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节
《《法哲学原理》》 · [德]黑格尔 · 2026-07-25
字号
行距
背景
宽度
第233节
这诚然只是一种损害的可能性;但结果竟于事丝毫无损,这一点却不能同样作为一种偶然性。问题是这些行为含有不法的方面,从而是警察监督和刑事审判的最后根据
第234节
外部定在之间的各种关系构成理智的无限性,因此没有任何自在的界限来划清什么是有害的和什么是无害的;又从犯罪方面说,也没有任何自在的界限来划清什么是有嫌疑的。和什么是没有嫌疑的,什么是应予禁止或监视的和什么是不受禁止和监视、不启人之疑、免予查询和盘问,因而是容忍的。一切细节都是由风尚、整个国家制度的精神、当时状态、目前危险等等来规定的。
补充(警察的累赘)这里无从提供任何固定的规定,也无从划清绝对界限。在这里,一切都是个人的事,主观意见出现着,国家制度的精神和当时的危险状态应提供更详尽的情况。例如在战时,好多本来是无害的事被认为有害的了。
由于这一方面的偶然性和个人任性,警察有时招致人们的厌恶。当反思极为发达时,警察会采取一种方针,把一切可能的事物都圈到它的范围内来,因为在一切事物中,都可找到一种关系使事物成为有害的。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能在工作上吹毛求疵,干扰个人的日常生活。尽管这是多末惹厌,然而毕竟无法划出一条客观的界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