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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爱情奏鸣曲》》 · 简璎 · 20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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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三年前告诉管星悦,她的人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她绝对不会相信平凡如她,会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然而世事难料,这就是人生,不是吗?

时间的转轮推动着每个人不停的往前走,而时间是不会倒流的,因此没有后悔这回事,如果后悔的话,就去撞墙吧,让痛的感觉提醒你不要再于会让自己后悔的事。

星悦从淋浴间走出来,及肩的秀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身上是比她的尺寸大了一个号码的白色浴衣,这样穿起来比较轻松,也比较舒服。

“妮亚,我的汽水。”

她展臂舒服的往白色沙发一窝!对满桌子的丰盛早餐视若无睹,冲浪过后,她只想喝有汽的饮料。

这里是W集团旗下的“皇家拉帕斯度假酒店”的第五楼!酒店坐落在夏威夷欧胡岛的威基基地区,这里是颗耀眼的明星,每年有数以百万的游客来这里享受温暖的阳光和湛蓝的海水。

而今天,落地窗外的夏威夷天空依然如往常般蔚蓝,迎着海风摇曳的椰子树也如常的充满了热带风情,而海滩上的性感比基尼女郎应该居全球度假岛屿之冠吧?

不知道是中国人天性就保守还是怎样,她都已经二十二岁了,发育也不差。却还是没有穿上比基尼的勇气。

“幸先生吩咐过,你不可以一大早就喝汽水。”妮亚是懂中文的黑人,她已经四十出头了,从三年前星悦抵达这里开始,担任她贴身保母的工作。

“现在不是一大早吧?妮亚。”星悦调皮的吐吐舌头。“而且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的。”

妮亚瞪了她一眼,在她的杯里注人咖啡牛奶。“不要孩子气了,你冲浪消耗了很多体力,快过来吃早餐。”

星悦笑了笑,敬了个举手礼。“遵命!”

她蹦蹦跳跳的走到桌边,虽然每天妮亚都尽力变化早餐,可是她还是没什么胃口,她啊,好想念清粥小菜哦,尤其是腌菜心,那是她母亲的拿手菜,也是她的最爱。

“我今天有事吗?”她咬了一口奶油吐司问。

快大学毕业了,以后都不必去学校了,想起来还真有点感伤,她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毕业后,不知何时能再和大家见上一面。

“秋季的运动服已经设计出来了,下午要试穿,如果可以的话,下礼拜就要拍宣传照了。”其实妮亚不只是她的保母而已,还是她的秘书呢。

“这么快啊!”星悦感到咋舌,设计师们真不是盖的。现在才六月初耶。这么快就把秋季款设计出来了,害她想忙里偷闲一下都不行。

“你又想去听那个奇怪的地下乐团演唱了啊?”妮亚拨了四分之一的水果沙拉进她碟里。

星悦赞赏的对她竖起大拇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妮亚也,如果你能记住乐团的名字更好,他们叫大满贯乐团,不是叫什么奇怪乐团。”

“真搞不懂那种吵死人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妮亚嘀咕着。

那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中国乐团,团员只有三个人,来自台湾,人气一直不高,也不红,可是星悦自从两年前被同学带去一次之后就成为他们的死忠歌迷,只要有空,她就会往酒吧里钻,静静聆听一个晚上。

“如果你搞的懂,那我就没搞头喽。”星悦笑了笑,嘴里塞着吐司还哼着歌,满不在意的翻阅桌上的杂志。

“星悦小姐,你的意思是,妮亚跟你有代沟喽?”妮亚一副要算帐的样子,哪怕星悦可是未来幸家的女主人,只要在这个房间里,她就是星悦的保母,保母是有资格念她的。

“代沟?”星悦抬头想了想,心无城府的说:“我二十二岁,你四十三岁,我们差了二十一岁,应该有吧。”

看到妮亚七窍生烟的名副其实黑脸,她露出调皮的一笑,又把视线钻回杂志里去了。

她的手不经意的翻了一页,整个人蓦然一震。

那是锋乐团的新闻,篇幅不大,但这足以证明,他们已经红到海外来了,连美国的杂志都报导他们的近况。

她垂眼凝眸望着照片里的三个人,分别是团长兼贝斯手安今崇,主唱兼吉他手的阿锋。以及她不认识的鼓手吴玟瑶,歌迷昵称她瑶瑶,留着一头埃及艳后滑溜及腰直发的她,冷艳中性的形象使她拥有许多同志歌迷。

不知道阿麒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锋出道的鼓手不是他?

她知道阿麒的梦想就是大出风头然后衣锦还乡,有什么可以让阿麒放弃这份梦想呢?是不是他父亲又逼他回去接管饭店了?

这些疑问都无法获得解答。

因为,早在三年前与毛诞葳不欢而散的那一夜,伤心的她,隔天就冲动的去找幸泽华,表达她想尽速离开台湾的想法。

幸泽华先是安排她离开南湾!到了台北,又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她一同搭机飞到了夏威夷、就此展开她的新生活。

其实她在机场曾用自己的手机打阿锋的手机,只是不等他接听就讪讪然的挂了,既然她离开了南湾,这件事他不会不知道,他都不主动打给她了,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呢?

抱着失落的心情上飞机,抵达夏威夷之后的她,被一连串忙碌的日子给填充得满满的。

这当中,虽然她曾后悔自己一时的冲动决定而打给阿锋,然而接他手机的却是个女生,对方表示是他的助理,也表示他不方便接听电话。

她知道锋乐团已经在台北展开录音工作了,她打去的电话每次都有人挡了下来,就如同她一样,打电话给她的人,也都必须经过妮亚的过滤。

她了解那种情况,唱片公司在过滤“闲杂人等”,而她就是那个闲杂人等,虽然明白,然而还是有些怨慰,难道他就要这样跟她断了联络吗?

这个疑问现在已经得到了解答一一他们真的就那样断了联络。

三年了,有太多太多的话还没说清楚,他们甚至连亲口对对方说出分手也没有就这样分手了!当年她对南湾万念俱灰去找幸泽华时,没有想过他们会从此不再相见。

是她太冲动了,后悔也无济于事,思念阿锋让她哭湿了好多个枕头,每当想念他们这段莫名斩断的情缘时,她只能独自心痛。

成为w集团三年来的品牌代言人,在集团的培训下,她三年来大有斩获,陆续在几个世界级的比赛中勇夺少女组冠军,她的身价也水涨船高,成为全球冲浪界最看好的明日之星,她被呢称为冲浪公主,更是幸泽华的掌上明珠,他经常与她公开亮相,这更抬高了她的身价。

然而这些接踵而来的名利和礼遇都无法让她轻易忘记她的初恋……“怎么了?怎么不吃了?”妮亚看她骤然将吃了一半的奶油土司搁下,星悦的食欲也是她的责任。

“没什么!好像有点消化不良,我等一下再吃。”

她又看了一眼杂志上三个人的合照,她的学长安今崇长发飘逸,鼻梁架着黑墨镜,吴玟瑶戴着一顶大牛仔帽,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而阿锋……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阿锋的庞克头一点都没有变,他斜背着吉他,表情傲然,据说他的歌迷是锋乐团最多的,还曾有激动的韩国歌迷为他殉情过。

这些关于他的事,如今她都得从媒体得知了,一开始是刻意去找寻他们的消息,现在虽然不再刻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让她惆怅好久。

她凝视着窗台外洁净修长的海滩,椰树在窗外沙沙摇曳,她嗅闻到熟悉的海水味道,藏着那年夏天的所有回忆。

她不由得轻启菱唇,悄声在心中对那个她思念由来已久的人问候。

“嗨,大魔王,你好吗?别来可无恙?”

魔碟娱乐唱片公司是华人市场近三年来最赚钱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拥有无数的当红偶像,大多横跨演歌二线,每年为公司赚进无数钞票,其中以三年前一炮而红实起的锋乐团为最,他们被喻为魔碟唱片的金鸡母,光是世界巡回演唱的收益就足以撑起一间上市公司。

因此,他们拥有专用的录音室。

他们也很跩,从来不上电视节目,也不上广播节目,只在签唱会和演唱会露脸。纵使作风高傲,但特殊的摇滚曲风仍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歌迷拥戴着他们。

人红,是非多,但礼遇也多。

席坤静满意的站在录音室外盯哨,身为魔碟唱片集团的总裁之女,也是未来魔碟唱片的接班人,每逢锋在录音,她场场必到,这不但给足了锋乐团面子,也让外界对她和锋乐团的关系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没错,她喜欢阿锋!这是公开的秘密。

她知道美丽强势精干的自己和阿锋根本完全不搭,但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她喜欢阿锋,就像小女生崇拜偶像、迷恋偶像一样。

是呵,她比阿锋大三岁又怎样?现在流行姊弟恋不是吗?锋乐团是她一手打造起来的团体,他们傲视全球娱乐圈,现在是一个连西方人也着迷的东方偶像团体,只要阿锋也对她有意思,她席坤静敢爱敢恨,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然而这些念头只能想想而已,三年了,她还是摸不透阿锋的心,除了在公事上接近他,私底下的他神秘到最高点,但她决定打持久战,她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等久了,人就是她的。

“坤静,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好吗?”潘士群走了过来。

他是魔碟唱片的行销部副总,他家和席家也是世交,双方长辈都很熟识,他一直积极在追这位总裁千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好埃”她大方的答应,红唇自信的勾起。“等他们录完,大家一起去,我想他们也累了,我来做东好了,叫张秘书订位子,大伙好好放松一下。”

潘士群知道自己没有反对的权利,锋乐团是目前两岸三地的天王乐团,三年来密集发行了八张专辑,还有一张跨海为东洋庞克电影做的原声带,每张都刷新乐坛纪录,打破了唱片界不景气的魔咒,他们走路有风,就连他这个高级主管也要敬他们三分。

饶是锋乐团是目前华人乐坛最闪亮的一颗明星,他也不相信席伯父会答应把唯一爱女嫁给歌手,龙配龙、凤配凤,这是自古以来流传已久的道理。

他看得出坤静对锋乐团异常迷恋,早已超出一个老板对员工关心的范围了,她的个性从小就很叛逆,所以他现在也只能打风险牌了。

打赌“家世”会是她想和寇汉锋发展地下情的阻力,那么佳人早晚会是他的囊中物……这些录音室外的风起云涌,人在安静录音室里的阿锋当然不会知道,他也一点都没有知道的兴趣。

他的世界只有音乐,只有音乐是唯一“玄赫今天又在媒体上向你喊话了,锋。”录音结束,安今崇拿掉耳机,他黑如子夜的长发束在脑后,一袭普通的黑色闲休运动装仍显得星味十足。

“满无聊的家伙。”他对玄赫一直只有“不予置评”四个字。

玄赫是韩国近两年走红的创作小天王,拥有一张俊俏的单眼皮帅脸和结实修长的身材,不过这人很奇怪,常在媒体上对他隔空喊话,仿佛他们韩国都没有音乐人材了,将人在台湾的他视为唯一对手。

他当然是不理玄赫的,这种疯子,只有疯子才会理他吧。

“总觉得,那家伙好像在暗恋你,所以故意三不五时就引你注意,你一忽略他,他就浑身不舒服。”吴玟瑶的语气充满卑鄙,她压根就讨厌玄赫那种故弄玄虚的人,真不知道他凭哪一点向阿锋喊话。

“瑶瑶说的也不无可能。”安令崇淡淡的笑开了,嘴角微微上扬。“现在性向不明的人那么多,不一定玄赫真的在喜欢你。”

“你们可以再乱来一点没关系。”阿锋的回应冷淡到了极点,如果让他看到姓玄的,他会直接给他一拳,警告他闭嘴,永远不许从他口中再提起他寇汉锋的名字。

那是一种厌烦的感觉,在他的音乐世界里没有别的对手,唯一的对手是他自己,因此他也不屑被任何人当成假想敌。

“不喜欢我们的说法啊?那杨韶凌呢?”吴玟瑶轻哼着道:“当红的少女偶像,听说她表示很欣赏你,还透过经纪人向你邀歌。你会替她写歌吗?”

“不知道。”或许有天,他心血来潮会写,他不下断言,因为他的歌不只单写给自己唱,他有意愿尝试各种曲风的创作。而一首脸炙人口的少女偶像轻快歌曲,也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也就是有可能喽”吴玟瑶蓦然感到闷闷不乐。

纵然邀歌不断,锋却没许诺过要为谁而写歌,他为什么对那个老爱装可爱的杨韶凌另眼相看?难道他喜欢那种小甜甜?

“走吧。肚子饿了,去找点吃的。”阿锋没有回答吴玟瑶的问题,录音之前他习惯空着肚子,现在五脏庙在唱歌了,他运自拿出了烟和打火机,点了根烟“充饥”。

瑶瑶那问题满落伍的,这世界还有什么是可能与不可能的?

时间在走,一切都在变,他们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三年而已,锋乐团已经超出他们当初的想像,变成走红世界舞台的顶尖乐团,那么他们是否就别无所求了呢?

当然不是。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他们征服了台湾乐坛,他们就想征服东洋乐坛,接着进攻韩国,最后就是每个歌手的梦想,能在美国发片,成为真正的国际歌手。

然而直到那天还要多久的时间?是不是有什么更大的变化在等着他们,这些都是未知的。

他不再轻易许诺,已经不了……

我说,茶包——

以后不只找你麻烦是我的专利权,吻你也是我的专利权。

录音室里,这些话蓦然从记忆最深处钻出来,大刺刺的回荡在他耳际。

当时信口说的这些,也算是一种许诺吧?不过现在想来只是徒增可笑,人老早已经不在他身边,他当然也只好注销专利了。

他的唇角自我嘲解,微微一勾!那神情同时吸引了安令崇和吴玟瑶的目光,他们两个都想说些什么,又都什么也没说。

阿锋起身,按熄烟蒂,时间已经修补了他心里的伤,不管是他父亲再娶的伤,或是星悦不告而别的伤,他都假装不痛了。

我说,茶包,你留长发行不行?

你喜欢长头发?

我是为自己着想,你的身材已经像洗衣板了,再不留长发,我怕有人以为我在跟男生交往。

星悦蓦然从梦中醒过来,她的脑海还有画面,她的耳边还飘着对话,然而当她看见熟悉的天花板时,也只能相信刚刚美好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多久了?为什么不管多努力都不能忘记他呢?

她喃喃地自语着,“大魔王就是大魔王,果然法力无边,想他的念头不管走到哪儿都会被他给控制。”

不过今天不是想他的时候,今天是她的大学毕业式,想到明天开始将卸下学生身份,还真是有点感伤。

不知道这里的人唱不唱骊歌?她最怕听到骊歌了。

“星悦小姐,你的电话,孙小姐打来的,你要起来接吗?”妮亚在门外叩着门板报告。

有时候她是很一板一眼的,只要她没走出房门,妮亚绝对不会越矩跑进她房间里。

初来到夏威夷时。她以为自己要住在类似员工宿舍的地方,没想到幸泽华安排她住人豪华饭店的白金顶级套房。

套房总共有两间附卫浴的卧房、一间书房、一间起居室和宽敞客厅、餐厅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当年幸泽华所持的理由是,W集团历年的代言人都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走红。并且吸引大批媒体关注。

因此为了避免她被打扰,安排在保安一流的七星级饭店是最安全不过了,狗仔绝对拍不到她的任何照片,因为要到她这一层楼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其中包括四名配枪保镖和八名拳击高手。

最后当然印证了他的话,自从她曝光以后,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现在她只有回到饭店里才感到自己是安全的。

走红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对于这点,她一点怨言都没有,她很珍惜老天爷给她的机会,现在她的家人都过着很好的生活,她认为一切都很值得。

“我要、我要!”她跳起来到茶几上去接分机,却因X跳太急了,硬生生被自己绊倒。“蔼—她惨叫一声,整个人对地毯五体投地。

“哦……好痛……痛死了……”茶包……她真的是个茶包……“馨姨,你好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起来,星包拿起话筒,顺势在椅中坐下,揉着撞伤的膝盖,嘴里故做轻快。

她和馨姨一直保持着联络,馨姨一年半前和寇先生结婚了,她由衷替他们感到高兴,只是她相信阿锋一定更不能谅解他们了。

世事本来就不能尽如人意,不是吗?

馨姨得了子宫颈癌,正在接受化学治疗,过程又辛苦又痛苦,虽然馨姨为了顾虑阿锋的感受一再拒绝寇先生的求婚,但她更知道寇先生为什么当初会以死相逼威胁馨姨跟他结婚了。

是为了她不稳定的病情吧?

他想给她一个名份。

因此,纵然知道唯一的儿子会因为他的再婚而有多怨恨他,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跟馨姨结婚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冖她记得有两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她老爸教她的。她一直觉得那种意境很美、很浪漫。

现在馨姨和寇先生过得很幸福,她只希望馨姨战胜病魔,能健健康康、永永远远的和寇先生相守到老,到时她一定招一千只纸鹤来向老天爷还愿!

“我待会要和你寇伯父到医院去,怕没时间打给你,所以先向你说声恭喜。”

孙荷馨温柔的说:“我们星悦今天就大学毕业了,真的很高兴你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能兼顾学业,以后也要继续加油,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能气馁,知道吗?”

“我知道!”每次听到馨姨的声音,她的心就会滑过一道暖流,而且每每都很想哭,那是一种乡愁,想家的滋味。

“馨姨,你也要保重,如果痛的话就喊出来,不要憋在心里,我在这里为你祈祷,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长命百岁……”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她铁定哭,谁叫她天生就遗传了她老爸那么感性,唉……此恨也是不关风与月埃第六章“管小姐,这是这一季最新的夏装,保证全球只有一件。”

精品店的小姐拿着一件象牙白洋装,蓬蓬纱裙,窄小的腰身,紧合的无袖上衣搭配三串小珍珠项链,青春俏丽的款式,真的很适合她。

“没错,这件适合你,太可爱了。”妮亚也很认同店员的眼光,拿到星悦身上一比,简直像量身订作的。

星悦皱皱鼻头,有点排斥。“我又不是十八岁,这样不会太可爱了吗?”

“你们东方人看起来不显老,你像十八岁。穿这件正适合。”妮亚才不许她挑选那些深色系的长洋装,忠心的保母她自有一套理论。“女孩子就是要穿得粉嫩粉嫩才漂亮,宴会上的女人都习惯黑色细肩带洋装露乳沟,你穿这样,她们都比不上你,还会嫉妒你年轻有本钱。”

“妮亚,你对我真好。”星悦感动的看着她的保母。

自从三年前妮亚开始担任她的贴身保母以来,总是对她只有赞美,仿佛她的一切看在妮亚眼里都是超完美的。

她知道这种感觉,孩子再丑也是自己的好,她又看了妮亚一眼,妮亚就是用这种心情来疼宠她的吧?

总觉得,阿拉丁神灯待她真不薄,生命里总有许多贵人相助。才会有今天的她,如果没有馨姨、没有老板和南湾罗曼史的大家,以及力挺她的幸先生和妮亚,绝不会造就今天的她……她摇了摇头!不行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就真成了奥斯卡得奖感言了,晚上她要和幸泽华参加一场慈善宴会,她是代表W集团的慈善家形象出席的,她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应对才可以。

“那么两位,就决定这件可以吗?”店员笑容殷勤,暗自高兴做成了今天的最大一笔生意。

妮亚出面签了名。“帐单送到幸先生办公室就可以了。”

“星悦?你不是星悦吗?”一个兴奋的声音传进星悦耳里。

听到熟悉的语言,又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星悦本能回过头,她先是一愣,然后欢呼一声,朝那个人冲过去。

“杨过!你是杨过!”她又笑又跳的拉着杨过,很失控。“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她真的作梦也想不到,会在夏威夷遇到杨过,以为已变成记忆里的人,忽然鲜活的出现在她眼前,她高兴得后眼都开了。

“说起来,我跟你一样,也是际遇不凡埃”杨过臭屁的说:“半年前我在南湾遇到一位来度假的大富豪,老板要我教他怎么划独木舟,他看我顺眼,指名要我做他的跟班,他给我五万美金的年薪,我听得眼睛都直了,五万美金耶,所以我就告别老板他们,跟着他四处吃香喝辣啦。”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星悦由衷替他感到高兴,她朝杨过身后望了望。

“那你老板呢?你怎么一个人在精品街晃?”

“我BOSS把到一位上空女郎,现在在楼上开房间,他要我别打扰他,我就四处闲晃喽,没想到居然会遇到你,真是月是故乡圆啊!”杨过叹道。

“你真会乱用形容词。”星悦笑着与他叙旧。“说真的,那你还会回南湾吗?”

“又不是脑袋趴带,当然不会回去埃”杨过理所当然的说,还反问她,“那你呢?你现在那么有名,你会回去吗?”

“我?”星悦一愣。她没想过这个问题。

当初她和W集团的代言人合约只签了一年,而根据往例W集团的代言人年年更新,她是唯一的特例,她已经做了三年,外界都在传,她和幸总裁有特别的关系。事实上,他们真的有特别的关系。

她是他尚未公开的未婚妻。

她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像幸泽华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的未婚妻,那一天来得很突然。

话说三个月前,幸泽华年迈的父亲因爆血管住院,接到纽约来的通知时,她刚好在他身边,他无助的请她陪他一起去,她也毫无异议的答应了。

到了医院,她才知道他对父亲的感情有那么深,他在加护病房里痛哭失声,并说他父亲唯一的心愿是看他成家立业,他也当场在赶来的家族亲友面前向她表白,说他三年来,心里只有她一人。

她真的吓到了,虽然平常就隐隐约约感觉到他对她特别好,然而她万万没想到,他会喜欢她,她以为那只是对她这个优秀冲浪选手的礼遇。

为什么呢?她真是百思不解。

她那么平凡,家世那么普通,如果W集团没有跟她签约,没有栽培她,她根本什么也不会是。

他对病重老父的爱感动了她,她这个心软的人因此答应了他的求婚,不过她的条件是比完五月底在欧湖岛举办的国际冲浪大赛之后才举行公开仪式。

所以现在,他们只有口头的约定,只是在那天之后,幸泽华可以说是更宠爱她了,而她的际遇也令人嫉妒不已。

她知道有很多过气的女冲浪手在眼红她,其中不乏过去是幸泽华女友的人,也因此他加派了更周密的安全人员在保护她。,喏,像现在,虽然陪她的只有妮亚一个,可是天知道左边假装在看男装的那个大个子和右后方那个一直拄着拐杖走来走去的年轻人是不是幸泽华派来的保镖,他对她可以说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

“想也知道你不会回去了。”杨过感叹道:“人事已非啊,锋乐团现在也红的不得了,真可惜了你和阿锋,好好的就这样分手了,早知道你那么无情无义撇下锋老大就走。他应该把那个漂亮主唱再追回来才对!干么还酷酷的收了人家还他的订情戒指,害人家走得黯然神伤……”“等等,杨过,你在说什么?”为什么杨过的话,她都听不懂?

“我就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杨过一副得意样。“你呀,不要再那么说风就是雨了好不好?都多大了还耍任性,看到漂亮主唱来找锋老大就受不了,和葳葳吵一架就远走他乡,哪有人这样的?相聚一场,连声再见也没跟我们说!你这个人啊,真是没心没肝没肺没血没泪役……”“停——”星悦求道:“拜托你说重点好不好?我快急死了。”

杨过贼贼的打量着她情急的模样。“看来你还没有男朋友哦,不然怎么一听到锋老大的事就急成这样,莫非你现在还爱着他?”

“扬过!”这死小子还是没变,老喜欢吊人胃口。

“好啦,说就说,朋友一场,不要变母夜叉啦。”杨过做作神秘的低声道:“其实就是那个——原来她看到阿锋从百万体旅车下来的那天,是宋书裕亲自送两人当年的订情戒指回来给他,她好像想说些什么,然而阿锋只是冷漠的收下戒指就下车了,直到她认定了他们已经重燃爱火,没有她存在的余地,伤心的跑掉之后,才把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扔到垃圾桶里!被杨过给撞见了!大呼可惜的捡起来,拿去变卖。

“怎么会这样?”听完,星悦的心情为之震荡,她的眼眶渐湿,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涌起泪水,她稚气未脱的拿手背去拭泪水。

“怎么不会?”杨过振振有词,还不留情的数落她,“你们女人最意气用事了,也不问清楚就跑掉,没意没思的……哇,我的手机在响,肯定是我老板搞完女人在找我了。”他连忙把一张名片塞到星悦手里。“上头有我的电话,我们保持联络!我先走了。”

杨过走了,然而星悦心底那阵阵揪心之痛还是紧紧的攫住了她。

想到自己没弄清真相就负气离开了南湾,心里真有一千万个后悔,她情愿放弃现有的一切,只求换回阿锋的谅解,她这个人,向来是不会死鸭子嘴硬的。

然而已经事隔三年了,又不是三天,她怎么确定他还需要她的道歉呢?现在的他,也有一片天碍…至于她,即将和幸泽华订婚的她,当真正面对阿锋时,又要以何种面貌面对他呢?

锋乐团将在八月中的黄金暑假档发行第九张创作专辑,阿锋仍然包办了所有词曲创作,他们在预购的签唱会上签名签到手软。

“今天的预购会很成功。”餐厅的包厢里,林卉蓉笑着说道:“最新的好消息是,首批十万张的预购已经销售一空,追加订单源源不绝的涌进来,工作人员都很兴奋!一直打听结束宣传期后要去哪里玩。”

“不管去哪里,费用都由我们出。”安令崇以团长的身份决定。

林卉蓉笑了笑。“你们也不要太大方,那会宠坏他们,趁着年轻多存点钱吧,你们奇#書*網收集整理总不可能永远当偶像,要为将来打算。”

“林姊,那你一定存了不少,对吗?”吴玟瑶不置可否的问。

她微笑道:“像我这种嫁不出的老姑婆当然更要为自己打算!我是绝对不会乱花钱的,你如果有什么不要用的名牌包包给我,我会很乐意接收。”

“我从来不买名牌,你问锋啊,他最清楚不过。”她有意无意的暗示两人的关系,但阿锋却一句也不肯回应,让她自讨没趣。

难道她……永远也无法抓住他的心?

爱情真的好苦涩,他们这段地下情何时才能明朗?

“言归正传——”林卉蓉拍拍手,集中大家的汪意力。“八月底锋乐团要到南湾举办一场万人演唱会,规模将挑战东京巨蛋的人次、这场售票的星光海滩演唱会将是史上唯一,公司全力支援将演唱会办到最完美,让锋乐团留下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纪录。”

“人月底?”安令崇在脑中搜寻着资讯。“静乐团不是也在八月底办演唱会吗?他们的地点在北海岸。”

“没错,我们就是故意选在和他们类似的地方。”林卉蓉自信的勾起嘴角,这个时候的她就流露了几许精干。“北海岸和南湾都是度假冲浪圣地,他们的门票最高价是六千六,号称请来韩国设计师打造梦幻摇滚舞台,如果我们的票房胜过他们,那么第一天团的宝座你们就坐稳了。”

这两年来,过去以创作庞克乐团窜起的静乐团忽然不再创作,他们转而和东洋音乐人合作,翻唱走红日韩的摇滚抒情歌曲,这种保证热销的模式令他们再创演唱事业的高峰。

“可是南湾,那种小地方能吸引上万歌迷吗?”吴玟瑶问道,她对沙滩演唱会没多大兴趣。

“那你就小看南湾了。”林卉蓉纠正她的观念。“南湾是冲浪客的最爱,就跟夏威夷的欧胡岛一样,是垦丁的珍珠,三年前静乐团在南湾办了一场相当成功的演唱会,当时差点造成暴动,人人争看静乐团的演出,直到今天还令人津津乐道……”“林姊!”一名工作人员喘吁吁地跑进来。“张可伊在拍My时受伤了,她坚持要你马上去医院看她!”

“什么?!”林卉蓉大惊失色的从椅子上跳起来。

张可伊是她旗下另一名玉手歌手,同样因拍偶像剧红翻天,不过持红而骄,很难伺候。

“你们再针对南湾演唱会的事讨论一下吧,我先去看张可伊,不然大小姐她又要发脾气了!!绷只苋卮�乓涣惩反蟠掖依胂�?

“南湾——”安令崇的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虽然有满桌子的佳肴,不过林卉蓉离开之后,三个人都没有动筷。

“你们不就是在南湾认识进而组团的吗?这么说来。你们两个对南湾应该都很熟悉才对,是吗?”吴玟瑶虽然话是对他们两人问的,但视线却只盯着阿锋。

“确实很熟悉,那是个好地方。”安令崇淡淡一笑,俊颜上怀想的神情是吴玟瑶无法猜透的。

他以为他们不会再踏上南湾的土地,在南湾生活的那两年好像上辈子的事。

但无妨,锋已经顺利出道了,这三年来,在阿锋身边的人是他,陪伴着阿锋实现梦想的也是他,他相信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现状……他的视线轻轻的掠过阿锋,泰若自然的开始吃菜。

阿锋敛着眼睫,举起筷子夹了一道辣子鸡丁,觉得下饭,又连扒了几口白饭。

歌手都忌讳吃辣,但他从来不管那些,如果老天要他倒嗓,就算他把批把膏当开水喝都没用,反之,让他有一副好歌喉,想必是禁得起他操的。

“锋呢?你觉得南湾是个好地方吗?”这次吴玟瑶指名了,乾脆问得单刀直人,语气有点尖锐。

她总觉得他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在她加人锋乐团之前,他究竟过着哪种生活?她知道静乐团的宋书裕和他交往过,除了宋书裕呢,他有没有其他刻骨铭心的旧爱在他记忆中挥之不去?

在吴玟瑶紧迫盯人的注视下,阿锋用着淡然的语调说:“照公司安排的做。我没意见。”

“你还真是合群。”吴玟瑶板着脸突然起身,她真的一点食欲都没有了,这个男人实在太叫人生气,就是这种什么都不想多说的姿态惹恼了她。

如果没有那件事,他是绝对不会接受她的吧?她自嘲的想。

接受了她又如何?他根本就不打算把心交给她啊,这样的交往有意义吗?他们会有修成正果的那一天吗?

“你要去哪里?”阿锋也跟着站起来,从他的神情根本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她就是恨这一点!为什么她把整个人都给他了,他还对她多所保留,难道是怕她会死赖着他吗?

“别管我!”她仰起头,心中不是不怨的。“你根本就不必管我的死活!”

“你这女人一定要这么任性不成?”阿锋微蹙着眉头,他出手扣住她手腕!硬是把她留了下来。“坐下!要走也等吃完这顿饭,大家一起走,你不知道现在守在外面的歌迷足以把你踩死吗?”

吴玟瑶抬起年轻秀艳的脸蛋,美眸里全是泪水。“我们分手吧!”

曾经她漾着期盼,期盼他会把心放在她身上,但现在她累了,她真的撑不住了,爱上—个只活在音乐世界的男人,她身心俱疲!

“不要说鬼话,我叫你坐下吃饭,如果真不想待在这里,你就出去好了,你以为叫你留在这里是为了谁好?”他不再强迫扣住她的手,一副随便她的样子。。

吴玟瑶吸了吸鼻子,坐下了。

她一点也不酷,装酷只是公司的策略,当她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和任何女人都一样,只想得到全心的关注。

她知道自己说分手只是气话而已,这种话每在气头上她都会说,然而没有一次成真,因为她根本离不开他。

她喝了口开水,让情绪平静下,然后点起一根烟,她的手是颤抖着的。“我很好笑吧,安?你可以尽情嘲笑我没关系。”

从头到尾的冲突,安令崇都冷眼旁观着,但他的姿态像个局外人,依然缓慢的吃他的。

而他们,他们当然也不在乎被安令崇知道,因为世上知道他们是同居情侣的人,也只有他了。

我说,茶包,你留长发行不行?

你喜欢长头发?

我是为自己着想,你的身材已经像洗衣板了,再不留长发,我怕有人以为我在跟男生交往。

大魔王,你在哪里?她怎么又作这个梦了?

耳际飘着悠悠远远的声音,景物是一团白雾,她和阿锋两人坐在沙滩上,连远方的海也是迷迷濛濛的,她的梦境雾很大,什么都看不清楚,连阿锋的五官都模糊了。

“唉……”

星悦睁眼瞪着天花板,不想动,心里空空的。

整夜未关的露台飘来淡淡海风咸味,海风的味道却不是过去三年来她所熟悉的。

她想起来了,这里不是夏威夷,这里是南湾。

她在欧胡岛的冲浪大赛里受了重伤,养伤了养了三个月,医生宣布她不能再参加比赛了,至少得休息两年。

对于一个热爱冲浪的选手来说,这是相当大的打击,但大家都说她是幸运儿,被那样巨大的波浪打到礁石上,不死也会去掉半条命,而她依然还能呼吸,她应该要感谢老天爷了。

是啊,她该要感谢老天爷,因为她没死,而且幸泽华为了讨好她,还挖空心思的将他们的订婚宴安排在南湾,这也是为了方便让她的家人来观礼,更是纪念他们是在南湾邂逅的。

她跟他那样见面算是邂逅吗?只能说是认识而已吧。

她实在没办法像他那样兴致高昂的安排着一切,不能冲浪让她情绪低落,但他却不能体会,反而认为她不能冲浪也无所谓,只要专心当他的妻子就可以了,他真的不明白,冲浪是她的一切。

懒洋洋的起身,拉开窗帘白纱,看到海面波涛汹涌,这种浪正适合好好地冲一回,不过还是别作梦了吧,医生说过,如果她不听警告,那么她将有可能终身不能再冲浪。

这种威吓她算是怕了,也有听进心里,就是再怎么不知好歹,也知道大家是为了她好,才不许她冲浪的,她不会明知故犯。

不能冲浪,那么去看看海总可以吧?只是带着冲浪板站在上面模拟冲浪是无害的吧?

幸好妮亚因时差问题还没醒来,而幸泽华临时因公飞去了波士顿,不然他们铁定会阻止她,因为根据昨天的气象报告,南湾这个夏天第一个台风已经在外海形成了,浪虽然棒,但危险性也是相当高。

这些她都不怕,没有一个冲浪手会惧怕台风的,台风可是波浪最佳的产生器哩,她怀念台风带来的滚动巨浪。

梳洗过后,换上防寒衣,她又斗志昂扬了。

抱着冲浪板,小跑步来到邻近海滩,海滩果然空无一人,大家都怕死啊,滚滚巨浪像雪白泡泡,她感受到强风即将来袭的威力。

可是面对着汹涌海水,她挺直了背脊,发丝迎风飞扬,她一点也不怕,黑亮珠瞳瞬也不瞬的欣赏着海的美,因为她前世可是海公主,所以才会那么爱海,爱得连夜半都可以听见海潮声哦……厚!那个浪太完美了,她的欲望蠢蠢欲动,小试一下身手应该没关系吧?反正只要她不说、大海不说,没有人会知道……“我说,茶包,你怎么都没变,都老大不小了,还这么不爱惜生命!那个浪是死神的,你可别过去。”

熟悉又陌生的男性嗓音从她身后传来,她直觉自己一定是幻听了。

不会的,这里又不是南湾,她怎么会听到大魔王的声音……不不!不对啊,这里是南湾,所以——所以真的是大魔王喽?!

她猛然转过身,看到眼前的人,她睁大了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他看,她的眼珠微微转动,眸光在他高高在上的面孔上梭巡。

他,真的是大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