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神龙少爷》》 · 都柿 · 2026-07-26
《神龙少爷》全集
作者:都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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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秋风骤起,草木皆枯,天地一片萧瑟。一群排成人字的大雁正向南方迁徙,预示着又一个寒冷冬天即将到来。
东方大陆上的华翰帝国首都直辖地通往北部地区的唯一通道,是那条纵穿龙牙山谷的奥斯尼亚大路。现在这条路上,正由南向北飞奔着两匹战马,马上两人,看装束都是佣兵,一个是人类中年男子,另一个居然是兽人一族罕见的獒人武士。
两人身上皮甲破烂、战袍碎裂,上面血迹斑斑,显见不久前曾进行过惨烈的战斗。他们身形疲惫,但神色警惕,不时回头望向后方,似乎在逃避追兵。也不知他们疾驰了多久,战马嘴角已泛出丝丝白沫,滴落在干燥的地面,从肺部急促呼出鼻腔的喘息声也越来越粗重,但两人丝毫不在意战马状态,仍然急急挥鞭加速。
一旦出了龙牙山谷,他们就将进入华翰国北部地区。
一直奔在前面的獒人战士突然神色一凛,放慢了速度,警觉地抬头嗅了嗅周围空气,满头金色长发随风飘散。
后面人类战士见状忙问:“察尔斯,什么情况?”
“前面有埋伏。我嗅到微弱的气息,但无法判断人数,他们肯定做了手脚。”叫做察尔斯的獒人战士肯定地说:“劳尔大哥,后有追兵,前有埋伏,怎么办?”
獒人嗅觉的敏锐是毋庸置疑的,劳尔沉吟片刻,一咬牙:“冲过去!务必赶在追兵上来前冲过去。只要进入广阔的北方大森林,我们就能甩掉他们。”劳尔左臂上的圆形臂盾后,不知抱着什么物件,显是极其重要。
“是!”察尔斯从鞍上摘下一柄黑色纯铁狼牙棒,再次冲在最前开路。劳尔从背后抽出一柄银光四射的长剑,警惕地跟上。
当二人继续奔驰数里后,突听一声呼啸,路两边草丛中飞出几支利箭射向察尔斯,跟着冲出一群人来。原来伏击者隐蔽极好,身披蓑衣,上糊草叶泥巴,趴伏地面看上去竟与野地环境一致,极难分辨。为了掩盖气味,还搀和了牛粪,但仍然被机敏的獒人察尔斯识破。
信号响起同时,前方路面也窜起数条绳索,察尔斯猛力一提缰绳,想一跃而过,可惜连日奔波,战马已无力再跃,立时被绊住前蹄,巨大惯性下,“唏溜溜”一声长嘶,滚摔在地,眼见一条腿已摔断了。
所幸二人早有准备,察尔斯大喝一声,飞身而起,手中狼牙棒连连挥舞,在空中扫飞那几支利箭,落地的同时,又猛砸向最近的一个偷袭者,“啪”地一声,那人不及格挡,脑浆迸裂。
后面劳尔已及时收住战马,长剑抖动,环顾来敌。
伏击者已抛去蓑衣,手持各种武器将二人团团围住。其中除了二十多个人类外,还有两个高大威猛的熊人和七八个精壮彪悍的狼人战士。看他们身上装束,显是另一群佣兵。
一个高个人类汉子是众佣兵头领,只见那人上前大声道:“将你手中孩子放下,我们便留你一命,否则……”头领一挥手,身边一个高大的熊人战士迈上一步,举起手中武器。
原来劳尔左臂一直紧紧守护着的是个孩子,难怪如此小心。
一根碗口般粗的硬木手柄上,连着一条半米长的粗大铁链,链头焊接一颗硕大铁球,球身疙疙瘩瘩,镶满又粗又长的尖刺。随着熊人挥动,链条带动狰狞的锤头发出“呼呼”风声。
这是柄重达百斤的大链锤,大力轮下去,石头都要粉碎,何况血肉之躯。
劳尔知道多说无用,现在必须抓紧时间冲出去,看来又一场恶战难免了。那裹着婴儿的襁褓,被劳尔用一条长布兜在怀中,婴儿耳中塞着棉花,正在沉睡,丝毫不觉四周危险。连日疾驰,幸亏他骑术精湛,否则婴儿如何睡得安稳?为了这个不到半岁的孩子,已经有多少兄弟战死了,这一切,真的值得吗?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宿命吧。
劳尔心一横,将系着婴儿的布带扣用牙齿又紧了紧。擎剑在手,面上突现一片杀气:“我也是个佣兵,受雇主所托,便要对任务忠诚到底,这是佣兵的荣誉。动手吧!”
那头领面色一变:“上!”
熊人佣兵立刻挥舞链锤向劳尔逼近,其他人随后拥上。
突然横里飞出一把匕首,瞬间插入熊人佣兵的咽喉,随着一条血线溅出,巨大的身躯向后栽倒。手中链锤失去控制,斜飞向侧方,一下砸在一个狼人胸口,顿时骨骼碎裂声响起,狼人惨嚎着狂喷鲜血。
众人大惊,想不到那察尔斯一抬手便灭掉两个兽人佣兵,真不愧是素以勇猛著称的獒人战士。
獒人察尔斯见一击奏效,迅速挥动狼牙棒扑入敌群,劳尔也驱动坐骑,挥剑与伏击者战在一起。
劳尔剑法精妙,那银光长剑显然是柄宝剑,凡是和剑直接磕碰的武器,非折即断,剑出必见血,当者非死即伤。周围佣兵被逼得不敢靠前,只能团团围住。但劳尔终因怀抱婴儿,为避免过于震动,动作大是收敛,无法肆意而为,一时相持不下。
察尔斯是劳尔手下第一勇将,一条几十斤的黑铁狼牙棒使的全是进攻招数。一个狼人佣兵双手握刀直劈过来,没等刀落就被他生生硬砸回去,巨大的弹力下,那刀背竟然直直镶入狼人头部,都没来得及喊就死去了。察尔斯顺手回扫,身后一个人类士兵,手中枪头和脑袋同时被扫去一半,灰白色的脑浆和鲜红的血液,伴着碎裂的骨头在阳光下纷飞……
另一个在后方的熊人战士愤怒了,轮圆手中百余斤的链锤,大踏步冲进来,也不管会不会误伤自己人,直向察尔斯砸下。察尔斯不愧勇猛矫健的獒人战士,斜跨一步,满是凸刺的巨大锤头几乎贴着察尔斯的身体“嗵”地一声砸入土中半截,尘烟四起。没等收回,察尔斯又是一跳,居然站上了铁链,顺着链锤向熊人窜去,熊人显然被惊呆了,没等反应过来,察尔斯空中轮起狼牙棒,“当”的一声,熊人头盔四分五裂,硕大的头颅被砸进了胸腔。
察尔斯飞身跃下,单手挥棒横扫,一个敌人的武器被磕得飞上天空,另只手一把抓过一个人类佣兵,张开大口,锋利的獒牙毕露,惨叫声中,那人的颈骨被察尔斯一口咬断……
手中提着敌人头颅,察尔斯突然仰天长啸“嗷~~”
浑身鲜血的察尔斯,在一番血战后,眼看要进入兽人顶尖战士的特殊战斗阶段:狂化状态。
伏击者队伍中其余的狼人战士,明显还不具备狂化能力,不禁被这勇猛血腥的对手身上爆发出的杀气,惊得士气大馁。
劳尔刚刚将一个狼人连人带兵器一剑斜劈成两截,闻声大惊。虽然兽人狂化后攻击力大幅增长,但狂化后除非战死,否则不杀光敌人不会停止。恢复后将损失大量体力,并且神智不清,此时后有追兵,如果继续恋战,后果不堪设想。当下大喝一声:“察尔斯!不可恋战!”
察尔斯闻言如雷灌顶,生生将狂化意识收住,挥棒横扫,回应劳尔:“你冲,我掩护!”。这份自控力绝不是普通兽人战士所具备,可见定力了得。
那佣兵头领见局势越来越不妙,于是退出圈子,从身后摘下一具弩弓。刚才这弩弓伏击时没有奏效,被他背在身后,现在他担心对手跑掉,不得不再次装箭。
劳尔剑势一变,大开大阖,本就苦苦相持的众佣兵顿时抵挡不住,银色剑光闪过,又是三四个人被砍倒,圈子撕开了缺口。
这时在两人来时方向,远远扬起一片尘土,显然大量追兵赶到了。
察尔斯心急如焚,刚才险些狂化,一身欲爆发的力量按耐不住,顺手抓住熊人砸落地上的链锤木柄,发一声喊,那百余斤的链锤居然被单手抄起,在头上“呼呼”轮动两周,“呜”地一声甩向后面敌人,两个佣兵猝不及防,当场被砸成肉糜。察尔斯再不恋战,迅速向劳尔奔来,途中又顺手拍倒两个纠缠劳尔的家伙。
“察尔斯,快!”劳尔已经杀出包围,等待察尔斯跟上。这时,由于劳尔突围的动作过猛,终于惊醒了婴儿,一声啼哭骤然响起。
“好了,快走!”察尔斯飞身而起,落在劳尔身后。
劳尔的坐骑显是良种战马,连日奔波后又多负一人,但在主人驱动下,仍然奋力由慢渐快,再次开始了奔驰。
“劳尔大哥,他们追不上了,哈哈,呃……”
劳尔忽听察尔斯语声一顿,同时感到后面一股大力袭来,背上剑匣似乎被什么硬物猛地一刺,脊背隐隐作痛。心中一紧,失声叫道:“察尔斯,怎么了?!”
“劳尔大哥……没想到,兄弟今天栽这儿了……你,你要保……重……”察尔斯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头一沉,搭在了劳尔的肩上。那伴随他多年的狼牙棒,从手中跌落尘埃。
“察尔斯!好兄弟!”劳尔忽然感觉后背一片湿热,一下想到了什么,但他无法回头,只能尽量压低身躯让察尔斯靠在自己的背上。泪水,从劳尔那布满血丝的眼里流淌出来。怀中的婴儿,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似的,哭声更大起来……
越来越远的后方,敌人停止了追击,那个佣兵头领一脸不甘地放下手里的弩弓,恨恨地跺了跺脚。
深秋的月亮爬上了树梢,向大地洒下一片苍白凄凉的光芒。在一片松树林中,竖立着一座新坟。劳尔抱着婴儿悲伤地立在坟前,那是他最后一个战友、好兄弟獒人察尔斯的坟。
兽人由于种族文化、宗教信仰的不同,一直被人类所歧视甚至敌视,历史上有不少人类和兽人之间的战争。直到五千年前为了抵抗来自另一个位面世界的魔族入侵,双方终于放下恩怨,联合其他精灵、矮人等种族,用百余年时间打退了魔族,史称“百年退魔大战”。经过百年磨合,双方终于互相接纳。但由于人类的劣根性,实际发展到今天,仍然平等对待兽人族的人类国家,已经不多,华翰国就是为数不多的人类与兽人至今平等共存的国家之一。但即使在华翰国,人类和兽人之间具有深厚友谊的却始终寥寥。
很久以前,劳尔用他那卓越的武技和正直的心,让勇猛善良的獒人察尔斯折服并追随,后来一起创立了“刀锋”佣兵团。他们无数次并肩战斗,互相为对方抵挡伤害,随时准备为对方献出自己的生命,两个不同种族的人已经建立了超越生命的友谊。
今天,这位忠实勇敢的朋友终于离开了。
那支敌人头领最后射出的弩箭,穿透了察尔斯的心脏,钉在劳尔背后的剑匣上,剑匣外壳被弩箭射透,如果不是因为里面长剑的刃面再次阻挡,也许自己也要被射穿身体……
日间脱离追兵包围后,劳尔向北方继续奔驰了百余里,进入这片松树林后不久,忠实的战马终于最后悲鸣一声,倒毙在地。劳尔含泪掩埋了战友的遗体,但再也无力掩埋战马,只好用树枝草草将其覆盖。
颇具寒意的秋风从林中穿过,劳尔用破烂的战袍将婴儿围得更紧些。在这同一天,他失去了最后一个战友和唯一的战马,而在这茫茫的北方大地上,前途依然处处充满险恶。这一切,怎能不让这个铁铮铮的汉子心中悲伤和凄凉。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怀中这个小小的婴儿。
劳尔向远方望去,到底哪里才是可以让这怀中苦命的婴儿停止奔波旅程的终点站呢?
再次看了眼地上的坟头,他毅然转身,头顶着苍白的月光,迈动雄健的身躯,向北方走去……
卷一[奇·书·网]第一章街头少年
卷一第一章街头少年
黄昏时分,天边窜起美丽的火烧云,看来明天是个好天气。现在正是夏天,北部地区一年中最暖和、最便于出行的时候,虽已傍晚,但这时的伊森城内,到处可见各地客商和旅人。
人群熙攘的街道上,一前一后走着两个衣着朴素的少年。
后面的高个少年一头红发,长相英俊,体格粗壮,明显比同龄人高大得多。但不知怎么看上去显得憨憨呆呆的,一副傻愣模样。手里攥串糖葫芦,开心地舔着上面的糖浆,唇边还流出一挂口水,甚至滴落到衣襟上。
前面的是个黑发少年,比红发少年矮了一头,模样普通。也攥着一串糖葫芦,但吃得只剩一颗红果了。
“我说阿龙,你就不能走快点?”黑发少年咬掉最后一颗红果,随手将签子一扔,差点砸到一人。回头看了看阿龙:“我靠,就这一串还没吃完哪?”
“唔……”阿龙慌忙大口大口咬起糖葫芦:“明明哥,你的吃完了,可不许抢俺的呀……呃~”差点没噎着。
“靠,别恶心我了,谁抢你的,瞧你那哈喇子淌得哪儿都是。”黑发少年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跟你说多少次了,别老明明哥明明哥地,听起来又嗲又麻。”
阿龙一听糖葫芦可以保住,便放心慢嚼起来:“明明哥,你咋又说粗话了,爷爷说好孩子不说粗话。”
“爷爷不在,你倒管我。唉,爷爷真是的,给我取个啥名不好,这个‘明’也太普通太一般了,一点不大气。万一我以后混成人五人六的,都不好意思给人家签名。不行,以后得改改。”明明看了看口水涟涟的阿龙,又摇摇头:“你看你名字多好,龙,多大气,多嚣张。以后混出头了,人家一见就叫‘龙哥’,多像老大啊。再看我,‘明哥’,我靠,一听就是个在下面跑腿的,唉。你看你那傻样,还阿龙呢,阿呆差不多。嗯,‘呆哥’……嗯?怎么听起来跟‘大哥’差不多呢?算了,还是叫阿龙吧……”
明明正絮絮叨叨胡说八道着,前方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闪开!快闪开!”随着一声大喝,冲入街市两匹高头大马,路人慌忙避让。头匹马上是个满脸胡须的中年大汉,后匹马上是个身披斗篷,面相英俊的金发青年。明明拉住阿龙躲上街边,低声咒骂道:“靠,逞什么威风?有钱人就了不起啊?最好来个马失前蹄摔你个狗抢屎。”
看那两人人胸前徽章,正是瑞恩家族的标志,瑞恩家族是经商世家,生意遍布帝国各地。今日这两个瑞恩家的人神色匆忙,赶马入市,显然有什么紧急状况。
行人正对此窃窃私语的时候,出事了。
这处本就人多路窄,忽然又从一条胡同中不紧不慢拐出辆手推车来,立刻把路堵上了。车上一个硕大的木桶,上有木盖,盖缝里隐隐传出一股臭味,若干苍蝇围着木桶打转,周围行人纷纷掩鼻。
“操!让开!快让开!”头匹马上大汉见状大骂,但速度太快,手推车已闪避不及了,眼看就要相撞,马儿“唏溜溜”一声长嘶,人立而起,一下把大汉摔至马下,后面那匹马见状远远停住。
“嘿嘿,狗抢屎没吃成,摔你个肛裂也不赖。”明明一脸的幸灾乐祸。
“你个老不死的!找死呀?”摔落马的大汉一边吐着口中沙土,一边破口大骂,爬起冲向手推车。
后面推车的是个老太婆,似乎被眼前突然发生的一切弄懵了,瞧着大汉凶巴巴冲来,吓得愣住了。
“不好,是隔壁家老肥的奶奶。”小明见状连忙拽阿龙向这边跑来。
“老不死的没长眼啊?敢拦你家大爷的马?”显然这大汉没有尊老爱幼的美好品德,怒骂着举起手里马鞭,眼看可怜的老太婆就要遭到鞭打。
“啪!”横里突然飞出一物,大汉眼前一花,一团湿溻溻粘乎乎的东西糊在脸上,上面明显有不少液体,粘了一胡子一脸,还顺着鼻子流入嘴巴,居然有一股甜不拉叽还酸溜溜的味道。
“呜……俺的糖葫芦。”阿龙在街边悻悻地说:“你说你不抢俺的,又骗人。”
原来是明明见老太婆要吃亏,顺手抓过阿龙嘴里剩下一半的糖葫芦甩向大汉,不偏不倚正好拍在脸上。救了老太婆,却坑了老实巴交的阿龙。
“什么玩意?”大汉抓下脸上的半串糖葫芦,扭头见一黑发少年正满脸坏笑,旁边还一个满下巴口水的少年嚷嚷什么糖葫芦,立刻明白了,一阵恶心,呸呸连吐几口吐沫。
明明趁这机会让不高兴的阿龙将老太婆扶到街边。
“小兔崽子!你他妈活腻歪了!”大汉挥鞭抽来,明明灵活地一闪身,跑到推车另一边。大汉隔着硕大的木桶打不着他,两人在推车两边忽左忽右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嘿,嘿,抓不着,抓不着……”明明一边躲一边嘴里气人地嚷嚷着,大汉向左追,他就向右跑,大汉向右追,他就向左跑,大汉手中鞭无处下手,气得跳脚大骂。
忽然明明从车侧摘下一个长柄大木勺,那勺头尺寸宛如中号脸盆,深度却要大得多。只见他抄起木勺,手脚一搭一跳,上了木桶顶:“你他妈才活腻歪了呢,老猪下水!光天化日,调戏良家妇女,你该当何罪你?看我代表人民,代表国家,代表你妈来教训你!”
大汉一下被骂懵了,心里嘀咕:“调戏良家妇女?没有啊……”抬眼扫见路边吓得不轻的老太婆,不禁又羞又怒,何曾吃过这种口头亏啊,大喝一声:“放你妈的屁!”挥鞭横扫小明,这一鞭力道使足了,带着呼呼风声,抽向明明双腿。
街上众人本见这粗壮大汉被那瘦小少年折腾得抓不着又打不着,骂人还落下风,不禁莞尔。此时大汉痛下重手,眼见少年无处躲闪,又捏了一把汗。
只见明明双腿一弹,原地一个后空翻,鞭子在身下一扫而过,双足又稳稳落在原处,依然满脸坏笑地瞧着大汉。
众人不禁叫了声“好”。
这少年虽才十五、六岁,但身手灵活,不似普通少年,这下估计有好戏看了。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交通早被堵塞。
“好你个老王八蛋,几鞭子了?来而不往非礼也,让你尝尝你小爷我的厉害。”明明一脚将身下木桶盖子踢开,将大木勺伸入桶中捞了一下。
大汉一鞭又不中,正气得牙痒痒,忽见那长柄木勺从桶中出来了,硕大的勺头挂了满满一下子黄澄澄黑乎乎的流质物体。正纳闷中,忽闻一股恶臭,大惊失色正要闪避,却来不及了。
路人多数是外地商旅,刚才闻到点异味儿,还以为是运臭豆腐的车呢。现在才知这分明是城内向城外运送居民粪便的粪车嘛!纷纷退后。
随着明明手臂娴熟的一个动作,那满满一勺头的粪便以势不可挡之势,汤汤水水之形,裹挟一股臊臭逼人之彪悍风味,迎头盖脑向大汉扑面而来。
此举一击奏效。勺中汤水一滴一毫没有浪费,全泼在了大汉头顶、脸上、胸前。除了大汉,周遭百十围观者竟无一人被殃及池鱼,自己身上更是干干净净,可见力度之巧,准头之妙,众人惊呼声中,大汉的头发胡须被屎尿粘成一缕一缕的,满脸满胸都是黄汤,还有几坨不同颜色尚为固体状态的粪块“陈列”在大汉的头顶和肩膀。而那因惊讶张大的嘴巴里,居然还有若干不明物质……
“呕~”
“哇~”
“呱~”
离得最近的围观者虽一点没溅到,但几个看来平日素爱干净的人被这番屎尿纷飞的景象加气味刺激得肠胃崩溃,一下控制不住,首先当街呕吐起来。
而那万恶的泼粪少年,却在粪车上自顾自地表情严肃,左腿弓,右腿绷,一手平举粪勺横于胸前,一手竖起掌心向上,居然摆出一个似乎挺酷的POSE来……
卷一[奇·书·网]第二章大拍马屁
卷一第二章大拍马屁
满脸屎汤的大汉,居然愣了有十几秒,才扔掉鞭子跪地上“哇哇”狂吐起来,鼻涕眼泪眼屎伴着呕吐物,全出来了。以大汉为中心散发出一股极难闻的臊臭之气,苍蝇们显然发现一个美妙去处,纷纷前来骚扰。人类的天XA看热闹,虽然臭,外面居然还有不断向里挤的,边挤边打听发生啥事了。那劲头跟那群苍蝇几乎没啥区别。
明明见POSE摆了半天也没人喝彩,大家都只顾看那大汉呕吐,无聊地一脚将粪车木盖合上,蹲下问大汉:“味儿咋样啊?你打我那么多鞭,我只还了你一勺。看在你跪地求饶、痛心疾首的份上,算啦!剩下的先欠着吧。”
大汉又吐了几口,终于站起,疯了一样跑回马前,从鞍下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厚背大刀,恶狠狠地扑回来,眼睛都红了:“我要杀了你――!”
众人又一片惊呼,事情要大条啊!
“住手!”一声喝斥,大汉闻声立在当地。
原来是后面的金发青年见事态要失控而终于出面了,他微微皱眉,面有愠色,显是受不了这臭气,对大汉道:“泰勒,不可多事,退下!”
泰勒向青年叫道:“少主……”很是不甘,但青年不再说话,眼神却透出威严,无奈只好施礼:“属下遵命!”回头狠狠地瞪了瞪明明,退回马前擦拭污物。
众人不禁都松了口气,“屎案”虽可怕,但远比血案更容易让人接受。
本来明明打算见好就收,忽听少主二字,心中一动,扔下粪勺大喊:“慢!”
那青年道:“这位小兄弟,此事无论谁是谁非,就到此为止吧,何况我的手下也吃了亏。”
“这位既然是瑞恩家的少主,小人适才失礼了。”明明一改先前一脸坏笑,换上一副极其真诚的面容带着歉意的微笑向青年抱拳行礼,那脸变得比翻书还快,一般不了解他的人甚至都能被这真诚的表情感动。
没等青年回话,明明又转头向围观人群大声道:“在咱华翰国,瑞恩家族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商铺遍布各地,仅在咱这不算大的伊森城,就有十几个大店铺。可说是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声名显赫,风生水起,那大财发得是金银满屋,猪羊满圈,那个日进斗金,滚滚而来,钱多得是一塌糊涂啊,这个……”明明摇头晃脑说着说着跟不上词了,忙话锋一转,调门提高了几度:“虽然瑞恩家财大气粗,但历来以诚信为本,对不对啊?”
众人盯着粪车上的明明,也不知是被这少年突然的演讲吸引,还是迫于他的“屎”威,忽听发问,不禁都忙点头称了声“对”。估计后者居多,毕竟瞧那大汉模样实在太惨了,谁也不想惹恼这泼粪少年。
其实周围有不少商人,都了解瑞恩家的口碑,瑞恩家祖先曾立下四字遗训:诚信为本。每代人都严格遵守,生意场绝无欺诈行为。几百年来树立了商界信誉第一的名声,这事谁都知道。
“而且~”明明拉了个长音,很满意人群的效果:“瑞恩家每当国家危难之际,都会伸出温暖热情的双手慷慨相助。不是为前线战士赠送粮饷,就是为灾区百姓开仓放粮,几百年来可谓功德无量,善果累累,悲天悯人,感天动地……大家说对不对啊?”
众人立刻乱糟糟点头:“对对对”
当着人家面谁敢说不对?何况确实如此,百年前一场战争,某战线后勤出了问题,危难之际,瑞恩家族送去大量粮饷,解了燃眉之急。虽事后帝国给予瑞恩家许多优惠政策作为奖励,但此举的确值得歌颂。而瑞恩家也多次援助过闹灾地区,确实救了许多人,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伟大的华翰帝国拥有这诚信、善良、正直、慷慨,又同样伟大的瑞恩家族,真乃帝国幸甚,苍生幸甚。而我等诸位百姓又能与这诚信、善良、正直、慷慨、伟大的瑞恩家族一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实在是我们的福气和荣幸啊!大家说对不对呀?”明明越说声音越高,最后简直是喊了起来,还做出各种夸张手势加强表达力度,脸上更是一副慷慨激昂的表情。
粪车周围群众被明明连比划带白话的不由调起了情绪,也不琢磨对不对了,跟着也抬高了声调,一片“对对对”。
“哈哈,好。都给忽悠起来了。”明明一阵窃喜,接着趁热打铁:“今天,我们在这偏远的北方伊森城,见到了远道而来的一位瑞恩家少主,真是三生有幸啊!让我们为诚信、善良、正直、慷慨、伟大的瑞恩家族这位少主,略表我们的尊敬和景仰之情,祝瑞恩家更兴旺发达!大家热烈鼓掌!”说着带头冲场中青年大力鼓起掌来,脸上挂满真诚的激动加崇拜。
众人一开始就被稀里糊涂带起了情绪,刚才也听那大汉呼青年为少主,不禁纷纷跟着鼓起了掌,场面很是热烈。
青年脸一红,饶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但在大庭广众下突然遭遇如此巨大的马屁,作为被大拍特拍的一方,也实在有点扛不住了。感觉是又羞又晕,还有点舒服。心想这小子刚才还满口脏话,现在又对本家拼命吹捧,前后判若两人,以商业经验来看,其必有所图,不可轻视,务必小心……
面对热情鼓掌的群众,青年只好在马上抱拳频频点头还礼。唯独马下被群苍蝇围着的泰勒,心说这兔崽子唱的是哪出啊?但少主施礼,岂能不从?只好撅着屁股来了个四面鞠躬。
明明见目的达成,双手在空中忽地一抓,群众立刻停下掌声。
“诸位,今日之事大家可以作证,非小人有意招惹我们善良的瑞恩家族,而是这位仗势欺人的瑞恩家下人,在街市纵马狂奔,险些撞倒年迈的老婆婆。自己骑术不好摔落马下,却迁怒于她,也许他脾气急,但不该动手打人呀,让路就让路嘛,啥事不能好好说?大家说对不对?”
众人早被一会一个对不对给彻底整出惯性了,何况都清楚刚才经过,又是一片“对对对”。
“这位大叔也许有急事,但这种骄横跋扈的行为,实在让我们为瑞恩家族感到汗颜哪!”刚才还叫老猪下水呢,现在又叫大叔了,明明口沫横飞:“正直善良的瑞恩家族啥时对老百姓这样过?没有吧?”
群众一片静默,谁知道有没有啊,但场面看上去就跟默认了一样。
“那么这位大叔的行为就是给瑞恩家抹黑!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不可原谅的!我们要对此行为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对不对?”
又是一片习惯的“对对对”声。
泰勒面对众人指责,再无法发飙,只好低头咬牙切齿,却不知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承认了错误的好孩子。
“希望我们正直善良的瑞恩家族,日后能够严加管束手下,不要再出现如此让百姓心寒、让人民齿冷的事件。对不对?”
“对对对”
“大家看,那位可怜的老婆婆。”众人顺着明明手指看向街边发愣的老太太。
“她就住我家隔壁,是看着我长大的。老人有危险,我必须相助,否则岂是大丈夫所为,对不对?”
“对对对……”华翰帝国号称礼仪之邦,这个当然对。
明明站稳了正义的脚跟,忽然换过一副伤感的语气:
“这位婆婆,大家不了解。
她,年轻守寡;
她,唯一的儿子和儿媳又在矿井双双遇难;
只剩一个小孙子还在炕上嗷嗷待哺……
为了抚养孙子,她,只好做个又脏又累的运粪工,赚些微薄收入养家糊口。
大家说!
她,容易吗?”
明明哽咽得似乎快要流泪了。
众人发出一阵同情的唏嘘声。
其实,那老太婆家里老伴儿子儿媳都全着呢,孙子哪是什么嗷嗷待哺啊?今年十六岁,天生又胖又壮爱打架,外号老肥,平日没少被明明拽去帮忙打人。
只是这老太太耳聋的厉害,还有点糊涂,从始至终啥都没听明白。加上平日就胆小,开始就被大汉泰勒给吓坏了,又见这么多人围着自己的粪车不走,不明白自己的粪车到底咋的了?所以一副可怜兮兮目光怯懦的模样,却十分配合明明的胡说八道。
但凡老太婆能听见明明如此咒她,不跟他拼了老命才怪。
明明又换了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加语气:“诸位,一方是身世可怜的穷苦婆婆,一方是大富大贵的瑞恩家族。这件事,实在、实在、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语气又一转,提高几度:“现在!我们不仅应该安慰心灵严重受伤的婆婆!也不能让光荣的瑞恩家族,因此事而背负欺压百姓虐待老人的千古骂名,对不对呀?!”
“对对对”
众人心说这两件事都是正确的呀,没理由说不对。但你老嚷嚷那么大声干吗,我们这都听得见。
“那么,我们正直善良的瑞恩家族,是不是该对老婆婆有所表示呢?”明明最后又柔声地抛出了一个疑问句。
群众们一阵嗡嗡,基本都是赞同的声音。
骑马青年一听这话,心说坏了!
卷一[奇·书·网]第三章小敲竹杠
卷一第三章小敲竹杠
金发青年叫比特,是瑞恩家族此辈中最出色人物之一。此番赴北部地区公干,随行只带了家将泰勒一人。泰勒头前开路,没想到刚入伊森城就惹了麻烦。
比特头脑精明办事干练,十六岁就跟随父亲学习经营家业。这些年也算见过不少世面和人物,今天一见明明开始在粪车上演讲,凭经验就暗觉不妙。
现在听到明明这话,心说这小子真够损的。那老太婆从始至终也没受半点伤害啊,什么差点撞倒她?她前面是粪车,马都没过去呢还怎么撞?按说最吃亏的还是泰勒,他至少该得点精神损失费吧?可那该死的泰勒却又是一副低头认错的德行(其实正在那儿憋闷气呢)。周围人现在都站少年一方,自己这边人少势单,人家刚奉承完我,再跟他们理论也不合适。何况起因确实是己方不对,若说闹市纵马,自己也得算上啊。但人家话语十分圆滑,只说泰勒不是,表明了是给自己面子……算了,今天这事没法扳局了,无奈朗声道:“这位小兄弟说的是,我这就让手下向婆婆道歉。”
泰勒一听让道歉,心里那个苦啊,却不敢违背少主意愿。大步流星走到老太太面前,啪地立定,使劲一鞠到地,大声喊了句:“对不起!”抬头、立正,迅速扭身回去了。态度略为牵强,但一套动作倒也显得是那么回事,颇有尼泊恩国人的礼仪风范。
不过泰勒那几步动作实在太快太猛了点,一直糊涂兼害怕着的老太婆,突见凶巴巴的大汉又冲过来,以为他终于要打人了,没等泰勒鞠躬就吓晕过去,一边阿龙急忙扶住。
阿明要的就是这效果。
他可是相当了解这老太婆的,晕一下不算啥,在家没事总晕的。几年前还没这么聋的时候,和老伴吵架,急了就晕;和儿媳拌嘴,生气了也晕;孙子抓只老鼠给她看,吓一跳也晕……周围邻居早习惯了。只是明明心中有点好奇,平日都是老肥陪奶奶一块出来运粪的,怎么剩她一人了呢?这么大岁数又糊涂,真是容易出事的。
“看看,看看!可怜的婆婆,终于因为惊吓过度而晕倒了!”明明悲伤地大叫,跳下粪车,扶住老太太一指头戳向人中。
老太太悠悠醒转了,张口就颤声说:“我要回家。”
众人又是一阵摇头唏嘘:“噫,好可怜呀。”
明明见没事了,又回到粪车边,对马上男子道:“英明的少主大人,您的正直和善良像月亮一般能够照亮整个伊森城黑暗的夜空。可怜这位婆婆现已神志不清,不知多久才能恢复,看来工作要丢了。更可怜他家中幼小的孙子,正饥饿地等着婆婆带回的食物……您能否伸出慷慨之手,给这位婆婆些许物质帮助呢?我们相信少主大人一定不会弃这老人于不顾的。大家说对不对?”
又发动群众了,周围人都见老太太委顿在地,纷纷赞同明明的提议。
“对对,是啊”
比特心想怎么叮嘱自己小心都没用了,还是到了这一步。
算了,不就是要钱嘛,瑞恩家何时缺过钱?不过这钱花得也太冤枉了点,虽心有不甘却毫无办法。人家先是拍马屁,再逼道歉,继而要钱,一套下来还有理有据,毫无破绽。最厉害的是煽动起了群众,人人站在他那边,谁敢犯众怒啊?自己身有要事,最怕节外生枝,多事不如少事,还是快快脱身要紧。于是从怀里掏出一个皮质的大号钱袋,看也不看随手扔给明明。这时他哪还好意思再数出几枚钱币来给人,那样显然配不上所谓的“慷慨”二字。
明明一把接住沉甸甸的钱袋,心中一喜,但面上丝毫不露,反倒一脸凝重地说:“少主大人慷慨解囊,小人仅代表邻家婆婆一家老小,向您的仁慈和善良代表十二万分的感谢!婆婆一家世代感激您的大恩大德,所有伊森城的百姓都会铭记您的善举,传播您的美名,望少主大人走好。”说着退后一步,鞠了一躬。然后回身把粪车推向街边,让开了道路。
比特早呆不下去了,见终于可以离开,忙向周围人拱拱手,带着又骑上马的泰勒向外离开,众人纷纷让出路来。
那明明还在后面向比特一行挥手作送别状呢:“您一路慢走,慢走啊~”
比特心说我还敢快跑吗?驾马小心翼翼地向前行去。
泰勒从马上恨恨地回头,那眼神要是能吃人,明明肯定死翘翘了。可明明却笑嘻嘻地一边嘴里说着“慢走”,一边冲泰勒由下向上戳了戳中指。泰勒更是气得够呛,却听前面少主催促,只好暂时咽下这口恶气,拍马跟去。最后面是一串苍蝇“嗡嗡”着在泰勒头顶亲密地跟上。
明明见他们去的远了,才回头对一边还在噘嘴生气的阿龙说:“你看你那样,不就半串糖葫芦嘛,一会给你买新的。”
搀扶老太婆的阿龙说:“真的?那说好了啊,俺要两串。”
“行啊阿龙,长本事了啊,会讨价还价了。”明明笑嘻嘻地一拍阿龙肩膀,把钱袋揣进怀里:“去,推上车子,我扶阿婆,咱们回家去。”
众人见没事了,纷纷散去。
这时两名身穿皮甲腰挎佩剑的士兵走来,见到明明,拦住问:“听人说这边出事了,刚才还见一大群人围着,是不是你小子又在这欺负人了?”
“嘿嘿,哪儿有啊?刚才有几匹马把阿婆的粪车给撞了,幸好人没事,我俩看见,送阿婆回去。”明明嬉皮笑脸地对士兵说。
士兵也闻到这里臭烘烘的,实在不愿呆下去,掩着鼻子说:“没事就好,快走吧。”继续巡逻去了。
明明正要走,眼角余光瞥见后面胡同里晃出个胖小子,大叫一声:“老肥!”
那胖小子突听明明叫声,先打了一个哆嗦,见明明扶着自己奶奶在街边站着,忙屁颠屁颠过来,一脸的笑:“明明哥,咋了?”
“你小子跑哪儿去了?”
“那边街上今天新开个糖铺,免费送糖,一人一块,你看。”胖子张开肥嘴给明明看粘在牙上的一块果糖。
“靠,跟阿龙一个德行,就知道吃,你奶差点被马撞了。”
“是吗?”老肥眼珠子一鼓多大:“哪儿呢?我拆了他马腿炖肉吃。”
“行了行了,你奶没事,人都走了。快带她和阿龙回家,我去买点好吃的,晚上咱们开荤。”
胖子听说要有好吃的,兴高采烈,扶上奶奶和阿龙一起走了。阿龙还不忘回头说一句:“别忘了俺的糖葫芦……两串。”
明明冲阿龙屁股上飞起一脚:“快滚,记住让爷爷别做晚饭了,我买回来吃。”
摸着怀里鼓鼓的钱袋,看看街两边的小饭馆,明明不屑地瞥了瞥嘴,扭头冲另一头最大的饭庄走去,那步子迈的,一副大爷有钱的德行,基本是横着的状态。
且说比特那边,穿过几条大街后,来到一座高大的商铺前,商铺门上招牌只有两个漆金大字“瑞恩”。门口的伙计见二人佩戴家族徽章,不敢怠慢,有人传报掌柜,有人出来牵马坠镫。招待后面泰勒那位伙计,差点被熏个跟头。
“先带他去洗漱。”比特对伙计吩咐,自己直入后堂:“速带我见奥斯汀大掌柜。”
伊森城瑞恩商铺后堂一间密室内,比特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恭敬地交给面前一位老者:“奥斯汀大掌柜,这件密令必须当面传达,您看后便交还于我,晚辈还要向其他大掌柜传达。”
老者郑重地双手接过信封,抽出密令,仔细看了一遍,面色居然变得越来越沉重。
卷一[奇·书·网]第四章恶少传说
卷一第四章恶少传说
那老者身形清瘦,精神矍铄,穿件白色长袍,袍后隐隐露出一条银灰色的大尾巴。原来老者是个狐族兽人,看那尾巴颜色,显然是罕见的银狐人。
奥斯汀是瑞恩商号在伊森城的分号大掌柜,管辖伊森城地区大小数十商铺,是瑞恩家族目前资格最老,经验最丰富的外籍长老之一。十几年前从南方总号申请调至这高寒地区的伊森城,理由是年纪渐老,对南方水土日渐不适,想回家乡地区工作。总号虽然不舍将这素以精明著称的外籍长老调离,但考虑他的身体状况,最终还是尊重了他的要求。
“少主放心,老夫对内中厉害关系自然明白。请回复主公,老夫一切听从总号指示,及早准备。”奥斯汀迅速恢复了神色,将密令交还比特。
比特不由对老者十分佩服,此前这道密令已传达一些人,阅后每人表现皆不同,有大惊失色者;有浑身冒汗者;更有当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的。唯有这奥斯汀,只是面色沉重一阵,立即恢复常态。果然如父亲所说,奥斯汀是家族商业组织中最优秀的管理者,遇事最是冷静睿智。
公事到这就算办完了。
老银狐奥斯汀忽然一反公事公办的模样,亲热地一把拉过比特,笑呵呵道:“小比特,快让我好好看看。唉,十几年了,当初我离开总号时,你还只有这么高呢。”
比特胸口一热,依稀还记得小时被这位和善的长辈抱在怀里的情形,不由眼圈一红,跪拜在地:“拜见奥斯汀爷爷,比特也很想念您,家里人都经常提起您。”
“呵呵,你父亲身体还好吧?”奥斯汀忙拉起比特,没等回答又一跺脚:“嗨,看我,这哪儿是说话的地方,走走走,我们去外面边吃饭边聊。”
饭厅里,一老一少亲密地边吃边聊家常,其乐融融。
饭后,奥斯汀带比特客厅用茶继续聊天。比特问伙计泰勒在哪儿?伙计说那位大爷一直在洗澡,到现在还憋在浴室没出来,仍要人再送水去。
比特摇头苦笑,奥斯汀不明所以,问怎么回事。比特就把来时进城遭遇之事说了一遍。
奥斯汀听后哈哈大笑:“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
比特见状忙问:“爷爷您知道这少年?”
“呵呵,当地人不知道这小子的恐怕不多,何况我在此地长驻十几年。”
“哦?”比特不禁好奇,忙追问细节。
奥斯汀讲道:“这少年今年十六岁吧,住在城外不远的粪工村。那村中居民都从事一个职业:粪工。这是个不可缺少的职业,你想一座大城市那么多人口,每天几十万人要吃喝拉撒……呃,刚吃完饭,说这些不怕吧?”
比特正听的聚精会神,忙说没事没事,您继续说。
“粪工受市府管理,每月薪水很少,却做着最脏累的工作。这些人每天清晨就入城挨家逐户收马桶、到公厕掏粪,还收拾垃圾,日落方息。粪工虽不可缺少,却又最受轻视,被看作最卑贱的工作,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备受歧视的一群人。”
比特问道:“那少年是个粪工?”
“对呀。”老奥斯汀又抿了口茶,继续道:“据说他是个孤儿,是一个老粪工收养,取名明明。那老人原本有个更小一点的孙子,又捡来一个,祖孙三人开始日子很艰难,但近几年日子越来越好了,这还多亏了明明。”
“原来他叫明明。他做了什么?”比特越来越好奇了。
“呵呵,要说这小子的事,一时还真说不完。我就捡一些给你讲讲吧。”奥斯汀也来了谈兴:“听说他从小就非常聪明,读书一遍过目不忘,而且口才甚好,但生性好动,贪玩爱打架。十四岁上,开始帮爷爷进城收粪,正式加入粪工行列。当时有个粪工因失手在某家门口打翻了人家马桶,被那家人当街打了一顿。你知道粪工是很卑微的,这事很平常。但这明明听说后,居然带了一群少年,夜里爬上那家房顶,向厨房、院里,扔了无数粪便,扬长而去。害得那酷爱干净的人家再也无法在自家住下去,上门问罪又没证据,最后干脆搬家了事。”
比特想起泰勒被泼了一身粪水的情景,不禁打了个哆嗦,心想这小子干这事看来真不是一天两天了。
“从此,只要有人欺负他们粪工,家里必遭到粪便袭击,防不胜防。其实后来谁都知道是他干的,可谁都没辙。这小子动手前必探明环境,找好退路,下手时动作迅速,做完就跑,决不给人抓住把柄。渐渐这粪工村里年少一辈,以他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小势力,从此城里再没人敢欺负粪工了。后来不仅帮粪工出头,还帮所有受富人欺负的穷人家出气,他有许多鬼点子,不但整治得对方狼狈不堪,还往往借机讹诈钱财,让人有苦说不出。即使有人告到市府,凭他那口才,根本没人斗得过他。后来发现这少年身上居然还有不错的武技,十几个汉子都奈何不了他,他的几个朋友也颇有武力。结果这城中为富不仁之辈,对他都是又恨又怕,无形中平日骄横倒是收敛不少。对了,人们还给这伙粪工村少年取了个名头,叫‘粪少’,呵呵,他们听了居然还很开心呢。”
“粪少?哈哈。”比特也不禁笑了起来。
奥斯汀笑着又喝了口茶:“这只是小事。前年上,明明认为粪工薪水太低,发动粪工要求提高薪水,市府官员毫不让步。结果第二天开始,再没有粪工上门来收粪了,一天两天还好说,十天过去后,家家开始变得臭气熏天,城主大人都给惊动出来。明明小小年纪,面对城主大人,居然不卑不亢,侃侃而谈,严肃说明了粪工的穷苦和粪工的重要性,说什么他们其实是……哦对,城市的美容师。没有他们,再美丽的城市也会变得肮脏丑陋。先是拉出一群衣衫褴褛的穷苦粪工来让城主看他们是多么可怜,接着说什么城主乃英名之主,历来体恤民情,只是被小人蒙蔽等等。最终城主被说服,给粪工提高了两倍工资,粪工们这才重新上岗工作,呵呵呵。”
比特听了不禁苦笑,这一套他是见识过的了。自己比他大了五六岁,但那份伶牙俐齿、随机应变的能力却万万不如。
“粪工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了,从此对少年更是推崇,甚至让他当了村长,这十四岁的小村长上任头件事,就是带领粪工们进行创收。”
“创收?不做粪工了?”比特奇道。
“不,粪工们没有土地,无法进行农耕或其他行业,但在远郊有一大片荒地供他们倾倒粪便垃圾,每天都要派人挖坑埋粪。明明去附近几个农庄与农民们谈判,要求进行粪肥交易,一车数百斤的粪便只换取一斤粮食,粪车另有押金,再来换只需用空车换满车,交易地点定在粪工村。农民手里有粮食,粪工手里有粪肥,当下一拍即合。从此,粪工们不用再每天辛苦挖坑埋粪,农民们也乐于能得到大量粪肥。农家有句话:种田粪肥多,谷子箩搭箩。伊森城南的北方大平原上,被开垦了无数农田,那些得到消息的农民,纷纷赶来要求换粪肥。这偌大的伊森城,每天运出去的粪便就有四五百车之多,粪工村每户每天都能收到几斤粮食,后来多到吃不完了,明明又联系粮铺换成钱币。这一切,让粪工们的生活水平又提高不少。除此外,他还带领粪工对收来的垃圾进行整理利用,比如将破衣烂布做成拖布卖钱,淘汰铁器收集起来卖给铁匠铺换钱等等。总之能利用的资源他都会想法变废为宝,改善粪工们的生活。”
听到这些,比特对明明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原来这个貌似流氓的小子,并不只是一个泼粪少年那么简单啊。
奥斯汀停了一阵,忽然叹道:“这少年极是聪明。凭老夫经验来看,此人日后如有机遇,必成大器。但如被坏人利用,也难说不会变成大奸大恶之徒啊。”
“哦?听父亲说,能得您老人家亲口夸奖的人少之又少。看来此人确有过人之处啊。”比特低头思吟:“看来父亲说的对,民间藏龙卧虎,人不可貌相啊。”
“阿~嚏!”城门口,一个黑发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我靠,谁他妈又在背后骂我了?”擦了把鼻涕,回头喊一声:“哎!你快点跟上呀。”
后面一个饭庄伙计,肩上扛着两边挂满食盒的扁担,闻言赶紧快颠儿两步,跟上少年。
卷一[奇·书·网]第五章四小打手
卷一第五章四小打手
随着天边最后一丝火烧云的消失,夜晚来临了。伊森城外只有百多户人家的粪工村内,一户小院洋溢着一片欢乐。
“阿龙,给你五串,高兴吧?”明明将一把糖葫芦塞给乐得欢呼的阿龙,阿龙接过来一口就干掉半串,口水淋漓。
“老肥,把你家人都叫来,咱们开饭。把大块和棒子也招呼来。”明明让送餐伙计将一盘盘菜肴端上院中的大木桌。
一时香气四溢,老肥馋得下巴都快砸上桌面了,答应一声扭头跑出去。
布完菜的饭庄伙计不禁疑惑:“都说粪工辛苦又卑贱,怎么这帮粪工还能买得起我们饭庄的上等酒席呢?这桌饭菜可值两个金币啊!唉,我是不是该考虑也来当个粪工?”纳着闷回城去了。
“你这混小子,又讹别人钱了吧?”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一头白色长发在脑后系了个发辫,微笑着从房中走出。
“嘿嘿,爷爷。”明明嬉皮笑脸迎上去扶住老人:“今天有人差点打老肥的奶奶,咱当然不能放过,小小的敲了一笔。那人是瑞恩家族的,有的是钱,不敲白不敲啊。”
老人叫洛克,是明明和阿龙的爷爷。他对孩子最是娇惯,谁也没见过老洛克对两个孙子有过任何管教,一切都随之自然。
“哼哼,你呀,这两年都骗人家多少钱了?”老人笑着坐上首位:“哦?这么丰盛。火焰鱼、冰斩火腿……还有玉制飞龙汤?”
那飞龙不是龙,而是北部山区一种禽类,肉质雪白细嫩,味道鲜美异常。因此被大量捕杀,如今已变得稀少,可见其珍贵。而其他诸如火焰鱼、冰斩火腿等,都不是一般厨师做的,而是具有一定魔法技能的厨师方能制作。比如火焰鱼,鱼身上始终飘荡一股淡紫色火焰,给鱼肉持续保温,直到二十四小时后才彻底熄灭。魔法菜无论色香味还是从艺术、实用角度来说,都颇具格调,非一般人吃的起的。
“真是行家呀,一看爷爷您年轻时候就混过……啊呸,是见识过。嘿嘿,这些菜我还是第一次见呢。正好有了点钱,买来让大家都尝尝鲜。”明明又给爷爷斟上酒。
“呵呵,伊森也有魔法厨师了。”爷爷先抿了一小口酒:“嗯,这酒也不错。”
说话间,老肥一家都来了,还有大块、棒子几个好伙伴。小院顿时热闹起来,明明在院中又点了几盏油灯。
几个长辈在一头喝酒聊天,小辈们在一头边吃边嘻哈打屁,老肥奶奶在一旁听不清还老打岔,一时间其乐融融。
这一桌酒菜确实够丰盛够高档,很多菜肴在座的人都没听说过,毕竟是穷苦粪工家庭,哪儿有机会在城里大饭庄吃饭?
老肥基本不说话,瞪着眼珠子鼓着腮帮子,满下巴流油,桌上光看他忙活了。其次就是阿龙,左手攥着的糖葫芦没吃完,还舍不得放下,一直用右手和老肥抢菜吃,竟然也抢了个旗鼓相当。
大块比明明大两岁,方方正正的脑袋,还留个寸头。肌肉结实,胳膊比常人大腿都粗,没阿龙高,但比阿龙粗壮,所以显得身板相当宽,远看近看都是个方块,外号也就这么来的,原来叫啥反倒谁都不记得了。往那一坐跟块大麻将牌似的,但吃相比那两位好多了。
棒子人如其名,瘦瘦长长,却很精悍。比明明大一岁,话不多,挺腼腆的样子。别看他瘦,打架是出了名的手黑,更使得一手好棒子,明明老提醒他,打架下手轻点、轻点,别把人打个好歹的。都以为他外号因此得来,其实不是。棒子这家伙从小就淘气,属于闷淘那种。从小就被他老爸经常暴力伺候,满村都能听见那棒子和屁股之间亲密碰撞的声音,外号就是打这来的。
明明时常胡思乱想:这家伙平时看不出,一拿棒子打人跟上瘾似的,颇有乃父之风,也不知是不是成长在暴力家庭的缘故,性格变态了?这小子以后会不会翅膀硬了回家再给他老爸来顿棒子呢?
实际上棒子在家特孝顺的。
阿龙、老肥、大块、棒子,这四个家伙被外人称为以明明为领导的“粪少”四大金刚,其实就是四个打手。
老肥虽然贪吃,但一打架便是头一个冲上去,勇猛无比。
而阿龙虽有点弱智,天天流着口水一副傻样,但这伙人里属他力气最大。明明曾领其他三人和他一人玩拔河,四人八只手紧攥绳子,八条腿满地乱蹬,人家阿龙嘿嘿一傻笑,随随便便一拉就把他们全拽趴下了,完了还说好玩好玩,要再来一次,大家都为此说这家伙简直不是人。但阿龙性格憨厚,最不好战,即使每次被明明他们拽上,也只是躲在后边做观光状。也幸好这样,否则谁能受得了他打一下?
“来来来,喝酒喝酒。”爷爷举杯招呼几个长辈,老肥爷爷没等回话,那聋奶奶又打上岔了:“啥?都有?”大家显然习惯了,都没搭理她,各自饮酒。老太太见没人搭茬,就低头喃喃:“到底都有啥呀?我咋没有呢?”
“爷爷,您多吃菜,少喝点酒啊。”明明一筷头拍开老肥正伸向一大块肉的肥手,夹起那肉块放进爷爷碗里。
“洛克大叔,你这孙子,真比亲孙子还亲呢。”老肥爸爸羡慕地说,回头瞪了眼自己儿子:“我家这个死胖子,就知道自己吃,从来不知孝敬。”
老肥一听,忙不好意思地把含在嘴里的半条鸡腿抽出来伸向自己爷爷:“爷爷,你尝尝这鸡腿,可香了。”旁边他爸一大巴掌给老肥的胖脑袋来了个兜勺:“混蛋,都嚼成那样了还给你爷吃?”
对面几个少年哈哈大笑。
璀璨星空下,五个少年并肩趴在伊森城墙的女墙边,向下俯视城内灯火阑珊的街市。
粪工村离伊森城很近,就在南门外一里处。饭后大家闲着没事,又一起进城爬城墙。眼下是适合出行的夏季,往来客商旅人众多,故城门不像冬天那样入夜便锁,虽已入夜,进出之人还是不少。和平年代里,城内除了一些维持治安的部队,并没有驻军,城墙也开放。
平时没什么人会走上城墙,只有这帮小子最喜欢爬高。趴城头上欣赏城内万家灯火,是平日这些穷人孩子们最常做的睡前休闲活动之一。
来时路上,老肥的饱嗝惊天动地,居然还意犹未尽,老想朝阿龙再要串糖葫芦吃吃,阿龙攥着最后一根死活不给。
“以后俺要是有了钱,就开个最大的饭馆,就在那条人最多的街上。”老肥指着下面,运着气说。
“靠,就你?不用几天,自己就能先吃黄了。”大块摇着方块脑袋:“俺要是有了钱,先开个布店,省得俺娘老说给俺做衣服费布料。阿龙你以后想干啥?”
“俺……俺要买好多糖葫芦。”阿龙沉醉在美好幻想里。
“切~”大家一阵不屑,老肥问棒子:“瘦子,你以后想干啥呀?”
“俺想当兵。”棒子话不多,但想法比较不一样。
“不打仗当兵有啥意思。”大块嘟囔着,又问一直没出声的明明:“明明哥,你咋不说话?想啥呢?”
“我……我也不知道。”明明翻了个身,背靠着墙抬头看星星。夏季的北方夜空,繁星满天,煞是美丽。
“我想察尔斯叔叔了,你们呢?”明明喃喃地说。
卷一[奇·书·网]第六章风雪黎明
卷一第六章风雪黎明
那是十六年前的一个深夜,北部地区迎来了这一年的第一场大风雪。
北方的冬天是可怕的,那肆虐大地的暴风雪,能够冰封一切生命。这样的天气里,是没人愿意离开温暖的房间,走入冰天雪地中的,即使不冻死,也会在一片白茫茫中迷失方向。
但就在这风雪之夜,远方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一个黑点,由远渐近,居然还传来一阵婴儿啼哭声。
原来那是一个在荒原上行进的男子,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
也不知他走了多久、多远,男子浑身被雪花覆盖,头发眉毛全白了。鼻口呼出的热气,在他的脸颊和下巴上凝聚了一层霜花。这样寒冷的天气,他身上却只穿了一层单衣,所有衣物都被他用来包裹怀中的婴儿了。
脚下的雪越来越厚,有的地方几乎没过小腿,这让他的步履更是艰难。
生命在这严冬里,实在是太脆弱了。
“哭吧,哭吧。”男子边走边对怀中婴儿说:“哭就会更暖和些。叔叔无能,不知道是不是迷路了。但不要怕,叔叔一定会走出去的。”
男子再次抬头仔细辨别方向,但风雪实在太大,稍远一点就看不到东西,更看不见天上的星星,周围一片迷茫。
他努力让自己走一条直线,他知道这个前方就是帝国最北的一个城市:伊森城。只要不偏离方向,一定会走到的。只是这半夜突然来临的大风雪,能否让自己安然抵达呢?
忽然,男子眼前的旷野中出现了一点光亮。
“有人家!”男子眼中流露出喜悦的光芒。
“孩子,挺住,有人家了。”也不知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说,男子瞬间充满了信心,大踏步向光亮方向迎风而去。
即使是风雪中,光也能传的很远,也不知走了多久,男子感到身上的力气越来越少,四肢越来越僵硬,一股倦意涌来,好想就地躺下,婴儿的啼哭声也越来越微弱了。
“坚持,坚持!”男子咬着牙和风雪对抗。
终于,近了。
那是一个小村落,村头的一家窗户上,向外透射着一点灯光。正是这点微弱的光亮,引导雪夜跋涉的男子找到了方向。光亮虽弱,却充满了温暖,充满了生的希望。
黎明时分,男子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撞向那户人家的木门,之后便倒下再也起不来了。
当男子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温暖的炕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暖洋洋地。屋中设施简陋,窗前有一盏油灯。空气中飘荡着一股食物的香气,耳边传来炕洞中木柴燃烧时爆裂的噼啪声。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身材高大,面目慈祥,正坐在男子身边,怀中抱着的,正是那婴儿,现在正香甜地睡着。
“你不要动。”见男子要挣扎坐起,老人伸手按住他:“不用担心,我刚喂了孩子些牛奶,已经睡了。”
男子目光中满是感激:“谢谢……我叫,劳尔。”
老人点点头:“嗯,我叫洛克,这里是伊森城的粪工村,在城南一里处。幸好你走到这里,城门早关闭了,否则你会冻死在城门边的。”
“多谢老伯救命之恩,劳尔永生难忘,日后必……”
“行了行了。”老人抬手阻止劳尔再说下去:“回头你把你撞坏的木门修好就成了。”
“……”劳尔一时无语。
老人把婴儿轻轻放到炕上,劳尔这才看见,炕上还有一个婴儿,比自己抱来的婴儿更小一些。正在沉睡,微微张开的小嘴,还流出些口水。
“那是我孙子阿龙,刚出生两个月,你这孩子有半岁大了吧?”老人边说边去灶间盛出一碗汤。
“是的。但这不是我的孩子。”劳尔虚弱地说。
“哦?”老人疑惑了一下,端汤上前扶起劳尔:“来,先喝汤。放了不少姜的,驱寒。”
劳尔连喝两碗掺杂了面糊、薯块和姜料的汤后,出了一身大汗。腹中充实了,精神大好。
“洛克老伯,您那孙子父母……”劳尔问道。
老人忽然神色一黯,低声说:“死了。都病死了。”摇摇头不再说下去。
劳尔见状,深为老人感到不幸,没有追问。
“我也是刚搬到这里没多久,你知道,在原来的地方住,看到家里的一切,就会想起儿子儿媳在世时的情景,睹物思人呀。”老人眼中忽然涌起一片水雾,神情悲凉,伸手抹了抹眼睛:“不想太难过,所以搬来这里当了个粪工。”
“危险呀,这种天气赶路,还带个孩子。”老人不想气氛太闷,转换了话题:“不过见你把衣服都包了孩子,显然你非常爱护他。这说明孩子也不是你偷来的。那是怎么回事?”
“偷?”劳尔不禁苦笑。这好心的老人大概把自己当成那些拐卖婴儿的人口贩子了。
“洛克老伯,我是一个佣兵。”劳尔在救命恩人面前,决心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这孩子,是雇主委托我的一个任务……”
在这冰天雪地的北部地区,他不可能再带着孩子冒险了,为了得到更多帮助,他有必要坦诚相对,尽管知道眼前的老人不过是个粪工,但自己还有别的选择吗?北部地区本就没有任何能帮助自己的人,跑到这里也只是为了躲避追兵,外面是否还有敌人在附近都不知道。
于是,劳尔将孩子的来历和近几个月的经过原原本本对老人讲了起来……
满是霜花的窗外,风雪已经停了,一轮红日升起来,远处的伽兰山脉如同一条身穿银铠的巨龙,在晨光下飞舞;无数树木枝头披上了树挂;辽阔的田野盖上了厚厚的“棉被”;天地一片银妆素裹。
“洛克老伯,如今我身处险境,不能再带孩子出行了。求求您能否暂时收养他?”当劳尔说完后,忽然起身跪下向洛克祈求。
洛克连忙搀起:“既然这孩子身世凄惨,为他又牺牲许多人命……老夫虽是一个粪工,但大义还是晓得的,就把孩子留下吧。你放心,我会待他如同亲孙子一样。呵呵,这下老夫有两个孙子了。”
劳尔见老人答应了,终于放下心:“多谢老伯。”
忽又想起一事:“老伯,这孩子不能再叫原名了,为了安全,您就给他再取个名字吧。”
老人默默走至窗前,掐灭油灯:“昨夜老夫忽然心血来潮,一夜难眠,不由点燃此灯,却因此让你在雪夜中来到这里,看来这就是缘分哪。”
“你带孩子是黎明时撞门而入的,那么,就叫这孩子明明吧”
劳尔非常欢喜:“一切听老伯的。”
“那么,你有什么打算呢?”老人问劳尔。
劳尔坚定地说:“今夜我便离开。我还要做出孩子仍在我身边的样子,牵制追兵。这里西有伽兰山,东有红森林,就不信没有我的藏身之地。等孩子大些,我会回来教授他武技和知识。孩子的一切事情,就拜托老伯了。”只要不必再照顾孩子,凭劳尔多年佣兵经验和一身武艺,他就可以在这山野中肆意纵横。
“好,我会给你准备棉衣行李,还有野外生活的一些必需品。嗯……盐巴要带些,还要带点酒,我呆会先进城去给你买个小帐篷吧。”
劳尔正一脸感激地听着老人给他的热心安排,却又听老人说道:“看你样子也恢复的差不多了,那你咋还不给我修那被你撞坏了的大门呢?那门还一直用你那把破剑顶着呢。”
“……”
卷一[奇·书·网]第七章教书先生
卷一第七章教书先生
华翰国是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
三百年前,尼泊恩国突然向华翰发起战争。开始华翰节节失利,战争从海上打到华翰本土,但由于远征侵略,海上补给艰难,华翰国参谋部看准敌人弱点,抽调部队对补给线重点打击,最终获得了战争主动权。经过最后一场惨烈的决战后,侵略者被彻底击败。那场战争历时十几年,华翰的经济受到重创。
此后两百多年间,华翰帝国数代君主励精图治,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但恢复了元气,帝国各地一片欣欣向荣,而且原来最为荒凉的的北部地区,也被逐渐开发成富饶之地。
伊森城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由百年前的一个小镇逐渐发展成现在拥有六十多万人口的大城市。
伊森城建立在绵延千里的伽兰山脉东面山麓下,北向千滔江,东临红森林,南面则是北方大平原。虽然地处高寒带,一年有半年都是寒冷冬季,但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盛产钢铁、煤炭、木材、黄金等物资,在帝国近百年开发下,大平原也被开垦了大量农田。
而城外四通八达的马路,使各种物资每年大量输出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人流和财富。城中商贾云集,街道店铺林立,一片繁荣景象。
时光如梭,劳尔在广阔的北部地区流浪了好几年,几乎所有城镇都有过他的踪影,所有山峰林地都有他的足迹。就这样与不依不饶的追兵苦苦周旋,最后在一次逃避途中,假装坠落山崖。
敌人在崖下找到一滩血迹和碎布,还有一件幼儿衣服,周围到处都是野兽足迹,于是以为尸体已经被野兽吃掉。持续数年的追杀行动终于有结果了,这种风餐露宿的日子终于熬到头了,欢呼过后,敌人只是在周围略作侦察,便都撤回。
多年野外颠沛流离的生活,如今的劳尔已是面目沧桑,两鬓斑白。他曾是个优秀的佣兵团长,曾经带领伙伴们接下一个个不可能的任务,赚取过大把大把的酬金,生活曾是多么美好而逍遥啊,每次任务完成后和伙伴们一起豪情万丈对酒当歌的时光,似乎就在昨天。
但在那次为了道义而接下最后一个任务后,他的生活便已彻底改变,甚至失去了一切。那曾并肩战斗的伙伴们,都已死去,那曾在佣兵界红极一时的“刀锋”佣兵团,也从此消失在江湖……
林中空地上,静坐的劳尔拉回了思绪:“不,那么多兄弟的血不能白流。我是团长,只要我一天不倒下,刀锋佣兵团就存在一天,任务就一定完成。”
劳尔又在山中躲了几日,确认安全后,便寻路直奔伊森城。
粪工村还在那个位置,只是比原来更多了些人家。入夜,劳尔再次来到了洛克家中。
和劳尔相比,老洛克的样子倒是没什么变化。
劳尔先是跪伏在地,向洛克磕了几个头,感谢他这些年照顾明明的恩情。洛克没说话,只是扶起劳尔,向屋里指了指。
当明明第一次见到劳尔的时候,正在屋里炕上和老洛克的亲孙子阿龙抢一块零食。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个大个子满脸胡茬的男人的到来,会给他今后带来什么样的痛苦折磨。
“这就是……”劳尔伸手指着炕上那个对他发愣的黑发小男孩颤着声音问道:“明明?”
“是啊。”老洛克笑着回答:“四五岁了,你当然认不出来。”说着上前一把抓起明明,屁股向外,扒下了裤子:“看,屁股上这块红色胎记,你一定记得吧?”
明明明手脚乱舞,哇哇乱叫:“呀!放开我,爷爷别扒我裤子,啊~丢人哪!”
劳尔确认是他没错,忙上前抱过了孩子。忽然就想起了自己那些死去的战友兄弟,眼眶一阵发酸。
明明明一边提裤子一边瞪着劳尔看:“噫?大个子,你眼圈咋红了?是不是没钱买糖吃了?”说着摊开手心,小手上有一小块冰糖:“不哭啊,想吃拿去。”
劳尔被孩子弄的哭笑不得,心中惊讶这孩子小小年纪怎么如此伶俐,这真的是当年出生入死保护过的小婴儿吗?
“呵呵,这孩子半岁多就学会了说话。”老洛克疼爱地看着明明:“而且灵性十足。”
劳尔欣慰地点点头,又看向炕上那个被抢了糖的孩子阿龙。他知道那孩子仅比明明小几个月,却比明明壮实多了,可惜一副呆头傻脑的样子,口水从嘴角流出,沾满了衣襟,明显智商比明明差远了。
“走吧,我们外面说话。”洛克向外屋走去,劳尔忙放下孩子跟出去。
“这次,就不走了吧?”外间屋内,洛克倒了碗水给劳尔。
“不走了。我假装坠崖身亡,崖下也布置了一番,甚至买了件幼儿衣服撕碎,他们已经以为我们被野兽吃了。这些年他们追我追得也累,已经收兵回去。但我如果留在这里,需要换个名字,以防不测。”劳尔将这些年的事情略讲了些。
洛克点点头:“你做事仔细,日后只需多警惕就行了。那么……”洛克抬头盯住劳尔问道:“对明明你有什么打算呢?”
“老伯放心,毕竟是您一手带大他,感情深厚,我不会带他走的。”劳尔急忙解释:“再说孩子也不会高兴离开您。我只想以后教他读书识字,传授武技,等他长大成人后,再告之身世。”
“嗯。”洛克点了点头:“好,我们对外就说你是我的侄子吧,从外地来投奔我的。”
从此,一个据说是老洛克的侄子,叫做察尔斯的男人就住在了粪工村。不过这个男人并不参加粪工工作,他在洛克家里教起了两个孩子读书。粪工都没钱供孩子上学,见状一些有小孩人家纷纷送孩子来了,察尔斯全部接纳并免费教书。
粪工地位卑微,外人嫌其肮脏,根本不屑接触,没人对这里有兴趣,劳尔因此才敢在此隐姓埋名。
于是之后几年洛克家每天都有朗朗读书声传出。
劳尔文武双全,教人读书不成问题。但当初的佣兵团长,变成了粪工村教书先生,真可谓造物弄人。
书本在城中就可买到,学堂就设在洛克家大屋炕上。洛克家火炕很大,二十来个小孩每天坐满了炕听察尔斯教书。穷人家孩子比较野,闹哄哄的,察尔斯也没教过这么多顽童,起初被闹得十分不堪。后来发现每天捣乱最严重的就是这群孩子中不大不小的明明,不是拽前面孩子头发,就是打后面孩子屁股,不是说人家挡他视线了就说谁谁放屁了,反正总能找个理由闹腾。察尔斯心一狠,找了个大竹片,看看没什么毛刺,抓过明明就是一顿爆炒竹笋肉,心疼的老洛克直咧嘴。
后来这小子倒是老实了几天,不和人打闹了,却开始不认真听讲在那儿画漫画,把察尔斯画成个恶魔样子,又画了一堆小孩向他扔屎撅儿……
察尔斯头都大,不过明明淘气归淘气,却是相当聪明,只要他教过的字,便会读会写,看过一遍的书,便过目不忘,让察尔斯惊奇不已。
察尔斯知道这样的孩子不能单纯以暴力来约束,必须让他服气。于是明明五岁上的一天,他背上长剑带明明走出村子,来到远处一片树林中。
卷一[奇·书·网]第八章跑步钻山
卷一第八章跑步钻山
林中空地上,察尔斯背负双手,问道:“小明,我打你是否不服气?”
明明翻着白眼瞧察尔斯,不知道这个叔叔打什么鬼主意,把我带这阴森森的树林里要干啥?还带把大剑,难道……
“哪儿能呢?服,可服了。”
见这孩子满口瞎话,察尔斯心说这小子狡猾的很,不拿下他,日后如何调教?
“孩子,你要努力学习,不要贪玩。叔叔以后还要教你很多好玩的本领,想不想学?”
“啥本领?”明明眨巴眨巴眼睛。
“你来看。”察尔斯迈步走近一颗碗口粗的松树,突然飞起一脚,“咔嚓”一声,松树拦腰折断,没等上半截落地,察尔斯飞身而起,长剑“唰唰唰”一片银光闪过,半截松树在空中被削成无数碎段。
察尔斯落地回身问道:“怎么样?想不想学?”
“哇!”明明显然被惊呆了,鼓起小掌说了一句话。
“你砍柴的功夫好厉害呀!”
察尔斯差点没一头栽倒。
察尔斯忍住气,抱起明明腾身而起,在几棵树间纵跃几下,便窜上了最高一棵大树顶端,接着在树枝间飞来攀去,身形潇洒飘逸。
明明开始吓得小脸煞白,渐渐发现这感觉好玩得很,真刺激呀,原来飞起来是这么爽,小眼睛里充满了惊奇和激动。
一只小鸟被惊起,察尔斯空中一把擒住,在枝间腾跃几下后稳稳落地。
这回明明的脸上已经满是羡慕和崇拜了:“学!我要学,我也要飞。”
从此,针对明明的苦训开始了。
明明的身体并不强壮,和同龄人相比较为瘦弱。
察尔斯每天早晨带他出门跑步,粪工家庭每天都很早进城收粪,大清早起床对明明来说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跑步实在太辛苦了些。
开始时跑步距离还不算远,不过绕着粪工村跑几圈而已,但这只是循序渐进的开始,察尔斯每隔两天就将跑步距离拉的更远一些,半年后,已经接近十几里外的红森林了。开始小明明着实累得够呛,有几次赖在家里不肯出去,结果不但遭到察尔斯批评,连一向对他呵护疼爱的洛克爷爷也是一顿痛骂。明明从小胆大,什么都不怕,就怕爷爷发火,见洛克一反平日的慈眉善目,竟然吹胡子瞪眼大骂自己没出息,马上窜出屋子:“跑!谁说不跑了?我其实就是觉得想拉泡屎,在屋里呆会酝酿一下……”
就这样,经过不断地长跑锻炼,明明的体质明显提高了,渐渐也适应了锻炼强度。伊森地区森林多,氧气含量高,这种环境下的跑步锻炼,对身体非常有益。察尔斯不分严冬酷暑,无论刮风下雨,都会带着明明坚持长跑。即使遇到大风雪天气,能见度不高,也会绕着村子跑上半天。
一年多后,察尔斯又增加了强度,除了长跑还要爬山。
伊森城西不远就是伽兰山,山上林木茂密、地形复杂,察尔斯专捡没有路的地方带明明爬,说是可以锻炼灵活和敏捷性。明明对针对自己的训练已经完全没有发言权,只能乖乖顺从。山林哪儿是那么好钻的,山上松树最多,针叶树枝刮在身上很疼的,尤其冬天时候,枝叶被冻得十分坚硬,再加上其他各种低矮的灌木荆棘等等,稍不小心就会被刮破衣裳,刮伤面部。
察尔斯倒是轻松,一进山就窜上树飞来跃去,根本不用担心下面地形的复杂。他在明明前方指引方向,下面的明明就跟着方向爬。
明明可不傻,每次进山前都用块布把自己脸蛋蒙的严严实实的,说什么别的无所谓,脸绝不能弄伤了,要不以后没法见人。察尔斯暗笑小屁孩还挺爱美。刚开始的几天,明明的衣裤就被刮了好几十个口子,像个小乞丐。他一点不介意,心说反正不是我买衣服,都弄坏了你给我买新的。谁知道察尔斯说,如果衣服都坏了,也没新的,以后你就光着身子爬吧。
明明气的大叫:“你欺负人!”
察尔斯笑着告诉明明:“其实你完全可以不被刮坏衣服的。这里的障碍都不过是些树枝灌木,这都是死的,你可是活的呀。你非去和它们刮蹭,谁也没办法。”
“那,那我怎么办?”明明一想也是那么个道理。
“用你的眼,用你的心,随时观察周围环境,你每一眼扫过,所有看到的东西都要在心中有印象。去分辨这些东西对你前进方向的影响,不能阻碍你的则排除,阻碍你的则去闪避,”说着给了明明一把柴刀:“或者消灭。”
明明气呼呼地抓过柴刀,一头又扎进林子。
有了柴刀在手,明明觉得什么都没问题了,碰上拦路的树枝荆棘就砍呗,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有的藤蔓系植物十分坚韧,一两下根本砍不断,个别韧性大的,一刀砍去,反倒给拍开了,没等反应过来又弹回来了,经常抽得明明嗷嗷叫。
“注意观察,不要盲目地只知道砍,没了柴刀你就过不来了吗?”察尔斯坐在前面一棵松树上居然一边吃松籽一边奚落明明。
明明气得只能翻着白眼琢磨察尔斯的话。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爬上去是一回事,再下来又是另一回事了。山体有坡度,上山还能前倾身体保持平衡,而下山必须重心向后,不小心就会滚下去,同时还要应付各种树木的阻碍,难度可说更大,搞的明明经常狼狈不堪。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在察尔斯逐步指导下,明明在林中穿行的技巧越来越成熟了。每天进入山林,明明一路上不断变换身形,或钻或跳,或躲或闪,个别碍事的植物的就用柴刀砍断或推开,衣服被撕破的情况越来越少。
一年过去后,明明就如同林中的一只山猫般灵活,上下自如,再也不怕各种复杂的林间地形了。尽管察尔斯每天带他爬山的路线都在变动,遇到的环境都不尽相同,而且越后来选择的地形越复杂,林木越稠密,他也都能顺利通过了。
跑步、爬山,只是每天上午的训练,文化课改成了每天晚饭后。下午的时间,察尔斯都让明明自由活动了,毕竟是孩子,不能剥夺他的童年,他需要和伙伴们交流玩耍,也需要接触世界。
于是下午就成了明明的快乐时光,每天都跟村里的几个好伙伴厮混,大多数时间都是进城去玩,玩着玩着就和城里的小孩子们打上架了。粪工村的孩子都比较野,城里孩子哪儿是对手。尤其明明由于这两年锻炼,体质大好,身体灵活,打架根本不吃亏,还总起到带头作用,指挥这个快上,招呼那个快打的。打完了架就领着一帮小穷光蛋去街上露天书场免费听书,反正小孩也没人撵。
粪工家都穷苦,平日饮食没啥荤腥,为了让明明长好身体,察尔斯则经常去山上猎点山鸡野兔之类的野味回来做了吃。明明因此对察尔斯越来越是喜欢,原来的不满渐渐消失。小孩都贪吃,穷人家本就没什么好吃的,这个叔叔天天都给弄来肉吃,岂有不高兴之理。小孩嘛,谁给好吃的谁就是好人。
到明明十岁上,更艰苦的训练开始了。
卷一[奇·书·网]第九章伐木童工
卷一第九章伐木童工
经过四五年的长跑和爬山运动后,察尔斯开始对明明进行力量训练。
察尔斯买了几把斧头,每天带明明进行跑步和登山后,不再马上下山,而是让明明砍树。
明明纳闷砍树干吗,察尔斯说让你砍你就砍,哪儿那么多废话。而且声明每天必须至少砍一棵树,啥时砍完啥时下山,他带了干粮,到中午还没砍完就在山上吃饭,砍到下午还没完成任务的话,那么就甭惦记找小伙伴们玩了。
明明眼珠一转,察尔斯刚觉得有什么不对,明明拎起小斧头转身“咔嚓”一声,把一棵拇指粗细的小树苗拦腰砍断。
“今天任务完成啦!”说着扔下斧头闪电般下山玩去了。
察尔斯气的自己砍了一棵大树泄愤。
第二天起,察尔斯正式讲明了要砍伐树木的种类和粗度。
北部地区盛产松树,由于气候寒冷,植物生长缓慢,许多树木一年才长粗几毫米,不像温暖潮湿的南方雨林,一场雨水就能长出一片林子,因此北方树木普遍密度较大硬度较高,而察尔斯专挑那些比较坚硬的松树让明明砍。
十岁的孩子连斧头拿久了都累,何况砍那满是松脂而更是坚硬的松树了。但明明也不气馁,不就是一棵树么,有啥了不起,我得赶紧把它砍了好下山去玩,约好了今天还有一场架要打呢。抡起斧头就是一通暴砍,砍了半天累的气喘吁吁也没砍多深,还差点岔了气。
“力量来自腰部,抡动双臂要注意姿势,发力时要注意配合呼吸,斧头落点要准确,眼睛和身体都要协调好。”察尔斯上前一边教导一边示范。
“你说过教我飞,可没说过让我砍木头啊。”明明开始挑理了。
“这才哪儿到哪儿,想飞就先给我好好砍树。”察尔斯又窜上一棵大松树找松籽吃去了。
开始一个月,明明每天砍的树虽然只有十几公分粗,但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已经不容易了。随着察尔斯的指导,明明渐渐掌握了发力的技巧,已经能够流畅自如地舞动斧子砍树,小胳膊也越来越结实了。第一天砍倒了树,已经快天黑了,那天下午就没玩成,为此明明郁闷不已,十分希望以后每天能快点完成任务。
一个月后,明明已经能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砍倒树木了。但察尔斯接着就开始选择更粗的树作为砍伐目标,此后每过一个月所选树木就更粗一些。
两年后,到了明明十二岁,已经能够独自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砍倒一棵一米多粗的数百年大树了。他的身材虽然比同龄人更瘦小些,但非常结实,小胳膊腿都硬梆梆的。好在这伽兰山绵延千里,又覆盖着庞大的原始森林,树木繁多,否则照明明这般乱砍滥伐下去,不秃山了才怪。
如今每天长跑爬山用四个多小时,伐树用一个多小时,明明终于保证了自己下午的游戏时间。
那些被砍倒的大小树木,每个月察尔斯都让集中一次,弄下山去送回村里当木柴用,至于那些特别粗的好木头,则堆积起来用作修葺房屋。当然,所有劈柴的活都得明明干,不许伙伴帮忙。本来察尔斯是想在伊森城东面的红森林训练明明伐木的,但那里建有不少人类的林场,专门砍伐红森林盛产的红松,察尔斯为隐蔽起见,就选择了在伽兰山上伐木。
后来明明听说了那些林场,人家伐木工人虽然辛苦但都是很赚钱的,而且都不雇小孩工作的,说那算是童工,用童工是非法的。想到自己干的也是伐木工人的活,又不给钱,还是个未成年的童工,自己好悲惨啊,就找察尔斯理论。察尔斯不吃这套,说不想伐木也行,那以后吃饭就没有肉吃了,想吃肉就得付出点劳动,否则,察尔斯拍了拍手中大竹板,吃爆炒竹笋肉也行。洛克爷爷在旁边笑着也不说话,一脸不帮明明说话的意思。那竹笋肉小时候吃过一回,滋味不是很好吃,穷人家怕打坏裤子还得脱裤子光腚打,年龄大了更不好意思吃了,明明只好忍了。
伊森城北二十里外有一条河流叫旺金河,是更北方千滔江的一条支流。夏天,察尔斯有时候带明明和他的伙伴们去那里游泳,偶尔还抓几条鱼回家改善伙食。北方的孩子水性大都一般,这伙孩子里除了隔壁的胖小子老肥游泳不错外,其他孩子包括明明在内顶多也就是会点狗刨之类的,明明认为那是因为老肥肥肉多,在水里容易漂起来。
每年冬天,北部地区千里冰封的时候,河水都会结冻,冰层极厚。到了初春,冰河结冻,经常有大块的冰排被冲到岸边,察尔斯就带着明明跑到那里砍冰排,说这也是锻炼力量的一种训练。冰是很硬的,尤其大面积的坚冰。察尔斯给明明买了把铁剑,只让明明对着冰排砍,开始震得明明手疼,渐渐习惯后,运用平时伐木砍柴的力道,居然也能将剑刃砍入冰排了。到了十四岁的时候,明明已经能够一剑顺利地砍断一块超过一米厚的冰排了。
察尔斯经常跟明明唠叨,说什么爬山砍木头之类的训练,还是古时候一个著名的佣兵王小时训练的课程呢,那人由于小时的苦练,长大后名震天下。明明听这话就不乐意,心说我又不想当佣兵,跟他学啥。你老教育我,你咋没当上佣兵王呢?
不管明明爱不爱学,反正这个佣兵出身的察尔斯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明明每日训练课程。
到了十二岁,训练内容又增加了。
除了继续长跑爬山和砍树,察尔斯开始教授明明剑术和格斗技巧。明明对剑术的兴趣不大,对格斗方面倒是挺热心的。理由是跟人家打架,用刀剑啥的砍伤了人不太好,咱赔不起医药费啊,拳脚的本领倒是可以好好学学。
对聪明的孩子不好逼迫,最好的方式就是顺着他的兴趣来。察尔斯只好重点培养明明格斗方面,剑术训练作为辅助。
现在洛克爷爷的房子已经又扩建了两间,都是用明明这几年砍来的树木搭建的,材质一般的木材则用来圈了一个不小的院子。察尔斯就在院中设了木桩、沙袋等训练设施,训练时间定在下午两个小时。
虽然损失了游戏时间,但明明对打架的本事还是很乐意学的。这些年的锻炼,让他身体受益非浅,就拿跑来说,村里没有孩子比他跑得更快更远了,为此明明很开心,毕竟是小孩,还是很在乎虚荣的。而和村里孩子玩掰腕子,除了家里那个傻弟弟阿龙,也没人能掰得过他,老肥和比自己大两岁看上去还特壮的大块都不行,全部拿下。
说起阿龙也邪门了,也不见他有什么锻炼,但明明就是掰不过他,俩手都不行。连察尔斯都颇感惊奇,认为这是造物主的造化,阿龙是天生力大。所以建议洛克让阿龙也跟着学习武技,如此力气荒废了实在可惜。老洛克对此不置可否,随察尔斯安排了。
自从在院子里进行武技训练开始,每天找明明玩的老肥等一帮臭小子,便趴墙头等明明下课。结果大家一看这学的不是打架吗?都眼红了,纷纷跑进来求察尔斯也教他们。
卷一[奇·书·网]第十章流氓学武
卷一第十章流氓学武
见一帮好伙伴想跟自己一块学武艺,明明当然高兴,察尔斯也不反对,立刻统统都收了,一群臭小子乐的满院乱蹦。察尔斯认为这是好事,武技训练不同于对个体的体能和耐力训练,多人一起学习,可以通过互相拆招来更快领悟技巧,积累大量实战经验。
只是人多容易引起外人注意,于是察尔斯将训练地点又搬到了山中一片树林的空地上。
跟明明一块学武艺的除了傻弟弟阿龙,就是那平日最要好的几个伙伴:老肥、大块、棒子。这几个小子都是粪工村最野的小家伙,在城里三天两头跟别的小孩打架,经常给家里惹事,属于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类型。明明因为聪明,坏主意最多,成了他们的头,几人臭味相投,感情好的一天不见都不行。阿龙好的多,不那么爱打架。
如今有人管教,最高兴的还是老肥他们几个的家长,这可省了不少心啊。但当时包括察尔斯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群小流氓过几年后就都成了让城里人谈之色变的“粪少”。而教会他们武艺,显然应该算是助纣为虐了吧,流氓学武术,谁也挡不住啊。
这几个小子都属于能吃能睡能玩能打架,体质嗷嗷棒的家伙,也就是老肥体型胖了点,但不影响任何让他有兴趣的活动。察尔斯从此每天对明明的长跑等训练内容中,也带上了他们几个,这些孩子训练的晚,自然和明明没法比,但也都能吃苦,虽然成绩落后,也都在不断地坚持。
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和喜好,察尔斯针对训练的内容也不同。
阿龙、老肥和大块都属于力量型的人,适合走刚猛路子。而明明和棒子属于敏捷型的人,适合轻灵路数。于是察尔斯把他们分成两批,训练不同风格的武技,但基本的格斗理论与技巧还是每个人都必须学的。
由于条件所限,除了明明有把铁剑外,都没有什么武器,只能就地取材用树枝先练习招式。胖子和大块想学的都是刀,察尔斯就教了他们一套入门刀法,又教了一套刚猛的火焰刀法。而棒子大概是老被他爹用棍棒修理,对棍棒感情很深厚,竟然求察尔斯教他使棒子。
察尔斯,也就是隐姓埋名的劳尔。作为一个老佣兵,在兵器上虽然不是什么都精通,但各方面都颇有涉猎的。因为当佣兵的人比较杂,用什么武器的都有,平时互相切磋久了,自然什么都懂点。如果要问各方面能力最综合的兵种是什么,那就是佣兵了。武技方面无论马上步下,佣兵都知晓一二;对各种地形环境的巧妙利用,更是不输善于排兵布阵的帝国军队;单兵作战能力上也是佣兵最强,无论野外生存、机关陷阱,还是潜伏偷袭等等,更优胜于正规军人。除此外,佣兵由于长年在外执行任务,对各地区的地理、人文、语言等知识非常丰富,可以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就是一幅活地图,一个好导游。其他诸如烹饪食物、缝补衣物等就是每个佣兵的基本能力了,没有必要再提。
于是察尔斯根据记忆教了棒子一套棒法,说这是一套单手狼牙棒法,当年他的一个朋友专用的。没有现成的兵器,也用一根树枝替代学招。察尔斯跟棒子说这些的时候,神情有些黯然,把棒子弄的莫明其妙。
俗话说一力胜十巧,也就是说无论你的招式学得多么好,如果力道不够,还是白扯。试想在对手面前把招数耍得天花乱坠,结果打在人家身上不痛不痒,人家反过来一记重击,你连挡都挡不住,招式再巧妙还有个屁用?
明显的例子就在眼前,阿龙很笨,一套拳法老肥和大块都会了,他却只明白了两招。但察尔斯让他们互相拆招的时候,老肥和大块都打不过他,关键就是阿龙天生力大,简单的一两招到了他手里,便显出更大的威力,根本接不住。
所以察尔斯在传授这帮孩子技巧的同时,重中之重还是进行力量锻炼。于是山上又有一片林子,惨遭乱砍滥伐。
察尔斯对孩子们非常好,从来不打骂,总是和蔼的样子。即使像阿龙那样笨的孩子,察尔斯也是不厌其烦地跟他讲解。
但这阿龙实在是太笨了,刚学会一招新的,前面学的就忘了,重新学会前面的,后面的又忘了。把察尔斯给愁的啊,彻底服了,让大家先练着,自己悄悄跑到远处用头撞了一会树。
最后只好每天让阿龙练习最简单的几招,一招直拳,一招勾拳,加一招横踢,就让他对着一棵巨粗的大树练,那可怜的几百年老树被阿龙每天打得直颤。
过了些日子,察尔斯用村中收垃圾收来的一堆废弃铁器,送到城中铁匠铺给融了,花了点手工费,铸成几件粗糙的铁兵器。老肥和大块是每人一把没开刃的厚背大刀,棒子则是一根没有刺的粗头铁棒,明明没有,还用他那把破铁剑。
至于阿龙,死活想要两个大铁锤,说别的东西都不过瘾,拿着轻飘飘的太没意思。察尔斯心说就你那把子力气,我得给你找多少破铜烂铁融了才能弄出一个让你过瘾的大铁锤啊,还两个?于是在山里找了一块比较方正的大岩石凿了个眼儿,铸了一根粗铁棒穿过去,两头一固定,算是给阿龙做了一个替代品。可实在找不到第二块差不多的岩石,只好先用这一个练了。
那铁棒加大石头,估计有个三百来斤吧,阿龙单手就拎起来了,随便挥舞两下,皱了皱眉,憨着声说了句:“俺先凑合着使吧。”
乖乖,这家伙到底有多大劲啊?他可才十二岁啊。明明他们都傻眼了,纷纷表示以后练兵器拆招谁也不和阿龙玩对家,那大家伙万一失手可咋整?就是不失手咱这兵器和他也磕不起啊。
兵器就算都有了,老肥和大块继续练刀法,棒子还是那套单手棒法,明明学剑。
阿龙的问题又来了,察尔斯教了他一套最简单的锤法,可这家伙还是怎么学都记不住多少,气得察尔斯偷偷又撞了两回树。
最后干脆将所有招式都扔了,只教了他三招,一招直砸,一招反手横扫,一招上撩抽击。这三招各有学名,但凭阿龙那智商根本没法让他理解,于是又给这三招改了容易懂的名字。
“阿龙你看哈,这三招是一气呵成的……”察尔斯拿着根木棍给阿龙比划,阿龙那石头锤他可拎不起来。
“叔叔,啥叫一气呵成啊?”
察尔斯差点没哭了:“……你就记住是一次使出来的吧,中间不停顿。”
“看好啊,第一招叫‘砸脑袋’。”
察尔斯跨步单手从上向下挥动棍子,接着反手抡起横扫一棍。
“第二招叫‘抽嘴巴’,记住了吗?”
察尔斯顺着棍势扫完后将棍子斜斜由下向上再次挥出。
“看好,这第三招叫……‘拍屁股’。好,你来试试。”
这三招算是浓缩了锤法的精髓,所谓大巧不工便是如此。看上去最简单的三招,普通人也许使不出什么明堂来,但在天生神力的人手里,却又是另一番结果。
察尔斯只让阿龙空击练锤招,因为他那力气用那么重的石锤,什么东西也架不住他砸。
三招拳法加三招锤法,就让阿龙练了足足半年才彻底学会。
卷一[奇·书·网]第十一章良师益友
卷一第十一章良师益友
其实察尔斯不讨厌淘气的孩子,淘气的孩子都聪明,至于贪玩,那是本性,谁不爱玩?而打架,在察尔斯看来就是男人最应该有的一种基本素质,男人不会打架,怎么保护自己和他人?一个孩子好不好,关键还在于教育。
所以察尔斯对这群粪村小流氓们,平时经常灌输武德。教导他们什么不要仗着自己会点武艺就随便跟人打架啦,要知道学武的本意首先是强身健体,其次才是防身和保护他人啦,即使和别人结怨,也不要随便下重手啦,得饶人处且饶人啦,冤家易解不易结啦等等大道理。
阿龙是没问题,这里力气最大的虽然是他,但最老实的也是他。明明和其他几个家伙就嘻嘻哈哈着应付察尔斯的教诲,有机会进城还是该打架打架。不过这里明明头脑最灵活,知道现在这些人的手都重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乱打一气,所以通过他的领导,虽然把城里的小孩经常打得满城乱窜,也没出过什么大事。
至于那些粗陋武器,察尔斯是坚决禁止带出去玩的,更不能用在和人打斗上。
每天的长跑训练,大家都有进步。明明跑在最前面,阿龙那傻家伙除了力气大,耐力也厉害,始终跟在明明屁股后面,就没见他累过。再后面是棒子和大块,老肥最慢,被甩的也最远。
爬山运动,除了明明其他人都不行了,棒子还勉强能跟着点。察尔斯也不要求人人都优秀,毕竟每人的素质不一样。关键是抓住每个人的优点,对症下药,重点栽培他最擅长和最感兴趣的方面,如此才能事半功倍,这才是一个好老师应该做到的。每个人都有他最擅长的一方面,只是绝大多数人没有发现或被发现他的长处,而得到恰到好处的开发和教育而已。所以这世界上天才少,庸才多。其实没有最差的孩子,只有没头脑的老师。在察尔斯眼里,这几个孩子都是练武的好材料。
至于砍树等力量练习,阿龙就没必要参与了,那家伙能把斧子砍坏了。明明依旧每天一棵大树,现在不仅伐倒大树,还要把那树干再劈成三段,等于加强了三倍的强度。为了让明明提高剑术,也不许用斧子了,就用那把破铁剑。剑和斧是两回事,开始明明力道用的不对,没几下就把剑砍断了。察尔斯又给他打了一把宽刃的大剑,指导他用剑的发力技巧,如何不伤剑身而破坏树木。
明明确实天资聪颖,什么都是一点即通。很快领悟了关键,从此再没砍断过剑。
除了砍树,察尔斯还制作了一些简易器械,如石锁、石杠铃等。但让大家练了不久,又让他们停止了。原因是察尔斯想起这些负重类的力量练习,不应该过早地让这群没成年的孩子承受,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生长发育,尤其对身高的影响,所以决定等他们都十八岁后再进行此类锻炼。
林中的训练场,有给大家练拳脚的沙袋,打了几个月吊沙袋后,察尔斯改将沙袋绑在一棵棵大树上让大家练。由于有树的阻挡,力量反弹会让拳脚很疼,察尔斯说这是为了锻炼拳脚的硬度。大家心想也是,打架不就是看谁拳头硬么,于是爱打架的家伙们对树上的沙袋倾注了无数热情。
几个月后,察尔斯又撤去了沙袋,直接让大家把热情灌溉在树干上。小家伙们都长大了,不服输的气概猛增,开始手上还缠着点布条,后来干脆赤手跟树干较劲,一个个赛着练,看谁不怕疼,看谁更厉害。
这就是集训的好处,单人训练由于没有竞争者和参照者,往往成绩不如集训者。由于有了相互的竞争和比较,才能更容易发掘出个人的潜力。
两年下来,明明他们的四肢都更结实了,拳头上茧子老厚。阿龙最了不得,原来那棵用来练拳的数百年老树,早被他磨出了个大坑。后来有一天阿龙找了棵新树,憋了口气,运力暴发一拳,居然把那半米粗的大树拦腰打断,差点没砸着看愣了的老肥。
明明对剑术始终没太大兴趣,察尔斯一直坚持让他练剑,主要原因是剑术乃察尔斯平生最擅长的武技,其他教老肥等人的东西都是末技。他希望能把自己最擅长的技能传授给明明,他也能对此倾注更多的指导。但明明对此却偏偏没什么兴趣,好在他天分高,所有察尔斯能教的剑招他也都学会了,只是需要时间加强火候而已。
察尔斯所会的剑术和格斗技巧,原本以为需要五六年才能教完,结果两年就全被明明学会,这让察尔斯十分欣慰。
察尔斯除了剑术和格斗,还有个拿手绝活就是投掷,这也是明明最喜欢的,其他人都没什么兴致。察尔斯开始让明明对一棵大树扔石块,慢慢越练距离越远,再逐渐选择更细些的树木做目标。两年后,明明已经能在一百步外准确地命中酒杯粗的目标了。察尔斯让他练投掷用的器物五花八门,什么石块、铁片、小刀等等,毫无限制。后来又将固定目标变成移动目标,在树上拴根绳子吊着沙袋,摆来摆去让明明练。
察尔斯这些年除了传授武技,在林中还教会了大家如何在野外生存,如何狩猎,如何设置陷阱,以及对各种植物的认识等等其他方面知识,这些让大家都很感到新鲜。
村里晚饭后的文化课,在明明十二岁上就停止了。后来的两年,察尔斯买了不少诸如兵法、百科、轶闻趣事等等书籍,让明明他们看,来扩大知识面。也经常给大家讲一些历史故事、从前在各地的所见所闻等等。
看书这种事,老肥和大块是不感冒的,棒子还能挑一些有趣的书来看,阿龙则是啥都看不懂。这几个人里也就明明对书籍算是最喜欢的,甚至热情要高于学习武艺。他什么书都爱看,对特别感兴趣的书,还能做到过目不忘,因此积累了许多知识。每天晚上听察尔斯讲故事,和躺在被窝里看会书,是他睡觉前最喜欢做的事。
明明从察尔斯的故事和书本中了解到许多自己从前不知道的东西:自己所住的地方是华翰帝国北部地区最北面的城市,北部地区的省府是库尔城,那里能看到大海;华翰国国土辽阔,有东西南北四大地区,也叫做四大行省;中部是帝国首都龙城的直辖地;华翰国现在的皇帝是森姆大帝;华翰东面是大海,大海的彼岸是尼泊恩国;尼泊恩在三百年前和华翰有过战争,但被打败了;华翰的北面有一个矮人王国,西面有沙漠王国;过了沙漠王国是大海,大海的那一头是诺迪克大陆;南方的森林里有精灵部落;再向南还有佛陀国和钻石大陆……
明明从来不知道外面还有那么大的世界,还有那么多新鲜的城市和故事,不禁常常幻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察尔斯一样到处游历呢。
就在明明十四岁这年,察尔斯一日从城中采买日用品回来后,忽然关上门和老洛克神神秘秘地商量什么事情到深夜,让明明一阵莫明其妙。
次日清晨,察尔斯没有再带明明他们出去进行每天的训练,而是在屋中坐了半日,像在决定什么事情,最后叫过在院内和伙伴练习拆招的明明。
“明明,叔叔有件事情,需要出趟远门。”察尔斯今天突然反常的语气,让明明觉出了异样。
卷一[奇·书·网]第十二章粪村村长
卷一第十二章粪村村长
“叔叔,有啥重要的事吗?”明明忙问。
“是,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办。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我就回来。我不在的日子,不要荒废了武艺,记得要勤奋不懈。”察尔斯语重心长地说:“叔叔的武技并不是很高明,但所会的都已教给你,剩下的就靠你勤学苦练了,更重要的是经验的积累,这也需要时间。我不在家,你们每天仍要坚持平日的功课。”
“放心吧,一定的。”明明见这管自己最严的人要离开一阵,心里那叫一个高兴啊。
“你的本事对付普通人还可以,记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城里不可依仗武技和人结怨,以免引祸上身。”察尔斯如今年纪也渐老了,对孩子非常担心,却忘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桀骜不驯。
又安排了些事情后,察尔斯背上长剑,和老洛克道别。一群少年将察尔斯送出好远。
明明突然又有点恋恋不舍了,从五岁开始,八九年来天天都和察尔斯在一起,虽然那些训练很是辛苦,还挨过他的板子和臭骂,但有一天这个家伙突然要离去,心中还是很舍不得。感情是很怪的一种东西。
察尔斯说离去短则数月,长则一年,转眼就过去两年多,明明十六岁了也还没见察尔斯回来。
穷人孩子早当家,村里这一代十几岁的少年,逐渐成为村里新一代的粪工。但这一代小粪工和历代老粪工们不同,因为有了以小明为首的一群小青皮,居然开创了伊森城粪工们的新生活。
如伊森城瑞恩商号大掌柜奥斯汀所说,这个明明是个聪明绝顶的孩子,自他当了粪工后,粪工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明的头脑和手段,让周围聚集了一帮小伙伴,村中同辈少年无论大小,都以明明马首是瞻。明明的想法,就是团结就是力量,只要粪工们团结一致,没有办不成的事,这个思想在行动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验证。
刚进城上岗那年,明明见有的粪工居然因为失手打翻某人家马桶便被当街打骂,不由气愤。白天先调查好那户人家的位置和地形,夜里叫上老肥几个,把粪便用收垃圾捡来的瓶瓶罐罐装了一大堆,然后每人背上一筐,悄悄爬上那户人家房顶。一个手势,大伙将背篓中的粪瓶粪罐一个劲儿向那家人的厨房、院子里招呼,等人家点灯出来看时,一帮少年早溜了。当时正是夏天,院里景象恐怖,那个臭气冲天就不用说了,当夜那家人吐了半宿,第二天都搬出去了。后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此再不敢招惹粪工。当年还有一些惨遭同样命运的人家,都是不在意地侮辱了粪工后,时隔不久家里便遭到粪便袭击。
从此人们知道了这伙粪工村的少年,于是背后称之为“粪少”……
这群粪少后来不仅替粪工出头,还常常为城内的穷苦人家打抱不平,谁家有事都能找他们帮忙。这伙少年也不跟你明着来,只在暗中使坏,不是半夜扔粪便就是给你搞陷阱。
所谓陷阱,就是半夜里偷偷在人家门口挖个小坑,里面灌上一大堆屎尿,上面再搭上薄薄的一层土,谁也看不出来。
这粪便本就是粪工家庭常见之物,明明他们三四岁的时候就经常一起拿根小棍搅地上的屎撅儿玩,那也是没办法,谁家有玩具啊?小时候都没啥能玩的,粪工子弟们的童年生活还不就是打打架、搅搅屎……
小粪少们对肮脏之物早已绝对免疫了,但城里人不同啊。
最可恶的就是明明,你在坑里灌点普通粪便也就罢了,却不。赶上夏天的时候,城里公厕的粪池里会生蛆虫,明明就专灌那种公厕里沤了多日的带蛆的粪便。
等这家人一出门,一脚就踩坑里了。因为不深,倒也不会受伤,顶多吓一跳而已。可等脚拔出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实在太恶心了!小腿上全是屎浆尿液,鞋子里咕唧咕唧直窜黄汤,明显还有几条白胖胖的大蛆在脚上蠕动,谁能不恶心?
也有些颇有财势的人家,不甘吃这恶心的亏,曾经有几个富家子弟带上些粗壮家丁出城找粪工村的晦气。
哪儿知道粪工村这伙粪少,居然还会武,和前来报复的人们在村里玩起了巷战。尤其是那黑发瘦小的带头少年,身手灵活,谁也抓不着。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居然也有功夫,但动手之间没见多少正统招式,反倒街头地痞斗殴用的阴狠套路不少,什么洒白灰啊,套白狼啊,打闷棍啊,撩阴手啊,窝心脚啊……
他们哪儿知道这些孩子大多从小是在城内外混大的顽劣少年,街头没少打群架,后来又经过当年的佣兵团长暗中调教,手头自然颇有功夫。普通汉子根本不是对手,顿时被反击得稀里哗啦,狼狈逃窜。有个富人家的恶少还被一个叫老肥的大胖小子给骑在地上当马玩,腰差点没折了。
如果赶上村里正好有粪车在,那就更惨了。这伙不怕脏的家伙能上演一出屎尿大战,人手一把粪勺,一勺勺粪便迎面扑来,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那以后更没人敢惹这群小粪少了,而且这种事也没法扩大化,一群小孩向你家扔屎,这种恶作剧性质的事情再怎么弄也弄不到法庭吧?私下报仇又打不过,以后伊森城里那些为富不仁的富户,便因此而收敛了不少。
粪工村原来并没有村长,由于明明经常替粪工们出气,而且由于带领大家成功要求市府增加了薪水,粪工们竟让明明当上了村长,明明也不推辞。
粪工村上下,在一个小孩的领导下居然日子越过越好,两年后,经过明明的创收举措,如今村中土屋都换成了瓦房,再不是原来那个破落样子。家家都有余粮和闲钱,这和从前靠市府微薄补贴的拮据生活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也不知何时开始,明明越来越看重金钱了。只要给他个机会,他就能千方百计往赚钱方面想。不过粪工村毕竟除了粪便和垃圾外,也没有更多的发展空间,但只要在街头遇上不平之事,明明就能尽最大可能的从中捞取一些好处。凭借他读书过目不忘得来的知识和天生伶牙俐齿的口才,总能把人忽悠晕,最后掏钱了事。个别嘴上斗不过却又不服气的家伙,想以武力解决,最后反倒吃亏更大,这个瘦小少年像泥鳅一样灵活,又有和年龄不相符的力气,显然还练过武艺,一般人哪儿是他的对手呢?
这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如果察尔斯回来,看到村里的巨大变化和明明一伙小粪少们的所作所为,不知道会说些什么呢?
“察尔斯叔叔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夜空下看着星星的明明对伙伴们说。
大伙一阵沉默,察尔斯平日对孩子们特别好,虽然只是传授他们短短几年武技,但大伙对察尔斯的感觉就和亲叔叔一样。
正没话说呢,响起一阵脚步声,跑上来一个人,大家回头一看是粪工村的一个小孩。
“明明哥,”那孩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洛克爷爷让我叫你回家,说你叔叔回来了。”
“什么?”大伙一阵兴奋。
卷一[奇·书·网]第十三章真实身世
卷一第十三章真实身世
两年多不见,明明从没想过再见时察尔斯竟会变成这个样子。察尔斯在明明眼里,一直都是个和蔼而严厉的人,小时候虽然讨厌他的管教和训练,但是越大越觉得他亲切。也许是自己没有父亲的缘故吧,潜意识里明明将察尔斯当成了父亲一样的存在,而察尔斯也确实给了明明原本没有的那种父爱一样的关怀。
两年多失去音讯的察尔斯,如今躺在炕上昏迷着,脸色惨白,衣服上血迹斑斑。当明明走近,居然震惊地发现,察尔斯的左臂没有了!
“叔叔……”明明眼泪都出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察尔斯受到如此伤害?在明明眼里,察尔斯几乎就是最厉害的人。
“你叔叔是突然回来的,刚睡过去,他现在只是失血过多,多休息几天就好了。老肥你们几个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看叔叔。”给察尔斯包扎完伤口的洛克说:“大家都记住,察尔斯叔叔回来的事,千万要保密。”
和明明一样感到震惊的几个小伙伴认真点点头,静静地回家了。
这一夜,明明就守在察尔斯身边,一夜没睡。阿龙见明明不睡,也在炕边呆坐了一夜。
第二天下午,察尔斯终于醒来了。洛克喂了他一点鸡汤,先让明明他们出去,关上门不知和察尔斯说了些什么,过了半天才打开门,但只让明明一个人进去。
察尔斯的脸色见好,看到明明先笑了一下,伸手抓过明明的手:“明明,你长大了。”
“叔叔,你的手臂到底怎么回事?”明明说着泪水就出来了。
“我的伤没事,死不了。不是还有一支胳膊么,我还能用剑。”察尔斯微笑着安慰明明,接着忽然面色郑重地说:“你大了,有些事情,我也该对你说了。我要和你说的,就是关于你的身世。”
明明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洛克爷爷收养的,听爷爷说是在路边捡回来的,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但洛克爷爷对自己特别好,甚至比对阿龙这个亲孙子还要更好一些,而村里孩子们都跟自己很要好,从来没因自己是孤儿而受到过任何歧视。只是察尔斯这些年来对自己的“特殊”照顾,曾让他感到一点迷惑,小时候还以为是察尔斯讨厌他而专门对他苦训,大了懂事后也没了这个想法。
“孩子,你本来不叫明明,你的真名叫布鲁斯.李。”
“什么?我姓李?”明明显然一下很不适应这个刚听说的名字,太陌生了,这个有点蹩嘴的名字是自己的真名?
察尔斯点点头。
“叔叔怎么知道我的真名?又怎么知道我的身世呢?”当一个人突然知道自己真正身世的时候,难免是焦急而疑惑的,无论是谁都想快点弄个明白:“我有父母吗?”
“你的父亲叫麦洛迪,是个音乐家,母亲叫塞尔玛。”
明明刚要再问什么,洛克爷爷示意明明不要打断察尔斯的讲话。
“我其实也不叫察尔斯,我的本名叫劳尔,是当年‘刀锋’佣兵团的团长。”察尔斯虽然虚弱,仍然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接着劳尔的一番话,明明听傻了。
劳尔父母早亡,小时便四处流浪。一日由于饥饿晕倒路旁,被一户人家救起。这家人姓李,是音乐世家。主人心地仁厚,见他体质颇好,便引荐给一个大剑师朋友做徒弟。劳尔刻苦学习,竟修得一身好武艺,长大后广结朋友,后来和好友獒人察尔斯创办了“刀锋”佣兵团。
刀锋佣兵团由于完成了许多高级任务,在当时佣兵界名声大振,劳尔也颇为风光。
有一年,劳尔完成一次任务后,返回途中突然接到恩人李家书信,求其相助。劳尔忙随送信人赶到郊外一处僻静之地,见到李家少主麦洛迪时,他怀中正抱着一个男婴,那是他出生不久的孩子,也就是现在的明明。
麦洛迪和劳尔年纪相仿,小时便认识,劳尔对李家感恩戴德,从前经常拜访,后来由于佣兵团事务繁多,近年少去,想不到突然在异地约见。
当时麦洛迪央求劳尔,将他的孩子带走并养大。原来李家得罪了某权贵,被秘密追杀,他们夫妇幸运逃脱,而府中连仆人在内上下几十口都被杀害,宅院也被烧成废墟。祸事原因麦洛迪没有说明,只是告诉劳尔无论如何要把孩子安全带走。
对恩人一家的遭遇,劳尔十分痛心,如果没有李家当年的救助,就没有他的今天,更没有刀锋佣兵团。当下承诺,只要自己有一口气在,就将永远守护这孩子。
麦洛迪将孩子托付给劳尔后,便离去了。劳尔本要连他和夫人一起保护,但麦洛迪坚决不同意,表示他们可以引开追兵,让劳尔带孩子远走高飞,只要保住孩子,李家香火就能延续下去。
劳尔当时没想到这个出于报恩而接下的任务有多么艰巨。
佣兵团离开后不久,便遭遇大批追兵,百十人的佣兵团战死大半,劳尔这才明白事情的复杂性。交手敌人虽身穿便装,但明显是职业军人,不知李家得罪了什么权贵,以至派出军队秘密捕杀。劳尔冲出包围后一路向北逃亡,居然又不断遇到各种佣兵部队拦截,原来对方已经将捕获自己怀中的婴儿作为高级任务公布佣兵工会了,各地佣兵组织闻讯赶来截杀。
劳尔保护婴儿逃避月余,一路遭遇各种围追堵截,所幸他的佣兵团素质颇高,都闯了过去。但敌众我寡,连续多日的血战突围后,佣兵团几乎全部战死,只剩下劳尔和獒人察尔斯。
当穿越龙牙山谷后,最后一场战斗中劳尔最好的朋友察尔斯也战死了。天可怜见,劳尔带着那婴儿就这样狼狈地来到了北部地区。
“后来,在那年冬天第一场暴风雪的夜里,我来到了洛克爷爷的家,从此你便改名为明明,留在这里。之后我又去引开追兵,这个势力不知为何对李家如此执着,连你一个小小婴儿也不放过,竟派大批人马继续追踪我数年。直到有一天我伪装成坠崖后被野兽吃掉,才彻底摆脱他们。”察尔斯一口气将明明的身世道出,见明明愣在那里,显然是一时还没彻底接受。
“前年,我在城里偶然听到一个消息,是关于我师父的,他叫斯帕克,是一位剑术大师。他和你们李家是世交,当年就是你爷爷将我送到他门下的。我一身技艺都是学自他老人家。那年你家门惨遭不幸,我师父也失去了音讯,想来和此事必有关系。我在城中茶馆听人说他在京都龙城一带出现,为了探知你父母的消息,我这才离开这里赶向南方。”
洛克喂劳尔喝了口水,劳尔继续讲道:“结果当我赶到龙城,却没有找到师父,听说他又向南走了。我不想失去这个机会,继续向南追寻,一年多后不但没找到,反倒失去所有线索。返回途中,却在龙城附近因路见不平,出手帮助一队商旅而暴露了形迹,被十六年前追我的一个佣兵头领认出,竟然再次带人抓捕我。我边打边逃,等退回北方,那伙佣兵也只剩下三个高手。昨夜就在这伽兰山上,最后一战我终于用一条胳膊的代价手刃三人,为我那十六年前死去的察尔斯兄弟报了仇。”
听劳尔讲完了自己的身世和这十六年来的经过,明明起身咕咚跪在了地上。
卷一[奇·书·网]第十四章村长进城
卷一第十四章村长进城
明明跪在劳尔和洛克面前,眼泪滚滚而出:“爷爷,叔叔,谢谢你们保护、养育我这么多年。你们的恩德我无以报答,我不叫布鲁斯,我还叫明明,我永远都是你们的明明。”说着伏地连连磕头。
老洛克忙上前把明明拉起:“这傻孩子。”
“叔叔,您为了救我,照顾我,牺牲了那么多好兄弟,失去了佣兵团,还委屈了自己十六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如今又为此失去一条手臂。”明明擦了擦眼泪,忽然对劳尔说:“其实这些年在我心里,早把您当成了自己父亲一样。从今天起,我就是您儿子,您就是我爹。爹爹请受不孝儿子一拜!”说着咕咚又跪了下来对劳尔磕头。
“好,好……”劳尔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眼里涌出泪水,激动得只是伸出唯一的右手爱抚着明明的头。
劳尔回来后,又休息了半月,伤势大好,期间也没有任何风声。看来这粪工村还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没人愿意来这里和卑贱肮脏的臭粪工打交道。
明明则一直没出门,就在家中照顾劳尔。
关于自己的身世,明明只让老肥几个好伙伴知晓了。这几个家伙虽然大大咧咧,但在大事上还是知道分寸的,尤其是对自己老大这性命攸关的事更是不敢马虎,每天还进城探听有关消息,有什么可疑情况就回来汇报,不过一直没什么动静。
据劳尔后来说,并没有探知当年麦洛迪遇害的确切消息,明明的亲生父母应该还在人世,也许藏匿在某个地方。但能否找到他们,也只有找到劳尔的师父斯帕克后才知道了。当年李家出事,斯帕克也消失了。照劳尔分析,其中必有联系。那么只要找到斯帕克,至少也能得到一点可靠消息。
明明在劳尔回来前,就已经按着劳尔走前的指导,在山林中学会了如何“飞”。当时劳尔告诉他那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飞,只是利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和周围环境,不断利用落脚点进行的一种多次攀跃而已,只要得到足够的训练,谁都可以做到。当明明不断尝试了几天后,终于掌握了要领,完成了小时梦想“飞翔”起来了,只是在空中由于高兴得手舞足蹈而差点从几十米高的树上栽下来。
其他伙伴只有棒子还凑合能跃的高一些,那三个体型太大的家伙灵活度差远了,只能在树下羡慕地瞧明明在空中显摆。
那以后明明就一直盼望劳尔快些回来,好表现给他看。
如今人是回来了,却受了重伤,除了断臂,胸口也有两处刀伤,所幸没有伤及心脏。现在别说出门,下地都不行。
阿龙最近这些年不知为啥,成了明明的跟屁虫,基本明明在哪儿跟到哪儿,粘粘乎乎的。明明近日在家伺候劳尔,他也整天呆在家里,帮不上什么忙,除了流口水就是打瞌睡。
老肥他们几个是非常敬重劳尔的,除了每天进城打听消息外,就是上山打点野味回来给劳尔滋补,训练都停顿了。劳尔伤势渐好后,不准大家陪他,让他们继续每天坚持锻炼,不要荒废了武艺,又说了通什么艺精于勤荒于嬉之类的大道理。众人见劳尔确实好多了,都能坐起来讲大道理了,便都放了心。大伙心情大好,又继续每天的锻炼。
少年们每天上午进行常规训练,下午则进城做粪工工作。现在在小村长明明的领导下有了粪肥交易,使粪工们的劳动量大减,效率更高。从前每人收了粪后还要去远郊挖坑埋掉,现在直接运到附近指定地点,有专人负责在那等农民前来交易,方便快捷,还节省劳力。所以明明几个即使不去上工,也不会耽误村里工作。即使进城去,也是摆个村长的谱,到处转转,看哪个粪工需要帮忙上去帮一把,尤其重点照顾那些老年粪工。老肥奶奶越来越聋了,经上次城中险些被撞后,明明已经不再让她出工,在家正式退休了。
今天小村长又进城“视察”工作了,后面四个家伙紧随其后。这伙人是高高矮矮胖胖瘦瘦,一看就不像好人。阿龙和大块胳膊上肌肉鼓得老高;老肥大大咧咧敞胸露怀,一丛过早发育出来的胸毛还随风飘动;棒子扛根木棍眼神阴冷……不明真相的外地商旅见了还以为黑帮巡街呢,纷纷避开绕行。
最近明明兜里可是有不少钱,都是上次敲诈瑞恩家少主比特得来的。那天比特随手抛出的一袋钱币,明明以为里面顶多有个几十枚银币,没准是更次的一袋铜币呢。后来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满满一袋金币!明明想真不愧是华翰首富的瑞恩家族啊,一出手就这么大方,多好的大头啊,不禁对未来能够再次邂逅那阔少爷而充满了憧憬。
兜里有钱,明明就大手大脚,刚到手就花两个金币买了一桌高档酒菜。后来这些天,因为劳尔突然重伤而归,明明一直没出门,也没花成这些钱。
远处街面上有几个人,是街面上的地痞无赖,半月前在城里因为收保护费被明明撞见了,当场一顿暴打,丢了面子,一直想找机会报复,结果后来半个多月没见明明进城。今天远远瞧到明明几个,忙叫人去四处搬兵,剩下两个远远跟在后面。
明明领着几个兄弟经过一个新开张不久的武器店,都扭头看那店面,这武器店装修高档,铺面很大,应该算是伊森城目前最大的武器店了。忽然想起自己这些人还一直没有好武器呢,这些年一直用的都是当年劳尔用废铁铸的粗陋家伙,早锈的不成样子了,尤其阿龙一直没有趁手兵器,那石头做的简易大锤也被砸得越来越小。如今正好兜里有笔大钱,何不进去看看?
一听明明要给大家买新兵器,几个伙伴高兴坏了,前呼后拥地把明明推到那店里,老肥还一个劲地拍明明马屁。
“客官,”迎面上来一个伙计,又是点头又是哈腰:“里边请,里边请!”
店面很大,进门一道屏风,上面绘着两个武者,一人用剑一人使刀做战斗状,刀剑相交,画得惟妙惟肖。转过屏风是店堂,周围有椅子茶几,靠墙摆着两排木架,插满枪、斧之类的长兵器。正面是柜台,里面坐个商人打扮的中年人,看样子是老板,后面墙上挂了若干刀剑。
老板抬头看到几个衣着朴素的十六七岁孩子,不禁想骂伙计,心说不长眼啊?怎么把小孩都带进来了?但是不好发作,向几人问道:“几位小哥,是买兵器吗?”
“废话!”老肥脾气暴,一瞪眼珠子:“不买兵器还来吃饭啊?”
明明推开老肥,掏出钱袋向老板晃了晃,问道:“老板,我们是想买兵器。有没有好货拿出来瞧瞧?”
老板见明明掏出一个大钱袋,马上肃然起敬:“这位小爷,我这什么兵器都有啊,铺面上这些只是摆设,做样子看的,后面库房里还有许多好货。不知几位想买什么兵器呢?咱这是店厂结合,后院就是自家作坊,您还可以在我这定做想要的款式。”说着就领明明一行到了后面仓库。
仓库很大,墙壁和货架上挂满了各式兵刃。老肥几个眼都晕了,不等明明说话,发一声喊,都扑了上去,差点把素以敏捷灵巧自豪的明明给推个马趴。
卷一[奇·书·网]第十五章采办兵器
卷一第十五章采办兵器
新鲜归新鲜,进仓库选兵器的几个家伙很快都泄气了。
“明哥,这刀太轻了。”老肥和大块掂着手中一把标准腰刀说。
他俩从前使的刀是劳尔简单打造的,粗糙的很。说是刀,不如说只是个有点刀样子的长型铁板,刀刃的厚度就差不多一公分了,从没开过刃。劳尔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锻炼他们的臂力,其实练招用树枝就足够。但这些年他们都习惯了原来的重量,眼前这些标准的刀具反倒不称手了。
“明哥,这也没有狼牙棒啊。”棒子也嚷嚷,狼牙棒算是重型兵器,这个仓库里还真没有。
“明明哥,俺要铁锤,沉的。”阿龙咧着嘴嘟囔。
老板一看没一个人满意,心想这几个孩子不会是找茬来的吧?听他们的口气,似乎对重型的兵器感兴趣,眼珠一转:“几位小爷,刚才也没听您说需要什么样的兵器,原来各位偏好重型款式。来来来,还有个仓库。”说着领大家又到了一处库房。
“这里都是重型兵器,本来小店主要客户都是老百姓,这些重兵器其实几乎没人买的,顶多城里驻军有需要的时候才来订购一些。”老板打开库门让大家随便看。
大家这次还算满意。
棒子在墙角找到一根黑乎乎的狼牙棒,蒙了好多灰尘,长一米多,握柄有鹅蛋粗。棒头是四楞见方的,长度占据棒身一半左右,碗口粗细,越向上越粗,上面焊了七七四十九个两寸长短的四楞方刺,刺尖露出点点白芒,看了让人心惊。这种家伙要是扫在人身上,连骨带肉都会扯下一大片。
棒子在阳光下拂去灰尘,掂量着手感,满意地说:“嘿嘿,就它了。”感觉和练功用的那个差不多,有七八十斤的份量。满仓库就找到这么一个差不多的,其他一些狼牙棒都更细小些。
老肥和大块用的兵器是刀,属于兵器中最常见的一种,只是对重量要求多些而已,在这个重型兵库里还真找到了两把比较趁手的大刀。刀长一米二,刀身宽二十多公分,尤其刀头最是宽大沉重。刀刃部分非常锋利,雪亮雪亮的,但刀背却近两寸的厚度,漆黑漆黑的,粗大的刀柄末端镶了个银色骷髅形的铁头。刀重三四十斤,俩人到院子里自顾自地耍了一通刀法,招招刚猛,刀风呼呼。老板吓得躲到了明明身后,心想看来这几个孩子还真是买兵器的,手上都颇有功夫呢,但这么小的年纪怎么都这么大力气呢?
“行!明哥,俺俩就这两把了。”大块轻轻摸挲着刀刃说。
“嗯嗯,先就它吧,等砍坏了再找更好的买。”老肥说话倒不客气,反正他不用出钱。
“几位小爷真是好眼力啊,四楞开山单手狼牙棒、加重版黑背鬼头刀,就是军队里也少有人用呢。”见买卖快成了,老板眯缝着小眼连连说自家货的好处:“那棒子可是从佛陀国进口的上好镔铁打造的,鬼头刀也是同样材料打制,这镔铁也叫佛陀钢……”没等说价钱呢,突然听见阿龙说话了。
“明明哥,俺要锤,沉的锤。”阿龙瘪个嘴巴哭丧个脸出来了,他在库房转悠半天也没找到合适自己的家伙,最后拎了两个小水桶般大的铜锤给明明看:“就这俩最大了,还太轻啊。”
老板吓了一跳,这两个大锤可是库里最重的兵器了,铜比铁要重,这一对怎么也得有三四百斤吧,这小子有多大力气啊?
明明皱了皱眉,扭头问老板:“你这没有更大点的锤了吗?”
老板一脸苦笑:“这,这个还不让客官满意吗?”
“嘿嘿,我这弟弟天生一股子傻力气,您看能不能想想办法,给他弄一对合适的锤子呢?后面不就是制造场吗?咱们过去找工匠商量商量如何?钱不是问题,再说锤子也不用讲究什么工艺,不就是造两个铁疙瘩么。”
老板心说也是,让他们都满意了的话,这笔买卖也赚不少钱呢:“好好,咱们这就去作坊,找里面师傅商量。”
大伙就跟着老板向作坊走去,阿龙担心搞不到,那俩铜锤也不放下,一路拎到作坊。
作坊里有七八个工匠,两个打铁用的火炉正在工作。原来这里是个铁匠铺,有自己单独铺面,向另一条街开放,只是后院连着兵器店。在这群人类工匠之间,竟还有一个粗壮的矮人,穿条背带裤,正站在一个为了弥补身高的木墩子上打铁。脸上灰色的长胡子为了不影响干活,结了个辫子揣在胸前口袋里,赤L的胳膊肌肉发达。
“咦?你这还有矮人工匠?”明明大是奇怪,矮人工匠天下闻名,在金属锻造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和技巧,但在人类国家极少能见到矮人工匠。
“呵呵,他是个临时工,不久前刚来的。说什么是出门游历,路上花光了盘缠,来这里打工。”老板解释道:“唉,要是他能长期在我这,我的生意就好了。”
大胡子矮人显然注意到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向这边瞪了一眼,却看见阿龙手里拎着两个大锤一点不累的样子,不由停下手里活计盯住阿龙看。
老板去找坊里大师傅了,听工匠说师傅正在房里记帐。
阿龙见矮人盯着他看,有点害怕。凑近明明低声问:“明明哥,那个大胡子咋老看俺呢?”
明明见了,眼珠一转,换上一脸诚挚表情,上前和矮人说话:“这位矮人大哥,怎么称呼呀?”
矮人见有人问话,还挺礼貌的,就回道:“俺叫鲍雷斯,咋了?”
在华翰国北部地区更北的冰封地带,有一个矮人王国,那里的矮人都属于森林矮人一族。这个矮人听口音就是从那来的,因为那矮人王国也是说同样口音的北部方言。
“鲍雷斯大哥,小弟叫明明。”明明知道是个能看到的矮人岁数都小不了,书上说矮人的寿命跟精灵差不多,最大的都千八百岁呢,没准这个矮人比爷爷还大几百岁,叫声大哥不吃亏。
“嗯。啥事?”矮人看着面前的黑发少年,不知他啥意思。
“嘿嘿,小弟对鲍雷斯大哥一见如故啊,今天等收工了请你喝酒咋样?”明明知道矮人爱喝酒,尤其北方冰封地带的矮人,在寒冷的环境下,更是人人爱酒。
一听有人请喝酒,矮人那粗眉毛下的小眼睛立刻亮了。态度也马上大好:“好呀好呀。”这矮人能跑到人类工坊打工,肯定是手头紧的很,明明料定了他是个穷鬼。
“那好,等收工了到门口等我。嗯……我先问你点事。”明明搂着矮人肩膀,把他拽到一边,矮人一从木墩上下来,也就一米二三的样子,只有明明胸口高。为表示亲热,明明忙蹲下身和他说话。
“鲍雷斯大哥,我们是来买兵器的,你看我那几个朋友手中的家伙,应该值多少钱?”
原来明明打的是这个主意,毕竟对买卖兵器不懂行,这有个以憨厚诚实著称的矮人,还不借机套套行情。
卷一[奇·书·网]第十六章讨价还价
卷一第十六章讨价还价
矮人对金属锻造方面是世界公认的专家,没有人比他们对金属兵器的实际成本价值更清楚了。
只见矮人鲍雷斯瞄了眼棒子他们的兵器,说道:“那都不是俺们矮人打造的,用的金属虽然不错,但工艺也就一般。”
“值多少钱呢?”明明关心的就是钱,有能用的就行,对工艺什么的还没啥追求。
“嗯……佛陀钢这几年也不算啥了,进口也就一公斤一个多银币。那两把刀一共值三个金币吧,差不多。那棒子算上工艺,顶多两个金币。那俩铜疙瘩不值钱的,不到一个金币吧。”矮人诚实地说道,他完全是根据材料的重量和加工工艺计算的成本,根本没考虑商业利润。又眨巴眨巴眼睛:“不过你那个朋友好大的力气呀,俺们矮人就佩服大力勇士。”
“呵呵,那是咱弟弟,叫阿龙,晚上喝酒时一块聊聊。”明明得到了想要的,心情很好。
阿龙听矮人说是佩服他,不好意思了,嘿嘿傻笑着跟矮人大眼对小眼,阿龙体格高大,十六岁就一米八了,站鲍雷斯面前更显得他矮小。
“大个子,这两个铜锤还不合手吗?”矮人仰着脖子问阿龙。
“嗯哪呗,俺要更大更沉地。”阿龙晃了晃铜锤:“太轻了。”
“真是条好汉呀。”矮人一脸的喜欢。
一高一矮两人都是憨厚耿直的脾气,立刻聊的不亦乐乎。
这时那老板带着师傅来了,找明明商量做锤的事。
“不知这位小爷需要订做多重的锤呢?”老板问阿龙。
“嗯……”阿龙也说不上来,掂量一下手里的铜锤:“反正,一个得有……嗯……四个这个吧。”
“啊?”老板和大师傅都傻了,这俩铜锤一共就四百多斤了,难道一个锤要做一千斤?还俩?那不是一吨了?开玩笑吧?啥人能举起一吨的东西?
几个伙伴听了也瞠目结舌,这傻阿龙有那么大力气吗?只有矮人用满是崇敬的目光笑眯眯地看着阿龙。
明明摇摇头,无奈地对老板笑笑:“没办法,呵呵,做吧。”又想了想:“不要用铜,铜太软,还有你说的那种佛陀钢吗?用那个做。”
老板想的是多卖出去一件是一件,管他们能不能用呢,既然一定要那就给做呗,忙问大师傅材料还够不够。
“材料倒是足够,可这么重的份量,没有合适的模具啊。”大师傅有点为难。
“俺有办法。”鲍雷斯憨声说道:“交给俺吧。”
有素以冶炼专家著称的矮人说有办法,自然是没问题了,虽然这矮人只是个临时工,但大师傅很是敬重,忙和矮人商量如何制作。
明明忽然想起个问题,跟矮人说:“能不能设计成两个锤可以合起来的?就是用的时候可以拆开,不用时候可以合二为一变成单锤?”他考虑的是怕这个傻弟弟大大咧咧,再玩丢一个还得给他做,做成一个反倒好看管,还方便携带,反正那家伙有的是力气。
“嗯……”矮人想了想:“行!做成方的吧,中间设计个卡口,可以随意拆开。咋样?”
“好!不愧是伟大睿智的矮人。”明明听了马上来记马屁:“就这么定了。”
矮人最是实诚,听不得这些恭维,马上小脸通红,忙着开工制作去了。
阿龙也高兴,反正对他来说越沉越好,两个合成一个还过瘾,再说目前还就只会三招单手锤的招数。
又讨论了些细节后,众人回到前面武器店,开始商量价钱。
老板见明明一直没有挑什么东西,问道:“小爷您不买个武器玩玩吗?”
“我先不买,以后再说。”明明被劳尔硬是教了身剑法,但实在对剑没兴致,别的武器也没看上眼。
“这个……两把好刀是十个金币,那狼牙棒可是好东西,八个金币吧……”老板正噼里啪啦拨着算盘,没等说完就被明明打断了。
“行了吧老板,别看我们小就黑我们,这几样东西顶多就值五个金币。我不坑你,你也甭忽悠我,这里是五个金币。”
明明一口气也不让老板喘,从钱袋中数出五个金币拍到柜台上,继续说:“我兄弟的大铁锤不是还得过几天才能做出来吗,根据帝国目前佛陀钢一公斤大概一个银币左右的价格,一个金币等于一百银币,嗯,这一吨多材料就是十个多金币,加上工艺算你一个金币吧。”
又数出十一个金币拍上柜台,不等老板说话又继续道:“现在一共是十六个金币,当然,做买卖不都图个利嘛,咱不能让你白忙活不是,我得让您赚点儿。”
说着又拍出三个金币:“喏,看在您这么大岁数还忙前跑后的份上,再给您一个金币的小费。”
又扔出一个金币:“正好二十个整数的金币,不少了吧,嘿嘿,现在这年月谁赚点钱都不容易不是?咱们互相体谅,就这么着了。您平时卖的不也就是些普通的破烂摆设货吗?三天也卖不出一件镔铁家伙吧?咱们一来就买了你家上千斤的东西,这买卖一年也没一回吧?你看城里有大小十几家武器店呢,我们咋就来你家买了呢?这就是缘分哪。您还别不高兴,不乐意的话我们可以去别家买。再说了,我还有许多弟兄,以后没准还得给他们买兵器玩呢,一回生二回熟,也许以后你还得给我回扣呢,呵呵。”说完还拍了拍被噎得目瞪口呆的老板肩膀。
老板心说还回扣?你这不把我当卖铁的了吗,咋能给我论斤算价钱呢?平时卖武器都是百分之几百的利润,这一大堆纯镔铁兵器怎么也得赚二十多个金币吧,却只给我四个,其中一个还是什么小费。心中老不乐意了,张口刚要计较,那明明又说话了。
“啊对了,这俩铜锤就算您免费赠送吧,给我兄弟拿着玩。铜嘛,不值钱,这俩一共也就值几十个银币,您这前店后厂的,铺面高档,一看就是财势雄厚,不差这区区小钱。老板大人大量,小子就先谢谢喽。”说着向老板拱拱手,带几个兄弟就向门口走。
老板刚喊了声等等,明明又回头甩了一句:“又忘了件事,那铁锤做好了就麻烦您给上门送货吧,弄辆车拉去也不算麻烦。没多远,城南外粪工村,到了地方问明明村长家就行了。”说完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粪工村?明明村长?刚才听那几个小子都叫他什么明哥,难道他就是城里传说的粪少头头明明?老板本想叫住明明好好讨价还价一番的,想起这个名字马上住口了。他是从外地来这刚开店不久,虽然不认识明明,但从那些富商老板口中早听说此人,尤其吃过亏的人跟他讲过那些粪少手段,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啊。想想如果得罪了这个小子,这店还好开下去吗?老板无奈换上一副笑脸,追上明明送出店门。少赚点就少赚点吧,惹谁也不能惹地头蛇啊,尤其是爱鼓捣屎尿祸害人的地头蛇,千万不能触这霉头。人家也算仗义,这不还给了三个金币的利润嘛,对了,还有一个金币的小费。
明明一伙刚跨出店门,就见周围围了一群人。
原来是跟踪明明他们的那几个地痞早叫了一群城里的混混,竟有一百多人,在门口等半天了。见明明一出来,一多半人立刻从怀里亮出藏着的什么棍子、小刀类的家伙,就要扑上去对明明下手。但等看到明明身后走出来的四人,都愣住了。
卷一[奇·书·网]第十七章谁更流氓
卷一第十七章谁更流氓
怎么的呢?明明是身无长物,背着双手一副悠哉游哉的样子,但他后面那四个兄弟就不一样了。
棒子看着挺瘦的,细细长长,却浑身透着一股精悍之气,尤其看人的目光甚是阴冷。这时肩上还扛了个乌黑锃亮的大狼牙棒,看样子有小一百斤,老粗的棒头全是两寸长的铁刺,根根刺尖在阳光下闪着点点光芒,让人看了脊背发麻。
老肥一脸横肉,十六岁的孩子愣是长得像三十多岁的老爷们,胸口黑乎乎的胸毛跟着肥肉一块颤动。而大块的身板像门一样宽,穿件坎肩,暴露在外的胳膊比一般人的大腿还粗,臂上三角肌和二头肌高高隆起,紧绷绷硬梆梆,似乎随时要暴发力量。
这俩货还都剃了个板寸头,更显彪悍。都没注意周围,只顾低头欣赏手里的鬼头大刀,那刀刃在阳光下闪出一片寒光,现在还是夏天却让人不寒而栗。
接着出来的阿龙更不得了,这里阿龙最高,身板虽然没大块那么宽,但极壮实,脸上笑容有点痴呆样,还流着口水,但手里的家伙就让人嘲笑不出来了。两个水桶般大的铜锤四百来斤的样子,被他拎在手里就像捏两个糖葫芦似的轻松。
明明以前就问过阿龙为啥喜欢练锤,阿龙的回答就是因为锤都是圆的,比较像糖葫芦,只是一串上只有一个果子罢了。
现在这两个单果糖葫芦,把这群混混都镇住了。看看自己手里的木棒和小刀,跟人家手里的家伙一比,那是相当寒碜啊。瞧着那几件恐怖的的重兵器,一群混混不知如何是好,愣在当地。
“哟?各位这是来买兵器啊还是卖兵器来了?”明明一脸坏笑,背着手对门前台阶下一时不知该怎么办的地痞们说。
武器店老板刚追出来送明明,就看到一百多人手持凶器围住门口,当时就吓得一脸煞白,哆哆嗦嗦说不出话了。
这帮混混中有些人都吃过明明的亏,以前明明进城身边只有阿龙,阿龙平时是不参与打架的,一般都在旁边看明明打人,对明明来说几个地痞根本不够练的,轻松拿下。今天这些地痞无赖之流聚在一起,无非就是要报往日之仇,狠狠教训教训这个小粪少。本来想这么多人一起上一定能摆平他,谁知他身边这几个兄弟如此彪悍啊?刚才跟踪的人也只是离远看了几人背影,没想到正面造型都是这么暴力,现在手里还都有了造型更暴力的家伙……
“你们谁是领头的?”明明喊了一嗓子。
众流氓本来就是乌合之众,心不齐,个别胆小的看到老肥他们的样子早想溜了,大多数人和明明也没有过节,只是听说要砍人,跟来想打打太平拳的。一听明明问话,都不约而同指向其中一人。
那人是某片街区的地痞头目,就是他叫人召的这帮弟兄。见人人都指着他,心说真他妈没义气呀。但在街面上混,面子最重要,于是咽口吐沫壮了壮胆,走上一步,堆了一脸的皮笑肉不笑。
明明上前拍了拍那人的肩膀,低声说道:“你跟我半天了,这是找我报仇吧?我记得你,半月前在城西你收一个水果摊的保护费,被我揍了一顿。今天这场面够给我面子的啊。”
那头目被明明一拍,差点没趴下,手里握的小刀掉在地上,呲牙咧嘴,脸都白了。
“哟,这小刀不错啊。”明明弯腰捡了起来:“嗯嗯,不错不错。”说着一挥手,小刀脱手而出,钉在街对面一家酒馆门前旗杆上,那旗杆高四五米,顶上挂了面酒旗。那小刀就插在旗杆顶端,刀柄还在微微颤动。
这一手飞刀又将众地痞镇住了,人人不敢出大气。
“不好意思,扔高了。”明明嘿嘿笑着,跳起来在门前柱子上一蹬,凌空飞起,越过众人头顶就到了街对面的旗杆上,单手在旗杆上一运力,身子直直向上窜去,两下就到了顶端,抓住刀柄回身一个空翻,双臂微展,像一只大鸟般又飘回了武器店门前。
周围有看热闹的老百姓纷纷叫好,明明乐呵呵地向周围拱手。他本来就特喜欢出风头,属于人来疯加人来贱,越是人多越不要脸越喜欢显摆。
老肥他们几个这时候都握着兵器摆出一个个又猛又酷的造型,在笑容可掬的明明身后营造了一个背景。
“这是干啥,咱又不打架,你们都拿那么大个玩意不小心砸着小朋友咋办?”明明回头对几个兄弟摆手示意都收起兵器:“就是砸不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嘛。”
老肥几个听话地又把兵器收了回去。
明明捏着小刀扭头对周围的众地痞巡视了一圈:“嘿嘿,各位辛苦啊。小弟最近正练飞刀呢,本来想买个几十把的,可身上钱没带够,难得各位有心,我看有不少朋友都带小刀来了,那就别愣着了,拿来吧。”说着从街边捡起个破筐,一手捏着小刀,一手端着破筐,笑眯眯地静静站着。
众混混这时候早蔫了,明明一出手就露了两手绝活,再加上后面四个造型暴力的家伙做背景,谁还敢起刺?那些亮出了小刀的混混居然就乖乖地排队上前把小刀放进筐里,头都不敢抬。
很快那破筐就装了四十多把小刀。
“谢谢啊各位,这些小刀够小弟练一阵子了。谢谢啊!”明明将筐让老肥拎着,拱手对混混们高声称谢。
居然还就有个犯了迷糊的混混尖着嗓子应了一声:“不客气~”
周围百姓都哄然大笑。
明明忽然又走向两个手里握着大木棍的混混,那两人见状紧张地靠在一起,不知所措。
“嗯,这俩棒子不错。”明明用指头敲敲木棒:“松木的吧?”
两人忙不迭地点点头,那其实是刚从街面上不知谁家门口顺来的大门闩,这群混混也有些人拿木棒的,但都没这俩门闩粗。
“各位送小弟这许多小刀玩,无以为谢,就教大家两手拳脚吧。”明明忽然拉着那两人走入场中空地,“来来来,你俩用棒子打我,随便打。”
那两人愣了,谁都没动,本来就是要来打人的,但现在那么多人把刀都给人家了,谁还敢打这个少年啊。
“打呀。”明明见两人不动,倒不耐烦了:“没事,我保你不会受伤,放心好了。”相当地一脸真诚,示意两人大胆进攻。
两人互相看了看,确定明明是真心实意让他俩打,一咬牙,心说这可是你让打的,打坏了你没我们事,就分开一前一后向明明进攻,两根大门闩几乎同时打来。
明明在中间根本不躲闪,前面门闩是横扫而来,后面是直砸后脑。明明一拳向先扫来的门闩迎去,咔嚓一声那粗大的门闩就被明明的拳头生生拦腰击断,随后一个转身上踢,后面刚到脑后的门闩又被咔嚓一脚踢成两截,踢脚带出的劲风都将后面的混混眼睛给迷住了。
明明耍完这一拳一脚后,脚还在半空却不收回,就在那已经被惊呆的混混鼻子面前一公分处停着,一副高踢腿的造型凝固不动,看来又是在摆酷了。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又是一声好,还鼓起了掌。
得到满意效果的明明这才收势,笑眯眯拱手承让,眼睛却又在众混混脸上扫了一圈。这群目瞪口呆的流氓地痞中还有手里拎木棍的人,马上都扔掉,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这一招指东打西就算跟各位切磋了。”明明顺口胡诌:“日后有空到粪工村找小弟玩吧,时候不早,我们兄弟这就告辞,后会有期。”说完一招手,后面四个兄弟跟着他就走出人群。
众混混如释重负,纷纷向相反方向散去,再不敢回头。
见明明轻描淡写地就震慑住了这伙一百多人的街头地痞,居然还都缴了械,武器店老板长出一口大气,靠着门就坐在了地上,心里暗暗后怕,幸好刚才没惹恼了这小祖宗,否则我这店还不被砸了啊。
“走,找个饭馆给我干爹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扬长而去的明明跟几个兄弟说道。
卷一[奇·书·网]第十八章王子殿下
卷一第十八章王子殿下
“干杯!”
伊森城内一家小酒馆的角落里,明明正带着几个兄弟请矮人鲍雷斯喝酒。明明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何况憨厚诚实的矮人鲍雷斯今天还帮他省了一大笔钱,花几个银币请人家喝点酒不算啥。
“泰坦尼克啊!”
矮人突然高兴地大喊一声,举起白桦木制作的大杯子,将一整杯苹果味麦芽啤酒一饮而尽,然后“咣”地将杯顿在桌面,用袖子一抹胡须上的泡沫:“真痛快呀!”
“伙计,上酒!”明明冲柜台大喊。
虽然爷爷和劳尔都不让明明他们喝酒,酒馆也禁止售酒给未成年人,但这里面大块年龄已经到十八了,刚好成年,所以今年明明常借大块的幌子带着兄弟们偷偷去酒馆喝啤酒,至于特别烈的酒还是没碰过的。
老肥和大块最爱喝啤酒,而且不容易喝醉。似乎他们那和身板成正比的肚子也特别能装,两个家伙曾经比过喝啤酒不上厕所,结果一人喝了一整桶,谁也没去。明明和棒子在这方面就差远了,经常两杯下去就得出去腾腾地方。至于阿龙是最乖的,爷爷说不让喝酒就是不喝酒,每次跟大家来酒馆都喝的是果汁。
“泰坦尼克是啥呀?”大块没听明白矮人吆喝的是啥。
“神啊,原谅这无知的少年吧。”矮人瞪了眼大块,大块被瞪的莫明其妙。“伟大的泰坦尼克神是我们矮人的创造者,没有伟大的泰坦尼克大神就没有我们所有的矮人族。”
“哦。”大伙忙频频举杯对矮人致歉:“得罪,得罪。”
敢情是人家的宗教信仰,这个是不能胡乱说的。
矮人这才满意地又举起杯,刚要再喊一遍泰坦尼克呢,耳边突听明明大叫了一声。
“埃根啊!”
矮人差点被吓得从椅子上掉下去。那椅子本来就有点高,矮人坐上去两只脚就悬空着。
“嘿嘿,我们华翰国的伟大龙神。”明明解释了一下。
华翰国传说是龙的国度,华翰人都称自己为龙的传人。虽然近三百年来失去了所有龙族踪迹,但华翰人都相信神龙们在国家危难之际必然会再次出现,现在只是因为国泰民安,所以没必要现身而已。在华翰各地,都建有龙神庙供奉神龙。龙也是华翰国的图腾,所有皇家建筑都有龙形图案和标志,以显示皇家尊严。但华翰国的人谁也不会像明明这样喝酒的时候没事突然喊一声龙神名字的,因为华翰人并没有这习惯,这纯粹是明明跟矮人开的玩笑。
“好家伙,你差点吓死我。”矮人鲍雷斯笑着又一口干了一大杯啤酒:“啊,真痛快呀,好久没这么痛快地喝美味的啤酒啦。”
“好喝,那就多喝点。”明明说了句酒馆墙上的啤酒广告词,嫌来回叫伙计上酒太麻烦,干脆让伙计从柜台搬了两桶过来。
“鲍雷斯大哥,你多大啦?”老肥喜欢能喝的人,跟他对脾气,也一口气干了一杯。
“俺还小呢,才二百多岁。”鲍雷斯见老肥也挺能喝,很高兴。
“还小?俺爷爷才七十多岁,你比俺爷爷还老呀,这还能叫大哥吗?”老肥一脸惊讶地盯着鲍雷斯的大胡子。
“傻瓜,让你平时不看书。矮人和咱们人类不一样的,他们和精灵族都能活到上千岁。”明明奚落着老肥,扭头跟鲍雷斯聊起来:“大哥,我们华翰国可是少见你们矮人一族的呀,您这如此尊贵的矮人工匠大师,为啥来到我们伊森城当了个临时工呢?”
“啥尊贵不尊贵的,”矮人又听明明奉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俺们矮人个个都是工匠,人人都是战士。不会锻造的矮人不是合格的矮人,不会战斗的矮人更不是优秀的矮人。”
“那是那是。”明明和矮人又碰了一杯。
“其实,俺的年龄在你们人类看来很老,其实在俺们那疙瘩是才成年的,嗯……也就相当于你们的十八岁吧。”矮人又擦了把胡子上的泡沫,伸手从桌上抓了把花生嚼起来:“俺刚行了成年礼不久,现在是俺们国家的顺位继承人……”
“啥?你是王……”明明吓了一跳,大伙也都愣了。
“嘘。”矮人鲍雷斯忙伸手捂住了明明的嘴巴:“低调、低调。”
明明知道人家不便透露自己身份,忙点点头,给大伙一个眼神,意思不要声张,阿龙压根没听懂,美滋滋地喝他的苹果汁。
“嘿嘿,俺是鲍雷斯.肖特三十一世,俺父亲就是现在的北方矮人国王德里克.肖特陛下。”憨厚的鲍雷斯有点不好意思:“俺这次出门,就是奉了俺父王的命令出外历练。因为王国每个王位继承人都必须在成年后到外面世界进行一番历练,来培养能力和知识,这样才有资格在以后继承王位。”
“哦,实在不知大哥您还是位王子殿下,实在失敬,失敬。”明明举杯向矮人致意,心想这矮人族果然朴实的很,比起人类王公贵族不知平易近人了多少呢,这回脸上都是实实在在对鲍雷斯的敬重了。
矮人不好意思地碰了碰杯:“嘿嘿,俺是出来历练地,就不要当俺是王子了。父王说,作为王者,最要不得的就是骄奢淫逸。所以平日对俺管教可严了,要不是你们把俺当好朋友对待,俺也不敢跟你们说俺的身份地,既然是朋友,俺就不能隐瞒了。”
“当然,当然。”明明肃然起敬,小马屁奉上:“您的父王必定是一位贤明的君主,您也必定是一位未来贤明的君王。”
“嘿嘿,喝酒喝酒。”矮人又听到别人称赞自己,小脸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喝多了啤酒,红扑扑地。
“那大哥怎么在这城里当了临时工匠呢?”明明问道。
“这也算是历练的一部分吧,俺出来时父王就没给多少钱,让俺自己想办法。出来几个月钱就花光了,路上俺还当过猎人打兽皮换钱。过了千滔江后,就来到了你们华翰国,见这城里有铁铺,才来打个零工赚点路费啥的。”
“那么大哥还要继续游历了?”明明又问道。
“是呀,俺还要继续历练几年的。计划是一直向南走,还要看看海,去那些没到过的地方长长见识。”
“真羡慕大哥呀,我长这么大还没离开过伊森城这方圆两百里呢,啥时候我也出去历练历练。”明明说着,不禁对外面世界充满了幻想,他虽然对外面知道许多,但仅仅是从书上读来的。
“好呀,有机会一定到俺们矮人国作客。俺们矮人最好客了,你去了俺的家乡,俺一定用最好的酒来招待你。”鲍雷斯真诚地说着,和阿龙又碰了一杯。
阿龙学着矮人样子也将杯中饮料一饮而尽,装着抹啤酒泡沫一样抹了一把下巴上的口水。
“阿龙兄弟力气好大呀,在你们人类里真少见。要是他在俺们矮人国,一定会成为大力勇士。”鲍雷斯欣赏地看着阿龙。
阿龙对鲍雷斯已经非常有好感了,说不出啥话,就嘿嘿地跟鲍雷斯大眼对小眼,一块憨笑。
棒子一直不怎么说话,不紧不慢地喝酒吃零食,老肥和大块则依旧在猛灌啤酒。
老肥刚刚打出一个极其粗俗的酒嗝,就听见酒馆里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
卷一[奇·书·网]第十九章吟游诗人
卷一第十九章吟游诗人
这个酒馆虽不算是高档去处,却也不小,大厅约有百多平米,所有桌椅摆设甚至酒具都是原木所制,古朴结实,典型的北方林区粗旷风格。明明一伙就围坐在最远角落中一张大木桌旁,这时忽然传来一阵琴声,大伙都循声望去。
原来酒馆柜台前不知何时有了五个长发齐腰、面相非常英俊的吟游诗人,每人手中一把奇怪的乐器,美妙的音乐正是从他们的指尖传来。
那音乐似梦似幻,悠扬婉转,静静听去,似乎一道潺潺小溪在身边流过,阳光灿烂,鸟儿在林间歌唱,仿佛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正在蓝天白云下的鲜花丛中向自己微笑……在场的客人无不被这美妙的音乐感染,陷入美好的意境中。矮人鲍雷斯甚至已经闭上双眼,沉醉地轻轻摇晃大脑袋,嘴里还喃喃着:“菲奥娜……哦,菲奥娜。”
一曲终了,在座的客人依旧还沉醉在音乐中。
“谢谢诸位。”吟游诗人们颌首致意,众人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
明明对这音乐很喜欢,拍手热烈鼓掌,扭头奇怪地问鲍雷斯:“你刚才嘀咕什么?菲奥娜?是一个名字吗?”
“嗯……”鲍雷斯的诚实让他无法隐瞒,脸变得通红,贴近明明耳边,低声说道:“是俺在家乡的女朋友……”
“哦?”明明一乐:“是未来的嫂子啊!”
“嘘……”矮人忙示意低声,见周围人都在鼓掌没人注意他:“父王还没同意呢。”
“哦,呵呵。”明明学着鲍雷斯的样子:“低调,低调是吧?”
这时听见一个吟游诗人在讲话:“谢谢!谢谢诸位真诚的掌声,我们刚刚演奏的是敝乐团一首乐曲‘梦中少女’,祝愿大家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明明心说果然是首爱情乐曲,难怪让鲍雷斯思念起了远方的恋人呢。又想到这个酒馆以前也经常来,从来没有吟游诗人在这里表演,这个乐团更是没见过,但音乐演奏得却非常不错,难道是别处过来的什么著名乐团?
现在世界各地都流行搞什么乐团,传说有的还特火,在南方很多地方都颇有名气,经常搞什么大型演出,追捧之人极多,成名后的人都叫什么星……跟在屁股后面追捧的人都叫什么追星族,这个族不论人族还是兽人族、精灵族还是矮人族,只要大家都喜欢某个乐团某个星,那就都是一伙的。
明明曾在街上见过卖魔法拓图的,好多都是关于那些成了什么星的海报,画面上一个个造型极拽,又帅又酷……不过看这个小乐团的成员,穿着比较朴素,丝毫看不出啥明星气质啊。
“我们是来自库尔城的吟游诗人,我们自组了这支小乐团,乐团名字叫做‘两日乐团’。”
“两日?啥两日?”酒馆里的客人不明就里。
“两日,其实是我们对人生的一种观点的表达。两日,就是两天。无论是长寿的精灵、矮人,还是人类、兽人等种族,我们都是先出生,再死亡。无论我们的生命有多久,也会在一天出生,另一天死亡,在生和死的两日之间,就是我们的人生……”
“哦……”客人明白了,还挺有哲学味道的嘛。
“请允许我们自我介绍一下,敝人叫勇.汉克,是主音吉他手,这位是朋.霍夫曼,节奏吉他手。”说着指了指乐团中个子最高的一个乐手,那乐手估计有一米九十多了,比阿龙还要高出一些,只见他将手中乐器冲观众一阵拨弄,一段充满动感的琴声传来。
“这两位是我们的贝司手和萨克斯手,柏松柏杨两兄弟!”两个个子差不多高的长发青年将手中乐器也是一阵折腾,不同的是柏松手中是跟吉他差不多样子的乐器,柏杨则是手持一个光闪闪的金属吹奏乐器,一段好听的音乐从两人乐器上传来。
“最后介绍的是,我们的鼓手,来自佛陀国的阿三!”一阵激烈的鼓声响起,原来那个叫阿三的一直站在其他人身后,腰上围了一圈不知名的鼓,大大小小七八个,还有几块金属片。现在走上前来挥舞手中小槌,一阵忙活,敲出一串激情的鼓点。
酒馆客人纷纷鼓掌,乐团成员们弯腰致谢。
明明心想,从前老听说各种乐团的鼓手叫什么三儿啊三儿的,怎么这个乐团的鼓手也叫三儿呢?敢情在家排老三的都会打鼓不成?
“敝乐团刚成立不久,下面请允许我们再为大家表演一首我们自创的新歌,名字叫做‘相逢何必相识’!”叫勇的吉他手说完,低头轻抚起琴弦,美妙的前奏响起。
客人们再次鼓掌,毕竟在这北部地区偏远的伊森城,文化生活非常少,一年也见不到几个吟游诗人来表演,今日忽然来了个传说中的乐团,当然让大家兴致勃勃。
几个乐手相继奏响手中乐器,接着勇.汉克开始了边弹边唱:
“你不认识我
我也不认识你
有了困惑
你我才会想起
那擦肩而过的时刻
这世界多少坎坷
这人生多少无奈
富了穷了无所谓
快乐才是真正的财宝
你看到了我
我也看到了你
摘下面具
你我才会感受
那萍水相逢的情谊
那路途多少凶险
那爱情多少磨难
笑了哭了无所谓
真心才是彼此的安慰
……”
音乐声越来越大,细心的明明注意到,几个乐手的乐器上,都镶有一小块黄色的晶石,正随着音乐节奏而变得越来越亮。
开始曼妙悠扬的前奏后不久,音乐突然一改风格,随着鼓手一通宛如火山暴发般的鼓点响起,整个音乐变成了极其充满力量和激情的曲调;几个乐手居然边演奏边疯狂地甩动长发,让现场气氛一下变得疯狂无比;貌似平淡柔情的歌词,从歌手勇.汉克的嘴巴里唱出来,居然变成越来越歇斯底里般的呐喊;那种叫做吉他的奇怪木制乐器,居然发出了从没听过的金属般的巨大轰鸣声;鼓手的节奏更是慷慨激昂狂乱无比。
观众一下就被震呆住了,人人张大了嘴巴。
从来没听过这种声音,这到底是什么音乐?!
木头制作的乐器怎能发出如此刺耳的噪音?!这不会是魔鬼的音乐吧?!
乐手的样子怎可以如此疯狂?!
这还是那些素以吟唱轻灵婉转的歌曲和悠悠讲述英雄美人传说故事著称的优雅的吟游诗人吗?!
天哪!这不是一群疯子吗?!
角落里以明明为首的一伙人倒是对这从没听过的音乐兴致极高,那些充满力量和激情的节奏,刚好与他们这群正值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产生了强烈的心灵共鸣。老肥和大块兴奋地嗷嗷直叫,手中木杯一个劲地随着节奏敲打着桌面;棒子头发长,也学着那群乐手一样将头发甩来甩去;连一向木呆的阿龙,也站了起来跟着音乐扭着笨拙的身躯,看样子这家伙虽然弱智,但音乐细胞一点不少;至于明明,则一直都在闭着眼睛搞出一副深沉无比的表情,随着节奏好一顿前后左右晃动脑袋,肩膀还一耸一耸的,知道的是他深深沉醉在这音乐声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抽了风呢。只有矮人鲍雷斯对这种风格的音乐没兴趣但也不排斥,一个人频频喝酒。
终于,歌声结束了,音乐戛然而止。
几个乐手显然非常激动,脸都红红的,那适才激情演唱的歌手甩了甩凌乱的长发,向周围观众鞠躬:“谢谢!”
抬头一看下面的场景,尴尬地愣住了。
只见酒馆内百十来个客人,有的目光呆滞;有的张大了嘴巴;有的手指颤抖;有个扭头看演出的伙计正给客人倒酒,也不知倒了多久,酒水早已溢出杯子,顺着桌子流到客人的裤裆上,而那客人表情和伙计差不多,一副错愕茫然的痴呆状。
“这个……是我们乐团自创的一种音乐……希望大家……喜欢。”歌手勇似乎对这场面习惯了,坚持把话说完,却满是惆怅的味道。
过了半天,众人终于缓过劲来,但再没一人鼓掌,都扭头继续喝酒聊天。有一桌的两个老头似乎被刺激得犯了心脏病,被几个人搀走了,引起了一点小骚动。
一时间小乐团被冷了场。
“好!好!牛B!”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但很热烈。
是明明那伙人在捧场,老肥和大块用啤酒杯拍着桌面嗷嗷大叫:“再来一个!”
歌手们宛如看到光明一般,面色一阵欢喜,终于有观众认可了,尽管人数非常少,几个人感激地望向明明一桌。
“好你妈!”突然又传来一声公鸭嗓般的怒喝:“还两日?我日你老母啊!”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章萍酒相逢
卷一第二十章萍酒相逢
随着一声咒骂,一个还有半杯啤酒的木杯向愣在当地的乐手们砸来。几个乐手纷纷闪避,酒杯落空了。
“好你妈啊!什么他妈玩意?吵死老子了!”那扔酒杯的是个流氓,显然他对这种新型音乐毫不欣赏,大概平时骄横惯了,随手抄起桌上另一个酒杯又要砸来。
突然一只手铁钳般紧紧掐住了流氓的手腕,“哎哟!”流氓呲牙咧嘴:“疼、疼、疼……”
酒杯掉下,大半杯啤酒洒了一裤子,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他尿了一裤子呢。回头一看,只见明明面无表情站在身后,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掐着他的腕子。
“哟,是明爷。”那流氓认得明明,吓得腿都软了,也不管明明比他小多少,张口就叫了声爷。原来他就是白天在武器店门口聚众要砍明明的混混之一,桌上另几个同伙扭头一看明明也都吓傻了,刚才进来没注意到角落里的明明,早知道是死活不会进来的。
明明松开手淡淡地说:“疼是吧?听不惯就滚出去,再他妈撒野,小爷让你疼个半年下不了炕你信不信?”
“信信!这就滚,这就滚。”几个流氓低头灰溜溜地要离开。
“站住!谁让你们就这么走了?”明明向乐团一甩头:“去跟人家道歉。”
“是,是。”几个流氓点头哈腰地跑到乐队前,连连说对不起。
“打自己几个耳光,说下次不敢了。”明明不依不饶。
几个流氓又看到了明明身后几个造型暴力的伙伴,忙拼命抽了自己几嘴巴:“小人再也不敢了……”
“嗯,这还差不多。”明明满意地点点头:“把身上所有钱都掏出来,就算听歌费吧。”
流氓们慌不迭地掏光了身上口袋,凑了几个银币和若干铜币,放到乐团前面的盒子里。吟游诗人都是靠演唱和讲述来换取观众的报酬,这个乐团面前的桌上有个小皮盒,就是用来收放客人赏钱的。
“滚吧。”
听到终于可以离开,流氓们撅着屁股一溜小跑钻出了店门,直跑出一条街才敢停下脚步。
“多谢这位朋友相助,两日乐团不胜感激。”那歌手阿勇和众乐手向明明道谢。
“嘿嘿,不必客气啦。我们兄弟几个特别喜欢你们的音乐,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呢。如不嫌弃,过来一起坐坐如何?”明明向小乐团发出邀请。
乐手们见厅中众人明显对这音乐无法接受,难得这唯一的一桌客人对自己又如此热情,刚刚还出手相助,哪能拒绝人家邀请呢,遂收拾东西过来和明明等人坐在一起。
明明将矮人鲍雷斯和几个兄弟一一介绍给乐手们,大木桌一下又增加了五个人,彼此凑的很近,明明发现阿勇的耳朵是尖尖的。
“你是个精灵?”明明问道。
精灵?在这偏僻的北部地区可很少见到精灵,大多精灵都生活在南部森林中和西部草原上。老肥几个忙凑近盯住吟游诗人们的耳朵看,矮人鲍雷斯也睁大了眼睛看过来。
几个乐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除了阿三,我们都有精灵血统。”歌手阿勇向大家介绍道:“我和阿朋是草原精灵,柏松柏杨两兄弟是森林精灵的后代,属于半精灵。”
乐手们把长发向后捋了捋,露出他们的尖耳朵,阿三撇了撇嘴,看来这里就他一个是人类。
半精灵继承了精灵的长寿和体质,却也继承了人类的种种特性甚至缺点,除了耳朵和精灵很像,其他方面和人类也差不多,气质上没有纯种精灵那么优雅,但比纯种精灵更容易相处得多。
柏杨显然更接近人类,上到桌来一点不客气,一边伸手抓桌上零食吃,一边大叫伙计拿杯子来,和大家哈啦一圈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就急不可待地和矮人鲍雷斯频频碰杯,猛灌啤酒。
鲍雷斯显然也没见过精灵或者半精灵,好奇地盯着他们的耳朵看。柏杨的兄弟柏松倒是比较斯文,和大家客气地寒暄着。
明明一伙对小乐团的音乐非常欣赏,对乐手们十分热情,乐手们也因此对这群家伙充满了感激,想来他们的新音乐刚诞生不久,还没人像明明他们对这音乐如此狂热。大家都属痛快豪情之辈,很快就打成一片,一时吆五喝六、传杯弄盏,非常开心。
老肥和大块已经对小乐团到了崇拜的地步,特别羡慕他们的长发,非常后悔当初为啥不跟棒子似的也留长发。
阿龙用大手轻轻抚摸着旁边阿勇背上的琴囊,一脸傻笑。阿勇见了,摘下琴囊,取出琴给阿龙玩,阿龙不好意思地连连摆手,说他只会玩大锤,不会玩琴。
“可别给他,他不小心会把琴捏碎的。”棒子也不知是不是喝酒了的缘故,今天的话多了起来:“阿勇兄弟,再唱一个吧。”
“对对,再唱一个吧。”大伙随之附和。
“好!”难得遇到各位知音,阿勇很开心地点头答应:“我就再小唱一曲,给大家助兴。”
大伙纷纷鼓掌。
琴声响起,这次不再是那种激情澎湃的音乐了,而是很干净轻柔的曲子,歌手阿勇边弹边唱着一首抒情歌。
木桌再大也因为坐了十几个人而显得拥挤,其他乐队成员无法伴奏,只有鼓手阿三从腰上摘下一个小鼓,在桌面上为阿勇轻轻打击节奏,那拍击出的鼓声是不属于华翰人熟悉的韵味,听上去完全是异域风情。
一琴一鼓,竟演奏出非常动听的音乐,阿勇的嗓音颇具磁性,刚才唱的那种激情歌曲让人能感受力量,现在却低沉沙哑,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沧桑,每个在座的男人都被这歌声勾起自己的心事,酒馆里的客人都静静地听着。
一曲终了,阿勇对大家腼腆地笑了笑,明明几个鼓起掌来,酒馆其他客人们也跟着鼓掌,明显大家对这种歌曲更接受一些。
“阿勇兄弟,你这琴叫啥……鸡了?”老肥好奇地问。
“……这叫吉他,不是啥鸡,呵呵,是西方沃斯特大陆上的音乐家们发明的,刚传到我们华翰大陆十几年,至今这里使用的人不多。”阿勇把琴放在桌上让大家观赏:“还有柏松柏杨兄弟的乐器,都是发明自沃斯特大陆。”
“原来是外国的玩意,我说咋听起来这么不一样呢。”大块俯身仔细观看吉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啥鸡了着?”
“笨蛋,是吉他。”明明把大块都快贴上琴的大方脸一把推旁边去,拿起吉他,学着刚才阿勇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却传来一阵弹棉花般的声音。
“嘿嘿,咱不会,还得是你们专业的。”明明自嘲地笑了笑,把琴还给阿勇。
“对了,刚才我注意到你们的琴上都有这个黄色水晶,那是什么东西?”明明指着吉他面板上镶嵌着的那块黄色晶体问道。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一章魔力摇滚
卷一第二十一章魔力摇滚
“那是储魔水晶。”
“储魔?”明明等人从小只被劳尔教授武艺,对魔法没有过任何接触,只是听说过一些关于魔法的传闻,要不就是在书上读到过一些相关介绍,不过所知甚少。
“就是把魔力储存起来的水晶,相当于一个容器吧。”阿勇认真地解释。
“魔力?你们是法师?”
魔法师在这个世界任何国家都很稀少,魔法和武技不同,武技只要通过若干年的勤学苦练,便小有成效。但魔法不同,这个领域对修习者要求太高。首先是资质,没有一定悟性的人是无法领悟魔法真谛的;其次是资本,魔法修习者在漫长的修炼道路上,需要消耗大量金钱来获得各种辅助物品,包括法杖、魔晶、卷轴、香料、药水等等,非具一定身家者,难以承受那些巨额的花销;第三是时间,研习魔法除了要学习各种基本知识,还要有大量时间去冥想,来提升潜能、积攒魔力。在人类来说,几乎所有高级法师的年龄都是七老八十了,有的甚至过百,而中级法师年龄至少都在四五十岁以后,可见修习魔法的艰难。
修习者一旦通过了瓶颈,提升到中或高级,则必然会被各个国家争相录用,成为宫廷法师为国家和军队服务,同时也享受国家的俸禄和特权。那样的都算是混出头了,可惜魔法师从学徒晋级初级的比例,不及十万分之一,初级晋级中级的比例,不及万分之一,而晋级高级法师则更难,几乎又是中级法师的万分之一比例。但一旦成为中级以上的法师,便不用再发愁开销,一切自有国家负责。
但那苛刻的条件和晋级比例,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望而却步,没多少家长会让孩子去从事这个花销似无底洞、而前途又超级渺茫的职业。可以说一个法师就差不多是一个败家子,一旦选择了法师职业,这辈子除了埋头钻研魔法外基本什么都干不了了,家里还得花大钱供着。
大多修习魔法者终其一生,也不过还是个初级法师。即使像华翰这样的泱泱大国,目前拥有的高级法师也没有超过两位数,中级法师也不过千把人而已。这还是三百年前帝国大力进行改革后的结果,三百年前帝国出资兴建了两所魔法学院,一所建立在帝都城外的清华山上,叫清华魔法学院,另一所建立在北部地区海边大白山下,称北大魔法学院。以两大学院为基地,开始为帝国大力培养魔法师。
学院对报考者成绩和各方面素质要求极其高,但一旦被录取,则学员今后所有开支全免,全部由帝国承担,因此每年报考者甚多。但修习魔法不同别的,任你走后门、拉关系都没用,第一关测验就将绝大部分人淘汰,后面的各种测验则更难。
学员学习期间不允许离开学院,晋级成初级法师后,可以选择结业或继续深造成为中级法师。初级法师结业后,有的继续自我修炼,有的则加入各种民间组织如佣兵团、冒险队等混口饭吃,这些组织还是相当欢迎有法师加入的,即使只是初级,也总比没有强。
法师的能力谁都不能否认,魔法的威力是可怕的,尤其在战斗中,一个成功施法的中级法师,往往能够起到一个千人军团的作用。但近三百年来华翰没什么战事,许多初级法师离开学校后就改行当了厨子。
两百年前,有位天才魔法师因为好吃,竟然把魔法和厨艺相结合,开创了魔法厨师这个新职业,只是这职业需要起码初级法师的能力才可以,最后导致这两百年来从两大学院出来的初级法师居然不少都从事了魔厨行业。结果被老百姓偷偷笑称两大学院为“帝国厨师技校”,两大学院的院长经常见面苦笑摇头,对叹世事滑稽。
伊森城虽算是个大城,但地处偏远,主要还是个以输出木材、铁矿为主的城市,周边也没有什么可探险的去处,极少看到有冒险者前来,更何况稀少的魔法师。至于伊森大饭庄的魔法厨子,也只是前不久才被聘来,但那已经不能算是正经的法师了。
所以明明见阿勇等人都有储魔水晶,以为他们都是法师。
“哪里哪里,我们可不是什么魔法师。”阿勇忙摆手否认。
“好家伙,吓俺一跳,俺以为你们五个人都是魔法师呢。”老肥吁了口气,给各位都倒满了酒。
“不过,”乐团中的大个子阿朋说话了:“阿勇算是半个法师吧。”
“嗯?”众人又把疑惑的目光望向阿勇。
“呃……是这样的。”阿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们草原精灵,天生都是神箭手……”
半精灵柏松嘴里塞满零食,不满地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草原精灵是神箭手,我们森林精灵也不输给你们啊。”
“就是,虽然我们只是半精灵,但弓箭也比你们草原精灵玩的好,不服出去比比。”柏杨竟然不客气地跟伙计点了一盘鸡腿,边啃边叽叽歪歪地帮兄弟说话。
显然他们平日玩斗嘴惯了,阿勇撇了那两个活宝一眼,没理他们。继续跟明明等人解释:“从前我在外游历,遇到一个人类法师,他当时被一伙盗贼围住,便用弓箭救了他。其实当时不知他是个中级法师,根本不需要我的帮忙,但还是很感谢我,并在一起结伴游历。我对他的魔法比较有兴趣,他就试着教了我些基本知识,没想到后来认为我有法师天赋,硬是教了我不少东西。最后我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音乐,便成为了一个吟游诗人,跟许多音乐家和诗人学习技巧。直到不久前我们几个聚在一起,成立了这个乐团。”
“哦,也就是说你会一些魔法,但因为不是专业出身,只能算半个魔法师?”大家明白了。
“也不要这么说了。”阿勇笑了笑:“我只是一个吟游诗人,现在组了乐团,是歌手了,可从来不是什么法师。其实我们精灵是崇尚自然的种族,所以如果学习魔法的话,还是自然系的木系魔法最容易掌握,当初遇到的那个魔法师,却是个电系法师,他只教会了我一些电系魔法。”
“那你把魔力给乐器上的水晶充了电魔法有什么用?”明明对那块魔晶充满了好奇。
“那是我们大家组了乐团后,一起发明的一个小研究。”阿朋在一边替阿勇解释道:“我们不喜欢像其他乐团那样吟唱那些靡靡之音般的无聊歌曲,想开创一种全新的音乐模式。但声音的变化来自乐器,于是我们研究许久后,发现用魔法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是的,你们听。”阿勇弹拨了一下吉他,发出一串轻灵的音色:“这是木吉他本身的音色,你们再来听电系魔法加持在琴上的声音。”说着旋动了一下吉他面板上的水晶,随着水晶中魔法元素的波动,琴声立刻变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味道,充满了激情和金属般的质感。
“这就是我们创造的电系魔法加持乐器上的效果,用魔法改变音色,能够弹奏出完全不同风格的音乐。我们叫这种改造吉他为……电吉他。”阿勇自豪地说。
“嗯,是的。”阿鹏附加了一句:“这种音乐,为了更充分说明它的特点,我们称之为‘摇滚乐’……”
“哇~”大伙被这种创意惊呆了。
“太牛B啦!俺希罕!”老肥拍了下大块:“你希罕不?”
“俺贼希罕!”
“靠!”棒子恍然大悟:“我说我咋听了不但想摇晃脑袋,还想满地打滚呢?原来敢情就叫摇滚乐啊。”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二章猪蹄之梦
卷一第二十二章猪蹄之梦
“妈了巴的,这名牛B!”明明兴奋了,脏话连篇。
乐手们显然对大家的脏话毫不介意,毕竟是出于对他们音乐的欣赏而发出的由衷感叹。
“谢谢大家,理解万岁!”乐团成员们一起举杯向大家致谢。
再次喝光一杯啤酒后,阿朋忽然忧郁地说:“唉,可惜我们创造的这种音乐,得不到多数人的喜欢和理解,人们似乎更喜欢听那些爱来爱去腻腻歪歪的靡靡之音。”
“是啊,我们在库尔城成立至今,已经两个月过去了,一路上走过许多城镇,每到一处都会找地方演出,可惜……”阿勇摇着头道:“像今天被人扔杯子的事,太平常了,有的地方甚至直接把我们赶走。”
“哼!”一直忙着吃喝不作声的鼓手阿三挥舞着手中一根鸡腿:“每次要不是你们拦着,我早他妈和那帮不识好歹的家伙干上了。下次都别拦着我,谁拦我跟谁急。”
看来阿三性格和他的鼓声一样,比较暴躁的说,一点不像来自素以民风仁厚宽宏著称的佛陀国。
“三儿,你就不能改改你的豹子脾气?”阿朋不满地瞪了眼阿三:“咱们是歌手,如果每次都和客人打架,以后我们还怎么发展?我们的名声岂不越来越臭?摇滚乐虽然激情,但决不能成为暴力的代名词。我们进行的是一场音乐革命,需要时间和耐心,更需要我们本身不断提高素质。”
看来乐团中还是大个子阿朋最成熟稳重,阿三叹了口气:“那你们说怎么办?受点气我就忍了,但搞这音乐后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今天要不是明明兄弟热情请客,我们今晚又得饿肚子。以后呢?以后怎么办?活不下去了还搞个屁?”
“以后,实在没钱了就先表演那些流行音乐吧,但还是要尽量演出摇滚。”阿朋也叹了口气。
“对,我们一定要坚持。”阿勇喝了口啤酒:“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来来来,大家喝酒,毕竟还有我们这些支持你们的人。”明明见气氛变得沉闷了,开口安慰歌手们:“我想以后你们一定还会有更多的支持者的。”
“衷心感谢诸位兄弟的鼓励,干杯!”阿朋站起举杯。
“谢谢!嘿嘿,这鸡腿真他妈好吃。”柏杨一手抓着鸡腿一手举着杯子也站起来,这个半精灵如果没有那尖耳朵,明明肯定以为这家伙是混入精灵的人类,还是和老肥那头猪一路货色的。
大家喝到半夜才离开酒馆,矮人鲍雷斯走前先站椅子上和阿龙亲热地拥抱了一下,整的阿龙可不好意思了。明明让酒馆搬出一桶啤酒,让鲍雷斯扛回去慢慢喝,整的鲍雷斯更不好意思,扛着和自己体积差不多的大酒桶,摇摇晃晃一步三回头地回铁匠铺了。
小乐团由于没住处,被明明全部请到家里。去年家里把老木房换成了两间大瓦房。现在一栋住爷爷和劳尔,另一栋住明明和阿龙,新房的炕十分大,够七八人挤挤睡了。
明明从酒馆又多买了两桶啤酒和一堆食物,让大块和阿龙扛着,回去后继续在家开喝。
那一夜老肥几个家伙也没回去,大家聊的十分起劲。
阿勇和阿朋游历过许多地方,讲了许多新鲜的见闻,吟游诗人就是吟游诗人,讲起故事来让人听得入迷。性格乖僻的阿三也由于酒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讲了些佛陀国的故事。柏松和棒子两个话不多的人反倒挺合的来,没啥说的,全在酒里呢。至于柏杨那家伙,和老肥大块倒是臭味相投,在另一边对着吹了一夜的牛B。阿龙是乖孩子,到家就先睡了。
南方睡床,北方睡炕,炕是北部地区特有的一种床铺,家家都有。那是砖泥建造,中空,下有炕灶,上铺薄板。灶中烧火,热力便在炕下空间流动,烟气则从烟囱排出。冬天睡在炕上,十分温暖舒适。至于夏天,关闭灶门不再烧火,便是床。
但明明家的大炕再大也睡不下十个人,老肥他们又不肯回家,最后老肥大块和柏杨三人打了个地铺。
那晚大家喝的实在多了点,直睡到次日中午才醒。
乐手柏杨这个吃货睡着后做了个不错的梦,梦见啃猪手,那猪手味道可真不赖,可是却咋啃都吃不完呢?这让他在梦里累得着实够呛。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嘴里好像真含着什么东西,还有滋有味的,仔细一品,咋还有点臭呢?猛睁眼一看,嘴里含的居然是老肥一颗硕大的大脚趾头!都被自己口水泡得发白了。
原来这几个家伙睡觉都不老实,开始还并肩睡着,睡死后姿势都乱了套,老肥和柏杨两人变成了头对脚,而大块却被柏杨踹到门口去了。
头对脚睡也就罢了,但这肥厮的脚丫子怎么就伸到柏杨嘴里了呢?伸到嘴里也就罢了,但你为啥之后就再也不动了呢?不动也就罢了,那咋还这么大味儿呢?天知道这胖子有多久没洗脚了,整个房间里都有股酸不溜丢还臭哄哄的味道。更让柏杨恼火的是,自己的脚却没有伸到老肥嘴里,亏的太大了。
“啊~我靠!老肥你这混蛋!”
老肥被柏杨狠狠地掐屁股给疼醒了,却还迷迷糊糊地嚷嚷:“别闹别闹,做梦呢。”
原来这肥厮也做了个美梦,是梦见去城里洗脚房了。有个漂亮洗脚妹给他做足底按摩,那叫一个舒服啊,爽!可按来按去咋只按摩那一个脚趾头呢?心想大概这妹子是新手吧,老肥也不好意思说人家,结果梦到后来脚趾头都有点疼了……
当两个家伙在房里吵吵闹闹的时候,明明正在外面和阿朋阿勇两人聊天。
“这十个金币你们收下,算是对你们的一点心意和帮助吧,我想你们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明明诚恳地说。
“不不,这怎么可以。”十个金币不是小数目,这些乐手一天顶多能赚一两个银币,难以接受这盛情馈赠。
“有啥不可以,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没准以后谁求的着谁呢。等你们出了名,成了那个什么……哦对,明星,咱还得借你们光呢,呵呵。”明明坚持把十个金币塞进阿勇的口袋,阿勇只好连声道谢,接受了。
“我有个建议。”明明认真地说:“根据昨天你们表演的情况,这种新音乐表演,应该面向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才是。我想只有大多数年轻人才会喜欢这种新音乐,而酒馆里多数都是酒鬼和上了岁数的人,他们的脑筋已经固化,根本接受不了这新鲜事物。以后你们的表演,要考虑场合和对象才好。”
“嗯,你说的有道理。”阿朋点点头:“我们也发现了,凡是能接受我们的客人,基本都是年轻人,极少有岁数大的人。”
“但是,除了酒馆,我们还能去哪里表演呢?”阿勇问道。
“许多年轻人还没到成年,怎能去酒馆呢?像我们这种敢混进去喝酒的可没几个。”明明笑着说:“你想想,哪儿的年轻人多呢?”
“你是说……学校?”阿勇眼睛一亮。
“对呀!就是学校。你们可以在酒吧表演那些普通流行歌曲赚取生活费,然后找机会到各个学校去表演,你们可以免费表演嘛。如果学校不接受就在校门外表演,那些学生肯定会喜欢的。”
“这是个好主意!”阿勇阿朋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多谢兄弟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们这就准备上路了。”
乐手们离开村子的时候看到几辆停在村口的粪车,昨晚太黑没看清,现在才知道这里原来是粪村,不禁对明明等人的看法再次改观,谁说粪工卑贱了?人家对我们如此热情,还出手大方,可见人是不能以地位来衡量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山不转水转,各位后会有期!”
老肥和大块的道别语完全是在街面上学的,充满了江湖气,还拱着手一脸的装腔作势表情严肃的样子。
“说的啥玩意乱七八糟的。”明明推开两个猪头,向乐手们说道:“各位路上小心,多多保重,以后经过这里就不要客气,尽管来家作客。”
“明兄。”精灵阿勇他们的年龄和矮人鲍雷斯相仿,也200多岁,按人类的算法和明明也差不多,为了表示敬重而叫明明一声兄。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圆形水晶片,递给明明:“这是个‘提维’水晶卡,里面录制了我们的一些新式音乐作品,请收下。”
明明在书上知道这种水晶可以录制声音和影像,随时可以播放出来,但今天还是第一次见。想到以后可以随时欣赏他们的音乐,便不客气地收下了。
乐团众人踏上通往南方的大路离开了,一个个高大英俊的身影浑身散发着豪气,长发被风吹起飘在脑后,乍一看去是那么的有型有款,又拽又酷,把老肥他们几个羡慕的不得了。
阿勇一边走着一边斜挎吉他,弹唱起一首古老相传的“离别”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歌声伤感悠扬,明明等人听得都痴了。
半精灵乐手柏杨扛着明明送给他们的一袋食物走在最后,走着走着突然回头喊了一声:“老肥啊!”
这厮和老肥刚才打闹的时候,互相拆了几招,想不到原来小乐团的人个个都有一身武学,但也没想到老肥也颇为强悍,同时向对方来了一记封眼拳,结果现在俩人一人一个黑眼圈。
老肥眨着黑眼圈一愣:“咋的了?忘啥东西啦?”
“我靠你妈的以后记得每天洗脚啊!”说完气鼓鼓地扭头去了。
“……”明明几人一脑门的汗。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三章麻将大锤
卷一第二十三章麻将大锤
那个录制了‘两日’乐团作品的提维水晶,让明明他们当时高兴了半天,结果却完全不懂怎么使用。
后来明明请教了干爹劳尔才知道,这玩意必须得通过魔法驱动才能播放里面的内容。为此众人郁闷半天,想来阿勇当时也没考虑他们是完全不会魔法的,只是出于好意赠送了这个水晶卡。
劳尔纯粹是一个武者,要是会什么魔法早教他们了。如此明明只好把那水晶片在家收着,权当个纪念品。
自从有了新兵器,几个小子练功热情又高了些。老肥大块的刀因为是开了刃的,耍起来有了“嗖嗖”的刀风,让他俩觉得很是过瘾。棒子的狼牙棒由于那些刺尖的原因,舞动起来声音更绝,有时候就像一阵鬼叫般恐怖。
阿龙有了那两个“赠送版”的铜锤后,没人愿意在他附近练功了。
这家伙第一天就先用原来那柄石头锤当目标复习了一招“砸脑袋”,结果那块半米多宽的石头被一下砸成了无数碎块,风一吹,都成沫儿了,唬得明明几个目瞪口呆。之后明明说为了大家的安全就让他承受一下孤独吧,老实的阿龙屁股上被一人一脚,踢到远远的一片树林去一个人练功了。
小乐团走了后,明明顿时觉得有点惆怅,最近认识的这些朋友都见过世面,听他们讲的那些外面世界的故事,真是令他感到津津有味,无比向往。而自己却和人家聊不出多少东西,从小到大一直没走出去过太远,聊什么?聊每天练功运粪这点破事?还是聊自己那些抬不上桌面的打架斗殴?明明顿时觉得自己实在很没劲,拿他的话说就是:“空虚啊~”
这天明明下午没带兄弟们进城,在院里靠在洛克爷爷的躺椅上,懒洋洋地对木围墙上正午休的苍蝇们有一下没一下地扔那堆从街头混混们手里缴获的小刀,居然每发必中。一会儿功夫墙上就插了几十把刀,每柄刀尖都插着一只倒霉的苍蝇,尸体已经被刀刃割成两半。其他人也就棒子对投掷有点兴趣,一块扔小刀玩,但水平和明明比就差远了,十刀只能插中一两只苍蝇。
老实的阿龙成了他俩“飞镖娱乐”的义工,每当小刀扔光了,就被命令一支支拔出来收进筐里给他们送回去接着扔,这吃苦耐劳的义工居然毫无埋怨还乐此不疲。
第三次上去拔刀的阿龙忽然说:“明明哥,咋有一刀打了俩苍蝇呢?”
“嗯?咋回事?”和大块掰腕子的老肥听了跑上去看。
只见一柄刀尖处,果然钉死两只苍蝇,尸体一上一下。
“嘿嘿,这俩苍蝇是相好,正那啥呢。”老肥一脸的淫笑。
“哪啥呀?”阿龙很糊涂。
“这都不懂,正……”
“老肥,瞎说个啥,别带坏了咱家阿龙小朋友。”明明躺在躺椅上也一脸的淫笑,语气却严肃的很:“阿龙,那俩苍蝇有个受伤了,下面那个是它哥们,背它回家呢,倒霉一块被我给打死了。”
“哦,真可怜啊。”阿龙明白了,继续拔刀。
这伙“粪少”都是从小在街面上混大,对男女之事没少听说,虽然都没经验,但都知道那是俩交配的苍蝇。阿龙由于天生弱智的关系,对这些还不懂,所以是他们中最单纯的。明明跟这傻弟弟可没法解释这种事,一顿胡说八道遮了过去。
老肥还在一脸淫荡地仔细研究那俩苍蝇的屁股结合处,就听到有人敲院门。
“谁呀?门没锁。”
门开了,大伙一看,眼熟。原来是上次买兵器那家武器店的伙计:“是明明村长家吗?我家老爷让小人给送订做的兵器来了,就停在村口……”
阿龙听了扔掉手里的筐,一跃而起,推开伙计冲了出去,那伙计被推了个屁敦儿,嘴里却连连说着“没事没事”,其实都没人搭理他。
大伙都跟着跑了出去,刚爬起来的伙计被老肥又撞了个屁敦儿,又嚷嚷一遍“没事没事”。伙计挺聪明,这次干脆坐地上不动了,直到看所有人都出了院门才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