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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情到深处即为诗》》 · 纳兰秋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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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眼泪:《情到深处即为诗》

作者:纳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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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卓文君:牙刷和男人不能共享

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

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

——卓文君*《白头吟》

爱情具有永恒鲜活的生命力。

关于爱情,有不死的传说。也有永不凋谢的浪漫。

掩卷回首,爱情的故事穿透纸背。为之伤神,为之落泪,为之欢喜,为之悲忧。爱情是人生的主题。是人生永恒讴歌的对象。时间无情,但绝不会对爱情设限。

回顾汉朝的历史,不仅是武功赫赫的开疆拓土的丰伟功绩,还有让人向往的缠绵悱恻的爱情往事。那么遥远的年代,如此贴近的爱情传说。眼中总含着滴滴泪水。

一个是才华横溢但家徒四壁的大才子;一个是文采斐然且富比王侯的富家千金。两个原本是异路人,偏偏碰撞出爱情的火花。男的才高而热烈,女的智慧而多情。一见倾心之后,突破世俗的樊篱,毅然地走到了一起。

一曲凤求凰,千古传唱。

冷夜私奔,当垆卖酒,白头怨叹……一个女人的痴情和诀别,在深邃的历史星空里展现得淋漓尽致。她的故事证明了爱情并非天生的天长地久,而在于智慧的呵护和守候。

她就是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卓文君。一个没有获得诗人头衔的女子。她的诗歌如泣如诉,娓娓道来,却使她完全当得起诗人的称号。

让我们开始这段故事吧!

故事的男主角是汉赋大家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出身贫寒,家徒四壁。但才高八斗,文采席卷天下。天生气宇不凡,虽处贫穷落拓,气节却不输人,拿得起放得下,落落大方。不像有的穷困潦倒的人,人穷志也短,见人自矮三分。这种令人沮丧的自卑感在司马相如的身上,丝毫窥测不到。

落魄而不失豪宕,正是相如本色。

那一年,司马相如来到四川临邛。投奔临邛的地方长官王吉。王吉有位好友,是当地的首富——卓王孙。他富比王侯,却只育有一女,就是卓文君。

卓文君原本要嫁给汉朝宗室的一位皇孙。可惜的是,这位皇孙尚未到婚嫁之期就一命夭亡。卓文君尚未出阁,就成了寡居家中的“未亡人”。

这场可笑亦可叹的婚姻,并未在卓文君的心底掀起波澜。她与那皇孙没有见过面,也没有实质性的谈过恋爱,故对于未婚夫的死,一点也不感悲伤。况嫁给皇孙,乃是卓王孙的主张,她却不以为然。

卓文君虽是女流,风流文采不输男子。容貌自不待言,“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美得一塌糊涂;文章辞赋,脱口而出,善抚琴,又遗传了乃父的精明能干;是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才女。

她还是个文学青年,对辞赋有独特的感悟和喜好。司马相如是当时的文坛新星,辞赋圣手。爱屋及乌,卓文君自然对司马相如产生倾慕之情。

一日,卓王孙设宴款待王吉。王吉携司马相如前往,想把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介绍给卓王孙认识。更因相如抚琴的技艺独步当时,想让他在席上弹奏一曲,以助酒兴。

卓文君听说偶像司马相如要过府赴宴,心中特别欢喜。命人在厅堂设置几扇屏风。待到宴会开始后,将身藏在其后,偷听相如的谈吐,偷窥相如的风雅举止。

宴会开始后,相如侃侃而谈。谈吐和举止都令四座倾倒。卓文君的心里更加爱慕,几次从屏风后面偷偷的探出头来,一睹心中偶像的风采。

司马相如豪爽而心细。喝酒畅谈之时竟发现屏风后面人影晃动,知是有人窥探。于是心中多做留意。不久,屏风后面的人不满足于偷听,又偷偷将头探出来。

相如好生纳闷,也将双眼紧紧盯住屏风,想知道是何许人也。结果,四目相对,激情碰撞。司马相如惊叹于卓文君的美貌。她的眼神,秋波婉转,释放出超强的吸引力。里面含着倾慕和深情,使原本应该存在的陌生感荡然无存。

司马相如顿感自己陷入温柔陷阱。他追随着那眼神,一刻也不忍游移。仿佛一旦离开,将导致终生遗憾。

如果相信一见钟情存在的话,这种情况就是了。仅在一瞥之间,四目紧紧的凝结。丘比特的神箭将他们射中,让他们承担爱情产生所附生的多种后果。

相如如痴如醉,眼睛直勾勾的盯住屏风。

爱情来临的时候,圣人也会失态。相如的痴醉神情,卓王孙非常不悦。他提高了他那浑浊的嗓音,连声咳嗽。屏风后的卓文君亦知有失闺门体统,将身缩回屏风后面,却没舍得离开。

卓文君也被丘比特之箭射中。相如的形象,比之她原来的想象,犹胜一筹。风度翩翩,潇洒倜傥,动辄惹人情思。

屏风后面的卓文君心跳加速,脸色绯红,芳心暗许。酒席宴上的相如却不得不打断痴梦。应卓王孙的要求,他要抚琴一曲,以助索然的酒兴。

谈什么曲子好呢?嘴里叨念着要弹的曲子,心中却惦记着那屏风后面的人。

有了!何不自己编一段曲子,借机将爱慕之意转达给屏风后的女子得知呢。这段曲子后来被名为《凤求凰》,顾名思义,主题乃是用来表达爱意的。其辞曰:

凤鸟啊,凤鸟啊,回到故乡;四海遨游,为的是追求与它匹配的凰;

现在尚未有遇到啊,不知道何处去将;如今醒悟,它原来飞到了这座厅堂;

有美貌的淑女静处闺房,房间离得很近,心却相距甚远,毒害我的心肠!

为何不做一对交颈的鸳鸯?为什么不颉颃相亲一起翱翔?

凰鸟啊,凰鸟啊,从我相栖吧!我们幽会媾合,永远的匹配;

情投意合,心中和谐;半夜私奔,知者是谁?

我们一起鼓舞双翼,远走高飞;不要让我徒然为你思念而感伤悲!

大胆而热烈的表白。感情真挚,渲染得当。字里行间洋溢着对世俗礼法的蔑视。什么样的女子不对此心旌摇荡?

有一出百听不厌的折子戏,叫《琴挑》,就是以《凤求凰》的情节铺陈而来。

这样浪漫而富有传奇色彩的情节常常为后世所仿效。《西厢记》中,张君瑞向崔莺莺表白爱情时,隔墙弹奏的也是《凤求凰》,张君瑞还说,“昔日司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虽不及相如,愿小姐有文君之意。”如出一辙。

“琴挑”的结果就是卓文君真的动心了。她在屏风后面听得真真的,心弦和琴弦一起跳动,爱情的音符也随着琴声一起飞荡。心早与相如在一起了。

相如铁了心的要追求卓文君。但遭到卓王孙的坚决反对。司马相如是一介书生,纵有才华,却不顶饭吃,难道女儿嫁过去挨饿受冻不成?卓王孙的态度,让相如失望。于是他决定飞蛾扑火,携着卓文君私奔。

但卓文君心中仍犹疑不安,毕竟私奔不是小事情,需要深思熟虑。

在文君心中难以决绝的时候,相如做了不少工作。除了“琴挑”之外,他不惜重金买通了卓文君的婢女,让她居中穿插,促成私奔一事。

在婢女的劝说下,卓文君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父亲的反对,下定决心跟相如深夜奔逃。史书中这样写道:“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卓文君为了爱情舍弃了一切,包括亲情和财富。这种勇气和毅然决然的态度,千古之下犹令人钦佩。也为现代女性在爱的取舍上做出了表率。

成都的日子并不好过。

文君夜奔,成就千古佳话。但到了成都以后,失去了经济来源的生活令他们无所适从。爱情是无比的美好,而生活是无比的现实。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都离不开孔方兄。相如的窘迫,文君的仓促,使得他们面临着家徒四壁的窘困境地。

不得已,文君当掉了自己的首饰和貂皮大衣,以维持家计。他们开了一个小酒馆,文君亲自当垆卖酒,相如忙前跑后,充当杂役。小日子倒也说得过去。

这种男耕女织的小生活,以现在的眼光看,颇为惬意和闲适。但在当时,朝不保夕的危机感时刻威胁着这对为爱情而私奔的小夫妻。他们不得不为未来谋划。

经过彻夜的长谈和策划,相如决定携着文君复归临邛,在卓王孙府邸所在的大街上,择一处热闹的所在,重新把小酒馆开张起来。

店址最终选在卓府的对门。巴掌大的一个地方。

文君淡妆素抹,围着素朴但不失清新美的镂花围裙,当垆卖酒,别是一番风情;相如穿着洒鞋,牛犊鼻裤,和伙计帮佣一起洗涮酒器,忙里忙外的跑堂,丝毫不显文人落魄时的穷酸和窘急。

没想到买卖出奇的好,小酒馆门前,熙熙攘攘,为了能够一睹这对因私奔闹得满城风雨的才子佳人的风采,都不惜沽上几两酒,边饮边赏。

卓府的小厮们,一看自家的小姐在对面开了一家小酒馆,也都前来捧场。事情也渐渐为卓王孙知晓。卓王孙深以为耻。首富的女儿当垆卖酒,说出去不好听,脸皮上也挂不住。

无奈之下,卓王孙送给女儿为数不少的童仆,十分可观的钱财,让他们把小酒馆关张。对于那位已将生米煮成熟饭的女婿,卓王孙也采取了挽回的态度,承认了相如的女婿身份,并且准备了厚重的妆奁,为他们举行了一次风光的婚礼。

相如虽处穷窘的境地,仍泰然自若,豪情不减,不失为千古风流人物,也是文君深恋他的根由所在。

经过这一段风波过后,相如在收获美满婚姻的同时,自己的富有文采的辞赋亦达于上听。汉武帝非常欣赏相如的作品,征召他为郎官。官秩虽不大,但却是皇帝的近侍,荣宠之至。

当时,巴蜀两地未臻王化的地方很多,汉武帝决心征讨。相如为了避免劳民伤财,建议汉武帝先礼后兵。汉武帝遂命相如写一篇檄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相如不负圣望,以如椽巨笔,一面剖陈利害,晓之大义(奇*书*网^.^整*理*提*供),一面许以封赏,胡萝卜加大棒。

一场兵灾就这样消弥于无形。汉武帝大喜,擢升相如为中郎将,持节前往巴蜀地区,宣抚蛮夷。中途经成都汇合文君一起南下。免不了要去临邛,看望卓王孙。卓王孙前倨后恭,大叹女儿慧眼识英雄,女婿亦是人中龙凤。

人情冷暖,可见一斑。落魄时,一文不值。飞腾时,前呼后拥。

世俗的眼光就是这么功利,往往鼠目寸光。对困窘之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待到人家时来运转,飞黄腾达的时候,像孙大圣一样,把脸一抹,原先丑恶充满鄙薄的嘴脸换之以恬脸嘻笑,媚态百出。令人可发一笑。

相如的宣抚工作很顺利,诸蛮夷皆都顺表归降。如此大功一件,汉武帝本要重重的封赏,但相如怀着一颗忠君爱民的心,讽谏汉武帝停止上林苑的狩猎活动,大拂武帝兴致,因此只授予他清散的官职,不再让他参与政事。

但仍不失荣宠和富贵。

现在常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

岂止现在?古来亦如此。风光无限的相如,忘记了文君舍弃一切与之私奔的深厚感情,竟然提出来想要纳妾。现在分析相如纳妾的原因,大概有二。

其一,相如在长安做官,家眷并不在身边。文君独自居住在成都,两人之间只有鱼雁往来,相如难免寂寞。故生出纳妾心思。这属于男人的下半身在作祟。可耻而不可恕。

其二,相如与文君结婚数载,未能产下一男半女,司马家有绝嗣的可能,相如为了延嗣,不得不纳妾。这点似乎可以原谅,但亦知相如用情不专,不贞,不坚,实应该大力批判。

不管以上那种原因,相如的纳妾想法都不可原谅。此一段故事也是相如一生的瑕疵所在。

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文君亦伤透了心怀。她不曾想到,这个使她不顾一切的与之私奔的男子竟是如此货色。彻夜长哭,神情凄惨。泪水伴着残灯,从傍晚到天明,几天几夜折腾下来,面容憔悴损,独守着窗儿,看天地万物都是一片沮丧和绝望的颜色。

然实情已然发生,文君痛苦之余,并不想除了谩骂的痛恨以外毫无作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要为自己的爱情负责,要做爱情的主人。当初选择相如的时候毅然决然,现在到了这个份上,也应该尽量的挽回局面,找回失落的爱情,而不应终日的以泪洗面,徒作兴叹。有许多美好的事物,终因当事人的无所作为而成憾事。

爱情需要呵护,但不区分主动者和被动者。男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主动者,女人不是天经地义的被动者。只有双方都是主动者,爱情才可能收获永远。如果采取偏执的观点,都要等着对方主动,恐怕事情就不会有完美的结局。

事情还在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相如纳妾的心思愈来愈重,以至于他给文君写来一封决绝的书信。

书信的内容至为简单,但含义却令芳心寒彻。

信上只有寥寥几个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唯独缺少个“亿”字。没有“亿”字,“亿”与“意”谐音,即“无意”也。

文君冰雪聪明,自然看出相如已经无意于自己的弦外之音。伤心之余,提笔复信,语气凝重伤感,让人哽咽。

一别之后,二地悬念,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尽;百无聊赖十依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如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几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语言平白,爱恨交织。如泣如诉的怨叹逼人而来!两地分居长达五年的辛酸和相思跃然纸上。“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此一句虽说怨气太重,但也只是男女角色换着来做,不变的是两人还要成双匹配,还要做夫妻!

这封信非常有力度,既说出怨恨之情,又表明了自己不想“劳燕两离分”的坚决态度。此乃是呵护爱情,挽回局面的第一步。接下来,文君还要发挥自己的智慧,把爱情从偏离的轨道里拽回来。

相如收到妻子的复信,百感交集。感叹妻子的才华横溢,也唤起他对往昔一往情深的恩爱生活的怀念。心中不禁生出愧疚之情。

不过还不容人们有乐观的想法。这首数字诗确实令相如消沉一段时间,但随着时间的冲刷和流逝,纳妾的念头又升将起来,对往日情分的些许留恋,也告夭折。

文君再次陷入痛苦当中。她的复信没能起到意想中的效果,她也绝不能与任何其他的共享一个丈夫,因此他决心与相如决裂,以表达对爱情坚贞的态度。遂有如下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白头吟》:

爱情如山雪那么晶莹纯洁,也如婉约行在云间的皎洁的月;

听说你怀有二心,因此与你相决裂;

今日把酒作最后的聚会,明天我们将分手沟头;

我缓缓的沿着沟水走,往昔的爱恋也会随着沟水付诸东流;

当年我与你不顾一切的私奔而去,未曾像别家女儿那样悲啼;

只盼着嫁了一个专一的如意郎君,直到白头也不相分离;

情投意合像鱼竿那样轻细柔长,爱恋如鱼儿一样恩爱滋润;

大丈夫都重情义,爱情岂是富贵能够抵偿!

文君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她在诗后附书曰:

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木,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淫而不悟!

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意境轻浅。如同一把匕首掷在相如的心尖。

朱弦断裂,明镜残缺,朝露干涸,芳时消歇,白头怨叹,伤痛离别。五种浅浅的意象,勾勒出一个伤心欲绝的图画。

画中,桃花飘零,美人迟暮。她伏在几案上,正在给负心的男人写信。周围是昏黄的灯晕,窗外是凄冷的清风。她痛楚的执笔,一边写的时候,往昔夫妻恩爱的场景浮现眼前。白天当垆卖酒,夜晚红袖添香。转而又想到分手在即,旧梦难再,痛苦伤心,泪如雨下……

锦水汤汤,与君长诀!此前仍不忘嘱咐负心人多加餐饭,勿以妾为念。此情此景,千载后读来,仍被深深打动,泪水夺眶而出。

还好。这首感人至深的《白头吟》令相如回心转意。之后他们又度过了十年夫妻恩爱的生活。她是幸福的。牙刷和男人不能共享。她做到了。

2、骆宾王:前途未卜,英雄上路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骆宾王*《易水送人》

骆宾王是初唐四杰之一。

他在诗歌史上拥有不可置疑的重要地位,但人们对于他的了解恐怕还停留在小学课本里的那首《咏鹅诗》上。

其实,他的一生就像是滚滚奔流的大江上的一朵浪花,它生在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有一个喑呜叱咤的人生。

他怎么会叫骆宾王这么一个怪名字呢?

骆宾王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饱读诗书的博学之人,他们为了小骆将来能有大出息,能够做出一番光宗耀祖的大事业,他们爷俩不知苦熬了多少个日夜,翻烂几百本经史子集,终于在《周易•观》中发现一个好句子:“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他们觉得这句话说得不错,词句俱佳,因此高度浓缩这句话,给小骆起了这个名字——骆宾王,字观光。

短短的三个字包含了祖父两代人对小骆的殷殷希望,希望他将来能够体察民情,成为一个辅佐君王的栋梁。

小骆天生聪明毓秀,对眼前的事物,哪怕是最细微的变化都能感同身受。从小对世界的细微而敏感的观察造就了小骆多愁善感的性格,他眼中所看到的景色再也不是常人所见的那样,而是赋予了强烈的自我的色彩。

时间如逝波。

转眼小骆已经七岁了。有一天,爷爷的一位好友远道来访。有朋自远方来,爷爷忙得不亦乐乎,亲自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爷爷向老友介绍了自己的爱孙小骆,说小骆诗文写得棒,人虽小可心思细腻,做出来的诗常常是别人想不见道不得的新感觉。

老友似乎太相信,怎么大点儿的小孩子能写出什么好诗?做爷爷的未免太下作了,替自己的孙子吹牛皮。

宴席散了,爷爷带着小骆陪老友在田庄上闲逛。老友从城里来,哪见过如此幽静恬淡的田园风光,走一处便啧啧称赞个不停。

他们一行来到一个池塘的边上,看见一群大白鹅在池里优游嬉戏,有的引吭高歌,有的逐水嬉闹,有的一动不动,静静地注视着水里的自己的倒影。好可爱的一群白鹅啊!再衬上这碧水悠悠的池塘,斑驳扶疏的树影,当真是一副浑然天成的水彩画。

老友心旷神怡,忽然突发奇想,老骆不是吹嘘自己的孙子能做诗吗,何不借眼前的美景难为一下他?老友把小骆拉到自己身边,用手一指池塘里的白鹅,孩子,你能把眼前这一幕白鹅戏水的美景做成一首诗吗?

小骆凝视着眼前的白鹅,心头略作沉思,随口便吟出一首诗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声音琅琅尚未脱稚嫩之气。

老友一听,刚才怀疑的心态立即打消了。这诗做得妙啊!短短十几个字,把眼前的景致惟妙惟肖的刻画出来,对仗之工整,用词之准确,要不是亲见,谁敢相信这是一个七岁顽童做得?老友心底折服,将小骆呼为神童。

曲项向天歌,这种昂扬挺拔的姿态正是骆宾王一生的写照。

骆宾王的一生可谓坎坷不顺,壮志不酬,但他没有被蹇促的命运所打倒,他勇敢地做出了抗争,而且毫不畏惧的迎接失败的降临和悲剧的发生。

他就是那只白鹅,污泥难染其白,恶波难阻其浮,始终高昂着脖颈向着天空发出嘹亮而振奋的高歌。

骆宾王的遭际都清晰的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他的高歌和悲歌也是时代变奏中的一部分。我们分析他的悲剧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他所处的时代,因为他和时代唱了对台戏。

骆宾王是初唐时代的人。发生在唐朝初年的一系列事件,有两件事情的影响最为深远,一是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兵变,二是武则天操持权柄数十年最终建周代唐。

前者为中国历史贡献了一个伟大的帝王——唐太宗,也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治世——贞观之治,创造了一个令后世无比憧憬和向往的时代。但对于后者,人们的感情就变得复杂得多了。

比起那个孱弱无能的高宗李治,武则天的统治给历史带来了进步,她能够娴熟的料理帝国事务,使帝国的前进方向更加精准,为继之而来的开元盛世铺好了坚实的路。从这种宏观的意义上来讲,武则天同样是个伟大的帝王。

但在微观方面,却有许多人的命运因她而改变,尤其是那些和政治息息相关的文人的命运。由于武则天的政权不是好来的,因此私底下嚼舌头的人比比皆是,她为了巩固既成事实,不惜大开杀戒,实行血腥的恐怖政策,不计其数的人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骆宾王最终选择了做武则天的敌人。

骆宾王求仕的过程艰辛而痛苦。他没有如理想中所想的那样高中状元,也没有如祖父所期待的那样观察民情,辅佐君王。

由于他的正直的性格和孤傲的才情,不肯折节巴结权贵,还遭到同僚的妒嫉,日子很不好过。最后只能混到道王府内做一个小小的幕僚。

道王叫李元庆,是李世民同父异母的弟弟,他非常赏识小骆的才识,想委以重用。但是小骆初来道王府,破格提拔不合乎规矩,于是李元庆就让他写一篇自荐信,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旁人嚼舌头。

这本是道王的一片好心,可是小骆的心里却犯嘀咕。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事我骆某人决不会做,我宁肯不受到重用,也不吹自己的牛皮,更不能让无耻的小人趁机而入。

李元庆一看小骆是个榆木脑袋,辜负了自己对他的一片殷切之情,心里十分不痛快。

你小骆怎么如此的不领情啊,我特意给你大开方便之门,你却装孙子不买账,你不是想当正直坦诚的人吗?好,本王成全你,你哪也不要去,就呆在道王府,我一不升你的职,二不炒你的鱿鱼,咱俩就这么耗着,看谁耗过谁!

此一耗就是七八年,耗的头发也白了,胡须也变灰了,沧海都已成桑田,小骆也似乎该叫大骆了,可是他依旧是几年前的那个小跟班的。

骆宾王心灰意懒,不想过这种窝囊的寄人篱下的生活了,于是决定挂冠而去,回山东兖州过隐居生活。

翁失马,焉知非福。大官做不成可以做大诗人啊,而对于历史来说,往往后者更能垂名于青史。骆宾王闲居兖州,前后一共12年。这是他一生中第一个创作高峰,为列名“四杰”奠定了基础。

隐居生活虽好,但没有钱的日子也着实难熬。

骆宾王为了解决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不得不告别隐居生活,再次出来求仕。这次他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道王府里那个倔强正直的小伙子再不见了,现在有的只是一个年逾半百的老头,为了讨生计不惜践踏自己的原则,做以前打死也不肯做的事。

他四处散发他的自荐信,暗自祈祷自己的命中率高一点。可是他的运气实在不好,命运的天平不肯向他倾斜。不过,他虽然过着飘零无依的生活,但总算能糊口下去,不至于流落街头。

他曾经跟随薛仁贵的大军远征吐蕃,但由于薛仁贵后勤工作做得不够好,而且孤军深入,导致战场失利,骆宾王未获战功。

不过,骆宾王的胸次得以开阔,朔风猎猎的疆场生涯激发了他的爱国激情,使他的创作境界有又有升华。他在一首诗中高喊:不求生入塞,惟当死报君!他做了一回真正的军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曹植笔下那种“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从战场回来以后,骆宾王万没想到自己会蹲监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国家怎么能这么对我?入狱之前,骆宾王当上自己有生以来最高的官职——御史台御史,这本是一个快乐的结局,可没想到却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刚上任没多久,由于骆宾王孤傲正直的性子,人际关系搞的很是糟糕,最后竟被人诬告他收受贿赂,他百口莫辩,身陷囹圄。

在狱中,骆宾王受尽磨难。

诬陷他的人竟然买通狱卒,对骆宾王进行严刑拷打。他一阵苦笑,没想到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竟然落一个惨死狱中的下场,这个世界天理何在啊,这个世界小人的数量怎么就那么多呢?他搞不明白。他受苦受难之际,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鬓影,来时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他说自己就像是蝉儿,居高饮洁,品行高蹈超迈,可是却敌不过肃杀的秋风秋露的摧残,使它欲飞不能,欲响无声。“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谁能相信我的清白呢?谁能为我表达心声!他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奇QīsuU.сom书,控诉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从监狱出来的时候,骆宾王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度日如年的煎熬和无休止的精神折磨使他老的速度加快了。骆宾王出狱后,继续直面惨淡的人生,似乎他的悲惨之路没有止境。

骆宾王重获自由后,唐朝发生了一件大事。

唐高宗李治一命呜呼。中宗李显即位,但武则天已柄政多时,不愿意释去攥在手里的权柄,因此大开杀戒,任用武氏族人充当爪牙打手,谁反对武则天,谁就得死。

武则天从一个美女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恶魔,她一方面大肆诛杀李唐宗室和元老勋臣,另一方面重用武氏宗族和自己的心腹,同时大开告密之风。因此天下人心惶惶,到处都笼罩着一派恐怖气氛。

骆宾王目睹了武则天的残忍,满怀着一腔愤慨和拯救天下的责任感南下扬州去也。

在扬州,开国功勋徐茂功的孙子徐敬业已经扛起了反抗武则天的义旗,老骆决定加入讨伐武则天的行列中。他耻于同武则天合作,他从心底瞧不起这个女人。

骆宾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站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势、而且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女人的对立面。

他凭什么?只凭一股子蛮力吗?非也,骆宾王虽文弱但有智慧,更令人战栗的是他的笔杆子。他发誓要用自己的笔,杀死那个女魔头。

未去扬州之前,骆宾王在易水之滨送别友人。

天下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反抗武则天的战火汹涌澎湃。骆宾王义不容辞。在送别友人之际,忽想起史书上荆轲刺秦王的一段故事。

战国末年,燕太子丹为了挽救国家免于丧亡,派刺客荆轲入秦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骆宾王悲情涌起,豪气盈胸。遂吟出此诗: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寥寥十六个字,千载之下犹闻悲声。

英雄荆轲虽然已化作历史的烟尘,但英风壮采的事迹却凛凛如生。那份豪气,那份悲慨,那份壮烈,那份无畏,那份士为知己者死的气度,让人心潮澎湃。英雄胆略,诞生胸际,自己也要向英雄荆轲一样,壮士发愤,义无反顾。

一见易水寒声,至今日犹闻呜咽。怀古苍凉,劲气直达,高格也。俞陛云在《诗境浅说》中如此形容。

骆宾王以荆轲故事抒怀咏志,一种誓死不与武则天共存的态度,一种推翻武则天统治,匡复“李唐”的决心,一种舍身报国,万死不辞的豪迈,一种赴汤蹈火,为自己的信念执着以赴的热情,洋溢而出。

诗人面对易水汤汤的水流,悲泪零落。前途未卜,英雄上路。生死殊难预料,然而这信念,这壮志,这豪情,这悲愤,却不可以不以死相酬。

到了扬州,骆宾王豪情万丈,面对眼前一起戮力勤王的军士,他感觉自己不再只为自己而活了,他还肩负着拯救苍生道义的重任。

他的笔不光是用来写一些无关痛痒的诗词的,而是一杆用来战斗的枪,它有锐利的锋芒,他要用尽浑身的力量进行投掷,一举必将荼毒生灵的武后击毙。

他的头脑里浮现出一幅战争的图景,他正拿着如椽巨笔,恶狠狠的向武则天刺去。一篇令人胸胆酣张的战斗檄文一蹴而就:

……

鸣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

……

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好一篇令人豪气陡增的雄文!

这则虽短但大气磅礴的檄文,有如长虹贯日,慑人心魄。字字句句直刺武则天的要害。而且效果非常好,不到旬日间,前来归附的士兵有十万多人,听这个数字也觉得够吓人。

很快,这篇檄文就传遍天下,也传到了被骆宾王形容为“女魔头”和“老妖精”的武则天耳中。

据说,武则天并不发怒而是带着欣赏的兴致来读这篇文章。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她怫然作色说:“如此人才不用,真是宰相的过失。”读完之后又反复赞叹,说:“骆宾王的文章固然了不起,但徐敬业的武功却未必匹配得上。”

看来,武则天对于徐敬业的起兵是不以为然的,小泥鳅能在大海里扬波吗?

果然不出武则天所料,徐敬业很快就不行了。徐敬业虽然奋力迎战,也取得了几次胜利,但最后终因力量悬殊而失败,前后历时仅三个月。

至于兵败后骆宾王的下落,至今仍然是个谜。

大概有三种说法:被杀说,逃亡说和投江说,每个说法似乎都证据不足。但骆宾王逃亡的说法流传最广。

根据《唐才子传》中的说法,骆宾王最终看透尘世,成了一个游方的僧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是个可喜的结局。

骆宾王完成了从老骆向老僧的转变,这不仅仅是身份的转换,更是心境的转换。相信骆宾王在新的境界里,一定能够安享一段平和的时光,而那是他最缺乏的。

3、王勃:生如夏花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命如此短暂,生命之河却如此广袤。一叶扁舟,荡浮于江上,撞到厄运的暗礁,霎时间天崩岸裂,诗人和那些清浊激荡的诗歌一同灰飞烟灭。

一切都是宿命。

看过夏花吗?美得让人窒息。在南风中摇曳身姿,曼妙而华丽。临近秋天的一场风雨,却将繁华尽收。花瓣零落,花香飘散。灿烂和死亡如此贴近,连准备的时间都不给予。

事实就是如此。命运准备了难以计数的意外,稍不经心,就被掷于无法腾挪的漩涡。回首人世的繁华和盛景,一切如在手际,却万难企及。梦已飘远,人生难再。

王勃在惊心动魄的一刹那,诗魂逐逝波而去。

当死的那一刻,王勃的心里除了惊悸,前尘往事亦浮现眼前。仿佛连帧的影像,急遽的几秒钟内,二十七年的光景匆匆掠过。有快乐有忧伤。痛彻骨髓。

紧接着,窒息的感觉袭来,身体如重铅一样下滑,直到大海的深渊。

那里是故事的终结。也是历史的开始。

海水的咸涩难掩风流。

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七年,但对于质感的生命已经足够。

这样的跌宕起伏,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他曾经高立在枝头,炫耀自己的绚美;曾经迎着孤傲的南风,超拔的起舞,将自己的身影印在青天碧水;曾经临水自照,对着自己的清影,唏嘘流连。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宿命使然。性格使然。如果求一份自省,或许是因为太过绚丽多姿了。天妒英才,有时是一句玩笑语,更多的时候却是无可逆违的谶言。

王勃不幸被谶言锁定。他尽情的舞蹈,只为接近那生命不堪承受的结局。

泪水被滔滔的海水吞灭,悲声也湮没于喑呜的潮音,王勃的诗魂化作大海的精灵,跳跃在浪花尖头,向着寥廓的夜空招手。

快来,倾听诗人的心声……

王勃的家世背景让人羡慕。他的祖父是隋末大儒王通,被后世赞为“文中子”。他的叔祖王绩是初唐的大诗人,“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既诗且隐的生涯,让后人仰怀其风流。出身在这样的家庭,王勃从小就颇著诗名。

与他齐名的杨炯在《王勃集序》中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

不仅聪颖,而且灵慧。

十四岁的时候,王勃来到长安,便干诸侯。

当着右宰相刘祥道的面侃侃而谈。“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刘祥道叹为神童,向高宗举荐。十四岁的少年,尚是流连街头,荒于嬉戏的年龄,到了朝堂之上,面对万乘之君,竟然毫无惧色。高宗赏识其气宇非凡,特授朝散郎之职。

那是一个清散的职位,但对于一个中学生年龄的人来说,已属意外中的意外。

生命中的第一个意外竟然来得如此迅急。如果考虑到诗人年仅廿七的生命旅程,十四岁似乎已经划过了半生,朝着终点逼近。

看似尚早的东西,对于王勃来说,已经太迟了。

王勃负有凌云之志。受到高宗的赏识,让他向着梦想走近一步。

十四岁的朝散郎,闲居长安。

公务是什么东西,王勃从未着意。何况案牍劳累身形,扼杀灵感,这种自我戕害的事情,不做也罢。他的叔祖王绩,终日沉醉于酒坛,公务不过是买酒的工具。王勃深有乃祖遗风,拘囿自己的事情,一概莫为。

读书之余饮酒。饮酒之余读书。时光遂在书香酒醇中悄然而逝。

仲春之日。细微的东风吹得杏花抖动,花落如雨。王勃处于微醉的状态,半躺在杏花浓荫里,捧读一卷古书。忽然门外嘈杂。一队衣着华锦的人进来,后面跟着一个面目清瘦的王公子弟。

权贵的气息逼人而来,冲淡了杏花的香味。这会是一种什么征兆呢?不管后人作何感想,对于正想振翅远翔的王勃来说,无异于如履青云。

来者乃是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也是武则天的亲生儿子。若干年后,武则天为了得逞自己的女皇之梦,派人将一杯毒药送到沛王贬居的蜀地,不惜将自己的亲生毒死。

庆幸的是,王勃没有成为这场政治灾难的殉难者,他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提早离开了沛王。

沛王对心怀大志的王勃推崇备至,征为府上修撰,大概类似于书记、秘书之类的侍从人员,但由于得到沛王的信任,实际上是沛王的高级顾问。

高宗时,已有盛世之兆。宗室子弟颇有斗鸡之风。诸王纷纷豢养雉鸡,搏斗取乐。王勃日夜从游,目睹沛王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多被英王取笑。王勃看不过去,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沛王因之大快其意,英王则大为光火,深怀怨愤。

英王略施小计,向高宗献上这篇奇文。高宗看后大怒,檄文者,用于征伐招讨之事,为仇家或敌对者而作,怎可用于手足之间,殊不得体!

王勃为自己的一时之快付出代价。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恃才而作的一篇玩笑檄文,竟使他避免了一场劫难。要不然,武则天赐死李贤之际,才高名重的王勃也难逃魔掌。

生命中第二次意外的降临,令王勃莫可奈何。一次小小的试飞就此夭折。

梦想照进现实,现实扼杀梦想。赶出沛王府的王勃,怅然若失。走在长安的通衢,漫天土灰的颜色。深一脚,浅一脚。不知酒醉何处,也不知归程何处。前路迷惘。

寂寞增加了时间的长度。落魄则增加生命的宽度。当王勃流落长安街头,百无聊赖之际,一封来自蜀地的信,使他的眼前出现一抹生机的绿色。

杨炯招他赴蜀。杨炯是和他齐名的诗人。王勃失意之时,杨炯跟一干风雅之士正在蜀地游山逛水,不亦乐乎。

王勃欣然而往,借以摆脱颓唐的心情和尴尬的境遇。

蜀地的逍遥时光经不起消遣。快乐轻浮而短暂,痛苦深刻而长随。

王勃虽沉醉于蜀地的奇山秀水,可心里总有不甘。壮志不曾泯灭,雄心未曾丧失。现在虽是弃置之身,闲处江湖,心中却向着长安的方向,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新振作。

度过几年的漫游生活,王勃趁着科选的机会再次来到久违的长安。时有虢州司法凌季友者,是王勃的故旧知交,因为虢州盛产草药,王勃又熟谙药理,凌季友就为王勃谋得一个虢州参军的职位。

参军的职位卑微可怜,王勃志比鲲鹏,怎么瞧得起如此角色?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凤凰落到一个充满草药味的鸡窝里,英雄没有用武之地。

于是效法先祖,终日以酒浇愁解闷。

美酒终难浇掉心中块垒,醒来后痛苦的感觉依旧袭来。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王勃的才华,足以经世济时,何故沦为小吏?愈思愈想,酒入愁肠,泪湿青衫。

这种愁苦麻醉的日子侵蚀一个人的灵魂。诗人的灵性更难堪如此的现实打击。于是诗人反抗了。以仅有的恃才傲物的方式进行彻底的反抗。

结果招来怨恨。身在小人环绕的世界,到处是步步难行的荆棘。王勃仅有的反抗依然招致重重的反击。像是巨大的海浪覆到人的身上。无力抵御。彻底失败。

有官奴者,名叫曹达,犯了死罪,躲藏在王勃的居所。王勃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收留了曹达,正中嫉恨他的小人之下怀。私自窝藏和包庇官奴依大唐律法乃是重罪。小人放出口风,说曹达就隐藏在王勃家中。(奇*书*网^.^整*理*提*供)王勃恐惧,遂将曹达杀死。

两罪并罚,王勃被判为死刑。幸亏赶上朝廷大赦,死罪得免,但他的老父却因受到牵连而贬到万里之外的交趾(位于今天越南境内)。

这次意外的发生,既喜且悲。喜的是死罪得活,乃不幸中的万幸;悲的是老父无辜受牵连,以衰朽残年远蹈关海,贬至化外蛮荒之地;更悲的是,王勃的命运已发生剧烈的逆转,从此,繁华的光景突变暗淡,好路程已至尽头。

人生的失意与得意,比邻而居。

有过死里逃生的经历,王勃对功利和生死,或许变得豁达。

二十几岁的年龄实在不是应该豁达的时候。豁达的提前而至,说明王勃暮气早生。暮气是老年气象,也是饱经忧患与沧桑的胸怀。

王勃的诗歌亦因此繁华尽洗,露出真纯。

他作为“初唐四杰”之一,以其清新刚健的诗风,对于革除齐梁诗歌的绮靡风气,开创唐诗恢宏辽阔的新气象,起了重要的作用。王勃的付出,再加上志同道合者的齐心协力,使得唐诗“长风一振,众荫自偃,积年绮碎,一朝清廓”。

老父远谪,孝子怀思。

成为初唐诗坛改革健将的王勃,日益思念贬居交趾的老父,决定前去探望。

途经南昌。

一座修葺一新的楼阁飞临浩渺的长江之上,檐如鸟翼,瓦似金波。峥嵘的姿态,踊跃的架势。长风吹来,衣襟飘张。历史的苍茫感涌入胸怀,让人横生韶华易逝之叹。

它的名字叫滕王阁。它的背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参加洪州都督(南昌在唐朝时称洪州)阎伯欤的盛会的时候,正值落魄之秋,一袭青衫,沧桑面庞,在座的诸位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毫不起眼的书生,竟吟出了如此超拔境界的诗句。

王勃的名声如此传遍天下。

一篇《滕王阁序》至今读来,口有余香。沧桑的历史感,苍茫的人生际遇,无力的人生感叹,迷惘的人生前路,一切落魄的情愫从心而生,波澜壮丽的景象入眼而来,两相碰撞,遂有绝世佳作诞生。

此真奇才,当垂不朽矣!这句感叹,足慰平生。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昔日歌舞场,今日鸟雀悲。好景往往不长,年华容易老去。而唯有江山不改,景色依旧。以前建造这座楼阁的滕王李元婴哪去了呢?只有槛外的长江兀自流淌,生生不息。

王勃站在滕王阁里凭栏远眺,抚今追昔。物是人非。

大海之殇。

江海自来风波恶。一只小舟,穿越翻天的波浪,小心翼翼的行进。多好的比喻,那是一艘生命之舟,航行在人生的海洋上,同样的小心翼翼,同样的担惊受怕。

突然海风飚起,掀翻小舟。诗人亦丢落水中。几经波折救起后,三魂已丧其二。不成想生命如此脆弱,王勃因惊悸过渡,仅存的一魂也被大海带走。

夏花陨落。花瓣被大海的波涛席卷。进入大海的深渊,交给大海的精灵。人生之舟倾覆,正在绚烂易折的季节。

王勃就这样结束了二十七岁的短暂年华。

诗人的悲情早有流露。

杜少府不知何许人也。事迹不祥,是王勃的好朋友。他因事被贬到蜀地去做一个芝麻大小的官吏。

同样的遭际。临别之时,王勃把着杜少府的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当在歧路,虽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自相安慰,可依然忍不住泪下沾襟。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同是宦游人。同是落魄者。同是壮志难伸。同是四处漂泊。

柳絮飘落的那一际,是沦落污泥的开始。此次别后,有谁保证能再次相见呢?

洒泪分手,各自珍重。

在与另外一个朋友的送别诗中,王勃这种诀别的伤感再次流露: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律。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送送,遑遑。怎样的不舍!悲凉,凄断。怎样的心情!漂泊,苦辛。怎样的生存状态!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怎样的迷惘和无奈!

大梦已觉。生如夏花。曾经灿烂的身影,归葬于深邃广袤的大海。生命如此短暂,世事如此无常。今天还在滕王高阁,语惊四座。明朝却葬身海底,人或为鱼鳖。谁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之旅呢?枉然。

那把“儿女共沾巾”的清泪,是诗人悲情结局的自然流露。只是没想到结局到来的如此之速。二十七岁,还是锐意进取的年龄。

想到此,泪水夺眶而出。

4、陈子昂:千古文人侠客梦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这三个字对独孤二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三个字,先不考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单单从这三个字看,就感觉这是很英雄很男人的名字,每每念及这三个字的时候,心中总升腾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慷慨悲歌,在孤独二少眼中,陈子昂首先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侠客。

别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别以为书生手无绵鸡之力,在尚武的唐朝,每一个文人都习武,出门都佩戴一把剑,这种习俗延自于春秋战国时期。千古文人侠客梦,虽然在宋朝的时候,文人都不习武了,但骨子里那股豪侠气概并没减少。

庄子是一个侠客,陶渊明也是一个侠客,陈子昂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侠客。

陈子昂满足了怀春少女对心中的白马王子所有的遐想,这样一个男人,没有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但却如一颗玉树,临风而立,却不为风所摧。他有男人的胸怀,又有女人的细腻,他铁骨铮铮,wωw奇Qisuu書com网又柔情似水,他不畏流血,也毫不吝啬自己的眼泪。

也许,一切因为他的那首《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家世,他出身天府之国中的豪门望族,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可见,在他的少年时代,是不怎么喜欢读书的。他干些什么呢?夜以继日的习武,然后骑着一匹骏马四处闲逛,看到不平之事,立刻拔出手中的剑。如果遇到老弱病残之人,他毫不犹豫的丢下随身而带的所有银两。在陈子昂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在家乡就赢得了“乐善好施,劫富济贫”的美名。

其实陈子昂的武功并不高强,但与生俱来的傲骨与凛然正气往往使他不怒而威。他曾经与一个劫匪比剑,劫匪的允诺是,如果陈子昂赢了,劫匪就把所有劫来的钱财物归原主。陈子昂答应了。劫匪是职业打手,陈子昂最多只不过算是业余打手,如果真比起来,他胜算的把握并不大。

劫匪先拔出了剑。陈子昂也开始拔剑,所不同的是他拔剑的动作非常缓慢非常沉稳,他气宇轩辕,毫无畏惧,而武功比他高许多的劫匪看着他拔剑的动作,看着他的剑反射出来的寒光,看着他的剑一点一滴的露出它的锋芒,劫匪心里开始发毛,开始恐惧,他怀疑面前这位意气风发的少年是不是一位身藏不露的高手。就在陈子昂剑出鞘的那一瞬间,劫匪扑通一下跪倒在他的面前,劫匪承认自己输了,愿意把劫来的财物全部归还,并发誓永生不再做劫匪。

不怒而威的侠客,陈子昂式的侠客。

这是一种风骨,这种风骨影响了陈子昂成年后的诗歌创作。

十八岁了,陈子昂开始步入人生的正常轨道,他开始闭门谢客,发奋读书。

他是一个天才。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把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烂熟于胸,但他最喜欢的是陶渊明的诗歌,因为他骨子里流淌着一种对自由的渴望。

二十岁是出发的年龄,二十岁,父母为陈子昂举行盛大的弱冠礼,陈子昂拒绝,就在他二十岁生日那一天,他收拾行装向一个陌生的地方出发。

那个陌生的地方就是长安,他告诉父母,他要考取状元。

曾经年少轻狂的陈子昂,现在,他来到了他心目中的圣地——长安。

山外青山楼外楼。长安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在家乡,陈子昂是一个名人,是一个才子,是一个侠客。在长安,他什么也不是,因为长安有太多的名人,太多的才子,太多的侠客。初到长安,领略了异域风情的新鲜与刺激之后,很快有一种被淹没的感觉,有那么一瞬间他感到很茫然,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虔诚的文学青年一样,陈子昂把自己的诗文装进雪片似的信封,寄往长安各界的名流,企图得到上流社会的赏识和认可。可惜,在当时的长安,像陈子昂这样的文学青年太多,他所寄出去的诗文全部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阳光如此美好,走在热闹的长安街道上,陈子昂有点郁闷。

一个身着奇装异服的商人在十字路口叫卖他的胡琴,声称这是长安城最好的胡琴,一口价,一百万钱,少一个子儿也不卖。

越来越多的人流涌向这个商人,他们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商人,打量着商人手中那把绝世罕见的胡琴,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买下这把胡琴,因为他们买不起。

大款来了,这就是陈子昂,他走进人群之中,没有说多余的话,只说要买下这把胡琴。众人的目光不再停留在胡琴上,他们有了更感兴趣的目标,一个英俊、腰缠万贯的少年。

众人发出啧啧的称赞声,并一致要求陈子昂为他们当场演奏一曲。陈子昂没有拒绝,但不是现在,他向长安各界发出诚挚的邀请,邀请他们明日去他所住宣阳里,焚上一炷香,两边琴童侍立,在优雅的氛围里听他弹奏。而不是现在,随随便便弹奏,随随便便弹奏一曲,岂不是辜负了这把好琴?

第二日,长安三教九流之辈齐聚宣阳里,翘首以盼陈子昂的绝妙琴音。

惊人的一幕就在这时候发生了,陈子昂接过琴童递过来的胡琴,举起它,然后把它摔在了地上。

众人哗然。一百万钱的胡琴就这样被摔了个粉碎,众人开始怀疑陈子昂是一个疯子。

陈子昂向众人抱拳说道:“各位前辈老师兄弟姐妹们,我陈子昂虽然略通音律,但我志不在此,我志在诗文。我写诗百首,虽然谈不上字字珠玑,但也绝非平庸之作。这次请各位前来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看看我的文章,如果写得不好请马上把它烧掉,如果你们看得上眼就请美言几句。”

众人终于明白陈子昂的良苦用心,争相阅读陈子昂的诗文,溢美之词不绝于耳。

如果说昨天,在众人的眼中,陈子昂只不过是一个腰缠万贯的阔少,那么今天,他又多了一个身份,才高八斗的青年才俊。

陈子昂一夜成名,付出的代价是一百万钱。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一夜成名的陈子昂,两年后,他像后来的孟郊一样,骑着红头大马,踏遍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因为他高中了。

遗憾的是不是状元,也不是榜眼探花,只是一个普通的进士,但对于时年二十四岁的陈子昂来说已经非常难得,有的人,考了一辈子,连个举人都没有考上。

这是少年得志的陈子昂,他很知足,然而他的不幸生涯也即将拉开帷幕。

官袍加身,居庙堂之上,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

官至校书郎,陈子昂以为这样就可以大鹏展翅,大展宏图,实现自己远大的政治抱负了。然而,他面对的是当时强大的不能再强大的武氏集团。

当初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武媚娘已经不再,幽暗阴森的大明宫里只有一位集狠毒与仁慈与一身的女皇武则天。武则天对陈子昂这样的青年才俊既赏识又忌恨,赏识他就破格提拔他,不久以后陈子昂就做了右拾遗。但对于陈子昂的锋芒毕露,她也毫不留情的打击。武则天当政期间,为镇压反对派,大力起用酷吏,陈子昂就直言明谏,武则天大为光火。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看在眼里,设计陷害陈子昂,陈子昂也因此而入狱。

出狱后的陈子昂依然不改他骨子里那股豪侠气概,他的锋芒不但不收敛,反而有过之而不及,武则天对此采取的措施是不搭理他,不管他提什么意见,都不采用。但武则天又不废掉他,于是陈子昂成了一个摆设,一个花瓶。其实,武则天从内心深处是很赏识陈子昂的男人气的,无论是从一个女人的角度还是从一个皇帝的角度,只不过他的做事方式她接受不了,她要磨平陈子昂的棱角,杀杀他的锐气。

七尺男儿,一腔热血,被架空了的陈子昂不得不长叹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在朝廷已经无所作为了,那么就出去吧,去过戎马生活吧。于是,陈子昂随武则天的侄子武攸宜出征契丹。

武攸宜的先头部队被契丹的铁骑践踏得落花流水,胆小怕事的他把部队驻扎在河北蓟县,不敢前进。身为参军的陈子昂,挺身而出,毫不留情的指责武攸宜畏首畏尾,不明军纪,视军国大事为儿戏,并请求武攸宜给他一万精兵充当先驱。武攸宜是一个刚愎自用的家伙,他拒绝了陈子昂的请求,并把陈子昂降为军曹。

这对陈子昂是一个绝望的打击,这意味着在武攸宜的军队里他又成了一个摆设。他不明白,他只是想好好的工作,好好的为国家尽自己应该尽的职责,他不图什么,可是为什么总是得到这样的结果呢。

那应该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心情沉重的陈子昂独自一人登上了幽州台,当登临幽州台的那一刻,一直以来被压抑在心中的情感像潮水一样奔泻而出。他低沉的声音,悲伤的叹道: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简简单单的二十二个字,通俗的不能再通俗的二十二个字,最不像诗的诗,所有的悲伤,所有独孤,所有的寂寞,所有的渴望,全在这里了。

是为千古一诗。

陈子昂纪念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明君燕昭王,这是一位求贤若渴的君王,他曾尊郭隗为师,传说还曾为之建筑高台,置黄金于其上,以此招天下贤士。于是乐毅等人纷纷前往燕国,从而成就了燕国的霸业。而现在,燕昭王早已化为尘土,幽州台已成废墟,那些礼贤下士的君王都去哪里了呢?

骨子里是一位侠客的陈子昂,这一回再也不压抑自己的泪水,他吟完这首诗的时候,泪水已经打湿了他的胸襟。

这样一个流泪的男人,把他最真实的一面给了我们,他的泪水没有降低他的身份,反而为他增添了更多的魅力。

就在陈子昂吟完这首诗的第二年,也就是在他四十岁的时候,他辞官回乡了。四十岁,是一个男人的黄金年龄,但陈子昂选择了放弃,他绝望了,他受的伤太深,他努力过,追求过,但他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他个人的力量太卑微,于是他只好改变自己。

关于陈子昂的结局。一个不幸的结局,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结局,武三思指使其爪牙射洪县令段简陷害陈子昂,陈子昂再次入狱,这一次再也没有出来,死在狱中,时年四十二岁。多么好的年龄。

关于陈子昂结局的结局。一个浪漫的结局,一个充满泪水的结局。陈子昂被段简逮捕入狱的消息传到了武则天那里,她知道是自己的侄子在陷害陈子昂,于是派出两名女将军,赶往陈子昂的家乡,并责令段简释放陈子昂。然而,当两位女将军马不停蹄的来到射洪县境内涪江边时,突然天降大雨,涪江河水暴涨,无法渡江。几天后,洪水退去。两位女将军过渡过了河,遗憾的是她们晚了一步,陈子昂已经在狱中被段简折磨致死。

照理说,陈子昂不是两位女将军的什么人,但她们为陈子昂狭义精神所感动,又想到自己难以回朝复命,于是双双投入涪江,追随陈子昂而去。

假使陈子昂泉下有知,他一定很难过,那两位女将军,如花一般的年龄。

叹!叹!叹!

5、孟浩然:人生不堪说

人事有代谢,往来无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

——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人生不堪说,只因太蹉跎。

古往今来,几人能做到不虚度年华?几人敢说自己的人生全然无憾?在人生路上,又有几人不是接连碰壁,最后头破血流。

人生充满了戏谑,就像是木偶,只有任凭摆弄的份儿,要想命运自己主宰,比登天都难。于是,有的人学乖了,任其自然,因时顺势,不学那蚍蜉撼树,自不量力;也有的人看不开,跌跌撞撞中固守自己的那份执拗,不反抗也不妥协,与命运相周旋。

人生当中,什么事都不要打保票,临场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算不如天算,做了几十年的黄粱美梦,经不住冥冥中的一次插科打诨。你一旦认真起来,上苍便万事都与你玩笑。你一旦满不在乎了,上苍却又极认真起来,事事都让你成空。

到头来,哭笑不得。

这才是人生的真实状态。难怪苏东坡会感叹,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其言不谬。

孟浩然在诗史上占据着高不可攀的地位,可在现实的人生当中,他的经历即可用“哭笑不得”四个字来阐述。

哭,是因为上苍极尽戏弄之能事,让孟浩然的几次“登龙”之旅,终成泡影,好比一个戏子,台上三分钟的发挥不佳,竟使台下十年苦功付诸东流;笑,是因为置身局外,才发现人生往往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折腾了半天,还不如原来不折腾。

一场闹剧而已。

《金刚经》曰: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当作如是观。

如果参悟了这句话,人生就不会有如许的荒唐事。

孟浩然在没入长安之前,只是一个隐士身份,可以称他为农夫,也可以称他为山民,但此农夫读过万卷书,此山民会写田园诗,与同时代的王维实力相当,并称“王孟”,唯一的缺憾是,他没有功名,没能像朋友王维那样待诏御前,从龙而游。

他为此心中不平。

那一年,已届不惑之龄的孟浩然,无心再隐居下去,望着岘山的山水物色,总觉得腻歪。草木在向他招手,仿佛在说,长安啊,好地方,你的朋友王维和李白都待诏阙下,何等的荣耀!哪像你灰头土脸的,甘心与丘壑相伴,乐意与竹鹤交游,能有什么出息?

这样的问题盘桓脑海,经过几昼夜的辗转反侧,孟浩然做出了影响他一生的决定。他决定出山,离开隐居将近四十年的岘山。理由就是,渊博的学识不能闲置空山,而是应该买与帝王家,建立殊世的功业。

中国古代的文人,最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待见。

像王维那样,不仅深受玄宗皇帝的宠幸,而且宫内拨出专门的宫殿让他居住,以便皇帝随时可以驾临,讨教问题,唱和诗词。这等殊荣是当时天下所有文人的集体梦幻。

“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白也是一样,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美得玄宗和杨贵妃屁颠屁颠的,至于高力士为其脱靴,杨贵妃亲自为其研墨,统统不在话下,只要李学士高兴,再苛刻的要求,玄宗也能满足。这等荣耀,穷酸文人做梦都难以企及。

彼可往,吾亦可往!

想当年,汉武大帝驱逐匈奴的时候,发出了“寇可往,吾亦可往”的豪言壮语。如今,孟浩然也怀着如此胸怀,踏上了登龙之旅。

孟浩然此次入长安,就是要尝一尝两位朋友那样的无限风光的劲头。

然而他的运气太差。

对于孟浩然的到来,王维表示出了一定的惊讶。

王维玩笑地说,老弟啊,我还以为你要老死岘山呢!怎么,这次想开了?你早就该来,以阁下的文采风流,何愁不待诏御前,无限荣宠!

孟浩然嘿嘿一笑,举目望着长安宫阙,心潮澎湃。

这就是令无数读书人魂牵梦绕的长安,它的主人是玄宗皇帝,一个雅好文采千古风流的盛世帝王,他长得什么模样,他的举止动作是什么状态……每一个想要侍奉御前的文人,内心里都有一幅关于玄宗的画像。

那是梦之所托,心之所寄。

王维看到孟浩然踌躇满志的样子,哈哈大笑地说,老弟,且放宽心,面君的事情我替你搞定,到时候你可要好好发挥,不能出现一丝纰漏!

你瞧好吧!

机会还是垂青了他。

王维偷偷把孟浩然带回宫里的住所。

这里是天下文人做梦都想住进来的地方,可掰开手指头数一数,真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人寥寥无几。王维算是凤毛麟角。

在此之前,孟浩然威震长安文坛,捞足了荣耀。

王维带孟浩然游太学,并且组织诗歌沙龙,为觐见玄宗造势。

孟浩然不辱使命,当着太学生和名士的面,吟出了“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的佳句,结果四座嗟伏,连元老级人物张九龄都钦服不已。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有的事情能预料开端,却不能预料结局。

孟浩然隐居岘山四十年,远离尘世,眼中所见都是赋有灵性的佳山秀水,从他口中吟咏而出的诗句,掷到红了牡丹绿了芭蕉的长安文坛,光是新鲜的口味,就足够孟浩然无限风光的,何况其诗立意高远,语淡而意味浓厚?

文章千古事。

孟浩然凭借蕴藉的诗文足以垂风流于千古,何苦一朝心血来潮,硬要削尖了脑袋往御用文人的方向钻营呢?

人的心思莫名其妙。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孟浩然苟能活到现在,发现人们至今缅怀他的,是他的诗词,而非他的“登龙”的宏愿,他一定会为自己非理智的行为感到后悔。

其实,无论李白,还是王维,即使他们的遭遇比孟浩然好过百倍,即使他们的荣宠旷古绝今,可千载风云之下,人们有关于他们的记忆,大体只是诗人。

诗人啊,你总有一颗不安分的心灵。

这一天,孟浩然正和王维纵论长安文坛的情势,两人慷慨激昂,手舞足蹈,大概好久没有过这样投机的谈话。

正在此时,突然听见一声公鸭嗓从远处叫喊:圣驾至,待诏接驾啊!

只唬得两人大惊失色。王维顾及不了别的,赶忙整理衣冠准备接驾。孟浩然却少见了从容,慌乱失措地钻到床底下,连自己的冠冕都忘记戴上。

说话只在数秒间,玄宗皇帝已然进入屋内。王维惊慌甫定,跪地迎驾。玄宗皇帝捋髯大笑,王爱卿平身,不必拘礼,朕也是闲来无聊,过来看看近来有没有新作。

帝王家的一句闲来无聊,道出了御用文人的尴尬。

无论你的地位多高,无论你的荣宠多深,无论你的排场多大,揭开那层窗户纸,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文学侍从而已,用途之一,就是皇帝无聊时,替皇帝解闷。

文人这个群体,敏感而脆弱,他们拼死拼活的争当御用文人,不管是不是志大才疏,本心都是想为皇帝分忧,建功立业,可却偏偏做了东方朔式的弄臣,不可不谓之悲哀。

玄宗皇帝若无其事的扫视着屋内的一切。晋代戴逵的画作,王羲之《兰亭集序》的摹本,顾虎头的《女史箴图》的残本……怎么还有一顶冠冕?这不是王维的啊,难道这屋子里还藏着别人?

王爱卿,屋中可还有别人,一并请出来,还怕皇帝会吃人不成?

王维无奈,只好将实情告诉玄宗。

玄宗惊诧地说,就是那个“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的孟大隐士吗?在哪里?快请出来与朕相见!

此时,玄宗皇帝才觉得床下吱嘎的响动,正纳闷的时候,孟大隐士从底下钻出来,满脸羞愧的跪在玄宗面前,一言不发。

要是以李白的冲天豪气,或是王维的随机应变,此时此刻必定成为“邀宠”的绝妙时机,而对于长期不与人共事的“山民”孟浩然来说,尴尬犹恐不及,哪有心思表演一番,丢丑卖乖?

机会就这样溜走。

玄宗问他,高才,可把佳作吟咏几篇,让朕开开眼界。

玄宗不怪他冒犯之罪,仍让他献上诗文,可以说非常有胸怀了。可孟浩然偏偏关键时刻掉链子,他搜肠刮肚,旧时所做的那些为人称颂的佳篇,一个也想不起来,情急之下只好吟出那篇隐居岘山时的牢骚之作:

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

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才念完“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一句,玄宗就烦了,手一挥,满脸怫然,不悦地说,这是什么话?你不谋求做官,隐居岘山一隐就是四十年,是你弃朕,非是朕弃你,奈何诬蔑朕?

说完拂袖而去。

孟浩然呆若木鸡,好一晌没说出话来。

梦碎了。碰壁了。

哪首诗不好,偏偏是那篇充满牢骚的“不才明主弃”。

孟浩然捶着胸脯,懊悔不已,这不是自取其辱吗?平时侃侃而谈,临场发挥却大失所望,时也,命也,运也?

欲哭无泪。

三年后,孟浩然卷土重来。

孟浩然的那股子执拗劲,让人既可恨又可悲。已然碰壁,就应该吸取教训,安于隐居生活,不再作庸人自扰。非也。孟浩然非但没有吸取梦碎心凉的前车之鉴,相反愈挫愈勇,此次入长安大非上此可比。

这次从岘山启程之际,坊间早已流传着李白为孟浩然的复出而作的诗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这首诗令渐已被人遗忘的孟浩然再次闪耀起来,也为孟浩然的二次长安之旅增添了些许风光。

来到长安后,李白将孟浩然推荐给“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的韩朝宗。韩朝宗一看孟浩然受到傲视王侯的李白的如此推崇,知道非同一般,因此爽快地发出邀请,原为孟浩然的被御用贡献绵薄。

韩朝宗的身份是采访使,向玄宗推荐孟浩然正是份内之举。

孟浩然也看中了这一点,才不顾一切的上演二进宫。这件事在人看来,十拿九稳,孟浩然前番不能实现的梦想,这次必定称心遂愿。

只不过,还是那句老话,关键看临场发挥,否则再次遭遇碰壁也未可知。

长安还是长安,孟浩然却今非昔比。

第一次来的时候,小心翼翼,就好比林黛玉进贾府,不肯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

这次却不同了。韩朝宗给他吃了定心丸。他大可不必像上次那样,紧张害怕得钻到床底下去。

在内心里,孟浩然采取了与上次不同的主义,姑且称之为游戏主义,就是能不能御用乃是天机,自己不做强求,能御用最好,不能的话,饮足了长安的美酒,仍回岘山,做不食人间烟火的快活神仙。

这份豁达令人欣慰。

也是这份豁达,使他再次遭遇了“登龙”战场上的滑铁卢。

这一天,他和朋友们喝得酩酊大醉。有人告诉他,韩朝宗约你一起入朝面圣呢!孟浩然醉眼朦胧,潇洒的挥手,大声说,我们喝我们的,管他作甚!说完手捧美酒,豪饮三百杯。

美酒。流觞。梦与汝偕亡。

再度梦碎。孟浩然心中终无悔意。

终身不复入长安。

孟浩然离开长安东归的时候,心中默念这句誓言。

长安是他的伤心地,流泪场,梦碎处。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看来,最待见我的地方还是岘山。岘山也是我的最终归宿。孟浩然如是想。

“吾道昧所识,驱车还向东。主人开旧馆,留客醉新丰。树绕温泉绿,尘遮晚日红。拂衣从此去,高步蹑华嵩。”

去也!大彻大悟!

四百年前,晋代大将羊祜登上岘山,对站在身边的从事邹湛说:“自有宇宙,便有此山,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如百岁后有知,魂魄犹应登此也。”

羊祜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他死后,百姓为了缅怀他的功德,在岘山立碑,《晋书》载“望其碑者莫不流涕,杜预因名为堕泪碑”。

堕泪碑者即羊公碑也!

历史悠悠,往来代谢,今朝我辈复登临。

四百年后。碰壁而双,梦碎而再,最终寒心而退,大彻大悟的孟浩然带领友人再次登上羊公碑立处的岘山。

面对斑驳的羊公碑,孟浩然潸然落泪。

身逐山水阔,心随鸥鹭盟。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羊公的功德千古不灭,有碑为证。可自己却只能混迹山林,一无成就。孟浩然一念及此,泪下沾襟。

其实何必?羊公事业今何在,只余残碑叹古今。

使你留名千古的,是你的韵味悠远的诗歌,而不是你汲汲于建功立业的雄心。

自古文章千古事,信夫!

6、李季兰:春心怦动

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

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

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

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

——李季兰*《湖上卧病喜陆鸿渐至》

唐代是个敞开怀抱的时代。

唐代诗歌的圣殿中,不仅有男儿自横行,女子亦不让须眉。

李季兰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被时人称为“女中诗豪”。红袖秉笔,诗中自然多了如许的细腻和柔情。爱情和风流,也为浩瀚诗海增添几页蕴藉和浪漫的传说。

温柔是她的气质。仿佛空谷幽兰,清香自远。情怀是她的笔力。就像春风吹拂下的秾艳的桃花,炫耀枝头,多情顾盼。温柔内敛,情怀外露。成就了一位至今看来仍不失为奇女子的女诗人。

李季兰是个当之无愧的美女。《唐才子传》中说她“美姿容,神情萧散”。

容貌当然美丽,尤为难得的是萧散的气质。外表冷峻,内心狂热。敏感而多情,流露出来却是不捉痕迹的散漫。她不会失去任何爱的机会。爱情来临的时候,仍会方寸大乱,魂不守舍。

她从小不爱针织女红,却喜操笔弄墨。格律诗写的一级棒,抚琴鼓瑟也出类拔萃。她的这些爱好注定她不能成为相夫教子的贤女人。况且这也不是她的追求。她是大才女。她的路途注定坎坷崎岖。

红颜多薄命,尤其是堪称才女的红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看似一句讽刺戏谑的恶毒的话,却可以为古往今来所有的才女红颜作最终的归结。

李季兰是个女冠。

女冠者,女道士也。女道士的出现是唐朝的一大特色。

要从道教说起。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对先秦著名思想家李耳顶礼膜拜,奉为祖师。李耳撰《道德经》,成为道教的经典。

汉代时候,张道陵创立“五斗米教”。李耳的思想遭到扭曲,并加以利用,遂产生了有组织的宗教——道教。道教思想和道家思想是不可混淆的两种不同的理论。

道教祈求长生之术,教人驱邪免灾之法,受到上至贵族下到平民的广泛信奉。道士,都穿着八卦道袍,头戴香草道冠,或进出公府,与王侯分庭抗礼,或隐遁世外,藏迹于名山大川,成了神仙一般的人物。

到了唐代,因为宗室和道教的祖师同姓,故而道教盛极一时。君权神授的观念作祟而已。李耳被唐朝的统治者封为太上玄元皇帝。道教亦成为国教。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和宗室都崇奉道教,全国上下自然趋之若鹜。奇异的景象出现了。后妃公主也好,名门闺秀也罢,甚至普通人家的子女,都争相修道,挤破了道观的大门。女道士头戴黄缎道冠,故被人称为“女冠”。

唐代社会风气开放。女道士们名义上出家修持,实则照样出席各种俗世的社交礼仪。有的甚至把沙龙办到道观里。一时间,道观成了社会名流云集之所。

道观为李季兰这颗新星的升起提供了舞台。

李季兰的成为女冠,说起来荒诞不经,似乎亦不可信。

与另一位女诗人薛涛的故事如出一辙。恐怕是后人无聊者的杜撰。且辑录如下,存疑。待有知其详情者指正。

又是一则关于“诗谶”的故事。

李季兰是浙江吴兴人。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江南清丽的山光水色造就了她的玲珑妩媚。眉如远黛,面似桃花。一种沉静的美丽,很难跟她以后的经历联想到一起。她喜欢读诗。汉代乐府,南北朝的民歌,齐梁余韵,初唐四杰。诗的灵动和意蕴在她的心壤扎根。

六岁,懵懂无知的冲龄之年,对于外界事物的观察还处于幼稚阶段,李季兰的早慧使她摆脱了这种状态,她运用自己微小细腻的心思,发出对周遭万物的感叹。

小小的她,看到满园的蔷薇花开放。蔷薇花纵横生长,墙上,亭子上,秋千架上,没有章法,没有雕饰。阵风吹过,花香袭人,沉醉在蔷薇花浓郁的馥香中,想象自己就是那片蔷薇花,孤芳自赏,略带点点的忧愁。

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她低声地的吟道。

恰好父亲从旁经过。诗句传入耳中,心中顿时泛起异样的感受。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如此的诗情造诣。只是诗的立意使父亲颓唐。架者,嫁也。冲龄之年竟然春心萌动,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父亲既惊叹女儿的咏絮之才,又深深的为女儿的提前萌发的春情暗自担心,父亲跟她的母亲说,咱的女儿,富有文采,然而将来必不守父德。

母亲亦深以为然,当她长到十一岁的时候,父亲把她送到剡中的玉真观作女道士,在父母看来,青灯,古卷,罄音,黄冠,或许能对女儿的将来有所裨益。

殊不知,南辕北辙。当时道观的环境不但无益于教益,反而把李季兰加速推向了父母所担心的方向。

李季兰被迫送到了玉真观,过上了她想都没想过的生活。

一晃就是五年,李季兰出脱的亭亭玉立,少女的气息和美丽就像是道观里盛开的海棠花,摇曳多姿,含苞欲放。

剡中就是今年的浙江嵊县一带。物华天宝,风光旖旎。玉真观地处幽静的山谷,景色殊绝。不少寻奇探秘者前来访问,使得原本静谧的道观游人如织。

风姿绰约,眉目含情。二八佳龄,怀春年纪。

李季兰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那里繁花似锦,那里有人人向往的情爱。很难想象一个浪漫多情的少女能够容忍清修的生活。外界些微的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多情少女的心潮波动。何况有风流名士的挑逗和撩拨。

少女怀春,吉士诱之。

李季兰对来自外界的流连,不但没有羞耻的感觉,反而满心欢喜,恨不能马上就开始一段恋情。长期的道观生活,琐碎而腻味,除了诵读经书,就是习作练琴,最是缺少青春少女所需要的感情生活。

感情荒漠,压抑生活,像是两股巨大的推力,迫使李季兰离经叛道。

朝云暮雨两相随,去雁来人有归期。

玉枕只知常下泪,银灯空照不眠时。

仰看明月翻含情,俯盼流波欲寄词。

却忆初闻凤楼曲,教人寂寞复相思。

灿若桃花的年华,锁在道观的清规戒律中。春情在心底荡漾,镌刻脸上,成为永难消逝的愁容。深夜里,无尽的寂寞袭来,泪水打湿枕巾。艳丽的花朵生长在幽寂的角落,春风难至,就连蜂蝶都少来眷顾。寂寥的生涯,心如刀割。

时光如流水,韶华难挽,眼见着青春一天天的流逝,却不见尽头。怎不教人寂寞复相思?孤芳自赏是一种痛苦。李季兰对于爱情的渴求,仿佛正要拔节的枯苗在等待一场酣畅淋漓的雨露。

弹着相思曲,弦肠一时断。这种迫不及待的心情让人同情。

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道观就是深闺。人未识是因为清规严密。突破它需要勇气,更需要胆识。李季兰为了逃离憋闷的环境,决心打破一切羁绊,得不到我想要的,毋宁死。

暮春午后,趁着观主春困之际,李季兰偷溜出道观。她要向世界展示她的才华和美貌,让世界为之震惊。她来到剡溪,坐在一叶兰舟上。桂桨波动,涟漪像女诗人的心情一样荡漾开来。

溪边来了一位青年。瘦削的脸庞,眉清目秀,布衣芒鞋,一派隐逸风流。他是隐居剡溪的名士朱放。朱放想要登船。李季兰被这位男士的独特韵味所吸引,对他登船的请求,痛快地答应。

两人一见如故,兴趣相投。他们一起游览剡溪,钟情两旁的秀丽山水。兴致起时,唱和联诗。见到了绝佳的风景,李季兰还要引吭高歌。朱放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对李季兰有了迷醉的感觉。热烈,豪放,多情而又无所顾忌。

爱情在美丽的邂逅中诞生。朱放临别时,写了一首赠诗。诗的字里行间洋溢着浓烈的爱慕之情。

古岸新花开一枝,岸傍花下有分离;

莫将罗袖拂花落,便是行人肠断时。

李季兰如愿以偿。一次偶然的出游,竟然遇到了今生第一份爱情。她的心里怦怦乱跳。她喜欢这种感觉,对这种感觉渴望已久。

以后的日子,就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他们按捺不住内心的狂野,时常在剡溪的兰舟上约会,游山玩水,小酌赋诗。

发展到后来,朱放打着游访的幌子,到玉真观中与李季兰幽会。品茗谈心,抚琴吹笛。好一段让人艳羡的恋爱生活。

天意弄人。热恋之际,突生波澜。宛如碧蓝如洗的夏日天空,突然吹来一阵飚风,乌云不知从什么地方围拢过来,越积越重,霹雳一声,大雨倾盆,原来的美丽不复存在。

朱放被朝廷征召,外放江西为官。

从此两地相隔,告别时,挥泪如雨,天涯海角寻思遍,唯有鱼雁知相思,双方无休无止的相思之情,只靠一纸薄薄的短笺传递。

离人无语月无声,明月有光人有情;

别后相思人似月,云间水上到层城。

何日何时,良人来归?李季兰的内心充满了焦虑。相思之情日渐深刻,可终不见朱放回归的影子。她又重归寂寞复相思的境地。上天开了一个大玩笑。

久难重逢,使相思变绝望。

她期待着新的爱情降临。

春秋代序。时间不会停止步伐。转眼又是中秋。

秋情不胜寂寥。中秋更是天上地下俱团圆的时候。可怜的李季兰深夜无眠。月满西楼。月光投下窗牖的剪影。她躺在清冷的床上,思念远方的情人。

或许,等待没有尽头。到头来,枉费一番心血,远方的他却可能另有新欢。迷迷糊糊的浅浅入梦。梦境中新的身影取代了旧的身影,新的恋人走来,从远及近。正要仔细分辨时,天色已晓。

起来梳妆,容颜消瘦。愁郁堆在紧蹙的眉头。

有人来告,龙盖寺的陆羽来访。

李季兰的心中掠起异样的感觉,是那个被誉为“茶神”的陆羽吗?

正是。陆羽精通茶道。育茶,制茶,品茶,茶的生命过程的各个阶段他都有独到的领悟。他著作的《茶经》被视为茶道中的经典。

陆羽终生以品茶为乐,生性潇洒倜傥,不为流俗所羁。他正当青年的时候,闻说玉真观的女冠李季兰风雅超绝,“形气既雄,诗意亦荡”。遂慕名来访。

陆羽的到来,令李季兰的寂寞情怀一扫而光。相思之情也被拦腰斩断。她的精神陡然一振。在和陆羽的几次交往中,李季兰又找到了当年与朱放约会时的感觉。陆羽也被李季兰的温存和才华而折服。

第二份爱情来得正是时候,李季兰再也不用过那种“玉枕只知常下泪,银灯空照不眠时”的日子了。

墙角的那朵风情万种的花儿,从此又可以敞开胸襟,把撩人的春风揽入胸怀。

陆羽有一位朋友,是唐代有名的诗僧,名叫皎然。诗画俱属上品。他经常去龙盖寺找陆羽品茗谈心。可近来却每每落空,陆羽不知什么原因老不在寺中,皎然和尚屡屡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于是写下了这首《寻陆羽不遇》:

移家虽带郭,野经入桑麻;

迁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叩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陆羽去山中去做什么呢?非要等到太阳西斜才回来?皎然和尚一脸惘然。

后来才知是去幽会知音。心中了然。无论男女,一旦溺于爱河,就会冲昏头脑,行事也乖于常理。皎然和尚想,李季兰何许女子,竟让陆羽如此神魂颠倒。

经陆羽的介绍,皎然和尚跟李季兰也成为好友。野史称,李季兰曾经向皎然和尚暗表柔情,但皎然和尚修持精深,不为所动。一时传为佳话。

不是滥情,而是长期压抑下的一种肆意的释放。无干风化,也用不着后人横加指斥。

一场秋雨一场凉。秋雨过后是秋霜。

天气渐寒,李季兰感于气节变化,偶然间大病不起,几度昏迷,不得已她搬出玉真观,移居到燕子湖畔调养。

陆羽知道后,日夜守候在燕子湖畔情人的床侧。替她煮汤煎药,呵护备至。

女人常常为男人的细心所感动。此时的李季兰名声远播,甚至名动长安,可以说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人物,但周围有多少可以说知心话的人呢?有多少知冷知热的知交呢?

李季兰望着陆羽为她忙前忙后,不辞辛劳的身影,流下了感动的眼泪。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儿。他在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日夜相伴。

这就是温馨。一个女人最普通也是最梦寐以求的情感诉求。

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

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

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

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

泪水里浸着幸福,含着一个女诗人的感动。

爱情需要细节的呵护。因为爱情很少遭遇天塌地陷,生死诀别。更多的时候只是平常。

因此,细节才变得重要。

7、李白:为梦碎为梦醉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分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

一个民族的浪漫瑰丽诞生于一个诗人的美丽传说。

他用汪洋恣肆的笔触把自己的心意泼洒在山河蕴含的隽永上。烟霞召我以风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万物可以入得胸怀,从口中笔下一泻千里,奔流入海。

他就是诗中仙,李白。

李白的传说氤氲了一个民族的飘逸。那是剑气和诗酒造就的神话。剑气是他的胸襟和气度,诗酒是他的思想和灵魂,剑和诗的激烈碰撞迸射出的盛唐的光晕,熠熠夺目。

盛唐的气象光芒千古照射,剑的光影和诗的神韵在浩瀚的星空里凝聚成一股放浪英逸的星束。它是谪仙人的传神写照。

超迈和高远点缀着李白的传说,“倚天仗剑,挂弓扶桑”的自我刻画,烘托出一个庄子的超逸和孟子的英气交相辉映的神仙般的诗人。

一个传说,一个传奇。

李白五六岁的时候,就学成了五行方术,十几岁便览诸子百家,作赋凌相如。年及弱冠,学得一身好剑术,掀开了任气游侠,交结豪杰的青春沸腾的岁月。

他生活在大唐帝国最辉煌的时期,开放且充满活力的时代气息,激励着他建功立业,功成身退的豪情壮志。

李白在人生之始就为自己设计了和世人迥异的人生道路,不屈己,不干人,不赴举,要一鸣惊人,功成名就之后,效张良,法范蠡,泛舟五湖四海。他的一生就是这样的追求自我的,一个大写的自我的形象开拓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盛唐气象。

抛去这些光环,我们看到一个充满矛盾的李白。人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冲突的矛盾体,这也许就是西方人所谓的上帝造人的本质,也是我们中国人深信的宿命论。

不过这种论调在普通人和非凡的诗人之间是有所区别的。

同样是一件事,面对相同的矛盾,同样是内心激烈的挣扎,普通人只是浅层的,而非凡的人则会发狂,对于痛苦也是一样,普通人感到痛苦的事情,非凡的人就可能痛苦欲绝。非凡的人敏感且脆弱,对某种情绪往往感知也速,舍弃亦速。

李白对于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的感受都是非常敏感而深刻的,你也许看作寻常,可是诗人却看到了其中的宿命,舔尝了其中的痛苦,甚至会发出仰天长叹或流下沉痛的泪水。

李白的伟大在于其一辈子都保持着赤子之心。他的狂放和飘逸是最持久的,而不是一朝一夕的心血来潮。

李白年轻的时候就决定不走寻常路。他的心里有两类偶像,一是像鲁仲连、范蠡这类人,功成而弗居,建立令人惊叹的勋业后,蹈海而去或是泛舟五湖,对于君王的封赏毫不在意,这样的人生多么潇洒!二是他崇拜谢灵运、谢脁叔侄,这是他文学上的偶像。

李白不甘心皓首穷经。他是个急脾气,哪里等得了乱七八糟的一通考试?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旅游,增加自己的阅历,在旅游之余还要练好剑术,诗情剑气一样也不能少。

李白出发了。李白带着父亲留下的可观的资财,东下维扬,漫游江南。吴越一带的风物山水,天然就蕴含着无尽的诗灵诗韵。

洞庭波涛,鄱阳水势,匡庐秀色,淮南风月,更加上前辈诗人的足迹和咏叹,李白赤子一般的心灵早已倾倒在江南的秀色山水中。

他追随者自己深深景仰的南朝大诗人谢灵运谢朓的足迹,醉心于吴儿越女的轻灵剔透,滥觞于青山古刹的题咏书怀。

金陵夜寂凉风发,独上高楼望吴越。

白云映水摇空城,白露垂珠滴秋月。

月下沉吟久不归,古来相接眼中稀。

解道澄江净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

秋夜登高,自有一番感喟。皓月当空,白露迷蒙,澄江如练与月空相接,金陵城倒映在云水烟光摇荡不止的大江里,一种如烟似梦的感觉袭来,心中感到空茫一片。

从古而来,谁可为自己的知己?大概只有咏出“澄江净如练”的谢朓了。一股凄迷悱恻的思古幽情淹没了这位登高望远的谪仙人。

长安。李白系梦的地方。他对长安总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情愫。

可是第一次去长安寻找梦想的李白却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儿。

他写了一封自荐信给韩朝宗,就是著名的《与韩荆州书》,书中李白向这位韩大人展示了自己得天独厚的资本:

……

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哉?

……必若接之以高宴,纵之以清谈,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今天下以君侯为文章之司命,人物之权衡,一经品题,便作佳士。而君侯何惜阶前盈尺之地,不使白扬眉吐气,激昂青云耶?

这篇文章豪气干云,可惜的是李白没有投对方向。韩朝宗何许人也?不过是喜欢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政客而已。既是混迹于官场的政客,怎么会把文人雅士放在眼里呢?

李白是有资本,但那是文学资本,政治资本却无异于穷光蛋。这封自荐信,如果当作文学作品来读时,顿时被那种空前绝后的豪气所感染。可是这是一篇政治意图非常明显的推荐信,在韩朝宗这个政客的眼中,李白的豪气霎时变成的狂傻。

这么轻狂的人怎么能够从政呢?权力场是血腥残酷的,不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建功立业,更不能把文学资本当作政治资本滥用。

李白不明就里,因此一入长安,就吃了闭门羹。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人是永远不甘寂寞的,何况他的血液里沸腾着建立功勋的热血。

李白有一个道士朋友,名叫吴筠,这个人仙风道骨,仿佛世外神仙。玄宗为了祈求长生,经常向吴筠打听一些可以延缓衰老的神方。吴筠因此成了玄宗皇帝的座上客,就趁机向玄宗推荐自己的老朋友,也同样喜欢修炼道术的李白。

有老神仙的推荐,玄宗觉得李白自然脱俗超群,就征召这位不甘寂寞的大诗人到长安做待诏翰林。

待诏翰林是个什么样的官呢?说好听点是御用文人,说不好听的就是文学弄臣。不过李白倒不在意这些,管它是御用文人还是文学弄臣呢,能见到龙颜就非常有幸了。在李白的心里,得宠是第一部的,如果得不到玄宗的青睐,下一步建功立业还怎么展开?

消息传到李白耳朵里,高兴劲怎么形容呢,他简直是疯了。或许这是自他出生以来的最大的快乐,他感觉周身上下轻飘飘的,来一阵风就能轻扬九霄。他痛痛快快的豪饮了三百杯,狂醉之余写下了令人传唱千古的文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个发狂、极乐的形象呼之欲出。这就是李白,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怒,高兴就是高兴,没必要故作镇定伪装深沉,自己梦寐以求的希望变成了现实,无论怎么庆祝都不为过,高歌取醉,起舞落日,杀鸡酌酒……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李白的真性情、直率可爱的性格至今读来都让人神往。

然而,快乐只是短暂驻足。

残酷的现实令诗人发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悲叹。

待诏翰林以后,李白的任务不过是写一些轻薄诗文哄杨贵妃开心。他写的诗令杨贵妃非常开心,因此得到了玄宗的青睐。不过玄宗皇帝一直在严格的控制着青睐的程度,那就是控制在文学的范围内,绝不让李白染指政治。

李白没有进入朝廷中枢参与朝政的机会,使他又一次感到了绝望的降临。

绝望的时候,李白想到了酒。酒可以帮助人得到暂时的麻醉,使人忘怀不如意不称心的事情。

李白心里对玄宗充满了抱怨,为什么把我当作文学弄臣?在你的眼里,我和其他的小太监有什么区别吗?华清池内,小太监用来搓背擦澡,搓背擦澡的同时,还需要我这个待诏翰林躬立一旁,朗读那些奢靡艳情的诗词,这种事是我李白要做的吗?

李白的心中一汪苦水,他决定以酒浇愁。于是就有了杜甫笔下的那个醉汉李白: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痛苦不仅仅来自玄宗不让李白参与朝政,还有因李白的狂傲任性而招致的诽谤和嫉妒。李白是个桀骜不驯的大师,他的眼光高得使人难以企及,他的率性而为的性格和行径更是世人一辈子都不敢奢望的。

有时候他的自信让人窒息,自信不仅仅是他的性格特色,而且还是他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支柱,他容易沉浸于那种不可一世、旁若无人的状态中,他觉得整个世界只有他是高大的,因而招致他眼中那些“渺小而可鄙”的小人物的怨恨和嫉妒。

李白的“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政治理想和热情,玄宗皇帝并不喜欢。玄宗喜爱的是他的绮靡华美的艳诗。李白的待诏翰林不过是玄宗眼里的类似于汉武帝时期东方朔一样的文学弄臣,只有在玄宗苦闷无趣的时候,才会想到这个诗思才华俱为一流的诗仙。

痛苦让李白感到刻骨铭心的孤独。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大概是李白清醒地觉察自己的处境时的心情了。

自己太孤独了,只有天上的明月和自己的影子可以相伴,互相慰藉,可是为什么会有浮云遮住月影呢?浮云遮住了明亮的月影,也葬送了李白举杯邀月痛饮的梦想。

老天这次虽然没有像上次一样赐给他冷板凳,可是一颗热切的心碰到的依旧是一根冷钉子,他再次头破血流,他再次伤心欲绝,他又萌生了离开伤心之地的想法。

我辈岂是蓬蒿人,这是他两年前的豪言壮语。两年后,他骑着瘦驴,痛苦彷徨的离开魂牵梦绕的长安。

他走三步一回头,走五步一回首,眼中充满了由最后的一丝希望而点燃的热情,他希冀着能有健步如飞的小太监从宫门里跑出来,用铿锵悦耳的声音宣读玄宗执意挽留的旨意。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等到,玄宗对李白的离开似乎并不在意。李白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在艰难的挪动,前边等待自己的是那头瘦驴。李白一声苦笑,今后就剩下它陪我四处游荡了。

他现在又重返自由了,用不着再写自己不愿写的狗屁诗文。他应该庆贺,庆贺自己又重新得到了新鲜而自由的空气。可对于一个失掉了梦想的人,能这样安慰吗?他的心里有诉说不尽的苦楚,可是他还要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以杜绝小人的窃笑。

他原本可以洒脱的说一句,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可是他没说,或许他已经没有了这份心情,他只是默默地离开了,骑着那头不知道痛苦为何物的瘦驴。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分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李白痛恨浮云,却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但依旧淌下泪水,梦碎神伤,一切都不称如人意,人生啊,有太多苦,纵使胸怀豪宕,也不免清泪两行。

关于李白的死,更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传说。仿佛雾里看花一般的迷蒙和梦幻,完美和升华了一个诗仙的结局。

李白因参加永王幕府而获罪流放。流放的途中遭遇大赦而返,心中庆幸不已。

是夜,李白驾舟载酒,顺江而下,一泻千里。在江心,他看见水中明月的倒影姿态婆娑,意蕴深长,不禁心旌荡漾,遂放歌逐舟,浪花激荡。他在船头举酒,一觞又一觞,酒香迎风殒散,醉倒万物。

李白醉了,江水醉了,水中的月影也醉了。他多年的难酬壮志如今都被明月清风化解吹散,心中好不爽然。李白醉舞起来,长袖飘逸,宛若仙人,他俯身见江中月影皎洁明亮,心中大喜,举酒邀之,不得,又伸手欲揽,竟随青波而逝,一去不返。

唯美的结局,美的让人落泪。

8、张继:枫桥不眠夜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张继*《枫桥夜泊》

如果不是一千多年前一次伟大的失眠,中国浩如烟海的诗歌丛林中就少了一首绝品好诗。

所有的故事得从那次失眠说起,关于枫桥,关于一个落魄诗人的黄粱美梦……

这个叫张继的诗人并不是唐朝最著名的诗人,甚至连出名都谈不上,但是他这首《枫桥夜泊》却是唐朝最出名的诗歌,所以说不是张继成就了《枫桥夜泊》,而是《枫桥夜泊》成就了张继,假使没有《枫桥夜泊》,时光流转千年以后,没有人会知道张继是谁。

一个诗人,他写的诗比他的本人有名,这就是张继了,这在浪漫的唐朝是一个特例,这对张继来说是他做作为诗人最大的不幸,也是最大的幸运,一个人,一辈子,一首诗,已经足够。

在唐朝,所有读书人的命运只和一件事情有关,那就是进京赶考。

当时的首都在长安,那是一个繁华如梦的城市。像时下所有的莘莘学子一样,当时的青年才俊张继在经历了十年寒窗苦读之后,带着父老乡亲的期望,怀着金榜题名的梦想,踏上了通往长安的漫漫旅途。

在此之前,张继已经参加了两场非常重要的考试,一场院试,相当于小学毕业会考,他拿了一个优,当上了秀才,一场乡试,相当于现在的中考,他又拿了一个优,当上了举人。而现在,他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去那个叫长安的京城,参加全国性的考试——会试了,像时下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一样,张继既惶恐不安又充满期待。

张继是一个才子,他当上了秀才,又当上了举人,所有的人都相信他一定会高中。

张继自己也这么认为。

张继的初恋情人更是这么认为。

张继的初恋情人王晓薇年芳二八,面若桃花,明眸善睐,待字闺中。这是怎样地一个女子呢,她爱张继爱得热烈,曾经亲手撕毁一张指腹为婚的婚约,当着父母的面说要嫁给一个叫张继的男人,而那时的张继对王的父母而言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宛如深海里的水草,古时候的门第观念成为张继和王晓薇爱情的绊脚石。女儿突然说出一个陌生男人的名字,王的父母一脸茫然。他们不知道张继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有着怎样的身世背景,于是他们派人去查。一查就查出张继的家庭只不过是普通工薪阶层,而自家则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既然门不当户不对,接下来的一件事情就是棒打鸳鸯了。

但两位老人家万万没有想到,女儿的性子是如此的贞烈,王任何事情都可以依自己的父母,唯独这件事,唯独她的爱情,她的婚姻,她要自己作主。这一切都因为爱张继爱得太深。在坚如磐石的爱情面前,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执拗不过女儿的性子,王的父母决定妥协。只有一个母亲,只有一个父亲,父母的生养之恩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王也决定妥协。妥协的结果是:王可以嫁给张继,但张继必须高中。高中什么并不重要,只要是进士就可,因为只要中了进士就等于双脚迈向了仕途,如果能高中状元,那当然是皆大欢喜。

王晓薇没有理由相信她所爱的人不能高中,所以当她把这样一个结果告诉张继的时候,她的脸上没有难过的表情,有的只是惊喜,她惊喜的告诉张继,她的父母已经同意和他在一起了。而与他在一起的条件,王晓薇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直到离别的这一天,直到张继踏上长安之路的这一天,王晓薇才不经意的把这个条件说了出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继本来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男人,他听出了王晓薇的言外之意。假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会能够高中,但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不能高中,万一这百分之一的机会被自己撞上了,将会意味着什么?这将意味着他和她结为连理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不言而喻,这是一场对张继格外重要的考试,不光是为了做官,还为了爱情。

在一个宛若蒸笼一般的狭小空间里,张继奋斗了三天三夜,终于把一张自己颇为满意的答卷交给了考官大人。

接下来的日子是漫长而难熬的等待,为驱除侵入骨髓的忧虑与焦灼,张继蜷缩在一家破旧的客栈里,终日以酒度日。

终于放榜了。张继起了一个大早,早餐也顾不上吃,脚下生风,恨不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到榜单面前。

红榜面前已经围了很多人,人们对红榜上的名字指指点点。张继撩开人群,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到了榜单面前。心跳开始加速!张继用急迫的目光在榜单上搜寻自己的名字,第一排没有,第二排也没有,第三排他看到了一个“张”字,他的心咯噔了一下,旋即他又失望了,因为下面的字不是“继”,而是一个同音字“绩”。

第一张榜单看完了,没有看见自己的名字,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仍寄予了莫大的希望,他开始更加仔细的看第二张榜单,生怕错漏任何一个名字。不祥的预感很快灵验,第二张也看完了,仍然没有看见他的名字,他心里凉了半截,他的情愫一落千丈,他落榜了。

但他不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他又把两张榜单重新一字不漏的看了一遍,这一回他不得不信了,两张榜单上确实没有“张继”这两个字。最后,他把失望的目光停在了“张绩”这两个字上,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想,是不是考官大人把我的名字弄错了呢?把“张继”写成了“张绩”?可是他又不知道如何去证实这是不是一个失误,正当他左右徘徊之际,一个年近五十岁的男子突然手舞足蹈起来,他兴奋的叫着:“我张绩终于中了!终于中了!”

在嘈杂的人群声中,那个五十岁的男子近乎歇斯底里的欢呼清晰而又刺耳的传来,张继终于绝望,高中的是张绩,而不是张继。苍天弄人,那一刻,张继心里的悲伤如潮水般的涌来。

几家欢乐几家愁。人群散去,张继也该离开了。

步伐从来没有如此沉重,长安也依旧热闹,越热闹越寂寞,热闹的是长安,寂寞的是张继。原本以为可以“一日看尽长安花”,原本以为可以在琼林宴上把酒言欢,原本以为可以高头大马,衣锦还乡,然而这一切都将成为泡影,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长安,已经不再属于他的城市,已经不再属于他的世界。

当天晚上,他所住的客栈,有一群人在为一个高中的人庆祝,每个人都喝得红光满面。这一夜,张继是寂寞的,没有人陪他,没有人为他排解心中的悲苦,他一个人,拿着一壶酒,一口一口的灌进嘴里,喝下去的是酒,流出来的是泪。

热闹是一群人的寂寞,独孤是一群人的狂欢。这一夜,张继喝得酩酊大醉……

第二天醒来,张继决定离开长安,离开这个令他伤心的城市。

他决定去天堂,去苏州,去天堂一般的城市苏州。

他也想回家,他也想念自己的父亲母亲,更想念自己的心上人王晓薇,但是他不能回去,他没有颜面回去,他不想让一群人因为他一个人而难过。

所有的苏州人民都应该庆幸,因为张继来到了苏州,因为张继成就了一座桥,成就了一座寺。此桥曰:枫桥。此寺曰:寒山寺。如果不是张继,枫桥也就是一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座石拱桥,寒山寺也不会跻身到中国四大名寺之列。

在此说说寒山寺。寒山寺原本不叫寒山寺,修建于梁朝,原名叫什么已经无人知晓了,只知道它原本是姑苏城外一座很普通很渺小的寺庙。到了唐朝的时候,一个叫寒山的僧人隐居在这座寺庙里,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日子,也是一个诗人,诗兴大发的时候就把诗写刻在石壁上或者树木上。寒山的诗歌多为阐述佛理之作,之外就是山水风景诗居多,诗风冷峻,其中《杳杳寒山道》一首是寒山的代表作。

寒山住进了这座寺庙,天长日久,人们就把这座寺庙称作寒山寺了。但那时的寒山寺没有人知道,正如寒山写的诗那样,是一座幽静冷清的寺庙,直到我们的张继来到苏州,直到张继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寒山寺的命运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此寒山寺开始络绎不绝,开始香烟缭绕,直到现在依然有很多学子去寒山寺烧香,祈祷自己考上理想的大学。

话说张继来到了苏州,在枫江边租了一条乌逢船,顺江漂流,企图用沿途的美景来冲淡心中的愁苦。

时令已经是中秋,时刻已经是月上柳梢头,诗人都有悲秋情结,更何况张继还是一个“落魄江湖载酒行”的失意青年?一阵凉风袭来,一种莫名的愁绪涌向心头。他在想,假使他已经高中,那么现在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呢?他在想,天涯共此时,和他隔了千山万水的王晓薇她又在干什么呢?她一直在等我回去,可我去辜负了她。

枫江上游有枫桥。小船行至枫桥下,船夫说,公子,夜已深,该休息了。

是啊,夜已深,该休息了。船夫钻进船舱里,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还发出轻微的鼾声。

然而,张继又怎么睡得着呢?今夜,对张继而言,注定是一个失眠夜。

现在整个世界就剩下张继一个人了,天地万物都已经入睡,已经看不见江边枫树火红的叶子,枫树也已经入睡,枫江呢也停止流淌,枫桥下的乌逢船也泊在水中一动也不动,它也睡了。只有张继一个人醒着,夜越深,越清醒,陪伴他的只有一盏永远也不需要睡眠的孤灯。

无边无际的夜,无边无际的寂静,无边无际的悲伤,无边无际的独孤。

现在应该是什么时候了呢?我看见月亮已经西斜了,我听见乌鸦凄凉的啼声,寒意一阵接一阵,想必已经霜华满天了吧。

前方星星点点的灯光是什么呢?是渔火吧。都快到半夜了,为什么渔火还在闪烁呢?难道船上住着一个和我一样无法入睡的游子?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远方的朋友,我敬你一杯酒吧,祝你来日一帆风顺,美梦成真。

已经三更半夜了,这时候不远处的一座寺庙里突然传来了撞击钟鼓的声音,这突兀而起的钟声划破寂静的夜空,直抵张继心灵深处最柔软的一隅,这在一个和尚看来再也普通不过的钟声传到张继的耳朵里就成了天籁,成了灵魂之音。那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这奇特壮观的钟声占据了,这钟声又仿佛只为他一个人而敲,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深夜里,伫立在船头。

张继被寒山寺的钟声震撼了,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诗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了,于是他情不自禁的吟道: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吟毕,两行泪水悄然滑落。

我们感谢,感谢考官大人没有录取张继,我们感谢,感谢张继来到了苏州,我们感谢,感谢这次伟大的失眠,否则,中国的诗坛就少了一首千古好诗。

第二天,张继离开了苏州,他去了长安,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从头再来。

行文至此也该结束了,但我们无法忘记另外一个人,张继的心上人王晓薇。

这是一个为爱而枯守了多年的女子,她日日夜夜盼望着情郎早日归来,哪怕什么也没有考取,只要人回来就可以了,可是她望断了秋水,也不见他的踪影。

爱情对她来说就是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吗?很多年前,有一个叫尾生的男子,把等待站成了一声潮湿的叹息:“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尾生在桥下看着水一寸一寸地没过他的膝盖,没过他的胸口,没过他的眼睛,最终也没过了他的等待。没有人知道那个女子是谁,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等那个女子,也没有人知道在被淹没前的那一个瞬间,尾生想过些什么|Qī|shu|ωang|。或许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我们只知道那个叫尾生的男子一直在桥下站着,等着,等着,站着,安静地如同一棵树,我们只知道因为他的等待而写入书中的二十二个字,水气弥漫的二十二个字,无奈怅惘的二十二个字。

现在王晓薇成了尾生,在爱的人杳无音讯的日子里,她除了等待别无选择。

也许遇见他就是一个错,也许爱上他是错上加错,但是我愿意为爱一直错下去。可是我要等多久呢?等多久他才会回来?

天宝十二年,张继中进士及第。

而那个为爱等待的女子,王晓薇,却没有等到这一天,她早已嫁做他人妇。

9、张籍:清醒的草根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张籍*《节妇吟》

太逼进现实,就会产生悲悯情怀。

现实主义是一种人生态度,但人的主观力量太过于渺小,在现实的强大惯性面前,虚弱无力,转而为内心巨大的痛苦和挣扎。

难得糊涂,看这个世界太清楚,就会伤害自己。

中唐的大诗人张籍一生坎坷。

贫贱的出身,蹭蹬的际遇,对黑暗现实的过于关注,以及多病的躯体,使得他终生挣扎在痛苦的边缘。既有肉体的痛苦,也有精神的痛苦,这种痛苦除了来源于残酷的现实,还有他的清醒的人生态度。

众人俱醉我独醒。匕首般锋利的清醒,直刺心房。让人产生不可抵御的寒冷。张籍伴着无尽的寒冷,独自与这个浊世抗争。

然而他太自不量力,不要说改变社会现实,就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无异于痴人说梦。可贵之处在于,他坚持自己的清醒,他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他坚持自己的现实主义的人生取向,这些立场至死未变。

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不可一世,有的人狐假虎威,有的人醉眼惺忪。

张籍是个另类,他俯下身来,观察民生疾苦,体味底层人民的辛酸,把这些严酷的黑暗和压抑诉诸笔端,写成千古传诵的诗篇。

他的清醒,他的不混同于流俗,造就了他的不朽。

张籍的出身,无甚可说之处。

没有显赫的政治背景,也没有值得羡慕的家世。出身于地地道道的草根阶层。草根的好处就是接近地表。张籍天然的对底层人民有一种熟悉和亲近的情愫。

迫于贫寒的现实,张籍不得已少小离家,过早的走上浪迹天涯的道路。他四处游历求学,任凭生命之舟漫无目标的漂泊。

残酷的社会现实给他的幼小心灵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他出生的时代,盛唐的气象已经成为不可复制的记忆,就像一个人由旺盛的青壮年过渡到老气横秋的暮年,残存的生命力还可以勉强支撑机体的运转,但要想再次焕发光彩,重新复兴往日的辉煌,几率为零。

开元盛世被天宝年间的安史之乱匆忙收拾。大唐帝国的命运不可挽回的颓靡。历史迈进了中唐的领地。形色大变。往日云烟俱都飞散。一路颠簸的走来,发现情况殊异。江山还是那个江山,主宰却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由于安史之乱中的种种错误决策,藩镇割据势力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纷纷占据要津,各自为政,不再服从和尊奉中央的权威。

藩镇的节度使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是名至实归的土皇帝。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刮尽民脂民膏,让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江山社稷濒于倒悬。凡是有生灵的地方,藩镇的邪恶势力就会入侵。民生由此凋敝。民心由此不安。大黑暗时代又要降临。

可笑的是,这些手握权柄的节度使为了粉饰自己的种种罪恶行径,竟不惜降低自己的身份,忽略自己的尊严,用尽各种伎俩延请名流高士。

偏有一些掉价的文人,骨头软,极尽斜肩谄媚之能事,迎其所好。幸而张籍不是这样的人。

将近二十年,张籍过着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生活像一个巨大的罗网,将人缠绕得死死的。有的人怯懦了,选择了逃避。有的人清醒着,直面惨淡的人生。张籍属于后者。

少小离家,心中对现实的艰辛不甚了然。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家境贫寒,走出去是唯一的活路。寥落的夜空,一个踽踽而行的孤独的少年。他执著的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

艰辛的求学生涯。一种孤独无助的心境始终伴随着他。念君少年别亲戚,千里万里独为客。需要呵护的时光,却独自一人承受种种凄凉。

幸好遇到了志趣相投的同学王建。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互相激励,彼此携手,凄凉外总算有了温暖。张籍和王建最终成为时代的标杆,乐府诗人的魁首。

张籍少年的朋友只有王建一人。他们有接近的人生取向,也有相似的辛苦和坎坷的遭遇。王建在诗中说:昔岁同讲道,青襟在师旁。出处两相因,如彼衣与裳。形影不离。像衣裳那样紧密联结。这份友谊始终是张籍对早年的流离生活的温暖记忆。

还记得那次送别,羊肠小路,柳色青青,王建折柳,目送张籍远去。

那是在学业有成之后,他怀着满腔的抱负,开始了江南塞北的游历,他来到了古燕地战场,看见了残破的村落,衣食不全的百姓,军阀的跋扈,他的心里隐隐生痛,没想到国家衰颓至此,这还是那个有着辉煌记忆的李唐王朝么?他的心里充满了疑问。

他的脚步跨越太行山,跨越黄河,来到四塞坚固的关中。一路上凋敝的景象让他触目惊心。无助的百姓和骄横的军士形成鲜明的对比。张籍的远大抱负未曾施展不说,经过一圈的游历,原本热切的心也变得寒却。

张籍痛苦的返回,再一次与王建相会。他想和老朋友再畅谈一次。然后就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向王建诉说了一箩筐的失望。言谈话语间充斥着无尽的悲凉和痛苦。最后朋友相拥而别,不知何年何月再能重逢。

“行成归此去,离我适咸阳。失意未还家,马蹄尽四方。访余咏新文,不倦道路长……归乡非得意,但贵情义彰。”王建临别赠诗。向后人吐露了张籍的隐衷。

古人讲究衣锦还乡,可张籍的返回故里却因为失意。注定又是一场痛苦之旅。憧憬中的安慰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骨肉望我欢,乡里望我荣;岂知东与西,憔悴竟无成!

张籍在《南归》诗中如此感叹。让人想起“会稽愚妇轻买臣”。让人想起苏秦落魄时受到的来自兄嫂的鄙夷。张籍也好不到哪去。他如果衣锦还乡奇+shu$网收集整理,乡人和亲友必定围拢过来,嘘寒问暖,亲情如蜜。

偏偏一无所成,贫困潦倒。白眼冷语如浪涛般扑面而来。安慰已属奢望,寒意逼近心灵。没成想回到故里,迎面的打击更让人难以承受。眼光只有一箭之地的乡人,冷言冷语心怀轻蔑的亲友,再次让张籍感受到世态炎凉。

憔悴,不仅是身体的状态,更是心灵的无助。张籍在憔悴中落泪。南北游历,残酷的现实使他如堕深渊;返回故里,人情的冷暖使他倍增凄楚。

张籍决定再次离开。这次的方向与上次游历相反。由浙江南下,经赣州而至岭南,甚至深入蛮荒之地的广西柳州。可依旧无功而返。憔悴之外又增憔悴。

心老了。心灰意懒之际,意外的收获不期而至。

异乡的辛苦游历,增长了他的阅历和见识;执着的追求,接连的碰壁,使他深刻的体味了尘世间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种种人间的不平事,以及底层人民无比艰辛但却饱受饥馁之患的黑暗现实,刺激了他的感官,震撼了他的心灵,成为他进行诗歌创作的无尽丰富的源泉。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这些苦难虽给诗人带来了深巨的痛苦和折磨,但也赐给了诗人巨大的叙述能力,逼近现实的写作风格。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所有的不幸即是有幸,万幸。

苦难是一所大学。张籍的诗歌中闪烁的现实主义的光芒,至今仍保有强大而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人们的共鸣。这一切全拜悠悠的苦难所赐。

现在终于要毕业了。

张籍在艰辛的游历生涯中所创作的诗篇,使他名声大振。尤其是他和王建所选择的创造道路,使他们在颓唐的年代,争得了属于自己的强有力的话语权。

张籍是乐府圣手。他的新乐府诗直指时弊,犀利而深刻。他对底层民众怀有深沉的情愫。他的灵魂因他们而鲜活。他的笔触也因他们而有力。

由于有了这份力道,张籍的诗受到了当时的文坛领袖,也是文章大家的韩愈和白居易两位的重视和赞赏。韩愈赞他“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白居易更赞誉他“尤工乐府诗,举代少其伦”。如果不是赋到沧桑句便工,很难相信这两位文坛耆宿会对张籍如此赞誉。

更有“苦吟派”诗人贾岛,对张籍发出了由衷的赞美和向往。“寄居延寿里,为与延康邻。不爱延康里,爱此里中人。人非十年故,人非九族亲,人有不朽语,得之烟山春。”这位被贾岛誉为“有不朽语”的“里中人”就是张籍。

可是,赞誉改变不了张籍乖蹇的命运。

在韩愈的赏识和安排下,张籍终于高中进士。可进士及第后不久,即居母丧,失去了平步宦海的机遇。若干年后,才谋得太常寺太祝的卑微职位,具体负责祭祀时跪在祭坛下朗读祭文。

大材小用的怨愤和失落伴随始终,更让人不平的是,这个芝麻粒大小的官职,张籍一任就是十年,一点没有升迁的意思。连白居易都看不过去,为他鸣不平:谏垣几见迁遗补,宪府频闻转殿监;独有咏诗张太祝(奇*书*网^.^整*理*提*供),十年不改旧官衔。

官职的卑微固然可叹,怀才不遇更令人痛心。张籍的“远大理想”业已被无比残酷的现实所吞没。他把自己比喻成埋没井底的古钗。好不容易被人打捞出来,重见天日,以为这下可以大用了。没成想却因为不称时机,而遗弃匣中,囫囵度日。

古钗堕井无颜色,百尺泥中今复得。

凤凰宛转有古仪,欲为首饰不称时。

女伴传看不知主,罗袖拂拭生光辉。

兰膏已尽股半折,雕文刻样无年月。

虽离井底入匣中,不用还与坠时同。

虽离井底入匣中,不用还与坠时同。呜呼!张籍的命运乖蹇如此!

官职虽无望升迁,诗名却日益隆盛。

北宋的大改革家王安石看过张籍的诗集后,曾发如此感慨:“苏州司业诗名老,乐府皆言绝妙词。看是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苏州司业指的就是张籍。张籍祖籍苏州,除做过太常寺太祝以外,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国子司业,故被时人称为张司业。王安石作此语,乃是叹服张籍的针砭时弊的劲道和现实主义的笔力。

声名远播的张籍成了藩镇军阀的青睐对象,争相延请他到幕府任幕僚。

当时统领平、卢、淄、青四州的节度使李师道,久闻张籍的大名,以重金厚礼相邀,征聘张籍到他的地盘任幕僚。

李师道的名誉不是很好。他与其父及兄长都是气焰嚣张、飞扬跋扈的地方军阀。平日里纵容军士鱼肉百姓,无恶不作。

张籍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军阀是国家颓靡不振的祸根。

韩愈对张籍有知遇之恩。韩愈的政治立场自然会影响张籍的政治抉择。中唐时代,藩镇割据势力愈演愈烈。一些患了软骨症的文人名士,经不起藩镇军阀的种种利诱,加入狗头军师的队伍。韩愈曾做《送董邵南序》一文婉转地加以劝阻。

张籍支持韩愈的主张。不能混同流俗,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因为藩镇军阀的“慷慨”馈赠而丧失气节。而且从骨子里,张籍是反对藩镇分裂国家的。因此当李师道携厚礼来征聘时,心中颇为踌躇。

应邀而去,是肯定不能的。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婉拒绝呢?对方是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的军阀,自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强辞拒绝,下场难免一死。如何是好……

最后张籍决定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谢绝李师道的“美意”。遂有以下这首诗的产生。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一篇脍炙人口的《节妇吟》。诗中,张籍把自己与李师道的关系比喻为妾与君。他用委婉的笔触娓娓道来:

你明知道我是有夫之妇,还要赠给我代表情义的双明珠。

我感谢你的缠绵之情,把双明珠系在我的罗裙上。

我的夫家高楼一座连着一座,我的丈夫是为国家执戟当差的。

我知道你的用心如日月一样光亮,但我与丈夫誓同生死。

双明珠还是还给你吧,我伤心的双泪垂下,可恨我们不在我未嫁时相逢。

这里,诗人的眼泪是为逢场作戏而流。这样做既可以谢绝李师道的邀请,也可使李师道的心里颇为受用,不致引来杀身之祸。

然而正因为这些许的暧昧态度,招来后世论诗者的质疑和批判。说他诗与题不称,所写的女人当不起节妇两个字。论调不免迂腐。锺惺在《唐诗归》中评价《节妇吟》时,只有一句话:节义肝肠,以情款语出之,妙妙。

这则断语相当高明,因为诗中的节妇,不是从礼教出发而言的,而是发乎真感情的剖白之语,张籍的目的不在宣扬礼教,而在于规避现实中潜伏的杀身之祸。

抛开政治背景不说,单说“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一句,千古以下,犹令人为之神伤。如今,这句话的政治内涵经过上千年的风霜洗礼,已经湮没无闻,只剩下一种遗憾的情愫。

面对相遇太迟的钟情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奔涌而出。这时候,在寂寞的深夜,泪水飘零无序,乃属必然。

10、崔护:恋上桃花源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崔护*《题都城南庄》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个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骨子里都有一股艳遇情结,期望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一个地方,遇到令自己心动的女子或男子。

一千多年前,一个叫崔护的诗人是幸运的,他在长安南郊一处桃园里经历了一次让他终身难忘的艳遇。

正是这场艳遇,人面桃花的诗才流传了下来,也正是这首诗提醒我们,在唐朝还有一个叫崔护的诗人。

从此,桃花成了最妖娆,最暧昧的花朵,命犯桃花、桃花劫、桃花运等很多香艳的词汇由此衍生。

唐德宗年间,博陵县一户崔氏人家产下一男婴,第二天早上,院子里的桃花一夜之间全部开放。男婴的父亲喜忧参半的说:“吾子命犯桃花也。”

男婴长大以后就成了崔护,他父亲的预言十八年后灵验。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十八岁的崔护已经是一个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的翩翩少年,这时候的他,一边想着姑娘,一边读着圣贤书。

他去京城赶考,结果名落孙山,心情郁闷的他没有回家,而是在长安郊外租了一间屋子,准备在那长住下来,用功苦读,来年再考。

那应该是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燕子衔春泥在屋檐筑巢,墙角里一棵落寞的桃树正羞答答的开放,春风熏得人欲醉,崔护,为了不辜负这作美的天公,在书桌前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踏青。

外面的空气多清新,崔护贪婪的深呼吸了一口。沿着一条流水淙淙的小河行走,绿油油的草已经钻出地面,金灿灿的油菜花随风飘舞,有牧童骑在牛背上,悠然吹着不知名的曲子,崔护一边享受着美景,一边搜索枯肠的酝酿着美妙的诗句。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早已经不见自己所居住的那座小屋。

他累了,想找一个地方休息;他渴了,想找一个地方喝点水。

附近有农家小院吗?这个荒谬的念头一出来,他就忍不住嘲笑自己,这荒郊野外的,哪有人住在这里呢?

还是找找看吧。

于是过了一座桥,惊喜的表情写在了他的脸上,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一片桃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一株桃树都争相怒放,桃花的红霞映红了半边天,就在桃林深处,一座小屋若隐若现。

有那么一瞬间,崔护怀疑自己误入了桃花源,那个小屋里居住的就是陶公陶渊明。

无法抑住的兴奋,他加快了脚步,向那片桃林,向桃林中的小屋走去。

他敲门,他说想要讨口水喝。

原以为居住在小屋里的是一位须白发美髯、竹杖芒鞋、相貌清奇、谈吐风雅的隐士,不料走出来的却是一位年芳二八的妙龄少女。

时光在那一瞬间停止。

蛾眉如黛,凤眼如丹,面若桃花,银装素裹,恰似一枝清水出芙蓉。

指天发誓,崔护对妙龄少女目不转睛的凝视毫无恶意,纯粹是出于一种天然的单纯的爱美之心。

妙龄少女被崔护盯得一朵红晕上脸庞,她含羞掩面,崔护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态,于是忙不迭的向妙龄少女道歉,并说明来意,郊游至此,误入桃林,只是为了讨一口水喝。

如果不是见崔护眉清目秀,仪表堂堂,妙龄少女早就把他当作流氓拒之门外了,如今,面对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这正符合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她开始有点心动,她邀他进屋,请他上座。

她去屋内为他倒茶,他好奇的打量屋子的四周,他惊讶的发现,这绝然不同于普通的农家小屋,在靠墙的一角有一排书架,书架上摆满诗书,墙上有一幅梅花图,画中题诗:“素艳明寒雪,清香任晓风。可怜浑似我,零落此山中。”

他认定,她绝非一般的女子。

她款款而出,她为他泡的茶,一种她自制的茶,桃花坞,清香四溢。

他小心翼翼的呷了一口,又呷了一口,其实他很渴,他很想一饮而尽,但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了和她多待一会,他慢慢的品,细细的品。

该说些什么呢?似乎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夸赞茶是好茶。

其实人是好人,他最想夸奖的不是茶,而是站在他旁边低头不语的她,夸赞她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但是他不敢,他读过的圣贤书告诉他绝不可以那样做,他是一个读书人,一个文雅的读书人。

一杯茶已经喝完,他想,他该告辞了。而这时,他没有和她说上一句话。

不料,她似乎已经看出他的心思,说愿意再为他泡上一杯。

他点头,内心狂喜。

在她进屋泡茶期间,他想出了无数个话头,这一回无论如何都要开口说话了。可是当茶端来的时候,当她走到他旁边的时候,所有的话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屋子里没有任何声音,他只听见他狂乱的心跳。

他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她,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她也正用眼角的余光去看他,四目相对,再也无需任何的语言,一切都已经坦白。

我们的崔护,慌乱之中终于说出了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是他最不愿意说的,他说道,我该走了。

这时候,他的第二杯茶只喝了一口。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可是话一出口,不走也得走了。

她其实也很想说:“公子,请留步。”可是,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陌生男子在一个陌生女子家讨一口水喝,喝完水之后,陌生女子有什么理由再挽留陌生男子呢。

于是,只好后会有期。但是,真的后会有期吗?

这两个单纯的少男少女啊。

她送他离开,依然不语,她倚在一棵桃树下,目送他远去。

他忍不住回过头来,望见她,成了最美丽的一棵桃花。

他消失在桃花尽头,她怅然的转过身,脑海里开始浮现他英俊的模样,行至门口,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深情的呼唤,她急速的回过头,竟然是他!

他跑到她的面前,气喘吁吁的,说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她说什么事。

他说,我忘记请教姑娘芳名。

她嫣然一笑,羞涩的说,小女子叫绛娘。

绛娘,一个风华绝代的名字。

这算一场艳遇么?少男崔护和少女绛娘,他们邂逅在桃林,那样一个美丽浪漫的地方,在长达一个多时辰里,他们只是静默,一句话也不说。

但是他们都明白,即使以后不再相见,分别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

从此她的生命里多了一个她时刻牵挂的人,他的名字叫崔护。

从此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他时刻牵挂的人,她的名字叫绛娘。

重新回到书海中,为的是七尺男儿必须有的功名。

只是偶尔歇息的时候,脑海里总浮现出绛娘俏丽的身影和她那如桃花一样的脸庞,一个人不孤独,想一个人的时候才孤独,思念像陈年老酒,越酿越香,越酿越浓,他常常想,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上绛娘一面呢?

他终于病倒了,他得的是相思病。

第二年的春天,又是桃花浪漫时节,他看见院子里那棵落寞的桃树,心中生出一个狂热的念头,他要去寻找那片桃林,寻找一年前的绛娘。

绛娘,你还在那里吗?你知道我一直在思念着你吗?你知道我还会来找你吗?

一路狂奔,他找到了那片久违了的桃林,他找到了那座桃林深处的小屋。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年前和绛娘相遇桃林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然而,这一次,他看到的却是紧闭的大门,和一把生了锈的铜锁。

她去哪里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

他很失望。

但他不甘心,他像一年前一样,轻轻的敲着门,并说想讨一口水喝。

可是他敲了很久,没有人回应他。

他颓然的坐在地上,看着桃花深处,他想她一定出去了,他要等她回来。

可是等到日薄西山也不见她的芳影,他失落的站起来,他要走了。

一年,短短的一年,世事变沧桑,佳人已不再,独有桃林空。

桃花依旧还是那片桃花,可是没有绛娘,这桃花还有什么意思?

春风虽欲重回首,落花不再上枝头。这一切难道只是一个梦吗?

崔护,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走出桃林。晚风瑟瑟,把芬芳的桃花花瓣吹落枝头,那一片片如蝶舞一样的桃花花瓣在空中飘摇,宛如绛娘面如桃花的脸。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捧住一片花瓣,长久的凝视,一滴泪落在了花瓣上。

他多么想此刻绛娘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绛娘只能永远活在他的梦里了。

走出桃林,他情不能自已,哀伤的叹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然而,他又如何笑得出来?要笑也只能苦笑吧,一个“笑”字道出了世事多变,人去楼空的无尽凄凉。

故事到这里应该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虽然对崔护而言,是一个不幸的结局,但是却有好事者,怀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愿望狗尾续貂了一个结局:

过了几日,崔护又来到桃林中的小屋,却听见小屋里传来悲痛的哭声,哭声是一位老人发出的,崔护前去一问,才知道是老人的女儿死了。崔护一惊,继续问老人的女儿叫什么名字,什么原因死去。老人说女儿的名字叫绛娘,为了一个叫崔护的年轻人,得了相思病而死。

崔护一听死的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绛娘,犹如晴天一个霹雳,他冲进屋内,抱住绛娘的头,号啕大哭。也许是上天被他的诚心感动了,哭着哭着,绛娘竟然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并坐了起来,一眼就认出了崔护,于是,毫不犹豫的投进了他的怀抱。

后来,自然不用说了,绛娘嫁给了崔护,一对有情人就这样终成眷属。

这两个结局,你喜欢哪一个?

11、白居易:天涯沦落人

……

我闻琵琶已叹息,

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时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

——白居易*《琵琶行》

李白走了,八年后,杜甫也走了,在相隔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唐朝几乎同时痛失了两位伟大的诗人,唐朝的诗歌有陷入万劫不复的危险,幸好,又两年,上天把白居易赐给了唐朝。

白居易不是一个天才,但他绝对是唐朝最勤奋好学的诗人,出身书香门第世家的白居易,少年时期完全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在捉麻雀、掏鸟蛋之中度过,但是他没有,当别人在无忧无虑的嬉闹时,他在屋子里读书,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读书不是家人所逼,而是他发自内心的喜好。史书上记载他读书时的情形“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生疮,手肘成胝”。

书读多了,最担心的一件事莫过于成为书呆子,庆幸的是白居易没有成为书呆子,他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没有一个诗人不多愁善感,多愁善感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有百益而无一害。轮到白居易,他的多愁善感可以用两个字更加确切的概括:早熟。

十八岁,花一般的时光,少年白居易游学到长安。

他拜访当时的名士顾况。顾况当时有点清高,瞧不起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白居易,白居易自报家门,顾况笑曰:“长安米贵,在长安白居恐怕不容易。”白居易修养极好,知道顾况在讽刺他,他笑而不答,从容不迫的取出他所作的诗歌递给顾况,请他赐教。

顾况开始不屑一顾,漫不经心的翻阅他的诗歌,孰料,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吃惊,在读到《赋得古原草送别》一首,忍不住高声朗诵起来: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诵毕,顾况开始对白居易刮目相看了,后生可畏,此人不可小觑,于是又对白居易笑曰:“能写出这样的好诗,在长安白居也很容易啊。”

这是白居易十六岁时写的一首诗,千年之后,被选入小学课本,成千上万的小学生摇头晃脑的背诵这首诗,独孤二少曾经也摇头晃脑的背诵这首诗,现在回想起来,感觉那是多么美妙的时光啊。

正如顾况所言,白居易白居长安果然很容易,有顾况这样一位名流引荐,长安的文人墨客竞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白吃白住,甚至一些附庸风雅之人也以邀请到白居易为荣。

不过这一次,白居易没有在长安逗留多久,因为是游学嘛,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在长安白居一阵子后,又去了徐州、襄州、苏州、杭州等地,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十年后,白居易再一次来到长安,这一次他将在长安长住下来,因为他考中了进士,与他一同考中进士的是一个叫元稹的诗人,这个叫元稹的诗人后来与白居易成了莫逆之交,并强强联合,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诗歌革新运动,史书上称之为“新乐府运动”。

文人遭遇政治,悲剧便诞生。这是千古不变的历史定律。除非他不是一个真正的文人,文人只不过是他遮人耳目的幌子,只不过是他加官晋爵的政治手腕。真正的文人,犹如屈原,犹如陈子昂,犹如白居易,等等。

古时不比现在,文人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么做官,要么做隐士,踌躇满志的白居易没有逃脱历史为他圈定的命运,中进士及第二年,他被授予校书郎的职务,一个可有可无的闲差。这一年,白居易刚好而立,不管怎样,总算步入了仕途。

白居易尽职尽守干了五年的校书郎,之后被授予翰林学士,不久又官拜左拾遗。

左拾遗是什么样的官?简单的说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不同的是左拾遗没有实质性的权力,也没有任何品阶,它的主要任务是挑大臣们和皇帝的毛病。很明显,这是一种表面看起来很威风实质上吃力不讨好、前途有限后患无穷的官职,谁都不愿意当这个官职。陈子昂就是因为老说一些实话,从而遭到小人武三思的忌恨,结果死于非命。

较之于陈子昂,白居易直言上谏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骨子里是一个诗人,他全然不懂权谋之术,全然不懂官场里面的潜规则,他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他以一颗单纯的心,以简单的善恶来区分这个复杂的世界,他说他想说的,他做他该做的。

白居易对得起天地良心,但却没有对得起自己,他卷进了政治斗争的漩涡。

元和六年是白居易支离破碎的一年,是惨不忍睹的一年。

这一年有太多的不幸接二连三的袭击这个男人。首先是他母亲的去世,按照古时的礼法,白居易应该回家守孝三年,称之为“丁忧”,屋漏偏逢连夜雨,丁忧期间,他未成年的爱女又夭折而去,还没有从丧失母亲的巨大悲痛中解脱出来,又要遭受丧失爱女的悲痛,仿佛一夜之间,白居易苍老了许多。

丁忧期满,白居易重返朝廷,官至左赞善大夫,专门陪太子读书。

白居易的心灵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一道更为严重的伤口在他心中又裂开了,他被赶出了长安。

仅仅是因为一个叫武元衡的诗人被一个叫李师道的节度使派刺客所杀,白居易只不过是把这件事情如实禀奏了皇上,并恳请皇上“捕贼,以雪国耻”,武元衡也是一位诗人,是一位谦谦君子,是国家的忠臣,只是因为反对藩镇割据才遭奸人陷害。对于武元衡,白居易是欣赏的,就因为这一点被武元衡的反对派抓住了把柄,他们诬陷白居易和武元衡搞朋党,一个小报告打倒皇帝那里,唐宪宗这个昏君也不问青红皂白,就把白居易贬到了江州。

开始是江洲太守,后来那些奸戾小人觉得太便宜他了,又在唐宪宗面前说了白居易很多坏话,于是白居易又被贬为江州司马。

一贬再贬,白居易的心情可想而知,离开长安的那一天,只有一个人来送他,那就是元稹。

这一别不知何时再相见,也许白居易这一辈子再也回不了长安了,元稹送了一程又一程,迟迟不肯说再见。

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诗来表达吧,于是元稹怀着无限悲凉的心情写了一首《闻乐天授江州司马》,诗曰:

残灯无焰影幢幢,

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

暗风吹雨入寒窗。

然后是深情的拥抱,然后是一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祝福“乐天兄,一路走好!”,然后是挥泪目送,然后是黯然离开。

长安,从此少了一个元稹最牵挂的朋友。

江州,一个陌生的小城,白居易,一个人,过着凄凉寂寞的贬居生活。

也好,少了长安的浮华与虚荣,少了长安的喧嚣与阿谀,多了闲适与安宁,白居易把所有的心思用在了诗歌创作上,只有在写诗的时候他才可以忘掉长安,忘掉被谪贬的痛苦。

是年秋天,黄叶飘落,大雁南飞,白居易在江边为友人送行。

寂静的月夜,当友人的脚步踏上船板的时候,有琵琶声传来,如泣如诉。

白居易和友人同时被动人的琵琶声所吸引,循声而去。

原来是名噪一时的长安歌女虾蟆陵。看不起清她的整张脸,半张脸已经被琵琶遮住了,如此优美的琴声,如此灵动的手指,想必是花容月貌,姿色俏丽吧。

弹奏的曲子是《霓裳》。这是多么熟悉的曲子啊,在长安的时候,白居易经常听这首举世卓绝的曲子,而在江州这样一个蛮荒之地他又去哪里听这首曲子呢?一种久违的感觉涌向心头。下蟆陵的琴声宛如皎洁的月光倾泻在江面上,也流淌在白居易的心田。琴声时而疾风骤雨,时而像珍珠洒落在玉盘上一样美妙绝伦。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家哪得几回闻。

白居易和友人沉浸在美妙的琴声里无法自拔,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离去的脚步。直到琴声嘎然而止,他们才回过神来,友人也猛然想起,他要离开,然而回头一望,客船早已不见踪影。白居易倒显得有点惊喜,他趁机挽留朋友多住一夜,明日再走也不迟。一个寂寞的男人,他多么需要朋友的陪伴。

虾蟆陵已经缓缓的抬起了头,白居易大吃一惊,原以为是一位妙龄少女,哪知早已经是半老徐娘,不过风韵犹存。虾蟆陵向他们鞠了一躬,柔声细语的说道:“小女子弹琴是为了抒发一下自己苦闷的心情,不料打扰了二位,还请见谅。”

白居易对虾蟆陵的身世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很想知道能弹奏出如此美妙琴声的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位女子。虾蟆陵沉默了一会,见白居易是一风雅之人,点头允许了。于是,虾蟆陵一边轻轻的弹奏琵琶,一边幽怨的诉说她的红颜往事。

曾经是长安城花满楼的花魁,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想一睹她芳容,想听她弹奏琵琶的男人挤破了门槛,但是孤傲的她犹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只卖艺不卖身,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自以为财大气粗的庸俗男人,她只接待她喜欢的,她认为有品位的男人,而这样的男人无论家世的显赫。这样的日子过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她被鲜花和掌声包围,从来不知道寂寞为何物。

然而韶华易逝,青春不再,二十年过去了,她成了残花败柳,曾经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曾经对她山盟海誓的男人,现在却拜倒在另外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说着当年只为她一个人说的缠绵情话。所有的男人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嫁给了一个四处奔波的商人,跟着商人离开了繁华如梦的长安,来到了偏远寂静的江州。

如果男人对她好也倒罢了,可是她所嫁的男人,只把它当作生育的工具,从来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爱人,她有一个形同虚设的家,却没有爱,没有情。丈夫长年累月在外面闯荡,抛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守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这时候,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寂寞的滋味。

虾蟆陵的故事讲完了,琴声也再一次停住。

而白居易,这个多情多义的男子,早已“江州司马泪湿衫”。

四十岁的男人,在他母亲去世的时候没有流泪,在他女儿夭折的时候也没有流泪,在他被谪贬的时候也没有流泪,现在,却为一个萍水相逢的歌女而落泪。

然而,他心里明白,这泪水不仅仅为歌女的凄惨身世,也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往事不堪回首,虾蟆陵是这样,白居易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白居易情不能自已,挥笔写下了唐朝最长的诗歌《琵琶行》。

于是,多年以后,当一个人不幸的人遇到另外一个不幸的人,他们会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无需多言,这一句已足够。

12、柳宗元:大师的落寞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柳宗元*《江雪》

柳宗元,唐朝历史上仕途最不顺的诗人,一个命运多桀的男人,一个伤痕累累的男人。

自古英雄多寂寞,他不是英雄,但他的寂寞比英雄多,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他的人生,除了寂寞还是寂寞,更让人心酸的是,他不仅寂寞,还很孤独。

看《唐才子传》时,每每看到柳宗元死后连一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那一段,都忍不住落下泪来,这样一个满腹诗才的文学大师,谁能料到最终的结局竟是如此的凄凉?

出身并不卑微,祖父是官,父亲也是官,虽然是不知名的小官,但足以让他衣食无忧,一门心思扑在圣贤书上。十二岁,向德宗皇帝写了一篇奇文《贺平李怀光表》,饮誉京城,被称之为神童。二十一岁,与刘禹锡一同考中进士,并结为金兰。很快又写出一篇雄文《段太尉逸事状》,得到皇帝的赏识,不久就授予集贤殿正字、校书郎。期间,与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杨结为百年之好。

这时候的柳宗元,可谓事业爱情双丰收,人人都以为他日后一定会平步青云,飞黄腾达,然而不幸却悄然而至。

一切始于那场轰轰烈烈的政治革新运动。

前面说过,文人遭遇政治,悲剧便诞生。陈子昂如此,白居易如此,柳宗元亦如此。

公元七五五年到公元七六三年,这八年对唐朝来说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一个繁荣、开放、浪漫的王朝被一个叫安禄山的野蛮男人折腾得七零八落。安史之乱后的唐朝,满目疮痍,一片萧条。

到了唐德宗时代,政治上也一片黑暗,宦官专权,藩镇割据越来越猖狂,宦官和贵族肆意兼并土地,破坏社会生产,各地民变接二连三,整个唐王朝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

这时候,柳宗元和他的知己刘禹锡,这两个敢于直面现实,直面淋漓的鲜血的男人,两个风华正茂的大诗人,大才子,以一腔正气,加入了王叔文倡导的政治革新运动之中。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政治革新需要不畏流血的先驱,柳宗元和刘禹锡义无反顾的充当了先驱,为了他们心中的大唐。

于是一系列的革新措施纷纷出台:罢宫市、五坊使,唐德宗以来,宦官经常借为皇宫采办物品为名,在街市上以买物为名,公开抢掠,称为宫市,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对宫市的控诉;取消进奉,节度使通过进奉钱物,讨好皇帝,贪官们以进奉为名,向人民搜刮财富;打击贪官;打击宦官势力,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19人俸钱;抑制藩镇,加强中央集权。

历史上任何一次改革都充满了流血的牺牲,著名的商鞅变法,秦孝公在时风光无限,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五马分尸。刘禹锡为这次改革运动写了一首诗,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可见,改革的道路是如何曲折。

似乎没有一点悬念,永贞革新运动遭到历史上很多革新运动同样的命运:胎死腹中。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触犯了大官僚大贵族的既得利益,大官僚大贵族害怕失去他们已经拥有的荣华富贵,一无所有的滋味他们不愿意尝试。于是,他们联合起来,以绝对的优势搞垮了改革。

结局是悲壮而惨淡的,革新领袖王叔文被处以绞刑,先驱者柳宗元流放三千里,被贬谪到遥远的邵阳,接着进一步被贬谪到更遥远的永州。与他一同被贬的还有刘禹锡等七人,这就是历史上令人扼腕叹息的“八司马事件”。

祸不单行的年代。柳宗元被贬的同一年,他的结发妻子杨也因难产而死,那个风雨如晦的晚上,烛光摇曳之中,一张破碎的脸,面对两个至亲的生命,泪流满面。妻子最后的呼唤撕心裂肺,鲜血泅湿了被褥,手忙脚乱的接生婆,那恐慌的脸,面对这一切,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毫无办法,眼睁睁的看着爱妻在折磨中一点一滴的死去。

苦难没有结束,就在柳宗元去往永州的途中,他唯一的亲人,她的母亲也撒手人寰。

据说一个人悲痛到了极点,是没有泪水的,这时候的柳宗元,没有哭,也没有流泪,甚至没有任何的表情,他麻木了,他形同一个死人。

他不明白,老天为何对此待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如果他犯了错,可以惩罚他,为何要他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

没有儿女,妻子死了,母亲也死了,现在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一个人,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失魂落魄的来到了永州,开始了他长达十年孤独寂寞的贬谪生涯。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样的生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永州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在柳宗元的意识里没有这样一个地方。一个笑话,独孤二少祖籍在永州,大学的时候,室友问其来自何方,独孤二少曰:永州人。他们摇摇头,做茫然不知状。独孤二少赶紧补充:永州之野产异蛇中的永州。他们恍然大悟:原来你的家乡就是柳宗元所说的那个盛产异蛇的永州呀。从这以后,独孤二少每当向陌生人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习惯性的附带一句:永州之野产异蛇中的永州。感谢柳宗元,否则独孤二少还真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的家乡。

异蛇就是毒蛇,现在我们永州不产异蛇了,却产异蛇酒了。一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不需要任何想象,肯定是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事实上,唐朝时的永州就是这样一个还未开垦的蛮荒之地。

初来乍到的柳宗元,对永州,不是一般的失望,而是相当的失望。

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贬谪的身份还受当地贵族豪绅的冷眼歧视,空荡荡的屋子,孑然一身,这样的日子他度日如年。

于是,起初的一段时间,他无心打理政事,整天寄情与山水,借以排遣心中郁积的苦闷。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永州属于亚热带气候,很少下雪,这一场大雪勾起了柳宗元对长安的怀念,长安的冬天瑞雪不断。

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应该快腊八了吧?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巷子里偶尔传来几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想起在春节那一天,家家户户雪夜围炉,温馨热闹的场面,不禁悲从中来。他想念妻子,想念父母。他决定离开冰冷孤寂的屋子,他要到外面去赏雪。

穿过幽深的巷子,来到一条叫潇水的河边,伫立桥头,一幅奇绝的景象印入眼帘:千万座山被积雪覆盖,看不见一只飞鸟,千万条路被积雪覆盖,不见一个人烟。只在广阔的江面上,看见一只孤单的小舟,静静的泊在已经结冰的江中。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有一个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老翁在江中垂钓。

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涌遍全身,刹那间,柳宗元读懂了老翁的一切,他忍不住吟道: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如此纯净寂静的世界里,谁最孤独?就是前面这个老翁。老翁是谁?老翁就是柳宗元自己。

当柳宗元口头作完这首《江雪》,想再看一眼独钓寒江雪的老翁,然而,老翁早已不见踪影,就连一直泊在江心的那只小舟也不见了,这时候,柳宗元才明白,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幻觉。

因为幻觉而写就的千古名句,柳宗元是第一人,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他心中的忧伤和落寞是如何得深不可测。

如果没有《江雪》,柳宗元孤独形象是模糊的,有了《江雪》,柳宗元的孤独形象就是独钓寒江雪的渔翁形象了。少年时代,独孤二少曾把《江雪》烂熟于胸,喜欢柳宗元,也是因为他这首《江雪》,每每念到“独钓寒江雪”一句,心中总不免生出一丝难言的惆怅。只是不明白,在冰天雪地里,他怎么能够钓上鱼?不钓鱼他又在钓什么?现在明白了,柳宗元不是在钓鱼,他是在钓一种叫孤独的境界。这种境界,没有人能够理解,只有他一个人深知其中的滋味。

《江雪》,中国古典诗词中,意境最为深远的一首诗。

第二年,春暖花开时节,因为那首《江雪》给了他直面现实的勇气,也因为永州的山水抚慰了他受伤的心灵,柳宗元开始以一种出世的心态来看待他所遭遇的所有不幸,一阵深刻的反思之后,柳宗元又回到了年轻时的那个意气风发、激情四射的柳宗元。

这一次,他决定好好的做一回永州的父母官。于是他释放奴婢,创办学校,植树造林,挖掘沟渠,修建庙宇,所有他该做的,所有他能够想到的,他都做了。于是,一个全新的永州出现了,一个政通人和的永州出现了。

更让人感动的是他为了了解老百姓的生活疾苦,和老百姓吃住在一起,并最终写出了一篇饱含血泪的《捕蛇者说》,朝廷也要为这一篇文章而酌减了永州老百姓的赋税。这一篇文章也为免费宣传永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奇QīsuU.сom书还有一篇文章,为永州的宣传做出的贡献更大,叫《永州八记》。在此,孤独二少,代表千万个永州人民向柳宗元深深的鞠一个躬。

永州人民已经离不开柳宗元,可是朝廷一纸诏令让他不得不离开他的第二故乡,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十年的永州。据说,他离开的那一天,永州人们夹道欢送,很多老百姓都跪在地上恳求他不要离开,不要抛弃他们。其感人的程度不亚于十里长街送总理。

但柳宗元还是离开了,客观的说,他是带着喜悦的心情回到长安的。长安,我离开你已经很久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你是否已经把我忘记?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朝廷诏他目的是想把他发配到更远的柳州,那是蛮荒中蛮荒。

他绝望了,对朝廷的绝望,对长安的绝望。在长安仅仅呆了十多天,柳宗元又踏上了漫漫旅程,经过永州的时候,他深情的望着永州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泪湿满襟。

好在柳宗元是一个坚强的男人,因为他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大风大浪。

贬谪柳州的柳宗元,像在永州一样,扎扎实实的做他的父母官,他爱民如子,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他“柳柳州”。

只可惜天妒英才,元和十四年,柳宗元客死他乡,这一年他四十七岁。

全城恸哭。

为官清廉的柳宗元一贫如洗,连一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柳州的老百姓自发筹钱,为他打造了一副棺木,然后把他的尸骨送回了家乡。

柳宗元,这样一个血肉男人,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壮志未酬身先去,长使英雄泪满襟。

13、薛涛:谁能舍,女校书郎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

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

——薛涛*《牡丹》

关于唐朝的记忆,除了诗歌,还是诗歌。

芜杂的历史事件令人眼花缭乱,久而久之则令人疲劳,至于厌倦,至于兴趣索然。而诗歌和诗人的故事,却能永恒的打动人。

诗思洋溢的时代,飘逸与沉郁相谐,狂喜和眼泪交融。一个偌大的胸怀,一腔喷薄而出的热血,一柄寒彻天地的利剑,一纸漫漶浪漫情调的彩笺,一位命运悲凉的红颜诗人,一条碧水涓涓的溪流。一切都在难以捉摸的梦境中铺陈。

生长了翅膀的梦幻,飞回到那个烂漫的朝代,重温那段凄凉的爱情往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多愁善感的。这位多次邂逅爱情,最终却总是失之交臂。不是她不挽留,而是命运戏谑,只一味的让她伤心。

她跻身于乐籍,长期以来遭到后世的唾骂和鄙夷。人们在骂她侮辱她对她发出蔑笑的同时,嘴里依然忘不了叨念她的诗词,向往她的故事,用她制作的红笺,甚至希望能和她遭遇一段感情,发生一段故事。

人们的心思就是这么复杂而不可思议。嘴菲薄之,心向往之。

偷偷摸摸的搜索关于她的故事,独自品尝,独自消受,独自为她倾泪,独自为她销魂,就是不肯独自站出来,承认是她的粉丝,愿做她的门下走狗。

这种活法太累,但始终有人乐此不疲。这就是这位的魅力。

她生活在诗歌主宰一切的年代,她一生的命运都与诗歌有关,她的爱情因诗歌而产生,她的终老亦因诗歌而从容,她死后而遗留的凝固的美丽也离不开诗歌的传承和重塑。她为诗歌而生,也为诗歌而死。

她就是唐代著名女诗人薛涛。

翻阅关于薛涛的史料,正史也好,野史也罢,都无可奈何的说一句:“薛涛,字洪度,本长安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遂入乐籍。”

“流落”一词深有含义。流落者,流浪与落魄也。什么原因导致薛涛无奈流落呢?其中隐含着一段薛涛少年时的痛苦回忆。

也就在薛涛十一二岁的时候,薛涛的父亲薛郧,原本是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而贬谪四川,到剑南节度使崔宁的辖地任地方官。但崔宁心怀叵测,接受了薛郧的仇家的贿赂,欲置薛郧于死地,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然而机会不期而至,薛郧厄运当头。当时,大唐帝国和吐蕃帝国的关系紧张,吐蕃帝国欲借道南诏偷袭大唐帝国。剑南节度使崔宁借故派薛郧率领使团前往南诏,劝说南诏王不要听任吐蕃帝国的摆布,做出伤害大唐帝国的事情。

薛郧领命,谁知却踏上不归路。南诏地处云南,雨林交错,瘴疠毒气,险象环生。自小生长于关中沃土的薛郧,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甫抵南诏境内就一病不起,没过几天,一命呜呼。叹崔宁杀人不见血,略施小计,便使薛郧命染黄泉。

随着薛郧一同逝去的,还有薛涛的幸福的少年时光。

在父爱的庇佑下,薛涛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父亲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爱若掌上明珠,但有一个阴影始终在薛郧的内心笼罩,直到他临死的那一刻也不能释怀。

是不是冥冥中早有安排呢,要不然女儿小小的年纪怎么会吟出那么不祥的诗句?

时光逆转到薛涛年仅七八岁的时候。那时节,他们一家人还没有离开长安。

长安的夏日,躁热而悠长。薛郧躲在庭院里的梧桐树下避暑歇凉。手里擎着一部诗集,嘴里微微吟诵,天际飘来一股凉风,吹拂着梧桐树叶沙沙作响,接着凉气逼来,暑气消退,真个初秋模样。

薛郧心中惬意。这时候,心爱的女儿端一盘西瓜来吃。薛郧一看爱女乖巧伶俐的样子,不由得喜上心头,想要考一考女儿进步了没有。

薛郧把爱女抱在怀中,指着旁边高大耸立,不断送来阴凉的梧桐树吟道:“庭除一古桐,耸干入云中。”没等父亲点破考题,年幼的薛涛随即接道:“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薛郧听后寂然不已。

自古迎来送往,大都会想到妓女行当。大概娼家只知道迎来送往,笑接南北客,人走茶就凉。故薛郧听爱女吟出这样的诗句,心中极不痛快。女儿的一句无心之诗也成了父亲心中的一朵阴影,每当想起这件事,薛郧就好像被雷击中一样,颓然落魄。

难道冥冥中要让女儿归入乐籍吗?女儿的诗句会不会是一种征兆?仁慈的上苍啊,快将答案告诉我吧,我的内心如焚,我担心这句诗会成为横在女儿头上的魔咒,万能的上苍啊,请帮我把这恶毒的咒语解除!

可是越担心遭遇什么,上苍偏偏让你遭遇。

不成想,薛涛一语成谶。

可怕的诗谶。

这让人想起黛玉。

《红楼梦》七十六回中,贾母带领荣宁二府的族人在凸碧山庄赏月,赏桂花,但情趣索然。宝玉因伤感晴雯之事而落落寡欢;黛玉因身体不适而中途早退,在湘云的陪伴下,清冷的望着月色,触景伤怀。忽然桂荫下传来如泣如怨的笛声,令黛玉潸然泪下。

湘云便上来宽慰黛玉,要求应景联诗,以排遣愁绪。黛玉执拗不过,就遥映着月色,趁着凹碧馆的清幽景致,两个女孩联起诗句来。

随着夜幕渐深,月色也渐渐的越发明亮,清辉洒满天宇,照亮宇宙。黛玉和湘云两位小姐妹,在清冷的月光下,望着照在碧池中的月影,掬一口漫处飘荡的挂花香味,心醉如饴,嘴下的诗句也连连不断奔涌而出。

最后有一只惊鹤,掠水而去,鹤影临在池中,与月影遥相呼应。惊鹤之飞,带下片片桂花撒落水上,逐水而逝。湘云触景而来灵感,吟出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心思敏感,随即接曰:冷月葬花魂。

联诗到这个份上,可谓前无古人。只是湘云对黛玉说,你在病中,不该出此不祥之语。妙玉也从假山后转出来说,这两句太悲凉了,不要再往下联,寒塘冷月两句虽好,但太过颓败凄楚,从我们这样年纪的人的口中吟出,恐怕关人气数,故我出来制止。

妙玉的意思明了,只是没有直言说出来。关人气数,大有一语成谶的意思。研究《红楼梦》的专家曾有如此观点:黛玉乃落水而殇,并非如程高伪本中所说的那样,焚稿而亡,呕血而死。如此,“冷月葬花魂”一句岂非诗谶?

薛涛亦因诗成谶。薛郧死后,薛涛跟随多病的母亲生活。为了家庭生计,薛涛不得已沦落风尘,归入乐籍。

薛涛的诗情才华,注定她不可能成为一名只知迎来送往的娼妓,她固守自己的底线,卖艺不卖身,但遇到自己倾心的人,或是邂逅了令她怦然心动的爱情,她就会像飞蛾一样,扑到火上去,哪怕会灼伤自己。

镇蜀的节度使韦皋独具慧眼。

可以说,是韦皋捧红了薛涛,让她的名声传遍天下,令天下无数文人才俊为之倾倒。至蜀的旅客或是官差,无不流连于薛涛的颜色和横溢的才华。这一点引起了韦皋的嫉妒,或许在他看来,薛涛是他独享的,别人则不容染指。

薛涛却满不在意,对于外地慕名而来的文人名士,一概不拒,坦然接受他们的贵重礼物,与他们诗词唱和,觥筹交错,往来不绝。韦皋妒火中烧,寻个理由将薛涛远远的发配了。

获释后,薛涛一度心灰意懒,隐居浣花溪。

浣花溪景色殊绝,屋前屋后种满了火红的杜鹃花、海棠花和枇杷花,在火红的花海的簇拥下,薛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意向。大红是她生命的颜色,热情洋溢,活泼张扬,为薛涛性情的真实的写照。

连她制作的纸笺都是红色的,就像她的生命一样,充满了蓬勃的生机,但也充满了惊心动魄的转折,黯然销魂的意外。

意外太多,令她应接不暇。来的时候,她没有做好准备,仓促间就投入了自己的真情;发生后,她无怨无悔,上苍却让她苦等一场,寂寥而终。

薛涛四十二岁的时候,再一次被爱情撞到腰际。

读薛涛的诗词,仿佛看到她多次恋爱,但掩卷沉思,恐怕能够付出真感情的并不多见,很多都是逢场作戏。而这次则是刻骨铭心,她很快就沉沦,陷入了欲生欲死的爱河。

爱情的另一方是大名鼎鼎的元稹。

元稹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不仅如此,两人都和薛涛有过交往。元稹最终能够相识薛涛,大概也是出于白居易的推荐。

元稹早已听说成都有一位风华绝代的女诗人,名薛涛,但缘悭一面。后因机自请前往成都,出任东川监察御史。

来到成都,元稹早已忘掉监察御史是何职责,开口第一件事,便是托人与薛涛结识。两人见面后,一见如故,引发倾慕之情。

薛涛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风月生涯,见到比自己小很多的多情公子元稹,即有托付终身之意。元稹也叹薛涛为奇女子,沉醉在温柔乡里,缱绻非常。

如果事出现代,狗仔队必定大炒“姐弟恋”,恶毒的人也必定说薛涛老牛吃嫩草,而在当时,薛涛倾心相爱,元稹不管后来如何,当时也必定是出于真情,时人非但没有恶语相加,反而奉为美谈,流布天下。

元稹诗虽写得好,却是一个段正淳式的人物,见一个爱一个,每个都发自真情,但往往始乱终弃,没有完美的结局。

元稹因公事不得不离川,临行之时,许诺公事一了,便回川跟薛涛团聚。谁知世事蹉跎,这一次分别竟成永别。薛涛心目中的爱情也因元稹的爽约而灰飞烟灭。对于薛涛来讲,重新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熄灭。

为了守候爱情,她决定等一辈子。

在爱情面前,女人往往最傻。薛涛见惯了虚情假意,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依然相信海枯石烂的鬼话。当元稹在远方另结新欢的时候,薛涛却苦苦守望,用凄惨的笔触写道,“知君未转秦关骑,日照千门掩袖啼。闺阁不知戎马事,月高还上望夫楼。”

元公子啊,你在哪里?我等你不得,只能掩袖悲啼,我望着远处的长安,像所有盼望丈夫归来的妻子一样,在销魂月色的陪伴下,登上高楼,寄托我的遥遥的相思。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一边是薛涛苦苦等待无有信果,凄凉终日,泪湿红笺,泪花中想必也是曾经与元公子缠绵缱绻的温柔回忆。而另一边,元稹只顾自己快活,早已把薛涛抛之脑后。

无尽的绝望,让薛涛早生华发。

老之将至,薛涛得不到像别人那样儿孙绕膝的幸福。她度过了灰色的晚年,抑郁寡欢,怀着对爱情的一份憧憬和期待,慢慢老去,终生未嫁。

后人多误解薛涛,认为她是风月高手,浪荡妇人。非也。人们往往只观其表,人云亦云,深刻体味薛涛的爱情遭遇,方可知其人绝非浪荡之辈。

薛涛有自己固执的爱情观。言其固执,是因为她终生信守,从未改变过信仰。

薛涛曾有《咏蝉》诗一首,曰:露涤清音远,风吹故叶齐,声声似相接,各在一枝栖。此诗可作为薛涛爱情观的剖白。

她的可见的几次恋爱,都是严肃而纯洁的,一旦涉及到爱情的范畴,她决不会虚情假意,逢场作戏,而是会真心投入,奉献真情。“声声似相接”乃是假象,“各在一枝栖”才是真景,怪只能怪天下人多为蠢夫愚妇,不能真切体会薛涛的内中。

在薛涛的心目中,“双栖绿池上,同心莲叶间”的野鸳鸯是可敬的,可向往的,可流连的,而“他家本是无情物,一任南飞又北飞”的柳絮则招人厌烦,让人痛恨。这也是薛涛值得让人尊敬的爱情价值取向。

清人樊增祥有阙《满庭芳》曰:

万里桥边,枇杷花底,闭门销尽炉香。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十一西川节度,谁能舍、女校书郎。门前井,碧桐一树,七十五年霜。

琳琅诗卷,元明枣本,佳话如簧。自微之吟玩付春阳。恨不红笺小字、桃花色、自写斜行。碑铭事,昌黎不用,还用段文昌。

孤鸾一世,无福学鸳鸯,真乃薛涛一生写照。谁能舍,女校书郎,不仅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不知有多少倾慕者,千载之下,犹对薛涛向往不已。

薛涛晚景凄凉,却好强的说,晚岁君能赏,苍苍劲节奇。读来眼眶湿润之余,眼前宛然一个柔弱女子的形象。她是一个小女人,终老都是。她的好强诗句,让人倍生怜惜,苍天何其不公,竟使美梦成空,美人飘零?

晚唐郑谷曾叹曰:渚远江清碧箪纹,小桃花绕薛涛坟。

如今,桃花依旧,香魂却无迹可寻,让人怅然落泪。

14、元稹:风流才子多情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离思》

二十四岁,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季女韦丛并为妻,相濡以沫七年,韦丛染病身亡,元稹内心的悲痛如浪汹涌,泪水与笔墨齐下,写下这首悼亡妻之作,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千古传诵。

元稹,唐朝历史上最多情的诗人。他的多情,唯有宋朝的柳永才可以与之相媲美。

喜欢元稹,是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代,已经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这首诗了,见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两句就没有理由的喜欢,那种喜欢就好比你在如潮的人流中突然看见一个令你怦然心动的陌生人。像很多多情少年一样,当时的独孤二少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作者是谁,也不知道这两句诗的意思是什么,只是为了卖弄风雅,在一篇又一篇的作文里疯狂的引用这两句诗,也不管恰当不恰当,为此闹出不少笑话。是为少年的无知。

多年后,看过一部叫《巫山云雨》的电影,终于理解了元稹,理解了他在这两句诗里所表达的内涵与情感。

一个鲜卑族拓跋氏的后裔,血管里流的是大漠的血,出生于乱世,八岁的时候父亲去世,跟着母亲寓居在长安的郊外,过着凄苦的生活。

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受鲜卑文化的影响,他豪迈奔放,不守礼法,不拘小节,尊重女性,渴望自由的生活,另一方面受汉文化的影响,为了出人头地,他又不得不收敛自己的锋芒和个性,遵守儒家的方圆规矩。

一个天才,为改变贫困的生活,求取功名,十四岁的时候就参加了明经科考试,首战告捷,他有点沾沾自喜,想结交当时的鬼才李贺,孰料李贺不搭理他,认为一个小小的明经有什么资格来结交于进士出身的他?“明经及第,何事看李贺?”元稹为此羞愤不已,发誓要考取更大的功名。

在考取更大的功名之前,他寓居在蒲州的一座寺庙里,就在这座寺庙,情窦初开的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这位叫崔莺莺的,后来成了他小说中才女主角。那应该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读书之余的元稹走出陋室,去寺外桃园里观赏桃花。步入桃园的那一刹那,爱情产生了。我们的崔莺莺,以绝代佳人的袅袅倩影虏获了多情郎元稹的心,而就在崔莺莺不经意间回眸的那一瞬间,元稹相信,他已经掉进爱的万丈深渊,再也爬不出来了。

鲜卑血统的他,大胆的向她表白,面若桃花的她困于礼法的束缚拒绝了他。

一场灾难发生了,一场由相思引发的灾难发生了,为了她,他绝食一周。

她终于为他的爱所感动,作为一个女人,能够得到一个男人如此的珍爱,此生何求?

于是,她向他发出爱的橄榄枝,给他写了一首情意绵绵的约会诗:“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他如约而至,她姗姗来迟,她投进他的怀抱里。少不了山盟海誓,少不了风花雪月。

后来的后来,他们同居了。

在这场未知结局的爱情游戏里,多亏了那个伟大的朝代,他们才可以爱得死去活来,难解难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过于完美的开始,必有一个不幸的结局,为了功名,这个曾经为爱而绝食的男人,割舍了他的爱,他离开了莺莺。

莺莺的痛苦不言而喻。泪光盈盈中,他去了,如烟花一般灿烂的爱情也去了。

对于一个多情而不滥情的男人,对于元稹,需要一个能管住他的心的女人,否则的话,他的心就像浮萍,一直飘着,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所幸的是,他遇到了这样一个女人,他的心开始安静下来,他开始好好的一心一意的爱一个女人。

女人是他的妻子,太子少保的掌上明珠,大家闺秀,兰心蕙质。

已经中了明经及第的元稹再赴长安,与白居易一同高中进士及第,授集贤殿校书郎。也就在这个时候,太子少保韦夏卿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元稹日后必定飞黄腾达,于是招他为婿。

对于元稹的这场婚姻,后人有诸多非议,非议的焦点是元稹丧失了文人的骨气,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结婚,不是为了攀龙附凤,还为了什么?

我们姑且不论元稹是否有拿婚姻作政治筹码的嫌疑,我们只看他对妻子韦的感情是否真挚。

世间有两种感情都是刻骨铭心的,一种是一见钟情,一种是日久生情。对于莺莺,元稹是一见钟情,对于妻子韦,则是日久生情。与莺莺的爱已经成为往事,彼此成为对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元稹和韦,则从陌生人变成了对方最熟悉的人。

同一个屋檐下,同一张桌子,同一张床,他做郎来她做妾,耳鬓厮磨,长相厮守,感情似火山,一点一滴的累积,天长地久,终于在某一个瞬间猛烈的爆发。

从感恩到感激再到感动,他爱上了这个与他朝夕相处的女人。

让一个多情的男人一心一意的守着自己,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姿色自不用说,她的美与莺莺小家碧玉式的美各有千秋,她端庄贤淑,雍容华贵,她是千金小姐,却没有千金小姐的脾气,她上得了厅堂,也下得了厨房。

刚入朝为官,元稹的俸禄并不高,日子过得很拮据,她跟着他,没有了锦衣玉食,但毫无怨言,对自己的丈夫关怀备至。

看见他衣服单薄,就翻箱倒柜找衣料给她缝制衣服,绣花针扎破了她的手指,她连一声疼痛的呻吟都没有。

看见他的朋友来了,拔掉自己头上的唯一有的一支金簪,去当铺里换钱给他们买酒喝。因为家里贫困,时不时要采些野菜做饭吃,粗糙的豆叶她嚼在嘴里说很甘甜。所有的钱,她都花在了他的身上,一年了,她没有添置一件新衣服,而他总是衣着光鲜。

冬天,她总是仰望着院子里的一颗古老的槐树,盼望着它能多掉下几片叶子,好增添更多的柴火,把火生得更旺一些,不让他感到寒冷。

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女人吗?世间还有比这更好的妻子吗?有这样的妻子,即使铁石心肠也被感化,更何况元稹还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于是,他深情的为妻子写道: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

他在朝廷遇到了麻烦,她安静的听他诉说,然后安慰他,然后告诉她的父亲,为他解围。

他没有忘记他的初恋,没有忘记莺莺,因为他曾经真挚的付出过,轰轰烈烈的爱过。他内心有愧,他负了莺莺。没有等到他回来的莺莺嫁做他人妇,他听了,悲从中来,写了大量的诗和一篇小说《会真记》来纪念他与莺莺之间的初恋。

她看到了他写的诗和小说,从小就饱读诗书的她知道他写的是什么,知道他怀念的女子是谁。估计很少有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丈夫心中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必定会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她开诚布公的和他长淡,她问他莺莺的情况,她温软的告诉他,如果他爱莺莺,莺莺也爱他,她成全他们,他可以休掉她,他亦可以纳莺莺为妾。

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韦转过身,眼泪簌簌下落,她很难过,因为她也爱他。

元稹也很难过,他不曾想到,一时的性情之作伤害了他爱妻的心,于是他想把那些诗歌烧掉,韦夺过手稿,不准他烧,说那是他的心血,再说了,诗可以烧掉,心是烧不掉的。于是,元稹释然,开始放下莺莺。

如果不是韦的宽容,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就不会千古流传,后来一个叫王实甫的男人把元稹的《会真记》改成了一出伟大的戏剧,典型的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悲剧赚取了后人无数的眼泪。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原以为会与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料,他与妻子的缘分只有七年,七年后,妻子染病身亡。他犹记得,韦在死的前一天,还拖着有病之躯,一针一线的为他缝制菊花枕头,只因为他喜欢菊花,喜欢菊花的香味。

人已经离开,未绣完的菊花枕头还在,元稹抱着它,悲痛欲绝。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你曾经指天发誓,要与我相守一辈子,可如今你为何如此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撒手而去?难道你已经忘记了你的诺言了吗?

痛!痛!痛!

为了驱除心中的悲痛,他疯狂的写诗,一首又一首,越写越难过,越写越悲伤,恨不能头撞南墙,随她而去。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亲爱的韦,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以前和你说笑,说些死亡的事情,现在这些事情都一一应验,摆在了我面前。你在天堂过得还好吗?有没有人陪你,你寂不寂寞。我恨你在世的时候我没有多陪陪你。你的那些衣服,我舍不得给别人,但你让我给别人,我只好遵从你的愿望。但是你常用的针线盒,请允许我保存下来吧,看见它,我就看见了你。我是那么的爱你,现在看见那些曾服侍过你的丫鬟,也都特别怜惜。过去没有钱让你过上好日子,现在有钱了可是你却不在了。你让我如何补偿你呢?……我死后会和你埋葬在一起,来生有缘再相见,再好好报答你……

情之深,爱之切,思之强,痛之烈。元稹,这个伤心的男人。

又几年,元稹依然沉浸在丧妻的悲痛之中,又作《离思》五首,其中之一就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曾经看见过浩瀚辽阔的沧海之水,其他地方的水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曾经看见过巫山美丽绚烂的云霞,其他地方的云还有什么吸引我的呢?我从百花争艳的花丛中经过,却无心观看它们,一半因为我在修道,一半因为我心中已经有深爱的女子。

妻亡,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够拴住元稹的心,多情的种子又开始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疯狂的生长,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为给元稹的多情一个注脚,现把他的婚恋经历简单记录如下:

而立之年,遇上才女薛涛,并与她展开了一段缠绵悱恻的姐弟恋。

两年后,元稹被贬江陵,在江陵看中安仙嫔,纳她为妾。

三十六岁,大家闺秀裴淑,又入他法眼,续娶裴淑。

其间,还与许多不知名的女子往来。

假使他的妻子韦泉下有知的话,她会做如何感想呢?

15、张祜:天涯羁旅断肠人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

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张祜*《何满子》

张祜是一个很平民化的诗人,他的诗多为宫怨之作,虽然被某些人比如元缜所不齿,说是雕虫小技,但作为一个诗人,能够放下读书人的架子,真心真意的为当时身份最为卑微宫女歌姬写诗,恐怕也只有张祜一人了。

这首断肠之作,无疑是唐诗中的精华,每每吟来,心中无限悲伤。

张祜纪念的是一位宫女,也是千千万万个宫女,她们在宫廷里某一个阴暗的角落,寂寞的开放,形影自怜,最后凄然的死去。她们是皇帝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大的不幸。她们一辈子都在等待着皇帝的宠幸,然而后宫三千佳丽,能够得到皇帝垂青的人凤毛麟角。她们,有的人一辈子只被皇帝宠幸过一次,有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一辈子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滋味,她们困在如地狱一般的深宫里,除了哀怨,绝望和无助的等待,还能做什么呢?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见年华老去,肝肠寸断。如果有来生,如果她们可以选择,她们宁愿只做皇帝的一个丫鬟,也不愿意做皇帝的女人。

她们太寂寞,更可悲的是,没有人能够理解她们心中无限的凄苦,她们潸然泪下的红颜往事无处诉说,幸好她们遇见了张祜,张祜道出了她们共同的心声。

张祜的这首《何满子》与三个女人有关,何满子,崔莉,孟才人。

在说这三个女人之前,先来说说张祜这样一个天涯羁旅的断肠人。

之所以说张祜天涯羁旅,是因为他一生不仕,浪迹天涯,纵情山水,也不是他一生下来就不愿意做官,导致他一辈子与仕途无缘的正是他那首成名作《何满子》。又说他是断肠人,是因为他天生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一颗多愁善感的心,这颗心专门写断肠诗,断肠诗,让人不忍卒读,肝肠寸断。

曾经也是少年得意的才子,八岁对《诗经》倒背如流,十岁就能自己作诗,被誉为“神童”。十八岁,家乡的一名节度使陆长源被叛军所杀,并被熬成肉汤食之,张祜不是陆长源的朋友,甚至连认识都谈不上,只是听说了这件泯灭人性的事,悲痛难忍,写了一首《哭汴州陆大夫诗》,谴责叛军的暴行,纪念一个从未与他蒙面的陌生人。这首诗使张祜在家乡出了名。

毫无疑问,这是张祜狭义性格的使然,没错,他和唐初的陈子昂一样,骨子里流着侠客的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他没有陈子昂那样高强的武功,但他的侠骨柔肠并不逊色陈子昂。

也因为他的狭义,他曾天真的受骗。一位壮士求见张祜,手里提着一个包裹,壮士言辞恳切的说,包裹里面装的是他仇人的尸首,这个仇人杀了他全家,他找了十年,终于把他找到,并割下了他的人头。壮士的真正用意在于后面的一番话,他又说,在报仇的过程中他得到一位恩人的相助,现在他要去报答这位恩人,可是苦于没有盘缠,恳求张祜施舍他一些银子。

既不忘记仇恨,也不忘记恩情,这不正是侠客所追求的理念吗?张祜二话不说,就把银子给了壮士。壮士留下包裹,要张祜帮忙照看一下,说报完恩马上回来。

然而,壮士一去不复返,张祜叫人安葬人头,打开包裹一看,不是人头,而是一颗猪头。

尽管受骗,但张祜的狭义精神依然如故,面对前来求助的人,面对穷苦人家或者乞丐,他从不吝啬手中的银子,当然这一方面也得益于他有一个相当宽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江浙地区做丝绸生意的富商。

现在我们来说与《何满子》有关的三个女人。

才华横溢,衣食无忧,又喜欢游山玩水、行侠仗义的张祜自然不把功名放在心上,但是他的家人却不这么想,古时候商人的地位很低,家人不愿意张祜子承父业,再说了朝中有人好办事,于是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张祜踏入了长安。

初到长安的张祜被长安的繁华所迷惑,他无心读书,流连于长安的大街小巷,勾栏瓦肆,流连之中,他邂逅了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一个女人,一个叫崔莉的歌女。

她是天涯歌女,以卖唱为生,端坐于长安人来人往的秦楼楚馆前,一根琴弦一滴泪,弹奏的正是那首誉满天下的悲歌《何满子》。

他是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精通音律,于千万人中,他听到了她的琴声,如潮的人流中,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他来到她的旁边,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一般,坐在地上,安静的听她的演奏。

一曲终了,他伤然的站起来,一句话也没有说,把银子毕恭毕敬的放进她的罗盘,然后转身离开。

他给她的银子足够她一天的卖唱收入,她起初不以为然,以为他只不过像长安所有的风流阔少一样,看中了她的姿色,对她有了非分之想。可是后来她发现她误会了他。他不是什么风流阔少,他仅仅是她的知音而已。

他每天都来听她的琴声,这是一场没有约定的约定。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他和她只通过琴声交流。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向他开口,她很想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过了今天她将不会在长安街头卖唱,因为她已经被太子党的人看中,被强行选入东宫。她当然不想做宫女,可是他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违抗的了?

她为他弹最后一曲,而他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听她的琴声。完毕,她问他叫什么名字,目光柔情似水。他坦然的告诉她,他叫张祜。

她听了,眼泪簌簌而下,转过身,默默然离开。

走了几步,她又忍不住折回来,轻轻的告诉他,明天,请你不要再来,因为我已不在。

他问她为什么。

她控制不住自己倾诉的欲望,把一切告诉了他。

他明白了,不再说什么,表情凄然。

她看了他最后一眼英俊的脸,再一次转过身,旋即消失在他的眼前。

泪眼朦胧中,他自言自语: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

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他回忆了一下,他和她只不过认识了十天,可是他却感觉像认识了十年。

与《何满子》有关的第二个女人就是何满子,何满子与张祜无关,但若没有何满子,便没有张祜的断肠之作《何满子》。

何满子是唐玄宗时期的一位宫廷歌女,身如轻凤飞鸾,她以两项绝技闻名宫廷,一是她的长袖善舞,她最拿手的一种舞蹈叫柘枝舞,这是一种双人舞。她的第二项绝技是她自弹自唱的悲歌。

原本是长安皇城西侧宜春北院的梨园弟子,父亲是一名伟大的乐工,精通音律,擅长作词,吹拉弹唱,无所不能。母亲是一位舞女,一生只会一种舞蹈,这种舞蹈的名字就叫柘枝舞,她的母亲和另外一位舞女合演的柘枝是宜春北院万千舞女无人能及的。只不过何满子刚生下来,她的母亲就死了。

长到五岁的时候,父亲开始教她学柘枝舞,十二岁的时候,她的柘枝舞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并且超越了她的母亲。然后,父亲教她学琴。她驾驭琴弦的天赋远远胜过舞蹈,当她弹奏的时候,灰雀白鸽从远处飞来,栖息在宜春北院的朱檐黑瓦上,静静的聆听从她指间流泻出来的琴声。当曲尽声止的时候,灰雀白鸽发出了集体的悲鸣,然后向很远很高的天空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