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现在还不知道。先找找看吧。”胡忧摇摇头道。
石头分出一半人去找被打碎的石块,剩下的继续找弹头,大半天下来,无论是找石块的还是找弹头的,都没有收获。这片土地就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的平静。
“我们去机场看看。”付出的时间已经足够多,胡忧知道在这里不会再有收获,也许机场那边会有发现。
机场还是那个机场,这次胡忧看得很仔细,尤其是那条跑道,他还亲自走了一遍。
“朱芳菲差点把我们都骗了。”这次,胡忧有了发现。
这飞机跑道跟本就不是飞机跑道,那不过是一段废弃的公路。公路坑坑洼洼,也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汽车走在上面都很困难,要起飞战机基本没什么可能。跑道不是真的,那指挥塔台自然也就是假的。
“这怎么可能?”石头不怀疑眼前看到的,可他解释不了之前看到的那些真实。战机可已经是两次出现在他们的头上了,第一次没进攻,第二次给他们的是地狱一般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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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所发现的一切被胡忧要求严格保秘,没有胡忧的亲自许可,谁都不可以对任何人提起,哪怕是同样参与这次行动的人,相互之间也不许提及和讨论。
“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胡忧的命令非常的明确而已从未有过的严厉。
回到不死鸟军团总部,胡忧立即把军中高级技术人员招集到一起,尤其是电子方面的人员更是几乎全数到场。
“接下来我要公布的,也许很离奇,但却是真实发生的。”
胡忧严肃的对所有在场的人员说出了当天的情况和后来再次查看的发现。石头在一边做适当的补充。
“会有这样的事?”白子锐是不死鸟军团公认的技术第一人。他听完胡忧的叙述也几疑是在听天书或是故事。
其他人也是一脸的茫然。这事要不是出自胡忧的口,他们连听都没有听下去的兴趣,跟本就是无稽之谈嘛。
“这是事实。”胡忧再次强调。
“你是希望我们破解出这其中的秘密?”白子锐和胡忧合作多年,对胡忧非常的了解,一下就猜中了胡忧的心思。
“不错,我知道现在条件很困难,但这关系到整个文武界的生死存亡,希望大家全力以赴。”
“明白了。可我们什么资料都没有,这……”
“我现在也没有任何的资料,不过我会想办法的。在此之前,大家只能先发挥想像了。”
把任务交待下去,胡忧非但没感觉到轻松,整个人更显沉重。
“少帅,这事你不打算告诉海塞冬吗?”石头问道。在他看来,现在不死鸟军团和海塞冬是盟军,应该互通有无,才能共抗朱芳菲。
朱芳菲才是真正可怕的大敌呀。
“暂时还不要。”胡忧叹息道:“现在我们一点头绪都没有,就算是要告诉海塞冬,也没什么可说的。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朱芳菲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有意耍我,还是……”
“你觉得朱芳菲一直都没跟我们玩真的,跟本就没有把真正杀伤性的武器拿出来?”石头接话道。
“你觉得朱芳菲会不会跟本就没有实质性的东西?”胡忧不答反问。
如果朱芳菲手里只有一些虚货,就算是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她也发挥不出什么杀伤力,自然也就没什么可怕的,反之,那就不知道朱芳菲的实力究竟有多强大了。
甚至都不知道她哪里是真的,哪里是假的。
“我不知道。”石头也答不上来。
要说朱芳菲手里没有高科技的东西,她能弄出这些本身就代表她掌握着别人所不掌握的科技,要说她很强大,可她重现世人面前以来,又没直接造成过任何的流血伤害,这个矛盾的女人,真的很难懂。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查出她的底,而第一步,则是找到她的藏身之处!”
卷十七2724章有线索
朱芳菲的藏身之处究竟在哪里?
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解不开这个问题,一切的问题都休想要解开。
“是不是又想要出去?”
要起对胡忧的了解,除了红叶真是不做第二人想。看到胡忧在那里静静看着窗外发呆,红叶就大体的猜到了他的心思。
“我知道……”
“去吧,我支持你,无论任何时候。”红叶打断了胡忧的话。她知道胡忧一定有充分的理由,但她并不想听。在她看来,胡忧是她的男人,而她,只要无限支持自己的男人就足够了。
“谢谢。”
胡忧感觉一股暖意从心中升起,说心里话,如果不是一直有身边的人支持,他真是到不了这一步。从天风大陆开始,胡忧的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的辛苦,还好,在最艰难的时候,总是有身边人的支持。他们也许不是时时都在身边,但他们总能以他们的方式让胡忧知道,他们就在身边,而且一直无条件的直接胡忧的所有决定。
哪怕那是错的。
简直的收拾行装,胡忧一早上路,一个人,不带白冰儿,也没有石头跟着。红叶留在总部主理事务,黄金凤主理财务,部队方面有刘伯度他们看着,方方面面都有人,让胡忧能放心的出去。
去哪?
胡忧并没有一个确实的目标,天下很大,路很多,每一条路都能走人,每一条路的尽头都可能就是胡忧的目标。
随****,手中没有任何的线索,不如走到哪算哪。
胡忧的心里有一个强烈的预感,他预感与朱芳菲总有见面的一天。可惜,他算不出哪一天究竟是哪一天。
文明倒退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交通。记得之前最快的交通工具是飞船,而后变了飞机,汽车还没能成为过主力就直接跳到了马。临出来的时候胡忧去选过几匹马,最后还是放弃了。豢养以久的马已经彻底的退化成了玩物,奔跑已不再是它们的特长,还是靠自己吧,只要双脚还在,天下去得。
没有既定的目的地,出了城胡忧是随意走的。走了三天,胡忧才发现自己下意识的往光明帝国的方向走。
“会是在那里吗?”胡忧自言自语。
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好处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想上哪就上哪,不用和任何人商量,更不用给任何人下命令。
反正手里也没有其他的线索,胡忧认准了方向冲着光明城而去。光明城是光明帝国的都城,朱芳菲不在光明帝国那也就算了,如果她真在光明帝国,那毫无疑问一定是在光明城。
光明城还存在吗?
光明帝国是被黑暗帝国、林河帝国给瓜分了,但光明城还是光明城,记得当时胡忧离开那里的时候,那里还保留着光明帝国都城大部份的样子。胡忧知道朱芳菲恨他,可就算是再恨,她也不得不承认是胡忧保住了光明帝国大部份的基业,也许现在这些并不是在光明帝国王室的控制之中,但他们还在百姓的手里,并没有被永远的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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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跋涉,胡忧来到了光明帝国的原址,现在这里已经被黑暗帝国和林河帝国瓜分,两大帝国的势力犬牙交错,往往是原地不动属于一方势力,向前走不了几步则是另一方的势力。
由于林诗玉的原因,林河帝国的势力要想对大一些,不过随着海塞冬的回归,黑暗帝国也有所起色。可以想像,要不是突然出现又一次的文明倒退,现在这里已经打得不可开交了。
胡忧没去联系黑暗帝国的人,也没有去惹林河帝国的部队,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能进城的地方进城做一些补给,不能进城的则绕城而过。
这天,胡忧终于来到了光明城。
城还是那座城,比起当年的繁华,现在已经没落了不少。这里同样也没有电力供应,老百姓又过上了无电可用的生活。
在光明城中转了一大圈,胡忧并没有发现朱芳菲在这里的证据。虽然这里曾经是光明帝国的都城,可它已经留不下多少优越,如果这里不叫光明城,大致对比起来和其他的城镇真的是没什么分别。
“没有吗?”
线索这种东西不是想有就马上能有的,胡忧决定先找地方住下,多给点耐心慢慢找,只要朱芳菲在这里,那一定会有线索,反之,再急也没用。
连续的战乱和两大帝国实力的进入让光明城比起鼎盛时期萧条不少,酒店客栈有很多空房,胡忧随便找了一家酒店住下,叫了几个吃的,先养养胃,再养养神。
身逢乱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忧没有要求,酒店方面也不来打扰他,这一晚,胡忧休息得还算是不错,第二天一早,胡忧继续去寻找有关于朱芳菲的线索。
“怎么走到这来了?”
看自己不知不觉的走到光明帝国原来的旧皇宫,胡忧不由停下了脚步。两大帝国已经搬空了旧皇宫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曾经的金碧辉煌已经是百弊丛生,如果不是对这里印象深刻,胡忧怕都不记得这里是皇宫了。
哪里还有半点皇家的气派。
叹了口气,胡忧刚转身要走,究竟隐隐的感觉有双眼睛盯着自己。
那肯定是人。
多年的战场经历让胡忧对这方面极为敏感,更是从不出识。
是黑暗帝国的人,还是林河帝国的人,又或是朱芳菲的人?
胡忧没敢大意。虽然经过一定的化装,但对有心人来说,要认出他的身份还是并不困难的。现在文武界的局势已经不能用乱来形容,任何一个势力都有对胡忧不利的动机和理由。
装在若无其事的离开,所有的精神已经被胡忧用来感觉那双眼睛,在视线离开身体的一瞬间,胡忧一个前补,被自己藏在了那半人多高的杂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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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感觉出了错?”
换了个方向,胡忧悄悄的又回到那个地方,这里是光明帝国原皇宫的后光园东角,当年的贵不可言已经烟消云散,各种的奇花异草却还在快乐的盛开。
都说人是高级动物,其实很多时候人比不了植物。植物是忠诚的,它们只要扎根在一个地方,那几乎就是一生一世,不会三心二意的总是去计算能有块水土更好的安身之地。
那双眼睛如有实质,胡忧百分百的肯自己不会出错。可胡忧从离开到回来一直都在留意那可疑的方向,并没有看到有人跑出去,怎么会找不到人呢。
突然,胡忧感觉有人对他发起袭击,在千分之一秒的考虑过后,胡忧决定让那个人得手,看看他究竟是什么要,有什么目的。
厚刀背砍在胡忧的肩膀靠后脖子的地方,胡忧一下‘晕’了过去。
“爷爷,打中了,打中了。”一个清纯甜美的少女之声吸引去胡忧的注意。以胡忧的经历,这声音的主人最多也就十五、六,这花样的年纪怎么会对素未谋面的人动手呢。
没错,对胡忧下手的就是这个女子,不过那双盯胡忧的眼睛却并不属于她。
“好样的,咱们先把他绑起来再说。”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他一出现,胡忧就肯定之前的目光是属于这个被称之为‘爷爷’的。
“爷爷,你说他是黑暗帝国人还是林河帝国的?”女子今天立了功,相当的兴奋。
“管他,反正肯定不是好人。皇宫都已经这样了,他还要来打主意。来,帮我把手,鱼儿也饿了,是应该开饭了。”
“我想你的那些鱼怕是要再多饿一会。”胡忧突然开口气。他本还以为这是朱芳菲的人,从他们的对话看来,他们应该与朱芳菲没什么关系,胡忧也就不准备装下去了。
“啊,爷爷……这……”女子被胡忧吓得差点没坐到地上。还以为自己一击成功呢,哪想到败得那么惨。
“别叫了,这次遇上高手,叫也没用。哼,你要杀便杀,我祖孙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老汉还挺光棍,知道打不过胡忧,干脆一挺身子,干怎么的怎么的。
“我为什么要杀你?”略一挣,绑在身上的强子就根根寸短,没这点实力,胡忧也不敢有意让那女子打‘晕’。
“不杀更好,你不杀,我们可走了。”老汉依旧强硬。
“请便。”胡忧知道老汗其实并没有表现上那么淡定。他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不死也活了大半辈子,死了算一辈子,没什么了不得的。那可十五、六岁,叫他‘爷爷’的女孩怎么办。
老汉是吸引胡忧的注意力,为女子创造离开的机会。胡忧让老汉‘请便’,注意力却放在女子的身上,正是看穿了这一点。只要这女孩子在,老汉就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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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问几个问题。”
胡忧已经盯死了女子,不怕老汉跑掉。
“你想知道什么?”老汉活了这么多年,对形势看得很清楚,知道刀把在人家的手里,不合作就要有苦头吃。自己一把年纪,死了也不算短命,可是孙女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呀。此时,他真是后悔把孙女带出来。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胡忧其实已经从他们这前的对话中猜到答案,不过他还是决定从这里开始。
老汉是在这里保持皇宫的。虽然光明帝国已经被两大皇宫瓜分,皇宫也已经废弃,但在他的心里,这片土地是神圣的,他要尽自己的全力保护这片土地。
很忠心的国民。
这样的人也许就只有光明帝国有,黑暗帝国和林河帝国都出不了这样的人。
胡忧又问了几个问题,突然不经意的问道:“朱芳菲在哪?”
老汉一愣,急急摇头道:“不知道你说什么。”
“我的耐心不是很好,既然你是在这里保护皇宫的,那怎么可能不知道朱芳菲。只要你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你们祖孙都可以离开,否则,你知道的。”
“朱芳菲是我们的女王我当然知道,但你要问她在哪里,我可不知道。”老汉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往回找补。
“姑娘,看来你家爷爷是要放弃你了。”胡忧叹息道。
“你杀了我吧,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说的。”女子经事不多,被胡忧一诈就露了底。
胡忧也是有栆没栆打一竿子,却没想歪打正着,还真瞎猫遇上死耗子,这对不起眼的祖孙居然知道朱芳菲的藏身之处。
幸福是不是来得太快了?
“我不想伤人。”胡忧把目光再次转到老汉的身上。他相信老汉已经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不合作会有什么后果。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你要先放人。”老汉长长的叹了口气,钱财什么的,他不在乎,可这唯一的孙女是他的命呀。
“我不喜欢讨价还价,告诉我,我会放人,否则……”
否则怎么样,其实老汉就算是什么都不说,胡忧也不会把女子怎么样。不过在气势上,他要让老汉深信他一定会对女子不利。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你要的,我只知道城南外大约一百里的山谷与以往不大相同。”
“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胡忧追问道。
是在城南吗,怪不得在光明城一无所获,原来他们不在城中。
“战机。”老汉回道:“几天前,我在那里看到有战机飞过。”
现在在文武界,拥有战机的只有朱芳菲,老汉的回答几乎等于是给了胡忧最直接的答案。胡忧松开了那女子,目的已经达到,就不需要再为难人家了。
城南吗,胡忧决定去哪里看看。
卷十七2725章虚能实之
一片荒芜。
这就是胡忧眼中看到的城南。
想想也知道,在当前这样的形势下,连光明城那样的地方也清清冷冷,曾经车水马龙的商业街看不到几个行人。这平日里就没什么人烟的城南会有什么热闹的景像。
挺失望。
胡忧把还以为在这里可以找到朱芳菲的基地,现在看来,在这样的地方不白日撞鬼就已经很不错了。
“嗯?”
就在胡忧准备离去的时间,一个飘渺的身影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真是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那飘飘忽忽的究竟是人是鬼?
纵使是胆子奇大的胡忧,这会也背升凉气。从身型看,那应该是一个女孩子的,白色的裙子长长的秀发,虽然看不清楚,也能感觉着长得不会差。
只是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白衣女子。
她居然还在对胡忧招手!
难道……
不可能。
胡忧从来不相信世界有鬼,以他十三年的江湖经验,但凡是鬼都与人有关,跟本就是人玩出来的把戏。
那不是对他招手吗,他决定过去看看。
随着距离的拉近,胡忧终于看清了那个身影的样子。
“李秋水,怎么是你?”
胡忧从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李秋水,那个秋水酒吧的女老板,黄明全的女儿,朱芳菲的好朋友,也是胡忧的好朋友。识出是她,胡忧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好久不见。”李秋水露出笑脸。她还是那么美,笑起来如春风扑面。
“你是在等我?”胡忧问道。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说得通李秋水为什么会在这里。要真是这样,那皇宫里的祖孙不用问也知道是李秋水安排的人了。
“算是吧。”李秋水点点头。
“有话对我说?”
“我们换个地方吧。”
荒野没有酒店也没有茶馆,所换的地方不过是一片比较平坦的开阔地,这里有不少横七竖八的大石块,坐上去凉凉的挺舒服。
“是不是有很多话想问我?”李秋水似乎知道胡忧的心在想什么,优雅的在一块青石坐下,主动开口。
“嗯。”胡忧突然变得有些沉默,李秋水是和朱芳菲一起失踪的,朱芳菲明显已经变了,不知道这李秋水有没有变。
“想知道朱芳菲的事吧。”李秋水叹息道:“说心里话,我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对你说。”
李秋水和朱芳菲是好朋友,由于同为女性和父亲黄明全的关系,李秋水与朱芳菲走得比较亲近。
那次,李秋水确实是和朱芳菲一起离开的,朱芳菲没有逼她。而她却并不知道,那一次的出走,让她经历了从没有过,甚至是想都没有想过的经历。
“那次从不死鸟军团离开之后,你和朱芳菲去了哪里?”这是胡忧最想要知道的,如果不是那次的出走,文武界的局面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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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出走时的情况,李秋水依然记忆犹新。
光明城被黑暗帝国、林河帝国占了之后,朱芳菲领着光明帝国最后的技术人员投奔胡忧,本想着借助胡忧的势力东山再起,却没想到胡忧来了手釜底抽薪,把光明帝国最后的技术人员全给一把夺走。
也许胡忧有什么计划或是想法,但朱芳菲绝对不接受这样的背叛。
是的,朱芳菲视胡忧的行为是背叛。在这样的背景下,胡忧和不死鸟军团的人就算是对朱芳菲再怎么好,朱芳菲也不会领情。她打定主意离开。
朱芳菲并不是胡忧的俘虏,朱芳菲自然没有受到严密的监控,朱芳菲找了个机会,离开了不死鸟军团,李秋水当时心中对胡忧也有气,所以她选择了和朱芳菲一起离开。
“当时我并不知道女王要去哪。”李秋水回忆道。
两个柔弱女人的路是艰难的,但朱芳菲从未停止过前行,无论吃多少的苦,遇上多大的难,朱芳菲都咬定目标不肯放。
很多天之后李秋水才知道朱芳菲是要去找属于光明帝国的暗物质发生器。
因为跟胡忧的熟识和光明帝国留下来的秘密档案,朱芳菲对暗物质发生器有一定的认知,甚至还知道一个连胡忧都不知道的秘密。
“你们找到了?”从文明例退的情况来看,朱芳菲不但是找到了那个属于光明帝国的暗物质生发器,应该还对它做了什么。
“虽然吃了不少的苦,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
李秋水说得轻描淡写,但其中的难是可以想像得出来的。
那本就不是一条寻常路。
“然后呢?”
最关心的终于要出现了。
“也许我说出来你怕不会相信吧。”李秋水摇摇头,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直到现在她都不大相信好是真的。
“先说说看。”
与其说是朱芳菲找到暗物质发生器,不如说是暗物质发生器找到了朱芳菲。朱芳菲与暗物质发生器之间有种李秋水所不能理解的联系,据朱芳菲一次无意间的聊天透露,朱芳菲能感觉暗物质发生器对她发出的招唤。
“这怎么可能。”胡忧是见过暗物质发生器的,而且还是两次之多,在他的眼里,暗物质发生器就是由许多电子和能源组成的一个类似电脑的东西,它们控制着文武界的文明进程。文武界的人就像生活在巨大的被控制的电脑游戏之中,人物级数达不到,就算是捡到高级装备也用不了。
文武界现在的情况就等于是游戏人物战死掉级,文明数指不断的倒退,就算是已经掌握了的科技也再无法去运用。
可就算是暗物质发生器如此的强大,胡忧也不相信什么招唤之说,那不过是一个装置,又不是人,怎么招唤。
“我就说你不会相信的,事实上就算是我,也不太相信,可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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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着心中的招唤,朱芳菲找到了在光明帝国境内的暗物质发生器,不过与胡忧所不同的是,朱芳菲并没有毁掉发生器,而是用光明帝国流传千年的秘法,与发生器进行了融合。
“准确的说:朱芳菲现在是暗物质发生器,暗物质发生器也就是朱芳菲。不要怀疑,这是我亲眼所见,我之所以要与你见面,也正是要告诉你这样。”
“等等,等一下,你的意思说是朱芳菲已经不存在了,变成一台发生器?”
论见识,已经经历过三个世界的胡忧真是无人能敌,可李秋水今天说的这些他真是很难去接受。
“也可以这么理解吧。”李秋水叹息道:“你也可以把这想像为一种融合。总之朱芳菲现在就是那台暗物质发生器。”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胡忧摇头道。看来不但朱芳菲变了,李秋水也不再是那个单纯的酒吧女老板,她的话对胡忧不再有信服力。
“你要怎么才肯相信?”
“证明给我看!”胡忧肯定的说道。要想让他相信,就必须先让他信服。
李秋水犹豫了一下,道:“好吧,你过来摸我一下。”
“什么?”胡忧瞪大了眼睛。他和李秋水曾经是很好的朋友,在平日的接触中,也有过握手之类的触碰,这算是什么证明。
“你先摸我一下。我让给你解释的。”李秋水肯定道。
即然是这样,那就摸一下吧。
胡忧伸手碰了李秋水一下,湿润如玉,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也许是觉得胡忧的触碰太少,李秋水要求胡忧抱她一下。拥抱可以是朋友之间的,以李秋水和胡忧曾经的交情,这个要求不算过份。
胡忧给了李秋水一个拥抱。
“感觉怎么样?”李秋水问道。
“没什么特别吧。”胡忧也不好说什么别的。反正这个拥抱确实和平时的抱人的感觉是一样的。
“嗯,现在你再抱我一下看看。”李秋水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奇怪。
胡忧心里更奇怪,不过他还是按李秋水的要求做了。
这一抱,胡忧神色大变。
居然什么都没有碰到,这怎么可能。
“你……”胡忧连话都说不出来,以前他一直就不相信世上有鬼,可是现在,他不敢再那个笃定了。
李秋水明明就在胡忧的面前,胡忧居然没有抱到她。
准确来说应该是胡忧的手从李秋水的身体穿过了,李秋水就像是一个光影,看得见却摸不着。可之前明明是抱着有实体的呀。
“现在你相信了吧。”李秋水神情没落道。如果不是胡忧要求,她并不想让胡忧知道她的真实情况。
“怎么会这样,你是人还是鬼?”胡忧叫了出来。这一刻,他真是无法控制自己。
“这世上并没有鬼,鬼的出现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人为,一种是更高的人们无法理解的科技。我属于后者,朱芳菲的情况和我一样,不过她是真正和暗物质发生器溶合的,比我强大太多,我不过是她的附属。”
这一瞬间,胡忧明白了那些战机和突然亮起来的显示器是怎么来的,那些战机和显示器里的人像都是朱芳菲虚拟出来的,但和常人理解的虚拟不一样的是他们可以从虚拟转化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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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死,还是活?”
胡忧不再问是人是鬼,按李秋水刚才说的,世上并没有鬼,李秋水的情况属于胡忧没见过的高科技,一种人和暗物质发生器溶合后得到的无法解释的能力。
“我也不知道想是死还是活,你就当我是活的吧,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的能量不多了,咱们抓紧时间吧。朱芳菲已经变了,她不再是以前的朱芳菲,她对整个世界充满了恨,她要毁掉这个世界。”
又一个要毁掉这个世界的人,之前江念祖就是毁掉整个世界,但他没能成功,而朱芳菲……
胡忧不敢想。他能阻止江念祖,那是因为江念祖勉强还算是在人,朱芳菲这算是什么,能虚能实,能真能假,就算是面对面,胡忧想要碰她一下都没什么可能,又拿什么去阻止她呢。
“我能怎么办。”胡忧叹了口气。经历过那么多事的他,第一次感觉到那么无助。敌人再强大他都不怕,就怕敌人跟本就不能再算是人呀。
“你拿把刀出来。”李秋水道:“你拿刀划我一下看看。”
“这……”
又是不明所以的要求,胡忧犹豫着还是拿刀在李秋水的手指上划了一下,而后,他再次像被惊着的猫。
“你出血,怎么会出血?”
“因为我现在是实体的。你可以把我看作虚实两面,我在虚拟的时候,你伤不了我,不过我也同样伤不了你。我要想伤你,必须是实体的状态,而在这个状态下,你也可以伤到我。我的实体和正常的我是一样的,刀割了也会痛,血流多了也会死,所以这一战你虽然是很艰难,但并不是没有赢的可能。好了,我必须得走了,要不然被朱芳菲发现,我的下场肯定会很惨。记住,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要放弃,我会想办法帮你。”
“谢谢。”胡忧无比真实的道谢。
什么是朋友,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李秋水自己的自境都很艰难,她却还想着帮胡忧的忙。
李秋水告诉胡忧的这些东西真是太重要了,要不然,朱芳菲的大军突然出现之时,当士兵突然发现他们的武器跟本打不中人家之时,那后是什么后果……
真是想都不敢想。
“对了,你不用担心那些战机,世界是平衡的,你们的战机用不了,朱芳菲的战机也用不了,你看到的那些是无法实体化的,造成不了伤害,不过你也不可大意,要随时留意自己的文明程度,如果发现你的战机能用,那就要小心朱芳菲的战机了!”
卷十七2726章实在要命
世界是平衡的。
这话让胡忧安心不少。之前胡忧最为担心的就是朱芳菲掌握的文明比他们强大太多,试想一下,胡忧这边用枪而人家用的是导弹,甚至是飞船,那这仗也就不用大了。
大家的武器是相等水平的,这还有一战之力。
现在看来,朱芳菲的优势在于她已经和暗物质发生器溶合,也就是说,朱芳菲就是暗物质发生器,暗物质发生器就是朱芳菲,她能自由的控制文明进程。不过从胡忧的分析来看,朱芳菲就算是能这么做,也不可能频繁的让文明随意进退,要知道朱芳菲不过只是溶合了一个暗物质发生器而已,而据胡忧所知,暗物质发生器一共是有八个的,其中的两个已经被毁掉,朱芳菲溶合了一个,那就还有五个,这五个才是文明的主控,朱芳菲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影响,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这次文明的退倒不像之前两次来得那么猛,而是慢慢的,一点点的倒退。
退是慢慢的,进自然也就快不了,朱芳菲想控制文明进退以独霸天下的路子是行不通的。
“这样倒是放心一些。”
胡忧长出了口气,这次与李秋水的会面真是让胡忧获益良多。
不过朱芳菲能让她的士兵进行虚实转换这个方面还是让胡忧很是头痛。
胡忧决定就这个方面去与海塞冬见上一面。
光明城是被黑暗帝国、林河帝国分占的,在光明城有黑暗帝国的部队,不过胡忧并没有惊动他们的打算,因为现在的黑暗帝国分两大派,一边是海塞冬的势力,另一边是林诗玉的势力,这光明城的黑暗帝国部队属于哪一个派系的,胡忧可不清楚。再说海塞冬也不在光明城,去接触光明城的黑暗军也没什么用,反到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想起林诗玉,胡忧不由又叹了口气。朱芳菲和林诗玉都曾经是那种与战争不沾边的女人,而战争改变了她们原有的生活,使她们变成了战争的主导者,与她们敌对,总让胡忧有种心里不自然的感觉。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对手是那种头顶生疮,脚底流浓,面目可憎,人见人恨的家伙。那样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与他们作战都是理所当然的。
虽说无论男人、女人,处于敌对势力方的,那都是敌人,可与男人作战和与女人为敌还是有很大程度不同的。
也许对海塞冬他们来说并不会有什么分别,可对胡忧来说,这是隔不开的。
胡思乱想的离开光明城,胡忧认准了方向,直接去找海塞冬。他现在和海塞冬的合作关系还算是不错,见面能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什么的,放在以前这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那时候的胡忧算什么,说不好听就是地底呢,海塞冬连认识他的兴趣都没有。
这地位的高低还是和手中掌握的实力相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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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实力,胡忧的不死鸟军团现在可也称得上了得。
一百万部队,各个师团都是满编,文明的倒退对空军是致命的,但对陆军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影响。除了坦克等重装备失去作用之外,轻装备到目前看来都还工作正常。
之前不死鸟军团随时有被两大帝国分食的危险,朱芳菲的出现到是无形中去掉了胡忧这层危险,把不死鸟军团推到了两大帝国盟友的位子上。
就算不是真心的盟友,至少也不会突然发动袭击。
文武界前所未有的平静,平静得可怕。
胡忧见以海塞冬的时候,海塞冬正在军事地图前。头发已经花白的海塞冬已经完全恢复,哪怕只是那样站着,也能人让感觉到他的霸气。
这是真正的一代人王。
“知道你会来。”海塞冬并没有因为胡忧的到来而回头。他的注意力依然放在那军图上。
胡忧来海塞冬的对面,用与海塞冬相返的方向看向军图,只一眼,胡忧就认出这是光明帝国的原势力地图。在战争暴发之前,光明帝国所控制的地区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过现在,这些区域都已经被两大帝国给吞噬,严格说来,光明帝国已经不复存在。
“觉得怎么样?”海塞冬问道。在军图上有各种的进攻防御设想,连后勤布兵点也做了非常巧妙的安排。
“没什么意义。”胡忧摇摇头道:“我们这次面对的敌人与传统敌人并不一样,他们用不着和我们打阵地战。”
“哦,你是不是已经了解到什么,快给我说说。”海塞冬的脸上出现的不是担心,而是兴奋。这样的表情胡忧夺江念祖的脸上不只一次的看到过,看来海塞冬和江念祖一样,也是个战争狂人。
胡忧把李秋水告诉他的东西,大部份原话不改的告诉海塞冬。朱芳菲已经不是以前的朱芳菲,她现在是敌人,对敌人可不能怜香惜玉。
“果然和我料想的一样!”海塞冬听到朱芳菲已经与暗物质发生器溶合时,一拍桌子大喝道。
“你早就知道?”
这些历史悠久的帝国果然是底蕴深厚,知道的东西比胡忧想像之中的要多得多。胡忧之前就不知道暗物质发生器还有溶合的特性,而现在看来,这个特性海塞冬也知道。弄不好林河帝国那边的人也知道呢。
“我只是在帝室密档里看到过罢了。”
“那你……”
“你是想问我是不是也能和暗物质发生器溶合吧。理论上说我也有那个机会,我们所有人都有那个机会,不过这是十万分之一的机会,朱芳菲的溶合是不可复制的成功。”
“失败会怎么样?”
“失败……一但溶合失败,暗物质发生器和溶合的人都会片瓦不存,片肉不剩。你应该知道,暗物质发生器一共只有八个,十万分之一里赌八个,你觉得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而且你不要忘记了,八个全毁,我们就得回到石器时代,八个里面有一半被毁,我们怕都要回到冷兵器时代。”
“现在我们只剩下五个。”胡忧提醒道。
“应该说是只剩下两个。一个在黑暗帝国,一个在林河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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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胡忧和海塞冬见面之后没多久,林战遇上了麻烦。他的部队遭遇袭击,一个师团被突然出现的敌人整个吃掉。
“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这怎么可能!”
林战非常的震惊,他的部队他非常的了解。那可是在无光城内,在城防遇有受到任何攻击的前提下,正在营中休整的一个师团就这么说没就没了,这让林战无法接受。
最可怕的是居然不知道敌人是谁。
谁能这么从容的灭掉一个师团而后离去,不留下一点线索!
接到战报,林战不顾危险的亲自赶到现场。
一片狼籍。
战死的帝国士兵横七竖八,样子极惨。几乎所有士兵的眼睛都惊恐的睁着,似乎在死前遇上了什么惊异的事。
是因为敌人太强大而害怕吗?
林战绝对不接受这样的说法。他的士兵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就算是再强大的敌人也不可能让他们怕。
战死可以,怕,绝对不可能。
可怎么去解释那慌恐不甘的眼神?
林战下令全城搜查,无论怎么样,必须把敌人找出来。
“有什么发现吗?”林诗玉收到消息直接去见林战。对林战的不及时上报她很是不满。要知道林战是来协助她的,她才是真正的话事人,哪怕出事的是林战的直属部队,也应该第一时间向她报告。
“暂时还没有。”林战咬牙切齿。
已经整整一个白天过去,一点消息都没有。那群可恶的凶手就像是凭空出现,完事之后又消失在空气之中。
“也许我们遇上的不是普通的敌人。”林诗玉道。她看得出林战的痛苦,但应该说的话,她还是要说。
“难道连你也相信鬼神之说吗?”
一个师团就那么没了,连下手之人都找不到,城中各种的谣言止不住的传,说什么的都有,其中说得最多的就是鬼神论。
“我自然不会相信那些,我的意思是说这次的对手不同寻常。”
“你想说这是朱芳菲干的?”林战想起之前接以的一个信息。信息来源应该是海塞冬那边发的,大致内容说的是朱芳菲手中有支神秘部队,务必要小心。
“说不定有这个可能。”
林战哼哼道:“我到觉得是海塞冬干的更有可能。这里是他的都城,他肯定知道什么秘道之类的设施,一击而远走,想让我军心混乱,我才不会相信他的鬼话。”
“你觉得海塞冬有那么强悍的部队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吃掉你一个师团而远走吗?”
“我……总之我不会相信海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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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林战的一个师团被人灭了。”
“是朱芳菲出的手?”胡忧看向海塞冬。
“还不能确定,不过可能性很大。”海塞冬的神情非常严肃。之前只是听胡忧说起他就已对感觉到朱芳菲的可怕,现在更是实明了那是真实存在的。
是的,海塞冬已经认定是朱芳菲出的手。他没有派兵,胡忧的人也不可能无声无息的进入无光城干掉林战一个师团后离开,唯一可能做到的就是朱芳菲。
“看来应该给林战一些提醒。”
“我已经给过他们提醒,不过看来他们是没往心里去。这样也好,先让林战和朱芳菲打打看,这样我们也能从中获取有用的情报。只是朱芳菲为什么会选择向林战下手呢,之前我一直认为……”
“你认为朱芳菲会先进攻我不死鸟军团吧。”胡忧接下海塞冬的话。说起来以胡忧对朱芳菲所做过的事,朱芳菲确实很可能先对胡忧的不死鸟军团下手,要知道背叛往往比敌人更可恨,在朱芳菲的眼里,胡忧就是那背叛的家伙。
“是的。看来女人的心思我还是猜不透。”
何止是你,我也猜不透呀。
胡忧挺郁闷的暗想着朱芳菲下一步会有什么行动,就听到海塞冬的士兵报告无光城传出激烈的枪战声,而且远远就能看到城头有火光。
海塞冬二话不说就赶往瞭望台,胡忧也急急跟着。弄不好这无光城要易主呀。
借助瞭望台的高度,确定能看到无光城处于混乱之中。不过是不是朱芳菲的部队再次出手,这么远可看不清楚。
“朱芳菲的部队从哪来的?”海塞冬突然问胡忧。
胡忧一呆。
是呀,朱芳菲的部队从哪来的。
之前朱芳菲是光明帝国的女王,她的部队自然是征招来的,可现在,朱芳菲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了,她的部分如果真如李秋水说的是能虚能实的,可就不是随便征招就能征到的。他们是从哪来的,规模有多大?
胡忧的嘴巴有些发苦,他对这么重要的信息一点都不知道呀。
不知道是忘记还是出于什么原因,李秋水也没提到过这方面的信息。
“如果只是少量,那还好办,如果是支庞大的部队,那看来会很麻烦。”
弄不好,不只是麻烦呢。
林战无比的希望这只是麻烦,可惜他没能如愿,这不是麻烦那么简单,而是会死人的。
他的部队就已经死了不少士兵。
这次,林战是真正见到敌军了。他们穿的是光明帝国的传统军服,所用的武器和林战这边装备的差不多,都是同时代的产品,可要命的是这些光明军不怕子弹,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就跟打在空气一样,直接穿过,而他们的每一次开枪林战这边就要倒下一大批。
这样的仗,没法打。这回人家来的不过千多人的一个团,就已对把他遇成这样,这要来上几万人,那他林战还不得直接死在这里?
卷十七2727章老猫戏鼠
光明城战场简直就是一面倒,林战空有数十万大军在手,硬是拿人家千把人没有任何的办法。
敢死队都上了,可是他们的武器根本摸不到人家,这仗怎么打?
“将军,我们的防线快顶不住了,要不……要不……”
“怎么样?”林战两眼血红,像只受伤的母狼。十几岁入伍,经历大小阵战不计其数,林战从来没有遇上这么窝囊的战斗。
“要不我们撤吧。”
“撤!”林战豁然而起,逼问道:“对方不过千把人,你让我撤?”
“可对方跟本不是人,打不死的!”副官都快哭了。他也是站着撒尿的汉子呀,这么多年,水里火里的,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都不是一次两次了。
没人敢说他胆小,可那是在正常情况下,现在的情况明显不正常呀。
“在我的字典里,只有战死,没有撤退。无论用什么办法,这一仗,我们绝对不能退。命令第一,第五十八,第七十九军给我顶上去,胆敢有后退一步者,就地枪决!”
林战发了狠,把最精锐的三个军全都押上去,三个军共计三万多人,无论是人员还是武器都是全军就好的,三万对一千,他就不信以三十倍的兵力还吃不下对方一千人。
看林战那要叫人的样子,副官不敢再多说哪怕半句话。
上吧,人死鸟朝天,不死又一年!
接到命令的三个军以最快的速度敢到战场就地构建工事,前方的战事他们多少已经听说了,也知道这次的敌人与以往都不一样,但是他们没有害怕,更没有想过后退,因为他们是军人,他们有军人的荣誉。
“你也要亲上战场吗?”林诗玉出来的时候看到林战已经全副武装,不由问道。
“公主,你不是后面休息吗?”
“这个时候,我怎么可能休息得了。”林诗玉摇摇头道?“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在这个时候上去。”
“诡异的敌人对我们的气势打击很大,我不上,士兵发挥不了战力。”
单名一个‘战’字,林战生就注定与战场脱不开,那是他的宿命。
“你要是死了,那就真输了!”林诗玉冷冷道:“你不要以为死是自己的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这条命并不是你的,那是林河帝国的。林河帝国没同意你死之前,你还不能死!”
“我……”林战顿时说不上话。林诗玉说得没错,他从出生那天就不属于自己,他的命是帝国的。
“听我的,现在敌情不明,送三个军团上去已经足够了,咱们不能一注把手里的筹码全都押上。你的作用不在于冲锋陷阵,这几十万大军,全都看着你。”
同样是面对紧急情况,林诗玉比林战要冷静得多。她心里很清楚,三个军团打不过,那最多也就是损失三万多人而已,林战要是死了,那这光明城将不在属于他们,这么多年的努力也就完全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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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撤了?”海塞冬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前几分钟他收到的消息还是光明军正面突破林战三个军的防线,正准备继续突进,这才一转眼的工夫,怎么就撤了?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吗?”胡忧也顾不得自己是客,先弄清楚想要知道的事再说。
士兵看了海塞冬一眼,看他没有表示,这才道:“我们仔细查过,光明城那边除了下雪之外,并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
下雪!
胡忧立时抓住了这其中的关键,李秋水曾经亲自给胡忧明证过她是能被受到伤害的,李秋水会,那些士兵也会,也就是说他们也会痛,也会死,只不过是实用某种方法弄得可以随意虚实转换而已,这是他们的杀手锏,却并不是万能的。
“下雪可以让他们显形。”海塞冬也很快反应过来。
“应该说是空气中密集的漂浮物可以让他们在显身的时候第一时间被发现。”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海塞冬长长的松了口气,道:“这应该就是他们的弱点了,有弱点好呀,太完美会让人害怕的。”
“嗯。”胡忧点头道:“林战那边应该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的手里毕竟有几十万大军,要真被千把人给吃掉,那真是不用混了。只是,朱芳菲的手段难道只有这么些吗?”
拥有可以虚实转换的士兵已经够牛的,可胡忧总觉得这并不是朱芳菲所有的底牌。也不知道怎么的,从朱芳菲再次出现,胡忧就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他觉得朱芳菲似乎在和他们玩游戏,而不是真正要干掉他们。又或是说,朱芳菲并不急于一把把他们全都干掉,她是猫戏老鼠,玩够了再杀。
“无论怎么样,经过这一战,林河帝国那边应该不会再无视我们的合作意向,朱芳菲也许很强大,但她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斗得过我们三家之力!”
黑暗帝国、林河帝国、不死鸟军团这三个势力是文武界最强的三大势力,其他的势力再怎么算也比不了他们,他们三家要能真心联合,这文武界的战争基本上就已经能宣布结束了。
不过那是在朱芳菲再次出现之前,没有朱芳菲的威胁,他们三家怎么都不可能合作,而在朱芳菲的威胁下,他们三家就算是能真诚的合作,也不见得就能稳操胜券。
真诚,这两个字好写却不好做。文武界这三大势力之间的恩怨情仇真要说,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胡忧和海塞冬是明眼人,他们知道在什么形势之下怎么处理几大势力相互之间的矛盾是最好的,可下面的人呢,他们能有这样的觉悟?
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能有这么会想,那也就不是兵了。相对来说,朱芳菲的人还没有他们之间的仇大,他们能真实的互为靠背去对付朱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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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茫然。
茫然来自士兵,来自将军,来自百姓。这里是无光城,黑暗帝国的都城,驻守的却是林河帝国的部队,刚刚对这里发起进攻的则是光明帝国的士兵。
整个世界都乱了套,还能不能好好游戏了。
林战没上战场,毫不未伤,派上去的三个军团死伤过半,唯一的好消息是那可恶的敌军也死伤过半。
现在还弄不清楚那些究竟是人是鬼,总之他们有五百多尸体停在了无光城。一万五千人换五百这是绝对的大亏,不过林战还是觉得很值。因为他已经证明那些人并不是无敌的,他们也有血,也会死,这就够了。
“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林战心有余悸。还好这次来的只是一千,要来个几万,这无光城就真是要易主了。
“但愿不会多。”林诗玉这次也被吓到了。还好她够冷静,没直接哭出来。
“却也不会少!”一个声音突然出现,而后才是一个人影。
“你是谁。”林战第一时间已经掏枪在手,这里可是里三外三布了无数道防线,这个女人居然就这么出现在这里。
“放下你的枪吧,反正也打不到我,何必呢。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秋水。”
“你就是李秋水。”林诗玉的反应比林战的大,这个名字她听过呀,黄明全的女儿,胡忧的酒吧朋友,最重要的还是她和朱芳菲关系不错。
“这位应该就是林诗玉公主了吧。朱芳菲女王常常提起你,说你手段了得呢。”
“你是朱芳菲的人。”林战手里的枪跟本没有放下来的意思。无论枪对李秋水是不是有用,枪都依然是林战可以以生命相托的朋友。
“可以这么说吧,我是奉女王之命来和你们和谈的。”
“前脚打完我们,后脚来和谈,你们的算盘是不是打得太精了一些,好事坏事都让你们占了。”林战冷笑道。
李秋水淡然道:“那不过是展现实力摆了,以林河帝国的强大,我们要没拿得出手的东西,你们会和我们谈吗?”
林战还要说话,被林诗玉用眼神逼了回去,嫣然一笑,林诗玉道:“朱芳菲女王果然是好手段,我到是想听听贵部准备怎么与我们合作。”
行不行的先放在一边,看看人家手里有什么牌也好呀。
“很简单,我们女王说了,她要对付的敌人是胡忧,只要林河帝国答应全力剿灭不死鸟军团,像今天这样的事,就不会再发生。”
“如果我们不同意呢?”
“那也简单,明天的强度会是今天的十倍。”
“你威胁我们?”林战忍不住吼道。他这将军做得窝囊呀。
“如果你们要这么理解,那我也无话可说。”李秋水说着就要走。
“请等一下。”林诗玉叫住李秋水道:“想必你们也知道,林河帝国的事并不由我们做主,不知道能不能多给一些时间,让我们把合作事项回报我国陛下?”
“从现在到明天,不是还有挺多时间的吗,我想应该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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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要和他们合作?”
李秋水一走,林战就忍不住了。此时的他,恨朱芳菲恨过胡忧。近二万士兵刚刚战死,转眼就要和凶手合作,这样的事,他接受不了。
“刚才不是说了,这事我们做不主。”林诗玉瞪了林战一眼,道:“马上把这个消息回传陛下,等待他的指示吧。”
说完林诗玉不再理会林战。以前在林诗玉的眼里,林战还算是个人才,可林战今天的表现让林诗玉很是失望。林战在战场上的能力再强,也不过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军人,永远成不了一个政、客。
从现在到明天,还在十几个小时,林河帝国那边有什么决定,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他们的决定会影响到整个文武界的未来。
就在当天晚上,林河帝国可能和朱芳菲合作的消息传到了海塞冬的耳朵。消息从何处传出无从查实,但消息本身却让海塞冬皱眉。
“你怎么看?”海塞冬把胡忧找来,完全没有保留的把所知道的都告诉胡忧。
这是盟友之间的信息共享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海塞冬有他的打算。
“朱芳菲看来挺恨我的。”胡忧笑笑道。似乎就算是朱芳菲和林河帝国真的达成合作,他也并不在意。
“我想知道的可不是这个。”海塞冬对胡忧的回答很不满意。
胡忧点头道:“其实差不多的。朱芳菲恨我,也恨林河帝国和你,她为什么要和林河帝国合作对付我,那不是明摆着的吗。她今天能和林河帝国对付我,明天就能对付你,后天同样可以对林河帝国下手,朱芳菲已经被恨迷了眼,她要所有对不起光明帝国的人都付出代价,弄不好,她甚至会毁掉整个世界。”
朱芳菲要和林河帝国合作,让胡忧再次想到了之前对朱芳菲的那种说不明道不明的感觉。他现在越来越相信朱芳菲的手里还有牌,而且是大牌,不出,那是她还没有玩够。
“朱芳菲要看狗咬狗。”海塞冬毫不掩饰的直达真意。他的思路和胡忧是一样的,他不相信朱芳菲会忘记黑暗帝国对光明帝国带去的伤害,这次的计划中没有他,下次,一定会把他也给算上。
“很形象。”胡忧笑道:“朱芳菲现在已经把自己看成了主人,而我们,在她眼里不过是三只狗,谁咬了谁,都是她要的。而当她不再喜欢这个游戏,她会把三只狗全给煮了。”
“嗯,三只狗,哈哈哈,朱芳菲未免也太狂了,居然做得这么明目张胆,难道她认为我们就一定互咬吗?”
“这个还真不好说,如果我分析得不错,林河帝国很可能会答案与朱芳菲的合作。”
卷十七2728章野马
胡忧不幸而言中。
林河帝国同意和朱芳菲合作,出兵与不死鸟军团开战。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愣了一下,赶紧告辞海塞冬赶回不死鸟军团。虽说林河帝国的部队从准备到进攻还得有一段时间,但时间对胡忧来说已经不多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对朱芳菲的反目,胡忧确实是有责任的,严格来说,他怪不了朱芳菲。是他先让朱芳菲的光明帝国支离破碎,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这样的行为对朱芳菲的伤害非常的严重。
朱芳菲不过是以牙还牙。
失去了现代文明,赶路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车子动不了,马儿又已经退化,跟本跑不出速度,更多的时候,胡忧只能更两条腿,还好他的腿还不算慢,要不然真是只能坐在路边哭了。
因为有李秋水的提醒,胡忧在赶路之前专门给红叶去电,要求胡忧派专人严密的留意车辆、飞机等因为文明倒退而无法启动的装备,一但发现它们有重新获得动力的迹象,马上第一时间通报。
文明的进退掌握在敌人的手上,这样的战斗胡忧还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想想都感觉难呀。
这天,胡忧来到再来城。这是原华夏联盟的一座北方城市。因为经济比重低,又不是军事重镇,这里一向不怎么引人注意,要不是为了赶路,胡忧也不会经过这里。
才一进城,胡忧就有种回归一百年前的感觉,虽然因为文明倒退的关系,大多与现代文明有关系的装备都已对无法再用,但建筑物、街道这些已经建成而又不需要移动的物品依然是可以用的。
就拿那些高达数百层的摩天大厦来说,虽然里面的电梯已经不能启动,但大厦本身还是存在的,它能让人看到它曾经的文明。而这再来城,街道狭小,房屋除了少量的二楼木楼外,大多都是石板平房,目光所到之处,多是看到坐在门前或树下纳凉的老老少少,他们穿着或蓝或绿的百年前相当流行的粗布衣服,悠然自得。
落后而宁静。
胡忧突然想像如果整个文武界都是这样的生活状态,那应该就没有什么战争了吧。
可惜这不过是美好而不切实际的想像,战争是人类永远无法睡醒的噩梦,只要有人,有利益,那就一定有战争。胡忧穷一生所努力的目标不过是拉长战争爆发的间隙,从不敢想能给世人带来永远的和平。
可这里为什么会依然保留百年前的样子?
如果不是急于赶路,胡忧真的很想留下来解开这个谜。不过胡忧还是决定在这里留一夜,他给自己的借口是天色已经有些晚了,连日的赶路这身体也有些扛不住,有必要好好的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接着赶路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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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老人家的指点下,胡忧来到再来城唯一的客栈——再来客栈。
因为几乎没什么异乡客的关系,再来客栈显得十分冷清,胡忧走进客栈的时候小二就在打瞌睡。
有客上门,小二相当的热情,又是上茶,又是上水净手,很让人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由其是在连续的赶路之后,更感舒服。
“客官是要住店还是用饭?”一阵忙活后,小二这才打听胡忧的来意。看来这里的生意确实不怎么样,小二怕一开始就问会把好不容易上门的客人给吓跑了。
“也住也吃,客房酒菜都有吧。”胡忧边说着,边打量这间客栈。
客栈是木制的两层楼结构,前边是店,后边应该是厨房,让胡忧有些意外的是透过窗子,隐隐能看到一个大马厩。
在别的城市酒吧,那里应该是停车场吧,而现在,居然是个马厩。
看到马厩,胡忧想起从进城到现在,一辆车都没见到过。胡忧当然知道文明的倒退已经让车失去了作用,可这里的城民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车都给扔了吧。开不了的车,最可能被停在路边,而胡忧却没见到过。
这么古怪的一座城,胆小点怕是不敢来吧。
全店就这么一个客人,上菜还是挺快的,没一会功夫,两菜一汤一大碗米饭和一壶酒摆在了胡忧的桌上,不是胡忧吝啬舍不得多要,而是这店一共就这么些吃喝,想要别的花样,看来得另找他地。
“小二哥,不忙的话,一起坐下吃点如何?”
论消息灵通,首推茶馆酒楼,胡忧想在小二的身上多少弄此关于这再来城的情况。
“那感情好,不过我已经用过饭了,就陪你喝一杯吧。”这里的饭菜就这两样,小二天天吃早腻味了,不过那酒嘛,却怎么也喝不够,好的就是这口。
有好的就好。
胡忧先让小二多拿两壶酒,这才和小二吃喝起来。
“小二哥,我看这里挺静的。”
“谁说不是呢。”小二喝了一大口酒,道:“这再来城一年到头也来不了几个外乡客,能不静吗?”
“以前也这样?”
再来城以前可不是这样。
再来城畜牧业闻名,想当年来这里收山货的人那是前客未走新客到,热闹得不行。山货也就是野物,那是打一点少一点,哪经得起这样的滥杀,前后也就几十年的光景,山货就绝尽了。没了山货,来客慢慢也就少了,之后更是几乎没有外客再来。
“没了山货,发展别的也行呀。”胡忧忍不住说道。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靠不住了还不另想办法怎么行。
“都有试过,可我们这里太山,玩什么都玩不过人家,慢慢的,也就没那心思了,反正这样也挺好,财是发不了,却也饿不死。”
再来城田地不多,但很肥,越便种些什么都能有不错的收成,虽说是城,这里大部份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上山转转,运气好的也还能弄回到野物,不算是很苦。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这么过着过着,就过去一百多的。现在的再来城除了在地图上有个名字,几乎没什么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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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完,胡忧感慨良多。要说再来城的人不思进取吧,他们这一百年过来还真不算是太差,至少他们不用经历战火,无论外面乱成什么样,这里依然是风清云淡,吃自己种的粮食,过自己的生活,没什么不好。
再来城是座没什么娱乐的城市,居民都习惯了早晚,胡忧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也挺累,早早也上了床,可却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强逼着自己睡去,在半梦半醒之间,隐隐传来的声音又把胡忧给弄醒了。
似乎是什么动物再叫。
胡忧仔细的分辨了一会,得出个结论。声音是从山里传来的,数量似乎还不少。
会是什么呢?
胡忧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可现在天色已晚,难道要进山查看吗?
正为难之时,胡忧想起了那个小二,他长期在这里呆着,弄不好可能知道些什么。
试着开门出来,那小二居然还没睡。这合了胡忧的心意。
“那声音呀,不用怕,是野马来的。”
“野马?”胡忧心中一动,这家马养久都已经退化了,野马可得自己在自然界中拼搏,绝对要比家马强呀。
“这些野马能不能抓?”胡忧试探着问道。要是这些野马是再来城的人保护的,那胡忧就这么一个人,他敢打马的主意,人家就敢的他。
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能呀,可你要它们干什么。这野马肉可不好吃,而且热气,一般人吃了要犯病的。”小二好心提醒道。
“拿来骑不行吗?”
“骑,哈哈哈,我听人说外面都已经是飞船时代了,几万公里个把小时就到,骑马那还不得跑死。”
这再来城与外界的信息交通看来很有问题,居然都不知道文明早已经倒退,别说飞船,连车现在都用不了,用不然胡忧干什么打野马的主意。
“我也就弄回去做个动物园什么的,你知道这些野马怎么抓吗?”
小二大摇其头道:“我可不会这手。野马可凶,一个不好要踢死人的。不过我到是知道一个人对野马应该有办法,要不你去找她?”
胡忧一听大喜,赶紧打听这个人的情况,小二喝过胡忧的酒,又和胡忧挺说得来的,大大方方的把知道的全都告诉胡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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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桂喜,初时胡忧以为是个男的,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个女的,而且还很年轻,今年才二十岁。
对胡忧的突然出现,钟桂喜很是吃惊。要知道长这么大,她还没与外乡人接触过。胡忧花了好些力气,才让钟桂喜放下戒心坐下来聊几句。
“听再来客栈的小二说你是牧马世家。”
“算是吧,不过我家已经很久没和马儿打交道了。”马早就不是战争资源,牧马世家也早改种地了,毕竟要吃饭呀。
聊了好些时候,胡忧觉得已经和钟桂喜比较熟悉,于是把野马的事给提出来,他想让钟桂喜帮他弄到那群野马,可让胡忧没想到的是钟桂喜怎么都不答应,一个劲的摇头。
胡忧好说歹说老半天,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长叹口气,准备离开。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舍得动脑子,冲会有办法的。
“请等一下。”看胡忧要走,钟桂喜又叫住了胡忧,扭捏道:“如果我帮你,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出去?”胡忧一时没明白过来钟桂喜指的是什么。
“嗯,我听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又很可怕,我想出去看看,又不敢,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你要能带我出去,我就帮你抓野马。”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胡忧想要那些野马,可说真的,胡忧对马儿不怎么熟悉。以前在天风大陆时,战马都是有专人去管的,他主抓大方向,从没去管过马,要他骑马他没问题,要他把一大群野马带回军团总部,那还真是个问题,钟桂喜主动要求加入,那是再好不过了。
一拍即合。
胡忧和钟桂喜说好了条件,钟桂喜回屋准备应用之物,就和胡忧一起上山。直到这会胡忧才知道,钟桂喜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在再来城这样的地方,一个女孩子是很难独自生活的,如果不是胡忧来到,钟桂喜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个男人嫁了。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劳力生活下去。
可钟桂喜并不希望在这里呆一辈子。自从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更精彩的世界,她就一直想着离开再来城,到外面去看看。
之前只听到叫声胡忧就知道山里的马不会少,这进到山一看,胡忧差点没乐疯。远远的山谷中,马儿像蚂蚁一像密密麻麻,或跑或立,有些在吃草,有些在打闹,少说得过万,足够组建一个骑兵军团呀。
“我要把它们全带走,有办法吗?”胡忧压下兴奋问钟桂喜。看得见拿不走,那和一匹没有是一个样的。
钟桂喜被胡忧吓了一跳,之前胡忧可是说是带回去做动物园让人观赏的,她想着最多有个二、三十匹也就差不多了。哪知道胡忧眼睛一红,有多少要多少。
“马儿都是有领马的,只要头马跟我们走,其他的马都可以一起带走,只是这里上万匹的马,只我们两个人绝对不可能看得过来,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马被惊着又或是什么的,我们不但一匹得不到,还可能命都没有。”
“需要人手?”胡忧听懂了钟桂喜的意思。要把马全领走是没人反对,可也要带得走才行呀。
“不错,至少需要几百个对马有一定了解的人,不然带不走的。”
卷十七2729章再来城再来
再来城是一座城,按说找个几百人不成问题,可问题是胡忧要的是几百个对野马生活习性熟悉的人,这可就难找了。
其实这还不是最难的,再来城曾经是一座对山货无比了解的城市,野马也是山货的一种,要像钟桂喜这种对野马精通的人那不多,但精通马性的人还是不少的。真正难的是这里的人已经近一百年不怎么与外界交流,以外界的情况他们有着本能的排斥,要找几百个懂马性又愿意离开这里相对稳定的生活到外面未知世界去闯荡的人真的不易。
胡忧问钟桂喜有什么办法可以招到几百个符合他们要求的人,钟桂喜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她告诉胡忧,再来城的清子虽然过得清苦,却也与世无争,加上已经与外界太久没有交流,就算是有人愿意跟他们一起出去,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招集到的。
时间对胡忧来说已经很宝贵,他耗不起,不可能在这里花大量的时间,可是过万匹的野马拉出去,每一匹都是上好的战马,留一匹不带走胡忧都感觉肉痛。
舍不得呀。
舍不得又带不走,这真是难死胡忧了。
怎么办?
钟桂喜无意中的一句话让胡忧一激灵,据钟桂喜所说,再来城外的山里有一群土匪,他们不种粮食也不干活,聚在一起得有五、六百人之多,每个月定期的下山收保护费,收不到就抢。最让胡忧心动的是这些人都会骑马,而且技巧相当了得。
胡忧决定把这些土匪给收了,即帮再来城解决了治安问题,又有了帮手,弄不好还能组建一支凶悍的小分队。至于这些人的出身,胡忧到并不是那么在意,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胡忧相信这些人不过是不愿意与祖辈们过一样的生活而已,如果能给他们新的生活,他们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行,不行,他们很坏的。”钟桂喜听胡忧居然把主意打到土匪的身上,吓得脸色都变了。虽然她从来被土匪伤害过,可她听过太多关于土匪的故事,再说胡忧一个人去收几百个土匪,那不是做梦吗。
胡忧是好说歹说,才从钟桂喜那里打听到土匪的老窝,这对再来城并不是什么秘密。再来城边的土匪那就是从再来城出去的,和城中之人不是沾亲就是带故,说白了他们不过是一群不怎么听话的孩子,这也是再来城从来都没有组织过剿匪的原因。
知道了地点,胡忧也没怎么准备,就进了山。一个对收服几百个人对别人来说也许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是对胡忧来说,却并不是不可能成功的。
认准目标,大胆去尝试,总有成功的机会,不成功,那不过是方法不对,在胡忧的肚子里,可是有很多点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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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土匪窝所在的山下,胡忧只扫了一眼就不由摇头。选的这山即不奇也不险那也就算了,可连个明暗哨都没有,那就说不过去了。
老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做土匪,那就要专业点不是。
一路大摇大摆的上山,胡忧没遇到半点阻滞,直到那用木头草草搭建的山寨大门前,这才看到两个守门的。
胡忧来到时,他们正在晒着太阳打瞌睡。看来他们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完全没有半点警惕性。
“嘿,兄弟,醒醒。”胡忧等了好一会,也没见他们有反应,不得不叫醒他们。
“你谁呀,干什么的?”小土匪还挺横,也不知道是气胡忧吵醒了他的好梦,还是因为胡忧的突然出现。
“我是来找你们老大的。”胡忧一脸平和,道:“麻烦帮通传一声。”
“哟,一来就要见老大,挺牛呀,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胡忧一早就知道事情不会顺利,他也没准备客客气气的进去。一抬手就把那开口的小土匪给打翻了,对另一个小土匪喝道:“还不快去报信!”
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这群土匪是再来城周边唯一的一群土匪,平日里只有他们欺负别人,哪曾试过被人欺负到门口来了。
小土匪往里边跑边喊,土匪窝就炸锅了。拿刀的,拿棍的,光着膀子的,哇哇叫着就冲出来。
胡忧不退反进,双手如风车一般,一拳一个,短短不到一分钟,山门前就躺了一地。
要收服,就得先立威。
闻声而来的土匪越来越多,可看那躺了一地,他们也就不敢上了。毕竟是没见过血的,比起沙场上的老兵,他们少了几分血性。
这么大的动静,足可以惊动他们的头子,十多分钟之后,一个三十多岁提着大砍刀的汉子出现在胡忧的视线这中。
大围观的土匪中胡忧看到有枪,可这头子却是扛刀出来的,看来应该有些手段。
“朋友,我们认识?”土匪头也看到那一地的横七竖八,知道来了硬手的。
“不认识。”
“有仇?”
“没仇。”
“既然素不相识又无仇无恨,你闯我山门打伤我兄弟意欲何为?”土匪头子读过几天书,讲化有些水平。
“来给你们指条明路。”胡忧淡然道。
“哈,有意思,这么说我还要谢你不成?”
“谢字以后再说不迟。”
“指路也要看本事的,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手段,看刀!”
声落刀起,一招快刀直冲胡忧面门而来。胡忧的判断没错,这土匪头子确实有些手段,这刀一看就是练过的,来势汹汹却又留有余地,这让胡忧又多了几分好感。
一闪身,胡忧躲过那刀,土匪头得势不饶人,硬提口气,每踏出一步就砍出一刀,刀势潇洒大气,这并不是随便练练就能练出来的。
胡忧也没拨武器,如落叶般轻盈游走于刀光之中,每一刀都险之又险,却没有一刀能真正近到胡忧的身,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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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刚走钟桂喜就后悔了,她后悔不应该对胡忧提起土匪的事,更不应该说出那些土匪所在。
时间一晃过去半天,胡忧即没消息也没影,钟桂喜是越等越担心。再胡忧的她也不相信胡忧能独自一人收了那几百号人的土匪,现在弄不好已经出事了。
又再等了半个小时,钟桂喜再也等不下去,扯过一匹野马,就往土匪山疾驰。
野马都是没经过训练的,它们可不愿意让人骑,总想着把钟桂喜给摔下来。可任它再怎么努力,钟桂喜都如贴在它身上一样,稳稳的,像是这么过去一百年都不会有其他的改变。
这是她的本事,很快,她就看到了胡忧的本事。
才不过短短半天的时间,胡忧就领着几百土匪下了山,弄得钟桂喜还以为是做梦。
“来得正好,这位是葛天良,以后大家就是伙伴了。”胡忧看到钟桂喜急急而来,哪能不明白她的心思。算起来大家不过才认识,她能有这份心胡忧还是很欣喜的。
钟桂喜还在震惊之中,一时都不知道要给什么反应。其实钟桂喜把葛天良他们看高了。这帮子人哪里能算是什么土匪,撑死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他们即不愿意和父辈一样守着几亩地过一辈子,又没胆子到外面闯世界,只能呆在山上搞些小打小闹,逞逞能。胡忧的闯山给他们带去了一片新的天地,没几下功夫就说动他们集体下山。
本是最难解决的人手问题就这么轻易的解决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再来城环境特殊,要换个地方可遇不上这么纯朴的‘土匪’。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充满变数,这些将要离开故土的小混混都想在离开之前回家看看。也许此去,家乡从此就变成思念了。
“你不回家看看?”
几百号人一下散个干净,钟桂喜也要回去准备应用之物,只剩下葛天良没动。
“我已经没有家了。”葛天良长长叹了口气。十三岁那年,他的父母先后病故,叔叔把他接到了家里。本以为至少还有个叔叔,哪知道叔叔不过是把他当成了廉价的劳力,苦忍了几年,葛天良大了一些,就离开了那个‘家’。
胡忧从葛天良的眼神就能看出这是个有故事的人。葛天良没主动说,他也就没有往深里问。左右无事,二人又回到再来客栈,要了酒要了菜,边喝边聊。
“那的刀法不错,应该不是自学的吧。”在山上过招那会,虽然胡忧有让招的成份,但葛天良的刀确实是玩得挺不错的。
“家传的。三岁跟父亲学习,可惜没能学全。”想起父亲,葛天良眼睛有些发红,如果不是父亲早早过世,他的人生应该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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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队伍再次集结,有些人没来,这是胡忧一早料到的。远走他乡对于一个封闭多年的人群来说有太多的不确实。和大伙一起呆在山上还能有几分血性,回家见了亲人,一哭二闹,加上自己也没什么把握,干脆还是继续在这里呆着好了。
“看来他们是不会来了,我们开始吧。”胡忧拍拍葛天良的肩膀,他知道葛天良有些失望。三天的相处让胡忧对葛天良的了解加深不少,多多少少的也知道他一些过去,本性不坏,就是运气差了些。
集结的人得有五百多人,钟桂喜说得没错,他们对马儿都有一套。在他们的帮助下,一万多匹野马被带离再来城。
再来城,会不会再来,这个真是说不准。
五百多人一万多马,这样的大队不适合穿城进市,胡忧选择绕路而行,实在需要被给才分出小部份人去采买。
外面的世界让葛天良他们样样惊异,胡忧变成了百科全书,帮他们很好的解答各种的问题,连钟桂喜都每天带着问题来胡忧这里要答案。
虽然是绕路,但速度并不慢。一万多匹马才五百人,大量的马资源是赶路最好的保证,顺便还能驯化这些野马,居然就是一举两得。
一开始,钟桂喜对葛天良他们的印象很差,不怎么愿意和他们交流,相处久了,她发现这些人其实也挺好的,尤其每次安营之时,几乎都抢着把活干了,没让她动过一次手。其实她不知道,葛天良他们是被外面的世界弄得太兴奋,不找点活干发泄不了心中的情绪。
“你是不是想让这些马成为战马?”出来有些日子,葛天良对外面的形势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外面兵荒马乱,处处都在打仗,很不太平。
“不错。”
“那我们呢,你是不是想把我们编入军队?”
“如果你们不反对,我会让你们都加入军队,不过你们有得选,谁不愿意的,我会给一笔钱,算是报酬。”
“就我们这些人,能打得过人家吗?”葛天良很犹豫,以前他从来都没想过当兵打仗。对这方面,他也不是很了解。
“当然不只是你们,不怕告诉你,我手下有士兵过百万。”
“哦。”葛天良似乎听懂了,似乎还有很多的不明白。
钟桂喜对当兵的兴趣是胡忧没想到的,她几乎是第一个要求加入军队的人。胡忧不反对钟桂喜参军,他带钟桂喜出来本就想让她加入不死鸟军团,可是钟桂喜似乎对前线更有兴趣,这就让胡忧有些头痛了,要知道他为钟桂喜设计的可是后勤兵,只要把马儿管好,她就是最大的功臣。
其他的小混混大多表达的参军的意愿,胡忧自然也愿意收他们。这些天,胡忧有意无意的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训化,到目标为止还算是不错。胡忧也不要求他们成为多么出色的兵,同样的,只要他们能把马管好,再教教别人骑马的技巧也就足够了。
说到打仗,不死鸟军团从不缺少冲锋陷阵之人!
卷十七2730章混混兵
有人吊尾。
想来并不奇怪,文明的倒退使得马匹再次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胡忧一行几百个人却带着上万的战马,那是一个小孩子拿着金块跑到大街上没什么分别。
眼红的人太多了。
“胡忧大哥,我们怎么办?”
葛天良看起来有些紧张,虽然说算来他也做了几年的土匪,可他们那种土匪跟本就是群顽皮的孩子聚在一起过家家,哪能跟人家那种一看就是见过血的人相提并论呀。
“有什么怎么样的,之前怎么样,现在就怎么样。放心吧,没事的。”胡忧一脸轻松,几个吊尾的小家伙还不足以让他担惊受怕。这里可不是再来城那种信息封闭的地方,就算是手边无兵无人,胡忧把名号报出来那也能吓死一船的人。
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队伍继续往前。再有一天的路就要出入峡谷通道,那里地势复杂,以胡忧的眼睛看,要真出事,应该会是在那个地方。
在葛天良和钟桂喜的眼里,这两天的胡忧与往日并无不同,他们却并不知道,这两天胡忧都没在营里睡,总是半夜出去,天快亮才回来。
这一带的势力已经已经查清楚,唯一有胆子有能力抢上万匹马的只有一个——宋世道。
宋世道自称文匪,能用计取的绝对不用力,在这一带有几分名声,当然,那点名气比起胡忧是差得远了。手下千手把人的势力在这乱世跟本就算不得什么混出头,也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罢了。
既然已经算准了宋世道会动手,胡忧自然不动吃那个亏。他决定和宋世道干一场,可葛天良手下这帮小土匪能用吗?
准备胡忧告诉他们要去和真正的土匪干一仗,这些小土匪怕是还没打就得吓死几个,如果有得选择,胡忧不会用他们,可胡忧没得选,所以只能玩点心计。
除了胡忧自己,没人知道他们将要和宋世道那群真正的土匪交手。当然,这不可能是正面的对冲。葛天良他们都没见过血,正面肯定打不过人家。宋世道不是喜欢玩智慧吗,胡忧就和他玩玩这个。
这天安营比往日早,早早用过了饭,一群小土匪也没什么事可做,都在无聊着,胡忧拿着几张图纸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说是要做个游戏,赢的人有奖金。
奖金就是钱,离开再来城已经多日的小土匪都已经知道钱的好处,自然热情高涨,纷纷加入胡忧设计的游戏之中。
这真是游戏吗?
如果这些个小土匪有上过战场,他们就会发现胡忧在做战前的准备,可惜他们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全拿胡忧的布置当了游戏。这也是胡忧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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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界东部地区,不死鸟军团总部,此时的气氛异常的凝重。林河帝国已经公然宣布与朱芳菲结成联盟,同共出兵进攻不死鸟军团。而海塞冬对此保持沉默,就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以现在文明水准,林河帝国就算是决定打一场大型的局部战争,从准备到出兵到进入交战状态,那需要一个相对很漫长的时期,不死鸟军团以逸待劳,完全用不着那么紧张。
可不死鸟军团不得不紧张,因为林河帝国的合作者是朱芳菲,这个光明帝国的公主已经掌握文明进退的办法,她能让战机、坦克因文明倒退而无法正常运转,也就能让它们再次运转正常。
这很可怕,因为你不知道她会不会这么做,更不知道她会什么时候这么做。
“各方面的情况怎么样?”红叶坐镇总指挥部,每次胡忧外出,总是她代替胡忧指挥,或进或退,或攻或守,红叶没有胡忧的战争天赋,却从来也没让胡忧失望,因为红叶足够勤奋,也跳够了解胡忧。
各方面汇报的情况从表面看没发现什么异常,可也不知道怎么的,红叶总感觉这心里隐隐不安。她下令把各种装备再检查一次,无论是能用的还是不能用的,她都要知道它们处于什么样的状态。
“用不着那么紧张,林河帝国的大军还得一些时日。”刘伯度安慰道。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和红叶合作,迄今为止,红叶的表现都让他相当惊叹,一个女人能做到这样的高度,这让他改变了对女性的看法。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有事要发生。”红叶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刘伯度是可以相信的人,红叶也就不藏着了。
“难道你有什么发现?”刘伯度问道。
“没,就是感觉。”要是有什么发现,红叶也不用坐在这里干着急了。
刘伯度的目光再次回到桌上的军图,各方面的布置他已经牢记脑中,并没发现有什么不足之处。
“那应该只是你的错觉吧,我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希望是吧,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提议第一军,近卫师团和第七团进驻总指挥部,二十四小时待命,同时把战争等级提到最高,全军取消休假,随时准备开战。”
“这样做消耗会很大,你可要考虑清楚。”刘伯度提醒道。
常规备战和一级备战完全是两回事,这不但烧钱,同时也在燃烧士气,长期紧绷的神经要是得不到放松,那可是会断。
“我相信这是必要的。”红叶坚决的说道。
“既然是这样,我同意。”刘伯度决定支持红叶。胡忧和红叶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优透的领军人物,尤其是胡忧,他给刘伯度带来的惊喜已经太多太多,这红叶只不过是差了胡忧一线,刘伯度相信红叶的感觉,因为那是从血火沙场练就出来的,说不清也道不明,但却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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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棋高手只看别人摆出棋局就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赢,精于玩花样的宋世道此时已经是满头的冷汗,他知道这次遇上了自己惹不起的人。还想要人家的马,人家不要他的命已经不错了。
从安营到布防,从选地到气氛,人家做得都是天衣无缝,听听那随风传来的欢笑吧,人家是那么的轻松,而自己这边呢,一个个脸色凝重得像死了亲爹。
早几天胡忧就已经用他的方式告诉宋世道,他已经知道宋世道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一万多匹马在宋世道看到是值得冒险的,犹豫再三,宋世道还是决定干。而现在,看到人家的布局,宋世道后悔了。
这笔不要本钱的买卖本不应该做呀。
“老大,趁他们没有防备,我们上吧。”边上的小头目叫道。他不是宋世道,可看不出那么多的花样。
“上个屁,没看到人家在干什么吗!”宋世道恨不得一巴掌打飞这个二愣子。这样发起进攻,有多少都不够死的。
“他们不是在玩吗?”小头目没明白过来。
宋世道哼哼道:“我来问你,你要是知道有人要打你的主意,你还有心思玩吗?”
谁的神经那么大条,明知道人家打自己的主意,还有玩的心?
到也不能说绝对没有,不过从人家的安营看,宋世道更愿意相信那是人家做出来引他上当的假像。
是个阴谋。
其实宋世道并不知道,他所看到的已经是胡忧所能做的一切。这说白了就是一个变种的空城计,越是疑神疑鬼就越是觉得高深莫测,要像那小头目不管不顾的杀将过去,反到是直接把问题给解决了。
宋世道决定撤,不碰惹不起的敌人,这是宋世道的处世之道。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得有自知之明,自己有什么本事,能惹得起什么样的人,自己心里有个准则,能欺负的绝对不放过,惹不起的,就算是有天大的利益也不去碰一下。
虽然感觉挺奇怪,不过宋世道的命令已经下了,土匪们也就不再纠结,从这也体现出宋世道对部下的掌控能力。
离开的路只走了一半,一个身影拦住了宋世道一行人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听说来人点名要和自己对话,宋世道也想看看究竟是谁那么狂。
来人正是胡忧,他来这的目的和再来城的后山一样——收编。
宋世道能从布局之中看出危险,证明他是个人才,胡忧准备把他拉进不死鸟军团。不是要组建一支土匪军,只葛天良他们那些人可不够。
“咱们到那边聊聊吧,放心,我没恶意。”胡忧的话只说给宋世道一个人听,人多听到那就不灵了。
宋世道考虑着还是决定看看这人有什么可说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要是退缩反到是让人看不起。此时的宋世道还不知道,他这个决定不只是改变了他,也改变了后边这所有人的命运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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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的队伍又多了一千人,那是宋世道的人马。
没人知道胡忧对宋世道说了什么,宋世道和胡忧谈过之后,就加入到了这马队之中。加上葛天良那五百人,现在胡忧有一个团的人马可用了。
“少帅,我们的马太惹眼,怕还要有人来打主意。”宋世道这会已对知道胡忧不过是布了个空城计对付他,不过他并不为自己被吓着而感觉丢脸,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胡忧,输在他的手上,同样是件能拿出去炫耀的事。那至少证明有资格和胡忧做对手,哪怕只有一次。
“让他们来好了。”胡忧连收两拔人马,心情大好。既然都已经收了一千五百人,胡忧就不在意再增加这支队伍的规模。
能有五千也就差不多了。
胡忧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之前的一路胡忧走得很是低调,宋世道加入之后,胡忧开始变得高调。他甚至让人把那些野马一匹匹的刷洗干净,弄得漂漂亮亮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这里有货。
宋世道和葛天良的人在胡忧有意无意的调教下,慢慢的从土匪变成战士,再从战士变成土匪。胡忧要绝对服从的战士,却不要一尘不变的战士,之所以用土匪、山贼做班底,就是要打造一支不一样的部队。
拿来干什么用,胡忧暂时还没想好,不过相信他们绝对有大用。
胡忧的高调为他引来了不少麻烦,却也为胡忧的壮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打主意的人越来越多,胡忧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大。
一个月过去,胡忧的队伍已经有五千余人,远远看着与一支真正的部队没什么不同,不过近距离去观察就会发现这里的人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他们骂着粗口,喝着乱七八糟的各种酒,一言不和就大大出手,行进起来闹闹轰轰跟蝗虫过境。
钟桂喜是看着这个队伍由少变多,由弱变强的人。一开始,她真是想不通胡忧招惹那么多土匪、混混回来干什么,变变的钟桂喜看出一些端倪,发现人渣有人渣的作用。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每到一个地方,这些人都能速度的溶入当地人的生活之中,别管他们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只要往人群里一钻,那就再也的不出来。
此外胡忧还让这些人刻意的相互交流,你传我一手,我教你一招,在喝酒聊天中,就会到了有用的,甚至能保命的活。尤其是葛天良那帮子小土匪,混了那么久,他们终于见着祖师爷了,一个个像海棉吸水,管他有用没用的,先装在脑子再说。
当人数达到五千人之后,胡忧就不怎么再批量的招入人员,除非是特别优势的,他才会收留进来。不过之前进来的也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团体中最好的生态环境,能者留下,不行者离开,哪里的白饭都不养那无用之人。
卷十七2731章看不见的敌人
就在昨天晚上,不死鸟军团辖下的铁城受到了攻击。在红叶的一级战备命令下,没有一个士兵敢大意,更没有一个士兵敢擅离职守,可在敌人发起进攻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异常情况,直到敌军开火。
不是在城下,是在身后。
谁都不知道敌军是怎么跑到自己身后去的,那里本不应该有敌人能摸到。
在敌人开伙的瞬间,大批不不死鸟军团战士如割麦子一样倒下,而当士兵反应过来回身射击的时候,敌人只剩下淡淡的影子,似有似无。
这并不是独立事件,仅仅一个晚上,铁城就遭遇到三次几乎完全相同的进攻,最可气的是这三次进攻都是在同一个地方。铁城方面损失了近千士兵,却连一个敌人毛都没打着。
这是挑衅还是侮辱!
毕克林气得鼻子都快冒烟了,十几岁从军到现在三十几年的军龄,没打过那个窝囊的仗,他一方面把情况上报总指挥部,一方面加强防御,不在让同类事件发生。
红叶是天快亮时接到的报告,没多想,当即招开军事会议,在总部的所有高级主管全数到场,气氛从未有过的严肃。
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可以在铁城这么搞法,同样的也能在这里运用同样的战术,下一个袭击的地方可能就是他们的房间。
“是朱芳菲的人!”
始作俑者几乎不需要过多去考虑,从胡忧传回来的消息和毕克林那边的遭遇,很轻易就能猜出是出自谁的手笔。
在文武界,在当前的环境下,只有朱芳菲有能力让士兵来无影去无踪,他们利用黑色的掩护以虚体进入城防,而后以实体发动突然攻击,再以虚体没入黑暗之中离开。
前前后后从开始到结束,都能清晰的分析出来,但要怎么去阻止或是防御同样的事件再次出现?
要知道现在的文明已经退化到电力运用之前,连电都已经无法运用的夜晚有着太多的防御漏洞,朱芳菲要真抱定了决心就这么弄他们,怕是在他们想出应对之法前,就已经被弄得筋疲力尽。
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可他们并没有叫嚷不公平的机会。
叫给谁听?
没人会可怜失败者,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输写历史。
“如果能有办法让他们现形,他们也就不可怕了。”黄金凤是非战人员,但她是经济方面的主管,毕克林的通报送达的时候,她和红叶在一起,所以也一起过来参加会议。
“金凤说得不错,只要我们找到让他们现形的办法,他们就不再可怕。”红叶非常认同黄金凤的提议,却也知道这跟本就是摆在他们眼前的困难,要是他们有这样的办法,也就不用在这里伤脑筋了。
“红叶姐,请让我把话说完,我觉得我可能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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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
当黄金凤说出她解决的办法是面粉的时候,所有人都傻眼了。面粉可以用于战争这谁都知道,打仗也要吃东西嘛,面粉是军队的主要粮食之一,它自然也被用于战争,可那是间接用于战争的呀,并不是直接用于战争的,可看黄金凤的意思,那是直接用面粉于战争之中呢。
“二夫人,我们这是在开军事会议,很严肃的。”刘伯度含蓄的表达了他的不满。黄金凤在经济上的能力他很佩服,但那并不代表她可以在军事会议上肆无忌惮。人命关天,不可言笑呀。
“我没在开玩笑。其实不只是面粉,但凡是够粉能漂浮在空中和浮于地表的东西,应该都可以被利用。”黄金凤争辩道。
“金凤,先说说你的想法。”红叶看黄金凤把话给代偏,赶紧出声。铁城被袭击,大家的心情都不那么好,红叶不想在这个时候内部在暴出什么问题。
“好。我是这么想的。首先我们已经肯定袭击毕克林的人就是朱芳菲的人,而朱芳菲的人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无论他们用什么办法达到隐身的目的,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我们能在空气中保有大量的悬浮物,地面上也有大量的覆盖物,那么他们再出现的时候,是不是就会提前现形。”
“金凤,你能说出这样办法证明你确实有考虑过,不过我只能告诉你,这样的办法是形不通的。怪我没把整个情况告诉你,具胡忧传回来的信息,这些人在隐身甚至是现形之时,都可以是虚幻的,就算看得见都摸不着,只有攻击我们的时候才是实体。”
红叶的解释让黄金凤知道了事态的严重,也让在场的不少人都叹息。本以为黄金凤真能给出什么破解之法,现在看来,还差得太远太远。
会议继续开,却并没能想出实质的解决之道。朱芳菲所掌握的文明与他们是不对称的,强上一点就了不得,更不用说强上那么多,这简直就是开着金手指在和他们打,他们拿什么去和人家拼。
总指挥部没给出破敌之活的指导意见,毕克林这边到是想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命令士兵无论在任何时间听到枪响,都可以第一时间向枪响的地方开火。不需要命令,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后果。
简单来说就是打死敌人立功,打死自己人没事。
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也是出于无奈,朱芳菲方面的三次出击已经弄得铁城军民人心惶惶,敌人再强大再厉害都不怕,大不了就是玩命而已,可敌人是看不见的,那怎么弄,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让人家打死打伤逍遥而去,自己这边一点办法都没有?
毕克林可不接受这样的窝囊。就算是出现误伤夺,毕克林也认了。只要能打死一个敌人,就能让军心重振,说不定还能以此为突破口,解开敌人虚实之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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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的速度大大的增加了胡忧赶路的能力,终于,胡忧和他的五千混混兵距离铁城已经不足一百公里。
“少帅,是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城,还是紧赶几步,进城再休息?”
混混军还没有指挥系统,葛天良只能算是个传令兵,由他把胡忧的意思传达给各队的原混混头,再由他们传达下去。到目前为止,这样的指挥形势还是挺不错的,不过这注定只是暂时情况,以后胡忧肯定要重新整编。
“天黑对马儿的速度影响极大,也容易伤着战马,还是休息一夜,明天再进城。”
再急也不急这么一个晚上,今天整个白天的路已经赶得够辛苦的,再赶一百公里少少得两个小时,这还不算上天黑影响,实际用实怕是得三个小时以上,进了城肯定还在折腾,不弄到半夜都休息不了。与其赶得那么辛苦,不如缓一夜,明天轻松上路。
一夜无话,第二天拔营过程。毕克林接到胡忧回来的消息,亲自迎出十里地,这几天他真可以说是焦头烂额,那些看不见的敌人每天晚上都对铁城进行袭击,总是突然出现又突然离开,被袭击的士兵已经第一时间开枪还击,却还是一无所获。
再这样下去,这仗就没法打了。
“少帅,你这是?”远远的毕克林还以为胡忧带来了支援部队,等看清楚这来的明显是一群没怎么经过训练的乌合之众,毕克林不由有些傻眼。这些混混能干什么,除了糟蹋粮食之外。
“这是我路上招的,帮着我带马。”胡忧简直的一语带过。招的这五千混混具体怎么用,他已经在路上想好了,不过这些他并不打算告诉毕克林,做主帅嘛,还是不时保持一些神秘感会比较好。
有一万多匹战马可以组建骑兵部队,毕克林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现在他们的敌人是看不到摸不着的,要马儿能有什么用。
“总有办法的。”胡忧知道毕克林的难处。朱芳菲能把士兵虚实转换的问题同样也是压在胡忧心口的大石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不死鸟军团就算是再强大,也得让人家玩死。林河帝国之所以同意和朱芳菲合作,最大的原因肯定也是因为这一点。
“希望吧。”
胡忧的来到让铁城的守军一下提起了心气,他们之中很多人在入伍之前就听说过关于胡忧的故事,而经过各种版本的演义,故事里的胡忧简直就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现在胡忧来了,那些可恶的看不见的敌人肯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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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级战备的关系,铁城的士兵几次都已经上了城头或是前沿阵地,营房被空了出来。胡忧暂时让混混军住进营房,反正他们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用不着再给他们建新的营房。
其实这支混混军看着虽然还是混混,却已经被胡忧有意无意的训服,他们并没有一眼看上去的那么差,只不过要看懂他们需要花些时间而已。把他们带来铁城对胡忧来说也可以算做是场意外,连胡忧都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无意中帮上胡忧一个大忙。
事情发生在混混军进入铁城的当天晚上,那会已经是半夜,胡忧和毕克林都没睡,突然就听到一声狗叫。这声狗叫像是乐队的指挥挥动手里的小棒,随着第二声狗叫急跟而出,这狗叫从点成片,再也压不住了。
铁城也有居然养狗,但都是那种玩具狗,毕克林一听声音就知道狗叫是来自胡忧天白带入来的混混军团,这些混混之中不少人都有养狗,而且都是那种大型的家伙。
“怎么回事?”胡忧也挺纳闷,混混喜欢养狗他是知道的,可这一路那些狗都挺听话的,几乎就没怎么叫过,今晚这是怎么了。
胡忧决定去看看。
快步来到距离最近的营地,胡忧迎面就看到葛天良死命的拉着条猎狗不停的努力着想让它平静下来。
“它怎么了?”胡忧问葛天良。以胡忧的耳朵,自然听出了葛天良这只猎狗就是第一个出声的那只狗。它是什么品种胡忧还真不知道,不过距葛天良所说,它是有狼族血统的。
“我也不知道,它从来都不这样的。难道是水土不服?”葛天良的猎狗叫黑贝,力气极大,凶猛那就更不用说了。
“黑贝,你怎么了?”胡忧蹲下身子,观察着黑贝的情况。他知道狗是通人性的,虽然不会说快,但只要仔细的观察,就能看出它想要表达什么。
“放开它。”胡忧突然葛天良道。根据他对黑贝的观察,发现黑贝是想要扑击什么东西。应该是有所发现。
“少帅,它可凶,要咬着人……”葛天良有些犹豫,黑贝是他养的他知道这家伙要真狂起来,谁拿它都没办法。
“不怕,你只管放。”
黑贝身上的锁链一开,就如黑影划过空气,瞬间出了营门,胡忧早有准备,一个箭步跟上,也消失在葛天良的视线之中。
“我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速度就牛了。”葛天良擦了把汗,离开家乡他才发现,外面的世界不但大,能人还多,像他这种的,一板砖下去能砸到好几个,不努力加强不行呀。
黑贝的速度快,胡忧的速度也不慢,一人一狗在空旷的街道如赛跑,一下到了路的尽头。此进的黑贝凶狠的看着城墙,嘴里发出低唔,却再没狂叫。
“在墙的那边吗?”
胡忧小声的问黑贝,也许它并不一定能听懂他的话。
让胡忧意外的是黑贝点了头。
墙的那边会是什么?
胡忧挺好奇,他无声无息的正要到墙头上看个究竟,突然感觉到危险,而黑贝的叫声也同时再次炸响。
卷十七2732章狗能破敌
胡忧一个翻身到了墙的那边,动作轻灵得像只猫。
墙的那边已经在胡忧的眼前,什么都没有,胡忧的眼睛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却突然感觉到巨大的危险。
窥视!
有眼睛在窥视自己,不是一双,是数不清的眼睛。胡忧看不见他们,但是能感觉到他们正在注视自己。
是那些人,那是看不见的敌人!
胡忧的心明镜一样,狗儿不会无缘无故的叫,那是因为它们感觉到了危险。胡忧感觉到了狗儿感觉到的危险却看不见敌人,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来了。
他们就在眼前!
瞬间,胡忧汗都下来了。在战场上打拼那么久,他从来没遇上过这样的敌人。听说和亲见是不一样的,现在他能体会到士兵的心情,更为他们没有被这样的敌人击垮而感到骄傲。
胡忧没敢动,一动不动。他知道那些敌人同时也发现了他。他们很可能对他发动进攻,把他这个突然跳墙而出的家伙干掉。
不是可能,是一定。
突然,天气不经意的愰了一下,一个光影凭空出现,那是一个士兵,光明帝国的士兵。
“砰!”
胡忧抢在那士兵开枪之前开始,血花飞溅,他想要干掉胡忧,却被胡忧先一步干掉。杀戮是相互的,在他想要干掉胡忧的同时,胡忧也获得了干掉他的机会。
无往不利的虚实作战居然就这么被破掉了吗?
光明帝国的士兵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失败。为了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们甚至放弃做为正常人,为的就是让光明帝国的阳光再一次照耀大地。
空气仿佛被撕裂,整整一队光明帝国士兵出现在那里。这一次胡忧看着他们,没有马上开枪,因为胡忧知道,虽然他们已经现身,却依然是虚体,并不是实体,他们在月光下没有影子。
胡忧在等待最好的时机,等待影子出现的那一刻。
那一刻,胡忧的动作比所有人都更快,拿枪的手瞬间震动好几下,每一次震动都必有一个士兵倒在血泊之中。
半秒钟后,胡忧闪身而出,几乎与此同时,他刚才所在的地方已经被打成了蜂窝。
枪声在继续。墙那边,有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也翻身过来,他们看到了这边的敌人。没有任何的犹豫,这些百战老兵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已经现身的光明帝国士兵不再是威胁,他们的强大再于他们的神秘,当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时,他们也不过是普通士兵而已。
甚至还要不如。
无往不利的光明士兵没能沉住气,越来越多的同伴被打死让他们被血蒙住了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冷静,他们急不可待的现身,他们想要报复,可获得的却是更加无法承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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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
朱芳菲一口鲜血喷在地上,整个人像突然被抽空了精血,一下老了十岁都不止。
“公主!”李秋水跳了一跳,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跑过来。
“我没事!”朱芳菲咬牙坐好,心中却没有表面这么平静。她知道前进部队完了,整整一个大队的虚实兵,一个都没有机会再回来。
“胡忧!”拭去嘴角的血渍,朱芳菲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是胡忧出手了,朱芳菲自信世上没人能破掉她的虚实士兵,只有胡忧是例外的。之前只是预感,现在预感成真了。
“公主,我们斗不过胡忧的,不如放弃吧。”李秋水说不出对朱芳菲是心疼还是埋怨,这个世界原本就已经够乱的,朱芳菲的加入,让整个世界更乱了。还有那么多无辜的士兵和忠于光明帝国的人,这其中还包括自己,朱芳菲已经伤害了那么多人。
“住口!”朱芳菲把带血的手绢丢在地上,怒道:“叫我女王,我是光明帝国的女王。所属于我的,我都要一一拿回来,我没有对不起谁,这是他们欠我的!”
李秋水不在说话,她知道现在的朱芳菲已经不是以前的朱芳菲,她不在善良,她的心长出硬壳,把她整个人都包在里边。
缓了口气,朱芳菲站了起来。她要去见一个人——林河。
是的,正是林河,林河帝国的现任皇帝,这个同样入侵了光明帝国的人,他现在在朱芳菲的手上,只要朱芳菲愿意,随时可以要他的命。
阴暗的地牢比起皇宫那是差得太远,这里空气浑浊,闷热,蚊虫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吸起血来比贵族还狠。
“你杀了我吧。”这样的活着比死要更难受,林河已经没有勇气活下去。
“想死,没那么容易。”朱芳菲冷笑道:“当年你入侵我光明帝国的时候,你怎么不让我杀了你?”
“你究竟想要什么,帝国的军队指挥权我已经给了你,难道还不够吗!”
林河不是一个硬骨头,被朱芳菲派人抓来没几天,就把所有能给朱芳菲的全都交出来了,为的只是保住这条小命不受苦。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朱芳菲在拿走属于他的一切之后,把他丢到这生不如死的地方。
他可是一国之主,就算是做俘虏,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呀。
“我要什么,你不知道?”朱芳菲精神质的笑道:“我要让你们把欠我的全都还回来,吃了我的,全都吐出来。你林河帝国毁了我光明帝国,我要毁了整个林河帝国,这是你欠我的。”
“当初进攻光明帝国的可不只是我。”
林河感觉自己很冤,也有些后悔,这好好的林河帝国皇帝当着多爽,你说吃,你说穿,你说女人,要什么没有呀,干什么非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现在好了,锅里的没得着,碗还让人家给碎了。”
“不用你提醒我,放弃吧,不单单是你林河帝国,黑暗帝国,不死鸟军团,胡忧,谁都别想跑。现在,给我命令林桂帝国向不死鸟军团发动全面进攻,我高兴了,也许会给你一片面包……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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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大破虚实兵让不死鸟军团上下士气一下提到了新的高度。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敌人不是很厉害吗,让他们再凶凶看!
接下来的几天,铁城没再受到那种让人恶心的突然袭击,朱芳菲似乎没能力再组织那样的进攻。
胡忧不敢大意,他下令把全城的狗都集中起来,而后重新分布到铁城每一条街道或每一个军事区,具体工作由暂时没什么事的混混军负责,他们不但对煮狗肉有一套,对狗也有一套。
胡忧一口吸还没喘顺,毕克林就新自找来了。只看他的脸色,胡忧就知道又有新的麻烦。胡忧不怕麻烦,可各种的麻烦总是不断的出现也是让他挺窝火的事。
“说吧,什么情况。”胡忧没等毕克林行礼就开口问道。
“林河帝国动了。”毕克林果然没给胡忧带来什么好消息。
林战已经脱离了和海塞冬的纠缠,亲帅大军二十军向铁城而来,最多十天,他的先头部队就会出现在城下。
“朱芳菲那边有什么动静?”胡忧更光明的是光明帝国,这是已经不复存在的国度在朱芳菲的引领下暴发出让胡忧也感头疼的能量。种种迹象表现,朱芳菲已经不能再用常理推论,帝国的责任和仇恨已经让她失去理智,连胡忧都猜不透她想要干什么。
如果她只是想复国,那到没什么,就怕她想的是人们都没敢想的。
朱芳菲的光明帝国在哪都没人知道,毕克林更不可能知道朱芳菲有什么行动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海塞冬似乎准备看戏,看场鹬蚌相争。
“到这个时候,他还想做渔翁?”胡忧摇摇头,道:“虽然海塞冬与我们算是有合作关系,但这世道,能靠的只有我们自己。让老百姓撤吧,十天应该够他们转移了。”
“林战不过是领二十万部队而已,我们有必要这样吗?”
铁城可不是小城,撤走老百姓可是数以百万计,先不说这个过程会遇上什么麻烦,就单单是铁城方面的工业损失,那都足可以让毕克林心痛到死。
铁城可是不死鸟军团重要的工业基本,没有了老百姓也就没有了工人,这铁城不是废掉了吗。
“林战不可怕,可怕的是朱芳菲,在没弄清楚朱芳菲的目的之前,我们不能冒那样的险。执行命令吧,趁还有时间。
胡忧又何尝想这么做。可不这样又能怎么样,朱芳菲掌握着文明的进退,她怕是有一百种办法可以让铁城寸草不生。
“要撤走这么多的老百姓,我的人手不够。”
毕克林不是人手不够,而是不想下达这个命令让手下的士兵去。要知道这些士兵很大一部份是来自铁城的,让他们去把自己的父母亲朋赶出城,太残忍了。
“让宋世道去吧。”
混混军,适合这样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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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战来了,虽然对帝国突然下达对不死鸟军团打战的命令林战有些想不通,但做为军人,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服从。
没有战车没有炮,目前的文明前程让林战能用的只有枪。拿枪攻城和古代拿箭和刀攻城差不多,林战一个现代军人还真没怎么打过这样的仗。
一路上,林战找来不少古代战例,很是下了一翻苦功。
胡忧不用看书,在打风大陆,他打了几十年的冷兵器战争,现在有枪已经比天风大陆的战争高级多了。
“少帅。”凤飞琳的支援部队也赶到铁城。林战大这二十万可不是开玩笑的,毕克林手里不足十万的部队要硬扛会有很大的伤亡,将来的战斗不知道要的成什么样,手里的牌多一些,底气也更足。
“辛苦了,下去休息吧。”铁城和总部相距不运那是以车的速度来说的,现在已经没车,靠脚走那可是不近的路,凤飞琳这一路可真是累了。
谁能想到有一天要跑步行军呀。
“少帅,石头也来了。”凤飞琳犹豫着还是告诉胡忧关于石头的事。自从战争无法起飞,石头就没了实质的工作,这对已经把自己看成不死鸟军团不可或缺级人物的石头来说,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胡忧点了点头,其实凤飞琳不说胡忧也知道,白冰儿早在石头刚刚离开总部之时就已经给胡忧来电说明了这个事。话说直到现在胡忧都没有弄清楚朱芳菲为什么在去掉了几乎大部份人类赖以生存的文明之后,依然保留无线电通讯是什么目的。
是因为朱芳菲离不开无线电通讯吗?
处理完手上的事,胡忧才让会把石头叫进来。石头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小小子,龙行虎步,很有铁血军人的样子。
“少帅,你骂我吧。”石头知道这次没接胡忧的命令就私自来铁城是可大可小的。要往重判,枪毙都行。
“起来吧。”
胡忧轻喝一声,石头跳将起来,垂手而立,不敢看胡忧的眼睛。
“告诉我,你来干什么。你是空军主帅,怎么可以擅离职守?”因为文明进退的不确定,谁都不知道朱芳菲会不会让文明回到战机时代,胡忧早已经严令注意战机的变化,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情况。
“少帅,我知道我是有令不尊,可是我不能傻傻的呆在机库里眼看着战争结束呀。我分析过,朱芳菲的光明帝国就算是有也没几架战机,她是不会把战争拉进空战的。”
“她没有,林河帝国也没有吗?”胡忧气笑了。真是长大翅膀硬,都已经可以自己分析决定了,那还要他这个主帅干什么。
石头不敢再接话,他知道胡忧是动了真火。
卷十七2733章铁城血战
胡忧没有让石头返回总部,这让石头暗松了口气。相比起总部的平静,他更喜欢铁城的硝烟。
文明倒退,枪成了主要的武器,这种以火药为击发手段的古老武器,让战场上永远飘着浓浓的硝烟之气,让战场更像战场,也让战争变得更加的残酷。
林战大军出现在城下的那天,风和日丽,是个出游的好日子,可惜谁都没有出游的心情。已经撤空老百姓的铁城显得有几分冷清,城头是火热的。
这是一场大战,所有人的心里都非常的明白,此时身边的战友可很能会倒下,而自己也可很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但他们不能退,身后就是亲人所在,那是他们愿意用生命去守护的地方。
战斗从城北开始,那里是第一声枪响的地方,和暖的风把硝烟之气带到城南,士兵们并不羡慕城北那些饱饮硝烟之气的汉子,因为他们知道,城南的战斗也马上就要打响。
“林战来势很猛。”毕克林沉声道。在此之前,他曾经提议在城外布置阻击阵地,让林战在见到城头前先损失一些实力,胡忧并没有同意毕克林的计划,铁城之外多是山地,按说可以很好的布置一些阻击阵,毕克林是提议并没有任何的问题,但胡忧另有想法。
城南的战斗很快也打响了,还是林战主攻,不死鸟军团主守,胡忧并不急着和林战硬碰硬,这是文明再次大倒退后的第一战,没有战机也没有坦克大炮,士兵需要一些时间来适应这样的战法,指战员也需要一定的实战来调整。
林战号称林河帝国的军事天才,在此之前,胡忧已经多次和他交过手,大部份都是胡忧占的上风,不过林战确实不是一个可以小视的人,他有勇,也有谋。
战争从来都不是美丽的,虽然它是以生命来谱写。林河帝国的士兵在上级的驱使之下,压低着身子小心的前进。没有坦克的掩护,他们只能靠盾牌,这样的攻城战对他们来说绝对不会成为美丽的回忆。
很血腥。
是的,短短不过十分钟,攻城部队已经趟了一地,不死鸟军团对这一战做了充分的准备,每一个士兵都知道自己的位子在哪,都知道应该做什么。
重机枪突突的火蛇让驾驭它的士兵感觉有些热,不是热血沸腾的那种热,热来自枪管。巨大的散热孔每时每秒都在散出大量的热,炙烤着周围的空气。
副射击手有些郁闷,面对潮水一船的敌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重机枪装上一排排的子弹,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主射击手,那样他就能把子弹像水一样泼到敌人的身上,不过在看了眼运子弹的工兵,他又平衡了,那些扛着弹药箱像蚂蚁一样在阵地上奔着的工兵甚至连子弹打到什么地方都看不到,副射击手虽然不能开枪,至少他能看到子弹带着怒火狂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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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像一块横在大海之中的顽石,任林河帝国一浪一浪的拍打而毅然不动。战争已经打了两个多小时,双方的伤亡渐渐的增多,到处都响起对医护兵的大叫,城南一个满编的师团被打掉了三分之一,胡忧命令他们撤下去休整,换上一个全新的师团,继续着之着的战斗。
战斗打得很苦,撤下去的士兵没一个不是黑脸破衣服,不过能活着总归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没有伤着的士兵决定用睡觉来做庆祝。两个小时高强度的战斗真是太累了,在尽可能击中敌人而又不能在敌人击中的矛盾之中,他们消耗了大量的脑力和心力。
有人问:要具备什么样的技巧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
是精准的枪法,还是料敌先机的智慧。
其实都不是,首先需要的是勇气。对敌人开火需要勇气,在子弹纷飞的战壕后抬起头更需要勇气。
北门被林河军冲破了一个缺口,一百多林河兵突入城中,这是一个危机的时刻,在战争中防守的一方确实是相对占便宜,可一但让人突破,后果往往是失败。人生可以有很多交失败,可是在战场上失败,往往会失去一切。
第478团的一个营拿身体顶住了突进的敌军,抢在他们扩大缺口前,把他们他都扫倒的同时,自己也付出了半个营的代价。
工兵不要命的用沙石封住那个缺口,战争似乎又回到原点,而后是另一个地方的突破,再封住,再突破……
循环往复。
“将军,221团伤亡已经超过七成,让他们撤下来休整吧。”林战的副官眼里布满了血丝,虽然他只是林战亲命的三个副官之一,可在他负责的那个部份里,伤亡名单已经厚厚一叠。他知道每一个士兵都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不是他手里冷冰冰的数据。
“没有休整,命令他们,继续进攻。”林战的命令冰冷而无情。221团很多士兵和林战都是老乡,可那又怎么样,这里是战场,就算是父子都没情面。
221团没了,全员战死,一个都没能退回来,也许他们到死都不知道这一战的意义何在,或许他们也不想知道吧。
又一个团顶了上去,成则立功,败则炮灰,这就是攻城部队。往往一个团的战死不过是换来城墙的一个破洞,甚至是什么都得不到。在战场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在这里死条狗也许还会让人多看几眼,死个人,再平常不过了。
会有人为他们哭吗?
有,但为他们落泪的人永远都没有机会见到他们的最后一面,有机会见到这最后一面的,跟本没有伤心的时间。
硝烟已经弥漫成大雾,百米开外若隐若现,刺鼻的血腥味让人每一次呼吸都感觉火辣辣的,这永远不应该是人类喜欢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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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如血,枪声比一开始小了很多,接到命令退出战场的士兵庆幸自己还活着,不过想到明天的战斗,他们却又无法高兴起来。
铁城如一台巨大的绞肉机,让无数的生命消失在它的面前。只要战争不停止,它的吞噬就不会停止,打到最后只有两种结果,一是绞肉机碎掉,一是生命全都被吞噬。
吃饭吧,也许明天就没命吃了。
饭菜挺丰富,有肉,吃起来却没有任何的味道。士兵的嘴都是苦的,喝水都能喝出血腥味来。
今天的战斗不过是这次大战的开始,林河帝国的士兵已经损失超过五千,按这样的消耗,十多万的大军其实也打不了多久,明天不命后天死,看来没什么机会再回去见亲人了。
一个士兵越想越难过,忍不住哭了起来。边上的士兵默然的看死,生命只有一条,谁不怕呢。
可是军队不是哭泣的地方,凶恶的宪兵带走了哭泣的士兵,一声枪响过后,那个士兵再不用担心明天的事,今天他就没能过去。
林战下了严命,扰乱军心着死。
统计死亡的报表送到了胡忧的桌面,同样是厚厚的一叠,最上面是一张清单,有些像礼单,可惜它给不了任何人快乐。
不死鸟军团的伤亡人数大约是林河帝国的三分之一,得守城之利,他们的损失要小很多,可是这样的利能支持多久,只一天而已,城防已经多久破损,要不是士兵用生命去堵住缺口,这城怕今天就破了。
“城破就打巷战!”
一个热血方刚的新入全小战士满不在乎的发言。
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没经历过巷战的他错以为那是很美好的场面。
毕克林有些尴尬的看了胡忧一眼,他知道胡忧肯定也听见了。那士兵的声音那么大,胡忧不可能听不见。
“这也许正是我们要面对的。”胡忧摇摇头道。铁城之战并不复杂,一个攻,一个守,结果不外乎两个,赢或输,平局是不大可能的,战争不是棋,没有平局的说法。
“我们不怕巷战。”毕克林表态道。来铁城这些时日,他可没有偷懒,各种应有的训练,部队都有练过,巷战更是重中之重。
“这不是怕的问题。”胡忧从不怀疑毕克林的能力。这是一个出色的将领,这次铁城的战斗胡忧如果不亲来,毕克林也能指挥好。
“那你……”
从用过饭到现在,胡忧一直在考虑什么,毕克林想知道胡忧的思路。
“我在想林战为什么打得那么简单。”
吃饭的时候,胡忧嘴里吃着,心里却在回忆着今天的战斗过程。从早上开始,林战就拉开了战争序幕,随后一个个师团被投入战场,打完一个又一个,这个号称林河帝国天才级将领的人,似乎除了猛攻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手段。
这不应该呀。
虽然现在武器只剩下枪,可想比起古代这已经很先进了,古代的战争还有什么兵法什么计谋的,难道现在都不需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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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战,林河帝国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这几年但凡是与林河帝国有关的战争,几乎都是林战亲自指挥的。
来铁城之前,林战就知道这次的对手很可能是胡忧。对于胡忧这个对手,林战很是服气,却并不害怕,因为他有信心打败胡忧。
从今天的战斗来看,对方的指挥官确实是胡忧。林战从守军的调动布防看到了属于胡忧的那种细腻。胡忧的指挥与大多数将领都不同,他的命令往往细到每一个营,每一个连,甚至是每一个班。他能让每一个士兵知道自己战场上的位子,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林战自问在这个方面比不了胡忧,一个优秀的将领不会拿自己的短去攻对手的长,林战有林战自己的战法,今天对铁城的狂攻不过是林战的掩饰。
他想干什么?
这是胡忧在思考的问题。以前,铁城和铜城总部之间有一条秘密通道,这是能被在军事上利用的,但是这条通道已经被胡忧下令毁掉了,林战就算是想利用,也错过了那个时机。
“我不觉得林战能玩什么花样。”毕克林摇头道。他在铁城呆了快两年了,可以说对这里每一个地方都相当的熟悉。这里山多,雾大,当年胡忧领兵进攻之时,连战机都用不了,也是靠地面部队正面拿下的。换了林战,难道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办法。
真没有吗?
林战淡淡的笑挂在脸上。之前胡忧进攻铁城的资料他非常认真的看过,那秘密通道已经无法利用他也知道,这些都不是他想要运用的办法。
林战第一天就对铁城发动几乎是不计伤亡的狂攻,究竟是打什么主意?
刺杀!
是的,这是胡忧惯用的伎俩,林战准备把这招用回到胡忧的身上。今天的强攻其中是为了让执行这一任务的人员潜入铁城。
在那满城的尸体中,就藏着林战亲自选出来的人。他们已经贴近了他们的目标地,有些甚至已经成功的入城。
不死鸟军团有为战友收尸的传统,只要条件许可,他们会尽可能的把战死的士兵找回去。可枪弹的威力让很多士兵脸都打烂了,要怎么知道哪些是自己的战友呢。
军服和胡忧独创的士兵牌,尤其是士兵牌,这是最能证明身份的。林战之次利用的就是士兵牌,他计划的第一步是掩护选出来的士兵在战场上装死,而后借战场上的混乱,偷到不死鸟军团战死士兵的士兵牌,军服是有工厂就能做的,士兵牌每一块都有特殊的编码,这个假不了,只能偷。
偷到士兵牌带在身上,扯去最外层的林河帝国部队军服,露出里面的不死鸟军团军服,第一步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只需要被不死鸟军团的医护兵带回去。
卷十七2734章杀人灭口
今天晚上的狗叫得特别的厉害。
谁都不敢大意。
有过上次的经验之后,狗叫和朱芳菲这个名字联系在了一起。
那些看不见的敌人今晚会来吗?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们相互用眼神询问着。
城头上没有声音,这是基本的纪律,无论这里驻防有多少人,都是不可以随意说话的。士兵们也都知道并遵守着。
此时最忙的当属医护兵,一天的战斗下来,战死和受伤的比比皆是,他们已经是一个人当三个人用,却依然忙不过来。
新来的小王刚满二十岁,是铁城本地的姑娘,亲人都已经在战火中死去,在不死鸟军团的帮助下,她埋葬了亲人,擦去泪水入伍成为了一个医护兵。
已经整整忙了十三个小时的她很是疲惫,却依然在坚持着,因为大家都在坚持,这是一个团结有爱的集体,在这里,她感觉到了温暖。
“咦?”
刚刚给一个士兵处理完伤口的小王发现了件奇怪的事,一个士兵不见了。那是她下一个准备处理的士兵,他的战斗中受了伤。
“怎么了?”小队长刘姐刚才经过,听到声音问了一句。
“这里刚才有一个士兵的,我还没给他处理伤势,他就不见了。”小王如实报告。
“许是没什么事,归队了吧。”
这事在刘姐看来并没什么可奇怪的,有些士兵看着伤挺重,事实上是累的,休息了一阵自觉没什么问题,也就归队去了。在战事紧张之时,甚至有士兵自己随意处理一下伤口就跑了,医护兵的战场在这里,他们的战场在前线,战友们都在拼命,他们在这里呆不住。
“哦。”刘姐的话打消了小王的疑虑,还有那么多伤员需要她的帮助,她不能耽误了。
“要是累了就休息一会。”刘姐叮嘱道。已经在战场上五、六个年头的她知道,战事一开,不是一两天就能结束的,不懂得休息,就不能更好的工作,硬顶得了一天,顶不了第二天、第三天。
小王又再一次投如工作,她自觉身边还能吃得消。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离开的士兵总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而又一个还没处理伤势的士兵消然离去,让她起了警觉。
如果说战事紧急,士兵赶着上前线那还能理解,可现在并无战事,不处理好伤势怎么能更好的抗击敌人的进攻?
难道是累了回去休息吗?
小王想不通,于是她开始留意周边还没来得急处理的士兵,她想看看会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
果然,没过多久,小王又发现一个士兵不声不响的离开了他原来的位子,她决定偷偷跟上去看看这是哪个部队的,如果有必要,她要像他的长官这种对身体极度不负责凭的行为。
此时的小王还不知道,从此她再也没能回到这里,继续她心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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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战争继续。
也许是第一天的伤亡让林战心疼了,第二天的进攻明显没有第一天那么疯狂,守城的士兵感觉轻松不少,却也不敢大意。
昨晚并没有发生袭击,狗叫似乎与朱芳菲没有关系。
胡忧一早就上了城头,直到中午才回到临时指挥部,今天的战斗强度对城防构不成威胁,要注意的还是林战的散手。如果攻击突然加强,那就要小心一些了。
把指挥权转给毕克林,胡忧准备到城中广场去看看,那里有胡忧这次带回来的马,它们可能是这一战取胜的关键。
“少帅。”凤飞琳接到士兵的报告急急赶来。到铁城后,她并没有直接投入战斗,而是一直呆在这里按胡忧的吩咐组织骑兵部队。
文武界已经很多年都不用马了,骑兵到是在历史书上听过,真正怎么个弄法,凤飞琳还真不在行。还好胡忧对这方面有非常深厚的功力,在回程的路上,他甚至抽时间编写了一部骑兵训练简要。凤飞琳按着简要上的记录,工作开展得还算是顺利。
“有什么困难吗?”胡忧回礼问道。其实这个工作交给红叶要更专业,但红叶那边的事更多,抽不出身,只能落到凤飞琳的身上。
“还好吧。”凤飞琳笑笑道。初掌骑兵,确实是弄出了不少的笑话,不过慢慢的也就适应了。主要还是葛天良他们的帮助让凤飞琳少了很多的麻烦,他们对马儿的习性很是了解,胡忧把他们调到这里太正确了。
“有任何的困难只管说好。”胡忧在凤飞琳的陪同下四处转了转,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怎么样?”远远看到葛天良在给士兵讲解怎么训马,胡忧随口问道。
“他对马都懂的,不过我更喜欢钟桂喜多一些。”
“哦,为什么?”
钟桂喜也在这里帮忙这胡忧是知道的,钟桂喜对马确实是专家级的,不过她的理论知识相对比较繁复,胡忧更喜欢葛天良的一针见血。
以凤飞琳的性格会喜欢钟桂喜的那一套,这让胡忧有些奇怪。
“葛天良的眼睛不大老实。”凤飞琳哼哼道。
葛天良的眼睛不是不老实,而是不会掩饰,看什么都是直盯盯的。凤飞琳就不只一次发现葛天良盯着自己的胸看。
“小地方出来的嘛,看到美好事物,总想要多看上几眼的。”胡忧打趣道。
正说着,胡忧发现葛天良走到一边和个医护兵在说着什么,把等着学习训马技巧的士兵丢在一边,这就让胡忧皱眉了。
平时过过眼瘾也就算了,这做正事的时候去勾搭女人胡忧可不接受,更何况还是个医护兵,据他所知,医护兵现在可很忙。
“怎么回事?”走近时隐隐听到一句半句的,似乎并不是在谈情说笑,胡忧决定弄清楚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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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姐认识胡忧,不过胡忧并不认识她。看刘姐有些紧张,胡忧放松下来,每次有战事之时,他身上的霸气都很重,会把普通人给吓着。
“还是我来说吧。”葛天良在来的一路上和胡忧有过不少的交流,于是把整个事说了一遍。
他和刘姐是昨晚偶然认识的,当时葛天良正要回去休息,看有个医护兵在街上似乎找着什么,就随口问了一句。当时刘姐接到下面的人报告说小王不知道上哪去了,本以为是去休息,却并没有在住地见到她,于是刘姐就出来看看能不能见到小王。
当时只是几个小时不见小王,还不能说小王失踪,可直到隔天中午也没见小王,刘姐就感觉怕是出问题了。去了指挥部,那里的人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刘姐没敢打扰,想起葛天良说过有事可以找他,于是她就来了,没想到会遇上胡忧。
“是这样的吗?”胡忧看向刘姐。
“是的,小王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出现过。”想起小王可能遇上危险或意外,担心又再次爬上刘姐的脸,对胡忧的紧张也少了很多。
“在此之前,她有什么异样或是与平时不同的表现吗?”胡忧细细的问道。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遇上,他自然要过问。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医护兵,可那也是他的兵呀。
“没感觉有什么异样的,对了,我曾经向我报告过一个伤员还没处理就不见了。”
“伤员不会了?”胡忧皱眉道:“怎么会有伤员不见,你当时是怎么说的?”
“我说那伤员可能是回部队了,让她不用在意。”
“知道那伤员的名字和所属部队吗?”
“没来得急记录。”
情况已经了解得差不多,胡忧让刘姐回去工作,派人把石头找来。石头不经胡忧的批准,私自跑到铁城,被胡忧罚去整编这次带回来的混混兵。
“情况大体就是这样,在晚饭之前,我要知道这个小王的下落。”胡忧严令道。
混混兵有近五千人,还有狗,半天的时间,怎么样都应该有线索。
石头到没让胡忧失望,只不过他带回来的消息并不是那么好。
“死了?”胡忧皱眉道:“在哪发现的,怎么死的?”
小王的尸体是在距离战地医院不远处的一小楼里发现的,衣服完整,没有被侵犯的痕迹,死因是被扭断脖子。
“少帅,这不正常,一个医护兵能得罪什么人,要被这样害死。”
“说说你的看法。”胡忧也觉得这事不寻常。
石头道:“我调查过,小王平时和同事相处很好,没男朋友也没亲人,吃住在军中,也不太可能欠人钱。总之给我的感觉更像是被灭口,可她一个医护兵又能知道什么关系到要杀人那么大的事呢。”
“刘姐曾经说过:小王在失踪前向她报告有个伤兵不见了。这个事,你暂时不要对外透露,给我暗中去查士兵失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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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查。
石头在几个小时的调查中就发现了几百个士兵没有医治伤势就离开战地医院的情况。有些士兵确实伤得不重,看护医兵那么忙,也就自己回去处理了。打不随时都要见血的,普通的外伤处理他们并不比医护兵差。
现在可是在打仗,要一一去查伤兵离开后的情况,那可不好弄。
可小王被杀是胡忧命令调查的,石头总不能因为难查就不查吧。
左思右想,石头决定当一回侦探,回到小王被杀的地方仔细查看。这一查,石头有了新的发现,从地上的脚印看,小王应该是跟踪什么人来到的现场,而后被人从身后扭断脖子,手法相当的专业,普通士兵都做不到这点。
“有问题!”
在脚印方面石头获得了更多的发现,其中两个方面让石头提起了心。一是这里的脚印并不只是小王和凶手的,大致看最少也得有几十个人。另一个发现是这种脚印并不属于不死鸟军团的鞋子。
从脚印的新旧程度来看,这些人都是近期到过现场的,石头暂时把他们归为一伙。而这一伙人中有一个人非常专业的一招杀掉了医护兵小王,以物以类聚的思路,这些人就应该都有这样的能力。
“如果把他们假设为杀人灭口,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突然,石头冷汗都下来了。
与不死鸟军团不一样的脚印说明他们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而专业的杀人手法说明了他们的手段,一群不是自己人的高手,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其目的是什么呢?
这还用问吗,第一目标就是胡忧呀。
石头没敢再耽误,赶紧去找胡忧。胡忧可是不死鸟军团的支柱,他要真出了事,不死鸟军团也就完蛋一半,剩下的另一半怕也顶不了多久。林战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对胡忧派出了杀手。
“林战派杀手杀我?”胡忧听完石头的报告有些奇怪,这样的结论石头居然也能得出来,这太有些不专业了。
胡忧对自己的功夫那是有着绝对的信心,而且在整个文武界没人不知道胡忧的个人能力,他不去刺杀人就已经不错了,居然有人敢对他来这手吗?
不是大意,胡忧是跟本不信会有这样的事。
“少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我查到的资料来看,应该是有一批不明身份的人进入铁城,小王就是被他们灭口的。”
“行,那你告诉我,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在开战之前,铁城就已经被清空,除了不死鸟军团的人,铁城再没有其他人。现在可是正打仗,城门早关了,就算是林战真想派人刺杀,他也得进得来呀。
“这……”石头涨红着脸,突然,他叫道:“是伤员。他们可以假扮我军的伤员或是死尸,这样就会被医护兵带回来。对,小王肯定是发现了这一点,才被灭口的!”
卷十七2735章落子无悔
“林战吗?”
胡忧陷入沉思。
石头的分析是有道理的。现在回想起来,林战第一天发起的进攻确实猛得有些异常,虽说林战和胡忧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手,但他们从来都没有在铁城打过,就算是战前再怎么准备充足,战斗没有真正打响,所有收集到的信息都是不确定的。
林战并不知道铁城的真正实力,他怎么敢一上来就攻得那样不要命?
如果说林战是借攻势而暗度陈仓,达到他偷偷布兵于铁城的阴谋,那么他这个阴谋是针对哪些方面呢?
是对军事进行破坏,还是直指某个要害人员?
林战的大军就在城下虎视眈眈,城头上的防御力量是不可轻动的,胡忧考虑再三,把调查工作继续交给石头,单靠那些没经过训练的混混兵自然无法对付得了那些凶徒,胡忧在亲卫军中抽出一个大队供石头指挥。
“那个医护兵的事,暂时压下。”
“明白。”
现在并不是公布小王死训的时候,战争打的是资源也是军心,军心不稳对战事有重大的影响,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指挥官都不会让军心浮动。
战争还在继续,林战似乎并不急于攻破铁城大门,每天例行调派上几个师,轮番的发起几次冲锋就‘下班’,很有些朝九晚五的意思。
胡忧自然也不急,这次林战大军来得突然,表面上只是孤军深入,但胡忧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他要再看看,看清他们真正想要下口的地方再决定怎么应对。
“少帅,有发现。”
接令两天,石头再次求见胡忧。这次,他带来了好消息。暂时应该算是好消息吧。
那些潜入铁城的林河人找到了。
铁城毕竟是不死鸟军团的地盘,在撤出全城的老百姓后,全城就只剩下不死鸟军团的人,林河人那怕再精锐,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中想要隐藏下来是不容易的。
“大约有一千人左右,身手了得,应该是林战最精锐的力量。”石头继续报告他的发现。
这次能这么快查到林河人的藏身之处,那些混混后到是帮了大忙。打仗他们也许还不行,可偷鸡摸狗的活,他们真是太熟手了,林河人能藏身的地方无外乎就是那么几大类,很快就被掌握。
“要不要灭掉他们?”毕克林冰冰冷冷道。对一个长期游走于生死边缘的大将来说,一千人不是个很大的数字。
“有把握在不惊动林战的情况下全歼吗?”胡忧看向毕克林。无论这支部队带着什么样的目的而来,胡忧都不会让他们成为铁城的不稳定因素。
一千人的力量有时候很小,可用好了,却能改变整个战局。
“没问题,这里是铁城!”毕克林信心满满。他已经在铁城驻军两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无比熟悉。
“那就暂时不要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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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在铁城。”
朱芳菲再次来到地牢,这次林河的待遇比之前好了不少,有一个还算干净的房间和一桌酒菜。
“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林河头也不抬的说道。
直到现在,林河对被朱芳菲抓到这里依然无法释怀。他可是林河帝国的新一代霸主,怎么能就那么轻易的被朱芳菲抓到呢,这样的事怎么可以发生!
可这已经是事实。
“不错,这确实是我希望的。你的第二次兵力集结应该已经准备好了吧。”朱芳菲带着淡淡的笑。她知道林河很不爽,但谁叫他那么大意落到自己手中呢。之前是林河帝国欺负她,现在颠倒过来了,有林河在手,林河帝国的强大就是朱芳菲手中的玩物。
“你究竟想要干什么?”林河看向朱芳菲的眼中藏着一丝恐惧。越是与朱芳菲接触,他就越是感觉到这个女人的可怕。
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朱芳菲,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林河认为应该称之为魔鬼。
“这个你暂时还不需要知道。下令吧,让你那新结集的一百万部队沿西部走廊进入武界。同时命令开始第三次结集,这次我要五百万部队!”
“五百万,你真敢想。”林河倒吸一口冷气。就算是以林河帝国的强大也无法支持一支五百万规模的大军长期作战,以前文明都不行,不说现在文明已经倒退到连电都没有的程度,那等于是要把一切民生全都投入军事呀。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年,整个林河帝国就得陷入泥潭之中。
“不是我敢,是你敢。”集结五百万大军对朱芳菲似乎不过是喝口水那么简单的事,她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
“那不可能,就算你杀了我,我也绝对不会答应你,就连现在的那一百万部队,你也别想动一下。”林河喝了杯酒,似乎喝出了勇气。
“看不出你还有点血性,你真以我不敢杀你吗?”朱芳菲冷冷一笑,喝道:“带进来。”
带什么进来?
林河的心不争气的加快跳动,然后他就看到另一个林河。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林河。
“怎么样,像吗?”朱芳菲喜欢林河此时的表情,那铁青的脸,绝望的眼神。
“像又怎么样,他毕竟不是!”林河硬着头皮。朱芳菲找来这么一个人的目的不用说他也猜到了。
“是不是的,那不重要,只要能满足我的需要就行。”朱芳菲格外媚气的咯咯笑起来。
古人说得没错,弱者总是要被欺负的。以前的光明帝国,以前的朱芳菲就被欺负得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要想不被人欺负,那就要去做那个欺负人的人。
朱芳菲现在就是那个欺负人的人。林河不是很厉害吗,现在怎么样,让他生他就得生,让他死他就得死。
不只是林河,还有海塞冬,还有胡忧,谁都跑不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决定了他们悲惨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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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的战争已经打了小一个月,红叶每天都在观注。
这一个月来,林战的攻势不冷不势,按这样的打法,随随便便打个三、五年怕都不会结束。
“我看不懂。”黄金凤摇头道。这位掌握着不死鸟军团财政的女人,控制着整个不死鸟军团的经济运转,要说她不聪明,这世界怕就没有聪明人了。可对铁城的局势,她却看得云里雾里。
“哦,你可是难得关心军事,哪里看不懂,不妨说出来大家讨论讨论。”红叶打趣道。
“林战有意放缓战争进程也就算了,胡忧那边明明有一击结束林战的能力,他为什么要陪林战这么耗?”
黄金凤也许不是那么了解军事,但是她了解自己的男人。她知道胡忧的本事,知道以铁城目前的军力,完全能和林战硬破硬。
早此结束铁城之战不好吗。
“因为林河帝国的底牌还没有亮出来。”红叶道:“这一战,表面上看着不过是林战十几万大军进攻铁城的小型战争,但在它的后面,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布置着更大的战局。这是一盘很大的棋,铁城之战不过是双方的开局落子,你也下过棋的,回忆看看,你有没有过开局就吃子的经历?”
“没。”黄金凤的回答很肯定。无论是什么棋,都没有开局吃子的,不是不让你吃,而是你花费步数去吃子的时候,人家已经用同样的步数拿到了棋局的主动。
失去主动也就失去先机,那丢的可就不是一个子了,那是全盘皆输。
“这下你看懂了吧。”
“嗯,算是懂了些,不过这次胡忧和谁下棋,总不会是林战吧。”
在黄金凤的眼里,林战和胡忧可不是一个级别的。
“林战不过是一个马前卒,胡忧不动他,正是要牵出那个下棋之人。”
“这么说到现在,你们都还不知道这次的对手是谁?”
“嗯。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黄金凤无法理解。这下棋和做买卖也差不多,有买的有卖的,那才能成交。这棋局都已经开始了,还不知道对手是谁,那怎么下?
“因为对手可能并不只是一个人,而这棋很可能并不是两个人下。”红叶回忆着胡忧派人送来的话。
这一次的棋局不但可能同时有几个人在下,而且很可能同时开几局棋,棋局的结果决定的不单单是一方势力,弄不好整个文武界都要变天。
关系重大,必须看准每一步才能落指。林战可以随意拱兵过河,胡忧却不能轻易跳马归心。
“要是我也能像你这么懂就好了。”黄金凤发自内心的道。初初进触红叶之时,她对红叶是很不服气的。论身分,论地位,论一切的一切,红叶在众女之中都不突出,凭什么她做大姐?
“这棋局太难,我懂得的也不多,现在只能在边上观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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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了,铁城之战已经打了两个月,可似乎就和只打了两天一样,并没有太大的进展。
林战还在城外,胡忧依然在城内。
两个月来,海塞冬按兵不动,他似乎都不知道铁城正在打仗,在铁城方圆百里内,没发现一个黑暗帝国的人,情报传送什么的,那更是不用想了。
海塞冬真不知道吗?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胡忧和海塞冬分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林战大军有向铁城运动的趋势,海塞冬随便上街打听都可能知道铁城的情况,他不知道,那就没人知道了。
知道,却不动。完全没有任何的动静,虽然胡忧并没有向他求援,可他也太安静了一些吧。
同样安静的还有武界分别被黑暗帝国和林河帝国控制的两个势力,对这发生在武界的战争,他们似乎也完全不了解,无论对林战还是对胡忧,他们都没有开声。
诡异的安静。
这棋局,有多少是下棋的,多少是看棋的,怕不到棋局结束都没人能真正知道吧。
下棋的可以变成看棋的,看棋的可以变成下棋的,甚至可能有人一脚把整个棋盘给踢翻,谁知道呢。
“听说林河帝国刚刚结集了一百万部队,你说会不会是冲我们来的?”胡忧喝了口茶问毕克林。
无论这局棋还有谁要下,胡忧都肯定是其中一个,无论他是否愿意,这局棋他跑不了。
“很有可能。”毕克林道:“他们应该很清楚,单单靠林战一军之力,不可能对我们怎么样。可以林河帝国这些近来的风格,他们真会再派一百万部队打我们吗。我们不死鸟军团适合和林河帝国没那么大的仇吧。”
“战争不需要有个人的恩怨。”
“我不同意,按以前的说法,战争是国之大事,可说白了,为的不过是少数人的利益。你看看古代战例,为一个女人或是一件宝物大大出手生灵涂炭的也不是一件两件,那些战争可与国之大事没什么关系吧,难道抢回来的宝贝能分给民众,难道那倾国倾城的美人难让民众也过把瘾?”
胡忧苦笑道:“好吧,你赢了。战争是少数人的利益,多数人的牺牲行了吧。还过把瘾吧,美人可不是这么糟蹋的。”
正说话间,士兵报来最新消息,林河帝国百万大军向武界移动,初步判断应该是冲不死鸟军团而来。
不过这还不是最震惊的消息,最让人不安的消息是林河帝国开始第三次战备扩军,而这一次的规模很可能是五百万。
“好大的手笔。”胡忧瞠目结舌。以林河帝国的实力,养百多万大军那是没什么问题,可居然要再征五百万大军,加上之前的那可就是六百多万呀,这还不算本土防御的,以现在的生产力,这怎么养。
卷十七2736章直入中宫
铁城有多大?
没多大,它不过是一座常住人口几十万的城市而已。
而这样一座小城,居然引来林河帝国过百万的军队,那是多恐怖的一件事。
胡忧甚至不愿意去想像,可越来越多的消息表明,这可很能会成为事实。
准确来说应该是一百二十万大军,别说是打仗,就算是挤,小小一座铁城也挤不下那么多的军队。
他们的到来难道真的只是为了进攻铁城吗?
当然不是。他们是冲着不死鸟军团而来的,这还只是林河帝国一家的部队,如果把武界亲林河帝国的势力也算上,那怕得有二百万人,这还不算那个隐藏在幕后的朱芳菲控制的势力,他们看中的不是铁城,而是不死鸟军团,是整个武界,只要把胡忧连同不死鸟军团一口吃掉,武界就是他们的了。
之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世界,与胡忧还有关系吗?
“太欺负人了。”胡忧眨巴着眼睛,如果哭能解决问题,他一定会大哭一场,哭他个三天三夜。
不死鸟军团最高级别的会议当即招开,最主要的议题就是不死鸟军团短时间内扩充军力的可能性。
“最多三十万。”黄金凤斩钉截铁道。不死鸟军团现在已经有百万规模,百万人吃喝拉撒,差点放个屁都要钱,要支撑这么庞大的军队已经是相当的困难,再扩充三十万,那是黄金凤咬牙拍版的,再多,那真是不行了,都不用人家来打,内部就会垮掉。
“如果武界本地亲林河帝国的势力落井下石,那他们能组织起来的战力怕是能达到三百万,甚至更多。一百三十万,显然是不够的。”刘伯度掰着手指头数道。
虽然在军事上一直都有以弱胜强的战例,就胡忧本人都不指一次指挥过那样的战斗,可那些毕竟都是局部小规模的战争,像这种大型战役,几乎就是硬碰硬,兵力相差太大,那是打不下去的。
“看来怕是怎么都不够。”胡忧摇摇头,根据最新的消息,林河帝国的第三次五百万规模的征兵已经开始,这五百万士兵很可能还是投入这东部战场,这敌人真如那长河之水连绵不绝呀。
“海塞冬那边我们是不是可以想想办法,他不是我们的盟友吗,林河帝国要吃了我们,转头就会咬他,他难道就不担心?”红叶提出她的看法。
要在这东部地方强行硬增加兵力几乎是没什么可能的,不太上街的人可能不会知道,现在在街上,除了身穿军服的士兵,几乎已经不太能看到男人了。
武界战争打了十几年,已经死了太多太多人,而男人则占了其中的大多数,看看那工厂,田间,甚至是治安部,都已经几乎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再要征兵,但就得征女兵了。
男人打完了,女人打完了,还能剩下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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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一直开一直开,却得不出个结论。
这是个死结。
敌人疯狂的征兵,而胡忧这边已经到了临界点,能集合的实力就是这么多,再想多也没有了。以前还能想法子在武器方面领先过敌人,而现在文明已经倒退到连电都没有的程度,最强力的武器就是枪,就算是把枪的性能调得再好,也就那么回事,强不了对方多少,想要在武器上压倒对方也是不可能的。
拼,拼不过,打,打不过,这样的困局怎么破?
愁白了头。
给海塞冬去的信没有回文,其实胡忧已经猜到海塞冬是不会参合进来的。林河帝国和不死鸟军团死拼对海塞冬有好处,有坐山观虎斗的机会,为什么要亲自跳进场,难道只是为了摸把老虎屁股?
“也许我们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胡忧对刘伯度道。
会已经散了,现在是非常时期,每个人手头上都有大量的事物要处理,这种没有结果的会不可能无何止的开下去。
“你是指林河帝国?”刘伯度顺着胡忧的思路说道。打不过人家,那就要分析人家,这是军师的思路。
“嗯,林河帝国与我们不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这次他们这么铁了心要我们的命。五百万大军呀,就算是以林河帝国的根基,那也是相当困难的。难道真是一顿吃饱了,以后都不用吃?”
这个问题刘伯度也有想过。如果单单只是要对付不死鸟军团,林河帝国用不着用这种自损元气的事。
可他们就这么做了,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也许,林河并不在林河帝国!”胡忧突然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林河不在林河帝国?怎么会。”刘伯度被胡忧的天马行空吓了一跳。林河帝国近期动作那么大,没有林河的亲自命令,谁敢这么做?五百万的征兵计划呀,那得多少家庭失去顶梁柱,又有多少孩子从此再见不着父亲的面。
“也许真是这样的。你想想看,林河帝国和我们这么个打法,我们完了,林河帝国也好不到哪去,最终得利的会是谁?”
“海塞冬吗,不,海塞冬虽然厉害,可他应该还左右不了林河。林河帝国弄出五百万大军对他同样是威胁,这事不太可能是他做的。”刘伯度摇头道。
“我说的不是海塞冬,这种吃力不讨好,损人不利已的事,只有一个人会做,也只有她有这样的能力。”
刘伯度眼睛一亮,他感觉自己猜到胡忧所指之人是谁了。
朱芳菲,光明帝国的女王。无论是林河帝国、黑暗帝国还是不死鸟军团,在朱芳菲的眼里都不是好东西,三方势力死得越多朱芳菲才越是高兴呢,她才不会在意林河帝国是不是能养那么多的军队,养不了更好,林河帝国整个垮掉最开心的就是朱芳菲。
“朱芳菲抓了林河,这可能吗?”
“以朱芳菲现在的实力,完全有可能,不过这个事,必须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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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战事还在继续,胡忧却已经不在铁城。林河帝国的百万大军还没开到,那五百万的大军还在组建之中,真正对战的目前只有林战的十几万部队,毕克林有铁城防御,守住应该不成问题。
把铁城的战事交给毕克林的胡忧另有要事,他要去证实林河并不在林河帝国之中。
难道要去林河帝国问吗?
这样的事林河帝国肯定不会告诉胡忧的,朱芳菲那边更是不用想,她要发现胡忧的行踪,弄不好就直接把胡忧给扣了
要证实林河是不是已经不在林河帝国,唯一能帮助胡忧的人只有一个——林诗玉。
林诗玉是林河帝国的公主,以她的渠道,绝对能第一时间知道林河帝国目前的情况,可是林诗玉会帮胡忧吗?
这是一个问题,胡忧决定见到林诗玉再讨论,他有信心从林诗玉的口中获得他需要的信息,这可不是因为胡忧和林诗玉有交情,而是因为这个事同样关系到林诗玉的利益。
其实还有一个人可能帮到胡忧,如果林河真在朱芳菲的手里,那么李秋水一定知道,而她肯定也会把她知道的告诉胡忧,但胡忧找不到李秋水,李秋水在朱芳菲那里是身不由己,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自由,她就算是再想帮胡忧也帮不了。
这次,胡忧真是在赶路。几乎是除了必要的休息外,他一刻都没有停过。每天只休息两、三个小时的他看起来相当的疲惫,可他不能休息,他必须敢在林河帝国百万大军到达铁城之前了解到事实的真相。
无光城,胡忧又一次来到这里。林诗玉是林河帝国的公主,也是黑暗帝国的皇后,她就住在黑暗帝国的皇宫之中。
“请通报贵主,就说胡忧求见!”胡忧直接来到无光城皇宫递上拜帖。他不敢保证林诗玉一定会见他,但这是最可能见到林诗玉并坐下来谈事的路径。
管事的看着胡忧愣了足有一分钟,这才想起自己的职责,拿着胡忧的拜帖飞快的往里跑。
胡忧居然敢出现在这里,真是把他给吓着了。
在守卫如临大敌之下,胡忧进入皇宫。黑暗帝国的皇宫胡忧不是第一次来,但像这样的诡异气氛还是第一次。
换个胆小的,真不敢像胡忧这样往里走。
看看那前后左右,看看那假山之后,石门之边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那可都是上了堂的真家伙,全都指着胡忧,有些个士兵手因为紧张而发抖,这一个不好,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胡忧对这些视而不见。他已经没有时间去管那么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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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你还真敢来,难道你真不怕我杀了你?”林诗玉看着胡忧冷冷的说道。就在几个月前,林诗玉还亲自下发过以胡忧的格杀令,这才多久呀,他居然还找上门来了。
“现在杀我并不符合你的利益,如果我是你,我会先问问所为何来。”胡忧知道这会少少有一百支枪指着他,林诗玉挥挥手就能要他的命,可那又怎么样,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属于自己的责任,就算是死也要去扛。
“好,我到也想听听看,究竟有什么样的理由让你这么不要命。”
“我想,我们应该换个地方,有些话,还是越少人知道的越好。”胡忧扫了眼那些侍卫,他不怕枪口,怕的是消息泄漏。
林诗玉犹豫了好一会,让人把胡忧带到书房。那里有另一套安保措施。
“你怕我会杀你吗?”胡忧有些想笑。想当年,他和林诗玉还一起去郊游呢。现在到好,谈个话还要隔着那么厚的金属墙。
胡忧还是胡忧,林诗玉也还是林诗玉,唯一变的不过是林诗玉手中的权力。郊游时的林诗玉虽然是公主却管不了什么事,现在的林诗玉是黑暗帝国的皇后,牢牢抓在她手中的权利就连海塞冬都无法轻易的拿回去。
权利会让一个人改变,变得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如果你是来聊天的,那么,我们的谈话到此结束。”林诗玉一脸寒霜。在胡忧来之前,她的心情还挺不错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胡忧的名字,她的心火就上来了。
无名恨意。
“好,我们谈正事。这次来,我只想证实一个事:林河是不是已经落在朱芳菲的手中。”
开门见山,晴天霹雳。
“什么?”林诗玉失声叫道。老林河是她的父亲,现在实质性的新林河是她的亲哥哥。林诗玉知道胡忧指的是她的哥哥,原来的林河帝国太子林英。
依林河帝国的规矩,只有公认能用林河这个名字的人才是林河帝国之主。现在被林河帝国承认的林河就是林诗玉的哥哥林英,而林诗玉那醉酒沉睡的父亲,就算是能醒过来,也不过林河帝国的一员,再不是万物之主。
“那不可能。”林诗玉强制让自己镇定下来。
“事关重大,请公主查清楚再回答。”胡忧赶了那么多天的路,为的可不是林诗玉这几个字。他能接受‘是’或‘不是’的肯定回答,但绝对不接受‘可不可能’的不确定答案。
事关成百上千万人的生死呀。
“你想表达什么,为什么这说吗?”林诗玉咬牙切齿道。每一次胡忧出现总要把她的心弄乱,这次也一样。
“林河帝国这些天的动作太异常了。”
“你想说林河帝国派兵进攻你不死鸟军团是异常行为?”林诗玉冷笑,只有冷笑才能掩饰她心中真实的心情。
“难道你不觉得林河帝国突然征兵五百万太不何理吗?你是林河帝国的公主,现在又是黑暗帝国的皇后,你应该知道征兵五百万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如知道喝毒药会死人一样!”
卷十七2737章无从选择
这算是一段轻闲的日子吗?
林诗玉把胡忧留在了皇宫,胡忧的话让她意识到了问题。做为一个在林河帝国宫中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的公主,那时候的她虽然不理世事,但那并不代表她对林河帝国的情况一无所知。
五百万的征兵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它会直接把林河帝国拉入死路。
林诗玉用她的渠道查证,暂时留在黑暗帝国皇宫的胡忧心里不轻闲,可能做的事并不多。
这里是黑暗帝国的皇宫,难道胡忧还能在这里办公或是指挥铁城正在与林战的战斗吗,那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胡忧除了能利用林诗玉所给的一点点特权了解铁城那边的战况之外,他什么也做不了。
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
林诗玉并没有明确的告诉胡忧需要多少时间去查证,也许用不了多久,也许那需要很多。林诗玉甚至可能就算是查证到什么,也不会告诉胡忧。
谁知道呢,这该死而寄人篱下的生活。
“少帅,闲着也是闲着,你为什么不出去玩玩呢?”被派来照看胡忧的侍卫长无聊的看着胡忧。
说是照看,事实上这是一种监视。虽然在被派过来的时候,并没有人告诉过他要注意胡忧的所有动静,但这经验丰富的侍卫长知道,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起在照顾胡忧期间,胡忧做过什么事而他又答不上来的话,他这颗脑袋在脖子上的时间也就到头了。
可这几天胡忧确实是什么都没做,他就那样呆呆的坐在那边看在窗外,从日出到日落,要只报这些,上面的人怕是会不高兴吧。
为了以后的日子着想,侍卫长不得不想些主意。
如果在这期间,胡忧有出去过,那可就不一样了,能上报的内容丰富呀。管他有用没用,至少能说出一大堆。
“上哪?”胡忧随口问道。相处了几天,他对这个侍卫长还是挺满意的。几天下来都是这么呆着,这侍卫长看来也烦了。
“找乐子呗。”侍卫长看胡忧答话很是高兴。皇宫虽好,可现在已经进入了无电可能的时代,这金碧辉煌的地方连个娱乐都没有,这么一天天的呆下去,真会把人逼疯的。
开心也是一天,苦闷也是一天,干什么不开心着过,非弄得自己孤苦伶仃的样子给谁看呀。
“现在还有乐子可找吗?”胡忧好奇的问道。这无光城不久前可还在打仗呢,这才消停几天呀。
“有呀,怎么没有。东街那边,荷,男人的天堂呀。想起新来的几个红阿姑,侍卫长就坐不住了。
那可是能捏出水的尤物呀。
“你想去?”
“我的任务是服务少帅您,如果你不想去,那就算了吧。”想去也不能这么明说呀,在外面的时候,他算是个爷,在这皇宫里,九成九的人都比他牛气。
“那就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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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不是犯人,他出皇宫没人拦着。侍卫长借胡忧的光,那也是一路顺风。
“东街吗?”胡忧扫了眼皇宫大门外的长安路,严肃而安静,还带着股子冷青,胡忧想像不出距离这里没多远的东街会是个什么样子。
侍卫长姓吴,喜欢人家称他吴侍卫,这让他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吴侍卫看了眼天色,道:“现在时间还有些早,我们不如找个地方吃喝些,东街的东西可贵,无论是女人还是食物。”
“还是直接去吧,我请。”胡忧已经被勾起了好奇心,不想在别的地方耽搁。
“那成。”
不用自己出钱又能享受,这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吴侍卫一招手叫了辆马车,文明的倒退让马车成为了最先进的交通工具。
可别小看,贵着呢。
从马车往外看,入眼全是高楼大厦,在这样的背影下坐马车让胡忧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像是在观光。
战机、汽车、电力等会随着文明的倒退而消失或失效,建筑不会,无论是哪个文明的建筑,只要本身没有出问题,它们就能很好的保存,像高楼大厦和马车之间的奇怪感觉说白了就是文明冲突。
“到了。”马车进入东街,吴侍卫明显的激动起来。
回过神来的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差点没叫出。
太热闹了,仿佛全世界的人都被堆到了这里。廉价的香水味和高傲的雪茄烟气混在一起,再加上汗臭的调和构成了这东街独特的气息。
“我记得这里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胡忧疑惑道。
“管它以前是什么样子呢,现在它就是这个样,我喜欢它这个样。看到了吗,那些或坐或站的女人,只要你愿意,随便给半个面包就能享受一夜。”
“这就是你来这里的原因?”以胡忧的目光自然也看出了那些衣着很省的女人有着特殊的职业,只是他没想到会这么的廉价。
廉价吗,现在的半个面包换了以前能买半辆车。连年的战争已经让食物疯长了几百倍呀。
外面站街的那些女人确实就是吴侍卫朝思暮想的,不过今天有人请客,他自然要享受些高级货。
在吴侍卫这个对东街比自己家还熟悉的‘老马’带领下,胡忧走进了一家酒店。
豪华,大气,如果有电,配以这里的灯一定是金碧辉煌的,不过在数百支蜡烛的照映之下,它有种古典的朦胧之美。
“这里是东街五大天堂之一,无论是吃、喝、玩、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消费得起,这里都能满足一切的需求。”吴侍卫一脸得意道。虽然他也是第一次进来,但这里的一切,他早就打听清楚,活活就是本百科全书。
“几楼?”胡忧进门时抬头看过,这栋建筑至少八十层。
现在可没电,让那些脑满肠肥的趴八十层上去,怕直接死在上面,还找什么乐子呀。
“全栋都是,越高越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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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担心的爬楼问题在这里根本不是问题。电梯确实是不能动了,不过这酒店有绞盘。他们硬是利用人力控制,把客人送到想要的楼层。
苦力?
他们比狗贵不了多少,随便给些吃的,能让他们做到死。
活这么大,到过这么多的地方,胡忧还是第一次坐人力电梯。坐电梯和拉电梯的两个群体,所代表的正是文武界现在的现象。
贫富分化?
现在用这个已经不合适了,应该说是少数人主宰多数人的一切。手中掌握着权力的少数人几乎可以说个个都是那难苦哈哈惹不起的王,是生是死,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楼层越上越高,胡忧的心越来越沉。
离开那人力电梯,胡忧看到的是纸醉金迷,这里再没有廉价的香水,视线所到之处,见到的每一个女人都是尤物,她们穿着几乎等于没穿的衣服,满足着一切客人提出的要求,这里确实是男人的天堂,却也是女人的地狱。
在这里感觉不到战火硝烟,感觉不到饥饿和寒冷,予取予求,都可以。
“怎么样,我没介绍错吧。”吴侍卫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状态,风大点都能把他给吹走。
一个看着十六、七岁的姑娘送上擦手的毛巾,胡忧只是犹豫了一下,她就诚惶诚恐的跪在胡忧的脚边要帮胡忧擦手。
“我自己来吧。”胡忧的心猛的像被针扎了一下。
眼前看到的这一切应该已经算是好的,在那看不到的地方,怕是还有更多非人的生活场景被习以为常的过着。
一天又一天,死,也许是他们唯一的解脱。
全都是因为战争。
胡忧握紧了拳头。
以前,他心里想的全都是天风大陆,这生活了十几年的文武界难道和天风大陆有什么分别吗。
这里,同样有他的亲朋好友,同样有那么多的苦难。
在吴侍卫无声的抱怨中胡忧离开了那男人的天堂,但那些场景却深深的刻入了胡忧的脑海。
这辈子,怕都不会忘记。
“听说你出去了。”
皇室专用书房里,林诗玉一脸的憔悴。
她已经好几天没能休息了。不是忙,而是睡不着。
“去东街转了转。”胡忧没有隐瞒。
“想不到你也好那口。”林诗玉没惊讶,胡忧去了哪里她是知道的。
“你知道东街的存在?”胡忧没等林诗玉回答,继续道:“为什么让那样的地方存在。”
“没有东街还会有其他的地方,我阻止不了,你同样也阻止不了。”撩了撩垂在俏脸的秀发,林诗玉道:“咱们还是说正事吧,你让我查的我已经查到,林河确实不在林河帝国。”
“在朱芳菲的手里?”
“这个暂时无法确定,不过可以肯定征兵的命令是林河签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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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河是林河帝国最高统帅,货真价实的王,他签发的命令就是最终的,必须执行,无论这个命令有什么问题,都是不能置疑的。
“哪怕明知道他已经被人劫持?”胡忧对林河帝国这帮人的迂腐简直无法理解。
第三次五百万的征兵明显就是有问题的,林河帝国那帮人不可能看不出来,可他们依然照做。
“现在我们还没在证据证明他失去了自由。”
“如果有证据呢?”
“那样的话,可以报请长老会,另立新主。不过先不说能不能通过这一议案,就算是通过,也没有人选另立新主。”
现在的林河也就是原来的太子林英,他和海向雪结合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自然也就没有接班人,跟本就没有新主的人选。
林诗玉?
她已经嫁到黑暗帝国做皇后,林河帝国也不会认可女王,她不可能。
“如果老皇帝能醒过来呢?”胡忧问道。老林河的情况和海塞冬是一样的,胡忧能让海塞冬醒过来,自然也就能让老林河也醒过来。
“醒来也不过是进入长老会而已,林河帝国的皇位只能往下传,没有传回头的。”林诗玉再一次否定了胡忧。
“这么说来只能是林河。”胡忧有种快崩溃的感觉。这样的规矩这样的帝国怎么能存在到现在,早应该民主掉了。
这一点胡忧就想错了,林河帝国能支持千年,正是因为他们这种外人无法理解的制度,如果民主,林河帝国早就不存在了。
“胡忧,我想你帮我。”林诗玉突然对胡忧说道。
胡忧心灰意懒道:“我能帮你什么?”
林战的十几万大军正在进攻铁城,随后将有一百万林河帝国的大军开到铁城,再然后是五百万大军。光想想这些,胡忧就头皮发麻,这时候林诗玉让他帮,他真不知道从何帮起。
还有那样的能力吗?
“帮我找到林河,把他带回林河帝国。”林诗玉一字一句话。
“我去?”胡忧难看的笑道:“我有什么能力去,以什么样的立场去?”
林河帝国的大军正在残害不死鸟军团的军民呀。
“无论你怎么样,又或是再怎么难,你都必须去。”林诗玉似乎突然变得不再讲理,口气非常硬。
“我想打听一下,我不去你准备把我怎么样?”胡忧怒极而笑。
林河帝国的大军一群群的上,这边还要让人家帮忙,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林诗玉摇头道:“我不能把你怎么样,我只告诉你知道一件事,如果林河出什么问题,说白了,如果林河死掉,那么他曾经下达的命令就会成为遗命,林河帝国上下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一定会完成。”
“不计任何后果!”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这五百万军队除非有林河的撤消命令,否则无论林河是生是死,都一定会执行到底。既然都已经说到这里,我不怕再多说几句,无论是已经组建好的一百万部队,还是正组建的五百万大军,他们的第一目标都是你的不死鸟军团!”
卷十七2738章最难是坚持
胡忧已经被逼到绝路。
林河帝国这次是吃定胡忧了,按林诗玉的说法,无论林河是死是活,几百万大军都会直扑不死鸟军团而去。
可以想见那是什么样的场景。
就在那武界东部地区,就是那片胡忧已经花了无数心思,无数军民付出无数努力的地方,会暴发一场人们众没有想过的战争。
房屋会被成废墟,土地会被成焦炭,哭瞎了眼睛的老妈妈再看不见自己的孩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孩子永远失去父亲……
“这样的事绝对不可以发生!”胡忧紧握的拳头因用力过度而发白。
“告诉我,有什么办法!”猛的提起气,胡忧的目光扫在林诗玉的身上。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林河,只有他才可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林诗玉俏脸严肃,此时的她很认真。
不死鸟军团毁了,林河帝国也完了,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所以她才对胡忧说这么多。
“这事,我做不了,只有你,全天下除了你之外,我再想不出第二个。”
这样的恭维并不能让胡忧高兴起来,世上是不是真没有第二个人选胡忧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是男人,就必须去面对。
“林河在哪?”胡忧沉声问道。
“我不知道。”林诗玉非常肯定的摇头,在这方面,她帮不到胡忧。
“明白了。”胡忧收拾心情,转要准备离开,这黑暗帝国皇宫,这皇后已经帮不了他什么,是离开的时候了。
“你准备怎么做?”林诗玉忍不住问道。在胡忧转身的瞬间,她突然有些为胡忧担心。如果不是身在帝王家,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么多的事,也许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找到林河,或是解散不死鸟军团。”
两个解决办法,也许又都不是解决的办法。
征兵命令要林河才能撤销,就算是胡忧能找到林河,林河也不见得就会撤销命令。征兵不是林河的本意不过是猜测,甚至是一个美好的自欺欺人的梦,谁能保证这命令就不是林河内心的真实意愿呢。
林河帝国数百万大军是冲武界东部地区去的,现夺看来他们是冲不死鸟军团而去,可是不是不死鸟军团解散了,消失了,不存在了,林河帝国士兵手里的屠刀就会放下,就不再伤害那片土地上的老百姓?
皇宫依然那样的漂亮,夕阳已近黄昏。
行人擦肩而过。
胡忧踏上归程。
他并没有试图去找林河,因为他手里没有任何的线索,头上没有方向,脚下没有路,没头苍蝇一样的奔忙只会是徒劳。
坐下的马儿是胡忧亲自选的,它是那群野马的马王,鬃毛似过油般的亮丽,还有那能踏碎一切的四肢。
它不能理解胡忧为什么匆匆的来就匆匆的回,人类的世界对于它来说太过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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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在胡忧赶回来之里依然在不死鸟军团的手中,毕克林是一个优势的将领,他在林战的狂攻之中保住了这出入东部地区的门户。
不过这似乎已经是最后的成绩,林河帝国的百万大军已经在路上,大军的推进速度不快但每天都在前进,到来是迟早的事。
胡忧见过毕克林后就派人找来石头。
“给你一个任务!”
胡忧给石头的任务是去找林河。不是石头一个人,胡忧把混混军划给他,他要石头以五千混混为班底,在找林河的同时不断的壮大,无论贩夫走卒也好,秦楼楚馆也好,都可以把他们拉进来,用的是什么手段胡忧不管,他唯一要的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林河的下落。
“告诉我,你能行。”胡忧看着石头。不死鸟军团之中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一路胡忧不断的考虑,最后还是决定让石头去。他相信石头不会让他失望。
“我能行!”石头肯定的回答。
“去吧,我等待你的好消息。记住,不死鸟军团的前途和命运已经交到你的手中。”
石头领命而去,毕克林从后面出来,不解道:“为什么选他?”
“韧性,百折不回!”收回目光,胡忧继续道:“林河帝国的百万大军距离我们有一个月的路程,在见到他们之前,我们要把林战的部队给吃掉!”
“反击吗,我们怕是没有吃掉林战的实力。除非从其他地方调兵。”毕克林是一个从不投机取巧的将领,敌人有多少兵,自己有多少战力,他一清二楚。
“放他们进来打。”胡忧淡然道。现在的条件已经不允许他调兵,否则铁城将会变成油灯,无论添多少油进来都不够烧的。
“你的意思是……”毕克林意识到了胡忧的不同。不,应该说现在的胡忧才是真正的胡忧。
“林战不是派有人出进吗,这么久了,也是时候给他们一些机会了。”
既然躲不过,那就去面对。
毕克林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重重的点头。被动了那么久,确实是应该主动了。
林战派进铁城的人一直都在被密切的注意着,而这一点他们并不知道。一直没有行动的机会在他们看来是敌人的防御太过严密,与他们的能力无关。一但让他们获得机会,他们将能惊天动地。
这一次,他们终于获得了机会。
这叫什么,这叫百密一疏!
他们哪里知道,这不过是胡忧给他们挖的坑。
一个安保方面的疏忽,一场精心策划的混乱,一群敌人的配合制造出了一次可怕的混乱。
林战派进来的杀手相信,在这场混乱之中,胡忧死了,毕克林死了,铁城的不死鸟军团高层死了一地。
“快,把消息传出去。”
一只鸽子穿云而去,这种古老的通讯工具再次被启用,它们本能的飞翔很可能改变整个世界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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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秘信如清泉流过心头,林战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一个小小的铁城打了那么多天,牺牲了那么多的士兵,终于要被拿下了。
“传我将令,第一、第七、第十七集团军即刻向北门发起进攻,日落之前,我要骑马进城!”
把三支最精锐的集团军压出,林战赌上了他天才将军的名义。
北门的抵抗非常的激烈,可是林战却看出了他们后力不足,这让他更加坚定的认为这是他的机会。
胜利总是需要牺牲的,在双方的牺牲足够多的时候,城门被攻破了。林河帝国大军如决堤的洪水一下涌入铁城,他们要亲眼看看这座吞噬了那么多生命的城市究竟是个什么样。
一片破败。
到处是随意丢弃的残破武界,每一栋楼都空无一人,没有食物也见不到干净的水,这里仿佛是被上帝遗弃的地方。
有人曾经说过,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地狱,而是被人类遗弃的文明。那么被上帝遗弃的城市又会是怎样的恐惧呢。
初获大胜的林河帝国人没有去考虑那么多,南门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那洞开的北门如被拨入衣服的女人,再也抵挡不住强大帝国士兵的进进出出。
已经受够野外的士兵争先恐后的进城,楼房可以野地舒服多了。有部队为争夺一个驻地而谩骂出手,入城晚的士兵气得跳脚。胜利让这些用生命在追求胜利的士兵一些松懈下来,他们并不知道这是敌人送给他们的胜利,是有毒的果食。
当已经被打退了的不死鸟军团战士从各个地方喷涌出来的时候,林河帝国不少的士兵还在拿着大碗等待着入城之后的第一顿晚餐。
这是很多人最后的晚餐。
“杀!”
沉默的不死鸟军团士兵发出如狼样的怒吼。
毕克林亲自带队切入敌人的阵营。他和他的部队就像一把西餐刀,把林战的部队如牛排一样切成一片片的。
林河帝国士兵乱了,慌了,怕了,傻了……
这不科学,不应该,不可能的场景就这么出来在他们的面前。
敌人来得太快太突然,让他们找不到自己的长官,见不到自己的战友,把他们冲散。
在慌乱中,有人想要组建阵地反击,可到处都是四下乱跑的友军,这仅有的清醒只会加速属于他们那份生命的流失。
不死鸟军团之中有一支特别不要命的部队,他们专门往人多的地方冲。他们手中的枪像是有打不完的子弹,总是保持着最高的射速,所过之处,帝国士兵大片大片的倒下。偶尔遇上硬骨头,他们之中就会有绑满炸药的士兵补出,一声惊天的巨响,一阵满天的血雨,一群绝望倒下的帝国士兵,和那依然飘浮在空气中的豪爽大笑。
居然能有人大笑着把绑满炸药的自己丢进敌军之中,这遇上的究竟是什么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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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我们中计了,撤吧。”
林战的副将都快疯了。在他找到林战之前,已经亲眼看到好几个被逼疯的士兵。
这才多久呀,短短不过几个小时,天堂的风景都没看个囫囵,地狱就到了。
“撤,往哪撤?”林战失神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慌乱的士兵不断从他的身边跑过,就在刚才,一个士兵居然直接撞倒了他。
侍卫?
林战的警卫连早没了。开战之初,三个从地狱出来的士兵抱着炸药唱着军歌而来,几乎瞬间毁掉了整个警卫连。
如果不是警卫拼死把林战护住,林战已经成为尸体。
太狠了。
林战委屈得想哭。
这群可恶的不死鸟军团人,难道他们真以为自己是不死鸟吗,居然能唱着歌面对死亡!
“将军,留得青山在,不怕……”
不怕什么,副将永远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的流弹打穿了他的脑袋,那红的白的喷了林战一脸。
“哪里还有青山,哪里还能留。”林战知道他已经输了。几个月的恶战,优秀一直都在他这边,输却来得如此的容易。当那一栋栋像玻璃球一样炸开的大楼带走他一楼楼的士兵之时,败局就已经注定。
不应该轻信这到手的胜利呀。
“胡忧,暗计伤人算什么本事,有种的你给我出来,我们真刀真枪的打过!”抹去脸上的血水,林战大叫道。这会他要还相信胡忧和他的不死鸟军团高层已经遇刺,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傻子。
事实上他已经把傻子大帽永远的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什么天才将军,那不过是自吹自擂的玩物。
短短几个小时,进城时看到的那座铁城已经倒掉三分之一,那些没倒的随时都可能化为一颗颗要命的炸弹。
胡忧真是太狠了。
他用整座铁城来换这场胜利。他在这座城市布满了死亡陷阱,楼层会爆炸,大树会爆炸,连他、妈人都会爆炸。
胡忧赢了,赢得肝肠寸断。赢得不忍心去多看一眼。
是的,这是胡忧布下的阴谋,是死亡陷阱,林战在痛苦的大骂之时并不知道胡忧是含着泪水下达那一个个作战命令的。
他的心理很清楚每一个领到命令的部队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更知道哪些人会永远与这座城市结为一体,再不会分开。
很多士兵都是大笑着接下死亡命令的,死有时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坚持,士兵的死一了百了,卫了国也保卫了家,而活着的人要坚持下去,他们要继续抗战,继续去面对敌人的疯狂。
谁更难?
一百个人怕是有一百个答案,可是在想出答案之前,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先想到胡忧。做为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人物,那一个个死亡命令的签发者,他是最难的。
士兵可以慷慨就义,可以大笑着迎接死亡,胡忧不行,他还得坚持。
卷十七2739章化整为零
林战撤出了铁城。
他是哭着离开的。
太惨了,十几万部队,在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里,能跟着林战撤出的不过五千人,其实大部带伤。
林战成功的打开了铁城的大门,可他得到了什么。
停下脚步,林战的目光再次射向那座地狱一样的城市,牺牲了十几万士兵的生命,他却甚至连这已经变成废墟的城市都没有真正拥有过。
枪声肆意的告诉所有人,城里的战斗还在继续,可林战已经不敢去想像那里面的情景。他心里很清楚,里边的帝国士兵不过是暂时活着,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时间的问题。
不是没想过去救援他们,是没有那样的能力。铁城的那头通向的是地狱大门,没有人能从地狱里把人救出来。
林战也不能。
他已经无比清配的知道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军事天才,在胡忧的面前,他就像个刚刚从村里出来的放牛姓。
这一战,林战的信心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打击。他感觉自己的脸就像被胡忧的大脚踩过,火辣辣的扭曲变形,他甚至不敢抬头去看身边的士兵,他害怕有人问:为什么会输。
是呀,为什么会输。
他们明明占据着主动,他们拥有比胡忧更强大的战力,他们的士兵同样血里来火里去,同时不怕死。
可在胡忧的面前,他们就是输了,输得那么彻底,输得找不出一条可以为自己辩解的借口。
士兵麻木的走着,整个部伍死一样的安静。没人愿意开口,也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
突然,有士兵嚎啕大哭,哭得伤心欲绝。
没人笑话他,因为他们也同样想哭,只是已经哭不出声音。
“我们要打回去吗?”也不知道是谁在这样不恰当的时间里问出这么不恰当的问题。
这要人自身回答。
一些目光偷偷的落在林战的身上,那个身影曾经给予他们无穷的勇气,现在看着却是那么的普通。
那也是个普通人吗?
一个士兵心中升起这把他自己都吓一跳的念头,他惊慌的赶紧想要压下,却怎么都压不下去。
那似乎就是一个平凡人。
那曾经被誉为林河帝国最天才的天才将领如果真是平凡人,那么胡忧呢,他是什么?
他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凡人!
士兵再次被自己的肯定给吓到。他不敢再往下想,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脚下,加快速度,全力的往前走。
只有这样才不会再有精力去想那些问题。那不是他一个小兵应该去思考的。
士兵并不知道,他突然的加还让这支已经受惊的部队一下慌了,是敌人追上来了吗,他们是要斩尽杀绝吗?
每人都有脑子,可他们却不敢去思考,甚至不敢回头看上哪怕一眼。他们怕回头看到的是不死鸟军团那杀气腾腾的部队。
还看什么,快跑吧,要不然命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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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胜利了吗?
胡忧的目光扫过硝烟未散的城市,鼻间满是血腥气息。远处断断续续的枪声告诉他战斗已经进入尾声。
确实是赢了,不可一世的林战灰溜溜的撤出铁城。可这样的胜利代价太大。林战看到的是不死鸟军团士兵的勇猛,可他并没有看到士兵们牺牲。这样的胜利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付出了这么多,收获的不过是暂时的胜利,这样的胜利,不死鸟军团还能获得几次?
一座城市就这么在战火中毁去,人们用了几十上百年的时间来建设,毁掉不过是短短半天的时间。
林战败了,下一个对手是谁。林河帝国的百万大军已经在路上,周边的势力也在虎视眈眈,不死鸟军团就像位披着轻纱的绝世美女,数个大哥级的老流氓已经盯上她,她能逃出狼吻吗。
“第七十六,八十九军减员三分之二,六中队,九中队,第七独立大队全员战死。”毕克林找到胡忧,心痛的汇报着战后统计。
这一战,毕克林的集团军损失总计达三分之一,凤飞琳带来的援军损失甚至过半。
“还要加入铁城的损失。我们欠铁城一座城市。”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
“铜城……还这么打吗?”毕克林完全没有胜利者的喜悦。用不了多久,林河帝国的百万大军就将压境,领队的是林战的老师林子卿。这个普通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加上天才的名号,可他教出来的学生占据整个林河帝国中上层军官的三分之一。
这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铜城比铁城大得多,是不死鸟军团的总部所在。它位于铁城的后方,它将直接面对林子卿的矛头。
还要这么打吗?
毕克林的话像重锤砸在胡忧的心口,那可是人口过千万的大城呀,难道也要这样在战火中毁掉?
可就算是毁掉铜城,就能击败林子卿的百万大军吗?
“不。”胡忧肯定的摇头,道:“林子卿不是林战,那样的战法对他没用。而且,我们也不能毁掉铜城,我们赔不起。”
毕克林暗松口气的同时担心道:“可不这样,我们打不过林子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