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 [德]黑格尔 · 2026-07-25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第67节
我可以把我身体和精神的特殊技能以及活动能力的个别。。。。。。。。。。。。。。
产品让与他人,也可以把这种能力在一定时间上的使用让与。。。。。。。。。
他人,因为这种能力由于一定限制,对我的整体和普遍性保。。。。。
持着一种外在关系。如果我把在劳动中获得具体化的全部时。。
间以及我的全部作品都转让了,那就等于我把这些东西中实体性的东西、我的普遍活动和现实性、我的人格,都让给他。。
人所有了。
附释 这一关系跟前面第61节中所述物的实体及。
其利用的关系是相同的。利用仅以有限制的为限,可与。。
物的实体相区别;同样,我的力的使用也仅以在量上被限定者为限,可与力本身从而与我相区别。力的表现的总体就是力本身,正如偶性的总体就是实体,特殊化的。。
--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