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再也不乖》》 · 席绢 · 2026-07-26
章令敏知道自己缺的就是勇气,所以她从来不敢做。即使是重活了一次,同样对林森产生了感情,如果他没有朝她伸出手的话,再怎样喜欢都无济于事,她仍然会选择离他远远的……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像林森这样的男人,向来专注于自己的学业与研究,从来心无旁骛,时间对他而言,何等宝贵。如果他不喜欢,就不应该打扰他,在他难得的休闲时间里,增加他无谓的困扰。
比起让自己一颗芳心所愿得偿,她更愿意去体贴心底喜欢的那个人,尽自己所能的,希望他生活得愉快,过得幸福,即使他的幸福与她无关。
当然,这样的想法,如果又铃知道了,会有的反应一定是轻蔑与唾弃。她是个天生的战士,征战是她的乐趣与本能。
“令敏,你是不是不想让我知道林森的事?”周又铃在电话那头静了几秒,直言问。
“如果我不想让你知道,那么这些天来,我们通电话聊的又是什么?”
“但你说最多的就是「不知道」!这让我觉得被严重地敷衍了。”
“又铃,你一直追着我问林森,不会觉得很不恰当吗?”忍了许多天,章令敏终于问出心中一直想问的话。
电话那头回应得很理直气壮!
“为什么不恰当?我身边的人就只有你认识林森,而我想知道所有与林森有关的事,不问你,问谁?”
“但,你应该知道——”章令敏想说出两人已经在交往的事实。
周又铃似乎知道章令敏要说什么,很快地截断她的话:
“令敏,老实告诉你吧,我喜欢他!”
章令敏倒抽了口冷气。她怎么敢?怎么敢将这样的话说得加此坦率,毫无负担?
“我喜欢林森!我觉得他是我命中注定要爱上的那一个男人!”周又铃像是生怕她没听清楚,又强调了一次。
“又铃!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章令敏声音有些抖地问:“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件事,对你而言,一点也不是问题吗?”
周又铃在电话那头以很慎重的语气道:
“就算他娶了你,我也没办法控制自己不要去喜欢他。令敏,在他没有成为你丈夫之前,我们公平竞争吧。我相信喜欢林森的女人一定很多,现在不过多了一个我,只不过我正好是你的朋友罢了。”
“你……一点也不觉得这样……对不起我吗?”上辈子,把自己定位在“学妹”的位置上,丧失了与林森更进一步的可能也就算了,成为周又铃追爱的帮手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招来的,就算心比黄连苦,也怨不得任阿人。
但现在……她与林森正式的交往中,不管怎么说,对着她宣告打算追求她的男朋友,不会觉得这样很没道义吗?周又铃怎么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口?她真是不明白。
“令敏,不要恨我。爱情这东西……我控制不了,如果能够控制的话,你以为我愿意处于现在这样的境地吗?我这么骄傲的一个人……”周又铃很清楚她决心追求林森,日后必须面对的是什么。不只是与章令敏友情的决裂,还有周遭朋友同学对她的唾弃——如果她们知道她打算把章令敏的男友追到手的话。
女人的友情,向来脆弱在男人的事件上。
“又铃,你说公平竞争……是在徵求我的同意吗?”章令敏有些苦笑地问。虽然觉得这样问很傻,但还是问了。
“当然不是。就算你不同意,我也是要追的。我只是希望,我们的友情,可以不因为林森而破灭。”
“可能吗?”
“这是我的希望。”
又铃,该说你太天真,还是太狡猾?
挂完电话后,章令敏揉了揉额角,摇摇头。她知道,这一世,她与周又铃之间,仍然不会拥有美好而长久的友情了。不管最后谁与林森走在一起,甚至,两人谁也没跟林森走在一起,这段高中的友情,是到此为止!
比上辈子更短。
也好。
林森是个沉静的人,他追求人的步调也是温温缓缓的,若是感应神经粗壮一些的女孩,绝对无法将他那些很寻常的行止,当做情人间的交流。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没有每天必煲的电话粥。他是第一个知道章令敏房间专线号码的人,但总是只在星期四或星期五打个电话过来,约她出门,或表示他有事,这周末就不约见了这类的短暂对话。
章令敏不知道林森这个人口才如何,但一直知道他不是个爱讲废话的人,他也不习惯对着一条电话线大诉衷情;对他而言,打电话这个行为,就只是为了联络事情用的。真的思念一个人,自然是约到眼前来最为实际。
章令敏喜欢听声音,而林森喜欢看人的双眼,所以章令敏一点也不介意接电话,但林森却从来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乐趣,却也很快就发现她这个特别的爱好——她对他的声音非常地着迷!有时她甚至没注意他在说什么,只是专注地听着他的音色,就像在欣赏一首悠扬的古典乐曲一般,让林森备感稀奇。
他才十八岁,而她十七岁。如林森所言,一切发生得太早,但这也表示了,他们未来要走的路还非常的长。就算,她这一次的人生依旧只有四十八年,那么,她就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可以与他在一起。非常的长久,这样的数字,已足够让章令敏感到满意。
既然交往了,章令敏就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与他走向“分手”的绝境。
她或许缺少了周又铃身上独具的主动、勇敢、热情似火。但她长情,像细水流长,无声且执着,真正动了心,就是一生去坚持着。
如果没有经历过一世,知晓了林森与周又铃的结局,那么她可能还会在周又铃勇于追爱面前胆怯,自愧不如,甚至在周又铃朝她丢下战帖时,心慌意乱,为着友情与爱情的冲突而痛苦难抑。
但,因为知道了周又铃那种得到了就毫不留念的抛弃可怕性情——即使是她千求万求而来的林森,出等同待之——之后,章令敏便再也产生不了半点多余的愧疚感了。
周又铃不配!
她心中珍惜着的,不敢思念的、不敢回忆的那个男子,怎么能被这样对待?
如果上辈子这两人是白头偕老的,那么,就算再活过一次,章令敏想也不敢想要介入他们之间,甚至会早早闪得老远。她会这样做的,一定会。
这一日,周末。直到中午放学回家,周又铃都没来找她,让章令敏好生疑惑。她不以为是两天前那通近似不欢而散的电话让周又铃为之却步。既然周又铃敢正面向她宣告要追求林森,那她就敢无时不刻找她继续挖掘林森的种种讯息……除非,周又铃又找到了其它管道……
T大!
对了,她可以直接去林森的学校找他,若是找不到,就找林森的同学打听。周又铃最擅一长跟陌生人打成一片,很快的称兄道弟,这当然就方便了她行事。
她们是同班同学,不过章令敏很少注意周又铃课间时间在做些什么。自从重生之后,她们这对“最好的朋友”已经没有往来得那么密切了。
周又铃朋友本来就多,而章令敏之所以接近她,则是羡慕她的热情、自由、我行我素,无拘无束到像是没有任何俗事可以羁绊住她。相较之下,她,章令敏,{奇}就心思太重了,{书}一心想当乖乖女,{网}一心希望家和万事兴,总想为每个人着想,于是烦恼不断,感到压力好大,几乎喘不过气。而那时,周又铃这样潇洒的人,就是她的一扇透气的窗口了。
章令敏不会想成为周又铃,只是喜欢看她张狂的样子。因为这是她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滋味。
“令敏,你在看书吗?”
章家大姐的声音从章令敏半敞开的房门口传来。
“嗯,我在背课文。”章令敏放下手中的笔,转头看着大姐,发现她妆容精致,一身外出的打扮。“你要出门吗?”
章家大姐身子闪了进来,还回身小心翼翼地朝外东看西看,确定没人后,才将门关上,甚至还落了锁。章令敏柳眉微挑,不明白这是在做什么。
“我穿这样好看吗?”章大姐张开双手,原地转了一圈。
“好看。你一向会打扮。”章令敏点头。
章大姐嘻嘻一笑,一蹦一跳地走到她身边,拉过一张脚凳就坐在章令敏身边。
“我还配了另外三套衣服还有首饰,等一下我都换过来给你看。”
“好的。”章令敏轻应,等着大姐说正题。
章大姐当然不是专门过来表演服装秀的,就见她眼神有点闪烁,眼珠子转了好一会,最后定在地毯上,好像被那绣样吸引了似,终于有些嗫嚅地开口请求:
“令敏,你帮我一个忙,好吗?”
“说说看。”重活一次,章令敏再也不把土地公当典范了,不管做得到做不到,只要家人一说,就有求必应。
章家大姐很快地说道:
“你帮我去跟妈说,我今晚要外宿,不回来睡!”语速极快,像是生怕没说这样快的话,就没勇气说了。
喀噔!这个要求令章令敏心中一震,突然想起了上辈子一件不好的事,关于大姐的,而且,似乎,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发生的……
章令敏深吸了口气,小心地问:
“为什么要外宿?是学校有活动吗?还是你跟同学约好出去玩?”
“这倒是好藉口,但妈才不会轻易相信,她会要我出具证明的!我可变不出来,胡乱编的话,妈会很严格去查证的。老妈说我的信用已经破产了,现在啊,大概只有你说的话,她才会毫不怀疑地相信。”说完,还满是嫉妒地瞪了妹妹一眼。
自己把信用挥霍光了,怪谁?章令敏心中翻了个白眼,想到大姐从国中时就常乱请事假、病假出去玩,直到请假天数过多,多到导师找上门关切,爸妈才知道大女儿干出这种事.后来又发生了许多次这样的事,谁还肯相信她啊?
“只要你有正当的理由,妈都会允许你外宿的,不必经由我。”章令敏看着姐姐心虚的眼,淡淡说着。
“我当然有正当的理由,可是妈妈一定不接受!我都二十岁了!哪个二十岁的女孩子,没有自己的隐私啊!我这算成年了是吧?其实妈妈不应该再把我当小孩看的,我可以负责自己的人生了!”
“姐,可以说说你今晚想做些什么吗?”不理会大姐喋喋不休的抱怨,章令敏只问她想知道的。
“哎啊!你小孩子不懂啦!”边说边拍了章令敏一下,力道没控制好,差点没将章令敏给拍趴到地下。
章令敏忍不住揉着肩膀,有些无奈地望着大姐。
章大姐脸红一笑,一手环住妹妹肩膀,悄声在她耳边道:
“我跟你说哦,我有一个男朋友,是体育大学的运动健将,上个月认识的。他约我——哦,还有其他人,晚上去PUB玩通宵。那PUB是他叔叔开的,安全没有问题,到时大家当然就跳跳舞唱唱歌喝喝酒什么的,会玩到凌晨三点,到时太晚,回家吵到爸妈就不好了,所以大家决定到我男友家挤一挤,他家房间很多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章大姐的话没有说完,章令敏也没有制上她,但在章令敏严肃的目光下,章家大姐就是愈说声音愈小,最后自发性闭嘴。这是一直以来,章大姐极度心虚时会有的表现。
“姐,你知道……或着,你期待今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吧?”
“什、什、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明白,什么期期期待的……”
“你准备好保险套了吗?还是已经买好避孕药了?”章令敏很直接地问。
章大姐轰地,脸上一片血红,红到不能再红,几乎要发紫了,颜色再深一些,恐怕就得因为脑溢血送医急救了。
“你在说什么啊!令敏!你才几岁啊?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你羞不羞啊你!我都不敢听了!你怎么这样开放啊!”捣脸,声音细小得像蚊子叫。
“如果今晚无论如何你都一定要出去——就算我不帮你。那么,请你至少要做好万全的避孕措施。”
“章令敏!”章雅敏不知所措地叫着。
“与其忙着害羞,我认为我说的事更值得你重视。”
“你还说!你怎么还一直说?我的天啊,别提了行不行?我又没下定决心,事实上也不一定会发生你猜测的那件事啊,我不一定……”
碰碰!两声大力的敲门声传来,然后是小妹章秀敏的声音:
“大姐,有你的电话,你房间的电话在响了!快去接。”
章大姐正需要一个脱身的理由来躲掉眼前尴尬的景况,闻言连忙跳起来,直往门口冲,叫道:“来了来了,我马上回房接!”
章令敏当然不可能任由谈话就到此为止,于是也跟着起身,追着大姐的脚步,往她的房间去了。
“二姐。大姐妆化那么浓是不是要出去约会啊?”十五岁的章家三小姐在门口拉住二姐的手,满脸羡慕地问着。
章令敏淡笑地看着小妹,问道:
“你功课做完啦?那就拿来给我检查吧。”
“还没有啦!那么多作业怎么可能一下子做完?”
“那就乖乖去做吧。别分心,也别偷看漫画,一小时之后,我要检查你的进度。”轻拍了拍小妹的头,愈过她走了。
章家小妹噘着嘴,咕哝着语意不明的抱怨,虽然不情愿,但也只能乖乖地回房做功课了。谁教从上个月起,她跟弟弟的零用钱与“奖学金”都掌握在二姐手中了呢?每天要是没把功课做完,就扣零用钱;每星期要是在大考小考上有什么不及格,或着干了坏事,被老师打电话来家里告状了的话,就扣“奖学金”。
非常简单的伎俩,用来对付儿童与小少女,正好适用。
章家夫妇对于二女儿承担起对弟妹的看管教养职责,深感欣慰,甚至是言听计从了。尤其在目前执行一个月之后,确定成效良好,也就更加放权了。
然后,向来自由放养的章家五兄妹里,不幸生为老四与老五的两人,就开始了痛苦而辛勤的人生。每晚入睡时都默默垂泪地抱怨老天为什么要让他们生为人家的妹妹弟弟,而不早一点生做哥哥姐姐多好!
挂完电话,章雅致惊喜万状地转身抓住妹妹的双臂,大叫道:
“令敏!你绝对不敢相信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给我的!天啊!我一定在做梦!来,你快捏我一下,会痛的话就不是梦了——哇啊!”由于激动得又叫又跳,竟是没注意脚下,被自己乱丢在地上的衣服给缠住脚,身子一歪,腰部重重撞上右边的梳妆台。还好手上还抓着章令敏,不然一定会跌得更惨。
“小心点。没怎样吧?”章令敏轻声道。
“哎啊,那不重要!反正人还活着!”一点也不管刚才撞到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章大姐依然活力十足地叫着:“令敏!是江明绍!江明绍打电话给我了!虽然我一有了个人专线,就四处散发电话号码给认识的人,当然也包括江明绍!但我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给我!因为他没给我他的号码啊,证明我对他而言还是个路人甲,谁知道竟然接到他的电话了,哇啊!今天如果不是愚人节,就是圣诞节,圣诞老公公发礼物啦!”
“今天什么节也不是,只是个普通平常的周末下午。”相较于章大姐的激动,章令敏显得很镇定。若是章家其他兄弟姐妹在此,一定会被热烈欢快的气氛给带着闻“激”起舞,不过,章令敏从来就不是其中一位。
“他约我明天早上一起去玩!他说他们采风社这次的活动是阳明山巡礼,明天早上七点在火车站集合完毕之后,就出发去阳明山竹子湖玩。由他们家出一台游览车,载大家一起去。由于位置还很多,所以问我们有没有空,就一起去!”
“我们?”章令敏疑惑地问。
“对,我们。就我、你,还有哥。上次我们在刘家别墅一起玩你忘啦?江大少居然还记得耶,太荣幸了!”
“那么,姐,你怎么回答他?”
“当然是答应啦!我说我哥不一定有空,但我们两个绝对是风雨无阻的!我刚才一口就应下了!”
章令敏傻眼,要不是正在张口结舌,她还真想朝眼前那颗发热的头颅泼一盆冷水,让大姐好好清醒一下。
“你就没想过明天也许我有别的事吗?”
“嘿!能有什么大事?顶多是周又铃约你去开眼界,再不然就是你自个儿跑去图书馆看书,更多时候,你都待在家里不出去的。这次啊,你就陪我去吧!能被江大少邀请,这是多么荣幸的事啊!我想李美帆那个死女人一定没受到邀请.我现在就打电话去刺激她!”章大姐兴奋过后,第一件想到的就是找死对头耀武扬威去。
章令敏本想直言拒绝,但话到嘴边便止住了。转而小心提醒道:
“姐,明天真的要跟江明绍去玩?”
“当然!我答应了!”正在翻电话本子的章大姐头也下拾地道。
“但你本来不是想跟新交的男朋友去玩两天?”
章大姐动作一顿,直到这时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而且眼下满屋子四散的衣服,正是为了今晚出行而准备的……
“姐,如果你今晚出去了,就不可能赶得上明天的活动。两边你只能选其一。”
章大姐也明白,所以咬唇陷入苦思。一时没办法做出决断,于是有点苦恼地抬头看妹妹,问道:
“令敏,你觉得,江明绍跟我之间,有没有可能更进一步的发展?”
“他身边喜欢他的女孩子太多了,你很难胜出。”章令敏一点也不想给大姐不切实际的期望。但同时也轻描淡写地道:“不过,谁知道呢?人的感情都是相处来的,就算当不成恋人,做朋友也很好。我记得江明绍的男性朋友也都满出色的。”
“对!江大少不能忍受丑人,所以围在他身边的男男女女都长得不错……比体育大学的男生好多了……”对自己的新恋情忠诚度尚未建立的章大姐一下子心猿意马起来。
章令敏静静地等着大姐胡思乱想完毕,做出最后决定;而自己心中也在思索着江明绍突然约大姐与她出去玩的动机。
怎么觉得……江大少此举,是在透过大姐来约见她呢?
这样想虽然太自恋了,但章令敏真的有这样的感觉。
“好啦,我决定了,今晚不出去了!在还没有确定江明绍的心意之前,我还是先当个乖女孩吧!我现在就打电话跟体育大学的那个说不去了,要是再缠着我非出门不可,我就甩了他!打完了这一通,我还要打给李美帆那个死女人,让她羡慕死!有本事,她明天也出现好了!”决定好了之后,章大姐朝妹妹摆摆手,赶人了:“好啦,没你的事了,明天早点起床。现在有空的话,去整理一下明天出门要带的东西。就这样啦,我要忙了。你出去时记得帮我把门带上。”
章令敏默默点头,走出去了。
边走回自己房间,边想着:要不要打电话给林森?明天的事,应该要先跟他说一声吧?
当然,说不说这种事,章令敏不觉得林森会介意,但……她从来没有打电话给他过,其实……满想打打看的说……
说起来,这也算是两辈子的第一次了!
思及此,忍不住跃跃欲试了起来。
晚上就打给他吧!
【第九章】
下午,我们共同吃着一块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梦游的人都回来之前
我对着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开门
芝麻开门
夏宇·<草莓派>节选
这个周末对林森而言是相当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电话告知章令敏这星期无法面见。她的反应总是一如他的预料,轻轻淡淡的,带着笑意地说: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记得注意休息,身体要紧。
林森觉得认识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于,他的心太过理所当然了。打从第一次意外相见,那短短对视的数秒,林森就记住了她的模样——当然,记人是他的长项,但从来没有记得那么清楚过,直到第二次再见了,才发现自己记得太清楚了……
她给他一种熟悉感。当然,他很肯定自己这十八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却不由自主觉得熟悉.这样毫无道理的事,其实困扰他许久了。他是个实事求是的人,从来不喜欢虚无飘渺那一套,什么缘分、命中注定之类的用语,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属于生僻字。但对于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个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来解答这一切。
好吧,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去琢磨,也许等到年老时,终能给他找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开始就知道他将会与章令敏执手一生——当他第一次牵起她的手时,就不打算放开了。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一点也不抗拒。觉得就这样牵着,满好的。
因为有一生的时间,所以他追求的步调是舒缓的,不疾不徐的。从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与他契合的特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都够沉静。就算处在喧嚣的地方,他们也不会被那些浮躁给沾染,自成一个安宁的环境,并享受着。
他们见面还不到十次,也不常谈彼此性格与理想,更不急于对对方掏心掏肺,以求尽快相知相许。但不知怎么地,他就是觉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见章令敏以前,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沾染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或许会结婚、会生子,但那只是一种责任与义务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样。他们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于专业领域里,若是没有双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单身下去了。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窝在实验室的人,就算结了婚,这样糟糕的婚姻品质,也注定了不会持久。
为了省麻烦,两位年过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杀令追得无处可逃的可怜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里找个有共同话题的、单身的、种族相同的异性,进行严肃的婚姻契约议定,拨冗结婚生子,接下来的养育什么的,就丢给双方父母去打理,总算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身为一个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带大的孩子,林森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让他心动了,被这种陌生的情怀搅得有些坐立难安,嚐到了动情的厉害,他大概还真以为那种被世人所不断歌颂的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的幻想。
没遇到爱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赖。林森不是个不懂得变通的人,相较于他那对简直可称为科学狂人的父母,他实在正常多了。
这么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够摺腾人了,偏偏还遇上了突如其来的打扰,差点耽误了他一个重要的实验。
那个女孩自称周又铃,说是令敏的好朋友,见着他就试图让他记起彼此见过一面的事实。双手拎着两大袋食物,说是听说他们一群人在研究室里忙了七八个小时了,也没好好吃饭休息,所以她赶紧买一大堆食物来给大家补充营养等等。
非常自来熟地说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于是就从他身边的人开始攀交情,热力四射地散发她的亲和力。众人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叫周又铃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于是也客气地给与善意的回应。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群聊四四制作总有一些女孩会想办法接近他,身为林森的同学们,对这样的场面也渐渐习惯了。而林森始终淡然以对,甚至是有些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更习惯。
所以当林森转身进实验室,将门关上时,全场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个前一刻还在四处认识新朋友并自我介绍的周又铃了。而她差点冲进去叫人,幸好两位同学及时拦住,并强势地劝退她。
后来,周又铃离开时,虽然没办法亲自向林森道再见,但她非常张扬地对林森的同学们宣告:“我喜欢林森,我是来追求他的!”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林森不能理解这个女孩的大脑构造是怎么一回事,怎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对此,她怎么说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着,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过周又铃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林森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他无意了解她。更别说她已经被他当成拒绝往来户,日后若是再莽撞跑来研究室,不管她用什么说辞,都是不让进的。这点已经跟同学们都明说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毕竟实验重地,摆放的物品有些是极度危险的,本来就不该让外人轻易进来,即使只是待在会客区。
忙完学校的事,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正想去好好冲个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时,电话响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来这个时间谁会打电话来。近来父母没有休假,不可能打电话给他;祖父母他们前两天刚联络过,四个老人家正结伴在垦丁过起种田养生的新生活呢,兴致一起时,还出海钓鱼赏鲸的,再不会有空天天打电话来嘘寒问暖……
“喂,我是林森,请问哪位?”想不出是谁打来的电话,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了。”
林森的眉头微扬,完全没料到是她打电话来。他没发现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扬起,整个人轻松地坐在沙发上,回道:
“我刚回来,你没有打扰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紧张吗?”林森直接问着。
“……你说话真直接。”被林森这么一问,章令敏心中有些气恼,原本满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挥发不见了。
他轻笑,问:“现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将话筒紧紧贴着耳朵,生怕漏听掉他的声音,连些许呼吸声都不想错过。
“是,好多了。”
“怎么会想到打电话给我?”
“是这样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参加她学校采风社的活动。”
“有什么问题吗?”林森不认为她会为了报备行踪而特地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控制欲强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导这次活动的人,他叫江明绍。也许你不记得他了,他是——”
“我记得他。”林森很快想起来这个人。那个在第二次见面时,正在与周又铃激吻的男子。“他透过你姐,邀请你一同出游是吗?”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君羊耳卯制作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嫩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菸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
“纯粹的爱情?你这样定位,觉得珍贵非常,所以你一点也不觉得该对我感到抱歉,是吗?”章令敏轻微的声音,像是仅仅用于低喃。
周又铃直直看着她,对于章令敏的反应有些生气。
“令敏,我喜欢林森,我不会为了喜欢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欢林森。你没谈过恋爱,从来没跟男孩子出去玩过,虽然学校男生班那边很多人在暗恋你,但他们都没有机会走近你身边三公尺以内,所以我知道你对林森是很认真的。我不会要你退出,我希望我们公平竞争,以后不管谁成功谁失败,都不要怨恨对方,至少,还可以是朋友,好吗?”喜欢一个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个错误,自然无须抱歉,那是对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吗?
章令敏别开头,闭上双眼,决定还是好好养神吧,今天的精神够差了的。她不想费心去应付周又铃,让周又铃滔滔不绝地将她的喜欢合理化。似乎,对又铃而言,只要在她这个“情敌”面前开诚布公、直接坦率,两人就可以是平等竞争的对手了,而不必背负着“抢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铃从来没有发现,当她心虚时,就会一直说话,说得很大声、很流利,然后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说服了,于是理亏的人就变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词地面对一切了。
所以,周又铃是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不道德的。她巴着章令敏不放,不是为了伟大的友情,而是想给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令敏,如果你对林森也是真爱的话,那么,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与他交往,现在就该换成你在对我说这些话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铃,这样的行为,再给她第三个人生,她也做下出来。
“你现在当然可以这么说。”周又铃冷哼。
“我不会做那样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会为了不带给林森困扰而不做这样的事。甚至愿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动都是假的,刻意遗忘自己认识过这个男人的事实,并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辈子,她就是这样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爱惨了林森,却可以一辈子都不去说出来的话,那你就太虚伪了!”周又铃受不了章令敏一脸云淡风轻的表情,这简直像得了便宜还卖乖,太虚伪了!忍不住出言攻击。
虚伪吗?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啊,是了,上辈子临终前听到的那一句骂语,不就是来自于周又铃吗?
“也许是虚伪吧。不过,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纵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没有什么事会此争取自己的爱情更重要!”周又铃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声道:“你睁开眼看着我,我们正在谈很重要的事,你别这样漫不经心的,这样太过分了!”
“嗨,两位美女在聊什么呢?”好不容易终于挣脱女性包围的江明绍,在即将抵达目的地之前,来到了她们这边。一只胳膊很潇洒地搁在前头的椅背上,以着帅气而悠闲的姿态,出现在她们面前。
章令敏张开眼,看着江明绍那张年轻而张扬的俊脸,多么意气风发,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爱要不要、爱理不理的,没有挫败、没有颓废、没有绝望到以声色犬马来麻醉自己……
见过了他这么嚣张傲气的样子,谁能相信他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生,是以那样糟糕的方式过着——依然有钱,仍旧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尽皆知,像活在一个醒不了的恶梦里。
这辈子,她没想过要认识江明绍。就算之前已经见过面了,也不愿跟他多有接触,只想着,反正已经用了一辈子来证明,她无法带给他幸福,那么,这辈子就别与他有所纠葛了吧!
但现在,看着这样一张卖弄帅气、努力放电的……可爱的脸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毕竟,他上辈子对她满不错的。不算是个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给了她足够的尊重,以及友谊。
如果这辈子注定了要相识,那么,就当朋友吧。也许,她还能在那件丑闻未发生之前,帮他躲过这一劫。
这个嚣张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风流一生,那么,就让他像个真正的纨绔子弟那样去恣意地挥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辈子那样,纯粹只是在堕落。
在周又铃奇特的目光锁定下,章令敏愉快地过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绍殷勤的招呼,与他谈得颇为投契,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江明绍引为知己,觉得这辈子再没有人可以跟他聊得这么知心了!于是对章令敏的兴趣更大,不再是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觉得她跟别的朋友特别不一样,她简直太了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绍眼底闪过的惊奇光芒时,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认识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说她比他的父母更了解他,还真不为过。她知道怎么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与热爱的话题,知道怎么谈话会让他舒心,知道怎样的劝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帮他躲过那场桃色灾难,但只要他们成为朋友,她就能尽己所能地去做到。
这辈子,她不会成为他的妻子,但会成为他的朋友。
周又铃高调地在班上宣布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爱,发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个江大少,你还没追成功吧?怎么,就这样算啦?这不像你的个性吧?”唐存秀翻了个白眼,一点也不将她的宣言放在心上。只觉得此女发情期甚早,而且一发作就是霰弹式的,东看上一个、西看上一个,个个都不放过。
现在是班会时间,正经八百地以二十分钟讨论完班务大事之后,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导师也没来这儿坐镇,正在会议室开校务会议呢。唐存秀这个班长并不介意把剩下的时间留给同学哈啦玩闹,毕竟随着联考的脚步愈来愈逼近,她们这种升学班几乎是每一节课都在随堂测验,都被一大准试题淹没了,没个喘气的时间。所以一有放松的机会,她都会放任大家玩乐。
“江大少?谁啊!我已经不记得了。这种路人甲的角色,请大家以后别再提了,谁没有年少无知的时候呢?”周又铃站在讲台上挥挥手,像在挥苍蝇似的。
“靠!那个极品帅哥居然就这样被你喜新厌旧地当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惨了。”一名曾在F大运动会时同去玩的同学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着,只好放弃吧,在这儿说大话呢!”另一个女司学嗤道。
周又铃大度地不理会她们的揶揄。迳自道:
“怎样都好,反正以后不要再提那什么江大少了,我们无缘啦……不过我们的章令敏同学,倒是跟江大少满有缘的说,上星期天我们一起去阳明山玩,江大少对她超热情的。”目光不怀好意地转向章令敏,笑得有点邪恶。
“哗!这莫非是传说中的横刀夺爱?”所有人的目光一下于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从课本里抬头,直直望着台上的周又铃,而周又铃早就在那头等着她了,唇角撇着不驯的笑,摆明了就是要让她无法置身事外。【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确定是无缘了,如果你对他有点意思的话,就试试看吧,也许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铃,你怎么会这么大方啊?有阴谋,对不对!”旁听的同学笑着起哄,完全把周又铃的话当成开玩笑。
“不是阴谋,是阳谋。我跟令敏是死党,有什么事,我都对她坦白,绝对不会背着她做手段,就算……我这个好朋友一点也不领情:心底有话也不肯对我照实说,我也不会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着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应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看书了。
气氛一下子显得冷场,有种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扩散,许多忙着起哄笑叫着的人,不由自主收敛了些许,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铃与章令敏之间来来回回地打量,不明白这两人发生了什么事……莫非,她们吵架了?
唐存秀弯起一臂撑着下巴,懒散地对台上的周又铃道:
“除了特意宣布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别的想追的人这两件消息外,你还有什么新鲜的马路消息要诏告天下吗?时间不多了,留点机会给别人上台表现一下吧。”
奇?周又铃自然是看到班长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没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占据着讲台,接着宣告道:
书?“不管还有谁想上台、想报告什么马路消息,我深信都绝对没有我手上的消息来得有趣,所以我还是继续接着说吧。大家反对吗?没有,好,那我说了——”装模作样地咳了声,道:“我决定以T大物理系为我的第二心愿,请大家为我加油,谢谢!”
网?哗!在一秒的张口结舌之后,是爆炸般的哄堂声,整个班级一下子像是有一千只鸡鸭在咕咕呱呱乱叫,每个人想表达的惊叹语句或许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样——这个周又铃,一定是疯了吧?以她那个从来没及格过的理化成绩,居然妄想考进全台大专院校第二类组前三名志愿的T大物理系?
身处在鸡鸭群里的章令敏,仍然安静,对于周又铃丢下炸弹式的消息,她只是顿了下,没抬头去迎上早已等在讲台上的挑战目光。
还是物理系啊……就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是落到地理环境资源学系的结果了。
近水楼台,以及,死缠烂打,确实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没有出现在林森生命中的话,周又铃只要再努力十二年就会所愿得偿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会有他的电话吧?他会打来跟她约着周末的安排,或者说明他不克前来。昨天没有等到,那就是今天会等到了。从林森第一次约她出门以来,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满意这样的步调。
由于是升学班,在下午四点半放学之后,全班仍然得留校辅导到六点才能离开学校。不过周又铃向来是升学班里的黑羊,成绩中上,狂野难甽,师长头痛,家长管不了之下,最后只好放牛吃草,由着她在她认为不重要的课堂上消失不见,课后辅导随她爱来不来,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别人也没必要帮她跳脚不是?自从周又铃开始追求林森之后,就再也没能在课后辅导上见到她了。
六点了,秋末的黄昏通常在五点半多就褪得够干净,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没有星星,偶尔可以看到白惨惨的月亮。月不够亮,天不够黑,秋风倒是够凉的……
走出校门,就被一阵秋风给卷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缩着脖子,拎紧衣领。搭校车的人就只消在校门口等个一两分钟,就可以上车了,其他通车的,或有私家车来接送的,就得沿着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侧校门口等着校车,一边跟认识的同学点头打招呼道再见,一边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无人的地方,才站定。这时,有人从她背后以手指轻轻点了点她的肩,她微笑回头,以为是哪个同学,却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么来了?”校门口足够亮的灯光,将林森俊雅的面孔清晰呈现,看得太清楚了,于是不小心被电到,脸热热地红了……
“来接你放学,如果你可以晚点回家的话,或许我们还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连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电话回家说一声就可以了。”
见她双眼晶亮笑成弯月的模样,林森也跟着微笑了,也不急着走,说道:
“这一阵子在忙的实验今天中午全部结束了,下午跟着森林系的同学到山上采集植物标本,刚刚才回来。”他的一只手始终背在身后。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张望,本来想开口问他藏什么在背后的,但鼻子已经先告诉她答案了!
“有香味……这是,桂花!”
“是桂花没错。”林森不再藏着左手,将左手上拿着的一小袋由白纱网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来给你。”
这是林森给她的第一分礼物。一个非常朴实的、用来采集植物时常见的纱网袋子,就是它仅有的包装了。被包装的,是一般绝对不会用来当送礼用的花,有金桂,有银桂,装了满满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装着他的心意。
“谢谢,我很喜欢。”她双手轻轻将那袋馨香收拢。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拢住,低头,轻嗅。
“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着他,笑了。不,从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为她生命中铭记着属于他的第一个味道。
校车来了,他们站得较远,校车停在校门另一边,一群学生依序上车,很快将等在站牌边的学生都收上车了,又等了半分钟,确定没人要上车后,才驶离。
直到校车再也看不见,林森才侧着脸对她道:
“走吧。”
“嗯。”她漫应,仍对着双掌里拢着的桂花恋恋不舍,低头嗅闻,没有动作。
“不走吗?”林森半转个身,与她面对面,微微弯着身子与她的双眼直视。
“等等。”纱网袋遮着她小脸,只露出她一双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吗?”他揶揄地问。
“那我们只好在这里等到冬天了。”
两人同时轻笑出声,他的笑眼望着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谁眼底的波光映照进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却在更近之后,发现一切更加模糊了……
当他的双手轻轻拢上了她合掌的双手,桂花的香味被他们共同守护在手心里。当她仰起脸,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儿的唇。
没有擂鼓般的心跳,只有一片温柔的宁静,仿佛一道甜美的甘泉从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热的地方淌流而去。
这个吻,她想,她已经等候了一世。
【第十章】
我只不过为了储存足够的爱
足够的温柔和狡猾
以防万一
醒来就遇见你
我只不过为了储存足够的骄傲
足够的孤独和冷漠
以防万一
醒来时你已离去
夏宇·<冬眠>
在章令敏考上T大中文系的那一年,章家大哥被送去服兵役了。
跟上辈子相同,章兴家连续两年考研究所都落榜,这不止是因为他的反抗,也是他真的没有能力去考上。原本,章家父母是想透过各种关系去免除他的兵役,然后像上辈子那样送他出国,就算申请不到像样的大学,读个野鸡大学回来唬唬人也不错,反正他日后是章家公司的接班人,也不会有人对他的学历认真看待。但章令敏反对,努力劝说父母务必要将大哥送去当兵,那是个吃苦的地方,正好适合章兴家这个从来没吃过苦头的人去磨练。
章令敏重生之后一直在想要怎么让大哥真正变得成熟点、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点。他依然可以不接掌家业,也可以一辈子不工作,就让家里养着,但他必须成长,必须走出他梦幻的象牙塔,活在真实的世界之中。就从吃苦开始!
章兴家活了二十五个年头,他认定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梦想不被家人接受、功课太差被父母责备。光这两件事,就让他成天大叫着生不如死,章令敏看了真是无言,更是下定决心让父母送他去当兵。人不能永远只活在享受里,却不尽义务,这会让人失去承担的肩膀。
更何况,所谓的幸福快乐,都是比较而来的。就像如果没有地狱做对照,谁会向往天堂?
在章令敏几个月的努力下,终于说动了父母,章家大哥于是开始过起了两年为期的“地狱”生活。也许,在退伍之后,章兴家仍然不事生产、仍然幻想着当个大摄影家,但章令敏想,至少那时,他拍出的照片,表达出的情境,会比较深刻一点、平实一点吧!
重生以来,虽然意外收获了幸福的恋情,不敢置信于林森居然会喜欢她的事实。但始终教章令敏牵肠挂肚的,也只有兄弟姐妹们的人生轨迹了,所以打从认清了重生的事实,她没有想过去找林森补足上辈子的遗憾,让自己圆满,甚至下意识地想避开他,今生不曾相识最好。满心只想着要怎么让家人过得比上辈子更好,不要那么地浑浑噩噩地将一生糊涂过完。
这大概,就是周又铃曾经讽刺过她的“圣母情结”吧?
不管圣母不圣母,章令敏再也不会因为周又铃的各种言词而感到被伤害了。她们这对曾经的好友,虽然没有直接的撕破脸,甚至还是常有交谈的机会——都是周又铃跑来找她,但从一年半前周又铃开始追求林森之后,她们之间的情谊就彻底消散了。
周又铃虽然厌恶章令敏的“圣母属性”,但却也善用着。说实在的,若不是章令敏有这样的属性,周又铃这样一个明着要抢人男友的人,又怎么还能出现在章令敏面前,被客气对待?没朝着她破口大骂、或者将她的劣行宣告得天下皆知,让她名声败坏,都只能说是圣母光芒普照大地了。
在章令敏成为林森的学妹这年,周又铃也拥有相同的身分,而且还是直系学妹!周又铃在升上高三后,除了想尽办法去找林森外,其它的时间全用在升学的冲刺上,她不参加学校的课后辅导,也不去补习班,她直接请父母帮她找来最厉害的家教,开出高薪,让家教务必将她补进T大物理系,不管读书计画安排得多么惨无人道,她绝对配合!撑着一口狠劲,她非常幸运地吊车尾考上了!
周又铃自从上大学后,就不再三天两头地找章令敏了。以往找章令敏是为了打探林森的讯息,但现在成了直属学妹,哪还需要在章令敏身上下工夫?所以章令敏也算松了一口气。她有太多事要安排了——家人的、江明绍的,都需要她细细思量计画,实在没空应付周又铃三天两头的打扰。
大哥送军营了,日后有何改变,还需要观察,才能对症下药;而大姐人生的第一个危机——意外怀孕,也在一年半前解除了。她没有跟体大的那个男生交往下去,除了发现那人品性不端,同时与四五个不同学校的女生有染,断然分手之外,更是因为在那个阶段,她成了江明绍承认的固定朋友班底。打进了那个美女帅哥富豪团的社交圈,自然就看不上那些平凡普通的人了。
江明绍的那个团体,可不是随便就能进的,对个人的条件要求得可高了。由于打进来不容易,所以章雅敏可不敢随便在这个圈子里把谈恋爱当成游戏,言行举止都像在调情搞暧昧,要是因为举止太轻浮而被轻视踢出去,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章大姐多年养成的轻浮性情,居然收敛许多,不再以与人比较交男友的数量为荣了。
这算是与江明绍成为知交的意外收获吧!章令敏从来没想在江明绍身上得到些什么,与他相交,只纯粹地不忍心看他身败名裂,毕竟上辈子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说什么也不想见他再变成那样。但没料到江明绍会是个对朋友这么够意思的人,当他与她成为朋友之后,他便把她的家人也一同接纳了,就算他根本看不上她的兄姐。
章令敏太了解江明绍这个人了,所以当江明绍对她有着他自己都解释不了的好感,觉得应该把她追来当女友时,就被章令敏巧妙转化为知己之情,于是从来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真正单纯友谊的江明绍,生平有了第一回女性好友——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那种。这个女性知交简直比他自己还了解他,真是太可怕了,若是真追来当女友,他日子一定会过得很惨,所以还是不追了,当好朋友吧!
虽然搞不清楚怎么会原本想追来亲亲爱爱的女生,竟会变成可以挖心掏肺的好朋友,不过既然想不透就别想了,搔搔头疑惑完之后,江大少依然被众色美女宠爱着,不会因为自个的美女花园里少栽了章令敏这一朵,就觉得人生不再圆满。
被浸泡在宠爱里幸福长大的人,通常不会有太阴暗的性格。虽然一定是任性点的、骄傲点的、唯我独尊点的,但同时也是较为正向阳光的。如今意气风发的江大少,正是这样的人。
上一世,章令敏认识的是身败名裂之后的江明绍,那时他身边已经没有半个称得上朋友的人了,所以章令敏对他的了解虽然近乎透彻,却独独缺少了这一块。才会在这一世发现他对朋友的慷慨之后,有些惊讶;惊讶之后,便益加珍惜起来,希望尽可能地在这一世,保有他此刻的面貌,直到此生终了。
没有了章大姐在爱情上乱来一通的坏榜样,自然小妹也就没有学坏的机会。章令敏如今接掌着弟弟妹妹的零用钱发放与课业上的监督,她对两个小的依然是关怀备至,但绝对不像上一世那样有求必应,轻易在他们的撒娇索求下,由着他们玩耍放纵,不做功课、跷掉才艺课,随便他们沉迷于电玩与漫画,养成了没事享乐、有事找二姐解决的恶习,然后一生都这么做着。
当然,她的铁腕作风,也不幸地让她的形象从弟妹眼中的善良仙女,变成了邪恶魔女。不过,这又怎样呢?只要他们没出大问题就好。
章令敏不介意帮家人收拾麻烦,但既然知道了自己的一生比任何人都短,这一世就无论如何不能放纵。幸好两个小的在章令敏两年来的管教之下,许多恶习都慢慢改正了,学业成绩虽然没有突飞猛进那么夸张,但总也是提上了中上水准,未来升学之路,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她想,目前这样的发展态势,家人一定都可以过得比上一生都好吧?当然,上一世那个为章家扛起事业重担的堂弟,也被章令敏照顾着,提早将他从那个充满暴力的家庭给带出来——包括他的两个妹妹。为了不让他们被那个赌鬼父亲纠缠,章令敏恳请父母将他们悄悄送去美国读书。父母不解她为什么要为堂弟妹做到这么多,这些钱章家虽然出得起,但可也算是一笔巨资。帮助亲戚脱离苦海很合理,但没人会帮到这个分上吧?这会不会太过了?
其实章令敏是出于上一世对堂弟的亏欠,才会做得这样过。但想到上辈子就是堂弟一人挑起公司重担,一生都无怨无悔地赚着大把金钱来供养章家其他四兄妹,怎能不教章令敏感到羞愧负疚?
就算现在是重来的一次人生,一切都还没有发生,但章令敏这样一个一生都在付出的人,分外无法做到知恩而不报,她知道堂弟上一生最大的遗憾是获得了耶鲁大学的录取,却没有钱去读,只能放弃。她希望这辈子他可以所愿得偿,所以她才会对父母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后来为了说服父母同意,只好悄悄说:
“立杰是个品性很好、天资聪颖的孩子,他的资质算是我们章家这一代里最优秀的了。哥哥不想接手公司,弟弟也不知道长大后会不会有别的想法,现在成天喊着要当漫画家,说不定也学哥哥一样拒绝从商!到时,您们辛辛苦苦创下的事业,又该怎么办呢?虽然我说愿意进公司帮忙,但我毕竟会出嫁,要是日后章家的事业改换了别人的姓,你们不难过吗?更别说我读的是中文系了,能帮上忙的地方有限,还不如悉心培养立杰,让他成为一个最出色的专业经理人,那么日后我们家的事业,才有更上一层楼的指望!”
在这样持续不断的洗脑之下,加上章令敏向来是父母心中最乖巧聪明的女儿,终于被说动了,花了大钱将三兄妹送到美国安置,那边有母亲的朋友可以帮忙看顾。开始了全新的、远离暴力的生活。
家里的事可以做的几乎都做了之后,章令敏算了算时间,开始在想江明绍命中的那个劫数开始了没有?遗憾的是上一世她只是大约听说过他的事迹,没办法有详尽的了解。后来即使与江明绍相处二十四年,对于他生命中最痛苦难堪的那几年,他是绝口不提的,所以章令敏只能在心中猜测着,却深感无从下手。
只能深深祈望,她能有帮得上他的地方,及时地。
很及时,非常地及时!
及时到章令敏忍不住要想,上天让她重生一次,是不是就为了让她来帮江明绍度劫的?
因为要采买西乐社成果发表会上要穿的礼服,在这个周末下午,章令敏与林森手牵手地走在东区大街上。由于他们两人生性喜静,平常约会绝对不会考虑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地方,所以像东区这种流行时尚名品店林立的地方,他们是比较陌生的。
既然难得来了,就决定好好逛逛,不急于立即将礼服买好闪人。偶尔处在喧闹里,也是一种有趣的体验。
正当他们站在百货公司里附设的电影院售票区口,对着正上映的电影指指点点、研究着要看哪一部电影好时,不远处突然爆出的争吵声让原本热闹的场合为之安静了几秒,所有人都忍不住循着声音的来处探望而去,发现吵闹的声源竟是来自一个俊男与两位美女之后,围观的兴致大增,不由自主地都移步过去,想知道是怎样的三角关系。
林森认出了那个男子是江明绍,虽然只见过两次面,后来也知道此人是章令敏认定的朋友,但彼此间倒是始终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见面的兴致。
“怎么了?”章令敏身高只是一般,没法透过人群看到争端处的情况。
“是江明绍,以及两位女性,其中一位非常地激动。”林森简单地说明了下。
“喔……啊?什么?很激动的女性?”本来只是漫应一声,直到这个讯息真正进入脑袋里,章令敏浑身发寒,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东区、××百货公司、感情上的三角纠纷……原本以为只是微不足道的争风吃醋闹剧,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我们过去看看!”章令敏神色变得严肃,抓紧林森的手,往人潮聚集处挤去,脚步失却了平常的轻缓,显得有些慌张。
林森有些讶异地看了她一眼,并没有问什么,两大步走在她面前,帮她开路,不教她被人群给挤到。当他们还没有挤到事件的中心点时,那名激动到全身发抖的女性已然抓狂大叫,同时还扑向江明绍,拳打脚踢地攻击——
“你这个负心汉!花心大少!脚踏两条船的混蛋!该死的,你去死去死去死,全天下的男人都去死——”
江明绍哪里经受过这样的暴力对待,在俊脸被抓出四条爪痕、整个人被扑倒在地时,他才回过神,气怒地想躲开那两只一直朝他脸上招呼来的爪子,不能回手,只能狼狈地闪避,但收效甚微。只能气急叫:
“你这是在干什么?何朝韵,你快住手!你莫名其妙!”
“花心大少!浪荡子!不要脸的小白脸!你比牛郎还虚情假意!你连演技都很烂!既然你骗了我,为什么不骗一生一世!为什么为什么!”尖叫声更为凄厉,动作无比凶狠,难以想像这么娇小的身子,居然可以爆发如此剽悍的威力。
江明绍手忙脚乱地抵挡爪子,根本有口难言,于是周遭的指指点点就很明确地倾向“可怜地、正在施暴中的弱女子”,而将被施暴的他冠上一顶叫做“陈世美”的大帽子。
“去死!你去死!啊啊啊——”
“你到底在胡说什么?你不要太过分了!不要再打了!”江明绍实在太痛太生气太狼狈了,终于忍不住用力一推,将抓狂的女子给推退了好几步,一个不稳,往后跌坐在地。
那女子像是被定住了身似的,木木看着江明绍,一时没有动作。
“你简直莫名其妙!根本像个疯子!”江明绍又委屈又生气地叫。
女子一听到“疯子”这两个字,立即跳了起来。江明绍连忙做出防护姿态,生怕又被攻击,没料到那女子只是狰狞地狠瞪他,瞪得让人心惊胆战后,动作了——不是朝江明绍拼命扑杀而去,而是转身推开人群以跑百米的速度消失不见!
“明绍!快追过去!不要让她一个人!”好不容易冲进来的章令敏惊叫完后,也跟着追着女子消失的方向跑了。
“啊,令敏……我为什么要追她,我是受害者好不好?我今天才第二次见到她——妈的!”江明绍看着章令敏与林森跑走的背影,虽然气个半死、委屈得要命,但待在这儿给人看也不是办法,而那个“三角恋”的第二个女主角早不知跑哪去了,这儿就剩他一个人了!
再说吧,他被爷爷给安排来跟这个疯女人吃饭约会,如果把人搞丢了,回去一定挨骂。记得爷爷说这个疯女人是一流名门的千金,是得罪不得的……真是,他妈的!无论心中如何痛恨,他至少得把那个疯女人给完好地送回她家!
于是一场追逐开始了。
“林森,好巧,在这里见到你——”周又铃刚要从百货公司大门出来,就先差点被一个女人给撞到,还好闪得快,然后还没站稳,眼前又闪过章令敏的身影,当林森紧随于后跑过来时,周又铃倒是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他手臂,惊喜地寒暄。
“抱歉,我忙。”坚定拉开她的手,林森加速追过去。
周又铃的错愕没有太久,当江明绍也跑过她面前时,她也跟上去了,两人同时闪进一台正要上楼的电梯里,电梯向上。
百货公司的电梯当然不会有直达顶楼的。这间百货公司共有二十六层楼,而一般顾客能抵达的最高楼层只到二十一楼,往上全是员工办公区。
今日也是不幸,当那名被江明绍骂为疯子的女子搭到最高层时,像是早已熟知安全门的方向,一出电梯就笔直冲过去。平常都会锁好的安全门,今天竟然洞开,无人看守,也就让那女子一路爬上了顶楼阳台。
当跑在后头喘得快断气的江明绍与周又铃来到阳台时,就看到了无比惊险的一幕,不由得低呼出声——
那名女子已经跨坐在阳台栏杆上,整个身子向外倾斜,若不是章令敏正紧紧拉住她的一只手臂,这个女子怕是早已跳下去了。两人的情况都相当危险。而林森正脸色严肃地站在离她们不到五公尺的地方,被厉喝着不准再上前。
“走开!你们都走开!谁要你们多事!滚!”女子情绪失控,为了摆脱章令敏的手,阳台这边的脚胡乱踹着,有几次都重重踹着了章令敏。“让我死!让我死!我早就不想活了!你放开我,再抓着我,我让你给我陪葬!”
章令敏忍着身上的痛楚,收紧双手,就算两只手的手背已经被抓得流血也不退缩。她没有在女子激动尖叫时跟着说话安抚劝慰她,而是静待女子尖叫到终于声嘶力竭浑身无力地直喘气时,才道:
“如果你有勇气自杀,为什么没有勇气好好活着?你还这么年轻,既青春又美貌,好好活着享受这一切不好吗?”
“哈哈哈……我还能怎么好好活?我疯了你知道吗?我为什么要好好活?这样无趣的人生,我为什么要好好活?你说啊?啊?”又是一串癫狂的厉笑,但因为后劲不足,没能笑太久,一边喘气一边质问着。
章令敏看着女子疯狂的眼神,边想着如何开解,也密切注意着她的动作。希望能寻到一个契机,将她一把拉下来……
“你也没有答案对吗?你也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对吗?既然你都不知道,凭什么劝别人好好活!”女子咄咄逼人地问,又要开始摆脱章令敏的手。
“因为要死很久。”林森突然开口道。
女子听得一愣,林森后面的人也为之一愣,但章令敏没有,她只是终于找到机会,果断地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一把抓下她!
女子在尖叫一声后,重重跌落在地上。可能是跌得太痛了,她整个人像烂泥似的摊在地上,想破口大骂,但能发出来的只有痛叫声。
这时江明绍与周又铃飞快跑过来,四个人将女子围在中央,预防她还有力气跳起来坚持要自杀。
章令敏将那女子扶靠在水泥墙上,看到女子左手臂上的淤青,忍不住拉过来,轻轻揉着。温言道:
“也许我们活了一辈子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但这并不是我们轻易抛弃生命的理由。你还这么年轻就活得这样厌倦,那么你又怎么有耐心去忍受死亡呢?你听到他说的了,会死很久呢。到时面对那个无限的很久,你还能用什么方式去终结它呢?我可不认为再自杀一次,可以让你活过来。”
“哼!愚蠢!人死了就死了,什么也没有!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信灵魂那一套!”那女子冷哼,可能是身体太痛,一边抽气一边说话,声音虚软,再也没有尖叫的气势。双眼倒是不驯依旧地瞪着林森,想看这个人会怎么说。
林森表情总是很寡淡,垂下眼看着女子,伸起一手虚指了周遭,道:
“你看不到空气,但它存在,提供着你呼吸所需。”手指又朝地上一指:“我们站着,而不是飘着,是因为地心引力,但我们看不到。许多人类还没能探索到、或者加以证明的事物,我们不能就说它不存在。存在或者不存在,并不会因为你的相信或不相信而有所改变。”
女子本来很专心听着,然而到了后来,眉头紧皱,无力道:
“这是我听过最烂的劝生话了。真是超烂的,居然会说好好活着是因为会死很久……接着又说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简直烂死了!”
“你还想听什么好话?你这女人不要太过分了!”江明绍累积了一路的火气,在确定女人没有力气在今天第二次寻死之后,爆发了。
“你这花花公子不要说话,你给我滚!”女子瞥见江明绍的脸就发火。
“滚什么滚?你这个……怪女人!”突然记起似乎是因为自己说了“疯子”这类的词语,才激到她抓狂的,所以赶紧转口。然后按着道:“我们上星期才被介绍认识,今天是你约我出来吃饭的。怎么我就是负心汉、花心鬼、不要脸的小白脸了?只因为我们吃完饭出来,我遇到了一个女性朋友,她也不过勾着我的手打声招呼,你就抓狂起来,接着就跑来跳楼了,你到底在干什么啊!”江明绍愈说浑身愈冒冷汗,先不说这个女孩的家世有多吓人、要是这女孩在今天死掉了,江家会遭受到女方家人多严重的报复;光是说他自己吧,眼睁睁看一个女孩在跟他吵架完后去自杀,他怎么能受得了?不疯了才怪!
“你闭嘴,我不要听到你说话!你长得跟他太像了,闪远点,你的长相会让我发疯!”女子怒斥着。
章令敏轻悄地移动自己的身子,当她一边帮女子揉着手臂时,也慢慢靠近,最后环抱着她,也观察着她。这女子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但身子一直在发抖。章令敏猜测着这女子是罹患了十几年后非常常见的心理疾病——忧郁症。而且是忧郁症里的躁郁症,当发病时,会有自残或暴力的倾向。
“原来我长得像你讨厌的男人,那你干嘛约我出来?自虐吗!”江大少这个情场达人从女子口中的只字片语里,大概可以推知这女子曾经遭遇过什么——不过就是老掉牙的桥段,千金小姐遇到了个感情骗子,却以为遇到了真爱,落得人财两失的后果,然后承受不住就疯了。然后他这个倒楣的人就成了疯女人泄恨的对象!
妈的!难怪这种五代富的一流名门大家族会纡尊降贵地来跟他们这种三代富豪往来,原来是想将这个在一流阶层里已经不可能找到对象的剩女推给他接收呢!不止是剩女,还是个精神状况出问题的疯女!太过分了!
“你走开!我不要看到你!”
“我稀罕吗?哼!等我送你回家后,这辈子你永远别再出现我面前!”江明绍生平第一次对女人说出这么不客气的话,说出口之后,觉得做人不绅士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谁要你送?你滚!告诉你,你们可以阻止我这一次,阻止不了我下一次!”
“那你就下一次再死吧,我们不会在意的。”周又铃冷冷说道。“只要不要死在我们面前,给我们恶心到就好了。你又不是我们的谁,我们管你爱死不死!”
“你——”女子身为何家大小姐,从来都是被轻声细语奉承着的,几时听过这样刻薄的话,立马又激动起来,可惜没力气起身,只能浑身抖得像要散成碎片似的。
周又铃一点也不给她说话的机会,骂道:
“有力气去死,却没力气去为自己讨回公道,你这个蠢货!如果你被骗情了,就去报复回来;被骗财了,就去追讨回来;恨那个人,就去让他生不如死,也好过你让自己生不如死!只是一个男人而已,就算是个烂透了的人,如果你还爱,那就去爱啊!爱到没力气爱了,再摺磨死他不会啊!你这样摺磨自己,简直是自甘下贱!”
“你,你这个女人,你敢这么说!你——”女子气得几乎要厥过去了。
“你以为世界上就你最惨吗?那你真是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群聊四四制作告诉你,我比你更惨!”周又铃像串点燃的鞭炮,正劈哩啪啦爆着,情绪失控地吼着……“你看,这是我苦追了一年半快两年的男人,我爱死他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辈子只会为他心动!”周又铃指着林森,深吸口气,努力想稳住自己的语调不那么抖。“可是,他跟我的好朋友却先认识了,也交往了。对,现在正抱着你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好朋友,他们正在交往,我目前还没横刀夺爱成功,正在努力中。”
“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太过分了……”也太无耻了,女子瞪大眼。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爱上他,但是,在看到他的前十秒,我正在跟这个男人接吻。”周又铃淡淡地指着正朝她翻白眼的江明绍。不意外又接收到女子倒抽一口冷气的惊喘声。“江明绍是我主动追求的第一个男人,但一直没追到手,所以我一不作二不休,在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要求分手前,强吻了他。那时我只是不想太容易放过他,同时也想着追了他那么久,可不能做白工,好歹吻一下回本……谁知道下一刻就撞到真正令我动心的男人了,你说我心中是什么感觉?简直是太狗血了!”
“……这……叫真惨,还是叫自作孽不可活?”女子觉得这个嚣张的女孩的情路实在太迭荡了,相较之下,她自己那么点事,实在显得很苍白……
“都不算,我只恨没有比我的好朋友更早遇到林森。如果我比我的朋友早遇到,她就算也爱上林森,必然也不会跟我争的,那么我就一定可以追到林森,虽然可能要跟他耗许多年。她是个很乖很有道德感的女孩,为了她心中的标准,她可以舍弃自己的想望。很傻很圣母对不对?”
“就算没有令敏,我跟你之间,也不可能。”淡淡地道。
周又铃哼笑,深深看着林森。“如果没有令敏,你或许不会爱上任何人,但你总会结婚,那么,我深信最后得到你的人一定是我。我爱你,在你没有爱上我时,我就爱上了,得不到你的心,至少也要得到你的人。瞧,很卑微吧?我把自己贬低到尘埃里了……”她的笑,还维持着,但泪却像喷泉般涌出。
“你应该放手……我都看得出来你不可能得到他了,那么就至少保有友情吧……”女子结结巴巴地说完后,惊讶得发现自己居然在劝解别人……明明前一刻,她正在寻死啊,怎么这么快主角就换人了?
“我不!就像我跟你说的!只要还爱,就坚持爱下去!直到不爱之前,我都不会停止追求他,哪怕他们以后结婚生子,我也会天天祈祷着他们离婚、感情破裂!”
太强悍了!强悍到让人无言以对。
女子呆呆看着周又铃,又看了看其他三人,这四个人之间,好像满纠缠的,简直比八点档的连续剧还精采……
“嗯……可以知道你们的名字吗?我们认识一下。咳,我先自我介绍好了,我叫何朝韵。半年前被一个伪装成上进有为青年的男人骗了感情——其实那个男人刚被一个六十岁的富婆弃养,正在找新的包养人,没料到钓到我这条大鱼,以为可以骗婚成功,但被我家人查到他所有的底细,是一个非常烂的男人。总之,我为他大病了一场,现在还在治疗中。不过,我会好的,一定会。你们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目光定在最好说话的章令敏身上。
“我叫章令敏,他叫林森。”章令敏温柔地说着。
江明绍撇撇嘴,别开脸。他还想赶快把人送回家,好去给医生上药呢!他的脸痛死了!
周又铃将眼泪一抹,很跩地转身离开,丢下话道:
“下次遇见你再让你知道我的名字吧!如果你还活着的话。现在我懒得理会一个才刚自杀未遂的蠢货。”
走到阳台大门边,周又铃站定了下,回头看着林森,轻道:
“林森,我很喜欢你,真的。”
林森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微笑,挥手。“学校见。”
当所有人都离开阳台,江明绍也顺利将何朝韵完好地送回家之后,章令敏才终于松了始终憋在心中的那口气。
江明绍的危机,算是解除了吧?
何家大小姐没有死在今天,也就没有三年后江明绍被设计服用了迷幻药与某几位千金小姐迷迷糊糊发生关系,制造出性爱派对的淫乱景象被偷拍下来,后来还被登在不入流的八卦杂志上,轰动了全社会的事件!这事件,镜头里的所有人彻底身败名裂,江家遭受各家族无情打压,而江明绍则被上流社会彻底驱离,没有千金小姐敢跟他往来,连一般身家清白的女孩也见到他就躲得老远,他的一生,宣告完蛋。
没有人知道背后主导这一切的人是谁,但所有的蛛丝马迹显示了绝对跟何家脱离不了关系。
起因正是这出自何家千金为江明绍跳楼而亡。
所以,江明绍的劫数,躲过了吧?
当然,章令敏不敢现在就放下心,她还要盯着他三年,直到确定性爱派对事件没有发生,才能安心。
“你会觉得我今天的行为很奇怪吗?”
两人牵着手走在回她家的路上,在松完一口气之后,才想到必须给林森一个交代。她今天的表现……太未卜先知了,林森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吧?
“是很奇怪。”林森点头,但没有多问。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不一定非知道不可,如果你觉得难以启齿的话。”他低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我会告诉你的,总有一天。”
“没关系,我们有一辈子,不急。”
她抬头看他,正好迎上他含着笑意的眼,点头,再点头,对的,他们这次将有一辈子。身子忍不住往他怀中偎去,轻道:
“这辈子,没有错过你,真好。”
他停下步子,转身搂住她,下巴轻轻揉着她的头顶,很温柔地揉着。
“我一直在这里,只要你愿意,我们就不会错过。”
原本打算用一下午的时间练习莫扎特二十一号钢琴协奏曲,但却发现自己带错了曲谱,竟然带了一本平常在家里练习用的本子。有些叹气地随《奇》意翻着曲谱,页面停在绿袖《书》子的曲子上,想到了林森《网》的双簧管,想到了这一世,她看过他弹吉他、听过他的双簧管,却还没听过他弹钢琴呢。
为什么上辈子她只看过他弹钢琴而不知道他其实更加的多才多艺呢?有机会一定要问问他。
双手轻轻放在琴键上,忍不住弹起了绿袖子,闭上眼,想着他。
当曲子即将弹完时,她发现身边坐了一个人,那熟悉的气息让她无须睁眼就知道会是谁,已经习惯了依靠,所以很自然地侧偎了过去,自有他挺拔的肩膀承接着她。
弹完了最后一个乐音,他在她耳边问:
“想睡了?”
摇头。
“那为什么不睁开眼?”
“每次醒来,我总怕睁开眼发现一切都只是个梦……”愈幸福愈恐惧,曾经以为自己不管遭遇什么,都能随遇而安,原来,所谓的随遇而安,不过是没有足够令她在乎的事物而已。
“没关系,只要不是恶梦就好了。”
“你总是无所畏惧是吧?”
“我努力,我争取,我得到或得不到。畏惧于事无补。”
他总是如此务实。她微笑,在眼睛微张时,便被他温柔地吻得又闭上 。
“你准备休息多久再回实验室?”猜都不必猜,他必定是在实验空档溜过来看她一下的。
“不太久,约莫一首曲子的时间。”他笑。
“你要弹给我听吗?”她张大的杏眼完整地表达出期待。
“不,我们一起弹。四手联弹。”他随手翻着曲谱,然后视线定在一个曲子上。
“我没带四手联弹的曲谱!会弹坏的——”她的目光跟着看过去,竟一时哑口了。这曲子……竟是这曲子……
“我从来不弹太甜的曲子,但这一首,我第一次听时,就觉得,如果我有了喜欢的女子,一定要对她弹奏这一首;如果她也会钢琴,那我们就一起弹它。”
梦中的婚礼
章令敏身子微抖,不敢说话,怕说了会流出泪来。
上辈子,在他前去剑桥留学时,最后一次来到西乐社,那时他不知道社团里还有人,他只是来取走他的一些曲谱。但那时她在,她正在弹钢琴,弹着萧邦的离别曲,满心苦涩地默默为他送行。他的意外出现,吓得她琴声大乱,整个人跳了起来,完全地不知所措。
他在门边看着她许久,不算明亮的空间,距离也隔得太远,让她看不清他眼中带着什么情绪。突然,他走过来,抓来一本琴谱,摊开给她看,问:
“会弹这首吗?”
梦中的婚礼……“会。”
“一起吧。”他坐在钢琴椅上,留了一半空位给她。
“啊?一起?这是四手联弹,我没没没练习过!”看清了曲谱后,她结结巴巴,羞愧万状。
“别担心,我配合你,我也跟得上你。”他语气温和,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力量。
于是,那个黄昏,他们在西乐社昏暗的教室里,一起弹奏着那首甜蜜的曲子,正如他所言,不管她的节奏快慢,甚至因为太紧张而错落了音键,都会被他巧妙地掩饰补足。难以相信他们这是第一次合奏,也是此生唯一的一次合奏。
弹完后,她久久无法回神,呆成了一根迟钝的木头。
“再见。”他起身,深深看了她一眼,在转身离去时,说了再见。
而她仍兀自呆傻,竟然没有回应,连再见也没有说,那一生,便永远诀别。
……
当梦中的婚礼乐音再次在两人合作下悠扬响起,她恍然度过了一个轮回,上辈子,这辈子,一样的林森,一样的曲子,一样的情意……
原来,如此……
所有失落的,都拾起了;曾经模糊的,都清晰了。
重生一次,是的,是的,正是为了他而来。
我爱你,林森。就算睁眼之后发现是个梦,或者是另一个轮回,我会真实地找到你,然后,继续爱你。
曲子不知道何时弹完,两人的唇也不知何时纠缠在一起,她只能紧紧抱着他,渴求着他的怀抱,他的亲密。让两辈子的空虚,在每一次依偎里填充进足够的爱,当她的心满满的、胀胀的,觉得整个人快飘起来之后,她想,那就叫圆满了吧?
心,飘了起来;而她的双足终于踏实。在他的爱里,她找到了归宿。
【番外——寂寞在唱歇】
章令敏死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掉了,死在她自己的生前告别式。
真是了不起啊,把生前告别式变成真正的告别式,这算不算是神准的预言了自己的死期呢?
周又铃恍恍惚惚地离开了那处因为告别式的主角亡逝而场面大乱的地方。
“哈罗,亲爱的,你去哪?车在这儿呢!”一个开着拉风跑车的外国熟男,朝周又铃帅气地挥手,引来路边无数男男女女欣羡的目光。
周又铃没有理会他,愈过他,拍开他抓上来的手,仍然往前走,不管那男人怎么呼唤她,都无所感应。她一直在走直线,将脚下的人行道给走到尽头后,就是大马路了,要不是正好一辆计程车开过来,有人下车,让她顺手就着打开的车门坐进去,她大概就投入拥挤的车阵中,就算被撞飞也回不了神。
“小姐,去哪?”运将问着。
“往前开。”气若游丝的飘葱声音。
运将疑惑地从后照镜里打量这个美丽迷人、看不出年龄的熟女,见她神魂不属,有些担心她的精神状况……
“呃,小姐,总该有个地方吧?”
“那就T大吧。”不耐烦地朝后照镜里偷窥的那双眼瞪去,那凌厉的目光吓了运将一跳,确定此女就算不是经神病患,也绝对不是好惹角色,连忙专心驾驶,乖乖往客人指定的地方开去。
周又铃觉得非常难受,她想尖叫,又想痛号,她更想毁灭手边所能毁灭的一切!
章令敏死了,就这么死了,她才四十八岁,怎么就死了?
一辈子养尊处优的人,又是活在医疗科技发达的年代,区区一个癌症,居然就把她给终结了?这也太可笑了吧!
是她自己不想活了吧?是吧?是这样吧?
二十五岁以前,身为章家的乖乖女,一心为父母兄弟姐妹操心烦恼,总企图以奉献自己的方式,来为家人做任何事。周又铃从来没见过那么圣母属性的女人!对家人温柔体贴得太过了,过得令周又铃觉得虚伪,心中冷笑地想,她这样的圣母状,难不成真能维持一辈子?一辈子毫无节制地牺牲奉献下去?
如果她真做到了,她就佩服她!
周又铃曾经在心中恶狠狠地这样发誓,并且认定章令敏绝对做不到,必然有圣母面具彻底崩溃的那一天!可惜她看不到了,因为林森,她决定放弃章令敏这个朋友。是啊,为了林森。
曾经……周又铃是很喜欢章令敏这个朋友的,从高一同班开始,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浑身充满大家闺秀气质、看来乖巧温顺的章令敏。她身上有自己绝对不会具备的、也学不来的特质。虽然周又铃很自豪于自己的性情,但如果一个人能在动如脱兔的同时,还能静若处子,那不是更理想吗?
周又铃是霸道自我的,所以她不可能再与其他霸道自我属性的人当朋友,因为那肯定会引发世界大战。于是她在高中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乖乖牌的章令敏,除了欣赏她的气质,还想知道高中这三年,有没有办法成功带“坏”她。
事实证明,她没有办法打破章令敏的圣母表象,无法让她呈现出自我的真性情。周又铃觉得很遗憾,也觉得无聊了,趁着考上南部的三专,就想着放弃这段友情,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而且章令敏的圣母面具挂得太牢,她久攻不下,让她挫败得紧,觉得章令敏也没怎么把她当知心好友,就意兴阑珊了起来。
要不是在T大的迎新舞会上,意外对林森一见痴狂,她与章令敏,应该是好聚好散的,就算不再联络了,彼此心中也不会有任何怨恨,只有淡淡的怀念吧。
但,林森啊,若是没有遇上他,她这一生,将会很遗憾吧?
她第一眼就爱上了林森,那种像被雷劈到的感觉,她这一生只经历过这么一次。她是真的很爱很爱他,爱到死缠烂打,毫无尊严,甚至觉得如果她没有得到林森的话,一定会死,一定会!因为他就是她生命存在的意义!
章令敏对林森很有好感,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没人发现时,悄悄将目光定在林森身上,却总是不敢上前,默默地收缩自己的存在感。若是林森的眼光无意识看过来,她一定在第一个时间内闪躲避开。她已经暗恋上林森了,自己却不知道。周又铃却是非常敏锐地发现了。
“令敏,你跟林森是什么关系?”
“普通的学长学妹关系,而且还是不同系的。”
“没有更进一步的关系吗?”
“怎么可能?虽然见过几次面,不过我想他是不会记得我的。”低头微笑,故作不在意地说着。
但周又铃可以察觉到她说这话时,眼中闪过的失落。
“你不是也加入西乐社了吗?他是社长,一定会记住你的,对吧?”
“会吗?他记住我做什么?”
不以为然。
周又铃看了她一会,突然强势宣告道:
“令敏,我要追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一定要帮帮我!”
她看到章令敏脸色变得苍白却不自知,勾出的微笑危颤颤地有些抖,也不自知。声音虚弱无力地——
“你说,要追他?可是……可是你在南部啊……”
“我会马上休学,回北部上补习班,明年一定考上T大!在那之前,你帮我盯着林森,随时跟我说他身边有什么女人跟他走得比较近!还有,你们有公开的社团活动时,跟我说,我跷课也会过来!”
然后,一切就在她的强势下定调了——林森是周又铃爱慕的人,章令敏是帮好友周又铃追求林森的学妹!而林森与章令敏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交集的可能性!
章令敏的道德标准不会容许她自己去觊觎好友心仪的男人,不管自己对那个男人有没有难以言说的好感!当周又铃说出对林森的喜欢之后,便断了章令敏说出喜欢的机会。
如果她也喜欢林森,就只能一辈子深埋在心底,成为不能说的秘密。[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
周又铃一直得意于自己的先下手为强。
随着她正式成为T大的学生,有时间成日满校园地追逐着林森的脚步,也更近的观察了章令敏,终于确定了这个好友果然心底爱慕着林森!曾经只是隐隐的预感,如今证实了是真的!
这令她吁了一口气。如果章令敏早她一步发现了对林森的情感,也先说出口了,那么,一定会很糟,很糟很糟……这是周又铃野兽般的预感。
追求林森的女人太多了,不过周又铃从来不认为那些女人会是她的对手,可是,如果那些女人里还包括着章令敏的话,那么……变数就大了。
周又铃看不出林森对章令敏有特别对待的时候。他们难得有交集,除了与一群人在学生会开会,再不就是一群人聚在西乐社练习,他们再无别的见面机会,更别说单独相处了,根本不可能。
曾径,周又铃以为林森不会喜欢上学校的任何女人——即使是令周又铃感到危险的章令敏,也不可能进得了他的心。但她错了。
在他即将大学毕业、前往英国剑桥读研究所那年,周又铃敏锐地感觉到林森似乎有些焦虑,常常看书看到一半,莫名地发呆起来。原本以为是出自于即将离乡背井的不安定感,后来在西乐社看到了那一幕,才震惊地发现了真相!
林森……竟然与章令敏坐在一起弹钢琴!
林森,居然会跟女同学单独相处!
林森,怎么可以……跟章令敏坐在一起,还……弹着那样的一首曲子!。
两人弹得如此契合,像是练过了无数遍!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练琴的?为什么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好朋友”为什么要背着她这么做?
被背叛的怒火在胸臆里狂燃,这一刻,周又铃痛恨起章令敏,觉得这个虚伪的女人如此的面目可憎!
于是,当她毅然休学,追着林森跑去英国时,也单方面对章令敏断交!这样阴险虚伪的朋友,她不要!连说声再见也不屑,更不想听到她的任何解释!
然后,周又铃痛快地将章令敏这个女人遗忘,更努力忘掉那一天的黄昏,在西乐社看到的场景,全心全意地满世界追着林森跑!
她不会再见到章令敏,也不会让林森见到!
只要彻底将章令敏赶出他们的世界,那么,她就能得到林森,她深信!
后来,她才明白,那时认定为被欺骗的愤怒,其实是发狂的嫉妒。
……
你到底想怎样?”
“我要你娶我!
在三十岁生日那天,她在剑桥市的某间小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又哭又闹,酒保只好把林森找来处理她这个女酒鬼。
林森将她送回租来的公寓,想走,却被她死命抱住纠缠不放!
“娶了你又如何?”仍是那么冷淡的声音。“我不爱你。”
“已经十二年了!我难道还会在乎你爱不爱我吗?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来证明我的青春没有虚度、我的追求终于有了结果!”
“一张写有你我名字的结婚证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不爱你,甚至连时间都无法给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个人过日子。”
林森总是忙的,从学生变成助理教授,当了助理教授之后,又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全球最伟大的物理大师钦点的研究助理之一。这两年还不时在欧洲几所大学讲学,他租来的住处,一年有十个月以上空置着……
然而,即使空置着,他也不接受她搬过去当他的室友的请求,不管她为此做了多少死缠烂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宁愿一生空荡荡在那儿,也不会打开一个缝隙让她进去……
周又铃觉得她的心终于被伤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边最久的人,虽然你不爱我,但无法否认我是最了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铁做的,不想爱上什么人的话,就不会爱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连你的人也无法得到,那么,我就非要一个名分不可了!不然,我无法对我自己交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耗着,直到烂成一堆枯骨……”
“又铃……”
“放过我吧!林森,你放过我……”她崩溃痛哭,觉得自己不仅心碎了,更痛的是,连等同于性命的尊严与骄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对林森最后一次的死缠烂打。对他发过无数次疯,流过无数眼泪,在最后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为她的爱、她的痛苦或她的泪,而是给她十二年的情意,一个结清似的安慰奖,他说,这是他仅能给的。
所以他们去登记结婚。正式成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铁到伦敦上课去了。他给了她公寓的钥匙,与他的存摺,却没给她他上了锁的卧室的钥匙。
然后,那半年,他一直在伦敦,就算回来剑桥,也是待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连家门都没踏进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电话,而他每次只能给她五分钟。
在一个又烂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铃跟一个爱慕她许久的香港留学生上床了。那个可爱的男生第二天醒来就捧着一束花向她求婚,说会一辈子爱着她;而她只是点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着,以着还不算清醒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四四制作- -原来,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永远不会爱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轻易就会爱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林森总是言简意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我可以跟你离婚,但是,林森,我要听你一句真话。”
“离不离婚,在于你的方便。不能用来跟我谈条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为知道我会问什么,对吧?”
“抱歉,我得去开会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问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对吧?”她大叫。
他没回答,只淡淡说了再见,就挂掉了。
是啊,他怎么会回答?不管他爱不爱章令敏,对他来说,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他一个字也不会跟她说。她怎么又犯傻了?以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经的好友,就有资格质问那段从来没机会把暗恋发展为明恋的爱情?
人活到了三十岁,蹉跎了大好青春,却没有变得聪明,真是活得太失败了!
然后,她决定离开英国,找了林森离婚,其实只是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后她会飘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见到他了。
三十岁以后,她把日子过得很精采!
她交过的男朋友有欧洲小国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丛林探险家、埃及的考古学家、美国的知名电影制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记不住名字长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学者……但她并不快乐。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乐。在她四十五岁时,就觉得世间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极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每天就做两件事:泡温泉与发呆,决定余生就这样烂掉算了。
不过就算乖乖找了个地方烂着,还是控制不了桃花满天飞,追求她的男人总会蹦出那么一两个。
也好,打发时间尚可。
然后,她就接到了来自于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别式邀请!
这是个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章令敏怎么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来,决定回台揭发这个恶劣的骗局!
……
她周又铃还活着,章令敏怎么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挂着完美的圣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后一口气,也没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个狠角色!我败给你了!
年轻时,她冷笑地认定章令敏总有面具挂不住,露出狰狞真面目的一天;年轻时,她自负地认定她会爱林森一辈子,就算他不爱她,她也要追随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铃失败了。
人生没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铃最后放弃了林森,也不会愿意见到林森与章令敏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会发狂的。
好啦,现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与林森,这一辈子是彻彻底底的不可能了。一个死了,一个在天涯飘泊着。
那她,在冷笑完后,又该怎么办呢?她还活着,自己一个的活着,怎么办呢?
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播放着一首沧桑的歌,由一道沙哑女音唱着——
天 黑了 孤独又 慢慢割着
有 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 很远了 很久 没再见了
就 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谁 说的 人非要 快乐不可
好像快乐 由得人选择
找不到的 那个人 来不来呢?
我 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你听寂寞在唱歌 温柔的 疯狂的
悲伤愈来愈深刻 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会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 看青春 难依难舍
泪 还是热的 泪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词:施人诚
艰难锁在眼眶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却不知道是在为谁而流……泪,滑入口中,苦苦的,涩涩的……寂寞的歌,还在如泣如诉地唱着……她的人生,也依旧得继续走下去……很辛苦,很失败,很孤单,不过,都无所谓了……
【后记】
好久没有翻阅诗集了,不管古诗还是现代诗。
诗,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文体。它能以最简练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为如此,我始终觉得“诗”这样的存在,非常神奇。
虽然我是没有能力做诗的,但对于那些写出能让我起共鸣诗句的诗人,我总是无比拜服。在正当迷恋时,自然在书局里不断搜寻,看到那些人写的诗集,翻也没翻,就直接抱回家……当然,有没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书柜里的诗集,有的被重复翻阅,都翻得起毛边了,有的却还一如刚从书局领养回来的样子,整本书干干净净,没有摺痕、没有毛边,顶多只在几页令我有感触的诗句上,写了几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赖电脑的时代,我们需要查找什么知识,都只需在网上搜寻就能轻易获得,甚至买书,也有网路书店完美到家的服务。这便注定了实体书店的门庭冷落车马稀,无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静下心来捧着一本书读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诗,这些属于我的诗集,在属于我之后,看完的、看一半的、没怎么翻的,就堆放在那儿被静静遗忘,想想,竟有两三年没搭理了啊!
在准备开新稿的那几天,清理完所有书柜,找出可能用得着的工具书,也把所有现代诗都找了出来。一本一本翻看,看着曾经在里头写下的感言,也看着每一个摺页的地方,重读那几首曾经让我深深铭记的诗句。
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十几年前曾经令我喜欢到非要背起来,甚至另外抄写在笔记本里的某些诗句,如今读起来有些并没有太大感觉了,甚至怀疑当年怎会为了这样的句子感动得半死,甚至为了那首诗而买下一本诗集,对着那诗写下满纸荒唐言……
岁月证明,人是会成长的,而成长,则会让人改变。不一定更好,不一定更成熟,但是口味的改变则是一定的。就像二十五岁之前,我喜欢味道重的食物,爱吃红烧牛肉面、爱吃泡菜火锅、爱喝奶茶、爱吃巧克力等等。而如今,我更爱清淡的汤头、食物的原味、清香的茶叶,然后,不怎么吃巧克力了,更愿意吃水果一些。连爱吃的东西都可以变了,阅读的口味又怎么会不变,是吧?
重读诗集,除了发现年少时感动的诗,现在不感动了,还发现曾经读不懂的诗,居然有些能读懂了!以前觉得乏味的作品,现在却喜欢得非要记下……可能是口味不同,可能是年龄阅历的增进,总之,那些旧诗集,竟让我觉得仿若初相见。
本来无意在这个故事里的每个章回放置诗句的,但因为找到了几首觉得可以应景的,也就放了。当然,大多是夏宇,其他才是别的。既然放了,就找个全,十章都放了吧!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都在看诗。
我一直都喜欢夏宇,但我得承认她的诗,我很多都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她!我手上有两本她的备忘录,这书初版发行于l 984年,距今已有二十六年了,而她的诗作,看起来却仍然如此“新”!不太有时代的隔阂感,所以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
被称为诗人的作家很多,但我深信没人像她这样把诗写得这么奇诡,短短的文字,在她的组合下,变得很活,很难以形容,虽然无法很精确地表达她的诗带给人的视觉感受,但印象绝对是独特的!
重新读诗,夏宇带给我的惊喜仍然最多。当然,还是有许多读不懂的,所以我想,过个两三年再来读一遍,或许又有了新的收获。
以前就谈过夏宇了,所以对她的谈论就到此为止,我想,喜欢她的人,早就喜欢了,也不必我再多舌推销。
这次找到了一些有意思的诗,却不是每一首都能使用在小说里,就另外记在笔记本里,记住这一刻的喜欢心情。
当然,太过知名的诗人,我们耳熟能详,轻易可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作品名句加以欣赏,也无须在此着墨太多,喜欢的自然会去找来看。
我推荐大家去找达赖六世仓央嘉措的作品。
我喜欢在他的词里找中意的断句,例如: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当然,还有那首超有名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的情诗。也成了我随身笔记本里的收藏。
读他的诗,最好先读他的生平,那样才会对他的诗作有更深的理解与感触。
至于郑愁予、余光中、席慕蓉这些诗人,大家简直太熟了,他们的作品更是常常被引用,也就不用特别再去介绍了。
在写完这个故事之后,床头柜的那丛一诗集也翻阅完了,就要再封藏进书柜里,下次见面不知何时。不过,想必定有新的领会吧!
在这里,我要记下一首出自于业余作者的一篇诗作。这首诗发表于1975年的文学杂志上,年代非常久远。我后来稍稍找了下,这个作者的诗作似乎不多,也都零散地发表在联合副刊或中外文学上,作品应该没有多到足以独立成书。
有些诗,来自于无名作者,不是特别的精采卓绝,诗作上甚至还带着时代的味道,若是没有人一直的记住,它就会默默地在岁月里无声消失,像是从未存在。
我觉得这首满好的,我想记住。已经记在笔记本里了,同时,也记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
你家的门
就如一本古老暗红的
红楼梦的封皮
你天生便是书香
在学会走路之前
已能走莲步 你不玩鞦韆
却把笔墨排得很整齐 你是
古典之笔
你用一把葵扇
去追蝴蝶翩翩 蝴蝶也追你 只见
你轻移玉足 后花园步伐莲莲
我是由南方来的
来此落难 伞一把 书一本
草芒一双?
想抓几只蝴蝶炖酒
但它们却绕着你飞
庄周梦蝶
我梦你
都是哲学 后花园私订终身
难道就不是哲学?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梳发晚上梳月亮)
一根琴
千种余音 一丝发
万里馨 想要把你读好
必须先读林黛王再念崔莺莺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枕蝴蝶晚上枕发香)
沙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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