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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娇女出招》》 · 凌淑芬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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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三侠03]《娇女出招》

作者:凌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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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子曰﹕“有容乃大”最新解──要当天下人的皇帝,自当攬尽天下闲杂事忍气吞声收藏麻烦,三不五时还充当“毒药瓶”吃别人所不能吃的苦,受别人所不能受的荼“毒”唉!这顶高帽子还当真不是闲杂人等戴得起的皇帝小子自詡:天下之大没有我管不到的事!新潮怪丫头夸口:天底下没有姑娘我做不到的事!究竟谁的牛皮吹得大、谁的插针磨得利?例证一:谁有她的能耐令天下名人画押“留名”例证一:谁有她的本事把皇宫大內当自家厨房逛例证一:谁有她的魅力让皇帝小子“N顾茅廬”同理可证,大小尺寸鲜味糗闻不胜枚举……休说无毒不丈夫,无毒非小女子该然也!谁说情关难过,孰叹情路难走的?且看──小娇女一马当先,一招半式勇闯爱情道阿哈!合该是谁着了魔、入了道?……

精神崩溃的前夕

我发誓,郑重发誓,在短暂的未来绝不再写古代故事。

由于我向来坚信不同时代的故事就该反应出当时的人事物,因此草拟古代故事的同时,我自然希望写出一些现代故事中不会出现的情节,否则就辜负了作者创写“古代小说”的意义。这种不肯掺水的硬功夫,造就了凌某人几欲发疯的精神状态。

举凡武功、毒药、穴道名称和位置、奇门遁甲、阴阳八卦……在这回的古典系列中全扯上抬面了,害我从小沉迷至今的古典和武侠小说底子尽皆挖出来凑数。光写写就算了,偏偏我还得警告自己不可以写得太艰深和文言文,以免淑华姊头又替读者们行侠仗义哇哇叫。

天哪!简直不是人干的。

我就说嘛!当初写封致虚的故事时,就应该乖乖斩掉其它兄弟的生路,偏偏小女子我超级无聊,白白替他加进一个大捕头哥哥。写完大哥的故事也该收手了,偏偏又无聊得加进一个二哥,其是XXX的!干嘛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呢?

我想詹姊和淑华快被我烦死了,每回只要一提及“稿子”、“进度”的话题,她们便会听见我以一声惨叫做为开场白,至于接下来的“进度严重落后”字眼,甚至不劳小女子说出口,她们俩自可从耳膜被震伤的意外中摸出一点端倪。不干了!真的不干了!

再来谈谈本书吧!

这本第三部曲,并不以诙谐为主。因为前两本既已经“爆笑”又“秀逗”过了,所以第三本就来点口味相异的吧!本书所想营造的感觉并非着重于趣意上头,而是女主角使毒的小聪明和技巧。有位读者来信写到一段很毒的话,(当然不是针对我啦!感激不尽地说:“最受不了作者将女主角写得很愚蠢,明明家教有问题,活像没受过教育的野丫头,偏又要冠给她一个‘慧黠’的形容词。”(真的很毒吧?)并且呼吁我绝对不要打破自己的“良好纪录”,踏入相同的陷阱。

就因为类似的大帽子一堆,害小女子我不得不挖空了心思去设想,如何让我的女主角们永远保持聪明伶俐──可以老实、古锥、单纯、迷糊,但不能蠢。(这些形容词彼此划不上等号的,起码在我的笔下是如此,相信我。所以如果有人认为南宫守静不够聪明,当心我砍人!)

不管了,反正这回的女主角曾素问已经让我的脑细胞摔死一亿个,读者看倌看完之后,自有分晓。

另将一些近来的读者疑问和建议整理于后记的部分,有兴趣者,欢迎参详。

PS.应我那可爱的小妹妹之请,在此宣告一件事实──林秋苹的同学们,请不要怀疑,她没有盖你们,区区在下我──凌淑芬,真的是她姊姊。

序幕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激切的吼叫声惊扰了林木间的燕雀。

长安城的第一大名胜──野雁阁,今儿个破例地停止开放。

说起这座既公开又私密的野雁阁,江湖中人普遍对它的园主存着高度的好奇心,但截至目前为止,正式见过主子金面的幸运人士似乎尚未出现。

有人说,野雁阁的掌舵者位居朝中上品的禄位,因此这座阁园才能在天子脚下打着“私属产业”的名号,而没有任何一位官差胆敢上门索讨钜额的保护规费。也有人主张,野雁阁幕后的老大应该披挂着黑道大哥的名头,因此这些年来道上兄弟才会略过这处油水丰富的福地,不曾上门找它的晦气。只有少数人明了,野雁阁的主人不只一人,但他们的认知充其量也只到这个地步为止。

不可否认,野雁阁的主人充分掌握了“大隐隐于市”的要点。它坐落在最是繁华热闹的王京,大剌剌地开放给市井小民或达官们参观游玩,却又保留着若干隐秘之私。

今儿个野雁阁暂停开放,颇让好些个上门赏春花的寻芳客败兴而返。倘若让众人知晓,闭园的原因是为了提供野雁阁的三大巨头会面之用,只怕大伙儿挤破了脑袋也要进来一睹阁主的庐山真面目。

当然,其中一个主人的真面目铁定非常难看,尤其当他得悉另外两名难兄难弟打算拋给他一个烫手山芋时。

“如果这只是一个玩笑,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们──它一点也不好笑!”二号主人仲修卯足了劲表达自己的不满。

普天之下能够惹得仲修大爷喷火的事还数不出十项来,这回他却从头到脚处于沸腾状态,可见战况确实相当激烈。

“我也这么觉得。”三号主人封致虚把自己幸灾乐祸的神情掩饰在茶杯后面。“尤其咱们雄伟的大哥哥鲜少说笑,头一回讲笑话难免会不够流畅。”

“闭嘴!”上好的官窑茶海临空飞向封大侠士的面门。

封致虚随手拿起一根象牙箸,顶住茶海底部的中心点,白玉色的瓷器立刻停顿在箸头的端点滴溜溜转动,像煞了长安城街角卖艺的杂耍。

“好厉害。”竹帘后头压抑着又惊又羡的钦叹。

“没什么啦!疯子虚除了耍几手把戏之外,其实压根儿没多少本事,真不晓得道上的弟兄干嘛怕他怕得尿裤子。”这番“不过尔尔”的评论来自三老板的年轻妻子南宫守静。

“呵呵──”忍俊不住的娇笑声轻轻扬了起来。

“你笑什么,老板娘?”守静的喝问透着几分着恼。

“没有呀!我自个儿笑着好玩,跟你不相干。”朝云娇滴滴的无辜嗓音蓄意逗弄着妯娌的急脾气。

女眷们唧唧咯咯的斗嘴稍微影响到男人召开的秘密会谈,一号主人闻人独傲终于下逐客令──“朝云,带她们到其它园区逛逛,别来吵我们谈正经事。”

他甜媚的老婆大人应了一声,招呼着竹帘后的妯娌和新朋友远去。

三个大男人泡茶谈公事的地点位于后院的枢心地带,小室外围环抱着上好橡木雕筑而成的门扇、窗棂,布置成六角形的空间,唯有野雁阁主人才有权利这座木隔间。

小室中央的茶几,天然泉水正呛着翻滚的烧烟,两大匪人环视着落单的同伴。

认识仲修约莫二十年了,兄弟俩向来觉得纳闷,这家伙绝顶的好修养究竟从何处苦练来的?无论发生多大的事件,仲修小子从不生气。

他会欢笑、伤感、恶作剧、打混架,偶尔下道圣旨砍掉几颗脑袋,但从来不生气。倒也不是说他没脾气啦!只不过,任何难题总在仲修小子触动无名心火之前就会顺利解决,因此闻人独傲和封致虚从来没见过他暴跳如雷的一面,难得今儿个开了洋荤,也不虚他们俩远道奔来长安城的旅行了。

“唯有住进皇宫里,才能确保曾姑娘的安全。”闻人独傲飞扬的剑眉竖成倒八字。“我和朝云从扬州一路赶来长安的路上,随时感觉到身后有人虎视眈眈,而且目标相准在曾素问身上,我有没有告诉你她的租屋被人……”

“烧掉?有,你说过一百次了。至于她出外逛街时被人胁持到死巷的情节则重复过五十次,在酒楼里差点被人下毒的故事约莫讲述过二十次,更甭提其它差点被马车撞死、掉入荷花池淹死、吃麻糬噎死的意外事故有多少了,总之我不感兴趣。”仲修飒爽俊雅的眉宇写满了拒绝更改的意志。“不行就是不行,曾素问与我一点也不相干,你们绝对不准把她扔给我负责。”

“否则我还有其它人选吗?”闻人独傲以一副“我很讲理”的模样反问。”

在她的真实身分尚未查清楚之前,将她摆在宫里最安全。致虚这家伙性子懒,你也不是不晓得,光一个天机帮就够他忙的了,何况他帮内兄弟最近才刚转行,体内起码留着八成的强盗性子,就像还没发育完成的小婴儿,必须有个人随时盯着他们办事,而我又得大江南北跑通透,专门进出那些奸徒歹人藏踪的地点,让那小妮子跟在我们俩身边多不方便哪!”仲修听了险些没鼻孔喷血。听听他老大哥说这什么鬼话,难道他的日子就很安逸舒适吗?

“封小子,你不过是小小的一帮之主;闻人大侠,你的工作只是负责抓抓坏人、没事砍几颗脑袋,而我呢?”他努力营造自己受害者的形象。“小弟我恰好给它是个一国之君,大至外族侵犯边疆,小至长安城的小娃娃闹夜哭,都与我脱不了关系,你们是不是嫌我太闲了?居然还委托我担任保镖。”

他们竟敢跟他谈责任!若要研讨责任归属问题,大伙儿来谈个过瘾好了,他保证不输给任何人。

“干嘛呀!瞧瞧你,小家子气得像个娘儿们似的。”封致虚不耐烦了。“你‘家’好歹住得下几十万的御林军,现今也不过请你收留一个小丫头而已,又不是叫你让出皇位,有什么好鬼叫的?闻人和我都有家累,而你是咱们之中唯一的单身汉,难道请你帮忙安顿一个年轻姑娘也算太苛求了吗?”

乍听封小子的说法,彷佛“他家”经营出名的大酒楼似的。现在他们可是在讨论“大内禁宫”呀!

“谁说我是单身汉?”仲修眼睛发亮,蓦地逮着了拒绝的借口。“别忘记太后去年自作主张,替小弟我招进二十来个嫔妃,严格说来,我的家累比你们沉重。”

嘿嘿,真快乐!上个月他还为了宫内突然多出那几十个莺莺燕燕差点翻脸,孰料紧要关头这票娘子军反倒成了他的护身符。也好,冲着她们还算有点用处的份上,他愿意考虑留下几个容姿较脱俗的女子,就当是美化宫内环境。

“没关系,”封致虚慷慨地拍拍胸脯,“如果你觉得自己被女人缠得喘不过气来,小弟我很乐意半夜潜进宫去──”“嗯?”闻人独傲怀疑他有偷香窃玉的狗胆。封夫人可就在门外呢!

“替你砍掉几颗粉头,减少人口负担。”封三弟转得既溜又顺。“否则你们以为我打算说什么?”

仲修着恼了。“反正不行就是不行。你们以为皇宫后院就像窑子,可以随意窝藏女人的?宫廷自有宫廷的规矩,绝不容许平民百姓住进去破坏。顶多我替曾素问另找一处安全的住所,再加派二十名御前侍卫保护她。”

若是让他那超级重视仪节的母后发觉宫内收留民女,他的耳朵一个时辰之内就会被臭骂得生出油来。他堂堂一国之君啥都不怕,就怕听见女人唠叨。

仲修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曾素问的祖父生前施给天下第一名捕救命的大恩惠,临终时要求大捕头代为照料他孤单无依的小孙女。恩情可是闻人大捕头自已欠下的,他自愿帮人家照料孤单孙女的生活,可和他们这些做弟弟的扯不上关系,偏生闻人大捕头妄想把责任推诿给无辜的第三者。

他干啥无端端去揽下一个大包袱?

“曾素问的身分来历颇为怪异,我和朝云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再加上她被不明人士视为加害的目标,可见这女孩必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纵观以上结论,将她安插在当今圣上身边才是最安全的策略,你最好认命一点。”闻人独傲呷了一口金萱好茶,怡然而自得。

仲修稍稍听出一点眉目了。

“你们根本不是为了任何安全上的顾虑,对不对?”他沉着冷冰冰的俊颜。

“你们只想借这个机会公报私仇。”

天下第一名捕闻人独傲噙着得意洋洋的微笑。这家伙还算有点头脑!

“你们气恼我自己困在皇帝的位子上还不过瘾,非得把两位大侠揪出老巢,替我办事跑腿,为国家贡献心力、为民族奉公守义、为天下苍生共谋福祉。”仲修慷慨激昂地陈述着。

“少来那一套。”封致虚乐得很。“你以为多灌几句迷汤,我和大捕头就会头昏昏、脑钝钝,从此既往不咎?告诉你,若不是你这家伙十七年前心血来潮,出面追查自己的身世,不小心逮到小弟我和你有血缘关系,再把闻人独傲跟着拖下这淌身世大浑水,如今我和他又怎么会难以狠下心来拒绝理你,眼睁睁看你被满朝的文武百官生吞活剥,然后我们俩快意地窝在荒山野岭里当乡巴佬?”

“咱们兄弟相认有什么不好?”天下第一名捕的二弟兼天机帮帮主的二哥仍然理直气壮得很。

“长大之后可怜兮兮地要求我留在官场里和你作伴,就很要不得了。”闻人独傲也不肯放过他。“呃……这个……为国家服务、为社稷争光是人民的天职嘛!”谁教他笃信能者多劳呢?

“若非你这家伙没事喜欢四处编派工作,闻人大捕头也不会想到拖着我一起下水,追根究柢,这笔帐若不找你清偿,我还真不晓得该如何结算呢!”封大侠摆明了和他打对台。

算了,仲修撇了撇嘴角,彻底鄙弃两位兄弟。这些陈年旧事越扯越难看。

若是换成旁人,给他们机会为当今圣上服务,只怕会当场乐昏过去,偏偏这两个哼哈将军硬是弃之如敝屣。说穿了,他大哥和三弟就是小气,宁愿自己过着舒适快乐的田野生活,也不肯替老二分担一些肩头上的重担。

“闻人,你也说过曾家丫头的好奇心超出常人十数倍,如果让她发现自己住在皇宫里,兴致来潮时四处偷窥禁宫内的秘殿,怎么办?”仲修自知不可能一辈子收留她。就怕姓曾的丫头离宫之后,四处嚷嚷她曾经荣任皇上的贵宾,届时可不得了。礼节史官们追究起来,发现这名神秘女子是由御赐名捕偷渡进宫里的,他这个皇帝可就难做人了,既无法明摆着包庇大哥,又不能落史官们“纵容武师”的口实,非得砍几颗脑袋方能弭抚所有的争端,这又是何苦来哉呢?

“顶多你增派几个人手在她的居处外头看守也就是了。”封致虚向来秉着天塌下来也当棉被盖的乐观性子。这么大一座皇城,让人家逛逛有什么关系?又不会踩坏他的上好白玉地住…ぉつ冒扬弊忧孟乱豢槔赐德舻褂锌赡堋仲修开始质疑了。既然自己和直肚直肠的封家伙有血缘关系,是不是也代表了他的头脑潜藏着思虑浅短的因子?

他转向闻人独傲。祈求大哥能够提出几句稍具建设性的批评。“亲亲大哥,你的头脑和理智应该比封小子更清晰明快吧?”

“当然,不过我比较赞同致虚的说法。”天下第一名捕笑吟吟的。“而且我建议你最好先招呼过每一个曾素问即将接触到的宫女和太监,务必把牙关子咬紧,别让她获知自己住进了‘天下第一世家’,否则我担心她会四处找人画押留念。”

仲修打从心眼裹喃骂出来。杀千刀的!没理由他贵为高高在上的君王,还得生受两尾大小毛贼的乌烟瘴气。

“反正我决计不能让那个小孤女进宫。”唯今之计,他只好端出一国之君的架子。“我是皇上,不是吗?皇上说出的话就是圣旨,有违者杀无赦!”

封致虚嗤之以鼻。来这套?谁怕谁!

“好呀!赶明儿个你就会听见天机帮帮主封致虚和天下第一名捕闻人独傲遇刺身亡的消息,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见着咱哥儿俩的丑脸,这就是你期待的结局吗?若真如此,随你去给满朝食古不化的老官员们气个经脉逆转吧!找不着诉苦的对象算你活该。”届时大捕头和大帮主反而更乐得轻松。

仲修气得发根发痒。

“总有一天你们这两个家伙会得到应有的报应。总有一天!”他咬牙切齿的。

“相信我,我已经得到报应了。”封致虚思及自己路痴得超乎想象的妻子,不免觉得哀怨。

而他嫂子柳朝云让闻人独傲尝过的苦头,想必也不至于太轻松顺口吧?

“对了,我忽然想到一件题外事……”闻人独傲的两排白牙齿在光线下闪闪生辉。“你能不能吩咐帐房研磨一砚好墨进来?我答应曾姑娘替她弄到野雁阁三大主人的签名。”

啥?仲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家伙非但陷害他,还要求他签名画押!

朗朗乾坤之下究竟还有没有王法?!

第一章

御书房,顾名思义,便是皇帝阅书、审奏折的场所。由于前后两任皇帝皆崇尚学术,因此御书房内的藏册蒙尘的机会相当稀少。

御书房位于大内禁宫的东首部分,室内堆栈着七座及屋高的大型箧柜,藏书量超过四万册。千年黑檀木制成的桌椅摆置在房间正中央,桌案表面镶雕着腾云驾雾的青龙,龙身的鳞片以精纯度几近完美的金箔一片一片黏贴完成。龙椅背上搭覆着白额金睛虎的上等毛皮,任由屋角的烧檀鼎熏出清雅的气息。

富贵逼人。每天下午,皇上循例会留在御书房内批览国事。

此刻,“高贵端正”的圣上正跷高二郎腿,翻阅密探飞鸽传回来的奏报,脚丫子还沾黏着适才赤足在御花园内演练劈空掌的灰尘。

最近两个月,国境南端传出内忧的讯息。

江湖中第一神秘教派──黑炎教,自在贵州境内成立以来,已经超过三十年的时间,目前为止总共网罗了四千名的死忠教众。长久以来,黑炎教一直采取低姿态,定居在贵州边陲。除非是教内中人,否则外人从来无法得知他们的活动讯息。

御前派遣出去的探子传回的密报也仅能让皇上了解一项数据──黑炎教教众们主要钻研摘种草药和炼丹术这类的技艺,除此之外就莫宰羊了。

可以想见,该教应该不乏精通歧黄之术的医者,然而他们的行踪却又如此隐密诡异,既不打算贡献一身的医术替凡人们看诊治病,也鲜少主动与外界产生接触。整个黑炎教俨然成为自给自足的小帝国,而且不欢迎外来者的介入。

倘若黑炎教持续它的隐密活动也就罢了,只要没有妨害到一般百姓的生活,朝廷也管它不着,就可惜该教的不肖教众们开始在外头生事。

据说黑炎教的教主何古已经病入膏盲,随时有可能咽气离开人世,教众为了争夺掌舵者的位子,分裂成两大派。保守派势力誓死支持何古指定的下一任继承者,而反叛教众则处心积虑要拱送大法王坐上教主的宝座。过去三个月来,新旧两派已经爆发了几次零星的打斗冲突。几名卑劣的教众甚至在平民百姓的水源中下毒,再将罪行推诿给另一派的人马,衙门里的公差为了处理黑炎教的权力斗争,每个人忙碌得团团转,动荡的风波引发云贵两地住民的人心惶惶。

彷佛嫌情况不够刺激似的,上个月何教主的指定继位者忽然失踪了,保守派教众认定了必然是大法王的支持者绑走了他们的新主子,要求对方立刻释放真命天子,而这批反叛者当然打死也不肯认帐,为此两方人马的火药味再度暴升了九成九,任何行经云贵附近的旅人都可以感受到气氛的紧张性。

为了避免黑炎教发生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朝廷──也就是仲修这个皇帝小子──下令调派两万兵马驻扎云贵境内镇压,然而“围堵”的方式或许能够治标,却无法保证将战事的祸根拔除。

唯今之计,朝廷也只能暂时采用“观察”的策略,随时留意何古咽气的消息。旧教主一旦归西,宝座的争夺战随时有可能拉开序幕,届时朝廷再从中协调,尽快使新教主的身分明正言顺下来,方能平息新旧两派的争权夺利。

“找闻人总捕头过去监视一阵子好了。”仲修哼着小曲儿,毛笔在指间转了两圈,正待批示下去。

不过……老大哥最近新婚,立刻派遣他出差似乎违反人道精神。

违反人道精神也就罢了,反正那两兄弟也没把他当人看,就怕闻人名捕以为他存心报复,故意在短期内派下新差使,到时候联合封小子追究起来,他又头大了。

可怜唷!仲修哀叹。他们俩反倒比他更大牌,这年头连皇上都得瞧着兄弟们的脸色才能办事。

“启禀皇上,太后驾到。”御书房门外,司仪太监低声奏报。

“现在?”紫毫笔从仲修的指间划出拋物线的起点。

“就是现在。皇上,赶紧把履穿妥。”贴身太监小昆子滑顺的溜到黑檀木书桌底下,掏出两只“龙鞋”。

死了!仲修暗暗叫苦,此刻正值未时的烈光时分,向来是太后午休打盹儿的好时机,他娘哪儿不好去,偏要上御书房来寻他晦气。他已经心里有数待会儿自己会受到哪方面的质询,唉!日子难过了。

“我的衣带呢?快把衣带找出来。”他七手八脚的拉拢敞开的衣襟。

管不了那么多了,外观勉强过得去就成。反正知子莫若母,太后也不期望能逮着皇上儿子私底下穿戴得妥贴整齐。

“有请太后。”他扶正衣冠,步下书案,等着母亲大人上门发飙。

熏香的午后轻风捎来粉菊的爽雅气息,御书房的门外静躺着一条丈许长的廊道。远从走道的另一端,踏哒的细碎莲步声踅向红木门外。司仪太监躬身为太后拉开门扉,素淡的茉莉馨香随着娇娆的身影袭进屋内,冲淡了屋角轻焚的檀香气息。

“儿臣向母后请安。”仲修躬身向母亲参拜。他的优点挺少的,顶多只能填满两本帝语录而已,一点儿也不多,真的!然而“孝顺”这一项倒还可以拿出来说嘴。

“皇上免礼。”董兰心轻轻挥手,香风伴着衣袖的舞动遍洒在空气间,一身母仪天下的贵气逼得旁人喘不过气来。“其它人全部退下。”

随侍的宫女、太监顷刻间走得干干净净,偌大的御书房仅留母子俩静谧相望。

皇太后董兰心虽然接近五旬的耳顺之年,眉梢眼角比起三十岁的年轻少妇仍然平滑柔润了好几分。她的美眸无法藏匿住性格中的刚烈气质,牡丹花似的艳丽五官却柔和了那份辛辣,必要时甚至足以说服别人她只不过是只有爪子的家猫。

但,聪慧的人自然联想得到,区区一介女流能在后宫三千佳丽的竞争中抢得皇后的头衔,并且顺利让自己的奇QīsuU.сom书爱子登基为皇帝,她手段之高明、心思之灵敏,绝对不亚于擅长调兵遣将的大将军。

因此,英明的皇上背后有一位精明的太后,是文臣武将们普遍赞成的论点,至于太后私下的言行和为人如何,大伙儿就有些仿真两可了。

太后浅漾着温柔唯美的笑容,彷佛和蔼可亲的妈祖娘娘一般,贝齿轻启──来了、来了!仲修吩咐自己提高警觉。

“臭毛头!我问你,上回为娘的亲自替你招进十来名佳丽们,你临幸过多少人了?”火辣辣的炮轰彻底摧毁太后完美的形象。

此时此刻仲修便巴不得自己“无能”,如此一来就有合理的借口解释他为何极少莅临那票娘子军的寝宫。为了下一代龙子龙孙的问题,母子俩已经争论过不下两百三十回。身为一位注重下任皇帝品质的准父亲,他打从心眼里反对让自己儿子的娘与后宫里十多名软趴趴的美人扯上关系。

可能是微服出巡的次数多了,他接触过太多独立豪爽的江湖女流,因此那种少了伴随、出门就会迷路的高雅闺秀最最令他受不了。偏偏母后大人尽替他捡选一些温顺美人入宫,真不晓得她是依据何种标准选妃的。

如果早知母后的眼光倾向于乖乖牌,说什么仲修也不会将“选妃”这种芝麻蒜皮的事委托给她代为处理。

这下可好,佳人们全都迁进后宫了,他又不好直接回绝母后的好意,将她们再送出宫去。除了逃躲应尽的“夫君义务”之外,似乎没有其它上上之策了。

“娘,你不要一天到晚替我烦恼这事好不好?”

“有幸让当今皇太后为他烦恼这事的人,放眼望去还找不着半个。”董兰心从鼻头嗤出凉飕飕的冷哼。“听着,我再给你半年的时间,你非得从十来个缤妃当中挑出一个合适的人选封为皇后不可。一国少了皇后母仪天下成什么体统?”

“宫内有亲亲母后您撑着就够了,干嘛还封那些劳啥子皇后、贵妃?”他凉凉地捞起狼毫笔,就着青龙运石砚台,以松烟墨条研磨出一汪纯皂色的浓墨,铺平皇亲国戚专用的丝绸宣帛,开始画乌龟。

“我顶多再撑个二十年,二十年之后呢?”董太后攒眉的姿貌颇有和儿子翻脸的架式。

“二十年之后我八成下台一鞠躬了,届时再去担心由谁来接位也不迟呀!”

他没事人似的。“母后,乌龟的头怎么画?”

“顶端是三角形的,后面连着一截圆颈……”董兰心猛然醒悟。“臭毛头!

我为了巩固你的帝王之位,担心得眉毛都白了,你倒轻松得很,居然给我画乌龟。坦白告诉你娘我吧!你推三阻四的,迟迟不肯立后,是不是和宁和宫收留的女子有关?”

“宁和宫的女子?”仲修一脸茫然。“宁和宫哪有什么女……哦!‘那个’丫头。天!当然和她没有关系,八百年也沾不上边。”

仲修蓦地爆笑出来。他险些忘了,七天前的夜里,曾素问被闻人独傲偷偷送进宫内。为了避免惊动太后和其它嫔妃,他特意将不速之客安排于西首的边疆地带──宁和宫。

宫内统共分派十名女官负责打点曾小妮子的日常生活,外围也加派了几十名御林军看守。相关人员尽皆经过严厉的警告──不慎暴露身分与宁和宫所在地者,杀无赦。因此经过这番重重叠叠的监视,即使闻人独傲和封致虚亲自来到现场,料也没法子无声无息地溜出他的监护网。

他一直没机会前去探望她。不晓得那丫头最近如何了?宁和宫的屋宇仍然维持着旧有的模样,没被她的好奇心拆了吧?

“那位姑娘家是什来历?”董兰心的美梦霎时被儿子的捧腹大笑打碎。难得仲修主动对姑娘家感兴趣,并且遣调手下层层保护着,她原本还冀望宁和宫的新主人可以为皇室诞下第一胎龙种哩!

“不晓得。”他在脑中思虑过一回。倘若招出是闻人独傲要求他代为收留的,母后可能还觉得不痛不痒,但拿出封小子的名头招摇撞骗可就是两码子事了。

“封致虚将她托给我照顾几个月,我一口答应,也没有过问太多。”

“封致虚?”董兰心一愣。

神秘难解的光芒在她美眸中一闪而逝。封!好久未曾接触到这个姓氏了。

事情明明已经飞度过二十八个寒暑,即便连“那个人”也已过逝二十年了,但每回听见儿子提及“封”姓的时候,芳心仍然不可避免地怦动一下。

将近三十年了吗?时间消逝得何其迅速呵!

“你口中的封致虚……就是那个人的儿子?”她低头把玩皓腕上的玉环。

多年前,“他”亲手为她套上这充满占有欲的象征,霸道地叮嘱地无论如何也不准取下来,从此以后,她也真的末曾让玉环离开过自己的左右。

“倘若我记得没错,老爹好象就只有一个名叫‘封致虚’的儿子。”

“噤声。”董兰心惊慌地四下瞄了一眼。“隔墙有耳,如果让人听见你呼唤先皇之外的男子为‘爹爹’,咱们俩还活得下去吗?”

“大不了皇帝的宝座换个人来坐坐看,至于公子我要想活命倒是没啥困难的。”他咧咧嘴。这股洒脱劲儿就有几分异母弟弟封致虚的影子。

“别胡说。我辛辛苦苦劝服先皇立你为太子,可不想日后由你手中奉送给其他小人。”董兰心不愿意再和儿子多提他生父的旧事,毕竟他的出生代表着自己多年前短暂的出轨,一旦讨论起来,多少亏损到她的妇德形象。“朝中大臣哪个不晓得,有朝一日你若来不及立下太子就驾崩了,皇帝的宝座非逸王爷莫属,他早就虎视眈眈地觊觎着这个龙座。为了巩固咱们这一支的血脉,你最好尽早让嫔妃们怀胎,否则──”“否则如何?”仲修满怀希望。他应该会比较倾向于“否则”的选项。

“否则我就押着你进新房。”董兰心甜蜜地摧毁他一切奢望。“即使需要我整夜监督也在所不惜。”

“母后,我有没有说过我觉得自己很像一条种牛?”

“昨天曾经听你提过。”

“有没有告诉过您,您比牛头马面更难缠?”

“有,今天早上。”

“您执拗的程度足以让千年巨石为自己的柔软度感到羞愧。”他只好发明新鲜出炉的抗议词汇。

“好说,目前为止这句话是第一次使用到,欢迎你继续发挥。”董兰心转身,旋起一身的香风刮离御书房,以免留下太多时间让儿子平反成功──“记住,半年之后立后。”她不忘再度提醒儿子自己的来意。

仲修望着娘亲消失的背影,忽然觉得很哀怨。过去七天以来,今日是他第二回遭受到威胁。

为何先人登上皇帝宝座之后到处吃得开,偏偏轮到他时就变成处处吃了亏?

可见人哪!真是不能太好说话。便是冲着他太重情义这一点,姓封的、姓闻人的和他娘才敢吃得他死死的。

当然,也因为如此,在尔虞我诈的宫廷生活中,他才拥有三个真正以性命相许的亲人。

※※※

那是什么人?

深夜时分,皇帝陛下躲在凉亭后头观察来人偷偷摸摸的身影。

今儿个仲修终于忆起自己藏匿在宁和宫中的小娇客。既然曾素问是闻人独傲亲自交托给他的负担,以兄弟关系来看,她也算得上是他间接的恩人的孙女──这层关系似乎有点复杂──他白白让人家坐了十来天的冷板凳,实在没有理由继续漠视她的存在。于是,入夜之后,他决定上门拜访一下曾姑娘,倘若日后闻人独傲询问起来,也算有个交代。至于曾大妞挑在他探视的期间睡大觉,错过了找人谈天说地的机会,那可不是他的问题。当然,他决计不会承认自己捡中深夜的“探访期”,是为了挽救被嫔妃们嗲了大半夜的耳根子,所以特地逃到宁和宫图个清静。

他先回寝宫换上轻便的白丝长挂和纶巾,改装成曾素问印象中的野雁阁主形貌,而后踩着上乘的轻功步法,避过宫城内守更的侍卫,无声无息地欺近宁和宫。

结果,就在曾素问进宫的第十六个深夜,英明的当今皇上终于明了何谓自己口中“连蚊子也飞不出去的监护网”。

仲修远远来到宁和宫的外围花亭,立时瞅见一抹伶俐又玲珑的纤影溜出宫门外。

曾素问?绝佳的辨视能力告诉他包准没有认错人。

那帮守卫和宫女睡死了吗?他忍不住暗骂。早八百年前他便嘱咐过不准让曾素问私自──所谓“私自”,便是独自一人的意思──离开宁和宫,那么曾小妮子是如何躲过十来道鹰眼监视的?

他决定抢在不速之客直捣皇宫的重心之前拦劫她。

“曾姑娘?”含糊的低叫声被夜风吹淡了。

曾素问突然屏住呼吸。她有没有听错?刚才好象有人在叫她。

应该不至于吧?她住进这座华丽却透着几分阴气的宅邸已经十六天了,连婢女尚且混不熟,遑论遇着认识她的旧友。

不管,继续往目的地迈进。

她一溜烟穿过出口处的圆形小花庭,凭着直觉溜向右边的青石板路。

长安城内似乎筑满了缤丽的园区。从她居住的豪宅走出去后,放眼望去便是二十尺见方的庭园流水,环抱在两人高的围墙内;穿过小桥走出了正门,横陈在眼前的又是另一座圆形花庭,在夜风中轻吐着浮动的暗香;好不容易钻出圆庭了,此刻她纵目眺望,四周仍然是层层叠叠的树丛和花种,隐约才见树缝之间透出几栋暗暗沉沉的屋宇。又是花!奇怪,长安人天天赏花,难道赏不完吗?

或者她已经离开长安了?

非常有可能。十多天前,她的“偶像”闻人名捕点了她的昏穴,暗中将她送来这处用银两堆砌出来的监牢。待她醒转之后,已经失去出外活动的自由。因此,即使她此刻被囚禁在大漠的牢房,丝毫也不觉得意外。

臭闻人独傲!他是全天下最差劲的偶像,居然诓骗她野雁阁的主人承诺照顾她,直到他们找出永久安置她的方法。目前为止,她只隔着竹帘子偷瞄过阁主一小眼,然后再也无缘从头到脚地见到这位江湖奇人。

“喂!”一只手从莫名其妙的方位冒出来,猛地捂住她嘴角,拖向杜鹃花丛后头。

仲修竖直了全身上下每根经脉,等着掌下的樱唇爆出惊惶失措的呜咽声,并提高警觉,戒备她可能上演的肢体挣扎记。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

他擒获的俘虏静悄悄的,甭提挣扎了,甚至连深呼吸一下也感觉不到。

莫非他闷晕她了?仲修赶紧松开手,转过怀中的娇躯,检查运气欠佳被他逮个正着的现行犯。

月盘宛如放在黑丝绒上的珍珠,十里内照耀出一片晶莹。他蓦地发觉自己对上一双明灿有神的眼瞳。

“你还好吧?”

“我以为你打算一辈子捂着我的嘴不放呢!”受害人开口了。

谈天似的口吻让他暂时遗忘自己揪住她的目的。

曾素问非常清醒。这项认知率先跳进他的脑海。

曾素问显然离“惊怖”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是他得到的第二个结论。今夜是两人正式将彼此瞧个清楚透彻的机会。

除了玲珑的身材还算讨人喜欢之外,曾素问的外观完全找不出一丝丝起眼的地方。她的脸蛋太过娇小,因此浓密的发丛俨然对她的螓首形成沉重的负担;唇形虽然符合樱桃小口的标准,略微丰满的唇瓣却又稍嫌太有女人味;弧度优美的柳眉并未替她的外观制造出点缀性的效果,反而让那两抹细密的浓黑色透露出野性刚强。因此,她的五官分开来看绝对属于一等一的美女,但组合起来的效果硬是有那么一点点差强人意。

然而,那对眼睛。

那对眼睛!

天上的星芒彷佛亮进她的瞳仁里。

直到见着她出奇灵活的双眸,仲修这才真正了解“画龙点睛”的意思。

她的眼光没有一刻是静止的。这个说法并非代表曾素问的眼神不正,只是,即使她定定注视着某个焦点的时候,琉璃般的水光也不断在她眼眶内盈盈幻化着,时而专注认真,时而活泼调皮,彷佛这双秋眸本身是自主的,具有无穷无尽的生命力。

“你不怕我?”他一直以为姑娘家比男人更容易吓呆掉。

“你打算伤害我吗?”曾素问偏头质询道。

“不打算。”他摇首。

“那我没有理由畏惧你,不是吗?”她以一种合情入理的口吻解释。

“有道理。”仲修不得不点头赞同。

有道理吗?

不对呀!他一开始偷袭她的时候,她并不晓得自己不打算伤害她,既然如此,她应该先怕了再说。

“夜行人,你的轻身功夫好象还过得去。我准备侵入其中一间华宅,你想不想跟着来?”她竟然邀请初见面的男人陪她闯天关。“可以告诉我咱们闯空门的原因吗?”他维持彬彬有礼的态度。

“我住的地方少了一间膳厨。很奇怪吧?我怎么想就是想不透。我是说,换成了你,你一定也会怀疑平常奴仆们是从哪儿变出饭食来的,对吧?像我,已经思索了两天仍然猜不出来。”她用力点头以强调自己的说法,彷佛这几句没头没脑的话话解释了一切。

“你打算找到一个有厨房的地方?”他已经跟上曾素问的谈话速度。

“对。”曾素问属于行动派,说话的同时,拉着他的大手再度踏上寻宝之途。“受人监禁已经够悲惨的了,没理由要求我饿肚子。”

“你饿着了?”仲修猛然煞住脚步。他可以对天发誓,无论自己再如何坏心,也不可能让宫女们害她承受空腹的苦楚。

八成是尚膳监的人误会她是失宠的嫔妃,所以顺手污走宁和宫采买粮物的伙食费,一天只供应她一、两餐。若果如此,闻人独傲会宰了他!而他会宰了那帮联合欺负她的仆佣。

“刚才好象听你提到过,平常奴婢会‘变出’饭食来。”他的口吻严肃起来。

两人彷佛将深夜站在花园里谈论民生问题视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们一天变出三顿,餐餐大鱼大肉,确实很周到。”她的回答驱走任何贪污诈骗的揣测。“但是那些鸡呀、鸭啊就很可怜了。想想看,当天早上它们可能还在地上跑,临到傍晚就得下锅熬汤头,那不是很悲哀吗?”

他听出一点头绪来了。

“所以你吃素?”这女娃相当了解迂回曲折的描述方法。

“对。”曾素问钻过紫藤编串起来的拱门花架,直直撞向他的寝宫。

仲修赶紧第二度叫停。再让她走下去可不得了,帝王的睡榻附近,警戒程度比宁和宫严密一百倍不上。事实上,他已经开始纳闷,刚才一路过来,为何没有惊动任何一名侍卫?

“你何不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唤醒奴仆,嘱咐他们替你端来一份纯素的飧食?”他当下替娇客找着合理解决的途径。

“我不能让他们伤心。”曾素问沮丧地回答。“每回他们端来一份餐点的时候,眼神总是充满期待,彷佛等着我说出一句短短的、赞赏的话。我没法子吃掉他们精心变出来的食物已经够糟糕了,如果再回头指责他们送错了内容,那不是很恶劣吗?”

仲修已经习惯了受人伺候,从来没想过伤了他们心意的问题。曾小姐的念头倒是挺新鲜的。

“为主子服务是奴婢的职责,他们唯有在令主人失望的时候才会觉得伤心。

”他牵着她的手往回走。“再说,让他们伤心又如何?反正他们也不可能私自逃离府邸。过一阵子就会习惯你的脾气和习性了。”

“但他们可能会变得讨厌我。”她无法忍受自己成为教人憎厌的对象。更何况,她并非那帮奴仆们正牌的主人,他们想必直接效忠于野雁阁的当家人物“仲修”。既然她和仆佣们缺少直接的关联,她更加不愿意让一群陌生而善良的好人为自己忙得团团转。

“那又如何?即使如此,他们表面上也不至于显露出来,你仍然可以得到最上等的服侍。”仲修发觉自己和她交谈到现在,仍然搞不清楚这小姐的言下之意。

“我宁愿身旁的人是出于心甘情愿地服侍我。”曾素问对他攒眉头。

这位夜行同伴显然非常轻忽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关系。昔年师父曾经告诫她,疏视旁人的人,必然得不到其它同伴的赞赏,因此夜行人的友缘倘若不理想,她绝对视为意料中的必然。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以他卓然出众的外形条件,应该会博得多数姑娘们的青睐,足够弥补他人格上的缺憾。

对于外貌,曾素问向来有自知之明,异性朋友们莫不是以“邻家妹妹”或”好朋友”的评语来归类她。长到十八岁为止,她尚未听过哪位师兄或异性朋友为她神魂颠倒。因此她只能以欣赏的角度,观察美丽的师姊妹如何运用女性伎俩迷得公子们团团转。

难得今夜月儿光光,上天派来一位外形极端优良的“上等货”陪她逛花园,光是欣赏他玉面朱唇的俊朗风采、穿著长衫的颀挺体魄,也算弥补她这些年来贫血的女性虚荣心。仅就她曾经打过照面的江湖侠土来看,还没有一人足以与他的华贵尊荣相抗衡。

闻人独傲和封致虚虽然同样具有优异的外貌条件,但相较起眼前的男子,却多出几分武人气息,少了几分书卷味。

“你喜欢我吗?”她天外飞来一句。

这个问题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么说吧!我对你的了解程度尚不足以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喜欢你。”仲修选择较为保守的回答。

“那好,反正你很快就会喜欢上我。”她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仲修忍不住笑出来。他头一遭听见有人能够将如此嚣妄的话句,以聊天似的闲谈神气说出口。

而且他们谈话的方向似乎有点失控。今夜他明明打定了主意上宁和宫来虚应一下故事,为何莫名其妙的与曾素问邂逅,甚且冒着被值更守卫发现的危险,跟她杵在御花园里闲聊起来?仔细回想,他们俩还没经过正式的介绍,彼此认识呢!

“为什么?”他发觉自己并不急于结束这段没头没脑的对谈。

“因为所有认识我的人最终都会喜欢上我。”她耸耸肩。“我应该事先警告你,免得你意外。从小到大我做每一件事必定会成功,当然这对其他头脑笨的人而言很不公平,但老天爷分派天赋的时候总得有所取舍嘛!他虽然赐给我平凡的外貌,却以一颗聪明的心做为交换……”

“说重点。”

曾素问具有唠叨兼自言自语的习惯,倘若任由她继续发挥下去,可能嘀咕到天明时分还没扯出主旨。

“重点就是,我机敏得做每一件事都会成功,包括‘做人’,所以大伙儿注定了非喜欢我不可,这种解释你明白吗?”她拚命点头。“你最好不要违背上天的旨意、命运的安排。”天哪!仲修赶紧咽下自己嗤笑的发音。她是认真的!黑水晶般的瞳眸亮闪闪的,乍看之下让他误以为她在开玩笑,但其中一抹无庸置疑的诚恳却透露了她的意念。

曾素问简直不可思议,人间绝宝一个!

“噢。”他感觉得到嘴角正在抽搐,连忙转过身去,深怕自己会当着她伶俐的容颜笑出声。这女孩委实可爱,值得他深入了解。“走吧!我先送你回去。”

倘若继续愣在花园里闲聊,难保他不会一时兴起,绑她回宫去制成标本,永久保存。

“我明白你仍然拒绝接受事实,不过无所谓,命运会引领你迎向不可违的路径。”这会儿她又摇身戴上传道者的名头。“当然,上天自有他的旨意,我们都不晓得你会耗费多长的时间,屈服于我的友情之下──”“天杀的!这是怎么回事?”仲修的步伐倏然凝顿在宁和宫门口。

他的侍卫!

他的宫女!

甚至他的猎犬!

放眼所及,每一种动物同时沉醉在甜蜜的睡乡。

沁凉的夜风刮来一阵香气,空气中混杂着吸闻两下就足以熏倒人的异样气息──酒味。

仲修险些没吐血。

满宫的手下居然喝得醉醺醺的,就地倒在墙角边、花园里睡他们的大头觉。

这就是朝廷苦心栽培出来的菁英吗?

他决定明儿一大早立刻斩掉现场的每一颗笨脑袋!绝不宽贷!

“人家白天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入夜时让他们好好睡一觉也是应该的。”曾素问竟然把眼前的奇景当成吃饭一样稀松平常。她走向一丛粉白色的花卉,从半人高的植物上摘取巴掌大的葫芦形绿叶,送到他面前。

“喏,嚼烂了吞下去。”

“这是什么?”仲修停驻在叶片上的眼光彷佛打量洪水猛兽似的。

宁和宫专属的花庭里,往常向来栽种杜鹃或百合这类没有香气的植物,但他终于注意到,原本培育百合的园区已然被十来株不起眼的白色小花所占据。

粉白的花朵约莫相当于铜钱的大小,却散发出惊人的浓香。区区二十几朵的数量竟然使整座宁和宫包围在馨馥无比的气息中,实在太诡异了。而且他向来为自己善于鉴赏名花异种而感到自负,如今却发现以前从未见过这款奇特的花种。

“乖乖吃下去啦!我又不会害你。”夜行人不信任的眼光有如利刃一般,对她形成莫名的伤害感。

仲修选择忽略她怪异的举止,用力嗅闻了空气几下。“好怪异!你有没有闻到,屋檐底下溢满了那种……花卉……的……香……唔……”

他的大脑忽然失去平衡感,脚下猛然踉跄地跌进门槛里。

发生了什么事?啊!他的头好晕。

好难过……彷佛刚刚灌下两大坛的陈年女儿红似的,他几乎可以尝出口齿间流转的酒味。胀大的舌头已然失去灵活度……

怎么回事?他晚膳时没有喝酒呀!即使有,也不至于留待两个时辰之后才发作出来。

平时他的酒量虽然未达千杯不醉的海量,但凭借高超卓绝的内力撑持着,寻常酒液极难醺得倒他,而今居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了醉态……

醉?喝酒?

晕倒的仆从和浓香?

心灵深处闪现一抹震骇的电光。“香……有毒……”醺胀成紫红色的俊脸不可置信地转向她。

“笨蛋,我不是叫你吞下解药吗?”曾素问翻个白眼。男人实在是奇怪的动物,旁人明明早就提出好心的劝告,他们偏偏不听,总要等到吃了亏、受了气,才恍然自己的愚昧。

“快……给我……”颤抖的手掌夺过她手中的绿叶,一把塞进嘴里。然而,失控的上下排牙齿徒留下酸涩的麻痹感,无论如何也嚼它不烂。

控诉的利光投向她的粉颊。

“瞪我做什么?”曾素问啐了一口。既然解药已经赐给了他,他自个儿吞咽不下去,她也爱莫能助呀!

他是少数几个中了酒葫芦还能维持一刻钟清醒的狠角色,可见这位夜行人的内力起码排得进江湖前十大高手。

酒葫芦的性质只会让受毒者醉晕过去,并不会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但练武之人一定会直觉地运功与它的药性相抗,如此一来反而增加了自身的痛苦。倘若他效法侍从和奴婢们的效应,乖乖睡一场大头觉,明早醒来甚至不会有宿醉的征候。

“唔……”仲修努力攫紧飘浮的神智。“解……药……”

夜行人的意志力委实太惊人,看样子他不会轻易屈从的。瞧他似乎很难受的模样,她能见死不救吗?曾素问迟疑了一下。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干脆就帮他一次。

她顺手再摘下一片葫芦形状的叶片,放进嘴里嚼烂了,蹲在仲修身前,粉颊缓缓漾出清晰的红彩。

“我好心想救你,可别误会人家故意占便宜。”姑娘她还是个规规矩矩的黄花大闺女,现今迫于情势,不得不利用非常手段解救苦难同胞,愿上苍和师父谅解她的苦衷。

“废……话……”他胀红的脸孔已经分不清是出于醉意或者怒气。

纤嫩的食揩抠出他口中的叶片,素问踌躇着、沉吟着,别扭的情绪拧绞着她的芳心。半晌,她猛然点头,下定决心,低头封上他的嘴唇。仲修在昏茫中怔住了思绪。

不由得他多想,清新的青草汁液已然送进他口中。沉重的脑袋突地变轻了几分,他立刻顺着草液的润滑效用,将整口嚼碎的叶泥吞咽进腹里。

解药的效果强烈得超乎他想象。眼前望出去的模糊景物有如早晨凝聚的薄雾,迅速被初升的朝阳蒸化了,万物剎那间变得清晰无比。

这么快?他再度感到惊愕。究竟是何等剧毒能够在一眨眼间将受害者迷倒,并在第二个瞬息间拉回他的神魂?

“是什么……”他的舌头仍然肿肿的。

“酒葫芦。”她尽责地解说:“这是我师父栽种成功的异种花卉,每日固定在深夜丑时开花,一个时辰后日然凋谢。酒葫芦必须经由上好的女儿红浇灌才能培育成材,因此花香里蓄含了中人欲醉的药性。在中医典志里属于催人入眠的药材,并不算毒花,你尽管放心吧!”

“还是……没力气……”他的四肢仍然软趴趴的,提不起劲来。

“活该,谁教你刚才运功与它的药性相抗,酒气已经顺着你的经脉侵入周身大穴。”她舌尖轻吐,扮了个鬼脸。“阁下不妨躺在这座露天花园里休息一会儿,欣赏牛郎与织女相会。幸运的话,半个时辰后就能起身了。我先回房睡觉去也,咱们后会有期。”

她翻身从他体侧跳起来,一骨碌钻进宁和宫内殿。今晚算是仁至义尽了。

“曾……曾姑娘……”他微弱的叫声完全被墙外的虫鸣声吃掉。

她就这样离开了?真是不讲义气。

曾丫头平白与一位陌生人历险了大半夜,竟然不询问他的身分和来意。而瞧她的模样,又不像已经认出他的长相,她也未免太特立独行了吧!

无论如何,曾素问姑娘的推断最好正确,否则明儿一早让宁和宫的侍卫发现他们至高无上的皇上委顿在泥土地里,他唯有出家──抑或将宁和宫的仆从们全部杀光光──才能遮羞。截至目前为止,他们已经共患难过一夜,却仍然尚未“正式”结识对方,老天爷着实摆了他们俩一个乌龙。

或许那丫头说中了一点──上天自有他的旨意,命运会引领他们俩迎向不可违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