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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7)

《《妾身这厢有礼》》 · 施夷光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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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7)

君歌,你会去到哪里?

祝子鸣的心七上八下的,看了晓春回来的信以后,再也没有心情自己安慰自己。那笑容,再也伪装不出来。

是迷了路,困在山里面了?

是被人劫了?

是遇上什么灾难了?

后面的,他不敢想。不敢想,她现在是活着还是怎样。

“备马,我要亲自去把君歌找回来。”

落花急忙道:“可是少爷,朝廷那边还需要我们留下来应付。明儿一早,户部尚书张大人还会拜访祝府。到时候……”

祝子鸣什么心情也没了,整个人的脑子里全是君歌的身影,他克制着自己尽量不去想君歌遇上了麻烦。可是,越是回避这个问题,脑子里越乱,那些想象着君歌遇难的画面犹如血魔一样,张开大口吸干了他的所有,要命般。

越是乱,越是要镇静。这是他告诫自己的,可是他镇静不下来,急匆匆地朝着祝府的马棚走去,“你留下来安排好死神六组的人完全其他任务,把祝府上上下下的事交由管家处理。”他完全相信,平日里训练有家的所有手下人,包括死神勇士,包括祝府的下人,都会把事情给他办得漂漂亮亮的。

落花本是习武之人,走起路来那是一阵风过般的快,可是眼见着祝子鸣快步匆匆地离去,怎么追也追不上。她干脆腾身一跃,从祝子鸣的头顶飞过,脚尖轻轻落地,挡住了祝子鸣的去路,“少爷,我留下来让你一个人去寻少夫人,那万一路上你出了什么事,谁来保护你?”

“你交完任务以后,随后赶来。有你们严密的联络方式,还怕找不到我。放心,我一路会做好印记的。”

说罢,绕开落花,匆匆忙忙地朝着马棚走去。

“少爷,你等等我,就给死神六组飞鸽传书后就随你一同前往。”

“你留下来,把我交代的事办妥了,不许有误。”说话间,祝子鸣已跃身上了马,提着鞍绳,“驾,驾……”

一匹宝马中的精英,膘厚的肉,洁白粗硬的毛顺着身子前亮着耀眼的光泽。那两蹄,厚实而宽大,跑起路来轻盈似飞,没有浑重的踏地声,像马踏飞燕版,又快又轻。

那是祝子鸣的专用马,落花流水为其挑马时,在数百马中选出的精英,身强体壮,又通人性,精灵的快成精了。

“开门……”

看门的守卫不明不白的,“少爷,这大半夜的是去哪儿呢?”

祝子鸣轻吼一声,“开门……”

落花满眼担忧地看着祝子鸣顽强的背影随着奔腾的马儿,消失在夜色,渐渐地,连轻快的蹄儿声,也逐渐平息。

夜,又归于平静。可落花的那颗心,却是百起千伏。

晓春的来信说,君歌了无踪影,他们返回丰城,另外探寻。没有理由,根本没有理由,以死神一组的办事效率,二百里地的地方,怎可能找不到君歌?

她会去了哪里,迷路了吗,安全吗,饿着了吗?要是晚上一个人走在山野里,同上野兽,遇上坏人,怎么办?

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她能在荒山野岭里怎么生存?

他驾着马,乘风而去,那心似这奔腾的马儿一样,一刻不曾停息过。

天不见亮,屋外灰蒙蒙的,将室内逼得浑浑浊浊。

君歌起了早,换了老妇人为她洗净的一席留仙裙,小心翼翼地将银子藏在身上。

离别的时候,老妇人泪眼婆娑,将满满的干粮塞进君歌手里,“闺女,一路小心。”她哽咽,再说不出什么话。君歌的经历她同样有过,能明白这逃婚的辛酸。

君歌不舍,依恋这样慈祥的老人家,满眼感恩地回望,“老人家,回吧。”

……

人生,有多少机遇能撞上这样的好人呢?

她君歌何其幸运,揣着这份感激,千言万语不休说,把这份情揣在心里,永远,永远。除此,她无奈。

这样的无奈,千千万万,谁让人活着就得经受这些让人一辈子或爱或憎的事呢?

她不再回头,怕一回头撞见老妇人的眼泪。她包着老妇人准备的干粮,不禁落下泪水,胸口疼着,裂着。

她绕了道,与晓春追来的行路偏离了方向。头顶上是灰蒙蒙的一片,渐渐地生出曙光。

丰城不大,可靠步行走出去,少也是一个时辰。

小镇只是小镇,不如国都蜀都城那样繁华。君歌衣着鲜亮,往那小镇的小街小巷一走,众人一看,准知道她是从大地方来的。

那样花蕊偏偏地留仙裙穿在身上,真像一大富人家的闺秀。

街道并不繁华,三三两两的走着行人。

这大清早的,就包子铺的人最热闹,几个几个的先后买卖。但凡见到了人,他们都向君歌投来了异样的眼光,像打量一稀有动物一般。

走了好长一段街,天渐渐亮了许多。一路上的包子铺生意很火,看来这里的人家还有足够的米面粮食,不会为生计而愁。

不知道这小镇上,有没有祝子鸣地粮庄与店铺,若是有,她还得赶紧离开这里。晓春地人马一旦回来,定会打探到好的消息。

君歌加快了步伐,撞上前头一个面相和善的大爷,微笑着与其招呼,“老伯,请问这个小镇的隔壁东面,有没有什么镇子或者村庄的?”

“东面,东面靠着运河了,那里可没有什么人家。姑娘打听这个做什么?”说到此,老伯的脸色不太对劲,似恐慌说到这处地儿,见他花白着头发,脸上的皱纹一条一条地像深深的沟壑。那容貌,苍老而年迈,却很温和。

“有运河,那通往哪里?”

“姑娘可别走捷径,那个地方去不得,去不得。”

君歌奇了怪,既然是运河,那沿着河岸走一定顺路,“为什么去不得,运河通往何处?”

“沿海的一条大运河啊,直接接通国都和江南,是商船的主要干道。可是,近几年盗匪越来越多,姑娘还是改走陆路吧。”说着,老伯摇摇头,满口的哀叹。

临走前,老伯还特意嘱咐,“姑娘,过了丰镇就是一个大镇了,到那里你想去哪,都能雇得到马车。看你也是大户人家,雇着马车到哪都安全。这条官道一直太平着。”

官道虽太平,可有了晓春,它就不太平了。君歌答谢以后,朝着小镇东面走去,准备绕个弯返回蜀都城。只要不遇上晓春,遇上盗匪,遇上流氓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小镇虽小,道路却铺得平平坦坦,山野里凿出的大石板,平平地延伸。时不时的,能看见几棵枫树,高高大大的,抖闪着绿中带着火红的叶子。

君歌看着偶尔的行人,给自己壮了壮胆,没事的,只要不碰到晓春,万事都可以应付过去。

这样安慰自己,走起来,也舒畅多了。

大清晨的,天蔚蔚蓝,依旧是明媚的一天,晨光懒洋洋的洒下来,把这个小镇映得红嫩嫩的。

不远处,是一个卖茶水的凉亭,大大的飘着一个用大红颜色书写的飘洒的“茶”字,一看便知是招旗广告。这个时代的广告可不如前世,大街小巷的店面上都闪着五彩的灯倪。

可这样的一片小旗子,也足以让路人一眼明白。

君歌看了看老妇人准备给她的包袱,里面的牛皮水袋满满的,她放了心,绕过茶水凉亭,直接赶路。

“瞧,大夫人家的千金,一定是,看那身打扮,看那白白嫩嫩的粉脸蛋。大哥,这一票有干头。”

茶水凉亭子里,几个大老粗的你们围着一衣着光鲜吗,颇有风度的男子端着大碗,不知是喝着酒还是茶水。

这大清早的,凉亭就有生意,真是难得。

那颇有风度的男子将目光顺着君歌扫了过去,“别议论,看看她往哪赶路 。”

“哟,她朝码头走呢,这不是羊落虎口嘛。”

君歌隔得远远地,瞟了一眼盯着自己看的大男人,赶紧移开目光,顿时心里有虫子爬过,一阵轻颤。她也不慌张,依旧保持着先前的行走速度,心里告诉自己说,别大惊小怪的,不就一群喝茶的男人嘛,没什么可怕的。

可,一想到那些劫财劫色的盗匪,君歌就混身不自在,连脚都有些软了。往深处一想,那些旧时代的深山里,了无人烟的地方,撞上那些野蛮的盗匪,男的被杀害,女的被奸害,还有吃人肉的。

可怕!

不敢往下想了。

君歌挺直了胸脯,往前直直地走去。

这还是大道,即便真是盗匪,他们不敢拿她怎样的。

可是,奇了怪了,怎么通向码头的大石板路这么宽敞,就没有一个行人呢?还是,时候太早了,根本就没有人这么早经过。可是,一般要远航的人或是货物,不都是早早的就去码头赶船了吗?

君歌哪里知道,沿河的那片树林和丰镇的码头,早已被盗匪占领了。这里,已经不是商船行人所专用的码头。她细细一看,宽大的码头上,落叶满地打着旋风,有些凌乱,如同久日无人打扫了。

顿时,她的心凉了半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