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大明小官生活》》 · 萨琳娜 · 2026-07-26
《大明小官生活》
作者:萨琳娜
申明:本书由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一章 乌龙白无常
“哇~~妈妈,呜呜呜,奶奶救我……”
李宝妮紧张的看着那个穷凶极恶的男子左手拎着一个五六岁的男童,右手拿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管正抵着孩子的额头,男孩被吓的哇哇直哭,两条小短腿不断的在空中踢蹬着,一股液体顺着裤管淅淅沥沥的流下来。
“退后,听到没有,”男子大约四十岁左右,头发凌乱,脸上胡子拉碴的,面色黝黑且明显营养不良的样子,很显然逃亡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顺心。
“妮子,和他说说话,想办法拖住他,谈判专家和阻击手已经在路上五分钟之内就会到。”
刑警队长双手握着枪,用他们兄妹的密语低声对处于劫匪和刑警之间的李宝妮说道。
“这……”呜呜,李宝妮欲哭无泪,她招谁惹谁了呀,第一天上班就碰到劫持事件。没错,她是警察,可也只是个户籍科的小民警呀,连配枪的资格都没有,空穿着一身警服倒是蛮帅的,但她绝对不是做谈判专家的料呀。
没办法,从小她就在自家大哥的“照顾”下长大,几乎是言听计从。于是,她咽了咽吐沫,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温和无害,“呵呵,你别激动,有什么话好商量,不要伤害小孩,他是无辜的!”
汗!李大队长拿着枪的手抖了一下,自家小妹真是有够废材的,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怎么能这么说呢?唉,想他们李家是警察世家,老爸自是不用说,当了三十多年的老刑警,现在是西区分局的副局长,他么,当刑警七年,现在是刑警队长,老婆是法警,叔叔是狱警,堂弟也是刑警,家里唯一不成材的就是小妹李宝妮,考大学的时候,正规的公安学院考不上,只好上了一家公安专修学院,学得居然还是文秘,毕业后能干什么?!
唉,好容易三年熬下来,文不成武不就的毕了业,枪法稀松,课业一般,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从小当广播体操练习的警体拳,现在正经的公安学院毕业的学生都不好留在市区,她一个三流专修学院毕业的成绩不咋地的毕业生更不用提了。没办法,耿直了一辈子的老爸腆着脸拜托了老同事,把小妹安排在东区某分局当了户籍民警,今天好像是第一天上班吧,怎么就遭遇了全国通缉的逃犯方某某呢?!
“好商量?!”方某用黑漆漆的枪管点点孩子白嫩的脸颊,冷酷的笑道:“好呀,现在马上去给老子弄一辆车,油箱要加满油,另外再准备十万块钱的现金,以及足够三天的食物和水……要不然,咱们就同归于尽。限你们半个小时内把东西准备好,否则,哼哼哼,老子临死也拉几个垫背的。”手里的这个死小鬼,还面前笑得勉强的死警察,他手上已经杀了一个人,再多杀几个也是个死,他干嘛做赔本的买卖呀。
旁边,孩子的妈妈和奶奶已经哭成一团,嘴里“宝儿”“贝儿”的喊着。孩子的父亲也哆哆嗦嗦的像赶来的刑警不断的哀求着,麻烦警察一定把孩子就下来,说着说着腿就软了。他身边的老人家数次昏厥了过去,老天爷,这可是他们家唯一的孙子呀,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她也不活啦。呜啊啊……
李宝妮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大哥,用眼神问道,“哥。咋办呀?”
“答应他,阻击手已经到位了,现在正寻找目标。先稳住他的情绪。避免伤害人质!”
“哦,”李宝妮硬扯出一抹笑,拿着记事本地手不断的抖着,“好说。好说。我们答应你地要求。但是千万不要伤害孩子呀!”
呜呜,早知道她今天就不陪着老贾来查什么暂住证了。人家是户籍科地内勤民警嘛。外出巡逻根本就不是她地职责。这里又是东区有名的城中村,村子地居民以出租房子为生。住的房客也非常混杂,什么进城地民工、菜市场地小贩、刚毕业地学生,还有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小姐……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地小社会嘛。里面商铺也多,基本上村民都可以在门口自给自足。
但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在市区地这个角落居然还窝藏着一个持枪A级逃犯。
查暂住证的时候,老贾被逃犯方某一脚踹翻,她因为在楼下等着倒也没有受伤,听到老贾的呼喊后,出于职业的本能她追上夺门而出的方某。
好巧不巧的,老哥正在附近办案,听到报警声,也迅速赶过来堵住街口。方某见自己被警察围住,便顺手提起路边玩耍的小孩,和紧跟其后的李宝妮对峙起来。
“告诉你们,别耍花样,我知道,你们调来了阻击手,哼,谁要是敢动,我先把这个小崽子轰掉!”
说着,他阴冷的目光扫过在场的警察和人质家属,把孩子提到面前,挡住自己的要害部位。他不是逃亡一天两天了,电视也经常看,知道像这样的情况,警方肯定会向武警请求支援调来阻击手的,哼,我倒要看看是阻击手的子弹快,还是他的子弹快!
李宝妮扎着手,不知道该怎么办,要知道有一天会面对这样的场景,她上擒拿的时候就好好听课了!
“妮子,准备营救孩子。我数一二三,你就冲过去,”李队长接到外围武警的通知,低声的对老妹说道,“一,二,三,上!”
话音刚落,李宝妮自小听哥哥的指令长大,他一说上,便立即冲向孩子,耳边传来,“噗!”,“嘭!”两声枪响,逃犯的眉心正中子弹,李宝妮在方某中枪的瞬间把孩子护在怀里,感觉颈子有温热的液体流过,她失去意识前,仿佛看到老哥声嘶力竭的抱着自己摇晃……
奶奶地,她烈士啦?!
李宝妮感觉自己慢慢的从身体里漂浮出来,面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衣白帽白脸的小童子,长长地红舌头垂在胸前,高高的白帽子上赫然写着“地府欢迎您!”
“你,”李宝妮看着眼前的造型很熟悉,很想聊斋里看到的白无常,她嘿嘿傻笑两声,“那个,小弟弟,你是谁呀?”
“小弟弟?!你才是小弟弟呢!本座是地府第01478号实习白无常,你的时辰到了,跟我走吧!”
小童子呵呵笑着,手里的铁链哗啦一声就扣在了李宝妮的脖子上。
“不是吧,我才二十岁呀,怎么就到日子了呢,嗳嗳,小白兄弟,你是不是冒牌的呀,故事里都是黑白无常一起拘魂的,而且白无常的帽子上写着‘你也来了’四个字,和你的装束不同呀。”
宝妮刚想和小白商量,说着说着发现不对嗳,这个小号的白无常是不是冒牌的呀?!
“切,现在人口这么多,一个鬼魂哪里需要黑无常和白无常一起操作呀,和我搭档的01478号黑无常正在西区工作呢。”小白翻了个大白眼,不屑的解释道:“至于帽子上的字,拜托呀,那四个字都用了几千年,你们人类还讲究与时俱进呢,就不兴我换换行头呀,你看看,‘地府欢迎您!’多深情的呼唤呀!走吧!”
“嗳嗳,慢点,你拉我去哪里呀?!”
宝妮的被动的跟在白无常的后面,下面老爸和老妈正悲痛欲绝的抱着她哭喊着,呜呜,人家说好领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老爸买条观赏鱼、给老妈买盆兰花的,她不想死啦——
“去地狱呀,像你这种不赡养双亲,还在病重的母亲药里下水银的不肖子孙当然是下地狱啦!”
“什么?!下地狱,拜托,我是救人死的呀,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即使不让我上天堂,也不应该下地狱呀,还有,我什么时候不孝双亲啦,我妈妈好端端的什么时候生重病了!”
李宝妮有种奇怪的感觉,难道是这个死小白抓错人,哦不,抓错鬼啦?!
“咦,你不是叫包霓,今年三十三岁,济南东区人?!”
“包你个头,你那只眼看我像三十多岁的人,告诉你,本姑娘姓李,叫李宝妮,今年才二十岁,是济南中区人!你个笨蛋白无常,你抓错鬼啦,快放我回去,否则,我去阎王那里投诉你,快点!!!”
愤怒的李宝妮用力的卡住小童子的脖子,拼命的摇晃着,呜呜,我就说嘛,人家还有大把青春呢,怎么可以死?!
“放手,咳,咳,放手!”
同样错愕的小白从李宝妮的爪子下挣脱出来,他看看李宝妮,再看看手上的资料,好像真的抓错了,怎么办,他现在是实习期嗳,如果让001号主管白无常知道自己摆了这么大的乌龙,那后果——
想起001号白无常那张牲畜无害的笑脸,它就不寒而栗。送她回去?!对,抓紧送她回去,它低下头看了看,然后苦着脸对李宝妮说:“那个,回不去了……”
宝妮也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追悼会已经开完了,遗体刚刚被推进火化间。
“死小白,我和你拼啦!”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章 重生在明朝
小白颤抖的缩成一个白球,面前这个女人,哦不,女鬼已经频临暴走的边缘,她先是卡住它的脖子一顿狠摇,自己好容易挣脱出来后,她声嘶力竭的又哭又喊……
“那个,李宝妮,我也不是有意的呀,谁让你周围的人都叫你宝妮呢,我——”
看她终于安静下来,小白小心翼翼的蹭过来,陪着笑脸解释道。
“恩,我知道了,咱们走吧!”
声音很平静,和刚才疯狂的样子简直是两个鬼,难道这就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小白吞了吞口水,小声的问道:“呃,去哪里?”
“去地府呀,”李宝妮的魂魄在空中飘呀飘的,她的遗体都变成灰放进骨灰盒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要找阎王投诉你,你这个草菅人命的混蛋白无常!”
“别,别,别呀,”小白慌乱的拉住她,真要是投诉到阎王爷爷那里,它别说转正了估计立马会被大白无常踢出实习队伍,“那个,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咱们地府最近推出了一种时空轮回机,我可以让你的灵魂异地异时空重生哦!”
“重生?是不是穿越呀?”
宝妮沮丧的脸上顿时一亮,这可是小说里才会有的桥段呀,穿越时空,多棒呀!还记得前两年网络小说开始盛行的时候,她可是清穿的忠实粉丝呢。哦,四四、十三,康师傅,偶的数字军团……
“恩恩,差不多啦,怎么样?!”
小白一看宝妮上了套,便又恢复了白无常的经典笑容,嘻嘻笑着问道。
“呃。”宝妮抹抹口水。她沉思了一下。“恩,好吧,看在你还知道认识错误并真诚悔改的份上。我就同意你地建议了,不过——”
“还有不过?!”
“对呀。虽然清代很美好。但是我现代还有这么多地亲人,我要重生在现代。”
“这个不好办嗳。重生也是需要找一个和你磁场相同地本体哦,否则你地灵魂无法和本体融合。过不了几天还是要回到我这里地。要不。咱们先去轮回机那里看看。如果有契合地本体我马上就送你过去!”
小白擦擦冷汗。心里对宝妮腹诽道:你以为重生是市场上买肉呀,还能让你挑肥拣瘦。
“好吧!”
宝妮不舍的向人间看了看,爸爸妈妈看起来好憔悴,仿佛老了十岁。
阴森森的地府里,小白领着宝妮躲过其他鬼的视线,来到轮回部。三个古老的轮回道旁边,增加了一个崭新的时空轮回机。
“李宝妮,我查过了哦,现代没有合适的本体,清朝和明朝各有一个与你磁场接近的本体,她们的时辰马上到了,如果你同意,等她们一咽气,你就可以重生了!”
“我不管,我就要在现代生活,古代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小卫卫,你让我怎么活?!”
宝妮心里已经有七分认命了,不过,这个死小白犯下这么大的错,怎么也得要点补偿。
“……”小白那个纠结呀,真是不能犯错,它咬咬牙说道:“我这里有个宝葫芦,是从南极仙翁童子那里弄来的,可以让你在古代的生活更舒服和安全,怎么样,快点决定吧,时辰马上到了!”
它从袖筒里摸出一个翠绿的葫芦,颇为肉疼的说道。这可是它磨了人家好久才弄到的宝物,这个葫芦虽然小,可是南极仙翁装仙丹的宝贝,据说有灵气有法力呢,嗐,还没捂热呢,就便宜这个李宝妮了。
“好吧!”
李宝妮一把夺过宝葫芦,恩,真是个宝贝,上手后她感觉有明显的暖流涌动,“我去清朝!”
明朝和清朝相比,她对清朝的历史更加了解,清朝十二帝,她倒着都能数出来,尤其是康师傅和冰山四四。哦哦,想想就兴奋。
“时辰到了,闭眼!”
小白翻了白眼,看有一个本体已经咽气了,它一把将李宝妮的魂魄丢了下去,没有注意她去的究竟是那个朝代——管她呢,反正麻烦脱手了,再见到她应该是她寿终正寝那天吧,吼吼,应该还有几十年呢,它刚才可是查过的,两个本体最大的才十岁。走啦走啦,在去南极仙翁那里找小童子玩儿去,绿葫芦给人了,它争取把紫葫芦弄到手……
“啊~~~~”
这端李宝妮像足球一样被人丢了下来,耳边呼呼的刮着风,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五丫,五丫……”
风声停了,耳边有传来一个稚嫩的女生,不住的在她耳边叫什么“乌鸦”。去你的,你才乌鸦呢。她摆了摆头,把脑袋摆向床里。果然,声音没有了,也没有小手在她身边摇晃。恩,继续睡觉。
过了许久,宝妮终于睡饱了,她感觉四肢僵硬,浑身乏力,好容易睁开眼,一顶藕荷色的帐子映入眼帘。等等,帐子,李宝妮咬牙坐起来,惊讶的眼睛咕噜噜的乱转:藕荷色的帐子,红漆木床,身上盖着一床蓝色碎花的棉被,床的一侧是木头的窗户,窗户上糊着白纸,窗下是一张妆台,妆台上立着一个铜镜……
这不是她的房间,李宝妮头开始疼起来,脑海里开始闪现一幕一幕的画面:第一天上班,查暂住证,遭遇劫匪,然后冤死,再然后异地重生。哦,难道她已经重生啦。她抬起手,小小的,掀开被子,杏红色的中裤,一双小小的裹着白棉布的脚丫。
“吱呀~”门开了,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端着药碗走进来,看到一脸迷糊的李宝妮,惊喜的叫了一声:“五丫,你醒啦。娘,娘,五丫醒啦!”
说着,快速的挪动着小脚走到床边,把药碗放在床头的炕柜上,先探探宝妮的额头,“恩,不烧了!”
接着又把黑漆漆的药汁端在宝妮面前,“五丫,来,把药喝了吧!”
宝妮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小萝莉,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把这个本体过去九年的故事看了一遍,看完“电影”,她心里暗骂:你个死小白,怎么把我送到明朝来啦!呜呜,你不知道我历史学的差呀,靠着几本穿越小说她对清朝比较了解,可对明朝她一无所知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三章 缠足惹得祸
“五丫,咋啦?”
小萝莉看自家妹子说哭不哭,说笑不笑的样子非常担心,小手又摸上她的额头,不热呀!
“嘿嘿,四姐,我没事儿,”心里咒骂着该死的小白,宝妮脸上还硬是挤出一抹笑,眼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本尊的四姐李来姐儿,今年十二岁,比自己所在的身体大三岁。
来姐儿看了看小妹,恩,眼神清明多了,不再迷迷糊糊的,便又折身端起药碗,“五丫乖,把药喝了吧。唉,你昏睡这几天可把娘吓坏了……”
正说着,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少妇急匆匆的赶了进来,只见她穿着家常的襦裙,外面套着一件杏黄色的比甲,乌黑的头发挽成家常的发髻,只簪了一只梅花银簪。
她见到小女儿清醒了过来,快走几步来到床前,伸手探探她的额头,又看了看她的小手和小脚,确定女儿没事后,这才斜坐在床沿上,掏出一方帕子开始抹泪:“你说你这妮子怎么这么大的气性呢,哪有女儿家不缠足的,一双大脚你长大后如何嫁人呀!”
李宝妮慢慢把眼前的人和本地残留的记忆做对比,恩,面前这位哭得伤心的女人是“她”娘,也是个命苦的女人。本体她娘,当然以后也是她李宝妮的娘,娘家姓苏,老爹是个落魄的秀才,考科举十几年不中,把原本就不丰厚的家底花了个底朝天,无奈之下只好在本村开了家学馆,教了几个学生收点束脩勉强糊口。如果不是家里没钱,苏秀才也不会把女儿嫁给李家,虽然李家在梅水镇算得上是百年望族,可是李正义却是个捕头,那可是贱业呀,一入贱业,子孙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可不嫁给李家,好的人家嫌弃他的落魄,小商小贩的他也瞧不上,看在李家大笔的聘礼上,他还是把女儿嫁给了李家。
嫁的委委屈屈,婚后的生活也不如意。李家是世代的缁衣捕头。用宝妮的话说,这也算是明朝的警察世家呀,如果和现代对比的话,她本体的老爹李正义也算是本镇警局的警察局长呀,手底下也有三班衙役,怎么也三四十口子的手下呢。
只可惜,明朝毕竟是明朝,在当代县城的警察局长大小也是官儿呀,他的子女也能算个干部子女。可在明朝,县衙的衙役和仵作都是贱业,子孙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偏偏李家世世代代都是捕头,在梅水镇也算是有一号,传到李正义这里已经是梅水镇第六代缁衣捕头。
估计也就截止到第六代了,梅水镇的百姓们都在私底下议论。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苏氏嫁过来十几年,连续为李正义生了五个孩子。孩子是蛮多的,不过都是丫头,你见过哪个县衙有女捕快,更别说女捕头?!
生第一个女孩儿的时候,李正义两口子也没有觉得什么,作为长女的李招姐儿最受父母的宠爱,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两口子对招姐儿也非常疼爱。紧接着第二胎又是个女孩儿,取名盼姐儿,盼弟嘛;然后第三个孩子又是女儿,李正义开始担心起来,他不会命中无子吧,唉,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女儿,取名留姐儿,留弟嘛;再然后第四个、第五个全是女儿,这下子可把李正义俩口子急坏了,别说有儿子继承祖业了,眼瞅着三代单传的李家要绝后呀。
尤其是生小五的时候。苏氏难产。大夫说很难再有孩子了。这下把李正义气惨了,难道他李家百年地缁衣传承要毁到他地手里。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苏氏出了月子就开始张罗纳妾。刚出生地李五丫便被人丢在了脑后。除了正常地喂奶。苏氏干脆把孩子交给大女儿照顾,大女儿嫁人后二女儿照顾——女儿多了也不是没有好处,不是?!
更可怜的是。小五丫长到九岁了,连个名字都没有。一家人整天“五丫头”“五姐儿”的叫着。
去年梅水镇来了新知县。新官上任三把火。梅水镇南山坡子聚集了十来名山匪,祸乱乡里。这位苏知县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南山。他老人家的心意是好滴,可惜力不从心呀,和山匪地第一个回合就差点被山匪射到,还是李正义一马当先救了他。李捕头不愧是老捕头,他迅速召集本镇的民壮,联合三班衙役一举拿下南坡的山匪。只可惜大当家的逃掉了。
但这样已经足够。李正义对苏知县既有救命之恩。又帮着他干出了政绩。所以。作为奖赏苏知县继续让李正义担任捕头。并且吩咐自家夫人从丫鬟里选了一个据说“能生养”地送给他为妾。
苏夫人相人的本事果然了得,这位闺名丽娘的丫头进了李家的门不到半年,这不已经怀了孕,再有三四个月孩子就能降生了。
有了孩子,苏氏心里的担子算是卸掉一半,开始把心思放回自己的孩子身上,女儿虽然不能继承家业,可也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呀。再说了,自从县衙步班李大头把女儿嫁给主簿当二房后,这个李大头越来越不把自家男人放在眼里。哼,就你有女儿呀,我家里还有两个呢。
在衙门吃了气,李捕头回来就和老婆商量,让她把剩下的两个女儿好好调理调理,他李班头的女儿嫁主簿,咱们家的女儿就嫁县丞。
苏氏听了老公的话,对两个女儿的教养更上了心——就算不给大官们当妾,教养好了招个体面的姑爷也是好的呀。
如此一来,被家人忽略了九年的五丫成了苏氏重点教养的对象。此时她的发现,自己的丫头居然没有缠足!!
一般明朝的女子缠足,最早的是四五岁的时候,那时也不是用棉布直接缠,而是先用比脚丫小一号的鞋子紧足,名曰“初拢”。这样女孩儿的脚在小一号的鞋子里不能正常生长,长出的脚丫细长而且小巧。等到七八岁的时候,再开始正式缠足。
五丫因为被姐姐带大,初拢的过程就被省掉了。但是也不能让女儿张一双大脚呀,到时别说高攀大官作妾了,就是一般的农家也不会要的。苏氏慌忙让人杀了两只公鸡,把五丫的两个小脚放进鲜血淋漓的鸡肚里,然后取了明矾和棉布,开始给女儿缠足。
谁想到,五丫被血淋淋的场面吓了个半死,再加上脚上火辣辣的疼,她发起热昏迷了三天,今天才刚刚苏醒。
“就是呀,五丫,你看姐姐不是也缠了足吗,很好看的!”
来姐儿的脚缠了三四年已经成型,素白的裙摆下隐隐掩着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真是扶风弱柳、摇曳多姿,一个十二三的小女孩竟开始有了明媚的样子。
缠足?!宝妮一阵恶寒,她脑海里闪现出太姥姥那双扭曲变形的小脚,以及姥姥被裹断小脚拇指的半大脚丫,她再看看自己被裹成粽子的小脚丫,连忙把白布扯开,边扯便喊道:“我不缠足,打死我都不缠!”
新书求推荐,吼吼!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四章 初识李家人
五丫(即宝妮,下文皆称五丫)发疯似的扯着缠足的白布,她不要缠足,莫名其妙的死掉来到陌生的异世已经够悲催了,她绝不让自己的脚成为那种怪物。
“五丫,五丫,你魔怔了吗?”
苏氏慌张的抱住女儿瘦小的身子,她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怀里的孩子正拼命的颤抖着。再一次的,她发现自己真的忽视了孩子,缠足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怎么到了五丫这里就好像要她的命一样呢?!都怪自己小时候就没有教好,现在为时已晚呀,孩子根本就不让动。
来姐儿傻愣愣的看着妹妹的疯狂举动,她有点惶然:妹妹胆子很小的呀,那天是被公鸡的鲜血吓晕的,五丫是不想缠足,可也没有这么大的反应呀。难道眼前的不是自家的妹子?!
“大娘,五姐儿好些了吗?”
屋里正闹腾着,屋外传来女人怯怯的声音。
苏氏听出是丽娘的声音,便回了一句,“五姐儿已经大好了,你且回屋好好歇着吧,眼瞅着就到日子,别伤了孩子!”
丫头生的孩子也是她的儿子,苏氏和李正义一样非常看重丽娘肚子的那块肉。
“嗳!”
丽娘挺着几个月的肚子站在院子里,她就是生了儿子也是妾,只能算是半个主子,所以对主母和两个姑娘非常敬畏。
“唉,罢了罢了,你既然铁了心的不缠足,娘也不逼你,可是有一条,如果那天嫁不出去,你可别怪娘!”
苏氏见女儿小脸儿涨的通红。白布被扯得一段儿一段儿的,露出两只被勒得红红的小脚丫,叹了口气,先准备把孩子哄住,等她病好点了再给她缠。
李家虽然是小门小户的,但是天下的女子都缠足。他们家又不是贱民怎么能例外?!太祖有训。禁止贱民缠足的。所以。在明朝缠足成风的大环境下。如果女子不缠足,基本上不好嫁人的。苏氏可不想让自己地女儿嫁不出去。
“恩。娘,我不缠足,我不缠!”
五丫本来只是想把白布扯掉。不知怎的。脑子里却闪现出过去九年被冷落、被遗忘的经历。仿佛被本尊的灵魂附体一样。委屈得不行。眼泪哗哗直流。哭得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甚是可怜。
“奶奶。大爷回来喽!”
李家的粗实婆子刘婆子在门外叫着,湿乎乎的手不住地在围裙上擦着。
“知道啦,你把藕洗净了切成片,大爷最喜欢吃凉的。”
苏氏把五丫交给来姐儿,自己拉拉衣服,整整头发来到正堂。
“姐,”五丫抹抹脸上的眼泪,听到苏氏在外面交代刘婆子准备午饭的菜式,肚子里也咕咕的叫起来,她可怜兮兮的看着来姐儿:“我饿了!”
“唉,等着,我去拿点心盒子!”
来姐儿心里正疑惑着自己妹子的骤变,听到她的话,再看看她红着鼻子、抽搭着小嘴的样子,和以往受了委屈向她哭诉的样子一模一样,脑子刚闪现的念头被迅速的压了下去,没错,虽然脾气大了点,面前的小丫头还是她从小带大的亲妹子。
目送姐姐摇摇晃晃的出去,五丫从被子里摸出一个小巧的翠绿葫芦,她刚醒过来的时候攥在手里的,后来担心被李来姐儿发现,便塞进了被子里。这个葫芦应该就是小白送个她的,个头不大,同自己的两个拳头合起来差不多大小。葫芦身上刻着几个小篆,五丫横看竖看的都不认识,唉,早知道小时候就听爷爷的话,跟他学书法了。打开葫芦塞,一股沁人心脾的药香扑入鼻子和口腔,好东西呀,嘻嘻,小白给的补偿品还不错,我原谅你的再次乌龙啦。
把自己的福利收好,五丫揉了揉血液不是很畅通的小脚,还好,只是缠了几天,骨头什么的都还没有断,五个脚指头都还在。揉了半天,双脚胀麻的感觉慢慢消退,她从床头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袜子,便光着脚下了炕,炕前的搁板上放着一双半旧的绿绸底绣花鞋,她拿起来比了比,恩,应该是自己的鞋。小心的套上鞋,她慢悠悠的走出房门,开始打量自已以后的新家。(某萨:你适应的还挺快呀?宝妮:那当然,难道我还为逝去的五丫哭上一哭吗?某萨:o(╯□╰)o)
出了房门,已经适应本体身份的五丫开始打量李家的房子。残留的记忆告诉她,现在是大明朝成化二十二年,虽然不知道成化是哪个皇帝的年号,不过地理位置还是知道的。呵呵,前世她是地地道道的济南人,没想到在几百年前的明朝,她还在济南。没错,现在她所处的位置正是济南府历城县的梅水镇。李家连续六代为梅水镇的捕头,统领三班的衙役,他们所住的房子位于县衙的后街,是李正义的爷爷买下的。
房子是很普通的四合院,坐北朝南,有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正房自然是李正义夫妻住着,东厢房两间是她们姐妹的房间,西厢里间是丽娘的房间,外间住着李家的粗使婆子和一个小丫鬟。
黑漆、黑瓦白墙的正门后,是一面影壁墙,墙上画着岁寒三友的画,墙后是一间柴房,柴房隔壁是厨房。这时,来姐儿从厨房里端出一碟热腾腾的小蒸包,正准备给妹妹送去,却发现,原本应该在床上休息的小妹,站在影壁墙边儿上东张西望呢。
“干啥呢,小妹,走,吃包子去!”
现在还不到午饭的时间,点心盒子里的点心都给丽娘拿了去,她便去厨房找东西,见笼屉上蒸着包子,便先给小妹盛了几个。
“好咧!”
五丫溜达了一小会儿,越发觉得饿了,她连忙跟在姐姐身后,一起来到厨房,啃了几个热包子,她感觉虚空的身体壮实了不少,嘻嘻,不错,还好重生在家境不错的人家,李五丫,你放心吧,我会替你好好活的。
堂屋里,从县衙点卯回来的李正义坐在八仙桌的左侧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茶杯正喝茶。想起昨天女儿的病,便关心的问道:“五姐儿的热退了吗?”
坐在右侧的苏氏忙回道,“退了,大爷,这个月的初九是快班黄老爹的生辰,咱们送什么好呀?”
“去年送的什么,今年比着去年送就行!”
吃了包子,来姐儿把碟子洗净收好。见五丫伸着脖子直往正屋看,以为她想娘和老爹了,擦了手便拉着她一起来到正房的堂屋。向父母问过安后,姐俩老实的站在一边,只有五丫咕噜噜瞪着两个大眼不断的打量传说当中的李捕头。
李正义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很是魁梧,长得不算好看,五官倒也周正,很典型的北方汉子,一双浓眉,两只大眼,黝黑的脸膛,唇上和下巴上各有一撮短胡须,一身皂黑色的衣服,头上戴着同色的帽子,腰侧的佩刀已经解下来放在一边。
“知道了,今天刘大夫来给五丫看病的时候,我让他顺便也给丽娘把了把脉,他说母子的身体情况都很好,再过两个月咱们就有儿子啦!”
“恩,好好,家里的事就辛苦奶奶了!”
“对了,后街的王四家想给她孩子谋个差,你看……”
“行,老规矩,十两银子一个差,让她送家来!”
五丫貌似老实的低着头,两只小耳朵却竖得直直的,仔细听着父母的谈话——没想到,李老爹还敢倒卖官职呀?!
“她家小子想当‘快手’,快班还有缺吗?”
“快手?就他那猴瘦的样子还当快手,立起来还没马高呢,你告诉她,就是门子,爱要不要!”
“……好,知道了!”
两口子正说着,门外传来砸门声,苏氏忙站起来招呼:“刘婆子,是谁呀?”
“李头,李头,不好啦,衙门出事啦!”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五章 来姐儿定亲
苏氏一看外面来了人,便招呼两个女儿进了里间。
“五丫,中午想吃什么呀?”
来姐儿和五丫都上了炕,一个拿起小桌上的针线筐开始看花样,另一个两只小脚丫半悬空着不断的晃来晃去乱打量。苏氏看了看两个女儿,目光扫过五丫,然后轻声的问道。
“刚吃了几个包子,我不饿,”五丫听到苏氏“温柔”的声音,心里一振,她怎么有点得意忘形了,她现在的身份是胆小不敢和人说话的五丫,而不是新时代里被家人宠坏的废柴小民警,她把脚缩回襦裙下,低着头小声的说:“什么都行,娘和姐姐爱吃的,我也爱吃!”
“来姐儿呀,你听听,”苏氏听到小女儿的话,越发感觉自己错待了亲生女儿,她家五丫头多乖巧呀,心里忙发誓以后一定好好管教和照顾五丫。她伸手点点五丫的额头,笑着对四女儿说:“咱们小丫头的小嘴可真甜呀!”
来姐儿抬眼看了看,小妹还是那么怕人,即使在母亲面前也畏手畏脚的,便抿着嘴笑道:“是呀,娘,我看刚才五丫吃的不是包子,而是糖角子,要不嘴儿怎么这么甜呀!”
“娘,你看姐姐……”
屋子里母慈女孝的,屋外的正堂,李捕头听到手下的话,气得两眼睁大,恨不能马上把佩刀举起来砍人。
“这个李大头,他吃酒吃迷了心呀,好端端的怎么想起发配犯人来了?!”
这个犯人就是剿灭的山匪里的二当家,年前被判了流放,是他劝着知县改为拘押在牢里,想着用他当饵,把逃亡的大当家调出来。没想到这个李大头,自认为当了主簿的半个岳父,他就不服自己管了,居然撺掇着把人犯按原判发往边关充役,据人家李大班头的话说,此举是一箭双雕的好计:其一,县衙的牢房坚固很难潜入,他把犯人拎出来放在大道上,关外又这么远,一旦逃亡的邱大知道了消息肯定来救,到时候就可以把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匪首拿下;其二,即使没有抓住邱大,至少也把王二弄出去了,自己的县衙少了一个祸害。成与不成,不都是好事嘛。
没错,是好事,就是他李大头低估了人家邱大的本事,他这里押解的犯人还没出历城县呢,就被守候在官道上的人马劫了个正着,人犯丢了,李大头跑的比较快,只被踢扭了腰。
“……李班头回来说。邱大留话了,让你小心点,你当年抄了他的老窝。他现在又回来了……”
“该死地东西!”
也不知他是在骂邱大。还是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李大头。
“那个。李头。刚才苏知县找您呢,让您赶紧回衙门!”
李正义是三班地总捕头,他不需要每天都呆在衙门的。卯时点过卯,把手头上地事情分派好,基本上就没有他什么事了。除了知县出行、升堂和有重大案件地时候,他才会在衙门蹲班。
如今苏知县叫他,估计不是小事。
“衙门有大案子?!”
他边问着,边取了腰刀,整了整帽子,然后冲着屋里喊了一声:“俺去衙门了,中午就不要等俺吃饭了!”
“嗳,知道了,大爷小心办差!”
说着苏氏拉了拉裙子上的褶子,送李捕头上班去。
“……衙门除了李班头的事儿,其他的也没有什么大案子,不过,我听说好像该给万爷送仲秋节礼了,可能……”
“俺就知道,他娘的李班头,你把邱大招惹出来,现在到让俺来扛!”
苏知县上任后,每年都会给邻县的万爷送礼,一年三大节再加上万爷的生日,次次不拉。因为送的东西比较贵重,每次都是让县衙里身手最好的李正义去,今年也不会例外。
送礼他也去了好几次,可那时邱大已经被赶跑了,路上太平的很。如今,李大头却无端把人招了来,而那个邱老大又指名找他包袱,他娘的,他这是招谁惹谁啦!
下午,李正义果然没有回来吃饭,反而让手底下的捕快到李家帮他取了几件换洗的衣服,顺便告诉苏氏,李捕头出公差了,估计三两天都不回来。
正堂的饭桌上,苏氏和两个女儿吃饭,她听了消息,忙撂下饭碗,去里间收拾行李。
“姐,爹经常出去吗?”
五丫吃了一口凉拌的藕片,脆生生的莲藕,细细嚼着还有甜丝丝的味道,恩,古代没有污染的菜就是好吃。
“恩,咱爹是捕头,经手的都是大案子,所以经常外出呢!”
来姐儿给妹妹夹了一块鱼肉,妹妹的病刚好,得好好补补。
“谢谢姐!”
五丫在现代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吃鱼,个头小的鱼多刺,个头大的鱼肉太死,但是来姐儿一脸关心的把菜夹了过来,她也就只好囫囵吞枣的咽了下去。
说起来,这个家里对五丫最好的就属来姐儿,五丫没有记忆的时候是二姐和三姐带着,等她有了记忆后,家里只剩下了四姐。来姐儿对于五丫来说,既是姐姐,又经常扮演母亲的角色。
有时候大人把五丫遗忘了,来姐儿都会想办法把藏在屋里的五丫推出来,让父亲和母亲知道,家里还有一个五姐儿呢。
“呵呵,刚说你嘴变甜了,你还不干,以前你那嘴就跟个闷葫芦似的,就是跟我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再瞧瞧现在,病了一场倒换了性子,还敢跟娘撒娇呢!”
来姐儿秀气的吃着,她是看着五丫长大的,也是这个家里最疼五丫的人,见她现在敢说敢笑的,她心里也跟着高兴。
“嘿嘿,不生病我怎么知道姐姐和娘这么疼我呀!”
“行啦,今天就炖了两条鱼,一条给了丽娘,一条也让吃了大半,你就是再说好听的,我也没有多余的给你啦!”
饭桌上,五丫在姐姐软软的声音中吃完了她来到明朝的第一顿饭。
饭后,苏氏让刘婆子把后街王四家的叫了来,把自家男人的话传达了一遍,态度很强硬,要进衙门只有一个门子的缺,想当捕快,那是不可能的。
王四家的是个五十出头的妇人,眼睛不大,但是透着精明。听了苏氏冷淡的话,小眼睛眨巴几下,忙笑着说:“哎呀,我就想让他当个门子呢,给县衙看门,那也是体面的活儿,又轻省又来钱,咱就当门子。来,苏大娘,这是俺们的心意,您看——”
她说着忙从袖袋里摸索出一个深蓝色布包,抖开一角露出几块大小不等的碎银子,苏氏接过来掂了掂,差不多十两,再说,她料着王四家的不敢耍滑,便笑着说:“恩,行,大爷出公差了,三天就回来,回来后让他和步班的黄老弟说一声就行。”
王四一看事情办妥了,忙千恩万谢的净说好听话。
“姐,那个王四家的说有人要给你提亲呢!”
趴在门边听了半天的五丫,得到最新八卦后,忙蹿回自己的房间,冲着窝在窗边打络子的来姐儿喊道。知道古代人结婚早,可也太早了吧,来姐儿不过才十二岁,换成现代还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呢,怎么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呢。
“去,小孩子家家的,别瞎说!”
来姐儿啐了妹妹一口,低着头,两只小元宝一样的耳朵一片粉红。
三天后,李正义被人抬了回来,他一把拦住哭哭啼啼的苏氏,打发了送他回家的两个捕快,示意刘婆子掩上门,闷闷的对苏氏说:“别哭了,我这次能活着回来全靠人家赵老爹……赵老爹有个三儿子,今年十五,我已经把来姐儿许配给他了,这几天赵家就会遣媒人来,你准备好……”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六章 李家终添丁(一)
果然,李正义回来的第三天,林家就派了媒人,因为亲事是两家家长定下的,所以,媒人基本上也是走个过场,根本不需要两头说好话。男女双方交换了庚帖,合过八字后,两人命相相合,李家来姐儿又有一个颇为能生的老娘,自然也被人看成是“好生养”的。
李正义之前也见过林家三小子,是个本分的老实孩子,身体好,有把子力气,而且身手也不错,虽然不能继承镖局,可是家里也给他置下家当,来姐儿嫁过去不会吃苦。
苏氏听了老公的话,原本担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开始着手准备。
接下来就是小定,也就是“纳吉”。
这是五丫第一次见识明朝民间的结亲,她以为古人都想小说或者电视里演的那样:媒婆都是涂脂抹粉头戴红花,最好脸上再来个大黑痣,一张大嘴死的也能说成活的。可是那天人家媒婆来的时候,她特意从里间的帘缝里瞧了瞧,说是媒人其实就是一穿得光鲜点儿的中年大婶,脸上也素净,头发整齐的挽着髻,插了一根玉簪子。不过嘴皮子倒是像说媒的,普通的能说成好的,好的能说成天下无双的。
然后是双方定亲的礼节也比较简单,小定的时候男方带着不算丰厚的礼品,大小件也不过六盒。因为来姐儿年龄还小,下了小定后,要等到她十四岁的时候才能成亲。
苏氏接下来的日子便忙了起来,女儿已经定了人家,两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除了准备嫁妆,她还要教女儿如何料理家事。当家的又受了伤,院子里还有个马上要临产的孕妇,家里一时之间大夫来往不断,煎药炖补品的忙得她一刻不得闲,稍有空闲就拉着来姐儿教这学那的。
她这里着了忙,五丫倒是清闲下来,姐姐白天跟着娘料理家务,晚上回来忙着绣嫁妆,基本上顾不上她。她娘也是正屋、厢房和厨房的不停忙碌,估计早就把哄着五丫缠足的事情丢在了脑后。
呵呵,最好她永远也想不起来。五丫坐在院子里,拿着家里唯一的一本书“黄历”看了起来。恩,现在是明朝成化年间,进过几天的旁敲侧击,她终于知道了成化是哪个皇帝的年号,原来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姐弟恋”皇帝,或者说有严重恋母情节的皇帝?!她混天涯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帖子,说的就是明宪宗朱见深和万贵妃的恋情,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一个皇帝居然爱上一个比他大十七岁(还有说十九岁)的女人,而且为了这个女人废了一个皇后、又闲置了一个皇后,最后还是因为她的离世,悲痛过度而驾崩。
痴情皇帝彪悍宫女呀,不过,她记得好像明宪宗死后他儿子继位,可老皇帝具体哪一年嗝屁,新皇帝又是谁她也不知道,奶奶的小白,说了不要让她来明朝嘛,{奇}明朝除了开国皇帝、{书}靖难皇帝和亡国皇帝之外,{网}她基本上都不了解,这让她怎么度过漫漫的人生嘛。好像明朝中期还有一次农民起义,波及很广,可是哪一年她也不知道……
“五姐儿,想什么呢?”
她正揪着头上两个小髻发愁,身后传来一声轻柔的声音。她回过头。一看是老爹的小妾丽娘。
“没啥!丽娘坐下歇歇?!”
在现代的时候,五丫就对第三者很不感冒。意外地来到明朝后。她对这位小妾倒是蛮同情地。有人曾把小三儿成为小老婆。其实比古代地小老婆强多了。在明朝妾也好、通房丫头也罢。基本上都是家庭的附属,有时是讨好男主人地工具、有时是生产地工具。一旦失去利用价值或者主母不高兴了提脚便卖。在当代正妻卖个小三儿试试?!
丽娘点了点头,在小丫头的服侍下坐在椅子上。她现在名义上是李家地妾室,可卖身契还在苏氏手里攥着,即使生了儿子,她还是奴籍。只能寄希望于她能一举得男。然后求大爷奶奶平了她的奴籍。所以,她对苏氏和两个姑娘都非常尊敬,哪怕是最不得宠的小五姐儿。
“弟弟乖吗?”
不知怎的,她感觉丽娘肚子里的就是男孩。上次老爹还装作无意的问她,姨奶奶肚子里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她盯着肚子看了半天,肯定的说“是弟弟”。结果,把卧在床上养病的李正义乐的直大笑,连说“没错,没错,就是弟弟”。
她知道了这个家庭的特殊性,自然知道一个男丁对于李家的重要。
“恩,小家伙可乖了!”
丽娘一手撑在腰部,一手轻轻的抚摸鼓鼓的肚子,脸上满是初为人母的慈爱。
“呵呵,那就好!”
没有家人管束的五丫,开始慢慢熟悉这个家。算起来她和人家小说里的穿越女不同,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来到异世,取代一个将死的人继续活下去,所以,她没有最初的迷茫和彷徨,唯一的失策就是对这个世界的无知。
后来想了想,不知道历史又如何,大家都不知道,世界又不是为穿越女或者重生女一个人转动,自己也只不过是茫茫尘世的一份子,按照这个朝代的生存法则生活就可以。
想通了以后,她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患得患失,开始学习古代人的生活方式。跟姐姐学绣花,跟苏氏学烹饪,跟丽娘学认字,一个月下来,她也习惯了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快餐的生活,脑海深处的家人们也渐渐被她封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这是补昨天的,嘻嘻,新书上传,求收藏,求推荐!!!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七章 李家终添丁(二)
两个月后,五丫至少从穿着和行为举止上非常“明朝”了。除了学习古代人的生活,她也没有忘了锻炼身体。这里是几百年前的古代,是冷兵器时代,身体不单是“革命”的本钱,更是“生命”的基础,从她不再喝药的第二天,她就开始早早起床,伸展腰肢,练习她前世练了十几年的“警体拳”。可惜姐姐帮她改的褥裙根本就不适合练武嘛,有的衣服甚至都不合身,一抬手一踢腿,都有开线的危险。最近她学了一段时间的针线,决定按照前世的样子,自己做一套“练功服”。
先从炕柜里把翻出自己的衣服,被遗忘了很多年,她的衣服大多都是姐姐穿小的,很少的几件新衣服还是过年的时候添置的。她找来找去,这些衣服本来就被改了又改,再加上她经过这两个月的休养,人也壮实了不少,隐隐的还窜了点个子,这些衣服已经不太合适了。
“五丫,干什么呢?”
回屋来换衣服的来姐儿看到她们的炕上堆了一炕的衣服,奇怪的问道。
“姐,我找衣服呢。”
五丫随口说道,她的手把翻成烂菜的衣服扫到一边,让姐姐换衣服。
“呀,我都忘了!”
来姐儿没有动,她看了看妹妹身上半旧不新的衣服,炕上的衣服也多半都是自己也上面三个姐姐的旧衣服,心里莫名的难过,五丫今年还没有添置衣服呢,眼瞅着她一天天的长大,还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衣服呢。
“啊?”
五丫不解的任由姐姐把自己拉出屋门,听她小声的对母亲说:“娘,五丫个头渐长,以前的衣服都不合身了,咱们这次出门也带着五丫吧,让她也选块料子?!”
苏氏刚给老公贴了膏药,听了女儿的话,再看看五丫身上的衣服还真是有点短了,便答应了她的要求。
听到能出门了。五丫非常高兴,她来明朝都俩月了。除了门口的一点儿空地,她基本上都没有出过门。李家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可是家里地姑娘们还是不能轻易出门地。这次多亏自己想起做衣服。呵呵,否则哪有机会上街呀。
看五丫小脸上难掩地雀跃。苏氏又一阵愧疚,她真是对不住这个孩子。同样都是自己地女儿,五丫连套像样地衣服都没有。唉。这次上街一定给五丫多买点好料子。来姐儿过两年就要嫁人了。家里也只有五丫一个女儿喽!
初次上街地五丫觉得自己像个刚进城的乡下丫头,两个月的蜗明生活让她快忘了自己上一次逛街是什么样子。明朝的市场已经比较发达。就像她在历史上学地那样。明朝已经有了资本主义地萌芽,市井上地经济也比较繁荣。来到类似商业区的几条街道,五丫觉得古代人地商品并不比现代地少。各种日常用品琳琅满目,让她伸着小脑袋不断地看着:布店、银楼、当铺、书铺,还有街上的小商小贩,角落里还有算卦地、代写书信地。好一个繁盛地小镇!
在布店里买了几批上好的绸缎后。苏氏又按五丫地要求给她买了几丈棉布。五丫手里帮娘和姐姐拿着东西,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根糖葫芦美滋滋的啃着。在刘婆子嘴里知道她们所在地地方叫梅水镇。她还以为和前世地小镇差不多。没想到今天这么一逛才知道,古代地镇子并不和现代的小镇一样。看城区地面积倒像一个现世的县城。
逛了大半天,母女三人满载而归,回到家里。五丫开始兴致勃勃地自己画图纸、裁衣服。左比划右比划了好久。她把棉布摊放在炕上。拿着剪刀的手却迟疑起来。
“咋啦?”
炕头上来姐儿正拿着环形的绣绷子绣枕巾,她抬眼看得忙活了半天的小妹楞在那里,便好奇的问道。
“嘿嘿,姐,我第一次剪,怕剪坏了!”五丫腆着脸,嘿嘿傻笑道:“要不你帮我剪吧!”
说着把自己用烧火棍削成的“炭笔”画的衣服样子拿来,求来姐儿帮忙。
“好吧,这棉布也挺贵的!”
来姐儿也知道自家妹子的手艺,让她缝个荷包还留着大针脚,更何况是成件的衣服?她把绣了一半的枕巾放下,然后挪到五丫面前,伸手拿过图样子:“这是中衣和中裤?样子怪怪的!”
“姐,不是中衣,是我在家穿的家居服。呵呵,你照着样子剪就行!”
五丫画的是古代版的练功服,上衣是斜襟的宽松改良褥衣,下身是肥大的灯笼裤,看起来有点像中衣,可太过宽松,所以才让来姐儿奇怪。
“……行,既然是你穿的,那就按你的意思来!”
怎么说也是五丫第一次对衣服这么上心,来姐拿了根尺子先帮她量尺码,然后对比了图纸上的比例,把布料剪开。
西厢的里间,丽娘的羊水已经破了,苏氏忙打发刘婆子去请稳婆,吩咐小丫头去烧开水,自己则守在丽娘床前,边替她擦汗,边在心里祈祷:老天爷,求您赐给我们个儿子吧!
“哎呀,你看你这针脚,唉,算啦,还是我来替你缝吧!”
剪好布料,来姐儿看五丫开始缝制,发现她的针脚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根本不成个样子,连忙把布料夺过来,用小剪刀把上面的线剪断——好好的棉布,落到五丫手里真是糟蹋了。
“好呀,谢谢姐姐!”五丫听到姐姐的怨念,忙高兴的把衣服丢给姐姐,她侧身听了听外面人仰马翻的动静,担心的问道:“姐,丽娘要生弟弟了么?”
“恩!”
来姐儿低头闷闷的回了一句,她这段时间跟在母亲身边学家务,知道母亲心里其实很不愿爹爹纳妾,但是李家的香火不能断,母亲再难过也要把所有的苦自己咽下去。
“奶奶,怎么样啦!”
李正义得到信后,忙从衙门跑回来,他都四十的人了,如果再没有儿子,李家百年的传承就算是断了。
“大爷别急,我在里面看着呢!”
苏氏听到院子里的声音,忙探出头来安慰道。
“……”
李正义也当了五次爹,自然知道生产的过程,可这次是他最后的希望,他嘴上不说,可人却一圈一圈的在院子里转悠。
一下午的时间,就听到西厢房里不断的“哎呦”呻吟声,直到傍晚,折腾了两三个时辰后,“哇~~”一声清脆的啼哭声终于传来。
没多久,苏氏抹着眼泪走出来,见自家老公焦急的样子,忙笑着说道:“大喜呀,大爷,咱们有儿子啦!”
“嘭!”
像驴一样转悠了N圈的李正义闻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有儿子啦?!
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八章 女儿又何妨
“五梅楼”酒家是梅水镇最大的酒楼,中午时分,楼上楼下满是客人。一个青衣小捕快一溜烟儿的从外面跑了进来,不管小二的殷勤招呼,“蹬蹬”的上了二楼的雅间。
“小六,怎么样,是男是女?”
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个肥硕的中年男子,穿着同样的青色公服,头上歪戴着一顶小帽,满是油光的脸上很净白,下巴上有几根黄胡须。他一看到小捕快跑进来,忙问道。
小六跑了几条街,早已气喘吁吁,他抄起桌子上的一杯茶水三两口就吞了下去,用手摸摸洒出来的水渍,“班头,是个小子,现在李头家里挤满了来贺喜的人,估计洗三的时候来的人更多——”
“啪!”
李班头把手里的酒盅掼在地上,小巧的白瓷盅被摔得四分五裂,酒水洒了一片。如果要问梅水镇谁最关心李正义是否有儿子,那非衙门快板的班头李大头莫属。同样都是姓李,李大头可就没有李正义家在梅水镇的根基深,一边是镖师出身为了躲避仇家来到梅水镇安家的外来户,一边是扎根百十年世代当捕头的缁衣大家,怎么看都没有对比性。
可是自从李大头把女儿嫁给主簿当二房后,他的心思开始活动起来:论年龄,他比李正义年轻,论关系,他的女婿比李正义的女婿有门路,论功夫,他的身手不比李正义差。虽然李家是世代缁衣,可是李正义膝下没有儿子,捕头的位子他比任何人都有机会争夺。
所以,自打去年冬天知道李家的小妾怀孕后,他比任何人都关心孩子的性别。等了十个月,没想到老天真不开眼,居然让李捕头中年得子!
“李老爹,李老爹,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听到包间的动静,二楼的小二忙不迭的跑进来,这些捕快吃饭从来不给钱,可他们酒楼也不敢慢待,宁得罪君子也莫得罪小人呀!
“去,去,去,没你的事!”
李大头身边坐着一个尖嘴猴腮地人,他一摆手把小二赶了出去。关上门后。小眼珠转了转。他凑在李大头耳边说道。“班头。生了儿子又如何?!生下来的儿子就能成活吗。黄老爹地小孙子上个月不就夭折了嘛?再说。就算是能平安长大。那也得十几年之后才能当差。现在李头都四十多岁了,您说他能一直守着捕头地位子等儿子长大吗?”
“恩~没错呀,”李大头一听这话。脸上地阴云慢慢散去。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小六。上次李头受了伤。是不是很严重?!”
小六报了信后,便一屁股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来。一手端着酒盅一手攥着一个鸡腿正啃着,听到班头的话,他忙放下鸡腿。抹抹嘴巴子上地油。“听李头地邻居说,李头这次伤地不轻,好像伤到腰了。如今虽说不喝药了,可是膏药还每天都贴呢!”
“好!我就不信了。等苏知县任期满了走人后,谁还用一个有伤地老头子当捕头?!”
“嗞溜”一声,他得意的端起新酒盅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第三天,李家的亲戚朋友来了一屋,出嫁的三个女儿也都由丈夫陪着回娘家看弟弟。李正义自是高兴的不行,儿子降生的那一刻开始,他严肃的脸上就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有笑呀笑的。
正屋里,苏氏抱着孩子,指挥刘婆子将盛有以槐条、艾叶熬成汤的铜盆以及一切礼仪用品均摆在炕上。然后把孩子交给收生姥姥,家里的亲戚朋友开始“添盆”:衙门的捕快们巴结李头,他们的家眷添得都是金银镙子;出嫁的姑奶奶们,有的摘了玉簪子,有的掳下手上的银镯子,有的则是抓了一把铜钱……一会儿的功夫,大盆里装了不少金银之物,收生姥姥看到后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嘴里的吉祥话一套一套的说着。
添完盆,收生姥姥拿棒槌把盆子搅了搅,开始洗了,她一边洗一边念叨着:
“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做知州”
“什么做知州呀,人家小子天生就是捕头!”
观礼的人群中,有个女人小小声嘟囔着,众人的注意力都在洗三上,听到的人不多,但是站在前面的苏氏还是听到了,她听了后心里很不得劲儿。
除了这个不和谐的声音,李家儿子的洗三还是比较热闹的。晚上,客人和出嫁的姑娘们离开后,苏氏吩咐奶娘照看好孩子,又四处察看了一番才回到正屋。
屋里,李正义正靠在炕头上给老家写信,孩子的洗三都过了,名字还没有取,这个工作必须由老爹亲自来做。
“儿子睡啦?”
看得苏氏进来,他抬眼问了一句。
“恩,吃饱就睡了,呵呵,这小家伙真乖,不哭不闹的,就是饿了也只是哼哼两声。”苏氏忙了一天很累,心情却非常好,儿子是养在她的名下,也就是她的儿子。
“小子嘛,整天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李正义也非常得意,李家总算有后了,他的家书写得更有劲头。
“大爷,今天……”苏氏坐在炕上,想了想还是把白天听到的话讲给老公听,她觉得那个李大头的娘子话里有话。
“我觉得她说话的声音怪怪的,没错,咱们家的儿子都是要当捕头的,可她也没有必要在洗三的时候这么说呀,谁家孩子不是讨个吉利呀!”
“这个……”李正义知道最近李大头的小动作不断,想取代他当捕头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连县丞都感觉到了,他直起腰,上次被邱大打伤的部位又酸痛起来,唉,老啦!等等,他今年四十多岁了,等儿子长大当差,怎么也要十三四年,到时候——
“大爷,怎么啦?又疼了,我给贴膏药?!”
苏氏看到他眉头紧锁,手又扶着腰,以为他伤处又犯疼了,忙起身在柜子里找药粉。
“不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他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在他终于知道人家为什么这么说了,意思很明显,李大头不会等到自己儿子长大的,可是这十几年的时间自己能撑下来吗?如今苏知县在任,自己救过他的命,苏知县多少会给他几分面子,可是人家任满了,他们李家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没有了写信的兴致,叹了口气便准备睡觉。苏氏看丈夫神情落寞,可问什么也不说,只好收拾收拾一起躺下来。
凌晨,隔壁的公鸡扯开嗓子打鸣,五丫伸了个懒腰,看姐姐还熟熟的睡着,便蹑手蹑脚的爬起来,换上刚刚缝制好的练功服来到院子里。
“呼~~~”古代没有污染的空气就是好呀,哪怕是在县城里,空气里也满是青草、泥土的味道。
慢慢的活动了下手腕和脚腕,做了几个伸展动作,五丫开始做“李氏广播体操”:直拳横踢……侧踹横踢……膝肘连击,练了十几年,虽然几个月没有做,但是靠着多年的惯性,五丫行云流水般把警体拳的十六式练了一遍。
“哎呀,这个身体太虚弱了,再来一遍!”
五丫感觉身体开始发热,她四肢和颈部一动就“咔嚓咔嚓”直响,心里直抱怨前任也太不注意锻炼了,九岁的身体就这么僵硬。
……勾摆连击,抱臂背摔,格挡弹踢,膝肘连击,完毕!五丫满意的感觉身体明显灵活了不少,恩,今天第一天正式练习,强度不能太大,明天继续!
她这里乐颠颠的去厨房打了清水擦脸,没有看到正屋的窗子后有一双惊喜的眼睛。
“对呀,还有五丫呀,”有心事一夜未睡的李正义,起身方便了一下,回来后听到院子里有动静,他拉开窗子看到在蒙蒙亮的清晨,自家的五丫头正弯腰踢腿,一套怪异的动作耍下来居然也有几分飒爽的感觉,他心里顿时一亮:“儿子还小,女儿可以先顶上。训练上三四年,在苏知县离任前把捕头的位子传给五丫,然后让五丫替儿子守住……”
全力冲刺新书榜啦,从明天开始每天两更,求收藏,求推荐!!!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九章 俺叫李胜男
“大爷,我不同意!”苏氏听了李正义的计划,直摇头:“五丫是个丫头,咱们大明朝开国这么多年,您见过有哪个衙门有女捕快?”
“嗐!你放心,就凭我在苏知县跟前的面子,小五只要手上有了功夫,在梅水镇当个捕快是没有问题的。”
李正义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好,小五今年九岁,刚好没有缠足,把她送回老家让爹训练上三年五载的,趁着他和苏知县都在位,把五丫推上捕头的位子,等儿子长大了,即使换了知县,捕头的位子照样是李家的。
“可五丫是女儿家呀,怎么能抛头露面呢?!”苏氏感觉之前忽视了女儿,对她已经非常愧疚了,怎么还能让她为家里牺牲?!
“大爷,还是算了吧,就算是苏知县顾念您的面子让五丫当了捕快,可是她一个姑娘家家的,以后可怎么嫁人呀?”
李正义也不是没有想过,在儿子长大前,五丫还要当十来年的捕头,的确不太好嫁人,可这已经是唯一的办法了,他总不能让李家的基业断送在他的手里吧?!
“奶奶,五丫的婚事你放心,我会给她找一个好婆家的,”他闭上眼睛想了想,把县衙里的人过了一个遍,“哎,仵作老王头不是刚收了一个徒弟吗,论家世也不错的,那孩子是咱们老家玫瑰镇魏家的人,虽然被逐出了家门,不过,人品和能力都不错的!”
“魏家?!你是不是说魏家那个中了邪的三小子?”
苏氏虽然整天在家呆着,但是街面上的八卦还是听了不少。玫瑰镇的魏家说起来还是书香门第,祖上曾经中过进士做过大官的,现在的家主魏守仁老爷子也是举人出身,下面的三个儿子都进过学,都是秀才呢。
只有这个庶子小三儿,自从去年掉进河里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也不爱读书了,也不想考科举,整天喜欢捣鼓些死猫死狗的。后来,玫瑰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他们镇的仵作得了病,就把临镇的仵作老王头借调了过去,这个三小子看了老王头的精湛验尸手法后,便直呼要拜他为师。
仵作可是贱业呀,想他们魏家世代书香,老爹又是举人老爷,怎么可能让他拜个仵作为师?!于是,魏老爷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三小子就像吃了秤砣,非做仵作不可,折腾了一个多月,魏老爷一气之下就把这个逆子逐出了家门。
被赶出家门地三小子倒也争气。身无分文地自己来到梅水镇,当了一个仵作的小学徒。
“没错。就是他。这小子我见过几次。人很机灵。而且还是个秀才。”李正义越想越觉得可以。反正小学徒还没有成为仵作。他的功名还没有被革去。如果他愿意娶五丫。李家可以陪嫁丰厚的嫁妆。再说了。他既然能放着魏家三少爷不当,偏偏跑来当仵作。那么肯定对世俗不是很在意。功名都能舍,娶个女捕头当老婆应该也能接受吧?!
“咱们呢。可以先定亲。然后给他们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李正义喝了一杯茶。接着说道。“正好咱们老家在玫瑰镇,那里我也添置了几倾地良田,到时候给五丫做嫁妆。让他们衣食无忧地不就行啦?!”
“这个?”
苏氏还是不能接受。她自小也是念过几年书地,当年父亲把自己嫁给李正义,她已经非常委屈了,所以,出嫁的三个女儿,她也都是挑来挑去才定下来。女婿们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地人。可也都是清白人家呀。
怎么到了五丫这里,非但不能正常嫁人,反而还要嫁给个被逐出家门的小学徒?!
“唉,难道要让咱们李家的根基断了吗?我的奶奶,你别忘了,咱们李家这些年攒下的家业,如果不是有人在衙门当捕头,那些地、那些铺子能守住吗?!”
当捕头一年的伙食银子不过十两,如果单为这些银子,不当也就不当了。可是,他们李家在梅水镇和玫瑰镇的产业远远不止这些,虽然他秉承“低调”的祖训,可他的家底还是有人多多少少知道些。再加上这些年办差办案的也得罪了一些人,一旦衙门里没了人,他们李家百十年的经营,或许会毁于一旦呀。
“……”苏氏是当家主母,她当然知道自己家的家底,撇开老家的十几倾良田,就是梅水镇上他们也有几家铺子和店面,否则就指着李正义的伙食补贴,他们一家几口早就饿死了,哪里还能呼奴唤婢,养妾生儿子呀?!可就这么牺牲掉小五,她真是舍不得。
“哎,要不这样,你把小五叫来,咱们听听丫头的意见。”
李正义见自家老婆满脸的不舍,想起小丫头清晨练武的样子,他感觉这个丫头不会像她姐姐一样,或许,她愿意当捕快呢?!
“好吧!不过,如何孩子不乐意,咱们也别逼她!”
苏氏起身去东厢叫五丫,李正义坐在椅子上正盘算着如何说服她。
“什么?当捕快?!”
五丫同学穿着姐姐刚给做的嫩绿色的上衣,下面陪着一条月白色的裙子,头上两个发髻上系着红色的头绳,她听了老爹的话,杏眼圆睁,惊讶的看着他。
“那个五丫,你也知道,咱们李家是世代的缁衣,你爹我老了,也当不了几年的差,所以……”
李正义以为把女儿吓到了,便忙着解释道。
他哪里知道,五丫这里正乐着呢。吼吼,捕快呀,她看《武林外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老邢的那一句“我是本镇唯一缁衣捕头”,太有型了!她前世就是警察,从小也是在警察世家长大的,自然对这个执法职业不是很排斥。再说了,明朝的女子可是嫁人很早的,而且嫁了人就以夫为天,来自现代的她无法适应。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子十四岁,也就是一个小中学生呀,她不能想象自己还是个小屁孩就要嫁人生子。
恩恩,当捕快是个不错的职业,不用缠足、不用绣花做饭,还能经常在外面行走,不会被关在院子里当“奶奶”。
“还有,父亲也不会让你白白牺牲掉的,咱们家还有几倾地,我全都给你做嫁妆,到时候……”
李正义见女儿还是低着头不说话,便继续诱哄道。
几倾地?!一倾是一百亩,哇哈哈,那她不就是地主婆啦?!强忍兴奋,五丫心里简直乐开花!嫁不出去就不嫁,姑奶奶还看不上这些骨子里三//奇\\书//网\\整//理\\妻四妾的古代男人呢。哈哈,她手里有几百亩的良田,等当够了捕快,多攒点银子,咱就盖一个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再养几个小正太,没事收收租,调戏调戏美男,比嫁人相夫教子强多啦。
她吞吞口水,抬起头,无比认真的说:“爹,我愿意!”
因兴奋涨红的脸,在李正义夫妇眼里成了委屈的样子,苏氏忙掏出手帕擦眼泪,李正义也在心里长叹一声:五丫,是爹对不起你了,你放心,爹一定不会亏待了你!
“好,好孩子。明天我就送你回老家,让爷爷亲自来训练你。”李正义欣慰的说道,他拍拍女儿的稚嫩的肩膀,“对了,我还没有给你取名字呢,从今天起你就叫李胜男!”
全力冲刺新书榜,晚上还有一更,亲们多多支持哈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章 李家老爷子
清晨,李正义把给老爷子带的东西搬上车,苏氏掂着小脚提着给五丫打包的行李。来姐儿也抹着眼泪牵着妹妹的手,“五丫,如果训练的太苦咱们就回来吧,女儿家哪有当捕快的,你不缠足就已经很难嫁个好人家了,怎么还能抛头露面的当差呢?!”
“姐姐,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在这个家里,来姐儿是最疼胜男的人,所以胜男也真心感谢她的照顾。
“娘,咱们还是别让五丫回老家了吧!”
来姐儿总感觉这个事情肯定不是妹妹愿意的,一定是父亲逼五丫答应的,呜呜,妹妹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的,长大后却要为李家牺牲掉终生的幸福。太不公平了,她心里只为妹妹抱冤屈。
“唉,来姐儿,娘也舍不得呀,可是——”
苏氏哭了一夜,眼睛都是红的,老公说的没错,如果李家失去捕头的职位,很可能百年的基业都被人谋去了。一个女儿和一大家子人相比,作为主母,她心里的天平更倾向于家族的平安、繁荣。
再说了,胜姐儿的未来,大爷也筹划好了,魏家的三小子她也去瞧了瞧,很清秀的一个孩子,听老王头说,这孩子聪明着呢,刚来几个月就能独立验尸了。五丫嫁给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事情。
“姐,你别伤心,我愿意当捕快,真的!”
胜男看来姐的眼泪哗哗直流,她慌忙用手去替她擦。她没有说谎话,她真的愿意。
“呜呜……”我不信!
母女三人哭哭啼啼的来到门外。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李正义接过五丫的行李放进车厢里。然后大手一挥。“行啦,你们回去吧,我当天还得赶回来,所以路上不能耽搁!”
“恩。大爷。你和老爷子说说哈。对五丫也别太严格!”
“五丫。等过节我就回去看你!”
“娘、姐姐。你们回去吧。我会好好地学习,你们就放心吧!”
“行啦。走吧!”
苏氏和来姐儿说了又说,眼瞅着马车消失在街头仍然探着脖子直看。
“驾~~~”
胜男坐在马车里,车厢后放着家里给老爷子准备的东西,还有她几件换洗的衣物。本来苏氏和姐姐还准备了几个包袱,把她日常用的脸盆都装了起来,但是老爹说家里都有,只让准备些衣服就行。
李胜男来到明朝也有几个月了,她一直以为李家的长辈们都不在人世。没想到,李家的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几个老姨奶奶都健在,老爷子把捕头的位子传给李正义后,便带着一家老小回到老家玫瑰镇。
胜男听了老爹的讲述后,感觉李家的祖先很聪明,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估计等她弟弟长大接过捕头的位子后,李正义也会回老家呆着,为李家保存实力或者说留好后路。万一哪天梅水镇呆不下去了,还有老家的田地可以养家。
玫瑰镇离这里大概四五十里,马车行驶了多半天后,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
“胜姐儿,你看,这些地都是咱们家的!”
坐在前面看路的李正义,见马车里的胜男正探着小脑袋好奇的看风景,便抬手指着大路边的一片又一片的农田说道。
“这些都是?”
胜男扒着车窗,放眼望去。此刻正是夏日,成片的耕地里茂盛的立着一垄一垄的麦子,结实的麦穗谦虚的低着头,好一片丰收的前景。
“没错!”几代人的苦心经营呀,李家在玫瑰镇的李家沟也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好多!”李胜男不是没有见过农田,前世也曾经去过几个农家乐,那里的田地最多的也不过几十亩,上百亩的都很少见。以前见过的小块田地和眼前看到的滚滚麦浪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没得比呀。
关键是,这些土地中的一部分将来是自己的,嘻嘻,想想就开心!
过了玫瑰镇的城区,马车又行驶了一段时间,终于来到一个叫李家沟的村庄。
“到地方了,停车吧”
李正义一路也不停的和路边的熟人打招呼,不是二叔就是三大爷的,貌似这个庄子里的人都有亲戚关系。
车子停在一栋大宅院门前,黑色的大门敞开着,门口还放着两个镇宅石狮子。胜男被老爹抱下车,新奇的四处打量着。眼前的宅子要比梅水的房子气派多了,大门前还有几节台阶,顺着台阶上去,入眼的也是一个影壁墙,墙上画着松鹤图,影壁墙后面是宽阔的院子,看面积足足有一百多平米。院子也是坐北朝南,三间正房,东西三间厢房,角门后还套着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是一排七八间房子,后面还有马房和牲口棚……
“大爷回来啦,大爷,您回来啦!”
没一会儿,院子里跑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穿着半旧的青色布衣,黄色的面皮,厚厚的唇上还有两撇胡子。他看到李正义手里拿着东西,慌忙快跑几步走到近前,然后接过东西躬身请主人进门。
“家里都还好吧?老爷子身子骨还结实吗?”李正义见来人是家里的管家李信,也就没有推辞的把东西让他拿着,看五丫已经好奇的跑进了屋,便开始问起家里的事情。
“结实!老爷现在还每天骑马练刀呢,一顿饭也能吃三四个馍馍和两碗菜粥咧!”
比他吃的还多,能不结实吗?
五丫在院子里看了看,大概知道老家的房子格局,这时屋里也听到动静,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迎了出来。
“大爷回来啦,这是五姐儿吧!”
李正义嗯了一声,然后拉起五姐儿的手走进正屋。
小丫头的眼里闪过惊讶,咦,不是说大爷不待见几位姑娘吗,怎么对这位这么亲切?!
进了门,迎面的是一副中堂图,图上画着千里马,两边是一对对联,字很狂野,胜男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几个字。中堂下是一张八仙桌,桌后是红木的条几,条几上左右对称的放着一些古玩和陶瓷的花瓶,花瓶里插着鸡毛掸子。
桌边东西两边放着两把椅子,东面位子上坐着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儿,须发花白,精神却很好,一双大眼正炯炯有神的盯着儿子和孙女。
“听说那个妾生啦,是个小子?!”
“是,爹,还请您给孩子取个名字!”
李正义躬身站在老爷子身边,恭敬的对老爹说道。
“恩,很好,李家总算没有断在你小子手里,”老爷子放下茶杯,捋了捋胡须,“按族谱,他们这辈儿的是‘承’字辈儿,就叫承志吧。小名你们自己叫,最好取个贱名,好养活!”
“是!”李正义见事情办成一半,还有五丫的事情没有说,便让母亲带着丫头婆子出去,他凑在父亲耳边悄声把自己的打算说了说,“父亲,按理说这点小事不该劳烦您,可是我那里人多嘴杂的,我担心胜男还没有训练出来就被人把事情捅了出去,到时候——”
“行,我知道了,你也是为了李家,”李老爷子抬手打断儿子的解释,他的目光扫向一脸乖巧的李胜男,“丫头,你想当捕头吗?”
谢谢maryya亲的评价票,第二更哈!!!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一章 入门第一课
(呜呜,求收藏,求推荐,求、某萨什么都要啦啦!)
当然愿意!胜男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她一直努力的在心里提醒自己,咱现在不是李宝妮,而是明朝小丫头李五丫,如果一个土生土长的小丫头非常乐意当捕快,别说眼前这个眼神犀利的老爷子,就是自己的倒霉老爹也不会相信。
再说了,她已经让老爹心生愧疚,可老爷子还不知道她为李家的牺牲呀。所以,胜男慢慢的抬起小脑袋,“伟大”的说道:“为了李家,我愿意!”
没错,这句话的重点是:为了李家。
“好!”老爷子和胜男坚强的眼神对视了一会儿,然后一拍桌子,大喊一声好字。
李正义见状,连忙附在父亲的耳边说道:“五丫当了捕快就不好找婆家了,儿子想把前年置下的八顷地给五丫做嫁妆,即便以后婚事无着落,她也有养老的田地!”
“恩,你做得对!”老爷子又看了看小丫头稚嫩的小脸儿,点点头:“也别八顷地了,我给凑个整数,只要五丫能顺利接下捕头的位子,直接给她十顷吧。”
说完,他又捋着胡子问胜男:“丫头,当捕快很辛苦,你能吃苦吗?”
胜男迟疑了一下,然后看了看父亲殷切的目光,点头:“老爷,五丫不怕吃苦!”
“呵呵,好,好呀!”李老爷越看胜男越顺眼,心里也不住的叹息:这要是个男孩儿多好呀,哪里需要折腾这么多,“好孩子,以后也别叫我老爷啦,我算是哪门子老爷呀,不过是个会两下拳脚功夫的土老财罢了,你呢,就叫我爷爷吧。算起来,你也是第一个放在我们身边的孙女,老婆子,老婆子,赶紧使人把厢房收拾出来,给五丫头住!”
里屋坐着的李老太太听到老伴儿的招呼,忙答应一声出来,“好,正好咱们院子里也没个小孩子,让五丫也好好陪陪我们吧!”
说完,又想起儿子急着赶路回来。恐怕午饭还没有吃。又招呼家里的粗实婆子给大爷去做饭。她则领着刚才掀门帘儿地丫头去东厢房收拾房间。五丫一看大人们都决定好了,她便跟着老太太一起去自己地房间。
东厢房是三间。以前是做客房地,所以床、柜子和各种家具都齐全,基本上没有多少需要打扫整理的。老太太指挥着小丫头。把今年刚做地被褥取了一套给五丫铺上,又看了看五丫带来地衣服,褥裙、中衣和内衣都有,只是布料半新不旧地。
“胜姐儿呀。你刚来。咱们就先这么住着。衣服呢。我也让小巧帮你再做几套。”
“老太太,不着急。我这些衣服够用地!”
叫小巧地丫头忙着干活,五丫也没有闲着。她把屋里的小东西规整了一遍,按照自己的习惯把妆台上地镜子、篦子和头油都放好,然后拉着奶奶地手半撒娇地说着。
“好,好孩子!”
老太太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在里间也听到了老头子的话,为了李家的家业,真是难为这个小丫头了。她坐在收拾好的炕上,把五丫揽进怀里,用手轻轻的摸索着她的小发髻,“丫头,你放心,老爷和我不会亏待了你,你在这里就踏实的住着。小巧,你以后就在外间值夜,给我好好照顾胜姐儿,明白吗?”
“是,老太太!”
小巧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她是李家签了死契的丫头,整个人都是主人家的。听了老太太的话,知道自己以后要伺候的主人是五姑娘,便连忙给胜男行礼。
第一次有人向自己下跪,胜男有点措手不及,她无措的看着老太太。
“呵呵,五丫,这是小巧,以后呀就让她伺候你,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也不用客气直接来回我,我收拾她!”
“嗳,谢谢老太太!”
五丫答应一声,向老太太施礼致谢。
吃了午饭,李正义还要赶回梅水镇,他交代了五丫几句,又偷偷塞给她一个荷包之后,坐上马车赶了回去。
五丫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渐远去,心里不知怎的,莫名的升起浓浓的失落。小手捏了捏荷包,硬硬的,打开一看,里面放了几块碎银子和十几枚铜钱,唉,这个爹爹对她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清晨,后院的公鸡“喔喔喔”叫起来,胜男揉着惺忪的睡眼做起来。呵~~~好困,现在顶多也就清晨四五点钟吧,昨天晚上临睡前,爷爷说让她听到鸡叫的时候就起床来后院的马棚见他。
“好困!”
胜男悉悉索索的穿上练功服,套上鞋子,外间炕上的小巧也早就起来在厨房干活。铜盆里已经打好了水,她胡乱抹了两把,然后把头发梳成马尾辫,在公鸡再次打鸣前来到后院。
后院的面积很大,像个后世的足球场,场子一侧还放着一排兵器架子。老爷子也穿着短打扮,正坐在椅子上端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爷爷!我来了!”
胜男一看老人家先到了,快跑几步赶到老人面前,站好军姿。
“恩,不错,还不算太晚。”老爷子放下茶碗,打量了一下胜男,一身有点奇怪的衣裤,头发也整整齐齐的梳好,直挺的身姿倒也有几分英气。
“丫头呀,今天是咱们第一天开始培训,你知道当一名捕快,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恩,身手好,胆子大!”
捕快吗,不就是抓人?现在可没有配枪,如果身手不好,抓谁呀?怎么抓?
老爷子笑了笑,“对,也不对!”
“啊?”
难道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五丫不解的看着老爷子。
“呵呵,做捕快呀,首先要跑的快!”
“跑,跑的快?”
胜男讶异的重复着爷爷的话,想了想点点头,也对,现在是古代,又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如果跑不快,怎么抓住逃犯呀?再说了,如果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危险份子,逃跑的速度慢了也很危险。
“对,看来你已经想到为什么了,”老爷子注意到五丫眼中恍然大悟的表情,心里也很高兴,这丫头很好,不但能吃苦,还有悟性。他起身来到后门的大门,对着后面的一个山包说道,“来,丫头,看到前面的荒山了吗,你围着荒山跑一圈再回来,快去!”
“是,爷爷!”
五丫目测了一下,目标离后门大约三四百米的距离,山体不是很大,估计也就五六十亩,一圈下来有个两到三千米吧。她深吸一口气,攥起小拳头,开始“一二一”的慢跑了过去。
身后,老爷子取出一个香炉,点上一柱香,然后继续坐在椅子上喝茶。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二章 宝葫芦妙用(一)
“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山路上,胜男满头大汗的跑着,腔子里像硬塞了什么东西一样,双腿也如同灌了铅一般。她不断的调整着呼吸,回想前世参加越野拉练时候的样子,当时几十里路都徒步跑了下来,更何况这区区的三千米。
可惜,胜男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前世她是个二十一岁的成年人,而且从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年轻人都好。可现在五丫的身体只不过是个九岁的儿童,之前也缺少基础锻炼,她虽然恢复了几天,但是锻炼的时间太短了。
等绕弯一圈下来,她感觉全身都湿透了,身体也不是自己的一样,双腿和双手机械的摆动着。又坚持了好久,才看到后院那道漆黑的大门,她拼命的喘着粗气,如同一条搁浅的鱼,嘴一张一合的吞吐着。
“加油,加油!”
胜男默默的在心里为自己加油,她能如此拼命的锻炼,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在几乎没有科技的明朝,一个强健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财富。
香炉里的香已经燃到一半,李老爷子静静的等着。胜男几乎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她巴掌大的小脸上一溜一溜的满是汗水。
“恩,不错!”
听到动静,老爷子看了看香,在她这个年龄能在两刻钟内跑完,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呼,呼!”
胜男也看到了那个香炉,她虽然已经累惨了,但是多年的锻炼告诉她,此刻还不能停,她慢慢的在院子里走着,直到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才站回老爷子身前,姿势还是蛮挺直的,只是两只小腿“突突”的抖着。
“还不错,五丫,今天是第一天。所以你能在半柱香的时间回来,算你合格了。不过。以后的速度就不能如此之慢!”
“是。爷爷!”
胜男对自己的速度也不是很满意。想当初她跑一千五百米的时候。也就五分钟左右,如今跑三千米。却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简直就是乌龟爬嘛。就这个速度,别说抓贼,恐怕连个贼影子都看不到。
“刚才你提到做捕快要身手好,这是肯定地。”老爷子站起来。活动了活动筋骨。接着说道。“咱们梅水镇东临泰山、西靠济南府,地处交通要道,县城地风气也非常好。街面上没有什么游侠**,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混子,功夫呢也没有很好地,不过,即使是这些小混混,咱们当捕头的人也一定有拿得出的本事,否则,别说捕头了。就是个班头都坐不住呀!”
“爷爷。我听阿爹说咱们家有祖传地功夫,是什么呀?”
胜男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除了口腔里还有些辛辣的感觉,其他的已经慢慢恢复下来。她好奇的看着院子里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等各种各样的武器。
“咱们家的祖传功夫是‘李家刀’,”老爷子双手交叉掰了掰,只听得“咔嚓”两声关节活动的声音,他抬手拿起一把刀,“丫头,你看着!”
说着,老爷子双脚微开,横刀在胸,摆了一个开场的姿势,接着上三刀、下三刀、左三刀、右三刀的耍了起来。刀法没有什么花哨,但是刀刀逼人,一片寒光之中,老爷子一刀劈向正中,收住刀势。
“李家刀一共六六三十六招,刀法看似平常,在对敌的时候却非常实用,讲究的是一刀震敌,三招制敌。丫头,看明白了吗?”
胜男忙点头,看了这么多年的武侠片,终于见到真正的功夫啦。老爷子六十多岁的人了,可是一套刀法耍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身上绝对有真功夫。
“爷爷,我也试试?!”
“你?!”老爷子把刀放好,回到椅子边,笑着看还没有椅背高的孙女:“你呀,先把基础打好吧,来,蹲个马步!”
“哦!”
明明现在不教,还勾引人家,真是坏爷爷!
接下来的日子,胜男开始了她的捕快养成计划。每天清晨先跑上三千米,然后回来蹲马步,蹲上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去吃早饭,吃过早饭,爷爷在给她讲自己当差三十多年见过的各种大案、要案,以及衙门里的各种潜规则。
吃过午饭,下午是练字时间,爷爷说了,作为普通女子认不认字不重要,可是作为一县的捕头如果连公文或者布告都看不懂,那不贻笑大方吗。
练完大字,基本上也就是晚上了,洗洗刷刷之后就准备睡觉。每天的行程简单而忙碌,活动量也逐天增加,当然她的营养也是非常丰富的。老爷子和老太太心疼她每天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一日三餐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如此一来,短短半年的时间,胜男个子长高了,身体也健壮了不少。
“胜姐儿,找什么呢?”
丫鬟小巧拿着一套刚缝制好的练功服进来,发现胜男正撅着屁股埋在炕柜上翻东西。
“嘿嘿,找它呢!”
胜男拿着一个小巧的绿葫芦,乐呵呵的回答道。
“葫芦?!还怪好看的呢,这是您从家拿来的?!”
小巧把衣服放在炕上,好奇的看着这个通身翠绿的葫芦。
“恩,没错!”
胜男打开葫芦塞,里面的药香扑鼻而来。明天的“越野拉练”就靠你啦,她美滋滋的把玩着。
经过半年的训练,她基本上能用一刻钟就能跑完三千米。老爷子对她的进步非常满意,今天结束文化课的时候,他便告诉胜男,明天开始他们的训练场地换到野外,看看胜男的耐力如何。
听了老爷子的解说,胜男觉得和自己前世参加的拉练差不多。基本上就是她跑着,爷爷骑马在旁边看着,估计距离不会太近。回屋后,她就开始琢磨准备什么东西比较好。
长途奔跑,水分的补充比较重要。可是用什么来装水,又不会让爷爷发现呢?!
想来想去,她想起小白送的葫芦还一直压着箱子底呢,那个东西个头不大,装点水应该没有问题吧。只是,小白给的时候也没有说葫芦有什么神奇,估计是对人体好的,应该没有坏处吧。
第二天,胜男穿上小巧新做的练功服,这套衣服是比照着自己设计的衣裤来做的,布料比自己的好些,都是透气舒适的棉麻布。如今已是冬天,她在练功服外面还套着棉衣,腰间系着汗巾,汗巾下藏着她的宝葫芦。
来到后门,爷爷已经骑着马等着她。她调整了下气息,然后按照爷爷的指示,慢慢的跑动起来。跑了一小段,她就出了汗,把批在外面的棉衣脱下了交给爷爷,老爷子指着远处的一条河说,“下一站是梅水河,我到前面等你,脚底下要快!”
“是,爷爷!”
胜男微微喘着气,看了看前面的路,恩,貌似不远。老爷子“驾”的一声先骑马走了,胜男心里默数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前进着。跑到大约四千米的时候,她感觉脚底开始发沉,嗓子干得直冒烟,她放慢速度,从汗巾下接下小葫芦喝了一小口水,一股清凉的感觉从口腔流向腹部,干裂火辣的腔子里顿时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舒服极了。
“呵呵,果然是个宝贝,普通的水放进去也能变成甜美的矿泉水!”
喝了一小口,胜男仿佛来了劲头,她把葫芦放好,劲头十足的跑了过去。
老爷子估摸着那丫头估计还有一刻钟才能赶过来,便下了马休息了一会儿。他的屁股刚挨地没有多久,就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从远处跑来。
哇咔咔,二更到!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三章 宝葫芦妙用(二)
“咦,怎么可能?!”
老爷子心里难掩惊讶,要知道这条路是他们李家世世代代训练的必经路,他年轻的时候也跑过,当时他已经十二岁,第一次跑也用了三刻钟,这丫头不过才十岁,第一次跑居然用了两刻钟?!
李老爷这里正疑惑着,胜男那里却像打了鸡血针一样,五千多米跑下来,丝毫不见一丝的疲惫,只有额角的汗水证明她确定有在跑步,而不是散步游乐。
“爷爷,下一站是哪里呀?”
她原地踏着碎步,微微喘着粗气的问道。
“下,下一站?哦,下一站就是前面的玫瑰园,看到没有?”
老爷子看着孙女轻松的样子,有点傻眼,他用马鞭一指远处的一块凹地,凹地处三面环山,只有一面通向大路。
“恩,看到了,爷爷!”
胜男看了看,脚下开始加速,“一二一”的跑向远处。
“这,”李老爷子呆呆的站了一会,他训练了胜男半年多,开始只是感觉这个孩子很聪明、也能吃苦,没想到她的耐力和体力这么好,他看着小小的身影慢慢淡去,忙牵过马,“驾驾驾”的骑马赶了过去。
可惜了,胜男怎么不是个小子呢?!如果她是个男孩,有这样优良的先天条件,再加上他后期的栽培,李家的中兴在即呀。
“吧嗒,吧嗒”的马蹄声中,李老爷子再次纠结孙女的性别。
玫瑰园是李家地一个农庄。栽种了十几亩的玫瑰花。此刻正是隆冬,前两天刚刚下了初雪。花园里点点雪白。
“爷爷,咱们在这里吃过午饭就回去吗?”
胜男歇了歇,擦去身上地汗,她穿好厚厚的棉衣。看老爷子望着空旷地园子发呆。她来到玫瑰镇也一段时间。因为每天忙着锻炼身体。也没有什么机会出来。只从小巧嘴里大概知道了玫瑰镇地一些故事。玫瑰镇以栽培玫瑰而得名。全镇一百多个村庄。有三分之二地村子都种植玫瑰。甚至有的花农已经研究暖房里种花。在漫漫冬日娇艳地玫瑰傲然盛开。
李家所在地李家沟也有农民种植玫瑰。听小巧说一到花期。空气中都弥漫着浓郁地花香。不过。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花期。自然也没有机会见识几十亩甚至上百亩玫瑰盛开的绝美场景。
没想到,她们李家也有玫瑰园,而且看面积足足有十几亩,三面环着山,园子有了天然的屏障一般,只可惜现在是冬天,花田里一排一排的花茎上满是积雪,基本上没有一丝的红意。
“恩,胜姐儿,这是你第一次来玫瑰园吧,来,丫头,好好看看,”老爷子倒背着手,他的目光直直的看着远处的青山,“这是咱们李家发家的地方,咱们家是洪武年间被强行迁徙过来的,一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
胜男默默的站在老爷子身后,听他喃喃的讲过去的故事。关于明朝的大移民,她听说过不少,后世河南、山东、安徽三个省的很多人都是明朝大移民的后代。没想到,他们李家也源自山西大槐树。难怪她一路跑来,看到每家门前都种着大槐树,据说,这是移民后代们为了怀念遥远的故土才种植的。
“……胜姐儿,这里是咱们根,每个接受家族训练的人都会来这里,以后每天都要徒步跑到这里然后再折回去,记住,时辰要控制好,什么时间能在一柱香之内回到家,你的第一项才算是合格,明白吗?”
“明白了,爷爷!”
胜男郑重的点头,她心里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祖先会把这里当做训练基地,估计也是希望儿孙们能了解到先辈们的辛苦创业吧。进,可以进公门当捕头;退,可以退回老家种地栽花。
“行啦,今天是第一次来,你到花田里随意看看吧,以后我就不跟着你,你要自觉跑来这里再返回家,能做到吗?”
老爷子转过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坚韧,欣慰的捋捋胡须,让她自由活动。
“爷爷,您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胜男忙表态,锻炼身体是好事,她可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身体里的灵魂可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呢,自然不需要别人的监督。
表完态,她也想看看古代的玫瑰园,便躬身向老爷子施礼告退。
她来到外面,先从汗巾下拿出宝葫芦,路上她就很奇怪,这个葫芦就巴掌大小,里面装的水也不会超过200毫升,怎么她喝了一路都不见少呢?!
她担心爷爷看到,便蹲在一丛玫瑰花边,打开葫芦塞,里面的水还是满满的,甚至有丝丝的热气冒出。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胜男清晰的记得,她喝水之前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疲惫,嗓子干渴,而且肺腔里像是被什么挤压了一样很难受,但是一口水下去,疲惫的感觉竟然得到缓和,身体也感觉好受许多,仿佛注入了新的能量一般。
她怀疑的看着宝葫芦,想了想,把葫芦翻过来,小口朝下,清水呼呼的流了出来,流了好久,清水渗入花茎边的土地里,后来倒的水多了,居然在花下形成了一个小水洼。
不是吧,还有?!胜男看着源源不断流出的清水,她发誓,自己今天早上装进去的水也就两杯,也就是地上水洼里这么多,可是葫芦里怎么还有?!
难道,这就是宝葫芦的神奇功效:放进里面的东西可以变的无限量。她重新把葫芦翻转过来,看看小口,果然,里面的水依然是满满的,就像刚刚灌满一样。
“哇塞,真是个宝贝呀,哈哈,就凭这个小葫芦以后跑再远的路也不用担心水的问题啦,太棒啦!”
想到这里,李胜男高兴的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她眼睛看着地上的小水洼,再看看手里的小葫芦,心里直说:笨蛋小白,总算干了一件正事儿,哼,看在葫芦的面子上我原谅你啦!
李胜男蹲的时间久了,双腿有点发麻,也感觉有点冷,她忙站起来准备进屋去吃饭。结果,在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刚才被清水灌溉的玫瑰上的积雪渐渐的融化,然后碧绿的叶子中居然长出了一个小花苞,花苞像电视里看到的特写画面一样,花瓣一层一层地慢慢的舒展开来,一朵娇艳的重瓣玫瑰盛开了……
第一更,晚上还有一更哦,请亲们多多收藏,多多推荐哈!!!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四章 彪悍小姑妈
怎么回事?
胜男的小嘴大张着,呆愣愣的看着傲然绽放的玫瑰花。这个,这也太稀奇了吧,现在是寒冬呀,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任何现代化设备的野外,玫瑰花怎么就开了呢?!
难道是葫芦水的原因?!胜男又把注意力放在手上的葫芦上,难道水沾染了葫芦了“仙气”,可以促进植物生长,或者使提高生物的生命力?!
想到这里,胜男决定再换一株花试试。于是,她又来到一株玫瑰旁边,用小手扫去上面的积雪,上下左右的看了看,恩,这株花是很普通的玫瑰,没有花苞也没有开花。选定了实验的目标,她打开葫芦把里面的水倒了出来,然后静静的等着。
果然,一刻钟后,选定的玫瑰花茎上一朵、两朵玫瑰花舒展着粉嫩的花瓣,在寒冬野外盛开!
“哈哈,不是吧,这水成了神水啦?!”
胜男兴奋的快要跳起来,宝葫芦,绝对是神奇的宝葫芦。有了它,水源将会取之不竭,有了它,哪怕是冬眠的植物也能复苏,有了它,自己单调的明朝生活一定丰富多彩。
呜呜,自从入了冬以后,饭桌上的菜就没有了其他的菜色,不是萝卜咸菜、就是白菜豆腐,吃习惯了反季蔬菜的她,每天看着一成不变的两种菜,吃得她见到白菜和萝卜就饱饱的,根本就不想吃。
现在好了,有了宝葫芦,她终于可以改善伙食啦。哇哈哈,太幸福啦,太——等等,她现在不是李宝妮,是李胜男,老爹和爷爷虽然在口头上给她十顷地,可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呢,她把菜种在哪里?借爷爷的地种,可地里全都种着麦子,她总不能把好好的麦子都拔掉种菜吧?!在院子里种,可自己从来没有种过地,爷爷和老太太也不一定愿意让她胡乱折腾,再说,她现在的主要工作是上捕快培训班,如果跑去种地,爷爷肯定不愿意。
“胜姐儿,胜姐儿,吃饭啦!”
她蹲在玫瑰丛中敲着脑袋想办法,可是想来想去还是没有什么好主意。
这时。玫瑰园的管事李忠跑出来唤她吃饭,正好肚子也咕咕地叫起来。唉。不想了。先去吃饭吧。
来到庄户院里,爷爷正在饭桌前等着她,她忙洗了手过来。坐在爷爷下首地凳子上,她看了看桌子上的菜色。心里不由得再次叹息,又是“群英荟萃”——炖萝卜,腊肉炒萝卜。还有一个萝卜皮地咸菜,真是好一桌萝卜开会呀。
默默地叹了口气。见爷爷先拿了筷子,自己也摸起一个杂面窝头小口地啃起来,然后把萝卜爷爷、萝卜爸爸和萝卜孙子都吞下肚。边吃边在心里发誓。TMD。一定想办法把自己的菜园建起来。
吃过午饭,李老爷子带着胜男把周围的土地都转了转,告诉她以后锻炼时可以选择的几条路线,等她把路都记熟后。老爷子骑马带着她回到家里。刚大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子地哭诉声。
“……老太太。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地水,可是我也是李家地女儿。他李正良太欺负人了,不说他是我堂哥,就是普通的乡亲也没有他这样做的……”
“珍姐儿,别急,你把事情仔细的说一遍,只要你占理,别说打了他两巴掌,就是把他的胳膊打折,大娘也替你做主!”
“老太太,我虽然不认几个字,可也是明白道理的。前年我男人没了,婆家的人眼红我的铺子和庄子,没办法,我卖了铺子、舍了庄子回娘家,不求借捕头哥哥的什么势,只希望不受人欺负。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居然就是咱们李家的人,还是我的堂哥……”
老爷子领着胜男进了院子,在门口听了一会儿,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哼的一声自己摔了门帘进来。
屋子里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诉的少妇,听到父亲的声音,忙拿帕子擦了眼泪站起来向父亲请安。
“三房的正良欺负你了?”
老爷子一屁股坐在东边的主位上,接过小丫头端过来的热茶,严厉的眼睛瞟了女儿一眼。
“恩,我名下的三十亩地和他家的地挨着,他每天都偷偷的挪一点界碑,”李珍姐儿把脸上的泪擦干净,把事情又给父亲说了一遍,“前两天下了雪,我担心地里的庄稼,今天就带着丫头去地里看了看,结果发现他足足把界碑挪动了一丈,要不是我家和他家中的麦子长势不同,我都没有发现。所以,我找他去理论,他还胡搅蛮缠的说‘你凭什么说那些麦子是你家的,你叫它它答应吗’。我就说找人来丈量土地,他不答应,还骂我是泼妇、丧门星,呜呜,爹,他可是我哥呀,咋比外人还孬呀,我一气之下就打了他两巴掌,他说要请族长来审我,呜呜……”
厉害!
胜男坐在正堂下首的椅子上,手里也捧着一杯热茶,她听了半天,发现这位小姑妈不简单。一个女人敢出手打人,这放在当代不新鲜,可是放在明朝以男人为天的年代,那就不是一般人敢做的。
她听老太太说过,自己父亲兄妹三个,一个姐姐,一个妹妹,老爹排行老二。大姑妈嫁给梅水镇小孟庄的一个小地主,小姑妈嫁给本镇十里河的方家,前年姑父一病归西,她带着一对儿女拿着嫁妆和卖铺子的钱投奔娘家寻求庇护。
眼前这个貌似柔弱,实在彪悍的女人,应该就是命运不顺的小姑妈李珍姐儿。
“啪!”
老爷子把茶杯用力的放在桌子上,大声的说道:“请族长?!哼,他以为他是谁?上次和王家挣水打仗的时候,还不是我替他说和的,这小兔崽子不思报恩,居然还敢欺负你,李信,李信!”
李信听到老爷子的召唤,忙从外面赶进来,“老爷子,您叫我!”
“恩,你去把李正良和他老子都叫来,我先审审他!”
“嗳,知道了!”
李信也听到屋里的声音,知道这次老爷子又心疼女儿了,他忙答应着躬身出去。
“珍姐儿,你先去西厢看看你姨娘吧,待会儿三房的人来了为父料理他!”
“恩,女儿谢谢爹爹!”
说着,她把帕子收好,去厢房看自己的生母。
胜男见屋里只剩下爷爷和老太太,便说要去换衣服,也出了正房。她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跟在小姑妈后面,嘿嘿,她现在终于想到合适的人选了。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五章 我只要种子
“你呀,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也像大爷一样动不动就抡巴掌呢?!”
西厢房里,张老姨奶奶无奈的对女儿说道。
“哼,女人家怎么啦,女人家都活该被人欺负吗。姨娘,我知道,我这一回来族里好些人都看不顺眼,都惦记着我的几百亩地,今天我就是要告诉他们,我李珍姐儿是寡妇,可娘家不是没人。哥哥在县里,他们觉得远了,可是咱们家还有老爷子呢,哼,真当我们家好欺负呀……”
“唉,可真要是闹到族长那里也不好呀,李正良再怎么不讲理,那也是你堂哥,哪有妹子打哥哥的道理。”
“哼,也没有哥哥谋妹妹嫁妆的道理!再说了,我亲哥亲爹还在呢,哪里就轮到他李正良?!”
胜男站在窗下,听小姑妈和老姨奶奶说话。在亲生母亲面前,小姑妈的性子更放得开,也能说说心里话。
“可,可族长那里……”
“姨娘,您放心吧,爹不会把事情弄到族长家的,估摸着这会子李正良父子正被爹爹训斥呢。哼,要不是我缠了足,我还想跺他两脚呢,什么东西,连挪界碑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使了出来,他当我是睁眼瞎呀!”
“哟,胜姐儿,怎么不进屋呀?”
老太太房里的丫头来给三姑奶奶送果子,却发现个小姑娘站在窗下发愣,走近了一看正是老爷子最看重的五姐儿。
“嘿嘿,我来看看老姨奶奶,”原本只想偷听呢,结果被人逮了个正着,胜男摸摸鼻子,腆着脸笑着跟她进了屋。
“这是那家地女儿,我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
原本坐在姨娘怀里说话的李珍姐儿听见外头的动静,忙重新坐在炕上,只见丫头小红和一个小姑娘一起走进来。
胜男忙给老姨奶奶问了安,然后一脸好奇的看着小姑妈。
“哦。这是你哥哥家的五姐儿,叫胜男。”老姨奶奶让丫头把果子放在炕几上。一把把胜男揽上炕。“胜姐儿,这是你小姑姑,今年入秋才回来地。”
“小姑姑好!”
胜男乖巧的叫人。
“胜男?!”
珍姐儿答应了一声,眼睛不住的打量着眼前的孩子,恩,仔细看看,这丫头的眉眼是有点像二哥,二哥生了五个丫头,前四个她都见过,只有这个五丫头天生胆子小,身子差,从来不见客。
即使是过年的时候,见了面也是缩肩搭背的躲在姐姐身后当耗子。今天一看,个头也抽高了不少,乌黑的头发也没有梳髻,而是用一根蓝色的缎带子帮成一束,高高的束在脑后。
巴掌大的小脸,黑黑的眉毛,圆滚滚的大眼,嘴角处还有两个小梨涡,一打眼就是个清秀伶俐的孩子,尤其是身上散发的气质,让她无法和年前看到的小耗子对照起来。
“可不,唉,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老姨奶奶见小红出去了,便叹着气把五丫的事情和女儿说了说,在她的想法里,觉得让一个女儿家当捕快,简直就是断送了小丫头一生的幸福,再加上五丫面对老爷子严厉的训练,从来不喊苦不怕累的,她从心里可怜和痛惜这个孩子。
在李家,像老姨奶奶这么想的人不在少数,可怜也好、真心疼爱也罢,从主子到佣人,对胜男倒也非常好。
“女捕快?”珍姐儿的眼睛蓦地一亮,可一想到自己的事情,又暗自叹了口气,“难怪呢,我看胜姐儿比我家的凤姐儿多了几分英气,原来是练武的原因。呵呵,哥哥为了李家也真是费尽心机了。只是可怜你这个小丫头啦……”
“姑姑,五丫觉得不可怜,”胜男偷听了她们的谈话,心里要和小姑姑合作的计划更加强烈,她抿着小嘴说道:“女儿当自强,多些本事不受人欺负,姑姑,您说对吗?”
“女儿当自强?!”珍姐儿何尝不想,她一个寡妇带着一双儿女离开婆家,不就是要自尊自强不受人欺负吗,“说的好,小丫头还有几分见识。来,头一次见面,姑姑也没有准备什么见面礼,这些小玩意留着玩吧!”
她是回家哭诉的,身上也没有带什么礼物,珍姐儿想了想,从袖袋里摸出一个精致的荷包,里面是她刚打的几个花生、枣子状的银裸子,送给小侄女倒也不失礼。
胜男乐呵呵的把荷包接过来,小手偷偷的摸了摸,恩,硬硬的有三四个呢。她甜甜的笑着道谢,然后状似无意的问道,“小姑姑,听说你家种了好些地是吗,都是种了些什么呀?”
“嗐,咱们乡下能种什么呀,不就是写麦子和白菜吗。这不,入冬后我把白菜收割了,十几亩菜地都还空着呢。怎么丫头,不好好练功,琢磨起庄稼来啦?”
珍姐儿手里还真有不少土地,有当嫁妆的30亩,还有去年用夫家的庄子换的十几倾土地,比起胜男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十顷地,人家才是真正的地主婆呢。
“哦,那除了白菜,姑姑不种茄子、黄瓜之类的菜吗,五丫整天吃白菜都吃腻了。”
“呵呵,现在可不是种茄子和黄瓜的节气,姑姑的地里也没有!”
“那,那您哪里有种子吗?”
哎呀,终于问到正题了,如果不是爷爷管的严,她没有上街的机会,她也不会装可怜问姑姑要种子。
“种子?!有呀,不过明年开春才能种,你要种子干什么?”
“嘻嘻,姑姑,我想种点试试,您给我拿些种子吧!”
“哎呀,孩子,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也没有种过地,这不是白白糟蹋了吗?再说了,你现在主要的任务是练武,不要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老爷子会生气的。”
不是她舍不得种子,而是五丫的话怎么听都像是小孩过家家。
“姑姑,如果您怕浪费,您给几个也行,我就想试试嘛!”
五丫牛皮糖一样赖在珍姐儿身上,抓住她的胳膊扭来扭去的不撒手。
“唉,珍姐儿,不就几个种子吗,明天你给她派人拿一点子不就完啦。”
老姨奶奶看不过孩子失望的样子,忙出声劝道。
“好好好,但说好啦就给几个,试试也就罢了。种子也是粮食,断不能糟蹋,明白吗?”
“恩恩,我知道!”
就要几个,多了我还种不过来呢,这几粒也不过是她菜篮子工程的诱饵。
呃,今天看书看迷了,居然忘了自己码字,汗死,今天先一更吧!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六章 又得紫葫芦
傍晚,胜男窝在炕上发呆,炕几上点着灯,小巧坐在另一侧对着灯光纳鞋底。
“姑姑说明天就打发人把种子送来,拿到种子后先找个花盆试试,”胜男小手摩挲着宝葫芦,心里不住的盘算着,“咦,不对呀,即使宝葫芦的水能让植物快速生长,可具体多长时间长成呀,另外,如果真的长成,怎么给人家说呀?”
想到这里,胜男眉头皱了起来,哎呀,真是小孩儿当久了,脑子也秀逗了,只想着早点吃上新鲜的蔬菜,可这蔬菜是那么好吃的?!
可不试试怎么又甘心,她一想到晚饭吃的东西就郁闷,她的饭菜还是老爷子特意交代过的,比老姨奶奶她们吃的都好,但原料还是逃不脱白菜萝卜呀。胜男严重怀疑,再吃上一个月的萝卜,她就变成绿皮红心儿的人形萝卜。
“唉,管她呢,反正种子已经要了,就先试试呗,正好也试试宝葫芦的功效。”胜男泄气的趴在被子上,却被腰带里的东西咯了一下,她把宝葫芦放在一边,侧身摸了摸,原来是小姑姑送的荷包。
从腰带里摸出荷包,她来了兴致,当时随手捏了捏,挺硬的,估计应该是银裸子。银子呀,想到这里,她兴奋的坐起来,打开荷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果然,从里面倒出三四个外型可爱的银裸子,有花生状的,也有枣子状的,个头不大,但是妙在精致。
“胜姐儿,这是姑奶奶送的?!”
听到动静,低着头做活儿的小巧抬眼看了看,发现胜男正摆弄着几个银裸子。
“对呀,小姑姑真好!”
看分量也有四五分银子呢,现在的大明朝安定已久,货币也比较坚挺,平常人家一月的花销也不过一两百文,她这几个银裸子能换三四百文呢,基本上够普通人家的两个月的花销。
“恩,姑奶奶为人特别爽快,听她身边地小兰说。她对下人也好。从来不打骂人。可惜好人不……”小巧看天色不早了,胜姐儿也要休息了。便收拾了东西把炕铺好。自己去外间睡。
“也是。小姑姑还这么年轻就死了老公。以后的日子真是不好过。”胜男把荷包收好。和上次老爹留下地银子一起放好。这可是她的私房钱呀,虽然家里不缺吃穿,手里有点钱还是比较好,“咦。水放进葫芦里能无穷尽,那如果把银子放进去。是不是也能无穷尽呢?!”
想到这里。她又兴奋的坐起来。把小葫芦地口打开,拿了一块银子想试试。
“住手!”
她从荷包里找了一块最小的。正要把银子塞进去,上空突然出现了好久不见的01478号实习小白。它依然是白衣白帽子,胸前垂着一根长长地舌头。
“你,你怎么来啦,我时辰应该还没有到吧?”
胜男一看到这个倒霉孩子就郁闷,她重生还没有一年呢,这个身体应该不是短命鬼吧?!
“没有,你这个身体估计还有六十多年好活,放心吧,我不是来拘魂的。”
“那你来干什么呀,吓唬人呀?”
真是的,你有不是送财童子,没事乱晃荡啥?!
“你当我愿意来呀,要不是担心你把宝葫芦糟蹋了,我才不管你呢。”
当它很闲呀,人家终于转正成功,现在是地府合法上岗的白无常,每天都忙着很。
“对了,这个小葫芦到底有什么神奇呀?”
“呵呵,这可是宝贝,来来,我仔细给你说说,”外间的小巧已经睡着了,小白的身体飘呀飘的落在炕上,“这不是一般的葫芦,而是南极仙翁用来装仙丹的宝葫芦。”
“南极仙翁的宝葫芦?真的假的?”
就这个小东西居然是神仙的东西,她可记得《西游记》里的那些妖孽,偷了仙家的东西下凡,哪怕一根腰带也成为制敌的宝贝。那自己手上的葫芦是神仙装仙丹的东西,那么应该比裤腰带的功效强多了吧。
“当然是真的,要不是我和南极仙翁的实习小童子关系好,这样的仙器根本就不可能上手的。”小白一脸欠扁的臭屁样,胜男只想用脚丫子丈量它的小脸,“我给你说,也就是我欠你条命,否则,这样的宝贝我肯定不会给你的,宝妮……”
“切,既然你这么宝贝,那你送我回家,我把葫芦还给你!”
胜男一脸唾弃,当她稀罕呀!
“那怎么行,你的生死簿都已经重新改过,以后你就安安分分的在这里生活吧。哎呀,被你一打岔我都忘了来干什么的,时间不多了,我长话短说,这个宝葫芦的功效就是可以造就‘生命水’。”
“生命水?是个什么东西?能起死回生吗?”
“差不多,其实你已经得到生命水了,”小白也没有想到宝妮运气这么好,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自行开启了生命水。
“就这水,这只是普通的水呀!”
胜男把葫芦口对着小白,里面满满的清水。
“没错,就是普通的水。要不怎么说是宝葫芦呢,一般的水放进去后,被里面的仙气熏陶,便成了可以起死回生的生命水。”
“起死回生?那它能不能让植物快速生长呢?”
想起自己的菜篮子工程,胜男忙追问道。
“当然可以。”
“那我把银子放进去,不能生银子吗?”
胜男记得她准备把银子放进去的时候,小白才出现的,嘴里还说什么“住手”。
“不能,如果把水以外的东西放进去,生命水就被破坏了,葫芦也就毁了。我正是看到你的行为,所以才出来阻止你的,否则人家现在这么忙,哪有时间管你呀。”
小白抬手指了指炕上散落的银子,笑着说:“银子放进去不但不能变多,而且会融化,做人不要太贪心。有了生命水,已经是非常大的机缘和运气了。宝妮,要懂得珍惜!”
胜男也不过是随便问问,比起能起死回生的生命水,银子就不重要了,不过,她实在看不过小白一脸说教的样子。她怏怏的白了它一眼,眼尖的发现小童子腰际还有一个紫色的葫芦,她飞速的一把抢了过来,“这个紫葫芦是干什么的?”
“哎,哎,你干什么呀,快把小紫还给我!”
小白没想到这个人类居然敢动抢的,它慌忙作势要抢回来。
“别动,否则我就把它毁了!”
胜男从簸箩里拿出一把剪刀低着紫葫芦,大声断喝道,“说,这个葫芦有什么功效,如果你敢骗我,我就给它一剪子!”
呜呜,你是强盗,早知道就不管你的闲事了,小白哭丧着脸:“这个也是南极仙翁的仙器,用来装杂物的!”
“你没骗我,就这个小东西能装什么?”
胜男发现自己也有做坏人的潜质。
“什么都能装,你要你想装,除了天装不下,世间万物都能装下去。”
“真的?!”胜男看了看,心头一乐,把两个葫芦都揣进怀里,“这个也给我了,人家明明要去清朝,你偏偏把我送来了明朝,这个紫葫芦就算是补偿我了!”
强盗!女土匪!小白气得快要吐血,“这,这,不给。快还给我,否则,否则!”
“否则什么呀,我告诉你,如果你不给我,我现在就自杀,然后去阎王殿那里去投诉你,说你玩忽职守、草菅人命,”胜男看它一脸肉疼,便知道这个紫葫芦肯定比绿葫芦更神奇,她把剪子放在颈动脉上,威胁道。
“你,你太欺负鬼了,”小白真想扇自己两个嘴巴子,干嘛管她的闲事,刚上手的紫葫芦又被她劫持了,呜呜,以后它再也不拘错魂魄了,呜呜呜……
“呵呵,小白,我死后就把葫芦还给你哈,你不想被上司惩罚吧,乖乖的,六十多年后我就还给你,好吧!”
胜男知道自己又得逞了,她笑着安慰道。
“……”小白气鼓鼓的瞪着她,实在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人类,可自己的确有把柄握在她手里,想想自己刚转正,可不敢在这个时候犯错呀,否则——算了吧,小童子那里好像还有一个红葫芦,看看能不能再把红葫芦弄来。至于这个李宝妮,它打死都不管她的闲事了,哼!
“小白,怎么样?!”
胜男乐着看它的包子脸,心底里仍有一丝冤死的不甘,小白越气她越开心。
“哼!李宝妮,这是本座最后一次帮你,下一次见面就是来拘你魂魄的!”
“切,谁稀罕你帮忙呀,永别吧,小白弟弟!”
嘻嘻,最好这辈子都别再见!
(呜呜,啥时才能上榜呀,求收藏,求推荐,~~~~()~~~~)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七章 葫芦变形记
“恩,真的能放下东西吗?”
胜男用目光送走气得浑身发抖的小白,见屋里没有了外人也没有外鬼,她拿出新得的紫葫芦。这个葫芦和绿葫芦差不多大,怎么看也不像能装进多少东西的样子。
她一把扯过放针线的簸箩,打开紫葫芦的塞子,把葫芦口对准,然后默念着“收!”
倏地,一尺长的簸箩消失了,她惊喜的看了看小口,哈哈,果然,装满针线、剪刀的簸箩正好好的放在葫芦底部。
有了成功的案例,她起身把床上的被子、褥子还有炕柜上的箱子都收了进去。说也奇了,这么多的东西放进去,小小的葫芦底部还是空着大片的空间。直到屋里没有什么东西可装,她才相信小白的话:除了天,世间万物她都能放进这个小葫芦。
想到这里,她美滋滋的坐回炕上,以后她便有了随身的仓库,即使外出也不怕没有地方放东西,而且这个仓库外人都看不到,更不会偷到。这哪里是紫葫芦,简直就是居家旅行防偷防盗的必备法宝呀。
折腾了大半夜,她有点困了,便想扯过被子睡觉,却发现炕上光秃秃的,只有一卷席子。呃,东西都在葫芦里,怎么出来呀?!
她晃着葫芦,心里不断想着被子和褥子,突然,两床被子和一个厚褥子从葫芦口里被仍了出来,正好盖在胜男头上,她闷闷的声音从下面传了出来:“拜托,下次能不能换个着陆的地方?!”
就这样,她又把放进去的东西一一取了出来,然后铺好床,钻进被窝里。刚得了宝物,胜男兴奋得睡不着,辗转反侧左思右想,猛地想起自己攒的私房钱,又爬了起来,从炕柜最里面摸出一个小匣子,打开匣子上的铜锁,从里面拿出一个荷包,荷包里是老爹和爷爷给的零花钱,自己不大出门,也没有机会花,半年攒下来也有七八两银子和几串铜钱,再加上姑姑给的银裸子,她也算是小有资产啦。
把银子都重新放回匣子里,打开紫葫芦,把匣子收了进去。私房钱嘛,当然是让别人找不到的。嘿嘿,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比葫芦里更安全。
只可惜,个头大了些,要是能变成吊坠挂在脖子上该多好?!胜男抱着葫芦钻进被窝,迷迷糊糊的发现好像葫芦真的变小了,她在一片红光中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鸡刚刚扯开嗓子叫唤,胜男便睁开了眼睛。半年养成地习惯。即使昨天半夜才睡着地。她也能到点就醒。
“呵~~~”打着呵欠爬起来。胜男穿上练功服。又在外面套好棉衣。然后去梳洗。
今天是她独自去玫瑰园跑步地第一天。老爷子也想考察下孙女的自律。便没有跟着。而是让玫瑰园地管事李忠悄悄记下胜男到达玫瑰园地时辰。
胜男并不知道爷爷的安排。她按照平时地习惯。先做了做准备活动,见爷爷把香点燃后。甩开步子往前跑了去。
如今是寒冬,天亮的晚,庄子里的人早在入冬后就开始了农闲,街上基本上看不到人。胜男一个人心里默默地数着号子。按照昨天地路线跑了过去。出了庄,是大片地农田,穿过农田到达梅水河。跑到这里胜男已经出了汗,她放慢脚步。把棉衣脱下来拿在手上。然后从汗巾下解下绿葫芦。喝了两口水,恩,感觉好多了。
自打知道这水是“生命水”之后,她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喝完水就感觉身体里暖暖的,似乎有气流在涌动。真是神水呀,等回家后,她把家里的水缸都灌满生命水,爷爷和老太太上了年纪,更需要滋养。
喝完水,胜男似乎注入了新的力量,她提高速度,比昨天更快的跑到玫瑰园,和玫瑰园的管事李大叔打过招呼后,她绕着玫瑰园里跑了一圈,然后折回原路。
“什么都能装下去,那么能不能把土地也装下去呢?”
胜男边控制气息跑着步,边想着昨天的紫葫芦。自然没有发现身后的李忠,李忠和胜姐儿打过招呼后,便回到屋子里看了看漏钟,拿出一个册子,册子的封面上只有“李胜男”三个字,他打开第一页写到:“二十二年十一月初九卯初三刻玫瑰园”(大约是早上05:45左右)。
“要不找个地方试试?!”
出了玫瑰园,胜男来到一片农田旁,她想起刚得的宝贝,心里直痒痒的想试试。试试就试试,她停下脚步,展开手上的棉衣,开始从袖袋里摸索。她记得昨天夜里好像把紫葫芦放进棉衣里,咦,怎么没有?!
她把棉衣摸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又拍了拍身上,也没有。难道落在床上了,还是掉在路上了?!
一想到这里,小心肝一阵寒颤,身上的热汗也变成了冷汗。不会吧,难道抢来的东西便守不住!
心里一阵发慌,紫葫芦里可有她半年的积蓄呀。她现在小用不上,可早晚都得用。想到这里,脚底下开始提速,赶紧回家找找,她为了跑步换了练功服,或许紫葫芦就在旧衣服上呢。
胜男着急把火的一路狂奔回家,在一柱香刚刚烧完的时候,她踉踉跄跄的进了家门,迎面便是老爷子吃惊的表情。顾不上多说,她和爷爷打过招呼后,就直奔自己的房间。没有听到爷爷喃喃的说话,李老爷子看看燃尽的香,干咳了两声,“难道五丫头真是天生的快手,如此看来,对她要提高要求了,不能以一柱香作为标准,要不半柱香?!”
胜男呼哧呼哧的进了门,跌跌撞撞的扑上炕,被子和褥子已经整整齐齐的叠放好,换洗的衣物也被小巧拿走了,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炕面上什么都没有。
“小巧,小巧姐姐!”
胜男没有发觉她的声音都走调了,近乎嘶喊。
“咋啦,咋啦?”
小巧正端着木盆准备去后院洗衣服,听到胜男的惨叫,慌忙走了进来。
“小巧,你看到一个紫色的葫芦了吗,就这么大,紫色的!”
胜男慌张的解下腰间的葫芦,举到她面前比划着。
小巧莫名的摇头,“没有呀,世上哪有紫色的葫芦?!”
“哎呀,就是,就是,对了,我的脏衣服呢?”
胜男一时解释不清,她想起葫芦可能还在脏衣服的袖袋里,便拉住小巧的手问道。
“脏衣服?在这里,我正要拿去洗呢!
“给我!”
胜男一把夺过木盆,把一件一件衣服都翻扯出来,用手一点一点捏着,突然摸到一个小小的东西,她忙把扒拉成一团的衣服伸展开,一个大拇指甲盖儿大小的紫色葫芦掉了下来。
“就是它,哈哈,找到了!”
胜男爱惜的捡起变形的葫芦,高兴的手舞足蹈。
“不就是个葫芦挂件嘛,怎么乐成这样?!”
小巧不解的把衣服放回木盆,看胜男没有其他的吩咐,便嘟嘟哝哝的去后院洗衣服。
胜男小心的打开葫芦塞子,葫芦底部果然放着她的私房钱。
怎么变小了?难道它还能随意变大变小?胜男疑惑的看着可以当吊坠的小葫芦,说了声“变大!”
小葫芦嗖的变大了一码,“再变大!”,小葫芦又变大了一码,“再大一点,就像脸盆这么大!”,“嗖”的一声,一个脸盆般大小的紫色巨葫芦出现在眼前。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八章 合作菜园子(一)
屋子里,紫葫芦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的,胜男过足瘾后,还是把紫葫芦变成吊坠大小,然后让小巧找了根红色丝线编成的细绳系好挂在脖子上。
在屋里收拾完,外面天已经亮了,胜男又回到练功场去蹲马步。她经过半年的锻炼,如今脚下也稳健了许多。从最初蹲一会就双腿发抖,到现在蹲半个时辰都纹丝不动。
吃过早饭,老爷子临时有事出去了,从书架子上抽出一本《大明律》让胜男自己看。
胜男大专的时候念的是文秘,看几篇文言文还是比较轻松,就是竖着看有点别扭,繁体字也是猜着看,毕竟她练大字也有一段时间,繁体字认不全也能认个七七八八。
手上拿的是第一卷《名例律》,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唉,以前看明朝小说的时候也没有觉得难懂,怎么这简单的几个字就看不懂呢。胜男看了一会儿,感觉同样是字的组合,可是她就是不明白什么意思。爷爷走的时候说了,她未来是要做捕头的,必须了解大明律的内容,只有脑子里有东西,办起案子来才会轻松。
“徒刑五:一年杖六十,赎铜钱一十二贯。这个是说赎钱免徒刑呢,还是说又杖责又赎钱?!”
胜男皱着眉头,小手不断的敲着脑袋。
“五姐儿,五姐儿!”
小巧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我在书房呢,有什么事情吗?”
唉,还是先记下来吧。等爷爷回来再请他讲解吧。胜男叹着气,把五刑记下来。反正她现在还小。估计未来地四五年都要研究大明律呢。
“五姐儿,小姑奶奶打发人来送东西了,说是给您的!”
小巧推开门。身后跟着一个小丫头。
“送东西?”胜男放下书。从椅子上跳下来,“对了,是种子吧,小姑妈太好了!”
“五姐儿,这包是菠菜,现在种上明年春天就能收割了,这包是黄瓜的。我们奶奶说了。还是让您等到明年再种!”
小丫头从袖袋里掏出两个纸包,一边放在书桌上,一边说着主人交代的话。
“恩恩,还有菠菜呀,好,我知道了,你回去就说劳烦姑姑了。小巧姐,你帮我送客吧。”
说着胜男状似把手伸进衣襟里,实则摸开紫葫芦的塞子,从里面数出一把铜钱递给小丫头——人家大冬天的跑来,怎么也不能让人家白跑不是。
小丫头连忙道了谢,本来还以为今天的差事不会有赏钱,谁不知道五姐儿是个小女孩儿呀,没想到人家年龄小可做事一点都不小气。
小巧把小丫头送了出去,又去后院按照五姐儿的吩咐去找了一个方形的花盆。
把小巧打发走后,胜男继续研究,直到中午老爷子也没有回来,听说是被李总甲叫了去商量大事,下午才能回来,她吃过午饭,练了练大字,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种菜。
“五姐儿,这些土够吗?”
小巧也看着新鲜,她伺候胜姐儿也有半年,一直以来小姑娘都跟个小大人似的,无论多苦多累的训练,她都从来不喊苦不喊累,更没有缺过一次训练。没想到这么懂事的小大姐儿还有这么调皮的一面,小孩儿就是小孩呀,哪有大冬天种菜的。就是这菠菜,现在种也晚了,这么冷的天,苗子都出不来。
“够了,小巧姐,你先去忙吧,这个我自己来就好!”
胜男坐在小杌子上,把小巧从后院挖来的土倒在地上,又把里面的土坷垃砸碎了放进花盆里。看着花盆里有七八分满的时候,她拿出姑姑送的两包蔬菜籽儿。
说是两包,其实也不多,一种菜籽儿不过只有十几粒。她用小花铲在土上划出一排一排的小沟,然后把种子均匀的撒在土沟里。洒完种子,把剩下的土薄薄的撒在种子上,然后拿出绿葫芦,把生命水倒进一个碗里,用手蘸着一点一点的浇到花盆里。
“呵呵,五姐儿,你还种过地呀,看你这动作还挺熟练的。”
小巧坐在自己的炕上打络子,早上见五姐儿用绳子绑挂件,既不好看那绳子还容易脱滑,她便想着有时间给五姐儿打个络子把葫芦坠放进去,这样可比绳子系的安全多了。
“我哪会种什么地呀,这不跑步的时候经常路过农田,看人家弄的时候学的呗。”
胜男把花盆放好,颇有成就感的看着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迷你田地。这还是她前世的时候玩“开心农场”时学的呢,当时正流行农场游戏,有的商人也趁机推出了现实版的农场,地点都是在偏远的南部和西部的山区,她还花几百块钱办了一个会员卡呢,没事儿就跑到自己的土地里耕地、种菜的,一段时间学习下来,很精致的农活干不来,普通的洒种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哦,是这样呀!”
“恩,小巧,这个花盆就先放屋里。你也不用管它,我自己来浇水。”
“行!”
小巧虽然出身贫苦农家,可也是从小卖进李家做丫头,基本上也没有做过农活。即使胜男吩咐她照看,她也不会。
第二天,仍然是跑步,不过爷爷有了新要求,他拿出两个沙袋绑在胜男的腿上,然后点燃一柱香:“丫头,今天绑了沙袋,速度可以慢一点,但是一定不要把沙袋解下来,知道吗?”
“知道,爷爷!”
胜男试着抬了抬脚,恩,不是很重,不过长途负重跑步,对自己的耐力和体力绝对是个考验。
“去吧!”
老爷子爱惜的看着远去的身影,训练必须提速了,一方面小丫头的确有天分,另一方面儿子来信说最近县衙里很不安分。早点完成第一项的训练,他也好尽快把李家刀传给五丫。
接连几天的时间,胜男继续她的训练生活。只是每隔两天她就感觉沙袋似乎重了一点,要不是有生命水的补充,就她十岁的小身板还真不一定能扛住这么繁重的训练。
花盆里的菜种,她也是每天都浇水,中午有太阳的时候她就把花盆搬出去,等过了晌再把花盆搬回来。不出三天,种子出苗了。
这天,胜男训练完,找了几根竹竿在屋里忙活。正巧李珍姐儿来看老爷子和老太太,坐在西厢房和老姨奶奶聊了会儿天,想起几天不见的胜男,也不知道她要了菜籽种了没有,便起身来到胜男的东厢房。
“哟,胜姐儿,你这是干什么呢?”
“小姑妈来啦,呵呵,您看,我种的黄瓜爬秧子啦!”
“什么?黄瓜爬秧子了?是我给的菜籽吗?怎么可能呀?”
珍姐儿惊讶的凑上前,一尺见方的方形花盆里,胜姐儿用竹竿支了几个简陋的架子,架子上是三四棵黄瓜嫩绿的秧子,有的甚至开了小花儿。
“是真的,姑奶奶,这就是您给我们胜姐儿的菜籽。胜姐儿把花盆天天放在屋子里,也冻不着,每天中午还拿出去晒太阳。您看看……”
小巧忙在一边作证,她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菜籽破土出苗,然后爬秧开花的。
“怎么可能,放在屋里也只是让苗子冻不死罢了,怎么长得这么快?”
珍姐儿没有干过农活,可庄子里的播种和收成都是按节气的,再快的种植也不会几天就爬秧的。她压住心里的惊讶,伸手摸了摸叶子,又仔细的看了看秧子,没错呀,绿叶中还真藏着一朵小黄花。
“小姑妈,来,坐,”等了几天,生命水总算是没有让她失望,如果估算没有错的话,再有三天她就能吃上顶花带刺的水嫩黄瓜,当然,这还不是她的目标,她的目标是这个冬天都有新鲜蔬菜吃,“小巧,去给我们煮点热茶来!”
把小巧打发出去,胜男小手里攥着一把绿油油的嫩菠菜,有点小得意的对珍姐儿说:“姑妈,您觉得这样的鲜菜在腊月里能卖多少钱?!”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九章 合作菜园子(二)
“菠菜?!”小姑妈接过个头不是很大的青菜,眼前一亮,随即又暗了下来,“唉,也不是很值钱,上个月我刚卖了最后一茬鲜菠菜,也不过是三文钱一斤。现在卖的话可能比上个月的价格要高一些,不过,就算是用暖房种,等出了苗子也过了年,那时春天第一茬青菜也能上市,价格不会太高的。”
“三文钱一斤?”胜男对现在的消费水平不是很了解,不过她家的丫头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两百文,三文钱应该也不少吧。
她心里算着帐,然后又指着黄瓜秧子说:“那黄瓜会不会贵一些?”
“恩,如果现在有新鲜黄瓜上市,价格肯定高。先不要说镇上的富户,就是平头百姓平时舍不得吃好的,过年也会尝尝鲜的。可惜,就你这一点子,你自己吃都不够,还想拿去卖?”
小姑妈手里有几百亩的地,虽然大多数都租给佃户去种,可还有几亩自己也种一些粮食和蔬菜,什么好种、什么值钱,她自然也是知道的。
“呵呵,姑妈,如果说我有办法让新种的菜年前成熟呢?”
胜男看了看屋外没有人,她悄悄的说道。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
小姑妈本来想说‘怎么可能’,可花盆里的黄瓜还是她提供的种子,如今不就是长得好好的,她半信半疑的问道。
“呵呵,也不是我的办法,我看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古法儿能提高作物的生长速度,您看,花盆里的黄瓜就是按古法做的,这不才十来天的时间,它就爬秧开花了,估计再有个四五天就能熟了。”胜男小脸上满是自得的笑意,两个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她这几天的跑步也没有白跑,基本上摸清了姑姑家土地的位置,她发现姑姑在梅水河附近有两亩左右的良田,是她自家留着种菜用的。田里还有收割完白菜剩下的根茎,这些地只要把土翻一翻就能直接使用。位置也好,她每天锻炼都能路过,也就能随时给菜地加点“生命水”。
“姑妈,您说如果把田里都种上蔬菜,现在离过年还有一个月,按古法儿上说,年前肯定能收割呢。”
“好事呀,那你赶紧找父亲要块儿地种种试试。有这么神奇的法子。估计年前还能挣一笔呢!”
小姑妈果然不是等闲。她一看小丫头笑得谄媚,就明白了她干嘛找自己要种子,哼哼哼,估计是打自己家田地地注意。
“嘻嘻。姑妈。我目前首要地事情是练武。如果爷爷知道我看闲书、杂书肯定会生气地。”聪明人,太上道了。胜男腆着小脸儿拉着珍姐儿地胳膊说。“姑妈。我把法子交给你,你来种种试试,反正地闲着也是闲着。如果成功了都算你地。嘿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小鬼精!”小姑妈用手指点了点她地额头。笑着骂道:“那我也不能亏着你呀。你说吧,你要啥?”
“嘿嘿。姑妈。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只要家里一冬天不缺新鲜蔬菜就行,剩下的菜您卖也好、送人也罢。都和我没关系地!”
“行,你说的也没错,姑姑在梅水河边上还有两亩地,闲着也是闲着,就让你试试玩儿吧,钱不钱的不要紧,能让家里人都吃上新鲜蔬菜也是好的!”
珍姐儿想了想,小丫头说的很有道理,现在正是农闲,每天花几个大子儿让佃户们帮忙铲铲地,再洒上点种子。如果成功了,她也能赚一笔;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不过是一点子菜籽儿和百十文的钱,不值什么。
再说了,她也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笑得像小狐狸的丫头不是一般人。她可是听姨娘说了,半年来,老爷子的训练一日严过一日,里面的辛苦别说是个小女娃,就是个大小伙子也不一定能受得了。可就这个个头比桌子高点儿的小豆丁,愣是咬牙坚持下来,现在俨然就是老爷子最疼爱的孩子。
恩恩,小时候就这么强悍,长大了肯定有出息,大哥不就是想让她接手捕头的位子吗?她要是能和当捕头的侄女心贴心,那以后在梅水镇和玫瑰镇看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她孤儿寡母。
胜男自是不知道姑妈的如意算盘,她从里间拿出一张纸,“姑妈,给,您在土地周围按这个图样垒上墙,这样菜苗冬天也能出土了!”
白纸上,胜男用烧火棍削尖了做成炭笔,按照后世蔬菜大棚的样子画的。
“哟,还这么麻烦呀,”小姑妈接过图纸,看上面也不知道用什么笔画的围墙,一头高一头低的,“丫头,我手里是两亩地呀,如果都建上围墙,最快也得十来天呢,到时候种上菜也不赶趟了呀!”
“这个,”对哦,她怎么忘了这个茬儿,她拿着图纸挠挠头,“对了,姑妈,秋天收割的高粱秫秸还有吗?”
她想起前世去农场种菜的时候,听地里的农民说,冬天可以用玉米桔梗围在菜地四周,能起到一定的保暖作用。现在玉米还没有传入大明,但秋天的时候她见地里有种高粱的,高粱秫秸应该也行吧。
反正她也只是用来做障眼的,关键还是用“生命水”调理。
“秫秸?有呀,本来留着喂牲口的,仓房里堆着好几跺呢!”
“太好了,等菜籽种了以后,您让人把秫秸杆儿一捆一捆的围在菜地边上,也能抵住严冬,这样就不用盖围墙啦!”
“好吧,幸好也不是值钱的东西,姑妈就陪你瞎胡闹吧!”
小姑妈算了算,秫秸杆儿有的是,这东西基本上也不费钱,比盖围墙省事多了。
“嘿嘿,谢谢姑妈,”胜男见菜园子终于谈妥,一时笑得见牙不见眼,“对了,姑妈,种菜的事情,您就别告诉别人了,我担心爷爷知道了会生我的气,您就说都是您自己的主意!”
“放心吧,小鬼精!”
珍姐儿越看胜男越喜欢,这丫头真机灵。回去后,她便招了几个佃户,说明工钱,分发了种子和高粱秫秸,准备种菜园子。
村里人听说了,直说这个李家小姑奶奶中了邪,哪有大冬天种菜的呀?!正好现在又是农闲,每天都有不少村民围观、议论。
对于这些,胜男自然不知道。她每天路过菜园子“加料”的时候,天还没有亮,别说围观的村民,就是菜地里干活儿的人还没有到呢。
院子里,老爷子穿着厚厚的冬衣坐着,案几上的香已经燃尽四分之三,他已经把最重的沙袋都给胜男加上了,如果她还能在一柱香之内跑完,那么,捕快入门的第一课她就圆满完成了。
胜男这边,刚从玫瑰园绕出来,没一会儿的功夫便赶到菜园里。她解下绿葫芦,来到已经冒出嫩芽的菜地,把“生命水”倒进去。
这时,旁边的高粱秫秸堆里却发出“呜呜”的声音,在空旷无人的田地里,伴随着“哗哗”的水声显得异常的清晰、诡异。
胜男被吓了一跳,她把葫芦拿好,水声没有了,呜咽声越来越大,她寻着声音找去,一捆被抓开的高粱秸里,有一团黑影不断的蠕动着……
吼吼,亲们猜猜是什么东东?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章 救治小野猫
胜男蹑手蹑脚的走进一看,秸秆堆里一个黑影蠕动着,还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寒冷的空气里夹带着一丝血腥。
是什么?野兽?不会呀,玫瑰镇虽然有几座山,但都是土坡山,山上唯一的野生动物就是野兔、野鸡,连只狼都没有。胜男深吸一口气,轻轻的把秸秆拉开——里面躺着一只浑身是血的动物,血、泥土混合成一层外皮,看不清它的毛发。看体型胜男猜测是只野猫,可惜它已经死了,温热的身体正慢慢变冷,鼓鼓的肚皮下还有一只生到一半没有生出来的小猫崽……
“呜呜!”
在倒卧的死猫腹下,还蠕动着一个小东西,胜男慢慢的用木棍拨开死猫的爪子,它的身体被翻转过来,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仔正闭着眼睛呜咽着。
胜男从怀里掏出手帕,小心的把猫仔抱起来,它的个头比耗子还要小,小小的身子只有她的巴掌大小,在刺骨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如此看来,这只母猫临产之前被人或者野狗袭击了,身上还有暗红的伤口渗着血,好容易找到藏身的高粱堆后,它几乎没有力气,勉强生完第一只猫仔,第二只生了一半就死了。
“呜呜!”
小东西在胜男的手掌蜷缩着,似乎在寻找母亲的味道。可怜的小东西,估计还不知道母亲已经死了吧。她看了看母猫惨死的样子,再看看孤零零的小猫崽,心里很不是滋味,唉,还是把它带回家吧,否则这么冷的天,没有了母亲的保护,它不到天亮就会被冻死。
想到这里,胜男用手帕把小猫崽包起来,然后从怀里掏出紫葫芦,把它放进紫葫芦里。
“阿嚏!”
停留了好久,胜男身上的汗都变成了凉水,她连打了几个喷嚏。坏了,刚才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回去肯定晚了,胜男想到香炉里的香,她也顾不上母猫,而是撒开脚丫子一路跑回家。
“恩。还不错!”
胜男在一柱香燃尽的那一瞬间,呼哧呼哧地跑了进来,老爷子地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他对胜男的成绩还是满意的。毕竟儿子当年训练的时候,最好地成绩也不过是三刻钟多点,而且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才达到这个成绩的。
胜姐儿今年虚岁才十岁。又是个女孩子。能负重跑这个速度已经很不错了。他默默地点点头,如今已经是腊月,眼瞅着就过年了。他准备年后开春就进行第二项地训练。剩下地时间。就让胜姐儿好好休息休息。毕竟她还是个孩子嘛。
“我爹我娘还有姐姐弟弟都回来过年吗?”
胜男听到老爷子的计划。便高兴的问道。
“恩,再有半个月吧,他们都回来。”
老爷子活动了下身体,然后领着胜男回去。
进了腊月门,他也要忙起来,便没有时间教胜男。孩子也苦了大半年,正好给她放个假,除了每天的晨跑不停外,其他的科目都停课了,说是等过了正月之后再回复上课。
胜男自然没有意见,对照前世,现在也是寒假时间,也该轻松轻松。还有姐姐,半年不见,也不知道来姐儿怎么样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胜男换下练功服,又用温水擦了擦身上的汗,换好干净的衣服,这才把小猫拿出来。
“五姐儿,这是你捡回来的?”
小巧进来拿脏衣服,看到五姐儿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只小猫崽。
“对呀,回来的路上发现的,母猫已经死了,如果我不带回来它也会没命的。”
胜男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它软软的毛发,小肉团闭着眼睛不断的拱着脸,似乎在找吃的,“嗳,小巧,咱们家的羊还有奶吗?”
“五姐儿,咱们家哪有羊呀?”
小巧很无语,胜姐儿不是天天路过牲口棚吗,怎么家里有什么牲口,她还不知道。
“那爷爷每天让我喝的是什么奶呀?”
为了给胜男补充营养,老爷子特意让厨房每天给她准备一杯奶,味道不像牛奶,她便推测是羊奶,因为她想不出除了牛羊,还有什么奶能喝。
“驴奶呀!”小巧认真的说,“咱们家的驴前几个月不是产小驴了吗,听老人说这驴奶可养人啦,还能治病,所以老爷子吩咐每天都让人去取了煮给你喝呢!”
“驴、驴奶?!”胜男有点结巴的问道,天哪,她喝的居然是驴奶,驴的奶也能喝?
“对呀,呵呵,咱们这里养驴的不多,我姥姥家的东阿镇,每家都养呢,驴可是好东西,驴皮用来做阿胶,驴肉可以做菜,驴奶可以喝,全身上下都是宝咧!”
恩恩,没错前世她吃过阿胶,也吃过驴肉火烧,可是这驴奶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嗳,小巧,今天的奶多吗,多给我那一些吧!”
她能喝,小猫崽也能喝。其实,她更想给它喝“生命水”,不过,生命水也是需要遮掩的嘛。
“恩,还有好多呢,家里的驴这一次就下了一头小崽儿,奶水足着呢。您等着,我去拿!”
“嗳,小巧,别忘了给拿个小碟子!”
“知道啦!”
小巧答应着便出去了,胜男打开炕柜,从里面找出一件旧衣服铺在炕上,然后把小猫放好。这只小猫是黄色条纹的,粉嫩的鼻子抽动着,喉咙里不断发出浅浅的呜咽声。
“可怜的小家伙,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胜男看它身上还沾了一些脏东西,便用帕子沾了些葫芦里的水,小心的给它擦拭着。没想到小家伙像是闻到了什么,小脑袋不断的朝湿帕子拱着。
“你想喝水?”
胜男讶异的看着它兴奋的样子,便用手接了一点儿放在它面前,小东西闻到后,便伸出舌头“吧唧吧唧”的舔着。
“呵呵,你还知道这个是好东西呀,真聪明,”手里的水一会儿就被添光了,小猫崽意犹未尽的舔着她的手心,小舌头舔得她一阵酥痒,“恩,既然以后跟着我,那取个名字吧!”
胜男又在手心里点了几滴水,看着它晃着小脑袋乐滋滋的舔着,脑子里出现加菲猫的身影,“小家伙,你就叫加菲猫吧,呵呵,希望你以后也能像它一样,做一个又懒又快乐的肥球!”
“呜呜!”
“你同意啦,嘿,就叫加菲猫!”
这时小巧端着两碗驴奶走了进来,放在平时她不知道也就算了,如今知道是驴的奶之后,她总感觉怪怪的,闻着好像有什么膻腥气,捏着鼻子把奶喝了下去。
小巧则从外面找了一个断了提手的旧篮子,在篮子底铺了一层旧棉絮,又找来几件不穿的衣服铺好,加菲猫的猫窝就建好了。
胜男把小猫安置好后,去正房吃早饭。饭后,她把自己养了一只猫的事情跟老太太说了说。老太太天天念佛,倒也慈悲,再说家里也不缺一只猫的口粮,就没有什么意见。
老爷子对这种猫猫狗狗的小事自然不在意,他心里正盘算着大事。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一章 胜姐打人啦
清晨,胜男还是雷打不动的去跑步,路过菜园的时候她继续用生命水浇灌。经过几天的“加料”,田地里的蔬菜长势一片良好。很多看热闹的村民们,都非常惊讶,听人说有人用暖房种玫瑰,可是李家三姑奶奶的菜园也不是暖房呀,就这么几堆高粱秸秆就能管事儿?
外人的议论胜男听不到,不过她的菜篮子工程已经初见成效,昨天小姑妈送来了第一波新鲜蔬菜,虽然只有一小把儿嫩菠菜,但足以让吃了一个多月萝卜白菜的的胜男激动不已。而且小姑妈说啦,这只是第一茬,后面的茄子和黄瓜马上成熟,头茬摘了就给她送来。
对于珍姐儿的冬天蔬菜,老爷子倒也没有太大的惊讶,这种东西他早年在济南府也吃过,有些大户人家家里有暖房,有时也会在冬天种上一些菜。
反而是老太太和老姨奶奶,对嫩菠菜做的鸡蛋汤赞不绝口,一个夸珍姐儿有本事,一个夸下厨做汤的李胜男能干。面对老姨奶奶的夸奖,胜男没有什么反应,小脑袋埋在碗里,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调羹,一口汤一口馒头的吃得正香。
恩恩,菠菜已经吃上了,黄瓜估计也快了。胜男蹲在地边,看着竹竿搭成的架子上爬满黄瓜秧子,有的已经冒出了小黄花。
由于胜男的自觉自律,老爷子也就不再盯着她,自然也不会点香记时间。回到屋里,她拿了换洗衣服去擦澡,在明朝生活了大半年,基本上都适应了,就是洗澡问题有点困难,庄稼人一般十天半月的也不会洗澡,即使李家的家境好一些,也不会每天都洗。
可她每次晨跑回来,满身都是汗味儿,不洗的话就浑身黏糊糊的非常难受。可是要每天都洗,还得连累家里的婆子去打水、烧水,现在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想洗个澡太费事了。家里虽然有下人,可是老让人家专门为了她洗澡去打水,胜男感觉不自在,便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擦澡。
换好衣服回到屋里,小巧已经端着两碗驴奶进来。胜男从被窝里摸出小猫崽,经过几天的照顾,小猫崽终于睁开眼睛,看它的眸子泛着蓝汪汪的光,再配上软乎乎像毛团一样的身体,简直太萌了。
“来,馒头,咱们吃饭啦!”
“胜姐儿,不叫‘家飞’猫啦!”
“唉,没办法,老太太说叫加菲不吉利,家怎么能飞呢,干脆叫馒头吧,希望这个小家伙能长得像馒头一样壮实!”
胜男很无奈的喝掉驴奶。前世的加菲是好莱坞的明星猫,怎么弄到明朝却成了不吉利?!老太太一听孙女捡来地小野猫叫什么“家飞”就非常不乐意,直说不吉利,人家说了小猫小狗的叫招财、进宝就蛮好。
看着老太太不高兴地样子。胜男没办法只好给小猫换了一个名字。正好那天刚蒸了一笼馒头。她拿筷子插了一个碗口大地白面馒头。恨恨的说道:那就叫馒头吧。
“馒头呀。挺好听地。来。馒头。吃早饭啦!”
小巧看胜男嘟着小嘴地样子很可爱。把小猫馒头抱下炕,取过它地饭碗把驴奶倒进去。馒头闻到了奶的香味。抽动着粉嫩的小鼻子,小舌头慢慢的舔着。
放了寒假的胜男。生活顿时轻松下来。每天跑跑步,逗逗猫。姑妈送来新的蔬菜后,她就自己下厨做饭。虽然平淡许多。倒也充实。
进入腊月之后,村子里开始有了零星的炮仗声,新年的气息也越来越浓。有些手艺人也趁着农闲,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叫卖。
“吹糖人咯,吹糖人咯!”
这天吃过午饭,胜男抱着馒头在院子里晒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营养充足,馒头的就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一天一个样,这才刚半个月的时间,馒头已经能会摇摇晃晃的走路了。
“糖人?难道就是庙会上看到的那个东西?”
胜男的小手挠着馒头的肚子,馒头也享受的眯着眼半仰着,她听到街上断断续续的叫卖声,不禁回想起前世跟爷爷赶庙会时见到的一位老艺人。
“喵!”
手怎么停啦,继续,继续!馒头被挠的正舒服呢,结果胜男的手却有一下没一下的停了下来。
“馒头,我出去下,你自己乖乖的呆着哈,不要乱跑哦!”
说着,胜男把馒头放进猫窝里,拍了拍它的小脑袋,然后自己从怀里抓出一把铜钱跑了出去。
“五姐儿,干啥去呀?”
小巧拿着一包布料正要回屋,看胜男兴冲冲的跑了出去。
“去买糖人!”
丢下这句话,胜男的身影已经蹿出了大门。
街口的光秃槐树下,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把担子放好,拿出一个小屉柜,又把炉子的火升起来,等炉火旺了以后,炖上小锅,里面是一锅粘稠的糖稀。
他用小铲搅动着糖稀,顿时甜丝丝的香气飘散开来,嘴里还不住的吆喝着:“吹糖人咯,吹糖人咯!”
不一会儿,街上的小孩子们被糖的香气吸引了过来,围着摊子不住的流口水。
“老爹,你吹的是什么呀?”
一个梳着两个包包头的小丫头,吮着手指奶声奶气的问道,看样子小丫头不过四五岁。
老人没有说话,他从糖锅里挖出拇指般大小的糖团,手上沾了些许的面粉,把糖团揉搓了一下,然后用双手将糖团扯开,中间扯出一根细长的线,他从中间掐断,一半重新放回糖锅里,拿起另一端的放在嘴边吹起来。
不一会儿,手上的糖团被吹成一个气泡,他的双手也不停,就着糖的热乎劲儿,一会儿扯出一个鼻子,一会儿扯出两个耳朵,转眼间气泡变成了一只活灵活现的老鼠,见糖人已经成型,老人拉开柜子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根竹签子,随手揪了米粒大的糖稀裹着竹签子的一端,然后把老鼠黏在竹签子上。
“老鼠!是老鼠,老爹,我要孙猴子,孙猴子!”
老人把吹好的老鼠插着屉柜上的架子上,“呵呵,行呀,别说孙猴子,就是大老虎也能吹!”
说着,老人又拿出一个糖团吹了起来。
胜男站在一看叹为观止的看着,果然艺术在民间呀,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糖团,在老人的手里居然可以变成可爱的小猴子。
“老爹,多少钱一个呀!”
“五文钱一个,来,想要啥,我可以直接给做的。”
小孩子们盯着可爱的糖人,哈喇子都流了出来,可是动手掏钱的不多。毕竟乡下的孩子们,手里没有多少钱。再说,五文钱也不是小数目,小姑妈家雇的佃户一天的工钱也不过是十几文。
“老爹,给我吹个猫吧!”
胜男数出五文钱,递给老人。
“好咧!”
老人接过钱放进屉柜的陶罐里,在毛巾上蹭了蹭手表示干净,便取了糖团吹了一个大肥猫。
拿过猫形糖人,胜男高兴的准备转身走人,却发现身边一个小丫头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确切的说是她手上的糖人。
小丫头四五岁的样子,身上穿着浆洗的发白的灰色棉衣,袖子和膝盖上都带着补丁,衣服虽然很旧,但收拾的干干净净。小丫头瘦瘦的,白嫩的脸上没有多少肉,看来家里不是很宽裕。
“姐姐好!”
发现胜男的关注,小丫头虽然腼腆,但也有礼貌的问了好。
“好,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呀?”
可爱的小萝莉谁不喜欢,更何况是懂礼貌的小妹妹。
“我叫丫头,姐姐,你的糖人好吃吗?!”
小丫头忽闪忽闪的大眼里满是垂涎,嘴角流出透明的液体。
“吃?”胜男看了看老人黑乎乎的手,见过糖人是怎么做出来之后,她怎么吃的下去?!正巧,刚才叫着要孙猴子的小胖子回家要了钱来,拿过糖人后,一口就咬掉了猴子的脑袋。
“对于,好吃吗?”
小丫头也看到小胖子的动作,嘴角的分泌物更多了。
“呃,小妹妹,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呀?”
“小老鼠!”
“好,老爹,你把那只耗子给我吧!”
说着胜男拿出五文钱,把老人第一个作品买了下来送给小丫头,“来,丫头,送给你!”
小丫头歪着脑袋看着她,见胜男温柔的笑意后,眼睛紧紧的盯着糖人,嘴里却怯怯的说道:“我娘说不能要人家的东西!”
“呵呵,你刚才叫我姐姐了,那你就是我妹妹,姐姐请妹妹吃东西很正常,拿着吧,糖人可好吃啦!”
胜男把老鼠塞给小丫头,然后自己转身回家。
“谢谢姐姐!”
小丫头拿过糖人,看着橘红色的小老鼠,白净的小脸上盈满满足的笑,她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一下,恩,真甜!剩下的留给娘和哥哥,嘻嘻,娘说哥哥今天会回家。
“哎呦!呜呜,我的糖人,你们还我糖人!”
开心的小丫头没有发现后面有几个小男孩正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她刚转身,身后猛地蹿出一个人影,小丫头被撞倒,手上的糖人也飞了。
胜男没有走远,听到身后的哭声便回过头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她小丫头瘦小的身体正趴在地上哇哇大哭,几个坏小子哄笑着跑了开来。
“妈的,这么可爱的小妹妹都欺负。”
胜男快走几步折回来,把肥猫塞给小丫头,“小妹妹乖,姐姐的也给你,别哭了!”
小丫头眼中含着泪,可怜兮兮直抽鼻子。
几个跑掉的坏小子,见胜男也没有追他们,便又张牙舞爪的得瑟起来,打头那个认出了她,便大声喊着:
“李胜姐,野丫头,不会针线耍拳头,一双大脚撑破了鞋,露出十个脚趾头!”
“嗷嗷,脚趾头脚趾头!”一帮傻小子拍手附和着。
“什么,骂的是我?呵呵,还挺顺嘴的。行呀,居然骂我是野丫头,那我就野给你看!”
哄完小丫头,胜男掳了掳袖子,朝喊话的那小子追了过去。
起哄的几个小子嗷嗷叫着,见胜男不一会就揪住了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忙叫喊着:
“不好啦,胜姐儿打人啦!”
晚上还有一更哦,求推荐,求收藏,求包养!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二章 打的就是你
“打人?”胜男哭笑不得的看着一群起哄的臭小子,他们哪只眼看到自己打人了。
“你是谁?干嘛编顺口溜骂我?”
胜男揪着小男孩的衣领儿,郁闷的问道。
“哼!”
小男孩哼了一声转过头,手里的糖人已经被抢的七零八落,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竹签子。
“哟,你还挺横的,怎么敢骂人不敢承认?”
胜男心说了,我还对付不了你个小屁孩儿?!她完全忘了自己比口中的小屁孩儿还小。
“谁不敢承认,大丈夫站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李承风!”
“李承风?!你是三房的吧?!”
上次小姑妈不就和他家老爹干了一架,后来听说她爷爷把三房的李正良父子叫了来,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以李正良向姑妈赔【奇】礼道歉而告终。李正良有【书】三个儿子,小儿子大名【网】好像就是什么承风吧?!
“没错。你爷爷仗着你爹的势,欺负我爷爷和我爹爹,我就编词儿骂你,咋啦,有本事你打我呀,哼!”
李承风挣开胜男地手。拽了拽衣服,然后梗着脖子说道。
“嘿,我爷爷骂你爷爷和老爹。你骂我干什么呀,真是地!”
胜男说着说着自己也笑了,她怎么越活越回去了。跟个小屁孩儿较真儿。她双手成拳,在他眼前晃了晃:“我告诉你。之前我没有说过这话。你编也就编了;从今天起不准你们再编词骂我。否则我真对你不客气!”
放完狠话,胜男准备回家,她没有发现身后的小男孩对着前面几个小伙伴打手势、使眼色。
前面的几个小男孩接到老大的指示。忙准备起来。一个小孩找来砖头,一个小孩拿出家里买的炮仗。他们把炮仗放在地上。压上砖头。算计着胜男走过来地时间。
胜男不解的看着他们蹲在一起忙活着,这也不能怪她。小时候市区颁布了烟花爆竹的禁放令,她没有放过鞭炮,等禁放令解除后,她又长大了,自然不知道这些小子在玩什么花样。
前头的小男孩放好机关,然后扯着身子拿着一根香把火捻子点着。
“嘭!啪!”
胜男刚走近,响起一声刺耳的爆破声,紧接着一个砖头砸向了她的头。感到不妙,她连忙闪躲开,砖头擦着她的肩膀而过。
“哈哈,李胜姐儿,傻丫头,踩炮仗,挨砖头!”
李承风拍着手大笑,哼,他就骂,谁让这丫头的爷爷逼着父亲给那个泼妇道歉。
“你,很好!”
胜男生气了,如果只是小孩子顽皮几句,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她不会计较。可是刚才如果不是她躲的快,砖头恐怕真的要砸到头上了,砸的轻了不过是流点血起个包,可万一砸寸了地方直接送她见小白怎么办?!
她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冲向两个点鞭炮的臭小子打了过去。
直拳横踢,我让你点炮仗吓我;侧踹勾拳,我让你放砖头;前蹬弹踢,我让你不学好;抱臂背摔,我让你欺负女人……
“呜呜,李胜姐儿打人啦!”
和刚才的挑衅不同,这次是货真价实的求救声,“老大,快救我!爹,娘,救命呀!”
刚才点炮仗的小男孩儿被一脚踹翻,他胖乎乎的小脸儿上挨了两拳,成了国宝熊猫。
“李胜男,你还真打呀。我,我是你堂哥!”
两个小子被打趴下后,李胜男掳了掳袖子逼近李承风。
“哼,刚才我都说了,不要再编顺口溜骂我,这才刚转脸儿的功夫,你就骂上了,你说你该不该打!”
李胜男英勇的把两个比她大的小男孩打倒,已经把李承风吓了个半死,看着小胖脸上的淤青,他的小心肝儿被吓得直哆嗦,“胜姐儿,我、我是你哥哥,你不能打我,否则,否则我找老爷子告你去!”
“呵呵,现在是我哥哥啦,刚才找人害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是我哥,”李胜男很看不起这样的人,刚才还大义凛然的说什么大丈夫,现在还没挨打呢,就变了口风。还告状,简直不是东西,她伸出拳头,“李承风,告诉你,我打的就是你!”
说着她扑了上去,近半年的训练,老爷子虽然没有教给她一招半式,但是天天跑步,营养又丰富,胜男的体力得到非常大的提升,另外,自从发现宝葫芦的妙用后,天天补充生命水,她的身体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儿,即使面对比她大的男孩子,她也能轻松的对付。
“哎呦!”李承风被胜男一拳击中鼻子,顿时流出两管血,他用手一摸,发现流血了,便嗷嗷的哭起来:“哇哇,流血了,打死人啦,李胜男打死人啦!”
胜男一把把他丢在地上,看他没出息的样子,又踹了他两脚,便踹便说:“不是说我脚大吗,我让你看看我的脚有多大。”
“呜呜,娘呀,爹呀,救命呀!”
“呜呜,疼!”
三个半大小子被胜男修理了一遍,躺在地上又哭又喊的,胜男拍拍身上的土,“再告诉你们一遍,谁要是再敢编话儿骂我,我听着一次打一次,打改了为止。哼!”
来到家门口,胜男看看身上的土和脸上的淤青,便想偷偷的溜回屋。唉,看来她的功夫还是不到家,才三个坏小子,自己居然也挂了彩。
“站住!”
她边怨念着,边溜着墙根进门,没想到刚闪过正房就被爷爷逮了正着。
“嘿嘿,爷爷!”
胜男看到爷爷正盯着自己,便嘿嘿笑着蹭了过来。
“打架了?!”
老爷子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胜男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
“恩!”
“几个人呀?”
“三个!”
“才三个你就挂了彩?真没用!”
“爷爷,您……”
“唉,丫头呀,记住打架的时候一定要护好头和腹部!吃亏了没有?”
“没有,他们三个都被我打趴下了,有一个还打破了鼻子!”
“恩,不错,打架的时候不要多想,只记住一点就行:千万不能吃亏。打得过,照死了打;打不过,就逃跑。放心,打坏了人,人家找来了,爷爷顶着!”
“嗳,知道了,”胜男没想到爷爷会说这话,她放心不少,想起被打成猪头的李承风,她不安的说道:“那个,爷爷,其中一个是咱们三房的李承风!”
“三房的?”李老爷子沉吟了一下,似乎有点明了,他点点头:“恩,知道了,赶紧回房洗洗脸,再换件干净衣服,省得老太太看到担心!”
“那,李承风……”
“你不用管啦,一个十二岁的半大小伙子还打不过比他小的妮子,他家里要是有脸来问罪,爷爷处理他们!”
“恩,谢谢爷爷!”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三章 偶遇魏三少
“啪!”
一个青色的布包丢在炕几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来给父母送年礼的李珍姐儿一屁股坐在炕上,颇有兴致的问道:“丫头,听说你把三房的风哥儿给打啦?”
“恩,没错!”胜男把馒头揽在怀里,眼睛好奇的看着桌上的布包,听声音里面的东西不轻呀,她腆着小脸凑到珍姐儿身前,好奇的问道:“姑妈,这是什么呀?”
“呵呵,给你的!打开看看!”
珍姐儿昨天就听来家里干活的佃户说,自己的无敌小侄女居然一个妮子打倒三个半大小子,其中一个还是三房的李承风。围观的小孩子回家都说啦,那个李胜姐儿简直就像个小女侠,不但自己掏腰包给小妹妹买糖人,还打跑了三个村子里有名的淘小子。
解气!虽然是小孩子之间的恩怨,但是里面肯定有大人的教唆。否则,就风哥儿那个熊样儿,还能编出这么顺口的骂人话?!呵呵,她就说嘛,她这个侄女不是一般人,这才几岁呀,居然这么能打,而且打的还理直气壮,打完也没有挨骂更没有挨打。
老爷子说的没错,风哥儿的老子确实没有脸来算账,如果都是小子嘛,他家的儿子吃了亏,他还能找上门说道说道,要上几斤鸡蛋给儿子补补。可是人家胜姐儿不但是个丫头,还比自己的儿子小两三岁,却把儿子打的直流鼻血,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呀。
所以,李承风的揍算是白挨了,他老娘倒想来闹来着,被李正良一通耳刮子给打了回来。
“姑妈,什么呀,不会是银子吧?!”
胜男不知道姑妈笑得一脸解气是为了啥,她的注意力全在面前的小布包里。临近年根了,姑妈家的菜园大丰收。连不大出门的小巧都听说了,小姑妈的鲜菜在镇子里卖得特别火,一斤普通的菠菜都能卖上5文钱,更不要说什么茄子和黄瓜了,一斤新鲜蔬菜居然比肉都值钱。还有几家饭店,也抢着从姑妈那里进菜,只可惜,菜园也就两亩大,种的菜数量有限,根本就不够卖的。
“呵呵,你个小鬼精!”
珍姐儿伸手点了点她的小脸儿,唉,没想到呀。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菜园子能挣这么多钱。从耕种到收割。也不过短短地一个月的时间。就两亩地的菜。她就挣了三十多两银子。比卖一季粮食挣地还多。而这些,居然都是眼前这个小豆丁地功劳。
“嘻嘻。我看看!”
胜男现在基本上也用不到钱。可是谁嫌钱少呀。打开小布包,里面放着两个银锭子。看重量应该在十两左右。
“姑妈。这些都是给我的吗?”
胜男以前看古装戏的时候,人家里面的女主or男猪出手动辄百两、千两地。来到明朝以后。她才知道。原来银子这么值钱。平常人家别说百两银子啦。就是家里有个十两八两也算是宽裕人家了。有地贫苦人家,可能都没有见过成锭的银子。
她家的下人们一个月的工钱200-500文左右,一两银子可以对800-1000个大子儿,她比照消费水平换算了一些,估摸着1两银子相当于600-800元人民币。恩,姑妈给了10两,那就是七八千块钱呀。吼吼,这才一个月的时间,不但有新鲜蔬菜吃,还能有这么一笔巨款拿,简直、简直……
胜男暗里抹抹口水,她又把布包推还给姑妈,“小姑妈,这银子您收回去吧,呵呵,咱们当时说好的,我只要每天都有新鲜的蔬菜吃就可以。您又是雇人、又是搭上伙食的,花费也不少,这些银子我不能要!”
李珍姐儿双手拢在袖子里,懒懒的倚在靠枕上,笑眯眯的看着一脸严肃的小丫头,“噫,谁说是给你的分红呀,这是姑妈给你的零花钱,拿着吧,明天你老子娘就来了,你也给家里人买点东西!”
“这个——”
胜姐儿也想给家人买点东西,尤其是来姐儿,半年不见,来姐儿还时不时的托人捎东西给她,有时是一双布鞋,有时则是簇新的衣服。虽然在爷爷家什么都不缺,可是姐姐的心意让她非常感动,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异世,爹不亲娘不爱的,来姐儿的惦记让她感觉到至少还有一个人惦记着自己。
“哎呀,你打人的劲头哪里去啦,磨磨唧唧的像啥,拿着吧,以后姑妈还指望着你多给出点点子呢!”
珍姐儿说这话,倒也不是谎话,小侄女的一个古方,让她净赚了三十多两,即使分给她十两,自己家还落了二十多两。可是这也不过占用了两亩地,花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而且她手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土地,两亩地都能收成这么多,她手里还有几百亩地呢,如果都能用上,挣的钱何止区区几十两呀。
“嘻嘻,姑妈既然这么说,胜男就不客气啦!”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再推辞就矫情了,更何况她也需要这笔钱。胜男乐呵呵的把银子收了起来,她听到姑妈说什么点子,别说她还真有点想法,“姑妈,您家也有玫瑰园吗?”
“有呀,咱们玫瑰镇的百十个村子,哪个村子不种玫瑰呀,怎么你想种玫瑰?”
珍姐儿她家的玫瑰园就在宅子的后面,面积倒也不大,只有一亩三四分的样子。
“恩,我看咱们的玫瑰花大多都用来泡水或者卖鲜花瓣,我倒是听说过一个方子,可以用玫瑰花来酿酒!”
“酿酒?玫瑰花还能酿酒?”
“对呀,不但能酿酒,而且还能做成玫瑰酱和玫瑰膏,可以直接吃呢!”
前世里,胜姐儿去过一个玫瑰农庄,听农庄的老花农说,这玫瑰酿酒和制酱都起源于明朝,可是具体哪一年谁发明的,谁也说不清。不过,应该不是现在,玫瑰镇种了这么多年的玫瑰,也没有哪家用来酿酒,所以,李家可以在这上面做点文章。
只可惜,祖传的玫瑰园爷爷不让动,她又担心爷爷说她不务正业,她也不敢很劝。还好有小姑妈,这位寡妇姑姑,不但有胆识,关键还相信自己,如今又有了菜园的成功,合伙和姑姑种玫瑰应该没有问题。
“玫瑰酱和玫瑰膏?”没听过,不过反正她家也种玫瑰,就算是制酱不成功,花瓣还是可以拿来卖的。
“行,咱们明年种玫瑰!”
送走小姑妈,胜男便缠着爷爷要去县城。爷爷对于胜男敢打敢拼的样子非常满意,正巧家里也要买年货,就让管家李信雇了马车带胜男一起去。
玫瑰镇的县城格局和梅水镇差不多,临近年关,进出城门的人特别多,马车在城门口还等了好一会儿才进了城区。
李信是李家的老人儿,每年的年货也是他来采购,所以买什么、什么店铺的东西地道,他基本上不用调查,按着往年的单子就能买。这次遵老爷子的吩咐,把胜姐儿也带了来,他自然先问问胜姐儿的意思。
“我想给娘和姐姐买点儿首饰,哪里的比较好呀!”
“首饰呀,恩,还得是城东的吕记,他们家已经是传了三代的手艺,铺子里的首饰用料实,成色好,花样还新!”
“行,那咱们就去吕记!”
吕记银楼在城东的一条商业区,这条巷子里全都是商户,胜男过来的时候发现街上还挺热闹的,也想自己逛逛,来到门前下了马车后,让李信去采购年货,过一个时辰再来吕记接她。
李信想了想也就答应了,胜姐儿是第一次进县城,小孩子肯定爱热闹,要是先跟着她逛,可能就没有时间采购年货。再说了,他家胜姐儿可不是一般小女孩,这么能打的丫头,估计也没有人敢招惹拐骗。
胜姐儿接过李信给的银子,目送马车离开,然后进了银楼。
进了门,胜姐儿饶有兴致的看着古色古香的银楼。这家铺子分两层,一层的面积也不大,估计有个四十平方左右,两节红褐色的柜台靠着楼梯摆着,里面放了不少垫着红绸布的盒子,每个盒子按照种类放着一些金银首饰。
“姨娘,我看这个很好,就拿这个吧!”
“哎呀,太贵了,一个簪子要一两二分银子,这些钱都够咱们两个月的花销呢。”
胜男正闲看着,柜台前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陪着一个三十左右的少妇挑首饰。少年年纪不大,个头却不矮,就胜男目测估计有一米七以上,穿着一身半旧的宝蓝色棉袍,头上戴着方巾,恩,还是个进了学的。少妇则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乌黑的头发用一根竹簪别着,她手里正爱惜的拿着一根梅花银簪子,簪子做工非常精致,花瓣、花蕊的纹理清晰,花蕊上还嵌着一个玉米粒大小的红玉。
“嗳,姨娘,我有钱,这个簪子和你当掉的那个差不多,就要这个。伙计,包起来吧!”
少年很固执,他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小块儿银角子递给伙计。
“哟,这是谁呀,这不是咱们魏家的三少爷和田姨娘吗,怎么从梅水镇验尸回来啦?!”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五章 除夕团圆夜
少妇听到声音,身体禁不住一震,她忙回过头挤出几分笑意,对来人行礼说道:“二少爷,是您呀!”
“田姨娘,爹不是把你们赶出来了吗,你怎么还不去梅水镇投奔三少爷,反而还敢在镇子里招摇?”
魏二少爷二十左右的年纪,五官倒也周正,只是一双眼睛似乎没有焦距一般,飘来飘去的四处乱看,显得有几分轻浮。他穿着一身簇新的宝蓝色锻直裰,手腕和脖子上滚着白色的皮毛,腰间缀着一块玉佩,怎么看怎么像富二代。
“姨娘,咱们走吧!”
魏良没有搭理来找茬的二少爷,他接过伙计递过来的包装盒,搀着少妇就要走。
“哎,三弟,你当了仵作,脾气见长呀,见了兄长居然不见礼,”二少爷伸手拦住他们,脸上阴阴的笑着,“哼,下九流就是下九流,戏子养出来的就是念了圣贤书也是枉然呀,好好的读书人不做,非要和死尸打交道。辱没了祖宗,竟然还有脸回来。三弟,你别妄想啦,如今父亲都被你气病了,过年你也别想再进家门,更不要想着还能祭祖!”
魏良冷冷的看着他,听了他的话哼了一声:“你放心,我回来不过是接姨娘和妹妹走的,而不是趁过年来求得原谅。还有,验尸官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工作,我凭本事吃饭,总好过一些躺在父祖的功劳簿上做废物的纨绔强。前朝宋大人官居三品,人家读过的书肯定比你多,不也是经常和死尸打交道?!你能说写出《洗冤集录》的宋大人,也是辱没了祖宗?!”
“你……”魏二少没想到一向书呆子一样的小三儿,自从被自己踢下河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不再畏畏缩缩,口齿也伶俐起来,他狠狠的瞪了魏良一眼,然后笑道:“宋大人当然没有辱没了祖宗,人家做的是提点刑狱司,而不是仵作。嘿嘿,三弟,你想当小‘宋慈’恐怕没有机会了哦,入了仵作行,就是为兄想保举你当刑名师爷,你也没有资格啦!”
“呵呵,这就不劳您操心了,二少爷,您奚落也奚落了,威风也抖过了,我们可以走了么?”
魏良很想狠狠的揍眼前这小子,但是目前他的力量太小,还不足以和魏家抗衡。打他一顿报了当日之仇,可姨娘和妹妹怎么办。惹不起,他只好先忍着。
“切,你当我愿意教训你呀,要不是看在是我弟弟的份上,我还懒得搭理呢。”魏二少见臭小子低了头,便越过他冲里面喊道:“吕掌柜,本少爷订的东西做好了吗?”
魏良强忍一口气,扶着生母绕着魏二少走了出去。看了半天戏地胜男则伸伸懒腰,继续转头来看首饰。
嗐。家大斗争多呀。她来玫瑰镇的这段时间,没少听下人们说镇子里的故事。这个魏家也是颇有说头的。书香门第,父祖都是举人老爷,三个儿子也是秀才,唯有庶出的小三儿。生母出身卑贱。虽然也进了学。但是不思进取。放着科举不考。非要当仵作。
仵作。在当代也算是法医吧。那也是司法工作者,福利和地位有保证的公务员。可在古代却是没人干的贱业,只有贫苦人家的孩子实在没法子了才去干。
谁像魏家地三少爷,放着锦衣玉食的少爷不当。巴巴地跑去跟仵作当学徒。被赶出家门也正常呀。
胜男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却不知道她的未来与刚才地少年竟会有那么多地故事。
在伙计的推荐下,胜男给姐姐买了一副银手镯和耳坠子,给娘买了一根梅花银簪子,付钱的时候又想起新添的弟弟,便又买了一个银锁头。
“唉,银子坚挺,也禁不住花呀。”
胜男摸摸干瘪的荷包,有点肉疼的把首饰收好,坐在铺子里等李信来接她。
腊月三十,李正义一家坐着马车回来了。算起来,像捕快这样的小吏是没有年假的。有人说过,古代的公务员,最幸福的要数宋朝,工资高、带薪假也多,人家换算过,北宋的公务员一年的带薪假几乎比现在的公务员还要多;最惨的要数明朝的,工资低,假期少。洪武年间,官员一年只放三天假,后来才慢慢的有了年假。
但这也是官员,小吏们可没有这么多讲究,没有所谓的休息日。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县太爷都休息了,衙门也封了印,留两个门子看大门,其他的捕快、班头都放假回家过年。
李捕头更是不用说,他提前和知县请示好,把值班的门子安排妥当,便收拾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一家人回老家过年。
下午,胜男窝在床上看小巧帮她做衣服,馒头懒懒的靠在她的怀里,外面的小孩子们则吱呀怪叫的放着鞭炮,骑马打仗。
“馒头,你最近好像又胖了呀?”
胜男无聊的点点馒头的小脑袋,她真怀疑馒头是猫吗,怎么一个月的时间就长了这么大。刚捡回来的时候,馒头也只有耗子般大,可如今却像只成年猫。抱出去,任谁都不相信这只猫刚刚满月。
“喵!”
吃得多不就胖了吗,谁让你天天喂我这么多呀?!
馒头不满的叫唤了一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鼻子,继续眯着眼发懒。
“恩,没错,明天的驴奶你就不给你喝了,否则你再胖下去就真的成肥球了!”
“切,肥球就肥球!”
“哎呀,肥球就跑不动了呀,到时候你不能抓耗子,留着你干什么呀?”
胜男没有发觉她正在和一只猫闲聊天,小巧低着头做针线,听了五姐儿的声音,她还以为是小丫头自言自语呢。
“老爷,老太太,大爷和大奶奶回来啦!”
院子里的李信惊喜的喊着,脚下也没有停,乐颠颠的往里搬东西。
“爹和娘来啦?”
胜男听到院子里的喧闹,连忙从床上跳下来,踢踏上鞋子就往外跑,全然没有看到馒头被她一个咕噜带到地上。
“喵呜!”
摔死我啦,喵呜呜。
馒头被摔得眼冒金星,缩在炕下的隔板上呜咽呜咽的抱怨着。
小巧见五姐儿冲了出去,忙放下衣服,又见馒头还在地上,弯腰抱起它一起跑了出来。
院子里,掂着小脚慢慢走进门的来姐儿被闯出来的胜男一把抱住,“姐姐,你终于来啦,我好想你!”
“胜姐儿,姐姐也想你,来,让我看看,你是胖了还是瘦了,”来姐儿也高兴的推开胜男,上下打量着,“恩,长高了,还胖了不少!”
“那当然,姐姐,你怎么瘦了呀?”
来姐儿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打量来姐,半年不见,来姐儿的个子也抽高了不少,只是越发的消瘦,穿着棉衣还不如夏天的时候胖乎。
“哎呀,看你们姐俩,见了面也不知道礼数,来姐儿先进去给老爷子和老太太请安,”苏氏看到她们姐妹包成一团的样子,心里也说不出的高兴,她佯装生气的对来姐儿说完,又拉过胜男仔细的看了看,“恩,是比来的时候壮实过了!”
“行啦,都别在院子里呆着,快进屋吧,老爷和老太太指定等着呢!”
付了车钱,随后进来的李正义见母女三人都站在院子,忙招呼进门。
进了门,又是一番见礼问安之后,老爷子叫着李正义去了书房,老太太则忙不迭的要看孙子。苏氏忙叫奶妈把李承志抱来,顺便也让丽娘给老太太见礼。
抱着胖乎乎的孙子,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儿,忙让老姨奶奶拿出她们准备的银锁、银铃铛。这里婆媳几个正哄着孙子,东厢房里,胜男拉着姐姐一起上了炕,两个人亲昵的依偎在一起说着分别后的事情。
“姐姐,你看,它叫馒头,是我捡回来的小野猫。”
胜男献宝一样把馒头拎了过来,来姐儿也好奇的看着这个胖成一个球的小东西。
“咦,它好重哦!”
从妹妹手里接过小猫,来姐儿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刚出满月的猫能胖成这个样子。
“嘻嘻,馒头,看了吧,姐姐也说你胖哦!”
胜男用手点着馒头的小脑袋,笑嘻嘻的说道,完全无视馒头张牙舞爪的嘴脸。
“五丫,你还好吗?”
胜男走了半年,来姐儿经常挂念她,虽然她们之间也常常捎信儿,但没有亲眼看到她之前自己还是不放心。
“姐姐,我好着呢,你看我现在多壮实呀!”
“恩,老爷和老太太对你都好吧!”
“好,她们对我都特别好……”
书房里,胜男嘴里对她特别好的爷爷,正在和儿子商量如何加大培训力度,尽快让胜男胜任捕快的工作。
“唉,京里变天了,咱们也要做好准备呀!只是苦了胜男这丫头了——”
“爹,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子听说苏知县忙着找门路,上头的那位万一熬不过春天,万家估计也就没有可以依仗的了。”
“咱们不管这些,铁打的捕头流水的县太爷,我们李家效忠的是圣上,其他的一概不管。对了,年后给我弄一匹小马来,五丫头该学骑马了!”
“是,爹!”
这时,老姨奶奶领着丫头婆子们在厨房奋战,今天是年三十儿,晚上要吃团圆饭,如今大爷都回来了,饭菜可不敢马虎……
这章是过渡,写得有点纠结,⊙﹏⊙b汗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五章 初学李家刀
成化二十三年春,万贵妃重病不愈而亡,明宪宗因万贵妃的离去悲痛欲绝,于同年八月去世,九月六日太子朱祐樘即位,次年改年号弘治元年。
一朝天子一朝臣,京城里风云变幻,对远在小山村的胜男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过了正月十五,父亲带着家人就赶回了县城,母亲和姐姐给她留了不少刚做的衣服和鞋子。
出了正月,胜男也开始恢复她的练功生活。每天凌晨起床,双腿都捆上重重的沙袋,徒步跑到玫瑰园,然后在三刻钟之内返回院子;接着在后院的场地上扎马步、踩梅花桩,等爷爷起身后,她一起去吃早饭。等用过早饭,祖孙两人便回到场院,开始学习李家刀。
“丫头,咱们李家刀向来是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但是你的情况特殊,为了李家的传承,我也只好破一会例。不过,在学习之前,你必须立下重誓:有生之年,不得把李家刀传给外人,不得私下收徒,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老爷子在练武场摆了一个香案,手里点燃一柱香,神情庄重的领着胜男向祖先发誓。
“我李胜男在此立誓,有生之年,不把李家刀传给外人,未得家主同意绝不私下收徒,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胜男举着香,跟着爷爷发誓,然后把香插进香炉里,又向祖宗的牌位虔诚叩拜。
“好,从今天开始我正式传你李家刀,”老爷子让李信拿出自己的刀,示意胜男自己去兵器架子上选一把刀,“李家刀共六六三十六招,丫头,我先给你示范一遍,你看好咯!”
说着,老爷子活动了一下筋骨,横刀在胸,开始舞动起来。
“上三刀,主动出击,一招控敌,三招制敌;左三刀,避其锋芒,借其势、卸其力;右三刀……”
老爷子变舞着招式,边分段讲解,看惯了后世武侠剧的胜男,对这样的刀法倒也没有多少惊讶,比起那些吊着威亚飘来飘去的侠客们,李家刀看起来笨拙了许多,很多招式甚至就像邢捕头的狂刀乱砍。
“看明白了吗?”
一套刀法耍了下来,老爷子脑门上也见了汗。
“恩,看明白了!”
胜男拿起她选中的刀。来到院子中间。呃。这刀也太沉了些吧,她有点吃力的把刀横在胸前。
“好,那你耍一趟给我瞧瞧!”
老爷子把刀递给旁边伺候的李信,又从他手里接过毛巾,擦过汗端着刚煮好的热茶坐在椅子上,看五丫练习。
“是,爷爷!”
胜男深吸一口气,然后按照刚才老爷子的招式,开始砍了起来。上手之后,她才发现,看似平常笨拙的招式,一刀砍下去,带着呼呼的风声,倒也有几分威武。
“停!丫头,你这是练刀呢,还是砍西瓜?”老爷子一口茶险些喷了出来,好吧,是他心急了一些,小丫头年纪还小,手里的刀立起来都能到她的前胸,可是现在时间不等人呀,希望她能勤能补拙吧,“你先好好想想我刚才的招式,不要拼傻力气,先把招式记住!”
“是,爷爷!”
胜男停住动作,擦擦汗,她也不想砍西瓜呀,明明是按老爷子的招式来的,她怎么舞起来就这么别扭。
“老爷子,大爷来啦!”
前院的丫头悄悄的凑在李信耳边说了几句话,李信打发了丫头后,便小声的向老爷子汇报。
“恩,知道了,”老爷子放下茶杯,对站着苦想的胜男说道:“丫头,先想着点儿,如果刀太重,就先换把轻便一些的刀,现在最主要的是先记住招式,其他的慢慢练习,懂吗?”
“懂了,爷爷!”
胜男也发现刚才犯了一个错误,她又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唉,还是先拿把薄刀片子试试吧。
老爷子交代完,便起身来到前院。
李正义在正堂和母亲说了几句家里的情况,见父亲进来,忙起身见礼。
“马送来啦?”
老爷子年前就吩咐儿子买匹马送过来,如今也过了一个月,估计他是为这事来的。
“是的,爹,不过儿子还有件事,想听听您的意见!”
“行呀,去书房吧!”
老爷子虽然住在偏远的乡下,但是上头的巨变,他还是知道的。
说着爷儿俩一前一后的去了书房,关上门在屋里说了将近一个时辰。进去的时候李正义还紧皱着眉头,出来的时候,他似乎已经被老爷子开解,已然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五丫在后院练刀呢,你去看看吧?!”
老爷子老神在在的坐在太师椅上,手里还不紧不慢的转着两个干核桃。这还是五丫头买给他的,说是经常放在手上搓,对身体好。哎呀,也不知道这丫头从哪里听来的典故。既然是孩子的心意,他也不好拒绝,即使不相信对身体好的话,但是搓个核桃倒也有几分老爷子的派头。
“不了,儿子还要赶回去,五丫就烦劳您了。另外,马我已经让李信牵到牲口棚了,爹,您还有要交代给儿子的吗?”
和老爷子谈完后,李正义心里一片清明,想起衙门里的一摊子事儿,他一刻也不想耽搁。
“行,你回去吧。该说的为父都和你讲了,新皇登基官场上肯定会有所波及,你什么都不用考虑,千变万变根本不变,守好自己的本分就成!”
“是,儿子明白了!”
说完,李正义去正房和母亲打了个招呼,便又急匆匆的赶回梅水镇。
吃过午饭,老爷子回房睡午觉,胜男也回房洗漱。现在的训练基本上分两部分:早上练武,下午习文并练大字。如今需要流汗的部分结束了,她要赶紧去洗个澡,然后把身上满是汗臭味儿的衣服换掉。否则别说自己受不了,就是挑剔的馒头也不让她抱。
洗过澡,胜男换了干净的衣服,她把湿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然后扑向炕上的馒头。
“喵呜!”
轻点,轻点儿,人家刚睡醒呢!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顾,馒头的个头已经比成年猫还有大,圆滚滚的肚子像个球一样,橘黄色的皮毛也溜光水滑的,看起来别提多像加菲猫。
“切,懒死你算咧!”wωw奇Qìsuu書còm网
胜男缩在炕上,小手轻抚馒头的胖肚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胜男诡异的发现,她居然可以和馒头心灵相通,而且还能彼此交流。这让她惊讶的同时,也有种终于找到朋友的感觉。独身来到异地,虽然有家人的关心,但是她心中最深的秘密却无人倾诉,有时她甚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自从和馒头交流后,她经常把前世的一些故事讲给它听,也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曾经的家人和过去的经历。
馒头在倾听的时候,倒也一反平时懒惰、贪吃的样子,它还经常用超乎猫的口吻来劝解胜男,有时还会提出一些建议,让胜男有一种良师益友的错觉。
“切,懒也是一种福气,你有吗?”馒头眯着眼,嘴上的胡须一翘一翘的,“对了,葫芦里的土地能长东西吗?”
“对哦,你不提我都忘了呢,我看看哈!”
前些天她花盆里种的东西都收割了,她正巧想试试把土地收进葫芦是不是也能长东西,便把闲置的花盆又洒上种子,然后把花盆放进葫芦里。这些天忙着练功,居然也忘了瞧,不知道成功了没有。
胜男从衣襟里掏出紫葫芦,打开塞子,“咦?馒头,快看,种子发芽了。奇怪,明明里面没有太阳,无法进行光合作用,种子是怎么发芽的呢?”
馒头睁开眼睛,扒着小爪子凑在葫芦口看,“谁知道呀,也许葫芦本来就是仙器,自然不能用常理来推论呀!”
其实它也不知道“光合作用”是啥米东西,不过,葫芦的来源胜男倒是给它讲过。这可是南极仙翁用来放杂物的宝贝呀,也许,之前里面就放过比仙丹还有高级的东西呢。所以呀,葫芦里的世界,无法解释。
“对呀,就想你一样,馒头,我就纳闷了,你怎么越来越不像一只猫?”
胜男拿起绿葫芦,点了几滴水倒进紫葫芦里,她看着一只猫的脸上居然有“不屑”的表情。
“切,我是喝生命水长大的神猫,当然不是普通的猫啦!”
“没错,看来生命水真是好东西。”胜男也喝了几个月的生命水,发现自己的体质变得非常好,要不是经过生命水的改良,就她的小身板,早就被爷爷变态的训练强度给累趴下了。
虽然心里抱怨爷爷的训练一天比一天魔鬼,胜男一到时间还是会自觉的爬起床。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她又准时起床,穿上衣服,看看被窝里依然睡得香甜的馒头,她嫉妒不已,穿好鞋子,她坏心眼的把被子撤掉,在馒头“冻死啦,坏主人”的抱怨中一路跑出家门。
晨跑结束后,老爷子牵出一匹红棕色的马,他对蹲马步的胜男说,“丫头,来,今天咱们要加一项:学骑马!”
吼吼,晚上还有一更,亲们多收藏多推荐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六章 千里驴悍马
“骑马?爷爷,当捕快还要学骑马吗?”
胜男擦擦汗,心有余悸的站在高大的马面前。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人家女侠骑着马,衣袂飘飘的特别有范儿,可是自己站在马的面前时,她才发现这种被人用来当交通工具的温顺动物,却是如此的庞大,她掂着脚尖也够不到马背,怎么骑?!
“那是自然,”老爷子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慢慢的梳理着马的毛发,“出城办案、传递公文,那样不需要用马,来,丫头,别怕,爷爷抱你上马试试!”
胜男的双腿不由自主的直发抖,她颤着声音说,“爷爷,能不能不学呀?”
“不能,”爷爷断然拒绝,其实当普通的捕快不会骑马也就算了,可五丫是要当捕头的,如何能不会骑马,他降低声音温和的说道:“五丫,不要怕,这匹马是匹母马,非常温顺的,来,试试!”
说着,老爷子抱起退缩的胜男,扶她上了马,“抓紧缰绳,踩住马蹬子!”
胜男哆里哆嗦的坐在马鞍上,小手抓住缰绳,她感觉屁股底下一直在动,她甚至能感受到马不安的刨蹄子,“爷爷,然后呢?”
“夹紧马肚子,对,然后踢马蹬子,对,对,慢慢走。”
老爷子一步一步的解说着,胜男勉强安稳的坐在马上,只有双腿不住的发抖,呜呜,前世马场里学骑马人家还有护具,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万一摔下来,后果——
世界上的事情,是怕什么来什么,胜男这里正胡思乱想,想到自己悲催的跌落马背的场景,她的身体也不安起来,手里的缰绳猛的一拉,双脚狠狠的磕上马肚子。然后温顺的小母马,被吓到了,长嘶一声狂奔出去。
“小心,丫头,抓紧缰绳!抱、抱住马脖子,别松手!”
老爷子也被吓了一跳。刚刚还好好地溜着。怎么马就惊了呢。他忙不迭的让李信带人追了出去。哎呀。可千万别掉下来呀。否则,就这么个小人儿。还不得受重伤呀。都怪他。这么心急干什么呀?!
胜男被颠的上下乱晃。她感觉耳边地风呼呼地刮,屁股底下地马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狂躁的乱跑着,一眨眼跑到了外面的田地里。
现在刚刚过了正月。地里也没有人干活儿。惊马颠着胜男一路杀到了绿油油的麦子地里。
“呜呜,不会这么快就要见小白了吧?”
胜男死命地抓住马鬃。她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想法,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掉下去,掉下去不死也得缺胳膊断腿地。她才刚刚习惯了明朝地生活。她不想这么快就回到地府见那个乌龙小白。
不知道颠了多久,胜男感觉自己的手都麻木了,胯下的马终于放慢了速度,溜溜达达的在田地里乱晃。
“胜姐儿,胜姐儿!”
身后传来李信的声音,老爷子的马在春节的时候寿终正寝,家里没有马,难为他骑着一头驴追了出来。
“……李叔,我在这里,李叔,我在这里!”
胜男听到声音,心里顿时安定下来,她喘着粗气回应道。
“谢天谢地,老爷子都快担心坏了,胜姐儿,你没事吧!”
李信下了驴,拉住仍在散步的马,把胜男抱了下来。
不知道被颠了多久,胜男的腿都站不住了,她一屁股坐在冷硬的地面上,后背的冷汗流了下来。
李信见小丫头瘫软的样子,忙把她抱上驴背,然后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驴,慢慢的走回家。
回到家,老爷子见胜男安然无恙的回来,也松了一口气,他忙吩咐厨房中午做些好菜,给胜姐儿压惊。
“爷爷,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唉,是爷爷太心急了,丫头,不怪你,都怪我呀!”
老爷子开解儿子的时候倒是很想得开,可换到自己身上,他也着急呀,所以才加大了培训强度,恨不得胜男今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学会,明年就能回去当差。
“……”胜男见老爷子苍老的脸上满是颓废,便随口说道,“爷爷,我骑不了马,还可以骑驴呀,我刚回来的时候,感觉骑驴比骑马安全多了!”
“驴?”老爷子沉吟了一会,县里的捕快也有骑驴的,可驴比马慢多了呀。心里虽然不是很赞同,但是看到五丫满脸期待的样子,勉强点点头,“骑驴倒也可以,正好年前咱们家的驴下了小驴,丫头,你先试试?”
“好呀,明天就试试!”
只要不骑马,什么都好说。算起来,她也是喝驴奶长大的,估计和驴打交道更简单一些。再说了,现在小驴还小,她可以用生命水给优化优化,没准儿还能养出一头通灵的驴呢。
下午,吃过午饭后,老爷子似乎有心事,他把祖上各位先人记录的一本破案心得拿给胜男,让她回屋去看,自己则坐在太师椅里发呆。
破案心得比大明律要好懂许多,胜男拿出当年看网络小说的速度,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个时辰便翻完了。其实抡起接触的案子,说句大不敬的话,她在前世见识过的比这本心得记载的还要多,心得里记录的多是一些东家丢了鸡、西家走丢了孩子、南家的丫头被拐卖了、北家盖房子和邻居干架了之类的琐事,少数算得上高智商犯罪的,也不过是官印被盗、仓库的老仓偷粮之类的小案子。命案或者大案非常少,基本上一位先人当差三十多年也不过经手了十几起,五位祖先办的命案加起来都不如前世她亲爹一个人办的案子多。
“哎,古人还是比较淳朴呀!”
“看完了吗,看完,咱们去看驴吧?”
馒头趴在她的大腿上,两只爪子轻轻的挠着胜男的衣服。
“好呀,看看以后的搭档!”
人家小驴也出生几个月了,她还一次就没有见过呢。放下书,外面的天色还早,她抱起馒头一起来到后院的牲口棚。
牲口棚里拴着一头母驴,也就是今天李信骑的那头。它后面还跟着一头半大的小驴,黑色的皮毛,尖尖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上还长着两撮白毛,嘴巴和腹下都是雪白的毛发,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胜男猫腰进了棚里,拴着槽子上的母驴对胜男的闯入并没有什么反应,估计胜男驴奶喝多了,身上还真有了驴的味道,她爱惜的抚摸着小驴的皮毛,“嘻嘻,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座骑了哦,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着,她从腰下解开绿葫芦,在手心里到了一些生命水,伸到小驴的身边。
小驴子吧嗒了吧嗒嘴巴,似乎闻到了从来没有闻过的清香,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喝吧,呵呵,多喝点,小说里的男猪们要么有千里马,要么有汗血马,我怎么也得养头千里驴吧!”
“千里驴,不是千里马吗?”
胜男给馒头讲过千里马的故事,所以它听到千里驴的时候,忙出声纠正。
“有生命水在,一切皆有可能嘛。你不就是从野猫变成了神猫?!”
“哦,那你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呀。我叫馒头,它是不是叫包子?”
馒头对自己的名字很纠结,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厨娘都会喊上馒头啦,害得它还以为让它上桌呢。
“恩,是该取个名字,”胜男又给小驴加了一些生命水,心里念着千里驴,突然闪过前世最喜欢的一种车,“哈,有啦,就叫悍马吧。这次老太太不会说名字不吉利吧!”
“偏心!”馒头很纠结,凭什么它叫馒头,这只傻驴却叫什么马这么威风的名字?!
胜男才不管馒头的怨念,这只猫最近有点嚣张,正好打压一下它的气焰。接下来的日子,胜男的工作又多了一项——喂驴。
晨跑、练刀、喂猫、喂驴,然后是骑驴,生活简单而充实,就这样五年过去了,胜男也变成了一个英气十足的少女。
“驾~悍马,快点呀,爷爷一会就追来啦!”
胜男骑着驴,她不停的催促着。
“追来就追来嘛,急什么?”
悍马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它的目标是前方的一片嫩草,才不管主人想赢过快马的心思。
“怎么不急,爷爷说了,如果你跑的没有马快,就让我学骑马。”胜男拍了悍马一下,真是吃货,“我当年可是差点被马摔死,如果再学,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哎,我给你说哈,如果我被逼着学骑马,你也没有好果子吃,以后甭想吃葫芦里的嫩草!”
“切!”
悍马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听到身后传来“啪嗒啪嗒”的马蹄声,撒开四蹄飞速的跑了开来,留给后面一片尘土。
胜男骑着驴回到院子里,爷爷还没有回来,李信则拿着记事本记录下她到达的时辰。两刻钟后,老爷子才骑着气喘吁吁的马进了门,他看到在胜男正在院子耍刀,而那头被叫做悍马的驴子也乐颠颠的守着一槽子青草啃着。
“咝!”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天他和孙女一起出发,说好了看看谁先回来。他骑的马正是当年儿子给买的那匹小母马,论脚力和耐力都不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以前骑的老马,可肯定比驴跑的快呀。没想到,刚出发没有多久,这头驴就跑在了马的前面,仿佛故意一般,驴子不紧不慢的在眼前晃悠,他的马却怎么都赶不上。
“老爷,您看!”
李信拿过记事本,上面记载了五年来胜男各项培训的成绩,骑马一栏上写着:“弘治五年三月初六辰正一刻李胜男”(大概上午09:15左右)
他先是不可思议,然后又深深的吁了口气,“‘汗’马,还真能比拟千里马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七章 不打不相识(一)
晚上,老爷子把胜男叫进了书房。他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拿着一本册子,胜男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老爷子把一指厚的册子合上,册子上详细的记录了胜男五年来的培训成绩,有些项目甚至超过了他当年的记录,呵呵,李家有希望啦。再看看眼前满脸英气的少女,老爷子欣慰的叹了口气,
“丫头,你今年十五了吧?!”
“呃,”胜男一时没有跟上老爷子的思路,愣了一下忙点头,“对呀,爷爷,我回来也有五年多了呢!”
“呵呵,好呀,总算是长大了,”老爷子感觉身上的担子轻快了不少,儿子上个月刚来信说苏知县马上要调任,让五丫趁着知县还没有走让她赶紧回去,否则等新知县上任后,连普通的捕快都不一定能当上。
“丫头,本来我还想再留你半年,多传授给你一些衙门里的事儿,可是时间不等人呀,”老爷子从抽屉里掏出一封信,轻轻的拍在桌子上,“你父亲刚来了信,说是已经给你预留了一个步班捕快的名额,让你尽快回去。我今天看了看,你的各项培训都已经合格了,当一个小捕快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要想当一个好捕头还是需要一些经验,可惜我是没有机会亲自教给你啦。我呢不在你身边看着,当了差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你父亲,记住了吗?”
“是,爷爷!”
胜男没想到离开的日子这么快就来临,她在老家待了五年多,与爷爷和老太太他们朝夕相处,在心底里已经把两位老人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和亲奶奶,“爷爷,我……”
“唉,我知道你舍不得,不过老家不是你们年轻人呆的地方,记住从你学李家刀的那天起,你就是李家新一代的继任者,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家族的利益为考虑!”
“我明白,爷爷!”
“恩,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五年来你也受了不少的苦,”老爷子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子,他打开盒盖,里面放着几张纸和是十个银元宝,“来,丫头,这里是十顷地的地契还有一百两银子,是当时说好给你做嫁妆的。”
“爷爷,嫁妆现在就给我?!”
胜男有点晕。嫁妆不是嫁人地时候才给的吗,怎么现在就给她了?!难道爷爷他们不怕自己拿了田契和银子,不干捕快而跑路去当地主婆吗?
“呵呵。当然不是现在给你。田契我已经改成了你的名字。不过这些要先交给你父亲管理。等你什么时候当了捕头,这些才给你地。明白吗?”
老爷子把木盒锁好。他见胜男一副失望地样子,便捋着胡子笑道,“放心,只要你用心当差,你父亲和我都不会亏待你的。再说了。这些年你和珍姐儿捣鼓的那个什么玫瑰作坊,又是酿酒、又是做酱地,挣了不少银子吧?!”
“爷爷。您都知道呀?”
胜男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她还以为自己做得挺隐蔽呢,没想到老爷子还知道自己也参了股。
“哼,我当然知道,要不是我作保,你以为你们的玫瑰作坊能开得下去?!如果不是看我的面子,你们的工人那么好招?!你也不想想,村里的闲汉怎么从来没有找过作坊的麻烦?!”老爷子隐去笑容,严肃的说道,“丫头,我知道你聪明又机灵,不过,在这个世上,单单靠聪明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一个女子,没有家族的依仗,你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你那些挣钱的作坊,反而会引来宵小之徒的惦记。你想想你姑妈,再看看周围的邻居,你明白了吗?”
胜男心中一凛,老爷子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尽管她学会了李家刀,尽管她比普通的女子独立,尽管她也有一些挣钱的法子,尽管她现在已经小有积蓄,可一但失去李家的庇护,那她什么都不是。想想小姑妈,她可是带着不菲的家产和子女回来的,还不是被李正良试探着欺负了一回。有家有子有钱有田的大人都是如此,更何况她一个小女子?!
胜男发现自己太幼稚,她能想到的事情,老爷子和老爹又怎么想不到?
想到这里,她收住笑容,无比认真的对老爷子说道,“爷爷,我明白。您放心吧,我一定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哈哈,好孩子。去吧,让小巧帮你收拾收拾,明天让李信送你回家!”
“恩,知道了!”
被老爷子又是利诱、又是半恐吓的说了一通,胜男知道她的安定生活还是来自李家。只要她好好当差,然后等弟弟长大后把位子还给他,老爷子和父亲的承诺才会兑现吧?
唉,本来她也没有想脱离李家,老爷子的话就当警示吧,她要时刻记在心里,什么时候都不要失了“本分”。
“李叔,你太慢了,我们先走一步了哈!”
胜男骑着悍马,李信赶着马车走在后面,马车车厢里放满了胜男的行李、老太太给她和家里人的衣服料子,还有小姑妈塞上车的玫瑰酒和玫瑰酱。
“胜姐儿,路上小心!”
李信也想快一点儿,可是自己驾的马车也不过是普通的母马,比起五姐儿胯下的千里驴还是差了一些。他见胜姐儿耐不住的跑在头里,忙举着鞭子喊道。
“知道啦!”
今天一早,她就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老太太和老姨奶奶一边一个的抱着她的胳膊,对于她的离去非常不舍,小姑妈也得了信儿,提前来到家里给她送行,把她在玫瑰作坊几年攒下的分红银子全都拿了出来塞到马车里。
老爷子前一天和胜男谈过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劝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拍拍她的肩膀,神情里也满是不舍——胜男是唯一一个在他身边长大的孙女,又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朝夕相处了五年自是有感情的。
告别了送别的人,胜男抱着馒头骑上悍马,上了大道。在乡下待了这么久,初见这么广阔的田地,她和悍马都有点小鸟出笼的感觉,恨不得在大道上快速的驰骋。可惜李信太沉稳了,驾个马车也慢悠悠的,她实在按捺不住,便一拍悍马的屁股跑了起来。
玫瑰镇离梅水镇不远,悍马还没有跑过瘾,她们就进入了梅水镇的境内。
“我饿了,前面好像有个茶摊,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已经肥成一个球的馒头,眼尖的看到路边有个小茶摊,茶摊的幌子迎风招展。
“吃?馒头我记得出发前,小巧已经给了你一笼的包子呀,这还没有两个时辰呢,你怎么又饿啦?”
小巧去年嫁给了村里的一户农家,五年来小巧一直非常尽心的照顾她,于是胜男特意求了老太太平了她的奴籍,自己又帮她添了一些嫁妆,让她风风光光的嫁了人。小巧嫁人后,心里很感激胜男及李家老太太的恩情,经常做一些拿手的东西送来,昨天知道她要出门后,便连夜做了一锅包子给她拿上。
结果,两大笼三十多个包子,胜男只吃了四个,其他的二十多个全被馒头给吃了。胜男无奈的摸摸它的肚皮,唉,不知道的还以为它要生小猫了呢。
“那就喝点茶吧,被悍马颠了大半天,我的骨头都要断了!”
馒头用爪子摸摸脸,一副累得不行的摸样。
“切,人家悍马还没有喊累呢,你到先咋呼上了。”
嘴里这么说着,胜男还是停了下来,她已经把李信甩的远远的,如今快要进城了,她还得等等他。离家这么久,她几乎都要忘了自己的家门朝哪走。
来到茶摊,胜男抱着馒头下了驴,然后给悍马喂了一些生命水。
“客官,要点什么呀?”
伙计拿下搭在肩上的毛巾,麻利的把桌子擦干净。
“恩,给我来一壶热茶!”
“好咧,您还要包子吗,我们这里有刚出笼的热包子,皮薄肉馅儿的蒸包!”
馒头一听有吃的,口水都要流出来,它忙拉拉胜男的衣襟。
“行,在给我两笼包子!”
伙计答应一声,便去给胜男煮茶了。茶摊不是很大,遮阳帐子下摆了五六个桌子,除了胜男,还有三桌子客人。有的点了一壶茶几个人闲聊,有的则是要了一碗白开水泡自带的煎饼。wrshǚ.сōm这里是进梅水镇的必经官路,有不少进城出城的人来这里歇脚。
“嗳,前面发现死尸啦,去看看吧?”
没一会儿,小二把胜男要的东西都送了上来,馒头人模猫样的坐在凳子上,见包子上了桌,忙把盘子揽在自己面前,两个爪子紧忙活。胜男不是很饿,她端起茶杯悠闲的喝茶。
这时,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跑了进来,急吼吼的喊了一嗓子,端起一个桌子上的茶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真的假的,在哪里呀?”
桌子上的人显然和农夫认识,好奇的问道。
“就在前头的王家庙,县里的官差和仵作都来啦!”
官差?是不是老爹?老爹不是一向只办大案子吗,人命案应该是大案子吧。
想到这里,胜男结了帐,牵着悍马拎起双爪都是包子的馒头,跟在跑去看热闹的客人后面。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八章 不打不相识(二)
来到发现死尸的地方,是位于王家庙村外的一个大池塘,胜男发现前面围了一圈的人,人群里还不断发出“啧啧,太惨了”“谁干的呀?”之类的议论。
人群前是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嗳,谁让你进来的,说你哪,抱着肥猫的那个小子?”
胜男把悍马留在一边,自己挤进人群,还什么都没有看到,就听到耳边有人吆喝她。
“怎么啦,我看看!”
“看什么看,这里不是耍把式的,不要破坏了现场!”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粗布灰衣的年轻男人,二十左右的样子,他指挥几个捕快保护现场。
“切,看打扮老兄也不是公门里的人吧,你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臭小子,敢叫她小子,什么眼神儿呀?不过,她怎么看着这小子有点眼熟呢?!
“嗳,让你出去就出去,哪来这么多废话呀,这是咱们仵作的高徒魏公子,是帮忙验尸的,你小子赶紧给我出去!”
一个小捕快听到胜男的话,忙过来帮忙,只见他扬起手里的铁尺开始赶人,在池塘边腾出一块验尸的空地。
“哎哎。别动手呀。我退后不就完了吗。”胜男好女不吃眼前亏,她连忙退后几步,然后咧开嘴角笑着问道:“大哥。你们李捕头没来吗?”
“李头?李捕头正忙着山贼地大案呢。没时间过来!哎。你什么人呀,小孩子家地别瞎打听!”
小捕快习惯性的回答了问题。说完话才想起来,这个抱着肥猫地不男不女地家伙谁呀。自己干嘛这么听话地告诉她!?
这时,池塘里地死尸已经被抬到了空地上。魏良打开放在地上的木箱子。这个箱子的外形很别致,有点像后世的化妆箱。他从里面掏出一副白绢地长臂手套。在身边小捕快地帮助下戴好手套。然后开始验尸。
“去去去。都让开让开,县丞大人来啦!”
李班头拿着马鞭把围观的村民驱逐开,后面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着一身黄鹂补子的官服,个头不高,白白净净的,在几个衙役的簇拥下来到现场。
“魏良,情况怎么样啦?”
县丞瞥了一眼被浸泡的肿胀发白的死尸,一股恶臭袭来,幸好现在是春天,尸体虽然已经发臭但是还没有招来蚊蝇。
“回大人,死者为女性,年龄约20岁左右,身高五尺左右,是被人掐死后丢入池塘的。”
“哦,那就是死于他杀?有何凭证?”
县丞皱着眉头看向魏良,心里暗自发苦,苏知县调任,新知县还在到任的途中,县衙的事情由他暂时代理。他刚接手没有几天,南山的山贼尚未剿灭,这里又发生了人命案。
“大人请看,死者尸身肉色带黄不白,身体肿胀,颈部有黑色指痕,口眼皆开,双手发散,但是肚皮不胀,腹内没有积水,口、眼、耳、鼻亦无水沥流出,双手指间并无泥沙或草屑,”魏良蹲在尸体面前,解说到哪个部位,便用手指到那个地方:“如果死者是生前落水,池塘水深,死者挣扎之下,口鼻内必灌入塘水,腹中定有积水,双手在水中挣扎,指甲里也会有污物或者水草,可是这具死尸的指缝并无污物,腹中亦无积水,晚生推测她是被人杀死后弃尸于此。另她的颈间有黑色的於痕,看大小像是指印,有可能是被人双手掐死的!”
“恩,有理!”
县丞也不是很懂,不过仵作老孙头说了,这个魏秀才验尸的本领远在他之上,他说是他杀,应该不会错。沉吟了半天,他吩咐身边的李大头:“李班头,这件案子就交给你来办理,限期五天,有问题吗?”
“好!大人放心,这案子包在我身上了!”
李大头拍拍肥硕的胸脯,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如何办案。
“小六子,这里属于哪个村子呀,把里长给我叫来!”
县丞见尸体已经验完,便吩咐手下人分头办案,自己则坐轿回县衙。
“好嘞!”
小六子答应一声,忙找来围观的村民,如今死尸的死因查到了,身份却不明,还需要找当地的人问问。
“哎呀,官爷,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们前街王大娘的儿媳上个月不见了,个头和摸样倒也和这个有点像!”
“对呀,王家小娘子丢了好久,王大娘说是她跟人跑了,嫌丢人,既不让人去找,也没有报官!”
“没错,可能就是王家小娘子!”
围观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魏良则没有理会,写完验尸单,他把手套摘下来,然后一起放进提箱里。又从箱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块胰子,在小捕快捧上来的清水里洗手。
胜男却一直注视着这个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看他很眼熟。
“哦,对了李班头,尸体颈上的黑痕有点奇怪,指印少了一个,凶手可能手指有畸形。”
洗完手,魏良接过帕子擦手,他看着两个衙役把尸体抬走似乎想起什么,补充道。
“难道是九指?”
李大头眼前一亮,有体貌特征,那案子就好破了呀。
“切,也许凶手杀人的时候,故意翘起一指来陷害人呢?”
胜男不以为然的吐槽道。
“即使是翘起一指,指头根部也是有痕迹的。另外,指印只是缺失了一部分,并不是整根手指都没有了,翘起一指不会有这样的指痕的。小兄弟,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猜测!”
魏良冷冷的看了胜男一眼,淡淡的说道。
“就是就是,还是魏公子厉害!”
李大头油乎乎的大饼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他能顺利办了案子,县丞肯定满意。再加上主簿女婿的推荐,下一任捕头非他莫属。
“哼,你以为你是柯南呀!”
胜男哼了一声,转身牵着悍马往回走,没有发现魏良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
“柯南?柯南也是仵作,他比魏公子您还厉害?”
刚才驱赶胜男的小捕快,好奇的凑在魏良耳边问道。
“算是吧!”
“这个姓柯的比你还厉害?”
魏公子虽然不是仵作,可是比当仵作的师傅老孙头还厉害呢。小捕快没想到还有比魏公子厉害的人。
“恩,很厉害的人!”
魏良的目光紧紧地跟着胜男,他心里有种说不出去来的激动。
“五姐儿,你去哪儿了呀,要不是伙计说看到了馒头,我还以为你已经进城了呢!”
茶摊前,等得只上火的李信终于看到胜男牵着驴从一侧的小路上走了出来。
“呵呵,前面发生了命案,我还以为能看到爹呢,就过去看了看,”胜男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说道:“李叔,等久了吧,现在都快中午了,咱们吃点东西再赶路吧!”
自己刚才吃了点包子,可是人家李信只顾着等自己,什么还没有吃呢。
“行,现在时候不早了,如果继续赶路,估计还要半个时辰才能进城!”
李信也饿了,一大早出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
说着两个人便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来,要了一壶茶四碟包子(两碟给李信,两碟给馒头,囧)。
“魏公子,咱们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小捕快像是魏良的跟班,没有跟其他衙役一起走,而是帮他拿着提箱来到大路边。他看到茶水摊还有笼屉摆着,肚子咕咕的叫起来。
“恩,好吧,赶了十几里的路,是有点饿了!”
人家县丞是八品官,又是代理县务,出入都有轿子,他虽然被人尊称一句魏公子,却没有任何官职,也就没有坐轿子的资格。
“官爷,没有空位子了,您看给您拼个桌子成么?”
伙计见一个官差和一个小伙子进来,忙招呼道。
“行呀,就坐这儿吧,”小捕快可能刚入公门,没有老捕快的欺善,他扫了一眼,见胜男这里只坐了两个人,便招呼魏良过来坐。
“喵呜!”
小捕快估计也累坏了,他没有仔细看便直接坐了下去,几乎一屁股坐在馒头的身上,正埋头苦吃的馒头被吓得一下子蹦到了桌子上。
“吆喝,怎么猫还上桌呀,下去下去!”
身下蹿出一个黄乎乎的身影,小捕快也被吓了一跳,这猫可够肥的。
“喵呜!”你下去,谁让你坐上来的?!
馒头站在桌子上,橘红色的毛发都炸了起来,气势汹汹的盯着小捕快。
“嘿,你这小畜生还挺横的呀,小心我——”小捕快被吓得站起来,手扶在刀柄上,嘴里说着威胁的话,心里却不想承认被一只猫吓到。
“喵呜!”你才畜生呢!馒头作势要扑上去,维护自己的领地。
“嗳,小庆子,你干什么呢?”
魏良刚去问伙计要了清水洗手,等来到位子的时候,发现小捕快周庆正和一只猫对峙,而那只猫真是是说出“柯南”的那个小子养的,哦,不对,应该是丫头。
想到“柯南”,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还是那丫头另有所指,他的目光对上饶有兴致看戏的胜男……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九章 胜姐回来了
“馒头,下来!”
胜男看了半天,发现别人已经开始关注他们这个桌子。眼前的小捕快估计也没有见过如此营养丰富、个性强悍的猫,年轻的圆脸涨的通红,手握着刀柄,大有和馒头决一死战的架势。
“喵呜!”不要!
“乖,下来。时候不早了,咱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一边的李信也把包子吃完,正掏出一方手帕擦嘴。胜男板着脸对馒头说道,跟前的小捕快虽然鲁莽了一些,但也是公门中人呀,爷爷不是说了嘛,她老爹给她弄了一个捕快的缺,没准儿她和这个小捕快以后还是同事呢,做事都有留有余地嘛。
你看人家李信多沉得住气,他也是跟着老爷子好几年的老管家,别说是玫瑰镇,就是在梅水镇的大街上也是敢横着走的主儿。小捕快不请自来,他都没有生气,馒头较什么劲呀?!
“喵呜,喵呜!”人家还没有吃饱呢!馒头也很无辜。
“……”胜男无语,她无奈的把它抱下桌,然后对伙计喊道:“伙计,结账,然后把包子打包!”
“好嘞!四碟包子,一碟八文钱,一壶热茶十五文钱,一共四十七文,您给四十五文得啦!”
伙计麻利的算好帐,然后拿了一个纸袋子过了,把馒头的两碟包子都装了起来。
“嗳,嗳,谁让你走的,你是谁呀,刚才在命案现场大放厥词,如今又纵猫行凶!”
小捕快见胜男看也不看他,感觉被轻视了。便拦住胜男。
“呵呵,小哥,在下李胜男。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或许过两天还会见面哦!”胜男从荷包里取了铜子儿丢在桌上,拎起纸包笑着说道。
“李胜男?咦。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小捕快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楞了片刻地神儿,馒头伸舌头舔舔鼻子。甩动着尾巴大摇大摆地跟在胜男身后离开了茶摊。
“呵呵。步班新进地小捕快就叫李胜男!”
魏良本来想和胜男说几句话,突然想起前两天步班缺了一个缺,他家邻居想花钱补上,结果黄班头说这个缺已经给了一个叫李胜男的人。没想到,刚才那个小丫头就是李胜男。恩,胜男,好名字!
“不是吧,就他?不男不女的娘娘腔!”
周庆皱着眉头,衙门的人员是有编制的,他们梅水镇是个小县,三班衙役不过每班十人,大多还是都是年轻人,好容易步班出了缺,他家的堂弟还想补呢,银子都准备好了,黄班头却说那个缺已经给了别人。奶奶的,他还琢磨是衙门哪个兄弟的亲戚呢,没想到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娘娘腔?姓李?”
魏良心头闪过一个念头,可惜太快了,他没有抓住:“行啦,赶紧吃饭吧,你不是饿了吗?”
外面,胜男把馒头丢上马车,又把纸包留给它,自己骑上悍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人常说近乡情怯,可是她在那个家里待了不足半年,和父母也没有太深的感情,唯一惦念她的来姐儿也在三年前嫁给了威武镖局的三儿子,上个月生了儿子当上了母亲。
“唉,五年了!”
胜男骑着驴走在前面,梅水镇的城门慢慢的跃入视线,她看着并不熟悉的县城,心里也有些感慨。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每天的生活也被安排的非常满,让她几乎都要忘了前世的种种。如果不是两个宝葫芦的存在,她甚至怀疑:她不是来自几百年后的警花,而是土生土长的李家五丫头。前世的一切,宛若一场梦境,越来越模糊。
“五姐儿,咱们到了,你离家的时候还小,估计都不记得家门怎么走了吧。”
她这里精神恍惚,悍马似乎也感应到了她的心不在焉,放慢了脚步,像头普通的驴子一样优哉游哉的溜达着。李信赶着马车跟了上来,他见胜男慢慢的停在路边,有点迟疑的样子,以为她忘了回家的路,便笑着说道。
“呵呵,是呀,转眼都五年了呢!”
胜男也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悍马有多么变态,便拉住缰绳,让李信的马车走在前面,她则慢慢的跟着。
“恩,可不是,这几年都是大爷回家来看你,你还没有回来过呢。”
来到城门口,李信也放慢速度,随着人流慢慢的进了城。
县衙后街李家,李正义刚从南山回来,最近邱老大似乎故意和县衙过不去,时不时的做几个案子让他不得安生。上个月,邱老大接连绑架了梅水镇的好几个富户,被绑架的有安全解救回来的,也有被撕票的,受害人家属集结了全家的人来衙门告状、诉苦,甚至在衙门口坐着大哭,要求官府派人剿灭南山的山贼。
苏知县刚刚被调任,见有了大案子,失去靠山的他也没有了初来时的冲劲儿,接了调令慌忙的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梅水镇。暂代县务的县丞也不想担责任,便把案子甩手交给了李捕头,限期一个月,抓不住悍匪,板子伺候。
去他娘的一个月,如果这些山贼这么好剿灭,过去的五年里早就把他们干掉了。这伙贼就像野草一样,烧过之后,第二年又发了芽。
“大爷,给!”
苏氏见自家男人愁眉苦脸的坐在那里发呆,忙煮了一壶茶送了过去。
“唉,这次又让邱老大跑了。抓不住他,山贼剿不灭呀!”
“呵呵,大爷,大人只是让你把南山的山贼抓住,可是也没有说一定要抓住邱老大呀,现在南山上已经没有了匪患,你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还愁什么呀?”
李正义最近压力比较大,也经常会把案子和老婆说说,所以苏氏对于这些事也是知道的。
“我的奶奶,眼前的事情算是过去了,可邱老大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你看着吧,超不过三五个月他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哼,肯定又是我上呀……”
新知县是什么人他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如今的县衙已经不是他能掌控的。如果再在新知县那里建不了功,他的身体又越来越差,估计离回家养伤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可是你的身体……”苏氏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家男人的身体状况,他上次受的腰伤一直都没有好,这次去南山抓贼,又添了新伤,唉,再这么下去如何是好:“大爷,咱们再找刘神医看看吧,否则——”
李正义摆了摆手,他的身体他知道,如果家里来了医生,没有两天全县衙都知道了,而且还会有人借机让他安心卸职回家。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先这么着吧,我已经给父亲去了信,父亲说胜姐儿的功夫已经练成,估计这几天就能回来,等她回来当了差,我再好好养身体!对了,大奶奶,你把胜姐儿的房间收拾好了没有,孩子为家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咱们可不能亏待了她!”
“大爷就放心吧,自打前日接到父亲的信后,我就把五姐儿的屋子收拾了出来。对了,志哥儿一定要带回老家吗?”
接到父亲的信后,李正义就打算把儿子送回老家,继续请父亲训练。
“先不急,等胜姐儿当了差,我找个时间亲自把志哥儿送回去,否则再让你们这么宠下去,就算是胜姐儿当了捕头,这小子也接不下来。”
他们夫妻中年得子,难免有所偏爱,丽娘是个妾,再宠孩子也不会太出格儿。可是苏氏对于李家唯一的子嗣看得比较重,已经快把李承志宠到天上去了。
“大爷,志哥儿还小呀,他今年也不过六岁,现在就送回老家是不是太早了!”
承志虽然不是她生的,可是一落娘胎就是她带着,承志对她也比生母都亲,苏氏舍不得让这么点儿大的孩子吃苦。
“小?!胜姐儿回家的时候也不过九岁,再说胜姐儿还是个丫头呢。行啦,事情就这么定下了,你也别太宠他,慈母多败儿,别忘了咱们家是干什么的!”
李正义也舍不得,但是家族的传承比什么都重要。谁让他子嗣不兴旺呢,唉!
“大爷,大爷,五姐儿回来啦!”
两口子相对无言,沉默了半晌儿,突然外面的婆子高兴的跑了进来。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三十章 老爹挨打了
一家人见面,自是一番亲热寒暄。苏氏看到个头比自己还要高出半头的女儿,一身不男不女的装束,草绿色的粗布衣衫和长裤活像个干苦力的;乌黑的头发也简简单单的用一根绿色的络子绑成个马尾,不见半点朱钗;小麦色的脸上素素净净的,半点脂粉都没有。呜呜,这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儿家么,分明就是个假小子呀。
苏氏心中难掩酸楚,同样都是自己的女儿,年长的四个都已经嫁为人妇,生活算不上豪富,但小夫妻也和和美美的生活安定。哪像五丫呀,自小就放在农村老家,由公爹严厉训练,长大后也不能像正常的女儿一样,嫁人、育子,呜呜,听大爷的意思这两天就让她去衙门报到,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却要穿上青衣当捕快。
想到这里,她一把搂住女儿,愧疚、难过、心疼,种种的情绪顿时袭上心头。
“呵呵,娘,我回来啦,您看我这不好好的吗?”
胜男感觉到自己的衣襟似乎被某种液体浸湿了,她连忙笑着劝慰道。回到许久不见的家里,胜男感觉既熟悉又陌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婆子也还是刘婆子,唯一变化的就是老爹似乎更老了,娘挽着的青丝中也有了点点的白发。
“行啦,大奶奶,赶紧让孩子进门吧,真是的,在大门口就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
李正义招呼李信把车厢里的东西搬了出来,然后让刘婆子和丽娘上来帮忙。
“苏氏擦擦眼泪,放开胜男又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恩,虽然年下刚见过面,但是五丫看起来又长高了,身体也壮实了不少,就是皮肤没有好好保养,晒的有点黑。她挽着胜男的胳膊,笑着说:“来,丫头,咱们回家!”
“恩,”胜男点头,突然又像是想起什么,回头对父亲喊道:“爹,我的驴就先放院子里吧,它很乖的!”
“知道啦!”
李正义早就从父亲的信里知道了这头驴,听父亲说这头驴跑的比马都快,而且耐力也好,大有千里驴的架势。今天一看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吗,样子和普通的驴差不多,就是皮毛格外的干净,而且两只大眼睛也非常有神。
说话间。胜男来到正屋。房间里的装饰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正屋西侧地房间被重新布置了一下,改成了一间书房。
“来,坐下让娘好好看看!”
苏氏把胜男拉到屋里地炕上,目光紧紧的在她的身上一遍一遍的看着。
“娘。我很好。对了,志哥儿呢?”
每年过年李家都要回玫瑰镇老家过年,所以她对那个小弟弟也蛮喜欢地。
“嗳,去书院啦。那小子皮着呢,下了学也常常溜到外面去玩儿,你父亲正打算把他送回老家呢。”
“哦,那也挺好的。娘,四姐还好吧,上个月您来信说她生了宝宝,现在出月子了吧?!”
她一直猜测老爹会把弟弟送回老家,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开始安排了。
“恩,好着呢。你之前捎回来的玫瑰酒和玫瑰酱她也经常用,人家刘神医说啦,这玫瑰酒可是好东西,长期喝对身体好呢。你托人带回来的那些,除了我和你那几个姐姐,衙门的好多太太都想要呢。唉,咱们家的三姑奶奶是有本事,一个寡妇也能支撑起这么大的作坊!”
“呵呵,不值什么,娘,我这次回来,小姑妈给带了不少呢,如果您想拿去送人也够用!”
“哎呦,这、这还是猫吗?!”
胜男依偎在母亲怀里,母女俩正说着话,院子里的刘婆子惊呼了一声。只见一个橙色的肉球,宛若一个篮球从门外一路滚进屋里,“嗖嗖”的上了炕。
“这是!”
苏氏也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女儿养的一只大肥猫,叫什么馒头的那个。
“呵呵,娘,这是馒头呀!”胜男坐直身子,拎起馒头的两个前爪,把它肥嘟嘟的脸摆向母亲那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娘,我的房间收拾好了么,我把行李都归置归置,然后有话和父亲说呢!”
“收拾好啦,走,胜姐儿,看看房间还满意吗,呵呵,如果哪里不习惯告诉娘,咱们改!”
苏氏拉着女儿的手,乐滋滋的来到东厢房。厢房里的装饰还是原样,床铺和帐子倒是换了新的。胜男随便看了看,她对这个要求不是太高,好东西她的葫芦里有,小到洗漱用品,大到澡盆、床铺,不能说是最好的,也是最舒服的。
“挺好的,娘,不用换了!”
胜男对于自己拥有这么大的房间很满意,厢房是两间,面积却足足有七八十平米,比前世她租住的房子要大很多。
看完屋子,胜男交代刘婆子把自己的行李都放好,谢绝了丽娘要帮忙的好意,她说晚上自己收拾。
“胜姐儿,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去衙门报道,如何?”
李正义把自己给老爷子买的礼物放到马车上,塞给李信二两银子让他打酒喝,便打发他出城了。回来后,胜男已经收拾妥当的坐在他的书房里。
“恩,没问题,爹,我去了是进步班吗?”
来之前老爷子和她说过了,衙门的衙役分三班,分别是:皂班,快班和壮班。皂隶,是在县衙内站堂值班看守大门的人员,人数不是很多;快手,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捕快”,负责缉捕,人数最多。快班的衙役又分为马快和步快,即分别相当于骑兵与步兵的分别,马快的工食银比步快高许多;壮班的衙役是指负责治安和防卫的民壮,人数根据县城的具体情况来定。
梅水镇是小县,三班衙役没有分工这么明细,没有单独的皂班,只是把几个门子并到步班里;壮班也比较少,基本上是县衙的闲散人员。
胜男要当的则是步班,按她的理解,步班的捕快就是前世的民警,负责巡街、县衙的治安,而快班则是刑警,负责辖区的重大案件,以及周边的治安。她初入公门,即使是奔着捕头去的,那也要按顺序来:先从步班混上两年,如果表现出色,调入快班,然后升班头,再然后才是捕头。
“对,我已经和步班的黄班头说好了,你后天和我一起去县衙,然后找黄老爹,他会告诉你怎么办的。胜男,衙门里的门道很多,老爷子和你说过吗?”
“说过,爹爹放心,女儿一定会好好努力的,争取三年内当上捕头!”
“恩,好,很好!”
李正义心里的担子卸掉了一半,女儿的功夫老爷子也考校过,据说成绩非常好,比当年自己的训练还要出色。呵呵,他真的很期待。
第二天,胜姐儿打包了一些东西,骑了悍马去来姐儿家看望姐姐。自从来姐儿三年前嫁人后,胜男再也没有见过她。也不知道来姐儿嫁人后,生活幸不幸福,姐夫对她好不好。
来姐儿的婆家离李家不是很远,隔了几条街,胜男慢悠悠的按照母亲给的地址来到威远镖局的后院。
“哎呀,胜姐儿,你回来啦?!”
在屋里哄孩子的来姐儿听到门房的通报后,把孩子交给奶娘,自己整了整衣服便迎了出去,在二门看到许久未见的小妹,她激动的一把抱住胜男。
“呵呵,姐姐,我回来了,你还好吗?”
“好,好着呢!走,进屋,你来之前怎么也不说一声,你姐夫刚刚去了铺子!”
当了母亲的来姐儿,比起三年前成熟了很多,举手投足之间透着稳重。
“没关系,今天我是来看姐姐和小宝宝的,姐夫下次再见吧,反正都住在一个县城里,见面还不容易呀!”
再说了,她以后当了差,天天巡逻,肯定能见到在县城住的两位姐夫。
进了屋,胜男先看了看小贝比,说实话,刚出满月的孩子也漂亮不到哪里去,她扒着襁褓看了许久,总算是在眉眼间找到几分和姐姐的相似的地方。
“来,让姐姐好好看看,”来姐儿拉着妹妹上了炕,双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小妹。说起来胜男几乎是她带大的,从小帮她穿衣服,给她梳小辫,哄她睡觉,说是姐妹,更多的像是母女。分别了五年,再看小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胆小、畏缩,满脸都是神采奕奕的自信和开朗。小妹的性子变好了,她既开心又难过。
“姐,你别难过了,我过的很好,而且我也喜欢这样的生活,真的。”胜男见姐姐的眼角又流出了眼泪,慌忙用手帮她擦,这个姐姐是真心疼爱她的。
“恩,以后有什么为难的事,爹娘不想告诉的,你就来找姐姐和姐夫,昂?!”
“恩!”胜男点头。
和姐姐聊了一会,她便跟着姐姐去给赵家的长辈请安,自己来看姐姐,其他院的长辈们估计也从门房那里得了信。
来姐儿的公婆俱在,上头还有两个嫂子,胜男一一问了好,又把自己带回来的礼物赠送给几位长辈。她娘也说过,她们家的玫瑰酒和玫瑰酱也算是在梅水镇的中上层有了口碑,用这个做礼物绝对算是够分量。娘家的亲戚礼数周到,姐姐在婆家人面前也会更有面子,否则,胜男才舍不得把有价无市的玫瑰酒送给赵家的人呢。
果然,来姐儿的婆婆和两位嫂嫂本来看不男不女装扮的李胜男很不顺眼,当胜男把一坛一坛贴着红纸的小酒坛子拿出来后,她们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来姐儿常喝的不就这种坛子装的酒吗,听说市面上都卖到一两银子一坛了,看李家小妹拿出来六坛,送到她们手里每人两坛,那就是二两银子呀!
值钱倒也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种酒梅水镇还没有卖的,拿着银子都不一定能买到呢。来姐儿的好皮肤不就是常喝这个才养成的嘛,女人哪个不爱美呀?!
收了礼物的赵太太,也很大方的给了胜男一个荷包当见面礼,并热情的留她吃饭。
在赵家吃过午饭,胜男又和来姐儿说了半天的话,给姐姐留下几坛子玫瑰酒和玫瑰酱后,这才被恋恋不舍的来姐儿送了出来。
回到家,她刚进门,就听到正屋里传来哭声。
“娘,这是咋啦?”
给悍马留下一把青草,胜男忙赶进正屋,发现自家老爹正趴在炕上直哎呦。
“唉,还不是李大头那个杀千刀的,他硬是说邱老大没有抓住,你爹的任务没有完成”,苏氏拧着帕子,啜泣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县丞大人给了一个月的比限,今天正好到了时辰,案子没有破,你爹被打了二十大板,呜呜,下一个比限还抓不到邱大,板子翻倍……”
吼吼,下一章开始咱们胜姐儿就要当捕快咯,请大家多多支持哦!!!
[bookid=1586344,bookname=《剩女的梦幻庄园》]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一章 上班第一天
破不了案子还要挨打?!
胜男虽然来明朝五六年,老爷子也教了她不少衙门里面的门道,但是这捕快挨打的事情,不知是有意回避,还是真的忘了,胜男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行啦,别哭了,五姐儿明天还要去衙门报到呢!”
李正义没有忽视胜男脸上的错愕,心里暗骂这顿打来的不是时候,他家五姐儿还没有当捕快呢,先让她见识到了当捕快的卑贱。
“哦,我没事儿,爹,您的伤不要紧吧,我这里有一些药水是乡下一位游医配的,效果非常好,”胜男抛开心里的疙瘩,见老爹疼得直冒汗,便想起她的生命水,“娘,您等着,我回屋去拿!”
“好好好,唉,你爹是个犟脾气,非说挨打丢人,不让请大夫!”
苏氏一听女儿手里有好药,便忙不迭的让她去拿。
“你给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呀,吓到她怎么办?”
胜男转身回屋,后面传来父亲轻轻的斥责声。
“哎呀,我不是着急吗,您看您的伤,呜呜呜……”
唉,看来当捕快也不是什么舒服的职业呀,高危险、低薪水、无假期,还要经常挨打。胜男纠结的回到自己屋,从紫葫芦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进一些生命水进去。
“喵呜!”咋啦?在姐姐家受气啦?
馒头懒洋洋的窝在炕上。见主人一脸郁闷地坐在炕头上发呆。便关心的问道。
“没有。”胜男把瓷瓶灌满,然后又回到正屋。“娘。您把这些药水涂在患处,效果特别好!”
“嗳,好!”苏氏连忙接过胖胖的白色青瓷评,然后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道:“来姐儿还好吗?见着姐夫了没有?”
“恩,挺好地。我去地时候,姐夫刚去了铺子,就没有见着。娘。还需要我帮忙吗?”
“哎呀,不用了,你也忙了一天,回屋休息吧。明天还要去衙门呢!”
“好!”
胜男答应一声,帮忙把门关上,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屋里。
“喵呜!”主人,到底咋啦?垂头丧气的!
馒头见到耷拉着脑袋进来的胜男,好奇的滚到炕沿,像个肥胖的小朋友一样瘫坐在炕头上,两只前爪撑住身子,关心的问着。
“唉,馒头,当捕快实在不是一个好职业,”胜男一把抱过馒头,两只手无意识的揉搓着,慢慢的把父亲挨打和捕快破案有比限的事情说了说。
在古代,捕快破案子都是有比限的,一般比限是三天,遇到人命案或者重大案子的时候是五天,如果在期限内破不了案子,负责的捕快就要挨打。挨完板子继续破案,如果下一个比限还是破不了,板子翻倍。
老爹这次办的是积年陈案,而且情况特殊,代理县务的县丞特意给了一个月的比限,板子也规定为二十大板。县丞大人说啦,就是再难抓的山匪,他给了一个月的期限也该破了吧,所以听到老爹说邱老大逃逸的消息后,又有李班头的煽风点火,县丞很不客气的给了老爹二十大板。
打板子的虽然是自己的兄弟,但是见县丞真的发了怒,手底下也没敢太放水,于是,老爹在抓山贼的时候受的伤还没有治愈,新伤又来了,也难怪老娘会伤心的近乎有点失控。
“喵呜!”怕啥,你练功也有五年,一般的小贼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再说了,你不是还有我这个超级无敌的神猫嘛,放心吧,我会帮你的!
馒头被揉搓的有点晕头,忙从胜男的魔爪下挣扎出来,“再说啦,你不是还有生命水吗,呼呼,一般的小伤也不会伤到你滴。”
“呵呵,也是哦!”
胜男前世没有挨过打,来到明朝后也没有人伤害她,所以咋一听挨板子有点被吓到,吼吼,她是什么人呀,咱们手里可是有神器的穿越重生女。
想通了,胜男也不再郁闷。傍晚,涂过生命水的老爹也惊奇的发现,被打得鲜花朵朵的屁股居然伤口愈合了,有些沁血的伤口血也止住了。惊喜之下,忙问胜男这药水的方子。
“呃,爹,这是偶然遇到的一位神医给的,呵呵,没有方子。不过,我那里还有一坛子,晚饭后我给您都取来!”
胜男端着饭碗有点诧异,她知道生命水神奇,但是自己没有受过伤,自然不知道它外敷也有奇效。本来她打算的是给老爹把生命水掺到饭汤里,外敷不过是个幌子。
“恩,真是好东西呀,一定好放好!”
李捕头趴着养伤,不能和家人一起吃饭,便隔着门对胜男交代道。
“知道啦!”
呵呵,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比自己的紫葫芦安全。
吃完饭,胜男又取了一个放玫瑰酒的坛子,把坛子刷干净后倒满生命水,然后给老娘送去。见老娘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这个坛子,胜男不禁严重怀疑:老爹是不是经常挨打呀?!
回到自己屋,胜男把门窗都关好,哎呀,累了一天,她要好好泡泡澡。
拿了换洗的衣物,从衣襟里掏出小挂坠儿一样的紫葫芦,先把守候多时的馒头丢了进去,然后将葫芦放在安全隐蔽的地方,自己攥着葫芦塞儿也进了葫芦——没错,经过多年的研究,胜男发现,这个紫葫芦真是仙家的宝贝,除了天不能装下去,什么东西都能装,包括人和动物。
进了葫芦,里面是一栋非常精致的竹子小屋,屋前用竹竿匝成的栅栏围着,推开竹竿门,院子里东侧靠窗的地方种着一丛玫瑰花,玫瑰花前则是整整齐齐的几行菜地;院子西侧则是一潭清水,面积不过二十平米左右,池水里安置着一个水车,水车边安放着一根碗口粗的挖空竹竿直通向竹屋。
“馒头,去踩水车!”
胜男不客气的对馒头吆喝道。
“喵呜!”知道啦!
就见馒头直起身子,拽呀拽的来到水车边,轻盈的跳上水车,然后两只前爪抓出横杆,飞速的跑腾着两只小粗腿,“哗啦哗啦”的温泉水呼呼的通过竹竿流进了屋里。
胜男拿着衣物进了屋,来到卧室里的小隔间,也就是她的浴室。浴室里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木盆,外面伸进来的竹竿一端牢牢的探在木盆的上方,随着窗外馒头的运动,清水哗哗的流进木盆里。
胜男从一侧小柜里拿出个一尺见方的木盒,木盒里放着满满的玫瑰花瓣。她抓出一把花瓣放进盆里,然后开始解衣服,等收拾完,浴盆里的水已经七八分满,她慢慢的坐了进去,然后对窗外喊道:“行啦,馒头!”
水慢慢的停住了,胜男闭上眼,开始慢慢的享受泡浴的乐趣。
这间房子看着不大,里面小到一个盆,大到整间房子,都是她这几年精心攒下的。自从发现紫葫芦能装东西后,她便开始实验,先是小花盆,接着是馒头、悍马,后来是整块的田地,接着又是一池温泉水,这些都能装下,最后她把自己也装了进来。并且发现没有生命的可以维持原状,有生命的可以正常生长,于是她便拿出所有的积蓄银子在外面请人建了一栋小竹屋,等建成后,她将竹屋并地基上的土地一起装进葫芦。经过五年的补充,如今的紫葫芦已经不是简单的放东西的器皿,而是胜男的另一个家,完全属于自己的家。
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胜男窝在竹榻上喝了点玫瑰酒,然后熏熏然的睡着了。
第二天卯初,胜男习惯性的醒了,她抱着馒头,手里捏着葫芦塞儿,然后回到外面的卧室。迅速的梳洗完,她在院子里又耍了一套警体拳,等正房的灯亮了以后,她又开始练起李家刀。
卯初三刻,胜男按照父亲的指示来到衙门。步班的黄老爹,原名黄显,年龄三十五岁,从十六岁当差到现在,已经在梅水镇县衙待了快二十年,和世代缁衣的李家关系也非常好。
见到穿着简练的胜男后,他先是啧啧有声的夸奖了几句,便把提前为她准备好的差服、腰刀、铁尺和腰牌递给她。
接着带她来到步班房,这时,步班的八名衙役都已经签了到,正等着班头点卯,却看到黄班头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毛小子进来,这小子的手里拿着捕快的一干物品,于是大家便明白了她的身份。
“嘿,黄头,这是咱们新补的兄弟?!”
“怎么这么瘦弱呀,能当差吗!”
“就是,我家堂弟可比她结实多了,怎么就让她补了缺儿呢!”
“嗯哼!”
黄班头坐在椅子上,袖着嘴咳嗽了两声:“各位兄弟,这是咱们新补的捕快,叫李胜男!胜男呀,你刚来,我给你搭个组,”说着,他的目光在众弟兄面前扫了一遍,然后叫出两个人:“老冯、小庆子,以后你们和胜男一组!”
他的话音刚落,排成两队的衙役中站出两个人,一个年龄大约二十五六岁,身材魁梧,面膛黝黑,配上一嘴的络腮胡子,根本就不像捕快反而像个大盗;另一个年龄十七八岁,个头不是很高,蜡黄的面皮,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晓得啦,不过,黄头,我已经带了一个新人,如果再加一个,那……”
老冯有点看不上瘦弱的李胜男,虽然他们步班不办什么要案,可是走出去也要有派儿呀,这小子一脸的青涩,当个小相公还差不多。
“嗯,老冯呀,胜男手上可是有功夫,对了,我还告诉你们,胜男是李头推荐进来的,以后谁也不要难为她,懂吗?!”
“李头?李捕头?!”
娘的,原来有后台呀,小庆子兴奋的脸上顿时一片灰色……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章 你是个女的?!
“行呀,小子,没想到你居然托到了李头那里。”
点卯过后,班里的兄弟们开始各干各的差事。黄老爹又和胜男交代了几句后,便名曰出差实则回家了。
见黄头对胜男的态度很不一般,小庆子阴阳怪气的说道。自从这小子一进门他就认了出来,他不是别人,就是前天在城外遇见的那个家伙。哼,不男不女的娘娘腔,不但对自己的偶像魏公子大放厥词,还抢了自己堂弟的差事。
“呵呵,好说,小哥,我早就说过吗,咱们会再见面的,”胜男满脸晚辈的笑,她虽然后台比较硬,但是作为出入公门的小菜鸟,还是要多学多看,不能让大家都喜欢她,至少也不要得罪人。她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然后笑呵呵的对老冯说道:“冯哥,您是前辈,胜男初来乍到,奇Qīsūu.сom书还要麻烦您多多照顾呀。”
“恩,照顾谈不上,既然进了咱们乙组,那就是我的兄弟,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的辖区,”老冯是衙门里的老油子,虽然看眼前这个娘娘腔不顺眼,但是既然她小子后台硬,自己也没有必要和她过不去。说着,把腰刀系上,整了整衣冠,带着两个小菜鸟开始他们的巡街。
“咱们步班除去班头之外,一共有九个兄弟,分为甲乙丙三组,每个组三个人。咱们呢,是乙组,负责县城东区的几条街,”老范走在两个新人的前面,慢悠悠的给两个人解说着,“看到没有,县城的粮食市、柴市、饭市、菜市、锅碗市还有棉布市都是咱们的辖区……”
“哟,是冯爷呀,给,这是刚出锅的包子,猪肉大葱馅儿的,您赏脸尝尝?!”
正说着,他们三个人来到市集的入口,此时天色大亮,商贩们已经开始出摊营业。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手里拿着早就准备好的三个纸袋,每个纸袋里都鼓鼓的,开口处还冒着丝丝热气。
“恩,我尝尝!”
老冯也没有客气,他接过一包,然后回头示意两个后辈也不用客气。
胜男在笑得卑微的老板手里拿过包子,顺手就要给钱,结果老板像被马蜂蛰了手一样,两个满是油渍的手不停的挥动着,“嗳,您客气,小爷是刚当值的吧,呵呵,这是孝敬您的,不收钱,不收钱!”
“小李子,收着!”老冯见怪不怪的摆了摆手,然后从纸袋里摸出一个婴儿拳头般大小地包子丢进嘴里,“恩,老王头。味道不错!就是酱油放多了。下次少放点!”
“嗳,嗳。您老慢走呀!”
老板见老冯吃得满意。脸上也堆满了笑意,点头哈腰的把三个人送走。
“这……”
胜男捧着纸袋,终于明白早上老娘为啥不给饭吃。
“吆喝,冯爷早,咱们今天刚做的脑花儿,您来点儿?”
没走两步,又来到一个买早点的摊子,摊子上摆着一个大桶,桶里装着嫩白的豆腐脑,桶前放着一排作料瓶子,有酱油、蒜泥儿、韭花酱,还有一碟切得碎碎的咸菜。
“好,正渴着呢,来三碗,”老冯没有客气,招呼两个菜鸟一起坐在小方桌边,解下腰刀放在一边,然后对老板吩咐道:“嗳,老刘头,我那碗多放点蒜!”
“嗳,好咧!”
老板利索的用一个平勺盛了三碗豆腐脑,分别加上作料,分量最足的那碗上多放了两勺蒜泥儿。
“小李子,别楞着啦,吃吧。他娘的,早上就喝了两口凉水,肚子里正饿着。”老冯拿起调羹,见胜男守着饭碗发呆,便笑着说道:“怎么不习惯,嘿嘿,咱们当捕快一个月的伙食银子才六钱,别说养家糊口,就是自己吃都吃不饱,可是你家还掏钱求门路让你当捕快,为啥?!恩,知道了吗?!小子,慢慢学着,好处多着呢!”
“嗳,全靠冯哥照应!”
胜男也明白,捕快在达官贵人们的眼里是贱业,可是对于平头百姓,则是官爷,是惧怕、巴结的对象。要不是下面的孝敬,就靠一年六两银子的薪水,捕快们早就饿死了。
恩,她既然当了捕快,就要遵循衙门的潜规则,她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改革家,妄图改变些什么。想到这些,她拿出一个包子,就着热腾腾的豆腐脑开始吃了起来。
“嗐,也谈不上什么照顾,只要你懂规矩就行!”
老冯人高马大的,一碗豆腐脑根本就不顶事儿,三两口吃完,他又接连吃了三碗才算完。
吃完早饭,路边的小贩们也时不时的给老冯他们打招呼,老冯也没有再吃人家的东西,而是走马观花一样溜达了过来。
巡视完集市,他们三个又来到一条卖粮食和锅碗瓢盆等日用品的商业街。
此时已过辰时,街上的铺面也开始卸板儿营业。
老冯一路走来,边走边和里面的伙计或者掌柜的打招呼。胜男则和小庆子聊天,开始小庆子还板着个脸,对胜男爱答不理的,等一顿早饭吃完,他的态度好了许多。毕竟两个人没有太深的过节,以后还有一起当差,再说,他周庆来得比胜男早,年龄也比她大,怎么也不好欺负一个小毛头呀。
再加上胜男态度好得没话说,尤其是自己来衙门晚,年龄又小,一直都是被人当菜鸟,今天总算来了一个比自己小的人,他不过过大哥瘾怎么行?!
架子端足了,周庆便像个下了闸的水,呱啦呱啦的说个不停:这个铺子是李大头的娘子开的,那个粮店是县丞小舅子的产业,东边的杂货铺是黄老爹儿子的生意,西边的小酒坊是李头的女婿的铺子。
“李头的女婿,他不是有四个女婿吗,开酒坊的是哪个?”
胜男一听是自己的姐夫,便来了兴致,好奇的问道。
“哦,是新姑爷的,就是东头镖局的三少爷。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管镖局,二儿子管田产,三儿子就管几个铺面。”
“是这样呀!”
原来是来姐儿的老公,恩,她要去考察考察。
“嗳,小李子,你和李头啥关系呀。李头已经好几年不给人家安排差事了,你家里花了多少钱呀?”
周庆想起自己家花的二十两银子,便不住的肉疼。
“呵呵,他是我爹!”胜男见老冯还在据说黄老爹儿子开的杂货铺聊天,而姐夫家的酒坊就在前面,随口说了一句,然后赶到柜台前和小伙计打招呼。
“你爹?!”周庆无意识的重复了一遍,哦,难怪呀,小李子也姓李,哎,不对呀,李头家不是五个女儿一个刚满六岁的儿子吗,哪来小李子这么大的儿子?!
“姐夫,是我!小五儿!”
胜男扒着柜台,对立面整理货物的赵浩喊道。
“小五儿?!”赵浩与来姐儿成亲三年了,还没有见过娘子嘴里常提起的小妹。昨天回家后,娘子还抱怨呢,说他去铺子太早了,没有见到小妹。他听到声音,忙从柜台后绕出来,不住的打量眼前的人。
面前的小丫头穿着一身青衣捕快服,一头乌黑的长发简单的绑在脑后,只有眉眼有些与娘子相似。
“胜姐儿?!”
娘子说过,五丫大名胜男,自小被岳父当男孩养着。他家是开镖局的,对女子穿男装倒也能接受。
“嘻嘻,对呀,昨天去你们家,可惜你不在,咋样呀,生意好吗?”
“还行,对了,你给你姐姐带的玫瑰酒是哪里产的呀,味道特别好……”
他们两个闲聊着,赵浩想起被娘子和母亲称赞的玫瑰酒,便想问问小姨子的货源。这时,身后却传来一声怪叫:
“小李子,你、你是个女的?!”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三章 西式蛋糕房
“喂,喂,”胜男在目瞪口呆的周庆面前不断的晃着小巴掌,至于吗,她不就是承认自己是个女孩儿么,看他惊吓的后槽牙都露出来,“小庆子,周小哥,回魂啦,喂!”
“呵呵,也难怪小庆子被吓到,”老冯端起一个茶碗,吹了吹水面上的茶叶,笑着说道:“咱们大明朝开国一百多年,何时见过女人当官差?呵呵,李捕头太让人敬佩了!”
作为衙门的老人,冯初五自然知道李家的渊源,在李头没有添儿子之前,他们兄弟们还私下里讨论:李家百年的缁衣传承是不是要换人啦,李头家里开了五朵金花,听说个个长得都不错,可惜就是没有带把儿的。
后来,李头终于有了儿子,大伙儿又纷纷打赌:李头能撑到儿子长大吗,捕头可不是看大门和看仓库的,上了年岁别说抓贼破案,就是上马也成问题呀。
他们讨论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想到李头竟有如此算计,居然舍得让女儿牺牲掉终身的幸福,来替弟弟占住位子。对于李胜男,他第一感觉是个文弱小毛头,但是这几条街巡下来,小庆子都见了汗,可小李子脸不红气不喘,仿佛一点都没有影响。再看看她拿刀的姿势,他推测李胜男绝对练过,而且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
唉,难怪人家李家能在梅水镇经营上百年呢,就冲这份算计,谁也比不上李头。那个李大头也就是嘴上咋咋呼呼的,论心计绝对不是李头的对手。有李胜男的加入,估计李大头的捕头之位不会太易得,呵呵,他们这些小捕快升职没有希望,看看戏还是蛮不错的嘛。
“嘿嘿,那也没有规定女儿家不能当捕快呀!”
胜男伸手晃了半天,周庆还是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她实在无奈,便放下手端起茶杯喝水。呼,看着巡街不是很累,但是这一路走下来也不轻省。据老冯说这还只是一半,下午吃了饭,还要巡视柴市、肉市呢。
“那个,不是,照你这么说,你是李头家的五姐儿!”
周庆终于回过神,刚才他好像听小李子叫赵三少爷“姐夫”。
“对呀,”胜男捻起几粒花生丢进嘴里,动作绝对的粗俗,“我是李家小五,大名李胜男,小名五姐儿。对了,拜托两位大哥一件事儿,以后叫我小五儿吧,千万别叫我小李子,成么?”
一听到这个称呼。她就想回一句“嗻,老佛爷”!
“小五儿。恩。行!”
老冯没意见,以后也许还要靠她提拔呢。虽然他比胜男进来的早。可是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皆不同:他嘛。无非是当个小捕快,能混口饭吃就行;而眼前这个三分像女儿七分像男孩儿地小五儿,人家可是来当捕头的。
“好吧,既然你不喜欢当小李子。叫小五儿也蛮好的。”周庆终于恢复正常。只是两只眼睛还是不断地瞄着胜男,“不过,小五儿。你地样子也太俗粗了吧,哪有女孩子这么坐着?!”
他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小姐。可是人家魏公子家地妹妹,那叫一个笑不露齿、那叫一个进退有礼。哪像眼前地小五儿,松松垮垮的坐在板凳上,穿着宽松裤子地腿还大搭在另一个腿上。翘二郎腿就翘吧,那腿还不住的抖着。怎么看怎么像个街头小**。
“切,咱们是捕快嗳,又不是什么名门闺秀,讲究什么站有站姿、坐有坐姿。”
胜男白了他一眼,自己从小这么长大的,爷爷还没有意见呢,这个小屁孩居然还满嘴的教化。
“你?!”
“呵呵,就是就是,咱们是捕快,要是按女子的规范来,小五儿还得缠足呢。如果缠了足,你背着小五巡街呀!”
“还是老冯大哥有见地,好,今天也是小妹上班第一天,中午我请客,咱们去吃饭吧!”
三个人坐在粮食市街口的茶摊上歇脚,茶水都喝了两壶,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
“行呀,小五儿,够场面儿!”
老冯放下茶杯,他也不想吃集市小摊的饭了,虽然是免费的,可是油水太少。上次打牙祭还是上个月参加黄老爹儿子的婚礼呢,他娘的,那个酱猪蹄真带劲。害得他吃完后,每次经过十香斋的时候就流口水。
“真的?!小五儿你请客?”
周庆也好几天没有吃过肉了,自从当了差每天有肉包子吃,可包子馅儿里的小肉末,哪有大块的把子肉好吃,他砸吧砸吧嘴儿,眼前已经有一块又一块儿一扎长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把子肉飘过。
“当然,冯哥,这里你最熟,咱们去哪里吃?呵呵,不用替我省银子,咱们不差钱!”
昨天傍晚,老爹还塞给她一个荷包呢,暗示她一定要和兄弟们打好关系。衙门的门道她从爷爷那里听了不少,可是比起几十年前的老经验,老冯的经验更加与时俱进贴合当下的社会嘛。
“好!走,咱们去十香斋!”
老冯一听“不差钱”,便知道今天肯定能吃顿好的,于是连忙站起来,把腰刀挎好,招呼两个人赶紧走,嘴里直吆喝去晚了人家饭店就没有空位子。
“十香斋?”周庆吞了吞口水,他悄悄的问胜男:“小五,你带银子了吗?”
“带了呀,怎么,你担心我没有钱付饭费,把你留下刷盘子吗?”胜男豪爽的拍拍胸口,“放心吧,吃顿饭的钱还是有的!”
“那个,十香斋是这两年刚开的铺子,一般在里面吃一顿饭最便宜的都要五六钱银子呢!”
周庆还是有点担心,六钱银子呀,可是他们捕快一个月的薪水呢。
“没问题。今天是小妹当差第一天,咱们就打上一次牙祭!”
哦,才六钱银子呀,毛毛雨啦,不算她葫芦里的三百多两分红银子,她荷包里还有二两多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呢。
三个人急匆匆的来到三条街外的十香斋,胜男见这个饭店门帘不大,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样子,扣掉柜台和货架,大堂里也就能放开七八张桌子。现在已经午时,大堂里也坐满了人。
“哟,冯爷,两位小爷里面请!”
站在门口招呼客人的小二,见三人过来忙哈腰迎上来。
“还有位子吗?”
老冯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呃,一进街口就有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吸着鼻子闻了闻,就是香呀。
“瞧您说的,就是没有位子,不也得给您老挪个空地儿呀,三位里面请——”
小二笑嘻嘻的说着话,他们饭店也是有靠山的,自然不怕这些捕快找茬,可是场面话还是要说滴。
来到里侧一个靠窗子的位子坐下,小二忙擦桌子和倒茶,“三位官爷,咱们吃点什么?”
老冯凑在胜男的耳边,悄声的问:“小五,带了多少银子?”
胜男掏出荷包,装模作样的掂了掂,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二两吧!”
“好,伙计听好啦,一个酱肘子、一个红烧肉,一盘切牛肉,一个扒鸡,再来一个干炸鱼段儿。哦,对,再来一壶兰陵酒!”
“好嘞,酱肘子、红烧肉、酱牛肉,扒鸡还有一壶兰陵美酒噢!”
小二利索的重复了一边,然后去给他们上小菜。
“呃,怎么都是肉呀,咱们也点两个青菜吧?!”
胜男有点窘,这位也太能吃肉了吧,五个菜全是荤菜,他能咽下去吗?
“去,好容易来十味斋,怎么还能吃青菜呢?你想吃青菜呀,去冯哥家吃,他娘的顿顿都是烂菜叶子!”
“就是,十味斋的肘子和红烧肉最地道了,啧啧,那个香呀!”周庆忙喝了一口茶,把口水吞下去,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这么好的饭店呢,眼睛四下里看着,“咦,那不是魏公子吗?”
“魏公子?那个仵作?”
在玫瑰镇呆了四五年,就是再不八卦,也听说过魏三公子的事情。好像那天在城外见到的就是魏良吧,放着公子不当非要当仵作的傻帽儿?!
“魏公子是有功名的,现在还不是仵作。不过,老刘头已经老了,现在咱们县还有隔壁的玫瑰镇都是请他验尸呢。”
周庆刚进衙门,就见识到魏公子的精湛验尸技术,而且靠着他的验尸,当天就破了案子,简直就是他的偶像呀。
“哦,那他靠什么生活呀?”
胜男跟着周庆的目光找寻过去,发现这位魏公子好像穿得还不错,他不是被家里一文钱没给的赶出来了吗,看样子生活好像还不错呢?
“不知道了吧,魏公子可是个能人儿,他靠当年一笔验尸的赏银,开了一家糕点店,生意可好啦!”
“糕点店?咱们这条街上不少卖糕点的,生意能多好呀!”
“呵呵,魏公子家的糕点也不同,卖的都是西洋的糕点,有什么泡芙、蛋糕还有什么面包,味道特别好吃,就是价格贵了一些!”
“泡芙?西洋蛋糕店,在哪里呀?”
胜男有点激动的问道,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一个同乡?!
“咋的,你想吃呀,不远,就在隔壁街上,店名叫‘西式蛋糕房’!”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四章 小贼哪里跑
难道是同乡?!胜男内心激动不已。
“行啦,行啦,好端端吃肉,说什么蛋糕呀。”这时小二已经开始把点的菜端上来,老冯从筷子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在桌面上点了一下,便甩开膀子吃起来。
“冯哥说的对,咱们先吃哈,”小庆子也吞了吞口水,见老大已经开吃,忙抽了筷子在袖口上擦了擦,一块冒着红嘟嘟冒着油光的红烧肉丢进了嘴里,他一面吧唧吧唧的嚼着,一面含含糊糊的说道:“如果你想吃糕点,等咱们巡完街,我带你去,魏公子说了,我要去买可以按什么会员价打八折的。”
“会员价?打八折?”
胜男见两个大老爷们像饿了三天三夜一样的一顿海塞,她夹了一块炸鱼段儿,慢慢的咀嚼着,心里更加确定这个魏公子八成也是穿来的,吼吼,老乡呀。待会儿她得去会会,说什么呢,“天王盖地虎”?!切,太土了。
“恩恩,他们糕点店的促销可多啦,什么会员卡,还有什么套餐,很多阔太太和有钱人都喜欢用他家的糕点礼盒送礼呢!”
小庆子吃得满嘴是油,两个手又朝扒鸡招呼过去,嘴里也没有闲着——一提起魏公子,他的话格外多。
“哦,行,等咱们巡完街,就麻烦周小哥带我去啦!”
胜男本来还嫌饭菜太过油腻,但是看两个人一手鸡腿一手酒盅吃的非常香,自己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忙赶在老冯之前把扒鸡的两个翅膀撕了下来。
“没问题,呵呵,我手上还有一张会员卡呢,魏公子说凭卡可以打八折,可是我们家连白面都吃不起,哪有闲钱吃糕点呀!”
小庆子三两口吃完鸡腿,他们家为了给他凑打点差事的银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呢。
胜男听到他地话,再看看他们两个拼命一样地吃着桌上的菜,突然觉得自己地穿越生活非常幸福:虽然训练辛苦了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为生计发过愁,也不知道吃不饱饿肚子地滋味儿。眼前地老冯也好、小庆子也罢,他们虽然一身官服穿着,在众小贩面前还能混一个“爷”,看起来挺威风的,但是家中地生活却是最底层。
“就是,要不是辖区地商户们还有点孝敬。咱们这些捕快早就喝西北风啦!”
干掉一半鸡,又吃了多半个肘子,老冯才慢慢放下筷子,他端起酒盅。嗞溜嗞溜的品起来。
“孝敬?是每个月的管理费吗?”
爷爷提起过,捕快是没有俸银地。官府一般每个月只给六钱到八钱地伙食银子。如果单靠这些银子,估计捕快们早就饿死了。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在辖区里收治安费或者管理费。有点像前世的保护费。只不过他们的收入是合法的,只要不太过分,县衙里的大人们也不会过问。
水清则无鱼,总不能既让人家干活,又不让人吃饱饭吧?!
“对,这个月的已经给过了,呵呵,你的那份估计要下个月才能分,”老冯抹抹嘴,想到刚上手的银子还没有半个月就花完了,他叹了口气,“咱们的辖区商户少,唉,还是甲班那伙子人富裕呀,他们每个人一个月能分二两银子呢,养家足足的,还能攒钱买房置地。哼,咱们一个月才六七钱,刚够吃饭的。想在县城买上房子,干一辈子也攒不出呀!”
“买房子?!冯哥,你不是本地人?”
胜男放下筷子,八卦的问道。
“不是!”老冯摇头,眼中出现短暂的迷离,估计想起过去的事情,“我是六年前来到梅水镇的,呵呵,以前咱也是……唉,不提啦,一言难尽呀!”
说着把酒盅里的酒倒进了口腔里,黑阎王一样的锅底脸上竟有一丝的哀伤。
“哦,是这样呀。没关系,只要咱们好好干,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胜男见自己触到别人的伤心事,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
“就是,就是,魏公子也说啦,当捕快还是很有前途的。等我家的债还上后,我也给家里开个小铺面,不求发多大的财,只求攒足娶媳妇的银子。”
周庆也吃了个肚儿滚圆,他幸福的拍拍满是油水的肚子,恩,当了捕快自己的餐费就剩下来,衣服靴子都是官府发的,呵呵,一个月加上管理费和伙食银子,能攒下一两银子呢。照这么算,再有一年他就能还上外债,第二年攒够十两银子,租个小铺面也就有了资本,第三年……
“哟,周哥才多大呀,就惦记上娶媳妇了。”胜男见他乐滋滋的样子,很有意思,完全没有了早上的别扭样子。
“呵呵,行啦,托小五的福,咱们吃也吃饱了啦,喝也喝足啦,该上工咯!”
老冯把酒壶里的最后一滴酒喝完,又牛饮了一杯热茶后,便松松腰带,准备工作。
“好,小二,结账!”
胜男叫过伙计,听他报完帐后,从荷包里摸出两个块儿碎银子丢给伙计,伙计接过银子去柜台结算。周庆也挎上刀,跟在老冯的身后,两个人走到外面等胜男。
窗外,一个穿着破旧的半大小子,正热切的看着胜男鼓鼓的荷包。
“冯哥,咱们再去哪里?”
掌柜的称完银子,又按账目找给胜男二十个铜钱,胜男一股脑的都收在荷包里,把荷包往怀里一揣,然后来到门外。
“恩,去肉市!”
呵呵,家里的骨头汤都喝完了,他家老婆早上就交代,让他再拿回写排骨肉回去。老冯想起娘子做的肉汤面条,嘴里又涌起口水。
“好!”
胜男拿好刀,和小庆子并排走在老冯的后面。
肉市位于十味斋的隔壁街道,三个人晃晃荡荡的来到街道口,不是很宽的马路两边星星落落的摆放着一些简易的木架子,架子桌面下放着一个大木盆。
此刻已过午时,很多肉摊上已经收了摊子,只有几个木桌上还放着一些早上没有卖净的东西。
“哟,冯爷,您老来啦。呵呵,上午没有见到您老,还以为今天休息呢。喏,这是特意给您留的大骨,上面还有不少肉呢,熬汤最是进补呢!”
老冯随意的看了几个摊子,来到一家最大的肉摊是,木桌后一个穿着短衫的肥硕男子,捋着油乎乎的手,忙给他打招呼。
“行,帮我跺成小块儿,猪三儿,你家的生意不错呀!”
老冯一双牛眼在案板上扫了扫,近两米长的大案板上,只有两块后腿肉和一小堆肉皮,唯有桌子下的木盆里放着一堆剔得干干净净的大骨头。
“嗐,这不都您托您的照顾呀,”说着话,诨号猪三儿的屠户从木盆里拎出几根带肉丝的骨头,然后利索的“咔咔”几刀把骨头跺好。
胜男见老冯这里忙和着,她便好奇的在集市上看了看。这里虽然是肉市,但是还有一些卖其他小吃食的摊子。只是一过正午,街面上的人不是很多。正看得入神,身后猛的被人一撞,她转过身,一个小身影从身边跑了过去,胜男见状简直要仰天长啸:奶奶的,怎么都是这一套呀。
她一摸衣襟,里面的荷包果然不见了。她看着前面奔跑的身影,笑骂道:“他娘的,什么人呀,连捕快都敢偷。”
说着,她挽了挽袖子,把腰刀别好,大喝一声:“小贼,哪里跑!”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五章 悲催的“窝主”
一声大吼之后,胜男便“嗖”的追了上去——不长眼的家伙,居然敢偷到姑奶奶的身上,不知道我李胜男最擅长的就是跑步吗?!
老冯正拿着“猪三儿”给的骨头和旁边摊子的老板哈啦,没想到胜男一声大喝吓了他一跳。他忙回身一看,发现胜男已经噌噌的追上过去。
“小庆子,咋回事?”他好像隐约听到什么“小贼”?!
“冯哥,小五儿的荷包被人偷啦,咱们赶紧追吧!”
小庆子也没有含糊,丢下一句话跑了过去。
“什么?那个小混蛋敢在我的辖区做案子?”
老冯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奶奶的,这不是打他的脸嘛:人家不但在他的辖区偷,而且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作案,这还不气人,最气人就是居然偷到了捕快身上。这,这简直就是红果果的挑衅,是对全县捕快的蔑视。
想到这里,老冯把装满骨头的纸袋丢给摊子的老板,唰的抽出腰刀,嗷嚎一嗓子便冲了过去。
胜男加足马力,紧紧地跟在小偷的身后。小狗子没想到身后的捕快跑得这么快,要不是他对这里的地形非常了解,估计早就被她逮住了。
呼呼,他像个灵敏的猴子一样,不断的在人群中穿梭。可惜,已经两天没有吃饱饭的小体格,怎么能拼过每天绑着沙袋锻炼的李胜男呢。绕过几条小巷后,他终于喘着粗气被胜男堵在了巷子口。
“你小子腿脚还挺利索,居然能引我跑这么久,”胜男气息有点紊乱,她一把拎住小偷的脖领子,“你跑呀,敢跟姑奶奶拼脚力,我跑不死你!”
“……”小狗子地脸上满是尘灰,他两只小眼睛咕噜咕噜地转了几圈。小手偷偷的掐了大腿一把,眼泪顿时涌了出来:“呜呜,官差姑奶奶饶命呀。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呜呜。我家里上有八十地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弟。呜呜。我爹摔伤了腿我娘又感染了风寒,人家大夫开了药我们也没有钱买。呜呜,您就大发慈悲放了我吧……”
“呵呵,编,继续编!”
胜男猛地一见他的眼泪,倒也被他吓了一跳。心头险些一软的放了他。但是他的话越说越顺,仿佛提前编好的词儿一样。再仔细一看。他脸上除了被眼泪冲出地几道泥沟沟。没有丝毫的悲戚。
“我。我没有编。呜呜。姑奶奶您就绕了我吧!”
“住嘴!”胜男被他假哭地心烦,忙晃晃他地衣领。“老实说,为什么偷我的银子。哼。别告诉我不知道我是捕快?”
“那个,那个,我是看到您在酒楼里点了那么一桌子好菜,付账的时候又都是成块的银子,我就想……姑奶奶,我不知道您是捕快,真的,如果知道您是衙门的人打死我也敢招惹呀?”
小狗子抽搭着鼻子,半真半假的说道。
“不知道我是捕快?”胜男没有忽视这小子眼中闪过的一抹憎恨,以及说到“衙门”的时候那种咬牙切齿的语气,“呵呵,好呀,走吧!”
“去哪儿呀,呜呜,姑奶奶千万别带我去衙门呀,呜呜呜呜,我再也不敢啦!大不了我把荷包还给您?!”
小狗子这时眼睛里又涌出一串泪水,配上他凄惨的声音,别提多可怜。
“谁说送你去衙门呀,”胜男拍拍他的脑袋,呵呵笑道:“荷包你也先拿着,呵呵,你不是说家里很困难吗,走吧,本捕快要体验民情,如果你家的情况真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不但不追究你偷银子的事,而且还会帮你家人看病;不过,如果你家的情况有一点和你说的不同,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不,不客气?那您要——”
“嘿嘿,本捕快最恨别人骗我,如果我发现你偏了我,我就先砍断你偷东西的手,然后押你去衙门。还不带路!?”胜男嘿嘿两声,然后颇有气势的吼道。
“哼,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捕快都是黑了心肠的坏人,”小狗子一见他的哀兵之计没有得逞,便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鼻涕,露出原本白皙的小脸儿。
“呵呵,那你承认你撒谎咯?”
胜男也没有想为难这个孩子,她只是感觉他偷自己的东西,似乎不是那么简单。从他的神态和语气,她能感受到,这个孩子对衙门的捕快有非常大的恨意:“嗳,小子,我今天可是第一天当差,没得罪过你吧,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吧。你偷我的东西,首先就是你不对,怎么还敢理直气壮的骂人?”
“哼,你现在不做坏事,并不等于以后不做。呜呜,我家就是被你们这些捕快弄得家破人亡的,小爷偷的就是你们混在衙门里的坏蛋。”
小狗子见胜男识破了他的计策,便破罐子破摔的喊出心底里的话。
“哦,我们捕快?你家出了什么事,又是哪个捕快害得你家破人亡?”
胜男从爷爷那里听说过一些衙门里的龌龊事,不过梅水镇位于济南府近旁,县城的治安还比较清明。爷爷讲得多是他从其他地方见识到的故事,什么污良为盗啦,什么强征保护费啦,种种劣迹堪比“灭门的知县”。
“……”小狗子梗着脖子,不说话。
“还不快说,否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胜男没有想过救国救民的伟业,但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她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辖区的百姓。前世父亲和哥哥耳提面命的教育让她渗入骨髓,所以当时才会不计个人的解救人质。如今她又当上了捕快,虽然接受的教育和前世不同,但她内心深处的正义感并没有丝毫的减少。
“好吧,你跟我走吧!”
小狗子见胜男根本没有撒手的迹象,便无所谓的摇摇头,他家已经那样了,让她去看看也无妨,或许,看到他们家的惨境她还能发点善心,放过自己呢。
胜男跟着小狗子七拐八绕的来到一条民巷,这里看起来不像是贫民区,有些房子盖的比自己家还要气派,正当她疑惑的时候,小狗子停在一处被人踢坏大门的房子前,
“喏,这就是我家!”
“小子,你不是又骗我吧。如果这是你家,你还偷东西干嘛?”
胜男见这房子有七八成新,红砖黑瓦,宽敞的大门,整齐的石阶,在梅水镇县城购买这样的一套房子少说也要一百多两银子呢。
“哼,还不是你们这些臭捕快害的。”小狗子想起这几个月家里的变故,便恨恨的啐了一口吐沫,“我家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结果两个月前,便有捕快来说我们家是南山山匪的匪窝,呜呜,我爹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怎么会通匪?!可是那些捕快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抄了我们家,还抓走了我爹爹,我娘受了惊吓当天就生病了。呜呜,可怜我姐姐才十二岁,既要给牢里的爹送饭,还有照顾娘。你说,你们这些捕快为什么要害我们,昂,还不是惦记我们家的财产。哼,今天被你抓到了我认输,可是如果有下次,我还偷你们这些穿青衣的捕快!”
呜呜,谢谢打赏的亲们,谢谢!!!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六章 果然有蹊跷
“不是,你等等!”小狗子一通指责,砸得胜男摸不着头脑,“那个,你爹被抓进了大牢,可是怎么会让人送饭呢,大牢里不是管饭的吗?”
“切,”一看就没有住过大牢,小狗子拿白眼球鄙视她:“是,大牢里提供饭菜,可不是人吃的。哼,如果不要命的话,大可以试试嘛。”
吃不死人,但是也别想吃饱,更别想吃好,他爹爹进去不过一个来月,都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呜呜呜,都是该死的衙役。
胜男被个小偷儿鄙视,心里很不自在,她跟在小狗子的身后,一起走进院子里。这是个很普通的四合院,两间正屋外加东西两间厢房,不是很大的院子里东西方向各种着一棵树。
“咦,你家房子挺多的呀,可以把房子租出去,这样不就能收租金了吗?”
“哼,我家是‘匪窝’,谁敢来租?!倒是有一位好心人,知道我们家的情况说是要买下来,可卖了房子我们一家人住哪里?!呜呜,要不是有人周济我们——”
小狗子看了看破败的大门,心酸的说道。
“……请,三少爷这边走!”
两个人正在院子里说着,门外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声音。说话间,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羞答答的领着一个身着宝蓝色棉布长袍的男子进来。胜男顺着声音一看,居然是疑似穿越人士的魏良。
“姐姐,三少爷,你们回来啦,爹爹还好吗?”
小狗子一见恩人来了,小脸上顿时充满笑意。
“多亏三少爷的打点。牢头们没有为难爹爹,他身体还不错,嗳,小弟。这位官爷是……”
小萝莉也扬着同样感激的笑,只是当她发现院子里还有捕快地时候。她的笑意立马冻结——捕快。怎么又是捕快?!
“呵呵。李姑娘。咱们又见面了。还认得在下吗?”
魏良见到换了青衣地胜男。眼睛里漾满了笑,嘴角微微上扬的问道。
“魏三少爷嘛。我当然认识。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
胜男本来想下班以后去蛋糕房看看,没想到这个老乡自己冒了出来。只是,见他一副和“窝主”子女很熟稔的样子,她有点好奇。
“恩,我家的蛋糕房和王老爹的豆腐铺挨着,上个月他家出了事情,我过来搭把手!嗳,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听说你不是分到步班乙组了么,这里是甲组的辖区呀?!”
魏良今天去衙门领上次验尸的奖金时,碰到了步班的黄老爹,知道大明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捕快正式上岗了。
“唉,悲催呀,第一天就被人摸了荷包!”
胜男发现小狗子神情有点紧张,似乎没想到姐姐和三公子能这么快回来,便若有所指的说道。
“什么,小弟,你居然去偷东西?”
小萝莉非常生气,他们家是一向清清白白的,如今虽然遇到困难但是也绝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更何况还当着魏三少的面。
“没有,没有,我不是想要她的钱,”小狗子忙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像丢烫手山药一般把它丢还给胜男,“呜呜,我就是、就是看不过这些捕快为非作歹的样子,只是想报复一下!”
“哦,可你还是偷了我的东西,”胜男接过荷包,嘿嘿笑着捏捏里面的铜钱,“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把你家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我,如果确实情有可原的话,我就放过你;第二,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是要跟我回衙门,嘿嘿,正好可以去大牢伺候你爹!”
“你?!”小狗子脸上满是愤慨,果然是坏人。要是普通的女子,见到他们家如此破败,听到娘亲在屋子里的咳嗽,肯定已经心软了,哪像她?!
“呵呵,小狗子,你就把事情都告诉李捕快吧。王老爹的案子我帮不了忙,或许她可以帮你们的!”
魏良见过黄老爹,自然知道李胜男的身份,他虽然不是衙门里的人,但是同县衙打了五六年的交道,对于里面的恩怨却是非常了解。恩,如果他猜的没错,这位李捕快很想来个开门红的。而王老爹的案子本身疑点重重,再加上办案的是李大头的手下,相信她会很感兴趣。
“那好吧。小狗子,你把事情给李捕快说说,我去里面给娘熬药!”
小萝莉看了看三少爷,有瞧了瞧胜男,便交代弟弟道。
“恩,好的,姐姐!”
说着,小萝莉欠身进了正屋,小狗子则领着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
“我们家世代都是做豆腐的,爹爹在东安街开了一个豆腐摊子,和三少爷的西点铺是邻居。”小狗子先介绍了一下他们家的情况,自己爹爹就是个磨豆腐的,怎么会通匪呢?!
“恩,没错,我家的西点房开业之前,就见过王老爹的豆腐摊。听其他邻居说,他们家的摊子已经摆了几十年,而且从祖辈起都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
魏良也补充道。
“……就在上个月,住在我隔壁的马小六举报我们家通匪,说我们家是南山山贼在县城的落脚点。因为我们家的豆腐做得好,前任苏知县的太太很喜欢吃,我爹就经常去县衙送豆腐。马六就说我们送豆腐是假,想刺探情报是真,”小狗子提起隔壁的这个邻居,就恨得咬牙切齿,他囔囔着鼻子说道:“哼,我爹每次都是进的后院,他根本就不知道县衙的班房儿门朝哪儿,怎么刺探情报。马六还说,南山的匪患之所以无法彻底剿灭,就是我爹在县衙刺探到情报,然后给山贼通风报信。”
“南山的山贼最近老是在县城作案,很多富户都受了惊吓,更是损失了不少钱物。一听我爹是奸细,是山贼在县城设的窝主,便吵着要把我爹抓起来。呜呜,县衙的李捕头带着好多人来我家抄家,抄完之后便带走了我爹,我娘也被吓病了……”
“恩,证据呢?李捕头应该不会没有证据就抓人呀!”
她爹是负责山匪案子的捕头,以他二十几年当差的经验,他办案子不会落人口实,一定有根有据才会抓人。
“有证据。”魏良叹了口气,慢慢的说道:“李捕头在王家搜出了一些赃物,经县城的受害人确认,这些赃物都是他们丢失的,而且早已经报了案,这些珠宝瓷器县衙也登记在册。”
“没有,这些不是我们家的。”小狗子激动的说道,虽然没有人相信,但是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喊了出来:“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出现在我家。呜呜,魏三少,你不是也说哪有把赃物放在自己炕头里的笨贼,如果我爹是窝主,他早就把赃物运出城销赃了。”
“没错,我是这么想的,但只有我这么想没有用呀!”
魏良摸摸他的头,无奈的叹口气,话语中若有所指。
“恩,事情的确不简单。”胜男的直觉告诉她,这件案子似乎另有隐情,她突然想起什么,“你刚才说,有人要买你们的房子?他是按正常价格购买吗?”
“没错,我家的房子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卖到一百二十两,那位爷知道我们家发生的事情,便提出按原价购买。呜呜,我娘正在考虑呢!”
“原价?”不正常,很不正常,如果按小狗子说的话,他家是“贼窝”,别人连租都不敢租,怎么还有人敢买呢?好,就算是他衙门里有人不怕这个,但也会趁机压价呀。
“是不是感觉很不正常!?”
魏良见她皱着眉头,便轻声问道。
“没错,这件事果然有蹊跷!小狗子,走,带我去你家里看看!”
谢谢瀚南,觅马,萨洒,短耳猫咪几位亲的打赏,O(∩_∩)O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七章 同是穿越人
胜男和魏良跟着小狗子一起进了屋子,老王的妻子刘氏在里屋养病,她女儿小丽姐儿刚刚熬了药端进来,正服侍母亲吃药。
魏良和王家比较熟,但是也没有进女主人卧室的道理。胜男是个女孩儿,就没有这么多的讲究,她和小狗子一起来到里间,房间里空荡荡的,很多家具和摆设都不见了,不知是被抄走了,还是被他们当掉补贴家用。
“喏,你看,他们就是在这里搜出赃物的!”
小狗子指了指刘氏躺的炕,也就是北方家庭比较常见的土炕。如今已是春天,炕下的火已经撤了,炕洞也就空了出来。小狗子指的地方,也就是炕洞。
“恩,再去其他房间看看!”
胜男点头跟刘氏和小萝莉打了个招呼,然后又来到其他的房间。东西厢房里,她也仔细的看了一遍,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她皱着眉头说道:
“奇怪,能找到这么**的地方,一定是对房间非常了解。如果不是王老爹自己藏的,那这个栽赃的人一定是你们的熟人或者亲戚。小狗子,你家平时和谁来往比较密切?”
“恩……”小狗子挠挠头,他发现眼前这个捕快和之前的人不同,不会凶神恶煞的逼问,倒像真想替爹爹翻案,便开始用心回答她的问题,“我爹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祖父辈儿上的亲戚都在城外的王家集,平常也不大往来,比较熟的也就是魏公子的姨娘田姨娘。不过,魏大哥,我相信这事肯定不是田姨娘干的。”
小狗子说到最后,不知怎么把田姨娘牵扯了进来,忙向魏公子解释道。
“恩,我明白你的意思,小狗子,别急!”
魏公子忙摆手,告诉他自己并不介意。
“这样呀。”胜男又在院子里转了转。这个房子是新建成没有几年地新房子。院墙很高足足将近一丈高。估计一般地人根本就翻不进来。如果是山贼自己放的,她脑子里开始上演一幕“电影”:恩,两个山贼刚刚偷了东西,被官差发现。然后夺路而逃。不经意间转到王老爹的家。然后便想把赃物先放在他家……她摇头。讲不通,刚才进来的时候。她也注意到。这条巷子里还有比较破旧地房子,院前比王家的矮很多。山贼要翻院墙应该会找那些人家翻。
魏良噙着一抹笑意,看胜男摇头晃脑地在院子乱晃,嘴里还不时说着:“拜托,怎么可能?!”“靠,这贼又不是傻瓜!”之类地话。
这下他心里地疑惑终于解开。上次听到的“柯南”果然没有听错。这位李胜男李捕快估计是他地老乡。
魏良地想法胜男不知道,她的脑子里又开始上演新地电影。恩,或者是另一种情景:真正通匪的人和老王家有仇,把赃物放在王家。使得是一石二鸟地计策,先把自己撇清。然后又借官府地手除掉仇家?!可能吗?
“那个。小狗子,你们有什么仇人或者你爹曾经得罪过什么人吗?”
胜男感觉这个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还是没有的话,只能是王老爹自己通匪。
“恩恩,我想想,”小狗子见她一圈一圈的转着,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什么,听到她的问题,歪着脑袋想了许久,“那个我爹平时很老实呀,很少与人发生争吵的,更不会有什么仇家。不信,你问问魏大哥!”
“没错,王老爹做生意很实在,为人很谦和,我们家的铺子和他做了几年的邻居,还没有见过他与人争吵过。王大娘也很随和,平时不去店里做活儿,经常帮周围的邻居洗洗刷刷做点针线活儿,有邻居想吃豆腐,她也很少收钱的。”
“哎呀,既然没有仇家,也不存在谁要栽赃呀?”胜男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看来不是那个警察都能当柯南的,嗳,不对,“你说王大娘平常不出门,对么?”
“恩,魏大哥说的没错。我娘喜欢静,平常不喜欢出门的。天天在家要么收拾家务,要么教姐姐针线,各种采买的事情都是我和我爹爹做的。”
“那她每天都在家,更不会出现别人栽赃的事情呀?!”
“哎呀,反正我爹没有通匪,我家也不是贼窝。嗳,你到底行不行呀,真是的,问了半天什么线索也找不到!”
胜男刚问的问题,当初的李捕头也问过的,他们家的情况的确是如此,可是也不能就此断定他家就是贼窝呀。
“小狗子,别急,呵呵,李捕快和其他的捕快不同的,她一定能找出真正的窝主,帮你爹洗刷冤屈的。”
“真的?!李捕快,你要是能把我爹救出来,以后就是小狗子的大恩人,我们王家一辈子都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
小狗子对魏良的话一向深信不疑,他来到胜男面前,说着话就要下跪。
“嗳,你别这样。”胜男慌忙把人拉住,“案子的确有疑点,我会尽快找出证据的。那个,这个你先拿着吧,房子也不要卖,我过两天还会再来!”
胜男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她有预感,这个房子是破案的关键,不过她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考证。
“这……”
别看刚才小狗子能理直气壮地偷胜男的荷包,如今知道李捕快愿意帮他救爹爹,他反而不好意思伸手。
“呵呵,你拿着吧。你娘还要吃药,你们姐弟俩和王老爹也要吃饭的。”
魏良在一边劝道,虽然他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但是这个案子不是一天二天能破的,王家已经负债累累,一家人马上要喝西北风。作为邻居,他已经帮了不少忙,帮得多了会引起某些人的误解。
再说了,收了李捕快的银子,对他们双方都有好处:作为女人的李胜男心里会好受些;而王家也会确信李捕快的诚意,对她的侦破行动也会积极配合。
“对呀,你先拿着,我先回衙门查点东西,”胜男把银子塞给他,看他消瘦缺营养的样子还是挺不忍心,“对了,这几天你就不要随便上街了,更不要找其他捕快的麻烦。”
“恩,我知道!”
小狗子也知道,今天如果是换了别的捕快,即使不送他进大牢,打他一顿也很正常。
安顿完王家的人,胜男转身来到外面,她要先去王家附近的邻居问问,王老爹家是否常有陌生人来访。虽然出于对魏良的信任,她偏向于相信王家是冤枉的,但是一切还没有调查清楚前,每个人都是有嫌疑的。
“王老爹家人丁单薄,他没有兄弟姐妹,有些表亲也都住在乡下,三五年都不走动呢!”
“没有呀,王家娘子是读过书的人,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往日里王老爹出门后,他们家的大门都是关着的。来了客人,咱们也能听到敲门声!”
“哎呦,还真没有注意。你说这么老实的人会是窝主,唉,这街坊四邻的还能相信谁呀!?”
胜男围着王家问了一圈,除了他们家隔壁的马小六不在家,其他的邻居都问过了。大家说什么的都有,但是结论只有一个:王老爹很老实,他们家也没有什么亲戚,更没有什么仇家。
“恩,没有人来,那么需要去城门口问问王老爹出城的次数。”
胜男脑子里满是案情,都忘了自己是第一天上班,街上还有两个同伴满世界找她呢。
“呵呵,要不要一起去呀,小柯南?!”
正想着,身后传来一声戏谑的声音。
“柯南?”胜男回过头,一看是魏良,便试探着笑问道:“怎么,你也知道柯南?”
“嗯哼,不但知道柯南,我还知道福尔摩斯呢。小姐,你是穿的还是重生的?”
魏良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紧地注视着她,认真的神情中还有一丝紧张:
“我是六年前来的,你呢,同志?”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八章 主人,有情况
“哎呀,小五儿,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啦?”
周庆气喘吁吁的来到街口,他发现他和冯哥找了半天的李胜男正站在街上和一个男子说话,忙快跑几步走到近前。
“我也是六年前来的。那什么,你平时都在糕点店吗?”
胜男本来想和老乡好好聊聊,她不知道明朝的历史,或许这位老乡知道呢。结果,还没有说上两句话,周庆就跑了过来。也罢,街上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有时间他们坐下来详细谈谈。
“恩,一般都是在糕点店或者旁边的书店,当然衙门有命案的时候,我会帮忙去验尸。你刚到衙门,还是先工作吧,”魏良点点头,压下心底里的惊喜,转身看到喘着粗气的周庆:“呵呵,小庆子呀,怎么到这里来啦?”
“哟,是魏公子呀,我和小五儿,哦不,胜男是一组的,”周庆停下来,慢慢平复着呼吸,见到是自己的偶像,他笑着说:“胜男就是咱们在城外遇到的那个小子,如今也是衙门的兄弟,哦不,算是姐妹?”
说到后面,周庆也觉得别扭。
“切,就兄弟呗,反正我看你也没有把我当女孩儿!”
胜男笑着说道。
“嘿嘿,对了,”周庆摸头傻笑两声,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又跑到街口,对着前面大声喊道:“冯哥,小五在这里呢!冯哥!”
“知道了!”
老冯也喘着粗气跑过来。心说话这李家出品的捕快就是不同。小五儿也忒能跑了吧?!
“哎。那个小偷抓到了么?”
周庆喊完人。又回到他们两个身边。想起他们一下午傻跑地原因,急问道。
“呃。没有。呵呵。那小子就像个泥鳅,我对这片儿的地形又不熟,被他绕来绕去地就跟丢了。”
胜男不好意思地笑道,她不想让人知道她要办这个案子。毕竟自己初来乍到。衙门里地很多人还不认识。同组地两个人脾气秉性她也不了解。再加上这个案子还牵扯到老爹地老对头,她必须小心。别案子还没有办呢。就引来不必要地麻烦。刚才她就决定了,这个案子是她上任捕快后地第一个案子,必须一炮打响,她可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
“也是,今天你第一天巡街,地形不熟也正常,以后咱们经常来也就熟了,”周庆拿袖子擦擦汗,“不过,你小子跑得挺快呀,我和冯哥也就一愣神儿的功夫,你就跑没影儿了。害得我们两个分头把整个辖区都翻了一个遍,最后还跑到人家甲组的地盘来找。”
“嘿嘿,在乡下待惯了,整天山上山下的乱跑,自然跑得快,”胜男炫耀自己曾经接受过如何严厉的训练,她见老冯跑了过来,忙凑过去笑着说:“哎呀,冯哥,真是对不住,我第一次来到这片儿,地形也不熟,追着追着就把人更丢了,人也迷了路,幸好碰到了魏公子。正打听路呢,你们就赶来了,真是对不住您呀!”
“呼呼,”老冯站定身形,把气喘匀了,这才关心的问道:“咋,人跟丢了?那丢的银子多不多?”
“呵呵,不多,大头咱们都吃饭用啦,剩下十几个铜板,主要是那个荷包是我姐姐亲手给做的,丢了有点可惜!”
胜男既然隐瞒了小狗子的事情,当然也不能说她还给了小狗子五两银子。
“还好不是太多,以后你多和小庆子巡街路就熟了,”老冯给魏公子打过招呼,然后对两个菜鸟说道:“行,时辰不早了,咱们收工,明天还是卯时三刻点卯。不要起晚咯!”
“嗳,好,冯哥慢走!”
胜男和周庆分别和老冯告了别,然后各回各家,胜男看天色的确不早了,城门估计也关了,她决定还是回家问问老爹,毕竟王老爹是他抓的,具体的情况他最了解。正好,她也有些想法要跟爹爹说说,听听他的意见。
后街李家,伤势大好的李正义正在院子里训儿子。小志哥儿哭着脸在院子里扎马步,两个小短腿不停的抖着。
“大奶奶,志哥儿已经站了一刻钟,是不是让大爷歇歇呀!”
丽娘心疼的守着一边,她自己不敢劝,便小声的“提醒”苏氏。
“唉,”苏氏站在门边,看着院子里的父子俩,叹了口气:“丽娘,我刚劝过啦,结果大爷一句‘慈母多败儿’就给打发回来。再看看吧,大爷心里有数!”
“爹,我回来啦!”
胜男手里拎着两个纸包,从外面进来。一进门就看到老爹铁着脸拄个木拐站在院子里,他前面蹲着自己的小弟。接到小弟求助的目光,她乐呵呵的搀住老爹的胳膊:“爹,伤好些啦?”
“恩,你拿的药挺管事儿的。今天第一天上工,还习惯吗?”
李正义见到换了一身装扮的女儿,板着的脸裂开一丝笑意。
“恩恩,习惯习惯,”李胜男貌似很兴奋的说道,“我分到步班乙组,和冯初五、周庆搭伙。黄老爹也特别照顾我,我一到衙门,各种手续他都帮我办好了呢。嗳,爹,我有件事想问问您,咱们去书房谈?”
胜男拉着老爹进门,同时也给苏氏使眼色。
“哦,有什么事?”李正义被动的进了门,看到娘子欲言又止的样子,便摆摆手,“行啦,让志哥儿进来吧。”
“哎!”丽娘忙答应一声,到院子里给儿子擦汗。苏氏见状便从李胜男手里接过点心包,然后笑着说道:“快吃饭啦,你们父女两个别聊太晚!”
“我知道,娘!”
说着,搀着父亲进了书房,把今天遇到的情况,和自己的设想给父亲说了说。李正义也正愁找不到抓住山匪的切入点,一听女儿的发现和想法,眼睛一亮,父女两个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
吃过晚饭,胜男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空荡荡的,她转了一圈,拿了换洗的衣物进了葫芦。木屋里,馒头正四仰八叉的躺在竹榻上眯觉,胜男进来后,抓住它的后腿,把它费力的拎了起来,“馒头,醒醒!哎呀,真是头猪!”
“喵呜!”饿死啦!馒头被弄醒,从胜男的手里挣脱出来,它在葫芦里憋了一天,除了些生菜和泉水,什么都没有吃。
“先去踩水车,一会给你好吃的!”
胜男在魏良的糕点铺买了不少点心,当时送给小庆子两盒,拿回家里两盒,还有四盒她藏在了葫芦里的柜子里。
“喵呜!”狠心的主人!
馒头不满的跃到外面,“跨啦跨啦”的踩着水车,泉水呼呼的流进木桶里。
“喵呜!”好吃!
干完活后,馒头抱着一堆点心开始大嚼起来。
胜男则泡在飘满花瓣的浴盆里,仔细想着今天的案子以及老爹的话。按老爹的说法,今天她是第一天巡街,所以一组人一起行动,估计过两天后,他们就会分好街面,然后分头行动。到那时,估计她就有时间去查案子。恩,城门口就不用去了,老爹提前问过,那个王老板平时很少出城,尤其是县衙剿匪前的日子里,他更是老老实实的卖豆腐,基本上可以排除他出城送信的可能。
但是,那些赃物又是怎么出现在他们家的呢。胜男和李正义在这点上,看法一致,他们都认为房子是关键,可他们都查过好几遍,房子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喵呜!”主人,明天带我一起去巡街吧。
“切,带着你我还能巡街么,我看你是想吃东西是真的?”
被打断思路的胜男,睁开眼,白了凑在桶边一脸谄媚的馒头。
“那个,我可以帮忙的,真的,主人,你不是说过有什么警犬卡尔吗,我比卡尔的鼻子好用多啦。”嘻嘻,尤其是找寻美食方面。馒头肥硕的身体艰难的挂在浴桶上,脸上却是不可能出现猫咪脸上的表情——媚笑!
“这个……”胜男眼睛一亮,对呀,馒头的嗅觉的确很灵敏,而且武力值也蛮彪悍,估计抓个小偷什么的不在话下。
于是,第二天胜男就找到黄老爹,把带馒头一起巡街的事情说了说,黄老爹深知李家的底细,他对李胜男基本上有求必应,只要他能力范围之内,他都乐意做人情。
第三天,胜男便带着一只硕大的黄色条纹的猫咪上岗,这时也正如李老爹所预料的那样,老冯给他们分了自己的片区,点完卯就开始分头行动。
胜男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的几条街上晃了晃,她分到的是粮食市附近的两条街,街面上也有做早点的,于是,她和馒头在老板心疼的目光中吃了早饭。
吃过早饭后,她便闪到了小狗子家,在大门口就看到有个中年男子在劝着小狗子姐弟两个。
“宋大叔,您是好人,但是房子我们真不能卖!”
小丽姐儿细声细语的说道,上次那个捕快给留了五两银子,足够她们家花销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他们家的房子肯定不卖。
“唉,行,你们再想想吧,也就是我家老婆子喜欢这种房子,否则呀,一百二十两,啥样的房子买不到?”
中年男子嘟嘟囔囔的走出来,神情有些阴郁。
胜男躲在门口的一棵树后,等人走远后,才露出头。
“喵呜!”主人,有情况!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九章 好一片荒山
情况?什么情况?
胜男跟着馒头进了王家的大门,迎面碰到送客人的小狗子姐弟俩。
“李捕快,您来啦?”
小丽姐儿见一个青衣捕快闯了进来,仔细一看是李胜男,忙笑着打招呼。
“恩恩!”胜男没有多说话,跟着馒头跑进西厢房。
“呀,姐姐,刚才进去的是只猫么?”
小狗子似乎看到一个橘黄色的肉球滚了进去,可这个球也太大了吧,都赶上自己家的洗脸盆了。
“好像是,小狗子,你跟李捕快进去,我去厨房煮茶。”
丽姐儿也不确定,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呃,壮实的猫,应该是猫吧!
“好!”
小狗子答应一声,噌噌的跑进屋。发现胜男已经把炕面上的被褥都掀开,正在卷竹席子,忙不解的问道:“那个,李捕快,您这是干什么呢?”
“没啥。我看看!”
胜男也不确定。馒头只是说了一句“有情况”就撒丫子跑了进来,可什么情况它也没有说呀。
“哦!”
真是的,一个破土炕有什么好看的。
馒头见主人掀开凉席。它伸出两个小肥爪子开始黄泥胚砌成的炕面上刨着。
“哎,李捕快,这、这是我睡觉的炕呀,你,它,我!”
小狗子见自己的炕被眼前这只怪异的猫刨了个尘土飞扬,小脸上满是纠结:阻止吧,人家是来帮自己父亲办案子的,不阻止吧,他晚上谁哪儿呀?!
“小狗子,你先把厢房门关上!”
胜男似乎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她忙叫小狗子关门。
“哦,好的!”
小狗子虽然不解,但还是听她的话把屋门关好。
“小狗子,你来!”胜男扒开炕面上的黄土,拨开冬天烧炕时残留的黑灰沫,发现下面出现了一个青石板,“你家的炕都是这么盘的么?”
“咦?”小狗子也跳上炕,探头看了看,然后摇头:“不对呀,这个炕面是我搬到这个屋之后才盘的,当时还是我看着我爹找匠人做的呢。当时都是用的红砖,没有青石呀!”
“恩,我知道了,”胜男似乎明白了什么,伸手砸了砸青石板,果然发出“咚咚”的声音,下面是空的,她心里一喜,忙用力把石板挪开,可是石板太重了,“来,小狗子,搭把手把这个挪开!”
“好!”
小狗子虽然不知道李捕快的意思,但是在自己的炕下发现了奇怪的东西,是不是对他爹爹的案情有帮忙呢?
两个人站在黑漆漆的炕洞边上,扣住青石板的边缝儿,一起用力慢慢把石板挪开。
“咦,李捕快,里面好黑呀,好像有风声!”
小狗子探着脑袋在朝里面看了很久,闭上眼还有凉风拂面,他估计这个洞应该很深。
“恩,小狗子,我下去看看,”胜男心里已经有了某些猜测,但需要证据,她目测了一下,发现这个洞大约有两尺宽一尺半高,估计自己的小身板可以通过,她先把馒头丢了进去,然后严肃的对小狗子说道:“记住,这个洞的事情一定不要告诉别人,还有,你在洞口守着,等我出来,明白么?”
小狗子有点迷糊,他见胜男满脸的严肃,连忙点头,“恩恩,李捕快,您放心,我今天都守在这里。不过,你下去会不会有危险呀,要不我叫魏公子过来?!”
在他看来,眼前这个人虽然是捕快,可也是个女人呀,家里出现了莫名的洞,里面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什么危险呢。他年龄小不敢下去,可以多叫个帮手呀。
“呵呵,不用,你守好外面就行!”
胜男挎好刀,手里捏着紫葫芦,刚才馒头下去也没有示警,应该没有问题。再说了,她有宝葫芦保护,即使有情况她也能应对。
“哦,好!”
小狗子庄重的点头,呜呜,人家李捕快为了自己家的案子,甘心冒险。他一定会守好这个洞,不让任何人靠近。
胜男又交代了他几句,然后一个纵身跳了进去。洞口不大,里面却非常长,她从宝葫芦里摸出一根蜡烛点上,弯腰小心的摸索过去。
“喵呜!”快点儿,路很长呢!
被无良主人丢下洞口的馒头,正在前面等着。胜男就着微弱的火光,看到前面长长的一个通道,就像之前去革命老区见识到的地道一样,而且越往前走她越能感受到一股凉风吹过来。
“哎,馒头,你说会不会是想我猜测的那样,这条地道可以通向城外呢?”
胜男边走边和馒头聊天,如果她猜的没有错,这条通道肯定是通向城外,并且很有可能通向南山。这样一来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南山的匪盗要栽赃王老爹,估计他们这条通道已经挖了很久,可惜挖的过程中,方向发生了偏移,不小心挖到了王家的东厢房下。
于是,他们设计诬陷王老爹,又找真正的通匪之人将房子买下来。这样,他们就可以直接从南山进入城区,也不会有任何人发现、怀疑,如此一来,他们再想作案,那就非常方便。
“喵呜!”有可能。
馒头体型壮硕,可动作轻盈,只见它像个充气的皮球一样,一路滚向通道。
“恩,咱们先爬到外面看看,如果目的地确实是南山,那就好办了!”
胜男发现看电视和小说多了也有好处,至少联想丰富。呃,这个通道怎么这么长?!
一猫一人不知爬行了多久,终于见到前面有隐隐的白光。
“喵呜!”主人,到头啦!
馒头一猫当先的跑到前面,它比较小心,先在洞口附近转悠了一下,又竖着耳朵听了听,没有发现什么危险的动物和人,这才用爪子拨开洞口覆盖的一些茅草垫子。等它把洞口清理干净后,胜男也跟了过来,洞里顿时一片光明。
胜男有点不适应的闭了闭眼睛,然后把蜡烛吹灭放回紫葫芦里,这才从洞口里爬出来。
嗬!好大一片荒山呀!
出现在胜男眼前的是连绵五六座荒山,最大的她目测有两百多亩,最小的也有四五十亩,山上绿树葱葱,坡地上野草遍地,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烟。
“喵呜!”主人,山上没有人。
先一步出来的馒头,已经在周围晃荡了一圈。它滚动着肥硕的身体,颠颠儿的跑了过来。
“恩,这里估计就是南山吧!”
胜男拍拍身上的草屑和灰土,四下里看了看,这才发现她们爬出来的洞口是山群中的一个小山头,洞也是天然的山洞,只不过被人善加利用了一下。
“喵呜!”不知道,但是位置是城南。
馒头亦步亦趋的跟在胜男身后,它和主人一样,也没有来过这里。
“走,前面看看!”
唉,已经一个月了呢,期待大家的支持!!!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章 明朝地主婆
胜男在山上转了一圈以后,回到山洞口,把草苫子按原样盖好,然后从葫芦里放出悍马,抱着馒头上了驴,从城门回城。
把悍马放进葫芦里,倒也不是她有先见之明,而是李家的院子着实小了一些,才两三天的功夫,悍马就憋的不行,非闹腾着要么给个宽敞的地方,要么进葫芦。切,她们李家住在那个院子都几十年了,从一开始就这么点儿地方,她去哪里给它找宽敞的地方呀。
纠结了半天,胜男还是把悍马丢进了葫芦里,对家里人的说法便是放到了衙门的牲口棚。
李正义这两天正忙着养伤和训儿子,对这些驴呀猫呀的根本就没有上心,只要女儿能好好当差,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喵呜!”主人,不回县衙吗?
立了大功的馒头,也颇为自得的窝在主人香香软软的怀里,懒洋洋地打着哈欠问道。
“先去小狗子家,”胜男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不过,需要王家人的配合,“等处理完他们家的事情,咱们再回衙门,呵呵,我还有要事要办呢。”
“啥要事?”
被憋了好几天的悍马,终于能在大道上撒欢儿,只见它打了两个响鼻,撒开四只蹄子“咵哒咵哒”的一溜儿小跑直奔县城大门。
“恩恩,咱们以后安身立命的大事!”
胜男刚才看了那些荒山,心里也有点小想法。前天去姐姐家的时候,来姐儿就拐弯抹角的提醒她,别傻呵呵地听父母的摆布,也要给自己的将来打算打算。其实,来姐儿说这话也是为了妹妹好,没嫁人的时候有些话她不好意思说,嫁了人后见识的也多了,胆子也大了许多。再加上她实在看不过父亲为了家族的传承,而牺牲了可怜的妹妹。
如果是五丫的本尊,估计也会这么想。但如今地情况,占据五丫身体地是个二十一世纪地灵魂。首先。胜男感觉自己占据了五丫地身体,对本尊地父母也有愧疚。另外,她虽然和父母待的时间短。但是老爷子和老太太对她真的很不错。人总是要将感情嘛;第二。她来自现代。根本就不想像真正地明朝女人那样。早早的嫁人生子。再说了。不嫁人又如何,君不见现代的单身贵族多么地逍遥;第三。她出身警察世家。也喜欢当捕快。既能自由自在的生活。还能为百姓伸张正义。何乐不为呢?!
不过。来姐儿的话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虽然她不想借此要挟李家给她多少补偿。但是她也要为未来地生活做打算。李老爹也好,老家地老爷子也罢,都嘴上说要给她多少多少嫁妆或补偿,那些都是有条件地呀。万一她当不上捕快。自己年华老去却没有任何依仗,那岂不是很凄凉。
另外,就算是她当上了捕快,那时李家还有这么多银子补偿她吗。昨天她也凑巧听到父母地谈话。听那话里好像家里地铺子经营不好。家庭财政出了问题。
所以么。趁着现在手里还有分红银子。她准备先置办一些产业。手里有田,心里不慌么。就算不是留后路,也能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什么。你想买南山地荒地?”
王主簿听了胜男的话,有点不敢相信的重复了一遍。
“哦,那个就是南山呀。”胜男回到县衙后,就找到负责民田赋税钱粮的主簿王大人,她把自己在城南看到的荒山描述了一下,便问这几座荒山是官田还是民田,如果是民田,她就找田地的主人去谈,“没错,王大人,小的想问一下南山的荒地是民田还是官田呀?”
“那里是匪窝,你不知道吗?”
王大人嘎巴嘎巴嘴,他肯定觉得眼前的小捕快脑子被驴踢了。
“我知道呀,那不是以前嘛,现在南山的贼窝不是被李捕头烧了么?!”胜男心里翻了白眼,你的脑子才被悍马踢了呢,你们全家都被悍马踢了,心里骂着但脸上依然堆着笑:“呵呵,王大人,您看……”
“哦,好,你知道就行,”王大人合上嘴巴,切,知道了还买,脑子果然被驴踢了,他清了清嗓子:“恩,南山的荒坡尚未买卖属于官府,登记在册的是十二顷,包括几座山之间的几块山荡地和河滩地,赋税么,就按‘铁地’算。”
“赋税?铁地?呃,王大人,您能说的详细一点么,小的有点不太懂!”胜男脑子里一片茫然,什么铁地呀,干脆说值多少钱,每年交多少税不就完啦。
“那好吧,老夫就好好给你说道说道,”王大人擦擦胖脸上的汗,然后拿出一本册子,“咱们大明朝每年的赋分夏税和秋粮,夏税呢包括米、麦、钱、绢;秋粮么有米、钱、绢。田地分上中下三等九则,按田地的面积收取。民地上者曰金地,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次者曰银地,以二百八十步为亩;又次者曰铜地,以三百六十步为亩;下者曰锡地,以六百步为一亩;最下者曰铁地,以七百二十步为亩……”(摘自《山东通史明清卷》)
王大人一会白话,一会文言的解说了好半天,胜男被他曰来曰去的都有点迷糊了。等他摇头晃脑的说完,她呆呆的在脑子里消化了一番,总算是明白了。哦,也就是说南山的荒地很次,属于民田中最下等的“铁地”。明朝是按亩收取赋税,金、银、铜、锡、铁几种土地一亩地的大小是不同,同样面积的地交的赋税不同。铁地土质最差,所以一亩地的赋税仅为最上等的金地的三分之一。
可,到底多少钱能买下来呀?!胜男纠结的看着主簿:胖大人,能不能说点有用的呀。我这里还没有买下来呢,你就给我说赋税?!
其实,她是冤枉人家王大人了,王主簿摇头晃脑的说这些话,无非是想告诉她,你占了大光啦,南山的荒山和荒地原本是十二顷地,但是收税的仅仅为四顷地。
“小李子,你真想买呀?”王大人被胜男看得有点发毛,又确定的问了一遍,见她毫不犹豫的点头,便笑着说:“很好,如果你想买的话,给你按每顷地十五两,一共是一百八十两!”
“好!”便宜啊,前世想承包荒山,别说十二顷了,就是一百二十亩的也要几十万,而且是有使用权限的,吼吼,在明朝可是直接买断呀,她有生之年能耕种,她的儿子、孙子、孙子的孙子,呃,明朝多少年灭亡的来着?!哎呀,不管啦,哪怕只有一百年也划算呀。
“行,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给你开地契?!”
王主簿倒也爽快,从柜子里掏出一打纸张,然后笑眯眯的问道。
“恩恩,我现在就去取银子!”
葫芦里有三百多两银子,但是她不能当面拿出来呀,你见过那个傻帽儿成天揣着两百两银子巡街呀。两百两呀,拎起来也很重的!
胜男装模作样的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布包,里面自然是沉甸甸的白银。王主簿也很神速,等称完了银子,一张新鲜出炉的地契也开具妥当。见王主簿把银子入库后,胜男则捧着盖着官印的契约嘿嘿傻笑。当然,她也没有忘了给王主簿“手续费”,心情好出手也大方,她直接给包了五两的红包。
“嘿嘿,咱现在也是地主婆啦,明朝地主婆!”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一章 邱老大落网
中午的时候因为出城,胜男错过了午饭,还好宝葫芦里有存货,昨天买的点心她没有全部给馒头,否则一块也剩不下。
回城后,她又急着去买山地,也就没有顾上吃饭的事,等地契到手后,她又去自己的辖区转了转,没有什么事情后,她直接拐回家——自己垫了两块点心倒没有什么,可馒头这厮自持立了功劳,非要犒赏,点名要刘婆子做的红烧肉,囧。没办法,胜男实在看不过一只肥球在自己面前撒泼打滚的样子。连忙从肉市上买了几斤五花肉,又给弟弟买了几样果子零食,一起拎回家。
进了家门,她把东西放到厨房,吩咐刘婆子把肉先做了,然后自己来到正房,告诉父母自己买了坡地的事。
李正义一听女儿居然把南山的“匪窝”给买了下来,第一反应就是胜男为了帮他破案子,连自己的私房钱都搭进去,心里真是感动:
“胜姐儿,一共花了多少银子呀,这钱爹娘来出!”
“呵呵,不用,也没花多少钱,”胜男保留了前世的记忆,她从心底里无法把眼前的两个人当成自己的父母,但不管怎么说,李正义夫妇对自己还是不错的,她买荒山是为了攒自己的家底,怎么能让人家帮她付钱呢?!她嘿嘿傻笑两声,然后想起自己的主意便收起笑容,“爹,我有件事要对您说,咱们去书房谈吧!”
“哦?!”李正义正在心里盘算是不是该给女儿点零花钱,见到她如此正色的样子,忙起身:“咋,衙门碰到什么问题了?还是有人欺负你?”
“不是!”
胜男搀起老爹,父女两个去了西侧的书房,自然没有看到苏氏一张苦哈哈的脸——唉,这些年大爷缩手缩脚的不敢收钱,家里的几个铺子又经营得不好,四个女儿虽然嫁了人,可也经常回来打秋风,他们手里哪有钱给五丫买荒山呀?!
“咝!”李正义一听女儿的发现,眼睛也是一亮,“难怪呢,每次剿灭山贼都无功而返,抓回来的也都是些小喽啰,原来城里有暗道?!”
“恩,爹爹,女儿还怀疑买房子的人肯定与山匪有勾结,”胜男出城这一圈,也发现了不少线索,更加确定了心里的推测。
李正义沉思地点点头,他心里想到的更多。毕竟女儿进衙门尚早,衙门里地很多人她还不认识、不了解,“胜姐儿。你刚才说的这个计划很不错,不过。王家的人……”
“爹,这个您放心。王家的人我都安排好了,”胜男又是给他们租房子,又是留银子的。他们不听话才怪呢,她凑在父亲地耳边继续说道:“女儿还听说。新知县已经到了历城县衙,按路程推算,后天应该就能到梅水镇。我看咱们可以……”
“恩恩。好。很好!”
李正义边听边点头。女儿真是能干呀,这才刚上班两天。就查出这么多线索。而且还能制定出一套很严密的抓捕措施。不错,很不错。
“爹,女儿对县衙地了解少。目前只能想到这个办法,您看行吗?”
胜男见老爹脸上都笑开了花,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通过了,不过,她毕竟刚上岗,怎么也要谦虚谦虚。
“呵呵,已经很不错啦,”李正义心里也有了腹案,他捋了捋唇上的胡子,“不过,年轻人谨慎些也好,来,丫头,咱们其实还可以这么做……”
说着,李正义拿着书桌上的砚台、镇纸和茶杯,把他的设想也演练了一番。
胜男直点头,心说话老爹不亏是衙门的老油子呀,破案子也不忘了给老对手上点眼药。
“好,咱们就这么办。”李正义见女儿满眼的钦佩,一方面女儿的杰出表现让他大感后继有人,另一方面作为长辈的尊严得到了维护,再加上纠缠N年的案子侦破在即,心情无比畅快,他大声对外面喊着:“大奶奶,今天晚上做几个好菜,呵呵,我要好好喝几杯。”
~奇~“嗳,好嘞!胜姐儿真不亏是您的乖女儿,早就料到您会高兴,肉都买好了呢!”
~书~苏氏去厨房转了转,见刘婆子正在切肉,一问才知道是胜姐儿买回来的,点名要做大爷最爱吃的红烧肉,心里正美个滋儿的夸女儿贴心呢。
~网~“好,好!”
李正义越看女儿越顺眼,呵呵,这才是乖女儿嘛,既能担起家族的重担,又能不时的孝顺爹娘,比那几个赔钱货强多了。
“……”胜男张了张嘴,还是把肚子里的话咽下去了,前世的人把猫狗当儿子养,现在的很多人都是把儿子当猫狗养,如果她说这些肉是给馒头买的,估计爹娘肯定骂她不会过日子。
唉,算啦,还是想想等案子破了以后,她怎么经营经营自己的荒山吧。啥时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能做了主,啥时再让馒头想吃啥就吃啥吧。
第二天,县衙传出消息,南山的五座荒山和相连的荒地被一位玫瑰镇的乡绅买下来,听说要种玫瑰花还有什么果树。
百姓们听说后,议论纷纷的说这个乡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呀,就算是想买便宜的地想少交租,那也要找个能用的地方。切,南山那个破地方,就是倒贴钱也不敢要呀。那是什么地方,贼窝呀,别弄得有钱没命花!
“嗳,小五,你说是那个笨蛋要买南山呀,”出了班房,周庆拉住胜男八卦的说道。
“……”胜男很想把馒头砸到他头上,然后郑重的告诉她是谁买的。可一想到他们的计划,强笑道,“呵呵,不知道,周哥,我还没有吃早饭,我先走了哈!”
“嗳,急什么呀,那早点摊子又跑不了,”周庆忙出生拦他,结果胜男跟见了鬼一样,嗖嗖的跑出了县衙。
“真是的,亏我还惦记着给你会员卡呢。”他看着胜男的背影,怏怏的把手里的一张名片大小的木头薄片揣会怀里。
城区某民宅,王老二焦躁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
“行啦,老二,你慌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黝黑的面膛,左眼眉一道深深的刀疤,再配上一把络腮胡子,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面对手下的不安,他却老神在在的坐着椅子上喝茶,虽然坐着看不到身高,但看他的身板,非常的壮硕。
“哎呀,老大,你咋就不慌呢,”王老二自从知道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的屁股就没有挨过椅子,像头拉磨的驴一样,一圈一圈的在屋里着急。
“慌啥?!王家的房子不是答应要卖了么,等下午他们收拾了滚蛋后,咱们晚上就行动!”
“可,可山头不是被县衙的人给卖了么,万一那个买山的傻子发现了咱们的密道,咱们多年的筹划不就全完啦?!”
“哼,他们不是还没有发现吗,先派几个兄弟在附近转悠转悠,一呢再确定下路线,二呢也吓吓那个傻子,三呢把城里的捕快都吸引出去,”被人称作老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正义追捕了很多次的邱老大,他放下手中的茶杯,眼中闪过一抹算计,“嘿嘿,咱们这次把银库一次搬光,再收拾收拾那几头肥羊,银子一到手兄弟们就换个山头,照样吃香喝辣的!”
“成,都听大哥的!”
王老二最佩服的就是老大,如果不是他老人家把自己救出来,他现在还在那个破牢房里喝菜糊糊呢。
“恩,也通知里面咱们的人做好接应,这将是兄弟们在梅水镇的最后一票啦!”
“好嘞,我这就去!”
下午,收了搬家银子的王家母子三人,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离开了住了几年的房子。晚上,空荡荡的厢房里,土炕下面发出咚咚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过了一刻钟,下面的人贴着石板听了听,没有动静,便迅速把石板挪开,第一个人先上来探路,没有发现异常后,便招呼其他的人一个一个的爬出来,邱老大垫底。等他也出来后,其他七名兄弟已经收拾好了兵器。
“走!”
邱老大把脖子上的黑布拉到鼻子下,手里拿着一把大刀片子,气势汹汹的带着众手下出门。
门外,十几个手拿腰刀的青衣捕快正严阵以待……
………………………………………………………………………………
推荐一本好书……书名:重生之天桥云裳
作者名:淡然而过
一句话简介:拿起画笔的时刻,我只是一名设计师,你所要的美丽,我都会全心全意为你打造。——林子萱
[bookid=1752775,bookname=《重生之天桥云裳》]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二章 新知县驾到
当夜,住在县衙银库后街的居民们,似乎听到了打打杀杀的声音。有几个胆大的半夜摸起来,趴在自家墙头上,远远的好像还看到了火光。
第二天,天刚亮,就有好奇的居民走出来打听。可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呢,住在县衙附近的居民呼呼的跑过去,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灰衣汉子嘴里还吆喝着:
“邱老大落网啦,大家快去看呀,恶贯满盈的匪首邱老大落网啦!”
“啥,老兄,你刚说啥?”
昨夜扒墙头瞧热闹的大哥一把拉住灰衣汉子,急急的问道。
“哎呀,邱老大落网啦,被咱们神勇的李捕头抓住,已经押进县衙,准备今天公审呢!”
“真的?哎呀,真是大快人心呀,我说昨天夜里怎么这么热闹呀,原来是这帮亡命之徒想来劫银库,结果被李捕头逮了个正着?!”
这位大哥的想象力颇为丰富,他听到消息后,立马把县衙发生的事和昨天自己听到的喊杀声联系起来,大声的猜测道。
“昨天,昨天发生什么事啦?”
灰衣汉子昨夜睡得沉,没有听到动静,忙追问道。
“咦,昨天夜里那么大的动静你都没有听到?”这位大哥一脸自得,他故意放大声音说道:“哎呦呦,昨天大概三更天的时候,咱们银库附近一片打杀声。我趴在房上,看得真真儿的,那场面真是……”
原来直奔县衙的一群人,听到这位大哥的话。也好奇地聚集过来。其中还有一位二十岁左右地年轻书生,只见他穿着宝蓝缎子直裰。头上挽着方巾,手里还拿着一柄纸扇。
“大人。好像有情况呀?”
一个家人打扮地壮汉凑在他耳边,小心地说道。
“恩,别急。我且听听!”
被叫做大人的书生。一脸的淡然。他今天一早进的县城,刚进城就看到满城地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成群结队地往一个方向跑。
“乖乖,抢银库?你说这邱老大咋这么胆大呢?”
“哼,那个悍匪,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绑票打闷棍,啥缺德事儿不干呀。我倒是奇怪,咱们县城戒严好几天了,他是怎么混进来的呢?”
“呵呵,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们说,还不是咱们李捕头和他闺女李捕快有本事,我刚碰到了步班的周庆周小爷,他说了,邱老大挖了一个暗道,想通过暗道摸到咱们县城,结果,这个暗道居然被李捕头发现,而且还将计就计的买下南山,逼山匪狗急跳墙提前作案,在他们作案的时候来了个一勺烩!”
人群中一个小贩儿把听到的片段,再加上自己的演绎,把昨天的缉匪行动说得活灵活现,仿佛自己亲眼所见一般。
“没错,没错,邱老大就是在抢银库的时候被抓住的!”
早起的大哥不甘人后,忙补充:“昨夜我可是亲眼所见呀,只见李捕头带着捕快们把十几个山贼团团围住,好一阵血拼呀……”
“哎,老哥,打听一下,”书生听了大半天,基本上明白了众人讨论的事件,可是还有一些细节他没有弄懂,比如说:“刚才你们说李捕头和他的闺女李捕快,怎么县衙还有女捕快?!”
“呵呵,这位小哥是刚来咱们梅水镇吧,”外围的一个老汉听到他的问话,用确定的口气推测道。
“没错,晚生今天初到贵镇,刚进城门就听说,县城发生了大事,便好奇的听了一会儿,你们刚说这个李捕快……”
“嘿嘿,这要从一百年前说起啦,”老汉终于找到一个不知道梅水镇第一传奇的人,正要捋着胡子好好说道一番,但见人家书生似乎有点不耐,便转过话头:“李家世代都是梅水镇的缁衣捕头,李捕头是第六代,他膝下只有五个女儿和一个幼儿,为了延续家族的传承,他从小就训练第五个女儿当捕快。这个李捕快呀,虽然是个女儿家,可身手一点都不比男人差。我听说,这次破案还是多亏了她呢,是她巡街的时候发现了山匪的‘匪窝’,然后顺藤摸瓜找到通道,在李捕头的指挥下,一举擒获危害梅水镇数年之久的悍匪邱老大……”
“哦,是这样呀!”书生笑了笑,然后跟着人群一起涌向县衙,耳边还不时传来老汉嘚啵嘚啵的演说。
“……这个邱老大真不是个好东西,不但抢富户,连平头百姓他们也不放过呀……哎,还是咱们李捕头有勇有谋,谁像那个李大头,人家邱老大一个**阵就骗得他领着快班的七八个捕快去了南山……要不是李捕头临危不乱,迅速调集了步班和壮班的捕快,啧啧,咱们县城的库银不保呀……”
一群人呜呜呀呀聚集到县衙门口,站在街上七嘴八舌地说着,等代理县务的县丞大人升堂审案子。
“哦,那就是说,这次破案的不是马快,反而是巡街的步快?”
书生轻摇纸扇,像个好奇的外乡人四处打听着。
“可不,那个李大头忒不是东西了,他仗着自己的女儿是王主簿的小妾,整天带着一帮捕快不干正事,四处白吃白喝,盖得那个房子比皇帝老爷的还要气派呢。就这样的混蛋还想当捕头,我呸,宁肯让李家姑娘当捕头,也不能让他当呀,否则,他就是第二个邱老大。”老汉看了看周围的人,小声的对书生说,“我刚听人说,山匪的内奸也抓到了,居然是快班的捕快马老六,是那个李大头的亲信呢。噫,我琢磨着李大头也和山匪有勾结,否则人家李捕头抓捕的时候,他反而带着人跑到城外了呢……”
其实,这位老汉还真是委屈了李大头,他虽然贪了些,但还没有胆大到私通山匪。此刻,他正气急败坏的往城里赶,心里直骂马老六不是个东西,居然敢吃里爬外。
没错,真正隐藏在县城的“窝主”正是捕快马老六,被李捕头像粽子一样捆得结结实实的丢在县丞大人面前。
“好呀,老李,这次可是连根儿拔起了!”
张县丞听完李捕头的回报,又去看了看锁了铁链的几个山匪,心情大好。真不愧是李捕头呀,沉积近十年的案子彻底破获,新知县马上到任,他也算是圆满完成代理县务的工作。有了这份功劳,他在新知县面前也好说话。
“一切都是张大人的英明领导,以及兄弟们的奋力拼杀,”李捕头昨天一夜没有睡,但是神清气爽,腰板倍儿直。昨天的行动真是太顺了,不但一举拿下几名山匪,而且还揪出了隐藏在捕快中的奸细,更令人振奋的是,这个奸细和李大头的关系非常铁。如此一来,过去很多想不通的事情也就有了解释。
“恩恩,好,好!”张大人又哈哈大笑的说了几个好,然后整了整官服,对外面的门子喊道:“时辰到了,升堂!”
“威……武……”
两排站堂捕快嘴里喊着,手里的杀威棒有节奏的敲打着地面。
“啪!”张县丞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带人犯!”
七名山匪外加邱老大一共八个人,被捕快用铁链子绑的结结实实。李胜男昨天抓住邱老大的时候,还担心他会伺机逃脱,便又给加了脚链。
稀里哗啦的铁链子拖在地板上,邱老大颓废的被推搡到大堂,脸上的阴狠一丝也没有。(邱大:靠,你被绑在磨盘上一夜试试,看你还狠得起来吗?!胜男:没办法,谁让你是悍匪呢,万一你跑了怎么办?)
几名山匪的案子很好判,他们这些年犯的那个事儿都够他们砍头的。再说,像他们这样提着脑袋占山为王的亡命徒,本来就抱着“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想法,对县丞和受害人指控的罪证供认不讳。
审到马老六的时候,就有点难度:
“冤枉呀,大人,小的也是听李班头的安排在库房看守的,绝对不是通匪!”
呜呜,求推荐,求打赏!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三章 你干得不错
“放屁!”
李大头风尘仆仆的从城外赶进城,一脸的锈色还没有清洗,他带着几个在城外傻等一夜的兄弟呼啦啦的冲进衙门。推搡之间竟推倒了好几个围观的百姓,其中也包含那位年轻的书生。
“李哥,李大哥,”马老六一见李大头匆匆忙忙的赶了回来,两个充满血丝的眼睛滴流乱转,然后挣扎着捆得像粽子一样的身体,企图去抱老大的大腿。
“去你娘的!”
李大头正在火头上,他是不聪明,可也不笨。昨天夜里在城外冻了一夜,他思来想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第二天清晨,刚赶回城门口,就听到了各种版本的“李捕头缉匪”传奇,版本不同、杜撰离奇,但是内容只有一个:李捕头血拼悍匪,带领一批小捕快保住了县衙的银库。
真他娘的,功劳全是李正义那厮的。而自己呢,不但傻乎乎的在荒山里冻了一夜,刚进城就被人指指点点的,后来他拎着一个小贩儿一问才知道,他居然被小六子这个混蛋给涮了。
他说呢,小六一向最胆小怕事,昨天居然撺掇自己去南山缉匪,好给新知县送个大礼。去他的大礼,听了一路百姓们的窃窃私语,他别说要什么功劳,不被他连累死就算是命大。
李大头抬起一脚就把马老六踢出老远,然后气呼呼的向县丞稽首道:“大人,这个混蛋他说谎。昨天我们接到城外的消息,说是南山又山贼出没,于是小的向李捕头汇报后,便带着兄弟们下午就出了城。结果,马六这个奸细说中午吃坏了肚子,想请假在家休息,小的见他脸色的确不好,便准了他的病假。却没想到,这厮居然吃里爬外私通山匪,还给小的栽赃,请大人明察!”
“哦,李捕头,李班头说的可是实话?”
“回禀大人,李班头的确向属下汇报过城外的情况。”李捕头看了一眼涨红脸的李大头,心里一阵畅快,哼,老子让你牛。
“恩,好,”县丞看了看堂下站在的几队捕快,他当然知道两个“李头”之间的恩怨,恐怕事情不像李捕头说的这么简单,不过,这对他无所谓,他只是一个县丞,县衙的贰佐官,等新任知县一到任,也就没有他什么事。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追究李大头的失责,而是尽快把案子了结,想到这里,他一拍惊堂木,“啪!大胆马六,身为捕快知法犯法,私通山匪,企图抢劫银库,简直罪不可赦——”
“大人。我冤枉呀。我是真地冤枉呀,”马六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他嘴里不住的喊着“呜呜。李头。李哥。您可要救我呀,我真地是冤枉地。呜呜。都是李正义这个老匹夫,他想借我来污蔑你呀,李哥,李哥,您可要仔细想想呀,为啥你出城的时候李捕头不阻拦你。为啥参加抓捕地没有一个马快。为啥他们一定说我是奸细?呜呜。我死不要紧,可他要对付地是您呀……”
李大头听到这话。心里也开始生疑。马六跟自己也六年了。怎么会是山匪呢。再说了。昨天夜里地事,只有李捕头和他的几个心腹在场。难保他不会趁机栽赃。想到这里,他疑惑地看了看李正义,又瞧了瞧鼻青脸肿地马六:
“张大人。属下有个问题,想请教李捕头!”
“哦,什么问题?”
张县丞见到眼前的情景,他也愣住了。难道马六真是冤枉的?!
“看到没有,好戏来了!”
“呵呵,看看李捕头怎么说吧。嗳,你说这个马老六是不是通匪呀?”
“不好说,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恩,我赌一百文,马六是奸细!”
“好,那我赌二百文,马六不是奸细!”
书生看到眼前的逆转,眉头轻皱,他用扇子遮住脸,低头对身边的随从吩咐了几句。
“李捕头,马六是如何被抓住的,当时又是何人见证?”
“怎么,李大头你也认为我冤枉了马六吗?”
李正义本来不想痛打落水狗,没想到这个李大头居然不怕死的自己找了来。好,很好,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小的不敢,但马六是咱们衙门的人,最好还是证据确凿再定罪,否则咱们其他捕快脸上也无光,您说呢!”
李大头见李正义眼神有点闪躲,心中更加确信李正义是为了对付自己才趁机把马六揪住的。
“呵呵,好,”李正义大笑两声,他回头看了看站在捕快队伍里的女儿,“李胜男!”
“在!”胜男知道老爹要给她露脸的机会,便脆生生的答应一声,然后站出队列。
“昨天夜里的行动你也参与了,你来告诉李大头和堂外的众乡亲,破案的整个过程!”
“遵命!”胜男先给堂上的张大人稽首,然后又转过身向围观的百姓行了个罗圈礼,“张大人,各位乡亲,在回答李班头的问题前,小的先问问李班头,您确定马六是被冤枉的么,您敢为他作保么?”
“这个……”李大头犹豫了。
地上的马六像虫子一样蠕动着,嘴里也不住的喊着:“李哥,马六跟了您六年呀,小六子是什么样的禀性您还不了解。那个,那个王家庙的——”
“我相信我的兄弟,我愿意作保!”
李大头一听到什么王家庙,眼眉猛地一挑,奶奶的,他怎么忘了,这个臭小子知道自己不少秘密。现在就算是他是奸细,自己都要想办法保住他,就算是保不住,也要让他永远说不出话。
“呵呵,好!”胜男等的就是这句话,她笑着对大家说:“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它起源于一个山洞!”
胜男如讲故事一般,她自己如何发现王家的冤屈,如何找到山洞,又如何通过山洞来到荒山,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还别说,胜男蛮有说书的天分,一个堂前陈词,她说得跌宕起伏,不但堂外的乡亲们听得津津有味,连那个书生也听得入了神。
“马六刚才说李捕头为啥不阻止李班头出城,呵呵,原因相信大家也知道,有些人仗着背景深厚,不服天朝管呀,李捕头为了破案屡受重伤却惨遭架空,”胜男说着这里故意顿了顿,她知道有些话不能说透,说得越模糊人们的想象空间越大。
“就是,嗳,我听说李大头仗着主簿的关系,经常不把李捕头放在眼里。”
“可不,不就是自己的女儿给人家老头子当小老婆吗,你看看他那张狂的样子!”
围观的百姓果然不负李胜男的期望,纷纷使用发散思维,四处联想。
“……即使李捕头制定了详细的缉匪计划,手下却没有可用之人,没办法才召集了县衙的步快参加行动。当夜,山匪通过山洞来到城内,李捕头带着众兄弟经过血拼才抓获包括邱老大在内的八名山匪。”
“到此,似乎案子已经破了,小的也以为抓住邱老大便大功告成。还是李捕头办案有经验,他由山洞推测到城内肯定有山匪的内奸,如果不趁机把这个奸细揪出来,他以后还会祸害乡亲们的。于是,李捕快现场审问了几个山匪,得出他们的目标居然是银库,而且还套出他们的接头暗语。得到这些情报,李捕头来不及请示县丞和主簿大人,便连忙换上山匪的衣服,装作他们的样子来到银库,大家猜我们在库门口看到了谁?”
胜男故意拖长声音,向围观的人问道。
“马六!”
大家顺着她的情节,脱口而出一个答案。
“没错,就是马六!”胜男高兴的告诉大家,‘你们答对了’,然后继续说道:“呵呵,当时这位马捕快穿着青衣,装模作样的问我们是干什么的。因为我是新进衙门的,他并不认识,所以就由小的和他对暗号。一听到暗语,马六立马颠颠儿的凑过来,说什么大哥怎么才来呀,里面的‘点子’都被药倒了,咱们赶紧行动吧。行动完,再去王主簿、张县丞还有高员外家转转……”
“啪!”
张县丞一听这些山贼居然还敢打自己的主意,气得一拍惊堂木,“李胜男,你说的都是真的!”
“回大人,当然是真的,不光小的听到了,在场的兄弟都听到了。”胜男只不过多加了两个人而已。
“大胆马六,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小的冤枉,冤枉!”
“大人,马六有没有通匪,您问问银库的仓头清楚!”
李胜男打从心底里‘感谢’马六,要没有他的胡搅蛮缠,她怎么好给爹爹表功呢。
“好,带刘仓头!”
……
案子很快就审完,县丞只是代理县务,没有判刑的权利,让一干人犯签字画押后,便收监等候新任知县的发落。
“李班头,你也好好歇歇吧,快班暂时由李捕头直接统领!”
张县丞刚听了山匪的话,心里也一阵后怕,这些亡命之徒都把主意打到他身上,县城的治安真是有问题呀,还是让李捕头负责他更安心。
“张大人,小的犯了什么错,您要停我的职?”
“切,敢给山匪的奸细作保,自己居然还敢问犯了什么错!”
堂下的群众并没有因案子审完就散去,堂上的戏还没有谢幕呢。
“谁他妈胡说!”
李大头听到自己被停了职,心头正火大,堂下的议论声也大了点儿,直接传入他的耳朵。
“我说的!”
年青书生从人群中走出来。
“你,你他娘的算那棵葱!”
李大头斜睨着看了他一眼,不过就是个书生嘛,哼,老子的闲话也是你能说的?!
“大胆,这是新任知县杨威杨大人!”
“什么?”
堂上和堂下的人一阵惊愕,直到书生,哦不、杨县令的随从拿出一枚官印,大家才纷纷下跪见礼。
杨知县走过众人,路过李胜男的时候,颇有深意的说了一句,“李捕快,干得不错!”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四章 我是你老婆?
李捕快,干得不错!
胜男听到这话,不知怎地一阵战栗,似乎她的小把戏被人看穿一样。
“下官张备,不知县尊驾到,未曾远迎,还望大人恕罪!”
张县丞连忙向大人行礼,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呵呵,哪里哪里,张大人请起,”杨知县抬手虚扶了一下,然后坐在堂上,他的目光扫向一边的胖老头,见他布满油光的额头上,冒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便笑着问道:“这位就是王主簿吧?!”
“下官正是本县主簿王运良,拜见县尊!”
王主簿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幸亏刚才没有帮李大头那厮说好话。俯下的身子也微微颤抖,不停用袖子擦着脸上的汗。
“呵呵,王大人太客气了,”杨知县抬了抬手,让他起来,目光扫过大堂上的众人,噙着温文的笑:“本县初来乍到,县务还不甚熟悉,衙门的各项事务还望各位鼎力协助,以前是怎么安排的就如何安排,本县最讲究规矩,希望大家谨守本分,不要让本县为难哦!”
一番云里雾里的话,听在每个人的耳朵里都开始把自己和县令的话对照,看看是不是大人对自己若有所指。一时之间,众人脸色变化纷呈,大堂上也静得可怕。
“是,下官谨遵大人的教诲。”
张县丞首先反应过来,讲规矩,好呀,他这个人最按规矩办事,不怕县令来查。
“是。小地们也谨遵大人地教诲!”
李捕头紧跟其后,他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自己办案得力,不贪不腐。如果县令真地像他所说讲规矩,他举双手双脚赞成。
“谨遵大人教诲!”
众捕快一看头儿都说话了,他们这些小喽啰还客气啥。忙躬身向大人保证。
只有李大头。他脸上布满死灰,仿佛看到自己编制了多年的美梦正一点一点地破灭。
新知县到了嘛,自然是一番热闹,县城内的乡绅富户纷纷跑来给县太爷请安,直说要给县太爷接风洗尘,如何如何。
胜男则悄悄擦了擦脸上的汗,呼,这个杨知县绝对是个笑面虎,她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
出了大堂,她回到班房,听候班头的吩咐。不过,经过大堂的一番折腾,捕快们心里都有了莫名的变化,一些平时跟在李大头身后的人也开始重新聚集到李捕头的身边。面对李胜男,黄班头也没有什么吩咐,只是笑着说她办案子辛苦啦,可以先休息两天,等休息好了再来上班等等等等。
胜男见大家看她的眼神非常复杂,从最初的不屑、嘲笑到现在莫名的殷勤甚至谄媚,她有点受不了的和黄老爹打过招呼后,便匆匆溜了出来。
“哎,哎,小五,小五!”
周庆也从人群中挤出来,大声叫着她的名字,结果只看到她的背影,“切,怎么跑得这么快,我只是想告诉你魏公子找你呢!”
周庆的抱怨,已经跑远的胜男自是没有听到,她溜出衙门,不知不觉间就来到魏良家的西式蛋糕房。
如今案子也结了,李大头在新知县面前丢了丑,估计近期不会威胁自己的老爹,她这个小捕快也要慢慢的熬资历,以后的日子也就轻松许多。心里没有了压力,胜男便想找同乡好好聊聊,即使这位老兄和她一样是历史小白,但有个来自同时代的人说说话,她也算解解思乡之苦吧。
“喵呜!”好香呀!
馒头跟在胜男的身后,甩动这毛茸茸的大尾巴,眯着小眼儿,一脸垂涎的朝蛋糕房直冲而去。
“呃,你这个馋猫!”
胜男无语,馒头的饭量让她很纠结,一只猫每餐吃得比自己还多,关键是这位猫兄每天要吃至少五餐。
魏良的蛋糕房很像前世的西饼店,宽敞的窗户冲着大街,通过窗口,可以清楚的看到几节半开放式的橱窗,每个橱窗都用透明的白纱布盖着,透过纱布的小孔,蛋糕的香气丝丝绕绕的散发出来,引得附近的小孩子吸着鼻子直流哈喇子。
“呵呵,是李捕快呀,怎么,案子审完啦?”
橱窗里的小伙计忙碌的为客人介绍糕点、称重,一身天青色长袍的魏良则站在一边帮忙,拿着尖桶工具给每个泡芙加奶油。
“恩,刚审完,泡芙是刚出炉的?”
胜男也被这香甜的味道吸引,恩,好浓的奶油味儿,她满脸怀念的看着里面黄腾腾的小点心。
“对呀,来点儿?”
魏良看她眯着眼睛陶醉的样子,也不禁一笑,心中的阴郁也暂时被压下。
“好,来、来两斤吧!”
胜男刚想说来点儿,结果身下的馒头已经抱住她的大腿,她地头看了看馒头胖成一个球的样子,连忙改口。
“小四儿,给李捕头称两斤泡芙!”
魏良把橱柜里的泡芙加完奶油,便擦了擦手,拿着给胜男称好的泡芙从店里出来:“李捕快,咱们好好谈谈吧!”
“好呀,这是点心钱!”
胜男正有此意,她从荷包里摸出三十文铜钱递给他,人家橱窗的墙壁上挂着一排小木牌,上面明码标价,每一种点心多少钱,写得清清楚楚:泡芙,十五文钱一斤。
“呵呵,不用,算我请你的。走吧!”
魏良摆摆手,没有收钱,而是满怀心事的和她一起在街上溜达。
“那多不好呀,”胜男呵呵傻笑,然后用手指捻了一个丢在嘴里,“真好吃,老兄,你哪里人呀,怎么来的明朝?”
“我老家在菏泽曹县,是个刚刚毕业的小法医。呵呵,怎么来的明朝,唉,命苦呗,”魏良回想起自己悲催的往事,嘴角弯出一抹苦笑:“工作第一天就遇到车祸,车毁人亡,然后就来到了明朝。你呢,也是死后魂穿?!”
胜男吃了几个泡芙,把纸袋子丢给馒头,“呵呵,咱们还是山东老乡呀,我前世是济南人,也是个刚毕业的小警察。不过,我是冤死的,都是那个该死的01478号实习白无常拘错了魂,前世的肉身已经火化,没办法才来到这里的……”
两个人慢悠悠的出了城,在护城河边坐下来,各自讲着自己的故事。
“……我的故事讲完啦,该你啦,你说说你干嘛非要当仵作呀,考科举多好,当个小官,养几个小妾,你们男人不是最喜欢种、马、后、宫的么?”
胜男一口气说完,然后用手指捅捅他,非常八卦的问道。
“切,你当考科举和后世的高考一样容易呀。虽然咱们那时候也说什么文科状元和理科状元,可那时的状元和现在的状元含金量能一样么?!”魏良从河边揪了一根青草叼在嘴里,微微的苦涩和心底的感觉相应,“再说了,如果我不带着姨娘和妹妹逃出来,恐怕连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当官,说什么种、马、后、宫?”
“哦,我知道了。”宅门里面恩怨多,上次她不就见识了一回?!胜男点点头,表示明白,“哎,老兄,你对明朝的历史知道多少呀,我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好像提过明中期有个农民起义,大概是哪一年,你知道么?”
“恩,好像是正德年间的吧,再有二十来年估计差不多能赶上。”
魏良是学法医的,他历史也不咋地,不过网络小说他也看过,《回明》里提过什么刘六刘七起义,好像波及非常广。
“哦,那要好好做准备了!”胜男看着城外远处的荒山,琢磨着是不是现在就着手改建荒山,打造属于她自己的堡垒。
“没错,咱们都是小人物,估计也改变不了历史,那就提前做准备,省得到时候受苦,对吗?”
“恩,没错,怎么说咱们也是老乡么,”胜男嘴里这么说,可是总感觉魏良说话的语气怪怪的,尤其是提到“咱们”的时候,语气格外重,“那个魏良,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呢,要不要和我这个老乡分享一下呀?”
“好呀,反正咱们也不是外人,”魏良想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心里也怪怪的。
“呃?不是外人?啥意思?”
“你不知道么,咱们是未婚夫妻,你是我魏某人订过亲的娘子!”
“啥,你说,你说,我是你老婆?!”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五章 初次的约定
“什么,你说什么?”胜男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突然跳了起来,颤抖的手指指着魏良,“你刚说谁和谁定了亲?”
“你和我,”魏良见到她仿佛看到恐龙一样的样子很有趣,原来她也是被蒙在鼓里,“听不懂中文吗,好,那我用英文说一遍:youandme,听懂了吗?”
胜男嘎巴了几下嘴,她还是有点不相信,“不是,咱们两个怎么会定亲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呀,”魏良把嘴里的草根丢掉,双手撑着草地:“据说,五年前咱们就定了亲,是你父亲和我姨娘定的。”
“五年前?”胜男感觉自己的大脑有点短路,这都哪跟哪儿呀。
“没错,”魏良没有看胜男,眼睛直直的看向远处,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六年前,我设计被赶出家门,可老爷子一分钱也没有给我,是姨娘当了自己的首饰,才勉强在李家沟租了一个破旧的庄户院。我拿着租房剩下的钱来到梅水镇,想拜刘师傅为师,可是刘师傅说仵作是贱业,如果我当了仵作,身上的功名肯定会被革掉。”
“呵呵,我前世就是学法医的,八股文一窍不通,吟诗作对更是一概不懂,如果去考科举当场就能露馅儿。除了当仵作,我想不出还能干什么。造玻璃,我不会;做生意,没本钱。刘师傅见我实在无处可去,就求了县丞,让我跟着打下手,也能挣些铜钱糊口……”
胜男听他说得非常平淡,可是话里含着莫名的辛酸,是呀,前世的大学高材生,到了明朝却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作为一个男人肯定特受打击。
“后来,姨娘突然拿来二十两银子,让我不要干仵作,去重新考科举。我问她钱从哪里来的,她说是卖首饰的钱。呵呵,她一个不受宠的姨娘,哪来什么好的首饰。在我百般追问之下,她才哭着说,梅水镇的李捕头想把女儿许配给我,他可以陪嫁十顷地和两百两银子,唯一的要求便是不得干预女儿的工作。”
“咦?”胜男听到这里似乎想起来,她老爹曾经说过要给她找一个稳妥的老公,难道就是魏良?!
“姨娘为了让我能好好读书,有钱读书,便答应了婚事,换了庚帖,签了婚书,你爹便先给了二十两银子作为‘定金’。”魏良无奈的说着,当时他听了姨娘的话,想死的心都有,一个男人不能养家,反而靠婚事来换取银子,这和小白脸有什么区别?!
“哦,你拿了这些银子开了西式蛋糕店?”
“恩,科举我肯定是不会考地。如果退婚。也就得罪了李捕头。以后梅水镇和玫瑰镇我们母子三个都呆不下去。所以,我就先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能活着才最重要。糕点是我唯一会做地,因为我妈妈特别喜欢做小糕点给我吃……”
“你不想娶我?”
虽然自己也没打算嫁给她。可是被人当面说退婚。心里也很不舒服。
“呵呵。你想嫁给我吗?”
魏良反问道。
“切,谁想呀。咱们又不是地地道道的明朝人,能接受盲婚哑娶!”
说道这里,胜男也笑了,她看了看魏良:“呵呵,老兄。你放心,我也没打算结婚。如果你不想娶我,我会给我老爹说的。”
“胜男,你不想结婚?”
魏良第一次喊了胜男的名字,之前见面的时候他都是“李捕快”“李捕快”的叫。
“对呀,唉,你们男人呀,那个不想三妻四妾的,”胜男小麦色的小脸闪着和年龄不符的忧伤,落寞的说道:“前世有法律的约束还养小三儿、小四儿的,现在是大明朝,一夫多妻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也是社会潮流。与其和一帮女人争男人,还不如自己落个清闲!”
“……”魏良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胜男,在异世遇到同乡,他远没有胜男那么兴奋,不过,有个能说说心里话的伙伴也不错。
“行啦,我说你今天看见我说话都不对劲,”胜男干笑了两声,把心里莫名的感情压下去,然后好哥们似地拍拍魏良的肩膀,“安啦安啦,老兄,只要我不嫁,我老爹也不会为难你的。在这个世界上,你也算是我的朋友吧,咱们以后就做好兄弟,如何?”
魏良默默的点点头,暗地里却不这么想,他看着胜男并不漂亮却极灵动的摸样,看着她眼中灼灼的亮光,心里一动,或许、或许有个来自未来、接受过同样教育和道德观的女子做老婆也不是那么糟!
“好!”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没有任何表示,他伸出手掌和胜男在空中对击。
“耶!”胜男和他拍了一下手掌,心情大好,看到馒头还在和泡芙奋斗,便问道:“嗳,老兄,你们家的泡芙口味也太单一了,怎么不弄些草莓、果酱味儿的呀?”
“拜托,大姐,现在是明朝,草莓还没有传入明朝呢。”想通了心里的疙瘩,魏良也恢复幽默的本性,调侃的笑道。
“对哦,嗳,蓝莓怎么样?”
“蓝莓?你有吗?”
魏良前世的母亲很爱吃糕点,经常亲手做各种样式的小点心。帮老妈打了N年的下手,他多少也学了一些。
“恩,准确的说,我有野都柿,是东北产的一种野果子,”胜男在老家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闯关外的客商,他当时带回很多野都柿贩卖,胜男见了以后觉得像蓝莓,便让小巧买了许多,并留了种,种在葫芦里的土地上。如今这些果树都已经正常成长,有的已经结了果。
“能拿给我看看么,”魏良也来兴趣,如今他的生活有两大部分,一是帮衙门验尸,二就是做点心。现在明朝的副食不是那么丰富,有些植物都是明后期才传入中国的,少了这些材料,他做的糕点品种也比较少。
“恩,等着,”胜男装作从怀里掏东西,直接从葫芦里摸出一把都柿递给他,“看看,是不是和蓝莓一样?”
魏良接过来,他虽然疑惑胜男怎么把野果子随身带着,但两个人毕竟还没有熟到可以询问**,便没有说什么,把果子在衣服上蹭蹭,直接丢进嘴里:“恩,不错,和蓝莓味道一样呢。”
“呵呵,那就好,”胜男把剩下的丢给馒头,然后拍拍手:“嗳,你说,我把南山上都种上果树,如何?”
“恩,好办法,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
魏良掏出手绢,擦擦手,表示愿意为开发荒山贡献力量。
“我不会客气的,嗳,你有认识的工匠吗?”
“有呀,在底层生活就是有点好处,三教九流的咱都有熟人!”
“好,你能帮我一起改建荒山吗?”胜男对前世的记忆开始有点模糊,她想按照前世的样子改建属于自己的房子,两个穿越人的智慧加起来应该可以完成吧?!
魏良盯着她的眼睛看了看,点头:“没问题,不过你要付给我工钱哦!”
“切,财迷!”胜男白了他一眼,然后站起来对着远处的荒山喊道:“噢噢噢,南山我来啦,我李胜男的第一个私家庄园从这里诞生!”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六章 咱们谁跟谁
清晨,胜男穿着一身练功服从门外跑进来,她虽然已经结束了捕快的培训,但是正常的锻炼还是没有停止,每天跑步、打拳、练刀,强度没有之前高,但是每一样都没有漏下。
回到家里,老爹也起了床,正在院子里练功,见胜男一身热气的跑进来,忙招手:“来,丫头,和爹爹过两招!”
胜男明白这是要考校她的李家刀,她琢磨着老爹早就想和她对对招,看看自己手上的功夫,只是她回来的不是时候,正赶上老爹挨了打,等他的伤势好点以后,又要安排破案子,所以一直没有时间。
如今,案子也破了,在新知县面前也露了脸,最大的对头李大头也被赶回家“养病”,李捕头心头上的重担卸去一半,也就有心思考校女儿的刀法。
“好呀,”胜男明白老爹的心思,也就没有推辞,抽出腰刀,摆了一个“请”的姿势,“请爹爹赐教!”
“嗯,看招!”
说着李正义横刀在胸,两个人开始切磋起来。
胜男也没有轻敌,她知道爹爹这是探她的底,想知道她的功夫究竟到了什么层面,再说自己学成后还没有怎么参见过实战,唯一一次围剿山匪的时候,老爹还担心她受伤,让她负责善后,根本就没有和敌人面对面的较量。此刻,她也想试试老爹久经沙场的功夫。
顷刻之间,李家小小的院子里,顿时一片刀光。
“好,丫头,功夫练得很不错!”
李正义收了刀,气息略显紊乱,经过一番考校,他发现女儿的功夫果然了得,已经能和自己打个平手。不过,他可不认为女儿就这点本事,再说,他和女儿还有三十多年的经验差别,女儿能和自己平手,就能证明女儿已经超越了自己。
“呵呵,还是有点手生呢,比不得爹爹的手法老道!”
胜男收起刀。用袖子擦擦额上的汗。嘴里谦虚的说道。
“对了。今天去衙门,多看多学,少说少做,明白吗?”
李正义也有点摸不清新知县地思路,所以决定以静制动。让女儿也收起锋芒,等待表现地时机。
“明白。爹爹!”
胜男答应一声,回房梳洗,然后换上官服,卯正一刻的时候,她出了家门,开始新的一天。
“哟,李捕快,您早呀!”
“李捕快,早呀,这是刚出炉的包子,您尝尝?”
“来来来,李捕快,这是咱们刚刚磨的豆浆,正热着呢,您来碗?”
“李捕快……”
一路上,认识不认识的,都纷纷跟胜男打招呼,胜男也没有表现得多么清高,该吃吃,该喝喝,她发现了,如果自己拒绝或者付钱,那些小贩儿反而有些胆怯,似乎她不吃免费的东西,人家就有多大损失一样。
唉,百十年来镇上的捕快都是这样,她可没有能耐凭自己之力就能翻过来,还是循着旧例,别太出格。
吃了一碟包子,喝了一碗豆浆,等来到衙门,胜男这才把馒头放出葫芦。
“喵呜!”主人偏心,人家还没有吃早饭呢!
“切,就你这饭量,还不把人家小贩儿吃哭了呀!”
胜男送给它一个白眼,谁家猫跟它似的呀,一只猫顶两个大男人的饭量。
来到班房,点过卯,衙门没有什么大事,新知县正在和县丞交接县务,估计一时也没有什么新动向,捕快们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胜男从衙门出来,先去自己的辖区看了看,然后拐到魏良家的糕点铺。
“嗳,魏老大,泥瓦匠和工人找到了吗?”
胜男趴在他们的橱窗平台上,捻起一块蝴蝶酥,边吃边问道。
“泥瓦匠已经找好了,小工也没有问题”魏良把刚出炉的蛋糕放到橱柜里,然后脱掉白色的围裙,从店铺里出来,“你的设计方案出来了吗?你想建一个什么样的房子?”
“恩恩,我早就想好了!”胜男把手里的点心一起丢进嘴里,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卷白纸,两个人来到店铺后面的院子里,她把白纸展开:“你看,南山一共有五座荒山,我准备这五座荒山,一座种上野都柿,一座种枣树,一座种桃树,”
胜男边说着,边用手指着自己画的草图,“这座山比较平坦,我想在山坡上盖一栋别墅,这座呢,原来山上种满了野核桃树,就不用改建。正好,这五座山成环状,中间是一大块儿荒地,这些土地我也找人开垦出来,一部分种小麦、水稻,一部分种玫瑰!”
魏良边听边点头,“恩,不错。以前南山有山匪,我也没有怎么注意,现在照你这么分析,发现这个地方很不错,如果围上围墙,靠着几座山做屏障,真要是战事起来,只要囤上足够的粮食,山里又有山泉水,撑个三五年也没有问题呢!”
“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胜男坐在凳子上,有点小得意的说着,“你不是说那场起义咱们也会赶上吗,那就早做打算,恩,从现在开始经营,相信二十年后,我的南山将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堡垒!”
魏良看着,脑子里也飞速的盘算着,田姨娘和小妹虽然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但是彼此相处了五六年,自己又占据着人家儿子、哥哥的身体,他怎么说都要好好照顾她们:“胜男,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
“哦,啥事?”
胜男抱着馒头,手指无意识的揉搓着它滚圆的大肚子。
“我想买你这两个山头!”魏良用手指着草图上的两座山,也是五座山中不大不小的两座,“以及两座山头间的平坡地,你看如何?”
胜男看了看草图,又看了看魏良,满脸的疑惑。
“呵呵,我不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估计也干不了什么影响历史的伟事,”魏良明白她的疑惑,自己已然表明不想要这段婚事,干嘛还要与人家为邻?他笑了笑,自嘲道:“做不了大事,守护一家人的平安还是能做到的。再说,咱们怎么也算是同乡,比邻而居,面对危险时也能多一份力量,你说呢?”
胜男没有说话,她在考虑魏良的提议。恩,他说得也不无道理,自己如果另辟地盘,估计也是自己去住,李家父母可能会来玩儿两天,但没有住在女儿房产的道理。可这么大的地方她自己住有点太空旷了,而且安全也是个问题。有个同乡和她做邻居,一来可以壮胆,二嘛出了什么事也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恩~”胜男沉吟了一下,把思路捋顺,然后斟酌着说道:“倒也不是不行,不过,咱们两家如果比邻而居,那有些事情还是要说在前头!”
“我明白,你放心吧!”
魏良也来自现代,自然知道胜男担心的一些问题,“两家人互不干涉彼此的**,有了问题共同面对,有了摩擦坦诚相告,怎么样?”
“好,没问题,那就这么说定了,嗳,我过来好几次了,怎么没有见过你家田姨娘和小妹呀?”
胜男也只想侧面的知道,未来的邻居是啥样的。
“呵呵,她们在家呢。”魏良见胜男答应了,感觉有点不好意思,谁都知道现在南山的匪患彻底剿灭,南山的低价估计就要上来了,他却仗着同乡的身份抢先买下,多少有点对不住胜男,“咱们什么时候去衙门办手续?”
“下午吧,我的设计图也要重新修改,”胜男想了想,虽然南山是自己买下来的,但还是需要和家里人说说,“你也抓紧时间准备人手,等确定好方案,咱们就一起动手!”
“恩,谢谢你胜男,不管以后咱们能走到哪一步,你今天的这份情谊,我永远记得!”
魏良站起来,深深地向胜男施了一礼。
“切,矫情!咱们谁跟谁呀!”
吼吼,这周强推哦,争取每天两更,晚上还有一更,请大家多多支持哦\(^o^)/~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七章 大姐回娘家
中午,胜男溜达回家吃午饭,顺便把魏良想购买自己荒山的意思和父母说了说。
李正义听到魏良的名字时,眼睛闪过一抹精光,他关注的看着胜男,发现她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或者异样的神彩,楞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呵呵,既然是你自己花体己银子买的,那就由你自己做主,对了,价钱谈定了吗?如今的南山可不比以往呀,爹听说很多人都夸你有眼光呢!”
可不,当初是按一顷地十五两买下的,而且也是按最低的锡地评定的赋税,现在南山的匪患一除,那里离县城这么近,还靠近官道,就算是不开荒种地,沿着路边盖上些房子、商铺那也能挣不少钱呢。
“恩,还是按我买的价格,”胜男给弟弟夹了一块鸡肉,漫不经心的说道,“不过,开荒、种树和盖房子都有魏三少监管!”
“哦,那还行!”
李正义心里有底,自然不会反对,他还乐得自己女儿和魏良的关系更近一层呢。
苏氏听到他们的话,迟疑的问道:“南山是不是和王家庙挨着呀?”
“恩,不远,也就三四里地吧,一个在官道东面,一个在官道西面!”
李正义经常在周边办案,自然对县城附近的村落非常熟悉。
“哦,我上次听招姐儿说想在村子附近买几亩良田,可是王家庙稍好一点的田都卖光了,要好的就要出村,如果南山的田地有好的……”
招姐儿?不就是她家大姐,听说嫁给王家庙的一个小地主,上无恶婆,下无小姑,左右没有兄弟,一家子都听大姐的。当时她出嫁的时候,陪嫁了三十亩良田,再加上王家的祖产,听说家里有上百亩良田,生活蛮不错的。
“嗳,你让王姑爷再找找嘛,南山的田地还需要开垦呢!”
之前,家里地五个女儿。李正义最疼大女儿。毕竟是他们夫妻的第一个孩子,印象也更加深刻。可是自从五丫顺利当上捕快后,他越来越发现自己以前白疼那几个女儿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有事了从来不回来,自己地小日子有了困难就回娘家打秋风。
当他家是富豪呀,当初几个女儿收地聘礼都是又添加了不少东西,再陪嫁给她们。她们还不知足。五丫这里刚买了荒山。招姐儿就知道了?!自己爹爹挨了打,她怎么就没有听说?!
“呵呵。也是。也是!”
苏氏看胜男没有丝毫的反应,自家老公也一脸地不耐烦。便讪笑着说道。在她心里。招姐儿她最喜欢地一个女儿,从小就贴心。长得漂亮,嘴巴也甜。出嫁了也能当家作主。几个同辈地小姊妹里数她家招姐儿最风光。
如今胜男有了私产,不想着照顾自家姐姐,反倒便宜一个外人,她怎么都不舒服。
“爹,娘,我吃饱上工去了!”
胜男依然对此事持沉默态度,南山是她花自己的梯己钱买的,想给谁就给谁。相对于一个见面不超过两次的便宜大姐,她感情的天平更倾向于魏良。道理很简单,魏良没有求买荒山的时候,就已经帮忙找工匠、工人,而这位大姐还没有露面呢,就伸手想要自己的东西。孰好孰坏,她不是无知小儿。
“恩,用心当差!”李正义嘱咐道。
“是,爹爹!”
胜男躬身听了,挎上腰刀,准备出门。
“姐姐,我还要吃蛋糕,你别忘了给我买!”
志哥儿见姐姐要走,忙放下筷子撒娇道。
“好,好,今天再给你买别的口味的!”
胜男前世没有弟妹,头一次当人家姐姐,对小弟也非常疼爱。
“哎呀,胜姐儿千万别惯着他,他一个小孩子又不缺吃不缺喝的……”
苏氏忙劝慰道,她也去西店铺买过一次,几块小点心就要十几文,都赶上肉贵了。
“呵呵,没关系,不值什么,再说,魏公子还欠着我莫大的人情,吃他几块点心还不是应当的呀!”
胜男拍拍小弟嘟着的小脸,笑着说道。
“对呀,那就多拿点儿,他们那个什么泡什么芙很暄软,牙口不好的老人也喜欢,多拿些回来给你三姐家送点儿,她婆婆喜欢吃甜的。”
“哦,好!”
胜男无所谓的点点头,娘偏心也不是一天两天,她已经是大人了,不会为了一些芝麻大的事伤心。
“你,唉,家里一大家子的人你操心,管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干什么呀?”
志哥儿也吃完下去了,屋里就剩下李正义和苏氏,李正义有点不悦的说道。
“怎么是无关紧要的人呀,三姐儿成亲都快十年了,就养了两个姐儿,她婆婆一直看她不顺眼,我这不是担心三姐儿受委屈吗?”
五个女儿,只有三姐儿和四姐儿嫁在县城,其他的两个女儿最近的也住在里县城十几里的农村。远的她照顾不到,近的女儿能不操心么?!
“唉,按理说家里的是我不该管,可是我的大奶奶,五丫也是你我的女儿,而且以后咱们李家全指着五丫呢,你事情不要做得太过分!”
李正义说完,一撂筷子,转身去了西厢房的丽娘那儿,留下苏氏只拧手绢。
从家里出来,胜男照例先去辖区转转,等到了和魏良约好的时辰,她来到县衙,把地契重新过户登记。自此,她名下的十二顷地,卖给魏良三顷,银契两清。
“好啦,你赶紧找工人先把地耕出来吧,现在是四月份,还能赶上花期呢!”
胜男把地契放好,出了县衙,和魏良说道。
“恩,你放心吧”魏良也把地契放好,他现在也算是有田产的人,以后魏家的人再想欺负自己也要掂量掂量,“我占了你这么大的光,怎么也会好好回报的!”
“知道就好,”胜男从魏良给的银锭子取出二十两,和房子的图纸一起递给他:“这是预知的工钱和材料钱,如果不够再找我要。”
“行,”魏良也没有客气,他接过银子,想起王老爹的案子:“对了,王家的案子怎么判?”
“咦,你没去衙门吗?”胜男好奇的问道,这个人不是经常把衙门当后花园吗,怎么这会子又装起客人来。
“呵呵,新知县到任,有些事还是避讳些比较好!”
魏良摸着鼻子笑道,他在衙门纯属帮忙,属于非在编人员,处事还是小心为妥。
“恩,也是,现在好像都在看新知县的第一把火怎么烧,”胜男想起老爹的交代,也笑了,“王老爹的案子结了,他是冤枉的,无罪开释,房产归还原主,卖房子的钱不用交回,算是对他一个月牢狱之灾的补偿!”
正主都抓住了,还冤枉人家干什么呀。再说牢房有限,把几名山匪一关,牢房有点不够用。新知县也开恩,干脆把无关紧要的人该放的放,需要责罚的,打一顿板子也放了出来。
王家的房子原本是被山匪买去的,但李捕头作证,说是王家为了支持官府破案,主动配合卖房,于是,房子物归原主,银子也归王家人。
“呵呵,那就好,过几天就又可以吃到王老爹的豆腐了!”
魏良也开心,他虽然不指望能做什么大事,但帮乡邻们做点小事还是好的。
“吃豆腐?!嘿嘿,恩,好嫩的豆腐!”胜男想起王家丽姐儿娇滴滴的样子,一脸的坏笑。
“去你的,一脑子黄色废料!”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离开县衙,胜男想起弟弟的请求,顺路跟他去西点房打劫了两斤泡芙和两斤南瓜饼。
一进家门,老爹似乎不在,小弟也还没有下学回来,她便拿着点心来到正房,听到里屋里有人聊天:
“娘,你们也太惯着小五了,我都听说了,那个玫瑰酱和玫瑰酒就是小五和三姑奶奶捣鼓出来的……我听堂叔说,他们那个作坊一个月能挣好几十两银子呢,一年就是几百两呀。你们怎么能让她把钱全拿着呀……我知道,您和爹爹考虑的长远,可是女生外向呀,您看现在才进城几天呀,就勾搭上魏家的不肖子……现在趁着消息还没有传回玫瑰镇,您和爹爹可要按住咯,否则,老家的人不笑死呀……”
二更,大家多多支持哦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八章 荒山大开发(一)
“招姐儿,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五丫是你亲妹妹,什么勾搭不勾搭的,这是你一个做姐姐的该说的话吗?”
苏氏有点生气的说道,她虽然有点偏心,但五丫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不是大街上捡来的,更不是小老婆养的。她之所以让五丫照顾下姐姐,也是希望五个女儿都过得好。可并不意味着,身为大姐的招姐儿,像个看热闹的路人一样评价自己的亲生妹妹。
“娘,我不是担心嘛,咱们家也有玫瑰园,小五怎么就便宜了外人呢?”
招姐儿没有料到母亲会有如此反应,她不是一向不喜欢五丫头吗,前天她说买五丫的山地,娘还说她帮着说项,怎么现在一副回护的样子?!
“外人?”苏氏想起中午自家大爷的话,再看看女儿仿若吃了大亏似的神情,心里突然泛起莫名的失落,“三姑奶奶怎么是外人呢,老爷和老太太在老家,我和你爹不能在身边服侍,还多亏她照顾呢。行啦,招姐儿,玫瑰作坊的事你就不要再提了,免得让你爹听到生气。”
“女儿知道了,”招姐儿的声音顿了顿,然后接着说道:“娘,这是女儿给您绣的帕子和荷包,您看看可喜欢!”
“好,我瞧瞧!”
胜男听到这里,用手搓了搓脸,笑着喊道,“娘,我回来了!”
说着,她抬腿来到屋里,见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少妇,忙打招呼:“哟,大姐回来啦?”
“呵呵,是胜姐儿呀,来,让姐姐看看,”招姐儿正跪坐在炕上,给母亲翻看自己绣的活计,一看胜男穿着一身捕快官服进来,脸上闪过一抹不自在,也不知道这丫头什么时候回来的,自己和娘说得话她有没有听到,又听到了多少。
“大姐,啥时候来的呀,姐夫呢?”
胜男把点心包放在炕几上,然后依偎在母亲身边,虽然苏氏平时有点偏心,但刚才地几句话还是让她很安慰。
“哎呀,我也是进城过来买点东西,家里的地刚种上,你姐夫在家看着呢。”招姐儿瞄到点心纸包外面的印章,便笑着说:“哟。这是县城西点铺的点心吧,听说可贵啦。呵呵。咱们胜姐儿当了差就是不一样。都知道买东西孝顺爹娘!姐姐没本事,也沾沾光——”
嘴里说着。手上也没有停挑开纸包外面地线。直接把纸包打开了。捻出一个嫩黄地小泡芙,“恩。好吃!”
“呃……”胜男欲言又止,“怯怯”地看看苏氏。故意小小声地说:“这个泡芙。那个,是给三姐儿婆婆买的。”
“呵呵。看你。都是当娘的人了。还这么嘴馋!”
苏氏楞了一下,然后抽出帕子给招姐儿擦了擦嘴。
“呵呵,女儿再大,在娘面前不也是孩子嘛?!”
话是这么说,可招姐儿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哼,同样是女儿,自己吃块点心,母亲都心疼,却把大包大包的东西送给那个老虔婆,偏心!
“就你会说话,”苏氏苦涩的笑了笑,她从小看招姐儿长大,她脸上的那点子怨气自己怎么会看不出,唉,自己总想着一碗水端平,可女儿们却总认为自己偏疼了哪个,“胜姐儿,今天的差事还顺利吗?”
“恩,挺好的!”胜男见自己的小心眼有了作用,心里暗爽,你不是说我勾搭男人吗,这只是小小的回报,她解下腰刀,然后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两口,“恩,挺好的,杨知县还在忙着和张县丞核对粮库和银库的账务,班房里也没有什么大事,我就随便在辖区转了转。爹爹呢?”
“恩,你爹去铺子了,”苏氏想起家里的那摊子事,也心烦,“咱们家一共有两个铺子,一直经营得还不错,可自从去年开始就不顺,不是这个铺子出了问题,就是那个铺子赔了本钱。唉!”
“哦,咱们的铺子都是做什么的呀?”
胜男一直没有真正融入到这个家里,自然不知道家里的具体情况。其实也不能怪她,她刚来几个月,还没有熟悉过来,就被送回了老家,感情都是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才能培养,她回来后也开始努力融入这个家庭。
“恩,一家杂货铺在东市,一家果子铺在西市,掌柜的也是跟着李家干了几十年的老掌柜,可不知道咋回事,以前每个铺子年底还能收回一百多两银子,可去年年底居然只收回了三十多两。前两天更出了稀罕事,杂货铺的仓库居然失窃,哼,我看有些人真是以为咱们李家失了势,想落井下石!”
苏氏柔和的脸上也露出些许的愤恨,这两年大爷身体不好,衙门里的捕快们也见风使舵,弄得县城里好多人都以为大爷离回家“养伤”不远了,所以各路小鬼也都冒了出来。
“就是,这些人也太势力了,”招姐儿又吃了几个泡芙,喝了两口水,然后用帕子擦了手,帮腔道:“爹爹还没有卸任呢,这些人就干暗地里使绊子,哼,这次让爹爹好好收拾收拾他们!”
“呵呵,不说这个了,”苏氏拍拍胜男的手,“荒山的事情办妥了么?”
“恩,已经改了地契,明天就能开工了,娘,等荒山开垦好,我就种上果树,到时候就放在咱们铺子里卖!”
“好呀,呵呵!”
“嗳,五丫,听说你把南山都买下来啦?”
招姐儿听到胜男的话,眼睛里一亮。
“恩,破案的时候路过那里,感觉那里荒山还挺不错,如果买下来也能种点粮食什么!”
胜男也没有藏着掖着,她相信,大姐不会只为了玫瑰作坊的事才回娘家,南山才是重头戏。
“就是,这年头,还是手里有地踏实,”招姐儿慢慢的说着,“五丫,你人手找了么,呵呵,要是人手不够呀,姐姐庄子上还有不少佃户呢,现在正好刚刚播种完,夏收前还有闲时间能出来做工呢?”
“谢谢大姐,还是姐姐照顾我,”胜姐儿笑眯眯的说道,心说话想帮忙是假,想要她的地是真吧,真要是用大姐家的佃户来开垦,估计开垦出多少地,她就想要多少地,“不过,人手已经找好了,明天就开工。如果这些人手不够的话,我一定找姐姐帮忙!”
“行,咱们都是自家姐妹,有困难随时去找我!”
招姐儿勉强笑了笑,她准备晚上不回家,和娘一起睡,让娘帮忙说项,南山边的土地可靠近官道呀,来往的客商也多,要是能“买”下附近的几亩地,建个客栈盖个小酒馆,也能挣不少钱呢。
“恩,谢谢大姐!”
胜男脸上堆满笑,心里却鄙视,南山边的土地的确很不错,她也会开发,不过肯定不会给大姐。
第二天,招姐儿一脸失望的跟接她的下人回去了。胜男并不知道,她一早就去衙门点卯,点完卯,吃了点早饭就放出悍马,骑驴出了城。
悍马憋在葫芦里好几天,终于又重见天日,兴奋的一路狂奔。原本半个时辰的路程,一刻钟就赶到了。
来到南山,魏良也已经带着工人赶到,山根儿前的平地上聚集着好几辆马车,马车上放着各式的工具,有铁锨、铁犁、土夯,还有成车的石料。
“嗨,老大,早呀!”
胜男下了驴,喂了悍马两颗糖球,然后来到临时搭建的棚子下,魏良正和几个工头模样的人交代着什么。
“早!”魏良没有回头,继续和工头交代着。
胜男也没有打扰他们,和馒头一起在四周溜达着,“好像工程有点大,现在不是以前,什么都是靠人工,如果盖房子和种果树、垦荒地一起进行,这些人手好像不够!”
“应该差不多,”交代完工作的魏良跟了过来,他听到胜男的话,颇有信心的解说道:“咱们盖房和垦荒山同时进行,先把果树种上,荒地稍后再开垦。”
“恩,行,你安排好就成,”胜男没有意见,她既然选择相信魏良,就不会质疑人家的能力。
“我家的房子也建在山根儿,和你家挨着,”魏良指了指位置,笑得阳光灿烂。
嘻嘻,谢谢熟味,摇烟烟亲的打赏,晚上还有一更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九章 荒山大开发(二)
胜男听了他的话,拿过设计图,图上用炭木笔画着南山规划的草图。南山一共五座山,成环状包围着一块平坦的土地,山间还有一条溪水,从最高的山上流下,这条小溪把整个南山群一分为二,东南面三座,西北面两座。按照约定,胜男的地盘是东面的三座外加连接起来的坡地,而魏良家则是西面的两座和周边的一倾地。
胜男选择盖房子的是三座山中最南面的那一座,也是小溪的源头,这座山地势奇特,一面坡地平坦,另一面则山势陡峭,非常适合作为根据地,也是山匪原来的“老巢”。
而魏良也选择了自己两座山中最大的一座建房子,从图上的位置看,正好跟胜男的房子成直角,只是中间隔着一道山溪水,如果架上桥,两家真的可以算是毗邻而居了。
“恩,这个位置也不错,”胜男比划了一下,既然他们都是想用山庄来做安身立命的保护地,那么水源是最重要,小溪水从南山群流出,最终汇聚到护城河里,她指着溪水流出的两座山口,“还有,咱们可以在这里修筑一个大门,这样才是真正的堡垒。”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魏良点头,“不过,不能修明晃晃的大门,否则县衙又该怀疑咱们想占山为王。”
“那,没有大门,咱们这里还是很危险呀!”
胜男看了看图纸,又抬眼瞧了瞧远处的山地。
“呵呵,出口不是有一块平地吗,咱们可以按照五行八卦的位置种上一些桃树……”
“靠,你想当黄老邪呀!”
胜男也觉得弄个大门有点夸张,可真要是按魏良的意思弄个桃花阵,人家佃农怎么进来呀?!
“呵呵,其实我更想当唐伯虎!”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这没问题,可是你弄个桃花阵。以后除了我们两家人,佃户和雇工怎么进来?!”
难不成这么大的地自己去耕种呀。累死也干不完呢。
“恩,要不就在咱们这两座山前弄?!”
魏良也觉得刚才的想法有点欠考虑。
“呵呵,也行”胜男突然想起一件事,笑着说道:“咱们现在房子还没有呢,谈论大门是不是有点早呀?!”
“也是!”魏良前世一直都是跟父母住,属于自己的空间只有十来平米的卧室,自从拿到三顷地的地契后,他有点飘飘然,脑子里满都是如何如何把自己的庄园建设的尽善尽美,却忘了现在连地基还没有打呢。
“好啦,位置选好,咱们还是先干活吧!”
胜男理解他的心情,如果不是她有宝葫芦的**空间,乍一拿到这么多的土地,她也会兴奋得不能自已。
“好!”
魏良敲定好位置,便开始吩咐工头准备开工。一时间,十几名雇佣的青壮分成两路,抬着工具来到指定的地方,开始运工具、材料,然后打地基。
“嗳,你说这里是山匪的老巢,这房子下面会不会有什么密道或者金银珠宝?”
胜男抱着馒头先来到自己的地盘,魏良也紧跟其后。她看着山坡上那一溜石头房,异想天开的问道。
“呵呵,金银珠宝就不知道了,但是密道只有那一条!”
魏良也站在房前,看工人们拆房子。
“哦,你看过了?”胜男也是发现地道那天,仔细的看了看,拿到地契后就一直没有时间过来,今天还是第一次作为主人过来呢。
“恩,五座山头,我足足逛了一天,”魏良倒背着手,他的银子有限,如果没有调查好,不会轻易出手,“山匪们在这里聚集的时间并不长,估计也就十来年,能挖一条通向县城的地道就已经是非常不简单。而且,那个地道你也爬过,匪首选择王家和那个小山坡,也是有原因的。”
“没错,王家或者说马六家在县城边上,是城区里最靠近城墙的一条民巷,而作为出口的小山坡也是五座山中最靠近护城河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挖是最短的距离。可惜,这条密道已经被县衙当众推入石块儿堵死了!”
“不可惜,真要是发生战事,咱们这里是通往济南府的必经要道,县城会在第一时间被攻破的,”魏良转身,遥望远处的县城,“如果还有那条密道,咱们这里也就不安全咯。所以,密道必须毁掉!”
胜男点头,现在虽然是盛世,可他们既然知道二十年后有场祸事,那就必须做好准备。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争,可战争的电视、小说看了太多,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尤其是没有人权没有民主百姓命如草的古代。
“慢慢来吧,咱们有二十年的时间呢!”
胜男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在山上晃荡。馒头也眯着小眼儿四处踅摸,主人说了,这里以后就是她们的家,它可要好好看看,确保这里安全无隐患。
“恩,没错,”魏良表示同意,既然来到明朝,那就竭尽所能的好好生活,“对了,你的树苗什么时候运到,决定种在什么地方?”
“哦,很快,要不先让帮工们把树坑挖好吧,等树苗来了可以直接种!”
胜男算了算时间,又划定了栽种蓝莓的区域,然后对魏良说。
“行,反正我会一直盯在这里!”
有了魏良的保证,胜男就把盖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自己和馒头在山上逛着。自己有三座山,准备都种上果树,但山上也有不少野果树,具体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为了避免重复,她决定还是先看看山上可以利用的资源。
“恩,这个好像是枣树吧!”
面前的这棵树,高不到两米,树身碗口粗细,细长的树枝上长着一些刺,胜男不太确定的自语道。
“喵呜!”不认识!
馒头一跃上了树杈,它保持和胜男一样高的视线,可惜它也没有见过没有结果子的枣树。
“呃,看来咱们还是先等等吧,”胜男虽然种过菜,但对果树就一窍不通了,现在又是五月份,枝头上倒是开了不少花,可惜她都不认识。
本来她还想把山上的野果树都砍掉,然后重新种植上自己喜欢吃的水果,可今天这么一逛,她发现山上的野果树还是挺多的,万一有哪种是后世推崇,现在还没有人发觉的植物,平白砍掉那就太可惜了。
于是,从山上转了一圈,胜男反倒有了主意,她决定了,只种不砍,把荒山上空闲的土地补种上野都柿,或者其他果树,原有的果树一概保留。
“喵呜!”主人,这个树上结果了,很好吃哦。
胜男辨认了半天,终于放弃,正当她准备下山的时候,馒头突然从一堆草丛中叫唤到。
“咦?这是?”胜男蹲在馒头身边,看着矮矮枝头上的像葡萄似地挂着一串小红果子,她疑惑的摘下来闻了闻,“难道是小西红柿?!”
胜男把小红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送到嘴边——
“哎,住口,有毒!”
二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咯!!!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章 第一家佃户
胜男听到声音,忙回过头,说话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蓝色上衣和土灰色的裤子,脚上的旧布鞋已经露出了两个大拇指,手肘和膝盖上打着大大的补丁。男孩儿个头不高,却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手里还拿着一把镰刀。
“你说这个有毒?”
胜男举起手中的小红果,迟疑的问道。
“恩,”小男孩一脸畏惧的看看她身上的青衣,又担心她不信自己的话,吃了有毒的东西妄送性命,便用力的点点头:“没错,我第一次来挖野菜和采野果的时候,是我爹带我来的,当时还是腊月,这果子就红了,我爹说这是毒果子,人吃了就活不成。”
“你爹?”胜男闻了闻果香,她越来越确定这就是西红柿的一种,“你爹又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们都是这么说的,难道还会有错?”
小男孩见父亲的话受到质疑,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急急说道。
“哦,是这样,”胜男点点头,她看了看小男孩的装束,想起一个问题,“你是哪里人,怎么来这里挖野菜?”
“小的,小的是对面王家庙的人,我爹是王大财主家的佃户,今年收成不好,家里买不起菜蔬,就、就来这里挖点野菜、捞几条鱼给家里添菜!”
小男孩见胜男问起自己的身份,有点担心的说道。他来之前娘交代过,这山已经被一个城里的官爷买下了,不是原来无主的荒山,如果看到生人就躲着些。
“哦,王家庙的佃户,”胜男手里把玩着小红果,脑子里有了新的想法,“那你家的土地呢?”
“我家、我家原来也有两亩地。后来我弟弟病了,没有钱看病,再加上田地地夏秋赋税越来越高,俺们种不起地!”小男孩想起以前地日子,就有点愤恨的看着胜男那一身青衣,当时他还小。可也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些穿青衣的捕快。来他们家逼租子。没有钱交租。就把家里地小猪给拉走了。“家里断了粮。弟弟又要买药。所以就把地卖给王大财主家了。”
“哦。是这样。”胜男自然没有忽视小男孩眼里的愤恨。但自己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便无视小男孩可怜的模样。继续追问道:“你不知道这山已经被人买下来了吗,还敢私自来这里采野菜?”
“小的。小地知道。可我爹租种王家的地,一年地收成几乎全都交了租子。剩下来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家里吃的。”小男孩听了她地话。吓得丢到镰刀跪在地上:“官爷,小地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求您饶了小地这次吧!”
“绕了你?!”胜男不忍再演下去,便放轻声音:“绕了你也不是不行。我就是这山的新主人。我山下还有几百亩的荒地需要人开垦。如果你家愿意来我这里当佃户。我倒可以考虑绕了你!”
“佃户?”小男孩一听主人来了。心里更是胆怯。如果私自在人家的山上挖野菜,那就是偷窃呀。他颤抖地问道:“官爷。你家的佃户是怎么交租子地?”
“呵呵,第一年是垦荒,免租子,”胜男笑着说道:“第二年,是试种,一亩地只要收成的十分之一。怎么样,小子,愿不愿意来呀?”
“免租子?!”
小男孩虽然年龄小,但是跟家里人也种了地,经常去地里干活,对种地还是非常了解。第一年开荒,估计打不了多少粮食,但是主家免租子呀,这样地里的收成就都是自己的。第二年土地养了一年,入冬前再沤上肥,来年肯定能有好的收成,可主家只要一成的租子,比家里现在租种王家的地合适太多了。
“当然,而且农闲的时候,还可以帮我做些活计,都是付工钱的!”
胜男知道他心动了,也是她之前疏忽了,自己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要是自己垦种累死她也种不完。要是雇雇工来做,质量好不好先不说,还要付工钱。呵呵,佃户就不同啦,有免租作为奖励,地里的收成和他们紧密相关,他们还不得拼命开垦呀!
“恩,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官爷!”
小男孩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有点像做梦,便急切的追问道。
“当然,是真的。”胜男点头,“这些都是可以写契约的。另外,我知道你们已经租种了别人的地,现在过来非常吃亏。为了弥补你们的损失,今年开荒的种粮由我提供!”
“恩,恩,好,好”小男孩忙点头,就王家人的苛刻,他们早就不想在那里租地了,只是附近没有合适的良田,这次没办法留在那里。如果这位官爷没有骗自己,他爹肯定情愿舍得夏收一粒麦子不要,也会来这里垦荒的。
“呵呵,这不是小事,你可以回家和父母商量商量,如果想来,就到山下的工地找我,”胜男见目的已经达到,便拉小男孩起来,“我这里的荒地多,而且工作机会也多,需要大量的人手,你们村子如果还有想来的,都可以来,条件一样!抢来报道的前十名佃户,我第三年的租子还按第二年的算!”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小男孩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用力的拍拍瘦弱的胸脯,“您放心,我马上回家找我爹商量!”
“呵呵,好,”胜男点点头,有这么丰厚的条件,应该能招收不少佃户吧,“对了,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的叫王大忠,小名叫狗剩儿,您叫我狗剩儿就成!”
“好,狗剩儿,我明天一早就等着你们哦!”
“恩,您放心!”
看着狗剩儿连跑带跳的下了山,胜男也采了一些小红果,和馒头来到山下的工地。
“嗳,你看看,是不是西红柿?”
胜男递给魏良一个,虽然这里的百姓说是有毒,但是她更相信自己的鼻子。
“恩,味道挺像的,”魏良把小果子掰开,闻了闻,“不对呀,西红柿不是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的吗,怎么现在就有呀?”
“呵呵,谁知道呀,也许是西红柿的一种吧!”
胜男把果子擦了擦,然后一口丢进嘴里,恩,酸酸甜甜的,果然是小番茄的味道,但是这味道比小番茄更浓郁。
魏良见状,也尝了尝,鲜美的味道让他眯起了眼睛。
“嗳,对了,我招了几户佃户,”胜男和魏良坐在地头上,两个人把手里的小番茄吃掉后,便刚才和王狗剩儿说的条件跟魏良谈了谈。
“恩,不错,呵呵,我也忘了招佃户的事,”魏良拿到土地后,光想着盖房子了,都忘了土地还需要人耕种,“现在的田租一般是田主和耕者对半分成,也有六四分的,苛刻一点的还有七三分成,咱们头三年如果只收十分之一,的确是非常诱人的条件。行,我家的土地也这么租种!”
他和胜男的想法一样,他们最初要的是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粮食么,可以慢慢来。如果有机会,他还想去沿海的地方,看看地瓜、玉米什么的是否已经传入大明,要是有了这些抗旱、高产的作物,估计粮食问题也就解决了。
“好,我下午就回去拟契约,你也找找本地的保甲吧!”
胜男看工地上已经雇了做饭的婆子,蔬菜和粮食魏良也提前买下,各项事情也都有序的进行,她便放心的回了城。
第二天一早,胜男怀揣着一卷契约,骑着悍马来到南山。
刚下了驴,就见狗剩拉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壮汉子,兴冲冲的直奔她而来:
“李捕快,李捕快,这就是俺爹!”
小伙子挺机灵的,他已经在魏良口中知道了胜男的身份。
“小的王老实,见过官爷!”
青壮汉子人如其名,黑黑的脸上,满是老实敦厚。
没有存稿果然是痛苦滴,今天有事外出,耽误了正常的码字,唉,如果今天来不及,明天补上,请大家继续支持哦!!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一章 极品魏大少
南山原属南山坳,村子以南山为中心,原来有三四十户人,后来山东大旱,地里颗粒无收,很多村民背井离乡出外逃荒,大片的土地也就荒置下来。等灾年过去后,山匪集结,南山又成了贼窝,害得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住户,自然也就没有甲长。
胜男为了避免和佃户的契约有纰漏,还是请了附近王家庙的总甲过来见证,反正这些佃户大多都是王家庙的。到时候,有了问题,她也好处理。
王家庙的总甲也姓王,他一听胜男是衙门李捕头的女儿,本身又是公门中人,便毫不犹豫的拍着胸脯要帮忙。
于是,在王总甲的见证下,一早赶来的十几家佃户,包括王老实一家,都签了契约,并且现场去地里丈量了土地,规定好每家多少亩荒地。胜男名下的荒地一共两百六十多亩,她把两百亩分成十份,每户佃户开垦二十亩,剩下的六十多亩留给自己耕种,她还想种上大片的玫瑰花呢。
土地的事情很繁琐,但也有章可循,一上午的时间,胜男手里多了九分契约,她的南山也有了自己的佃户。
王老实和其他的佃户,签了契约,纷纷来到自己划定的地里,开始盘算着种什么好。
“东家,现在已经五月份,种小麦太早,而且这地也需要重新耕犁,俺合计可以种高粱!”
王老实在地里转了转,这地看着荒,但土质很好,只要把里面的杂草都拔掉,细细的犁一遍,便是上好的良田。他越看越欢喜,这地好,水也足,现在如果开始垦地的话,半个月后抢种上高粱,就算是亩产没有熟地高,但是一家人的口粮足足的,他见胜男走过来,忙建议道。
“高粱?”胜男不是很懂,前世在农村一般种得都是小麦,很少有高粱,不过,王老实是老庄稼人,他这么说应该是有道理的,想到这里便点点头:“行,你们既然决定好,我提供种粮。呵呵,你们先回去把工具拾掇好,我明天把种粮拉来!”
“嗳,好,谢谢东家!”
王老实高兴的搓着粗糙的大手,刚才他可没有光看地,还让儿子偷偷问工地上的雇工,人家都说这个新东家待人大方,而且从来不呵斥手下,再说了,新东家是公门里的衙门,以后官府的人应该不会来地里找麻烦。
“不用客气,只要你们好好地干。我不会亏待大家的。”胜男见几个佃户都围着自己身边。便高声说道。
“放心,东家。我们一定好好垦地!”
“您放心。俺们以后就跟着您种地!”
其他的佃户也非常满意。虽然肯荒地累了些,可他们从来不怕累。就怕累了一年,连肚子都吃不饱。如今可好了,二十亩地呀,就算是自己种不了。还可以再转租。到时候收下面人地“小租”。照样有饭吃。(佃户有两种。一是直接从地主手里租种土地的。他们交给地主地租子叫“大租”;另一种是从大佃户手里租种土地,他们除了交给地主租子,还要给大佃户交租,交给大佃户的租子就叫“小租”。)
那边魏良手里也签了几分契约。他名下地土地少。只有一百四十亩左右。除了留给自己的四十亩,他把一百亩租种给了六名佃户。有租二十亩的,还有租十亩地。但无论是刚刚出炉的地主还是佃户。双方都非常满意。
“呵呵,咱们也是地主啦!”
魏良把契约放进袖袋里,高兴的说道。
“可不,”胜男给了王总甲二钱银子的茶水钱,目送他骑驴回去,然后转身和魏良来到南山一侧的荒地,“而且,这些地好像也是无主的哦,咱们可以一起买下来,呵呵,把南山方圆百里的土地都圈进来,建一个新农庄,如何?”
“是不是有点多呀?”
魏良从来没有接触过种地,看着一片一片的荒地有点眼晕,他还想着多赚点钱出海呢,要是困在一个县城里当土财主是不是有点堕落?!
“不多,咱们可以如法炮制,多多招收佃户呀,”胜男昨天回家也想了半宿,古代的物流不发达,一旦某个地方发生天灾或者**,粮食便是最最重要的。她有宝葫芦,但宝葫芦不能自己种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风调雨顺、天下太平多种粮食,然后把粮食都囤积到葫芦里,这样加上她的生命水,就算是真有农民起义、黄河水灾,她也不怕。
“也行,要不你去县衙再打听打听,”魏良无所谓,他打从心里就没有想在这个县城待太久,如果不是顾念田姨娘和小妹,他刚穿来的时候就跑了,根本不会留在这里忍受魏家的那一群人。
“行,”胜男手里的钱也不多了,否则她会自己吃下这些荒地的,“对了,你这两天不回家,家里没事吧,要不要我过去看看?”
魏良点点头,“家里我有安排不会有事,主要是西店铺,呵呵,生意好了,容易引人嫉恨!你要是有时间,就过去转转,也让那些小、混、混有点忌惮。”
“没问题,我下午就去看!对了,你还要粮种吗,我下午去粮市一起买?”
“恩,行,帮我买点吧,我这里还有五两银子,如果不够,就拿这个去店里问小伙计要吧!”
说着,魏良从怀里摸出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魏良两个字。
“好!”
胜男接过牌子,又和自己的佃户交代了几句,然后骑驴回县城。
中午,胜男在辖区的一个小饭店吃了点午饭,便跑到粮市去买粮种。王老实算过,一亩大约需要一升种子,两百亩地也就需要两百升也就是两斛高粱籽,加上魏良的,奶奶的,也不少呀。
胜男让小伙计帮忙把成麻袋的高粱籽堆放在门外的墙角,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它们统统收进宝葫芦里。
买完种子,她便来到魏良的西店铺。这时正是生意清淡的时候,不过,店里的小伙计也没有闲着,正勤快的拿着抹布擦橱窗和柜台。
她刚要凑过去,见一辆半旧的马车停到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着湖绿色的长袍,头上系着方巾,只见他下了马车,来到西店铺的橱窗边:
“咳,小三子,你们老板呢?”
“是魏大少呀,我们东家出城了,您有什么事吗?”
“出城了?他出城干什么呀?”
魏大少嘴里说着,眼睛却不住的在橱窗里扫着。
“哦,那个县衙的李捕快在南山买了荒地,让我们东家帮忙看着!”
魏良卖地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连店里的伙计都误认为他是在帮李胜男的忙。
“噫,自己的事情都顾不过来,还帮人家,”魏大少细长的眼里闪过蔑视,“来,小三子,把铺子里的点心,每样都给我包三斤,包装要好一些,我还等着送人呢!”
“……哦,好的!”
小三子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明明嘴上骂三少不务正业,却经常来白吃白拿,而且拿的都是最贵的。
心里虽然不忿,但手上却没有停顿,小三子忙取了几个精致的盒子,把橱窗里的点心每样都装了两盒子,然后仔细包装好,双手捧给魏大少。
“恩,很好,”魏大少示意赶车的伙计把盒子都放到车厢里,然后指着橱窗托盘上剩的几块枣糕,“把这几块也包了,本大少要在路上吃,哦,这个包装不用太精致!”
“……好!”
小三子又取了一个印有“田记”字样的纸袋,把橱窗里仅剩的几块糕点盛了进去,递给他,然后又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厚厚的账本,翻开一页:“大少,您看,您签个字?!”
“恩!”
魏大少倒也干脆,看了看上面的斤数,然后签下自己的大名。
拿了点心,他也没有多停留,“对了,告诉三弟,不要整天做一些有辱斯文的事,还是想想怎么好好读书吧!”
“……是!”
小三子无语的看着马车远去。
“咦,这是魏良的哥哥?他不是被赶出家门了吗,怎么他哥哥还来赊东西?”
胜男来到橱窗前,疑惑的问。
“是赶出魏家了呀,可是人家魏大少说了,老爷不认三少这个儿子,他可认三少这个弟弟。哼,哪里是认弟弟呀,一分钱没有给过三少,却经常过来白吃白拿!而且,每个月都要来三四次,每次都和扫荡一样,一块点心都不留。吃了东西,还要教训东家,说他不长进……”
呼,不容易的二更!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二章 县太爷有请
极品!除了这两个字,胜男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评价这位貌似温文实则市侩的魏大少。
事后,胜男好奇的问魏良:
“哎,你不是被赶出家门了么,怎么还忍受这些极品呀?”
魏良苦笑的看着田地里忙碌的佃户们,叹了口气:“呵呵,没办法呀,我只是被老爷子口头上赶出家门而已,并没有除去族谱。所以,即使老爷子一文钱也没有给我,我还是他的儿子,还是魏家名不副实的三少爷!”
“还有这回事?”胜男无语的看着他,“那是不是你挣下的家业,老爷子说收回,也能收回?!”
“也可以这么说吧,”魏良也很无奈,一开始他不懂明朝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以为自己和这个家庭划清了界限,便不会再和魏家人有纠葛。当时,他还赌气的把妹妹也接了出来,后来帮衙门办了几年的案子,他才知道自己这些年真是白折腾了,“明朝不是现代,在现代如果儿女不孝顺,顶多就是社会公众的职责,和微不足道的罚款。可是在明朝,如果魏家老爷子告我忤逆,呵呵,那可是重罪呀,受理案子的县太爷再严苛一些的话,忤逆之子可以立斩!”
胜男点头,她这些年熟读大明律,自然知道忤逆的罪名,“那你就这么忍受着?!”
听小三子说魏大少只是来搜刮魏良的魏家人之一,魏良每年过年的时候,即使不能进家门,还是要给魏老爷子送年礼。而且魏家一到仲秋、春节、端午三大节,就派伙计来取送礼用的礼盒,这些礼盒也是从来不给钱的。
“有两个办法,第一我直接报名当仵作,然后让县太爷革掉我的功名,魏家会在第一时间把我彻底除出魏家;第二,找个稳妥的靠山,然后说一门亲事,婚后要求分家,这样魏家就不能明目张胆的来搜刮我。”
魏良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很难。
“呃,这两个办法似乎都不太好!”
胜男在明朝生活了几年,已经不是刚来时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如果魏良选择第一种方法,那么即使老爷子不告他忤逆,他的名声也全毁了,如果以后再想在明朝混,恐怕有生之年都不能重回中层社会。
最好的是第二种方法,可找靠山说着容易,做起来难,魏家本身就是玫瑰镇的百年大家,在历城县还很少有人能有完全的优势压过魏家。就算是有,人家和魏良没有过命的交情,凭什么帮他出头?!
“对呀,去年我说想当仵作,直接和魏家断掉关系,结果我姨娘就哭着要寻死,说自己的身份低贱连累了我,如何如何……”
田姨娘是本尊的亲生母亲,自己占据了人家儿子的身体,本来就很抱歉,总不能因为自己让人家老娘寻了短见吧?!
“……”胜男无语的点点头,田姨娘是地道的明朝女人,在她的思想里儿子认不认她这个生母不重要,关键是儿子还是不是魏家的少爷,能不能继续读书考功名。为了让魏良能重回魏家,她有机会就在魏良耳边balabala的劝解。
“咦,那你有没有比较好的同窗或者老师?”
胜男想起魏良不是进过学嘛,应该有什么同窗或者恩师呀。
“同窗倒没有很密切的,我刚穿来的时候,本尊已经进过学,正准备当年的秋闱,”魏良摇摇头,这个关系他也想过,“可偏偏我穿了来,我怎么可能会去乡试?没办法,只好设计被老爷子赶出来。不过,本尊的记忆我还是保留了许多,他的启蒙恩师姓黄,是个屡考不中的落魄秀才,前年乡试的时候终于中了举,一路考过去倒也顺畅,最后升到外省做学政了,如果能联系到他,估计还能帮帮忙,可惜……”
魏良只知道恩师去了外省,可具体哪个地方,他也不知道。如果想打听吧,又怕传到魏家再生什么事端,唉,只好先这么将就着。
“嗳,你觉得杨知县怎么样?”
胜男想到这些天衙门的动静,自从杨知县来了以后,衙门里的人都老实了许多,担心新知县的第一把火烧到自己,可等了十来天,杨知县却没有任何动静,太奇怪了!
“不好说,但直觉告诉我,他绝对不简单。”
同感,胜男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能动起来,大家便能从一些细节中推敲出新知县的脾气,可就怕他不动呀,想找切入点,都无从下手。
“魏公子,魏公子!”官道上跑来一匹马,马上端坐着一个小捕快,他正冲着魏良和胜男而来。
“是谁?”
胜男的活动区域仅限于步班和壮班,快班又经过这段时间的整顿,添添减减的大换血,很多人她都不认识。
“好像是快班的赵二牛,他也是县衙里传送公文的人。”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赵二牛已经下马来到他们近前,“哟,小五也在呀,正好,县太爷叫你们一起去!”
“杨知县叫我们?”
胜男有点心虚的问道,她上班时间没有去巡逻,反而跑到自己的工地忙私事,典型的翘班呀。翘班就翘班吧,还被大老板抓住。
“对呀,赶紧的吧,县太爷正等着呢!”
说着,赵捕快又上了马,调转马头回了县衙。
“走吧,”魏良把工头叫过来,仔细的吩咐了一遍,然后和胜男一起往县城赶。
“恩,你猜杨知县为什么叫咱们两个呢?”
胜男骑着悍马,慢悠悠地和走着的魏良说话,叫自己还勉强说得过去,她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捕快,可大小也是公门中人呀。可叫魏良就有点蹊跷,即使他经常帮忙破案,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衙门里的人,叫他就是为了什么呢?!
“不知道,”魏良就是怕杨知县误会什么,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去县衙。
猜测间,两个人回到县衙。来到县衙后,已经是下午,杨知县刚刚把县里所以的账务整理了一边,正端着茶杯喝茶,一听他们两个来了,便忙叫进来。
“小的李胜男拜见县尊!”
“学生魏良拜见大人!”
魏良和胜男见杨知县没有穿官服,一副很居家的装扮,心里的疑惑更大。
“呵呵,这里不是大堂,没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杨知县见他们行完全礼,然后才笑着说道。
切,说得轻巧,受了我们的大礼,才说这话。
胜男和魏良心里皆鄙视道。
“李捕快,本县听说李家乃梅水镇的缁衣世家,代代为捕头,而且熟悉大明律和刑讯诉讼,本县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大人请讲,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好,”杨知县从书案上抽出一个卷宗,指着几张供词说道:“是关于南山匪案。邱老大等几名悍匪,聚集南山数年之久,为祸乡邻,如果按大明律,该当何罪呀?”
“大明律第四零九条规定,‘凡强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徒,皆斩。’邱老大占据南山达数年之久,所得财物不计其数,按律当斩。其手下,同罪!”
胜男这几年的大明律不是白看的,不能倒背如流,正着背还是可以的。
“恩,很好,”杨知县微微点头,他沉吟一会儿,又问道:“马六呢?他又该当何罪?”
“马六?”胜男悄悄抬眼看了看杨知县,心里一动,“要根据马六的身份定罪!”
“哦,为何?”
“按大明律,如果马六是强盗安插在县衙的同党,那么他也是强盗,当斩;如果他仅是强盗在城中的窝主,那么按律‘凡强盗窝主,造意,身难不行,但分赃者,斩。若不行,又不分赃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具体该如何给马六定罪,还要看他究竟是强盗同党,还是窝主!”
胜男把皮球踢给了杨知县,这罪名可大可小,就看杨知县是想杀想放了。
“呵呵,很好,李捕快,你果然很不错,”杨知县突然笑了起来,他手指轻轻扣着桌面,“恩,本县知道了,你下去吧!”
“遵命,大人!”
胜男躬身施礼,看了魏良一眼,给了他一个小心的眼神,便下去了。
“大人,不知您传学生至此,有何训示?”
魏良见杨知县沉默无言,一味喝茶,便拱手问道。
“嘭!”杨知县把手里的茶杯一顿,脸色阴沉的问道:“大胆魏良,你可知罪?!”
晚上还有一更哦,请大家继续支持哈!!!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三章 李捕快出差
“大人,学生不知,还望大人明示!”
魏良心里一惊,他听小三子说魏老大是来县城送礼的,难道是来给杨知县送礼?可没道理呀,玫瑰镇虽然比梅水镇小,但也是有独立的行政长官,魏家又自持官宦人家,即使想巴结县官,也会巴结玫瑰镇的知县呀。
“不知?!”杨知县又从书案上抽出一摞的白纸,上面写满了字,魏良远远的看,好像是自己填的尸格。只见杨知县抖了抖手里的白纸,“你可知这是何物?”
“如果学生没有看错,应该是存档的尸格!”
“尸格?!尸格上怎么有你的签字?恩?”
“这,”魏良偷眼看了看杨知县,发现他脸上的怒火并没有延伸到眼底,那么……“回大人,学生对前朝宋慈宋大人甚是仰望,也对验尸诉讼颇有兴趣,于是,闲暇之时便经常帮仵作刘师傅验尸——”
“啪!”杨知县把纸张掼在桌子上,“荒唐!你是堂堂县学秀才,怎么能跟着下贱的仵作学徒呢,还刘师傅,你唤他师父,又将黄学政置于何地?!”
“黄学政?”魏良脑子里迅速的思考着,难道是他的启蒙老师黄老秀才!?
“没错,”杨知县见魏良脸上流露出一丝怀念,便放缓语气说道:“本县是弘治五年考中的举人,当时主考正是黄学政,后来我进京参加会试,又得遇恩师指点才中了进士……本县来赴任之前去拜别恩师,恩师提起曾在梅水镇授业,又提及当年有一学生聪颖好学,让本县多多点拨,可本县来此地后才发现,恩师念念不忘的好弟子居然不思科举,反而以验尸为乐……魏良,你可对得起恩师的教诲?!”
魏良听了他的话,又看了看他痛心疾首的表情,心里终于明白了这位县尊的意思:第一,他魏良算起来也是杨知县的师弟;第二,杨知县受黄学政之托,要照顾点拨他;第三,他魏良不思进取,不以学业为重,辜负了大人的一片苦心……
呵呵,估计黄学政当过杨知县的主考是真,其他的水分太多,他可不是读书读傻了的本尊,没有见识过多少官员,但是电视和小说还是看了不少,此刻,他终于明白了杨知县的意图。
于是,魏良撩开长袍,跪地忏悔:他辜负了老师的厚望,愧对大人的关心,自己对仕途无意,只想为百姓做点实事,如何如何!
“唉,罢了!”杨知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长长叹了口气,把魏良扶起来:“师弟既然无心仕途,本县也不好强求,但又不能辜负老师的嘱托,这样吧,正好本县还缺一个刑名师爷,你又喜欢验尸诉讼等俗事,不如我就聘你做我的刑名师爷吧,师弟意下如何?”
“这,”魏良一顿,刑名师爷和仵作可不同,师爷虽然不是在编的官职,但却是县太爷私人的幕僚,一般都是以先生尊之,可要是按刚才杨知县的说辞,他和杨知县是同辈,“师兄的美意师弟明白,可这师爷,与咱们的关系有违呀!”
“呵呵,无妨!”杨知县早就想好了措辞,他笑着说道:“刑名师爷是我私人的幕僚,既可以请先生为之,也可以请师弟为之嘛,不相碍的。”
哦,师爷之名,师弟之实,更是他抗衡县丞、主簿的得力助手。魏良明白了,忙施礼感谢师兄的提拔。
杨知县一看魏良这么上道,也非常满意。他初来梅水镇,没有根基,更没有相熟的人做帮手,好容易查到魏良曾经师从黄学政,便勉强拉了一个师弟的关系。不过,魏良也的确是个人才,自己不懂刑名,不懂诉讼,正好可以把这些俗务交给魏良。自己提拔了他,他又没有家族助力,自然也会赤诚以报的。
想到这里,杨知县越想越满意,当下就许下一个月二两银子的工钱,聘书也早就准备好,只等魏良答应。
魏良也很满意,他现在缺的就是靠山和助力,不管这位杨知县是真想提拔他,还是想利用他,他自己也没有损失,反而能得到一个名正言顺的职位,不错不错。于是,他也干脆的接下了师爷的聘书。
第二天,杨知县准备妥当,开始升堂办案。第一个案子便是南山匪案,正如胜男所说的,邱老大一伙九人,判处斩首,将案卷呈报布政司和府衙后,等待刑部批文,秋后问斩。
马六的案子也同时审理,不知李大头和马六达成什么样的共识,“养病”多日的李大头四处帮马六打点,金银更是送出无数。最后,马六定为南山强盗的窝主,当堂宣判: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至关外苦寒之地充役。
还有一个新闻,那就是小宋慈魏良,被杨知县聘为梅水镇第一任刑名师爷,专管刑事诉讼。
胜男听到消息后,刚要准备去祝贺,没想到却被老爹揪住。
“爹,啥事呀?”
胜男站在老爹面前,看他端着茶碗沉思不语。
“马六明明通匪参与了分赃,却只判了个流放,看来李大头肯定有把柄被马六拿捏住了,否则按他的脾气绝不会这么帮马六的。”
“没错,爹,我听牢房的王头说,马六关进去的第一天,李大头就带了东西去看他。估计,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胜男虽然忙着南山的开发,但县衙的事情她也并没有忽视。
“很好,爹还以为你整天守着南山,案子也不关心了呢,”李正义见女儿对县衙的动态非常了解,便笑着说:“马六后天发配,由你押送吧!”
“我?爹,您的意思是让我押送马六去流地?”
胜男心说话,好家伙,三千里呀,而且这个时候的东北可不比前世的繁华,此时正是鞑靼女真兴起的时代,安全问题值得推敲呀。
“没错,一共由两人押送,刚才李大头递话说,他安排了快班的候刚和赵二牛押送。哼,我不相信他,两个押送的人咱们必须占一个,正好,你也出去磨练磨练!”
“……是,爹!”
胜男见老爹已经有了主意,她反对估计也是无效,正好也趁着这次出公差,去外面好好转转。对了,东北的农作物比较多,现在那里比较荒芜,或许她还能有所发现呢。
这天,胜男和候刚收拾了行李,带好县衙的公文,去牢房提了马六出来,此时的马六刚刚挨了一百杖,脖子上又带了厚厚的枷锁,整个人看起来憔悴的不成人样。
“胜男,路上注意安全,候刚,你是前辈,多提点李胜男!”
李正义站在城门口,简单的交代了胜男几句,然后让他们上了路。
路过南山的时候,魏良也在路边等着,他递给胜男一包东西,“这些点心你在路上吃,万事小心!”
“恩,南山就交给你了,如果魏家人找你麻烦,就去找我爹!”
胜男并不担心路途艰难,她有宝葫芦,又有悍马和馒头相伴,心里对第一次出差反而兴致满满……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侯大哥,咱们一路走到辽东吗?”
胜男和候刚押着马六走在官道上。走了半天,他们终于出了历城县,在路边一个小茶摊歇脚。胜男想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上面押解犯人都是走路,但人家那是电视呀,镜头一闪就能到地方,可他们这次要去几千里之外的关外,如果靠走的话,猴年马月才能回来呀,便忙问道。
候刚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被枷锁压得抬不起头的马六。
马六接触到他的目光,忙挣扎着指着自己的包袱,“都是我的错,连累两位兄弟出这么远的公差。我包袱里还有十两纹银,是家人给的盘缠,权当咱们一路的车马住宿费用,候兄弟,小五妹妹,你们千万不要客气!”
候刚没有去拿包袱,反而看了看胜男。
胜男忙笑道:“呵呵,小五我第一次出公差。很多规矩都不懂,还望侯大哥指点呀!”
候刚一看胜男很上道,土黄色的脸上露出一抹笑,他拖过马六的包袱,从里面摸出一个深蓝的小布包,里面放着两锭银子,他掂了掂,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既然马大哥这么大方,兄弟我也不会不顾念共事一场,小五,拿钥匙!”
“哎!”胜男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她心里一直在琢磨,候刚和马六一起时同班的兄弟,肯定路上有所照顾,但自从出了城,候刚却连枷锁都不给马六下,让她颇为疑惑,现在一看,原来如此呀。
候刚帮马六下了枷锁,然后叮嘱道:“路途遥远,兄弟我不会看马老弟受罪,不过,咱们丑话说头里,如果你想趁机做点什么,就别怪兄弟无情了!”
“不会,不会!”
马六心里骂着,该死的李大头。收了自己这么多金银珠宝,却让一个中立的候刚和李头的女儿来押送,这不是要他的命嘛?还好,他家里还有一些积蓄,再加候刚还多少念及一点兄弟的情谊,没有翻他的包袱,否则到了流放之地,他拿什么打点关系?!
枷锁下了,但是手上的锁链并没有解开,候刚把钥匙又交给胜男,然后把银子揣进怀里,“呵呵,有了盘缠,咱们走水路,直到通州,然后出关至辽东卫。”
“水路?”胜男想了想地图,心中盘算着会通运河的站点,问道:“咱们先去聊城吗?”
候刚又让小二包了几斤包子,点头:“没错,待会儿我去叫辆马车,咱们坐马车先去聊城!”
“好!”
胜男走了一上午也走得脚疼。奶奶的,这是流放犯人呀,还是流放公差?!
吃罢午饭,候刚让茶水摊的小二帮忙叫了一辆马车,然后带好要的干粮和酒肉,押着马六上了马车。
“小五,这是五两银子,你拿着!”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候刚从怀里掏出刚才从马六那里得来的钱,递给胜男一锭银子,表明一人一半,他绝不会独吞。
“呵呵,侯大哥,小五是第一次出门,什么都不懂,咱这一路上还指不定遇到什么难处呢,还需要您多多照顾我,”胜男并没有接那锭银子,而是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包精致的点心递给他,“这是县城有名的西点,您尝尝!”
候刚本来以为李头把自己的女儿加进来,是来监视他和马六的。谁都知道,自从马六犯了案之后,他们马快的地位就急转直下,一些平时和李大头走得比较近的人,都被趁机清洗掉,而自己刚来衙门不久,还没有得到李大头的垂青,自然不是他的嫡系。所以才侥幸留了下来。
这趟公差,出门之前李大头还特意把他叫到家里交代,什么看好犯人啦,不要多和李胜男多说什么啦,更不要单独让李胜男和犯人接触啦……说了这么多,原因很简单,马六手上一定有李大头的把柄,否则李大头不会这么紧张,李胜男也不会刚进衙门就出这么远的公差。
如今却见这李胜男很懂规矩,不该问的一句也没有问,更没有主动接触过马六,他心里大定,听了胜男的话,便把银子又揣了回去,反手接过糕点放在身侧的隔板上,“恩”了一声,便眯着眼睛开始盘算这趟公差能挣多少钱。
胜男见候刚眯上了眼,貌似要休息的样子,自己也没有再说话,扫了一眼窝在角落的马六,便开始琢磨父亲的交代。
“候刚不是李大头的亲信,不过李大头肯定也事前交代过他,你不要轻举妄动……辽东偏远。一路上多得是时间和马六套话,不要急于一时……你是个女儿家,万事要小心!”
胜男出发前一天,李正义拉着她交代了半宿,零零碎碎的把公事说了一遍,最后才想起她的性别问题。
呵呵,前世经常和男同学一起郊游、露营,也经常跟哥哥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去旅游,自己早就忘了男女有别。还好,自己在这一世,也是从小被当做男儿教养。进了衙门也是一派假小子的作风,和一帮大老粗兄弟相称。从候刚的眼神中,她看出这位年仅三旬的捕快,估计也把她当小弟看了。
小弟就小弟,还省了不少麻烦呢。
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啪嗒啪嗒”的行驶着,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长清县的驿站。
候刚拿了公文并出示了腰牌,驿馆的官差便不咸不淡的给他们三个安排了两间房间,并告知厨房在哪里,想吃饭自己动手如何如何。
候刚对官差的冷淡倒也没有在意,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官,只是最底层的小吏,能有个免费的房间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胜男也明白他们的身份,便悄悄的塞给官差一个银角子,让他帮忙准备点熟肉和热酒。官差见胜男出手也大方,忙表明一会儿就备好,并且拉住她悄悄的说道:
“哎,兄弟,东跨院住着刚从青州卸任的一位知县,听说脾气不太好,你们注意不要惹了大人的厌!”
“谢谢大哥提点,您准备好酒菜就放到我大哥的房间里,麻烦您啦!”
胜男忙拱手表示感谢,她和那位卸任的知县不一定有什么交集,但是人家肯指点,也算是厚道,谁让他们都是些苦哈哈办差事的小捕快呢。
两间客房,胜男自己一间,候刚和马六一间。胜男和候刚说了声,然后便来到自己的房间。进了房间,她关好门,然后便闪进紫葫芦里。馒头和悍马一见主人进来了,忙凑过来亲热。
“喵呜!”主人,好想吃红烧肉!
“忍忍吧,明天我给你买,”胜男对于馒头的嘴馋已经麻木了。她拍拍馒头的脑袋,让它赶紧干正事:“馒头,去踩水车,我要洗澡。唉,这一路的灰尘真多!”
说着,她来到木屋的卧室,然后开始准备洗澡。
“呼啦啦,哗啦啦!”
随着馒头想球一样的滚动着,窗外的水车开始呼呼地运水。
胜男放好玫瑰花瓣,舒服的躺在大浴盆里。呼,还好有宝葫芦,否则出门太不方便了。
“咚,咚,小五,小五……”
她正眯着眼享受着泡浴,传来外面敲门的声音,她竖起耳朵听了听,好像是候刚的声音,“小五,酒菜得了,咱们吃饭吧,咦,小五,小五,这小子去哪儿啦?——哎,敢问这位兄弟,看到和我一起来的小捕快了么?”
“……没看见,可能去茅厕了吧?!”
“哦,好!”
接着,声音便渐渐远去。胜男从澡盆里出来,换了干净的衣物,又从柜子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吃食。经过几年的运用,她发现宝葫芦真的非常神奇,有生命的东西可以在里面正常生长,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腐不坏,简直就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无耗能的大冰箱呀。
“……马老弟,吃饭了!”
她正吃着,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声音,貌似还是候刚:“这小五还挺懂规矩,居然自己掏腰包买酒菜,来,吃吧!”
“恩,李捕头家的家训差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我走错了一步呀!”
马六也一扫白天的颓废,声音里多了一些悔恨。
“呵呵,也行呀,你小子挺能折腾的,手里的银子不少吧,”说着,声音突然压得很低,“李头说了,让你小子放聪明点,别忘了你城中的老娘和弟弟!”
“……我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找杨知县了,”马六也长长叹了口气,“老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如果你平安把我押解到辽东,兄弟我定有重谢!”
“……好!”
胜男心里一动,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了。
晚上,胜男来到候刚的房间转了转,客气了两句,什么也没有吃,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看了看床上那几床散发着霉味的破棉被,准备还是会葫芦里睡。正当她打开葫芦塞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喊声:
“来人呀,抓刺客!”
“抓刺客,冯知县被人杀死啦!”
“大人,大人……”
胜男一惊,忙想出去看看,突然颈后一凉,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横架在她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