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在胡忧的引导之下,两人的话题被拉到了李进的信上。如胡忧所料,李进果然有很多话没有在信上说。在李进看来,胡忧的不死鸟军团战力是强大了,但是在管理上还有很多问题,特别是在对城镇的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你觉得城镇自制有问题吗?”胡忧问道。在刚才的谈话中,李进话里话外的就提到这一点,不知道是有顾虑还是怎么的,他没有说得很详细,胡忧干脆直接点明了。
李进点头道:“少帅的城镇自制想法非常的好,只是完全放任不管,还是不可行的。老百姓习惯了凡事有一个引导,让他们自制,他们反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胡忧听闻点点头。李进这话说得一点都没有错,相对军队的改给说来,城镇方面胡忧所提到的自制,在推行上出了不少的问题。以委员会管理城镇的办法,大体来说还是可行的,可是在很多细节上,委员会做得并不好。比如城镇的发展方向,遇事的解决办法,他们都不是很明白。红叶那里,每天请求帮忙指导的信件都已经快堆成了山。有些城镇甚至连建个厕所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上书等红叶他们的批复。这让胡忧真的很头痛。
“那依你的看法,要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呢?”
关于城镇管理方面的事,胡忧已经跟红叶他们商讨了多次,都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这也是胡忧发出公告的原因所在。高手在民间呀。
李进毫不犹豫的回道:“组建一个团队,在方向上给他们引导。”
不等胡忧开口,他又继续道:“我知道,少帅现在是让红叶夫人领衔处理城镇事物,恕我直言,只靠红叶夫人跟本不可能处理好这个事。”
“何以见得?”胡忧并没有生气。因为李进说得没错,连红叶自己都亲口对胡忧说过类似的话。管理城镇事物,哪怕只是指导,其复杂程度都要高过管理军队很多。在军中很多时候,往往只需要下令就行,而对民间,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因为他们不懂。”也许是看胡忧很好说话的样子,李进话非常的直接。
“管理城镇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很多的知识才可以办得到。这与管理军队完全不是一回事。”
胡忧同时道:“你说得不错。那么你懂吗?”
胡忧这话问得有深意。你说人家不懂,那也就是说你懂了。如果是换了你,又应该怎么做呢?
按胡忧的想法,李进敢说人家不懂,那他必须是懂的。哪知道李进非常肯定的摇头道:“我也不懂。”
“哈。”胡忧一口气没顺好,差点给自己的口水给嘢着。弄了半天你也不懂,那不是浪费时间吗。
李进一点都没有害怕的意思,继续道:“少帅一定是决定我在胡说八道了。其实不然,这天下没有一个人是全能的,也没有一个人是一无是处的。正所谓是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城镇管理的事物,我虽然是不懂,但是我有办法找到懂的人。”
“哦?”胡忧这下听出点味来了,笑道:“你的胆子到是不小,自己不懂还敢跟我喷呢。”
李进道:“我刚才已经说了,不懂不怕,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行。”
“行,那我就听听你的办法,如果你的办法不好,那我可要罚你。”胡忧半开玩笑的说道。他听得出来,这个李进是肯定想到办法了的。
李进笑道:“少帅你不是说是了言者不罪的。”
李进的办法虽简单,却是必然可行的。那就是重开科举制,以考试的办法,把那些有识之士给找出来。
紫荆花王朝是有科举制的,不过到了曼陀罗时期,就没有了这个制度。原因很简单,科举是为了选任人才,而当年跟里杰卡尔德打天下的人那么多,那点权位分都分不过来呢,哪里还容得外人插手。里杰卡尔德没有搞科举,之后的几个皇帝,不是短命就是战火不断,一个个忙得焦头烂额的,哪里有什么心思再搞其他的玩艺。所以这个科举在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李进的科举和紫荆花王朝的又不太一样,以前的考的主要是做文章。文章做的好的人,就可以当官。而李进要考的是实事。他要找的是那种可以有办法解决各种出现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问题。
李进显然是在这方面做足了功夫,这会侃侃而谈,听得胡忧很是入迷。一个说得认真,一个听到认真,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掌灯之时,天都已经全黑下来了。
“不错,不错,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李进,你也别在这里呆着了,跟我回去吧。你有才,但是缺少一个舞台,我现在就给你这样一个舞台。”
胡忧把李进带回帅府之后就直接交给了红叶,红叶一开始挺奇怪胡忧为什么要带一个年轻人回来,听了李进的话之后,她也发现了李进的才能。知道这个人虽然不懂城镇管理,但是他非常精通用人之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怎么可以得到发展,说白了就是用人。无论是谁,他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很多人来帮他,他才可以把一片地方给治理好了。而怎么用人,就是最关键的地方。
这一点在胡忧的身上,其实可以看得很清楚。胡忧就是一个会用人的人,不死鸟军团从成立至今,胡忧真正亲手处理的事并不多,大部份的事都是下面的人在做。这不是胡忧懒,而是胡忧自己知道,除了打仗之外,其他的事他并不是那么在行。与其什么都插手,把事件弄得一团糟,还不如把权力下放,让懂的人去做。
在李进来到帅府三天之后,胡忧就发生了第三个公告。公告重开抖举制,选拔各类的人才。
这个公告如一块巨石投水,又再一次激起了更多的议论。特别是那些自认有才的人,更是觉得看到了光明。也许还有一部份人觉得胡忧这么做名不正言不顺,但是更多的人却是想着怎么抓住这个机会,让自己一展所长。
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参加这次的科举,开科的时间被定在三个月之后。三个月后由红叶和李进主持,在帝都开科。
这个事交给红叶之后,胡忧就不再管了。因为他这会还有其他的事就处理,而这个事,相比起城镇管理更加的重要,一个搞不好,曼陀罗帝国马上就得更一次燃起战火。
这个事,应该说是由红连军的覆没带来的。
由于魔族入侵,皇权旁落,连年的战争,各贵族拥兵自重,曼陀罗帝国境内各种的势力多如牛毛。
在这些势力之中,不死鸟军团的势力当然是最大的,但是不死鸟军团还没有达到统一曼陀罗帝国的地步。几乎在再一个军团力量达不到的地方,都有地方势力存在。这些势力之前都只是在自己的地盘活动,不太参与别地的事物。可是欧阳水仙以五万兵力一举灭掉六十万红连军之后,他们就有些做不住了。
兔死狐悲呀。
随着不死鸟军团的发展,他们这些小势力,早晚得成为不死鸟军团的打击对像,而他们这些小小的势力,是绝对不能和不死鸟军团斗的。
就地解散?他们当然不甘心这么做。好不容易打下的地盘,说不要就不要,那哪成呀。再说了,谁在阔张的时候,还没有一些仇家,一但自己手里没有了力量,那很可能连小命都保不住了。
小势力之中,也有一些有才的人。经过分析之后,他们决定联合起来,一起对付不死鸟军团。他们不敢和魔族打,但是和同族打他们是不怕的。
不死鸟军团怎么了,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而且打败胡忧的奖品是一整个家国呀,足可以让任何人为此疯狂了。
三天前,胡忧收到消息,那些散落在各地的势力,已经达成了秘密的联合协议,准备一起起兵对付不死鸟军团。
散落的势力都不大,但是他们一但联合起来,就算是不死鸟军团都得头痛。胡忧现在忙活的就是这个问题。
对面小势力联军,是打还是不打。如果要打那应该怎么个打法,如果不打,那么又得怎么把他们给解决了。
三天来,胡忧和他的一众大将,都在研究着这个问题。主战派同主和派的争论,已经在胡忧的耳边吵了三天,弄得胡忧的脑袋就是一个比两个还大。当个头真是不容易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2章誓血大会
反复讨论了五六天,胡忧还是决定先和后对,能不打就不打的好。曼陀罗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战火,现在秦明和魔族那边,都没有动静,正是休养生息的好时候,这会要是又起战火,把曼陀罗的底子都打完了,那魔族和秦明再有动作的时候,曼陀罗这边怕就无法再顶住他们的进攻了。
据情报分析,各小势力将于近期有一个誓血大会,到时候大小势力都会派重要的人物参加。胡忧决定去走一趟,如果可以,胡忧希望能在誓血大会上把这个事情给解决掉。誓血大会招开的地点,是在中州的阴山,胡忧安排好了军中事物,就动身前往阴山。这一次跟胡忧一同前往的是朱大能。
胡忧和朱大能只是其中的一路而已,另外同时秘密动身的还有由丫丫和哲别带领了三千亲卫营士兵。胡忧在动身之前,已经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文的谈不成,胡忧就用武的,直接把与全这人全都灭了。
当然,胡忧最希望的还是可以不需要动舞。胡忧不怕打仗,但有些不必要的,还是能不打就尽量的不打。不死鸟军团已经不需要做战争来证明什么,现在宝贵的是和平时间。
中州阴山不是一座大城,而是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在九州河边,由于水陆交通非常的发达,而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商业集散地。
说起阴山,这个地方还是很有意思的。一般情况下,什么地方拥有这么好的水陆交通,都会得到非常好的发展。曼陀罗帝国七十二大城基本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可是阴山却不一样,它的交通很好,往来的商人也不少,可就是发展不大,究其原因,因为它是一座水城。
水城阴山是曼陀罗帝国唯一一座建在水上的城镇。整个阴山百分之八十的房子,都是建在水上的。人们来往除了走路之外,大多是用船。很多时候,坐船比走路还要更快。
正是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很多人都不习惯住在这里。除了当地的居然之外,外地人多是在这里住个三五天就离开了。没有那么多的常住人口,自然也就无法发展成大城了。
经过七天的奔驰,胡忧和朱大能换坐小船进入阴山。连年的战火,使得帝都那样的城市都在商业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阴山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却还是那么热闹。
“朱大能,你以前有来过这里吗?”胡忧还是第一次来阴山,对于这个水城真是好奇得很。
沿途见到的房屋,全都是建在水面上。各种粗细不一的木柱直插水中,支撑着上面的木屋。人在水上,城在水中,在阳光的映照之下,淡淡的烟水之气升起,让这里犹如仙境。
朱大能回忆道:“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跟伯父来过一次。那时候我的身体不是很好,只住了几天就病了。似乎还耽误了家中的一笔生意……”
朱大能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有些发红。他的家人已经全都不在了。整个朱氏一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不好意思。”胡忧没想到会引起朱大能的伤心事,脸上露出了歉意。朱大能为不死鸟军团付出之大,已经超出了一个将领需要。全家为军团而死,换了胡忧怕都会疯掉。
朱大能笑笑道:“没事,都已经过去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胡忧虽然是派了三千人分批而来,却没有派人打前站。什么行船住店,衣食住行都是他和朱大能自己处理。好在他们都是长年在外打拼的人,这些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事。下了船之后,胡忧两人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住地。
血誓大会还有十天才开始,胡忧两人是来早了,不过他们并不打算就这么让十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住下之后,两人就分别行动,各自打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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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我查到兴和会的住处了。”朱大能回来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来不急喝口水,他马上向胡忧汇报道。
胡忧笑道:“不错嘛,我也出去了一天,却是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也是运气。”
“先吃东西吧,先吃之后,我们再好好研究。”
兴和会是一支老牌贵族弄出来的势力,手上的兵力大约也就七八万而已,算不上非常强大,但是领头的赵信在贵族之中,很有一定的话语权,不少的义军也卖他的面子。这次的联合发起者就有赵信。
朱大能能发现兴和会的驻地,还真是运气。和胡忧一样,朱大能也在阴山转了一天,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在他准备回客栈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赵信的丫鬟,而这个丫鬟朱大能正好认识。
“你们家还贩卖人口?”胡忧听完朱大能的解释之后,心里有些奇怪。赵信的丫鬟居然是朱大能家卖出来的,以前他从来没有听朱大能说过呢。
朱大能摇头道:“这不是贩卖人口,应该说是代训。”
通过朱大能的解释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大户人家的丫鬟在买回去之前,都是要经过训练的。怎么伺候人,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都是有讲究的。
这种训练的事,有些是由府中的人自己来,有些则是交由专业的人士机构来弄。而朱大能家就有这方面的机构。朱大能能认出那个丫鬟,并不是说他认识丫鬟本人,而是那个丫鬟的行事有朱家的训练风格。实事上那个丫鬟并不是在朱大能家训练的,而是训练她的人出自朱大能家的训练场。朱大能这个曾经的家主继承人,自然能看出这一点,然后跟在那个丫鬟的身后,自然查到了她背后的人。
“看来你的运气还真是好。”胡忧听完笑道。朱大能不说,他还真不知道这方面的事呢。一来是没有人跟他讲,二来无论是大凤她们,还是扶辰她们,都不是胡忧亲自买回来的,什么训练的事,他就更不知道了。
“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朱大能只是发现赵信而已,并没有潜入观察。这方面他还得听胡忧的。
胡忧想了想,道:“那昨们就走一趟吧。”
“那个就是赵信吗?”房顶上,胡忧远远的看着屋里的一个中年男人问朱大能。这个赵信住的地方,离胡忧他们的住地并不是很远,走路不过是五六分钟也就到了。水城没什么大树,胡忧两人只能趴在房顶往下看。
朱大能点点头道:“赵信曾经是中州兴中城的城守。里杰卡尔德死的时候,他才二十五岁,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自己离职不做城守,他手下的人也多是他做城守时的士兵,这个人不好对付。”
胡忧自然也知道赵信的资料。在胡忧当兵之前,赵信就已经不城守了,所以他的兵是唯一没有经历过与安融之战的兵。之后的几场中原大战,由于赵信都没有参与,其实上没有人知道他手下士兵的战力是怎么样的。
赵信之所以很受他人的尊敬,是因为他喜欢结交各种人士,而且出手非常的大方,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找到他,他都会帮忙。这是一个及时雨一样的人物,暂时还没有听说他有什么大恶。如果不是他弄出了什么势力联合,胡忧暂时也不少动他。
赵信这人看起来似乎还不错的样子,不过胡忧是不太可能跟他合作的。因为这个人是一个非常守旧的顽固派,在他的眼里胡忧就是窜位的反贼。这也就是赵信这些搞出反胡忧联盟的主要原因。赵信不喜欢胡忧,这一点就连从来没有见过赵信的人,都非常清楚这一点。
监视了大半夜,赵信没有出门,也没有接见任何人。胡忧和朱大能商量过之后,决定分两班看着赵信,既然他是联盟的发起人,就必定会和其他人联系,看住他也就把握住了整个事件的发展动向。
也不知道赵信是知道有人在监视他,还是所有的事件一早就已经布置好了。胡忧和朱大能看了他五天,他居然一起动作都没有。每天就是喝喝茶,看看书什么的,连门都没有出过。要不是朱大能确认他就是赵信,胡忧还以为是弄错人了呢。
“事情有些奇怪呀。”在和朱大能交班的时候,胡忧皱眉道。按说越信做为反胡忧的反起者,没理由在誓血大会临近之时,还那么悠闲的。再怎么完美的布置,在具体实行之时,总是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越信不可能什么事都不需要过问呀。
朱大能认真道:“我昨晚也想了很久,也感觉这个赵信不应该是这样的。看来我们怕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错。”
“嗯。”胡忧点点头。开始回忆着五天来的观察所得。
这五天来,赵信除了与一个叫小花的丫鬟有接触之外,什么人都没有见过。难不成问题出在那个小花的身上?
胡忧看向了朱大能,那个小花就是朱大能认出来的丫鬟。以朱大能的说法,那个丫鬟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丫鬟对才。
朱大能面色凝重的摇摇点,又点点头,良久才道:“也许问题就在她的身上。”
既然有这个怀疑,胡忧马上决定由朱大能继续看着赵信,而他则转跟小花,看看这个丫鬟有什么古怪。
赵信的生活挺有规律的,小花也差不多。几天的观察下来,胡忧知道那个小花除了安排越信吃喝之外,每天会出门两次。之前胡忧觉得小花是出门买菜什么的,现在看来,如果小花真是有问题的话,那么她很可能就不是买菜那么简单。
第六天,胡忧转而跟在小花的身后,看她是不是有什么古怪。第一天跟下来,胡忧什么发现都没有。小花就是出来买菜的,除了菜贩子,她没有跟任何人有交集。胡忧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转天小花出去的时候,胡忧又跟上了。
出门,买菜,回客栈做饭,伺候赵信,似乎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就在胡忧感觉失望的时候,突然一个发现让胡忧来了精神。
胡忧跟了小花两天,发现小花每天都会买一些菜花。菜花这种蔬菜很平时,价钱不贵味道不错,很多人都喜欢吃,天风大陆菜种不多,现在正是出菜花之时,就算是天天都菜花,也没有什么问题。
天天吃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天天买却并没有吃,这就有问题了。这会赵信正在吃饭,胡忧就没有看到赵信的桌上有菜花。为了进一步确定,胡忧靠近了厨房,小花平时是在那里用饭的,胡忧要看看小花是不是有吃菜花。
结果是没有,小花的饭菜里也没有菜花。确认了这一些,胡忧也就猜到一些东西了。又是新的一天,胡忧再次跟在小花的身后,因为小花认识胡忧的可能信不大,这一次胡忧跟得非常近。
小花在菜摊停下来的时候,胡忧也跟着停下来。天风大陆男女是相对平等的,男人买菜并不是很引人注意的事,所以小花和那个菜贩子都没有留意胡忧。
有心算不心,这一次胡忧有发现了。原因小花在给地钱的时候,把一叠纸质的东西一块给了菜贩子。天风大陆的主要货币是铜板,要不就是金币,没有类似纸质的钱币。也就是说,小花给菜贩子的肯定不是钱。联系了赵信的身份,答案很明显了。
“原来问题出在他的身上。”
日子很快就过去,一转眼胡忧和朱大能来到阴山已经十天。今天正是誓血大会招开的日子。
“还好你发现了小花的问题,不然我们还真是找不到地头呢。”朱大能一脸庆幸的说道。誓血大会在阴山开,他们是早就已经得到情报的。但是具体开会的地方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胡忧是跟着那个菜贩子才找到的这个地方。一所并不起眼的水上木屋,就是他们这一次的与会之地。
胡忧恨恨道:“这个赵信还真是狡猾。”如果不是发现小花这边的问题,这一次什么誓血大会他们就错过了。
今天早上,朱大能按例监视赵信的时候,却发现他不见了。他没有出来吃早餐,屋子里只有他的那个丫鬟在。
朱大能马上就意识到这其中的问题,之后和胡忧一起来到这里,果然发现了赵信。现在看来,赵信应该是昨天晚上借水路偷偷离开客栈的。
胡忧敢肯定赵信应该没有发现他们的监视行为。在不知道有人监视的情况下,赵信的行事还是那么小心,可见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
此时这不起眼的屋子里已经来了三四十人,看得出这些人都是各支势力说得上话的人。屋子的中间有个大铜盆,围着铜盆的四周插着不少的香。
赵信居中而坐,表情很严肃。不少人在相互交头接耳,应该是在相量一些事。就算是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的人,看到这样的场面,也能猜到这里有事发生了。
胡忧把朱大能留在了外面,随时等候他的指令。三千亲卫营士兵已经全部到位,胡忧如果想把他们全都杀掉,这会是已经可以动手了的。不过这并不是胡忧的目的。能不见血,胡忧还是希望不要见血的好。
溜下屋顶,胡忧来到正门,伸手在木门上敲了几下。过了两三分钟,门里才有了动静。木门被轻轻拉开,一个老头看出来。
“你找谁?”如果不知道屋子里的情况,任何人都不会在意这个老头。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他都很不起眼。
“不找谁。”胡忧嘿嘿笑道:“我是来开会的。”
胡忧并没有去查什么进门暗语,因为他不打算偷偷进去。他就是要表露身份走进去。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老头眼中闪过一丝惊慌,就要把门关上。前面这个年轻人显然知道里边在干什么,可是暗语又不对,肯定是出问题了。他得马上进去通知与会之人。
“慢着,慢着。”胡忧用手按住门,笑道:“你知道我在说什么的。麻烦你老给传个话,就说胡忧打扰了。”
胡忧说完就后退一步,任着那老头把门重重的关上。
老头此时整张老脸都已经变了色,他是赵信的亲信,整个誓血大会可以说是在赵信的遥控,他的重点参与之下进行的。对整个大会的所有目的他都很清楚。这个大会是冲着胡忧而去了,而胡忧此时则就门外,他不慌才是怪事呢。
赵信收到消息的时候,那脸色也非常的难看。他没敢瞒下这个消息,这会也瞒不住了,马上就消息告诉大家。
众人一阵混乱,有人说借机杀了胡忧,有人则说胡忧肯定埋伏了重兵,应该马上突围,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
“各位,请听我一言。胡忧既然拍门而来,想必有什么话想说,咱们不如把他放进来,看看他想怎么样!”
“对对,让他进来,我们那么多人,还怕他不成!”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3章冰释前嫌
誓血大会因为胡忧的突然来到而暂时中断,三四十双情绪复杂的眼睛,停在胡忧的身上。
在场的没有谁没有听过胡忧的名字,但是见过真人的并不多。虽然之前一直都有传闻胡忧很年轻,可看到如此年轻的胡忧,不少人都在心里嘀咕,眼前这个看起来像是邻家大男孩的偏偏公子,真的是那个在天风大陆成名十几年的不死鸟吗?
想来应该是吧。除了胡忧之外,又有哪个年轻人敢孤身一人闯入誓血大会?这里虽然不是龙潭虎穴,与龙渊虎穴也差不多了。在场不少人都在心里想,如果自己是胡忧,怕是未必敢像胡忧这样独闯进来吧。
心里得出这样的答案,哪怕站在胡忧对立面,也不得不佩服胡忧的胆色。成功也许可以有巧合,但是没有实力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抓住这种巧合的。
在众人看胡忧的同时,胡忧的目光也一一打量着与会之人。这里很多人都是在胡忧成名之前就已经退出主流权位的人。胡忧曾经听说过他们的名字,真正见过的几乎没有。左边那三四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应该是这里最年轻的了,其他的大多都四五十岁,甚至有几个发须皆白,老态龙钟。
从资料和看真人的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从资料上胡忧分析这些人肯定是那种没什么实力,又舍不得手中权力的人。所以他们才会想趁着不死鸟军团最弱的时候出来搞事,以希望获得名利财富。正是因为心里有这样的判断,胡忧才布下三千重兵,准备一但有任何的不对,就立刻将他们格杀。只要把这些重要人物全都杀死,这什么联盟也就不攻自破了。
可是现在看来,这很多的人都已经半边身子踏进棺材,黄土埋腰,权力对他们来说,真的还有意义吗?
胡忧想着自己之前的判断怕是有误。
“晚辈胡忧,见过各位前辈、世兄。”
胡忧微一拱手,行了一个晚辈礼。少帅一职是他自己封的,在场的这些人都不买他的帐,他也没打算用军中的身份压这些人。总这无论如何,先看看再说。
在场的人都没想到胡忧会这样客气。本来嘛,他们在这里开反胡忧大会,而胡忧这个他们要反的人不请而来。少年武将,位高权重,意气风发,独闯虎穴,那是何等的霸气,很多人甚至都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兵刀相见的准备,而胡忧居然很客气的行礼。
胡忧的动作让在场的人全都是一愣,一时这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反应。不过这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这在场的全都是久经世面之辈,不可能就这么被胡忧给镇住。
赵信做为此间的组织者,这时候自然应该他说话。赵信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胡偏将不需多理。”
胡忧在青州暴风雪军团的时候官至偏将。这是曼陀罗皇家正式封的。之后的职务都是胡忧自己封的。赵信这话说得客气,却是棉里藏针,先给胡忧来一下软的。
话说人老成精,胡忧早就知道今日一行不会那么容易。如果要动武,这在场的三四十人顶不住三千亲卫营一击之力,要来文的嘛,那就需要多废一些脑筋了。
胡忧当然不会因为赵信的称呼而生气,闻言笑道:“赵先生叫我胡忧就好了,什么将军不将军的,那不过都是一时之虚名而已。”
胡忧的大方反到是让人觉得赵信小气了。他挖空心思的想踩人家的面子,人家跟本就不在乎。
想想人家也没什么好在乎的,无论你叫人家什么,人家都是一军之主。小小的称呼确实算不了什么。
“好好,那老夫就托大叫你一声胡老弟吧。”
赵信也是反应极快的人。知道在语言上占不到胡忧什么便宜,暂时把场面给控制住再说。这会他琢磨得最多的,还是胡忧来这里的目的。这一次的誓血大会,各方面的人虽然也做了些防守工作,可是胡忧能神不知鬼不觉,在他们事先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在这里,可见他们的准备工作怕是还要更加的全面。大意不得呀。
落坐,上茶。由于这一次的与会者,大多都有为官的经历,到不像那种大字不识几个,只会撕杀的土匪那样一言不和就要动刀子,基本的礼数他们还是有的。
上茶只是礼数,赵信看胡忧居然真敢喝他们上的茶,心也不由也升起几分佩服之色。暗自对比家中的儿孙,黯然发现居然没有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个年轻人。
胡忧品了口茶,环视了众人一眼,道:“想必各位前辈世兄对胡某的来意,都很是好奇吧。”
没等他人开口,胡忧继续道:“我今天来,其实是想跟大家合作的。”
合作!
胡忧的话又引得在场众人一阵惊讶。他们不相信胡忧不知道誓血大会的目的,而胡忧既然已经查到了他们的落脚点,以他的势力,怕是做出些什么并不是那么困难。而他却以身犯险来谈合作,这太出人意料了。
边上一个叫孙放的人冷笑道:“你以为我们会相信你的鬼话吗。胡忧,你也不需要在这里演戏,有什么招你只管使出来就好,我们接着就是了。”
孙放今年三十三四岁左右,在这里算是比较年轻的一个。和赵信那些已经年过五十的人不同,孙放正当年,很想做出一番事业。对于胡忧,他真是羡慕嫉妒恨,恨不得一下把胡忧弄死,自己取而代之呢。
场中良好的气氛,一下就被孙放的话给破坏了。不少人这才想起,胡忧和他们是敌非友,似乎用不着那么客气吧。
赵信略略皱了皱眉,却并没有开口。他也想看看胡忧准备怎么应付。
胡忧跟本就没有把孙放的话放在心上,闻言笑问道:“请问这位兄台是?”
“河间孙放。”孙放一挺腰杆,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刻,他自我感觉非常的好,来这里这么久了,终于可以把众人的目光拉到自己身上了。这一瞬间,他觉得就算是胡忧都比不上他。
河间孙放!多么霸气呀。
胡忧依然是那副笑脸,道:“虽然没有听说过,不过孙世兄应该是一个挺了不起的人。希望咱们能有合作的机会。”
孙放傲然道:“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我孙放是绝对不会和你这种窃国之徒合作的。”
孙放这话一出,不但是把胡忧给骂了,还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带了入去。窃国之徒人人得而株之,他们虽然没有合胡忧合作,却和胡忧一下喝茶,那算起来他们不是同样有反心吗。
胡忧听到孙放的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窃国之徒?请问孙兄,胡某人窃了哪个国?”
“你……”孙放一时语塞。
胡忧窃了哪个国?
宁南帝国?
宁南帝国是欧阳寒冰的,她现在虽然没有回宁南,宁南的事务却还是以她的名义在处理着。胡忧就算是偶尔参与,以他欧阳寒冰丈夫的身份,那也是应该的。
曼陀罗帝国吗?
曼陀罗帝国女王艾薇儿还在的,胡忧也从来没有称帝,论起实际控制地,胡忧现在不过是暂驻军帝都,而且还只是外城,水上皇宫他跟本就没有住进去,你能说他窃国吗?不死鸟军团虽然发布了不少的政令,可那都有艾薇儿加盖印信的。
胡忧是实际控制着曼陀罗和宁南两国,但是谁都不能说他有窃国。像秦明那种把色百皇帝赶下台,自己坐上皇帝之位的人,还能真正算是窃国呢。
孙放涨红了脸,你了个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胡忧只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把他反击得体无完肤。身为和孙放一边的人,不少都觉得脸上无光。这个货,没什么本事,还非要出头,好吧,这下脸丢大了吧。
赵信瞪了孙放一眼,把他给瞪回来。转头对胡忧说道:“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似乎没什么可以合作的地方吧。”
胡忧道:“这话说得不错,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实不相瞒,在得知你们这一次聚会的目的之后,我马上就调集了三千亲卫营士兵,分批赶到这里,准备一举把他们格杀的,现在他们就在外面……”
胡忧这话让在场之人又是色变。不死鸟军团的亲卫营战力之强,跟本不需要过多的解释。如果外面真有三千亲卫营士兵,那不用说他们只有一千多点的护卫,就算有一万人守着,他们也讨不了好。刚才孙放咄咄逼人的时候,胡忧并没有说这话,不然借孙放一个水缸做胆,也不敢在这里胡言乱语。相比起胡忧,孙放算是什么东西。
“……不过当我到了这阴山之后,我发现事情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在场的各位,或是曾经的朝中重臣,或是爱国之人。无论从哪方面算起,我们都不应该是敌人。现在魔族对我曼陀罗虎视眈眈,秦明又占我燕青二州,老百姓生灵涂炭朝不保夕,正是我辈有志之士,为国出力的时候,怎可做那些另亲者痛,仇者快之事?”
说得嘴皮子,胡忧认了第二,在场的怕没有谁敢认第一的。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说得在场之人热血沸腾,之前对胡忧的不满,这可也小了很多。
这会就算是有人不满胡忧,也说不出反驳的话。从安融入侵曼陀罗帝国,到异族入侵,再到现在的魔族入侵,胡忧和他的不死鸟军团都是走在抗击最前线的。不死鸟军团三百万将军战死沙战,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如果没有不死鸟军团,曼陀罗帝国怕是早就已经不存在了。胡忧这样的人,才是国之支柱啊。
胡忧继续道:“胡忧与各位,往日无仇,今日无恨,同为曼陀罗帝国的子民,只有为曼陀罗好,绝对不想看到曼陀罗被灭掉。咱们和不联手,共同为老百姓、在帝国做一些事呢?”
胡忧的话,让在场包括赵信在内的人都沉默了。他们之内都是各家自扫门前雪,外边打死打活他们跟本就没有去理会过。这次之所想着要联合,不过是因为红边军的惨败,让他们感觉兔死狐悲,打算联军共抗胡忧以自保。
现在胡忧明确表示不想与他们为敌不算,还力邀他们合作。胡忧的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曼陀罗不少的地方,除了外部势力之外,在本土的势力中,胡忧就是绝对权力。就算是胡忧不夺皇权,以他的功绩,封王败相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在胡忧向他们伸出了橄榄枝,就等于是要切一块蛋糕给他们享受。相比起联军和胡忧对抗,胡忧给他们的条件要好上太多了。什么国之大义,那都是需要的时候说出来听听的。如果他们真是那么爱国,也不会在国家有难之时拥兵自重了。什么东西都是狗屁,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呀。
赵信做为这一个誓血大会的发起人,他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知道其他人是怎么考虑的。胡忧开出来的条件,就连他都心动了,其他人更不用说。
现在情况已经完全逆转,胡忧在不声不响之中,已经撑控了局面,把共同反胡忧的大方向转成了和合作的方面。赵信可以肯定,这会他要是跳出来反应,怕直接就从组织者变成敌人。再说了,赵信也没什么理由反对呀。
“少帅的话可是真的。”赵信在不自觉之中,已经改变了对胡忧的称呼。一见面的时候,他叫胡忧就偏将,是有意压胡忧一头的意思,现在既然大家有意合作,那也就不需要再那样了。
老话是怎么说来着,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呀。只有利益是永恒的。
胡忧看赵信的反应,就已经知道他心里的想法。能达成合作,胡忧还是很满意的。和赵信他们合作,表面上似乎就分出一些利益。可事实上呢,却并不是那样的。天风大陆那么大,曼陀罗那么大,那么多的利益,怎么可能只由一家全吃完。
不死鸟军团为曼陀罗做了那么多的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反对的声音?
那是因为眼红呀。树大招风的道理,古人早就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我胡忧说话一向一是一,二是二,想来各位前辈应该还没有听说过胡忧食言而肥吧。”
胡忧此话一出,在场的人全都笑了。
在天风大陆骂胡忧的人很多,骂的理由也是各种各样,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骂胡忧言而无信的。在这一点上,胡忧可以说是做得非常好。胡忧的话说出来,那就跟铁板订钉差不多。
“少帅的话当然是可信的。”
“对对,我用我的人头为少帅做保。”
便宜话谁都会说,既然大家有意合作,而胡忧又摆明了要分给他们利益。那自己是花花桥子人人抬了。
一场水火拼杀之局,转眼就成为了皆大欢喜。全场怕是唯一不爽的,就只能孙放一个人了吧。
有了意向,由赵信为众人的代表,和胡忧淡细化的问题。仔细方面,胡忧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惊喜。之前他们最怕的就是胡忧要收编他们的部队。统一管理部队,是每一个合作集团最为重点讨论的问题。赵信他们虽然怕胡忧要收编部队,却也做好了这方面的打算,尽可能的多拿到一些权力也就是了。
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部队这一块,胡忧第一时间就主动提出来不收编。之前是谁的部队,合作之后还是由谁管理。只要战时听统一的命令调度就行,平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胡忧不直接管理。
胡忧这话一出,等于是给了大家一颗定心丸。只要军队还在自己的手里,那就真是什么都不用怕了。
谈到后面,就连赵信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们的便宜占大了呀。胡忧不但是分给他们好处,还不收他们的部队。这简直是他们什么都不用付用,就收获了很多很多。
赵信道:“早知道少帅如此大义,我们就应该早去帝都拜访少帅,也不用劳烦少帅走这一趟了。”
早去让我分利给你们是不?
胡忧在心中骂暗。如果赵信他们早去帝都谈判,那绝对不会是今天这样的局面。胡忧之所以不收他们的兵,那是因为他现在走的是精兵路线。不死鸟军团的战力才刚刚整合,正在慢慢发挥之时,胡忧可不想让这些人的兵给搅了。而且胡忧也不想花钱养那些老爷兵。
赵信他们把那些兵视为宝,说真的胡忧还真是看不上,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呢。
一个简单会谈下来,大家是皆大欢喜。胡忧高兴的是解决了赵信这帮人的问题,而赵信那边和胡忧达成合作,算是捡大便宜了,更是高兴得不行。
有喜事当然得喝酒庆祝了,正在大家商量着上哪喝一顿的时候出事了。杨林五万部队包围了阴山。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4章血战阴山
杨林五万部队突然出现的事,让全场再一次哑然无声。如果来的是别人,那么赵信等人还可能怀疑是胡忧搞的鬼,而的是杨林,就没有人会认为是胡忧搞事了。
原因很简单,杨林是赵信的死敌。二十八年前,赵信收到密报,杨林的父亲杨文方意图造反。
杨文方也是随里杰卡尔德打天下的一个大将,不过此人性格比较孤僻,与同事的关系并不怎么好。
谋反可是大罪,赵信接到密报之后,一面上报朝廷,一面招集各路将领火速发兵,进军杨文方,此时在场的人,有半速以上,都参与了那一次的军事行动。
那个杨文方也不知道是脑子有病还是怎么的。他明明没有谋反之意,面对各路大军气势汹汹而来,他居然不解释。赵信当时也没有详查,就开打了。那一战,杨家除杨林不知所踪之外,杨家直系旁系三百八十余口,全部死于屠刀之下。直到事后才查明,杨文方的谋反跟本就是子虚乌有。
这事在当时震动非常的大,赵信等人的陆续退出权力中心和这事不无关系。事后,很多人回忆起还有杨林这么一个人,想要给他一些补偿,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杨林。直到几年前,魔族入侵曼陀罗帝国,人们才再一次见到了杨林。而那时候的杨林,已经从一个将门之后,变成了一个土匪。
曼陀罗因为连年战乱的关系,土匪非常的多。杨林在这其中不算是最大的一支,却是最为凶残的。别的土匪最多也就是抢东西而已,他们不但是抢东西,抢完之后还烧杀奸什么都做。只这一点,不死鸟军团就绝对不可能出于任何的目的和杨林合作。而这一次,杨林很明显是冲着赵信他们来的。
“少帅,此事与你无关,你还是带人突围吧。”赵信沉吟了良久,对胡忧说道。他不是不想胡忧留下来,而是他们只刚刚和胡忧达成了一个合作意向,细节问题都没有谈。让胡忧这就留下来帮他们跟本就是不现实的。
胡忧摇头道:“赵将军,这话就是你的不对了。咱们现在可是合作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背信弃义的事,我是不会做的。我手下三千儿郎也不会同意那样做。军情紧急,咱们还是马上商良怎么应对来敌吧。”
胡忧不是不想走,而是跟本不可能走。赵信他们之所以选择在阻山这里开会,那是因为阴山是一个不设防的城镇。这里不但是没有驻军,甚至连城墙都是前朝留下来的,才三米多高,有和没有差不多。
杨林的行事作风,胡忧也非常清楚。他这一次大军前来,冲着赵信他们是肯定的,但是搂草打兔子的事,他们也同样会干。到时候这阴山几万老百姓怕是全都活不成。胡忧在这样的时候离开,虽然不算对赵信行人背信,却绝对对不起这里的老百姓,他只要敢走,这千古骂名那就是背定了。
不能走,那就只有打了。才刚一结盟就得面对一场大战,这对胡忧来说也是一场考验。大家各自交底,胡忧这一边有三千亲卫营士兵,而赵信那边因为是来开会的,他们带的人并不是很多,也就是两千人而已。三千加两千,全部人马只有五千人。杨林那些则有五万人,十倍的兵力,这一战注定艰苦呀。
“少帅,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把部队交给你统一调度。”赵信也是一个当机立断的人,既然要合作抗敌,那么必须得有一个统一的指挥。这一点,他是主动配合胡忧。
“那胡某就不讲究了。”胡忧毫不推迟的说道。按合作协议,在战时胡忧是有统一调军权的。现在虽然大家没有真正的完成合作,可事实上已经共同抗敌了。胡忧也不需要那么客气。
军情紧急,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胡忧客气的。把赵信等人的二千人马也抓到手里,胡忧的命令是一条一条的发布下去。
命令是马上抢占城墙。虽然阴山的城墙只有三米高,可有总好过没有呀。先占过来再说。
命令,胡忧是发给丫丫的。胡忧命丫丫带十个亲兵火速离城,以胡忧的命令招援军来阴山。
接下来的命令,就是马上动员老百姓了。赵信打这一仗是为了自保,而胡忧打这一仗可是为了阴山的老百姓。老百姓不百一点都不参与其中呀。
在胡忧带人上到城墙的时候,已经可以远远看到杨林的土匪军了。而阴山的老百姓,也已经收到了土匪来袭的消息,整个都已经乱了套。应对这种情况,赵信那伙人已经有经验,胡忧给了他们五百人,让他们去组织老百姓。至于赵信具体怎么做,胡忧没时间管。
在天风大陆这种长年战争的地方,土匪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土匪。什么占山为王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这会的土匪完全和地方武装是没有什么太大分别的。就像之前灭掉的红连军,只要给他们一个番号,他们就可以变成正规部队。
欧阳水仙用五万人就灭掉了红连军六十万人,以这个比例,胡忧手里有五千人,给打败杨林的五万人,似乎也不是太难的事。
可是战争不是那么算的,先不说什么天时地利,就拿对手来说,那就大大的不一样。红军连军的指挥是什么人,红霸天和连战天跟本就是大字不识几个的老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见得会写,更别说什么兵法战计了,他们跟本就不懂。
而杨林呢,他是将门之后。以一人之力,发展出五万土匪兵,可以看出他的能力之强大。红战那两个大老粗就做不到让五万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阴山而不被人发现。拿五千人就打败杨林,这样的大话胡忧是说不出来的。
杨林真是算得非常的准,胡忧刚刚带人上了城头,那边的进攻就开始了。才三米多高的城墙,能力强点的士兵,直接就可以跳上来,这城守得非常的辛苦,要不是胡忧这一次带来的是三千亲卫营士兵,怕是在第一击的攻击中,这城墙就要易主。
杨林显然也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遇上胡忧,他是秘密行军,胡忧也同样是那样。阴山的势力相对两方都已经空白。胡忧的人没有发现杨林,杨林也不知道胡忧在这里。
两军一接触,杨林首先就吃了一个大亏。亲卫营可是胡忧的亲卫,他们的武器全都是最为行进的。现在虽然是找不到新的硫磺来源,使得火药的制作出现了困难。但是在亲卫营还是配了几只火炮的。枪是没有,但是别忘记了不死鸟军团的王连弩,在近距离上,它和枪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杨林军不明就理,以前对手不过是赵信的过气兵,大咧咧的就冲上来,瞬间倒下一大片。第一次接触,就丢了上千条人命。那喷涌而出的血水,把城外的大片地方都染红了。要不是杨林看情况不对,当机立断的马上收兵,怕是得死更多。
打退了杨林的第一次进攻,胡忧这才暗松了一口气。杨林人马冲上来的时候,他们是真正的立足不稳,要不是五连弩先声夺人,把杨林给吓着了,他只要发动不顿一切的进攻,就算是胡忧亲自坐镇指挥,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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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刚坐下休息,赵信就匆匆跑来了。这老小子到还真是有些本事,不但已经平定了老百姓的慌乱,还临时组织起了两千壮丁。此时壮丁正在往城墙上送石块火油等城防之物。
只三米高的城头,拿石块往下砸的杀伤力并不大,不过用来加固城墙,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少帅,真是不佩服你都不行呀。”赵信一看到胡忧就嚷嚷起来,兴奋得像个大孩子。
原来刚才他去平复老百姓的时候,无论说什么老百姓都不听,只知道乱跑。赵信没办法,只能把胡忧的名字给抬了出来,没想到还真的有用了。听说胡忧亲自领兵在城头上和土匪对战,老百姓一下就放心不少。
说书先生不是都说了吗,胡忧打仗向来是百战百胜的。只要有胡忧在,就算是再难的仗,胡忧都同样可以取得胜利。
听完赵信的话,胡忧真是有些哭笑不得。这样的事,赵信也可以拿出来说笑,真不知道他以前的将军是怎么当的。
有了老百姓的帮忙,城头上刚刚受到冲击的地方,全都得到了加固。似乎比之前要好得多了,可是胡忧是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的。杨林不是笨蛋,他的第二次进攻,肯定会更加的可怕。
“火炮组装好了没有?”胡忧问道。刚才第一波对乱的时候,因为太过突然,胡忧这边连火炮都没能架起来。
这批火炮是微微最新的设计,是可以拆装的那种。平时不需要的时候,一架火炮可以分拆成很多的布件,让士兵很方便的就可以带着,不过用的时候,有些麻烦,得让专业的士兵完成组装。
哪胡忧去了一趟现实世界回来的微微,真是学到了不少的新东西,加上有胡忧父母的帮忙,胡忧军中的科技水平已经超过这个时代太多太多。要不是天风大陆的生产力实再不行,他甚至可以弄出火箭弹来。
士兵报告胡忧已经组装起来了三台,还有两台正在全力的组装之中。
胡忧这一次一共带一了五门火炮。这种火炮和常规的火炮并不一样,它不是打一发炮弹就炸一发的那种。那样的炮微微会做,但是这里没有那种条件,只能打出实心炮,跟本不会炸开的那种。
胡忧让微微改良的这五门炮,其实严格来说应该算是放大的火枪。它填进去的不是炮弹,而是成百上千的铁钉。一炮打出去,受到火药之力的铁钉雨一样的飞向敌人。对付大规模的单兵进攻非常的有杀伤力。
在第五门炮也装好的时候,杨林的进攻又开始了。吸取了之前的教训,杨林这一次不再一家伙全往上冲,而是把盾兵排在前边,一点点的往前移定。
五连弩毕竟是随身武器,它的威力还不足以把重盾射穿之后,再伤到后面的敌人。杨林这一招,算是把胡忧的五连弩阵暂时给破了。不过,这一次胡忧有五门大炮。
五门大炮这会都已经全都装好了药,为了不让敌人过早的发现,这些炮都没有推到前沿。胡忧命令士兵按刚才的办法还击,尽可能的不打散杨林的队伍。
杨林的方阵稳步前进,离着城头却来却近。赵信的那一千五百士兵,不知道胡忧后面还有什么招,看敌人越来越近,都有些怕了。这三米多高的城墙,实在是给不了他们什么完全感呀。
赵信是知道胡忧有五门叫做炮的东西,可那些铁家伙看起来挺吓人,威力怎么样,他也不知道,这会除了全力的压着士兵,不让他们哗乱之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擦汗了。
敌人越来越近,负责开炮的士兵脸上都露出了冷笑。这么笨蛋挤得那么近,都快成堆了,一炮过去,不知道要被轰飞多少。
“一号炮准备,开火!”
随领棋下压,一声来自天神一般的暴喝,一号炮轰然而响。
炮前的情况,士兵一时看不清楚,大炮本身的情况,他们到是看得真真的。一声巨响的同时,那组装起来足有几百斤重的大炮,居然整个跳了起来。
一共只有五门大炮,按胡忧的命令,没有采取五炮齐开的发射办法。而是一炮一炮的来,开了一炮隔一会,再开第二炮,而开过的马上有士兵上去冷却,装新炮弹,如果反复,可以保证致少有一门炮是可以随时开火的。
虽然单次只有一门火炮开火,但是这玩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一炮能杀多少人暂时不提,每响一次,那都非常的吓人呀。
才开了七炮,杨林的第二次进攻又失败了。第二次损失的人马,其实还不到第一次的三分之一,可是第二次真正吓着了不少人。就连杨林的脸色都变得非常的难看。
“这个天杀的胡忧,他怎么会在这里!”杨林这一次收到赵信等人集会的消息,本是打算把他们一网打尽的。赵信有多少人马,他非常的清楚,之所以全军都拉过来,正如胡忧所想的那样,他是准备大肆抢劫一番。可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好好的一个计划,居然遇上了胡忧这个变数。
退?
杨林能在短短时间打出自己的凶名,就是因为他够狠够毒。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他都一样那么毒。但凡是被他看上的地方,不好好的抢劫一番,他是绝对不会撤的。
那边的城头杨林看得很清楚,反击力度是强,但是人数并不是很多。还有一点,杨林相信这种威力强大的武器,就算是胡忧也绝对不会很多。只要把他耗完,胡忧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至于干掉胡忧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杨林是没有想过的。由于小时候受全家被杀的刺激,战时的杨林就是一个疯子。除了考虑怎么灭掉敌人,其他的东西他是想都不会去想。现在胡忧既然拦了他的路,那么胡忧就是他的敌人。
在整理了部队之后,杨林又一次发动了进攻。他手里可是有五万人,死掉一些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只要拿下阴山,他就可以招集更多的土匪。这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亡命之徒。
胡忧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个杨林真是一个军事天才。还连吃了两次亏之后,他马上就想到了应对之法。这一次的进攻,士兵三三两两为伍,有人负责射箭,有些负责举盾牌,有人拿砍刀等着近战。队与队之间,分隔五六米远,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
这么一来,胡忧那五门火炮的威力就大大的减少了。开当然是依然可以开炮的,可是每一炮最多能打到十几个人,还不能全都打死,这太亏了。
“少帅,这样下去情况似乎不太妙呀。”赵信也是老将军了。新武器他不是很懂,但是局势他还是看得明白的。
胡忧点头道:“说得不错,这个杨林很不好对付。赵老将军,这里暂时交给你指挥,我要下去一趟。”
赵信吓了一来,赶紧问道:“少帅难道要去杀杨林?”
乱军之上取敌将之命,这样的事在说书人的口中,胡忧可是经常做的。
胡忧闻言一愣,然后苦笑道:“赵老将军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杨林的身边几万人护着,这样我都敢去杀他,那我也就不是人了,是神、经、病。”
胡忧把城头暂时交给赵信,让哲别调了五百人,组成方阵。刚才赵信在老百姓那里弄来了了五百匹马,这些马虽然不是战马,却也可以组一个临时骑兵队。胡忧要用五百人给杨木来个冲击,以线破点。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5章堆尸为梯
胡忧不在天风大陆的五年,是不死鸟军团最困难的五年。这五年不但是部队损失过百万,另外一项最大的损失就是战马。胡忧在帝都完成部队改组之时,全军的战马不足两万。除了必须的通讯联系之外,胡忧没有给亲卫营留下战马。
胡忧在来阴山之前,也没有料到在这里有骑战,加上战马紧张,他也没有借调其他部队的战马。这会临时找来五百余匹民用马充当战马用,也算是开了古来作战的先例了。
“其实民用的马也并不一定就差过军马,只不过是没有经验战争的训练,加上草料不好,又长期大负荷的劳作,体力不太强而已……”
胡忧这话说到后边,自己都摇头。这还不同呢,这就已经是大大的不同了。
“少帅,要是太危险,还是别去了吧。”赵信怕胡忧有失,并不是很同意胡忧的搞法。民马当战马用,那也太搞了吧。赵信也打了那么多年的仗,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他本来在城头上,实在不放心跑下来看一眼,哪知道所看到的情况比他想像中的还要糟糕。他们找来的那些马,那也叫马,很多马连毛都已经掉没有了。
胡忧笑笑道:“赵信将军,这城守就暂时交给你了。”
胡忧说完转身看向自己的战士,五百名战士,此时正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着他。他们可不会管这些马怎么样,只要能跟着胡忧一块作战,就算是让他们骑驴,他们都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胡忧整了整声音,道:“弟兄们,条件是艰苦了一些,不过我们必胜的决心是不会改变的。我将带领你们像往日一样去收获胜利,你们有没有信心?”
“有!”五百个声音拧成一块,霎时间地动山摇,山呼海啸。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喊出了他们的热血气势。
“出发!”
胡忧大手一挥,当先上了马。马虽不怎么样,但是马上的战士,却是绝对不容许任何人轻视的。
阴山这破地方,跟本无所谓什么城门,就几板大木板而已。这时候城门洞开,胡忧一马当先,带着手下的儿郎扑向敌人。
杨林显然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城里居然还敢有部队冲出来,一开始真是吓了一大跳,之后看清楚了冲出来的才几百人,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那也就骑兵?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笑,笑吧。
胡忧远远看着那敌军大部队,心里一片平静。
士兵打仗最怕就是跟对那种大叫兄弟们给我上的人,而最后喜欢的就是胡忧这种大叫兄弟们跟我冲的。
城头上的士兵看胡忧先自出城,也拿出了十二万的勇气,恨不得也能像自己的兄弟部队那样,杀出城去与敌军浴血奋战。就连那些临时招来的民夫,也被气氛所感染,一个个龇牙咧嘴的,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杨林这会笑不出来的,他派出去的部队,都是三三两两的分散各在一方,胡忧的五百骑兵虽然算不得非常的强大,却是一个整体。马不行,但是亲卫营的士兵行呀,他们全力的控制着自己的马,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后,居然硬是跑出了万马奔腾之势。杨林的那些兵,远远看到丢下武器就跑。谁敢拿命来跟马对冲,那不是找死吗。
杨林那个气呀,马上组织自己的骑兵前去对抗。他的战马可是比胡忧那些好得多了。胡忧那些连马毛都掉光了,整个天风大陆怕是都没有着过他的战马了吧。
杨林发了狠,把手下两千多的骑兵全都派了出去,想要一举拿下胡忧这五百匹老马。可是胡忧才不傻呢,他弄出这些三流骑兵,本就是欺负步兵来的,跟骑兵对打,他才不干呢。杨林的骑兵过来,他就跑,带着杨林的骑兵满场乱转,搞得杨林的部队全都散乱得一团糟之后,他拍拍屁股跑了。
胡忧这一弄,虽然杀伤敌人并不多,但是军中的气势得到了非常大的提升。无论是士兵还是老百姓,都敢想想胜利了。之前就算是胡忧的那些亲卫营士兵,都对这一战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敌我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呀。
“少帅,你真是神勇呀。”赵信远远的就迎上了胡忧。如果说先前他对胡忧还不是那么服气的话,现在对胡忧那就是没得说了。就算是在他最年轻的时候,都不敢像胡忧这么来的。家里的那些子孙,更是连比都没法跟胡忧比。
杨林三次进攻都没有获得任何的便宜,又是疲军而来,这会也有些无力再战。眼看着天也快黑了,只能恨恨收兵,退到离城五里之外的平原去安营。
胡忧看杨林不对了,这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五千人对人家五万人,说出来那是很威风,但是对起来可不是那么一回事呀。平均每一分钟,每一个士兵都要同时对好几个敌人,就算是亲卫营的战士,这会也有些不行了。如果杨林再来一次,这阴山怕就得丢了吧。
对了十几年的仗,胡忧遇上的困难不少,不过那都是不死鸟军团开始之初的时候,之后胡忧基本上都没怎么遇上这种无解的难题,这猛得来一下,还真是认人很不习惯呢。
不管怎么说吧,这第一天算是顶过去了,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胡忧在心里安慰着自己,现在主动权不在他的手上,想那么多确实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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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老百姓是最纯朴的一群,无论到哪里都是这样。阴山的老百姓在知道杨林是什么人之后,对帮他们守城的士兵那叫一个热情呀。自己平常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东西,这会全都挖出来了。有一个老大爷,也不知道从哪里挖出了一大坛的酒,非要送给城头上的战士们喝,劝了好久才把他给劝走。
城头上的士兵虽然最后没有喝到酒,但是老百姓这份情,他们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为这样的老百姓打仗,他们就算是死,那也是心甘情愿呀。
一夜无话,转天就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天才刚刚亮,胡忧就已经上了城头。战事那么紧,他怎么可能多睡。
城头上的士兵,无论是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全都给胡忧行礼。胡忧昨天五百骑兵大破土匪军的事,都已经传开了。加上胡忧往日的威名,人人看胡忧的目光,那就和看神差不多。谁能得到胡忧的夸奖,那更是高兴得鼻子都冒泡。
胡忧一上城头,马上跟几个主要的负责人了解情况。杨林那边暂时没有什么动静,远远看去静悄悄的,似乎没有再战的意思,可是在场的人全都知道,杨林不会那么容易就认输的,他肯定会再来,而这一次怕是要比昨天来得更猛。
“快看。”
再天完全亮的时候,一个士兵突然指着远处敌营大叫道。
“那是什么?”不少人听到叫声,都把目光转了过去。这一看,全都有些傻眼了。
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了大量的敌军,兵刀冷冷直发寒光。对面有敌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此时看敌人出现,到也是正常。但是有一点不太正常,就是这些帮人手上或是身上帮绑着铁索,看着不像是杨林的土匪军,都有些像是逃犯。
“这是怎么回事?”
这种奇怪的情况,在场的士兵全都看不明白。难道说杨林从什么地方抓到了大量的老百姓,要用他们顶在前边,以消耗城上的战力?
可是看着那些人拿刀扛枪的样子,也不像是老百姓呀。
胡忧这会也在城头上,听到士兵的叫声,也跟到了正面。远远看到杨林军中那奇怪的情况,他也有些傻了。
“少帅,你看杨林这是什么意思?”赵信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城头,一张老脸离胡忧不到半米距离。
“他这是要把手下人连成窜,向我们发起进攻吧。”胡忧皱眉道。打仗居然还有这么打法的,胡忧打了那么多年的仗,这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我知道,这是连坐。”一个不太起眼的年轻人突然叫了起来。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士兵,他是来给城上士兵送早餐的。
“你知道,快给我们讲讲是什么回事,杨林干什么要用铁索把自己的人给锁起来?”胡忧听到有明白人,赶紧把年轻人给叫过来。
“我也是听说的,不知道对不对。”年轻人也是一时冲动叫出来的,现在一下被几个将军给围住,心里有些紧张。
“没事,你只管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就好了,对不对的都不重要。”胡忧安慰道。
通过年轻人的讲解,胡忧这才弄明白了杨木在干什么。
原来杨林手下的兵全都是土匪出生,这些土匪的性情都不怎么样,全都是有便宜就上,没便宜就跑的主。为了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杨林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连坐。
十人为一队,用铁索给绑起来。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哪一个听号令不往前冲的,整体全杀。要是攻城不得力的,退回去之后,随机抽两个杀。
把人锁起来打仗,那战力肯定是要受到大影响的,但是在另一个方面,士气却是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反正是上前也死,后退也是死,那还不如拼了。
杨林的部队,那可全都是土匪来的。这样的办法不但没有影响他们的战力,反而把他们的凶性给激起来了。是一种非常适合土匪作战的办法。
要不是听那民夫这么说,胡忧还真不知道杨林还有这样的打法呢。这眼看着敌军越压越上,自己这边的士兵,全都面有惧色,胡忧的心头不由一沉。
士兵就算是再不怕死,那也没有几个愿意死的呀。现在敌人是摆明不活了,非要跟你一块死,士兵反到是不知道怎么办了。
别说是士兵,这会就连赵信都没了主意。正所谓是好人怕坏人,坏人怕烂人,烂人怕死人。对面这些连命都不要的家伙,打起来心里压力太大了。
这样的情绪,绝对不能蔓延下去。胡忧急转着大脑,他知道自己必须得找出一个办法,把杨林这招给破了。就算是不能破,也不能让士兵怕了他这一招。
正想着,胡忧一拍脑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跟着笨人学笨办法办法,差点被杨林给带到沟里边去。
“杨林那个笨蛋,他这不是找死吗。老子打了那么多年的仗,还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弟兄们,都看好了。”
胡忧大笑着拉出了换日弓,弯弓搭箭,都没怎么瞄准,就一箭射了出去。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匪兵应箭而倒。
士兵一起瞪大了眼睛,以前经常听说胡忧的箭法了得,真正见过的人可是不多的。这下胡忧当着众人一箭,五百米外的一箭洞穿敌人,那可是多么了得呀。
胡忧不是来秀箭法的,他是要定士兵的心。一箭射出,胡忧手都没有停,又一连五箭,每一箭都毫不例外的射倒一个敌人。
“看到了没,一个人倒下,一群人都得拖着死人走,这不是笨蛋的所为吗。遇上这样的敌人,真是老天都帮我们呀。”
众人这才明白过来胡忧在干什么。听了胡忧的话,士兵们再次看向敌人,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在和一群笨蛋打仗呢。和这么笨的家伙打,想不赢都很难呀。
军中的气氛,因为胡忧的话又稳定了下来。士兵们从之前的慌乱变成一个个跃跃欲试,都想让这群笨蛋靠近了,给他们一些颜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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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鼓不断的响,每一分钟都有人倒下。无情的战场,再一次向世人展现出可怕的一面,小小的阴山已经成了巨大的绞肉机,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转眼变成了死肉。
杨林真是疯了,他跟本不怕手下的死活,一队一队的匪兵被他派上了战场。无一例外的十人一队,以铁索相连着,除了死之外,他们似乎也做了什么。而杨林似乎就是让他们来送死的。
前面的人一个个倒下,后面的人几乎是踩着尸体向阴山发动进攻。大量的血水,硬生生的把黄土地都已经染成了红色。满地的碎肉,可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发疯。
“疯了,这个杨林真是疯了。”赵信已经快崩溃了,嘴里不停的喃喃着。
胡忧这会脸色也不是那么好看。赵信说得没有错,那个杨林他真是疯了。他这是堆尸为梯呀。
阴山的城墙本就只有三米多高,现在城下的死尸都已经堆了一米多高。很多地方,双方的士兵跟本就已经是脸对脸在对了,杨林硬生生的用自己人的尸体,把城墙的优势全都拉平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已经无险可守,必须撤退。”
胡忧沉重的说道。他们能顶到现在,最大的依靠就是那三米高的城墙,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点优势,手下这些人是顶不了多久的。
“对对,快撤,快撤……”赵信一下跳了起来。他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在这里呆下去了。太可怕了,无论是睁眼还是闭眼,看到的那全都是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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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你不是很能吗,我看你这次怎么死。”
杨林整个人都已经呈现出那种极度疯狂的状态。血一样的眼睛,死死的瞪着城头。死多少人,他跟本就不放在心上,只要能取得胜利,能把胡忧给杀死,那就已经够了。
杨林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一但拿下阴山,他就要屠城。他要整个阴山鸡犬不留。
杨林手下的将领们,看着杨林那疯狂的样子,一个个全都不敢开口。十分钟之前,有一个将领刚说了一句话,就让杨林给杀死了。现在尸体都还摆在那里呢。
“城破了,城破了……”
正在攻城的匪军猛的感觉压力一松,茫然之中才发现自己已经蹬上了城头。这种打法,不但是对敌人的压力非常大,对自己人的压力也大呀。
一分钟之前还活生生的同伴,转眼就成了自己脚下的垫脚石。踩上去还是热的,那种感觉真是无法有语言来行容。他们甚至都不敢去想下一分钟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依然活着,还是成为了石头中的一块。
终于攻进去了,终于不用再受这样的罪了。在发现对手已经撤走的瞬间,大部份的匪军都不是想着乘胜追击,而是想转身跑掉。
土匪也是人呀。刚才一直往上攻还不觉得,现在心情放松下来,他们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是血,天上明明没有下雨,自己却从头到脚都是湿的。脚下软软的,踩的是曾经同伴的尸体,还好胆小的人基本都已经吓死掉了,不然这一瞬间,不知道有多么人得疯掉。
太惨了,真是惨到土匪自己都有些受不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6章丫丫救父
战火可以反一切美好的东西,全都毁掉,这其中也包括人性。胡忧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听过这句话,但是他发现这句话说得非常的对。因为城墙那边,正在演绎着这样的事。
杨林的部队拿下了阴山城墙,那些冲在最前边的士兵,停下来后发再自己身边的尸山血海都有些受不了。他们愣愣在站在那里,不愿意再前进。
这些人算得上是杨林的功臣了,可是只因为他们挡住了后面部队的去路,杨林甚至没有半点犹豫的,就下令把他们也同样灭掉。同是打天下的兄弟,只因为这一点点的小事,就对自己人兵刀相见,除了在动物界之外,胡忧还是第一次在人类的身上见到这样的事。
阴山这会已经变成了空城,在胡忧带人顶在城头的同时,也在撤走老百姓。走得很急呀,老百姓很多的东西都没有来得急拿,就急急逃命去了。街上,路边,四处都丢满了各种的衣物,隐隐的居然还能看到铜钱。金币没有见着,不过用心找怕也能找得到。
面对杨林的疯狂进攻,胡忧一方的人马损失也非常的大。赵信那一边的二千人,现在不活着的不能一百,而胡忧这边,三千亲卫营士兵也过只剩下一千多,而且还个个都带伤。
现在的局势对胡忧非常的不利,如果是面对其他的敌人,这个时候胡忧可以选择撤出战斗了。但是这一次的对手是杨林,胡忧不可以那样做。
这个杨林是疯子来的,他都自己人狠,对敌人就更狠了。胡忧毫不怀疑杨林在拿下阴山之后,会把这里的屋子全部烧掉,把这里的老百姓全都杀死。
屋子还在其次,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没有了还可以造。可是人呢,几万老百姓虽然已经跑出了阴山,可是他们跑得并不远,杨林要追上他们真是太容易了。而追上他们并杀死他们,一定是杨林现在最想要做的事。
“少帅,我们不能走呀。这事是因我们而起的,不能让老百姓来背这个祸。”赵信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对胡忧说道。
再狠的人,到年老的时候,都会多多少少有些善心。赵信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是这一刻,他是已经决定拼死抵抗杨林的。
胡忧点点头,安慰赵信道:“老将军,你放心好了,我胡忧可以向你保证,除非我死,不死杨林绝对不可能杀到一个老百姓。”
胡忧的说,赵信听见,亲卫营的士兵听见,那些临时来帮忙的民夫也同样听得非常的清楚。他们没有说话,但是从他们的眼神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已经在心里做出了和胡忧一样的决定。
人生自古谁无死,只要死得值,那就死好了。
这时候,没有人会去想为这小小的阴山而死,究竟是不是值得。就连胡忧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现在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阻击住杨林,救老百姓,救大家。
胡忧话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这里。因为他没打算让杨林赢。
杨林算什么东西呀,他不过是一个疯子而已。要不是他的人马比较多,现在又威胁着那么多人的性命,胡忧怕是正眼都不看这个人一眼。要让他输在这个人的手上,胡忧是绝对不会干的。
“哲别,我们的援军什么时候可以到?”胡忧大体的布置了新的防御,转头问哲别。
这会,他们仅剩的一千多人,全都撤到了一座破庙里。这是一所大神庙,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虽然有些失修,主体却依然很坚固。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建在山坡上,对防守有利。
“离这里最近的部队,是朱大能的东军第五师,相信最后再有一天,部队一定可以到。”
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也十几年了,虽然是天赋不高,但是普通的行军知识她还是很清楚的。
“还有一天,好吧。”胡忧咬咬牙,道:“那就让我们再打一天。”
杨林为了拿下城墙,损失真是非常大,至少有二万人死在了城下。不过他这会还有三万人,而胡忧只有一千多的伤兵,兵力对比已经从一比十变成了一比三十,哪怕只守一天,都不是容易的事。搞不好,杨林一个小时,就可以让他们全都躺下。
不过胡忧是绝对不会给杨林机会的,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输给这样的人,真是太丢脸了。堂堂不死鸟丢不起这人。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自己很累了,说真的,我也很累。不过我们必须坚持,还有一天,只要再坚持一天,我们就可以让杨林那个疯子彻底的失败!到时候,我们可以暴他的菊花!”
哈哈哈……
胡忧的说让士兵全都大笑不止。在这一刻,生死他们是早就已经不看中了,到是有几个士兵在幻想着暴杨林的菊是什么感觉。
没让胡忧和他们战士们休息太久,杨林又来了。和胡忧料想中的一样,他没有急着去追杀老百姓,因为在他的心里,老百姓不过是绵羊,想什么时候杀都可以。他现在最想要的,是胡忧的命。
想要命吗,他就在这里,有本事就只管来拿好了。
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
战斗再一次开始,杨林的战术还是那一套,他已经认准了用人拿填这一招。不管胡忧再怎么强大,他要用人填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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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饱。”
一个士兵在胡忧问他伤情的时候,摸着肚子对胡忧说。他的肚子上,插着一把长长的砍刀,整个肚子都已经对穿。随时都可能没命,他却一点都不在乎。打到现在,已经有十七个土匪死在他的手里,他已经很够本了。
“少帅,你别理他。这家伙就是能吃,我们队里有名的饭桶。”
一个少了右手的士兵笑着对胡忧说。他的情况也不怎么好,除了被砍掉手,胸口还多处受伤。
战斗还在继续,杨林不愧有疯子之名,天都已经全黑了,他也没有停手。看来他也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过了今天晚上,胡忧的援军就要到了。
天已经全黑,这小小的山坡却是非常的亮,原因无他,是放火造成的。杨林久攻不下,真是什么招都使。他下令拆了老百姓的房子,部队到哪里就燃到哪里。
“少帅,那个孙放不见了。”哲别突然跑到胡忧的身边,小声对胡忧说道。
孙放一直对胡忧不怎么顺眼,之前的一整天,在人人都拼死抗敌人时候,他躲在后面,半点力都没有出过。哲别早就已经留意到这个人怕是会有问题,不时都会留意他。
胡忧看了赵信一眼,点点头没有说什么。从赵信的眼里,胡忧知道赵信也已经发现孙放不见了。赵信和孙放是有些亲戚关系的,胡忧不想让赵信脸上无光。有些事,大家心里知道就好,说出来那就不太合适了。
胡忧没打算说,赵信却主动找到了胡忧说了孙放的事。老爷子脸上的恼得都快着了火,对孙放大骂不已。
胡忧到是反过来劝赵信。说真的,胡忧一开始对赵信的印象并不怎么好,但是经历了这一战之后,胡忧对赵信的认知是大大有改观了。这老头,脾气虽然不怎么样,却是很有血性的。都五六十岁的人了,在情况危急的时候,他还亲自往第一线冲,能不能杀敌那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股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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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杨林的人从后山绕过来的。”
士兵给胡忧带来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胡忧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杨林正面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果然派人走了后山。胡忧他们现在是依庙而守,这里有些坡地,可以让胡忧在地势上处于居高临下的优势。
可是这个庙并不是建在山顶的,它只是在半山而已。杨林的人只要绕过正面,从后山过来,他们就变成了被人从上面往下攻,什么地势都没有了。
胡忧不是没有想过布防后山,可是手上的人太少了,跟本无人可用呀。战斗又打了一天加大半夜,胡忧的手上全部人以加起来,也只有三百多号人,而且有几十个还是重伤的。能战的只有二百人而已。二百人,够干什么的呀,再调就没人了。
所有人的目光,又再一次聚到了胡忧的身上。战斗打到现在这样,就算是输,他们也是英雄了。
胡忧看了众人一眼,微微笑道:“看来这一次,我们得死在这里了。”
士兵也全都露出了笑容。死这个字眼,平时听起来非常的可怕,有些人甚至说都不给人家说出来。而现在,这个死字他们听着是那么的亲切。
“后悔吗?”胡忧轻轻的问道。
“少帅,我们不后悔,从来没有后悔过。”
“就是,老子今天杀了二十三个土匪,死也值了地。”
“我更值,我杀了二十七个。”
没有半点的害怕,那怕他们现在几乎已经可以说是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突然,一个士兵对胡忧说道:“少帅,我们死在这里没什么,你不能死呀。不死鸟军团还需要你。我们拼了这条命,保你下山!”
士兵话,一下点亮了所有人的心思。一个个从视死如归,全都转而劝胡忧赶紧离开。胡忧的功力他们都清楚,只要胡忧愿意走,没有人可以把他的命留在这里。
胡忧一摆手道:“我的兄弟都在这里,让我上哪去?你们都不用多说了,反正也没有死过,今个我们死一次看看。”
士兵一下全都哭了。大刀砍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没有哭。而这一刻,他们忍不住了。
“咦,似乎不太对呀,哲别,你看清楚了从后山下来的是杨林的人吗?”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是杨林的人,那他为什么要停止进攻呢。从上一波敌人被打退了之后,这都已经十多分钟了,杨林都没有再一次发动新的进攻,这在之前可是没有过的。要不然这会他们哪里有功夫在这里聊天哭鼻子呀。
哲别一愣,道:“掉了杨林的人,会有其他的人吗。难不成,是我们的援军到了?”
因为在心里计算援军最快就都天亮才到,哲别跟本就没有想过来的可能是他们自己的人。本能的就认为来的是杨林的人。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快去看看清楚。”胡忧没气的骂道。这哲别也是久不打仗了,才打了两天,都不灵光了。
“是是,我马上去。”
哲别也顾不上解释,赶紧往外跑。刚才的消息也不是她自己查到的,是士兵说后山有敌人出现的样子。她自然也就以为是敌人了。
“少帅,有可能是我们的人吗?”一个士兵小心的问胡忧。他们都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现在如果来的真是援军,那他们很可能就不用死了。
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在没证实之前,他不敢给自己太大的希望呀。
胡忧观察了山下的形势,心里有了几分底。杨林还是没有再一次发动进攻,肯定是军中有了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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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为什么没有进攻?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没办法进攻了。
这事得从丫丫那边说起。在发现杨林奔着阴山而来的第一时间,有心就派到了丫丫来找援军。
胡忧之所以派丫丫去,是有两个意思的。一来丫丫可以更容易的调到部队,二来让丫丫离开,也有保护丫丫的意思。
丫丫是打从心里不愿意走的,但是胡忧的命令已经下了,军令如山,就算丫丫是胡忧的女儿,也必须得听胡忧的命令。
丫丫没办法,带着十几个护卫就从北门出了城。出城之后她一路往东走,那里是东部军团的势力范围,丫丫也知道东部第五师是离阴山最近的地方。
可是在走了大半天之后,丫丫无意之中遇上了东部第七师团。原来第七师团正在野外军训,正好就在这边,比第五师还要靠近阴山。
既然是第七师在这里,那就不需要再去找第五师了。丫丫马上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带着第七师杀回阴山。
此时又用了一天的时间,丫丫回到了阴山。这时候阴山城已经破了,胡忧带到退守破庙,情况非常的危险。
丫丫不愧是将门之后,遇事非常的冷静。她亲自坐镇指挥,向杨林的后路发现了突然的进攻。
杨林这人也是了得,在突然被断了后路的情况后,依然没有出现溃败,还继续两边对敌,一边对抗丫丫的部队,一面全力强功胡忧这一边。
丫丫连派了三个大将都被杨林给斩杀,于是丫丫火了。她亲自带人认准了杨林的大营就杀了过去。杨林之所以没有再向破庙发动进攻,是因为他无力再打了。
丫丫的部队直插进杨林的心脏部份,杨林自己都保不了命了,哪里还以再向山上进攻。杨林是疯子,拿人命不当命,可那是人家的命呀,他自己的命,可是珍惜得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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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丫丫。好好好,果然不愧是我的女儿。”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哲别再一次去后山查看,不但是带回了好消息,还带回来第七师的一个军官。
原来杨林确实是有派人从后山,准备从哪里断了胡忧的后路,把胡忧给困死。不过第七师的人先到了那里,与杨林的部队打了起来。要不是这样,胡忧这一次怕是要真正变成死鸟的。
“现在最新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胡忧在大笑过后,又冷静下来。说真的,红叶,西门玉凤她们不只一次说丫丫厉害,胡忧自己也相信丫丫很厉害,可是现在丫丫亲自上战场,胡忧还是很担心的。那可是胡忧的亲女儿呀,不担心才是怪事呢。
“少帅请放心,杨林败像已现,现在就打算跑。大小姐不会有事的。”
在不死鸟军团里,所有和丫丫相熟的将领,都喜欢叫丫丫大小姐。大小姐不是官名,在军中却是很有威信的。
“少帅,要不你下山去看看吧,这里教给我就可以了。”赵信看出了胡忧的心思。他也是为人父亲的人,自然知道胡忧在担心什么。
“那我就下去先了,赵老将军,这里你帮我看着点。”
胡忧说完转身就往山下跑,哲别才不管那么多,总之胡忧到哪里,她肯定是要跟着去的。
山下的情况,比城墙那边好不了多地少,到处都是死尸,怎么死的都有,血水流得都汇会了小溪。
胡忧两天的仗打下来,身子也有些发软了。好几次都差点掉到血水里去。不过他一点停下来休息的打算都没有。无论怎么样,他得先见到丫丫再说呀。
“爹爹,爹爹……”熟悉的声音传到胡忧的耳朵里,胡忧这下终于放心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7章平寇选才
父亲有难,然后被自己的女儿救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胡忧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总之他是很开心的,非常的开心。
丫丫的声音,在胡忧听来无异于天籁之声,世界上再没有一种声音可以比得这一声‘爹爹’那么好听的了。
胡忧像豹子一般,寻着声音就扑了过去。先用眼光再一再确实丫丫确实没有事,这再真正的放下心来。
“丫丫,你真是吓死我了。”这一瞬间,胡忧有种想哭的冲动。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
“爹爹,丫丫没事。”丫丫的眼睛也有些发红,从小到大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胡忧这样。胡忧可是三军将领,虽然他不像其他的将军那么严肃,但是上位者,总是习惯把自己的感觉隐藏起来,很少有真情流露的时候。特别是像现在这种极度的感情流露。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平复了情绪,父女两的话题才从亲情转到了战事。说到战事,丫丫顿时又眉飞色舞起来。这一次丫丫领着第七师团,着实是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虽然第七师团只不过有一万人而已,可他们是挟必胜之势而来,杨林的匪军又已经打了两天恶战,不但是死伤惨重,而且也疲惫不堪,早已无心恋战。
双方的军队一经碰撞,胜负立分。这会杨林已经无力再战,带着一千多残兵败将向东逃窜。丫丫已经命人追击下去,因为担心胡忧的安危,所以急急赶到这里。
随着丫丫带援军而来,打败杨林的部队,阴山这下才算是真正的转危为安。赵信等人也被从山上接下来。死里逃生的心情是复杂的,既为自己能保住性命而庆幸,又为那些战死的人们感到惋惜。战争就是这么一回事,有人可以活下来,而有些人则注定死去。有些人会被人记住,而有些人则永远沉睡在这片土地,也许只有他们的家人可以证明他们也曾经活过。
最心怀感激的就是老百姓了。他们并不知道那么多的内幕,他们只知道土匪来了,又被打跑了,他们没事了,又可以继续活下去。对他们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知道得太多,对他们反到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太阳又再一次升起,依然沾着血迹的街道,转来了小孩子天真的笑声。对于战争,他们知道得更少,希望他们永远也不需要去了解更多吧。
赵信一众,带来的二千人几乎全都死光,到是他们这帮头子一个都没事。他们因为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而得到了保护,全都安全的活下来,只有一个孙放不知所踪。
再留下来也没有意思,赵信等人休息了一夜,就一起向胡忧告辞。同生共死两死,他们对胡忧的为人和能力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如果说之前还有人反与胡忧合作,那么现在,再也没有那样的人了。胡忧的果敢和能力,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也看到了利益。笨人不可能活到现在,而聪明人是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选择的。
胡忧并没有马上离开,二千多亲卫营士兵战死阴山,胡忧要给他们一个交代。他说过要用杨林的人头给他们祭旗的。
“爹爹,已经查到杨林的老巢,是距此五十八里的牛头山。”
丫丫在地图上给胡忧指出了老巢的方位。牛头山,这个在地图上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第一次出现在胡忧的视线,如果不出什么意外,这也应该是唯一的一次。
“出发。”
无论在什么地方,胡忧都已经下定决心要来了他们。杨林这些的人,只打败他是不够的。必须要踩得他再也无法番身,不然一但有合适的机会,他又会等出来。这种人就像是野草,要除就一定得连跟都给他拔了。
受命上路的不单有第七师团,原定要去救援的第五师团也赶来了。第五师团起来得有些晚,阴山一战他们连根毛都没有摸到,这两天尽是打扫战场了。
第五师团全军上下都憋着劲呢,这原本应该是他们的大功,却让第七师团给抢了。这次打杨林的老巢,他们是说什么也不能再落后。
第五师师长刘长胜是不死鸟军团的老部下。胡忧刚刚入伍的时候,他也是一个新兵。那么多年来,他是靠着自己的战功,一步步坐到了今天的位子。在不死鸟军团想要出头,没有一个是靠侥幸的,没有能力想都别想。
刘长胜的第五军第一个到达了牛头山。牛头山山如其名,像一个巨大的牛头,两只角直插天际,乃最为陡峭的两个山峰。如果把牛头山看作是牛头的话,那么杨林的老巢就在牛眼睛的位子。海拔大约七八百米,几乎没什么像样的道路,易守难攻。
刘长胜想扬眉吐气,但他不是莽夫。看到这样的险地,他不敢胡乱进攻,而是先做前期的准备,一切都胡忧到了再做打算。
胡忧要比刘长胜晚了一天到牛头山。从地图上看牛头山,和看到真地方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从地图上你完全看不到这里的山高地险,更看不到这里的烟云缭绕。这里的天雾极重,相距百米就很难看清楚对方的情况。
“这个地方还真是易守难攻。”胡忧只打量了一眼实地,就作出了准确的判断。怪不得那么多年都没有人动得了杨林,守着这么一个地方,就算是敌人多十倍,都无法见功呀。
打是一定要打的,怎么个打法,还需要仔细的研究。胡忧派到找来熟悉地形的当地人,祥细查问牛头山的情况。尤其是水源问题,胡忧甚至问了几十个人,才很不甘心的肯定,牛头山上有水源,想要利用水源逼死他们,那是完全办不到的。
“粮食呢,谁知道上边的粮食情况。”
具体的数量没有人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牛头山上肯定不会缺粮。想也知道了,杨林原来有五万人,现在只跑回去一千多,加上留守山中的,全部人马不会超过五千,少了近九成的人,吃饭绝对不会是问题。
杨林那边不是问题,胡忧这边就有问题了。胡忧要灭杨林的意图,军团众将全都知道,但是要强攻牛头山,损失一定会非常大。要是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非得不可,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可这就是一土匪窝,完全没有任何的军事作用,要来没用呀。
胡忧的军中,是许可担不同意见的。在全面的了解的形势之后,近半数的将领给胡忧上书表达看法。他们的看法基本差不多,就是劝胡忧放弃进攻牛头山的军事行动。
让胡忧不打牛头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先不说亲卫营有两多千士兵惨死在杨林这伙土匪的手里,单杨柳进攻阴山这一条,胡忧就不能放过他。他进阴山不过两天,阴山镇几乎半个镇都毁在他的手上,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呀!
“你们都不用多说了,打是一定要打的。现在你们不需要去想别的,只要告诉我怎么打就行。”军事全议上,胡忧一拍桌子道。
胡忧的话就是命令,此话一出,就连之前劝胡忧不要打牛头山的人,也转而思考怎么拿下牛头山的办法。一时之间,各种的提议被送到胡忧的桌前。胡忧一项项的仔细看,越看越是皱眉,这些提议不是不好,只是放到牛头山这个地方,太不实际,要操作起来非常的困难。
“咦?”
正看着,一份计划引起了胡忧的注意。这份计划属名写的是刘长胜。因为压正下面,胡忧一开始并没有看到。
“丫丫,你看看这个。”胡忧仔细看了之后,把文件递给丫丫。阴山一战,丫丫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能力,胡忧想给她更多的学习机会,别管以后是不是要领兵打仗,多学点东西总是没有错的。
“简单,有效。”丫丫看完刘长胜的计划,给出了四个字的评价。
胡忧点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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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胜在见到胡忧亲兵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是什么事。做为不死鸟军团的老人,他并不怕见胡忧。外界不少人认为民间流传的那些关于胡忧和士兵同吃同住的故事都是假的,刘长胜却是很清楚的知道那些全都是真的。因为他就曾经不止一次和胡忧在一个锅里吃饭。
“依末将所见,头牛山易守难攻,地势复杂,如果是硬攻,我军必然会受到重大的损失……”
刘长胜在胡忧的面前侃侃而谈,把自己的想法考虑全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他并不像其他的将领那样,边说边偷看胡忧,以胡忧的表情为依,随时准备改口。刘长胜只是说自己的想法,对其他的事他跟本一点都不去理会。
胡忧点头道:“牛头山不小,我们只有两个师团两万人的兵力,要包围牛头山是做不到的。如果依你的计划,成功的把杨林的粮草烧掉,你又怎么能围着那些土匪?”
刘长胜道:“我们并不需要包围整座山,只要进驻牛头山周边的村子就行。牛头山没有了粮食,杨林的第一目的一定是抢粮。我们看着周边的村子,他也就没有了办法。”
“那烧粮方面,你又打算派什么人去呢。”胡忧继续问道。
“这个……”刘长胜第一次出现了犹豫,看了胡忧一眼,这才大着胆子说道:“如果是其他的任务,我们有很多的人选。而要燃杨林的粮食,此时军中怕只有少帅可以胜任。”
“好你个刘长胜,居然把我也给算了进去。”胡忧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刘长胜也笑了。他跟胡忧虽然没有朱大能他们那么熟,也算是旧识,什么话可以说,他还是有分数的。
“好吧,刘长胜,你的计划我批准了,你去和第七师团商量一下,应该具体怎么做吧。”
“是,少帅。”刘长胜行了礼就要出去。
“慢着,刘长胜,你要记住,我只给你七天的时间。七天,我要拿下牛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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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你真要亲自出烧粮吗?”丫丫忍了好一会,终于还忍不住问胡忧。胡忧的能力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一个下级军官把上司算进自己的行动计划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丫丫觉得这不妥。
胡忧笑道:“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去了?”
“那你……哦,我明白了。”丫丫一拍自己的脑袋。原来胡忧和刘长胜那些对话,并不全都是实的。
胡忧笑笑道:“在刘长胜的计划里,是不可能计算进我的。他一早就计划由他亲自去烧粮,怕我不同意,才那样说的。所以这次去的是刘长胜,而不是我。”
刘长胜得到了胡忧的同意,马上就去找第七师师长马方,他和马方也是老相识,双方一拍即合,当晚就布兵行动。
胡忧对此完全不过问,这是他的习惯,每一个将领,能做到他现在的位子,都是有他的能力的。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什么做。当年胡忧做下级军官的时候,就最讨厌上级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之下,乱指挥出主意。所以在胡忧当权之后,他总是把握大的方向,具体的事物他并不会过多的去问。
第五师和第七师忙个不停,胡忧反到是没什么事可做。天天也就是看看地形,教丫丫分析情况,也算是大战后的休息吧。
刘长胜果然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胡忧给他七天的时间,他只用五天就把牛头山给打下来,此时杨林的脑袋就在胡忧的桌面上。
“不错,你应该把这一战给记下来,以后等你老了有了孙子,给他讲你当年的故事。”胡忧拍着刘长胜大笑道。
刘长胜立了大功,心里也挺美的。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位置,笑了一会,他报告胡忧,在杨林的老巢收出了大量的金银。这些东西不用问,都是杨林抢来的,它们的主人怕都已经死掉,就算是不死也肯定找不到了。天下没有哪一个土匪,会把被自己杀的苦主一一记录的。
“有那么多?”胡忧听了刘长胜的描述,愣了一下。杨林居然那么能抢呀。
“非常多,他甚至用金子打了一刻金树,枝繁叶茂,非常的漂亮。”刘长胜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那金树的样子,不由有些脸红。当时他真的是整个人都傻掉了。
胡忧考虑了良久,对刘长胜道:“东西分成三份,一份分给有功和战死的士兵,一份分给阴山的老百姓,再有一份给赵信送去,他们这一次损失也不小,给一点补偿是应该的。”
到此,杨林一祸算是完全给解决了。不死鸟军团改组之后,胡忧先后灭掉红连军和杨林土匪集团,给曼陀罗帝国带来了一股新的空气。那些为害一方的土匪集团,也全都收拢自己的人马,不敢再那么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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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帝都已经可以穿单衣,连日没什么战事,有老百姓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魔族和秦明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在胡忧看来,应该还有一段时间的平静,开科考试的时间一天天的临近,胡忧又开始忙了起来。
胡忧没读过书的,考试对他来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现在他这个从来没有考个试的人,却要给那些饱读诗书的人出题,不好别人也不知道,不然非被人笑死不可。
胡忧这一次要选的人,不是那种只会读书的,在胡忧看来,那此诗词虽好,却并不实际,平时玩玩可以,真正要用的时候,可不能当做吃。
胡忧要的是那种可以实际解决老百姓问题,可以对一国一军的发展,提出良好意见的人。在他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国之栋梁。
正因为要选的是这样的人,所以胡忧出的题目也是千奇百怪,有些甚至是他自己一时灵光闪过,随手写下来的。丫丫曾经偷偷拿了胡忧一张考题,看过之后暗啐不已。连她那么聪明的人,都有过半的做不了,这考得也太难了吧。
“爹爹,你这么个搞法成行吗?”丫丫看胡忧又往考题上加东西,不由翻翻白眼道。胡忧那份考题,已经可以把正常人弄疯掉,还要再加,还让不让人活了。
胡忧的考题到目前为止,已经包括了农业,天气,地理,医科,药学,战争,甚至是家畜的喂养。丫丫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这种全能的人,就连胡忧都是找了几十个各方面的专才,才弄出的这份考卷呢。
胡忧嘿嘿笑道:“有什么不行的。这会考试也是能力的一种。你就看好吧,我这一张考卷,就可以把有用没用的人给分出来。”
“真有那么神?”
“这不是神不神的问题,是事实。”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8章胡忧卖考题
胡忧开科的地点设在帝都龙城,随着科考之日的临近,帝都的街头上随处可以见到身穿文士服的学子。听学子之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那种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其实不然,所谓的学子,并不是按年纪来算的。在天风大陆,只要是读过书的,认识字的人都可以算是学子。
就算是这样,能称为学子的人,依然还是不多。因为这年头,能上得起学的人,还是太少太少,很多人一辈子过完,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也是非常正常的事。
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了三十多道试题,胡忧这才对最后的试卷表示满意。纵观整张卷子,一共有三百多个问题,有机会看过试题的人,看完之后有多一半都晕了。虽然考试一共会连续三天三夜,可是那也得会做才行呀,不会做的人,就算是坐上三年,也同样不人。
不少人都给胡忧提议,别弄那么多的题目,不过这一次,胡忧没有听任何人的意见,一意孤行的非要这样做,谁拿胡忧都没有办法。
这天,胡忧闲来无事,又把自己关进了书房,出来之后一阵坏笑,看得小白都心慌慌的跑掉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一但胡忧露出这种笑容,就有人得倒霉。这一次,不知道胡忧又准备玩什么。
“丫丫,忙吗?”胡忧去找丫丫。府里的人这会都各有事做,似乎就丫丫闲着。
“一会我还要去帮红叶妈妈做些事,爹爹,你有什么事吗?”丫丫问道。
“呃,没什么,随便问问。你没时间就算了。”胡忧喃喃着为知道说些什么,退出了丫丫的书房。
帅府里有很多书府,基本上是每人都有一间,胡忧自己甚至有三间巨大的书房。没办法,要处理的东西实在过多了。
“少帅,你在笑什么呢?”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在不远处响起。来人是欧阳水仙,百丈坡一战,丫丫打得非常不错,本来还有人对她接管中军有些不满,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声音了。
“没事,没事,你去忙吧,不用管我。”胡忧边说着,边鬼鬼祟祟的把什么东西藏起来。
欧阳水仙孤疑的看着胡忧,问道:“胡忧哥哥,你藏什么呢?”
欧阳水仙想起自己前几天丢了一条水色的肚兜,看胡忧这样,该不会和胡忧有关系吧。虽说以胡忧的身份,不太可能做那样的事,可是男人的心,谁都又能说得清楚呢。
胡忧看的欧阳水仙的眼神不对,不由一愣,道:“你不会是怀疑我做了什么吧。”
胡忧越是这么说,欧阳水仙就越是怀疑胡忧做了什么不那么能见人的事,闻言撇撇小嘴道:“似乎不是怀疑,而是确认。麻烦你快把东西拿出来,不然我去告诉姐姐知道。”
胡忧好色欧阳水仙是不会管的,只是胡忧真做出那种偷女孩子贴身衣物的事,就算他是胡忧,欧阳水仙也得管。她可不能看着胡忧学坏了。
“呃。”胡忧一阵无语,看来欧阳水仙还真是误会了。
“好吧,那就让你看看好了。”这误会要是真误会下去,搞不好得出问题。胡忧只好把刚才藏起来的东西给拿出来。
“这些是什么?”欧阳水仙看胡忧拿出来的不是相像中的女孩子贴身衣物,而是一叠纸条,不由奇怪道。
“答案。”胡忧眉飞色舞的回道。这事他都已经计划好几天了,想着今天正好没什么事,可以去实施。哪知道丫丫居然没空不陪他去,而这种事胡忧又不好找别人跟他一起,这会正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呢。
“答案?什么答案?”欧阳水仙一脸的迷惑。就这些东西,胡忧有必要藏那么秘密吗。而且则才他还笑成那样,明显有问题呀。
胡忧得意一笑,道:“科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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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龙城的街上,胡忧在前边走着,欧阳水仙慢一步跟在胡忧的身后。直到这会,她都没有弄明白胡忧带着科考答案上街干什么。这要万一弄丢了,可是大麻烦呀。
欧阳水仙虽然没有参与胡忧的科考筹备,但是这科考的重要性,欧阳水仙还是知道的。现在曼陀罗最缺少的就是各方面的人才,而科考正是为了选人才而设的。
“胡忧哥哥,你究竟要干什么,你快告诉我呀,我这都急死了。”欧阳水仙看胡忧都已经喝了三壶茶了,还一副悠闲的样子,真是坐不住了。
胡忧微微一笑,道:“别急,你先听听这些人都在谈论什么。”
“这有什么好听的。除了说科考外,他们还有别的可说吗?”欧阳水仙没好气道。
胡忧搞的科考现在是最热门的话题。公告上都已对说了,只要考得好的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有机会成为不死鸟军团的官,甚至还可以主理一城的事务。
只一次考试就可以直接做官,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天风大陆连年打仗,老百姓的生活那叫一个难哟。成做官的话,别的都不说,这基本的吃喝那是肯定没有问题了。只为这一点,就吸引了无数的学子前来。不只是曼陀罗帝国的,因为胡忧的条件放得很宽,基本上可以说只要是人都可以参加,所数他国的来人也不少。
胡忧对欧阳水仙的回答很满意,压低声音道:“你说我要是把这些答案放出去,会有什么反应。”
“啊。”欧阳水仙一声尖叫,差点没像被老鼠咬脚指头那样跳起来。
“你,你,你……”欧阳水仙你了个半天,居然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眼前这人是什么人呀,自己弄出的地科考,自己又来放答案,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吗。
“别激动,喝茶,喝茶。”胡忧没想到欧阳水仙反应那么大,看整个茶楼的目光都转到这边,赶紧把节欧阳水仙给拉下坐好。
“胡忧哥哥,咱们别玩了好吗,我这心脏有些受不了。”欧阳水仙苦笑道。怪不得今天在花园的时候,看小白不太对劲呢,原来问题出在胡忧这里。看样子胡忧是又要搞怪了,早知道就不跟他出来的。
欧阳水仙想起胡忧以前做过的那些事,很悲剧的发现自己上了贼船。现在是想下都下不来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谁跟你玩了,我这是在做正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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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中,想起今天跟胡忧出做的事,欧阳水仙不由一阵阵无怕。从小到大,她也算是经历了不少事的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不知所措的。尤其是当胡忧把那叠答案纸拿出来,让她拿去卖给那些学子的时候,欧阳水仙几乎以为胡忧疯了。
花了那么多物力财力弄出来的科考,这都还没有开始呢,胡忧居然就把答案弄出来买了。要不是胡忧本身就是不死鸟军团的最高层,欧阳水仙非举报胡忧贪赃枉法不可。
可不幸的是胡忧就是不死鸟军团之主,而更不幸的是欧阳水仙被胡忧给拉上的贼船,这卖答案的事,欧阳水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而且做了还不能说。这叫什么事,上哪说理去呀。
想起胡忧说明天还要去,欧阳水仙真是跳河的心都有了。这事要是暴出去,怕是马上就得变成天风大陆百年来最大的丑闻吧。
一连几天,欧阳水仙都跟胡忧混在一起。基本上是见人就推销科考答案。有些学子一听就买了,有些则犹豫,有些如见麻疯一样,转头就跑。什么表现,什么反应的人都有。欧阳水仙见多了,也就麻木了。她现在已经不去想那么多的事。反正是胡忧叫她卖答案的,出了什么事,都和她没有关系。
就这么着,欧阳水仙和胡忧一起跑出去卖答案,一直卖到科考的前一天,这才收手。欧阳水仙自己都不知道,这五六天的时间,经她手卖出去的答案究竟有多少,她只知道得回来的钱,足够她风风光光的活上二三十年。不,应该说是足够胡忧那个家伙风光数十年。这家伙黑心肝呀,卖答案得的钱,他一分都没有分给欧阳水仙,全装自己口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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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科考开科的日子。各处的考场全都在同一天开放,街上热闹得跟过年一样。自带干粮的考生,随机分别到各个不同的考场,由军中调来的士兵监考,一但出现任何违纪的行为,马上除名,考试做废。
欧阳水仙也参与了监考,对人人都在议论的严格制度,欧阳水仙是听得直番白眼。严格个屁,那些人是不知道,胡忧一早就已经把答案给卖出去了。
三连三天,学子都在考场里不得外出。吃饭睡觉都在这里,相互之间不得交谈。学子的表现也是千奇百怪,有忘记带笔的,有忘记带墨的,甚至还有人紧张得晕过去的……真是世间百态,间而有之。
之后的批卷,胡忧没有参与。试考完之后,胡忧就像个没事人那样,每天东转转,西转转,要不就一壶茶在茶馆里坐上一天。总之就是闲呀。
欧阳水仙跟着胡忧出来过两次,实在是觉得没意思,也就不再跟胡忧出来的。胡忧自己到是乐此不彼,依然我行我素,直到发榜,他似乎都不打算挥复正常。
欧阳水仙其实这段时间一直在观察胡忧,因为他不相信胡忧卖答案是为了要钱。那些卖答案的钱,在普通人看来是不少,但是在胡忧那里,就算不得什么财富。欧阳寒冰觉得胡忧肯定在打什么主意,可惜她什么都没有能发现。
放榜的第二天,欧阳水仙刚起床出房门,就遇上了胡忧。今天的胡忧穿了一身全新的不死鸟军团黑色军服,非常的英挺潇洒。一见到欧阳水仙,胡忧就问她要不要去校场。
校场那边已经搭起了一个巨大的帐篷,胡忧今天要在那里进行最后的面试。有资格参加面试的人,都是这一次科考成绩不错的,只要过了胡忧这一关,他们就可以真正有官做了。
欧阳水仙今天本来有点事要处理,转念想起和胡忧一起卖的那些答案,今天怕是会揭开真正的‘答案’了,于是换了衣服,跟胡忧一块去校场。
这一次考试,一共有三万多人参加,最后过关的有一千多学子。比例不是很高,选出来的人却是不少。而主持面视的,就只有胡忧一个,这工作算是非常辛苦的。
胡忧和欧阳水仙来到校场的时候,入选的学子已经排好了队。胡忧一进场,就迎得了阵阵掌声。
欧阳水仙无意之中,在学子里见到几个买过她答案的人,赶紧把头给低下去。她可不想让人给认出来,不然这事传出来,可是了不得的。
胡忧似乎完全不记得自己之前做过什么,大咧咧的站在高台上,先来了一通慷慨激昂的训话,这才话风一转,道:“在场的一千多学子,都是有才之人。能与各位共同为老百姓做一些事,我本人很荣幸。我身边的西门将军,也是很荣幸的。”
“从准备到科考结束,各位在帝都也有些时日了。这期间发生过一些人,见过一些人那是难免的。我本人没事也喜欢往府外跑,喝喝茶,听听曲什么的。”
“在场的过千双眼睛,肯定有人曾经见过我,或是我身边的西门将军。现在,请见过我或西门将军的学子,站到右边,没有见过的站到左边,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见过我们的,战到中间。”
胡忧的话,让在场过千的学子都有些面面相觑。在此之前,他们只听说过俘虏是被这么分的。什么男人左边,女人右边,小孩子在中间。这个胡忧对好,以人家有没有见过他来分,这叫什么事?
这年头,但凡是读书识写的,那都是有几分脑子的人。有人意识到胡忧这样做,肯定有什么深意,犹豫着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哪边的好。而有些买过西门玉凤********,并同时认出了胡忧和欧阳水仙的人,这会就脑门子冒汗了。之前他们还挺庆兴自己买到答案,轻轻松松的过了一关,而现在他们突然发现卖答案的就是开科考试的胡忧,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学子们的心情很复杂,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但是这分队还是要的。不管怎么说,总得给自己找个位子站。有没有见过什么带面的,这会眼睛都红了,甚至有一个三十左右的学子,居然哭了起来。
大约十分钟,新的战队这才站好了。见过胡忧的有三百多,没有见过胡忧的有五百多,剩下的都是不确实自己有没有见过胡忧的。
胡忧先是一挥着,让士兵把那个哭鼻子的学子带走。连这点勇气都没有的学子,别说当官,当个男人都不合格,要来有什么用。
“好了,看来大家都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现在我再问一次,有想改的没有?”胡忧一脸的笑意,挺高兴的问道。
有几个学子本就拿不定主意,听胡忧这么说,犹豫了一下,又走到了其他的阵营里。胡忧看着没有出声。直到他们都站定,才一挥手,让士兵都把他们给带出去。
“少帅,不是你说可以改的吗?”一个考生不服道。
胡忧笑笑道:“一个对自己的决定都没有信心的人,怎么能够为老百姓做事?”
胡忧一句话,就封住了那人的话。其他几个动了动嘴,也没敢在做什么。胡忧说得没有错,对自己都没有信心的人,不配为人家做决定。当官就是为老百姓做决定呀,老百姓反身家性命都交到你的手上,你却犹豫不决的,那哪成。
这时候,站在中间那二百多不敢确实自己有没有见过胡忧的学子有些坐不住了。因为胡忧的话,也同时指向了他们。这其中有些人,其实是知道自己见过胡忧的,而有些是确定自己没见过胡忧的。他们只是不知道,究竟选哪边好,干脆选不确定好了。现在看来,这个选择是最错的。
果然,胡忧的目光转向了中间这批人,没有开口,就那么看着。
有学子受不了胡忧的目光,不等胡忧开口,自己走到了一边。有这人带头,这中间的学子,一个个全都乖乖离开了。
胡忧的目光,一直跟着那个第一次离开的学子,直到他快走出校场,这才给士兵打手势,让他留在那边。
才不过一会的功夫,一千多人,就只剩下七百多了。胡忧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可是学子们确一个个人感觉心里没底。
当胡忧的目光,转到那些见过他的那群时,选择站在没见过胡忧的这一批学子,全都暗松了一口气。虽然还不知道结果是怎么样,但是显然,没有见过胡忧的,要好一些吧。
胡忧走到见过他的那一队,猛的收起笑脸,道:“考试之前,我和欧阳将军做了些小买卖,卖出了一些东西,你们这其中,谁买过的上前一步。”
卷十五胜者为王1209章老虎借猪
胡忧在科考之前卖过什么?那是科考的答案呀。胡忧这话一出,顿时有十几个人脚发软。之前他们还不敢确定眼前这人就是卖给他们答案的人。这下不用找猜了,那就是他呀。
这时候买过胡忧答案的,又分成了两拨。一拨觉得自己已经错过一次,不能再错第一次,本着有错就认的原则,他们挺丈夫的站了出来,而另一拨则心存侥幸的心理,认为胡忧一定就能记住他们。这们想的人,在经历了一阵挣扎之后,停留在了原地。
胡忧扫了这群人一眼,没有笑话,就那么静静的站着。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胡忧在天风大陆征战十几年,身上自然有一股霸气。这些书生哪里见过这过,一个个都心惊胆寒的。
胡忧不言不动的站着,学子们猜不出胡忧的心思,也一个个站在那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太阳越升越升,从斜照变成了直射,挂在头顶像一个巨大的火球。
好热呀。
这是所有人心中共同的感觉。
渐渐的有人支持不住了。书生嘛,很多在家里都不怎么做事的。虽说还不得手无缚鸡之力那种,却也还不了多少。
两个小时过去,又有一百多人被士兵扶出了场外。场中东去一批,西去一批,这会也剩下三百多人了。
欧阳水仙全程都在,大眼睛不时看看那些学子,又看看站在那里像冰雕一像的胡忧。脑袋里不停的猜着胡忧的目的。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了,到这会她多多少少的也已经猜到胡忧这是在选人呢。
不过胡忧的标准是什么,欧阳水仙是一点都不清楚的。按说那些买了答案的学子,就算是考上了,也不应该录用。欧阳水仙就在人群里发现了好几个跟他买过试题的。
又过了一个小时,该倒的也倒得差不多了,胡忧这才挥手叫来士兵,让士兵带这个学子到早已经安排好了的营房去休息。
学子们这会全都是一头的雾水,看胡忧没有解释的意思,他们也不敢多问。看这个结果应该是过关了吧。
“我不懂。”欧阳水仙有些生气的哼哼道。她和胡忧都没有回帅府,今天晚上暂时住在军营之中。
胡忧呵呵笑道:“有什么不懂的?”
“那些学子明明事先得到了答案,你为什么不赶他们走?”欧阳水仙哼哼道。
“我为什么要赶他们走?”
“因为他们不作弊!”
“呵呵,作弊也是一种事本。一个好的官员,应该有各种应变的能力。正所谓是兵不厌诈,你也经常伏击偷袭敌人呀,难道说你打仗的时候也作弊?”
“那怎么一样!”欧阳水仙差点没被胡忧给气疯了。打仗本就是不则手段的,只要能赢,没有谁会去在意过程。以前到是出现过一些将领,打仗之前先给人家下战书,约好了时间地点,然后再打。在欧阳水仙看来,那些都是蠢蛋。
胡忧笑笑道:“没什么分别的。”
“那那些没有买答案的不是很不值?”
“谁叫他们不买。大好的机会摆在眼前,他们没有珍惜那能怪得了谁。”
“可是有些跟本就不知道你在卖答案呀!”
“运气,有时候也是一种能力。”
胡忧看着那星星满天的夜空,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一个人之所以能成功,能力是关键的,运气也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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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胡忧一直留在军营中,用各种的方法对三百多学子进行各种的调教。当胡忧离开军营的时候,三百多学子只剩下了二百人。这时候,这二百人已经不能再称为学子了,他们都已经升为不死鸟军团的初级文官。
胡忧这一次的做法,又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一如既往的,胡忧对争议没有半点的理会,依旧我行我素。
很多年之后,当这些文官全都成长起来,人家才再一次佩服胡忧的远见。不过那都是后话,现在他们还都只是初级文官而已。
七月,沉静了快一年的魔族终于又有了动作。这一次他们没有进攻曼陀罗帝国,而是反向进攻池河帝国。
秦明也同时有动作,他的目标也是池河帝国。他的打法很奇怪,一方面向池河帝国出兵,而另一方面,他又让自己的合作伙伴秦上阳从苍梧出兵,打魔族的后方。也就是说秦明同时开两条战线。
各种的军情雪片似的不断堆满了胡忧的书桌,预示着不死鸟军团的沉静期也要打破了。
军事会议上,武将吵成了一团。有人提议再一次和秦明合作,一举灭掉魔族。有人认为这时应该按兵不动,坐收渔人之利。更有人觉得应该给魔族合作,把秦明给灭掉。
每一个提议都有自己的论点,从战略的角度来说,这些提议都是没问题的,分别只在于哪一种更有操作性,哪一种更能为军团带着利益。
这样的会,胡忧开过几次就头晕了。然后中他就问,以不死鸟军团现在的战力,拿什么去和人家打?军团里最缺的是什么?
不死鸟军团现在最缺的就是战马,全军现在有五十万人,但是手里的战马只不过区区的二万。军团现在全都是步兵,守城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进攻就不行了。人家骑兵扑过来,你这边连驴子都没有,拿什么去和人家对冲。
胡忧一过话,就否定了外部战局,把军团的方向,先转到内部事物上。这么一压,不死鸟军团又沉静了两个多月。
这天,朱大能找到了胡忧。他是回来处理军粮问题,顺便来见胡忧的。军粮的事本不需要朱大能亲自处理,他之所以来,是有事想和胡忧商量。
“少帅,依我之见,咱们不如趁着秦明和魔族开战之际,把国内的土匪给清一遍。”朱大能向胡忧提意道。杨林老巢被剿的时候,朱大能旗下的第五师和第七师发了等小财,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最好的提醒。土匪的手上有钱呀,不死鸟军团不能抢老百姓的,却是可以抢土匪的呀。
胡忧仔细考虑了朱大能的话,沉吟了良久,道:“既然要打土匪,不入来次北伐。”
“北伐?”朱大能眼睛一亮,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胡忧准备来一场大的。
胡忧点点头。这个事其实胡忧已经考虑有一段时间了。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在全力的发展经济,希望能让军团在各个方面加强军团的实力。
然而国破山河碎,曼陀罗帝国除了不死鸟军团这一势力之外,各种的义军多如牛毛。这其中有真正想为老百姓做一些事的,更有想借着乱世大捞一笔的。红连军和杨林这两股势力就是其中的代表。
整个曼陀罗帝国已经千疮百孔,胡忧就算是再怎么努力,收到的效果也不大。休养生息固然是好,但是在这么乱的世道里,胡忧休不出什么太多的东西。
现在秦明和魔族打起来,到是给了胡忧一个机会。他决定于利用北伐之点,从南到北把曼陀罗给洗一编,完成对曼陀罗帝国的统一。
胡忧由于自身出身的问题,虽然已经在曼陀罗帝国拥有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主动统一曼陀罗帝国。这么多年来,胡忧经历的战争也不算少了,可严格来说,他都是以防守为主,从来没有主动的挑起什么大规模的战争,更一次都没有主导过那样的战争。
他总是觉得战争对老百姓的伤害是很多的,所以都是尽可能的,能不打就不打。这两个多月来,胡忧什么事都没有做,就是在一心的考虑这一系列的问题。
太多的见闻告诉胡忧,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度,老百姓是不可能真正过上好日子的。战争一定要打,而且要大打,只有大乱之后,才可以大治。
“对,就是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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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了一年的不死鸟军团,终于再一次动了起来。胡忧命朱大能等苯东西南北中五军主将,各从军中抽调两万最精锐的士兵,组成十万北伐军,加上胡忧的亲卫营,胡忧这一次的北伐军总人数为十万人。不死鸟军团五分之一的战力。
按胡忧的计划,这一次的北伐军将由胡忧亲自率领,由帝都龙城出发,一路向北打,最后的目标是浪天,他要把浪天从秦明的手里给抢回来。
什么种种的考虑,胡忧这一次不再考虑那么多事。不死鸟军团和秦明,和魔族早晚都有一战,既然已经避不了,何不主动去拥抱战争呢。
打吧,打输了大不了从头再来,打赢了胡忧就可以拥有一个全新的曼陀罗帝国。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打仗最费的就是钱,没钱什么都做不了。曼陀罗帝国的老百姓真是太穷了,这一年多黄金凤已经尽了全力,也没有能更多的弄到钱。十万人的出战,那是日废斗金的。虽然胡忧已经决定以战养战,但是在初战之前,还得先把行军钱弄到吧。
“这个你不用头痛了,我去想办法。”
胡忧给黄金凤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开了帅府。这钱的出处,胡忧早已经想好了。赵信那些人,都已经享受了那么多年,也是时候吐得东西出来了。
胡忧带着几个随从,日夜不停直赶住赵信的住地。
赵信住的地方,与其说是屋子,还不如说是城堡,这老小子的家依山而建,把整个山头给包在他的城堡里。巨大的城堡,住进万八千人一点都不会挤。
“少帅,你看你说来就来,我这真是一点准备都没有。”
赵信远远就迎上了胡忧,那张老脸整个笑成菊花样。
“赵老将军,别来无恙呀。”胡忧哈哈大笑起来。他们虽然是合作伙伴,时常有书信往来。由于交通不便,他们也有近半年不见了。
“还好,还好,这把老骨头还能用几年。少帅快里边请,里边请……”
“赵老将军,你这城堡建得可真是让人眼红呀。”一路往里走,胡忧是见什么夸什么。那溢美之词,满得都快要溢了。
赵信一开始还挺得意的。渐渐的他就感觉有些不对头了。胡忧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这城堡虽然建得还不错,也还没有到顶极的份上,胡忧用不着这样吧。
他哪里知道,胡忧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打定主意,狠狠的敲赵信一笔。不只是赵信,还有那些和赵信身家差不多的,胡忧在离开帝都之前,就已经分别给他们去了信,这几次他们就会陆续的来到赵信这里。
“赵老将军,你这里可真是好呀。说真的,我都有些住着不想走了呢。”胡忧大口的咬着猪脚,似乎前辈子就没见过猪肉,含含糊糊的声音,从他的嘴里挤出来,都带着股子油腻。
“少帅喜欢就多住几天好了。”赵信干笑道。心里不停盘算着胡忧这趟是来干什么的。
很快,他就不用猜了。胡忧直接就告诉他答案。
胡忧连连摇头道:“不行,不行,哪有时间在这里长住。我拿了钱就得走了。”
拿钱,拿什么钱?
赵信脑袋‘嗡’的一声,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间欠了胡忧的钱。
胡忧笑道:“赵老将军你还不知道吧,这一次我们专门来向你借钱的。”
多新鲜呀,你不说我上哪知道去。
等等,借钱?胡忧是来借钱的?
这年头,提钱可伤感情。赵信犹豫着,小主的问道:“少帅准备借钱吗?”
“嗯嗯,赵老将军果然是老当益壮,那么容易就猜到了。说起来真是不好意思,我那边最近有个行动,这钱呀,它……”
胡忧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段,主题就是一个字——穷。至于他那什么行动,说得不清不楚的,赵信跟本就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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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信金碧辉煌的城堡一片愁云惨淡。收到胡忧信件的各合作伙伴全都到了。看着胡忧列出来的那一串长长的物品名单,这些在战场上一个个威风八面的老将军们,那脸都快苦成包子了。
“赵老哥,你看这事……”抖着长长的单据,这将军都快哭了。
赵信摇摇头道:“少帅军中有困难,他都开了口,我们能不借嘛。就这么着吧。咱们都各自分一分,每人一块,把东西给少帅补齐了。”
“赵老哥,你说少帅他真会还吗?”另一个将军忍不住问道。
全场所有的目光全都转到他的身上,然后又全都移开。这样的问题,跟本就不需要回答,听说过老虎借猪还回来的吗?
从赵信的城堡出来,胡忧那个一个乐呀。早怎么就没想到这样的办法呢,不然多结点合作伙伴,那不得发成什么样了。
来时两手空空,离去的时候,各种的粮食,金币,衣服,药品……胡忧这次就是来打秋风的,真是见到什么拿什么,有什么要什么,要不是太重拉不动,胡忧怕是得把赵信的城堡拆了拉回去吧。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各位将军,不用送了。”胡忧哈哈大笑着对赵信一众合作伙伴一拱手,翻身上马,领着车队大踏步而去。
终于把这个瘟神给送走了。赵信一众对视一眼,全都暗松了一口气。再不走,谁知道他又想借什么呢。
在胡忧离开浪天之前,北伐的部队已经在准备。准备工作是由王忆忧负责的,这一次王忆忧将做为胡忧的副将一同参与北伐。
胡忧带回大量的财物,算是完成了准备工作的最后一步。没搞什么祭天之类的仪式,胡忧带着十万精兵离开了帝都。
帝都龙城位处中州境,胡忧的北伐从中州开始。中州毕竟是离着帝都并不远,加上一直盘踞在中州的杨林所部和红边军所部已经在早前就被分别消灭,中州的土匪义军已经没什么太大势力的。胡忧出了帝都,就分兵十路,花一样的扇开,全面清理中州的分裂势力。
不小不小的战斗,一直打了十五天,中州的义军全部被胡忧给灭掉,夺回各种老百姓被抢走的财务一大批。
也不知道那些土匪是抢谁的,这些财务没有主人,自然全都成为了胡忧的北伐军费。用这些钱就地补充了战斗消耗,胡忧继续挥军北上。
到这个时候,胡忧所要干的事,其他的人基本上已经全都知道了。
土匪被打光了,最开心的自然是老百姓。而赵信那些人,看胡忧是为了凑军费打土匪,心中的不满也释然了。对胡忧的胜力,他们也觉得面上有光,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出兵参与,可他们有出钱呀。
最惶惶不可终日的就是那些土匪了。这些年来,他们是借乱世发起来的,本身的实力参差不齐。要和胡忧正面对战,大部份都没有那个能力的。看来这土匪是当不下去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210章双王对垒
天上乌云越压越低,大有把城压垮之势。
野草被压得都已经抬不上头。
浓浓的黑烟,带着阵阵焦臭,钻入每一个人的鼻子。
“弟兄们,跟我冲。”王忆忧抹了把脸上的血迹,再一次带着扑上城头。
北伐进入第三个月,北伐军终于遇上了一个实力强大的对手——王铁汉。
王铁汉原来是西北狂狼军团的一个信将,在一次战斗中因为滥杀平民,被当时的狂狼军团主帅蕾娜塔处以极刑。在行刑的时候,王铁汉杀掉刑官逃走。蕾娜塔曾经派出一千兵马对他展开追击,都让他给跑了。
几年前,借着魔族入侵曼陀罗的乱世,王铁汉又再一次露面。他先是遍卖了自己的祖产,把家乡的流氓全都招到自己的旗下。然后巧取豪夺无恶不做,短短的几年功夫,突然让他集合到了二十万之众,成立了自己的义军。他给自己的义军起名就铁军。
铁军雄霸燕州以南的花城,借助花城这险,在这时为祸一方。早就北伐之初,它就已经上了胡忧重点打击的名单。这一次,胡忧给王忆忧五万部队剿灭王铁汉,恶战打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一天了。
“冲冲,活抓王铁汉!”
“把大炮推上来,轰他娘的!”
将勇勇一军,看王忆忧那么猛,士兵也拼了。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又再一次组织进攻。
花城是建立在山坡上的,说起这个建城的设计者,胡忧跟他还有几分渊源。这个建花城之人,就是写下马里兵书的马里。
当年建花城之时,马里真是拼了老命。他规定,从城头开始,一尺一测。每一段城墙建成,必用重锤锤之。墙倒杀修墙的,墙不倒杀锤墙的。
马里在建花城之初,手中有三十万俘虏,花城建城之后,三十万俘虏只剩下一百五十六人。可以说这花城是用了三十万条命磊起来的,其坚固程序可想而知。普通的箭矢射到墙上,直接就磕飞了。
花城对北伐军来说,是一个真正的硬骨头。王铁汉虽然在狂狼军团只不过是一个偏将,但是他的军事才能绝对不在将军之下。铁军是王铁汉一手打造出来的,能在曼陀罗最困难的时候不断的发展,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这一次的北伐,是不死鸟军团全军之重。但凡是好东西,全都被胡忧调进了军中。就连最紧张的火炮,这里都有近百门。
王忆忧的手上有五十门火炮,打了一天一夜之后,大部队都已经不能用了,这会只剩下十多门。
十多门火炮一字排开,打准的地方是城门。花城的城墙太过坚固,火炮打上去跟本没用,唯一脆弱的也就只有城门了。不过这城门也不好欺负,它是铁包木的结构,巨大的城门被包了两寸多厚的精铁,之前已经中了好几炮,才露出里边的实木。
王忆忧准备硬轰开城门,然后带大军杀进去,和王铁汉来场巷战。
“轰……”
巨大的轰猛震响天际,不是大炮的声音,是打雷下雨了。
“他娘的。”王忆忧恨恨的骂了一声。这该死的老天,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这个时候下。大炮淋了雨,就变成了死铁一块,想指望它是没办法了。
“我还真不信了。”王忆忧狠劲也上来了,一口血水吐到地上,就要带人冒雨强攻。
“轰!”又是一声巨响,天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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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南城门被雷劈了个口子,不死鸟军团的人正从那口子扑进来。”
士兵急急向王铁汉汇报最新的军情。
王铁汉人如其名,比普通人高了一个头,全都黝黑如铁,使一把三米多长的狼牙棒,一般人见了他这个样子,别说对打,看上一眼对脚肚子发软。
王铁汉闻言问道:“是胡忧来了吗?”
王铁汉为人非常的骄傲,在他眼里,这曼陀罗帝国配和他一战的也就只有胡忧,连秦明都没有资格做他的对手。
“回将军的话。领军的不是胡忧,是一个叫王忆忧的副将。”
“王忆忧?”王铁汉哈哈大笑道:“原来是这个把皇位都弄丢了的小子。他现在转跟胡忧混了吗。好吧,那就让我先把他给收拾了,再和胡忧好好的大战一场。”
王铁汉拿起了那个巨大的狼牙棒。他可不管王忆忧和他五百年前是不是一家。在他的眼里,就算是亲兄弟成了敌人,他都不会手软的。
王忆忧真没想到大炮没有用上,老天爷却是帮他把城头给劈开了一个口子。想起自己刚才还骂他的娘呢,王忆忧缩了缩脖子,看老天爷没往心里去,这才带着向那道口子扑去。
被劈出来的口子并不是很大,也就能三四个人并行而已。不过这对王忆忧来说已经很够的。他冲到的时候,士兵正在全力的往里冲,可是里边的防守也非常的强大,损失了不少的士兵,也没有能成功进去。
王忆忧推开士兵,拿了把大铁锤就冲了进去。王忆忧的父亲王富贵一生胆小,王忆忧的胆子却是大得很。对那些雨一般的箭矢,他连看得不看,就是一个劲的进里扑。
人不怕死鬼都怕,王忆忧的神勇,连守城的铁军都怕了。一个犹豫,就让王忆忧给冲进了城里。王忆忧过了那个口子,马上就守在那里。后面的士兵也不慢,几秒种的时间,就冲过来五六个士兵。虽然这五六人也活不过两三分钟,但这已经足够了。有这两三分钟的时间,已经足够更多的士兵冲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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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花城一里之外的金鸡山上,胡忧注视着整个战场。王忆忧的指挥,胡忧也一一看到了眼里。
胡忧早就知道,花城一战不会那么容易,王铁汉那个人,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如果不是他太过嗜杀,胡忧怕还会把他给招不死鸟军团里呢。
不过这样的人,胡忧是不能用的。这种杀神,来到军团里,只会给军团带来麻烦。
几个月以来,王忆忧一直跟在胡忧的身边,胡忧把自己的经验,都用实战的方式教给了王忆忧。
鹰的第一次飞行,必定是在悬崖上,而一个好的将军,想要证明自己,必定要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在胡忧看来,王忆忧已经具备了和王铁汉交对的能力。所以这一次,胡忧把进攻花城的任务交给了王忆忧。
从现在的情况看,王忆忧虽然打得并不顺利,却还算是没有大错。胡忧不打算插手,他希望王忆忧可以有更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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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不过十多分钟,从缺口冲进来的士兵已经过千。王忆忧艰难的领着这一千多士兵向城南门发起冲击。只要把城门打开,这座花城就失去了防御,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铁军显然也知道王忆忧的意图,而且他们不想让王忆忧那么做。他们对王忆忧和他的部队发动的最猛的进攻。
酝酿了一整天的雨,一发不开收拾。打得士兵连眼睛都睁不开。这会却没有人理会那些雨点,所有的人都已经没有了思想,在他们的脑子里,就只剩下了战斗。
无论是王忆忧的部队,还是王铁汉的部队,这会都已经变成了杀人机器。他们简单的以军服的颜色分辨敌我,但凡是与自己身上军服颜色不一样的生物,都是他们的敌人。
刀砍断了用手,用牙,用什么都行,总之只要能把活着的敌人弄死就可以。
地上的积水已经全都变成了红色,也不知道老天下的是雨还是水,没人去关心那些。
“住手!”
猛的一声暴喝震响全场。缠斗双方不自觉的后退一步,交着的战场,诡异的突然停顿下来,空气中除了雨打地面的声音,就只剩下了士兵重重的呼吸声。
发出暴喝的正是王铁汉,他冒雨来到了南城。巨大的身材骑着巨大的战马,一眼看去好像天神。
然而熟悉王铁汉的人都知道,这个天神他来自地狱。从他出道以来,已经不知道多少人死在他那个巨大的狼牙棒上。
王忆忧擦去脸上的雨水,冷冷的与王铁汉对视着。在攻城之前他就知道王铁汉这个人,并早就预感到他们会有见面的时候。对王铁汉的出现,他并不感觉吃惊。
“你就是王忆忧?”王铁汉打量着小白脸一样的王忆忧。相比起他,王忆忧显然要小一号。看起来有几会弱,和他手里拿着的大铁锤很不成比例。
“你就是王铁汉?”王忆忧冷冷的问道。两人的脾气看来差不多,连问话都不分先后。
“看来你就是王忆忧了。”
“不错。”王忆忧挺了挺身,他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杀掉你,胡忧就出现了吧。”王铁汉不在意的笑道。在他看来,要弄死王忆忧和弄死一只小鸡的难度是差不多的。
王忆忧从王铁汉的眼中看到了轻视的目光,他并没有生气。嘴皮子上的功夫再怎么强大,也没有半点的用处,只有刀子才是说话最响的。
“如果你能行的话,应该是这样的。”王忆忧淡然道。
王忆忧从来没有对胡忧说过,他小时候最敬重的人就是胡忧。在他很小的时候,王富贵夫妇就总是给他讲胡忧的事,这让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记住了胡忧这个人。长大之后,他得大的愿望就是打败胡忧,现在这个愿望虽然已经有所改变,但是那么多年来,为了这个目标而付出的努力,却是真真实实留在他身上的。
王忆忧表面上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但是他有足够强大的爆发力。天风大陆的最大战力不是肉体的力量,而在精神力。并不是比谁大块谁就一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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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了吗?”胡忧的眼中露出了一丝笑意。他派王忆忧出战的目的有两人,一是让王忆忧可以有更多的实战经验,二是让王忆忧干掉王铁汉。
胡忧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已经对王铁汉做了全面的研究。他知道王铁汉这个人,刚愎自用很看不起人。他想和胡忧对,胡忧就偏偏不和他打,而派出了看起来有些弱的王忆忧。胡忧相信,王铁汉一定会找王忆忧单挑的。现在看来,胡忧又是全都猜到了。
铁军是王铁汉一手组建的部队,像不死鸟军团一像,铁军以王铁汉为尊。只要王铁汉死了,那铁军也就算是完了。
胡忧知道这一点,王忆忧也知道这一点。此时,王忆忧已经做好了和王铁汉一战的准备。他要王铁汉死。
王铁汉并不把王忆忧放在眼里,他很轻视的笑了。
突然王铁汉的表情一凝,他感觉到了来自胡忧的危险。
不,不是胡忧,是那个小白脸。
在王铁汉微微愣神的瞬间,王忆忧已经扑向了王铁汉。手中的铁锤没有跟着王忆忧一快上,他用的是单刀。和王铁汉对打,比力气那是没用的。
白光一闪,王铁汉离开了马背。他的身子太重,就算是这匹精选出来的马,也不过只能驼动他,要想在马上打仗,那是觉对不可能的。
对攻战变成了单挑,刚才还打得很热闹的士兵,这会都很自觉的停下了手。这样的对战,对他们来说,一生都难得见到一次,只要这次能不死,回去之后够他们吹一辈子牛的了。
一块破布飘离了王铁汉的身子,那是王忆忧的杰作。
没有伤着,王铁汉却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自己小看了王忆忧。
王忆忧的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这种笑和胡忧脸上的笑很像,却又有一些不太一样。他的笑中带着一丝丝的残忍。他不但是要王铁汉死,他还要王铁汉死后连个名都留不下来。
刚才的那一刀,王忆忧本可以在王铁汉的身上拉开一道口子。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那时候的王铁汉并没有使出全力,他要在王铁汉最强的时候再伤他。
王铁汉认真起来。平生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这是以前从来都没有过的,就连那次被压到刑场,他都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王忆忧,你记住你了。”王铁汉冷冷的说道。每次当他认真起来,他就是这样的表情。
王忆忧笑道:“是么,可惜,我是不会记住你的。因为你不配!”
一丝怒色闪过王铁汉的眼睛,接下来就是一场龙争虎斗。士兵不知不觉的一退再退,连天上的雨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没有太多的声音,天地间一片安静,很诡异。那里明明有两个人在互搏生死,却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难道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不,耳朵没有问题,而是王忆忧和王铁汉的武器从一开始就没有破撞过。王铁汉想要借自己的力来压王忆忧。而王忆忧跟本不和他硬碰。
王忆忧的短刀,像是绣花针一样,在王铁汉的身边不停的闪出点点寒光,似有似无,如梦如幻。
“呜……”
打斗到现在的第一次发声,把不少士兵都吓了一跳。
声音是王铁汉发生来的,一条手臂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大量的血水喷得空气都满是血腥味。
“再来,你还能打的,我知道。”王忆忧的声音淡淡的响起。一只手对他来说,似乎还不够。他还需要更多的东西。
胡忧摇摇头,他知道王忆忧成功了。王铁汉跟本不是王忆忧的对手,一开始胡忧只是依自己的经验判断出这一点,现在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王铁汉用不了多久,就会倒在王忆忧的刀下。
如果王铁汉不是一跟肠子通到底,他这时候应该后退回自己的军中,让手下的士兵扑杀王忆忧。王忆忧虽然已经带人进了花城,但是他的人马比起王铁汉的部队,还是差了很多的。王铁汉只要尽起人马,全力一点,这一局不见得就会输。
不过胡忧知道王铁汉不会那么做。这个人太骄傲了。骄傲有时候是优点,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致命的缺点。
骄傲的人,往往认死理。特别是在他认为自己会赢的时候,他们是绝对不会同意自己会输这个可能性的。
王铁汉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他不会那样做。而不那样做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答案马上就出来的。
一颗不甘心的大黑脑袋飞上了天空,那对牛眼依然瞪着。他不服,不服呀!
不服又能怎么样,从来不会有人去关心一个输家的心情。王铁汉的骄傲,在他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之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拿都没有了,你再怎么骄傲又有什么意义?
王忆忧的短头猛的一竖,把那颗大黑脑袋插在了短刀上。淡淡的笑意,依然留在王忆忧的脸上:“投降免死!”
卷十五胜者为王1211章天池宫(上)
大雨倾盆而下,挟万千雨点,似乎想要洗去战场上的血腥之味。然而无论它怎么努力,也无法洗去这人类的劣根。
说到自相残杀,人类绝对是各种生物之冠,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战争,而战争的起源,更多的时候并不是为了食物,战争的理由,有时弱智到爆。
王铁汉已死,下面的战斗完全出现一面倒的局面,王忆忧控制住了场面。铁军毫无战意,他们现在唯一期盼的就是可以离开花城。这里已经不属于他们,再呆下去等待他们的只有死。
“生死长相忆,金戈马嘶鸣。多少豪杰士,黄沙鉴古今!”
大战过后,天地间一片凄凄。几个小时之前还是死生大敌,几个小时之后,这些拼死厮杀的士兵们,那们平静的趟着,在不分彼此。
空气中隐隐有飘飘渺渺的哭声,那是不是他们在远方的家人,就在为他们哭泣?
王忆忧看着那一具具尚在流血的尸骸,久久沉默不语。这一战他胜利了,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大胜。二十万铁军,死的死,降的降,一日之间灰飞烟灭。而不死鸟军团也为这一战,赔进去三万多将士。他们都将长眠于这个并不熟悉的地方。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却永远的吧大好的生命埋在这里。
战争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王忆忧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的父亲王富贵虽然是因为战争而死,但是那时候他还太小,没有那些多的感觉。在他的心里,更恨的也许是王富贵的无能。
难道不是吗,有能力的人,怎么会因为战争而死去?他们应该在战争中为自己赢得更多才对。
之后,王忆忧当上了色百帝国的皇帝。突然而来的权力,让他的野心极度的爆棚。他甚至一度幻想着用手中的部队,征服整个天下。他扫军队全都交给秦明,让秦明用严酷的训练来为他打造士兵。
秦明成功了,可是士兵到最后却并不是他的。秦明这个野心家,抢走了原属他的一切。
那此原来是属于自己的吗?
王忆忧其他没有真正想过这个问题,当权力被秦明抢走之后,他没有恨秦明,而是告诉自己。因为自己的无能,才丢掉了那些东西。只要他有实力,就可以再一次拥有那些。
于是,王忆忧接受了胡忧的安排,加入了不死鸟军团。再然后,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再一次投身战场。
跟在胡忧的身边,他经历了不少的战争。这一次,他终于可以独立的指挥战斗。胡忧很有信用,这一战他没有做任何的指点,从头到尾全都是王忆忧自己发起,自己组织进攻,最后获得了胜利。
这是王忆忧人生之中最大的胜利,王忆忧本应该很开心。是的,在杀死王铁汉的那一瞬间,王忆忧获得了无比的快感,可是现在,看着那成千上万的尸骸,王忆忧突然高兴不起来。
躺在这里的,是多少个家庭的依靠,多少父母在等着他们的孩子回家,多少的孩子在等着这些父母回家。他们却躺在这里,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
风停了,雨停了,战斗也停了,一切归于平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血战转眼变成空。这躺在地上的士兵,把生命留在这里的人们,得到了什么?
那自己呢,自己又得到了什么?
不错,生为军人,自应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然后呢,然后就是化为一捧黄土吗?
“王忆忧,你在想什么?”
胡忧一身戎装来到王忆忧的身后。还在很远的地方,他就已经看到王忆忧在这里呆呆的站着。
王忆忧被胡忧的话惊醒过来,脑中的思绪如潮水一般退去。他自己都被自己刚才想的东西吓了一跳,自己还那么年轻,怎么就可以那么悲观呢。
王忆忧摇摇头,声音底沉道:“我只是在想,如果是少帅指挥这一战,战死的士兵应该没有那么多吧。”
“是吗?”胡忧摇摇头,道:“也许还更多呢,战争的东西,谁又能知道。”
胡忧是过来人,他知道王忆忧刚才想的并不是这些。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他和王忆忧是一类的人,在上战场之前,他们都没有想过真正的战场是怎么样的。如果只是一个小兵,除了向前冲外,不需要去想那么多,那还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但是身为一个主将,当战场上每一个细节都与你有关的时候,那样的压力,就会非常的可怕。
每一个士兵的伤亡,甚至是每一块墙砖的损坏,都需要你来负责,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压力。
一将成名万骨枯,这说的是将军的威风,可是谁又曾经想到,那个成名的将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些为自己战死士兵的心情。
胡忧自己就曾经有过那种一闭上眼睛就梦到满天战火的情况。他也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的。不能改变,只能适应,不是吗?
胡忧拍拍王忆忧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了。我已经让人准备了酒菜,今晚我们好好喝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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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很丰富,相对而坐的两人却是对酒更感兴趣,一杯接一杯的。王忆忧还没有能完全放下心中的事,而胡忧想着拿下花城,再下去就要进入燕州,浪天就在那里,与秦明的交战马上就要开始,感慨那么多年的交情,马上就要血战,一时之间感想万千,也是一杯接一杯的喝。
没多久的功夫,胡忧和王忆忧就都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各自离席回去休息。胡忧今天虽然没有下过一道命令,但是他在山上观战,比自己指挥也轻松不多少,加上喝了那么些酒,也想休息了。
花城是拿下了,不过胡忧并没有到城里去住。领兵在外,胡忧还是习惯睡军营,军人住军营,更有归属感。
“终于回来了吗?”
在胡忧进行帐篷的同时,一个声音在帐篷里响起。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软软的非常的好听。
胡忧一愣,寻声找到那个声音的主人。一身白衣,柔顺乌黑的长发,纤细的腰枝,因为是背对着这边,胡忧看不到她的脸长什么样。不过可以肯定,能拥有这种声音,这种背影的女人,长像应该都不会太差。
“你是谁?”胡忧本能的警惕起来。他可没有叫女人陪睡的习惯,他身边的亲兵也不可能敢那样为他安排。按理说,这个女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所以他出现在这里就是有问题的。
“少帅不认识我,我们以前肯定是没有见过的。”女人边说着,边转头看向胡忧。
不得不说,这女人长得非常的美。大大的眼睛高鼻梁,皮肤雪白如玉,只是那表现有些冷。如果不是能说会动,胡忧都要误以为她不是活人。
“我也觉得是这样。”胡忧同意的点点头,这样一个女人,如果他以前见过,别说正面,就是只看背影,他都肯定能想起来她是谁。
“我名叫紫衣,你可以叫我紫衣仙子。”女人自我介绍。
紫衣?
名字还不错,不过胡忧觉得这个叫紫衣的女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哪有人让人家管自己为仙子的。你是什么呀,就叫我管你仙子。
胡忧在心里暗骂一声,笑道:“紫衣仙子从何而来呀?难不成是从天上的月宫而来?”
紫衣当即脸色一变,咜道:“大胆,你一个凡夫俗子,居然敢跟本仙子如此说话。”
马拉戈壁的,这女人不去拍电影就是浪费了,翻脸比翻书还快。
胡忧就奇怪了,这好好的怎么跑出这么一个女人,还自称什么仙子。仙子的说法,可以唬得了别人,却是骗不了胡忧的。他才不会蠢得真去相信这女人是什么仙子呢。要不是看她可以混进防守森严的军营,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胡忧都懒得理她。
当然,如果紫衣不能出现在这里,胡忧就算是想理她也不太可能了。
胡忧斜着眼睛看着紫衣也不说话。现在是她找上门来,又不是胡忧去找她。她究竟有什么事,自然得她自己说。
紫衣仙子,好吧,暂时这样称呼她好了。
紫衣仙子看来也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她看了胡忧一眼,道:“我今天来找你,是来警告你的。”
“警告?这词不错,你准备警告我些什么?”胡忧抓抓脑袋,一脸的戏笑。这个女人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先是自称什么仙子,然后又要警告他。
现在的天风大陆,除了秦明和魔族的金牙可以跟胡忧这么说话之外,胡忧不认为还有其他的势力能有资格警告他什么。就算是秦明和金牙,也只能说警告胡忧,胡忧怕不怕都还是另一回事呢。
紫衣仙子看着胡忧,一句一字道:“马上停止战争,还百姓一个太平。”
“呃。”胡忧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这弄了半天,这是遇上救世主了呀。
马上停止战争,还百姓一个太平。
他到是想这么做,可那能行吗?要不死鸟军团从此不打仗容易,可是要天风大陆所有的势力从此都不打仗,别说胡忧做不到,就算是弄个玉皇大帝来也做不到呀。
“如果我说不呢?”胡忧随口问道。
“那我就杀了你。”紫衣仙子毫不犹豫的回道。
胡忧真是败给这个女人了,苦笑道:“请问这位仙子,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呀。”
“是不是我告诉你我从哪里来,你就不打仗了?”紫夜一脸认真的问道。
胡忧打了个哈欠,懒懒的说道:“夜了,我想睡了,仙子要是没有别的事,还是请回吧。”
胡忧真没什么心思和这个一个奇怪的女人浪费时间。
“你敢不答我的话!”紫衣仙子一下就火了。看来神仙的脾气也不怎么样嘛。
胡忧撇撇嘴,刚要开口,突然就感觉寒光一闪,空气顿时冷了几度。
胡忧虽然说要休息,可是整个人是一点都没有放松的。一个闪身,胡忧就躲开了那点寒光。
“你还来真的。”胡忧也怒了。挺漂亮的一个女人,居然病成这样,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
那所谓的紫衣仙子不再说话,手里的宝刀一下一下的冲着胡忧的脑袋砍下来。摆明了是要取胡忧的命。胡忧也不再跟她客气,瞬间就把霸王枪取出,和紫衣战在一声。
帐篷里突然传出兵刀之声,把外面的士兵吓了一跳。马上冲进来七八个士兵,然后更多的士兵冲进来。
“把帐篷拆了。我要活的。”胡忧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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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鸡飞狗跳,军营再一次恢复了平静。紫衣已经被士兵五花大绑,这会她不再是什么仙子了,称之为粽子怕要更贴切一些。
几乎所有的军中将领听说胡忧遭遇刺客,全都赶来了。胡忧简单的交待了几句,又把他们全都赶了回去。为一个小小的女人,把全军都惊动太不值。
帐篷被重新搭起,和十几分钟前一样,帐篷里就只剩下胡忧和紫衣两人,唯一和之前不一样的是紫衣此时已经被绑着。
“好了,现在告诉你,你从哪来的,来这里干什么。为什么要杀我。”
胡忧拿了个椅子,坐在紫衣的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被随意丢在地上的紫衣。这个女人也就是轻功还不错,真打起来跟本就不是胡忧的对手。
“我干什么要告诉你。”紫衣恨恨的说道。大大的眼睛里,隐隐有泪光,看来这小仙子挺委屈。
“好,如果你不在意被我拨光了衣服丢出去,那你就什么都别说好了。”
“我相信少帅不会那么做的。”一声悠悠的叹息在帐篷里响起。
不是吧,又来一个?
胡忧的汗毛猛的竖起来,霸王枪已经到了手里。帐篷可不大,胡忧连人家什么时候进来的都不知道,可见这个人的功夫可怕。
“师父……”紫衣听到这个声音直接委屈的哭了,那哇哇的哭声,和小女孩没任何的分别。
胡忧只觉得眼睛一花,眼前就多了一个人。又是一个女的,年纪看起来比紫衣大不了多少,不过看着不像紫衣那么跳,全身上下隐隐有种很特殊的气质。看到她,似乎能让人心情平静下来。
“本人白素心,来自天池宫,这是我的徒弟紫衣。小徒年少不懂事,给少帅添麻烦了。”白素心给胡忧行了一个礼,自我介绍道。
胡忧看着这个比紫衣还要漂亮几分的白素心,淡淡的说道:“麻烦到不怕,只是我希望知道麻烦从何而起的。”
本来嘛,闹了半天,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来天风大陆十几年了,胡忧什么怪事都经历过,可像今天晚上这种,美女似乎不要钱一样,来了一个又一个的事,弄得胡忧心里还是直发毛。
这帐篷外派了几百士兵明岗暗哨,居然像不设防一样。胡忧虽然喜欢潜进人家的皇宫,可不喜欢有人无声无息的就摸到他的床边。
白素心道:“少帅可曾听过天池宫?”
胡忧很干脆的摇头道:“没听过,那是卖什么的?”
受了一晚上的气,胡忧也有意恶心白素心一下。
白素心看了胡忧一眼,一双看破红尘的眼睛依然古井不波。
“少帅,可否借一步说话?”白素心淡淡的环视帐篷一眼,问道。
“这个……”胡忧犹豫了一下,道:“那就去后营的山坡上吧,那里挺安静的。”
“好。”白素心应了一声,右手画了一个圆,点点白光闪过,等胡忧再一次看清帐篷里的事物,白素心和紫衣已经不见了。
“不会真是仙子吧。”胡忧喃喃着,鼻子不停的在空气中吸子。良久他才放心下来,这个白素心是有些道行,但是绝对也是肉体凡胎,这用的不过是遁术而已。
遁术也是精神力运用的一种,较果和忍术差不多。都是利用精神力外放的原理,让人产生视觉误差造成的假像。
当然,说起来似乎很简直的样子,但是要做到可并不容易。胡忧也不过是知道有这方面的技巧,但是让他来,他是不行的。不然他潜入皇宫也不会那么辛苦了。
知道了白素心师徒所用的手段,胡忧那提起来的心,这才放下了不少。他虽然不会遁术,但是他知道怎么防范,只要在军中布置一些别殊的装置,胡忧也就不用再怕白素心师徒半夜跑到他的床边。
胡忧来到后山时,白素心已经等在这里,那个紫衣仙子没在,许是白素心对她另有安排。
后山的风景很不错,阵阵凉风吹在身上相当的舒服,不过胡忧不是来吹风的,他见到白素心就开门见山的说道:“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希望你的故事不要太虚幻才好”
卷十五胜者为王1212章天池宫(下)
也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鸡鸣,驱去了满天的黑暗,把太阳从新迎回人间。
王忆忧一早起来,打了趟拳,正准备去用早餐的时候,远远看到胡忧从后山下来。
胡忧昨晚遇上刺客的事,王忆忧也是知道的。只是那刺客没几下就解决了,王忆忧也没放在心上。这一大早的,就看到胡忧从后山下来,王忆忧不由感觉挺奇怪的。于是在站在原地,等胡忧过来。
“少帅早。”王忆忧边给胡忧打招呼,边观察胡忧。他隐隐的感觉到胡忧有些魂不守舍,不知道在考虑着什么。
“哦,你也早。正好,你跟我来一下,我问你一些事。”
一转身,胡忧带着王忆忧往水边走,一大早的水边有些冷,这会一个人都没有,正好可以说说话。
“少帅,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王忆忧奇道。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胡忧这样的。
胡忧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发生了什么事,我来问你,你以前有没有听说过天池宫。”
“天池宫?”王忆忧回忆了一下,点头道:“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
胡忧眼睛一亮,道:“那是一本什么说,里边是怎么说的。”
“那是一本古书,嗯,我是在色百帝国的皇家藏书里无意之中看到的。这书只有皇帝能看。其他人看了要杀头……”
“先说说天池宫的事,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好的,这事说起来,似乎得从二百年说起……”
二百年前,天风大陆还处于紫荆花王朝的统制,整个天风大陆就只有一个国家,皇权高度集中。
由于皇帝的昏庸,百官的无能,老白姓的生活惨不忍睹,每有天灾发生,必定会饿死很多人。什么易子而食的事,早已经不是传说,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
可就算是这样,老百姓也没有想过要推翻紫荆花王朝的统制。因为千年来,紫荆花王朝都统制着这片土地,人们无法相像,没有紫荆花王朝的统制,这片土地会变成什么样子。
老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皇帝和那些官员成知道他们的疾苦,然后大发善心,让他们的生活可以得到改善。
然而,那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皇帝和百官都只想着自己样更好的享受酒池肉林的生活,老百姓死不死的,他们跟本就没有去关心过。他们也不想知道老百姓是死还是活。
突然有一个天,一个名叫天池宫的神秘组织出现了。它在老百姓之中,传递一种人们从来没有想过的思想——推翻紫荆花王朝,建立新的国度。
这样的思想,一开始把老百姓吓得不轻。可是因为实在是活不下去了,于是有人开始考虑推翻紫荆花王朝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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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当年反紫荆花王朝的时候,天池宫是站在最前面的?”胡忧问王忆忧。这些东西,以前他真是从来没有听任何人说过。
没有办法,史书是人写的。为了种种的目的,史书上的内容,怕是连百分之一都信不过,唯有一些秘密渠道传下来的东西,才比较真实的记录了一些事。
王忆忧点头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总之那书上是这么记录的。这个天池宫不但是思想启蒙者,还第一个组织出了反抗紫荆花王朝的义军。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最终取得了一此成果。如果书上没有骗的人话,那么林氏帝国就是在天池宫的帮助之下,得以成功建立的。”
胡忧知道王忆忧口中的林氏王朝说的是桂林帝国和林桂帝国的前身。他们本是一个统一的国度,后来是被里杰卡尔德阴谋分裂的。
“看来这个天池宫还很强大的样子。”胡忧在心里对比着昨晚白素心说过的那些话。昨天白素心告诉了胡忧很多东西,胡忧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哪里是真,哪里是假。现在听王忆忧也这么说,看来天池宫甚至是真实存在的。
王忆忧摇头道:“如果只是这样,那也不算了不起。据说天池宫不但是帮林氏帝国建国,而且还非常准确的预测到了天风大陆将会七国挣霸。甚至他们还选出了好几个皇帝的资格人选。”
“什么?皇帝是他们选出来的?”王忆忧的最后一句话,把胡忧给吓着了。这也太夸张了吧,皇帝都是他们选出来的,那天池宫的力量要大到什么程度。
王忆忧笑笑道:“挺不可思意的吧,一开始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被吓了一跳。可是后来想想,又还真有那样的可能。”
“这话怎么说?”胡忧只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乱。一下子涌进了太多的东西,让他无法更好的思考。
王忆忧道:“因为各国的历史都在隐瞒起义之初的事。相信少帅你也注意到了,各国对老百姓最开始是怎么反紫荆花王朝这一段,都没有记录。似乎反了就反了,对没有原因的。”
“历史的东西,有时候是很难说清楚的。你去吃早餐吧,这些东西最好不要跟其他人说起,我还有些事要处理,晚些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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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天的休整,北伐军离开花城,继续向北而行。一百多天的北伐,以平均两天一战的速度,在疯狂的消灭各路打着各种名义的土匪义军。从帝都出发到现在,至少有一百万土匪被北伐军打散,有多少老百姓因此而受益,那就没人统计过了。因为这个数字太过庞大,统计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花城一战之后,胡忧把大部份的军队指挥都教给王忆忧来处理,他把自己关进帐篷里,每天都在思考着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胡忧的烦恼来自于白素心,那天晚上和白素心的对话,一直不断的在胡忧的心里挥之不去。
胡忧之所以那么在意白素心的那些话,不是因为王忆忧说的那些,而是因为白素心知道胡忧是从哪里来的。
这很可怕,不是吧?
胡忧的来历,在天风大陆不超过十个人知道,而这些人之中,唯一只有微微是天风大陆的人,其他人都是本不应该在这里的。
微微是绝对不会说的,而且白素心说的那些东西,很多都只有胡忧知道,甚至是胡忧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比如胡忧为什么会不怕毒,比如胡忧为什么被黄金凤她老爹打得全身骨头全断,丢到后山却没有死。再比如胡忧的眼睛为什么可以夜视。
这些东西,都是胡忧之前并不知道的。他只知道结果是怎么样,不知道结果之前的过程是怎么样。可是白素心却全都知道。在白素心的面前,胡忧就像一个被扒光了的小猫,什么东西都无法藏住。那个白素心真是太可怕了。虽然胡忧可以肯定,白素心也是人,不是什么仙子,可是她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
想着,胡忧又到起了白素心这次现身的目的,她要胡忧马上结束战争,不要再开战。因为他们已经为天风大陆选出了新的皇帝,他们要让天风大陆再一次统一起来。
真是好笑。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都是自然的规律。可是天池宫的出现,似乎把这一切弄得都是他们的意愿一样。他们想分就分,想合就合,这不是笑话吗。
胡忧绝对不相信世界上有那样一个组织,这么强大的组织跟本就应该,也不可能出现。可是那么多事又怎么解释?
胡忧一直都有一个信念,就是命运一定要抓到自己的手中。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命运居然并不由自己控制,而是永远都有一只眼睛,在远远的看着他,一直决定着他的一切。
“不,绝对不会是这样的。天池宫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一定是这样的。”
胡忧一怒而起,他绝对不允许有人掌握自己命运。他要弄清楚这事,一定非得弄清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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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王忆忧有些惊讶胡忧会突然过来。离上次的谈话,都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以来,胡忧把军中所有的事,全都交到他的手中,而他自己则什么事都不理会。
“打到哪了?”胡忧点点头,算是回了王忆忧的礼。
“再有三百里,我们就可以兵指浪天城。”王忆忧有些兴奋的说道。秦明就在浪天,这一次,他可以好好和秦明大打一场。
胡忧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命令下去,全军原地安营,不要再前进了。”
“为什么?”王忆忧一下跳了起来,现在北伐之势正盛。全军上下,从将军到士兵,全都满怀着必胜的信心。现在离浪天城已经只有三百里而已,以现在的士气,收回浪天城完全不会有问题。胡忧在这个时候叫停,那不是前功尽弃吗。
“没有为什么,这是我的命令。”胡忧强硬道。不死鸟军团是他的部队,很多时候他的话就是命令,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这就是独裁的好处。
王忆忧动动嘴,还想说什么,却突然发现自己没什么可说的。胡忧都已经说了这是他的命令,不死鸟军团他最大,王忆忧还能说什么。
胡忧把北伐军的指挥权暂时交给王忆忧,并再三对北伐军现有的所有将领交待,王忆忧只有指挥日常事物的权力,和指挥自保的权力,没有指挥开战的权力。没有胡忧的直接命令,北伐军只能留在原地,不可以主动和任何人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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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你怎么回来了。”欧阳寒冰突然看到胡忧吓了一跳。早上收到的消息还是说北伐军停在离浪天不到三百里的地方,随时准备进攻浪天城。哪想到晚上马上就见到了胡忧。他不应该在军中的吗,怎么会在这里。
“有此重要的事情处理。欧阳寒冰,我来问你,你之前有没有听说过天池宫?”胡忧没时间解释那么多,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
天池宫的事在胡忧的心里,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他真是坐立都不安。他之所以急急回来找欧阳寒冰,是因为欧阳寒冰是宁南帝都的女皇,而关于天池宫的记录,怕只有皇宫的秘书上才在。曼陀罗这边是不需要指望了。血上皇帝都已经不知道被洗过多少次,这类的东西跟本就没有留下来。
“天池宫?好象在什么地方听说过,你让我好好想想。”欧阳寒冰紧紧的皱着眉,不断的回忆着。
“是柔儿。”欧阳寒冰突然叫道。
“柔儿?”胡忧一愣,一时弄不明白欧阳寒冰这是什么意思。
欧阳寒冰连连点头道:“是的,是柔儿。她曾经跟我说过关于天池宫的事。我记得那是一个故事吧。”
“柔儿在吧,马上把她给找来。”
柔儿是欧阳水仙的小名,欧阳水仙这会正好就在府里,没几分钟就来到了欧阳寒冰的房间。看到胡忧在这里,欧阳水仙也大吃了一惊,之前都没有人告诉过她胡忧已经回来的。
“柔儿,你是不是对你姐说过天池宫的事,是怎么样,快告诉过?”胡忧一见到欧阳水仙,马上就问道。
“胡忧哥哥,出了什么事了吗?”欧阳水仙有些发傻。胡忧给她的印象,一直都是非常镇定的,无论遇上什么难事,他总是淡淡一笑,然后就解决了。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胡忧那这冲动。
欧阳寒冰毕竟跟胡忧比较久一下,这会又已经平静了不少,在一边帮口道:“胡忧你先别急,让柔儿好好想想再说。”
“柔儿,这事对你胡忧哥哥很重要,你好好想想,然后告诉我们事情是怎么样的。”
“哦。”欧阳水仙点点头,努力的回忆着。可是那都已经是多少年来的事了,那时候她又还很小,跟欧阳寒冰说起的时候,欧阳寒冰又当了故事完全没有在意。现在欧阳水仙也忘得差不多了。
欧阳水仙瞄了胡忧一眼,道:“那是我无意中在一本书上看到的。都已经好久了,我都已经不记得了。”
“一点都不记得了吗。你不用紧张,记得多少就告诉我多少好了。”胡忧也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了。那么久的事,主算是他自己,都不见得还能记住。
欧阳水仙摇摇头道:“我现在也就只记得一个名字而已。”
“那书呢,那书你还能找到吗?”胡忧曾经问过王忆忧那本书的下落,只是色百现在不在王忆忧的手里。王忆忧已经没什么可能找到那本书了。
欧阳水仙回道:“那本书应该还是可以找到的。我记得它在什么地方。”
“那就好。你去把军中的事物交待一下,然后带我去找那本书。”
“哦。”欧阳水仙虽然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胡忧交待的东西,她还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欧阳水仙出去之后,欧阳寒冰不放心的问道:“相公,你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胡忧苦笑道:“说真的,我到目前为止,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我才要查证。”
胡忧说着,把和白素心见面的经过,和其中一些谈话告诉欧阳寒冰。欧阳寒冰听完之后也非常的吃惊。
“为什么是这样的,这个白素心和天池宫究竟是什么来历?”
“就是不知道呀。不过我可以肯定,这其中一定有关于天风大陆的秘密。”
胡忧在说这话的时候,不由又想起了水上皇宫和冷无情。不知道天池宫的事,和水上皇宫的事有没有什么关联呢。
欧阳水仙很快就交待好了军中的事物,急急赶回到胡忧的身边。和欧阳水仙一起来的还有红叶和黄金凤。她们听说胡忧回来了,也忙着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简单的交待了几句,算是安慰了众人,然后就和欧阳水仙一块上路,往宁南帝国而去。
帝都离着帝国帝国并不是很远,不过距离绿城有一定的距离。胡忧和欧阳水仙花了五天的时间,才来到了绿城宁南皇宫。
天风大陆战乱四起,宁南帝国也不能幸免,只能说是相对好一些而已。在胡忧不在天风大陆的那五年,欧阳水仙重新抢回了对宁南的控制权。现在的宁南帝国事实上是欧阳寒水在控制,当然,她只是坐镇而已。更多的指令还是由不死鸟军团发的。
皇宫还在欧阳家的手里,要找东西就容易得多了。欧阳水仙也顾不得休息,直接带着胡忧直了御书房。那里是欧阳寒冰的地父亲之前办公的地方。欧阳寒冰接位之后,并没有在那里办公,所以一直都空着。
“我记得那书就挟在这些书的其中一本之中。”欧阳水仙指着一面书架对胡忧道。
这一面书架足有上千本书,胡忧看了一眼,道:“那就找吧。”
卷十五胜者为王1213章北伐拐点
欧阳水仙人长得漂亮,军事才能也非常的高,可是她找东西的水平真是不怎么样。一千多本书,虽然是不多,但是一本本找过去,按着顺序来,也不会太难,顶多一天的功夫,肯定可以找到所要的东西。
可是欧阳水仙到是,她是找一本丢一本,这也就算了。她来爬到书架上,想要从上面往下找。也怪胡忧一时没有留意她,让她弄出了大麻烦。
这下好了,整个书架本欧阳水仙弄倒了不算,还把其他的几个大书架全给弄倒了。过万本的书,全堆在一会。
“咳咳……”胡忧艰难的从书堆里爬出来,狠狠的瞪了欧阳水仙一眼,道:“柔儿,你看你办的这叫什么事!”
书架倒的时候,欧阳水仙自己也没有能幸免,这会也狼狈得不行,讪讪道:“胡忧哥哥,人家不是故意的啦。”
“不是故意,那就是有意的。你呀,都多大的人了,还小孩子一样。”
胡忧无奈的摇着头,都已经这样了,骂她也没用,还是快点找东西吧。
“柔儿,你大约是在什么书里看到的关于天池宫的事?”
这些书许久没有人看,即使有人打扫,也不过是擦擦表面而已。现在整个翻得到处都是,惊起的尘土让胡忧不得不把口鼻给捂上。
欧阳水仙歪着脑袋想了一会,道:“那时候人家还很小,顽皮偷偷跑到父皇的书房里玩,无意中发现本里挟着东西,就拿出来看。只记得是在这排书架,究竟是哪本书里挟的,我到是不记得了。”
胡忧皱眉道:“按里那时候的身高……算了,还是快找吧。”
胡忧想着又摇摇头。以欧阳水仙的个性,跟本不可能只拿她身前的书。谁知道这丫头当时是爬到什么地方把书给拔出来的。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有些奇怪。色百帝国和宁南帝国都藏有关于天池宫的资料,为什么又不给继位者看呢。
按王忆忧和欧阳水仙的说法,他们都是偶然无意之中看到的资料。而欧阳寒冰这个正牌的继承人,反而并不知道有天池宫这样的资料,而把欧阳水仙告诉她的事,当故事听了。
“不知道陈梦洁有没有看过类似的东西。”胡忧喃喃自语着。看了眼那飞得到处都是的书,胡忧不由又摇摇头,这得找到什么时候呀。
“胡忧哥哥,要不我们叫些人来帮忙吧。”欧阳水仙也意识到这次弄出来的麻烦不小,靠他们两个人,要从一万多本书里找到需要的那本,看来不是一个容易的事。
胡忧摇摇头,刚才说话,突然愣在那里。就在他脚边不远,一本圈头厚的书被在中间挖出了一个小一圈的空间,那里边看着一书没有书名的东西。
“胡忧哥哥,你……咦?”欧阳水仙也发现了胡忧看到的那本书,一下跳起来道:“就是那个,就是那个了……”
欧阳水仙说着就要跑过来,她的动作把胡忧吓了一跳,赶紧阻止她。好家伙,这好不容易拨得云开见月明,再让这丫头来一下,那真得找到地老天荒了。
与其说是书,还不如说是一本小册子。胡忧把它拿在手里,薄薄的不过十几页。册子如子极滑,居然不是纸质,而是绢制的。翻开第一页,里边用蝇头不字密密麻麻的写着不少的小字,边上甚至边有一些简单的话。
欧阳水仙这会才小小心心的来到胡忧的身边,指指那册子道:“就是它了,那次我看到了上面写的故事,觉得挺有意思的,就去跟大姐说,谁知道大姐都不理我。”
欧阳水仙的声音显得很委屈的,小孩子嘛,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总想找人分享。可那分享的人又不当一回事,当然会让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
不过那是别人,胡忧才不相信这事对欧阳水仙有什么打击呢。这丫头跟本就是闯了大祸在这里装可怜搏同情呢。
东西已经找到了,胡忧也不再怪欧阳水仙。这丫头跟着连赶了五天的路,也够累着她的。来到这里连水都没喝一口,就帮着找东西。虽说帮了倒忙,可要不是被她这么一弄,怕是还没那么快找到这个册子呢。
胡忧摸摸欧阳水仙的脑袋道:“好了,我们另找个地方,这里你吩咐人整理一下吧。”
“嗯,胡忧哥哥,我们去水仙宫吧。”欧阳水仙见胡忧不在怪她,又得意起来。
水仙宫是欧阳水仙的寝宫,以前还在宁南的时候,她就住在水仙宫。胡忧本有意去欧阳寒冰的寒冰宫,想想去水仙宫也没什么,反正就算是去寒冰宫,这丫头也肯定会跟着的,于是也就答应了欧阳水仙的提意。
欧阳水仙已经有好几年没住在这里了,空气之中早已经没有她的气息,但这抹不去她是这里主人的事实。
欢欢跳跳的欧阳水仙走进水仙宫后变得安静下来,胡忧感觉挺奇怪,转头看过去才发现欧阳水仙的眼睛红红的,还一副呜咽的样子。
胡忧柔声道:“柔儿,怎么了?”
欧阳水仙吸着鼻子道:“我想父皇了。”
“哦。”胡忧一时之间也有些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欧阳水仙从小就没有了母亲,因为天姿聪明受其他的姐姐嫉妒,平时只有欧阳寒冰和父皇欧阳****对她比较好。这座水仙宫也是欧阳****专门找人按着欧阳水仙的意思建的。欧阳水仙好几年没回来,这会睹物思人,自然会想起欧阳****了。
看欧阳水仙这样,胡忧也没心思马上查看册着上的内容。陪着欧阳水仙坐着,随着聊着天。欧阳水仙给胡忧说了不少小时候的顽皮事,慢慢的又变得快乐起来。
“胡忧哥哥,你先看你的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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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十几页的小册子,用不了多久的时间就看完了。字不多,内容却是非常的丰富。和王忆忧提到的差不多,这一本宁南帝国版的册子也同样担到二百年前的反紫荆花王朝运动。现在看来,那一场运动的发起者应该是天池宫这方面的人了。
这方面的事,胡忧之前就听说过,这时再见到,到也没那么吃惊。真正让他吃惊的是这天池宫是一个实力非常强大了组织。他们居然可以决定一国皇帝的任免。
胡忧看到那里的时候,想起了一个叫‘明教’的组织。记得那时候明朝也是因为这样一个教会得以建国。如果这天池宫真的如册子上记载的那么强大,那么今后的事怕是不会少。
但是胡忧同时又有另一个疑问,如果这个天池宫真的那么有实力,那这么多年来,他们又藏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直都不现身呢。
胡忧没在册子里看到有关系宁南帝国给天池宫进贡的信息,据他所知曼陀罗帝国和色百帝国也没有。也就是说天池宫并不需要其他组织的供给,他们有自己的财源。
最让胡忧心里发毛的还是白素心说的那些关于他的事,胡忧最想查到的,还是天池宫怎么可以知道那么多关于他的秘密。可是这方面在册子里没有答案,胡忧一时之间也没有个头绪。
“胡忧哥哥,先吃点东西吧。”欧阳水仙轻轻来到胡忧的身边,小心的说道。
“嗯,好。”胡忧合上册子,暂时把思绪给清空。这世上的事太多,不是光想就可以想到答案的。白素心既然已经出现,那么天池宫也不会藏在水里太久,等它浮出水面的时候,一切都会有答案。
想通了这一点,胡忧整个人也变得轻松起来。这段时间自己还是太过于紧张了呀。
来到餐桌前,胡忧看到桌上的吃食,顿时有种想笑的冲动。那烧糊的红烧肉,黑漆漆的炒油菜,和白水有一拼的汤,肯定不是御膳房的所为,不用问这肯定是欧阳水仙的杰作了。
“不许笑。”欧阳寒冰挥了挥小拳头警告胡忧。
“好,不笑,吃饭,吃……啊哈哈哈……”
不是胡忧不给欧阳水仙面子,实在是忍不住了呀。
宁南帝国相对比较和平,因为欧阳寒冰几乎把大部份的资源都抽到了不死鸟军团,这里没有让人眼红的东西,反而没什么人来打主意。
没有战争的天空格外的明亮,胡忧躺在水仙楼前的花园里,看着那满天的星空痴痴的发呆。
人说天上一星,地上一人。地上的人死了之后就后变成天上的星星,而天上的星星坠落入凡尘,就变成了人。
胡忧很好奇自己在天上的时候究竟是哪颗星,怎么落到凡间会发生那么多的事呢。想着想着,胡忧做了一个梦。梦到天风大陆再没有了战争,好百姓全都安心乐业,随着科技的进步,他们也制造出了飞机,电视,高楼大厦。小白领们上班下班,周日时全家一下都郊外去踏青。大片的农田结满了丰收的喜悦,金灿灿的稻谷在微风之中,像海浪一样……哗哗哗……哗哗哗……
“哦,原来是在做梦呀。”
睁开眼睛的时候,那美好的景像全都没了,只有那永恒不变的星空,还是那么灿烂。
直立起身体,胡忧眼露出了自信的光芒。他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他要让天风大陆变成那像梦想中的天堂。就算是有再多的艰难险阻,那又算得了什么。
“胡忧哥哥,你要不要吃水果?”欧阳水仙捧着一盘西瓜来到胡忧的身边,一双大眼睛闪呀闪的不停往胡忧的身上扫。她隐隐的感觉着胡忧似乎不太一样了。
“好呀,让我看看咱们柔儿亲手切的西瓜会不会糊掉,又或是太咸,哈哈哈……”
“讨厌。”欧阳水仙追打着胡忧,星空下阵阵欢笑传出好远,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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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再一次回到了北伐军中,不只他一个人。他不但带来了欧阳水仙,还带来了很多从不死鸟军校毕业出来的年轻军官。这些军官很多都已经在军中有了一两年的战斗经历,虽然都是下级军官,但是为不死鸟军团增加了很多的活力。胡忧决定给他们更多的学生机会,以让他们能更好的成长。
当然,这些人不可能全都得到很好的成长,战争永远是残酷的。这里的很多人也许会倒在战场之上,成为土地的一部份。然而人生自古谁无死,只要死得其所也就不算白死。
对北伐的行动,胡忧有了新的打算。他决定越过浪天,把部队拉出曼陀罗。这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相比起在国内作战,在国外做战的难度要大上太多。
当胡忧说出自己计划的时候,北伐军中的将领很多都大吃了一惊。不过胡忧没有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
北伐军越过浪天城,进入青州境内并没有并下脚步,而是继续北上进入安融帝国。胡忧已经想得很清楚,按白素心说的那样直接停战以给天风大陆和平是不可能的。天风大陆要想永远的和平,就得把应该打的仗全都给打完了。
秦明和魔族相互不顺眼,胡忧没有必要在他们的问题上插上。他们爱打,就让他们去打好了,胡忧暂时把精力转到曼陀罗以外的地方去。先把其他的地方给收拾了,再回过头来和秦明、金牙这边对战。
胡忧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安融。他要林正风加入到不死鸟军团来。这么多年来,不死鸟军团出国作战的次数也不少,但那都是义务性质的,从来没有抢别国的一寸土地。这一次,胡忧要做一个侵略者。他将用刀剑打下一个时代,再重建这个时代。
曼陀罗帝国曾经两次进攻安融,每一次的兵力都在五十万以上,然后两次都失败了。这一次胡忧的兵力只有十万人而已,他会成功吗?
胡忧的行军线路非常的隐蔽,无声无息的就进入了安融。因为与林正风有交情,胡忧打算先礼后兵。如果能用嘴巴解决这个问题,那就不用动兵,而且林正风不同意,那就打,没什么好说的。
胡忧这次是铁了心,什么交情都不讲了。正所谓是破而后立,要想让天风大陆真正和平无战事,那就得本现在的势力全给灭了。
以前胡忧不是没想过这一点,但是他一直没决定要这样做。从骨子里说,胡忧不是一个现代人。他虽然也打仗,却总是觉得还有战争以外的办法解决问题。
现在他不去考虑那些问题了。与其办事情弄得那么麻烦,还不如用直接一些的法子,把应该解决的问题全给扫了。那不就没有问题了吗。
行军的路很坚苦,不少的老兵都有些吃不消。一开始胡忧还怕那批年轻的小将会坚持不住,不过观察了几天,他们还全都是好样的。
欧阳水仙问道:“胡忧哥哥,天池宫的事情,你不管了吗?”她对胡忧的称呼有几种,最喜欢叫的是胡忧哥哥,而只有打仗的时候才叫少帅,至于叫姐夫,似乎是最不喜欢的,全部加起来,也没有叫过胡忧十次姐夫。
胡忧笑笑道:“哪管得那么多。他们要是想搞事,那就让他们来好了。不来就不理他们。”
“哦。”欧阳水仙从来为反对胡忧的决定。但凡是胡忧支持的,她也毫不犹豫的完全支持。
“再有几天,我们就会到达遇定的地点。到时候我会去见林正风,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胡忧笑道。这丫头从小到大就最缠他,这事不问她一声,这大小姐肯定又要不高兴。
“好呀,好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林正风的皇宫什么样呢。”欧阳水仙高兴道。她来找胡忧的目的也正是这样。正头痛不知道怎么说呢,胡忧到是先提出来,那不正合她的意吗。
“好,那我就带你去。不过你得乖乖的,不许顽皮。”
“人家又没有顽皮的。”欧阳水仙噘嘴哼哼道。
正说着话,王忆忧匆匆赶了过来,报道:
“少帅,前方十里外,发现安融部队。”
胡忧皱眉道:“人数大约多少。有没有发现我们。”
“一万左右,应该并没有发现我们。”
进入安融之后,北伐军的行动由白天赶路变成了晚上赶路,走的又多是无人居住的山区,安融人应该没那么容易发现。
不过十万大军的行动,目标还是很大的。万一被人发现上报派兵来阻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胡忧想了想,道:“命令全军停止行动。他们如果不是冲我们来的,就别理会人他们。要是冲我们来的,那就灭了。”
“是。”王忆忧领命而去。他已经很习惯做胡忧的副将了。
“胡忧哥哥,你要是灭了林正风这一万人,他会不会生气?”欧阳水仙一脸天真的问题。
胡忧在欧阳水仙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别给我打鬼主意,这一仗不关你的事,给我老实呆着。”
卷十五胜者为王1214章不战成功
安融那一万部队只是路过而已,他们耽误了胡忧的一天时间,并没有发生交战。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就在他们几里外的地方,有十万精兵随时准备灭掉他们。还好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不然他们这会怕是已经被灭掉了。看来傻有人傻福这话还是一点都没错的。
等那一万安融兵离开之后,部队继续上路。三天之后到达预定地点。胡忧给林正风交待了一些必须注意的事项,带着欧阳水仙离开了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