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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变身女学霸》》 · 醉卧笑伊人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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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穿越变身]

吴迪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只是自己缺少努力而已。

没错,为什么要努力呢,反正家中条件也不差,自己就算大学每学期都挂科,日后毕业出来继承家业,照样可以活得十分滋润。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舒服享受吗?

什么追求,什么梦想,不过是年轻时用来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可笑玩意而已。

吴迪忽然想起当年初中时,自己因为忍受不了学习钢琴的枯燥,终于放弃了它,小时候想要成为一名音乐家的“梦想”随之抛弃。

父母对他实在太过放纵宠溺了,说是要保留孩子的个性。

凭借着聪明的脑袋,他毫不费力地考入了名牌高中,并一直以来有一种优越感,诚然,自己在成绩上比不了那些真正的学霸,那只是因为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估计连那些学霸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如果自己和那些学霸付出同样的努力的话,自己绝对比他们强!

进入高中的他,依旧依靠着聪明的脑袋,维持着还算不错的成绩,只不过波动总是很大,可以考到全班前三,也可以考到全班倒数。

他一直对自己这样的“能力”沾沾自喜,愈发觉得有俯视那些学霸的优越感,认为那些人不过是应试教育下毫无创造力的人,他甚至依靠自己犀利的笔锋,在月考上写了一篇抨击教育制度的文章,自然获得了零分。

这又成了他满足自己优越感的事情,他自以为是的逢人便说自己的“光辉事迹”,以享受一些同样痛恨学校教育的同学的敬佩目光,至于那些鄙夷不屑的目光,他自然而然地忽视。

最终,他高考毫无疑问地失利了,在官场上颇有些关系的父亲,想办法让他进首都的名校,他又自以为是地拒绝了,他认为大学就是**玩意,上不上无所谓。

进了学风不怎样的二流大学,他本性不改,依然我行我素,把无知当个性,把挂科当荣耀,女人倒也玩了不少,却始终找不到高中时无疾而终的初恋味道。

毕业后同学聚会,他顶着某私企总裁的名头,在聚会中也出尽风头,只不过在提到某某某已经出国,或在某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什么重要讲话时,他理所当然地想要升起自己一贯的优越感,可他忽然发现——

若自己不依靠家中长辈的话,自己就是个屁而已!

原来,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个平庸的人,因为缺少努力,就意味着平庸!

如果,自己从一开始就努力的话,能达到什么样的地步呢?

晚了,已经晚了……

吴迪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独自喝着闷酒,望着二十五层的高楼下那繁忙喧嚣的都市,只觉得愈发困倦了。

也许有人觉得,如他这种从来不为生活发愁的公子哥,在为这种小事纠结,简直就是矫情到了极点,但他确确实实是发自内心的后悔——

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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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十分陌生的环境,环顾四周,他发现这应该是一个简陋的小区楼层,他吴大公子养尊处优,哪里住过这种地方?

吴迪的第一反应便是,难道自己被绑架了?想了想,他觉得不太可能。

他伸出自己的手,顿时又吓了一跳,这手虽然白白嫩嫩的,可居然如此粗壮,根本不是他的手好不好?

吴迪以前优越感的来源,自然还有他那英俊的容貌、健美的身材……

自从走上社会之后,心态愈发淡然的吴迪,这时有些慌张地来到一块镜子面前,顿时吓得他轻呼一声:“啊!”

声音娇软动听,简直让他自己都怦然心动……

奈何……

自己居然成了一个少女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一定是个梦吧!

吴迪这时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装逼的报应,什么“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狗屁!装逼矫情遭雷劈!!

比起变成女人来说,做男人可是他的底线啊!

好吧,变就变吧,起码给老子变成美少女吧,这镜子里吓人的“虎背熊腰”、“土圆肥”、“扣脚女汉子”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迪前世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不论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中外名著还是通俗易懂的网络小说,他都能下口,读书算是他的爱好之一了。

而在网络小说中,有一类小众名为“变身小说”的类型,他自然也有看过,有段时间还特别爱看,如果有人问他,是嫁人党还是百合党,那从来不代入主角的他,自然会说是“无下限无节操党”,怎么有趣怎么来,越是恶趣味就越好。

他觉得看变身小说最大的爽点,自然是平凡吊死男变身为绝世倾城的美女,然后霍乱天下……

看了这么多变身文,他就没见过有男人变身成为自己这种“虎背熊腰”的类型,这尼玛一定是自己打开方式错误了吧?

这种变身文写出来,真有人会看?完全是剥夺了变身文最大的爽点,简直是作死啊!

况且,自己以前虽然喜欢没事矫情下,悔恨一下自己不努力,可怎么说自己也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人生赢家”了啊,放在变身嫁人文中,那基本上混个男一号应该不难吧?

高富帅变身扣脚女汉子!这个题材很新颖嘛……一定能成为花样作死大赛第一名的!

在内心不断吐槽着的吴迪,终于渐渐稳下心神,又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确实身材高大,腰身粗壮,脸部也又大又肥,穿着还土气,好吧,我大天朝的运动校服,配上自己这种女汉子,能不土气么?也只有那种天生丽质的美女,穿什么都不会土。

吴迪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这具新身体的优点,那就是她的皮肤确实非常不错,可以说是白皙细腻,如同羊脂白玉,没有一丝瑕疵。

而她的脸颊,如果不是又大又肥,而是真正瘦下来的话,也许还能看得过去,那一双又大又纯澈的眼眸,在一张瘦脸上,显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她的五官明明非常精致,却完全被这张肥胖的脸给破坏了。

不过仔细欣赏一下她的容貌的话,其实也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倒是给人一种娇憨可爱的味道……虽然是“土圆肥”,可显然是可以用作褒义的。

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身体还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如果是“如花”那种类型的话,他还是立马死了算了。

前世作为一名“颜控”的高富帅,他就从来不讲究什么狗屁的内涵美,那玩意就是连内涵美都没有的丑女们的自我意淫而已。

冷静下来的吴迪,终于开始探寻这具身体的身份,他想找的第一件物品自然就是穿越者必备的日记,这玩意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了。

找了半天,他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种“地狱”难度的重生女汉子,怎么可能给日记这种新手必备的事物啊!

万幸的是,他从作业本上,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叫做“吴笛”,啊啦,还真是挺有缘的嘛。

从现在起,她就是虎背熊腰的女汉子“吴笛”了,倒还真有些丑女“无敌”的意思哈……她一脸蛋疼,啊不没蛋了,是一脸“乳酸”地苦中作乐着。

吴笛看到周围的各种薯片之类的零食,顿时升起一种吃的**,她刚刚要下意识地开始往嘴中倒薯片,猛然便停止了自己的动作。

难道“自己”还要这么胖下去?吴笛强忍着那种对食物的强烈**,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蜕变。

吴笛现在的状态十分玄妙,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与身体脱节,她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自己的理想女孩来培养,她要将自己,变成符合自己审美观的完美女神。

吴笛将所有的零食都全部销毁了,不得不说,那种远离食物的痛苦,简直让她发狂,若不是她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又如何真的有这样的毅力?

吴笛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以前的他虽然是个平庸的高富帅,但由于父母较忙,也算是培养了他的**生活能力,家务什么的,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收拾完后,愈发冷静下来的吴笛,又开始仔细收集有关自己这个身体的情报,发现她今年十五岁,上初三,成绩中下,就是不知道人缘如何。

等等,这个初中,好像是她以前上过的啊,然后她又查了查时间日期,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过去,按照这个时间来算,那个“吴迪”,显然也在上初三,这一年,他放弃了自己从小就开始练的钢琴,开始变得懒散、平庸。

不过,吴笛与吴迪好像并不是在一个班……

之后,她又百无聊赖地开始翻起教科书,让她震惊的是,这个教科书上的课文,怎么好像都不一样了,然后,她又再翻了一下历史书,顿时就吓尿了,为什么华夏的发展历史,都完全变了呢,那些历史名人,怎么变成另一批了?

就算是平行世界的话,也没必要弄得这么陌生吧,让她一点代入感都没有,这到底是重生原来的世界,还是穿越异世界啊?

待到吴笛发现数学、物理这种理科与原本世界差不多后,她才有了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还好是现实位面,不会出现什么魔法、异能之类。

她啊,这次可是要成为学霸的男人,啊不,女神哟!

没错,在减肥瘦身的同时,她要成为女学霸,看看全力以赴的自己,能做到怎样的程度,至于性别什么的,先放一边吧。

[正文 第二章 改变的开始]

特意忽视自己的性别,自然是她麻痹自己的一种心理手段,她并不是那种变成女人就大呼小叫、要死要活的男人,因为你再纠结、再无奈,也没法改变现实。

有人说,变身文的看点,便是男人成为真正女人的心理变化,如果能将那种心理变化刻画得入木三分的话,那评价自然就非常高了,说不定还能被称之为“神作”。

吴笛一直觉得,自己虽然平庸懒散,可这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挺强的,当初刚刚进自家的企业时,因为关系户的原因而总是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可后来,她却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为让大多数人都服气的掌控者。

在这个过程中,吴笛觉得自己是真正成熟了。

遇到男人变成女人这种事情,作为饱经各种变身小说轰炸的她,自然显得很淡定,就好比当初穿越文刚刚兴起时,穿越者都会不适应一下,回想一下前世之类,而现在呢,发现自己穿越了,只会马上寻找一下有没有什么金手指……

吴笛现在就检测了一下,自己有没有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能力,发现完全没有之后,她稍稍有些泄气,不过她前世的回忆,倒是十分清晰,无论是所学的知识,还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想了,她现在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自然是如何完美地融入这个身份。

就在这时,自家的大门打开了,吴笛不由心中一震,她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位亲人。

吴笛在自己的房间装作写作业的样子,直到对方打开自己的门,吴笛回首一看,好家伙,这不是以前作为“高富帅”时,常常玩的那种“外围女”吗?不错,自己这种低层次的“高富帅”,总能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女孩。

这女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穿着短裙黑丝,愈发衬得她那双腿的修长,她的脸上画着浓妆,戴着美瞳,睫毛超长,这是一张可以打八分的锥子脸,早年弄个自拍照放到网上露个乳沟什么的,怕是还要被奉为女神,待到后来这种“七、八分黑木耳”越来越常见,一群人就只会吼着“论ps或化妆的重要性”了。

看女人这么年轻的样子,应该不是自己的妈吧,自己怎么说也十五岁了,如果是妈的话,起码得三四十了吧?

吴笛并没有贸然地叫她,而是继续故作淡定地写作业,她绝对不能露出什么马脚。

女人见到吴笛这副漠然的样子,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她只是柔声道:“笛笛,小姨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女人将手中的塑料袋放下,想了想,然后又说道:“笛笛,今晚小姨就不回来睡了,钱还是放在原来的抽屉里,晚饭还是你自己拿钱解决吧。”

说完后,她便又踏着高跟鞋,匆匆离去了,看来她回来,似乎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外甥女买零食。

吴笛在这女人一走之后,马上开始巡视这个有些诡异的家,她发现这家中还是比较整洁的,应该是钟点工打扫的,毕竟以前他独自一人住在类似汤臣一品的顶级公寓时,也是直接喊钟点工。

然后她又从这个家中的所晾的衣物中发现,似乎只有她与那个女人的衣服,由此可以推测,只有自己和那个女人住在这儿。

父母呢?不会是没有吧?吴笛颇有些庆幸想着,因为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显然自己就更容易扮演这个身份了,要不然就算她在商场、官场上练就了一身演技,估计也够呛,毕竟这世上最了解孩子的,便应该是父母了。

至于这位“小姨”,姑且算是自己的监护人吧,显然平日里颇为繁忙,对自己这个外甥女,大约也只是流于表面上的关心,满足她在物质上的需求。

吴笛找到一把钥匙,打开自己书桌的某个抽屉,终于发现里面一叠厚厚的红色,还是那种崭新的,号码连续的那种。

啧,这个“小姨”还真是够大方啊,当年她自己作为“高富帅”,在初中时,零花钱可是控制得挺严格的。

这时,吴笛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应该到了晚饭时间了,她本来想下意识地去吃自己以前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那里的老板与他的关系很铁。

然后她顿住了,脸上显露出了一种挫败的神色,即使她再麻痹自己,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宠溺她的父母,看好他的长辈,哪怕是为了钱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都已经不在了……

而且,自己现在这个肥胖的样子,也不能瞎吃东西,她下意识在脑中搜索一些减肥食谱,发现居然还真的有!

那好像是他某位对自己的身材非常执着的前女友,不,是前前女友,好吧,也不知道是多少个前的女友了,为了拴住他而一直坚持做的事情,可她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前女友,是她所玩的女人中,身材保持的最不错的。

她一直觉得,那些本来就很瘦的女孩,胸部都很小,反而是那些肥胖的女孩,胸部都挺大,像她现在的这个身体,明明才十五岁,目测已经向c发展了,胸型很美观,又挺又翘,若是她能够瘦下来的话,这魔鬼身材简直是妥妥的!

为了给自己饱更大的眼福,她决定开始严格按照减肥食谱进行。

没错,她想把自己变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全是因为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前世他最无奈的便是,女人玩了那么多,除了初恋以外,就没一个是纯粹心动的,他后来就想,若不是当年太纯,而后与初恋无疾而终的话,或许当他真的将初恋搞上手,怕是几下子也就玩腻了……

果然啊,只有自己才能创造对自己而言完美的女孩,就算是萝莉养成的话,也终究不靠谱,毕竟随着萝莉年龄的长大,影响她的东西将会越来越多。

所以,只有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女孩时,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然后往那个方向慢慢发展。

于是,她又忍着身体给她带来的巨大的诱惑,想要将小姨给她带来的巧克力扔掉,但然后又觉得,随便将这种高档的巧克力扔掉,实在太浪费了,还不如送人呢,她便直接将巧克力放到柜子里锁了起来,省得见到它时,就下意识想吃掉它。

吴笛蜕变的第一天,便从这一日的晚餐开始了。

吴笛吃完减肥餐后回来,脸色有些难看,她以前看变身文时,主人公那个美丽妖娆妩媚动人啊,让男人们又是撞电线杆又是流口水的,自己走在大街上,尼玛那种看一眼立马转移视线到底是什么心态?还有那群女人们,那种略带鄙夷与优越感的目光,实在让人火大!

等着吧,我要让这个名为“吴笛”的女孩,变成最完美的女神!

吴笛晚上也严格按照那个很好的减肥方法进行,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她硬是咬着牙忍了下来,她发誓,自己总算是真的了解了减肥的痛苦,估计也就比戒毒要稍微简单一些?

吴笛不仅减肥,还十分刻苦地温习着这个世界的功课,毕竟,她一直有一个做学霸的梦想啊,好吧,这个梦想确实有些奇葩,可她有机会重来,那是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后悔了!

没有父母?那正好,看看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在睡觉之前,吴笛还从脑中找到了自己某前前女友保养皮肤的办法,对自己本来就非常不错的皮肤进行了最完美的保养。

她可不觉得,所谓的“天生丽质”可以持续一辈子,所以说她最讨厌那些不珍惜自己的变身女了,抽烟、酗酒什么的,实在是女人的大敌!没有作者的“天生丽质”光环,没几下女人的本钱就要败光。

吴笛晚上也睡得挺早,大概是因为要改造自己而心力憔悴累的,她定了一个很早的闹钟,毕竟要减肥,作息时间一定要健康规律。

翌日,吴笛起了个大早,即使她的身体非常想睡懒觉,可拥有男人毅力的她,果断战胜了自己的懒惰。

事实上,吴笛对自己的改造,是充满了激情的,她可是为了取悦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呐,她实在不想在照镜子时,面对这虎背熊腰的身材。

吴笛出去锻炼了身体,又吃了最为标准的减肥早餐,然后才十分淡定地去学校,这与她前世总是想要多睡一会,而压在迟到点去学校,态度完全不同。

吴笛按照前世的记忆,来到与前世名字都一模一样的学校,才发现,这个地点居然略有改变,所幸改变不是太大,要不然她如果找不到那就大条了。

[正文 第三章 学校]

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校园中,吴笛此时的感觉还算不错,怎么说自己也有了一个青春重来的机会,虽然代价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女孩。

上辈子的青春,她就是玩着过去的,最符合那些嚷嚷着青春就该放肆地过的论调,但这一次,吴笛却想将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红颜终有老去时,但智慧与知识却能伴随一身,要做一个**自主的女人,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学校里学生给吴笛的感觉,可比外面那些成年人要好得多,大抵是因为初中生都比较单纯,她这副“土圆肥”的模样,还是显得比较憨厚可爱的。

来到自己的班级,吴笛很是淡定地来到讲台上,从贴在上面的点名表上找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

只不过,她的心里却不是很平静,只因她在点名表上,居然看到了“吴迪”这个名字,他是谁呢,难道真的是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前世的记忆,显然已经似是而非,只能参照,而不可以一味地相信前世的记忆。

她看着黑板,上面还有“距离中考还有xx天”的熟悉字样,最右边则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应该是昨日的课程。

还真是让人又亲切,又怀念的黑板呐,毕竟在大学中,都已经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了,当然不会有这种东西。

对哦,现在好像是初三下学期了,基本上全是复习的内容了,每天就是做卷子,老师上课讲卷子。

同学们也陆陆续续来到教室,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学校的寄宿生较多,她这样的走读生,还是比较稀少的。

今天好像还是英语早读课,吴笛一边故作认真地拿着英语书,一边则注意着门口,她就想看看,自己会不会真的见到那个吴迪。

即使吴笛是个“胖妞”,但好像班里的同学也没有对她来点什么“鄙夷的眼神”“排挤的目光”之类,而是都自顾自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要不就跟自己的同桌说话打闹,要不就和前后座的谈天说地。

吴笛由于人高马大,自然坐在最后一排,还是独坐,所以没有同桌,让她乐得清静,看起来她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也比较简单,这让吴笛微微轻松,毕竟如果是熟人的话,应该会轻易察觉出她的异常,她又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性格。

现在看来,应该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

吴笛觉得自己这具身体的嗓音明明是十分动听的,那种清澈、娇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砰然心动,可惜还是自己的这个体型,破坏了那个声音的美感,只需想想,一个虎背熊腰的女汉子,一说话居然是又娇又软的萌妹子的声音,那种反差感,实在让人倒胃口。

也许就是因为原来的这个吴笛发现,自己一出声时,总会引起别人的那种戏谑、异样的目光,她才渐渐地不爱说话,自然便愈发孤独了。

如此也好,吴笛愈发安心地想着,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安静优雅的,不像小女生一样喜欢叽叽喳喳,每次说话时,却能让人抢着倾听,陶醉其中。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班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齐了,不过还空着一个。

果然,打铃声一响,十五岁的吴迪悠然地走进教室,引起了班中诸多女孩的注目。

吴笛见到吴迪的时候,一时间只觉得心乱如麻,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两个自己么?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吴迪,是一只帅气与可爱兼备的小正太,班里人也隐约知道,此人是分管本市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副市长的儿子,在来开家长会时,连校长都笑呵呵地陪着……

而吴迪本人的成绩也确实十分出色,虽然平日里有些小小的调皮,可却愈发让老师们喜爱,他为人还颇为大方,时常带来一些零食、漫画书,直接每个人发发……

更别提他每次都会在诸如元旦晚会上钢琴独奏,穿着西装弹着钢琴的骚包样,迷住了不少小女孩。

吴笛原本还是吴迪的时候,当然常常为自己的爱出风头、善于笼络人心而沾沾自喜,可现在,她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家伙挺讨厌。

在心乱之后,她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她毕竟是个内心成熟的人了,也不纠结这人是不是当年的自己,这个世界都变样了,想来人也会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原来的世界,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个人了。

况且,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中二时期的“自己”,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把心放轻松些吧,至少,到现在还没人来揭穿自己,不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吗?

吴笛看到,这小子刚刚坐到座位上,一边的同桌便腆着脸道:“大班长,作业赶紧拿来,他妈的初三的作业也太多了。”

吴迪爽朗地笑道:“老许啊,你我谁跟谁,拿去吧,小事一桩。”随即他便拿起一叠作业,往同桌那儿一推。

“我就知道,大班长就是大班长,大方!”许兴赞道。

后座的江浩也急忙道:“班长,给老许抄完后,把你的作业拿来对一对。”

“自己拿就行,昨晚太累了,我先伏一会儿。”吴迪懒洋洋地伏到桌上,心里愈发厌恶耽误他娱乐时间的钢琴了。当初的兴趣,已经成为他最厌恶的东西了。

一时间,吴迪的作业,竟然就这样传到了大部分同学手中,有同学一边抄着,一边说道:“还是班长大方,不像某些小气的家伙,明明学得好,却不懂分享!”

很显然,吴迪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许多学习好的孩子,其中的一些人,确实非常“小气”,从来不给抄作业,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做法才是对的,吴迪的做法,虽然很得人心,却也会害了别人,甚至影响老师的判断。

所以吴迪自己的成绩虽然好,可整个班级的成绩,却并不怎么样。

吴笛很快就懒得关注吴迪了,大概是这个年纪的吴迪,确实还比较纯,很不擅长应付女孩,都有几个女孩,借着问题目的机会,来亲近这家伙了,奈何吴迪却一点也不开窍,很纯洁地只谈题目,不谈风月……

吴笛开始了自己安静的学习,前世她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学生,这大学可确确实实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的,所以这些初中的题目,对她来说非常简单。

不过,在初、高中时,做题必须规范,前世的她就喜欢跳步骤,对此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脑袋转得快,可却常常因为不规范的答题而被扣分。

于是她从现在起,就开始非常规范地答题,要做一个学霸,必须从细节抓起。

而老师上课时,她也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去听讲,不会因为自己的早就懂了而骄傲自满,因为老师的想法或许与自己不同,如果觉得他的想法更出色,便可以借鉴。

她瞥了一眼上数学课正在看小说的吴迪,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她真心觉得,前世的自己太讨厌了。

就这样独自安静地学习,保持着认真专注,她感觉非常美妙,那是一种重新把握自己人生的陶醉感。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老师喊道:“吴迪,这道题,你到黑板上来做一下。”

吴笛下意识以为老师在喊自己,顿时站了起来,而吴迪也慌慌张张地收起自己的小说,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吴迪都站了起来,同学们见到这个状况,顿时传出了一些笑声,这位姓曹的数学老师也笑道:“对了,这个班上有两个‘吴迪’哈,要不,你们一起上来做,如何?”

轻轻一句话,带过了微微的尴尬,很显然,原本的那位“吴笛”,在这个班中简直毫无存在感,与耀眼的班长尖子生吴迪一比,就是两个极端。

曹老师说是这样说,但心里却也知道,这个成绩中下的“吴笛”,怕是要出丑了,这道一元二次方程的函数题,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他才会喊吴迪上来。不过也正好,有个对比,可以让同学们印象更深刻。

吴笛在淡定地走上去时,在耳边分明听到一些同学的小声议论:

“这道题好难啊,我肯定不会做,班长大人肯定没问题啦,可这个女生……”

“她肯定不会啦,这胖妞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这次居然站起来了,一定是开小差心虚的吧?”

“那可真倒霉啊,完全就是给大班长当陪衬的嘛!”

“原来她也是叫‘吴笛’啊,‘笛子’的‘笛’,我好像今天才发现诶……”

……

吴笛的嘴角勾起一丝冷傲的弧度,走到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以一种极为流畅犀利地方式瞬间写出答案,这题再怎么难,也不过就是初中生水准的,对她而言,毫无难度!

她前世无论是软笔书法还是硬笔书法,可都是练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书法也从没落下过,反而功力愈发深厚,所以可以想象,她的粉笔字写得多么出色。

[正文 第四章 小露身手]

就在吴笛潇洒从容地奋笔疾书时,另一位班长吴迪,这个时候还有些发懵,慢悠悠地拿起粉笔,就愣在了那儿。

他的脑中可全是刚刚看的小说里的情节,那是一本武侠小说,他正看到刀光剑影的精彩处,却被喊上来做题,自然没法这么快反应过来。

而且,这道题确实比较复杂,他需要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奈何身边这位虎背熊腰的女生,粉笔写得直响,居然这么快就想到了怎么做,这让他的心,有些乱。

这人的名字,他作为班长,自然也知道,“吴笛”嘛,她的成绩好像不过是中下,难道她真的可以这么快就写出来?一定是瞎写的吧?

吴迪在摩挲着粉笔,脑子里居然还在胡思乱想,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吴笛才不管这个家伙,在将自己完美的答案,工工整整写出来后,她将粉笔往黑板下一放,然后转身,迈着她从脑中寻找出来地最优雅的步子,走下讲台。当然啦,这种优雅,配合着她的体型,自然毫无美感。

可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被她的表现所震惊了,只觉得此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便被吸引,如果,再苗条一些的话,就更好了……毕竟在华夏的学校中,应试教育的制度下,向来有种以学业为尊的氛围。

前世的吴笛当然很讨厌这种氛围,觉得最美好的年华都荒废在学业上,实在让人可惜,可随着她年龄的渐渐增长,却愈发觉得,在该学习的时候不学习,那该干什么?

大概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出那句话——你不约会不恋爱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暗恋不表白不抽烟不喝酒不聚会不k歌,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吗?

也许对某些人而言,他心目中的青春只有这样过,才算多姿多彩,可对现在立志做学霸的吴笛而言,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最让她愉悦的事情,而其余东西,不过是调剂品而已。

曹老师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吴笛写出来的优美与准确并存的答案,他震惊之后,则是面露欣赏之色,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女孩居然这么优秀。

在许多校园小说中,总是将不少老师写得异常不堪,他们好像总会去看不起主角,然后把脸送过去给主角打,可实际上,大多数有师德的老师对学生,那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只要你成绩好,守规矩,那绝对会得到老师的欣赏。

吴迪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懵了,他放下自己的笔,有些郁闷道:“老师,这道题我暂时没想出来该怎么做。”

此言一出,班上的同学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班长在搞什么,那胖妞都会做,应该是很简单的题吧,他怎么就不会了?”

“你懂个屁,这题很难的好不好,那女生能写出来,说不定是早就做过。”

“别要小看人家这个低调的女生,说不定人家就是当场做的呢?人家寒假里说不定补了很多课。”

“哼,反正我是不信,马上月考了,到时候等着瞧。”

……

吴迪没做出来,曹老师也是一愣,然后才和蔼地安慰道:“没事,下去再想想吧。”

吴迪灰溜溜地走了下来,他的目光下意识向吴笛瞥去,两人正好对视一眼,恍然间,他似乎看到对方眼中的嘲弄与厌恶……这让自诩人缘很好的他,莫名其妙。

曹老师这时才道:“这位女生吴笛的答案,无疑是正确的,在这里,我必须要表扬一下。这位吴笛同学,肯定在刚刚过去的寒假里,花了很大的功夫!现在毕竟初三啦……”

曹老师顺势又讲了一堆苦口婆心让学生们初三要抓紧的话,什么“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啦之类的。

“在讲解这道题之前,我还要再强调的一点,就是规范答题,无疑,刚刚她也做的非常好,而且这个字,说真的,老师都有些自愧不如呢,呵呵。”曹老师十分坦然地说道。

吴迪听着曹老师的话,一时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说他平日里都是一副和煦饱满的微笑挂在脸上的样子,让人觉得十分爽朗亲切,不论是和尖子生,还是差生,都能打好交道,可在内心深处,他无疑是骄傲自负的。

这个年纪的吴迪还比较单纯,不会将自己的家世当成优越感的来源,甚至还尽可能地掩饰自己的家世,他总觉得没事在嘴巴上嚷嚷着自己老子是谁,是一件很没格调的事情,中二少年嘛,总想着靠自己的力量逆天。

即使日后成熟,他其实骨子里的中二也没多大改变,他大概是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总想着一切都依靠自己,奈何自己却太过平庸,最终还是不得不依靠家人,那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直是让他时常叹息后悔的事情。

有句话说的好,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她以前就觉得自己特别无能,如今当然要让自己的能力全面提升。

现在的这位吴迪,比较有优越感的事情,自然便是挺有小聪明,能够花极少的时间保持成绩的优异,与此同时,在班中的人缘还非常不错,时常可以一呼百应。现在的他对自己的英俊容貌,似乎还没有太上心。

可惜,刚刚发生的那件事,狠狠地打击了他的优越感,从来只有别人给他做陪称的份,哪有他给别人做陪衬的?

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那种特别没存在感的,如果是班中那位长得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夏薇薇的话,他还能接受,毕竟他心里隐约对人家有些好感。

吴迪怔怔地看着黑板上那优美的行书,总觉得有种微妙的即视感,他又翻了翻自己的作业本,忽然莫名地产生一个可笑的念头——这女生的字,感觉和自己的好像啊。

一定是错觉吧……吴迪再自负,却也得承认,以他此时的书**力,还真比不上这个女生。

没道理啊,吴迪有些奇怪。因为作为班长,书法不错的他也曾负责过班中编写黑板报的工作,几个字写的不错的学生,他依靠着自己的号召力,把他们都拉来了,他就一点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读音与自己相同的女生,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通,索性就不想了,看到这一手字,他也算服气了,表面上他似乎很不屑“学霸”类型的家伙,可骨子里,他还是颇为尊重的。

第一次,吴笛这个形象不怎么样的女孩,在吴迪这个还不是“颜控”单纯男孩心中,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经过这件事情,班级里的同学,也对吴笛产生了一些兴趣,却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就是在课堂上表现了一下而已。

吴笛自然乐得清静,她发现自己真的已经迷恋上了学习这件事了,她甚至对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将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原世界的历史比对,那种莫名的爽感,让她难以自拔。

她还爱上了前世最讨厌的竞赛题目,每日对她而言的娱乐时间,便成了攻克难题的时间,每次做出一道题,她便觉得跟生理**了一样,那种痛快感让她深深陶醉,她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的这个身体,也是天然具有“学霸”体质的。

在迷恋上学习的同时,吴笛当然不会忘了保持自己的健康饮食与作息时间,还有对身体各处的保养,她对自己身体的期望可是非常高的,那种将不完美的事物,培养成完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成就感,自然也是她快乐的源泉。

不过是变成女孩而已,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可以亲手养成一个让自己迷恋的自己,也只有变身者才会拥有这样的机会。

她所成为的女孩,亦不是渴望男人来疼爱的那种,因为有她自己疼爱自己,就足够了。

有人或许会觉得,找不到另一半,是一件十分孤独的事情,可这对吴笛来说,却一点都不会,她的灵魂,可以与自己的身体相爱,她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她有无穷的知识、智慧陪伴着她。

也许,她将会成为这个世上最“自恋”的人,她愈发愉悦快乐地想着。

在学校充实地过了一天,放学时她因为一道难题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临走时,才发现教室中已经没几个人了。

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后,她便离开了学校,不过在路上,却又遇到一件让她不得不管的事情。

在学校中总是爱出风头、光彩照人的吴迪同学,这时被几个貌似不良的人围住了。

吴迪同学作为一个中三少年,一直坚持自己回家进校,不搞特殊化。

大方爽朗的他,时常喜欢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请几个同为走读生的同学吃零食,这一来二去,被某些缺钱的不良少年盯上,也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不良少年也不知道吴迪身份尊贵,话又说回来,都是十几岁的人,一腔热血上来,管你是谁。

[正文 第五章 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发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发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超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0”,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手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0”,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发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发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发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速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发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发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发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正文 第六章 情书]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

这是一个名为《剑仙》的短篇言情故事,情节非常俗套,女主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狐妖,男主是一心想要以剑证道的正道剑仙,还有一个男配,则是以琴入道的邪恶魔君。

整篇文就讲述了狐妖与剑仙、魔君之间的感情纠葛,如果看这文的开头,一定会觉得这是确确实实的温暖治愈系好文,因为它将狐妖与剑仙之间的相遇到纠缠再到相爱,写得异常有趣、甜蜜,让人情不自禁地便期待他们之间可以终成眷侣。

奈何“人妖恋”是世俗不能容忍的,一经暴露,会遭到正邪两方面的追杀,女主因为善良,拯救了差点被正道追杀至死的魔君,然后自然被魔君看上。

可惜女主却将整颗心都放在那位剑仙之上,邪恶腹黑的魔君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妄图以此来逼迫两人分开。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在被正邪两道同时追杀时,反而更加深了各自的感情,不过剑仙虽然法力高强,却最终无法独自对抗正邪两道。

魔君在混战之中偷袭剑仙,善良的狐妖舍身救剑仙,最终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剑仙含恨逃脱,魔君心中亦苦涩难言,在之后独自弹琴时——“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最终剑仙悟透情关,证道成功,在自己的洞府,划出一道剑气,破碎虚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一击将当年追杀他的正道邪道全部斩杀!

这一剑,震惊了所有修者!

而魔君与剑仙的巅峰一战,是这篇大概六千字短篇小说的结局与**,剑仙因为早已斩断情丝,而魔君则依旧心中有着牵挂,最终剑仙“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将魔君强势击杀!

剑仙做完这些事情后,脸上无喜无悲,只是牵着瘦马,夕阳西下时,独自走向天涯。

这无疑照应了这篇小说的题记——《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得不说,一般这种青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在开头加个题记,是一件很装逼的行为,但这却很对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这甚至导致他们自己在写作文时,都爱加一个题记。

况且,这首《天净沙》可是元曲中的精品,而这个世界,显然是没有“元”这个朝代的,这就意味着,《天净沙》的“原创者”便成了吴笛。

将此文写完之后,吴笛有些忐忑的将稿件投了出去,她觉得,这文笔绝对是达标的,毕竟其中有那么多华美的句子,而对感情的细节刻画,亦是比较完美的,更别提那远超女作者的打斗场面,唯一的瑕疵,大概便是剧情比较俗套。

但她转念一想,其实悲剧类的言情小说,剧情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相爱的人最终不能在一起呗,她感觉自己这篇文,最大的亮点,便是前面那让人觉得无比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与最终那凄美动人的氛围描写,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她相信,自己这篇文如果能发表的话,一定会好好地“治愈”一下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

而投稿小说,当然是要有个笔名的,她对这个并不太讲究,直接偷懒取了一个“天净沙”做笔名。

在投完稿后,她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毕竟她每日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在每晚睡觉时,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睡眠时间虽然并不长,但质量却非常高,而毫无疑问,高质量的睡眠对女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

就这样,吴笛在进行着迅速地蜕变,破茧成蝶之日,已经不会太远了。

在吴笛帮了吴迪之后的第二天,却还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感到躺着也中枪的事情。

当时正是放学之时,吴笛从学校的篮球场边走过,向校门外走去时,一个颇为高大挺拔的少年,将吴笛叫住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封貌似是情书的玩意。

吴笛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的样子,发现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很是壮实,他穿着这个世界某篮球明星的1号球衣,刚刚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显然是个篮球技术不错的家伙,这种运动少年,向来是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

吴笛见到这个状况,不由微微一惊,心中暗道,难道我这么快就已经瘦身成功了,居然有这样的运动型男孩,拿着情书来表白,还是说,女学霸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

少年有些戏谑地看着吴笛,晃动着手中粉色的信,用一副很熟悉对方的语气说道:“吴笛啊,你还真敢写情书给我?哈哈,太搞笑了,就凭你?”

吴笛莫名其妙,心想她什么时候写过情书给别人了,要写的话,也肯定是写给她自己。

脑中仿佛一道闪电闪过,吴笛不由恍然,不会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她还没穿越之前,干的好事吧?

吴笛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她有些语气不善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少年听到吴笛这悦耳动人的声音,不由微微一愣,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然后再看到吴笛这个模样时,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嘲笑道:“被我拒绝了,所以就装不认识我?怎么说我李浩乾也是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吧,说起来,现在你这个样子,还真是够恶心人的!”

这个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少女来到了李浩乾的身边,她上下打量了吴笛一眼,嗤笑一声,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就你这样,还给我们家浩乾写情书,真是不自量力!”

说着,这少女便抢过情书,当着吴笛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洒向天空。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在围观这样的八卦事件了。

若吴笛身体里不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的话,想来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打击得泪奔吧。

不过现在的吴笛,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打击,她又不认识这对貌似奸夫淫妇的人,向这样的人表白,这眼光还真够差的,或许确实只有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才会促使她这样做的吧?

可惜,吴笛已经没有那段记忆了。

吴笛勾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只是柔声道:“你会后悔的。”

说完后,她便悠然转身,飘然离去,背影依然十分洒脱。

“切,装什么坚强,肯定回家后蒙着被子里哭吧。”少女毫不留情地说道。

“够了,文文你别说了,我本来还想把情书退给她的呢,你这样一做,有些伤人呐。”李浩乾虽然这样说,其实语气显得很随意,显然他根本就没把这真正当回事。

“好好好,我错了还不行?”名为蒋文的少女笑着答应道。

李浩乾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女孩的那一句“你会后悔的”,他的思绪不由微微飘远,当初他是个一点也不受欢迎的小胖墩,只有那个名为吴笛的绝美少女与他玩,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那时不满十岁的少女,五官是那般精致,清丽的容颜,娇小玲珑的身体,仿若一件完美的瓷娃娃,而她那娇柔悦耳的声音,让人更是听着就会入迷。

想到此,李浩乾顿时收敛思绪,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只是在心中大喊着,我绝不会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家伙,居然是我当初的……

今日是吴迪打扫卫生,完了之后走出教室,向校门走去时,才发现一群人正聚在那儿,他是个比较喜欢看热闹的人,可当他走到那儿时,才发现热闹已经完了。

他不由找了一个同学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啊?”

同学答道:“一胖妞表白被拒,情书都被撕了,那人还真是够狠。”

吴迪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老师们那么强调不能早恋,居然还有人敢写情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那胖妞是谁啊?”

“好像是个叫‘吴笛’的。”

“艹!”

……

吴迪挡在了李浩乾面前,发现此人确实高大魁梧,比他这个小正太壮多了,可不知为何,一向胆小的他,此时好像充满了一种勇气,他冷冷道:“刚刚你小子欺负我班上的同学?”

李浩乾俯视着吴迪,道:“哟,学生会会长?好吧,也是三班班长啊,你好像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吧?怎么,刚刚那胖妞贱货你也在乎?口味真重啊……”

“艹你妈的!”吴迪直接一脚蹬在李浩乾的两腿之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李浩乾根本没意料到这个时常在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会会长居然敢直接动手,这厮给他的印象分明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啊。

他捂着自己的小伙伴,愤怒地看着吴迪:“你打人?”

“打得就是你!我劝你别还手,知道我爸是谁么,不管是去局里,还是老师那,都是你的错!”

吴迪仿佛觉醒了某种名为“纨绔”的属性,仗着身份欺压别人,是那个女孩教他的,如此来为她出出气,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他总感觉这厮侮辱那个女孩,就是侮辱他一样……

[正文 第七章 你不是吴笛!]

这件事最终并没有闹大,只因吴迪的好友王恒拦住了他,让他不要冲动。

王恒是吴迪他爸司机的孩子,两人关系挺好,每年过年时,他都会来吴迪家玩,吴迪也总是从王恒他爸那儿能得到好多压岁钱,只不过现在两人并不在一个班。

王恒也是个运动型少年,篮球就不说了,足球也踢得挺棒,还唱得一手好歌,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唱,他那很是放得开的大气台风,颇有明星范儿,让同学们都很high,可以说,这位王恒也算是学校的一个风云人物了。

不过即使如此,李浩乾的小伙伴被蹬了一脚,也够他受的了,毕竟那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吴迪与李浩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为那位吴笛狠狠地报了仇,吴迪心中依旧觉得有些不爽,他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看上李浩乾这种人,难道就因为对方高大帅气,还能打得一手好篮球?

吴迪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他觉得那实在太累了,还常常弄得一身臭汗,让身上黏黏的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受伤……

刚刚虽然仗着自己的身份,狠狠地教训了李浩乾,可自尊心颇强的吴迪,依旧有种输掉的感觉。

吴迪晚饭是在某酒店的饭局,坐在车牌为“某d00014”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奥迪”车的后座上,他的思绪有些渺远,回过神来,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恒说道:“阿恒,以后教我打篮球怎样?”

王恒微微一惊,他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并不喜欢运动,怎么突然想起要打篮球了?

不过王恒也没有多想,他很痛快地答应道:“好啊,不过你真能坚持下去?”

吴迪先是微微犹豫,他本来还嫌每日玩的时间不够多,如今又想去学习怎么打篮球,时间就更少了,然而他只是一咬牙,心道,算了,反正我那个网游也玩到头了,一身神装不说,竞技场pk胜率都有八成,把每天花在上面的时间抽出来就行了。

吴迪郑重地点头道:“我肯定能坚持下去的,我想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把它做得最好的,怎样打篮球厉害先不管,你知道怎样打篮球最帅吗?”

王恒恍然,原来这小子想着怎么耍帅啊,他想了想,说道:“当然是街球了,那花式多得可让人眼花缭乱呢。当然,还有投篮姿势也非常重要……”

“好,我就要学街球。”吴迪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斗志,他要在李浩乾最擅长的领域,击败李浩乾!

从这日起,吴迪开始了自己的街球之旅。

如果吴笛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居然去学习打篮球的话,那一定会惊讶的,因为前世的他,就是个运动白痴……

第二天,吴笛也听说了一些小道消息,她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有关情书这件事的,反正她可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写过什么情书,但她倒是听说了吴迪那小子居然为了这事,教训了那个李浩乾一顿。

虽说吴笛一点也不在意那个路人李浩乾,但这事也让她有些难堪,既然是吴迪帮她报了仇,她也该表示一下。

吴笛忽然想到了自己因为节食而封锁的巧克力,她觉得用这个借花献佛,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吴笛中午将巧克力拿到了学校,晚上放学时,将巧克力当面送给了吴迪,只是留下一句“谢啦”,便飘然而去。

吴迪拿着手中的巧克力,倒是挺开心的,他可最喜欢吃零食了,反正他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这个女生还真是不错,挺上路子……吴迪觉得她的性格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女孩形象,一时间感慨着,若是这世上的女孩都这样大方洒脱就好了。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向前,仅仅一个月,吴笛的体型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虎背熊腰”的话,那现在基本已经只能用“壮实”来形容了,若是再将标准放低一些,可用“丰腴”来形容,达到了唐朝“以肥为美”的那种“肥”的层次。换句话说,吴笛到唐朝,已经能算美人啦。

而她那原本腮帮肉鼓鼓的脸颊,已经瘦了下来,本来就十分精致的五官,回复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上。

这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十分不同了,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她勉强能算“中人之姿”的话,那现在她就可以称得上“中上之姿”了。

况且,她的肌肤本来就十分白皙细腻,这些日子又非常注重保养,所以上面没有一丝瑕疵,如同一个真正的瓷娃娃一般,让人想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她一个月以前容貌可以打个50分,现在起码能打65分了,自拍发到网上再ps一下的话,已经有了点女神风范。

吴笛一边拿着自己以前拍下来的,为了刺激自己的、完全不忍直视的照片,一边照着镜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而她现在的动力,更加充足了。

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望着桌子上几张“未来自画像”,这素描上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然的瓜子脸,漆黑如墨的直长发梳理成了优雅的“姬发式”,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密而纤长,琼鼻挺而精致,樱唇小而丰润……

她越看越是迷醉,只是喃喃道:“真是美丽呢,我的缪斯女神……”

这一个月来,她也经历了传说中的“大姨妈”,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体质天生就不错的缘故,又或是她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都非常健康,所以这“大姨妈”对她来说,似乎也没多大感觉——她在心理上也没有什么烦躁不安、莫名火大、空虚寂寞冷,也许是瘦身效果显著的原因?

最奇葩的是,那流出的红色液体,还让她有种猎奇的乐趣,好吧,她这么欢乐,真是要给那些饱受“痛经”困扰的女孩道歉呐!

不过让她稍稍有些气馁的是,似乎自己的投稿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回复,没寄样刊也没寄稿费单,但想到这本《青春祭》是月刊,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将下一个月的杂志做出来,她只能安慰自己邮件已在路上。

穿上蓝白相间的土气运动服,吴笛才发现,这运动服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显得过于肥大了,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苦恼,反而愈发愉悦了。

继续坚持下去,就可以去买各种美丽漂亮的衣服穿了,还要穿短裙、丝袜、哥特式连衣裙,怎么美丽怎么诱人,就怎么穿!

身为女人,就是要做红颜祸水,就是要迷倒全世界的男人!

好吧,这只是她一贯的中二想法而已,如果所有男人都爱上她的话,让腐女们怎么办?

心情不错地走进班级,吴笛发现前些日子的月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成绩表已经贴在了前面的墙上,她随意瞟了一眼,发现第一名是她自己以后,便不再往下关注,不过土鸡瓦狗耳……

她的成绩是:语文107(120),数学120(120),英语109(110),物理100(100),化学100(100),括号中的是这科的满分,英语加上10分的口语,满分才120,而口语是不会在月考中测试的。

数理化三门满分,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三门理科,都是有准确答案的,而语文在阅读理解与作文上,肯定会被扣分的,英语作文同理。

真正的学霸,必然可以在考试上将细节上达到完美,不会出现卷子一发下来,就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悔的情况。

像这次考试考了班级第三的吴迪,数理化三门总共扣了四分,他就在大肆后悔自己的粗心……

当他看到吴笛那高了他十多分的总成绩,不仅是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时,他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知道,这是吴笛应得的,不论是课间,还是课上,吴笛都在学习,甚至在星期四的最后一节活动课上,她也不会出去运动……

要是我也和她花费同样的时间在学习上的话……当吴迪下意识这样想时,想到吴笛那近乎完美的答卷,他的底气顿时就不足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让他都实在无法找到优越感的女学霸了。

之前那位认为吴笛会在月考上现出原形的同班同学,名为陈斌的家伙,这次彻底惊呆了,吴笛这位学霸确实现出了真正的原形!

陈斌有些不甘,心里怀揣着这绝对有黑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试卷去问吴笛问题,结果吴笛十分游刃有余地向他讲解起来。

听着吴笛那不急不缓的轻灵柔软的声音,他下意识望向这个女孩,女孩在用笔写着什么时,还轻轻将自己飘逸柔顺的头发拨到耳后,这个动作极为妩媚动人……

吴笛露出了一张精致完美的侧颜,让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忽然脱口而出道:“你不是吴笛!”

吴笛心中一震,难道这厮居然看透了她是被穿越的?他有阴阳眼?果然高手在民间?

却又听这位有些脱线的男生说道:“吴笛哪有你这么好看!”

陈斌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诸多同学的注意,有不少同学都哄笑起来,有人嘲笑他道:“陈斌你小子眼睛被狗吃啦,她不是吴笛是谁,只是人家瘦下来了而已!”

“吴笛这么认真,学习如此刻苦,瘦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啊。”

“啧,真没想到,她瘦下来还真的挺好看的……”

“我倒不在乎她长得如何,最重要的是,她能考出这样的成绩,还是全校第一,实在太厉害了!”某尖子生发自内心地叹服。

“对对对,以前她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同为优等生的家伙附和着。

[正文 第八章 亲人]

吴笛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回到家时,发现今日小姨居然在家。

在这一个多月中,吴笛也算是知道了小姨王静姝的工作是什么了,在某个简称为bbf的酒吧当“公主”,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晚上。

按理来说,每当吴笛晚上放学回来时,小姨就会出去工作了。

吴笛有些疑惑,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打开门,吴笛就看到难得素颜的小姨,正坐在客厅里玻璃桌的旁边,脸上带着微笑,津津有味地翻着一本杂志。

不得不说,小姨完全素颜的样子,确实比她那浓妆的模样要逊色得多,只能打个六、七分吧,不过她的肤质确实还不错,没有因为化妆而被破坏。

在吴笛看来,小姨根本没必要去化浓妆,最适合她的应该是日式裸妆,配合小姨那纤细的身材,一个清纯脱俗的女神,绝对能够迷住许多男人,尤其是那种涉世不深的公子哥。

她敢下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因为她当年作为一个公子哥,就被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脱俗的女人迷住过,后来才发现,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好吧,还是称之为“绿茶妹”顺耳动听一些。

在这个绿茶妹还未泛滥的时代,显然表面清纯就会让人误以为内心也清纯,而清纯的女人,总是会让男人升起一种保护欲。

“小姨,你今天怎么在家?”吴笛十分自然地问道。

不过似乎王静姝正看杂志看得入迷,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吴笛。

“晕,这结局这么这样!”王静姝的微笑尽去,狠狠地一拍桌子,样子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吴笛凑了过去,才发现这居然是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她一下子将样刊抢了过来,开心道:“我的小说居然发表了!”

“诶?上面真的有笛笛你写的?我还以为谁寄错了呢。”王静姝这时也挺惊奇,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外甥女还有写作才能。

“嗯,这篇《剑仙》就是我写的,我的笔名叫‘天净沙’。”吴笛有些得意洋洋,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小说。

“啊!居然是你写的,你怎么就把那么善良可爱的玉儿(女主狐妖)给写死了?最后的结局还那么悲凉,让我难过死了!”王静姝心情十分郁结地说道。

“嘿嘿,悲剧才有价值嘛,才能让人铭记。”吴笛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来,她现在与小姨王静姝的关系还算亲近,也不知是这位小姨本来就不了解原来的吴笛,还是原本就与这位外甥女很生疏,导致她根本就没察觉到吴笛的变化。

王静姝只是微微撅嘴,显然无法接受小外甥女的说法。

“对了,除了样刊以外,还有稿费单,你自己拿着去邮局取钱吧。”王静姝将那一张类似发票的纸递给了吴笛。

吴笛接过来后,往口袋一塞,然后又道:“小姨,这是我这次月考的成绩单,你看看吧。”

王静姝原本低落的兴致又变高了,她接过成绩单,看到第一名的就是自家外甥女时,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原来你的成绩这么好啊!哈哈,给小姨长脸啦,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吴笛从小姨的话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怕是和这位小姨住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毕竟她连吴笛以前的成绩怎么样都不知道。

吴笛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起小姨的话来,最后倒也大概知道了一些自己的过去。

或许这也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吴笛的父母从她初中开始就已经不和,这对吴笛那幼小的心灵伤害很大,她开始通过吃零食缓解压力,三年来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原本漂亮如完美人偶的她,成了胖妞。

父母吵了三年,终于准备离婚,却在路上出了车祸,双双去世。

吴笛的父母两家,都没有任何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只因吴笛的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除了一套房子以外,毫无任何积蓄遗产。

若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的话,要抚养这个胖妞拖油瓶不说,即使暂时得到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日后吴笛成年时,还要还给她,这等毫无任何回报的事情,有哪个傻子会去做?

然而,刚刚从某影视艺术院校毕业的小姨王静姝却毅然选择成为了她的监护人,除了出于同情以外,早年失去双亲的她其实是被如同母亲一般的长姐拉扯大的,她不能眼睁睁地对姐姐的女儿放任不管。

成为吴笛的监护人,也算是她对姐姐抚养之恩的报答了。

为了养活自己与外甥女,王静姝选择成为了一名酒吧公主,至于为什么艺术院校毕业的会去当酒吧公主,那当然是某个圈子的竞争实在太激烈,王静姝又没傍大款也没富二代男友还不愿被潜规则,长相也只能算中上,根本没那个资本去立足娱乐圈。

酒吧公主算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工作内容就是热场、酒水推销、ktv包厢营造气氛等。负责为客人调音,点歌,调酒,席间服务,她们是拿小费的,每个月还要交台费,破损费,罚单,每个场地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她们的收入也不等.

其实做公主的也挺不容易的,有的场地生意不好,就叫公主介绍公关,订位,达不到指标就罚款,罚单更是满天飞,本来夜场人与人之间就是勾心斗角,稍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排挤走了,每个月裁人更是提心吊胆,在夜场上班一点也不稳定,至于所谓的陪客人喝酒、玩色盅、打扑克、溜冰等等,完全取决与你个人。

吴笛在发现自家的小姨,并非她想象中的“外围女”,反而是颇为传统的女孩之后,只觉得有些惭愧,话又说回来,就算小姨出卖了身体,那也全都是为了养自己,那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去看轻她?

“想要什么奖励?”吴笛想了想,看着小姨的素颜,“我最近在网上学会了一种化妆方法,想拿小姨的脸试试,这个奖励行不行?”

王静姝先是一愣,心里自然觉得,笛笛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化什么妆?不过就算弄得不好,自己清理掉就行了,于是她点头道:“好,就让小姨看看笛笛的手艺吧。”

吴笛当然是十分自信的,她以前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其中就有个日本萌妹子,她那个化妆技术,简直就是一绝,现在她使用在小姨脸上,一定会让小姨成为清新脱俗的女神的。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韩国女人靠整容,日本女人靠化妆,中国女人靠ps……

“对了,小姨你今天不要工作?”吴笛随意问道。

王静姝的脸色微微变得难看,她叹了一口气,道:“被裁了啊,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总是有些女人太不要脸。”

王静姝话音刚落,就觉得有些不妥,她似乎下意识地没将自己的小外甥女当成一个孩子看,她马上弥补道:“笛笛,这事你不用管了,小姨马上就会重新找到工作的,你安心学习就行,先把中考考好,最后一定要考个好大学。”

吴笛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她这一辈子,总算是体会到了生活确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她从口袋中拿出稿费单,递给王静姝,道:“要不这稿费还是交给小姨你吧?”

王静姝愣了一下,眼神变得柔软起来,她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轻声道:“笛笛真乖,不过小姨可还没有窘迫到要你来补贴家用,这些钱,本就是你自己的,拿去随便花吧,生活上的费用,全部都由小姨来承担。”

王静姝心里想着,就算自己没法在其他酒吧找到工作,不如再去伪装成大学生当家教,或是去当保姆什么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

吴笛轻轻抱住了自己的小姨,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这静默之中,两人的心反而更加贴近了。

之后,吴笛开始帮王静姝化妆,从起初的生疏,到后来的娴熟,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当化好妆的王静姝,难以置信地对着镜子啧啧而叹时,吴笛在一边很是得意,眼前的小姨,已经从6分的中上之姿的女人,一跃成了8、9分的清纯女神,她甚至觉得此时的小姨,有些像前世的一个叫做“高圆圆”的明星。

不得不说,这日式裸妆,确实够强大的,裸妆的“裸”字并非“裸露”、完全不化妆的意思,而是妆容自然清新,虽经精心修饰,但并无刻意化妆的痕迹,粉底很薄,只用淡雅的色彩点染眼、唇及脸色。

王静姝此时脸上的肌肤呈现出宛若天然的无瑕美感,彻底颠覆了以往化妆给人的厚重与“面具”的印象,这裸妆特别适合像她这样皮肤质地好的女性。

“笛笛,你实在是太棒了!”王静姝抱着吴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吴笛也颇为享受,怎么说现在小姨可是清纯女神,让人看了就怦然心动,她忽然说道:“小姨,你以后就别去酒吧工作了。”

[正文 第九章 治愈人心]

吴笛劝小姨别去酒吧工作的原因很简单,虽说当“公主”确实无需出卖**,可有的时候却总会被有些客户纠缠。

还有胆大妄为色胆包天者,将一些“公主”灌醉了之后肆意妄为,最终在扔下一笔钱解决问题,这样的事情她又不是没见过。

吴笛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每个月稿费收入五千以上没问题,她的第一次试水就这么成功,使得她觉得利用脑子里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赚钱,是一件并不算很难的事情。

反正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又不止《青春祭》这一本月刊,还有《花季》、《时光碎片》等这样的半月刊,以吴笛脑中那些短篇小说的质量,想要在上面发表,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吴笛的目的也不是通过写这种青春言情小说来发家致富,只要能够保证能够正常的生活就行了。

而即将到来的中考,如果她能考取全市第一的话,还能获得学校的特等奖学金一万元,她有这个信心得到它。

王静姝在吴笛的劝说下,最终同意了这个小外甥女的看法,大约是见到吴笛都能写小说赚钱,她灵机一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试着写写小说,她倒也没自信去投稿,可如今闲下来的她,可有大把的时间去写网络小说了。

怎么说以前王静姝在学校里也是个才女来着,文笔还是有的,这次去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也算是增加了一些阅历。

有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当后盾,虽然想想挺不好意思,可她确实再也不想去酒吧了,又要化妆又要穿那种露骨的衣服什么的,还要防备着被客人揩油,更免不了与那些庸脂俗粉勾心斗角,她觉得太痛苦了。

吴笛挺支持王静姝的这个想法,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可以说是异常发达,盗版几乎没有生存的土壤,收订比都能达到1比0.8,而运气好的作者,小说的周边开发更是途径丰富,改编成网游、漫画、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倒确实能让作者大赚一笔。

将小姨“扳回正途”之后,吴笛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放下了,当初她在穿越过来第一眼看到这位小姨时,心里就挺反感,因为她的那副样子,实在容易和“二奶”“小三”“野模”等字眼联系起来。

虽说前世的她,玩了不少这么货色的女人,使得她脑子里有各种女人打扮、保养自己的方式,可她却并不希望自己的亲人也变成这样,这种靠吃青春饭的女人,如果无法搏出位的话,结果不容乐观。

“诶……笛笛,我忽然有了一个大发现!”王静姝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她的心中也放下了一块石头。

“什么发现?”吴笛微笑道。

“你变瘦了诶,笛笛。”王静姝看着吴笛的脸,“而且瘦了好多啊,一定有什么秘诀吧?”

吴笛有些不解,为何王静姝的身材都这么不错了,却还想着要什么秘诀……

好吧,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而已,追求完美,是永无止境的……

“当然有秘诀啦,要不我和小姨说说?”

“太好了,笛笛果然是小姨的宝贝,亲一个!”

“女人都这么腻歪么?”

“说得你好像不是女的一样。”

“呃……咳咳,我就说说健康作息时间与饮食习惯的重要性吧……”

吴笛不仅讲了自己是如何瘦身的,还告诉了自家小姨,要将自己的身材塑形成完美的话,可以去报个瑜伽、健美操之类的活动,每日的运动,最好是游泳。

王静姝考虑到现在家中情况并不乐观,自然没有答应,等到条件改善以后,她就与自家外甥女一起去做这种塑形运动。

吴笛觉得这挺不错,中考完后的暑假里,就可以进行了,除了塑形以外,女孩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事物需要培养,那就是——气质。

不得不说,气质这玩意有些唯心,可它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有的女孩,明明很漂亮,可给人的感觉却是所谓的“av气质”,而有的女孩,或许只是中上之姿,但一眼就会觉得她气质高雅,有“女神”风范。

气质的培养,家庭出身有很大的影响,然后便是自身的知识、素质、底蕴了。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并非虚言,所以吴笛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成为“女学霸”,这样培养出来的气质,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为其着迷。

……

学校中午午饭过后,有段时间是学生的自由时间,吴笛依旧坐在自己那个角落之中,将自己沉浸到知识中去,她最近主要在恶补这个世界的政治、历史。

让她有些无语的是,这个世界居然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共/产主义都没有,华夏现在是官僚资本主义,一般做官的,家中都有丰厚的产业,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中修的官商结合虽然已是常态,却远远没有这个世界明目张胆……

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却觉得挺幸福,底层人民都期盼着实现自己的“华夏梦”……

看来官僚资本已经完全控制了舆论,洗脑洗得太彻底了……

吴笛为这个世界的人民感到悲哀,他们似乎天然就觉得权贵高人一等,底层人民的梦想,也是成为权贵,然后剥削压迫人民。

吴笛并没有为这种事纠结太久,只是心中隐隐存了一个想法,她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弄出来,那本神作《资本论》简直道尽了资本主义的邪恶本质。

自己这样一做,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自己会不会被封为“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什么的,这可是“文科学霸”的最终追求了。只需想想,日后某国领导人,高举“吴笛主义”“xx思想”“xx理论”就是一件很燃的事情……

吴笛是有自知之明的,也许她能够在数理化竞赛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要说在真正的科学领域有所建树的话,那实在是为难她了,她在理科上的天赋,远远不如文科。

或许文科型学霸不如理科型学霸那么“硬”,但对一个女孩来说,其实在文科上的造诣,更能衬出她的魅力,理工科的优秀女孩,总是会让男人觉得生猛、毫无情趣,而文艺女青年,则会让男人觉得浪漫、有内涵……

当然,物理学霸——穹乃妹妹是个例外。(出自《事象的宏图》,强烈推荐此书,本人心目中的神作。)

就在吴笛因为思考华夏政体而稍稍分神之时,忽然听到两个女孩交谈的声音——

“薇薇,你在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同桌名为吴晓婷的女孩问道。

“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这月考完了,放松一下呗。”夏薇薇笑着说道。

“嘿,你这次可是考了全班第二呢,语文109全班第一,实在厉害!如果数理化都满分的话,你一定第一了吧!”

“怎么可能,我理科还是不行,那个叫‘吴笛’的女生才厉害呢!”

夏薇薇留着齐肩短发,容貌秀丽,身材匀称,班上可有不少男生都暗恋着这位“女神”,连吴迪这等心高气傲的男孩,都对她挺有好感。

她的文科成绩非常不错,语文比吴笛还高了两分,英语这次也是108仅仅差吴笛一分,可惜她数理化三门扣了五分,所以屈居班级第二。

两女作为同桌,关系十分不错,又聊了一会天之后,吴晓婷才道:“我也挺喜欢看《青春祭》的,要不我们一起看吧?”

“没问题!”夏薇薇将杂志移过去一些。

夏薇薇正要开始看这篇名为《剑仙》的文章,看到这个题材居然是仙侠时,不由微微皱眉,心道,是这种题材啊,我不喜欢看,我还是喜欢看校园类的。

待到看到题记为“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她不由眼前一亮,拿出自己的摘抄本,一边抄下这首“词”,一边道:“这首原创的‘楚词’实在太棒了!”

吴晓婷疑惑道:“这是原创的‘楚词’?不会是抄的吧?”

夏薇薇摇了摇头:“绝对是原创呐,‘秦诗楚词’中我最喜欢‘楚词’了,背了好多呢,这首《天净沙》从来没见过。”

吴晓婷有些不信,直接偷偷摸出手机上网查了起来,发现果然是原创!她不由赞道:“这个作者挺有才嘛!”

夏薇薇这时已经被情节勾引住了,她看到这善良的狐妖与剑仙之间的温馨情节,不由心情愉悦道:“确实呢,这作者文笔实在太好了,这看来是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我就是喜欢看这种温馨的情节……”

吴晓婷也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不喜欢看悲剧。

随着情节的进行,夏薇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一贯喜欢摘抄优美句子的她,这次却并没有停顿,而是一口气看到了结尾……

吴晓婷看得很快,完全是囫囵吞枣,她看完后,很没淑女风范地怒骂道:“靠!郁闷死了,小狐狸那么善良可爱,就这样给写死了?”

夏薇薇也一脸悲伤,作为一个很是文艺的女孩,她有着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内心,她幽幽道:“剑仙只是表面上斩断了情丝而已,即使证得大道,又能如何呢,‘断肠人在天涯’啊,呵呵……”

[正文 第十章 强烈的读者反应]

吴晓婷与夏薇薇感慨过后,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几乎升起了同样一个想法——这个作者太坑了!

明明把前面的感情写得那般甜蜜治愈,最终却来个让人致郁无比的结局。

若非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比较玄幻,真实性为零,夏薇薇这等敏感纤细的女孩,也许会被“治愈”得偷偷哭泣。

现在她虽然一脸悲伤,可却还没因为看了一篇文就落泪这样夸张,只是心里真的很不好受,然而不得不说,其实有不少女孩就爱看这种虐文,越虐越纠结,就会越让她们产生一种扭曲的快感。

夏薇薇回过神来之后,开始用摘抄本摘抄这篇文中不少优美的句子,首先自然是那首《天净沙》,其次则是诸如“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之类的很能让作文出彩的装逼句子。

她的语文成绩可以这么好,自然是因为平日里喜欢阅读,并且随时随刻都积累的缘故,有的人看书,直接看爽了就过去了,而她却很善于从书中汲取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吴笛的眼睛还算不错,自然便将两人的模样变化收入眼底,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名为“愉悦”的微笑,她觉得自己的笔名不该随意取这个“天净沙”的,还不如叫“爱的战士虚渊玄”……

这个时候,教室里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同学,吴迪穿着清凉的t恤,满头大汗,手中还抱着一个篮球,他将篮球往自己教室后面储物间的柜子里一放,然后倒了一杯冷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姿态很是豪放。

吴笛有些吃惊地望着这个陌生的“自己”,她前世可真不是一个运动少年,要锻炼身体的话就是独自一个人去健身房,怎么这小子初中居然开始打起篮球来了?

吴迪偷偷向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巧两人目光碰在了一起,鬼使神差之下,他给对方抛了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媚眼……果然她就是喜欢运动型的男生,居然在关注我呢,吴迪有些自恋地想着。

吴笛轻哼一声,这小子还是这德性,自以为很帅的举动,在她看来,却是异常幼稚可笑,她低下头,沉浸到知识中去,懒得再关注“自己”,那会让她觉得莫名的羞耻、丢人,这毕竟是过去的自己啊……

吴迪又偷偷瞥了那个角落一眼,发现对方已经埋头做自己的事,他只觉得心中有些小失落。

吴迪索性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左边,看看这俩女生在干什么,发现夏薇薇与吴晓婷两人在合看一本杂志,他凑了过去,很是熟稔地向两人打招呼道:“在看什么呢?”

夏薇薇比较文静内向,刚刚被“治愈”了一下,她还没缓过来,自然懒得理会吴迪,倒是吴晓婷与吴迪混得挺熟,毕竟两人就隔了一个走道。

吴晓婷微笑道:“一本言情杂志而已,你肯定不喜欢看的。”

吴迪其实是想去和夏薇薇搭讪一下的,发现对方也不理会自己,他感觉挺自讨没趣,所以便附和道:“对啊,言情小说一点意思都没,女生只会写情情爱爱,又哪里会写打打杀杀,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打斗精彩、快意恩仇的小说。”

“嗯嗯,所以说大班长你还小,嘿嘿。”吴晓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迪“幼稚”的本质,他还没到情窦初开的时候呢。

“对了,等会上课把杂志借给我吧,要不然好无聊的。”吴迪依然狗改不了吃屎。

“行,不过你可别被老师收了,这可是我们家薇薇的。”

“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就算被收了,那我肯定直接承认是我自己的,然后再买一本赔给夏薇薇好了。”

吴迪的这种“敢作敢当”“讲义气”确实也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他是少有的不会向老师打小报告的班长,若非他确实家世很硬,哪轮得到他来当这种“刺头”班长。

下午上课时,吴迪如愿拿到了这本言情杂志,其中校园言情类的,他一律不看,一点意思都没。

很快,他就找到了这篇名为《剑仙》的小说,看这名字,就合他的胃口,装逼的优美句子,也让他感慨了一下,这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

不过,小说中剑仙与狐妖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他只是匆匆扫过,他的注意力全部那些打斗描写吸引了,他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居然是大反派的那个魔君……

吴迪觉得那个魔君实在太帅了,不少修士都死于在那优美的琴声之中,而他看到魔君偷袭剑仙时,心中叫好,他就喜欢看到反派算计正派。

待到看到后面剑仙“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时,他在为剑仙的牛叉感慨时,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果然,剑仙最终把他喜欢的魔君给化为灰灰了……

不爽啊不爽啊,吴迪觉得这个故事什么都好,就是结局太坑,为什么不是魔君赢呢?好吧,由吴迪与夏薇薇两人的读后感觉,就可以看出男生与女生的思维差别了。

但话又说回来,吴迪觉得故事还是非常精彩的,尤其是打斗情节,他暗暗收回了之前那句“女生不会写打打杀杀”的评价。

“天净沙”这个作者,第一次让他有了印象。

这个时候,一向上课认真听讲的夏薇薇,却也在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她在咬牙切齿地写着“读者反馈与评价”。

一般来说,以前夏薇薇都是直接把这玩意扔掉的,可这一次,她实在心里很郁闷,她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剑仙》,她给了剑仙“五星”的最高评价。

可在读者反馈上,她却毫不留情地控诉作者实在太“坑”,在这字里行间里,却充满了她对这篇文的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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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多日,读者反馈与评价终于全部汇总到了《青春祭》的编辑部中。

负责《剑仙》那个版块的名为胡亦菲的编辑,拿着汇总的评价表来到主编苏曼文面前,颇为激动地说道:“这次读者们对《剑仙》这篇小说的评价很高啊,总评4.3星,主要是有一部分都打了个0星,这一定是因爱生恨吧……”

说到后来,胡亦菲已经轻松地开起玩笑了,这篇《剑仙》是她一意孤行地挑选出来的,似《青春祭》这样的老牌青春言情杂志,其实新人很难出头,若非《剑仙》确实质量过硬,它还是得让位于老作者。

胡亦菲将反馈表中一些写的很有意思的挑了出来,然后递了过去,上面写着:

“天净沙的这篇《剑仙》写得实在太好了,那些原创的古典诗词,完全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还有我最爱的打斗情节……我个人强烈建议贵杂志多刊登一下他的小说。”

“《剑仙》这篇文,好就好在前后的‘反差萌’,反正我看了之后实在郁闷得要死,天净沙她就该写甜文……期待杂志上能刊登她写的校园喜剧小说。”

“看了《剑仙》后,我一不小心气得把杂志给撕了!我还是第一次判断错了结局,为什么有情人不能在一起呢……最后,果然我还是喜欢看这种猜不到结局的文章,希望天净沙能够再写出这样同类型的好文!”

“天净沙!!!!!!我要宰宰宰宰宰宰宰宰(n个)了你这个魂淡,害本小姐一晚上没睡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次如果你再写这样的文的话……果然我还是很喜欢!!!!!各位编辑大大,我是不是没救了?>.<!。。。。。”

……

苏曼文一身ol装,颇有女强人的威势,她翻了翻这些读者反馈,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已经有多少时候,没有这么热烈的读者反应了?

她扶了扶眼镜,表扬道:“这次你做的确实不错,很有魄力,读者反馈也比较好,有很多比较激动的读者,甚至还写信到了我们编辑部,这些信,可都是写给那位‘天净沙’的。”

胡亦菲笑道:“我猜啊,这信中肯定都是‘骂’这个天净沙太坑人的,前后反差太强烈了,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这天净沙的文笔确实不错,尤其是这古文的修养,仿佛是信手拈来,也不知这人有多大了。”

“这就不用管了,我们《青春祭》可不像某些小说杂志,喜欢包装炒作作者,有我在的一天,我们杂志永远秉持着‘文章为首’的风格,我觉得以这天净沙的实力,完全可以让她尝试下连载。”苏曼文淡淡道。

“诶?这也太快了吧,主编你的魄力可真不小。”胡亦菲吃惊道。

“唔,确实还是该等等,毕竟对方也是‘新人’,看看对方接下来的表现吧。”苏曼文想了想,决定还是稳妥一些。

毕竟“连载”可不是随随便便开玩笑的,好的连载,可以让杂志的销量上一个台阶,而坏的连载,则会拖累整本杂志。

[正文 第十一章 六月]

吴笛本人自然不知道,她的小说居然获得了那么多读者的好评,直到《青春祭》杂志社的那位编辑胡亦菲在网上联系吴笛时,她才知道有许多读者读了《剑仙》之后,都“感触颇深”,立马提笔写信给她。

这个世界当然也没有了叫“qq”的这种聊天工具,但在吴笛看来,这个世界华夏用户最多的聊天工具,其功能其实与qq差不多,也许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惯性吧。

吴笛在投稿时,自然附上了这个世界聊天工具的帐号,使得胡亦菲很方便地就联系上了吴笛,胡亦菲除了告诉吴笛她的小说《剑仙》很受读者好评以外,还有便是向吴笛约稿,她还告诉吴笛,若她接下来的小说继续受欢迎的话,会考虑让吴笛尝试下连载。

吴笛知道这个消息后,自然有些小小的兴奋,在杂志上连载什么的,那可是人气高的作者才有资格做的事情,她自己都没想到,玩票性质用来补贴家用的写小说,居然还真的“写”出了名堂。

几日之后,吴笛很快便交了稿,小说名字叫做《简单爱》,这是一篇校园喜剧小说,百分百纯治愈向的小说,中间虽然有些小波折,但结局是比较美好的,风格类似《剑仙》的前半篇。

吴笛不写悲剧,自然是有她深层次的考虑的,如果自己的这个笔名“天净沙”被人打上一个“致郁人心的爱的战士”的记号的话,以后自己一写悲剧,人家就有了心理准备,这哪还能真正治愈到人?前世岛国那位脚本大师虚渊玄就是个例子啊……

悲剧,那是铺垫出来的,在各种甜文之中,夹杂一篇重量级的虐文,其“治愈人心”的效果一定更上一层楼!

吴笛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愉悦的笑容。

胡亦菲在看到这篇《简单爱》时,一开始还以为这位文笔极佳的天净沙会继续之前的风格,但发现这结局居然如此美满之后,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嗯?难道天净沙老师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和“致郁人心”挂上钩了?

小小的吐槽了自己的一句后,但她也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位天净沙老师的这篇校园喜剧,其质量是很高的,一贯的温馨治愈风格之中,还加了些十分有趣俏皮的语句,读完之后,整个人都暖暖的、甜甜的,让人心情都放松了起来。

胡亦菲果断采纳了吴笛的这篇校园喜剧,并愈发觉得,这位貌似“新人”,实则极有可能是某老作者马甲的天净沙,确实是有连载实力的。www.wzflse.com

时间渐渐向前,在这期间,吴笛并没有只选择《青春祭》这一家杂志,她还“写”了几篇,分别投给了其他杂志,其中有的顺利发表,有的却也石沉大海。

不过事实证明,通过当一个单纯的自由撰稿人,每月大概五六千的稿费收入,勉强能够养活自己与小姨两人,她甚至还有闲钱给自己买了只手机。

这手机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前世买来装逼的什么“纯手工打造”、“限量版”诺基亚vertu,而是两千左右性价比较高的智能手机,功能倒也十分齐全,玩玩手游什么的都挺流畅。

小姨王静姝在网上连载的小说,也有些磕磕绊绊的签约上架了,不过订阅不怎么样,一个月加上全勤的收入也就一千五百左右。

但吴笛与王静姝两人,每个月的支出,加起来也就三千左右,所以这几个月下来,加上以前父母的遗产,两人的存款已经有五万左右了。

写小说这件事,并没有耽误吴笛的学习,她每月花在小说上的时间,估计连二十四小时都没有,谁让她脑子里的“存货”充足呢。

现在吴笛也算是稳定地为两家杂志写稿,月刊《青春祭》与半月刊《时光碎片》,一个月加起来交稿不到两万字,这对某些“神速流”的网络写手来说,估计就是两三天的事情……

六月到来,中考终于临近了。

吴笛将近三个月的瘦身效果,可以说是惊人的显著!

如果那些骗人的减肥药看到吴笛这样的变化的话,一定会挥舞着支票去请她拍减肥广告!

可吴笛能够瘦身成功,根本就没有服用任何药物,全都是因为她那惊人的毅力,或许每日坚持锻炼还算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前世今生都是个“吃货”的吴笛,却硬生生地抵制住了美食的诱惑!

要抵制美食的诱惑,说起来挺简单,但真正做起来绝对需要极大的毅力,这一点,只要有过减肥瘦身经历的女孩,应该都明白。

而且吴笛本身其实底子是不错的,只看以前小学时,那只可爱迷人的小萝莉的模样就知道了,后来的吴笛,因为家庭原因,各种暴饮暴食、不规范的生活作息时间等,才导致了她变得那样臃肿丑陋。

许是因为吴笛在学校太过低调的缘故,很少有人发现她那惊人的改变,而吴笛的同班同学,更是因为“灯下黑”的缘故,导致吴笛明明发生了剧变,却仿佛没看到……

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当你长久与一个人相处,她在每日内的小小的变化,反而不容易发现,倒是你与一个熟人分开几月,再见面时,就会猛然惊觉,这人真是几个月之前的她?

不过,总有那几个人,是例外。

比如,吴笛的小姨王静姝。

晚间的时候,吴笛在家中沐浴完后,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六月已经有了些夏天的味道,她在家中穿得十分清凉,随着对自己身材的越来越自信,她常常就是穿简单的t恤和超短裙。

王静姝这三个月来,已经完全回复到了她在大学时的宅女生活状态,每日除了写文,就是看小说、动漫、电影,这生活可以说是“颓废不堪”。

若非她这么宅,又怎会沦落到去酒吧当“公主”的地步,凭借着在学校与同学、老师的关系,怎么说混进娱乐圈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她也是科班出身。

[正文 第十二章 裸足]

可惜王静姝自己不懂经营这样的关系,即使她在演戏上确实有天赋,却也终究没有发挥的机会了。

当然啦,她自己可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虽说她确实热爱表演,否则当初成绩优异的她也不会选择报考艺校,然而随着她越来越了解这个社会,自然明白,没有背景的女孩要想真正成为明星,那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娱乐圈这种名利场,无论在哪个世界,其实都是大同小异。毕竟有那么多想要成为明星的年轻人,凭什么你这种不过中上之姿,又没关系背景,又不想付出一些东西的女孩可以成功?

王静姝刚刚上传完一章小说,正在补一部百合题材的新番,她觉得bl**什么的,已经看腻了,她已经腐到了深处,之后开始扩大了自己的狩猎范围,居然爱上了宅男比较喜欢的题材——百合。

看着看着她觉得挺有感觉,百合似乎也不比**差嘛……

诚然,王静姝虽然喜欢上了bl、gl,那也仅限于二次元,对三次元越来越无感的她,可不觉得三次元的bl与gl是什么美好动人的事情,总之,二次元赛高!

王静姝从自己的房间出来,准备去弄杯果汁,恰巧便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在拿着吹风机在吹她那渐渐留长的头发。

在吴笛“虎背熊腰”的时候,她留的可是短发,可以想象,这短发胖妞给人什么样的观感……

王静姝下意识看了自家小外甥女一眼,顿时便移不开眼睛了。

吴笛背对着她,上半身被浴巾包裹着,但下半身那修长笔直的大腿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这、这……什么时候笛笛的大腿居然这么纤细漂亮了?王静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大腿倒也不是越细越好,最重要的是,腿型要美观,所以有时候也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明明一个女孩的腿很细,别人却觉得她的腿很丑,是畸形的,这就是腿型不美观,而另一个女孩的腿并不算细,却会让男人觉得非常性感,这就是因为腿型很美观。

吴笛如今的这双**,可以说是真正的美腿,腿型首先就很完美,看起来十分纤细却又不缺肉感,肌肤十分光滑白皙细腻,两腿是那样笔直修长,并拢起来,双腿间竟然没有一丝缝隙……

王静姝的目光,从自家小外甥女那修长的美腿向上移去,才发现浴巾裹住臀部,竟然也是这般娇翘诱人,若她是个男人的话,一定特别喜欢用所谓的“后入式”,那种滋味,肯定快活似神仙!

当她看到吴笛的纤腰处,浴巾裹得十分蓬松时,就知道这小外甥女的腰围已经完全瘦下来了。

这、这实在是不科学啊!王静姝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神情颓败,怎么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身材,居然被自家小外甥女在短短几个月内反超……不,还有一项,女人最重要的事物之一——胸,一定比笛笛大的。

王静姝正松了一口气时,忽然神色更加颓废起来,脑中的灵魂,仿佛以一种“orz”的形状跪了下来……跟十五岁的小外甥女比胸围,你这个做小姨的还真是有出息啊!?

吴笛转过身,看到自家越来越像宅女的小姨,神情颓然,不由停下吹风机,走到小姨身旁,关切道:“怎么啦,小姨?”

王静姝的目光停留在了吴笛的胸上,顿时更忧郁了,她发现,吴笛的“潜力”,绝对要超过她这个小姨呐!

“笛笛,你的变化,也太夸张了吧,身材居然变得这么好了!”捏着自家小外甥女的脸,王静姝用一种幽怨地语气说道。

吴笛躲开小姨作恶的手,只是嫣然一笑,如此妩媚动人,她柔声道:“如果小姨也学我吃那些减肥餐,一定也能像我一样。”

王静姝被吴笛的笑容弄得又是一呆,天呐,这是多么甜美的笑容,一张纯净无暇的、仅仅有些婴儿肥的天然瓜子脸上,那两只纯澈的大眼睛,微笑起来的模样,实在太漂亮了!这简直是坠落在人间的天使!

原来,三次元也还是有救的嘛!因为它居然也能出现如此完美的女孩,还是自己的小外甥女!王静姝在心中怒吼着。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王静姝,想到之前小外甥女的话,断然摇头道:“那些黑暗料理,我绝对不会吃的……混合蔬菜汁什么的,真亏你想得出来?”

吴笛抿嘴笑了笑,显得十分矜持优雅。

“小姨,帮我按摩一下腿吧,今天体育中考,可累死我了。”

听着吴笛那娇软动听的声音,王静姝根本就生不起反驳的心思。

“笛笛,啊不,女王大人,您说什么都行。”王静姝俨然忘了刚刚的忧郁,宠溺地说道,“对了,体育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四十分满分,没有任何问题,我可是天天都锻炼自己身体的。”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吴笛来到了自家小姨的房间,小姨虽然越来越宅,可却是极其爱干净的,如今她可是包办了家中的一切家务。

舒舒服服地往柔软的床上一趟,她将脚随意弯曲在那儿,王静姝羡慕地看着这双美腿,如果她是男人的话,这双腿,就够玩一晚上了……

王静姝轻轻地为自家小外甥女按摩着大腿,在按摩时,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双腿是多么具有弹性,手感实在太过美妙了……

待到她小心翼翼地捧起吴笛的裸足时,她终于忍不住啧啧而赞道:“笛笛,你这双腿,可真够迷人的。”

吴笛听到小姨的话,心里挺得意,她有些忘形地说道:“我自己也这么认为的,在我玩的女人当中,没有哪个的腿,有我的这么好看……”

“你玩的女人?”王静姝疑惑道。

“啊、嗯、咳咳……说错了,我是说网上看到的那些美腿什么的,都比不上我!”吴笛糊弄道。

“嘿,虽然我也觉得确实如此,可笛笛你还真够自恋呐。”王静姝笑道。

“那是,我觉得我已经完全爱上自己了。”吴笛用玩笑的语气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王静姝笑了笑,仔细地品赏着手心中的裸足,她觉得这两只匀称的脚丫当真是越看越动人,那五个脚趾都是如此的可爱,而脚趾上纯净的趾甲,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同一颗颗迷人的珍珠一般。

王静姝低下头,轻轻地吻在自家小外甥女的裸足上,一脸陶醉……

[正文 第十三章 水手服]

吴笛被王静姝的动作弄得微微一惊,她讶然道:“小姨,你干什么啊?”

王静姝如同捧着珍宝一般地托着吴笛的裸足,只是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的脚丫实在太可爱了嘛,小姨忍不住就亲了一口呗……女王大人,请践踏您的仆人吧!”

吴笛这时忽然发现,自己的这位小姨,有些电波,思维实在跳跃太快,果然她这个“现充”无法理解愈发宅女的小姨的思路了啊……

这个时候,王静姝却主动捧起自家小外甥女的腿,将自己那如女神般清纯的脸蹭在吴迪的脚底板上,神情愈发陶醉了……

吴笛有些新奇地配合着这个游戏,她发现当自己“踩踏”在小姨的脑袋上时,似乎心里也有一种莫名的爽感。

她似乎自己也发现了,一种名为“抖s女王”的属性,在她的身上觉醒了。

两人也没玩多长时间,在这之后,王静姝觉得自己彻底已经没有了小姨的尊严,话又说回来,不知为何,她觉得这小外甥女身上,有一种远超年龄的成熟,让她下意识地将吴笛当作了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同伴、闺蜜。

王静姝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裹着浴巾的吴笛一阵猛拍……

吴笛不由嗔道:“小姨,你干什么呀?”

王静姝一脸狂热:“女王大人的浴照,绝对要收藏的!!!”

吴笛叹了一口气,到底谁是大人,谁是小孩啊……

“算了,你拍就拍吧,可别泄露出去。”吴笛嘱咐了一句后,便回房学习了,毕竟还有十几天就要中考了。

“放心,这些都是小姨的宝贝,才不会让别人看到呢。”王静姝大大咧咧地保证道。

吴笛回房之后,将围着的浴巾放下,开始对着镜子穿自己的内衣内裤,在此期间,她可是让自己好好地饱了一下眼福,除了发型还没达到她心目中理想的以外,其余的部位,已经相差不远了……

因为学校差不多已经到了自由复习的时间,所以对校服的要求,终于变得宽松起来。而吴笛早就不想再穿那并不适合自己的肥大校服了,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吴笛找到了一件小姨之前给她网购的水手服,好像这还是这个世界某个比较有名的动画中一个私立女子名门学校的校服,穿这种cos装去上学真的没问题吗?

挣扎一下后,吴笛抵制不住那种迷人的诱惑,试穿了一下,发现这服装挺合适自己的,只是裙子似乎稍稍有些短,能够露出膝盖。

照着镜子,吴笛对自己现在的模样非常满意,水手服将她那清纯动人的气质完全衬托了出来,她将自己那发质极好的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用一个粉色的发夹将刘海别起,露出了她那光洁饱满的额头。

她对着镜子优雅的笑了笑,发现自己那两只纯澈的眼眸中,充满了星星,显然她又在为自己的美貌而陶醉了……

这个时候,她还真想说一句——魔镜啊魔镜,这个世上最美丽的女孩是谁?

吴笛的目光又向下望去,一脸迷醉地点了点头。

现在她总算有些明白,为何前世自己的高中,明明有裙装校服,奈何那群女高中生,却从来不穿裙子了,稍显保守的风气应该是一个原因,但更多的原因,怕是对自己的身材不自信。

然而,拥有美腿的女孩,穿裙装的话,那绝对会使得她的魅力更上一个层次!这是吴笛在如痴如醉地欣赏自己裙子中两条美腿时的感慨。

对于穿裙子这件事,吴笛毫无任何抵触,也没因为什么两腿间空荡荡的,毫无安全感的说法,反倒觉得女孩就是好,夏天穿裙子特别清凉……

好吧,也许她以前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说,在改造这具身体的同时,那灵魂已经被身体同化了?

都无所谓了……

吴笛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反正她最爱的就是自己,如果有人问现在的她,是喜欢女人还是男人,那她会出现一个让人极端想骂娘的回答——

百合?切,你们这群三次元的庸脂俗粉也妄想俘获我的芳心?等到有各方面都超过我的女孩出现,说不定我还会对百合有兴趣,要不然我凭什么会喜欢女人,我自己已经是最完美的女人了!

有我存在的话,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已经失去了价值!

嫁人?呵呵,你们男人这种恶心的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级生物,也妄想把我追到手?省省吧,我对你们男人的心理不要太了解哟,你们以为我会是那种被人随便一哄一骗就找不到北的人?

我会随便施舍一点给予你们幻想,看心情好坏将你们随意玩弄于鼓掌之中,让其中最优秀的男人,仅仅只能够跪下来舔我的脚!想必在那个时候,你们这群贱男人也会屁颠屁颠地跪下来的吧?

啊哈哈哈哈……

咳咳……额,最近真是越来越中二了呢。

吴笛捂着自己的额头,将自己充满了恶意的想法压制下来,话又说回来,这其实就是她本人对所谓的百合党与嫁人党的恶意无脑嘲讽而已。总之,她会成为真正的独一无二的变身女。

吴笛现在才懒得考虑低级无趣的感情问题,虽说她的身材容貌已经接近了心目中的理想模样,然而此时的她,也才不过是个花瓶而已。

吴笛要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别人都无法超越的奇迹,成为真正的女学霸,这才能真正达成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形象。

吴笛这样想着,便打开了自己的书本,开始静心学习,她一直在完美地执行着自己的作息时间表,就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

即使身材已经基本恢复原样,她也不想改变自己这最健康的生活态度,不过在美食上,可以稍稍放开一些了。

不过吴笛为了控制好卡路里,决定自己动手学习厨艺,选择既能维持自己完美身材、尝起来又非常美味的食物。

第二天终于来临,焕然一新的吴笛,要去学校了。

[正文 第十四章 绽放的少女]

虽说穿水手服确实可以将自己的清纯气质完全展现出来,不过这水手服胸前的类似红领巾的玩意,总让吴笛有种重新上小学的错觉……

走在马路上的吴笛似乎有些后悔穿这么“招摇”的衣服了,她为了让自己的打扮在清纯中透出一丝可爱,特意穿了一双松松垮垮的泡泡袜。

好吧,现在的吴笛,自然已经成了清纯与可爱的化身,然而,在华夏这样穿着的初中生,实在太少了,她感觉自己就像是日漫中走出来的人物一样,和这个腐朽的三次元世界格格不入……

不管了,反正以我为主就行了,为何要在意他人的看法呢?无论如何,她首先应该取悦的便是她自己。

这样一想,吴笛的念头终于通达起来,她觉得自己这样打扮,才符合心目中形象完美的初中女孩!

穿着水手服,清纯可爱的吴笛,很快就吸引了街上不少男人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吴笛自然有所察觉,她也没有产生什么恶心不适的心理,更没有什么自得意满,反而是充斥了一种淡淡的嘲讽,男人,果然就是这样变态的低等生物呢,连一个初中生都不放过……

吴笛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她正欲走进学校,一个值日的男生,却拦住了她,这男生叫做刘军,今日他检查校牌。

若是吴笛穿着校服的话,他一定不会查她的校牌,而她却没穿校服,自然要查一下她是否是本校的学生。

说起来,刘军也算是自诩这某初中的一条狼了,对哪个年级有哪些美女,都非常了解,他在这初中三年,就没见过吴笛这么清纯可爱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两只眼睛大而纯澈,睫毛又密又长,五官如此精致仿佛就像是一个完美的洋娃娃,她穿着一身素雅得体的水手服,胸部颇为明显的隆起,下方那百褶裙下露出了膝盖的白皙纤细的美腿,而那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则为她那清纯的气质中增添了一分可爱的气息……

啊啊啊!这么可爱的就像二次元走出来的女孩,真的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为什么我在这学校三年,都毫无印象?

刘军有一种自己初中三年都白过了的挫败感……

感受着刘军那炽热的目光,吴笛倒也懒得在乎,只是掏出了自己的校牌,递了过去。

刘军颇为拘谨地接了过来,看了看校牌上的照片,在看了看眼前的美少女,他硬生生地挤出一丝笑容,温和地说道:“同学,你要是想来我们学校参观,可以直说,为什么要拿别人的校牌来混过去呢?”

“呃?这就是我的校牌啊……”吴笛惊讶地说道。

刘军这时有些晕乎乎的,死了死了!完蛋了完蛋了!丢魂了丢魂了!这么清纯可爱的少女,说话声居然也如此轻灵动听,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若不是作为学生会成员的责任还约束着他,他早就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这少女过去了,他怎么忍心为难这么可爱的美少女……好吧,这不过是他找的大义凛然的借口而已,实则他就是想与少女多说一说话。

吴笛这时顿悟了,自己校牌上的照片,可是一年前拍摄的,难怪会造成这样的误会!之前因为都是穿着校服,那肥大的校服完全遮掩住了她的身材,而吴笛的容貌,并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惊艳的,反而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

吴笛便耐心地向刘军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黑色的挂着政府牌照的汽车停在了校门口,拿着挎包的吴迪睡眼惺忪地从车中出来,走向校门,开始了自己这一天的期待。

没错,除了王静姝以外,吴迪便是发现吴笛变化那般巨大的另一人。

而不知为何,吴迪却觉得,吴笛的影子已经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了,无论是以前的“胖妞”,还是现在的“美少女”。

发现这种情况后,吴迪连上学都变得热衷起来,他都已经将吴笛来学校的时间都记录了下来,每天早晨都来制造“偶遇”,这可苦了超喜欢睡懒觉的他……

一个靓丽的背影很快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嗯?这个穿着水手服的妹子是谁啊?好像从来没见过嘛,话又说回来,在华夏,真会有初中生会穿水手服?

不过从背影来看,似乎有些完美得过分啊,简单的马尾挺好,不过最好的是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美腿,简直可以打满分!

总之比他在网上看得那个什么“泥轰萌妹子美腿图集”要完美得多,以泥轰少女腿部的资质,还真敢穿短裙出来,大部分都是萝卜腿的泥轰妹子伤不起啊……

千万可别是背影杀手啊,要不然白瞎了这两条腿……吴迪在心中祈祷着。

吴迪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看到了女孩的侧颜,还没睡醒的他不由嘟哝道:“这女孩长得挺清纯可爱的嘛,尤其是那双眼睛,可真是纯!不过好眼熟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吴迪很快就听到了女孩那让他实在难忘的悦耳声音……

“诶诶诶?这、这、这、这……不是吧,是你!”吴迪的睡眼一下子消失了,指着吴笛,因为太过惊讶,居然忍不住喊了出来!

吴迪虽然早就注意到了吴笛的变化,却也无法想象,当吴笛换了一身衣服打扮时,会给他造成这么强烈的冲击!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击穿了!

原来这世上,真的会凭空出现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

刘军见到吴迪,先是看了一眼离去的政府车,然后对学生会长吴迪有些谄媚地说道:“老大,你认识这同学?”

吴迪强自平复下自己的心境,道貌岸然地点了点头,道:“她是和我一个班,你不用查她校牌了,她刚刚的解释是实话。”

刘军恋恋不舍地将吴笛放了过去,而吴迪则紧随过去,让刘军心里颇为羡慕,看来老大似乎早就对这女孩上心了啊……

[正文 第十五章 瞩目]

吴迪与吴笛并排走在一起,不过两人之间有明显的距离,一看这关系就没多么亲近。

吴笛并没有将这个在自己眼里,就是代表着“幼稚”“可笑”“黑历史”的吴迪放在眼里,对于吴迪这些日子来的举动,更是不闻不问,她所关心的,只有如何让自己更加完美。

然而吴笛没有注意到的是,吴迪因为她也悄然间改变了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体现在身体之上,原本单薄瘦弱的吴迪,不仅个子迅速窜了上来,就连身体也壮实了许多。

不过吴迪现在的身高还比高挑的吴笛略矮,但考虑到男孩的生长潜力,他以后绝对会比吴笛要高。

不得不说,在吴笛努力成为“阿尼玛”时,吴迪也在悄然间成为“阿尼姆斯”,吴笛自身的改变,带动了吴迪的转变。

而耐人寻味的是,阿尼玛与阿尼姆斯的第一阶段,都是外在身体的转变。

吴迪并没有主动与吴笛交谈,他每日早晨,都与她并行,这在单纯的他看来,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了。

那种陪伴着自己心中的百分百女孩,仿佛时间就在那一刻静默的美好,让吴迪深深地沉醉其中。

吴迪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真的陷入了情网之中,他的人缘挺好,有几个早恋的朋友,据他们所说,当真正坠入爱河时,会无时不刻地想着对方,最终甚至占有对方的身体……

可吴迪却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知道,当自己看到那个女孩埋首于书本之中,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时,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慌乱,唯有当他自己也认真努力时,那种慌乱的心境,才会平息下来。

没有任何恋爱的感受与气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察觉到了,女孩离他太远,他心中有的,只是无限的憧憬而已……

而此时虽与对方并行,身体的距离也许不超过五十厘米,然而精神的距离,相差到底有多远?

他总觉得,女孩对他的态度,是一种极端的俯视,每当他想要做一些可笑的事情,引起女孩的注意时,他总可以感觉到女孩眼中的嘲弄与不屑。

而正是这种不屑,让他极为迅速地成长起来!

就连班上的老师与同学都发现,吴迪那跳脱的性子已经变得沉稳下来,他的成绩,更是在最近的模考上大放异彩,若非文科实在弱于另一个吴笛的话,或许有望挑战那个已经被人冠以“妖孽”称号的吴笛。

这两位名字读音相同的学生,成了这个学校最大的传奇。

在要走进教室时,吴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不由对女孩用关切的语气说道:“课间操时的国旗下讲话准备好了么?”

吴笛点了点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吴笛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浑然不在意班中一些男生眼珠子快瞪出来的模样……

吴迪的耳畔回荡着对方轻灵的嗓音,心里觉得异常满足,他显然很了解吴笛那追求完美的个性,怎么可能没准备好?

他只是想与她多说一句话而已,能够多听到对方的一句话,那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大班长,那真的是吴笛?”同桌许兴难以置信地问道。

吴迪不知为何心里更加开心了,他很乐意看到她的美丽,被众人发现。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早就发现了。”吴迪微笑着说道。

“我靠,这简直、简直不可思议!”许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一刻的感觉。

随着班级里的同学陆陆续续地进来,今日如同花开一般绽放的少女,已经被所有的同学察觉了。

他们的目光,无论是男女,都向吴笛所在的方向瞥去,然后低声议论着,这个已经完全成为了“清纯与可爱”化身的美少女。

然而吴笛却依然恍若未觉,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那一如既往认真的姿态,配合她那越来越耐看的容貌,散发出了一种惊人的魅力!

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天然便有一种炫耀自己长相的**,她们也总是知道如何去吸引更多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有人才发现,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女孩,无需自己去炫耀自己、炒作自己,仅仅是认认真真地学习,不花哨,不做作,便能让人不自觉地被吸引……

这就是吴笛,学习是她最大的爱好,取悦自己,是她永远不变的目标。

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

吴笛依然坐在那个本该是最不会有人关注的角落,本来因为她的成绩,班主任曹老师有意让她坐更好的位置,但吴笛却婉拒了老师的好意,说自己更喜欢一个人坐,曹老师也就不提这件事了。

然而现在这个角落,却成了最让人关注的地方。

吴笛的身侧,隔着大概有两个过道距离的地方,有个名叫黄鹏的胖子,此人是个土豪富二代,成绩并不好,上课就是睡觉看小说漫画玩游戏,不过他的性格挺和善,从来不惹事,所以老师也懒得管他,反正这黄鹏是那种“毅然认错,坚决不改”的“好”学生。

黄鹏肆意欣赏着吴笛那完美的侧颜、上身那素雅的水手服、下身那纤细的美腿,然而他觉得最让自己心动的,便是吴笛脚上所穿的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岂可修,简直可爱得犯规啦!!

他实在忍不住了,便偷偷从口袋中掏出这个世界的“土豪金”,打开相机,先把闪光灯关了,然后悄无声息地对着吴笛拍下了几张照片……

黄鹏也是独坐,所以他的举动倒也没被人发现。

况且,吴笛是那种认真起来就全神贯注的女孩,一点都不会在意外面发生了什么。

黄鹏拍完之后,然后便故作补觉地伏在了桌子上,一只手则下方欣赏着自己偷拍的“杰作”。

他越看便越觉得吴笛实在太美丽了,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充满了深厚的底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吴笛的美,甚至让他都生不起一丝亵渎的**。

他忽然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这图片发微.博吧……

[正文 第十六章 最美丽的地方]

黄鹏的微.博,其实也没多少人关注,也就几十个人,其中有一些都是他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什么的,还有一些则是小学时的同学,有的也在这个初中上学,有的却不在这个初中。

他发的这个微.博,附上了一张吴笛的侧面照,晨曦从窗间钻了进来,在少女那整整齐齐地课桌上反射出了一片美丽的光晕,清风正拂动着窗帘,这是整张照片的背景,可以说与少女那完美的侧面照相得益彰。

黄鹏甚至觉得,自己拍下的这张照片,达到了艺术的高度,当然原因可不是他技术高,而是少女本身,已是一门艺术。

除了照片以外,他还写下了自己对这张照片的说明:本班班花,成绩全校第一,堪称最美女学霸,尔等还不素来跪舔?ps:泡泡袜好萌啊,乃们觉得呢?

将这微.博一发,他便将手机往口袋一放,只是伏在课桌上,偷偷欣赏佳人,恍然间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自己以前就没发现,吴笛居然这么美丽?

以前的吴笛,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黄鹏发现,自己居然想不起来了……不过也好,就当她是永远这样美丽就行。

而让黄鹏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个微.博一发,居然已经引起本班的几个也在玩手机的狐朋狗友们的注意,他们倒也没揭穿黄鹏猥琐的偷拍行为,而是直接转发了,他们心中也都充斥着一种炫耀心理,毕竟他们好歹也是吴笛的同班同学。

他们转发时还添了一句诸如“吊丝已经来跪舔啦~~~”“完全是二次元走出来的美女!水手服赛高!泡泡袜赛高!”“最美女学霸求交往啊……”之类调侃的话。

这些狐朋狗友,其中有一些微.博玩得挺溜,有人还和某大v在微.博上互相调侃过,所以可以想象,当他们一转发时,自然就有更多的人转发了。

接下来,连黄鹏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的一条微.博,最后会被数十万人转发……

虽说班上有所有的同学都对吴笛关注了一下,但却也没有关注太久,毕竟一个班总是有些美女的,吴笛的特殊性,也不过就是瘦身成功而已。

吴笛身上所穿的水手服,虽然让人觉得新奇,但却真的十分素雅,让人看了很舒服,不过看久了,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水手服确实比天朝的蓝白运动校服要惹人眼球。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班主任曹老师的数学课。

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都恢复正常了,所以曹老师一时间还没有注意到吴笛的改变。

他是个比较喜欢喊学生上黑板来讲解题目的老师,他觉得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自己,又可以让他自己也省力一些。

而在玩着手机的黄鹏,此时突然发现,转发自己微.博的人激增,随手关注他微.博的人,也多了起来,让他有些小兴奋……

忽然,他发现有好多人他,大体意思都是“确实给力!不过一张侧面照太少了啊,求正面啊!!”这类话,黄鹏挺想满足这么多人的要求,以便使自己的关注更多,奈何他根本找不到机会去拍吴笛的正面照。

黄鹏赶紧询问狐朋狗友们有什么好办法,他们的座位本来就离吴笛很远,当然也没什么好办法。

而在上面讲课的曹老师,正好讲解到了一道这次模考试卷上最难的数学题,全班只有三个人做出来。

曹老师将目光投向了吴笛那个角落,自然便看到她在专注地听讲。

对此,他不由有些感慨,这个吴笛实在太优秀了,明明都已经会做了,可上课依然十分认真,这样的女孩,不考第一,谁考第一呢?

吴笛也不是一个喜欢在课上出风头的人,只有老师喊她时,她才会不急不缓地从容给出正确答案。

这样的吴笛,其实都让老师有些小小的失落,因为他们会发现,在吴笛面前,他们的存在意义不是太大。

“女生吴笛,这道题由你上来给大家解答一下,让大家再次学习一下你那最标准规范的答题方法。”曹老师微笑地对吴笛说道,他为了区别吴笛与吴迪,直接在前面加了个“女生”“男生”,倒也十分方便。

曹老师的话音刚落,忽然引起几个男生莫名地激动,差点欢呼起来,黄鹏更是喜形于色,曹老师您真是神队友啊,不愧是哥们最爱的老班!

只要吴笛上去讲题,什么正面照、背面照,那全部都有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已经被一群猥琐男盯上了,她也没多说什么,而是干脆利落地站了起来,向黑板上走去。

这个时候,曹老师才注意到吴笛今日的穿着,他不由微微一愣,表面上依旧神色不变,只是在心中暗暗赞叹,这小女孩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话又说回来,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女孩,就应该这般美丽才对。

水手服裙装什么的,曹老师也没放在心上,他觉得吴笛这样穿也挺好,非常清纯素雅,一看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黄鹏抓紧机会,将吴笛那完美的背影拍了下来,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让他差点流口水!

黄鹏拍完背影之后,选择了一张自认为最美丽的,又发到了微.博上,发现群众的反应果然十分热烈!

“背影能打十分!黄金比例的美腿就占了九分!还有一分则是泡泡袜!求不是背影杀手!”

“楼上的,你傻了吧,侧面都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是背影杀手,求正面啊!!”

“丧心病狂啊!初中生都不放过,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叔叔,就是他们!”

……

吴笛拿起了粉笔,以一种极为优雅写意的姿态流畅地写出了完美的答案,那个粉笔字好得让一旁的曹老师直叹气,实在是自愧不如啊!

黄鹏也觉得自己要把吴笛答题的姿态拍下来,他总觉得,这才是吴笛最美丽的地方。

[正文 第十七章 阴差阳错]

吴笛将此题解答完毕后,终于将身体转了过来,有意识地模仿了老师平时上课时的模样,将自己的身体让开,防止挡着黑板上的答案,然后才落落大方地讲解起题目来。

吴笛一边讲着,一边手指配合着自己所讲的地方,她的动作极为洒脱,没有任何小家子气,若非一眼就能看出她还是个年龄偏小的少女,也许有人会把她错认为实习老师。

她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咬字清晰、轻灵动听、自然流畅,没有一丝女孩的撒娇做作,有不少同学都光顾着听她的声音,反而没将注意力放在题目上。

吴笛并没有在意这一点,她只是努力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曹老师微笑地看着这位优秀的学生,不住地点头,吴笛讲解得非常详细准确,他几乎找不到任何需要自己补充的地方。这不由让他再次慨叹了一下,这女孩实在太优秀了。

吴笛讲完题目后,神情没有太多的波动,也不会询问同学们有没有听懂,他们听不听不关她的事情。

爱听不听。

她轻轻将粉笔放下,拨弄了一下额间的发丝,然后淡然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在这一刻,有同学恍然间觉得,这一幕似乎非常眼熟,良久,有人才反应过来,原来如今的吴笛,真的是之前那位胖妞蜕变而来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变化也太快了吧。

黄鹏才不管吴笛之前是什么样子,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把这份美丽捕捉下来,他将一张吴笛讲题的正面照拍了下来——

穿着水手服的神情淡漠的少女扬起一只纤细的手,指着黑板,讲述着题目,小嘴中的贝齿轻露,眼神却显得有些渺远,仿佛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在吴笛走下讲台时,黄鹏却不敢再贸然偷拍了,免得被发现,他也知道自己不经别人的同意,便做这种事情有些猥琐。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一个小小的炫耀有个优秀同学的想法,最后会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将吴笛的正面照直接往自己的微.博上一传,他还加了一句:冒死偷拍已完成,请大家多多关注我这个微.博……

黄鹏的这次正面照传上去后,网友们的反应,似乎都慢了一拍,也不知是不是被少女的姿容所摄,良久,众人的热情似乎一涌而出,纷纷转发评论。

有人转发后顺便评论了一句:“我决定要转校了,求祝福~~~你是哪个学校的速速道来黄色的鹏鸟”

“怎么没人说亮点在膝盖?居然如此光洁无暇,ps的吧?”

“膝盖你妹!明明就是天然的美腿,求别黑!人家还是初中生啊……简直是丧心病狂!”

“不是说现在初中生也找不到原装货了嘛?”

“前面那位,我们真的活在一个位面?”

“真心是女神,亮点明明是黑板上的字!目测十八级!”

“气质真的很好,天然而纯净,转了。”

“我华夏的女生穿水手服,完爆弯弯和泥轰!”

“学生就该是这样,祖国的花朵啊……”

……

黄鹏见到转发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而他的微.博的关注者也迅速增加时,他愈发兴奋得意了,那种关注者增加的快感,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然而,真正让这条微.博火起来的,却是另外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某个极为痛恨“官僚资本主义”的大v,向来认为在华夏权力大于资本是个很操.蛋的“体制问题”,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

对他来说,西方式资本主义,也即是“民主”,才是人类的希望灯塔。

而这个世界的华夏,实行一国多制制度,它有个叫做弯弯的特别行政区,便是多党制政治,大v对这个弯弯行政区很是赞赏,认为在议会上扔鞋子、厮打在一起像个菜市场,那才是真正民主的典范。

弯弯的校服不用说,与岛国泥轰一脉相承,小学初中都是水手服,大v陡然间看到穿着水手服的吴笛这张图,也不看黑板上的字,直接转发,用抒情的语气评论道:

“看看人家弯弯的学生,这才是我们大陆学生需要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大陆的学生,全都饱受应试教育的佘毒、都是只会考试的考生,而不是学生!应试教育这样侵犯人权的考试制度,就说明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只有自由民主,才能拯救华夏,我们连学生的民主都不给予,这国家的未来还有什么希望?这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

大v抒情完后,心情顿时便舒畅了,想着自己这样的做法,一定会取悦他背后的主子,说不定自己在演艺事业上还能更进一步。

没错,大v是个有名的演员,粉丝有几十万,不过其中有很多,都是专门关注他,来看他秀智商下限的,许多人从他的微.博中,都能找寻到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某著名演员大v的转发,使得吴笛别更多的网民关注到了,看到大v的发言,有眼尖的网民直接笑着骂这个大v实在长了一双狗眼,黑板上的写的可是简体字,而谁都知道,弯弯特别行政区,那是用繁体字的!

大v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也不删自己的微.博,对他来说,秀智商下限,也是一种博取眼球的好方法,他想着,反正华夏人这么多,他也有那么些脑.残粉,或是智商不够的人,总会相信他的言论的。

有这种民主式的大v,当然也有支持现有的官僚资本主义制度的大v,这是一位国家教育部的官员,他也转发了吴笛的照片,用很是官方的语气支持了吴笛。

大体意思便是:很好,我们华夏的学生非常不错,尤其是比泥轰那种援交妹超多国家要好得多,这全都是应试教育的功劳,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华夏的官员,有点类似古代的士大夫,无需在意什么作风问题,**什么的,那是应该的风流,所以官员随便大放厥词,那也是常态,不会因为言语不当而获罪。

统治阶级嘛,当然要有这样应该的自由。所以说无论是怎么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其本质就是个比烂的社会。

[正文 第十八章 你会后悔的]

吴笛的照片成了网络的热点事件,用了几天才完全发酵。

所以今日在课间操的时候,此事还没真正完全流传开来,而吴笛本人在学校时,几乎不会拿出手机,她认为在学校,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学习。

她到现在压根都不知道这件事。

课间操结束后,这个初中的张校长,在国旗下又简短地发表了一些讲话,大体的意思便是,这是最后一次国旗下讲话了,祝愿初三的学子在十几天之后的中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学生代表,吴笛同学进行国旗下讲话,大家欢迎!”

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得不说,国旗下讲话这项活动实在毫无新意,学生们的兴致并不高。在他们看来,这学生代表的讲话,都是大同小异,实在无趣至极。

一位名叫唐凯的同学,听到“吴笛”这个名字,不由拍了拍自己前方的李浩乾的肩膀,对转过头来的李浩乾挤眉弄眼道:“这‘吴笛’不会是上次给你写情书的那个吧?听说是个胖妞?”

李浩乾还未答话,恰巧排在李浩乾身边的蒋文,也转过身来,回答道:“没错,就是那个胖妞,也不知道学校怎么了,居然让这个胖妞上去讲话,简直有辱我们学校的形象。”

唐凯闻言,不由失望道:“原来真的是胖妞啊……大概除了成绩好,也就一无是处了吧?”

蒋文笑着点了点头,道:“这胖妞大概是被我们家浩乾拒绝之后,只能奋发读书了,真是笑话,读书好有什么用?以后出来到社会上,没关系依然寸步难行!”

唐凯这时又道:“李浩乾,你怎么不发表一下看法,我还听说到一些八卦,说这吴笛与你从小一起长大,是你的青梅竹马啊,当年你还是一个胖……”

还未等唐凯说完,李浩乾冷冷地打断道:“别他妈的胡说八道,我和那贱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那贱人,我还和别人结了仇,你别乱嚼舌根了。www.loxow.com我现在听到‘吴笛’这个名字就烦!一个成绩好一点的胖妞,有什么好讨论的?文文说的对,读书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为了赚钱?我家里已经够有钱了!想上什么学校,拿钱砸就行了。”

李浩乾不知为何,最近心里很是烦躁,那句轻灵动听的“你会后悔的”,一直像是魔咒一般,萦绕在他的耳畔……

唐凯被李浩乾霸气的话噎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只能暗暗腹诽,有钱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市长公子踢了老二都不敢还手,就是个欺软怕硬的窝囊废而已!

这个时候,吴笛拿着讲话稿,站到了国旗下,这升国旗的地方,是一个高台,站在上面时,可以俯瞰一群围着国旗的学生。

吴笛面对这一千多位学生,还是有些小紧张的,在走上高台的时候,脚还有些打颤,毕竟她在学校真的非常孤独冷漠,很少与别人交流。而谁都知道,不与人经常交流的话,交际能力便会退化。

不过当她站在这高台上,俯视着人头攒动的学生们时,她只觉得什么紧张的心情,全都没了!

这种俯视众生的感觉,让她非常满意——众生的渺小,正可以衬托她的高大!

好吧,每当吴笛的中二病突发时,她都会瞬间觉得,只要她跺一跺脚,整个地球都会为之震颤!

不错,如此完美动人的我,为什么要紧张众人的注视?他们的职责,本该就是聆听我、赞美我、崇拜我!

我之存在,譬如艳阳,当朗照世间万物!东方红,太阳升,华夏出了个……咳咳,还是打住吧。

吴笛正了正神色,收敛了不知道歪到哪里的想法,她脸上浮现出一丝矜持的微笑,准备进行国旗下讲话。

当吴笛走上高台那一刻起,原本有些嘈杂的学生们,忽然像是约定好了一般,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让那位张校长都有些纳闷,因为刚刚他在讲话时,下面的学生有的还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却没想到这吴笛一站上来时,学生们居然全都安静了下来,这个名叫吴笛的学生,气场很是强大嘛!

“原来那个最近总是考年级第一的女孩,居然长得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是带着黑框眼镜的胖妞土圆肥呢……”一个看呆了的同学心中这样想着。

“这个就是传闻中被拒绝的胖妞吴笛?开什么国际玩笑?!那个拒绝这女孩的男生是白痴吗?”一个极度热爱八卦、小道消息的女生,如此想着。

“居然是她!”学生会成员刘军,呆呆地望着高台,阳光下穿着水手服的女孩,仿若女神一般,露出了优雅矜持的微笑……

“天生就该如此耀眼。”吴迪的心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想法,嘴上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黄鹏眯着眼睛,已经偷偷拿出了“土豪金”,打开了摄像功能,他觉得把这段“国旗下讲话”传到什么优土、酷豆之类的视频网站上,说不定也能火起来!顺便,求苍天来一阵大风,吹起佳人的裙摆……他有些色色地想着。

“卧槽,这不是刚刚我转发的一条微.博上的女孩吗,这人是吴笛,不会搞错了吧?”唐凯目瞪口呆,他迅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查证了一番,发现确实是吴笛!

黄鹏这厮,还是有点分寸的,在发照片到微.博上时,可没有爆出自己所在的学校,也没爆出吴笛的名字,只说是“最美女学霸”而已……

唐凯赶忙向前面的李浩乾轻声问道:“这真的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吴笛’,然后被你拒绝了?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不,我不相信,她绝对不会是吴笛!”蒋文抢着回答唐凯的问题,她脸上的神情,都被强烈的嫉妒之心扭曲了……

李浩乾并没有回答唐凯的话,他整个人像傻子一样愣住了,只是死死地瞪着高台上的女孩,耳中只是回响着女孩那轻灵娇软的声音——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

这声音,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脸上!比当初吴迪蹬了他一脚,还要痛苦。

[正文 第十九章 脱稿]

后悔了吗?

李浩乾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坚决不承认,他自认为也是个有自尊有骨气的男人!

可是,这心里总有那么一点吧……只需想想,这等美少女,原本便倾心于他,却被他狠狠地嘲弄与奚落。

李浩乾不愿再想下去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叉。

国旗下的那位少女,与记忆中仿佛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彼时的少女,是那般美丽善良,一个轻柔的微笑,一句娇软的话语,都仿佛还在他的记忆深处游弋……

而当少女的容貌产生改变时,或许少女的性格、行为,都没变,可在李浩乾的眼中,却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啊,本质上就是一种视觉动物而已。

当一个女孩漂亮时,便能容忍她的一切缺点,并将小小的优点无限放大,而当一个女孩丑陋时,一些小小的缺点都会无限放大,而优点则视若不见。

或者更刻薄的是,人们对丑女连关注都不关注,直接漠视了。

若丑女做出一些炒作自己的举动,定然会被嘲讽的说一句“丑人多作怪”,而当美女炒作自己时,她的脑.残,可以认为是呆萌,她的卖骚,可以认为是性感,仅仅凭借长相,就能收获一群nc粉……

总之,女人的容颜之美便是正义,好比男人有权有财便是王道一般。

这个时候,吴笛从张校长手里接过了话筒,打开稿子,准备照着上面的内容,中规中矩地读一下时……

意外发生了,一阵夏风向高台吹来,让吴笛不由自主地按住了自己的裙摆,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似乎听到了高台下男同学们齐齐叹息了一声,好像是期待的东西没有发生一样。

黄鹏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吴笛那按住裙摆的手,他总觉得今天真的是老天爷都保佑着他,想要什么福利就给什么福利,比如老班曹老师的神助攻,还有现在莫名吹起的夏风……

可惜的是,吴笛的反应实在太快了,黄鹏只觉得自己似乎隐约看到了吴笛裙下穿着的是什么,但仔细想想,事实上却什么都没看到,可不得不说,这种半遮半掩是最吸引人的。

有的动漫就是这样的,坚决不露底裤,却半遮半掩……黄鹏表示对这样的动漫深恶痛绝!

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她本来就要一只手拿话筒,另一只手拿稿子,在读稿时,一定还有机会!黄鹏瞪大了眼睛,等待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显然,与黄鹏有这种想法的男生都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一些女生在暗中幸灾乐祸,这下子有好戏看了,谁让你这么抢人眼球地穿裙子!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吴笛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她将稿子随意一扔,其动作之潇洒酷帅,让人怀疑这稿子是不是本来就是废纸,稿子被风直接吹向了天空……

一旁的张校长与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他显然都没料到吴笛居然这么果决,这是要脱稿演讲的节奏吗?

吴笛空出来的一只手按着裙摆,另一只手将话筒拿到嘴边,用十分平静淡然的语气说道:“我想,大家也不愿意听稿子上那些俗套的内容。总结起来,也不过就是三句话。第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第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第三,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必以我为荣。”

“卧槽!这样也行?”黄鹏张大了嘴巴,手中还在摄像的“土豪金”差点被他给扔出去!

“帅呆了……”刘军此时才发现,原本他觉得柔柔弱弱的少女,居然还有这么酷的一面。

夏薇薇这时不由喃喃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可真是个好句子,我要记下来,不过,这是出自哪里啊?难道是现场作的,她的文学功底居然这么强?”

“等等,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好像是魏时流行的‘魏辞体’啊,最有名的魏辞体作者是楚原,可我也不记得他写过这一句……这、这吴笛实在太厉害了吧,引用的‘名言名句’,都是自己现场编的么?”

人群中的吴迪,忽然带头鼓起掌来,而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的同学们,也纷纷鼓掌,虽说吴笛说出来的那些句子,在这个世界都没有出处,但它却是一听就懂的。

这第一句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成功需要努力嘛;第二句则有自谦的意思,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第三句就不用说了。

掌声雷动,吴笛的机智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同学,掌声经久不息……

吴笛顿了顿,又接着讲道:“我接下来要讲的,是这几个月来我在学习与生活上的一些做法,首先,我必须坦然的承认,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吴笛接下来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与瘦身的心得,其实严格的来说,也是毫无新意的内容,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成为学霸的潜质,只是没有成为学霸的努力与毅力而已。

然而由于有吴笛自身这个例子在,同学们尤其是女孩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觉得这次国旗下的讲话,很有干货,对他们很有启发与帮助。

其中有不少男生,最佩服吴笛的一点,便是她的那种坦然,谁瘦身成功之后,还能够自然地对别人说,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男生们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胖妞很萌的,你们不要黑她,每一个胖妞瘦下来都是折翼的天使,你们伤不起的……

“最后,谢谢大家能够听我说了这么多。祝愿大家在即将到来的中考里取得好成绩。”吴笛说完之后,便将话筒交给了张校长。

此时,学生们完全自发地鼓起掌来,那声音比之前的还要响亮,简直要掀翻了天!

在这样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一如既往的平静而淡然,她走下高台,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优美而坚定的背影。

张校长感慨着,这女生真的很不错,他其实最喜欢这一句“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以至于他在日后的讲话中,总要加上这句话的变种,把“我”改成“你们”。

最后,这句话越传越广,广到什么程度,可以参照我们这个位面……

[正文 第二十章 正能量]

回到教室的时候,班级中有不少同学,都来到吴笛的身边,纷纷称赞,说她在国旗下的讲话是多么轰动,而她那脱稿的举动,又是多么拉风……

吴笛表面上自然微笑着回应着同学们的话,态度显得十分谦虚,让人忍不住便觉得很佩服,在干了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后,居然还能如此淡定,果然有一颗大心脏!

实际上吴笛心中却在自恋地想着,我能表现得这么完美,那是理所应当的!不过是一阵夏风而已,岂能难倒我?稿子什么的,只是束缚我的废纸而已,完全就没必要准备!

当然啦,吴笛自己才不承认,前些天花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写稿子与修改稿子,力求做到完美……

而当时在她处于两难境地时,她的脑中一片空白,双腿不由自主地打颤,心中疯狂咒骂这鬼天气,然后一股子豁出去的冲动,使得她在绝境中爆发……

拯救她的,便是她那极端的自信,或者说是毫不讲理的“自恋”,还有那种全世界都本该就是围绕着她旋转的想法,以及她这么完美,连个小小的讲话都不能脱稿完成,算什么学霸、女王?

以上的各种想法结合在一起后,才有了她之后的举动。

同学们都以为这位品学兼优的女孩,是有一颗大心脏的淡漠冷傲的高岭之花,永远从容不迫,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模样,而且知识储备还异常丰厚,要不然也无法“出口成章”……

但他们却不知道,这女孩其实是个二货萌物,那种蛮不讲理的“自恋”若是被人知道,一定会认为她脑子有问题。好吧,其实她脑子确实有问题……

黄鹏此时在观看着自己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他很不死心地反复播放着,风儿刚刚吹起的那个片段,发现实在没法看到更多福利之后,只能暗叹,不是哥们不给力,奈何女王太开挂!

黄鹏在重新观看这段视频时,他也不得不承认,吴笛那个毅然将稿子扔掉的动作太潇洒了,他经历了这么多次国旗下讲话,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牛人!

黄鹏在放学回家,直接用电脑将这段视频传到了各大视频网站,然后又用自己的微.博发了个链接。

做完这一切后,他不由松了一口气,才觉得大功告成,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仿佛只要越多的人关注吴笛,他这个冒死偷拍者,也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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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默在别人眼里,就是个死宅,完全已经腐朽到骨子里的那种,可他却觉得自己是个技术宅,能够拯救世界的那种。

在大学毕业后,周默依然宅在家中,在网上开了个手办店,销量很不错,维持生活绰绰有余,他除了狂爱acgn以外,还喜欢制作视频,发布到a站或者b站,再欣赏众多看官们的弹幕吐槽,也是他的一大乐趣。

迄今为止,他已经根据一些网上现有的素材,制作了好多让人看了会心一笑的视频,比如把某首神曲,嵌入到某个视频之中,总能引得一片人发弹幕“神同步~~”什么的。

周默今日上网时,忽然看到自己关注的微.博好友,转了的一条微.博——小学生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这是好友调侃的一句话。

这条微.博中的照片,正是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在课上讲题时的正面照。www.justsou.com

周默看到这张照片,顺手点了个“赞”,然后啧啧而叹:“真是不错,正能量满满,一看就是个优等生。”

他随手将这张照片保存了下来,总觉得多欣赏欣赏这种充满了“正能量”的照片,对自己的人生都积极一点。

紧接着,他又去了某个度娘贴吧,这个贴吧的人流量挺大,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综合社区,什么人都有,里面充斥了各种打分帖,爆照帖,直播xxoo帖,逆袭帖,捉奸帖,小说帖等等。

他随意浏览了几个所谓“机智的黄图哥”发的帖子,很难被秒删的那种,轻松打发着时间。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回帖量比较高的新帖子,标题是《我来告诉你们,大陆、弯弯、泥轰、棒子学生妹的区别》。

该帖似乎是某个特别粉弯弯的人发的,里面的大陆学生妹选了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土妹子,而泥轰则直接截取了一段大家心知肚明的视频图像,棒子则选了一张整容前后对比图的学生妹,倒是弯弯,选择了一位弯弯某玉女明星穿着白衬衫搭配百褶裙的学生装的样子。

下面一群人都在顶楼主,说楼主真的很客观,因为这个世界华夏与泥轰、棒子的关系也不怎么样,所以网民们对看到黑泥轰、棒子的帖子,表示喜闻乐见。

周默这时却有些不爽,因为这个发帖人在黑泥轰、棒子时,顺带着把华夏本国也黑了,谁说我们华夏的女学生,都是土妹子的?

周默想到刚刚自己保存下来的照片,直接传到上面,怒而回帖道:“lz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这才是我们华夏大陆学生妹的代表!”

周默将吴笛的照片贴上去后,回帖人数一下子激增,毕竟还是大陆的网民多:

“48楼终结此贴,我华夏大陆学生妹完爆一切!”

“狂点赞!气质大好,表示萝莉控完全把持不住啊……”

“这是哪个学校的学生?身上的正能量,满满的呀!”

“已粉,层主求套图!”

“留图不留种,菊花……”

……

这帖子的楼主还要强行替弯弯学生妹辩护,结果有网友又贴了吴笛的一张侧面照与背面照,补上最后一刀。

其实最能展现吴笛气质的,便是那张她埋首于书籍之中的侧面照。

那种全身心投入学习的姿态,让不少网友纷纷感叹——“高大上!”“被正能量治愈得满满的!”“看了她认真学习的样子,自己都忍不住想要学习了!”等等。

周默在看到吴笛的侧面照与背面照时,不由心中一动,自然也打着找图找全套的主意,然后很轻易便找到了某个叫做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他将微.博点了开来,发现博主最新发的一条微.博,居然带着一个视频链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触动]

周默怀着一种寻宝探秘的想法,点开了视频链接,发现居然还要三十秒广告后,他忍不住抱怨了几句,现在的广告已经全面入侵网络了。

广告结束后,视频开始了,周默先慨叹一下真是a.v画质,然后看到镜头对着插着旗杆的高台,周围还有嘈杂的嬉闹声,这不由让他回忆起初、高中时才会有的升国旗仪式,一种莫名的亲切与熟悉感油然而生。

等到了大学里,哪还有什么升旗仪式,更别说他除了大一时早起过以外,之后几乎都是中午起来直接吃午饭,然后看小说动漫,玩网游……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学悄然走过,他本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

反正他现在依然过得如此潇洒舒服,有什么好后悔的?

镜头始终对着高台,忽然听到有人低声说“来了,来了”,果然,视频中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已经拿着稿子走到国旗下。

周默不由眼前一亮,看起来之前这位博主说这个女孩是个“学霸”,还真的不是骗人的啊,据他所知,一般能够进行国旗下讲话的,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让周默更加想要点赞的是,女孩在视频里似乎更加漂亮了,他忽然想到一个词——上镜,没错只有“上镜”才能形容在视频中灵动起来的女孩,比图片要更吸引人的眼球。

不知是不是错觉,周默总觉这位拍摄者有些猥琐,他的镜头,似乎偏向于女孩的下身。

好吧,周默必须承认的是,在欣赏过女孩那清纯可爱到爆的容貌后,他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向下移去,投在了女孩裙下那两条白皙纤细的**上,这两条腿不仅腿型美观,而且纤细又不缺肉感,最下方脚上所穿的泡泡袜,恰到好处地将这双美腿点缀得完美。

最难得的是,女孩的双腿可以紧紧并拢着,几乎不留一丝缝隙,以周默的火眼金睛,自然一眼就看出,这少女确实是真正的原装货,谁都明白,除非是天生丽质,否则女人被男人开垦得越久,其双腿就越分叉。

周默慨叹一句,不是拍摄者太猥琐,而是这厮挺会抓重点!

也许这些初中生们没看出女孩的紧张,但周默却看了出来,女孩在强装着镇定,她的站姿虽然尽显淑女风范,可却显得有些僵硬,仿佛刻意去将自己的姿态达到女性最完美的模样,不过周默却真的感受到了,女孩对这件事的执着与认真。

原本周默还觉得有些好笑,一个国旗下讲话而已,有必要弄得这么如临大敌一般吗?

他用一种过来人的优越感的目光,省视着女孩在他看来“幼稚”的本质。

在风儿陡然吹起时,周默的脸上,不由自主生出一丝戏谑的笑容,他当然不认为自己是个变态萝莉控,但若是真能看到这位认真执着到骨子里的少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个无伤大雅的小丑的话,似乎也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这位拍摄者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以至于镜头都在微微颤抖着……这说明此人的内心确实在骚动着。

可惜女孩拿着稿纸的手直接按住了自己的裙摆,周默不由叹息一声,又将向前快退了一下,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发现实在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后,他只能用“其实这种走光与不走光间只是一线之隔是最诱人的”来安慰自己。

然后,周默的想法,自然与当时黄鹏的相同,心想这女孩总要拿着稿子读吧,到时候读的时候来一阵风,那就大事可成矣……

结果让周默大跌眼镜的是,女孩在顿了一顿后,直接将稿纸扔了出去,一只手按着自己的裙摆,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开始脱稿演讲。

“牛叉!霸气侧漏!”周默忍不住说了一句,而他也分明听到了这位拍摄者抓狂地说了一句“卧槽!这样也行?”

周默笑了笑,又将视频退进了一下,仔细观察女孩在顿了一顿时,那脸上的表情,他很快就捕捉到了,女孩那瞬间的无助与慌张……

这种无助,让他在一刻,都微微有些揪心,忍不住想要去呵护这个似乎超级坚韧的女孩。她那永远淡然自若的神情,确实很能迷惑人的,一般人怕还真看不出她那瞬间的慌乱。

女孩接下来的后一段讲着自身经历的演讲,让他听得很仔细,几乎入了迷。

在这个过程中,他早就收敛了自己的优越感,本来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颚,歪着脑袋,用一种懒散的姿态观看着视频的他,不自觉地便正襟危坐了,仿佛女孩那娇柔的话语中,蕴含着一种督促人心的力量。

视频结束后,周默呆坐在那儿许久,仿佛成了一尊雕像,不知为何,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岁月,那让他痛骂的学校、老师,还有那每个人都有的最初的心动。

有时候,回忆青春是一件很能让人触动的事情,如有首歌的歌词中那样写道——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那时陪伴我的人,你们如今在何方?

我曾经爱过的人,现在是什么模样?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周默缓缓地点起一支烟,莫名的悔意充斥在心头,不知是不是因为这袅绕起来的烟雾熏着了眼,他看向电脑屏幕的眼睛都有些模糊……

看了看烟灰缸中满满的烟头,电脑桌上叠在一起的方便面盒、快餐盒等,四周随意堆放的垃圾、杂物……

周默自嘲一笑,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居然还好意思用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人家那个认真到可爱地步的少女。

不知何时起,青春就该颓废着过、放肆着过、叛逆着过,被许多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奉为圭臬,这确实有道理,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嘛……

可是,谁说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去拼搏、去奋斗,不是一种美丽到极致的青春?

周默的心头,不知为何燃起一种久违的热血,他豁然站了起来,开始迅速打扫清理自己的房屋……

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动画监督。

此刻,他想重拾梦想。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从此节操是路人]

这个世界的华夏,在动漫上虽然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强得多,可要论真正的动漫强国,却依旧首推泥轰岛国。

所以当周默做出这个决定时,他便有心去泥轰闯荡,哪怕最后撞得头破血流,也决不后悔!因为最后他敢于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自己没有再得过且过下去!而是已经真正去努力过、拼搏过、追逐过了!

周默下定了决心之后,又将吴笛这个视频下载了下来,用他那颇为精湛的视频制作技术,将这个视频重新润色、剪辑,再配上自认为非常恰当的背景音乐,还把吴笛的那三张照片,也加进了视频之中,总算大功告成。

自己一边听着从吴笛扔掉稿子之后,就一下子变得超燃超契合的音乐,以及女孩那坚定有力的讲话,只觉得感染力瞬间上升了一个层次!

他不由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在选择恰当的bgm上,真的是挺有天赋的,在增加了感染力的同时,又能更加突出主要的内容。

在自己视频制作的结尾,他加上了这样一段字幕:“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样一段国旗下讲话,总之我在看完这段视频后,真的完完全全的被触动了……”

“我在迷上acg的时候,就想要当一个动画监督,亲手制作出自己喜爱的动画,但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懒啦),没有真正行动去追逐这个梦想,如今却因为一个初中生的讲话,而重拾梦想。”

“也许大家觉得我就是个大龄中二,会笑话我的不自量力,但我却真的下定决心去追逐了,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或许最终我不会有什么名堂,但起码改变了我现在那种得过且过的生活状态……”

“在此,我真诚地感谢,这位陌生的女孩,给我的奋发向上的动力,我衷心祝愿她,能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优秀与纯净。”

“当大家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或许已经踏上了去泥轰的道路……希望大家会喜欢我重新剪辑的这段视频。”

“神の沉默,留。”

最后的这段字幕,是与吴笛的那三张照片配在一起的,音乐也从激情燃烧的风格变成了灵动舒缓,略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情,但可以肯定的是,当人们看到他留的这些话语时,一定会有所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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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在这个初中,因为这次的讲话,一下子就出名了,以至于她放学后走出校门时,都引起了诸多学生们的注目,他们的目光有敬佩、羡慕、嫉妒、不屑……

然而吴笛却视若无睹,她走路的时候,正在按照她所认为的,女孩最优雅美丽的步伐走路,如今这样的步伐,她还尚未达到完美,所以她一直在持续模仿着。

让她欣慰的是,自己的这种模仿,应该还是挺有效果的,至少把以前作为男人时,那种“龙行虎步”给改掉了,作为一个立志要将自己变得完美的女孩,怎么能残留男性的特征?

她甚至偏执地觉得,自己脑内灵魂中残余的男性部分的灵魂中的糟粕,也迟早要去除掉,就算是“他”,也没资格觊觎完美的自己。

在别人看来,或许吴笛是因为太高傲冷漠,导致走路时都向来忽略所有人的目光,却不知道,吴笛是在非常认真地走路,她在时刻矫正着自己的走路姿势,最终让那最美妙的走路姿势,成为一种习惯。

没错,其实追求完美也能成为一种习惯,但它要付出的精力,却是无法想象的。

吴笛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停了下来,拿出自己的手机,才发现是小姨给她发的“微.信”语音:“笛笛,放学了吗,小姨在嗷嗷待哺中,么么哒,亲一口,啵~”

王静姝的声音超级撒娇,让别人听了,怕是要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吴笛的脸上却露出了宠溺的笑容,她回了一句语音:“小姨,让你买的菜,你都买了吗?”

很快,王静姝就回复了:“都买好了,就等你回来了,阿~娜~达。”

吴笛听到这回复,笑了笑,心说小姨现在已经中二次元的毒中得太深了……

吴笛回到家后,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王静姝穿着不知道从哪里网购来的女仆蕾丝装,头戴猫耳发箍,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柔柔道:“欢迎回来,ご主人??。”

吴笛微微退后了一步,虽然小姨自从完全化身宅女三个多月以来,呈现越来越电波脱线的态势,可这穿着女仆装带着猫耳来迎接她,到底是闹哪样啊!

吴笛面无表情地说道:“对不起,走错门了。”

“砰”吴笛关上了门。

“喂!笛笛是我啦!”王静姝急急忙忙地打开门,脸上挂着超级讨好的神色……

“你是小狗么?”吴笛走进屋子,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她在内心深处,早就不把这位“一入宅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的小姨当成长辈了。

“嗯,嗯!”王静姝点着头,然后两眼放光地看着吴笛,忽然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穿着水手服的吴笛拍了起来……

“笛笛的水手服打扮,get!”王静姝笑得异常欢快,“笛笛你穿水手服实在太好看了,就像是二次元走出来的萌妹子一样!”

吴笛一点也不在意她的举动,她总觉得,自己以后一进小姨的房间,她的房间四周贴满了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照片,那也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吴笛走进厨房,对清洁的厨房点了点头,小姨最让她满意的地方便是,虽然又宅又腐,可却真的挺爱干净,一点也不懒,很勤快,总是把家里打扫得整洁无比,让人赏心悦目。

吴笛看到买齐了的食材,也挺满意,她前世也是会做菜的,只是水平一般,勉强能达到入口的水准,这一世,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拿不出一手好菜?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自然是厨艺技能点满的说!

她可绝不认同,那些将黑暗料理当成萌点的女孩!在三次元,毒死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小姨,围裙呢?”吴笛从厨房探出头问道。

王静姝递了一件偏银色的女仆装过去……

“喂,给我差不多点啊!”吴笛一记手刀,轻轻敲在了小姨额头上。

“唔……人家就是想看笛笛的女仆装嘛。”抱着脑袋的王静姝,又露出了她那超级讨好的神色。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天净沙老师正处于恋爱之中?]

对于王静姝的恶意卖萌,吴笛已经有了些许抵抗力。

不过若要让她自己来卖萌,那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在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是那种举止高贵优雅,识大体、知进退、不矫情、不做作的温柔坚韧的女孩,她有着自己坚定的追求,并踏踏实实地行动着。

就好比现在做饭的时候,她并没有同意小姨的要求,穿上女仆装什么的,不是因为她讨厌这样的装束,而是因为穿这种衣服做饭,实在放不开手脚,还是直接围一条围裙就行了。

每做一项事情的时候,都要全力以赴地认真去做……这是她的一贯态度。

况且,女仆装什么的,如果尝试一下的话,她一定会被自己萌住的,正所谓“钟鼓馔玉不足贵,自我陶醉不复醒”……那还有时间做饭没?

好吧,或许她的心理活动,没法与身体达到统一,但能够从一个人的身体反应看穿她心理活动的人却并不多,更别说有时候她心里在疯狂地“自恋”时,身体的反应却只是一个轻柔的微笑,让人觉得十分矜持优雅的那种……

她正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为什么这话有微妙的即视感?!

吴笛现在会烧的菜式还不算多,仅仅只有几个家常小菜而已,比如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丝什么的,可她却花费了比前世还要多十二分的精力去做,哪怕是这样的细微处,也要达到完美!

正所谓以小见大,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能够先将家常小菜的做好,便是锻炼厨艺的第一步,第二步便是仔细研究电视上的厨艺节目,然后尝试自己烹饪制作……

“哦哦!这个小姨知道哟,推荐给你《华夏小当家》、《妙手小厨师》、《泥轰式面包王》、《彩虹拉面》……”王静姝在饭桌上如此提议道。

“食不言!驳回!”吴笛淡淡道,“还有,我要是真按照那上面的方法做,做出来的肯定都是黑暗料理!别以为三次元的做菜,都会像二次元那样,打开锅后,就会金光四射!给我分清楚三次元与二次元啊喂!”

“唔,yes,your_ss!”王静姝肃然道,然后以风卷残云之势开始扒饭,因为她发现自家小外甥女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清新淡雅,十分下饭,很合她的胃口!

吴笛却在刻意用最淑女的方式进餐,即使没有外人,她也要培养这种优雅的吃相,她在心里又小小的自恋了一下,嗯嗯,今天的吴笛,也是完美无缺哟!

如果有人看到吴笛与王静姝的吃相,并且他还知道其中一个是变身女的话,一定会认为王静姝才是真正的变身女!我们的变身女才不可能这么优雅淑女!

饭后,王静姝主动收拾餐桌,起身道:“洗碗什么的,全给交给我吧,可不能浪费笛笛的学习时间。”

吴笛并没有阻止王静姝的动作,但看着王静姝那勤劳忙碌的模样,她的心里觉得十分踏实温馨,她已经认可了王静姝亲人的身份,倒也并非是长辈,而是一个同伴。

她觉得,在此刻,王静姝才真正有些“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的味道。

不得不说,虽然这位小姨就是废柴宅女一只,可做起家务来,可是意外的能干呢。

吴笛也就晚上给自己与小姨做一顿饭,其余时间,都可以投入到学习、写作、绘画之中。而中午的午饭,有时吴笛会在学校食堂解决,有时则会与小姨一起出去吃,毕竟中午没太多时间来做饭。

吴笛走进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其实一点都不像女孩的房间,里面占地最多的是这个世界的书籍,大都是关于文学、历史、政治等文科方面的,而且较为小众生僻,是网上找不到的那种。

而她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房间不适合一个完美女孩的房间,于是她又特意给自己的房间加了一些毛茸茸的玩具熊、可爱的小饰品什么的,却发现真的好别扭……

她索性把这些玩意弄到小姨房间了,她把自己的房间,弄成了一个纯粹的书房,将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将学习气氛弄得超浓,睡在被书籍包裹着的氛围中,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吴笛没事就会硬着头皮啃这些书,并持之以恒地做着读书笔记,也许起初会觉得异常枯燥无味,可在真的读进去时,那种肆意汲取知识的快感,让她像是吸了毒一般……

或许吴笛本身的天资确实一般,也就比普通人聪明一些,但她的这种“学霸”体质,真的是超bug的,只需想想,当学习就好比是玩游戏,还能让人沉迷,这人人都能当学霸了!

更别说,游戏总有玩腻的时候,但学习不会!

毕竟“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吴笛当然也知道,这后面还有一句“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思便是,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实在是傻得没边了啊!

可对吴笛来说,学习是一件让她超级愉悦超级充实的事情,游戏不能玩一辈子,但学习却能够学一辈子,这不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吗?

就在这时,吴笛的上网本上的“qq”响了(前文说了真正的名字不是“qq”,但功能与qq相似,为了本位面读者的阅读习惯,不如直接用“qq”来命名),她打开qq,发现是她在《青春祭》杂志的责编“菲菲”,只见菲菲发信息给她道:“天净沙老师在吗,最近你新写的一篇《或因流年》依然十分受欢迎呢!”

“哦,真的吗,我很高兴。”吴笛回道。

“诶……总觉得天净沙老师很淡定呐,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菲菲吐槽一句。

吴笛笑了笑,她总不能说自己都是根据脑子中前世那些精品短篇言情改编的吧……

“咳咳,天净沙老师最近是处于恋爱之中吗,好像现在写出来的文,都非常甜蜜温馨呢,我这个编辑都非常爱看!”菲菲又回道。

吴笛真想回一句,那是当然,我天天和自己谈恋爱呢!超甜蜜的哟!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华丽精致的文风]

吴笛又再次谦虚了一下,并且否认了什么恋爱的事情。

“不开玩笑了,这次我找你,除了告诉你稿费已经直接打到你的卡上以外,还有关于在我们杂志上,进行连载小说的事宜。”胡亦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们已经认定,凭借你在短篇上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连载的标准。”

因为吴笛已经与《青春祭》的杂志社混得比较熟了,所以发稿费的方式也从传统的变成了比较网络化的方式,这样还省得吴笛去邮局兑换稿费。

吴笛听到这话,自然有些小小的开心,连载对作者来说,毕竟更有保障,稿费也会相应地提高,当然,它若是在读者反馈中人气不高的话,也有被腰斩的风险。

“具体的,我会私下里来见面聊,网上的话,就想看看天净沙老师有没有这个意向,毕竟也有可能天净沙老师你只喜欢写短篇,这样的话,我们杂志也不强求。”胡亦菲道。

“我当然也能写长篇。”吴笛当仁不让,“不过要当面交谈的话,最好等到六月下旬。”

“嗯,没问题,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胡亦菲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口中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要中考……

胡亦菲在与吴笛的网上聊天中,已经把吴笛脑补成了一位知性**的名门贵女,年纪起码比她还要大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脑补,首先是吴笛写的一些都市短篇言情,显得非常有阅历,对那种豪门生活更是描绘得极其精致,一看就不像是老农在意淫皇帝用的是金扁担。

而她笔下刻画出来的“总裁型”男主,让一群女性读者反馈时,嗷嗷叫好,觉得写的太真实了……吴笛会告诉她们,其实自己前世就是这种人吗?

第二点则是因为,吴笛的文字功底,让她深深佩服。

胡亦菲甚至觉得,有时候这位天净沙老师写的题材都挺俗套,却硬生生地靠文笔逆了天……

像最近这些短篇中的精彩句子就有:

“成熟不是人的心变老,而是泪在打转还能微笑。”

“你若流泪,先湿的是我的心。”

“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www.hbyxedu.com”

……

其中胡亦菲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古诗词,她不止一次感慨着,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高得简直让她无法想像!

整首用得恰到好处的诗词就不说了,而一些一看就是整首诗词中抠出来的“残句”,就让胡亦菲这位痴迷古典文学的编辑心里痒痒。

她甚至心想,若是天净沙老师直接出一本原创诗词集就好了,省得她在那儿揣摩这残句的整首诗词是不是如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妙。

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想想而已,古典诗词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也许现代人也能写出媲美古人的诗词,可这商业价值,肯定没有古人的高,毕竟古人可是有历史底蕴加成的,每一首名作,都需要它的时代背景来衬托,才是最完美的。

但在小说中加入原创的古典诗词,显然是非常出彩的事情,像有不少读者回信到杂志社,说是非常喜欢天净沙在写古代言情时那种古色古香的韵味,甚至因为陶醉在那种意境之中,而忘了故事本身的情节……

还有一小部分似乎有m体质的读者则反应,怎么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全是和谐美满的结局啊?完全没有《剑仙》那种的刻骨铭心、致郁人心!差评!

当然,大部分读者都表示,非常喜欢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因为它们很甜蜜温馨,在《青春祭》这种几乎都是悲伤虐文的大环境基调中,独树一帜!好评!大大的好评!好评如潮!

那篇《剑仙》之后的纯校园喜剧《简单爱》,读者评分4.7星,比前一篇编辑们公认的最佳新作《剑仙》都高,由此可见,《剑仙》将那些读者们“治愈”得有多深。

与胡亦菲聊完之后,吴笛拿出了一本新的记事本,嘴里喃喃道:“连载么……”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吴笛在写作时,都是先用笔写在专门的短篇小说记事本上,她写一篇五、六千字的小说很快,大概只要花两个多小时,毕竟脑子有现成的情节,但她花在修改文章上面的时间,却起码超过五个小时……

所以有些喜欢一字一句精读的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是非常喜爱的,他们能够从天净沙的文章中,感受到一种被珍重对待的诚意,这种“精雕细琢”,甚至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文笔特色之一。

因此,这些喜爱精读的读者,几乎已经成了吴笛无可救药的脑.残粉,因为在习惯性地精读了天净沙的作品之后,再去看其他作者的作品,总觉得十分粗糙鄙陋……

当然,并不是说华丽精致的文风就是最佳的文风,每个优秀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有的本该就是“大开大合”的文章,就该用粗犷的文风。

而像网络小说,如果用这种华丽精致的文风的话,简直就是作死,最适合网络小说的风格,就是四个字——通俗流畅。

那种以文笔多变著称的作者,其实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文豪,而只会是模仿者,唯有专注于一种文风,将其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成为有分量的作家、文豪。

这是吴笛自己的观点,所以她脑中即使有现成的小说,自己却也只是借鉴、改编并拓展它的情节,真正写时,用自己的文笔去写,这样也算是磨砺自己的文笔了。

吴笛最近写的几篇短篇小说,其中就有一些大段的让人不明觉厉的又电波又华丽的文字,不喜欢的人直接跳过看情节,喜欢的人,则是一个字、一个词的品味,居然还真能品出内涵!

然后这些品味出内涵的人,便会去沾沾自喜地到处宣扬,这篇小说是多么“神作”。

像刚刚建立的“天净沙”的度娘贴吧,仅有的一百多位会员,全是这种死忠粉,有人不小心闯入这个贴吧,便会看到一群人在说着连对方都不懂的话,居然还聊得津津有味!

于是那人便对这个充满了电波的贴吧产生了阴影,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那么,吴笛本人,到底是怎么解读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不明觉厉的文字的呢?

她用六个字就说出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凑字数,混稿费。

好吧,以上的只是玩笑,这些不明觉厉的文字,其实应该是渲染文章氛围用的,要说内涵,真的是怎么解读都行。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吴迪的转变]

作为第一篇要在杂志上连载的小说,吴笛哪怕已经想到了一个好题材,却也要好好构思一下大纲,然后再提笔开始。

在写了这么多甜蜜温馨、和谐美满的短篇小说后,吴笛已经感觉到了,是时候给那些沉迷在虚幻的美好中的读者们,致命一击了……

在她的预计之中,前面的甜蜜温馨,早就将读者们的情绪提高到了极点,在他们还在期盼着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会如何继续和谐美满下去时,天净沙老师会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残酷的现实。

吴笛的脸上,渐渐露出一种愉悦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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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坐在一架华美的三角式钢琴前,这架钢琴若按吴笛那个世界的品牌来算,毫无疑问地自然是斯坦威——这个名字代表着世界最顶级的钢琴品牌,在全球所有的钢琴品质对比中排名第一,并在全球音乐界享有盛誉,全世界的钢琴家和作曲家都非常喜爱它。

吴迪此时的思绪,却并不在钢琴之上,他的脑中,全是今日那个女孩,站在高台之上,极为洒脱大方的表现……

吴迪自己也是经常在国旗下讲话过的人,他就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若是脱稿,该如何进行下去,他觉得自己若真的碰到那种情况,肯定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吴笛轻轻按动琴键,轻风微微拂动着窗帘,月光从窗子外钻了进来,随着他那轻灵的手指跳动在这架华美的钢琴上,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回荡在这宽敞的琴房。

他的脑中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自己与那个女孩的交集,才发现除了她那次帮了自己以外,就没有任何再拉近的意思……

他都有些后悔,自己囫囵吞枣地将她送的巧克力一口气吃光了,仿佛这也吃掉了他与她之间的联系一般。

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一个“虎背熊腰”的胖妞,说句实话,吴迪对她的那种外形,绝对说不上喜欢,想来只要是有正常审美观的男人,都不会喜欢。可他却也能拍着胸脯说,自己并没有讨厌她,还不自觉地想维护她。

他常常在想,若在她没有变成如今这样耀眼的时候,便去真正地关心她、帮助她,能不能和她更近一些呢?

他总觉得,吴笛对他怀着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

吴笛对他十分关注,他在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时,有些沾沾自喜地想着——或许吴笛也对他有好感。

可当他真正想靠近对方时,却才发现,对方似乎根本就没将他放在眼里,她永远像一个冷眼旁观的观察者,看着他这只愚蠢的猴子上窜下跳……

若要用一件事物来比喻她的话,那她就像这架钢琴——月光下的黑色,泛着寂寞的光芒,高雅,安静,独特,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仿佛只要靠近,就会被它冻伤。

不是吴迪自恋,他甚至觉得,那个女孩在学校除了认真学习之余,闲暇时就是关注着他,仿佛那就是一件日常娱乐活动。

那种挑剔的嘲讽的目光,将本来超级懒散的吴迪,弄得极不自在,连上课都再也不偷偷看杂书了……

吴迪甚至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形象,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

他总觉得,若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的话,一定会让她更加不屑。

话又说回来,吴笛看着他时,那种带着极其优越感的目光,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那种仿佛**地呈现在她面前的感觉,让他十分难堪。

吴迪思考了许久,也实在不明白!

毕竟吴笛在学校之中,对其他的同学,都是一视同仁,无论是谁问她问题,她都会耐心解答,她对每个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几乎没有谁愿意讨厌这样一位非常低调的美丽女孩。

可在面对他的时候呢?

吴迪也曾故意去拿一道题问她,对方虽然也回答了,可她似乎表现得十分不耐烦,那种鄙夷嘲弄的目光,似乎在说:连这都不会,简直就是废物!不,连废物都不如!

正是这样无形的鞭策,吴迪也变得越来越优秀,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几次模考下来,他都是稳在了全校第二,让本来就十分宠溺自己的父母长辈,都更加宠溺自己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一定会在这样的宠溺中找不到北,得意忘形起来,但一想到那个女孩不屑的目光,他又强自按下自己心头的得意。

因为啊,自己还与她差得太远。

或许自己一直考全校第二,潜意识中便存在着——这样才能与她更接近的想法。

吴迪怕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明白,吴笛那样具有优越感的俯视他,便是因为,她身体中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吴迪”。

人越是懂事,肯定就越是觉得,自己在年少轻狂时,做出来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

当然,在欣赏过去的“自己”在做出幼稚可笑之事的时候,还会觉得有些欢乐,看呐,过去的自己,还是挺单纯可爱的嘛。

吴笛就挺喜欢看到那些暗恋着吴迪的女孩,去借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去亲近他,可这小子就是不开窍,一副傻乎乎的样子,这让吴笛觉得非常有趣。

她甚至还想点拨一下这小子,毕竟这么多被这么多可爱的女孩暗恋,如果不开后.宫的话,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吴笛压根就没意识到,这小子已经对她产生了一些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活该自己撸一辈子。

喜欢谁不好,居然喜欢“自己”?

思绪万千之中,吴迪按下了最后一个音符,一首完美的钢琴曲表现得淋漓尽致,若说他以前只是为了遵守承诺的话——“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

那现在,他这样刻苦努力地去练琴,全都只是为了她一人而已,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让她能够正视自己。

哪怕当多年后,他在音乐之都,无数人的注视下演奏钢琴之时,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全世界的肯定与追捧,也比不上她一个赞许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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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有一更啦,没办法,除夕超忙的,而我也说了,这文是我随手开的,没什么存稿~~~不过,还是厚脸求收藏、推荐~~~~

顺便,祝大家除夕快乐,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背景]

吴迪练完琴后,拖着一身疲惫的身体,去沐了个浴,来到自己的房间后,又让家中的菲佣去泡了杯麝香猫咖啡。

偌大的家中,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而已,父母虽然对他宠溺,却更热衷于自己的事业,他们对自己的放养教育,还有一个特别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想限制孩子的创造力。

实则父亲对权力的热衷、母亲对事业的追求,怕是远远要大于对他这个孩子的关心。

颇为敏感的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父母之间的貌合神离,他们或许看起来十分恩爱,在事业也互相配合,毕竟父亲吴定邦是人民党内团青派着重培养的官员,而母亲聂馨予则是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煌萌传媒的董事长,可互相更爱的,怕是对方给自己带来的价值。

在这个越来越讲究舆论宣传的时代,每当父亲做出一点什么时,都会被吹得多么多么高大全,将政绩夸大数倍之后,升迁也变得顺利起来,他现在已经在谋求常.务.副.市.长的位置了,而吴迪所在的市,可是副省级的城市。www.wzflse.com

其实毫不客气地讲,如果改成民主选举的话,或许吴定邦的晋升,还要更加顺利,毕竟谁有钱,就意味着谁掌握了舆论,谁就是真正的民主。

如今党内团青派与政阀帮互相争锋,团青派总能胜一筹的原因,便是控制了舆论宣传阵地,可要说真正的实干,则确实有些提不成,有人甚至将其比喻为齐朝的“西林党”,那可是导致齐朝灭亡的罪魁祸首。

但难得的是,吴迪的父亲吴定邦却是少有的实干型官员,从基层一步步锻炼上来的。

吴定邦出身书香世家,其父是华夏颇有名气的书法大家,他却娶到了出身政阀的妻子聂馨予,聂馨予其父可曾是华夏的前.总.理……在这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总.理退下来后,能量却也不能小觑,更别提政阀的整体势力。

可以说,吴定邦能这么得到团青派的看重,能够娶到那么一个妻子,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政阀帮的人,也因此对吴定邦不算疏远,在他的升迁之路上,并没有横加阻拦。

而在大多数时候,华夏的前.三.排,可都是两派角力之后产生的,每次大换届时,其实都是政坛最凶险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有明明看似前途无量的高官落马。

若是吴笛知道这个世界的吴迪身世这么牛叉之后,一定会觉得非常困惑,毕竟前世她的父亲虽然是高官,可最终也只是止步于市.委.书.记,根本就没有什么被党.内.派.系看好的说法,而母亲跟什么传媒集团也根本搭不上关系。

话说回来,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如果真的有私人掌控着国家的三大传媒集团之一,那不是作死是什么?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官商结合得实在太明目张胆了,简直可以与泥轰的政商结合比烂,谁都知道,泥轰的那些议员,大多都是掌握着生产资料的资本家。

吴迪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认真地复习着功课,他可不想总是当“千年老二”,但因为初中的理科确实不难,高手间能够拉开差距的只有文科,而毫无疑问,另一个吴笛在文科上的实力,简直让他绝望。

算了,反正他被打击打击着,也就习惯了,但自己却也不能放弃追赶的步伐。

吴迪啊,在骨子里,其实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以前深藏着,没有人刺激他,而现在,却有人在不断地鞭策他,哪怕对方自己都不知道这一点。

吴迪轻轻闻着咖啡这纯净的香味,怕是有人实在难以想象,泡出这种咖啡的原料,是“猫屎”,所以这麝香猫咖啡又被称为“猫屎咖啡”,由印尼椰子猫的粪便作为原料所生产。

该种动物主要以咖啡豆为食,在椰子猫胃里完成发酵后,破坏蛋白质,产生短肽和更多的自由氨基酸,咖啡的苦涩味会降低,再排出来的粪便便是主要原料,由于咖啡豆不能被消化,会被排泄出来,经过清洗、烘培后就成了猫屎咖啡。

咖啡评论家克里斯鲁宾说,“酒香是如此的丰富与强烈,咖啡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浓郁,几乎像是糖浆一样。它的厚度和巧克力的口感,并长时间地在舌头上徘徊,纯净的回味。”

不过吴迪却觉得,这种号称世界上最贵的咖啡之一的麝香猫咖啡,其实也就那样,如此对其进行吹嘘,全是为了骗那些想要以此来彰显自己身份的所谓贵族的钱而已。

在吴迪的眼里,什么麝香猫咖啡和蜂巢速溶咖啡没什么两样——因为他都可以随意喝到,他今日突然来了兴致,便随意喝了些而已。

轻易获得的事物,总是让人觉得毫无价值。

所以那个女孩才让他如此魂牵梦绕。

认真地复习完功课后,吴迪为了给自己放松一下,准备用电脑上网听听音乐看看视频什么的,他现在所用的电脑,刚刚换成了非常轻便的超薄型类似k的手提电脑。

毕竟他已经戒了网游,在网游中,他可早就是“无敌于天下”了,既然不玩网游,那也就没必要用那高配置的电脑了。

当然k再烂,也比吴笛用的小上网本要好得多,可二者让一般不玩游戏的人来用,其实要说功能,也差不多。

在吴迪上网的时候,有关吴笛的一切消息,已经在网上发酵开来。当他看到吴笛的那三张照片时,第一反应自然是,很美很纯真,不愧是吴笛!

第二反应却是,我们班中出了个叛徒!

第三反应则是,先不管什么叛徒不叛徒,把这三张图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上再说,正面图或者侧面图先设个桌面吧……别误会,这只是鞭策自己而已,吴迪心里狡辩着。

做完这一切后,吴迪顺藤摸瓜便找到了黄鹏的微.博,他看到什么“冒死偷拍”之类,便微微皱了皱眉,原来吴笛并不知道被偷拍这件事。

吴迪心里有些不悦,总感觉黄胖子做这种事,是亵渎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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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求收藏推荐!!!

今日尽量两更来给大家拜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ps:第一次发的时候居然被审核~~~我哪里又作死了?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励志视频]

吴迪准备明日去找黄鹏聊聊,这厮其实在学校中和他的关系挺近,黄鹏除了猥琐一些以外,还真没太大的缺点,为人比较和善、低调,身上微微带着“宅”属性,不过玩起来却也很上路子,黄鹏怎么说也是“高富胖”。

吴迪又通过黄鹏发的微.博链接,找到了他上传的那个视频,却发现这个视频的浏览量不是太高,想来也是,不过是一个初中生的国旗下讲话,虽说有“脱稿”这一噱头,但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视频下面的评论也寥寥无几,看来这个视频确实没有火起来,网民们光顾着看照片了,对黄鹏这个用手机随意拍下来的视频并不感冒,它显得冗长而无趣。

不过吴迪却又津津有味地看了一遍,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女孩那白皙纤细的美腿上,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孩到底花费了怎样的毅力,才能够瘦身到这种程度。

吴迪看完视频后,又去逛人人网,说起来,初中生就上人人网的人很少,基本上到了大学才上人人网。

不过吴迪去逛人人网,不是为了社交,全是为了看它的一些有趣的热门分享,比如每当过春节时,沦为被吐槽节目的除夕春晚,在大年初一那一天绝对会在这个社交网站上看到各种群众们的欢乐吐槽。

吴迪看了一些搞笑视频后,顿时觉得身上的疲惫有些缓解,就在他重新又刷新了一遍网站时,忽然看到热门视频分享中有一个标题为《超励志!某初中女学霸国旗下脱稿演讲》——网络上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出国前最后一作,内容高大上,氛围好顶赞,满满的正能量,你值得拥有!ps:神の沉默,一定要在泥轰加油哟!我完全被这个视频感动了!哭瞎了……

吴迪看到这个标题,在愣了一下后,才发现视频停留在那儿的封面,就是吴笛站在高台之上,拿着话筒,面带微笑演讲的样子。www.hbyxedu.com

他不由更加好奇地打开了这个视频,看看这经过他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网络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重新剪辑制作后,前后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打开视频,便响起一阵轻柔舒缓的音乐,让人不自觉地便放松起来,而视频的内容,则是对吴笛百褶裙下的美腿的特写,显然这一下子就可以吸引住某些变态色狼的眼球。

而黄鹏自己拍的视频,没有bgm不说,内容也没个重点,完全抓不住别人的眼球。

随着风儿地吹起,音乐变得有些急促诱人起来,而这也将看官们的好奇心都勾起来了,他们很想看到这位清纯可爱的少女接下来在拿着稿子演讲时,裙子被风吹起来后的表现。

就连此时的吴迪,也被这种很诱惑人的音乐,弄得想入非非,更别提少女在捂着裙子的那一刹那,其实会给人一种似乎走光的错觉,导致不少猥琐死宅对这个镜头反复研究了多遍,才发现居然正好看不到她的裙底!

这些死宅在互相讨论的时候,居然分裂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两派,最终争论到漫画之中到底是“露内裤党”更福利,还是“若隐若现党”更诱人,纷纷大喊着对方都是“异端”,必须要天诛异端才行……

吴迪这时不由深深地佩服起这个名叫神の沉默的制作视频者,因为哪怕他早就知道接下来少女的应对举动,他也忍不住幻想一些意外发生,毕竟完美的少女实在让人压力很大。

只需想想,为什么这个世上女博士颇难嫁人,就是因为她们的学历,就让某些男人了自卑,自尊心强的男人,很少会去娶比自己还强的女人,抖m除外。

而随着视频的进行,前面的铺垫,仿佛都是为了此刻——吴笛潇洒将稿子扔飞的瞬间!

这里采取了一个“子弹时间”的视频剪辑技巧,吴笛扔稿子的瞬间,变成了一个非常震撼人心的慢动作!但最后扔出去的瞬间,却又变成了快动作,二者对比,愈发让她显得超级的酷!

而与此同时,超燃超热血的bgm响起,就像是对看官们的当头棒喝一般,让他们的注意力,一下子便从吴笛的身体上,转移到了接下来她演讲的内容中来。

那三句话概括全稿的举动,让所有在观看这个视频的人目瞪口呆,直到视频中传出的热烈掌声,才让他们回过神来!

实在是太帅气!

太给力了!

也太坑爹了……

少女你知道吗?你毁掉了无数猥琐男那想要偷看裙底的崇高梦想!

吴迪这时也不知不觉看得入迷了,他的手紧紧按着书桌,身子微微向前倾,在那让人几乎热血沸腾的音乐下,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了视频中去!

接下来吴笛讲述自身经历的话语,bgm则又微微舒缓了下来,更能让人沉心于少女演讲的内容,这个时候,看官们注意力几乎都已经不在少女本身,而在少女那讲述的励志故事。

不得不说,这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在配乐上的天分实在没的说,让看官们几乎都代入到了这位少女身上,感受到了少女的坚强与努力,而后这样的坚强与努力又让某些人产生了共鸣,继而十分触动,也让另外一些人自然而然想要变得更加积极向上……

毕竟连一个初中的女孩,都知道这样奋发努力,为何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却还在沉沦颓废?

视频的最后,则是吴笛的三张照片,这照片也被神の沉默这位高手弄得唯美梦幻,可比原版的要迷人得多,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字幕也出现了: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真的完完全全被触动了……”

“……重拾梦想。”

“……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

唯美梦幻而又执着认真的吴笛照片,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自白话语,再加上那略带悲壮之感的音乐,完美的组合在了一起……

它达到的效果,无疑是惊人的!

那位分享这位视频的大四学生,不知为何,竟然因此而落泪了,明明是如此激励人心的视频,为何会落泪呢?

是因为痛恨自己浪费青春?

还是因为内心怯弱,不敢再次奋起?

或者说已经认命了?

谁也不知道……复杂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心房,他只是想哭而已。他没有神の沉默的勇气,“梦想”那两个字眼,对他来说,实在太沉重了。

吴迪这个时候,倒还没有那些成年人的触动,毕竟他还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但当他看到视频下方那疯狂的评论时,完全惊呆了!

[正文 第二十八章 火爆]

一般来说,人人网的评论都是比较简短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人名,以及有人喜欢在下面的评论中聊天,聊的内容完全和视频无关的那种……

这是吴迪对人人网喜欢各种歪楼评论的印象,他一个初中生,甚至暗暗鄙视这些不知所谓的大学生。

因为这些家伙给他的感觉,就是特别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秀优越感,要不然你说那些在视频下评论中聊天的到底是什么心态?尤其是那种男女之间互相暧昧的,那叫一个不忍直视,发骚也请关起门来发啊……

可这一次,他却看到了不少人因为这个视频而触动后而写下的一些肺腑之言,不乏有人对此大发感慨,并立志要像这位视频制作人一般,真正地放开手脚,去拼一把!当然也有许多另类的评论。

于波vip3:我本来就是神の沉默的粉,他制作的视频我都有看过,没想到这次居然成了人人网的热门分享,我一直以为他只会做搞笑视频,那种“根本没法停”“神同步”“吊炸天”的神配乐恶搞视频。

可这次如此正能量的最后一作却给了我非常大的震撼,尤其是看到他最后的字幕,真心觉得惭愧。我不敢再去追逐什么梦想了,但我也一定会努力下去的,像视频中的少女一样!神の沉默,祝愿你在泥轰闯出一片天地!

徐梓晴:看完了,明明是非常励志的视频,不知为何却真的想哭!心里发堵很难受……也许是嫉妒视频中那个少女的毅力吧。我现在也是个胖妞,也曾下定决心要减肥,可却实在坚持不下来,最多坚持了半个月,就痛苦地放弃了。

我在学校里就是个宅女,没有男朋友,却整天幻想着韩剧中的白马王子降临在我面前……呵呵,我就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女人,更可悲的是,我明明知道只有努力才能改变我自己的现状,可我却更了解自己,我最后肯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回到原来的轨迹中去……谁来救救我?(难过)

柴云科vip6:看了这么多人都深有感触,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大笑),我这个人,就是喜欢找有意思的事情做,我觉得自杀是最有意思的事情,我其实一直想自杀,却因为没有勇气跳楼,因为怕疼而不敢割腕……看了这个视频后,我终于不怕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白淡然:回复柴云科:喂,别做傻事啊,什么事情,我们都要淡然以对。

李二狗vip6:看完了,如果不是开头这小妞像那个什么皇冠大腿时代一样卖腿的话,哥们我绝壁不会看下去的,哥们觉得,这个视频做的好,好就好在它的热血!正所谓好兄弟,讲义气!哥们在道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为了救我那个闷骚的老哥,不惜将灵魂出卖给了路西法,但哥们我不后悔!

李二蛋:回复李二狗vip6:又出来作死了?评论都写的前言不搭后语,就俩字,丢人!给我回家把屁股洗干净等着!

罗恒:我是个科学家,爱好幼女,立志做特斯拉那样的民间大科学家!看了这个视频后,我觉得离我的梦想又进一步了!视频中可爱的少女,是我现在动力的源泉,我要做两万个少女的克隆体……

……

吴迪又点了“显示较早之前的评论”,发现上面的回复,简直数不胜数,有真的被激励到的,有灰心丧气的,有插科打诨的,有卖萌求种的……

总之,神の沉默制作出来的这个视频,完全火了,连带着吴笛,也成了真正的网络红人!有不少评论,都在那里问这个少女到底叫什么名字,那种狂热,给人的感觉,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吴迪对此升起了一些隐忧,现在可马上要中考了,这网上的视频,会不会影响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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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姝码完一章字上传后,看了一下自己这部跟风的“总裁文”的评论区,发现这评论其完全是死气沉沉的,她不由有些气闷。

她觉得自己的文笔,即使比不上自家那个优秀的小外甥女,那种浸透在骨子里的精致优雅、赏心悦目,可她感觉比那些真正的小白总裁文要好多了。

而且王静姝还有一双抽风手,时速最高可达六、七千字,这可是当年她玩星际练出来的……她现在也是个游戏高手,五毒宅女嘛,你懂的——音乐,小说,动漫,电影,游戏。

可为什么这书就是火不起来呢?她为了写书补贴家用,可是选了时下里女频最火爆的玛丽苏总裁文,一般这种文在无线市场,可是非常坚挺的。

王静姝都刻意学习了一下总裁文的套路,比如前三章一定要床戏,被总裁强x什么的,然后就一直在感情戏中又虐又纠结,真正的床戏一定要又肉又香艳……

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网站上的订阅扑得没脸见人不说,无线上拍马也赶不上那些在她眼里根本一无是处的总裁文,她不管是订阅还是无线再加上个全勤,加起来就月入一千五,勉强算是自己一个月的支出,这家中的收入大头,居然全靠自家小外甥女的稿费。

王静姝表面上似乎很不在意这一点,在与吴笛一起时,有些没心没肺,可这心里却异常的别扭,她当初毅然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可是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怎么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又在靠姐姐的女儿养着了?

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没救了的废柴?王静姝有些忧郁地想着。

她原本想在写网文这件事上,向自家小外甥女请教一下,可却最终没这样做,因为吴笛写的文,与她写的文,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吴笛那种每写一篇文,要精雕细琢五个小时之久的风格,最后整篇文章虽然华美精致、流光溢彩、充满电波与内涵,可这样的风格却并不适合网文,所以王静姝最终息了这个念头……现在,她的这个念头又升了起来,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其实王静姝不知道,吴笛脑子里的网文可有不少,随便拿出一部来,都能让王静姝“一书封神”,还是主站男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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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为什么过年要跑亲戚呢?真是超麻烦呀~~~~~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写作求教]

王静姝听到自家小外甥女洗完澡后在吹头的声音,她自然不会错过这种欣赏少女出浴的美好画面。

她走出自己的房间,看到吴笛的装束,不由眼前一亮。

少女穿着一件长t恤,上面印着一个可爱的粉色桃心,桃心两边居然写着英文字母的“i”和“me”,意思应该是“i_love_me”,这显然是吴笛自己网购的。

她下身则穿着一条热裤,却被长t恤的下摆给完全遮住了,给人一种下身似乎什么都没穿的错觉,两条修长白皙如玉的美腿就这样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展现着它的诱人。

若是定力不佳的男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热血上涌,并化作鼻血流出,行动力强的则会像狼一样扑上去……

吴笛穿这种可以包裹住臀部的长t恤,实在过于性感了,令其在清纯可爱之中增添了一丝致命的诱惑。

如果王静姝听过李白的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话,肯定会用这句诗来形容少女沐浴后的美丽。

吴笛那漆黑如墨的长发披在肩头,这头发的发质极好,简直可以去拍著名洗发露的广告,漆黑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顺的光泽。

这种纯粹的漆黑,配合着她那白皙如玉的肌肤,产生的强烈反差感,让人有种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美感。

王静姝自然有幸帮自家小外甥女梳过头,她觉得非常夸张的是,这少女的渐渐留起的长发,非常坚韧,很少有掉落的。

而将一把梳子放在吴笛的头顶,它会顺着那色泽完美的黑发上自动滑落……王静姝一直觉得这只可能是某洗发露广告中骗人的情景,没想到居然真的会发生在现实之中。

王静姝作为一个女人,只能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但想到吴笛是自家的宝贝,她便又觉得非常自豪,谁能想到,当初的胖妞,会变得这般出色?所以说她的眼光就是好!

王静姝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关系,既是小姨与外甥女,又是母亲与女儿,还是姐姐与妹妹,当然这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估计还要另说,怎么看都是她这个废柴长辈被包养着……

但无论如何,只有吴笛,才是她在三次元觉得值得留恋的地方……

吴笛额前的刘海被打理得整整齐齐,若就这样不用发夹夹起的话,吴笛那双纯澈的大眼睛配合这样的齐刘海,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精致瓷娃娃,让人想要抱到怀中细细呵护。

有的女人,没有齐刘海,会觉得魅力顿时下降,但吴笛却不是这样,她露出额头,美丽依旧不减,倒是更加让人觉得自信大方。这就好比真正帅气的男人,敢于剪寸头一样。

说实话,吴笛的长相,其实并非耀眼型的,让人看一眼,就被吸引住的那种,反而是乍看不算起眼,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她真的是越看越耐看……

更别说吴笛一直是个属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女孩,平日里为人非常宽和,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骄傲,或者说,就算是骄傲,也是全部放在心中骄傲给自己欣赏,对外表现,则是能有多谦虚就有多谦虚。

你说她虚伪也好,说她装纯也罢,但她身体上的行动,是确确实实的挑不出什么瑕疵。

而当她做一件事时,仿佛就患上了强迫症一样,一定要将它做得完美无缺——归根到底她只是想取悦自己而已,变得完美,正是她让自己最开心的地方,也是她人生的唯一追求。

王静姝这时倒也没有再恶意卖什么萌,毕竟接下来她想和吴笛谈一谈自己工作上的事情,没错,她就是将写网络小说当成一种工作,没有什么更崇高的想法,比如去获得这个世界的诺贝尔文学奖什么的。

王静姝觉得自己就是一俗人,若说年轻时还有一点才女的自傲的话,那现在她就已经完全无节操无下限了,现在她觉得自己写得最好的就是h段子,既不露骨,但着实香艳,对氛围的描述更是出色,简直让人欲罢不能的那种,每次写h段子时,死气沉沉的书评区才会踊跃一些……

王静姝觉得在写文这一方面,自己大概除了写文的速度与写h段子的功力,比自家小外甥女要高以外,其余的,无论是投入程度、构思精妙度、文笔优美度,都比不上吴笛。

她觉得自己最烂的就是构思,只会跟风,却连跟风都跟不好,这让空有手速空有流畅文笔的她,觉得异常懊恼。

这次她向吴笛请教,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说不定得到吴笛的指点,以后写出来的文,能够更卖座。

没错,她只想自己的文可以更卖座,才不管别人骂白不白,她想成为商业小白文的大神!

吴笛坐在王静姝的床边,晃动着自己那两条美腿,在听了王静姝的问题后,自然心中微微一动,她的脑子里,可有不少自己那个世界卖座的网文。

而这些网文,对吴笛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她的风格,就一点都不适合网文,网文讲究一个快餐性,越长、越爽、越俗、更新量越大的网文,才是好的网文。

如果说自己以前那个世界,网文还有一些真正的精品的话,那这个世界的网文,简直小白到了极点,原因很简单,有点档次、有点追求的作者,都会选择走实体出版路线,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出版业极为发达,盗版更是几乎禁绝。

所以现在男频的主站文,几乎还是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我是**师》之类的龙傲天之流横行的时代,主角几乎个个都是创世神的儿子,要不就是超级天才,碾压一切的那种。

而女频,则是各种家世容貌才华样样牛叉的玛丽苏主角泛滥,然后和各种邪魅狂狷腹黑优雅的贵公子总裁虐恋情深什么的……

吴笛也好奇用手机看了一下网文,简直不忍直视,她觉得自家小姨写的“总裁文”其实已经算不错了,至少有点合理性,但就是因为有这丝合理性,导致它火不起来。总的来说,就是小姨的节操丢的还不够多……

王静姝见自家小外甥女正在沉吟,她随意刷新了一下自己停留在弹幕视频网a站的界面,发现首页居然出现了吴笛的视频!

[正文 第三十章 弹幕]

“诶?笛笛,看看这是不是你?”王静姝拍了拍身边小外甥女那光洁的美腿,手感真是一级棒!

吴笛还在考虑把哪部卖座的网文给小姨写呢,突然被小姨拍了一下,自然回过神来,便看到这个视频网站上确实有了自己的视频,标题是《【超励志】——初三最美女学霸国旗下讲话,神の沉默出品》。

“嗯?好像确实是我啊……怎么回事?谁把我国旗下讲话发到网上了?”吴笛惊讶地站了起来,瞪大眼睛看着王静姝这宽大的液晶电脑屏。

王静姝所用的台式电脑,可是她自己配置组装的,不论是玩游戏还是做其他事情,效果都非常不错,看来她深谙做五毒宅女也要“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

王静姝看到“神の沉默”这四个字,不由解释道:“这个‘神の沉默’是个有名的技术宅,搞笑视频做得不错,在a站、b站一直很活跃,江湖人称‘神大人’,他不会把你这个国旗下讲话给恶搞了吧?这厮当年把那位‘我有姿势我自豪’的葛炮恶搞得丧心病狂啊……”

吴笛前世今生都对宅文化不熟,不过因为喜欢看书,所以对泥轰的轻小说也有所涉猎,动漫倒也看得挺多,主要是陪那个泥轰萌妹子女友。

这a站b站她也有所耳闻,不过却不常去,她猜测这视频网站的看点应该就是众看官的弹幕吐槽,有时候吐槽多得把整个视频都遮盖住了,让人不得不把“全局弹幕”的那个勾给点掉。

“额……不会吧,点开看看呗。”吴笛的语气中有些好奇,两辈子她可都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视频上了某个视频网站的首页,虽说这什么a站b站在她看来就是小众的搞笑视频网站,她看视频,还是习惯去什么正艺、优土、酷豆之类。但不得不说,a、b站的原创视频都没有广告,实在是让人舒心。

“你可别后悔哟,这位‘神大人’的节操,实在堪忧。”王静姝嘴上提醒道,不过心里却也十分好奇,毕竟是自家小外甥女的视频。

王静姝点开这个视频,发现视频右下角的播放次数居然已经有了十万次,收藏用户已有四千多,这让不由自主长大了嘴巴,难以置信道:“这个视频才上传几天而已,怎么已经这么火了!收藏人数还这么多……笛笛你红了!”

“是吗?”吴笛有些迷糊,她倒不觉得有四千多收藏很高,她拿这个来和某点火爆的网络小说收藏量相比了……

但事实上,a站一直是关闭注册用户的,因为中二喷子太多,所以它的总用户数也不算多,比b站要少,一般来说,一个视频有两千多的收藏量,就已经算非常高了,因此王静姝这个了解行情的宅女在看到这个收藏数时,会如此惊讶。

王静姝在这种弹幕网站看视频时,第一遍都是不开弹幕的,毕竟有时弹幕太多实在影响观看视频。

于是王静姝与吴笛两人便一起观看了这个视频。

吴笛还好,毕竟是里面的是自己,反而很难全身心投入进去观看,她总觉得这个视频把她剪辑得太过高大全了,将那些她紧张的瞬间全部都减掉了,而且开头对她腿部的特写,让她觉得莫名嫉妒,自己的身体居然给这么多人观赏……她吃自己醋了,不开心。

而王静姝在看完视频后,则完全愣住了,毕竟她也是那种离梦想越来越远的人,每日也根本算不上努力,完全是得过且过而已,你说一个成年人,这家中收入的大头,居然还是来自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吴笛的那些话,她是最有体会的,因为她一天天地看着吴笛在努力,在坚持,在改变,最终有了巨大的收获……而她,却依然原地踏步。

“笛笛,你说小姨是不是很没用?”王静姝低着头,情绪十分低沉。

吴笛自从变成女孩后,这心也细腻了很多,几乎瞬间就明白了王静姝为何低沉,她只是轻轻抱了抱自家小姨,柔声道:“小姨,如果没有你的话,我怕是当初就没人要了吧?所以,你才不是没用呢,而是很有用,很重要,我要小姨一直陪着我!”

王静姝听了吴笛的话,只觉得有种想哭的冲动,多好的孩子啊,女孩子就是贴心懂事,她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道:“笛笛你还真是会哄人开心。”

“哪有啊,不过小姨,你别自怨自艾了,等会我给你写个网络小说的大纲,保证可以大火,到时候说不定我这个小外甥女,要拿着小姨的稿费挥霍了!”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王静姝听了少女的话,只能勉强笑了笑,她可不觉得,完全是走实体精品路线的吴笛,会懂网络小说的行情。

吴笛这时又道:“这个视频制作得挺不错嘛,里面的bgm都用得好恰当,我觉得这位‘神大人’在泥轰,肯定会成功的。”

王静姝点了点头,然后又与吴笛看了一遍弹幕版的视频,发现其中有好多有趣的弹幕。

一开始惯例的“求bgm”“这是什么bgm”刷屏就不说了,还有则是大批神の沉默的粉在刷“看到神大人的视频我就立马滚进来了”。

然后对吴笛美腿特写时,有弹幕“观看人数呈几何阶数上升”“神大人丧心病狂,人家还是个孩子呀,不过还是要说good_job!”“萝莉赛高、美腿万岁”等等飘过。

最让人觉得搞笑的是,在风儿要吹起吴笛的裙摆时,一群基佬绅士在狂刷“大风大风大风大风……”使得满屏幕的都是“大风”,完全盖住了整个视频,导致又有貌似卫道士实则hentai的人在大骂“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总之这里给人的感觉异常欢乐。

王静姝看这有弹幕版的视频,这心境完全变了,甚至自己顺手也刷了一句“大风”上去,让旁边的吴笛看了嘴角都微微抽搐,真是一群无可救药的绅士,当时她可是超紧张的!

在吴笛洒然扔掉稿子的那里,超燃超热血的声音响起时,就有人在刷“神大人给力”“学霸无敌”“妹子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根本停不下来”“太帅了”“吊炸天”“酷毙了”“太给力了”“超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求bgm出处”……

而在视频末尾,则有人在刷“第一次看神大人的视频哭了”“神大人什么时候学会老虚的治愈人心了?真是丧尽天良!”“我也要当学霸!”“学霸也要谈恋爱!”“变身女学霸!”

王静姝还看到几条极品弹幕“神大人去泥轰,什么时候能看到你拍的片子啊?”“神大人会和老毕与周东尼老师合作么?”“想看神大人制作的里番!”“人家泥轰著名美女监督新房昭子可都是里番界出身的哟”“神大人x新房昭子,里番第一弹!你值得拥有!”“神大人,一定要努力啊,等着看你的里番动画呢!”

王静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却没意料到,这有关“里番”的几条弹幕一语成谶。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粉与黑]

吴笛对这个弹幕倒并不感冒,只觉得其中除了有些吐槽有趣外,很多都是看官们随手刷上去玩的。

她现在更在意的是,到底是谁把自己的视频给发到网上的,居然还被“神の沉默”这位著名视频制作人重新剪辑成了一个效果这么好的励志视频。

而她在看到视频末尾的三张照片后,自然也惊讶了一番,谁这么丧心病狂,居然把她上课回答问题的照片都拍下来了?

王静姝这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不由担心道:“笛笛你是不是在学校被偷拍了啊,好像你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吴笛点了点头:“可能确实被偷拍了,我来顺藤摸瓜找一下。”

吴笛果然找到了那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她所有的照片与视频,都是从这里流传出来的。

“这人你认识吗?”王静姝问道。

“不认识,我班上人都没认全……”吴笛回答道,她会说在这个班上,她几乎就只认识吴迪这小子吗?其余的同学,有的觉得似曾相识,有的则完全不认识。

毕竟是平行世界,无论是整个世界的发展还是细节,都让她觉得似是而非。

“不要紧吧?毕竟马上中考了,突然出现这种事情。”王静姝有些担忧地问道。

吴笛洒然一笑,毫不在意道:“没什么,网络上的事情,热一阵就过去了,我又不是那种想要靠着网络炒作的人。如果是那些人,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自己跳出来,在去添一把火,我的话,才不在意这点小小的名气。”

吴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她那强大的自信——我要是想出名,还不容易?如果真要去当明星,就一定要当最著名的!这种网络红人级别的名气,简直配不上我!

若是一般的初中女孩,看到自己突然在网上红了起来,肯定不会像吴笛这么淡然,甚至还看不起这点名气。

毕竟所谓的“红”,可不仅仅是一边倒的赞誉。

虽说从总体上来看,网民们对吴笛的赞誉要大过抹黑,可这世上总有一群黑子,什么都敢黑,那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优越感,是他们矢志不渝地投入到黑子群体的动力。

吴笛在搜到这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之间,就看到了不少抹黑自己的言论——

“绝对是网络推手搞出来炒作的,这少女除了长的漂亮,其他的都是假的!”

“可能连样子也是假的,现在整容业这么发达……”

“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内瘦身那么多,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编故事也不编一个让人信一些的。哦,或许有办法,一定是抽脂了吧,脸上也是整的!”

“是哪个公司要推出的少女组合成员吧,不知道给高层潜规则了多少次,就这种烂货黑木耳,还敢代表我们华夏大陆的学生形象?别开玩笑了!”

“穿nmb的水手服、泡泡袜,太二了,泥轰丑女都不怎么会穿的玩意,恶心!什么时候准备下海拍a.v啊?”

……

当然,在有人抹黑自己时,自然也有脑.残粉维护自己的——

“炒作你妹啊,人家‘黄色的鹏鸟’都说是冒死偷拍了,看她照片上的神情,也能感觉到人家根本对这事毫不知情!”

“整你妈了个逼,就算你整了,也比不上人家漂亮!”

“sb滚粗,人家视频中讲的那些细节,一听就很真实,你这样的肥妞一定很嫉妒吧,估计连抽脂都没法瘦下来,要不然就是一瘦下来就反复!”

“潜规则?别搞笑了行不行,别用那些身上充满了a.v气质的少女组合侮辱她,人家就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对此一点都不知情,你们这么黑她,还有点人性没?”

“呵呵,我觉得华夏人的智商与素质,都是被你们这群黑子拉下来了。穿水手服、泡泡袜怎么了?水手服不是衣服吗,泡泡袜不是袜子吗,泥轰丑女为什么不穿?那就是因为不敢穿,越穿越丑,只有真正的萌妹子才能驾驭住它们!所以我们才说她是二次元走出来的完美女孩!而且你居然能把它联想到a.v上去,到底谁恶心,简直一目了然!”

这就是粉和黑的战争,无论在网络上什么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反正在网上发言的,是人是狗谁都不知道,肆无忌惮地大放厥词,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只要不涉及政治又不会真正遇到开门查水表这种事情。

除了粉与黑以外,当然还有一些比较理智的人,他们也算是真正为吴笛考虑了,大概是劝这些粉与黑消停一点,人家马上还要中考,你们在网上这么吵,会让人家孩子受影响的,到时候中考考砸了怎么办?

不过吴笛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她依然我行我素,她早就说过,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她只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下去。

比如穿衣打扮什么的,她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绝不会去迎合潮流、世俗,她有着自己的审美,她穿什么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到时候说不定她自己就成了领导潮流的人。

还是一句话,漂亮美丽的一定层次的人穿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吴笛觉得,若自己成为明星的话,对于真心喜欢自己的粉丝,当然也会微笑以对,甚至发一些福利给粉丝们,以回馈他们的支持。

而对其他别有用心者,她的态度只会是——我不需要你们的支持,我也不在乎你们的反对。

当然,吴笛现在一点也没有成为明星的想法,她只想专注学术,她的心中,还有更大的追求——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大雾)。

对她来说,只有学习才是她最喜欢的事情,其余的,不过就是玩票性质的而已。

吴笛虽然不在意自己在网上的名气,可有些事情不是她不在意就会停止下来的。

这个神の沉默的制作的视频,在周刊b站排行榜上,居然排到了第三位!

这可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因为这个周刊b站排行榜的前几位,几乎都是被动漫或是恶搞视频给占领的,而有关吴笛的这个“三次元”的正经视频,居然能够被顶到这么高,足见这有多么受欢迎,b站的收藏人数最多达到了七八千人。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吴笛的照片、视频,到最后居然漂洋过海,在泥轰的2ch论坛、视频网上爆红……谁都知道,泥轰的宅男大都是死萝莉控,于是华夏这位不知姓名的少女,一时间在泥轰被人封为“宅男女神”,说是比某偶像组合的几期研究生人气还要高。

有传言还说,泥轰某娱乐公司看到少女的视频、照片后,当即拍板要签下这个少女……还有狂热的泥轰宅男说是要来华夏寻找女神,因为这个少女,华夏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都提高了好几个层次,他现在对华夏充满了好感。

b站还有不少喜欢制作恶搞视频的人,见这个视频越来越火,便直接将这个视频中吴笛的声音剪掉,然后接了一段这个世界某元首的经典演讲,不少绅士纷纷表示“神同步”“太带感了”“又一遍又一遍”“毫无违和感”“少女像元首那样霸气”“学霸少女就该这么吊”……

虽然网络上这般热热闹闹、纷纷扬扬,却并没有影响到吴笛本人的生活,许多人其实都是图个乐子而已,嘴上说着要人肉人肉,可行动者寥寥无几。

吴笛将网络上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事放到一边,终于开始指点王静姝有关网文方面的问题。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笔名]

“小姨,你这个什么‘淑女也绅士’的笔名就弃了吧,重新换个笔名,去男频主站开新书。至于这什么‘总裁文’,果断太监掉吧。”吴笛深思熟虑之后,对王静姝说道。

“诶?我这个笔名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啊,连著名的h论坛矽统都请我过去……啊,我是说,笛笛你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你可是给杂志写稿的,而网文这一块,和杂志真的有很大的不同……”

“我当然有信心!”吴笛断然道,开玩笑,她脑子那么多卖座的网文,完全可以横扫这个世界的网文界。

这个世界的网文界,还是一块待开垦的处女地,吴笛觉得以王静姝的笔力,加上“自己”的构思,绝对能够成就至高神之位!

“好吧,这样吧,我这个笔名还是先留着,然后再用另外一个笔名去主站开书,不是小姨吹牛,只要笛笛你的大纲、细纲、人设出色,小姨一定能完美地将你的想法还原出来。”王静姝拍着胸脯保证道。

王静姝其实文笔真的不差,话说能将h段子写得好,反而也能证明一个作者的文笔,有作者写h段子,那是干瘪瘪的,毫无撸点,而王静姝却硬是能用不过线的词汇,让人看了想撸一管。

可是,最无语的是,王静姝写的是女频啊,这女频对男人来说可是天雷禁区一般的存在,非大毅力大毒抗者不能读也,而女孩中虽然也大有爱看肉文的,可更多的,应该是想看精彩的感情戏、宅斗宫斗戏吧。

奈何王静姝从来就没谈过恋爱,而且还不是那种天赋点在感情戏、宅斗宫斗戏上的女频大神,自然写不出精彩的女频文,而她跟风的“总裁文”,居然完全偏到了写事业上去了,你说看女频的有多少人爱看作者写事业?还是这种“总裁文”……她不扑街,那还真没理了。

这是吴笛在深刻分析了王静姝写的网文之后,得出的结论。

其实网络小说,要说容易上手的话,真的很容易上手,对大热的作品进行跟风就行了,可跟风也一定要跟住重点,像自家小姨这种表面上好像跟的题材是一样,可重点完全不同的话,那可就悲剧了。

“嗯,我自然是相信小姨的文笔的,不过要写主站男频的话,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节奏感,什么时候该压抑,什么时候该升级,什么时候该爆发,一定要安排好,这部分你不用担心,你照着我的大纲、细纲写,绝对没问题。”吴笛也信心十足。

“当然,我还是要确定一下,小姨你真的只想写那种卖座的网文?哪怕是被业内著名网络小说论坛蛇的天空喷成超级大毒草、断肠草也不在乎?”吴笛询问道。

“爱喷不喷,老娘写书就是为了赚钱给笛笛花的,其他的我才不管!”王静姝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嗯,这样也好,那群蛇的天空的毒蛇们其实是生活在阅读界夹缝中的可怜人而已,明明网文就是快餐小说,却硬要在这里面找精品,结果看的书越来越小众,他们早该将目光投向实体书或名著的。”吴笛评价道。

“对,尤其是有一些充满优越感的所谓‘老白’们,居然看网文都能看出优越感,他们看书已经不是为了看书了,而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书,专门找茬,喷洒毒液,要不就是不看书凭借自己的脑补臆测来黑书,连最基本的读者态度都丧失了,这样的读者有什么好伺候的,我立下誓言,只为可爱的小白写书!至于某些老白,送他们六字真言——爱看看,不看滚!”王静姝赞同道。

“好,我们先把笔名定下吧。”吴笛露出了微笑,她发现这小姨真是个天生适合写网文的人,这样将直接将自己的读者定位于小白的网络写手,真的非常有智慧。

“该取什么笔名呢?”王静姝问道。

“蔬菜或水果吧,总觉得这才有大神风范。”吴笛不假思索地下意识说道。

“诶?这是为什么,那叫‘西红柿大战土豆’?”王静姝随意道。

“噗……”吴笛莫名笑了起来,让王静姝一脸迷惑不解,“算了,还是别残害什么西红柿、土豆了,就叫‘中原五白’吧。”

“哦哦,听起来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啊!而且还对应我这‘五毒宅女’的名头,笛笛你考虑的还真周到!”王静姝忍不住赞道。

吴笛忍着笑,可不得不说,“中原五白”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笔名,可是将番茄、土豆、三少、东哥、神机都包含进去啦,绝对是将小白们一网打尽的节奏。

神机的前几本还是小白、老白通杀的那种,在自家小姨注定会被蛇的天空那些毒蛇们喷洒毒液时,就能拿出一本来狠狠地抽他们的脸,想想那群家伙被噎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吴笛就觉得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对了,你写打斗的水平怎么样?”吴笛问道,毕竟这注定是网文主流王道的“升级打怪”小说,不会写打斗可不行。

“打斗啊?我还行吧,打斗也是注重画面感吧,我写h段子画面感都那么强,氛围那么好……打斗绝对也行的。”王静姝一副“我有姿势我自豪”的样子。

吴笛直接忽略了王静姝在“写h段子”上的自吹自擂,她是看过王静姝那本“总裁文”的……

平心而论,这个无节操的小姨,写起h段子来写确实水准极高,大约是她每次写h段子,都会让书评区有些反应,这让她很有动力。

“好吧,那你就把你写h段子那份认真劲,投入到写打斗上来,那就没问题了。这样吧,我先给你三个大纲,你看看你想选哪个,选定一个,写完三万字后,让我看看再发。”吴笛拍板道。

最后,吴笛拿出了《盘龙》、《斗罗大陆》、《斗破苍穹》三本简直可以算是教科书式的经典网文,它们在某点的总收藏榜都排前五,写出来绝对能够一书封神的那种,她将这三本书的大概所讲的内容概括下来,给小姨选择。

王静姝在根据如今男频的流行趋势,最终选择了天才流开头的《盘龙》,而且它还是时下挺流行的伪西幻题材的网络小说。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中式奇幻]

相信只要看过《盘龙》的童鞋都知道它为什么是伪西幻小说,它基本上除了名字以外,没有任何正统西幻的味道,不过既然泥轰都能有“日式奇幻”,华夏自然也可以有“中式奇幻”,这种“中式奇幻”恰巧在这个时候正好非常流行,很适合华夏读者的口味。www.zuowenw.com

吴笛那个世界曾有一本名为《我是**师》的中式奇幻,被人誉为开创了“yy流”的鼻祖小说,便是典型的“中式奇幻”,其主角前世因为地瓜吃的多,所以来到这奇幻世界后,便具备了逆天的魔法天赋,当时更是让无数读者觉得非常新奇。

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是**师》遭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吐槽,尤其是吃地瓜学魔法,更是让后来成长起来的“老白们”啼笑皆非、痛心疾首,认为《我是**师》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了人们的审美,害整个网络小说都成了快餐小说……

不得不说,这些人估计都没好好学过唯物史观,就算这世上没有《我是**师》,也肯定会有《我是法神》、《我是魔法皇帝》这样的超级无脑yy爽文出现。

但其实网络小说存在的意义,便是娱乐大众,自然是越俗越爽越yy的才能“适者生存”,要想真正去找有内涵有教育意义的书,还不如去读名著。

就算是那些被老白们推崇的网络小说,它们那根本的娱乐性质是不变的,也就yy得更合理一些而已。

而要想yy得更合理,却需要花费作者更多的精力,当那些认真写书的作者,发现那种只知道写“无脑爽文”的作者赚的钱反而更多时,自然也便去写更容易的小白文了,然后他们会发现,这小白文还真心不是那么容易写好的。

找到自己的正确的道路,对一个网络写手来说,真的很重要。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我是**师》这样一模一样的作品,但类似的作品也是有的,正是这样一本书的出现,让“中式奇幻”开始非常流行。

在这个时期,小白们才不管什么中不中,西不西的毒点,哪怕在奇幻世界出现什么“东方世家”“西门世家”“南宫世家”“北堂世家”他们也照样能够接受,甚至还能读得津津有味。

许多作者看到《我是**师》这种类型的中式奇幻这么吃香,自然便开始跟风相同类型的小说,这个时代并没有盗版,作者自然能够赚更多的钱。

别用什么盗版扩大了影响力来给盗版洗地,那只能给大神扩大影响力,而大神也不在乎那么一些盗版的钱,反倒是底层那种勉强能上架的作者,深受盗版之苦,谁都知道,这写网文的顶尖与底层写手,这差距有多么巨大。

在这样的大批“中式奇幻”里,当然也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比如类似《佣兵天下》、《紫川》、《魔法学徒》、《恶魔法则》等等非常优秀的奇幻小说,其中某作者的“翻译体”更是让读者真正领略到了略微正统的“西方奇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而在诸多“剑与魔法”的奇幻小说中,《盘龙》无疑独树一帜,其作者我吃西红柿是当之无愧的升级练功的爽文大神,他对等级的设定、节奏的掌握简直可以说是教科书式的。

他笔下的主角三观很正,不是废柴而是天才,却不花心不滥情,又刻苦努力,一心升级,充满了正能量,这可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自古所谓“邪不胜正”可不是什么虚言,黑暗邪典流终究是小众中的小众。

这个作者可以驾驭各种各样的题材,不是说他真的对某些题材研究的很透彻,最大的原因便是,他的本质没有改变,每种题材到他的手上,都成了升级练功的爽文。

吴笛觉得,王静姝能一眼相中这部《盘龙》,还是非常有眼光的,如果说我吃西红柿的《星辰变》是他证道大神的一本书的话,那《盘龙》就是稳固他大神地位,甚至证道至高神的一本书。

当年吴笛处于“小白”时期的时候,看盘龙看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她还记得自己是拿着苹果的mp3看了一个通宵,好像是那段主角林雷依靠石雕提升精神力……

在看完整部《盘龙》之后,她整个人还有些怅然若失,觉得失去了什么一样,真心不想这本书就这样结束,她还去找了《盘龙后传》,发现和《星辰变后传》完全没法比……由此可见,这《盘龙》对小白的杀伤力。

后来随着吴笛的阅读量越来越大,慢慢成长之后,虽说已经渐渐不再看三少、番茄之流,可心中依然对他们存有敬意。

虽然承认我吃西红柿的等级设定与节奏感很好,但他的文笔确实比较一般,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刻意那样写的。

而自家小姨王静姝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挺有画面感与感染力,与吴笛那个世界那位“烟雨江南”大神的文笔颇为相似。

只可惜王静姝选了女频“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完全就浪费了她的文笔,只需想想,若是让“烟雨江南”去写什么“总裁文”,真的能出头吗?

再想想,若是当烟雨江南、猫腻这样以“文笔”著称的大神,掌握了我吃西红柿那敏锐的爽文节奏感,还有平均手速能达到五、六千字每小时(让王静姝没大纲、细纲就这样码字,自然达不到这个速度,但有了吴笛的大纲、细纲、设定,那就没什么问题了),那会是多么逆天?

所以可以想象,当“中原五白”这个王静姝与吴笛的共同网络笔名,踏上网文征程后,将会搅起多么巨大的风浪……历史的车轮就这样滚滚向前。

总的来说,吴笛的任务很轻松,毕竟脑中前世的记忆就如同保存在硬盘里一样,连细微处都很清晰,可以随意取用。

所以她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将《盘龙》的完整大纲与人设拿了出来,开头的细纲也完全拟好,接下来,就看小姨的了。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谣言]

蒋文脸色阴晴不定地看着网络上吴笛的靓照,还有那各种纷至沓来的赞誉,她紧紧地攥着手上的鼠标,指节处都微微凸起,她心中的妒忌,几乎表现在了那张还算漂亮的脸上。

直到她看到那些无脑黑在各种谩骂吴笛时,她的心中才稍显快意,然后自己也随手跟风黑了几句,质疑吴笛瘦身的可能性,她觉得若自己是吴笛的话,看到这各种各样的谩骂时,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这可是无妄之灾,躺着也中枪。

蒋文早就从李浩乾那里,知道了他这个“青梅竹马”的过去,对于吴笛的家世,她很是不屑,毕竟吴笛的父母也不过就是最底层的农民工。

更别说如今吴笛已经父母双亡,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孤儿,家中一定非常穷困。

而她蒋文的家世,虽然算不上顶尖,可怎么说父亲也是一家私人报社的社长,在这副省级的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母亲则是新闻界一名挺有名气的记者,就在父亲的报社内担当首席记者,能力十分出众,但在道德上有些瑕疵,为了抓夺人眼球的新闻,一点也不在乎某些被采访人的感受。

虽然蒋文嘴上说着“学习毫无用处”,却不得不承认,学习是改变吴笛日后命运的唯一办法,而迫在眉睫的中考,显然就是一道关卡。

“哼,我倒要看看,你的心理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强!”蒋文恶狠狠地想着,决定将吴笛那“卑贱的身世”的消息散播出去,让那些迷恋她的男人好好看看,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出身是多么卑微!

蒋文就是个心眼极小,见不得别人比她好的女孩,尤其这女孩还与她喜欢的李浩乾有一些“前缘纠葛”,她就觉得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若吴笛还是个胖妞丑女的话,她当然可以用充满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那个女孩,奈何这吴笛却在三个多月内丑小鸭成为白天鹅,在她看来,这简直就是违背科学常理的事情!但这却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李浩乾会不会与吴笛“再续前缘”,毕竟她因为和李浩乾正处于暧昧阶段的缘故,当然也从李浩乾的只言片语中,知道在这男人的心中,以前的那位吴笛,分量很重……

而现在,吴笛似乎又恢复了原来的美丽。

蒋文越想,便越觉得心中不踏实,按理来说她也是个十分自信的女孩,可碰上现在的吴笛,她觉得自己都会被对方的魅力给压制。

嗯,自己可不能随意就乱了心境,李浩乾的父亲可是市里有名的白手起家的精英商人,绝不可能让自家儿子与一个卑微的工人阶级出身的女孩恋爱的,而李浩乾和自己,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蒋文不断用事实来安慰自己,她是看多了各种“门当户对”的电视剧,已经将这种阶级观念深深印入自己的思想中了,却不知这年头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吊丝逆袭白富美的故事才是王道中的王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展开。

蒋文来到了学校后,就开始实施她那自认为“恶毒”的计划——传播流言与小道消息,以达到打击吴笛形象的目的。

而她作为一个女孩,自然很明白流言的杀伤力有多么强大,一般柔弱的女孩,听到有关自己的恶意流言,一定会心境大乱的,而现在马上就要中考了,心境大乱的后果,还用说吗?

吴笛在蒋文心目中,其实也跟强势沾不上边,现在的模样本来就柔柔弱弱的文学少女样,而当初她当着吴笛的面,撕掉情书后,那个女孩“落荒而逃”的情形,无疑更加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是蒋文自己被这样侮辱的话,一定会上去就给对方一个巴掌!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确确实实真的没把“情书”这件事算到她自己头上,她到现在压根连李浩乾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当他们是一对心理还未健全的幼稚少男少女。

蒋文对造谣这种事,那真的是继承了其母的“优良传统”,要么是在课间上厕所时,要么就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时,抓住机会就说“你们知道那个吴笛吗?听说她是孤儿啊,父母都是民工……”“我跟你们说啊,最近我们学校那个很有名的吴笛……”

吴笛原本就因为国旗下讲话,而在这个初中很有名气,不少男孩都觉得她实在是太牛叉了,简直比男人都要帅气!

而与蒋文这样嫉妒吴笛的女孩,当然也有很多,“人红是非多”毕竟是一句大实话,毕竟吴笛不是人民币,能够让所有人都喜欢。

倒是吴笛班上的女孩,都对吴笛非常佩服,毕竟与吴笛离得近,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吴笛在班中那可是真的非常低调,从来都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座位上,那种埋首于书本的认真态度,让人都不忍心去打扰。

那些原本借着问题目的机会,去接近吴笛的男生,渐渐的,都不好意思去问题目了,总觉得吴笛用那耐心的态度认真地为他们讲解题目,让抱着不纯目的的他们,都会羞惭而退。

初中的男生,毕竟都是比较单纯的,很少有死缠烂打厚脸皮男孩,就连吴迪这厮,被打击之后,都是默默学习,改变自己,努力让自己跟上她的步伐……

这种做人超级低调,从来不张扬的美丽女孩,若心里产生嫉妒,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只是在安静地学习而已。

可其他班上不了解吴笛的女孩,那自然不一样了,在她们看来,这吴笛穿着水手服在国旗下“耍帅”“卖骚”简直太过高调耀眼,散发出来的魅力简直让人自惭形秽,这陡然听说吴笛的出身,居然这么卑微,她们当然欣喜若狂,开始大肆传播这个消息。

平行世界的华夏这个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至上、权力为王的时代,现在的风气确实不怎么样,唯金钱论、唯权力论、唯出身论的思想几乎充斥在各种娱乐文化之中,导致连初中渐渐形成世界观的孩子们,都被这样的思想所佘毒。

工人、农民阶级,即使是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却是处于最底层的,所以当学校中嫉妒吴笛的学生,在知道她居然是工人阶级出身时,只觉得优越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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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五章 道歉]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明明是自己心中自卑,比不上人家,却硬要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寻找优越感,比如用金钱、身份、地位。

若这些东西是他们自己凭借努力劳动换来的话,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以此来寻找优越感,这才是真正有底气的。

可是有些东西,明明就是一出生就有的,或是用某些难以启齿的手段换来的,却还要拿出来的炫耀、寻找优越感,这便说明,他们自己都有些心虚……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吴笛深信不疑的。

所以吴笛来到学校之后,哪怕早就注意到了离自己的座位有两个过道远的男生,眼神闪烁着不敢看自己,就知道这偷拍的事情,肯定就是他做的,但她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男生长得人高马大,一身膘肉,鼻梁上挂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的衣服一看档次就挺高,他整个人看起来倒也面善,不像穷凶极恶之人。

对于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做一些幼稚事情的初中小屁孩,吴笛完全不放在眼里,只要他不打扰自己安静学习就行。

吴笛今日倒也没穿什么水手服,而是素雅的t恤加紧身牛仔裤帆布鞋,她上次因为穿百褶裙而差点尴尬之后,就对裙装有了小小的阴影,不如就在家里穿着给自己欣赏吧,省得又出现什么尴尬的事情。

但吴笛穿紧身牛仔裤,更是衬托出了她那两条长腿的美丽,不得不说,她的腿型真的找不出任何瑕疵,让人看了,只觉得忍不住想要被她践踏一番,才觉得舒服……

体育中考完后,整个体育课虽然还保留着,可都已经成了活动课,算是给神经紧绷着学生们一些放松的时间。

所以在这种体育课上,吴笛都是随整个班级绕操场跑两圈后,自顾自的回教室继续学习,她对什么足球啊篮球啊都不感兴趣,前世在工作后,倒是去学了网球,打过之后,感觉还不错,除了去健身房锻炼以外,就是去打网球了。

只不过在这初中,哪怕有网球场,吴笛却也从没看过“同龄人”打过网球,那她总不能去找老师打网球吧?

跑完两圈之后,吴笛微微有些气喘,果然女孩的身体,这体力有些不足,在从“虎背熊腰”的土圆肥变成苗条萌妹子后,总觉得整个人的安全感少了一大截,身体也变得柔弱下来了。

大概还因为投入到学习中去时,一不小心就会忘记了时间,导致学习时间过长,锻炼时间则因为身体瘦下来后而不自觉地减少了,使得她的身体素质变得有些差劲了。www.hljxwb.com

只不过她也没有太在意这一点,没办法,学习这件事实在让她沉迷,身体、容貌只要保证让自己看得赏心悦目就行了,至于个人武力,她并不放在心上。

这个世界华夏虽然社会风气不怎么样,但依旧禁绝枪支,所以治安还是不错的,至少这座城市的治安还行,而且她每次上下学时,身上可都带着防狼电击器,前世她也学过一些搏击术,一般宵小之辈,她还真不放在眼里。

她脑子里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又不是真正呆萌的初中生,一般人还真的骗不了她。

就在吴笛准备沿着那篮球场外边的道路回教室时,黄鹏这个“高富胖”却摸着自己的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扭扭捏捏地来到了吴笛面前……

吴笛不由微微一惊,习惯的自恋心态发作——莫不是这男生趁着体育课这种自由时间来给我表白了?

小子可以嘛,有眼光,也够胆量……她已经准备好了“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

吴笛不知道女孩给人发卡后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总之她会觉得异常的愉悦,而且毫无愧疚心理,她对这些男人,根本一点感觉就没有。

他们啊……永远只是证明自己完美的道具而已。

所以有人表白,则正可以证明她对自己的培养,那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因为到现在,吴笛虽然凭借女孩的敏感,感受到了其实不少男生对她有好感,但真正表白的却一个都没有,她连情书都没收到一封……

这让吴笛莫名有些小小的不爽,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养成的“宝贝”,却得不到别人的认同一般。

不过现在,看来回报来了啊……

吴笛的脸上露出了优雅矜持的笑容,只见这男生来到她面前,对她说道:“那个、吴笛同学,我、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黄鹏抓着自己头发,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吴笛依旧保持着她对人一贯温柔和善的态度:“请说吧,我听着呢。”

对了,这人叫什么来着……完全不认识啊!

黄鹏扭捏了半天,才用一副最诚恳的语气道歉道:“对不起,吴笛同学,那个、那个你的照片是我偷拍了放到网上去炫耀的,结果一不小心在网上好像火了,可能会让你困扰……”

“总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这样做,非常抱歉!”黄鹏深深地弯下了腰,给吴笛道歉。

实则黄鹏心中也觉得丢脸窝囊得很,但一想到,那位吴大公子还在看着呢……他顿时便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现在还真不敢不听那小子的话。

而且黄鹏还觉得,最近这位吴大公子,也是邪门得很,开始愈发熟练地懂得利用自己父亲的权势不说,本人居然也疯狂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样。

这时知道真相的吴笛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自己真的这么自恋么?还是说,只有自己发现自己已经瘦下来了,别人看到的还是自己那胖妞的身体?

如果她现在不是女孩的话,真想骂一句——我去年买了个表!

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通通白准备了!

此时吴笛似有所感,环顾四周,便发现不远处仅仅隔着铁丝网的篮球场那儿,吴迪那小子正在一边故作认真地练习运球,一边则鬼头鬼脑地往她这里瞟……

好啊,原来是你小子搞的鬼!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欠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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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惊讶]

“啊,没事,拍就拍了吧,我这么……”吴笛话说到一半,便止住了,她其实想说“我这么美丽,让你忍不住偷拍,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啦!”

但这话若是真说出来,吴笛便觉得自己的形象估计全毁了,自恋可以,但只能偷着自恋,若真的被别人发现了,肯定会让人讨厌的,她虽然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可让人讨厌,总归是一件不爽的事情。www.qlprint.com

由此可见,吴笛对自己内心的养成,还尚未真正完成,要不然她绝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差点显露破绽。

“我这么大方,肯定不在意的!”吴笛如此说道,她依然有一种属于男生的豪爽气质。

黄鹏这才松了一口气,不由感激道:“谢谢,我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连我的微.博都已经注销了。”

说完后,黄鹏便直接溜了……他在心里还暗暗慨叹,这个女孩确实很洒脱大气,若是一般妹子碰上被偷拍这种事,肯定会特别生气的,他都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了。

可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原谅他了,他这时当然不会再停留了,赶紧溜才对,迟则生变啊。

黄鹏这才发现,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的美少女,怕是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网上的那点事……他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知为何他心头忽然出现了一个评价——真是纯爷们!好吧,这不是指她的容貌,而是指她的心胸。

吴笛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网络上再喧嚣,只要不影响到她的生活,她便绝不会放在心上。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对自己赞誉的,自己当然照单全收,对自己抹黑的,自己则选择无视,因为有些专门抹黑别人的疯狗,你越是和他较劲,他就越来劲。

吴笛破天荒地走向了篮球场,只因那强烈的直觉告诉她,此人主动道歉这种事,肯定是有幕后黑手的,而这幕后黑手是谁,当然是那个鬼头鬼脑的“自己”嫌疑最大。

她可不相信现在华夏学生的素质与觉悟已经高到了会主动道歉这样的程度。

吴迪见到一向对运动不感兴趣的少女,居然向篮球场内走来,顿时心中微微一惊,他对少女的举动,也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她绝对是来找茬的!

不知为何,吴迪觉得少女便是他的克星,他就是挺怕这个少女的……

现在他在独自练着运球,显然觉得毫无安全感,他果断加入了另一边的4v4战团,三个月刻苦练习篮球以来,他已经有了些街球的架势,正所谓“姿势优美如画”,但命中率却低得可怕。

不过由于吴迪有财力进行专业的篮球训练,而他又都将精力投入到运球上去,所以他现在的运球,比同龄人已经超出一大截了。

吴笛见到这小子,居然心虚地逃了,心中不由冷笑一声,若之前她只有五成可以确定这事是这小子做的话,那现在,起码有九成可以确定了,要不然他跑什么?还怕自己吃了他?

话又说回来,她发现自己还真的有些没事找事的意思,毕竟人家吴迪也是好意,而她只是因为太过自恋,导致判断失误后,恼羞成怒而已……

算了……自己其实也应该要感谢他才对,才不想要欠他任何东西!

一个大人欠小孩子东西……她丢不起这个人!

吴笛停在了他那块篮球场的旁边,心中不由叹息一声,果然在她的心目中,这个吴迪还是特别的,大概是因为对过去的自己那种浪费青春、浪费生命的痛恨,她想想就觉得有气,为什么当初的自己,不能再努力一些呢?

恨铁不成钢啊,望子成龙啊……这就是吴笛对吴迪的看法,在她的眼中,吴迪就像个她的孩子一般。

要不然少年时的自己,在成年后自己的心目中,应该是个什么形象呢?成年后的自己,当然希望少年时的自己,不走弯路,人生能够不后悔……

吴笛就站在那儿,看着这群男生打篮球,思绪却有些渺远,夏日的风吹拂起她那柔顺的马尾,让她忍不住用自己的手捉住了它。

碧蓝的天空、纯白的云朵、灿烂的阳光、略显燥热的风、喧闹的篮球场、整齐的教学楼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面。

吴笛就这样盯着正在篮球场中挥洒汗水的吴迪,忽然间,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愕之色!

她突然想到——

什么时候,少年时的“自己”打篮球居然这么厉害了!

只见吴迪在与班中那位篮球打得不错的陈斌一对一时,以一个极为娴熟的crossover,华丽帅气地过掉对方后,然后一个教科书式的三步上篮,轻松进球……

吴迪进球之后,陈斌也不以为意,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挤眉弄眼道:“大班长,挺行嘛,是不是因为有佳人在旁为你助战啊?”

原来吴笛在篮球场边发呆的时候,已经引起场内男生们的注意。

不得不说,初中这个年纪,少有女生喜欢看男生打篮球,而这时已经被班中同学默认的“班花”却在旁“观战”,不由让这群牲口们兴致倍儿高涨,个个卖力表演……

但当男生们发现,这“班花”的目光,居然都投在吴迪身上后,在心里暗自泛酸的同时,却也没有吝啬给吴迪传球,于是便有了吴迪这次帅气的进球。

吴迪也挺得意,他偷瞄了少女一眼,果然发现对方脸上的惊愕之色,心中只觉得——好爽!

吴迪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都逃不过少女的手掌心,然而今日终于第一次,让这个少女惊讶了!

吴迪觉得非常有成就感,也非常的开心!

因为他让这个对他非常挑剔的少女,刮目相看了!

吴迪忽然有种“洒家这辈子值了”的感觉,他的一切改变,都是为了能够更加接近少女而已……

得意忘形之下的吴迪,想要再接再厉,这次他用了一个“艾弗森式”的急停后仰跳投,投篮姿势潇洒飘逸、优美如画……然后三不沾了。

看到这一切的吴笛在一边捂嘴轻笑起来,那绽放的美丽笑靥,让一众男生都看呆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一贯冷静淡漠的女孩,笑得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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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绝对是白富美]

在男生们心中,吴笛的形象,几乎已经定型了,她是一个低调认真、热爱学习的优等生,虽然脸上总是带着让人亲近的微笑,说话也柔声细语、轻灵动听,但不知为何,他们总觉得这个给人亲切感的女孩,有种特别远的疏离感。

有人起初将吴笛当成了漫画中那种“温柔的大姐姐”角色,可相处久了,又发现,她完全不是这种角色,像“温柔的大姐姐”这样的角色,一定是非常热心、充满了正义感的,甚至还会主动去要求别人也积极向上。

但吴笛从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她总是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那种“无争”的得道高人的感觉,超脱洒然得常常让人不明觉厉。

而吴笛对其他人,则从来没有任何要求,好像完全不放在心上……

可你又不能说吴笛是个冷漠的人,她对同学们的问题或是搭讪,都微笑得体地回应着,找不出任何失礼之处。

有男生甚至猜测,吴笛表现出来的教养,分明就是家世最顶尖的名门淑女,她身上那种贵族的优雅,简直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就更使得一般男生不敢打她的主意了,在“高贵”的吴笛面前,他们觉得十分自卑……

所以即使有不少男生对吴笛有好感,却也生不起表白的勇气。而现在也临近中考,若是贸然表白,简直就是害人害己。

就连吴迪,对少女的家世,都感觉有些深不可测,他甚至觉得女孩身上,有一种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才有的上位者的威严……这种气场,说起来真的很虚,可却是确确实实存在。

当然也有敏锐的男生,觉得这个吴笛,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因为她能做到一般女孩做不到的事情,那种分明是男生心中憧憬的女孩的品质,怎么可以如此完美地体现在她的身上?

要知道,女人不可能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男人也不可能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生物,所以很少人会以他人的眼光去要求自己。

退一步讲,哪怕真的去努力将自己变得完美,大概也只可能出现——女人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男人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这种情况。

可吴笛却时刻在用“他人”(男性灵魂)的眼光来要求“自己”(女性身体),所以才能向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逼近,她越“自私”,就能越达到完美,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本质上都是取悦自己的男性灵魂。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最终完成自己的使命后,自己也会在长年累月扮演“完美女孩”的过程中,真正达成那“男孩心中憧憬的完美女孩”这一真实形象。

吴笛笑过之后,便转身离去了,那些男生都有些愣神,心里莫名觉得怅然若失,不过很快,他们又投入到了篮球之中去。

谁也没注意到,吴笛去了小卖部,买了好多饮料,分几次拿到了篮球场,又让那些男生们完全不知所措……

这尼玛是请客的节奏吗?话说真会有女孩子会请客?果然这个吴笛,就是一点也不把金钱放在心上的大小姐吧?

白富美,绝对是白富美!

在看到吴笛拿来的这些饮料不是什么纯净水,而是类似佳得乐这种稍贵的运动饮料后,众男生在心中齐齐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并还隐隐觉得,这女孩是真懂行的,毕竟nba的球星们,喝的饮料都是佳得乐啊!

打篮球的男生一共有十几个,是分队对抗的,三球一换,所以这佳得乐饮料也有十几瓶,可这加起来起码要五六十块吧,而这个学校的学生哪怕大部分都是中产阶级、权贵阶级,却也少有在初中时就有那么多可以支配的零花钱。

就连吴大公子的零花钱,都没有多少,毕竟只是初中生啊。

他们哪里知道,吴笛每月的稿费,正常的家庭支出后,都是有结余的,而且全是由她自己支配,毕竟这都是她自己赚来的。

而她本人确实不是对钱看重的人,前世的生活从来都很优越,现在的生活她也觉得挺滋润,买不起装逼用的奢侈品也无所谓,她早就没了用奢侈品来证明自己有钱的心态了。

在她“年轻”的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爱买奢侈品,一身“神装”的感觉特别良好,而且好像不开部兰博基尼出去,都显得在圈子中丢份,但渐渐成熟之后,却对这些外物,已经不在意了。

“你们继续吧,这是给你们的……犒劳。”吴笛差点没把“赏赐”说出来,不错,你们尤其是吴迪你小子,能够取悦到我,让我非常满意,于是本女王便赏赐些“美酒”给你们吧!

中二病发作的吴笛,只觉得自己仿佛穿着金闪闪的盔甲,坐在王座之上,血红的眸子中透露出了“愉悦”的心情,于是便大手一挥,打开王之财宝……

做完这些后,吴笛也不等同学们回应,直接潇洒离去。

她说过,她才不想欠小孩子任何东西。

这些,就当是报答吴迪这小子的识趣吧。

而且,看起来自己以后也不用太过在意这个过去的“自己”了,因为不知为何,他已经走上了一条属于他的积极向上的道路。

试着将他当一个陌生人吧……

吴迪神色复杂地看着众男生欢呼地分着佳得乐,陈斌这个原本质疑吴笛的骚年,现在已经差不多成了吴笛的脑.残粉,他拿着一瓶佳得乐递给大班长,啧啧而叹道:“班长啊,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女孩似乎和你挺像……不过好像比你还要豪爽!”

吴迪笑了笑,也不说话,只是接过了饮料。

仿佛是心有灵犀,吴迪也感受到了少女为何要这么做,他让黄鹏去给她道歉,而她却用这样一件事来报答……互不相欠。

虽然吴迪对少女这样的举动非常赞赏,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可是……那种好像离女孩更远了一些的微妙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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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岿然不动]

吴笛随意“犒赏”一群牲口的事情,很快便在班中流传开来,于是班上更多人都觉得,这位低调认真的优等生,就算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也绝对是个家境富裕的主儿。

所以当有关吴笛的双亲是底层的农民工,并且已经逝世的小道消息,传播到吴笛的班级时,简直连一丝波澜涟漪都没有泛起……

而且要知道,吴笛在班上的人气,可是非常高的,将她称之为一面旗帜也不为过。

当其他班嫉妒吴笛的学生传播抹黑吴笛形象的谣言时,吴笛班上的那些八卦党们,则开始自发地反驳这种“无稽之谈”,甚至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吴笛的家世十分显赫,理由如下……

第一,自从学校最近不要求穿校服后,吴笛同学保持着每天换一身新衣服的节奏。而吴笛在食堂自己打的饭菜,都是超丰盛的,可往往每盘只吃一点,实在是铺张浪费得很!不过那些被吴笛特意邀请在一起用餐的家境稍稍窘迫的女孩们,可就有福了……

第二,气质问题,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国家,人们对自己的出身很在意,出身差的大多非常自卑,然而吴笛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人一等的自信,让一众男生都忍不住想要跪下来摇尾乞怜……女王大人,我们也不敢和你做朋友,但请收下我们这些仆人吧!

第三,谈吐优雅,举止得体,从来微笑对人,似乎连发怒这种情绪都没有。www.wzflse.com这种完全就是名门淑女式的教养,让人的压力实在很大呐!

第四、第五、第六……都最后连吴笛打了喷嚏,在别人看来,都是高贵无比的!

……

所以吴笛是“名门大小姐”的这个传言,可比前者要“李菊福”多了!

而始作俑者蒋文都想不到的是,后一条传言,最终越传越广,居然完全盖住了什么吴笛是家境贫困的孤儿这种一看就站不住脚的说法!

像吴迪这小子就自动忽略了少女出身工人阶级这样的无稽之谈,反倒是觉得少女“家世显赫”这种说法倒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吴迪因此疑神疑鬼起来,他忽然想到,当初教会他利用父亲的权势“作威作福”、“仗势欺人”的人,便是吴笛!看她那副手脚老到的“纨绔”模样,显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而他又想到了吴笛这个少女,居然连公安局的副局长的名字廖宏军都知道,还有种“呼喝局长”的霸气……莫非这个少女,真是京城某大家族出身的政阀子弟?

没道理啊……吴迪百思不得其解,他怎么说在京城也是真正有分量的官n代了,外公可是前.总.理啊,所以同辈圈子里有点来头的,无论男女,他都认识,完全就没听说过这个迷一般的少女。

莫非……她是父亲的私生女?!

吴迪陡然出现这样一个念头,不由哑然失笑,自己是不是也看多了“豪门恩怨”剧了,里面什么私生子、私生女简直泛滥……

而身处传言之中的吴笛,则依然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有时候在吴笛身边的同学,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将心思完全放在学习上的少女,外面有人为了争论吴笛的家世,都已经掐起架了……

可少女依然稳如泰山,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少女这种一如既往的淡然安静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猜测,说不定就算她听到了有关自己的传言,也只会一笑而过。

吴笛班上的同学,却也没有去问她的家世如何如何,他们觉得用这种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去打扰人家,真是一种罪过。

与吴笛同坐在最后一排的黄鹏,现在都破天荒地开始认真学习了,总觉得自己再吊儿郎当下去,完全成了对照明显的反派人物,遭受着某些人隐晦的鄙视目光,让他感觉十分不爽。

吴笛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哪怕她从来不去要求别人什么,总是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事情,可她那一份专注与认真,却自然而然带动了更多的人,一起努力……这就是正能量的犀利之处了。

现在整个班中的学习气氛,可以说真的非常好,班主任曹老师都忍不住表扬了好几次,甚至有别的班的班主任,都拿吴笛的这个班来给自己班做榜样。

比如蒋文这个班的班主任,她就在班会课上,堂而皇之地把吴笛拿了出来教育班上的学生:“你们知道曹老师班上的吴笛同学吗?那叫一个认真啊,连下课都一直坐在座位上学习,人家那样的学习态度,能够保持年级第一的成绩,完全理所应当的!”

“我们实验初中,与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两所初中,当初吴笛同学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进我们初中的,免建校费,现在我们的张校长,可是非常期待这位同学,可以力压第一初中那位常年霸占着全市第一位置的赵晔华,这几次模考无疑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啊,我希望大家能向吴笛同学学习!”

在下面听着老师称赞吴笛的蒋文,鼻子都快要气歪了。

也不知是不是被后面有关吴笛是个“名门大小姐”的传言打了脸,一时间急火攻心的她,忽然站了起来,当着全班人的面,对班主任说道:“老师,我怎么听说那个吴笛,就是工人家的孩子,就凭这样的出身,也凭让我们学习?”

班主任皱了皱眉,不悦道:“小小年纪,说什么瞎话,现在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与政策,可都是偏向工人、农民的,他们才是我们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而且,是谁告诉你吴笛是工人家的孩子的,我怎么听说她出身书香门第啊……”

这个班的学生听到这话,忽然都哄笑起来,没想到从班主任口中,居然又出现了一种传言!

不过,就算是书香门第,也比工人家的孩子靠谱!

这是同学们心中的看法,他们又不是瞎子,自然可以感觉到,那个气质高雅、自尊自信的吴笛,绝不可能底层出身。

蒋文气呼呼地坐了下来,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吴笛隔空扇了几巴掌似的,关键人家吴笛到现在还不清楚什么传言不传言……

蒋文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因为她每次去厕所时,都会向吴笛班上瞟一眼,结果发现吴笛除了每天身上的衣服换了又换,更加光彩耀人以外,一如既往地埋首于书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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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完美的力量]

这种姿态的吴笛,让蒋文甚至觉得根本就没有任何破绽,她散布有关吴笛的谣言,除了因为嫉妒而想要抹黑对方的形象以外,便想要以此来扰乱对方的心境,使对方在中考中失利……

可残酷的事实,给了蒋文当头一棒,她不但没有抹黑成功,反而诡异地又为吴笛增添了一个“名门大小姐”的光环,该说“低级黑”不愧是“高级粉”吗?

因为不讲究事实乱黑人的话,总会激起许多“真相党”的逆袭,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不少学生根据吴笛平日表现出来的细节,就已经断定,吴笛的出身,肯定非富即贵!

而吴笛那副始终如一地投入在学习中的态势,甚至让蒋文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李浩乾告诉自己的有关吴笛的出身资料,是错误的……

这种造谣者到头来都发现自己的谣言靠不住脚的情况,到底算个什么事情啊!

蒋文没有把对方弄得心境大乱,反而自己的内心充满了不甘,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复习的心思,只想着要如何报复回去……她实在不能忍受自己这么窝囊地就承认失败!

蒋文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自己散播谣言这件事,并没有暴露出去,否则还真有可能被那些心甘情愿“跪舔”吴笛的男生们群起而攻之。

吴笛因为蒋文谣言的缘故,不仅在班中人气更高,在整个学校的人气也噌噌噌地往上窜,主要这年头华夏的社会风气实在不怎么样,这一听说吴笛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名门大小姐”,甘愿“跪舔”吴笛的男生呈几何阶数增长!

真是郁闷,为什么这家伙的风评就这么好呢?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还真有道理,如果吴笛在某些方面真有破绽瑕疵的话,就不会这般稳坐钓鱼台了……

蒋文本来前面的谣言不成,就想用吴笛是“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的谣言继续抹黑对方,这也正可以解释为何吴笛那般豪爽大方,花起钱来毫无节制,毕竟衣服每天换一套新的,就算是网购的便宜货,这一百以上总要吧?

这样一算,每月单单花在衣服上面的钱,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就从来没为钱发过愁,所以花起钱来实在大手大脚,而如今吴笛的将要在杂志上连载小说,说不定还会有一笔不菲的独家签约费,然后小姨的《盘龙》,这随随便便弄个均订破万甚至破十万,总没什么问题吧?

这钱赚来是干什么用的?当然是用来花的!

吴笛这辈子反正只有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她以后估计也是独身一辈子,有一些适当应急用的存款就足够了,其余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前世身为“高富帅”的吴笛可是个非常会花钱的主儿!

可蒋文现在自己都觉得,继续用什么“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来抹黑吴笛,实在太不靠谱了,吴笛身上那种从骨子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还有那清纯至极的形象,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拜金女”……

真是的,你一个女孩,把自己弄得这么完美干什么?

蒋文头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深切体会到了一种被“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无力感。

蒋文暂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便先去找李浩乾,想要再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到底是怎样的,就算别人不信吴笛出身卑微这种事,知道事实的她,也能多一些优越感,这是她用来安慰自己的唯一事物了。

不过若吴笛真的出身卑微的话,那蒋文也会觉得十分沮丧,当传言明明就是事实时,却没人信,人们反而更信那虚假的真相,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悲哀的事情,请允许她做出一个悲伤的表情……

蒋文来到李浩乾身旁时,对方正托着自己的腮帮,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眼神迷离而忧郁……

喂!明明设定为运动型略带痞气的男孩的李浩乾,什么时候人设已经崩坏成了忧郁型的文艺青年了?

蒋文甚至觉得,在下一刻,李浩乾会用一种“蛋蛋的忧桑”的文笔,写下一首感情充沛的诗歌。

结果却是,李浩乾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忽然轻声哼起了一首歌,歌词是“真想再回到那个两小无猜的年龄,那么的安宁,那么的温馨……”

蒋文听到这歌,顿时勃然色变,这是这个世界的华夏弯弯的著名歌手、作曲家、作词家马大佑的一首《青梅竹马》,它以极为舒缓的曲调描写有关青梅竹马的真挚感情,不过在整首曲子都充满了一种淡淡的忧伤,非常的触动人心。

这《青梅竹马》一出,便让不少有青梅竹马的孩子奉为经典,甚至还促成了不少青梅竹马式的情侣……

不行,不能再让自己的浩乾唱下去了!莫名的危机感充斥在蒋文的心头,这种要被ntr的节奏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青梅竹马的角色,才是注定被ntr的吗?

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向来在李浩乾面前喜欢拿捏矜持的蒋文,很是亲昵地抱住了李浩乾的一只手,用柔柔地声音说道:“浩乾,你最近怎么啦,都没有和人家好好说说话。”

李浩乾被蒋文的动作弄得从某种情绪中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耐,从李浩乾的行事作风中,就可以看出,他其实就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自私早已深入到了他的骨髓之中。

李浩乾不动声色的将自己胳膊从蒋文的怀中抽出,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只是淡淡道:“马上要中考了嘛,考前有点小抑郁吧,毕竟我的成绩实在不怎么样。”

蒋文被李浩乾这种冷淡的态度弄得心中一凉,只觉得滋味复杂难言,她只能强颜安慰道:“反正你家中有钱有关系,什么高中不能去?而且你篮球挺棒的,通过体育生特招也行……”

李浩乾皱了皱眉,以前若他听了蒋文的话,还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为什么就这么刺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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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渣男]

李浩乾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可他却不愿承认这个原因。

那便是,他认为自己对某人的“旧情”死灰复燃了,而某人又是自寒假过后的月考开始,就一直雄踞年级第一的超级女学霸,在全市的模考中,更是力压那位赫赫有名的“赵晔华”。

这个赵晔华可不简单,在小学时就拿了不少奥数竞赛的金牌,然后被第一初中免学费特招,之后在这学风极佳的第一初中就从来没掉出过年级前三,自从上初三以来,则一直保持年级第一。

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公立初中,但进去上学的学生,大多都是家境一般的,因为它不需要什么建校费,这赵晔华被免除学费的话,便意味着他上这个初中一分钱都不要花,每年还能拿到奖学金。

不得不说,当学霸其实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

实验初中则是一所私立初中,要说贵族吧,也真说不上,真正的贵族中学在京城,非政阀子弟、资本财团子弟不能入,不过实验初中的设施环境,确实要比第一初中强,可一般中产阶级要进这实验初中,则要花一大笔建校费……

当然,实验初中为了抢一些优质生源,提高自己学校的形象,则也会用极难的考试来测试一些学生,若能表现出优异的成绩的话,则会免建校费召入,像吴笛当年,就是这种情况。

其实有不少家境不怎么样但曾经学习不错的孩子,在实验初中渐渐堕落,以前的吴笛也曾是其中一员。

原因也可以想象,这个实验初中充满了一股浮躁的风气,学生特别喜欢攀比家世,若非师资力量确实强大,老师也比较负责,而私立初中的那些董事们也要保证学生们的成绩,以吸引那些中产阶级,否则这实验初中怕早就沦为二流初中了。

而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则在吴定邦这位主管教育的团青派官员的扶持下,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势头。

李浩乾必须承认的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有些抬不起头来,似乎又恢复了小时候那种情况,可惜之前自己却伤她伤得太深……他很是自我感觉良好地想道。

而印象中的吴笛,心肠可是非常软的,非常温柔可爱,像只小白兔,若是自己能够真诚地道歉,并认真写一封情书的话,能不能让她回心转意呢?

怎么说自己也是“吴笛”赠过情书的人啊……李浩乾想到这件事,就有点乐滋滋的,他好像忘了,自己当初收到情书时,便觉得特别恶心,收到土圆肥胖妞的情书,难道不恶心?

李浩乾本性自私薄情,自我感觉极其良好,他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说不定可以重新赢回少女的芳心。

他看了不少泡妞方面的书籍,听说有些女孩,心肠非常软,尤其是对所谓的藕断丝连的“前男友”,只要前男友认真哄两句,说不定还能免费打几炮……

李浩乾琢磨着,自己就算不是吴笛的“前男友”,可这关系也不能算差吧,他与吴笛之间,可是有童年那段最美好时光的回忆的!这可是最深的羁绊!

这才没过几天,李浩乾便忘了之前自己那所谓男人的自尊,准备去低声下气地求吴笛回心转意,而自己则会一心一意对待她,他越想越觉得,以吴笛的软弱性子,在他那无赖地死缠烂打之下,绝对会原谅他的!

至于蒋文,李浩乾心中不由冷笑一声,不过就是备胎一个,永远只是他心目中吴笛女神的替代品!

“对了,浩乾,我就想再确认一下,那个吴笛真是工人家庭出身吗?”蒋文并不知道这位与她暧昧了许久的渣男,已经暗暗将她当成备胎了,她依然想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

“当……唔,现在我倒是也不确定了。”李浩乾一改之前对吴笛态度,实则他当然可以确定,吴笛就是工人家庭出身,与他的父亲还是工友,不过他父亲忍受不了资本家的压榨剥削,独自出来艰苦创业,因为有贵人相助,终于自己也成了资本家,开始剥削底层工人。

而吴笛的父亲则是死脑筋,一直待在那个工厂,直到那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被更大的资本家收购后,为了减轻工厂负担,直接让吴笛的父亲下岗,也正因此,吴笛的父母之间产生了裂痕。

在资本与权力缺一不可的平行世界的华夏,没权也就罢了,政治那确实是少数精英垄断的游戏,可你却连唯一养家糊口的工作都丢了,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经蒋文这么一问,李浩乾这时才想到吴笛的身份,顿时底气又更加足了,自己现在可是富二代的身份,而吴笛的出身那么卑微,自己却这么爱她……哎呀,他都快被自己的“真情”给感动了!

李浩乾觉得,自己心动不如行动,不如今天就开始写情书,说不定对方正等着自己真诚的道歉怎么办?这事儿绝对是越早越好!

蒋文这时也不追究对方含糊的语气,她总算是知道,自己从吴笛的身份上,怕是没办法再做什么文章了……

蒋文放学之后,就一直在脑中思考如何继续与吴笛作对,她忽然想到,自己似乎弄错了方向!

自己的首要目的,可是让吴笛在中考中失利,以断绝对方的前程,什么抹黑形象,不过就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已,最重要的,是打扰吴笛的学习节奏!

她想到自己母亲那妓者的身份,不由计上心头……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初中的内容,已经完全烂熟于心,这几日她其实是在帮她的小姨修改《盘龙》前三万字的开头……

吴笛在写作上,也是个非常偏执的人,明明《盘龙》就是超级小白文,可她却忍不住想要将这开头弄得更加完美,那开头的一段高级魔法师之间的战斗,让吴笛这个最善华丽文笔的作者,改得更加富有画面感与感染力……

这也为王静姝在描写打斗上,增添了一个范例,使得王静姝可以更深入了解,应该怎么写打斗,话又说回来,其实h戏,也是人与人之间切磋战斗的一种嘛,这与打斗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h戏要有撸点,而打斗则要有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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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你开心我也开心]

蒋文回到家后,便拿着手提电脑,指着在网络上爆红的吴笛的照片,对她那位妓者母亲说道:“老妈,你看,这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不过现在却在网上红起来了,趁这个时机,对她进行报导,说不定能提高我们家《南方晚报》的销量……”

张晶正在写着稿子,随意瞥了一眼自家女儿的电脑屏幕,只是皱眉道:“不过就是网络上热一会而已,又没有大人物打招呼,《南方晚报》没必要跟着炒作。”

不错,这《南方晚报》是市里某位实权人物的喉舌,不过这位实权人物,对《南方晚报》的支持力度不是太大,《南方晚报》向来无节操无下限,只要有人出钱,什么假消息都敢往报上登。

还有的黑钱收入来源,则是妓者们探访到了一些企业的内幕,也不管这企业利不利民,便勒索那些企业家,如果不给钱,那对不起,我们的报纸就要刊登了……

张晶的意思很简单,网络这个少女虽然红,但没大人物出面打招呼,又没人给《南方晚报》塞钱,她凭什么要帮着炒作这个少女,为其增加名气?

在她看来,少女在网络上能够红极一时,定然是炒作出来的,可能是有幕后推手,也有可能是网民们那种恶搞的热情。

像现在,吴笛的那段国旗下讲话,就被不少喜欢恶搞的网民,配上了历史上各种各样大人物的经典演讲,让人看了就觉得特别喜感,仿佛吴笛也会注定成为历史上的那些大人物一般……

蒋文见母亲似乎没理解她的意思,便将自己对吴笛的嫉恨一箩筐地倾倒了出来,她还提出了自以为得计的策略:“《南方晚报》可以既采访我们学校的吴笛,又采访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将两人弄得针锋相对,说不定可以吸引不少人的眼球。”

张晶不置可否,她觉得自家女儿还真是喜欢小题大做,不过她还是宠着自己的女儿的,想了想,反正《南方晚报》的版面挺多,如今中考在即,弄个中考状元大猜想的噱头,似乎确实能赚人眼球。

张晶她就压根没考虑,舆论会给学生们造成的压力,甚至会毁了一个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于是张晶便让手底下的记者,去采访那些在市里知名的优等生,准备将他们的信息登在报纸上,然后再开个赌盘什么的……

蒋文终于露出释然的笑容,心道你吴笛不在意网上的评价,这纸质媒体的骚扰,一定会让你烦不胜烦吧?

意料之中的是,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以学业最重为由,拒绝一切采访,其校长更是将他最看重的主将赵晔华,保护得死死的,不让任何人来骚扰。

而第一初中可是真正有官方大人物罩着的,而这《南方晚报》又不得那位官方大人物的待见,自然就不敢招惹这第一初中了。

倒是实验初中这所私立中学的董事们,觉得这是个让自己学校更加出名的好机会,他们同意了报纸对自己学生的采访。

张校长知道这个消息后,脸色非常难看,实验初中在成绩上已经被第一初中压了几年了,如今这一届好不容易有一些反超的希望,奈何这些瞎指挥的董事在这当猪队友。

就连每个班的班主任,都强烈抵制这件事,他们觉得,就算要采访,几天后中考完了再采访也不迟。

董事们见状,也松动了一些态度,妥协一下吧,让学生代表接受采访好了。

于是吴笛便被推了出来,班主任曹老师在校长室拍桌子大骂某些家伙就是乱弹琴,张校长也能理解这位曹老师。

毕竟他也知道吴笛这个学生,那次国旗下讲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而且以吴笛的优秀,绝对是有资格问鼎全市第一的中考状元的宝座的,若是被妓者骚扰之后,乱了心境怎么办?

到了这个时候,对顶尖的考生来说,任何因素都会影响这考试的成绩,毕竟初中所学的内容,都比较简单,理科比拼的是细心与解题的规范,文科则是决定胜负的存在,可文科这玩意,那真的有运气的成份。

张校长只能安慰曹老师,说我们这位学生代表吴笛应该是有一颗大心脏的,绝不会被妓者的所作所为而打乱心境,而且董事们已经决定,直接让记者在广播室采访吴笛,让全校学生都听一听,免得《南方晚报》随意歪曲报导。

不得不说,这《南方晚报》喜欢断章取义、歪曲报导的名声,早就烂大街了,但却也正因为它什么都敢爆,非常追求眼球效应,导致它的发行量很大,也难怪这学校的董事愿意让学生被采访。

最重要的是,这次是《南方晚报》主动要求采访的,基本不要什么费用,这便让一切向利益看重的董事们觉得这事好像挺占便宜,他们可是将学校当成赚钱的工具的,这工具当然是越有名气越好。

蒋文在知道吴笛被推出来当学习代表接受采访后,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她依然觉得吴笛能够保持心境不乱的原因,是她比较“独”,没有任何亲近的朋友,自然也就听不到什么八卦传闻了。

而这一次,连记者都出动了,想来随随便便露出一些口风,就会让吴笛不知所措吧?

蒋文已经坐等今天中午的学校广播了,要知道,一般来说,接受采访的人物,在之前都会拿到记者的问题,提前做准备的,像吴笛那个世界,央视要采访的人,那可是早就已经被告之了该怎么回答……你要是敢说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肯定会被掐掉。

可这一次,蒋文特意让那位记者自由发挥,不按照提前给吴笛的问题问,而是什么问题刁钻,就问什么,最好是把吴笛的出身问题也爆出来,那可就真的是可喜可贺了……

吴笛在得知自己要被采访的时候,心里也别提有多开心了,前世她在学生时代,可从来没有过这样“顶级学霸”的待遇啊,她可是超期待的呦!

你和吴笛讲“紧张”,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么?如果能吃的话,听说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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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坑爹的顺丰快递终于被某点签收了。。。明明是自己放假,可它却是一贯地将收件者“被放假”,这次某点也惨遭毒手啊。。。不知大家知不知道这种事。。。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勇往直前]

吴笛正在琢磨拿到手上的问题与规定的答案,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吴笛同学提不起劲……

什么嘛,原本还以为是自由回答,却没想到这《南方晚报》也这么死板,只想听套话空话。

好吧,这也许是学校为了宣传它是多么多么好,而使得她被安排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与学校挂钩,比如是什么让你学习成绩如此优异,回答便是,校园的设施真的很不错,让我学得很舒心,实验初中的老师也确实非常优秀负责之类。

虽然如此,吴笛却也不准备忤逆学校的安排,反正她也就是图个新奇而已,其实她也知道,只要不是为了搏出位,在面对记者时,最好都用万金油式的回答就行了。

而吴笛自己显然没有去炒作自己的念头,果然她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断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充实自己,而不是去追逐那些虚浮的名利。

吴笛有这样的自信——当自己不断变得更加强大后,想要什么,都会唾手可得。

吴笛在作为学生代表,要被采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毕竟采访会在中午时同步广播出来,让所有学生都听到。

吴笛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发现自己自从经历过国旗下讲话这样的“大场面”后,对于全体广播这件事,还真的没有了任何紧张,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对自己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吴笛,听说你今天要被采访啊,真是厉害呢!”有同学对吴笛如此说道。

“谢谢了,厉害什么的,其实也就那样吧……”吴笛一如既往的谦虚。

“吴笛同学,恭喜你啦,又有出风头的机会了。”有人心有不甘,阴阳怪气地说着。

“如果你想代替我的话,我会主动向老师提议的。”吴笛微笑着回应道。

那人顿时便不说话了,在这个节骨眼,敢顶着压力接受采访的,还真没多少人。

“小笛,要加油哟!”与吴笛关系不错的女同学夏薇薇鼓励道。

“嗯,有薇薇的支持,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吴笛依然十分豪迈,这是夏薇薇最佩服吴笛的地方。她觉得吴笛身上,一点也没有小女生那样的扭扭捏捏。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不错,主要便是因为吴笛在理科方面,帮助了夏薇薇很多,在吴笛帮助她的过程中,两人渐渐成了还算不错的朋友。

而夏薇薇这个女孩,现在是《青春祭》杂志中那位作者“天净沙”的狂粉,若说以前她买《青春祭》都是想到再买的话,那现在就是每期必买,只为看“天净沙”的短篇小说。

夏薇薇觉得,天净沙老师的短篇言情小说,实在是太赞了,而且都是超级甜蜜温馨的文,让她看了,心里都觉得异常温暖,果然是满满的治愈系好文呢……

夏薇薇似乎忘记了当初看完那篇《剑仙》之后,自己致郁了不知道多少天……

所以每当天净沙老师出新文时,她都会拿来与吴笛分享,只可惜吴笛似乎对言情小说不感兴趣,连天净沙老师的甜文都看不进去。

若夏薇薇知道,与她朝夕相处的吴笛,就是“天净沙老师”的话,就明白吴笛为何会是这种反应。

吴笛自己写出来的每篇文,可是修了又修、改了又改的,完全可以说是精雕细琢,这样一来,待到它刊登到杂志上,自己反而没有看的兴致了,因为那已经完全烂熟于心了。

到了中午时,班长吴迪带着女孩吴笛去广播室,吴迪这小子自然不放过这么一个搭讪的好机会,他颇为关心地问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吴笛摇了摇手中的标准答案,淡淡道:“这还要准备吗,照着上面读就行了。”

吴迪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还是注意些吧,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是太好,可能会不按规矩来。”

吴笛闻言,心中没有一丝波澜,反倒兴致勃勃道:“哦,你怎么知道?”

吴迪道:“我爸一直很讨厌这个《南方晚报》,因为它各种胡乱报导一些事情,它的后台有些来头,所以敢这么乱来。”

既然老爸那只老狐狸都这么说,看来自己确实要防备一些,吴笛冷静地想着,心中却依然极为淡定从容,怎么说她踏上社会之后,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临场发挥也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吴笛不由心中微微一痛,自己还能与他们相认吗?

前世父母对自己的宠溺,吴笛一直认为是理所当然,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父母的感情便越来越深厚,自己有那样的身份地位,说句难听的话,几乎全都靠父母……

可这个世界的父母,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啊……

吴笛眼神复杂地看了吴迪一眼,心里莫名地又开始不爽了,明明说是要将他当作陌生人的,却发现这陌生人“抢”了自己的父母……

真是麻烦,为什么这个平行世界还会有一个少年时的自己?头疼死了!

算了,不想了,还是一句话,坚定自我,勇往直前!

自身的强大,才是一切的保证!

最终,吴笛只能露出一个依然优雅自信的笑容:“放心吧,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

见到吴笛这副大气磅礴、举重若轻的样子,尽管吴迪心中十分佩服,可他总觉得这事不太对头,从之前的谣言,到今日的采访……这是有人在针对这个女孩,绝对是的!

吴迪的眼底深处闪过一丝不符少年人的阴霾,他最近被吴笛在不经意间“调教”得愈发成熟了。

当一个人脱离了低级趣味,投身于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中时,总是成熟得很快,沉下心来读的书越多,吸收的知识越多,便会对这个世界愈发深刻地了解。

而吴迪是真正处于中二期的少年,他这时莫名地爆发出了一股豪气——我一定要守护好这个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吴迪并没有咋咋呼呼地将自己的这个想法说出来,他总觉得若将这个想法告诉少女的话,少女表面上或许依然会保持着她那永恒不变的优雅从容,可莫名的直觉却告诉他,少女心底绝对会这么想——我吴笛这么强大,也需要你小子来保护?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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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中规中矩]

进校内广播室之前,曹老师又耐着性子对吴笛“嘘寒问暖”了一番,嘱咐她一定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采访这事就算砸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还是中考……

曹老师在嘱咐吴笛时,心里又把那些校董给骂了一遍,是谁想出这么一个避免“歪曲报导”的馊主意?竟然全校广播,这简直就是故意要压垮吴笛这个优秀的女孩!

这个时候,曹老师也只能用吴笛有一颗大心脏来安慰自己了。

不过吴笛倒是被曹老师的凝重弄得一愣一愣的,她就压根没想到采访与中考之间有什么直接联系……

但吴笛却也可以感受到曹老师对自己的关心,已经开始非常注意自己礼节的吴笛,当然很是礼貌地感谢了曹老师的关心,让曹老师又在心里赞叹一番,这个女孩子真是优秀,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达到怎样的地步?真是期待啊……

吴笛来到广播室,坐在了早已给她准备好的椅子上,今日她的打扮依然显得十分素雅传统,她扎着朴素的马尾辫,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素面朝天的脸颊上,两只大眼睛极为纯澈有神,让人见了便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两位记者也来了,一位负责问问题,一位负责记录,采访就此开始。

班级中的同学们,也发现广播终于开始了,除了某些冷艳高贵党表面上对吴笛表示不屑实则偷偷听着以外,其余的学生都开始认真倾听起来,有不少人,还是希望能够听到一些有关少女的内幕消息的。

毕竟吴笛在学校里确实太“独”了,仿佛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接近她,到头来却又发现,她几乎与所有人都隔着一层距离,这距离,就像两个世界。

还是一句话,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一开始记者问的问题,大都是早就给吴笛纸上的标准答案,吴笛直接照着稿子念了,不过心中未免觉得无趣,果然她其实还是期待着一些意外。

吴笛骨子里,充满一种争胜的执念!

学生们听着吴笛一口一个称赞实验初中的回答,有的顿时就骂开来了:

“靠,我就知道这根本不是吴笛自己的回答,学校早就和这个报纸打好招呼了!”

“没错,我们这学校算计得可真精明,人家是中考完了再宣传自己,我们学校在中考前居然就搞出了这么一出……”

“最恶心的是,居然还要把这么无聊的玩意广播出来,白白浪费了我们的期待!”

……

有骂学校无良的,当然也就有只顾着听吴笛那柔软动听声音的男生,他们才不管学校安排吴笛怎么回答问题,只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已经非常满足啦,心里的想法也极为简单:

“果然还是吴笛学姐的声音最棒了,国旗下讲话听过一次后,怎么都觉得好听!哎,可惜人家马上要毕业啦……”

“这样的声音完全就该进军歌谣界,完爆那些卖大腿的组合!等等,话说她的大腿也很棒呢……”

“怎么她没有早些在广播室当广播员呢?到现在才听到……这三年简直白过啦!”

……

当然,大多数学生也不会像前面两种人反应那么剧烈,他们觉得吴笛的声音固然悦耳,却也没有那么夸张,有时候粉丝这种群体,总是带着特别强烈的主观意愿,在他们眼中,自己所粉的人什么都是完美的,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而那些无脑低级黑则恰恰相反,在他们眼中,他们所黑的人,简直一无是处,什么都是缺点……

所以脑.残粉最容易拉仇恨,所谓一粉顶十黑,而无脑黑更是不用理会,说不定他们还会给你招来一些好奇的粉。

李浩乾这时也眯着眼睛,撑着自己的腮帮,一脸满足地听着吴笛的声音,脑中则开始幻想着与其声音相配的容貌,他愈发有种急不可耐地挽回对方的冲动了。

决定了,就乘着中考前一天全校打扫卫生那会,拿着情书表白吧!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让女孩回心转意!

李浩乾似乎也一点都不考虑,若是一般的女孩子,在重大考试之前,遭受到男生的表白,会很容易影响情绪,也许他的心中还抱有一些邪恶的心理——

他不希望吴笛继续耀眼下去,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比他还要强呢,像以前一样,做一个逆来顺受、柔柔弱弱的小女人,长大后安安心心相夫教子,不是挺好嘛。

蒋文一边听着广播,一边斜眼注视者李浩乾,看到他那一副迷醉享受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嫉恨了,她只觉得越来越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真是的,怎么还不问一些刁钻的问题?

蒋文这样想着,便听到那位提问的记者似乎用一种玩笑的口吻问道:“吴笛同学,你是怎么看待中学生早恋这个问题的呢?”

这个问题显然不可能是提前给吴笛的,而有关“早恋”的问题,真的很不好回答,既不能完全同意,也不能全盘否定,但是记者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出来,还真不能说他别有用心。

同学们这时候都来了精神,显然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不同寻常,只因吴笛顿了一顿,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也就顿了一会,只听吴笛也用一种玩笑的语气回答道:“其实这个问题,齐朝末年开国初年的著名作家周迅人早就回答过了。”

周迅人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中的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华夏文化革命的主将,华夏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世界十大文豪之一,以文笔锋锐犀利而著称,可谓嬉笑怒骂尽成文章。

《周迅人批判》一书中,如此对周迅人那最著名的杂文评价道:“谁都知道周迅人的杂感文有一种特殊的风格,他的文字,有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倘若说出来,就是他的笔常是扩张又收缩的,仿佛放风筝,线松开了,却又猛地一提,仿佛放开水流,却又预先在下游来一个闸,一张一弛,使人的精神有一种快感。读者的思想,先是随着驰骋,却终于兜回原地,也即是周迅人所指定之所。这是周迅人的文章吸引人的地方,却也是他占了胜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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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学生们听到吴笛这样说,有以周迅人为偶像、并对其事迹颇为了解的同学,不由交流了一番:

“周迅人有说过早恋这种事情?他那个时代,连早恋这种说法都没!好像都是早婚吧?”

“我以我对周迅人的了解保证,周迅人绝不可能对什么早恋发表观点!”

“这吴笛是不是胡诌啊,我知道她的文学功底超强,难道她又要现编什么名人名言?”

“这次应该不会了吧,周迅人有什么名言大家可都是知道的,瞎编就是贻笑大方,听着吧,看她怎么把这事圆回来……”

……

记者显然也顿了顿,在思考周迅人先生有没有对早恋发表什么看法,要知道,周迅人在华夏文坛的地位,那可是毋庸置疑。www.hljxwb.com

周迅人文学奖属于华夏最高荣誉的三奖之一,是为鼓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杂文、文学理论和评论作品的创作,鼓励优秀外国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华夏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总奖金为四十万人民币。

另外两奖,则是遁矛文学奖、青衫诗歌奖。

其中遁矛文学奖,根据著名作家遁矛先生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创作、推动华夏的文化繁荣而设立的,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参评作品需为长篇小说,字数在13万以上的作品,其奖金为一百万人民币。

青衫诗歌奖,包含一切体裁诗歌的华夏诗歌终极大奖,可以是“魏辞”、“新赋”(“新”也是一个朝代的名称,大概相当于我们这个世界的‘汉’)、“秦诗”、“楚词”、“齐曲”、“华夏现代诗”……奖金为二十万人民币。

大奖的奖金虽有异同,表面上其地位确实是差不多的,不过看奖金多少也能发现现在人们最看重的是长篇小说,它毕竟更具可读性,文字越多,能够表现出来的内涵也更加丰富。

而且创作长篇小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要大于中、短篇小说,所以奖金要高一些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诗歌这种体裁也确实渐渐没落,奖项最近几年因为老一辈的诗人去世,而又没有优秀的新锐诗人出现,便都空缺了,显然有时候创作诗歌,还真的要看灵感。由于这个世界华夏文化产业发达,人们的鉴赏水平也比较高,那种什么“梨花体”若真写出来,绝对要被喷死。

记者终于将学生们的疑惑说了出来:“我记得周迅人先生没对早恋发表过什么看法吧,你倒是来说说,他是怎样看待早恋现象在校园里蔓延的呢?”

吴笛依然用玩笑的口吻道:“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记者沉默了一会,他明白了吴笛什么意思,这是用周迅人的“名言”,来回答他的问题啊!

好啊,小妮子能耐了啊,看我不问死你!

他又不甘心地追问道:“你对已经被老师家长发现了的早恋学生有何建议呢?”

“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这……那你怎样评价那些排斥早恋的学生呢?”

“无情未必真豪杰。”

“嘶……你对早恋中的男女有何劝告呢?”

“不能只为了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忽略了。”

“靠!嗯,我是说靠谱!那你对早恋本身的看法是?”

“他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人们也便这么过。”

“你狠、很好……那你对早恋学生的评价是什么?”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擦!擦下汗哈……那你认为早恋的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气质?”

“横眉冷对千夫指。”

“咳咳,呵呵呵……胆量呢?”

“我以我血荐轩辕。”

记者沉默下来,内牛满面中……

他已经尽可能地将话题围绕在早恋这个刁钻的问题上为难吴笛了,可这少女居然这么牛叉!

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还全部是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连想都不想直接全部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她将周迅人的名言都背下来了么?

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

记者出离地再次沉默下来,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似乎被玩坏了的趋势……

此时却又听吴笛用异常愉悦的声音说道:“这些是周迅人先生的观点,可不是我的,呵呵。”

而就在吴笛对答如流之时,教室中的学生也都安静了下来,显然被吴笛那顺手拈来的“周迅人名言”给震住了!

在记者似乎被吴笛噎得哑口无言之后,则一下子爆发了,他们每个人的脸上几乎都带着“不可思议”“惊骇莫名”“震掉下巴”“恐怖如斯”的神色。

刚刚那两位号称对周迅人十分了解的骚年,又忍不住激动地交流了起来!

“这样也行?!真是太、太牛叉了,这个吴笛果然是妖孽吧,肯定是妖孽吧,绝对是妖孽吧!”

“没的说,狂拽炫酷吊炸天!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我自己已经很了解周迅人先生了,却不知道吴笛这牛人,已经将周迅人先生所有的文章都烂熟于心了!”

“是啊,我还以为她又要胡诌现编什么‘名人名言’呢……”

“妈蛋啊!别烦了……别烦了啊!吴笛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好吗?给跪了!”

……

蒋文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异常难看,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真的这么博学,活用周迅人的名言噎得记者都哑口无言!

该说不愧是学霸吴笛(无敌)吗?

而让蒋文觉得最无奈的是,吴笛最后加的一句话,也太油滑了,完全撇清了自己,她自己就没提有关早恋的任何看法!

难道,果然自己要打击她,只能通过**上这种最直接的方法吗?

接下来,缓过神来的记者,勉强又提了几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比如旁敲侧引地探究吴笛的出身之类。

对此,吴笛是这么回答的:“确实,出身好的人起步会更高,但我这辈子不想依靠父母,只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地。”

这显然坐实了吴笛“出身不凡”的传言,而蒋文则暗骂吴笛太能装了,父母没了还怎么依靠?却不知道吴笛口中的父母,是吴迪的父母……

吴笛依靠她的人生阅历,对后面的这些问题回答得都异常老练、谦虚,可谓八面玲珑、滑不溜秋,充分发挥了她那极佳的口才,让她班上的同学都暗暗吃惊,因为吴笛在班上总是沉默寡言的,却没想到口才居然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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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恐怖如斯]

这个时候,在一边听着的张校长、曹老师,还有吴迪这位班长,也基本上被吴笛那令人惊讶的口才震住了。

当然,吴笛那一如既往的谦虚态度,也让人觉得实在敬佩,明明都有这样出众的才华,却一点也不恃才傲物,本身长得还这么漂亮……实在完美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啊。

而本来曹老师在记者刁难吴笛时,就想出来阻止广播继续进行,但发现吴笛只是顿了一会,便像是宝剑出鞘一般,在自由回答这些刁难她的问题时,更加妙语连珠,有的回答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比如刚刚用周迅人的名言名句来回答“早恋”这种尴尬的问题。

于是曹老师便放下心来,这个女孩实在太优秀了,他相信,自己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的!

张校长就不用说了,他估计在自己的校长生涯里,吴笛会是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学生了。

吴迪心中自然也是感叹不已,如此耀眼的女孩,让他又觉得自己实在太过渺小了,一定要继续努力,不被拉开太远!

他心中没有一丝嫉妒,因为他真的非常憧憬这样耀眼的少女,并且想要守护这样耀眼的少女!

“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一脸颓丧的记者低着头,语气低沉地说道。

吴笛听到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来一个“爱过”……还好她没把脑洞里的话说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句“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和“爱过”完全就是神搭配嘛!

“请问吧。”吴笛端起桌上的茶,轻轻抿着,不自觉散发出来的女王气息,让这个无名小记者,表示压力很大。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记者如此问道。

原本记者以为,吴笛的回答会一如既往的谦虚,比如说“目标什么的,当然是尽力而为了,能考上某高中就可以了……”

然而记者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将手上的茶杯放下,双手抱在自己的胸口,微微扬起了自己的下颚,用远比之前直白坚定有力的话语说道:“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的语气中,充满了一种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霸气!

没错,吴笛一直是个谦虚的女孩,哪怕是在写作上,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虽说都是用自己的文笔写作,充其量借鉴了脑中各种小说的创意,可她依旧觉得,自己不过就是个文抄公而已,就是拿这些文章赚钱生活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只是,在自己的学业上,她绝不会谦虚,也不会退让!要不然还当什么“女学霸”?

虽说自己的脑中带着前世的记忆,有欺负同龄人的嫌疑,但她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是最多的,她自认为现在还当得起“学霸”这个名头,所以她敢于掷地有声地说——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在一边记录的另一位记者,连笔都不小心摔到了地上,目瞪口呆地看着端庄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威严满满、眼神极为锐利的少女……

出于一种记者的敏锐直觉,他用相机将此刻浑身散发着“学霸之气”的少女拍了下来,他觉得用这张照片作为此次人物专访的内容,那是最恰当不过了。

广播之中——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

“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这掷地有声、充满霸气的话语一出,简直让全校的学生都傻了眼!

因为在这之前,吴笛所回答的问题,都充分显示了自己谦虚机智的一面,那种老练成熟,就好像是经常与记者打交道的那种发言人……

然而当她此时用极为自信有力的话语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话时,简直颠覆了她之前的形象!

这种前后的“反差萌”,给人内心带来的震撼,简直难以形容!

有同学回过神来,已经忍不住脱口而出道:“娘的,碉堡了!太霸气了!”

“真敢说啊!不怕到时候考不到第一?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她对学习这件事,到底有多偏执啊?”

“完全不把那个一中的赵晔华放在眼里!取其首级,如探囊取物……”

“不错,她心里肯定是这样想的——吾观赵晔华,如插标卖首尔!”

“你们都错了,她估计连赵晔华是谁都不知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吴笛每次在知道自己成绩是第一后,后面的人,她都从不关注,也从不放在心上吗?她在学习上,简直骄傲自负到了极点!与她平日里谦虚的态度,完全相反!能够击败她的,只有她自己吧……”

……

此时那位问问题的记者,颓丧的神色一扫而空,这个可是个大新闻,报导出去肯定吸引人的眼球!

自古以来,华夏的考试,夺取状元这件事,那可是极具偶然性的!

别看吴笛嘴上说起来简单,可要真正做到力压全市数量几乎为十万的考生,那有多难?一个小小的意外,就有可能葬送这一切。

采访结束后,曹老师忍不住忧虑地对吴笛说道:“吴笛啊,你前面都表现得很聪明、机灵,可最后那个回答,实在太过随意轻率了,你给自己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吴笛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依然十分轻松:“我喜欢这样的压力,它能给我更大的动力,曹老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曹老师叹了一口气,这过去的中考状元,那都是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会考到全市第一,哪像这个吴笛,居然直接夸下海口,说是预定中考状元,这种无视所有考生,将别人都当成可以任意屠杀的土鸡瓦狗的霸气,让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学霸之威,竟恐怖如斯!放眼整个华夏,怕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是不是觉得这句话有微妙的即视感(笑))

曹老师内心深处陡然出现这样一个想法——和她同时代的人,注定要被笼罩在她的阴影之中……

然而,此时曹老师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嗯,加油吧,你会是实验初中永远的骄傲!”

这个时候,一旁的吴迪紧紧攥着自己的拳头,只觉得自己浑身也热血沸腾着!

这次中考,他也要全力以赴,不说拿第一,起码要拿第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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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捧杀?]

吴笛最后的那番话,在实验初中,可以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不在意自己成绩的人倒也罢了,可那些同为尖子生的存在,实在无法忍受吴笛的这种“真学霸”姿态!

什么叫做“全市第一,我预定了”?不就是在前几次模考中蝉联第一么?中考这种真家伙,可不是模考可以比的!

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嚣张,也太狂妄了!

这些尖子生,似乎下意识忽略了吴笛在其他事情上表现出来的低调,他们可无法理解吴笛在学习上的执念……

他们纷纷表示不服,开始埋头于学习之中,开始了最后一轮的复习,力争要在中考中击败这个口出狂言的真学霸,让她成为全市最大的笑柄!

张校长以及整个初三的老师们看到这一切,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吴笛能够拿下中考状元固然不错,但更不错的,则是学校整体都考出一个好成绩。

如今看来,这个吴笛不愧是学生代表,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这么轻易就营造起了这种竞争向上的氛围,就算吴笛最终与全市第一失之交臂,可整个实验初中,也一定会有个不错的成绩!

作为学生代表,吴笛她当之无愧!

蒋文对此更是表示喜闻乐见,她觉得这个吴笛,真的是自寻死路!

她已经让《南方晚报》狠狠地炒作吴笛那句狂妄霸气的“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个说法了,倒也没怎么歪曲报导,因为很显然,这话说出来,简直就是故意拉仇恨的。

而且此次《南方晚报》还以一种吴笛“脑.残粉”的姿态,着重报导了这件事,显然用心也极为险恶,它这是要“捧杀”吴笛啊!

吴笛若是看到这一期的《南方晚报》,哪怕她再淡定,也一定会被吹捧得心中发虚吧?这种肉麻的吹捧,估计没人能看得下去……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一些体育报刊,都拿“我大易帝今日怒砍两分、三板”这种玩意来当标题,易帝看了后脸一定会黑下来的吧?

不过蒋文觉得十分疑惑的是,为什么一贯谦虚低调的吴笛,会这么没脑子地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在绝自己的后路。

这样一来,若吴笛无法获得全市第一的话,她就会身败名裂……因为《南方晚报》绝不会就这样放过她的,肯定要将她前后的表现,好好地对比一下,以此狠狠将其搞臭!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学习这件事有多么偏执,如同她有一种蛮不讲理的“自恋”一样,在学习这件事上,她也有一种更不讲理的自信!

吴笛可是一直认为自己是“女学霸”的,怎么能在区区中考上退缩?

什么都能谦虚,唯独学习不可以!

不管了,反正她蒋文就等着看吴笛的笑话了,果然这一次,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南方晚报》很快就发行了,吴笛自然喜滋滋地弄了一份来观看,看到自己那张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的模样,眼神锐利逼人,配合她的那一句话——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她觉得自己好帅!好霸气!

没错,她觉得处于“学霸”状态的自己,就该这么霸气!

至于在学习、写作、绘画时,那自然是有多娴静就多娴静,那个时候,最重要的便是认真投入……

怎么办啊,自己又美丽又帅气,完全没人比得上自己!

今天的吴笛,依然这么完美!

吴笛双手捧着自己的脸,脸上带着一种呆萌的笑容,就在自己那柔软的床上左滚来右滚去,像是一只肉嘟嘟的球球,这个模样的吴笛,怕是别人看到了,也会惊掉下巴吧,简直就是可爱到爆……

好吧……处于自恋状态的吴笛,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好,估计有人觉得她的这种自恋挺可爱,可有人也会觉得她这种自恋很倒人胃口,那股子中二到极致的优越感,实在让人觉得面目可憎吧?

不过,大家可不要讨厌吴小笛童鞋,因为她的自恋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请务必原谅她的这个瑕疵之处!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当此时正处于“奇葩自恋”状态的吴笛看到《南方晚报》对她极尽吹捧之能事,什么溢美之词都往她身上放时——

“尽得大文豪周迅人之遗风!”

“华夏近年来最有可能会成为伟人的初中生。”

“一定会在历史上留在浓墨重彩的一笔!”

“也许将会让整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这些话,若让一个普通的初中生看到形容在自己身上,只要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学生,一定会觉得无所适从吧?

哪怕是一个成年人,也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大了、太空了、太假了,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伟人?除非是正处于中二幻想期的骚年……

然而吴笛却完全笑纳了!

居然完全笑纳了!

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大大方方的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吴笛不住着点着自己那带着呆萌笑容的脑袋,心里这样想着,谁说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好的啊,明明挺好的嘛,这个《南方晚报》好就好在切实地评价了她,更加激励了她那远大或者说中二的志向——

以成为文科学霸为第一要义,不断提高生产……啊不,是知识储备!

最终成为能够超越周迅人先生那样的大文豪!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伟人,让这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人活着,就该要有改造世界的想法,去除自身那属于生物性的低级趣味,使整个人类群体都能够更加美好和谐地延续下去……

得,不用说了,吴笛的自恋病与中二病,往往是凑在一起发作的,她的种种想法,说出去怕是别人真要将她当成傻子!

什么改造世界、脱离低级趣味……尼玛饭都吃不饱,衣服都穿不暖,工作也没着落,媳妇怕是都找不着,还改造个毛世界,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美好更幸福,才是一件务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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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我不如她]

赵刚是赵晔华的父亲,其妻忍受不了清贫的生活,已经与其离婚,如今父子俩住在简陋的城中村里,这大概算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贫民窟”了。

赵刚平日里最喜欢的做的事情便是看书看报,因为这样的娱乐方式是最为廉价的,他拿着最新一期的《南方晚报》,正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南方晚报》在赵刚看来,是看得非常痛快舒畅的报纸,因为它敢于说“实话、真话”,骂起政府来毫不留情,完全就是一副代表民意的架势,比如最近在鼓吹“卖.淫合法化”的问题,该报就认为合法化能够保障性工作者的利益,使其不被某些势力盘剥,而扫.黄是一件违反人权的事情……每当扫.黄某地时,它会喊出“某地要挺住”的口号。

赵刚认为《南方晚报》绝对是个为国为民的媒体,所以他觉得,自己过得这么穷困,全是因为官僚贪污、不作为,而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没有一丝民主的气息!

只有民主,才能改变他现在贫困的生活!因为若是有了普选式民主的话,他与底层的其他人民便能选出一些真正清廉、有作为的官员,能够带领着人民群众致富……

他实在觉得,现在处于统治阶级的官员,完全就是一无是处!那些贪污的官员就该全部都杀了!

都是因为这些当官的太操蛋,才让他老婆都跟着别人跑了的!

他明明已经那么努力工作了,却依然生活在底层,这到底是谁的错?

不过让赵刚稍稍欣慰的是,自己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成绩特别优异,年年都拿奖学金,让他觉得非常骄傲,等到儿子长大了,一定要让他进入官场,成为那些大官,这样他便也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啦……

当然,赵刚对自己的窝囊,还是心怀愧疚的,可他真的也很迷茫,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都依旧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呢?

叹了一口气,赵刚继续翻着报纸,忽然停住了,他看到这个人物版面上,有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女,穿着简素传统的女装,端坐在靠椅上,双手抱在胸口,下颚扬起了一个骄傲的弧度,八个黑色的大字成了这个版面的标题——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少女的眼神极为坚定锐利,即使赵刚只是看着少女的照片,都似乎觉得有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不错,就是王霸之气!

赵刚想到了自己在网上看得那些网络小说,男主只要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放,便能吸引无数美女投怀入抱,小弟纳头便拜……

他一开始看这样的小说,觉得非常带感,可看多了这样千篇一律的风格之后,自然也就腻味了,觉得太假,如今陡然发现,这种真正的王霸之气在一个少女身上出现时,他忽然觉得——好赞!

赵刚来了兴趣,连忙迫不及待地读起这篇人物专访来,终于发现,原来少女的身份,竟然是实验初中的初三学生代表,成绩非常优异。

对于这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赵刚还是非常中意的,因为他自己的儿子,也是这种好孩子……好吧,在他眼里,成绩好那就绝对是好孩子了。

不过这个少女,似乎真的很自信啊,居然在中考前喊出这么一个霸气的口号——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赵刚一口气将整篇文章看完了,他觉得最让人觉得有趣的,便是少女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机灵多变,用那个周迅人名言回答早恋的问题,简直让他拍案叫绝!

不过让赵刚微微觉得不妥的是,这《南方晚报》将少女捧得太高了,有捧杀少女的嫌疑,这无疑会给少女太大的压力,若少女无法达到她自己所说的目标,岂不是会很没面子?

赵刚站了起来,拿着报纸,来到正在看书的儿子的身边,对他说道:“你来看看,这个‘吴笛’你认识吗?”

赵晔华扶了扶眼镜,将思绪从《国富论》中收回,面无表情地接过父亲手上的报纸,看到女学霸姿态尽显的吴笛,瞳孔微微收缩,那“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八个大字,所展现出来的强大自信,简直从这报纸上都溢了出来!

赵晔华淡淡道:“我认识她,实验初中成绩最好的学生。”

赵刚见到儿子这成熟淡定的样子,心里叹息一声,自从自己与妻子离婚之后,儿子仿佛在一夜之间就成熟起来了,整个人的精力,完全投入到了学习中去,他觉得自家儿子心中憋着一口气,也不知他长大后到底要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哦?那你觉得她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草率了?”赵刚饶有兴致的问道。

“爸,你应该不知道吧,这几次模考,我虽然一直是第一初中的第一名,可在全市来看却屈居她之下。”赵晔华非常平静地诉说这样的一个事实。

顿了顿,赵晔华又扶了扶眼镜,淡淡道:“不过我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长得这么美丽,看来这个世上,美女也不全都是没脑子的生物。”

赵刚听了儿子的话,不由尴尬了几分,当初他的妻子,可就是大美女来着,而自己的儿子,则继承了妻子那漂亮的容貌。

只不过儿子的性格显然有点问题,按照他看的一些轻小说中的说法,自己的儿子,显然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伪娘嘛……

“那你这次中考,能赢她吗?”赵刚随意问道,其实在他看来,全市第一与全市第二,也没什么区别,反正绝对可以获得学校的奖学金,去名牌高中那是妥妥的。

“没有意外的话,我赢不了,她在文科上的优势太大。”赵晔华依然十分理智,对形势的判断极为明晰。

不过,说不定就有意外呢?连老天都会嫉妒这样的女孩吧……

“哎呀,儿子我觉得你怎么一点都没有人家女孩的霸气呢?”赵刚有些无奈,这小子咋就没有年轻人的朝气与拼劲?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她对于学习的执念,比我还重。”赵晔华淡淡道。

“那你学习是为了什么?”赵刚纳闷道。

“为了心中的追求。”赵晔华扶了扶眼镜,折射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追求什么?”赵刚追问道。

“哼,凡人的智慧……”赵晔华叉着双手,做了个某碇司令经典的动作,不过他的长相,其实像小受碇真嗣戴着眼镜的模样。

“你这臭小子,欠抽么?”赵刚拿报纸轻轻敲在他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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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 黑长直]

吴笛打了个喷嚏,有些郁闷地嗅了嗅自己的鼻子,明日就要中考了,可来大姨妈这种事真是人力不可阻止的啊……害她晚上还要起来换卫生巾,导致都有些小小的感冒了。

还好她的身体保养的不错,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痛经现象,至于在心理上,她那是一贯的坚韧强大,意志力超强,所以也不会出现什么心情抑郁低落的情况。

每天的吴笛,都要保持完美,一直积极向上呢!

吴笛今日穿了一袭典雅的纯白连衣长裙,裙摆一直到脚踝处,可不怕什么风把它给吹起来了……

果然吴笛觉得自己还是挺喜欢穿裙子的,因为这更符合她脑中男性灵魂的审美观,总觉得美丽高挑并具有古典美的女孩不穿长裙简直就是浪费。

不得不说,敢于穿长裙的女孩,真的是需要有底气的,像吴笛这样天生的衣架子,三维现实版的芭比娃娃,那自然是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住了。

由于吴笛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穿上长裙之后,那种古典优雅的气质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天然的黑色长直发也披散了下来,额前是整齐的刘海,侧面则遮盖住了她那精致的耳朵,背部则一直垂到她的手肘处,黑发上没有任何饰物,愈发衬出了她的素雅娴静。

她的长发极为飘逸柔顺,光泽丝滑的漆黑头发,与她那露出的白皙细腻的皓腕、纯白的长裙相得益彰,让人见了简直移不开眼睛。

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倒是愈发具有一种温柔淑女的感觉了,在这段时间对完美女孩的模仿中,她已经渐渐习惯了如何将那种优雅融入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之中……

当然,这个是处于普通状态的吴笛,她大部分都是处于这一状态,不过她还有其他两个状态,一个是自恋且中二病犯了时的二货萌物状态,还有一个,则是“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学霸女王状态。

吴笛穿着长裙披着长发来到教室时,自然又引起了不少同学的注目,虽然他们早就习惯了吴笛的美丽,但这种形象的吴笛,显然让人更加眼前一亮,毕竟之前吴笛都是较为中性的打扮,而这一次,却穿了能够突出女孩古典柔美的连衣长裙。

这样一来,所造成的反差感,自然会让人觉得更加震撼……

像黄鹏这厮,差点又忍不住拿出手机来偷拍,不过想到这女孩是那位吴大公子罩着的,想到吴迪对少女的重视,他便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好好地饱一下眼福了。

黄鹏觉得,吴笛这个女孩,好就好在她的心胸开阔、大气磅礴,她似乎一点都不在意男生们用各种目光去瞧她,好像也没有一种名为“羞涩”的情绪。

这是黄鹏觉得可惜的地方,比起吴笛这种落落大方、高贵典雅型的女王,果然他还是更喜欢羞涩动人的小家碧玉。

当然,这不妨碍他用欣赏的目光去打量美女,如果黄鹏身上有猪脚光环的话,说不定这种所谓单纯的“欣赏眼光”便能让美女心生好感,然后倒贴上来,成为他的后.宫之一,最后还说出什么“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足够了……”这样的话。

午后,全校打扫卫生的工作终于开始,桌子上也要开始贴考生号码了。

吴笛被分配到的工作,是擦窗户,让她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吴迪这小子,居然正好也是擦窗户,只是他是擦里面的,而她则是擦外面的……很显然,这是吴迪“以权谋私”的结果。

吴迪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与少女闲聊一下,毕竟少女今日的打扮,实在让他太过惊艳了!

纯白的连衣长裙加黑长直什么的,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啊!

他会说少女最符合他心目中最憧憬的女神模样吗?

仅仅隔着一扇窗,近在咫尺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他可以仔细地观察,他不得不惊叹,少女脸部的肌肤,未免保养得太好了,上面连一点瑕疵都没有……

黑发如瀑的少女有着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略带一些婴儿肥,齐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两只纯澈的眼眸中,没有任何杂质,显得那般纯粹,她那樱桃小嘴也极为丰润诱人,上面似乎涂着唇彩,简直让人想要吻上去细细品味。

为什么这个世上,会出现这样一个如同精灵、天使一般的少女?

这样的少女,甚至都让他生不起一丝亵渎的念头,只要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那连擦窗户时都极为一丝不苟、力求做到最好的模样,便已经是一种让人觉得幸福充实的事情了……

吴笛对于吴迪出现在这个世界感觉很头疼,却不知吴迪现在也很无奈,随着少女的魅力一天天变得更大,人物愈发符合他心目中憧憬的女孩模样,他该怎么办啊?

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他难道还会对其他女孩动心?像之前的夏薇薇什么的,现在完全就没法给他任何心动的感觉了,因为有一个更符合他心中“阿尼玛”的少女出现了!

难道他注定孤独一生?因为他分明感受到了少女的不可接近……大概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进她的内心吧?

“看够了么?”少女轻轻扣了扣窗户,语气一如既往的淡漠,但声音却极为轻灵动听。

吴迪这才回过神来,脸上带着略显苍凉的笑容,他苦笑道:“你太美了,让我很头疼呐。”

我太美让你头疼?吴笛不解,我知道我很美丽,但这关你什么事?你这小子的存在,连带着把我的父母都“抢”走了,还让我头疼咧!

“哦,你也很帅,比当年的……唔,我是说比之前更成熟了。”吴笛想了想,只能这样回应了。

从少女口中听到一句似乎很没诚意的夸赞的话,吴迪依然觉得心中雀跃,果然他已经没救了……

完全成为少女的奴隶、俘虏什么的;求被少女践踏、鞭挞什么的;丢掉一切节操什么的……只要能和少女在一起,似乎也不赖嘛。

吴迪有些自暴自弃地想着。

便在此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传来了:“吴笛,我有事想和你说,你能和我来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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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迫不及待]

来人正是高大壮实的李浩乾,一副阳光运动男孩的样子,他特意弄了个比较风骚的发型。

不过按照吴笛的观点来看,这应该是传说中的杀马特贵族……她的耳畔似乎都响起了“杀马特杀马特,洗剪吹、洗剪吹吹吹”的洗脑神曲旋律。

额,这种出场都仿佛带着伴奏的家伙,该说不愧是杀马特贵族吗?

好吧,吴笛其实并不喜欢花哨的事物,看她自己的打扮就知道了,除了头上会带发夹夹起刘海露出额头让自己视线更清晰以外,像什么项链、手链、耳钉都不戴,所以她的身上,一直有种纯净之美。

话说,这个杀马特贵族是谁来着?完全没有印象啊!

情书那件事,时隔了三个多月的吴笛没印象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专注于学习、写作、绘画,她到现在连班中的人都认不全。

除非那些喜欢问她问题的,才在逐渐的接触中,记住对方的名字,比如夏薇薇什么的,要说她班中最熟的人,怕就是吴迪这小子了,毕竟是少年时的自己嘛。

吴笛没印象,但吴迪却有!他可是因为这个人渣侮辱吴笛的事情,狠狠地蹬了李浩乾一脚。

这个李浩乾什么意思?居然这个时候来找吴笛,他想干什么?

吴迪不知为何,有种不详的预感,他在对吴笛越来越上心之后,也从一些八卦党那里,得知某些小道消息,说是吴笛与李浩乾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得知这个消息的吴迪,只觉得心里非常纠结,像这种“青梅竹马”什么的关系,那可真的是定时炸弹一般的存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灰复燃了呢?

若吴笛真与这个李浩乾重归于好的话,吴迪觉得自己一定会黑化的,他在吴笛面前是一只“弱受”无疑,可在其他时候,绝对是抖s啊,只看看现在的吴笛骨子里的霸道因子,就明白了……

吴迪才不会认为,那种祝愿自己心中的女神和别人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是什么“爱她就该这么做”的选择,只有懦弱的男人,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投入别人的怀抱!

哪怕得不到她的心,也一定要将她变成自己的禁脔!他有这样的底气!

吴迪见到这李浩乾,用那极为炽热惊艳的目光看着穿着一袭纯白连衣长裙的吴笛,那种**裸的充满了占有欲的目光,让吴迪觉得非常不舒服!

这小子,果然还是欠收拾!

不过让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的是,只见少女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用她那一如既往柔和动听的声音回答道:“请问,你是谁?”

李浩乾那灿烂的笑脸,渐渐凝固,不过他依旧保持着笑容,只是用一副忏悔的语气说道:“吴笛,不,小笛,我真的错了,你到现在还不愿意原谅我么?”

吴笛蹙了蹙眉,依旧对这人没印象……而且喊她“小笛”什么的,实在太冒昧了吧?

“抱歉,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即使心中觉得对方冒昧,但表面上依旧保持着她一直模仿的淑女礼节。

说完后,吴笛便又开始认真擦起窗户了,她心里已经有些排斥这个冒昧的陌生人了。

吴迪的念头,瞬间就通达了,哈哈,所以说我心目中的女神,怎么看得上你这个蠢货!就算与你是青梅竹马,现在也绝对已经和你一刀两断了,谁让你当初那么侮辱吴笛?

吴迪也有些自恋,他忽然想起当初少女在篮球场时,这目光可都是放在他的身上的,哪怕是在班级中,少女都喜欢不停地观察着他……

虽说吴迪觉得少女的目光,有些像是在看一只小小的宠物,不过,这也正可以证明少女对他的另眼相看嘛!

对比少女对其他人的冷淡,吴迪顿时觉得,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好吧……这种能够当女王忠犬的优越感,到底有多奇葩啊喂!

李浩乾现在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他没想到吴笛居然这么“绝情”,她难道看不出他要做什么?他可是要将她喊到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进行表白的。

就算是一般女孩,也一定会给他这样一个机会的吧?毕竟他李浩乾怎么说也是长得又高又帅,家中还挺有钱的主儿,暗恋他的女孩也有很多……

李浩乾看着今日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思绪又忍不住回到了过去,也是穿着一袭连衣裙的她,就像是一个瓷娃娃,而现在她的模样似乎与昔日没有太多的改变,可为何两人之间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浑身充满了一种古典韵致的少女,再一次刺激到了李浩乾,不行,他真的不能再一次失去这个少女了,在哪里表白不是表白,公众场合之下,心地善良的少女绝不会就这样看着他出丑的!

李浩乾的举动,已经引起了不少同学的关注,毕竟吴笛就在走廊中擦着窗户,本身就因为美丽,而被不少其他班的同学看着,于是他们自然也发现了李浩乾这个胆子挺肥的家伙居然敢上去搭讪。

李浩乾心一横,回到教室,拿起自己准备好的情书与鲜花,便冲了出去,他甚至都没在意蒋文那阴沉至极的目光!

蒋文正拎着一个水桶,拿着拖把,她正好负责拖地,并刚刚拖完一处,此时见到李浩乾的举动,哪里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将拖把往水桶中一放,直接拽住李浩乾的衣角,冷声道:“李浩乾!你要去做什么?”

李浩乾回过头,看到面色阴沉得快滴出水来的蒋文,不由头皮一麻,算了,这个备胎不要也罢!她只会成为自己与吴笛之间的障碍!

李浩乾也面无表情淡淡道:“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事。”

蒋文咬牙切齿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李浩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依然显得非常薄情:“对不起,蒋文,你真的是一个好女孩……”

“啪!”重重的一个巴掌,甩在了李浩乾的脸上,蒋文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会有被发好人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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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痛]

李浩乾捂着自己的腮帮,脸上出现了那极为厌恶的神色,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非常重的男人,认为男人就该要骑在女人头上,若非顾及蒋文的家世,他早就一拳头上去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被女人扇巴掌?

果然还是自己心目中的吴笛,最最温柔善良了……

蒋文见到李浩乾的脸上,出现了她熟悉的厌恶的神色,不由微微一怔,忽然想到了当初吴笛还是个胖妞时,对方也是这种样子……

呵呵……真可笑啊。

蒋文当时还觉得挺解气的,那种与李浩乾一起鄙视胖妞吴笛的优越感,实在太让人心情愉快了。

可蒋文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有一天,也会遭受这样的待遇,这难道就是报应吗?

蒋文终于悟了,原来这个李浩乾,那光鲜的外表下,就是个无情无义的渣男而已,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这么不甘心、这么愤怒呢?

蒋文在水桶中搅动着拖把,目光呆滞地看着水桶中的清水,渐渐变得浑浊、乌黑……

而这个时候,李浩乾已经拿着花与情书,来到了吴笛面前,也不管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他反倒觉得人越多的话,以吴笛的软弱善良的性子,一定会给他面子的。

李浩乾也没有说大段那种浪漫表白的话,只要表白过的人都知道,那种大段的优美的语句最多都是写在情书上的,你要真正在口头上说,那不知有多肉麻别扭。

李浩乾只是言简意赅道:“小笛,你一定要原谅我以前的错误,经过这么多的时间,我终于发现,我的心中只有你!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从李浩乾的话语中,就可以看出他有多无耻了,什么叫做“一定要原谅”?

吴笛愕然转过身,她没想到还真有男生敢向自己表白,可惜却是这个冒昧的家伙……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孩,也不会随意接受陌生人的表白吧?

这个时候,围观的那些男生们,忽然发出了强烈的嘘声,显然看不惯李浩乾这种劈完腿后,马上又向另一位美丽的女孩表白的举动……

看来李浩乾确实太过单纯幼稚了,那些表白老手都知道,在表白时如果旁边有一圈人的话,那这一圈人肯定都是串通好的,在男方表白之后,就会喊什么“在一起、在一起”……以迫使那些面皮薄的女孩接受。

当然,这些招数对吴笛没有任何作用!

吴笛愕然之后,脸上浮现出一丝疏离的笑容,她淡淡道:“你的表白让我十分感动,不过还是对不起,我拒绝了,因为我真的不认识你。”

一边的吴迪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确实不会这么轻易被攻略的,他觉得吴笛那“十动然拒”实在是太有礼貌了。

李浩乾本来忐忑不安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苍白,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心目中的吴小笛,明明就该是会给他面子的,会心软的,在记忆中那么温柔,温柔到软弱可欺地步……

为什么现在他却觉得,此时的这个吴笛,给他的感觉,却这么遥远、这么陌生?

李浩乾一下子单膝跪地,继续发动攻势:“小笛,求你答应我吧,我一定会爱你一辈子的,你不答应我,我便不起来了!”

李浩乾的无赖举动,让周围的嘘声更大了……

吴笛脸上的笑容隐去,她摇了摇头,转过身,准备回教室了。

可就在此时,意外突然发生了,只见一脸狰狞的蒋文,提着那满是污水的水桶,便向吴笛与李浩乾的方向泼去!

李浩乾是个运动少年,反应极快,本来号称“不答应便不起来”的他,却直接闪开了!

那满是恶臭的污水,直接全部泼到了正准备回教室的吴笛身上!

漆黑的污水,完全玷污了吴笛那纯白的连衣裙,连她那美丽的头发,都被污水给玷污了!

黑色的污水,与纯白的连衣长裙,对比后所产生的极致反差感,让人觉得如此震撼……

失去理智,突然暴起的蒋文,又将拖把投掷了出去,李浩乾这厮根本就没有为吴笛挡拖把的想法,又可耻地闪开了!

拖把的柄部重重地击打在吴笛的腰间!

简直让人触目心惊!

吴笛闷哼一声,就像一只失去生命活力的蝴蝶,跌落在地,那白皙细腻的手臂的肌肤,都直接被擦破了,一朵娇艳的鲜血之花,在雪白之上绽放,呈现出一种妖冶的美丽……

有多少人知道,其实玷污、毁灭一件美丽如艺术品的事物,是非常让人兴奋的事情。

蒋文现在就非常兴奋,哪怕她本来就是针对李浩乾的,然而却让吴笛这个美丽如艺术品的女孩,遭受到了无辜的灾难。

不只是蒋文一个人兴奋,还有那些早就心怀嫉妒的学生,看到那位总是光鲜靓丽耀眼的女孩,如今却这样狼狈,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快意的事情……

让你这么招摇、这么爱出风头、这么比男人都要强……现在好了吧,这全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你这么优秀,使得那个男生为了你而劈腿,你会遭受今日的横祸?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

总有人因为平庸,而嫉妒他人的优秀,恨不得让所有人都与他们一样平庸……

吴笛这时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还是太弱了,尤其是在这身体上,她因为太痴迷于学习,而忽视了身体的锻炼,才导致今日这般狼狈。

吴笛不会去埋怨别人,哪怕自己完全就是无辜的,她一直觉得,只有弱小的人才会去不断的找借口!

今日这个教训,也不过就是她通向完美之路的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已……吴笛忍着腰部剧烈的痛苦,淡漠地想着。

而后,在所有人都惊讶的目光中,她艰难地支起自己的身躯,背部冰凉至极的污水,让她十分难受,腰部也觉得痛得让人抓狂,手上更是擦破了皮,仿佛就像是完美的艺术品,被深深地划伤了……

吴笛能够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吴迪可不行!

“我艹!”吴迪提着板凳,直接从教室内翻身而出,他一把将自己身上那洁白的衬衫扯了下来,披到吴笛的后背上,以防止走光……然后他走向李浩乾、蒋文这对畜生!

而他的脸上,则带着一种可怖的笑容,他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凶光,让人怀疑,刚刚被针对的人,好像是他自己一般。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怒]

少年人的热血,只有少年人才懂。

吴笛作为一个女孩,脑中还是有着一个成熟灵魂的女孩,自然不可能对她眼中的小孩子进行什么反击,她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也没法做出什么反击。

在她看来,这一切确实是因为她自己倒霉,卷入到了这种“三角恋”之中去,而她自己的身体也过于柔弱了。

好吧……她确实已经完全忘了李浩乾、蒋文这两个人了,所以也做不到什么提前防备这种事。

她只能安慰自己,这一次倒霉的教训,让她真正明白了,对于女孩来说,身体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谁让自己太美丽啦……她还是保持着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

不过在夏薇薇与吴晓婷架着她去医务室时,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女孩才会有的委屈,想要找个人撒撒娇——明明我只是想好好学习而已,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闻着衬衫上那“自己”的男生味道,她忽然觉得十分温暖、安心……

而这个时候,吴迪则爆发出了少年人的热血!

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热血!

吴迪冲到了李浩乾面前,在对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时,直接用凳子狠狠地砸在了对方的腰上!

李浩乾只觉得腰间感到一阵剧痛,似乎连知觉都失去了,他大声惨叫一声,跌倒在地,鲜花也完全散落了,他自己都想不到,明明在意料之中的表白,最终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

吴迪一言不发,在李浩乾跌倒后,直接重重地踹了他几脚,将鲜花顺便踩得粉碎,然后又将目光投向了蒋文——这个直接伤害吴笛的女孩!

蒋文被疯狂的吴迪吓了一跳,她“啊”的一声,便要逃跑!

结果已经完全黑化的吴迪,直接将凳子甩了出去!

蒋文反应倒也挺快,下意识蹲了下来,那只凳子则飞到窗户上!

一声巨大的声响,整个窗户完全被砸碎了!

玻璃四溅,场面极为火爆,简直就像在拍电影……这让围观的学生,全都目瞪口呆!

连本来想上去阻止吴迪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个发火的学生会长,吴大公子……疯了吧?

不过还是要说,太他妈的霸气了!

“你给我跑一下试试?”吴迪脸上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他就这样慢悠悠地像蒋文走去。

蒋文蹲在那儿,抱着自己的头,面色惨白地看着这位学生会长,就没想过,斯斯文文的他,居然维护吴笛,维护到了这种地步!

蒋文不敢动了,只期盼对方能看在她是女孩的份上,饶了她这一次。

吴迪走了过去,掐住了女孩的脖子,将她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他的瞳孔中,没有一丝怜悯之色!

就在这个时候,张校长已经与一干老师都来了,在中考前一天发生这种事情,他们能不赶紧过来么?

吴迪的班主任曹老师,见到吴迪这副失去理智的样子,不由喝斥道:“吴迪,你干什么?快放下她!”

张校长这时也板着脸,道:“快放下她,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解决。”

就在同学们以为,这位学生会长,会听从校长、老师的吩咐时,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情景出现了!

只见吴迪,按着蒋文的脑袋,狠狠地往墙上砸去!

“砰”得一声,蒋文只觉得额头一阵剧痛,双眼仿佛都冒着金星,她忍不住惨叫起来,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仿佛要震碎在场所有人的耳膜!

“卧槽,碉堡了,吴少这是要逆天啊!”

“疯了,完全无视校长和老师……”

不少学生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心中暗自想道。

这个时候,几个年轻的老师,直接冲了过去,将双眼赤红完全处于黑化状态的吴迪架开……

吴迪这个时候的脑中,只有少女那被污水弄脏的背影,还有少女被夏薇薇等几个女同学带去医务室时,那一闪而逝的委屈眼神……

是啊,少女明明那么无辜,整个学期都在认真学习,可总是有人要去妨碍她、伤害她,为什么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见不得少女的耀眼,他们为何总是要去破坏那如同艺术品一般的少女?

今日的纯白少女,是那样古典美丽,却遭到这样的对待,实在让他暴怒!

而在这之前,他可是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守护这样美丽的少女,可现在呢,他自己都觉得丢脸!

耳边老师那训斥的话语,吴迪已经不放在心上了,他只知道,一腔热血的他就是要为少女报仇!

这是一个中二少年的誓言!

蒋文见到吴迪被架开,忍着头上的剧痛,心中自然无比愤恨,她忽然大声对吴迪说道:“没用的,那个贱人中考完蛋了!我不信她经过这件事,还能安心考试!还有,我要告诉你,那个贱人就是个父母都没有的孤儿,家里绝对穷得要死,能够每天打扮得这么光鲜,肯定是因为她就是个婊.子,出去卖的婊.子!”

“艹!**再说一遍!胡说八道!”吴迪又要冲上去,却被两个年轻的老师死死地按着。

“李浩乾,你说这是不是真的?”蒋文大声道。

李浩乾这时已经完全对吴笛死心了,倒不如说,他从来都只是喜欢吴笛的美貌,想到吴笛刚刚拒绝了他,再加上这个吴迪那剧烈的反应,他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都叫“无敌”的家伙,早就有奸情了啊!

李浩乾扶着自己的腰,却也披露实情道:“没错,我从小就和吴笛认识,她爸妈就是工人,而且因为车祸死了……”

李浩乾此言一出,顿时便让周围的同学议论纷纷:

“不是说吴笛是什么‘名门大小姐’吗,原来是个孤儿啊……哈,好可怜啊,看她一副冷艳高贵的样子早就不爽了,原来就是在装腔作势!”

“诶,难道她真的卖身吗?不知道要多少钱?能玩她一晚上,这辈子值了!”

“哎,这个吴笛可惜了啊,明明成绩这么好,可惜却碰到了这种事。”

“没错啊,好像手还受伤了吧,那该怎么考试?中考考不好,岂不是真要出去当职业的那种了?嘿嘿嘿……”

“我觉得主要还是心理问题,考前遇上表白,还有被别人的女友报复这种事情,肯定已经没法保持那种平和的心境了,但她在这之前,居然狂妄的说要拿下全市第一,怎么看都已经是个笑话啦!”

……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其乐无穷]

吴迪耳朵边听着这些同学们们的议论,满腔的愤怒,忽然渐渐平息下来……

他笑了,满是嘲讽的笑……因为他想到了少女平日里一贯的认真安静——在少女心中,怕从来就没在意别人的评价吧。

而且吴迪绝对相信,他心目中的少女,绝对会以一种霸道的方式,狠狠地抽这些垃圾们的脸!

如今这些非议她、诋毁她、嫉妒她、嘲讽她的人,肯定会在她的耀眼之下,如同渣滓蛆虫一般毫无存在的价值!

没错,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默默努力着,她是如此的专注,如同女神一般的她,怎么会在意这些凡人的态度?

毕竟吴迪只见过两种状态的吴笛,一种是平日里的安静优雅的女神姿态,还有一种则是霸气侧漏、恐怖如斯的女学霸姿态。

却不知道,吴笛内心的中二与自恋,实在让常人无法想象,就当这是吴笛的卖萌姿态吧。

吴迪莫名地又想到了很久之前,他在遭受到小混混的时候,与他本来就不熟的她挺身而出,而与他很熟的一些同学,却逃之夭夭。

果然啊,这个世上,有那么一些人,就不该当人看!

李浩乾、蒋文……你们等着吧,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的!

光鲜耀眼、纯洁无暇,就该属于他心中的学霸女神,那么……他就来做那个黑暗的守夜人好了,为了守护她,他将不择手段!

哪怕双手沾满鲜血,也在所不惜……

同样中二满满的吴迪,显然这次又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的野心,因此而生根发芽,毕竟想要守护少女,难道凭借武力就行了?那太天真了。

现代社会,最强大的,便应该是金钱、权力、势力!

而他吴迪,天生就在这些方面有优势,所谓领先于起跑线,但以前的他,一直很排斥去依靠家中的人,但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有必要跟着父亲好好学一学了……

很显然,在吴笛的意外影响下,少年时的“自己”,已经完全与当年的她,走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前世的吴笛,可从来没有对什么金钱权力势力产生过这么强的执念,她一直得过且过着,所以今生的她,才会对学习有那么强大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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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终于来临,面色苍白的吴笛,平静地坐在考场之中,她的腰上贴上了膏药,却依然隐隐作痛,而手上则包扎了起来,所幸手上的伤只是皮外伤,对她的考试,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不过,最大的影响却是,她发烧了……而且,第一次感受到了作为女孩,来大姨妈的痛苦。

昨日那桶污水,真是浇了她一个透心凉,心飞扬(大雾)……原来在大姨妈来的期间,遭受一些刺激,真的会导致女人身体上的痛苦。

吴笛只能暗暗感叹一下,自己实在是太倒霉了,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遇到这样的意外……

不过吴笛的意志真心强大,愣是忍着发烧带来的晕眩,以及小腹那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之中!

她可从来都没忘记自己说的那句话——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她对学习的执念,可不是一般的深!

而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则是她心中一种重要的追求!

哼,区区发烧、痛经,就想阻止本学霸的征服制霸之路,太天真了!

有本事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哪怕与自己战斗,都是其乐无穷的事情!

学霸状态全开的吴笛咬着牙,冷静而又热血地写着试卷,她绝对不会放弃这次中考!

一般的女孩,或许早就给自己找理由找借口了,但吴笛不会,要以人类之躯,达到那非人的完美之境,区区痛苦都无法克服,还算什么完美?

吴笛连减肥瘦身时那种每日的慢性痛苦都忍过来了,如今也不过就是猛烈一些的急性痛苦罢了,以她那极为坚韧的意志,绝对可以忍过去的!

吴笛并没有将自己发烧、痛经的事情告诉别人,她就死命硬抗着,因为她觉得若是将这事说出去的话,一定会让小姨更加担心的……

吴笛真的非常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她太要强了,毕竟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性格上就该是坚韧无比的,怎么能因为区区一些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追求?

因为忍着痛苦,吴笛那苍白如纸的脸颊上,都出现了一丝丝的冷汗,饶是她意志力超强,却也只是个凡人,**上的痛苦,简直让她生不如死……

坚持、坚持、再坚持……

吴迪恰巧与吴笛在一个考场,他在自己考试时,便有事没事便观察着对方,他当然发现了少女的异常。

在前几场考试,他还真的没察觉什么,毕竟本来少女的肌肤就极为白皙,即使生病了,脸色虽然更加苍白,却也看不出什么,他只是有些好奇,为何少女考试时,会捂着自己的小腹……

吴迪这个纯洁的骚年,哪里知道女孩的那种事情。

不过在最后一场化学考试中,吴迪却看到了让自己触目惊心的一幕,少女仿佛在硬撑着什么,为了保持清醒,居然毫不犹豫地将左手的手腕放在自己的嘴中,重重地噬咬着!

少女的脸上,带着一种让人看了都想要哭出来的执着,她为了追求,正在燃烧着自己的生命!

而这样的追求,也许在别人眼中,简直可笑!

有谁将学习、考试当作一种追求?这不是傻子么?

少女就这样,凭着超人的毅力做完了最后一门考试,甚至还细细检查了一遍……便轻轻地倒在了自己的桌子上,脸上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竟是这样的美丽动人,像是完成了自己神圣的使命。

离考试结束还早,由此可见少女的学习成绩有多么优秀,吴迪由于注意力都在少女身上,连一题都没做,因为,少女像完全睡过去一样……

吴迪做了一件这辈子都觉得庆幸的举动,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对监考老师说道:“那个女孩可能生病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拯救少女吴笛]

这位女监考老师不疑有他,来到吴笛身边,以为她是睡着了,哪只拍了拍少女的肩膀,却没有任何反应!

监考老师一下子急了,将手下意识往少女额头上一摸,才发现烫得惊人!

吴迪见状,也不在意自己的卷子动都没动,直接拿起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交了白卷!

他现在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吴迪来到少女身边,对老师说道:“她应该都做好了吧,可以交了,我带她去看医生!”

上面的那位男监考老师,还是颇为负责的,他拿着吴迪的白卷,也来到这里,对吴迪说道:“你一个学生,搀和什么,给我好好考试!这件事,我们老师会处理的。”

“反正我都不会!零分就零分吧!”

吴迪扔下一句话,便直接背起少女,向考场外飞奔而去!

拯救少女这种事,怎么可以交给别人?

“卧槽!班长碉堡了,为了女人,自己交白卷啊!”与吴迪同班的同学,心中惊愕道。

“班长是不是疯了?他怎么可能都不会做,他可是完全有机会冲击中考状元的啊!”同样是吴迪班中的同学,忍不住惋惜着。

没错,吴迪在前几次模考中,虽说不像吴笛那样次次都蝉联第一,却也已经稳在全校前五,全市前二十,这样的成绩,那可已经让他的父母非常满意了。

然而,吴迪为了少女,却直接放弃自己最后一门化学的考试,那可是有整整一百分呐!

吴迪可没有什么学霸的执念,若非想要更接近少女,而使自己更优秀的话,或许他在学习上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现在的执念,唯有守护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

这个世上有这么多的人,能够出现一个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呢?

也许是微乎其微吧,大多数的人,或许都错过了,或是一辈子都遇不上自己的唯一。

最终促使男女两人走到一起的,只是为了结婚生下后代这件事情而已。

而且吴迪总有一种感觉,他所守护的少女,绝不会投入别人的怀抱,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不过……这就足够了。

少女那柔弱的躯体,比想象之中的还要轻盈,她的脑袋磕在他的肩上,额头自然而然触碰到了吴迪的脸颊,那滚烫的温度,使得吴迪心急如焚!

吴迪甚至都来不及细细品味少女身躯的娇柔完美,还有少女身上那如同空谷幽兰一般的清香。

想到造成少女这个状况的罪魁祸首,吴迪心中的恨意简直可以用滔天来形容。

吴迪背着少女跑出学校时,自然被听闻消息的曹老师拦住了。

曹老师这次真的无奈了,前两天刚刚才教育过吴迪、李浩乾、蒋文这几人,没想到这位吴大公子还是这么任性!

曹老师耐着性子对吴迪说道:“基本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你把她交给我吧,你给我回去考试,那边监考老师我已经打好招呼了……”

还没等曹老师说完,吴迪连理都没理,直接冲出学校后,拦了一辆出租车,便扬长而去!

曹老师愣了愣,不由叹息一声,莫名地觉得,这个吴迪与吴笛,还这真的挺像,冲动(中二)起来,谁都拦不住……

哎,太可惜了,两个尖子生啊……看来这次两个人的中考,一定都砸了吧。

曹老师在知道吴笛因病晕在考场之后,哪里还觉得她能夺得中考状元?至于吴迪那就不用说了,化学交了白卷,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连笔都没动!

曹老师哪里知道,吴迪在发现吴笛异常之后,便都把注意力放到她的身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倒是吴笛,似乎强撑着病体,把卷子完成了,可真的能保持正确率吗?毕竟都病成那样了……

吴迪在出租车上时,就给自家的私人医生打了电话,让她赶紧来他家。

一路上,他更是狂催出租车司机,不知闯了多少红灯。

结果还是祸不单行,遇上堵车,还好这已经离他家不远了,他索性扔下几张钞票,直接背着少女向家中跑去。

奔跑中的吴迪,仿佛也忘记了自己身体的疲惫,即使已经满头大汗,到最后脚上仿佛跟灌了铅似的……

待到吴迪发现爷爷奶奶居然在家之后,顿时便更放心了,他的爷爷在不在家倒无所谓,毕竟只是个书法家。

但奶奶却是个医术高深的中医,极会保养,又是某古武流派传人,擅长鞭法……明明已经六七十岁的人了,却是鹤发童颜,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看来少女的霉运,到此为止了。

吴笛在病倒后,整个人的意识,似乎在做着一个漫无边际的梦。

她到底是“吴迪”还是“吴笛”?

即使她说要将自己培养成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或许在潜意识中,也还是将自己当成“吴迪”吧?

然而在这个渐渐的模仿中,她脑内的男性灵魂,似乎渐渐消失了,因为她觉得,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孩,那男性的灵魂,也是多余的存在。

不过,原本的男性灵魂,给她带来的,却是那被激发出来的执着、坚定的性格,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个女孩了,却永远也不会真正像女孩那般柔弱!

就算是做女孩,也要做那高高在上的女皇,调教整个世界!

吴笛就是吴笛,不会再是上辈子那个得过且过的二世祖了!

吴笛的念头似乎真正通达起来——

她就是一个女孩,一个有着特殊经历的女孩,她能够做到其他女孩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她的才华与能力,也将会凌驾于所有男人之上!

即使在昏迷之中,吴笛依然为自己的追求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不过就是变成女孩而已,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要脱离了生物性的低级趣味,性别便已经无法限制她了。吴笛在被那位中医奶奶治疗后,自然被转移到了大医院之中。

吴笛在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然后她便听到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笛笛,你终于醒了。”

吴笛原本朦胧的双眼渐渐清晰,果然发现是自己唯一的亲人王静姝,她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哑着,难以出声,她只能用歉意的目光看着自家小姨,不过心中却有一种安宁与温馨。

[正文 第五十四章 自责]

王静姝再也忍不住,只是一把搂住还在挂水的小外甥女,“呜呜呜”的哭了起来,她可不是吴笛这种异常坚韧理性的女孩,反而真的非常感性,遇到伤心的事,就会痛快地宣泄自己的情绪。

所以感性的王静姝,冲动之下,敢在当初无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时,选择来当她的监护人,并承担起抚养她的责任,为了她,甚至豁出去从一个宅女变成酒吧公主。

王静姝一边哭着,一边说道:“笛笛,你高烧接近四十一度啊,差点把小姨给吓死……考试难道比自己的命都重要?你怎么这么傻啊!”

吴笛被小姨的哭声一弄,只觉得自己也有些落泪的冲动,这应该是她作为女孩骨子里的感性了,若她还是个男生时,肯定不会这么触动。

吴笛现在也觉得十分愧疚,她觉得自己确实太逞强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因为学习,而忽略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她总觉得对女孩来说,身体弱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若是身体更加强健的话,又怎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医院?

吴笛决定了,从这次出院后,一定要将身体的锻炼,加入到自己的作息时间中去,自己可不能因为太过沉迷于学习,而忘记了身体的加强!

嗯,既然要做一个完美的女王,身体也不能差,要不然碰上某些恶心男强行运用武力怎么办?

大意了啊……吴笛在不断地反省自责着。

她觉得自己固然可以自恋,却也必须要承认自己的缺陷,原本她觉得自己的躯体,应该已经差不多达到心中的完美了,但现在看来,在健康上,还远远不够呢!

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加有精力地去学习!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为了更好地去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反正在她的心中,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

“对了,你这次还要感谢一下你们班的班长,还有人家的奶奶,若不是他们,你真的危险了。”王静姝的语气显得极为庆幸。

吴笛先是迷糊了一下,咦,我们班班长是谁啊?

然后才恍然,是他啊……那他救自己绝对是应该的,吴笛有些蛮不讲理地想着,就像她也看不惯他被人家欺负一般。

等等……不太对劲啊,吴笛她当然知道,吴迪那小子是少年时的“自己”,但他却不知道她的情况。

诶,那这么说,自己真的欠了他一个大人情啊,还是救命之恩?

切,麻烦!欠熊孩子人情什么的,就是麻烦!

自始至终,吴迪在吴笛眼里,都是熊孩子一个,代表着她的黑历史。

还有,吴迪的奶奶?

吴笛愈发迷惑起来,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爷爷奶奶,好像在她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似乎是在那十年动乱之中……

对了,这是个平行世界,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嗡嗡嗡,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还在世,倒也挺正常。

只不过,这爷爷奶奶,不是她的啊。

吴笛又有些小小的不爽,但她却又有了一些明悟,看来自己真的要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吴迪了。

她是吴笛,而他则是吴迪,是两个人,连灵魂都不同的两个人,一个是女孩,一个是男孩。

而且两人怕是成长的轨迹都似是而非,只不过吴迪的身体模样,总让吴笛想起当年的自己而已。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便顺其自然吧。

吴笛永远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吴笛,才不会去羡慕别人!

吴笛生病这几日,也有班中的同学来看望她,不过却没多少,也就夏薇薇、吴晓婷,还有几个受过她帮助的女孩,男生则一个都没有。

大概原因也挺简单,她那卑微的家庭身份,似乎已经全校皆知了。

有不少觉得自己受到欺骗的人,疯狂地咒骂吴笛的无耻,居然拿出卖身体的钱,来伪装自己是个“大小姐”……

而吴笛在考场晕倒,某些恶毒的传言也实在不堪入目,比如是因为被干多了怀孕啦出现妊娠反应什么的,还别说,这个传言信的人还不少。

吴笛虽然一直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可就是有不少人觉得,这女孩太耀眼了,耀眼到刺眼的地步了,你说你有必要每次考试都拿全校第一甚至全市第一么?

这一条,便得罪了某些器量超小的尖子生。

还有,吴笛长得太过美丽,成绩又这么好,自然被人认为是美貌与智慧并存,还挺会打扮,虽然这打扮依然很素雅清丽,可暗恋他的男生确实不计其数,这如果不遭女孩们的嫉妒,简直就是奇迹了!

至于那些暗恋她的男生,在知道吴笛的“斑斑劣迹”之后,自然立马由粉转黑,还觉得颇为庆幸,没有真的去追这个“烂货”,实则他们窝囊得连表白都不敢,李浩乾这种渣男,若非与吴笛有旧,估计也没有去接近她的勇气。

吴笛就像那耀眼的太阳,无论在何处,都能感受到她散发出来的光亮,但真正接近她后,却会被灼烧得体无完肤!

而吴笛在网上那本来良好的名声,也被某些报复她的人破坏,蒋文这次还特意雇佣了水军来黑吴笛,说她之前在网上的出名都是炒作什么的。

除非是吴笛真正的死忠粉,如周默这位在泥轰奋斗的技术宅,其余有些喜欢看热闹的网民,也顺手跟着黑了一黑,原因更是非常简单——十分的女神怎么可能是学霸?

在某些龌龊的男人心中,顶级美女就不该拥有智慧,就该双腿叉开,去被男人干……

吴笛的学霸之路,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艰辛,她的美貌,反而成了阻碍。好比拥有容貌的演员,往往会被认为是花瓶,想要证明自己的演技,则异常困难。

只需想想,每当她发表一些学术论文时,以这个平行世界华夏这种不良的风气,肯定就有人怀揣着恶意认为,这是她陪叫兽上床才换来的。

然而以吴笛的性格,又怎会在意这些负犬的叫声?

她只需一步步踏上巅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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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收徒]

在住院期间,吴笛也终于认识了“自己”的爷爷奶奶,两个老人都挺和蔼可亲的,对她也很不错,尤其是那位鹤发童颜、仙风道骨的奶奶,她的名字叫做何秀。

对吴迪这小子,吴笛也主动亲近了许多,她本就是恩怨分明的人,也不喜欢纠结什么,因为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绝不是那种对待他人蛮横无理的,既然是吴迪救了她,那她就该对他改善一下态度,总不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甩脸**?

实事求是的讲,她也觉得自己一开始对待吴迪时,比较不公平,至少没有做到平常心,其实这也能理解,任谁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身旁,都会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

甚至还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既然“自己”还在,那身为女孩的吴笛,她到底又算是谁呢?

现在吴笛自然已经放下了这种无聊的纠结,她是吴笛,一个立志做文科学霸、完美女孩的人。

对于吴笛的转变,吴迪这小子反倒不适应了,他会说他已经习惯了吴笛对他那种淡漠苛刻的态度吗?

总觉得被少女冷眼啦、鄙视啦、践踏啦……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呢。

天呐,我到底觉醒了什么可怕的属性!

在没人时,吴迪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眼神迷茫,有些不寒而栗地想着。

当然,少女对他的亲近,还是让吴迪非常开心的,他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有用的人,能够帮到少女,而不是只能仰望她。

至于为了少女,而放弃考试什么的,吴迪那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他对学习没有那么大的执念,将学习搞好,也不过就是为了可以更接近少女而已。

就连吴迪的亲人,都没在意吴迪在中考上胡来这件事。

吴迪的妈妈聂馨予,那不用说,把自家孩子快宠上天了,儿子中考没考好?无所谓,以儿子的身份,什么高中不能上,他自己想要在哪里上就在哪里上。

而吴迪的父亲吴定邦,思路一向很清晰,明事理,他觉得自己的儿子,既然已经在前几次模考中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那中考肯定也能考好,只不过遇上了一些意外而已。

为了救一个女孩,而放弃中考,看起来自己儿子品性还是很不错的嘛!这是吴定邦的想法。

而最让吴定邦惊喜的是,儿子表现出来的“上进心”——吴迪对自己的父亲,表露了自己的志向,他想要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掌权者,能够掌握无数人的命运的那种。

吴定邦对吴迪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觉得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没必要活得那么累。

不过作为一个前途远大的官员,他当然也希望儿子能够继承他的事业,就好比泥轰的一些政治世家出身的首相,都喜欢让自己的儿子当自己的秘书,以培养儿子来继承自己的政治资源。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政阀的形成也便是这样一代代的积累。

在以权力为尊,其次则是资本为先的华夏,显然官员被认为是最为尊贵的职业,其次地位高的,自然便是大资本家。

有人分析过当今的华夏阶级,将其分为九个等级、四个阶层,第一个阶层自然是统治集团,其中第一级以在任的委员、退休常委为代表,前者对全国局势都有控制能力,而后者虽然没有,但影响力还在。

第二级是实权省部级干部、退休委员,部分大资本家、大银行家(政阀太子),其中出身政阀的资本家能够影响凭借政阀势力影响国家政策为其倾斜。

第三级是以一般省部、副省部、特别实权的局厅级、或是大企业家、一般权贵富商、名牌大学校长、中等银行家为代表,虽然这一级的官员与资本家处于同一等级,但官员能够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资本家却不能。

在阶级几乎已经固化的华夏,这一到三级显然是华夏最顶尖的上层阶级,普通人非奇遇不能入。

第二个阶层,则是华夏的中层阶级,第四级是以一般地厅级、实权县处级、院士、大教授、高级职业经理人、名医生、名律师、高校校长、演艺明星、知名作家、中等企业主、小银行家之类为主。普通人通过奋斗最多能够达到这个层次。

第五级是以小企业主、普通处级副处级或实权科级干部、教授、中等职业经理人、大城市多套房地主、二三线明星、小有名气的医生、律师、工程师等。

第六级是以普通公务员、主流企业职员、高校青年教师、普通自由职业者、一般医生律师、一般工程师、大点的个体户等为主。名牌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多在这个层次。

四到六级是华夏的中层社会,分别是高、中、低端中产阶级,普通人通过努力,最后能够定格在第五级就算是很不错了。

第三个阶层是奉献群体,第七级是以普通企业工人、边缘化的体制内、小个体户、城市底层土著、富裕农民之类为代表。第八级以血汗工厂工人、普通农民等为代表。

第四个阶层为贫困底层,即最后第九级,以大城市底层失业人口、偏远山区农民等为代表,基本不能自食其力(以城市的基本生活要求)。

毫无疑问,以吴迪的家世来看,他注定是属于最顶尖的统治阶级的,利用家中的政治资源,当一个大资本家绰绰有余,但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显然真正的掌权者,是**的人民党的官员。

对于自己的孩子能够这么小就拥有这样大的志向,吴定邦表示很欣慰。

至于身为“孤儿”的吴笛,显然原本就处于贫困阶层第九级,若非可以写文赚钱,怕是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当然啦,吴笛她自己,哪有这种阶级觉悟。

吴笛在病好之后,要出院时,忽然遇到一件让她有些措手不及的事情,与她关系已经非常不错的何秀奶奶,忽然对她说:“少女,我观你天资聪颖、骨骼清奇,是百年……”

总之何秀想收吴笛为徒,而吴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她是自己的奶奶,而且自己也迫切想要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

而这个时候,中考成绩终于出来了。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鸦雀无声]

中考之后的教室中,分明少了之前那种紧张的氛围,黑板上的倒计时之类的玩意全部都被抹除了,教室中所挂的那些名人名言,也被纸覆盖着,倒还有一种考场残余的气息。

今天是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的日子,其实在几天前,学生们就能通过网络或是电话,查询到自己的分数,不过具体的名次,那可就不清楚了。

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是一件事,后面还有一些事,比如颁发奖学金,学生会长、学生代表要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后面还会有毕业晚会。

吴笛并没有查自己的成绩,因为她觉得毫无必要,她虽然是忍着剧痛参加考试的,但她绝对有信心实现自己之前的诺言!

好吧,当时是吴笛又犯自恋病了,现在她还觉得有些紧张……

在养病的这几日,她跟着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一种吐纳术,据说是她祖传的一种女性修真功法,修炼了自然能够永葆青春、强身健体、增加力量。

吴笛当然不信这种“迷信”,只因何秀奶奶本人修炼了这么久也没“永葆青春”,不过据何秀说她自己是资质太差,所以练了这么久,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但吴笛的资质却是绝佳。

吴笛并没有拒绝修炼,说起来哪个女孩对“永葆青春”不感兴趣?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反正她练过之后还真觉得精神气更加饱满了,至于力量的增加,估计要看时间了。

但不得不说,这位何秀奶奶,确实是个用鞭高手,她教了吴笛一套犀利的鞭法,大成之后便能够随意应付一群人……

从此,吴笛觉得自己没必要担心什么安全问题了,身体估计也不会轻易生病。

吴笛走进自己的班级,来到自己熟悉的座位上,总觉得因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她与班级里的同学,都已经渐渐疏远了。

不过吴笛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同学而已,毕业之后除了一些关系亲密的,大部分都会失去联系。

吴笛刚刚坐下,便有一位名为原本就看吴笛不是很爽的尖子生,来到吴笛面前,很是优越感地问道:“吴大小姐,不知你这次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这个尖子生叫做丘伟,是原本班上的学习委员,个子很矮、尖嘴猴腮,却一直以自己的成绩优秀而沾沾自喜,在学习上可以说异常“小气”。

因为他作为一名学习委员,从来吝啬帮助其他同学,别人问题目时,他是绝不会回答的,他认为教会了别人一道题目,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个竞争对手。

其实有很多优等生都是这种心态,总是喜欢藏私,甚至还霸占着老师,让那些想问题目的学生,都找不到门路。

所以可以想象的是,吴笛这种乐于助人,从不藏私的“异类”,就很不受某些心眼小的优等生待见了。

丘伟早就知道了吴笛之前身上发生的事情,不仅“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居然还病倒在了考场上,想来中考成绩绝对完蛋了!

于是丘伟便觉得优越感来了,他对吴笛心怀不满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吴笛对他真的很冷淡,让他这位本来自我感觉很良好的学习委员很没面子。

之前已经有不少班级中的同学认为,比起丘伟来说,吴笛更有资格当学习委员,不仅自己学习好,还能够帮助他人。

曹老师也想让吴笛当个学生干部,然而吴笛一如既往地拒绝了,她嫌麻烦。

几个丘伟小圈子里的优等生,也都围了过来,阴阳怪气道:

“是啊,不知这位喊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的吴大小姐,中考成绩怎样呢,我这次总分也不高,拿了641,高最好的省师大附中录取线9分。”

“不错嘛小子,不过不好意思,我比你高了些,653,根据往年的排名,全市前一百肯定有了,与省师大附中齐名的外国语高中已经可以稳稳进入了。”

“哎,我就要差一点啦,正好632,勉强可以上省师大附中,不过我觉得,怎么着我都会比某些大言不惭的人强一些,哈哈。”

这个副省级城市的中考,总分为700分,语数外(包括口语)三门360,物理100,化学100,历史政治加起来100,体育40,上届的中考状元为677分,已经非常不错了。

丘伟这次考了657,可排到全市前五十,他自然便有了骄傲的资本。

其实不止是这些优等生,就算是接受过吴笛帮助的同学,都不认为她这次能够实现她之前的诺言。

吴笛正在看这个世界的一本名著,头也不抬,她的性子依然非常柔和,并没有因为这些小孩子幼稚的举动而在意什么,她只是用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淡淡道:“我没有查,等曹老师来发成绩单,就知道了吧。”

丘伟冷笑一声,心里只道是少女没脸说出自己的成绩,他只觉得自己心中充满了快意,望着少女那娴静的侧颜,他蓦地又生出一种冲动,他真想占有这个美丽的少女……

不只是丘伟,某些别有用心的男生,在发现吴笛那卑微的身份后,自然便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心思,毕竟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平行世界的华夏,自认为处于上一阶级的存在,都觉得剥削、奴役下层阶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班主任曹老师与班长吴迪一起来到了教室,算是给大家带来了成绩单,还有一些对毕业典礼、晚会的通知。

其实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成绩,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什么时候举行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

曹老师与吴迪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喜色,让人忍不住猜测,到底有什么让他们这么开心。

吴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下意识往吴笛那个角落瞥了一眼,发现对方正在安静地阅读,不得不说,少女从骨子散发出的书卷气,让吴迪觉得很赞,他还挺佩服少女此时的镇定,连他都没有想象,少女在那般病重之下,如何取得这么巨大的成就。

曹老师让人去分发成绩单时,用一种慷慨激昂地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的成绩都非常不错,是整个学校考上名牌高中最多的班级,而有一位同学,我作为班主任,必须重点表扬一下!”

丘伟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夏薇薇,他觉得这次班上考得最好的,便应该是她了,夏薇薇考了671分,全市前十。

“我要表扬的,是吴笛女生,她以总分684的高分,荣获这次中考的全市第一,大家把掌声献给她吧!”曹老师红光满面地说道。

全班却一片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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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对于吴笛的武力方面,大家不用担忧了,只要知道她可以“手拆高达”“手撕鬼子”就行了(笑)……当然这只是夸张的说法,反正她具有了强大武力并拥有隐藏特技【女王之鞭】。以及,本书不会过多涉及这一方面,主线就是学业,最重要的支线也可以说是第二主线则是文娱,想来大家也更喜欢看这方面的内容,之前设定的华夏各奖正在向吴笛招手呢……所以别说什么主线不明哟。

ps2:主角走得是文科学霸路线,就算是出论文,也是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哲学等方面的研究,不会涉及更加高大上的数理化,早就有穹乃妹妹珠玉在前,人家《事象的宏图》可是有真物理大神(据说还是中科院院士)做设定的……作者我一理科无能的学渣哪敢碰这方面,当初有读者建议我给吴笛弄个黑客技能,我都拒绝了,因为我实在不懂。

ps3:难道写出一部可以震撼人类社会结构的著作,不是一种远大的追求,难道当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不是远大的追求?好吧,总之比不上科学家就是的啦。(文科生默泪中……)

ps4:若有人硬要扣细节说哪里哪里不合理,那么,一句“平行世界,你值得拥有”便是我的回复。再次注意,是平行世界,华夏的历史从春秋战国时期就改变了,魏国(话说战国七雄里有没有这个国家啊?)一统春秋战国了,所以与本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ps5:我真不是在骗字数啦!也不是在卖萌!怎么莫名其妙有种ps才是本体的赶脚……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惊叹]

曹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劲,不由恍然,是啊,这个消息对班上所有同学来说,实在是太震撼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的脸上也有些尴尬,只是继续说道:“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也要向吴笛同学道个歉,我本来还以为她因为生病的缘故会考砸了,却没想到依然能够考得这么出色!吴笛同学的毅力,老师也非常佩服!”

曹老师说完之后,便带头鼓起掌来,这下子看连曹老师都带头鼓掌了,从惊骇之中回过神来的同学们自然纷纷鼓掌,掌声十分热烈!气氛更是直接变得欢快起来,怎么说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是与有荣焉啊!

班上本来就依然有吴笛的支持者,他们可是受过吴笛的帮助的,这次自然也在中考中取得了成绩上的突破,所以他们忍不住用惊叹万分的语气议论道:

“生病了都能拿中考状元……这、这实在是太牛叉了吧!”

“碉堡了,碉堡了啊!实在是难以置信,太不可思议了!”

“不愧是真学霸无敌,谁也战胜不了她,连她自己的身体都战胜不了她那想要胜利的意志!”

“我听说她好像被蒋文那个贱人泼了一身的水后,就发高烧了,然而却硬生生地撑了下来,这种坚韧顽强的精神,简直让人膜拜!”

“还是那句话,大神给跪了,请收下我的膝盖!我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对大神的敬仰!”

“她居然真的实现了她之前的诺言,我原本还觉得她太过嚣张狂妄了,没想到她真的有这样的实力!还是强撑着病体完成的……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嘛,把那些尖子生的脸都抽肿了!”

……

等到学生们的掌声停止下来,曹老师又一种极为自豪的语气说道:“我自己都必须承认,吴笛同学是我当老师以来,见到过的最优秀的学生,她的学习态度,真的是太好了,这样的学生考不出好成绩,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曹老师当然不会承认,当初吴迪背着高烧晕倒的吴笛去治疗时,自己心里已经断定吴笛这次绝对考砸了……可现实却让他目瞪口呆,他都觉得自己被吴笛那惊人的毅力给打脸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吴笛同学这684的高分,打破了自中考700分制以来的最高分,她是历史的创造者!”曹老师的声音更加激昂了。

“虽然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同学发挥也十分出色,总分为680分,若与往届相比,那肯定可以拿状元了,但是,我们学校、我们班的吴笛同学,比他更优秀,尤其是在文科之上,吴笛同学的英语作文拿了满分!语文作文也只扣了两分。”曹老师用感慨的语气说道。

曹老师虽然是教数学的,但他作为班主任,自然明白,在中考中,顶尖高手之间,比拼的就是文科,得文科者得天下!理科因为太简单,高手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差距。

而吴笛,则是文科中的霸者!

雷鸣般的掌声又再一次响起,不少人都回过头,去看一直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的女孩,眼中充满了敬佩!

无论少女的家世如何,她所取得的成绩,已经同龄人仰望了!

丘伟与几个原本优越感十足、去嘲笑吴笛的优等生,这时候已经完全傻眼了,他们怎么也无法想象,少女在那样的困境之中,竟然还能考出这么让人仰望的成绩!

班中那热烈的掌声,仿佛也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了他们的脸上!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若是丘伟等人知道,吴笛在考试时,还出现了只要是女人就痛恨的“痛经”现象的话,那一定会觉得更加难以置信的。

这得要多么非人的毅力,才能支撑下她赢下这么一场近乎完美的战役?

这个时候,曹老师让前排的几人将成绩单发下去,丘伟因为个子矮,自然便轮到了他发成绩单。

而正巧他发到了吴笛的成绩单,只见上面写着语文108,英语120,数学118,物理100,化学99,历史政治99,体育40,总分684,某市内总排名:第1名。

丘伟的脸上一下子臊得通红,他将成绩单赶忙往吴笛桌子上一放,头也不回的便绕走了,他的背影显得那么狼狈……想到之前自己在吴笛面前居然还敢用成绩来享受优越感,他就觉得实在太丢人了!

他那657的分数,或许已经可以俯视大部分考生,可与吴笛这样的真学霸一比,完全就是个渣渣!

之前的几个优等生,这时也低着头,只觉得自己脸上都火辣辣的,他们此时心中的想法,可与之前已经完全相反:

“太丢人了,我居然考了641就去对方面前显摆……哎,现在我算是认了,果然不愧是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学霸,简直就是非人类!”

“653与684差了整整31分,我居然还真的好意思拿这个分数去她面前显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就忘了吴笛这个妖孽,在模考中就一直蝉联第一,区区小病,根本就阻止不了她继续制霸第一的道路……”

“我怎么当时脑子一热,就说她‘大言不惭’了呢,明明她就是那样不可战胜,凛然不可侵犯……学霸女神啊。”

……

吴笛合上这本属于这个平行世界的名著,拿起了自己的成绩单,表面上她当然神情不变,任谁看了都以为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这不由让更多的学生尤其是尖子生,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难道对她而言,考取这中考状元,真的如同探囊取物般容易?

这个女学霸,实在是太恐怖了!恐怖如斯……

实则吴笛在刚刚曹老师说她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前,心中都是有些没底的,毕竟总有可能有意外发生。

直到曹老师在说出她真的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这次总算没有丢人。

看着成绩单的成绩,她又蹙了蹙眉,按照她的风格,明明数学与化学也该满分的,肯定是因为当时太痛苦,所以分心了。

这次中考,自己还是稍稍有些瑕疵呢,完美主义的吴笛有些不爽地想道。

不过,能够夺取中考状元,吴笛内心深处还是十分得意的,不是哪个人穿越到平行世界就能随随便便考取全市第一的吧?

当然,她的女学霸之路,在刚刚开始呢。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出人意料]

蒋文与李浩乾已经彻底决裂了关系,可他们却无需为伤害吴笛这件事负责,毕竟第二天就要中考,两人再怎么闹,校长与老师也不会不准他们中考。而中考之后,也不可能去补个处分什么的。

况且,蒋文与李浩乾的家世都不可小觑,而他们两家的后台,似乎都指向一个人,那便是这个副省级城市的大市长,既然是副省级的城市,那这位大市长的官位品佚,自然是副部级了。

前文早已分析过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阶层,这副省级城市的一市之长、省委常委,绝对有资格算是统治阶级了,哪怕是在统治阶层中的第三级。

《南方晚报》便是这位大市长的喉舌,而李浩乾家的发迹,似乎也与这位大市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所以,在这个有权有钱就是上等人的华夏,校长与老师怎么敢追究这两位主儿?

至于吴迪,那就更不敢追究了,其父亲可是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官位品佚也是正厅级,而且他的岳父,还是那位前.总.理,似吴迪这等政阀太.子.党,除了与他家世相当的敢和他动动手,其他人哪敢动他。

所以哪怕今日蒋文头上包扎着来学校时,都没有想过要报复吴迪的想法,因为对方的家世,简直让她只能仰视。

蒋文家处于社会上第四、五级的样子,难道还真的要去挑战处于第一、二级的吴迪家?她甚至只能祈祷对方不会对她赶尽杀绝。

李浩乾则已经完全断了心中对吴笛的念想了,只是他心里依旧愤恨着,没想到那个臭婊.子已经爬上了另一个吴迪的床,难怪装作不认识他!

李浩乾以己度人,认为吴笛就是个爱慕虚荣、极为拜金的女孩,哼,这样的垃圾、贱人,不要也罢!

等什么时候被那位市长公子玩腻了,照样是被抛弃的命运!

果然在自己心目中,最美好的女孩,只有童年时那个真正的吴笛!

李浩乾可不认为,以吴笛那种处于最底层的贫民,真的能够嫁入政阀,以他这个处于第四级社会阶级的人的见识,政阀子弟要么是与同为政阀、大资本家子弟联姻,要么就与军方高官子女联姻,贫民想嫁入豪门世家,全是小说、电视剧中的yy罢了!

蒋文这次中考完全考砸了,总分623,勉强达到省师大附中的择校分数线,其实她的成绩原本还不错的,在实验初中可以排到前五十,稳上这个城市最好的两所高中,可惜她在中考之前为了针对吴笛,完全就没心思复习了,更别说前一天还被那位吴大少将脑袋按到了墙上……

这第二天考试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脑子晕晕乎乎的,能考好才怪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蒋文想到最近整个学校以及网上,那对吴笛不利的传言愈演愈烈,她便不由自主地得意起来,很显然,这就是她对吴笛的报复,她不敢报复那位市长公子,报复吴笛这个贱民总行吧?

反正蒋文做这种事情已经得心应手,造谣那可是她作为妓者女儿的专精技能,连网上的不少所谓的“真相党”都是她吩咐《南方晚报》的水军弄出来的,可笑一些网民还真信……她愈发感慨有些愚民真的好忽悠。

而在知道吴笛因为发高烧而晕倒考场后,蒋文顿时就放心了,这个吴笛,中考肯定完蛋了!

蒋文自己考不好无所谓,反正她家有钱有关系,可吴笛若是考不好,那绝对没法上那些名牌高中,没法上名牌高中,那上顶尖大学的机会自然少之又少。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顶尖的大学毕业,跻身中流社会,可以说是贫民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最宽阔的道路了。

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第一讲究出身、关系,第二便讲究自身的能力、运气,既没出身又没能力运气的人,在这个社会活得很悲惨痛苦,因为他们就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却也会被那些资本家轻轻松松剪羊毛。

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个阶级分明的社会,不过这倒也符合人类本身的生物性。

蒋文也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她,若是可以的话,她真想到吴笛面前去,好好地鄙视吴笛一下,你不是能耐吗,竟然在中考前就敢狂妄地喊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话,真是自己找死!

就在这个时候,蒋文班的班主任已经拿着成绩单到了班级,班主任的神色不是太好,她用沉郁的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整体都考得不怎么样,尤其是一些本来可以稳稳上省师大附中、外国语高中的学生,都发挥失常了。”

说着,班主任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向蒋文那里看了一眼。

蒋文“切”了一声,根本不放在心上,中考考不好怎么样了,她就不是那种需要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

“不过中考也过去了,我也不会像之前那样训你们,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人们,人家曹老师班可是大丰收啊,有很多原本考不上省师大附中的学生,这次都超长发挥了。还有,曹老师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

说到这里,这位女老师都微微激动了一下,毕竟这几年实验初中被第一初中压得够呛,中考状元几乎都是第一初中,若不是实验初中出了一位“妖孽”吴笛,这次赵晔华以680分的成绩豪取全市第一,简直没有任何疑问!

班主任这话一出,蒋文顿时心中微微一沉,随即又释然了,心道吴笛肯定不可能获得中考状元的,按照她对吴笛班的了解,这中考状元,应该是夏薇薇的了吧。

了不起啊,这个夏薇薇居然能够力压赵晔华当上状元……蒋文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夏薇薇了,毕竟能够考取全市第一,真的太难了。

显然班上与蒋文有同样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都在猜测到底是哪位大神人品爆发了,不过这些大神之中,可没有“吴笛”这个人,现在蒋文班上都有人相信,吴笛是在考场上发生了妊娠反应,然后自然无法继续进行考试。

只听班主任用激动的声音宣布道:“我们学校的吴笛同学,以684分的高分,获得了本市的中考状元!”

班主任此言一出,整个班级的学生都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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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心灰意冷]

良久,学生们才回过神来,不过他们脸上依然带着震惊的神色,他们倒没有像吴笛班上的学生那样,直接讨论起来,只因他们班的这位班主任,最讨厌在自己说话时下面有声音,这位班主任可以说是积威颇深了。

不过学生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这是真的假的?不是说那个吴笛病倒在考场上了吗?还是因为被干多了……”

“这班主任是不是在胡说八道?吴笛那个援交女还能考取全市第一?我才不信!”

“骗人的吧?中考前一天遭受到了那样的打击,居然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考试,这个女孩的毅力,到底有多强悍啊!”

“可以确定了,之前所有关于吴笛的不利传言,绝对就是谣言,这是有嫉妒吴笛的人在针对她!果然她是真正的、无可置疑的强者,不得不服啊……”

……

这位班主任似乎感受到了学生们的怀疑,不由平复下激动的心情,耐着性子解释道:“中考状元确实是吴笛同学,就是之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女生吴笛,想来大家对她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吧。”

班主任顿了顿,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她作为一个女老师,对吴笛的印象真的很不错,所以她又为吴笛说了几句公道话:“大家可不要信那些没有依据的谣言,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学生,她给我们整个实验初中都大大的长了脸,她将会作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在下届学校招生宣传中,她将会被当成宣传册的封面。”

同学们听到班主任的话后,有比较正直的同学,已经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色,只因他们心中也轻信了某些谣言,还有的同学脸上则露出了敬佩的神色。

“靠,又是谣言,那些传播谣言的家伙真是丧心病狂,连这么优秀的女孩子都敢黑!”

“看来吴笛真的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要不然学校也不可能拿她来当宣传册的封面!”

“果然她依旧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还会在毕业典礼上致辞,这么优秀的美女学霸,实在太稀有了……”

虽说如今华夏社会的风气不怎样,但国家对教育还是异常重视的,在名牌学校,学生们对成绩十分看重,自然也就很佩服那些学霸。

而吴笛显然用她自己的实力,证明她的学霸之名!

因此,有不少原本就对某些传言半信半疑的人,自然纷纷开始支持吴笛了,他们已经不在意吴笛的家世是什么,只知道,吴笛现在所取得的成绩,让他们非常敬佩!

其实有不少对吴笛不爽的学生,全是因为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尤其是知道吴笛有个“大小姐”的身份后,就对她异常痴迷的那种,之后吴笛那“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自然便恼羞成怒,由粉转黑了。

说起来,像这种粉,根本就称不上什么粉,就是一群凑热闹的乌合之众而已。

这事吴笛是最无辜的,她压根就不知道之前那些传言,要说每天换一身衣服吧,这是她除了学习之外的个人爱好,大概与她的自恋性格有关,美丽的女孩,谁不爱打扮呢?

每天给自己一个新鲜感,才能愈发地积极向上,做完美的自己!这就是吴笛的日常。

在不少同学终于又对吴笛的评价改变了之后,却依然有两个人觉得无法接受。

其中一个便是李浩乾,他是真的没想到,吴笛居然真的可以实现自己之前的“狂言”。

对于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李浩乾就没有反思的想法,他觉得一切都是吴笛的错。

如果吴笛接受他的表白的话,那他作为“深爱”吴笛的人,肯定就会保护吴笛了,可惜吴笛太不给他面子了,那他为何还要帮她?

想到吴笛这贱人已经跟了吴迪这个纨绔子弟,他就觉得自己想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自己除了家世以外,哪一点比不上那个纨绔子弟?

吴笛啊吴笛,你终究会后悔的!李浩乾如此诅咒着,他永远也不会承认,他的内心深处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现在吴笛考取了全市第一,那又如何?李浩乾有些不屑地想着,他考了四百多分,已经决定去上贵族高中圣心公学了,它可是与英国的伊顿公学、哈罗公学齐名的。

圣心公学的学生,大多是富商、资本家子弟,少有政阀子弟,只因政阀子弟都要求真正的高学历,非精英子弟,长辈绝不可能将政治资源让他们继承的,其中禁绝作弊的高考成绩是个非常重要的参照标准。

可以说,这个平行世界华夏就是典型的精英治国,其实力已经可以与美国分庭抗礼,这是个属于两超多极的政治格局。

若说李浩乾对吴笛的获取中考状元,只是持不屑态度的话,那此时的蒋文,已经有种要崩溃的感觉了。

蒋文在听到班主任确认了吴笛是中考状元之后,她差点拍案而起,吼出一声“这不可能!”

蒋文可是费尽心神算计吴笛,从一开始的心理上,到后面阴差阳错的**上,她就是为了想要让对方失去最看重的东西!

没错,她已经从吴笛每日的学习态度上,看出了吴笛对学习的追求,所以她当然要毁掉吴笛最执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却有人告诉她,她的一切算计,全都落空了!

蒋文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觉得一阵阵剧烈的头痛传来,自己难道真的就是个笑话吗,她连自己的中考都赔了进去……

结果,却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若这个平行世界有本名著《红楼梦》的话,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便是对她最好的形容。

在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吴笛那执着坚定的背影,是啊,这个女孩太强大了,她以自身强大的实力,能够横扫一切阴谋诡计!

吴笛不需要刻意反击什么,她只需要将自己做得更加完美,就是最好的反击!

蒋文的眼神渐渐黯淡下来,她脑中一闪而逝的,却是那位吴大公子怒到极致的灿烂笑容,似乎在告诉她——这事儿可不算完,她不会报复你,甚至都不认识你,但我会替她做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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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学校力捧]

吴笛“轻取”中考状元的事情,终于传遍了整个校园,不少学生们对吴笛的印象又再一次刷新,很多人已经不在纠结吴笛到底是什么出身了,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从来就没缺少过从底层平步青云的人,毕竟政府一直是宣传着“华夏梦”的。

吴笛以她那真学霸无双的实力,证明了她的优秀,这就足够了!

甚至连市里的媒体都闻风而动,主要是因为《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太惹人眼球了。

不过不少作风良好的媒体,却也不敢瞎转载《南方晚报》的内容,因为怕被打脸,这世间总有一些明事理的正义人士,揭穿《南方晚报》那妓者的本质。

没办法,在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开放了报禁,意识形态比较混乱,什么牛鬼蛇神都敢办报纸,有《南方晚报》这种鼓吹西式皿煮的报纸也不奇怪,他们大多是处于社会四、五级阶层的人,渴望一场变革,来晋身自己的阶级,最终谋取统治阶级的地位。www.600000.net

其实不论是西式皿煮,还是中式毒菜,对底层人民来说,没什么两样,也许前者可以给予底层人民一种欺骗自己的安慰感。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只有真正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成为统治阶级,才是真民主,不过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是不可能实现的,就连人类的灯塔希望我大美利坚,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因为其政府是为本国的资本财团服务的,它也只是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而已。

这就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国家现状,与吴笛那个世界绝对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也没有任何影射的意思,所以请勿随意胡乱联系。

然而这次《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居然真的被证实了,这无疑让不少有识之士十分惊奇,友邦都莫名惊诧,什么时候《南方晚报》也会报导真消息了?它不是不造谣会死星人吗?啊啦,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南方晚报》的报纸居然因此销售量更大了,让报社的社长蒋文的父亲,狠狠地嘉奖了那两位刚刚入行的年轻记者。

张晶本来还想说明一下真相,想了想就算了吧,虽说没有帮女儿报复成功,但为报纸增加了销量,便也就增加了收入,怎么看都是赚了,这就足够了,一切要以利益为重。

他们夫妻俩当然没有意料到,这貌似繁华之后隐藏的深深的危险。

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异常重视教育,所以对中考与高考都非常看重,每次考完后,主流媒体都会进行跟踪报导。

当然啦,中考的影响仅限于市内,最多突破到整个省,而高考的影响,才会达到省的高度,甚至受到全国的关注。

所以这一场实验初中的毕业典礼,便成了市里媒体的焦点,吴笛作为学生代表,将上台发言。

毕业典礼如期举行,这一日,因为吴笛这个耀眼学霸的缘故,可谓盛况空前。

实验初中的董事们,虽然被张校长认为是猪队友,但他们搞起宣传来确实不错,毕竟只有忽悠越多的有钱人来实验初中上学,他们能够赚的钱才越多。

董事们也自然明白,通过教育赚钱其实很容易,但一定要有个好口碑才行,而吴笛这位中考状元,可以说是实验初中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学生!

而且最关键的是,吴笛还是个清纯美少女,这可就太难得了,这个世上学霸有很多、美女更多,但真正既是顶尖学霸又是美女的存在,实在是太稀少了。

可能有美女成绩好,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但真的能够像吴笛这般稳稳地保持第一吗?

更别说吴笛在中考之前就敢自信地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霸气侧漏的话,最终还真的完成了这一目标,这个吴笛,在学习、考试上实在是太厉害了。

当然,别说是美女了,就算是一般的学霸,能够稳定在全校前五已经是大神了,哪有可以一直霸占着第一的?

因此,这些董事们果断选择吴笛来当下一届学校宣传册的封面,这可是给报酬的。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件事,她显然认为自己也有这样的资格,这可是她凭借自己的学习换来的,当然容貌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但很显然,她自己的容貌,也是凭借自己努力换来的!

所以吴笛当之无愧地收下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报酬,她觉得自己赚的这种钱,比稿费还要硬气!

这个封面的宣传照,自然拍得比较唯美了,是吴笛穿着这个学校的裙装,在学校荡秋千的模样,本来吴笛的底子就好,再经过必要的ps,不用说,十分甚至是十二分的女神妥妥地出现了。

除了封面以外,宣传册中还有一些学校各处的照片,其中增添了吴笛这么一个赏心悦目的存在,完全就可以来当清纯美少女的写真啊,不得不说,这些董事们搞宣传确实有一手!

照片是必须的,对学校的介绍当然不能少,其中有关照片中的美少女的资料,当然也不能缺少,上面对吴笛的资料,是这样描述的:

“吴笛,某市实验初中某届杰出毕业生,荣获某年某市中考状元,并打破了历届的高分记录!吴笛品学兼优,乐于助人……作为某届的学生代表,她当之无愧……在我们实验初中雄厚的师资力量的培育之下,吴笛同学……”

总之这上面在将吴笛吹上了天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学校好好地宣传了一下,让那些不知道该选哪所初中上的中产阶级们怦然心动,仿佛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实验初中,出来后个个都是中考状元一般。

这个时候,在实验初中那偌大的大礼堂之中,穿着实验初中特制的毕业礼服学生们,陆陆续续进入大礼堂。

不得不说,因为董事们得知有不少媒体来采访,他们也下了一番功夫,给学生们弄了一套非常帅气漂亮的礼服,非常的夺人眼球,报导出去一定会吸引那些有钱人的目光的,那些天真的小学生,也一定会觉得这个初中很美好。

待到他们进了这个学校后会发现,他们的校服还是华夏传统老一套,倒是女生有裙装,可惜少有人会穿,初中风气较为保守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当然是驾驭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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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少女如书]

吴笛与吴迪正在去大礼堂的路上,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言语,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

在经过某个班级时,吴笛忽然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她看到了那块已经更换了的崭新的窗户。

吴迪也停了下来,只是注视着她,今日的少女,穿着学校所发的毕业礼服,倒是有点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民国校服,只是更加时尚动人、更富有现代气息。

吴笛上身是纯白的衣衫,领口有些她那个世界旗袍的感觉,这上身的衣衫被她那隆起的胸部撑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她的下身则是黑色的中长裙,裙摆长而遮住了膝盖,脚上穿着一双校服标配的皮鞋,袜子则是纯白的短丝袜。

这一身学生装穿在吴笛身上,那真是契合无比,话又说回来,民国范的校服,正适合书卷气浓的文学少女,而毫无疑问,吴笛身上具有很浓的书卷气,不提她每日费时最多的事情便是读书,她甚至每晚都是伴书而眠。

即使与自己憧憬的女孩站得这么近,吴迪依旧觉得距离很远,因为他真的一点都不懂这个似乎除了学习以外,任何都不感兴趣的少女,她到底在想什么呢?她到底又想做什么呢?为什么她总是能够保持那样的淡然出尘?

她似乎像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谜一样的存在,所以她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谜一般的少女就像一本底蕴深厚的书籍,需要一页一页的翻过,然后细细品味,才能咀嚼出她那内在的意蕴。

束着简单马尾辫,戴着发夹露出光洁额头的少女,忽然将手放在了那块崭新的玻璃上,她看到玻璃上倒映出自己的脸颊,依然没有任何瑕疵,清纯不可方物,此时她却没有一丝自恋的心境。

“知道吗?”少女的话语声忽然没头没脑地响起。

一股文艺的氛围油然而生,也许紧接着少女会抒情一番?

吴迪愣了愣,只觉得少女的这三个字给了他莫大的压力,他又不由自主地开始反省自己哪里做错了,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嗯,我知道了,其实我不该那么冲动的,那太不稳重了。”

吴迪以为少女很厌恶他砸窗户打女生这件事,毕竟身为一个“温柔善良”的少女,肯定是讨厌暴力的。

吴笛听到这小子的话,也一愣,忽然转过头,眼神中带着一丝笑意:“我是你的长辈哟,毕竟我现在可是何秀奶奶的亲传弟子,来,乖孩子,不要你叫姑姑了,叫声‘姐姐大人’。”

吴笛觉得自己要主动和他亲近亲近,自然而然将他当成了一个孩子,没错,无论他长多么大,在她眼里,永远只是个孩子。

“这、这……不要吧?”吴迪那帅气的脸颊完全涨红了,他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设定!

吴迪虽说憧憬着少女,可内心深处自然还是抱着一些小小的想法的,当然由于他现在还真的不太懂什么男女之情,导致他的这种想法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

所以直觉告诉吴迪,若真的与少女成了亲人的话,那他表面上似乎与少女接近了,可却永远会隔着厚厚的一层“亲人”的枷锁!

吴迪脑子转得挺快,他立马吐槽道:“你的出生年还比我晚了整整一年吧,我怎么可能喊你姐姐,不,还是什么‘姐姐大人’,你活在二次元吗,哪有人在现实生活中喊姐姐大人的!”

“你怎么知道我哪一年生的?”吴笛随口问道。

“我、我作为班长,当然知道了,话又说回来,我们俩的生日完全一样诶,真是有缘呐。”吴迪对此觉得莫名满足,毕竟出生年虽然不同,可却是同月同日所生,他这样说也是为了转移话题。

结果吴迪马上遭到了仅仅他能享受到的女王的毒舌——

“啧,一个偷窥欲严重的变态班长吗,你还真是绅士呢。”

“怎么可能!我……我只是恰巧不小心看到而已!对,没错,就是这样!”

“好吧,那我喊你‘绅士的傲娇兄长大人’如何,既然你比我大……”

“为什么感觉你对待我就像亲人啊,我们毫无血缘关系好不好!还有,别以为我不懂‘绅士’的内涵!以及,谁傲娇啊?在救命恩人面前给我放尊重点啊喂!”

“呵呵……想要我用鞭子抽你么?给我好好听话,你这只变态色犬!跪下来!学狗叫!”

“嘶……是!旺……靠,你会邪术吗?还是冥界那个无口的死灵法师妹子,言出法随?到底对我做了什么?!身体居然不由自主地便……”

……

一路欢乐的毒舌与吐槽,两人的隐藏属性似乎都被激发了。

至少,吴笛在与少年时的自己混熟之后,与他独处时,又是一种十分稀少的真女王姿态,因为好像不s这个少年时的自己,就不能证明自己比他更成熟更有魅力一般,她在吴迪面前,可是极具心理优势的,优越感满载!

而吴笛一点也没有去妨碍吴迪对敌人的报复,她又不是圣母,会去发善心拯救敌人,在她以前看的小说中,某些与男主关系亲密的女孩,作者为了表现女孩善良的一面,自然就让女孩无脑地散发圣母光环,结果害人害己。

她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才不是无脑圣母,而是支持亲人、朋友对敌人杀伐果决!

若她还是男生吴迪的话,一定也会这么做!自己对自己,永远是最了解,也最放心的,谁都不会欺骗谁,也欺骗不了各自。

所以那两个她现在都不知道名字的人,是死是活,与她何干?

唔,自己欠这小子的,似乎还不清了啊……果然还是应该直接把他当成奴隶使唤吧?

没错,这就是女王大人给予他最大的赏赐了!

结合吴迪在她面前的表现,她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这次吴迪的中考成绩,是577分,其中化学是0分,所以如果吴迪认真考一次化学的话,那以他这次的成绩,肯定也是全市前十。

不过,为了拯救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放弃一次中考又如何?

两人终于来到了大礼堂中,由于两人一个是学生会长还有一个则是学生代表,所以两人是有专门的座位的,其实若没有吴笛这个后来崛起的“妖孽”的话,吴迪显然会既是学生会长又是学生代表。

[正文 第六十二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

吴迪在这个实验初中,也算是真正出名了,几乎已经被人冠以“纨绔”之名,因为砸学校窗户、众目睽睽之下殴打女孩,导致他原本那良好的名声,完全变得狼藉起来。

再加上这次吴迪中考“大失水准”,不明真相的学生,都觉得这个官宦子弟怕是以后只能靠着家里才能有点出息。

不过,当男生们看到那位女学霸吴笛与纨绔子弟吴迪一起出现时,顿时心里又羡慕嫉妒恨起来……

是啊,人家吴迪为了这个女孩,那可是连自己的名声都不要了,一定直接将这个女孩给攻陷了吧?

若不是因为大家已经算是准毕业了,想来有关两人的绯闻,一定会传得飞速,可如今大家都已经毕业,自然也少有人对他们保持关注了。

实验初中财大气粗,所以这个大礼堂的设施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每年的元旦晚会,也都是在这个大礼堂举行的。而这次毕业典礼之后的毕业晚会,自然也便在这个大礼堂之中举行。

待到学生们陆陆续续坐定之后,媒体们也都纷纷到来之后,毕业典礼终于盛大地举行了。

首先由实验初中第一董事致辞,这位第一董事与吴迪家的关系不错,所以可以想象吴迪为何能够一直霸占着学生会会长的位置,要知道,当初吴迪若是没有吴笛的刺激的话,他的成绩可是极不稳定的。

董事的致辞没什么好说的,总是老一套,你不能指望他像一个富有激情的年轻人进行有创意冲劲的讲话。

之后张校长的致辞倒也还让人觉得有趣,这位张校长每次讲话,在开头都喜欢用一些四字词语,什么今日“晴空万里”“风和日丽”之类的,这次张校长那是真的非常开心,不仅仅因为实验初中出了吴笛这么一个中考状元,还因为实验初中这一届整体的成绩,都非常出色。

张校长可以说是名利双收,当然红光满面地进行了一次讲话,只是他却也在心中暗叹一声,怕是以后再也没有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学生了,作为一个还算有些良知的教育工作者,他在心里衷心祝愿吴笛以后可以成材。

张校长讲完之后,又进行了一项活动,那便是颁发这次学校的奖学金,实验初中对优秀的学生向来是不吝啬的,因为他们代表着实验初中的门面。

从三等奖学金到特等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有一万元,也就是说,吴笛通过这次考试,就赚了一万块钱,她家的存稿也就五万元而已,再加上之前替学校拍宣传册中的照片,她一共收入了两万元。

这算不算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只要有人能够像吴笛这般保持顶尖的学习成绩,自然也可以收获不少物质上的奖励。

所以,认真学习其实永远是不吃亏的。

从三等奖开始,张校长便喊同学名字,并请他们上来领奖,他们每人都将得到荣誉证书与奖学金。

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一等奖,待到颁发特等奖学金时,张校长脸上露出了最为灿烂的笑容,他用激动的语气说道:“实验初中特等奖学金的获得者,是我们的中考状元吴笛同学,她也打破之前中考状元的高分记录,请吴笛同学上来领奖!”

吴笛心里带着淡淡的喜悦,依然落落大方而不失优雅地走了上去,任谁看了都像是位从小接受礼仪培训的名门千金……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别人,她只是在模仿前世她的妻子而已,不得不说,她的“完美”,确实有很大的原因是,她玩过各种各样的女人,能够汲取她们的优点,摒弃她们的缺点,再通过幻想自己心中的女神应该是怎样的,来渐渐改造自己。

这算不算另一种意义上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在吴笛走上主席台时,来采访的媒体们的记者,纷纷开始拍照,那疯狂闪烁的闪光灯,简直让人以为,吴笛不是什么学生,而是一个大明星!

不少记者同行也开始议论起来:

“原来中考状元真的是她啊!没想到这样的美少女,居然可以考出这么好的成绩!”

“是啊,我最佩服的,便是她在中考之前就喊出了‘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近乎狂妄的话,我还以为是那个《南方晚报》胡乱炒作呢,没想到还真的被她给实现了,真是难以置信!”

“这事难说啊,可能对方只是表示了一下对中考的信心,结果《南方晚报》却为了吸引眼球,故意添油加醋,等会还是去采访一下她看她到底怎么说吧,这才是真正谨慎的媒体人的态度。”

“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吴笛,好像还是一个网络红人呢,不过最近网上对她的消息似乎很不利……”

“我靠,这种品学兼优的美少女,能成为网络红人不奇怪,可到底有多丧心病狂的人才黑她?不行,我们《煌萌日报》绝对要对其正面报导,网络与纸质媒体双管齐下,宣扬这样的正能量!”

“对,我们银视传媒也不会落后的!”

……

这世上毕竟不都是像《南方晚报》那样的无良媒体,还是有一些能够如实报导的媒体的,可以想象,当这些正义的媒体发力时,终究会还吴笛一个清清白白、朗朗乾坤!

吴笛在主席台上,同样享受着整个学校毕业生们的各种目光,还是一句话,脑.残粉与无脑低级黑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能够保持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的。

而无论是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成王败寇”,如今吴笛可以在逆境之中依旧勇夺中考状元,成为那高高在上的女王,便注定会遭受众人的膜拜!

好吧,用“膜拜”这个词太过夸张了,大多数学生对吴笛,那是抱有一种真正的敬佩态度的!

然而吴笛却一点都没在意这一切,她依然非常谦虚地接过了张校长给的荣誉证书与奖学金,深深地鞠了一躬,果然得到的金钱,比那些凡俗的评价有意义多了!

这么多钱,又足够她肆意挥霍了,对于自己赚来的钱,她向来花得异常痛快,在物质享受上,她是绝不会委屈自己的。

所以,那些喜欢砸钱泡妞的家伙,遇上吴笛绝对会吃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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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孩子气]

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在主席台上留影纪念,似吴笛这样的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那可是要被记录在校史之中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吴笛凭借她那“有史以来”最强中考状元的身份,便已经足以载入校史了。

每一位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遭受到了不少同学羡慕的目光,而吴笛在其中无疑是最耀眼的,在这一刻,那些轻视她、嫉妒她、诋毁她、谩骂她的学生,似乎在心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

因为他们再怎么针对少女,永远也只会是少女通向那完美之境的磨练石而已!他们越是针对少女,在挫折中成长的少女,就会越耀眼!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拿着荣誉证书与奖学金走了下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的吴迪微笑着恭维道:“很厉害,很漂亮。”

吴笛横了他一眼,想起之前少年对她的帮助,她软下语气,道:“我请客,你说你想去哪吃都行。”

少年不置可否,他早已习惯了少女那大气如男儿的作风,他忽然想起吴笛的家世,终究忍不住求证道:“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吴笛正欲脱口而出,说我和你是一个来头,可话到嘴边,却只能幽幽道:“我现在确实是个孤儿了,不过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小姨,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吴迪不由道歉:“对不起。”

少女脸上微苦,她知道这不是吴迪的错,错的人是她,她就不是这个一切都是陌生的世界的人,可谁让她胡乱装逼,结果遭天谴了呢,她索性便沉心学业,耐心培养自己的“阿尼玛”了。

“别这么说,这次还连累了你这熊……唔。”吴笛差点把“熊孩子”说出来。

“雄什么?”吴迪有时就喜欢追根究底。

“哼哼……雄性低等变态色犬!欠抽!”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随身携带的鞭子,这可是她的何秀奶奶兼师父传下来的……

奶奶,你怎么就这么坑你家孙子呢!

吴迪一脸衰样,实则在饱受女王毒舌时,有种莫名的愉悦感,仿佛心目中憧憬的女孩这个样子时,他与她之间的距离,才是最接近的。

还好这个时候,作为教师代表发言的曹老师,也已经致辞完毕,这次他所教的班级,那可是大丰收,连董事们都给他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张校长更是有意提他当年级主任。

在多年后,曹老师成为这家初中的校长后,他其实依旧怀念吴笛这一届的学生,因为他之后带的几届学生,没有哪一届,可以超过这一届的。

紧接着,自然便是吴迪这个学生会长上去致辞了。

吴迪走上去的时候,不知是哪个看他不爽的对头,带头嘘了起来,因为不少男生认定吴迪这小子抱得了美人归,这难道还不拉仇恨?

再说吴迪这次在学校太嚣张了,你说随便拿凳子砸学校窗户的家伙,这是个学生该做的?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中学生?明明就是个纨绔成性的家伙!

却不知道吴迪这小子,完全就是被吴笛给弄“开窍”了的,愈发成熟任性的他,都已经有了“老子英雄儿好汉,x色江山代代传”的想法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听到这些家伙的嘘声,这心中自然有些惴惴,他原本就是个胆子不大的小正太,也从来就没利用过学生会会长这个职业装过什么逼,因为他显然也知道“不装逼我们还是好朋友”这个道理。

可现在的吴迪,真的愈发学到了少女在对待陌生人的精髓,妈的老子就是要装逼,你奈我何?

开玩笑,老子需要和你做朋友?

有吴笛,一切足矣!

所以吴迪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动作,他将手放到耳朵旁边,做了一个倾听的动作,然后又抬了抬自己的手掌,似乎是希望大家的嘘声更高一些!

吴迪这挑衅的动作一出,全场一片仿佛要冲破屋顶的嘘声!

可吴迪脸上依然带着云淡风轻的微笑……

下面顿时骂开了——

“装逼!”

“艹你妈的,装逼狗给老子下来,你不配当学生会长!”

“只会依靠自己家世的垃圾,我反正是绝对鄙视你!”

“再装逼下来的时候信不信我砍死你啊!呜呜呜……居然把我的女神给泡走了!”

……

吴笛在下面却捂着嘴笑了,这熊孩子够可以的啊,男人如果不会装逼的话,哪有魅力可言?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时的吴迪,比她当初要强啊!

吴迪瞥到了少女的笑容,顿时便舒心了,他就在意少女是怎么看他的,至于其他人,关他何事?

也不管下面的嘘声,吴迪直接拿出稿子,面不改色地读了起来,很没诚意地读完了之后,他收起稿子,正准备下去时,忽然想到了什么,便直接拿着话筒,高声说道:“接下来是谁作为学生代表上来发言,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嘘声渐止,吴笛可不像这个纨绔子弟惹人生厌。

“当初那些诽谤她、诋毁她、谩骂她的人,给我记清楚了,你们就是一群垃圾、蛆虫,活在这个世上,简直毫无价值可言!”

“我就没见过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比不过人家,看不得人家比你们强,就一个劲地黑人家?我艹……”

紧接着,吴迪霸气地拿着话筒狂骂一通,下面的学生一下子都惊呆了,就没听说过敢在毕业典礼这种庄重仪式上谩骂的学生会长!而且还一点都不掩饰某些不堪入目的脏话。

大概有人觉得碉堡了,有人觉得太幼稚太粗俗……

可陷入震惊之中的学生们,却被他骂得鸦雀无声!

直到工作人员来制止了,他才放下话筒,他终究还是个有些孩子气的少年,之前心里就憋着一股邪火,今日总算好好的发泄了一下——他愈发有了一种践踏规则的爽快感。

而吴迪此人的身份,那些媒体显然都是知道的,所以这些人连拍都没拍,比起吴迪那市长公子的身份来说,他那个煌萌传媒太子爷的身份,显然更让媒体忌惮。

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的煌萌集团,可真不是一般媒体可以惹得起的。

不提这位太子爷,果然他们还是更希望从接下来上台致辞的中考状元少女吴笛身上,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正能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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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才女无敌]

学生会长吴迪的突然发飙,算是这次毕业典礼上一个小小的风波吧,虽然这风波让一边的张校长直擦冷汗,心中还愈发庆幸——这尊小佛终于不用在这实验初中了,简直就是定时炸弹,赶紧去祸害高中吧!

吴笛拿着稿子站到主席台时,可以算是毕业典礼一个真正的高.潮了,刚刚那位学生会长虽然长得挺帅,可这态度实在恶劣至极,简直就坐实了他那极品纨绔公子的形象。www.hbyxedu.com

甚至原本有不少暗恋这位学生会长的女孩,都已经心生厌恶之心,毕竟初中的女孩还是比较单纯的,绝不是说对方家世出色,就一切没问题了。

而吴笛这位气质高雅,举止大方,神情淡然的美少女站在上面时,那自然更让人赏心悦目。

咦?怎么感觉有种吴迪为了衬托女神的高大,而自毁形象的味道……

不得不说,吴笛今日所穿的学校订制的毕业制服,却也恰好衬托了她那本身的气质,她身上散发着一种知性美,让人的心灵,都会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

之前吴迪引起的骚动,已经渐渐平息了,学生们开始准备倾听她将要发表怎样的讲话,毕竟谁都知道,上次吴笛在国旗下脱稿完成了一次精彩的讲话。

吴笛并没有对之前发飙的少年表示什么看法,她只是淡然地拿出自己的发言稿,开始中规中矩地读了起来。

这让不少期待着吴笛能够更具特色一些的媒体都比较失望,怎么看这个学生代表,与一般学生没什么两样嘛?

有不少期待吴笛的讲话可以有趣一些的学生,也不由议论道:

“哎,吴笛还是太拘泥于规矩了啊,还没前一个吴迪骂人有意思呢!”

“对对对,反正我才不觉得之前那家伙是骂我的,我也没怎么针对这个女孩,话说也只有一小批人针对她吧?”

“求大风啊求大风,把她裙子吹起来,她一脱稿,那就有看头了!”

“没用!有主席台挡着呢……而且又不是短裙。”

“其实好学生都这样的,不会太出格,你们别期待有什么惊喜了!”

“无聊的毕业典礼,还是快点结束吧……”

……

蒋文看着主席台上依旧散发着耀眼光芒的吴笛,只是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她总觉得再看着她的话,自己都会被她散发出来的强烈光芒所刺伤!

所幸吴笛的讲话中规中矩,让她稍稍欣慰,这就是吴笛的瑕疵之处吧?

然而蒋文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便忽然听到吴笛讲话的语气陡然一变,这是已经讲到末尾了……

吴笛如此激扬地讲道:“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则国**,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吴笛那振聋发聩的结尾,一下子让整个大礼堂的学生与老师都愣住了!

不得不说,吴笛那个世界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的最后一段用来做这毕业典礼的讲话结尾,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而吴笛在以前的讲话中,就展示过她那高超的古文功底,像什么“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已经渐渐流传开来了……

在一片沉寂之中,吴笛深鞠一躬后,旁若无人地走下主席台。

然后,所有的学生、老师乃至媒体工作者,都疯狂地献出了自己的掌声!

这雷鸣般的掌声,震耳欲聋!

仿佛要冲破屋顶!

持续的时间更是极长,那些被真心震撼到的少年们,在不知不觉中,手都拍得红肿了!

这段结尾太出色了,太富有激情了,也太让人触动了!简直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好一个少年强则国强,好一个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好一个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好一个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这个世界的华夏,对古文还是比较重视的,吴笛这种极其容易理解的古文,学生们理解起来毫无任何问题,所以他们才会发自内心感到触动!

掌声过后,之前那些觉得吴笛的讲话也就这样的少年们,面面相觑之后,忍不住激动地评论道:

“吴笛确实拘泥于规矩,可却能在这样的规矩中肆意起舞,我只能说,我服了,膝盖已经送出,请签收吧大神!”

“我就知道,妖孽绝对要有反差萌才能称之为妖孽!什么叫做脱稿才有看头,对吴笛这个才女学霸来说,无论怎样都有看头!靠靠靠,手都拍肿了……”

“真心才女啊,我是真的很喜欢我们华夏古文的,但一直觉得现在的古文很少能够写出气势与激情,这一次,我却见识到什么叫做激动人心的古文!”

“后面一段全是四字排比的有人记下来没,求全文啊!太有才了,简直无话可说!”

“完全记不住,文辞太华丽风骚了,我只记得‘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娘的,吊炸天啊,老子听了这句话,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啊啊啊啊,同燃,超燃,燃爆了!我到高中一定好好学习,我也要为华夏奋斗!”

……

蒋文脸上一片煞白,脸上火辣辣的,头低得已经完全无法抬起来了,有这种气魄与才华的少女,她已经彻底服气了,自己在她面前,永远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丑而已。

记者们这时面面相觑,也不知谁先动起来的,他们一股脑地往吴笛那儿涌去!

这绝对是大新闻!

谁先弄到吴笛那结尾的话,谁肯定就能强占先机!

而刚刚顺手将吴笛的讲话录下来的摄像师,这时则也遭到了同行们的围堵,这段视频必须拷贝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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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缺席]

接下来,明明是分发初中毕业证的阶段,却被这群已经完全兴奋起来的媒体工作人给打乱了。

他们也不顾学生们的惊讶,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般,直接围绕到了吴笛身边,开始七嘴八舌地问起问题来……

“吴笛同学,请问刚刚最后致辞的结局是你写的吗?”

“吴笛同学,你是否真的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样的话?”

“吴笛同学,我有一个问题……”

“吴笛同学,你高中准备上哪所学校?”

“吴笛同学……”

……

校长董事等人见状,发现似乎怎么也无法阻止这些媒体的热情,索性便放任自流了,没办法,如今华夏也非常讲究言论自由、文化自由,记者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所以张校长只能让人将学生们们的毕业证给每班的班主任,让他们各自回班后去颁发,然后便组织学生退场。

不得不说,这次毕业典礼,也是历届毕业典礼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因为它太有特色了,主要的看点,那自然是两个“无敌”!

其中男生吴迪在致辞中毫不讲究自己的面皮,胡乱发飙骂人,导致同学们一致厌恶,而女生吴笛,身为中考状元的她,却发表了一次经典的毕业致辞!

其中那段结尾,最终流传开来后,激励了无数有志的中二少年!

当然,等到人长大之后,见的事情多了,阅历广了之后,就很难被单纯煽情的语言给打动了。

唯有真正的行动,才能具有说服力。

吴迪见到这么多记者围着少女,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不由像个护花使者一般挡在少女面前,一副我是纨绔我自豪的样子,他喝斥道:“你们干什么?这么多人一起问问题,让她怎么回答?”

吴迪的喝斥,让一众记者冷静下来,这个太子爷的身份,只要有些背景的媒体,那都是知道的,他们还真不敢得罪这位太子爷。

随即记者们才一一发问,但让他们觉得无奈的是,这个美丽的女孩,似乎心智太过成熟了,回答起问题来滴水不漏,仿佛早就已经对这种事游刃有余一般……

一边的吴迪,也早已见怪不怪了,他总觉得少女的强大,便在于那一份阅历,他认为自己想要接近少女,就要学会成熟。

当然了,要变得成熟,真不是努力就能有用的,必须要有时间的积淀才行,所以无论吴迪再怎么装成熟,却总有他孩子气的一面。

虽然吴笛回答记者的问题显得非常老练,可记者们却也满意地得到了许多信息,第一当然就是那个致辞的结尾确实是少女所作,第二则是少女确实在之前就定下了中考状元这个目标。不过因为《南方晚报》名声太差,使得其他报刊都有些将信将疑。

这不由让许多记者在心中感慨,这个少女实在是优秀完美啊,她可并不是那种死读书的孩子,就凭她自己写出来的致辞结尾,就已经可以证明她的才气!

吴笛,是当之无愧的才女!

这些记者们纷纷打好腹稿,准备好好地报导这位少女,他们觉得这次确实来对了,能够见识到这么一场别开生面的毕业典礼。

而之后的毕业晚会,在他们看来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

反正毕业晚会也就那老一套,再说了,初中生能搞出什么好的晚会来?真正好看而有创意的毕业晚会,大概也就只有大学生才能搞得出来了。

所以有不少记者,已经准备从实验初中撤退,然后连忙把稿子赶出来。

不过也有一些记者留了下来,这些记者算是与实验初中关系比较好的,他们想着重报导一下实验初中这次的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一条龙服务,以达到宣传实验初中的目的。

毕竟这次实验初中确实在中考中取得了丰收,趁着这个机会骗更多的学生入学才是王道。

即使是初中生的毕业晚会,在正式举行之前,却也是要进行排练的。

不过这个时候,似乎排练遇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什么?你说蒋文不想在晚会上唱歌了?还直接回家了?搞什么,简直是乱弹琴!”这次晚会的总策划、导演李老师语气不善地喝问道。

蒋文在这个学校还是小有名气的,人气也颇高,因为她长相还不错,而歌也确实唱得挺好,模仿起当红天后韩绯雨来有模有样,所以她的歌唱节目,与吴迪的钢琴独奏一样,都是每次晚会上必定会出现的压轴节目,很受同学们的欢迎。

所以,也就可以想象,为何蒋文传出去的流言,能够让更多的人相信了,这大概就是一种名人效应吧。

这位蒋文班上的同学,自然也是一头雾水,这毕业晚会可是在前些日子就已经决定好哪些节目了,这可是最后一次彩排。

李老师并不知道,蒋文又被吴笛“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她现在只想好好在家疗伤……

这个时候,李老师将目光投向了正在玩微.信,一脸愉悦(抖m)笑意的吴迪,他不由灵机一动,对吴迪用和蔼的语气说道:“吴迪,有件事要请你帮忙啊。”

吴迪抬起头,疑惑道:“什么事?”

“那个蒋文,不靠谱啊!居然在关键的时候撂担子了啊,这可是会影响整个节目的流程的。”李老师如此说道。

听到“蒋文”两个字,吴迪的脸色顿时一沉,不过想到她与她家的《南方晚报》也没几天蹦?的时间了,这才强自保持着笑容,淡淡道:“老师要我怎么做?”

“听说你与那位中考状元吴笛关系很好?那可是位大才女啊,要不,我们请她来个诗朗诵什么的,当然如果她会唱歌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为她钢琴伴奏嘛……”李老师循循善诱道。

他知道那位吴笛在这个男生心中的地位,自然一个劲的夸吴笛,而实际上以吴笛现在的人气,只要出现在晚会上,那这个晚会就一定不会失败了!

吴迪一听,不由眼睛一亮,对啊,不如请少女来唱歌,自己给她伴奏,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少女的声音那么悦耳动听,歌也一定唱得很好吧?

吴迪对少女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那应该是灵魂深处的共鸣吧。

“这事交给我了!”吴迪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永不背叛]

想了想,吴迪却又道:“不过可能没时间参加这次集体排练了,难道到时候直接上?”

李老师微微犹豫了一下,他的脑中忽然出现了那次吴笛国旗下讲话的情景,那好像就是即兴发挥呐……

李老师一咬牙,硬着头皮道:“无所谓了,我相信她可以的,你如果找到她,能说服她参加毕业晚会的话,那你们私下里先练一下吧,总之死马当活马医了,那个少女站到舞台上,就已经让人赏心悦目了。”

吴迪不住地点头,总觉得李老师在夸吴笛时,就是在夸他一样,他也有点小自恋道:“李老师,我办事,你放心,就算她五音不全,我这逆天的琴技,也绝对可以掌控全场的……”

李老师神色不自然地笑了笑,其实男生中二自恋什么的,可就不是萌点了,而是让人觉得幼稚、不成熟,男人幼稚那可不行,无法给人安全感,但可爱的女孩若是幼稚的话,却无伤大雅,却是一种单纯之美,所以有时候性别就是这么重要。

不过吴迪此时的琴技,在少女那仅仅一句话的激励鞭策之下,可以说飞速提高,他似乎是觉醒了在音乐上的天赋,让吴迪的母亲聂馨予都吃惊不已,甚至已经存了利用煌萌传媒的资源,打造自家儿子成为钢琴新星的想法了。

这可不是因为吴迪是自家儿子就偏袒他,而是其中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因为经过了某位钢琴家的评估之后,认为吴迪在这钢琴上,绝对是有发展潜力的,刻苦训练的话,日后成为钢琴大师,也未可知啊。

但聂馨予向来尊重自家孩子的选择,她准备在这个暑假,询问一下吴迪本人的意见。

吴迪回到了教室,竟然发现吴笛居然不在,真是奇怪,一般来说,少女都应该是在教室里安静地阅读吧?

倒是班级里的其他同学,不由调侃了吴迪几句,说他在毕业典礼上碉堡了、逆天了之类,不过女生倒是对他不待见了,总觉得这个吴迪实在太没风度了,之前吴迪还打女生,真是差劲透了!

不过最让吴迪沾沾自喜的,当然是某些损友,说他终于“抱得美人归”之类,虽然他自己觉得这种希望渺茫得很,可能够听到这样的话,也正是说明,他是离少女最近的男人。

吴迪索性直接发了条微.信过去:“在哪啊,大神?”在他英雄救美、而吴笛更是成了他奶奶的徒弟之后,两人便交换了手机号码。

刚刚在排练时,他就在和吴笛发微.信玩,自己随手作个死,引来少女那犀利的文字攻击,他觉得精神上的愉悦,油然而生……

比如之前吴迪沾沾自喜道:“有没有觉得我在毕业典礼上很帅,史上第一个敢在这种场合骂街的学生会长啊!”

吴笛回道:“你如果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了。”

“可你当时还笑了!”吴迪觉得底气十足。

“我在笑有人狂犬病犯了。”

“喂!嘴太毒了你!”吴迪其实笑着回了这句话。

“和你接触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喜欢狗,狗永远是狗,人有时候不是人。”

吴迪看了半天,总觉得有些不懂,他想了想,才自以为巧妙地回道:“大神给跪,我不是人,当狗还不行吗?”

“不,你连路边被狗撒过尿的口香糖都不如。”

那个时候,李老师恰巧找吴迪帮忙了,吴迪只能回了一个省略号,不过脸上愉悦(抖m)的笑容更浓郁了……

好吧,其实吴迪觉得对方似乎也乐在其中……这样就够了吧,只要能为她带来快乐。

不过吴迪自己也有些窃喜,他似乎发掘出了少女那不为人知的一面,这算不算又多读了几页这少女之书呢?

这时,吴笛终于回道:“有什么事?我可不想身边有你这个丢人的家伙。”

吴迪心中忽然莫名其妙冒出来一个词——傲娇,或者说是凛娇?

没错,这一定是傲娇吧,她的意思肯定是,我挺愿意和你这样的大帅哥在一起的……吴迪的自恋心态似乎开始抬头。

不过很快便消失了,他的自恋总会被少女打击得无影无踪,有少女在,他就没有任何可以自恋的资格……

他想了想,还是悲哀苍凉地摇了摇头,这种只有“傲”没有“娇”的女孩,绝不承认她是什么傲娇!

邪道!

异端!

啧,今天的风儿,有些莫名的喧嚣呢……吴迪远眺着,心中一片黑暗。

“我需要你的帮助啊,大神!”吴迪只能单刀直入。

“在学校食堂到图书馆路上第二个拐角处的椅子那。”吴笛回得干脆利落。

果然是傲娇吧!

吴迪乐滋滋地向那儿奔去,那是光明之处。

到了那儿,吴迪发现对方果然没有骗他,咦,为何他觉得被少女捉弄玩耍一下,才是正常的展开?

我果然没救了……吴迪在心里对自己狂吼着。

但不得不说,吴迪能够在少女身上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安心,没错,不知是直觉还是其他什么,他总觉得,少女永远也不会背叛他。

就像刚刚他向少女请求帮助时,少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会痛快地答应下来。

吴迪向少女那儿走去时,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觉得此时的少女,如同画一般美丽——

少女解开了自己的马尾,只是将她那乌黑光泽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背上,齐齐地刘海遮住了她那光洁的额头,她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腿上放着一本书,她低着头,一丝不苟地阅读着,仿佛整个人都与这个世界隔离了开来。

吴迪忍不住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他觉得少女认真安静阅读的姿态,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他要珍藏这一刻的少女。

少女的背后,则是正在怒放的木槿花,明明如此美丽的花朵,却只能成为衬托少女的背景,风儿吹过,一片树叶随风飘落,恰巧落在少女那本散文集上。

少女将树叶移开,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头,脸上还带着一种迷糊呆萌的神色,她的思绪还在书中……

吴迪按下了拍摄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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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七章 略懂]

吴笛看到了这小子,神色顿时一变,恢复了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优雅,她将书合上,淡淡道:“果然是变态偷窥狂魔呢,你来应该是有正事的吧,别耽误了,快说。”

吴笛在这小子面前,那一直是以长辈自居的,这就是她对两人之间关系的定位。

吴迪早已习惯了少女对他喷洒的毒液,只是厚着脸皮讪讪一笑,将这张珍贵的照片保存到自己最隐秘的相册中。

他知道,少女嘴上虽然这么说,却一点也不会追究,她从来就不吝啬将自己的美丽给别人欣赏,这是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与自信。

吴迪走了过去,也往长椅上一坐,望着蔚蓝的天空,感受着身边少女的气息,他觉得十分惬意,有种想要醉过去的晕眩感。

此刻,他觉得自己与少女之间的契合感,实在就是完美!

沉醉了许久,吴迪以为少女又会对他喷洒毒液,微微撇过头,才发现少女又自顾自地低头看书了,仿佛就没当他这个人存在一般。

确实,吴笛可不是在装腔作势,她读的这本散文集,是这个平行世界当代著名作家钟水清的散文集,文字质朴精炼,情感却极为深厚,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沉迷了进去。

她自己心目中的大文豪,光写畅销小说可不够,杂文、散文、翻译、评论等等各种各样体裁都要涉及,最重要的是,写出来的书,要真正的触动人心,给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所以吴笛自始至终都在充实着自己,她觉得学霸可不仅仅因为成绩好就算是学霸了,而是一种始终如一的认真态度,永远保持着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胜不骄,败不馁。

吴笛觉得自己能够做到“败不馁”,可“胜不骄”却有些够呛,她总是很骄傲。

这个时候,得知自己完全被忽视的少年吴迪的脸上又出现了悲哀苍凉的神色……我们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

什么契合感,全都是他一个人的自我陶醉而已!

比起他这个男人,少女似乎更喜欢书啊!

所以说最讨厌书了,必须要买个步步高打火机了,哪里不会点哪里,全部都烧光光!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吴迪用一副意兴阑珊的语气说道:“大神啊,我这次来,是因为毕业晚会出了点问题,你看你能不能上台表演个节目什么的?”

吴迪忽然觉得这事有些渺茫,以少女这种性格,怕是很讨厌那种喧闹的场合的吧……

吴迪还在忐忑少女会不会答应他……

“哦,行啊。”少女头也不抬地回道。

“诶诶诶……”吴迪一脸惊讶,“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我还准备被你抽……”

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鞭子,横了少年一眼。

喂,少女你有次元袋吗?怎么鞭子说出来就出来了……

“我总是会帮你的……说吧,要我做什么。”吴笛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吴迪觉得自己被治愈了,他虽然不明白为何少女这么在意他,却能够感受到少女的关心。

他询问道:“要不唱首歌怎样,你会唱歌吗?”

“略懂。”吴笛淡淡道。

“会唱谁的歌呢,天后韩绯雨的?还是最近比较火的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她们在音悦网的下载量可是非常惊人的。”吴迪如此说道。

音悦网在这个平行世界,是华夏最大的原创歌曲网站,隶属煌萌传媒,注册用户有三亿,起码两亿是舍得花钱支持作者的用户,在音悦网可以在线试听音乐,不过下载却要付费,你如果真心支持作者的话,当然就会下载,一首歌也就五毛钱而已,替政府发个贴就能下载一首歌了。

这音悦网倒有些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小说网,只不过小说换成了音乐,所以它也有各种各样的榜单,有人听这首歌听得触动的话,自然也会打赏,因为一首歌而一掷千金的土豪当然也不在少数。

因为正版用户非常多,所以音悦网依靠抽成,就为煌萌传媒赚了大笔的钱,而有不少优秀的原创音乐人更是依靠这个平台而活得很滋润,可谓皆大欢喜。

音乐人当然也是分层次的,就好比某点小说网有扑街写手,小神中神大神之类,所以这下载量就好比某点的订阅。

也如同某点一样,整个圈子呈一种金字塔结构,若是能够成为下载量惊人的“大神”,自然就有娱乐公司来寻求合作,为你制作更完善的唱片专辑,这就相当于实体书了,总有粉丝为了支持而去购买的。

“大神”还有资格直接在音悦网上发mv,但这个资格却是要有千万人付费下载,毕竟这音悦网可是一个免费宣传的好阵地。

有无数音乐人都梦想着一曲封神,可惜最终连制作费都没赚回来,玩音乐,可比写小说的成本要高……

所以音悦网索性给歌曲分了个等级,总下载量达到五十万的就可以成为一星歌曲,一百万则是二星,五百万是三星,一千万四星,一千五百万到达五星。

不过到现在五星歌曲并不多,毕竟虽说有两亿付费用户,可却不是说两亿人都会去下载一首歌,反正可以一直试听,为何要下载呢,就像前世某点的小说总会有盗版,为何要看正版呢?这不是犯傻吗?人性如此而已。

“韩绯雨,肖雅姿?不认识。”吴笛一脸懵懂,“她们的歌我都不会。”

吴迪一脸无语,他只敢内心吐槽道:那你算什么略懂,根本就一点也不懂啊,果然你就是完全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吗?

吴笛却淡淡道:“我唱我会的吧。”

“你真会唱歌?”吴迪表示怀疑。

……

音乐室中,吴笛清唱了一曲之后……

吴迪完全愣住了,他似乎沉浸在歌声的旋律之中,良久才回过神来:“大神我错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可以质疑你呢?你这歌还是原创的吧……服了,我完全服了!来来来,我马上练会这曲给大神您伴奏!”

吴笛一脸淡然,不过就是一首歌,还是抄的,她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只是为了帮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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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 不看好]

两人练完之后走出音乐室时,吴迪脸上带着回味的神色,他无法压抑自己的兴奋:“大神,我就知道没有你不会的,这首歌实在是太好了,你相信吗,只要我们在毕业晚会上合作出来,一定会引起轰动的!”

“哦。”吴笛兴致不是很高,音乐对她来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那应该是属于他的吧。

比起音乐来说,写作、绘画更让她觉得有意思,虽然也是玩票性质的存在,可却能够让她有种别样的新鲜感。

吴迪感受到了少女的意兴阑珊,不由想到了刚刚那首歌的内容,联系少女的生平,才发现这首歌与少女是多么契合!

吴迪这时忽然又感到了一种抑郁,他真的能够守护好她吗?

还是差得太远了吧,她拥有这样惊人的才华、过人的美貌,以及更加让人觉得无法企及的认真与努力……

吴迪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得意忘形了,还是继续加油吧,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有她的鞭策,他总能感受到无穷的动力,因为他知道,她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不像有些男孩,明明为了一个女神而奋斗,可到头来,却发现女神背后有一个艹她艹得想吐的男人……

这样的结果未免太打击人了,但吴迪觉得自己很幸运,他有一个永不背叛他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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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凯是蒋文班上的一个学生,和李浩乾有些小交情,不过心里对这位富二代很鄙视,觉得他也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窝囊废,可谁让人家家世强呢,跟着李浩乾混,时常还会有点小惊喜,和他虚与委蛇就行了。

两人正走在去毕业晚会的路上,唐凯将双手放在自己的头后,仰头叹了一口气,对李浩乾说道:“这次毕业晚会可没什么看头了,我们班的蒋文都不在,初三好像没有比她唱歌更好听的学生了吧?对了,你知道蒋文为什么回家了吗?”

李浩乾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惋惜之色,一时冲动,自己连蒋文这个备胎都没了!全怪吴笛这个贱货……娘的怎么当时就鬼迷心窍了呢?

不过李浩乾倒是挺赞同唐凯的话:“是啊,蒋文以前怎么说也是我看上的好货,她的歌,绝对没的说,那可是压轴好戏,没了她的歌,这晚会还有什么看头?”

唐凯最快道:“不是还有吴迪的钢……”

李浩乾瞪了他一眼,唐凯顿时收住了自己的话,转而说道:“其实那家伙的钢琴也不怎么样,糊弄糊弄小女生的而已,谁真正懂什么高雅的钢琴曲,是吧?”

李浩乾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唐凯心中又是一阵鄙视。www.tyjiao.com

其实唐凯自己哪里又是什么好东西?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此言不虚。

学生会成员刘军也恰巧与李浩乾一个班,正好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他正在给入场的学生们发今天的节目单。

刘军早就知道蒋文撂担子这件事,他还挺好奇谁会来顶替蒋文呢,这一看,顿时震惊了,居然是吴笛?还是唱歌的节目?而且这是什么歌,完全没听说过啊……

这这这……简直就是不自量力吧?作死也没这个作法啊,这不是会抹黑吴笛自己的形象吗?

刘军虽然并不喜欢蒋文这个女孩,可他必须承认的是,蒋文在唱歌上那可是真的有两把刷子的,与吴迪一样,从初一就开始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中展露头角,更是在学校组织的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蒋文的歌声,可是挺像天后韩绯雨的,这天后韩绯雨可了不得啊,她的粉丝不要太多哟,不过韩绯雨当然不可能来一个初中献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蒋文的受欢迎,还借了韩绯雨的光。

与蒋文一比,吴笛算什么?

刘军可不是什么吴笛的黑,反倒是真的很欣赏吴笛,因为他本身也是个成绩不错的学生,这次中考也达到了这个城市两个最好的高中的分数线。

而吴笛在毕业致辞上说出的那“少年中国说”可是相当的激励人心,让刘军这个中二少年,都产生了一种热血激情……

可是,就没听说过吴笛会唱歌啊,李老师这个总策划也太乱来了吧,把吴笛这种三年来就没表演过什么才艺的女学霸弄上台唱歌,简直就是强人所难吧?

刘军很怀疑这就是李老师赶鸭子上架自作主张的行为,反正现在吴笛在学生中的人气又因为刚刚的毕业典礼而旺了起来,再加上吴笛的长相气质远胜于蒋文……

莫非是上去假唱?刘军心中陡然出现了这种想法,不过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想法——有谁假唱上去唱一首谁都没听说过的歌的?

刘军反正是一头雾水,他也不抱什么期待了,只希望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可以掌控全场吧。

像刘军这种粉吴笛的都是这样带着质疑的心态,别说是其他人了。

吴笛现在在整个实验初中也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她以考取全市第一的表现,完全句横扫了一切对她不利的谣言,毕竟有些东西还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李浩乾与唐凯两人拿到节目单时,唐凯便发现了吴笛的名字,不由惊讶道:“李浩乾,这个女孩居然也会唱歌?比起蒋文怎么样?”

李浩乾嗤笑一声,不屑道:“虽然我得承认,她的学习很厉害,长相也很好,声音更是不错,可唱歌这种事,她从小就没这种天赋,完全就是白瞎了她的嗓音!”

“别说是和蒋文比了,我估计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李浩乾一脸笃定,“这个傻妞,肯定是被那个纨绔子弟逼着上去唱歌的,你看吧,她现在跟了那个纨绔子弟,连自由都没了,肯定是那个纨绔子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才这么做的。”

李浩乾口中的张梦婷,也是在学校比较有名气的一个女孩,歌唱得还行,只不过长相蒋文都比不上,所以她的名气,也是不上不下的那种,但在晚会上还是拿得出手的,毕竟一个初中的没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女孩,能唱出什么好歌来?不能对她要求太高……

“还有,这是什么歌啊,在音悦网上连个影子都没有,不会是上去胡闹搞笑的吧?”李浩乾一脸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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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九章 华丽的妆容]

李浩乾与唐凯已经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大礼堂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学生,当然也有觉得毕业晚会无趣的,直接回家了,反正中考都完了,也没老师管了。

而且如今科技也比较发达,若是有什么好看的节目,肯定有好心的同学会录下来发到网上的,那直接在视频网站观看一下就行了。

来拍摄这毕业晚会的记者,也不多,不少记者都觉得,能够获得吴笛第一手的资料,那就足够了,这种初中生的毕业晚会,不会有什么看头的。

倒是煌萌传媒的记者并没有走,原因很简单,吴迪那可是有钢琴独奏节目的,为了讨好高层,他们怎么能不多拍一些吴迪的东西,谁都知道那位女强人最疼的就是她儿子。

反正拍下来又不会随便发出去,这种讨好领导的行为,那绝对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

这个毕业晚会显然也比较宽松随意的,就连初一初二的学生都能够进来观看,反正实验初中的学生以住宿生为主,看完后正好回宿舍睡觉。

在一男一女两位十五六岁的主持人的主持下,毕业晚会正式开始了。

这两位主持人,也算是经验丰富了,节奏掌控得挺好,而且有时候也能根据节目临场发挥一下。

刚刚一个还算质量不错的小品结束,引得下面的学生一阵欢笑,紧接着又是一段诗朗诵,这个总策划李老师在搭配节目上还是不错的。

随着时间的进行,学生们的兴致逐渐降低,那些记者们更是已经看得昏昏欲睡,开场几个高质量的节目之后,中间有一段长时间无聊的节目。

下面的学生,索性都闲聊了起来:

“好没劲啊,我还以为初三的这些学长学姐能够搞出什么好节目呢,就一开始的小品与相声有趣,其他的完全没意思啊。”

“就是,什么诗朗诵,传统民族舞蹈,根本就太没意思了,这种节目他们表演得再好,也没华夏新年晚会好看吧?”

“还有那几个唱歌的,我勒个去,咱跑调能不能别那么明显?根本就是在糟蹋好歌!”

“可惜了啊,这次那个漂亮的蒋文没来,有她在的话,我还有点等待的动力,那个女孩模仿起我的女神韩绯雨来,还是有模有样的……”

“对啊,居然让吴笛来代替蒋文?太糊弄人了吧,这吴笛一个超级女学霸,也会有艺术细胞?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才女,不过这也仅限于演讲写作之上,三年以来她有唱过一首歌吗?更别说这歌还是从来没听说过的!”

“别说了,你越说,我越怕吴笛学霸女神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我只期待另一个吴迪的钢琴曲了,他的钢琴水平还是很不错的。”

……

很明显,学生们几乎都不看好吴笛能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

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在学生们看来,吴笛已经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知识中去了,她可以在考试中完全制霸,可以写出文采飞扬的演讲稿,可是要说唱歌,这完全就应该是那些爱玩、会玩的女孩的专利吧?

就连吴迪一开始都觉得,这位大神就是个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错得很离谱……明明是会创造时尚潮流的女孩。

在舞台后面的准备室中,歌至少不会唱得跑调还能入耳的张梦婷,有些嫉妒地瞥了一眼正被众星捧月的吴笛,没想到那位吴大公子,真的对这个“土妹子”这么重视!

吴迪做了什么事情呢,他当然是向他老妈也请求帮助了,说是订制一套高级男装礼服与女装礼服,甚至还将煌萌传媒集团旗下一个颇有名气的娱乐公司的化妆师们都请来了……

聂馨予怎么可能拒绝吴迪的请求,不过她倒是挺好奇的,毕竟吴迪以前对这种晚会都是敷衍了事,哪像今日这么重视?

这专业的一出手,那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

吴笛本人虽然会化妆,可那是比较淡的妆容,而在舞台上,显然要用更加华丽的妆容,有时候那种华丽的妆容,可以硬生生地将五六分的妹子变成十分女神,参见泡菜国的女星们就明白了。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样的待遇,倒不如说,她自己也很好奇,本来长相就已经非常清丽绝伦的自己,再进行一番华丽的化妆之后,到底可以美到什么样的程度。

再怎么样也必须承认,女孩的素颜是永远无法与化妆后的容颜相比的,它们给人的视觉效果完全不同。

在化妆的时候,吴笛心里也愈发迷惑了,到底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家世有多厉害啊……难道是因为多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后,父母的前途与职业都变得更加厉害了?

吴笛莫名地有一种感慨,前世她虽然也是个“高富帅”,却真的不是顶尖红色子弟圈子里的成员。

不过吴笛很快就放弃各种胡思乱想了,她此生的追求,才不要依靠他人!

张梦婷出场的时候,心里带着不屑,这个吴笛,成绩再好,上了舞台,也就是个花瓶而已,如果她也有吴笛的容貌的话,一定比她还要受欢迎的!

张梦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歌唱得比蒋文差,蒋文只是占了容貌与韩绯雨的便宜而已。

所以张梦婷觉得自己是“实力派”高手,她相信,自己在唱完这首最近很火的《流星雨之恋》后,学生们一定会觉得接下来的吴笛很差劲!

能够在唱歌上力压这位人气极高的吴笛,张梦婷觉得十分快意,最重要的是,其实她已经暗恋那位吴大公子很久了,奈何……

总之一定要将这个吴笛狠狠地踩在脚底!

张梦婷作为女孩的嫉妒之心转化成了无穷的动力,她要用自己的表现来证明,唱歌可不是吴笛这种只会死读书的学霸玩得起的!

这个时候,主持人说道:“下面张梦婷同学会给大家带来一首小天后孙奕萱的《流星雨之恋》,大家掌声欢迎!”

[正文 第七十章 闪耀出场]

张梦婷也算是舞台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其实她有点小自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她除了容貌稍稍拿不出手以外,唱起歌来确实有那么点原版的意思。

至于原创?开玩笑,除非是大学中的乐队或是特有才华的学生,像初中、高中的学生,怎么可能唱原唱歌曲,在各种晚会、歌唱比赛中表演的,那肯定是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这样也更加有代入感。

像张梦婷这首《流星雨之恋》那就是最近比较风靡的一首新歌,演唱者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

为什么风靡?那是因为它是最近大人气偶像剧《花园里一起看流星》的ost,随着偶像剧的热播,自然就风靡了起来。

《流星雨之恋》如今在音悦网上暂时是一首两星歌曲,有接近两百万的下载量,这可已经非常不错了,除去网站分成,孙奕萱与制作这首音乐的人,差不多一共可以得到接近五十万的酬劳……

学生们此时也稍稍打起了精神,毕竟这位张梦婷也算是总是在晚会上献唱的熟客了,她的歌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www.loxow.com

张梦婷还有些瑕疵的地方,是她的台风不够大气,总给人一种放不开的小家子气的感觉,只会干巴巴地站在那儿唱歌,也不敢在舞台上与观众互动。

张梦婷终于开始唱了起来,因为心中的执念,她唱得异常投入,唱歌时甚至连眼睛都闭上了,所以还发生了一件比较搞笑的事情,有人上去献花,结果当时张梦婷在闭着眼睛投入歌唱,导致那人只好尴尬地将花放在舞台上……

但下面的同学却也得承认,这张梦婷这次确实超常发挥了,唱得已经挺有那位同样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的味道了啊……

“不愿守望天宇的空灵,摆脱黑夜的遮掩,此刻我只为你而吟……哪怕我变成流星,烧成灰烬,只求你不再伤心……”

张梦婷一气呵成地唱完这首缠绵悱恻的爱情歌曲《流星雨之恋》,自己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太好了,赢定了!那个只会学习的土妹子,绝对要丢人了!

一曲完毕后,下面学生的掌声极为热烈,因为张梦婷的歌唱节目,学生们又提高了不少兴致,不过话又说回来,像这种爱情歌曲,虽然初中生挺喜欢,但终究触动不了他们的心灵,毕竟就算有人初中恋爱,那其实真的并不深刻。

或许只有高中时的恋爱,才能称为真正的纯净动人,等到了大学,那只能呵呵了,说不定你追的女神,还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备胎呢……嗯,是在这个风气不怎么样的平行世界的华夏。

两个主持人惯例地夸赞了张梦婷刚刚的歌唱,又与下面的同学互动了一番,算是又将气氛炒热了起来。

然后只听一位主持人说道:“下面是吴笛同学的演唱节目,大家欢迎!”

学生们的掌声顿时稀稀拉拉地响起,显然并不抱什么期待,有人甚至已经准备回去了,待在这儿的,都是为了领略一下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而已。

可在盛装打扮的吴笛出来的那一刹那,全场顿时完全安静了下来!

她真的是吴笛吗?怎么会如此美丽动人,几乎让所有人的呼吸都屏住了!

只见吴笛穿着一身典雅的白色礼服,这是一条长裙,可比当初吴笛自己的那种地摊货要强得多。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吴笛本身的气质就是非常高贵雍容的,再加上这样的名贵礼服一衬托,还有那极为华丽的妆容,所有的一切组合在一起,使得吴笛的魅力,无人可挡!

而吴笛穿这身类似纯白长裙的礼服,依然是黑色的长直发,头上却歪戴着一顶小小的装饰所用的礼帽,为其增添了一丝可爱的气息,使人不会感觉太渺远。

不得不说,盛装出席的吴笛,以她那强大的气场,镇住了所有人,让本来喧闹的现场,都一片安静。

就连同样一身高档礼服出席的吴迪,都已经坐到钢琴旁了,结果连一点关注度都没有……

可吴迪心中却没有任何嫉妒的心理,反倒觉得很自豪,他认为自己憧憬中的女神,就该像今日这样耀眼!

她耀眼,他就觉得很开心!

吴迪是第一个见到少女妆容完成后的男人,他当时完全呆住了,只觉得一颗心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一般……少女的完美妆容,他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果断又拿手机拍摄起来。

可让吴迪哭笑不得的是,少女根本就没有在意他的举动,反而本人居然也呆住了,脸上的神情似乎和他也差不多——迷恋、陶醉、难以置信……喂喂,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哪有会这样被自己给迷住的?太搞笑了吧。

吴迪似乎又发现了少女一个非常呆萌可爱的地方,那就是喜欢对着自己的容貌发呆,陷入自我陶醉的状态……

说她是自恋吧,却又觉得别扭,因为自恋并不是什么褒义词,可“自恋”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女孩身上,却似乎毫无违和感,仿佛她本就该自恋一样。

搞不懂啊搞不懂,吴迪只能暗自叹气,要读懂少女,还是要一步步来。

礼堂之中,没有一个学生说话,却不代表他们心里没有想法:

“这真的是才女学霸吴笛吗?完全就是女神下凡好不好,不论她的歌唱得怎么样,能看到她的模样,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太漂亮了,太美丽了,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配得上她的人,这家伙出现在世界上,纯粹就是来让人自卑的吧?”

“果然黑长直妹子最棒了,还有她化妆之后怎么这么耀眼动人,完全就是国际巨星的风采啊!”

“气质,对,就是气质!那种高贵气质散发出来的气场,实在让人沉醉了,这个女孩,怎么可以这么让人心动啊!”

……

滞留下来的媒体记者们,这时也从无聊中真正打起了精神,尤其是煌萌传媒的记者,本来就因为吴迪出场了,要开始真的拍摄了,可出于记者捕捉新闻的敏锐直觉,他忽然发现舞台最耀眼的,分明是那个准备唱歌的少女!

自家那位太子爷,完全就成了个打酱油的啊……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灵魂歌声]

这时一个记者从相机中翻出之前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的照片,在对比现在刚刚拍摄下来的照片,不由感慨道:“我原本就已经觉得这个吴笛素颜时非常好看了,没想到化了妆之后,更加让人见了就移不开眼!”

“是啊,这个女孩,分明就是红颜祸水嘛!不,现在可能还不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她那青涩的身体完全成熟,啧,我忽然理解历史上那些为了女人而‘江山拱手,为君一笑’的皇帝了……”

“不不不,熟女什么的完全就是邪道啊,明明保持这样青涩的模样就足够了,虽然得承认她身上的高档礼服和她很配,可明明她就更应该穿哥特萝莉装啊!那其实也是一种挺华丽的装束嘛……”

“我报警了,警察大哥,就是这个人!”

“喂,给我住手!”

……

李浩乾死死地盯着舞台上的吴笛,双手紧握成拳,青筋暴突,明明早就认定这个女人是个贱人、烂货,可事到如今,他却发现,自己真的一点都舍不得她!

可是……李浩乾看到坐在钢琴前,侧面潇洒俊朗的吴迪,他必须得承认,此刻这两个“无敌”组合起来简直就是金童玉女一般的存在!

“哼!”李浩乾冷哼一声,对一边正看呆了唐凯说道:“也不过就是长得漂亮的花瓶而已,真唱起歌来,绝对比不上之前的张梦婷!你说呢?”

唐凯还在盯着舞台上的吴笛,直到李浩乾不悦地捅了他一下,唐凯才一下子反应过来,脸上下意识挂上谄媚的笑容,他赞同道:“当然,吴笛也就长得好看而已,绝对不可能唱出什么好歌的,更别说还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原创歌曲了。www.oioj.net”

实则唐凯心中却怒骂道,对你个头,吴笛这样的女神站在舞台上,气场就比那个张梦婷强了一百倍,还要听什么歌啊,光看着她的模样,就已经完全满足了!

吴迪那优美的钢琴伴奏终于响了起来,其实他在弹琴时,还是莫名地有些感慨——之前少女在音乐室时,和他配合得太默契了,少女仿佛真的非常了解他弹琴的风格似的,总能够将歌声与钢琴声完美地契合在一起,也许这也是缘分?

吴迪一边想着,一边奏出的优美的前奏之声,很快就吸引住了在场的学生们,他们纷纷感慨这个学生会长虽然纨绔,但以前那个“钢琴小王子”的称号也不是盖的,可惜这个吴笛却只是个花瓶……

这样的想法刚刚出现,却听到吴笛终于开始演唱。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

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飞过绝望。

这首的《隐形的翅膀》,正好是吴笛前世会唱的歌曲,其实她自从远离了钢琴之后,连带着对音乐也产生了排斥,不过有些非常脍炙人口、激励人心、传唱广泛的神曲,她还是完全记在了脑中的……

不得不说,吴笛的嗓音本来就不错,她前世的记忆仿佛都保存在脑内的一个区域,如果将大脑比作电脑的话,只要直接点开《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她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唱出来,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模仿能力吧。

然而她总能通过模仿,超越原来脑中的记忆,要不如何达到完美之境?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最关键的是,这首《隐形的翅膀》,与她本身是有共鸣的,她自从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就绝对是孤独的,但她依然会坚强下去!

吴笛想要安安静静地学习,却也总是遭到某些人的嫉妒与针对,甚至真的无辜受伤了,可她却从来没有闪过泪光,她也仅仅产生过一丝委屈,可很快就消散一空。

因为啊,她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隐形的翅膀,就是她自己的灵魂啊,她唯一的挚爱!

她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给予她的!

他永远也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她的一双隐形的翅膀!

不管场下学生们惊疑不定,或是难以置信的神情,吴笛仿佛将自己的灵魂都投入到了这首歌中,她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这就是她的风格!

而这首《隐形的翅膀》,也是她为自己而唱的,她的翅膀,就是隐形的,没有任何人知晓!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都会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吴笛这灵魂的歌声,完全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呆了,而最触动的,却是正在弹钢琴的吴迪!

少女那般执着与坚强,岂是“拥有美丽的太阳”的他可以企及的,他感受到了少女歌声中透露出来的坚韧,他一时间觉得非常的心疼、难过……

真是的,明明少女都那样坚韧,从来不会向任何困难低头,面对一切都淡然从容,可他为什么就觉得非常痛心呢,他发自内心地为少女感到怜惜!

而且,吴迪愈发难过地发现,他不是少女“隐形的翅膀”,真正给予少女希望的,永远只会是少女自己吧。

已经唱了这么多句的吴笛,完全证明了她的歌声是多么美妙!

学生们完全都呆若木鸡,而这个时候,歌曲的第一个高.潮部分已经来临——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高.潮部分,吴笛将她那美妙的歌喉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优美的歌声,真正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就连那些学校的老师与领导,都不由地沉醉在这样的灵魂之声中……

而吴迪的钢琴都已经完全被吴笛的歌声牵着走了,他甚至觉得在这一刻,他已经完全被同化了,他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进入了少女的世界之中,感受着她的坚韧执着,她的积极向上,她的勇敢顽强!

吴迪觉得,在感受到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时,明明就应该热血沸腾地加油努力向上的,可是他弹着弹着,眼前就忽然模糊了起来,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那种莫名的情绪感染整个心灵。

少女啊,我真的真的好希望,你可以更轻松一些,快乐一些,不要这样让人心疼,可以吗?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一片疯狂]

吴笛自然不知道正在弹钢琴的少年,心中正莫名地痛楚忧郁,一副抒情文艺的调调。

其实这种情调,正处于青春朦胧期的少男少女都会有,要不然为何那个世界某位四娘的青春文学会那么火?

好吧,其实吴笛不该对这种小清新文艺调调持什么看法,因为那是打她自己的脸,她就靠写这种文骗那些少男少女的钱呢,若是对方都看透了,她失去了衣食父母怎么办?

第一段高.潮结束之后,自然有一段过度的音乐,沉入莫名情绪的吴迪,发挥得非常不错,简直与少女配合得天衣无缝!

实际上,吴迪觉得自己在钢琴的造诣上,更上了一层楼!

这种玄妙的感觉,估计一般人还真的无法理解。

通俗的说,吴迪似乎明白了,如何让音乐充满自己的灵魂,如何让音乐真正生动鲜活起来……能做到这一点的,应该都可以称之为大师了吧?

而这个时候,下面已经听呆了的学生们,一下子就爆发了,不知是不是吴笛特别有顶级明星的风范,使得某些爱去看演唱会的学生们,纷纷尖叫欢呼起来!疯狂的掌声更是自发地响了起来!

“太好听了!简直就是完美!人美歌更美,为什么这么好的歌在音悦网没有下载?”

“没想到这个吴笛真的会唱歌,而且唱得还这么好!什么张梦婷、蒋文,在她面前就是个渣渣嘛!”

“可恶啊,有这么动听的声音,为何以前不展现出来呢?以后听不到了怎么办。”

“死了死了死了!我发现我的女神已经不是韩绯雨了,而是吴笛,吴笛!!呼(深吸一口气)……我爱你,我爱死你了!!!”

……

之前学生们脸上的疲倦无聊之色全都一扫而空,整个大礼堂,简直就像是真的有天后级别的歌手在开演唱会一般!

这些学生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莫名的狂热,脸上的肌肉都抽动着,有的在下意识地鼓掌,有的在嚎叫着,有的由于太激动,还直拍自己的大腿,过后才发现手脚都被自己拍疼了!

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太动听了,那是一种触动灵魂的感觉!

而谁都知道,吴笛最近遭受到的各种针对,甚至都被害得住院了……可她却从来没有低头,她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使她现在已经完全翱翔在天,让人仰望!

刘军完全傻眼了,他的目光死死盯在舞台上尽情歌唱的女孩身上,不得不说,对比之前的张梦婷,吴笛的台风可谓浑然天成,她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一般,在这段过渡音乐之中,还挥手向满场的观众致意,依旧那般洒然大气……

刘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撼,他原本明明觉得,吴笛绝不可能会唱出什么优美的歌曲,只会是一个成绩优异文采飞扬的才女学霸,怎么转眼间,她又成了如此耀眼的明星了!

刘军觉得自己最可笑的,居然认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一件让人失望的事情,什么蒋文,连吴笛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好吧,刘军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有向脑.残粉转变的趋势了,可他却一点都不排斥这一点,能够成为吴笛女神的脑.残粉,他心甘情愿!

于是刘军学习周围的女孩,也尖叫起来!一个从来没有参加过演唱会的男生,也学会了像粉丝一样尖叫欢呼!

这个时候,吴笛班上的同学夏薇薇,捧着花跑了上去,她的脸上也带着狂热的神色,将花献给吴笛时,狠狠地给了吴笛一个拥抱,在吴笛耳边说道:“小笛,你太棒了!你是我的偶像!”

“谢谢。”吴笛微笑着回应,对于夏薇薇这个品性很不错的乖乖女,她也是十分欣赏的,夏薇薇可是为数不多的去医院看望她的人,吴笛将夏薇薇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夏薇薇在抱住吴笛时,只觉得拥抱她的感觉可真不错,女孩的娇柔完美的身躯,让夏薇薇抱起来特别舒服,如同空谷幽兰般的香味萦绕在她的鼻尖,让夏薇薇在心底感慨,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世上,简直就是故意让人自卑的嘛!

下面的男生眼睛都看直了,有比较龌龊的都已经在考虑自己上去献一束花,然后去拥抱一下女神吃个豆腐什么的了……

而这个时候,吴笛终于又开始歌唱——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在此过程中,舞台上的灯光也配合得十分完美,学生们都开始自发地跟着歌声的节奏挥舞着自己的手,使得整个现场愈发有一种明星演唱会的感觉。

直到第二段高.潮终于来临,吴笛深吸一口气,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投入了进去!将整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加让人触动了!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吴笛尽情地高声唱着“我终于……”时,整个大礼堂一下子就爆发了!

所有的学生都站了起来,有的直接站到了椅子上,高举着双手,胡乱挥舞着,像个疯子一样!

他们在鼓掌着,呼喊着,连自己都不知道喊什么,总之就是想要宣泄自己内心中的情感!

这么有激情的,自然大都是男生。

还有的学生,仿佛真真正正地被吴笛非常具有感染力的灵魂歌声触动了,眼眶中的泪水一下子四溢了出来,一边胡乱跟着唱,一边抹着自己涌出来的泪水!

这些特别感性的学生,自然以女生居多……

一片疯狂!

难以想象!

比较淡定的学生,虽然也下意识站了起来,却都被这一幕给震惊了,他们承认吴笛的歌声真的很动人,听到这段高.潮时,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哆嗦了一下,那种共鸣感,简直无法形容!

可要不要像那种站到椅子上发疯或是痛哭流涕这么夸张啊!?

终于,吴笛唱了最后一句,为她这次演唱,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隐形的翅膀,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

吴笛的愿望,可不仅仅是用来想象的,真正拥有一双“隐形的翅膀”的她,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一曲完毕,掌声与尖叫呼喊声久久不息,直欲冲破屋顶,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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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个单章,里面是我的肺腑之言,大家可以看看。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激励人心]

谢芳芳是实验初中初二的学生,马上就要升初三了,她从小到大就是个普通的女孩,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家世普通,也没有什么才艺,她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听歌了。

歌声能够给予她力量,让她感受到生活的动力。

因为谢芳芳总觉得自己活在世上,就是给地球母亲增添负担,自己根本就一无是处,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啊……

这次来参加这个给初三毕业生狂欢的晚会,也是朋友硬拉着她来的,其实她对这种晚会没有任何兴趣。

开场时的几个小品与相声,还让她勉强笑了笑,可之后,就没有任何看点了,不过她的朋友极力推崇那个什么“钢琴小王子”吴迪,说那才是压轴好戏。

对于吴迪学长这位风云人物,她还是略有耳闻的,毕竟是学生会会长,在各种学校活动上,都会露脸。

不过谢芳芳对另外一个与这位会长名气读音相同的女孩更感兴趣,这个女孩可真是了不得啊,居然真的考取了全市第一,实现了之前的“狂言”!

而谢芳芳在发现这个吴笛居然也有节目演出,还是唱歌这项节目时,不由兴趣更大了。

不过,一般来说,学习好的女孩,在才艺方面肯定不怎么样的吧?

这首《隐形的翅膀》,完全就没听说过啊,她还特意去音悦网上查了一下,发现根本就没有,而后她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还是没有……

谢芳芳只能作罢,便耐下性子,等待后面的节目。

到张梦婷这位学姐演唱《流星雨之恋》时,谢芳芳不由点了点头,这位学姐唱得可真不错,有那么点小天后孙奕萱的意思了,她本人可是非常喜欢孙奕萱的。

稍有瑕疵的,则是张梦婷的台风不是很好,就站在舞台那儿,一动不动地演唱,虽然真的很投入,连眼睛都闭上了,可真的一点都没有明星风范……

若是这样的话,谢芳芳都觉得,自己还不如听手机里孙奕萱的原唱呢,既然是现场演唱,那肯定要与观众互动才行。

连这位舞台“老手”张梦婷都让谢芳芳觉得失望,想来之后的吴笛,就更加不堪了吧。

吴笛出场时的女神模样,也没有镇住挑剔的谢芳芳,长得漂亮又怎样?

谢芳芳对此一向很不服气,认为容貌这种东西就是天生的,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追捧的地方,只有那些龌龊的男人才会喜欢。

当然啦,谢芳芳也承认是因为自己不漂亮,而产生了厌恶所有漂亮女孩的想法,不过她对吴笛的学习成绩,那真的是佩服的。

直到吴笛开始演唱这首《隐形的翅膀》时,她开口的第一句“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明明一句非常普通的歌词,比不上《流星雨之恋》的华美,可却一下子击中了谢芳芳的心灵柔软之处!

谢芳芳看着舞台上洒脱大气的吴笛,她似乎天生就懂得如何掌控舞台,在一边投入感情进行歌唱时,更有一些可以增加感染力的肢体动作,还敢于在走到舞台的最前方,让观众更加观赏到耀眼如太阳的吴笛女神!

吴笛,似乎永远都不会怯场,不会像小女生那般害羞,整个人有着一种如同男儿般的洒脱大气,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中,更是蕴含着一种坚韧到极致的力量!

谢芳芳在吴笛那充满力量的歌声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也许吴笛是最适合翻唱那些纯爷们的歌的女孩!

至少,她能够唱出男生的感觉,这并不是说吴笛的声音像男生,相反,吴笛的声音真的非常柔美,如同清泉叮咚一般悦耳,可她偏偏就能唱出一首歌真正的灵魂,哪怕那首歌更适合男人唱的!

这个念头只是在谢芳芳脑中一闪而逝,她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人,只是凭借着自己的直觉而已。

而很快,她就为吴笛的演唱而深深的着迷了,作为一个非常挑剔的女孩,她都找不到吴笛这演唱有什么瑕疵之处!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便是吴笛的唱功和演唱技巧不怎么样,但这却是可以理解的,吴笛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啊,然而她却凭借着她那完全投入的感情,唱出了整首歌的灵魂!

在第一个高.潮过后,谢芳芳就已经彻底被触动了!她的胸腔中,充斥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她忽然想到了吴笛在那次国旗下讲话中的内容……

谢芳芳当时听了其实心里是不信的,哪怕有人证实吴笛之前是个胖妞,可谢芳芳怎么也无法相信,一个胖妞瘦下来,竟然会这么漂亮,所以她对吴笛的那次演讲,也就听听就过去了。

不是每个人,都会像那个技术宅周默那样“傻”,都过了中二的年纪了,还谈什么梦想?

谢芳芳没有梦想,她总觉得自己太普通了,无需做什么不现实的梦。

但听着这首《隐形的翅膀》,脑中自然而然代入到吴笛的身上,她从胖妞、成绩中下的学生,一步步成为女神、学霸,是不是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她飞过了绝望呢?

既然吴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那她自己也应该有的吧?

每个人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谢芳芳忽然顿悟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唱了第二段高.潮,只见她站在舞台的最前方,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演唱之中——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谢芳芳只觉得自己积累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她捂着脸,泪流满面……而她的周围,则是一片疯狂!显然也都被吴笛的歌声深深地感染了!

谢芳芳流泪,是觉得自己以前真的过得太不值了,为什么不能像这位吴笛一样,通过自己真正的努力,真正成为那九天之上翱翔的雄鹰?!

此刻,以前的我死了。

此刻,现在的我重生了!

我,谢芳芳,想做一个永远积极向上,努力奋斗的人,哪怕我再普通,但当我拥有这样的生活态度时,我便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真的谢谢你。

谢芳芳擦干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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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心悦诚服]

像谢芳芳这样产生共鸣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

更有那些以为吴笛一定会丢脸的学生,或是以前一直就看吴笛不顺眼,嫉妒她、谩骂她、诋毁她的学生,在吴笛的歌声之中,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

他们发自内心地感到愧疚,这样一个像是天使一般的女孩,为何要那样对待她呢?

“服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唱得实在是太好了,完全没有任何瑕疵!”

“靠,我本来还以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个错误的决定,没想到吴笛的歌也能唱得这么好,这首歌还是原创的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又会写歌又会唱歌,完全可以当一个原创音乐人啊,我觉得凭借这首《隐形的翅膀》,便能在音悦网一曲封神!”

“这次毕业晚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能够听到这么美妙的歌声,早就该让吴笛代替蒋文的!我之前还觉得张梦婷已经唱得够好了,可与吴笛根本没法比啊!”

吴笛这一曲结束后,同学们在从那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时,便开始了疯狂地讨论……

而吴笛则说了一声谢谢大家,并深鞠一躬后,潇洒地离开了舞台。

在座位上的李浩乾,这个时候已经完全呆滞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震惊,这真的是吴笛吗?她什么时候歌唱得比蒋文还要好一百倍了!?

李浩乾旁边的唐凯,则在与另外一个同班同学聊得非常激动,唐凯觉得自己都要变成吴笛的脑.残粉了!

他刚刚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直接激动地站到了椅子上,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激动!

而现在他则激动地对身边的那位同学说道:“唱得太好了,蒋文没参加这个晚会,实在是太好了,要不然我们根本就听不到吴笛这美妙的歌声!”

“对对对,唐凯你说的太对了,蒋文什么的,完全没法和吴笛相比,无论哪一点都比不上,也难怪李……咳咳,总之这个晚会来得太值了,那些没来晚会的,肯定会后悔死的!”这位同学无比赞同地说道。

他其实刚刚想说,难怪李浩乾会毅然与蒋文劈腿,去向吴笛告白,可惜人家吴笛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李浩乾。

其实这位同学都怀着阴暗心理猜测,以吴笛那种清冷孤高的性子,怎么可能去写情书给李浩乾,这事不会也是某些人针对吴笛的阴谋吧?

反正现在他是真的一点都不信那些抹黑吴笛的谣言了,吴笛这样的完美女神,怎么会有什么瑕疵之处?

这首《隐形的翅膀》不仅触动了无数参加晚会的学生与老师,更是再次给吴笛笼罩了一层耀眼的光环!

吴笛这样有才华的女孩,绝不可能为了钱去做什么无下限的事情,因为她凭借自己的才华,就能一辈子不愁钱花!

这个时候,唐凯当然注意到了身边沉默的李浩乾,他自然不会去质问李浩乾,说你刚刚不是断定吴笛不会唱歌,而是去舞台上搞笑的嘛,还说吴笛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但现在吴笛将这首原创歌曲《隐形的翅膀》演绎得这么完美,你还有什么话说?

唐凯心里愈发瞧不起李浩乾这个完全无法客观看待吴笛的家伙了,对方也不过就是礼貌地拒绝了你的追求而已,可你却一个劲地黑人家,这还有没有一点男人的胸襟了?

唐凯却不知道,李浩乾现在自己都完全迷茫了!

因为李浩乾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不认识吴笛了。

就算是小时候的吴笛,也就仅仅有一副精致如洋娃娃的容貌而已,除此之外,她最大的优点似乎就是性格非常温柔,总是十分软弱、内向。

所以吴笛就算拥有好的嗓音,却没法将嗓音转化为歌声,她似乎本来在唱歌上就没什么天赋,而一旦在人群之中被人围观,她就会觉得非常紧张,她就像一只怕生的小兔子。

在吴笛因为家庭原因“自甘堕落”之后,她连以前那出色的容貌与身材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她成了一个遭受着别人冷眼的胖妞,她总是坐在角落之中,极其孤独。

可吴笛身上依然不具备“坚强”这个特点,她完全就是一个一无是处、软弱可欺的胖妞!

但不知道从何时起,吴笛真的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通过别人难以想象地努力,终于将自己的容貌与身材回复原样,然后她不断地充实着自己,甚至拿下了中考状元……

而在此刻,她将自己的美丽耀眼,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让无数人为她痴狂!

李浩乾忽然弯下腰,抱着自己的头,心中的悔恨与痛苦,到达了极点……

他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她了。

吴笛回到后台的时候,张梦婷面色复杂地看着刚刚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女孩,她之前因为嫉妒而想要将吴笛踩在脚底的心理,已经完全消失一空了。

张梦婷还是个比较正常的女孩,不像那位蒋文,喜欢用生命来卖萌,拼命地去作死,结果被不动如山的吴笛狠狠抽了脸……

张梦婷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连嫉妒都已经失去意义的地步。

所以她向吴笛露出一个笑容,语气恭维地说道:“吴笛,刚刚你唱得实在太棒了!我从来没想到你歌唱得这么好。”

吴笛这次也没有过于谦虚,她对自己的发挥也很满意,所以她也露出了让女孩都看了觉得刺眼的灿烂笑容:“谢谢,你刚刚唱得那首《流星雨之恋》也不错,我觉得很好听。”

张梦婷被吴笛这么一说,心中最后的一丝芥蒂尽去,人言吴笛是个高傲的眼睛长在头上的女孩,这完全就是谬误嘛,眼前的少女,虽然因为太过优秀而给了别人太大的压力,可却真的一点架子都没有!

其实吴笛会给人那样的印象很简单,那是因为别人离吴笛太远,距离越远,自然就会认为对方似乎很难接触,但真正与吴笛接触过的人都会发现,吴笛对待别人,真的很宽和。

或者说,她根本就不在意别人如何轻浮地对待自己的人生,因为能够重来一次的她,懂得生命的珍贵。

吴笛啊,光顾着对自己严厉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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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音乐制作人]

场下那么多观众对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反应如此剧烈,可别忘了,还有一个人对这首《隐形的翅膀》更加深有体会。

那人自然便是弹钢琴的吴迪,明明他已经在音乐室中,听过了对方的演唱,可当时的他却没有现在这么大的触动。

吴迪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可他也感觉到了,少女今日在舞台上的发挥,显然太出色了,那种全身心投入的灵魂歌唱,甚至将他的钢琴水准都提升了一个境界!

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总之,他为她这次完美的演出,感到骄傲与自豪!

而在这个时候,那些还在拍摄晚会的媒体记者们,此时脸上都带着一种兴奋的神色:

“幸亏我留了下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新闻吧!我新闻题目都想好了!就叫《中考状元展露歌喉,震惊全场》,如何?”

“这个头条太普通,应该是《独家揭秘:未来歌坛天后之不为人知的风流往事》……”

“哈哈,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给人这么大的惊喜,这首《隐形的翅膀》如果真的是她原创的话,那我都可以想象,那些娱乐公司挥舞着支票来签下这个未来之星了!”

“若真是如此,那我就真心服气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竟然有如此才华,放眼整个华夏,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我反正觉得我特别幸运,明明我作为煌萌的记者,是留下来关注那位爷的,不过却阴差阳错之下弄到了这样绝对吸引眼球的新闻,要是一直有这样的运气,看来不用多久,我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喂,醒醒吧,王大锤兄弟。”

……

由于吴笛的一首《隐形的翅膀》太过震撼人心,导致后面“钢琴小王子”吴迪的钢琴独奏完全成了鸡肋。

不少学生似乎都还沉浸在刚刚少女那充满了感情的灵魂歌声中,有的甚至还在争论这首《隐形的翅膀》到底是不是吴笛的原创……

吴迪对此似乎也早就意料到了,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会说连他自己都沉浸在之前的高.潮余韵之中吗?

不过无论如何,吴迪还是波澜不惊地完成了他的钢琴独奏,他现在的技艺,真的非常不错了。

这次毕业晚会,在一片欢乐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怕是许多年以后,在场的学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场注定让人铭记的晚会,因为这是那位传奇人物一步步走向巅峰的开始!

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优秀的新锐音乐制作人,比较年轻,才二十七八岁,处女座,她这次来看这个初中生的毕业晚会,自然是受人之托,主要还是为了考察那位吴大公子的琴技到底如何。

顾雅君本来对这次上头交代下来的任务比较排斥,她是个很自负的女人,能够进入煌萌传媒工作,她觉得非常荣幸,可是让她来考察评估一个少年,尤其是这位少年还和高层沾亲带故,她觉得自己很难做,哪怕上头的领导对她说一定要用最客观的态度来评估。

毕竟顾雅君在音乐上对别人真的非常挑剔,若是这位少年达不到她的要求,她绝不会因为少年的身份而给他留面子的,不过顾雅君虽然年轻,却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所以这也是她觉得很难做的原因。

当然,顾雅君不知道的是,这次可是有不少像她这样的人来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聂馨予想知道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位资深钢琴家说得那样优秀,毕竟到了她这样的地位,有时候真的很难判断对方到底是恭维的话还是实话。

直到吴笛出场之前,坐在前排看着晚会的顾雅君差点睡着,她愈发觉得心情烦躁,身为一个完美主义的人,她心中的目标可是非常远大的——她要制作出最顶尖的音乐,培养出国际巨星,引领时尚的潮流!

可惜在这个万事都讲究资历的国度,而且又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她,感觉就像是在带着镣铐起舞一般,难道自己真的要慢慢蹉跎到成为“业界资深音乐制作人”时,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毕竟以她现在的资历,煌萌传媒旗下几个娱乐公司签下的璞玉新星,都轮不到她来亲自调教,真正轮到她手上的,全是些废物而已!更别说那些璞玉新星,也完全忍受不了完美主义的顾雅君的苛刻要求……

玩音乐,可不是说坚持与努力就行的,这是一件非常讲究天赋的事情!

顾雅君觉得自己这次白来了,直到吴笛惊艳出场时……

不错,单论外表,这个少女有当偶像歌星的潜质,可惜顾雅君向来看不上什么偶像歌星,异常完美主义的她,觉得自己培养出来的,不应该是歌手,而是歌唱家。

待到吴迪的钢琴声响起,顾雅君不由精神一震,没想到这少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嘛,以她那专业的眼光看来,少年的基本功真的非常扎实,显然浸淫钢琴多年……

顾雅君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任务应该没必要犯难了,这个少年,在钢琴上确实是一块好材料,不过也轮不到她来指点了,毕竟她确实不是钢琴专精。

而真正让顾雅君激动起来的,却是吴笛的歌声!

吴笛一开口,顾雅君在暗暗赞叹对方嗓音的时候,完美主义的她却一下子就发现了对方在唱功与技巧上的稚嫩……

然而让顾雅君这个专业音乐人都感到震撼的是,这个少女居然完全将自己的感情融入了歌声之中,她是在用灵魂歌唱!

顾雅君的脑袋中只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一块璞玉!一定要签下她,若她能够亲自调教这个少女的话,两人合作,或许真的能实现她的梦想!

在少女的歌唱之中,顾雅君用最苛刻挑剔的眼光关注着少女,她一直能够保持一种超然物外的客观,愈是观察少女,她自然就愈发觉得少女的优秀,她甚至感受到了少女对完美的追求!

这个少女,太符合她的心意了!

少女的嗓音,天生就是用来歌唱的!

待到少女唱到整首歌的高.潮时,饶是顾雅君依旧保持着客观的心境,却也忍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起了鸡皮疙瘩,那种被音乐触动灵魂的感觉,让她异常愉悦!

少女啊,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法……不,灵魂颂唱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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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难以理解]

顾雅君见到吴笛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卸了妆,连衣服都换回了原来素雅的样子。

看到吴笛那清丽无双的素颜,顾雅君在心中暗赞一声,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美人坯子,素颜的样子都这样楚楚动人。

真是一块璞玉呢……顾雅君再次在心底感叹着。

有这样的容貌,再加上她的歌喉,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少女成为一颗巨星……只要少女不浪费她的天赋。

顾雅君来到吴笛面前,脸上浮起职业式的笑容,她先向吴笛打了招呼,发现对方也毫无失礼地回应了。

这不由让顾雅君暗暗犹疑,莫非这个少女是什么大家族出身,待人接物都让顾雅君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

大概可以用不卑不亢来形容这个少女,“不卑不亢”这个词,说起来挺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却很难,若是遇到什么大人物,你极力提醒自己要“不卑不亢”,那说明你内心深处已经将自己当成卑微的存在了。

顾雅君虽然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她却认为自己在一个初中生面前,绝对是有心理优势的,可与这位吴笛一交谈,她发现事情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吴笛你好,我的名字叫做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音乐制作人,我觉得你很有潜力,想签下你好好培养,然后出道当歌星,你觉得怎样?”顾雅君终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她拿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吴笛。

说真的,顾雅君从来没有做过类似星探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都干巴巴的,可她心中却还是非常自信的,因为她相信每个漂亮的女孩心中,都有一个明星梦。

“谢谢你的看好,不过我更喜欢好好读书。”吴笛接过名片,睁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一脸萌态可掬的模样,却说出了她心里的实话。

“既然这样……什么?你说你更喜欢好好读书?”顾雅君惊讶无比地说道,心里蹦出一个词——坑爹!

顾雅君耐下性子,苦口婆心道:“你读书为了什么,以后自然也是工作赚钱,可当明星,那可是名利双收!甚至还有可能嫁入豪门……可能娱乐圈的名声确实不好,但我们煌萌传媒旗下的娱乐公司,绝对是正规的,你不用担心。”

“对不起,我还是更喜欢学习,而且我不缺钱的,想要出名也很容易。”吴笛依然说着自己的心里的实话,“你说的这些,刚刚已经有不少人和我说过了,而且比你说得更诱人,我都拒绝了。”

吴笛拿出了一叠名片,脸上依然显得十分淡然,名利于她如浮云,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学习,金钱什么的,只要够花就行了,她又不去买什么逼格高的奢侈品,稿费加奖学金,完全够她挥霍了。更别说等到小姨的《盘龙》完全火起来之后,那更是不愁金钱了。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的格局太小,都穿越到平行世界里,还不赶紧去赚钱、搞实业、争霸天下……

若她还是男人的话,或许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会促使她去做这些,可变成女孩的吴笛这辈子真心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已,自己最喜欢的人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是读书、学习,她觉得直到现在都活得挺自由自在。

除了学习之外,其他事情对她来说都是玩票性质的存在,来了兴致时,就玩一玩,或是遇到吴迪这小子请求她的帮助时,那作为大神的她,当然要有大神风范,帮一帮这个熊孩子。

当然,吴笛不知道的是,别的人反而觉得吴笛活得太累,平日里对自己那么苛刻,她太专注、太认真了,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啊,这不是钻牛角尖吗?她的心理一定会被巨大的压力给压垮吧?

然而吴笛却自得其乐,毫无任何压力,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获取知识对她而言就像是吸食毒品一般,简直让她上瘾……她会说做竞赛题什么的,已经完全没法给她带来快感了吗?

吴笛现在正在拼命阅读这个世界的名著,她似乎发现自己在阅读的时候,精神上可以品尝书的味道……当然,她可没有吃书这项她极为羡慕的技能。

不过,她确实想要借鉴一下《文学少女》的写作手法,写一部通篇化用这个平行世界名著的作品,主角当然就是能够吃书吃出各种味道的远子学姐啦,超萌的呦。

嗯,在写《文学少女》时,一定要把自己的头发也弄成她那样文学少女式的发型,只不过自己与天野远子的性格,那真的是天差地别。

所以,大概这世上真的没有人会理解吴笛对学习、知识的执着吧?

顾雅君忍不住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将这些名片都扔了?”

“那是一件不符合淑女规范的事情吧,我挺尊重你们的。”吴笛想都没想就答道。

顾雅君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完全茫然了,她原本以为少女会因为自己被看中,而非常惊喜地以当明星为自己的梦想,可惜少女居然用最让她难以想象地理由拒绝了……

读书?学习?别开玩笑行不行!

这世上热爱读书的人有很多,热爱学习的人更多,可明明读书、学习这件事,只是达成一些其他目的的必要手段而已,谁真的会将读书、学习当作目的?

天呐,这个女孩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吗?完全没办法理解她那外星人的思维啊!

在吴笛向她再次感谢与道歉并离开后,顾雅君都久久没回过神来。

难道就眼睁睁地放走这块璞玉?

顾雅君觉得太不甘心了,她明明觉得自己与少女合作,可以真正实现她的梦想……

对了,梦想!

顾雅君仿佛想到了什么,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她觉得自己应该庆幸少女对当明星这种事不感兴趣了,否则少女肯定会被其他人抢先下手了。

没必要用什么名利去诱惑少女,她永远也不吃这一套,但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她的话,一定可以的!

顾雅君豁然开朗——少女没必要去抛头露面的当明星,她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而自己,只需要制作出完美的音乐就行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在不参杂功名利禄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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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

吴笛很快就将刚刚的什么毕业晚会啦、记者采访啦、星探劝说啦各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忘记了,她就没觉得有多触动。

要说触动的话,还是自己在唱《隐形的翅膀》时,觉得这首歌也把自己唱得感动了,她忽然发现,似乎自己没事也可以唱歌玩?

没错,那些明星的歌,哪有我唱得好?

吴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脸上又出现了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神情……

好吧,她大概永远也改不了这个独自沉思时,让人哭笑不得的“缺陷”了,所幸她在别人面前很少露出这种“荡漾”的神情。

大概也只有吴迪这小子,会觉得女孩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而在更多的人眼中,女孩的形象会渐渐向“完美”这个符号转变。

他们在想起女孩时,第一印象大概就是“完美”,然后连女孩的样子、声音都通通模糊了,样子很美声音也很美,然后就没了……或许唯一记得的一点,就是女孩是个特别喜欢安静读书的乖乖女,很刻苦认真。

有时候,能够让别人记住吴笛的,怕也只有她的缺陷了,所以她的缺陷反而是一种萌点了。

吴笛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终于要开始享受悠闲的暑假时光了。

她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总是洁净温馨的小套房,小姨王静姝总是将它打理得很好。

在暑假开始之前,以吴笛的性格,当然是要制定一份完美的暑期作息表,能够回到这十五岁的灿烂青春时期,她非常珍惜自己的时间,她觉得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该花费到有意义的事情中去。

不过她所制定的作息时间表,还是非常科学的,她每天给自己两小时的弹性时间,以应付各种各样的琐事,而其余时间,当然是投入到学习中去了。

自从与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吐纳术与鞭法之后,她也从来没有懈怠过,哪怕这两件事情对她来说好像是无聊的事情,她也能凭借自己那非人的毅力坚持下来。

吴笛其实知道,这种毅力,是她的“隐形的翅膀”,是她真正的财富。

其实这两件事并不浪费她的时间,她在修炼吐纳术时都是直接在睡觉时修炼的,第二日她依旧觉得精神饱满、力气增加、皮肤更加细腻光滑,让她惊奇不已。

总觉得修炼这种“神功”,比使用什么保养品都给力啊,毕竟那些女人所用的物品,多多少少有些化学物质,果然美女还是更加纯净天然一些比较好。

而鞭法什么的,当然就是早起出去锻炼时练习了,她每次练完后,似乎发现自己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稍稍可惜的是,总觉得一个人练鞭法有些无趣,要是有个人可以给她狠狠抽打就好了。

轻轻打开小姨的门,吴笛发现小姨戴着黑框眼镜,双手在那极为酷炫的键盘上抽着风,她正在极为认真专注地码字。

王静姝对吴笛那是真的非常信任的,在拿到《盘龙》的大纲、细纲、人设等等完备的资料之后,她便开动了马力,希望能够用最快的速度将它写出来。

哪怕这《盘龙》无法大卖,王静姝也不会辜负自家小外甥女的期待,她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废柴。

王静姝每日能够轻松码两万以上的字数,有了这么完备的大纲、设定,她觉得自己码起来太轻松了,她其实就是个空有手速、文笔,却没有好的创意、设定能力的写手。

以王静姝最低一小时五千字的手速,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在码字上就足够了,她还有大把的时间做她的“五毒”宅女。

吴笛轻轻将门关上,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当小姨有辰东的大气文笔、土豆的爽点把握、番茄的节奏结构,神机的创意设定,三少的手速毅力……这中原五白合体,谁敢与之一战?绝对可以横扫一切小白网文!

吴笛准备先洗个澡,然后就到这个堪比音悦网规模的最大的网络小说网站去看看,这“中原五白”的《盘龙》上传也应该有许多天了,大概自己帮小姨润色的开头已经完全上传完毕了吧,也不知道读者反应如何。

这个小说网站隶属于三大传媒之一的骄御传媒,其地位大概就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了,而其他两大传媒,煌萌传媒、银视传媒虽然也有各自的小说网站,可却并不注重,毕竟这个平行世界优秀作家都是靠实体书赚钱的。

怎么说这个《盘龙》的开头,她吴笛也是有参与的,她对自己的打斗描写,那可是真的很有信心的,而《盘龙》的开头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尤其是现在还基本上没有那个戒指里有老爷爷这样金手指的创意。

这个平行世界的网络小说,还处于开荒期,玄幻小说的主角基本上都是龙傲天或是创世神之流,虎躯一震,无数小弟纳头便拜,众女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莫名的气质”,然后就被“莫名的吸引”,最后就“莫名的一起大被同眠”……

而《盘龙》这种主角只有一个女人,更注重打怪升级的爽文,无疑就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让人眼前一亮。

更别说主角起初那个石雕师的副职业真的写得非常精彩,就好像土豆《斗破苍穹》中的炼药师一般,以及方想《卡徒》中的制卡师,这种副职业的设定,其实真的可以让文章非常有意思。

当然,这是对小白而言。

至于那些挑剔的老白,肯定是冷笑一声,老子早就明白你们这些写手的套路伎俩了,哼哼……然后自以为是的他,也怒而投身网文界,结果扑得姥姥家都不认识了,最终又开始学习那些他起初鄙视的套路伎俩——如果他真的想写网文赚钱的话。

吴笛对《盘龙》抱有很大的信心,认为小姨可以一书封神,如果集中原五白之功力都没法在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界横行的话,那肯定就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是世界!

中二满满的吴笛如此自信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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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请注意,本书的第二主线是文娱。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沐浴的美少女]

在盥洗室中,吴笛缓缓地脱下了自己全身的衣服,露出了她那仅仅穿着内衣内裤的完美身躯。

吴笛脑内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被身体同化,但在欣赏女孩的方面,依然是用男人的角度,所以说她的男性灵魂与其说消失,倒不如说真的已经成了她那“隐形的翅膀”,使得她一直渐渐转变成“男人心中的完美女孩”这一形象。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是用来给男人欣赏的,若没有千万男人追捧,甚至让亿万男人连追捧都不敢,只敢跪下膜拜,如何可称得上女神?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穿着内衣时的模样,显然比不穿衣服时的样子更加诱人,那是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吴笛很喜欢欣赏自己的美丽,因为她有十足的底气,而她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看着镜子中仅仅穿着清纯内衣的美少女,她那初具规模青涩胸部已经挺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在纯白的蕾丝罩罩周围,是白里透红的诱人肌肤,她的腹部没有一丝赘肉,可爱的肚脐眼实在诱人无比。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那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黑白分明的反差感,让人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她轻轻抚摸自己那精致的锁骨,纤细完美的手指以一种诱惑的方式点在自己的唇上,她的下颚微微扬着,眉毛微微挑起,脸上的神色显得极为高傲自负,仿佛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我果然就是最美的!

天上地下谁也救……比不上我!

她终于脱去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层内衣,不得不说,她在将自己的内裤从修长的美腿上脱下时,那个弯腰脱内裤的动作,简直可以让人血脉喷张……

她愈是这般骄傲,就愈发会让男人激发征服欲,想要将她狠狠骑在自己的身下,奋力地征服这匹骄傲的母马……

氤氲的雾气终于缓缓充斥在盥洗室中,吴笛那曼妙的躯体渐渐变得更加朦胧起来,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

女孩洗澡的时间确实比男人要长,不过吴笛在家一向只把自己洗澡的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她觉得再多的话,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了。www.hbyxedu.com

洗完澡之后的吴笛,愈发清丽不可方物,明明对女孩来说,适当的妆容可以增加她的魅力,可对现在的吴笛来说,最适合她的,却是素颜。

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在这个现代社会,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积累的毒素越来越多,皮肤肯定也没有了在婴儿时的娇嫩。

然而吴笛似乎可以保持她身体的天然纯净,皮肤依然像婴儿般水嫩润滑,让人抚摸起来的感觉极为舒服,也难怪王静姝非常喜欢遭受吴笛的“践踏”了,因为被吴笛那精美的小脚丫踩踏的话,那种嫩嫩的软软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吴笛裹上浴巾,先去吹头,她真的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如瀑的黑发,总觉得抚摸上去就跟绫罗绸缎一样,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自恋心态发作,才会有这种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自己有了这一头美丽的长发后,对其他女人的头发,都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虽说男性灵魂已经化作隐形的翅膀,但她却真的更加爱护、珍惜自己了,她永远属于她自己。

将头发吹干后,她终于穿上干净清新的衣服,她还是要赞一下,小姨的家务专精技能,简直就完全点满了啊!

宅女如果有这么一项技能的话,一定会很适合娶来当老婆的,因为她除了在二次元有些奇奇怪怪的爱好以外,在三次元绝不会给你戴一顶绿帽子,还会帮你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

如果再增添一项厨艺专精的话……咦,你确定这不是在说华夏最传统的贤妻良母?

吴笛在家的穿着一直都是比较随意的,她又是直接穿上恰巧可以裹住她臀部的长t恤,她便光着两条完美修长的大腿,走进了小姨的卧室。

这小姨的卧室,可比她更加富有女孩的气息,让她觉得非常亲切,有王静姝在,她才觉得自己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归属感。

王静姝还在噼里啪啦码着字,直到吴笛对她说道:“小姨,《盘龙》也上传了有三四万字了吧……反响怎么样啊?”

王静姝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她转向了吴笛,不得不说,戴着黑框眼镜的小姨,有一种另类的美感,这眼镜似乎都遮掩住了她身上那种简直要溢出来的二次元之力。

王静姝拿下眼镜,稍稍有些底气不足道:“好像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响啊,你应该也知道吧,这个男频主站的竞争,可比女频要激烈多了,一般女频的书都可以签.约,可男频的话,哎……”

王静姝总觉得自己一个五毒宅女,再加上吴笛这么一个学习、考试特别牛叉的学霸,要去征服男频的那些小白读者,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啊?

一般来说,少有女写手可以精准地把握住男人们看小说的爽点的,而男写手也少有可以写出精彩感情戏的,大多数男写手写得那不叫感情戏,是搞笑戏。

王静姝一边这样说,一边打开自己的作者后台,忽然发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她不由惊讶地点开了它,发现竟然是签.约短信!

“居然刚刚超过三万字第二天就来短信了,我不是在做梦吧?”王静姝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当初她投身网络小说界时,那可是写了二三十万字,申请签.约都没成功,那还是在签.约很容易的女频。

吴笛看到后台收藏都已经有六七十个了,她不由心中一定,只是安慰道:“小姨,没签约时有这么多收藏已经不错了,还是在奇幻这种大火的分类中。”

没错,现在是中式奇幻比较盛行的时代,而过了这阵之后,那就是真正的东方玄幻、修真仙侠为王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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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九章 玩票性质]

然后,吴笛又让王静姝将《盘龙》的界面打开——

总点击:1988,会员周点击:679,总推荐:286,总字数:34546。

看到这个数据时,吴笛微微点了点头,以“中原五白”这样一个新人的成绩来说,在没有推荐裸奔的情况下,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看到《盘龙》还没有封面时,吴笛不由皱了皱眉,道:“我怎么忘了这事了,一本网络小说没有封面的话,那可不行,小姨,等等我帮你弄个封面吧?”

王静姝点了点头,却还是问道:“笛笛你真的会弄封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画怎么画得那么好?”

吴笛差点想说自己以前泡过一个画画很好的文艺女青年,她只是“模仿”记忆中的那位女孩而已,然后再通过自己每日的坚持努力,将自己的技巧提升到了最完美的境界。

“哦,只是自己跟着网上的一些教程学习了一下而已。”吴笛随口胡乱敷衍。

这其实让王静姝感慨不已,作为一个五毒宅女,她当然对漫画非常感兴趣,如果自己会画各种各样的本子就更完美了,可惜她也看过网上的一些教程,最终还是一头雾水……果然自家小外甥女就是个天才啊。

不得不说,如果网上的教程真的那么容易教会人的话,那那些教人绘画的老师还有存在的必要?

吴笛觉得画画这件事成本低,那是因为她早就掌握了这项技能,只需要通过每日的练习来提高它了,可画画要入门,却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且吴笛虽然会画画,却不承认自己会画漫画,她的绘画技能,总觉得就相当于相机一样,能够将静止的美记录下来,可真要让她画那些富有动态、激情、张力的漫画,那就是为难她了。

不过若吴笛担当一个漫画的原作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她可以负责设定出漫画人物的形象,给出分镜,然后再交给专业的漫画家去完成它。

就好比现在她与小姨两人合作《盘龙》这部小说一样。

好吧,其实这全是吴笛的借口而已,要知道,真正的漫画家可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那些连载周刊的,如果没有助手的话,那工作量真的很大……

吴笛如果成为一个漫画家的话,那她绝对会成为富坚义博那样让无数漫迷咬牙切齿的存在——

时不时休刊,甚至十几页的画稿完全就不是画,而是大大的文字……

媒体们都会这样报导:著名美少女漫画家吴笛出去取材,休刊半年,遭粉丝寄子弹威胁!

要不就是,著名漫画家吴笛连续十五话未休刊创新纪录,粉丝们表示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然后吴笛出去取材,休刊一年,粉丝们表示男默女泪。

吴笛从来不喜欢被这种辛苦的事情拘束住,她还是最喜欢读书、学习,只有这件事,她觉得永远不会厌倦,而最让吴笛发自内心感到喜悦的是,这世上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辈子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

嗯,如果她真的想要玩一玩漫画的话,果然还是直接出同人志比较自由,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

现在吴笛甚至对给《青春祭》写小说这件事觉得厌倦了……大概是因为暂时没有金钱压力了?

也许马上吴笛会成为一个被编辑提着刀上门催稿的作家,毕竟她可是要进行新连载了,而她这次的连载,脑中可是完全没有现成的小说的,全要靠她自己写。

其实这些在吴笛看来,这就是玩票性质的东西而已,可她越是用纯粹的玩的心态来做,或许反而可以达到别人一辈子都难以达到的高度。

可以打个比方,如果说吴笛读书、学习是在积累内力的话,那写作、绘画甚至是音乐,就好比是武功招式,内力越深厚的人,所施放出来的招式,当然就会越强大。

吴笛永远是厚积而薄发的人。

此时王静姝将页面拉到了盘龙的书评区,果然发现这书评区还是比较冷清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新人写这样大热的题材,真的很难出头,毕竟那些大神写得更好更有趣,为何要看你这新人写的呢?

虽然书评区较为冷清,除去那些打广告或是网编拉人的,还是有几条比较不错的书评的。

“此书必火,完本必神,鉴定完毕!”——慧眼如炬者

“好书,作者文笔相当惊人,佩服!”——无法无天

“强悍的文笔,缜密的布局,短短三万余字便牢牢吸引了我,求更新!”——唯爱奇幻

王静姝看了觉得挺开心,然而吴笛却对这种书评是这样评价的:“万金油书评,肯定是骗精华的,不过看他们嘴甜,给个精华吧。”

“诶,笛笛别这么尖锐犀利嘛,说不定人家都是真心话呢?”王静姝忍不住说道。

“其实没必要在意什么书评的,什么样的书给什么人看,小姨你要坚信,只有我给你的意见才是最有用的,有些读者除了鸡蛋里挑骨头就不会做什么了。”吴笛依然充满了自信。

这次吴笛的自信可不仅仅来源于自身,她可是有她那个世界五大神护体的,在写小白文方面,没有谁比他们更出色了吧?

王静姝显然也没有反驳吴笛的意思,也许对某些作家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他的孩子,他很爱护自己的作品,然而对王静姝来说,她写书就是一个目的——赚钱,才不管自己的书被骂成怎样,反正只要赚钱就行了。

既然后台已经来了签.约短信,王静姝马上加了签.约编辑的联系方式,然后弄到合同之后明天就打印邮寄,对新人来说,合同其实是无所谓的,对底气十足的大神来说,合同更是无所谓的。

忙完这一切之后,王静姝随意点开一个门户网站,忽然看到一个自己这个城市的新闻——《市长公子酒后飚车,撞死路人七名》配得图片是一辆大概类似吴笛那个世界“法拉利”的跑车,上面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吴笛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新闻,顿时心中一惊,不会是吴迪这个熊孩子吧?这种事情可是真的会坑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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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一些新闻]

当王静姝点开这个新闻,吴笛看到这位市长公子原来是那位钱大市长的儿子之后,顿时便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却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先是某李姓商人与有活力的社会团体勾结,犯了各种各样违反法律的事情,官商勾结、草菅人命……

紧接着,这座城市的官场发生了大地震,钱大市长被病休,常务副市长被调离这座城市……

明明只是谋求常务副市长之职的吴定邦竟然成了代市长,想来过一段时间就成了真正的市长了吧。

这从正厅级到副部级可是非常大的一个跨步啊!有不少官员终其一生就止步于正厅级,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么……

吴笛在知道这个消息时,看到网络上自家“老爹”,戴着无框眼镜,国字脸上一脸正气,比划着手势在谈什么绝对要遏止某些歪风邪气,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团体,然后又整体谈了谈规划这座城市发展的问题,心中只觉得复杂难言——老狐狸现在还真是意气风发,比那个世界的父亲还要强势。

其实这样的官场变动放在她那个世界,完全是脱离实际的……

吴笛可是从那个少年时的自己身上知道了不少信息,在发现这个吴迪的身世,比原来那个世界的自己还要牛叉之后,就知道自己离“爸爸”“妈妈”太远了。

可吴定邦这副长相,又着实让吴笛觉得有种亲切感,这不是废话嘛,毕竟多少年的亲情了……奈何这位“父亲”不是自己的父亲。

算了吧,有小姨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就足够了,有无穷的知识陪伴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充实的事情。

而后,让吴笛觉得很可惜的是,《南方晚报》这个报纸居然以“造谣罪”被封杀了,有小道消息还说,一帮疑似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中的家伙,将整个报社都砸了!

而其他省市不少南方系的报纸,都出离地愤怒了,它们又再次批判华夏已经完全成了封建**社会!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倒也是事实,以前的华夏是一个人独裁,而现在的华夏,则是一群人独裁。

吴笛也挺为《南方晚报》叫屈的,因为她还等着看报纸如何吹嘘她的才艺呢,而以吹嘘的本领,显然《南方晚报》比较高,他们所报导出来的东西都写得非常生动,让她读起来觉得异常有趣,可读性真的很强。

不过,即使没有《南方晚报》,却也有其他报纸在报导她这个几乎已经在这个城市出名的中考状元。

连《煌萌日报》这样更侧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威报纸,都抽出一个版面来报导她这位优等生,当然,像《煌萌日报》这样的全国性报纸,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报社的。

《煌萌日报》对她这位中考状元是这样报导的,它首先采访吴笛的班主任曹老师,询问他对吴笛是什么样一个评价,曹老师对吴笛自然评价很高,说吴笛是他这辈子所教的最优秀的学生。

问:那么曹老师认为吴笛同学优秀在哪里呢?

答:吴笛啊,好就好在她的学习态度,其实初中的东西真的不难,可以说真的是谁更基础扎实,谁更细心,谁的解题更规范谁就可以取得高分,而吴笛同学显然就更胜在这一方面。当然,真正决定吴笛可以夺取全市第一的因素,则是她的文科,我甚至敢毫不客气地说,她的文科绝对是全市最好的!

问:可以具体说说吴笛同学文科上有多优秀吗?

答:我虽然是教数学的,但我也知道,要想要保持优秀的文科成绩,那肯定要多读书多积累,而这一点,正是吴笛所超越他人的地方,据我跟与我搭班的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了解,吴笛的阅读量之广泛,简直惊人,你们记者也应该知道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自己写的古文吧?

问:吴笛同学除了学习以外,在其他方面表现如何?

答: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倒是比较担心她的交际问题,因为我觉得她好像太孤僻了,不,倒也不能说孤僻,因为同学们去问她题目,她都会非常完善地回答,有人去和她聊天,她不会不理人家……啊,反正她在品德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吴笛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我以我的师德保证。

……

一问一答之中,吴笛这个才女学霸的形象自然跃然纸上,记者还采访了一些吴笛的同班同学,发现他们都对吴笛观感很不错,说她确实是个乐于在学习上帮助别人的优等生。

在这报导之中,自然免不了将吴笛那段《少年中国说》里最有气势的古文发在报纸上,要知道,在吴笛那个世界,毛爷爷年轻时,可是最喜欢梁启超的文章了,而这段“少年强则国强”则时常挂在他的嘴边。

不过《煌萌日报》也不知为何,却没有着重报导吴笛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只是略微提了一下吴笛在才艺上也有不俗的表现。

反倒是《银视快报》,在娱乐版块着重报导了吴笛在毕业晚会上演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后,为了吸引更多的人看有关吴笛的报导,添加的噱头自然就是吴笛那个耀眼的中考状元的头衔。

这年头什么都讲究眼球效应,《银视快报》的记者显然认为,正统地报导一个美少女考了全市第一没什么噱头,论起文章的扎实与专业性,《银视快报》可比不上《煌萌日报》,如果报导重复了的话,显然对销量不利。

于是《银视快报》自然出奇制胜,在这个新闻上,还配了一张图片,图片中穿着高档礼服带着小礼帽的吴笛站在舞台中央,极为投入地演唱着,显然这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然后下方的学生们都因为这灵魂般的歌声而疯狂了……

不得不说,这张图片看起来,倒还真像是某天后级的歌星演唱会的现场,只不过这些学生手上没有荧光棒、应援横幅之类的玩意,缺少粉丝的气场。

但不可否认的是,《银视快报》的这条新闻应该还是非常惹人眼球的,让人看到标题就产生想看的**,毕竟在一般人眼中,学霸这种生物往往是在学习上制霸,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会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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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天才]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是一名大学教授,社会地位自然还不错,按照平行世界华夏的阶级划分,夏薇薇家处于第五级,很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比较富足,衣食无忧。

夏建业教授的是古汉语这个学科,其实由于这个平行世界没有汉朝,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汉语、汉服的说法,但它们的本质却是相似的,只是名字不同,而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一直从未被异族他国入侵过,所以自然以本国文化为尊,在每年春节或是其他时候祭祖时,都会穿上汉服。

夏建业挺喜欢读书看报,像《煌萌日报》这种着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报纸,他是每期不缺的。

所谓高度决定眼光,可能在一些人眼中,《煌萌日报》上的某些新闻实在太过无趣,连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记者的文笔也不风骚动人,反而很平实,这样枯燥无味的报纸有什么看头?

可在夏建业看来,《煌萌日报》那平时报导中透露出来的一些国家政策,如果能够抓住机遇的话,肯定可以有更好的发展,不过他现在却没这样的雄心壮志了。

当一个轻轻松松的大学教授,夏建业已经满足了,他有一个美丽贤淑的妻子,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女儿在最近的中考中考了全市前十,已经让夏建业非常满意了。

悠闲地翻着《煌萌日报》,他忽然看到一个版面,标题是《专访——中考状元吴笛》。

这标题倒是一如既往的煌萌风格,非常平淡朴实,却又完全体现出了报导的内容,而不像某些报纸,喜欢取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标题,其标题与内容,完全就不是一回事。

夏建业对吴笛还是有点印象的,好像自家女儿与对方的关系还不错,对方生病了,自家女儿都主动去看望人家,而且自家女儿本来在理科上基础有些不扎实,常常因为理科而拉低整体成绩。

不过自从有了吴笛的帮助之中,自家女儿的理科成绩就渐渐变得稳定起来,可以说,夏薇薇能够考到全市前十,吴笛有很大的功劳。

夏建业不由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篇专访,他一边看一边点着头,这个吴笛确实是个典型的优等生,更让夏建业觉得难得的是,吴笛这个女孩品德确实不错。

由于华夏现在的风气真的不怎么样,意识形态极为混乱,导致校园中的学生,都已经没有他当年那么单纯了,越是竞争激烈的大城市就越是如此。

显然,资本与权力的斗争正在激化。

当然,吴笛即使很优秀,却也没有让夏建业太青睐,在华夏,这初中所学的东西与高中所学的东西真的是天差地别,有不少明明在初中都是学霸的优等生,到了高中之后,却在一次次竞争中灰心丧气,渐渐沦为学渣。

要知道,当初那些进入名牌高中的学生,基本都是凭着硬实力考进去的。

直到夏建业看到下面一段话时——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则国**,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夏建业一下子站了起来,死死地攥着报纸,眼神中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如果说之前吴笛给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普通的优等生的话,那这段气势磅礴的古文,则让他感到非常震撼!

若这真的是吴笛所作的话,那毫无疑问,这个十五岁的孩子绝对是个天才!

毕竟夏建业对古文可是非常了解的,他感觉这个水准的古文,实在不可能是一个即将成为高中生的少女所作,哪怕这个古文中确实充满了一些现代的气息。

恰巧夏建业的女儿夏薇薇也在家,她正在鼓捣贝司这件乐器,夏薇薇一直想组建一支乐队,在毕业晚会上发现吴笛居然能够将歌唱得那么好后,这个想法就愈发强烈了。

如果她真的能够组建出一支乐队的话,那一定要将吴笛请来当乐队的主唱!

夏建业拿着报纸来到了女儿面前,指着报纸上的那段话,向女儿问道:“这真的是你那位吴笛同学写的?”

夏薇薇看了看,脸上露出了一种自豪的神色,她点了点头,用一种崇拜的语气说道:“当然是她写的了,老爸你是不知道,小笛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她对古文的造诣,真的很深呐!”

夏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她父亲来到电脑旁,直接就搜索到了吴笛在毕业致辞上的讲话,短短五六分钟的讲话,视频的点击量却极为惊人!

夏建业默不作声地看完了视频,心中自然感叹不已,但却仍旧有些疑惑道:“这真的是吴笛自己写的吗?不会有高人帮她写的吧?”

夏薇薇脸上有些不开心,道:“老爸,你可别小瞧了她,以前她在国旗下讲话中,就说了几句非常好的古文,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在可都成了网上的热词,甚至有人将这些当作座右铭呢。”

说着,夏薇薇就直接将这些句子用度娘搜索,自然就能发现这些名句的出处,都指向一个人,那就是吴笛。

夏薇薇忍不住说道:“其实我倒觉得有一个人,她的古文造诣可能比吴笛还要高。”

夏建业这时还有些发愣,因为他正在咀嚼女儿刚刚嘴中说出的那两句极妙的古文,他其实很少接触网络,就算上网也是看一看国家大事,不会去看什么明星八卦,因此他才不知道网络红人吴笛的那些“光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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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嗯,这句子真不错啊,完全堪比我们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些名言警句!”

夏建业喃喃道,作为一个对古文非常热爱、造诣也非常深的教授,他脑子里可是记了不少古文,可以确认的是,他确实没有见过这句古文。www.justsou.com

而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让夏建业品味了好久,他忍不住对此点评道:“要说为魏辞大家,除了春秋战国时的楚原、宋佩以外,还真是很难找到与之媲美的,可惜这吴笛只写了这一句,若她能够写出整首的为魏辞的话……啧,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

自顾自地说着,夏建业才听到女儿的话,不由好笑道:“我承认,你的这位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大才女,她平日里应该看了好多书吧?”

夏薇薇点了点头,神色愈发敬佩:“我每次去问她题目时,她都在看一些让我听都没听说过的书,可不仅仅有中文的,还有英文的,也难怪她的英语作文可以拿满分。”

夏建业这才点了点头,他总算明白,《煌萌日报》中那位吴笛的班主任老师为何对吴笛的文科有那么大信心了。

夏建业不由感慨着,哪怕这个吴笛的积累确实非常丰富,但能够自己写出几乎可以与历史上的名人写出的相媲美的名句,这说明吴笛在文学上分明就是极有天分的,堪比某些历史上那些十几岁就名扬天下的才子!

“这是个天才!放到古代那就会被人夸成了文曲星下凡了啊,薇薇,你相信吗,若她能够一直保持这样的学习态度,日后华夏文坛,必定有她的一席之地!”夏建业如此评价道。

“吴笛现在的古文造诣真的已经很深了,你说还有人能够超过她,我可不怎么信。”夏建业觉得这世上出一个天才就足够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比吴笛厉害。

夏薇薇顿时就不乐意了,见到自家老爸一脸不信的样子,她轻哼一声,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上面可是记录了不少天净沙的妙句,别忘了,夏薇薇可是天净沙的脑.残粉。

而且,所谓“距离产生美”,在夏薇薇心目中,将她治愈得非常愉快的天净沙老师,处于一种神圣的地位,她觉得天净沙老师那些作品中所展现出来的,温暖、积极、完美、精致等等各种美好的元素,都让她的精神世界变得饱满充实起来。

更别提天净沙老师作品中的一些非常触动人心的句子,都让她摘抄了下来,随手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那可是大大的亮点。

夏建业皱着眉,拿起女儿的摘抄本,他其实对女儿的这个做法是非常赞同的,只有多积累,才能将文科学好。

夏建业当先就看到一首《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他脸上的怀疑神色,渐渐变得惊愕起来……

夏薇薇更加得意地说道:“老爸,你可没话说了,我觉得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真的很深,要知道,她的古文,可不是凭空写出来的,而是真正地融入了她的文章中,形成了一种风格。像这首楚词《天净沙》,可就是一篇小说里的题记。”

夏建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纠正道:“薇薇,你搞错了,这首《天净沙》可不是什么楚词,而是齐曲,虽然二者都能用来唱,可却还是有些差别的。”

好为人师的夏建业又随意讲了讲楚词与齐曲的区别:“我跟你讲啊,你看《天净沙》这首齐曲,全篇全押一个韵,显然就是明显的齐曲特征……而楚词……”

“好了好了,停停停!”夏薇薇捂着自己的耳朵,“不管是楚词还是齐曲,老爸你可不能否认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

夏建业微微一怔,拿着记事本的手便僵在了那儿,他抓了抓自己有些秃顶的脑袋,梗着脖子说道:“我倒要看看那个什么天净沙写的文章,哼,真以为写言情还能写出什么名堂来?”

夏薇薇鼓起了自己的包子脸,她从自己的房间拿出一叠《青春祭》的杂志,如果不是她和老爸的关系一向很亲近,她可真想把这些杂志拍到他的脸上,天净沙老师现在可是她最喜欢的作家了,老爸居然说“写言情能写出什么名堂?”,这可真是让夏薇薇气死了。

其实夏薇薇倒也能理解男人们的这种心态,觉得女人写的文,格局气度太小,无论什么题材的文,最终都会偏离到言情上去,而且部分女作家一写什么军事政治,绝对不忍直视。

然而夏薇薇却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格局气度真心很大,不是一般女作者可以比的,等等……天净沙老师真的是女人吗?

好像《青春祭》就从来没有曝光过天净沙老师的资料啊……夏薇薇不由胡思乱想起来,她觉得如果天净沙老师是男人的话,那该是怎样一位才华横溢的作者啊,居然能够写出这么好的女性向文章来。

这个时候,夏建业已经用一种挑剔的目光阅读起天净沙的文章来,主要是几篇古代架空言情……

不知不觉,夏建业面带微笑地看了一个小时,嗯,暖暖的,温馨的,治愈的文章可真是好看。

直到他看完《剑仙》,忍不住将书往桌上一摔,气呼呼道:“我就知道,女人写的书看不得,这什么狗屁结局,坑!”

夏薇薇已经在旁边上了一个小时网了,她笑嘻嘻地说道:“老爸,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怎么样?”

夏建业挠着自己的脑袋,实在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臆测完全是错误的,这个天净沙,她的古文造诣,怕是真的比吴笛都要高……

其实现代人凭空写一首诗词还是非常容易的,辞藻也不会比古人差,但能够在文章意境中随意作诗写词,完美地融入进去,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得好的,真要能够做到信手拈来的应景,那绝对需要高深的诗词功力。

“唔,我也不说什么了,以后有天净沙的文章,马上给我看。”夏建业一脸“我才不是真的想看她写的文,只是想鉴赏她的古文水准”的模样。

“噗……哈哈。”夏薇薇笑得很欢乐,她知道老爸已经承认了天净沙老师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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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联系方式]

顾雅君坐在咖啡厅中,看着手提电脑的屏幕,打开的浏览器中,竟然全是有关吴笛信息的网页。

顾雅君轻轻搅动着咖啡,便在此时,一位衣着光鲜的都市丽人坐到了顾雅君对面,将包包往真皮靠椅上一放,向服务员点了杯咖啡,然后对陷入沉思的顾雅君说道:“雅姐啊,这次把我找来有什么事?”

顾雅君这才回过神来,叹了一口气,脸上出现了一抹愁苦之色,她当日被吴笛那“读书、学习”的追求雷得不清,光顾着将自己的名片给对方了,结果却忘了要吴笛的联系方式,她就是想要上门用“梦想”这种中二的说法说服对方,也没个门路。

因此,顾雅君病急乱投医之下,只能寻求这位好友林子菁的帮助了,她如此说道:“这次来,主要是让你帮我找个人,我知道你是林大记者、私家侦探、狗仔队、私生饭,路子野得很……”

“停停停,我可就只是一名很正规的娱乐记者,别把什么其他的头衔往我头上套。”林子菁没好气地说道,眼神中却带着一丝笑意。

顾雅君与林子菁都是华夏传媒大学的学生,虽然不是同一个系的,但却是一个寝室的室友,而后两人的关系就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毕业后依然保持着闺蜜的关系,时常出来聚一聚。

而两人所从事的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个圈子的,一个是音乐制作人,还有一个则是娱乐记者,不过顾雅君却在煌萌传媒旗下工作,而林子菁则在一个**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不过这个杂志社,似乎与骄御传媒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得不说,华夏三大传媒集团的能量真不是说笑的,什么才能称作是一个传媒集团,当然是因为它的产业遍布各个信息领域,不仅是在纸质媒体领域,像度娘就是被煌萌传媒控股的,而银视传媒则控股了最大的聊天软件,骄御传媒则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站上颇具优势,它们都有各自的门户网站。

其实三大传媒集团在网络上的竞争,还确实有些势均力敌,很难分出高下。

三大传媒集团既竞争又合作着,都拥有极大的官场势力的它们,联合起来几乎垄断了整个信息产业,有不少私人小公司,都喜欢找其中一家作为靠山,这就是三大传媒的霸道之处了,若是得罪了三大传媒,那基本上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如果和你是正规的娱乐记者的话,以你的能力,就不会往在那个**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了,还不是因为那儿更自由,而要是去某些更加正规的娱乐杂志社,自然就被束缚了。”顾雅君如此说着,语气中却带着羡慕。

“哎,若是可以的话,我倒是也想去一个**音乐制作的工作室,可惜我不像你,还要养家糊口啊……”顾雅君又说了一句。

林子菁的父亲是一名天都街的金融高管,这天都街在中都市,这中都市可是华夏的直辖市之一,当之无愧的华夏金融中心,其中的中都证券交易所可谓世界闻名,而天都街自然与美利坚的华尔街相媲美,华夏无数金融人才都集中在此地。

所以可以想象,林子菁绝对是没有家庭压力的,所以她自然可以自由地做她喜欢的事情,比如当狗仔队、专门调查明星的**的私人侦探啦,网上某些明星的艳照,有的可全是她一手挖出来的……

当然也有某些想搏出位家伙,主动将艳照爆料给某些娱乐杂志,希望它们可以帮着炒作,这样自然就能扩大名气了。

林子菁忽然跑到对面,抱起顾雅君的胳膊,眯着眼笑道:“雅姐可别抱怨了撒,要不雅姐你嫁给我吧,我养你好了,反正我家老爷子从来不管我的感情问题。”

顾雅君点了点她的额头,只是道:“好了,别开玩笑了,我找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找找这个女孩的住处、联系方式。”

顾雅君点开了网上的吴笛的照片,其中那几张水手服的照片,可是最火的,她继续说道:“可能你不知道……”

还没等顾雅君说完,林子菁忽然道:“这不是吴笛嘛。”

“诶?你居然也知道她啊?”顾雅君一脸惊奇。

“超萌的啊!”林子菁脸上带着痴迷之色,“我搜集了有关她的所有照片和视频。”

随即,林子菁仿佛又想到了什么,捂嘴笑道:“我在骄御传媒旗下报社的一个朋友,可是因为这个吴笛而被上司大骂了一通,就因为他只采访了吴笛的毕业致辞,后面更加精彩的毕业晚会却因为思维定势而错过了,结果使得这一期报刊上有关吴笛的报导,严重落后煌萌与银视……”

“别用其他话题来转移你就是个变态的事实!”顾雅君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我怎么可能是变态?”林子菁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只是喜欢萌萌的女孩子而已,不过我可以保证,我最喜欢的还是雅姐!”

“少胡言乱语了,既然你知道吴笛的话,那正好,我觉得她真的是一块璞玉,想好好培养她,制作出我心目中的音乐。”顾雅君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

林子菁收敛了笑意,作为最了解顾雅君的闺蜜,她感受到了顾雅君语气中的坚持,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说道:“雅姐,我当然是可以帮你的,要查吴笛的联系方式很容易,毕竟我父亲在实验初中有投资,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董事,可我要说的是,这个吴笛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娱乐圈有多脏你也知道……”

“行了,我知道你林子菁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娱乐记者,想要凭借一支笔揭穿这个圈子的丑陋,维护心中的正义,不过我顾雅君也不是那种拉皮条的,我只是想制作我心目中的音乐而已,那个孩子无需抛头露面,只要有她那灵魂般的歌声就足够了。”顾雅君保证道。

“好,这个忙我帮了,那我也预祝雅姐实现你的追求!”林子菁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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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聂馨予的关注]

聂馨予坐在办公室的高背椅上,她正准备欣赏这次自家儿子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为何自家儿子对这次晚会这么重视。

聂馨予对自家儿子,还是比较了解的,大概是因为对他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所以他整个人都很懒散,总给人一种得过且过的感觉。

其实要说故意对他进行放养式的教育,显然是乱找借口了,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夫妻俩太忙了,太顾着各自的事业了。

吴定邦就不说了,心中存着对华夏最高权力的执着,而聂馨予的眼光,则早就跳出了华夏,想要与世界上那些传媒帝国碰一碰,毕竟华夏三足鼎立之势已经形成,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两人对吴迪最大的教育,便是要做一个正直自律的人,这个“自律”倒也不是像吴笛那么夸张变态妖孽,而是在品德上一定要过硬,行为作风一定要低调,否则便有坑爹坑妈的风险。

哪怕吴迪没成材,那也不要紧,只要他别被有心人抓住把柄就行,华夏官场向来云波诡谲,要动正主时,往往会从各个方面下手,其中坑爹的二代们,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从前一段时间起,她却得知,吴迪居然主动要求上进起来,不仅是在学习上更加努力了,在其他方面更是再也不偷懒了,这无疑让聂馨予十分惊奇。

聂馨予打开了一个视频,这个视频可是煌萌传媒旗下的记者拍下来的超清视频,效果非常好。

很显然,这个视频便是吴笛所演唱的《隐形的翅膀》的视频,虽然吴笛唱出了这首歌的灵魂,但不可否认的是,整场表演之中,吴迪的钢琴伴奏与少女的歌声配合得天衣无缝!

吴笛出场的时候,聂馨予不由眼前一亮,心道一声,真是好容貌好气质!

然后她自然便发现吴笛身上的礼服与妆容,聂馨予的脸上露出一抹会心的笑容,她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的孩子,最近这么上进了。

不得不说,两人在舞台上给人的感觉真的非常般配,就像金童玉女一般。

这就是青春啊……聂馨予面带微笑着感慨了一句。

直到吴笛开口演唱后,聂馨予一直在安静地听着,而看着视频听这首《隐形的翅膀》,虽然也觉得颇为触动,因为它的歌词旋律确实很励志动人,可显然就不会像在现场那样心情激荡,人是群体性动物,往往会跟风行动。

聂馨予在看到吴笛唱到高.潮部分,所有学生表现出来的夸张样子时,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实在难以理解,因为她并不知道吴笛在学校经历的事情。

共鸣,这个词,很能解释吴笛的这一首歌为何能够引起这么多人那夸张的表现,因为结合吴笛从一个土圆肥学渣变身女神学霸的过程中,就能发现,她那双“隐形的翅膀”所给予她的力量。

然后聂馨予注意到的则是,自家儿子与这个女孩的契合感,也不知道是少年对少女更加了解,还是少女完全看透了少年,两人之间的灵魂,仿佛毫无隔膜。

聂馨予忽然摇了摇头,淡然一笑,觉得自己有些多想了,可她确实对这个女孩,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也许是因为这个女孩很“面善”?

不过以聂馨予在这个行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璞玉,若是好好包装一下,直接当个偶像歌手出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再拍个一两部青春偶像剧,操作得当,说不定人气就会一下子火爆起来。

当然,她对少女更大的兴趣,则在于自家儿子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聂馨予并不排斥自家儿子早恋,她认为这也是一种难得的生**验,毕竟有很多人过了自己的青葱岁月,就会说——我想早恋,可是已经晚了。

至于自家儿子到底能不能与对方永远在一起,聂馨予觉得更没必要考虑,以她的人生阅历来看,这种青涩的所谓爱情,少有可以修成正果的。

青春朦胧期的少年少女,在感情这样的事情上,其实全凭着一时的激情,可能各自都以为这是一份永不变心的真挚感情,可在分手后,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幼稚可笑。

然而,这一份幼稚可笑,却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在成年后,却再也找寻不到。

出于对少女的兴趣,聂馨予自然开始搜索一些少女的信息,她觉得少女可以唱出这么美妙的歌,想来应该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只希望她的成绩能够名列前茅,这才算真正的优秀。

聂馨予还没看桌子上的《煌萌日报》,她只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吴笛”,她顺势用度娘搜索了一下。

这一搜索,可是让聂馨予又惊讶了一番,她发现这个吴笛好像在网上的人气很高啊,度娘吴笛吧,关注人数居然已经上千,这对那些有着千万关注的大吧来说或许连个零头都比不上,可别忘了,吴笛仅仅只是个初中生而已,从来没有被什么娱乐公司包装宣传过,能有这么多的关注者,已经非常不错了。

但当聂馨予看到下方一些对吴笛不利的报导时,脸色就不好看了,因为这报导说吴笛是个早就被富商包养的拜金女,还是什么只要有钱就能上的校妓……

聂馨予对吴笛的观感顿时有些差了,倒不是说她会轻易相信这样的报导,可所谓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世上总不可能有人去故意抹黑一个优秀的女孩吧?

在聂馨予想来,吴笛既然能把歌唱得那么好,平日里在学校里一定很高调,没事喜欢炫耀,然后被某些看不惯的人,揭穿了她的一些老底。

直到聂馨予随手点开这个网页,然后她看了看评论,果然又愣住了!

她发现自己之前的主观臆测好像真的全部都错了,因为这些评论,除了一些不了解事实情况,就无脑跟风黑人的以外,大多数了解事实情况的网民,直接上干货把这则新闻打脸打得啪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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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清者自清]

干货是什么呢?

当然是吴笛这次在中考中取得的成绩,还有她那毕业致辞中激励人心的讲话。

谁能相信一个成绩极为优异的中考状元,是什么校妓?

谁又能相信,说出“少年强则国强”这段激励中二少年的古文的才女,是什么品性不好的拜金女?

更别说连实验初中都几乎都已经拿吴笛来当作自己的宣传大使了,若她身上有什么瑕疵污点,肯定会被查出来的。

若不是蒋文这个因为感情以及心中的嫉妒而歇斯底里的恶毒少女,利用家中的天然容易造谣的势力去黑吴笛,别人怎么可能如此轻易被迷惑。

然而不得不说,她越是黑吴笛,当真相越来越清楚的时候,人们反而对吴笛的观感更加不错了,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某偶像组合在经历黑海事件后,反而一飞冲天,成为当红天团一般。

因为在抹黑吴笛的过程,那些本来就摇摆不定的人剔除了粉丝这个团体,剩下的全会是一些死忠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实验初中的老师与同学,自发地在网上维护这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几乎都被吴笛的那一首《隐形的翅膀》所征服了——

“我是和吴笛一个班上的同学,名字叫做陈斌,我可以保证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因为这全是我亲身经历的,吴笛在人品上真的没有什么好挑刺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自己那样苛刻自律的人,但她对别人却从来不要求什么,我去问她问题,她都会跟我耐心的解答。当时我看到网上一些抹黑她的言论,肚子里都快气炸了,如果她都要被黑,那这世道还有没有良心了?!”

“我是实验初中的一名老师,这些网络上的谣言,经过我们学校的查证,通通是假的!吴笛同学是市里的中考状元,品学兼优,连我们学校宣传册都是拿她来当封面的,所以我希望有些喜欢无脑跟风黑的网民,弄清事实再评论。”

……

聂馨予看到这里,心中的疙瘩渐渐消失了,而这个时候她也随手翻了翻《煌萌日报》,便看到在上面对吴笛的专访,其中那位班主任对吴笛的评价,可以说非常正面,这也完全证实了吴笛就是个无可置疑的好学生。

聂馨予这时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儿子会表现得这么上进,很明显,他是在追赶这个女孩嘛。

正处于十五六岁的年龄,当然还是比较单纯的,骨子里非常骄傲的吴迪小正太,觉得自己一定要配得上对方才行,否则哪有什么资格去追人家?

等随着年龄变大,有些男人就开窍了,发现其实要追一个女神,没必要比她还要优秀,只需要耐心哄骗、大方砸钱、循序渐进,或许就能将其俘获。

不过要说明的是,大方砸钱可不是真正把一捆钱扔到对方脸上,而是以一种更加委婉巧妙的方式,比如带着本来就有些拜金的女神去各种高档场所,给她买各种各样的奢侈品,让她充分感受你的热情与财力,最终在五星级宾馆中的豪华总统套房中拿下一血,想来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这个时候,聂馨予发现自己对这个女孩更加感兴趣了,也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命运牵引,她总想与这个女孩见一面。

她随手点开几个度娘贴吧中黑吴笛的帖子,自然便看到了不少得知真相的吧友,狂骂发帖者是水军与专业黑子,有水军还想辩驳一下,结果具有正义感的吧友,直接将吴笛充满正能量的毕业致辞与有人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链接发在了下面。

有些还是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看到吴笛展现出来的耀眼与优秀时,自然就会明白,这是正义吧友们,对这些水军与黑子们的打脸!

当然,真正能够让吴笛保持优质形象的,还是因为她没有瑕疵,作风上毫无任何问题,让人很难找到痛脚。

看到少女这般优秀,还可以将歌唱得这么动听,有不少网民纷纷宣称自己又成了吴笛的粉丝,还有学生说吴笛给了他积极向上的动力,因为他忽然发现,学习也是一件很萌很有爱的事情!

还有一个比较有争议的帖子,其楼层之高、回复数之多,简直让人咋舌!

一个度娘吧id为【摄影是一门艺术】的吧友,发了一个她跟踪了吴笛几天,并将吴笛的作息时间都记录下来的帖子!

这位名叫【摄影是一门艺术】的人,熟悉她的应该都知道,她是个神通广大的私生饭,其实这种“私生饭”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是基本没有的,大多是在韩国,而在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娱乐产业比较发达,所以各种狗仔队、私生饭当然也有很多。

这位私生饭据说是因为一开始就被吴笛穿着水手装的清纯模样所吸引,然后就对吴笛产生了好感,可在网上某些媒体爆出吴笛“不为人知的一面”之后,就感觉心里堵得难受,于是一咬牙,便又拿起了穷三代的单反,干起了私生饭的勾当。

其实她这位私生饭,还是比较有节操的,不像某些毫无下限的私生饭,去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她只是跟踪吴笛,并将吴笛每天做的事情记录下来而已。

这不跟踪不知道,一跟踪还真是吓一跳,因为吴笛每天的作息时间,简直太规律了!

吴笛在学校和家的时间是最长的,除了出门锻炼以外,几乎就不到哪儿去了。

很显然,这个帖子一出,简直就澄清了对吴笛的一切谣言,因为这位私生饭还在持续跟踪之中,而吴笛却依然没露出任何破绽!

这个时候,某些比较正义的有道德的吧友都看不下去了,纷纷要求这位“摄影是一门艺术”的私生饭停止做这样侵犯人家**的事情,人家才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而已,还有大好的未来,可不能毁了祖国的花朵。

当然啦,吴笛自己反而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因为她不玩什么度娘吧,觉得那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

看到这里,聂馨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自家儿子若真的喜欢上这个女孩,倒也是一件好事呢,因为这个少女总能给别人带来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聂馨予忽然更加想见一见这个少女了,当然若她知道这少女居然还是她那位婆婆的徒弟之后,肯定也会更加惊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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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六章 黑猫]

吴笛的暑假生活一如既往的规律,她总是可以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执行着。www.hljxwb.com

早上锻炼完了,她从公园回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喵”的声音,她不由停下了脚步,而后又是一声轻柔的猫叫声。

她不由循着声音向那儿走去,不一会儿,她便看到在一个纸箱子中,有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猫咪,它半睁着眼,露出了那碧玉般的眸子,迷茫地看着吴笛。

吴笛看到这只才手掌大小的黑猫时,只觉得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柔软情绪,她蹲了下来,轻轻抚摸了几下猫咪。

吴笛看了看四周,发现这大清早的果然连一个人都没有,而看这只小猫咪的处境,好像是被遗弃的模样。

“喵~~”小猫咪又弱弱地喊了一声,鼻尖却蹭了蹭吴笛的手腕,猫脸上带着一种天然的懒散迷茫,好像它并不排斥少女的抚摸。

“唔。”吴笛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这种萌力……完全把持不住啊。”

可惜吴笛身边没有其他人,因为若别人看到这位扎着马尾的美少女,蹲下身体,一脸宠溺地抚摸着小猫咪的模样,一定会觉得,这位少女才更加萌!

吴笛觉得非常奇怪,前世她明明对宠物一点都不感兴趣的……

不过,遗弃的喵星人什么的,果然决定要收养它了!

其实若非恰巧遇到这只被遗弃的黑猫,吴笛也很难生起养宠物的心思,毕竟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于是吴笛乐滋滋地将这只浑身漆黑的猫咪带回了家,她对猫咪的种类也没什么研究,不过想来这猫也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品种,要不然也不会被遗弃。

然而吴笛却小看了喵星人的萌力对女人的杀伤力,王静姝在看到这只浑身漆黑,唯有眼睛是碧玉一般翠绿的猫咪时,顿时大呼小叫起来:“笛笛,这绝对是小姨在玉兰大陆征战的魔宠!其潜力与噬神鼠贝贝有得一拼,你可真行,我本来不小心被教会追杀……”

一记手刀轻轻地敲在王静姝的头上,吴笛淡淡道:“别以为写了《盘龙》就真以为自己进了书中的世界啊,以前看你在写总裁文时,也没像现在这样电波!这是中二病你知道么?”

“那是因为我家笛笛构造的小说太有代入感了嘛,而且还把那只名叫贝贝的老鼠设定得那么萌,果断秒杀主站那些收宠物都是收各种龙收各种肉便器的渣渣!”王静姝如此说道。

不得不说,虽然吴笛确实是按照原版的《盘龙》构思大纲的,但在人设方面,主角林雷的魔宠贝贝,在原书中与林雷的关系是兄弟、战友,与番茄前一本书中《星辰变》里的那只宠物鹰差不多,只是品种变了而已。

但经过吴笛修改,这只魔宠简直完全就成了萌物,做出的一些举动,往往能够让人会心一笑,或大呼好萌,但在关键时候,它却是林雷真正可以依靠的伙伴,它的忠心耿耿,也绝对会让人津津乐道。

可以说,王静姝版的《盘龙》,不仅具有原版那种读来全身痛快的爽感,其塑造的人物更是鲜明了许多,在王静姝那不错的文笔下,仿佛跃然纸上。

还是一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王静姝忽然看着自家小外甥女,忽然说道:“你竟然说我是中二病?”

“难道不是?”吴笛一脸笃定,“自从你当网络写手以来,不,是宅在家中以来,思路就越来越电波,脑洞怕是要突破天际了,我都怀疑你活在二次元!这就是典型的中二病,认为自己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还具有什么邪气眼异能之类的东西。”

“咩哈哈哈哈哈!”王静姝仰天长笑,“明明笛笛你才是中二病吧,你也知道我睡得比较晚,所以总听到你会说这样的梦话——我是最美丽最强大的!伟大的我必将改变世界!这个世界,已经腐朽了……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咕……唔。”吴笛咬着自己的唇,微微低下头,脑袋上似乎冒出了蒸气,俏脸上飞起一抹红晕,显得如此娇羞动人,让人怦然心动,想要抱在怀中好好地啃一口,“小姨,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呜……”

捂着自己的脸,吴笛跑进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一下子扑到自己的床上,滚来滚去,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讨厌啊,丢人死了,怎么会说这样的梦话!一定是小姨胡说八道的吧!

吴笛真的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中二,她可是很成熟的!

她承认自己在私下里时很自恋,但绝对不是什么中二病患者!

“喵呜~”小黑猫一脸迷茫地看着这个世界,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呀,刚刚一不小心好像说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啊……”王静姝捂着自己的嘴,无良地笑着,她会说刚刚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娇羞的样子时,完全被萌呆了吗?

王静姝挠着小猫咪的脖颈,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不得不说,她身上的“中二病”完全就是矫揉造作出来的,学着那些二次元的人物恶意卖萌而已,一点也不天然,所以很难萌到别人,可自家小外甥女这个美少女呢,却真的是处于中二而不自知的状态,所以会让人感觉这个少女很萌很有爱。

故意卖萌永远只会是萌的最低层次,纯天然的萌才是真的萌。

王静姝其实很希望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多展露一些正常人的感情,而不是太压抑拘束自己,她都觉得吴笛对待自己太苛刻严厉了,让她都觉得心疼。

以吴笛的性子,她当然不可能真的生自家小姨的气,若吴笛是个真正的女孩的话,或许她在与王静姝的相处之中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摩擦,可吴笛心胸却真的非常开阔,能够与王静姝相处得很好。

而王静姝的性子也比较柔和,“宅”心仁厚,她是真的将吴笛当作了自己的女儿,虽然她的一日三餐都是这位女儿负责的。

吃饭的时候,王静姝忽然说道:“笛笛,这只黑猫总该取个名字吧,我也好去给它办个宠物证。”

“取名字吗?”吴笛一只手点着自己的下巴,睁着大大的眼眸,“要不叫黑子?”

“写作‘黑子’,读作变态吗?”王静姝笑着说道。

“郑叹或者说是黑炭?”吴笛脑洞一开,脱口而出道。

“人的名字?你不会以为这黑猫里有人的灵魂吧?还有虽然是黑猫,名字中再带一个‘黑’字感觉太俗。”王静姝继续吐槽道。

“嘁,那叫五更……唔,琉璃吧。”

“嗯,‘琉璃’这个名字不错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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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插画]

吴笛给《盘龙》做好了封面以后,让王静姝将封面传了上去,这封面是一条霸气非凡的华夏神龙(话说回来,中式奇幻没有中国龙碾压西方龙好意思叫中式奇幻?当然盘龙里没这种情节,不过到后期却依然有中国元素),其中盘龙两个艺术字也完美地融入到了画面之中,作者名自然是“中原五白”。

此时,吴笛正在为《盘龙》画插画,虽然在这个小说网站,已经可以在章节中上传图片了,但几乎没有网络写手会请专门的插画师画插画,那是实体那一块中轻小说这个体裁才必须做的事情。

值得说明的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在轻小说出版方面也比较发达,不过还是要比泥轰稍差,只因泥轰将轻小说与漫画这两个产业结合得很好,而且泥轰政府对这文化产业非常支持和重视。

而华夏毕竟要与美利坚竞争,尤其是军事、科技上,所以对文化方面投入不是太大,华夏最注重的是传统文学,传统作家的地位就挺高,毕竟是文人嘛,呵呵。而各种传统文学的奖项的奖金都挺高,使得不少有实力的作家都去追求“深度”“内涵”啦,若放在吴笛那个世界,肯定要被人骂作“文青”。

所以自然而然的,华夏便在娱乐文学上稍稍落后于对方,华夏有不少热爱轻小说与漫画的人,都远赴泥轰发展了,反正因为华夏实力较强,国人走到哪,都会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更别说泥轰其实对它那位美利坚爸爸怀恨在心,因为它阉割了泥轰,而随着华夏的越来越强大,显然同为黄皮肤的泥轰人,会更向华夏靠拢,毕竟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来就因为实力强劲,而未遭到过任何外部势力入侵。

泥轰会被美利坚掌控,全都是因为齐朝末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时,被钻了空子,否则它现在都还是华夏的属国呢。

聂馨予作为煌萌传媒的掌舵人,她的第一步,其实便是打开泥轰市场,奈何却迟迟找不到好的突破口。

而可以想象的是,若是网上连载的《盘龙》带着插画的话,肯定能够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盘龙》的质量本来就高,所以还是那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吴笛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减少那种不确定的偶然性,毕竟是平行世界,也不能武断地下定论——在她那个世界火爆的小说,放到这个世界也一定可以火得起来,所以有时候带点噱头是必须的,对新人来说。

吴笛本人的画风,并不是萌系画风,而是如她的文风一般,显得非常华丽精致唯美,她这个人,显然有些强迫症,画画时也特别喜欢抠细节,甚至力求做到人物衣服的衣角处的花纹都要清晰可见。

然而吴笛更加强悍的地方在于,她虽然抠细节,却又能够将细节完美地融入到整幅画中,而从整体来看这幅画,就会觉得非常大气、开阔,但若你要欣赏细节的话,却又会发现,它在细节上依然可用完美来形容!

显然,从吴笛的文风、画风中,都可以看出她“不男不女”的一面,因为一般来说,男人在格局上肯定比女人更大气,但在细节方面,又没法做得像女人那样好,而变态的吴笛女学霸,则既具有男人的大气,又拥有女人的细心……

所以,这就可以想象,吴笛的这个插画一出,随着《盘龙》的火爆,定然会引起acg领域的注意。

可惜吴笛有一点是硬伤,因为她太过于追求完美,喜欢死抠细节,所以她无论是写文,还是画画,都非常慢,因为她第一遍写文或是画画,那肯定都是草稿,最终要修改不少遍才能逼近她心中的完美。

至于真正的“完美”,显然是没法达到的,必须终其一生去追求才行,完美的不是终点,而是追求完美的过程。

当然啦,这指的是吴笛自己真正的原创,像盘龙插画什么的,她都是根据王静姝写出来的文章来幻想着画出来的,而若是吴笛脑子里有现成的东西的话,她改编起来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后期就算是修改,也不会费太多时间。

要论起来,吴笛其实真的不是纯天赋型创作者,或者说,无法与那些能够写文、绘画可以一气呵成的天才相比,他们在一气呵成的同时,还能保证质量,实在让人惊叹。

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吴笛在天赋上的瑕疵,却能够凭借她惊人的毅力与坚持去弥补,这让人觉得可怕的毅力,其实也算是天赋的一种了。所以,她的成就,绝不会比那些真正的天才差!

就在吴笛全身心投入到盘龙的插画中去时,忽然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发现竟然是吴迪这小子的。

吴笛本来又以为是这小子求文字鞭挞,却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件正事,原来是这小子请她去东方会所的饭局,好像是谢师宴加同学宴。

即使吴迪这次总分真的不行,可那的的确确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而已,而吴定邦现在可是这个城市的代市长了,马上就要真正成为一市之长了,以华夏这官僚资本主义国家的尿性,无论是他和哪所学校的校长打个招呼,对方肯定会给面子,甚至还会主动奉上特招吴迪的理由。

比如说有音乐特长啦,体育特长啦,或是直接给份超简单的卷子给吴迪做一做,然后表示这位同学确实不错,我们学校收了!这可是主动收获大市长人情的机会,这些人精一般的校长又怎么会放过。

本来吴笛想直接答应下来,可忽然一想,既然是这样的饭局,那肯定会遇见“父亲”与“母亲”……

这两位可是上辈子最疼她的人啊,可现在,即使互相站到对面,却也无法相认吧?

吴笛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因为她暂时还真的想不到该如何面对这两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父母”。

就在这个时候,音乐制作人顾雅君,却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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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简单的追求]

站在吴笛家门口的顾雅君,心中有些忐忑,其实她都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执念了,或者说,有些犯二了。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上好苗子真的有很多,华夏本就是地大物博,出现各种各样的天才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笛自己不愿意踏入娱乐圈,也不会有人来逼她,因为谁都知道,娱乐圈这个圈子,想要进去当个风风光光的明星的人,远远比不想进去的“傻子”要多。

所以哪怕当日有不少星探、制作人都去找过吴笛,发现对方无意进入娱乐圈发展后,却也不会太过纠缠,反正有的是想要进入娱乐圈的好苗子。

如果有的女孩知道吴笛因为更加喜欢读书学习,而拒绝当一个明星的话,肯定会大骂这个吴笛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家伙。

虽然娱乐圈的风评确实不怎么样,潜规则、性丑闻、各种门事件层出不穷,因为想要成名的人太多了,试想,当两名人脉关系差不多、容貌不相上下,演技也差不多的女孩一起去试镜,无论选哪个都不会影响整体,那么制片人、导演等自然会选更加识趣的那位。

但即使如此,娱乐圈这个名利场也吸引着无数想要名利双收的俊男美女,哪怕圈中的人被大多数人谩骂、鄙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获得的东西会更多,他们是媒体的宠儿,是镁光灯下的焦点!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有人在其中活得如鱼得水,认为这是最好的时代,有人则在其中痛骂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认为这是最坏的时代。

顾雅君按动了门铃,其实她在看到吴笛的住处时,心中更是莫名地升起一种“阶级认同感”,因为看吴笛所住的地方,就知道吴笛家的条件确实不怎么样。

这不由让顾雅君觉得十分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父母,才培养出吴笛这样一个略显另类的女孩,她简直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待到后来顾雅君知道吴笛父母双亡之后,心中简直怜惜得要命。

王静姝正在补新番,自从把百合番补完之后,她发现自己又成了“妹控”,各种描绘兄妹之间禁忌感情的动漫,她都看得津津有味,顺带一提,她代入的可是兄长的角色,她觉得有个兄控的妹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有爱的事情。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让王静姝不由有些奇怪,她与自家小外甥女,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真的非常简单,她们的那些亲戚,几乎已经完全抛弃了她们,所以这次哪怕吴笛获得了中考状元,她们两人都没有广邀亲朋好友、老师同学一起聚会的想法。

太麻烦了——这是宅男宅女们对饭局的恶劣印象,他们对应酬总是十分讨厌。

这时候会有谁找上门呢?

莫不是笛笛的同学?

王静姝暂停了动画,走到房门前,谨慎地看了一下猫眼,发现外面站着一位穿着很考究的都市丽人,一看就十分精明强干的模样。

王静姝见到是个女人,本来警惕的心放下了大半,要是一个男人的话,她还真不敢打开门,毕竟家里就只有她与自家小外甥女两个“弱女子”。

王静姝打开了门,顾雅君看到这位一身家居打扮,浑身散发着一种“宅力”的王静姝,不由微微一怔,不过还是很礼貌地问道:“请问,这是吴笛家吗?”

王静姝点了点头,道:“没错,请问你是?”

顾雅君赶忙将自己的来历了说明了一下。

王静姝听了之后,倒也没表什么态,她从来不会干涉吴笛的任何选择,她觉得自家小外甥女是很有主见的一个人,所以这种事还是看吴笛自己怎么选择吧。

顾雅君再次见到了吴笛,少女依然显得十分清丽动人,她的怀中正抱着一只黑猫,吴笛与琉璃的组合,真的是萌力惊人呢!

两人坐在了大厅了沙发上,顾雅君如此说道:“吴笛,你应该还记得我吧?”

“嗯,是个音乐制作人,很看好我,想要培养我。”吴笛低着头,拨弄着怀中的猫咪,语气依然平淡。

见到吴笛这副岿然不动的模样,若这个世界有林则徐的那句“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话,顾雅君肯定觉得,这是对吴笛最好的形容。

一个对名利没有太多**,只是专注于自身积累的人,真的是非常强大的,这世上有许多的天才,都因为沾染上名利而被毁掉,当然,也有因为执着于名利,而更加辉煌的。

很显然,吴笛永远不会为名利所动,她只想活得自在舒服一些。

“呼……”顾雅君叹了一口气,“我这次来,还是为了之前那件事情。”

吴笛抬起了头,看到了这位音乐人眼中的执着,她淡淡道:“那你应该想到更好的说服我的理由了吧,无论是多少钱,都不可能打动我,我也不在意自己的名气。”

配合着吴笛的话,琉璃这只小猫咪打了个呵欠,轻轻地“喵”了一声,小脑袋蹭在吴笛那隆起的胸部上,似乎是在找寻一个更加柔软舒服的地方,再好好地睡一觉……

琉璃可是最亲吴笛的了,它感觉这位主人身上的气息太纯净迷人了,它时刻都想和吴笛待在一起,最好钻进主人的胸口贴着她的肌肤睡觉。

顾雅君微微苦笑,她只能这样说道:“这次我是以个人名义来的,我认为你的声音最适合我的音乐,我想通过你,制作我心目中完美的音乐,我不需要你去拍写真或是跑通告做什么宣传活动,你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吴笛沉吟片刻,却又听顾雅君说道:“我想你应该也对自己的声音很自信吧,不过很明显你在唱功与技巧方面都比较欠缺,而我会让你在这方面变得真正完美!”

吴笛听到“完美”两个字,顿时就不像之前那么淡定了,虽然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

毕竟吴笛虽然对名利毫无兴趣,然而对充实自己本身,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的事情,从来就是她这辈子的追求,像她在这个暑假,就想要系统地学习厨艺,最好能够亲手做出自己最爱吃的美味佳肴。

“我觉得我们可以进一步商谈一下协议了,如你所说,我不想抛头露面,也不在意歌曲给我带来的收益,我只想磨砺我的歌唱技巧,我希望早些能够听到自己的歌。”吴笛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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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主动学习]

听到吴笛这么说,顾雅君本来悬着的心,一下子便落了下来,她忽然发现,也许这一次自己的主动出击,会收获一个无法想象的未来!

其实顾雅君早该明白的,像吴笛这种不在意名利的人,其实更加是一块瑰宝,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因为名利而背叛、羁绊,用句难听的话说,这些人都是一根筋的傻子,追求的东西,别人根本无法理解!

顾雅君虽然也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但在社会上打拼的她,却也真的懂得生活的无奈,所谓的梦想,那都是要有庞大的金钱实力作为支撑的。

不过吴笛并没有急着与顾雅君签约,她向来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这之前,她想要先全面地了解一下这位顾雅君到底是什么来头,能不能教给她完美的唱功,音乐制作的水准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说,是煌萌传媒旗下的音乐制作人。

拥有成年人心智的吴笛,可不会像那些涉世不深的少女那般,轻易被人所骗,因此接下来顾雅君算是感受到了被“耍大牌”的苦恼。

然而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为顾雅君从吴笛那认真的态度中,感受到了一种真诚,那是一种真心想要唱出好歌的态度,真不知道这吴笛到底图得是什么。

吴笛不会告诉顾雅君,她唱歌,都是因为她只想要听自己的歌声而已,吴笛自信起来,可是会觉得天上地下没有谁比得上她的,只有自己唱出来的歌声,才能够让她满意,才能让她陶醉。

不管怎么样,吴笛的这种真诚,是让顾雅君最满意的地方,其实顾雅君也见过比吴笛还要出色的苗子,但这些一心想要进入娱乐圈成为明星的天才身上,却充满了一种自负与浮躁。

自负当然可以理解,天才嘛,总是自傲的,可浮躁却是新人致命的缺点,无论哪个行业都是如此,大部分能够一鸣惊人的存在,基本上都已经有了长足的积累。

让顾雅君欣慰的是,吴笛真的一点都不浮躁,也从来没有自傲,对自己不擅长的事物,她总是虚心地求教……

当然,对于吴笛这个分明是“贫家少女”的存在,居然能够请来最专业的律师,顾雅君表示压力很大,她哪里知道吴笛真的直接把吴迪这小子当奴隶使唤了,以吴迪的家世,那当然是有私人律师的。

作为代价,吴笛愿意出席那小子的谢师宴,至于若真的遇到“父母”,吴笛觉得还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她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这已经是在另一个世界了,哪怕“父母”与自己真正的父母长得一模一样,那也不是自己的父母。

不过,吴笛对他们自然也会保持尊敬和善意,因为她真的很爱自己的父母,尤其在她变得越来越感性之后,她也会时常梦见他们……

顾雅君对吴笛的指导,是免费的,因为吴笛在音悦网上收入的分成实在太偏向顾雅君了,吴笛似乎真的一点都没想过利用歌曲来赚钱,她只是象征性的拿一些钱而已,当然,吴笛所“创作”的《隐形的翅膀》的一切版权,都被吴笛牢牢掌控在手中。

不得不说,顾雅君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音乐制作人,可惜以前轮到她手上的歌手,都无法忍受她那种完美主义倾向,然而吴笛却很认同顾雅君的理念,她对自己的苛刻要求,让顾雅君这位完美主义者都咋舌不已。

在吴笛面前,顾雅君都怀疑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完美主义者了,因为她每次要求吴笛做到怎么样,吴笛都要超额完成她的要求。

顾雅君准备先帮吴笛将《隐形的翅膀》制作出来,发到音悦网上,必须得承认,顾雅君的编曲实力,那真的挑不出什么瑕疵,怎么说她在业界也被称为新锐音乐制作人。

既然决定将唱功练好,吴笛自然便又在暑假作息时间表上增加了一个练习歌唱的时间,什么流行唱法、民族唱法她都来者不拒,只要顾雅君能教,她就认真地学,她可是将自己当作自己的音乐播放器放歌给自己听的,当然要擅长各种类型的歌曲。

在一边跟着顾雅君学习的同时,吴笛并不会局限于此,她买了好多有关音乐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她可是超喜欢看书的……可以想象的是,吴笛的进步速度有多么惊人!

与此同时,中原五白的《盘龙》的成绩越来越好,在总字数突破五万时,收藏已经破了三百,而书评区终于开始火热起来,不过王静姝却从来没在书评区中出现过一次,这便让新人“中原五白”显得异常神秘而冷漠。

王静姝打开奇幻分类的页面,将网页往下拉,在右下角那里,有一个“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的榜单。

说起这骄御小说网的榜单,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无疑是月票榜,那是上架之后才有资格参与的榜单,对于《盘龙》来说还有些遥远,除了月票榜以外,现在的《盘龙》有资格参与的榜单中,首页会员点击榜与书友推荐榜是最难登上的,显然还没有官方推荐的《盘龙》,根本不可能冲击这两个榜单。

如今《盘龙》在“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中排在第五名,自然已经不错了,毕竟没有官方推荐的话,在大热的分类中很难脱颖而出。

今日正好是星期五下午,王静姝打开了作者后台,发现自己获得了第一个官方推荐——骄御奇幻分类频道小说新书精选推荐。

王静姝顿时觉得动力又更充足了,她非常明白官方第一个推荐的重要性,只有收藏达标,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推荐。

王静姝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存稿,可在新书期间,却不能发得太快,要不然还没登上首页新书榜,就因为字数原因而下榜,那可就亏大了!

而随着《盘龙》有了第一个推荐,让王静姝觉得更惊喜的是,吴笛磨蹭了几天,终于将《盘龙》的第一张插画画出来了。

看到插画中的主角林雷,王静姝觉得简直帅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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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P站]

画中的主角林雷,正与一群少年接受教官希尔曼的训练,主角林雷所摆的姿势是“蕴气式”,即双腿分开与肩同宽,双膝微微弯曲,双手收于腰部位置的类似“扎马步”的动作。

而林雷按照主角的类型来划分,显然是刚毅猛男型主角,毕竟他是龙血家族出身,这是一个战士家族,林雷身上则充满了一种朝气与正能量。

吴笛那极为开阔大气的画风,将林雷身上散发出来的威猛气质完全勾画了出来,让人一眼就能够感受得到主角的刚毅坚强。

而在细节方面,吴笛更是没有落下,最好的细节,无疑是林雷手上的厚茧,而从这个厚茧上,便能看出主角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也正是至高神番茄的主角的特质。

虽然有金手指或者说主角本来就是天才,但主角却总是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心升级练功,这样的主角,可比那些全靠金手指的猥琐废柴流主角要受欢迎得多。

因为前者可以告诉别人,就算是有天赋或者说金手指,也要一直努力,才能达到巅峰,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本人废一点不要紧,反正哪一天天上就会掉老爷爷或系统,在他们的帮助下,自己轻轻松松便能收获成功。

“笛笛,你画的插画也太好了,我觉得你已经可以去当专业的插画师了!”王静姝看着电脑中的精美插画,真心实意地称赞道。

吴笛笑了笑,她对自己能够画出精美的插画,也挺有成就感,她画画可不是为了什么艺术,最本质的目的还是自娱自乐。

而且,她只是觉得能够亲手将文字变成图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因为图画的表现力无疑是非常强的。

“对了,笛笛,你怎么可以把男角色画得这么好?”王静姝带着促狭的笑意。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她,前世作为男人的她,显然对男人的身体构造非常清晰的,她如此回答道:“我是参考p站上一些优秀的画师,然后借鉴了一些他们对人物的刻画,才能勉强把男角色画好。”

p站是整个亚洲由艺术家组成的虚拟社群,首先是由泥轰pixiv股份有限公司所运营的为插画艺术化的社交网站,随后志在打开泥轰市场的煌萌传媒收购了大部分p站的股份,进行了更大的改版之后,便将p站推向了整个亚洲,毕竟华夏是主导亚洲秩序的超级大国。

无论华夏还是泥轰或是其他,甚至有欧美的国家,其中不少公司都会在p站上举行一些插画大赏,以找寻有实力的插画家,而已经成名的插画家也喜欢在p站开个人专栏,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传上去给所有人分享。每当泥轰夏季、冬季comic_时,p站都会迎来一个上传插画的高峰期。

至今,p站已经有880万会员,9000万份作品,每日投稿人数依然在增加。pixiv目的是提供一个能让艺术家发表他们的插图,并透过评级系统反应其他用户意见之处,网站以用户投稿的原创的图像为中心,辅以标签、书签、作品回应、排行榜等功能形成具有其特色的社交网络。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如此说道:“笛笛你的天赋可真是让人嫉妒啊,我倒是一直想学插画,却完全学不会,只要想想,能够自己亲手画出h……咳咳,对了,那笛笛你有没有将这插画直接上传到p站去呢?”

吴笛摇了摇头,她其实连p站都不怎么了解,只是略有耳闻,然后随意找了个借口而已。

“这怎么可以呢,太浪费了啊笛笛,来,小姨帮你注册一个专栏,自从p站改版降低门槛之后,连阿猫阿狗都敢在上面开专栏,笛笛你的插画画得这么好,肯定会在上面脱颖而出的!”王静姝大手一挥,如此说道。

吴笛当然也不会反对,她只是淡淡道:“反正只要没人催着我画就行了。”

王静姝为吴笛开了一个专栏,又问吴笛取个什么笔名,吴笛想了想,取了一个“浪淘沙”的名字,好吧,她一向不擅长取名,索性又直接拿前世的词牌名凑合了。

紧接着,王静姝直接把吴笛那精美的插画,上传到了自己恰巧获得官方第一个推荐的《盘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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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杨宁是个资深网络小说迷,他看网络小说的原因很简单,轻松、爽快、可以放松心情,而且看网络小说的成本,显然比实体书要低,还可以随时用手机阅读,非常的简便,若是实体书的话,显然没法随时随地地观看。

而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的类别,当然是如今大火的奇幻类,总觉得看主角在某某大陆搅动风云,狂收精灵族、兽人族、海族的各种各样的美女,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书看了一本,还觉得挺新鲜,看了第二本,也觉得还行,再看第三本……啧,怎么都大同小异呢,而且在奇幻中出现什么南宫傲天、西门霸天之类的名字,总觉得很别扭。

奈何这些书都很火,杨宁觉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网络小说,于是冲动之下,他便开了一本所谓的正统西幻,他是参照西方著名奇幻作家罗伯特.马丁的《岁月之轮》来写的……

然后他毫无疑问地扑街了,连签.约都没,在七万字时太监了。

杨宁暂时放弃了写小说的想法,哪怕他确实非常喜欢写小说。

这一日他正在骄御小说网上找小说看,自然是他最爱的奇幻类别,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自己胃口的小说。

他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盘龙》,不得不说,《盘龙》的封面一下子便吸引了他,他觉得封面上那条中国龙很有气势,可转念一想,这难道又是中国龙碾压西幻的节奏?他记得以前看过一本《异世龙逍遥》的小说,莫非这《盘龙》是跟风的?

他打开了这本书,看到简介是:楼房大小的血睛鬃毛狮,力大无穷的紫睛金毛猿,毁天灭地的九头蛇皇,携带着毁灭雷电的恐怖雷龙……这里无奇不有,这是一个广博的魔幻世界。强者可以站在黑色巨龙的头顶遨游天际,恐怖的魔法可以焚烧江河,可以毁灭城池,可以夷平山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拥有“盘龙戒指”的少年的梦幻旅程。

杨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盘龙指的是“盘龙戒指”啊,他点开了第一章,当先便看到了那张精美的插画!

杨宁瞪大了眼睛,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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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绝对神作]

杨宁看了这么多年的网络小说,还是第一次看到有这么精美的插画的网络小说!

插画不是轻小说才有的东西么?

杨宁不由产生了浓浓的疑问,他本来还以为这张插画是无良作者从网上的一些动漫中搞来的,但他仔细看了看,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完全不是!

不得不说,这张插画画得实在太好了,完全画出了主角林雷的特征,这样的坚韧猛男型主角,杨宁是非常喜欢的。

难道这个“中原五白”既会写文又会画插画?这可了不得啊,非常有才!

不过既然都能够画插画了,为何还踏进网文这个圈子里来呢?

杨宁想不通,便也不想了,他倒要看看,这位能够自己画插画,或者说敢于去花大价钱请插画师的“中原五白”,这文章到底写得如何。

杨宁在将插画欣赏了许久之后,终于开始阅读起来,刚刚读了第一章,他便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这作者的文笔很不错啊!

毕竟写网络小说这种事那确实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只要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小说,因此网络写手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有文笔过人的,读来异常通顺流畅的,也有文笔小白,读来味同嚼蜡的。

很显然,王静姝的文笔就是前者,文字功底不错,酷似吴笛那个世界某位大神烟雨江南,但又具有五白的优点,所以一口气写下来很是流畅,这无疑正合介于小白与老白之间的杨宁的胃口。

渐渐地,他完全沉入到中原五白所构建的魔幻世界中去了,他感觉自己仿佛便成了那位主角林雷,收获了家中的“盘龙戒指”,并踏上了魔武双修的道路。

在这个中式奇幻横行的时代,主角不魔武双修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而实际上正统西幻中是没有什么斗气的。

这种“亲切”的设定,无疑让杨宁很容易便接受了,等过个几年,《盘龙》这本书怕是要被那些自诩正统的西幻迷弃之如敝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宁完全入迷了!

本来杨宁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思,却没想到这《盘龙》居然这么好看!

待到读完最后一章后,杨宁依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顺手打赏了588骄御币,虽然是学生党,但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他还是会支持一下的,毕竟网络小说真的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

杨宁觉得这位“中原五白”的作者实在太有诚意了,不仅文章写得好,居然还弄出这么精美的插画,若是中原五白自己画的倒也罢了,若是真的请人画的话,那可真心不便宜,普通的插画师一张图要五百人民币,而资深插画师,一张则要两千人民币。

杨宁倒真的有些弄不准这“中原五白”在想什么了,看这插画师的手笔,分明就是一个资深的插画师,这画风简直就是赞,杨宁甚至觉得这位插画师画这个奇幻小说的主角可惜了,按照这样的画风,这位插画师应该去画“男人的浪漫”——机器人或者机甲!

原因很简单,这插画的画风极为磅礴大气,而在细节处又无比动人,若她真的去画机器人或者机甲的话,一定能够将其画得活灵活现。

试想,背景是那浩瀚无边的宇宙,主角则是一架极为精密的机甲,在衔接处连每一个齿轮的细节都清晰可见……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啊!

奇怪啊……若中原五白有这样的绘画功底的话,完全没必要来混网文这一行,若中原五白请人画插画的话,那中原五白能保证自己的文一定火得起来?

杨宁看完小说之后,下意识来到了书评区,发现其中果然一片赞誉:

“这插画太叼了,是大大您画的吗?”

“一口气读完,绝对好文,大赞啊!我觉得这一定是大神马甲!顺带说一句,大大的插画实在是点睛之笔,希望能够继续看到如此精美的插画!”

“插画好评!大爱本书的主角林雷.巴鲁克,求别种.马后.宫,已经完全看腻了!”

“收藏加五票推荐已经奉上,求更新,求爆发!”

……

然而让杨宁觉得奇怪的是,作者“中原五白”自始至终都没在书评区出现过,连加精都没有做,好像他从来就不看书评区一般。www.zuowenw.com

杨宁根据主角的性格,基本上已经确定,中原五白肯定是个男人,毕竟看他的文风,就感觉非常大气磅礴,打斗描写极为动人,那种气氛描写,再加上拳拳到肉的动作,简直让杨宁看得如痴如醉!

这书如果完本,绝对是可以成神!

杨宁看完之后,心中激动难耐,他迫切想要将这一份心情与他人分享,于是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网络小说讨论、推荐的论坛——蛇的天空,它也是不少网络写手聚集的地方,王静姝也很喜欢去那儿逛,作为五毒宅女的她,自然是喜欢看网络小说的。

杨宁来到蛇的天空的推书试读版块,怀着激动的心情,登录自己蛇的天空id“宁缺毋滥”,写了一个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二楼【黄光炮】是这样回的:“楼主丧心病狂啊,五万字的幼苗也推?算了,我来帮你做个门。”

三楼【长刀无双】道:“自推可是要散财的啊!还有,我最讨厌推书的人动不动就喊什么仙草,连‘我之仙草,彼之毒草’的道理都不懂吗?”

四楼【勤恳小神农】貌似人如其名是神农:“待我前去试毒,如果我没回来,说明我已经毒死在路上了……”

过了好一会,五楼【奇幻已死】才道:“四楼难道已经被毒死了吗?好可怕啊,我就知道现在的奇幻小说完全不能看,一点都没有真正奇幻的味道,全是无脑yy文而已,只有西方人写的奇幻,才是真正的奇幻!”

六楼【机智的跟风者】:“完全同意五楼的观点,刚刚我去看了一下《盘龙》的封面,看样子又是华夏神龙碾压西方的节奏,简直就是大毒草,楼主投毒自重啊!”

七楼【毒液机】:“看了楼上的评论,看来本书确实剧毒无误,现在的奇幻小说真的不能看啊,所以我真的不懂那些小白到底为什么喜欢看这种垃圾、渣滓!”

八楼【写作帝】:“好像写这本书的是新人?呵呵,竟然敢选大热的奇幻分类发书,我看是扑街扑定了,这奇幻可是大神的后花园,像【五把剑】、【秋风扫天下】写的文才是最受欢迎的,我虽然不爱看他们的文,但他们真的很懂得网文的精髓,我奉劝一个新人,最好别碰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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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没有爽点]

杨宁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推的书,被一群连书都没看的人喷成大毒草后,只觉得心都凉了,他明明觉得《盘龙》就是仙草啊,在这个充斥了无脑yy的奇幻小说中,难道专注练功升级的《盘龙》不是仙草吗?

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盘龙》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在这个时代,却绝对是一枝独秀的!

不过让杨宁稍稍欣慰的是,那位【勤恳小神农】回来后,如此评价道:“《盘龙》确实是一本粮草!这位‘中原五白’的文笔真的很不错啊,虽然是俗套的题材,但却写出了自己的新意,主角也非常讨喜,不是那种猥琐色胚,而是一心努力升级的猛男,这真的是一本质量上乘的中式奇幻,我建议有喜欢中式奇幻的人,去看看!”

“对了,我还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这位大手笔的作者,居然请了插画师画插画,这可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如果有人对轻小说了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画师到底是哪位大能。”

随着【勤恳小神农】的试毒完成,有不少真正有见地的老白,终于前去看《盘龙》,这不看还不知道,一看之后完全就陷进去了!

而这些老白喜欢在蛇的天空潜水,并不喜欢多说什么,往往找到自己欣喜的书后,会默默地去阅读。

这些老白也学乖了,因为他们渐渐发现,自己每每见猎心喜,推荐自己心目中的好书后,总有那么一群人,不看书就跟风黑。

杨宁看到自己帖子后面,出现这样的回复时——

“不错,是我的粮草,感谢楼主推书!”

“既然小神农都说是粮草,那肯定就是了,待本座先养肥再说。”

“插画好评,求插画师本尊之名,我发现我完全萌上了这幅画怎么办,我是男的啊……”

“看来楼上已经将灵魂献给路西法了啊,还精通哲学之道……~~~”

“不行了,我发现我也萌上这幅画了啊,就为了这幅画,我也要去读这本小说!”

……

杨宁这才露出了笑容,总算蛇的天空还有救,虽然这帖子到最后完全歪掉了,一群蛇的天空的基建团在讨论哲学问题了……啊,果然还是没救了。

不过,就算是基建团,也比那些不看书就凭借臆测无脑跟风黑的人好多了。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去看了小说之后,发现自己被打脸了,却依然要死撑着,仿佛他们永远才是正确的。

那位【奇幻已死】倒也罢了,他是原教旨奇幻主义者,认为纯正的奇幻只有西方人才能写的出来,什么日式奇幻、中式奇幻全是异端,这等意识形态完全与常人不同的家伙,显然是没法沟通的。

不过有那么一些人,显然喜欢伪装成为作者好的建议者,名为给作者挑刺、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准,实则却断章取义地黑书,这种黑书的方法,简直可以说高明,因为他完全忽视书的优点,反而截取一些切切实实的缺点来黑,黑得高黑得妙,黑得让人无法反驳。

有些作者就会被这些人忽悠死,仿佛他们的书真的一无是处,完全只有缺点,然后听信这些人的话,将自己的作品胡改一通,导致连书中的优点都消失了。

可要明白的是,一本书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瑕疵的,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尤其这书还是讲究更新速度的网文,有些无脑爽的情节,可能会让许多老白讨厌,可却能吸引更多为作品花钱的小白。

有些建议可以听,有些建议就不能听,比如为了合理而牺牲爽度,绝对不行!一般商业文必须要为了爽度牺牲合理,能够叫好又叫座的文,则是在合理之内给人爽感。

所以还是一句话——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更大气磅礴的话——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而在蛇的天空之中,有那么一小撮扑街众,明明对网文的技巧一知半解,却敢于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一副我是大神我自豪的样子。

id为【写作帝】的蛇空众,便是典型的扑街众中的一员,曾与骄御小说网签约上架过,不过却是安慰上架,三千收藏,可订阅却不到三百。

这个世界是没有盗版的,一般来说收订比最高能达到10:9,然而这位【写作帝】却连10:1都达不到,除了因为他的大多数收藏都是在黑市收的以外,显然他写的书也没多少吸引力。

在没有盗版的时代,订阅书的读者,都会非常慎重地选择订阅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像有的书只需看看公众版打发一下时间就足够了。

还有一些更加凶残的读者,能够只读公众版,看完之后换另外一本书的公众版读,这样一来,他也是永远免费读书……除非真的有一本让他抓耳挠腮想看下去的书,他才会花钱订阅。

当然,即使这个世界没有盗版,不想付费阅读的读者们,可以接受土豪们赠送的章节,有些受欢迎的书,那些章节都是领不完的,完全可以不费一分钱就通读全书。

还有更加机智的读者,将自己订阅产生的月票都卖掉,所赚来的钱,就相当于在免费看书了。

混蛇的天空的读者也知道,蛇币可以换各种小说网站的付费币,有人靠着刷各种各样的榜单,赚来的蛇币,便足够他付费看书了。

这位【写作帝】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他在一口气读完了《盘龙》整本书后,虽然真的觉得很好看,可“精通”各种网文技巧的他,却没有发现《盘龙》上有一点奇幻红书吸引人的地方——

没有各族美女倒贴,没有n多小弟膜拜,不会变身华夏神龙,也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而是一个什么没落的龙血家族,只有一个盘龙戒指,这金手指哪比得上“虎躯一震”?

这书虽然好,但肯定会扑!因为没有爽点!写作帝断言道。

然后他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签约作者奇幻商业文写作攻略》,其中他“深刻”分析当今奇幻文该怎么写才能爽,而《盘龙》则成了他的反面例子,狠狠批判了一番!

写作帝还立下赌约,赌盘龙最终收藏可能很高,但真正订阅的人绝对很少,因为它没有爽点!

若是至高神我吃西红柿来到这个世界,知道有人说他写的文没有爽点的话,那他绝对会一口盐汽水喷死这等有眼无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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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势头凶猛]

王静姝正在逛蛇的天空,在她与吴笛拥有共同笔名“中原五白”之后,便也顺便在蛇的天空注册了一个id为“不是中原五白”的帐号。

以前在蛇的天空要发言是需要孵蛋的,自从改版之后,自然便无需孵蛋了,所以一时间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蹦出来爆料啦、战斗啦、黑人啦……

王静姝作为一名蛇的天空的资深潜水众,对这种情况表示非常无奈。

王静姝正在推书试读版块找书看,她觉得现在这个版块也渐渐没落了,开着马甲自推的人太多,还有请人来打广告的,毕竟这蛇的天空是业内关于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地方,如果能够在蛇的天空把自己的小说炒得火起来,广告效应还是不错的。

所以有些机智的作者君,便想了一个好的方法炒作,先是开个马甲自推,然后再开n多的马甲狂喷自己的书,最好是与推书的楼主双簧,还有的马甲则是“客观的真相党”,为他自己的书辩论一下。

这样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自然便兴致勃勃地去看书了,若书的质量高,那倒也罢了,可有的书实在不忍直视,却也有脸来自推……

王静姝对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想要自己的书真的火爆起来,将书写好才是硬道理,宣传确实很重要,但书的质量是根本!

王静姝在逛论坛时,自然看到了【宁缺毋滥】的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看到这个帖子时,王静姝不由心中一喜,以前她写什么总裁文时,绝不可能受到蛇空众的推荐的,因为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对蛇空众来说就是超级大毒草、断肠草……女频位面那就跟深渊地狱差不多。

王静姝怀着期待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帖子,看到推荐者的溢美之词,她觉得非常愉悦,她都想要把自家小外甥女喊来看看了。

然而若吴笛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怎么说《盘龙》也是番茄大神的书,别人如何评论,又关她何事呢?

只要能赚钱就行了……这是吴笛的看法,既然当了文抄公,就没必要立什么牌坊了,若是有人黑,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永远也找不到抄袭的证据,而《盘龙》依然坚挺卖座。

可惜王静姝却认定《盘龙》这书是吴笛“原创”的,她当然也是原创者之一,虽然她也觉得卖座就好,但这毕竟是她写的,所以她还是很看重自己这本书的名誉的。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蛇空众,她显然也希望看到蛇空众们对这本《盘龙》的评价高一些。

不过王静姝在看到下面几楼的评价时,顿时怒了,以前看别人推书被无脑喷还不觉得,这自己写的书一被喷,顿时就觉得非常不爽了。

关键是,喷书喷到点子上也就罢了,故意挑刺能够挑到点子上,让作者不得不服也是一种本事,这才是真毒蛇,奈何这世上总有不看书就凭空臆测黑书的人,还底气十足。

对于这种人,王静姝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来想去都只能置之不理。

但在看到后面有不少蛇空众的支持时,王静姝这才觉得,看来大部分蛇空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群基建团的,只有一小撮人拉低了整个蛇空众的智商。

王静姝又浏览了一下其他版块,自然也发现了【写作帝】的帖子,她不由大怒,好啊,这个写作帝看她是个“新人”,居然拿《盘龙》来做反例,说《盘龙》不是商业型的爽文,必扑无疑……

王静姝冷笑一声,怎么说她也是混过网文圈的人了,虽然一直是在女频,可长年在蛇的天空潜水的她,自然还是明白自己和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盘龙》是有多大潜力的。

这才五六万字,第一个官方推荐,却已经在奇幻分类会员点击榜上排名第七,书友推荐榜上排名第九,而首页新书榜,更是出乎她意料地排名第一!

每日的收藏,更是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书评区都是一片好评!

王静姝也抽空回复了一些书评区的帖子,毕竟身为作者,不能让那些满怀激情发书评的读者寒心。

但让王静姝比较?宓氖牵?孟翊蟛糠侄琳叨家丫?隙ㄋ?歉雒湍辛耍??蝗辉趺葱闯稣饷从心凶悠?诺闹鹘牵?p> 王静姝可真想告诉他们,这主角不是她写的,是自家小外甥女设定的……

因此,这么良好的一个开始,让王静姝对自己的订阅非常有信心!

写作帝的这个帖子,还遭受到不少自诩对商业文有研究的老白们的好评,他们就是那种时常叹息现在网络小说已经完全没落,无书可看,但看到有人想把网络小说写得更加内涵、深刻时,他们就会嗤之以鼻道,太文青了,必扑无疑!

【机智的跟风者】在这个帖子中回复道:“楼主大才,已经深得商业文的精髓,似《盘龙》这等非主流的奇幻文,也许可以博一时的眼球,却绝对没办法成神!”

【毒液机】:“可能《盘龙》确实得到不少老白的喜欢,但这却正应了蛇的天空那一句话‘蛇空大火,骄御大扑’,真正赚钱的只有小白文!”

不少初来蛇的天空的小白,顿时就被这些人给忽悠住了,纷纷表示这个观点真的很对,只有小白文才赚钱……

好吧,在这个平行世界的蛇空众眼中,显然《盘龙》不是小白文,因为它的金手指开得确实不大,开头也没个美女什么的。

王静姝看了这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蛇空众的评价之后,气急之下在这个帖子怒回一帖:“那就拭目以待吧!”

然后王静姝又开了另外一个帖子——“《盘龙》成绩记录贴,【写作帝】我就是来打脸的!”

王静姝在一楼便直接发了自己在上第一个官方推荐后二十四小时收藏的增加数量,这不算不知道,她自己一算都吓一跳,居然是1346个,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周下来就要突破一万收藏的节奏了?

这简直比一些老作者的成绩都好了,像老牌奇幻大神【秋风扫天下】便新开了一本《死神传奇》,似乎在势头上,还不及《盘龙》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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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赴宴]

王静姝这个帖子一出,顿时引来一群蛇空众的围观,其中大多数都是看好戏的,还有各种求抱大腿、求散财什么的,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五白大大,《盘龙》真心好看,希望你可以凭借此书封神!”

“大大这本书很合我的胃口,看腻了各种后.宫种.马,看到大大的这本《盘龙》只觉得眼前一亮,如果入v的话,我一定会订阅支持的!”

“很开心大大带来这样一本好书,大大不要听某些人的胡言乱语,为了商业化而商业化,反而丢掉了文章的精髓!”

“支持五白大大的这本符合老白胃口的小说!最好无女主!”

……

看到这些支持她的人,王静姝觉得非常欣慰,很显然,《盘龙》作为一本好书,肯定是有人支持的,若真的引来一片骂声,她就真该要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写得不好了。

当然,除了支持的人以外,显然还有几位非常固执的人,像【写作帝】就冷嘲热讽道:“不过就是收藏长得快些而已,这本来就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像你这样凭借着哗众取宠出头的新人,我可是见得多了!你要想卖座,就必须要加入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说的爽点,否则……呵呵。”

【奇幻已死】依然让人升不起回复他的**:“中原五白,你的文笔真的很不错,这点我承认,我感觉你完全有能力驾驭正统的西幻,为何你要写《盘龙》这种中式西幻呢?听我的吧……”

奇幻已死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他简直对王静姝写《盘龙》这样的中式奇幻而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讽刺的是,奇幻已死此人口口声声说只有西方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奇幻,奈何他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毒液机】也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挑刺,说是哪里哪里不合理了,尤其是斗气这玩意,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奇幻世界之中……

王静姝看到这些人,也懒得回复,她就只回应那些赞扬她的人,然后每日就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往帖子里一放,只待上架之后,用真正的订阅打这些叫嚣着商业化写作的人的脸!难道老娘写的就不是商业化小说了吗?

显然,这些人对什么商业化写作,完全就是一知半解,不知有多少初入网文界的人都被他们给骗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明明号称只在意《盘龙》能否赚钱的王静姝,居然为了一小撮nc蛇空众而跟人家在网上赌气了……

很明显,这是王静姝不成熟的表现,若是吴笛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毕竟只要自己作品写得好,总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而小说网站的推荐,显然也比什么蛇的天空的推荐要来得强,那毕竟只是一个小说论坛,一般小白读者还真不知道这个论坛。

王静姝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不惯一些明明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商业化作品的作者,却敢于在论坛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将有些新人的作品,硬生生地扭曲成了四不像。

不过王静姝赌气归跟人赌气,整个人却码字码得更加带劲了,毕竟收藏、推荐、点击都长得极快,还有书友们的热情打赏,这让王静姝充满了信心!

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插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这一日,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子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日,则还要与那位《青春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加上这些日子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种各样的歌唱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干劲十足了。

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做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欢做到完美的女孩来说,当然要精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身娃娃领碎花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道,低调淡雅的颜色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色的碎花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感。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套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潮流,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性灵魂喜欢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种大家闺秀的味道来,很显然,这套碎花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又再一次展现了出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裤,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色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高跟鞋的一种,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同等的高度的普通高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根度,后面的高根连着前面的鞋子,不像一般的高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处在于,配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高,而且还比细高跟容易行走。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子,漂亮的裸足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美丽。

由于吴笛更喜欢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美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美!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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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特立独行的女孩]

在自己穿着打扮的细节处,吴笛也愈发在意起来,比如她今日的发型,虽然是单马尾,可头上却用黄色的缎带作为装饰,她会说这是在cos单马尾的凉宫春日吗?

可不得不说的是,女孩所用的一些简单的小饰品,真的可以为女孩的打扮增添不少亮点。

吴笛依然在不断地学习着该如何打扮自己,给予自己每日的新鲜感,但她最感谢的,当然还应该是前世与她交往过的女孩们。

她能够如此轻易地模仿出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全都靠了她们,毕竟她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保存得异常完好。

吴笛在路边打车时,自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这样气质纯净,长相清丽的美少女,能够遇见并饱一饱眼福的话,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吴笛那双裸露的美腿实在是吸引人的眼球,这简直完全满足了某些恋足癖变态的极致幻想。

很快,吴笛便打到了一辆车,司机见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不由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心中却暗暗可惜对方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司机想和这位美少女搭讪一下,发现对方倒是回应得很自然得体,可总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

到了目的地之后,吴笛付完钱后从车中下来,看了看这个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世界根本就没出现过的东方会所,她蓦然又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孤独感,明明有些人还在,有些地方也仅仅微微有了改变,可整个世界却已经截然不同。

巧合的是,吴笛的同学夏薇薇也正好来到了这儿,不过她来的方式可比吴笛要方便得多,是她那大学教授的父亲开车送她过来的。

夏薇薇依然是干净利落的披肩发,带着些许刘海,穿着t恤和牛仔,显得非常清爽的样子。

若非吴笛后来居上,夏薇薇可是当之无愧的班花级人物,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学会如何打扮,明明作为一个纯正的女孩,却没有吴笛身上的女人味道,不得不说,吴笛模仿女孩真的是一件很成功的事情。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闺蜜,却真的已经在之前的交往中,成了好朋友。

所以夏薇薇在看到吴笛时,很是开心地向她招了招手,然后小跑到吴笛身边,眉开眼笑道:“小笛,好巧啊。”

在知道吴笛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后,与吴笛熟稔起来的夏薇薇,会直接亲切地喊她“小笛”。

“嗯,薇薇。”吴笛也笑着回应道。

夏薇薇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笛,不得不称赞道:“小笛,你可真漂亮啊。”

说完后,夏薇薇便亲昵地牵住吴笛的手,准备和她一起进去。

吴笛倒也早就习惯了与夏薇薇这种女孩间的亲昵,她在作为一个男人时,还一直无法理解女孩间为何能够在身体上那样自然地接触,关系好的女孩甚至喜欢一起约好了去洗手间,但现在变成女孩之后,她倒也自然而然习惯了这一点。

而像夏薇薇这样清爽美丽的女孩,吴笛其实一点也不排斥与她身体间的接触,已经融合了的男性灵魂,甚至让她有种微微的愉悦感。

吴笛比较欣赏夏薇薇的性格,她为人率直可爱,心胸较为宽广,不过比较纤细敏感,很有文艺范儿,很容易被一些事物触动,比如读个《剑仙》就被“治愈”得差点掉眼泪。

夏薇薇在面对男性方面,也比较内向,当初吴迪暗恋夏薇薇,并去搭讪时,夏薇薇整个人害羞地不敢回应,这可不是她对吴迪有意思,只是她本人的性格就是这样。

在熟人面前很放得开,并且会撒撒娇,在不熟的人面前就会很拘束,她的胆子其实真的非常小。

就在两人想要一起走进东方会所时,忽然便听到一阵极为摄人的机车轰鸣声传来,吴笛不由循声望去,果然便见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非常酷炫的机车来到了这里。

吴笛不由心中一动,只觉得这人与记忆中某个形象渐渐重合……

待到此人拿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那可以说帅气过人的中性姿容时,吴笛终于确定了这人是谁。

吴笛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怀念的微笑,没想到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表姐,还是这么英姿勃发,各种举止比男人都还要酷炫帅气。

表姐的名字叫做聂茜,比吴迪大一岁,从小与吴迪的关系“很好”,两人与其说是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一起捣蛋闹事的同伙,其中吴迪总是被聂茜欺负得很惨,因为这聂茜虽然是女孩,可在性格上完全就没有任何女孩的样子……

聂茜长大了以后,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愈发过分,极具个性的她,是个独身主义者,直到吴迪穿越成吴笛时,她还是处于独身状态。

聂茜很喜欢玩,一切刺激的东西,比如跑酷、跳伞、滑雪、潜水、赌博、飚车还有重金属摇滚等等,她的一手架子鼓打得极为出色,那种完美的节奏感,让人瞠目结舌。

咦……吴笛结合自己的经历一看,怎么愈发觉得自家这表姐也有些“变身女”的嫌疑啊,但转念一想,怕是变身女都没有她这么出格,而且,总感觉有不少变身女全是天然的弱气受。

吴笛反正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正统”的变身女,她总归是想自己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她积极主动地改变着自己,而非被动,似表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孩,可能在某些男人眼里会觉得非常的酷,个性十足,可却真的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

此时的聂茜,依然留着帅气的齐耳短发,斜刘海遮住了额头,在发丝遮盖的耳朵上,有一个漂亮的钻石耳钉,穿着一身机车服的她,整个人给人一种极为酷炫的感觉。

聂茜的长相也极为中性,若是留长发并穿更女性化的衣服还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女孩,但若她像今日这样留这种短发,并男装打扮时,身为“太平公主”的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孩嘛!

若非吴笛有前世的记忆,怕还真的会将聂茜误以为是长相中性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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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敬酒]

聂茜在拿下头盔时,便顺势戴上了一架很潮的墨镜,使得她整个人更加不像什么女孩了,像吴笛身边的夏薇薇,就根本没有判断出这个又帅又酷的人到底是男是女。

夏薇薇觉得这人应该是男的吧……她反正在面对男生时,很拘束很不适应,所以她只是双手抓着吴笛的手,像只胆小的兔子一般躲在吴笛身后。

夏薇薇挺崇拜吴笛的,她感觉吴笛不仅学习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时,总是显得非常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大气磅礴,让人不由自主地便安心下来,有她在的话,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聂茜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容貌不错的美少女,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钉,嘴角浮现出一丝轻佻的笑容,她来到两个少女面前,有些轻浮地搭讪道:“两位美女,请问芳名?”

她的声音也十分中性,略带沙哑,难辨雌雄。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吴笛差点笑出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这位表姐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爱好,那便是装成帅哥与女孩搭讪,最好能够在短时间内“俘获”对方的芳心,然后她便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她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以前自己还和这位表姐学了几招……吴笛只觉得前世的记忆纷至沓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唏嘘。

现在的这位表姐,很明显,她的泡妞水准还不行,也不过就是个十七岁的另类个性少女吧,所知道的泡妞方式,大概就是在女孩面前耍帅,以吸引对方的注意,然后和对方聊天时,用各种幽默风趣的语言打动对方。

吴笛本来还想与这位表姐过过招,让她吃个瘪。但吴笛却瞥见了夏薇薇脸上闪过的一丝厌恶神情。

想来也是,吴笛自己并不觉得男人主动来向自己搭讪是什么值得厌恶的事情,哪怕这个男人很轻浮,可夏薇薇作为一个极为传统的乖乖女,显然在潜意识中讨厌那种轻浮的男孩,哪怕他长得很帅。

“抱歉,我觉得你的酷炫值还没达到我心中的标准,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吴笛已经拉着夏薇薇离去,只留下一阵淡雅如空谷幽兰的清香。

聂茜愣了一会,嗅了嗅鼻子,拿下了墨镜,她那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她的左眼眼角下方,有一颗漂亮的泪痣,咂了咂嘴,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自言道:“有意思呢……这么特别的女孩。”

其实倒也不是吴笛的举动回应有什么特别,而是聂茜觉得吴笛身上有一种她非常熟悉的感觉,她也说不出是什么。

这次聂茜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参加表弟吴迪的这个饭局,她怎么说与吴迪也算是真正的“好哥们”,自然要来捧个场。

这么说来,刚刚那两个看起来特别清新的美少女,都是吴迪这小子的同学咯?没想到啊,这小子班上的女生质量还挺高嘛。

饭局上觥筹交错,吴笛又深刻体会到了做女孩的方便,那就是不会有人来强迫女孩喝酒,当然了,现在不过是初中毕业,男生基本上也不用喝酒,等到高考之后的饭局上,那作为男生,真是由不得你了。

吴笛在班上的人缘极好,除了某些脸被抽肿的尖子生以外,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当吴迪端着杯子来她这个包厢敬酒时,看到少女今日的文艺复古打扮,不由心中暗赞,目光却忍不住在少女那光洁的美腿上瞟着,他就知道,少女是最适合穿裙子的……

反正是饮料,吴迪敬起来当然痛快,同学们回敬起来也毫不拖拉,待到吴迪敬到吴笛时,班上同学们暧昧的目光便在两人身上打转。

当然,吴笛可真的没感觉出同学们的目光有什么暧昧的,她潜意识中就没把吴迪当作可以暧昧的对象。

反倒是少年吴迪,觉得脸皮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他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对吴笛到底抱有怎样的想法,只是很憧憬她而已,而且和她相处起来觉得特别温暖、安心、治愈。

望着少女依然落落大方地喝饮料动作,吴迪觉得她的姿态一如既往的优美,多日不见,他觉得少女更加具有魅力了。

吴迪既然来这儿敬酒,那这些班中的同学们,当然也要找一个代表去其他地方敬酒。

自然而然的,吴笛被推选了出来,只是她心中依然复杂,毕竟要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吴迪与吴笛走在这铺着红地毯的过道上,一路上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倒是将会所里的格调弄得挺高。

“今天你还是这么漂亮啊。”吴迪再次欣赏了少女今日的打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少女那穿着坡跟鞋的裸足上,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样迷人,不知为何,他都有种想要跪下捧起她的美足,深深亲吻的冲动。

“少来。”吴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心中却道,你觉得漂亮那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审美观应该是一样的。

吴迪表面上依然带着包容宠溺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控制自己的脾气,就像她那样,时刻都保持着完美。

不过此时,他的心中却只能苦笑了,他不断安慰自己,少女就是这样,傲娇得没救了,而且只对他一个人傲娇,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吴笛先代表班中的学生,去敬了校长、老师那一桌,然后便来到了吴迪的亲人所在的包间。

吴笛端着杯子,看到这房间里有些眼熟有些却仿佛凭空出现的“亲人”们,她的心中复杂难言。

然而她依然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笑容,举止落落大方,她如此说道:“我叫吴笛,是班上的代表,来这儿向你们敬酒。”

吴迪的奶奶何秀却道:“笛笛,你可别见外啊,你与我可是大有缘分,你是我的弟子,来,喊声‘奶奶’听听,早就想有个孙女啦,呵呵……”

吴笛也不拘束,发自真心地喊道:“奶奶。”

虽然何秀确实是她的师父,但却要求她喊她“奶奶”,毕竟在现代社会,再叫什么师父很古怪。

聂馨予看着这个与自家儿子名字读音相同的女孩,脸上浮现出一丝认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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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七章 坚韧的心]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位已经颇有名气的少女,聂馨予觉得这少女的真人可比视频上的还要美丽。

聂馨予对少女的印象,停留在那个《隐形的翅膀》的视频上,视频中的少女,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化着极为华丽的妆容,漂亮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诋。

可聂馨予见到此时素颜的少女,对时尚把握极为敏锐的她,却发现果然还是这样的素颜适合少女,这使得少女那清纯至极的气质完全体现了出来。

而少女今日这一身复古文艺调的打扮,也将她的书卷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觉得十分素雅纯净。

但最让聂馨予欣赏的,则是少女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自信。

这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自家儿子暗恋这样出色的女孩,倒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少女散发出来的正能量,可以使得自家儿子上进,这就已经让她非常满意了。

不过在聂馨予知道,少女还是她那何秀婆婆的弟子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何秀在聂馨予心目中就是个古怪的婆婆,与那些讲述婆媳关系电视剧中的婆婆完全不同,常常让她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时常将“缘分”挂在嘴边,显然何秀看中吴笛,估计极大的原因便是缘分。

何秀听到吴笛这样轻灵的声音,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就是乖,果然与我有缘,想来前世也合该就是我的孙女。”她的脸上带着宠溺至极的神色。

吴笛听到她的话,浑身微微一震,差点连杯子都没拿稳,她只当何秀是随口一说,然而若要说前世,她真的就是何秀的孙子,只是当她懂事时,奶奶早已去世了。

吴笛保持着微笑,开始一个个敬酒,待到敬到聂馨予时,她只是看着这位熟悉而陌生的“母亲”。

聂馨予长得确实美丽,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韵味,不是青涩的少女可以相比的,然而在吴笛眼中,聂馨予的美丽,全在于她的“母亲”这个角色。

只需看聂馨予有多宠着自家的儿子,就知道前世母亲有多宠着吴笛,可在这个世界,聂馨予这位“母亲”,却不属于她。

“你便是吴笛吧,名字读音和我儿子相同,只不过‘笛’是‘笛子’的‘笛’?”聂馨予微笑着说道,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离,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吴笛。www.wzflse.com

吴笛的心情十分低落,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这是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聂馨予和吴定邦,但他们却与自己无关……

可事到临头,吴笛依然觉得自己的内心被无数利剑狠狠地刺伤了,然而她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她淡淡道:“对,我就是吴笛,‘笛子’的‘笛’……对了,这次我真的要感谢吴迪,是他救了我,我还连累他的考试。”

不知为何,明明少女确实在笑,语气中更是带着对“吴迪”的感激,可聂馨予却好像感觉少女的灵魂在孤独无助地哭泣一般。

应该……是错觉吧。

聂馨予看着少女那美丽的微笑,忍不住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头发可真是柔软顺滑,她用和蔼的语气说道:“你可不要有什么负担,我家迪儿这些日子能这么上进,可多亏了你啊。”

听到聂馨予喊着吴迪的小名,吴笛只觉得心中又是一疼,眼睛都有些发酸,她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杯子,感受着母亲手掌的温暖,却只能愈发平静道:“谢谢么……阿姨,干杯。”

吴笛仰头一口气将饮料喝下,才平复下内心剧烈涌出的酸楚,然而她的控制力与演技又是如此之精湛,硬是将自己几近喷发的情感完全压制住了。

待到向吴定邦敬酒时,她才差不多缓过来,她觉得以今日的心情去写文,必能治愈更多在虚幻的美好中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的残酷……她已经化身爱的战士了。

决定了,回去就开始用完善好的大纲将新连载写出来,等到那日编辑来找她谈新连载这件事时,便可以直接把写好的稿子给她先看看。

不得不说,别看吴定邦在官场一副纵横捭阖、不苟言笑的样子,颇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拉萨之虎”“486”“蟹帝”,但私下里却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吴定邦还称赞了吴笛几句,说她能够考取这个市的中考状元,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希望吴笛可以再接再厉,在高中时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好成绩。

不过,吴定邦再怎么平易近人,却也不可能像对待自己亲儿子吴迪一般,来对待这个女孩,吴笛对他来说,终究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吴定邦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对吴笛的了解,连聂馨予也比不上,只知道这孩子是个不错的优等生,至于这孩子还是自己母亲何秀的弟子,他却也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素来知道自己母亲有些不靠谱。

很显然,这个世界吴迪家的整个家族,都比她那个世界要庞大得多,除了吴定邦这位地位显赫的实权副部级高官以外,在场的一些吴迪的亲戚,可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有富商、官员、学术专家教授之类。

像那位聂茜,就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圣心公学,高一升到高二了。

而这次吴迪的外公倒是没有出席,那位前.总.理若是从京城到地方的话,那地方上的官员,可就又会一番鸡飞狗跳,这就是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华夏的现实,权力为王的时代。

敬完一圈后,吴笛走出包厢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都快心力憔悴了,坐在过道外的柔软沙发上,她觉得此刻真的是太孤独了,她真想回家,那里有小姨王静姝,还有小猫咪琉璃……

就在吴笛坐在沙发上,显得十分无助迷茫时,表姐聂茜很是不见外地往她身边一坐,狭长的凤目看着少女的侧颜,作为一个女孩,她自然对少女的美腿啦、胸部啦不感兴趣,她反倒觉得少女头上那黄色的缎带,很是迷人漂亮,她很喜欢少女这副马尾辫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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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我的灵魂]

“你既然也叫‘吴笛’,那我便喊你‘笛子’如何?”聂茜托着自己的下颚,望着吴笛,如此说道。

吴笛回过神来,便看到了自己这位帅气的表姐,她有一双锋锐如剑的眉毛,显得异常英气逼人。

“有没有说过,你的搭讪水平真的很差,若是一般的女孩,肯定被你这种轻率的举动吓跑了。”吴笛淡淡道。

“可你没有。”聂茜维持着自认为优雅过人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行啊,不知帅哥你叫什么呀?”吴笛脸上也浮现出了她那完美的微笑,她可没有忘记小时候这位表姐对她犯下的各种“罪孽”。

虽说平行世界的聂茜应该算是另一个人了,可在吴笛看来,她的性格几乎没变。

“在下聂茜,‘东西南北’的‘西’。”聂茜显然准备以男性的身份进行“狩猎”。

吴笛心中冷笑一声,这位表姐的名字,明明是那个草字头的“茜”,她倒好,直接化名聂西了。

“既然你喊我‘笛子’,那我是不是该喊你‘茜茜’?”吴笛反将一军。

聂茜神色微微僵硬,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有些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女孩真的识破她这女性的身份?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是何等恶劣啊……

吴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表姐一起干的恶劣事情,表姐把女孩的心伤了,她便轻易地乘虚而入,很容易就能将一个女孩玩弄于手掌之中。

吴笛万万没没想到,自己与表姐这对黄金搭档,也有“相爱相杀”这一日。

不过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笛子饭局完了还有事啊?要不和在下一起出去娱乐娱乐如何?”聂茜依然很不见外,实则她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该与少女很熟一样。

吴笛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班级肯定是有活动的,我得参加。再说了,茜茜你给我的感觉太危险了,我很害怕呐。”

吴笛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她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不得不说,聂茜的突然出现,让她暂时放下了对父母的纠结,而和这位本来关系就很好的表姐重新交朋友,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总要给我个联系方式吧?”聂茜站了起来,手往墙上一撑,俯视着吴笛,忽然向少女凑近了些,目光显得极具侵略性。

两人之间的呼吸触手可及。

而吴笛倒也神情不变,仰着头,毫不怯弱地看着她,脸上依然带着永恒不变的优雅笑容……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样子显得有些亲密暧昧,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这小子却出现了。

吴迪看到了自家表姐与自己憧憬的女孩,似乎凑得很近,自家表姐还用暧昧的目光看着自己憧憬的女孩,而吴笛脸上,更是罕见地带着微笑,似乎并不介意自家表姐的亲近……

我艹艹艹艹艹艹……一万头草泥马从吴迪心中飘过,他怎么忘了这茬了,他的这个表姐,完全就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恶贯满盈、劣迹斑斑啊!

吴笛大神,我的生命之光,我的**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总之你可不能被一个帅气的女孩纸给攻略了啊!

吴迪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他飞奔到两个女孩那儿,抓起吴笛那纤细的小手,便拉到了自己的身后,他怒视着表姐,气势汹汹道:“聂茜,你刚刚想做什么?”

聂茜怔了一怔,脸上浮现出玩味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只是用无比轻柔地声音说道:“笛子,原来你和我表弟……”

“给我放手啦!”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掌心,微微鼓起嘴,柳眉横竖,脸上带着看渣滓的神色,她气呼呼地踢了吴迪一脚,对聂茜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什么关系呢!”

吴笛做出这样的举动后,自己心中居然也愣了一愣,因为她发现这似乎是她作为女孩的身体自然反射一般,要不然也不过就是给那熊孩子抓一下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这也不是礼教大防的封建时代。

她忍不住思考起缘由来……对了,都是因为吴迪这熊孩子“抢”了她“父母”的事情,感觉很不爽!所以才会让她这样失态!

傲娇!聂茜与吴迪两人脑中都蹦出这么一个词,真不愧是黄金搭档……然后只觉得——好萌!

吴迪虽然被踢了,可却也不感觉有什么痛,他发现女孩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然后他就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不对!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这可是出现了被ntr的大危机啦,对手还是自己的表姐……

“大神,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的表……”

还没等吴迪说完,聂茜直接捂住吴迪的嘴,对少女说道:“我是他表哥,有事和他说下,先撤了啊。”

说完,聂茜便将吴迪绑架而去。

吴笛笑了笑,抓了抓自己的马尾,眼中又出现了一丝怀念的神色,当年表姐虽然“欺负”她,可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堪比亲兄弟,可惜现在……

吴笛回到了同学们所在的包间中。

此时此刻此地,这儿如此热闹喧嚣。

她却找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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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九章 名校邀请]

接下来的班级集体活动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毕竟初中生都未成年,能玩的东西很少,有许多人都直接回家了。www.zilang.net

而吴笛与夏薇薇却正在一起逛街,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愈发亲密了。

“小笛,高中准备去哪上啊?”夏薇薇问道。

“外国语高中吧。”吴笛回答道。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那里上,你为什么去那儿上啊?”

听到夏薇薇的问题,吴笛不由想到了成绩出来后那几日,两所本市最好的高中都主动上门想要邀请她去他们那里上学。

巧合的是,两所高中的招生人员,居然正好同一天上门了。

吴笛倒是觉得挺意外的,在她以前那个世界,想来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吴笛自己还没有认清楚自己身上的价值,她现在可不仅仅是个中考状元,而是一个门面人物,哪个学校能够邀请到她,显然会让自己的学校更加具备竞争力与吸引力!

吴笛在这座城市,可已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了,至少在学生群体中,她就是真正的学生偶像、学霸女神!

尤其在吴笛凭借自己的完美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谣言之后,她的死忠粉更是多了不少,这些死忠粉可是真正的粉丝,若是吴笛出些写真或是专辑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优秀的学生总是被名校追逐着,他们永远不必担心没人要,而一般的学生,却总是追逐着名校,他们却在担心名校会不会接受他们。

所以,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吧,摒除其他,单单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像省师大附中和外国语高中都开出了极为优越的条件,比如学杂费全免,绝对将吴笛安排在强化班等等。

省师大附中见吴笛更加偏向外国语高中时,甚至一咬牙还开出了伙食费、住宿费全免的更加让人心动的条件。

他们也算是做足了功课,知道吴笛是个“贫家少女”,父母双亡,靠着小姨王静姝这位“自由撰稿人”“网络写手”养活……

可惜吴笛反倒对什么伙食费、住宿费不感兴趣,她高中也不想住校,那反而妨碍她做自己的事情,还有,和其他女孩一起住宿舍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不适应的事情,哪里有在外面住得潇洒自由。

至于伙食费什么的,也就一个月五百,她也不会差这点钱。

更别说她从来就不对学校的伙食抱什么希望,待到她这个暑假系统地去学习如何下厨之后,那就真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没错,只要她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事物,都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

吴笛选择外国语高中的原因很简单,从它的名字就能知道,这所学校与世界上其他知名高中都有交流,除了英语之外,还必须兼修一门其他外语,而只要你能力足够,甚至可以兼修多门。

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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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自然否认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欢抛头露面,她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那精致华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怪,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什么。

“编辑会议商讨后,可以让你进行连载,这是份连载协议,你直接签了吧。”千易用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吴笛看到这行字,心里觉得有些不爽,她虽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骄傲很自负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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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拒绝]

吴笛当然知道,在《时光碎片》上连载,是不少青春文学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它确实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造星能力更是不凡。

甚至有不少《时光碎片》的青春文学作家,以此为跳板,真正进入了传统文坛,在华夏最大的纯文学小说杂志《华夏小说》上发表文章。

说到底在极为重视传统文学的华夏,只有在真正的传统文坛站住脚的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中产阶级较为庞大,自然闲情逸致也比较多,文化欣赏水平挺高,所以愿意去买那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定价也比较高,虽然销量可能比不上商业文学,但传统作家的收入不比商业作家低。

这就又要说到华夏电影圈了,不少学院派导演,最喜欢拍有内涵的作品,而那些传统作家的文章无疑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正适合用来改编成电影,有了电影版权的收入,这些传统作家自然活得更加滋润了。

好吧,其实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其实就是装逼而已,不少中产阶级会买那些价格高的书,自然是为了装逼,可能他们私下里更喜欢看《盘龙》这样的纯商业网络小说。

然而吴笛却对什么挤破头进入传统文坛丝毫没有兴趣,她是真正的底气十足,到时候不是她主动进入传统文坛,而是人家八抬大轿将她请进去……

吴笛忍着不悦,看了看合同,顿时气乐了,她本来还以为只是这位编辑的态度不行,却没想到自己好像根本就没得到《时光碎片》编辑部的重视。

这合同给吴笛的感觉,好像是她求着在《时光碎片》进行连载呢,不仅千字的价格降低了,原因居然是连载可以交稿更多,自然要将价格降低,不过总收入是增加的……

而她要在《时光碎片》上面连载的代价远不止如此,还规定她所有的稿件都必须优先《时光碎片》,像那些短篇小说的版权,更是要以白菜价卖给《时光碎片》,然后就帮你集结出版。

吴笛忍不住回道:“这个合同也太霸道了吧?我不会签的。”

“那我们《时光碎片》可能以后就不接受你的投稿了。”千易那平淡的回复中带着一种霸道,显然,这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底气。

“呵呵,你们会后悔的。”吴笛回了这么一句,直接关掉了聊天框。

这个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的黄千易,脸上则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神色。

后悔?你以为你是谁,真正的大文豪吗?别太自以为是了!

黄千易将对话框一关,准备将这事汇报给主编,他相信主编钱四梁不会在意这个出道不过才几个月的新人天净沙。

黄千易三十多岁,男,是个对某些人很恃才傲物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是在传统文坛混的,虽说是在最底层,但说出去依然很有面子,毕竟是真正的文人嘛。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什么青春文学,若非他的写的书销量太差,他哪里会“屈尊”到这什么《时光碎片》来当个编辑养家糊口。

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好,不是自己写得差,而是别人不懂得欣赏!

他这样轻视吴笛,除了因为自身恃才傲物以外,还因为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的作者,并不得主编钱四梁的欣赏。

哪怕读者的反馈确实不错,但尝到了作家偶像化甜头的钱四梁,却固执地觉得,像天净沙这样埋头写文的作者,并不符合青春文学发展的方向。

况且,最近吴笛写的文,又都是甜蜜温馨向的短篇,而《时光碎片》并不缺这样的甜文……

所以,哪怕编辑部中有不少看好天净沙的编辑提出让天净沙进行连载的建议,但钱四梁一直不置可否,想了想,便给出了这样一个苛刻的合同。

当然,钱四梁自己可不觉得这合同有什么苛刻的,能够让你这个出道不久的新人进行新连载,那是你的荣幸,你必须跪下来好好感谢我们,这就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霸道。

主编钱四梁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正坐在办公室中,研究着如何利用他在娱乐圈的人脉,打通青春文学圈和娱乐圈的壁障……

“知道吗?这是青春文学的一场真正的变革!而我,则是这场变革的总设计师!”钱四梁用一种志得意满的语气说道。

自他入主《时光碎片》以来,仅仅三年,单刊销量便连续赶超了《青春祭》、《花季》,更别提在单行本上的销量了……这就是作家偶像化的力量,这就是学生群体盲目消费观的体现!

《时光碎片》隶属银视传媒,能够战胜号称纸质媒体渠道第一的煌萌传媒旗下青春文学先锋的《青春祭》,这可是一场值得业内人士研究的重大战役。

钱四梁对这件事向来沾沾自喜,在看到《青春祭》依然走传统精品路线后,更是觉得这本杂志已经无可救药,倒是骄御传媒旗下的《花季》懂得紧跟时尚,也开始走偶像化的路线。

跟风者永远只会是跟风者,《花季》此等宵小之辈,无足挂齿!

钱四梁总是喜欢在编辑会议上大肆抨击其他青春文学杂志,毕竟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嗯,天净沙是谁?”钱四梁掏了掏耳朵,淡淡道。

黄千易弓着身子,笑了笑,迎合道:“一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而已。”

“敢拒绝我们杂志,她倒是也挺硬气,不过无所谓,在我看来,我们杂志旗下的作家,能写出好文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的附加价值,如今已经是眼球为王的时代了,落后于时代者必将被时代淘汰!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将会将其轰杀成渣!”钱四梁用极为笃定的语气说道。

“对,主编说得太对了!”黄千易已经习惯了这样捧眼的话。

“下一步,我要继续将《青春祭》往深渊更推一步,当一个实力与偶像兼备的青春文学作家,来到我们《时光碎片》,你觉得情况会如何转变?”钱四梁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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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她居然是天净沙老师?]

黄千易听到主编的话,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了《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难道主编要向姚琼这位超人气作家下手?

想到此,黄千易不由心中骇然,这位姚琼可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而是真正的开创了言情小说一个姚琼流派的畅销作家,他几乎已经跳出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

而姚琼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十七岁在《花季》新人赏中出道,二十岁跳槽《青春祭》一举成为青春文学的大人气作家,并且在《青春祭》的操作之下,荣获庄重文文学奖!二十三岁再获冯木文学奖,并一举成为《青春祭》的当家作者,《青春祭》为其开辟了名家专栏。

虽说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都是新人文学奖,旨在鼓励优秀的新人作家,可一般能够获得这些文学奖的“新人”,大部分都三十多岁了,而像华夏最顶尖的三奖,其获得者最年轻的记录是38岁……

由此可见三奖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年轻作家阅历不如那些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内涵与深度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畅销作家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能够把握住时尚的脉络!

姚琼的小说,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而是一种神圣化了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文化反应。主人公大多是一些痴情的现代化都市女子,她们一旦沉溺于爱情的漩涡,哪怕前面是海是堑,她们也要勇往直前;哪怕等待她们的是生命的毁灭,她们也会义无反顾。

这正如他小说中角色所说的那样:“他是强盗,我爱他,他是土匪,我爱他,他是杀人犯,我也爱他,没有他我就不要活了!”

痴情在姚琼的小说中成了一种至死不渝的东西,坠入情网中的男男女女,遇到任何障碍——不管是长辈的阻挠,世俗的冷语,还是年龄的差别等,都不能使他们有丝丝毫毫的退缩。

当然,能够让姚琼这么受欢迎,除了他的小说确实写的不错以外,他的卖相也确实不错,即使比不上那些娱乐圈的明星,但在文坛之中,却已经属于佼佼者了!

钱四梁看中的便是长相与实力兼备的姚琼,在他看来,《青春祭》就是空有瑰宝而不懂开发利用,若姚琼在他手下的话,以他在广告运作上的能力,能够让姚琼小说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

钱四梁能够说动姚琼从《青春祭》转投《时光碎片》,可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理由,还有则是利用他的娱乐圈的人脉,改编姚琼的言情小说,将其拍摄成电视剧……

最终,姚琼在钱四梁的许诺下心动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觉得以现在《时光碎片》的势头,完全就不是固步自封的《青春祭》可以对抗的,不如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更何况姚琼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当然也渴望更多的曝光度,他希望可以享受更多读者的追捧!

而他觉得自己的作品若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自然便能让他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他甚至想要凭借这次跳槽《时光碎片》的新连载,以言情小说来逆天,一举问鼎遁矛文学奖,以创造一个新的记录!

姚琼的文学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毫无任何挫折,所以自然也养成了他那心高气傲的风格,时常在自己的微.博、博客中大放厥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可谓盛气凌人。

爱他的粉丝为他的才气与性格而着迷,恨他的人,则讨厌他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姚琼在青春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让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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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菲作为《青春祭》的一名责编,还不知道他们最大的对手《时光碎片》已经与姚琼暗中达成了协议,甚至为这位超人气作家付出一笔不菲的违约金都不在话下……

今日是胡亦菲来找她很看好的天净沙老师谈连载协议的日子,即将要见到神交已久的天净沙老师,胡亦菲感觉挺兴奋的。

胡亦菲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天净沙老师的才华征服了,她心目中的天净沙老师,是一位上了年纪,却依然保持着美貌的贵妇人,因为从天净沙的文章中,她感受到一种真正的雍容华贵的气息。

坐在一家雅致的咖啡厅中的胡亦菲,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直到她看到一大一小穿着同样衣服的美女,来到她的这个位置时,她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投到了王静姝的身上。

这两人当然是王静姝和吴笛,很显然,以吴笛不过十五岁的年纪,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需要监护人出面的。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个清新脱俗的大美女,还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妹妹,真是太萌了!

胡亦菲主动站了起来,握住王静姝的手,亲切道:“天净沙老师吗?我就是您的责编‘菲菲’,本名胡亦菲,真没想到,真人的您是这么漂亮,您在和我聊天时说自己长得一般,实在是太谦虚了。”

不得不说,出门必定化裸妆的王静姝,完全可以称之为清纯女神,当然,在家中的她,那绝对是电波系宅女,身上散发出来的二次元之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思路。

王静姝也愣了一愣,忍不住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天净沙。”我是网络写手“中原五白”“淑女也绅士”……

“诶?”胡亦菲完全不知所措,怎么会认错人呢……

“你好,我是天净沙,一直以来很感谢你的指点。”吴笛向胡亦菲伸出了自己的手。

胡亦菲看着这位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美少女,在微微觉得眼熟的同时,大脑却完全短路了!

我的老天,年纪这么轻的美少女,居然是她心目中幻想的美貌贵妇人天净沙老师?请别这样开玩笑好吗?

胡亦菲觉得若这个美少女真是天净沙老师的话,那她自己这一把年纪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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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独家签约]

胡亦菲缓了好久,才从这个极具冲击性的消息中回过神来,若那些天净沙老师的粉丝,知道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古典韵味的天净沙老师,是个十五岁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的话……

好吧,这些粉丝一定会更加疯狂的,十五岁就能写出如此治愈人心的文章来,实在让人无法想像!

随着她的年龄的增长,笔力的不断提高,这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肯定会越来越受欢迎!

在吴笛的介绍中,她自然也知道了王静姝的身份,对方是吴笛的监护人,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要王静姝这个监护人的监护之下签的,要不然肯定无效,毕竟吴笛还是个未成年少女。

胡亦菲并没有直接谈协议的事情,而是和这位年纪轻得让她无法想象天净沙老师聊了一会。

在聊天的过程中,她算是真正承认了,这个美少女确实是天净沙老师!

从她的谈吐中,就能够感觉出对方那深厚的底蕴,在胡亦菲随意谈到一些这个世界的名家名作时,吴笛居然都有所了解与涉猎……

真是妖孽啊,年纪这么小,如何可以写出那般深刻的文章来,她的阅历根本就与她的年纪不相配嘛!果然是因为小小年纪,就读了这么多的书,阅历不足,完全能够用知识来弥补,仿照一些大家之作中的写作技巧、手法……

等等,她说她叫吴笛?

不会是那位在网络上正红的“最美中考状元”“最美女学霸”吴笛吧?

胡亦菲顺势问出了这个问题。

“‘最美’什么的,还是别这样说了吧。”吴笛低着头,抓了抓自己的马尾,显得有些腼腆害羞,她在独自一个人时确实中二自恋得无法想象,但在面对其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时,她总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因为她认为这样的形象才符合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模样。

“不过,我确实在这次中考中考取了全市第一。”对于学业上的成功,吴笛依然底气十足。

胡亦菲果然又愣了好一会,抿了抿咖啡,平复了一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可她依然无法想像,能够写出这么好看的文章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女学霸!

胡亦菲看着非常娇嫩可口的美少女吴笛,果然觉得自己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

“天净沙老师,我、我……我发现我见了你之后,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一种迷茫。”胡亦菲无力地撑着自己的脑袋,双眼涣散,看着窗外。

“胡编辑,可别这么说嘛,我家小外甥女确实天才了一些,我这个和她一直住在一起的小姨都还活得好好的,你也要想开一点啊。”王静姝捂着嘴笑道。

其实王静姝早就想看到别人因为吴笛的才华与年龄的反差感而被打击的样子了……她会说她当初也被打击得不清吗,不过她却在吴笛那无形的敦促下,重新找寻到了生活的意义!

胡亦菲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道:“天净沙老师,你唱得那首《隐形的翅膀》我真的很喜欢啊,但为何只有那些渣画质渣音质的手机所拍的视频呢,我想在音悦网找这样一首无损音质的歌下载,却发现还没有这首歌……”

吴笛歪了歪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是我的唱功还没练好,不过这首歌我倒是已经在老师的指点下唱得更加完美了,所以《隐形的翅膀》应该马上就会在音悦网上上线了,我相信我的老师可以操作好的。”

胡亦菲点了点头,又表达了对吴笛这位天才的膜拜,然后终于谈到新连载的事情。

不得不说,《青春祭》对吴笛可是非常重视的,合同上各种条款都比较宽松,稿费也提高到了千字八百,按照吴笛每月交稿两万的收入,那就是一万六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足够她随意挥霍了,只要不是买那种动辄成千上万的奢侈品。

让胡亦菲有些讶异的是,在要签协议时,对方一个电话,居然便叫来了一位非常专业的律师……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豪门千金吧,还有私人律师什么的……胡亦菲觉得自己的人生又迷茫了,这种出身显赫,学习优秀,容貌完美,才华横溢的美少女出现在这个世上,到底是闹哪样啊!

胡亦菲自然不知道,吴笛只是使唤吴迪这只忠犬而已,有人可能认为她这是在依靠男人,可吴笛却觉得,这是忠仆应尽的责任!

他就该这么听话,要不然就不理他,哼!

协议没有任何问题,吴笛还拿到了一笔独家连载的签字费,她最满意协议的地方便是,她没必要抛头露面,只需要写文就行了。

不过以后吴笛可能就只会为《青春祭》一家杂志写稿了,她倒也觉得轻松,等到了高中,她觉得自己有空可以拓展自己的文章题材了,比如散文、杂文、诗歌……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新的笔名——浣溪沙。

若是日后人们发现人气小说家天净沙、著名插画师浪淘沙、传统散文家浣溪沙是一个人时,会是如何反应呢?

一定会很好玩吧?

在签了协议后,吴笛便将这部长篇连载小说的开头给了胡亦菲。

胡亦菲回到编辑部,便向主编苏曼文汇报了这个好消息后,便开始迫不及待的审起稿来,这可是天净沙老师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呐!

胡亦菲并没有将吴笛的具体情况告诉主编苏曼文,以苏曼文对文不对人的态度来看,只要吴笛写出来的稿子质量高,就完全足够了,《青春祭》值得称道的一点便是,专注文章本身,而不是像《时光碎片》那样依靠其他手段谋取销量。

其实这两者谁对谁错还真无法判断,这就是主编的理念问题了。

若说在没有遇见吴笛之前,胡亦菲还觉得天净沙老师是披着马甲上阵的老手的话,那现在就已经可以确认,天净沙老师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只是本身实力非常过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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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出版口袋书]

胡亦菲看到这篇文那五个字的标题,不由微微一怔,怎么觉得从这文艺的五个字中,就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的味道呢?

胡亦菲忍不住沉心阅读起这两万字的开头,她显然已经非常明白该如何阅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了,第一遍可以粗读看小说的剧情,等到第二遍自然就是揣摩一些似是而非的伏笔,第三遍自然就是品味那些精致优美的句子……

反正在胡亦菲看来,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值得细细品读,因为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并不苍白空洞,反而完美地镶嵌在整篇文章中,在渲染着一种气氛的同时,还大有深意。

至少,胡亦菲作为个年轻的编辑,本人挺爱上网的,要不然自然也不会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她发现她已经非常爱逛那个度娘天净沙吧了,在吧中与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中交流的感觉,实在太愉悦了……虽然她真的不明白对方从天净沙那华美隽永的句子中品味出了什么。

两万字的开头,胡亦菲很快就读完了,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果然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棒了……

文笔自然毫无挑剔之处,胡亦菲甚至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文风就该这样,很难模仿。

谁都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写出优美的句子,可那大都是高中生作文而已。

但能够像天净沙老师这样,以华丽的文笔写出深刻的内涵,与整篇文的气氛完美融合,让人不觉得有任何苍白空洞的地方,反而想要细细品味的文字,实在是太难了,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的文风。

要知道,当初胡亦菲可是非常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字的,而一开始,吴笛的文笔就是这样,显得有些稚嫩而刻意,华丽而苍白,然而在后来的不断雕琢之中,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之下,她的独特文风,渐渐形成。

可惜这次写的不是架空古代的文,否则又能见到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诗词了……胡亦菲有些惋惜地想着。

不过,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完全已经有连载的水准了,剧情虽然显得有些老套,但天净沙老师却依然用她那逆天的文笔支撑了起来,蕴含在笔下的细腻情感,更是会让读者们产生共鸣。

其实除非是一些别致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小说,其中以推理、科幻小说为最,而似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剧情,其实都是比较老套的,因为许多人都是老套地活一辈子。

这绝对是一篇甜文!

胡亦菲嘴角噙着满足的笑意,虽说至今为止,有不少读者都怀念天净沙老师出道时的那一篇《剑仙》,但那篇文的结局实在太坑了,太让人心情郁结了。

大多数人,总是喜欢甜蜜温馨的爱情喜剧的,因为那显然让人心情愉悦、舒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与憧憬。

像胡亦菲现在就觉得现在的心情特别不错,真是期待这篇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呢。

胡亦菲惯性思维发作,毕竟天净沙老师就写过一篇《剑仙》这样以悲剧结尾的文,后面的文章则全是非常好看的甜文,想来这部长篇小说也会延续她之前的风格。

可胡亦菲哪里知道,骨子里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想给你们这些在虚幻的美好中沉迷的人们,来一次会心一击了!

而这部长篇小说最治愈人心的地方,便是那让人既想要微笑又忍不住要哭的结尾!那治愈与致郁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有多少人明白呢?

至于前面,那依然是非常甜蜜温馨的剧情,让人读了就特别畅快舒服的,而在这方面的造诣,吴笛可是真的非常高的,看她前面那些短篇言情喜剧,就知道了。

于是很自然的,前面越是治愈人心,结尾就越是致郁人心!

这简直就是硬生生摧毁某些人最美好的幻想,**裸的现实将会给他们当头一棒!

天净沙,绝对是一位合格的爱的战士!

胡亦菲很快就在编辑会议上提交了天净沙的这部长篇连载,毫无疑问,全体编辑都通过了,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体现!

随后,苏曼文则与胡亦菲讨论出版天净沙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它将收录天净沙这几个月来在各大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一共六万余字。

很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口袋书”,面向的群体,自然是那些爱看言情小说的女生们,当然啦,有些男生也喜欢看,像天净沙的文,那自然是男女老少通杀的。

因为天净沙老师是个超越了男女这种区区性别的完美人类,能够将男生写文与女生写文的优点完全结合在一起……

像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便是多视角展开,有男有女,她就像高高在上神诋,能够用笔掌控创造出来的所有角色,无论男女,这实在不由让人惊叹,天净沙老师的脑子是如何构造的。

其实按理来说,天净沙作为一个新人,是不可能获得版税分成的,而是一次性买断,但由于苏曼文很欣赏天净沙的实力,心中认定这位天净沙是个披着马甲的老牌作家,于是便给予了她5%的版税分成,也就是说,按照口袋书9.8元的价格,每卖出一本,她能拿到五毛左右……

所以说还不如去帮政府在网上发帖呢!

当然,若是能卖出去十万册的话,那吴笛就能拿到五万元了……

其实吴笛倒是挺想看到自己的“口袋书”出现在市面上的,总觉得口袋书什么的,很酷啊……没想到自己也能出版口袋书这种玩意。

在苏曼文与胡亦菲讨论这事的时候,她们自然无法意料到,《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已经决定在九月份中旬转投《时光碎片》,对方的主编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用此事再狠狠地将《青春祭》向下踩一脚。

其实钱四梁是非常重视苏曼文这个对手的,因为经过他的调查发现,《青春祭》虽然在销量上落后于《时光碎片》,但它与以往的销量相比,则是稳步上升的,所以实际上《青春祭》依然具有很强的底蕴。

而比起《时光碎片》的口碑来说,《青春祭》显然更好,在读者年龄调查中发现,《青春祭》面向读者的年纪,比《时光碎片》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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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为你弹奏]

“今天谢谢你啦,小狗狗。”吴笛发了一条信息过去,此时她正在看美食类节目。

“大神……什么时候‘小狗狗’成了我的日常称呼了?”吴迪的声音中,依旧充满了一种被压迫的愤懑,可在这样的愤懑中,似乎又散发出一种愉悦,他正在自家那庞大的温泉浴池中泡澡,听着轻音乐,和少女互发信息,倒是别有一番享受。

“色犬?”吴笛那冷冷的声音充满着的女王气息似乎透着手机溢出,让少年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这倒不是害怕,只需看到少年脸上的笑容,就明白了。

“才不是啊,我哪里色了,你总是污蔑我!”吴迪继续抗争着。

“唔,果然你已经承认你是一只小狗狗了吗?”

“喂!你又玩我!”

吴笛嘴角带着愉悦的笑容,她甚至可以想象“自己”脸上那种神情,她发现她似乎真的越来越喜欢调戏“自己”了。

“哦,想起来了,上次饭局,你可是很无理地触碰我的手,你这只下等变态色犬竟然碰主人高贵的手,这可是死罪,我还没追究你呢!以你的色性,之后一定整天都没洗手吧,因为你直接用你的口水把手洗干净了……”

“所以说别这么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种毫无根据毫无节操的话啊!你是我的主人,这又是什么时候做的哪门子的设定?中二自恋也该有个限度啊喂!大神,你在我眼中的形象完全都毁了!”

吴笛看到这话,不由微微一怔,本来想继续的她,忽然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她有些苦恼地捂住自己的额头……

怎么不知不觉,就和他这么熟悉了呢,甚至连自己的本性与恶趣味都懒得掩饰,果然还是无法将他完全当作外人啊,因为他的性格,与前世少年时的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剪不断,理还乱。

失败!

吴笛的脑中出现了这么一个词,她明明应该拥有极强的自制力,能够让自己无论在谁面前,都保证模仿出那个完美女孩的形象的,并在这样的模仿过程中,使得自己渐渐定型,达到真正的身心合一。

然而在不经意间……

不过,一定可以补救的,吴笛使劲给自己打气。

吴迪都泡好了澡,还不见女孩回信,他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那张女孩坐在长椅上安静阅读的样子,她的背后是有美丽的木槿花绽放着,如此相称。

可吴迪却不由皱了皱眉。

似是心有灵犀,又或是其他直觉,他察觉出了女孩的两面性,在大众眼中极力保持着那种完美形象,这不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而像是她的一种个人追求,但在他的面前,女孩似乎懒得这样做……

吴迪对此自然是颇为得意的,毕竟他在女孩心中有特殊的地位,但想到自己刚刚的话……

吴迪真想扇自己一个巴掌!

吐槽吐得太顺口了,很显然戳中了女孩的敏感处,让女孩不开心了。

最近吴迪狂补了不少两性方面的书籍,因为他觉得要读懂女孩这本底蕴深厚的书,不充实自己可不行,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他自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女孩的性子多么大气磅礴、心胸开阔,那也绝对是有小性子的!

女孩,必须要好好哄着,虽然自己哄的方式有些奇葩,那就是找虐……

他会说他确实憧憬众人眼中的那种完美女孩的形象,因为他心灵中女性的成份就是那样,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更喜欢女孩的另一种形象吗?

因为前者让他觉得太遥远,永远触摸不及,后者则让他觉得更亲切,使他觉得对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好吧不狡辩的话,他在吴笛大神面前就是个欠调教的抖m……

必须要补救!

要不然若是以后女孩也用那种完全温柔和善、对待所有人几乎都一个形式的样子对待他的话,那他与女孩刚刚拉近的距离,又变得无穷远了!

吴迪急得团团转,他在全力思考着该如何补救,甚至都想打电话给他那位“经验丰富”的表姐了。

吴迪上次答应了聂茜不把她是女孩的身份告诉吴笛,所收获的东西当然也有不少,他觉得自己更加成熟了。

吴迪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往家中的琴房匆匆走去,一边走着,一边拨通了女孩的电话。

吴笛看着正在震动的手机,本来想硬下心来不接,但最终还是接了,她决定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以弥补自己完美的唯一缺口。

“喂,请问你有什么事。”吴笛的声音显得十分温和,这是她对待别人的一贯态度。

吴迪听到这个声音,差点吓得把手机扔掉,少女啊,反差不要这么大行不行?

不过这也印证了吴迪之前的猜测。

吴迪深吸了一口气,酝酿了一会,才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向你道歉。”

吴笛顿了顿,她的声音依然柔和:“不,应该是我要道歉,之前对你的态度实在是太失礼了,这不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

所以说我才不要你用什么淑女的态度对待我啊!

尽情地鞭挞我吧,女王大人!

吴迪觉得自己之前确实是玩脱了……

听到对方不说话,吴笛又淡淡道:“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要挂了。”

“等等!”少年似乎跑了起来,像是在追逐什么一般。

抑或是,他一直都在奔跑着,追逐着。

“我还记得以前的约定,我依然在坚持着钢琴,现在,我想弹琴给你听!”少年气喘吁吁地说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与慌乱,他真的害怕少女就这样离去,就像当初少女硬撑着得了重病那天一样……

吴迪一咬牙,也不管对方是否已经挂断,只是将手机放在钢琴旁,自顾自地坐在钢琴前,弹奏出一首首这个平行世界类似《梦中的婚礼》、《罗密欧与朱丽叶》、《秋日私语》、《爱的协奏曲》、《星空》、《memory》、《水边的阿狄丽娜》等等这样浪漫的钢琴曲。

吴笛愣住了,透过手机,她似乎感受到了少年骨子里的执着,这个世界的他,在奋力向前奔跑着!

悠扬的琴声从手机中传了出来,吴笛并没有立刻挂断手机,而是将它放在耳畔,静静地倾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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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高中目标]

吴迪弹到自己手指都酸麻无力,外面已是深夜时,才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看自己的手机……

他发现手机果然早就挂断了。

吴迪的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感,难道自己完全没有触动那个心冷如冰的女孩?

不过在看到通话时间持续了一个小时的时候,他的失落感顿时消散一空,他兴冲冲地拿起手机,果然发现了一条短信——

“很耀眼……你就是你,不是我。可惜我总是会搞混,加油吧,你一定会超过我的,希望你可以在钢琴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来自另一个世界未来的你。”

吴迪傻眼了,少女的中二病又犯了吧?

另一个世界什么的、未来什么的……啊哈哈,太搞笑了。

不过,看来情况也不是太坏。

而少女发来的短信,也让吴迪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心,他准备答应母亲,在大学毕业以前在乐坛取得一番成就!

至于以后,他早就决定,要踏入政坛,做一个掌权者。

可其实发给吴迪短信的,不是少女,而是少女残存的男性灵魂,他是不如他,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华还是努力程度,或许他都不知道他为何能够如此奋进,但无论如何,拥有整个世界的她却远胜于他!

吴迪有些疲惫地坐在地上,身体靠在钢琴上,望着那被夜风吹动的窗帘,心中一片安宁。

身体很累,但却很充实,仿佛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他又想到了什么,拿起手机,总想发些什么信息过去,可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才编辑了这么一条短信:“每晚我都为你弹奏,希望琴声伴你入眠。”

手一快,一咬牙,点击了发送……

不好,这短信是不是太肉麻了啊,好酸啊……吴迪看着大屏幕手机上少女安静阅读时的照片,心跳微微加速,他觉得自己似乎真的中毒了,该怎样形容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呢?

鬼使神差地,他亲吻了自己的手机屏幕,做了这件事后,他自己也愣住了,脸上火辣辣的,可心中,却有一种难言的兴奋。

吴迪在知道对方是去外国语高中就读后,他当然也选择了外国语高中,可能高一时无法分在一个班,因为对方作为中考状元肯定是在最好的强化班一班的,而吴迪这种走后门的“差生”,肯定是分在另一个班。

暑假就这样渐渐向前,一晃便已经要到开学的时间。

吴笛在暑假中最大的收获,自然是跟随前世那位自己最爱吃的私房菜菜馆的老板,系统地学习了厨艺,虽说还未达到对方的水准,但吴笛相信,在自己不断的磨练之下,肯定会做得更好吃。

像现在吴笛的小姨王静姝,便几乎已经不愿到外面去吃了,而是非常自觉地买菜回来,让自家小外甥女这位“华夏小当家”施展厨艺。

除此之外,吴笛和王静姝两人还报了一个女人仪态气质养成班,接受各种各样的仪态训练,吴笛自然不用说,其实本身早就有那种名门千金的气质,而影视学院表演系毕业的王静姝似乎学得也挺快,虽然她一回到家,还是各种电波各种脱线,但她走出家门时,仿佛真从二次元来到了三次元……

在三次元中,王静姝是什么样的存在的?那当然是清纯与性感兼备的女神,上街都会被各种街拍的那种,若是“中原五白”的那些粉丝们认为他们心目中的“纯爷们”真身却是美女写手的话,肯定会觉得难以置信,然后有人去蛇的天空爆个尿,肯定又会引起各种有趣的反应。

吴笛与王静姝两人在暑假里自然也没将锻炼身体这种事情放下,吴笛那是非常自觉的,而本来懒散的王静姝,在自家小外甥女的鞭策下,也终于规范了作息时间。

好吧,王静姝时常会有阴谋论的想法,觉得自家小外甥女规范她的作息时间,只是为了让她没法听自家小外甥女那中二至极的梦话而已,反正她无法想象自家小外甥女在做什么日在地球的梦。

以及,吴笛的唱功也算略有小成了,《隐形的翅膀》这首朗朗上口很容易传唱起来的单曲,也终于制作完成,可以上传音悦网了。

吴笛才不管这首歌在音悦网能拿下怎样的成绩,她只知道,她果然最爱听的,还是自己所唱的歌。

除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外,吴笛在顾雅君的要求下,还翻唱了这个世界的一些名曲,她听了感觉很不错,一起存在自己的手机中了。

总觉得自己最喜欢听的歌是自己所唱的这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会觉得很别扭,可放在吴笛身上,却发现这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吴笛认为自己是最棒的,一个人完全可以包办一切,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能力,完全超越了男女雄雌这种低等生物才有的区分。

此时的吴笛,已经在期待自己的高中生涯了,在开学之前,她又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首先必须要达成的目标,当然便是保持学业成绩上的制霸。

其次她选择外国语高中,便是看中了学校内有各种语言的外教,她想学习并精通各大国的语言。若是可以的话,她希望能够出国当一学期的交换生,这对她拓展视野有好处。

以及,高中里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竞赛,那她也会当仁不让地去参加,她认为能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也是一件取悦她自己的事情。

吴笛觉得这大概就是要在学校中完成的事情了,或许有人期待高中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可惜吴笛的脑中,压根就没有“恋爱”这个词汇。

毫不客气地说,她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或许有人认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会带动更多的人奋进,却也有更多的人,会被她身上的光芒所刺伤,这就是天才最让人痛恨的地方!

能被称之为天才的人,可不仅仅是因为天资,有的时候,那种自身的偏执与强大的意志力,也是一种天赋,而这正是吴笛的强大之处,她是一个绝不会被击败的斗士!

吴笛的自私,还表现在她对别人的漠不关心,也许别人会觉得吴笛这个人相处起来异常舒服,因为她从来就不会指出你做错的地方,如此宽和、心胸开阔,可仔细想想就会觉得心寒,因为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吴笛只想做完美的自己。

在经历了蒋文这件事后,吴笛对这个世界的恶意也算是有了初步了解,她觉得自己不能因为太投入学习,而忽略一些人对她的算计,她必须要做好被整个世界的恶意所针对这样的心理准备。

麻麻,平行世界的学校学生实在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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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艺名]

在吴笛展望高中生涯时,她的母校实验初中,却在暑假招生宣传期间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当时正是实验初中将吴笛当作门面、形象大使宣传本校的时间,招生办公室中,孙主任正在处理一些小学升初中的学生的信息。

一位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便匆匆忙忙走了进来,对孙主任说道:“主任,大事不好了,我们的学校的宣传册不够了!”

孙主任听到这话,不由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这位工作人员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他沉下脸,不悦道:“宣传册怎么可能不够?市里小学毕业的学生一共才多少,我们的宣传册绝对比要上初中的学生要多!你难道怀疑我的招生经验?”

工作人员抹着自己额头上的汗,这位孙主任可是实验初中的老资格了,招生经验可以说非常丰富,他是绝对不可能算错什么宣传册数量的。

但有的时候,却会因为一些意外状况而发生改变。

“可是,不只是那些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来拿招生手册,还有一些说是特别崇拜吴笛的学生,尤其我们学校初一初二的,哦,现在是升初二、初三了,他们都去抢着要收藏那些宣传册呢,因为里面有吴笛的照片,拍得很唯美……”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道。

在原则上,实验初中的学生,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拿到宣传册,回去也算是给学校做宣传了,说不定家里有一些正好要上初中的亲戚什么的。

然而会主动帮着学校宣传的在校学生毕竟不多,按照以往来看,绝不会出现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的情况。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吴笛!

吴笛这位学霸女神虽然已经毕业,但实验初中依然存在着她的传说!

早就听说学校的宣传册会拿吴笛作为封面,实验初中的那些崇拜吴笛的学弟学妹们,自然要入手一本,说不定有学霸女神保佑,便也能变身成为学霸呢?再不济将这宣传册当作吴笛女神的写真收藏也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嘛……

这些学生拿着宣传册可不是为了学校的宣传,而是自己独吞了,这古往今来独吞宣传册这种事情,怕是头一回吧?

孙主任听到工作人员的汇报的缘由,有些无语地抓了抓自己的耳朵,他万万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个中考状元吴笛,在这实验初中的人气,未免太恐怖了吧?

“主任,不止如此啊,有些喜欢动歪脑子的本校学生,已经准备将免费的宣传册转卖出去了,甚至还有倒卖车票的黄牛党觉得这宣传册很有倒卖的价值……”工作人员自己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太夸张了也太邪门了!

孙主任深深吸了一口气,拿起自己桌上的宣传册看了看,这封面是吴笛坐着学校里秋千上的图,背景是那空阔的操场与碧蓝的天空,微风轻轻拂动着她那如瀑的黑色长直发,整幅图可以说拍得异常唯美自然,一股文艺小清新的调调扑面而来,正合某些人的胃口。

孙主任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听这工作人员一说,怎么也有种收藏的**了呢……或许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倒卖宣传册?

孙主任使劲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的脑子,倒卖宣传册这种事情,传出去实在是太丢人了,他是招生办主任,可不是什么黄牛党!

孙主任想了半天,只能将这事去汇报给了张校长,这张校长听到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自然也是惊讶万分,心中只觉得隐隐后悔,若是吴笛还在实验初中上学,岂不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了?

真是便宜了外国语高中了……张校长有些惋惜地想着。

董事们很快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不忧反喜,自然觉得邀请吴笛做学校的宣传大使这一步棋,走得实在太对了!

饶是董事们早已预料到吴笛能够给学校的宣传带来大大的便利,却也真的低估了吴笛的影响力,他们现在只是大手一挥——

区区宣传册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给我加印!这是学校必须要做的宣传。

这自然是所有董事们心中的想法……

然后当最终花费在宣传册上的费用账单,出现在董事们面前时,他们的脸都白了,开什么玩笑,宣传册居然发出去几十万册?

妈蛋给跪了有木有……这是新出道的人气作家的畅销小说还是啥?火爆新星的专辑唱片卖出的数量?

好吧,就算宣传册是免费的,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来拿吧?

早知道当初就收费了!

董事们后悔莫及中……

所幸这宣传册的作用无疑是十分明显的,这新的一届的学生中,可是有不少尖子生都慕名而来,说是要沾一沾吴笛大神的仙气,希望能够在三年后的中考中,取得一个最优异的成绩!

若是可以像吴笛学霸女神那般,在中考前就喊出拿下第一的口号,并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再现大神风姿的话,那自然是极好的。

这个时候,吴笛正和顾雅君在一起,顾雅君在自己音悦网专栏下,想要添加吴笛这个歌唱者,这算是音悦网最让音乐制作人喜欢的地方了。

除了那种自己制作音乐并且自己歌唱的音乐人,大多数都是音乐制作人与歌手合作的,就算是天后韩绯雨也不例外,这就大大提高了音乐制作人的知名度,使得以往一直作为幕后工作者的音乐制作人走向前台。

其实吴笛也能算是“原创”音乐人,但毫无疑问,她太不专业了,最多也就会写出那些传唱广泛的“神曲”的旋律,但真正要将它们制作得精良,还是要靠顾雅君这样的专业人士。

对吴笛来说,音乐算是她玩票性质中最不受重视的了,她可没精力去再学如何编曲、录制之类的事情,她觉得这实在没有必要,她唱歌就是给自己听的。

“那么,小笛你自己取个艺名吧,这也可以避免一些麻烦,我这里是不会贴你的照片什么的。”顾雅君说道。

吴笛认为自己绝对是个取名苦手啊……她想了想,试探道:“魔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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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上传歌曲]

顾雅君并没有对吴笛的这个艺名发表什么看法,她虽然不明白这个艺名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她只是点了点头,便将这个艺名敲了上去,她觉得吴笛只要不挂原名就好了。

其实一般来说,即使在网络上很火的红人,其影响力是绝对无法与那些大公司包装的明星相比的。

想象一下,当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明星时,你可能会上去要个签名,但遇到网络红人时,或许你会觉得此人很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她是谁了,更别提去要什么签名了。

而网络红人一般都会以昵称去称呼他们,很少用名字的,比如说“犀利哥”“芙蓉姐姐”“凤姐”“奶茶妹妹”等等。

像吴笛虽然在网上很红,但却只有少数死忠粉去搜吴笛的资料,知道她的名字叫吴笛,可大多数人在网上,都是拿“最美女学霸”“学霸女神”去称呼她的,何况吴笛这个名字也是很平凡很普遍的。

自从不少报纸披露了吴笛在中考之前说出的狂言,并真的实现了这个狂言后,网民们觉得吴笛无愧于学霸的称号,因为她的行为,的确有一种普通人难以企及的霸气!

这种霸气在女孩身上,显然会让她更具一种异样的魅力。

也不知是哪位善于恶搞的无聊大学挂科狗想出来的,在某人气度娘吧发了个帖子,说是只要膜拜这位女学霸,绝对可以保证不挂科,而他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他贴上了自己全是六十分的“凶残”成绩与一张吴笛图片……

这个贴子又被顶得老高,不少挂科狗纷纷表示膜拜,然后一定要去收藏吴笛这位美少女学霸的靓照,以沾一沾这位大神的仙气。www.600000.net

一时间,大学之中的学渣们纷纷改变了原来拜考神挂死神小学生求不挂科的风俗,改成了膜拜女学霸,反正后者比前者更耐看,是一只娇嫩可口的美少女……有丧心病狂的家伙,直接将吴笛的照片打印出来挂在自己的寝室里。

奈何他们似乎忘了吴笛不过才只是初中的学霸而已,庇佑不到已经上大学的他们……

实际上,对于这些学渣们来说,拜什么都没用,该挂科的还是挂科,能混过去的还是可以混过去,他们只是在跟风玩一玩,满足自己内心的空虚而已。

除了吴笛这样的正面网络红人以外,其实还有那些在网上因为恶搞而名气变大的红人,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你都无法认出他,因为有的时候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可能只是在网络上故意恶搞吸引关注而已。

最关键的是,由于吴笛本人真的非常低调,从来没有乘势去开个微.博,注册个人人什么的,甚至连自己的度娘吧都不去,这样一来,再红的人也会因为时间而渐渐被人遗忘。

所以有很多凭借容貌红起来的偶像明星,就跟流星一般,容易被人遗忘,反倒是那些实力与长相并存的明星,所创造出来的经典,能够让人铭记。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是个难以理解的人,既然都低调了,那为何又要在演讲、晚会上出风头?这只是别人认为她是在故意出风头而已。

但别忘了,吴笛的性格便是,每做一件事时,都会将这件事做得更完美,否则便像一天不喝大力一样浑身难受!她就是这样认真偏执,她可不觉得自己是在出什么风头,而是必须要这样做!

吴笛低调在于,她一点都不在意这样做会引起什么样的影响,并用这样的影响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只知道,自己尽力去做了,而且做得完美了,取悦到自己了,这就足够了!别人永远也无法想象她对自己有多么苛刻。

“那么,我就把这你唱的几首歌都上传了?”顾雅君征询了一下吴笛的意见。

吴笛点了点头,一共是五首歌,一首《隐形的翅膀》,其余有两首是翻唱的这个世界很红的流行老歌,还有两首则是顾雅君的原创歌曲《在田野歌唱》、《爱似水仙》。

见到吴笛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顾雅君不由有些泄气道:“小笛,难道你就不兴奋激动吗?以我对音悦网的了解,你这‘魔理沙’的歌声一出,肯定会造成疯狂的下载量的!《隐形的翅膀》这首歌起码会突破百万下载,成为一首二星歌曲,像这样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优美的励志歌曲,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顾雅君说得不错,这世上总是那些时常被人吐槽的“神曲”口水歌传唱广泛,《隐形的翅膀》虽然不可能像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最炫民族风》、《江南style》那样风靡,可却也是为大众所熟知的。

然而吴笛却如此回答道:“我已经尽力去唱了,而且自己听了之后感觉不错,我很开心……这就足够了吧,不过还是要感谢顾老师你的指导。”

顾雅君翻了翻白眼,有些无奈却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完美主义的她,对这个弟子真的非常满意,因为吴笛确实唱出了她想要的音乐。

在吴笛唱功的迅速进步之中,顾雅君甚至觉得自己都有些跟不上弟子的节奏了,原本一直很自傲的她,常常认为她制作出来的音乐是最好的,只是没有人可以将其完全展现出来而已,可有了吴笛这个弟子之后,她却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

顾雅君毕竟是个新锐音乐制作人,以前一直眼高于顶,因为这样的性格,可能成就会有限,可自从遇到吴笛之后,就觉得自己完全被这位弟子那种认真执着的态度给感染了,原本就十分努力的她,也变得更加努力了。

不得不说,吴笛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看了也想奋进的力量!

而让顾雅君更加怜惜的,则是吴笛的身世,这么可爱努力的女孩,却这么小就没了父母,实在是太可怜了,顾雅君也是个女人,自然有一种母性,在教授吴笛的过程中,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在网站提示顾雅君上传成功时,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笑容,想到那位一直看轻她的老对手,她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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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好奇]

顾雅君作为一名新锐音乐制作人,完美主义倾向的她,其实在圈子内人缘不是太好,与她合作过的音乐人和歌手,很多都难以忍受她那种处女座性格。

曾经与顾雅君是同学,关系还一度不错的周东阳,也是在业界中声名鹊起的新锐音乐人之一,当初他曾与顾雅君合作过,他其实在内心深处十分欣赏顾雅君的才华,可他却不认同顾雅君培养歌手的方式与一些音乐理念。

所以他曾断言顾雅君这辈子怕是成就有限,他甚至觉得顾雅君制作不出那种受众广泛的“神曲”,因为有时候一味地去追求高端大气上档次,简直就是自绝于人民群众。

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中毒性强的歌曲,或者说是口水歌,往往才能成为“神曲”。

而因为如此,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裂痕,其实这也是顾雅君单方面的原因,女人嘛,这心胸总是没男人开阔,事后就算周东阳道歉,性子有些尖酸刻薄的顾雅君也懒得理会。

顾雅君心中憋着一口气,她一直想证明自己能够做得更好,而吴笛,则成了她证明自己的一个契机!

周东阳这时恰巧在浏览音悦网,他本人是个非常热爱音乐的人,可以说什么音乐都有所涉猎,他不像顾雅君那样,眼高于顶,认为自己的音乐是最好的,其他人的音乐都不值一提。他认为要制作出更好的音乐,则必须博采众家之长。

在音悦网中,他是一直关注着顾雅君的,他其实很在意这位当年的友人。

这时,顾雅君上传了自己制作的音乐之后,一直关注着她的周东阳自然便收到了信息,他不由微微一愣,怎么顾雅君会在这个时候上传音乐呢?

周东阳搞不清楚顾雅君到底在想什么,除非是那些刚刚入行的新手,喜欢随心所欲乱上传音乐以外,一般懂行的应该都知道,在上传音乐之前,要进行一番炒作。

比如跟网站的编辑要推荐,抑或是找圈子里的同行好友要推荐,毕竟如今可是眼球经济的时代,除非是真正的好酒,才能够酒香不怕巷子深,

顾雅君在圈子里虽然人缘不怎么样,但她的才华,其实还是有不少人认可的,所以若是顾雅君请圈子里的一些人要推荐的话,他们不会不给面子。

周东阳就觉得,若是顾雅君来找他来宣传一下她新制作的曲子,那他绝对会帮忙的。

哎,这个女人啊,就是太高傲太偏执太完美主义了……周东阳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点开了顾雅君的专栏,便看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字——魔理沙。

这次顾雅君居然还是与一个听都没听过的新手合作!

周东阳翻了翻白眼,连吐槽的**都没了,他觉得顾雅君真的没救了。

要知道,只要是有点名气的音乐人,自然要与那些已经成名了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歌手合作,要不然绝对会扑街……

毕竟促使听众们下载歌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在于那位歌手的名气,粉丝的忠诚度会促使他们自愿付费下载歌曲,哪怕有时候歌曲并不怎么出色。

而眼光对于音乐人来说,自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敏锐的眼光能够使得音乐人找到适合自己风格的歌手。

周东阳现在都有些怀疑顾雅君的眼光了,但是根据顾雅君的前面几首未达到一星级的歌曲,大概下载量在二三十万的歌曲来看,顾雅君的眼光应该还是不错的呀……

莫非是煌萌传媒要捧新人?

这也说不通啊……周东阳点开魔理沙的资料,发现就只有一个性别“女”,其他的都是一片空白!

这、这不会是恶作剧吧?

周东阳已经完全懵了,他甚至都怀疑顾雅君的帐号被盗了!

他没有急着听歌,而是向顾雅君发了一条信息,是直接在网上发的,这网页聊天系统,跟人人网差不多。

“这魔理沙真的是你新合作的歌手?”周东阳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顾雅君回得很快,字里行间里可以看出她的自信:“当然,魔理沙让我非常满意,她可是我的得意弟子!”

电脑前的周东阳无疑显得有些惊讶,这世上居然还真的有能够让顾雅君满意的歌手?就连四小天后之一的韩茹冰也曾被顾雅君挑刺挑得很无奈,那是与顾雅君合作过的最大牌的歌星了,可惜最终制作出来的歌曲,也就三十多万的下载量。

然后与顾雅君合作的大牌歌星就越来越少了,她们可不想找不自在。

也不知这魔理沙是什么人,居然能够让顾雅君觉得满意……

怀着一种好奇,周东阳点开了《隐形的翅膀》,发现作曲作词都是这位魔理沙,而编曲、录制才是顾雅君时,不由又愣了一愣,好家伙,这位魔理沙还是原创型歌手啊。

周东阳显然并不关注那些网上的八卦,所以根本不知道吴笛与《隐形的翅膀》之间的故事,而由于网上只有渣画质的那个毕业晚会的视频,这就使得《隐形的翅膀》并没有引起太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吴笛的热潮早已褪去,所谓的网络红人,连流星都算不上,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转移,像最近华夏境内就发生了一起火车站持刀砍人的恐怖事件,让无数华夏人痛恨不已,这简直就是真正的丧尽天良!

魔理沙那轻灵的声音在周东阳的耳旁响起,他微微一怔,然后便闭上了眼睛,每次在第一次听歌时,他都会将自己放在一个倾听者的角度,来尽力欣赏它,而不是专业音乐人的角度,若是一直用后者的角度去听音乐的话,那根本就没有趣味了。

周东阳一边听着,一边下意识打着节拍,安安静静地听这样一首歌曲,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心中或许没有太多的触动,其实会听歌听得非常触动的,大抵是因为联系到了自身,想起了某些让自己触动的事情。

虽然没有触动,但他的第一感觉却是——真的非常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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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冰释前嫌]

周东阳确实是个非常喜爱音乐的人,各种音乐来者不拒,他觉得判断音乐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好不好听,他所追求的,也便是好听的音乐。

他的这种理念,其实是非常贴合大众的,像有的音乐人就非常喜欢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理想,认为自己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可惜他自己的理想不是大众的理想,这音乐自然便越做越小众……

周东阳听完一遍后,自然有些意犹未尽,第二遍他用专业音乐人的角度来听时,便下意识评估起这首歌曲的价值来。

要说艺术性吧,确实不是很高,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比较通俗,这就是一首口水歌,但以他的对商业价值评估的眼光来看,通俗的音乐自然是大众的,这首歌可能真的可以火起来,有成为“神曲”的潜质。

紧接着,周东阳又连续将魔理沙的所有歌都听了几遍,除去那两首老歌不谈,顾雅君自己创作的歌曲,还是那么具有特色、非主流,自己作为一个音乐人,当然很欣赏这样高大上的音乐,但大众听起来,肯定会觉得别扭,不会买账。

在这些歌之中,周东阳敢保证,绝对是《隐形的翅膀》这首歌的下载量最高,也许这将成为顾雅君制作出来的第一首可以达到星级的歌曲!

而除去歌曲本身,单从这个歌手魔理沙的嗓音来看,周东阳确实羡慕了,没错,他羡慕顾雅君能够找到这么好的苗子!

再根据顾雅君对她这位弟子的评价,很显然,这个魔理沙在态度上,绝对达到了顾雅君的要求,也即是说,魔理沙或许真的会被顾雅君调教得完美!

从这几首歌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魔理沙显然的的确确是个新人,她虽然已经很刻苦地在锻炼自己的歌唱技巧,但这不能掩饰她技巧中的稚嫩,除了将《隐形的翅膀》唱得几近完美以外,在其余歌曲上,显然掌控力还略显不足。www.yzyouth.com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魔理沙在顾雅君的调教下肯定会越来越出色,这个孩子,是有着天后潜力的!

周东阳原本不认同顾雅君的理念,那自然是因为他觉得顾雅君对待歌手太苛刻了,连一点小错误都不容许别人犯,这显然太极端太理想化了。

像周东阳自己在与歌手合作时,都只要最终歌曲能达到他心理预期的八成,就足够了,在他看来,大众其实真的听不出这八成歌曲与十成歌曲间的区别。

顾雅君的音乐,显然就是制作出来给专业音乐人听的,专业人士可能会纷纷叫好,因为它歌词优美、多变、有新意、不俗气,而这也是顾雅君算得上新锐音乐制作人的原因,可惜却总是不叫座,至今连一首星级歌曲都没有。

而周东阳却已经与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合作了一首二星级的歌曲了,下载量达到了两百多万,这一举增加了周东阳在商业型歌曲上的口碑,不少歌手都挺愿意与这位非常宽和的新锐音乐人合作。

周东阳这时给顾雅君发去了一条信息:“这个魔理沙真的是个好苗子了,她真的能忍受你的各种挑刺?”

顾雅君看到这条信息,顿时就沉下了脸,回复道:“事实上,我在她身上挑不出任何刺,反倒是越和她相处,越觉得我自身有许多不足,她总是可以百分之一百二十地投入到学习中去,让我非常佩服。”

周东阳看着这条消息,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发现这话确实是顾雅君说的,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世上居然还有能够让顾雅君都心服口服的人?

顾雅君那是何等地自傲,现在还不是资深音乐人,就敢和当红小天后韩茹冰甩脸色,而现在这个女人却告诉他,这世上有个叫魔理沙的新人,让顾雅君都挑不出刺,反倒自我反省了……

要知道,一般完美主义者,多多少少都有些自恋,以自我为中心,就算犯了错,也总是会硬着头皮死撑,可周东阳万万没想到的是,顾雅君居然因为自己的新收的弟子,而开始改变自己了!

周东阳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容,他只是心中羡慕地回复道:“那我祝贺你了,别怪我以前说话难听,你之前的性格实在太恶劣了,所以我一时嘴快,说你以后成就有限,但现在的你,给我的感觉……好吧,总之我很羡慕你能够收到一个这么不错的弟子!你的成就,我再也不敢下定论了。”

顾雅君看到这个回复,抿了抿嘴,脑中不由回想起以往她与对方一起钻研音乐的日子,她刚刚本来下意识沉下的脸色,也由阴转晴,其实在与吴笛相处的过程中,她就已经在改变自己了。

“好吧,我为我以前的小鸡肚肠道歉,有空出来一起吃个饭怎么样?”顾雅君回道。

周东阳看到这句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他极为坦然回复道:“自然可以啊,再叫上些你的老同学呗,对了,我对你的弟子很感兴趣啊,要不也一起叫出来?”

可惜周东阳却收到了这样的回复:“别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她可是我的宝贝,而且她还是个学生,也就暑假时间多一点而已,根本就没时间来搞什么应酬……对了,你还不赶紧推荐我最新制作的歌曲?”

周东阳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对这位魔理沙可是真的很感兴趣的,不知为何,他甚至觉得,这个魔理沙也能驾驭男人的歌,或许是错觉吧,毕竟这么好听的轻灵嗓音……

周东阳一边想着一边顺势发了条音悦网的状态,大力推荐顾雅君最新制作的歌曲,这其实跟人人状态、说说差不多,关注他的将近百万粉丝都能看到。

周东阳在圈子里的人脉,可不是顾雅君可以比的,他的这条状态一发,顿时就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他们自然纷纷去试听这几首新歌了。

而此时的吴笛,终于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涯,这是真正的崭新的开始,因为她以前那个世界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这所外国语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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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入学]

吴笛今日的打扮,显得更加保守低调了,t恤牛仔帆布鞋,发型是单马尾,没有任何装饰,仅仅戴着粉色的发夹,素面朝天,清清爽爽,身上充满了书卷气的她,很有一种学生的朝气,愈发显得清丽动人。

由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大都是住宿生,还有一个班是专门特招的外市的优秀尖子生,所以在这学校大门面前,停了不少车辆,其中不乏一些豪车,足见在外国语高中这样的省里都数一数二的学校中,有不少权贵子弟。

毕竟这个城市是这个省的省会城市,要不然也不会是副省级。

不少家长都帮自己的孩子拿着行李,向这个外国语高中的宿舍区行去,这倒是让吴笛觉得有些大学的味道了。

可惜这高中可没有学生会来组织迎新之类,在这所学校之中,高中的学生会基本就是个摆设,安心当个吉祥物就行,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

倒是隔壁的贵族学校圣心公学,其学生会有那么点权力,每年都能组织嘉年华,这是一种让学生放松的狂欢节,有些类似泥轰学校的学园祭,主要是各个班级或社团展示自己,这嘉年华每年都会举行,一般是在国庆放假日举行,全市的高中生都可以去参加。

而外国语高中的学生无疑近水楼台先得月,大都会去看个热闹,甚至有些社团还会在圣心公学刷一下存在感,毕竟外国语高中虽然也有社团,但学校却一点也不重视,待到高三时,更是勒令学生不准参加社团,而是全身心的准备高考。

圣心公学由于是贵族私立中学,里面的学生大都是富家子弟,高考对他们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国外的大学。

而华夏最优秀的两所大学,一是在京城的华夏大学,二是在中都的中都大学,它们在世界上的名气可是非常大的,有不少外国留学生都对这两所名校向往不已。

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相比较而言,前者是政治家的摇篮,毕竟位处京城这个政治中心,有志于入仕途的政阀子弟都必须要进入其中进修,而后者则学术气氛更加浓厚,是不少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霸学神们的选择。

吴笛独自一人,只是背着一个很朴素的女式学生挎包,里面放着几本最近正在看的文学名著,然后径直向自己所在的教室走去,道路两旁都栽着绿树,校园内的风景很是宜人,她对这个学习环境还是很满意的。

她在高一(1)班,学号为1号,其中的学生,全是中考考出不错成绩的优等生,还有的则是初三上学期就提前召入的尖子生。

像这种提前被召入的尖子生,自然对那些中考才考进来的学生带着一种俯视的目光,因为他们提前招生所做的题目,可比中考题目要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