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爱人的头颅》》 · 蔡骏 · 2026-07-25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地,我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那天把这封信叫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的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象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地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象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这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是那么与小乙相象,是儿子。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的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地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象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下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象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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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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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一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干他体内的盐份。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架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象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架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象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架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才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有不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穗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座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他的姿势气定神闲,就象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象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著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铉,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然后他猛地甩了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铉,放箭。箭离铉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作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象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象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暇,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这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疾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象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地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批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只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遁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所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
“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与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它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象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昂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做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定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找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吼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力,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象是涅槃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的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在艰难的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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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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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二
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它象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地象迷宫那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象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象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滩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滩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象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滩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他很远很远了,就象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象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慢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他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闪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恶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象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象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于是她的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象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地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着。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精疲力尽。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寢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象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嘀嗒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象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是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象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胸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地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象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地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象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渐渐,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呡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埙的声音有些象男中音,仿佛是从一个神秘的山洞里发出来的,充满着一种厚度,泥土的厚度,因为埙是用陶土做的。泥土是平凡的,但渐渐公子文又听出了不平凡的火的气势,那旋律就象一团有节制地燃烧着的炉火,发出青色的光焰,给人以温暖,又绝不伤害到人。没错,陶器毕竟是用火烧出来的。埙声四散飘扬,整个宫殿中的宫殿都充满了一种少见的泥土的芳香,在月光的抚摸下,每个角落都好象绽开了一朵不知名的花。公子文完全沉浸于此,这令他似乎忘记了胸中那可怕的血液和那致命的吐血病带给他精神上的痛苦,他在一个个起起伏伏的音阶中放松着,听觉的,视觉的,甚至还有嗅觉的美都汇集在了埙的音乐中。这种古典的凄美,如今已几乎绝迹了。
公子文看着面前的人,他微笑着吹着埙,仿佛是一副永恒的壁画。公子文踏着埙的音阶,似乎越走越远,走出了这个迷宫,音阶越来越高,就象是踏着祭坛高高的台阶,永无止尽,在音阶的最高处,也就是祭坛台阶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苍白凄凉的脸,血,不安分的血,布满了整个巨大的祭坛。
公子文从致命的埙声里夺路而逃,在巨大的迷宫间绝望地奔跑着,鲜血从他的嘴角喷涌而出......
漂亮的鹦鹉被关在竹笼里,但它却日见忧伤,就和香香一样。香香独自一人在寝宫里看着孤独的鹦鹉,一个月了,公子文从不在这过夜,她依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少女。现在她的眼泪又嘀嗒嘀嗒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凉凉的,就象公子文那样。突然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上,有力的手,来自一个年轻的男子,这只手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一股神奇的力量深入了她的肌肤和肉体。
“跟我来。”公子文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香香是不可能拒绝的,她跟着公子文,穿过一条条无休无止的长廊,她不明白迷宫的意义,只觉得一切都是相同的,简单的重复。在令人压抑的迷宫中,她只有服从,只有忍受。于是,他们来到了那个宫殿中的宫殿。
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公子文又在她耳边说:“我去去就来。”然后他走进了一扇屏风之后。不一会儿,香香看见公子文又走了出来,他有些拘谨不安,坐在香香的面前,却一句话都不说。
突然,灯灭了,除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月光,房间里陷入了可怕的黑暗。她看不清面前的公子文,一片寂静无声,仿佛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有生命。香香从小就怕黑,一直都要点着灯才能睡着的,她现在浑身颤抖着,扑到了面前的男子怀中。他的胸膛是那样温暖,香香的头贴着他,能听到他体内一声声有力的心跳,她听得出他的心跳在加快,就象战场上敲起的战鼓,呼唤着男儿们勇敢地冲锋陷阵。现在这鼓声也呼唤了她面前的这个男子冲刺的欲望,怀里颤抖的女人的身体,就是他进军的目标。
“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香香在他怀里轻轻地说着,她的眼泪又下来了,黑暗中,泪光却是亮的,发着异样夺目的光,宛如一串珍珠。她的手用力地敲打着男人,一个月来全部的委屈都发泄了出来,她非常非常渴望这一夜,她在心里有些恨这个面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但现在躺在他的怀里又觉得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于是,胸中突然烧起的那团火,促使她手忙脚乱地褪去了男人的衣衫......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宫殿之中的宫殿悄无声息地看着眼前的这场诱人的游戏。香香终于满足了。
但是在另一个隐秘的角落,还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和他,那就是真正的公子文,现在你们可以明白究竟是谁使香香满足的了。月光渐渐地亮了,最终当公子文看见月光下的竹席中央那一滩来自香香的殷红的血时,他胸中的那些东西也再也忍受不住了,对于它们而言,那种红色的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公子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悄悄地把血吐在了角落里。
当香香满意地睁开眼睛时,灯突然亮了,公子文穿戴整齐地站在她面前,毫无表情地说:“回去吧。”
“带我去上次的那个地方,我一个人找不到。”香香终于大着胆子对公子文说了。这是在两个多月以后。
“不。”他看着鹦鹉,没有理会香香。他的鹦鹉一直都很忧伤,也许是在回忆自由的时光,他轻轻地对鹦鹉说:“你为什么不快乐?”
“为什么不这样问我?”香香忍不住了,自她新婚以来,只享受过一次真正的快乐,在那个她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接下来的两个月,她的公子文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照样从不与她一起过夜。
“对不起。”他似乎永远只会对香香说这三个字。
“我——肚子里有了。”香香终于说出口了。这是一个奇迹,仅仅一个夜晚,就使她的腹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公子文以一种忧伤的目光看着她,就象是在劫难逃地那样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他离开了香香,他现在必须要去那宫殿中的宫殿。
公子文再一次与那个他对坐着,仿佛在照着镜子。也许眼前的人是他的影子而已,也有可能恰恰相反,他自己只是眼前这个人的影子。也许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公子文,而公子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就象这无穷无尽的迷宫。到底谁是谁的影子,谁是谁的梦,这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永远也解决不了。
但是他必须承认,这个人是友善的,他们之间心有灵犀,他们共有一个身躯,共有一个宫殿,甚至——共有一个女人。
对面的人终于说话了:“对不起,明天,你就见不到我了。我不是公子文,你才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我只是个奴隶的儿子,因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才被大司命选进了宫来。我的任务就是做你的替身,穿你的衣服,住和你一样的宫殿,享用和你一样的权利,总之一切都和你一样。最后,我将在祭天的仪式中被处死,这样,万能的上天就会相信公子文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来夺去你的生命了。所以,大司命说,在我死的那天,你的吐血病就会不治而愈,因为,已经有一个替身替你去死了,冥界的生死已经平衡了。你将活下来,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明天,就要举行祭祀了,他们不会告诉你的。”
这算是答案吗?公子文沉默了,他胸口那团鲜血再一次冲了出来,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重重地摔下来,溅满了整个竹席。“这对你不公平。”
“这是命运。”这几个字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产生了一种澎湃的共鸣,既在他们的耳边,也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你的影子,一个影子而已。还有,谢谢你的女人给我的那一夜,我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
“香香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公子文必须要告诉他这个。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宫殿中的宫殿寂静地可怕,象被死亡笼罩了一样,他们的额头发出一丝微弱的反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夜。
第二天。
正午。
阳光直射巨大的祭坛,公子文的替身躺在祭坛的最高处,他的双手伸展开来,宛如一个十字。祭坛边,大司命和他的手下在狂热地跳着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涂满了狗血,脸上划着献给上天的奇特图案。国君在祭坛下的马车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头顶的太阳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替身。此刻就连太阳也是嗜血的,突然间仿佛世界万物都变成以吸血为生的了,于是,血成了最宝贵的财富,价值连城,尤其是他这样的男子。他却异常地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坛下的舞蹈结束了,一时锣鼓喧天,旌旗飞扬,成千上万的观看者从四面八方拖家带口赶来,如同赶集一样。今天是属于他们的节日,杀人是最精彩的节目,人们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通常对于人类来说,观看流血的场面是最富于刺激性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场面,人类见识了几千年了,却永远都不会厌倦,直到今天依然对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宗教,不需要语言的宗教,对血的崇拜就是这种宗教的核心教义,于是在中国,就有了血的种种神秘的传说,比如人血馒头作药引子,其实这是精神上的药物,的确具有灵魂的力量。
终于,最精彩的一幕向人们敞开了,一个奴隶用刀割开了祭坛上替身的咽喉。万众瞩目,瞬间鸦雀无声,从平地,从四周的山丘上,人们静静地欣赏着,保持着禁声的纪律,人们陶醉死亡之美。
牺牲是祭祀的核心。这是古老的真理。
今天的这个核心是人,是一个人的替身。
他的咽喉有一个手指长的口子,鲜血汨汨地涌了出来,象是涓涓细流,快乐地奔流在他的脖子,胸口,手臂,全身。最后这些又都汇聚成一条山间的小溪,象在莽莽山野中千回百转,在祭坛上又变作了一条大河——“大河汤汤”,他突然想到了这一句。
正午的阳光也在快活地舔噬着血液,蒸发了许多,又流了许多,永远都没有尽头。渐渐,大河奔流到了大海里,是的,祭坛成了血的海洋,红色的大海,充满着血腥味,有些象咸水鱼的腥味。这味道迅速被空气摄取了去,传播到千千万万观众的鼻子里,让他们也尝到了人血的美味。血色的海水涨潮了,海水溢出了祭坛的堤防,从高高的台阶上流了下去,就象千万条红色的丝巾,长长的,从最高层一直披散到地面。血水在台阶上快乐地翻滚着,跳跃着,如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千万人目睹了这个奇迹。
我们必须要相信奇迹。因为在血的世界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他奇迹般地流出了那么多血,如果把这些血都盛入一个巨大的容器称一称重量的话,也许血的重量早就超过他的体重几百倍了。后世的史家都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是我相信,血是神奇的。
他居然还没死,从他那小小的躯体内竟流出了那么多血,他也不明白这血是从哪儿来的,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血还在不断地从咽喉的那道小口子向外喷涌。
阳光夺目。
血继续流。在大地上铺展开来,象是一张巨大的红地毯,血液肆意地延伸着它的每一个触角,奔向那些围观的人群。终于,人们害怕了,他们恐慌不已,以为是遇到了大灾大难,上天对人的报复和惩罚,血侵入了他们的鞋子,又渗入袜子,沾满了他们的脚。接下来,是一场大逃难。那景象壮观无比,无数地人快乐地来到此地,现在又痛苦地逃离,来时一阵潮,去时也是一阵潮,潮起潮落,都取决于祭坛上的人。
天地间到处都是人的痛苦声,许多人妻离子散,许多人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死,许多人被维持秩序的士兵杀死。在混乱中,我们的国君也放弃了马车,狼狈不堪地步行着夺路而逃。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鲜血,淹没了全国,宛如回到洪荒时代。
祭坛上的祭品却还活着,他只看到太阳,太阳突然变成了血的颜色。
“回家吧。”他对自己说。
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之后,鲜血的洪水才退去。全国都充满了那种血腥味,从泥土里,从空气里。第二年从地里收割的麦子和水稻,做成粮食后,依然从米粒里发出血腥味。
人们后来找到了那个祭坛,已经毁坏了,祭坛上有一具尸体,完好无损,正是那个人。人们不敢埋他,害怕血水又会从尸体里流出来,他们把尸体给烧了,骨灰洒在了江河里。
这是贡献给上天的祭品的归宿。
大祭之后,公子文的吐血病奇迹般地好了。于是,大司命又受到了国君丰厚的赏赐。
两年后,国君因病去世,公子文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的国君。他即位的第一天,就下令处死了大司命。
在新国君的寝宫里,鹦鹉依旧在忧伤地生活着,它从不鸣叫,似乎是对主人的抗议。新国君看着它,把手指伸到了鸟笼里抚摸着漂亮的羽毛。已成为王后的香香从后面吻了他,身后是个一岁多的婴儿,安静地躺着。
新国君把灯灭了,宫殿里传来他的喘息声......“血!”一声凄惨的叫声把香香惊醒了,原来是新国君做了一个恶梦。他满头大汗,两眼直盯着前方。他爬了起来,走在月光凄冷的大殿外,他不愿在迷宫里多待一秒。他跪在青石板上,喃喃自语:“我只是个替身,一个复制品,一个影子,一面镜子,一个副本,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公子文去死。我早就该死了。”
香香从背后抱住了他,她的手突然那么有力,她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的话:“你不是公子文,我从那次大祭后的第一天起就察觉了。”
“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可我需要你。”香香的手指嵌进了他的皮肤,以至于溢出了血丝。眼泪在香香的脸上尽情地奔流着,她狂烈地吻着这个男人,她已经成熟了,“我不要公子文,我不管你到底是谁,我只要你,我不能,不能,不能没有你。”
一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了出来,沾满了整块青石板。然后是香香的尖叫。
“公子文啊,你能听到吗?那天晚上,你说我不能死,为了香香,我要活着,替代你。而你则要冒充我,替我去死,公子文,感谢你做了一个替身的替身,影子的影子。这是我还给你的血,可我永远都还不清。”他用力地挣脱了香香,突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阴森恐怖,整个宫殿都被笑声笼罩着。
第二天,新国君失踪了,连同他养的鹦鹉,没有人知道他到哪去了。于是,他一岁多的儿子成为了国君。
祭坛早已成了废墟,但是每天夜晚,如果你路过那儿,仔细地听,你会听到一种奇特的乐器奏出的音乐,凄惨而美丽,那是——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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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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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三部曲”之三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①兮,河水清且沦猗。
①:氵上辰下月,音纯,河坝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②兮?
②:禾在口中,音逡,粮食囤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采诗官子素嚅动着他女子般的红唇,把抑扬顿挫的语调象一阵风似地吹到了大殿的高处,在那巨大的横梁与立柱,不计其数的窗格,还有魏国年轻的国君(注:此魏国非战国七雄中的魏国,而是春秋时期位于今山西芮城县东北的一个小国)。
国君尽管有些讨厌子素固执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子素的声音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把听者的心紧紧地抓住,彻底地俘虏,完全沉浸在一种想象中。子素一口气念完了这首歌,在尊贵的国君面前,他自然不敢用大河边那些伐木工的粗野的口气来高声歌唱。这首歌被史官记载在了竹简上,后来又被孔子编进了《诗经.国风.魏风》,后人称之为《伐檀》。
采诗官子素向国君行了礼,然后退出了宫殿。坐上他的马车,自己架着车,再次向魏国的山野奔去了。在青铜时代,采诗官在民间采集民歌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供国君娱乐,而是扮演了另一种角色——便衣警察。因为,往往只有民歌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反映地方实际的情况,甚至于是否有叛乱之类的情报。采诗官们把搜集到的各种民歌呈报给国君,国君就能据此而采取对策,乃至于干掉所有对国君心存不满的人。诚可谓是世界上最早的秘密警察组织了。
魏国很小,比不得晋、楚、齐、秦等千乘之国。几乎魏国的每一片土地子素都跑过了,和穷困的魏国一样,他的形象总是那样寒酸,也只有最低等的家臣子弟才会干采诗官的行当。拉车的小母马瘦弱不堪,居然奇迹般地伴着他走过三年的岁月。而他的那辆祖辈留下来的马车更是如同一件古董,一旦快奔起来,就会象散了架子一般全身颤抖,吱吱呀呀发出可怕的声音,在崎岖的大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在一片荒野中,总算见到了人烟,几十个农夫在井字型的田里劳作着,子素在田埂边下了马车,走到了农夫们中间,向一个大胡子中年人讨一口水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他感到这里的人天生就有股敌意。最终,一个女孩子给了他一瓦罐的水,那水其实很肮,还漂浮着一层恶心的油腻,但子素已经过惯了这种生活,非常感激地一饮而尽。他打量着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沾满了黑泥,看不清,只有两个眸子闪闪发光。
“请问你们这的领主在哪儿?”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山丘上一座华丽的建筑。她始终不说话,似乎有些害怕象子素这样坐着马车来的人。子素向山丘走去,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看女孩,发现女孩还在向他张望着,那么远的距离似乎一切都模糊了,只有她的一双眼眸异常地清晰。
子素从没有见过象此地的领主这样外貌丑陋的人,大约50岁了吧,有一副魁梧的身板,自称跟随老国君征战立过军功,领主根本就没有把寒酸的子素放在眼里,只把子素当作了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子素提出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领主当即拒绝了,直到子素从袖中掏出一小块金子放在领主手中,领主浑浊贪婪的目光中才得到了一丝满足。
领主把子素安排到一户农奴家里暂住。只不过是一间大茅草屋罢了,一个大胡子冷淡地接待了他,给了他一个小房间。
夜里,子素怎么也睡不着,这间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仿佛不是属于人间的,让人有些毛骨竦然。子素突然听到了水的声音,有人在门外,他起身轻轻地推开了门,看见黑暗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在一口大水缸前弯着身子。子素摄手摄脚地靠近了几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淡淡的月光洒了进来,一个美好婀娜的曲线隐约可见,是个女子,她在干吗?他又听到了水声,是在洗脸吧,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地洗脸。
女子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以恐惧的目光注视着子素,那两颗大而亮的眸子在黑暗中分外夺目,如同夜空中两颗明亮的星星。子素感到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是她,白天在田里见到的那个满脸是泥的女孩。渐渐地,她恐惧的目光平和了下来,白眸里的黑眼睛象精灵般跳动了几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深邃的东西。
“对不起,打搅你休息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让我看清你。”子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能感到自己手掌下女孩那急速跳动的脉搏。女孩的手象竹蓝里的鱼那样使劲抽动着,皮肤也向鱼鳞一样冰凉,但是过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任由着子素把她拉到了门外。在月光下,子素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他停顿了好久才慢慢地说:“你真漂亮。”
女孩一个耳光扇到了子素的脸上。子素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继续说:“为什么在白天要把泥巴涂在脸上。”
女孩又扬起了手,她的手既有女子的纤细,又有农妇的力量,在半空中,光洁的手臂被月光擦地锃亮,就象一面青铜镜子。但她终究又把手给放下了,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飞快地奔回屋子里去了。
她真奇怪。
谁都不知道我们魏国国君的嗜好,他有着一张贵族白皙的脸,眉清目秀,温文尔雅,尤其爱听民歌,他把采诗官带来的民歌既当作情报资料,也当作一种奇特的消遣。一到黑夜,他就下令深闭宫门,并且远离他众多的姬妾,潜入一个神秘的所在,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那夜他在一个巨大的地下室里,四周的火把疯狂地跳动着,映着他端正的五官。渐渐地,他的五官有了些变化,额头沁出了汗珠,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一股腐烂的味道从地下的深出传来,令人窒息。他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栏组成的巨大的囚室出现在眼前。在国君与囚室之间,还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网,一道由竹蔑编成的密密麻麻的网,只露出一个个极其细小的孔,可以看清里面的人。一个大河边的伐木工被关在囚室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白骨,囚室非常巨大,大得能容纳上百人,魏国的国君已经在这个地下室修筑了好几代了。
伐木工赤裸着上身,露出了黑亮的肌肉,与白嫩的国君互相映衬着。伐木工的神色极其恐惧,他站在堆积如山的枯骨间,茫然地看着竹网外年轻的国君。
“你们的歌唱得很好,子素的喉咙太细了,再唱一遍给我听。”国君模仿着子素的嗓音对伐木工说。
伐木工唱起来了,他扯开了那粗犷的嗓子,仿佛回到了大河边给贵族伐木,制作船只和车轮。他的歌声在隔音的地下室里来回震动着,回音使国君忽然觉得好象有千万人在一齐高歌,那高亢嘹亮的歌声汹涌澎湃就如同奔流不息的大河,反而让国君有了一丝恐惧。他被这歌声包围了,他在巨大的地下室里,尽管只面对一个被囚禁的伐木工,他变得不知所措,躲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忽然伐木工的歌声停止了,他看见一群老鼠钻了出来,在白骨间跳跃着,这些老鼠又大又肥,比普通的老鼠大了整整一倍。老鼠们成群结队地向他扑来,一个个瞪大着黑亮的眼睛,如同一群可怕的精灵把伐木工团团围住。它们跳到了伐木工的腿上,爬上他的胸膛,他的双手乱舞着,恐惧地倒在了白骨中。从巨大的囚室中,传来几声清脆的枯骨断裂声,总算是慰籍了年轻的国君。
这晚,也是老鼠们的节日。
是因为那个半夜洗脸的奇怪的女孩,还是因为这间房里不祥的气氛,总之子素一夜都沉浸在一个古怪的念头中。到了后半夜,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一股吱吱呀呀的声音,那是老鼠,它们在子素的席边上窜下跳,甚至还大胆地爬到他身上,直到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老鼠们才又神秘地消失了。于是他走出房间,那父女俩已经走到了田中劳作了起来。女孩的背影挺撩人的,子素就这么站着,向田野里远远地望去,女孩就象一棵在风里跳舞的杨柳。女孩终于把脸扭向这边了,但不是昨晚在月光下看到的那一张,而是一张涂满了泥土黑黑的脸,只有两个眸子还依然与昨晚一样。她是故意这样的。
中午时分,太阳在头顶竭尽全力的扩展着自己的势力,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回家吃午饭,聚集在田头吃些干镆镆之类的。午饭后子素走入了农夫们中间,在一束束充满敌意的目光中,他开口了:“你们会唱歌吗?”
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不和他说话,他又看了看唯一的那个女孩,脸上抹了泥巴之后,黑黑的,反而更有了些野性。女孩看着他,两个明亮的眼眸眨了几下,一种闪光的物质仿佛要流出来一样,她的嘴唇嚅动了一下,然后又立刻平静了。
“你会唱吗?”子素把头靠近了她。
“滚开。”女孩的父亲一把推开了子素,“秋儿过不了几天就要嫁人了,你别缠她。”
子素离开了他们,一个人坐在田埂的另一头看日头的消长,心里默默念着几首民歌,不禁又向田间望了一眼,却发现女孩也正扭头看着他,一触及到他的目光,女孩立刻又把头扭了回去。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头上落下来渗入泥土中,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子素低下了头,忽然看见两只眼睛在地下看着他,那两只眼睛大大的,眼珠灵活地转动着,接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泥土里露了出来,原来是只大老鼠,典型的乡间田鼠,吃着香喷喷的谷子长大的,体型特别肥硕,而且一点都不惧怕人类。它在子素面前快乐地跳跃着,阳光洒在它灰色的皮毛上,仿佛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装饰。它离开了子素,跑到了一个大房子边上,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儿还有成百上千的老鼠,房子的墙根下有一个小洞,老鼠们就从那儿进进出出,把谷子搬入树林里的一个个地洞,宛如一只长途跋涉的大军。那所大房子是谷仓,老鼠们正旁若无人地偷盗着农夫们一年的收获,而看仓库的老头居然看着老鼠们的行为而视若无睹。
子素被这场面深深地震惊了,他跑到了老头面前提醒老头。老头平静地说:“人怎么可以同老鼠斗呢,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消灭老鼠,一切都是徒劳的。其实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老鼠统治的,老鼠是我们农夫真正的统治者,尽管我们仇恨他们,但我们无力反抗。”
人类的世界是由老鼠统治的?真不可理喻,但子素又仔细地思量了一阵,才感觉到这里的人们竟是那么聪明,那么有洞察力,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
老鼠啊老鼠,子素望着它们出神。
年轻的国君再次进入了神秘的地下室,王室遗传下来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奔流着,他就象历代先王那样,重复着这古老而危险的游戏。历代魏国的国君都被认为有奇怪的嗜好,而最大的嗜好往往是个迷,永远都被锁在历史的迷雾深处。国君继承了这种遗传基因,他在黑夜中狂热地着迷于此,在地下室中飞奔着,直到看见那具伐木工的尸体。伐木工张大着嘴,浑身是血,眼睛睁大着充满了恐惧的目光如同一种诅咒。他强壮的肌肉都萎缩了,渐渐地在腐烂,一股臭味弥漫了整个囚室。
这时国君的嘴角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就如同猫见到了被杀死的老鼠,一种本能的满足感充溢了他的脸。但转瞬之间,他发现了什么,他的脸立刻便扭曲了,仿佛一件小孩的布娃娃玩具,随时随地都能夸张地变形。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嘶哑的回声,由一个永不见底的深渊中升起——这是绝望,一个国君的绝望。
他无力地把整个身体扑在牢固的竹网上,仿佛他自己就是一个囚徒,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怔怔地看着牢不可破的竹网,但现在,在竹网的右下角,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在目,犹如一张大嘴,竭尽全力地扩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要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吞噬下去。国君明白,这是致命的。
在魏国巨大的宫殿里,一个黑暗的角落中,有两只明亮的眼睛在闪烁着,又是两个,四、六、八、乃至上百。一片恐惧的寂静中,卫兵们睡着了,他们没有察觉到一群小东西爬过他们的身体快乐地旅行着。一扇大门拦住了小东西们的出路,于是它们便上窜下跳地从窗格里钻出,越过空旷的石阶,爬过宫墙间的缝隙,走向自由的大门。
为首的一个是它们的国王,硕大无比,它指挥着它的军队在漆黑的深夜里衔枚疾进,军容整齐,军纪严明,彻底地鸦雀无声,一切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一切又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国王率领着部下逃出了战俘营,它们向往着自由,向往着战斗,它们睁大着眼睛注视着这个世界,对人的仇恨就全都在它们小小的心脏里博动着。国王要建立它的新王国,必须要彻底毁灭它的所有敌人,无情地把对立的种族从地球上消灭,这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尽管它们非常小,但它们是强者,永远活在人类身边的强者,它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它们绝对要比人类还要天长地久。国王的大军走出了城市,来到了广阔的田野,满天星斗里,它们雄心勃勃。国王一声令下,兵分十路,化整为零,去报复,去战斗———在人类社会的废墟上新建一个世界。
没有人意识到一场灾难正从黑夜的胎动中分娩而出,但它们无罪,一切的灾难,都源自人类自身。
女孩在夜里洗完了脸,子素牵着她的手,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月亮突然躲进了云朵中,子素只感到面前女孩急促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脸上。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的心里所隐藏的那股野性。
“唱个歌吧。”子素轻轻地对秋儿说。
“我不会。”女孩躲开了他,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向外面跑去,她象一只受惊了的小鹿,一路跳跃着在黑暗中奔跑,前面就象一团黑布,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股暗夜的气息指引着方向。突然她撞到了一堵墙,摔倒在地上,才意识到不是墙,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膛,子素的胸膛才没这么宽阔呢。她爬了起来,见到了一张脸凑近了她,直到靠得非常近,她才依稀辨认出了那张极其丑陋的脸———那是她的领主的脸。
领主的脸向后靠了靠,又变得一片模糊,他好象在仔细端详着秋儿。很久才说:“你什么时候嫁人?”
“明天。”她颤抖着回答。
“我要你的初夜。”领主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子素在后面目睹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女孩为什么要在白天把泥巴涂在脸上,为的就是不让丑陋的领主看清她的脸。她就快嫁人了,而每一个领主,都享有对其领地内女孩的初夜权,也就是说女孩在新婚的第一夜将与领主共同度过,而不是她的新郎。这种天赋的权力是作为法律铭刻在国君宫殿前的青铜大鼎上的。
“你见过你的未婚夫吗?”子素在女孩的身后说。
“他是一个瘫子。”
子素沉默了半晌,月亮依然躲在云朵中,奇怪的是秋儿的脸却似乎更加清晰了。子素突然抓住她的手,掌心里潮湿了一片,手腕里的脉搏狂乱地跳着,于是那双明亮的眸子充满了他的整个的世界。
子素在田埂上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儿,刚睁开眼,他就看到一个死老鼠躺在身边。阳光下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就象件标本,四脚朝天身体硬绑绑的,两个眼睛睁大着,似乎要跳出眼眶。整整一天,他都没有见到秋儿,倒是老鼠见了不少,所有的老鼠仿佛都象疾病缠身似的,有气无力地觅食。到了下午,他发现大片大片的死老鼠,没有伤痕,看不出是什么死因。难道是报应?
晚上,秋儿举行婚礼了,她再也不用在脸上涂抹泥巴了,她穿着新娘的衣服,和那个瘫痪的新郎完成了婚礼。然后,新郎被领主的人架走了,新娘则被送入了领主的房间。
领主的大门砰然关闭,子素只看到了秋儿的那个模糊的背影,有一种永别了的感觉。
女孩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独自回家了。子素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领主的房子灯火渐渐地熄灭,成为一个黑暗的轮廓。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子素带着烦躁的心走向了他的破马车,小母马更瘦了,能轻而易举地摸出它好几节骨头,他拍了拍小母马的背,也许往后就要娶小母马为妻了吧,子素嘲弄着自己,爬上了马车。忘了那个女孩吧,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轻轻挥了挥马鞭。
小母马没有动,它也许太累了,子素又下来看了看它,却发现小母马的嘴角吐出了白沫,眼睛闭了起来,浑身抽搐。渐渐地,它的四条腿也软了,跪倒了下来,子素看得出小母马还在拼命地支撑,它竭尽全力地想要站起来,子素也在帮它,但它终究还是倒了下去。子素松掉了它在脖子上套了许多年的绳索,伤心地抚摸着它,最后小母马还是躺在地上睁开了眼睛,那颗大眼睛闪烁着盯着它的主人,那是含情默默的眼神,如果马有人的感情,也许它早就爱上了子素,却无从表达。子素跪在它面前,象孩子一样啜泣着,最后,他看见小母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团温暖的液体,流到了子素的手心里,那是马的眼泪。
小母马在流完了它最后的一滴眼泪以后,死了。
它不可能是累死的,虽然它身体瘦小,但耐力一直都很惊人,而且这几天它都在休息,子素按时给它喂食,它还年轻,没有得病的征兆,一定是另有隐情。子素愤怒地回头奔去。暗夜中一团火在子素的心里烧了起来,前面什么都看不清,凉凉的风灌入他的瞳孔,于是只有冷酷的风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子素不知跑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
在可怕的万籁俱寂中,子素忽然听到一种奇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来———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秋儿的声音,标准的女中音,从黑暗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用一股神秘的力量撕破了黑夜的外衣,直逼听者的灵魂。子素睁大了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双手向前摸索着,却是一片空白,就连双腿也好象不是自己的了,他感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除了听觉。当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时,他的全部生命就倾注在了耳朵上,现在子素感到他的肉体已消亡了,只剩下灵魂和一对耳朵,隐藏在黑暗的深处倾听着这首歌。歌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到了天上变成了一只只受惊而起飞的鸟,扑打着翅膀向远方旅行。到了地上变成了流水,滚动着流向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最后渗入土地,渗入黍和麦子的根里,渗入古代的祖先播入地底的古老的种籽。
月亮又出来,子素相信月亮是被歌声召唤出来的。他突然发现月光下的村庄里,一扇扇本来紧闭着的门都打开了,神情肃穆的农夫们和他们的妻儿都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们顺着歌声摸索着,一齐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没有人指挥他们,他们却仿佛全都约好了似地默不作声,整齐地聚集在一块儿,倾听着秋儿的歌声。子素看到领主的房间里亮起了灯火。歌声毫无疑问是从那儿传来的。
秋儿继续唱着,忽然,一个男低音加入了进来,浑厚有力,就象是一块结实的黄土。又是一个男中音,渐渐,男高音、女高音、女低音都加入了歌唱。田野中聚集到一起的农夫们就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唱队,在秋儿的领唱下,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多声部的合唱表演。子素的眼睛终于派上用处了,他吃惊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们都以同样的表情看着领主家秋儿所在的地方。他们没有愤怒,也没有哀伤,他们只有自我陶醉般地唱歌,这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自由表达情感的方式,在歌声里,才能找到一种叫做苦难的元素。
没人能想象在黑夜里这些农夫们的行为,他们似乎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在领主所天赋享有的一个女孩的初夜。歌声越来越响,象一团巨浪,击打着无边无际的黑夜。
在黑暗中,子素摸索着他的刻刀,艰难地依靠微弱的月光和手指的触觉,把这首后来被命名为《硕鼠》的歌铭刻在了竹简上。
第二天一早,子素发现人们居然又都跟往日一样,沉默地在田野里劳作着,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领主的家奴跑到了田野中心,向大家大声地宣布:“领主有令,所有的人到领主房前的空地上集合,违者将受重罚。”
等子素赶到那儿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已经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了,领主方圆几十里的领地内所有的领民几乎全来了,有上千人吧。子素用尽了全力已他那文弱的肩膀抵开那些农夫,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最前排,发现在一根巨大的旗杆上,挂着一颗人头,在阳光下特别耀眼,那是秋儿父亲的人头。
在旗杆下,有一块竖直的大木板,秋儿被绑在木板上,双手向左右张开,两腿却被绑在一起,整个人就象是一个十字。
领主的管家以其夜行动物般的眼睛向四周的人群张望了一圈,然后大声地说:“昨晚,我们尊敬的领主在行使他天赋的初夜权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初夜了,也就是说,昨晚,根本就不是她的初夜,她在出嫁前,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她亵渎了神圣的初夜,以肮脏的肉体玷污了我们领主的尊贵之躯,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底下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让管家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天空。管家靠近了秋儿,对她说:“如果你能说出那个夺走你初夜的男人是谁,领主就能让你活下去。否则的话,你将被钉子钉死在木板上。”
子素差点就瘫软在地上,因为那个夺走秋儿初夜的男人,就是他子素。
说出来吧,子素在自己心里对秋儿说。
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到秋儿干净的脸,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与漂亮白皙的脸现在才显出是那么协调。她还是穿着那身新娘的衣服,嘴角带着新婚的红润,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了子素的脸上。子素低下了头,他竭尽全力地躲避她的目光,但他仿佛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光了衣服一般无处藏身。他逃不了,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终于他被女孩的目光抓住了,俘虏了,如同被套上了一副锁链,永远也解不开了。他盯着她,她也盯着他,好象是在玩着什么秘密的游戏,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的目光,而其他所有的人都茫然无知,都在猜测着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其实她的目光的方向就是答案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决心要保守这个秘密,不惜任何代价。
说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子素心乱如麻,你不说我说了,我自己说,可是,可是那首歌怎么办?那首昨晚听到的秋儿领唱,农夫们合唱的歌怎么办?这首歌应该流传给子孙后代。我是采诗官,我有这个责任。我如果死了,这首歌也就会随着歌者的逝去而消亡,永远坠入历史的黑暗中。但,这是理由吗?这是自己苟且偷生的理由吗?子素与自己的灵魂搏斗着,他最终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勇敢的女孩相比,自己是个标准的懦夫。
秋儿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她的沉默令管家恼羞成怒,他对家丁说了句:动手吧。
子素闭上了眼睛。
“不好了!领主出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领主的房间里传出。几个人把领主抬了出来,放到管家的跟前,管家的手颤抖着摸了摸领主,然后哭丧着脸向大家宣布:“领主归天了。”
领主的眼睛睁大着,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脸因为扭曲而变得不象是人间所有的了,他的恐惧从那张大着的嘴巴中看得一清二楚。他一定是死于非命的,这也许是上天的惩罚,或是——子素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字,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在管家和家丁们手忙脚乱地处理领主时,子素突然象一支离铉的箭似地冲了出来,跑到秋儿的跟前,解开了捆绑她的绳索,拉着她就往回跑。人们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当管家发现要追赶时,人群又自动地合拢了起来,管家费了好大的劲穿过人群时,子素和秋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们象两只逃脱羊圈的羊羔一样奔跑着,两只小绵羊,惊慌失措且痛苦无助地逃离牧羊人的鞭子。奔跑似乎永无休止,前头是一片金色的麦浪,那是小麦和黍的大海,波光粼粼,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在麦田边,就象是站在大海边,跳水吧,从海边高高的悬崖上往下跳,闭上眼睛,跳吧。“卟嗵”,海水高高地溅起,两只小绵羊被大海淹没。突然,两只小绵羊奇迹般地变成了两条鱼,终于从陆地回到了自由的大海。
在一片高高的麦子中央,他们被随风摆动的麦穗覆盖,如同钻进了一间小小的新房。子素终于感到,她注定是他的新娘。
但子素的幸福,命中注定只有一瞬。
“我快死了。”女孩眨着闪亮的眸子,在子素的怀里说。
“不。”
子素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一片湿润,那是血,从女孩口中吐出的血。女孩的脸色苍白,却面带着笑容,她已经满足了。子素突然感到自己刚刚得到的一样东西又要失去了,命运是多么捉弄人啊,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为什么?”子素的眼泪终于滑落在女孩的脸颊上了。
“是老鼠,老鼠。所有的人都会死的,这是老鼠的诅咒。”女孩又吐出了好几口血。
子素明白了什么,他似乎已看到了那一幅鼠疫的画面。
“但你不会,你不会死的。”女孩继续说,“所有的人都死了,但你不会。相信我的预言吧。”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明亮的眸子将成为子素漫长的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她永远地睡着了。子素的眼泪敲打在她带血的嘴唇上,渐渐地化了开来,就象一种奇特颜料的色彩。
子素埋葬了她。
子素步行着向国都走去。
国都已是死亡的世界。
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处都是死人,死状极惨,而且没有外伤。就连牛马等六畜也都死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弥漫于整个城市,如同一幅地狱画卷。
他冲入了无人把守的宫殿,同样是尸横遍地。在国君的大殿上,他见到了一群老鼠,一群硕大无比的老鼠,它们整齐地排列在宫殿的两侧,就象文臣武将。在大殿的正中央,端坐着的不是我们年轻的国君,而是一只差不多有猫这么大的老鼠。它,才是真正的国王。
老鼠征服了人类。
它们化整为零到各个乡村中传播瘟疫,首先是消灭它们的同类,原先与人和平共处的老鼠被他们的瘟疫灭绝殆尽,然后是马、牛、猪等畜类,最后是人类,这一过程只有短短的几个昼夜。
子素感到了一股窒息的感觉,从这老鼠的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传出,他走到老鼠国王的跟前,象是一个臣子拜见君主似的。但他终于怒不可遏地向老鼠发动攻击了,转瞬之间,老鼠们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吓得无影无踪了。
子素在空旷的宫殿中奔跑着,他必须要找到他的国君,终于他发现了那个早已暴露出来的地下室,在那儿,我们的国君居然还奇迹般地活着,衣衫褴缕,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恶鬼。
“子素,你终于来了。”国君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我的罪过的是不容饶恕的,听我说,在一百年前,魏国曾爆发过一场鼠疫,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后来,人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才消灭了它们,只剩下最后几十只带瘟疫的老鼠。原本是该彻底消灭他们的,但那时的国君,我的祖先,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这里修建了这个秘密的地下室,把这些致命的老鼠关在这儿,然后把他的政治敌人,或者是暗地里说他坏话的人与老鼠关在一起,让这些敌人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就这样,一百年过去了,这些带瘟疫的老鼠在地下室里繁殖后代,发展到了数百只,而被它们消灭的人也已不计其数。必须承认,我有虐待狂,当我看到那些暗地里诅咒我的家伙在老鼠们面前惊慌失措,全身腐烂而死的时候,我是多么快乐,这是一种本能,一种追求残忍的本能。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就遗传了这种嗜好,每一代国君都是如此,我们是魔鬼的家族,我们隐藏了巨大的灾难,为的就是满足我们的这种残忍的乐趣。我知道,总有一天要出事的,这些恐怖的小东西会报复我们的,一切的罪过由我来承担吧。”
“没人能承担得起。”子素自言自语地说。当他再看国君的时候,我们年轻的国君已经断气了。
子素离开了国都,整个魏国已经人迹渺茫。他回到了秋儿的坟前,结庐而居。女孩预言说他不会死的,女孩的预言准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又过了一百年,肆虐的鼠疫过去了,又有人踏上了魏国的土地耕种生活。人们发现了一个坟墓的边上躺着一具枯骨,尸骨上放着一排竹简,似乎是等着人来看的。竹简上记录了七首民歌———《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
没人知道这个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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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塞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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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82:1-5)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ū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
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十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多年都没有舔过人血了。
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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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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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海上漂浮着。
救生衣支撑着我虚弱的身体。海上风平浪静,昨晚的狂澜巨涛都消失了,我反而更加恐惧,现在,我所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
昨天下午的航行中,我发现无数的鱼类在海面上翻腾,它们用尾巴拍打着海面,整个大海上一片鱼鳞的光芒。我没想到这就是鱼类给我们的警告,动物的异常反应通常都是自然灾害前的预兆。昨天晚上,那令人恐惧的大浪突如其来地从海平线上袭来,大海的力量谁都无法抗拒。我透过船舱的玻璃,看到在黑暗的海平线的尽头,一道红色的光线闪起,还有一片烟雾笼罩着那个海域——可怕的海底火山爆发了。
巨浪一下子就把“探索号”海轮给掀翻了。我立刻套上了救生衣,打开舷窗跳了出去。求生的本能使我在海水中挣扎,当我回头望去,“探索号”已无影无踪了。海浪继续咆哮着,我几乎绝望了,闭起了眼睛,在峰口浪尖颠簸流离。直到恐怖的长夜过去,太阳放射出了万丈光芒,一切又都风平浪静了。
忽然,远方似乎有一片陆地,我抬起疲惫的手揉了揉眼睛,向远方的海平线望去。
海市蜃楼? 我又平添了一阵忧伤,但我仍奋力向那个方向游去。天哪,这幻影太真实了,我能清楚地看到它的沙滩、岩石和陡峭的海崖。
我继续向前游去,忽然,脚下是绵软的沙子,我站直了,是沙滩!这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真实的陆地。我倒在了沙滩上,全身虚脱,大口地喘着气。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爬了起来,我要找到人烟。我离开沙滩,发现岩石上附着着许多海生植物和藻类。怎么都被海洋植物和贝类所覆盖了呢?整个陆地就象是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沉船一样,“锈”迹斑斑,如同死一般的海底世界。
我走上山坡,向下望去。那是什么?我又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梦。我现在所见到的这座城市将让我终生难忘。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市,确切地说,是一个城市遗址。我跑向一个更高的山头。结果是令人绝望的,这是一个孤岛。
我在港湾边,发现了巨大的人工码头的遗迹。那些码头虽然覆满了海洋生物,但是却依然可以看出当初光滑整齐的样子。码头边有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排列着,看上去就象是仓储区。在这些建筑物的正中,有一条宽阔的大道,我走上这条足有二十米宽的大道,两边依然是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建筑类似的样式,既不是东方式的,也不是西方式的,而更近似于现代建筑。
难道真是一个尚未被发现的无人岛?我只能听天由命地向前走去。我惊叹着这个城市的巨大与辉煌,我曾去过意大利的庞培古城考察。而我现在所见到这座城市,其规模要远远超过庞培,保存地也非常好,只是全都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海洋生物。
不知走了多久,我走过一座高大的拱门,接着,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大得惊人,看上去至少可以同时容纳好几万人,在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个金字塔。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墨西哥与古玛雅人,他们古代城市的中央也都矗立着金字塔。只是,玛雅人的金字塔比起我眼前的这栋建筑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来到金字塔脚下,金字塔的正面有一道长长的阶梯,我仰望着金字塔高高的塔尖。仰望着金字塔,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一种广阔的宇宙感在我的心头缭绕了起来。我终于来到了金字塔的顶端,再回头看着脚下的城市与岛屿,脑子立刻清醒了。
金字塔顶有一扇小门,我摸了摸,也许是特殊的合金材料。我清理了一下门上的附着物,渐渐浮现出了一些奇怪的符号。从形状来看象是某种线形文字。这扇门看上去极其坚固,门的边缝衔接极其紧密。我尝试着用手指触摸门上的那些符号文字,其中有些是可以活动的,我用力的推动这些活动的符号,忽然,门打开了。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踏入了这扇大门。头顶忽然闪起了一片亮光,也许是某种荧光物质。光亮十分柔和,我一下子就感到这里与外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干燥而洁净,眼前有一条通道,我大着胆子走了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出现了一扇门,又是合金材料,门上依然有那种符号。我使劲地在门上推了几把,果然,门自动打开了。
我走进门里,发现一个空旷的房间。房间中心有一张石桌,我走到桌前,看到桌上放着几大卷竹简。我大吃一惊,难道这是中国人创造的文明?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卷竹简,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肯定是中国先秦时期的竹简,上面是用蘸着黑色墨水的小刀刻出来的隶书。
光看这字,就能看出是隶书的笔法。从其文字的风格来看,应该是秦隶无疑,与我们后世所见到的汉隶有所不同。看来,这些竹简的作者,必是秦始皇时代的人无疑了。
我如或至宝一般惦量着这沉重的竹简,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我作为考古工作者,能看到秦代的竹简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可是,我现在被困在这孤岛之上,熬不过多少时间,恐怕就要与这竹简一同作古了。既然总是死,不如就把这些竹简全都看完再死不迟,也好对自己做一个交代。
现在,我开始默默地读起了第一卷竹简,一边读,我一边尝试着把这些秦代的古文翻译成现代白化文,第一卷译文如下——
大秦始皇帝三十七年,本人秦越,奉始皇帝命随徐福入海寻访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船队共载童男童女三千人,由三十艘大船组成,扬帆远航。启航之后,风和日丽,船队顺着海流航行,一路平安无事。不料十日之后,突然遇到风暴,狂风骤雨,我所在的船只不幸沉没,我坠入了海中。但忽然有什么东西把我托住了,我低头一看,身下居然是一只白色的海豚。我顺势抓住海豚的背鳍,任由着它带我向远方游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迷了过去,直到在一片沙滩上醒来。
这是一个孤岛,岛上却有一个繁华的城市,港口里停泊了各种船只。城市里有许多高大坚固的石头房子,宽阔的街道两边到处都是商店与酒楼,行人如织布,熙熙攘攘,总之是一派繁华的景象。在城市的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与我们大秦咸阳皇宫前的广场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广场中心有一个高大的三角形的塔,整个塔发出灿烂的光芒,金碧辉煌,令人目眩。这里的居民看上去都是温文尔雅的样子,待我十分友善,把我当作他们中的一员,一年以后,我完全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文字。
这座城市叫大洋城,有着极高的文明,这里有许多学校,每一个居民都能接受教育,这里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他们很聪明,尤其是数学方面。大洋城人天生都是游泳的好手,特别擅长潜水。我在大秦已算水性极佳的人了,可是这里五岁的小姑娘游泳也比我好。大洋城人擅长于造船和航海,据说他们的海船能够不间断地远航到大海的另一头,我见过许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他们都是坐着大洋城的船只来这里进行贸易的。
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大洋城居然没有皇帝,也没有贵族,居民们组织起一个大会,大会的成员由大洋城全体成年居民选出,称之为权力大会。所有的法令都由权力大会通过开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就能公布实施。大洋城的执政官是由全体居民一人一票选举而出的,任期五年,不准连任。这在我们大秦是不可想象的,始皇帝不是要大秦的基业以二世、三世这样传之后代千秋万世吗?
然而,大洋城最具号召力的人物并非是执政官,而是圣女。圣女居住在圣殿中,所谓的圣殿,就是市中心的大广场中央的那栋巨大的三角形建筑物。圣女一般不会轻易露面,常年居住在圣殿中,大洋城所有的人都崇拜圣殿和圣女,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
好不容易,我才把这第一卷竹简全部译了出来。看完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感觉,原来这果真是一个秦国人所写的,这个秦越跟随着徐福去找三神山,其实就是为了给秦始皇找长生不老之药。他们遇到了风浪,秦越落海,居然被一只海豚救起,到了大洋城。我已经被深深吸引住了,我拿起了第二卷竹简。第二卷竹简的译文如下——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大洋城的第二年了。虽然,我生活在这里很愉快,但是,我感到孤独,因为我思念故乡。我每天都在港口的码头边,遥望着大海,希望能发现来自大秦的人,可惜,从来没有。大洋城的海员们对我说:“我们可以带你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但唯独不去大秦。”
“为什么?”
“因为大秦有暴政。”
我无言以答,也许,他们说的对。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一艘大海船冒着浓浓的黑烟驶进了港口。
水手们告诉我,这是倭族干的。倭族居住在远方的几个岛上,他们落后野蛮,居住的岛屿也很贫瘠,经常地震,所以他们常在海上抢劫商船。十年前,倭族对大洋城发动过一次战争,几万人被他们杀害。这次,海船又遭到了倭族的抢劫。三天后,整个倭族都要来攻打大洋城,要大洋城乖乖地投降。
“为什么不反抗?”我问他们。
“你从大秦来,不知道我们大洋城人的习性。对你们大秦人而言,战争如同家常便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可是,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和倭族这样的野蛮人相比,战争是属于野蛮人的。”
我心里忽然感到不是滋味,我们大秦也信奉战争的,那么,在大洋城人的眼中,我也应该是一个野蛮人。
这天晚上,在大洋城的中心广场上,召开了全体公民的大会。大会在执政官的主持下召开。执政官宣布:“全体公民们,野蛮的倭族即将入侵,他们要我们无条件投降。全体公民必须就此进行表决。在表决之前,请权力大会的会员先发言,公民也可以参与。”
接着,许多人跟着他发言,他们的言论几乎都倾向于投降。可我是一个军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洋城遭到强盗的蹂躏,我冲到台上,高声道:“各位,我虽然是一个大秦人,但我和你们一样热爱这座城市。我知道你们厌恶战争,但我想告诉你们,当面对强盗的时候,只有比强盗更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委曲求全只能是死路一条。穷凶极恶的倭族人会给你们自由吗?不,一旦你们放弃了抵抗,他们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到时候,就真的是文明毁灭的时刻了。”
“对不起,大秦人,我虽然没有去过大秦,但我听说过你们大秦的暴政,你们信奉暴力与战争,但我们不相信这个。”
我失去了说服他们的信心,低下了头。
忽然,从高高的圣殿里传来了一个悠扬的女声:“大秦人,请你留下。”
所有的人都很惊奇,他们抬头仰望着圣殿,那个声音是从圣殿的最高处传来的,那声音非常悦耳,象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在上万人的注视下,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披着白色长袍的女子缓缓走了出来。
“圣女。”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向着圣殿的方向鞠躬了。
圣女不说话,缓缓走下长长的阶梯,等她走近了我们,我才发现“圣女”其实很年轻,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她留着乌黑的长发,身材很美,就象一只漂亮的白海豚的体形。圣女看了看我,她那大大的眼睛,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芒。
最后,她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对大家说:“让他试一试,也许大洋城能得救。”
很快,所有到会的公民都进行了投票,记票和验票是当场进行的。最后,执政官宣布了投票结果——抵抗倭族的决定获得通过,而我被任命为抵抗倭族的指挥官。
经过了三天的准备,大洋城的武装舰队终于出发了。我们紧急改装了五十艘商船组成舰队出海作战。航行了不多久,就与密密麻麻的倭族船队相遇了。
大洋城舰队在我的指挥下,使用了大秦海军的战法,所有的战士都奋勇作战,结果令所有的大洋城人意外,我们大获全胜,而倭族则全军覆没。
当我们回到大洋城的时候,受到了全体公民的欢迎。最后,执政官宣布:“为了表彰秦越的功劳,权力大会一致推选秦越为新一任执政官。”
我却摇了摇头,对执政官说:“不,我不愿做执政官,如果你们愿意,就让我做圣女的仆人吧。”
“什么,圣女的仆人?”
“对,如果表决的那晚没有圣女出现,恐怕现在倭族已经占领了大洋城了,真正的功劳归于圣女。我想告诉你们,我心甘情愿为圣女服务,做一个卑微的仆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他们耳语了几句,最后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读完这些竹简的,我的双手几乎被这叠厚厚的竹简压断了。但是,我却充满了看下去的欲望,我翻开了第三卷的竹简,默默地念出了译文——
第二天,有人把我带入了圣殿。
圣女坐在圣殿中央的大厅里,我不敢靠近她,只是远远地说:“纯洁的圣女,我是您的仆人秦越。”
“秦越,你过来。”
我缓缓地靠近了她,终于看清了圣女,她正襟危坐着,面无表情,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睛有一种摄人的魔力,我不敢再与她对视,把头低了下来。
“秦越,把头抬起来。”
我楞了楞,我几乎忘了我已经是她的仆人了,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圣女,我轻声地说:“遵命,我的主人。”
我迅速地把头抬了起来,可是,却依然不敢看她,我的视线在她的脸上移动着,却始终没有对准她的眼睛。
“看着我的眼睛。”
我逃不了了,我和圣女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秦越,你为什么要做我的仆人。”
“我的主人,对我来说,能够做圣女的仆人,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是大秦人,你思念大秦吗?”
“是的,每时每刻都思念故土,但是,我也爱上了大洋城的这片土地,我想,也许我这一生永远都无法离开大洋城了。”
“秦越,你真的愿意把一生都交给我吗?”
“是的,我愿意终生做您的仆人。”
她终于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我就一直跟在圣女的身边,圣女几乎从未踏出过圣殿一步,总是把自己关在几间房间里,阅读许多刻在墙壁上的文字,那些文字多得惊人,也许一辈子都读不光,而且,那不是大洋城现在通行的文字,我看不懂。入夜,我会回到圣殿里的一间密室里。
有一夜,我走出房间,在甬道里转了许多岔路,最后走进一个陌生的大房间。房间里几乎一片黑暗,房间的顶上,有一个天窗,苍茫的星空就在头顶闪烁。圣女穿着一身白衣站在这星空下。
她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星空,虽然四周一片黑暗,但我能看清她那明亮的眼神。我也抬起了头,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到,这星空是如此美丽。
圣女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秦越,你怎么来了。”
“对不起,我的主人,我打扰你了。”
“不,你没有打扰我。”
“我的主人,您是在预测大洋城的未来吗?在我们大秦,夜观天象总是为了预测未来的吉凶祸福。”
“预测未来?您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嗯——”圣女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你说的对,从这星空中,茫茫的宇宙,我们的确可以预见到未来。”
“我的主人,那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
圣女的眼睛看着我,那目光在黑暗中闪烁着,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一切,然后,她又把目光投向了星空,轻声地说:“未来的样子?未来是很美丽的,非常美丽,人们也许可以在天上飞行,可以不受限制地潜入深海,可以随时与遥远的天涯联系。不过,那是非常遥远的未来,非常非常遥远,也许在人类见识到这美丽的未来之前,大洋城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的主人,在未来,我必然已是一堆枯骨,那么您呢?”
“我?我不是神,我不是万能的,我无法回答你。秦越,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未来。”最后两个字,她说的很长很长。
“遵命,我的主人。”我离开了这间开着天窗的房间,沿着来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终于睡着了,那晚,我梦见了——未来。
几天以后,圣女走出了圣殿, 来到了港口,我们登上了一艘大海船,扬帆驶向了大海。圣女一直站在船头,海风袭来,吹乱了她乌黑的长发。她的目光直盯着前方的大海,似乎能从大海中发现什么,我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出她对大海的感情。她一定是深深地爱着大海。
忽然,海面上出现了许多海豚,那些白海豚在海面上竞相跳跃着,高高跳出海面,在海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弧线。大洋城人都非常喜爱海豚,果然它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海豚明显在跟随着我们这艘船,特别是在船头的部位。
不知航行了多久,所有的海豚都聚集到了一起,来回游动着。圣女看着这些海豚,终于说话了:“好了,就是这里。”
然后,圣女脱下了白色的长袍,她的里面穿着一件贴身的衣服,把她的整个体形都勾勒了出来。她轻轻地对我说:“秦越,你愿不愿意跟我去海底?”
我虽然也会潜泳,但毕竟不能与大洋城人相比,但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我的主人,我愿跟您去世界上任何地方。”
“那好,戴上潜水面罩吧。”
圣女做了一个手势,一名水手端着一个奇怪的面罩来到我面前。我仔细地看了看那面罩,看上去就象是我们大秦的傩神面具,在面罩上眼睛的位置有一种透明的物质覆盖着,我很惊奇,试着戴上了面罩。我能透过那层透明的物质,看清眼前的一切,而一股新鲜空气从面罩里直涌向我的鼻孔,让我一下子神清气爽起来。
“秦越,跟我来。”圣女说了一句,然后,她在船头纵身一跃,跳入了大海之中。我也跟着跟着她跳了下去。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海水特别清澈,阳光能透过海水数十尺。圣女不借助任何工具,游在我的前面,海豚也跟着我们。海底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五颜六色的珊瑚,巨大的海龟,优美的海鳐。我跟着圣女和海豚,不知游了多远,那里几乎所有的生物都能发出光线,集合在一起蔚为大观。更让我惊奇的是,圣女潜了那么久,几乎没有换过气,看上去她和海豚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她的身体更加撩人。
终于,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排海底的建筑,宏伟壮阔,坐落在大海的中心。这简直是大洋城在海底的翻版,那些高大的建筑,宽阔的街道,还有城市中心的巨大广场,广场中心的三角形圣殿,全都一模一样。
海豚和我们一起游进了城市中心的广场,来到了圣殿的最高处。圣女伸出了手,触摸着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于是,那扇门自动打开了,我和圣女游了进去,海豚们却留在了门外。
我和圣女游进了圣殿,里面的海水被自动地排干,房间里一滴水都不剩,柔和的光线又在房间里亮了起来。圣女呼吸了几口空气,转过头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取下了潜水面罩。
她甩动着长发,湿漉漉的衣服贴在她的身上,让我不敢再看她。我跟着她走入阶梯,最后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台奇怪的东西。圣女坐在这台东西面前,按了一个圆形的扭,然后,那台东西就发出了亮光。
那是一个会发光的平面,平面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文字。然后,又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图像,有的图像很简单,就象太极图,而有的则非常复杂。她仔细地看着这些文字,同时在对着这台东西说着些什么话。圣女回过头来说:“秦越,不用害怕,这是一台智慧的机器,我能从它的身上知道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还是忍不住问:“我的主人,这台小小的东西,真的能够提供知识吗?”
“当然。”
“难道,它比竹简里的知识还要多吗?”
圣女对我微微一笑:“你们大秦人用竹简来记载知识,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用这个来记录知识,只是,这台机器里面所包含着的知识,要比你们大秦所有的竹简加起来的知识还要多很多。”
我更加奇怪了:“我的主人,可是这台东西看上去最多只能放几十卷竹简而已。而大秦有数十万卷的竹简被始皇帝投入了火中。”
圣女摇了摇头说:“秦越,你相不相信,在古老的过去,曾经存在过一个伟大的文明。”
“我的主人,您是说过去?就象尧舜的时代?”
“人类是多么无知啊。这个文明,并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在我之前的几万年里,也是这个样子。我吃着海豚的乳汁长大,海豚教给了我文明的信息。现在,这个古老文明里的一切信息,都保留在这台智慧机器里。”圣女继续往下说,“我之所以被大洋城人奉为圣女,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海豚就是我的养父母,我是大海的女儿。圣女利用古老文明所带来的知识,使生活在大海中的民族重新进入了文明世界,建立了大洋城。所以,每隔几十年,人们会把一个女婴送入这片海域,这里智慧的海豚会抚养这个女婴,使她成为文明的使者,等她年满十八岁,她就要回到大洋城,成为圣女。而圣女的职责,就是用知识的力量,保卫大洋城的文明。每年的今天,我就要来到这里,从这台智慧机器里采集知识与文明,以使大洋城保持繁荣。”
接着,圣女继续念出那古老的语言,她的脸色有些紧张,很快,文字变成了一幅图像。那是一幅大海上波涛汹涌的图像,闪烁着真实般的光线,我惊呆了,就好象这台东西里藏着一个大海一样。然后,平面里的大海上冒出了火焰,火山爆发,了。平面里出现了一座城市,那是大洋城,在火山的烟雾笼罩下,岛屿开始下沉,汹涌的海水冲进了城市,把整个大洋城淹没,最后,这座巨大的城市完全地沉入了海底。
圣女忽然转过头来,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这种眼神,她的表情严肃,脸色更加苍白。
“怎么了,我的主人?”我关切地问她。
她不回答,沉默了许久。我注意到她的额头沁出了一些汗,我想为她擦去这些汗水,我大着胆子伸出了手。她没有在意,我帮她小心的擦去了汗水,我的手指小心地触摸着她光滑的额头,能感到她的体温冰凉。
“秦越。”她终于打破了沉默,“一个月以后,这里的海底将爆发海底火山与地震,大洋城将在地震中沉入海底。”
“什么?我的主人,您是说,大洋城将要毁灭?”
圣女点了点头。
“可是,仅凭着刚才这个东西里的图像就能肯定这场灾难吗?”
“是的,我能肯定,除了这些图像,还有文字的资料和数据,这些都是这台智慧机器告诉我的。它是有生命的,它一直在观测着海底与天空,所有的一切它都知道,它的预测不可能有错的。只有一个月,我们只有一个月,大洋城就要彻底毁灭了。”
“怎样才能拯救大洋城呢?”
“谁都拯救不了,大自然的意志是任何人都无法违抗的。我们只有顺从,顺从。”她淡淡地说。
“我的主人,这也许就是命运。老天注定的命运。”
圣女低下了头,慢慢地说:“我们走吧。”
我们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大海中,海豚还等着我们。
圣女和我回到船上,向大洋城驶去。回航的路上,天色变得阴沉,许多海鸟发出怪叫从我们的船上掠过,一切都象是灾难发生前的预兆。圣女一言不发,我的心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
大洋城,你还能活几天?
合上了第三卷竹简,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两千多年前,那一切真的是太神奇了。那海底的城市,失落的文明,还有智慧机器,很明显,那是一台具有人工智能的大型电子计算机。在遐想中,我拿起了最后一卷竹简。以下是第四卷竹简的译文——
圣女把全体公民召集在广场里,向大家宣布了大洋城即将沉入海底的消息。整个广场上,刹那间鸦雀无声,人们沉默了许久,没有人提问,没有人表示怀疑。他们显然非常相信圣女说的话。
然后,权力大会对此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最后一致通过,大洋城的公民全体移民海外。所有的移民工作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人们要带走所有的财富,只是这宏伟的城市和建筑,是永远也带不走的了。
圣女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秦越,回你的故乡大秦去吧。”
“我的主人,那么您呢?
圣女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向回走去。
一个月的时间即将过去了,大洋城的港口一片忙碌,人们纷纷举家出海,向四面八方而去。他们根据过去绘制的航海图,有的人去了北极,有的人去了大洋对岸的大陆,还有的人去了一个炎热的黑色大陆。
而我,我究竟该去哪里?大洋城人虽讨厌大秦,但毕竟大秦离大洋城不远,有好几艘船是驶向大秦方向的。有的船在离开码头之前,还有人专程来询问我跟不跟他们一起去大秦,我却回绝了。大秦,那个我生长的国土,我永远难忘的故乡,我非常思念你,但是——我已经离不开一个人了。
根据圣女宣布的确切日期,明天的清晨,海底火山地震就要爆发,大洋城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沉入大海。今天,我看见海鸟纷纷飞离了大洋城,一些小动物也逃出了巢穴,在海滩边哀嚎,还有许多海豚,在海面上跳跃着,这一切都告诉我,灾难已经不远了。
大洋城最后一艘船已经启航了。整个大洋城终于寂静了下来,只剩下我和圣女两个人,我望着茫茫的海天,海边还有一艘小帆船,这是大洋城最后一艘能远航的船了,这是给圣女和我准备的。
圣女,我一定要带你走,远远离开这里。我呼唤着她,沿着空无一人的大道冲向圣殿。
我来到圣殿里的大厅,却发现空无一人。最后,我在那间开着天窗的房间里找到了圣女,她却说:“你怎么还没走,快点走,就在今夜,也许还来得及。”
“我的主人,让我带走你吧,还有最后一艘船,那是留给我们的,我们一起走,去大秦,那是一片辽阔的国土。”
她看了我一眼,那黑暗中的眼神闪烁出一种暧昧的光芒,然后,她又扭过了头去,看着星空说:“不,你一个人回你的故乡去吧。”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了:“我的主人,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只是,在我告诉你以后,请不要怪罪我。”
“说吧,我不怪罪你。”
“我的主人——”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最后还是把那关键的几个字说了出来:“我希望,你能——嫁给我。”
说完以后,我感到内心深处那憋了许久的一股气终于释放了出来。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她的背影在星光下猛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沉默了。
我继续说:“我的主人,你永远都是我的主人,直到天荒地老,我们可以去大秦,在瑯琊郡的海边,造一间茅屋,我们每天出海打渔,过平凡的生活,我们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我的主人,你是多么年轻美丽,就这么葬身于大海,难道不可惜吗?”
她的背影又是一阵颤抖,终于开口了:“不,秦越,我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了,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必须要留下来,必须,你不会明白的。”她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为什么要留下来?无意义的等死吗?”
“不是无意义的,我是大洋城的圣女,我有我的职责,圣女必须一生保持贞节。否则,无法完成我们的使命。”
“不,去她的贞节,难道比生命更重要吗?我的主人,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否爱我?”
她似乎受到了更大的打击,许久才回过头来,看着我,她慢慢地靠近了我,星光洒在她的眼睛里,那些古老的液体在她的眼眶里闪烁着。那张苍白的脸,忽然呈现出只有梦境里才有的美丽。
一阵湿润的感觉浸透了我的嘴唇,她,吻了我。
只是轻轻地一吻,也许只不过一瞬,恐怕将是我们两个人一生中最近的一次接触了。然后,她退后了几步,平静地对我说:“好了,这就是回答。”
我能看到她的泪珠已经在脸颊上滚动着。我点了点头,嘴唇似乎还是麻木的,只一瞬,却似乎已经过了千年。
我终于开启了那双被她垂青过的嘴唇:“谢谢你的回答,我想,我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好了,你走吧,我不愿,我所爱的人,在我眼前死去。”
“不,只要你不走,我也不走,我要和你死在一起。”
“你别再伤我的心了,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的。”
我能看出她很痛苦,她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的星空。
“告诉我原因,求你了,我的主人。”
她静默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真的要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我这才发觉,我的眼泪也充盈了我的眼眶。
她最后一眼看了看天窗里的灿烂星空,然后按下一个按钮,两扇巨大的铁门封闭住了天窗,一丝光亮也不再透进来了,她轻轻地说:“跟我来。”
她带着我走到大厅里,她按动了大厅右侧的海豚浮雕,一扇暗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走了进去。
那是一间奇怪的房间。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透明的床,由一些象是水晶一样的东西构成,非常坚固。
她的情绪平息了下来,缓缓地说:“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来自星空的一艘大船?”我听不懂。
“是的,那艘大船来自一个非常遥远的星星,那颗星星非常非常美丽,被蔚蓝色的大海所覆盖着,在海底有一个古老、伟大而文明的世界。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就来自于这颗遥远美丽的星星。几百万年以前,从那颗美丽的星星上,飞出了一艘巨大的船,这艘船经过了漫长的旅行,发生了故障,被迫来到了现在这片大海里,他们无法修复那艘大船,只能在这片海底建设起了新的家园。几百万年过去了,我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回到那颗遥远的星星的机会。与几十万年相比,两千两百一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大洋城要毁灭了,但是,只要这片大地和海洋中还有一个大洋城人活着,就一定要回归故乡。”
虽然她说的许多话我听不懂,但是,我能感受到她的决心,我轻声地她:“你们的故乡美吗?”
“美极了,那是一个和平文明的天堂。有一艘新的大船,早已经从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出发了,那艘大船,就是来我回家的。现在,我要躺进这张透明的床,这张床会把我保护起来。这个伟大的圣殿会保持完全的密封,直到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的那一天,我会再度醒来。”
“我的主人,你是说,你将长生不老?”我很惊奇地问。
“是的,我的秦越,我亲爱的秦越,等两千多年以后,我一觉醒来,而你会在哪里?”她的悲伤让我心疼。
“我就在你的身边,永远,永远不离开你。”
“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她终于对我微笑了一下,然后,她带着那永恒的笑容,缓缓躺进了那张透明的床。那水晶般透明的罩子立刻覆盖在她的身上,完全地保护着她。我的双手摸着那透明的水晶,坚固,冰凉,冷酷,这东西把我和她永远地分开了,不——
我把头伏在水晶罩子上,我的那双依旧麻木着的嘴唇,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口上,只是,我们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晶。我的嘴唇一片冰凉,愈加地麻木。
她在那层罩子的下面,对我点了点头,象是对我说些什么,可我什么也听不到,最后,她微笑着,闭上了那双明亮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