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嗯嗯,我也记起来了。是不太远了,就在附近。”马文才那晚被吓得不轻,不少记忆都迷迷糊糊的,这会旧地重游,到是又找回了不少记忆。
胡忧笑骂道:“你这个向导还真是失败呀,什么事都是人家查出来了,你才想起来的。”
马文才嘿嘿陪笑,他这会看胡忧的目光比前日有一些分别。他不相信这里没有毒蛇,但是昨晚就是一条都没有见,他是左思右想的,想到了一个传说,才自我解释了这个事。而马文才觉得胡忧就是传说中那个连毒蛇见了都退避十里的牛人。
轰轰轰……
正在说间之间,远处突然响起了阵闷雷般的声音。胡忧一愣,惊喜的跳了起来。这次不需要再趴在地上听了,这很明显的是万马奔腾之声。
“少爷,真有野马。”士兵们一个个也都露出了惊喜之色。虽然还没有看到马群,但是这声音已经足以证明一切了。
胡忧直到这会才证实了昨天听到的声音,就是马儿奔跑的声音。怪不得能传那么远,这里的马还真是不少呀。
“小白,快去看看。”丫丫反应最快,一拍小白的脑袋,娇声叫道。
狼是山林里的王者,小白是狼中之王,毫不客气的说这里就是它的地盘。在这里,它的能量要超过士兵,甚至是超过胡忧。
小白跟在丫丫的身边十几年了,自然知道丫丫的意思。只见它低吼一声,似作回应,转眼就没有了影子。
胡忧对小白的能力也非常的清楚,这会到也不急了。连让士兵拨营,连等小白回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马文才基本也就没有用了,小白可以带回来一切他们需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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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去得有些久,直到中午才回来。看它那狼头高高的仰起,不用问都知道,他肯定是有发现的。
“要不要休息一会?”胡忧丢给小白一块生肉。它虽然也地吃熟食,不过却更加喜欢吃生的。
小白三两口解决了那块肉,瞟了胡忧一眼,理都不理胡忧,大咧咧的往刚才回来的方向小跑起来。
胡忧不爽的对丫丫抱怨道:“那的小白居然敢给我脸色看。”
丫丫咯咯笑道:“活该,谁叫你小看小白的。我告诉你哟,别说是一个上午而已,小白可以连续高速跑一天,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丫丫这话可不是吹牛。在胡忧失踪那会,丫丫可是在战场上领过兵的。那时候小白就一直跟着丫丫的马跑,就算是跑一天,它都不带喘气的。
“得了,知道你的小白厉害了。咱们快去看看小白发现什么吧。”
小白的能力比马文才就要强多了。有它在前边领路,胡忧一行人跟本就不怕会走错路,在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另一个山谷。
“真美呀!”胡忧深深吸了口气,神清气爽的说道。
有山,有水,最重要的是有近万匹野马,能不美才是怪事呢。
“我就说了,我没有骗人嘛。”马文才也暗松了一口气。找到了野马,也就意味着他的赏金跑不掉了。近万匹马呀,那赏金应该不会太少吧。
“爹爹,好多的马哟,我们才一百多人,能抓得了那么多吗?”
丫丫的高兴过后,又担心起来。之前她以为不过是几百千多匹马,来一百人,每人抓过七八匹也就差不多了。可这里近万匹马,分下来一个人都管一百匹,这难度有点大呀。
胡忧听了丫丫的话,哈哈大笑起来:“还以为你挺聪明呢,这会怎么变笨了。我们不需要本这些马全都抓起来的,只要抓到头马,就可以让它们全都乖乖的跟我们走了。
通过胡忧的解释,胡忧才知道。原来野马群和部队一样,是有一个头子的。在野马之中,称这个头子为头马,也称马王。只要收服了马王,那这群马就全都跑不掉了。
小白在一边听着胡忧的解释,翻了翻白眼。它这是心里不平呀,凭什么发现马就带一群回去,而当年发现它的时候,只带回它一个。要是当年胡忧把它手下那些狼全都带回去,那它现在也不需要亲自跑了,有什么些吼几声,下面那些狼崽子自然给它办了。
小白活了几百年,也算是通晓人性了,可它也不想想,胡忧要是把它那些手下全带回军中,那就造成什么情况。怕是军营都变了狼窝了吧。
只花了三天时间就发现了马群,胡忧还是非常高兴的。不过高兴归高兴,胡忧平没有马上采取任何的行动。他现在要做的是好好观察,找出这其中的马王。
有人说了:那还要找,自然是哪匹马最高大,就是那匹了。
这话可是大大不对的。马王讲究的不是块头,而是血统,就像小白这个夜里明狼,胡忧当年抓到它的时候,它在狼群之中按身材不过是中等个头而已。
“小白,这回你要不要再表演一次?”胡忧对着小白嘿嘿笑了起来。能利用别放过嘛,借用小白这个狼王,要找马王那还不是挺容易的事吗。
小白翻翻白眼,刚想有什么表示,突然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而与些同时,胡忧脸上的笑也僵住了,一股寒意瞬间划过心底!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2章狼王有义
小白和胡忧的反常表现,把丫丫也吓了住了。她想说什么,却跟本开不了口,只能愣愣的站在那里。
过了足足有一分钟,胡忧才恢复过来,低声道:“好可怕的家伙。”
小白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胡忧,这会它有此失去了狼王的威风,像条小狗一样,等待着胡忧的决定。
“爹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丫丫直到这时,才能发出声音。
胡忧看了小白一眼,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本能的感觉到了强烈的危险。”
“难道这是马文才给我们下的套!”丫丫的反应非常快,马上就想到了马文才的身上。由不得丫丫不怀疑,马文才的出现实在是太巧合了一些。不死鸟军团缺战马,而他就说发现了大量的野马。
“不,这与马文才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古怪应该是在这山里。我感应到了强大的敌人,这个敌人似乎是非人类。”
“非人类?”丫丫瞪大了眼睛:“难道是那种东西?”
“不是那想的那种。”胡忧沉声道:“应该是强大的动物。”
感觉自己说得有些不太清楚,胡忧进一步解释道:“就像是小白,它是狼王,在普通人的眼里,它就是强大的非人类动物。不过我感应到的这个,应该比小白更加的强大。”
小白微点着大头,似乎同意胡忧的话。不过这会丫丫的注意力不在小白的身上,她正在全力的想着是什么动物能有那么强大。
小白已经是狼王了,狼在动物界里已经属于顶端的存在。比狼更厉害的动物是什么?
老虎?
狮子?
丫丫的小脑袋想呀想的,却无法想到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她疑惑的看着胡忧,希望能从胡忧这里得到答案。可惜胡忧也全是感应到的,对这未知的动物也完全不了解。
“爹爹,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良久,丫丫才艰难的开口问道。
“也许我们应该马上离开这里。”
胡忧的话又让丫丫吃了一惊,她以为胡忧会说组织人马消灭那个强大的未知动物,却没有想到,胡忧说的确是要离开。
从丫丫懂事以来,胡忧给她的印象都是有勇能谋,没有任何的事可以难住他,更是没有任何的事可以让他退缩。可是这一次,胡忧居然连什么都没有见着,却就想着在撤退。那未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怎么可以让胡忧做出这样的决定。
胡忧又何尝想这样,现在离开那就等于要放弃那近万的野马。马群已经找到,就收服那些野马已经不是什么难事,现在撤退就等于是前功尽弃,更是等于把一支到手的骑兵团给扔了呀。
但是那瞬间的感应,让胡忧打从心里生出了恐惧。如果不尽快的离开这些,之后会发生什么事,那真是不知道了。
胡忧也很想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是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好奇而丢了性命。从出生到现在,无论是在天风大陆还是在现实世界,甚至是那随时可能出问题的电子空间转换世界,胡忧都没有怕过。这一次,他是打从内心深处产生了恐惧。
不只是胡忧,胡忧相信,小白也同样的有这样的感应。刚才在胡忧说那种动物要比小白更加强大的时候,丫丫没有留意,胡忧却看得很清楚,小白头点承认了。
狼是一种非常骄傲的动物,从它敢跟胡忧翻白眼就知道,它现在虽然是跟胡忧混在一起,但它并没有像狗一像臣服于胡忧。而它在没有遇上敌人的时候,就已经承认自己输了,可见那敌人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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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
胡忧突然而来的命令,让一众士兵全都傻了。这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而且马群就在眼前,一支强大的骑兵,马上就可以组建起来,却在这个时候,突然要撤退?
“少帅,是马上走吗?”带代代长问道。胡忧的命令让他太震撼了,边之前交待要叫少爷的话,他都已经忘记了。
“马上,立刻。”胡忧一分钟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他不想知道那给了危险信号的家伙是什么,更不想与他面对面。
“可是现在天已经黑了。”队长提醒胡忧。在山林里走夜路是非常危险的事,一不留神就可能出问题,一般情况是不会连夜赶路的。
“没有那么多理由,这是命令,马上执行!”胡忧强硬道。
军令如山,在这个时候,不死鸟军团忠于胡忧的命令的意志被体现了出来。队长不再说任何的话,马上下令执行胡忧的撤退指令。
刚刚搭起的营帐,在胡忧的指令下是直接放弃。不要了,什么都不要,就那么马上离开。
“将军,我们为什么要走,野马不是发现了吗?”马文才整个都被胡忧给弄傻了,这究竟是什么跟什么嘛!难道不死鸟军团有变,出了大事?也不应该呀,就算是不死鸟军团出了什么事,这百多号人赶回去,又能有什么用?
马文才胡思乱想,却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胡忧也没有任何的解释,要不是看马文才确实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胡忧这会就能把他先干掉再说。
士兵的行军速度在胡忧要求之下,已经达到了最快。不知道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况,还以为他们在逃命呢。
“快加速度!”胡忧可不觉得快,他现在恨不得一步就离开之里。因为那种危险的感觉,此时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强了。
“少帅,已经不能再快了。士兵们都已经赶了一天的路。现在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队长喘着粗气地道。他们不但是赶了一天的路,而且因为走得太急,做好的晚饭他们都还没有来得急吃,这会人人都是空着肚子,莫名其妙的狂跑呢。
这队长已经不止一次在忙里猜,胡忧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不单单是队长,所有的士兵都在猜。能进亲卫营的士兵,都是军中的老兵,在不死鸟军团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往日不说是主动撤退,就算是战败了被敌人咬着屁股追,他们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胡忧也知道,现在已经达到了士兵极限,就加速士兵怕就得崩溃了。其实不说是士兵,就连胡忧这会也感觉到了疲惫。那未知名的物体对胡忧的精神压力非常大。在这个以精神力为主要力量的世界,胡忧每一分钟的消耗,都要远远超过普通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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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
正跑着,一个士兵重重的摔倒在地上,从脸到手全都破了,鲜血狂涌而出。这是大量的体力消耗,无法保持身体平衡而造成的。不但是这个士兵,此时大部队的士兵基本都是这样。就连小白这会都没有了神彩。
“少帅,不能再跑了,弟兄们已经坚持不住了。”队长眼睛通红的说道。
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他也知道再这样高强度的跑下去。那未知的可怕力量还没有出现,这些士兵怕就得全都累死。
“命令士兵休息吧。”
在下这命令的同时,胡忧已经在心里暗下了决心。无论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是福不是祸,是祝躲不过,即然他要来,那就让它来好了。
打定了主意,胡忧心中那丝慌乱也被强压了下去。除死无大事,怕他娘个屁。
士兵接到休息的命令,真是如获大赦,一个个全都爬在地上,连一个手指头都不愿意再动。
胡忧强忍着让他们这样趴了五分钟,这才开口骂道:“都干什么,一个个像死狗一样,不死鸟军团的精锐难道就是你们这样的吗!你们这是在丢全军的脸。
全都给我起来,都起来。布四岗,一级战备!”
布双岗在军中就已经是高度警惕了,四布岗在兵书和平时的训练也有过,但是在战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
士兵们这会已经全都反应过来,他们现在正面临着可怕的危险。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胡忧今天的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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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你说,我们会不会死?”丫丫小声的偷偷问小白。她并没有感应到危险,但是她知道胡忧和小白都不会骗人,他们感应到了危险,那就一定是有非常可怕的危险,并且这个危险怕是紧跟着他们,随时都可能发生。
小白的眼神非常复杂,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没有人可以想像得到一条狼居然可以露出这样复杂的神色。
小白在想事,几百年的漫长经历告诉它,现在是它做选择的时候了。以现在的情况,也许只有独自离开,长能保全自己的生命。
可是小白能这样离开吗?
人有情,动物也是有情的。从丫丫很小的时候,小白就直在她的身边保护她。可以说保护丫丫已经成为了小白的习惯,它怎么可以在丫丫危险的时候离开。
丫丫似乎能感应到小白的心里在考虑什么,突然一把抱住了小白,一颗晶莹的泪水终于没有能忍住,重重的砸在小白的身上。
“小白,你还是走吧,以你的能力,应该是可以离开这里的。”丫丫哽咽着。有不舍,更多的却是深深的情义。
十几年了,丫丫早就已经拿小白当了自己的亲人。丫丫很缠胡忧,拿是胡忧太忙,更多的时候,都是小白陪在丫丫的身边。丫丫和小白在一块的时间,要超过任何一个人。
小白站了起来,它眼中的复杂已经消失,似乎已经做了某种决定。在丫丫的小手轻轻的舔了一下,小白毫不犹豫的离开。一开始速度还有些慢,之后越来越快,像流星一样,消失在丫丫的视线之中。
丫丫死死的咬住自己的嘴唇,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叫小白。虽然不舍,但是丫丫尊得小白的选择。离开,对他来说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小白走了。”
一个声音在丫丫的身边响起,丫丫再也忍不住泪水,被进了胡忧的怀里。放声大哭。
丫丫一向很少哭,从小到大,她哭过的次数十根手指都数到完。而这一次,绝对是她哭得最伤心的一次。
“好了,别哭了,你的做法是对的。”胡忧轻抚着丫丫的长发。他没有怪小白不讲意气。生存是动物的本能,谁也无法要求小白留下来送死。
胡忧还曾经想过让丫丫和小白一起离开,不过胡忧知道丫丫不会走的,胡忧也不愿意让丫丫走。只要留在身边,胡忧才能更好的保护丫丫。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无论那是人还是妖,又或是什么怪,胡忧都不会允许丫丫受到任何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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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死一般的安静。一百名亲卫营卫兵默默的执行着自己的防守任务。就在十分钟之前,胡忧也同样给了他们一个选择。胡忧坦言的告诉他们,未知的可怕危险,正在向他们逼近。他们面临的很有可能就是死亡。他们可以选择离开,也可以选择留下。
没有人走,一个都没有走。因为胡忧没有走。亲卫营的意义就是保护胡忧,在任何的情况下,他们的使命都是保护胡忧,哪怕是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
胡忧为自己有那样的士兵而骄傲,那一瞬间,胡忧自觉今天就是死在这里,此生也没有虚渡。
“那是什么!”
一个士兵的叫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黑夜之中,出现了很多亮点。似乎是眼睛,但那绝对不属于人类。
“全体都有,准备战斗!”队长大叫道。他的声音的那样的坚定,没有一丝恐惧。他很勇敢,哪怕是面对死亡,他也没有后退一步的想法。
也许今天晚上就要死去,但是谁想到伤害胡忧,那就必须先从他的尸体淌过去。
不只是队长,此时每一个亲卫营士兵都是那样想的。
“不要攻击,是小白。”
丫丫激动的叫了起了。跟小白相处了十几年,没有人能比她更熟悉小白。哪怕她此时并不能看清楚小白的身影,但是她确信那就是小白。
“熬呜……”
一声低沉的狼啸,小白的身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不但是它,再它的身后,还跟随着很多伙伴。
近千中狼,有灰的有黑的,有大的,也有小的。它们眼中那幽幽的绿光,能让世界上最大胆的人感到胆寒。而此时,它们却是那样的可爱。
“小白没有走,它没有离开我们,它是找帮手去了。”
丫丫大声的宣布着。她要告诉所有在场的人,小白是好样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百多士兵的眼睛都红了。狼居然也有意气,这之前谁能想到这样的事呀。
在小白的带领之下,近千条狼加入到了防守阵营,人和狼就那么紧紧的挨在一起,相互之间,似乎都感觉非常的自然。
人和狼一起战斗,这说出去简直就是故事。然而这样的故事,却是真实在上演着,谁都没有觉得是故事。
“小白,你真是傻。你为什么要回来呢。”丫丫紧紧的抱着小白。这一刻,她找不到任何的语言来形容此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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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更深了。
此时不需要胡忧提示什么,人人都已经能亲身感觉到危险。在这片阵地上,无论是狼还是亲卫营的士兵,都是在血与火之中过来的。对与危险,他们有着天生的直觉。
究竟会是什么?
答案似乎很快就将被解开。有的人心跳开始加速,而有的人则变得平静下来。
来吧,无论那是什么。必死的准备都已经做好了,有本事,你就来把这条命拿去好了。
不,不是一条命,是一千一百条狼和人共同的命。
没有人想过要在这个时候离开,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没有想过要离开。
大地开始颤抖,那表示将要出现的敌人将非常的强大,连大地都怕了。
大地怕,但这里的人和狼都不怕。弓弦已经拉开,狼抓子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那是什么。”有人惊叫起来。
更多的人瞪大了眼睛,想要先一步看清楚那个巨大的黑影之后,究竟是什么东西藏在那里。
胡忧这会也同样瞪大了眼睛,他有夜视眼,可以比其他人更早的看清楚那个家伙。
头大如斗,身长十丈都不止,还没有露头的时候,发出巨大的响声,而此时再没有半点声音。如果不是巨大的压力传来,闭上眼睛就会错觉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是蛇!一条巨大的蛇!”
终于有士兵叫了出来。可是在叫出来的时候,他又犹豫了。
那是蛇吗?
蛇为什么会有长长的角?
在看清楚这东西的瞬间,胡忧就整个人都愣住了。与其说是蛇,还不如说那是龙。
是的,这个家伙的形像,真是很像龙。而他的霸气,更加的像。
马拉戈壁呀,这次似乎玩大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3章焉知非福
山区里怎么会有一条,嗯,应该是蛇龙吧。
胡忧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应该叫什么,称之为蛇有些不太准确,称之为龙,又差了那么一点点,干脆给它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这蛇龙头大如斗,身长十丈,那巨大的眼球,比胡忧的脑袋还要大上一圈,最可怕的还是那身上那层黄金色的鳞甲和头上那对五六米长的角,胡忧一时之间,真是不知道要怎么样碰掉它那身鳞甲的防御和那对角的攻击。
蛇龙的出现把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样的怪物,别说是见过,就连说书先生说是万古异怪录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东西。
蛇龙显然看不起这些渺小的人类,它就那么大咧咧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一双眼睛凶恶的看着那一个个呆掉的人。
“熬呜……”
小白全身毛发炸起,嘴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胡忧全身一震,猛的惊醒过来。
“大家准备战斗!”胡忧大喝一声,把所有人从石化中拉回来。
“他娘的,这玩艺真大。”
“怕个屁,让它尝尝老子的弓箭!”
士兵们纷纷以大声的喝骂来给自己增加勇气。要不是长期经历战火的洗礼,这会他们怕是早就已经吓瘫在地上了。
跑?
吓成那样,哪里还有力气跑。
被小白找回来的那些狼,除了小白之外,全都缩成了一团。看得出来,它们同样非常的害怕。难得的是它们没有跑掉,也是知道这是因为小白的原因,还是因为狼的尊严。
狼有尊严吗?
在此之前,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瞬间他会有这样的念头。
“大家听我指挥,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要发起进攻!”胡忧低声喝道。他的声音并不大,不过全场的士兵都可以听得很清楚。
胡忧不是那种承诺不首先使用武器的笨蛋,在更多的时间,胡忧的理念都是先下手为强。能第一时间打击对手,他绝对对不会晚多一秒钟。
胡忧没有马上下令进攻,那是因为他没有必胜的把握。现在蛇龙还没有向他们进攻的意思,他不想惹怒了这个可怕的家伙。也许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呢。毕竟到目前为止,敌我双方还没有实质性的仇恨,还不需要立见生死。
小白也底吼了一声,看来它的想法和胡忧一样。拼命听起来很威风,但是能不拼命,还是不要拼命的好。小白活了几百上千年了,可不是那种十几二十岁,喝两口‘马尿’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谁都可以欺负的笨蛋。
百多个人,千余条狼,在小小的阵地前,警惕着蛇龙。天地间变得非常的安静,连呼吸声都变得非常的轻,生怕造成什么误会,而引发一场血战。
这一战打起来,绝对是血战。虽然蛇龙还没有表现出他的战力,就单以他目光显现出来的卖像,那就不是好惹的主,一但开战,现在活着的无论是人还是狼,怕有九成九得把小命给丢在这里。存活率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一。
此时,蛇龙成为了唯一的主角。它高高昂起大头,嘴里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那血色的眼睛,不停的扫视着什么,在小白的身上转了一圈之后,最后停在了胡忧的身上。难道说它已经聪明到可以判断出谁是这里的头?
胡忧被蛇龙的目光看得一紧,如果此时有谁拍拍胡忧的背,就会发现胡忧身上的衣服全都已经湿透了。
任胡忧再怎么见多识广,也同样被眼前这个大家伙给弄得精神紧张。
“爹爹,它在看你。”丫丫的小脸惨白得完全没有了血色。尤其是当蛇龙的目光转到胡忧身上的时候。
胡忧轻哼了一声,目光也紧紧的盯着蛇龙。
此时,胡忧还有些想不明白,这里有怪物的事,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提到过呢。看这个怪物的样子,绝对不是八百十年就能长成的。它绝对是经历过漫长的岁月,还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这里的人区虽然少有人来,但是千百年来,因为各种理由进山的人,也是一个挺大的数字了。为什么那些人都没有见过这大家伙呢?
别的都不说,就单说马文才。他就是前不久刚刚进来过的。胡忧相信他要是曾经见过蛇龙,那他出去吹牛的内容,就绝对不会是那些野马了。
难道小爷运气就那么差,第一次进山,就得与这个大家伙面对面地?
其实胡忧打刚刚踏入这片山区,心里就已经有些惊样的感觉。只是那会胡忧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是很在意。直到发现野马群的瞬间,那种感觉瞬间加大,这才让胡忧意识到危险。
按说以胡忧的反应,已经是非常快了。又没有招惹过这条大家伙,它追上来干什么呀。
如果这蛇龙能说话,胡忧还真想和它坐下来聊聊这事。
丫丫这会也在想。她很怀疑这个大家伙是不是在保护那些野马呀。丫丫的理由很简单,如果蛇龙是肚子饿了,那么对它来说,吃马应该比吃人容易很多吧。他们都已经连夜退了那么远,又没有惹它,它干什么要死咬不放呢。
当然,也可能是另一种可能,就是蛇龙吃马吃得有些腻了,想换换口味。
胡忧和丫丫在心里想的东西,有些是对的,有些是永远都没有答案的。有一点,胡忧就不知道。蛇龙之所以之前都没有被人发现过,那是因为它从来就没有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胡忧他们这一百多人,是第一批见过蛇龙的人。
而丫丫想的那些,则不怎么对。因为蛇龙这次出来,可不是因为保护马,而是因为胡忧。
胡忧的身上,有一个全人类都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他曾经吸收过血里红蛇的精华。在动物界里,血里红蛇也是逆天的存天。如果胡忧晚一天到那里,血里红蛇就会完成最后的蜕变,一举化龙。
而偏就那么巧,胡忧在血里红蛇最虚弱的时间,闯进了山洞,引起了它的警惕。血里红蛇为了自保,一口咬在胡忧的小弟弟上,不但是丢了命,还把一身精华,全都白送给了胡忧。
胡忧吸收了雪里红蛇的精华,从某各方面来说,他也可以算得上是蛇了。胡忧眼前看到的这条蛇龙,和胡忧吸收的那条血里红蛇,其实是同胞,它们有着几乎相同的出生,只是之后的发展却各不同样。血里红蛇有成长为龙的机会,它却是没有那样的机会。
龙蛇之所以会离开老窝跑出来,正是因为感应到了胡忧身上的血里经气息。也就是说,它完全是被胡忧吸引来的。只可惜,除了蛇龙自己之外,谁都不知道这里边还有那么曲折的一段故事。
蛇龙认定了胡忧,又上前了几步,那对人脑袋那么大的眼睛,紧紧的锁定着胡忧,再也没有离开过。
“看来你是找上哥们了。”胡忧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在惊吓过后,也恢复了往日的淡定。不就是条蛇吗,哪怕它再大,那也是一条蛇,有什么好怕的。
胡忧不停给自己催眠。遇事不慌,这是胡忧多年来最为准重的。只有冷静,才能让自己在危险之中,找到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办法。多少年来,胡忧就是靠着自己冷静的头脑,一次又一次的闯过那必死的难关。
“爹爹。”丫丫看胡忧居然在走向蛇龙,不由担心的轻叫一声。
胡忧摆摆手,道:“没事的,让我去跟它好好聊聊。它也行不过是想来交朋友的。”
交朋友?
士兵全被胡忧的说法给弄傻了。这可怕的大家伙,是来交朋友的吗?
士兵全都不同意胡忧的观点,不过他们对胡忧的佩服又加深了不少。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谈笑风声的说笑话,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天下间,怕也只有胡忧这以一个怪胎了。
说胡忧不害怕,那完全是骗人的。这会他全身上都都已经汗湿了。不过胡忧这会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在他看来,这蛇龙没有一开始就发动进攻,而它的目光又紧紧的盯在自己的身上,说不定还真有得谈呢。
走出阵地,胡忧和蛇龙之间,再没有任何的阻碍,眼对着眼,面对着面。
“有什么事,说吧。”胡忧大咧咧的对蛇龙说道。收服了小白之后,胡忧知道这些拥有着漫长生命力的家伙,都非常有灵性,它们未必就不能听懂他的话。
蛇龙还没有反应,胡忧身后的士兵,全都清一色的紧张起来。所有的人和狼都已经做好了随时开战的准备。
如果有人能读懂蛇龙的蛇神,那他一定会发现蛇龙此时的目光带着深深的疑惑。它是从胡忧的身上感应到了血里红蛇的气味,可是这眼前的人和那气息完全不对版呀。
动物大多时候,都要比在类单线得多。它们没有那么多的心机,除非是生存受到了威胁,否则一般是不会主动向人类发起进攻的。
单纯的蛇龙这会也傻了。它追到这里,是希望能见到血里红蛇,而不是眼里这个家伙。但是他的感应又告诉它,眼前的胡忧正是它要见的。
这叫什么事呀。
胡忧独自面对着蛇龙,距离近了,他能更加清楚直观的发蛇龙的强大。还有一点,他也觉得挺奇怪的。这蛇龙没有想像中的腥息气,到是能闻到淡淡的清香。
蛇龙没有理会胡忧,胡忧也没有再开口。他们就为么相互对视着。突然,蛇龙一脑袋撞向了胡忧。
胡忧身后的士兵和狼群马上就做出了反应,七八十条狼在小白的带领之下,瞬间就扑了出来,而那些有弓箭的,都已经做好了射击准备。
“都别动手。”胡忧大喝一声。蛇龙这一击并没有带着杀气,胡忧决定赌一把。
几乎在胡忧话声刚落的时候,蛇龙的脑袋已经到了胡忧的身前。百米长的距离,对它来说完全没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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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的气氛从之前的紧张,变成了一种极度异样的诡异。足足五分钟过去,都没有人能说出一句话来。
“我们应该不用死了吧。”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一个士兵打破了这里的死静。刚才蛇龙出现的地方,已经空空如野。蛇龙的出现就像是做梦一样,梦醒了,一切也就消失了。
“少帅,他,会不会……”另一个声音说了半句话,就没有能再说下去,目光直直的瞪着蛇龙离去的方向。在蛇龙离去的同时,胡忧也跟着去了。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弄明白,胡忧和蛇龙之间究竟有什么说法。他们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
“不会的,爹爹一定不会有事!”丫丫大声的说道。她对胡忧有信心,胡忧敢跟蛇龙走,那就一定不会有事。
小白从蛇龙和胡忧离去之后,就没有动过,它的目光一直远远的盯在胡忧身上,直到再也看不见胡忧,它也没有收回目光。
“我说你小子究竟要带我去哪?”胡忧有些郁闷的问道。胡忧的判断没错,蛇龙确定没有杀他的意思。之前那看似狂猛的一撞,在离胡忧还有二十公分的时候定了下来。长长的龙角把胡忧围在中间,却没有伤着胡忧但块皮。
一击之后,蛇龙就转过了身子,往前走几步,又看看胡忧,如此反复几次,那意思很明显是让胡忧跟着它走。
胡忧几经考虑,决定去看看。在安抚了一众士兵和丫丫之后,他跟上了胡忧。一人一蛇并肩而行,无论让谁看见,那都是足够吓死人的事。
蛇龙不会说话,但是它能明白胡忧的意思。转头看了胡忧一眼,脑袋愰出几个胡忧跟本不明白的动作,又继续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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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爹爹一定会没有事的,对不对?”丫丫抱着小白的大脑袋,希望可以从小白那里得到一些安慰。
小白从胡忧离开之后,除了吃东西就是发呆。这都已经两天过去了,它也没怎么理会丫丫。
丫丫心里担心呀。胡忧跟着蛇龙一去就是两天,连一点消息都没有。那可是她的亲爹,她怎么可能放得下。
小白的耳朵动了动,站起了身子。
“小白。怎么了?”丫丫注意到了小白的反应。经过了蛇龙出现的事之后,丫丫已经知道这里感应能力最强大的,除了胡忧之外,就是小白。
那会,只有胡忧和小白感应到了蛇龙的可怕力量,其他人包括丫丫在内,都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同。
小白对丫丫低吼了一声,远远注视着那条山道。两天前,胡忧和蛇龙就是从那里离开的。
大约五六分钟过去,丫丫的耳朵里传来了轰轰声。声音由小而大,滚滚而来。
“怎么了。”
“什么情况。”
“哪来的声音?”
“会不会是那条蛇又来了。”
军营被这声音给惊醒了,士兵全都第一时间来起了武器,准备作战。
“好像是马蹄声。”一个老骑兵细听良久,惊异的说道。
“马蹄声?还真有些像。”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
士兵的疑问越来越多。
“快看,奶奶的,还真是马,好多的野马。”
“咦,前面那马上有人,看见没。”
“好像是少帅。”有人的眼比较尖,看到了胡忧的脸。
丫丫这会已经泪流满面,她看清楚了,在那近万匹野马的前面,那个骑着马领路的人,正是已经跟着蛇龙离去的胡忧。丫丫现在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知道胡忧现在是安全的,他平安回来了。只这一点,那就已经足够了。
“爹爹,没事,真是太好了。”胡忧刚刚站住脚,丫丫就扑了过去。这会她已经忘记了自己的长大,还和小时候一样,认为胡忧的怀抱是世界上最最安全的地方。
“没事,我当然没事了。”胡忧也紧紧的抱住丫丫。这两天遇上的事,真是太过离奇,就连胡忧都不时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那天胡忧很强烈的感应到了蛇龙让他跟着一起走。在考虑了走与留之间的利弊,胡忧决定跟蛇龙走一趟。不管怎么说,只要他和蛇龙一块离开,那丫丫他们也就安全了。而惹怒了蛇龙,怕是在场的没有几个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胡忧跟着蛇龙回到了它的老巢,直到蛇龙把不少好东西推到胡忧的面前,胡忧才肯定蛇龙对他没有恶意,至于蛇龙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他是真心的不知道呀。
如果让胡忧知道,蛇龙是因为感应到了胡忧身上的血里红精华,反他不成了自己的大哥,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没错,在蛇龙看来,胡忧就是它大哥幻化成的人。它用自己的理解,来解释胡忧身上有血里红的气息,却又很弱的原因。它挺羡慕大哥的成就,以至很多年后,它也做到了‘大哥’的高度。当然,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4章各自下权
“就是这样?”丫丫听完被胡忧改编过的故事,一脸不可思意的表情。她怎么都没有想到,那蛇龙追了他们几条街,最后只是想请胡忧去它那里做客。
胡忧两手一摊,道:“应该就是这样了。你也知道,动物的脑子都没怎么进化过,它们会做出什么事,那都是非常正常的。”
“嗯,然后呢。”虽然胡忧的说法有些太过离奇,但是丫丫还是想继续听下去。
胡忧道:“蛇龙的家也没什么好玩的,就是一个大山洞,也没有什么家具。我在那里住了一天,然后就走了。它应该是也觉得自己家太土,就没有留我。”
“我出了山洞之后,发现那里离我们发现野马的地方并不远,于是就跑到那个野马谷,抓了头马,就回来了。这基本上就是过往的经历了。”
胡忧并没有说蛇龙送给他不少东西的事,这玩艺跟本无法解释清楚。他自己都没有弄明白这其中的原因呢。
“然后就这样了。”丫丫喃喃自语着。早知道是这样,她就跟胡忧一块去了。
丫丫对蛇龙的家没什么兴趣,但是对抓头马的事,却是非常的向往。要知道在万马之中找到头马,抓住它并让它臣服,在天风大陆可是一见非法了不起的事呢。丫丫虽然没有那个本事,但是她很想知道胡忧是怎么做到的。
“嗯,基本上就是这样了。天晚了,你好好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回帝都了。”胡忧拍拍丫丫的香肩,准备等丫丫睡后,离开她的营帐。小时候他可以和丫丫睡一个地营帐,现在丫丫已经长大了,那是万万不可以再像以前那样了的。
丫丫担惊受怕了两天,都没怎么好好休息过,这会真的很累了,也就没再缠着胡忧,乖乖的休息。
帮丫丫拉好被子,胡忧离开了营帐,在营帐外遇上了小白。小白在两个习惯,一就是守在丫丫的床边,二就是守在丫丫的营帐外。因为之前胡忧在跟丫丫说话,所以小白是守在了帐外。
“小白,这一次,还真是要多谢你。”胡忧在小白的身边蹲下来,伸手轻轻摸摸小白的大脑袋。
这一次,小白虽然没有帮上什么忙,但是它在危难来临没有独自离开的精神,让胡忧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感击。
胡忧知道,丫丫和小白的感情很好。要是小白这次就那么一走了知,那对丫丫的打击一定是非常大的。弄不好甚至会在丫丫的心里产生阴影,影响丫丫今后的生活。
小白用脑袋顶了顶胡忧的手,没有叫也没有怎么样。也许在它看来,那都是应该的吧。
其实胡忧并不知道,小白一开始还真是有离开的想法。是胡忧和丫丫的真情,让小白感受到了家人的温暖。这才不但没有离开,反而招来大量的帮手。
胡忧在小白的大脑袋轻轻拍了几下,道:“感谢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你知,我知,也就够了。”
“明天我们就要回帝都了,我给你的朋友准备了一些吃食,回头你去组织一下,顺便和它们告别吧。”
说起小白那一千狼朋友,胡忧还真是有些舍不得呢。如能把它们留在军中,那绝对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不过胡忧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狼毕竟是狼,别说是世人很难接受,胡忧也不想打乱了它们原来的生活。狼是属于山林草原的,城镇、军队都不适合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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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胡忧一行人就整装上路。这一次虽然经历了一些惊险,但是收获还是不小的。胡忧带回来的那些野马,经过清点,足足有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七匹,比之前预料的还要多。只要把它们带回去,马上就可以组建成一支骑兵团。
蛇龙的事,胡忧已经下了严令,除了在场的人外,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任何的消息。士兵之间也不可以再讨论。就当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对于自己的命令,胡忧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件事就会被士兵埋进心里,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这事。
回去的路虽然是多了一万多匹的马,却要比来时走得更快。因为不死鸟军团的马本就不多,而且没有在山路行走的能力,所以来的时候,胡忧一匹马都没有带着,用脚走自然是比较慢的了。
回程就大大不一样了,这些野马本就是在山里长大的。别说是山路,就连一些山沟道它们都能很轻松的走得如履平地。百多人骑一万多匹马,基本上都不存在马力的消耗问题,自然是走得很快了。
“少帅,过了河,我们就可以都帝都了。”士兵向胡忧报告道。
“那就过呀。”胡忧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错了。现在不是想不想过河的问题,而是他们没法过呀。来的时候,他这一百多人分十几条小船,很容易就过来了。可是这会带着一万多匹马呢,这小船可是运不了马的。
胡忧想了想,道:“你这样,拿我的令箭给红叶将军,把这边的情况告诉她,让她想办法把我们弄过去。”
胡忧非常不负责任的下了个甩手命令,惹得一旁的丫丫直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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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二千多匹?”红叶听到士兵的报告,差点没跳起来。不是红叶眼睛浅没见过好东西,而是一个数量也太吓人了。胡忧这百多人才进山几天呀,就弄了一万多匹马回来,这简直和白捡都差不多了。之前红叶心里对胡忧亲自去找马多多少少有些不满,这会完全没有那回事了。在她看来,这么大的手笔,也只有胡忧能办得到呀。
高兴过后,红叶的烦恼也来了。九州河说宽不宽,说窄也不窄,河上没有桥,连年的战火,使得原有的几条大船也损坏严重,这要把一万多匹马给弄过来,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红叶思量了好一会,派人把黄金凤和楚竹找来。西门玉凤和欧阳寒冰都在忙军事,暂时不在帝都,而雅馨和黄圣衣带队去军营表演去了,也不在城里,红叶觉得四妹和六妹应该能想出办法的。
“一万多匹弄过河?”黄金凤听到红叶的话也吓了一跳。她虽然是商业奇才,可是在这方面,她可没有什么办法呀。
楚竹显然要更大气一些,闻听一万多匹马,也只是愣了一下,反应并不是很大。她到是更留意红叶的话。
楚竹问道:“大姐,相公的意思是让我们想法子?”
红叶点头道:“是的。他传回来的命令是这样的。”
楚竹皱眉道:“为什么?”
“因为……咦,对呀,相公为什么要让我们想办法,而不是直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红叶一开始也没有感觉这有什么问题,听楚竹这么一问,她也想到了这其中的玄机。
要知道,胡忧的聪明远远在她们之上,这么个难题胡忧自己不想办法解决,而是丢给她们几个女人,那太说不过去了。
黄金凤算起来,是跟胡忧最久的女人,也最了解胡忧肚子里的那些坏水。想了想,道:“相公会不会有什么目的?”
“肯定有目的,只是,他想说什么呢?”红叶头痛道。这个相公,时不时的就给她们来点难题,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楚竹沉呤道:“他会不会并不是想让我们想?”
楚竹此言一出,红叶和黄金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黄金凤笑道:“还是六妹聪明。想来肯定是这样的了。”
“什么这样,你说清楚一些。”红叶还不是很明白这其中的关键。她就擅长的是统筹工作,玩阴谋的水平怕是还没有丫丫那么强。
黄金凤解释道:“大姐,不死鸟军团可不只有我们几个人呀。为什么所有的事,都是我们几个扛呢?”
红叶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相公的意思是让我们把手里的权力放下去,让下面的人来更多的处理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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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你是不是对红叶妈妈她们有什么看法。”丫丫问胡忧道。用词非常的直接,整个天风大陆怕也只有丫丫敢这么问胡忧。
胡忧也不生气,笑笑道:“我有说过类似的话吗?”
丫丫撇撇嘴道:“你是没有说,但是你已经这么做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之前丫丫看胡忧直接把运马过河的问题丢给红叶,第一反应是胡忧又偷懒了。细想之后,才发现这里面没有那么简单,胡忧在这里面藏着坏水呢,于是气不过直接来找胡忧。
胡忧叹了口气道:“丫丫,有些事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红叶妈妈她们,全都是我的最爱,所做的一切,也全都是为了我,我怎么会对她们有什么不满呢。”
丫丫气呼呼道:“那你还那样做!”
“我那样做的本意,可不是针对她们。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的不死鸟军团表面上还是很强大,事实上已经大不如前了。”
丫丫不服气道:“那是魔族太过强大,我们也没有办法呀。”
胡忧摇头道:“魔族强大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已,更多的因素还是在我们的自己的身上。不死鸟军团的高级将领,在忠心上那是没有问题,这能力上嘛,还是差了一点的。”
丫丫还想说什么,但是这会却找不到话来反驳胡忧。因为胡忧说的都是真实的情况。不死鸟军团的高级将领之中,除了少数几个比较全能之外,其他的都多多少少有问题。丫丫虽然还年轻,但是她从小在军中长大,又经过系统的军事学习,眼光那是一点都不差的。
就比如拿候三来说。这些年候三虽然成长很快,但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环境,候三的短视也就显露出来了。一个好的将领,除了要会打仗之外,还需要学会更多的东西。
“那,爹爹,你准备怎么做?”丫丫很认真的看着胡忧。
胡忧道:“从上到下的换血,有能力的上,能力不足的就下。这个想法我早就已经有了,只是一直下不了决心。”
胡忧这话到是没有骗丫丫,不死鸟军团存在的问题,他是早就已经看到了的。高级将领能力不够,中层将领理论知识不够,这都是不死鸟军团多年以来的不足。虽然胡忧也有加强军事教育,甚至是把一些将官放到军校去学习。但是那么多年的习惯,已经在他们的心里根深地固,新的知识对他们的帮助并不大,效果自然也是不理想了。
在军团草创之初,这些不足的影响还不是那么大。当不死鸟军团控制了整个曼陀罗帝国之后,各种的问题也就出来了。说句不好听的,在不死鸟军团撑控曼陀罗帝国期间,曼陀罗的国民生产和生活水平,还比不上艾薇儿的父亲加图索当权那会。
虽然老百姓把这些归于连年战争的结果,但是不死鸟军团中上层军官领导能力不足的因素,同样是造成这种情况的最大原因。
胡忧失踪五年,不死鸟军团损失惨重,也从另一个方面佐证了高级将领不足。不死鸟军团曾经有超过五十万的强大骑兵,而现在,连几百匹马都找不出来。
这种种的种种,之前胡忧一直揽到自己的身上,他不愿意过多的去指责那些多年来一直为不死鸟军团拼死的将军们。
但是在经历了蛇龙出现之后,胡忧的心性又有了很大的转变。在蛇龙来意不明的压力之下,胡忧当时想得最多的,不是自己会不会死,死是自己死后,不死鸟军团怎么办,红叶他们又会怎么办。
那一瞬间,胡忧终于发现这样下去不行了。时代每天都在进步,要想不被大时代抛弃,那么不死鸟军团就必须与时俱进。唯有改变,才能生存,而后才能发展。
胡忧也不管丫丫听得懂听不懂,话头一开,他就有些停不下车,把心里的想法,一股脑的全给倒出来。
“爹爹,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丫丫一定会力全支持你的。”
“好女儿,我知道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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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红叶他们能够好的下权。胡忧没有回帝都,而是在帝都的对面住了下来。
胡忧这么做,不是要给红叶他们压力,是而在告诉他们自己的决心。
这些年来,以红叶为守的胡忧夫人们,手上的权力太大了。几乎大到全军方向,小到鸡毛蒜皮,没有红叶他们的指示,下面跟本无法运转。下面虽然没有明显的反对声音,但是这不表示他们心里没有不满。
正所谓是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红叶他们现在身上的责任非常的大,可以是能力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因为主理的事情太多太杂,让他们把自己原来擅长的东西都给搞没有了。
胡忧要就不做,要做就从红叶他们开始。
红叶,西门玉凤,欧阳寒冰,朱大能,哈里森,陈大力,以这六个为首的强权集团,胡忧这次都要动。
当然,胡忧现在要搞的不是兔死狗烹,他是要让这些人主动的把一些不应该他们管的事给放下去,让那些更加专业的人来管。让军团可以有一个更加好的环境,能更好的发展。
帝都城里,由于胡忧突然的决定,让这里的空气之中多了几分紧张。还好,因为不是胡忧亲自操刀,并没有那种让人胆寒的萧杀之气。
这也是胡忧暗示红叶他们自己下权,而不是胡忧亲自出来的原因。
“相公这么个搞法,军团各级军官,怕是都没觉好睡了。”西门玉凤呵呵笑道。她是被红叶紧急招回来的。对于胡忧的思路,西门玉凤最不反对。
西门玉凤首先是一个军人,军人是非法纯粹的。除了打仗之外,什么都不需要去管。她早就已经感觉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太多了,这些东西虽然没有打仗那么危险,却真是让她筋疲力尽。
现在胡忧给出这么一个机会,让她主动把那些东西给放下,她高兴还来不急呢。
红叶瞪了西门玉凤一眼,道:“你还笑得出来,我这边都快头痛死了。那么多的事件,千头万绪的,我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好。”
红叶确实很头痛。由于习惯,由于对不死鸟军团的保护,很多事红叶都是亲力亲为。这是好事,但同样也是坏事。整个军团的运作,现在有一半都压在她的身上,要她马上放下,她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
西门玉凤笑道:“要不要我教给你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你把几个重点的东西抓在手里,剩下的全丢给下面的人,让他们怎么去弄。”
“这怎么行,会乱套的。”
“大不了也就乱一下,然后就会好了。再说了,咱们那位大爷就在对岸,你怕什么。”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5章拉一打二
这一次,算是不死鸟军团又一次的军团改革,不过这一次改革与往次不一样,胡忧没有参与进去。他从头到尾也就只是从侧面提了一个头,其他的就再也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话。就连和他最亲的丫丫,他都没有派回去。
“爹爹,我们在这里都已经一个月了,这样下去行吗?”相对胡忧的大咧咧,丫丫不能做到那么潇洒。因为胡忧的刻意,这里和帝都仅仅一河之隔而已,却没有半点消息传过来。帝都那边现在究竟是这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丫丫是一点都不知道。
“有什么行不行的,你不是说想要打猎吗,今天早点睡,明天我们带上小白到山里玩一圈。”胡忧喝了口茶,又闭上了眼睛。这一个月来,他享受着那种退休的状态。大事不管,小事不理会,几乎是什么事都没有做过。每天不是喝喝茶,就是喝喝酒,一天就那么过去了。
“嗯。”丫丫看胡忧没有再聊这事的意思,也闭上了嘴巴。她也知道,胡忧肯定是有全盘的计划,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待最后的结果。
说是这么说,可丫丫毕竟还是年轻呀。心里有太多的事,哪里能像胡忧这样说放开就放开呢。这一夜,丫丫又是无法入眠。各种的担心,各种的像法,不断的涌现在她的脑海里,有好的,也有坏的。
胡忧真的放开了吗?
表面上确实是这样,事实上他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放开。不然他也不会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远远的注视着对面的帝都。直到确实帝都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他才懒懒的开始吃早餐。
第二天的打猎,丫丫的兴致并不怎么高。胡忧到是挺开心的,与小白一块合作,打到了不少的好东西。
“今天的收获还真是丰富呀。”胡忧的马头都已经挂了不少的猎物。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吃,够吃好几个月的了。
胡忧坐下这匹,可算是真正的马王。就是收服它,可着实花了胡忧不少的功夫。当然,回报也是非常大的。胡忧弄到的那一万多匹马,可全是马的手下。如果不是这个马王,只胡忧一人之力,哪里可能带回过万的野马。
“咦,爹爹你快看对岸那是在做什么?”快回到营地的时候,丫丫的眼睛一下闪了起来,惊奇的大叫道。
“哦?”胡忧应了一声,顺着丫丫小手指出的方向,也看向了对岸。
之前一直寂静的对岸,这丫了不少的人,从这边看过去,就像是一群群蚂蚁,在忙忙碌碌着什么。
“好像是在修桥。”胡忧看了一会,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丫丫也叫道:“对对,他们是在修桥,是修浮桥。看来红叶妈妈她们已经有结果了,太好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丫丫也兴奋的大叫着,那小脸上的愁苦也一扫而去。
胡忧在心里暗暗点点头,看来事情正如丫丫说的那样,已经有了结果。至于是什么样的结果,用不了多久,就能知道了。胡忧相信,那应该是好结果。
帝都那边确实是在修浮桥,一开始应该隔得远,看得并不清楚,在休息了一晚,转天再到岸边看的时候,那就非常明了了。
“还是日夜赶工。”胡忧看着那已经修了小的浮桥,喃喃自语着。
修浮桥和修桥并不一样。修浮桥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事。下面架上船,上面盖木桥,再有绳子绑好,就成了。只一个晚上就可以修很长一段,相信要整个贯通,最多不过五天就可以成事。
“爹爹,你说帝都的情况现在变成什么样?”丫丫的语气之中,带着浓浓的期待。
“等我们过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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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胡忧料想的快了一天,只四天而已,浮桥就已经修好。胡忧、丫丫还有一百多士兵,带着过万的野马,回到了帝都。
老百姓看到那么多的野马进城,一个个都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这前他们一直在猜着,这好好的修什么桥嘛。这会他们终于是得到了答案。
“少帅!”
府中显然是早已经得到胡忧回归的消息,早早就等在府门前,迎接胡忧的回来。
“大家好呀。”胡忧一脸轻松,像是刚刚渡假回来似的。
没有俗套的接风酒席,各级军官迎接完胡忧之后,就全都回去了。随用手中的权力日重,他们手头上可是有很多事需要办的。
胡忧只看了眼迎接的人群,就知道红叶几人领悟并很好的按他的意思,完成了对部队的改革。
“辛苦了。”胡忧很认真的对上桌的一众不死鸟军团高层军官说道。没有特指的对像,胡忧这话是对桌上所有人说的。
这算不得什么酒席,就是一顿平常的晚饭。只是在坐的人,身份都不低,除了胡忧和丫丫之外,胡忧的七个夫人,以朱大能为首的一众军方重臣,全都在坐。如果谁能一举包围并消灭这在坐的十几个人,那不死鸟军团就算是真正的完了。
“少帅,这句话,应该是由我们来说才对。”朱大能举起了酒杯。以他的资历,比红叶更有资格说这话。
胡忧笑道:“什么都不说了,咱们喝酒,今天一定要喝他个痛快。”
“好,我们喝,喝他个痛痛快快的!”
众人全都大笑起来。在坐的,相互认识至少超过十年,很多话不需要明说,大家都已经都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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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里,胡忧埋头在看着文件。军团重将这一次的下权,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总的来说,到是很成功的。由于权力的下放,不少年轻的将领都获得了一定的权力,为军团补充进了大量的新血,让军团更加有生命力了。
下权所带来的好处,从红叶几个的身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单说红叶,之前几乎每天都要忙碌十几个小时,常常深夜都依然在工作。而现在,她轻松了很多,甚至一天三顿饭,都能准点的陪胡忧一块吃,憔悴的面容也恢复过来,不过短短十多天的时间,整个人就年轻了不少。
“少帅,吃饭了。”红叶推门进来,径直来到胡忧的身边。
“嗯,等我看完这一点。”胡忧随口答了一句,看完最后一页纸,拿笔在上面画了一个记号。
用过了晚饭,胡忧一家人全都坐在院中的葡萄树下聊天。大家欢欢笑笑好不热闹。
“相公,谢谢你。”红叶突然转头对胡忧说道。
“谢我什么?”胡忧笑问。
“谢谢你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不再每天都把自己埋在书山会海之中。”红叶无比轻松的说道。
这前红叶是什么大事小情全都抓在手上,弄得自己疲惫不堪不说,效果还不怎么理想。而现在,却大大的不一样,每一方面的事,都有专业的人员具体的负责,很多时候她只需要给一个大体的方向,下面的人就可以把事做好。这样不但是人轻松了,对军团的发展,也更加有好处。
胡忧呵呵的笑了起来。什么谢不谢的,这些他都不在意。只要家人好,军团好,那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
“爹爹,你说我们每天都这样,那该有多好哟。”丫丫从另一边跑到了胡忧的身边。因为心情整个放松下来,她也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胡忧点点头道:“那是我们共所向往的生活,不过要达到这一点,还需要我们不少的努力。”
“相公,是不是要开战了。”西门玉凤也围了过来。军人出生的她,对这方面比较敏感。
胡忧点点头,道:“这一战,是注定要打的。我刚刚收到消息,有几支义军,正在向我们靠拢。”
“义军?大魔神的人?”红叶曾经听胡忧说过,大魔神在暗中打扰义军的事,所以第一个反应过来。
胡忧重重的点头道:“是的,这些都是大魔神的人。也可以算是伪魔族。”
“不管来的是谁,我们都一定会胜利的。”丫丫挥舞着小拳头,她对胡忧有着绝对的信心。
众人听到丫丫突然而来的话,全都一愣,接着都哈哈大笑起来。战争的厚重一下被冲淡了不少。胡忧暗暗在心里点头,这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一个有朝气的军团,正应该像现在这样,不畏惧一切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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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之前的不死鸟军团是一部老旧的机器,那么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就是被重新上油调试过的机器,无论是能力还是动力,都比之前要强大。
具各方面汇总的消息,这一次向帝都靠近的义军一共有三支,总兵力达到五十万。比驻帝都的不死鸟军团多出足足一倍。消息被公布下去之后,不死鸟军团从上到下,全都动了起来。没有一个人害怕,从他们的脸上,你能看到的,更多是兴奋。
“这一次,你准备怎么打。”红叶问胡忧。虽然各权下都已经下放了不少,但是做为不死鸟军团之主,胡忧的地位依然是决定性的。他说怎么打,那就是怎么打了。
“红叶,你过来看看这些。”胡忧把一份文件递给红叶。这是他昨天晚上亲自做出来的东西。
“这是,作战计划?”红叶匆匆看了几行,就抬头看向胡忧。不是红叶看得快,而是胡忧的计划整个就那么几行,用不了一分钟就已经可以看完了。
“算是吧,你觉得怎么样?”胡忧拿起手边的茶,很悠闲的喝了一口。对即将到来的战争,似乎并不怎么担心。
红叶苦笑道:“说真的,我没怎么看明白。”
红叶确实没有看懂胡忧写的东西。因为胡忧写得但简单了,简单到四个字就可以归纳出来——拉一打二。
“呃。”胡忧差点没把喝进去的茶又给吐出来。
“怎么会没有看懂呢?”胡忧阵阵无语,这明明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呀。
红叶道:“我不是很明白,你这个打一打二是什么意思。”
“真不明白?”胡忧孤疑的看着红叶。
红叶嘴角带笑,道:“真不明白。”
“好吧,好吧,我给你解释一下好了。”胡忧无奈道。他才不相信红叶会看不明白呢。不过给红叶说说,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胡忧的想法是这样的,在他看来,以魔族在曼陀罗的情况,就算是他们有很强大的武力,但是真正愿意给他们卖命的人有也不会是全部。这三支冲着帝都而来的义军,不见得就全都愿意跟大魔神混下去。甚至他们跟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后台老板是魔族的大魔神。
这次不是来了三支义军吗,胡忧决定从这三支义军之中,拉拢其中的一支,调转枪头跟不死鸟军团站在一边,一块联手去打另外两支。
这么做,虽然是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但是绝对是可行的。这三支义军,全都是是十几万人的规模,推变拉上哪一支,那一进一出也是二十几万的战力,那不死鸟军团就可以由一对三转而变成一对一,要赢得战争真是再没有什么难度了。
“你果然是这样想的。”红叶听完胡忧的话之后,给胡忧来了这么一句,气都胡忧直翻白眼。他早就知道,红叶经历了那么多年的战场生涯,不可能猜不到他的用意。
红叶想了想道:“这样做确实是可行的,只是你有没有想过,把三支义军都拉到我们这一边,然后调转枪头去打魔族。”
“我当然也有想过这种可能性,不过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你不要小看大魔神,他敢这么做,必须是有所依仗的。想不费一兵一卒就全翻了他的盘,那几乎是没什么可能。”
红叶想想也是这个理,把对手看轻的人,往往都会尝到苦果,大魔神能做到魔族之王,那绝对不是草包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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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近两个月的平静之后,帝都又变得紧张起来。三路义军分东西南三个方向,同时向帝都开来,那绝对不是来吃饭的,更不是什么观光团,人人心里都很清楚,那叫来者不善呀。
五十万军队,相对帝都近三百万的老百姓来说,不算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已经足够老百姓心惊了。有怕死的,那些相对比较有钱的,都已经在想法子避风头。他们对胡忧有心信,但那不代表他们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赌胡忧会赢。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先离开帝都这块险地,那才是生存之道呀。
连续几天,每天都有大量的老百姓离城避战,胡忧对此没有做任务的阻拦。早在三天前,胡忧就已经下达命令,帝都各个城门,一律许出不许进,并且加派重兵,以防任何人想要摸进帝都城中。
在离开帝都城的人群之中,有几个人并不是那么显眼,而且在离开了时候,也同样和普通的老百姓那样,经过士兵严格的检查,才得以离开。那几个检查的士兵,整天喊着要终于不死鸟军团,却并不知道,刚刚被他们检查的人之中,就有一个是不死鸟军团之主胡忧。
胡忧这一次带出浪天的是丫丫和朱大能,还有雅馨。四人一条狼,就是他们这个小小团队的全部成员了。胡忧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离开帝都,不是想要逃跑,而是要拉拢一支义军到不死鸟军团这边来,一同打击另外的两支义军。
至于目标,胡忧早就已经定好了。他要拉到手边的,是正气会。
正气会是这次进攻帝都三支义军当中,稍微势力比较强大的,共有部队十九万,胡忧和正气会主柳青风没有什么交情,不过他和柳青风的女儿柳丝丝很熟。在一次很偶然的情况之下,胡忧结识了柳丝丝,并教了柳丝丝一段时间的吉他。有这么一个关系,胡忧自然是不会错过了。
出了帝都城,胡忧一行人就一路往南走。正气会目前离帝都大约还有三百里左右,胡忧得在他们到达帝都之前赶到莲白镇,希望可以在那里,劝住柳青风。
“爹爹,你为什么要选正气会呢,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说法?”丫丫好奇的问道。这次出来的目的,胡忧并没有保密,是以丫丫也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胡忧呵呵笑道:“如果我说,柳青风的女儿是我的红颜知己,你信不信。”
“咦,爹爹太坏了。雅馨妈妈,你看爹爹他乱说话。”丫丫一张小脸顿时红了起来,撒娇不依。
雅馨看了胡忧一眼,若有所思道:“这怕不是乱说话吧。”
雅馨说着狠狠瞪了胡忧一眼,胡忧的本性她可是比丫丫更了解的。
朱大能也在一旁偷笑,做为一个男人,他同样了解胡忧的本性。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6章乐戏佳人
莲白镇是帝都以南一个小镇,人口大约二十万左右,因为离帝都不到一百里,又是南方进入帝都的必经之地,这里也随着帝都的崛起而得到不错的发展。
由于地理位子不错,在帝都地价不断上涨,生活压力太多巨大的那几年,很多原帝都的老百姓,都迁居到了这里,使得原来不过是五六万人口的小镇,一下发展成二十万人口,比一个小城也差不多了。
“这就是小帝都了吗?”丫丫一进镇,就好奇的四处乱看。虽然这里离帝都不过是百里而已,但是丫丫这还是第一次来莲白镇,显得格外的兴奋。至于这一次的任务,丫丫是一点都不用担心的,因为有胡忧在,跟本用不着她来担什么。
胡忧四人快马不过三个小时,就已经从帝都赶到了莲白镇,正气会的部队还在百里之外,这里还感觉不到任何的战争气氛。
事实上,连年的战争已经让老百姓都很习惯了,除了一些有钱又怕死的人之外,大部份的好百姓跟本就不怕战争。用老人的话说,应该来的早晚得来,要死的早晚要死,有什么好怕的。
一个人的心态决定一个人的行事作风,一群人的心态,则决定一群人在对面事物的看法。正因为莲白镇的老百姓对战争都已经麻木了,所以这会莲白镇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马上就要到来的战争而改变。应该打工的继续打工,应该开买卖的也在继续,总之一切都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找了个客栈住下,胡忧领着丫丫几个在镇里四处转起来。也许是受了老百姓的满不在乎影响,胡忧几个也没有半点的紧张,一路走走看看,遇上合意的东西,还随手买上一些,嘻嘻哈哈的不像出来执行什么重要的任务,到更变是出来游玩的。
由于莲白镇并不是什么军事重地,又是自然形成的镇子,这里非但是没有驻军,甚至边城门都没有,整个就是一巨大的集市,各种商品之多,之全,有些连帝都都没有的东西,这里都能找到。
“爹爹,你快看,这个是古玩呢。”丫丫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叫起来,引得不少人侧目。
胡忧扫了一眼,含笑不语。丫丫指的东西是一个尺多高的花瓶,样子是挺古旧的,但要说是古董,那还差得太多。再过过百十来年吧,它也许就可以成为古董了。
丫丫也就是找个乐子,和那摊贩瞎吹了几句,又回到胡忧的身边。就算那是一个古董,她敢没有兴趣抱着那家伙在街上乱转。要知道胡忧是绝对不会帮着她拿的。
“少爷,时间差不多了。”朱大能是唯一不那么能全放开的人,这次出来他们连个兵都没有带着,朱大能自然有很大的责任保护胡忧一家子的安全。虽然胡忧和丫丫的夫功都要高过他,但是朱大能却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
“嗯,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胡忧看了眼天夜,也是时候回客栈了。他们今天出来,表现上是玩,事实上是探路的成份更多一些。才只转了几圈,胡忧就已经观察到好几拨的人在集市上转悠。不用问,那肯定是正气会的先头部队。在大队人马来到之前,他们先来打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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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预计应该已经有一万左右的正气会人员进入了莲白镇。不过暂时还没有发现柳丝丝的踪迹。”朱大能吃过饭之后,就把统计上来的资料交到胡忧的手中。他们这次出来,是没有带着人,可那并不表示他们无人可用。莲白镇离着帝都才不过百里,不死鸟军团怎么可能在这里没有任务的布置呢。
“嗯,和我相像的差不多。命令下去,各部门在没有接到我的命令之下,不可以轻举妄动。”
胡忧这次出来,可不是为了打仗的。一但引出什么误会,那这一趟可就白走了。
“是,我知道怎么做。”朱大能重重头点,类似的命令,他早就已经传达下去。相信下面的人,绝对不会乱来的。
朱大能一直想问胡忧一个问题,是关于柳丝丝的。通过之前的聊天吹牛,胡忧虽然没有正式的说出来,但是朱大能知道胡忧的突破必定就是柳丝丝。朱大能不明白的是柳丝丝只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她随军而来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为什么胡忧能那么肯定柳丝丝这次一定会来呢。
还好朱大能也没有问,不然胡忧的回答一定能把他气得跳起来。胡忧哪里知道什么柳丝丝一定会随军的事,胡忧这会也不过是猜的。胡忧猜柳丝丝一定会随军而来。
理由?
胡忧的理由在雅馨的身上。雅馨不是在不死鸟军团里弄了一个专门为士兵表演节目的歌舞团吗,因为这个并不是什么保密消息,胡忧相信外面肯定有很多人都听说了这事,以柳丝丝在这正气会主女儿的身份,也是肯定知道的。
柳丝丝的偶像可是雅馨呀,雅馨做了这样的事,胡忧不相信柳丝丝会不学着做。只要柳丝丝也在正气会里弄了这么一个歌舞团,哪怕她不亲自参与节目的表演,她也肯定会在军中。这也是胡忧这次特意把雅馨也带出来的原因。
第二天,莲白镇的气氛略显得多出一份紧张,不过人们日常的出行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千多名身穿正会气军服的人,出现在莲白镇中。
老百姓自然是看到了这一千多人,不过他们的反应并不是那么强烈。除了一些胆小的店铺早早关门之外,大多数老百姓依然继续着自己的生活。
“看来差不多了。”胡忧的嘴边露出了一丝笑意。莲白镇人口不过二十万,正气会有兵十九万,他们是不太可能把大部队开进镇里的,这一千士兵应该是给柳青风那些高级军官找住地的。
看到这些士兵,胡忧不但是没有紧张,反而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如果柳青风和柳丝丝一直住在军营里,那么胡忧要和他们接近,还真是有些难度。他们要是进镇,那就大大不一样了,胡忧不但不用去找他们,还可以在这里等着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是柳丝丝来了吗?”丫丫听到胡忧的话,忙问道。胡忧不紧张,她到是有一丝紧张,如果柳丝丝这个关键人物不出现,那么他们这一次就算是白来了。
“还没有那么快,不过相信他们明天肯定会进镇的。”胡忧自信的说道。
在昨天发现柳青风又事先派了过万的手下进入莲白镇之时,胡忧就已经可以肯定柳丝丝一定会进镇。长途行军可不是一个另人愉快的事,莲白镇离帝都又只有百里之远,柳青风没理由不在这里修整部队。只要柳青风修整部队,那么柳丝丝就一定会住在镇里来。
胡忧和柳丝丝怎么着也是相识的,要猜到这里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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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柳丝丝没有进镇,胡忧几个也没有什么事做,基本像昨天一样,四处混着日子,第三天,肉戏来了。
一大早的,胡忧吃过了早餐,就独自一人离开了客栈。没有让丫丫或是朱大能任何一个跟着,胡忧这一些要单独行动。
胡忧没有直接去找柳丝丝,他早就已经计划好了,要让柳丝丝自己来找他。在昨天选定的必经之路边上的那个集市,胡忧找了个空地坐下来,拿出了其他,像往日跑江湖那样,摆起了地摊。
声声的其他声,很快就吸引来了不少好音乐之人。因为这莲白镇不少人曾经都是住在帝都的,他们的素质明显要高于其他的地方,并且有懂行的,知道这其他虽好,但是曲子太少,一般人很难玩得转,在集市上能听到,那就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了。
没一会的功夫,胡忧这个小小的地摊前,就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听门道,一个个听了都不想走,叫好之声一直就没有断过。胡忧的面前可没有放着碗,但就这么会功夫,他的面前就已经难满了不少的铜板。
胡忧似乎都已经忘记了他的目的,就那么陶醉的弹着自己的其他。仿佛那就是他世界的全部,对于其他的事,都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一曲罢了,胡忧又来一曲。这一次胡忧弹的是新曲子,声音远远飘出去,又给胡忧带回来更多的听众。其中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也被声音吸引而已来,在左右护卫的帮助之下,挤进人群,目光在胡忧的身上打了一转,就整个愣在了那里。
这个女人就是柳丝丝了。胡忧猜得没有错,柳丝丝在听说雅馨在不死鸟军团内部组建了一个歌舞团,专门为士兵表演节目之后,她也磨着柳青风弄了一个。
柳青风一开始并不同意柳丝丝那样做,但是被柳丝丝磨多了,也就勉强的同意了柳丝丝的做法。没想到,这歌舞团的成立,给柳青风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不但是加强的士兵的凝聚力,而且还把正气会的名气打了出去,引得更多的青年来投军。短短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正气会的战力就提升了一成多。可别小看这一成战力,很多时候,只这一成战力,就足可以决定成败。
柳青风尝到了甜头之后,从之前的勉强一下转成了大力支持。在柳青风的支持之下,柳丝丝的军中歌舞团得到了更好的发展,而柳丝丝本人在军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使得这一次柳青风出兵之时,明知道此战对不死鸟军团相当的危险,还是把柳丝丝也给带上了。
柳丝丝也没有辜负柳青风的期望,这一路行军,她的歌舞团就一路表演,让整个军中的气氛非常的好,战士们必胜的信心,也得到了大大的加强。柳青风在高兴之余,对柳丝丝也就更加的宠爱。
在路经莲白镇,做最后一次休整之前,柳青风就决定让柳丝丝住到镇里去,让她可以得到更好的休息。为了柳丝丝的绝对安全,柳青风还事先派了一万士兵秘密进驻莲白镇,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今天,柳青风本是要陪柳丝丝一块进镇的,不过临时有些事,耽误了,于是就命人护送柳丝丝先进镇。
柳丝丝这几天行军确实累得不轻,一直在马车上假寐。直到几分钟之前,突然一阵其他声,把柳丝丝给惊醒过来。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做梦呢,哪想到真是其他声。
这小小的莲白镇,居然能在街头听到其他声,自然让柳丝丝惊奇无比。当即下了马车,不顾护卫的反对,一路询着声音找了过来。这一路柳丝丝一直在心里猜着是谁在弹其他,却没有想过居然是胡忧。
这会的胡忧完全做的是那次见柳丝丝的打扮,柳丝丝不一眼认出来那才是怪事呢。柳丝丝想叫胡忧,但是一点声音都无法发出来,她已经完全陷入了胡忧的其他曲中。这可是一支新曲子,柳丝丝从来都没有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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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罢了,其他声终于停了。四周一片安静,足足过了一分钟,人们才突然惊醒过来。巨大的掌声和打赏,潮水一般的涌向胡忧。别的不说,单单以胡忧的这些曲子,就足以胡忧在任何的地方,生活得非常的好了。你看胡忧面前的那些铜板,都快堆成小山了。有几个特别闪亮的,居然是金币。
“师父,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柳丝丝这会也回过神来,一下跑到胡忧的面前。胡忧虽然一直说他不算是柳丝丝的师父,但是柳丝丝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叫胡忧师父的。
“咦,你怎么在这里。”胡忧一脸惊奇的看着柳丝丝。其实他早就已经看到柳丝丝过来了,这会不过是做戏。
“我是跟父亲一会来的。师父,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吧。”
柳丝丝虽然在茶馆表演过,但是那些来听的无一不是贵族大家,她可从来没有在街上表演过的经验,由于出生的关系,在她的意识里,在街头表演多多少少还是比较低级的。她不知道也就算了,她知道了就绝对不能再让师父在街头表演。
胡忧本来的目的就是在柳丝丝的身上,自然不会反对,任着柳丝丝把他给拉走。
围观的老百姓听着就爽呢,见柳丝丝把胡忧给拉走,多多少少有些不满,不过看柳丝丝那么漂亮,身边又有护卫,他们也就敢有什么过激的反应。
“把东西放在这边行了。”柳丝丝对护卫交待了一句,转头看向胡忧。
护卫拿上来的东西,都是胡忧刚才得到的打赏,居然有小半口袋那么多,边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
柳丝丝等护卫出去之后,才一脸关心的问道:“师父,你,是不是没钱花了。你怎么不去找我呢。”
柳丝丝这话说得不怎么婉转,却是发自内心的。在她看来,胡忧居然要沦落到要去街上卖艺,她这个徒弟可是大大的不孝了。
胡忧听到柳丝丝这话,心里到是挺感动的。柳丝丝这姑娘确实是非常不错。只因为自己教了她几首曲子,就都自己非常的尊重。要不是她是柳青风的女儿,胡忧这会还真是不想骗她呢。
当然,这只是胡忧瞬间的想法,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应该做的事,胡忧还是得做的。什么事重,什么事轻,胡忧心里很清楚,不可能让了这一点小小的感动,而打乱自己的全部计划。
胡忧哈哈大笑道:“钱嘛,我怎么会没有,上次你给我的金币,我都没有花完呢。”
上次胡忧离开的时候,柳丝丝给了胡忧五百个金币,这可不是一个数目,要换了普通的老百姓,够好吃好喝一辈子了。
“那你怎么会到街上去……”卖艺两个字,柳丝丝有些说不出口,在她看来那是对其他的侮辱。其他应该在华丽的殿堂里表演,而不是在路边。
胡忧喝了口茶,笑道:“柳丝丝呀,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
看柳丝丝一脸茫然的样子,胡忧解释道:“我到街头弹其他,不是为了要钱,而是为了与众观更好的接触。只有这样,我才们能好的地了解观众需要什么。刚才我弹的那一曲,你听到了吧。”
“嗯。”柳丝丝连连点头。胡忧的说法,她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感觉非常的惊奇。
“那你觉得怎么样?”胡忧一脸笑意。这一招就叫做见人下药了。即遇上了柳丝丝,又不会让人有任何的怀疑。
“当然非常的好,我都快迷足了。”柳丝丝认真道。
“这曲子,我是在老百姓中感悟到的,从老百姓那里,我就已经知道它好了。柳丝丝呀,你要记住,无论是任何的艺术,都不能脱离了老百姓,街头,才是最好的学习圣地。”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7章麻衣相法
虽然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用骗术了,胡忧的水平还是没有下降,三言两语就把柳丝丝给唬住。看着柳丝丝那又是佩服又是崇拜的目光,胡忧不由有些小得意。看来骗子这一钱途还是很光明的嘛。
上次胡忧教柳丝丝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就让柳丝丝进步很大。胡忧离开之后,柳丝丝一直很想再见到胡忧,这次无意之中又遇上,她说什么也不愿意那么快又让胡忧离开。
“师父,你就答应我吧。”柳丝丝软磨硬泡的,非让胡忧再留下来教她一段时间。
这当然是胡忧料想之中的事,也是胡忧来见柳丝丝的最大目的。不过胡忧并不急于答应柳丝丝,做戏总得做全套嘛。
胡忧沉吟道:“这也不是不行,就是怕有些不太方便呀。”
柳丝丝急道:“这没什么不方便的呀。我这就去跟父亲说,师父这就放心好了。”
柳丝丝以为胡忧是害怕安全方面的问题,再过几天,帝都就会有战事。在她看来,胡忧是想要尽快的离开这里。如果是在平时,柳丝丝肯定会随胡忧一块离开,无论要去什么地方,只要能跟胡忧学到东西,那都是没有问题的。
柳丝丝先是一个非常疯狂的音乐爱好者,然后才是一个表演家。胡忧的音乐早就已经我征服了她,在这方面她绝对可以义无反顾。
只是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同,正气会这一次与不死鸟军团开战,柳青风的压力那也是非常大的,生为人女,柳丝丝这会也不愿意离开柳青风,所以他希望胡忧可以留下来。
胡忧皱眉道:“如果是我自己,那当然没有问题。只是,我这边还有几个朋友……”
胡忧口中的朋友,自然是雅馨,朱大能和丫丫。这一次他的目的是把他们全都埋到柳青风的身边去。
柳丝丝哪里知道音乐家只是胡忧众多身份之中一个最后不为外人所知的身份,他的身上还一个全天风大陆都无法轻视的光环。而跟在胡忧身边的所谓朋友,全都是冲着正气会而来的呢。
“师父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放心好了,全都包在我的身上。”
柳丝丝跟本没有过多的去考虑这些问题,更没有去思考过胡忧的出现,是别有用心的。一气就把事全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看不出柳丝丝还是一个急脾气,在问清楚胡忧一行人暂时住的地方之后,就急急跑掉了。
胡忧看着柳丝丝离开的背影,摇了摇头,以这样的功力,去骗一个小姑娘,这多多少少有失一军之主的威严呀。
不过这样的念头,在胡忧的脑海里,只闪了一小下,就没有了影子。战争本就是不择手段的,能利用一些手段,和柳丝丝的父亲从敌人变成盟友,到也是一件好事。
柳丝丝离开后不久,朱大能,丫丫和雅馨就先后坐到了胡忧的身边,他们三人都经过一定的化装,不是非常熟悉的人,很难认出他们来。
“爹爹,已经搞定了?”丫丫一脸敬佩的看着胡忧。她刚才躲在远处,把胡忧的手段全都看在了眼里。怪不得她会有七个妈妈呢,原来胡忧骗女孩子的手段,真是太强大了。丫丫在心里考虑着以后王忆忧回来,绝对不可以让他离胡忧那么近,不然非把他给带坏了不可。
胡忧没有读心术,不然让他知道丫丫那小心眼在想什么,非敲丫丫的脑袋不可。他有七个老婆是没错,可没有一个是骗回来的。那都时用真心感动的好不好。
胡忧笑笑道:“应该差不多了吧,咱们吃点东西,然后回客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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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包下了客栈的一个小院子,不但有三个客房,还有一个挺不错的天井。天井边的红扬树下,胡忧和朱大能正在下棋。
“老朱,你的棋艺可了退步了呀。”胡忧点下一只黑子,呵呵笑道。
朱大能不服气道:“又想用这招来唬我,你以为我还会上你的当吗?”
说起这和胡忧下棋,朱大能可是有惨痛经历的。那一次,胡忧和朱大能下棋,他的棋力明明不如朱大能,却是一上来,就连哄带吓的不停采用精神战术打击朱大能,弄得朱大能疑神疑鬼,心神不定,最后把大好的棋局输给了胡忧。事后朱大能回想起来,真是气得半死,差点没连夜把胡忧抓起来再下一般。
“是不是上当,咱们得下过才知道。”胡忧笑得很坏,下棋不但是棋船之中的战争,很多局外的因素,同样是棋局的关键。
丫丫一开始还挺有兴趣的在一边看胡忧和朱大能下棋,可是坐呀坐的,她就有些坐不住了。从柳丝丝跑出去的着急样子看,她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才对。可是这会太阳都已经下山了,几个小时过去,还没有柳丝丝的影子,这就不能不让丫丫担心了。
“爹爹,你说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要不你再去找柳丝丝看看?”
丫丫知道拉拢正气会以不死鸟军团来说,是一件相当得要的事。之前她以为很难,之后见胡忧三几下就搞定,又感觉挺容易的样子,这会看柳丝丝久久不到,又感觉难度加大了,这患得患失的心情,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胡忧拿着一颗黑子,在手中把玩着。边看着棋局,边道:“丫丫呀,你会下棋吗?”
丫丫一愣,不明白的看向胡忧。她五岁开始学棋,还时胡忧亲自教她的呢,现在居然问她会不会?
“嗯,会的。”丫丫点点头,没有去费心思猜胡忧问这话的原因。因为她知道,胡忧很快就会告诉她。
胡忧笑笑道:“正所谓是人生如棋,你看我这招怎么样。”
胡忧说着,随手点下了一颗黑子。
丫丫很认真的看着那颗黑子,眉头越皱越紧。那一子点得非边非角,又不是关键的眼位,丫丫看不出来胡忧在那里落子有什么用。
“不明白?”胡忧呵呵笑道:“你又用你会下棋的。”
“啊。”丫丫终于反应过来胡忧的意思。
“明白了?”胡忧眼中满意之色一闪而过,对这个女儿,他真是太喜欢了。
丫丫道:“明白了。爹爹已经下了一下,无论这一子有用没用,那都得看对方的应子了。在柳丝丝的身上,爹爹已经出了一招,无论怎么样,现在都得先看柳丝丝那边的反应,这才可以再出下一招。着于出招,非但没有好处,反而会破坏了原有的棋局。”
“不错,不错。”胡忧赞赏的看了丫丫一眼,一伸手又想去把那颗棋给抓回来。不过他的手还没有收回来,就被一只大手给压住了。
“少帅,不带这么玩的啊。”朱大能哼哼着不让胡忧把棋子给收回去。
“老朱,我那可是教女儿。”胡忧一脸的赖皮像。
朱大能摇着大脑袋,道:“那我可不管,下棋不悔,这是规矩。”
“哪有这一样的规矩,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当然有。”
“没有。”
好像伙,胡忧和朱大能为了一颗废棋斗起嘴来。在一边的丫丫看了个目瞪口呆。这也太那啥了吧,他们可是将军耶……
胡忧和朱大能正引经据典的吵得很欢快的样子,突然瞬间就静了下来。丫丫这次反应很快,只看小白的耳朵动了几下,她就知道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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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丝丝怎么也没有想到,她要接胡忧回营的事居然惊动了柳青风。正在开会的柳青风命人传话,要柳丝丝无论怎么样,都要等他忙完了再说。
之后事情的发展,更是出乎了柳丝丝的意料,柳青风居然在匆匆结束掉一个非常得要的会议之后,和她一块出接胡忧。
“就是这里了,父亲,我自己进去就行了。”柳丝丝怕柳青风的突然到来,会吓着胡忧,所以有意不想让柳青风在这样一点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之下相互见面。
柳丝丝会这么想,到不是因为柳青风长得吓人,而是因为柳青风这次带了很多护卫过来,柳丝丝怕那些一脸杀气的护卫会吓着胡忧。
玩音乐的,那也算是艺术家了,这一类的人胆子可都不怎么大的。突然让他们和军人面对面,别出什么事才好呀。
这也是柳丝丝太过重视胡忧了,要不然她哪里会想到这些东西。那些老百姓还经常在毫无准备之下,就经历战争呢,也没见柳丝丝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呀。
柳青风大手一摆道:“那怎么行,来都已经来了,我怎么可能不去见人家,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柳青风对柳丝丝这个师父那是知道的,而且也见过,甚至因为柳丝丝弄出那个军中歌舞团确实提升了部队战力的关系,柳青风还挺佩服这些玩音乐的人。
但是有一点,柳青风不得不怀疑胡忧这会出现的动机,柳丝丝也许不觉得怎么样,可在柳青风看来,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柳丝丝这个师父的出现,都太过巧合了。
如果是换了一个人,柳青风跟本不会让柳丝丝再来见这个人,接到军营去住,那更是想到别想。
但是眼下这个人,柳青风不能一气否定掉。他心里很清楚,在柳丝丝的心里,这个才教了她几天的师父,地位是非常高的。正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一点,柳青风才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见胡忧。
说白了,柳青风这是要试胡忧。如果胡忧的出现只是巧合,那他就如了柳丝丝的愿,如果是另有所图,哼,他的卫兵也不是吃白饭的。
胡忧租住的这个套院,有门洞却没有门板,在店老板颤颤巍巍的带路之下,先是大批的卫兵冲进了小院,然后柳青风和柳丝丝这才出现在院里。
小院里,胡忧和朱大能还在下棋,是丫丫第一个拦在了前面,娇喝道:“你们要干什么。”
小白这条狼精似乎早就已经明白了胡忧的打算,居然连动都没有动,依然趴在那里,懒懒的睡觉。
雅馨到是真被吓着了,一脸吃惊的看着刚刚走进来的柳青风和柳丝丝。
“都别都来,别吓着我师父!”柳丝丝急急喝住卫兵,这才对丫丫说道:“这位姑娘你不用怕,我是来找师父的,没有任何的恶意。”
“师父?”丫丫踹着明白装糊涂。她从小跟在胡忧的身边,要装纯骗人那真是太容易了。除了胡忧之外,不了解她身份的人,基本没有人可以看穿她那张纯纯的脸。
柳青风没有理会柳丝丝和丫丫的对话,他的目光在雅馨的脸上打了一个转,就放到了正在下棋的胡忧和朱大能身上。
这么多卫兵冲进来,那阵仗说不大那也不算小了,可那下棋的两个人,居然没有任务的反应。
柳青风的经验告诉自己,这样的人,要不就是沉迷棋局之中,要不就是跟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如果在分析下去,还有很多种可能性,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两人都不简单。
柳青风想了想,独自走了过去,在棋盘边站定,很用心的观察着棋局。当然,他更留意的还是这对弈的双方。
胡忧和朱大能似乎真没有发现周围的动静,还在那里冥思苦想,这会也不知道到谁下了,坐在那里半天都没有谁动一下。
柳丝丝那边,看来已经和丫丫说清楚了,和丫丫一块走过来,也加入了观棋的队伍。五个人,两个下棋的,三个看棋的,都没有出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没有人呢。
这一站,柳青风就站了二十分钟,就在他以为这两个下棋的家伙都已经睡着的时候,终于有人动了。胡忧的黑子走了一步,朱大能的白子应了一手。黑子跟上白子堵,黑子和白子像会跳舞一样,越来越多,越下越快,以柳青风的眼力,居然都没能看清楚那颗子走先,那颗子走后,只短短不过三四分钟的时间,一盘本只下到终局的棋,居然就这么结束了。
柳青风直到这会,才定眼一眼,只见那盘中黑白两子相互缠斗,相互不让犹如犬牙交错,棋以停,却一定都看不出来这棋究竟是谁胜谁负。
“痛快!”胡忧一巴掌打在棋盘上哈哈大笑,那棋盘上的子被打得四处乱飞,一盘好棋全乱了。
“爹爹,你们谁胜了?”丫丫的声音适时响起。用不着什么采牌,他们相互之间就能配合得很好。
丫丫的问题,也是柳青风想知道的。要是给他多一点时间,他自然也能看出谁胜谁负,可胡忧这一巴掌拍下去,怕只有下棋这二位知道答案了。
胡忧摇头晃脑的摇头道:“胜负,有什么关系。在强大的棋局,也经不起我这一巴掌呀……呃,你是谁?”
胡忧似乎直到这会才发现了柳青风,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师父,这是我父亲呀,你们之前见过面的。”柳丝丝终于找到了开口的机会。刚才这盘棋,她虽然是没有看懂,却也知道一定很精彩,这让她对胡忧的敬佩多了几分。
“哦,原来是你来了。让我想想,嗯,你是柳丝丝的父亲柳青风吧。”
胡忧后面一句话,自然是对柳青风说的。
“胡大师,你好,我正是柳青风。”柳青风是贵族出生,虽然之后家到中落,但是在礼仪方面,他是一点都不马虎的。
“哈哈,不用那么客气。我就一山中野人,嗯,看你一脸的杀气,想必是人王吧。”胡忧连连摆手。
“人王?”柳青风不解的看着胡忧。
胡忧沉吟道:“杀一人者为罪,杀万人者为雄,杀万万人者视为王。如果我没看错,柳先生当是一领兵这人。”
要不是相处久了,对胡忧太过了解,朱大能这会非笑出声来不可。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呀。也就是胡忧这个家伙,可以一本正经的说出这种话。
柳丝丝听了胡忧这话,一脸奇怪道:“师父,我父亲是正气会之主,手下有兵二十万之众,这事你知道的呀。”
胡忧一愣,问道:“我应该知道的吗?”
“哦。”
胡忧一拍脑袋,道:“哈,我还真是应该知道呢。你看我这记性。不好意思呀,柳青风将军,一不小心用上了麻衣相法,你千万别介意。真是的,明明是认识的人,费什么心神相什么面呀。”
胡忧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很小声,却又足以让旁人听道。
柳青风这会也心中释然,弄了半天,人家这是给自己算了一卦呢。
丫丫在一边肚子都快笑翻了,老爹真是太搞怪了,这样的事情他居然都能做得出来。不过似乎效果还不错的样子。丫丫能看得出来,柳青风看胡忧的眼神,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了。
胡忧这会也在心里暗笑不已,他弄出那么多的事,就是想引起柳青风的兴趣,现在看来已经是成功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8章连蒙带骗
“胡大师,我柳青风这辈子没有佩服过谁,没说的,这一杯我敬你。”
柳青风拿出了一军之主的豪气,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酒,一气全都干了。
朱大能在一边看得好笑,这个柳青风能力是有,就是这耳朵有些软。胡忧一顿天文地理,医卜星像乱侃,居然把他给砍晕了。这会拿胡忧都快当了神拜。
说起来,朱大能却也还是第一次知道胡忧居然懂那么多的东西,别管他说得对不对吧,至少他能说得出来,而已还头头是道的样子。除了胡忧之外,朱大能还真没有见过什么人,能像胡忧那么能说的。
“柳将军好酒量,来,我们再干。”胡忧一张脸都已经喝成了红色,嚷嚷着又拿起了酒杯,对于自己的表演,胡忧还是相当满意的。当得上一句宝刀不老呀。
柳青风也是好久没有放松了,这酒喝得痛快,不由又我喝几杯。身为一军之主,身上有多大的压力,那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呀,而这样的压力又不能对他人说,那心得苦成什么样。胡忧是看人下药,一下击中了他的要害,让他打从心里升出一种知己的感觉。
一顿酒直喝到深夜才各自散去,柳青风已经把这整个客栈都包了下来,里三层外三层的都驻满了士兵,俨然已经把这里弄成了一个巨大的军营,到也不需要再回去。
客栈里,唯一不属于正气会的几个人,也就胡忧他们四个了,连店老板带小二,这会都已经不在客栈中。柳青风那里连护卫带厨子什么都有,全用的自己部下,容不得其他不稳定因素出现。然而他却没有发现,这最危险的人,已经到了他的身边。
如果胡忧这一次的目的是来干掉柳青风的,那么他早就已经可以得手了。还好胡忧的目的不是这个,所以柳青风现在还活着。
小院里,丫丫问胡忧:“爹爹,我们是不是应该下第二步棋了。”
在丫丫看来,胡忧的第一步棋是引出柳丝丝,而对方的应手是连柳青风都跑了出来,现在应该是胡忧手下一步棋的时候了。
胡忧之前看似喝了不少的酒,事实上他并没有喝多少。他的戒指里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空杯子,那倒满酒的酒杯,在他手里一转,就已经没有酒了。喝或是不喝,都由他说了算,就连坐在他身边的丫丫都不知道他究竟喝了多少。
拿下盖在脸上的毛巾,胡忧摇摇头道:“这第二步用不着急,现在我们需要的,还是等待。”
“还得等吗,正气会最多在莲白镇修整两天到三天,然后就会兵出帝都,到时候,我们不是危险了。”
丫丫毕竟是年轻,虽然非常的聪明,却还不能做到胡忧那么的沉稳。沉稳不是天生的,它需要大量的经历沉淀。
胡忧笑笑道:“我们并不一定要在柳青风进攻帝都之前,让他倒向我们呀。再说了,你以为帝都就那么好打吗?”
胡忧这话到不是吹,现在的帝都在经历过重新整合之后,从将军到士兵心气都很高,以帝都的防御能力,加上红叶和陈大力的防守,三路义军哪怕是兵力多了一倍,想要短时间内打下帝都,几乎也不是太可能的事。就算是换了胡忧去打帝都,都要头疼好一会。
丫丫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终于还是放弃的摇头道:“爹爹,你能不能把你的计划全告诉我知道,我真是猜不出来了。”
“哈哈哈,我哪里有什么计划,不过全都是见子打子,见机行事而已,你也别问我,连我都不知道,下一步我准备干什么呢。好了,天晚了,我要睡觉了。今天差点没把我老人家累死。”
在丫丫的目瞪口呆之中,胡忧大咧咧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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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的吉他声,让小小的院子一下从平凡变成不平凡。大清早起来弹琴的当然不是胡忧,却也不是柳丝丝,而是雅馨。这其中虽然有胡忧特意的因素,但是雅馨弹得还是非常的认真,因为这真是她打从心里喜欢的。音乐,在很多时候,那就是她的生命。
柳丝丝还在屋里的时候,就听到了雅馨的吉他声。与柳丝丝的音乐不一样,雅馨的吉他里有一种浓浓的情意。这些曲子,都是胡忧写给她的,专属于她一个人,每当弹起这起曲子,雅馨身心都满是幸福。
柳丝丝早就已经到了,却不敢发出半点的声音。昨天因为巧遇胡忧的兴奋,她的注意力全都在胡忧的身上,并没有留过胡忧身边这个看起了有那么几分平凡的‘小雅姑娘’。
直到雅馨收起了琴声,柳丝丝才一眼小星星的赞道:“小雅姑娘这吉他弹得真好。”
雅馨先给柳丝丝行了一礼,这才说道:“这都是跟师父学的,小雅资质愚钝,有愧师恩,柳姑娘见笑了。”
雅馨这些话,当然都是从胡忧那里学的。她现在的身份是胡忧的徒弟,算起来也是柳丝丝的师姐。胡忧这一次的目标在柳青风的身上,自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放到柳丝丝那里,把雅馨带过来,就是为了要拉住柳丝丝。
“不不不,小雅姑娘你弹得很好呢。对了,我也是胡大师的徒弟,算起来你是我的师姐呢。你教教我怎么样。”
雅馨心中暗笑,这要算起来,我可不是你的师姐,而是师娘啊。
雅馨犹豫了一下,道:“以我的本事,可不敢教你。最多,最多我们相互切磋技艺好了。”
柳丝丝高兴得一起跳了起来,急急跑回自己屋里,抱着吉他又跑了回来。这会她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没有吃早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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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到是在吃早餐,就他一个人,朱大能和丫丫都另有任务。虽然客栈的小二,大厨都已经不再了,不过柳青风带来的大厨,胡忧也是可以使得动的,这方面问题不大。
大厨是柳青风的,这些米粮自然也是柳青风的了,胡忧这人从来都不知道客气是什么东西,让大厨做了满满一大桌的东西。坐在那里享受着。
“柳将军,还没吃的吧,一会来点怎么样?”
远远看柳青风出来,胡忧忙招手。柳青风昨晚喝得有些多,这会还有些头痛,闻言看了边上的士兵一眼,见士兵微摇摇头,这才坐下桌里。
胡忧知道,柳青风这是在问士兵食物有没有问题,士兵的摇头的表示没有问题。
当然不会有问题了,胡忧叫了这么一大桌,真正动过的不过也就是自己面前的几样,柳青风那边的,胡忧连手都没有伸过,就算是他想过些什么,这边上的士兵又怎么可能发现。
“胡大师起得真早呢。”自己的地盘,自己的人做出来的东西,柳青风也不跟胡忧客气。昨晚的一顿酒喝下来,柳青风和胡忧也算是有几分交情,一块同桌吃早餐,那也算不得什么。
“嘿嘿,习惯了,习惯了。柳将军这是要出去吧。”
胡忧干笑几声,突然话风一转就带到了柳青风的身上。
多新鲜呀,柳青风身为一军之主,手下十几万人呢,又马上要有一场大战,哪可能像胡忧这样天天喝死等死,这用完了早餐,自然是得出去处理事情的。
“嗯,出去办点事。大师要是想出来,我可以派几个人听你指挥。”
不说派人保护,而是指挥,这可是给足了胡忧面子的。
不过胡忧这个家伙,那是注定了不会领情的。不但不会领情,他还要给人家添堵。
胡忧那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连连摆手道:“不出去,我不出去。那个,将军如果没有什么急事,今天最好也不要出去。”
熟悉胡忧的人,听到他这话,基本上就可以猜到这小子又要冒坏水了。可惜,柳青风只是听说过胡忧的名字,而眼前这个人,在他的眼里又是一个学识比较丰富的普通人而已,跟本没想过胡忧正在一步步的让他进套子。
“大师这话怎么讲?”柳青风问道。他今天要处理的事,虽然算不得非常的重要,但是却得露个脸,出去那是肯定的了,问胡忧也不过是习惯使然,到并不是真的就那么重视胡忧的话。
胡忧装模作样的瞄了柳青风一眼,道:“柳将军,有些话我说了你可不要生气。”
柳青风呵呵笑道:“我柳青风自问肚量还算是可以,大师有话但说无妨。”
“那我可就说了。”胡忧坐直了身子,收回脸上的笑容,一脸严肃的说道:“刚刚将军从那边走过来的时候,就给将军相了面。”
“相面?结果怎么样?”这世界上有两种人,已经相信命。一种是商人,另一种就将军。商人玩的是资本,将军玩的是人命,两种几乎都可以说是输不起的,而这其中的不稳定因素太多,很可能一场意料之外的大雨,就能让一个大商家,或是一个在将军满盘皆输。所以对于命理,他们大多比较尊重。柳青风昨晚所有跟胡忧喝那么多酒,很大一部份原因是因为胡忧懂占卜。
胡忧摇摇头道:“结果不是那么好。将军你印堂发黑,怕是有血光之灾,能不出来,最好还是不要出去了。”
柳青风皱眉道:“是大灾还是小灾?”
胡忧又是摇摇头道:“这个不好说,大灾我不敢肯定,小灾那是必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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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白镇的街道上,柳青风骑着战马追月,在街上走着,脑子里不时的回忆着胡忧的话。按胡忧的话说,他今天不宜出门,但他还是出来了,并且比平时多带了三倍卫兵。
柳青风自己也有一个风水师,在听完胡忧的说法之后,他把那个风水师找来,又给自己算了一卦,不过他的风水师的说法,和胡忧并不一样——大吉无灾。
柳青风以前对军中的风水师那是非常相信的,但是今天他有些怀疑,隐隐的他感觉着胡忧说的应该更准。
但就算是这样,柳青风还是出了客栈。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想法。柳青风这是要试试胡忧的功力。不是说小灾吗,那就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小灾好了。
不得不说,柳青风的脾气是有些与常人不一样的。常人是要就不相信风水一说,要就是相信,柳青风是相信却要又反着来做,这不是奇怪是什么呢。不过这也可能是他另有想法,人心隔肚皮,谁又能弄明白呢。
人心隔肚皮这话也不知道是谁发明出来的,那是真有道理呀。胡忧一方面劝柳青风今天不要出门,但是另一方面又隐隐的有让柳青风出门的意思。因为柳青风如果不出门,那他今天的布置就白费了。
没见朱大能今个没有浮头吗,那是胡忧把他给派出去了。朱大能今天的任务,就是要给柳青风来点血光之灾。
看柳青风最后还是出了门,胡忧的嘴角露出一丝坏笑,到院子里给柳丝丝玩去了。
为了不让朱大能显得那么突出,丫丫今天也没有早起,她是早就已经醒了,却听了胡忧的话,躲在屋子里。最不满的就是小白了,丫丫不能出门,它也出不来,饿着肚子在那里和丫丫大眼瞪小眼。
不过,他们并没有瞪多久。也就是柳青风出去半个小时左右,客栈前院就传来了吵杂声。
“前面怎么了。”
正在弹琴的柳丝丝也被声音打断了,停下手里的动作,奇怪的喃喃自语。
就在这时候,一士兵匆匆跑来,向柳丝丝汇报了柳青风受伤的消息。柳丝丝听到消息一秒钟也坐不住了,跳起来就往外跑,连平日里最喜欢的吉他都没有顾得上收拾。
“真有血光之灾?”雅馨对胡忧的计划并不是那么清楚,还以为胡忧是真的算对了呢。
胡忧神秘一笑,道:“我说有就有,铁板神算啊,没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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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风的伤并不重,也就是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马惊了,一不小心被摔下了马,脑袋撞到地上,开了一个口子。
伤不重,但是在精神上,柳青风受到的冲击可不轻。对急急赶来的柳丝丝都没有什么心思,才答了几句话,就让柳丝丝亲自去请胡忧来。
“将军,没什么大问题吧?”胡忧一脸关心的问道。从他的脸上,你跟本看不出来,这一切他都是他一手布置的。
柳青风苦笑道:“大师说的还真是准,这小灾说来就来呀。”
除了苦笑,柳青风还能说什么呢。柳青风的那匹坐马名为追月,已经跟了柳青风很多年了,从来都没有出过这种问题,就偏偏是今天,给他来了这么一手。
“小灾过去也就没什么事了。”胡忧呵呵笑道:“最重要的是人没有大问题,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有柴烧呀。”
“大师说的是,人没有问题,那就是最大的好事。大师,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您能不能帮我。”
胡忧拍拍胸口道:“没问题,这医术一道,我也略懂一二,你放心好了,包保你不会留下伤疤。
只一转眼的功夫,胡忧就从一个风水师变成了大夫的形像。
柳青风摆摆手道:“大师误会了,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不敢劳大师动手。我是想请大师再给我算上一算,看此次的前景如何。”
“又算,不行,不行。”胡忧一听这话,连连摇头。说话间还退了好几步,看他那样子,就像是随时转头要跑一样。
“大师,你就帮帮我吧。你有什么要求,只管告诉我,我一定尽全力帮你达成。”柳青风想让胡忧帮他算这一次和不死鸟军团交手的前景。在柳青风看来,从马上掉下来,伤着脑袋那完全是小事,这次和不死鸟军团的开战,那才是真正的大事呀。如果心里没有点底,他心中不安呀。
胡忧沉吟道:“这不是条件不条件的问题,而是祖师爷定下的规矩,一卦隔三天。我今天已经算过一卦了,再要算,最快也得三天后,我怕你等不急啊。”
胡忧之前就查到柳青风这人对风水相术是比较相信的。却不知道他居然如此的相信。说真的,胡忧这会到是有些后悔了,早知道是这样,他就不应该亲自出场。另换一个相士,给柳青风神神叨叨几句,直接把他给引到不死鸟军团那一边,不就成了吗。
这会要胡忧用自己的身份,告诉柳青风投靠不死鸟军团,这多少有些难办。在知道胡忧的样子虽然有改变,但是声音却是没有变的,再加上小白那里跟本没有化妆,柳青风如果投了不死鸟军团,那么早晚有一天,用发现这其中的问题。到时候就会非常的麻烦了。
“这么说,要等三天呀。”柳青风脸上闪过一缕失望。
“没办法,这是要等的,要不然,你另找一个……”
“不,不用了,三天嘛,我可以等。”
卷十五胜者为王1169章摊牌
说好了三支义军一块向帝都进发,正气会这边却突然不动了,这直接影响到了另外两支义军的行进。
柳青风知道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但是他并不是那么在乎。因为他们这一样的结盟,并不是很正规,双方即没有相互派参军,也没有把部队整合在一起,说白了不过是各自为站而已。至于利益,自然是谁有本事抢到多少,那就抢多少。抢不到的,也能说是你自己没用,怪不得任何的人。
严格来说,正气会不动,其他的两支义军也同样可以发动进攻,但是谁都不会做那么笨的事,人家不上,你自己往上冲,那不是给他人做嫁衣吗。敌不动,不我动,同伙不动,自己也不能动呀。
正气会突然地停在了离帝都仅有百里远的莲白镇不走,其他的两支义军,这会也停了。听说其他两支义军已经派了人过来询问柳青风原因,至于柳青风是怎么回答的,这与胡忧就没有多大关系了。
这几天的胡忧过得很悠闲,每每弹弹琴,吃吃饭,看看景,很享受的生活。如果生活可以一直这样,怕是全世界没有多少人反对吧。
不,还是有的。
战争从来不是大多数人的事,无论在哪一个时代,老百姓都是爱好和平的,只有少数一帮子人,每天不给自己找点事,给别人找点事,那日子就无法过下去。而这些人往往都是那些可以一辈子享受人活,无忧无虑的那群。
多年以来,很多历史学家都在研究战争的起源,有人说是种族的原因,也有人说是宗教的因素,其实说白了就是因为这世界上有一群闲得蛋疼的人,实在太过无聊,才引发出一场又一场的战场。
“爹爹,你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呀,还蛋疼呢!嗯,蛋疼是什么东西?”丫丫一脸好奇的看着胡忧。从小到大,胡忧的嘴里永远都能不时吐出一些很奇怪的词,她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胡忧嘿嘿笑道:“那个你不用理会,听听就可以了。反正蛋疼这种事,也不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不什么不会呢?”丫丫一脸的疑惑。
“这个……”胡忧在心里暗骂,这个还真是不好解释呢。
“少爷。”就在胡忧转动脑袋想着怎么糊弄丫丫的时间,朱大能来到了院子。如果不是朱大能有点胖,比喻成雨有些不那么恰当,胡忧还真想叫他及时雨呢。
有意无意的瞟了四周一眼,看那些卫兵并不是很留意这里的动静,胡忧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示意朱大能坐下。
丫丫很乖巧的先给朱大能打了招呼,然后给朱大能泡上茶。在不死鸟军团里,能让丫丫亲手泡茶的人不多,而能坦然喝丫丫泡的茶,也是需要勇气的。在这方面,朱大能够格。
“怎么样,有什么消息吗?”胡忧脸上的表情,和之前给丫丫讲故事的时候差不多,完全看不出他已经不是在讲故事了。
“义军方面还在协调,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不过浪天那边有结果了。”
“秦明赢了?”胡忧想都不想的问道。浪天秦明和马斯达一战,从开始打到现在,已经足足半年,也是出结果的时候了。话说胡忧还是第一次遇上秦明打仗打那么久的,以前无论是什么规模的战争,他都必定三个月之内结束,在更多的时候,胜负不过是几天的事。一打就是半年的战争,胡忧也经历过,可那还是当年的曼安之战时期呢。
“是的,秦明赢了。”朱大能仿佛也因为这个消息而松了一口气。魔族依赖盐的弱点已经被暴,以秦明的战力,再加上安融林正风的帮助,如果还不能赢魔族,那这仗以后也就不用打了。
要知道色百兵在被秦明融合了之后,其战力已经不下于不死鸟军团,而且秦明的指挥能力是人所共知的,他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败给魔族,那不但是对他的打击很好,就连整个天风大陆都将不安。
“这一仗打得还真久,对了,王忆忧怎么样?”胡忧帮丫丫问出了后面的话。王忆忧的皇位是秦明抢去的,然后在秦明对浪天久攻下的时候,王忆忧又亲去安融,请林正风出兵助秦明,这样的事件,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那都是一本烂得不能再烂的帐,除了少数的几个人之外,整个天风大陆没几人能看懂这笔帐。
想起关于王忆忧的事,朱大能笑道:“这小子在打仗方面还有些弱,但是在一些事情上,嗯,还算是有自己的想法,现在在帝都过得还算不错,听说他把帅府从魔族的手里抢了回来,现在控制在他的手里。”
浪天因为早已经不是帝都,所以并没有皇宫,帅府是不死鸟军团控制浪天那会,为胡忧修建的。在精美上,比各国的皇宫差得很远,不过在浪天老百姓的心中,那个地方却挺神圣的。王忆忧能把那里接管到手中,就说明他明白了胡忧让他去那里的目的,已经很好的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一些力量。
当然,这其中也必然有秦明的因素在里边,要是秦明不默许这样的事情出现,以王忆忧的能力,还是无法做到这样的。
朱大能这次带来了不少消息,和胡忧坐在那里一直聊到下午快要开饭的时候,才大体把一些需要决断的事给定下来。
丫丫乖宝宝似的坐在那里很用心的听,却是很少答话,小白则趴在那里,整个下午都没动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变懒了。
“爹爹,之后公主是不是嫁给了王子,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好奇怪哟,七个小矮人对她那么好,她为什么要嫁给王子呢。嫁给王子就一定会开始吗?”
丫丫突然转移了话问,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给胡忧和朱大能打着可能的眼色。
胡忧无奈的摇摇头,这丫头真是调皮。难道对他和朱大能的功力,会不知道是柳丝丝过来了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让你朱叔叔回答会已经好。”胡忧哈哈笑道。如果是微微在这里,怕更适合回达这样的问题吧。首先她在现实社会生活过,二来她是女孩子,更明白女孩子心里的想法。
丫丫不满的撇撇嘴道:“朱叔叔的回答肯定是:七个小矮人是挖矿的,待遇不好还时常有生命危险……”
丫丫在那里突突的说,来请三人去吃饭的柳丝丝听得有意思,居然忘了自己来此的目的,站在一边津津有味的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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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胡忧和往常一样,给柳丝丝弹了一曲范例,弹间刚落就看到柳青风往这里而来。
“胡大师,你的琴弹得真好。正应了那句话——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呀。”
“呵呵,柳将军过讲了。”胡忧呵呵笑了起来。他知道柳青风今天来此的目的,这不,三天的日子转眼而过,他这是想来算命的呀。
“我这可是真心话,真心话呢。”柳青风笑的有些不好意思,他自己也意识道刚那话似乎用在女孩子的身上会比较好。
胡忧也懒在跟柳青风在这耍嘴皮子,交代了柳丝丝今天需要练习的东西,指指远处的小凉亭,对柳青风说道:“咱们到那边去聊好了。”
凉子不大,坐两个人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一路走过来,闻到柳青风身上隐隐传出的香味,胡忧不由暗暗在心里发笑。都说这柳青风三天以来,都在净衣焚香,胡忧之前还有些怀疑,现在看来到还真是实事。这要把一个男人给熏出香味,没有几天的功夫,还真是出不来。
“柳将军,你真的想算此行祸福吗?”胡忧问道。
多新鲜呀,要不是想算吉凶,又何必在这里停三天。在知道在莲白镇停三天,那可不是柳青风一个人的事,十九万人的吃喝拉撒,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其他的两支义军,对柳青风的做法也相当不满呢。
柳青风认真道:“是的,还请胡大师成全。”
胡忧摇摇头道:“柳将军,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很多事情摆在那里一看就成明白,跟本不需要去算的。”
“嗯?”柳青风皱了皱眉,似乎一时不明白胡忧想表达的意思。
胡忧喝了口茶,道:“如果我没有猜错,柳将军这一次的目的是帝都吧。”
正气会的军事目标虽然是严格保秘的,可是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多的秘密,柳青风带人还没有走到一半的路,全世界的人就已经都知道柳青风要干什么了。
“不错。”柳青风肯定的点头。反正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这事,柳青风也没有死瞒下去的打算。
“你觉得以你的实力,能打得过不死鸟军团吗?”胡忧突然问道。
柳青风一愣,刚想说什么,胡忧又接着说道:“我知道,你们这一次有三支义军一起动手,总兵力在五十万左右,而帝都现在不过只有二十多万的部队,从人数上说,你们这一边的力量,是帝都的两倍。不过打仗这个东西,很多时候似乎并不是很看重人数吧。”
三天以来,胡忧一直在考虑要怎么样把柳青风拉到他这一边。一开始,胡忧的打算是利用相术算命的办法,从柳青风的表现来看,他是非常相信风水一说的,用这么一个办法,成功的机会很大。
但是在经过反复的分析之后,胡忧否掉了这个办法。理由很简单,这么做确实可以把柳青风给拉过去,但是之后的手尾工作挺麻烦,一但让柳青风知道这是胡忧布下的局,柳青风肯定会出问题的。
经过再三考虑,胡忧决定干脆点明好了,咱这次不玩虚的,直接硬碰硬,弹得成就合作,弹不成就一拍两散。胡忧没有想过利用现在的机会干掉柳青风,但如果柳青风要下手干掉他,他也不会介意让正气会群龙无首的。
虽然这么做,从道义上来说,有些对不起柳丝丝,但不要忘记了,现在是战争时期,打仗本就是不讲道理,不择手段的。
“你研究是什么人。”柳青风脸上的笑没有了。一个玩乐声的人,绝对不可能说得出刚才那翻话。
胡忧呵呵笑道:“现在你可以先不用去理会我是什么人。既然话都已经扯到这上面了,咱们不如先来讨论一下当今局势好了。”
柳青风深深看了胡忧一眼,道:“好,那我就来听听胡大师的高见吧。”
胡忧对柳青风的反应并不在意,继续说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曼陀罗现在的局势,与其说是因为魔族的出现给造成的,还不如说是因为胡忧五年不出山而造成的。我想柳将军对这个说法,应该不会反对吧。”
柳青风点点头,他虽然不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却也不会反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因为一直没有胡忧的消息,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在魔族头几年是大大不如以往,之后随着胡忧的回归,不死鸟军团才又再一次风威。可以说有没有胡忧,对不死鸟军团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胡忧已经回来,那么这个问题,我们就先放到一边,来聊另一个问题。柳将军,据你所知,在整个天风大陆范围内,这十年间有谁曾经真正的赢过胡忧。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别的地方,胡忧有输过吗?”
一滴汗珠滚落柳青风的脸庞,这话说得没错,不说十年,似乎从胡忧崛起到现在,就没有人赢过胡忧。也就是说,胡忧是从来都没有输过的。
打铁趁热,胡忧在柳青风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说道:“柳将军,你有赢胡忧的把握吗?”
“这……”柳青风的脸色变得相当的难看。以前他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每当想到这个问题,柳青风都有些害怕。
是的,就是害怕。
柳青风的年纪比胡忧大,但是论战绩论名气论影响,柳青风差胡忧不是一心半点的。有一件事,就连胡忧自己都没太注意,在老百姓和不死鸟军团士兵的心里,胡忧几乎已经是神一样的存在,是他们的精神力量。而在与胡忧对立的那一边看来,胡忧就是魔鬼,与他为敌,绝对是一件可怕的事。
胡忧很可怕,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想要打拜他呢。
理由很简单,谁能把胡忧踩下去,谁就可以打破神话,变成比胡忧更加强大的存在。对于那些有野心的人来说,这是他们做梦都想要做到事。
可是在打败胡忧容易吗?
当然不容易,胡忧如果那么容易打败,那也就不是胡忧了。柳青风回忆起胡忧的那些过往战绩,就算是他再狂,也不敢说自己一定可以赢胡忧。
“那么秦明呢,你又有几分取胜的把握?据我所知,胡忧已经和秦明联手,而秦明拿下浪天的消息,你应该也已经收到了吧。”
胡忧的话,就像刀子一样,不断的割着柳青风。他想要反驳,但是绞尽脑汁,他也找不出一句可以反驳的话。
胡忧深吸了口气,突然说道:“你其实跟本不需要找我算命,你自己就可以把自己的命给算出来。你们三支义军虽然有五十万的兵力,但是训练不够,装备又不行,最大的问题是你们跟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你觉得这样的部队,有什么可能赢得了我!”
“轰!”
柳青风的脑袋猛的炸响。是不是听错了,他刚才说的是什么?他说‘我’,而不是胡忧。
“你,你是,你是……”
柳青风觉得自己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眼前这个人的话,他怎么一句都听不懂了呢。他是谁,他是谁……
胡忧平静的看着柳青风,点点头道:“没错,我就是胡忧。”
柳青风整个都已经傻掉了,虽然眼前这个玩音乐的也姓胡,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把他和胡忧联系在一起。不但是柳青风,无论把任何一个人放到柳青风如今的位子,怕也不敢相像自己一直想要打败的人,居然就一直在自己的身边吧。
“你想干什么。”柳青风费了好大的劲,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知道这会自己必须得冷静,但是那颗狂跳的心,怎么都慢不下来。
柳青风曾经无数次想过,和胡忧在战场上相遇的情景,但是他怎么都没有想过,会和胡忧这样见面。
胡忧笑笑道:“放心好了,我来这里没有恶意。相信以我的本事,如果想做些什么,并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工夫。”
胡忧这话很狂,柳青风却完全同意。胡忧是天风大陆公认最强的杀手之一,万军之中他都已经举敌之人头。相信要收柳青风的命,也不会很难。
收回笑脸,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谈合作的!”
卷十五胜者为王1170章沉默的死神
“合作?”
胡忧的话并不是很难理解,可是柳青风却发现自己怎么听都听不懂的样子。胡忧花了那么大的功夫,居然是来跟他谈合作的,这可能吗?
这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呀。
可是柳青风相信自己的耳朵并没有出现问题,胡忧刚才说的,确实是合作。
这,这,这,应该说的是合作吧。
“你真的是来跟我谈合作的?”柳青风终于很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
胡忧点头道:“不错,我并不是来跟你开玩笑的。我曾经查过正气会这几年的行事作风,正气会的底子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在目前为止,做的都还算是人事。我觉得你应该有资格,获得这么一个机会。”
胡忧的话算是说得很狂了,但是听在柳青风的耳朵里,却一点都不觉得胡忧的话狂。这个世界有实力就是一切,而胡忧确实是有说这种话的实力。
“我需要考虑。”柳青风只觉得自己嘴巴发干,全身发热,他需要让自己安静一会,安安静静的想一些事。如果有没有可能和胡忧合作。
胡忧摇遥头道:“我如果是你,我就不需要任何的考虑。有一点,怕是连你都不知道,你现在正帮魔族做事。”
“啊!”柳青风的嘴巴张成了O型。
“你觉得我有骗你的必要吗?”胡忧冷笑一声,道:“我也不需要给你什么证据,你自己用用脑子,应该就可以想到一些事。比较说,你和另外两支义军之前跟本没有什么交情,为什么能那么轻易的就达成合击帝都的军事行动。是谁在这其中牵了线,是谁在你升起了打帝都之心……”
胡忧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大锤锤在相柳青风的心头。是呀,自己虽说对天风大陆有野心,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打帝都的呢?
看柳青风陷入了思考,胡忧知道自己的目的差不多要达成了。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纸,放到柳青风的面前,胡忧道:“这里是你的两支盟友义军曾经做过的一些事,你自己慢慢看吧。”
胡忧放下东西就走了,没有说给柳青风考虑的时间,也没有对柳青风说他们的合作已经不可能,就那么轻飘飘的走了,似乎一切都已经与他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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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过回,转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胡忧开门出来的时候看到了柳青风。柳青风两眼通红,虽然是一夜没有睡过。看到胡忧,柳青风急急走过来。
“少帅,你能不能给我说说魔族的事?”柳青风一脸很着急的样子,昨夜他没有回房,就坐在这里想了一夜。胡忧的提醒,让他想到了很多东西。也隐隐的感觉到了这其中不太对的地方。
“好吧。”胡忧想了想,点点头。
还是昨天那个小凉亭,胡忧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简单的告诉柳青风。柳青风听胡忧说一直从中牵线的人居然就是魔族的大魔神,差点没跳起来。
“很难相信是吗?”胡忧摊摊手道:“确实是不怎么好相信,不过这是事实。”
今天的阳光不错,柳青风却觉得有些冷。自己一心一意打造出来的部队,居然不知不觉的在为魔族做事。想想都感觉到可怕。
悠悠的琴声又响了起来,早起了柳丝丝又开始了一天的练习。柳丝丝对音乐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巨大热情,如果不是需要休息,她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弹琴,这不是开玩笑的,她确实可以做到。
练开了手,柳丝丝停下了纷飞的手指,用小手巾擦出额上的香汗,又是吃早餐的时候了。
餐厅的情况有些奇怪,会在这里见到胡忧那是很正常的事,这几天胡忧总是第一个在这里等着开饭,但是会在这里见到柳青风,那就有些不太正常的。做为柳青风的女儿,柳丝丝当然知道柳青风不吃早餐的习惯,可是他今天居然坐在这里。
“师父,父亲,早。”
虽然是心里奇怪,柳丝丝还是很乖巧的打了招呼。她见叫的是师父,而后才叫父亲,可是胡忧在她的心里甚至比柳青风还重要。
柳青风到是并不在意柳丝丝的叫人顺序,因为在他看来,胡忧的地位确实是要比他高的。说句不好听的,能跟胡忧同桌吃饭,那都是柳青风赚到了。
前后五六分钟的时间,朱大能,丫丫,雅馨都来了。柳青风非常反常的在他们每一个进来的时候,都主动站起来打招呼。
朱大能几个全都心知肚明这是怎么回事,而柳丝丝却是看傻了,在柳青风主动给丫丫打了招呼之后,柳丝丝终于忍不住的问柳青风道:“父亲,你怎么了?”
柳青风哈哈一笑道:“女儿,你还不知道吧,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柳青风说着,来到胡忧的身边,道:“你这一次找了一个好师父呀。女儿啊,你知道你父亲是谁吗?”
“是谁?”柳丝丝这会都已经被柳青风弄得没有了思考的能力。
“他就是名动名下的不死鸟胡忧!”
柳青风的话,像一刻炸弹在柳丝丝的脑袋里引爆,差点没把她给炸飞了。
“他……少帅?”柳丝丝颤颤巍巍的用玉指指着胡忧。这样的动作,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但是柳丝丝现在故不得那么许多了。
“不错,他就是少帅,不死鸟军团之主。这位是雅馨夫人,而丫丫是少帅的女儿,这边这位将军,则是不死鸟军团四大金将之一朱大能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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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风倒向不死鸟军团的消息并没有公布,因为胡忧还需要利用这一点做大量的文章。
还是那个凉亭,柳青风问胡忧道:“少帅,按你的意思,三支义军都是被魔族的大魔神暗中控制的,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他们都拉到我们这一边来?”
柳青风的想法挺不错,在他看来如果能把另外的两支义军也拉过来,那么帝都的危机自然也就解开了,他们也不需要再打这一仗。
胡忧摇头道:“他们的情况与你不一样。你是不知道有大魔神的存在,而他们不但是知道,而且军中还有魔族的人。这样的义军,我是不需要的。”
柳青风脸色微微一变,他之前到是没想到自己的联军之中,居然会有魔兵的存在。
“生为人族,居然帮魔族做事,这太可耻了!”
柳青风本还想着大家同为义军,可以给他们一条活路,现在看来是不太可能了。
胡忧叹息道:“你也不需要那么生气,从古至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分不清谁对谁错。只不过是大家所处的位子和角度不一样而已。”
正气会的事已经基本搞定,胡忧也不需要在这里多停留。与柳青风又商量了一些合作的细节,胡忧带着丫丫和雅馨离开了莲白镇,这边接下来的事,由柳青风和朱大能负责就可以了。
“少帅,能不能要你帮个忙?”在马车将要开动的时候,柳青风突然对胡忧说道。
“你说。”胡忧有意无意的看了柳丝丝一眼,他能大概的猜到柳青风的心思。果然,柳青风是想求胡忧把柳丝丝带回帝都。
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身后有大魔神的影子,柳青风就惶惶不安,只有把柳丝丝暂时托教给胡忧,他心里才会安心一些。
胡忧考虑了一会,同意了柳青风的请求。于是这支小小的队伍出城的时候是四个人,回去的时候也还是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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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位美丽的姑娘就是柳丝丝姑娘吧,长得真是漂亮呢。来认识一下,我是红叶。”
早已经接到胡忧通知的红叶对柳丝丝非常的热情,因为放下了不少不必要的权力,红叶的工作轻松了很多,休息好了,整个人也显得漂亮光彩。
柳丝丝在来之前就已经有预感会遇上红叶,这会红叶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还是有些紧张。
虽然胡忧在整个天风大陆范围的名气很大,很多人都以胡忧为奋斗的目标,但是很多女孩子,特别是像柳丝丝这种的,却是更梦想自己能成为红叶。嫁一个英雄的老公,自己本身又那么能干,孩子又那么聪明,这简直就是一个女人一身全部的追求了。
看柳丝丝有些被红叶的身份吓着的意思,丫丫撇撇嘴,不满的哼哼道:“红叶妈妈偏心,只说丝丝漂亮,难道丫丫就不漂亮吗?”
丫丫的话让大伙全都乐了,在欢快的气氛下,柳丝丝也平静下来。之前她还挺紧张的。现在她感觉在这里住,应该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柳丝丝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胡忧没打算利用柳丝丝来达到什么其他的目的,把她交给雅馨,基本上也就不需要理会了。
简单的休息了一会,胡忧马上招开军事会议。与正气会合作的事,帝都虽然已经收到了消息,不过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具体的过程。别小看这过程的问题,在某些时候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处理不好,会让士兵之间相互不信任,这也是胡忧开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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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因为胡忧的关系而放慢了进程,然后应该来的还是要来。战争有时候就跟命运一样,除了去勇敢的面对之外,你永远都别想躲开。
连天的暴雨越来越大,视线被阻隔在五十米之内,再远的地方就无法看清楚了。城头上的士兵,非但没有因为暴雨而松懈,反而更加的留意周围的动静。有着丰富经验的他们全都知道,越是反常的天气,也就越是容易引发战火。
两天之前,三支义军同时抵达帝都,并包围了帝都外城。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三支义军并没有马上发起进攻,而胡忧也没有下令冲击他们。
士兵们就这么守在城头上,默默的注视着三支义军在空地上建军营。很多士兵都在猜着胡忧的想法,不过没有人怀疑胡忧这样做是错的。
正如胡忧对柳青风说的那样,十年了,有谁真正的赢过胡忧一仗吗?
很多时候,胡忧就是胜利的标志,有胡忧,就有胜利。
“怎么样,我们的常胜将军,你是不是应该对我们什么指示了。”红叶一脸轻松的笑道。常胜将军名头不错,但是绝对不好当。外人不知道,红叶几个却都很清楚,胡忧的压力其实是很大的。
精神领袖可以最大曾经的调动士兵的战力,但是他们有一个最大的难点,就是永远都不能输。输了就会让士兵失望,失望了那精神领袖也就不存在了。
非常难得,胡忧十几年来,从来没有真正输过一次,哪怕是吃了败仗,取胜那一方所付出的代价,也绝对远远的超过胡忧一方。
胡忧哈哈大笑道:“有什么好指示的,不就一个‘打’字吗。这么大的雨,百年不遇,他们不用,我可是不会浪费的。”
胡忧和红叶都在说笑而已,真正的指令,两个小时之前,就已经发出去了。如果一切正常,这会柳青风的正气会应该已经迂回到另外两支义军的身后,随时都有可能发起进攻。而现在,他们等的就是义军那边的进攻。战争的号角,早就已经被绑在了那两支义军的身上。
暴雨之中,人影开始晃动,这一切都逃不过朱大能的眼睛。他像一只狼一样,默默的趴在草丛中,随时准备着致命的一击。
雨真的很大,能见度几乎没有。两支义军的士兵都在雨中小心的前进,在他们看来,正气会的士兵也就同样做着和他们一样的事。然而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正气会已经把狼嘴装到了他们的身后,只要他们有任何的漏动,马上就会受到扑击。
“来了。”墙头上的不死鸟士兵挑起了眉毛,雨虽然大,他们也不是完全看不见东西,有敌人摸上来,他们自然能看到。不过他们没有出声,这是不死鸟军团的作战习惯。从黄龙道胡忧第一次指挥部队开始,胡忧的部队就表现出了与奇怪部队不一样的地方。无论是处于优势还是劣势,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不会大喊大叫,他们总是沉默着把手中的刀插进敌人的身体,然后拔出来,再插入另一个敌人的体肉,如此反复……
正是因为不死鸟军团这种豪无声息的打法,他们又被称为沉默的死神,没有任何一支部队在面对他们的时候不感觉头痛的。当然,我曾经有部队想要模仿他们的打法,但是从来没有谁能成功。
战鼓的雷动让胡忧手里的茶杯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声势几乎要超过天边的滚滚惊雷。
“看来我们的朋友忍不住了。”
胡忧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
是激动吗?
当然,虽然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战火,但是每一场战斗都同样的让胡忧的热血开始加速。没有人可以在生与死的边缘依然保持冷漠。
义军的进攻已经开始。在暴雨之中,长长的云梯像是海面上的树叶,漂浮不定。
万千上万的士兵,像是随手洒落在地上的芝麻,目及之处充满了眼球。帝都龙城,此时像是被蚂蚁包围的方糖,不停在雨中颤栗,似乎在哭泣。
城头上的士兵,一声不出,沉默着把箭矢尽可能的射入敌人的身体,有倒霉的直接被贯穿,在哀号中死去。
这样的场面,对城头上的每一个士兵都不陌生,每一个士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要按着这样的做法去做,咬着牙坚持下去,他们就会获得胜利,像往常一样。
有豪放的女兵扯去了身上的衣服,在雨水的印称之下,她们犹如张开翅膀的天使,只有真正看清楚她们面容的人才会知道,她们不是天使,而是死神的化身。
男兵也同样不输给女兵,远时用弓,近处用刀,雨虽大,却冲不干净他们身上的血。哪怕是倒下,他们也要用牙再咬敌人一口……
对上这样的敌人,是任何队部的僵梦,他们就像是他们的名字——沉默的死神那样,把一个个敢于来犯的敌人用一切可以用的办法弄死。
大雨中,一个叫小明的士兵露出了笑容。如果这里有认识他的老百姓,此时一定不敢相信,这个和交随便说上几句话都会脸红的腼腆小伙子,此时已经用手中的单刀砍掉了五个敌人的脑袋。
而在小明身后不远处,另一个经常喜欢逗小朋友咯咯大笑的漂亮姑娘,此时就以一敌三的用自己的身命,护着身后刚刚中了一箭的战友。
是什么样的信念样他们在战场上变得如此的勇敢。
是因为胡忧吗?
其实不是,他们之所以能这样勇敢,是因为在他们的心中,有着他们情愿付出生命去守护的东西。
他们是沉默的死神,同时也是最最美丽的死神。
卷十五胜者为王1171章魔族混混
柳青风紧张的注视战场,虽然在大雨之中,他看得并不是那么清楚。柳青风一直都知道,不死鸟军团非常的强大,不过他的知道全都是通过资料,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用自己的眼睛去证实不死鸟军团的强大。
真的,很强。
柳青风很庆幸自己选择了胡忧,他心里很清楚,眼下这二十多万士兵,并不是胡忧的全部力量,胡忧的手中,还有更多的战力。而哪怕就这二十多万士兵,以现在的形势来看,就算是再加上他的十九万部队,这些所谓的义军,也无法在帝都获得任何的便宜。小小的义军,跟本没有和胡忧力斗的能力。
如果说柳青风之前心里还有一点点的不甘心,那么此时那些不甘心早就已经没有了。选择不死鸟军团,选择胡忧,怕是他这靠子最正确的选择,没有之一!
二路义军再第三次被打退之后,又一次发起了退攻。此时的他们已经是强弩之末,可惜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错误的以为帝都的日子比他们跟加的坚难呢。柳青风知道,该是他出手的时候了。
暴雨依旧,仿佛天漏了一般。大批的士兵如蚂蚁一样,喊着为自己壮胆的口号,向帝都城扑去。短短的几百米距离,能成功走完的没有几个,而靠近城墙还并不是终点,你看那墙角堆积着的不甘嘴脸,不正是他们的伙伴吗。
“好久没有这样的场面了。”胡忧轻轻叹息一声。论得战争,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最为惨烈,魔族虽然有着近加强大的战力,却是很难打出这样的场面。
红叶如以往一样,陪在胡忧的身边,只要是条件许可,她都会尽可能的在每一场对战时留下胡忧的身边。只是这样的机会向来不多,这还是红叶第三次陪在胡忧的身边目赌着战争的继续。
“柳青风快开始了。”从开战到现在,朱大能第一次开口。平时的朱大能话挺多的,每次一开战,他的话就变多了,更多的时候他都在思考。
将军在战场上的作用,与士兵完全不一样,士兵讲究的是拼命,是更好的完成上级交待下来的指令,而将军更多的则是思考,他们是战场上的灵魂,没有经过思考的战场,那永远都是失败的战场。
“是应该开始了。”胡忧认同的点点头,如果柳青风真有能力,应该已经看清楚了战场的形势,他应该在三分钟之内,把自己的部队一气投入战场之中,在这场大雨停下来之前,结束战斗。
从身后传来的战鼓声,没有引起义军士兵的注意,那样的战鼓今天已经不知道敲响了多少次,听得他们的耳朵都有些起茧子了。
冲,冲,冲,上头的那些人,就是会不停的下达进攻的命令,也不看看这究竟能不能冲得上去。
士兵在心里抱怨着,却不知道他们的长官已经脸色大变。因为他们心里非常的明白,他们并没有下令击敲,可那是哪里来的战鼓声呢?
这并不是猜谜会,这里是战场。所有你不懂的东西,都会很快的给出答案。只是,在获知答案的时候,你得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正气会的士兵从后面掩杀而上,士兵是没有思想的,他们并不会是思考之前的战友为什么会瞬间变成了敌人。他们只知道按指令出击,用手里的武器,消灭敌人或是让敌人把他们消灭,就那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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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停了,雨停了,迟到了大半天的太阳,终于出现在它本就应该出现的位子,只是已经很多人无法看到了。
义军败了,比相像中的快了很多,在来之前,他们可没有想过事件会是这样的,但是结果已经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只大半天而已,他们败得一败涂地,再没有翻盘的机会。
城头上,胡忧静静的站着,没有开口,视线似乎也没有焦点。朱大能和红叶都已经各自去处理自己的事物,离着大约十米的距离,是亲卫营的士兵。
士兵都在执行自己的护卫任务,胡忧在想什么,他们不知道,也不会去猜。因为再怎么猜,他们也依然是不知道的。
“少帅,柳青风将军来了。”一士兵来到胡忧的身前,行礼并告诉胡忧他的来意。
“让他过来吧。”胡忧淡淡的笑笑,他很少向士兵板脸,哪怕是最小的小兵。
几分钟之后,柳青风满脸喜色而来。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起义好几年,今天一战还是他这辈子唯一经历的大战。还好是赢了,如果输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少帅。”柳青风非常认真的给胡忧行了一个军礼。天风大陆强者为尊,以胡忧强大的实力,受得起柳青风这一礼,柳青风也心甘情愿。
“打得不错。”胡忧给了柳青风四个字,算是对柳青风的肯定。这一战,柳青风的部队算是奇兵,效果相当的不错。义军跟本没有想过在自己的身后,会出现那么强大的部队,在第一次受到正气会冲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乱了。
胡忧瞬间当机立断,派出了骑兵部队。一万二千多以野马为主的骑兵力量,在暴露之中疯狂的冲击着两支义军。横冲直撞,一片片的切割,一块块的分隔,义军顾得了面前,顾不了后面,只坚持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会线崩溃,剩下的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此战,不死鸟军团抓到了十万俘虏。义军的训练太差,又没有什么向心力,眼看逃生无望,马上缴械投降。丢了武器就不用死,这样的买卖是做得过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为了把破刀而丢命,是不是太蠢了一些。
“都是少帅指挥得好。”柳青风谦虚道。能赢这么一仗,他的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胡忧笑笑,没有再说什么。很少有人知道,每一次大战之后,胡忧的心情其实都不是那么好,就像女人的那几天一样,莫名的烦躁。他只是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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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半个月就那么过去。一切又全都恢复了平静。似乎十天之前并没有发生过战争似的。
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让自己选择性的遗忘掉一些事,那是非常必要的。不然眼前永远浮现出尸山血海,谁都受不了了。
院子里有些安静,胡忧一早起来,发现住在这院子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出去了。回忆了好一会,胡忧才想起了,确实是那样。
“孤家寡人,皇帝的心情怕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吧。”
胡忧自嘲一笑,到没感觉有什么不适。在二十岁以前,大多数的时候,他不都是一个人吗。
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用好奇而冷漠的目光观察这个世界。
好久没有一个人了,胡忧决定好好享受一下。
厨房里有扶辰做好的早餐,胡忧没有动。他今天想到外面吃口,虽然外面的东西水准比扶辰做的差很远,但是外面的气氛好呀。
有人说老百姓是善忘的,看来真是那样。战争只是过去十天而已,从他们的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想想也是,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的,谁有功夫去考虑那些什么战争不战争的事,米袋子里还有没有米,才是最需要关心的事吧。
随便找了一个小摊,要了一碗小米粥和两个包子,胡忧开始享受一个人的早餐。味道还不错,因为胡忧的心情不错。
街角有个汉子在卖大力丸,呼呼喝喝的聚了不少的人,远远看着挺亲切的。看到他胡忧不由想起了以前的自己。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那你就开始老了。
也许吧,胡忧并不是那么在乎这些。严格的说起来,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现在应该是几岁。似乎二十,三十,四十都可以。胡忧到觉得,如果论心态,他可以算作八十岁,因为即使八十岁的老人,也没几个经历过像他经历过的那么多事。人因梦想而伟大,因经历而长大,这就是人生的定意了。
看那汉子表演得还挺有点意思的,胡忧捧场的买了两颗大力丸,也算是帮曾经的同行一把吧。
有了胡忧的带头,不少看热闹的也都纷纷卖了一些。虽然买的人都知道,这大力丸的效用不见得就有那汉子说的那么好,但是在这种随时都可能开战的岁月,身边能有些防身的药,总归是好的。
买大力丸的汉子都胡忧挺感激的,不过在回身找胡忧的时候,胡忧却早已经离开了。让他有些遗憾的没有能说是那个‘谢’字。
把玩着手里的大力丸,胡忧继续随意的游走于街市之中。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胡忧发现自己被人吊上了。
没有任何的慌张,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看来之后的时间,不会无聊了。
胡忧在发现被人吊尾的瞬间,已经判断出那并不是魔族又或是哪一方强大势力派来的杀手,那不过是一小混混而已。
小混混这种职业算不上伟大,生命力确是很长的,从业门槛不高,不少年轻人,一不小心就成了小混混。
小混混分两种,一种是有组织的,一种是没组织的,哪一种更厉害,其实有些说不清楚,主要还是得看从业人员。胡忧以前就是一个没有组织的小混混,你说他厉害还是不厉害?
胡忧在心里思索了一阵,就知道这应该是在买大力丸时惹的货。财不露白呀,那小子肯定是看到了胡忧的钱袋子,这才见才起义。没感觉他有同伙,看来是一个单干的。
装做完全没有感觉的样子,胡忧走过了一条大街之后,一转身,走进了边上一条胡同。他到是想看看,后面那个家伙,能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喜。
“你想要什么?”看走得差不多了,胡忧突然停下来,看着身后一片空地说话。
哪里似乎没有人,不过在胡忧这话说完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那里。
“有点本事呀,居然能提前发现我。”小混混嘿嘿笑着,似乎对被胡忧发现并没有任何的感觉。
有本事的人,遇事都不慌。看来这是一个有点小本事的混混。胡忧在心里暗笑着,继续观察着这个家伙。他到是要看看,这个家伙有些什么本事,敢那么嚣张。
小混混看胡忧不开口,也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次是十拿九稳了。做为一个暴力实施者,他有义务让受害人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
小混混道:“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求财而已,你只要把钱袋子给我,我马上就会离开,从此之后,大家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胡忧笑笑道:“那不是挺可惜的。我还以为你是来和我交朋友的呢。”
小混混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有点意思呀,你如果不是被吓傻了说胡话,那就是小有几分本事的人。看你的钱袋子不轻,应该是后者。兄弟是干哪行的?”
小混混的话,也样胡忧来了兴趣。笑笑道:“你猜呢。”
小混混观察了胡忧一会,摇摇头道:“这还真是不好猜。一开始我以为你是一个生意人,但是现在看来,又不太像。还是你告诉我好了。”
胡忧问道:“那你看我有没有可能和你是同行。这样吧,你把身上那十个钢板交出来,我放你走。”
小混混猛的瞪大了眼睛。吓着他的不是胡忧黑吃黑的打算,而是胡忧居然能猜到他的身上有十个铜板。要知道他身上有十个铜板的事,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其他人跟本就不知道。
“你是什么人。”小混混强制让自己定下神来,逼神着胡忧。他在考虑着胡忧既然能知道他有十个铜板,那会不会知道他更多的东西。
胡忧的目光有意无意的在小混混的额头上扫了一眼,那里绑着一条黑色的头带,一眼看去,看不出什么东西。
当然,普通人看不出什么,不代表胡忧也什么都看不到。胡忧能很清楚的看到,那条头带的下面,藏着的是一对小角。这个小混混不是普通人族,他来自魔族。
魔族居然也有混混,这还真是奇事。胡忧知所以把他引到这里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得好好查查,这是什么原因,或是说这里面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东西。
“我都说了,我们是同行呀。”胡忧哈哈大笑。那笑声几乎和小混混之前笑的一模一样。
小混混这会已经收起了笑意,脸色非常凝重的看着胡忧。他有不好的预感,这一次怕是要出事。
“看是我今天是看走了眼,好吧,我们就当没见过好了。”三十六计走为上,小混混果断的打算放弃这笔‘买卖’,先离开这里再说。这帝都有钱人多的是,没有必要冒险做一些不应该做的。
“这就走,是不是太快了一些?”胡忧可没想过就那么放他离开。他很想知道,自己能从这个魔族混混的身上获得什么。
不要小看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他独到的地方,很可能会给你带来惊喜。
这是胡忧那本故事书里所记录的名子,胡忧一直深以为然。一个人的高低,更多的时候是由他屁股下的位子决定的,和他本人的能力,没有太大的关系。就拿这眼前的小混混来说,换一个地方,他也许可以成为一名将军都不一定。
“这是你逼我的。”小混混终于出手了。胡忧猜得没有错,他确实来自魔族,而且还不是普通的魔族。严格来说,他算是香香的哥哥,当然,只是义兄,不是亲生的那种。
他的父亲是大魔神的伙伴,当年更有机会成为大魔神的,其实是他的父亲。当然,他的父亲之所以最后没有坐上大魔神的位子,还丢了性命,必然是有原因的。
他有个名字叫森重铭,父亲死这后,他被新一代的大魔神给收到了身边。与金牙一样,他也选择了伪装自己,不过伪装的方式有所不同,金牙把自己弄成一个笨蛋,而森重铭则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混子,玩世不恭的小混混,让所有人都看轻他。
森重铭拥有非常强大的武力,只是从来没有在族中展现过。这会一拳打向胡忧,可是下了死手的。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真正实力。知道的人,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胡忧早就已经防着森重铭,一个滑步就移开了自己的身子,但没等他站住,拳头又到了。身后已经是墙,胡忧没法再躲,只能硬架森重铭一招。
一声闷响,胡忧和森重铭各退一步,这一硬碰,两人半斤八两,谁都没有占着便宜。
卷十五胜者为王1172章魔族内幕
小风吹过,带来了一丝寒意。
胡忧和森重铭对视着,一招过后,他们都没有再出招。
胡忧已经高看了森重铭一眼,确还是低估了森重铭。他很强大,比马斯达和木马都强,甚至不输大魔神。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是一个小混混,胡忧心中的疑点越来越多。如果说之前胡忧只是想找点乐子,那么此时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他都得把这个家伙带回去。
森重铭同样也非常的心惊。与胡忧交过一招的右手在隐隐的发颤,那是受到强力打压的反应。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在帝都的街头,遇上这么一个强。
森重铭之所以跟在胡忧的身后,确实是因为胡忧露了财。森重铭在魔族长大,在那里吃穿用都是不需要钱的,所以他的身上并没有钱。
五天前,他来到了帝都。在从魔族在这里的这一路,森重铭知道钱是一个必须的东西,他得搞一些钱才行。
十个八个铜板,不值得也不削森重铭出手,他虽然把自己掩饰成一个小混混,但是他有自己的傲气,就算是要抢,也要抢那些有一定实力,钱财又不少的人。所以他看准了胡忧,不过,他似乎遇上了一些麻烦。
相互警惕着对方,足有三分钟,两人都没有动一下。
突然,两人同样动了。速度非常快。如果这会有第三者在,那么他怕是只能看到一些淡淡的残影而已。
“砰。”
一声闷响,两人再一次分开。森重铭的嘴角带出淡淡的血水,而胡忧的胸口起伏不定,显然也不是那么轻松。
“你很强。”胡忧真心的说道。在不死鸟军团里,怕是没有人可以和眼前这个人单打独斗,并杀死他的能力。朱大能和冷雨夜都不行,怕是只有冷无情可以与之一战。
“你也一样。”森重铭没有掩饰自己心中的想法。虽然心中有不服,但是森重铭不得不承认,胡忧确实要比他强上一线。当然,他同样也知道,胡忧想到不付出代价的击杀他,怕是也不太可能。
森重铭不否认胡忧可以取走他的命,但是森重铭可以保证,在胡忧那样做的时候,他也可以让胡忧留下半条命。
“我们还需要再打下去吗?”胡忧沉声问道。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呢。
胡忧是一个喜欢动脑子的人,他一向认为脑袋比拳头更好使。
“随便。”森重铭吐出两个字,心中却暗松了一口气。如果可以不需要与眼前这人为敌,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与这人面对面的站在一起,让森重铭第二次如此接近死亡。
森重铭第一次接近死亡的时候不过两岁而已。在所有人,哪怕是大魔神看来,两岁的他还不懂事。那也是森重铭得以活到今天的原因。
那一次,大魔神用计击杀了森重铭的父亲,坐在一边的森重铭在瞬间就意识到,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两岁的他没有任何的自保能力,所以他没有跑。森重铭选择了继续和小狗玩闹,不时发出的笑声,让大魔神错误的判断森重铭跟本还什么事都不懂。正是因为这样,森重铭保住了自己的小命,一直活到今天。
森重铭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大魔神犹豫着要不要杀那的那一时刻,他的心里是多么的害怕。能在那时候还发出天真的笑声,事后连森重铭自己都不得不送自己一个‘服’字。
而这一次面对胡忧,是他第二次面对死亡。虽然那种感觉和第一次有些不太一样,但是本质是没有任务分别的。
“那就不打了。”胡忧淡然的说道。他想查清楚森重铭背后的故事,但是他不需要一个死人。很多时候,只有活人才是有用的,死人就算是曾经再怎么强大,死了也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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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干一杯。”
临风楼,胡忧和森重铭相对而坐。他们都没有继续打下去,不过也没有就此分手。胡忧对森重铭很好奇,森重铭也一样,三言两语之间,他们决定一块吃顿饭,看看此事还有没有什么风回路转之时。
“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森重铭放下手中的空杯,轻轻擦去嘴角的酒渍,继续道:“要不要来个自我介绍?总不能酒都喝了,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不是。”
胡忧认同的点点头,道:“这到是一个不错的提意,不过,如果是假的身份,那也就不必说了吧。”
森重铭深深看了胡忧好一会,道:“我可以告诉你我真实的身份。”
胡忧笑笑道:“你信得过我?”
森重铭认真道:“我这人的直觉一向很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也许就是我一直想要找的那个人。”
胡忧长出口气道:“还好我不是女的,不然非给你吓死。好吧,如果你想说,那你就说好了,我可以保证,只要你说的是真话,那我也会同样告诉你我是谁。不过你要是玩花样,那我们的酒也就喝到这里了。”
“爽快。”森重铭一拍手,给自己倒了杯酒灌下去,四下扫了一眼,确定没有人可以看到包间里的情况,他这才把头带给解下来。
“我叫森重铭,是魔族人,大魔神是我的养父。”
简单明了,森重铭一句话,就把自己的姓名来历给交待清楚了。至于他和大魔神之间那点事,他是不可能倒出来的。甚至现在不可能说。
胡忧到没有想过森重铭居然会说得那么详细,他还以为森重铭只会说自己是魔族人而已。
想了想,胡忧问道:“这么说起来,你是香香的哥哥了。”
香香是大魔神的小女儿,这事胡忧是早就已经知道的。不过上次去见大魔神的时候,胡忧并没有见过森重铭。
“你认识香香?”森重铭的脸面变得不那么好看了。他刚才之所以敢对胡忧说出自己的身份,那是因为他觉得对方跟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和大魔神见面,更不可能把他的秘密暴出来。而现在的情况,明显的不一样了。这个认识香香,那就有机会见大魔神呀。以大魔神的智慧,只要有一点点蛛丝马迹,森重铭隐藏了几十年的功夫就算是完了。
胡忧是查言观色的高手,一看森重铭的反应,就知道他心里有事。想要获得森重铭的信任,那就必须让他知道你没有在骗他,更不会不对他有任何的威胁,不然什么都别想。
胡忧点头道:“不错,我确实是认识香香,还与大魔神见过一面。不过我上次去的时候,并没有见你。”
森重铭可以把自己掩饰成人族,但是胡忧的样子绝对不可能是魔族。这话已经等于是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森重铭,如果他不是笨到没有药医的话,那么他应该能猜到胡忧是谁。
森重铭一双眼睛不敢相信的瞪着胡忧,良久,他才开口道:“你是不死鸟军。”
“不错,我正是不死鸟胡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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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你跑哪去了,今天一天都没有见你呢。”丫丫远远看到胡忧噘起了小嘴。今天她出去办事的时候,想到胡忧一个人在家,怕他闷着,办完事后就急急赶回来。谁知道胡忧跟本就不在家,让她白赶了一趟。
胡忧在丫丫的脑袋上敲了一记,笑道:“怎么,许你去玩,就不许我去玩了呀。”
“人家又没有去玩的。”丫丫对胡忧的话很不满。她今天出去,可是办事,不是玩的。
“好好好,咱们的宝贝公主没有去玩。开饭了没,我都饿了。”
三言两语的,胡忧就转移了话题。森重铭的事有些复杂,他暂时不想告诉其他人。这事还得好好想想才行。
第二天,胡忧又一早出去了。还是去见森重铭,昨天他们已经约好了的。
这一次,胡忧和森重铭见面的地点在船上,把小船划到河中间,就算是再怎么强大的人,也无法听到他们的对话。
今天是个阴天,在河边上划船到也挺有意思的。可是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大老爷们,要是换个姑娘,有说有笑,到不失为美好的享受。胡忧暗想着哪天找条大一点的船,把红叶,丫丫她们全叫上,好好在船上玩他一整天。
“好了,我们还是开始说正事吧。”在森重铭停扯划船的同时,胡忧也收回了自己的心神。昨天他们只是初识而已,除了相互介绍之外,所谈内容并不深。
“好,那就还是我先说好了。”森重铭昨晚已经想了很多事,今天到不需要再浪费时间。
胡忧没有反对,森重铭要先说,对他到是有好处的。先知道对方想要什么,他后面的话也就好说了。
森重铭看了胡忧一眼,道:“实施告诉你吧,我这次来帝都,就是来找你的。”
“找我?”胡忧有些纳闷,因为他们之前跟本没有见过。森重铭也许还听说过他的名字,他却是连有没有森重铭这个人的存在都不知道。
森重铭点头道:“不错,我是来找你的。我要你帮我除掉草木丰。”
森重铭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草木丰?”胡忧第一次的到这个名字,一丝灵光闪过他的脑海,道:“你说的是大魔神。”
“不错,草木丰正是大魔神的本名。”
胡忧笑道:“他不是你的养父吗,你为什么要杀他?”
这里面果然是有事呀。胡忧在暗笑的同时,也提高了警惕。天上有可能会掉馅饼,但是更多的时候,砸下来的都是陷阱,胡忧可不能那么大意。江湖行话有云:凡是只说三分话,不可抛出一片心。话只能有三分真,听也只能听三分,谁要是听了七分都会死得很难看,要是全信,那这个人基本就算是完了。傻成那样,不死也没用。
“你不信我。”森重铭能感觉到胡忧的心思。
胡忧摆摆手道:“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你必须得给我一个理由,不是吗?”
森重铭沉默了良久,点头道:“那好吧,这事已经被埋藏了几十年,也是时候公布出来了。”
森重铭的父亲死的时候,他不过才两岁而已,很多事都是他之后暗中查到的。事情的整个过程,说起来并不是那么复杂,甚至可以说是很老套。
森重铭的父亲森华太和现在的大魔神草木丰都是野心家,他们同出一族,却又都不甘于平凡。连手想要把整个魔族给控制在手里。
他们是真正在本事的人,只不过是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他们就以小族的力量,压倒了当时魔族的绝对王族。他们把王族,也就是金牙那一族给压在了身上,但就在快要成功的时候,草木丰却向森华太下了手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抢了过去,自己成了大魔神,让曾经的伙伴血洒黄沙。
“这么说,原来应该是你老爹做大魔神的。”
并不很复杂的故事,胡忧在森重铭说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基本猜到了结果。别管森华太有没有可能坐上大魔神之位,森重铭和大魔神草木丰有仇那是肯定的了。
森重铭在说这事的时候,同时暴出了不少魔族的内幕,这些都是对大魔神不利的东西,大魔神要想借此玩花样,也不需要这么干。
胡忧对森重铭的话,是信了七成的。之所以没有全信,这是胡忧的习惯,凡事都保留一些怀疑,不容易在重大问题上出事。
“草木丰本就是从我父亲那里抢走了一切,现在你都知道了,要不要与我合作,就看你的决定好了。”
胡忧笑笑道:“如果我听了你的故事,又不和你合作,你准备怎么办。”
森重铭看来是早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想都不想的回道:“那我就是找秦明。我相信他一定会有兴趣的。”
“你对目前的局势到是挺清楚的。”胡忧嘿嘿笑道:“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跟你合作,那么我可以得到什么?”
森重铭没想到胡忧居然是问出这样的话,闻言一愣,道:“灭掉魔族,不是你一直以来所希望的吗?”
“这当然是我所想的,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呀。正所谓是无利不起早,我什么东西都得不到,干什么要和你合作?”
胡忧笑得很坏,就像一个可恶的奸商。
“那你想要什么?”森重铭有些无奈的问道。他本以为这事会很容易,却没有想到,事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容易。
“别问我,这得由你看,看你们给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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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你老往外跑,还很开心的样子,是有什么好事发生吗?”红叶奇怪的问道。
这几天胡忧总是一大早出去,不到天黑都不回来,红叶觉得自己有必要了解一下。
胡忧嘿嘿笑道:“确实是有好事,不过你暂时别问我,等我搞定了,我会告诉你的。”
红叶孤疑道:“你不会是又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吧。”红叶可记得胡忧的老妈柳飘飘可是要求要十二个儿媳妇的,现在加上雅馨也才七个,还差着五个呢。
“扑哧。”胡忧一口水没有喝下去,全喷在了地上。
苦笑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合着你以为我这几天是泡马子去了。”
红叶翻翻白眼道:“那谁知道呢,连丫丫都说你这几神神叨叨的,准没什么好事。”
“得得得,你们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胡忧摆摆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他才不会上红叶的当呢,想这么容易就从他的嘴里翘到他的话。
“那你这几天都在忙什么嘛,告诉我不行吗?”红叶看诈术没有用,又用了上女人的特有办法美人计。她可是身负使命的,西门玉凤几个一致决定派她来弄清楚这事的原因。
好家伙,又使上美人计了。
胡忧的脑门见了汗。
你别说,红叶撒娇起来和丫丫完全不走一种路子,却同样很有杀伤力。
考虑了一会,胡忧终于还是决定先跟红叶说一些好了。毕竟在信任上,红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胡忧不想说,只是想给她们一个惊喜而已。看现在的情况,如果不说,那惊喜有没有不知道,今晚上别想好好睡觉那是一定的了。
捡些比较容易懂的话,胡忧把森重铭的事,给红叶说了一遍。
“会有这样的事?”红叶也是大风大浪过来的人,吃惊过后,她就开始考虑这其中的好处和风险了。
利益和风险永远都是并存的,只想要利而不要风险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红叶跟胡忧一起那么久,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会不会是魔族的阴谋?”
“我之前也想过这样的可能,不过从森重铭的身上看来,可能性不大。不过这事我不准备自己单干……”
“人的意思是想把秦明也拉进来?”红叶马上就猜到了胡忧的想法。
胡忧笑道:“难道秦明不应为伟大的抗魔事业出分力吗?”
卷十五胜者为王1173章分田分地
“不行,这次我说什么也要快。”丫丫噘起嫩红的小嘴,那可爱的样子,任何人看了都起在她的小脸咬上一口。
“又你知道什么了?”胡忧一脸好笑的看着丫丫,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宠爱之意。胡忧对丫丫的宠爱,甚至是无理由的。红叶,西门玉凤,欧阳寒冰,黄金凤,黄金凤和楚竹都分别生了孩子,丫丫并不是胡忧唯一的女儿,然后在大多数时候,胡忧几乎都已经快忘记了他还有别的子女,就独宠着丫丫。
按说像丫丫这么受宠的丫头,肯定会被其他的弟妹妒忌,事实上确不然,丫丫的那些弟妹,非但没有一个人妒忌丫丫的得宠,反而一个个都非常的喜欢这个姐姐。丫丫的身上,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喜欢她。
丫丫咬着红唇道:“我听红叶妈妈说,你准备去浪天。丫丫也要去浪子。”
胡忧头疼的按了按额头,苦笑道:“你还真是厉害,我才刚刚决定的事,居然都已经让你知道了。”
如果这样的事,让其他人知道,那就算是红叶都脱不开干系。不过这知道的人是丫丫,却又没什么问题。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是丫丫,就那么简单。
“人家不管了,总之人家要去。”丫丫又用起了撒娇大法。从小到大,这一招只要使出来,大多都是无往不利。
“好吧,好吧。”胡忧无奈的摇摇头,像签订了某种不平等条约那样,同意了丫丫的要求。事实上从一开始,胡忧就决定带她去,只是一直都没有告诉她而已。
“耶,太好了。”丫丫开心的跳起来。其实她也知道这一次胡忧是应该会带她去的,不然她也不敢来吵胡忧。
丫丫是非常得胡忧的宠,但是她并不是那种恃宠而娇的女孩子。她知道什么可以有,什么不可以有,所以才那么受大家的喜欢。如果她是一个跟本不顾人家感受,一味只知道要求的人,那么别说是她的那些弟妹,怕是连胡忧都不会宠着她那么多年了。
胡忧没好气的在丫丫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道:“行了,别在这里傻乐了。这一次我们会出去一段时间,你先去准备东西吧。”
“哦。是了爹爹,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应该也就是这几天吧,没事别乱跑了。”
丫丫高高兴兴的跑出去没一会的功夫,红叶就走了进来。
“看来你是已经决定了。”红叶有些担心的说道。红叶一向不反对胡忧的任何决定,但那并不表示红叶不关心胡忧的安全。这一次,胡忧的计划是汇同秦明一块到魔族的地盘去,甚至之后要怎么做,那就见机行动了。
胡忧和秦明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复杂,跟本无法用简单的是敌是友来定意,而魔族那边又是一个什么情况,更是没什么人知道。胡忧虽然曾经去过一次魔族领域,但是那一次去明显和这一次是不一样的,其中的危险性,更是完全无法与这一次相比,红叶不担心才是怪事呢。
胡忧叹了口气道:“要发生的总归要发生,不是吗。这一次如果能成功,天风大陆以后应该就没有魔族了。”
这句话如果再加一句,那就是如果失败,天风大陆以后就没有胡忧了。
任何的成功都有失败的可能,这是谁都无法避免的事。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什么救世主,然而现在做的事,却越来越像一个救世主了。
不知道想起什么,胡忧呵呵笑了起来,也许是某些值得开心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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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的没有带着兵,离开帝都的时候,胡忧这一行人有三个人。胡忧,丫丫和森重铭,就是这个队伍的全部成员。三匹快马,把他们带上未知的旅途。
人生就是一个个驿站,有些驿站停留的时候会长一些,而有些则会短一些,更有些直接就错过了,跟本没有做任何的停留。
胡忧的计划是先到浪天,然后再和秦明一道转往魔族领域,这么个走法有些费时,不过胡忧还是想先到浪天看看再说。
一路上有不少迷人的风景,然而更多的则是无家可归的难民。战争从来都不是老百姓主导的,而承受得最多的往往都是他们。
难民的生活不问可知,要是生活得很不错,他们也就不叫难民,而是旅游团了。他们总是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没有到达的时候,总是以为下一个地方要比上一个地方好,然而事实的结果往往是下一个地方还不如上一个地方。很多人会在这一过程之中倒下,而没有倒下的那些人,又会汇合其他没有倒下的人,再到下一个地方,如此反复。有些人会在下一个地方活下来,而有些则继续着那未知的路。
尽管已经全次数的见到这样的情况,可是胡忧的心情还是不能平静。由于自己出身的关系,胡忧能更深切的身会老百姓心中的伤疼,如果不是因为那种种的巧合,胡忧也会是那其中的一员。继续往前,或是倒下。
“前面有个茶摊,我们休息一下吧。”
看着那远远被风吹得老高的幡子,胡忧拉住了马。一早赶了五六个小时的路,人不累马也需要休息一会了。
丫丫和森重铭自然是没有见意。这一路行来,丫丫和森重铭也熟悉了不少,不时聊上几句,以让平淡的赶路过程不那么无聊。
“再有十天左右,我们就可以到浪天了。离开好几年,还真是有些想念那里呢。”这条路胡忧都已经不知道来回走了多少次,用不着看地图,都能很准确的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下一站又是哪里。
丫丫给脚边的小白倒了碗水,理了理因为赶路而被弄乱的长发。对于浪天,她比胡忧更有感情,因为她就是在那里长大的。
“不知道那里成了什么样子了呢。”
丫丫回忆着浪天的景物,不能确定那些记忆中的东西,如今是否还在。大半年的战火,必定有很多东西被破坏掉,就算是能重建,也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了。
“很多东西都没有了,没有了。”一直没怎么开口的卖茶老汉突然接话。
胡忧一愣,问道:“老伯,你也是浪天人吗?”
“浪天,浪天啊……”卖茶老汉似乎不愿去回忆那些往事,给胡忧三人添了茶水,自顾走到一边抽旱烟去了。不用问,这又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小茶摊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胡忧三人有些好奇,却也没有深究,这年头谁还没有点故事,都去了解,那有那些多的精力。有些人的植故事注定会被写入史册,而更多人的故事,则注定要被历史遗忘。
这天,胡忧三人来到了坦德城。这是离浪天最近的一个大城。坦德城因为不是战略要地,经历的战火相对要少。远远看到坦德城,就连胡忧都吓了一跳。
好多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在打仗呢,等看清楚了才知道,原来全都是难民。别说是城里,就连城外的树林,都已经挤满了人。
“怎么那么多的人?”胡忧一脸的奇怪。从帝都一路过来,经过的大城小镇也有十几个之多,从来没有见到像这样的情况。
“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丫丫努力回忆着前段时间在红叶书房里看过的文件,似乎没有哪一个文件有提到坦德城的。
“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森重铭有些兴奋的说道。他其实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现在离开魔族领域,他不需要再装了,真实的性情也慢慢的暴露出来。这一路风平浪静,总没有发生过什么事,让他感觉挺无聊的。这出门在外,遇不上事,那有什么意思嘛。
胡忧和丫丫对视了一眼,也觉得有必要弄清楚情况。于是加快速度敢过去。
之前因为是居高临下,看着并不是很远的距离,足足花了一个小时,三人才真正到了地头。胡忧把手中的马交到丫丫手里,这会手下一个兵都没有,打探的工作自然是得他亲自来了。
“老乡,你们这么多人在这干嘛呢?”胡忧找了个四十多岁挺面善的中年人打听情况。从他那里,胡忧知道了不少的东西。
“爹爹,他们说什么分田分地分粮食,是什么意思呀。”丫丫没有挤入人群,在外围也听到了不少人的议论。
胡忧紧紧皱眉道:“暂时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事不对呀。”
刚才从中年人那里,胡忧打听到,坦德城之所有汇集了那么些人,是因为有人传出了消息,这里将会有田有地有粮食分。田地这些玩艺,现在就算是手头上有,也没有几个人有心情去种,但是这粮食就太关键了,有粮则活,无粮则死,这可是命根子呀。
哪来的粮食,又怎么个分法,是谁传出的消息,来了那么些人,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分到……
一时之间,胡忧的脑子里产生了很多疑问,但是到目前为止,胡忧还没有得到任何的答案。因为这里聚集的人,跟本全都不知道这些,他们也不关心这些问题,反正只要有得分就好。
丫丫担心的看了周围一眼,这会已经汇集了很多的人,而相信用不了多久,还会有更多的人会来,这一个弄不好,就会出大乱子的。
“爹爹,这事我们得管管。”丫丫非常肯定的说道。
“嗯。”胡忧重重的点头,这事没遇上也就算了,遇上了不难当没看见。
想了想,胡忧对丫丫说道:“丫丫,你去各个显眼的地方打出暗计,让军团在这里的人来见我。”
不死鸟军团虽然已经放弃了对很多城镇的控制,但是在各个城镇,还是有不少军团的人潜伏下来的。胡忧要想最快速度的弄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把那些人叫来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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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军团第十七师团第五队坦德城分队队长伍思明见过少帅,丫丫小姐。”
丫丫的暗记发出大约二十分钟,坦德城的负责人伍思明找到了胡忧。伍思明三十来岁左右,长得并不高大却一脸的精明,此时他的胸口起伏得厉害,不知道是因为见胡忧的紧张,还是一路急赶而来所致。
胡忧看了伍思明一眼,淡淡的说道:“伍思明,黄龙道一战,你有参加吧。”
伍思明全身一震,惊喜道:“少帅好记忆,伍思明确实有参加黄龙道之战,只是,那时候我在后勤队。”
如果是正面作战的士兵,伍思明能被胡忧记住不奇怪。可当年伍思明跟本算不上正式士兵,由于年纪比较小,他只不过是参与了一些送水送粮的工作而已。这都能让胡忧记住,可见胡忧对部队的熟悉程序已经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胡忧笑笑,道:“算起来,我们也是老战友了,过来坐吧,给我说说这坦德城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胡忧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让伍思明放松了不少,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像老朋友一样坐在了胡忧的身边,给胡忧讲起了坦德目前的情况。
事情发生并不久,也就是两天前的事。两天前坦德城突然来了一群人,这群人人数大约三四百左右,他们在坦德城里里外外转了一圈之后,就四处张贴分田分地分粮的告示,然后坦德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他们有带着粮食来吗?”胡忧眉头已经皱了起来,皱得很深的那种。
伍思明摇头道:“没有,他们除了武器,什么都没有带。”
“明白了。”胡忧点点头,喃喃自语着什么。
丫丫也在一边听着,见胡忧说明白了,不由问道:“爹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带粮食,又怎么分粮呀?”
伍思明这会也看着胡忧,这事他已经猜了两天了,都没有想明白这其中的关键,而胡忧才听了他的一些介绍,就说明白了。他究竟明白什么了。
胡忧冷哼一声道:“他们没有,这坦德城里有人有,说好听的,他们是要劫富济贫,说得不好听的,他们是要打砸抢!”
胡忧这会真的非常生气,曼陀罗虽乱,但是还从来没有出现这种煽动老百姓抢富人的事。这样的事听起来,似乎很解恨。本来嘛,在战乱的年代,凭什么大家都没有,只有你们那些少数人有,不如抢了分了,大家都有了,那不是挺好吗。
这样的想法是好的,但是这样的先例一开,整个曼陀罗就得乱上加乱。
是,有些富人在十几年的战争时期,日子过得并不是很难。他们有田有地有粮有肉,饿不着也冷不着,比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要过得好得多。
但是他们拥有这些有错吗?
这也是靠他们的能力和智慧换来的,存在就是道理,他们理应该拥有这些。
现在终于有人把心思打到他们的身上了,看不得他们有好日子过,要抢他们的,要分他们的田,地,粮食,甚至是房子,女人……
分这些胡忧,胡忧不反对,这些富人之中,也确实是有部份人很可恶。但是这么一搞,整个曼陀罗马上就得乱。今天是坦德城被抢了,明天就可能是浪天、帝都、甚至是整个曼陀罗帝国所有有钱的,或是看起来像是有钱的!没有就抢有的,整个帝国那还不得全乱掉?
有钱人在老百姓的眼里形像是不怎么好的,但在没有这些人,整个曼陀罗马上就得崩溃。最先受到冲击的就是经济,没有了这些资本金,曼陀罗帝国的经济,一夜之间就得完蛋。先别说什么国家建设了,到时候你想买杯水喝都买不到。
商家也是有钱人的一种嘛。他们都已经被抢光了,变成和大家一样的穷人,甚至还可能不如穷人,那他们还拿什么去进货,拿什么去卖?
经济垮下的同时,国计民生也就夸了。到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将不存在!
胡忧越想越后怕,这样的事,眼前这几个人不知道,胡忧可是知道的。在史书上,就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载。那一次还不是发生在战时,而是发生在战后。什么地主,商家,但凡是有钱的,和那些看上去像是有钱的,全都给抢了,分了,之后呢,整个经济全线崩溃,光饿死的就足足地八千万人,比战时死掉的足足多了四倍!
胡忧一拍边上的石头站了起来。这样的事,绝对不可以发生,连个苗头都不可以有。不然不需要打什么魔族,自己就可以弄死自己。
“伍思明,你马上给我集合一切可以集合的力量,这事绝对不能让他们乱来!”胡忧非常严肃的说道。
丫丫被胡忧的反应吓了一跳,刚才她还觉得这事挺不错呢,没想到胡忧会气成这样。
伍思明也感觉这事似乎没什么问题,这会也被胡忧给吓着了,犹豫道:“少帅,来的老百姓可不少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174章大危机
坦德城城里城外都挤满了人,来的人自然不少,这不需要伍思明提醒,胡忧也知道。胡忧在天风大陆打拼了那么多年,每一次都是顺民意而为,这也是他能成功的关键因素。但是这一次,胡忧必须站在老百姓的对立面,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胡忧自己都说不清楚。
应该会很严重吧。
老百姓本来是没有什么想法的,但是那伙讨厌的家伙把老百姓的欲望给煽动了起来。他们要利用老百姓的怒火,去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短时间之内,老百姓的利益,又和这伙人是绑在一起的。
胡忧想要阻止这次的事件,就好比要从一大群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发财,而有一天他们突然发了财,现在胡忧又要抢走他们走里的财富一样困难。
人可以一直什么都没有,但是不能有了之后又失去,因为那样比从来没拥有过更加的难受。
胡忧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得赶在那伙人动手之前,把他们的计划给打掉。如果必要,他也许会将那三四百人全都给干掉了。
事情发展到现在,肯定有老百姓猜到这田地粮食的出处,但是没有人领头,他们绝对不敢那样干。这次的事件就像一场风暴,胡忧必须在风暴形成之前,把它给消灭掉,否则风暴一但兴起,就算是胡忧也再没有能力去改变任何的结果。
用严命让伍思明马上执行命令,胡忧带着丫丫和森重铭往城里挤。他已经从伍思明那里知道了那伙人的暂时落脚之处,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赶到那个地方。
城里城外这会全都挤满了人,要想往城里挤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胡忧非常好的利用了周围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把森重铭顶在了最前面。
森重铭最强大的不是他的武力,而是他的肉身。这个家伙,表面看起来不怎么样,衣服下的肌肉却是真正的强大,整个人就像是一台得型的坦克车,一路开过去,给胡忧冲出一条还算不错的大道。
丫丫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后,她能感觉得到胡忧心中的招急。由于时间的关系,胡忧并没有能给丫丫解释太多的东西,但是丫丫却能看得出来,胡忧这一次怕是遇上了大麻烦了。
“就是那边,城南兴隆客栈。”
胡忧不断的给森重铭指点正确的方向,这城里的人不但不比城外的少,反而更加的多人。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城外那些人正是挤不进来,才留在城外的。胡忧必须继续利用森重铭这台人肉坦克才能成功的前进。
弄了一身的臭汗,胡忧终于来到了兴隆客栈之前。因为分粮的公示被老百姓查到是从这里发出去的,所以这里的条条街道汇集的人也特别的多。
“你们是谁,要干什么!”
胡忧带着森重铭和丫丫往兴隆客栈里挤的时候,被人门的几个大汉给拦了下来。瞬间的身体接触,让胡忧知道这些家伙的身上都有不错的功夫。
“我要见你们的头,有要事商量。”胡忧心里着急,语气不是那么好。要不是这里有那么多的老百姓在,胡忧干脆就直接杀进去了。
“哟哟,看看,看看,我的耳朵不是出毛病了吧。”
“哈,小子,要见我们的头,你还不够格。想分东西的话,你还是快点给自己找一个好位子的好,不然晚了什么都分不到,有你哭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