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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爱人的头颅》》 · 蔡骏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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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进了法租界的霞飞路,就再也用不着担心红头阿三的出现了。霞飞路也就是今天的淮海路,东段一直是全国有名的商业街,而西段至今仍是上海的高尚住宅区。这时,小苏北突然感到车子颤动了起来,于是他回过头去,发现孙小姐浑身发着抖,在用另一张手帕擦着眼泪。

“怎么了?孙小姐。”

“没事,小苏北,真的没事。”

“昨天在路上你也这样,为什么?”

孙小姐却答非所问地说:“小苏北,如果我赚够了钱,一定雇你做我的车夫,好不好?”

“那太好了。”小苏北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还有,我还要雇阿甘给我看门。”她不哭了。

阿甘下班了,他回到巡捕房的宿舍。吃完了饭,先做祷告,然后就躺在了床上。他的床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在印度旁遮普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儿子的合影,另一张是孙小姐。

所有的红头阿三都是虔诚的锡克教徒,阿甘也是。他不停地在心中做着祈祷和忏悔,但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那个人。他每天在六点多临下班的时候,就会看见小苏北拉着车来接孙小姐,而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多,他上班的时候又会看到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来。他早就明白孙小姐的职业了,这种职业让他恶心。在上海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但他实在又不敢对孙小姐有什么看法,因为她实在不象那种女人。

这条幽静的马路,通常让阿甘在上班时闲着没事做,他就悄悄地观察着孙小姐的公寓。由于孙小姐这种晚出早归的工作时间,使她每天上午总是窗门紧锁不见人影。通常要到午后才能见到她,她会在二楼临街的晒台上吃一顿简单的中饭。吃过午饭,她就在晒台上的一张大遮阳伞下听留声机放出来的音乐。这时站在马路上的阿甘就会听到从孙小姐身边传来的那首《我爱夜来香》。对于竺信宗教的红头阿三们而言,这种歌曲可以说是魔鬼的靡靡之音。可阿甘不这么认为,他总是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孙小姐,沉浸在音乐声中。此刻侥幸路过的黄包车夫总是会对这个红头阿三投来蔑视的目光。有时候,孙小姐的视线也会扫到马路上,就会和阿甘的目光撞到一起。孙小姐会赐予这个漂亮的印度小伙子一个微笑,阿甘却不敢笑,肌肉僵硬地咧一咧嘴。于是孙小姐就会和他聊上几句,她的声音象手指一样拨动着阿甘的心。也常有许多小流氓来骚扰象孙小姐这样的单身女人,每一次阿甘都会挺身而出赶走他们,有一回阿甘甚至在孙小姐的楼下站了一整夜,帮她逮住了一个经常到她家偷东西的贼。孙小姐对此总是感激不尽,有时还会送给阿甘两张电影票,可阿甘从未敢去看过电影。

最近几天,阿甘发现孙小姐似乎有些反常,每次早上回家步履总是很慢,有一回差点跌到,还是阿甘扶了她一把。阿甘扶着她柔软的腰肢和手臂,心头狂跳不已,他明白自己犯戒了。孙小姐谢过了他,脸上面无血色地走进了家。

阿甘胡思乱想了一夜,也祈祷了一夜,但没有用,直到很晚他才睡着,他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勒住了脖子,被高高地吊起,许多人看着他,其中一个是小苏北,他在临近断气前用目光搜寻着孙小姐,但始终没有,直到他从恶梦中醒来。

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到了霞飞路1338号,这是连着第7天到这个地方。是一座高大华丽的洋房,据说住着一个跺一跺脚能让上海滩发抖的英国大老板。孙小姐下车了,下车的时候又明显颤抖起来了,按说她在上海的风月场上已经很有经验了,却有些神情恍惚。但小苏北没看出来,小苏北只注意到她在下车时大腿上露出来的一块大大的淤斑,紫红色的,象一朵美丽的花,他看得出那是新近才受的伤。

“孙小姐,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

“好的,———不,不能回去。”小苏北发现她第一次如此紧张。她又恢复了过来,“小苏北,老样子,明天早上六点你来这里接我。”然后她拿出一把大洋都塞在了小苏北手里,小苏北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手足无措。

“孙小姐,用不着那么多。”

“再见,快回家吧,我的客人等得不耐烦了。”她急匆匆地跑进了洋房。一个仆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立刻砰地一声把门关紧了。

小苏北拉着车回车行,却发现从法租界通往英美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路口都站了一个红头阿三,完了,他必须绕远路了。于是,他又回到了霞飞路1338号门口,但他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就坐在那栋洋房的马路对面,从怀中取出了那块孙小姐给他的手帕。手帕上的香味经久不散,让小苏北有些想入非非,但他立刻又让自己清醒了回来。他看着那栋豪华的洋房,他不懂什么是法国式的屋顶,但那一块块红砖的确与英租界有很大区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却不愿意走,从怀中掏出了半块发硬的馒头垫了垫饥。不知到几点了,洋房里所有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最上一层的一扇窗户里还透出些光亮。在那光亮中,小苏北能依稀看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背影他很熟悉。影子在杂乱无章地晃动着,象两个野兽。小苏北低下了头,他居然想哭了。

第一次见到孙小姐是在一年前的国际饭店门口,清晨六点,小苏北没有生意,他抬头仰望着这栋当时的远东第一高楼。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的出现了,她就是孙小姐,她满脸倦容地从国际饭店里走了出来。叫上了小苏北的车,把她带回了家,在她的公寓门口,小苏北认识了红头阿三阿甘。这天傍晚六点多,小苏北拉着一个客人又到了阿甘的十字路口,刚下客,孙小姐就从公寓里出来了,她说怎么这么巧,于是又坐上小苏北的车去了老西门的一户人家。在车上,她对小苏北说,既然我们很有缘分,明天一早你就到老西门的这里来接我回去吧。于是,小苏北就和孙小姐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来接她,次日一早再带她回家。一开始,小苏北还很疑惑为什么这个漂亮女人要晚上出门,早上回家,后来经车行里的老师傅一点拨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小苏北实在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干这一行的,就有了些瞧不起孙小姐的意思,可孙小姐待他真的很不错,就象姐姐待弟弟那样。再加上小苏北在上海混得久了,这类女人见得也多了,象孙小姐这样的待他好的,倒是只有她一个。若换了别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总是把拉车的当马来使唤。而黄包车夫们也都暗暗地在心中骂着这类女人——婊子。

月亮已升到头顶了,西段的霞飞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轻的黄包车夫和他的车。小苏北忍不住又向对面楼上的那扇窗望了一眼,鬼魅般的影子还在晃动着。小苏北把头埋在膝盖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惨叫声把他惊醒了。是女人的惨叫,这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着恐惧,回荡在深夜的霞飞路上,把小苏北的心全都给揪了起来,揪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再抛下去。他突然觉得这整条霞飞路每一座豪宅都象是妖魔鬼怪的洞窟,布满了邪恶,仿佛要把他给吃了。

小苏北睡意全消,他的手心里全是汗,站起来走动着,等待天明的到来。可天亮地却特别慢,月亮继续高高地挂着,偶尔有几辆黑色的福特骄车从霞飞路上驶过。对面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干什么?小苏北有些痛苦,但他无能为力。

东方开始有了些白色,小苏北焦急地等待着,他不知道时间,他趴在洋房前的铁栏上向里张望。突然门打开了,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罩着一块头巾,蒙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门里一个家仆样子的人在后面轻蔑地说了句:“贱货。”

小苏北听见了,他真想冲上去揍那个家伙。但孙小姐到了他的面前,他看不到她的脸,一把扶住了她,她浑身无力地靠在小苏北身上,一句话也没说。他能感觉到孙小姐浑身在颤抖,他轻轻地把她扶上了车,把她拉了回去。

回到静安寺边的那条十字路口,阿甘正好上班,他看见小苏北把孙小姐拉回来了,但感觉总是不对,他跑上去和小苏北一起把孙小姐扶下来。他们要把她送进门去,孙小姐说话了:“不,我自己能行,你们回去吧。”她的话很轻,气若游丝地。她很坚强地站直了身子,头巾中只露出一双忧伤的眼睛,走进公寓,关上了门。

小苏北哭了,他不愿让红头阿三看到自己的眼泪,慌忙地拉着车走了。阿甘则怔怔地站着,整个上午,他没什么心思,徘徊在孙小姐的门前,望着她拉起的窗帘。午后,他没有见到晒台上有人,下午,依旧不见孙小姐的人影。阿甘的心里乱极了。忽然,他听到了留声机的声音从孙小姐的窗户里传出,这让他略微放心了一些。午后的阳光象剑一样射到了阿甘身上,他象个木头人似地在留声机放出的旋律中一动不动的。这阳光突然泛出了红色,就象血的颜色,让阿甘有一种嗜血的感觉。

他的烦躁不安又折磨着他了,他再也无法忍耐了,他翻过了墙,跳进了孙小姐的公寓。打开门,冲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象个印度僵尸。阿甘遁着留声机的生意,跑上了二楼,每一步都让他发抖。他颤栗的手打开了孙小姐卧室的房门。他见到了孙小姐。

孙小姐躺在床上,但他一开始不能确定这就是孙小姐,因为阿甘现在看到的这张孙小姐的脸他已不再认得。这是一张被摧残过的脸,被一个残忍的男人摧残过的,尽管这张脸在昨天还足以沉鱼落雁。如血的阳光洒在她可怕的脸上,但是她的表情还是如此安详,从容不迫。她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躺着,她的右手放在心口,左手垂下了床。在左手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切得很深,皮和肉都翻了出来,红色的肉向外翻涌着,就象是她性感的红唇,迷倒了这个城市中的许多男人。从深深的伤口中,动脉隐约可见,一道血正汨汨地向外流着,血顺着她五根纤细的手指,象丹蔻似地涂满了指甲。血流到了地上,已经有一大滩了,就想浴缸里的水。一地的暗红色,被阳光洒上一层夺目的光彩。阿甘仿佛见到孙小姐的生命也随着血流到了地上,被阳光摄去了。

留声机中发出的音乐继续充满着整个房间。

阿甘摸了摸孙小姐的脉搏,然后痛苦地抱着头。这时他见到了桌上堆着十根金条,金条边有一张纸,阿甘认识汉字,纸上写着孙小姐最后的字迹“给小苏北和阿甘”。

阿甘明白,这十根金条是孙小姐一生的积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阿甘瘫软下来了,阳光象剑一样,刺破了他的灵魂。

小苏北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到了孙小姐家门口,却发现她的门口贴着巡捕房的封条。他迷惑地站着,直到他看见阿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向他走来。

小苏北发现阿甘的脸被血色的夕阳涂满了。

于是,孙小姐送给他的那块手帕也落到了夕阳中。

一个月后的上海著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记载着这样一条英语新闻,现翻译如下:

“本报讯:

昨日霞飞路1338号的一栋豪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英国克来福公司董事长布朗先生在自己的家中遇害,身上发现二十七处刀伤。两名凶手已被当场缉拿,其中一名华人,二十岁,以拉黄包车为业,另一名印度人,二十三岁,供职于英租界巡捕房。两名凶手行凶的原因不明。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布朗先生生前有性虐待的僻好,经常召妓,并施以殴打,乃至将其毁容。”

小苏北由法租界的刑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于1935年7月14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被正式处死。

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苏北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打量着法国军官漂亮的军服,仔细地琢磨着军官的那顶帽子,他想提醒军官,你的帽子戴歪了。他刚要开口,枪响了,6颗子弹灌进了他的胸膛。

阿甘由英租界的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无期徒刑。被流放于印度洋上的安达曼群岛。一直关到印度独立,阿甘才被大赦放了出来。

阿甘很幸福,寿命很长,而且子孙满堂,直活到2000年,88岁的阿甘穷其一生的积蓄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发现这座城市与60多年前相比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在他当年站岗的十字路口上一个年轻的交通警察正在向一辆违章的出租车开罚单。孙小姐的公寓早就被拆除了,建起了一座三十层的高楼。而当年的霞飞路1338号的那栋发生过命案的洋房依然活着。

年迈的阿甘又来到了上海西郊的一座荒凉的小花园中,六十多年了,这个小花园什么也没变。他借了把铁铲,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一株与他一样老的大树下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挖出了一个包袱。他打开包袱,里面是十根金条。

1935年5月27日,就在这个花园里,小苏北和阿甘一起,把这十根孙小姐留给他们的金条埋进了大树下。

那个夜晚,小苏北对阿甘说:“我们两个,如果谁能活下来,这十根金条就归谁。”

天空中乌云掩盖着月光,黑漆漆的夜色中,两把刀子的寒光照着他们的脸。

阿甘带着十根金条,在上海到处寻找小苏北和孙小姐的墓,但他始终都没有找到。但他最后竟奇迹般地找到了小苏北的哥哥的后人,他伸出颤抖的手把五根金条交给了他们。

在回国前的那天,他来到黄浦江边,外滩的大楼让他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往事。黄浦江水滔滔不绝地向长江口流去,在江水中,满头白发的阿甘仿佛看见了十字路口那个英俊的印度巡捕,那个年轻的黄包车夫,还有,孙小姐的脸。

然后,阿甘把剩下的五根金条全都扔进了黄浦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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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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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李清照 《如梦令》

这是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中的花园,花园里有假山,流水,石径,修竹,美人蕉还有海棠。

“海棠花开了。”一个女人在竹帘边轻轻地说,她说的很轻,悄悄地就象一片叶子落地的声音。但我听见了。这女人的名字,你们都很熟悉,用不着我说了,而至于我,你们也许很陌生,但如果有人细心地寻找一下,就会发现我是谁了,对,我就是卷帘人。我七岁就被卖进了她家为奴,她不爱用丫环,在我十岁起就让我服侍起她了。

“它开得真美。”她对着我说了这句话。我的心被轻轻地抓了一下,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她的脸,然后,我流下了两行眼泪。她微笑着,掏出手帕为我擦去了泪水。但是从这一天起,我长大了。

我们家的主人赵明诚,是我们大宋首屈一指的金石家。他不是繁忙于公事,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搜集古今名家的金石字画,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家了。虽然我们家的男女主人非常地恩爱和睦,但他们却一辈子都没有过孩子,这令后世许多研究他们夫妇的大学究们百思不得其解。这原因只有我知道,我将为他们保密———赵明诚在这方面不行,他无法尽到作一个男人,作一个丈夫的责任,这令他万分痛苦。但她依然爱他,永远爱他,尽管这注定了要使她承受一个女人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们家的女主人每天都在竹帘前面对着花园,望着四面屋檐上随风而响的风铃,和偶尔飞过的小鸟,还有在阳光下树影的消长。或者看秋叶落了,报以几声叹息;冬雪下了,装饰她的发暨;春雨降临,勾起她的些许诗意;夏蝉鸣叫,让她把丰满的手臂和身体曲线暴露在我害羞的面前。而对于这种时刻,我一开始总是会脸红的,但她不怎么在乎。也许她还不明白,那年在我十四岁的身体里所起的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黄昏时下起的雨。

雨时大时小,风却急急地掠过,把屋檐下的风铃刮地叮铛作响,畅快地起舞弄清影了。而檐下成了一道水帘,水帘里还有一道竹帘,竹帘里是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主人苦心收藏的名家字画和数不清的印章。房子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米酒和文房四宝。我举着一盏明亮的油灯在桌旁,给房间涂抹上了一层奇异的桔色光芒。

她在写词。

她的一辈子都在写这种被称为词的诗。从她的少女时代到她年迈之际。而现在,是她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在她等待主人的每分每秒。

主人还没有回来。

她说她要永远这样等下去,然后她轻轻地把词唱了出来。在这间古老的房间里,油灯闪烁着,她口中吟出的旋律缠绕在雨夜潮湿的空气中,窗外的雨点打着芭蕉的声音在为她作着伴奏,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共鸣着,象一张张模糊的七铉古琴。但是对你们来说,这已是一种绝唱了,不幸的你们再也无法听到这种九百年前的音乐了,你们只能守着这些陈旧的文字,妄自空想着另一个时代的轻歌曼舞。

她终于叹了一口气,在喝下了几口浓烈醇香的米酒之后,睡下了。

床在房间的最里头,在薄如蝉翼的轻纱帐内,由我伺候着,毫不介意地脱下了衣裙。酒后的她有些困了,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却不动了,我只能用手扶着她的细腰帮她躺下。她平躺在床上,手却不肯放开我的头颈,她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好象浑身都在颤栗,这种颤栗是撩人的,使她全身的曲线都暴露了出来,这曲线表明,她是个成熟的,完美的,而且还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她和她丈夫的所有秘密我都知道,十四岁的我也都明白,我的手在她的腰眼上滚烫着,她口中呼出的带着米酒味的气息直冲我的鼻孔。我的脸烧了起来。

她细细的手臂居然使出了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脸埋到了她的胸脯里,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醉了,她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但我没醉,我明白,我和她犯了一场小小的罪过。

雨越下越大。

她在梦中轻声呼唤着海棠。

我离开了她的床,来到花园中,在海棠花边上撑起了一把伞,把伞的全部都罩在了花上。

我在雨中站了整整一夜。

雨停了,天也亮了,我悄悄地擦干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来到窗前,雨后的空气和光线透过帘子进入房间,驱散了那淡淡的酒气。她醒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全忘了。

我也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拉起了帘子,她看了看我,然后问起了海棠话怎么样了?

海棠花很好,和昨天一样。我淡淡地回答。

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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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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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很久远了,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象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十一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塄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象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象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把我带到了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象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象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她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好象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十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象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象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凛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片中消失地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象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我借住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象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层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我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她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象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在一幅古典风格的画卷中了,就象《聊斋志异》里的插图。我能想象这里并不是狭小的阁楼,而是它(她)的闺阁。大胆地闯进来的人是我,与它(她)一同躺在这床上,月光洒进来照着我们。它(她)全身没有一丝衣服(这是事实),被我搂在怀里,顺从地被抚摸被拥抱,没有一丝保留地向我敞开。并且含情默默地(这是想象)看着我,尽管没有一句枕边细语。

我相信我与它(她)是青梅竹马的,在我们的童年,就曾这样亲密过了,尽管童年的它(她)早已死去了。但我忽然相信猫这样的动物是会死而复生的,而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渐渐,我睡着了,直到天明我醒来后,才发觉它(她)已经离去了,但我的身上仍残留着它(她)的体温和味道。请原谅我用了“它(她)”这样的称呼,这也许不合适。但我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尤其是在拥它(她)入怀时。

吃过早饭,隔壁那女子请我到她家坐坐。她的房间也不大,但布置地很干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一带有只白猫,不知是谁家的。”

“没错,那是我养的。”

“原来是你的,那它在哪儿?”我差点就把昨晚的事说了出来,但是我不敢。

“它出去了,我养猫,不喜欢把它关在家里,就是要让它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也许,昨晚上出去谈朋友了吧。”

“你说猫也会谈朋友?”我突然有些紧张。

“春天到了嘛。”她说的时候,神色和语气都有些怪,“你那样关心它,难道昨晚它在你那儿?”

我沉默了半晌不敢说话,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她忙说:“你别走啊,我不问了。其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人,别误解,我是说对我的那只猫而言。”

我盯着她,她的皮肤很白,就象是那只猫身上雪白的皮毛。我甚至觉得她的脸也有些象猫,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恶意的比喻,这说明她也很美。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缩了回去,迅速离开了这里。

晚上我开着灯,猫又来了,又一次扑在我身边。我承认我不可抗拒它(她)的魅力,我被它(她)征服了。象古人描述的那样,它(她)轻扭小蛮腰,也许这是一种诱惑,一种刻意的挑逗,在这方面它(她)有很高的技巧。我深深地陷入了此中的乐趣,此后一连好几夜都是如此。

这些天,不知什么原因,我牙疼了,口腔左面上排最里一颗,虽然很轻微,但这小小的痛楚却有绵绵不绝的味道,每时每刻都会突然来骚扰我。

但令我更忧心忡忡的是,“南泉斩猫”的情节在反复纠缠着我。猫是极富诱惑力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猫也会成为人类烦恼与痛苦的根源,这与猫带给人类的美是同时到来的,就象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南泉和尚是从斩断痛苦的角度出发的,他必须斩猫,其实也是一种对佛法的履行。但赵州又为何要头顶草鞋呢?我实在难以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千百年来就没有人真正解答过。

我真的陷于痛苦中了,说不清,只感觉一种潮湿的味道从心底升起。当与它(她)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幻觉,把它(她)想象成一个人。虽然我明知这不是,可我陷进去了,仿佛晚上在我枕边的真是一个从展子虔或是吴道子的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仕女。这种幻想是危险的,如果连人与畜牲都分不清,我岂不是要被划入衣冠禽兽之列了。于是每当我睡着以后,都会梦到一把镰刀,血淋淋的镰刀,这把刀刚刚斩下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的头颅。然后一个和尚对我双手合十,我接着就被惊醒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我的女邻居,我还从没见到过她和她的猫在一起过。我希望她能看住她的猫,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把猫囚禁起来是件很残酷的事,你要知道,谁能得到它的青睐是一种幸运,它可是个倾城倾国的人间尤物。”她说这话的神情与晚上那只猫象极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我故意要疏远猫,不让它(她)靠近我。它(她)盯着我,一副随时准备冲锋的样子,全身皮毛随着喘息一起一伏地。突然它(她)的目光软了下来,哀求似的蜷缩在地上,那痴痴的眼神真让人揪心。它(她)叫了起来,猫儿叫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子发嗲,但这回的叫声却如此撕心裂腑,就象我幼年时养的那只猫临死前的叫声。

我的脖子仿佛被什么扼住了,我也想发出它(她)那样的叫声。眼眶里开始有些湿润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走上去搂住了它(她),把我们的脸贴得很近。它(她)的眼中射出幽幽的目光,然后伸出了小小的舌头,舔在我脸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挂上了脸颊,却被它(她)的舌尖舔去了。这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我———我不敢说后面的话了。天哪,我的牙疼突然加剧了,好象升了一级,就在这一瞬间。

第二天,我又清醒了,我明白自己不该如此冲动。我要摆脱它(她),搬家吗?不,我不想离开这小阁楼与老虎窗,而且我也搬不起,但我又不可能把隔壁邻居赶走。在外头转了一天,我的牙疼看来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傍晚回家,又碰上隔壁那女人出门,她看我神色依然很怪。

这天的天气很不好,非常闷热,天气预报说晚上可能要下雷雨。到了十点以后,猫果然来赴约了,它(她)猛地扑在我后背上,用缩进了爪子的脚掌抚着我的脖子。它(她)只要把爪子放出来,就足以抓破我的颈动脉,送了我的命。我突然有些害怕,抱住了它(她),并把它(她)放在眼前盯着,我希望能从它(她)眼中寻找出什么。

我见到了它(她)黄棕色的眼珠,以及那一条缝似的瞳孔。在瞳孔中,我依稀能见到我自己,再往里,竟是一个和尚,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凝视着我。猛然间,这一切又都消失了,只剩下那双眼珠和瞳孔。

南泉和尚,又是他,他一定在看着我。我立即把视线从猫的脸上挪开,在小阁楼里寻找什么,我在寻找一样足以斩断我的烦恼的东西。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上伸手可及的一把剃胡子的刮刀上。我心里打了个哆唆,不敢去碰,于是又把它(她)紧紧搂在怀中,就象热恋中的人一样,我的心中掠过这念头就使我痛苦了起来。我的手向刀伸了过去。

这一过程是极短的,但却好象走了很久很久。除了那只手以外,我全身一动不动的,我怕极了,害怕让怀中的它(她)察觉。但它(她)仿佛已沉醉在这甜蜜中了。这柔软的躯体在我怀中,暖暖的,象一团火,既是带给人温暖的,也是带给人危险的。我多想这一瞬成为永恒,我们两个永远这样直到一起慢慢变老。但我的那只手似乎已不再安在我胳膊上了,那只手似乎已属于南泉和尚了,终于拿起了那把刀。

我不敢去看,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它(她)毛茸茸的头皮和薄薄的耳朵。虽然不敢看,但我的手上却好象长了一只眼睛,带着那把锋利的刮刀,逼近了它(她)的后背。我突然感到自己手里握着的已不是刮胡子的刀,而变成了把割草的镰刀,这把刀俨然是南泉和尚亲手交给我的。

此刻,另一种痛苦从我的口腔深处的神经中抽搐着,在这不断升级的牙疼中,我好象见到了南泉山上那只身首异处了的猫,又好象见到了我幼时那只被处死的血淋淋的猫,它们和我怀里的这只一样都是美的。也许正因为如此,美才成了一种罪过,是的,美是会犯罪的,犯了诱惑罪,对于这种罪,南泉和尚说,只有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我的刀已开始触到它(她)的白毛了。

忽然我闭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白光,我立刻睁开眼看着窗外,又是一道,从夜幕的乌云里掠过一大片令人目眩的白光,那是闪电。接着从苍穹深处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炸开了一个响雷。这雷声尽管只有一瞬,但却充斥了我的小阁楼,我的耳膜和大脑。我松了手,刮到掉在了床上。此刻差不多刀尖就要刺进它(她)柔嫩的肌肤了。

它(她)察觉了,是上天的惊雷提醒了它(她),立即扭动起灵活的躯体,从我的怀里逃脱了出来,跳到床的另一头盯着我。它(她)发现了那把刀,它(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巨大的痛苦,它(她)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它(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这声音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雨点一同敲打我的玻璃窗。我理解的它(她)的意思,它(她)的呻吟就象几千年来所有苦命的痴心女子。转眼它(她)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无奈的哀怨与仇恨,我真怕它(她)会扑上来咬断我的喉咙,我哆唆了,但我还是大着胆子要上去和它(她)重归于好。

它(她)拒绝了。它(她)不再象那似水柔情的美人的化身了,而更象是一个被遗弃了的苦命人。它(她)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弓起了身子,随时都会逃得无影无踪。

雨,越下越大,雷声再一次响起。而缠绵的痛苦从心底和牙龈里两个方向升起遍步我全身。

它(她)走了,走得如此从容不迫,没有回头,保持了它(她)的尊严与风度,消失在灯光中。我没有追,我还敢追吗?

时间仿佛停滞了,只有雨点不断敲打着窗玻璃。

我牙疼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疼得似乎牙齿已不再属于我了。我用了各种药,也去看了牙医,但毫无效果,始终查不出病因,是一种神秘的惩罚吗?此后的三天,牙疼愈演愈烈,而那只猫也再没出现过,甚至连隔壁的女邻居也无影无踪了。我用力敲她的门,却没有反应。我只能到楼下去打听她的情况,楼下一位老太却说从没见到过我所说的这个女人,并且还说我隔壁那间房已经十几年没住过人了,根本就是空关着的。至于那只猫,老太也从没见过。

真不敢相信,可难道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于是我又忍着剧烈的牙疼,问了这一带其他十来户邻居,都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们建议我到神经病医院里查查是不是有什么病,还有人神秘兮兮地说我遇到鬼了。

不,它(她)和她都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疯了。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弄清楚,可能我的牙疼一辈子也好不了了。我决定冒一次险,用力地撞开了隔壁的那一扇门。天哪,这房间与几天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了,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房梁上结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布满了凄惨阴冷的空气。的确是许多年无人居住了,可前几天,我明明在这房里与那女人说过话。噢,我的牙疼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疼得浑身软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扬起了一地的灰尘。我回想起那只猫,但剧烈的牙疼使我脑中天昏地暗,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明白我已永远失去它(她)了。

忽然我仿佛看见了什么,那是南泉山上,南泉和尚的徒弟赵州正头顶着草鞋,走出山门。他在向我微笑着,镰刀与南泉和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座高大的禅院与一只复活了的猫。

我现在终于能明白赵州为什么要头顶草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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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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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你们称做杞人的那个疯子。

其实,我并非叫这个名字,我只是个杞国人。众所周知,我之所以名垂千史是因为我的一项愚蠢举动。于是我成了白痴的代名词。

但这不对,其实,我是个天才。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不会奇怪的,以上的话正是一个疯子的标准言论。根据科学的研究,所有的疯子都认为自己不是疯子,反而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的病情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应该在精神病院里关一辈子。事实的确如此,我的大半辈子是在杞国的国立精神病院度过的。

杞国国立精神病院坐落于都城南门外幽静的山谷中,占地达方圆十里,有着高大坚固如城墙般的围墙,日夜有许多身披盔甲的武士守卫。精神病院的名誉院长就是我国的国君,正式院长为前装甲部队总司令,也就是专门指挥马拉的战车部队。我院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医师力量雄厚,充分体现了我们伟大英明的国君所具有的崇高的红十字精神。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我院专门征召并培训了一批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堪称全球护士的源头。有她们的悉心呵护和治疗,我宁愿在这里关一辈子。

和所有的精神病院一样,病人过的是铁窗生活,白天可以在鸟语花香的大花园里放风,晚上则有十八把大锁锁住我的房门。但我并不怨恨,因为这完全是为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免遭我们这群暴徒的侵害。

毫无疑问,我们这里关的都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我是因为告诉别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圆的而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对社会有极强的破坏性。为了治疗我,把我送入了这里,我真该万分感谢我们的政府挽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于是我白天在花园中寻找灵感,晚上就写下许多歌颂我们伟大国君的诗篇,这些诗大多流入了宫中,并被歌女们演唱给国君听呢。据说其中的几篇精华,做为“风、雅、颂”中的“颂”的部分而被孔老夫子编入了《诗经》流芳百世了。

但另人烦恼的是,我的病依然没好,在我的潜意识中依然坚持着地球是圆的这样的谬论。虽然许多著名的大夫对我进行了全方位的长期治疗,可我还是时常在梦中研究圆周率,3.1415926......也许我到死也得不出最终结果。还有,居然象太阳是否绕地球转动这样愚蠢的问题我都敢提出来,难怪医生说我不但脑子有病,而且眼睛也有病,连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也看不出,于是建议关我一辈子,以防我的思想毒害下一代的成长。

突然有一年,我国与邻国发生了战争,战争完全是邻国挑起的,我们的国君最心爱的一条狗,也就是被封为外交部长,世袭千顷良田的那一位突然失踪了。后来,才发现这条聪明可爱的小狗被邻国的猎人吃了。这还得了,虽说只是一条小狗,可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的国君一贯身体力行的提倡保护动物,就象卫国有位著名的国君把鹤封为大夫。再说它是我国国君亲自册封的外交部长,理应享有外交豁免权,邻国的行为实属违反国际公约,是极其严重的挑衅行为,极大的侮辱了杞国,伤害了杞国人民的感情。所以,我国为此全国总动员,所有的十八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的男子出征,要让邻国知道,杞国虽小,比不得晋齐秦楚等千乘之国,可杞国人民不可辱。在国君的亲自统帅下,与邻国血战十年,我国一半的男子壮烈捐躯,人民永远怀念他们。最终,我国获得了重大胜利,终于把吃了那条狗的猎人生擒活捉,把他千刀万剮以悼念我国最可爱的一条狗,然后凯旋归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大军回到都城之际,万人空巷,大家都争相一睹英雄们的风采,我们伟大的国君可真是豪气干云天啊。

在战争期间,对我们精神病院的投入肯定就少了点,我们的院长也复了员去指挥他的战车大军了。但我们毫无怨言,一切为了前线嘛。这不,有许多人把自己的最后一条裤子都捐给了国家,一片爱国之心,感天动地哪。我干脆把我的天花板和屋顶给捐了,虽然这样一来,我冬天就得多加几条被子,雨天得在屋子里撑着伞睡觉。但一想到前线的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他们的牺牲哪来我们后方的安定,我也就心安理得了。

自从我掀开了屋顶,我的烦恼也就缠绕着我了。也就是所谓的———忧天。

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仰天长叹,我的忧伤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没有人会理解的,因为我是个精神病。于是我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我的忧伤也随着时间而日益增加。当我每日在花园里放风,一声不响地从我的病友们身边走过时,我开始发现他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我,好象在看一个外星人。我希望他们发现我的忧伤,但我的忧伤只能伤害自己。

在国君凯旋的那天,都城里成了欢乐的海洋,而精神病院却冷冷清清。病人们第一次都聚集在了一起,我在一个进来十年一句话也没说过的人身边坐下,别看他曾经是我国著名的大学讲师,可他的病比我还要严重。有一日,他非常慷慨大方地煮了一锅肉给邻居们吃,这肉鲜美无比,邻居们大饱口福,于是有人偷偷地溜进他家的灶间,却发现灶台上还搁着一条人腿,原来他把全家人都给杀了,把人肉煮熟了吃哪。

“你很忧伤?”他问我。这令我吓了一跳,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我惶恐地点了点头。

“我也是。”他把嘴对准了我的耳朵,我害怕他会重操旧业,把我的耳朵给活吃了。我赶快逃到了另一边,一个老头向我笑着,笑得非常奇怪,使我不得不靠近了他。他从怀中取出一把黄色的粉末倒在了我的手心里,他声称他花了毕生的精力在配制一种药,这种药不是用来救人的,而是用来杀人的,叫火药。一旦研制成功全世界的面貌将会被他改变,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这药千万不能碰火,否则让能让你蹦到天上去。

我立刻把这把药粉还给了他,这老头显然已是病入膏荒胡言乱语了。刚要走,一个家伙把我的腿拉住了,他说他一辈子都趴在地上,研究怎样把地下的宝贝给挖出来,比如一种能让没有马的马车自己跑起来的油。我吓得大叫起来,却看到了一双血淋淋的手,上面尽是一道道的伤疤,刻满的竟全是数学公式,原来这位用刀子在自己手臂上打草稿的老学究终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发明一种足以毁灭地球的武器。我仰望苍天,问苍天为什么今天精神病人们都发病了,苍天不回答,只有一只孤独的风筝,放风筝就是大名鼎鼎的守株待兔的那位农民哲学家兼科学家,从宋国慕名而来到这里治疗精神病,他对我说,他有一个阿波罗登月计划,要坐着风筝去抓月兔吃。

这时本院病情最重的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疯子站到了花园的最高处,向大家喊话了:“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现在,我宣布一个好消息,经过本院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六的病人集体讨论,已确认我们的国君已经得了高度的精神病啦。这所他亲自下令修建的精神病院应该只有一个病人,那就是他自己。我们现在的职责就是把国君抓回来,在这里关一辈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疯子竟都全部高声欢呼了起来。若不是他们有精神病,早应该拉去五马分尸了,我们伟大的国君真是太仁慈了。保卫政府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职责,就算是精神病人也责无旁贷,我必须制止他们:“你们全都发病了,都应该注射一针镇静剂,,喝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伟大仁慈的国君,哪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攻击国家领导人,你知道你们犯的是什么罪吗?我们的国君是国家的大救星,没有国君就没有杞国,全国人民都深深地爱戴他。国君为了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幸福,在第一线奋勇战斗,真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好领袖啊。你们这一小撮人民的敌人,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对你们这群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就应该施以人民民主专政。”

这是我这一辈子说的最长的一段话,我滔滔不绝地把心中对伟大国君的忠诚都倾诉了出来。我感到一瞬间自己变得非常高大,一个人面对一大群发了疯的暴徒,毫不畏惧,捍卫我们铁打的江山。我仿佛已经看见了国君亲手在我的胸前别上一枚荣誉勋章。

但没想到,那群疯子在对着我大笑着,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有的人眼泪水都笑出来了,原来他们是把我当成个小丑了。我愤怒了,我真的愤怒了,我无法控制住自己,我必须要把我的忧愁说出口来———

“你们不要徒劳了,因为再过三天,天就要塌了!天崩地裂,地球爆炸,万物灭绝。”

我终于把这个天大的秘密说出口了,我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悦的轻松。我闭上了眼睛,倾听他们的绝望的惊叫。

但是没有反应,原来这群暴徒都已经走出了无人把守的精神病院的大门了。我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精神病院中,象是个被抛弃的无主的狗。可怜的人类啊,你们将为你们的无知而付出代价。

我终于离开了与我厮守了十几年的神经病院,来到了杞国的山野田园中。远征回国的将士们仍在都城中庆祝凯旋,所以村庄里全是女人和老幼,他们象乞丐一样,几乎都没穿衣服,向我伸出双手。他们实在是有碍我国的形象,世界末日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呢。于是我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他们,他们居然对此无动于衷,要么就是对我傻笑,实在是无知到了极点,看来我国的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可还有多少教育工作的时间呢?我心里一酸,就哭了出来。那群女人一见我哭开了,就拿出了一块比铁还硬的大饼给我吃,虽然这块大饼几乎磕断了我两颗门牙,但我还是向他们致以谢意,因为这是他们一天的口粮。

我在杞国的原野上游荡着,象一个无主的幽灵,我对上天与人类的忧愁不断地困扰着我。现在是七月,大地一片绿色,虽然坟墓多了些,但万物生机勃勃,地球是经过了多少万年的进化啊。

我现在走过一条河边,河水滔滔不绝地向东流去,我想起了孔夫子,他也是同样在一条河边上,感叹事物与光阴的流逝。我看着河水,是的,我也有相同的感叹,只是我们的光阴,究竟还有多少呢?

在河边,我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的,她很美,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即将化为灰土,我惋惜地对她说:“姑娘,你嫁人了吗?如果没有,现在嫁人还来得及。”

姑娘一听,非但没有感谢,还请我吃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以为我是要吃她豆腐了。我急忙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姑娘,你误解了,我是说天很快就要塌了,我怕你还没有享受生命就匆匆地去了。”

姑娘浪笑了起来:“你要我?是不是,那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费用也不贵,半个时辰只要十斤大米,如果你心诚,给你打九折优惠也行。这年月,连饭都吃不饱,女人不做这一行,还能干什么?”

我惊恐地逃走了。

我又来到了渡口上了渡船,一个商人与我同舟,他一脸的富贵相,看来是家财万贯,可不用多久,不也和我这穷光蛋一样赤条条地去吗?于是我笑了起来。他很奇怪,问我为什么笑,我索性把我心中所想的全都告诉了他。

“好家伙,你真是个天才,先放出风去造谣,说天就要塌了,如果人们相信,就会争相抢购货物,抓紧时间在死前享乐,这样一来我们做商人的就能发大财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注意,怎么样,我们合作吧,你来散播谣言,我来卖东西,咱们三七开,你三我七。”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可别这样,那好,四六开,你四我六,要是还不行,那咱二一添作五,算我豁出去了。”

船到岸了,我一溜烟地跑了。

我在河岸歇着,一个身着白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胡须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神采奕奕,气宇不凡。见到了我,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贝:“这位仁兄,为何在此失魂落魄,莫非有什么忧愁解不开,由我来为你消除吧。”

“我的忧愁也就是你的忧愁,我的忧愁是无法解开的,正如你无法解开的正是你自己的忧愁。”

“失敬,失敬,原来仁兄也是位哲学家,小可姓庄,单名一个周。”

“原来是庄子,普天下只有你能理解我的忧愁,告诉你,天就要塌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我们都会死的。”

庄子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的想象力要超过我,真是天外有天啊。其实,纵然有什么世界末日,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也许我们现在活着,其实就是具死尸,等我们死了,其实也就是活了回来。我曾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一梦醒来,却不知,究竟是我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了一个梦变成了我?我究竟是蝴蝶梦中的庄周还是庄周梦中的蝴蝶,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又何必去畏惧总要到来的死呢?既然死总是要到来的,那早一些,晚一些又有什么区别呢,早一些解脱,不是更妙吗?”

这家伙还邀请我与他一同云游四方,我没有理睬他,一口气跑回了村子。

与此同时,我听说那群无知的暴徒们已经开始向都城进攻了,可怜他们百十号人要与我们国君的数万大军较量。在人类行将毁灭之际,这样的举动是多么地可笑。

终于,我在村边的墓地里住下了,这里有一半是新坟,埋的都是在这几年饿死的人。现在是夏天,总是有鬼火出没,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一团绿色的鬼火的。我自己挖了一个墓穴,躺在了里面。终于,最后的一夜降临了,我躺在墓穴中,象一具真正的死尸。

今夜星空灿烂。 天哪,这天晚上的星空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天空仿佛被涂上了一层宝蓝色的涂料,如同我每夜梦到那样,就象是一双双明亮的眸子,绝美少女的眸子。为什么?偏偏是今夜,我们人类的最后一夜,展示着一种最高傲的美,宇宙在怜悯我们,宇宙给我们绝唱。

我仰望着星空,我说过我是个天才,自从我在神经病院里掀开了屋顶,我就夜夜观察天文。我发现有一颗慧星每晚都从天空掠过。经过我对其运行轨道的长期测量和精心计算,我发现这颗已被我命名为杞人慧星的不速之客将于今天晚上与地球的运行轨道相会,也就是说在今晚,慧星将撞击地球。这次绝不会象陨石撞地球一样在大气层就烧掉了,大气层奈何不了我的杞人慧星。由于这颗慧心的质量巨大,面积相当于整个中国大陆,它的重力加速度将使它几乎完好无损地穿过大气层,直接撞击地球表面。而且据我的测算,如果它撞击到陆地,至少将撞出一个直径为青藏高原的大坑,深度至少要超过二十公里。如果撞击到大海,则地球将完全成为一个水球。它的冲击波将使上亿吨的尘土遍布地球表面,完全遮掩太阳,地球将处于黑暗与寒冷中数百年,这期间,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将全部灭绝殆尽,脆弱的人类将是第一个灭亡的物种。而后的数百年,当地球上的尘埃落定,将退步到地球刚刚诞生时的阶段,当然,生命将第二次起源,重新进行伟大的进化的过程。再过了几十亿年,当人类文明第二次出现,他们也许会把我们已成为化石的残骸在挖出来进行研究,也许他们还回研究出我来,把我的名字写进历史,写进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行列。

天空出现了一丝变化,从最远的天穹里,渐渐显出了一种淡淡的白色,这白色象一滴眼泪,从宇宙的深处滑落下来。后来,这白色变成了一把小小的匕首的形状,向我们直扎过来,图穷匕现,这个成语是在我死后才开始有的,但我现在必须要使用它,夜空就是这张地图,当地图的美丽与神秘展现殆尽时,这把致命的匕首就指向了人类的咽喉。匕首越来越大,我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窥见慧星的慧尾,长长地象一把扫帚。慧星终于君临天下了,它象视察它的帝国一样围绕着地球,它在看着我,怒目圆睁,不可一世,举手之间,就可叫我们血流千里。它俨然是地球命运的主宰,我们都是它的臣民,我们向它俯首称臣,但仍难逃一死的命运。

虽然我浑身颤抖,但我不是害怕恐惧地颤抖,而是兴奋,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是在为这美丽的慧星而颤抖,它和这星空是这样令人陶醉,尽管它足以毁灭人类,也许就在一瞬之后。而今夜的世俗世界啊,他们都睡着了,他们将在梦中死去,美梦都变做恶梦吧,这是人类无知的报应。而我,是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让我有幸成为唯一目睹人类灭绝的见证人,这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突然,在夜空的顶端,在慧星急速掠过的轨迹中,绽开了一朵火红的花,我明白那是慧星接触大气层了,擦出了强烈巨大的火花。

我开始想象慧星象一只巨大的拳头猛砸在地面,这只拳头大得惊人,一个手指头就是一个杞国。所有的人在这个拳头下化为泥土,再被冲击波随无数沙尘飞上天空,整个天空都充满着这种细沫般的人类肢体,我们甚至来不及喊一声救命。这是一场审判!

我们的末日到了。

祈祷吧。

以后的事大家都知道,地球没有毁灭,人类继续繁衍,又生存了两千多年。

我在事后才发觉,我的计算有一丝微小的偏差,只有几个小数点的偏差,可慧星的轨道偏偏就与地球的轨道有那么极其细微的偏差,几公里吧,在浩瀚的宇宙中,这简直就等于是擦着你鼻子上的汗毛飞过去。就这么几个小数点,地球逃过了灭顶之灾。地球啊,你真幸运。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这一夜,灾难曾离他们如此之近,又奇迹般地擦肩而过。他们又做了一个好梦。除了我,可谁来相信我?我的痛苦依然。

我缓缓地从墓穴里爬出来,此刻已经红日东升了,我怅然若失地离开了这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我回到了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里什么都没变,只是再也没有人了,我走过一间又一间屋子,直到最后一间,从那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间房的大门紧锁着,我从门上的洞口向里望去,里面关着一个人,我不敢相信这个人竟然就是———国君。

我们的国君被关进了他亲自缔造的国立精神病院,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向里面大声地问:“国君陛下,是您吗?”

“我是国君,我得了精神病,昨天晚上,他们冲进宫里,说我得了精神病,他们说精神病人不能当国君,他们说他们的精神病都好了,他们说由他们来当国君。我是个精神病人,我要在这里治疗。”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出了这一长串让我震惊的话。

“他们这群精神病不可能打进王宫的。”

“没有一个人来保卫我,我的大军,我的士兵,我的士大夫和贵族们,没有一个人来,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有精神病,包括我的王妃和王子。他们眼睁睁看着我被从国君的坐垫上赶下去,被押到这儿。我有精神病,我需要在这里治疗。”

我打消了救他出来的主意,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们的国君的确是个精神病人。那我呢?

我不是,我不是精神病!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地喊。没人听到,只有许多人在城市里,在农村里,在春秋各国交头接耳地传说着:有一个杞国的精神病人说天就要塌了,世界就要毁灭了,真他妈可笑,这个白痴真他妈可怜,彻底地无可救药了。于是,就产生了“杞人忧天”这个成语。这个成语流传了两千多年,伴随着死里逃生的人类。

是的,那一夜天没有塌。但杞国的天,确实是塌了。

地球是脆弱的,也许它还会接受两千多年前的考验,也许慧星还会与我们擦肩而过。人类也是脆弱的,但相比浩瀚的宇宙,更容易毁灭他们是人类自身。

以上的话是我说的,我是杞人,我不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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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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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沿江胡乱地停泊着许多中国人的小木船,在水泥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英国轮船喷着黑烟停靠在了岸边,它从地中海北岸的某个意大利港口驶出,是热那亚还是那不勒斯,这无关紧要,它是出直不罗陀海峡走大西洋绕好望角入印度洋还是走苏伊士运河的捷径也无关紧要,甚至它是否在科伦坡新加坡香港中途停靠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的这座城市停了下来,一个30岁的意大利人选择了这座城市,或者说这座中国城市选择了这个意大利人。在我的记忆里,这个意大利人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睛,隐隐约约发出淡淡的光,这双眼睛的深邃,让许多人对它终生难忘。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摆特别的长,诱惑了几个法国的贵妇人的眼神。他挺直了身体,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皮箱,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他走下了舷梯,看了一眼东方的天空,看了一眼这个神奇的城市,他知道,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下了船,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却不需要签证,码头上只有英国人指挥的印度士兵,和欧洲各国的国旗,还有留着长长的辫子的中国搬运工。他叫了一辆人力车,进入了我们这座城市,当人力车载着他穿越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时,他有一种回到欧洲的感觉。直到很远的地方,他才看见了中国的国旗——黄龙旗,在黄龙旗下,有一个中国人,穿着一件与他同样的黑色长下摆的衣服,胸前悬挂着十字架,向他微笑着。他下了车,和中国人以极其细微的声音说着什么,中国人的脸色有了些变化,然后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他的皮包,这一瞬,改变了他在中国的命运。以上所述的时间是1900年,现在回到2000年,我开始叙述一个女孩以及她的一个梦。

在那个致命的清晨,我所要叙述的这个女孩醒来了,我没有必要给她以姓名,我只能称她为“她”。她是从一个奇怪的梦中醒来的,在她将来的一生中,她会不断地回忆复述这个梦并加以解释。她的房间常年处于阴暗中,只有清晨的阳光透过百页窗倾泻在她的脸上,那些白色的横向光亮才会象一张黑白条纹的面具覆盖着她,让她在床上支起的身体有了些斑马般的野性。当然,这只是一种印象,只有十九世纪的油画里才能体现的印象。她的眼睛位于阳光的缝隙里,所以从瞳仁的深处,就出现了一种光亮,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眼中的光。她似乎能直接看到这种光线,来自她的体内。她走下了床,总是在阴暗的房间里关着的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仿佛是透明的玻璃,一碰就会变得粉碎。

她有了一种冲动,于是她拉开了百叶床,这个清晨的阳光异样地明亮,深深地刺激了她的眼球。阳光象一把把利剑送入了她的体内,于是,她体内的变化由感觉上升为一种直接的行动。她捂着嘴,满脸痛苦地冲出了房间,躲到卫生间里去了。更为重要的是,她如此反常地冲出房门的情景立刻被父母看见了,父母不安地看着她把卫生间的门重重地关上,然后从里面传来某种母亲所熟悉的声音,接着是抽水马桶和水龙头放水的声音。然后,门开了,她那张面无血色的脸还有额头斗大的汗珠和惊慌失措的神情都让父母一览无余地收入眼中,母亲轻轻地问:“怎么了?”此刻,母亲的语气是暧昧的,相当暧昧。但女孩没有听出来,她还不明白母亲暧昧的原因。

母亲又说:“我们两个谈谈,好不好?”然后她拉着女儿走进了一间小屋,关紧了门。门外的父亲面色铁青地点了一支烟,他此刻的脑海中正在放电影一般地重复着许多镜头,仔细地搜索有关女儿的一切蛛丝马迹。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搜索毫无结果,这时,母女俩从房里出来了,母亲的神色相当不安,而女儿却显得平静得多。她们一定进过了非常详细的对话,纯属女性的对话,男人非礼勿听的对话,而这种私密性质的对话的结果恐怕是敏感的父母所深为担忧的。

“走,我们去医院。”母亲的语气开始有些生硬了。

女孩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带她去医院,在经过了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检查之后,她和父母走出了医院。她发现在正午的阳光下,父母呈现了一种绝望的表情。

回到家,母亲继续与她进行纯女性的对话,但是她完全听不懂母亲所说的,她唯一听懂的是母亲不断重复的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

她无法回答,因为她的确不知道,面对母亲凌厉的攻势,审问般的口气,她开始不知所措起来。可她越是不知所措,母亲就越是认为她在撒谎,越是认为女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怜的女孩,她是无辜的,请相信。

母亲最后真的生气了,她打开了门,让父亲进来了,于是父亲扇了女儿一个耳光。女孩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她逆来顺受地忍住了。她无法理解父母的行为,就象无法理解醒来前的那个梦,还有她身体深处的某些微妙的变化,她茫然无知地看着父母,瞳孔里仿佛是透明的,她想要以此来向他们证明什么,但这没有用。

最后她大声地问父母:“我也想知道,到底那个男人是谁?”

母亲的脸上又掠过了一丝绝望:“你连到底是哪一个都不知道吗?天哪,难道还不止一个?那你有几个男人?”

“住口!”父亲愤怒了,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感,仿佛是他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失去了贞操一般,他再次以一个耳光赠送给了女儿。

女孩终于失去了忍耐,她把泪水滴落在地板上,于是地板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她再仔细地看了看父母,突然有了一种陌生感。她一把推开父亲,夺门而去,离开了这个家。

那个男人是谁?

她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徘徊,穿着短裙和拖鞋,就象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问题少女。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脑子里总是重复着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她真的希望能有人来帮她回答这个问题。

夜色阑珊了,她满眼看到的都是霓虹灯和灯箱广告,让她有些目眩,她明白没人能为她解答问题,只有靠自己的寻找。于是她在马路上漫漫的人群中寻找着,根据她有限的经验,那个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男人应该二十出头,留着不短不长的头发,脸应该是白白的,个头中等,穿一件T恤。除此以外,至于那个人的长相,职业,性格那都是一片混沌。她寻找了很久,在人行道中站立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潮水般从她两边涌过,而她则象一块激流中的礁石,冷峻,苍白。

终于她见到了一个男人,基本符合她的条件,于是她拦住了他,说:“你是那个男人吗?”

对方被问地一头雾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你问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他的眼珠飞快地转了一圈,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地反问道:“多少钱?”

“我身上没钱。”

“那当然,没钱才出来做吗。来,这里人多,跟我走。”说着,他带着她转进了一条阴暗的小马路,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地方你选,价钱我定,怎么样?”

“我们认识吗?”她不解地问。

“这还用得着认识吗?不认识最好。”

“不,你不是那个男人。”她立刻转身要走。

“哎,价钱也由你定,好不好?”

她已经走远了。

昏暗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拉长了,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自己的影子,她知道,影子里还有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如此隐匿,仅能凭感觉去触摸。她不认识路,马路越走越小,到最后变成了一条小巷,深深的小巷,除了几户人家窗口的灯光外一片黑暗。她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肩膀,向黑洞般的小巷深处走去。

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一阵粗重的呼吸从她的脑后传来,重重地吹在她的脖颈里。她想放声大叫,嘴巴却被一只手堵上了,另一只手有力地箍着她的腰,并越收越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用手肘拼命地向后反击,但撞到的仿佛是一堵沉重的墙。然后她感到自己被腾空起来了,那只手抱着她向更黑暗的角落奔去。她感到了绝望,接着想到了死亡,死亡的感觉是美的,从她的脑子里忽然闪出了这样的念头,“死亡的感觉是美的。”嘴被捂住了,于是她就用自己的心说。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痛苦中感到美?难道那个男人就是他?如果是的,她决定服从。

但是这种美感立刻就被打碎了,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束射到了她的脸上,黑暗中待了太久了的瞳孔一瞬间就缩小了许多倍,她的第一感觉是太阳,太阳降临了。在一瞬间什么都看不到,只有白晃晃的一团之后,她开始看清前面,有个穿制服的人影提着手电筒向这里奔来,一边还大叫大嚷着什么。她觉得自己的脸现在一定被手电照得雪白,白得象个死去了很久的女人,躺在坟墓里,等待盗墓者的来临。

腰间的那只手忽然松了,堵着嘴的手也松了。那个人要逃了,但她不想让他逃走,因为现在她已经认定他就是那个男人了。她终于能够转过身了,但那个人也转过身向黑暗中拼命地跑去,她大声地叫:“你别跑,我跟你走。”她还从来没叫得那么响,尤其是在黑夜中。这声音让四周黑暗的窗户亮起了灯光。

她刚要向那个人追去,身后的一双大手就搭在了她的肩上了。她别无选择,只有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警察,他个子很高,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但大概是个年轻人的轮廓。

“那家伙欺负你了?”他的嗓音富有磁性,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她无法回答,也许她到了最后更加渴望被认定为是那个男人的陌生人欺负。

“不是吗?那他是你男朋友?”

“不。”

“那他是个流氓,而且,你也不应该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乱转。你父母会着急的,如果不是我刚巧路过这里,你有没有想到会发生什么事吗?”

“可我想,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家里住哪?”

“我不想说。”

“真不象话,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太大了,走,跟我回分局里去。”突然有一盏路边的灯亮了,照亮了小警察的脸,他的脸上还有几粒粉红色的粉刺,鼻子上好象冒着油,大概刚从警校毕业吧。于是她又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那个男人就是他吧。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象一只锤子一样重重地敲在了她心上。

“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吗?那个男人就是你啊。”

“女孩子要自重。”虽然小警察尽力地在模仿父亲的口气,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明显地在颤抖。

“你不记得我了吗,但这不奇怪,我也不记得你了,但我们一定认识过,否则我就不会去医院检查了。”

“你说什么?小声点,别让人听见,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我看你不该去分局,该去精神病医院。”说完,小警察就象躲避瘟疫似的回头奔走了。

难道他真的不是,她对自己说。小巷里一阵穿堂风吹来,她更凉了,急忙小跑着走出了小巷。在另一条马路上,她走进了地铁站。

身上只有三块钱了,她买了一张地铁票子,走进了候车的站台,快关门了,地铁站里的人稀稀拉拉的,而且大多无精打彩。她坐在一张椅子上,茫然地看着对面的广告,广告里有个身材苗条的女人,瞪着大得吓人的眼睛看着她。地铁来了,从地下的深处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再以缓缓的减速度停下,它那孕妇肚子般的车厢里只出来三三两两个人,然后又进去几个人,她觉得实在有些浪费。她没有动,她的手里捏着票子,眼睁睁看着这次列车隆隆地开动。过了一会儿,另一个方向的列车又冲了过来,反方向地重复了一次,可她还是没有动。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现在站台上空无一人,离最后一班车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懒懒地闭上了眼睛,等待地铁工作人员把她给抬出去。

五分钟后,她再次听到一班列车从隧道中赶来,那种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那种声音象个男人的脚步重重地向她冲过来,就象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来掳掠女人的骑兵队。再一次停下,象一匹喘息的马,然后列车门打开,骑士们下马,马具在互相碰撞中产生美妙的音乐。一个人来到她的跟前,好奇地看着这个椅子上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什么的女孩。

但是这个人不是她所要找的男人。

于是,在我们这个故事里,第二个女孩出现了,对于她,我给她以一个名字——罗兰。

第一个没有名字的女孩睁开了眼睛,她第一眼见到的是罗兰的眼睛,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眼睛的克隆品,在惊讶中她看清了罗兰。她有一种预感,罗兰将会帮助她,于是她大胆地对这个陌生的同龄女孩说:“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我在寻找我的孩子。”罗兰的回答同样令人吃惊。

她站了起来,好象很久以前就认识罗兰了。这时,另一个方向的列车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跟着罗兰走进了车厢。

她被列车启动的惯性向后轻轻一荡,然后列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列车里的灯光有些暧昧,在她的眼里,仿佛光线都在不停地来回摇晃着,就象坐船的感觉。最后一班列车里没什么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传来有人睡着打唬噜的声音,她们坐在了一起,互相看着,她轻轻地说:“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

“对,一个月前,我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他(她)生下来就失踪了,我没有见到他(她),不知他(她)是男是女。虽然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但请相信,我确实生下了一个孩子,我刚刚坐好月子。无论如何,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他(她)还很小,很安全。”

“那个男人知道吗?”

“不,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男人,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人,没有,直到今天早上,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才发现了这回事。但妈妈问我那个男人是谁,不停地问,就象是审问我,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男人,尽管我也不知道他是谁,长什么样,干什么,但我必须要找到他,否则我永远也回不去了。”

“对,你和我一样。”在微微的颠簸中,罗兰的脸色似乎比她更苍白。

不知道又过了几站,地铁终于到了终点站了,她们走出地铁站,走过荒芜的马路,罗兰带着她来到了一栋小楼前。她觉得这栋小楼非常奇怪,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矗立在树丛中,有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氛,特别是尖尖的屋顶能让她回想起什么,好象自己曾经来过这里。在屋顶正面,仿佛有个什么标志,黑暗中看不清。然后她们上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房里没有床,也没有什么家具,装饰很老的样子,只有一张席子。

罗兰再给她铺了一张席子。她们关了灯,匆匆地睡了。

窗外照进来蓝色的光,象一件晚礼服,柔软的丝绸面料,拖啊拖啊,一直拖到她的席子上。她不断地用手指拨着席子的缝隙,一棱又一棱,就象是弹着吉它的琴铉,光洁的手指此刻有股瓷器的光泽。她睁着眼睛,满眼都是那淡淡的蓝色,和窗外婆娑的树叶影子。然后她看着睡在旁边的罗兰,罗兰恻卧着背对着她,她能看到罗兰背后身体的轮廓,被光线罩上了一层蓝色的光圈。那曲线和她自己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加丰满,更加有诱惑力,虽然罗兰还是一张女孩的脸,但身体似乎已经是少妇的了,那更证明了罗兰的确生过孩子。她发现罗兰的身体开始微微地发抖,那圆润的肩膀象大海的波浪一起一伏,恰好与蓝色的光线谐调起来。渐渐,起伏越来越大,轻轻的海涛变成了巨浪,她开始听到一阵阵微弱的啜泣声,就象波浪爬上沙滩的声音。罗兰把身体转了过来,变成了仰卧,于是她看到一个波峰从罗兰的胸口涌过,往下又是一个深深的波谷。罗兰的脸转向了她,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挂着两颗大得惊人的泪珠,发出钻石般的蓝色光芒。她伸出了手,轻轻地擦去了罗兰的泪珠。

“我的孩子没了,我真的生下了他(她),上帝啊,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的孩子,我的命。”罗兰终于畅快地哭了出来,紧紧抓住了她的手,两个人的十跟手指象弯曲的树枝一样纠缠在了一起。罗兰的头靠在了她的怀里,她搂着罗兰富于弹性的肩膀,嘴唇贴着罗兰的头发,她有一种被青草吞没了的感觉。罗兰的身体继续在她的怀里起伏着,冲动着她的胸口和心脏,她发现自己的胸脯已经被罗兰的泪水浸湿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几乎咬破了,她感到自己怀里抱着的是她的女儿,她们象一对痛苦的母女俩,依偎在蓝色弥漫的房间里。

“我的孩子。”那个蓝色的夜晚,她的耳朵里充满了这种凄凉的声音。

一个大着肚子的少女用黑色的头巾蒙着脸走在佛罗伦萨的小巷中,长长的小巷,两边是石头房子,窗户都开得很高,熄灭了烛火。黑暗的小巷似乎永无尽头,偶尔有巡街的的灯火穿过,象一只暗夜中野兽的眼睛,发出捕食前幽幽的光芒。佛罗伦萨的少女绝望了,她没有了力气,在她纯洁无暇的身体里,一个耻辱的生命正在蓬勃地成长,要把她的身体给撕裂。少女把手扶在古老的石墙上,也许这堵墙是十四世纪黑死病时期修建的,充满了一种死亡的凉意。又是一股阵痛,撕心裂腑,少女用手捧着自己的腹部,满头大汗,她把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不,不能在这儿,她对自己说着,她忍着前所未有的疼痛一边扶着石墙一边缓慢地前进,一路上留下了一长串的血迹,引来了一群苍蝇。

终于,目的地到了,少女几乎是爬着进入了一个马厩,对,马厩,必须在这里。一匹白色的纯种马正在熟睡着,她把自己的身体放在了马槽上,分开了双腿。整个马厩充满了马尿和草料的气味,加上少女的血,混杂在一起,似乎已不是人间所能有的了。佛罗伦萨少女终于大声地叫了出来,痛苦地呻吟着,白马被她的动静惊醒了,睁开了大眼睛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场面。于是,白马见到一个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男孩没有啼哭,而是手脚乱蹬着,白马吓了一跳,它狂躁地跳跃着,终于挣脱了缰绳,撞开了栅栏,冲入了佛罗伦萨茫茫的黑夜。

少女吻了吻男孩,然后哭着离开了马厩。男孩睁开了眼,静静地等待着那位神甫的路过。

这是十九世纪的事了。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住,你的父母呢?”清晨的光线再次降临在她的身上,她的嘴唇终于有了些血色。

“告诉你,我是一个弃婴,生出来就被扔掉了,我只有养父母,自从我肚子里有了孩子,他们就给了我一笔钱,把我赶出来了。”罗兰现在完全不象昨晚那样孩子般痛苦了,她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微笑,“好了,谈谈你吧,你准备怎么找那个男人。”

“不知道,我想他应该二十出头,不短不长的头发——”

“够了,接下去是白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是吗?这不对,女孩子总希望这样幻想,但这不可能。我说啊,那个男人至少应该有三十岁,脸白不白,眼睛大不大都无关紧要,他的身材很挺拔,最好戴一副眼睛。他应该事业有成,有一个妻子,但是他不满足,还在外面寻花问柳。于是他遇见了你,你也遇见了他,这是上天的安排,可惜,由于某种意外,他和你都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害得你要到处寻找他,只有你们两个再次重逢,才能重新自然地回忆起来。”

“你在写小说啊。我可不喜欢大男人,还是小一点好。““大的好。”

“小的好。”

“大的才有魅力,小的还没本事把你肚子弄大。”

“你不要乱说话,我不好意思了,那你的孩子的父亲是个三十岁的男人?”

“不,我不想透露那个人是谁,总之这个人非常神圣,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人,不,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神。”

“你太痴情了。”

“不,我说的是事实。”罗兰突然用一种非常严肃认真的目光注视着她,好象是以自己的眼睛在担保。那样子让她吃了一惊。

“好,我相信,走吧,我们去找我们要找的人。”

她们出了门,她特意回头看了看,屋顶正中有一块长方形的水泥,真是奇怪,也许是用水泥把什么东西给封掉了。

坐上了地铁,早上地铁车厢里人很多,空气也很混杂,她们坐的位子对面有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戴着副墨镜,在拥挤的人群中,她能透过缝隙看到那长头发男人的半边脸。那男人有一张坚强的嘴,她轻轻地对罗兰说。

“对,薄薄的嘴唇,削瘦的脸颊,长头发,也许是个乐队吉它手或是鼓手,甚至是个诗人,总之是搞艺术的吧,不过,你也别期望太高,他也有可能是黑社会的。”罗兰的回答总是让她惊讶。

戴墨镜的男人象一尊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地坐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她再一次轻声说:“也许他也在寻找着我。”

“对,那个女人是谁?他正在忧伤地寻找着在他看来是不存在的女人。这一定令他大为烦恼,因为这个命题无疑是自相矛盾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就象你一样。”罗兰的嘴角微微动了动,“瞧,他要走了,跟着他。”

她们跟着这个男人走出了地铁站,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了一个公园,很小很偏僻的公园,又不是双休日,公园里几乎没什么人。男人踏着一条被茂密葱郁的树枝和树叶隐藏起来的小径走着,身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他的影子在树林里忽然显得有些虚幻起来,不象是真实存在的,忽隐忽现。在小树林的深处,有一张绿色的长椅,被树木从各个方向包围着,几乎照不到日光。她们不明白公园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修一条长椅。男人在长椅上坐了下来,摘下了墨镜,然后从背包里小心地掏出了一个东西。

罗兰一看到立刻叫了起来:“孩子,我的孩子!”她们冲到了那个男人跟前,却发现男人手里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尊雕像,婴儿的雕像。

这雕像大小也和真的婴儿差不多,只不过是金属做的,发出金灿灿的光芒。雕的好象不是中国婴儿,这尊金色的雕像有着高高的鼻梁,深深的眼窝,头上是卷曲的胎发,全身赤裸着,是个男孩,双手略微弯曲着向前伸出,好象要抓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圣婴。”

“圣婴?”

“就是刚诞生的耶酥。”

“这是金子做的吗?”罗兰大胆地问。

“不,是铜,外面涂了一层金属涂料。”

“他真可爱。太美了。”

“只不过是一件复制品而已,一文不值,真品早就失踪了。”

“失踪?”一提到失踪,罗兰总是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孩子。

“整整一百年前,一位传教士从意大利带来了一尊据说是出自文艺复兴时期某位艺术大师之手的圣婴的雕像来到中国,安放在我们城市的一个教堂中,成为这个城市的所有基督徒共同供奉的圣物。但是,仅仅三十年后,这尊圣婴雕像便被一个神秘的人砸坏了,在教徒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会悬赏千两黄金捉拿破坏圣婴的人,但始终没有查出那人是谁,于是就不了了之了。我只不过是个穷雕塑家而已,无聊之余根据图片或模子等旧资料复制一些雕塑作品罢了,象这样的在我家里还有许多呢。我想在一个自然的环境中欣赏它,因为它是我所有的圣婴作品中最为满意的一个,所以我来到了这里,事实上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满意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你认识我吗?”她终于大胆地说了。

男人非常奇怪,他理了理自己的长发,接着仔细地端详了她一阵,最后叹了一口气:“知道吗?你长得象一个人,如果我们过去真的认识,那我万分荣幸。可惜我不认识你,太遗憾了。”

“你说我长得象哪一个人?”

“他的妈妈。”男人把指尖指着圣婴对她说。

罗兰插嘴了:“对不起,你能把这个雕像卖给我吗?我非常喜欢它。”

“不,你就算出再多的钱我也不卖,这虽然是只个复制品,但它依然神圣。”男人居然亲吻了雕像的额头一下。

“我求你了,我的孩子失踪了,我不骗你,我真的生下过一个孩子,但他(她)失踪了,我非常痛苦,我需要圣婴,我需要它。”罗兰说着又哭了,罗兰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泪水顺着她的肩头一直滑落到手指间。

“真的吗?”男人伸出了左手,抬起了罗兰的下巴,然后用右手擦去了罗兰脸上的泪痕,他有些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的确比我更需要圣婴。拿去吧。”

“多少钱?”罗兰接过了沉甸甸的雕像。

“送给你了,还要什么钱。再见吧。”男人转身就走了,还没等两个女孩道谢,就已经消失在树丛中了。

“它真美。”房间里亮着一盏黄色的灯,罗兰的手里捧着圣婴,就象捧着自己的孩子。罗兰甚至还试图给雕像喂奶。罗兰的确是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女人,两座雪白的山峰丰满地挺立在她的面前,在黄色的灯光下,给她以一种拉斐尔的画笔下〈〈西斯廷的圣母〉〉的感觉。“奶水把我的胸脯涨坏了。”罗兰对她继续说着,一边嘴角露出了一种初为人母的微笑。

“这栋楼很奇怪。”她改变话题了,“为什么只有我们两个住呢,其他的居民呢?”还没说完,一阵夜晚的凉风就从窗外吹来灌进了她的嘴,让她咳嗽了几下,她立刻慌忙地把窗户给关上了。

“据说几十年前,这儿有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悄悄地怀孕了,实在藏不住,于是就带着腹中的孩子自杀了。所以没人再敢住在这栋楼里了。至于我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在这栋楼出生的,我的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我丢在了这栋楼前,后来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路过这里发现了我,便收养了我把我养大成人,可现在又因为我败坏门风把我赶出了家门,其实我是无辜的,我是纯洁的,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也用不着我多解释了。我总不见得大着肚子露宿街头吧,干脆就在这儿住下了,我的孩子也是在这间房里出生的,可惜他(她)一生下来就失踪了。”

“孩子丢了你去公安局报过案吗?”

“去过,但什么都查不出,唯一的证据就是医院开据的证明我的确生过孩子的检查报告,最后他们居然说我有可能是自己把孩子给抛弃了,故意编造了孩子丢了的谎言,我没办法了,只能自己找。我贴了许多寻婴启示,但一点用都没有,我快绝望了。我决定明天去儿童福利院看看,那儿有许多弃婴,只能碰碰运气了。你呢?”

“我想去查一下这栋楼的历史。”

她没有坐地铁,而是一个人坐着巴士去查资料的。走下车,清晨的阳光象圣母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在一条幽静的马路上,她忽然看见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偷偷摸摸地在墙上贴着寻人启示,启示上印着她的照片。她悄悄地躲在一跟电线杆后头观察着,妈妈在几天之内苍老了许多,半边头发全白了,父亲也是,他正为了自己的那两个耳光而后悔不已。一个纠查市容的警察过来了,向他们大叫着,父母惊慌失措地提着刷启示的浆糊桶向一条小巷里奔去。

她想喊出来,但那句话涌到了舌头上却又活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着父母落荒而逃的背影,把自己的脸背了过去,但她终究还是没有哭出来,捂着嘴小跑着离开了这条马路。

在档案馆里,她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查到了那栋楼的资料——

“1900年,意大利传教士保罗.马佐里尼来华传教,至本市落脚,并贴出广告,征集有马厩的空地。果然找到一大户人家的马厩,马佐里尼当即出巨资买下此块地皮,并将马厩改建成一栋教堂,以此为据点进行传教,因其地供奉有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故一度极为兴旺。1930年,马佐里尼回国,原教堂遂废弃,又被改建成民房。”

“圣婴?”她自言自语着,“为什么要在马厩上造教堂呢?”

档案里还附着一张马佐里尼的照片,肃穆的脸庞,黑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淡淡的光,好象把视线的焦点对准了更远的地方,是耶路撒冷吗?还有他的资料——

“保罗.马佐里尼出生于1870年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由于是一个弃婴,父母不详,从小在教会的孤儿院中长大。1890年在梵蒂冈神学院学习,1895年起在西西里岛某教区任神甫,1900年罗马教庭认定他传播异端宗教思想而将其流放至中国传教,据说此前他还私自带走了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马佐里尼到中国后,不顾罗马教庭的激烈反对,利用圣婴传播其关于上帝蒙召的新教义并发展教徒,被罗马斥为异端,他始终与罗马进行斗争。直到1930年,因为圣婴意外被毁,罗马教庭使用了强制性手段召回了马佐里尼(另一种说法是梵蒂冈绑架了他)。马佐里尼回国后被强制悔过,但他始终没有屈从于罗马教庭,坚持自己的宗教理想,最终被宗教法庭开除教籍。晚年他在亚平宁山中隐居,于1944年失踪,时年74岁,(一说他死于德军与盟军的战火)。”

走出资料室,她再次感到了自己身体深处的变化,她觉得马佐里尼的一双眼睛正从背后看着她。此刻大街上的阳光,已不再是圣母的手指了。

“你喝酒了?”她问着罗兰,在黄色的灯光下,满嘴酒气的罗兰倒在席子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怀里紧紧地抱着圣婴雕像。

“也许我的孩子永远都找不到了,他(她)也许死了。”

“今天我考虑了很久,我想要把我的孩子打掉。”

“你疯了吗?这是谋杀,你在谋杀一条人命,这是不能饶恕的罪恶,听我的,把孩子生下来。”罗兰大声地说着。

“可,可我别无选择,我今天看到了我的父母,他们很可怜。”

“听我说,当初我的养父母发现我有了孩子以后,也是非常痛苦,一定要我打掉孩子。我知道,虽然不是亲生的父母,但他们很爱我,把我当作亲生的女儿,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也必须为我的孩子考虑,我不能只想着我自己。我说什么也不能打掉孩子,然后我就偷偷拿了一大笔钱逃出来了,其实他们也一直在找我,我回不去,我回去只会增添他们的痛苦。”

“但现在这样他们更痛苦。”

“痛苦?你几个月了,你的肚子还没大出来呢,你有没有想过当我大着肚子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人们在旁边指指点点,把我当作了不良少女的典型,有一回在外面吃饭,居然被老板赶了出来,他们说我晦气,会让他们触霉头,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一个人往医院里检查,还要什么证明的,我拿不出,那些医生就在旁边窃窃私语,你知道他们说些什么吗?我耳朵尖,全听到了,她们骂我婊子,其实我还是个处女呢。”

“真的吗?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身上才会发生这种事呢。”

“你很快就会感受到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一块肉啊,自己身上的一块肉,而且这块肉是你用自己的心血一点一滴地养大的,你会感觉到他(她)越来越大,感觉到他(她)和你说话,你们是可以交流的,这种感觉多么美妙啊。你有没有想过把你身上的肉活生生地割掉是怎样的感觉?况且你肚子里的这块肉是有感觉的,有思想的,这块肉自己能感到疼,会哭,会叫,会抗议,他(她)是有血有肉的,是一个独立的人。”

“对不起。”

“不,你不要这样说,你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苦,我说过,我没有去医院,我是自己一个人在这间房间里把孩子生下来的。我讨厌医院,讨厌他们对我指指点点,他们虽然嘴上不说,可他们看我的那种眼神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先看了许多关于接生的书,然后我一个人,买好了分娩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就在这间房里静静地等待孩子诞生的那一刻。分娩的那种痛苦只有女人才会理解,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了,一个人,你明白一个人自己给自己接生是什么感觉吗?是绝望。在绝望中,我真的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在我行将疼得昏迷过去之前,我能清楚地听到他(她)落地时响亮的哭声,然后我晕了过去。天哪,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甚至还来不及看他(她)一眼,我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找遍了这座城市,我恨这座城市,它吞没了我的孩子。”

“别说了,我受不了,我答应你,把孩子生下来。”她们在眼泪中睡下了。

佛罗伦萨的空气中充满了但丁的气味,佛罗伦萨人但丁在他的《神曲》中是这样描述地狱的,他认为地狱共分九层,如漏斗形,越往下越小。罪人的灵魂依照生前罪恶的轻重,分别在不同的圈层里受酷刑的惩罚,罪行越大的越居于下层。在第八层里受罪的有淫媒和诱奸者、阿谀者、贪官污吏、买卖圣职者、占卜者、高利贷者、伪君子、盗贼、教唆犯、挑拨离间者、诬陷害人者、伪造者,最后是——罗马教皇。

一个十岁的男孩正在一个昏暗的角落,悄悄地看着《神曲》,他孤独地躲在大理石雕刻的阴影下,那是一个怀里抱着刚诞生的耶酥的圣母像。洁白的大理石,庄严肃穆,和佛罗伦萨所有保存下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雕塑一样,它也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特别是玛利亚的脸庞,仿佛是一个18岁的意大利村姑。男孩一边偷偷地看着书,一边还扭头看着玛利亚的脸,让男孩突然产生了某种欲望,他大胆地爬上了雕像,用手抚摸着玛利亚还有耶酥。

“孩子,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袍的神甫走了过来,他一把将男孩揪了下来,用巴掌狠狠地扇男孩的耳光。而男孩悄悄的把手放在背后将《神曲》藏在衣服里。男孩的鼻血流了出来,象一条红色的虫子,扭动着身躯爬在他的嘴唇上。在扇了十几个耳光之后,神甫松开了手,他抱着男孩的头说:“对不起,孩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孩子,是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你,你应该成为一个大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孩子,我爱你,你别让我失望。”

男孩茫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仿佛是透明的,然后他闭上了眼睛,擦了擦鼻血。

这里是佛罗伦萨教会的一座孤儿院,时间是1880年。

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罗兰笔直地站着,双手伸开,就好象是在十字架上。罗兰睁大着双眼,眼神却好象什么都没有,她非常奇怪,站起来问:“罗兰你怎么了?”

“我是供品。”

“什么?”

“我是供品,我的孩子也是供品,他(她)被做成了牺牲,供奉给了神,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供品的制造者。我的孩子现在一定已经被烤熟了,鲜美的乳肉,就象烤乳猪乳鸽和鸡子,他(她)是被吃掉的,只剩下一堆骨头渣子。”

“不,这只是你的幻想。”

“现在,我有一个预言,我马上就要死了。”

“不可能。”

“你看着。”罗兰还没说完右手里就出现了一把小匕首,发出闪闪的寒光,她只见到匕首在眼前一亮,然后罗兰的左腕上就开了一个口子,美丽的鲜血象胜利大逃亡那样涌了出来,又象没关紧的自来水龙头那样流到了地板上。她抱紧了自己的双肩变得不知所措,直到罗兰倒了下去,她才找了块手帕包扎了罗兰的伤口,然后吃力地背着罗兰走出小楼叫了一辆车送医院了。

第二天,她带着罗兰心爱的圣婴雕像到医院来探望罗兰的时候,医生告诉她罗兰已经被转到精神病医院去了,因为罗兰刚刚醒过来就发了疯,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胡言乱语,引来了大批围观的群众,更糟的是罗兰见人就打,用盐水瓶砸破了一个医生的头,医院认为罗兰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必须送精神病院。

她又带着圣婴像匆匆赶到了精神病院,在一个小房间里,她见到了罗兰。这间房间的窗户上全装着铁栅栏,铁栏杆的投影象一道道黑色的手印按在她们的脸上。阳光时而暗淡时而强烈,来回地在罗兰的脸上游走,偶尔停留在那双无神的眼睛上。

罗兰一见到圣婴像就猛扑了上去,一把抢在了怀里,紧紧地抱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里,被一片暧昧的阴影覆盖着。罗兰现在就象个小孩面无表情地抱住了自己的洋娃娃,逐渐地,开始有了些恐惧,浑身都在发抖,白色的睡袍皱巴巴的,睡袍下一双洁白的脚丫有着瓷器般的光滑,精致、小巧、象个手工艺品。

她缓缓地走了上去,用手抚摸着罗兰的脸,还有下巴、鼻梁,就象个玩具似的,而这个玩具的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真正的玩具。

“你真的疯了吗?”

罗兰的眼睛依旧无神地望着她,沉默象一种空气弥漫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渗入了墙壁、地板、天花板,还有坚不可摧的铁栏杆。忽然罗兰伸出手抓紧了她,把嘴凑到了她的耳边,用耳语说:“今天晚上,把我们的小楼的地下室打开,挖开地板,挖开,掘地三尺。一定要去,听明白了吗?”

“为什么?”

罗兰不回答,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仿佛是一具美丽冰凉的女尸。

她回到了小楼,在黄昏时分,这栋楼被笼罩上了一层金色。她再次走遍了整栋楼,总共三层,不包括最上层的阁楼。最外层的墙壁和里面各个房间的墙壁和柱子似乎不相符合,也许里面的房间是后来才造起来的,也许原来这里本就是一个空旷的大堂。她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把铁铲,然后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门锁着,但是那把大锁已经锈迹斑斑了,她用铲子去砸那把锁,一下就把锁砸碎了。她推开了门,开着手电筒走下了黑暗中的石头台阶。到平地了,她用手电照了一圈,地下室其实很小,阴凉潮湿,让她颤栗着发抖。脚下直接就是泥土了,她用力地挥动了铁铲。

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力量,瘦弱的手臂和肩膀还有细腻的手掌是如何让这沉重的铁铲深入地下的,而且她的腹中还藏着一个生命。也许就是这腹中的生命赋予了她勇气,虽然她是一个连看见蟑螂都要害怕得掉眼泪的女孩,但她现在在这样一个黑暗阴冷的地方居然无所顾忌地掘地三尺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象一只老房子里的耗子一样溜来溜去,地下室里堆满了挖出来的泥土,于是那泥土的气味也从地底的深处蓬勃而出。但她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就算是挖出座火山也要挖下去,终于,铁铲碰到了一个硬物,发出了金属的响声。

她把身体探了下去,用力地抬出了一个黑色的箱子。她拖着沉甸甸的箱子爬上了石阶,爬出地下室,回到了房间里。在黄色的灯光下,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打开了箱子,一股久远的灰尘立刻冲出来布满了房间。她透过落不定的尘埃,把手伸进了箱子,她摸到一个东西,凉凉的金属,沉沉的。她把那东西拿了出来,一阵金色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

一个婴儿,铜铸的婴儿雕像,是圣婴,和罗兰的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个圣婴是残缺的,在这个雕像上,她看不出婴儿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圣婴的下身被砸坏了,缺了一大块,露出了铜的底色。

她用一块布小心地把布满灰尘的雕像擦干净了,圣婴露出了大大的眼睛,似乎能说话,沉重的身躯好象真的是刚出生的耶酥,只不过这个耶酥缺了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是令所有的人敏感的。它疼吗?它在哭吗?她想如果自己是它的母亲,她一定会哭的。象罗兰一样,她把圣婴像紧紧地抱在怀里,一会儿就入梦了。

半夜,窗突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开了,寒风把席子上的她惊醒了,在暗夜深处,似乎有个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放下了圣婴雕像,独自走下了楼,又一次走进了地下室,这回没有拿手电筒,踏着潮湿的泥土她什么都看不清,她睁大着眼睛却等于是个瞎子。

忽然,不知从哪里亮起了光,地下室一下子大了许多,眼前突然多出了好几根木柱子和横梁,地上的泥土不见了,而变成了厚厚的干草。在木栏杆中间,她见到了一匹马,浑身雪白地站着,嘴上套着缰绳,大睁着圆圆的眼睛注视着她。从马的嘴里发出一种呼哧呼哧的声音,马把头伸向了她,把沉重的喘息喷在了她的脸上。那种喘息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温暖感,她忽然又冒出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她在马的耳边轻轻地说:“那个男人是你吗?”

马好象听懂了,居然害羞地低下了头,把头倚在她的睡裙上摩擦着。突然一阵哭声响起了,是婴儿刚出生的哭,她吃惊地把目光在这个突然变成了马厩的地下室里扫视了一圈,最终在一个给马喂草料用的马槽里发现了一个婴儿。她颤抖着的手抱起了婴儿,婴儿象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一双小手在空中乱抓。她觉得自己的腹中空了,这个婴儿就是自己的肚子里的生命,她吻了孩子:“我可怜的孩子,别哭了。”

“把我的儿子放下。”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从某个角落传出,她看见一个女人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女人有着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不象是中国人,女人满脸是汗,仿佛刚经历了一场痛苦。女人冲上来从她的怀里抢走了婴儿,深情地吻着。

她不敢相信这一切,大声问道:“你是谁。”

“玛利亚。”

玛利亚?难道这个孩子是耶酥?她的胸口仿佛被重重地一击,而自己腹中的那个生命却狠狠地跳动了一下,那匹白马抬起了头,它圆圆的眼睛里涌出了大滴的眼泪。

“不!”她高分贝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小楼,甚至惊动了这个晚上的月光。她带着满头的汗水和眼角的泪水醒来了,怀里的圣婴像还稳稳地抱着。

原来刚才只是一个梦。

“马厩,马厩。”惊梦后的她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她现在终于开始隐约地明白,马佐里尼刚来中国时为什么要在马厩上修建教堂——因为圣经新约全书上记载着耶酥是诞生于一个马厩的马槽里的。为了供奉圣婴,所以,马佐里尼选择了这里。

她的心头乱跳着,下意识地抱着圣婴走到了窗边,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把她的衣裙扬起,穿白衣的年轻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黑夜的窗口,这是一幅具有奇特审美意味的油画,所有的画家都在梦中见过。

她坐着地铁去那个小公园,拎着大箱子,穿过一条茂密树林覆盖的小径,透过树叶而稀疏的阳光此刻象雨点一样落下。在小树林的中心,她找到了那条长椅,她擦了擦上面的灰尘,轻轻地坐了下来。

清晨的小公园里寂静无人,鸟鸣突然之间充满了她的耳朵。她坐在长椅上,额头发出乳白色的反光,没有表情,双眼的焦点在树叶的缝隙间徘徊着。终于,那个搞雕塑的长头发男人出现了,今天他没有戴墨镜,还是背着个大包,低着头拨开树枝来到了她面前。男人非常惊讶,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

她站了起来,对他说:“你不是说你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这儿吗?今天我的运气很好,等到了你。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她从箱子里拿出了圣婴雕像,递给了他。

他接过圣婴像,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足足有十几分钟默不作声。最后他把雕像放在唇边轻轻地一吻。他的目光此刻就象老鹰一样锐利,仿佛她就是他的猎物,他压低了声音问:“你从哪弄来的。”

“在地下室里挖出来的。”她确实被男人吓着了。

“告诉你,这是真品,真的,无论从雕刻手法,还是铸造工艺都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特点,天哪,与米开郎琪罗的技法相似,可能真的是他的作品。我在意大利留过学,主攻雕塑史,曾经废寝忘食地研究过圣婴像的图片和各种有关资料,虽然过去没亲眼见过实物,但我敢说我对它的了解不亚于它的作者。你看它的脚底板——”他把圣婴的左脚伸到她眼前。

“对,有一行隐隐约约的拉丁字母。”

“这是美第齐家族的族徽,说明这个曾经是佛罗伦萨统治者的大金融家族拥有过这圣婴像,后来又捐献给了教会。总而言之,这就是马佐里尼带到中国来的那尊圣婴,而且它损毁的下身也的确与文献记载的相同。马佐里尼离开中国以后,被毁的圣婴也不见了,人们以为是被他带会意大利了,没想到他把圣婴留在了中国,太不可思议了,你很幸运。”

“谢谢你,可是当年为什么会有人要破坏圣婴呢?”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可能是宗教矛盾吧。”

“既然它是真的,那你就拿去吧,也许它对你有用。”

“不必了,我不是基督教徒,不会对圣婴顶礼膜拜的,我只对艺术品感兴趣,能亲眼看到圣婴的真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这是你发现,怎么处置由你决定吧,但最起码要保存好它,它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应该是我感谢你,拿好,再见吧。”他再一次吻了吻圣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圣婴放到了她的手里。

“那就,再见吧。”

她把圣婴放进了箱子里,刚转过身要走,身后又传来男人的声音:“哎,还有一句话:其实你真的很象他的妈妈。”

“你是说圣婴?”她心神不安地回过头来。

“对不起,没什么。对了,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发现圣婴的地方。”长头发男人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暧昧不明的东西。

精神病院里的气氛总令人压抑,虽然有时会看到滑稽的场面,有时又是狂乱不堪。她和一个脸上有着一道伤疤的医生争辩着:“罗兰是我唯一的朋友,为什么只能让我们隔着铁栏见面,她不是犯人。”

“看见我脸上的伤疤了吗?昨天让她的指甲给抓的。给她打针死活不肯,而且我还从没见过她放下过那个洋娃娃,那是铜做的吧,那么大的人了,还玩这种东西,那么重的铜铸的家伙,砸起人来可是要出人命的。更要命的是,她还胡言乱语说什么我们把她的孩子给偷走了,她的病可不轻啊。你去看她一定要小心,她可是六亲不认的。”

见面的时候罗兰正趴在铁栏杆前,衣服被自己撕破了,旁若无人地裸露着雪白高耸的胸脯,还把圣婴雕像放在上面,好象是在给小孩喂奶似的。

“罗兰,你怎么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东西的。”

“藏着什么东西?”罗兰的口齿已经不清了。

“圣婴啊,真正的圣婴。不是复制品。”

“是谁让你去找出来的。”

“不是你吗?”

“我没说过。”

“昨天,不是你让我去把地下室的地板挖开来的吗?”她有些着急了。

“你是谁?”

罗兰的这句话令她意想不到,她一时居然无法回答了:“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她感到了无助,她把手握着铁栏杆,这样她也有了被囚禁的感觉。一串眼泪缓缓地溢了出来,在苍白的脸颊上滚动着。

罗兰突然把手伸出来,用细细的指间帮她抹去了泪水,同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妈妈。”

“你真的疯了。”她转身就象外跑去了。

“不,我说的没错,我就是你未来的女儿,妈妈,你别走,妈妈!”精神病院里充满了罗兰尖厉绝望的叫喊。这声音在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还有黑色的地板间来回飘荡着,一下子好几个精神病人都齐声地高叫起来:“妈妈!妈妈!”

她总有一个预感,今天晚上那个长头发男人会来,恰巧她的窗下有一棵自生自灭的夜来香开花了,浓烈的香味象潮水一样涌进了整个小楼。她还在昏黄的灯光下仔细地看着圣婴,同时不自觉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

长头发男人终于来了,他说他已经看过地下室了,可以肯定这儿就是当年马佐里尼供奉圣婴的小教堂。然后他打开了背包,拿出了一样东西。

又是一尊圣婴像,但是与她所见过的前面两尊最大的不同是,这个圣婴是一个女孩,女圣婴。

看着这尊圣婴像的下身,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怎么可能?是个女婴。”

“这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自己做的,并不费力,只要对过去我复制的圣婴的模子略加修改就行了。非常感谢你,是你今天早上给我看了缺损的圣婴之后我才有了灵感的,过去我一直是在模仿,在复制,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已经在创造了。”

“创造?”她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圣婴不可以是女孩呢?难道圣经上规定过圣婴必须是上帝的儿子吗?让我们仔细地想想,难道上帝的女儿不也是圣婴,不也是救世主基督吗?所以,她是耶酥的妹妹。”

“也许你真的是个天才。”

“今天我一边修改铸造的模子,一边苦思冥想着,是谁把圣婴破坏了,而目的又是什么?当我完成了我的女圣婴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一切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告诉你,破坏圣婴的人就是马佐里尼自己。”

“保罗.马佐里尼?”她吃惊地张大了嘴。

“就是他,是他把圣婴偷偷地带到了中国,又是他利用圣婴传播被认为异端的宗教思想,最后还是他,亲手毁坏了圣婴。你想想,为什么这件轰动一时的事件虽然悬赏千两黄金,查了很长时间,却始终没有答案?因为作案者就是马佐里尼自己,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解释。”

“可圣婴对他是有价值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十年代,马佐里尼在罗马受到天主教庭责难和攻击时,他给当时的教皇写过一封公开信,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在信中说,上帝可以有耶酥这样的儿子,而圣母玛利亚却是约瑟的妻子,那么从伦理上来说,人类的救世主耶酥就是一个私生子,上帝曾经惩罚了偷食禁果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可上帝使贞洁的玛利亚受孕的行为本身也是犯了与亚当和夏娃同样的错误。既然上帝有自己的私生子,那么从逻辑上说上帝在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性的同时也拥有人性,而且上帝又是无始无终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里,上帝可以不断地让类似玛利亚的贞女受孕。同样是从逻辑上推理,因为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上帝即可以有儿子,也可以有女儿。既然如此,那么女人也可以做救世主基督,甚至可以做罗马教皇。”

“你怎么知道的?”

“做完女圣婴以后,我总想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推理,所以我上网去了一家意大利的新宗教网站,在那儿,我搜索有关马佐里尼的信息,他的资料不多,网上只保存了他的这封公开信。我说过我在意大利留过学,所以看得懂意大利文。事实上,就是因为他的这封信,罗马教庭认定他已经堕入魔道无可救药而将他开除教籍的。”

“因为马佐里尼有这样的思想,所以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亲手破坏了圣婴,砸毁了圣婴的下身,从而让圣婴的性别模糊,这样就有了一个暗示——圣婴不一定是男孩,也可以是女孩。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实践自己的宗教理想。”她终于明白了。

“对,千百年来,人类的宗教史上,能提出象他这样的观点的恐怕只有他一个了。虽然,听起来骇人听闻,侮辱了上帝和耶酥,还有圣母。可我仔细想了想,只有这种解释才是最符合逻辑,符合人的本来面目的。还有,就是在宗教领域把女子提高到了和男子同样的地位。他并没有侮辱上帝,其实是赞颂了上帝的生命力。”

“上帝的生命力?”她在心里忽然想到了另一种世俗的叫法——“上帝的繁殖力”。

“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年马佐里尼在破坏圣婴时的痛苦和矛盾心理,他无限地崇敬和热爱着圣婴,但他又有自己的宗教理论,只有最坚强的男子汉才有魄力为了他所坚持的信仰而毁灭自己的最爱,尽管我们无法确定他的这种新信仰是否合乎真理。”

“是真理。”她脱口而出。

接下来是沉默,她这才感到房间里夜来香的气味越来越浓了。

长头发男人忽然把锐利的目光柔和了下来,轻轻的说:“其实你很美。”

她不说话。

“你象极了圣母玛利亚。”

她不说话。

“你不信吗?是的,东方人与西方人谈不上相象,但是你的眼神非常象,这是拉斐尔的油画里所要竭尽全力表现的眼神,他总是抱怨他的模特缺乏神似,画圣母的眼睛时他总是加入自己的幻想的成分。而你的眼睛,则是天生适合于给拉斐尔做模特的,如果你活在十六世纪初的意大利,拉斐尔也许会爱上你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知道她在等待着什么,于是他吻了她。

长头发的男人有着刚强的嘴唇,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注意他的嘴唇了,刚强的嘴唇充满了温暖还有力量。他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让她难以分辨。

当他有了些欲望的时候,她却突然开口了:“再问你一遍,我们过去认识吗?我是说在小公园见面之前。”

“我不知道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我不能说谎,我们之间只见过三次面,前两次在小公园里,第三次就是现在。在这三次之前,我从没见过你,真遗憾。”

“你的记忆还完好吧。”

“当然,我的记忆比常人还要好。”

“那好,你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男人?”

“我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

他吃惊地后退了一步,仔细地看了看她,然后说:“对不起。我失礼了。”说完他转身要走。

“把你的女圣婴拿回去吧。”

“送给你了,留个纪念,还是那句话,我是无神论者。”转眼间,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夜来香弥漫的夜色里。

三十六岁的保罗.马佐里尼独自坐在第一排的长椅上,圣坛上有耶酥的彩塑还有圣母玛利亚,但是在最神圣的地方,供奉的是圣婴的雕像。小教堂不大,大堂大约有三层楼这么高,偏门下面有个地下室。教堂外,夜已深了,就连煽情的月亮也退去了。教堂里点着几支摇曳不定的白蜡烛,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眼神是如此的烦躁不安,紧紧地盯着圣婴,额头上却满是大汗,在他坐着的长椅上的另一头,躺着一个满脸通红的中国女孩。女孩没有穿衣服,红润的身体暴露在烛光中,激烈地喘息着,好久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马佐里尼穿着黑色的教士服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教堂。只留下光着身体的女孩继续躺在耶酥的面前,而女孩身下一滩殷红的血正闪闪发光。

马佐里尼在黑暗的街道上走着,半夜的街上只能偶尔见到几个更夫。月亮始终没有出来,他在一片漆黑中凭记忆摸索着,到了一扇大门前,有节奏地用手指的关节敲着门。敲了好久,一个胸前挂着十字架同样一身教士服的中国老人端着蜡烛给他开了门。

马佐里尼跪在他面前用中国话说:“王神甫,对不起,我现在能不能做忏悔。”

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巨大的教堂,哥特式的尖顶和充满装饰的门,还有大堂里虔诚的信徒们,窗户上装的都是彩色玻璃,于是一切都被彩色的光线笼罩着,象一场梦。她找到了一位神甫,把真正的圣婴交给了他。

自然,神甫非常惊讶,然后一位主教接待了她,并要她填一个表,以便能够给她一笔奖金。她没有填住址,只写了一个假名——玛利亚。接着她趁着年迈的主教不注意,偷偷地躲进了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还有一个小格子窗,看不清里面。忽然里面传出了声音:“孩子,你是来忏悔的吗?”

“忏悔?”

“每个人都需要忏悔,因为人先天就是有罪的。”

“原罪。”

“孩子,你说的对,你很虔诚。”

“神甫,我肚子里有了孩子。”

“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还没到年龄呢。”

“可怜的孩子,愿上帝饶恕你。”

“可我是贞洁的,象玛利亚那样贞洁。”

“孩子,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这是一种亵渎。”

“我说的是事实,我以我的生命的发誓,我是贞洁的,我的身体只能献给一个人——上帝。”

“上帝是神。”

“上帝同时也是人。”

“孩子,你不是基督徒,愿主饶恕你。”

“只有上帝才能使贞女怀孕,我的肚子里怀着又一个耶酥,或者说是耶酥的弟弟。我是新的圣母。无论如何痛苦,我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好地照顾他,把他养大成人,我的孩子会改变世界的。”

“愿主饶恕你。”

走出教堂,已是黄昏了,在教堂的门口,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以一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她。她们对视着,直到她感到浑身发冷,匆匆地离去了。

1906年的冬天,我们这座城市下起了一场罕见的大雪,一座小教堂的后门打开了,一个意大利人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匆匆地走了出来,在门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倒卧着,床单上全是血,这个女孩已经因为难产而死了。

意大利人用小被子把婴儿紧紧地包裹着,婴儿在风雪中不断地啼哭着,使意大利人来回地摇晃。他有着一双浓黑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却低着头不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脸。雪越下越大了,他在雪地上踏出两行长长的脚印,远看就象是两排大大的眼睛朝着天空瞪着。

他来到了一片荒凉的野外,有几个十字架的墓碑。他看了看婴儿的脸,那是一张混血儿漂亮的脸蛋,孩子突然不哭了,露出了奇怪的微笑。意大利人弯下身子,吻了吻婴儿的额头,然后把婴儿放在了一个墓碑前。接着他向前走了几十步,躲到了一个中国人的高大坟墓背后,远远地观察着。被子包裹着婴儿,在地上被雪打湿了,婴儿使劲地哭着,那声音让人揪心。

忽然一对农民夫妇出现在雪地中,他们都是信教的,他们看见了地上的婴儿,吃了一惊,心疼地抱了起来。他们把婴儿的父母骂了几句,然后便把婴儿抱走了。

一只冬天的麻雀停在了一动不动的意大利人身上,抖动着翅膀上的雪。

半年以后。

还是在那栋小楼里,她的呻吟象金属扭曲的声音一样尖锐高昂,充满了一种母性的力量。她一个人躺在房间里,两眼看着天花板。那种巨大的痛苦从自己身体的深处源源不断地袭来,她感觉自己是在战斗,与痛楚战斗,而且是孤军奋战。她在自己的嘴里放了一块毛斤,但她依然感到牙齿快被自己咬碎了。她把头扭了过来,看到了地上躺着的女圣婴像,那是一个男人送给她的,这个铜铸的女婴在象她微笑着。于是她感到了一种力量,来自于自己的体外,不断地输入她的肉体和灵魂。虽然现在自己有了被撕成两半一分为二的感觉,但她却在巨大的痛苦中隐隐约约地嗅到了幸福的味道。

冲,前进,冲吧,小基督,救世主,耶酥,快出来吧,别让你的妈妈痛苦了。这里就是马厩,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出生地。来吧,世界需要你。来。

你的妈妈痛苦地叫唤着,她的毛斤被咬碎了,她的战斗已经竭尽全力了。

出来啊。圣婴。

你出来了,出来了,好的,头,身体,手,脚,干得好,救世主,干得漂亮,小基督。你完全出来了,你胜利了,你战胜了全世界。响亮地哭吧,你欢呼吧,庆祝胜利。

看,你的妈妈昏过去了。

她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再次象箭一样射了进来。一点力气都没有,好象身体不是自己的了,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很久,她才想起来什么。

“我刚才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昏迷前,我清楚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我的孩子。”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然后她吃力地支起了身体,在房间里张望着。

没有看到孩子。

只有女圣婴的雕像张开着双手看着她。

她绝望了。

神圣的阳光突然又象地毯一样铺满了整个房间,洒在她的额头和脖颈,她靠墙坐着,披头散发,脸上的血色更少了,似乎变成了一个玻璃人。她的嘴唇嚅动着:“我的孩子不见了。基督失踪了。”

当她的身体刚刚复原了一点以后,就去精神病院看罗兰。但精神病院告诉她根本就没有罗兰这个人。

“这不可能,罗兰已经在精神病院里住了半年了,就是那个整天怀里抱着个婴儿雕像的女孩,她的病很严重,你们不会不知道的。”

“真的没有,我们院从来没有这样的病人。”

“医生,你的脸上不是被罗兰用指甲抓破过吗?看,伤疤还在呢。”

“这是我在家里被老婆抓的,我看有精神病的人是你。”

罗兰象个彩色泡沫一样无影无踪地消失在了这座城市的空气中,她无奈地离开了精神病院。

她回到了父母身边,被妈妈紧紧地抱了起来。她象是刚从恶梦中醒来,回到家,就连续不停地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把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给了父母听。

“你住的真的是那栋小楼吗?”母亲问。

“没错。”

“孩子,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和你爸爸路过了那栋楼,在楼前的台阶上,我们发现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我们把她捡了回来,养大成人——”

“别说了!”她打断了母亲的话,“那个女婴就是我,对不对?我也是出生在那栋楼里的?”

“是的,我们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可我们是爱你的。”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你们永远是我的爸爸妈妈。可我的孩子呢?二十年前,在那栋小楼前,你们把我检去了,可现在,还是在那个地方,是谁把我的孩子捡去了呢?”

大教堂的尖顶依然庄严美丽,似乎永无止尽地伸向天堂。教堂前的信徒们小心翼翼地进进出出,各自怀着一颗虔诚的心。

在教堂前高高的阶梯上,那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女人还在那儿坐着,她逢人就说:“我的孩子丢了,我真的生下了我的孩子,但他(她)不见了,失踪了。我的孩子是耶酥,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而我是圣母玛利亚,我是上帝选中的贞女。先生,我的孩子丢了,你见过他(她)吗?”

她在一边远远地看着中年女人,听到旁边有几个人在说:“这个女人太可怜了,二十年前就来了,不知是哪儿的人,说自己的孩子丢了,自己是圣母,疯得可不轻啊。当年她刚来的时候啊,还是个如花的少女,不少人打她的主意,看看现在,愿上帝饶恕她。”

“妈妈。”她走上去对中年女人说。

女人的眼神空洞无物,对她视若无睹,继续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重复了许多年的话。她看着女人,睫毛颤抖了几下,最后她离开了,不再打搅这个中年女人的生活了。

晚上十点多,她坐上了地铁,在这座城市的两个角之间穿梭着,空空荡荡的车厢里弥漫着一种她所熟悉的气息,灯光暧昧不清,车窗外一片漆黑,她在车窗上照着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生过孩子后变得丰满了,胸脯也更饱满了,更象一个成熟女人。她用手挤了挤胸口,觉得有些湿润,那是乳汁。

忽然她有了一种停下来的感觉,于是列车真的停了下来,她下了车,迎面的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坐着一个女孩。这个陌生的女孩有着忧郁的脸,苍白的皮肤,穿着短裙和拖鞋,懒懒地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忽然女孩睁开了眼睛,和她对视着。她发现这女孩的眼睛和自己的简直无法区别。

眼前这个同龄的女孩突然开口说道:“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她总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但却想不起来了,于是她对女孩说:“我在寻找我的孩子。”

另一个方向的列车隆隆地驶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走进了车门,女孩也进来了。她们坐在了一起,车厢进入了黑暗的隧道,给她们一种坐船的感觉。

“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陌生的女孩问她。

“是的,我的孩子失踪了,可我的确生下了他(她)。”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吗?”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在偶尔有人打起唬噜的最后一班地铁里,她们在轻声地交谈着,她总觉得这些话在哪说过,但她现在却记不起来了。

列车驶向了终点站,终点站的附近有一栋小楼,小楼的下面曾经是一个马厩,马厩里有一匹马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马佐里尼尖锐的目光正注视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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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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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了草原,就是保护了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象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 羊 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是狼嚎,果真有狼。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地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 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象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象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掉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採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但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子,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饥肠漉漉,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象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句且偷生的活下去。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

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句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的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地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了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象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向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检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报以我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想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以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籍,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仁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了。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滩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地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白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

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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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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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座巨大的建筑物正在吴名的面前缓慢地长大成人,尽管它们的外表在此刻是丑陋不堪的,仿佛一个个是被活剥了皮的巨人,只剩下一把钢筋混凝土的骨头和发育不良的内脏。但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它们会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象征,吴名能想象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宛如我们英明的市长油光光的秃脑门。

这是最后一个暑假了,前途未卜的吴名四年来头一次回家,他几乎认不出了,我们的城市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似乎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要比马路上的市民还多。载重十余吨的卡车威风凛凛地横冲直撞,伴着震耳欲聋的柴油机撕扯着他的耳膜,而带着浓重焦味飞扬着的尘土则刺激着他的鼻孔。当然,也有一些已经建成开张的商厦,扎着五彩缤纷的气球和书写着激动人心的标语。许多看来日子还挺好过的人拖儿带女摩肩接踵地踏进商厦来为国家扩大内需,全然不顾油亮的头发被尘土染脏。

吴名的瓦房已经被拆成了一堆瓦砾,据说明年将在此建起一座二十八层的三星级酒店。他的父母正挤在市郊的一间狭小逼仄的临时房中,等待着新的住宅区的建成。现在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上不再有弹着吉他吟唱忧伤的情歌的少年,也不再有拉着古老的二胡的盲人,也许他们都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角落。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从大地的深处汹涌而出,控制着他的双腿,控制着他的命运,他无法抗拒,或者说他必须要顺从。于是,他在一个巨大的工地前停了下来,打桩机与推土机正轰鸣着掀开大地,在已经几米深的地基中,吴名发现了什么————在一瞬间的惊讶颤栗之后,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一个古老的预言。

“ 本报讯 昨日本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古代遗址,以及大量不明骸骨,现市文物正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发掘,尚不能断定其年代,用途及规模。”

阳光穿越了满世界落不定的尘埃,勉勉强强地来到了这个沉睡已久的地方。在一片灰色的烟雾中,十万亡灵终于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尽管这空气混浊不堪,但也足以使灵魂们腾空而起,笼罩弥漫于我们的城市。但凡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只是十万具朽骨,层层叠叠,似乎一望无际,在第一缕阳光刺激下,他们的痛苦仿佛已响彻云霄。这宛如死城庞培的景致,让我们的想象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个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大学教授用脚跺着一堆朽骨肯定地说这是楚霸王项羽在巨野之站后活埋二十万秦兵的所在。

又一位著名的史学界的泰斗兴奋的宣称这是三代时期奴隶主以活人做殉葬品的确切证据,这将标志着又一项伟大的发现。

一个戴着大盖帽的人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宣布这是抗日战争时日军制造的万人坑,我们必须要牢记历史,警惕当今日本右翼势力的复活。

当然,还有古战场说,上古祭坛说,古代瘟疫万人冢说,甚至还有外星人说等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可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城市一日千里的发展,只不过在城市规划中少了一栋大厦而已。

吴名显然无法在拥挤的临时房中住下,他来到一大片已被拆了的瓦房中,在最后一排未拆的房子中租下了一间无人问津的小阁楼。

夜深人静,吴名难以入睡,而当他勉强入梦,也被梦中奇怪的故事所惊扰,仿佛许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而让人心惊肉跳。突然有一种沉闷的撞击声从某个灵魂的深处传来,忽远忽近,象一阵击打在心头的鼓点。他必须醒来,仿佛受到了一种召唤,于是他起身走出房门。月光如洗,凄冷地照射着大片的瓦砾堆和其中疯长的野草,在中央的平地里,有一个人影来回闪动着,上半身白,下半身蓝,真象个幽灵。吴名屏住了呼吸缓缓靠近,原来那是一个赤着上身的人,面对一个足球和远处一堵残垣断壁。他加速度地助跑,有力地摆动左大腿,带动小腿,以脚弓抽射,皮球呻吟了一声,然后向子弹一样飞去,在三十米开外的墙上发出沉闷的回声。

“ 本报讯: 昨日我省最大的高科技项目——中外合资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行,本市市长兼市委书记与本市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方董事长出席了投产仪式,并为仪式剪彩。预计该公司可为本市创造10%的GDP增长和1000多个就业机会。 ”

黄昏时分,街头弥漫着浑浊的雾气,街灯早早地被打开了,在远处看,忽明忽暗如同幽灵的眼睛。汽车们排着长队,匍匐前进,过早打开的大光灯,喷出奇特的光线,把无数细小的尘埃照得清清楚楚。吴名茫然地站在街头,吐出了一口长气,却忽然见到了昨晚上踢球的那个人,原来他是个卖报纸的。那人卖完了最后几张报纸,向着古代遗址的工地的方向走去。于是,他也勾起了吴名去看一看的欲望。

买报纸的停好了自行车,偷偷地从一个破了的围墙里钻了进去,随后,吴名也跟了进去。此刻大概考古队和工人们都已经收工了,巨大的工地内没有几个人,而那成千上万的骸骨则已经被推土机清理掉了一大半。地表已开始露出来了,而四周似乎本来就是一层层的巨大台阶,围绕着当中一片巨大的椭圆形空地。卖报纸的在吴名十几步开外,似乎异常的兴奋,居然大胆地跨过了隔离栏,跳进了一堆枯骨之中。他的举动立刻引来了一个警察和一个考古队员,他们把他拉了出来。卖报纸的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一个足球场,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足球场!”

“神经病!快滚。”

他被赶了出来,迎面撞到了吴名,说:“你信不信,这是一个足球场?”

“我信。”吴名回答。

几年前,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支职业足球队,毫无疑问本队是全国最弱的一支职业队,没有老外洋枪助阵,也没有内援加盟。我们的教练是少体校的老师出身,我们的球员选自全市各企业的业余队,更重要的是我们严重缺乏资金,没有一家企业愿意赞助,若不是一家小得可怜的校办工厂送给我们几万块钱,恐怕连注册都成问题。我们的球员月收入比下岗工人高不了多少,主场仅能容五千人,通常到场的观众只有此数的十分之一。而我们往来于主客场的交通工具从来都是火车,并且是硬坐,飞机只是一种梦想。所以,我们能参加甲级联赛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也从来就没人奢望过我们能够保级成功。但有一个人相信,他每场比赛都拼尽全力,以致于双脚伤疤累累,内伤外伤缠身。一个赛季中他攻入了全队少得可怜的总共十二个进球中的十个。但最终球队还是以二十二战全负的空前绝后的糟糕战绩提前十一轮降级。更可悲的是除了一个人以外,无人流泪,我们的球队无声无息地来到联赛中,又无声无息地离开联赛。我们的主场门票低得可怜,一块钱三张,铁定降级之后更是免费入场,可依然无人问津,没有电视转播,没有墨西哥人浪,我们是一支无人知道的小草,自生自灭就是我们的归宿。

降级之后,这位在本市默默无闻的全队的最佳射手因为浑身伤病没有转会,而是随着球队的解散而回到了原来的工厂。两年前,他下了岗,以卖报维生。他叫钱锋,现在正直勾勾地看着吴名:“你真的相信?”

“当然。”

“ 本报讯: 昨日下午16时,本市最高建筑——38层,155米的盛世大酒店正式结构封顶。盛世大酒店由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集餐饮、娱乐、住宿、商务于一体,预计于明年一月正式投入运营。”

四年前,我们这坐城市陷入了有史以来以来最大的困境,市郊那坐铁矿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掠夺性开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了。1900年,本市就是由于采矿业与铸铁业而从一个小村发展起来的,而现在,又眼看要因铁矿而衰亡了。全市大部分的工人都下岗了,企业大量破产,正当人们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之际,新任的市长兼市委书记来了。这位市长雄才大略,高瞻远瞩,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有经邦济世之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能。他的锦囊妙计就是腾挪之术,地皮就是最大的财宝,再加上他的表弟经营的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的操作,老城区在几年之内就已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错落有致,是名副其实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了。毫无疑问,市长成了我市的英雄,把我们从前所未有的危险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使我们达到了繁荣昌盛的最高峰,至少与过去比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的城市欣欣向荣,一日千里,失业率降到了最低点,而物价指数则持续平稳,除了城市环境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外,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足以使我们为我们的市长树立一座丰碑。

回到住处,吴名又看见了退役球员钱锋在门外的空地中踢球。他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于是产生了兴趣,他靠近了赤着膊,且大汗淋漓的钱锋。

对方似乎对吴名的诚意毫无所动,依旧自顾自地玩着球。吴名不想放过他,问:“为什么那里过去是足球场?”

没有回答,钱锋收起了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吴名继续问:“我相信你说的话,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

他摇了摇头,穿上衣服:“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别信我的胡说八道。”然后他向外走去。

“我也是个没用的废物。”吴名在大声地说。

钱锋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一个梦,一个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梦,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个古老的球场里踢过球。”

“ 本报讯: 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本市一至六月份国民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值8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创全省新高,为完成今年人均GDP超3000美元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了几天,当人们从梦中醒来,发现我们的城市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卡车和搅土机都好象消失了,推土机和打桩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也嘎然而止了,无数的建筑工在一夜之间都神秘地离开了我们。也就是说,我们热火朝天的工地们寂静了下来,就仿佛被瞬间冰冻了起来。只留下一栋栋开膛剖腹的高楼大厦,如同一大群还未长大就被抛弃的孩子,倒也成为了一种霎为壮观的独特风景,只剩下那座古代遗址中,还有省考古队在孤独地忙碌着。而许多刚被拆毁的旧房子,还没来得及清理的工地上的景象仿佛是遭受了地毯式轰炸的蹂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也许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许这已不是也许。

又过了几天,我市工业最大的希望,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在投产十七天以后,突然停产了。这个重大的消息并没有见报,但早已从上千名重新下岗的工人们口中传遍了全城。然后,人们发现已无法正常从银行中提钱了,这使得银行门口排起了长队,形势混乱,不得不出动了许多警察以维持秩序。这些可怕的消息象瘟疫一样四处传播,让人们闻风色变,心惊胆寒。于是还有许多流言飞舞在我们城市的上空,如同这污浊的空气,关于四年前我们曾经陷入过的困境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自然而然,各种奇特的联想使这座城市披上了层灰色的外衣。有人度过了好几个不眠夜,也有人干脆离开此地另谋生计。而万众瞩目,受到所有市民热切期待的市长却保持着沉默,不过这样更能激起大家的希望,因为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正在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他一定会不负众望,挽狂澜于既倒,带领我们顺利度过难关。

今夜的星空神秘而美丽,虽然被浑浊的空气所污染,但却像披上了一层婚纱,保留着几颗亘古不变的恒星。星空下的城市象是一片初生的水泥森林,不知该是阴森可佈,还是宏伟壮丽。在几十栋落成或未落成的大厦环绕中,最后一片荒地孤独地躺在那儿,如同古老森林环抱中的旷野。吴名与退役球员钱锋正坐在荒地中央听着一阵阵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在高处打着唿哨。吴名干活的地方已于一周前停业了,而钱锋的报纸今天一张都没卖出,因为人们已不再相信报纸了。他们一无所有地就象这荒凉的地方,静静等待终点的到来。然后,他们各自做了一个梦。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本城是一座繁荣昌盛的大城,方圆十二里,人口十余万。商贾南来北往,车马川流不息,东到扶桑,西至大食,南往爪哇,北抵罗刹。俨然是一派盛唐气象。而本城居民最大的爱好是蹴鞠,也就是古代的足球。

如果要写一本世界足球史的话,应从中国的战国时代写起。而到了汉朝,蹴鞠已与现代足球很相似了。《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个铁杆球迷,他在皇宫里造了巨大的球场,称为“鞠城”,有围墙,看台,球门称为“鞠室”。至于世界上最早的足球技术书,则是汉初的〈〈蹴鞠新书〉〉,而最早的有关裁判的著述则是东汉李尤的〈〈鞠城铭〉〉。三国演义中一代枭雄曹操也曾热忱地投身于足球运动。到了唐朝,出现了充气的皮球,外壳由八片皮革缝制,内用动物的胞充气。过去西方人认为充气球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其实至少在7世纪就有了。而挂网的球门也是于唐朝首创的。甚至还出现了女子足球,称为“白打”。宋朝足球依然流行,水滸里的高俅就是靠踢球而获得了精于此道的宋徽宗的赏识而荣升为国防部长的。到明清时代,足球才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今天,中国足球沦落至此。以上介绍,全属历史事实,皆有典可查。所以,大唐天宝年间,本城对足球的痴迷也就无足为奇了。

令全体市民自豪的是,我们有一支强大的足球队,成立于贞观年间,打遍海内无敌手。在天宝元年,我们又倾尽全城之力,建造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球场,看台宏伟高大,可容十万人,场内铺满了从西域的沙漠中运来的优质细沙。它的名字叫“天宝大球场”,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明天,又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要进行,对手是来势汹汹的新罗队。新罗也就是现在韩国,新罗人当时被认为是刚刚开化的野蛮人,许多新罗人在中国的大户人家里做奴仆。蹴鞠在一百年前才传到那里,但新罗人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居然还踢得象那么回事。由于我们大唐的皇帝爱好的是马球,足球则属民间爱好,所以那时还是没有国家队,也得不到官方的支持,当然,本城例外。所以,新罗队在收拾了同为野蛮人的日本之后,就到大唐来撒野了。他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横扫了中国。许多城市的足球队居然象患了“恐韩症”似的被打得一败涂地。明天,是新罗队中国之行的最后一站,他们狂妄地放出了要三比零拿下我们的大话,一时激起了本市全体市民的义愤。于是,明天的比赛万众瞩目,人们忘记了生活的幸福和烦恼,一头扎到了伟大的蹴鞠运动当中。毫无疑问,明天的比赛应该载入史册,我们深信,胜利属于战无不胜的大唐。

繁华的“小朱雀大街”模仿长安大名鼎鼎的“朱雀大街”而建成,沿街大到商厦宾馆,小到肉摊排档,超市,酒店,饭庄,夜总会,各类专卖店,国营,私营,中外合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路面宽敞整洁,可并排通行四辆大马车。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织,争相购物,两边商店生意兴隆,一律八折优惠,一声幺喝“大出血”,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而最抢眼的则是蹴鞠专卖店,各类名牌充气皮球上有本城各球星的签名,还有手工绘制在名贵宣纸上的球队全家福,各种蹴鞠书籍,运动衫,蹴鞠鞋,虽然价格不菲,一律五两银子以上起卖,仍然随时都可能被抢购一空。而人们的街谈巷议更是三句话不离足球,大有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老少爷们齐上阵,不破新罗不罢休的气概。至于赌场里,明天的比赛成了唯一的赌注,有人倾家荡产以期一搏,有人卖儿卖女破釜沉舟。

突然,大街上的人流分成了两半,人们惊恐地朝四周躲避。原来是蹴鞠队的主力前锋唐仁来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说这位过去炙手可热的城市英雄沾上了普天下最大的晦气。我们这位以往平均每场进3.8球的天才射手,在最近的二十八场比赛里场场主力却一球未进,保持着鸭蛋的记录。有人认为他已江郎才尽,也有人说他声色犬马,自断前程,更有人断言唐仁是中了邪,千万不可靠近他,否则必定遭传染。于是,无人敢接近他,人们象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更有许多人强烈呼吁把唐仁请到替补席上,不然明日的比赛凶多吉少。现在唐仁孤独地走着,四周围观了很多人,但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回想过去,只要他一在公共场所露面,就会有大批少男少女的追星族包围着他,求他签名,大到六十岁,小到十六岁的女人向他抛来飞吻。他的头像被印在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上,他的回忆录也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版了三次。而如今,已恍如隔世。

明天是他的三十岁生日。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本城驿站的小驿卒的时候,有个神秘的道士路过了此地,唐仁容忍了道士在驿站的屋檐下过夜。道士以预测唐仁的未来作为报答,他告诉唐仁,这个年轻的驿卒,将在今后的十年内大展鸿图,享尽人生的名与利,然后在三十岁生日之前,遭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可怕厄运,他的厄运将在三十岁生日那天消除,然而他的生命,也将在这一天结束。唐仁从未相信过道士的话,但命运的轨迹却难以逆转地向预言靠拢,他成为蹴鞠运动员纯属偶然,在他的球员生涯中始终受到好运的眷顾,他进了许多连他自己都不可思议的球。他的好运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半年前才被飞来的厄运所打断,开始的几场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换换球运而已。但后来当他听到全场观众齐声呼唤让他下场的时候,唐仁终于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难道自己的命运真的在他的股掌之中。

我们简直无法相信,大唐天宝年间的星空纯净地象一块深蓝色的水晶。纯得没有一丝云,没有一丝烟尘和杂质,只有满天星斗在闪耀,似乎能让人类窥透一切宇宙的秘密。

突然,一颗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它的美的流星在瞬间掠过了神秘的星空。“流星是一种预言。”唐仁忧伤地说。

“快许个愿吧,面对流星许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星空依旧神秘莫测。

比赛在当地时间下午三点准时开球。在赛前三个时辰,大球场周围便已人山人海,黄牛党,票贩子,已经把球票爆炒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相当于当时的白领阶层半年的工资。球场外的小商小贩们在兜售各种球迷用品,趁机狠狠地赚了一笔。至开球前,天宝大球场已是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十万人的看台座无虚席。当时尚未发明麦克风,由主席台上数十位嗓音特别洪亮的大汉报出场队员名单。每报大唐队的一人便引来阵巨大的欢腾,还好,唐仁并未首发上场,让大家定下了心来,而每报到对方球员的名字则引来了阵阵嘘声。

时间快到了,但主席台上还缺一位,那就是本城的最高长官刺史大人,以往的比赛前,总由他来进行领导发言。我们这位刺史,来头不小,据说是杨贵妃她哥杨国忠的小舅子的拜把兄弟的丈母娘的表外甥,而今早,他留下了一张条,说是他家乡的老婆死了,急急忙忙赶回去奔丧了。于是,今天领导发言就免了。

经过扔铜钱,决定由新罗队先开球。于是随着主裁判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在唐朝,假球黑哨这档子事偶尔也会发生,所以为了公平起见,特别请来了一位第三国的裁判,是位天竺人,黑得象块木炭,但却是有名的六亲不认,刚正不阿,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开场仅几分钟,新罗队便组织了一次极有威胁的快攻,皮球三传两倒,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们的防线,在小禁区边上一脚凌空抽射,如出膛的炮弹直奔球门的左下死角而去。“完了”正当大家悲叹之际,咱们的守门员一个鱼跃扑球,居然把球给扑出了底线。我们的这位国门,身高九尺有余,腰却细得象麻杆,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现在,新罗队发角球,在空中掠过了一个精彩的弧线直送到前锋的头顶,又是个狮子甩头,“呯”得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球门横梁上。满场一片哗然,大家异口同声的大骂我队的中后卫臭球。这位后卫与众不同,因为他是个和尚,大光头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博得了“光头球星”的雅号。“光头球星”来自嵩山少林寺,自幼练成了少林功夫的铜头铁骨,闯过了大名鼎鼎的少林十八铜人巷,在禅宗达摩祖师面壁的山洞中悟透了蹴鞠之道,下山加盟了我队。靠着他的少林功夫,尤其是铁头功,任何人都别想在他面前争到高球。但今天他居然争不过一个个子矮他半个头的新罗人,简直是不可思议。他苦思冥想,才明白原来新罗人爱吃狗肉,而和尚只能吃素,故而争不过他,也属情有可缘。

但我们的教练却坐不住了,开始向场内骂娘。这可是一反常态,不过我们这支常胜将军居然连新罗都摆不平的确对不起自己。说到教练,他是本城血统最高贵的人,他出身于皇族,若不是他不喜欢宫中流行的马球,而痴迷于民间的足球,或许他早就被看中继承了大唐的皇位也未可知。但他似乎对荣华富贵不在乎,抛弃了二十八个老婆,和锦衣玉食,骑着一头驴,背着一只球,来到了本城加入了蹴鞠队。他是本队历史上最好的中场组织者,服役了十二年,名震中外,十年前当今的皇上派高力士来请他回宫,他居然把鞋脱下来让高力士舔他的脚丫。如今他执掌起了教鞭,又成了大唐蹴鞠界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做教练实在太难了,任何人都可以指手画脚,其实他们根本狗屁不通。

正当我们的教练愁眉不展之际,本队居然在转瞬之间,把球攻入了对方禁区,11号黑人前锋以猎豹般的速度直插门前,正待起脚射门,斜刺里对方伸出一只腿,拌倒了他。天竺裁判往点球点那么一指,全场球迷立马欢声雷动。我们的黑人兄弟兴奋的在地上学起了狗爬,那是他们家乡的风俗。在全场又一次寂静下来之后,黑人把球缓缓地放到了点球点上,然后他站在大禁区线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非洲草原上的猎物,多年前,他被贪婪的部落酋长当作奴隶卖给了一个阿拉伯商人,在大马士革的奴隶市场上以一匹马的价格转卖给了波斯富商,波斯人用锁链锁着他到遥远的大唐做生意,生意亏了本,只得把黑人抵债抵给了本城的一位开钱庄的金融家。这位金融家也是球迷,为本城的足球事业慷慨解囊,把这位具有一流身体素质的奴隶送给了蹴鞠队。黑人重新过上了自由的生活,他感激蹴鞠,感激善良的中国人民,把本城当作了第二故乡(当然,他的非洲老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现在,他眼前就只有这个球,他不再顾别的了,盯着球门的死角踢了出去。然后他照老习惯闭上了眼睛,倾听满场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他等了半分钟,却是鸦雀无声,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有毛病了,于是他满腹疑惑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新罗守门员在开球门球。原来球根本就没进,比分依旧是0比0,我们的教练哇的一口吐血了。

比赛之惨烈,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新罗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转眼间,已把我队中场组织的核心秀才的腿铲断了。秀才疼得躺在地上打滚,立刻引起了全场球迷的公愤,嘘声四起,骂声震天。另一名前卫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了他当年做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时的那套本领,飞起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犯规队员的胸口,把他踹飞出去二丈有余,当即七窍喷血,不省人事。这一下场面更乱了,双方开始扭打在一起,新罗人使出了跆拳道的看家宝,咱们的光头后卫则使出少林功夫以一斗十。裁判一看不妙,若是比赛失控,那是他的责任,势必砸了他的饭碗和名声。于是这位天竺人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了四张红牌,两张给本队那位强盗出身的前卫与少林寺来的后卫,另两张给了新罗人。这才平息下了这场有史以来第一次的球场暴力事件,但满场球迷的民族义愤却是愈演愈烈。

秀才抬到了场边,经队医确症,为右腿腓骨骨折,他疼得要命,可那时并无止痛药或喷剂,只能忍着,可他一介书生,又实在忍不住。原来他是个读书人,只因当时的升学制度太不合理,考举人三次都没考中,只得投笔从球。如今断了腿,看来他又得回去寒窗苦读了。

教练作出了一个遭到所有人反对的决定,由唐仁替换受伤下场的秀才。当唐仁一踏上球场的细沙,立刻引来了全场球迷异口同声的辱骂。当唐仁生龙活虎地在锋线上奔跑,却没有队友给他传球,谁都不敢喂他球,否则必遭球迷痛骂。而黑人也被对方看得死死的,于是球很快就被新罗断走,下底传中,正当对方包抄队员抢点接应之际,唐仁似一道闪电从前场直奔回后场,赶在金刚之前,伸出了脚解围。教练大声地叫好,却不料球没有踢出底线,而径直窜入了大门。唐仁终于进球了,可惜这回进的是自家大门。只可怜我们操劳过度的教练,又喷出了一口鲜血。裁判把他的黑手指向了中圈,比分一比零。在看台上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中,几十个新罗人在全场哑口无言的大唐人中得意忘形地敲起了锣鼓,跳起了新罗舞蹈,这些在本城的深宅大院中做牛做马的新罗奴役终于也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他们宁愿为此而遭到主人残酷的惩罚。

当我们的教练心力交淬之际,本队的队长只得担负起了全部重担,队长留着满脸的胡子,那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曾是大唐帝国的一名陆军军官,跟随高仙芝,封常清等大名鼎鼎的边帅出征西域,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中为大唐开辟疆土。他出生入死,勇冠三军,于万军丛中取突厥之上将首级。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衣锦还乡的他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加入蹴鞠队担任队长之职。队长拍拍唐仁的肩膀,却发现他一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队长问:“你怎么了?”

“也许那个道士说得对。”

此刻,在城外二里,大唐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全身披挂,正站在高岗上向下望,只见一片高楼广厦如大海茫茫。他的身旁,是十五万精锐骑兵,刀出鞘,箭上铉,目标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当今天子屁股底下的椅子。侦察兵已向他报告,本城的刺使已于昨晚谎称奔丧,弃城而逃。而守城的几百老弱残兵已全部调入天宝大球场中维持秩序。也就是说,眼前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

安禄山在马背上扭动着他那肥胖的身躯,眯着眼睛遥望远方那宏伟的球场。

中场休息时,人们发现,在球场看台外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副武装的骑兵,旌旗蔽日,戈甲耀天,一层又一层,围得水泄不通。一皮火红色的骏马载着一名威武的骑士闯入了场中,我们的老弱残兵们无人胆敢阻挡。骏马的铁蹄有力地拍打着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槃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地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巨大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象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的市长失踪了,连同他的表弟方总。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和他年轻有为的表弟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及上级政府借来的,盛世公司原来根本就身无分文,全靠市长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于是他们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象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了,连同他们明帐户与黑帐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所有的项目都失去了资金,就好象人失去了血液,停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但银行不管这些,市长与他的表弟根本就还不出,他们束手无策,而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已开始调查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潜逃了,同样带着几千万赃款,踏上了出国的班机。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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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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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嗅觉器官了,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象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果然,我只活到了二十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慢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象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象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地,就象妈妈的手。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九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地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的比较舒服,尤其是运气好的话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我的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象是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我们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了天上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唯独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现在我忽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到这荒凉的山谷里。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青草摩擦的声音,好象什么人倒在了地上,又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女人开始发出了尖叫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杀人了,但慢慢地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毕竟,我死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岁,懂一些事了。不一会儿,这声音又平息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爬起来的声音,还有女人欢快地窃窃私语,听声音她一定很年轻。忽然,我的记忆里的某些东西被挖掘了出来,我发现她的声音很象一个人——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妈妈为我定下的,那时候朝鲜战争还没有爆发,我只和她见了一面,说了些无聊的话,至于说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她清脆的嗓音我还牢牢地记着。几个月后,我参军去了朝鲜,在这之前,妈妈曾坚持要提前为我们举行婚礼,但是由于我的反对没有办成,我走的时候她也没有来送我,也许她是对的。近五十年来,我躺在这鬼地方,有的时候我会想到如果在去朝鲜之前就和她结了婚该多好,就算只有一晚上也足够了,这样的话,我短短的二十年生命也不算白活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我这个人太自私了,如果真的这样,不是害苦了她的一辈子吗?她在接到我的阵亡或是失踪通知书以后肯定会另外结婚的,现在她大概也快七十了吧,也许现在她会很幸福的。

那一男一女终于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孤独地躺着,我多希望他们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他们向南走了,在山谷的南端,过去是一个小村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再往南,就是汉江了,我曾在汉江以南打过仗,在罕见的寒流中,美国兵用不计其数的炮弹攻下了我们的一个高地。我们在那上面留下了几十个战士的遗体没来得及运下来,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又重新冲上去抢遗体。美国人的曳光弹照亮了天空,我们时隐时现,就象一股无影无踪的风冲上了高地,我的冲锋枪里喷射出火舌,舔食着美国人的胸膛,他们害怕地发出怪叫。靠远了他们的火力相当的猛烈,但是一旦我们靠近了,美国人放下武器掉头就逃跑了。我们明白他们马上还会攻上来的,实在没办法运遗体了,我们抓紧时间一面继续向美军射击,一面就地掩埋战死的人。我在地上掘了一个大坑,把一个我最要好的战友放了进去,他是四川人,我们叫他小四川,他比我还小两岁,只有十八岁。他长得眉清目秀的,身体瘦小,还很腼腆,但打仗的时候最不怕死,总冲在最前面。他随身带了一些家乡的辣椒,在吃一把炒面一把雪的时候,他把辣椒分给了我们吃。虽然我们谁都吃不惯辣椒,但在连盐都吃不上的情况下,嘴里能嚼到些辣味实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以至于我在死后的近五十年里都被那种四川的辣味所缭绕着。我想如果我现在能够复活,第一件事就是去吃辣椒。在那个被燃烧弹照得如同白昼的夜晚,我亲手掩埋了我的好朋友,他的脸已经冻得坚硬无比,胸膛上满是血污,开了一个大洞,内脏隐约可见。我的手颤抖着把最后一把土覆盖在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象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