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部分
《《煮酒点江山》》 · 江南一梦 · 2026-07-26
胡忧的水准也就算是中上而已,之所以能把所有人都震住,是因为胡忧弹的是新曲子,而且是非常适合吉他的曲子。这才是人们最为看中的。
拥挤的人群,一起给胡忧分开了条道。人类真是死所不能,刚才还插针不下,挤得不成样子,这会居然还能分出一条路来。
这么个突然出现的场面,连红梦楼都被惊动了,都没有敢多问胡忧一句,就让胡忧和香香轻松进去,还好酒好茶的小心伺候着。
先胡忧进来的人,几乎已经坐了九成的人,胡忧扫了那些人一眼,也不说话,一脸坦然的坐在那里,等待着表演的开始。
那些客人看胡忧和香香的样子,感觉像是来表演的,却又没有到后台去,不由有些奇怪。但也只是奇怪而已,并没有人上来过问什么。
香香直到这会才回味过来,拉着胡忧小声道:“你居然还会玩这个,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啊。”
“你又没有问,我说给谁听。”胡忧给了香香一个白眼,自顾呵着茶。
香香也不生气,在那想着什么,突然咯咯笑了起来。那样子比捡了钱更开心,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吃错药了?”胡忧压低声音道:“小心让人家知道你是冒充的,把你给丢出去。”
“丢就丢咧,怕什么都。反正今天这一出,我已经很满足了。”香香无所谓道。能听胡忧这个顶顶大名的不死鸟弹琴,那可比什么所谓的柳丝丝更让香香满足。
胡忧对香香真无语了,摇摇头,把脸转过一边。之前他都柳丝丝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听不听都没什么。现在花了那么多的心思才来到这里,他可是想好好听听的。不听不是亏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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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你刚才听到了吗?”柳丝丝急急从房间里跑出来。
“小姐,听到什么?”如梦问道。她是柳丝丝的贴身丫头,本身并不懂音乐,因为手脚勤快,才被柳丝丝留在身边。
“吉他声呀,你难道没有听到。就刚才,在我换衣服的时候。”柳丝丝刚才在屋里换衣服的时候,突然就听到了楼下的吉他声。她是行家,比别人听出了更多的东西,马上就想冲出来看看,究竟是谁弹的吉他。只是那会她的衣服都脱光了,不允许她那么做。等她急急穿好衣服,那声音已经没有了。
“好像是有一些声音,那是吉他吗?”如梦问道。以前她也看到柳丝丝在练习吉他,感觉那声音还真有点像。
“肯定是!”柳丝丝道。有一件事,柳丝丝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她其实是雅馨的乐迷。从第一次听雅馨弹琴的时候,她就迷上了地雅馨。之后更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听雅馨弹琴。也正在是受了雅馨的影响,柳丝丝才会走上弹琴的道路。
柳丝丝的身份如谜,外界都以为她是青楼女子,其实柳丝丝并不是什么青楼女人,她本是权贵之后。要不是因为出生好,她跟本不可能小小年纪就能雅馨的表演,更不可能听雅馨很多场。
当雅馨把惯用的乐器由琵琶改成吉他之后,柳丝丝更是为之疯狂。那三只来自胡忧的曲子,她都不知道已经偷偷练习了多久。
那时候,柳丝丝无意表演,她之所以疯狂,完全是因为喜欢音乐。柳丝丝突然解体百花团,让柳丝丝很心空虚了一段时间。人生无趣呀。
也就在这时候,柳丝丝的家里的一件事,把她给推上的音乐这条路。柳丝丝的父亲突然离世,家里的生活来源断了。
那是一段非常复杂的往事,它让本一世都不需要考虑赚钱的柳飘飘,不得不为生活奔波。可是柳丝丝什么都不会做呀。有听过柳丝丝弹琴的人给柳丝丝出主意,让她以弹琴为生。
柳丝丝的琴力不差,加上百花团刚刚解散,雅馨退出乐坛,天风大陆缺少顶级乐师的种种原因,让柳丝丝一下就火了。
柳丝丝的吉他弹得也非常的好,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在台上表演过。因为那没有属于她的曲子。
这么些年来,柳丝丝也找过不少的乐曲名家,希望可以有人为她写出吉他曲。但是一直都没有她满意的。这让她非常的遗憾。
今天无意中听到的吉他曲,对她的震动非常的大。如梦不是玩声乐的人,是无法体会柳丝丝心情的。
见柳丝丝跑去阳台不住的往下看,如梦不由说道:“小姐,你以前不是告诉过我,吉他只有三首曲子的。我刚才听那曲子,好像并不是你以前弹过的那三首,也许你是听错了吧。表演可马上就要开始了,要不,你先做出场的准备?”
柳丝丝向人群里看了好一会,都没有找到她希望看到的人。失望的叹息不已。表演确实是马上就要开始了。她得快点做准备才行,希望以后再有机会见到那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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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并不知道,他用来混场的曲子,让柳丝丝那么的重视。他甚至都不知道,柳丝丝刚才有听到他的曲子。
胡忧之所以敢冒充柳丝丝的人,是因为他以为柳丝丝还没有到。一般来说,像柳丝丝那样的大牌,都会最晚到现场的。这是乐界的一个说法,越是晚到,就越是表明身份的不凡。这是雅馨告诉胡忧的,自然是不会骗他。
不过凡是都有例外,柳丝丝就不是那样。她因为太过于热爱音乐,所以很少去注意那些排场的事。第一次,柳丝丝总是最早到达会场,换衣服,熟悉场地,这些都是柳丝丝出场前必须做的。
“时间差不多了吧。”胡忧看了眼会场,所有的坐位都已经坐满了人,有些没有位子的,宁愿站着,也眼巴巴的在那里等。
‘谁知道呢。’香香无聊的咬着瓜子,之前是她吵着要来的,这会坐在这里,她反而又不那么重视了。真是小孩子的性子,凡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
在胡忧和香香说话间,那低垂的纱幕后边,传来了一声单琴音。整个会场立时安静下来。
“柳丝丝来了。这是她在调琴!”有老乐迷激动起来。听柳丝丝多了,自然知道她的习惯。
“也不觉得怎么样嘛。”香香听了几下琴声,撇了撇嘴。
胡忧哭笑不得道:“人家都还没有弹呢。这不过是调琴。你说话最好小声点,别犯了众怒。”
胡忧不得不在后面又加了一句,提醒香香不要换来。今天在坐的可都是柳丝丝的乐迷,一个不小心惹了他们,弄不好给他们生吃了都有可能。
可惜,胡忧这个提醒还是晚了。已经有不少的目光,很不友好的转到了香香的身上。要不是柳丝丝的表演马上就要开始,他们说不定会直接冲上来找香香理论。
叮叮咚咚……
先是单音,然后连声成片,一曲高山流水如水银泄地,优美动人,闭上眼睛,让人暂时忘记那随时可能暴发在身边的战火,进入那大自然的怀抱。
真不错。
这不是胡忧说的,而是全场所有人的心声。
不少人都忍不住激动起来,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发出任何的声音。这样的琴声,谁忍心用喝彩来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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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演罢,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纱幕已经拉开。柳丝丝雪衣胜雪,独坐台前,温柔委婉,楚楚动人。
“长得不错嘛,怪不得难吸引那么多人的目光。”可恶的香香又开口了。在落针可闻的会场里,她的声音显然略有些大。就连柳丝丝的目光,都转了过来。柳眉轻契。
看到柳丝丝皱了眉,有那不平之人站了起来。
路不平有人踩嘛,能在柳丝丝的面前表现一翻威风,那可是任何一个男士都愿意做的事呢。说不定佳人一高兴,不说以身相许,能单独弹上一曲,那就已经是足以羡慕死人了。
“你这个小丫头,最好马上离开。”一男子当先来到胡忧两人的桌前,对香香道。
他的声音并不大,但是看他的动作,就已经知道他在干什么了。
香香是什么人,这样就吓着她,她也就不是香香了。
香香柳眉头一挑,人家小声,她却很大声的说道:“你是什么人,本姑娘的事,还用不着你来管。让我滚,你还没有那个本事。”
那不平公子本是想耍耍威风,在佳人面前好好露露脸,哪知道一下就被香香给铲了脸,面上挂不住,脸色一下就变得非常的难看。
“小姑娘,你不要太过份。你这种不懂音乐的人,跟本不配坐在这里。”不平哥压着火道。
“谁不懂音乐了。”香香也火了,用力拍着手边的琴,大声叫道:“姑奶奶这里也有琴。知道姑奶奶刚才是怎么进来的吗?你们都是出了大价钱买票进来的。姑奶奶是随手拨弄了几下琴弦,就这么大摇大摆进来的。
香香这话,那不平哥听着一脸不以为然,柳丝丝却心中一动。暗想着难道刚才的吉他声是来自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手边的明明是琵琶不是吉他呀。
柳丝丝虽然离这边有一定的距离,却也能看清楚香香拍着的那把琵琶琴。
心里有了疑问,柳丝丝的目光不由在桌上扫了起来,希望能找到更金的线索。很可惜,她并没有找到自己希望看到的东西。
就在柳丝丝失望的想要收回目光之时,突然一个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那东西被随意的靠在在桌脚边,露出一小块地方。虽然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柳丝丝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吉他,柳丝丝激动得一些就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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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妹妹,这吉他是你的吗?”柳丝丝一脸着急的问香香。
全场的人,包括那个想把香香赶出去的不平哥,这会都愣了。谁都没有想到,柳丝丝居然是突然跑下台来,抱起那把被随意靠在桌脚的吉他,好言好语的问香香。
香香得意的瞪了那个不平哥一眼,很随意的对柳丝丝说道:“你问这干什么,我可告诉你,这吉他我可不卖的。”
你是当然不卖了,它又不是你的。
一边的胡忧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他预感着今天弄不好又得节外生枝出什么事。
柳丝丝听了香香的话,也不生气,反而是非常客气的说道:“我不是被要你的吉他,我想请问一下,刚才快要开场之前,你是不是弹过这把吉他。”
香香一听,略有些脸红。原来人家问的是这个。
香香为人是调皮了一些,但是她却不会随便抢人的功劳。不是她自己的,她是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心安理得往自己的身上扯的。
香香一指胡忧,道:“那不是我弹的,是他。”
他?
柳丝丝的目光一下转到了胡忧的身上。那炙热的程度,要是她与胡忧之间这么有隔着纸,搞不好都可以直接点燃了。
就算是脸皮子特厚的胡忧,被柳丝丝这么直直的看着,小脸也有些发红,忍不住问道:“柳丝丝姑娘,你有什么事吗?”
你有什么事吗?
边上的人听到胡忧的话,差点全场倒下。柳丝丝可是能得与观众面对面,你说点什么不好呀,专说这么没用的。
这些人骂胡忧很爽,却也不在自己的心里想想,如果这会柳丝丝站在他们面前,大家面对面,他们的反应又会是怎么样的。
柳丝丝没管其他人的反应,她的目光死死的瞪着胡忧,美好的胸前一涨一涨的,非常的激动。
深深的听了一口气,柳丝丝问胡忧道:“刚才的吉他,是你弹的吗。”
美人这么地面对面的问,胡忧想摇头都不行了。只能点头道:“是的。”
胡忧这话地音刚落,身前白影一闪,在一看,柳丝丝已经跪在了胡忧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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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丝丝姑娘,你放了我好不好。”胡忧一脸苦笑的看着柳丝丝。
你说这叫什么事。胡忧本来是来看表演的。可是这表演还没有看成呢,这表演的人就跪在了他的面前,非要拜他为师不可。
边上的乐迷这会也会都愣住了。谁都不明白柳丝丝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他们都相信柳丝丝会这样,一定是有理由的,于是一个个全都不生声,都在一边看着。
“师父,请你一定要收下我。”柳丝丝非法认真的说道。在台上表演吉他,是她最大的心愿。
雅馨那样的大家,才只有三支吉他曲。吉他曲的珍贵是可想而知的,柳丝丝不敢求胡忧把曲子给她,而是求胡忧收她为徒弟。在她看来,只有做了胡忧的徒弟,才有可能会得到曲子。
柳丝丝却不知道,她这一招真可以说是把胡忧给完死了。如果她直接问胡忧要曲子,那不知道要容易多少。反正那些曲子也不是胡忧的,给她也就给她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柳丝丝一上来,就要拜胡忧做师父,这算什么呀。胡忧这家伙只会打仗而已,难道说要教眼前这个娇滴滴的大姑娘打仗?
“你先别跪好不好,你这么个搞法,真是让我很难做的。我都不知道,我有什么东西可以教你的呢。你自己说说,你想跟我学什么。”
胡忧真是被柳丝丝搞得头都大了。这叫什么事嘛。一上来就非叫人家收了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回事呢。胡忧家里的老婆可不少,暂时没有兴趣再加人口。
香香也不是很明白柳丝丝究竟要干什么,不过她反应很快。暗想着柳丝丝是玩琴的,总不会是要胡忧教她打仗吧。
柳丝丝是为琴而来,那就是音乐了。想起柳丝丝刚才看吉他的眼神,香香猛的就想到了,大声叫道:“我知道了,柳丝丝是想跟你学琴。啊,不,她是想会弹吉他。‘f
”吉他?”胡忧这会也反应过来。论聪明,胡忧当然是不比香香差的。他只是从来都没有把吉他当成一项他掌握的技能而已。所以才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被香香这一点,胡忧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不由看向柳丝丝问道:“你是想跟我学弹吉他吗?”
柳丝丝其实是会弹吉他的,她想要的只是曲子而已。要不同于雅馨那三首的新曲子,但是她又怕胡忧不给,于是才要败胡忧做师父。这会胡忧问,她忙点头道:“是的,师父,请你收了我吧。”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5章误打误撞
红梦楼里,大部份的人,都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但这会包括胡忧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曲艺名家就这么很突然的,没有给任何人一点心里准备的跪在胡忧的面前,求胡忧收她在徒弟。场中所有人的目光,这会全都落在了胡忧的身上。无一例外的,全都在猜着这个岁数不大的男人,究竟是什么。
太多的惊讶,太多的不明,太多的事都没有答案……
“你想跟我学弹吉他?”胡忧又把之前的话重复了一次。听个小曲而已,没想到居然会弄出那么多的事。
“是的,师父。”柳丝丝毫不犹豫的又回了一遍。虽然她之前已经回答过一次了,但那没有什么。只要胡忧愿意收她为徒弟,就算是再说十次又怎么样。
胡忧道:“等等,等一下,先别急着叫师父。我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也没有收徒弟的打算。你先起来再说。”
这么一个大姑娘跪在自己的面前,口口声声救人收了她。这叫什么事嘛。
“不。”柳丝丝的嘴里倔强的吐出了一个单声。程门立雪的故事她也听说过,知道要拜师没有那么容易的。人家为了拜师,长跪于大雪之中,不吃不动,让自己成了个雪人,最终得以拜师,自己说算是做不到那样,也必须得拿出足够的诚意来。
吉他曲世间只存三首,除雅馨之外,就没有其他人有过属于自己的曲子。在外人看来,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对柳丝丝这种一生痴迷于音乐的人来说,那可是毕生的遗憾呀。
现在,那个能弹出新吉他曲的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柳丝丝是出什么也不允许自己错过的。很多时候,一但错过,那就是一生。就算是终日悔恨,也不法再挽回了。
如果此时跪在胡忧面前的是一个男人,就帅他长得再怎么帅,胡忧也可以毫不犹豫的一脚把他给踢出去。什么玩艺,哪有这个强逼着人收徒弟的。
可现在面前跪着的是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胡忧就算是心里再怎么不爽,也不会把怒意化为行动。除了在战场上,胡忧从来不打女人,这算不算是怜香惜玉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做为一个男人,保护女人是应该的。
柳丝丝硬要拜胡忧为师,而胡忧无意收徒弟,这事似乎陷入了僵局之中。这会看热闹的人,基本上也都看明白了。现在大家的关注焦点转成了胡忧会不会收柳丝丝为徒弟,当然还有一部份人在心里暗猜着胡忧的吉他计艺究竟是怎么样,惹得柳丝丝做出这样的举动。
今天的事件发展成这样,已经是非常出人意料,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还有更出人意料的事,在下一分钟上演。
就在场中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胡忧和柳丝丝身上的时候,一队手持利器的人突然冲进会场。
曼陀罗帝国现在处于乱战之中,这些冲进来的人虽然衣服统一,看起来像是官军,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官军。
深灰色的衣服,头上绑着黑色的头带。这样的装扮胡忧之前也见过,只是没有太多的交集而已。
“是正气会的人。”香香也认出了这些人的出处。
正气会是这几年才冒起的义军组织,短短不过几年的时间,他们的发展非常的快。据不完全统计,他们的兵力有二十万左右。只是他们和不死鸟军团不同,他们并不与魔族交战。严格来说,他们是从来没有遇上过魔族。因为魔族的重点一直放在浪天和帝都,而这里是金沙州,一向不受魔族的重视,五年来没有一个魔兵来过这个地方。
也正是因为这个关系,胡忧一直都很怀疑香香把他带到这里究竟是不是真的在找大魔神。不过香香一直坚持地往这边走,胡忧也就跟着来了。
正气会的领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长得很帅气,高高大大,黑色的头巾绑在他的额前,展现出不同于其他人的魅力。
胡忧的眼睛也毒,只看了那个人一眼,就知道他和柳丝丝最少是叔侄,弄不好还是父女或是兄妹的关系。因为他们两个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姓柳?
胡忧的目光在柳丝丝的身上又打了一转,想起一个人来。
柳青风,正气会会主,关于他的出生有很多种说法,不过胡忧还是更偏向于第一种。第一种传言柳青风是某贵族之后,因为家到中落而流落民间。由于有才,他非常聪明的利用了当前的形势,完成了新的崛起。
胡忧之所以会比较认可这一种,那是因为胡忧心里很清楚,江山是老百姓打的,却永远不是老百姓坐的。时代的交替是很多,可无论再怎么交替,都不会是那些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当头。
文字,兵法,谋略,那是有些人家才能学到的东西。普通的老百姓,除了扛着家伙往上冲之外,他们可以说是什么都不会。坐江山,怎么可以轮到他们。
胡忧猜得没有错,这个正气会的头子,正是柳丝丝的堂哥。他的身份可不一般,他不是普通的头子,而是正气会的会主柳青风。正气会在他的手上,只短短几年,已经发展成了曼陀罗帝国第三大势力,而且上升的势头很火。有人甚至预言正气会会取代不死鸟军团,成为曼陀罗帝国最大的势力。
柳青风的父亲和柳丝丝的父亲是兄弟,他们两家几乎是同一时间受到冲击,每家就只剩下这么一跟独苗。柳丝丝家受到冲击之后,就流落到了民间,柳丝丝更是出来卖喝。
柳青风则是失踪了好些时候,然后以正气会之会主的身份,再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柳青风在崛起之后,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柳丝丝,希望能好好的照顾这个唯一的妹妹。不过柳丝丝那时候已经在天风大陆打出了自己的名气,再加上对音乐的喜爱,希望继续自己的生活。
柳青风和柳丝丝从小感觉就相当的好,在经过一翻考虑之后,也就同意了柳丝丝的想法,不过柳丝丝必须得接受他的保护。
柳青风这会之所以会来,一是他本就有意过来捧柳丝丝的场,只是临时有事来晚了一些,二是因为派在柳丝丝身边保护的正气会会员,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场面,急急的向柳青风汇报的结果。
大批正气会士兵冲进红梦楼,使得这里瞬间就变得潇杀起来。柳青风看见柳丝丝跪在胡忧的面前,更是怒眼圆睁。
“丝丝,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再说。”柳青风快步跑到柳丝丝的身边,就要把她给拉起来。
他柳青风的妹妹,可不能这么没有范。
“大哥,你别吵我,我正在拜师呢。”柳丝丝解释道。
“拜什么师呀!”柳青风只是听到一些不清不楚的回报,对于整个事情的发展,他知道得并不多。
柳丝丝看着胡忧道:“我要和这位公子会吉他。”因为胡忧不许柳丝丝叫师父,这会柳丝丝又叫回胡忧公子。
柳丝丝对音乐的痴迷,柳青风也是知道的。大概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柳青风的目光转向了胡忧。
这是柳青风第一次正眼看胡忧,之前他的注意力。大多都放在柳丝丝的身上,对胡忧只是扫了一眼而已。
柳青风给胡忧行了一个文人礼道:“这位公子请了,本人正气会主柳青风。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因为对抗魔族的关系,不死鸟军团的部队,一早就已经拉出了金沙州。所以正气会在这里的崛起,并没有与不死鸟军团有任何的冲突,胡忧和柳青风之间,也说不上是敌人。
不过那一次胡忧给义军提供装备的时候,正气会的人并没有来。这还是他们的第一次交集。
鉴于以后还会打交道的可能,胡忧并没有报假名字,而是把手一摆道:“我的名字在这里并不重要。你和柳丝丝姑娘应该是亲戚吧,麻烦你劝劝她,不要再说什么拜师的话了。”
胡忧这些年来已经学会了英气内敛,在一般情况下,与普通人并没有太大的分别。柳青风在胡忧的身上,感觉不到什么霸气,对胡忧的身份,也就不是那么在意。
柳青风道:“这位公子,不瞒你说,我是柳丝丝的堂哥。丝丝从小就痴迷于音乐,毕生的追求就是对音乐的提高。还请公子就收下妹为徒吧。至于报酬方面,公子不有担心,我柳青风绝对不会亏待公子的。至于其他的方面,有正气会在,公子更是不用担心。”
柳青风并没有见过胡忧弹吉他,不过他相信柳丝丝的判断能力。柳丝丝要想拜师,他自然会帮忙的。
柳青风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虽然没有指明给胡忧什么,但他已经把正气会给摆出来,自然是不会亏待胡忧的。
在乱世最担心的是什么?
自然是安全的问题。如果能成为柳丝丝的师父,那么在这方面就不需要担心了。正气会全力的保护,就要外头再怎么乱,他们都可以一样的弹琴玩曲。
如果是换了另一个人,怕是巴不得马上答应下来。有正气会的保护,又收一个漂亮的才女,这样的事,就跟天上掉钱一样,不拾的都是傻子。
可是胡忧是什么人,那可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正气会这几年虽然风生水起,但是对胡忧来说,也不过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义军而已。要想撼动不死鸟军团的地位,那还差得远呢。胡忧自然是不需要他们的保护。
关于教柳丝丝玩吉他的问题,如果是平和年代,那也没什么。毕竟胡忧是看过柳丝丝表演的,很有天赋也很有才,收这么一个徒弟,别说教得舒服,看起来也很养眼呀。
但是现大天风大陆这个样子,胡忧那里有心情玩琴弄曲。那么多的事,都等着胡忧处理呢。叫不是香香执意要来,胡忧跟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胡忧回了个礼道:“柳会主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自问没有什么可以教柳丝丝姑娘的。真是不好意思,在下还有点事,就此别过吧。”
胡忧说着就想招呼香香走。这里已经没什么好呆的了,在呆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慢着!”
柳青风叫住胡忧,脸上的笑意已经全都收了起来,冷冷的说道:“我希望公子再仔细考虑考虑。”
柳青风这下算是已经拉下脸了,虽然还没有翻脸,却也已经表示他很不爽。胡忧这是摆明了不给他面子,这里那么多人看来,他可有以下不来台。
胡忧会怕柳青风?
再横的他也见过。当下也收起了笑脸,淡淡的说道:“不需要再做考虑,我决定的事,向来不会改变。”
“你真的不再考虑。这位公子,我再提醒你一句。我柳长风是正气会的会主,我现在是以正气会二十万将士的名义来和你谈这个事,希望你要求慎重!”
好的不行就上威胁,柳青风还不相信以自己的身份地位,还搞不定一个书生。
也怪不得柳青风会这么说,这年月所有的义军头子,都把手里的义军看做是自己的私物。就像不死鸟军团也是一样,人人都很习惯的认为不死鸟军团是胡忧一个人的。得罪了义军的头子,就得罪了整支义军。
胡忧这次没有马上回话,而是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遍柳青风。因为柳青风的表现让他有些感觉奇怪。按说柳青风白手起家,打下现在这片天,无论在能力上,还是处事上,都应该是一个顶级的人物才对。
可是现在,柳青风居然会为一个堂妹的拜帅问题,当着那么多人的脸,以整个义军的名义来威胁胡忧。这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呀。
会不会是这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
胡忧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
想了想,胡忧准备进一步试试这个柳青风。正想说话,无意中发现香香的表情很奇怪。难道说她也留意到柳青风不应该这样吧?
多了个心眼,胡忧把香香的反应,也偷偷的看在眼里。
胡忧淡淡的笑道:“柳青风会主,我能不能理解为,你这是在威胁你。”
柳青风眼一瞪,手摸刀把道:“是又怎么样,难道说我威胁不起。既然你问了,那我不妨对你说明了吧。今天你要是收了丝丝为徒弟,好好的教她音乐,之前我说的那些话依旧算数。如果你执意不肯,那我保你出不了金沙州!”
哈!
胡忧真想大笑三声,多少年没有人敢在他的面前说这话了。
这会胡忧并不生气,真的一点都不气。不但是不气,胡忧也暗暗的露出了得意之色。来红梦楼看柳丝丝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决定,在来的时候,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居然还有意外的收获。
虽然还没有证实,但是胡忧已经在心里有了几分成数。香香带他来金沙州,不是想借机到处游玩,而是真的要见大魔神。
那么大魔神在什么地方呢?
胡忧敢断言,大魔神和正气会一定有关系。说不定,他就在柳青风的身边。因为以柳青风的能力,跟本无法在短时间之内,白手起家打出自己的一片天。
想着,胡忧的目光不由瞟了眼那些正气会会员绑在前额的黑头巾,之前他以为这个黑头巾,只是正气会的一个装束,如此这事扯上大魔神,那么这个黑头巾就大大的有用了。比如说,可以遮住魔族头上的魔角!
柳丝丝在一边焦急的看着这一切。这会她真是想开口又不敢开口。她知道柳青风是在帮她,但是柳青风说出来的那些话,真是太不合适了。
柳丝丝虽然没有参与政治,也不懂什么兵法,但是她怎么着也生张熟李的在艺界混了那么多年,对于人情交往之事,还是很明白的。在她看来,柳青风真不应该说那些话。这不但是有损柳青风正气会会主的名头,而且还很容易激动了胡忧。
古自就有一句话叫书生义气。但凡是有些才学的书生,都往往自恃甚高。为了一个口,他们往往可以连命都不要。柳青风这么以权压人,弄不好事得其反,引来更大的反弹。
柳青风的脾气柳丝丝是很清楚的,如果胡忧真不答应,那他无论出于那方面地考虑,都不会让胡忧有好日子过。
这样的事,可不能让它发生呀!
柳丝丝鼓起了勇气准备开口,因为以胡忧的表现,他可有可能和柳青风对顶下去!
胡忧留意道柳丝丝的反应,抢先对柳青风道:“你真能保我安全?”
胡忧这话没有答案,却也算是变像的妥协了。柳青风虽然在胡忧看来能力不足,却也已经算是不错的,闻其言知其意,马上就知道胡忧这是要答应了。
柳青风一拍胸口道:“我柳青风的话,一向一口唾沫一颗钉,说了保你,那就一定保你!”
胡忧道:“好,那我就教柳丝丝小姐几手吧,不过不用拜师,大家交流就行。”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6章魔义军
“胡忧,你为什么要答应教柳丝丝弹吉他,难道说你真的怕了柳青风?”香香捅了胡忧一下,小声的问道。
胡忧答应教柳丝丝之后,红梦楼的表演也就结束了。观众虽然全都心有不满,但是看柳青风站在那里,谁都不敢说个‘不’字。
这年头可是谁拳头大谁就有理,事非只应强出头,平头小老百姓,还是管好自己的嘴,不应该说的话,那还是不要往外倒的好。
“你不觉得柳丝丝姑娘挺有诚意吗?”胡忧没有直接回答香香的问题。怕不怕柳青风的,胡忧跟本没有考虑过。他之所以答应教柳丝丝,不过是想借这一身份,证实一些事而已。
通过观察,胡忧现在怀疑正气会这支义军,跟本就是大魔神有意扶起来的。胡忧曾经跟大魔神见过一面,知道他完全有这样的能力做这样的事。
“可是你不是说了要跟我去找父皇的?”香香这会真很不高兴。其实她更多的是不安,她怕胡忧会发现什么。现在她有些反悔带胡忧来金沙州了。
马斯达对香香做的那些事,香香是真的非常生气的。她来金沙州,正是要找大魔神把这事给说出来,狠狠的告马斯达一状。
大魔神在金沙州的事,在魔族里只有很少数的几个人才知道。香香自然是其中之一。而她会带胡忧来,完全是觉得胡忧挺有意思的,而且她也相信胡忧应该发现不了什么。
但是现在香香不那么有信心了,胡忧和柳青风扯上关系,很可能发现更多的东西。香香可是不想胡忧破坏了大魔神的计划。
胡忧心中暗笑了一声,香香的功夫是不错的,但是她太嫰了。之前在和柳青风对话的时候,胡忧就已经发现了香香的表情很奇怪,进而猜到大魔神和正气会的关系。要不是因为香香,胡忧还真是猜不到呢。
胡忧现在就是要证实自己心里的猜测,证实了之后要怎么做,胡忧一时还没有想到办法。总之是先证实了再说。
胡忧道:“放心好了,以柳姑娘的聪明,有一个星期左右也就学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随便找一个理由离开就可以。差不少这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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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我代表我哥向你道歉。我哥也是因为关心我才那样的,还请师父不要往心里去。”
荷花池边的小凉亭里,柳丝丝诚心诚意的给胡忧敬茶道歉。柳丝丝的心里很清楚,师父不是逼来了。如果人家无心教你,就算是你用刀子架着人家,也同样不会学到有用的东西。只有一个诚心教学的师父,才可以让人更进一层楼,反之他们有太多的办法可以毁掉一个人。
胡忧之所以认为柳青风没有独立拉起正气会的能力,也就是出于这一点。一个连人心都不了解的人,怎么可能带得起一支有战力的部队呢。
胡忧接过茶,喝了一口,笑道:“柳姑娘不用客气。我既然已经答应教你,那就一定会好好教你的。你只要好好学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担心其他的事。”
胡忧已经多次说了让柳丝丝不用叫师父,但是柳丝丝还是依然那么叫,胡忧也就随她叫了。反正在胡忧看来,师父和先生都是有多种意思的,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柳丝丝小脸微微一红,她知道胡忧已经看穿了她的那点小心思。她确实是很担心胡忧不好好教她的。
“师父叫我丝丝就好。”柳丝丝小声说道。
柳丝丝的声音很甜,可惜她只是弹琴,如果能来点什么流行歌,一定会非常不错的。
“好,那就叫丝丝。时间不早了,我们开始吧。”
虽说胡忧进柳府是另有目的,但是他还是非常用心的教柳丝丝。因为他能看得出,柳丝丝对音乐真是非常的认真。
吉他之声,随着纤指的拨弄,从小凉亭飘起,真的很美。
教的有心,用的更用心,一天的时间就那么过去了。夕阳变成了咸蛋黄,转眼就要落山。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我给你写一支曲子,让你先试着弹弹看。”收回最好一丝尾音,胡忧放下了手中的吉他。刚才在不知不觉之中,胡忧也沉浸入了音乐之中,那样意境真的很美。
“师父,隔一个小时之后,你来风院好吗?”柳丝丝边收拾东西边说道。
“有事?”胡忧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风院是柳丝丝住的地方,相当于女孩子的闺房,一般人是不可以乱进的。
柳丝丝扭捏了一下,道:“好想亲手准备两个小菜,算是拜师宴。希望师父一定赏脸。”
柳丝丝不但是琴好,做菜的手艺也不差。不过她从来没有给男人做过的。虽然胡忧这个师父算是长辈,可他也算是年轻男人,所以柳丝丝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胡忧嘿嘿笑道:“那好呀,不过我得多带一张嘴。没问题吧。”
胡忧可不想单独和柳丝丝在一起吃喝,不管柳丝丝有没有其他的想法,胡忧都不许自己有那样的机会。
“师父说的是香香姑娘吧,她当然也可以来的。”柳丝丝在回答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闪过丝一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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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河州因为属于山地,天气一向都比较凉,才进秋天,晚上都已经可以盖被子了。
胡忧把自己埋在被子里,确并没有睡。一双耳朵紧起来,留意着香香那边的动静。
今天已经在他们住进柳府的第三天,胡忧相信香香应该是快要忍不住了的。
一直等到半夜,都没有香香的动静,胡忧不由心里有些急了。难道说是判断错误,大魔神与正气会没有关联?
胡绝对不相信自己会出现判断错误的问题。他告诉自己要有耐心。
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有动静了。香香可没有早起锻炼的习惯。今天这么早起床,肯定有问题。
胡忧因为要查香香,跟本就没有脱衣服,这会直接从被子里穿出来,马上就可以跟上香香。
出乎胡忧的意料,香香并没有离开柳府,而是往一个相对偏的地方而去。
难道大魔神就在黄府之中?
胡忧在心里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如果真是这样,那到有些不好办。
脚步没有停,胡忧小心的跟着香香。香香的功夫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不小心就得让她给发现了。胡忧真是一点都不敢大意。
香香在一个墙角停了下来,看了四下没人,这才在那里找起来。大约五六分钟的样子香香在一个树洞里拿到了什么,小心的装好,然后装作在晨练一样,又活动了一下,这才离开。
香香一离开,胡忧马上就窜了上去。因为之前看到了香香的动作,胡忧也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很多的他就发现了那个树洞,并确定了那个树洞的作用。
很明显,这里是一个连络站。香香刚才在这里拿到了情报。现在树洞已经空了,胡忧也并不知道之前那里装的是什么。不过胡忧并不急,发现了这个地方,已经足可以证实之前的猜想。
正气会果然与魔族在关系,这一发现对胡忧来说有喜有忧。喜的事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不会在这事上再吃大亏。忧的比喜的要伤心一些,就是胡忧不知道大魔神一共对多少义军下了手。如果还有很多支,那么不但是曼陀罗,就连整个风天大陆的形势都非常的危险了。
以前,胡忧从来没有怀疑过魔族会控制义军,这次的发现对胡忧来说,震动还是挺大的。魔族的战力本就已经非常可怕,如果再让他们控制了义军的力量,那么别说是胡忧,就连神都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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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这个曲子,你看一下,能不能弹。”胡忧把一份曲子递给柳丝丝,就坐到了一边。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教柳丝丝,天黑之后他就会离开这里。应该查的东西,已经查得差不多了,胡忧不允许自己再浪费时间。
柳丝丝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整天心神都不宁,好几次都弹错了地方。胡忧都是没有骂柳丝丝,非常认真的教着。有时候胡忧不由会想,以吉他在天风大陆的受欢迎程度,如果能抱着把吉他去流浪也会是一个不错的生活方士。
可惜,现在的战乱不许胡忧那么做了。
“今天就到这里吧。”胡忧合上了曲本,想了想,把手中的吉他又拿起来,调了几个单声,对柳丝丝说道:“吉他作曲其实并不是很难的,我给你唱支哥。你仔细的体会。只要你能悟透这其中的意境,那你以后就可以独立创作自己喜欢的曲子了。
柳丝丝有些不明白胡忧为什么说下课了又抱起吉他。不过她并没有问,静静的点点头,非常用心的注意着胡忧。
胡忧深深的吸了口气,手指轻动,一缕欢乐的音符如水银泄地般流出来。带着点点哀伤,胡忧给柳丝丝唱了首《人在路途》。
一曲罢了,不但是柳丝丝迷了进去,连胡忧自己都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它可以表现出快乐,也可以要表现出哀伤,它是万能的,随心而动,迷人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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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色的包裹之中,胡忧离开了柳府。没有叫香香,胡忧已经不需要香香了。人生就是不停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在这过程之中,你有时候有伙伴,有时候只能孤独上路。
在前一段的路程里,胡忧有需要香香的地方,而香香也有需要胡忧的地方,所以他们结伴而行。接下来的路,胡忧不需要香香了。
离开了柳府,胡忧就一路往西,他当然不是去取经,而是去找红叶。红叶已经再一次回到了小长安,在那里发展势力。胡忧这会需要去找她,因为她是胡忧下一程的伙伴。
来天风大陆十几年,胡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已经走过了不少的地方。每一次路经一处新的地方,胡忧总是挺有感触的。如果可以,他真的很希望自己每到一处,都可以停下来好好休息,然后再上路。
一共花了五天的时间,胡忧回到了小长安城。小长安经过上一次的战火,已经全都毁掉了。现在胡忧看到的,是得废墟上再一次建立的城镇。
人类总是很有办法的,他们可以在最困难的条件下,做出最完美的东西。当然,这得在他们有吃有穿的前提之下。
在不死鸟军团没有来小长安之前,这里的老百姓生活非常的苦,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这种的情况得到了改善。老百姓有了吃的就比什么都强。所以就算是小长安因战争而毁,他们也是想法子重建,而没有抱怨。
“少帅,你总算回来了。”扶辰一开门就见到胡忧真是开心得不行。扯开嗓子就要喊。
胡忧一把拉住扶辰,摇头道:“天都没亮呢,你一喊都不用睡了。”
“哦。”扶辰被胡忧说得小红有些发热,她也是太激动了,都没有想那么多。
“有吃的吗?”胡忧看扶辰不叫了,这才问题。吃的他身上还有,不过这会他真的不想再吃那种硬饼,一连吃了好几天,胡忧发现自己都快成硬饼了。
“有有,少帅你等一下,马上就有得吃。”扶辰本就是早起做早餐的,听了胡忧的话,急急钻进了厨房。扶辰一向有提前备料的习惯,没一会的功夫,就先给胡忧拿上了一碗小米粥。
热乎乎的小米粥,顺着食道进钻进胃里,赶走了早晨的寒气,舒服得胡忧忍不住呻吟。他之所以没有在外边吃过早餐才回来,就是想吃扶辰亲手煮的小米粥。
“少帅,这里还有包子。”扶辰看胡忧一脸享受的样子,自己也开心得不行。忙前忙后的给胡忧弄吃的。
“爹爹!”
清早的宁静终于被打破了,大声呼唤胡忧的是丫丫。这丫头平时可是没有那么早起的。今天之所以可以第二个发现胡忧,完全是小白的功劳。
小白在胡忧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胡忧的声音,经过分辨之后,它确定是胡忧回来了,又就拱丫丫。
丫丫睡得正香呢,被小白给弄醒真是一脸的不爽。但是很快她就开心起来。因为小白的反应告诉她,是胡忧回来了。她忙穿好衣服冲出来。
丫丫这一叫,全家算是全都没用睡了。最先起来的是红叶,然后欧阳寒冰,西门玉凤……一家老小全都爬了起来。
“臭丫头,看你干的好事,把大家都给吵醒了。”胡忧在丫丫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好久没有得捏了,还真是想呢。
丫丫委屈道:“又不关我的事,你要怪就怪小白好了,是它先把我给弄起来的。”
一推二六五,错到了小白的身上,气得小白直瞪眼。
一家人都起床了,那可就真是热闹了。柳飘飘直接就把胡忧给抢了过去,问长问短的。生怕胡忧受了半点的委屈。
胡忧拿这个老妈真是没有办法,只能一五一十,老老实实把这几天在外边的经历给柳飘飘说了一次。
不过胡忧的老老实实说的都是那些好玩有意思的事。那些什么危险的事,胡忧可是不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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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这段时间又辛苦你了。”胡忧爱怜的把红叶给抱进怀里,这样的话,胡忧都不知道是第几次对红叶说了。
“我没什么的,只要你平安回来就好。”红叶把自己靠进胡忧的怀里。享受着这一份宁静。胡忧的怀抱就是她的充电站。只要不时能投入这个怀抱,她就可以充满力量。
和红叶温存了好一阵,胡忧才拉着红叶,把这一路上发现的问题,都给红叶说了出来。这是胡忧的习惯,在开大会的时候,先和红叶讨论一下。一来可以更全面的分析局势,二来多一个人,也能帮胡忧指出之前不是那么注意的东西。
魔族居然在打义军的主意,这个事红叶之前也没有想到。听胡忧说出来,红叶的眉头皱到了一块。
“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一个不利的消息。”良久,红叶才长长的出了口气道。虽然这不是一个好消息,但是能提早发现,也还是好的。要是战全面战役暴发的时候才知道这么个事,那一切就全都晚了。
胡忧苦笑道:“当然不是什么好消息了。当时猜到这消息的时候,我都快哭了。”
胡忧的话,把红叶给逗笑了。白了胡忧一眼,道:“才不信你呢。我嫁给你那么久,就没见你哭过。”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7章丫丫大个女
说笑过后,房间安静了下来。形势真是变得越来越复杂。魔族,秦明,义军像几座大山,压在了胡忧的身上。
没有一个好惹的呀。
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
红叶静静的趴在胡忧的怀里,小手握着胡忧大手,似乎像给他力量一样。
“没事的,我很好。”感受到了红叶的担心,胡忧伸出手,轻轻的拨开红叶额前的刘海,低头吻了一下。
“嗯。”红叶发出一销魂的呻吟,眼睛里露出了一丝动情之色。
“我可以认为你在引诱我吗?”胡忧笑道。面对着红叶,让他觉得到轻松。红叶不但是在事业上帮了他很多,在精神上对他的支持,也同样也多。每当精神疲惫的时候,轻拥着怀里的佳人,总是让他感觉全身全比的轻松。
红叶娇柔的媚了胡忧一眼,道:“不行吗,你本就是人家的相公。”
粉嫩的红唇,动人的身体,天雷勾出了地火,大战一触而发。月姑娘钻进了云中,羡慕的窥视着这对男女,顾影自怜。
暴风雨之后,房间里剩下的是男女粗重的呼吸声,林乱的长发,和身上的汗水,似乎在记录着什么。
“红叶,谢谢你,有你在身边,真好。”胡忧深情的说道。
红叶没有说话,她把自己揉进了胡忧的怀里。激烈的冲击,让她原本雪嫩的肌肤染上一层深深的粉红,小嘴微张,眼中写满了满足。
静静的,如此这般,很久很久……
红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去,胡忧也不知道。
胡忧起床的时候,红叶还在熟睡。昨晚真是累坏她了。
在红叶的小嘴上亲了一下,胡忧披了见衣服离开了房间。远处传来丫丫的笑声,这丫头居然也起那么早,还真是难得。
“爹爹早。”丫丫远远看到胡忧就带着小白跑了过来。
“你也早呀。”胡忧在丫丫的小脸上宠溺的捏了一下,顺手帮她拨开汗湿的刘海。
“爹爹,你要出去吗?”丫丫大眼睛一闪一闪的看着胡忧。
“没有呀,干什么这么问?”胡忧奇怪道。小长安不大,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去处,胡忧没想着要出门。
“没有啦,只是随便问问而已。”丫丫噘了噘嘴,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她当然也知道,胡忧很忙,没什么时间陪她玩的。
胡忧是丫丫的老爹,能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吗。没好气的在丫丫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有什么想法说好了。”
丫丫看了胡忧一眼,犹豫了一下,道:“我想和爹爹上街走走。”
“就这么简单?”胡忧一脸怀疑的看着丫丫,只是上街走走,这也太简单了吧。
丫丫重重点头道:“只是上街走走,没有别的。”
胡忧想了想,道:“那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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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小长安城,已经在与魔族的交战中全毁了,现在的小安全城是之后重建的。虽然基本是按原来的样子重建,但是多多少少的还是有些不太一样。
胡忧本还以为只有他是第一次出来,没想到丫丫也是第一次出来。细问才知道,原来丫丫之前受了伤,一直在府里静养,直到这几天才基本康复的。这新建起来的小长安,她也没有来过。
“伤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回头我问红叶去。”胡忧不满的问道。丫丫可是他的心头肉,受伤都不说,那怎么可以。
丫丫吓了一跳,赶紧拉住胡忧道:“爹爹,这不关红叶妈妈的事,是我要她不要传信给你的。你的事情那么多,我不想让你担心。你看我现在不是已经没事了吗。”
胡忧也知道,以当时的情况,就算知道丫丫受了伤,他也做不了什么,赶回来更是没有什么可能,只能图增担心。
“以后可不许这样了。伤在哪了,让我看看。”
“在脚踝这里,已经好了,真的。”丫丫把伤处指给胡忧。
胡忧仔细看了丫丫指的地方,有一条淡淡的红痕。看样子确实是好了。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又用透视眼看了一下,见真的没有什么问题,这才放心下来。
“你呀,就是好知道吓我。”胡忧在丫丫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当然,跟本就没有舍得起劲。
丫丫咯咯的笑了起来,正好身边有卖糖葫芦的经过,她马上吵着要吃。
“都大姑娘了,还吃这些。”胡忧哼哼了几句,却还是给丫丫卖了糖葫芦。
“爹爹,你也吃。”丫丫接过糖葫芦,没有自己先吃,而是塞到了胡忧的嘴里。其实她不见得是想吃糖葫芦,而是想逗胡忧开心。
丫丫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小姑娘,在不死鸟军团中,丫丫也有自己的位子。她清楚的知道,不死鸟军团现在是属于困难时期,而胡忧在为不死鸟军团之主,烦心的事也很多。丫丫希望能让胡忧开心一些,不用整天都去想那些烦脑。
重建之后的小长安,确实没有什么好玩的,不过胡忧和丫丫都玩得非常的开心。欢快的笑声,不时从他们的嘴里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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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招开一个各路义军大会。”
军事会议上,胡忧把自己的想法给说了出来。对抗魔族不是不死鸟军团一家的事,必须联系更多的同路人,把大家的力量都集中起来,一块对付魔族。
胡忧的这个提意并不新,很多人之前都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在内部虽然没有什么人说,但是在外部,不少人都说不死鸟军团是傻子。而一军之力对抗魔族,让其他的义军坐在一边享受着安宁。
在胡忧没有回来之前,甚至有人提出过激的建议,让不死鸟军团撤出与魔族的对战,保存实力以图后事发展。
这个提议被胡忧毫不犹豫的否决掉。红叶心里非常清楚,胡忧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虽然现在不死鸟军团总部的人数不过是几万人而已,但是在曼陀罗全境,在各个知道或不知道的城镇,至少有一百万不死鸟军团的战士还在抵抗着魔族。
正是因为这样,魔族才不能那么放肆的进行他们入侵,一但不死鸟军团消极抵抗魔族,那么曼陀罗帝国怕是用不了半年,就会全部成为魔族的天下,到时就算不死鸟军团再想对抗魔族,也没有那个能力了。
胡忧的提议引起了众将领的讨论。有人同意,也有人反对。各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看法也并不一样。
“少帅,我能不能说几句。”丫丫现在已经是不死鸟军团的高级将领之一,这样的会议,她也是可以参加的。
在正式的会议上,胡忧这还是第一次和丫丫坐在同一个会场。突然听到丫丫叫少帅,胡忧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道:“你有什么想法,只管说出来好了。”
丫丫点点头,道:“我认为联合各路义军,是非常必要的。不过这个范围不应该只在曼陀罗,而是应该扩大到整个天风大陆。”
“虽说魔族现在的主攻方向在曼陀罗,但是魔族的危害是全大陆共同的。曼陀罗倒下了,其他人也同样不会好受。所以,但凡是天风大陆的人,都有一份抵抗魔族的责任!”
胡忧道:“说得不错,把你的想法说下去。”
丫丫真的已经长大了,在不知不觉之中。看着侃侃而谈的丫丫,胡忧不由得想起了昨天那个吵着要吃糖葫芦的丫丫,她们完全是同一个人,却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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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色百帝国?”胡忧听了丫丫的话,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联合各路义军的主调已经定了下来。各个将领都有自己的新任务,就是自己确定熟悉的义军头领,亲自上门去谈合作的事。
胡忧刚刚散会回来,就被丫丫给找上了。而她对胡忧说的话,真是让胡忧有些无法接受。
丫丫肯定道:“是的,我要去色百帝国。色百帝国的军力非常强大,如果他们同时与我们一起对付魔族,那我们的胜算就会很高。”
胡忧摇头道:“秦明是不会和你合作的,这个人我太了解了。”
色百帝国现在的主帅就是秦明,因为白雪的死,性明的性子已经完全变了。他不但是退出了不死鸟军团,还把不死鸟军团划入了敌对势力里,他是绝对不会和不死鸟军团合作的。
胡忧已经认识秦明那么多年,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呢。
丫丫摇头道:“我知道秦明叔叔是不会和我们合作的。我要去找的也不是他。爹爹,你不要忘记了,秦明现在虽然是掌握着色百帝国的军力,但是在色百帝国,他并不是最大的。”
“你的意思是指,你准备去找王忆忧?”胡忧一下就反应过来,丫丫说的是谁。不错,秦明虽然是色百帝国的大将军,但是王忆忧才是色百帝国的皇帝。整个色百帝国,都是应该听王忆忧的。
只是王忆忧和胡忧的关系可并不是那么好。他虽然是胡忧一手扶上的皇坐,但是他对胡忧是怀着一股恨意的。他也不见得就会和不死鸟军团合作呀。
“丫丫,我想你不用去了。王忆忧怕是不会同意。”胡忧思考了好一会,还是摇头。
丫丫道:“爹爹,你以前不是常常告诉我,去不一定能行,但是不去就一定不行的吗。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应该去试试的。”
“我说不用了。”胡忧有些生气,说完这话就不再理会丫丫,自顾离开。对丫丫的呼唤也不在理采。
胡忧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只知道不论怎么样,他都不希望丫丫和王忆忧见面。
接下来的几天,胡忧和丫丫开始了冷战。大家都坐一张桌子吃饭,却相互不理对方。这是在少帅府里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现象,红叶几个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问题,却全都不说话。
这天早饭的时候,胡忧终于忍不住了,开口对丫丫说道:“丫丫,你不是最喜欢坐在我旁边的吗,快坐过来。”
这几天丫丫吃饭时候,都没有坐在胡忧的身边,这让胡忧很不习惯。
“不要,爹爹不讲理,丫丫不理爹爹了。”丫丫噘起了小嘴,说什么也坐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的火一下上来了,瞪了丫丫一眼,道:“这话是你说的,以后你自己记住今天的话!”
胡忧这话在普通人家也算是平常,谁家的老子没有对孩子说过这样的话呢。不过在胡忧这里,那就重是很得的了。从小到大,胡忧可是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丫丫说过的。
一瞬间,丫丫就流下了眼泪,但她还是非法倔强的没有理会胡忧。
红叶几个相互看了一眼,又都摇遥头,谁也没有站出来劝这对父女。帅府里的气氛,第一次变得凝重。
胡忧没怎么吃,就摔碗走了。丫丫这么个搞法,真的让他非常的生气。他不但是气丫丫,还气红叶她们一句话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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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再回到帅府已经是后半晚,心情不好,加上连日来的压力,让胡忧干脆跑到酒楼买醉去。
买醉不是什么很好的办法,不过有时候,它确实能让人得到一些发泄。一边喝酒,胡忧就一边反复在想,为什么丫丫那么强硬的非要去找王忆忧。但是想来想去,胡忧都没有找到一个答案。
走进帅府,胡忧远远的就看到了红叶在院子里坐。胡忧想装作不看见她,因为他这会对红叶也很不满,赌气不想跟她说话。
“胡忧,坐来坐一会好吗?”红叶叫住了要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的胡忧。
胡忧顿了一顿,还是向红叶走了过来。他实在是无法对红叶发脾气。
“怎么喝那么多酒,对身体不好的。”红叶对胡忧身上的酒味有些皱眉。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一杯热茶放到了胡忧的手边。胡忧想了想,还是把茶接过来喝了一口,拿在手边,拿眼睛看着红叶。
红叶叹息一声,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气我们几个没有说话,只是,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说话吗?”
这也就是胡忧猜不透的地方,皱了皱眉,胡忧等着红叶的答案。
红叶道:“丫丫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小孩子。胡忧,你还记得在你失踪之前,丫丫去了色百帝国吧?”
胡忧一愣,也想起了这事。那时候,胡忧也搞了一次各军合作。不过那一次,不是为了对抗魔族,而是为了整合资源,拯救整个镜像世界。
不过之后因为紧急联络器的关系,胡忧回到了现实世界,利用其他的办法,把镜像世界与现实世界分离开,也就没有用到那些资源。这事红叶不提,胡忧都已经忘记了。
“那次,发生了什么事吗?”胡忧终于还是开口了。
红叶摇摇头道:“丫丫从来没有说过,我们也不知道那次生发了什么。只是我们都看得出来,那次之后,丫丫对色百那边多了一份牵挂。
胡忧一下站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不,不可能的。丫丫和王忆忧之间,绝对不会有事情发生。”
真的不可能吗?
胡忧虽然在口头上否认,却忍不住去猜。如果真没有什么事,那为什么丫丫会那样呢。
“不行,我要去找丫丫问清楚!”胡忧再也坐不住了。这事不弄清楚,他怕是连觉都无法再睡。
要不是距离太远,胡忧现在都想去找王忆忧,亲自问你对丫丫做了什么事。王忆忧要是敢说出一句对丫丫不利的话,他会马上劈了王忆忧!
“胡忧,你站住!”红叶娇咤道:“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难道就不能冷静一些吗?”
“你让我怎么冷静!那是我的女儿,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谁敢乱来,我就要了他的命。”胡忧霸气尽露,一脸杀气腾腾。乱了个胆小的,怕是连站都站不住。
“你怎么就知道丫丫被人欺负了?胡忧,你是很疼丫丫,但是你不明白丫丫的心思。她不是被欺负了,她是心里有了牵挂,她爱上了别人。”红叶真是差点被胡忧给打败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嘛。要不怎么说女儿都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呢,胡忧这明显的就是在吃醋嘛。
“丫丫会爱上王忆忧?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不会的,不会的……”胡忧那头摇头跟拨浪鼓似乎。
虽然心里早就知道,丫丫长大了总得嫁人的。可是当这个事真正很有可能就发生在面前的时候,胡忧还是有些无法接受。正像红叶想的那样,胡忧会真是吃醋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8章丫丫的爱情
早上五点多,胡忧就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像是下午四多点多的狼一样,一分钟也坐不下来。
紧张?
不是。胡忧自己也说不说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在想什么东西。总之他知道,今天他一定要去见丫丫,跟她好好谈谈。
嗯,是不可以吵起来的那种好好谈。
“这天怎么还不亮呀。”胡忧心情烦躁的看了眼那黑得像墨水一样的天,喃喃自语着。天不亮,丫丫就不会起床,那也就见不到丫丫,就不能和丫丫好好的谈话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胡忧还真是有些怯场了。
真的,不是开玩笑,胡忧这会还真是有些怕怕。一会见丫丫怎么说呀。
正在胡忧在这边焦灼的时候,丫丫的房门开了,小白先跑了出来,然后丫丫也走了走来。
看来丫丫也没有睡好,一脸心事的样子。
胡忧和丫丫同时看到了对方,足足站了有一分钟,又同时像对方走过来。
“丫丫,起床了,昨晚睡得好吗?”胡忧抢先开了口。想起丫丫昨天的流汨,胡忧不由得一阵心疼。从小到大,丫丫可是很少哭的。而昨天,她却哭了。
“嗯,爹爹,早。”丫丫犹豫了一下,没有像昨天那样不理会胡忧。她心里有事,也想和胡忧好好说说。
各人说了一句,空气又安静了下来。胡忧不知道要怎么开口,而丫丫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来。
“我们……”
“我们……”
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了下来。相互看了一眼,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知道有一家包子做得不错,咱们去试试怎么样?”胡忧问道。问完之后,他就很小心的等着丫丫的回答。
说来还真是好笑,面对自己的女儿,胡忧居然比面对初恋情人还要紧张。他真的很怕丫丫说不的。
“嗯。”
丫丫轻轻的一声娇哼,对胡忧来说,有如天籁一般。还好,丫丫还是点了头。要是丫丫摇头,胡忧还真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那咱们就走吧。”胡忧也没有理会现在是什么时候,拉着丫丫就往外跑。那样子真有几分像做贼。
丫丫不由有些好笑,还好她没有笑出来。不过看胡忧这么紧张,丫丫这几天来的委屈,也就散去了不少。
路上的行人很少,只偶尔有几个打短工的经过。一路上,胡忧想说点什么,却又没有说出来。
丫丫也有话想对胡忧说,同样没有能开口,想想还是到了包子店再说好了。
胡忧说是包子店,在小长安很有名。不过因为他们来得早,这会店里还没有什么客人。要了十个包子,两碗小米粥,胡忧和丫丫在一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
“快试试看味道怎么样,要小心哟,这叫汤包,里边有水的,另烫着了。”胡忧把一个看起来最为漂亮的汤包挟到丫丫的碗里,叮嘱道。
“嗯,爹爹,你也吃。”丫丫也给胡忧挟了一个。
这里的包子做得真的非常不错,轻轻一咬,美味的汤汁就流入嘴里,非常的享受。可惜胡忧和丫丫都没有什么心思吃包子,跟本就感觉不到包子的美味。
“不知不觉,你都已经长大了。还记得小时候,你还骑着小白出来玩呢,像在怕是小白已经驼不动你了。”胡忧不知不觉就回忆起了以前的事。
胡忧也有儿子,但是对这个女儿从小就特别的宠溺。就像人家说的,吞在嘴里都怕化掉的那种。
丫丫道:“人总是要长大的。”
是呀,人总是要长大的。
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话,但是这话真是说得不错。人总是要长大的,如果人不需要长大,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了。
胡忧笑道:“是呀,咱们家的丫丫长大了,是大个女了。”
不但是长大了,也漂亮了。现在的丫丫,已经出落得出一朵刚刚开放的荷花,淡雅之中又有调皮。
“是了丫丫,你已经长大了,嗯,女孩子长大之后,都是要嫁人的,你有没有心里喜欢的人呢?”胡忧含笑的对丫丫说道。天知道他这会心里有多苦。他终于是明白了那些父亲在嫁女的时候,心里是怎样一种心情。
从小小一个,用全身心的爱,把她养成一个大姑娘,然后嫁给别人。真是舍不得呀!
丫丫小脸微微一红,娇羞道:“爹爹怎么想起问这个呀。”
胡忧看到丫丫的脸红,多少也就猜到了几分。看来红叶真是没有说错,这胡家的大小姐,心里有自己的牵挂了。
胡忧故作轻松的说道:“这有什么的,女儿家长大了,自然是要嫁人的。来,快给爹爹说说,那是哪家的男儿?”
“我……”丫丫想说什么,又收回了自己的声音,看着手里的包子久久不说话。
胡忧也没在催丫丫,在一边静静的等着。他现在可是有七个老婆的人了,对于这方面,他也算得上是一个专家。他知道丫丫这会心里还是很矛盾的。
又等了一会,丫丫终于还是开口了。
“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上。只是,见不到他的时候,心里会想他。”
不知不觉之中,丫丫陷入了回忆。
有一点,红叶猜得没有错,丫丫心里这个人,正是王忆忧。
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王忆忧抓了胡忧和欧阳寒冰,丫丫为了救父母,偷偷给王忆忧下了泄药,把王忆忧给整惨了。
那时候,丫丫对王忆忧还没有什么感觉。要真说有感觉的,应该是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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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五年多前了,因为胡忧要联合各地方的势力做一件大事,丫丫做为联络员之一,去了色百帝国。
色百帝国对丫丫来说并不陌生,很小的地时候,丫丫就跟胡忧来过这里。不过自己孤身前往,还是第一次。
色百帝国地处寒带,天很冷,路也不是很好走,这一路之上,丫丫是吃了不少的苦。不色还好,丫丫终于还是来到了这里。
不过丫丫来得并不是时候,由于粮食产出不够,色百又一次发生了暴乱,而色百帝国的好对手池河帝国也趁机出兵,对色百帝国进行袭击。
丫丫到的时候,正好就遇上双方的攻城大战。首方是色百,攻方是池河帝国。
丫丫从小就在军中长大,对于打仗她是不怕的。闲着没有事,她就想跑到城头去看。谁知道才刚刚走到城门边,就被一个穿色百将军服的男人给拉住了。
“你这个女人好大的胆子,这里正在打仗呢,你想找死吗!”王忆忧大声的喝叫着,同时把丫丫往后扯。
王忆忧被丫丫放泄药的时候,并没有见过丫丫,所以他并不知道丫丫是谁。
丫丫长这么大,除了胡忧之外,就是和近卫军一起玩,从来没有谁敢这样对她说话,被王忆忧猛的一扯,当时就怒了。用力的甩开王忆忧,道:“你是谁呀你,姑娘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你管。我是来看打仗的,不但是要在这里看,还要上城楼上看。”
因为王忆忧的盔甲护得很好,丫丫一时之间也没有注意得拉她的人是王忆忧。
“哈,还是一个小辣椒。”王忆忧被丫丫给气乐了。
丫丫见王忆忧居然还敢笑她,那就更是不爽了。一把推开王忆忧,就要往城墙走。
王忆忧当然不肯让丫丫过去,又拦下了丫丫。不过这一次,丫丫没有那么好说话了,一拳就打向了王忆忧。
王忆忧可是色百的皇帝,这会也是偷偷换了将军服跑来看打仗的。他的脾气也不好,好心让这女人不去危险的地方,她居然还敢动手。于是就跟丫丫打了起来。
丫丫从小天赋就非常高,不但是在兵法上有很高的造诣,还在功夫上得到了楚竹的真传。年轻人吧,总是自视很高的,丫丫一直觉得自己的功夫相当不错了,哪知道王忆忧的功夫更好。
过了十几招,丫丫就明显打不过王忆忧了。
打不过就动脑子,这是胡忧经常对丫丫说的。更多的时候,用脑子比用武力更有用。
丫丫回忆着胡忧的话,大眼睛转呀转的,就想到了办法。这个臭男人不是不想让她去看打仗吗,那就把她的防守给搅了,看他能怎么样。
丫丫虽然打不过王忆忧,但是要跑还是没有问题的。看准了一个机会,丫丫转头就城楼上跑。顿时城楼就被丫丫也弄得鸡飞狗跳。
王忆忧被丫丫那个气呀。他可是好不容易才布置好了城防,河池人的进攻可马上就要开始了。这不是捣乱吗!
王忆忧没看出来丫丫这是在调皮,在他的眼里,丫丫很可能就是敌人派来的奸细,专事来搞破坏的。
这还了得!
大手一挥,王忆忧下令士兵去抓丫丫,生死不论的那种。
丫丫的功夫是不错,但敢不可能一个人打一支军队。很快的,她就被色百士兵给围了中间,进退都已经无法做道。
与此同时,池河军也发现了色百城头上的混乱,借机发动进攻,双方的交战非常的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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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跑到了交战城楼上?”胡忧听到丫丫的话,脸色都白了。还好丫丫这会就坐在了的面前,要不然胡忧非急死不可。
要知道交战城楼可是最危险的地方,主守主攻的都把重点放在那里。一场仗打下来,那么的损失人数,是整个战场的三成以上。别看这比例似乎不大,那死的人都已经可以填满那段城墙了。
丫丫解释道:“我也是一气之下,才跑得那里去的。当发现那里危险的时候,已经跑不掉了。那王忆忧似乎是认准了我的奸细,居然下狠手。”
“那之后呢,你受伤了没有?”虽然丫丫已经安全的坐在自己的对面,而那惊险的一幕也是五年前的事了,胡忧依然的心跳加快,一脸的担心。
丫丫心中一甜,安慰胡忧道:“放心吧爹爹,我没事了。”
色百军已经对丫丫下死手,丫丫因为不想乱杀人,所以非常的被动。她也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于是突然大叫道:“你们全都住手,我是来找你们皇帝的,谁敢伤我!”
丫丫边叫着,边拿出了一颗不死鸟星。这不是普通的不死鸟星,而是不死鸟钻石星,比金星还高一级。它直接代表胡忧本人。拿钻石星的人,他的话就等于是胡忧的话。
色百军有人认识不死鸟星,因为在异族入侵色百的时候,不死鸟军团曾经大规模出兵帮色百人。他们曾经和不死鸟军团并肩作战。
丫丫拿出这个不死鸟,士兵就不再进攻了,而是把丫丫围着,等上面的人来看怎么处置。那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士兵可以决定的。
王忆忧这会也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丫丫,问道:“不死鸟胡忧与你是什么关系。”
王忆忧做为一国之主,见识还不至于那么差,自然对钻石星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它的含义,更知道它的威力。一般不是胡忧绝对性任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拿得到它的。
一开始,王忆忧以为这是胡忧的六个夫人之一,但是这丫丫明显太小,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不死鸟是我爹,我是来找你们皇帝的,谁敢动我!”丫丫也是气急了,要不是她反应够快,这会怕都已经死掉了。
王忆忧听丫丫说胡忧是她爹,不但是没有停下来,反而突然扑向了丫丫。
胡忧听到这里,一拍桌子骂道:“反了他了,居然还敢动人。”
“不是的爹爹,王忆忧不是要伤我,我是救了我。”
丫丫一开始也以为王忆忧是要对她不利,急步要退。不过王忆忧的功夫高过丫丫,而且又是突然而动,丫丫没有能躲过去,一下就被王忆忧给扑倒了。
等丫丫挣扎着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王忆忧的身上插着一支箭。原来是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有流箭飞向丫丫,王忆忧这是帮丫丫挡箭呢。
后面的故事就有意思了,王忆忧为丫丫受了伤无法指挥战斗,而丫丫则站出来,帮王忆忧指挥防御。
“那时候你知道他是王忆忧了吗?”胡忧又插嘴道。这也算是同经生死了。胡忧知道,女孩子往往最看重的,就是可以舍身救她的男人。
“是打退了池河人才知道的,然后我就去了皇宫。之后因为池河人的进攻一直在继续,我也就留在那里,跟王忆忧一块战斗。”
“一个月之后,我接到了红叶妈妈传来的消息,说是爹爹失踪,于是就离开了色百帝国,之后没有多久,魔族就出现了,我也就没有机会再离开曼陀罗。”
胡忧能想像得到,那一个月,丫丫和王忆忧之间的关系一定进步非常快。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失踪,怕是他们这会连孩子都有了吧。
胡忧这前挺不爽王忆忧这个白眼狼的,扶他上皇位,不感激也就算了,居然还拿胡忧当了敌人,时不时的就给胡忧来点事。
但是王忆忧能舍身救丫丫,这让胡忧对王忆忧的印象好了不少。再一想两家的关于,胡忧心中的恨意,也就淡了。
“之后你们都没有再联系吗?”胡忧问道。
丫丫扭捏道:“我们有秘密通信,大约每个月会有一次来信。”
丫丫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了担心之色,道:“不过最近的两个月,再没有他的消息过来。不知道是信使在跑上出了问题,还是他……”
丫丫后面的猜测没有能说出来,因为那是她最不想看到的。
胡忧这会也明白为什么丫丫在听到自己说要联合各方面力量的时候,马上主动要求去色百帝国。她是想借机去看看王忆忧是不是出事吧。
怪不得红叶说自己不懂丫丫的心呢,原来丫丫心里有那么多的事,从来都没有说出来的。
胡忧想了想,道:“现在色百帝国正在四处进攻其他的临国,战争期间,通信被断也是很正常的事。”
丫丫看了胡忧一眼,道:“我不是怕收不到信,我是怕……怕秦明叔叔会做什么事。你也知道了,秦明叔叔现在和秦上阳走在了一块。秦上阳这个人,一向行事恨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而秦明叔叔……”
“还是我帮你说吧。秦明那个家伙,现在独掌色百军权,势力极大的同时,反对的声音也很多。如果换作我……”
胡忧一时口快,突然拿自己做比喻,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说了不应该说的。
丫丫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姑娘,而且从小跟在胡忧的身边,对这些事也不陌生,闻言接口道:“换作是你,一定挟天子以令诸侯,对不对?”
胡忧叹息道:“基本上是这样了。”
胡忧不想骗丫丫,他知道自己会这样做,那秦明更是会这样做的。说得狠,秦明可从来都比他狠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1129章拉易村
“和丫丫聊过了?”红叶随手把一杯茶放在胡忧面前,笑呵呵的问道。
胡忧拿起杯喝,慢条斯理的说道:“你又知道?”
红叶好笑道:“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了。今天之前,你脸上跟本没有一丝笑容,一副谁都欠你钱似的模样。”
胡忧喝了口茶,摇摇头。他知道这几天自己的心情不好,给身边的人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红叶,这几天我……”
红叶笑道:“行了,都老夫老妻了,那些话就不需要说了,姐妹们都了解的。是不是又想说我好?”
胡忧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似乎除了一个好字之外,他还真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对别人,胡忧可以油嘴滑舌,对是在家里,胡忧是说不出那些话的。那些话太假没有必要说给家里人听。
喝着茶,胡忧把与丫丫的谈话详细的告诉了红叶。红叶静静的听着,虽然在这之前,她就已经猜到了其中的很多东西,但是丫丫和王忆忧之间发生的事,红叶也并不知道。
“你会反对丫丫和王忆忧吗?”红叶听完了胡忧的叙述,很干脆的问道。与胡忧说话,她也不需要来那种虚的。
胡忧很肯定的回道:“不会。”
见红叶长长松了口气,胡忧没好气道:“你就看准了我会反对是吧。”
红叶不好意思的说道:“说真的,我之前还真是有这样的想法。你不知道,每次你听到王忆忧这个名字的时候,总是露出厌恶的表情。而丫丫又从小被你那么宝贝着……”
胡忧也叹了口气,道:“不怕实话告诉你,一开始听到这个事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不过,算了,人和人的交往是需要缘份的,他们有那份缘分在,也就由得他们好了。”
红叶纠正道:“应该说是王家和我们家有缘份。”
“嗯。”想起王富贵一家,胡忧不得不认同红叶的话。甚至是可以说,没有胡忧就没有王忆忧的出生。当然,换句话说,没有王富贵一家,也就没有今天的胡忧。不能说是谁帮了谁,应该说是相互都帮了对方很多。哪怕一开始的时候,胡忧的心地被没有那么纯。
有人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那个人也就开始老了。胡忧这几天没事的时候,就经常回忆过去。不过他不觉得自己老了,因为回忆是一个人最珍贵的经历。没出了回忆,人生也就失去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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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这个家又要交给你了。”看着正在帮自己收拾东西的红叶,胡忧忍不住说道。
胡忧已经同意丫丫去色百帝国,但有一个条件,就是胡忧也得跟着去。色百帝国现在很可能已经控制在了秦明的手中,丫丫虽然直到现在都还叫秦明为叔叔,但是胡忧真的不知道秦明会不会对丫丫怎么样。
现在的秦明,已经失去了理性。白雪的死已经带走了他的心,现在的秦明就是一个无心的人。那天在茶楼,胡忧就已经从秦明的身上看出来了。现在的秦明,与其说他活着,还不如说他已经死了。
秦明已死!
活着的,不过是一个躯壳而已。
丫丫虽然是从小就非常的聪明,但是她经历的事还太少。她不是秦明的对手,胡忧必须出马。
现在魔族的内讧已经露出了苗子,曼陀罗这边的压力相对没有那么大。正是胡忧走出去的时候。要是再晚一些,等大魔神搞定了手边那些事,一心就决战的时候,胡忧怕是一分钟都不能离开了。
马斯达所在的王族虽然占魔族的主要地位,但是胡忧不认识马斯达能斗得过大魔神。以前他不行,以后他也同样不会有那么的机会。
有时候,胡忧甚至怀疑马斯达对香香做的事,就是大魔神一直在等待的机会。也许大魔神从来没有考虑过利用香香做什么,但是大魔神一定有计划过除掉王族的不稳定因素。
难道不是吗?
如果不是大魔神有意的视弱,就算是借马斯达两个胆子,他也绝对不敢动香香!
所以胡忧相信,自己最后的敌人一定是大魔神。也许,还有秦明和秦上阳之间的组合吧。这个从入伍第一天就成为对手的老朋友,是胡忧宿舍的敌人呀!
“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身体,家里的事,你不需要担心。”
红叶重复着已经说过无数次的话。哪怕胡忧的功夫再说,处事能力在强,做为胡忧的妻子,红叶同样都会担心的。
“我会的。”胡忧拉过红叶的手,轻轻的吻了一下。
“行了,你别在我这里呆着了,对看看老太太,还有其他的姐妹去。”虽然很想投入胡忧的怀里,红叶还是把胡忧给推了出去。她毕竟是做大的,不能不懂事,不能让其他的姐妹认为被冷落了。
胡忧摸摸鼻子,这会他算是知道老婆多的麻烦了。一个简直的告别,胡忧这会得说七次。
七份的叮嘱,七份的担心,还真是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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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弄什么大阵仗,就两匹马,胡忧和丫丫离开了小长安。丫丫的眼睛红红的,那是刚才在告别的时候哭过。
胡忧不知道是不是动了情的女生特别容易流泪,她只知道以前的丫丫很少哭,而现在的丫丫,时不时的又会来几下。难道这就是长大吗?
曼陀罗这片土地,胡忧已经是非常熟悉了,不需要再看地图,胡忧就知道怎么去色百。不过这次去到是去,胡忧不会直接去,这一路之上有不少的义军组织,还有之前分散于各处的不死鸟军团官兵,胡忧要利用这次的机会,把他们整合起来,最后能建立起统一的指挥。
“唉……”路过一边熟悉的村庄,胡忧忍不叹了口气。十年前,胡忧曾经经过这里。那时候,这个村里的人,不见得生活有多么的好,但是至少有地可种,有屋子可住。
而现在呢,残垣断壁,田地都已经荒芜了。
小白的目光疑惑的看向胡忧,它是不会明白胡忧心中感触的。它虽然算起来也是非常有灵性了,可是动物又怎么能体会人类的那种矛盾心境。
丫丫并不知道胡忧在感触什么,她只知道那一片残垣断壁,看在她的眼里,也不那么舒服。
“咦?”
正要移开眼睛的时候,丫丫无意之中,在一间快要倒掉的屋子屋外,发现了一双眼睛。即使是相隔还挺远,丫丫也能确定,那就是一双眼睛。
“爹爹,那边有人。”丫丫压低了声音,用只有胡忧才能听到的音量说道。
胡忧在丫丫说话的同时,也感觉到了那探索的目光在自己身体一划而过。
“不要惊动他。”胡忧回了丫丫一声,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现的样子打马继续前行。丫丫不需要胡忧的提示,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两人在一个转角视线被阻的地方,下马转到了那屋子的另一边。对于这双从残垣断壁后露出的眼睛,这对父女对产生了一丝好奇。
“在那里。”丫丫的眼睛也尖,居然能先胡忧一步,发现那双眼睛的所在。
胡忧也看到了,那是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身形判断,那应该是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子。虽然在天风大陆,这样的孩子已经可以算做成年。但是在胡忧的眼睛里,他们跟本就还是孩子。不死鸟军团里,有曾经有大批这样的孩子,不过他们大多都被胡忧送到军校里,很少会出现在战场之中。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学东西最好的年纪,在军校里呆几年的作用,远远要超过早早上战场。
孩子叫周林,据说他的名字分别来自他的父母亲。确实是听说的,因为小周林对自己的父母亲早已经没有了记忆,这么多年来,他是吃百家饭长大。全靠着同村的父老乡亲,才让他活到现在。
周林是出来放哨的,远远看胡忧和丫丫已经离去,长长的吐了口气,正要回去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身后站着一男一女。
周林吓了一跳,转身就跑。不过以他那点功夫,想跑过胡忧,几乎是没有什么可能性的。胡忧只一个闪身,已经到了周林的面前。
“小伙子,急着回家吃饭吗,跑那么快。”胡忧一面笑意。眼前这人,并没有什么杀伤力,胡忧只是想问问看,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而已。
周林的反应,却让胡忧感觉非常的意外,甚至是没有想到。
只见白光一闪,周林想都不想的,就把一直藏在衣袖里的匕首插向胡忧。
速度相当快,而且隐蔽性非常的强。要是换一个身手差一点的,弄不好就得让这小子给弄死。
好狠!
胡忧眼中闪过一丝厉色,这样的人,留下来可是对社会的一大危害。在胡忧的眼睛里,从来都不会觉得年经小就一定是好人。一个人是不是心地善良,与他的年纪是没有关系的。
本来,胡忧的意思只不过是好奇想问问看周林为什么要窥视自己,现在看周林的反应那么强烈,他都是要弄清楚,这个人是什么来头。
因为心里不爽,胡忧不自觉的出手就已经重。左手顺过周林手中的匕首,右肩一撞,就把周林给撞了出去。
周林飞出去一米多,重重的砸在地上。这也就是胡忧没有下死手,不然只这一撞,就能要了周林的小命。要知道胡忧的这些手法,可全都是从战场上学回来的。战场上从来没有花艺的把式,每一招都讲究最大限度的杀伤敌人。
“小子,我们无冤无仇,你是不是太狠了一些。”胡忧直等周林从地上爬起来,这才开口道。
胡忧并不知道,周林这会心里是多么的震撼。刚才只不过是眼睛一花,他就已经飞了出去。他甚至都没有还得急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出的手。
这太可怕了。周林暗猜着眼前这个人,怕是要比那些保护村民不受魔族伤害的战士更加的厉害。
“你杀了我吧,我什么也不会说的!”周林咬着牙,像一个能士。可这话听得胡忧却莫名其妙。
难道他看起来很像刽子手吗,动辄杀人?
胡忧心里郁闷了一把,这才开始上下仔细打量起周林来。
周林上身穿了件黑布衣,脚下兰色的裤子。很不搭的色调并不出彩,吸引胡忧目光的是他右耳朵上的一个小耳环。铁质的耳环,让胡忧心中一动。他记得当年第一次来这个村子的时候,就曾经见到过,村上的男人几乎都有一个这样的耳环。一开始胡忧挺奇怪的,问了人才知道,这是村子男子的成年标志。男孩只要长到十三岁,村长就会亲手给他带上耳环。耳环是铜质的,也就是一个铜板的材料,并不是很值钱。但是对于村里的男子来说,它却是非常的重要,会跟着他们一生的。
“阿土伯还好吗?”胡忧突然问道。
周林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胡忧口中的阿土伯正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村长的性质并不是官方的,普通人如果对村子不了解,是不知道阿土伯这个人的。
胡忧只一眼就已经从周林的眼里看出了答案。
“我想,我们之间有一点小小的误会。”胡忧想了想道:“我和阿土伯是朋友,今天是路过等意看看他的。”
之前在远处,胡忧看得并不清楚。现在离得近,胡忧才注意到这些屋子的损口都是新的。也就是说,这个村子是前不久才遭到的破坏。甚至就是这几天的事都有可能。这么想来,眼前这半大孩子的狠,也就可以理解了。对于一个刚刚经历了大难的人来说,为了自保,再狠的事都是可以做得出来的。
“你真是阿土伯的朋友?”听到阿土伯的称呼,周林的脸色好了一些,却依然是阴晴不定。
胡忧笑笑道:“我不但是阿土伯的朋友,也是拉易村的朋友。像小林子呀,大牛呀,我也都认识。对了,还有大黄,我还跟它一起去打个猎呢。”
胡忧一一细数着拉易村的事物。那一次,胡忧和候三一块经过这里,天降大雨走不了,就住在了村上。因为村上的人太过热情,而胡忧也不赶时间,就在这里多住了两天。
“大黄它死了。”周林的眼中露出了哀伤。大黄正是为了救他而死的。如果不是大黄在紧急关头扑向那个魔族士兵,周林早就死余刀下了。
大黄并不是人,而是村里的一条猎狗。每次村里组织打猎,它是必定参加的。
“可惜了。”胡忧摇摇头道。大黄虽然比不上小白这条夜里明狼,却也是一条好狗。狮头金毛,立起来有一人多高,非常的强悍。是村里人的宝贝。
“阿土伯呢,他现在还好吧。”胡忧又问道。
能说出大黄和阿土伯,周林已经信了胡忧七分,但是这会,他依然没有告诉胡忧村里人的动向。那可是一村人的命,他是一点都不敢大意的。还有那些伤兵,他们都是为了村子受的伤,周林发过誓,就算是拼着这条命不要,也绝对不会出卖他们。
“你是谁?”周林不答,反问胡忧。
胡忧想了想,道:“我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胡忧对这个村本没有什么兴趣,但是看周林那么警惕,他的好奇心也起来了。他想知道周林在保护什么。
“不死鸟!”周林瞪大了眼睛。不死鸟军团可一直是他向往的地方,对于不死鸟这个名字,他当然是听说过的。
“你真是不死鸟胡忧?”周林愣了好一会,又一次问道。
“这个似乎不需要骗人吧。”胡忧笑笑,突然手一拉一划,霸王枪就出现在他的手里。托说书先生的那张嘴,这霸王枪的名气远远要大过血斧。
当然,这世上知道有血斧存在的人,也是不多的。
“是霸王枪!”周林兴奋的叫起来。
事实上周林并没有见过霸王枪,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霸王枪的出场方式。传说霸王枪在胡忧的身上,不用时是看不见的。没有人知道胡忧把霸王枪藏在哪里,他们只知道霸王枪就像是会变一样,随时可以出现在胡忧的还上。而且在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可以做到这一点。
有人曾经想学胡忧这招藏枪,但是跟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霸王枪可不是普通的匕首,它长一长三,光拿着都已经高过人一大截了,跟本就没有地方藏嘛。光藏一个枪头到是人人都办得道,可那已经不是藏枪了。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胡忧问道。
“行,没有问题。不死鸟,啊,不,少帅,少帅你请跟我来。我带你去阿土伯。”周林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不死鸟在老百姓的心中,可是神一般的存在。有他在,拉易村就有救了。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0章故友再遇
胡忧的出现,对周林绝对是一个惊喜。在自我介绍了姓名之后,周林就跑在前边给胡忧两人带路。
丫丫和胡忧并排走着,刚才在胡忧和周林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没有没有出声,直到这会才小声的问胡忧。
“爹爹,这个拉易村并不大,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停下来?”
拉易村全部的人口,也不过是三四百人而已,对大局根本是无关紧要的。丫丫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从她的表情就已经可以看出来,在她的理解,胡忧跟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胡忧笑笑道:“丫头,有时候看事物,不能只看表面。刚才那里的残垣断壁你也见了,你也是跟魔族打了五年的交道,你仔细回忆一下,魔族什么时候向这么小的村子下过手,而这个村子那么小,就凭什么能够在魔族的手底下保存性命。
胡忧的话,像一记重重的钟响,在丫丫的脑海里炸响。胡忧提出的问题,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的。
是呀,这个村子什么会引来魔族的进攻,又凭什么能存活下来?
要知道魔族的战力对人族士兵是一个打十个,对普通的老百姓,他们甚至可以一个打三四十个,要灭掉这么一个村子,有二十个魔族就完全够了。而看周林的样子,魔族不但是没有能灭掉这个村子,而且还吃了亏,随时会回来报复的样子,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胡忧不点出来,丫丫跟本就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这就是经验了。丫丫虽然天赋很高,但是在经验上,要跟胡忧比,那还是差得太远。
“爹爹,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丫丫想了一下,没有能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只能求助于胡忧。
胡忧在丫丫的脑袋上轻轻的敲了一下,笑骂道:“你呀,有我在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自己动脑的。”
胡忧这话说得没有错,如果胡忧不在,今天这事怕是丫丫自己就会起疑。而跟在胡忧的身边,她干脆是连想都不愿意想了。
丫丫不好意思道:“那有爹爹在,人家也就不需要白费力气了嘛。”
“你呀!不过你个你问我也没有用,因为我也不知道。”
胡忧当然是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也就不用再跟着来看了。
路一开始还算是好走,之后就慢慢的变得艰难了。草丛,山谷,穿过了小河,又走进了山里。因为之前没有想过会来之种地方,丫丫并没有换紧身衣,穿的是长裙,这会已经被划出了好几个洞。弄得在前边带路的周林不时回头道歉。
丫丫到也不是娇贵的大小姐,从头从尾都没有抱怨过一句。紧紧的跟着队伍,一部也没有拉下。
“周林,这还有多远呀。”胡忧问道。前面是一座大山,如果要翻过这座大山,怕不得一天功夫,这再走可就要天黑了。
周林道:“少帅,我们已经差不多快到了,就有二十分钟就行。”
二十分钟?
丫丫闻声不由四处张望,视线所到之处,并没有一处看起来可以住人的地方,二十分钟要走完剩下的路,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吧。
难道是另有玄机?
周林也没有解释,带着胡忧两个继续向前走,看样子像是要上山。
这会,胡忧的目光也转到了山上,他有九成把握可以肯定这座山一定有什么问题。不过可惜,就算是胡忧的眼力有多好,也看不出这其中的名堂。
又转过一块大石头,周林停了下来。十几里走下来,就连胡忧都感觉有些发热,这小子居然连汗都没有出,可见他的体力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弱。
“少帅,就是这里了。”周林略有些激动的说道。能把胡忧带回来,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光荣。
“这里?”胡忧眼中露出了丝疑惑,随即就明白过来了,机关就在这个地方。不过能不能找到,那就得看个人的本事了。
丫丫在胡忧和周林说话的同时,已经开始观察这片地方。这里背靠大山,在他们眼前不远的地方是一片巨石,还有一条类似一线天的摘道。
表面上看不出这里有什么玄机,更绝对藏不了几百人。
有入口那是一定的了,问题是入口在什么地方呢?
丫丫在留心找着,胡忧也在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周林这会有意的不开口,很明显的他有考验胡忧的意思。
“好大胆的小心。”胡忧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小小屁孩,居然敢考他。
骂是骂,不过胡忧并没有真正生气。因为他也有心试试看,以自己的能力,有没有办法破了这个谜题。
我这回还就不用透视眼了,我就不相信,找不到你!
丫丫的目光更多的留意那些石头,而胡忧的目光就注意上了一线天。拉易村的村民,都是普通的村民,他们没有能力做什么大型的工程。那些石头虽然不算是很大,也甚少三四吨一片,就算是村民可以把它们移动,也绝对不可能在这里建出口。所以胡忧打一开始,就否觉掉了那些巨石。
这一处藏身地,一定是哪个村民无意中发现的。既然是无意发现,那就表示入口一直就在。入口在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可能!
胡忧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转头向那一线天走去。这里唯一可以作为入口的地方,就是那里了。
丫丫看到胡忧的动作,也闪过一丝明悟。原来是那边。
“少帅真是厉害,居然那么容易就看穿了。”周林看胡忧不到两分钟,就已经找到了正确的地方,忍不住赞道。毕竟是年轻人,还少了一丝沉稳。其实就算是胡忧往那边走,也不见得就一定可以找得入口的。
有了周林的带路,胡忧也就不用找了。
入口果然是一线天里,不深,进到二十米,就在侧面出现了一个山洞。
入口长了不少的植物,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要找到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少帅,就是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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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那些封门的植物,胡忧三人走进了山洞里。山洞物有的清凉,让走了十几里路的三人精神全都为之一震。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山洞,而是一条山道。它是两头通的,大约走了十多分钟,眼前豁然开朗。
“哇,你里好美。”
眼前的美景,让丫丫忍不住叫了起来。
眼前的这地方,就像一个巨大的碗,而且还是那种有盖的碗。足有一个体育场那么大,四面都有顶,中间是空的,夕阳从那个空洞射进来,为这里的一切都渡上了金色。
真的很美,就连胡忧都不得不说这句。
“少帅,你是少帅。少帅呀,真没有想到我还能活着见到你。”阿土伯苍老的声音满是兴奋。
随着阿土伯来的还有好些人,这些人有些曾经见过胡忧,有些并没有见过胡忧,一双双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个传奇人物。
“阿土伯,你老身体还好吗。”胡忧抢前几步拉住阿土伯的手。那是一双劳动的大手,厚厚的老茧就是它的经历。
“这身子骨还成,就是这日子不好过呀。”阿土伯叹息道。
他们的日子是不怎么好过,这里是很漂亮,有山有水,可是这里没有吃的,种不出东西呀。没有吃的,再漂亮的地方也没用呀。
再说了,现在他们每天都在提心吊胆的担心魔族人找来,这日子能好过得了?
“唉,看我老汉尽说这些没用的。来,少帅,里边请,里边请。”阿土伯拉着胡忧往里走。
一路上,能过阿土伯的介绍,胡忧也了解到了这里的情况。拉易村现在住在这里的有三百多人,基本上可以说是全村老少都已经在这里了。
粮食方面也还有,省着点可以吃过冬。至于村民的情绪,在经过了一开始的惊吓之后,也平静了下来。不过这离真正的开心还很远。
“只要人活着,什么都好,什么都会有的。”阿土伯到是挺乐观的,反到是回过头来安慰胡忧。
“阿土伯,你们怎么会惹上魔族的?”胡忧问道。魔族虽然是很强大,但是他们的主要目标暂时是浪天和帝都,其他的地方,特别是像拉易村这样的小村,他们一般是没有什么兴趣的。胡忧一直就很奇怪,拉易村为什么会受到魔族的进攻。
阿土伯四下看了一眼,看村民都离得比较远,这才说道:“少帅,这个问题,如果你前几天问我,我还真是不知道。不过这几天我琢磨了一下,怕是因为这个了。”
阿土伯说着,抓了一把白色的东西撒在石面上。
“这是盐吗?”胡忧仔细看了一会,感觉这应该是盐。天风大陆的调味品里,多用一种叫酱的东西,不太用盐。一来是因为比较少,不太好找,二来也不太习惯,只有很少的地区会有盐。胡忧来这里十几年,因为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口味,平常的时候也不太吃盐,但是他的戒指里也是储备有一些盐的,在野外烤东西吃的时候,胡忧也会放点。而具胡忧所知,拉易村就是少数以盐为调料的地方。
阿土伯点头道:“少帅果然是见多识广,没错,这就是盐。我怀疑魔族人想要的就是它。”
胡忧沉呤不语。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是胡忧是知道的。盐这种东西,吃得少了人会没有力气,几天不吃盐更是受不了。天风大陆用的酱里,本身也含有一定的盐份,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人族来说,已经足够了。
而魔族……
胡忧回忆着与香香相处的经历,那几天胡忧和香香不同住,但却是同吃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香香都会很小心的往她那份饭菜里加盐,而且份量不少。
那时候,胡忧只是笑香香吃得那么咸,到也没有想到其他的地方去。现在再回头想,还真是有那种可能性呢。
魔族的战力之所以比人族强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力气大,皮又够厚。力气大的人,不是都吃得比较咸的吗?
“少帅,少帅?”阿土伯看胡忧久久不回话,不由担心的叫道。
“哦,我没事。阿土伯,你是怎么知道魔族想要盐的?”
胡忧心里这会也有几分把握魔族是因盐而来,他还想再多拿一些证据,以证明这个可能性。
“是这样的……”
阿土伯对胡忧说出了他的猜想。
原来在魔族进村的前一天,村里有一个村民刚好家里的盐没有了,就到山上去找。而在他返回的时间,正好就遇上了一队魔兵。当时双方交错而过,魔兵并没有对那个村民怎么样。
说起来,那个村民也算是没有见过世面了,在与魔兵交错之前,他跟本就没有想起来那队人是魔族的。直到交错之后,他才因为奇怪对方额上的长有角。
这也是那个村民事后说的,之前他可是没有说过,所以阿土伯也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
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村民装盐的口袋破洞,里边的盐块掉了出来,被魔族人发现,才出的问题。
第二天,一队魔族就冲进了拉易村,然后就发生了冲突。
说到突然这里,胡忧特别留意阿土伯的说法。因为以拉易村的实力,跟本不可能和魔族对抗。别说是一队魔族,就算是只有几个,他们也无法应付。
“还不是全靠了那个战士。”阿土伯叹息道。
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刚好有一队义军路过,当即和魔族打了起来。这些战士边顶着魔族的进攻,边让村民撤退。不过他们的牺牲也非常的大。八十多人,打到后面只剩下二十多,还全都受了重伤。不过他们的战绩也算是不错了,顶是扛掉了十七个魔兵。
“谁是的士兵?”胡忧问道。不说他们的实力怎么样,就单说他们能不顾自身的危险,拔刀出手这一项,就已经足够胡忧竖起大拇指了。
阿土伯摇头道:“我有问过,但是他们怎么都不肯说。”
“我可以去看看他们吗?”胡忧站了起来。救了人又不肯说身份,这事到还真是少见呀。
阿土伯想了想,道:“这个我得去问问看,他们不太愿意与人接触的。”
阿土伯转进了另一个山洞,发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衣着火辣的女人。那一抹金发,让胡忧心中一跳,再仔细一看,哈,天下巧事不少,确没有想到可以巧到这样。
“普斯卡丝,想不到我们居然可以在这里见面。”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衣着火辣得仿佛就是穿三点式的女子,不正是胡忧在去林桂帝国之时,无意中遇上的蓓蓓佣兵团之主普斯卡丝吗。
“胡忧,真是你。”普斯卡丝见到胡忧也非常的高兴。以前大家同路的时候,她并不时候胡忧是谁。但是这些年过去,普斯卡丝要是再不知道胡忧是谁,那他也就不用混了。
“你们认识?”阿土伯还想着给大家介绍呢,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他什么事了。
“认识的,我们是老朋友了,对不对普斯卡丝。”胡忧哈哈大笑。千里遇故人,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普斯卡丝也受了伤,右肩绑着厚厚的纱布,不过这并不能减去她的风情。主要是她穿得太少了,肩膀上的那些纱布,最多也就算是装饰品而已。
阿土伯看他们认识,也就不打扰了。把地方留给了他们,自己另找地方去。
胡忧和普斯卡丝算是久另从聚,能聊的话自己很多。
原来在与胡忧分开之后,蓓蓓佣兵团又接了几单生意,之后战争就爆发了。那可是真打呀,整个大陆到处都在打仗。
不过这对蓓蓓佣兵团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越是乱,就越是有人需要保护呀。普斯卡丝的生意那叫一个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这些年她算是全都已经走过了。蓓蓓佣兵团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从以前的二十几个人,发展到八十几个,其他不少都是高手。
这一次,他们接了一个活,护一个财主回曼陀罗。任务完成之后,刚要另找生意,就发现了魔族在进攻村子,他们跟本没有多想,就参加了战斗。
这一战,他们损失了五十几个兄弟,不过没有人后悔。因为在他们看来,魔族是全大陆的敌人。你不打,我不打,以后还有谁敢去动魔族,那整个天风大陆怎么办!
“想不到,你们做佣兵的也那么意气。”胡忧真心道。佣兵向来以利为重,无钱不管事,这可是他们的规矩。而他们居然可以为老百姓牺牲那么多,算是非常难得了。
“相比起你们不死鸟军团,我们差得太远。”
不死鸟军团这些年为抗魔族,已经损失了过百万的部队,这个事,天风大陆没有人不知道的。
“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相互吹捧了,走,带我去看看你的队员,对于外伤,我还有几手活的。”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1章佣兵设想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虽然是假假点,却也有些真水平的。特别是在外伤方面,他甚至可以说是大师级的人物。
跟着普斯卡丝来到蓓蓓佣兵团所在的住地,与胡忧想像中的不太一样,这里没有太多的血腥味。
普斯卡丝道:“魔族那边没有用武器利口,队员们大多都是受了钝伤。”
胡忧点点头,钝伤也就是内伤了。伤分两种,一种是外伤,一种是内伤。按普通的正常分法,外伤是见血的,内伤是不见血的。
见血的伤,虽然看起来挺可怕的,但是一但把血给止住,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而内伤则很不一样,因为伤在内部,跟本看不见,只能以经验来判断伤势,治疗的难度远高于外伤。
在江湖人的眼里,钝伤也就是跌打损伤。像胡忧他们这种疲门出来的,无论是不是有本事医什么奇难杂证,对跌打损伤都是有一手的。这是真正的本事,也是必须掌握的吃饭法门。
除了几个伤得还算轻的,其他的十几个队员伤得都比较重。胡忧用完了身上的存药,也仅够给他们用一轮的。
“基本上都没有生命危险,你不用太担心。”胡忧擦了把汗,安慰普斯卡丝道。
“谢谢你。”普斯卡丝真心的道谢。她心里很明白,要不是真正的朋友,以胡忧的身份,可不会给他们亲自治伤的。
其实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佣兵自己也有一套治兵的办法,不过因为大家的伤都不轻,无法相互帮忙,这才体现出了胡忧的作用。叫不然,也不太需要胡忧出手的。
“都是老朋友了,谢什么。”胡忧摆摆手道。好久没有给那个多人治伤了,这会他还真是有些疲惫。
“少帅,你要出去吗?”看胡忧似乎要往外走的样子,普斯卡丝不由问道。
胡忧点头道:“嗯,药用得差不多了,我出去找一些。这里应该有不少合用的。”
“我跟你一块去吧。”普斯卡丝主动提道。
胡忧采药也是用在佣兵团的身上,普斯卡丝做为团长,自然是应该出一份力的。
“这……”胡忧上下打量了普斯卡丝一眼,有些犹豫。带着这么个衣着火辣的女人,跑到山里到不怎么像是采药呢。
普斯卡丝早就已经习惯了他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挺了挺胸,道:“少帅不会是有什么秘方,不想让我知道吧。”
胡忧笑道:“都是普通草药而已,哪有什么秘方不秘方的。好吧,你要想去就一块去好了。你等我一下,我去交待丫丫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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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山林也不知道有没有名字,景色到是相当美的。四处的野花散发着迷人的清香,如果没有战事,这到是一处郊游的好去处。
没有一会的功夫,胡忧就找到了不少的草药。因为都是没有处理过的草药,体积都不少。胡忧跟它们一捆捆的绑好,不知道的还以为胡忧在打柴呢。
普斯卡丝佩服道:“你认识的草药真多,我们干佣兵的,也算是生死线上打滚的人了,都没有你认识的那么多呢。”
普斯卡丝哪里知道,胡忧曾经就是靠这些草药活命的。它们可是胡忧吃饭的家伙,能不掌握吗。
胡忧清点着草药的种类,感觉再有几味活血的药也就差不多了。如果能找到乌头更好,不过这里似乎没有乌头的样子。
“咱们到那边看看去。”
活血的药大多喜阴,胡忧看那么的山沟挺不错的,决定到那里看看。
普斯卡丝对此自然是没有意见,因为她的手上有伤,拿的东西并不多,这会看上去,到有几分出来游玩的意思。
山沟里果然有胡忧需要的草药,虽然是没有找到乌头,这里到是有不少的红花。红花是属于散血比较强的地一种药,一般情况下,女人是不宜乱服用的,特别是有身孕的女人,一但吃了红花,就会连孩子都打了。
“差不多了,我们可以回去了。”胡忧对今天采到的药挺满意,有了这些药,应该足够医好那些伤员工了。
两人刚要爬出山沟,隐隐的就听到了外边有声音。
胡忧和普斯卡丝对视了一眼,全都没有出声。胡忧把背在身上的草药放下来,爬到一处巨石后面,观察着外面的动静。
“是魔族。”普斯卡丝也跟在胡忧的身边,远远的看到了那些声音的来源。
“他们在找什么?”
看魔族似乎在搜索着什么东西,普斯卡丝不由奇怪道。
胡忧第一反应是那些魔族在找拉易村的人。不过看情况又有些不太像。因为那个魔兵都是低地找的。找人没有这么个找法。
难道是在找盐?
胡忧突然想到了阿土伯的话。如果盐对魔族来说,真的那么重要,这对今后的战争可有是重要作用的。
“普斯卡丝,你先回去吧,我留下来看看他们究竟在干什么。”胡忧转头对普斯卡丝道。
普斯卡丝心里也明白,自己身上有伤,留下来对胡忧也没有太大的帮助,如果被魔兵发现,更是会拖累胡忧。于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就按着胡忧的指点,从另一个方面离开。
胡忧等普斯卡丝离开之后,把草药一股脑儿的全塞进戒指里,远远的调着那群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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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兵临时军营的东南角,胡忧静静的趴在这里。他是跟着那些魔兵,一路来到这里的。
魔兵整整在山上转了一天,什么也没有找到,一个个心情都不是很好,跟才还有两个魔兵一言不和打了起来。
胡忧可不是来看魔兵打架的。他来这里的目的,是证实盐对魔族很重要的猜测。
看准了时机,胡忧钻到了军营的东北角。那里是魔族做饭的地方。
又是看了好一会,胡忧的收获不是很大。因为这里的魔族火夫无论是做饭还是做菜,都没有放盐,这让胡忧很是不爽。不过在观察到魔族吃饭的情况之会,胡忧露出了笑容。
魔族吃饭很有意思,每人一份,各吃各的。而每一个魔兵在吃饭之前,都非常珍重的拿出一个瓶子,往自己的食物加料子。胡忧透过换日弓的特别功能,非常清楚的可以看到,他们加进食物里的东西就是盐。
这一发现,让胡忧非常的高兴。不过这还做不了准,胡忧决定做一个实验。
真人实验!
退到了营到外,胡忧又一次把自己给藏好,静静的等待着机会。他的目的是抓一个落单的魔族回去,好吃好喝的供着,却不给他一点盐,看会有什么发现。
这一等,就等到了天黑,胡忧希望的机会一直没有出现。不过胡忧很有耐心,他相信一定会有鱼儿上钩的。
又一个小时过去,属于胡忧的机会终于来了。一个身高足有近两米的魔兵,冲着胡忧的这个方向快步快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找胡忧呢,只有胡忧知道,这个家伙是出来方便的。
吃喝拉撒,没有人可以只吃不拉。魔族虽然是长像与人族不一样,但是在这方面,还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这里离魔族的大营不远,如果不能一下把目标给打晕,那必定会被大营里的魔兵发现。
相比起杀一个魔兵,活抓一个回去,要更难得多。胡忧趁着魔兵撒尿的时候,从后边摸了上去,看准的目标,猛的用力,手中的石头重重砸在了那魔族的后脑。
那魔兵也真不走运的,尿才撒了一半,就被胡忧给敲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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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戈壁的,早知道选一个轻点的就好了。”
胡忧扛着个两米高的魔兵,才走了两里山路,就满头大汗。这家伙足足有两百斤,扛着这么一个玩艺,真是很要命的事。
“爹爹,你在干什么?”丫丫一脸惊心不定的看着胡忧。突然看到洞里多了一个魔兵,丫丫真是吓得不轻。
胡忧把魔兵丢到地上,顺了好一会的气,才开口道:“丫丫,去帮我把阿土伯给找来,我有事跟他说。”
阿土伯看到魔兵也吓了一跳,还好这魔兵已经被胡忧捆得好好的,相信没什么可能跳起来伤人了。
“少帅,你找我有事?”阿土伯回复正常,又把目光转到了胡忧的身上。
胡忧问道:“阿土伯,这里有没有可以关人的地方?”
阿土伯看了眼地上的魔兵,也知道胡忧是要关谁了。想了想,道:“到是有一个地方,不知道能不行用。”
“麻烦你带我去看看行吗?”胡忧听说有地方,暗松了一口气。如果没有一个适合的地方,这个大家伙可是不好弄的。
“当然没有问题,少帅你跟我来吧。”
阿土伯算是这里的地主,对整个山洞都非常的了解。不一会的功夫,阿土伯把胡忧带到了一个大坑前。
“少帅,你看这怎么样?”
胡忧打量着这个大坑。坑深约五六米,宽有七八米,四周很光滑,如果不借助工具,就算是胡忧都没有办法从下面爬出来。
“很不错,就这里了。”胡忧满意的点头。这里是关魔兵很好的地方,只要把他丢下去,怎么着他也无法爬上来。一开始胡忧还担心怎么魔兵食物,现在看来到是用不着担心了。只要把食物包好丢下去就行,至于魔兵吃不吃,爱吃不吃。
把魔兵给弄到坑里,胡忧想了想,对阿土伯说道:“阿土伯,能不能派两个人看着他,别让他有什么机会跑了。”
“行,就让周林来把。小家伙挺机灵的,应该不会有问题。”
周林虽然没有什么功夫,但是要看守这里还是没有问题的。魔兵的战力虽然很强大,但是现在被丢进坑里,也就是老虎没有了抓子,再也伤不了任何人。随便找个什么人来,都可以把他给看得死死的。
决定了让周林和他的同伴来守,胡忧又给阿土伯交待了魔兵的食物问题。阿土伯也是人老成了精的人物,只听胡忧说不要在魔兵的食物里放盐,就明白了胡忧抓这个魔族回来的用意。
拉易村这一次也有一百多人死在了魔族的手里,阿土伯对魔族那是只有恨没有爱,别说是不给魔兵吃盐,就算是顿顿喂魔兵吃毒药,阿土伯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搞定了这些,胡忧终于是松了口气,只要再有个三五天时间,这答案就可以出来了。
为了弄这个大家伙回来,胡忧弄了一身的汗。找了个地方,好好的洗了个澡,换了衣服,胡忧才回一次来到佣兵团那边,继续为那些伤兵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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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里的日子很悠闲,基本没什么事可做。胡忧除了每天去观察那个魔兵的状态之外,就是在教丫丫战争的知识。丫丫在不死鸟军团上过学的,理论知道自然是非常的精通。胡忧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好对她说的,更多的是在传授一些经验。
普斯卡丝在无意中听到胡忧和丫丫之间的战法学习之后,就死活非要参加进来。因为胡忧给丫丫说的,大多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战斗,和讲故事基本是差不多的,比说书先生讲得还要有意思,普斯卡丝对兵法不是很懂,基本上就是拿胡忧说的当故事来听。
这些给丫丫布置了一个战题解析,胡忧和普斯卡丝聊了起来。
“普斯卡丝,在天风大陆像你们这样的佣兵团大约有多少?”
在见识守佣兵团的战力之后,胡忧在心里打起了他们的主意。以前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利用佣兵来增加军方的实力,不过现在的局势已经很不受胡忧的控制,胡忧必须得多方面的增加手中的力量。
普斯卡丝道:“这我就不太知道了,从来没有人统计过。不过我想各个大大小小的组织,全加起来的话,总数应该不下于十万人。少帅,你不会是想雇佣佣兵来打魔族吧?”
普斯卡丝到也是非常聪明的,只听胡忧提了一个话头,就能猜到胡忧的想法。
胡忧笑笑道:“我正在考虑这个可行性,你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你帮我分析一下,能不能行得通。”
胡忧也没有瞒普斯卡丝的意思。如果真要实行这个计划,在很多地方,胡忧还需要借助普斯卡丝。佣兵这个集团很特殊,没有内行人指点,要跟他们达成合作可没有那么容易。
普斯卡丝沉吟了一阵,道:“佣兵界是一个很混乱的世界,这里面什么人都有。形形色色的各有自己的特点。从来没有一个人去整合过佣兵,究竟能不能成,说真的,我也不知道。”
“不过,据我所知,在佣兵界里,有不少的人都挺佩服你的,如果以你的名号来招集他们,应该是可以招到不少人的。”
胡忧摇摇头道:“你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不是要招集佣兵,我是出钱雇佣佣兵,让他们帮我打仗!”
“雇佣?”普斯卡丝一愣,这才知道自己真是理解错了。之前她还以为胡忧是要以他的名字,把佣兵给招入不死鸟军团里。
“是的,雇佣。你觉得这怎么样?”
“少帅,你可要想清楚了,这样做价钱可不会低。”普斯卡丝提醒道。
“钱的问题不用担心。”
以前的胡忧经常为钱而烦恼,有了黄金凤这个女财神之后,胡忧就不需要再为这个事伤脑筋了。
哪怕现在天风大陆已经乱成一锅粥,黄金凤的生意也一样是做得有生有色。每天都有大量的金币回流,胡忧跟本就不担心钱的问题
普斯卡丝想到胡忧的身份,也确实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
“那就只剩下一个管理的问题了。佣兵一向是以团队为单位行动的,他们已经习惯了自由,要想统一管理难度非常大。还有一点,就是很多佣兵之间本身就是恩怨,甚至是有仇。把他们放在一起,说不定会打起来。”
普斯卡丝说到后面苦笑不已。她的蓓蓓佣兵团这些年来,就有不少的仇家。有些是因为同行的间隙,有些是麻烦自己找上来,有些甚至是追她不成反变恨,总之是乱七八糟,理不乱也剪不断。
胡忧也是一时兴起想到了这么一个事,这会听普斯卡丝的分析,也皱起了眉头。看来这个事要操作起来,问题还是非常多的。
胡忧考虑了量久,最后还是决定试一试看看。
胡忧对普斯卡丝道:“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以我的名意,先少量的联系一些相对比较正规的佣兵团。等我观察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扩大。”
“这没问题,那我就试试看好了。少帅,我们蓓蓓佣兵团应该是也可以加入的吧。”
“那当然了,我现在就开始雇佣你们。而你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帮我联系其他佣兵。”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2章魔族弱点
时间一晃,五天就这么过去了。蓓蓓佣兵团的成员,在胡忧的治疗之下,大部份都已经可以下地走路,普斯卡丝也在计划着,怎么帮助胡忧进行联络佣兵的计划。
胡忧对佣兵界并不熟悉,在这方面完全交由普斯卡丝去弄。自己干脆是连管都不管。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得放权下去,人家才可以做好事。像有些人就是死不放权,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懂,非要在一边指手划脚的。弄得办事的人烦不胜烦,之后更是什么事都说不好。
一个上位者,最看重的其实不是能力,而是他会不会用人。借人家的脑子办自己的事,借人家的体力办自己的事,这才是上位者应该做的。事事亲力亲为的人,就算是再怎么努力,也很难达到成功。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众多人同心同力往一个方向使劲,才是成功的基础。
“少帅。”周林看到胡忧赶紧站起来行礼。
周林在这里看守魔兵已经五天了,非常的尽职尽责,胡忧对他也是相当的满意。
“今天的情况怎么样?”胡忧随口问道。因为胡忧不可是时时在这里,所以他吩咐了周林,留意魔兵的状态。
周林道:“报告少帅,那魔兵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有在吵了。”
胡忧点点头,这到是一个好现象。
这个魔兵从被关在这里的那一天起,就不断的大骂大叫,还四处撞墙,想着怎么离开那个大坑。
随着周林来到那个大坑前,胡忧仔细的观察着那个魔兵。五天以来,除了不给吃盐之外,胡忧没有对他做任何的事。甚至连魔兵叫什么名字都没有问过。
两米高的魔兵此时正坐在坑底,感觉到有人窥视,他抬起了头,非常生气的看着胡忧。
胡忧也同样看着那个魔族,从表面上看不出太多的东西,不过胡忧或多或少的,还是感觉到了这魔兵的变化。
考虑了一下,胡忧对周林说道:“我下去跟他玩玩,一会你负责把我拉上来。有没有问题?”
周林忙回道:“当然没有问题。这个魔兵凶得很,少帅你要小心点。”
这魔兵是胡忧抓回来的,周林并不担心胡忧的安全。让胡忧小心,只是他对胡忧的关心而已。
“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胡忧拍拍周林的肩膀,他已经决定了,在离开之前,问问周林的想法,如果他愿意,就让他跟着普斯卡丝一块出去见见世面。之后再看他的表现,如果他能不负胡忧所期望,那么以后佣兵这一块,就由周林来负责联络。
把整个佣兵交给周林管理,他还没有那么本事,但是只是联络,胡忧相信周林是可以做到的。
看准了方位,胡忧一个飞身就跳进了大坑里。这样的坑,要从下面上去很困难,但是要从上面下去,却是很容易就可以办到的。
魔兵看到胡忧也下了坑里,那眼睛顿时就红了。想都没有多想,魔兵就向胡忧扑了过来。
这到是省了胡忧不少事,他下来的目的就是要看看这个魔兵的情况怎么样。力气这种东西是看不见的,必须是自己亲自感受。
一伸手,胡忧架到了魔兵。虽然之前胡忧并没有和这个魔兵交过手,是用偷袭的方式打晕的人家。但是根据胡忧的经验,魔兵的力量都差不多,这一架,胡忧就知道这魔兵的力量已经大幅度的下降。
看还真有用。
胡忧在心里暗自高兴。只一下他就已经试出来这魔兵的力量比正常情况要甚至下降了七成,虽然他的力气还是比普通的人族大一些,却已经不会大得那么离谱了。
胡忧一架之后并没有收手,他还要再看看魔兵的持久力。如果魔兵的持久力也同样下降,那么胡忧的这次实验就算是成功了。
最后的结果,让胡忧非常的满意。
人族和魔族一对一,这样的场面周林还是第一次见,看胡忧对付那魔兵像对付小孩子一样,周林真是羡慕不已。脑子里不停的幻想着如果自己能变成胡忧那可多好,连胡忧叫他放绳子都没有反应过来。直到胡忧第二次叫,他才把绳子放下去。
“少帅,真是对不起,我走神了。”胡忧一上来,周林马上道歉。
胡忧心情不错,自然也不会怪周林没有第一时间把绳子放下去。随意的和周林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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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一大早的那么高兴,难道是捡到钱了?”
“调皮丫头,你地方能有钱捡吗?”胡忧乐呵呵的在丫丫的小脸上捏了一把,这才把盐和魔兵的关系给丫丫详细说了一遍。
事实已经证明,魔兵如果没有盐吃,他们的体力就会下降。只这一个发现,就足以扭转现在的不利局面。要知道天风大陆虽然也同样有海,可是海里并不含盐。也就是说,天风大陆只有岩盐没有海盐。
岩盐就相当于一种矿,数量并不是很多,而且找起来并不容易。胡忧只要在这方面下功夫,把已经发现的岩盐给毁掉,对魔族来说,那就是治命性的打击。虽然没有了盐,魔族还可以从酱料理获取食物的味道,当是酱料里的含盐量不高,怕是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的。
丫丫听胡忧已经证实了魔族的弱点,也非常的高兴。这些年来,丫丫是亲眼见到魔族的强大。如果可以通过控制盐了打击魔族,那真是一大喜事,足顶百万兵呀。
“爹爹,我们是不是马上把这个消息给公告天下,让所有的人都把盐给毁了!”丫丫兴奋的说道。
胡忧之前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闻言摇头道:“暂时还不需要。这个发现,我们必须要好好利用。如果让魔族知道了弱点被暴,那么他们肯定会疯狂的抢盐,并加强这方面的防备,那样我们就很难讨到便宜了。”
丫丫点头道:“确实是这样,我们应该好好布置一下,给他们来个一击而中。”
丫丫的想法和胡忧的一样。他决定先把这个消息回传给红叶,让红叶先行布置,收集资料,然后再找适当的时间发动。
“好了,应该查的东西已经查得差不多了,也是我们继续上路的时候了。去失拾一下,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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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姐,有少帅的消息回来了,是不是?”欧阳寒冰急急跑进红叶的书房。刚才红叶派人通知她到书房去,她一想就知道是关于胡忧的事。
红叶笑道:“二妹,你什么时候也变得那么急性了。”
以前的欧阳寒冰,那真是一决冰。遇事绝对的冷静,可不像现在这样急不可耐。像刚才这样的样子,一般只会在欧阳水仙的身上发生。
欧阳寒冰不好意思道:“红叶姐,你别笑我了。”
红叶道:“我知道,我知道,不笑,不笑,呵呵……”
说是这么说,红叶还是忍不住下了出来。胡忧的这封信,不但是报了平安,还传回来一个重要的地发现,这对红叶来说,那可是巨大的好消息。
魔族的弱点居然是盐,这可是之前谁都没有想到的。
“大姐,少帅的信里究竟写了什么?”欧阳寒冰看红叶笑得很不正常,不由想到了什么。看来胡忧的信并不是单单报平安那么简单。
“别急,一会等其他姐妹都到了之后,我会告诉大家的。”
红叶给欧阳寒冰卖起了关子。
前后不过十分钟,胡忧的七个老婆就全都到了红叶的书房。雅馨也来了。
红叶几人都很好相处,雅馨的加入虽然是用了一些手段,到也没有让红叶她们反感,很容易的就融入了这个大家庭。
当然,这也是因为雅馨比较懂事的关系。她对红叶她们六个姐姐都非常的尊重,对于她们手头上的事物也从来不插手,只是一心的照顾柳飘飘和胡憾天这对公婆,让红叶她们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全力的在自己的领域之内奋斗。
魔族的弱点被红叶公布出来,这小小的书房就算是炸锅了。就连雅馨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高兴得都尖叫了出来。
“按少帅的意思,这个消息要保密,除了军团高级将领之外,其他的人暂时还不可以知道。”
红叶很慎重的强调着胡忧的话。
几女纷纷点头。她们也都意识到这个消息暂时不公布的重要性。
黄金凤道:“我想我们应该好好研究这个事。市面上的盐本就不多,只要布置时间足够,我有信心一天之内,扫掉市场全部的货。”
红叶点头道:“那市场这一部分就交给金凤你了,我们的重点是产区上。二妹,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红叶的目光看向了欧阳寒冰。欧阳寒冰曾经是一国之女王,她对事物的分析掌控能力也是非常强大的。
欧阳寒冰也不推让,直接道:“我们应该尽全力的调查盐地产地,然后定下一个时间,与金凤在同一时间做事。”
欧阳寒冰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事情的基调并定下来之后,红叶这个大姐再分别按大家的长处,布置任务。
众女都知道,这下有得忙了。不过她们都非常的开心,因为这件事做好了,说不定可以提前结束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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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复行行,胡忧和丫丫终于进入了色百帝国。对于这里,胡忧和丫丫都不陌生。他们都已经不止一次的来到这个地方。
“终于到了。”丫丫长长的出了口气。这一路来担心的事,终于是马上就要有结果了。
“咱们先找一个地方住下再说。”胡忧四下看着。他本想找以前曾经住过的客栈。不过那间客栈似乎是拆了,他们只好另找一间。
“战胜必客栈,好霸道的名字,我们就住这间好了。”
以前的色百帝国一向不以武力为尊,民间对战争的热情也不是很高。但是现在明显的不一样,连客栈的名字都已经改成了与战争有关的,可是秦明已经让这里改变了多少。
定好了房间,在吃饭的时候,胡忧再一次的感受到了色百人对战争的热情。几乎所有的饭桌都在聊着与战争有关系的事,其中秦明的名字自然是被提起最多的,反到是王忆忧这个现色百帝国的皇帝,很少被人提起。只偶尔提一句,也是说他找秦明回来是如此的对。
这会,胡忧的隔桌,两个朋友正在争论着胡忧和秦明究竟谁更厉害的问题。两个人是各摆理由,说得不亦乐乎。
胡忧在一边听得嘴直发苦,就连他这个当事人都说不清楚,他和秦明究竟谁更厉害一些。
要知道打仗不是打架,决定胜负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不但是双方的将领指挥,还有士兵的组成,当时的形势,天气,气氛,有人曾经算过,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有一百四十七个因素。不开玩笑的说,有时候就是主帅起床时的心情,都可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用完了饭,胡忧和丫丫分别回房休息。赶上了那么多天的路,他们就算是铁人,也都累坏了。
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发出了不死鸟令。相对于曼陀罗帝国,色百帝国目前还暂时没有受到魔族的入侵,胡忧在这里建立起来的势力,依然运转正常。
中午十分,不死鸟军团驻色百帝国的负责人就赶到了胡忧的住地,向胡忧汇报工作。
通过这个负责的说法,胡忧大体的掌握了色百帝国目前的形势。秦明在色百的势力已经快像胡忧在曼陀罗那样,现在民间很多人只知道有秦明,而不知道还有一个皇帝。
“秦明果然是厉害。”胡忧叹息道。他在曼陀罗建立势力足足七八年,才利用不死鸟军团控制了全国。而秦明到色百帝国也不过是两三年的时间,就成功的用色百帝国的部队,控制了色百帝国。
这么相比起来,可是秦明的难度要更高一些的。要知道不死鸟军团是胡忧一手一脚建立起来的,对胡忧完全的忠心。而秦明在初来色百帝国的时候,那可是除了名气之外,什么都没有。甚至是连他的嫡系部队都已经全都拼光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秦明要重新建立自己的班底,还要让他们决对服从的执行命令,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丫丫和胡忧的角度不一样,她更关心的是王忆忧的问题。闻言忙问胡忧道:“爹爹,你说王忆忧会不会已经出事了。”
胡忧沉吟了一会,道:“这个现在说不准。虽然色百的命令还是以王忆忧的名义下发的,但是秦明这个人,会用什么手段,我也说不准。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明晚我们到皇宫走一趟,就什么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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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色百皇宫的南角,出现了一对黑人黑裤的男女。这两个人除了胡忧和丫丫之外,不作其他设想。
胡忧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多少次潜入皇宫了,不过此时他还是不敢有任何的大意。因为胡忧这一次的对手是秦明,这一次的潜入,等于是变像的和秦明小打一仗。
如果要考虑安全,胡忧是不应该带丫丫来的。一个人行动往往要比两个人更容易。但是胡忧却主动开口带丫丫来,不为别的,只因为胡忧了解丫丫,放她一个人在客栈里等消息,她肯定是不愿意的。
“小白,看你的了。”丫丫在小白的大脑袋上摸了摸,在它的耳边小声的说道。
丫丫曾经有和小白一起逃出少帅府的经历,今天的整个潜入布置,也是由丫丫来制定的。
小白能听懂丫丫的意思,在白了丫丫一眼之后,它就来到了城墙边,先有模有样的听了一会里面的动静,然后开始挖墙角。
丫丫这次的计划是利用钻狗洞的办法,胡忧对此到没有任何的意见。能达到目标就好,钻钻狗洞怕什么的。再说了,小白是狼来的,它挖出来的洞,也不是狗洞呀。
小白挖洞的速度非常的快,前后也就十分钟,它就已经打通了一个可以通向皇帝里的小洞。
这个方向是胡忧选的,他曾经来过色百的皇宫,知道从这边过去,是一个花园。
小白挖通了地洞,先自己钻了过去。查看那边没有危险,这才回来让胡忧和丫丫过去。
看小白那鬼头鬼脑的样子,胡忧不由有些想笑。这狼都快成精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它道行够了,就可以幻化为人了。
如胡忧所想,钻过了城墙,确实是个花园。爬在草地里,胡忧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守在高处的卫兵,如果不是用打洞的办法过来,那想通过这堵墙,怕都得花很多的心思。
秦明呀秦明,我已经来了,你在哪呢?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3章傀儡皇帝
胡忧在心中默念着秦明,但是这会,他可不想见到秦明。在小白的努力打洞之下,胡忧和丫丫以一种前人从来没有用过的方式,钻进皇宫。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容易。
这种容易,都让胡忧感到了一丝不真实。要不是墙头那么时刻警惕着的卫兵,证实在这里确实是守备森严的皇宫,胡忧怕是会以为自己走错路了吧。
其实上,胡忧一行看起来容易,却是并不容易的。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想过这样的办法入室,但是他们做不到胡忧他们这样。
首先,全天下怕是找不出一个可以像小白这样,速度极快又不会发出一个声音的打洞高手。二来,也没有多少像胡忧这么熟悉皇宫建筑布局的人,以这样的方式进入皇宫。三来,胡忧和丫丫的功夫本身就不低呀,就算是不用小白的方法,他们也同样也进入到皇宫里的,只不过是速度会比较慢而已。
但凡是看着容易的东西,他的背后必定有强大的势力力量支持着。所谓的举重弱轻,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皇宫很大,有数以万计的人在这里边,但是真正住在这里的主人并不多。严格来说,皇宫的主人只有一个。皇宫就是皇帝的家,除了他之外,其他的人全都不过是附属品而已。
这会时已半夜,胡忧和丫丫没有去其他的地方,直接向王忆忧的寝宫摸过去。正常人这时候应该都已经入睡,王忆忧虽然是皇帝,却也是正常人,这个点去找他,总不可能去大殿吧。
皇宫是这一片被圈起来建筑的统称,皇宫的各个建筑还有它的名字。王忆忧睡觉的地方就叫武隆宫。这个名字也不知道是谁起的,总之胡忧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叫这个名字了。
武隆宫的守卫非常的森严,小白围着转了三圈才算是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地方。之前的洞,小白都是一气贯通,而这一次,它分了三次才完成。并且在完成的时候,没有马上钻过去,而是狼脸凝重的看了胡忧一眼,似乎想表达什么。
胡忧对小白点点头,表示明白。
刚才在小白挖洞的时候,胡忧也没有闲着,他知道小白之所以会停下来,是因为有侍卫走过。
短短不过十分钟,居然就有三批侍卫巡查过这个地方,可见里的守卫有多么的森严。胡忧以前也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并且还在这里住过一晚,他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可是没有这么严格的。
胡忧考虑了一下,点了点小白的大脑袋,示意它留在原地不要进去。
小白对此有些不满,它虽然是叫小白,但那完全是胡忧的恶搞,它的毛色可不是白的,而是纯黑的。在这样的夜色里,普通人跟本就不可能发现它。
胡忧没有理会小白的不满,他让小白留在这里,不是怕小白被人发现,而是想让它在这里留守着,只要这个洞在小白的看管之下,胡忧和丫丫就有安全撤出的后路。
把不满的小白留在地洞口,胡忧和丫丫潜入了武隆宫。相比起整个皇宫,武隆宫的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是武隆宫的本身并不小。
天风大陆的皇宫不少,可以说它们代表着那个国家当时最高的建筑技艺和审美视角,毫不客气的说,每一座皇宫都是一个精美的艺术品。如果胡忧这会是从大门进来,就可以看到武隆宫门口那两个威武的石刻武士,一排的护宫灵兽……
“咱们进去吧。”胡忧在丫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可以看得出来,丫丫这会有些紧张了。丫丫一定是不敢确定王忆忧是不是在这里,胡忧也一样,他也不能确定。哪怕这里的守卫非常的森严,也不代表这里面就一定有他们守护的人。
花了比之前几乎相同的用时,胡忧和丫丫才终于潜入了武隆宫。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武隆宫的内部要比外部松多了,胡忧连着看了几个房间,都没有见有侍卫之类的人出现。看来王忆忧也并不想侍卫时时刻刻都在自己的身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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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为什么会没有呢?”丫丫的眼睛已经通红了,那是急的。
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胡忧和丫丫已经查过了武隆宫里的每一个房间,都没有见着王忆忧。严格来说,他们是一个活人都没有见着,这武隆宫里,跟本就没有人。外头的侍卫,守护的不过是一间空房子。
胡忧一开始也不是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但是当这事真正发生之后,他也是相当不爽。这功夫都花老牛鼻子了,居然什么人都没有见着,这和被人耍了有什么分别。
胡忧安慰丫丫道:“也许他今晚并没有睡在这里,要知道皇宫里的房间很多的。”
其实胡忧心里真正的猜想的是王忆忧现在的情况。秦明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他会对王忆忧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
要换了以前,胡忧虽然跟王忆忧家算是很有交情,但就凭王忆忧做的那些事,胡忧才会管他的死活呢。
但是现在,胡忧是不能不管了。
唉……
胡忧真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丫丫和王忆忧之间居然会产生情素,但是不管怎么样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找到王忆忧。至于丫丫和王忆忧最后能不能走到一起,那就是以后的事了。
考虑了会,胡忧对丫丫说道:“天快就亮了,我看不如之样。你和小白先按原路出去,在客栈里等我。我呢,在这里再看看,最迟明天早就一定回客栈。”
丫丫有些不太愿意,不过胡忧的决定是不可以改变的,丫丫也只能同意了。只是千万叮嘱胡忧,一定要小心安全。
让小白带丫丫先回去之后,胡忧再次变成了一个人。没有丫丫在身边,胡忧的动作就要快多了。又找了几个可能会是王忆忧住的地方未果然,胡忧去了大殿。
大殿不是住人的地方,胡忧来这里,是想看王忆忧会不会上朝。
一个国家无论大小,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事。而在大殿每天例行的早朝,就是汇总处理这些事的地方。当然,普通的小事是不会拿来这里说的,当凡是能拿到大殿说的事,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如果王忆忧还掌权,那么他一定会出现在早朝上。
胡忧来得有些早,早朝还没有开始。找了根巨大的横梁,胡忧整个躺在上面,忙了一晚上,精神力消耗不少,正好可以借机恢复。
半梦半醒之间,胡忧听到了下面有响动。不过他并没有起来,皇帝总是最后一个出场的,早来的这些人,在色百也算是一方重臣,但他们不是胡忧要的。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胡忧的耳朵里传来了一声‘皇帝驾到’,胡忧这才睁开了眼睛,他所在的地方很高,只需要很小的角度,就可以看到皇座那边。
此时,皇位上坐着一个人,一身皇袍相当的华丽。把视线往回扯扯,胡忧就看到了站在第一排的秦明。秦明一身将军服,因为看不到前面,胡忧不知道秦明此时是什么表情。
早朝开始了,一项项的议题并提出来。因为在这里,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坐位。所以在发言的时候,需要发言的人,会走到最前边的一块小空地,发言完了之后,再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文臣武将站了两排,以最靠近皇位的人身份最高,不过前排的几个都没有开口,而后排的人,相对的身份比较低,基本没什么资格开口,大多说话的都是中间那批人。
能摆到这里说的,都不是什么机密大事,胡忧对他们说的议题没什么兴趣,他的注意力主要在王忆忧的身上。
那个脸上呆板的人,应该是王忆忧吧。
胡忧在心里产生了一丝怀疑。这个皇帝与其说是皇帝,还不如说是摆来好看的。所有大臣说话的对像都是他,但是他一句话都没有回,甚至是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像足了庙里的那些大佛,任你们在下面说什么,上在多的香,诉再多的苦,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怎么会这样的呢?
胡忧在心里首先了一丝难以言明之感,坐在上面的人,确实是王忆忧,这是没有错的。胡忧在怀疑的同时,已经用透视眼看过,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易容药物之类的东西。
对于易容,胡忧现在也算得上是专家了,王忆忧的脸上有没有被易容,胡忧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
王忆忧绝对没有易容,可是他为什么坐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呢。这绝对不是王忆忧的性格呀。
胡忧的目光不由又转到了秦明的身上,从早朝开始到现在,胡忧也没有听到秦明开口说过一句话。
早朝似乎是一个摆设,说的人只管说,说完就就退下去,而听的人究竟有没有听,真是没有人知道。
前后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样子,早朝就散了。什么决定也没有,议题也只是议题,没有别的。
在太监的退朝声中,大部份的人都离开了大殿,只有两个人没有动。一个是王忆忧,一个是秦明。他们像是不知道已经退朝似的,一个还在坐着,另一个也还在站着。
直到所有人都退下去,秦明对王忆忧说了什么,王忆忧这才站起来。王忆忧那双无神的眼睛,依然无神,脸上也没有任何的表情。
“走吧。”秦明转身往外走,王忆忧也跟了上去。表面上看是两个人走在一起,事实上是秦明微快一点,王忆忧跟在秦明的身边。
这样的情况,如果胡忧再看不出问题,那么胡忧就直接撞墙死掉算了。只是胡忧看出了问题,却暂时没有答案。
这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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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远远的跟在秦明和王忆忧的身后,还好白天的皇宫没有晚上的那么森严,不然胡忧真是无法跟得上。
依然是在皇宫里,秦明和王忆忧走的方向,和胡忧昨天摸去的地方并不一样。怪不得昨天一点收获都没有呢,原来王忆忧不是住在武隆宫,而是住在南书房。
秦明和王忆忧同时进了南书房,胡忧也想跟着进去,不过这显然是不怎么可能的。南书房的守卫比武隆宫那一边更加的森严,胡忧一点进去的机会都没有。
看来只有等晚上了。
胡忧在心里叹息着,只能先找地方躲着再说吧。
一直躲到晚上,胡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进到了南书书。和武隆宫一样,南书房的内部也是没有守卫,甚至连宫女都不多见。不过胡忧还是走得非常的小心,因为胡忧之前没有见秦明从这里离开,那表示秦明也在这里住。
“王忆忧,你认识我吗?”胡忧看着两眼无神的王忆忧,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王忆忧的眼睛看着胡忧,却和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没有任何的反应。他的眼睛完全是空洞的,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那现在的王忆忧就是一个活死人。
“你搞什么搞呀,怎么就弄成这样了?”胡忧不死心的又摆弄了王忆忧几次,甚至在他的鼻子头捏了一把,王忆忧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如果不是他还喘着气,胡忧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充气姓姓呢。
看来是秦明搞出来的了。
胡忧摇摇头,现在的王忆忧,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王忆忧,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
就在胡忧暗想着这事怎么弄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胡忧看了王忆忧一眼,一个出溜钻到了床下。而王忆忧似乎跟本就没有发现胡忧来过那样,依然在那里站着。
没有敲门的声音,房门直接就被推开了。进来的是秦明,依旧穿着将军服。看到王忆忧傻傻的站在那里,秦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而是自己找地方坐下。
让胡忧有些奇怪的是王忆忧似乎也没有看见秦明,就算是秦明已经坐下,王忆忧还是在那么站着并没有动。
秦明坐下的时候也没有开口中,房间里有三个人,却非常的安静,只有桌上的油灯,不时暴发出一点声音。
“过来坐吧。”良久,秦明才开口。
秦明说话的对像自然不是胡忧,而是王忆忧。王忆忧听到秦明的话,这才来到秦明的对面坐下,很明显的,秦明有控制王忆忧的办法,而这个办法并不是以秦明的长像来控制的。
今天的秦明,似乎很多心事的样子。在王忆忧坐下之后,秦明又是久久无言。而王忆忧除了坐在那里之外,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秦明看着桌上的油灯道:“你也不用觉得你很惨,现在的你和我其实是一样的。只不是你是被药物控制,而我则是因为心已经死了。”
“老天对我何其不公,不公呀,你知道不?”
絮絮叨叨的,秦明像一个老太婆那样,对傻愣愣的王忆忧说了不少的话。胡忧趴在床底,不时能听到自己的名字。
一开始胡忧还想从秦明的话中知道一些东西,不过之后胡忧就放弃了这样的打算。因为秦明完全就是在发泄,他的话没有多少价值。
“好了,在这个吃了吧。”秦明絮絮叨叨二十分钟左右,把一颗黄色的蜡丸把在王忆忧的身上。
王忆忧似乎能意识到那是什么,有些不太愿意吃,不过最后还是吃掉了。胡忧判断那个药,应该就是控制王忆忧的药了。
王忆忧吃过药,就按着秦明的意思,坐在那里签发文件。总之是秦明说通过的,王忆忧就写通过,秦明的意思就是王忆忧的意思,签完之后,怕就算是王忆忧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好了,你休息吧,今天的表现不错,明天只要继续像这样就可以了。”秦明说完这话,就离开了。
胡忧跟秦明认识那么久,还从来不知道秦明居然也有多话的时候。
再次坐床底爬出来,胡忧看着王忆忧一阵阵的脑袋疼。面对这样的王忆忧,他还真是一时没会找不到办法。
把王忆忧给偷出去吗?
像王忆忧现的情况,怕就算是偷出去,也没有什么用,让丫丫看到,而反还会伤心。把他留在这里,胡忧又有些不甘心。秦明现在是摆明了利用王忆忧的身份,来控制色百帝国。
无论是任何时代都是这样,有兵权的说话就大声,现在色百帝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兵力,全都在秦明的手里,就连这色百皇宫,也都在秦明的控制之中。他可以说已经是色百帝国的影子皇帝了。
无意之中,胡忧的视线扫过了桌上那个之前包着蜡丸的那些蜡碎。药丸已经被王忆忧给吃掉,这外壳还在。胡忧眼睛一转,把那些外壳全给藏起来,说不定,可以从中查到什么呢。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4章百金一药
一路回来,胡忧都在考虑药的问题。秦明不像胡忧懂药,据胡忧所知,秦明是不懂药理的,也就是说,这药绝对不是秦明做的。
不是秦明做的,那就一定是高手帮秦明做的。
胡忧不断的在脑子里回忆着,究竟是谁帮秦明做的那些药。
由于自身懂药的关于,胡忧在天风大陆交到不少懂药的朋友,其中名气最大的就是药王录的传人华老,还有就是九门异法的传人,这两个人是天风大陆两大流派的顶尖人物,这样的药他们应该也是可以做出来的,但是胡忧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他们做的。
会是谁做的呢?
胡忧不断的过滤又不断的否决掉。似乎并没有一个适合的人选。因为胡忧认识的那些人,都是有家伙了,而胡忧一个长达长年的空白期,这期间是不是又有新人冒出来,胡忧也不是很清楚。所以让他硬生生的猜出是谁,这还是非常有难度的。
“爹爹,情况怎么样。”
不知不觉的,胡忧已经回到了客栈。丫丫一看到胡忧,首先关心的就是王忆忧那边的情况。别怪女生外向,实在是丫丫太过担心了。
丫丫不担心胡忧吗?
那当然也不能那么说,在胡忧没有回来之前,丫丫也是同样也担心胡忧的。不过胡忧此时就站在他的面前,似乎也用不着再担心胡忧的安全了吧。
胡忧本不想把王忆忧的事告诉丫丫,不过想了想,胡忧还是决定告诉丫丫。因为丫丫有权力知道王忆忧现在的情况。
胡忧不是那种****的父亲,他和丫丫更多时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大家就像是朋友一样相处,而朋友之交,最重要的不就是坦诚吗?
很多时候,你自以为隐瞒真相是对某一个人好。可是你却不知道,这样做非但不是最了他们好,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他们。
胡忧绝对不愿意看到丫丫被伤害,所以胡忧也绝对不想骗丫丫。
出乎胡忧的预料,丫丫听完王忆忧的事,非但是没有表现很激动,反而是平静下来。很静冷的那种。
“丫丫,你没什么事吧。”胡忧有些担心丫丫的平静。如果丫丫能表现更为紧张一些,甚至流些眼泪什么的,胡忧反而会更安心。
丫丫摇摇头道:“我没事的,爹爹放心好了。要你告诉丫丫,是不不已经想到了办法?”
丫丫期许的看着胡忧,从小到大,在丫丫的眼睛里,胡忧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只要是有他在,基本上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被当成神是很辛苦的是,不过现在胡忧到是很希望自己真的是神。那样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甚至可以先帮丫丫解决了她的问题。
胡忧摇头道:“暂时我也没有找到什么好的办法,只是有一点点线索而已。”
胡忧说着已经把那个蜡丸壳放在了桌面上。
“这个是……秦明叔叔给他吃的药?”丫丫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因为胡忧懂药的关系,丫丫从小到大都跟在胡忧的身边,自然也是懂一些的。
看胡忧点头,丫丫马上急急把那个碎掉的药丸壳给拿过来,仔细观察着。
胡忧知道丫丫在找什么,按天风大陆的药界长例,炼药师大多都会在他制成的药丸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药丸的名字。不过这个东西,胡忧在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上面除了写着‘再造丸’三个字之放,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再造丸,这只能勉强的算做是药名而已。因为这一类的药真是太多了,有男子再造丸,有女子再造丸,甚至还有小孩子用的等等之类的再造丸,这光看一个名字,就算是华老来,也不见得就能判断得出,这里面是什么玩艺。再说是,这药的名字,也不一定是再造丸呀,弄不好这跟本就是随手写上去的呢。
“爹爹,你觉得这会是谁做的?”丫丫看了好一会,露出了一丝失望。担凭这么些东西,她无法判断这个药丸出自谁的手。
“这个我暂时也不知道,希望可以查出来。”胡忧摇摇头。之前他已经查过南书房里并没有炼药的地方,而这样的药也不太可能是皇宫做的,胡忧相信那个人应该是来自民间。
此外,那个药丸上之所以没有名字,九成的机会是秦明不许制造者加上名字,还有一种可能,则是这个人跟本就没有名气,即使加上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加与不加,没有任何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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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这加的名字记录下了没有。”胡忧转头问丫丫。
“已经记下了。大风药房,再造丸三颗。”丫丫扬了扬手里的纸,让胡忧可以看到她在上面上的字。
一下午,胡忧和丫丫几乎已经跑遍了城里大大小小的药店,各种的再造丸买了一大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现在跟本一点线索都没有,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希望可以查到一些线索。
胡忧可没有希望过可以买到和秦明给王忆忧吃的那种药,他买这么多药丸,主要是要研究这个药店的制药丸手法。
药丸是各种各样,按不同的药性,至少有上千种不同的药丸种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它们的封装手法都是一样的,都是以石蜡封口。而各个药店的封装方式虽然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师传不同,做出来的药丸又有一定的分别,所以胡忧现在希望的是从这一方面入手,查到秦明那颗药丸的出处。
这其实是一种非常笨的办法,可是胡忧现在暂时也没有能想出其实的办法。只能笨办法笨用了。
“还有几家?”胡忧看到手里那一大堆的药丸,头皮有些发麻。他以前还真没有留意过民间居然有那么多的药店。
丫丫看了看手里的地图,那上边已经被大大小小的画了很多的圈圈。而没有被X掉的圈圈只剩两家了。
“还有两家,那就快点吧,这天都快黑了,搞不好人家都家了门。”
胡忧这话还真是说中了,当他们来到最后一家药店的时候,这家药店都已经关门了,还好,人家只是刚刚上门板而已,胡忧还是成功的买到了药丸。
“终于都买到了,我们回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然后再慢慢的分析。”
胡忧说着转身就走,走了几步之后,才发现丫丫并没有跟过来,不由停下了脚步,看向丫丫道:“丫丫,你怎么了。”
“爹爹,你看那里是不是还有一个药店?”丫丫的目光一直盯直远处一个方面。
胡忧顺着丫丫的目光看过去,首先去看它的牌匾。这一路过来,几乎是每一间店铺都有自己的店名,但是这一间却没有。
奇怪了。
胡忧心中起了一丝疑惑,反正距离也不是很远,干脆走过去看看好了。
胡忧和丫丫一块来到了那家店面前,与其他的药店相比,这间药店有些不太一样。别家店药都有很多的药柜,每一个抽屉拉开,里边装的都是已经经过粗加工的药材。但是这一家店没有药柜不说,就连药都很少,而且大多都是随意的丢在地上或是椅子上。
胡忧和丫丫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疑问。算起来,这要更就民宅而不像店面。这卖的虽然是药,却也是商品呀,这么随意的丢在地上,那算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既然有怀疑,还是查一查清楚会比较好。别把九十九家的药都买了,就落一家没买,而且落下的还是正主,那就冤枉了。
“有人吗?”胡忧看站了半天也没有人来搭理,只好自己开口。
没有回应,胡忧又叫了两声,又还没有回应,不由有些纳闷。
“你们找谁。”突然一个声音从胡忧的身后传来。还好胡忧和丫丫都是定力非常好的人,不然非得让他给吓着了不可。
转过头来,出现在胡忧两人面前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男人个子不高,非常的瘦,肤色是一个很少见的古铜色。
“你好,你是这药店的老板吧,我们想买点药。”胡忧很客气的说道。
“买药?买什么药?”瘦老板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又看看胡忧身边的丫丫,用一种非常慢的语气问道。
“买药丸,再造丸。”胡忧在说话的同时,也不断的打量着这个瘦老板。不知道为什么,胡忧有一种感觉,就是一个瘦地老板很难看透。他就站在你的面前,可是你却又感觉眼前这个人,是不真实的。
瘦老板吸吸鼻子,道:“你们不是已经有了吗,还有很多。”
胡忧神色一呆,他们的手里是拿了不少从各个药店买回来的药丸,可那些都是包好的,除非这个人和胡忧一样有透视眼,不然他不可能看到胡忧手里有什么。这家伙到好,只是吸了吸鼻子,就能知道胡忧有很多药丸,真是厉害了。
一边的丫丫,也偷偷的吸了几下鼻子,不过她是什么都没有闻出来的。
要说还是胡忧的反应快,一愣之下,就笑道:“老板真是厉害,我们是买了不少的药丸,不过我们现在还差一些,所以还希望老板能卖给我们几颗。”
“我的药可不便宜。”瘦老板没有再扯那个问题,而是淡淡的回道。
“没关系,只要你卖,多少钱我都付。丫丫,拿两个金币出来。”
两个金币买药,那已经算是非常多的了。要知道他们转了一下午,买了这么些药,也不过是两个金币而已。
“两个金币就想买我的药,哼,你们还是走吧,我不卖给你们。”店老板的脾气看来不小,觉得胡忧两个金币要买他的药,那是侮辱他了。
丫丫听胡忧让拿两个金币,那小脸都已经有些不太好看了,不过还是按胡忧的说法,拿出了两个金币,这金币才刚刚拿出现,就听到店老板的冷语,一下就气不打一处来。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丫丫大小姐现在心情可不是那么好。
丫丫正要开口,就被胡忧的眼色给逼了回去。
胡忧脸上看不出一点生气的样子,对店老板道:“请问老板贵姓?”
“刘。”店老板惜字如金,只吐出了一个字。
“原来是刘大夫,真是失敬,失敬。”
胡忧一转口,把刘老板改成了刘大夫。这里面可有讲,卖药的不一定是大夫,但是大夫一定是卖药的。
那位说了,为什么大夫一定卖店,他卖药单也是可以的呀。
说这话的就外行了,正所谓是卖药不卖单,卖单正如皇帝老儿卖江山。一个真正有本事的大夫,是绝对不会卖药单的。要知道一张好的单,往往是一个大夫,甚至是一家几代人呕心沥血才研究出来的。药王录为什么那么出名,正是因为它收录了一百零八条药单,普通的大夫,有这一百多条方子,就足够他混一世了。大不了就是一些太复杂的病证不接而已。
胡忧看这店老板默认了大夫这个称呼,这才继续道:“刘大夫,不知道你的药丸,要价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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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份,过份,太过份了。那什么破药丸啊,居然一百个金币一颗,爹爹你还真买!”丫丫一回到客栈就压不住火了。这哪里是卖药,简直就是抢吗。
胡忧也没有想到,那个刘大夫居然那么敢开价,一百个金币才给一颗药丸。不过胡忧还是要了,而且这会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至少刘大夫敢开出这个的价,而其他的店,可没有谁敢开这样的价。
胡忧不怕花钱,只要这个钱花得是地方,胡忧就算是再多,也舍得花。
“好了,不就了几个金币吗,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弄不好,这钱我们还花得值了呢。”
“你的意思是秦明那药是他做的?”
“现在还不知道,得先看看,把那颗一百个金币的药丸拿出来吧。”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5章偷皇帝
一百个金币一颗的药丸拿在手里,与其他的那一大包药丸也看不出什么分别。胡忧跟本就不在乎那颗药丸里装的是什么药,他重点观察的是那颗药丸的外封。
“这些外层的花纹似乎有些像,丫丫你看一下。”看了足有半个小时,胡忧揉了揉眼睛让开了坐位。他还是把事情给想简单了。真正上手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么比对药丸外壳是一件并不轻松的事。
在胡忧看的时候,丫丫其实也在一边看,胡忧这么说,也是想听听丫丫的意见,顺便看看丫丫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丫丫也不客气,在胡忧让出的坐位坐了下去,女孩子总是要比男人细心的,她也希望自己可以帮胡忧找到更多的东西。
看丫丫很认真的样子,胡忧也没有打扰丫丫,在休息了一会之后,把其他的药丸也给拿了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颗药丸买的时候特别贵的关系,胡忧在看别的药丸就没有用时那么长了。当然,时间的长短与用心的程度并不是正比的。胡忧在看每一颗药丸的时候,都非常的用心。
“确实是有些像,特别是这里。”丫丫又看了一眼,这才指着一个地方都胡忧说道。
胡忧之前也注意到了那个地方,那里有一条很淡的纹路,和胡忧从秦明那里得回来的蜡封非常的相似。
“嗯,先别急着下定论,再看看别的。把有可疑的分出来。”
主关的推断,往往都是并不准确的,胡忧现在要的是更多的分析。
就这么着,胡忧和丫丫对着一堆药丸,一坐就到天亮。期间除了丫丫去弄了点吃的回来之外,两个人几乎就是对着药丸过日子。
经过一夜的分析,胡忧两人一共找到了三个可疑的,其他的要不是色不对,就是手法不对,基本上可以排除在外了。
最为可疑的,还是从刘本草那里得来的药丸。刘本草就是让胡忧花了一百个金币才买到药丸的那个家伙。胡忧也是花了一百个金币之后,才知道了他的名字。
最不可疑的,胡忧决定先不动。在略休息了一会,看已经时近中午,胡忧和丫丫分别行动,先去查另外两家的情况。
由于药店都是打开门做生意的,要查些东西并不是太难。很快,胡忧和丫丫就都已经查到,另外两个有可疑的药丸都是分别出自两个学徒工的手。他们要是有能力给秦明制作那样的药,那也就用不着做学徒了,所以他们基本上没什么可能。
视线又再一次回到了刘本草的身上。
“爹爹,你说会不会是他呢?”丫丫有些心神不定的说话。说真的,王忆忧出了这样的事,她不担心是不可能的。要不是从小跟在胡忧的身边,也见过是不少的大场面,丫丫这会怕是早就已经坐不住了。
“现在不知道,不过时候会告诉我们的。”胡忧喝了口茶,淡然的说道。虽然已经在这里监视了一天,都没有发现刘本草有什么异常情况,胡忧的脸上也没有出现什么情绪的波动。
做大事者,有冲劲是必须的,但是在更多的时候,耐心才是决胜的关键。胡忧早已经不是毛头小伙子,这点耐心他还是有的。
一连三天,胡忧和丫丫都在监视着刘本草的一举一动。只是刘本草似乎并没有和什么特别的人接触,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
三天来,刘本草甚至都没怎么整理他的那些草药,而上门看病的人,只有几个而已,还多是一些穷得连饭都快吃不起的人。当然,刘本草也没有像砍胡忧那样,收那些穷人一百个金币一颗药丸,有好几个都没有收钱的。
这会,就连胡忧都有些坐不住了。他们的时候可不是那么多,这刘本草如果是真有问题,那还好说,如果他跟本就只不过是一个胆子比较大,比较懂得见人砍价的家伙,那他们的时间可真是白费了。
“爹爹,你要出去吗?”丫丫本想找胡忧说说话,却正好看到胡忧从房里出来,不由开口问道。
“你来得正好,我正要跟你说呢。我去探探那个人的底,你在客栈好好休息。”
胡忧口中的那个人,自然就是刘本草。丫丫本想跟胡忧一起去,想想胡忧一个人搞定刘本草足够了,她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再说丫丫这几天心里有些烦,也想自己一个人静静。
胡忧出了客栈,就直奔刘本草的药店。那是一个前店后住的屋子,晚上关了门之后,刘本草就住在后屋。
三天来,胡忧都没有见到刘本草加工药材,胡忧决定到后屋去看看,近一步确定刘本草与这件事的关系,如果不能找到什么新的线索,胡忧就打算想其他的办法了。
人不能在一颗树上吊死,有时候还得多换换树。
一盏并不明亮的油灯射出朦胧的光线,胡忧静静的趴在刘本草后屋的屋顶上。正在吃饭的刘本草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全都在胡忧的监视之中,正在享受着自己的美丽人生。
“生意没几个,却吃那么好。”胡忧在屋顶,暗自嘀咕道。
这刘本草吃的东西那是真正的都是好东西,单是他那壶杏花村十年阵,就足足得七八个金币一壶。这种酒,胡忧以前经常喝,都是黄金凤拿回来的。
胡忧能喝得起,不代表刘本草也能喝得起,因为这不是胡忧那一百个金币可以喝得上的,还有那一桌子的菜,可都不便宜。最重要的是看刘本草那样子,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吃这些东西,搞不好他天天都吃这个,都已经吃腻味了呢。
要说这其中没有问题,胡忧绝对不会相信。只是,这问题与秦明是不是有关系,胡忧又是怎么和这个刘本草搭上的,那就暂时不清楚了。又观察了一阵,胡忧离开了刘本草的家。三天前他已经命令此地的情报人员起刘本草的底,报告要明天才能到胡忧的手上。胡忧决定先看了报告,再分析刘本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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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本草是一年前来的色百帝国,来了之后就一直在这里经营这个并不起眼,甚至是连名字都没有起一个的药店。在来色百之前,刘本草混什么地方,胡忧的情报人员并没有能成出来。
胡忧看完了情本,并没有骂那个一脸不安的负责人。刘本草这个人,只不过是不人物,又有心很低调,跟本就进不了不死鸟军团的重点观察名单。能查到他什么时候来的色百帝国,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一年前吗?
胡忧在心中暗想着一年前有什么大事发生不过他并没有能想出来,因为一年前他都还没有回到天风大陆呢。到是丫丫给了胡忧一个提醒,一年前,秦明和秦上阳形成了合作关系。
秦家是一个古老的家族,虽然在交到秦上阳手上的时候,被胡忧几乎整个拔掉,秦上阳本人也心灰意冷,退出了争霸。但是烂船也有三斤钉,瘦死了骆驼比马大,秦上阳的手里,有几个特殊的人才,也不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我们把他抓起来,我就不信他能撑住不说!”丫丫的耐心正在一点点消失,她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但是这么一天天的等下去,让她非常的难受。
胡忧何尝不想以雷霆之势,一家伙把这边的事情给搞定呢。但是这事是绝对不可以冲动的,如果刘本草真是秦明的人,那么一但动他,秦明那边就马上会收到风,到时候不但是可能帮不到王忆忧,反而还会把整个事情变得更加的复杂。
看胡忧不说话,丫丫也知道自己太冲动了一些,对向赔礼道:“对不起,我太急了。”
胡忧摇摇头,沉吟了好一会,才开口道:“也许你得有道理,我们应该更强硬一些。”
丫丫说的气话也并不是没有可行之处的,那样做是会把局势弄得更加的混乱,但是这个乱,只要是控制好了,不一定就得不到好处。
“好吧,我们明天就把刘本草给控制起来。”
“爹爹!”丫丫吃惊的看着胡忧,她没想到胡忧居然会同意这样的事。这可不是胡忧的行事风格。
胡忧笑笑道:“有时候打草惊蛇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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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带人闯进了刘本草的家。既然是要来硬的,那就得表现出气势,敲门什么的就不露出做了。
“你们想干什么!”刘本草惊疑的看着胡忧,眼中阴晴不定。
胡忧从人后走出来,面无表情的看着刘本草,问道:“刘本草,你还认识我吗?”
刘本草当然认识胡忧,一百个金币买了一个药丸的主,在刘本草的心里,那就是冤大头,而且这事才过去几天,他怎么可以会忘记。
不过这会,他有些后悔卖药给胡忧了。一百个金币在刘本草的眼里,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如果早知道会因此而惹出麻烦,他是绝对不做这笔生意的。
此时刘本草还不知道,无论他做不做这笔生意,他的麻烦都会来,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胡少爷,我认识你,认识,认识。”刘本草连连点头,人家今天带了那么多人来,那就是摆明了找事的,刘本草相信如果自己是个‘不’字,马上就得吃皮肉之苦。
刘本草这会心里也挺奇怪,按说胡忧在卖药的时候挺爽快的,看着也不像是一个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怎么这会又来找麻烦呢。虽然那药丸是贵了一些,但刘本草对自己的药有信心,那绝对是好药呀。
“认识就好,跟我走一趟吧。”胡忧冷冷的说道。他今天之带以用力了军团在色百的力量,那就是做给秦明看的。如果这刘本草真是秦明的人,那么他一定会有反应,反之这事怕是连传都不会传到秦明的耳朵里。以秦明现在的身份,这种民间纠纷,他怎么可能会管呢。地。
“胡少爷,我不明白,难道是我的药出了问题吗?”刘本草急道。虽然他身后的背影很大,但是这会用不上呀。再说这事是他自己惹出来的,他也想自己摆平掉。
“跟着走你不就明白了!带走!”胡忧跟本不和刘本草多话,先把人带走了再说。这里可是秦明的地盘,如果刘本草真是秦明的人,这个消息将会很快就传到秦明那里,再不军秦明的人可马上就到了。
刘本草呼天唤地不愿意,但是几个架着他的大汉,让他连动都动不了。只能在挣扎中被带走。
不死鸟军团派驻各国的情报组织,那可全都是军团里的精英人物,刘本草这小细胳膊小细腿,跟本就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
抓了人,再回客栈就不合适了,胡忧让人把刘本草带到一间民宅里。这里是不死鸟军团的一个小聚点,就算是暴露了损失也不会太大,正适合今天的工作。
“胡少爷,你这是干什么呀,我只是一个小卖药的,大不了我把钱还给你就是了。”
刘本草就算是再蠢,也看出这里边情况不对了。他得赶紧的想办法脱身才行,这然今天这麻烦可就大了。
胡忧冷笑一声,道:“把钱退我?”
“是,是,马上退,马上退。”刘本草连连点头,别说是一百金币,就算是要加倍退,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意见。现在他最希望的就是可以离开这里,当然是活着离开的那种。
要知道天风大陆已经完全乱了,每年因为各种因原而死去的人,跟本已经无法计算。刘本草对于某些人来很重要,但是对于很多人来并不是那么重要。人家要弄死他出一口气,是一点都不会心疼的。
“闭嘴!”胡忧喝住刘本草,要真是为了百多个金币,他用得着做那么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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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起来,秦明隐隐的感觉到了不安。
秦明心里的不安,从前几天就已经有了,只不过今天要更强烈一些。
不停的在心里盘算着,究竟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想来想去,秦明也没有想出一个头绪,直到有人来报,刘本草出事的消息。
刘本草确实是秦上阳的人,现在帮秦明做事。秦明给王忆忧吃的那些药地,就是刘本草帮秦明做的。
秦明之所以没有让刘本草住进皇宫里,主要就是不想引起其他人的猜想。皇宫里那么多的宫廷大夫,弄个民间医生进来,一定是非常惹眼的事。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秦明才让刘本草自己住。
“一百个金币一颗药丸?”秦明听完了士兵的报告,眉头皱了起来。换到别人的眼里,这一百金币卖一颗药的刘本草,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天才。而在秦明眼里,这个刘本草简直就是猪。他这边好喝好吃的供着,每个月还给刘本草那些多钱,算起来平均一天都花一百金币了,刘本草居然因一百个金币,给自己惹上麻烦,那就是不可原谅的事。
“马上给我派人去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给我尽快的解决,然后带刘本草来见我。”
秦明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这次刘本草一回来,就把他给看死,除了秦明本人之外,谁都不让见。
士兵接令出去之后,秦明那心里的不安,不但是没有平复,反而是更加的深了。他预感着这事怕是不会那么简单。
会是谁出的手?
秦明带着这个问题,急急去找王忆忧。王忆忧现在就是手里的王牌,他绝对不允许王忆忧出任何的问题。
王忆忧的样子,还是如胡忧见过的那样,傻傻呆呆的没有一点的灵气。与其说他现在是一个皇帝,还不如说他是一个白吃。只会吃不会干的那种白吃。
看到王忆忧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秦明这才安心了不少。因为秦明之前也算是不死鸟军团的高层,在和一些将领喝酒的时候,隐隐约约听有人提起过胡忧和王忆忧似乎有某种联系。在控制了色百大权之后,秦明就对王忆忧做了非常详细的调查,已经查到了一些事,这会他虽然还不敢肯定王忆忧的身世,却已经知道王忆忧的身份是有问题的。
怎么利用这一点,也一定在秦明的考虑之中。白雪死了之后,秦明对生已经没有太多的眷恋,他之所以还活着,就是要把那么欠他的债,全部给要回来。什么天风大陆的生死存亡,那与他跟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目光在王忆忧的身上不停的转,秦明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心里的不安和刘本草的出事,让胡忧想到了一个人——胡忧。
在天风大陆,除了胡忧之外,秦明不任为还有谁可以让他不安的。就连那个魔族的大魔神,秦明也没有放在眼里。
“胡忧,就是你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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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本草已经招了。”胡忧在丫丫的对面坐了下来,没有转弯抹角,直接说出了丫丫最关心的事。
刘本草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除了在医药方面有一定的特长之外,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只三几下的,他就本什么都给招了。
刘本草见过秦明,但他并不认识秦明,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是在帮谁做事。不过这一点,胡忧已经对比了手里掌握的情报,却定了刘本草背后的人正是秦明。
“是他,对不对?”丫丫认真的看头胡忧的眼睛,希望胡忧的答案,是他所希望的。
胡忧点点头道:“不错,那些药都是刘本草炼的。不过他没有解药。”
“为什么会没有解药!”丫丫一下就急了,怎么可以这样的。
“你先别急,听我说。”胡忧安慰着丫丫。
通过胡忧的解释,丫丫这才知道。原来叫王忆忧恢复清楚,并不需要解释,只要让他不再服用那些药,有个十天半个月的,等他体内自身排毒之后,就可以清醒过来。
“真的是这样的吗?”丫丫不敢掉以轻心,万一不是这样的,那王忆忧岂不是毁掉了。
“应该是的,刘本草现在还在我们的手上,他不敢骗我们。”
胡忧对刘本草的话,是信了六七成的。因为胡忧在潜入皇宫的时候,就亲眼看到秦明给王忆忧服药。看秦明的样子,是每天都会给王忆忧吃药的。
从另一点,也可以证明这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秦明不是需要刘本草不断的提供药物,也就不会再留刘本草这个人在世上。秦明这个人的心性,胡忧是太了解了,没用的人,他会像垃圾一样丢掉。
丫丫想了想,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刘本草,让王忆忧清醒过来?”
“你的意思是给秦明提醒假药?”胡忧摇头道:“那是行不通的,秦明这个人太聪明,普通的假药骗不了他。再有王忆忧的清醒是需要时间的,以秦明的能力,绝对可以在王忆忧完全清醒过来之前发现问题。”
还有一句话,胡忧并没有说出来。就算是清醒的王忆忧,也不是秦明的对手。他要能斗得过秦明,也就不会落个这样的地步了。
“爹爹,你是要把王忆忧救出来吗?”丫丫听完了胡忧的话,也大体的猜到了胡忧接下来会怎么做。
要想让王忆忧,第一步就必须是把王忆忧给救出来。而这似乎也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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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越想越觉得是胡忧参与了这次的行动。
秦明已经认识胡忧十几死,期间和胡忧曾经是竞争对手,又曾经是朋友,合作伙伴,敌人……
没有人比秦明跟胡忧的关系更复杂,也没有人比秦明更加的了解胡忧。
在秦明的眼里,胡忧就是一个喜欢凡是自己亲自出手的人。王忆忧和丫丫的关系,秦明也已经查出来了。而以胡忧对丫丫的疼爱,丫丫喜欢的人,胡忧不可能不出手。
想到是胡忧,秦明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别人别胡忧,秦明可是不怕的。也许胡忧的到来,反而可以让自己得到好处呢。
秦明露出了一丝冷笑,也许那个事,可以提前放上日程了。
心里做了决定,秦明连下几道命令。在色百帝国几年来所培植的秦明势力,开始全力的发动。与胡忧这样的人对弈,秦明也同样是不能调以轻心。
“听说胡忧来了。”秦上阳急急找到了秦明。做为胡忧的好对手,秦上阳对胡忧的了解也非常的深。
“他来的正是时候。”秦明淡淡的回道。以前在秦家,秦明只是一个小角色,哪怕在外面做出了什么成绩,在秦家他也说不上话,秦上阳这个家主,甚至是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他。
但是现在,情况可不一样了。现在是秦明有绝对的势力,而秦上阳只不过是秦明的跟班,那天秦明不爽秦上阳了,就可以一脚把他给踢走。
“你准备怎么做?”秦上阳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与以前不一样了。这里已经不再是他做主,想要怎么干,都必须得由秦明来定。
秦明露出了一丝笑意,很深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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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军团在色百的一个情报据点里,胡忧招集了一众手下,正在究竟着行动方案。与潜入皇宫不一样,这一次胡忧是要把王忆忧从皇宫里偷出来。这其中的难度,那可不是一般的大。不但是要研究出何进去,还要研究出来之后,把王忆忧藏在什么地方。
巨大的皇宫鸟瞰图前,大家都在忙碌着。这份图纸可不是胡忧图的,他虽然对色百皇宫很熟悉,但是要画出这样的地图,还是做不到。
这份地图是色百皇宫当年的设计图,十年前不死鸟军团的情报部,就利用与色百皇室交好的机会,弄到了这些东西。这么多年来,这份牺牲了军团不少精英的地图,从来没有用过,这一次,算是给它发光的时候了。
阳安是色百情报部的负责人,也是这一次行动的策划。他在没有来色百之前,是候三的得力手下,在青州的时候,就已经跟着候三了,绝对可靠。
多年没有见胡忧,一见面就接到一个大任务,真是让阳安在激动的同时,又有几分惶恐。他到不是怕是,而是怕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每一个细节,他都要再三的反复讨论。
阳安向胡忧报告道:“少帅,大体的方案已经出来了。我们决定以打草惊蛇的方式,在东西北角三个地方同时放火,在从南面切入……”
卷十五胜者为王1136章棋差一着
色百帝国只有两个季节,一是夏天,一是冬天。这里的天气,从极热得极冷,几乎都不需要转换,只几天的功夫,人们身上的单衣就得换成厚厚的棉衣。
“爹爹,你一定要小心安全。”丫丫亲手帮胡忧披上棉衣,一脸认真的看着胡忧。今天是计划动手的日子,再有一个小时,胡忧就会带人撞入皇宫,利用混乱把王忆忧给偷出来。
丫丫不在行动人员之中,她是负责接应的。等胡忧成功把王忆忧救出来之后,才是丫丫的工作。
“放心吧,爹爹什么场面没见过。对是你,千万不可大意。”胡忧重重的在丫丫的肩膀上拍了几下。虽然他也知道丫丫的优秀,而且那五年胡忧不在的时候,丫丫还多次亲自带兵上阵,但是做为一个父亲,胡忧还是会担心丫丫的。
天下的父母,谁不为孩子担心呢。
丫丫微笑道:“放心吧,丫丫也见过很多大场面的呢。”
父女相视良久,哈哈大笑起来。紧张的气份变得轻松。
先头人马都早早出发了,胡忧这一次的计划动行时间是明天而不是晚上。晚上虽然可以给行动带来一些助来,却也同样有很大的麻烦。
经过再三的考虑,胡忧决定在白天发动。
“少帅,都已经准备好了。”阳安早早就已经进入到行动地点等着胡忧。
“出发吧。”胡忧没有再多说什么。应该布置的都已经提醒布置下去,做为不死鸟军团的优秀战士,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胡忧和阳安是第一批行动的。他们的任务是在两个小时之内,潜入皇宫并找到王忆忧,然后利用纵火时的混乱,带王忆忧离开,只要成功出了皇宫,他们就算是赢了。接下来自然有其他的人接手,把王忆忧带到秘密聚点。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的样子。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首先要在不惊动皇宫侍卫的前提之下,进入并找到王忆忧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色百的不死鸟军团成员,怕也只有胡忧才可以做到。所以这个事,必须得由胡忧来完成。
胡忧拉了拉身上的白棉衣,拿出计时沙漏最后对了一次时间。昨夜转天下了一场大雪,整个城市都披上了银装,这白色的棉衣可以对胡忧起到保护色的作用。
阳安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他今天也同样穿了白色的棉衣。此时他有些激动,因为他将和胡忧一起进入皇宫,配合胡忧的行动。
能和胡忧共能完成任务,这是不死鸟军团的荣誉。而阳安是这一些唯一一个和胡忧共同行动的人,一但任务完成,他的名字就将会在最断的时间在不死鸟军团内部传唱,成为所有人羡慕的焦点,同时也是他一生的骄傲。
前次进皇宫时小白挖的那些墙洞还在,只是有些口里被雪给堵了,给胡忧两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利用那些墙洞,胡忧和阳安成功的进入到皇宫内部。
胡忧之所以选择在白天行动,是因为以胡忧的经验,白天的防守要比晚上稍松一些,在胡忧的领路之下,安阳几乎没费多大力气,就成功的和胡忧一起来到了南书房。
“少帅,你真是太厉害了。跟着你进这皇宫就像进自家的后花园一样。一点都不费劲。”阳安佩服道。
胡忧听到这话却皱了皱眉,因为他也觉得今天似乎太顺利了一些。同样的路线,胡忧几天前走行一次,可相比起那天,今天似乎要容易太多。
按说不应该是这样的。刘本草已经证实了是秦明一边的人,刘本草出事到现在已经有几天的时间,秦明没有理由还没有接到消息。这时候皇宫的守卫应该更紧一些才是,可怎么感觉着反对是更松了呢?
早知道是这样,跟本就不需要制定什么打草惊蛇计划,就可以神不知,鬼不沉的把王忆忧给偷出去了。
难道是因为下雪的关系?
胡忧想了各种的可能,都没有能找到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只能暂时把这个可能性算到天气上。
“不可大意!”胡忧非常严肃的对阳安说道。
阳安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他是一个老兵,混到现在,也是经历过各种大场面的。被胡忧这么一提醒,他也收起了那丝轻狂之色,一脸认真的点头。
胡忧拿出沙漏看了一眼,这一次的潜入比预计的要快,只不过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而已,离整个行动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这会王忆忧应该还在早朝,南书房很安静。
胡忧考虑了一下,让阳安按计划到王忆忧的房间等着,而他自己则进了秦明的书房,希望能在这里发现什么。机会难得,不充分利用岂不是浪费了。
胡忧的想法是不错,可惜秦明没有给胡忧任何的机会。足足二十分钟,胡忧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情报,虽然是非常的不甘心,但此时时间已经差不多了,胡忧也不敢在这里耽误。
“是我。”在进入王忆忧房间的时候,胡忧先给阳安打了一个暗号,以免引起误会。
在王忆忧的房间里又等了十分钟,门进响起了脚步声。傻愣愣的王忆忧被人送了回来。没有见着秦明,看来他还有别的事要处理。
时间还很充足,胡忧没有急于行动,却也没有藏在暗处,而是直接从藏身之处走出来,坐在王忆忧的对面。
阳安被胡忧的做法吓了一跳,直看到王忆忧没有反应,他那颗心这才平静下来。
“王忆忧,我是来带你出去的。无论你愿不愿意,你今天都得跟我走。”胡忧边说着,边注意王忆忧的反应。不过王忆忧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胡忧也知道王忆忧这会不会有什么反应,他正在确认王忆忧的真实性。别费了半天的劲,弄回个假货,那就可以笑了。
还好,这个王忆忧是真的,想来秦明这会也没有必要弄个假的放到台上,万一被人看出来,他反而会把大好的形势给葬送掉。
“少帅,他为什么会这样的?”阳安虽然是参与的整个行动的策划,但是对王忆忧的情况,他并不是非常的了解。所以在好奇之下,他也大着胆子问道。
胡忧能带阳安来,就证明阳安是可以信得过的,所以也并没有瞒他。
“他被秦明下了药。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也开始行动吧。”
有时候告诉手下一些他本不应该知道的事,也是笼络人心的一种办法。只要这个人真的忠于你,他不但是不会泄秘,反而会在知道这个秘密的同时,把自己的小命也交到了你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