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情人节之夜 上
《《高跟鞋来袭》》 · 花谢花开无穷尽 · 2026-07-26
《高跟鞋来袭》
作者:花谢花开无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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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小文卷首+首个小故事
引欧阳修的一首诗:
《生查子》
含羞整翠鬟,得意频相顾。
雁柱十三弦,一一春莺语。
娇云容易飞,梦断知何处?
深院锁黄昏,阵阵芭蕉雨。
少女愉悦的谈着琴筝,姿态娇娆,只因钦慕的人在面前。幽会后别离,独处深院,雨声淅沥,单影成眠。没有你的日子里,我该如何去珍惜?
生活中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于偶尔而发现的一幅场景,都可以充斥着无数的相思相念。
生老别离,喜乐忧伤,眉目可见,谈语即现。
这本书初意是描述一些日常小事,里面可以寓意着诸多的情绪变化,感动、忧伤、快乐、离别……一章即一个小故事,亦是生活中短暂的片段,以史为鉴,可以明古今;以此为鉴,可以知生活。
希望大家喜欢,更感谢大家认同。
1
一张白纸
下午五点半,Q镇中心小学的放学铃声准时响起,大帮学生伴随着铃声哄出教室,留下还未交代清楚事物的老师们。
五年级三班的教室,只剩下班主任、小晴和小杨三个人。作为班长的小杨把一天的工作情况汇报给班主任以后,收拾自己的抽屉,落上锁,准备离开。
班主任突然发话,“小晴,你也早点回去吧。”
正欲出门的小杨的脚步顿了顿,小晴看着停下的脚步,预料到小杨的目光肯定是盯着自己的,于是低着头小声答:
“老…老师。您和班长先走吧。我把教室打扫一下就好了。今天轮到我值日。”
班主任交代了几句就拉着小阳一起出去了。
小晴低着的头终于抬起了,原本白嫩的脸庞此时已经红霞漫漫,其实今天不轮到她值日,是她自己主动要求的,因为她要做一件可以说是见不得光的事情。
磨蹭着打扫完半小时后,外面的天已接近全黑,其他教室也已经暗了。小晴小心翼翼的关掉教室的灯,拿出准备好的手电筒,悄悄的走到中间第四排中间的位置,桌位上整齐的放着三本书:语文、数学和外语。
每当一个人值日时,小晴就会悄悄来到这里,捧起书,翻开一页,熟悉的带着韧劲的楷体跳进眼帘,一笔一画看起来都是那么的优美,笔锋略略一勾,就勾进小晴颤动的心房。只有此时,小晴才会觉得,他,是属于自己的。
而今天,她要做一件更加出格的事。
小杨在家里把作业写完,不过十五分钟,但是以他的成绩和思维,平时五分钟就可以完成的作业今天居然用了十五分钟,他觉得自己可定走神了。放下笔,忽然想到小晴今天缩缩的样子和颤颤的声音,今天是她值日么?回忆了一下值日表,小杨可以肯定,今天值日生的名字应该是小敏。那她留下来做什么?
小晴,小晴……小杨心里嘴上开始不断重复着这个名字,手习惯性的转起了笔。
今天之前,这个名字他并不熟悉,只是依稀记得有个平时不爱说话,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的女生,没见过她和自己讲话,甚至跟其他男生。偶尔几次男生谈起班级里的女生,却都对她一提而过——因为,太不熟悉了。原来她叫小晴,名字居然很阳光。
转着的笔一停,小杨飞也似的跑出去,由近而远一句话飘到厨房:
“妈,我出去一下,不用等我吃饭了。”
厨房里的人温柔的笑了笑,哪里还有学校里威严的班主任神态。
小晴放下手电筒,拔下头发上的黑色发卡,对着抽屉上锁的孔,有技巧的捅了几下后,
啪——,锁开了,
小心翼翼的拿开锁,照了照抽屉,记下了抽屉里的东西以及摆放的顺序后,轻轻的把东西都拿了出来,有书,笔记本,铅笔盒,还有一条围巾,恩,带着夜光的围巾。
就是这条围巾,是班花小澄送给他的,据说是她在国外工作的舅舅从德国带回来的,而她把这么珍贵的礼物送给了他,其心可见,比起这个,自己的东西,实在是……
叹了口气,小晴把围巾按原样叠好,拿起书本,一页一页的快速翻着,一本,两本,三本……还是没有看见,那天时间紧急,只是快速往里面一塞就溜了,根本没留意到底是那本书,还是本子?
……
还剩最后一个本子,里面如果没有,那今天晚上就前功尽弃了,小晴紧张的拿起最后的希望在手中一页一页,认认真真的翻着。终于,发现了一张纸,小晴激动的拿起书中夹杂着的这张纸,不断发抖,不知是庆幸,还是惋惜?原来他真的没有看到?
小杨跑到学校门口,发现五三班的灯已经灭了,松了口气,嘲笑自己多心,准备回去。心里却还是忐忐忑忑的,不自禁的又强迫自己进了来。于是,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这幅景象:
小晴右手拿着电筒,左手拿着一张纸,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更重要的是,自己的抽屉开了,而小晴!正站在自己座位前,桌子上对着一堆东西,显然是被她弄乱的,怎么回事?!小杨想也没想就冲进教室,夺过那张纸,推开小晴,夺过那张纸。
这是一张普通的白纸,不普通的是上面画了一个大蛋糕,五彩斑斓,蛋糕顶上树了十支蜡烛,最上角上用楷体写着:
“祝小杨同学10岁生日快乐。~XQ”
这是多么熟悉的字体啊,不就是自己每天都在练的楷体么?
小晴还没从沉浸思绪中反应过来,就被人一推,身体不由自主的跌向墙角,膝盖撞到了桌腿,生疼生疼,待看向来人,居然是他?怎么办怎么办?其他人看见倒还好,可以求他们,可以帮他们每天打扫卫生,写作业。现在怎么办?
小杨从愤怒转为惊讶,这是,她送自己的生日礼物么?她这是做什么,直接给自己不就好了,怎么偷偷的在教室里?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翘你抽屉的,只是觉得做的贺卡……他们送的围巾,笔记本太精美……原本觉得贺卡很漂亮……后来看他们的那么精美……贺卡太寒碜,所以……所以就想拿回来,重新送你一个……”小晴已经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断断续续说着什么,小杨却是一清二楚,她是觉得礼物寒碜,想拿回去么?
看她两手抱在膝盖处,蹲坐在地上,眼里的泪光闪闪,嘴上却是说的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不准!”清亮的声音从上方传来。
“?……”
“不准!我喜欢这个蛋糕,所以不准你把它拿回去”,原来是小杨在说话。
接着,小晴就被小杨背了起来,虽然是刚十岁的少年,背起小晴来却是轻轻松松,后背上的人不断的挣扎着,小杨有点恼,这是什么状况,背着她难道还不舒服。
“我下来自己走……”
“你膝盖破了,先去我家上药,再送你回去”
“不用了……”去他家,不就是要见到班主任,怕怕。
“闭嘴!”
“——”
一路上小晴都在庆幸,其实贺卡上角落里自己偷偷画了两颗串起来的红心,还好没被注意到,不然自己就太丢脸了。
一路上小杨嘴角也在上扬,因为脑中不断浮现着白纸右下角那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心。
写这个故事不是鼓励小学生早恋,只是想写一对从小相依,青梅竹马的人,小的时候我们可能不懂爱情,但是至少我们感受到朦朦胧胧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伴随我们成长,构筑我们情感的根基。
卷中幼稚小文
烟已归
雾气蒙蒙,烟花三月的秣陵湖边,杨柳依依芳草青。
我坐在沿湖城墙的最高处,抱着一只叫花鸡大口吞咽,衣衫褴褛,俨然是个穷困落魄的小叫花子。
我不在乎,虽然已年芳十六,本应是芳华豆蔻、梳妆打扮的年纪,但是自从半路被偷后我已经身无分文,半个月里靠着吃霸王餐、被凑然后一路乞讨回来,终于在今日清晨回到了这里—秣陵,这个六年前我一直呆的地方。然后当掉了最后的首饰,换来了这只鸡和一幅秣陵地图。
我的脚下不远处便是秣陵的城河——玄武湖。而今天,几乎大半的秣陵人都会挤到这里,观赏一场前无古人的比赛,更确切的说,是比武招亲。
秣陵城内无所不知的绝世芳颜,李朗将军之女李城倾,于今日玄武湖畔,进行比武招亲,当场出胜负,胜者将直接接花轿入洞房!
当然,李城倾绝不是我,我的名字可不如她这样的倾城倾国。相反的,我有一个很是俗艳的名字,杨柳烟。自小别人听到名字后便会对我大笑一番,彼时一直以为是笑我可爱,懂事后方知是笑它俗,意欲杨柳烟花之地,俗称妓院。可是我有什么办法?这是父亲赐予我的名。我的娘亲自小家境平寒,及竿后被兄嫂骗去青楼,就在她的开苞之夜,父亲以二百两买了她做小妾,然后有了我,出生之时娘亲已失宠,父亲听到娘所出为女时更为失望,可能深觉当初的二百两不值,便赐予我这等美名。
吞了半只鸡后我抹了抹油腻嘴巴,望着视线所及内模糊的亭台水榭暗自嘲笑,不知这个城里究竟有多少人暗咒我永远也不要回来!其实作死我也不想回来,这六年在梅庵陪着娘亲吃斋念经的日子是多么惬意,若不是因为上个月的两封信,我情愿永离秣陵!
第一封信来自杨柳名,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这城里我唯一的牵挂。娘亲无才,但是貌美,即使已不招父亲待见,却还被几房姨娘妒忌,在我三岁时达到极致,娘亲被陷害,父亲大手一挥,把她逐出家门,娘亲绝望之下入了空门。只剩下一个我,在那个奴婢都使唤我的家里,只有这个大哥护着我,每天给我带城里最好的糕点,抽空偷偷带我出去玩,直到我十岁,那件事以后,还是拼了命护送我到了梅庵,安静的度过了这六年。
哥哥的信与平常没有太多不同,但是太熟悉于他的字里行间,我还是看出了一点怪异,他没有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一笔提到前几日打猎不小心受伤,让我不用太担心。
但是我心中还是有丝忐忑不安,总觉得他不只发生了什么,便托了几个香客打听秣陵城的情况,次日,我收到的消息和第二封信同时到达了。
这一封信来自李城倾,幼时我唤她做城倾姐姐,哥哥带我出去玩的时候经常见到她,哥哥与她算是青梅竹马。她在信中对我哭诉,自己劝不了她那个将军父亲,他执意要比武招亲。可是因为哥哥前几日意外受伤,身体难免消沉些,所以获胜的希望有些叵测。这几日她不吃不睡,可是李将军却是言出必行,绝不收回诺言,定下三月初一比武招亲。
哥哥功夫一向不错,记得小时经常带着我忽然飞墙而出,护卫根本无法察觉,即使受了点伤,只要不是武林顶尖高手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可是两个人的信都露出的绝望和哀叹让我还是疑惑,难道还有其他人敢跟哥哥——杨尚书的公子,来争这个陈龙快婿?
见到香客带来的消息,我有些吃惊,他也在竞争者之列?他为什么也要争?难道又是为了他那个宝贝的妹妹?我冷笑,他们兄妹这一世难道要纠缠我们到底?深思过后,我决定赶回秣陵,一定要让哥哥赢,我要拼了命的让哥哥得到幸福,为了他于我的恩情,以及亲情。
跟娘亲拜别后我就启程了,不巧,一直以来的运势再一次降临到我身上,大白天的被人偷了钱袋!最后只好又乞讨又当衣服的赶回来。
然后坐在这么个地方吃着六年没有碰过的叫花鸡,真香!胃被填满了,四肢开始恢复力气了,心里便再一次检查了酝酿了无数次的计划。
又见他
雾气终于慢慢散去,阳光渐渐也透了过来,亭台水榭变得清晰了,清澈的湖面映着中心的拱桥一圈一圈的摇晃着,笔直站立着的树干枝末还透着些许清凉。转过身去看城内,樵夫们已经推着一车车砍好的柴满载而归,集市上已经挤满了卖早点、豆腐和各种货物的小贩,以我的眼力,竟然还能看得到路边那个卖糖人的老伯伯!秣陵果然还是没变,此刻的景象与六年前真是所差无己,或许所差的,只有我这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妖精吧!
拿起地图慢慢对照着视野里的每一条曲折的小路、水中的每座小桥以及每一个小坡峰。李将军果然是武将,说是比武招亲,实际比的确是文武智全才,参加的人先是每个人拿到一封信,里面装着字谜,猜出后根据字谜的提示到下一地继续找题目,一直下去直到终点,上交所有信封,然后在最先到达的四个人中,经过比武,最终胜出者为上。哥哥文韬武略,习览全书,我不用担心前面的,只需要在比武时确保他能成功就可以了。眯了一会儿,然后爬起身整了整破旧不堪的衣服,拨过那片几乎遮掉额头的头发,瞪大眼睛盯着进场的人群:
哥哥还是那么的翩翩君子!纯白的长衫在风拂间优雅自知,腰间还是我幼时常拿来玩耍的长剑,走在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一眼就能识别。只是真的是略微瘦了些,脸色似乎有些苍白,应该是担心城倾姐姐吧。真想立刻冲过去拉着哥哥的手不放,或是藏进他怀中大哭一场,六年没见了,纵使每月一封信,却仍然解不了我的思念,鼻子不由酸涩起来。
但是我不能!还有另一个鹤立鸡群的人在哥哥身边,是他!依然是记忆中的蓝色长衫和腰间的青丝软剑,怎么不见他的妹妹?看着看着眼睛忽然就模糊了,右眼又开始痛起来,像火烧一样直到心脏,钻心的疼。
我转过身去,默念了几遍安心经,悄悄的溜了下去,心里勉强镇定下来,现在不能自乱阵脚,哥哥的幸福掌握在我的手中。对照着地图估算着,沿着湖边转了几个弯,我在一棵古老粗大的柳树前停下。这里是到达终点前的最后一站,而我的计划,就是在这里截住他,让他不能参加最后的比武,这样哥哥就万无一失了。
把剩下的半只鸡解决掉,抄了湖水洗了手,再用手一遍遍的擦干净脸上的黑土,理顺头发,没有发簪只好顺势把长发挽起来,虽然松松蓬蓬的,总比垂着要利索些。收拾好便藏在树后静静地等着。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有脚步声飞快走近,这么急切的步履,是哥哥,只有他才那么心急,毕竟不尽力而战,心爱的人今日就要另嫁他人。望着他走过的背影,我默默祈祷,哥哥你一定要成功!
不久第二个人走过,不是他,第三个,也不是他,长吸了口气,我直接站到了路中央。
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的腿却越来越软,右眼也越来越疼。转弯处迅速钻出一抹蓝影,他来了!我撑着濒临破裂的身体站直了,谁料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竟然要直接绕我过去,为什么他还是那么可恨!
“司徒绝!”
对面的他猛然停下,对视着我,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激动的肩膀微微颤抖着,这是什么状况,为什么我竟然觉得他的目光中有些庆幸,甚至于有些怜惜?不禁在心里骂自己,真是贱!居然还幻想他有一丝情意,早在六年前不就清楚了?!至少在得罪他的宝贝妹妹以后,便没有丝毫关系了?
“烟儿……,真的是你吗?”他呜咽的问,为什么现在要摆出一副可怜的姿态?做戏给谁看?我强忍着因听到他叫烟儿带来的一丝抽搐,直截了当谈条件:
“请你不要参加比武,把城倾让给我哥,”他没有回应,果然是绝么?亏本的买卖不会做,算了,为了哥哥,“当然作为条件,你可以让我做任何事情,包括,你可以再弄瞎我的左眼……或者把我交给你妹妹司徒梅,我都可以答应。”
他听到最后似乎很是震动,手指捏的直响,继而又缓了下来,只是略微悲哀道:
“烟儿,对不起……”
往事里
听到对不起三个字,我心里咯噔的沉了下去,还是不行么?攥紧了手心,冲着他叫的那声烟儿,我要赌最后一次:赢了,我可能不死,哥哥可以和城倾百年;输了,我死,哥哥可能娶不了城倾,但是我也尽了力,无憾。
“绝哥哥……你心里还……记着烟儿么?”我凝视着他,一步一步退到河边,眼睛痛到看不清他的表情,然后
扑通一声跳入河中。
……
六岁的雪天我第一次见到司徒绝。那天哥哥偷偷带着我去赏梅,看着他边照顾我又念着城倾姐姐,我拍拍胸膛告诉哥哥,一个时辰后就在这里等他,让他安心找姐姐玩。他走后我一个人看梅花,一会儿便无聊了,见着墙边有个铁楸,便想着要堆个雪人。院子太小,于是拖着铁楸重新找了个没人的大院子堆了起来,真的很久没有出来玩了,竟然开心的唱起歌来,那是娘没走时在我睡前会吟唱的小曲:
细雨湿流光,
芳草年年与恨长。
烟锁凤楼无限事,
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
睡起杨花满绣床。
薄幸不来门半掩,
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唱完一遍又一遍,忙活的时候没有注意,等堆好雪人才发觉居然有人用笛声和着我的歌,可是刚刚明明没有人的呀?我想爬到石桌上来找得更清楚些,抬起右脚刚踩上去就一打滑,身体向后跌去,忽然就有一双手把我捧住了,抬头便对上一双深邃又明亮的眼睛,不知怎的,跌藏到他身上突然就哭了,半响,有略微低沉的声音笑起:“再哭雪人也哭了。”我抬起头愣愣的看着他,他笑意盈盈地指着雪人,原来不知何时雪人的嘴巴被弄的向下撇了,很像是要哭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他拿出手帕帮我把眼泪擦掉,“瞧,笑了多好看。”
其实我当时心里想的是,他笑起来才是好看的。蓝色的长衫,腰间一把细软的剑别着,配上他脸上的笑容,周围的雪景,真是美极了。我和他就这样一会聊天,一会唱歌吹笛,直到哥哥匆忙找来,才想起忘了时间了,又发现原来他叫司徒绝,是哥哥的同窗。
以后每次跟哥哥一起出去玩的时候都可以见到他,哥哥总想着城倾姐姐,他便带着我去一边玩,一边交我诗词歌赋、带我吃街角最好吃的糖人,然后看着我满嘴口水的样子稍稍斜着嘴角轻轻摸着我的头。九岁生日的时候,他带我去河边捉鱼然后烤了吃,吃饱喝足以后,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因为吃的太多了,我好一会儿都睡不着,侧过脸,发现他闭着眼睡着了。他真是好看,看得入神了,便偷偷凑过去对着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然后乐呵呵的傻笑着,没有发现他原本微红的耳根更红了。而后他忽的坐起来圈住我,认真说“烟儿,以后嫁给我可好?”,我高兴得直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绝哥哥……”。然后我的绝哥哥激动的抱紧了我。
我跟他越发亲近,他越发宠着我。偶尔斗气时会无奈的看着我“真怕有天把你宠坏了”,最后却还是乖乖的跟着我。其实,我的绝哥哥,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这样黏着的啊,只要有你在,其他人再宠我,我都不要。
……
十岁那年,我早已摸熟了出府的路,换了件小厮装,脸上随便抹了抹便溜出门。绝哥哥快要生辰了,我想用平日节下来的银子亲手做件外衫送他。走进最好的布店,看了许久终于选中了一匹淡蓝色的染布,掌柜收了我的银子笑嘻嘻的“这位爷真是巧,这布刚好只剩这一匹了”我正庆幸着接过布,忽的就被人一把抢了过去,
一个娇声道“给我把店里所有蓝色的布都包起来,本小姐全要!”我想要跟她解释,她却嫌恶的看了我一眼就把我推倒,我冲过去抢我的布,这是我要做给绝哥哥的生日礼物啊,她不让,猛的踩了我一脚,我吃痛放开跌坐在地,她却一个失力,撞向柜台框,眼睛撞上桌脚。我一惊,正要起身过去扶她,忽见一个蓝色身影飞了进来,见她双手捂着眼睛,血流不止,恨恨攥着的手骨响起,然后抽出软剑,转身便向我刺来。
我的右眼一片迷糊,只有左眼可以依稀辨认出那片蓝影,是我的绝哥哥。原来,刚刚竟是他刺的我么?我想出声唤他,对着他双目猩红发狠的样子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在耳朵一听到哥哥的声音便冲出去抓住哥哥的手,央求他带我回去。哥哥被我的样子吓坏了,拉着我到衣店里找他们。
坐着的女子在大呼疼痛,他抱起她,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种不讲理的人,我没杀已经够容忍了!”
这句话让我心凉到谷底,他是要杀我吗?杀被他宠坏了的我?哥哥抱着我飞去医馆上药,和大夫外面说了什么没有告诉我,但我猜得到,不过是右眼废了而已,哪里比得上全心破裂来得痛苦!叫我生不如死!
晚上我不死心地偷偷溜出去府上找他,可是小厮不让我进去,即使让他通报我的名字,传来的还是那四个冷冰冰的字:
“爷说不见!”
魂不守舍的回到家里,父亲听说以后非但没有问我的伤势,而且大发了脾气,说我是祸害、妖精,勾引司徒绝、伤害司徒梅,耽误了他的美好仕途。在姨娘们的添油加醋下,气更甚,就要家法处置的时候,哥哥顶着众人带着我跑了出去,送我到了梅庵,一呆便是六年。六年里,日日粗斋淡饭、安心静气,可是即便是再长的时光,也治愈不了心口的裂伤。六年里,从没听过有人找过杨柳烟这个人,原本裂开的伤口终于撕成两半,再合不起来。前一秒吸进来的空气,下一秒却怎么也呼不出。
原误会
……
不知道终于飘到哪里?神游之际有人在轻吟:
细雨湿流光,
芳草年年与恨长。
烟锁凤楼无限事,
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
睡起杨花满绣床。
薄幸不来门半掩,
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
忽地看见曾经的雪地里,我唱他合,心神黯伤,觉得有些凉意逐渐散出,耳边轻唱着的声音忽地停住了,只剩下一阵嘈杂的声音,我觉得累了又继续昏睡了过去。
“烟儿,对不起,当初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你,不是真的要伤你的……”
“烟儿,对不起,是小梅不对,她已经得到报应了,我也得到报应了……”
“烟儿,那天晚上我不在府里,不知道你去找了我……”
“烟儿,我找杨柳名,他跟我说你已经不在了,让我不要再扰你……”
“烟儿,我不相信……可是我就是找不到你……”
“我真没用,为什么心爱的人在我面前,我却没有认出来……”
“那天无意见到杨柳名写的信,我就想你肯定还在的……我想要是……要是我跟你哥哥去争李城倾,你肯定会回来的……”
“然后我就真的看见你了……活生生的在我面前……”
“可是为什么又要离开我……你还在怪我对不对……”
“烟儿,当初答应了要嫁给我的,怎么能食言呢……”
……许久,
“烟儿,我伤了你,那就用我的一双眼睛和一条命来还你,你等着我,我马上就来了……”
唉~~事到如今,再也装不下去了,我只好使劲睁开眼,抓住他的衣袖,荡了荡,对上他异常惊喜的脸唤道:
“绝哥哥,烟儿……饿……”
卷末:我的讨厌鬼小故事
1、临别聚会
又是一年成绩出,毋庸置疑的,我被D大录取了,且读的是最有前途的电气专业。在江苏这个教育大省,D大的工科也是毋庸置疑的。接到通知书的一刻,家里的人喜笑颜开、老师同学纷纷祝贺,我也有些欣喜。进入D大,就意味着,终于可以自由的享受人生了,同时,也终于可以摆脱那个纠缠了我整整三年高中生涯的讨厌鬼了!
我不爱听课,不喜欢写作业,讨厌一切固定模式的应试教育。不过上帝给了我一个聪明的脑袋,每天只要在家人注视下拿起课本稍稍看上半个小时,就足以应付一切大小考。除去在课堂睡觉,我的时间都贡献给了网游。那个每天花枝招展的班主任应该是打心眼里讨厌我的,但是每次的考试成绩却让她无话可说。譬如——现在。
高三的全体师生在大学正式开学前举行规模盛大的聚餐,定下了酒店的整整一层,大家开始轮番向喜欢的不喜欢的老师敬酒、平时熟悉的不熟悉的同学也开始划起拳头,当然,并不包括我。我不认为自己应该向讨厌了三年的老师献上虚假的祝福。比起这个,我更关心的是昨晚刚组队的DOTA,如果硬是要找一个关心的人,应该是张苏——这个班的女班长,她此刻正在风生水起的对着一帮老师拼命的灌酒。脸颊泛着粉红,不高的个头在一帮老师面前像足了小朋友。这么娇小的人,胃应该不会很大,喝这么多的啤酒,我开始有点担心她。
对面的眼睛又在偷偷瞟着我,我很不屑地故意不去理睬。这种眼神自从踏入高中的大门起就存在了。每当我踏进教室、跨入食堂、甚至舒服的刚出男厕,换句话说,只要一有她的影子,这种目光就一直跟着我。这种令人无语的眼神只有任璇发的出来,同学三年,她一点都不出众,长的不高不矮,却是胖乎乎的一身,老师说这是可爱,在我看来是肥胖!超重!还有讨厌!我讨厌她,讨厌她只有一有空,无论在什么地方,就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真烦!甚至于,我会觉得恶心,想到她就胃疼。
她喜欢我,喜欢的明目张胆,可是,我讨厌她,讨厌的无可救药。比起张苏,她太平凡。张苏是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她只是年级学生会生活部一个小小的干事;张苏长的小巧玲珑、脸蛋精致,她却是体积庞大,脸蛋让我永远都没有心思去欣赏;张苏可以从容回答任何问题、一语中的,她只会红着脸搓着手啰嗦一大堆、却丝毫不着边际;张苏有着作为班长和领导的魄力,而她,只会见人面露讨好的谄笑,似乎欠了人家多少钱。无论从那个方面、找那些理由,我喜欢的欣赏的都只会是张苏,跟她,永远都不可能。
被她盯了三年,我决定在今天给她一个“惊喜”。
1、2、3,我迅速抬起头,在她没来得及转移视线的时候,恶狠狠的瞪了一眼。然后很是无情的欣赏着她面部表情的变化。瞧着那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知道她现在脑袋里肯定是空空一片,忍不住心底一声嗤笑,怎么有这么白痴的人,心里想什么别人一看就能知道?终于几分钟后,她的浆糊脑袋洗清了,似乎不相信我会这么瞪她,目光开始重新锁定到我,我温馨的看向另一边,笑了笑,很亲密的给张苏递了一杯茶。至少,从她的角度看来,是很亲密的。
我斜着眼睛看到,她低下了头,偏黄的头发盖住了额头,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从抽搐的肩膀来看,应该是哭了。
我想,她终于放弃了,我也终于不用再顶着这种眼神生活了。
2开学军训
几天以后,我收拾好行李来D大报道,大学清新的空气真是让人愉悦,自由的生活让人不禁沉醉其中。不再有人抓着我逃课,于是我安然的在网吧里度过一日又一日,点着鼠标操作打完一个又一个胜仗。用语句成语来说,可以叫乐不思蜀。
显然我高兴的有些早,每个大学都会例行军训,D大当然也是。不幸的回到固定的模式中,早起、晚归、踢正步,然后禁止远离校门一步。军训的日子对于我来说,倍加枯燥无聊了。又一轮休息,为了运转已经停滞了的思维,我坐在栅栏边心里暗自部署组队的阵容。抬起头,竟然看到操场另一头的她,任璇?那个我讨厌了三年的小跟班,竟然也在这里?肯定是思维钝化的缘故,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去打了招呼。
她的思维显然更加钝化,听到我的叫唤后,先是楞住,继而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过了几秒,又换上惊喜的面孔。我不禁嘴角上扬,逗她真是比站军姿有趣多了。
下一轮的军姿我表现的很好,脚跟并拢脚尖分开,双手紧贴裤缝,昂首挺胸,眼睛正视前方。我的正前方,操场的另一边,那个头发偏黄、身形臃肿的她正在太阳底下晃来晃去,却一直撑住没有倒下。我就这样默默看着她,站着我的军姿,连续半个小时,没有一丝晃动。
累了一整天,回去冲完澡,宿舍的哥们要么出去溜达、要么在厕所煲电话粥,不能上网的我,有些无所适从,便莫名的想起今天摇摇晃晃的她。就在同时地,手机亮了起来,短信,是她的,还是啰啰嗦嗦了一大堆没有重点。不过我实在是闷的慌,便偶尔也回一下。她发来一条我回一条,她发来两条我依旧是回一条。
从零碎的语句中拎出重点,她的志愿最后改报了D大的医学院,原因可想而知,突然有些佩服她的执着。又浮现中午的时候,穿着肥大迷彩服的她,晃来晃去的像足了清凉的西瓜,心情由来一好。想起张苏,好像是到X大了,不在一个城市,不知她在那边怎么样,于是我发了几个短信过去,跟她聊聊天。
我的小跟班显然又恢复了往日的热情,我们偶遇的频率越来越大、周期越来越短。虽然不喜欢这种故意,但是枯燥的军训生活真的太无聊,何况,看着她斜着胖胖的身体踢着正步确实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3、军训以后
无聊的军训终于过去,空气也开始由阴沉微微露出淡蓝的晴。我又回到了原生态的
网吧生活,早就约了一帮队友今天打个通宵的,半夜,收到小跟班的短信:
“不要整天打游戏哦,对身体不好的啦?早睡早起哈。”
真是可笑,因为对身体不好,所以我就不该打游戏?如果说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那
她怎么会长成这副身材?不打游戏的大学还有什么意义?还有,她以为她是谁,凭什么管我那么多?
没有回复她,把手机扔在一旁,几分钟后,手机又叫了起来,还是她。最后在她打电话的时候,我掐了手机,直接把她的号拖了黑名单。
在风风火火的DOTA中,我欢喜的过了一周,下午却忽然遇到一个高三同学,周峰,他在D大的交通学院。一上来就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事情?我思忖了片刻,实在是找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情,最近都在组队打怪,两耳未闻窗外事。
他若有若无的笑着说,没事,最近老是有人想找你,怕你出事。
我晕,这个女生可不可以再笨一点。我很镇定的对周峰解释,我喜欢的是张苏那样的女生。周峰是个聪明人,应该会把我的意思转告给她。
可是这个不知羞的丫头却还是不死心,每天都会有几条名为“关怀”的短信,每天半夜都在我的QQ空间留言。我不想理她,所有人的短信我都回,除了她的。QQ直接对她隐身,故意在空间上跟张苏语言暧昧。甚至最后,我发了一篇日志,明确说明,我喜欢娇小玲珑的聪明女生,绝不是体积庞大的白痴女。
她终是明白了自己在我心里的分量。虽然偶尔还是会有条短信,周期却越来越长。到今天,已经有14天没有一条短信过来了。我长吁了一口气,轻松了些,但是心情还是不好,最近打怪一直出错,不知道是怎么了。
张苏主动联系了我,我对自己一遍一遍的说,这个优秀的女孩是你一直欣赏的,人
家已经表示对你有好感了,直接收了做女朋友不就结了?最终我还是含糊的搪塞了过去,我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可是也看到过宿舍哥们打电话时的忐忑不安、惊心动魄和甜言蜜语。而这些,面对张苏,我一个也没有感受到。不能欺骗自己,也不能欺骗张苏。她很聪明,没有再联系过我。
“在等谁的信息?女朋友?”舍友调笑,
我追着他打:“屁,想着今天的组队打怪”
“打怪?Areyousure?那你之前半个小时只盯着手机干嘛,难道手机里有怪兽?”
我懒得理他们,这帮人,每天只知道对着女朋友献殷勤,变着戏法讨她们欢心,不知道有什么意义。我一边埋怨着舍友,一边还是不自觉地盯着手机发呆。
4、只属于我
再一次看到任璇时她在上体育课,我正路过操场。她打着标准的简易版太极24式,微风吹的细发丝丝舞动。我不禁揉了揉眼睛。没错,真的是她,竟然带着一帮同学做着标准示范,一遍又一遍,很有耐心。然后是100米测试,她跑的飞快,微黄的头发一甩一甩的,充满活力。原来她的体育这么好,以前我一直没有注意。
休息的时候,她一直坐在栅栏边上,盯着地上的草丛,入神的凝视着,不受其他人一丝一毫的干扰。这种专注的眼神,就是以前盯着我的目光?那一刹那,我觉得,原来自己以前,真是荣幸。
下课的铃声很不应景,忽然就很刺耳的响了起来,我第一次开始讨厌起下课。她猛然抬起头,似是发现我在路边,眼睛明显的闪动了一下,但是立刻就转身了,脸上看不出表情。我忽然觉得有点心疼,她瘦了,原本圆圆的身体现在已经清瘦的很标准,可是我不喜欢她现在的样子,还是原先肉嘟嘟的好看,我心里默默的想。
吃饭的时候碰到了周峰,不知怎么的他又提到了任璇,看着他说的眉飞色舞,我心里不是滋味,吃饭的胃口全无,凭什么他好像知道很多任璇的样子,她可是我的小跟班!
憋屈了一个下午,晚上我用舍友的校内悄悄去看了她的页面,其他一切都挺正常的,只是有几条留言:
“小可爱,最近瘦太多啦,注意身体哦。——小晴
亲爱的璇,上次看你怎么变的不讲话了呢,乖乖的哈。
——小敏
璇璇~~~,周五晚上来操场找我哦~~~给你介绍个帅哥哈哈,人家可是打听你好久了哦。
——小琴”
前面两条留言我十分的赞同,肉嘟嘟的多可爱啊,瘦了对身体多不好!但是最后的那条留言让我脑袋空了一下,几分钟后才逐渐恢复意识,这是变相相亲?周五晚上?今天好像就是周五来着,现在是几点?看向窗外,早已经黑漆漆一片了!
第一次我没有经过任何的理性思考,直接冲到操场边。果然,她竟然真的在操场上准备相亲了?我一声不吭的快步走了过去,她是看到我了,竟然故意忽视我、转身要走。到底是怎么了,讨厌我到这个地步么?忽然心中一片害怕,忙跑上前拉住他、双手圈着她抱紧,真怕松开以后就再也抓不住了,又开始恨,恨自己究竟是怎么对待她的,这种恨又忽然加剧了害怕的力度,我有些颤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越发抱紧她。
她好似说了句什么,但是恐惧和飞速的心跳让我完全听不到,怀中的她开始挣扎,在濒临崩溃前我做了最后的决定:
捧起她的脸,吻了上去……
很甜,这个吻让夏日的夜晚到处飘满甜蜜的气息。许久,我才敢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张粉红的脸蛋,眼睛微微闭着,却有一丝心动。原来,她刚刚说的是:“我真的很喜欢你!”。一个女孩先告白需要多大的勇气?
夏夜繁星,微风习习,我认真的盯着眼前的眸子:“任璇,我也喜欢你。”
不知从何时开始,已经喜欢你了。你永远会是我的小跟班,而我,也要做你甩不掉的“讨厌鬼”!
遇见一只猫+因为爱情
遇见一只猫(一篇随感)
丁家桥的小道一向横生,我又是个无恶不欢的人,所以每次,总是挑最弯曲最荆棘的路走,总觉得这样才有意思。当然,其中不免有回避众多的路人之意。
晴朗的下午,自然就想出去转转,于是照例从花园右边走过。忽然看到一只黑白猫,那种一横一横的粗条纹状的,因为曾经老家养的那只也是这个色道,便起意要去
拍拍她。猫咪也没有拒绝,蹭着竹子蹭着水泥摆好姿势让我拍,等保存好照片以后,笨猪样的我才发现,这只猫咪,居然怀孕了!肚子很大的一个。
夕阳透过河对面的高楼斜照过来,洒在她身上好暖和,爱猫成性的我,就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摸着她的脑袋,估计很少有人会不顾干净的衣服,热情的蹲下来,享受着她柔软的毛发,猫咪很是享受这种被人宠爱的滋味。
我陪她玩以一会又一会,想起下午是准备出去看书的,便要走。谁知这一只竟跟着一直走,绕了好多个弯都不停,直到我又把她带回了原处,静静的陪她坐着。
一起晒太阳,她蹭石头玩,我看着她玩,其实很惬意。
等她终于爬大了大石的另一侧自己玩,仍是很享受的样子,没有想起我,于是我起身三步两回头的出去。
心里却一阵翻腾,如果是家养的猫倒也还好,若是一只流浪猫,在有了猫宝宝的状态下,要怎么生存?猫是高贵的动物,你对她好,她便贴近你,不然,她保留自尊
奇?的远离。任何一只猫就像人一样,都是需要被疼爱的,哪怕只是喂她一口粮,甚至只是身处手来,轻轻挠挠她的额头,对于它来说,也是极大的宠爱了。因为,在过
书?去的那多个年头,可能真的没有一个人因为它滞留过一秒,留念的看它一眼……
网?猫咪,也需要疼爱,野猫咪,更需要疼爱。希望大家路过的时候,能够多给它们一点慰藉。
另外,关于猫咪绝育的知识,其实真的很重要,但是却常被我们忽略,以至于又更多的猫回不了家,更多的野猫出来,更多的猫咪得不到足够的关爱。
关于猫狗绝育相关的知识可以百度自己查,真的真的很重要!
^-^
感谢大家的支持。
这篇文这样就算是一个终点了,其实故事还没有完,可能以后忽然一个念想会加个谁谁的番外,亦或者一时激动再写了篇关于腐女蔡竹的文……但是我的意思是,关于沈娇的故事,就这样便足够了。以后沈娇女生会和卢大腹黑一起牵手到老。经过考验的爱情,一定会终成眷属!
其实起的名字虽然叫做《高跟鞋来袭》,但更多的意思是,想借高跟鞋来表达浓浓的爱情。其实我们谁都不知道,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厮守到老,究竟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与其没日没夜的担心,不如敞开心胸信任。所以于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只是享受自己而已。当爱情光临的时刻,你便学会去爱了。
这一首《因为爱情》,送给大家,爱情或喜或悲,不全然会有好的结局,但是我们毕竟都曾爱过、心疼过,单是这一份记忆,也是好的。
因为爱情
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第一章 情人节之夜 上
“啧--啧---,哪来这么漂亮的妞,来……给大爷笑一个……要不,大爷给你笑一个?”寝室里,头号美女吕萼对着沈娇调笑道。
沈娇照着镜子比了比裤子,又对了对边上的吕萼,心里暗叹,自己再怎么打扮,也没有旁边这位班花漂亮好不好?吕萼明明私下里对熟人开放的很,不是装装大爷逗别人,便是大肆讨论小泽玛利~亚们的身材。但只要一到了公众场合,每天出现在教室里总是一头乌黑过肩的直发,套头的长毛衣遮住臀部又恰好衬出胸-腰-臀的玲珑曲线,下身略紧的牛仔贴着纤细的双腿,裤边遮住皮鞋抱着的玲秀小脚。
别人都这样形容吕萼,不高、但是海拔恰到男生的心窝,不瘦、但是围度恰够男生的搂抱,不是风华绝代、但是恰是所有男人连做梦都心仪的爱情女神——优雅大方又不失小巧玲珑。可是此刻,这位翩翩淑女却是浑身上下只穿着比基尼似的内衣站在自己右边,不停的晃来晃去,忍住即将喷出鼻血的冲动,沈娇有些嫉妒地回了她一记飞镖:“切!你可以不要笑的那么淫荡不?……你说我今天出去穿哪件好呢?”每次出门之前,尤其是见韩熙之前,总是要纠结许久的问题今天依旧存在着。
吕萼探过头、向着衣橱里瞄了下,顿时大惊:“哇~!娇娇,你居然有这款限量版的DFN高跟鞋?一千块钱啊……你怎么舍得?”
“舍得!当然舍得!有什么不舍得?!不就是两个月的饭钱么,权当减肥了!”嘴上这样说着,沈娇心里却是刀割般痛楚,花了一千两百块钱啊,可是自己辛辛苦苦做了三份家教才挣到的。但是……为了自己的爱情,钱算什么?!就是一万二说不定自己也舍得。
“唉,瞧你,为了个韩熙竟然置身家性命于不顾。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吕萼支起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摇着头,装个学者倒是像的很。
沈娇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吕萼当然无法理解自己了,她是个大美女,随便钩钩手指头就有一大帮候选人排着队讨好她——只是她不稀罕而已。而自己,相比起来,要多逊色有多逊色:中等偏矮的个头,中等偏胖的身材,再加上肥胖的婴儿脸,完全是不堪媲美,每每和吕萼走在街上,美女挣来的回头率,都会被自己直接清零。不过,幸好自己还有韩熙……当初韩熙提出要交往的时候,自己乐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这么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帅哥竟然喜欢自己?简直是天上掉下了个林哥哥,多开心的一件事啊。可是每次走在韩熙旁边,自己又会觉得很受打击,间或听到行人的闲言碎语都想找个洞钻进去。为了能更配得上他,自己只好利用后天的化妆术和高跟鞋。说起来韩熙还是很喜欢女生穿高跟鞋的,每次逛街都能看到他盯着路人的高跟鞋发呆,就是见他前几天一直看着别人脚上的DFN,所以自己才硬咬着牙缝买了这双鞋。
千选万选,最后沈娇还是穿上了那件黑色小礼服裙,这是她前几天偷偷从网上买的,贴身的黑色晚装搭着细细的高跟鞋正好,再顺手把头发挑成公主辫。准备出去的时候,发现吕萼竟然已经睡着了,这个家伙!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刻,都能这么轻易的睡着。找了件外套披到吕萼身上,沈娇便小心翼翼的出了门。
宿舍一共四个人,吕萼是当之无愧的美女,沈娇长相不出众但是成绩很优秀,还有两位舍友,分别是蔡竹和安虞,蔡竹其实长的还算清秀,就是个子不足一五五,往人群中一站,一下就给比下去了,但是她自己丝毫不介意,整天笑嘻嘻的,对谁都乐着一张脸,人缘超好;安虞是寝室的老大,身高一七六,标准的模特身材,逛街经常被星探搭话,不过本人对此极其不屑,做事相当独断专行,倍儿有范了。宿舍的四个人皆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高跟鞋。沈娇自己是因为穿着高跟鞋可以显瘦,蔡竹则是因为自己个子比较矮,吕萼纯粹是觉得高跟鞋很花哨好看,而安虞,则是打心眼里天生就是高跟鞋的粉丝。记得大学的第一年,她们一个宿舍整整齐齐的蹬着高跟鞋风风火火的去上课,当时的场面,可谓是相当壮观,宿舍里的四个人也着实小小出名了一把。但人心可畏,不久便有闲言闲语在校园里流出:
“A:长那么矮,穿再高的鞋子有什么用啊?
B:你懂什么,不穿高跟鞋她就真没人要了。”
这是针对蔡竹的,后来蔡竹虽然嘴上仍是笑嘻嘻的,可是却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每次上网,淘宝的购物车里总是堆满了一堆堆的高跟鞋,却再没有付过帐。
“A:她什么意思啊,都要一米八了还整天穿个高跟鞋?
B:你懂什么,人家那是炫耀,虚荣。”
这是针对安虞的,安虞当即拦住那两个嚼舌根子的八婆,狠狠甩了两记耳光,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后来大姐大看上一小伙,结果人家看到她的身高就被吓走了,大姐大无奈只好放弃毕生的钟爱,整天拖着平底鞋踏来踏去。
“A:今天看到一个美女穿了高跟鞋耶,挺漂亮的,就是走路的时候差点摔了一跤。
B:你懂什么,人家那叫欲擒故纵,摔了以后才更有男生疼爱呀。”
这是针对吕萼的,这厮还没听完就委屈的大哭起来,毫无美感,蹂躏着一盒面纸,哭道到底是哪里惹着他们了。以后也只是在宿舍试试高跟过个鞋瘾而已。
沈娇刚下了车,外面便刮起了一阵冷风,现在连乍暖还寒的三月都没到,风扑到脸上像一滴滴针孔刺了进来,疼,而且冷。到路边找了个石椅坐下等韩熙,继续回忆起来:
“A:唉隔壁有个叫沈娇的,名字真好听啊,就是跟长相也太不符了?整天穿着个高跟鞋,一脸乐滋滋的,她肯定是以为自己特时尚?!
B:哎哟,酸死我了,就那个样子,真是土……”
原本沈娇听到这句话以后也是伤心至极的,都已经把一柜子的鞋子打包好了,提到楼下准备全部扔了,走到垃圾桶边却刚好遇到了心仪已久的韩熙。
当时韩熙只是对着她微微笑着,轻轻的替她剥去眼角的发丝,慢慢张开嘴巴:
“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沈娇”。
沈娇还没从惊喜中恢复过来,又听到一句:
“你穿高跟鞋真的很好看,我喜欢。”
阳光从韩熙的背后透了过来,洒在沈娇的脸上,亮的她几乎睁不开眼,朦胧间视线就定格在他嘴角露出的微微浅浅上——一个完美弧度的微笑。
正是这两句话和一个微笑,让沈娇迅速摆脱了流言的阴影,收回高跟鞋,重新拾起自信。她喜欢韩熙,更感谢韩熙,是他让她回归自我。所以从那以后,沈娇加倍的对他好,早上给他带饭,中午替他洗碗,晚上帮他写作业。虽然他的回应不多,但是沈娇却已经很满足了。自己本身就配不上他,他却能委屈自己给她当男朋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大学三年过去了,他们在一起也已经两年,虽然没有接吻也没有拥抱过,但是每天的牵手让沈娇已经受宠若惊。还记得自己偷偷把手塞进他略微宽大的掌中时,他没有躲开,却是微微用劲、轻轻一握的那一刻,自己的脑袋完全乱了,人变得仿佛没有了重量,浑身轻飘飘的,连怎么走到了宿舍都不记得。也还记得当时吕萼嘲笑自己通红的脸颊时悻悻做乐的表情、旁边蔡竹善解人意的微笑和安虞恰如其分拍过来的一掌。从那次以后,每天把手塞进韩熙的大掌中变成了沈娇一天中最快乐最期待的事情。
手机响起,是韩熙,沈娇匆忙接起:
“喂,韩熙啊,我在广场上呢,你别急,慢点来”
“我正准备出门了,上次那个论文你帮我写好没啊?”
“哦,已经写好了,拷在U盘里了。”
“那就好,你顺便帮我先打印出来吧。我急着用。”
“好的,那……”
“车来了,见面再说!”
啪——电话挂了。
沈娇有些无奈,每次两个人在一起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赶作业,沟通确是很少,回忆起韩熙表白的那刻,心里又暖了起来。站起来略微活动了一下,开始找起复印店来,这次帮他写的论文,是用来做毕业论文的,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沈娇披紧了大衣,踏着DFN的新版高跟,打着喷嚏颤抖着从落地窗前走过。
里面,临窗的圆桌旁坐了两个男人,衣着不凡,对窗而坐的那位,手里拿着咖啡杯轻轻的摇着,督见窗外走过的人,眉宇间一皱,似乎心情不好。
另一人见状,转身看向窗外,明白以后微笑:“卢少还是这么讨厌女人的高跟鞋?!”
卢敖视线再没落向窗外,表情有些冷峻:“哗众取宠罢了。”
薛叹倒也明白他的心思,从小就见不得女人穿高跟鞋,看见高跟鞋就像是遇着天敌,再加上行事冷淡的性格,已经三十而立的卢敖依然是孤身一人,而自己,作为最好的朋友,当然也不能先声夺人,——更何况,自己喜欢的那些女人,脚上可是时刻都穿着能让眼前的男人崩溃的高跟鞋!
缓和了一下气氛,薛叹开始聊正事:
“黑子那边有动静。”
卢敖拿着杯子的手顿了顿,“哦?”
“你最近还是小心为妙,黑子那帮人这次被你整这么惨,又有些暗道背景,怕是会来阴的。”薛叹真心道出一丝忧虑。
“哼!我倒要看看他还有没有来阴的本事!”霸气十足的语气正是来自对面的卢敖。
薛叹默默叹了口气,这个人,还真的是从来就不知道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