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小说免费读·TXT / EPUB 详情页免费下载·无需注册

第 10 章

《十五年等待侯鸟》》 · 盈风 · 2026-07-26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一九九六年欧洲杯,德国队成为欧洲冠军。黎璃半夜起来看最后的决赛,因为是德国。

她打电话给裴尚轩,问他有没有看比赛。他睡意朦胧,声音含混说道:“你不是喜欢阿根廷吗?”

一九九零年意大利的夏天,对于裴尚轩只是一个赌约。他支持德国队,未必有多喜欢,仅仅是为了与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挂了电话,看着屏幕上白色球衣的德国队员欢庆胜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泪。

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个人!

被电话吵醒的裴尚轩睡不着了,打开电视机调到有线体育台。德国2:1战胜捷克,欧洲杯历史上第一场金球决胜的比赛,德国人举着国旗满场飞奔Qī.shū.ωǎng.,失败的那一方颓丧地坐于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记忆回到一九九零夏天,黎璃喜欢的阿根廷也是这样看着德国人庆祝胜利。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连同对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弃,不想再与过去牵扯。可是那个喜欢阿根廷的女孩始终不放弃他,就像她对蓝白色的球队,不管失败几次,她依然痴心不悔。

德国队队长克林斯曼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手中接过冠军奖杯,高高举过头顶,女王乐队“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响起,裴尚轩微微含笑。

有黎璃这样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点四十分,裴尚轩和黎璃在酒吧看欧洲杯直播,德国队在最后一场小组赛中倾尽全力仍然输给了捷克,从而丧失了小组出线的机会。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画面就此定格,成为德国队这些年来唯一收获的荣耀。

那时候他的生活处于失控边缘,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穷途末路,裴尚轩看不见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边,眼神温暖地望着他。像过去了的很多年里,她在他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无声给予支持。裴尚轩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脸距离她很近,他在她耳边低声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欢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轩从未想过黎璃是否喜欢自己,也许是他潜意识里拒绝设想这一可能性。他固执的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独与爱情无关。

当时间停在告别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来很爱很爱她。如果你握着一个人的手感觉到得是幸福,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你爱她?

裴尚轩握着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几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个初一女生补习英文。裴尚轩取笑黎璃这是去误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学经验吗?”他糗她。

黎璃昂着头,尽力缩短与他的身高差距。“当然有了,我替某个笨蛋补过不知多少次课了。”

久远的记忆,无忧无虑少年时,烦恼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就抛在了身后,似乎连那时的天空也比现在更澄澈明净。那段回忆里还有一个人,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难堪的沉默弥漫周遭,他们都还没真正遗忘。

“黎璃,我要去广州。”裴尚轩率先打破沉寂,习惯性揉她的短发。

她稍感惊讶,“去干吗?”

“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爸想带我去广州,作服装批发。”点上一支烟,裴尚轩吸了一口,恶作剧的冲黎璃的脸吐出烟雾。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当扇子让烟味散去。她故作欢快地说道:“做生意啊,将来发财当了大老板,可别忘了我这个穷朋友哦。”

他一味猛笑,潇洒转身举起手朝背后的她挥了挥当作再见。“你这块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风顺,笨蛋!多长点心眼。”黎璃提高声音,怕裴尚轩听不见。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点了点头。

他坐火车离开上海那一天,黎璃背着书包去给初一女生补课。穿行在狭窄的弄堂,看着熟悉的红砖房,她想念过去的自己与他。

他们都离开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学生名叫沈洁华,留级重读初一。女孩看上去呆头呆脑,无论她重复讲解多少次,给她的反应总是茫然以对。

黎璃免不了挫败,心情低落在家出试卷。她已经把题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写“am”这么简单的份上了,假如沈洁华再做不出,黎璃决定甩手不干了。

柳千仁从卧室走到客厅,听到动静黎璃微抬起头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齐的样子是准备出门。耳边响起报到那天他说的话:“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颤,钢笔尖在纸上重重戳出了一个洞。

他经过她面前,脚步不停。柳千仁走过去之后回头看着黎璃的侧影,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同样也是他心中的阴影,她悲凉绝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过他的灵魂。他常常从梦中惊醒,愧疚在万籁俱寂中汹涌而至,那个与他同处一城的女孩永不会原谅他带去的伤害,这个事实让柳千仁濒临崩溃。

他有个可笑的念头:若是当年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脱?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会上,柳千仁看着裴尚轩将黎璃带走,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乱的凌晨。

目送他们离开的一刻,他的内心被某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柳千仁不想爱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

他决心离开上海去遥远的美国,把黎璃完全舍弃。

此去经年,等他再见到她,柳千仁发现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后从沙砾中露出的光滑卵石,历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满二十周岁,室友嚷着要拿到奖学金的她请客。班长早上开信箱,有一张给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广州。

是她熟悉的笔迹,裴尚轩的字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单更难辨认,还大言不惭说这就叫做“狂草”。黎璃当即翻白眼,说张旭保管能被他气得再死一次。

他蜷起食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弹,笑眯眯辩解:“这叫风格,懂不懂?”

“狡辩,是中国人就该把字练好。”黎璃拂开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给别人看,有几个能看明白?”

“没关系,反正会给我写信的只有你。”裴尚轩嘿嘿笑着,满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轻轻一咳,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心头却有几分高兴,想着自己总算有一点点特别之处。

裴尚轩在明信片背后写道:“丫头,happy birthday!在外面没办法被你三光,等我回来一定补上。” wωw奇Qìsuu書còm网

她“扑嗤”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边摊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说着请客还向被请的人借钱这种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草。黎璃费了一番功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的,她的手隔着厚厚的衣服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多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羡慕心态。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这张。以前上课从不专心听讲的他只对地理感兴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会神听谢顶的地理老师口沫横飞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下课后黎璃常常感叹,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走遍全中国,更何况外面的世界更辽阔。

“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全世界。”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会领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索性老老实实争取奖学金比较实在。

她记住汪晓峰的原因之一是为着他脸上那颗显眼的黑痣,长在嘴角边,活脱脱滑稽戏里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无忌惮盯着他的痣。

“过分吧过分吧。”汪晓峰根据黎璃视线聚焦的部位推测到她在观察自己脸上的痣,故意装出抗议的样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乡,都来自浙江金华,据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说这两个正在交往中。这也是黎璃认得他的另一个原因。

黎璃没心没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调侃:“这颗痣还挺有灵性的,否则能让你搞定我们寝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摸摸脑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吗?”

黎璃和丁欣虽然同一寝室,但关系泛泛。大一那会儿她就知道丁欣对裴尚轩挺有感觉,好几次见到他来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侧击一番,不过黎璃装聋作哑的段数随年岁渐长也越发高深,既然丁欣没明说她就假装不懂。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两语说不清。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少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Mon dieu.”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 Gott.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

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的交往则集体say no。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你来了啊。”

她更生气,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妒嫉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几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远,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问她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看着他,在自己尚未反应过来前嘴里已经吐出了一个单词:“Shit.”她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你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强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咬牙切齿:“黎璃,你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你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你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她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黎璃妥协。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瞧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你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的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粘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粘乎乎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黎璃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的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止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的出奇,2.0。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清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得第一筷羊肉挟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挟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的接吻或是做爱。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句,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得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九八年世界杯阿根廷和英格兰八分之一决赛那一场,黎璃和汪晓峰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看了一百二十分钟,以及随后的点球大战。

“精彩,太精彩了。”阿根廷的任意球,英格兰欧文的反击都让汪晓峰忍不住大声叫好,黎璃第一次和男性友人一同看球,起初有些拘束。

看到英格兰进球,黎璃就着急。她一不迷贝克汉姆,二不迷欧文,一心一意支持自己的阿根廷,虽然球队里依然没有卡尼吉亚的身影。她很不满意汪晓峰为英格兰加油,中场休息时气呼呼质疑他立场不坚定。

汪晓峰一脸坏笑,乐呵呵说道:“博爱主义好啊,就算对一个失望,马上还能找到另一个替补,你不觉得专情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奇#黎璃默然,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口。汪晓峰总是明里暗里揶揄她对裴尚轩的痴心,她明白他是一番好意,希望她能幡然醒悟,但是心里仍旧不舒服。

#书#喜欢裴尚轩,那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汪晓峰问过黎璃究竟喜欢裴尚轩哪一点,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舍不得放下他。通常来找他诉苦的女生总是期期艾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爱情很多时候属于非理性行为,往往就是一时冲动突然堕入了情网。

可是黎璃回答了他。“温暖,只有他给我这个感觉。”她不可能忘记,在冷冷的冬天,从少年那里得到的暖意。

她出生在冬季,命中注定是向往着温暖的人。

所以汪晓峰无话可说,再次确认黎璃是个死心眼,不到黄河心不死。他不清楚为何她不愿意告诉裴尚轩,情愿默默喜欢着。

他暗自认为黎璃其实在病态地享受着暗恋,天长日久的痴情成为一个动人的故事,首先感动了自己,于是囿陷其中无力自拔。

黎璃从不为自己申辩,独自舔伤痕,默默等待伤口结痂。在她拒绝邱子安之后,时不时听到为白马王子鸣不平的议论,她依然故我,把流言蜚语抛在空气里。

有一个人说她不会拿感情开玩笑,对于黎璃业已足够。她就是太认真对待感情,没办法欺骗追求完美的邱子安。

她的身体已不纯洁,而她的心灵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喜欢裴尚轩,所以黎璃坚决要求分手。

听到她提出分手,邱子安显然吃了一惊。许是出色的他从未遭受如此彻底的拒绝,他神色古怪看着黎璃,问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她只回答了两个字。

“I wanna a reason.”

黎璃低着头,刘海遮住了前额。她踢着脚下的小碎石,决定选一句最不会伤害人的话。“你太优秀,让我有压力。”抬起头,神色平静直视斯文儒雅的面庞,“而我,想活得轻松一些。”

早晨六点,英格兰后卫将球踢向了法兰西深黑色的夜空,阿根廷人战胜宿敌英格兰闯入八强。这两个国家因为马岛战争,因为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成为一对死敌,也许仇恨永远纠缠不休。

黎璃在这一天想:生活,怎么可能有真正的轻松呢?

接到初中同学提议聚会的电话时,黎璃稍稍有些意外。除了高一那年聚过一次,这些年她几乎与大家断了联系。原因说来仍是为了裴尚轩,那次聚会中她的老同学们全都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议论裴尚轩和韩以晨的是非,此后黎璃便用“忙”作为借口推托。

她认为像自己这样对聚会不甚热心的人早该列入放弃的黑名单中,不料竟还有人记得她,当然通知她的人顺便也提了裴尚轩的名字。

四年级的课程少了很多,星期三下午空闲,黎璃便跑去七浦路裴尚轩的店面找他商量。他给了她手机的号码,还有CALL机,但每次说不上几句他就忙不迭挂断电话做生意去了,让黎璃对着听筒猛翻白眼。

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在七浦路小有名气。有几个小混混曾想过敲诈勒索,结果被裴尚轩揍得哭爹叫娘找不着北,这件事后人人都知道他不好惹。

星期三是工作日,顾客相对稀少,裴尚轩难得抽出时间听黎璃把话说完。“你去不去?”黎璃今天过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问这句。

英俊的男人半垂着头,手指在计算器上飞速移动,似乎正在全心全意算账。黎璃凑过去看了看,顺手按了C键,咧着嘴嘲笑他的逃避。“裴尚轩,让流言蜚语闭嘴的方法就是大大方方站到别人面前,只要你证明自己过得很好,你看谁还敢对你指指点点?”

他默不作声,别转视线望着店外的水泥地面。黎璃挪动脚步转到裴尚轩面前,强迫他面对自己。“裴尚轩,你自己也说没有做错事,为什么不敢坦荡荡走出去?”

“你没经历过,你当然说得轻松!”他赌气吼了一句,黎璃的表情刹时僵硬。他的委屈可以朝她发泄,而她经历的噩梦却连展现伤痕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独自舔噬伤口。

黎璃后退半步,耸了耸肩不屑一顾道:“胆小鬼,我懒得管你。”

“求之不得。”裴尚轩冷哼,懒得掩饰不耐烦。他觉得黎璃正逐渐向多管闲事发展,越来越罗嗦,每次和她通话他都感觉厌烦,三言二语便急不可待挂了电话。刚开始他心里还有些负疚,觉着对不起多年的死党,但渐渐习以为常。

她是冰雪聪明的人,察言观色亦是强项,自然没有错漏他的神情。联想到近期他的“忙碌”,黎璃恍然大悟。她的嘴角微微勾起,讥诮写在笑容里。

说什么一辈子的朋友,说什么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果然和他以前说过得话一样,仅仅是信口开河,当真的人是傻瓜。

“裴尚轩,随便你怎么想,我问心无愧。”黎璃转身,向门口走去,“我从来不觉得和你做朋友是一件丢脸的事。”

裴尚轩动了动嘴皮想叫住黎璃,但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样,她不会再来烦自己了吧?他没发出声音,眼睁睁看她离开。

黎璃从七浦路走回学校,漫长的一段路,像一辈子都走不完。她漠然行走,经过放学后的中学,夹在一大群背书包的孩子之间。在他们稚嫩的面庞,她看到了自己与裴尚轩的过去。

再也回不来的过去。

站在上外校门口,黎璃告诉自己这辈子的路走完了,她终于可以放弃他了

聚会的时间和过去一样,定在国庆节。初中毕业后大家风流云散,各自有不同的发展,未必是人人“一心只读圣贤书”,以考大学为目标。据陈倩相告有好几个已成为上班族,休息天未必人人有空,所以组织者通知大家十月二日聚会。

陈倩说话的语调也同过去一样,小心翼翼生怕被人指责似的。她一边听着一边回想从前,记忆又一次鲜活起来。

想起了裴尚轩对自己的嫌弃,她咬住嘴唇,舌尖舔到了血。

黎璃心情不好。出门前犹豫半天,心想假如现在刮起八级台风或是下冰雹,自己就有充分的理由不去。可惜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她迟到了一刻钟,刚走到包房门口便看到胖了一圈的张勇冲自己猛挥手。黎璃迅速推起笑容走过去,夸张地质疑张勇是不是吃了发酵粉,怎么胖成这个模样了。

烫了波浪长发的吴丽娜咯咯笑,纤纤玉指往黎璃脸颊戳了两下:“黎璃,你这张嘴巴还是这么毒。”

“Me?Tha’s impossible.”她轻松地开着玩笑,热情招呼已到的同学。目光四下一扫,并未看到韩以晨的身影。

“有些人搬了家,电话也换了,看来全班想要再聚在一起,有点困难呢。”吴丽娜将披散到胸前的长发掠到脑后,拖着黎璃在她身边坐下。她瞧了瞧左手位的人,是当年班里另一个大美女邱月蓉,画着玫瑰色艳丽的眼影。

黎璃落座,想起多年以前自己对她们说过“美女Double”的理论。若是两个美女之间再加一个丑女,对比效果就更明显了。她在心里冷笑,安之若素坐下了,顺势揶揄邱月蓉和吴丽娜:“两位美女陪我一个人,我怕被男生的醋淹死。”

大家都笑了,邱月蓉还夸张地拧了拧黎璃的手背,假意谴责她居然敢开自己的玩笑。突然席上有人问起黎璃裴尚轩来不来,她顿了顿,神色自若撒谎:“我搬家了,好久没和他联系。”快六点钟了,她想他应该不会过来。裴尚轩,他在意的人里面,独独没有黎璃。

“大家都很关心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体育委员郭大宇以前喜欢过韩以晨,对于被裴尚轩抢走了梦中情人心存芥蒂。黎璃记得上一次聚会也是他最先提到这个话题。那时她见不到裴尚轩,现在却是和自己约定——不再想他。

她伸出手按上桌子中央的旋转餐盘,一边和大家调侃英语里把这个称作“Lazy Susan”一边将茶壶转到自己面前,倒了一杯茶。“和我们大家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淡淡的讽刺,聪明人一听便知。

吴丽娜声音尖利,边笑边说:“黎璃,你还像以前那样帮着裴尚轩。”

“在背后说我坏话啊,美女。”包房门口传来戏谑的声音,黎璃回过头,意外地发现裴尚轩站在那里。

“诸位同学,好久不见了。”他神采飞扬,锐利的视线飞快地将包房内每个角落都扫了一遍,并未见到美丽的容颜。他暗中松了口气,手臂一伸拖进来一个漂亮女孩,“不介意我带女朋友过来吧?”

黎璃转头瞧着面前的茶杯,眼不见为净。

这顿饭颇有意思,裴尚轩甫一落座便接过被大家推来推去的点菜权,翻着菜单报了一串菜名。坐在他旁边的邓剑峰和他一同看菜单,表情诡异。黎璃直觉是裴尚轩点了最贵的菜,否则那服务员干吗笑得像朵喇叭花似的?

末了,裴尚轩合上菜单,笑眯眯环视在座诸人:“不知道够不够?”他的视线跳过了黎璃,而她也不看他。

邓剑峰拼命打眼色,于是大家心知肚明那几个菜加起来不便宜,左顾右盼拉着旁人一起说“够了够了,不够再点好了。”

裴尚轩拍拍女友搁在桌上好看的手,风流倜傥一笑:“我们俩出去吃饭都要这么多,难道大家都减肥?”

女孩吃吃笑,笑得在场的人好不尴尬。(奇*书*网.整*理*提*供)

黎璃抬起头,鄙夷不屑的眼神。裴尚轩显然听进了她的劝告,耀武扬威来炫耀自己“过得很好”了,活像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他的目光在她的方向停下,看到她脸上的轻蔑——在他们相识的这些年里第一次出现在这张圆脸上的神情。裴尚轩不以为然保持着愉悦笑容,甚至带着点恶狠狠的宣战口吻说道:“老同学好久不见了,这顿饭我来买单。”

裴尚轩用一桌酒席加一个美女堵住所有人的嘴巴,他证明了自己过得非常好,比大家都要好。

只是黎璃淡漠的神情成了这个夜晚最不协调的记忆,比韩以晨的缺席更让他耿耿于怀。于是在和昔日同窗含笑道别后,他甩开漂亮女孩缠上来的手臂,沉着脸叫她自己回家去。

“尚轩,你干吗生我的气?我又没说错话。”女孩不乐意,嘟着嘴撒娇。

裴尚轩不予理睬,挑着眉一言不发,又摆起了酷哥的架子。见状,女孩识趣的闭嘴,乖乖转身走人。

他迈开步子朝黎璃回家的方向追去,在满街灯火中找寻熟悉的身影。国庆放灯已成了上海传统节目,出门看灯的人络绎不绝,摩肩接踵的拥挤让裴尚轩不住咒骂人太多。

他眼尖,在灯火通明的肯德基门口发现了她,黎璃被一群涌出店门的年轻人暂时堵住去路,停下了脚步。

“黎璃!”他放声高呼,生怕身形矮小的她再度举步重又湮没人海。

她听到了,转头寻找叫自己的人。裴尚轩绕过前面不紧不慢走路的情侣,朝她奔来。

停在她面前,看到她生疏的表情,他一时间想不起该如何开口。呐呐半天,粗声说道:“丫头,干吗不坐车。”

她从鼻孔里哼出冷笑,“笨蛋,没看到交通管制吗?”黎璃朝前走,不想多理会他。

“可以叫出租车绕道走,你家离这里又不近。”他两三步追上,走在她身边。刚才在人流如潮中找不到她的焦急不见了,他的脚步透出几分轻快。

黎璃瞥了瞥他,裴尚轩穿着一件做工很不错的衬衣,是她向来讨厌的藕荷色。可他穿得很好看,衬衣有两颗扣子没扣上,露出一部分胸肌,魅惑诱人。刚才吃饭时他就坐在她对面,黎璃一直在鄙视自己的心神不宁。不止是她,同班其他女孩对裴尚轩的关注度也高于别的男生。原因大家心照不宣:英俊的外表已有巨大的吸引力,何况这个男人还很有钱。

他是个帅哥,比大学象牙塔里的男生多了一份在社会上摸滚打爬过来的成熟。黎璃暗中叹气,觉得每个迎面而来的女孩似乎都在偷看他。

她决心放手,在转身后犹恋恋不舍回头观望。没出息!黎璃狠狠鄙视自己,嘴角漾开讽刺的微笑:“你不知道我赶流行在减肥?”她引用了他才说过得话。

裴尚轩按住黎璃肩膀,迫使她抬头与自己对视。他心里窝着火,还有一点点委屈,明明是她教他不要逃避,要证明自己“过得很好”让所有人彻底闭嘴,现在反像是自己吃力不讨好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黎璃,把话说清楚,你什么意思?”

她不会给他机会了解,真正让她不舒服的是他带来的女孩,她嫉妒所有能顶着“女朋友”这一头衔正大光明走在他身边的人。但是,她有什么资格质疑裴尚轩当着自己的面与别人态度亲热?她和他非亲非故,充其量不过是从中学开始的死党而已。

她扭动身体挣开他的手,退开半步保持距离。“裴尚轩,我今年大四,要考专业八级,高级口译,要写论文,要找工作,我没那么多空闲时间来担心你。”她看着行道树上挂着的彩灯串,眼神寂寂。

裴尚轩心里猛地一紧,像是从高处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说不出的怪异。为了甩脱这股别扭,他挑衅道:“你不来烦我,我要烧香谢谢老天保佑了。”

她终于把视线转向他,竟如释重负叹了口气。“这样最好,互不相欠。”

互不相欠?裴尚轩没听懂。

黎璃的导师找她谈过话,希望她能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黎璃表面上柔顺地回答“我会仔细考虑一下”,实则一早作了决定。她要找工作,减轻柳之贤的负担。

柳千仁虽然有奖学金,闲暇时间找了一份兼职,但柳之贤仍然每个月给他汇几百美元生活费。为此他不得不天天替学生补课,到了双休日更是一天开四个补课组。

黎美晴心疼丈夫的操劳,免不了对黎璃抱怨柳千仁的母亲袖手旁观太过分了,这个儿子她至少也有份。这话听在黎璃耳朵里,自然联想到黎美晴借题发挥暗示自己不能再给柳之贤添乱了。

她一字不提导师劝自己考研,倒是柳之贤在一次晚饭时关心询问起她有何打算。

“我想把高级口译证书考出来,找工作机会更多。”黎璃开学后报读了高级口译班,她用奖学金付了不算便宜的学费。起先黎璃还有些犹豫,想专业八级也就够了,但汪晓峰用“没有投资就没有回报”这一理论说服了她,黎璃下决心要拿到这张“上海市紧缺人才证书”。

“黎璃,你的成绩不错,想不想读研究生?”柳之贤认真问道。

黎璃心中一暖,说不感动是虚伪。她想几年前自己的决定并没有错,她做不到把这个和蔼善良的好男人唯一的儿子送进监狱。

“叔叔,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想早一点工作。”她婉言谢绝。

柳之贤遗憾地摇头,感慨道:“等你工作了,就会觉得读书好。不过,我们尊重你的选择。”

黎美晴看了女儿一眼,挟了一筷鱼香肉丝给她。

黎璃晚上辗转难眠,这是柳千仁的床。柳之贤把千仁的房间打扫干净给她住,黎璃本想拒绝,但继父“空着也是浪费”的理由更有力,她硬着头皮搬进这间仍留存他气息的屋子。

特别是这张床,尽管换上她的床单、枕巾,连棉花胎都是自己那条,她依然觉得柳千仁无所不在。

黎璃开了台灯,拥被而坐。橘黄色的温暖灯光令人安心,她披衣下床跑到书橱边随手抽了一本书重新回到床上,从眼镜盒里取出在家才戴的框架眼镜。

一不留神捞过界,黎璃拿了柳千仁这半边书架的书——米兰·昆德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她看过这本小说,而且还是原文书,她本想即刻放回去。

不知为何她没有下床,反而掀开封面。扉页上有柳千仁的题字,漂亮潇洒的钢笔行楷。他手书的是米兰·昆德拉说过的话:“生命的本身是沉重,人们渴望的轻松根本不存在。”

黎璃默默翻过,一页页看下去。中文版有不同的韵味,她一边阅读一边回忆原文,顺便当作翻译练习。

读完一页,视线移向旁边那一页开头,页眉处与印刷字体完全不同的几个汉字突然跳入眼帘,黎璃眨眨眼确认这不是错印。

生日快乐!和扉页上的题字出于同一人之手。

黎璃没在意,当他是信手涂鸦,兀自看文。翻页时无意中瞧见页数,第125页。随着书页翻动,薄薄的纸张透出了前一页的“生日快乐”,黎璃忽然仲怔。

125,十二月五日,是她的生日!

自己对于柳千仁,抑或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一九九九年三月,黎璃在交通大学考完高级口译笔试部分,来到太平洋电脑广场顺便探望裴尚轩。春节之前他找过她,问她大学里电脑课程学了些什么。黎璃把自己大一时候的电脑书整理出来,全送了他。

后来他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不做服装生意了,在电脑城卖电脑。

黎璃的电脑知识停留在DOS、Windows3.2,裴尚轩在电话里嘲笑她落伍,说Windows早就更新换代了,同时批评DOS命令太不人性。

电脑城里音乐声震耳,由于是双休日,各家店铺前都是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裴尚轩告诉过她自己的铺位号码,她隐约记得在二楼,但等到自动扶梯将她送上楼,她却立刻在迷宫一样的布局中失了方向。

黎璃走到最近的一家店铺,店内人人都在忙,她好不容易插嘴问道:“请问,你认识一个叫裴尚轩的人吗?”

正在应付顾客讨价还价的小伙子抬起头,诧异地看看黎璃说道:“裴老大啊,左拐,一直往里走,美女最多的那家就是。”

她哑然失笑,道谢后朝裴尚轩的店铺走去。隔着摆放主板、显卡、内存条的玻璃橱窗,黎璃看着里面忙碌的人。

所谓的“美女”看来是他请得店员,一共三个,在不大的店堂内或站或坐向顾客介绍产品做报价单。黎璃对比她们时髦前卫的妆扮,难怪刚才替自己指路的青年一脸惊讶了。

“黎璃,你来了啊。”背后的声音吓了黎璃一跳,回头见到拿着纸盒的裴尚轩。

她点点头,“考完试,顺路来看你。”

“等我一下,我把硬盘拿进去。”他很快走进店内,把手中的盒子交给离门口最近的女孩,匆匆交待一句后大步流星走回黎璃身边。

他的鼻尖有一层薄汗,黎璃掏出纸巾递给他。“这里好热。”她找不到话说,只好抱怨中央空调温度设定过高。

“空气很不好。”裴尚轩附和,回头看看自己的店,“地方太小,等客人走了请你进去坐坐。”他抓抓头,不好意思说道。

“我和你还客气什么。”黎璃轻轻捶了他一拳,“生意好不好?”看这番门庭若市,想必生意兴隆。

他笑容得意,嘴里却故作谦虚:“还好还好,这里租金不便宜。”

“老板,进来一下。”里面的美女似乎和客人谈不拢价钱,着急的要他过去拍板决定。

裴尚轩示意黎璃在外面稍等片刻,回到店堂内拖了张摇摇晃晃的椅子坐下,接过美女店员手里的计算器。

黎璃站在外面,耳朵里一片由专有名词以及流行歌曲构成的嘈杂噪音,她和他真的就像在两个世界了。

她走进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裴尚轩回头。

“我先走了。”她大声说,怕他听不清楚。

他露出抱歉的神色,站起身踢开椅子急忙道:“我送你。”

黎璃摇头,把他按下。“我认识回家的路。”顿了顿,她的声音陡然降低,恍似自言自语:“你很好,我放心了。”

裴尚轩后来常常听到这句话,看似简简单单实则蕴藏无比深情。放心,她的一颗心全都是他。只要他好,她便安心。

可惜他不懂,他甚至暗暗嘲笑黎璃和自己老妈的杞人忧天有得一拼。

黎璃从四月份开始异常忙碌,论文答辩、工作面试、高级口译口试接踵而至,她的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

汪晓峰和她一样忙得天昏地暗,他们最近一次碰面是在大学对面的电脑制作室打印毕业论文。他选了一家德国公司的Offer,目前在实习阶段。

“你呢,工作有眉目吗?”他一边整理打印出来的论文,随口问道。

黎璃参加过几次面试,悻悻然再一次证明才能比不上美貌受欢迎。英语专业最为普及,几乎每个学校都有英文系,竞争激烈。她对自己的笔试、口试都极有自信,奈何和那些身材高挑容貌俏丽的女孩一比,后者明显受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的偏爱。

有时候,并不是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人生大抵如此。

她嚷着要汪晓峰请客。临近毕业饭局多了起来,以饯行为名、以庆祝找到工作为名、以庆贺拿到国外大学Offer为名……反正变着法儿就是要聚在一起吃喝玩乐。

寝室里有五个人找到了工作,黎璃差不多一星期没在食堂吃过饭了。

汪晓峰带黎璃去虹口公园的麦当劳吃晚饭,他们坐在二楼,听店堂里滚动播出任贤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汪晓峰乐不可支。

“有什么好笑?”黎璃瞪起眼睛。

他伸出手,探过去摸摸她的头,她不由想起另一个男人的习惯动作。

“黎璃,我就再做一次‘妇女之友’,请你做头发。”

不顾黎璃的抗议,汪晓峰把她拖到四川北路上一家挺有名的美容美发店,态度强硬将她按上座椅。黎璃冲镜子里洋洋得意的男人怒目而视:“鸡婆!”

“我是男人,看女人比你有经验,相信我没错的。”汪晓峰拿着厚厚一本发型书,和美发师认真讨论黎璃的脸型适合什么发型。

她看着镜子里的他,明白自己为何别扭。她希望让自己改变的人是裴尚轩,不是别人。

“黎璃,其实你很可爱。”汪晓峰合上书,看着镜子里的女孩慢慢说道:“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黎璃没说话,与镜子里的他默默对视。

裴尚轩,那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她无法放弃

黎璃毕业之前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美国独资企业做总经理助理。总经理Paul是个一点中文都听不懂的美国老头,黎璃流利的带纽约口音的英语,让他十分满意。

她考出了高级口译证书,在人才市场给几家翻译公司投了简历后,当即有人问她有没有兴趣做同声传译。黎璃实习时做过一次同传,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不容懈怠,一天工作结束她累得一动不动。

黎璃很跩地说不做,即便同声传译每天报酬不菲。她对赚钱没有野心,没必要去受那种神经高度紧张的罪。

接着她应聘成了Paul的助理,在遥远的金桥开发区上班。她去太平洋电脑广场找裴尚轩,他一边在计算器上按了个Modem的最低价给顾客看,一边抱怨她没事跑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去干嘛。

“笨蛋,当然是去工作。你当上班是玩啊?”黎璃翻了个白眼。

来买Modem的两个女生忍不住吃吃笑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梳马尾辫的女孩娇滴滴说道:“老板,再便宜一点嘛。看在你女朋友找到工作这么高兴的份上,好不好啦?”

女朋友,谁啊?黎璃先是错愕,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们误解了自己和裴尚轩的关系。她瞄了一眼坐着的男人,他笑嘻嘻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黎璃没来由兴起一丝甜蜜,笑逐颜开。

裴尚轩最终再让了五元钱,待两个女孩提着袋子兴高采烈走后,他勾着黎璃的脖子把她的头发乱揉一气。

“喂丫头,就为了你,我亏本了。”

她用胳膊肘顶他,口头抗议:“得了吧你这奸商,就五块钱你还能亏本?”甜丝丝的幸福感一时半刻散不去,仅仅是被人误解为他的女友就让黎璃开心,若是有一天真能与他携手同行,她不知道自己会兴奋成什么样了。想着,不禁悲从中来,喜欢他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我不管,你要补偿我的损失。”他耍赖要她请吃饭,不经意间说出心声:“你上班的地方好远,平时见上一面不容易。”

恍惚令她想起四年前那一句——黎璃,不要去那么远!

正是这些无意义的柔情让她舍不得放手,好似候鸟追随温暖而飞,裴尚轩是黎璃生命中的暖色。

其他人再好,也比不上他。

二零零三年,黎璃坐在威斯汀酒店金碧辉煌的钻石厅内,看着英俊新郎和美丽新娘一桌桌敬酒。中国人的结婚喜筵有相似的热闹,不同之处在于主角。

裴尚轩到黎璃这一桌来敬酒,黎璃端给他一杯红酒。帅气的伴郎嬉皮笑脸想要挡酒,裴尚轩豪爽地接过。“你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朋友,这杯酒我非喝不可。”他看着黎璃,脸上的笑容甚是耀眼。

她也给自己满上,同样灿烂的微笑。“是啊,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红酒杯碰在一起,然后他和她同时仰头饮尽杯中微酸的酒液,同座的人纷纷叫好。

黎璃在很久以前预见了结局,但是就像外婆对她说过得那样,她是一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一语成谶。

二零零零年元旦,这一天比过去或黎璃将要经历的未来任何一天都意义非凡。她幸运地活在这个世纪,赶上了千年的交替。

上一个千年,中国还处于封建王朝,历史上那个朝代叫做北宋。

一九九九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五,黎璃接到裴尚轩约她晚上去酒吧庆祝新年的电话。当时她正在酒店参加公司的Annual Party,端着盘子挑选生鱼片。Paul的太太Alice站在她旁边,比黎璃先听到电话铃声响。

裴尚轩陪她去买手机,她不喜欢诺基亚,选了摩托罗拉。后来不管是手机被偷还是升级换代,她都是摩托罗拉的忠实用户。裴尚轩不止一次取笑摩托罗拉该给她颁一个忠诚奖,她笑笑指责他喜新厌旧。

他不懂她的固执,更不明白她一生最大的执著是裴尚轩。而她也不懂,这个游戏爱情的男人居然有一天会结婚,一点幻想余地都不留给她。

黎璃谢过Alice的提醒,放下托盘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接听。裴尚轩磁性的声音传入耳中,邀请她晚上去酒吧迎接千禧年到来。

她前几天接到大学室友、高中同学聚会的电话,也接到过汪晓峰约她泡吧的电话,黎璃无一例外用“有约在先”推辞了。她在等裴尚轩,想和他一同迎接新千年。

他们在这一个千年相遇,下一次千年有谁能够等得到?

幸好在她失望之前,他打来了电话。

Alice在她挂断电话后微笑着问了一句:“Boyfriend?”黎璃顿时羞红了脸,结结巴巴解释那只是自己的朋友。

“单是,Lilian,你看起来,很形负。”Alice和Paul参加了汉语学习班,虽然发音不标准,但依然抓住机会猛练中文。黎璃作为Paul的助理,听惯了夫妻俩的中文,立刻明白Alice在说什么。

自己的情绪,难道已经无法掩盖了?黎璃心头一紧,心想晚上决不能露出破绽,她不希望和裴尚轩落到连朋友都做不成的地步。

既然他说是兄弟,那就做兄弟吧。

她在离开酒店前去了一次洗手间,和从里面拉开门出来的女人打了一个照面。黎璃愣住,对方显然也颇感意外,两人在门口尴尬地僵立。

黎璃率先恢复镇定,挑眉笑道:“韩以晨,好久不见了。”

记忆中和眼前女子的最后一幕纠葛是在高一某天,黎璃跑去虹口中学,求韩以晨放过裴尚轩。

她说:“黎璃,我把他还给你。”

黎璃相信韩以晨从开始就搞错了一件事:裴尚轩不属于任何人,包括自己。

他是自由飞翔的鸟,而她并非他的同类。

“好久不见。”韩以晨的美丽随着时间流逝有了隽永的韵味,裴尚轩很久以前就对黎璃说过韩以晨是那种越来越漂亮的女生,少年想不出形容词,只会用最直白的语言夸奖。

过去黎璃认为他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此刻却不得不赞同他的眼光。有一种女人,拥有得天独厚的美貌不说,连随时间而来的苍老都望而却步。她的美,就像一朵花从含苞待放到盛开,展现着不同时期的风采。即便最后凋谢,依然是华丽谢幕。

她见过许多美女,活泼娇俏的、火辣性感的、气质娴静的……裴尚轩身旁总是走马灯似的换着新鲜亮丽的面孔,令黎璃变得麻木不仁。唯独韩以晨,她承认自己输得心服口服。

两人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不外乎“在哪儿工作”、“最近好不好”,她们本来就不是亲密的朋友,何况中间隔着岁月的河流,还有一个叫裴尚轩的少年。

“我去洗手间。”黎璃用这句话作为告别序言,她犹豫再三,仍然没说裴尚轩晚上和自己有约。

仿佛一旦说了,韩以晨又会像当年那样横空出世,把他硬生生从自己身旁抢走。尽管心里清醒,裴尚轩和韩以晨应了那一句成语——覆水难收。

韩以晨含笑微微点点头,彼此都没提出互留联络方式的潜台词很容易解读:邂逅,不必当作重逢。

在黎璃推开门走进洗手间之前,她突然问道:“黎璃,你喜欢他的,对吗?”好些年前,她在暮色苍茫的教室里问过她同样的问题。

“知道与否,有没有意义?”黎璃仍旧不正面回答,轻松反问。

她把年少时爱过的人拱手送出,不论是谁接收,她都已没有资格过问。韩以晨轻轻一笑,同黎璃告别。

黎璃坐在五星级酒店洗手间雪白的洁具上,用手蒙住脸。她的脑海里回荡着裴尚轩的声音:“我喜欢她,真心喜欢过。”

她眼睁睁看韩以晨走掉,她很自私。

裴尚轩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女人,他唯一喜欢过的只有韩以晨。黎璃一直看着他,他掩饰得再好,在她面前依然无所遁形。

黎璃带着负疚感来到衡山路上的哈鲁酒吧,华灯初上,整条街触目所及除了人还是人,好像全上海的市民集体出动似的。酒吧内更拥挤,座无虚席,站着喝酒的不在少数。黎璃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寻找裴尚轩,音乐震耳欲聋,就算她打电话他估计也听不到铃声。

黎璃踮着脚尖伸长脖子,试图越过前面的人看看角落里有没有自己在找的男人。她的身高在一米五十六的刻度停止了向上发展,成为心头一大憾事。黎璃买衣服很尴尬,以她的高度穿S号,但她又没有能穿上S号的苗条身段。上衣倒也罢了,但是裤子就很麻烦,每次都要黎美晴把裤腿剪去一截重新拷边,当然每一次烦劳黎美晴的结果就是免不了被唠叨“再胖下去,你怎么嫁得出去?”

幸而最近工作繁忙,她的腰围小了两寸,勉勉强强吸口气能套上S号的裤子了。

背后有人拍了拍她,黎璃以为是裴尚轩欣喜回头,身后站着一个笑起来单边脸颊有酒窝的男人。她不认识他,打算转回去继续寻找。

声音鼎沸,他捂着耳朵大叫:“你是黎璃吧?”

“你是?”她印象中没有他,疑惑他准确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是裴尚轩的朋友潘文辉,他在那边。”他侧过身,指着自己走过来的方向。“他在打牌腾不出空,让我过来接应你。”

黎璃心头不是滋味,原以为只有裴尚轩与她两人迎接新千年到来的时刻,但很快释然了。她不是第一天认识裴尚轩,这家伙改不了喜欢热闹的性格,呼朋引伴是平常事。

裴尚轩和他的朋友们靠墙坐着,在打八十分。看到黎璃过来了,裴尚轩赶紧推开依偎在怀中的女友,让黎璃坐到他旁边帮忙算牌。

“老大,哪有你这样打牌的?”对手之一不满叫嚣。

他抬着下巴挑衅道:“切,我乐意,不行啊?”

黎璃见他搂着一个女孩,早前见到韩以晨产生的愧疚被某种幸灾乐祸的情绪替代。她回过神,过去踹了他一脚:“牌品如人品,你这家伙别无理取闹。”耸耸肩,看看桌前素不相识的三男二女,黎璃像过去很多次那样再度作自我介绍:“我叫黎璃,是这小子初中开始的死党。”

“原来你就是黎姐,常常听老大提起你。”裴尚轩的对家哈哈大笑。

刚才被裴尚轩抢白的男人瞟了一眼傲慢的男人,“黎姐,你的人品一眼看上去就比老大好多了。”

“你们还打不打牌?”裴尚轩气势汹汹喝道,但笑眯眯的神色显然并未真正生气。他朝潘文辉努了努嘴,“阿文,替我招呼黎璃。不过不要灌醉她哦,这女人酒品比人品差了十万八千里。”

“收到。”潘文辉打了一个响指,问黎璃能不能喝啤酒。她嗔怪地瞪了裴尚轩一眼,摆着手告诉他随便哪种饮料都可以。

潘文辉的身影很快湮没于层层叠叠的人群中间,黎璃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暗中叹气。自从一九九七年他把她骗到人民广场,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拂袖而去,裴尚轩便有了她“不合群”的想法,每次把她拖去参加聚会都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朋友注意到黎璃。她说过他好几次停止再做这种无意义的事,他都当作耳旁风。

如果单纯想扩大她的交际圈倒也罢了,偏偏有时候他的目的是变相替她介绍男友。裴尚轩总是取笑以她接近于零的男女经验值,自己看人的眼光必定比她高明,再加上父母时常叨念希望黎璃这样的好女孩将来有个好归宿,他便把替她找男朋友的事情放在了心上。

黎璃知道他是一番好意,但他所谓的朋友在她眼里,与狐朋狗友无异。她不好意思当面反对,每次都要绞尽脑汁想个借口迂回婉拒。

她坐在一边看他们打牌,潘文辉回来递了一瓶啤酒给她。他拖来一张凳子在她旁边坐下,有一句没一句闲聊。酒吧内声音嘈杂,他们不得不尽量提高嗓门说话。

言谈间她得知潘文辉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因为配电脑认识了裴尚轩。他喜欢笑,一笑左脸就会出现个很深的酒窝,奇怪的是右边就是没有。

“很特别吧?”见黎璃在观察自己,潘文辉孩子气的在脸上戳了戳。黎璃忍俊不禁,“噗哧”笑了出来。

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问道:“另外一个到哪里去了?”

潘文辉呵呵笑着,同样一本正经回答:“我妈说我生下来太可爱,被邻居亲啊亲得,亲不见了。”

黎璃正喝着啤酒,没思想准备,酒呛进了气管。裴尚轩听到她咳嗽,探过身子问她怎么了。她边咳边抬手,示意自己没事。

潘文辉卖力地拍着她的后背顺气,挺无辜地辩解:“黎璃,我没那么好笑吧?”

她连吸几口气,侧过头似笑非笑瞧着他反问:“你说呢?”轮到他挑眉,继而放声大笑,连连说着:“有意思,很少见到没被我电倒的女生。”

裴尚轩看着他们相视而笑的一幕,突然升起一种被隔绝在外的孤独。他一早就明白黎璃是与他不同世界的女孩,她聪明优秀,除了外表不佳之外基本上找不到缺点。反观他自己,学历不高,进过少教所,即便现在赚了钱他还是自卑,觉得背后总有人在指指点点说他“坐过牢”。他的自卑挥之不去,便不断用挥霍来满足失衡的心理。

黎璃去金桥开发区上班后,他们见面的机会寥寥无几。偶尔碰头,他惊觉多年的死党在慢慢蜕变:以前乱糟糟的头发精心打理出了层次,她不但学会了化妆,穿衣品位也有了很大进步。裴尚轩惶惑不安,恍似看到即将破茧而出的蝴蝶,预感总有一天她会飞离。

比如此刻,尽管他支开旁人独独让潘文辉招呼黎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撮合他俩,可是他们的默契仍让他不舒服,好像这两个来自于同一世界,错落凡尘。

酒吧里的电视机现场直播各国迎接千禧年到来的盛况,离零点还差十秒,全体起立倒计时。

“十、九、八……三、二、一!”欢呼声几乎掀翻屋顶,裴尚轩紧紧拥抱黎璃。“Happy New Year.”

她笼罩在裴尚轩的气息之下,心潮澎湃。奈何下一秒怀中空了,他放开她侧身与女友亲吻。黎璃尴尬别转头,愕然发现酒吧里双双对对的情侣都在相拥热吻,自嘲一笑。对情侣来说,的确唯有接吻才最应景。

潘文辉放下环抱的双手,轻轻拍着黎璃肩膀。她回头,看到他深深的酒窝。

“黎璃,新年快乐!”说着,他凑过来给了她一个轻柔的吻。

这是第二个吻她的男人,她的初吻被柳千仁夺走了。

他们都不是裴尚轩。

庆祝千禧年的狂欢派对散去后,黎璃在出租车后座打开皮包,取出小巧的日记本,在一月一日这页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她看着落锁的日记本,摇下车窗把钥匙扔到飞速倒退的大街上。

黎璃和潘文辉在分手时交换了电话号码,她是出于客套,压根没想过他真会打电话给自己。她对潘文辉的记忆仅限于半边酒窝以及那个说不出含义的吻,那晚还说了什么她记不得了。

他约她吃火锅,黎璃还在想推辞的借口,他反应极快开口道:“除非是女性生理痛,其他借口我一概不接受。”

这人,说得什么话!她又好气又好笑,调侃道:“加班呢?”

他隔着电话笑,她似乎能看到他脸上迷人的酒窝。“How much? I pay your boss.”她不禁莞尔,这个男人的霸道让她抗拒不了。

黎璃想这是不是自己年复一年坚持不懈的心愿终于传达给上天,所以特意派了一个人到她生命中,让她能真正放开裴尚轩?

她答应和他约会,下班前还特意喷了Alice送给她的香水。她一直觉得Channel的味道太重不适合自己,不过据说这是一款很性感的香型。

黎璃到达约会地点,潘文辉已经在等她了。他殷勤地替她脱下外套,突然从她的围巾旁变出一朵红玫瑰,故作吃惊道:“是哪位男士抢在我之前了?”

她睁大眼睛,强自镇定接过红玫瑰,嫣然而笑:“谢谢。我猜测是送花人搞错了对象。”并非第一次收到花,但这位送花人与之前的相比,震撼指数比较高。

潘文辉笑不可抑,酒窝若隐若现,像是盛着醉人的美酒。黎璃垂下头,将花凑近鼻端装作嗅闻转移注意力。她鄙视自己的无用,难得有个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居然又想到了裴尚轩。

还真应了她的想念,手机铃声响起,她看了看来电显示——裴尚轩三个字随着振铃音欢快跳动。黎璃暗自骂了句脏话,没好气问他有什么事。

“请你吃饭。”他先打电话到她家,黎璃的继父透露说她今晚不回家吃饭。裴尚轩左思右想,总算找到理由打她的手机,其实他想问她和谁在一起。元旦那天潘文辉亲吻黎璃的镜头他看在眼里,连着几天都没心思做生意。

他说不清楚自己哪里不对劲,死党有人喜欢,他该高兴才是。尤其是追求她的男人正是他认为足以与黎璃匹配的精英。

黎璃压低嗓音回答:“我没空。”她想了想,索性说谎堵住他接下来的疑问,“加班。”潘文辉挑了挑眉毛,不动声色将羊肉放进火锅。

她不清楚裴尚轩有没有听到店里乱哄哄的人声,迫不及待想挂断电话以免他起疑。就在她准备说“再见”时,裴尚轩的声音再度传入耳中。

“黎璃,你以前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

她愣了,过去说了那么多话,谁知道他在问哪一句?她确信他听到了店堂内服务生高声吆喝的“欢迎光临”,一个个中气十足堪比三大男高音。黎璃惭愧,还有什么比谎言被当场揭穿更难堪?

“对不起。”她低声道歉,对面的潘文辉将涮好的羊肉片放进她的调料碗中。黎璃看了看他,没看到他有何不悦。

“你和潘文辉约会?”电话那头的男人咄咄逼人追问。她莫名其妙之余火气随之上扬,我可从来没过问你裴尚轩换了几个女朋友,你凭什么来管我的事情?黎璃一言不发,挂了电话。

她把手机放进皮包,冲酒窝迷人的男子抱歉地笑笑。“对不起,这个电话太长了。”

他笑着摇头,深邃的眼神比酒窝更吸引人沉沦。他凝视黎璃,直言不讳道:“这个电话其实并不长,不信你查通话记录,决不会超过两分钟。”顿了顿,潘文辉笑眯眯接下去说,“黎璃,说谎的时候,每一秒钟都很难熬。”

一针见血!她动了动嘴唇,放弃辩解。

潘文辉斜睨沉默的黎璃,孩子气的笑容忽然显出几分诡谲。

烧开后的汤料表面升起白雾,袅袅弥散,她的鼻尖沁出了薄汗,本是热气腾腾黎璃却猛地打了个寒颤。她有奇怪的直觉,这个男人就像面前沸腾的火锅汤底,看不透底下究竟藏了多少东西。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你的经验之谈?”她不甘示弱回敬。

潘文辉耸耸肩,拿起她放在桌边的红玫瑰。“黎璃,爱情就像玫瑰花,很美丽但是有刺。人生差不多也是这样。”他别有深意微微一笑,在她愕然的注视下将花扔进不锈钢锅,潇洒地拍了拍手。

黎璃心里一哆嗦,隐隐有不好的预感一闪而过。速度太快,她抓不住。

被裴尚轩的电话一搅和,黎璃和潘文辉的约会不欢而散。他客气地询问是否有荣幸送她回家,嘴上彬彬有礼,但神情相比之前却生疏了几分。

那个从她围巾旁变出红玫瑰的男子,仿佛是别人。黎璃微微摇头,淡然一笑。

黎璃没料到再度听说潘文辉这个名字,居然是和一桩诈骗案联系在一起,而被骗的当事人正是裴尚轩。

骗局并不复杂,潘文辉借口公司需要添置一批品牌笔记本电脑,找裴尚轩合作。他还带了自称IT经理的男人到裴尚轩的铺子谈价钱。

裴尚轩向来重友情讲义气,对潘文辉介绍的生意深信不疑。他进了一百多台Sony笔记本电脑,交给了潘文辉。然后潘文辉带着这批货一去不复返,而他所说的公司根本就查无此人。

黎璃接到电话听说此事后立刻请假,叫了出租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裴家。裴尚轩的父母沮丧地坐在客厅里,她没看到他。

“叔叔阿姨,尚轩呢?”她惶恐,生怕自己晚来一步他已做了傻事。电话里裴母泣不成声,直说“怕他过不了这一关”,害她一路提心吊胆。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天了。”裴母摇头叹息,“小璃,你去劝劝他。钱财身外物,上当就上当,当作花钱买教训,下次再赚回来就是了。”

黎璃连忙点头,安慰两位长辈自己会尽力说服他重新振作。她朝他的房间走去,想着他走过的这些年,心中凄楚。她应该早点给裴尚轩提个醒,潘文辉并不像外表那样和善可亲。这个有单边酒窝的男人,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实则心计深沉。可惜事到如今,已经太晚了。

她责备自己为何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同他赌气,裴尚轩本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朋友,可她竟为了其他男人和他生气,没有及时提醒他小心谨慎。

他的房门只是虚掩,轻轻一推就开了。黎璃在门外先为自己鼓劲,若是连她都忍不住情绪沮丧,还怎么去鼓励他。

她推门入内,被眼前惊险的场面吓得差点尖叫。裴尚轩坐在窗台上,像是随时都可能摔下楼去的样子。[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他一动不动,浑然不觉有人接近。黎璃松了口气,至少他不像准备自杀,寻死觅活的人对外界异常敏感,绝不会任人走近。

她在他面前站定,这个距离即便他想跳楼,她也能及时拉住他。

“裴尚轩,我来了。”她想不出开场白,只得用这一句。听到她的声音,他抬起了头,颓唐的模样让黎璃看着心酸。

她认识他十年,头一次看到他这么沮丧,仿佛整个世界倾颓崩毁了。被朋友出卖、背叛,向来是人生之痛。

黎璃心里一激动,忘形上前抱住这个自己一直喜欢着的男人。“裴尚轩,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并非纯然安慰,一多半是她真情流露。

裴尚轩无动于衷,默然半晌才闷声闷气开口说道:“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我?”黎璃重复一遍,胸口好像被重拳击中,疼痛发闷,说不出的恶心。他不相信她,这么多年过来,他居然不相信她!

“什么朋友,都是骗人的。你一落难,每一个都躲得远远的装作不认识。”他不顾她的感受,继续说下去:“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没什么值得相信了!友情这玩意儿,一钱不值。”

黎璃突然出手,拳头飞上那张俊脸,带着狠绝的味道。他被这一拳揍偏了头,歪向一边。“裴尚轩,你混蛋!”有时候真的不想再管这个不识好歹的笨蛋,冲动、任性像脱缰野马,肆无忌惮践踏着关心他的人。可是她放不开,特别是现在。

裴尚轩回过头,目光从她脸上掠过,异常明显的排斥。嘴角勾起微笑的弧度,他的声音里含有一丝金属的冰冷:“是,我就是他妈的混蛋,你快点滚吧。”

从他嘴里蹦出的“滚”字让黎璃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她踉跄后退了半步,勉强站稳。“裴尚轩,我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我?”双唇抖颤,她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裴尚轩心头一颤,本能地想上前像过去那样将她搂在怀中安慰。身形微动,他硬生生阻住,害她流泪的正是自己伤人的话,他根本没有立场去安慰她。冷冷淡淡别转视线,他眺望窗外阴沉的天色。

他不肯看她,仿佛她和那些欺骗他,在他落难时甩手而去的人一样。黎璃瞥见桌上的刀片,一个箭步窜过去捏在手里。

“裴尚轩你这个笨蛋好好听着,黎璃一辈子都会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他意兴阑珊送上一瞥,脑子里还在想着再说些什么话让她知难而退,眼前的情形让他触电般弹起身体,飞扑到黎璃身前。

“你才是笨蛋!”他夺下她手里带血的刀片,拉着她就往门外跑,嘴里乱七八糟嚷着:“妈,快找红药水,快点!爸,老爸,家里还有没有邦迪?”

她拉住了他,裴尚轩回头。黎璃的左手掌被刀片割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肉模糊。

“你,现在可以相信我吗?”她一字一句,满怀期待望着他的眼睛。

裴尚轩从小到大鲜少有流泪的记忆,即使小时候被父亲用藤条教训,即使当年他被送进少教所,他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此刻,他抱着黎璃,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嘶声恸哭。

裴尚轩不敢告诉黎璃自己欠了二十万,以黎璃的个性一定会想方设法替他分担债务。在他最倒霉的时候,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离他而去已是最大的支持,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将黎璃卷进来。

晚上他送受伤的黎璃回去,回到家后父母在客厅等他,问他将来有何打算。上当受骗既已成事实,再后悔也追不回损失,还不如考虑现实的问题比较实在。

他的库存全都抵押给了别人,过几天就有人来收店,没办法再经营下去。除了父母和一个不离不弃的朋友,他一无所有。

父亲在进卧室前说了最后一句话:“大难临头夫妻各自飞的都不少,黎璃这个孩子很难得。”

裴尚轩当然明白黎璃是个好女孩。正因为太好,对比出了他的不堪,让他自惭形秽。他私底下甚至固执地认为黎璃这样心肠柔软的女孩应该成为某个男人的初恋,而不是交给劣迹斑斑的自己。

锋利的刀片划开她的掌心,鲜血淋漓触目惊心。那一刻他希望时间能回到过去,还一个清清白白品行高尚学历与她相当的裴尚轩,让他有资格爱她。

他走错了方向,只能站在远处送上给她的祝福——能让你幸福的人,一定会出现。

黎璃的手被纱布裹了一层又一层,伤口很深,光止血就用去半天。她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用力,可见人在情急之中便顾不得其他了,当时她脑子里只有弑血为盟这个念头,除此以外一片空白。

她感觉不到疼痛,皆因心里的痛楚更胜于肉体。裴尚轩对她的否定比以往岁月中任何一次都刺骨冰寒,她可以忍受他说“不喜欢丑八怪”,那是无法辩驳的事实,连家人都不觉得她好看;她可以忍受他身边不断来去的漂亮女生,在心底自我安慰那至少证明他还没有找到真爱;她无可救药地喜欢着他,就为了十四岁那年他在寒风中替她擦亮的火柴,那一点点温暖令她义无反顾。

在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年少,是裴尚轩第一个向她伸出了友情的双手。

最初的爱,即便隔着最远的距离,依然清晰。一九九四年柳千仁毁了黎璃的清白,她偏执地认定自己的恋慕再没有资格袒露在日光下。二零零零年她用鲜血重复了誓言:如果我们不能相爱,那么就做永不背叛的朋友。

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爱就是爱了,不需要资格。所谓的“资格”只是掩盖自己怯懦的一个借口,黎璃和裴尚轩真正害怕的是被拒绝。

店铺被人收去的那天,裴尚轩在电脑城外伫立良久。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拼命响铃,他任性的当做没听到。

父母把准备给他结婚的房子转手卖了,二零零零年的房价是上海楼市飙升前最后的低点,算上这笔钱统统还债后,他仍有近五万元的债务。

漕溪北路人来人往,以太平洋电脑广场、美罗城、六百、太平洋百货、港汇、东方商厦共同构筑起徐家汇商圈,这里是上海另一处名利场。

他想起黎璃在遥远的过去眺望着浦江对岸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自己说:“裴尚轩,我们不可避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变得冷酷吧?”

当年他有听没有懂,现在却深有感触。城市经济的发展不止改变了生活,还有人的思想。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得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美女,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的机会都不会有。

二零零一年三月,黎璃收到汪晓峰的结婚请柬。她看着请帖内侧贴着的新人婚纱小照,新郎嘴边显眼的黑痣都透着幸福二字。

毕业后他们各散西东,偶尔会吃一顿饭叙叙旧。试用期刚过两个月,汪晓峰就得到去德国培训的机会,一走便是半年。他约她去酒吧庆祝新千年,另一个理由就是践行,但黎璃因为裴尚轩的缘故推脱了。

他不以为意,回国时仍给她带了一瓶香水作为礼物,据说是在科隆市的香水博物馆买的。琉璃制作的香水瓶五光十色,黎璃爱不释手。汪晓峰见她这么喜欢,得意洋洋笑了。

“它和你很像。”他盯着瓶子说道,“要经过千锤百炼,大家才知道好处。”

黎璃心里微微一动,镇定地翻了个白眼:“千锤百炼,干脆再加一句‘永不磨损’得了。”

他哈哈大笑,手上拿的薯条在番茄酱里胡乱戳着,一边说道:“黎璃,你这丫头真是个怪人,明明看得通透居然还要做死心眼,无聊。”

“有聊无聊,都是我自己的事。”明白汪晓峰在暗示什么,她啐了一口,继而埋怨他把番茄酱弄得一塌糊涂转了话题。

这是他们最近一次见面,没想到仅仅半年他竟然要结婚了。

黎璃没空出席婚礼,提前一周约汪晓峰见面送上礼金。他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之类的客套话,收红包的手却一点都不慢,飞快地收进西服内侧口袋。

“瞧你这虚伪的样子。”黎璃揶揄,往他的咖啡里扔了两颗方糖,“甜死你这口是心非的男人。”

汪晓峰笑嘻嘻挑着眉毛喝了一口咖啡,“口是心非总比视而不见好。”自从知晓黎璃的秘密后,他就以揭她伤疤为乐。原先是出于好心wrshǚ.сōm,希望某一天能起到当头棒喝的效果,但天长日久的恋慕岂是说放手便能轻易转身的?久而久之,黎璃的单恋和他找不到女朋友的事成为两人互相的玩笑。

黎璃不甘示弱,尽管他马上要告别单身汉生活,她依旧能找到糗他的话:“说起来你这个‘妇女之友’居然找到了老婆,我可真是大吃一惊。”

他收起嬉皮笑脸,指着脸上的黑痣一本正经说明:“因为她是第一个说我这颗痣性感的女人。”

她差点把嘴里的红茶喷出来,这算什么理由。“拜托,要是早几年我这么说了,难不成下礼拜站你旁边的人就是我了?”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笑了笑半真半假道:“你不说我也喜欢。”

她不问真伪,问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倒是汪晓峰的临别赠言她记在了心上。

他说:“黎璃,不管是谁,总会在一个人眼里独一无二。”

裴尚轩是黎璃眼里独一无二的那个人,漫长的十五年,她只看到了他。

汪晓峰摆结婚喜酒那天,黎璃陪同Paul出席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的上海外资企业家座谈会。随着越来越多外企进驻上海,市政府每年都会同企业代表见面恳谈,同时颁发对上海经济发展最有贡献奖项。

黎璃在宴会上意外地遇到了柳千仁,他们几乎是同时看到彼此。她目睹柳千仁勾起漂亮的嘴角挑衅一笑,接着他向身旁诸人微笑颔首说了几句话,之后离开他们朝她走来。

她没有逃开,虽然有一刹那她想立刻回到Paul身边去,就算是听男人谈论汽车也比和他面对面来得有趣,但黎璃最终选择留在原地。他是她最可怕的噩梦,她不能逃。

柳千仁从美国寄回来的照片和信件,黎璃一次都没看过。乍然相逢,她不自觉比较记忆中表情阴郁的男子同眼前的他。

柳千仁以前很瘦,是那种被大学室友戏称为“竹竿”的身材。漂亮的五官,总是讥诮冷笑的表情,加上纤瘦的外形,怎么看怎么阴森。他去了美国几年,身材健壮了很多,把身上那套手工不错的西装穿得异常有型。

他也在看她,柳之贤寄来的照片中黎璃出现的频率并不多,最后一张便是她的毕业照,穿着黑色的学士服,嘴唇抿得死紧,一脸严肃。他对比着离开上海前所见的她,仍然是记忆中平凡的五官,只是比过去略瘦。

现在的黎璃,身穿浅灰色套装,化着精致淡雅的妆容,仿佛毛毛虫展开了翅膀。不一定是最美的蝴蝶,却已能自由飞舞。

他走到她面前停下,黎璃的呼吸刹那间沉重。

“好久不见。”柳千仁率先打破沉默。

她咧开嘴,还以不冷不热的笑容。“没听叔叔说起你会回来。”她没思想准备与他重逢,以为他就此在美国落地生根不再回来。

“下个月正式回上海工作。”他从精巧的名片夹中抽出一张制作精良的名片递给黎璃。碍于社交礼节,她毕恭毕敬用双手接过。柳千仁在一家世界著名的软件公司任职,头衔是华东区市场销售总监。

黎璃早忘了他的专业,也没关心过他去南加州大学读什么学位,此时看了他的名片才隐隐约约记起他大学学的是计算机。

她收起名片,抬着头搜寻自己老板的身影,不想再与他多做纠缠。柳千仁举起香槟酒杯,浅浅饮了一口,她避之不及的模样无端让他火起,故意挑起话头令她不得不应付。“听爸爸说,你搬出去住了?”

“啊。”黎璃点了点头。她在外面租房住,一般都是在柳之贤三四个电话后,她才回家一次。黎美晴对她的态度没什么改变,只不过话题从唠叨她的长相上升到长得不好难怪没人追她。黎璃免不了想自己和母亲一定是前世有仇怨,所以这辈子互相看不顺眼。

深黑色的瞳仁里有华丽穹顶枝形吊灯的倒影,显出诡异之色。黎璃心底一个哆嗦,强自镇定迎战挑衅。

“黎璃,”柳千仁凑近她压低了嗓音,“我还是很讨厌你们母女俩。”

她目送他潇洒走开的背影,手臂上的汗毛根根倒竖。

自从上班后,黎璃觉得时间似乎比学生时代走得更快。常常是一眨眼,已经到了周末;再一眨眼,一个季度也已过去;最后眨了眨眼,二零零一年的日历翻过去,换成了新的。

裴尚轩还清了债务,不甘失败的他雄心勃勃计划着投资做建材。黎璃默不作声,拿出大部分积蓄借给他开店。

他承诺一定会还给她,比银行高两倍的利息。黎璃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相信他不会倒下,再弱小的生命个体都有顽强求生的本能,何况他是裴尚轩。

她爱了很多年的男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垮?

二零零二年夏天,世界杯在中国的近邻日本、韩国举办,中国队第一次踏上世界杯赛场,和巴西、土耳其、哥斯达黎加分在一个小组。当今足坛最红的明星是贝克汉姆,他的英格兰和黎璃的阿根廷聚首F组。

一九九八年,英格兰和阿根廷在八分之一决赛狭路相逢,惊心动魄的一百二十分钟后,是让人大气都不敢喘的点球大战,最终阿根廷淘汰了英格兰。她和汪晓峰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熬夜看球,汪晓峰问她:“你不觉得专情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那一年她大学三年级,不满汪晓峰不是阿根廷的铁杆支持者。此后阿根廷同荷兰的四分之一决赛,黎璃跑去小舅舅那里借宿。外婆过世后黎国强仍住在老房子里,下岗在家。

黎国强的儿子和四大天王中的黎明同名。小孩子被宠坏了,成天吵着要高级玩具,稍有不顺心就大哭大闹。严丽明本就瞧不起下岗的黎国强,他半夜看球使夫妻矛盾升级,她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娘家住了。

阿根廷被荷兰队淘汰,黎国强忽然恨声道:“妈的,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的小舅舅从风度翩翩变成潦倒落拓,此后碌碌无为,被老婆儿子嫌弃。

生活的挫折可以成就人,也可以摧毁人。黎国强和裴尚轩是两个极端,一个随波逐流,另一个则奋发图强。

二零零二年,黎璃失业了。Paul卸任离开中国,新上任的总经理提拔了秘书室最漂亮的一个,黎璃拿到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她谁也没告诉,背上行囊去云南旅游。

她原计划去日本,亲眼见见自己的偶像卡尼吉亚,但是把大部分积蓄借给裴尚轩后,她不得不考虑现实状况。

她在丽江给裴尚轩打了一个电话,语气平淡告诉他自己失业,正在外地疗伤。

他先是气急败坏责怪她年纪一把还要人操心,接着劝黎璃自己经历过更糟糕的事情。“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我就是先例。”

这次,轮到裴尚轩来鼓励她了。黎璃莫名其妙就高兴了起来。

“还有,我做了几笔生意,等你回来可以先还你一部分钱。”她不说,他亦明白此刻她将要面对的经济问题。以黎璃和自己的交情,肯定不会主动开口要他还钱,他却不能就此装糊涂。

“笨蛋,你多长一个心眼我就谢天谢地了。”远在千里之外,她不忘提醒他避免重蹈覆辙。有些事,发生一次就足够了。

六月十二日黎璃回到上海,第一件事打开电视机收看阿根廷和瑞典的小组赛最后一轮。九十分钟之后,阿根廷和瑞典踢成1:1,被无情淘汰。此前已有另一个夺冠大热门卫冕冠军法国折戟沉沙小组赛,和阿根廷一同出局。

她喜欢着的卡尼吉亚坐在替补席上,对裁判不满领受了一张红牌。他留给黎璃苍凉的背影,那头飘逸的金发在岁月流逝中淡去了颜色,她的偶像老了,她也是。

黎璃即将年满二十六周岁,没谈过真正的恋爱,暗恋着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夺去童贞。她的人生是一出荒诞剧,散场时间未定。

电视里还在播放《阿根廷,别为我哭泣》,裴尚轩的电话到了。“你果然回来了。”他记得一九九零年六月,她兴高采烈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蓦然回首,已经过了这么久,她的喜欢却没有改变。电话接通听到熟悉的声音,那一瞬间他想:被她喜欢的人,一定很幸福。

裴尚轩一直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幸福的男人。

黎璃电话里的声音略显沙哑,看球时她替阿根廷着急,喊得太激动了。

“这么大的人了,你不会哭鼻子吧?”听出她情绪低落,他开玩笑想让她心情好转。黎璃低声笑出来,说自己才不会这么脆弱。

门铃响,她匆忙和他打了声招呼,挂断电话跑去开门。透过猫眼,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男人。

“你来干吗?”黎璃开门,用身子堵住入口,没好气地质问柳千仁。

他不理会她的问题,嘴角挑起耐人寻味的弧度:“你去哪里了?家里没人,手机关机,你不知道很多人在找你?”

她更加不悦,冷哼一声:“柳千仁,我没必要向你报备行踪吧?”

他的表情很奇怪,仿佛是怜悯,又像带着不舍。黎璃正在疑惑,他沉声道:“黎璃,你妈妈病了。”

柳千仁开车送黎璃到长海医院住院部楼下,开了车门让她下去。他目视前方,淡然说道:“我不上去了。”

她看着他的侧面,一言不发下车,飞快跑进住院部大楼。

黎璃做梦都想不到吃得下睡得着骂人也很有气势的黎美晴会生病,而且是直肠癌晚期。电梯不断上升,她的心却像是沉到很深很深的海底,不见天日。

推开病房门,三人一间的病房空着两张床。听到门口的响动,病床边的柳之贤回过头,对黎璃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她蹑手蹑脚走近,注视着病床上的母亲。黎美晴睡得很沉,与她最后一次回家看到时相比,脸颊明显消瘦。黎璃觉得是自己的隐形眼镜没戴好,赶紧抬起手揉了揉眼眶。再看,黎美晴的脸色依旧苍白如纸。

她相信了,母亲得了绝症,随时都可能撇下自己。立时心头升起茫然,母女俩关系并不亲密,什么“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之类的形容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黎美晴和黎璃身上。她们不曾分享过女人之间的秘密,当然更不曾讨论过如何对待感情问题。

几年前在外婆的追悼会上,黎璃曾有过不好的联想。此刻她相信,是老天爷给了自己惩罚。快要失去的时候,她才明白血浓于水的道理。

柳之贤拍拍黎璃,示意她到外面说话。他们走出病房,他小心翼翼在背后合上门。

“叔叔,妈妈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的嗓子眼像有硬块堵着,哽得难受,有想吐的晕眩感。

“癌细胞转移到肠子。医生说这么多年,已经不容易了。”柳之贤神情漠漠,哀莫大于心死的惨淡神色。

黎璃听不懂,什么这么多年,什么转移,她一头雾水。“叔叔,我妈以前得过癌症?”

柳之贤终于流露了另一种表情——惊讶,不过他很快恢复常态,摇头叹道:“你不知道啊,美晴得过宫颈癌,把子宫摘除了。”

黎璃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柳之贤。他没看她,自顾自说着:“这几天她都痛得睡不好,刚才医生给打了杜冷丁,才能睡一会儿。”

她闭上眼睛深呼吸,方能克制心头的痛楚。二十多年,黎璃一直埋怨母亲的冷淡,但从来没有反思自己是否也有错。她被动等着母亲朝自己走过来,黎美晴不过来,她也不愿意走上去。

“叔叔,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她有记忆开始,并没有关于黎美晴住院的印象,由此推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

柳之贤伸手从衣袋里摸出烟盒,像是刚想起病区内禁烟,又放了回去。黎璃鼻子发酸,柳之贤以前不抽烟的,这些日子想必情绪糟糕,在黎美晴面前还不能表现出来。

“我们是在医院里认识的。”柳之贤看着长长走廊尽头的玻璃窗,阳光照了进来,在大理石地面灿烂地跳跃,“我有隐疾,千仁的妈妈在外面有其他男人。”黎璃愕然,双眼大睁,做梦都想不到事实真相竟与柳千仁所说截然相反。

“叔叔,你为什么不告诉千仁……哥哥?”极为困难的挤出“哥哥”二字,黎璃颇为讽刺地想柳千仁加诸于自身的遭遇简直是荒唐。黎美晴根本没有对不起他,更遑论是她。

“你妈妈醒了,进去吧。她这几天一直念叨你。”柳之贤通过门上的观察镜时刻关注病房内的动静,看到黎美晴翻了个身,马上紧张兮兮推门而入。黎璃跟在后面,不清楚该怎么面对病重的母亲。

倒是黎美晴一如既往,开口便是一句骂人的话:“死丫头,到哪里去了?找也找不到,不知道家里人会担心啊?”可惜没了平日的气势,声音显得有气无力。

黎璃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黎美晴收住了口,使了个眼色暗示柳之贤想和女儿单独谈话。等丈夫离开,她抬手拍拍床沿,叫黎璃坐过去。

“你小时候想知道爸爸是谁,我总是骂你,你怪不怪我?”黎美晴瞧着女儿抽鼻子的模样皱起眉头,“你这丫头,继承的都是我和你爸的缺点,怪不得长这么丑。”

还是老样子,没有变啊!黎璃咬住嘴唇想笑,但一想到今后母亲再也不能说自己难看,不禁悲从中来。“妈,你就不能说说我比以前好看多了啊?”不想增添黎美晴的伤感,她难得反驳了一回。

黎美晴笑了笑,伸手在她腿上拍了一下,嘴里恨声道:“一点都没瘦下来,能好看到哪儿去?”她注意到母亲浮肿的手,手背上有打点滴留下的针眼,触目惊心。

“我不要知道那个男人,这辈子我只要妈你一个人。”黎璃的眼眶又湿润,想起已过世的|奇|外婆说过亲生父亲|书|是个没良心的男人。她自然把黎美晴的病和没良心的父亲划上了等号。

黎美晴长叹口气:“你爸就想要个儿子,情愿交罚款也要生一个。”说着陷入沉默,好似回忆起当年的痛苦,“我开心,你从小就争气,有你这个女儿,妈很高兴。”

黎璃抬手掩住嘴,眼泪沾湿了手掌边缘。她以为和母亲是前世有仇,原来她们都不懂表达,浪费了那么多年。

“你和我很像,都是死钻牛角尖的性子。这么多年对你恶声恶气,妈只是想让你更聪明一点,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些,能找个对你好的男人,我走也走得放心。”黎美晴露出了痛苦之色,杜冷丁的效用过去,疼痛再度在衰弱的躯体里肆虐。

黎璃把手递过去,“妈,痛的话就抓我。”她用力醒鼻子,“你还不能走,你还没看到我找到好男人,你怎么能扔下我不管?”

“傻丫头,”黎美晴指指抽屉,“给我,拿止痛片。”

她有预感,自己就要失去母亲了,再一次目睹死亡得意狰狞的脸。黎璃仿若被遗弃在荒野孤立无援,她的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名字,那个承诺要比她活得长久的男人

裴尚轩走进黄浦公园,隔着树丛看到防汛堤上的身影。他快步上前,生怕她做什么傻事。听到背后的脚步声,黎璃回过头。

“我能做什么?”他一路都在思索这个问题,一见她便脱口而出。漫长的岁月里,始终是黎璃在支持他,现在轮到他伸出援手了。

黎璃凄凉的声音让他难过,她颤声说:“我妈妈,癌症晚期。”他的心在那一瞬间颤抖,想起六年前黎璃靠着自己的肩膀说过的话——我不想再看到死亡,再也不要了。

这个看上去坚强的女孩,事实上非常脆弱。他挂了电话,顾不上监督装修店面的工作,招了一部计程车马上赶往黄浦公园。

忘了从何时起,她喜欢到黄浦公园看风景。坐在防汛堤上看江水拍岸,看江鸥竞翔,黎璃的心情会慢慢阴转晴。

后来她告诉他,这个习惯从十四岁生日那天开始。那一天,有个男孩在外滩替她过生日,要她做一个勇敢的女生。

她没有勇气了,会来这里寻找当日的感动。

黎璃拍拍身边的空位,示意他坐上来。“不嫌热的话,把你的肩膀借我靠一下。”

上海的六月非常炎热,虽已是日暮黄昏,但余热不减。裴尚轩笑着骂她傻瓜,说这么多年的朋友做下来,就帮这么点忙是他不好意思才对。

她的头靠上他的肩,闭上眼睛不发一言。像是长途跋涉,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到了终点却发现走错了方向。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回头走一遍,所能做得不过是站在原地苍凉四顾。

他也沉默,安慰只是止痛片暂缓痛苦,却不能拔除疼痛的根源。亲人离世本就是人生最痛的体验之一,唯有时间才能慢慢洗去厚重的悲哀色彩。

“裴尚轩,你一定要长命百岁,比我活得长。”黎璃低声重申请求。

裴尚轩眺望对面的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国际会展中心,上海日新月异,他们的友谊经历了岁月的考验,历久弥新。

“好。”这是他第二次答应她。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找到了为什么她一定要求自己比她活得更久的答案。因为爱着,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去。

黎璃在医院陪护了两个多星期,起初黎美晴还能勉强坐起,在旁人搀扶下走动几步。但她的病情急剧恶化,到了不得不依靠呼吸器维持生命的地步。裴尚轩来过几次,帮忙照顾黎美晴。

黎美晴认得他,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很细,断断续续不连贯,大部分内容要靠听者揣摩。裴尚轩问她是不是想说感谢,果然黎美晴眨了眨眼。

还有一句话他没听到,那是晚上黎璃替换柳之贤守夜时母亲说给她听得悄悄话。

黎美晴说:“有他照顾你,我放心了。”

六月三十日,医生开出了病危通知单。黎璃躲进洗手间失声痛哭,她给裴尚轩发了一条短消息。他回复说立刻赶过来陪她。

黎美晴已处于弥留状态,黎国强带着妻儿过来见姐姐最后一面。他们为了争房子吵过架,有一段日子甚至彼此不来往,但人之将死,昔日的恩恩怨怨都不重要了。

黎璃不需要再掩饰红肿的双眼,到了这般田地,病人自己最清醒不过。她握住黎美晴的手,向母亲俯下头,语带哽咽:“妈,下辈子我们还要做母女。你答应我,妈。”下辈子,一定要做一对亲密无间的母女。

黎美晴无法说话,吃力地点点头。她睁大双眼,盯着柳之贤看。

“小璃,能不能让我和你妈妈单独待一会儿?”柳之贤读懂了妻子眼底的意思,向她提出请求。

黎璃走出病房,轻轻带上了门。靠墙站立的英俊男子抬起头看着她,漂亮的脸一片茫然之色,仿佛痛恨多年的敌人突然消失不见,顿时找不到方向了。

他的父亲隐瞒了事实,他被仇恨蒙蔽了很多年。黎璃想了想,决定不说穿真相,既然柳之贤决定瞒着柳千仁,那一定有他的理由。

“柳千仁,请你原谅她。”黎璃吁了口气,缓缓说道:“她欠你的,我已经还给你了。”

他的身子明显一震,在她的注视下推开门入内。黎璃斜靠着墙,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天知道她是用了多大勇气才对他说出了这句话。

柳千仁很快从病房走出来,他径直走到黎璃面前停下。她仰起头,准备听他冷嘲热讽的话语了。此刻她没力气反击,无论他说什么都无关紧要。

他举起手,双手按住她的肩膀,让她产生错觉的怜惜眼神专注地凝视自己。“我爱你,黎璃。”

柳千仁将她拥入怀抱,抱得很紧。黎璃动了动身子挣扎,他不肯放手。她累了,心力交瘁,对这个自己讨厌的男人无力抗拒。

裴尚轩没有来,他说的“很快”直到黎美晴过世被推入太平间,他始终没有出现。

黎璃以为他爽约,她不知道的是他来过医院,在柳千仁拥抱她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他们紧紧相拥的镜头,决然转身。

裴尚轩大步走在太阳底下,很猛的日头,晒得人浑身冒汗。他笔直往前走,与陌路人擦肩而过。

他说不出烦躁情绪从何而来,只是亲眼目睹黎璃被另一个男人搂在怀里,心头像是被人挖开一个大洞,冷飕飕的风从洞里穿了过去。

他知道黎璃是个好女孩,看到这么多年她的身旁没有其他男人,他竟然天真地以为她属于自己一人所有。

黎璃会找到能给她幸福的男人,总有一天会离他而去。在他失去这个最好的朋友之前,他要寻找替代她的人。

他在很久以后意识到,有些人在你的生命里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黎璃是裴尚轩一生最重要的女人,裴尚轩是黎璃一生最爱的男人。他们早已认定彼此,却阴差阳错放开了手。

二零零三年,裴尚轩打电话给黎璃,告诉她自己要结婚了。黎璃正在写公司产品线的英文介绍,茫然若失下按错了键,文档未保存,她一个上午的工作完全白费。

“Shit.”挂断电话,黎璃低声咒骂。

她找到了新工作,柳千仁介绍黎璃到自己公司的市场部参加面试。她本不愿领他的情,在医院的那句“我爱你”她装作忘记了这回事,而他也不再提起。

黎璃和柳千仁都住在外面,不同之处在于她是租房,而他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复式住宅。她的生活没他过得好,无端觉着自己落了下风。

黎美晴过世后,孤单一人的柳之贤常常叫他们回家吃饭,她和柳千仁不可避免经常相见。有一次他似乎无意说起公司市场部有职位空缺,柳之贤便鼓励黎璃去面试。

裴尚轩把钱还给她之后,靠着这笔积蓄她还能维持一阵子生活,黎璃本能地想拒绝,但柳之贤接下去的话让她收回就在嘴边的话。

“小璃,我答应美晴替她照顾你。”说起亡妻,这个斯文温和的男人猛然哽咽,好一会儿才继续说:“经济不景气,你找到工作,你妈也能放心了。”

她垂下头默默喝汤,轻声“嗯”了一句当作答应。

黎璃和柳千仁成为了同事。虽然不是同一个部门,但作为华东区销售总监,黎璃为公司产品线撰写的Profile、Case Study、White Paper都要给他过目。就在裴尚轩给她电话的这天,她在中午之前必须把一个新的解决方案的Profile交给柳千仁。

漂亮男子出现在市场部办公区域之前,与黎璃同一个Team的女孩接到柳千仁助理的通风报信,纷纷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唯独黎璃呆呆坐着,直到那张俊美的脸在眼前倏然放大。

她吓了一跳,向后仰靠避开柳千仁的接近。他直起身,双手环胸毫不客气地讽刺:“Lilian,公司付你薪水不是为了让你发呆的。”接着问,“我要的Profile呢?”

“还没写完,我……”

“我不要借口。”柳千仁厉声打断她的辩解,眼神犀利,“下午一点,这是Deadline。”说完,他目不斜视大步离去。

待他离开,被他方才凌厉气势吓住的女孩们心有余悸拍拍心口,拖着转椅聚到黎璃身边,问她Lawrence为什么今天火气这么大。

“我哪里知道?这个男人吃了火药,神经病。”敢如此鄙夷不屑公司上下未婚女性爱慕的黄金单身汉,只有她一人。

黎璃狠狠敲击键盘,像是把满腔郁闷都发泄在无辜的键盘上。她没吃午饭,在一点钟把打印好的文件扔到柳千仁的办公桌上。

他从皮椅里优雅起身,深邃的眼眸紧盯着黎璃。许久未曾有过得眩晕涌了上来,就像多年前那个凌晨,她手足无措额头冒虚汗。“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你发邮件给我,我出去吃饭了。”

刚想走,手腕被他扣住。柳千仁将她拽入怀中,环住她的腰。“那个男人要结婚了,你还不肯死心?”云淡风轻的一句话,黎璃却变了脸色。

“电话窜线,我刚好听到。”不待她提问,他先给出了答案。

黎璃用力挣脱开他,退到安全地带。“您刚才的行为,够得上办公室性骚扰了。”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死不死心,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柳千仁不以为然冷笑,她分辨不了他究竟是在取笑她还是自嘲。

“你是个傻瓜。”他总结道,非常无奈的口吻。

黎璃的确很傻。四月份裴尚轩在北京谈生意,她每天提心吊胆害怕他传染上非典。等到他完好无损回到她面前,笑着摸摸她的头发说“我答应了要比你活得更长”,她对他的爱如同当日刀片割破的手掌,铭心刻骨。

那道伤口裂开过,黎璃不得不去医院缝针,留下纠结的伤痕。这是她爱他的证明,永不磨灭。

二零零四年欧洲杯,德国队未能获得小组出线权。酒吧外天色已亮,裴尚轩抱着黎璃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个问题,问错了时间。裴尚轩结婚了,她和柳之贤介绍给自己相亲的男人正在交往中。

黎璃笑容哀伤,眼里辗转凄凉柔情。她摇摇头,声音正常:“拜托,我干吗要喜欢笨蛋啊?”

他扯开笑脸自嘲:“说得也是,我这样一事无成的男人,你喜欢我才怪。”他的下巴抵着她的肩,呢喃的语调如同梦呓:“黎璃,你一定要找个很爱你,对你很好的男人才可以嫁给他。”

我不爱他怎么办?黎璃偷偷想着这个,嘴里柔顺地答应:“好。我会睁大眼睛仔仔细细挑选。”

裴尚轩又笑:“女人,你年纪一把,就别挑剔了。”

她确信他醉了,正在胡言乱语。黎璃送他回家,按了半天门铃不见有人来开门,这才相信他说得夫妻吵架并非随意玩笑。

从裴尚轩的裤袋里掏出钥匙,倚靠她肩膀的男人已睡得不知东南西北,她不得不一把把钥匙试过去。好不容易进了门把人高马大的裴尚轩搬上床,黎璃累得坐在一旁大喘气。

你重死了!黎璃偏过头瞪他,这家伙倒是一身轻松。越想越不满,她脱了鞋子上床,跪在他身侧用手指戳那张俊脸。

在睡梦中不堪骚扰的裴尚轩出于本能反应抬手抓住罪魁祸首,顺势将她扯倒在床上。他微微睁开眼,迷迷糊糊有“对方是个女人”的认知,便欺身压上。

“裴、裴尚轩,你……”黎璃手足无措,手臂在她倒下时不巧被压在了身下,这个姿势不但别扭还导致了另一件麻烦的事——她没办法推开他。

“好吵。”他皱眉嘟哝,低头找到她的嘴唇,不容分说吻住。

这是她梦里才有的场景,未料到会在现实中真切发生。黎璃的手臂从身子底下抽了出来,做的动作却不是推开,而是勾住他修长的颈项。

她爱了他十四年,偷一个吻不算过分吧?黎璃自我安慰,减轻罪恶感。

显然裴尚轩并不满足于这一个吻,他的手不安分地移向牛仔裤拉链。黎璃按住了他,含着期待问:“我是谁?”

他的眼睛在这个瞬间清亮而有神,抓住她的手亲吻着掌心的疤痕,清清楚楚吐出两个字:“黎璃。”

她不再阻止他的动作,打开身体交给自己爱了很久很久的男人。裴尚轩的身份是有妇之夫,这是遭人唾弃的偷情,可她不后悔。

求不到天长地久,至少让她能拥有他一次。

就今天,她让理性退出了脑海。

黎璃在裴尚轩清醒之前抹去所有欢爱的痕迹,躺在客厅的沙发假寐。她的身体记住了他的味道,真正洗去了柳千仁曾经留下的印记。

裴尚轩在床上发了半天呆,他似乎记得自己抱过一个女人,可是床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和人做过爱。他走出卧室,看到沙发上睡得很香甜的黎璃。

他克制不住心颤,那个女人,莫非是她?

黎璃翻了一个身,一股隆冬掉下了沙发。她揉着脑袋站起来,看到站在浴室门口的他。

“笨蛋,你酒醒啦?”她打着哈欠糗他,“酒量不行还喝那么多,你装什么蒜啊。”

裴尚轩不理会她的嘲笑,直勾勾盯着她问道:“我们,上床了?”

“神经病!”黎璃气得冲过来给他一拳,“你做你的春梦,干吗扯到我头上?我要找好男人嫁,你别破坏我的名誉哦。”

他信了,不好意思闪进浴室洗澡。门关上,把她伤感的微笑关在了门外。

黎璃只要这一次回忆,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