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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不死交响乐》》 · 天工画王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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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魔骨》原名:快活魔骨

作者:天工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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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狗将军

(全书注:友情客串——洪七公,周伯通)

(1)

“呜,呜——”是一只狗。这是一只狗的鼻音,狗正在低鸣着……

“汪汪!汪——”它突然又在吠了。

一条路,在一片树林子的中间有一条小路。有一只还没有来得及穿上鞋子的臭脚,陡地从路旁掉了出来!

……它丝毫没有预兆。

它已着上破袜子,但并没有及时穿上鞋子。

花草被压!植物的汁液,淡绿色的……悄悄地染在这只脚的背上面,一切都是那么迫不及待地就发生了——而那只狗便被吓了一跳,吃惊不小,正在使劲地吠叫。

这会儿,它又在四处察看,扑闪着黑眼并不时地摇一摇头。由于动作缓慢,更显得人性了。

加上那有几分清澈的眼神,令人感觉它在摇头晃脑的同时还叹了两三口气!

这只土狗眼皮上的皮毛跟熊猫一般长着黑眼圈,这和女人们彻夜不眠的战果差不多,但是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人晓得女人们是为了什么熬夜,这只土狗却是天生就不大喜欢睡觉的。

“可能天生就是黑眼圈!”土狗正在想,“这个大概是我的命!”

这一只长得很特别的土狗,毛色通黄体形巨大,看起来十分像一头狮子——一头非洲的母狮子,毛短。

在五分钟之前,狗还老老实实地蹲在一棵柳树下面乘凉。

天气很热,但它不吐舌头。它从来不吐舌头。

它一向认为吐舌头不但是对自己很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也是对别人的不礼貌,简直斯文扫地呢!

(2)

无论天气再怎么热,它也不吐舌头。

好象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

它只要一吐舌头,就一定会有一两只走投无路投进“宇宙的黑洞”中自杀的苍蝇飞入腹内;这时候它便不得不急忙去找生水来喝企图淹死肚子里面的苍蝇,最后还要去找一根电线杆子来排尿。

所以——“不吐舌头的行为,不但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别人文明和礼貌!”它说。

它这么说,就已经把自己当作人了。

所以,不到肉体感觉出阵痛的时候,它也绝不张口发出野兽般的吠叫!现在,面对路边那只臭脚,“人体”却已开始大声叫喊。

“人这个东西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啊。”

于是——今天这一次事故以后,它一定会得出一个相当精确的结论,来提升自己做一只神狗的江湖经验值!

藏在灵魂深处的不安成分,比肉痛还要叫神经中枢反应强烈。

神狗当然害怕了!

“人确实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它害怕地看着躺在路中央的那只脚。

它跑远了!

臭脚踩死了几颗熏得晕头转向的绿头苍蝇,半空却也突然掉落下……飞机!一只飞机。

玩具是玩具,玩具又不似玩具!旁边还有,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

“汪汪!”

狗的吠声,一只狗正在吠着,是先前那只狗——神狗。路上,小高正和哲亚在一起。

他们是永远站在同一条道上的。

他们是好朋友,他们去喝凉茶。

大路朝天,是在路上。半路上,丢满了各样的垃圾。

小高这时便猛地生出一只脚,踢中了一只易拉罐子!

那铁皮制的废品“叮叮咚咚”地滚向远方……

不远处,是一方巨石。黑青色的石面上写着红漆大字,两个正楷字:“大王”!那个威风凛凛的神狗将军起了戒心,对石头前面几个不怀好意的人虎视眈眈……

这时候,左手上已经拿着茶杯,坐在茶馆位子上面的哲亚似乎在皱眉。

她讨厌狗。

更讨厌杂种狗。

因为杂种狗胡乱喊人的声音,比人在杀人,狗咬着狗或者是狗在咬人时的声音还要难听一千倍一百倍。

狗喊人声……那一声声奇怪的狗叫响,果然引来了若干人等!

一些与写着“大王”两字的石头有着重大关系的人物,差不多都到齐了!

大王黄强却还没有来。

——布高没有见到大王。

但阿飞既然已经来了,大王还来干什么?阿飞是大王谷内第二个重要人物。

阿飞就是江湖传说中的那个阿飞,他的手中却无剑,提着一根已被一双手摩挲得精光的木棍子。

布高来了,看刀也来了。

看刀的神情看上去还不错。看来,他在昨天夜里一定又伤害了一个不谙世故的小姑娘。

看刀一向很会“自我安慰”,因为,除了女人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阿Q的伟大精神力量,他是一向都学得很不赖的!

所以,他在江湖上从来都活得好好的。

还没有因为前途的渺茫,而导致精神崩溃,一声不吭地去自杀。

叶真真,丁晴天,芊芊和橘子老子还有披风他们一个个都别来无恙乎?

“别来无恙?”

“尚好,尚好。”

“真是久违了,布高!”

“恩……小高,你好象永远都不穿袜子的哦!”橘子老子一只手上拿着个茶杯。

布高小高却不语,只是嘻嘻笑了一笑。

他曾赤着脚在一片已开满鲜花的草地上狂奔,然后忽然就站住不动了,使劲地用脚踩了一踩一朵花,不想刚好踩着杂草丛里面一堆尖利的石子。

“哇”大叫一声!小高整个身子都已蹲下来,原地蹲下,接着却还是继续吃痛,他痛得更辛苦了……不得已又猛地蹦起身子。

他跳得老高,好象是个飞天大神……

脚脖子的肤色黑红,已被太阳晒得老黑。

那么腿呢,腿部上呢?微红……哲亚继续把老友小高的裤管往天上卷起来。棉布裤管终于到了大腿内侧,这里的一大片天地也照样黑,黑得刺目,比起脚部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里,原来竟还有一片“大森林”。

(3)

屁股白生生的,小高整个身子已趴着不动。

“你受伤了。”哲亚心疼。

好心的哲亚!

橘子老子刚才已拿来金创药。

小高:“我没事。”

“真的不碍事吗?”哲亚还是问。小高:“不要紧!”

烛火。

在山洞里点蜡烛,原来真的很烂漫!

烛火却不太亮,简直是一团黑。

“你真的没有事?”橘子老子还是问。

他一只手里捏着一捆蜡烛,细细一数一共十七根。

这个时候,芊芊道:“哎,这里面还是太暗啦!”

“对,还是暗——再点一根!”老子找到一个火柴盒,“嗤”一下!划着了一支火柴,又点上一根表面色彩血红的蜡烛。

蜡烛真的很细,细小得令人咋舌。如此细小的蜡烛,害得哲亚他们越看它们神经越过敏。

——烛身有十五个公分长,蜡烛的直径却只有五六个毫米。

看起来它们都像极了得了“狂犬症”的死人身上那被疯狗撕咬过后,已完全没有药石可医的创口在滴血,血,滴得老长……这样恶心的蜡烛,房间里竟然一共燃着五根。

“小高,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的心里面在想什么吗?”哲亚的眼角跳动。

“你想什么呢?”小高不置可否,胯下面的那个话儿却已经很不老实。直指着天!

“我怕你死,怕你突然之间就离开我——”

“呸。乌鸦嘴!”布高小高竟然生气了。

他说:“我还没有中过‘马上风’呢,怎么会死啊?”

……哲亚的衣服忽然已经脱了下来,帽子?她早就摘了。

头发很长,很黑很亮,很光滑。就跟一个女人身上最嫩的那个地方一样,光溜溜的!

布高拿起哲亚的那顶渔夫帽,捉在手上面把玩。哲亚温暖的两只小乳房就渐渐靠了过来,亲吻她心爱的小高臀上一块鲜红似血的胎记。

胎记,好象是一个中国地图。

现在,已是次日的清晨。

芊芊和丁晴天两个人站在山洞外面,吃吃笑着,打招呼:“小高,哲亚。”

“哎——”哲亚在山洞里的石头床上坐起半个身子,而布高的上身也急忙从哲亚的胸膛上抬了起来,大声回应。

二、壁虎分药

(1)

一方巨石。黑青色的石面上写着红漆大字,两个正楷字:“大王”!一堆人住在大王谷内——

这大王之谷坐落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这个地方已经遥远得使人完全听说不到“大王谷”这个名字。大王谷内既有各种芬芳的奇花异草,也有结构精美的房舍,还有健壮的居民,俨然是这个地球上面的第二个世界,是世外桃源。

现在,大王谷之内!

谷主黄强在不停地跑着,他一脚踩死了五只蚊子,三条壁虎。他的身子飞在墙上,屁股后面还跟着一个人。

那个人用一块黑巾包住脸,却连一双眼睛也蒙上了,只在外面留下两个黑糊糊的鼻孔呼吸空气——他的眼睛天生就已瞎了。

“阿飞”,于壁虎!

他姓于,壁虎就是他的名字,而阿飞是他的绰号!这壁虎在这两个时辰之内好象还没有打算要放人。

黄强这下可真的够呛了!因为,这只壁虎总是跟在他身后面的十步以外。

黄强又踩死了十几只显得很无辜的小蚂蚁,还有两只大青虫。最后,他终于在一丛荆棘花的枯枝上站定,随着清风摇摆身体。

“好了,好了……”他开始求饶,“你的轻功已经天下无敌天下第一了!那我先走了,失陪!”

他的人随风飘出了十几丈远。

“什么啊?”可是那壁虎根本就没有上当。

他还记得黄强明明偷了自己一共花了八百多天时间,苦心炼制出来的壮阳丸。那药用的材料——一共耗去了一千零七十八条成年的壁虎,另外加上九十二只天山大蟾蜍。

“这个东西给你——”黄强的手一扬,一块亮晶晶的玻璃状物体一股烟似的从远处缓缓飘过来,又从蓝天上掉下,不偏不倚地落到于壁虎的眼皮上空。

壁虎正在听声辨位,他的手一接——那件东西已然入手。然后,他就端端正正的躺着不动了,似乎在等待某一个新上任的主人去开发他,并欣赏他。

他手捏着那件东西,问黄强:“这是什么啊?”

“老友,别给我装糊涂了——难道那不是你一直都想要的么?”“啊。难道是?”壁虎的瞎眼在发出一道亮光。

“我真的得走了,拜拜喽!”黄强老大的心情大佳,便如虎添翼。

他一股轻烟似的一下去远了,老远……(黄强偷吃了于壁虎的药,这药除了壮阳之外,吃了还会飞身)

壁虎已经打开手中的宝贝——一个镶银的小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整套女子的内衣,纤丝鸟牌的,大概还有六七成新。

除了这,竟然还有乳白色的胸罩以及丝袜……他粗声喘息着,用鼻子仔细地闻了一闻。

“我闻出来了,真的是她!”她是谁?难道是他的情人?或者是壁虎内心暗恋已久的一个女人?既然已经得不到她,就满足一下病态的恋物癖也好啊。壁虎一直喜欢女人穿过的用过的原味东西,他也一直在收集这一类东西。

这壁虎的长相也许奇丑,要不然他也不必一年到头都用一块布包住头颅。

又或许他其实长得很帅气?

……

壁虎忽然拿起内衣提在手上,把一只袖子塞进嘴巴一口紧接一口。

咀嚼!内衣很快就湿透了,好象洗衣机里面取出来的时候还没脱过水。

(2)

顺手扔给了于壁虎一只古怪的玻璃盒后,黄强抱着复杂的心境一直飞!

他飞着飞着,飞到了一条街上。

这是一条很有名气的街,叫如花街。

已是夜里十一点整……

但是,这一条街现在居然还有点热闹。

两个彼此不认识的女人正在互相对骂!

“贱逼……”是一个个子稍微有一点高的女人。

“没脑子的贱逼,你在骂谁?”一个手上抱着大捧鲜花的女人。

谷主黄强顿时感觉有趣极了。

他叫了起来:“喂!你叫什么?”

“问我?”高个子的那个女人马上应道。

“不是。”

“那是我么?”——手捧着花的女人。

其实她向来都是一个害羞的人,但是经过刚才那一番唇枪舌战之后,似乎变得活泼开放了。因为,她的脾气突然间就变差了,变得不顾一切,乱吐狂言!

“对!就是你了。”黄强看着她,笑了。

“我的名字叫张三九。”[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张三李四的张?”黄强问……

“是的。”这时张三九也笑了,笑得很甜美。

大王回来了,大王谷里面的人可全都闹开了。

大王可是他们人人日思夜想的人,“快回来吧!”

——我回来了。

大王回来了,身边带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一眼看去就有异于常人,她穿着一身的黑,脸色也很难看,好象是纵欲过度……

大王向众人如此介绍:“这位是张三九,张小姐,请大家熟悉一下!”

谷内植着各种奇花异草的大王谷绝对不是谷,因为它并不在山中。

大王谷是一个花园,坐落在某某城的一个花园。

所以哲亚和小高的洞房,当然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山洞。

这一群人都一下聚在这儿,难道是开什么“开心party”来着?

花园中。

一条长廊里面,有一个人正在走动。

阿飞,于壁虎!

早晨的空气非常好,他感觉也十分好。

他闻了闻,闻了又闻并作了好几个深呼吸。

水泥地板上有一股独特的气味散发出来,壁虎便大口大口地把它全部吸入肺中!

他的药已经全部分完了。

众人人人都有份——所以他自己也带着叶真真“洞房”去了,昨晚的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三、平地上蛇

(1)

大王谷旁,惊仙山上。

树,柳树,山腰上有一棵柳树。

这棵柳树种在山道的边上,浑身上下已到处都是小洞,基本上是被虫子蛀出来的。

但是这些洞也有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的。

那是山下的小偷们从镇里带了东西出来,来到这儿销赃不成,于是打算把赃物先藏到柳树的肚子里面,他们便在树身上挖开了……

老树也不知道一共活了多少个年头,长得又高又大,无论阳光再怎么强烈的照射!只要是站在树下,都一定感觉良好。

树荫下站着张三九,张三九上山来烧香求个平安。

在山脚,她刚才拣到一只银袋。一共十三两纹银——“大吉大利。”她开心地笑了!

天也就并不怎么热了,六月飞雪一般。

“我已诚心来求神,求神。”

惊仙山上有一座庙,庙殿里面供的是张飞神像。

神像前功德箱下,坐着两个人。

二人勾肩搭背!正慢吞吞地坐在地下数着刚刚不小心被他们从功德箱里倒出来的一大一小两堆钱。

都是铜钱。

虽然已有一点拣来的银子,再多蓄一些零钱也是好事啊!钱总是不嫌多的。有钱不是坏事……

现在张三九就是一个乞丐,而乞丐如果不要钱还要什么呢?

乞丐天生就命贱。

一个自称是洪七的男子和张三九是对好兄弟。

“我们是不是一对好兄弟?”张三九问洪七。

“恩,那么你怎么说呢?”洪七终于开口说话了。

“绝对算是……”张三九已经伸手从曝光的怀里面掏出一只鸡腿。

那是乞丐张三九目前身上仅有的全部财产了!洪七被感动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来。

鸡腿上有臭虫,三只雌性的体型巨大的蟑螂正在勤快地替对方梳着头……

“我们是如何成为兄弟的?”兄弟洪七吃完了全部的干粮,咬着香口胶。

“其实,什么叫兄弟?”洪七又问兄弟。

洪七的兄弟一时也说不上来。

乞丐洪七大声笑了起来,哈哈笑着又仰头喝了几口烧酒,呛了。但还是在大笑!

(2)

外面那棵柳树的树荫下面——现在连一个人也没有。

有一只老鼠。

老鼠现在的自我感觉好极了,它简直快要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的至尊。

它在山下的小镇里吃了块冰,趴在这儿,静静地吹个风。

是大自然的风……

吹久了一些,原来还有一点点热,但这个时候却渐渐变得凉习习了。

这里,这一片土地都是潮湿的。在一个百年都无人踩着的角落间,生了一堆蘑菇。

如此看来这里的空气是真的很潮,可是泥块这么潮湿毒气滋生,长虫就十分有可能出没……

于是,那只可爱的肥老鼠,它背部上面的毛就一下子全竖了起来。正不由自主的发抖,身子下方的两只小脚已开始拼命打颤!

“地气好重啊!”它的身体器官抵触着泥地,便产生幻觉了。

黑暗中是不是有长虫在爬动呢?啊,是否真的有长虫?

老鼠看到了一条长虫。

长虫在伺机发动战争,恶心而猩红色的长舌在频频吐露。

老鼠知道自己的背上有风吹过,而并非自然界的风,是蛇的口里吹出来的冷气。所以,它终于认定眼前绝对不是幻觉。

是长虫,怎么办?

那条蛇嘴里在“咝咝”叫着,露出了它的尖牙,左右两颗眼珠子也正发出莹莹的光……

老鼠却没有转身跑开,因为它的呼吸似乎已完全停止!

难道已被吓死?

它被吓碎胆子了吗?

难道在诈死?

这只老鼠,真的会像我们人类一样遇到狗熊的时候,就赶紧趴在地下装死吗?

这么说,它真的已经完全通人性了。

它已经成功地修炼成精!

但是,一条毒蛇并不是一只狗熊。

毒蛇想吃肉,它的鼻子只闻到一股肉香,而看不见特意装出来的死尸,它的确要比一只笨狗熊聪明一百倍!

蛇已抬起一颗头颅,高到最高点张开了大嘴。

我们还看不出它是否还在等待一个骤然攻敌的最佳时机,它就已经动作干脆利落地朝猎物猛扑过去。

上半身好象是在下身的某一处一块骨节上面安装了强力弹簧!

电光火石间,老鼠似乎才知道自己诈死根本不可能会成功,准备逃跑(或许这只老鼠其实从一开始就完全不晓得后面有一条蛇,又或者是它老以为那条毒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幻觉)。

但它还是猝不及防,发出“吱”的一声叫,在“虎口”中挣扎不已,渐渐被蛇的口水麻醉……

蛇把鼠吞入腹中,脖子涨得老粗。

忽然有一只手按在地下,又有一只手捏着一根木头的棍子。

捏着棍子的一只手在动作!

棍子的一端正用力敲击蛇头。

手的主人趴在这棵树下泥地上面,脸上包着一块白布。

他是壁虎,于壁虎。江湖传说中的阿飞,他确实来了!

炼神奇丹药来了。

阿飞把这根已被他击得半死,正在晕头转向的长虫在树根上盘得很紧的身子用力扯落!

然后,倒捉在手上在阳光下面,打量了一会儿(其实他是在用另一只手抚摩),那面部的表情严肃得像是一个专家。

难道他的鼻子比一条毒蛇还灵?蛇用舌头测量外界“美食”的体温,所以才得知它所跟踪的对象所有的动向。

而瞎眼的阿飞是用什么来观察蛇呢?用他的鼻子吗?

非也。

细细一看,那只老鼠的脚上竟绑着一小团细细的线。

原来,瞎眼的阿飞一路循着老鼠脚上的丝线摸索而至!

(3)

张三九对兄弟洪七说:“兄弟,我现在要去客店买一些食物回来,你的肚子也还是很饿吧?”

“对。”洪七在案上,闭目。

张三九笔直着身躯,一个人走在山间的小道上。有一个声音却忽然在岩石中风中和树上呼唤,它在她的耳旁极其清晰地叫响:“哇——美人!”

这又是那个瞎眼的陌生男子发出来的信号。

刚刚张三九上山遇到他的时候,他的人还倒挂在山脚下的一棵树腰上面,双足已被人用一捆粗绳子结结实实地绑住了。

“救我。”

“为什么救你?”似乎也救人心切的女人张三九却一脸坏笑。

“救我啊——”男人已支撑不住,脸皮涨得通红!他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差得不得了,他自己也这么承认:“平时不太锻炼,什么时候想正经地做俯卧撑,也向来超不过五十个。”

那一棵树本来就是一棵栽活还没有几年的小树,腰身细小再加上男人百八十斤重的躯体,只听“呼啦”一下!已被拦腰折断了。

可怜的“遭人绑架者”终于重重地摔在地下,却连一声呻吟也没有!

张三九总算知道这一下可不太寻常了。

“喂!你怎么了?”这一回确实是在关心人的她向着他叫了一声。

“好,我还好。”男音浑厚,带着磁性。到底怎么一回事?她看见他竟然从嘴里面吐出了一根细细的白丝,丝上有粘液。

张三九吓了一跳!

只见那怪男子口吐着白丝,却又在说话:“我叫于壁虎,但是大家都称呼我为‘阿飞’,那么你叫什么?”

(4)

于壁虎倒在地上。

如泉的汗水,不断涌上额头,不一会儿就全部被蒸发了。

于壁虎躺在泥地上晃动着脑袋,头像是戴着孙行者的“紧箍咒”,已渐渐发疼。

他闭着眼睛,眼前飘出了一座七色虹桥,红橙黄绿青蓝紫,应有尽有的颜色不停变化,或者一齐出现。

太阳真是晒得好毒,体内的水份似乎只在一眨眼间就被榨干了。

他只觉得浑身的皮肤紧绷得像一块刚被日光晒干的湿泥巴,可能只要用一根手指轻轻一触,便会粉身碎骨,一身的尸骨全都荡然无存,直化为尘埃。

于壁虎用干燥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接着又感到喉咙像被烟熏火燎着,和那个逐日的夸父一样需要清水。他动了动下巴,咬了咬舌头——很后悔玩这个游戏。

他费力地看了看身边的断树,又抬头看了一看眼皮上空那个女人的脸,我们看到那张脸还在笑,似笑非笑。

他终于一骨碌爬起了身子,从口腔猛地往嘴外面蹿出一件小小的不明物体。

“啪嗒”一声!显然是什么东西破裂以后发出来的声音。

好像一个气球。

“阿飞”于壁虎的半张脸上已是白糊糊的一大片,不知道粘了什么。

那个女人张三九却还是在笑着:“都老大的一个小伙子了,还吹什么泡泡糖?”

“你是一个怎么构成的人呢?”女人张三九。

“我?我是天蚕老人王伊将的徒弟。”

谁都应知道,天蚕老人王伊将很小的时候,被一只檐上的黑色蜘蛛在手心上面咬了一口之后,体质就病变了。

四、飞天怪丐

——东郭先生说:“你这一身难道不是偷来的?偷阴阳和气来形成你的生命,来造就你的形体。”

夜间。夜色已如此深,有风。

可风也是热的!

风中有虫子鸣叫的声音,还有近处几棵柳树上面树叶被风吹得“簌簌”的响声。

庙门外面,洪七把一双手放在背后腰间,双眉紧紧地皱在一块儿。

这个时候,他正在思索一些什么?

这位日后在丐帮“日理万机”,只要是武林中人都一定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一代武学宗师,他思考的东西可不是一般的常人所能理解的。

也许,他并不是在想那些江湖中庸俗小辈们打打杀杀的无聊琐事。

也许,他是在想自己的妻子和儿女?

不。

不是的!

洪七正抬着那颗头发卷曲的头颅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云朵。他的眉头已完全松开——从背后面拿出一只手在空气中虚晃了好几下,但是毫无章法也不知所谓。

我们这些看客已是替他脸红,而他自己也是喉咙开始发干。

七月,不知空中是否有诸神在放火。

张飞庙的房顶上,那些瓦片已积攒了白天太阳一天的热情,即使是夜里的现在这个时候要是有一只野猫特意爬到上面去触摸瓦片,也可能会把它的两只爪子都烫得起水泡。

洪七的脸上已汗如泉涌。

他闭上了眼睛,好像是一尊一直就安放在庙里的泥塑。

“‘见龙在田’……‘亢龙有悔’,掌法的精要并不在‘亢’这个字而在于‘悔’,‘亢龙有悔,盈而不久’;有发就必须有收,讲究后劲。”

“‘神龙摆尾’,‘飞龙在天’——”

月光皎洁。

但月光又似铅。

因为,此时洪七的眼睛被汗水完全蒙住了,他的脑袋昏沉沉的。

空洞的天宇,有一片黑云不知是从何处而来,悄悄地掩住了皎洁的月光。

在黑暗的笼罩下,四周景物怎么都看不见了。

四处也无人,寂静又阴森。

陆地上只有青蛙还在鸣叫着!洪七看到山下面某处坟堆间有一小片鬼火出现。

吓人的鬼火,似乎分外使人惊恐。

可是洪七却没有一丝慌张。

在没有月色的地球上面,他的思维天马行空……

——《黄帝》书中记载着:“形动不生形而生影,声动不生声而生响,无动不生无而生有。”

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这时的武学宗师正在酣然入睡……

他一动不动的,好像一个死人。

洪七霍然睁开了双眼!

天边无月,又无星,多云。

他人已腾空飞跃,半空中那身法轻灵大袖飞舞,东纵西跃,回旋往复真似一只大鹰在翩翩而舞。

外人分明感到他那弓着的身子周围在变黑,越来越黑甚至黑色快包围了他。

黑暗之中有一种看不见却又可以感觉得到的漩涡,速度奇快使人没法确定他具体是在陆地上的哪一个角落。

鬼火似乎雨天的闪电飞进了宇宙。

洪七落在地上!

从怀里面拿出了一个油纸包,还剩两只嚼碎了的鸡爪……

兄弟张三九已带回来食物,一只烤鸡和两份排骨,但是她却又匆忙地告辞了。这时兄弟洪七的唇边,齿间舌上喉头,已皆是美食。

五、谷主心事

在“大王”谷中。

有女人在叫:“阿飞,快过来。”

阿飞的名字本来不叫阿飞,但是原来的那个名字于壁虎,除了“阿飞”于壁虎自己却已经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记得了。

阿飞爱女人,女人更爱阿飞。

因为阿飞很帅气!一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女人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女人们都一向喜欢抱着阿飞,一抱起来就往自己身上最可靠又最安全也就是最隐密的地方匿藏起来。

而阿飞经常就偷偷地笑,持着一只高脚也并不很高的玻璃杯子拔了腿四处乱跑,背后马上又惹来了一群饥不择食的雄性兽类。

他们也都和“阿飞”于壁虎一样玩厌了女人,虽然每一次的最后还是要被伟大的女性用喷了香水的臭袜子缚起四肢,象一只即将摆到桌面上的大闸蟹,没有气也没戏。

“玩完了——”有一个结了两条黄色领带的小男生叹着一口长气,朝这边慢悠悠地走过来。

“阿飞”于壁虎非常友善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

“嗨,你就是阿飞?”

“是的,我就是阿飞。”

“你好,我是看刀!也就是绿市石油开发公司的总裁。”

“好啊,请问贵姓?”

“贵姓金。”这个人好怪,要知道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子来作答的,最正常的回应如果不是“免贵姓金”,就应该是“我姓金”。

阿飞一抿嘴角,将一些很不小心溢出嘴外的汁水吸回口腔内。

“我姓于,于壁虎。”

“于壁虎?”一个人在阿飞的身后面轻轻点了点头,嘴皮翻动着,露出了几颗雪亮雪亮的白牙。

“啊?谷主。”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谷主黄强先生,但人们只喜欢叫他“谷主狼”,而非“谷主蓝”,蓝是一种十分可爱的颜色。“狼”和“蓝”这两个字不但是谐音,也是一种很好的比较。

其实这狼的外表也很斯文,又很可爱。

“‘狼’先生年纪不大啊!”金看刀与他碰杯。

“是的,年轻有为。”狼又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而看刀却差一点点就把今天中午在女朋友家里吃的饭菜全吐了出来,吐一个干干净净的,他正在心里面悄悄地对自己说着话,“哈!吹什么牛嘛,一点点作为而已。”

“我讨厌俗人们的寒暄!”在这个“狼”先生面前,“阿飞”于壁虎最后只说了这一句,便自个儿往别处邋遢去了。

他对“狼”先生和看刀已经没有兴趣,大概是又想躲进洗手间用他猛兽一样锋利的獠牙去咬女人或者是同性了。

传言说“阿飞”于壁虎先生能够从腹腔之中吐出一股蜘蛛之丝,刚刚吐出来的时候这些丝上还带着黏液,一滴又一滴的还会往地面上坠落呢。

就在阿飞转过身子已经打算离去之际,谷主先生抓紧时间又连忙向他问了一个事情。

“对了,这两天,你有没有见着我那天带回来的女人(事见此卷《二、壁虎分药》中)?”

“她怎么了?”

“她突然人间蒸发了。”谷主黄强。

“你说的那个女人就是指张三九么?我也没有见到她啊!”阿飞。

“不过我也认识她!”阿飞。

而看刀也和谷主找不到好的话题。

他耸一耸肩,往女人堆里钻去了。

金看刀的心情从来很好,很放松。

“来吧,我亲爱的!”立刻有一个擦古铜色口红的婆娘在尖叫,表示要把金看刀一下拿得服服帖帖的。

谷主黄强还是立在原地,他在喃喃自语:“看来,找回张三九这件事情就只有拜托猎鹰披风了!”

猎鹰?披风?

披风是谁?

他是一个人的名字么?古怪的名字啊。

披风出场了。

六、猎鹰披风

※※※

现在的披风已卸下披风,只穿了一件衬衣。衬衣上面的纽扣全松开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披风用一只手不住撩着胸口上面的黑毛,一直在喊热。“电扇,电扇!”

“披风”,真的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吗?

它也许是假名也许是真名,但根本就不重要了。因为,姓名只是用来称呼某人的一个符号而已。

一个江湖中人要是闯荡了十年仍然混不出一点名来,他还会很在乎自己的名字吗?披风当然早就已经把自己的真名字深深地藏在心底,发誓从此以后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然后又给自己取了这样的一个假名字。

这一类英雄就叫做无名。

无名的名字自然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他的身份——他和其他成名的人物一般也是一个江湖中人,名副其实的江湖人。抛头颅洒热血,江湖行自有江湖事,是英雄便无悔!

江湖仍旧是江湖,可现在的江湖却完全不归豪侠们管理。任何事都不讲武力只讲法律,所以没有高学历的披风只能去瞎混,所以他才会无名。要不然,这个天下的“张朝阳”也就多了。现在的江湖出的是不一样的人物!

披风无名却有姓,他姓胡。可是,“胡披风”叫起来时并不如“披风”好听。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披风原来姓胡。

所以披风便是披风,将永远都是披风,而不是胡披风。

披风正在喊热:“电扇,电扇!”

听到有人喊叫。

“干嘛,披风大爷——”一个服务员马上跑了过来,油嘴滑舌的。他一路跑一路道:“我们这里可比不上在你家,要事事都称心如意还不如自己去挑旅馆住呢!”

披风一听,想开始发作了。但是又忍气吞声地想了一想,开口骂着:“一个小破店嘛,确实应该照顾一下的,呆在鼠洞里面都要比这儿来得干净痛快!”

小店里马上有几个人在随声附和,开始趁机起哄了。

那个服务员是男性,血气方刚一听便火冒三丈。他抓起前面餐桌上的一只瓷质茶杯往披风爷身上扔过去——披风哈哈一笑,侧身避过,说到机灵他比谁都要机灵得多。

站在对面几米之外的那个服务员却又赶紧冲了过来!捋起衣袖想好好打一场架。披风哂笑着!

服务员和一只醋钵子一般大的拳头“呼”的一下挥了过来,披风已飞快地低下头,对方接着又是一拳,他又低了头。对手已愈发火大,仗着人高整个身子似乎是老鹰在捉小鸡向前扑倒。

披风扬起了一条腿踢在他腰上,让他跌倒的惯性又加大一些。

服务员“哎哟”一声叫,腰被踢疼了。同时两手撑着地板顿住了身形,披风却又在他向天上高高翘着的屁股上猛踢一脚。

K。O,服务员被击败了。

“好啊,来第二场——”又有人在高声地大叫,兴高采烈。

披风便开始了,抬起一脚往服务员的脸上使劲踹去,那个服务员正趴在地上仰着头气喘吁吁,准备站起身子也没来得及避过。

“砰——”的一声轻响,他的头又摔在地上了,鼻腔在无休止地流血。披风用一双手仔细地理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只大眼在闪闪发亮,鹰钩鼻下的嘴角上边带了一丝狞笑……

他的身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人也并不很高,却很结实,骨头特别硬朗。要是有人扒开了他的衣服往里面瞧,便可知道他身上没有一丝肉一块皮是显得多余的。

这个人似乎和一条在锅里熬制了好几天的牛皮一样精壮!披风回到原来的位子上,拿起了卸下的披风。

这件披风是域外的天蚕丝精制,手感既轻且薄穿在身上浑若无物。

披风穿上它,只是为了夜行。

这虽是夜行衣却是乳白色的,在暗夜里如此嚣张的颜色,穿上它的人如果不是身上很有一些本事,便是脑筋出了问题。但披风确实很有本事,虽然没有轻功,百米速度却能控制在十几秒内。

况且这件披风刀砍不破,火烧不烂,正是理想的防弹衣。

同时它也起到了在夜间御寒的作用。

这一件披风,是谷主黄强很早以前就送给胡披风的。

这一件披风,谷主黄强是从于壁虎的手里得来的。

披风哈哈一笑,在桌上留下饭钱,扭头便走出了店子。这是关于披风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披风已经忍无可忍了,其实平时他是一个斯文又有礼的人。

七、鬼手勾魂

这一日的傍晚时分,张三九从一个叫“大王谷”的地方出来了,在没有一个行人的沙滩上面一个人行走着。

她刚刚认识了一位男性的朋友,这男朋友的名字叫黄强,不过她还没有和对方确定恋爱的关系,所以——他们还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不过对方却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未婚妻子,而且任何人只要一看见她和他呆在一起,也一定会马上联想到——“他们是一对彼此恩爱的小夫妻”!

然而,实际上这两个人之间的亲热程度只发展到态度非常随便地拉了拉彼此的小手,连一个嘴儿都没有亲。

波涛声不绝于耳,越是靠近岸边,咸腥味也越重,这是大海本身的气味。

星星已挂在天上,也正在她的手上。地上面,有一颗星星非常明亮,那是钻石!她一只手上正在把玩着钻石,是黄强刚送给她的见面礼物——“天上的小张”!

这是他早年在本地的珠宝市场上花了十来万买到手的,又在昨天才起了这个听起来就十分有趣的名字:“天上的小张”,因为即使他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也仍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她来历的资料。

所以,就很希望这颗钻石和她一样名副其实,能永远保持神秘。

这位名字叫黄强的男人,当众把钻石双手呈现在她的面前,十分若无其事地面带从容不迫的笑容,说着:“我希望你会喜欢。”

当时全场已肃静,人人屏住了气息。人人都等着这位神秘的小张伸出她美丽的玉手,接过钻石。

不出任何的意料,小张的脸上果然绽出了美丽的笑,并且向黄强轻轻说了一声“谢谢”,黄强也就趁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亲。

海上漆黑一团!海水冲到脚底下的各类东西上面含着许多的盐分,所以又腥又咸,对于这一阵古怪的气味,张三九全身上下的皮肤竟然都有所感觉。

张三九悄悄地吁了口气,久久没有出声。由于钻石离脸很近,光芒映得她明澈的双眼中彩色变幻形成了一种令人目眩的奇景。

一束光线照出散布了一地的贝壳,接着,火光又熄灭了。

然后,一个驼背人才会有的身影慢腾腾地在岸边走动。

“该吃药了,我的小亲亲!这两天你跑到哪里去啦,都已经给你吃了药,为什么还不过来呢?”他嘴里在念念有词!

一听到这个声音,她便过去了。似乎主人对一条狗的发号施令,也像是她在不知不觉间喝了一碗迷魂汤,或者磁与铁在相吸。她手上一松,钻石也就落在地上了……

“啊,天!宝贝,你从哪里来的钻石?哈哈,我王伊将这下发财大吉了!”

黑暗中这个名字叫“王伊将”的驼背人在手心上遥控着的机械人杰作,已同钻石一齐回归!

八、灵鼻觅踪

不知名的大王谷,坐落在兜光城中。其实,兜光城这一座城市也和大王谷这个地方一样,是不知名的。

此时大王谷的上空,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那星与月,都已高高的挂在天上淡淡地照亮了大地。

夜深了,谷内的人基本上都睡觉去了。

大王谷内的道路很多,不但多也很复杂,已纵横交错如蜘蛛网一般,而其中的一条小道直通向“猎鹰”披风的住所。这个时候,这一条小道上面正慢腾腾地走着一只流浪狗,土狗。

这一条浑身长着黄色体毛的土狗,眼皮上面的一圈皮毛却是黑色的,长相奇特得跟熊猫一般。

这一条土狗或许也和人类一样有思想,因为当它看到一堆屎的时候,却根本不会去闻和吃——它已和人类一样嫌“屎”这东西脏手!它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条神狗。

——它从来认为:自己这一条神狗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很有修养!

确实,别的狗一旦看到了屎块,就会感觉这东西很香很可口,而它居然并不感兴趣,这已经说明它的修养极高明,品位高超。

小道上面,神狗神气赳赳,那个模样显得威风不可一世,简直就和一个佼佼人类在颈上面结着一条名牌的领带一般春风得意。

毫无疑问,这只神狗有着成精变人的心理倾向,而它也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有这种倾向。

如果一只动物想学好,期待着做一个人类,那么其动机就是美好的,这个动机根本不会令它自己感觉羞耻的!

神狗一直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修成仙,变成一个人,一个美男子。

它在它的所有同伴之中,身份从来都是一个“老大”。

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它的脸,看上去已不怒而威,甚有威严!好象是一个在战场上面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研究了这条土狗这么长的时间,现在我们或许更应该称呼它为“神狗将军”,而不是“狗人”,或者“狗仙”、“狗王”。

神狗将军这一次出场,已绝非第一次,是第二次,它已曾经出过场。

第一次出场,它是在大王谷的一片树林子中。当时,它正被一只突然出现在路边的臭脚吓了一跳。接着,它又看到了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士,一齐聚集在一块写着“大王”二字的大石头前面。这些人,自然就是布高和哲亚、看刀和橘子老子等人(事见此卷《一、神狗将军》)。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会叫!”

咬人的狗确实是很凶残、没有人性的,而神狗将军却很喜欢大叫,这是不是就表示它并不凶残、不会去咬人?

答案,很难知晓。

因为神狗既为“神”,就很难把常理用在它的身上,以得到任何解释。

但可以知道一点,神狗将军确实是有人性的,它已经通灵。

而人类做为万物的主宰,胆子却非常小。

神狗将军有了人性,胆子也非常的小。

现在走在这一条小道上,神狗将军又被吓了一大跳!

它猛地“汪、汪”大吠了起来,因为它突然看到前面有两个人挡着路,一声不响的怪吓人!其中一个身上还穿着一件白乎乎的长披风呢。

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两个人都在抽闷烟,借着烟头上的星亮之光,依稀可以看见他们的脸——原来,他们分别是谷主黄强和猎鹰披风。

现在已半夜三更的,黄强和披风在这里到底干什么呢?

他们在商议,商议寻找一个女人的办法。

这女人当然就是那个已神秘失踪的张三九!

披风抽着烟根本不理不远处那条流浪狗在叫,吐出了一个烟圈,然后对黄强道:“老大,你叫我杀人放火,我都可以答应你,但是眼前这事情很难办到。”

黄强皱眉问道:“为什么难办呢?”

披风叹了口气:“你自己想想,连一点线索也没有,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张三九姑娘呢?哎,叫我怎么着手做事啊!”

黄强大声说话:“我不管,总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一定要给我找到她!”

披风摇头表示无奈:“老大,你呀!你这人就是太喜欢用感情做事了,做事情一定要科学一点,态度和思想都要理智!”

黄强怒骂:“喂,到底你是老大,还是我是老大啊?用得着你来教训我?你说得这么好听,那你就给我用最科学最先进的方法给我找到张三九!”

披风不想再和黄强斗嘴,沉默着吸食手上的精品香烟。

他突然大叫:“有办法了!”

黄强闻言,精神一振,问:“什么办法,你快说!”

披风却慢悠悠地问黄强:“老大,你说要吃一个山核桃,最重要需要具备着什么工具呢?”

黄强又好气又好笑,大喝:“披风,现在事情都这个样子了,你给我正经点!”

披风一本正经地对他道:“你先回答我这个问题。”

黄强只得道:“好,我回答你!吃山核桃首先需要有一把钳子,用钳子夹碎它外面的那层硬壳,才能够吃到里面可口的果肉,我回答得够详细了吧?”

披风点点头,表示满意,又问道:“那么,道理就和吃山核桃一样,现在我们要找一个人,首先最需要的工具是什么呢?”

黄强顿时大感头疼:“哎呀,你就别给我绕来绕去地说话了,有什么办法就直接说出来吧!快。”

披风道:“办法就在眼前,工具也在眼前,不过是一个活工具。”

黄强看了看眼前,眼前有树,他又急了:“办法和工具,到底都是什么呀?”

披风用手指了一指那一条一直都站在几米外的狗——神狗将军。

黄强见了狗,开心地大笑:“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些穷追罪犯破案子的警官,都是用狗来追踪罪犯的踪迹的呀!呵呵。”

但黄强又皱起了眉头,问:“不过,那不是我们自己养的狗,是一条野狗,它会听话么?它会帮我们找到张三九么?”

神狗见到黄强与披风二人走向自己,却没有转身就跑。

因为已经通灵的它,闻到二人的身上正散发着欢迎它的气息。

它同时也闻出此二人一身正气,正气凛然!

狗是一种忠实的动物,神狗将军死劲闻着黄强手上拿着的一件衣服——那是张三九遗落在黄强住处的衣服,闻出了衣服上面人的气味,神狗将军忽地转过身就跑,忠实地在前面带着路。

猎鹰披风赶紧丢下黄强,跟在后面。

神狗将军一直跑,跑出了大王谷,跑到兜光城市区里面。

然后,它又跑出了市区。

终于来到兜光城的城外,一条大海边。

披风一直追着,跑得气喘吁吁。他没有想到目的地竟然是在这里!突然间,他还以为自己是受这只狗的骗了。

他大喊:“哎呀!臭狗,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呀,我是叫你找人的啊!可这地方连一个人都没有呢!”

其实,张三九就是在这个大海的边上,连同稀世钻石一起落入那个叫“王伊将”的老者手中的。

——披风当然不会晓得这事。

神狗将军在海边,在风中,仰起头颅,死劲用鼻子嗅了嗅!

然后又撒开了四只脚,往市区的郊外跑去。

现在的披风却很生气:“跑吧!你自己跑吧,你找不到人的,我不会怪你,我就在这里欣赏风景算了。”

神狗将军跑了一阵,没有听到披风跟在它后面的脚步声,便停了下来,黑眼圈中的眼睛在闪闪发亮,望着披风。

披风的脑海电光一闪:“莫非,这一回它才是跑向目的地么?莫非,张三九曾经在这里呆过,却又走了?”

他赶紧追向神狗将军。

神狗将军,终于在郊外的绿尾巴路一栋房子前站定,不跑了,却在吠。

披风仰头看屋子,嘀咕了一声:“这里好象是……”他又走到房子的门前看了看门牌,好象是想确定一件事情。

最后,他轻声低呼:“这里果然是国际知名的机械怪才王伊将的住所啊!张三九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她在这里干什么呢?”

他仰头看房子,房高四楼。

三楼亮着灯,窗口玻璃上突然现出了两个模糊的影子,一个苗条,另一个驼背。

而神狗将军突然对着那个窗口大叫。

披风心想:看这条狗的样子,莫非那个女人的身影代表的就是张三九?

这时候,驼背的影子突然给那女人影子一个巴掌,是打在脸上的。

女人在挣扎!

接着,窗上面的窗帘被拉了起来。

看着二人在打架,披风一下子明白了——张三九敢情是被王伊将劫持到这里来的!

他手心冒汗,紧张地掏出了怀里的手机,按了几个键,最后按下通话钮,拨通黄强的手机。

他悄声说话:“黄老大,我想我找到张三九张姑娘了!不过情况可能不太乐观。”

黄强在另一边兴奋地道:“找到了就好,你遇到的是什么情况?说说。”

披风道:“我想她是被王伊将劫持了!‘王伊将’这人是谁,你应该知道吧?”

黄强大怒:“王伊将?他好大胆子啊,敢动我的女人,我管他是谁,你给我烧掉他的房子,再把张三九带回我身边。”

披风很疑惑:“为什么要烧掉他的房子啊?揍他一顿不就好了么?”

黄强:“什么?为什么烧他的房子?就因为他敢欺负我的女人,这是他为自己的冒失行为应该付出的代价!只揍他一顿,没那么便宜。”

披风挂掉通话之前,轻轻拍着神狗将军的头,说了一句:“我知道怎么做了!”

九、毒心御女

(1)

深夜。

夜深人静,千家万户的灯火似乎在同一个时间里面一齐灭了。天上又有星,那颗启明星已有一些偏。

现在,大家基本上都已经睡觉……黑灯瞎火的,地面上——无行人,可能有贼。

太平盛世的治安很好,但是三流的贼却还是多不胜数。一个三流的贼正在地下做着俯卧撑,活动他的筋骨热身运动。

黑暗中这小贼在看四周的景物,看去似乎还用鼻子嗅了一嗅。但是他只觉得一时夜色迷人,既然无异常情况——所以他只是粗粗地看了一看,脱了身上的雪白色大衣就已经开始攀爬下水管道。

这人就是猎鹰披风,披风脱掉白色外衣的原因是,呆在那房中的人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

说到做贼的手段,这猎鹰披风还是一个新手!他看上去就好象是一个老年人在爬梯子,腰腿已不是很灵便有一点辛苦了。而那些大贼的身手却都异常的矫捷,飞檐走壁轻松得如吃一餐好饭,在离地几十米的高空中从一个窗口跳进另一个窗口,便如深山老林中一只不停恶作剧的猿猴在几棵树上来回飞窜。

所以,他们爬下水管道就好象一个蜘蛛平时在走路,也好象他们自己平时在平地上走动一般;更何况他们还要结一张网,与天罗地网媲美做个惊天的大案?

所以要想做一个真正的贼,什么样的基本功都应该练得很好。某一些动作的难度以及技巧,可能比一个正儿八经的杂技团还要高!

一阵大风,忽然在吹!风,吹着……它正在剧烈地做出运动,卷起这陆地上面所有轻飘飘的物事。

然而,在这边一块水泥地上面只有一堆树叶……

半空已吹起大风。风中,又有何人在呢喃?因为呢喃的人声,已乘着风传入人耳……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在娇喘不休……听起来兴奋,喜悦。

朦胧的夜色中,一个驼背的黑影子在他的房间里点亮了灯。

灯的光线昏暗,那是粉红的颜色。灯,肯定是罩上了一层有色玻璃纸……这一定是哲学家专用的七彩紫光灯吧!

这个驼背一直都猫在床头,咳嗽着。在他的床尾处躺着一个女人,他的眼中也有绿光在闪烁!

是那种代表了一只母猫一般萌动着春情的绿光。

驼背人在床前的一张茶几上猛抓了一把,有一物入手。一个瓶子。大小,正如放置安眠药的那一种小瓶子。

是个药瓶,而这里面又是什么药?

“这药,一定好吧?”驼背人将几粒药丸送入口中,又操起一个茶杯,往嘴里面灌了几口水。灯灭!

灯灭后,女人忽然哀号,她忽然已嚎啕地大哭起来。

一时之间,药气冲天的空气之中又是哭,又是叫!

转而无声,已经在无声的哭……又过了良久,女人就不再发出一点声音了。

“自己动一下看看,恩现在的感觉怎么样?小穴的位置再往左一些……”

又过了良久,驼背人发出了一下满足的叫声!而那只很有情调的粉红色的灯又亮了起来。

他便在灯下,开始收拾残局。

他从床下拖出一条已生了不少铁锈的生铁链子,“咣当”晃着响着套上黑暗中女人的双脚。又在床头枕头下面抽出一根麻绳,捆绑了这女人的双手和身子。

女人一直都猫着身子,一直都紧紧的闭着嘴巴。这时却又突然说:“等一下,你得等一下再绑我。”

何事?因为,麻绳已经绑起来。

“绳子已绑在你身上了!”

那驼背的麻绳一直捏在手里,他捉着绳头站在床前却一动未动。

接着,他从身下抽出那根老牛皮的皮带,恶狠狠地往女人身上抽,发出的声音响亮极了。这女人的头发被紧紧抓住,根本无法挣开去,她可能也不会逃避(因为吃了迷药,所以才变得像一个人偶)。

于是,在接连不断地落下来的鞭子抽打之下,女人白皙细嫩的皮肤上面立刻被抽得一道又一道。

“喂!臭婊子,痛苦地哭出声来,要大一点声。你越惨叫,我就越兴奋,哈哈哈!”

这显然已经不是人类的行为了,皮鞭不住落下,虽然吃了能令人感觉麻木的药,女人的洁白肉体还是疼得拼命地扭动,柔软的皮肤已皮开肉绽,血马上就流了一地。

然后,那个衣冠禽兽终于静了下来,暂时停止攻击活人。因为他已浑身是汗,并且气喘吁吁。

房间里面,很静了。确实很安静……静得可怕,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几乎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那一丁点声音也完全听到了。

但是没有人在玩缝纫针……

这些绣花针之类已被驼背一枚又一枚很小心地收藏起来,放在房间里某一个角落里面,或者它们正好好地躺在一个抽屉之中。

难道没有人去理会它们吗?

空气似乎已经凝固了。这个房间的隔音,相当的不错。

外面的风响,连一声也听不到——女人摇摆身体!又完全挣不开束缚。驼背便一甩手给了她一个耳光,响亮。如果隔音的设施不好,街上面又有人,那么就听到了。

听得一清二楚。

驼背找来墨水,叫女人像一只猪那样趴在地上,砸碎一个酒瓶,拿着一块玻璃碎片划破她背上的肌肉。

他,正在刺青……

(2)

身体隐没在夜色之中的驼背老者,手拿绣花针一针又一针地在地上女人背上面刺着东西……

想刺一只老虎。

但是不知他的美工是否很差,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也许他在故意折磨人,老虎像一条蛇。

那女人的头脑忽然好象又清醒了,抬起一只脚,从后面敲到他的背部。

“王伊将,快放开我,我受不了了!”“张三九,我的小宝贝!我已经给你下麻醉药了,不疼的……”

女人张三九却还是挣扎着,不停踢了好几脚。

“好,好。”那个叫王伊将的老者心慌意乱,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他站了起来,点起一根烟……

接着却又坐了下来,将背紧紧地靠在沙发垫子里,沉默。

空气似乎已凝固。

实在静得叫人害怕!几乎连一根针掉到地上去的那一丁点声音也完全听得见了。有人的心在跳,猛跳。

——两个人。

原本不可能听得到的心跳的声音,在空气之中听起来甚至已巨大!在耳朵内一下下地响,看来——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那一点儿声音都给掩盖住了。

心跳的声,已比针落在地上的声还要响很多!

而此时也同样没有人在玩针。

——针又已藏起,刺青工作已完。

静得可怕!已根本听不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静得世界只剩下心跳声……

窗外几根调皮的小树正在舞动,随风舞动着……

床下面一个个臭虫也开始手忙脚乱地发动“新一轮的进攻”。

十、剑花心火

是夜间。

我们看宇宙中风与火的动作,凉爽的轻风微拂着“剑花”王伊将的苍白鬓角,有一股烈焰却在狂扫,吞没风。

风大笑,似乎化作一个人形。它才一吹上来——火却又在扑动,火势,竟已经变为巨大。

风大笑,已化成人!这完全是因为,此时的王伊将已扬手,一扬手便是一阵大风!这焰火似乎来自已走火入魔的“剑花”内心某一深处。

星空下的一股气流却愈看愈像是一个人,张三九。

在暗夜之中——我们看到只要火一扑动,奋不顾身的凉风却又吹动了……

风还是笑着,永远都在笑!

……

“张三九”就这样鬼神莫测地出没于天上地下,只要人间又有风吹。

人间永远有风吹,伊将的上衣袖子又猛地卷起了一阵大风。风无色自然无色,然而他已愈看愈无名火起。

他的心情狂躁不安,不停地在两米范围内于两点间来回。楼下的人群拥挤,笑骂着,疯叫着做什么的都有。

这会儿伊将终于趴住了!

他的上半身已整个趴倒在楼里过道的护栏上……

他的脚一停顿,就刚好放在一只蟑螂的背上面,另一只脚却也同时正放在蟑螂的触角顶端。

呜呼哀哉!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抗拒着蹂躏成为一个贞节大英雄的蟑螂,立即被踩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快都来看一看今晚月亮的月色吧!月亮清亮,头发清亮。

皎洁的月光下面——街上的人啊,一世都在笑。

伊将又重新开始感觉清凉,眼观鼻,鼻观心,随风东西。竟不知究竟风乘我邪?我乘风乎?

大街上一小人儿。大街上,是有一个小人儿。

小人是一个天生就是小个子的人,并非卑鄙之小人。小小的人留着两撇修理得很清淡的胡子!这小小的人是个跑江湖的人士,自然很爱酒。虽然他只有一米六零的个儿,但是他的酒量却惊人。

“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他从饭馆的一张小桌上爬下,拎着一个酒坛子走出门。他看起来有不少伤心的往事,他有多少伤心往事呢?

这小人一抬头两眼见到伊将,已令伊将不知所措!

“Hello!”小人一口洋音。

“Hello——”伊将立即应了他一声!

小人刚买花,小人理应先去接那卖花小贩手上的零钱。

卖花小贩:“喏,找你十二块钱……”

二十块的人民币才刚发行不久,小人用二十块去买了八支玫瑰,一支花才收一块钱,一共只八元。

那小贩见他老半天没理人,便把零钱自己收了,放入袋内。

小人推了小贩一把。“滚开!”

小贩一只手捂着左肩一声未吭,而右肩上挑着花篮子匆忙地走开了,认为自己已很不小心地占了一个金钱上的便宜……

小人抱花。就像是抱着美人,美人入怀的感觉如何?如人手摸软玉。

楼上的伊将正想缩头。

——“我们能够交个朋友吗?你叫什么名字?”小人却在招呼他,这句话是用带了纯正京腔的中文说出来的。

伊将应道:“伊将。”

伊将虽然也不反对用英语交谈,但是他却极反对自己去用这种中文口音来说话,他甚至很害怕自己听到这种有板有眼的“京腔”口音!

所以“伊将”这两个字一用京腔说出口来,他心里就开始后悔了。后悔不已,真是土得掉渣,有失自己身份。

小人来自京城。

“你是从京城来到此地的吗?”“是的。”身来自远方的小人内心孤独,他已经忍受不住这份煎熬,开口说出首都语言。

爱说爱笑的他从前在家时说笑都是家乡京腔话。因为也只有这个语言,才是平平凡凡的现在这个他身上的唯一一个特征。然而,这里的很多人却都很不喜欢首都的语言。

所以他也就不得不绝口不提他们的家乡京腔话。

小人在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是一个经济繁华、不断蓬勃发展的地方。来这个地方淘金的人很多,不计其数。

在经济好的地方,外地人就一定会纷纷的多起来;这就像是一个人的头哪里不小心弄破了,就一定会飞来一群“嗡嗡”乱叫的苍蝇……也好象是一只猫,哪里的毛长了多了,虱子便滋生。

小人和众多的淘金者一样跑到这里来打工,是一个标准的棒棒!其他的同行,有来自贵州也有来自湖南,还有的本来就是本地的人。

活儿根本就是小人自己要找来做的,他没日没夜的干。

他已经根本看不惯这里每一天都要吃的那四餐!因为餐餐全是白米饭,就连早上也是,完全吃厌了。嘴里面都快要吃出土块来……

早上,是一碗雪白米饭加上一杯烫开水,拌着雪菜。早上如此,其他的时候(包括夜宵)也就不一一例举。

但是,也只有吃这个才会长力气。

他为了能够继续干活努力挣钱,所以不得已而吃。所以,也就完全没有吃厌不吃厌的问题存在!

在广东购物消费,小人连购置一些最平常的生活用品;比如想买一双袜子,添一张桌子或者是买一个脸盆什么的,也是花钱如流水,一去便立即不复返。

如果世上最毒一颗妇人心——那么“十八摸”酒楼的老板娘的人心就是。

“小伙子有上进心,这是一个好事。”老板娘这么认为!

小人是给她端盘子跑堂的服务员工,只要是她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自然都不得不很仔细并很耐心很用心地去听。

老板娘并说:“我一定会多给个机会让你去接近小翠的!”小翠,也是这里的一个员工。小翠是一条鲤鱼精,江湖人称“鲤仙”小翠。

这老板娘一边在向她的员工抛媚眼,一边开始下猛药。

她一刻不缓,马上叫来心腹丙去药店抓了“草堂春”。小人,便终于被放倒在一张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大床上。

被套的颜色本来白白的,现在已用香皂洗得更白了,正散发出阵阵的香气,里面也许还喷了一些香水,却直叫人发腻!

他钻出了被窝,十分小心地爬出来时——却已经刚刚被屋外面的世人讥笑为一个“偷税的马仔”。真正的天要亡人——直到昨天的晚上,他还是一个处男呢!

丢了一份好好的工作不说,还居然赔进老本。这绝对是一个“人财两失”的典型例子……

小人不得已落荒而逃,当初——他也是在月黑风高之下,摸到这个地方来的。而如今,竟也是如此……

天,无月,有星,有风。

铺盖未卷,他来得及避开老板娘的丈夫——也就是老大,就已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

十一、小人传奇

(1)

经过主人王伊将的同意,这来自异乡、打工失败的小人已上了楼。

他在一张红木桌前坐了下来,那张嘴一时间喷得酒气冲天……

伊将煮了一壶开水,水正在沸着。

一团雾气在房中弥漫开来!

室内的温度升高了。

一只黑猫惊醒过来,忽闪着它的两只眼爬起了身,把前爪按在地上死劲地伸出一个懒腰。

便开始四处悄悄地走动,肚子饿了,寻找食物吃。

在另一张小桌上还放着一些菜,菜已经凉了。

猫一个纵身飞上桌子!

伊将正在取“铁观音”茶,一看便是一惊,接着火冒三丈。

拣起地上的一只鞋子使劲扔了过去——却没有击中目标。

猫嘴上叨着一个鱼头,跳在地下得意洋洋地转了好几个圈子。

伊将无可奈何,只好回头请客人喝茶。

客人看着刚才的那一幕,嘻嘻地笑了:“家里养着一只并不是很乖的猫还真的不寂寞。”

“哈哈!也许吧。”伊将问客人,“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

“哈!我贵姓周,叫我伯通。”[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伯通肚子饿了,发出一阵“咕咕”的响声!

“不巧,我晚饭没有吃,只喝了一些黄酒。”

“还有鱼吃。”伊将站起身子,去拿熟鱼。

(2)

而伯通看着墙上一幅年轻貌美的女子画,渐渐地入了神。

那画中女子容色甚美,穿着白色的运动服耐克牌子,脸上的表情似笑又非笑,鼻高唇红,一对明眸柳叶眉毛,耳朵遮在又黑又密的头发里面见不到了。

这画是用水墨画的,用一个崭新的镜框护住了,框上的玻璃天天都用白巾搽得雪亮。

画的色彩调得很好,恰如其分下笔也厚薄有度。

伯通问:“这画的谁啊?”

“东邪黄老邪,这个长年都住在桃花小岛上面的大药师也是你的朋友吧?”伊将问。

伯通笑了:“我跟他不是很熟,但是也确实见过几次面!”

“我画的就是他的弟子,女弟子。”

“这位难道是梅超风?鼎鼎大名的梅超风?”

“不。”

伊将接着又解释,“‘张三九’这个名字也许你并不知道。”

“的确!那么她就是张三九吗?”

“是啊。”伊将的两眼突然便湿润了,充满了无限柔情。

伯通一直都在津津有味地吃熟鱼,这时候已只剩下一个烤得又焦又黄的鱼头。

(3)

那只黑猫又不知是从什么地方飞快冒了出来,好像是一股青烟窜上了伯通的膝盖。

一双猫眼在很可怕的亮着!

伯通正把那个鱼头往嘴巴里面送。

猫猛地往上空一连扑了两下,扑到第二下时它的爪子捞到伯通已把肉吃得一干二净的鱼骨。

那块鱼骨发出轻微的“喀”一声断了!

猫掉在地下,似乎还没有死心。

摩拳擦掌,急不可耐的跃跃欲试,准备再次出击!

伯通把鱼头在自己的口内咀了好几下,发出了一阵心满意足的“啧啧”响声。

猫眼也似乎发出了和狗狼一般的绿光!

它铤而走险,冒着可能会被人一个巴掌拍死的杀身之祸,使出了毕生的力气一个纵身跃上伯通的肩头,伸出前爪去抢他手上的鱼头。

伯通戏弄它,把鱼头含在嘴里一下就咬碎了,并死劲嚼了起来。

猫自然开始发怒了!

用它的两只爪子在伯通的胖脸上又是抓又是撩的。

伯通始料不及,被撩了好几下也没避开,很快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虽然还没有血流满面,但是那几道伤口上的血花却已经令人触目惊心。

伯通这时比猫更怒,火冒三丈一挥手便把它往下面摔。

猫却已经轻手轻脚地自动落在地下,并且得意洋洋地怪叫了一声。

伯通不顾脸伤发痛,企图在地上寻找一件武器弄伤它。

但是那只猫却早就跑掉了,跑得无影也无踪。

伯通也无可奈何。

叹了口气……

伊将刚入书房听到这边的动静,又跑了出来,正过来打听是否出事了。

他一眼瞅见新交好友脸上刚受的伤,叫了一声:“哎哟!”

“我没事,没事的!”伯通在苦笑着。

伊将已转身去寻药。

在一张茶几上面,一堆乱七八糟的日常生活留下来的杂物堆里乱翻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盒创口贴。

伯通便接过药,剥掉药上面那两头一层的玻璃纸,粘在脸上。

一连粘了五六个才罢休……

松了一口长气,又嘻嘻笑了笑!

伊将也在笑。

“对了,还有鱼吃吗?”伯通问。

“有!”伊将又去拿鱼。

那只黑猫便又重新出现了,在客厅的门后忽闪了两三下,贼头贼脑地左顾右盼着。

伊将已拿着一个盘子,递给伯通。

伯通从盘中取出一尾小鱼,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眼角偷偷瞟了一眼距离身后好几米之外的那只黑猫。

猫暂时没有任何动静,伯通就把整条鱼都往嘴巴里面塞。

猫,这时终于急不可耐地冲了上来!

但它一扑到近处,伯通马上把藏在背后面的那只手腾了出来,手上紧紧攥着一只拖鞋。

“啪”一声闷响!猫的头被狠狠打一下,打了一个正着一点都没有歪。

猫没有发出叫声,来不及叫也来不及转身便跑。

伯通总算报了仇,心满意足地品尝着手上美味十足的鱼。

(4)

夜空晴朗,街道上,人流车马渐稀。

“天这么黑了,虽然刚吃了几条熟鱼,肚子却还是饿得厉害,况且又不知道今晚会睡在哪里,哎——”

一个小个子的人孤零零地靠在一堵水泥墙上面,呆呆地望着天空在自言自语。

不知道是从哪里一下走出来一位汉子。

“后生,你在想什么?”汉子问。

“在问我?我无处可去,不知道如何是好呢。”

“你没去找工作么?为什么白天的时候不好好工作呢?”“唉,是啊!其实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做呢,还不如去死的好。”

小个子说着话,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那个汉子早就渺无踪影,不知去向了。

“这个人敢情有毛病!也不知到底是鬼还是人。”

天空中的月亮在夜幕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皎洁了。

小个子看着不远处新交上的好友剑花那四层楼房建筑,在反复思量……

这时。一只既像狐狸又像狗的怪物眼睛发着绿光,一张大嘴不断喘息着从某个角落中直奔了出来。

这位“无名英雄”的出处,也许就是小个子背后破墙的豁口处。

怪狗飞掠了出来,两只爪子悄无声息地搭上他的脊背,又轻轻挂着肩膀跳了过去,它似乎一根又一根尖针硬刺的胡须十分僵硬很不小心地触及了小个子的脸颊使他发痒。令他心下有些不知所措!

“咦?这是一只野狗哇。”月光蒙胧。

一切都被镀上一层黄颜色的冷光,那只野狗当然也并不例外。他顿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乌鸦正在怪叫。

可奇怪的是……野狗落在地下之后,却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小个子便总算松了一口长气,用一只胖手搽了搽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他在星空下面耸了耸肩膀,正在故做轻松。

他已经不准备在这个地方一个人继续呆下去,这种地方并不是任何一个活人随随便便都可以过来玩的。

所以,他便打算独自散步到另外的一条街上去。

那条街就在这附近两旁都是店铺,虽然已是夜深人静,却也不怕没有一丝人气,而有森森的“鬼气”。

这个时候,他却看到不远处好友的那个建筑物上面有一个白花花的影子在晃动。好像有什么鬼物正在作祟……

他又不打算去附近的那一条街了!

可就在他转了身又回过头之际——一只野狗“哇哇”地怪声叫着打破了夜的沉静,是先前的那一只怪狗!

敢情,它并没有跑多远的路。

刚才它没有理小个子的原因,可能就是我们人类“欲擒故纵”的那个道理。狡猾的野狗,它既然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发现了新的食物又如何肯轻易就放过呢?

这么做自然有违狗性。

可能是在远处久等着食物不来,它便原路重新折了回来,准备“天公作美”,花一点力气来品尝已入“虎口”的美味佳肴。

但这个希望可能破灭!

因为这一回它遇上的是江湖中武功数一数二的高手。

狗,仰天狂叫了三声。

月很凄美。

小个子却想:反正不是我死就是你死,于是增添了几分勇气和力量。

狗一个纵身扑向他,身体腥臭。小个子的鼻端闻到这股腥风,于是乘势就地打了四五个滚逃出对方攻击的范围。却还是迟了一点,衣服被利爪撕破了一大片——他也完全顾惜不到了!

小个子平常一个人闲着无事自创了“双手互博”术,这时也不知是否能派得上用场。

当他在地上打着滚的时候,那只野狗并没有放缓攻势,又往地下直扑。

它可能想咬他的喉咙……

他便下意识地举起了双手去挡。

可是,狗又来咬他的手腕——这时候这小个子的人,他的双手却奇快无匹地凭空移位了,紧紧地捉住野狗后颈上的皮毛不放。

那只野狗也一下愣住了,它完全没有料到对方会使出这一招。

小个子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不让野狗挣脱开去,又小心谨慎地松开了一只手,摸到怀中去取那把总是随身携带着的刀子。

他大叫一声,愤怒地把刀口已磨得异常尖利的刀子眼睛看准野狗的胸膛,用力地刺了过去。

一股黑红黑红的血花喷射出来,他感到一种快感般的刺激。

这神奇的小个子,正是日后以双手互博名扬五湖四海的周伯通。

十二、浴火奇兵

(1)

那猎鹰披风终于爬到王伊将的房子离地有十多米高的地方,站在下水管子的一个关节上。用一只手搽着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地松了一口气!

他两脚攀住了下水管子回头看着,腹腔收缩,双手往后面搂抱企图再抓着一些什么物事。

他扯住了一把生长在墙壁上面的藤。

风大,几乎吹破披风身上那件又脏又破的单衣。却听衣摆发出“哧”的一声,已被吹破又吹飞了——披风俯视着地面,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一动也不动了……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来,在问。

“有没有人知道飞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披风看到一张不停嘻嘻笑着的圆脸,他看着看着,觉得这个人确实长得很逗。

这人一张娃娃脸,脸上带着笑是皮笑肉不笑。

披风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从地面上冒了出来,然后又跑到空中凑到自己身边来的。

这时这人已伸出一只肉乎乎的大手,向他自我介绍:“我叫周伯通!”

“我——我叫披风。”披风在黑暗中,在风中犹豫了一下,也向这位胖胖的先生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2)

空中上下翻飞游荡着几只性急的蝙蝠。

蝙蝠黑色,所以在夜空之下披风的肉眼也几乎看不见它们。

“我叫伯通!”胖胖的先生又把他的名字和猎鹰披风重复了一遍。

然后又在问:“你爬得这么高,难道就不怕一不小心摔了下去,摔成一团肉酱么?”

“我爬上来的目的是乘凉,想到屋顶上面睡一个好觉。”

披风才说完这句话。

那位胖先生就和原来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会从哪里回去;又不知是什么时候凭空就消失了,不知到哪里去了。

(3)

“我已经老人,愈发消瘦……”

那个驼背王伊将在一张红木桌子前端坐着,桌上一只红色烛台旁边放着一面被室内的光线反射得白花花的镜子。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兰花的清香——那个老是给人折磨而她自己也似乎很喜欢被人折磨的女人张三九正靠在窗子上面,晚风在吹拂她披肩的秀发。

驼背王伊将深深地呼吸那一阵淡淡的香味,对着镜子情不自禁地吟起了诗仙李白的诗:“绿珠楼下花满园,今日曾无一枝在……”

张三九也在静静地听着诗,同时在展现她的妩媚与娇艳;她不胖也不瘦,大方的眉毛丰腴的面颊,雪白的牙,以及一张口红搽得粉红色因而显得淫荡的嘴唇,简直美得不可挑剔。

王伊将回头看着她,两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咧嘴哈哈地笑了两声。

“很多女人都说我的小弟太小,其实是她们自己的小妹太大了。”

“过来。”难道又想做爱?

张三九很听话地离开窗。

“行尸走肉”般地走了过去。

王伊将用一只青筋满布的大手用力捏住她的小嘴,令它被迫地张开来,又从桌上操起一只烟灰缸。

那里面还有一大堆烟蒂。

这二三十烟蒂,毫不客气地被人一下倒进了一张在“呜呜”呻吟的嘴里面……

除了这个张三九身上芬芳的体香和化妆品的香气之外,空气中又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股汽油的味道。

驼背王伊将用鼻子小心翼翼地嗅着,感觉不对头。

一片刀光闪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从窗口跳了进来。

他穿着白色的大衣,在高声地叫着:“张姑娘!我是大王黄强的朋友,他正四处找你呢……我就是那个帮他来救你的人。”

“我看你也没有那个能耐!”驼背在使劲地嘲讽着这个不速之客。

“呓,你就是剑花?”这个半空中冲进来的人正是披风。

“看我的东瀛武士传统刀法——迎风一刀斩!”

刀光在晃着……

披风的人却一下子冲到了桌前,把那个红色烛台推翻在地上。

一时间火焰熊熊,火星,在四射着——剑花伊将和张三九的身影便被浓浓的黑烟包围住了,眼看就要消失,一齐葬身于火海。

披风却又在几步外大声地叫了:“喂!张三九张姑娘,我在这儿呢——”他的手上面已拿着一块湿毛巾,用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

不知所措的伊将已被浓烟呛得不住地咳嗽着……

没有人会料想到——在黑暗的夜空中,又从半空往窗内落下一个黑糊糊的物体来!那体型威猛矮壮,如一只下山来的猛虎,身手实在是敏捷——“我伯通受人一饭之恩,有恩必报。”伯通在熊熊燃烧的烈焰中抢着抱住了剑花的肩头,往窗子外面直冲!

烈焰在怒吼,在半空中乱飞乱蹦的火老鸦,熊熊地包裹着一只只飞鸟的身子,火舌烫熟了鸟肉。一支火红明亮的大火柱,惊得在周围飞掠过的成群的夜鸟——即使是在空中,也纷纷迷路了……

——第一卷《救花行动》终

一、一命归天

※※※

“剑花”,王伊将!

“剑花”,是别人特意给王伊将起的一个显得十分独特的花名。

“剑花”王伊将的房子,已经在半个月之前被人用手上一把燃烧得猛烈的火种烧了一个精光。现在,有一个根本不知道是大还是小的问题,摆在“剑花”面前——“再也没有房子居住了,是吗?”

答案便是——“没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其实并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

因为,在根本上,它不会影响到王伊将美好的江湖生活。他本来十分地热爱浪迹江湖,四海为家,到处不断历险。

这时候,王伊将感到了很无聊——他居然也会感到无聊!需知,他的耐性本来一向都非常惊人的。其惊人耐性,简直叫人惊诧不已。

如果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为了某一种特殊的情况等待着一个人的现身,而能够忍受极高气温的煎熬,在烈日曝晒之下呆立一整天。

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会是他——王伊将。

这是有责任心的他在日常生活的时候,常常都要表现出来的一种超人耐性。

有的时候,只要自己感觉很沉闷了,他甚至还可以叫人把自己整个人都抬入一口密封的棺材当中埋进泥土里面。然后一直睡上七八个白天黑夜以后,方才慢条斯理地爬出来(事见此卷《三、睡棺游戏》中)。

只要人一入睡,确实便不会再感到沉闷。

但是,又有一句话如此说——“生前不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而王伊将也从来这么的认为!确实,睡觉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是一种慢性的自杀。

“死后自然已长眠”!话虽然已经如此说,但实际上无聊透顶的睡觉过程根本也是一种游戏。

谁都应晓得:游戏的定义是消磨时间。

睡觉,好象是很无味也很不对味,可是确实又是一种游戏,只不过这一个游戏有一点不好玩!

这一会儿(他又在地底睡完了觉),王伊将认为已经没有什么游戏能值得玩一玩,并且对这个世间的一切他也不是很留恋了。于是便终于抽出了随身的一柄小刀子,在脖子上用力地抹上一把,又趁着体内尚存的最后一口气息,赶紧把刀子飞快地扔进嘴内,好象是在表演魔术“吞宝剑”。

也像是一只老山羊在直接地品尝硬啃着一支茎干布满了刺的小灌木——玫瑰花,或者月季。

刀子好象雪白色的花骨朵从半空往口内落进去,马上变成了一朵红彤彤的花儿。结果,不论本来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花瓣,再也没有人会拿去熏茶了。

最后,王伊将终于咧开了嘴巴“哈哈”大笑着,那一副样子活像一个大白痴一般,开开心心地上天堂报告了。

——他很希望能够死一次玩玩看。

因为他很想去看一看另一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是他好象还不知道——死,人人都只能有一次,只要是死了就再也不能复活回来。古今中外,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可以意外地破例过!

死一共被分成两大种类——死亡与假死。

第一种死人,产生的具体情况通常这样——一个人不论是行将就木,寿终正寝;或者是因为意外(生老病死合乎自然,每一种生命体在宇宙之间的存在完全自由)——被人刺杀,自杀。凡是心脏停止了跳动,导致脑部的供血大出问题,接着又引起口鼻上的呼吸骤然停顿。那么只要花费不多久的功夫,这个人的尸体就一定会被人们妥当地安置到医院的太平间里面。

第二种死人的情况如下:当医院的救护室里面,心电图上现出了水平线一般直的波纹,在医治人员并没有实施任何抢救的措施(如:胸口上的敲击挤压,人工呼吸这一类)之前,这个人已经进入死亡的状态。

但是这个人只不过是一时假死,并未真正的回天乏术。

剑花王老头如果要活转,那么就只能够假死,然而他从来都随身不离的那一个小刀子的的确确是正儿八经的,并且还已经开过锋。

他的脖子当然也是真实的,是血肉生长,并不由塑料制造;那一地鲜血,不容置疑也自然全部是真的,不会是猪血。

一片白亮亮的雪花似的闪着奇异光芒的刀子一往下落去,一股又紧接着一股鲜红颜色的夺人双目的血花,就从他的颈上和口中四下飞快地迸溅了出来。

奇人王伊将就这么死了,无疾而终,饮弹自尽。卒于公元3000年,享年一百零一岁。

王伊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妻子和儿女,所以等他死时,也就根本没有人会来送葬,没有人会拿他的尸体去火化。

他已经是一具无名尸!

这具无名尸体倒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躺在那儿,慢慢地就散发出了熏天的臭气,一下子飞来了成群结队的苍蝇,并渐渐生了虫,终于腐烂成森森的白骨。

白骨咧开了大嘴,露出一个黑糊糊的嘴洞,看上去好像还是在笑!显得那样开心。

二、白骨回生

※※※

一百年之后,3100年的7月12日。

驼铃在清脆地响着,有一个未来人到J国去。

烈日已当空——如果现在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或者是在一个天气十分阴冷的冬天,这绝对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烈日,当空。

日有日出,日斜,日落。

但是——是烈日,当然就当空。它,正在当空地照着!所以天气是十分的炎热。

黄沙!放眼望去,四处皆是黄沙。

这里几乎已没有一丝风在吹动,即使有风,风,也酷热。只会让人的身体更加热得受不了。风才一吹过,就已经把沙子里面的温度全刮了出来。

现在在似乎完全没有风在吹的情况下,黄沙正在漫天舞动着。这时候是在盛夏,气候的变化当然并不是人所能够控制的——人命由天不由人,但有人却还是很不喜欢,十二分不喜欢。

不乐天知命的人从来不安分!

这个人是那未来人,未来人此时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是一条刚刚畅游水底下的鱼儿被一个人在猛然之间捕了上来,接着身子平平地放在一块阳光十分充足的地面上,开始被慢慢地烤制成一块咸鱼干。

他听人说,离这儿不远的地方一定会有一个天堂的存在。所以他,正在寻找那一片绿洲。

不远处——距离这儿有一百三十公里,还需要三四天的行程。他不断地前行!人已愈行愈远,离天堂却也似乎愈远。他的头颅愈低了,低垂到脚旁的沙土猛地飞扬起来!

希望无望!胯下的坐骑似乎还没察觉到有关于清水的一点迹象。

压缩饼干装了五六个纸箱子,从遥远的文明社会那边一直随身带到这儿来,天天在吃,一路上整整吃了两大箱。

离背后那个既真实又可靠的天堂已愈行愈远,而不远处还有一百多公里路才能够到达的那一处所在是否真的是一个天堂呢?

“天堂,是否存在?”

他不知道。现在只要还有一碗清水喝,那个地方就一定算是一个真正的天堂。

这人走着,四处看着。

“啊呀!一个空骷髅,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大叫了一声,在旁边的一处草丛间拨了一拨。正是一副年深月久的死人骷髅!

“那么就请十殿阎王回复他的原形,赶快还他的血肉和生气吧!”未来人已人人有一些神术,虽然他们所持有的能量还不能够非常自如地操纵整个宇宙。

一时间天昏地暗,一阵阵的阴风拂面,阎王叫判官手持生死簿子上来问一个究竟。

“请问这位到底有何事吗?”

“还人的性命。”

“缘由?”

“不知道他是否阳寿未尽,冤屈而死。”

又是一阵阴风,黑白无常牵了一个魂魄过来了,魂魄像一盏油灯一样在幽幽地亮,没有形状。同时一个秃头翁从草丛堆里冒了出来,他体格高大,赤条条的身子,一脸菜绿色。

这正是才被阴间还复的一身血肉!

老者两眼直勾勾的,神情像是一匹荒地游狼——只不过小跑了几步,又抓着地匍匐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有一小撮细黄的沙子正从他手指间无声地滑落,这时候四下又有从地中钻出的黑色阴风在吹动……

地上青草茵茵,一片片都很娇嫩一般。

老者的手掌又宽又大显得很脏,猛然间又死力地扯住了旁边的几株野草。那些草儿一应手立即碎成了一团糊,接着连着被提出土外的老根被一下扔到远处。

这一带的沙地已经干燥无比,硬得已用水泥浇过一般,绿草被气候“栽培”得没有十几斤的手力是拔不出来的。

“他的气力确实很不可思议,听说此人在早些年时曾经用一根尾指轻而易举地杀死了三人,那可是三个资格都很老的老江湖啊!”阴间无常互相对着话,忽然没了影儿。

同时,那位老者的行动也骤然得到了自由。

“咳!怎么我一觉醒过来天还这么黑呀。”“什么意思?”

“因为我的生理时钟很准时,从来都一定在中午起床,本人的意志力是很不错的。”

“我且问一问你,你姓甚名谁,是哪里人?”

“我是绿尾巴路天才的机械工程师王伊将呀!世界知名,因为在国际上一共得过两次顶级大奖呢。哎呀!我所有的一切——我的衣服,还有我的房子呢?它们都到哪里去了?”

三、睡棺游戏

(1)

※※※

剑,有花!

一个人只要是剑客,那么他就完全能够在一招之间表情轻松平常以奇快无匹的手腕动作,凭空舞弄漫天花雨似的剑花出来。

也许那舞剑的剑客当时也只是一时间兴之所至,打算一连扬几次手就罢了,就算是一气呵成地完成了一招,然而剑上的剑花却已一阵紧接着一阵,似战场上的千军万马在滚滚黄尘里面不停奔腾。

剑客才轻轻地挥一挥手,上空的剑花便已经无数。直化为一片,一团……

虽然,空间之中只有那么一点点光线,但它们却仍然可以显得煞是耀眼和夺目!

这样的一堆剑花,就像是一些已经在阳光下面不住绽放的鲜花,看上去实在很美。

剑花,它是只有剑上才会有的鲜花,是剑的剑花。

——剑中已有花,花中也有剑。

由手上的一把好剑随意便会使出来的剑花,它既然是生在剑上面的,所以,不论是哪里有了剑花,哪里就一定会有剑的存在。

空间既然已经有剑花在闪现,手中又怎么可以白手无剑,又怎么可能会无剑呢?

江湖上的“剑花”狂人,“花”正是剑上的花,而刀是“剑”。

王伊将手中无剑只有刀,一柄小小的刀,像水果刀。刀可能永远都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因为,它是江湖中人运用得最普遍的一种武器。

王伊将手上使的既然是刀,却为何人人称其为“剑花”?

武器最自然的功用是杀人御敌,一把由名匠精心锻造的宝剑通常都象征着主人的身份和尊荣,拥有上好的宝剑的人一般只把剑作为一种华丽的装饰。

剑的地位在十八般兵器中显得尤其高高在上,实际上任何一位佩剑的人在武林之中都有着很特殊的地位。

而“剑花”的刀子,和一把宝剑一样也是被它的主人拿来装饰用的,它的主人把它拿在手里只是时不时地修理一下指甲或者刮刮胡子。

因为它们本身都是金属材料制造的,或钢或铁,所以“剑花”就认为刀子同样可以和一把好剑一般弥足珍贵。

这是“剑花”这个绰号的由来——因为剑是所有武器的至尊,而一把好剑是用来装饰的!

昔年的多情客“探花”李寻欢,手上是小李飞刀,但是他在江湖中的身份和地位,却比任何一位身上佩剑的贵族和名士还要高出好几倍。

“剑花”王伊将莫非也如此?

“剑花”这个人物绰号,在冥冥之中也暗示了日后王伊将饮弹自尽、口吐剑花的情景,吞刀自杀,不正像一头愚笨无知的动物在卖力啃咬着茎干上带了尖刺的落叶或者常绿的小灌木——玫瑰花,月季花吗?

在磨刀石上已加工得白如雪片的刀身闪耀着白花花的光芒才一丢入口,马上又随着口腔的血液一齐喷出外面,白色的花儿很快变成了红色。

最后——不论是刀花,还是剑花,鲜花;主人都已死。

一个剑客的生命和光芒,往往都捏在自己手中的剑上面,剑光生出的花儿也许可以永恒,但是人不可以。

生命之光一旦熄灭,人世间的一切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2)

※※※

黑糊糊的已完全见不到一丁点光亮,既见不着阳光,也见不着星光。

这是他第无数次被人塞进棺材里面埋在地下了,这一口棺材非常的结实,他用拳头敲击,又用双脚死劲地去踢,但是仅仅发出了一阵“砰砰”的声响。

诸块木板之间的整体结构牢固无碍,根本没有起到什么变化。

一刻钟前,棺材盖子被小心谨慎地合了上来……于是,这口棺木不论是一身上下都已经被人用锤子叮满了老长的钉子!

而那些手拿钉锤的人们可能直到现在还站在地面上,张开了大嘴哈哈怪笑着呢!

因为人人都认为这个游戏不但刺激好玩,又吸引人。

他们很希望能在开棺的时候见到一具死翘翘并且冷冰冰的尸体,这样会比一连吃了几副在仙山上培育出来的人参果,还要来得开心快活。

因为他们间接杀了一个人,而国家向来公正无比的法律却又不能向谁追究所有责任。

事先——众人,这其中自然不能不包括“剑花”王伊将本人,在一张雪白的纸上面用一支吸墨的钢笔书写了一份具体详细的协议:“民事协议甲方:本人被升飞路方某徐某,天光路王某,花叶路黄某齐某五人用棺材埋在地下六日。六日之后,再抬出地面。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一切意外,都纯属本人个人意愿,与任何人无尤。

乙方:升飞路方某徐某,天光路王某三人负责挖坑任务,花叶路黄某齐某二人抬棺,此二事完毕,五人一齐填埋。六日之后,同五人在原地进行开棺工作。

(一位一流的脑科医生已鉴定王伊将脑部运行的功能是否处于完全正常状态,进一步确定了本合同实际有效;同时这位医生确知王伊将是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下合同的,确保了其个人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人身权利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J国,(六人)画押或签名2095年10月13日”

沉重不堪的土壤是湿漉漉的,也许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水份,但是也吮吸不到了……现在,王伊将实在口渴得很!

当棺材的盖子上面——由于成堆的沙石不住地倾泻而下,发出了“笃笃”的沉闷的声音来,他只后悔在地面上时还没有多喝几口茶水,或者干脆带一个盛满了参汤的杯子下来慢慢地喝,以达到进补身子的目的。

他叹了几口长气,感叹游戏开始之前,各方面都考虑得欠周到,心里已决定“下不为例”——这正是他睡棺材时一次又一次都要积累下来的经验。

从一开始,他就满不在乎地用一身的力气检验这口棺材的质量,其实并没有使出体内已长久积蓄着的一丝内力。所以,以平常人一般的气力,他当然打不开棺材重见天日。

而现在,坚固耐用的木材加上顶上和周围几百公斤重的泥沙夹杂着碎石头有力地巩固着,即使只用几块腐烂的木头胡乱搭成的棺木,也绝对不可能用身上的武功打开了。

当下,“剑花”只得尽量利用棺中的氧气活足六日。

(3)

※※※

身体周围冰冷的一片,好像睡在冰山上面,触手可及的只是冰块和积雪。“真冷啊——”他只感到冷。

忽然一个身上穿着一袭黑色长衫头上带着一顶高帽子一副无常鬼模样的瘦人,站在不远处向他轻轻招了招手。他睁开了眼睛,虽然浑身都使不出一点儿劲,好象还没有睡足精神,但还是勉强地把眼睛睁了开来。

他想伸出手做一个懒腰,却瞧不见一只手,也瞧不见颈下面的半只腰。

“人呢?我的人呢?”他发现自己整个人都没了,竟已不知在何时,隐身不见。

他奇怪得大叫的时候,其实四周都没有出现任何声音,一个人既然已经做鬼,身体早就烂得光光了,没了声带还怎么会发出声音呢?

他还是在不住地叫着!

“怎么?我死了吗?是什么时候死的?”他还是以为自己正睡在一口棺材里面做了这个怪梦,所以赶紧用牙去咬手指,因为想弄醒自己,企图以肉体的疼痛来证明自己是否还活着,然而牙已没有,手也见不到了。这个人已只剩下一种意识还存在着。

“难道是祖传的‘龟息术’失败了,那么我是闷死的?”

并非如此——他忽然想起自己在3000年的时候吞刀自尽的情景(睡棺材一举自从“2095年10月13日”那次以后,只不过在2096年又玩了一次)。

“哦!我不是闷死的,是自杀死的啊。”他终于想起了吞刀自尽的情景,正在轻声地喃喃。

这时无常鬼已由一个变成一双,白无常从另一处出现了,二鬼在左右夹着他不停地向前行走。

“天气怎么会这么热?”他才向二鬼嘀咕了这一声,就猛然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站在前面的两米外和自己说话。

年轻人道:“此话怎讲?”

于是他有关人世的某些记忆终于复活了一些回来,接着便完全不记得阴间的事情了。

“我都在中午起床!”这是每一个人体内都具备的生理时钟。

“你叫什么?”“王伊将,喂,我的衣服呢?还有我的一切怎么都没了,我现在哪里?”

“或许你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死了,又活了回来。”那人向他说。

“呔?我死了。”王伊将奇怪地反问。

“是的!千真万确。”“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公元3100年。”

“难道我真的死了一百年吗?……啊!一下子过了这么多年,别说衣服已经完全烂掉了,就是什么样的房子也一定倒塌不见了。”

“那房子真的是无端不见的吗?”火!有一堆火在到处猛烧。

他无处可遁……他内心很焦急:纵火的人是谁?

四、猫鼠捉迷藏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哎呀!具体都发生什么事情啦?”

王伊将想自我唤起对所有事的回忆,但他此时非常地需要有人对其进行必要的提醒,否则必然徒劳无功,并会徒伤脑子。

“冷静,兄台!冷静……”那个站在前面的人抓住了他的肩膀,叫喊。

王伊将一下愣在原地,接着记起了自己浑身都已经一丝不挂,便慌忙地从地上扯落一丛枯黄的草,遮起一部分的身体。

“快先帮我找些衣服来穿!”

“我怎么晓得在那里能找到衣服?”那人想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给他穿上,又被制止了。

“那么我的老二呢?”王伊将正指着下体。

“咳!你先穿了上衣再说其他吧!”那人手上拿着上衣,身上还穿着一件墨黑颜色的背心。

“不行,我必须得先穿上裤子,快脱下你的裤子!”

“哎呀!我说兄台,你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而且大家又全是大男人,还怕出了什么丑不成?”

但是王伊将不知道这一条位置在大漠上的路上,是否也会有行人和车子在来来往往,所以他就不得不拿着那一把刚刚在地上抓起的枯草,前后不停地遮拦着下身,看起来好象是在跳一曲火辣热情的扇子舞蹈。

“我的天!”

他嚷叫着,脸红着用一只手一把抓过面前的那位仁兄正在递过来的衣服,把衣服绑在腰间围成了一圈。

当下,他终于既遮住白生生的屁股,也遮住了老二。

舞蹈,便已停止!

“对了,你是如何对我进行起死工作的?”

“我打通身上大小周天两处穴道,用体内的潜意识,也就是俗称的‘魂魄’吧——配合宇宙精气运行着,用一股超强的电波联系到地府……”

“等一等!请说明白一些,没听懂,什么叫做‘大小周天’?”

“在大周天这一穴道上有宇宙的精气潜在,那是人类长久以来一直在吸取的日月精华,它是阳神。而小周天是人体本身具备的精气,是阴神。”

“那么你到底是人还是仙?”

“对于你来说是半仙,因为你我本来就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不是同一时代,我们不是同一时代……”王喃喃不停。

“我是超时代的!”他猛地扯住了未来人的胸口上那背心的一块料子大叫。

超时代?

那个未来人想笑,又止住了。

他身体被摇晃得不停,心下道:“这老头老则老矣!却不料力气如此大,大得令人吃惊。”

“啊!你是超时代的?”他完全故意地这么问。

“是的,是的。”王伊将气愤不已,想找一些佐证来证明自己。

他扭头四顾,想在一旁找到他身死时候的陪葬“遗物”。

“我的万宝袋呢?”他的嘴巴叫着,眼睛奇怪的亮,视线到处搜寻。

万宝袋,即一只功能既能够缩小又能够膨胀的乾坤袋,袋里面有刺青用的缝纫针和墨水。

这一会,未来人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过了这么多年,你自己也知道——什么东西都应该受到严重的腐蚀消失了。”

“不会,绝对不会的!那件宝贝可以唯一的例外,要知道它是火烧不烂,刀砍不破的!”王伊将近乎疯狂一般,口气斩钉截铁的嚷着。

他气喘吁吁一脸通红,双睛血红,额头上的青筋已现。

看着这一副须发直竖的模样,未来人真的感到害怕了,他头上的须发也都要倒过来立着。

他抬头向天!

天上无云,骄阳热光四射!

天气热得这么失常,恐怕人也会失常。

“这个人恐怕是失心疯了。”未来人在猜测的同时,暗暗地叹息。

其实先前他也发现了王伊将已部分失忆,他虽然不是一个心理学家,但是他知道要想唤起王伊将对某些事情的回忆,就需要他人进行必要的提醒。

而他又知道直接进行提醒的行为会造成一种后果,就是使得被提醒者的意识出现混乱,弄不清某一段记忆究竟是自己的真实经历,或者是别人提醒的结果。

我们往往有着这样的体验——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某一件事是我们自己的经历,一直当成自己的经历储存在记忆之中,某一次我们偶而看了一本书,才发现那段被认为属于自己的经历竟在那本书中,而那本书是我们在很久以前看过的。

还有一种体验则是一些有关少年时的记忆,其实我们本人并没有这样的记忆,但我们又非常深刻地记得这样的事,其实,这种记忆并非我们自己的,而是在此事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旁边的人告诉我们的。

出现这种记忆混淆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记忆中的事情本就是自己所做但是自己根本就已经不能记起,而后来记着确有其事,这件事其实是由别人帮助记忆,然后再以某种方式“还”给我们的。

另一情形则是这段记忆根本就是别人的,但因为我们非常希望有这样一段记忆,于是便“拿来”当作了自己的。

看去像得了失心疯的王伊将也不知已丧失了他的所有记忆,还是真的发了疯,疯叫着在地上趴着爬动,一直在找着什么似的。

“万宝袋,万宝袋!”他像一只老鼠匍匐在那,浑身发颤。

如果是强者俯视着弱者,那么气势从来都浑如君临天下。

未来人突然感觉自己是一只猫。

大猫!

面前,正是一只小小的老鼠。

而王伊将看上去又像是一个贼,狼狈不堪,心里正怀着一件不可告人的大秘密。

贼从来与警察斗智斗勇斗力,捉着迷藏一般。

有没有人知道做贼是什么滋味?

要是你在夜间归家了,必定在家中小心翼翼地不敢发出任何一点声响,完全和一个小贼一般的所为,其原因是害怕吵醒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做贼的滋味,夜归的人知道。

夜间醒来,在自己家中如厕的人也知道。

贼爱捉迷藏!

猫爱捉老鼠!

王伊将与未来人却完全不是在玩捉迷藏游戏,不过是那个未来人一下觉得王伊将变得很可怜,好象老在躲避什么。

这时的王伊将好象厌世,避世。

当然,愤世嫉俗的王伊将自然就有惊世骇俗之作!他值得避世。

那只万宝袋,他已经找到了吗?

听说过一个故事——两只蚂蚁穿一条红线出迷宫。

有一雌一雄的两只蚂蚁,雌的在迷宫的洞口等待,而雄的捉着红线线头追踪,于是得以顺利出宫。

寻找着万宝袋,王伊将的脑海在闪现一幕幕的情景,是发生在万宝袋身上的所有故事——他与张三九。

当初他以万宝袋中墨水涂抹于张三九的背部上,又用万宝袋中缝纫针一下下地去刺张MM(事见第一卷《九、毒心御女》中)。

“张三九!”他大叫一声,好象终于想起了一切。

这时的王伊将与万宝袋,正如那只雄性蚂蚁与那条红线之间的联系。

张三九是雌蚂蚁!

五、鸭掌印淤泥

跌跌撞撞。

迷迷糊糊。

疯疯癫癫。

“我是超时代的人类,我是一个超人……”

未来人认为眼前自称是超人的人已根本神智不清,他很想联系阴间的黑白双鬼重上地面来勾魂夺命。

但是他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想把我的灵魂重新打入地底下,哈哈!这可没门儿。”王伊将神色有些狡猾地说话。他一语戳穿了对方的动机,语中暗示他将有所行动。

但这个行动又是否可以证明他是超时代的人呢?

在说话的同时,王伊将的双手手心向下,平放在一堆草丛中。爱抚一个婴儿般地,在爱抚着什么。

他的一双手之下,是一小块沙地。

难道这沙子是金沙吗?如果不是,又怎么值得他去如此厚爱?

沙子,是黄沙——普普通通的黄沙!

但黄沙的下面又有什么?

沙地上露出了黑蒙蒙的一角物事,不知道是何物。

王伊将这时已扯起了这一角,十二分的用力。

一件通体黑蒙蒙的物体便被缓缓提了起来,连带着泥沙。如果那黑蒙蒙的颜色,好象是墨水,那么此时透明(天未黑)的空间,就好象是一池清水。墨水在清水中产生的变化,如烟雾在空气中会飘荡与扩散。

那一件物体被提出土来,如墨在水,如烟在空,如一把雨伞正在撑开,最后便如一条金鱼的尾部,渐渐地扩大了!正在风中,卖力地飘扬着它浑身奇特的料子。

它轻飘飘的浑若无物,就好像一只塑料袋子,并且还发出了与煤块一样油亮的光芒。

——在煤块上面闪烁着的光芒确实呈深黑之色。

出土的“怪物”——颜色深黑无比!

没有风去吹的时候,人们都一定会猜想这一件物事敢情像一整块老牛皮那样的笨重。因为它已是那样的黑,颜色深得叫人的视线完全见不着底儿,令人马上就误以为料子的质地是厚厚的。但其实,不然!

现在在风中,这一块料子炫着奇黑的光,沉默无声。虽然像一面旗子一样在不停摆动着,却像几块煤渣相撞,根本发不出布匹所特有的“猎猎”的响声来。

“啊!我的上帝,这是什么?”未来人不胜惊诧,嘴巴都张大了,快要合不拢来,但他马上察觉自己失态,又马上眨巴着眼一下闭紧了嘴。

王伊将有些得意。

那神情好象一个将军刚刚攻下了十来座连日来都久攻不下的城堡,神气活现。

他抚摩着黑色怪物,眼皮也不向未来人眨动一下,似乎不再想理会他。

“知道厉害了么?这只袋子全是天蚕丝,它由一千条万年冰蚕经过七七四十九天一齐吐丝才得以织就的。”看到未来人全神贯注倾听没有打断自己的话头,他又接着说——“除了我这一只万宝袋子之外,还有阿飞那儿也留着一些呢。”

“阿飞?阿飞是……”

“阿飞于壁虎是我飞天蚕老的徒儿,剑花就只有这么一个乖徒儿!”

“飞天蚕老,剑花?这位剑花又是谁?”

“飞天蚕老是我,剑花也是我,我有两个江湖称号,而我的名字叫王伊将。”

未来人一直到现在才知道怪老人的名字叫王伊将:“原来如此!”他顿了顿又道:“我叫方士,没有江湖称号!”

王伊将挥了一挥大手,表示很不耐烦听到无名的小卒自报其名。

“看来,咱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别的也都没什么好说啦!”

“是吗?是吧。”方士似乎若有所失,在自问自答。

“是的,你可以走了,而我也找到了万宝袋!”王伊将恶狠狠的,看起来就像是希望把方士一脚便踢到几千里之外一般。

“我临走前,你能够告诉我万宝袋的妙用吗?”方士还是很不相信眼前的老头会有什么惊人之举,会有什么惊天动地鬼泣神嚎的超越时代科学水平的杰作。

“哎,哎!我说你这个人烦不烦呐?”王伊将口上骂着,脑海却在回忆着前尘往事……

(二)

好象谁都知道:最普遍的有磁性的物质是金属,而金属之中,又以铁类最容易接受磁性的反应。其他的金属,镍、钴、锰(顺磁质)、铋、锑、汞、锌(反磁质)等,也都受磁性的作用。

当今的科学家们已经发现,磁铁之所以有磁性,是由于磁铁与普通铁的铁分子排列有异之故,磁铁的铁分子排列整齐,各异极互相衔接。所以磁铁如果加热,或受猛烈的震汤,分子排列的整齐消失,磁性也随之消失。

人类现在还未曾尝试将其他金属的分子作同样的排列,如果开始作那样的工作,那么,就可以出现磁性的金、磁性的银,甚或至于磁性的非金属。

等到有一天,出现了磁性的非金属之时,那么,人类的生活,就会起极大的转变。

——“桀桀,桀!”

鸭子的鸣叫声,扑水声不绝于耳。

王伊将住的家,门口不远处,有一个小湖。

这个湖边总是有一大群的野鸭在嬉戏着,某一天王伊将追赶着鸭子叫它们一个劲儿飞上了天。

这天,得意非凡的王伊将和他的徒儿于壁虎,异想天开根据电磁推拒原理,发明了一艘不用螺旋桨的小潜艇——即那只万宝袋。他们利用电力,使得湖水中产生磁力线,整个湖水便成为了他们潜艇的马达,磁力线之间的推力,可以将这艘合两个成年人体重之重的“潜艇”,以每小时数里的速度前进。

六、水上粽人

(一)

方士一直看着王伊将,没有出声。

王伊将陷入回忆之中,呆了好一会儿的神,终于回到了现实,又马上攥紧手上的万宝袋,叫道:“小子,现在我可不得不告诉你这是什么了!”

“是什么?”方士的两眼盯着那万宝袋。

“这是一条笔直通往过去和未来的时光隧道!”王伊将一本正经地道。

“时光隧道?哈哈哈……”方士好象许久都没有听到一个真正的笑话了,他仰天一阵放肆大笑。

王伊将却完全不理会他这个笑是一种讥笑还是一种纯粹出于善意的笑,或者是一种完全没有意义的笑,自顾自接着道:“用现代的实用科学知识,都只能够证明一些明明有根有据的设想是根本就不着边际的……而我假设现在有这么一个封闭的空间,只要积聚一定的能量在里面产生一个黑洞,破开时空。那么这一个有关于地球磁场的输送器(说话的同时,王伊将的手指了一指万宝袋),根本不需要突破各个空间相互之间的现在还在假设之中的时间环节,便会把人送入已经设定时间的时光隧道里面!而现在我就要回到一百年前,我自杀的时候……”

王伊将手提万宝袋一说完所有该说的话,好象发表了一篇权威性质的论文,望了一望未来人,猫着腰缩身钻入了以天蚕丝制造的奇怪袋子当中。

只留下那未来人的笑声,还在原地上的空气间不住地回荡,打转儿。

(二)

任何人从生到死,都在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打着交道——一座宏伟壮观的建筑物可以被人们在一夜之间拆成在地上到处散落的块块石砖,然后又按着新图纸重新砌起另一栋高楼来。一架机器被拆卸成为一个又一个的零部件,再进行重新装配仍然具有原有的功能。

王伊将藏身于万宝袋子(学名:磁场输送器),感觉自己浑身龟裂——像一栋房子被拆散,像一具机器散架,像一块晶片四分五裂了。

实际上他已失去了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生命形式被分解成一种原始的蛋白质存在,蛋白质停止了通过新陈代谢的作用跟周围的环境进行物质的交换。

他身体上的生物电流也已暂停,神经活动与肌肉活动均不伴随着微弱的电流和电位变化。

他——现在是一个死人!十足的死人。

实际上,王伊将现在是在宇宙的无数空间中,飞快地穿梭而行。

他真的能回到自杀之时么?

(三)

J国,破璜城。

城郊,一个小湖中,一望无际的湖水已经春波荡漾。

湖上的小舟由远至近三三两两,正在忙着采蚌。

两只乳白色的沙鸠,低低地贴着水面向湖心飞了去,发出关关叫声。绿草如茵的湖岸边有一对欢快的孩童赤着双脚,裤腿卷齐了膝盖,各自手提一只竹蔑编织的鱼篓。

鱼虾无数,正在篓中不住地蹦跳。

不远处二十米左右,一只舟上面,船板上已躺着无数只蚌,一个摇船桨的艄公立在船尾大声地吆喝了一声:“小髫,小风!你们再玩一会儿就回家去了吧!”

“好啊!阿公。”

蓝天上面,几朵白云轻轻移动。

这时,叫“小风”的孩童拣起地上的一颗小石子,往水面直掷了过去。

湖水碧绿,沙鸠还是低低地飞翔。

但小风的脸色倏然变了,而他又看到了什么?

“啊,那是什么?”他大叫了一声。

天空上方,其中的一片天,在风起云涌着,几朵云在一小片的“地盘”一下化成了一匹白马。小风以为云的形象好象是马,但是云已根本是一头高抬着头颅的大马,纯粹足不溅土的,犹如那传说中的天马果真猛然现世了!

它似乎被某人套上了缰绳,准备关入驿站中,在随风变化,发着老大的脾气,忽忽地原地打了好几个圈子。

一边的小髫也目睹了这个奇景,已忍不住大声叫着:“是马,那是一匹马!”

天马在打着转儿,那一小片“地盘”上面的天上的乌云便越压越低了,暴雨似乎转眼欲来。这时候已经泼墨画似的天,又忽然闪起了电光,一道耀眼的电光。

接着天马奔驰,脱缰而来。

有一团泼墨,也不知道是天上有人在做书画时意犹未尽,还是天马的四蹄带着来了,来势凶猛无比。

湖上的艄公从一开始就耳听着嚷叫的声音,然而却不知所云,这时他终于回过头来,朝岸上的四周仔细扫视了一番。

“啪!”一声巨响,是一件物体落入水中发出了怪声。

一阵水蒸气弥漫开来!

“阿公!”那两个孩童。

艄公的两眼望着水面。

“有东西掉进水里了!”两个孩童喳喳的乱叫。

“那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不错。”

艄公听不懂他们的说话。

水面上却浮现出一只椭圆形的物体,黑糊糊的,通体没有另外一种颜色。

艄公有一些心跳——这是什么东西啊?

他发现这个怪东西有一些成人形,扎扎实实的,像一只里面裹满了糯米的粽子。

这粽子,又忽然动了起来,好象要挣脱外面绳子的束缚。

粽子的上面,并没有绳子捆绑着!

(四)

眼下,是炎夏。户外……

有一个人,一只狗。

有一阵风,一层细沙。

还有一朵朵的白云!云层之上那一轮地上最强天上也最威风的红色太阳,忽然消失不见了,可能要等到明后天才会再见。

这红色太阳一时躲进了云堆,九天的上方便似有龙吟,未听得见却可看见——天上依稀有龙的一鳞半爪,在云层的缝隙间闪光。

是龙正在吞吐太阳这一颗火球吗?

景象清清楚楚,虽不能够一清二楚,但天下的众生也大致都已经心领神会:云堆里面除了一颗火红的太阳,还有龙在呢!

但是,到底是阳光正化作龙,还是真有龙?

龙身下面,有一只只鸟,小鸟儿,小小的样子十分之可爱,人们在地上看去只有一个个的黑点。

这些黑点,迎着半空的热风热舞中。

好象五线谱上,音符漂流。

“鸟,小鸟!”一棵大树下一个小孩。

“大鸟。”另一个孩子。

两个孩子身后——湖边的老远处,有几个男女欢快地奔在浅水之上,互逗。他们等着不一会,便围坐在一块,夕阳下面看蝙蝠!

“如果是鸟,好象是雕!”在小孩纷纷叫“鸟”声后,有一个苍老的声音。

“阿公。”

两个小孩的阿公立在一只小船的船尾手撑竹竿。

他是一位江湖阅历很广泛的老艄公了,所以他更觉得这一只“大雕”是一架飞机。

失事的飞机,像是一辆摩托直喷着尾气掉到地下来了。

从天空落下来的物体,好象只粽子,却不是别的什么,正是那只奇怪的万宝袋,袋中有人——是昏迷不醒的王伊将。

王伊将终于已回到一百年前——他自杀的时候!

七、遇鬼记

破璜城,翔泥路。

由于这一条路一直通向城北的飞云风景区,所以路况很好。修路工人在好几年前就已在此修筑路基,并且浇上了水泥。

而那些只要平时就很喜欢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四处去兜风的人,恐怕都一定知道:只要人一到这里,那些两层以上的楼房就很少见到了。

放眼望去,一排排的到处皆是平房与农舍,一幢又紧挨着另一幢。这一带,本来就是市内有名的贫民窟!不但经济十分萧条,气象也萧索极了。

事实上,根本便是因为这一边有一处出了名的绝好风景,要不然即使酷爱到处兜风的人,也绝对不可能专门跑了过来嬉戏一番的。

一路风尘,马自达、毕加索、丰田、雪铁龙……各类名车都从此处急驶而过。

老苗合家住在翔泥路上。

老苗一天到晚就喜欢出门,他这人爱打牌搓麻将,所以老是出门。一日起码出三次的门,时间分别在三餐以后,而出门只不过是为了找赌友们聚赌。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面,除参赌外,老苗一般都没有其他很要紧的事。所以,即使把赌场设在自己家中厅上,他为了节省几个电话费做赌本,又为了凑齐人数,同样不得不经常外出物色几个适当的人选来带回家(因为赌棍们不一定和他那样天天都在聚赌,而且也嫌他赌得太小。老是几毛几块的玩,久而久之,连一点劲子也提不起来了,而老苗便不得不经常换着人选)。

好赌的人基本上天天都要出门,这位仁兄也许也有一些别的偶而为之的个人爱好:喝酒,或者一路小跑至这附近的一个广场上面看美女跳脱衣舞节目。

老苗虽然经常要出门,却很不喜欢出远门,因为他认为呆在家里的感觉实在真的很好。

现在他又回家了,还没有到家。出门才一刻钟,他的行踪当然还在翔泥路上面,但已经开始马不停蹄地往回走。

这个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提着一瓶白酒,这是刚从十三号民宅一楼的超级市场里面买到手的。老苗正准备以光速打道回府,刚起跑一分钟的时间,却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了。

此时的天空正在下雨,毛毛细雨。这场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所以老苗才不得不赶快地跑。才一出超市的门口,就已拔腿便跑。

但是十三号民宅和翔泥路第五十六号民宅(老苗的家)之间的距离确实有一些远,大概有两三百米的路。看来,无论他怎么跑也难逃变成一只落汤鸡的厄运!

只不过是下午四点,可天色竟已黑得像日暮时分。一大片的乌云压在近处群山的山头,雷声响起,空中开始降下大雨。

先躲一躲吧!

老苗在东张西望着,瞅准了路边一户人家建有低檐的门口,便准备奔过去藏在那儿。

这时一张崭新的百元面额的人民币,被平平摊了开来跟随一阵清风飘过来!

老苗的眼睛马上随之一亮,并立即脱口道:“正所谓,人无横财不发。”赶紧停下脚步,认真仔细地辨认这一张纸片的根本性质。“是的,确实是一百元!”

被惊鸿一瞥的纸币在半空中晃晃悠悠地翻了两个跟斗,忽然飞到离老苗的跟前已不到两寸的地方,可能只要老苗伸一伸手指头,便可以顺利地把它占为己有了!

老苗脸红心跳起来,但是他只这么一犹豫,等到再伸出一只大手去抓时,已完全来不及。这张纸币调皮地跑开了,一下跑出了两米多远的路。

它虽然身在一丛又一丛的雨点的射程当中,却不落下来,似乎完全没有任何阻碍,似乎这个时候风吹的力量,已比雨水的冲击力还要大许多。

老苗已下定决心,即使天边的雷神一声巨响之后就落下平地来,也要把这个突然飞来眼前的横财弄到手上。

纸币却有了人类的心思一般,千方百计地要避开他的追击,正忽左忽右,忽上忽下!而等老苗一靠近,就好像有人在它的身上系了一条透明的细小绳子,虽然看不见人也看不到绳子,但只是轻轻地一拉,它又倏然远去了。

老苗焦躁不安,站定了身子喘气。但是,那张纸币竟然生了双脚一般模样地又悄悄走了回来,在靠近他。老苗以为是对面有一阵风在吹,吹动了它!

眼看距离渐渐缩短了。

他还是一动不动。两米,一米,半米,一尺,一寸……他大喝一声,便猛地暴长一条手臂捞向纸币。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夜空有星,路灯昏暗!

老苗感到身子很冷,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冬天当然很冷喽!”他嘀咕着,摊开了一只手,掌心向上。这一百元总算到手了!

他感觉已被攥在手心的纸,简直比一条真正的鲤鱼还滑还活蹦乱跳,还有生气。

老苗嘿嘿地傻笑,这可是一条金鲤鱼呐!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体却愈来愈冷,特别是背后——他有好几次都想扭过头去看看,到底有什么鸟东西在死劲地向自己吹着冷气。

但为什么不回头去看一看呢?

因为潜意识并不允许他这么做,老苗却很想弄清这个潜意识为什么存在的因素——它为什么会说“不”呢?

“啊,坟场!”

这里可是一个乱葬岗,堆在这里一起埋的无名尸体,它们连一块墓碑也没有。

老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迷迷糊糊地走着走着,居然就会跑到市外这一处平野上来!他离开家差不多已有一里远了。

老苗认为自己其实没有走这么多的路,“真是鬼迷心窍。”他攥着手心的钞票,看着路边近在咫尺的坟场,侧了侧身子松开手低头去检验这一张钱,其实是想得意地向自己炫耀战利品罢了。

“咿?”他终于受不了了,觉着好象有个小鬼从坟场中凭空冒了出来,在用锥子用力地敲着自己的后颈。

“真要人命!这是一张死人用的冥币,嘿,晦气。呸呸……”老苗心慌意乱地转过身,迈开腿便跑。

跑着跑着,低头看见地面上已悄悄地多出一条影子。

怎么会有两条人影呢?

他站定了,看着路灯。灯很亮!又看看脚下——自己的双脚向地面展开了一条黑影,在这条影子的旁边却有另外一条黑影。

两条黑影都有身子有人头有肩膀有手还有脚,老苗的心里希望这两条黑影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也就是他自己的),所以试着摆动了一只手,在旁边多出来的那条影子却也不差分毫地摆动了一只“手”。

他摇了摇头颅,影子却也摇了摇“头”。接着又踢了踢脚,而那条影子也踢了踢“脚”。

“确实是一起动的!但为什么会有两条影子呢?”

接下来,老苗就看到了他一生之中最希奇古怪的事情。他看到那条人影——其实,我们已不能确定它是人的影子。

因为物体凭借光源,所以就有了影子,可要是没有物体,空气又怎么能让影子出来呢?传说鬼是没有影子的,但是这条影子已不知它究竟是鬼还是人,完全没有踪迹可寻。它根本不需要凭借什么,既然不凭借物体,自然也就不凭借光源了。也不知从哪里来,会到哪里去。

难道这影子本身就是一只鬼物?鬼物趴在地上明明是爱做恶作剧的心理在作祟!

老苗看到鬼影子在泥地上打了几个滚,与自己的身影拉开了距离,他看它分明是想爬起来,正在“痛苦”无已地挣扎不休。

他的双眼已经睁得老大,这条黑影同时令他感到它是在看着他,口鼻眼耳俱在!似乎还在使劲地呼吸呢。

“莫怕莫怕!我是人。”一个声音,但老苗发现声音的来源并不出自地上的黑影,出于别处。

这个声音显得苍老,老苗觉得那说话的人年龄肯定与自己一般。

而黑影现在终于站立了起来,直盯着老苗。一堆纸币也突然冒了出来,腾空飞舞。纸币全是冥钱。这冥钱是随可怕的黑影一齐从地狱出现在人间的么?

“黑无常,你一路追我到此,究竟要干什么?”苍老的声音。

“黑无常?”老苗的头脑嗡的一声就吓晕了,再没有力气逃跑。

“嘿嘿!黑无常,你吓坏人家了。”

“王伊将,你回到百年前的行为,可是破坏地球磁场的罪行!”

“哈,你有这么罗嗦的么?”发出苍老声音的人正是王伊将,他身裹万宝袋,样子象一只蝙蝠。这时他突然振起了双臂,像蝙蝠般掠起,身形在黑暗中滑过……

八、雷达金表

兜光城,一天!

这一天,大约是快日落了。天色,在这地球上的半边——东西南北中都已经灰蒙蒙的一大片!

但由于日未落……所以天虽然正在暗下来,却始终未见“伸手不见五指”的全黑。

大陆朝着天,陆地上的尘埃不定像一个任性的游子离开了家在半空兀自游离。

地平线上,那一条属于东方的巨龙却已不得不舍弃太阳这一颗已被它唤作“火球”的玩具,和一条丧家犬一般模样低低地垂着头颅,无比哀伤地叹着长气黯然地沉没了。于是,所有的一切都沉寂了!

而在地球的另一边,那个栖身于西方诸国的大魔枭撒旦也许刚好也即将隐身了——也许,正在隐身,急急忙忙地回到它搭建在地底的秘密老窝。

这时天上一共有两个实际作用根本就不同的光源,它们各自都有着自己的位置。这一头白玉盘子似的月亮悄悄地爬上了天宇,而另一头太阳在西面发出来的亮光,竟只像月亮一般醒目。

现在是六点少一刻。

可能只需要半个时辰多一点的时间,耀眼夺目的星星就一定会像一颗颗宝石那样争先恐后地布满整个夜空。

日,终于落了下来。

华灯初上已七点少一刻,距离刚才足足过了一个小时。

但是这一晚却可能是一个无星的月夜,地上赶着夜路的行人在黑糊糊的天宇上面连一颗星也没有见到。

这会儿陆地上四处有寒风,寒风正在不停地吹。风!直冷得行人和其它一切生物的肉和骨头都可能会一起冻死冻脆,然后,又被满天飞行的孤魂野鬼用它们的一双大手强行地弄碎!

虽然,满天都是佛。

但是佛似乎已经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佛,是不是也跟那条已在西天和“火球”一同落下山的巨龙一样累了沉睡了,正需要休息一下?但是看起来却好象无论地上的人类怎么死劲地去叫唤,他们也不会再醒转了。

他们都好象一个瞎子,而这个瞎子的眼睛先天已经瞎了。

也好象一个耳聋的患者由于吃了过多的安眠药,在表面上看去似乎是甜甜地睡着了但实际上却死了,再也不会醒转。

冷得不可思议,街上的行人极其罕见,路边的各类饭馆和小店自然都赶紧关门大吉了。

汽车在街道小巷之中和高速公路上面,开得比去火葬场救人还要快好几倍,可能早就跑出了一百六十公里以上的时速,心急火燎地赶着路,看上去简直是在飞。

夜幕,像死神的披风降临——黑糊糊地蒙在那些白天还没有充分地利用时间去享受这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人心坎上面,令他们的心都无时不感到无尽的惆怅!

无星有月,路灯虽亮着,却还是黑得令人恐怖也可怕得凄凉。

这样的夜色,简直叫人以为自己从头到脚整个人都已被迫浸在一桶黑颜色的黏黏糊糊的“环球”牌油漆里面。

这里面丝毫没有能够给人喘息并思考的空间,由于失去了亮光已经见不着任何的物事,所以使人几乎立刻便不知所措,因为已没有一点方向感。

一个白天的时候并没有好好工作的人正感觉他自己快要被淹死了,黑咕隆咚的油漆未干直接地涌入鼻腔和耳内,而嘴巴和眼睛便不得不使劲闭上来,不敢张开一条缝来窥视和呼吸。

他很希望自己能够把整个头颅都探出油漆桶的外面,能稍稍喘上一口气。所以,在一座桥上又是跑又是跳。

似乎想去大闹天宫,让身子跳到九重天外,跳着跳着越是跳越有了高度。就好象是一尾鱼儿由于水底下的空气实在太沉闷了,所以才企图窜出水面来寻找可爱的氧气。

这个人,现在正在兜光城的苍鹭桥上面。他在不知疲倦地活动着那块天生就是习武材料的身子骨并不时地死劲跺着脚,其实内心害怕死神的披风总是不去。即使漆下的“龟息大法”能够成功,却还是担忧天未亮时油漆便风干了,自己也就整个人都被凝成一块结结实实的硬疙瘩。

这块疙瘩里里外外结着一层又一层冰冷的霜块,牢不可破,好象是一块琥珀。正是死神的战利品,而死神的内心深处正十分“荣幸”能够有一个世人去欣赏它,并自由地开发它的自身价值!

他很希望世人在黎明时分正在晨跑的时候会很快地就发现它,因为它到时已变得像一块花岗岩那般僵硬,可能只要用手去轻轻的一捏,已被接触的身上某一个部位便会连肉带骨头都掉落下来!

十分侥幸还没有被急冻成冰的人体在不停跳着跳着,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是否能跳到九重天上,却忽然纵身一跃一个“老鹰博兔”一下落在桥的护拦上。

龟息成功了又如何,九重天外是否别有洞天?鸟语花香,阳光明媚?是否享之不尽的美女如花和一世的荣华富贵?

桥的护拦不知是钢还是铁铸成的,反正结构很牢固,对此进行电焊的那位工人肯定是已经通过国家认证的高级技术工。

宇宙火箭出发的地点既然选定了,那么这一艘“火箭”它的能量呢?

“火箭”一个猫扑腾空飞起,扶摇直上了两米也没有往下落去,但是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之下,地上倏然现出了牛头和马面两位勾魂使者——他便挣扎着往地面上掉了下去。这人是否确实活得很不耐烦了?要是再一直地落下去,笔直地掉在桥下的水泥地面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这时。桥下的桥洞中,竟然猛地冒出一辆“东风”大货车来。

原来,如此!

车已露出一小截身子,车的前灯打得雪亮,在路灯之下看起来似乎是两面镜子。而这两面镜子,它们一直就摆放在家中的柜台上,天天都用一块抹布搽着。

地狱使者的钩子落了一个空,赶紧乘着风遁回地底睡觉去了。

确实那人早已在桥的另一面看到这辆车的来势,来势如东风!他在半空代表内心无限快活地跳了几式踢踏舞。

眼看要着陆,这位空中飞人便慌忙停止摆动双脚,正在做一个从“地堂刀法”中演变出来的身法,猫起腰双手裹住了双足像是一个皮球般抵达于地。

这人的身子骨看起来并不只是一般的结实,健壮得简直可以和一头公牛相媲美了。

他原来是打算侧着身子靠在在计划中即将拦路的障碍物上面的,然而这个天下的事情天公从不作美,节外生枝从来都事与愿违。看来此人也交上了华盖运,命苦得逊到极处——千不该万不该,先着陆的身体部位居然是脊椎,脊神经压到底下一块根本不知名的硬物上,令他腹部生疼!

只疼了几秒种,这人却又裂开一张大嘴“呵呵”地笑了起来,差一点没有捧腹大笑。他不但一点事儿也没有,还似乎刚刚才做了健身运动。

胆子稍大点的人和为人处世的态度很乐观的人,常常都会使恶运一下转变为好运。就在这人大笑的时候,他的手正在摸着那块撞到脊椎的硬物,摸着摸着第二信号系统的直觉告诉他:这件东西给人的印象很熟悉……那是一只手表!

只不过是一只手表么?但——车上的防雨苫布下面都有一些什么样的货物呢?这可是一辆超载严重的东风大货车。

这人身上的袋子自然也不会是真空的,他动作熟练地从一只裤袋里面,摸出一把刀口已被磨得削铁如泥几乎利不可挡的小刀子。这把刀只有十来个公分长,要不然随身携带着也会很不方便的。

小刀外面的牛皮鞘子已卸了下来,这人抬头望望空中的一片星云,手上一发力便刺了下去。

车上这种防雨的纺织品质地既粗又厚,是用致密的帆布或者亚麻布浸在防水液体中制成。但是它只防水不防刀子!

加上太阳日复一日地曝晒,以及冬日寒冷恶劣的天气在迫害着,风霜雨雾——它的一些部位已完全僵硬成块了,所以一刀子下去便“嘶”的一声,自动裂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来!

空中的星云还在,月晕。月亮的周围有一个大圆环,看来天气要变化了。

月色下,这人站起身子双手捧着从已经被破开的洞里面取出来的手表,忽然跳了起来往后仰倒,一直翻了好几个筋斗。

他见到手表是“雷达”牌子的,而那个表带是黄金铸成的,在金光闪烁着。“错不了!错不了。”他赶紧把金表带含在口里用牙齿使劲地磕碰了好几下,“这回还不发发,哈哈——”

看到透明玻璃的表壳里面镶着一粒又一粒无色正在闪闪发光的钻石,他忍不住用自己的嘴唇亲了亲它。

“哎呀!”便是一声轻呼,宝贝出事故了。原来那块玻璃薄片已碎成了好几瓣,其中的三瓣还在“青面獠牙”地向上开放呢!这人从空中掉到这里时,已经很不小心地把它压碎。

祸福相倚,如果没有压碎它又怎知它确实的存在呢?

这人却顾不得唇部的伤口上在往外汩汩而流的鲜血了,从上衣袋中忙不迭地取出一只小手电,点亮了查看表壳内的钻石是否还是星罗棋布,是否和天上的二十八星宿那样还没有移位。

满天的星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它们一颗颗地按部就班在极力煽动着人类自古以来就已经贪得无厌的心理发挥作用。

星星的主人吁了一口气,很满意地笑着,可是一张嘴却马上吸入一股甘甜的汁液,是血。

想到身上还有一个小伤口,他又从另一只袋中拿出一只创口贴……

他从来认定自己命交华盖,早就想出家做和尚了,因为听说只有做和尚的人命交华盖才会走大运。

他的内心狂热,肚中永远有一团火在烧,颠沛流离风餐露宿,苦中作乐丝毫不以为苦。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为“鹰前辈”,而他的名字叫胡披风。

在公路的斑马线上摆出一副英雄气概与一只野狗对峙,街道上不停打着漂亮的响指迈步追美女,酒店里与人划拳拼酒量,地下室中的一场豪赌令人一夜提心吊胆。

天仙的奇迹,一路燃烧而不中止飞翔。这都是鹰前辈燃烧的翅膀在兜光城留下来的痕迹!

货车急驶,奔向远方,奔向黎明……四处寂静无声,只有车轮在地面飞掠的声音不停。胡披风把耳朵伸在货车的尾部,看着尾灯,俯身探头地倾听着。

他把那件天赐的异宝用双手紧紧捏着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心中猜想着它为何会如此轻易就让自己得到手的问题。

“也许……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匍匐着悄无声息地爬到前面去了,揭起车头上那块蒙住了后窗玻璃的苫布其中一只角,见到驾驶室内有两个人。

一个已经睡得像一头死猪,完全不知今朝的事情,一觉醒来时便可能到了明天的早上。里面还开着收音机音量很大,因为从玻璃破碎的一角可以听见一首老歌的声音。难怪刚才他在忘形地大呼小叫时,里面的人却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一点动静。

“这只表可能就是他们其中一人的,那个人为了避免同室被盗所以才偷偷放到外面的苫布底下。”胡披风凭着四处流浪,多年闯荡才日积月累下来的江湖经验,做出了这样的猜测,“表的主人已自认为藏宝的事除了他自己心里知道以外,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那么黎明时分,车上仅有的两个人,有秘密的人和根本不知内情的人,必将同室操戈。因为失主一定会这么认为:自己在藏宝的时候,就已被身边的那个人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了!

那么小的一件物体,即使猜测有人在半夜搭乘此车,也不可能便在车上找到它。

而胡披风也认为这只手表简直就是一颗从天边飞下来的星火,却又故意要落在他的面前,让他得到……要是胡披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溜下货车,将永远没有人会知道雷达表失手的真相以及它最后的下落。

九、新加入者

世上怪人总遇怪事!

在上面提到的遇宝的怪事,平常人是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得到的。怪人身在江湖,轰轰烈烈,在血腥沙场上战不死的同时也总是饿不死人,这是因为他们老是会遇到古怪的事件。

一件事情发生得越离奇,就越让当事人有所收获。

通常怪事才一发生,怪人们似乎早就跟这件事情定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参数而参与其中,这也许是怪的人导致怪的事发生吧。

而一旦凑巧遇上了一件希奇古怪的事情,一个本来十分正常的人也会随着事态的发展变化,逐渐地变成令所有旁人都不可以理喻的怪种。这说的就是怪事也会使人怪的现象!

怪人胡披风得到了金表,即使不找活干也自然已饿不死,而且,不用说他又有了条件在江湖中做一个上等的人士。

一路所见都是荒芜的平野,和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小镇。

小镇上见不着一丁点亮光的人间景象,好象天地之外正蹲着一只与天地同寿,口如这个天地一般巨大的庞然怪兽,忽然之间就吞没了日月与星辰,然后又猛然张开了黑得深不可测的血盆大嘴来暗示:这里已没有一个活人还在活动着。

——因为夜深,人人已入睡。

披风清点了一身携带的物事,知道它们都还在。没有什么一不小心掉了出来,又将遗漏下来的。

这时车子驶离兜光城已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公里远了,披风呆在车上的时间大概有两个多小时了。

我们的这位怪人在内心估计了一下:这辆东风车的时速,应该在五十公里左右。

路上静得像死了一般。

披风在叹气,不管你信不信,他连叹气的时候都满脸的笑意。

而每当他打算了一件事情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叹一口气。现在他又已经有了打算,他打算在前面不远的J国破璜城市郊溜下车子,他根本不知道东风要一直驶向何处。

“风真的好大,距离破璜城市郊可能还有两三里吧!”披风整理了夜行衣上上下下,把一些褶子都抚得平平的。

高速公路上一棵老树老得弯下了腰。

这时,车上的披风灵机一动轻轻地一跳,再用手一捞就挂了上去。才一挂住,货车上面带了过来的惯性却几乎又叫他摔下来。

他的臂弯用力把住了这棵老树的树枝,手掌也使劲抓着不敢有一点放松,那留了好长时间的长指甲可能都断了开来。

东风一下驶得老远。

四周静得耳朵的鼓膜都要爆炸了!

披风引体向上的能力虽然很不赖,但也必须先悬在空中稍微地休息一下,同时再喘上几口气,等心神安定了才有所举动。

所以,这时他在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涨得通红,脑子几乎一片空白,脊背已完全被汗水湿透了。

不一会儿那腾空垂着的双脚,忽然紧随着上身由于向上引起的抽动动作,灵活地贴上了一截横生的树身。好象一只青蛙用它脚上的蹼一下粘住了荷塘里的荷叶,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一只从小天生在树上的树蛙。

接着披风的身形,又像一只长期居住在树洞里面的松鼠一样开始进行活动。

他用整个上身捧住树干,双脚也蹲在了上面,一搂又一抱,跳跃着很快地溜下树来,站在地上。

披风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破璜城外的平野。有一处飞云风景区就在城北,距离这儿大概有半里路,那也是离城最近的一处所在了,他决定步行去那边!

近来城北这边很不安全。因为,闹鬼——听说一个叫老苗的市民,无端见到了地底老鬼黑无常!

但是现在的披风却根本不晓得有这些事情在这儿发生,他是外来的新加入者。

这个新加入者有一个习惯,就是每晚过了十二点就要开始在路上面游荡,也不知目的,因为他认为人在世上走这一遭,其实很多事都是没有目的的。

而且他还发现一个特点,越是没有目的的事,干着越是开心。

有一句俗话——“夜路走多了,就会遇见鬼。”但是,披风听了就笑!

今天这一个晚上,说不定早就过了12点。过了时间,他同样又来到了路上,好像不论白天黑夜他都一定在路上。

因为,他是鹰!

“不知道今天晚上的运气如何,是否会因为走多了夜路遇到鬼?”他在自言自语,不竟为自己的胆大而笑。

披风很喜欢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笑。他倒不是为了庸人说的那样“笑一笑十年少”!

他仅仅是喜欢笑。

这时,他笑着徘徊在路上,嘴里咬着一颗烟,并没有急着赶路。

不觉起雾了,起雾的时候世间最平静,什么动静都没有。

却又起风了!

“奇怪,好端端的老是起风干什么?”披风笑了笑,“莫非这就是‘阴风阵阵’?”

雾中越走越黑,只因雾——越走,越浓。好多树叶被风卷起,在他的脚边打转儿。

“世上人人怕鬼,却不知人才是最可怕的。有时人吓人,便会吓死人呢!”披风认为世上跟鬼搭上边的事情,多半都是背后有人在作祟。

风骤然大了起来,卷着披风的衣裳往后拖。仿佛,前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十、半颗头颅

“这两年的鬼很贪心,把人杀了之后还将衣物钱财尽数拿走。所以,裸尸奇案是一起又一起的发生!”披风就不信鬼还在乎那些钱物,再说也不能够拿去阴间当作冥钱使用。

“只是……”他不禁打了几个寒颤,那些人的死法确实诡秘非常,每个人的脖颈处都有两个深深的牙印。

“吸血鬼?”

他有些害怕了,鬼他不信。可是吸血鬼就不一样,他们基本上是人的畸形形态,这有科学证据——也许,吸血鬼是由地球上被遗弃的人类所变成的狼孩,也许是尸变之后成为僵尸的,也许根本便是外星人种。

他十分地确信有外星人存在。

“国外流传吸血外星鬼的故事,但是在东方却很少听说,可同样是外星人既然是到一个地球上的,它们会去欧洲等地,自然而然也会在东方出现。”

“其实那些劫财害命的强盗,也许是拿一把电钻在尸体上钻出孔来,故意吓唬人的。我是庸人自扰,哎!人吓人真的要吓死人呐!”

想着想着,披风的脚步并未停下。

但他的思路却猛地被打断了,是不能不断。

因为一股腥风吹来,扑向他的脸接着又从天空上面掉下一件不明的物体来刚好砸在他的肩膀。

那力度,好像有人故意轻轻地拍了一拍。

同时,前方传来一下大叫,凄厉的惨叫。

依稀是在喊,“妖孽!”

他站住了,立在雾中不知该如何是好。然后,前方却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两条影子正向这边奔过来,一高一矮表情轻松地抬着一口红漆的棺材。也许这口棺材根本就是空的,并不沉重,但是他们却是蹒跚着过来的。

——表情轻松非常,脚下却见吃力。

“大王!”一个在叫。

“大王!”另一个也叫。这两个人都似乎是瘸了腿,于是奔走的速度缓慢。

“我在。”一个声音叫!

却又见不到人……

这声音在一旁响起,披风便回过头来看了看,但四周都没有人影。于是,他不知所云了,却发现自己身上的那一件东西有一些怪异,正是刚刚才从半空落下来的。

这时候,他打算好好地去打量一下它,还准备拿出一只手去卸取。但他不去看,倒也不打紧!

“哇,我的妈呀!”

原来那是半颗人头,上面连着一大串不知被谁人从肚子里面一下拉出来的肠子。

人头睁着一只大眼睛,在虎虎有生气地怒视着披风,或许是不怒而威……而那肠子不但红花花又湿漉漉的,看起来确实蛮新鲜,难怪会这么臭。

叫大王的两个影子已匆匆过来,问道:“大王呢?”

披风见两人都是牛头马面的样子,身子却又和人类一般,便猜想他们不知戴了从哪里买到手的面具,忍不住怪声地哈哈笑了:“牛头马面?啊呀,两位戏子兄台在演什么戏——”

因为只有在文学创作中才会见到“牛头马面”这二鬼,而它们一般都被拿来做为形容或者是衬托的描写,实际上并不存在。

而这两个玩具性质的面具,手工的确不错,样子真的很逼真。那牛头几乎要“哞哞”的放出声来鸣叫,马面的样子,看来已经要撒开四只蹄子来奔跑。

传说——鬼是没有影子的(但仅仅是传说而已,要是鬼也有影子呢),披风看着月下的人影,判断这两个家伙如果不是谋财害命来的,就是脑子出了大毛病,半夜三更还抬着一口大棺材四处乱跑,只怕是专门找胆小的孩子来吓唬的!

“也许他们是盗墓贼子,由于在墓中得不到满意的钱财数目,所以便把新鲜的没有腐烂的尸骨都挖出来乱抛了,可盗幕归盗墓,为什么又要自讨苦吃抬着什么棺材呢?”披风实在想不通!

“强盗用的这一招就叫作‘攻心为上’吧!先吓碎需下手的对象的胆子就进行洗劫,实在不行再杀人,看!他们就连棺材都已经准备妥当了。”披风在想不通之际,认为这样想比较合理。

“请问大王是谁啊?”披风看着一高一矮二者。

“大王,黑无常呀?”马面。

“马兄,这是大王的头。”牛头。

那大王正在披风的肩上开口:“快,快,我身体已经先回去了,你们帮我找到那半颗头颅之后,也赶快回去吧!”

披风认为自己七想八想却想漏了一点:现在的死人,都给实行火葬制度了。“所以,从哪里来的新鲜尸骨呢?”他在自言自语。

接着,他又大叫了起来:“真是怪事,人头已经离体居然还能开口而言!”

牛头马面已对着披风一折腰:“我们不打扰大人了,不过请务必小心外星来的妖孽!”他们把人头放进棺材,左顾右盼着飞快地跑走了。

原来,鬼还怕鬼。

被放在棺中抬走的半颗头颅,正是那一路跟踪着王伊将的黑无常。

黑无常怎么会变成这样?请看下章说明。

十一、一根尾指

(一)

身形犹如一只在夜间捕食的蝙蝠,飞快地行动着,王伊将知道这个无常鬼难缠得很,便已经在心下打算与其一战到底。

无常鬼却眼望着那只万宝袋,看着跻两�孟笳�诳匆恢淮笪诠辍?

但是王伊将绝对不是一只缩头的乌龟,他正在笑骂:“兔崽子,你追得上我吗?等你追上了,老子再和你斗——”

黑无常展开身法,体轻如燕,人在空中一下就出手了。

他的一双手如两块布带子飘荡着,飘逸非凡,已令人捉摸不定。

“流云袖!你老二使出来的该不会是专门用来唱戏的烂招数吧?”

黑无常手上使的正是“流云袖”——袖飞如瀑布,下手如有神助。

袖长,长得似无力击敌,实际上却“虚虚实实,无虚无实,虚中有实”!

王伊将不理会长长的袖子正卷向自己,他只是伸着头,摊开了双手和双脚,脚没有动,手却在展动着,如一双鸟的翅膀。

“看招!”黑无常又使出了一招“袖里枪”,那长袖犹如生出了骨肉一下坚挺了起来,如棍子横扫着对方的全身要害部位。

“袖里枪”黑糊糊的,在夜色下“霍霍”有声响!

“小心!我出招了。”

王伊将随风看风向,听风听敌动,猛地将五体缩入万宝袋内。他又倏然滚动万宝袋,如一只无刺的刺猬,人袋一齐攻击黑无常。

这两者在空中飞翔如鹰,一时出手如电!

黑无常的“袖里枪”死力拍击着万宝袋,想止住它的汹汹来势,但是宣告无效。

他便只好飞身逃开,企图闪避。

王伊将在万宝袋里眼看与黑无常的距离缩短,忽然伸出了双手,抓住了黑无常的脖子。

黑无常拼命挣扎,袖里枪一下也未停。

却听“呀”的一声叫,袖里枪敲击着万宝袋,却被特殊材料制造的袋身反弹了回来,像一片刀锋一样砍在无常自己的头部。

这无常的半颗头颅便碎了……

(二)

高崖,大江。

江流活像一条怒龙,张牙舞爪!带着汹涌波涛,永无休止地向前激冲奔去。

刚刚击败黑无常的王伊将立在高崖上,俯视急流,眺望半里之外的大王谷。

他心内涌起了豪情与壮志,想着自己的英雄了得,自负平生。

当年与邪赌三鬼的一场搏命大赌,本是他人生最得意之事。而眼下,又多了一个手下败将无常鬼……

“天下又有谁能与我为敌?”他豪笑!刚才的一番战斗活动了筋骨,令他心跳不止,体内已热血沸腾。他跃跃欲试,根本未过足拳脚之瘾!

时光倒转——若干年前——天上悠悠的白云,动作伴随耳畔“吱吱”的蝉鸣。

王伊将在某一座山上的一处采药(他徒儿阿飞于壁虎刚好生病了),正当他采到一朵千年蓝花的时候,一声冷哼,从身后传了来。

他愕然回首!

只见几米外站着三名男子,身形雄壮,身上的衣服不是黑就是白,予人怪异之感。这三人都三十许人,样貌普通,却又近乎邪异。

“哈哈,辛苦你了!”只听其中一人仰首长笑。王伊将浑然不解其意:“辛苦?何谓辛苦?”

那人续道:“王兄之恩,难以回报!”

“我怎会有恩于你?”王伊将沉声问道。

“因为王兄为我等采灵药之劳,我等一拜亦难谢。”

王伊将望了望一篮草药,更加的不解:“草药?这草药会是你们的么?”

“现在不是,很快就是了。”

“哦,不懂!”

“只希望王兄能与我们一赌。”

“赌?”

“对,打赌。”

“打什么赌?”“打赌你一定赌不过我们。”

“未赌先打赌?”

“对。”

“赌什么?”王伊将猛地想起江湖上三个类似属于神话的人物来——邪赌三鬼!

有多少人只要一提起邪赌三鬼,便咬牙切齿地痛恨?因为有多少人被这三鬼害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王伊将的眼光利若大鹰,心下沉思着。

在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下,那邪赌三鬼只感到自己的衣服一点蔽体的作用也没有!

“好!我跟你们赌,就赌篮子里面一共有多少株药草!”

“赌注是什么?”三鬼眼睛发亮,问。

“你们的命,和我的命!”王伊将大喝。

三鬼贻害着人间,但其实他也不是想为大家除害,做一件什么好事来给人看。他只觉得平白有三条性命捏在自己手里的感觉很好,很痛快。

邪赌三鬼道:“好啊,就赌命!我们赌所有药草合起来的数目是偶数。”

王伊将似乎无可奈何地道:“那好,我赌的是奇数!

“一……十……十九……三十二……”

药草很快就被数出来,随着“三十二”的报数声过去,三鬼脸色变了,因为只要王伊将说对奇数,他们就得马上赔命。而最好的结果是:王伊将也说错了数字,那么赌局就重新开始了!

“三十六!三十七——”王伊将紧张得很。

数完了,但他两眼一亮,又突地发现还有一小株草压在自己左手下的尾指下方(右手在拨着药草报数),他紧张得几乎要命了。

“最好他们也和我一样失察,未见到最后的这株草。”他把药草用力压在尾指下方。

接着,他大笑:“三十七!是奇数啊。”

“是三十七……是奇数。”三鬼惨然变色,猛地一齐把头撞向身边的一方巨石——完全以卵击石了!生命似彗星般短促。

这个故事,也彗星般奇亮地划过了五湖四海的上空!

十二、遇见恩公

雨在下着,风也在吹着,笔直的雨丝已经被吹成斜线!

风无影,人茫然。

心惶惶!

“猫儿,狂猫!你别跑——”

狂猫刚刚吃完早餐,四脚用力地踢开盘子,又要跑了。张三九连忙捉起它的爪子,逮牢它的身体,厉声喝道:“都吃饱了肚子,为什么还要贪玩?你也该知足了!”

狂猫却不以为然。

知足?知足?何谓知足?

“我还不知足!”它“喵喵”的叫开了。

“你该知足,不要再乱跑啦!”张三九拼命地想告诉它自己是多么的寂寞。

“好了好了,我不走开就是!”狂猫哂笑。

张三九长吁一口气,可奇怪的是,心头上那一方由于寂寞无比才积压上来的巨石,忽然停了一只蜻蜓。

巨石开始溶化了,变软变稀,变成一塘的水,荡漾着水波的水面上……正有那只蜻蜓!

心情,变得烦躁不安——“哎!你还是走吧。”她低了头轻轻地说话。

宠物毕竟只不过是宠物,它根本就不会知道主人的心事。即使稍微懂一点事,也只会凭添几分伤心人的心气。

狂猫弄蝶。

好大的一只蝴蝶!这是一只鲜红色的鬼面蝶,鬼面呈龙头状,金色大眼,粉色虬须,褐色长角。

猫,突然发起癫来!

“猫儿,猫儿,你怎么了?”张三九轻声呼唤。

“张姐!我不行了,妖物,妖物——”狂猫眼瞪着蝴蝶大口喘气,却也回天乏术。它头一歪,虎虎生威的一身皮毛耷拉了下来。

“猫儿,你不能死,也不会死,因为你是九命猫仙……”“张姐”大哭大叫。

世间却不存在九命的猫仙,所以天地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连猫儿也已上天成仙。

接着,只有葬猫了。

黛玉葬花。

这一场戏,她已经演了七遍八遍。

后花园,阳光已洋洋!

“姥姥,我那把小锄呢?”

姥姥不在。姥姥上哪里去了?

“田婶,姥姥呢?”

田婶在洗衣服,这个地道的农村妇女发出嘿的一声笑:“丫头,你终于有心情出来见人了!”

说着,她又抹一把额前的臭汗。

丫头却阴沉了脸:“是你这张乌鸦嘴,就是!”

难怪狂猫今天要死,就是老天爷在等着田婶说这一句话呢。

田婶怔住!她还想赔个不是,张三九竟已冲过来,“噼啪!”塑料制的水盆被重重摔在地上,裂开了。

“臭丫头,老娘火了!”田婶没洗成衣,被逼出火来。

张三九溜了,她飞快地跑开,跑到了竹园里面去,准备弄一截结实又好使的棒子来应战!

在竹园里面瞧着,遍地都是长长短短的枝节延伸在半空。

园主的儿子准备偷偷地伐竹贱卖以度国庆,他连续几个夜晚临睡时思来想去都觉得不这样做太对不起自己了。

狂猫下葬之日——“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了!”

张三九抱着猫的尸身,来到在某城当卫生部部长的人家门右侧。

此时,部长不在家。

秋风秋雨!

好一个秋夜,风来雨来……张三九闭眼。

“张姐!”是狂猫的声音。“猫儿!”睡梦中她听到自己在说话。

猫又失踪,鬼面蝶现!

金光乍现!龙眼睁开,瞪住张三九。

张三九急忙追去:“站住!你给我站住。”

蝶翼逍遥,舞在风雨中,甚是凄艳。

“还我猫儿的命。”“张姐,你别给收了魂。”“猫儿!”

狂猫现身了。

“野猫,闪开!”鬼面蝶似人在叫着。

金光现,猫消失。

张三九冷不丁扑了个空,狂猫——它竟不在了?

蝶翅上的龙头长着獠牙,猛地伸长,企图勾住风雨中飘摇的灵魂,芳魂!

恶梦,绝对是恶梦!

她不相信狂猫的本性会这样丑恶,她听姥姥说,人死后本性回归。但猫儿它……

狂猫兽性回归,引诱她丧身龙口!

时间悄悄过去,国庆也过去两天了,张三九人变得活泼了,因为她也有了令自己忘不了的一天。

能够吸引张三九的绝对是个棒小伙,这天这小伙正哼着一支歌咿呀呀走来,“好听的歌。”张三九感兴趣!

“你也爱听歌?”男孩斜眼。

“恩,是的!”

男孩继续走路,头也不回一下。

张三九并肩。

“咳!先生,我认识你,是你救了我的。”

男孩原来就是披风,披风放火猛烧王伊将的房子,自然是为了救她——张三九。

“啊!张三九姑娘,好久不见了!”

——第二卷《粽人鏖战》终

一、就餐说爱

阳光灿烂,很是灿烂!

今日的气温实在有点高,有许多的行人都是先在自己家里面脱下两件外衣才出门的,而几只趴倒在路边的公狗,也都在手忙脚乱地给母狗扒虱子了。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发生得很突然很奇怪,你完全没有一点理由去说出个所以然来——青天白日之下,一些丑恶之物竟然堂而皇之地外出,四处寻找着能够让它们栖身的容器,真是岂有此理!

只见一堆成群结队的苍蝇,刚“嗡嗡”地飞了过去,又“吱吱”地也不知是从哪里一下爬出了三只肥壮的街鼠来。猫已死,老鼠的胆子自然就大了起来!

确实——在西站的出口处,一个垃圾桶上面不知是谁把一只离家出走死掉了的猫儿扔在那里,已经高度的腐烂起来。

一只谁家的老狗,跑到一棵开花的树下面蹲下来“汪汪”清吠了两声。

披风和张三九还在西餐厅里用饭。

西餐,披风是一向都吃不过来的,他只要一拿起那些古怪的食具就别扭,只想胡乱发一通脾气。现在,披风却也突然变得没脾气了。

是啊!谁叫张三九姑娘喜欢一个正正经经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呢?

饭叉在闪光!房间里亮着几盏明暗不一的日光灯,还有一只壁灯坏了,嫌它忽明忽暗的来得不厌其烦,服务员提前把它一关了事!

这个包厢实在好热。披风的脸色在悄悄起着变化,一下子青一下子红又一下子紫了。

张三九却在点歌机上很不合时宜地要了一首名曰《热》的歌曲——“天气这么热”!

歌手极其讨厌生活的不满情绪,随着疯狂似群魔乱舞的调子,淋漓尽致地宣泄着!

点歌机上的魔音一出现,披风本来还死盯在叉子上的眼珠子就立马转换目标。

“干嘛呢?看什么看。”张三九娇嗔着。

“热。”披风终于从嘴里面干巴巴地蹦出这个字眼,听着怪歌他心底下先是冒出一股寒气,接着产生了一种叫“回热”的现象,之后就整个人全长了白毛。也许黄的、灰的、青的、红的、黑的什么长毛都有!

已经变馊的人怀揣一颗也腐烂败坏掉的心,准备离开这个啤酒屋。

“老板,我想要一杯珍珠奶茶!”

一把甜美的女性嗓音,一头钻进披风与张三九这二人世界的防火墙之内。拥有声音的人在一个角落里的位子上坐下来,一个侍应生在她的一旁等候吩咐。

披风侧眼一瞅,就见到了这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的牛仔,是褪了色的,牛仔裤子上还戳着几个小破洞,人的两眼只要看进去就是白晰晰的腿肉了。

人群早已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个球形的仿佛真空的隔膜,隔膜里面热的程度无上,正罩在隔膜上面的热气也无处可去,听到一口说得不标准的普通话,热气似乎和冰一样完全溶解了。

“什么,你叫老板拿奶茶?这种事让侍应生去做就可以了。”

有人在球形隔膜里面哂笑,好象在通风的旷野中那么凉快,三五人回应。末了一句:“外地的?是乡下来的吧?”

这些人一向把上海以外的城市,当作村子和小镇。

“无聊!”披风大叫了一声。

众人嘘了一声,又有人在喊:“嗨,侍应生!我也来一支饮料。”

接着,便谁也不再理会那外地女人了。

外地女人嘀咕一声后,接过侍应生送上的饮料喝起来,然后向披风示意了谢谢。

披风微笑!

张三九突然捏紧披风的手,叫道:“我爱你。”[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qiyebooks.com]

“什么,你说什么,说大声一点!”

“我、爱、你!”张三九差一点没喊起来。

二、怪狗阿飞

一个猎户肩膀上沉沉地扛着一头刚被枪杀的野猪,缓步行走,很快来到了一个热闹非凡的菜场里。

下了山没剩下多少力气的猎户喘着粗气,将死猪拖在水泥地上,走到一个卖馄饨的摊子上招呼老板:“给我来一碗馄饨,一定要肥的肉馅!”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馅,绝不可能是肥肉。因为开水是那么烫!等馄饨熟了,馅也就没有了,可能早已全部都化成了油水……

暖壶里的开水本来十分烫,倒在锅里过了一眨眼的工夫便烧得沸腾了开来。在这里做生意的是一个老板娘,她十分客气地请猎户大爷就坐!

应客户提出的要求,一位站在铁锅边上打下手的小姑娘,将已包好的肥肉馄饨倒了进去。但不到两三秒钟的时间,她又赶紧全捞了出来。

馄饨原来是烫熟的,肥肉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溶化呢!

“哎!黄衣,黄大哥,点心上来了——”

原来,这猎户的名字叫黄衣。

“小心烫!”那老板娘又叮咛了一声。

但黄衣兄对眼前这个女人热情的态度很不以为然,右手松了猪头上紧紧饶着三圈的草绳子,不置可否笑了:“行!这不用你招呼,我也知道食物烫的。”

那猪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却巨大——“咚!”

这一声响,着实叫所有在场吃馄饨的人在心里大吃一惊,但心惊肉跳过后,就是讨厌。

“草你老母的!”有人说这一句。

“喂,你是不是有病?”接着,那人又说这一句。

隔三张桌子望过去,猎户大爷瞅见一位斯文秀才。

此秀才敢情是吃多肉了!在大庭广众之下也敢如此污言秽语、口出不逊。

黄衣兄“腾”地一下就火大了,提起一只暖壶要击出去。

老板娘不赞成,因为在现下的市场上,一只暖壶的开口价要好几块钱的人民币。

更严重的是——如果损失了这几块钱,恶性循环也便开了个头。黄衣摔了暖壶,秀气书生就一定会摔掉瓷碗,接着所有人都会跟着摔碗,丢飞凳子、劈开桌子,没完没了。

这不是完了么?

老板娘好象看过一些武术的小说,或者本身就会使一点武术。

飞身向前,一掌就想劈死了黄衣大哥,这个罪魁祸首。

黄衣大哥接了招,拆了招:“好!老板娘使的好,好一招‘关公吃刀子’。”

“好个屁!”

老板娘使了“吃刀子”一招,等黄衣喊完了又已连续地使出七招。

“我喜欢……”黄衣叹气!

“喜欢你老母。”老板娘正没好脸色给黄衣看,冷不丁着了黄衣的道儿。

原来黄衣使了个虚招,误导了对手。对手刚看他的肩头明明已在自己的掌握中,于是漂亮的手爪子便收紧了,其实却不然——这老板娘并不会一点点功夫,她黄衣大哥只是陪着练了这许久。

老板娘被抱在怀里怎么也挣不脱!于是她的脸红了,像晚霞一般。

甲:“这脸,我喜欢,喜欢得紧!”

秀才:“我也很喜欢——”

众人一齐拍手,刚才明明要发生的一件惨事一转眼便成了一幕人间喜剧。

一个人从一个没有人见到的角落里站了出来,本来他一直在喝酒,闷闷的一声也不响。

他穿着黄颜色的长长的披风,披头散发,像一只狗一样模样滑稽地钻出了人群。

大家都奇怪地看着“它”,“它”却哧的一声轻笑起来,好象想到了一件很快活的事情一般。

足足过了两分钟,“它”还是在轻轻地笑着、笑着。

老板娘的脸不红了,而且突然变得有一点发青,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觉并不妙!好象有一种预感:“某事要发生”!

果然大事不好了,天大的事就这样降临下来了。

狗一样的怪人,从黄衣和他的那个绝代佳人身旁溜过去!

是在溜走的时候出了问题——溜走的时候,那条狗居然顺手捏了一把这一对绝配之一的佳人的胸口。

“真可爱啊!”

如果时间允许,“它”可能还要亲它一下子才好。

“讨厌,讨厌死人了!”被唐突的佳人有点想哭出声来。

“扁死它!”黄衣大哥的条件反射,他这一声大喊连脸上的两只眼珠子都弹跳了出来。

“扁!扁死它!”

“它”已经引起公愤,吃了狗胆的大狗已然一步三跳地渐渐走远……可所有人都没有放弃,拔步便追。

那条大狗又拔了腿便跑!

怪狗,正是“阿飞”于壁虎。

他突然感觉肚子好饿,极饿!所以就一路跟踪着猎户大爷黄衣来到了惊仙山下的菜场里面。

三、漂亮姑娘

(一)

天空烧坏了,落日在最后的一刹那照得它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那么灿烂,那么红!

落日……多么的美好。

而只有在山顶上,人才可以真正地欣赏到这种美好。

因为,接近了落日,那美好便如触手可及!

能触手可及的美好,已不是一般的美好,因为这时候人的心似乎已经能拥有美好。

山脚下,有个怪人正像是一只猴子用手倒立了起来行走,他避开了荆棘,饶过了巨石,仿佛永远都不知道疲倦地行走着前进。

忽然——这人一头就栽进了水里,发出“噗”的一声轻响。

终于筋疲力尽的他,又在内心苦苦挣扎:此行的结尾,是不该这样子的下场!

他到底要到哪里去?

水底下有两只手,是这个人的手,水底下的两手已开始发冷汗,有风!风有一点点的冷,水也有一些冷,还冷多久?

这个怪人就是“阿飞”于壁虎。

于壁虎身体趴在一条河里发着愣,脚下遍地是被河水冲刷得洁白的鹅卵石头,就在猛然之间,他感受到了黄昏的伟大!

这种感受有如一个人被雷电击倒在地,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于壁虎是准备上山。

在很久之前,他有过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这位朋友很喜欢在雷电交加的下雨天里登上山顶去看风景。

而于壁虎平时只喜欢在天气阴凉的某一天上山去看地面上忙碌不停的人们在互相打招呼。

山不大高,山脚下是一个小镇。

于壁虎已上山。

他在山腰上看到小镇上的人们都在房子里亮起了灯,有许多人在乘凉。

这个时候,天边还有一团团的红云。

……但是等到于壁虎爬到一个山头上来,天却已经全黑了。

晚风微凉,吹拂着于壁虎的衣襟。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感觉很幸福。

(二)

张三九坐在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面,树荫很大的一片,她人就坐在里面,面前放了一盆冰凉的清水——正准备洗头!

“披风,披风!”她叫,没有人应。

“披风?”还是没有人应。

她想叫披风另换一瓶洗发精,她并不是很喜欢“无头”这个牌子的产品。

披风终于还是从一个角落里闪了出来,并跑过来:“哎,我的大小姐,我就在这,有什么事?”

“也不知去哪了?你——”张三九怒不可遏。

“没,没去哪!”

终于换成了“海飞丝”这一个牌子。

“哎呀!可恨的披风。”

竟然只有塑料壳子,没有洗发液。

姑娘遗憾,很是怒恨。

她绞起几捧长发,弄得稍微有一些干燥了,站起身子,去房间里拿一瓶新的海飞丝来。

房子的门前有一个水池,旁边有三只蝴蝶。这边上,还有一脸盆只洗了一半的衣服。

这是披风本该洗掉的,但是他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家庭工作人员。

“死披风,怎么这么懒?”姑娘的气未消。

……终于洗好了头发。

指甲光亮,老长,带着一点粉红的颜色。

张三九抽空剪了粉红指甲,又上上下下地把几块其实长得并不是很明显的疤痕用玉白色的胭脂粉覆盖住。

这么修理一通,她上街去了。

路过一家超级市场的时候,她被一个刘姓老板叫住。

“嗨!张小姐。”

“啥事情?”

“没事呢!”这位老板笑呵呵,用一只手摸了一摸脑门。

“神经!”要是在以往,她准就脱口骂了开来!

那老板还是在干笑,并用眼角打量张三九前凸后翘的身材。

“那么我走了。”

“好,慢走!”张三九走远了。

“小姑娘,等一下!其实我想告诉你,你真的长得很漂亮诱人——”

“你有毛病……”

四、一犬一师

(一)

“九姑娘——九姑娘!”有人在高声的大叫。

九姑娘却不应。

“九姑娘!”九姑娘还是在走路,脚踩着高跟鞋左手挎着包,是钱包,鳄鱼皮制的。

那人追了过来。

“喂!”

人到了她的跟前,死劲拍了一下她的肩头。

“谁?”张三九没有被吓一跳,但心里却很是恼火。

“我呀。”

是于壁虎!

“你啊?”

“恩!”

化妆盒在张三九的鳄鱼皮包里发出“咚咚”的怪响。

他们俩并肩走在这一条十二分宽敞明亮的街道上,感觉好极了。

(二)

辣椒好吃,很好吃。

很辣!因为辣,所以于壁虎才很爱吃。

于壁虎爱吃,不仅仅是因为辣椒辣得可怕,也是因为它的香气。

他刚刚又吃了辣椒,刚刚,正是午饭。

午饭时,他吃了半斤之多的辣椒。

可才过了一个下午——傍晚,饭桌上并没有辣椒,于壁虎却又尝到了自己那双已辣得厉害的手!

一股外力,正像铁钳子一般夹住他的手,令他感到又辣又疼!

他心里早知道痛了,“哇——”的一声惨叫,一只嫩嫩的又白又小的女人手就终于放开了他。

“别以为我又放过你一次,我们之间是永远都没完的!”女人张三九正哀哀地在黑暗之中叹息。

这叹着怨气的声音真的很沉重,一声又一声,轻轻地钻入了于壁虎的内心深处。

于壁虎似乎丑恶的心灵便突然被什么东西猛震了一震……

在不停震荡着,一下又一下。

一下两下,三下……等到第N下的时候,“丑恶”的心灵有一个念头:我师父害人了,是害了她么?

“但是我师父他已经自杀谢罪了。”于壁虎轻叫。

“自杀?谢罪?”张三九却完全忘不了自己的身体被折磨的苦楚。

“他自什么杀?谢什么罪?做作。”她大声叫。

(三)

房间里点着几盏油灯,但光线却还是很糟糕,暗极了——只能够依稀看到墙壁上投射有两条细长的影子,而绝不可能看清这一面墙上挂的到底有什么物什。

从黑影上看来:一个人瘦,另一个人更瘦。

那高个的要比稍矮的瘦许多,这是一副相当明显的图象。

那高个的人是一个衣着挺古怪的人,他阴沉着脸慢慢地靠近了一位西装友——是那一位稍矮的人。

“先生?”他出声了。

声音很空洞……这声音似乎生来就空洞,生来就很不好听。几乎听不见,简直是一个在坟墓中幽幽叫响的回音,它在呼唤谁?

“先生——”是第二声了。

“是谁?”终于有人听到,并马上应了一声,他听到的结果,得到的就是一个山响一般的耳光!

他发出一声惨叫:“啊——”

这惨叫之人看上去的确痛苦万分,却还是又接着作出了回应:“哎!是你,你来了!”

一只手十分苍白却也十分有力,大力地扯着这人的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这惨叫的人先是吃着惊,又陡然垂头丧气了,在不住地求饶:“师父,师父!”

站在他面前的师父头上戴了一顶帽子,黑色的礼帽,这时候似乎点了一点头。

“啊!你老人家没有死?”

“是的,你看清楚了,我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

这个奇怪的师父正是王伊将,而惨叫的人是于壁虎。

“是的!是的,师父!你老人家的身体尚健!”

于壁虎已跪在地上了,他认为自己早应该跪下来了。

五、谷内奇鱼

(一)

傍晚时分,是某一天的傍晚。这一天的夜幕正在降临,白天的时间已经结束了。

大王之谷!

“你是否还记得今天?”一女。

“我不记得了。”一男。

“你真健忘!”女。

“贵人多忘事嘛!”男。

“哦?”女。

“是的,我希望自己也记得今天!”男,若有所思!

今天还没到傍晚,午后时分——有两个人,即上文的一男一女。

一塘的死水。

塘中的水,也不是那死海里面的死水,是正常的普通的水,只不过死气沉沉!

死水——稍微有一点浑浊。

一塘的鱼在游,在扑翻,身上绞住了水草。

那青青的草儿,那乌黑的鱼儿。鱼未死,却和死水一样死气沉沉,像是死鱼!

“这里的鱼好怪啊!”说话的是一个青年女子,她微微踮起脚尖,向塘沿啐了一口。

“你不能够这样!”一个男人,长发。

“哦?”青年女子不解。

“这些都是变了形状的人……”那男人一脸的神秘,好象他一个人知道了很多的秘密,却从来没有跟谁提起过。

“啊!”那青年女子怔住,“怎会这样?”

“他们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这里的。”

一只黑里透红的鱼游到青年女子站着的泥地边,突然长出了两只手,抓住塘沿不知名的水草要攀上来。

青年女子一惊又一诈!

鱼似乎觉得很不妥,觉得自己不应该吓唬人,看了看这女人一脸的怪相,又松手掉回水里去了。

有一堆野草,被鱼触碰过的某一些地方却已经完全变色,变成淡淡的黄色,像是自然枯萎了,又像是被火烧焦了。

“哎,还好!它也有一些自知之明。”男人叹气,用力扯了一把草放在掌心里,看了半天。

“怎么回事?”青年女子已回不过神来,她看着怪鱼在水面上慢慢缩短人手,重又回复原状。

“他们穿越时空而来,现在他们至多只能恢复人手。”

正有几条鱼在伸展了自己的手臂,阳光下是那样的自由,学着人们狗爬式游啊游的……

那些人手没有成人的样子,全像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细小,又白又嫩。

“怪物!”青年女子又轻轻啐了口唾液。

“那他们是从哪一个朝代过来的?”

“——是未来!”

住在谷里面的人全都在观看电视新闻了。

一栋破楼,二层高——破败的墙皮,破碎的玻璃,黑黄的水泥。

“你妈回来没有?”一个男人问。

“没有啊。”一个小孩答。

“我回来了。”青年女子从野外的一口池塘边回到了家里。

她的脸是白的,苍白。她的眼是黑的,乌黑,乌黑似塘里的鱼,似这夜的幕布。

她的头发是乱的,是脏的,上面粘了不少蛛丝,她从哪里来的?看起来,好象是从狗洞里面爬出来的。

塘边的男人也回到了他的家里面,而他的家在哪里?

这是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

这个男人,就是于壁虎。

塘里的鱼儿们却都不在家,它们的家都不知道在哪里了,它们可没有忘记自己并不属于这里!

(二)

路边,栽着一大簇的鲜花,是“红牡丹”花。

“花有七朵,人头有几颗?”

“人头有三颗。”

对答完毕。

这时的水底下便传来一声声闷响,河面上也悄然窜现了成堆的水泡儿。

那一直站在岸上的刚才正在自问自答的人,是一个高个子女人,很年轻的女人。

漂在水上的人有两个半,两个是完人,半个是死人。

你看那半个死人,下身不知去了哪里,头是朝天仰着的,眼皮耷拉,似睡非睡,却叫人感觉里面的眼睛尚有余光。

这时候,岸上的女人把手边的一块顽石抛进河里,于是水底下又传来一阵闷响,河面上自然又窜出成堆的水泡来。

再去看看那两个完人——完人,指的是在外形上面给人的第一眼印象,与品德无关。

两具完人,一具朝天仰视,另一具则充分展示了他光滑耐看肤色呈古铜的脊背。这完人的确很叫女人喜欢,是身体健康强壮的男人!

这两个男人有胸肌,也有腹肌,也许是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胳膊还非比寻常的粗!

男人就难免要犯上一些小错误,但这两个男人又犯了什么罪,必得长时间地浸在水里?

或者,是那一些怪鱼终于变成人了么?

“啊呀!”

一阵的尖叫声,却是那个在陆地上观望的女人在大叫着。

女人胆小脆弱,所以就难免要被她自己吓倒!

女人的声线含蓄,像有几人合音,很好听,要是在平时,倒可以慢慢地去欣赏!

“救命!”离不开这个词儿,“救命啊!”

这个时候,说实话,她完全可以去唱一个高音了,无论这个音阶的难度有多么高……

尖叫,叫声凄厉。

起初像是一把电锯在还没有开启电源的状态下使劲修理着一块崭新的玻璃,发出“吱咯”响声。到后来,就没有人能听清这叫喊的人在嚷嚷什么了,怀疑她是不是还活着。

歇斯底里的嘶哑,已如狗熊得不到肉食的吼叫!

外面的人们听到的几下惊叫,只是些回音罢了。

岸上的女人大声叫着,有些累了,又停下来,沉默不一会儿,终于发足狂奔。

难道是骇傻了么?不然,她的脑子不会一时间停止了运作。

不过还好,她好象摆脱掉阴影,显得非常自由了。

快看,漫山遍野都是她的足迹,快看,天边和天上也有她的身影!

但她终于昏倒了,已经睡了,睡得死死的,倒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这男人是于壁虎,这女人正是张三九。

“睡吧!宝贝,只要你睡了,就什么都会忘掉的。”

河里的人却已在缓慢移动。

那半个死人其实也是完人。

河水在流动!

半个死人突然变成一个了,原来它的下半身一直沉在下面。

原来,死人是个女人,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水亮的眸子。

现在她正朝着你笑,笑得很可爱,但有一些猫腻。

“叶真真,你该上岸来玩一玩了。”

叶真真又去叫那两个男人:“披风,布高,咱们可以上岸去啦!”

六、虎毒无子

(一)

夜深,猫叫,有人!

“我要回家!”一个女人,张三九。

义盖云天的张三九如果再不尽快的回家,那么,即使给那些无处可去的野猫吞在肚里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她家中还有一个儿子在等待着呢!这个儿子,张三九自己认为是和黄强相好才出世的。

“咕嘟”一声!张三九又往嘴里猛灌了一口黄汤,同时哼起了一支歌儿。

“砰!”她摔了一跤,摔得四脚朝天。

“兄弟,千万要小心青蛙!”一个头上戴着安全帽的修路工人,一身紧身的苫布制棉衣。

这几天的持续高温已达三十八摄氏度,在如此热天的夜里,这人竟还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劳保服装,难道是个疯子?

张三九的眼睛亮着,“你就是青蛙?”她爬起身来,嘻嘻的笑,敢情是喝多了酒。

“人家好心劝你,你倒这个样子,居然骂人家是青蛙。”那人摇头叹气!

“你不是青蛙,那青蛙在哪里?你又是谁?”

“我不是青蛙,青蛙在这里!”

古怪的修路工人从后面的一棵不高的小树上吃力地取下了一只沉甸甸的蛇皮袋。

有风吹过!一股难闻的腥臭无比的气味扑鼻而至,张三九快晕倒了。

“呓?恶魔,是你!”

恶魔,正是王伊将:“是的!是我,哈哈哈……”

王伊将在烤青蛙吃,却不料遇见了张三九。

他身上的那一套衣裤自然不是劳保服装,而是防弹天蚕衣!

(二)

大王谷内。

“有人么,谁有火?点火。”

火柴盒。火柴盒里面只有一支火柴,有人燃起了这一支火柴!

火柴盒马上就空了。

火种正十分受欢迎,不灭的火种永远受到最热烈的欢迎。

这里,和外面的那片天地一样,现在也是夏天。

夏天有蚊子——最讨厌的也就是这个东西了。

然而,没有蚊帐!

这里常年不通电,除了没有蚊帐外,只有十五个人,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十五个大马金刀围坐在地上的人,其中有三个是妇女,一人是老太婆。

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竟然有人身上带有火柴,真的是一个奇迹。

那个人正把半根燃烧着的火柴,凑近了他手上捏着的一块破布……

这个地方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太黑了。

当然夜太黑了就没什么意思了,会有人不喜欢!

现在却已经是皆大欢喜的大结局——破布在燃烧!

一个火柴盒——这是众人一齐开眼时第一眼就先见到的,然后……

一些有心的读者可能早早猜到了。

但见,赤裸裸的人堆!

——那些女人的乳房,那些男人的性器,如盛夏的果实。

“火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刚才一干人等都纷纷向他索取火种的那火柴盒的主人开口说话,声音很好听。

好象并不很嘶哑,想来他们平时的生活极其无聊,所以一直就在不停地说话!

(三)

阳光星点,从树叶间漏了下来。

阳光正照在王伊将的脸上和身上,他现在的感觉真是好极了!虽然天气很热,虽然其实也很怕热,但王伊将的自我感觉良好得已使他整个人都忘了现在是夏天。

他人走在林子里最宽的那条由碎石子铺成的大道上,大声地唱着歌!哈哈地笑着,一跳又一跳。

他身上竟然还穿了那么多衣服,三件针织的毛线衣,一件披风。

披风是米黄色的,或许应该说它原来是这个颜色的……

因为披风上面已粘着不少蕃茄汁和鸡蛋清,又红又黄,别的还有许多古怪的颜色。

敢情那镇上的人,在菜场里刚刚对着这个疯子玩得十二分的痛快!

而疯子也不介意,疯子本人都没有意见,九天之上的玉皇,地府中的牛头和马面又怎么可以胡乱就给“安份”的市民定了罪呢?

一个市民笑了起来,市民们都笑了起来。

看来,惊仙山下根本就没有几个好人,因为好人便万万不该跟疯子扔着鸡蛋和西红柿开玩笑的。

王伊将疯了,因为他听说张三九已有一个儿子,但这儿子却不是由他和她所生。

七、疯癫有因

睁眼不见光,伸手不见手,黑暗无比——

此时,竟然是如此的天昏地暗!只见天上没有太阳,有乌云一片片。

乌黑色的云堆一片片的看上去都很严密,似乎牢不可破;又似乎里面有无数个巨大的裂缝,裂缝之中落下了风,大风。

大风在吹,正在“呼呼”地乱吹,几乎使路上的行人连站都站不稳。

这里的这一条路,是笔直通向菜市场的。

现在,在这一条路上面行走的人并不是很多。

大概不超出十个。

——这些人可能都是因为身有要事,所以才不得不在屋子外面吹着风。

一个举止奇怪的人混在匆忙赶路的行人中间,正在大声歌唱。

与其说他是在歌唱,还不如说他是在吆喝。

这人举手抬脚,嘴里大叫着:“哎!妹儿,我很爱你啊!你也爱我吧?”

他实在太瘦了,整个身材看上去犹如一根竹竿。他很苍老,头发和胡子都长得老长,都显得雪白。

一阵风“呼啦”吹过,这人立即被吹得整个身子东倒西歪。

他摇晃着,却始终没有被风吹得跌在地上爬不起来。

真是奇迹,象他这么枯瘦的人居然没有被吹飞、吹走!

不但没有被吹飞吹走,刚刚被大风摇晃了几下,现在他居然就已经站得纹丝不动了。

看来他是使出了“千斤坠”的定身奇法。

借着他使出定身法的良机,大家来仔细看一看他的样子和衣着。

在前面已经说了他很老很瘦,其实除了“老”和“瘦”这两个重要的特征以外,这人也没什么其他的特征了。

不过这人的面相很怪,所以也就不得不在这里描述一番。

他一双眉毛好像两条卧蚕,长得又粗又短;眉毛下面的两眼血红,是食人魔鬼的那种眼红;这一双怪睛在发出光看着人时,似乎是两把蘸了油水的刷子,在人的身上面刷过来又刷过去。

他的鼻子是鹰钩状的,伸在前面,仿佛永远都在探取什么。

他的嘴巴紧闭,嘴角下垂,显得极不可一世。

他的耳朵却遮在长头发里面,完全看不到了。

——这个人的五官就是这样子的!

这个人的身上……

在这炎热的夏天,竟然还穿着毛线衣,还有一件披风。

衣服非常的脏,即使用整条长江的水去洗涤,好象也洗不干净了。

此时,脏人还在吆喝:“妹儿啊妹儿……”

一个行人被他的吆喝声吸引了过来,问道:“朋友,天都快下雨了,你怎么还不快走?”

脏人嘻嘻地笑,表情痴呆问道:“下雨?下什么雨啊!请问你认识王伊将么?”

行人疑惑:“王伊将是谁?我不认识呢。”

其实这个脏人自己就是王伊将。

一个人若连自己都已经不认识,那么他的神智还会好么?

撇开这一边这个正纠缠不清的疯癫脏人王伊将,我们去寻找王伊将为什么会发疯的原因——

阎罗殿中,鬼气森森!

这里面有大鬼、小鬼、无数的鬼——

被吊死的长舌鬼,淹死鬼,冤死鬼,赌博鬼,好色鬼,败家鬼,饱死鬼,嗜烟鬼……一切鬼都应有尽有!

一个穿玄黑色长袍子的老鬼拉长着一张老脸,端坐在一把椅子上,抽闷烟。

有两个小鬼一直便站在他身边的一两米之外,现在忽然开口轻叫:

“黑无常大王!”

这个老鬼原来是黑无常,他应道:“恩,何事么?”

“黑无常大王,你的头确实没事了么?”

黑无常道:“没事了。”

黑无常把一双手掌摆放在头颅的两边,死力地按了下去。

头颅便发出了“喀”的一声怪响,他听着声音,道:“我这颗头,幸亏你们捡回了那半个,要不然装不回去就不完整了,人就变得不好看了啊!”

两个小鬼道:“为大王办事情,我们应当尽心尽力!”

黑无常却忽地发出一声轻呼:“咦?”

两个小鬼一惊,问:“怎么了?”

黑无常道:“哎,这上面的几根螺丝怎么松了呢?”

他的鬼头突地裂了开来,敞开着,半个已倒挂在颈边,暴露出了整个脑组织。

原来他的头颅被王伊将切掉半个以后,是用螺丝来安装,回复原形的。

黑无常叫:“你们快去拿镜子来。”

那两个小鬼其中的一个已飞身跑开,去拿明亮的镜子了。

镜子送到。

黑无常把镜子放在脸前,左看右看。

只见他那半个掉下来的头颅,犹如一尾死鱼,正毫无生气地垂挂在那里。

黑无常又命令:“快去那起子来!”

一个小鬼又跑去拿起子了。

起子送到。

黑无常一手拿镜,一手拿起子。

起子的尖端捏着头颅上面安着的螺丝,不住旋转。

两个小鬼站在一边看着黑无常对自己大动手术,正不停地动容!

是的,这黑无常的头究竟是用什么来构造的?竟能忍受螺丝穿孔引起的疼痛?

“只要螺丝不再松脱,本大王头上面的伤口在这几天之内就一定能愈合。”

——此时,黑无常似乎终于已经捏好了头部上的螺丝。

接着,一条硕大的灰影子凭空出现了!

这条灰影腾空在飞。

灰影在叫:“我的黑使者,你的伤可不碍事?”

灰影跃到了黑无常的身前,停住了身形。

黑无常向灰影敬礼:“阎王老人家,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