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沙都遗梦》》 · 方湄涘 · 2026-07-26
《沙都遗梦》
作者:方湄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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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在湮龙葬礼的前一天晚上,我又开始了多年没有再经历的梦魇。
梦中的情景是如此的清晰,那仿佛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梦中,我在昏迷中醒来,转头看看四周。周围雪白的一切和挂在架子上的药水瓶,无一不提醒着自己正在一个医院之中。
猛然,我心里一紧,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快到几乎抓不住,而心中的空落却提醒着我某个事实,忍着全身的疼痛,挣扎着起身,拔掉手臂上的针管,闯出了病房。我走的跌跌撞撞,楼道上的护士看到,连忙过来扶我,要送我回房。
我拽住护士,像一个精神病一样的对护士大叫:“我的孩子,孩子,孩子在哪里?”
护士显然受到了惊吓,她拉响了警报器。我却一直拉扯着她不放,嘴里还不停地念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警卫来了,生拉硬扯地把我拖进了特别看护室。我拍打着墙壁,泪流满面,却仍然在不停地嘶叫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后来,主治医生告诉我,他们没有发现我的孩子,也许我根本就没有生过孩子。而且,我这种精神状态,需要去一个特别心理看护中心去调养一阵子。
我不相信。如果没有生过孩子,为什么那一切的记忆都那样的鲜明?身上那道长长的疤痕,那亲身体验的□撕裂般的疼痛,无一不在诉说那段真实的过往。我甚至记得,在昏迷的时候,有人温柔地低语:“是个男孩。”
可是身边的所有人都说,那是我的想象。
我在黑暗中惊醒。
打开灯看表,发现是凌晨四点,我却再也睡不着。我爬起来,走到梳妆台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脑海中浮现出不知是记忆还是梦境的情景。
依稀记得,在之后的岁月,我一直催眠着自己,也几乎记不起以前太多的事情。可是,偶尔在梦中,会梦见一些恐怖,悲伤,或者甜蜜的事情。
梦醒之后,却把一切都忘得干净。
有许多年,我很难再睡的安稳。
我轻轻地打开梳妆台的抽屉,发现了其中静静躺着的银制的密码保险盒。盒子有如手掌大小,银质已经渐渐褪色,可上面精细地雕刻着油橄榄的图案仍然是那么清晰。我把它放在手里,轻轻地抚摸着,让掌心的冰凉渗入心底。
记得湮龙跟我说过,当年他在海边发现奄奄一息的我的时候,衣不遮体的我手里紧紧地攥着这个东西,任别人多大的力气也不能从我死死握紧的手里把这个盒子拿出来。
后来,我掏空了自己所有的记忆,也不记得开启这个盒子的密码。于是这么多年,这个盒子就一直被放在梳妆台内,没有被开启。
我梳起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拍拍脸颊,平复了心中的不安,对着镜子一笑,“天妩,别皱眉,好运会没有的。”
我总是这样,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经常笑,一个人笑的时候,眼睛弯弯,才能接住上天掉下来的好运气。可是,一直努力遵守这种说法做的我,这三十年人生,也不见得有多幸运
盘起自己的头发,我从衣橱中拿出一套深黑的套装,走到窗前,看着微微发白的天界,想,是时候该出发了。
今天是七月三十日,一个潮湿闷热的天气。
天亮的时候,我在蓉城参加我丈夫湮龙的葬礼。
在葬礼中,我努力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却没有料到,一个西装笔挺,年轻英俊的男人居然从清一色的黑衣人中找到了最不显眼的我,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居高临下地站着,俯视着我,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遍。
他眼神很是凌厉,可是说话地语气却被控制地极好。
他对我说:“蓝小姐,待会请到会议室来一趟,方律师要宣布那个人的遗嘱。”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素未谋面的人,就是我丈夫鼎鼎有名的大儿子,我的继子,他叫湮明。
作者有话要说:油橄榄象征希腊民族的骄傲,国家的繁荣。举行竞赛时,以橄榄枝作桂冠,奖励优胜者。还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标志。北非突尼斯盛产橄榄,素有"世界橄榄园"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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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葬礼 ...
“看,就是这个女人。表面上清纯得很,背地里不知道多有手段。”
“才两年丈夫就死了,财产也少不了,心里不知道偷着乐呢。”
“原来不是说过这个女人就是克夫命吗?现在这不,应验了不是?”
……
我一出现在湮龙葬礼的会场,各种议论就开始没有停歇。那些人努力控制着他们说话的音量,可是,还是被我听得一清二楚。
从来,我都有一双很好的耳朵。我可以眼睛近视,嗅觉迟钝,甚至有着间歇性的失忆症,这些都是多年前留下的病根。可是,我却有很好的听觉,一些细微地响动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天妩。”一声很亲切的声音传来,在这一片小心翼翼的声讨声中,很是另类。
我侧头一看,是湮婷婷,湮龙的大女儿。
我对她挤出一个微笑,和这个葬礼场合,很是不相称。
她正准备拍我的肩膀的手,忽然缩了回去,轻轻地对我说:“刚才听到了很多不好的话。本来想安慰你,不过看来,那些话你本来就一直不在意。”
原来如此,我摇摇头:“也没有不在意。不过,这些东西,习惯了就好。”
这几年来,我受到的流言蜚语已经很多,也容不得我不习惯了。
两年前,我刚和湮龙结婚的时候,各大报纸总是不厌其烦的报道着我和湮龙的奇妙爱情旅程。
报纸上说的有板有眼,情节可谓是曲折离奇,完全可以成为一部现代都市偶像剧:我和湮龙初识于蓉城。当时我只是龙翔酒店的普通的前台服务人员,湮龙在一次酒店的年度酒会上对误打误撞进入酒会的我一见钟情,并对年龄可以作他女儿的我展开一掷千金的追求。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坠入了湮龙的温柔陷阱,从而一下子麻雀变凤凰。
那时候,湮婷婷还经常跑来找我,把各大报纸对我的描写往我面前一放,苦口婆心地劝我:“天妩,你这回一定要跟爸爸说一声,让方律师跟这些杂志社谈一谈。”
她还怕我不答应,于是把报纸杂志一份份摊到我的面前,一一举例给我:“天妩,你看看,这个报纸都把你写成这样了;还有那个杂志,看得我都快气死了。”
我当时听了,却是外表平平淡淡,内心也平平淡淡地随手拿起几张报纸扫了几眼。
第一篇报道:“麻雀变凤凰,嫁入豪门之命理分析。”内容是大概是各大命理大师尝试剖析我的星座生肖血型外加生辰八字,最后判断我并不是命中富贵,然后得出结论,我是一个克夫命。
第二篇报道:“通向豪门之路,蓝天妩详细分析报告。”这篇报道倒是非常科学地把我的整个背景调查了一遍。可是,由于湮龙已经很努力地帮我压下了很多不利的报道,比如说我的来历不明,又比如说我曾经进过心理诊所调养等等,那些媒体工作者却怎么也挖掘不出我的经历,只知道我在龙翔酒店前台工作了一段时间,于是总结到成功的男人老年都会沉迷于年轻平凡的女人。
第三篇报道,倒让我眼睛着实亮了一亮。名字是“进入豪门,整容是否是必经之路?”报道
刊登着我的各种各样的照片,从小一直到大。评论也是把我从头到脚评论了一遍,也让我二十八年来第一次如此认真的审视过自己。然后, 某位资深编辑给我一个批语:“外表单纯,心如海深,大智若愚,机关算尽”。
我看了,淡淡地对湮婷婷说:“这些照片选得还不错,我都不知道我原来还照过这么多照片。”
湮婷婷听了,马上恨铁不成钢:“天妩!我都不知道你这种一团和气的脾气是怎么养成的!”
然后指着旁边我还没有翻的一堆杂志说:“那些报道说什么你为了策划嫁入豪门,策划了十年。”
我反问道:“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策划?”
湮婷婷哼了一声:“天妩,你可是五年前我和爸爸一起把你从沙滩边捞起来的。当时你遍体鳞伤,我们都以为你死了呢。你说,哪有人这样策划的。”然后还不忘补充一句:“别跟我说这是苦肉计。”
我点点头。这苦肉计苦肉得这么彻底,连我自己也说服不了。
然后湮婷婷又说:“天妩,爸爸和我都不希望你做心理治疗的那一段事曝光,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都没有计较。谁知这些报道越报道越过分。”
我又点点头,想想,自己五年前被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之后,有两年时间,我经常失忆失眠,噩梦连连。那一阵子, 我基本上是神智恍惚,怎么可能注意到救我这个和蔼可亲的老男人就是全国最有名的连锁酒店的创始人,富豪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酒店大亨?也是直到三年前,我可以不用再去心理诊所,进入龙祥酒店工作后,才慢慢了解了湮龙的真实身份。
湮婷婷看我依然没有任何义愤填膺的反应,最后只好大叹一口气:“算了,想你也不会跟爸爸说。还是我去说吧。”
说完,就拿着这厚厚地一叠报纸杂志,带着火气急匆匆地走了。
后来,我也没太关心事情的走向。倒是湮家的专属律师方莘专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通报:“蓝小姐,媒体那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当时,我虽然是湮龙的夫人,但是方大律师对我一直没有改口。大概也是受了媒体左右,心里对我其实很不喜欢,但碍于湮龙的关系,不好明说。
果然,方大律师后面还问我一句:“蓝小姐,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和大小姐的关系会这么好。”
我一愣,然后略微也不客气地回了方律师一句:“承蒙夸奖。我不仅和大小姐关系好,和二小姐,小少爷的关系也不错。”
这可是实话。有的时候真的会想,自己和湮龙相处以来,我还从没有因为他的儿女的事情而烦恼。其实我和这两位大小姐认识,都是在嫁给湮龙之前。湮婷婷基本上了解我和湮龙是怎么回事,所以也一直把我当好朋友对待。
而湮琪儿在出国之前,我也还在酒店上班的时候,她就经常跑到酒店来玩,也经常跟我说各个人的八卦,我们当时,也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了,年龄差了一些,话题却总是聊不完。
所以,当她们知道我和她们的父亲要结婚的时候,虽然吃惊,但都给与了祝福。这让我很是感动。这两个人,才是真正的名门淑女,见识之广,心胸之豁达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今天在葬礼上见到湮婷婷,忽然想起了原来乱七八糟的杂事,一时间五味杂陈,略微有些伤感。
湮婷婷没有发现我的想法,看了看四周,对我说:“天妩,今天湮明也会来,待会他如果找你说话,你小心一些。”
那有人这样说自己弟弟的。咳咳,我咳了两声,问到:“怎么?”
湮婷婷叹了口气说:“我那个弟弟,我都十多年没见过了。记得当年我爸刚认他的时候,他跟我相处过大概一年,跟我说的话不过十句。而且整个人一天到晚阴沉沉地,像个死人。”
我更加怪异:“婷婷,这可跟我听到的版本实在是不相同啊。”
对于湮明的大名,我可是早就如雷贯耳,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见面。
和湮龙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很骄傲又很无奈地跟我提起过这个儿子。
骄傲是因为他的这个儿子很争气,一直十分优秀。湮明曾经曾经在欧洲留学过五年,后来去美国念书。在康奈尔学酒店管理的时候,他就拿到过全额奖学金,那是康奈尔大学那个专业成立之后多年来提供的珍贵的两份全额奖学金之一。之后湮明又在拉斯维加斯的酒店工作过几年,今年决定回来继承酒店时,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是那家威尼斯酒店的高层管理之一。据说他辞职的时候, 威尼斯酒店还办了三天三夜的送别会,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湮明的出类拔萃毋庸置疑。
可是,湮龙的无奈却是也是那样的情有可原。虽然我对原因了解得不深,但是也大概知道一个隐约的轮廓。记得,湮龙曾经很愧疚地对我说过,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湮明的母亲。湮明从小就和他母亲生活在一起,直到十多岁的时候,湮龙才第一次见到湮明。而且,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湮明从来没有叫过湮龙一声父亲。
湮婷婷看我没有反应,又叮嘱我一句:“反正你如果待会看见他,或者他找你,小心一点。”
没见湮明之前,我还真觉得湮婷婷的叮嘱是多余的,可是见了湮明之后,我终于觉得湮婷婷的话还真有道理。
湮龙对我说过湮明的很多事情,这让我一度都自信地觉得,即使我和他从来没有见过面,我对自己的这个继子还是非常了解的。
我心中也经常会勾勒一个湮明大概的轮廓:五年的欧洲留学生涯应该让他充满了英伦的绅士气质,而那么多年的美国生活又会让他豁达开朗,思想开放。在我心中,他应该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大男孩。
可是,当我见到湮明,才发现那种了解实在少之又少, 而我对湮明的构想也非常的有偏差。
为什么湮龙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他的儿子是这样的年轻傲慢,冷漠无礼?
葬礼的后半段,我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把自己藏了起来,让自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远远地看着无数名流的到来。他们或悲痛,或伤心,那些沉痛的表情也拉扯着我的心一疼,我开始想起了很多的事情。
湮龙去世的前一天,我还去医院看过湮龙,那时候他精神特别好,于是非常不敏感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就是所谓的回光返照。
那时候湮龙躺在床上,脸上带笑,却跟我感叹:“天妩,跟我在一起,你受了很多苦吧。”
我摇摇头,然后奇怪地问:“怎么这样说?”平时的湮龙是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的。
平时我来,都是扯东扯西地闲话家常,或者,坐在他的旁边,给他念念报纸杂志。
湮龙想起身,我连忙过去扶他,他撑着我的手起身。那时候他已经被癌症折磨得瘦得不行,身体虽然靠在我身上,可是我却感觉不到多少重量。
湮龙看着我,眼角皱纹弯弯地,声音很轻:“天妩,这两年,你太辛苦了。”
我又摇摇头。我真的不觉得幸苦。这两年的时间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一段真挚的情谊。那种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相互扶持的交往方式, 让我曾经迷茫无助的心有了一丝平静。
从来我就知道,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湮龙对我是救命的恩情,我要回报的话,绝对是涌海相抱啊。
湮龙依然看着我,又说:“天妩,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找个好人家。”
我茫然地问他:“你今天怎么了?”
湮龙却又笑了,没有回答。一会,又终于变回原来的样子。
他说:“跟我说说今天又发生什么事情吧。”
我于是把病床垫高,把他身体放在上面,拿起带来的报纸,挑了几条时政新闻跟他说起来。
他在床上静静地听着,直到他睡着。
我把床放下,帮他盖了盖被子,悄悄地退出了病房。却在门口的时候,听见了他在轻轻地说:“对不起。”
第二天凌晨,我接到医院电话,告诉我湮龙已经去世。由于我是最后一个见到湮龙的人,方律师还打电话问我湮龙令中有什么遗言。
遗言?我脑海中微微一想,眼泪就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那个在商场叱咤风云的男人,那个曾经创立酒店王国的男人,那个救过我命的男人,在世上最后说的,居然是那句淡淡的,几乎听不到声音的“对不起”。
我忽然觉得有液体要溢出我的眼角,于是伸手去抹抹,可是手却被拽住,我低头一看,是湮龙最小的儿子,湮迪。
我蹲下来,问他:“怎么了,迪迪?”
他依然撒娇似的拉着我的手,问我:“妈妈你怎么要哭了,是不是刚才哥哥跟妈妈说什么?”
我微微一愣,觉得现在的孩子真是观察力很强。
湮迪看我没有回答,又摇摇我的手,跟我说:“妈妈,哥哥是不是刚才显得好凶啊?”
我把眼泪收了回去,轻轻地拍拍湮迪的头,对他说:“没事的,妈妈没事。”想了想,又摸摸他的脸颊,说:“难受吗?爸爸不能再陪你了。”
湮迪走过来,头靠着我的肩膀,跟我说:“难受,但是我还有妈妈。”
就这样一句普通的话,让我又觉得很是感动。
湮迪是湮龙最小的儿子,今年刚刚十岁,是他和第三任夫人所生。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过世了。这个孩子虽然含着金汤勺出生,又是我的继子,可是,他既没有一般作继子的应该有的对继母的刁蛮,也没有一般二世子的奇怪性格和癖好,算是非常的聪明懂事。这几年,湮龙的两个女儿要不在忙自己的事业,要不在国外学习,而那个大儿子湮明也从来没回过国,湮龙也身患重病,于是,湮迪的生活基本上都是我在照顾,所以他跟我也比较亲。
我伸手抱抱湮迪,嘴上依然说着没事,心里却是无可奈何地在叹气。
看来,湮明这个人,不是太好相处啊。
作者有话要说:总结一下湮家的关系:
湮龙有过四位夫人。湮婷婷是第一任夫人的女儿,湮琪儿是第二任夫人的女儿,湮迪是第三任夫人的儿子,'我',也就是蓝天妩,是湮龙的第四任夫人,但是没有儿女。
湮明呢?请各位读者往后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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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 ...
葬礼结束不久,我就进了会议室。
人员已经到齐,方律师也对我和颜悦色地说:“夫人,就等您一个人了。”
方律师是湮家的专署律师,已经合作过十几年了。他可是有历史的老人了,据说从小书香门第,现在住的房子还是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建筑,所以说起话来也十分地文诌诌。
不过,刚和和湮龙决定结婚的时候,我还和方律师闹过一点小误会。那时,方律师提防地劝过湮龙很多遍要签婚前协议书,可是湮龙是没有答应。方律师为这个事情还痛心疾首了很久,看我的眼神也和法海看白蛇没有什么两样。
后来,倒是我,偷偷跑去问过他很多次婚前协议书的事情,还主动表示会劝湮龙签署。虽然几次劝戒,湮龙仍然没有答应。可是,我却可以明显感觉方迪对我印象好像有所改观,特别是这两年之后,他对我的态度可以说是十分尊敬,每次见面,还都文邹邹地喊我一声“夫人”,这让我受宠若惊。
我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做了下来,开始准备听方律师宣布遗嘱。
可是,在这个近半个小时的遗嘱宣布会上,我心里可是千回百转,根本就没有认真听遗嘱的内容是什么。
遗嘱宣布结束后,方律师忽然问我:“夫人,您对这个遗嘱有什么问题吗?”
我缓过神来,为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走神让别人发现,我貌似专业地问道:“龙翔酒店的股份怎么处理?”
这一句话,让我身边的湮明扫了我一眼,扫得让我浑身打冷颤。
方律师也一愣:“夫人,刚才已经说过,连锁酒店的股份,百分之二十五交给湮公子,两位小姐各控股百分之十,您和小公子各占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是由其他三位老董事成员平分,也就是他们每人各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小公子由于未成年,所以暂时他的股份由您来保管,所以你现在拥有总共有百分之十的股份。”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想不到湮龙居然还把他酒店的股份给了我。我想再问一下究竟,于是对律师说:“我能单独和您谈一会吗?”
可坐在我身边的湮明却发话了:“如果蓝小姐对遗嘱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在提出来。”
我连忙摇摇头:“不是,我还有别的问题要和律师商量。”
我开始以为湮明还会刁难阻拦,结果他却出乎意料的没再说话。
“夫人,有什么问题吗?”在大家走了之后,方律师忽然问我。
“我想了解一下转让股份的事情。”
方律师显然很惊讶:“夫人,您为什么要转让股份?”
我想了想,考虑了一下该怎么回答,最后,还是决定如实相告:“其实股份本来就不是我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湮龙会把酒店的股份也分给我,到时候这些股份都还是会给湮家的。”
方律师沉默了一会,才说:“夫人,我从来没有办过遗嘱转让的这种案例。不过,您这番话让我真的很感触。可是,您这样做,现在的当家,湮公子也不会领你的情的。”
我摇摇头:“我本来也不想湮明知道我这样做。”做这种事情,他知道,或者他不知道,和我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方律师忽然坐下来,他那被皱纹包围的炯炯有神的眼睛也直直地看着我,叹了一口气,却说出了一个不相关的话题:“夫人,我跟湮先生是几十年的好友了,当时你们结婚的时候,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一个没有想法的人。”
我笑笑,不愧是大律师,‘没有想法’这个词用得相当委婉,在很多人的字典里,这个词,是用“愚蠢”代替的。
我也面对着他坐下,觉得这种架势像是一个老师在语重心长地劝导一个学生。然而这个学生就是单纯透顶的我。忽然,这个老师的话锋一转:“夫人,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手上没有龙祥的股份,你根本就不可能在湮家立足。即使大小姐,二小姐再喜欢你,小少爷再依赖你,湮公子完全可以以任何一个理由把你赶出湮家的。你要知道,湮先生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好啊。”
我当然知道,湮龙做每件事情都有他的深意。
和湮龙在一起的时候,我看过听过无数的商贾奇事,也遇到过许多商场奇人,湮龙是少数几个有情有义的商人之一。所以,他才能把龙祥酒店如此的发扬光大。而湮龙这样对我,也一定是费尽了心思。想到这里,我心里又添上了一层感动。
方律师看我没有说话,又说:“夫人,如果您最近想要转让股份,请原谅我绝对不会受理。所以,如果您真的想转让股份,也请等一阵子,至少等到公子坐稳了这个酒店,您对未来也有了一定的想法之后。”他的这番话可以说是言辞恳切,语重心长。
我静静地考虑了一下,终于点了点头。
其实对我来说,什么时候将股票还给湮明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这位公子如果想把我赶出湮家,我绝对收拾行李就走,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记得湮龙也说过我,说我和他接触过的很多女人都不同,一点都不精明,一点都不知道为自己考虑。可是,我真的觉得一天到晚费心算计,活得心力憔悴,那又有什么意思。海阔天空,总有自己容身的地方。
晚上回到家,我发现有行李放在家中客厅。这时楼上的房门开了,湮明走了出来,看到我回来,也没有和我打招呼,就径直向行李走去。
我有些惊讶,问道:“你不住酒店吗?”
我一直以为这位娇贵的公子回来会住在连锁酒店的总统套房。
湮明没看我,低头翻着行李:“我以后就住这里。”
我哦了一声,他依然没有抬头,却问我:“没什么问题吧。”语句是询问,语气却不容置疑。
我没有再说什么,想着自己也没有什么反对的权利。虽然这个房子湮龙已经留给了我,但他儿子住在这里我也不能说不同意。而且这里这么大,即使再多住几个人,一个月也不一定能见几次面。不过,我依然觉得有一些奇怪。在蓉城,湮龙还有几处家业,为什么湮明却选择有些朴素,又离工作地点比较遥远的这里呢?
就在我脑袋还没怎么想明白的时候,湮迪忽然冲到我的面前,一把抱住我。说:“妈妈,哥哥说话不算数,他开始跟姐姐们说他再怎么也不会住在这个房子里的。”
我听了,心里不知怎的,忽然觉得湮迪这样说自己的哥哥也挺好玩的,于是轻轻地摸摸湮迪的头发,说:“迪迪,怎么,哥哥住这里,又多了一个伴,不好吗?”
湮迪抬头看我,眼睛大大地很是可爱地眨了眨,嘴里迸出一句很可爱的话:“可是哥哥看上去好凶,肯定不会陪我玩的。”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也真是不能怪湮迪,他从出生到现在,可能就是这几天见过这个哥哥,跟这个哥哥不亲,也很正常。
不过,在一边一直聚精会神地收拾着行李的湮明这回也终于沉不住气了,他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看向我这边,那眼神,看得湮迪居然有些害怕地往我身边躲了一躲。
我连忙转过身,挡住湮明的视线,又对湮迪安抚说:“怎么会呢?迪迪这么可爱,哥哥肯定喜欢的。走吧,早点睡觉,妈妈给你讲故事去。”
我拉着湮迪,回到他的房间。好不容易一本故事书说完了,湮迪也睡着了。我功德圆满地走出湮迪的房间,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在房间的走廊上,我居然又碰到了湮明。他叫住我:“蓝小姐,你和方律师之后说了什么?”
关于转让股份的事情,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他,于是我撤了一个谎:“大概了解了一下董事会成员需要做什么。”然后又说:“你以后喊我作天妩或者Tiffany吧,别老蓝小姐,蓝小姐的叫,那样我不太习惯。”其实别人都是喊我作天妩,很少叫我的英文名,但是这位大公子刚从国外回来,我怕他国语讲不地道,于是就把英文名告诉了他。
湮明猛然抬头,看着我,仿佛想问什么,却又轻轻地改成了一句陈述句:“你的英文名是叫做Tiffany。”
我点点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说,难道,这个名字不好?
当时起这个名字,也是因为自己在美国和欧洲待过一年,那些国外的朋友总把说的中文名发成“梯无”,我觉得十分地别扭,所以就干脆改成了Tiffany这个英文名字。
沉默了一会之后,他终于又说话了:“这个家没佣人吗?”
我摇摇头:“不用的,平时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弄,不用麻烦那么多人。”
当年是我提议把佣人请辞的,因为总觉得,一个家,自己打理,才有家的氛围。
湮明点点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猛然觉得一丝凉飕飕的冷气袭来。
忽然他仿佛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对我说:“明天早上董事会,记得不要迟到。”
我认命地点点头。
和湮龙结婚之后,为了照顾湮龙和还很小的湮迪,我把自己的工作辞了,在家当起了全职主妇。这样平淡的生活,让我还满心欢喜的。所以现在,当我发现自己又有一份比较不轻松地工作的时候奇Qīsūu.сom书,我忽然觉得有一些悲哀。
可是,还有一件比上班更悲哀的事情,那就是,以后,我就要和这个冷漠的继子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Tiffany(蒂芙尼),珠宝界的皇后,以钻石和银制品著称于世。
Tiffany&Co创建于1837年,刚开始是以银制餐具出名,在1851年推出了银制925装饰品而更加著名。
Tiffany,美国设计的象征。以爱与美、罗曼蒂克与梦想为主题而风誉了近两个世纪。它以充满官能的美以及柔软纤细的感性满足了世界上所有女性的幻想和欲望。
Tiffany 和 ‘天妩’的发音有那么一点像哦~呵呵,是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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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议 ...
晚上,我又没有睡好。自从湮龙去世之后,失眠症状又回来了,而且越来越严重。有时候一闭上眼,就会出现不知是真实还是虚幻的梦境,让我总是惊醒无数次。
我从床上爬起来,想了想,给原来已经两年没有见面的心理医生留了一个言,说是要预约最近的时间,来诊断一下。留完言之后,躺在床上,又翻来覆去,再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匆匆忙忙,一夜没睡的我顶着个大黑眼圈,飞奔到办公大楼,半路上我才想起天答应了孤儿院的小朋友要教他们弹琴的。于是我站在十字路口犹豫,右边是往孤儿院,左边是往龙祥酒店。
向左走?向右走?踌躇了好久,终于母爱的天性战胜了理智,我于是转身往右,直奔孤儿院。
那所孤儿院在靠近公园的一处安静的地方。三十年来,那个地方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只是孤儿院里的人倒是换了一批又一批。
三十年前,我在那里出生,在那里度过了很美好的童年时光。可是自从小学在外面读书之后,我一直在外漂泊,也没有再回去过。
现在,孤儿院院长已经换人,里面的小孩子也不知道换了多少批,可是那里还是我觉得特别亲切的地方。
这几年,虽然酒店的工作基本上没有再做,可我还是坚持在这个孤儿院里面做义工。那里的小朋友十分喜欢音乐,我于是用自己原来在酒店工作的存款给他们配了几台钢琴,有时间就跑去给她们教钢琴。湮迪作为我的忠实听众,时不时地,也喜欢跟我往孤儿院跑。
当我忙完孤儿院的事情,匆匆忙忙赶到龙祥酒店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董事会还是没有结束。
我整理了一下仪容,准备进去。可是在会议室门口,我被李秘书拦了下来。李秘书礼貌地并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董事长不允许迟到的人再进会议室。
当时我也没有别的事情做,于是愣愣地坐在董事会会议室的门外等着,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他们开完会,湮明出来。
我上前,拦住湮明,小声地跟他说:“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湮明看都没看我,说:“没事,下回你也不用来了。”
“为什么?”我依旧很耐心地问。
湮明这回终于用眼睛正视着我,语气倒很平淡:“我记得昨天我提醒过你今天早上开会。”
我点点头,依然很耐心地辩解:“说是说了,但是你昨天并没有说迟到就不能开会了。”
湮明看着我,语气好像终于有了一点变化:“所以你故意迟到。”
我本能地摇摇头。但是稍微一想,又觉得自己好像是有些故意的嫌疑,于是说:“好吧,我本来今天早上有别的事情,昨天晚上忘记跟你说了。”
我以为这个冷飕飕地新当家会发脾气,谁知道他居然很平淡地问:“什么事情?”
我也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去孤儿院义工,每个星期这个时候都会去。”
湮明停了一会,也许是想了一想,才说:“这次的事情还是会有处罚的,下次不要这样了。”
我还想问他到底什么处罚,可是李秘书却打断了我们的话。她把文件往湮明面前一放,说:“董事长,再过十分钟装饰公司的代表就要来了,这是资料。”
湮明接过手中的资料,没和我打招呼,就匆匆往会客室的方向走去。
那天之后,我倒没有受到湮明所说的实质的处罚。于是我开始安慰自己,湮明当时既然没有发脾气,那他说的处罚可能就是随口说一说。
虽然事后证明我的推测错误,但是那一阵子也让我好好享受了一个难得的假期:没有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没有工作,而是陪着湮迪一起,享受着母子之乐。
那天我带湮迪去游乐场玩,玩到中途,两个人坐在游乐场的长座上休息,湮迪忽然看着我,可怜兮兮地问:“妈妈,你会不要我了吗?”
我心里一大惊。怎么回事?这个平时活泼开朗的孩子哪里去了?居然让我感觉他有些落寞,这样子的表情,怎么能在一个十岁的孩子身上看到?
湮迪噘噘嘴,说:“那天我听见姐姐她们说,要安排你去相亲。”
我当时正在喝水,他这一句话把我呛得不行。等咳嗽完了,我小心翼翼地问:“迪迪,你知道相亲什么意思吗?”
湮迪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不就是要帮妈妈找男朋友吗。”
咳咳,现在的孩子,知识怎么这么丰富?我心里不停地叹气,这种事情,是要我高兴呢,还是要我无奈呢?
看来我回去要和我的两位继女好好地谈一次。如果按照那两个大小姐的脚本演下去,放在古代,我可会严重违反妇女三从四德的。虽然我不要什么贞节牌坊,可是湮龙也算是尸骨未寒,我如果现在就作出相亲这种事,想想也觉得对不起良心。
可谁知,湮迪却说出更令我觉得对不起良心的一句话:“妈妈,要不你就嫁给哥哥吧。到时候你就不会跟别的我不认识的男的跑了。”
天哪,湮迪这句惊世骇俗的话让我呛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个孩子,知不知道这是乱伦,乱伦阿!
湮迪的游乐场戏言真的就预示了我之后生活的一些风起云涌。像今天晚上,湮婷婷这位商界有名的女强人就十分的雷厉风行地,什么都不顾地,大方地坐在我家的餐桌上,打开一大本相册,跟我大谈相亲的事情。
我觉得有些尴尬,想婉言拒绝:“这种事情,过一阵子再说吧。”
可湮婷婷却果断拒绝:“天妩,其实我和妹妹都知道你和爸到底怎么回事。而且当年爸病危的时候还特地交待你的这个事情不能拖。你说,我们怎么能不听爸的话?”
我还想辩论一下:“可是…”
可是这“可是”两字后面的还没说出来,旁边的座位上就响起一个声音:“这些人都难看死了。”
我脑袋开始变大,侧头一看,只见本来应该在房间里好好学习的孩子,居然就坐在我旁边欣赏着他姐姐带来的一大垛相亲的相片。当时我只有谢天谢地,湮明晚上还没有回家。
湮婷婷却夺回了相册,对湮迪说:“小孩子不懂,不要插嘴。”说着,顾不得湮迪的生气地表情,就对我说:“天妩,你看看,这些是最近我和姐姐帮你相中的几个青年才俊,你要不要都试一试?”
我看着那厚厚的相册,心里惊了一惊。都试?那我这一年可以什么都不要做了,每天一次相亲都够我受的了。
我忙摇摇头:“我都这岁数了,还青年才俊?”
湮婷婷又说:“天妩!你还比我小。你就看看,哪个人的样子你喜欢,我再给你他的详细资料。”说完,还指指她旁边带来的行李箱。
我心头又惊了一惊。这时候,旁边的湮迪终于坐不住了,他大喊了一声让我觉得万分尴尬的话:“这些人都没有哥哥好看,要妈妈和哥哥相亲不就行了?”
这句话,把湮婷婷都说得愣愣的。就在我还想稍微解释一下湮迪的这种小孩子心理的时候,房间里又响起一声让我想撞墙的声音:“你们这么晚了还在餐厅干什么?”
好了,这下好了,湮明回来了。由于担心湮迪又说出什么惊人之语,我连忙抢先解释,可这解释由于也没有经过大脑推敲,所以也就变成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在看相亲画册。”
湮明显然有些意外。这时候,湮婷婷也说话了:“你回来也好。我和妹妹最近想帮天妩物色几个相亲对象,你也看看你认识的人有什么好的,给天妩介绍介绍。”
湮明走过来,看看相册,又看看我,语气依然没有波澜,可语句却让人觉得讽刺:“你就准备相亲?”
湮婷婷显然也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忙帮我说话:“我觉得天妩这样没什么不对的,而且这也是爸爸的意思。你这么多年都在国外,不知道这几年天妩受了多少苦,我们帮帮她也是应该的。”
湮明又看了看我,冷着脸说了声:“随便你们。”说完,就转身回到自己房里了。
看着他的背影,湮婷婷叹了口气,对我说:“天妩,你别怪湮明,我也跟你说过,他从小就这种不怎么说话也不知道怎么说话的个性。这几年可能是在国外熏陶还有一些改善,不过,性格改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非常同意地点点头。
这时候,旁边湮迪小心地拉拉我的袖子,得意洋洋地对我抛下一句:“妈妈,你看吧,照片上所有的男人都没有哥哥帅吧。”
虽然昨天晚上,我在湮婷婷的强制下,装装样子的挑选了一两张照片,但是,今天的报纸上又捅出一则关于湮婷婷的惊天八卦。
现在,我十分相信湮婷婷自己已经为这件桃花琐事忙得不可开交了,所以,她最近应该没有什么时间处理我的事情了。
可是,上天也真是不想让我闲着。看完报纸没多久,我接到了湮明的助理李秘书的一个电话。李秘书告知我有了一份新的工作。这可是在我为了照顾湮龙而失业两年之后所得到的第一份工资还不错的工作,据说是那位新上任的董事长我的继子经过深思熟虑安排的。
李秘书通知完之后,还悄悄问我:“夫人,到底怎么回事?”
连一向处世精明的她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董事长会这样针对我,我自然也是很久都想不明白。
思来想去半天,我终于找到一个原因:“好像就是很久很久以前,董事会开会的时候我迟到了,这算是那次迟到事件的一个处罚吧。”
电话那头的李秘书倒觉得有些惊讶:“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而且,董事长过了这么久才来处理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不过,她最后还是安慰我说,不要动气,这是一个重新锻炼的机会。
我满口答应,说:“李姐,我这么多年,都不知道生气是什么感觉了。”
不就是做回原来初次到龙祥的老本行了?不就是因为一次开会迟到而在很久以后受到一个处罚?不就是由一个董事会成员沦为前台服务人员了?为什么要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湮婷婷自己被八卦缠身,顾不了‘我’了。
5
5、工作 ...
上班的第一天,当我穿着工作服往前台一站,身边的人就开始有些惊吓:“夫人,您怎么来做这个?”
我侧头,发现是一直负责接待工作的小琴,一个娃娃脸笑容甜美的女孩。她是在我嫁给湮龙的那一年招进来的,其实是为了顶替我的位置。后来,我和湮龙来这家酒店,总会看见她。刚开始还以为她是一个实习的大学新生,后来才知道她的孩子都有五岁了。哎,岁月对这个女人可真是优待。
我对她一笑,温和地说:“小琴,以后别喊我夫人了,叫天妩吧。而且我现在又恢复了原来的职位,以后和你一样,负责酒店前台的接待工作。”
“可是夫——,哎,怎么会让您来做这个?”小琴仍然是满脸不解。
我正想解释,忽然一道没有温度的声音响起:“工作时间是不允许闲聊的。”
不用抬头,我都知道这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声音就是安排我这个工作的大老板。怎么湮龙的温文尔雅他的儿子没有学到一分?我和小琴连忙站好,规规矩矩地鞠了一个躬,说:“董事长好。”
湮明没再理我们,可我却敏感地觉得他在经过身边的时候,眼睛扫过我一眼,弄得我的心心惊胆战地一跳,经过这次的贬黜之后,我还真担心什么事情一不对劲会得罪了这个大公子了。
等他走远了,我才舒了一口气。衣服却被一个人一把抓住,我抬头一看,是领班吴丽。
原来我刚来酒店做前台服务的时候,她可正是我的顶头上司。当年,她对我很是照顾。我对她印象也一直很好。她是一个挺干练的女人,年龄虽大,但经验丰富,而且激情绝不亚于现在刚来工作的年轻人。现在,她满脸无解的悄声问我:“夫人,这到底怎么回事?”
我老实回答:“吴姐,现在的董事长安排的,我又做回原来的老本行了。”
吴丽看了看我,又转头扫了扫周围,见没人,边走到我面前,说:“前董事长的这个儿子怎么回事?我刚才听到好多议论呢,说什么他一接任就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还增加了很多人事变动。这已经让老董事们很不满了。”
我听了,首先很感谢吴丽这样的肺腑之言,可又叹了口气,心里无奈地想着,湮明的能力强,但是他的作风完全沿袭着国外的雷厉风行,可这样却不适合国内。而且董事会那几个其他的成员,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我问吴丽:“他都做什么了?”那天的董事会我可没有参加。
吴丽又看了看周围,才在我耳边说:“我也是听说,这个董事长要实行管理人员新的选拔制度,所以很多高级管理都需要重新应聘。而高级管理中很多人都是董事会成员的亲戚朋友,这对他们可是爆炸性新闻。”
“那些老总,重新应聘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吴丽摇了摇头:“据说新董事长准备招聘很多归国酒店管理精英,这次从拉斯维加斯回来,他不就带了一个朋友过来?到时候,这些原来的管理人员肯定会有一大半被辞退。”
我终于明白了事态的严重,也不得不佩服湮明的果断决绝。
我又问道:“现在不满的人很多?”
“董事们和高级管理们现在肯定不会说什么,但心里的不满是肯定的。”吴丽说着,自己也叹了口气。然后又说:“不过,新人肯定对这个改革很高兴。”
我点点头,想着,有时间我还是应该和湮明反映一下这些事情吧。这些事情闹大了,总是不好办的。
晚上回到家,我看着空荡荡黑漆漆的客厅,忽然觉得有些感伤。
今天湮迪参加学校组织的登山活动,不会回来。而湮明也经常不会呆在客厅,所以房子显得有些冷清。记得湮龙在的时候,即使这个房子再大,每次我回家,都是灯火通明的,那样让人觉得十分温暖。可现在,我知道湮明在家,可依然觉得有些寂寞。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今晚和湮明谈一谈。我走向书房,那个房间灯亮着,我想湮明应该在那个房间。我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里面却没有响应。我于是轻轻地推开了门,走进了书房。这个书房很大,布置装饰却和湮龙在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不同的,是中间那张原本被清理德很干净的巨大书桌上被堆满了图书,我也是走进了之后才看见正伏在书桌上休息的湮明。
我想他最近也是为改革的这件事累了,白天要不停的开会,视察,晚上要处理很多文件,他应该最近都没有怎么睡着。我轻轻退了出去,想了想,又跑去卧室帮他拿了一条薄被,再次走进书房,轻轻地将薄被披在他的身上。可这一下,却把他弄醒了。
他猛然探头,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也愣愣地看着他。我们都沉默了几秒钟。而在这几秒钟的时间内,我忽然更深刻的觉得,湮迪说得话真是至理名言,我的这个继子还真是挺养眼的。虽然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觉得他十分英俊,可今天晚上,在这个书房暗黄色的灯光下,他的轮廓更加显得英挺,尤其是那双眼睛,如果是小一点的女生,绝对会把自己的魂都赔进去。
我咳嗽了一声,终于打破了沉默。这一生咳嗽也让我头脑清醒起来,终于记起我要说些什么。
@奇@“我听说,最近你在进行人事改革?”我其实一点也不确定湮明愿不愿意和我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我必须表示得比较专业,比较诚恳。
@书@湮明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说这个,他沉默了一会,说:“只是在计划中,还没有执行。”
听了他的回答,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谢天谢地他居然愿意和我进行工作中的交流,可后面的一句话却又让刚才的一丝希望破灭。
只听见他说:“其中也包括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我不否认我听了这话非常有一种劝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做给他送毯子之类的傻事的冲动。但我还是安慰自己,不要太计较这些东西,然后以我自己认为最平淡的口吻建议道:“我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做得缓慢一些比较好,太快的话会在酒店管理内部产生很多问题,那样也不会是你所希望的。”
湮明没看我,却沉默了。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我的建议让他在思考。于是继续说到:“特别是刑董事那边,他在黑道白道都有背景,弄得不好,可能会出乱子的。”
然后我也想想自己没有什么再对他说的了,于是转身准备离开书房。
忽然,湮明淡淡地开口:“你周三单独和邢锐吃了一个饭?”
我猛地顿住,心想,这个人,消息怎么这么灵通?
我点点头:“是的,就是聊了聊家常。”
说完,我自己在心里开始懊悔得要死。要说谎,就要编一个好一点的谎话不是?这种借口,我连自己也说服不了。你说,一个一天到晚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忙人,愿意抽出一个晚上的时间跟你单独吃饭,就是为了聊家常?谁会相信?
可是湮明却没有再多问。我也趁着这会表面硬撑镇定地退出了书房。
回到卧室,我仍然有些睡不着。
刑锐,那个外表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男人,其实已经年近花甲。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几十年,他的背后,是光鲜亮丽的刑氏财团和见不得人的黑道钱庄。
周三吃饭,刑锐倒是讲了一大堆无关痛痒的话。
“夫人,我们都知道,您这几年受了不少苦。”
“夫人,我们都知道您不是贪图湮龙财产的人。”
“夫人,你如果最近想散散心,我可以联系我在世界各地的朋友,让他们好好招待您。”
“夫人,您不是一直想扩建那个孤儿院吗?其实这件事,也不是那么难办。”
…
刑锐绝口不提股份的事情。可是,一顿饭下来,就连平时对人情世故再不敏感的我,也觉得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手上握有的龙翔的股份。为了这个,他答应给我无比丰厚的报酬。
龙祥一直是他想要的东西,只是当时湮龙在位,他不好动脑筋。可是现在龙祥刚刚易主,这只老狐狸好趁虚而入。
我当时并没有答复他。并不是我在犹豫作怎样的决定。其实决定我早就已经有了,只是我必须想一个很好的理由。
不然,惹恼了他,不知道这个人会对龙祥使什么手段。
我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想告诉湮明要多多提防一下刑锐这个人,可是后来又觉得作罢。
我的继子,也许对我都充满怀疑防备,又怎么会相信我所说的忠告?
作者有话要说:又有新人物出场了~
6
6、阿拉伯语 ...
最近这几天,我又开始出入湮龙原来帮我介绍的心理医生的咨询所。第一是因为我又开始失眠。第二,则是因为我对原来的记忆好像有一些复苏。
记得五年前,初次踏入心理咨询所的时候,我基本上遗失了自己从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记忆。后来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我才慢慢记起一些零星的片断。
我记得自己去过非洲,记得自己精通阿拉伯语,还零零散散地记得一些在非洲遇到的人,可是总觉得,有一些最重要的人和事没有想起来。
有时候会做梦,梦见在非洲的一些人一些事,可是,却永远看不清梦里人的样子,也永远不知道那些真的是梦境还是现实。
心理医生告诉我,不要太强迫自己去记忆,很多时候,记忆会在一些外部条件的刺激下不自觉地回来。
我于是认命,还安慰自己,没有太多的记忆,也不一定是坏事情。
不知不觉,我也在酒店前台工作已经一个月了。
不知是我的建议起来作用还是湮明又有什么别的安排,这一个月,人事改革正在以我所预期的最慢的速度进行着。而人事改革最大的冲击,就应该算是那个被瞬间提升的副董事长钟家亦了吧。据说他是和湮明一起,放弃了拉斯维加斯的超高薪工作,回国给湮明帮忙的。
其实我开始都没怎么注意钟家亦这个人,觉得这个人也就是一个副董事长罢了。
这倒也不是我对八卦不敏感。原来我刚在酒店前台工作的时候,闲得没事最喜欢的就是和身边的女性讨论身边任何可以挖掘的奇人奇事。可是自从和湮龙在一起后,别人的八卦对象一下子都换成了我自己。于是,我也只好忍痛割爱。你说,谁会没事跟别人讨论自己的八卦?
然后,两年过去,我终于悲哀的发现,人的性格是真的可以改变的,我对八卦已经没有一丝兴趣了。可是,酒店的女性工作人员和女性客户可还是热情不减,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我打听湮明和他身边的副董事长的消息。我也就终于把眼睛放在了这两个人身上。
这两个人,都一样英俊挺拔,气质出众。一个冷的可以冻死一头北极熊,一个却热情地能烧干太平洋。
记得我第一次和钟家亦说话,是他笑着跟在前台工作着的我搭讪,问我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记得当时我用自己最甜美的声音对他说:“你如果想知道,就问问我的儿子吧。”
钟家亦一听俊美的脸部有一丝抽痉。可当他知道我提的儿子就是他的顶头上司,他的好友的时候,他倒没有象我想象的那样落荒而逃,而是大笑起来:“伯母,你比我想象的有意思。”哎,那一回,轮到我的脸部抽痉了。
可经过那一次,我和这个花花公子也渐渐熟悉起来。也是因为这一点,很多女性工作人员和我聊天的话题都渐渐转移到这个桃花男身上来,希望挖掘他的八卦。
可要说到招桃花的本事,我实在想不出比我的继子更厉害的人了。其实从一开始,我就一直都不怀疑湮明是一个惹桃花的主。那种长相,那种冷漠别扭的性格,那种背景出身,还有那种雷利风行的作风,想不吸引女生都难。
湮龙去世之后,各大媒体就在不停的报道着这位酒店大亨接班人的消息。然后各大媒体在拍到了湮明的照片之后,都在第一时间把报道的重心转移到了湮明的八卦上面。
可我实在不知道湮明到底是得了还是没有得到他父亲的真传,他往哪一站,不用说话,都可以惹一身的狂风浪蝶,可他自己却又是八卦绝缘体。
想来,我和湮明已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短时间了,虽然没见过几次面,但我确定湮明每天都回家,而且也从来没带过女人回来。我也不确定这样对一个处于青壮年时期的男人来说是否正常,但是我觉得这应该算是没有女朋友吧。
有的时候我也会偶尔思考一下,我这个继子是不是喜欢男的,于是我还认真虚心的向标榜自己是感情专家的钟家亦请教,而把这种疑虑和钟家亦讨论的结果就是他的完全否定。
钟家亦说:“如果他喜欢男的,我这个美男在他身边,怎么他也不来勾引我?”
我讪讪笑笑,也没有再管这些事。
只是可怜了酒店那些望穿秋水的小女生。我想,湮明应该是太平洋,你即使有千里眼,也还是看不透。
记得前一阵子我还在考虑我这种平淡地生活能持续多久,结果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的时候,一件事却让我措手不及。
那天我正在前台登记今天的住客情况,忽然小琴急急忙忙地跑过来对我说:“天妩姐,不好了,吴领班就要被董事长解雇了。”
我一愣,忙问:“怎么会这样?”湮明最近不是把人事改革的进程放缓了吗?而且吴丽再怎么也不至于被解雇阿。
小琴也越发急得解释不出什么,只能说:“董事长和吴领班正在前厅呢,天妩姐,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奔向前厅,还没到门口,就听见湮明训斥的声音。
这次的湮明还把我吓到了,虽然我一直都觉得他很冷漠,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继子会有如此冷酷的气势。他站在吴丽面前,年龄能成他妈的吴丽却只能低着头,还在抽泣。
前厅已经站了很多人,我随便站在了一个人身边,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那人小声说:“这回酒店来了一个墨洛克的大客户,据说是老板的贵客,只会阿拉伯语。可是酒店找不到一个会阿拉伯语的人。董事长正为这个事情发吴领班的脾气呢。”
我听了,思维僵硬了一下。忽然觉得很久不曾剧烈运动的心脏忽然大动了好一下,然后又平淡了下来。脑袋也忽然有一些疼痛,于是我揉了揉脑袋,问道:“为什么找不到一个会阿拉伯语的呢。”记得酒店很多人都精通多国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等。
那人说:“你说谁会没事学阿拉伯语呢?”
我听了,脸抽着笑了笑,仿佛在笑着自己。
是啊,谁没事去学阿拉伯语。我茫然地看着站在湮明面前的吴丽,忽然想就这样离开,当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然后忘了这个小插曲。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自己在劝着要自己别管这件事情。
可看到可怜的吴姐,想想她原来对自己的好,大大的自己就在第一时间做了决定。哎,可恨自己还是太善良,我最终没有走开,而是走到了湮明面前,对他说:“董事长,我会阿拉伯语,那个客户的接待我可以试一试。”
湮明看着我,带着一丝惊讶和探究。他语调缓缓的:“我需要的可是一个阿拉伯语的高级翻译。你确定你可以胜任吗?”
我心里叹了口气,坚定不移把自己脑袋往上下方向动了一动。
湮明沉默了一会,也许是时间紧迫,没有时间怀疑,他最终选择了相信我:“这个客户两个小时之后到,会在这里一个星期。你跟在我身边,好好地给我翻译他的每一句话。”
我再次点点头,表面上毕恭毕敬,心里却想,蓝天妩啊蓝天妩,你这是给自己找的什么鬼事情啊。
作者有话要说:阿拉伯语的一些小知识(摘自百度):
阿拉伯语( ????? ??????? )即阿拉伯民族的语言,属于闪含语系闪语族,主要通行于中东和北非地区,为下列二十二国的官方语言:沙特阿拉伯、也门、阿联酋、阿曼、科威特、巴林、卡塔尔、伊拉克、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苏丹、利比亚、突尼斯、索马里、吉布提、毛里塔尼亚、科摩罗、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以阿拉伯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超过二亿一千万人;同时阿拉伯语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语言,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就是用阿拉伯语书写与传播的,穆斯林或多或少能懂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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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希望之星 ...
我坐在湮明的办公室内,手里拿着这位墨洛克客户的资料,在看之前,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这个墨洛克是非洲的那个墨洛克吗?”
湮明有些皱眉地看了我一眼,自动忽略了我的问题,开始向我介绍着这次和这个大客户商谈的内容。
我试着努力地把心思放在这次地商谈上面,可是,在开始地一段时间,即使我脑袋在飞速运转着,却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
我的思绪飘到了十年前烈日炎炎的撒哈拉大沙漠,一忘无际的非洲草原,还有那住在帐篷中骨瘦如柴的非洲村民。
我以为我不记得了,可是只要微微一想,那些事情还是如昨般鲜活地跳了出来。这些事物属于我空白记忆中的一些零散的碎片,可是却总是无数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记得第一次踏入非洲大陆的时候,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八月。我坐在敞篷吉普车上,横跨过那广阔的混合着沙漠的草原。
当时我的司机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非洲人,叫做利达。他还没有成年,身体瘦弱得明显营养不良,却乐观开朗,很喜欢笑,而且一笑便可以露出和他炭黑的皮肤成强烈对比的洁白的牙齿。【请看小说网﹕www.qiyebooks.com】
利达把车开得飞快,他告诉我,这辆吉普车是特地为了接我们这些志愿者而准备的,平时都不会使用。他还说,现在的季节,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在非洲东部横跨赤道的肯尼亚,无数的野生动物正进行着一年一度的大迁徙,那是最壮观的景象。他还说,我们必须要赶快找到我们的目的地,沙漠上随时都会有危险,他要我把枪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以防万一。
我带着草帽,听他跟我说着很多好玩的事情,觉得兴奋无比。
我穿着长衣长裤,衣服却早已被汗湿,粘在了身上。
当时风很大,空气中的沙尘扑面二来,灼热的阳光毫不怜惜的将我暴露在外的皮肤晒伤。很多时候,我的眼睛也由于阳光的太过强烈而无法睁开。可是就是这样一种环境,让我从心里产生出一种敬畏。
那时候我想,什么时候,我一定要再到这个沙漠草原上来一趟,还要去更远的东部的非洲,看最壮观的草原迁徙。
这时湮明忽然打断了我:“你听清楚了吗?”
我猛然抬头,不知道是因为回忆的关系还是怎么,我确定当时我的表情一脸茫然。我想张嘴说话,可嘴唇却在微微颤抖,怎么也吐不出声音来。
湮明显然对我的无声的回答很不满意,抬头皱眉却对上我的无焦距的双眼,忽然没有了话语。
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这些资料我会客户来之前看完记熟,不用担心。”
说话的那一刻,我终于感觉,自己抓着资料的双手已经满是汗水。
湮明自己高效率也对别人的效率要求很高。这么多的资料,他只给了我半个小时的时间熟记。接下来剩余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湮明带着已经背资料背得晕头转向的我检查着那些贵客准备入住的各个房间。
我心里有些埋怨,但是嘴上也不便多说。不过,这一次的湮明,可真让我打开了一回眼界。
这次为了迎接这位墨洛克的大客户,酒店已经把一间最高级的总统套房准备好,而且还有整个一层楼的房间都被安排保安入住。
湮明这次是展现了少有的挑剔。他让我叫来酒店清洁人员,然后开始阐述自己对酒店的清洁人员的要求。自己还亲自示范。
于是,非常有眼福的我以及工作人员就惊讶的看着这位董事长,把卫生间的大小不同的毛巾折成了一个个漂漂亮亮有棱有角的方块型。
那一下,我的睡意可是瞬间全无,心里陡然而生一种崇拜之感。
过后,在走廊上,我悄悄地问湮明,口气还带着崇拜:“董事长,您怎么会这些事情?”
湮明这次倒是非常有耐心的回答我说:“那是在拉斯维加斯工作时,从基层做起所学到的。”
两个小时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那位墨洛克大客户也准时到达。
这个客户是墨洛克酒店集团的控股人之一,还投资过最著名的墨洛克酒店集团,旗下有著名的天堂酒店。天堂酒店,世界第一个七星级酒店,顾名思义,客人就像置身于天堂。这次这位大客户作为墨洛克酒店集团代表,受到湮明邀请来到国内。
这次的访问表面上好像是他们为即将在酒店展开的珠宝展做审查,实际上,是为了商量合作事宜。
也是今天我才知道,湮明最近在进行一个大的动作,他希望和墨洛克的酒店大亨合作,全面翻新上海的龙翔酒店山庄,以此建造国内的第一个七星级的酒店。为此,最近他一直在积极地和上海的政府部门协商,希望竞标拿下上海龙翔酒店旁边近海的地段用以扩建,并且希望得到这些墨洛克富翁的财政支持。
接待工作我自我感觉很良好,这个大富翁虽然自己也带了随行的翻译,可是好像他更愿意听我说话。我也有些时候绕开湮明和这个贵客以纯阿拉伯语交流。
说实话,看着湮明似懂非懂的站在我旁边,插不上话的样子,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的舒爽。
当把这个客户送入我们酒店的豪华总统套房之后,我今天的任务应该圆满完成,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抬头看了看站在我身边的湮明,微笑着问:“今天的工作是否结束了?”
湮明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点了点头,忽然说:“你去过非洲?”
我愣了一下,难道湮明听得懂我和那个墨洛克客户闲聊的内容?
我回答:“去过,不过,只去过一次。”还在那里呆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不过这一点,我就懒得提了,而且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我也记得不是太真切。
那个墨洛克客户在今天的谈话中曾无意跟我提了一下他最近准备安排一次非洲中部之行,于是我和他聊了一下非洲中部的一些概况。他显然十分满意我对非洲的见多识广,还问了我很多行程安排的问题。
湮明又说:“你的阿拉伯语说的很好,我还以为你专门学过。”
我摇摇头,可是脑袋里忽然冒出一句十分没头没尾的话。
那仿佛很是在多年以前,有个人对我说:“给你一个月时间学习阿拉伯语。否则不要想到这里待下来。”
可是这句话只在脑海中盘旋了一会,就被我别的思维打断。我也笑笑自己,谁会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我告诉湮明:“没有真正学过,只是原来认识一些只会阿拉伯语的朋友,有一段时间只用阿拉伯语交流过。”这是实话,其实自己没有正统学过阿拉伯语,但是我记得曾经有好几年时间都在说阿拉伯语。
湮明沉默了一会,终于说:“今天谢谢了,时候不早了,先回去吧。明天一大早还要工作。”
我听了这话,脑袋有一段时间都转不过来。什么时候,那个平时冷漠的大董事长什么时候懂得用比较温柔的话语跟我说话了?还毫不吝啬地跟我说谢谢?而且,他还批准我今天早日收工?
我脑袋短路了一会之后,决定把他的这种表现当作客套。于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我恭恭敬敬地,温柔似水地说:“董事长,您也早些回去吧,别太累了,身体最重要。”
然后,我满意地看着湮明愣在了原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之后的展示品商谈的会议上,客户和我们就每一件展览品的陈列和保护措施都要一一进行讨论。我飞速翻看着手中的资料,每看一件作品,都让我好生感叹:这一块块宝石,一幅幅名画,一座座雕塑,还有一件件精雕细琢的工艺品,真是光彩夺目,价值连城。
这时,湮明忽然又递给我一张图片,对我说:“这是他们最后决定的压轴展品,帮我告诉他们我们会做最妥善的安排,让他们不用担心。”
我点点头,扫了一眼图片。视线却不自觉地看着那个钻石很久。
我看向那边的大客户,用阿拉伯语说道:“希望之星,世界上公认的最大的蓝钻石,但是由于它的持有者经常遭受不测,所以这颗钻石也被世人称作厄运之钻。”
那位大客户显然非常满意我的博学:“想不到蓝小姐对我们皇室的宝物这么了解。”
我摇了摇头,淡淡地说:“在媒体上看过关于它的报道,觉得非常美丽。”
我记得这个东西,那是我在非洲那几年,零星的记忆碎片之一。
我记得有个人曾经对我说:“这是希望之星,世人都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蓝钻石, 但是,它却只是世界上最大的蓝钻石的一部分。”
话语是那样的清楚,但是我却想不起来那个人的样子。
坐在我身边的湮明忽然咳嗽了几声,我也终于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忽然想起湮明要我对这个大客户说的话,于是连忙对大客户说:“这个我们会作最详尽的部署,请一定放心。”
晚上湮明和我一起回家。这一阵子由于这个贵客的关系,我和湮明之间的关系有一点点的改善。他偶尔也会比较绅士的问我要不要送我回家。而这种好事我怎么会拒绝?
就像今天,我坐上他的那台奔驰suv,身体和心灵都觉得舒爽无比。
在车上,他忽然问我:“邢锐是不是问你股份转让的事情了?”他的语气很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我反正也没有什么要隐瞒的,说:“是的,我说我要考虑。”
湮明沉默了一会,问:“你准备怎么答?”
我又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会答应,但是必须想一个好一点的方式拒绝。”
湮明语气依然平淡:“邢锐提的条件应该是非常的诱人吧。”
刑锐有想法跟我谈条件交换股份,条件怎么可能不诱人?我缓缓地说:“条件是很诱人,但是引诱不到我的。”
湮明停了一下,接下来说的话仍然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心情:“那你想要什么?”
我觉得湮明可能误会我的话了,于是说:“不是每个人看中的东西都一样的。我的价值观显然和刑董事的价值观没有交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我的话,很长的时间他都没有回答,于是我换了一个话题:“那个展览最后都订好了吗?”
湮明点点头,表情依然冷漠,回答:“已经请了最好的室内设计师来设计展台和装璜。”
最好的设计师?能被我的继子这样称赞的人可不多。
于是我好奇地问道:“是谁?”我没想过真得要他告诉我,谁知道他后面的话让我觉得更加诧异。
湮明说:“最近才得了国际室内设计大奖的设计师kevin,中文名叫巫子西。”也许是为了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坦白,他又说:“这件事你早晚会知道的。”
巫子西?当我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的心开始千回百转:该不会这么巧是他吧?也许是同名同姓的也说不定。可是,巫子西,国际设计大奖,就这两个关键词,再怎么想也应该是他啊。
哎,我叹了口气,如果真的是他,那么,我和他,从中学毕业到现在,也应该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吧。
我淡淡地说:“你认识的人还真不少。”我本来想以这句话平复一下我内心的翻江倒海,可是湮明却说出了一句更令我内心翻江倒海的话。
湮明淡淡地回答道:“他是琪儿的未婚夫。”
天哪,我小心地平抚了一下我的心脏,揉了揉我的脑袋。
看来,这个巫子西,我的准女婿,我想不见都难了。
墨洛克的贵客并没有待一个星期,所以我的工作提前结束。而且,由于这次接待工作做得不错,我由前台接待升职为董事长秘书。
其实我倒觉得原因是因为我已经知道太多这次合作的内幕,所以湮明已经不能把我再往前台放了。
不过这一次工作调动,又引爆了女性的议论风潮。我可以说众多女性员工看我的眼神是羡慕却奇怪的。
其实我也觉得奇怪。不都说秘书应该是年轻漂亮能干的女性的代名词吗?可是瞧瞧我们的董事长,总共有三个秘书,可这三个秘书中,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我要可以喊她做林阿姨,五十多岁了,过了今年就会请求退休。一个我礼貌地喊一声李姐,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这种中老年女子阵容,也难怪会惹得很多妙龄女子的无端猜测和愤愤不平了。
工作第一天,李姐耐心地跟我讲解着秘书的工作,并且告诉我,这份工作比较琐碎,但是不会太麻烦,只要细心,按时完成就好。
我当时听了,心里还挺高兴,经过一个月前台工作的再度强化训练,我对自己的细心体贴,准时按时可是非常的有自信,也自认为自己的工作会比较轻松。
可是,走马上任第一天,我成为董事长秘书要处理的第一件事情,绝对不是琐事,也绝对是十分麻烦,万般头疼的事,那就是一位自称董事长未婚妻的女人的忽然来访。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之星”的名钻,44.50ct。传说就是泰坦尼克号女主人公罗丝的那块。极富传奇色彩,1642年产自印度。传说它传到谁手中,其主人必遭厄运。它从印度传到法国富商,后献给法王路易十四。前者被野狗咬死,后者得了天花死去。又传给路易十五,在法国大革命中被砍头;后传给路易十六,他也被送上断头台。后被盗,在伦敦市场又露面,被一银行家霍普(Hope)买下,从此该钻定名为“希望之星”,后来银行家穷困潦倒;以后又传到土耳其商人手中,该家车祸翻下悬崖;1911年传到美国,现藏于美国一家博物馆。
文章到这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人物没有出场~~前面的铺垫有一些多,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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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婚妻 ...
如果光从外型来说,我绝对相信这个女人是湮明未婚妻的不二人选,都一样的国色天香,迷死人不偿命,也一样的冷漠透顶,对人的态度可谓是冰山级的。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我作为新上任的秘书,正坐在董事长办公室外面负责人员的接待。然后,电梯门忽然打开,一个仿佛是超级模特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脚上大概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把花岗岩的地板蹬得咚咚直响。她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扫了我一眼,对我说:“湮明在吗?”
我听了,马上一愣。在酒店,上班时间,还不可能有一个人这样直呼董事长的名字。即使是和湮明关系很铁的、很多时候都很不正经的钟家亦,也不例外。
我连忙说:“董事长现在不在,请问您是?”
那个女人又用她的美目扫了我一眼,没再看我,说:“路娜,未婚妻。”
这个表情让我好生熟悉,也弄得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她的名字叫路娜,而她是湮明的未婚妻。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心里却在大大的八卦。
未婚妻啊,那个冰山小子居然有未婚妻。
我平稳了一下情绪,非常有专业素质地说:“路小姐,要不您在会客室等一下?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应该一个小时以后就会出来。”
这位路小姐听了,不耐烦地又看了我一眼:“我懒得等他,要他来找我。”说完便抬头挺胸的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好笑。这女的怎么这么别扭?这样风尘仆仆的赶来,不就为了见自己的情郎吗?等个一个小时会怎样?怎么就这样走了?一连串的问题让我越发对这则八卦好奇,回头一定找我的这个继子问个清楚。
还没到一个小时,湮明便从会议室出来了。我上前,轻轻地跟在湮明后面。湮明知道是我,也没有多问,进了办公室,把门关上,问道:“找我什么事?”
这小子,居然知道我找他有很重要的私事,难道通过前一阵的合作我们已经达到了某种默契?我笑笑,说:“董事长,你的未婚妻刚才来了。”
湮明看着我,开始有些茫然,然后可能在思索,最后,过了好久才说:“哦,是不是路娜?”
我点点头,心里又开始八卦起来:怎么,湮明这么聪明的脑子,难道自己的未婚妻是谁都要想这么久?看来里面一定有文章。
看着湮明没有说话,我又说:“她一小时前离开,说是要您联系她。”
湮明看我,也没有任何表示。我忽然又想问问他关于路娜的一些别的情况,谁知湮明却对我摆摆手,我知道那是让我退出的信号。我于是只好收敛起自己心中的近百个问题,准备回家以后再好好打听。
我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却听到湮明说:“明天酒店会举办一个晚会,你跟我一起出席吧。”
一起出席?为什么是我?
我不解地回头看看董事长,问道:“董事长,我去可能不太合适吧?要不我帮你安排一个更适合的人选?”酒店里那么多妙龄女郎盼星星盼月亮和这位董事长接触,随便一个都比我这个继母好很多吧。
湮明却说:“别人太麻烦,另外两个秘书年龄也不合适,就你吧。”又是商量的口吻,命令的语气。
什么叫做别人太麻烦?什么叫做年龄不合适?我心里忽然有些同情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还有,不知道林姐和李姐听到了会有什么想法。
哎,既然没有办法拒绝,那就去吧。横竖也就是一个酒会,以前和湮龙在一起也参加过,而且肯定还有很多美食,总有好处的。
第二天,我收到了湮明帮我定的晚礼服,是一件很漂亮的黑色露背长裙。
我左看看,右看看,心理无数次地感叹这件礼服的美丽,最后却也只能叹了口气,把它重新放好,然后翻箱倒柜地找出自己很久都没有碰过的一件晚礼服给自己套上,化了点淡妆出门了。
湮明过来接我,一见我,忽然有些不悦:“怎么不穿我给你的那一件?”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背部有一条很丑陋的伤疤,露出来会吓人的。”
湮明有些震惊:“什么样的伤疤?”
我听了这话,怎么觉怎么都不对劲。难道他要我脱了衣服给他看不成?我可不想现在脱这繁复的晚礼服衣服,好不容易花十分钟穿上,脱下又要十分钟,多麻烦。于是想了想,决定就是简单介绍了一下:“一个十字型的伤痕,挺明显的,所以平时都不穿露背的。”
湮明有些穷追不舍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又老老实实地回答:“很多年以前弄得,具体怎样不是太记得了。”我的确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是自己在非洲的那几年弄上的,可是具体的原因,我可真是不记得了。
湮明又有些怪异地低下头看我,我也抬头看着他,两个人却谁也没再说话。
其实这次的酒会是为了湮明的酒店扩张计划召开的。对于湮明来说,他虽然很想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七星级酒店的建设,但是也知道自己不能那么的快速,于是决定从现有的酒店规模入手,先打造国内第一家高档六星级连锁饭店,然后再像七星级饭店进军。
我绝对是非常赞同湮明的这种做法,只是这样做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庞大,很多老董事们不赞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湮明要进行人事改革的原因。
恩,我这个继子,还是很聪明的。这虽然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还是很自豪的。
这次的贵宾也来了不少,商界精英,明星大腕,纷纷前来捧场。
我虽然也算盛装出席,但自觉和那些艳光四射,珠光宝气的名媛们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当湮明把我带到晚会现场之后,我就很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这样,既省得招惹是非,又可以方便自己品尝各类美食。
我自己一个人正悠哉着在旁边,眼睛开始扫视房间里的美食,嘴上也正吃着鲜美的三文鱼片,
忽然,一双小手忽然拉我的裙摆,我心里一讶异,忙低下头,看见了穿着小西装的帅气的湮迪,我连忙问到:“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声音有一些愤愤的,说:“妈妈,你既然跟我哥哥来参加舞会,怎么也不好好看住他,他现在被一个女巫婆缠住了。”
湮迪非常有男子气概地牵着我整个场地地跑,终于找到了他所说的女巫婆和被女巫婆纠缠的湮明。
我心里好一阵感叹,要是各个女巫婆都长得跟路娜一样,相信所有男人都愿意去哈里波特的霍格沃茨读书了。
湮迪推推我,说:“妈妈,你看哥哥多可怜。”
我看看湮明,两个俊男美女站在一起,我怎么也不觉得他哪里可怜。可回头看湮迪,他已经眼中带泪,凄凄惨惨地说:“妈妈一点都不心疼哥哥,哥哥好可怜。”
我叹了一口气,看来,这次的俊男美女的情景我肯定要掺和进去了。不然,还不知道湮迪还会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言语出来。
我右手拉着湮迪,走到湮明旁边,当着那位美女巫婆的面,左手轻轻地环住了湮明的右臂。然后十分淑女的说:“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心里同时很佩服我自己,电灯泡当得还是很有水平的。
这时,那个美女巫婆发出一个女版的冷漠的声音:“你和我未婚夫什么关系?”
我其实真想跟她解释我和湮明的事情,但是湮迪却紧紧地握了我一下右手,让我万般无奈的对上那双怒气冲冲的眼睛,缓缓慢慢地说:“路小姐,我和你的未婚夫关系比较深。”
这也是大实话,我是他的继母,关系的确非同一般。
路娜一听,眉眼发怒的迹象更加明显,就在我以为她会发火的时候,忽然一个跟她一般的冷漠的声音响起:“路娜,她说的没错。”湮明不知道怎么就神不知鬼不觉松开了我挽住他的手,然后用那只手从后面搂住我的腰部,弄得我的腰部一颤。
我猛然抬头,对上那个声音的主人的双眼,用眼睛暗示到:“把你的手放开。”
可湮明手却搂得更紧,说:“路娜,你以后少来找我了。”
这时候,湮迪也适时地放下了一枚重型炸弹,轻轻地喊了我一声:“妈妈,这个阿姨好凶。”
我心想,这回,有一百条黄河,我也洗不清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懒懒地往湮明身上一靠,头正好搭在他的肩膀上,恶作剧地侧过头,对湮明的耳朵吐了一口气,用自己觉得最慵懒,最性感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好啊,你在外面偷食,看你怎么补偿我。”
说完这话,我明显感觉湮明抓着我的手忽然僵住了好一下。在他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也同时在我心里偷笑一万下的时候,我面前的那个美人看看我,又看看湮明,再看看我右手牵着的小孩,表现得很有涵养的把酒杯往地上一砸,转身走了。
这时,我才舒了一口气,看看湮明,忽然发现他居然在笑。我这时才觉得原来湮明带我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拿我当挡箭牌。
于是我完全不顾我们现在亲密无间的样子,毫不犹豫地说:“董事长,你要找个挡箭牌,不如找个更加年轻漂亮的。”
湮明低下头看了一眼,手没有放开,我却可以隐约感到他笑意更深了。
他缓缓地说:“只有像你这样的,才能让路娜相信你是我的真爱。”
这个人!这时候湮迪又轻轻地摇我:“妈妈,哥哥怎么还不把你放开。”
我心猛地又一惊,狠狠地掐了一下湮明搂着我的手,湮明的手终于拿开了。
我低下头,终于问了我一直想问的问题:“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笑得很可爱:“姐姐带我来的,他说要我注意一下酒会上有什么好男人,要给妈妈安排相亲。”
我晕,想不到她们还在计划那件事。我还想说什么,可是湮迪却抢先一步说:“我要去外面的花园看看,待会就回来。”说完就跑开了。
我回头看看湮明,发现他的脸色有一些难看,该不会是他刚才把湮迪吓走的吧?
我和湮明站在一起,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心里有几百个问题要问,却只能从最简单的问题问起。这个最简单的问题是:“你和那个路娜到底怎么回事?”
湮明答得稳妥:“中学时被那个人定的亲。”
我知道湮明口中的“那个人”指的是湮龙。湮明从来不会喊湮龙爸爸,他总是叫他“那个人”。不过,看来湮明和路娜这两个人也算是现代版的“指腹为婚”。
看着湮明不想说话,我想想路娜,脑袋忽然灵光一闪:“你不要告诉我,路董事是路娜的爸爸,路枫是路娜的哥哥?”
龙祥酒店除了湮家的人外,还有三位大股东。一位就是狡诈的老狐狸刑锐,一位是现在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关山,对于他,即使我和湮龙在一起了两年,也没有见过面。最后一位,就是一天到晚笑眯眯的,也经常不在国内的路明涛。路明涛的资产来自于他的传媒帝国,是传媒界呼风唤雨的人物。
至于路枫,我知道他,则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贵公子榜。
记得原来工作的时候,女生都人手准备一本叫做“八卦圣经”的杂志。这本杂志可是难得的男女皆宜,老少通吃,即权威又八卦。里面就经常会出一些排名之类的,什么淑女榜阿,财力榜阿,权势榜阿。而贵公子榜就是女性阅读最多的榜单。
据说,贵公子榜是那些杂志资深编辑对于全国各地的太子党在外形,学识,才艺,个性,家世,甚至绯闻等各项进行的综合评判,能名列榜单前十的绝对是三代豪门以上的长相气质颇佳还要绯闻无数的年轻公子。
记得好几年,作为传媒帝国唯一的继承人,路枫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今年的榜单不知道会怎样?湮明如果能像路枫一样招惹一身的绯闻,说不定能荣登榜首。只可惜阿,我心里无限叹惋。
湮明却完全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只是笑笑:“想不到你还挺聪明的。”
我都没仔细体会他话里的玩味,只是惊讶无比的看着湮明:“这样的话,我们的关系,路娜不出一个小时就会知道。而且,你这样对路娜,不怕把惹恼路董事?”
湮明看向我,眼神很锐利:“我和路娜是私事,和路董事是公事。”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觉得新的文案怎么样?
9
9、老友 ...
湮明继续回到那个五光十色的交际中心,扮演着他冷面社交天才的角色,而我也依然把自己弄在不显眼的地方,好好地品尝美食。
我忽然看到了离自己不远处的邢锐。昨天在他再次找上我的时候,我已经给了他一个很温柔的拒绝的答复。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人。
现在,他正在和他的部下谈笑风生,我却总觉得他的眼神在不自觉地扫着我,弄得我浑身不舒服。
于是我放下手中的食物,想转身离开,却一下子碰到了一个人。
在我脱口而出对不起的时候,那个人低低一笑,一个沉稳地声音响起:“天妩,怎么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莽撞?”
我抬起头,看到眼前的人,也笑出了声。
面前这个身着名牌西装的人却低下头,认真无比地看着我,好久才再次说话:“你真的是天妩!真的是!”
我点点头:“子西,好久不见,都快认不出你了。”
其实刚进入酒会现场,我便看见了巫子西。他当时穿着很绅士的黑色的西装,那是我原来永远不会想到他会穿的衣裳。原来在我面前,他总是很不注意自己的形象,而且总是说那样才是有艺术家的气质。现在,他和名门淑女湮琪儿一起,远看也相得益彰。
怎么说我和他的关系呢?我们从小在孤儿院一起长大,两个曾经青梅竹马,也曾经互相钦慕过对方。但是这是一段青涩的,仿佛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恋情。那时候,我们最大的限度,也是拉拉手,连接吻都没有过。后来我们去不同的地方读书。他去欧洲学习艺术,而我,则在国内读一个普通的本科。
巫子西出国前曾对我说过他会经常回来,可是大学几年,他都没有回来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我在欧洲学习语言,接着还去了非洲,五年内,再也没有踏上国内的土地。所以,我们两个,也真是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
“天妩,你失踪了这么久,我以为,都以为…”巫子西说话有些激动:“当年我回国想看你,可是他们说你已经去了非洲,然后我去你工作的志愿者组织查你,他们都说你已经,已经——”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当年我决定去非洲当志愿者,把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学以致用。当时,我只想在那边呆一年,但是太多变数,太多事情,让志愿者组织会的负责人都认为我在沙漠中死亡。我也真的在非洲待了很多年。后来回来,我也有很长一阵子,都想不起很多以前的很多事情,还是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才慢慢有些恢复。
所以,不是不希望联系巫子西,而是真的不知道怎么联系他。
“我没什么事。那时候非洲通讯设备不发达,我只是离家出走了几天,他们就把我当失踪人口处理了。后来也一直没有纠正过来。”我开起玩笑。
“天妩,你在非洲到底经历了什么?”巫子西关切地问。
我摇摇头:“不太记得了,我忘记了那一段时间发生的很多事情。”
接着,我们聊了很多,仿佛又回到了原来言行无忌时候的样子。我知道了他刚去欧洲时候一段穷困潦倒的生活,他说那时候和要饭的乞丐没什么区别。后来一次机缘巧合,被一个世界级的设计大师赏识,再加上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才有了现在的成就。我也跟他说我记忆中零散的非洲的生活,以及后来嫁给湮龙的日子,当然,其中很多都是记忆的碎片,没有条理,却发现一直在自己的脑海里。
聊天完他离开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很多感叹。
十多年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没钱也没有地位。可那时候我却真的是很倾慕他的才华,而且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觉得他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十多年后,我们两个人,却奇迹般的在这样一个场合相逢。他已经事业有成,前程似锦,也成了我的继女的未婚夫。
命运,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
回去的路上,湮明送我和湮迪回家。
晚会后面我一直都没有看见湮迪,于是问他:“迪迪,你后来去了哪里?”
湮迪开始看着车外,我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些不开心,正要安慰安慰一下,可是湮迪却那样神色凝重地看着我说:“妈妈,你跟姐姐的未婚夫是什么关系阿?”
我心里一乐,想不到这个儿子还在关注我,于是跟他说:“是原来的好朋友。”
湮迪却往我身上蹭了一蹭,眼泪闪闪地说:“妈妈,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我还想,要是你喜欢他,姐姐也喜欢他,我到底要帮谁。”
我心里一震,现在的小学生对感情都这么敏感吗?是谁教成这样的?这样子的敏锐程度和编故事的本领,我活了三十年都没有这种本事。
湮迪又往我身上靠靠,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可是说出的话杀伤力却越来越大:“妈妈,你就喜欢哥哥嘛,这样你就不会走了……”
湮迪说到后面仿佛没了声音,可能睡着了。我心里却在千祈祷万祈祷这话不要被湮明听到。
湮明仿佛也没有怎么留意。过了好一会,他才问我:“你认识巫子西?”语气也十分平淡。
我又重复了一遍:“原来的老朋友。”
湮明说:“他是琪儿的未婚夫。”
这句话,他已经是第二次告诉我。第一次他是无心,可现在,我却稍微琢磨了一下他的意思。
我只是笑笑:“我认识巫子西的时候,湮琪儿还没出生。我和他,也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我不知道湮明是不是懂我的这句话。其实我说话很讨厌拐弯抹角,但是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还是隐晦一点的好。
湮明又沉默了。我也懒得挑起话端,不自觉地看着窗外。湮迪已经睡着,我把他的头放在我的腿上,让他可以睡得更舒服。
他忽然又对我说:“这个月底,我会去一趟墨洛克,你跟我一起过去。”
我开始还准备放松的身心猛地一紧,小心地问:“可不可以请假?”
湮明没想到我会拒绝:“你最适合,而且你负责过这一个星期的接待工作,对整个计划最了解。”
我仍然在想尽办法地找理由:“你可以找一个会阿拉伯语的翻译去,还有几个星期时间,应该不难找到。 而且我可以跟那人说一下工作的内容,我可以帮你找一个上手快的人。”
湮明听了,沉默了一会,忽然又说话了,语气很平淡,语句却不容置疑:“蓝天妩,你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权利。”
也许是今天遇到的事情太多,我忽然有一些不悦。我一字一句的说:“这一次,我就算把名字倒过来写,也不想去墨洛克。”
湮明显然没有想到我这么强烈的拒绝,对我说:“给我一个理由。”
我看向窗外,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在自己的脑海中搜索了一圈,却也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有些认命,只好回答:“没有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墨洛克这个国家,大家可以就把他看成摩洛哥。之所以名字有些改动,是因为以后要写一些关于这个国家不太真实的事情,所以觉得还是稍稍改动比较好~
下个星期要去别的地方开会,可能有几天不能更新(没有那么多时间修改文字),不过我争取在走之前再更新一章,也会看大家的评论建议,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
10
10、沙漠 ...
我真的不得不佩服湮明的铁血政策。
和他斗气的结果是,我的名字没有被倒过来写,而现在我也坐在了和他一起去墨洛克的私人飞机上。
当然,我的心里是很不舒坦的。所以导致现在即使和湮明面对面地坐在飞机上,我也一句话也不想对湮明说。
我眼睛直直地盯着有条不紊心无旁骛地低头批阅着文件的湮明,脑子里一直在翻腾:这小子为什么不能像他父亲一样对女人至少宽容一点呢?居然这么的强势。开始还以为跟他相处了两个月,合作了近一个月,他对我应该也觉得比较亲切。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而且,这一次我要出门,湮迪可怜兮兮地抱着我的脚,不准我走,可是还是在他哥哥的压迫之下无可奈何地放走了我。走之前,湮迪还十分委屈地跟我说:“哥哥老是和我抢你,我不撮合你和哥哥了。Qī.shū.ωǎng.”然后泪眼汪汪地目送我远走。
由于真的不想让湮迪小小心灵现在就体会到人事的薄凉,于是我还是决定不跟湮迪说我和湮明是多么的不可能。可是现在我真的想做的,就是马上辞职,一天到晚去孤儿院见见那些可爱的小朋友,再不要见到这个冰山之王。
忽然,湮明抬起头,我连忙收敛起了自己想要射杀他的眼神。
他看看我,忽然说:“你答复刑锐了?”
我点点头:“前几天他又找了我,我把我的想法说的很委婉。”
湮明淡淡一笑:“想不到你还真的能拒绝刑锐的条件,能拒绝他条件的人可真是不多。”
我也回他一个淡淡地笑容:“我早说过,他的条件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吸引人。”
湮明又回给了我一个比较温和的笑容,问道:“你一直在那个孤儿院工作?”
我又愣了一下,看来,湮明还真的在查我啊。不过也可以理解,在商界混的,真的不知道谁可以相信,谁不可以相信。我回答:“原来就一直在那里长大,现在只是去做义工而已。”
湮明还想说话,这时,飞机中响起了机长的通知:“董事长,飞机出现了一些故障,气压调控装置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紧急降落。”
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应该紧张万分?可是我这位继子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而是沉着冷静地拿起身边的对讲机,淡淡地问了一句机长:“准备降落在哪里?”
机长说道:“应该会降落在撒哈拉沙漠北部。”
我惊讶:“怎么会在沙漠上面?”
湮明看了看我,把我的话对着对讲机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机长一边进行着紧急降落,一边耐心地解释道:“我们这次的路线绕过撒哈拉沙漠再前往墨洛克,现在我们所处的方位正好在沙漠上方。”
湮明又看我,说:“你还有问题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面前从容不迫的大老板,又接着问到:“那,你帮我问问,我们要在沙漠待多久?”
湮明又十分有耐心地把我的话转述了一遍。
机长回答:“等降落之后,要对飞机进行全面检查。不过最差的情况,明天也应该可以继续飞行。”
那么,也许要在沙漠待一个晚上。我心里想想,也不算太糟。
由于飞机上的氧气供应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晚上我们必须在沙漠上露营。
看着湮明把帐篷拿了出来并熟练地准备好,我惊讶万分:“你原来干过这种事?”
湮明仍然是淡淡地回答我:“原来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经常去露营。”
想不到这个一脸严肃的继子也有如此冒险青春的时候。我心里大大惊讶的时候,湮明居然很绅士的先帮我搭起了帐篷。我则在一旁心安理得地观看。
湮明忽然问我:“你不会吗?我记得你说你原来来过非洲。”
我摇摇头,说:“不会啊。为什么来过非洲的人就一定要会搭帐篷?”
湮明听了我的话,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我,说:“要在非洲生存,这是基本本领。你不记得曾经做过这种事吗?”
我想了一想,依然摇摇头:“记忆中我没有干过这种事情。”
湮明听了,看着我的眼神忽然一黯,摇了摇头,继续他手中的工作。
没过多久,帐篷搭好了。我说了声谢谢,就心安理得地钻了进去。在帐篷里面湮明很细心地准备了一盏灯。我愣愣地看着这盏灯,忽然心里有一丝恍惚,犹豫了一下,伸手将灯关上,准备睡觉。
晚上的沙漠真是很冷,我睡在一个厚厚的睡袋里,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蛹一般,可依然觉得阵阵寒意。风吹着帐篷直响,我怎么也睡不安稳,一闭上眼,梦魇又开始袭来,这一次,是原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梦境。
那是一个开始很美丽的梦。
梦里,我又见到了利达,那个我在非洲大陆认识的第一个人。
当时,我住在利比亚境内最美的绿洲锡瓦绿洲,主要负责沙漠中的营救工作和附近居民的医务工作。
每个月,我要去一趟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向那里的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在那个医生组织工作一个星期。利塔则是负责接送我和其他志愿者在途中往返的司机。
我曾经多次央求利塔,要他开车带我去再去看一看非洲那广阔的沙漠。
虽然每一次在尼日尔和利比亚之间往返我都可以看见沙漠,但是,近一年的时间,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沙漠的夕阳。
可是,利达一直很犹豫。他告诉我,那样做实在危险,现在正是四五月,沙暴最频繁的季节,如果真的遇到沙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来。而且,看沙漠夕阳一般在是临近晚上,晚上的沙漠又会比白天危险许多。
可是,我却坚持不懈地不断地祈求着他。最后,利达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不过,他却要我答应他两点,第一,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到村庄;第二,一定要配上枪支,以防万一。
那时的我,兴奋无比,给了利达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欢天喜地地准备起自己的行李。
梦的后半段,透着无尽的残酷。
利达驾驶着那辆吉普车,在沙漠上走了很久。而我则不时地提出要求停下来拍照。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利塔不断地催我:“快一点,我们必须尽快回到村庄。”
多年之后我会想,如果当时自己不是那么地拖沓,哪怕是早走那么一小会,也许,一切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可是,我却为了拍摄沙漠落日的景象,等了很久。
在回去的路途中,已经渐渐看不到阳光。天要黑了,利塔可能觉得了事情的不妙,把车开得飞快。我当时也觉得有些害怕,沙漠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炎热,风已经变得寒冷无比。
我手紧紧地抓住腰间的枪,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忽然间,我听到利塔的声音:“不好了,前面好象有龙卷风。”说着,利塔开始进行一个急速的掉头。我赶紧紧紧地抓住车窗边缘,防止自己因为惯性而被甩出去。
这时候沙漠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银色的月光指引着前方的道路。
其实,沙漠中并不是所有的龙卷风都那么可怕的,小型的龙卷风我还曾经近入过里面玩耍。可是,在这样的夜晚,即使视线不是那么清晰,我也可以辨认出那个龙卷风的速度和体积,我的心中开始被恐惧占据。
车一直在飞快地行驶着。利达对我说,如果龙卷风追上来,他会大叫我的名字,那时候,我一定要马上跳车。
我点头,抓在车窗上的手却颤抖无比。
夜色中,车开得不那么平稳。
没过多久,我听到了利塔的大叫。可是,我却来不及跳车就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到了天上。我无法呼吸,觉得死神即将临近,全身上下如鞭笞一般的疼痛,接着,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我从梦中惊醒。
撒哈拉沙漠的外面依然很冷。我打开帐篷的灯,却再也无法闭上眼睛。脑海中,仿佛又开始想起了什么。
刚到非洲的时候,我才二十岁。在大学学习医学的过程中,我偶尔得知了这个非洲无国界医生组织正在招募志愿者。这个组织要求志愿者先在欧洲进行一年的语言和技术训练,然后在非洲志愿工作一年。
那时候我刚好大一结束,于是跟学校申请了两年的实习时间,一年在欧洲学习,一年在非洲工作。
经过一年的培训之后,我选择了去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作志愿者。
尼日尔处在西非,那里是有名的“世界人道主义危机的地区”。同时,那里还容纳着很多从塞拉利昂逃难而来的难民。
那时候,正是塞拉利昂内战,为了钻石进行的内战弄得民不聊生,很多人都逃难在非洲各地,而尼日尔的无国界医生组织营地就是一个主要的收容场所。
我当时,被那个组织派到利比亚的锡瓦绿洲长期驻扎。
记得那次在沙漠中死里逃生醒来后,我躺在一个昏暗的房间中。
我想从床上起来,却由于全身疼痛,摸索了半天,也不能从床上爬起来。
忽然有人出现在我旁边,一下子拽着我的衣服,把我从床上拎起来。我身体悬空,想要挣扎,可是一动全身就撕心裂肺的疼,只好停止了动作。
我想要努力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可是,当时房间太暗,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的轮廓。这个拎着我的人十分高大,身材健硕,而且绝对不是我曾经见过的人,不是志愿者组织的人。
我忍着全身的疼痛,颤抖地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等待了好久那人也没有回答,我于是又问:“你见了一个男孩吗?他和我一起。”
面前的人摇了摇头。我不确定是他没有找到,还是没有听懂我的话,于是又边重复了一遍:“就是一个男孩,他应该和我一起。”
可是那人还是在摇头。我依然追问不休,由于太疼,声音不能控制得稳当:“是一个瘦小的男孩!你有仔细找……”
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人就用另一只手钳住了我的脸颊,力气很大,我尝到了口中血的味道。
我脑海中一阵空白,全身的疼痛再加上脸部的火辣之感让我不自觉地留出了眼泪。
那只抓着我的脸的手终于松开,手指指腹抚过我的脸颊,抚过我的眼泪。
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很是低沉:“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是标准的英语。
我忍着脸部的疼痛,再次问他:“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没有再回答我,把我重新扔在了床上。
当时我遍体鳞伤,所以即使接触的是柔软无比的床垫,也疼得锥心刺骨。这疼痛让我昏昏沉沉,最终昏了过去。
后来怎么样了?
我依稀记得,可能是很久以后,我试着去找过利达。在那片沙漠上,我顶着白天的炎炎烈日和夜晚的寒冷逼人,找了他整整三天,最后自己还是因为严重脱水被别人找了回去。
可是,我却再也没有在那片沙漠中找到过利达。
我忽然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心也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
这时候,帐篷的门却忽然被打开,湮明裹着大衣走了进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亮着的那盏灯,问我:“你怎么了?”
我抬头看他,但却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全身仍然在颤抖。
湮明靠近我,又问我:“你是不是冷?”说完他脱下大衣,准备给我披上。
我却一把抓住湮明的手,全身仍然在不停的颤抖,连带着声音也飘飘的:“湮明,你今晚可不可以,可不可以,陪陪我?”
当时的环境,真的不能让我去发现,这句话说的有多暧昧,或者多直接。我只知道,当时自己很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那样的回忆,或者那些就快想起的事情,让我觉得恐惧和害怕。
我当时也来不及注意湮明的表情,和他的话语,只知道,他最后待在了我的帐篷中。
然后渐渐有些睡着,睡梦中,仿佛有双手在不停地安抚着我,仿佛有温柔的话语在耳边轻喃。
第二天我醒来,湮明已经不在帐篷中了。我当时有一阵很恍惚,觉得昨晚的梦境和湮明的到来都是虚幻。
我走出帐篷,发现湮明正在收拾他自己的帐篷。
也许是湮明听到了我出来的声音,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我想说话,可是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时机长忽然从飞机上走下来,走到我们面前,对着我们说:“董事长,这次真是非常抱歉,让您在沙漠露营。现在,飞机故障已经排除,可以重新启程了。”
湮明点了点头,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走到我面前说:“你先回飞机上去吧,帐篷我来收拾。”
我愣了愣,然后回过神来点点头。
在登上飞机楼梯进入飞机的一瞬间,我回头看了看那片曾经如此熟悉的沙漠。
这里浩瀚的沙海,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沙丘。而这里日出的美景,更让人觉得窒息。
太阳刚刚升起,在远处可以看到一个红亮的半圆,这让整个沙漠也染上了血红的色彩,混合着大风扬起的沙尘,没有吞噬一切的龙卷风,没有嗜血的猛兽,看上去那样平静安详,却让人觉得神秘而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好不容易又一个神秘人物出场了,后面会慢慢地写~
关于撒哈拉沙漠: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除南极洲之外最大的荒漠,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极其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之一。位于阿特拉斯山脉和地中海以南,西起大西洋海岸,东到红海之滨。横贯非洲大陆北部,约占非洲总面积32%。“撒哈拉”这个名称来源于阿拉伯语?????,是从当地游牧民族图阿雷格人的语言引入的,在其语言中就是“沙漠”的意思。
周日就要起程去参加会议,可能会好几天不能更新,所以赶在走之前更新一章,希望各位不要太怪我:)
我还是会上网看大家的留言建议,只是开会期间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码字了。会议回来之后一定赶快更新。
11
11、墨洛克 ...
墨洛克是一个奢华至极的地方,在这里,人们可以过上世界上最奢华的生活。
这里有美仑美奂的天堂酒店,形状像一根桅杆,矗立在海平面上;这里也有久负盛名的黄金街,世界奢侈品牌都云集在这里。
墨洛克却又是一个矛盾的地方,这里伊斯兰教文化和西方文明在激烈的碰撞着。 从头到脚都遮盖起来的姑娘在购物中心仔细寻找意大利内衣。超市里有卖猪肉的屠夫,而在欧洲的影碟商店黄色影碟是被禁止销售的。这里你可以随处得到美酒和女人,圣诞节的庆祝比斋月的末尾还热闹、还隆重。
下了飞机,一辆加长版的白色劳斯莱斯的就把我和湮明送到了世界上最著名的七星级宾馆。这里布满警卫,安全镜和壕沟,仿佛这里守着的是世界银行的金库。
进了酒店的大厅里,我忽然觉得有些恍惚。我熟悉这个城市的气味,沙尘,烈日,海水,还有从头到脚裹着的伊斯兰妇女。
可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是和现在的奢华沾不上边的。
在登记入住的时候,我眼睛不住地往四周打量。伊斯兰部落领袖走过,周围是一群身穿黑色衣服头戴面纱的妇女。
看过一片片人之后,我眼睛定格在了一个方向,然后吃惊地发现,居然遇到了怎么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钟家亦。
在我还没有问话的时候,钟家亦向我和湮明走来,开口问:“两位,你们怎么才到?”
我正想跟钟家亦说一说我们在沙漠的冒险经历,站在我一边的湮明却说话了,语气淡淡:“你怎么在这里?”
钟家亦走了几步,更加靠近我们,语气也压低了一些:“最近在上海争取的那一块地出了一点问题。”
我本来不想听到这些,可是谁叫我耳朵尖,再小的声音都能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也大概明白了一二。最近湮明正在积极协商的上海的那一块地据说应该已经十拿九稳,可是政府部门却迟迟也没有给湮明准信。
看来最近,那块地又有了问题。
湮明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一下子平复了情绪,说:“回房慢慢说。”
然后湮明和钟家亦进了房间。
而我这个外人,也由两个女服务员和一个男仆带我进自己的房间。其中一个女服务员来自巴伐利亚。男仆是菲律宾人,身穿燕尾服。他们带着我七绕八绕,终于绕到了我的房间门口。我有些愣愣地看着这个镀金的大门,上面凹刻着百叶草和油橄榄的图案。那个男仆对我鞠了一躬,然后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小姐,这就是您的房间。”
我住的客房是红色的欧洲宫廷式的房间,一百八十平米面积,包括自己的大厅。红色的墙,高六米的黄色的天花板,装饰着一个非常大的枝形吊灯,就好像是从骑士的城堡中弄来的。吊灯下面,弯曲的楼梯带你通向华丽的卧室。高档沙发到处都是,上面有一排排的丝绸和锦缎靠垫。这里到处都是金色的装潢,里面还有厨房和餐厅,最大的一个餐厅里有三台电视机,客厅里的电视机镶了一个宽大的金框架。浴室旁边,还配有小型游泳池。
我呆呆地站在这个大厅好久,才慢慢地深吸一口气:真是个奢华至极的地方。
几步走到落地窗前,我拉开极地的窗帘,上到阳台,看着远处的大海。忽然觉得阳光很刺眼,照得自己有些头疼,于是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坐在床上,还是觉得头疼得有些厉害,于是,决定还是先洗个澡。
就在我洗完澡之后,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我去开门,发现是花花公子钟家亦,问到:“来找我干什么?”
钟家亦左右看了看,说:“你说巧不巧,我随便敲一个人的门,居然就是你,我们还真是有缘。”
我听了,冷笑一下,准备关门。钟家亦却阻止了我,终于有些严肃:“找你问些事情,湮明怎么也不跟我说。”
“什么事情?”
钟家亦又露出了他招牌似的微笑,对我说:“伯母,你不会想要我在这个大众场所议论你的继子的隐私吧。”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就打开大门,让他进来。
一进门,钟家亦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找了一个最舒适的地方做了下来,问道:“湮明和那个路娜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钟家亦笑了笑,说:“我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见过那女的就不只一两次。官方说法是,路娜是湮明的未婚妻。但是,我怎么看怎么不像。”
然后,他又和盘托出湮明原来在美国读书时,路娜就去美国找过湮明很多次,可每一次,湮明都神通广大地先路娜一部就离开美国,于是,接待这个冷漠女人的重任,就落在了钟家亦身上。当时,最有意思的是,同学都一致以为钟家亦和路娜是一对,这也让钟家亦苦不堪言。
我听了哈哈大笑,想不到他们读大学的时候还有这种好玩的事情。可笑后,又觉得这事情真是不好多说。想想那个路娜如此的大美女,居然为了湮明可以如此尽心尽力,我那个继子真是不出我所望惹桃花第一人。
我于是点点头:“的确,他们两个很有问题。”然后,忽然觉得不对劲,问:“那你现在问这个干什么?”
钟家亦两手一摊,无奈的回答:“湮明最近要我去游说路娜的老爸参与酒店的翻新计划,为这个计划提供资金。你说他自己都不去说,要我说,这怪不怪。”
我问他:“你怎么没问湮明?”
钟家亦摇摇头:“他不跟我说啊。”然后又嬉皮笑脸地看向我,说:“伯母,我觉得湮明最近可相信你了,要不你帮我打听一下,帮我说下情,我可不想干这种苦差事。”
湮明相信我?我怎么没有半点感觉?
我正准备反驳一下,忽然钟家亦又换了一个话题:“你们这回怎么晚到了?”
这一问,就让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把和湮明在沙漠遇险的情景描绘了一番,还特意强调了一下那位继子的沉着冷静,英明神武,不过当然没有说湮明在我帐篷里过夜那一段。我可不敢想象钟家亦知道了这事会怎么想。
可钟家亦听了我的描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吃惊,只是说到:“这种事,在原来对湮明来说也司空见惯了。”
我虽然也觉得湮明应该曾经有所经历,但是也没觉得他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于是问:“怎么呢?”
钟家亦说:“原来湮明在美国读书,和我同一个专业,他那时是康纳尔探险社的社长,经常出入世界上最危险的场所。”
我看着他,示意让他继续。起身倒了一杯茶给他。
钟家亦茗了一口茶,语调忽然上扬了许多:“有次,我们也是飞机出了问题,只好降落在沙漠上,那时候,飞机还是较重接地,不过幸好还没有人伤亡。当时,我们比你们还惨。
在飞机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在沙漠露宿。当时是夜晚,沙漠里安静得出奇。我们就完全过起了难民的生活:打柴禾,点火,挖沙沟,然后和衣躺在沙沟里睡。好不容易天亮了,本来我们还想天亮去找挖井取水,可是,顶着炎炎烈日挖了好几个小时,仍然不见水。我们当时口渴难忍,只好做了一件事。”
我这时才发现钟家亦真的有一副好口才。我又给钟家亦到上茶,问:“你们怎么解决的?”
钟家亦缓缓地说:“我们分四次喝了约一千毫升腥燥苫臭的尿液。这可是平生首次。”
我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在钟家亦的脸上。谁会想到那个冷酷又无趣的董事长,居然有年少轻狂做这种事的时候?
谁知,钟家亦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千万别对湮明说这件事,他可不愿意去回想。”我心里马上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觉得这个题材真是无比之好。看来以后,我有些筹码可以要挟湮明了。
我非常开心地又给钟家亦倒了一杯茶,然后祈祷他说得更多。
可是这个时候,房门按铃却很不知情趣的响了。我心里满是悔恨为什么没有挂上请勿打搅的牌子,却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开门。
一打开,却发现是湮明。
湮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在房里的钟家亦,好久才说:“打搅你们了吗?”
打搅了,当然打搅了,我心里不断地再说这样的话,可是表面上还是客套地说:“没有。董事长,有什么事情?”
湮明却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湮明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这时候钟家亦忽然从舒适的座位上站起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行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这话时眼里居然带笑,还不忘了补充一句:“不打扰了,你们慢慢聊。”
我怪异地看着钟家亦离开我的房间,然后返头看向湮明,可湮明却一直站在那里,没有说一句话。
我觉得湮明和我这样的情景有些诡异,只好开口:“董事长,有什么事情吗?”
湮明没有看我,在房间走了几步,才淡淡地说:“今天晚上和我们的投资人聚会,我们一起参加。”
又去那种地方当一个花瓶?我可不太愿意,于是,我找了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接口:“我没有带晚礼服。”
湮明却一下子就破解了我的庸俗借口:“等你收拾一下,我们出去买。”
还是一样,口气不容拒绝。
我只能任命地点点头。
走到门口,湮明忽然转过头来问我:“你和钟家亦在谈些什么。”
我看着湮明如此认真的样子,又想起钟家亦跟我说的湮明的往事,忽然笑了,却摇摇头,强忍着说:“没有什么。”
湮明看我的眼神却越发怪异。看着他的这个样子,想着他心里也许在纠结着我和钟家亦谈话的内容,我心里,笑得更厉害了。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终于回来了,以后我会日更的,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关于墨洛克这个酒店,我是参考了迪拜的帆船酒店:
伯瓷是世界上惟一的建筑高度最高的七星级酒店,开业于1999年12月,共有高级客房202间,建立在离海岸线280米处的人工岛Jumeirah Beach Resort上。工程花了5年的时间,2年半时间在阿拉伯海填出人造岛,2年半时间用在建筑本身,使用了9000吨钢铁,并把250根基建桩柱打在40米深海下。饭店由英国设计师W.S. Atkins设计,外观如同一张鼓满了风的帆,一共有56层、321米高,是全球最高的饭店,比法国艾菲尔铁塔还高上一截。
12
12、晚会 ...
今天的湮明总体让人觉得十分怪异。
帮我选晚礼服的时候,他居然十分的耐心。说实话,其实晚礼服很多穿起来都繁复无比,我试一件起码要十分钟左右,在试了大概五件以后,我已经有一些不耐烦,于是问湮明:“我们是不是该去参加舞会了?”
湮明眼睛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你再试试那一件粉红色的。”
我一愣。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穿这种小女生的服装?别笑死别人就好。可当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这件衣服之后,效果却出奇的好,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湮明的好品味。
我穿着衣服,对湮明笑笑,心想,想不到自己还有这种小女孩的一面。
湮明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轻轻地帮我捋了捋头发,然后打量了我一番,淡淡地说:“这样好看。”
我当时绝对可以用惊讶无比来形容。这应该是我和湮明见面以来他对我说的第一次赞美的话,却真的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抬头,对上他的眼神,发现他真的在很认真地看我。我忽然觉得有一丝心悸。
湮明有一双很深的眼睛,漂亮中透着阳刚。我慌忙低下头,开始整理着裙摆。
湮明转到我的背后,忽然又问我:“你真的不记得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了吗?”
这好像是他第二次问我这个了。我又一次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忽然仿佛抓到了什么零星的碎片,于是说:“可能是很多年前在非洲弄的。”我现在能想起的,也就这么多了。
湮明站在我后面,帮我整理了一下后面地裙摆,然后说:“还要准备一些首饰,化化妆。”
我点了点头,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恶俗偶像剧的灰姑娘型的女主人公,现在正被王子悉心照顾,认真琢磨,等待着散发出迷人光彩。
也就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烂俗的情节会在偶像剧中重复出现。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好,
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导致了我和湮明晚上的舞会迟到了一段时间。不过湮明好像不是很介意。
到达会场之后,我蹬着一双十三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湮明身边。为了保持重心而使自己不容易跌倒,我的手无可奈何地搂着湮明,身体也往他身上靠。
这样的姿势在外人看来可是暧昧十分。我俨然成了一个和湮明身高般配,小鸟依人的女伴。
只是,我在心里想,如果别人知道我是湮明的继母的话,会有怎样的表情。
这次舞会选在在墨洛克最近才开幕的棕榈岛酒店举行。酒店占地一百多亩,坐落在世界最大的人造岛棕榈岛上,体现了墨洛克一向奢侈的风格。据说开幕的时候墨洛克办了最盛大的开幕庆典,耗资了好几千万美元,请来二千多个名人嘉宾。
而今天的舞会则是为了一个墨洛克皇室成员的生日举办的。舞会是露天的,中途会有烟火表演,据说光是此项的费用就是好几百万美金。
湮明带着我穿梭在舞会的人群中,我小心翼翼地挽着他,抓着他手臂的力道也越来越紧。
湮明停下,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高跟鞋太高了,不习惯。”
湮明低头看了看,然后手忽然揽过我的腰,对我说:“累就靠在我手臂上,待会我们找个座位休息一下。”
我有些愣愣地看着湮明,好半天才点了点头,刚想再说什么,忽然一个衣着尊贵的墨洛克的皇室成员向湮明走来,和湮明寒暄。
我视线回到了那个皇室成员的身上,静静地看着那个人,忽然觉得脑袋的神经有一丝疼痛,手也不自觉地更抓紧抓紧了湮明几分,仿佛是一种条件反射。
送走那人,湮明转头,语气极尽温柔地问:“怎么了?还是高跟鞋不舒服?”
我摇摇头,淡淡地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湮明说:“墨洛克现任王妃的第二个儿子,据说是内定的王位继承人。”
我话没经大脑地说:“看上去挺熟悉,好像在电视上经常看见。”
湮明看着我,好久,才说:“天妩,这个人应该很少在电视上出现的,你原来见过他?”
我摇摇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记得,就觉得他好生熟悉。”然后想想,又说:“可能这个国家的男人都长得很像吧。”
湮明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对我说:“你可能有些累了,我们去吧台坐坐吧。”说完,便把我带到了露天吧台上。
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没有话语,我偶尔侧头看着烟火。
我点了一杯干马天尼,低头看着自己桌上的绿色透明的液体,忽然一下一饮而尽。
湮明坐在我对面,皱皱眉,跟我说:“这酒很烈,不要喝太快了。”
我摇摇头,又问服务生要了一杯马天尼。刚准备从服务员手中接过来,酒杯却被湮明截了过去。
他眉头皱得更深:“你怎么了?”
我抬起头,和湮明对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出现在这个奢华地会场,就觉得全身提不起劲来;为什么看见刚才那个皇室成员,我会觉得心乱如麻。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也许是时差没有调整过来。”
然后我笑笑,对湮明说:“把酒给我,这个挺好喝的。”
湮明把酒递给我,然后说:“喝完这一杯我们就走。”
我点了点头。
忽然,一个在不远处温柔低沉的声音响起,那个声音穿过了烟火绽放的声音和音乐的旋律传到了我的耳里。那应该是一句轻轻地低喃,是一个人的名字。
“艾玛丽。”
我全身一僵,然后几乎是用尽了全力让自己回头,心中却在不住地狂跳。
艾玛丽,艾玛丽,我的脑袋开始有点疼。我记得这个名字。
我眼睛不停地搜索,却发现是一个完全不熟悉的面孔对着他的女伴轻声细语。
我有些失落,回过头,对上湮明探究的眼神。
头依然有些疼痛,记忆的匣子仿佛一下子打开,无数的碎片冲进了我的脑海中。我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些,然后它们组成了我的一部分记忆。
记忆中,曾经有人冷冷地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也有人,曾经用轻柔的话语喊着:“艾玛丽,艾玛丽……”
我隐隐约约想起了那个人的样子。想起了他黝黑的皮肤和琥珀色的眼眸。
记忆中,有很多年,我曾经无数次地喊他的名字,在现实中,在梦里。
他应该出现在沙漠,出现在绿洲,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不知不觉,湮明已经站在了我的旁边,他手扶着我,说:“你醉了,我们回去。”
我摇摇头,觉得自己没有醉,头却昏昏沉沉:“我还想多待一会。”
可话还没有说完,我就被湮明从座位上拉了起来。
他一手握住我的手,一手揽过我的腰,把身形不稳的我带出了会场。
那个晚上,也许是由于酒精的作用,我又开始没完没了的做梦。
梦中,我又再次从昏迷中醒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可还是全身疼痛。我侧头一望,发现自己睡在一长很舒服的床上,一个人正坐在离床不远的餐桌旁,手里正在摆弄着一个我开始以为是塑料玩具的东西。
后来想想,也真是觉得好笑,我居然把世界上都享有盛誉的加利尔突击步枪看成了一个塑料玩具。
可是那时候,我对枪支真的一点都不了解。
那个弄枪得人仿佛知道我醒了,停下手中的活,转过来看我,可是由于光线的原因,我看不见那个人的脸,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人可以看到我的全部表情。
忽然,一个声音从他身边传来,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
那个站着的人开始对我说了一句我不懂的话,然后用英文,口气有些不耐烦地说:“头儿,这个女人的确不会阿拉伯语。”
我当时听了觉得奇怪,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嘴唇已经干裂到一张嘴就疼得厉害,我管不了那么多,忍着疼说话,可是声音却如蚊蚁:“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站着的人听了,忽然站到我面前,拍拍我的脸,弄得我的脸生疼。
那人语气不屑:“不错嘛,嘴巴这样还能说话。”
我挣扎了一下,眼睛转向坐着的那个沉默的人,狠狠地瞪着他,却仍然看不清他的样子。
我记得第一次醒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人。我好想看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那个站着的人却猛然把我的脸搬过来和他对视。
他威胁说:“记得,赶紧学阿拉伯语。这里是突尼斯,别的他妈的语言绝对不行。”
我震惊。我不是在前一阵还在利比亚做志愿者吗,怎么一下子就来到突尼斯了?
那人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对我说:“我们的头儿在利比亚沙漠那发现了你,把你带到了这里,你可要好好谢谢他。”说着,跟我指了一下坐着的人。
那个坐着的人仍然在不慌不忙地欣赏着他的枪,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
站着的人又对我说:“听好了,想在我们这里好好地待下来,可是要干活的。别把自己当女人。想当女人,就去帐篷好好地让男人享受。”
我听了这话,厌恶地想要挣脱开他的钳制,可是力量相差太大,只把自己弄得更疼。
忽然,那个一直沉默的人发话了:“算了,塞勒曼,放开她吧。让她休息一下。”他的声音和我第一次从昏迷中清醒的时候听到得一样。
抓着我脸的人终于把手放开,可我的脸还是火辣辣地疼。
那个说话的人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他比塞勒曼还要高大,把室内的光线遮了一半。他的声音很低沉,吐字很缓慢,却透着威胁:“照塞勒曼的话去做,给你一个月时间学习阿拉伯语。否则不要想到这里待下来。”
他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侧头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艾玛丽,我的新名字。
后来,那个人告诉我,在阿拉伯语中,艾玛丽代表着希望。
希望啊。
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躺在这个金碧辉煌的房间。
记得几年前在做心里治疗的时候,我总是分不清真实的回忆和虚幻的梦境。后来心理医生告诉我,其实很多梦境也是我脑海中真实的一部分,只是我的意识一直在欺骗自己,催眠自己说那些真实的事情都是想象。
可是现在,我的脑袋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沉寂了那么多年之后,把以前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拾了起来,而且,这些碎片,即使时常出现在梦中,也能让我分明地觉得是真实的过往。
我抬手揉揉眼角,却触到一片潮湿的冰凉。
作者有话要说:又有人物出场了~~
13
13、怀疑 ...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房间的电话留言通知说这次的墨洛克之行要提前结束,本来为期一周的旅程,现在临时决定明天早上出发返回。
原因嘛,据钟家亦透露,是因为最近湮明一直在争取的上海的那一块地出了一些问题。竞标的时候,一个韩国财团比湮明所出的价格仅仅高出了百分之二。湮明怀疑是龙祥公司内部人员透露了价格,所以准备回国尽快调查处理这个事情。
于是,在一个这样一个阳光灿烂午后,我只能闷在房里,收拾行李。
忽然听到房间大厅的门口有什么声音,我过去看看情况,却看见本来应该装有指纹识别系统的安全门却被人打开,一下子进来了十个人左右。为首的一个男人穿着传统的墨洛克服装,神情冷酷。其他的人则把站在房间大厅的我围在中间。
我扫了扫身边的人,又看看面前的这个华服男人,不经意地看到了他衣服上绣着的金色的百叶草图案。想想,能在衣服秀上金色的墨洛克的象征百叶草图案的人,除了尊贵的皇室成员也不应该有别人了。
我刚想问他们来房间的原因,这个男人却问我:“你是不是艾玛丽?”
我心里一紧,脑中马上充满警觉:这个人似乎有些来者不善,而且他可能知道我的一些过去。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摇了摇头,说:“我叫蓝天妩,不知道你说的艾玛丽是谁。”
那人靠近我,眼神犀利地不断地上上下下打量我,最后终于把视线停在了我的脸上,笑得冰冷:“昨天你化了妆,差点没认出你。艾玛丽,真没想到你还活着。”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猛然想起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昨天在舞会遇到的墨洛克的二皇子。
昨天见面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让我感到一种压迫,但当时他却是一派从容,所以那个时候我以为是自己多心。但是今天,我觉得,昨天的感觉没有错。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认识原来的我。
我依然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艾玛丽是谁。”
那人又笑了笑,更靠近了我几分:“艾玛丽,你以为你装失意就可以瞒得过我?我只再问你一遍,你承不承认你是艾玛丽?”语气狠决。
我平静地再次摇了摇头。
二皇子大笑了几声:“艾玛丽,你要知道,我有几百种方法确定你的真实身份。光是你的身上,就有不止一处的证据。”
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妙,还没细想明白,手臂就被人捉住,背后猛地一疼,一个人上前压住了我,正准备撕我的衣服。我大惊,并不是因为羞涩,而是想到了背后那个十字型的伤痕,如果被这些人看见,不知道会怎样。
忽然听见一个人大声呵斥:“你们在干什么?”背后的钳制也猛然被松开,换来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被那个人扶起来,身体依然不自觉地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什么。我抬头一看,是湮明。
湮明脸色铁青,一贯平静的眼眸中怒火汹涌。这次,即使他再怎么控制语气,也让人感觉到他愤怒滔天:“殿下,我希望你跟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说完,他低头看我,语气放缓了一些:“伤着没有?”
我摇头,说不出话,身体还是不住地颤抖,不自觉地往湮明的怀里靠。
二皇子那边可能也没有想到湮明会找到这里,沉默了好久,才说:“以为是遇到了原来的朋友。”
湮明冷笑:“想不到贵为墨洛克皇室,居然是这样招待朋友。”
二皇子无奈,终于改口:“湮先生,不瞒你说,我们开始以为这位小姐是五六年前从我们国家逃跑的一个重刑犯,因为实在长得很像。不信,你可以看一下那个人的照片。”说完,他递给湮明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有一个女人,头发长长,麦色的皮肤,一张脸却真的长得和我十分相似。
湮明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我,然后说:“不知这个女人犯得是什么罪?”
二皇子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是我们国家的机密,恕我不能透露。不过,她关系到几十条人命和一件无价之宝。”
湮明沉声说:“殿下,这就更不可能了。天妩是已故龙翔酒店董事长的四夫人,这些年一直呆在国内,不可能和这个重刑犯扯上什么关系的。”
面前的二皇子听了一愣,我觉得他有些怪异地看了一眼我和搂着我的湮明,然后大笑道:“不好意思,湮先生,可能是我们弄错了。真是非常抱歉。”
湮明冷冷地答道:“殿下,蓝小姐好歹也算是龙翔酒店的女主人,你的手下刚才差点对她用私刑,这个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罢休,你看,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
二皇子忙说:“我的手下做错事,我自然会惩罚。”说着,他命令手下把刚才压着我的人拖了出去,然后又说:“湮先生,这次的事情非常抱歉,我待会会吩咐手{奇}下备上一份薄礼,希望这{书}件事情,不会影响我们{网}之间的合作。”
湮明说:“殿下,这次的事情下不为例。龙祥酒店也算在亚洲做的有声有色,这次和贵国合作也是看中了贵国难得的酒店经验。但是如果下次贵国还对我们酒店的人如此不敬,我想,要找到别的合作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听了有些吃惊,抓了抓湮明的手臂,想跟他说不要这样意气用事。这个合作,不是他争取了好久才争取来的吗?
湮明却低下头,轻声问我:“你抖得这么厉害,要不要去看医生?”
我摇摇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什么都不需要,我们待会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湮明点了点头,抱我的手又紧了一紧。
这次回去,湮明和我还是搭乘着那架私人飞机,中途平稳安全,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坐在湮明对面,脑海中却一直想着离开酒店坐上劳斯莱斯的最后一刹那,酒店负责人忽然来到车窗前在我耳边说的话。
他说:“二皇子让我告诉你,那个人没有死。”说完,负责人诡异地看着我笑笑。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问任何事情,车就开走了。
那个人?是谁?是他?我有无数的疑问,却想不清楚。
坐在我对面的湮明忽然对我说话:“天妩,你不想跟我解释些什么事情吗?”
我摇摇头,忽然又觉得不对,于是说:“不是不想,主要是我其实不太记得了。在我刚到龙祥酒店工作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有自己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记忆。”
湮明又问:“一点都不记得了?那你记得二十岁以前的事情吗?”声音很轻,仿佛在喃喃自语。
可是我的听觉可是一等一,这样细小的回答还是被我听到了。
我点点头:“二十岁之前的事应该记得吧。”我的心理医生说我二十岁之前的记忆还是保存的比较完整的。想想,又说:“不过,最近记得一些以前的事情了。”
湮明很久都没有说话,就在我以为这位大老板不会对我的心理病史感兴趣的时候,他又说:“天妩,如果你不想做这个工作,这次回去之后,我就派别的工作给你。”
我听了,大大地震惊了一下,什么时候,我的继子懂得替别人着想了?
我沉默了一会,再次想到了那个酒店负责人对我说的话,于是摇摇头,说:“没事的,我挺想做这个工作的。”
对面的湮明也沉默了一下,说:“既然这样,这次回去,两天之后,跟我去一趟上海。”
一句话,完全熄灭了我刚才的感激之情。看来我的周末休息的计划要泡汤了,我讪讪地说:“董事长,我们行程还真是紧密阿。我能不能请几天假?”
湮明难得笑了笑:“那你要在这几天做好交接工作,你认为两天时间这些你能办好吗?”
办不好。我认命地点了点头,神情颇有一些萎靡。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大家多多建议哦:)
14
14、误会 ...
一回到国内,湮明再次体现了他从不怜香惜玉的传统,第二天就要我去上班。好在我平时旅游的非常多,调整时差的能力非常快,一下子就适应过来了。
第二天在董事长门口上班,还真遇到了不少的人。
首先是钟家亦。他一见我,就对我说:“蓝秘书,你怎么几天不见,眼睛就肿得像金鱼一样?”
我的好心情瞬间全无,用自己的金鱼眼白了钟家亦一眼:“还不要谢谢你的上司,我昨天晚上凌晨才到,今天早上八点准时上班。”
钟家亦却不明地笑了一下,轻轻地说:“你那位大帅哥儿子不怜香惜玉习惯了,伯母,你需要忍一忍啊。”
我懒得理钟家亦,继续做手中的事情。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靠近我,小声说:“那天墨洛克酒店的舞会后,湮明是不是一直和你在一起阿?”语气暧昧无比。
那天酒会?我只记得我醉得很厉害,然后被湮明带了出来,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第二天起来,天亮,被告知要回国,虽然中途发生了一点小意外,但是其他的什么也没发生啊。
我看着钟家亦,说:“你是听谁乱说的?”
钟家亦一脸委屈:“蓝小姐,本人当时就在现场,只是你眼中只有你的宝贝继子,看不到我罢了。”
我虚伪地笑笑:“你还不知道是不是和哪国公主去搭讪了呢。”
钟家亦没有在乎我的话,继续说:“而且湮明基本上一个晚上都没有在他的房间。当时我找了他好久,竞标的事又有急事,他却完全不顾公事,不紧不慢地凌晨三点才从你房间走出来。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愣愣地看着钟家亦,那天晚上的事情,我是真真正正不记得了。
钟家亦看着我茫然地样子,忽然大笑:“算了,伯母,我估计误会了。”
“误会什么?”我依然茫然地问。
钟家亦却摇摇头,神秘地说:“天机不可泄露。”说完便大笑着离开。[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可我自己依然处在震惊之中。湮明为什么在我房间待了那么久?可是,我为什么任何事情都记不起来?而且,我们第二天,不也是在很正常的相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吗?
第二个见的人是巫子西。他来找湮明商量事情,但是刚好湮明在开会,我就自告奋勇地负责起了接待巫子西。
有谁能想过十多年后见到自己的青梅竹马外加纯纯初恋会怎样?我的挺多朋友都是装作不认识。可是现在,我却和巫子西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聊得无比开心。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发现我们之间,还是很有话题。
巫子西和我,从小都呆在孤儿院,后来一直在一起玩。当时我们我可是假小子,经常穿着男生的衣服,和巫子西去打鸟,偷邻居家树上的果实,可谓是无恶不作。
大了一点点,我和巫子西不再在邻居附近混,而是改在学校。我虽然玩得多,但成绩一直不错。巫子西却是一个完全不学习的主,每次考试都要我给他打小抄。开始在一个班还好说,后来不在一个班了,我们便两个人经常一起研究考试作弊作战计划。还曾经因为被老师抓住而被惩罚地很惨。
巫子西问我:“还记得我们高考的时候自习,为了逃过学校门卫,跑到学校外面去玩,做过什么事情不?”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时候,学校可不准学生在上课的期间离开校园,除非有特别紧急地事情。可是,巫子西和我从来都是闲不住的主,于是,我们每次都会想出千奇百怪地方法逃出去。开始我们是爬墙而出,可是后来发现学校在加了一层防盗网,这给我们爬墙增添了百分之两百地困难。于是,我们又研究别的方法,什么调虎离山之计了,金蝉脱壳之计了。可是,试过这些众多计谋之后,我们发现,最好用的,还是兵不厌诈之计。也就是,我和巫子西其中一人装病,让另一个人送去医院。这一招真的是十分好用,不仅我们两人可以分别装生病,连生病的种类也可以是千奇百怪,什么急性肠胃炎,急性盲肠炎,胃穿孔,还有腿骨骨折。
想想原来,我心生感叹:“也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是怎么把你背起来的。”
巫子西大笑:“我们装病过那么多次,那个门卫早就认识我们了。”
他的话一说完,我们两个又哈哈大笑起来。
可这时,会客室的门很不知趣的打开了,我和巫子西的笑脸,就这样映入了来访者的眼里。
而且很不巧的,来访者是我的顶头上司和副顶头上司。
再往旁边一看,居然还有小小的湮迪。
于是,我自动忽视两个品级比我高很多的大老板,对着那个小孩说:“迪迪,你怎么到上班这里来了?”
湮迪上来一把抱住,说:“妈妈,你好多天没回来,我好想看看你,就要哥哥送我过来了。”
这一句话,说得我满心感动,紧紧地回抱了湮迪。昨天晚上回家,我倒头就睡,今天早上又急急忙忙赶来上班,还真的没有时间看看我的宝贝继子。
这时候,钟家亦却开口了:“天妩,你和子西俩个倒好,在这个高档会客室闲话家常,还聊得这么开心。”
我正想说话,可是湮迪却走过去拉着巫子西,童言无忌:“子西哥哥,你不是想追我妈妈吧。”我的天啊。难道是我对湮迪的管教有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天以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东西。
旁边的钟家亦强忍笑意,索性一撒手在旁边看热闹,而在他身边的湮明则是脸色十分难看。
我又看向巫子西,希望他可以一句话结束湮迪小朋友的对大人世界的猜疑,可是巫子西却看似老老实实地回答:“迪迪,我十多年前想过要追求你妈妈,可是现在,我一心一意喜欢你的琪儿姐姐哦。”
我头猛然有些发晕。不过,在我晕倒之前,湮迪小朋友却一下子神情惨惨地说:“怎么办,那么多人喜欢妈妈,哥哥再不努力就不行了。”
巫子西忽然笑出了声。这个人,怎么跟十年前一样那么爱恶作剧?
可这时,平时最喜欢开玩笑的钟家亦却没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脸,而是推了推身边的脸色已经不能再难看的湮明,说:“喂,怎么了?巫子西开玩笑呢。”
我想说什么解释,可是巫子西却先我一步,走到湮明面前,说:“开玩笑的。天妩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们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就问问各自的情况。”
钟家亦又推了推湮明。湮明终于发话了,语气却还有些冰冷:“你来到底什么事情?”
看来,湮明这回还真有点动怒了。
巫子西却友善地答道:“关于皇室珠宝展览的设计稿已经完成,模型都放在展览室了,我现在再去准备一下,你们待会过来看。”说完便走了出去。
我悄悄地走到钟家亦旁边,问道:“今天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不好的事情发生?董事长怎么这么不高兴?”
虽然我能理解湮明脸色这样脸色的其中一个原因,想想,谁希望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跟一个老女人,还是一个结了婚又离婚的老女人扯上关系?但是,即使再不高兴,湮明都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展现情绪奇Qīsūu.сom书。可是今天,他的脸比冰山又多了那么一些寒气,现在的状态应该是北极最高的那个冰山。所以,我觉得肯定有什么别的事情。
钟家亦摇摇头,却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笑:“也许我没有误会。”
就在我准备刨根究底的时候,湮明的声音忽然响起:“蓝秘书,这次的宝物展览,细节由你全权负责。”
什么?我有些惊讶,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我来负责的啊。董事长什么时候这么不事分配了?这展览一进行就要大半年的,这一下,我可真的没有时间干别的事情了。而且,我过两天就要跟这个董事长去上海,这样多的任务,我会累死的。
我是哪里得罪这个脾气捉摸不定地大少爷了?
我于是恭恭敬敬地问道:“董事长,展览的事情,不是都是李秘书负责的吗?”
湮明答道:“李秘书已经怀孕,忙不了这个事情了。”
什么,李秘书都已经有三个小孩了,还要生?
我心中好生羡慕,生孩子的女人就是有优待阿。于是我只好认命地点头答应。
湮明看我点头答应,心情似乎好了一点。他走过我身边,顺便把粘在我身上的小朋友给抱走了。还好心地对满脸依依不舍的湮迪说了一声:“我们还要工作,我要家里司机送你回去。”
然后我就看着那个冰山不顾他弟弟眼泪汪汪呼天喊地找妈妈的样子,把他带走了。
钟家亦却一直留在我的身边,等他们走远,才悄悄地在我耳边说:“想知道我误会什么了?”
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听这个了,白了钟家亦一眼,准备离开,却不想被这个男的一把拖住。
他的声音很轻,但对我却仿佛是晴天霹雳。
他说:“我是觉得,湮明看上你了。”
15
15、禁忌 ...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我已经到家,湮明还没有回来。
我洗完澡,全身光裸地坐在梳妆台前,涂着身体乳液,脑袋却在不停地高速运转。
现在离钟家亦说那句话已经有将近七个小时,可我还是没有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
只记得钟家亦说过这话之后,我马上反驳,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可钟家亦却满脸玩味地说:“我和湮明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他想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之后我就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自己强装镇定地匆匆地逃离了钟家亦的视野,可是整个下午我都处在脑袋混乱的状况。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啊。先不要说我百分之两百看不出那个继子对我有一点点好感,而且湮明开始那么讨厌我,怎么可能喜欢我呢?我们真正认识,也就是因为最近和墨洛克皇室的合作吧,才短短一两个月时间。难道是我真的反应太迟钝了?
不过,很多人都曾经对我说过,我对感情的事情十分的不敏感,简单的说就是神经大条。所以,我也曾经向一些人讨教过很多两性吸引方面的问题。
原来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兼情感大师给我一本他自编自写的手册,上面详细阐述了两性吸引的几大特点。
可是现在,我细细回想自己和湮明相处的一个个片断,然后慢慢分析,对照着那本手册看来看去,也觉得即使是超级两性专家也不会看出我们之间有一点点地相互吸引。
于是,我对着镜子,自我总结道,这种情况,只有两个解释:第一:这一切,都是钟家亦那个桃花八卦男在胡说,完全没有这个事情;第二,那就是湮明这个外表酷似情圣的男人,其实没有一点追女人,讨好女人的经验。而这个第二种情况,我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可能,于是在自我安慰之下,心情稍稍好了那么一些。
可这个时候,卧室的门却不知怎的打开了,我回头一看,发现弄得我整天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就站在门口,表情仿佛有一些呆愣。
我想起身把那天在墨洛克发生的事情向湮明问清楚,却猛然发现自己没穿一件衣服,于是大叫一声,三两步逃到床上,钻入被子里面,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只露出一个头,好和湮明对视。
湮明依然站在门口,表情还是有一些呆愣。
我终于沉不住气,问道:“怎么不敲门?”
听到我说话,湮明仿佛终于神游回来,淡淡地说:“刚才敲过门,没人回应。”
我心里叹了口气,刚才正沉浸在分析你对我是不是有好感的事情上,没听见也情有可原。
湮明又说:“就是想通知你一声,后天下午启程去上海,当天晚上会有一个记者招待会,你到时候要帮忙准备一下。”说完,他站在门口仿佛有些犹豫,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我开口叫住了湮明,却想了半天才想到自己要问他什么事情:“我们那天在墨洛克舞会之后,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发生吧?”
湮明背对着我的身体忽然转过来,看着我,很安静。我这时才猛然发现,自己□着躺在床上问一个男人这种问题是多么的暧昧。于是赶紧解释:“因为我那天醉的很厉害,听别人说是你把我送回来的,我酒品不怎么好。而且那天什么都不记得,我只是希望……”这段解释可是绝对的断断续续,口齿不清。
湮明依然静静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一丝地窘迫,想想是不是应该再解释一下。忽然,他平淡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笑意:“没什么事情,只不过第一次看见你醉,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听了,觉得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的酒品也不是太好。嘿嘿笑了一下,我为自己圆场:“没什么事情就好,没什么事情就好。”
看见他还没有走的打算,我全身乳液还没有干,裹在被子里不舒服,于是说:“我要加件衣服,你是不是要出去一下?”
湮明听了,很听话地转身轻轻地把门关上,在门合上之前,他加了一句:“以后这房间的温度要调高一些,不然你这种习惯容易感冒。”
咳咳,我惊吓地咳了两声,心里疑问越来越大:我的这个继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对我,到底有没有意思啊?
躺在床上翻腾了几下,我忽然想到不久后和心理医生的预约,也忽然想到今天下午从那个心理诊所发来的一封信,里面好像有我的失忆症的评论报告。可是由于整个下午我都被湮明那事折腾得茶饭不思,所以也根本忘记看这个报道。
现在虽然心情仍然没有平复,但是比下午还是好了不少,于是我打开信,开始看报告。
报告上面主要是建议我把平时想到的所有记忆碎片记下来,然后,专署医生会每周和我谈话,这样,我可能就会慢慢想起以前的事情。想想,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于是老老实实尊崇嘱托,提起笔,想写下最近的一些零碎的记忆。
记得,那一阵子我一直在边疗伤边学习阿拉伯语。
帮我治疗的是一个和我一般年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其实第一次见到阿伊莎我很是惊艳了一番,她简直就像是阿拉伯童话中出现的公主,精雕细琢的五官,黑色过腰的长发,凹凸有致的身材,这让看惯了非洲难民的我觉得是天仙下凡。
由于治疗,平时我都待在帐篷里面,不方便外出,闷得慌的时候,就经常找阿伊莎聊天。很多时候,对话都是阿拉伯语,东聊西聊,我的阿拉伯语水平也突飞猛进。
“阿伊莎,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
阿伊莎坐在身边刚帮我量完体温,答得十分干脆:“托佐尔绿洲,在突尼斯境内。”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然后感叹:“难怪这里的生活条件不错。”这可不是为了讨好阿伊莎,真的是这里的环境是我做志愿者的时候真不能相比的。比如说我住的帐篷,铺设了比较豪华的地毯;比如,床是很柔软的席梦思;比如,这里有书房的,在书房里,我可以找到一切学习阿拉伯语的资料。
阿伊莎笑笑,然后说:“听塞勒曼说你原来是志愿者?”
我点点头,然后问:“你说的塞勒曼是不是就是那个很凶的人?”
阿伊莎这回大笑起来:“塞勒曼可不是这里最凶的人。”
“那谁是最凶的?”我又问。这个一定要打听一下,以防万一。
阿伊莎看了我一眼,收住笑声,靠近我,小声说:“头儿是这里最凶的人,千万别惹他。”
我反应了好半天,才知道她说的“头儿”是那个给我“艾玛丽”这个名字的人。
我有些好奇,问道:“头儿叫什么?”
阿伊莎摇摇头说:“我没问过,反正大家都喊他做头儿,我也这么喊。”
“那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阿伊莎再次摇摇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反正我当年是被他们救起来的,后来一直都呆在这里。”
“你也是志愿者?”我又问道。
阿伊莎说:“我可不是志愿者,我是苏丹人,那里战乱太厉害,我逃了出来。后来在沙漠上迷了路,被头儿他们救了。”
“那头儿他们是做什么的?”
阿伊莎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说:“艾玛丽,有的事情,我不知道,也不想问。在这里,只要有东西吃,生活舒服,我不会想惹什么别的事情。”
阿伊莎答得坦坦白白。我也忽然记起了第一次和那个男人见面时他说的话:“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 语气狠绝,行为冷酷。
阿伊莎也许是见我很久都没有说话,开口说:“艾玛丽,你是刚来这里的人,我要给你提个醒,如果没有头儿的允许,千万别去湖边那个蓝顶的帐篷。”
“为什么?”我习惯性地问。
阿伊莎这次倒是很耐心地回答了我:“那是头儿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他讨厌女人靠近那里。”
我一愣,还想问问题,阿伊莎忽然把食指往嘴上一放,然后说:“艾玛丽,别再问了,好好养伤,等你好了,我带你到绿洲这附近转转。”
我欣喜地点点头,可心中有些疑问依然挥之不去。
我收回心神,拿起桌边的一张白纸,开始画起当时所居住的绿洲,想趁自己还有记忆的时候,把那个地方的样子画下来。
记得,绿洲很美丽,很原始,中间点缀着棕黄色的砖瓦建筑和繁茂的棕榈树。在绿洲中心的位置是一个小湖泊,帐篷,房子围着湖泊而建。红色顶的帐篷是人居住的地方,黑色顶的帐篷是大家工作或公共活动的地方。在紧接着湖的北边,有一个唯一的蓝色顶的帐篷,那就是那个男人居住办公的地方。
我停下笔,看着自己的画,忽然感叹,人为什么总喜欢触犯禁忌的东西?阿伊莎曾那样提醒我,让我不要随便去这个蓝顶的房间。可是,我还是误打误撞地进去了。
有些事情,仿佛命中注定。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有一些忙,可能要过两三天更新,不好意思~~
16
16、秘密 ...
那一阵子我在绿洲睡得不是太安稳,躺在床上,全身总是时不时地瘙痒难耐。
阿伊莎检查了一下我的身子,说:“这是伤口正在愈合的正常情况。实在受不了就去湖边凉凉身子,不过千万不能去碰伤口,不然,伤口愈合困难,可能还会留下伤疤。”
我听着,表面上点点头,可想着自己也还是一个医生,于是自我诊断觉得这点小伤不会有事,也没有真的去过湖边。
过了好几天,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平时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就忍忍,然后继续睡觉,即使睡不着,也还是会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
可是今天,晚上半夜醒来,四处寂静无声,身上的伤又仿佛比平时难受了几分,我这个从小就乐观开朗的人,居然伤感了起来。
伤感着,伤感着,脑袋居然就想起原来在孤儿院的日子。
记得原来在孤儿院的时候,虽然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我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同。也许自己生来就是一个神经很大条的人。从小,当别的孤儿院小孩自怨自怜自闭的时候,我一天到晚开开心心地打鸟捉鱼,比男孩还野。
还记得,小学时,那个和蔼可亲的孤儿院长因为怕我们这些孩子去普通学校读书会受不了打击或受到别人歧视,把我们都安排在了孤儿院学习。可是我倒好,经常拖着巫子西去很远的小学,然后躲在做后面一排听课,最后被校长抓住了通知了孤儿院院长。 后来孤儿院院长问我,希不希望去正常的小学读书,过正常人的生活,然后还苦口婆心地和当时在读小学的我叙述了很多去正常学校读书会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
我当时也没经大脑思考点头说好,还为自己总算可以去更远的地方去了而兴奋无比。然后,去小学报道的那一天,还不忘拖上从来都和我一起打鸟捉鱼的巫子西。
当时也真没想,这样一走,离开那个孤儿院,一晃就是这么多年。
之后初高中,我都在学校住宿,也会遇到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对我说这说那,不过我这种大事小事不放心上的个性,什么事情,过去了,一下子也就恢复了。
后来,我又去了更远的外地读大学,接着,出了国,去欧洲一年培训,现在,又呆在非洲。看来,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够再回到那个孤儿院去了。
我在床上辗转了好一下,终于认清了自己睡不着的事实,索性爬起来,裹了一件大衣,走出了帐篷。
来到湖边,我闲情逸致地坐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绿洲的夜晚很冷,湖边更冷。冷空气透过大衣触到我的伤口,还真让伤口不再那么难受。
风很凉,一个人在湖边坐久了,也忽然觉得有些寒冷。
于是,我从湖边爬起来,准备回去继续休息。刚跨过草丛,一个有温度东西忽然缠住我的左脚,我猛地往前一倒。好不容易撑起身子,我回头借着月光一看,才发现那个裹着我的脚的是一个人的手。
也许是受过医学院的训练,对人体的各个部位的分解都已经见怪不怪,所以当时,我即使再害怕,也没有慌了手脚,而是心里不停地在提醒自己,要淡定,要淡定。
我小心地靠近拿只手,想把它从自己的脚上拉开,可是却听见了一个人断断续续地声音:“把.....这个……给……头儿。”说完,我才发现手延伸的部分是有一个人的,借着月光看不清他的样子,不过感觉应该是受了伤。他的另一只手也摊在地上,那只手一松,露出一个手掌般大小的铁盒。
也许是不见我动作,他说话有些困难,却还是很坚持地接着说:“快……点,不然……来不及了。”
我刚想问他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的手慢慢松开,推了推我的脚,说:“快……真的……来不及了。”
我拿过他的手中的物品,走了几步,又回来,把自己的外套往他身上一批,说:“我待回送完东西就过来,你忍一忍。”
当时可能是真的不记得阿伊莎的忠告了,或者真的只想着怎么干完这件事以后回来救人。我想都没想,没有犹豫地去了那个蓝色顶的帐篷。
那里没有像以往一样灯火通明,我以为头儿在休息,所以推门的时候格外小心。门刚打开,却听见一个人低沉的声音:“那个钻石怎么还没有到手?塞拉利昂那边到底怎么回事?”
钻石!塞拉利昂!我愣在了原地,觉得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钻石是永恒和高贵的象征,可是,钻石和非洲相关,就象征着死亡。
我恍惚间记起了我刚到非洲,在志愿者村庄工作时,那里的人最喜欢说的话有两句。第一句是:想要长命,别碰钻石。第二句是:在非洲,最廉价的是生命,最昂贵的,是钻石。
在尼日尔作志愿者的时候,我们就经常会接受从塞拉利昂不远千里来逃难的难民。那时塞拉利昂内战正在进行,一些嗜血的猛徒开采贩卖的走私钻石用来购买武器组织叛军,对抗合法政府或滥杀无辜。那一颗颗打磨之后光彩照人的东西,都经过无辜的人的血的提炼。
我记得自己是如何痛恨那些不法的分子。他们把非洲的那些骨瘦如柴的孩子,从小开始训练,让他们成为杀人恶魔,甚至六亲不认。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为那些逃难来的难民医治伤口的时候,我心里的恐惧和痛心。那是一个在塞拉利昂拾钻石的工人,因为一次偶尔的隐瞒,被叛军的负责人手指砍断了手指。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历经千辛万苦从那里逃出来并且来到这个志愿者组织的,只记得当时他的手已经腐烂得十分彻底,我和其他工作人员商量,只能截取他的双手,免得炎症扩散。
想到这些,我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站在办公室外面,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哭出了声音。忽然,我的手臂被一个人猛地抓住,一把拖进了办公室,然后被狠狠地甩在了地上。
我艰难地想抬头,背部却被一个人压住,身上刚要愈合的伤口仿佛又再次咧开,脑袋上也忽然被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我疼得叫出了声。
这时一个人走到我身边,语气冰冷透顶地说:“拉希德,放开她,她是我的人。”是头儿的声音。
压着我的那个人仍然一动不动,狠狠地说:“你怎么会放女人在身边?”
那个人回答得依然冰冷:“拉希德,不要我说第二遍,她是我这里的人,要处罚也是我的事情。”
那个叫拉希德的人仿佛犹豫了一下,终于把抵着我的枪收了起来,然后松开我,却说:“少惹女人,都不是好东西。”
身上没有了钳制,我挣扎这想起身,可是背部疼得使不上力气。
我抬头,头儿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神冰冷。
我回头看看拉希德,发现居然从没有在绿洲见过他。他应该不是这里的人。
“拉希德,你去办刚才我交代的事,这周给我答复。”头儿仿佛下了最后通牒。
拉希德点了点头,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退出了房间。
我狼狈地撑起身子,头儿站在我面前却纹丝不动,冷冷地看着我爬了起来。
我盯着他,当时脑袋也没想这个人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物,只是一字一句地问:“你在做钻石生意?”
他冷冷地笑,伸手一把抓住我的脖子,把我举起来,力量大得吓人。我双脚离地,觉得自己都快要窒息。
他说:“艾玛丽,你擅自来到这里,你说,要怎么惩罚?”
我挣不开他的钳制,也说不出话,只好挣扎着把那个铁盒在他面前晃了晃。
他见了,瞬间松开抓着我的手,我跌落在地上。
他一把拿过铁盒,问我:“这个东西从哪里来的?”
我揉了揉脖子,声音有些嘶哑:“一个重伤的人给我的,要我交给你,还说什么来不及。”
他眼神锐利地扫着我,说:“那个人现在在哪里?”
我回瞪他,说:“在湖边的草丛。我给他披了件大衣,他伤得很重,要马上治疗。”
头儿听了,猛地转身准备出去,可能想到了什么,忽然回过头,狠狠地说:“艾玛丽,没有我的允许,你给我待在这里,不准离开半步。”
一道天雷把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的我从睡意中惊醒,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本来是在书桌上写病情记录,结果还是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起身,伸了一个懒腰,走到窗户旁,看着窗外,水帘一片。看来,今晚是个风雨之夜啊。
只是,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
好像后来,那个重伤的人还是死了;好像,头儿赶去的时候他就已经了没了气息;好像,当时的我,一直都不曾知晓,那个重伤的人是谁;好像,他要我转交给头儿的东西,对当时的我来说,一直是个谜。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了,争取快快更新~~也希望各位多提宝贵的建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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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7、烦恼 ...
在去上海的前一天,湮婷婷找到了正在上班的我。
当时,我正在为准备湮明在上海的新闻发布会而忙得焦头烂额。
“天妩。”一声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夏奈尔套装的淑女就站在面前。
呵呵,这除了湮婷婷还有谁?虽然湮婷婷骨子里是一个超级女强人,可是,外表上,长发配着文秀的五官,怎么看都会让人觉得是个乖巧的大家闺秀。虽然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但由于家境优越,保养得和二十多岁的女生差不多。难怪很多初次到婷婷广告公司的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实习生。
所以阿,外表这东西,都是骗人的。
我对着淑女笑笑,说:“怎么?广告公司的工作这么闲,让你有时间上班的时候来逛酒店?”
湮婷婷也笑了,说:“天妩,走吧,去喝一杯,我请你。”
我左看看,右看看,发现没有人监督,于是对湮婷婷眨了眨眼,点头答应。
“怎么,这么好找我喝咖啡,有什么事情吗?”在咖啡厅坐定,我便迫不及待地问到。
“还不是最近一直在说的那件事。”坐在我对面的湮婷婷满是无奈。
我笑笑,了然于心:还不就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那则惊天大八卦。
这件事的源头呢,可是要从湮婷婷那段惨痛的婚姻经厉说起。
十年前,湮婷婷嫁给了国内屈指可数的电子业巨头的二儿子,可婚姻只维持了短短五年。
那段婚姻对她的伤害不浅。当时湮婷婷怀孕,可她的老公却在外拈花惹草,还被各大媒体捉到风声。湮婷婷知道消息,心怨囤积,动了胎气,结果流掉了五个月大的胎儿。那个事情,沸沸扬扬地穿了整整一年。
也是那一年,她经常去心理诊所治疗,和同样在心理诊所治疗的我相知相识,成为了好友。
后面的几年,湮婷婷得生活也还算是平平淡淡。她一直单身,也颇有点看破红尘的味道。虽然对于湮婷婷这种人,要媒体完全不报道,其实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是,媒体的报道却比多年前收敛了很多。
但是最近出的那件事情,又让她出现在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板块上,以前的那段婚姻也被再次番了出来。而且,这件事情一炒作,就是整整两个月。
其实说实话,我心里还是有一点小感谢这次的事情,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这的确让湮婷婷放很少的心在我的相亲大计了上了。
近两个月来,各大八卦杂志都在报道着湮婷婷和新一代天王江天祺的绯闻。
这则绯闻开始于两个月前,湮婷婷所在的广告公司接待的一个广告宣传片,当时是为江天祺的新专辑做宣传。记得当时湮婷婷为这个事情忙得焦头烂额,还经常给我打电话抱怨江天祺和他的经纪人挑剔无常,蛮不讲理。
可是后来,这种抱怨电话渐渐少了起来,而有一天我看报纸,居然看到了湮婷婷和江天祺约会酒吧的消息,还有好几张照片为证,但是当事人都极力否认。可是媒体依然捕风捉影,最近,各大八卦的头版又出现了江天祺和湮婷婷进出酒店的图片,两人的动作还极为亲密。
其实,这段明星和女老板的恋情,本来不会出现这样的轩然大波。可问题是,这段感情中的明星可不是普通的明星,老板也不是普通的老板。
江天祺是谁?他可是湮婷婷前夫的亲侄子。而且,这几年来。他可以说是在娱乐圈呼风唤雨,外表也被我身边的所有桃花女说是帅的一塌糊涂。这样一个人有了女朋友,不让一匹女人伤心死才怪。
最要命的是,即使大家不知道那一层亲属关系,湮婷婷的年龄,感情经历,也是大家议论的焦点。湮婷婷离过婚,比江天祺还大了八岁。差个一两岁,三四岁都不会有什么,可是八岁,这可不是一小段时光啊。
我看着湮婷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湮婷婷想了想,摇摇头说:“天妩,就是想找你聊聊天,跟你谈话总让人觉得挺安心的。”
我笑笑:“随时奉陪。”
可是好久,湮婷婷眼睛低低地看着自己的咖啡杯,没有说一句话。
我只好轻轻地问:“你们两个是认真的?”
湮婷婷没有回答,反问道:“你说什么是认真的,什么事不认真的?我原来以为是假的,可是那个晚上之后,我什么都不确定了。”
那个晚上!我喝了一口咖啡,再次了然于心。
我不是狗仔,但是这个事情我却是第一个知道。
那次,湮婷婷在两人酒后乱性之后,还给我打电话。电话里她是没有完全清醒的,前因后果说的断断续续,我倒还是抓出了一个大概。
那次湮婷婷在酒吧见客户,被客户灌得烂醉,迷迷糊糊,根本就不知道带自己去客房的人是谁。后来,当晚该发生什么,不该发生什么,都不在她自己的掌控之中了。
她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江天祺会这么碰巧地就出现在那个酒吧,而平时千杯不醉的她为什么那么碰巧的喝得烂醉如泥。
当时,我想了半天怎么安慰湮婷婷,却发现自己的恋爱经验真的不多。虽然经验不多,但由于身边朋友各个是感情高手,加上平时有一些这方面的阅读,所以,还是自信能说出一两点看法来的。
于是,我诚诚恳恳地说,两个人如果酒后真的发生什么,那绝对是两个人都相互有好感。如果两个人相互厌恶,再怎么醉生梦死也不可能有什么事情发生。
记得当时一说完,电话那边没有了声音。那一次通电话之后,我和湮婷婷又有一很长一阵子没有联系。
从今天这情况看来,最近这一阵子了,她和那位天王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啊。
于是我问到:“你们最近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前夫来找我了。”湮婷婷说的眼皮也没眨一下。
我冷冷一哼:“那个不负责人的人,还有脸来找你?难道是要恭喜你和他侄子好事快近了?”
湮婷婷摇摇头,淡淡地说:“天妩,他和那个人分手了,想和我复合。”
我差点就要冷笑出声:“这可是我听过的最好玩的笑话了。他居然还有脸说出这种话?他难道忘了当初自己是怎么对你的?”
湮婷婷那边没有了声音,我靠近了一点,问:“你不会真的在考虑这件事吧?”
湮婷婷笑笑:“天妩,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了解吗?这种事情,是肯定不可能的了。我只是觉得最近事情太多,有些累。”
我于是问:“决定怎么办了吗?”
湮婷婷想了想,终于说:“我决定搬到合院去住一阵子,调整一下心情。”
合院?看来这次湮婷婷需要的可是一大休啊。
合院坐落在蓉城郊区依山傍水的黄金地段,是原来湮龙的父亲居住的地方,最近可能都有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但是那里每天都有人打扫,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我只到那里参观过一次,觉得那里是一个不错的闭关修炼的场所,完全有得到高僧修炼的特点,适合与世隔绝,修身养性。
“江天祺那边呢?”我又问道。
湮婷婷摇了摇头,说:“我最近都没有和他联系。”
我正想接话,忽然远处一个声音:“天妩,我总算找到你了。董事长正找你要新闻发布会的安排呢。你再不去上班,董事长就要勃然大怒了。”我一看,是李秘书,她匆匆忙忙地跑到这个咖啡厅,还上气不接下气。
湮婷婷在一边见了,叹了口气:“哎,我那个弟弟,干什么都一本正经的,而且他干什么一天到晚都霸着你,弄得我想见你都得是上班的时候,真没办法。”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虽然湮婷婷这话说得很容易让人误会,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这几天我的确一睁开眼就对着的是湮明的冰山脸,想休假也不行。
我连忙说抱歉抱歉,还顺便提了一下明天又要被那个大公子拖去出差。
湮婷婷倒是一愣,说:“什么?我早跟湮明说了明天要和你一起吃饭呢,他怎么又要你出差?”
然后又说:“算了,天妩,你回来以后给我打电话,我们到时候再约。”
我点点头。心理却有些愤愤的。
那个大公子,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记得我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湮明和我又风尘仆仆地赶去了上海。拜托湮明所赐,我昨天晚上完全没有睡好。
从昨天下午和湮婷婷分开之后,我一个下午加整整一个晚上都在为上海的记者招待会做前期准备。所以今天一上飞机,我就开始倒头大睡。可是湮明却毫不怜惜把我叫了起来,递给我记者招待会的流程,还有他的演讲稿,让我帮他修改。
我于是开始心不甘情不愿的读起那冠冕堂皇地陈词。忽然,湮明对我说:“这次上海那块地的竞标价格可能是由董事内部的人传出去的。”
我对这件事也有些耳闻:“的确,竞标价格是董事会成员集体决定的。那你说会是谁?”
湮明摇摇头。
我好奇地问湮明:“你这么信任我,跟我说这个,怎么不怀疑是我?”
湮明看着我,笑了笑,却露出了少有的调侃:“我相信你没有那个智商。”
这个人!我把演讲稿一把递给他,说:“董事长,不好意思,你这个演讲稿太词藻华丽,我这个人看不懂。”
湮明终于隐没了笑容,缓缓地说:“天妩,董事会那几个人,我最肯定的,就是你。”
我拿着演讲稿的手瞬间僵在了半空中,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
湮明见我有些微愣,又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收敛了以下情绪,换了一个话题,可是这个话题却是显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董事长大人,据婷婷说她今天本来安排要和我一起吃饭,但是您却让我陪你出差,这是怎么回事?”
湮明忽然收敛了笑容:“你那么想去吃饭?”
我不明白湮明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想也没想得接话:“当然,很久都没有和婷婷聚了。”
湮明看着我说:“你知道她和你吃饭是为了什么吗?”
我想想说:“不就是聊聊天吗?”
湮明听了,嘴唇有一丝上扬,缓缓地说:“她是想安排你相亲。”
啊?我惊讶得嘴唇张忘记合上。这个婷婷,闭关修炼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我的相亲事宜。
嗯,有这个朋友,也算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网速奇慢。而且我的封面也出了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18
18、伤口 ...
这次上海记者招待会有几个主题。第一是为墨洛克宝物的展出作宣传,第二是是向竞争对手阐明龙祥酒店对上海那块地势在必得的决心。
记者招待会开始前的一个小时,我到湮明的房间,准备把演讲稿的最终版本给他,却发现他正坐在床边,往自己的手上缠绷带,身边还放着一个急救箱。
我讶异,忙走过去,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他抬头,眼睛和我对视,手部没有了动作,说:“被东西划伤了。”
我没有多想,也许是出于医生的本能,拉过他的手,轻轻地解开他的绷带,检查了一下,也没有理会湮明的反应,就说:“你的伤口还需要清理一下才能包扎。”
说完,我翻找他身边的急救箱,拿出生理盐水,镊子和棉花,帮他处理伤口。
那道伤口在手腕上。我卷起他的衣袖,以便于处理伤口,却见到他手臂上一道长长的有些丑陋的伤疤。我问他:“你这道伤怎么回事?”
湮明低着头,说:“很多年前在非洲的时候弄上的,那时候被野兽追杀,又碰上沙漠风暴,差点就死在那里。”
我听了,笑笑:“非洲真是个是非之地,我身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在哪里得的,那时候我也快死在那里。”想想,又说:“想不到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地方。”
湮明听了,淡淡地说:“说不定我们曾经在非洲见过面。”
我怪异地抬头看了湮明一眼:“怎么可能,我刚到非洲的时候你才多大?”刚说完这话,我觉得湮明被我拉着的手有一些抖动。他语气有些压抑:“你在非洲不是呆过很久吗?”
这话弄得我也全身一抖。我叹了口气,说:“是啊,挺长时间的。”说完,我忽然心里觉得有一些烦躁,又说:“原来的事情不太记得了,不想提了。”
于是,我和湮明谁也没有再说话。
等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毕,伤口也包扎妥当之后,我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发现湮明正静静地看着我,两人对视,之间有一阵沉默。
我觉得有些尴尬,急着想说些什么打破沉默,却没想好要说什么,只是没头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觉得包扎得怎样?”
湮明低下头,看看包扎得很好的伤口,说:“包扎得挺好的,专业水平。”然后,他又问:“你以前经常做这个吧?”
我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说:“我原来学医的,在非洲的那段时间这种包扎也算是家常便饭。但是,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做过这个事情了。”
然后,我笑笑说:“这个手艺,就像童子功,无论你多久不练习,只要一会时间,又能重新掌握它。”
湮明起身,从衣柜里拿出一条领结,挂在脖子上,却由于手不方便,在手足无措地和领结奋斗着。
我看不下去,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把领结的两头从他手中拿过来,调侃地说:“有谁相信,堂堂龙祥酒店的老板,能把一条毛巾都折成豆腐块的湮董事长,现在,居然系不好一条领结。”
我抬起头,想看看湮明难得一见的尴尬的样子,却对上了他如海的深的眼眸,心里非常不争气的又抖了一下。
我忽然记起,那本恋爱手册记录的,好像这种女人帮男人系领结,领带的场合,是出现在热恋的情侣之中的。可惜我的神经这么大条,在基本完成了这个动作之后,才记起那个忠告。
这回轮到我尴尬低下头,手有些不听话地颤抖着,却听见湮明开口,仿佛是为了缓和双方的尴尬:“本来也很少系领结,再加上手受伤,所以不太熟练。”
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领结的任务,然后忙拉开距离,对他说:“弄好了,看看吧。”
他走到镜子前,看了好久,又看看我,淡淡地说:“挺好的。多谢。”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打了声招呼,就转身离开房间。走到楼道里,才想到自己来找湮明的原因,于是又赶紧转回他的房间,把演讲稿交给他。
当时,我心里还在不停地感叹,最近是怎么回事,脑袋怎么这么不记事?
关于记者招待会的发言稿,湮明只扫了一眼,就匆匆赶往会场。
记者招待会在上海的龙祥酒店大厅召开。我看看周围,很多人大牌记者都来了。看来这次的活动真的吸引了极大的关注。湮明站在台上,黑色的西装让他显得气质出众。不得不承认,他在哪里都是一个闪光体。
这时候,一个记者忽然提出问题:“湮董事长,据说您的身份只不过是前董事长的私生子,你一个人继承这个酒店,难道不会有异议吗?”
话一说完,全场一片哗然。我也吃惊不小。不知道是哪个不怕死的记者问出这样的问题。我看看身边的湮明,发现他低下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平静地说:“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酒店不只是我的,而且还是为酒店工作的各位董事,各个工作人员的。其次,继承这个酒店看得是能力,而不是出身。就像我现在实行的新的岗位应聘制度,也体现的是这种思想。能者为上,这个,也是前董事长所希望的。”
好啊!我心里在默默地叫好,一个这样的回答,不仅把公众的视线成功转移,也连带地说出了最近湮明一直想宣布的岗位应聘制度,真是一举两得。
我满脸赞赏地又看向湮明,却发现他给我做了一个手势。我知道那是结束记者招待会的手势,可是心里却觉得奇怪,湮明本来还计划回答大概十五分钟的问题。难道,湮明不想在回答问题了?
记者会提早结束,记者显然不是很满意,都在满会场地寻找着湮明,可是却都没有发现湮明的影子。看不到这个董事长,我也闲得没事,于是端了一碟食物,在会场附近闲逛。
在外场的花园内,我看到了湮明。当时,他正靠在花园桥边的扶手上,却在不停地抽烟。这时的湮明,这样的情景,让我这种神经大条的人都觉得他现在是十分的落寞。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过去的好,可是又于心不忍,一系列的思想斗争的结果是我慢慢地走进了他的身边。
湮明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到是我,可能觉得吃惊,却没有说话。
我想了想,总觉得要找点话题,可是又不太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就默默地站在湮明旁边,还不忘把手里的食物往他身边摆了一摆。
我一直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吃吃美食,人的大脑的重心就会转移,至少对我是这个样子,可是是否适用于我那个继子就不得而知。
我想我们大概沉默了有好几分钟,湮明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一直都很恨他。”
我“嗯”了一声,点点头。湮明说的“他”也只能是指湮龙了。而且,这个我早就听湮龙说过,然后据说这个继子也连带着讨厌他父亲的所有老婆,包括我。
忽然湮明又不说话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试探:“那你现在还恨他吗?”
他却没有回答我的话,沉默了好久,才继续说:“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他抛弃了我的母亲,不给我母亲任何名分,任何补偿,然后让我母亲一个人把我带大。”
湮明吐了一口烟,又说:“后来我才知道,是我母亲主动离开了他。因为我母亲不能容忍他的欺骗,也对自己是第三者的事实很是痛恨。可是我母亲依然很爱他,所以她才会忍受别人的目光把我生下来。”
这绝对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湮明,不再冷漠,却带着点点地颓废和伤感。可是我这时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他,只能十分没有情调地说了一句:“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湮明看着我,眉头有了一丝有温度的笑意,说:“在我想说的时候,碰到了你,就自然而然的说了。”
他接着仿佛心情好了一些,轻轻地说:“我生在西藏。我母亲为了逃避父亲的寻找,躲到了海拔三四千米的西藏高原上,生下了我。我在那里生活了五年。后来母亲去世,我跟舅舅去了北京,在那边生活学习。奇﹕书﹕网他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找到了我,然后一直努力修补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多事情,我觉得还是不能原谅的。”
我叹了口气。那段往事,其实对于湮龙来说也是永远的伤痛。
其实我能理解当时的湮龙,一个英俊多金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吸引一身的桃花债?湮龙说他当年遇到湮明母亲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爱她爱得那么深。可是,当湮明的母亲知道自己受到欺骗是第三者的时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湮龙。
那时候湮龙已经为了和湮明的母亲在一起而和当时的分居夫人离婚,可是那个骄傲的女人却永远无法原谅湮龙的欺骗。
你想想,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后半生都呆在西藏,那真的是铁了心地不让湮龙找到阿。
湮龙找了湮明的母亲整整十年,最后找到的只有她的死讯还有他们的孩子湮明。湮龙那一身的病,也是那段时间落下的。他还总是跟我说,原来商场上的厮杀打压再惨烈,也没有一段失去的感情来得伤神又伤身。
我问道:“那你为什么愿意来龙祥酒店工作?”
湮明摇了摇头:“我母亲临死前要我不要恨他。”
我愣了一会,不禁也唏嘘:“你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很骄傲很坚强很善良的人。”也只有这么骄傲坚强善良的女人,才能让湮龙爱得那么彻底。
湮明看着我,问道:“你怎么就一点也不生气?”
生气?我怪异地看着湮明。猛然想起,他刚才是一直在说我的丈夫的旧情人,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心里妒忌,生气是应该的。
我于是连忙笑笑,说:“湮龙曾经喜欢过这么优秀的女人,能被他看上,我也觉得骄傲。”
忽然又觉得这样说话好像不是很妥当,因为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和湮明母亲同样的位置,于是又解释:”不过湮龙最爱的还是你的母亲,这点,我相信我还有后面的几位夫人都承认。“
湮明却淡淡地说:“天妩,什么事情,你都不放在心上吧?”
我连忙摇摇头。我可不是不放在心上,只是我有失忆症,很多东西还没钻到记忆里就被我的大脑自动抹杀了。于是我说:“我有间歇的失忆症,不太记得事情,也许是因为事情不重要,自己不想费脑子去记。“
可说完话,又忽然记起最近几次去看心理医生时,医生给我的忠告。
那个时候,我问过心理医生,为什么我也总是记不起很多最重要的事情。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那些事情太过重要,却也太过悲伤,所以我的大脑会自动选择将那些事情遗忘。人的记忆,总是会选择快乐的事物。
于是,我又很负责任地加了一句话:“还有,就是事情太重要,可是大脑却怕自己的全部容量都被这个记忆给占据,容不下其它,于是,也自动把一些重要的记忆给剔除了。”
作者有话要说:换了一个外联相册,总算能用了,多谢ancient sin提醒
19
19、相信 ...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又没有睡着。也许最近的刺激太多,记忆的碎片不断地填充着我的脑袋,我记起了那空白的五年中的很多事情,零零散散,真真切切。
那时我二十二岁。由于那天晚上的突发事件,我被头儿囚禁在了蓝顶的房子里。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这个蓝顶的帐篷内部构造十分的特别。面积很大不说,光暗室就有好几个。而我,正是被关在这几个暗室中的一个。
可是,虽然是被囚禁,我的生活过得也不错。除了光线少一点,身上的伤阿伊莎不能帮忙治疗,只能我自己来之外,其它的,和平时的日子没什么两样。
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头儿不干脆杀了我,以绝后患。许久以后,我也问过他原因。可他也只是回答,这是他所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一天晚上,我正在暗房里准备入睡,忽然听见了头儿的卧室里有人的呻吟,声音很虚弱。我轻轻地靠近暗房的门,想听一个真切,却发现平时紧关的暗房的门居然没有锁。我心里激动,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溜走的机会,于是打开门,小心翼翼地穿过头儿的房间,却发现头儿坐在地上,背部靠在进出的门旁边,手扶着胸部。
我开始以为他是喝醉了倒在那里,想走过去推一推他。可是当靠近才发现他好像是受了重伤,手捂住的胸口已经全是血。
我愣在了那里,头儿抬着眼皮看我。真佩服他在这个时候眼神依然是那样的冷酷。
他没有说话,却仿佛想站起来,可是却虚弱得撑不起自己的身子。
我忙过去扶着他的身子,完全忘了自己到他房间的初衷。这样做我没有一丝犹豫,仿佛是人的本能。
我想把他扶到床上,却不小心碰到他的伤口,引得他一声低低地呻吟。
我侧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然后摇摇头,说:“没事,把我放到床上就行。”
我回过神来,艰难地扶着这个体重可能是我两倍的人,把他放在了床上,然后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去喊人帮你治疗。”
刚准备走开,手却被抓住,他说:“不要让别人知道。”
我愣了大概几秒钟,愣的原因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叫别人。
我问:“那你怎么办?”
他说:“你会不会止血?”
我点点头,然后说:“我可以救你,但是救了你之后,你要放我走。”
他听了,侧过头,看着床边的我,看了好久,忽然笑笑:“艾玛丽,你要知道,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你现在马上离开这里,离开非洲,我应该再也找不到你。”
他停了一下,又说:“要么,你现在救我,你知道了我这么多秘密,你很难再离开这里。”
我听了,心里闪过一丝犹豫。
即使是很多年以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做的是最正确的决定还是最错误的决定。
也许,人的一生,总有些决定让人生的道路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也许,如果当时我离开,回到我的志愿者村庄,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是当时,我看到头儿胸前不断扩大的血迹,唯一能做得决定,就是留下来救他。
他快要有一些昏迷,我必须尽快地帮他止血并缝合伤口。
我东翻西找地好不容易找到了医药箱,拿出棉花和酒精,耐心地帮他擦试着伤口。那是一处刀伤,虽然在前胸,但还好没有伤到心脏和主要血管,但是却由于拖得太久有一些发炎,清理干净之后必须进行缝合。也许是酒精在伤口上过于疼痛,每次的碰触都惹得他身上的肌肉的一阵轻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