃是没有用处的;这种概念乃是把任何热的和亮的物体,例如一般火焰和热到发红的物体,合并起来而形成的。

①弗勒指出,热和运动不止是有些时候在某种场合可以相互转化,而是始终如一地不易不变地可以相互转化的。——译者②克钦指出,这是说,热之所以为热就在运动。这样,看来培根好象相信自己已经真得出热的法式了。——译者③参看二卷四八条中所论第十一种运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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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新工具

这样肃清了一切混淆之后,我最后便要讲到那些给予运动以规限而使运动构成热的法式的真正的种属区别性。

第一点区别性乃是这个。热是一个扩张的运动,②物体借以努力去把自身膨胀和伸展到大于其以前所占据的范围或广袤。这点区别性从火焰当中最容易观察到,在那里烟和浓重的蒸气都是显著地把自身膨胀和扩张成为火焰的。

这也表现在一切沸的液体,那是显著地在扩涨,在升腾,在起泡,并把这种自我扩张的过程继续下去,直到把自己变成一种远较液体本身伸展得多膨胀得多的物体,就是说变成蒸气,变成烟,或变成空气。

这一点也显现于一切木头和一些易燃物体之中,其中往往发生渗汁的现象,并且总在蒸发。

这还表现在熔化金属方面。金属因其具有最紧密的组织结构,并不是易于扩涨和膨胀的;但由于它们的元精在本身膨胀起来,并从而孕有进一步膨胀的欲望,就

①弗勒注明,在经院派逻辑使用的语言中,所谓区别性是将类划分而构成种的。

②弗勒指出,培根在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中排除了“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扩张运动”

,在本条第三点区别性下又说‘热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

可是很难看出,一个物体的细小分子在扩张又怎样能够不引起整个物体的扩张,特别是培根既否认分子之间有虚空存在(参看二卷八条)

,就更难加以解释。但事实却是,一切物体(除极少数的例外,如水在华氏表三二至三九度时的情况和铋在凝固的时刻的情况外)没有不随着温度之增高而扩张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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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81

强迫着和搅动着其较粗的分子成为液体状态。假如热还大大增加,就把它们的大部分质体分解并变成易于蒸发的状态。

这表现在铁和石头上也是一样;它们虽不是被熔化和被分解,但却也被软化。

①木棒置于热灰当中稍稍感热以后,就变成柔韧可弯,便是这种情节。

但这种扩张运动的最好表现还在空气,那是但遇小热便不断地和显著地膨胀起来的,从第三表第三八例可见。

这一点还从冷这相反的性质当中表现出来。

②冷把一切物体收紧并使它们缩拢,③以致在严霜之下钉子会从墙上掉下,铜的器皿会裂开,热的玻璃骤然经冷就会碎裂,也是这个道理。

同样,空气一受微寒便要收缩,如第三表第三八例就是这样。这些事例,我将最后在关于冷的探究当中再来细说。

在这一点(即我现在所讲的)种属区别性当中,热和冷两个性质的活动是背对背相反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热产生扩张和膨胀的运动而冷则产生收缩和凝聚的运动。但当我们看到下述两点种属区别性(这是我立刻就

①克钦指出,培根在这里似乎是想铁和某些种石头可能不会熔化。可是赫薛尔说:“迄今还不知道有何种固体,在足够的高热之下会不熔化,会不终于消散为蒸气。”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七节。

②弗勒指出,在这里,我们又看到把冷当作一种积极性质的概念。——译者③弗勒指出,这句话也不尽然,例如水管就往往因结冰而被涨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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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新工具

要来讲的)竟同样适合于冷热两个性质,看到它们二者竟现出许多共同的活动(这可参阅第二表第三二例)

时,我们也不必感到诧异。

第二点区别性是对于前一点的修饰;就是说:热是一个扩张的、朝向圆周的运动,但有这样一个条件,即物体须同时有向上的运动。

①无疑可以有许多混合的运动。例如,箭或标枪在前进中有转弯,在转弯中仍有前进。同样,热的运动则同时既是扩张的运动又是向上的运动。这点区别性可从如下的试验中观察出来:在把铁钳或火箸放进火中时,假如垂直插入而握其顶端,不一会就觉得灼手;假如从旁或由下插入,发烫就不会这样快。

在用下降器来进行蒸馏,即如人们在提吊各种细花香露时,也可以观察到这一点。人类的努力已经发现到不把火放在下面而放在上面以使它灼烧较弱的办法了。

②不仅火焰是向上的,一切的热也都是向上的。

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在冷这个相反的性质上也来试验一下,要看看冷是否把一个物体向下收缩,正如热把

①克钦指出,热本身并无向上的趋势;受到热的分子固然升起,但这不过是分子膨胀的结果(就是说,在其密度相对而言,比其他分子占据较多的空间)。

弗勒并且说,这种现象只在气体和液体中才有,叫作流通;固体中并无类似的现象,培根所举铁钳或火箸的例子乃是想象出来的。

②弗勒注明,流通和传导两种方式都可布热于液体,而前者布热较多。显然,热在其中上升比下降较快,前注已说明其故。因此,把火放在液体上面比放在下面烧热较慢。——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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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81

一个物体向上膨胀那样。取完全一样的两根铁棒或两个玻璃管,把它们稍稍弄热,拿两块在冷水中或雪中浸过的海绵分别放在一个棒的底下和另一个棒的头上。我想有雪在头上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会比有雪在底下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凉得较快一些,正与热的情形相反。

第三点种属区别性是:热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①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②这运动又受阻遏,遭抗拒,并被击回,致使物体取得一种来回交替的运动,③不断地在震颤,在奋斗,在挣扎,并为回击所激怒,从而发出火和热的狂暴。

这一点种属区别性最显现在火焰和沸的液体之中,那些都是在小的部分中不断震颤着,不断扩张着,而又不断沉降着的。

这亦表现在这样一些物体之中,其组织结构是如此之紧密以致在受热或被燃着后体积都不扩张,如燃着的

①弗勒指出,这只是说,有些分子比其他分子得热在先,于是就整个块体而言其不同部分就在一定时间内得热不匀。但这种情况并无碍于整个物体的膨胀,即使只有一部分分子膨胀,整个物体也必然要随着膨胀的。参看本条第一点区别性下有关的注。——译者②弗勒指出,要注意这里所用“较小的分子”一词,在下一点中并把这种分子与最后最细的分子明白区别开来。培根认为热乃是这种分子的运动。这样说来,培根的热的理论和较晚的一些学者们(例如Tyndal)的理论,虽非在种类上但是在程度上还有很大不同的。——译者③弗勒指出,这里的描述颇象是先见到热之波动说。克钦也说,这种热波传送的想法,如同光波、声波或色波的传送一样,可能是对的。但是若把热当作物质的(看来差不多无疑正是这样)

,那么就必须放弃波动说了。——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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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新工具

铁就是这样,①其中的热实在是很厉害的。

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就是火在最冷的天气下燃烧得最炽烈。

这一点区别性还可从这样一些情形中看到:当空气在寒暑表中扩展而不遭到阻碍或抗拒时,也就是说当这种扩展是平匀而一致时,就没有可以觉到的热。

还有,当风从封闭中钻出时,虽系以最大的猛力冲来,也没有很大的可以觉到的热;这是因为这运动是属于整体的,其中没有若干分子间的交替运动之故。有见及此,我们应该来试验一下,看看火焰是否向诸边比在其中心灼烧得较为厉害。

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区别性。一切灼烧都是作用于被灼烧物体的细微孔窍;所以灼烧作用乃象无数针尖一样在掘着,钻着钉着和刺着一个物体。所有强水(假如适合于它们所施物体的话)以其侵蚀性质和刺激性质所作用的结果都和火所作用的结果一样,也是这种作用的结果。

热的这一点种属区别性(就是我现在所说的这一点)也是和冷这性质相共的;因为冷的收缩运动之为抵抗的扩张趋势所阻遏正和热的扩张运动之为抵抗的收缩趋势所阻遏一样。这样看来,不论一个物体的分子的动作是内向还是外向,活动的方式总是一样,虽然力量的

①参看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下的注。——译者②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六项事例下的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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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81

程度则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这里在地球上面根本没有什么冷到极度的东西。

①参阅第九表第二七例。

第四点种属区别性是对于第三点的修饰;就是说,前述那种戟刺或钻穿运动一定多少是疾急的而不是懒慢的,一定是由若干诚然微小但非最后最细而系较大到一种程度的分子来进行的。

这点区别性从火所产生的效果与时间或岁月所产生的效果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岁月或时间之把物体耗干,销蚀,暗损以至化为灰烬,其活动诚然比火细微得多,但作用则并不亚于火;但由于这种运动是十分懒慢,其作用又仅及于一些极小分子,所以热就觉不到了。

把铁的熔解与金的熔解比较一下,也可以看到这一点。

③金的熔解并不激生出任何热来,而铁的熔解则伴有一股猛烈的热,虽然是发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这理由就在:在金子,那起分解作用的酸素进入得很缓和,动

①克钦指出,二卷五○条中(第六节,论施加动作于自然物体的第三种方式)论及此点更详。

在培根那时,人们对于致冷(或者更正确地说,使热蒸发)的方法还几乎全无所知,这不免使他见到缺乏极冷乃是一种缺欠。我们产冷的能力比产热的能力要有限得多,至今还如此。把气从一种液体状态中突然膨胀成为蒸气,这是迄今所知的冷的最有力的来源。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四节。——译者②弗勒指出,后一点是错的,而且似乎是由下述幻想中的岁月与火的对比而来。热乃是物质中最后最细的分子的运动,不论这些分子的性质怎样。参看本条第三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③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一九项事例和一二条第二五项事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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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新工具

作得很细巧,同时金子的分子也屈服得很轻易;而在铁,酸素的进入则是粗暴的而且有冲突的,同时铁的分子又具有较大的顽强性。

这一点还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于一些坏疽,由于其腐烂过程具有细巧的性质,所以它并不激生大热和剧痛。

以上就是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或说是解释的开端,其所采的做法则是对于理解力的放纵。

现在有了我们的这个初步收获,热的法式或真确定义①自然就随之而来(这里所说的热是关连于宇宙而不是单与人相关连的)

,这可以用很少的字来表述如下:热是一种扩张的、。。。。。。。

受到抑制的、在其斗争中作用于物体的较小分子的运动。但。。。。。。。。。。。。。。。。。。。。。。。

这里应有两点修饰。关于所谓扩张,应作这样的修饰:与向。。

一切方面扩张同时,②它具有一种向上的倾向。

③。。。。。。。。。。。。。。。。。。还有关于在分子中的斗争,也应修饰如下:这不是懒慢的,而是急遽并。。。。。。。。。。。

带有猛力的。。。。。。

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这亦是同一回事。对这方面的指导亦可表述如下:假如你能够在任何自然物体当中激生出一。。。。。。。。。。。。。。。。。。

种膨胀的或扩张的运动,并能把这个运动抑制得返转到它自。。。。。。。。。。。。。。。。。。。。。。。。。

己身上,使得膨胀不能平衡地来进行,却只能是有一部分得。。。。。。。。。。。。。。。。。。。。。。。。

路而进而在另一部分则遭到抗阻,那么你一定就会产生出热。。。。。。。。。。。。。。。。。。。。。。。。。

①弗勒指出,注意这里把“法式”与“定义”等同起来。——译者②弗勒指出,这是说扩张是向着一切方向,是圆的。——译者③参看本条第二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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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81

来。至于物体是属于四大元素性的还是服从于天体影响的;①。

是发光的还是不发光的;是稀薄的还是浓厚的;是在位置上有了扩张还是局限于其原有体积的界线之内;是倾向于分解还是保持其原来状态;是动物还是植物或矿物,是水是油还是空气,或者还是任何其他能感受上述运动的质体;——这些都不必加以考虑。说到感觉上的热,这乃是同一回事,不过是必须联系到感官来考虑罢了。现在,让我们再向一些更进一步的帮助前进。

一、其中大部分没有助成什么结果。这可以说是这种探究方法的自然后果。

二、把热和一些化学作用的结果混为一谈了(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二二至二七各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二七至三二各项)。

三、凡物体都倾向于获得其周围物体的温度,而触觉上某物比他物或较烫或较凉的不同亦非出于该物之较烫或较凉,而是由于它们各自传送其温度的敏捷程度有所不同。培根对于这条原理全无认识,这是产生错乱的一个更大的来源。

由于这样,所以他常常教导说,某类物体在其自身性质上是凉的,另一类物体则是热的,以及类此等等的话。又说,一切液体都是凉的(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一、三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一四至一九各项)。而其实,若用温度计来实验一下,便会早已看出它们并非这样。可是培根并未一试——这是诸

①参看二卷一八条第一例和注。——译者②对于培根对热的法式的这种探究,爱理斯作了几点总的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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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新工具

多事例中的又一事例,表明他怎样拒绝了前人已曾教给他的东西。

四、热和冷似被认为各自分立而非相互关联的性质了。

五、采用了占星术中所谓星和行星能影响冷热的一些无稽之谈(见二卷一三条中

二一

几个初步列示表以及排拒工作或排除过程既经完成了,从而初步收获亦已经做出来了,我们现在就要进至对于理解力在解释自然也即掌握真正的和完整的归纳法方面的其他一些帮助。在陈述这些帮助时,如果表还是必需的,我打算仍循着热和冷的那些事例前进;但如果只要较少例子就足够说明的话,我便将无拘无束地来进行;这样才可以既保持探究的清晰,又可以留有较多余地来阐论系统。

我计划分九部分来论:(一)一些享有优先权的事例;①

①弗勒注明,培根使用此名,系借自古罗马选举法中的一个名词。古罗马人在平民大会的选举中,采用所谓百人团投票法;首先投票的一团由抽签决定,称为享有优先权的团。此团首先投票示范;其所选举对后继投票者也往往有很大影响。

弗勒又引赫薛尔的话作注说,“培根所谓享有优先权的事例,系指一些具有特征的现象。自然中存有大量庞杂的事实,数目过多,模糊而又复杂;人类心灵在寻求原因和归纳的纲目时,不但不能从中得到指引,反而易受淆乱。培根从其中选择出一些具有特征的现象;由于这些现象能经由某种特殊有力的途径来打动理性,并深深印给我们一种因果之感或某种类推之势,所以认为而且是正确地认为它们具有一种享受着优先权的尊严,有权要求我们在进行物理探讨时首先特别予以注意。”见《自然哲学论》第一九○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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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981

(二)归纳法的一些支柱;(三)归纳法的精订;(四)论研究随题目的性质而变化;(五)研究中一些具有优先权的性质,也即研究对象的先后次第;(六)研究的界限,或说宇宙中一切性质的概略;(七)实践上的应用,也即就人的联系来论事物;(八)研究的准备;(九)原理的升降等级。

第一五以下诸项)。

(爱理斯此注尚有很长一段细微的部分,不能尽译于此。

学者若能迳予参阅,自将有得。

不过,诚如弗勒于此所说,阅时要记住一点,即自爱理斯写作此注以来,热之动力说在证据方面又取得很多新的收获了。克钦指出,培根对自己的方法所作的例解到此结束。初时,这二十条语录似乎看作《新工具》全书中最宝贵的部分,一六三八年在Leyden地方曾印发单行本。——译者)

二二

所谓享有优先权的事例有二十七种,②逐一论述于后。

①克钦指出,在这九种帮助之中,只做完了一种,其余各种中有的只有些断简零篇。

我们知道,就是这九种帮助全部还不过是《新工具》中部分之部分,而《新工具》全书又还只是《大复兴论》中之第二部分;由此我们不免想到培根的整个规划是怎样伟大而所完成的部分又是怎样微小。——译者②弗勒注明,据二卷五二条所述,这些享有优先权的事例首先分为两大部类:一是关于知识的(一至二○)

,二是关于动作的(二一至二七)

;第一部类中又分两部分:一是帮助理解力的(一至一五)

,二是帮助感官的(一六至二○)。

还有细分,可迳阅五二条本文。

克钦评议说,这里不见有多少安排;其全部企图也觉过于笨重,不适于一般使用;标题和分目也往往是出于想象的。

但是,有些特定的事例,从实际上说来,则是始终不断在得到利用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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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新工具

(一)

单独的事例——一些东西与另一些东西除共同具有。。。。。

所要查究的性质外即别无共同之点,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单独的事例;还有一些东西除不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质外便与另一些东西在一切方面都很相似,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也叫作单独的事例。

①很明显,这种事例能把排除法的路程缩短,能加速和加强排除法的过程;在这种事例方面,少数和多数是有同样效用的。

举例来说。假定我们是在探究颜色这个性质,②三棱镜和水晶便算是单独的事例。它们不仅在自身中现出颜色,而且还把颜色外放到墙壁、露珠等等上面。这样,它们除颜色外,便和固定在花中、彩石中、金属中、木头等等中的颜色毫无共同之处。由此事例我们就可很容易地测知,所谓颜色不外是投在物体上的光的一个变种,在上述前一情节系出于不同的投射角度,在后一情节则系出于物体的不同的组织结构。

这些就是在相似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

在同一对颜色的探究当中,如云母石中清楚的黑白纹理,或同一种属的许多花卉中的杂色斑纹,也都算是单独的事例。

因为云母石中的黑白条纹,或石竹花中的红白斑点,都是除颜色外几乎在一切方面尽相一致的。由这些事例我们就可很

①克钦指出,这两种独出的事例正与密尔所讲的两条实验方法即相同法(Me-thodofAgrement)和差异法(MethodofDiference)相同。见密尔所著《逻辑》一书第三卷第八章第一、二节。

②克钦指出,牛顿(SirI。

Newton)后来之发现光的合成,也正是依靠了颜色的这些事例(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一八和二七五两节)。

培根于此所作的解释已接近真理,并表现出高度的明敏。——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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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91

容易地测知,颜色和一个物体的真正性质并无多少关系,而只是依赖于其分子的较粗的也可说是机械的排列。这些就是在差别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这两方面的这种事例,我都叫。。。。。

作单独的事例,或者借用占星家的一个名词,叫作野星。

①。。

二三

(二)

移徙的事例——在讨论中的性质是原先不存在而在。。。。。

产生过程之中,或就另一方面说是原先本存在而在消失过程之中,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移徙的事例。

②这样说来,无论在哪一种过渡当中,这种事例永远总是两面的,或者毋宁说就是一个事例在运动或过渡中,直继续至达到对面的状态。这样的事例不仅加速和加强排除过程,而且把正面的东西或法式自身驱入一个狭窄的范围。因为一个事物的法式必然是在这个移徙过程中要传过去也即在另一方面要消除掉和消灭掉的什么东西。虽然说每一个排除过程都推进着正

①拉丁本原文为Ferinae。克钦注释说,关于这一个字,找不到什么解释;疑指古时天文学家所观察到的某些不规则的不合纳入其系统中的天体而言。——译者②克钦指出,水变成气或变成冰,可算是适当的例子。这类事例颇近于对“隐秘过程”的查究。

弗勒引Playfair的话作注说:“矿物界就是这种移徙的事例的大舞台,在那里可看到同一性质的各个等级,从最完善的状态直到完全消失。例如贝壳在石灰石阶段中,我们看到它在形象和结构上都十分完善,而逐步消入较细的云母石,直到最后不复可辨。”

弗勒又引赫薛尔的话说:“这种移徙的事例以及另一种所谓跨界的事例使我能够循迹找到那一条渗透整个自然界的普遍法则即所谓连续法则。——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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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东西,但这在同一事物中做来比在不同事物中做来更有决定性。只要仅仅一个事例把法式泄露出来,这就会引导到法式在全部事例中的发现(由前边所说过的一切看来,这是很明显的)。

而且这移徙愈是简单、这事例就该有愈高的估价。

再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移徙的事例亦是大有用处的。因为这种事例既是联系着什么致使法式或存或灭这一点而把法式表示出来,这自然就在某些情节上为实践提供出明白的指导,从而使得向下一步情节的过渡容易起来。

①不过在这种事例当中有一层危险须要加以警戒,就是说,要提防它会迫使我们把法式与能生因过多地连在一起,以致会有一种从能生因观点发生出来的关于法式的错误见解把持了或至少点染了我们的理解力。须知能生因永远只能被了解为仅系载送法式的工具。

②但这层危险性,只要我们能把排除过程合格地做起来,则是易于防治的。

现在我要给移徙的事例举一个例了。假定所要查究的性质是白。这里有一个向产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就是完整的与砸得粉碎的玻璃。还有本来面目的水和搅浑起沫的水也

①钦阐释说,这是很真确的。因为移徙的事例正是登记着一些由施加(自然地或非自然地)某种作用于一个质体而产生出来的现象。化学中就充满着这类情节。——译者②弗勒指出,培根在这里把法式与能生因明白地区别开来。——译者③弗勒注解说,在能生因已经停止动作之后,结果(即展示着法式的性质)还往往能见。因此,依靠排除法就能把法式与其能生因区别开来。例如,在我们停止磨擦许久之后,一个物体还会保持其通常温度以外的烫热。——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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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391

可作为同例。

玻璃和水在其本来面目下都是透明而不是白的,而砸成粉碎的玻璃和搅浑起沫的水则都是白的而不是透明的。

①于是我们必须查问,在这一移徙当中玻璃和水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很明显,白的法式是由玻璃之砸碎和水之搅浑传送过来的。可是我们看到,这里除玻璃和水裂为细小部分并有空气进入外,什么东西也没有增添。

由此我们就知道,同为透明但程度有高低之别的两个物体(即水和空气,或玻璃和空气)

,当它们的微小部分搀合在一起时,通过光线的不平均的弯折,就展示出白的颜色。这一点在发现白的法式方面说,进步可是不小的。

但同时也要举一个例子来指出我方才提到的那点危险性以及应有的警戒。因为从这一点上,一个被这种能生因引入迷途的理解力容易得到一种提示,以为在白的法式中空气永远是必需的,或者以为白只能从透明物体来产生;而这些概念都完全错误,有无数排除的事例都说明它们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上,我们会看到(把空气和类似的东西撇在一边)

,凡其分子(这是触动视觉的)完全平匀的物体就是透明的;凡结构单纯而分子不匀的物体就是白的;凡分子不匀而结构又属复合但还规则的物体就是除黑以外的一切颜色;凡分子既不

①克钦注明,玻璃在完整的状态下和水在未经搅浑的状态下,都允许光线通过,只作小小一点的折光,因此不给我们以白的感觉;而玻璃一经砸成碎粉,折光情况就不象以前那样了,大量光线在其自然状态下受到反射,就把白的感觉传送到眼睛。

克钦又引赫薛尔的话说:“读到这点以及本书中其他许多事例,人们几乎会想这些说法简直是从牛顿的《光学》中抄过来的(假如这书在那时已经写出的话)。”——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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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匀而结构又属复合、混乱和不规则的物体则是黑的。

①以上便是就着白这性质来说的向产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的一个例子。

至于向消减方面移徙的事例,仍以白这性质来说,则可举消解中的水沫或雪。在这里,水在恢复其排去空气的完整状态之时,取消了白而加上了透明性。

这里还有一点无论如何也不可略而不提,就是所谓移徙的事例不仅包括这些渡向生灭的事例,也还包括那些渡向增减的事例;因为那些事例也有助于发现法式,这从上文所论法式的定义,以及所列程度表看来是很清楚的。

以纸为例,它在干的时候是白的,打湿之后(就是说排出了空气而引进了水之后)就减少了白而愈接近于透明。这和上面所举的例子是相类似的。

二四

(三)

触目的事例——这在关于热的初步收获当中已经提。。。。。

①弗勒指出,关于物体颜色的这种解释只是猜测之说。我们还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足以确定各种物体是依靠什么条件来吸收颜色的。

在牛顿的《光学》中(第二卷第三部分)也有一种奇特而有趣的企图,想确定这同一问题。例如,他曾想到“凡构成自然物体的分子,其大小可借物体的颜色来测知”

;他又说道,“若要产生黑,则物体中的微点必须比任何现色物体中的微点都少”

;他还说过,“显微镜终将改进到能够发现物体中为颜色所依赖的分子,即使还不能说现在已经相当地达到那种完善的程度”。

在培根的另一著作“ValeriusTerminus”当中(第一一章)

,还有一段很长的关于颜色的理论,可参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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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591

过,也可叫作显耀的事例或得到自由和占有优势的事例。

①。。。。。。。。。。。。。。。。。。在这种事例当中,在讨论中的性质是赤裸裸地和独树一帜地被展示出来;它的具有最高度力量的崇高地位也被展示出来,这是由于它摆脱了和解除了一切障碍,或至少是以其力量在管制着、镇压着和压迫着这些障碍。我们知道,每个物体当中都包含着许多性质的许多法式,联结在一个具体状态之中,结果是它们分别相互摧毁,相互抑压,相互击破和相互禁制,以致各个法式都黯淡下去。但我们也见到在某些物体当中,我们所要的性质,或是由于不见什么障碍之故,或是由于其本身性德占有优势之故,比在其他物体当中显得较为有力。这种事例把法式显示得很触目。而同时我们对于它也必须有所警戒,要遏止理解力的躁进。大凡把法式显示得太明白、仿佛是在强迫理解力不得不加以注意的事物,都应当认为可疑而予以监视,办法则是诉诸严格的和仔细的排除法。

试举一例。假定所探究的性质为热。对于那个(如上所论)成为热的法式的主要因素的膨胀性运动说来,用气温度计便是一个触目的事例。若说火焰,虽然它也显著地显示膨胀,但由于它转瞬即灭,所以并不能显示膨胀的前进。若说沸水,由于它容易过渡到蒸气或空气,所以也不能把水在其本身中的膨胀显示得明显。至于燃着的铁和类似的物体,它们更远远不能显示膨胀的前进,甚至由于它们的元精被那约

①克钦注释说,这种事例总是一些打眼的情节,最能常常导致可贵的发现。

一两条这样的事例,一入熟巧的妙手之中,就在还未想到应用培根式的方法的时候已曾时常导引出真理。赫薛尔曾援引磁力作为关于两极性的显耀的事例,见《自然哲学论》第三六五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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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着和压抑着它的粗壮而紧密的分子所摧毁和击破之故,就连膨胀本身看来都毫不明显。

①温度计便与它们都不同了,它把空气的膨胀显示得很触目,把它显示得同时是明显的、前进的、永久的、并且是没有过渡的。

再举一例。假定所探究的性质为重量。这里的一个触目的事例就是水银。

③水银比金子以外的一切质体都重得多,就是金子也比它重得有限。

④但以指明重量的法式这点来说,水银却比金子是一个更好的事例。

金子是固体,而且是坚实的,这些特征都仿佛与密度有关;而水银则是液体,又富于元精,可是却比金刚石和其他号称最坚硬的物体要重许多度。由此事例可以明白地看出,重或重量的法式单纯依赖于物质的量而不依赖于其结构的紧密性。

二五

(四)

隐微的事例——这也叫作朦胧的事例,差不多与触。。。。。。。。。。

目的事例正相反。在这种事例当中,所要查究的性质是在其最低度的力量下被展示出来的,好象是在摇篮中和发育未臻

①克钦指出,参看二卷一八条第十例及二○条第一点区别性。看来,培根似乎总想在所谓微小分子的膨胀与物体整体的膨胀之间画出一道区分线。

②弗勒注释说,例如水转化成汽时,便超越其自身而过渡到汽;这里是说空气的膨胀便没有这种情况。——译者③克钦指出,这个事例不好;因为,金子比水银重,经加热也会变成流质;而水银在一定温度下又会成为固体。——译者④这点错误也见于培根的《浓度和稀度史录》(HistoriaDensietRari)。在那里,他说水银对金子的比重约为三九对四○;而真实的比例则为七对十而稍高。

其所以有此错误,大半出于他做实验时所采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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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791

完全的样子;它诚然也在奋斗,也在作一种初步的努力,但是被相反的性质所掩埋,所压抑。可是这种事例亦大大有助于发现法式。因为正如触目的事例容易导向种属区别性,这隐微的事例则最善于指点到所谓类别,就是说,最善于指点。。

到共同性质,而所举的某些性质则作为其中的特定情节而被包括在内。

举例来说。假定所举的性质为固结性,即物体规定其自己形状的那种性质,与流动性是正相反的。

①在这里,所谓隐微的事例就是那些展示流质中某种微弱的、低度的固结性的事例。例如水中的气泡,那就是由水这个物体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形状的固结的薄膜。类似的例子还有屋簷滴水。如果后面有水继续而下,水滴就緜为细细一线,以保持水的连续;如果后水不继,它们就以圆点下滴,而这形状也是最善避免水之失去连续的。

②并且每当线流停止点滴开始之交,那水本身

①弗勒指出,“流质”和“液体”两词,在培根是交替使用的,而在我们说来,则前者指类(包括气体在内)

,后者指种。培根所谓流质仅指液体;气体则包括在所谓“气状物体”之内,以与所谓“可触物体”相对立。参看二卷四○条及及《浓度和稀度史录》。——译者②克钦注明,参看二卷四八条第五种运动,即‘连续运动’。

弗勒注解说,这圆形系出于水中分子的黏着力。

他引Ganot的话说:“在大体积的液体中,重力胜过黏着力,所以液体自身无定形,只取容器之形以为形。在较小的体积中,则黏着力占到上风,于是液体呈现圆形。露珠在植物叶子上有此形状;以一种液体加于一种不能浸湿的固体时,例如以水银加于木头时,亦有此形状。

还可用水来试验一下,把一些易化的粉末如石松粉或灯炱等洒在木头上面,然后滴上几点水,也会见此形状。“见所著《物理学》,英译本第一二版,第八四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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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定要向上回缩,以求免于中断。又如在熔化中的金属也是流质但较有黏性,其熔滴往往逃到顶层而黏在那里。另一个多少相似的事例是孩子们用灯草和唾沫所做的镜子,那里也看到水所形成的一个固结的薄膜。另一种儿童游戏把这一点表现得更好,那就是用肥皂把水调黏,吹以苇管,就把水吹成一种气泡之宫,并且由于有空气参加在内之故,竟固结到可以甩出相当远而不破裂。

①但最好的表现还在霜和雪,它们都是由水形成,都属流质,但其固结的程度竟至几乎可以用刀加以割切。

②所有上述这些事实都毫不模糊地暗示出:所谓固结与流动都只是流俗的概念,都是相对于感官的;而事实则是一切物体当中都固有一种要求避免中断的倾向;不过这种倾向在同质的物体(如流质)

③当中是微弱无力,在异质复合的物体当中则较为活跃而强烈,理由就在异质相接就把物体结在一起,同质透入则使物体解体和松弛。

另举一例。假定所举的性质为相吸性,也即物体相互靠拢的那种性质。在查究这个性质的法式当中,一个最可注意的触目的事例就是磁石。

但是亦有一种与相吸性相反的性质,

①若以蚕茧浸水,还能吹成一种远远更加胶黏坚韧的气泡。

Porter在其论‘丝制品’的著述中曾提到有关此题的一些奇异的实验。

②弗勒指出,培根没有注意到,大概不论什么物体,只要在温度有足够增减的条件下,都是可以变作固体、液体或气体的。参看二卷三三条下有关的注。——译者③弗勒指出,培根以为液体比固体有较多同质性,这是错的。黏着力之所以在固体中比在液体中使出得较强,理由盖在其能率因被由热而来的推拒力所对消,乃随温度之增加而降减。

黏着力绝不是在异质物体中比在同质物体中较大,它之使力正是在同一性质的分子之间。——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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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相吸性,那是存在于同类质体之间的。

例如铁不吸铁,铅不吸铅,木不吸木,水亦不吸水。这里所要说的隐微的事例却是装置上铁的磁石,或毋宁说是这样装置起来的磁石中的铁。自然界中一个事实是,一个装上铁的磁石在一定距离之外并不比一个未装上铁的磁石具有较大的吸铁力量。可是如把铁拿近到与装铁磁石中的铁相接触的地方,那就看出装铁磁石所能牵引的铁的重量要比未装铁的磁石所能牵引的大得多。这是由于两铁系属同类质体之故。而铁之中的这种动作在未应用磁石以前却是完全隐而不彰的。

①由此我们就看明白,交合的法式在磁石中是活跃而强烈,在铁中则微弱而隐伏。还有一例。我们曾看到,一枝不装铁头的小木箭,经由重的机括发出,能比装有铁头的同箭钻入木质(如木船边缘之类)更深。这亦是由于两木系属同类质体之故。

②可是木头之中的这种本性显然一直是隐伏的。同样还有一例。虽然从整个物体看来,空气和空气或者水和水都不显著相吸,但一个水泡在另一水泡靠近时就比在那一水泡远离时较易解体。

①在《新工具》出版以前,伽利略已经说明接极子借产生一种更完善的接触而起作用,参看“DialogideiSistemimasim”

一文,见《伽利略全集》,(GiornataTerza,Florence,一八四二年版,第一卷第四四○页)。

(弗勒指出,事实是真的,但所举理由则纯出虚想。磁力为什么凭借接极子而增加,其真正的理由在Ganot的《物理学》(第一二版,第七一八节)中可找到说明。这个例子是完全不对的。——译者)

②弗勒注解说,据Clifton教授提示,培根所述事实如果不错,这或许是由于木箭轻,因而运行速度较大;也或许是由于铁头箭的游隙比木箭的游隙较大。——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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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亦是由于水和水以及空气和空气之间有交合的欲望之故。

①应当指出,这种隐微的事例(如我已经说过,它是最有暗号效用的)以在物体的细小和精微的部分中展示得最为显著,理由是那较大的体量是要遵从较普遍的法式的。这一点在适当的地方就会讲到。

二六

(五)能资组成的事例——这也叫作手制式的事例。

③。。。。。。。。。。。。。这种事例是把所举性质的一个单独种别组成一种较狭的法式。

由于真正的法式(那永远是能与所举性质对等掉转的)位于深处,不易寻找,于是事情的各种情况以及人类理解力的脆弱性就要求对于一些特定的法式④——那是把某组某组的事

①弗勒注明,两气泡接触而破裂或有时合一起来,这许是由于许多原因合起而致,毛细管的吸引则是其中之一。——译者②参看二卷四八条中第七种运动,即“大趋聚运动”。——译者③克钦引赫薛尔的话作注释说:“在培根的分类中,所谓集体的事例不外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事实,或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的法则,其本身就是归纳的结果”见(《自然哲学论》第一九四节)。他又指出,在培根的体系中,性质怎样又能有所谓较狭的和较大的法式,似乎殊难理解。若抛开他之追求法式不论,这些事例确是最可宝贵的。不过可怪的是,开勃勒的三条法则那时已经出版,却不见培根加以引用。那些法则正是他所讲的集体的事例,并帮助了牛顿以后发现那条更加普遍的万有引力的法则。培根绝不借数学来作例解,亦很少借同时人的发现来作例解。——译者④弗勒注释说,这里所谓较狭的或特定的法式,相当于第一卷中所谓最低级的公理或某些较低程度的中级原理(例如,参看一卷一○四条)。

它们可说是对于某一性质就其种属的(虽然仍是普遍的)例证所作的定义。看本条末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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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02

例(虽然不是全部)集合在一起而形成某种公共概念的——不要忽略过去,而要勤谨地加以注意。因为凡是能把一些性质联合在一起的东西,纵使所联合的并不完全,总是为发现法式铺平道路的。因此在这一点上有用的事例就具有不可轻视的权力,也享有某种优先权。

但在这里必须使用很大的警惕性,切不可使人类理解力在发现了那许多特定法式并据以确立了对所举性质的剖分和分划之后,就满足而停留在那里,不仅不复进而对大的法式谋求合格的发现,反倒认定性质根本就是多面而分隔的,从而就把任何更进一步将性质加以联合的工作视为多余的精细和倾向于抽象而加以拒绝或抛在一边。

举例来说。假定所举性质为记忆,①或是刺起和帮助记忆的东西。在这里,所谓能资组成的事例就是这些:首先是秩序或配置,这显然是能帮助记忆的。其次是人工记忆中的借题或所谓“所在”。这“所在”可以依这字的本义来解,那就是如门边、墙角、窗下以及类此等等;也可以是一些所熟识的和知名的人,或是任何其他所喜悦的东西(只要把它们安置在某种秩序之内)

,如动物、植物、文字、字母、剧中人物、历史伟人以及其他等等,虽然它们的合用程度和便利程度各

①弗勒指出,这个例子与一卷一二七条联系起来看,颇有意味,这表明培根之举例已不复限于其哲学改革的范围即通常所谓自然哲学之内。

培根关于记忆和帮助记忆的一般学说,见其另一著作“DeAugmentisScientia-rum”第五卷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