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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秘银绅士徽章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 俺有两杆大狙 · 202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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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全集

作者:俺有两杆大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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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一章克罗夫和他的包裹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0本章字数:4267

轰!滔天的巨浪猛烈的撞击着岸边嶙峋的礁石,瞬间崩解成无数碎裂的浪花喷溅的漫天都是,天空中阴云密布,狂风在海面上卷起的大浪冲击着沙滩,乌云中隐隐有滚滚的雷声提醒着暴风雨即将来临,林天语穿着睡衣,一手握着平底锅,一手倒提着伊伦迪尔圣剑,站在山顶上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他从未见过的壮观景象,心中是比眼前的海面还要波涛汹涌的惊讶。

至于为何他会以这样一副模样出现在这里,却还要从两天前说起了。

两天前:

林天语拉开厚重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可以照进这间好久无人居住的房子,窗帘上积下的灰尘在光柱下飘舞着,在这初秋的午后显露出一丝疲沓的意味,还略有些呛鼻。

窗外正对着一片荒僻而杂草丛生的空地,看起来以前曾是一座工厂的厂院一类的地方,只不过现在已经荒废了,倒也宁寂的很。

林天语注视着一个穿着肥大T恤的女人在一条废电线上挂上洗好的衣物,有些怔怔出神的样子看起来仿佛是一座木雕泥塑。

这是他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百二十三天,也是他和他的女友分手的第一百二十三天,林天语心中不时的仍然会感到隐隐的愁绪围绕在心头,那种带有自我安慰式的自怨自哀也并未完全消失,但是不知为何,女友的相貌却已经在他心中逐渐模糊了,仿佛成为了记载他哀伤过去的一个符号。

看来时间果然是最好的良药啊,林天语自言自语着,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

“你确定要租这里?”同事小吴从隔壁的客厅走进来,有些不大高兴的样子,“这里根本就是个鬼屋嘛,难度你没听说过那个传言么。”

“什么传言?”林天语波澜不惊的问道。

“上一个住在这里的家伙,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死在了自家的房中,那天晚上据附近的居民说整个屋子里面电闪雷鸣的,还有凄厉的惨叫声,等那些人把警察喊来撞开房门的时候发现屋主已经死翘翘了,法医最后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被闪电活活电死的,但是当时那人就坐在自己的沙发上,整个房间里根本没有可能产生如此高压的电线,你说奇怪不奇怪。”

林天语听了并没有立刻有什么反应,直到他品味了那故事中的意味,才感觉有些不寒而栗,原本仅仅只是老旧的房子忽然变得有些渗人起来,虽然林天语不是什么迷信的人,但是对于这种凶屋到底还是没什么好感的,即便这里的租金比周围的房子便宜了两成也不行。

想到这里林天语终于转过身来,脱离了他那种雕塑一般的状态,领他来看房的那个女孩,就站在卧室的门外,似乎有些忐忑不安的样子。

她的担心却一下子变成了现实,林天语走到她的跟前,微微点了点投“我想我不能租了。”

那女孩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了起来,“为什么,是因为那个传言么,那都是别人瞎传的。”

“但这里确实死过人不是么。”林天语打断了对方的解释,回头看了一眼沙发,那上面果然有一片烧焦的痕迹。

女孩看样子都要哭了,“要不我再给你降一成的租金?好歹你把这房子租了。”

看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林天语反而有些过意不去了,而且价格也确实便宜,不过林天语还是狠了狠心,“再降两成,如果是五成的价格我就租它,另外你还得给我换个沙发,否则就算了。”

那女孩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十分爽快的答应了,这反而让林天语有些不好的预感,但是事已至此林天语倒还不至于跟一个小姑娘反悔,另一方面,对于这类传言他大抵还是抱着一种寻奇觅真的心理的,如果这个间房子里真的有什么超自然的事情发生,他心中还隐隐的抱着一丝期待,于是十分钟后,林天语就拿到了这套房子的钥匙。

同事小吴对他的这个决定却似乎并不看好,不过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说到底两个人也不过是点头之交罢了,劝一劝也就算了,说多了反而不好。

林天语的行李很简单,他的几个同事一人提一包就帮把东西从宿舍里搬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他把房间里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然后就散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这个据说闹鬼的房子里。

那一晚林天语并没有睡着,他躺在那张带着一种朽木所特有气味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花纹怔怔出神,在这个寂静的夜里,他那分手女友的相貌却忽然变得清晰了起来,他还记得她那甜美的笑容,温软的嘴唇,以及略有些孩子气的婴儿肥的脸颊,他和她在夏夜的湖边散步时买的那支玫瑰花,就插在他留在两人合租的公寓的花瓶里,现在估计早已经枯萎成灰了吧,就像他现在的心情一样。

十二点的时候,当屋子角落的那座老挂钟敲响时,他侧过头去,看到了沙发上的那个黑色的烧焦的印记,带他看房的女孩并没有给他换一个新的沙发,不过他这会已经不介意了,那快焦黑的印记无疑成了某人死亡时留下的最后的痕迹,这样想一想的话,似乎让那老旧的沙发多了一些文物的底蕴,这样想象也不算太糟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块黑色的印字,林天语的心里反而渐渐平和安逸了起来,他微微的合拢了眼睛,第一次在午夜时分安然入睡。

邦邦邦!一阵敲门声把林天语从沉睡中惊醒了,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对刚刚失去的甜美梦乡感到无比的惋惜,他实在没想到租了这房子的第一天就有访客上门,看了看闹钟,不过六点多钟而已,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敲门啊?

林天语穿着睡衣走到了门前,趴着门眼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穿着邮递员衣服的家伙。

林天语拉开门没好气的问道:“有事么?”

“有你的一个包裹。”

“有我的包裹?”

“是啊,”邮递员点了点,看了看手里的运货单,“你是克罗夫先生吧。”

“克罗夫?”林天语说“那是谁啊,我完全没听说过啊。”

那邮递员听了林天语的话有些吃惊,他把手里的单子再三检查了一下,“没错啊,克罗夫先生就是住在这里的啊。”

林天语忽然想起来了,那个克罗夫不就是上个住在这里的房客么,后来被电死的那个,既然是无主的东西或许我可以。。。。。。。。。

林天语眼睛转了一转,忽然就有了主意,上天既然从我这里夺走了一些东西,那么就让我给自己弄点补偿把。

“等一下,你说的克罗夫是不是那个大胡子的外国人?”

那邮递员有些搞不清头脑,“我哪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我就是一跑腿的,他的这个包裹是三个月前就寄出来的,但是因为一些差错耽搁了,直到现在才送来。”

林天语点了点头道:“那没错了,克罗夫是房东的亲戚,前几个月在这住的,后来搬走了,这样吧,你把包裹给我,等房东来了我让他转交给那个克罗夫就行了。”

那邮递员似乎巴不得把东西脱手的样子,“那你签收一下吧。”

十分钟后,林天语看着那个“包裹”一脸的呆傻状。

那居然是一个两米高、一米宽、半米厚的巨大长板条箱,他和两个邮递员非了好大的力气才抬进屋子里去,林天语心说什么东西这么大个啊?

等那两个邮递员走了,林天语三两下把那板条箱给拆开了,里面的东西顿时让林天语愣住了,那是一扇黑色的带门框的木门,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样子了,门的材质是木头的,上门的花纹看起来带着一些古希腊的简约风格,林天语心说克罗夫买一扇旧木门干什么,难度这是古董?

他发现那门把手上有一把钥匙,把钥匙摘下来之后发现钥匙上还挂着一个标价牌。

499999.99美元。

我了个去什么人会花五十万美元买一扇门呢?难道这还真是一扇古董门怎么着?

林天语绕着那扇门转了两圈,不对呀,如果真是古董门的话怎么回是自动锁呢?难度西方人民这么先进几百上千年前就有自动锁了?

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把钥匙插进了锁孔里面,轻轻一扭那锁就啪的一声打开了,不知道怎么会是,他的心中总有一种将要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感觉,仿佛那扇门的背后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在等待着他。

林天语在心中自我嘲笑了一下,心说你还真是有够爱幻想啊,不过是一扇古怪的门罢了,正当他打算用力把门拉开的时候,一阵忽然响起的闹钟铃声把林天语给吓了一跳,该死,上班的时间到了。

自从来到S市之后林天语便在一家大公司里当文员,工作无聊而繁重,常常要干到五六点钟才能下班,加班更是常有的事情,好在工资还算丰厚,最重要的是工作可以让他忘记失恋的痛苦,于是乎正合他意,不过林天语已经决定了,干完这个月就辞职不干了,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另找工作,也正因为如此他提前从公司的宿舍里搬了出来,免得到时候受忙脚乱。

公司的经理似乎是想在他临走之前榨干他的最后一点利用价值,今天给他安排了格外多的活计,一直感到晚上七八点钟才勉强干完。

忙碌的一天终于过去,晚上回到家中的林天语已经是疲惫不堪,草草的吃了一些东西他倒头就睡下了,但是到了半夜的时候却忽然惊醒。

咣咣咣、咣咣咣,房门被风吹得咣当作响,搅得林天语不得安宁,林天语恼火的爬起来朝窗外望去,一轮明月高悬夜空,云淡风轻的样子安宁而又祥和,就连窗外的野草在月光的照耀下都没有丝毫的摇摆,这是怎么回事?

林天语回过头去,门的咣当声依然不时的传来,他走下了床,缓缓的朝声音发出的方向走去,直到他终于找到了那声音的来源,他才惊讶的发现那声音竟然是从早上那扇古怪的门上发出来的,那扇门被他斜倚在墙上,此时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的撞击着那门。

林天语一下子寒毛都竖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那扇门怎么会响?难度这房子真的闹鬼?

他急忙缩到了沙发的后面,似乎这样让他能够安全一些死的,他沉重的喘息着,眼前一阵发黑,那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快的征兆,他后退了几步,伸出手去,从墙上摘下一把剑。

那是一把带有西方风格的双手剑,指环王中阿拉贡剑的仿制品,是他花了几百块从淘宝网上买来的,平日里也仅仅是做个装饰品挂在墙上,但此时他像一个骑士那样握住剑柄然后用力的拔出,心中却没来由的生出一股胆气来。

不锈钢的剑身在月光下闪耀着冰冷的光泽,剑刃没有开锋但剑尖却已经足够锐利,用来捅人是绰绰足够了,犹豫了一下,他又从厨架上抄起一面平底锅像盾牌一样挡在胸前,然后才深吸一口气,一手举着剑,一只手摸上那门的把手——用力一拉。

并没有想象中的怪物从门后冲出来,只有一股带着咸腥气息的海风呼啸着刮了进来。

第一卷第二章决心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2本章字数:2521

轰!滔天的巨浪猛烈的撞击着岸边嶙峋的礁石,瞬间崩解成无数碎裂的浪花喷溅的漫天都是,天空中阴云密布,狂风在海面上卷起的大浪冲击着沙滩,乌云中隐隐有滚滚的雷声提醒着暴风雨即将来临,林天语穿着睡衣,一手提着平底锅,一手倒提着伊伦迪尔圣剑,站在山顶上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他从未见过的壮观景象,心中是比眼前的海面还要波涛汹涌的惊讶。

就在几分钟前他还躺在自家的床上,但是不过片刻的功夫,当他穿过了那扇自家卧室里的木门,便来到了这样一座小岛上面。

这是一座孤悬海外的小岛,从他站着的地方,可以一眼将整个小岛的情形收入眼底,小岛的一面是怪石嶙峋的礁石岩壁,十分陡峭看起来根本无法通行,而另一面则是有上百米长的平缓沙滩,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杂乱植物生长在离沙滩十几米远的地方,一直蔓延到他此时所站立的位置,没有象征热带海域的椰子树,整座岛给人的感觉是荒僻、孤寂的,而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中这种感觉更是格外的明显,他此时所站立的地方,是这座小岛中心的最高处,一座大概有十几米高的低矮山丘。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扇门凭空矗立在他的身后,略有些倾斜的立在那里,虽然看起来有点不大平衡,但是却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扶着,稳稳的立在那里,又像是一座隐形建筑唯一能被肉眼所看到的出口,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林天语此时完全迷糊了。

轰隆隆!一声雷鸣巨响惊得他几乎要瘫倒在地,也将他从疑惑中暂时解放了出来,他抬头看去,天空中的黑乎乎的浓密云层渐渐压低了下来,此时仿佛触手可及一般,充满了骇人的压迫感,毫无预兆的,冰冷的雨水忽然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被狂风吹的仿佛子弹般横扫大地。

林天语的睡衣眨眼间被浇了个通透,他仿佛落汤鸡一样逃也是的冲进了那扇开着的木门中。

风雨从那门里呼啸的刮了进来,狂暴的仿佛要讲那扇木门撕成碎片,林天语从未见过大自然如此疯狂的景象,显然海上的风暴不是陆地上的小风小雨所可以比拟的,他奋力顶着风讲木门关上,但是那狂风仍然拼了命似的往屋子里面灌了进来,巨大力量几乎要将他顶到一边。

对了!那把钥匙!林天语急忙在桌子上摸索着,终于找到了那把还挂着标价牌的钥匙,用力插进锁孔里之后轻轻一扭。

咔嚓一声轻响,一瞬间,风声的呼啸、雨声的狂躁,一下子全都不见了,屋子里瞬间恢复了一种深夜的平静和祥和,仿佛刚刚的那风那雨都不过是他的一场噩梦。

林天语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板上,顾不上浑身还湿淋淋的,忽然仰天大笑了起来,这是他自从和女友分手后第一次如此畅快的大笑,这笑声是如此的剧烈,以至于眼泪都笑出来了。

窗外的月光斜着照射进来,落在那个仿佛疯子似的家伙身上。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林天语第一次没有按时起床,直到那台老座钟敲响了九点的钟声,林天语才伸着懒腰,从床上爬了下来。

今天上班注定要迟到了,不过林天语已经不在乎了,那扇门后的世界带给了他无比的震惊,也让他意识到了一个事实,自己已经不再需要那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了,虽然现在他还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接下来自己应该怎么做,但是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自己正身处于一个无比神奇的事件当中。

十点钟的时候,他出现在了公司经理的办公室中,面对着神色复杂的经理,风轻云淡的递上了自己的辞职信。

“今天是九月二十六日,距离这个月的结束还有五天的时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么?如果今天辞职你将得不到九月份的全额工资,按照合同所写这个月你只能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相当于你替我白干了十一天的活计。”

经理的声音似乎是平静的述说,却又好像是在劝诱。

“你说的没错经理,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这个月的每一天我都是在繁重的工作中渡过的,其中有很多本并不应该由我来完成的工作,虽然我并不介意这一点,因为我需要一些事情让我忘记过去的痛苦,所以相信我,我并不因此记恨你,但不记恨你并不代表我就否认你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人,我很讨厌你我也从未有过掩饰的意思,但我并不会因此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谢天谢地我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终于就要结束了,所以让我们用专业的眼光来看待这份尴尬的对立吧。”

那经理似乎没料到林天语会这么说,他迟疑了一下:“很高兴你能这么想,事实上我清楚自己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并不为此自豪但我也不会对你感到歉意,作为一个经理如果我不能让手下工作到半夜不能让他们去完成本不属于他们分内的工作那么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我必须榨干他们的每一分价值因为这就是公司的高层聘请我来的原因,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一名领导者我想你会明白的。”

一边说着,经理讲装着半个月工资的信封交到了他的手里。

“希望不要有哪么一天,”林天语冲着经理点了点,转身走了出去。

“希望不要有哪么一天,”经理看着林天语飘然而去的背景,喃喃的说道。

离开公司后林天语并没有立刻回家,他先去了军品店,买了一件帆布雨衣,虽然他家里有雨伞但是他并不认为在那样的狂风大雨中打伞是一件明智的事情,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把仿制的工兵铲、两个帆布背包和一套迷彩服,虽然他并不完全清楚买这些东西是否有必要性但是至少有备无患。

林天语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把那扇木门挪到了里屋去,他将那木门外面的板条箱完全拆掉,将木门正靠着一面墙立好,两边用柜子和写字台顶着将其固定好,然后他换上了买来的迷彩服、帆布雨衣、和一双他以前当驴友时穿的旧登山鞋,身上背了一个帆布旅行背包,工兵铲挂在腰间,这一次他没有把那把剑带在身上,如果遇到危险锋利的工兵铲显然比没开刃的双手剑更加实用一些,一切准备完毕后他小心意义的将钥匙插进那把锁的锁孔,然后轻轻的转动。

当那门锁被打开的时候,他感到一丝清凉的海风正从门缝中吹进来,深吸了一口气,林天语喃喃自语的说道:“无论有什么在等待着我——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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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三章螃蟹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4本章字数:2451

眼前的天空出奇的晴朗,碧蓝色的没有一丝云的痕迹,远远的和蔚蓝的大海连成一片,真正让林天语明白了什么叫海天相接。

天空中有海鸥的鸣叫声传来,这让他的心情变得越发愉悦了起来,

脱下已经无用的雨衣,用一根板条箱上拆下的木头顶住门,然后顺着一道不甚陡峭的山坡走了下去。

他用工兵铲劈开了杂乱的灌木,灌木上尚未蒸发的雨水沾了他一身,裤腿也被杂草上的露珠打湿了,但这些都干扰不了林天语的好心情,他一路走到海边的沙滩上,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猛然发出一声大吼——啊啊啊啊啊啊!!!!!!

没有回音,无限的空间仿佛能容纳一切的宽广,让看惯了城市的水泥丛林的林天语感觉无比的新鲜。

深吸了一口带有鲜湿气味的空气,仿佛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看着眼前的大海他激动的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林天语并没有停留太久,他还是无法确定这座小岛上没有其它的危险,他用工兵铲当登山杖,在整个小岛四周巡视探查着,这座小岛的面积并不大,只有大概三四亩地的面积,很快就被他走了个遍,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既没有什么建筑遗迹也没有任何野兽留下的痕迹,他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之前的那片沙滩上,坐在一快被海水冲刷的十分光滑的石头上有些迷茫。

他没有继续去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而是在想自己能从这件事情上得到什么,怎么样利用自己的发现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他正沉思的,一阵沙沙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却发现是几只大个的螃蟹,正阑珊的爬行在潮水退去的海滩上。

S市虽然算不上一座内陆城市,但离海的距离也确实也不算近,因此虽然饭店里也有海鲜出售,但大都是冷冻的食品,谈不上新鲜,林天语只有在很小的时候吃过几次海蟹,对其味道也不大记得了,不过河蟹以前倒是经常吃,只不过这两年物价飙涨又有关于激素河蟹的传言因此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新鲜的河蟹了。

那些沙滩上的螃蟹个头都极大,一个个最小的都有巴掌大小,最大的光是背壳就能有二十多公分的直径,算上蟹腿的话足有半米长,背壳的颜色是红色的,上面长满了尖锐的刺状突起物,看起来有些怪异而又丑陋,但是在美食家的眼中这绝对不是问题,林天语脱下鞋袜,光着脚踩在沙滩上,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那些螃蟹走了过去,那些螃蟹还不知道大祸临头了,一个个傻乎乎的爬来爬去,根本没有怕人的意思。

捉这些螃蟹几乎不费任何力气,除了要小心它们那巨大的蟹爪,林天语抓了两只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带合适的容器,急忙又一路爬上那小丘,拖着一条帆布袋子跑了下来。

不大的功夫他就装了大半袋的螃蟹,但是犹豫了一下之后,林天语就将其中大部分又倒了出去,只留下了三只块头最大的。

在没有搞清楚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之前还是不要浪费太多力气的好,反正这小岛就在这里也跑不掉。

一边想着,林天语结束了这一次的探险,顺着原路返回了家中。

将那扇木门锁好,林天语上网查询了一下他抓到的到底是什么种类的螃蟹,按照百度上提供的螃蟹的图片一个个的搜寻了过去,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结答案。

地中海刺甲蟹,又叫荆背甲蟹,——一种可食用的蜘蛛蟹,意大利人管它叫做tellmekis(特莫里克斯),意思是“长刺的面包”,大概是因为它丑陋的外表吧,不过按照百度上的介绍这种蟹的味道相当美味,在中国的水产店里新鲜的能卖到两三百元,就算是冻蟹也能卖上一两百元的价格。

这么说这座小岛位于地中海了?只是不知道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

林天语还是没想明白,不过有一件事情他却已经确定了,那就是这些螃蟹可以吃,而且非常的美味。

海蟹的烹饪方法很简单,直接上锅蒸就行了,因为生活在海水里本身就已经足够鲜美,味精和盐什么的都可以省略,正好时近中午林天语也有些饿了,这三只大蟹此时就显得格外诱人了,他七手八脚的从那堆行李中把锅翻了出来,然后才郁闷的发现自己的锅似乎稍微小了一些,因为平日里都只是用来煮泡面或者速食面的缘故那锅的直径只有二十厘米左右,而且也没有配套的笼屉。

林天语苦笑了一声,想不到自己蒸个螃蟹都这么费劲啊。

他想了想,这会如果去买锅的话一来一回至少得一个多小时,未免有点太久了些,犹豫了一下,他又想起了那个带他来看房子的女孩。

那个女孩其实是房东的女儿,她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说起来她还欠着自己一张沙发呢,或许可以找她借一个锅用一用,顺便打听一下关于克罗夫这个人的消息。

等一下!林天语的脑子里忽然好像抓住了一点什么,

既然这扇门是那个叫克罗夫的倒霉鬼订购的,那么很显然他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秘密,而既然他被离奇的杀死在自己的房中,门窗却全都从厘米紧锁,没有任何凶手的线索,那么很可能他的手里还有其它的门,他之所以会死掉,其实是因为某扇门所通向的世界的关系。

林天语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不禁心中暗想,如果能找到更多的门,或许能弄清楚这种时空之门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相比荒僻的小岛,或许另一扇门后面所能通往的世界刚值得探索也说不一定呢。

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线索,他看了看那把钥匙上的标价牌,既然这扇门是从某个地方买下来后邮寄过来的,那么也就代表着一定有一个生产这种门的类似工厂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从克罗夫的遗产那里调查,毕竟在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贸然调查制造这扇门背后的组织怎么看也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天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当他们发现自己开启了门后的秘密会做出些什么事情来,能够制造出这种门的组织绝对不会是一般人,说不定一不小心自己的小命就没有了呢。

至于克罗夫的遗产该如何谋取,林天语此时却已经有了一些主意,他找了一条塑料绳,将两只大蟹困扎起来,装在一个厚塑料袋里,推开屋门走了出去。

第一卷第四章小悠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5本章字数:2865

小悠操控着自己变成豹子的小德,欢快的跟在大部队的后面,杀进了玛瑟理顿巢穴的深处,正当她听着团长的讲解,准备迎接她玩这款游戏以来将要经历的最关键的一战的时候,敲门声却忽然响了起来。

“谁啊!”她没好气的问道,玩游戏的时候被打扰一向是她最讨厌的事情了。

“是我,林天语,前天搬进来的那个房客。”

莫非是来找我讨要沙发的?小悠心中犹豫了一下,这件事情她办的确实不大地道,当时满口答应的却根本没打算给对方换,不过是福是祸躲不过,她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临走前也不忘在团队频道里打了AFK(暂时离线)三个英文字母。

打开门的时候,她发现那个新来的房客就站在门前,一脸淡然的笑意,手里还拎着一包东西。

“你找我有事?”她很随意的问道。

“我十分感谢你帮我争取到了这么便宜的租金,所以我想请你吃顿饭,算是答谢了。”

小悠虽然是房东的女儿,但是和她的父亲却是分的及其清楚的,赚的也是实实在在的佣金,因此根本不觉得自己帮到了对方什么,她疑惑的盯着那个家伙,眼中露出一丝疑惑。

林天语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无奈的摊了摊手,又举了举手中的塑料袋,“好吧,事实其实是我的亲戚给我寄了两只螃蟹来,我家里却没有足够大的锅子来蒸,所以我想借你的锅用一下。”

这才对嘛,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不过想是这么想,小悠心里还是有些失落的,看来并不是自己魅力的关系啊。

借锅这种事情小悠还是第一次遇到,她犹豫了一下,想要拒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看了看那两只螃蟹,个头大的吓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一看就是高级货。

她的眼珠子转了转,“你的意思是跟我借锅顺便来请我吃饭答谢我,这么说那螃蟹我也有份了?”

林天语装出十分肉痛却又不好意思拒绝的样子,“这话说的,当然有你的份了。”

有白吃的美食小悠当然不会拒绝,她一转身,把林天语让进了屋子里面。

“悠悠公主,你到底还能不能打了?再不回来我踢人了!”

团长的声音忽然从印象里传了出来,小悠吓了一跳,冲着厨房胡乱的指了指,“锅子在那边,你自己弄吧,我还要打本呢!”

小悠一面说着一边快速的回到电脑前,告诉团长自己已经就位。

林天语看着急三火四的小悠笑了笑,他倒是能理解这种感觉,在没有因为女朋友而AFK的时候他曾经是一个疯狂的游戏玩家。

林天语忽然发现自己想起女朋友的时候竟然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不由得摇了摇头,转身进了厨房。

就在林天语忙着蒸螃蟹的时候,小悠的战斗也打响了。

小悠一边操控着自己的角色拼命的躲避着BOSS的AOE攻击,一边手忙脚乱的给队友刷血,如果不是因为女孩子的关系以她的装备水平是不可能进入到公会的主力团之中,她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她也格外珍惜这次机会,此时她已经完全投入到了这场战斗之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厨房里传来煮水的声音,过了一会,一股鲜香的气味就飘了出来。

小悠抽动着鼻子,却没有意识到那香味背后的含义,仍然奋力给团队刷着血,终于,随着BOSS最后一丝血量被打掉——

玛瑟里顿:“军团。。会吞噬。。你们。。”

随着最后一句吼声,玛瑟里顿那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

“哦耶!”小悠兴奋的一下子蹦了起来,尽管他们公会目前已经成功的打通了毒蛇神殿这样的高端副本,玛瑟里顿已经构不成什么太大的威胁,但是对她来说干掉这种团队副本的强大BOSS却还是第一次呢,能够看到那巨大的怪物在自己面前倒下,其中还有自己贡献的一份力量,小悠也是格外的激动。

更让她兴奋的是,由于公会里的几个治疗装备都已经比较齐全了,最终团长还以极低的分数价格分给她一件BOSS掉落的装备,拿到新装备的小悠心花怒放,尽管BOSS已经打完了还恋恋不舍的站在玛瑟里顿的尸体旁边转来转去,似乎是希望从那已经不再发光的尸体上还能摸出来点什么,直到肚子的咕咕声再三提醒她是吃饭的时候了她才恋恋不舍的关掉了游戏,回过身去的时候,她一下子愣住了。

就在她身后的餐桌上,在两个大白瓷盘子里面,各放着一只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巨大螃蟹。

煮熟的螃蟹呈现出一种赤红的颜色,看着就让人充满了食欲。

林天语十分绅士的做了个请的姿势,等到小悠一屁股坐下才跟着坐了下来。

别看小悠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对付这长满硬壳甲刺的大螃蟹却很有一套,她先是调了调那蟹壳,那蟹壳十分坚硬似乎很难弄碎的样子,小悠掰了半天也没有掰开,干脆掏出一把水果刀插进甲壳交接的裂缝中用力一撬,将那海碗似的螃蟹壳给撬了下来,露出里面洁白的蟹肉来,小悠看的直流口水,忙不迭的一口咬了上去,顿时讲蟹肉和一股鲜香汁水咬入口中,好吃的舌头都快掉下来了,也顾不上淑女的形象,奋力的大快朵颐起来。

林天语看小悠的那份吃相也是食指大动,跟着吃了起来,相比河蟹,海蟹的味道要更加鲜美,而且没有那种土腥气,吃起来极为适口,而且这螃蟹的肉十分肥厚,吃起来也方便的很,两个人都吃的十分的爽快,林天语一边吃着肉质鲜美的蟹肉,一边寻思着那扇门的事情。

看到小悠吃的十分畅快的样子,他忽然微微一笑:“说起来,我还有件事情想找你帮忙呢。”

小悠听到林天语的话顿时露出了戒备的神情,“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我之前也说了,我家的锅太小煮不了东西,听说你上个房客死后他的东西都被房东收了起来,我想他的那些东西里一定有锅子吧,能不能先借给我一个用用,省的我还得老来麻烦你,对了那个沙发什么的我也就不用换了。”

小悠原本就没打算给林天语换沙发,不过借他一口锅子倒是没什么,反正那些东西堆在库房里也没人要,而且这螃蟹的味道也实在美味,要是这点小忙都不帮小悠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吧,吃人家的嘴短,我就帮你这个忙了。”

两人吃完了蟹,小悠很不淑女的打了个饱嗝,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大个的螃蟹,一只就能吃到饱,她不禁对林天语也多了几分好感,她多少还是有些见识的,这样一只螃蟹价格估计很不便宜,而买口新锅能用几个钱,心中不禁觉得林天语有些傻傻的感觉。

她领着林天语来到了那间堆放旧家具的库房,打开门来,里面大都是些废旧的家具和以前房客留下的没用的东西,林天语装模作样的在里面搜寻了一圈,很容易的就在库房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扇胡乱丢弃的黑色木门,那是一扇看起来很破旧的木门,上门有一些缺口和痕迹,黑漆漆的木板落满了灰尘,连带着门框靠在那里,看起来除了劈成木头烧火并没有别的用途可言了,唯有那门锁看起来还有八九成新,林天语心中一动,那门锁的样子和家中那扇门锁是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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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章恐惧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6本章字数:3189

他心说就是这个了,不过门虽然找到了,但是找个什么理由弄回去却成了问题了,单独要买这扇门的话肯定会遭到怀疑,林天语想了想,又对小悠说道:“老实说我搬家的时候遗失了不少东西,除了锅子之外我还缺少别的物件,要都买新的话实在有些划不来,我看这里还有不少我能用得上的东西,不如再给我几件吧。”

小悠脸上立刻变了颜色,心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还得寸进尺了?

林天语看出了她的不满,急忙道:“当然其它的东西我是会付钱的,价格吗我想就按照市价的一半来折算怎么样?就算让我占个小便宜了。”

小悠听了顿时心中一喜,心说这仓库里的东要么就是以前房客留下的破烂,要么就是那个死掉的老外留下的东西,死人的东西就算白送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愿意要,他竟然肯半价购买,还真是人傻钱多啊。

这库房里的本来就是无主的东西,克罗夫死后没有留下任何联系人的方式,因此都被房东一股脑的收了进来,那些看起来比较值钱早就让房东给拿走了,剩下的都是些粗笨的家什,小悠平日里负责看管却也不怎么在乎,此时听说能够赚上一笔顿时暗自欣喜。

不过她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耸了耸肩,“你要是真急用的话卖你倒也可以,就当是帮朋友的忙了。”

林天语急忙称谢,两人相视一笑,心中都是暗自窃喜,心说自己可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克罗夫留下的东西当真不少,林天语从中挑拣了七八件看起来能用的,其中就包括了那扇木门。

小悠看到林天语挑选了那扇门还以为他对自家的门锁不放心,心说你要是不放心安全换把锁就是了干嘛连门一块买回去,真是笨啊,不过既然生意达成了她也没有多问,反正那木门看起来黑黢黢的也不是什么好木料,就算卖破烂也值不了几个钱,算他两百块也是白赚了。

计算了一下这些东西加起来竟然也要七八百元,林天语刚刚失业也不禁觉得有些肉疼,不过比起收获来这点付出就完全就不算什么了。

“对了,这扇门的钥匙还在么?”

小悠想了想,“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啊对了!”她忽然一拍脑袋,从角落里拖出一只箱子来,“这里面装的都是一些小物件,如果有钥匙的话应该就在里面,要不你干脆都拿回去慢慢找好了,剩下的东西有用的你就留着,没用的你就扔了吧。”

林天语颠了颠那箱子,里面哗啦啦的似乎还装了不少东西,便点了点头,把钱付了。

见林天语爽快的付了钱,小悠也是眉开眼笑,既然做成了这笔买卖她干脆好人做到底,又帮着借了一辆三轮车,把那些东西一股脑的拉到了林天语的家中。

千恩万谢的送走了小悠,林天语走到那扇木门前,心中忍不住一阵激动。

因为在地下室放的太久的缘故,那扇门上落满了灰尘,门面上还有不少磕碰的刮痕,看起来脏兮兮的很不起眼,林天语找了两块抹布又接了一盆清水,细细的将那扇门擦洗干净。

擦洗完之后他这才开始仔细打量这扇门的样子,黑色的木门上其实有一些隐秘的花纹,只不过因为很不明显之前又落满了灰尘所以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这回查看了一下似乎是一些符文一样的东西,当然也可能只是些普通的装饰花纹。

林天语并没有太过纠缠于这些花纹的含义,他现在想的的是怎么打开这扇门。

那个纸箱子被他三两下撕开了,里面装了不少的零碎物价,有雕功拙劣的小木马、一块上面刻有一些古怪文字的铁牌,几个发黄的纸卷,一把已经生锈的小折刀,还有一块光溜溜的石头,林天语找了半天,终于在里面找到了一串钥匙,他挨个在黑色木门的门锁上试验了一遍,终于有一把插入了进去。

林天语满怀期望的轻轻一扭,那门锁便啪的一声打开了,随着他将那黑色的门拉开了一条缝隙,一股潮湿陈腐的气息便传了进来。

林天语嗅着那奇怪的味道,隐隐有些不详的预感,他把门缝拉大了一些,朝门后面看去,一个阴沉晦暗的世界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是一片荒凉的旷野,有稀稀落落的树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雾气,林天语小心翼翼的从门槛跨了过去,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门后的天空正下着雨,云层并不是很厚,但天色却出奇的隐晦,雨水并不是很大却又十分的冰冷,脚下是泥泞的野地,因为雾气的原因一眼望去只能看出几十米远,而不远处的那些树木,都十分丑陋而又扭曲的生长着,虽然并未死去却散发出一股腐烂枝叶所特有的气味来,让人闻了就觉得心情低落。

一阵风吹过,阴冷的直往衣服里钻,这个世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阴暗,林天语犹豫了一下,还是先退了回去。

这扇门通向的世界显然不再是荒凉的海岛,因此或许便会有野兽的存在,又或者更糟糕,相比较虎豹豺狼,人类才是最危险的动物,于是武器便成了必须的装备,空气阴冷,因此便有必要穿上保暖的衣物,道路泥泞,防水的靴子也在所难免,虽然那世界看起来是如此的晦暗,但是如果不去探个究竟却也不是林天语的性格,他穿上迷彩服、防水的登山靴,以及那厚实的帆布雨衣,工兵铲挂在腰间,双手剑则提在手中,全副武装之后他却还是有些惋惜,如果有枪就好了,那绝对会更有把握一些,没有继续多想,林天语推开了屋门,再次走入了那个门后的世界中去了。

泥泞的道路并不好走,林天语不得不时不时的将靴子上的烂泥在树干上蹭掉,他始终保持一种警惕的神情,提放着或许不知会从哪里突然钻出来的野兽。

但是他一路行去却格外的安静,不仅没有什么野兽,就连虫鸣鸟叫都几乎听不到,这片森林仿佛有一种死气沉沉的氛围,压得林天语的心情有些喘不过起来。

他越是远离那扇门心中的不安就越是深重,走了大概有几分钟把,他却觉得走了很久的样子,回头看了看,那扇门后的灯光几乎已经快要消失在雾气的遮挡中了,正当他犹豫着这一次探险是不是就此结束的时候,一阵啪踏啪踏的脚步声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远处一个模糊的人影正朝他缓缓的走来,林天语不由得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个世界就没有一个会喘气的生物呢。

但是随着那人影越来越近他的心中却也跟着变得紧张起来了,那人影走路的姿势十分古怪,双手向前平伸着,仿佛要抓住某人似的,而且从雾气中的轮廓来看那人似乎还没有穿衣服的样子,他不由得有些奇怪,心中暗自戒备了起来,直到那人影终于清晰的出现在他的眼前,林天语猛然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绝对是一具尸体,至少在林天语看来如果一个人变成了这副模样那就绝对不能称之为活人了,那玩意的确没有穿戴任何的衣物,林天语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东西赤裸的样子,它的皮肤是惨白的颜色,间或有一些灰色或深绿色的尸斑,有一些部位已经腐烂了,它的眼睛少了一只,在脑袋上留下了一个骇人的空洞,另一只眼睛也是死寂一般的白,它的口中里发出赫、赫的声音,似乎仅仅只是无意义的低吼,但是听起来确实如此的渗人。

林天语在那一瞬间几乎被吓得呆住了,他的头皮一阵发炸,一种入骨的恐惧正逐渐浸满了他的全身,他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鞋踩在烂泥上的咕唧声似乎引起了对面那具行尸的注意,它缓缓的将头朝林天语的方向转了过去,然后朝他走了过来。

林天语先是后退了两步,然后立刻变成了逃跑,才跑了十几步就因为过于慌乱而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顾不得浑身沾满了泥水,他疯狂的爬了起来,后头看时却发现那僵尸并没有追上来。

它的行动是如此的缓慢,仿佛迟钝的病人一样缓缓挪动着。

林天语没敢多想,他爬起来就疯狂的奔跑了起来,泥水在他的脚下喷溅的到处都是,也落在了他的身上,他此时却已经完全不在乎了,当林天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完了这几百米的路程之后,他冲进那扇门中,反身讲黑色的木门死死的锁住,然后一下子瘫倒在了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第一卷第六章首战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29:58本章字数:2809

过了一会,当他终于适应了因为剧烈运动而带来的肺部的刺痛感,心跳也逐渐恢复正常的时候,一种羞愧的感觉却又逐渐的占据了他的心头。

那行尸看起来并不如何厉害,除了外形很恶心之外它的行动迟缓、甚至没有视觉,自己竟然就这么被吓跑了。

他又想起了以前在网络上和在贴吧里和人互相吹嘘时的情境,譬如我要是到了龙与地下城的世界里我要怎么怎么样,当时说的豪气干云,却没想到如今遇到一只看起来再弱不过的怪物就怂了。

想到这里,林天语深吸了一口气,猛的站了起来,到卫生间洗了把脸,看着镜子中那个脸色苍白的家伙,他在在内心深处不停的鼓舞着自己。

“你能行的,你能行的,你一定可做到的林天语!”他这不停的对自己说着,直到镜子里那个家伙的眼神渐渐变成了一种决然的神色,他转过身去,捡起被丢在地上的那把长剑,一把拉开那扇黑色的木门就走了出去。

远远的就看到那个枯瘦的人影,那行尸似乎因为目标的消失而停了下来,这时候林天语大步向前,没有一丝畏惧,脚步声顿时引起了那行尸的注意,它再一次发出那种低喝声,伸出前臂朝林天语的方向走了过来,林天语此时却已经没有了畏惧的心理,肾上腺素的加快分泌让他的眼前一阵恍惚,他不停的深呼吸以使自己足够冷静,当他和那僵尸相聚不过十几米远的时候,林天语猛然加快了速度。

双手剑高高举起,一记斜斩,只听扑哧一声,那行尸被这全力的一剑直接砍翻在地,像一袋谷子一样,瘫倒在泥水之中。

林天语后退了几步,却发现那行尸似乎已经不会再站起来了,他心说这怪物竟然会这么弱?但获胜后激动的心情还是马上占据了上风,他猛的将手中的宝剑举向天空,像刚打了一场胜仗的士兵那样激动的大吼了起来,“耶!!!耶!!!”

所谓的亡灵生物也不过如此嘛!林天语一边想着,心中忽然变得胆气十足了,他不再胆怯,甚至不再像之前那样小心翼翼,他准备先用几次小范围的侦查把周围的地形探察清楚,然后等有了足够的经验之后,他便带上足够的食物,来一次长距离的行军。

如果能找到这个世界的人类,或许可以进行一些交易,就算语言不通也没关系,比手画脚的总能有办法交流的。

他的内心一时间被胜利的喜悦弄的信心十足,人类就是这样,面对未知事物的时候总是胆小如鼠,但是当发现那未知的事物是自己可以战胜的时候又总会盲目的乐观。

林天语就这怀着这样一种盲目的信心,慢悠悠的在树林间穿行了起来。

似乎是被他那声大吼引起了注意,当他走过一片灌木丛的时候,一个绿色的小脑袋在灌木丛里探了探,然后马上又缩了回去。

林天语吃了一惊,心说这一次又是什么怪物?

他举剑戒备着,过了半响,一个一米多高的绿皮怪物便从那灌木里钻了出来。

它有着一个奇丑无比的大脑袋,尖尖的耳朵,身上的皮肤是绿色的,因为长时间受到潮湿空气的影响生起了一层藓一样的东西,它身上挂着一件用麻布片和破烂兽皮连成的奇怪的衣服,手里握着一根一米多长的木矛,那矛看起来似乎是用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和一根长树枝绑在一起制成的,看起来无比的粗陋,那怪物便握着这看起来粗劣不堪的长矛,一脸戒备的盯着林天语,它的目光在林天语的帆布雨衣和不锈钢长剑上来回扫视着,似乎有种贪婪和凶恶的东西在眼神里,让林天语一阵不安。

地精?他心中不大确定的想到,眼前的小怪物确实让他联想到了地精这种只有在奇幻小说和网络游戏中才会看到的怪物,如果真是地精的话就没关系了,那玩意都是胆小如鼠实力弱小的玩意,纯粹是用来给初级的冒险者练剑用的,他心中想着,猛然发出一声大吼——“啊!!!”

一边吼着一边就举着剑就朝对方冲了过去,那地精却似乎真的十分胆小,被林天语一嗓子吓得转身就跑,林天语也没有追赶,看着那地精狼狈逃窜的样子反而觉得很有趣。

先是行尸,现在又是地精,难道这里还真是一个奇幻世界?

他正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继续侦查的时候,那地精却忽然又钻了出来。

“瓦瓦哦哟!噶里多啊哟!”它大声的喊着,似乎在招呼着什么。

林天语开始还觉那叫声得有趣,但是当七八个地精接二连三的从那灌木里冲出来的时候他就不这么觉得了。

几乎是没有丝毫的犹豫,林天语转身就跑,那几个地精随手紧追不舍,一双双赤裸的小脚在泥地上跑的飞快。

林天语没跑出多远脚上就沾满了烂泥,不由得就慢了下来,这时候后心忽然一痛,似乎是被投矛给扎了一下。

好在那投矛不甚锐利,那帆布雨衣又比较坚韧,这一枪并没有扎的太深,但是他的怒气却被一下子撩拨起来了。

回身看了一眼,追在最前面的地精离他只有几步的距离了,知道跑不掉的他猛然一转身,回头就是一记横扫,那迎面冲来的地精刹不住脚步,被一剑正砍在脑袋上,那剑刃虽然没有开锋,但到底也是沉甸甸的金属制品,一下子将那地精的脑壳都斩的陷下去一块,眼看是不活了。

其余的地精似乎被他这一下子给震住了,并没有立刻围殴上来,但是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一个个挥舞着锈迹斑斑的小片刀、粗劣不堪的长矛,团团围在四周不肯离去。

林天语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嘴里发出威胁似的声音,和那些地精对峙着,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这样下去可不是好事情,林天语是看出来了,这些地精明显是瞄上了他身上的装备,仿制的长剑虽然不甚锋利,但是卖相确实不错,如果把剑扔出去或许会引得它们互相争抢而让自己有机会逃脱。

不过他并不确定这一点,如果万一那些地精不中记自己岂不是连唯一的武器也失去了?

他伸手在衣兜里摸了摸,里面除了几张小面额的纸币外什么也没有,他又摸了摸裤兜,却以外的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是打火机!他忽然想起来了,虽然平日里不抽烟,但是因为要去孤岛探险的缘故,他特意在口袋里装了几个一次性的塑料打火机。

或许可以用这个引开它们!他一边想着一边把一个打火机摸了出来,将打火机那红色的塑料外壳在那些地精眼前晃了晃。

那些地精顿时一个个露出了贪婪的神色,可能在它们眼里把那红色的塑料外壳当成了红宝石一类的东西吧,一个个都眼睛都转不开了。

林天语心中不由得一喜,心说好像有门,他猛地讲打火机远远的抛了出去,几乎是一瞬间,围拢在林天语身边的那几个地精全都朝着那打火机的方向扑了过去。

好机会!林天语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回身看去,那些地精似乎因为争抢打火机而打了起来,完全顾不上他了,他心中松了口气,脚步却没有丝毫的减缓,直到冲进那扇门,讲黑色的木门牢牢锁死,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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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章卖蟹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2本章字数:3119

林天语看着那扇黑色的木门,心中还是一阵后怕不已,才几只地精就这么难搞,要是遇到食人魔、兽人、巨魔之类的怪物那自己还不立刻就得交待了啊,更不要说什么龙啊、巫妖啊什么的。

想到这里他心中越发觉得这扇木门里的世界太不安全了,看来暂时是不能进去了,如果有枪就好了,随便来个AK47、MP5之类的就行,一扫一大片,再不然散弹枪也不错,攻击范围巨大近距离威力十足,要是自己手里有这样的武器,那打这些地精还不跟玩似的啊。

可惜中国却是禁枪的,别说AK47、MP5了,就算是猎枪什么的也没地方弄啊,虽然听说黑市里能买到作坊做出来的枪,但一来自己没有多少钱,二来也没有什么门路,就算是舍得花钱想买枪也买不到啊。

难道真的要去当渔夫?林天语到底还是有些不太心甘,毕竟这两扇门的作用实在太过神奇,如果仅仅是用来抓点螃蟹倒腾点海鲜去卖赚点小钱他觉得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可是到底还是小命要紧,林天语寻思了半天,最后还是绝定先不开启这扇黑色的门了,除非能弄到一套足够强力的装备,否则那种凶险的地方还是不要去为好。

脱下那帆布雨衣,他心说多亏了这玩意,否则就算不死被那锈迹斑斑的武器扎一下光是破伤风就够受的了。

他心中忽然一动,这帆布雨衣本身就十分坚韧,如果能在里面缝一些薄钢片岂不是上好的盔甲么,要是有这么一身盔甲的话最起码对付那些地精是不在话下了。

不过这些暂时都不用去想了,林天语思考了一翻,觉得还是有枪的话才会比较保险一些,就算是遇到兽人、食人魔之类的怪物一枪过去怎么也给他撂倒了,自己现在还不如先去卖海鲜赚些钱,然后想办法找机会买几把枪然后再去也不迟啊。

想好之后他却没有立刻行动,在那黑色木门后面走的这两趟虽然还没用上一个小时,但是却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看看天色却已经不早了,他把剩下的那只螃蟹也给蒸熟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倒头就睡。

整个晚上他都在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一会是自己在地精堆里杀的血肉横飞,一会又是被一大群行尸追的到处跑,一会又是自己被一群食人魔抓起来放在火上烤,那火却又好生古怪,烧在身上不仅不烫反而出奇的冰冷,等他受不住一睁眼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的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蹬飞了,给夜风吹得浑身冰凉。

林天语再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了,那扇黑色的木门看起来阴沉沉的立在那里,仿佛随时都可能有怪物冲进来似的。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门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的呢?当自己把那门锁上之后,门后面的那个世界又是怎么样的呢?

有一点他已经可以确定了,那就是无论这扇门他横放、竖放、挪东挪西,但是在门的另一边,出口总是在同一个位置的。

但是当门在这边锁上之后在另一边是否能够看到这扇门的存在他却无法确定。

这个问题让他再也无法入睡,干脆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带上手机,打开了那扇通往海盗的棕色木门。

海岛那边也处于黑夜之中,似乎两地的时间是同步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风,一轮明月挂在半空,出奇的明亮,四周只有海浪拍击沙滩的声音传来,林天语将手机放在正对着时空之门的位置,然后开启了摄影功能。

他转身回到门里,然后将门完全锁死,十秒钟后,他又把门打开,到小岛上捡起了手机。

看了一遍拍摄到的画面,他心中总算松了口气,在手机的画面中,当他将门锁死的瞬间,那门便直接就消失不见了,显然这门是单向通行的,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有什么怪物会半夜突然冲进家门了。

第二天他九点多钟才起来,睡了一晚上让他已经完全的恢复了精力,穿上衣服带上一个帆布包就走进了门后的小岛。

不大会的功夫他就抓了四只大螃蟹,用帆布包装着提回了自己的房间。

林天语心中有些犹豫,自己这螃蟹如此新鲜,而且还不是本地的品种,未免有些太过惹眼了吧,会不会被人怀疑到这些门上呢?

不过想了想却又觉得自己太过敏感了,就算自己拿着螃蟹跟别人说这是自己通过时空之门抓到的恐怕也不会有人信吧,说不定还会把自己当成疯子来看待呢。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林天语还是觉得总归还是小心为妙,他找了一个有一定保温效果的塑料箱子,在箱子底上撒了一层碎冰,把螃蟹装了两只作为样本,那螃蟹是冷血动物,被冷气一腾顿时都不怎么爬了,林天语又在上面也撒了一层碎冰,这才转身出了屋门。

抓螃蟹虽然容易,但是卖螃蟹就没那么简单了,林天语最初的打算,是找一家卖海鲜的摊位,将自己的螃蟹全都交给其代售,只要卖的快卖的多价格上自然可以便宜一些,反正对他来说那不过是无本的买卖,但是到了市场他却发现,这里似乎并没有专门卖海鲜的摊位。

S市终究不是临海的城市,海鲜并不是主流水产,虽然也有不少卖的,但大都是代售,而且也多是冻鱼冻虾什么的,新鲜的水产还是以淡水的为主,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对自己的螃蟹感兴趣。

不过既然来了还是试一试把,他找了一家铺面挺大的摊位,那摊主是个胖子,穿着白色的半截袖,身前挂着一块油布围裙,正给一个来买鱼的客人捞鲫鱼。

林天语等那胖子忙完了,这才走过去,随口问道:“生意怎么样啊老板。”

“马马虎虎,”那胖子一边说着一边放下网兜,“兄弟要来点什么?”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想卖给你点东西。”

“嘿,这还真有意思了,我在这摆了这么些年摊子你还是第一个想卖给我东西的客人。”

“确切的说是供货,我有一批海鲜想在这找人代为出售。”林天语解释道。

“海鲜?”那胖子耸了耸肩,“显然没什么概念,看看再说吧。”

林天语便把那箱盖打开了,把碎冰扒拉了一下,露出里面巨大的螃蟹盖子来,那胖子看的一愣,显然没想到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螃蟹。

“这东西能吃么?”

“当然,这可是高级货,卖它两三百元一斤很轻松的,如果你有兴趣,我一百五一斤供货给你。”

那胖子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你拉倒吧,一百五一斤的螃蟹,我最少得卖二百吧,二百块钱的螃蟹**才会买呢,一斤大闸蟹才多少钱?”

林天语叹了口气,“那就算了,当我没来过。”说完转身走了。

那胖子看着林天语的背景还直摇头,心说这人想钱想疯了。

走出大市场,林天语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种螃蟹虽然从网上看价格昂贵,但那只是在人们知道其珍惜程度的情况下,就好像龙虾,电视电影里几乎总是在演,导致人们在内心深处已经把龙虾当成一种奢侈品来看待,那价格自然就贵了,就算是没吃过的也多少听说过。

而这地中海刺甲蟹的名气就没那么大了,虽然也算是名贵的海产,但是普通人根本听都没听过,对其价值自然是完全没有一个概念了。

这种事情放到哪个行当都是一样的,提起高档冰淇淋人们都会想到哈根达斯,但是在美国哈根达斯其实却只是一种很大众的品牌,价格也十分便宜,只不过在国内的宣传做得好,最后到成了奢侈品,反而是那些真正高档的冰淇淋,在国内反而没几个人听说过了。

林天语手里的这种螃蟹无疑就是后者了,想了想,他觉得还是得找一些比较高档次的地方才有可能卖出好价钱。

这一次他选择的是市区的一家三星级的酒店,考虑到对方的眼光必然会很高他干脆回家重新捉了两只活的螃蟹,活蹦乱跳的塞在空的塑料箱里,然后提着箱子来到了那酒店的门前。

第一卷第八章造船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3本章字数:3495

林天语径直来到酒店大厅的服务台前,对服务台后面的一个女员工开门见山的说道:“我找你们经理有事。”

不大会的功夫,一个带着金丝边眼睛的中年男人就一脸微笑的走了出来,走到林天语跟前伸出一只手来跟林天语握了握,“我叫胡斌,是这家酒店的经理。”

像他这种干服务业的,不管职位多高脸上总归是带着一丝职业性的微笑,让人见了就觉得他是很容易沟通的那种人。

胡斌看了一眼林天语的打扮,很普通的样子,心中虽然奇怪脸上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请问你找我有事?”

“当然,我有笔生意想跟贵酒店做一做,不过在谈之前我想先问一下,贵酒店是否有向客人提供新鲜海味的业务?”

“当然,我们的海鲜都是空运过来的,绝对新鲜,不过因为运费的关系价格也比较昂贵,阁下的意思是?”

“我有一批海鲜想出手,新鲜程度绝对可以保证,我带了一些样品,你们可以看一下”他说着将塑料箱子打开了。

那经理也是行家,一眼就看出不是本地的海鲜,“这是?”

“地中海刺甲蟹,又叫荆背甲蟹,一种可食用的蜘蛛蟹,意大利人管它叫做tellmekis(特莫里克斯),意思是“长刺的面包”,大概是因为它丑陋的外表吧,这东西可比龙虾好多了,毕竟龙虾是可以养殖的,这玩意则只能野外捕捞。”

林天语现学现卖,直接把网上查到的资料说了出来,倒也显得挺专业的。

酒店卖的龙虾,基本上都是澳洲龙虾,价格根据个头和新鲜程度的不同大概在200至1000元每公斤不等,林天语拿出来的这些刺甲蟹十分新鲜,看起来就好像刚从海里捞出来似的,但他也不贪心,每公斤只开价三百元,这个价格相比较个头适中的龙虾已经很便宜了。

那经理犹豫了一下,冲旁边的服务员使了个眼色,“带这位先生去茶室坐一会,我去去就来。”

说完歉意似的朝林天语笑了笑,转身走了。

林天语并不紧张,对方肯定得去查一下的,不可能自己随便两句就信了,他被那服务员领到一间幽静的茶室,喝着茶水,倒也不急不躁。

不一会那经理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厨师衣服的家伙,两人坐好后开始正式谈这笔生意,那胡斌刚刚查完了资料,直到这种稀有的海鲜价格不菲,算是一种高档次的海鲜了,这年头不怕价钱贵就怕档次低,像这种稀有的西式海鲜酒店一转手至少可以卖出上千元甚至几千元一只的价格,直接就翻了几翻,不过他更在意的是稳定性,毕竟如果今天卖了几只客人吃好了结果下次来吃却没有了那岂不是砸了招牌。

当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林天语却点了点头,“供货量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你们酒店是长期需求的话我可以每星期提供二十公斤的地中海刺甲蟹给你们。”

那经理见他似乎还有留有余地的样子微微一笑,“二十公斤未免少了些,不知道你的货量是多少,如果有多的话我们也愿意大量收购?”

林天语心说这海鲜又不是大白菜,难道你们还有多少要多少?虽然那海滩上的海蟹不少,但是毕竟也是有限的,不过海里应该还可以捞到其它海味才对,他犹豫了一下,“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是每个星期五十公斤也是可以提供的,另外可能还有一些别的海味,也都十分新鲜,不知道你们有兴趣没有。”

那经理点了点头,“那就五十公斤,就算再多也没关系,我们统统收购,至于其它的海味我原则上是愿意收购的,当然价格就需要另外谈了。”

他想的却要比林天语深远的多了,可以想象这种稀有的海鲜一旦在S市出现必然可以大卖,毕竟S市怎么说也算是是国内的一线城市,有钱的富豪可不少,更不要说还有那些需要迎来送往的官员,五十公斤绝对很容易就消化掉了,就算是卖不掉这种新鲜海产也可以匀给别的酒店,价格上自己还可以在加上一道,毕竟这么稀罕的东西市面上可不多见。

两人很快就谈好了细节,每个星期林天语提供五十公斤的海蟹,如果有其它海味的话万丰酒店也以相应的价格予以收购。

谈妥了生意的林天语心情大好,这下子收入算是有着落了,干脆决定要把这两只螃蟹送给那经理,那经理却婉言拒绝了,坚持付了六百元买了下来。

林天语和他商量好下午会把螃蟹送来,回家的路上林天语买了一打的大塑料箱,回家之后他立刻换上迷彩服,开始抓螃蟹。

五十公斤换算成市斤就是一百斤,听着似乎不少,但这些螃蟹都是个顶个的大,一个就能有一二斤重,五十公斤也不过才七十多只而已,林天语不大会的功夫就抓够了,他也没有再多抓,毕竟虽然这海滩上螃蟹什么的不少但也不是无限的,如果想多卖一段时间的话还是细水长流的比较好。

他把这七十多只螃蟹装在五个塑料箱子里,出门雇了一辆半截头的小货车,一股脑的拉到了万丰酒店。

验货、称重、点钱,不大会的功夫一笔生意就算是做成了,拿着到手的一万五千元钱林天语还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这赚钱的速度就是快啊,像以前那样累死累活一个月才四五千块钱那可真是天差地别了。

不过要想买卖做的长久的话,还是得有些别的打算才行,毕竟那海滩一共就一百多米长,螃蟹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估计再这么整几回螃蟹数量和质量就会大为减少,如果想要长久发展的话最好还是扩大一下海鲜的范围,如果能有艘渔船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想要在S市买艘小船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不过他也没打算买,而是准备干脆自己造一艘算了。

木船肯定是不行了,自己又不是木匠,根本没那两把刷子,有什么是浮力又大组装起来又简单的呢?

他想着想着忽然眼前一亮,对啊,用汽油桶不就行了!

为了防止泄露以及安全方面的考虑汽油桶的密封都是十分严实的,空的汽油桶十分结实而且浮力够大,如果能弄上十几个大汽油桶扎成一个筏子的话肯定比木船要好得多了。

要买汽油桶当然得去加油站了,林天语找了一个加油站的站长问了一下价格,倒也不算太贵,林天语张口就要了十二个,听说他要买十二个汽油桶那加油站的站长十分奇怪,不过见他给出的价格十分优厚倒也没有追问什么,很痛快的就卖了十二个大号汽油桶给他。

这一下子就花掉了林天语两三千块钱,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的呢。

他接着又买了其它一些东西,一把二磅锤、一把六磅锤、两百米长的尼龙绳、四寸铁钉两斤、两寸铁钉两斤、1.5米长的木桩两根、长板条箱四个、木方十二根、转轮式收线器一架、厚塑料蒙布一张、鱼竿具组一套、带浮漂的托挂式渔网一张、充气式救生衣一件。

这里面有不少东西都比较冷门,林天语也花费了不少力气才买全,一直忙到晚上,他才把东西都买齐了运回了家中。

第二天他就开始开工了,先把东西都送到了小岛上去,然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造船,严格来讲他造的应该叫筏子,这个筏子的设计他已经有了腹稿了,先把十二个汽油桶四个一纵、三个一行的排好,行于行之间保持一米的距离,这样整个筏子的底座就成了一个大概有五米见方的四方形。

先将六根长木方两根一组的跟三纵汽油桶捆好,这样就成了三条长浮筒,然后再用另外六根长木方将三条长浮筒横向钉起来,这样一个筏子的雏形就做好了。

接下来他把那些板条箱全都拆开了,将这些拆下来的木板条填充到横向木方之间的缝隙中作为甲板,用钉子钉死,等到中午的时候这样一个筏子就算是做好了。

搞定这一切就已经到了中午了,林天语吃过午饭,歇了一会之后就接着干了起来。

接下来他要做的是钉木桩,因为他对划船什么的没什么经验,因此他打定了注意要在岸上钉一根木桩,用尼龙绳讲筏子上的木桩和岸上的木桩连起来,这样打完鱼之后他只要抓住绳子把筏子拖回岸上就行了。

海滩的沙子太过松软,因此他必须在离岸边比较远的地方钉木桩,他先用工兵铲将一块平地上的松软沙土层铲掉,然后将木桩立在地面上开始用六磅锤狠命的往下砸。

这活计他从未干过,一上来就差点闪了腰,好在干了这么一上午的力气活他对力道的把握也算是有些经验了,估量了一下之后继续往下砸,砸了几十下直到木桩只剩下一半露在外面才停了下来。

他将另一根木桩捆绑在了木筏上,将转轮式收线器在一旁绑好,然后将那两百米长的尼龙绳分别在两根木桩上绑好,然后用收线器把绳子都盘在了船上,这艘耗资五千余元打造的筏子就算是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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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九章渔夫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5本章字数:3483

林天语稳稳的站在筏子上,咕咚咕咚的将一罐冰凉的啤酒灌下了肚,在地中海温暖阳光的照耀下喝着啤酒看着海景,爽的一塌糊涂。

等休息的够了,他将罐子随手扔进筏子上的物品箱,然后抄起了身旁的浆。

他上身只穿着一件背心,裸露在外面的皮肤被地中海的阳光晒成了古铜色,看起来和一个月之前的他已经完全是大不一样了,他的下身穿着半截裤,露出同样被晒成古铜色的小腿,没有穿鞋,光着脚踩在筏子的甲板上,手中的桨很有节奏的一下一下的划着水,看起来已经相当熟练了。

他已经断断续续的做了一个多月的渔夫了,这一个多月的海上生活让他逐渐脱去了原来那种生活在大城市里的白领人士所共有的白净于文弱,身体也在这种不算太过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变得越来越结实而强壮,那古铜色的皮肤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也逐渐习惯了这种靠力气吃饭的生活,习惯了地中海带有咸腥气息的新鲜空气。

不仅仅是生活环境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如今他感到生活充满了乐趣,相比坐在办公室里处理一摞摞的文件,一面看着上司的脸色一面和同事勾心斗角,他更喜欢这种天高海阔的生活,自由自在且又充满了未知的乐趣,从原来的害怕出海,到现在的喜欢出海,生活变得越发充实而充满了惊喜,这种感觉却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的。

林天语小心翼翼的拿捏着和岸边的距离,约莫有五六十米的样子,这才停了下来,他把尼龙绳锁死在筏子上的木桩上,然后将挂网朝海面上撒了出去。

他用的挂网有十多米长,三米多宽,本来是在河里用的,因为买不到更适合的渔网也只能将就着用了,在海面上每隔一米多远网上就系着一个泡沫浮漂,而相对应的下面则有一个螺丝坠子,这样将近二十米的挂网撒到海面上,就形成了一个三面包围的马蹄形的水中牢笼,在水面三米以内游动的鱼类一旦撞到网里通常就很难再游出去了。

考虑到客户的需求林天语选择的是大网眼的挂网,这样对小鱼基本上没什么危险,只有大鱼会被挂住,撒完网之后他在筏子上面也没有闲着,将一些准备好的鱼饵往那挂网中间撒去,借以吸引鱼儿来自投罗网,撒完鱼饵还不能闲着,因为不时的会有海豚从网里偷鱼吃,在打渔生涯的最初几天里当他偶尔看到海豚从他的筏子下面一掠而过的时候还挺高兴的,那些水中的精灵十分顽皮却又充满了善意,喜欢围着筏子绕来绕去,不时的还会跃出水面冲他致意,林天语也乐得看着它们在水中的戏耍,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这些家伙的可恶之处。

对于那些被挂网挂住了的倒霉鱼儿,它们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凑上前来大快朵颐,林天语苦心引诱过来的渔获却成了这些海豚们的盘中美餐,实在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他到不是拿这些海豚完全没有办法,不过一来他害怕杀戮海豚的鲜血会引来鲨鱼,二来他对这些顽皮的家伙其实也蛮喜欢的,干脆也就听之任之了,反正这里的鱼群数不胜数,总归是不愁没有收获的。

他要做的就是防止海豚弄坏渔网,又或者被渔网缠住,后种情况发生时惊慌失措的海豚往往会在挣扎之中把渔网带入深海,再也找不会来了,林天语以前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得不又买了一张新的渔网。

直到看着海豚们吃的心满意足的一个个离去了,林天语的网里才真正开始给他带来自己的收益。

这会他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坐在筏子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时间,约莫过了半个小时的功夫,他就开始收网了,这一收不要紧,往往沉甸甸的几乎拖都拖不动,似乎这里的鱼类就从未遇到过人类的捕捉,傻乎乎的往网里面钻,抓捕起来十分的轻松,而且数量也是极多,等林天语用绞盘好不容易把网收回来,那网子里面已经挤满了渔获,少说也有几十上百斤。

这么多的渔获他当然不可能一个人拖到筏子上了,他熟练的把渔网的口子扎上,然后用另一个绞盘绞动尼龙绳,很快就把船拖上了岸。

就近挖一个沙坑,将那些在网中疯狂挣扎的鱼一股脑的倒进沙坑里,然后就是分拣了。

虽然每次收获都很多,但是不同种类的鱼价值却相差极大,他在这一个月里收获了各种鱼类,绝大部分他都叫不出名字来,因此不得不特意买了一本有关海洋鱼类的书籍,对照着书中的图片进行分类,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从里面发现了沙丁鱼、鳕鱼、缇鱼、鲣鱼、鮃鲽、巴热尔鱼、泥铲鱼、隆头鱼、飞鲽、向心鱼等等鱼种,他第一次发现在一个如此狭小的海域里竟然会有这么多的鱼类生存在这里。

地中海的鱼类有几十个科属种类,如果要仔细分辨清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这些鱼种的描述可能会有一本书那么厚,不过那是海洋生物学家和动物学家的分法,在林天语眼中鱼的种类只有两种,可食用的和不可食用的。

而前者又分为两种,比较值钱的和不怎么值钱的,尽管林天语费劲了力气来分辨捕获到的鱼类,但即便如此,还是有许多他搞不清楚名字的鱼类,每到这时,他通常会将其分到不可食用的那一类,毕竟比起钞票来还是小命要紧,他可不会学神农尝百草似的以身试鱼。

在可食用的鱼类中,沙丁鱼、鳕鱼、鲣鱼是最常见的鱼类,这三种鱼的个头一般也都比适中,很适合捕捉,吃起来味道也不错,但是这三种鱼的价值却并不怎么高,大概是因为数量太多太过常见的缘故吧,虽然也能卖上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一斤的价格,不过在林天语的眼里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真正值钱的是那些大鱼,在海洋里,上百斤甚至数百斤的大鱼数不胜数,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类鱼以林天语目前的工具是很难捕捉的,首先这类大鱼一般都不怎么再水面上层活动,偶尔网到一只也很难抓捕,因为力气太大往往会把渔网带走。

有一次林天语很走运的网到了一只体长超过一米五的鲭鲔,这可是他迄今为止抓到的最大猎物,他狂喜的搅动绞盘试图把那鱼拖到筏子上来,但是就在那鱼被他拽出水面的一瞬间,鲭鲔那强有力的尾巴一下子就直接把他拍到了水里面。

好在那个时候他已经学会游泳了,倒并没有出现什么危险,不过当他爬上筏子的时候那罪魁祸首却已经跑掉了,让林天语白欢喜了一场。

从那以后林天语就再也没能有机会网到这种大家伙。

除此之外也有几种值钱的小型鱼类,不过数量都相当稀少,林天语也只是偶尔能抓到一两只,

这会他在沙坑里挑拣了半天,却只有沙丁鱼、鳕鱼、和鲣鱼,其它的要么就是“不可食用”的鱼类,要么就是一些味道一般价格也一般的杂鱼,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将那还算值钱的三种鱼分别捡入三口铺着碎冰的箱子里,将剩下的零散渔获全都放掉了,然后就结束了这一次的捕鱼之旅。

林天语其实不是很喜欢捉这些低价值的鱼,毕竟这样的价格和地中海刺甲蟹比起来实在差得太多了,与其费劲捕捞还不如在海边多捡些螃蟹呢,但是经过他这一个多月以来的捕捉海滩上的螃蟹却已经越来越少了,现如今想要捉到五十公斤的螃蟹也要费上好一翻力气呢,而且个头也朝着越来越小的趋势发展了,因此为了让利益最大化,他也不得不捕捉这些价值相对较低的鱼种,顺便也磨练一下捕鱼的技巧,为捕捉更大的家伙做准备。

他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靠着卖鱼和卖蟹攒下来八万多元,这差不多是他以前一年的工资了,不过林天语还是没有满足,毕竟八万多元听起来似乎不少,但其实还不够在市里买套房子的首付呢,更不要说用来实现林天语其它那些人生计划了。

必须寻找新的经济来源,这一点他早在一个多星期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为此他花了血本订了一套潜水设备,这会算一算时间这两天应该也就要到了。

将六口箱子搬到门口,沉甸甸的将近两百斤左右,其中有一百斤是螃蟹,另一百斤则是捕捉到的渔获,他打了个电话,不大会的功夫,一个半截头小货车就开到了他家的门前。

开车的司机叫罗飞,和他却已经算得上是熟识了,这段时间基本上都是这人帮他运送这些海鲜,和大多数司机喜欢唠叨不同的是罗飞这个人很少言少语,对于那些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也从来没问过一句话,林天语正是看上了他这一点,所以干脆跟他订了个长期运货的协议,每个星期五都会替他运一次货。

很快到了万丰酒店,经理胡斌照例让厨房的人帮着把鱼抬进了酒店,然后称重算钱,不过这一次他似乎对送来的货物有些不太满意。

“话说,你这些螃蟹怎么越来越小啊,这可不是好现象啊。”

PS:昨天感冒了,不得不早早睡去,今天早上起来本打算补上,没想到竟然停电了,真是坑跌了,晚上六点才来电,赶快码了一章,明天开始每日两章恢复更新,大家多多支持吧。

第一卷第十章蓝鳍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7本章字数:3397

胡斌虽然脸上依然带着笑意,但是林天语却从他的话中听出了隐隐的不满,心中不由得一阵暗火,他可是知道自己的螃蟹给万丰酒店带去了多少的利益的,从和他打交道的厨房的伙计那里他听说一只两斤重的地中海刺甲蟹清蒸后竟然可以卖出八千元的天价,小一点的价格虽然比较低但也都上千、几千一只的往外卖,相比之下他赚的那点完全就是零头了。

不过林天语这会却并没有反驳,只是微微一笑道,“老实说螃蟹这东西我已经差不多快没货了,别说小的,下一次能不能凑够五十公斤我都没有把握呢,所以我想很快你就不用发愁这个问题了。”

胡斌听了他这话脸色顿时一变,绕是他很有专业素养,但是一下子听到这样的消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的。

因为林天语的关系,酒店这个月的客流量明显提高了不少,地中海刺甲蟹这种高档海鲜一经推出就立刻大受欢迎,毕竟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刺甲蟹以其罕有的外形和鲜美的味道如今已经成了万丰酒店的一道招牌名菜,但是如果一旦没有供货的话,万丰酒店打出去的名声估计也就很难再继续维持下去了,到时候自己在酒店内的地位必然会受到威胁的。

林天语见他脸色的变化心中顿时一阵得意,心说现在知道我的重要性了吧,他却没有继续纠缠这个话题,反而说道。

“当然,我还有别的高档海鲜可以提供,不过嘛,就是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收的起啊。”

胡斌听了顿时一愣,心说有什么海鲜能是我们收不起的?不过表面上他依然保持着极好的涵养,做了个请的手势。

“愿闻其详。”

林天语微笑着说出了五个字——“蓝鳍金枪鱼。”

一般来讲,虽然金枪鱼普遍被认为是一种高档的水产,但是不同种类的价格差异却是很大的,便宜的只要几十元一斤,比如黄鳍金枪鱼,而昂贵的则上千乃至数千元一斤——比如蓝鳍金枪鱼。

蓝鳍金枪鱼之所以昂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各国过度捕捞,导致这种鱼类每年的产量越来越少的缘故,但是对于林天语来说,蓝鳍金枪鱼却并不罕见,在小岛附近的那一下片海域里捕鱼的时候他偶尔都能遇到,更不要说往海的深处去了。

很显然,由于小岛所在的那个世界的捕鱼业并不发达,蓝鳍金枪鱼并不像现在他所处于的这个世界里这么稀少。

至于蓝鳍金枪鱼的价格,林天语想起来从网上看到的一则几个月前的新闻。

在1月5日的时候,日本专营水产品和果蔬等生鲜食品的全国主要批发市场迎来了首个交易日。在东京筑地市场,一条产自北海道户井的蓝鳍金枪鱼以342公斤的重量成为今年的“日本一”(日本第一金枪鱼)。

最终它被东京银座一家高级寿司店老板今田洋辅和香港某寿司连锁店老板联手拍得,成交价为3249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62万元),鱼肉将被两人平分。

筑地市场表示,这是自1999年日本开始统计金枪鱼价格以来单条金枪鱼拍卖出的最高价,刷新了2001年时创下的纪录,那年“日本一”的成交价为2020万日元,这也是北海道户井产金枪鱼首次拍出历史最高价。

虽然这种行情并非普遍,只有那些罕见的大块头能享受到这样的价格,但也从侧面说明了蓝鳍金枪鱼价格的昂贵,一条二三百斤重的普通个头的蓝鳍金枪鱼也能卖到数万美元的价格。

同地中海刺甲蟹这种完全的新奇货不同,蓝鳍金枪鱼虽然价格昂贵,但在总体上却并不少见,至少万丰就有以此材料制作的菜肴,只不过因为需求不是很高的缘故,存货数量并不多,而且因为鱼肉难以保存,买的都是冷冻的鱼肉。

听说林天语能弄到新鲜的蓝鳍金枪鱼,那胡斌顿时心中暗动,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对于蓝鳍金枪鱼的价格自然是有所了解的。

这会他立刻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微笑表情,“当然能收,不过你确定是新鲜的?”

“当然是新鲜的,不过老实说,我最近在考虑换一家客户啊,毕竟你们给我的价格实在算不上优厚,据我所知S市好像有好几家星级酒店的吧,想来他们对于像蓝鳍金枪鱼这种高档海鲜应该是很有兴趣的。”

那胡斌听到他这话却又冷静了下来,能当上一家三星级酒店的经理他的心思可谓是十分细腻的,虽然林天语嘴上这么说,他却看出对方根本就是在虚张声势,不过是借以要挟好处罢了。

如果林天语真的打算换客户的话,完全可以不声不响的暗地里做,根本没有必要在他面前提起的。

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什么条件?”

林天语微微一愣,“什么条件?”

“没错,我需要答应你什么条件你才能将蓝鳍金枪鱼卖给我。”

林天语呵呵一笑,心说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方便啊,当下神情也郑重起来,“首先我是整条出售的,要买必须整条收购,价格上我可以给你便宜一点,两千元一公斤,这可远远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了,而且新鲜货和冷冻货可是很有区别的。”

“第二,必须付现金,而且必须在交易时当面点清,我对银行信不过。”他这么说当然是有所考虑的,毕竟他一个普通白领,连工作都没有,一下子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巨款实在难免会引人怀疑,而且相比银行,他倒是觉得那个小岛更加保险一些。

那胡斌听了顿时陷入了沉思,一条成年的蓝鳍金枪鱼最小也在二三百斤重左右,大的五六百斤也不算罕见,如果按照两千元一公斤的话一条就是几十万人民币,还要现金交易,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蓝鳍金枪鱼因为价格昂贵的关系,销货的话相对也比较困难,但是他也从中看到了极大的机遇,正如林天语所说的,林天语开出的价格远远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如果自己能从中转手渔利的话,完全可以大赚上一笔。

想到这里他开始盘点自己所拥有的关系和资源,考虑清楚了之后胡斌微微一笑,“这两个条件都没问题,价格我也同意,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林天语道:“你说吧。”

胡斌压低了声音:“这项交易,我们需要在私下里进行。”

“私下里进行?”林天语心说他什么意思啊,瞄了一眼胡斌嘴角的笑意,心中顿时明了,原来他是想避开万丰酒店吃独食啊。

这倒是有意思了,林天语清楚他卖出的蓝鳍金枪鱼只要一转手差价肯定不少,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像他这么做生意是很不划算的,不过对林天语来说货源根本不是问题,唯一的问题反而是如何大量快速的出货,如果他走正规渠道找人谈价钱慢慢卖的话固然价格上可以卖的更高一些,但是所要消耗的精和时间却比他用在捕鱼上的还要多,这样根本就划不来。

因此他对是万丰赚这笔钱还是胡斌赚这笔钱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卖的快、赚的稳才是王道。

两千元一公斤的价格,看似比目前市场上三千元一公斤的价格便宜不到哪去,但是可别忘了,市场上出售的都是冷冻的,而他卖的可是新鲜的,光是这一点至少就能让价格提高一倍,胡斌只要能把蓝鳍金枪鱼卖出去,就算卖的便宜一些赚个一倍的差价也不成问题。

两人一个想要快速大量的出货,一个想要赚取其中的差价,因此很快就一拍即合,约定在下个星期五两人私下里进行交易,价格就定在两千元一公斤上。

生意谈妥了,林天语受到了近日的货款,然后就离开了,现在对他来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捕捉蓝鳍金枪鱼。

蓝鳍金枪鱼因为块头巨大、迅猛有力的缘故捕捉起来十分困难,一般都是要好几个人协同捕捉的,要有正规的渔船和捕鱼器械,但是这些传统的捕捉方法,对于林天语来说却完全不现实的,他既没有渔船也没有相应的捕鱼器械,而且就算有那些东西因为他只有一个人的缘故也无法操作,因此考虑再三之后,林天语决定使用水下射杀法,这也是最简单野蛮的捕捉方法,为此他花了大价钱订购了一套潜水设备和鱼枪鱼叉等装备,算算时间应该也快要到了。

当他到了家门口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门前探头探脑的,不是小悠又是谁。

见林天语下了车,那小悠立刻迎了过来。

“哎呀,你可算回来了,我等你半天了。”

“怎么了?有事么?”林天语疑惑的问道。

“我那里有你的一个包裹,今天上午送来的,好大一个包裹呢。”

林天语心说总算来了,想来就是他订的潜水设备了吧。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十一章潜水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8本章字数:2602

小悠帮着他把包裹运回了家中,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似乎对那巨大包裹中的物件十分的感兴趣的样子,林天语费了好大力气劝她,最后还许下了以后请她吃饭的诺言,这才把她给劝走了,然后立刻就迫不及待的拆开了箱子。

里面果然是他订购的那一套潜水设备,这套潜水设备花了他好大一笔钱,物件十分的齐全,包裹潜水服、氧气瓶、灌氧器、潜水镜、防水手表、水压计等等,当然,其中最不可或缺的还是要数一把大威力的气动鱼枪了。

这玩意是他水下猎杀蓝鳍金枪鱼最大的仰仗,也是他目前所拥有的最大威力的一件武器。

正所谓时不待我,林天语没有丝毫的耽搁,立刻就开始准备学习潜水,这几天他早已经在网上看了一些关于潜水的文章,自信还是有些概念的,他把东西都搬过了时空之门,搬到了筏子上面,然后就朝海里划去。

林天语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历练,游泳什么的已经十分熟练了,但是潜水却还是第一次进行,考虑到在水下可能会遇到的种种变故,他第一次选择了在浅水处进行试潜。

约莫划出离岸边二十多米的样子,他便停了下来,然后按照说明书上写的那样穿上潜水服,背上氧气筒,然后戴上潜水镜和防水手表、脚蹼等等配件,因为氧气筒比较沉重的关系,为了提高浮力还要在潜水服里充上一些气。

等一切都穿戴停当了,林天语便学着电影里那些潜水员那样背靠着大海坐在筏子的边沿部位,然后猛的朝后面一翻身,就整个人都没入了水中。

刚一落水的瞬间,他稍微有些惊慌,冰凉的海水一下子将他没入其中,隔着潜水服包围了他的全身,那种失重的感觉让他一时有些失神,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并没必要惊慌,而且虽然身体笨拙,但也并没有立刻向下沉去。

他睁开眼睛,好奇的观察着四周,能够感觉到胸口有点沉闷,他用力的吸了几口氧气,才刚刚下潜了两三米,就觉得耳朵一阵刺痛。

他急忙朝上面游去,等到缓和的差不多了才再次下潜,这一次潜的稍微深了一些,但耳朵的刺痛还是让他很快又浮了上去。

这种感觉非常郁闷,就好像玩网络游戏的时候总是掉线,时断时续的让人很不尽兴。

林天语反复试验了两三次,耳朵才总算是勉强习惯了水下的压力,不过依然不能潜的太深,他就在三米多深的海底慢慢的游了起来,逐渐掌握着用脚蹼游泳的节奏。

他一边游着一边打量着水下的环境,海水非常的清澈,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四周的景象,很快林天语就被海底那奇异的景色给迷住了,他试着用脚蹼游动,不时侧着身子转换方向,很快就掌握到了潜水的诀窍。

他贴着海底游了一小段距离,观察到了不少这段时间他抓捕过的鱼类,只不过这些鱼儿在水里看起来要活泼的多了,一个个十分安逸的游来游去,完全不像在网里时的那种狼狈挣扎的样子。

第一次潜水林天语没敢待的太长,十多分钟就浮了上去。

上网时查了一些资料,才知道耳朵之所以会刺痛是因为耳膜受到压迫的关系,只要捏住鼻子呼吸几次让体内的气压平衡就可以了。

第二次潜水果然就好了许多,随着逐渐的适应他开始加深下潜的深度,从二三米到四五米,再到六七米,离岸边也越来越远。

前三天里,林天语仅仅是在浅水处进行适应性的潜水,毕竟潜水这种事情对新手来说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如果在较深的海底发生了什么意外,那绝对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的疏忽而丧命,另外就是在水中人无法像在地面上时那样灵活的运动,因此会有一种束手束脚的压抑感,尤其是在惊慌失措的时候,往往会因此出现不必要的危险,林天语这几天的训练主要就是让自己适应潜水时的感觉,让自己能在水下保持镇定,即便遇到突发情况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除此之外他也进行了一些水下射击的训练,鱼枪在地面上的射程并不远,大概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在水下的射程反而比较可观,威力也很大,能够轻易射穿刺甲蟹那坚硬的甲壳,这是因为鱼枪特殊构造的缘故,在初步的掌握了水下射击的经验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对蓝鳍金枪鱼的猎杀了。

这样到了第四天,林天语终于觉得可以去较深的海域进行自己的杀鱼大计了。

这一天林天语早早的就起了床,吃过早饭之后他做了一些准备运动,活动了一下筋骨,尽量保持在最好的状态,然后才划着筏子出航了。

考虑到蓝鳍金枪鱼这种大型鱼类一般是在较深的海域出没,他特意放出了足足二百米的尼龙绳,到了离海岸比较远的海域,这才停了下来。

这里的海面已经不是在近海的那种浅蓝色了,而是一种十分严肃的深蓝色,这也代表着他已经离开了小岛的浅谈,真正进入了地中海。

他熟练的把潜水装备穿在身上,可谓是全副武装,因为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发虚的缘故,他特意在腰上系了一条绳子,以避免发生什么意外,然后他怀着一种兴奋夹杂着淡淡恐惧的心情,怀里抱着鱼枪,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林天语约莫下潜了五六米深的样子,胸口就已经感觉到一阵阵发闷了,他又潜了两米多,那种压抑的感觉越发深重,让他几乎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没有再继续下潜,虽然蓝鳍金枪鱼的活动空间主要就在水面至水下五十米的深度,一般来讲如果能继续下潜到二十多米的深度才是最佳的猎杀高度,不过林天语毕竟是新手,潜的太深的话心里总归是不靠谱,在这个深度,他依然可以看清四周的景象,但是如果继续下潜的话,恐怕就只能眼前一片漆黑了。

保持着下潜的深度,他朝着更深的海域游了去,一边游着,他一边朝四周打量着,朝水下望去是无比的漆黑,尽管海水清澈但还是一眼望不到底,深沉的海水仿佛是无底的深渊,让人看了就有一种深深的敬畏之心,朝前望去大概可以看出十几米远的距离,超过这个距离就只能看到模糊的影子了。

他游了五十多米远,直到腰上的绳子已经到了尽头才停了下来,一边踩着水一边朝着四周搜寻,却并没有看到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目标。

他不敢解下绳子,生怕离筏子太远回不去了,此时他腰上的尼龙绳就是他跟陆地唯一的联系,也是让他能在冰冷的水下保持镇定的唯一因素,因此他无论如何也不敢接下绳子。

犹豫了一下,干脆就以筏子为轴心圆规似的转了起来,才游了没多远,远处的海水里忽然出现了一整群漆黑的鱼影,林天语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起来。

第一卷第十二章猎杀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09本章字数:2912

当那群黑影逐渐进入他的视野的时候,林天语刹那间就目瞪口呆了,如果不是在海底他几乎要惊叫起来了。

那是一个由上百只蓝鳍金枪鱼组成的鱼群,他们排成整齐的三角纵队,像一只正在行进中的军队一样从林天语眼前的海水中游过。

这样的鱼群,在林天语所在的那个时空已经不多见了,但是在这里,却似乎非常普通的样子,以至于他第一次在较深的海域潜水就遇到了。

林天语看着那些庞然大物从眼前游过,几乎呆住了,但是马上他就反应了过来,这简直就是上天送到眼前的大礼啊。

他朝前游了几下才想起来绳子已经到头了,心中焦急的他干脆把鱼枪上的粗鱼线跟腰上系的绳子绑在了一起,然后朝着那鱼群就游了过去。

那些蓝鳍金枪鱼似乎并没有认识到眼前这个奇怪生物的威胁,仍然不紧不慢的游着,徐徐的在海水里行军。

林天语很快就靠近了这支鱼群的外围,这支蓝鳍金枪鱼的鱼群显然没有受到过人类的捕捞,因此普遍块头都很巨大,林天语甚至看到了几只体长超过四米的庞然大物,虽然明知道这些大块头并没有什么致命的攻击力,但是看着从眼前经过的这些庞然大物,还要在这鱼群中射杀它们的同类,林天语还是感觉到压力很大,不过利益毕竟是诱人的,看着那些蓝鳍金枪鱼林天语仿佛看到了一群正在游动的超片,他一咬牙,把心一横,端起了手中的鱼枪。

他没敢找那些大块头下手,一来体格越大猎杀起来也越是困难,二来就算干掉了想要拖上岸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选择的是一只处于队伍尾部的一条将近两米长的中等体型的蓝鳍金枪鱼。

浮在水中,林天语双手托着鱼枪,那只被他盯上的金枪鱼丝毫不知道死神已经临近,慢悠悠的从林天语身边游过,对眼前这个奇怪的生物没有一丝的戒心。

林天语和那金枪鱼离的是如此之斤,以至于能清楚的看到它身上那细腻的蓝色鳞片,当那金枪鱼和他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林天语将鱼枪对准了它的脑袋,猛然扣动了扳机。

锋利的鱼枪带着鱼线一下子贯穿了那金枪鱼的脑袋,但是似乎受到生命本能的驱动,头部被贯穿的金枪鱼竟然疯狂的挣扎了起来,它像炮弹一样窜了出去,冲刺了一小段距离才停了下来,然后就不动了。

几乎是一瞬间,鱼群猛然躁动开来,疯狂的向四面八方冲去,鱼雷般的身躯在海水中留下条条尾迹,林天语被两只金枪鱼撞了一下,立刻失去了平衡,拼命的划了几下水才算是恢复了镇定,他没有丝毫停留,转身就顺着绳子的方向朝着自己的筏子游了过去,爬上筏子之后连面罩都没来级的摘就立刻开始拖拽没入海中的那条绳子。

绳子加上鱼枪上的鱼线足有六七十米长,再加上那金枪鱼似乎还没有死透,不时的在绳子那边不停的挣扎,林天语拼足了力气,费了一分多钟的时间,才总算是把那鱼拖到了筏子跟前,但是想要拖上筏子却怎么也办不到了,那两米多长的大块头足有两三百公斤重,林天语一个人却是怎么也搞不定了。

为了防止节外生枝他只能把鱼一头一尾的捆在了筏子的浮筒上,然后开始朝岸边划了过去。

当他终于爬上了岸,林天语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喘着粗气,手还因为过于激动而抖个不停,他歇了五六分钟的功夫,他才让激动的心情逐渐平复了下来。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么大条的鱼怎么拖回家中啊!

这条两米长的大鱼足有两百多公斤重,以他一个人的力量无论如何也是抬不动的啊。

林天语考虑了几个方案最后都被否决了,最后他心一横,干脆切成几段吧。

想到这里他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开始进行切割,这金枪鱼虽然巨大但是皮却并不怎么坚韧,肉质也是属于肥厚型的,切起来十分爽利,唯一的麻烦就是鱼骨,非常的坚固,林天语菜刀都砍的卷刃了也没能砍断,最后不得不抄起了工兵铲,一顿狂劈弄鱼肉横飞,但是总算是把这条鱼给肢解成了四块,即便如此,肢解下来的鱼段一块也足有一百多斤重,若是换了一个多月前的林天语说不定也是扛不动的,但是现在的他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这四块巨大的鱼肉给运回了家中。

他先给开货车的罗飞打了个电话,然后又拨通了胡斌的号码。

“喂,是胡经理么。。。。。。。。。。”

二十分钟后,林天语和罗飞在一家旧仓库门前停了下来。

胡斌就站在门口,看到林天语的到来立刻招了招手。

车还没停稳呢,仓库里已经走出了两个身强力壮、穿着白大褂的伙计,三个人七手八脚的把四个装着鱼的编织袋抬到了仓库里面,林天语让罗飞等他一会,也跟着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他发现除了他和胡斌以及那两个伙计之外却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依稀记得那人是万丰酒店的大厨,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致意了。

那大厨看起来很激动的样子,胡斌的心情也不比他平静,忙不迭的让人把袋子打开了,结果一看到那鱼肉就傻眼了。

“这就是你说的蓝鳍金枪鱼?”

“是啊,”林天语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心虚,这鱼他又是刀砍又是铲劈的,肢解后的造型的确不怎么好看,也难怪那胡斌要上火了。

“这就是你说的蓝鳍金枪鱼?”胡斌的声调一下子高了起来,他看起来十分恼火的样子,显然眼前的景象跟想象中的有很大的差距。

“绝对没错,这就是蓝鳍金枪鱼,而且绝对的新鲜。”

那大厨这时却已经指挥着那两个伙计把把剩下的三个袋子也打开了,讲四段鱼头尾相接的拼在了一起,果然是一条巨大金枪鱼的外形,那大厨撕下了一小块鱼肉尝了尝,冲胡斌点了点头,“的确是新鲜的。”

胡斌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一点,不过还是很不高兴的样子,“这鱼都被你砍零碎了,虽然还是可以卖,但品质可就降低很多了,我们加工起来也麻烦的多了,当初你可没说是这样的,我还以为是整条的鱼呢。”

林天语满不在乎的笑了笑:“大不了再给你便宜一些就是了,每公斤一千五百元怎么样。”

胡斌那目光朝向那大厨,那那大厨微微的点了点头,这才松了口气,“好吧,就照你说的办吧。”

林天语心中松了口气,那大厨这会冲着伙计们吆喝了起来,“小子们,咱们操练起来!上秤!”

这条鱼最后一秤一共是216公斤,每公斤1500元,也就是三十二万四千元,林天语要了个整,那两万四就没要,胡斌也没有谦让,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林天语肯定有某种特殊的渠道,可以以十分低廉的价格拿到这些新鲜的海产,说不定连本钱都不用出呢,他自然也不会客气。

秤完之后那大厨就领着两个伙计将那鱼尸放在一块大案板上,熟练的切割分解,专业果然就是专业,不大会的功夫,一块块整齐的鱼肉就被分解了下来,洗净称重之后用真空袋包装了起来。

林天语并没有多瞧,拿到钱之后就走出了仓库。

那胡斌看着林天语提着装钱的皮箱出了仓库的大门,眼睛里却有些异样的色彩,他犹豫了一下,掏出一个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喂,是Y哥么?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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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十三章鲨鱼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13本章字数:2680

林天语看着皮箱里码的整整齐齐的人民币,心中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想不到这么容易就三十万到手了,这绝对不是以前那种每日辛辛苦苦上班的生活所能赚到的啊。

有了利益就有了动力,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林天语陆续又猎杀了四条蓝鳍金枪鱼,虽然像第一次潜水时那么轻松的猎杀不是每一次都能遇到,林天语很多时候也是空手而回,但是总体上讲猎杀蓝鳍金枪鱼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他在银行里的存款越来越多,已经积攒下了一百多万,有了这么多的钱,他自然不会放在银行里等着贬值,虽然现在他的生活已经很充实了,但是他对那个黑色木门后面的奇幻世界还是很向往的,毕竟对于一个玩着魔兽世界、看着哈利波特长大的人来说,魔法总是那么的令人向往,他心中总是幻想着如果有一天自己可以拥有那种超自然的力量,将会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

之前因为没有足够的实力他只能暂时放弃了对那个世界的探索,但是现在他有了一笔“巨款”,于是探索黑门之后的世界的想法就又一次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要进行探索就需要武器,足够强大的武器,只有有了武器,才能保证他在异界的安全,死人可是做不了魔法师的。

最初的时候他想要在网上订购了一把弩弓,不过不得不说中国的武器管制做的真的非常到位,他查了半天愣是没有搜到一点有用的信息,没办法,他又开始打上刀剑的主意,在淘宝网上可以找到很多出售冷兵器的信息,不过林天语对这些仿制品、没开刃的家伙没什么兴趣,他需要真正能用来战斗的利器,为此他特意找了一家刀剑厂,订制了两把狗腿弯刀、一把武士刀、一把仿汉代长剑、一把带有西方风格的双手剑、最后是一把匕首,全部都是用最好的钢材,最好的工艺来制造,为此林天语花了三四万块钱,虽然有点略多不过他却觉得十分值得。

这批刀剑很快就寄到了,果然是一分钱一分货,寄来的那些刀剑都十分合乎他的要求,不仅锋利无比,而且造型美观、材质坚韧,远远不是那种不锈钢的纺织品可以相比的,要是拿到古代的话绝对属于宝刀宝剑,就算当做送给国王的礼物也绝对够格。

只不过刀剑再好,还是需要近身肉搏才能发挥威力的,林天语可没有那个自信能靠着一把锋利的刀剑就干掉异界的兽人、巨魔之类的怪物,更不要说魔法师之类的人物了,所以虽然平日里没事也拿着刀剑比划着,但却还是没有再一次进入那扇黑色的木门。

这一天,他照例划着筏子来到了蔚蓝色的大海之上,端着鱼枪潜入水下准备猎杀蓝鳍金枪鱼,只不过今天的海域似乎格外的平静,林天语四处搜寻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合适的目标。

为此他不得不朝更深的海域进行探索,好在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对潜水已经十分熟练了,对于往更深的海域行动心中已经不再有刚开始那种抵触的感觉了。

游了大约五六分钟,他离筏子已经有几百米远了,却还是没能发现一条蓝鳍金枪鱼,不由得有些失望,正犹豫着是不是再游的远一些看看,忽然间远远的有一个巨大的黑影朝他游了过来。

林天语心中一喜,心说终于来了,这么大的身影十有八九应该就是蓝鳍金枪鱼了,可是很快他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了,因为一般蓝鳍金枪鱼都是成群行动的,他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落单的呢,而且随着那身影越来越近,他发现那轮廓似乎也不太像是一条蓝鳍金枪鱼的外形,那黑影并不是金枪鱼那种高高窄窄的身型,反而像是侧着身子的那种扁扁的身材。

等那影子移动到了离他十几米远的水域的时候,他终于看清楚了那个黑影的真身。

[[[CP|W:199|H:171|A:L|U:http://file2.qidian.com/chapters/201110/24/2139121634550828362981250398007.jpg]]]

那是一条足有三米多长的鼠鲨,虽然名字里有个鼠字,但是它的体格可一点都不小,林天语还是第一次在深海遇到鲨鱼,更不要说离的还是如此之近了。

筏子离他足有几百米远,手中除了一杆鱼枪之外别无他物,在那一瞬间,林天语便感觉到头皮一阵发炸,后背一阵冰凉,恐惧仿佛已经如冷水般浸满了他的全身,这种恐惧感比起第一次遇到丧尸时还要更加深重,以至于他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脑子里一阵恍惚,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猛然想起自己当初买这套潜水设备的时候里面搭配了几支防鲨剂,急忙朝腰间摸了过去,这一摸顿时让他心中一阵彻底的绝望,原来由于一连一个多月在海里都没遇到什么危险,他把防鲨剂给忘掉了,最近几次下水都没有戴在身上,估计现在还在包装盒里放着呢。

他心里那叫一个气啊,心说这叫什么事啊,难道我今日注定要命丧于此?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完全绝望,因为他手中还有一杆鱼枪呢。

不过射鲨鱼和射金枪鱼那可不是一个概念,后者就算失手了最多也不过是损失一支鱼枪而已,但是前者如果失手了,那丢掉的可就是小命了,他手里紧紧的握着鱼枪,心中紧张到了极点,机会只有一次,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把握的住。

他忽然想起了在网上看到的一些关于鲨鱼的介绍,鲨鱼袭击人类一般都是因为受到惊吓或是把人类误当成其它动物才发起攻击的,想到这里,他没有立刻扣动扳机,而是戒备的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庞然大物。

那条鲨鱼似乎第一次看到林天语这种奇怪的生物,它并没有第一时间冲过来,这让林天语的心理稍微生出了那么一丝侥幸。

那鲨鱼缓缓的朝他游来,林天语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他把鱼枪对准那鲨鱼的脑袋,随时准备发射。

幸运的是那鲨鱼还是掉头了,就在他和鲨鱼擦肩而过的瞬间,林天语能够清楚的看到它那一排锋利如粉碎机一般的三角型利齿。

当林天语爬上筏子的时候,感觉真的好像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似的,他的两腿都有些发飘,躺在筏子上好半天才回过劲来,鱼也不打了,拼命的划着桨把筏子划回了岸边,一边划还一边在心中暗骂,这真是太***刺激了,真是太***刺激了,如果再来一次真不知道心脏会不会爆掉。

这一次的意外遭遇彻底让林天语下定了放弃打渔的决心,虽然大把大把赚钱的感觉很爽,但毕竟还是小命重要,而且钱这玩意一旦超过了一定的额度只是一些数字罢了,对于以往存款从未超过六位数的他来说一百万和一千万其实都是一个概念。

不过要既然要放弃这项生意,有些收尾的工作还是要做的,胡斌那边也得有个交待不是,林天语寻思着等一回家就给胡斌打电话告诉他自己的决定,一边想着,他一边加快了划船的速度。

第一卷第十四章来信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15本章字数:2810

当林天语在和鲨鱼进行面对面的亲密接触的时候。胡斌却正坐他老友家的餐桌前,细细的品尝着一道菜肴——蓝鳍金枪鱼刺身。[[[CP|W:300|H:353|A:L]]]这道菜,不久前可只有万丰酒店能够订到,而万丰酒店所使用的材料,又是通过胡斌牵线搭桥所购买到的。

这当然是明面上的说法,事实上他和万丰的大厨都知道,那些材料完全就是从二人手里经手的。

因为做刺身非得要新鲜的鱼肉不可,尽管市面上可以买到蓝鳍金枪鱼,但那都是冷冻过的产品,像这种新鲜的鱼肉在以前却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当万丰酒店推出了这道菜的时候,顿时掀起了比清蒸地中海刺甲蟹更大的热潮,极为受到那些富豪的追捧,而当其它的酒店纷纷打探这新鲜的食材到底从何而来的时候,却纷纷讲目光落到了胡斌的手中,最终他们自然只能从胡斌手里购买了。

可以说通过所掌握的关系渠道,胡斌从蓝鳍金枪鱼上获取的价值远远的超过了林天语,达到了一个极为可观的数字,他甚至有想过在积累一定的资金之后自己开一家酒店,就以林天语提供的海鲜作为招牌名菜。

鲜美的鱼肉在口中慢慢的咀嚼,虽然感觉生鱼肉吃起来有点拗口,但名菜就是名菜,光是那种就餐时的氛围就不是普通菜肴可以相比的,胡斌正细细的品味鱼肉中的鲜美,电话的铃声却忽然响了起来。

“喂,我是胡斌,啊是小林啊,找我有事么?”

他以为林天语又有金枪鱼要卖给他了,虽然因为被打扰了用餐有些不大高兴,但是一想到又要有一条金枪鱼到手为他提供大量的收益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但是电话那头的回答却让他大吃了一惊。

“你说你不干了?什么意思?”

林天语道:“不干就是不干了,还能有什么意思?”他刚刚死里逃生归来,也没什么好气的说道。

胡斌简直有些难以置信,“你跟我开玩笑对吧,又或者你有别的更值钱的海鲜要让我帮你卖,对了一定是这样的,说吧这一次是什么?鱼翅?鲍鱼?”

一提起鱼翅林天语就想起了刚刚才海里遇到的那条鲨鱼。

大声吼道:“还***鱼翅呢,在下几回海我***要给做成鱼翅了,不干就是不干,我钱赚够了要金盆洗手了,明白不!拜拜了您哪!”

“靠,你钱赚够了我***还没赚够呢,喂!喂!”那边却已经把电话挂了。

胡斌气的一下子把手里的电话摔的粉碎,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

“怎么了?有问题?”那光头大厨就坐在他的对面,这会放下手中的刀叉,沉声问道。

“一点小问题而已,很快就不是问题了。”胡斌一边狠狠的说道,一边讲餐刀用力的钉在了桌子上面。

他寻思了一下,从口袋里又掏出了一个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喂,是Y哥嘛,你调查的有结果了么?”

林天语站在厨房的锅台前,将几片生姜大蒜放进正咕嘟咕嘟炖着金枪鱼肉的一口锅里面,用鼻子闻了闻,真叫一个香啊!

如果是哪个名师大厨看到的话必然会大骂他暴殄天物,这么好的蓝鳍金枪鱼肉竟然就这么随便给炖了,不过林天语自我感觉还是很不错的,丝毫不觉得浪费了什么。

他正美滋滋的准备把鱼肉盛出来,忽然就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他一边答应着一边走到了门前,朝门外看了一眼,发现却是小悠正一脸无聊的站在门外。

他打开门,有些奇怪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么?”小悠有些不高兴的说道,忽然抽动了一下鼻子,“哇,你煮什么呢这么香!”一边说着一边就挤了进去。

林天语无奈的摇了摇头,和小悠相处的久了他也已经习惯了这个有些大咧咧的女生,“找我有事?”

“当然,我这里有你的一封信,”说着将一个铜版纸的信封递了过去。

林天语有些奇怪,谁会给自己写信呢,他有事情一项是通过网络联络的,一边想着他一边把信封接过去看了看,却没有署名。

林天语并没有立刻拆信,他随手把信塞进口袋里转过身有些奇怪的问道:“说起来为什么我的东西总是寄到你那里?”

“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几处出租的房产都在我老爹的名下,他为了省钱用的是一个门牌号,所有的东西都会寄到我那里去。”

林天语心说这样也行?不过他也没有多问,客套性的问道:“我正要吃饭呢,你吃了么?”

“还没呢,不过我记得上次你答应请我吃饭来着?我看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说完不由分说直接坐在了椅子上,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表情。

林天语无奈的点了点头,好吧,我去给你拿副碗筷。

鱼已经炖好了,林天语把鱼肉盛在一个瓷盆里,端到了桌子上面,又打开电饭锅给两人一人盛了一碗白米饭。

小悠闻着那味道早就等不及了,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口放到嘴里,“唔!好好吃啊,这是什么鱼啊,味道这么鲜!”

“金枪鱼。”林天语随口说道,自己也吃了一口,感觉还算可以,他这段时间海鲜什么的早就吃腻了,虽然不至于觉得难吃,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兴奋的了。

“金枪鱼,听说很贵的啊,要几十块钱一斤呢。”

林天语心中暗自笑了笑,嘴里却说:“还行吧,不算太贵。”

一盆鱼肉小悠一个人就消灭了大半,撑的肚子都鼓了起来,等小悠终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林天语才把那封信拿出来打开来看了看。

79号先生收:

亲爱的79号先生,我首先对于你上一任的不幸逝世表示哀悼,同时对你的加入表示祝贺,其次,新一期的拍卖会于明日十二点三十分于异界空间:编号1503——阿斯特拉王宫举行,离你最近的入口在S市温馨家园咖啡厅,入口会在拍卖会正式开始前关闭,请不要迟到。

PS:(对于新人的额外提醒)拍卖会只接受拥有实际意义的货币。

永恒门业销售部阿斯特拉历1379年14月37日。

林天语看了两遍才完全弄懂信中的含义,心中是难以言语的激动,很显然,这是一封有关时空之门的信件,那个所谓的永恒门业,很可能就是制造和出售这种时空之门的组织,那两扇时空之门的秘密,显然就要在他的眼前揭开了。

犹豫了很久,林天语还是决定前往,对方似乎并没有恶意,况且如果对方真的有恶意他也不认为自己用能力抗拒,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将一把匕首戴在了身上。

这把匕首也是他订造的武器之一,参照了军刀的样式打造的,锋利无比,但是这会带在身上其实也不过是心理上的一个安慰罢了。

另外他对于信中所谓的“拥有实际意义的货币”这个词认为大概是现金的意思,因此他又取了五十万现金装在一个背包里,准备看能不能在拍卖会上买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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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十五章执事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17本章字数:3435

早上起来的时候,林天语心中还很有些忐忑,上网打了会游戏,好不容易挨到十点多钟就再也等不住了,他觉得早去总比晚去要好,于是乎就立时穿戴了起来。

本着低调低调再低调的原则,他穿了一套很普通的便装,算不上新潮但也谈不上老土,五十万装在一个普通的提包里,犹豫了一下,他又把克罗夫留下的那一包零碎一块装上了,他觉得这里面可能会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到了拍卖会或许可以找识货的人帮忙看一看。

一切准备停当,林天语便出了家门。

温馨家园咖啡厅他以前只是听说过,位于一个比较偏僻的街区,这会找出租车司机打听了一下也就有结果了,到了地方之后他下了车,忐忑不安的推开了咖啡厅的大门。

喝咖啡的人并不多,大概只有三五个吧,分散的坐在咖啡厅的几张桌子上,林天语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要了一杯咖啡。

咖啡的味道非常的香醇浓厚,林天语却无心品尝,他偷偷的打量着四周,希望能发现一点端详,但是很可惜,这里看起来就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咖啡厅,客人看起来也都没什么特别的。

到底那个人会是和他一样的穿越者呢?林天语心中不由得暗想道。

他就这样一直坐着,却始终不得要领,既没有人来跟他接头,也没有看起来值得注意的线索,眼看着都快要到十二点了,林天语还是没有找到看起来像是同行的人,咖啡倒是喝了好几杯,肚子涨的难受,他心说还是先去一下厕所解决一下吧,又不放心身边装钱的提包,干脆拎着提包走进了厕所。

一泡尿才撒了一半,砰的一声那厕所的门却忽然被粗鲁的撞开了,一个满脸是汗的胖子拎着一个大提包走了进来,那提包似乎很沉重的样子,胖子累得呼哧带喘的把提包放在了地上,咣当一声响就好像里面装了一大包铁饼似的。

那胖子喘了口气,见林天语一直在打量他随口问了一句,“旅行者?”

林天语心中一动,他所谓的旅行者莫非指的是时空旅行者?

一边想着一边就点了点头,然后试探着问道,“你知道入口在哪么?”

“当然,”那胖子一边说着一边把厕所门关上锁死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好像电子汽车钥匙似的东西,上面一个绿键一个红键,那胖子按了一下绿键,就在林天语身后的空气当中,一扇门的轮廓就逐渐的显现了出来,然后胖子又按了一下红键,咔嚓一声,那门就自动打开了。

林天语心说:“我了个去,这玩意够先进啊!”不过时空之门放在厕所里面这一点还是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

那胖子却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拎起那大提包就朝门里走去,林天语也急忙提上了裤子,跟着那胖子走进了那扇门中。

进门之后胖子立刻把门关上了,两人此时却处于一条长廊的过道里,身后那扇门是一扇雪白的没有一丝花纹的门而在那扇门旁边,还有另外七扇同样造型和颜色的门,分别通向了不同的地方。

林天语猜想这些门和自己所用的门应该并不是同一类型的,而更像是某种制式的装置,一边想着一边跟着那胖子顺着走廊朝前走去,走廊的对面有一扇红色的华贵大门,门前立着两名穿着镀金盔甲的卫兵,看起来庄严而又大气,看到两人的出现那两个卫兵似乎都早已经习惯了的样子,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两人一前一后走进那红色的大门里面,林天语一进去就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这是一座宏伟壮观的大厅,装饰的主题颜色是金黄色,装饰的风格带有一些科幻和古典相融合的奇异风格,有点像电影《雷神托尔》里的众神殿,不过风格还没那么夸张,大厅里已经坐了不少人,大概有六七十个的样子,三五成群的坐在不同的席位上,有的在随意的吃喝,有的则在互相的聊天,十几个漂亮的侍女正端着盛满了饮料和食物的盘子,来回穿梭在不同的席位当中,她们都穿着金色的袍子,那袍子的造型十分别致,上办身的搭扣斜系在胸前,露出一条雪白的臂膀和半边锁骨,下身像是旗袍那样开着极高的叉,玉腿若隐若现,看起来十分的诱惑,十几个美女在眼晃来晃去,林天语心说还真是没白来啊,那胖子更是两眼放光,“这次拍卖会选的地方不错啊,上次在兰斯冰原除了那些浑身鱼腥味的企鹅人就愣是没有一个能喘气的。”

林天语不知道膀子在嘟囔着什么,也没敢仔细问,生怕露出破绽来,两人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坐了下来,那胖子把提包放在身边,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林天语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的伸出手去。

“我叫林天语,79号。”

“哈,我是121号,黄克强,你叫我黄胖子就行。”

两人聊了还没几句,一个穿着白色西式礼服的年轻人走到了林天语的跟前。

“79号先生?”

林天语看了那人一眼,十分的温文尔雅,长的斯文却又让人留不下深刻印象的那一种,他点头答应道:“没错,就是我。”

那人职业性的笑了笑:“哪么请跟我来吧,执事大人要见你。”

林天语忐忑不安的跟着那年轻侍者来到大厅隔壁的一个房间里,屋子里面有两个老人正在聊天,其中一个穿着金色的王袍,头顶上戴着镶着宝石的纯金王冠,一头乱糟糟的金色长发和胡须,看起来仿佛是一头雄狮,显然是个很牛叉的人物,另一个却是西装革履,头发胡须都是纯白的颜色,修剪的极为整齐干爽,看起来也很有气度,两人正用一种林天语听不懂的语言聊天。

“多谢国王陛下把您的宫殿借给我用来进行这一次的聚会,我对此再次表示感谢。”

“哎呀,谢什么啊,如果不是你们提供了那些新式的武器帮助我们打败了阿斯特罗人的进攻,我们的国家早就已经别烧成灰烬了,作为一个国王我是永远不会对朋友吝啬的,你们完全不需要感到任何拘束,啊,你有客人来了,我想就不打搅你了。”

那老人微笑着冲国王点了点头,目送着老国王走了出去。

他转过头看着林天语笑了笑,“坐吧年轻人,无需多礼。”

说的却是一口十分流利的汉语,他的话中几乎没有一点口音,正宗的不能在正宗了,不过这样正宗的汉语从一个外国老头嘴里说出来,却让林天语感觉颇为怪异。

“请问会长大人找我有事?”他谨慎而又不失敬意的问道。

“是关于新人入会的事宜,一些惯例的流程而已,你无需紧张,先坐一会吧,等另一个人来了我会一起给你们说明的。”

林天语只能静下心来,坐了大概五分钟的样子吧,那穿着白色礼服的年轻男子却又进来了,这一次他却带进来一个白人青年。

那白人青年大概二十多岁的样子,头金色的短发,鼻子周围有一些浅浅的雀斑,长的称不上英俊但也谈不算丑陋,身上穿着一身十分合身的黑色西装,看起来十分正式,只不过头发有些乱蓬蓬的,眼睛还有些浮肿,看起来没睡醒似的。

“好了,现在人已经都来齐了,我想是是时候来完成一些正事了。”老人一边说着一边在一摞文件里翻找着,“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你们的故事,哦,在这里呢。”

那老人从文件中找出一份来查看了一下,“首先是63号先生。”

“我叫汤米,汤米*杰瑞。”那年轻白人急忙补充道。

老人微微摇了摇头,“我想我并不需要知道这一点,哪么63号先生,你的上任是在被时空管理局追捕的过程中遭到能量武器的射伤而流血过多死亡的,他临死前把他的身份告诉了你,还交给了你两扇时空之门的所有权,我说的对么?”

“没错会长大人,你说的没错。”汤米急忙道,似乎有些很紧张,林天语觉得他有些神经质,同时对另一个名词又生出了一丝疑惑,时空管理局又是什么?

那老人冲汤米杰瑞点了点头,又把目光落到了林天语身上。

“那么接下来是79号先生了,让我看看,资料上说你和上一任79号并不认识。”

林天语点了点头,对于眼前这个神通广大的家伙他觉得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我是在租房子的时候意外发现他留下的时空之门的,对于时空旅行者本身并没有任何了解。”

“呵呵,真是幸运的家伙。”那老人笑着摇了摇头,资料上说你的上一任是因为操作一件超自然能量装置的时候发生意外被闪电电死的,临死前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和遗嘱,那么作为第一个发现其留下的时空之门秘密的人,我在此承认你时空旅行者的合法身份。”

林天语听到这话顿时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如果不被承认会有什么后果,但总归不会是什么好事情的。

第一卷第十六章拍卖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1本章字数:3221

“那么63号、79号,你们两个是否愿意成为一名时空旅行者并履行身为一名时空旅行者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则呢?”

两人都忙不迭的一脸严肃的点头说道:“是的,我愿意。”

“放轻松,时空旅行者本身并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教条,不过因为你们两个都是新人的关系,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宜我还是要提前告诉你们的,作为一名时空旅行者,有很多要注意的行为规范和细节,我们将其收集整理后写成了一本册子,作为新人的必读刊物。”

老人一边说着一边将两本书教给了二人,一本英文版的给了汤米杰瑞,一本汉字版的给了林天语。

林天语看了一眼那书的封皮,书名是《时空旅行指南》。

那老人又说道:“当然,这本书仅仅只是指南,并不是规定,只是用于参考,不是必须要遵守的,时空旅行者真正需要遵守的规定只有三个。”

“第一,永远不可向任何位面的公众或政府透露时空之门的存在。”

“第二,永远不得试图窥探万世共济会的秘密。”

“第三,永远不可和时空管理局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好了,这里有两个空探测器,每一个时空旅行者的必备装备,拿着吧。”

老人将两把像车钥匙似的东西递给了二人,又说道:“使用方法在《时空旅行指南》里就有,好了,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我想你们可以走了。”

两个人出了那间书房的门,都有些松了口气的感觉,汤米伸出手来,“我叫汤米杰瑞。”

“我叫林天语,”林天语和他握了握手说道。

“哈哈,真是不敢相信,我们现在是时空旅行者了,真是***激动啊。”汤米杰瑞一边走着一边激动的说道,林天语平日欧美的原声电影电视剧看的多了,英语还算凑合,连说带比划倒也能够和对方交流,看汤米一脸激动的样子林天语倒也能够理解,换了谁忽然获得了一个听起来带有传奇色彩的头衔总归是无法平静的,他心中其实也是十分的兴奋,只不过脸上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尽管有着语言上的障碍,但是因为都是新人的缘故,两人反而能谈得来,汤米不停的说他是多么的幸运,将来要如何获得成功,因为说的泰快林天语听得一知半解,只能随口附和了两句,等两人回到那个大厅的时候,那个胖子却一眼就看到了他。

“嘿,看起来你有新朋友了啊。”

“这是汤米杰瑞,63号,这位是黄克强,他可是前辈了。”

汤米急忙伸出手来,“十分荣幸见到你黄先生,”语气十分尊敬,显然是出于一个新人对资深者的敬畏。

那黄克强别看长的粗鲁,但是竟然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林天语吃惊不小,不过马上就回过劲来,既然他也是时空旅行者,肯定在语言方面会有很深的造诣的。

三人才聊了两句,拍卖会就已经开始了,那黄胖子急忙拉着二人坐了下来,讲提包一下子拎到了桌面上,一脸激动的表情。

拍卖会的操作者正是那个被称为执事的老人,他走到台上,冲下面众人微微挥了挥手,人们立时就安静了下来,却听他用一种抑扬顿挫的声音说道:“欢迎参加新一期的时空之门拍卖会,这一次我们要拍卖的时空之门一共有三面,按照规则,我们只接受拥有实际意义的货币,黄金是基本货币单位,其它如钻石、各种稀有金属、可移动的能量等等全部换算成黄金进行交易,接下来,我将要对三面时空之门进行拍卖,各位可以随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金。”

林天语听了顿时吃了一惊,心说原来拥有实际意义的货币指的是这个啊,这样的话自己这五十万人民币就完全就白带了啊。

正寻思着呢已经有两个粗壮的汉子将一扇门抬了上来,那扇门看起来十分普通,就像是一扇普通的防盗门一样。

“平行位面之门编号2012,该位面和原始地球位面的相似度达到了百分之97.5,当你站在这个位面的街头时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你会以为自己仍然站在地球上,这扇门的低价是四十金,大家现在可以出价了。”

“我出四十金。”

“我出四十五金。”

“我出五十金。”

出价声此起彼伏,各种语言、各种腔调,倒是相映成趣。

林天语好奇的问身边的黄克强,“一金是多少啊?”

黄克强道:“就是一公斤黄金啊。”

林天语听了顿时一惊,心说这时空之门还真***贵啊,现在一克黄金三百多元,就算三百元一克吧,一千克就是三十多万啊,底价四十金,岂不就是说要一千两百万人民币了!换算成美元也有两百万啊,而且这还仅仅是底价而已,这样的话自己如果光靠卖金枪鱼估计得一两年才能有攒到足够的钱来购买这样一扇门吧。

他看了看桌上的那个提包,估计里面装的都是金条金块吧,“那你带了多少金?”

“一百金。”黄胖子说道,“这已经是我目前全部的储备了。”

林天语心说那就是三千多万了,真是让人印象深刻啊。

那扇门最终以六十五金的价格售出了。

这个时候第二扇门又被抬了出来,这一次却是一扇金色的石门,看起来很有古埃及风格,上门的图案是一个金字塔和塔顶上的一轮太阳。

“古代之门编号3761,入口位于古埃及时代尼罗河上游的一座荒山上,底价六十金,大家可以出价了。”

“我出一百金!”胖子猛地站起来大声吼道。

林天语被吓了一跳,整个大厅里也都一下子变得寂静了下来,显然都没想到有人似乎对这扇门志在必得呢。

“我出一百五十金。”另一个声音不急不缓的说道,那胖子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一屁股坐了下去,“完了,这回又没戏唱了。”

林天语朝那边撇了一眼,出价一百五十金的却是一个满脸胡茬的白人大汉,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身上穿着一套海军陆战队的迷彩服,袖子挽了起来,露出粗壮的毛茸茸的手臂,身边还跟着两个同样装扮的伙伴,身上还都带着枪。

“是卡洛斯,那个掠夺者,看来古埃及这一次要遭难了。”

林天语听到黄胖子嘟囔着,又看了一眼那几人身上全副的武装,心中已经能够大概猜到‘掠夺者’的含义了。

但是还没等拍卖师敲下锤子,另一个声音却又响了起来。

“我出两百金。”

那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说的是英语,但却带着一些拉丁口音,林天语好奇的看了过去,惊讶的发现竟然是一个罕见的拉丁美女,她棕色的皮肤泛着迷人的光泽,乌黑的头发披在脑后,用一块蓝色的海盗头巾扎着,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布的连体衣,露出一部分丰满的胸部和中间深壑的乳沟,连体衣的下面有相同材质的裙甲,腰上系着相同颜色的皮甲束腰,下身是一双黑色的长筒皮靴,靴子的腰超过了膝盖,和连体衣那超短的裙摆连起来刚好可以勉强将她性感撩人的身体遮盖住,但又或多或少的露出大腿上细腻的皮肤,她此时抱着肩膀斜倚着椅子,将两条修长的美腿交叠着搁在桌子上,分叉的裙摆下便露出了半截丰满浑圆的性感美腿,让人见了就忍不住一阵冲动,但她却仿佛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似的,只是用那略带挑逗似的眼神和卡洛斯对视着,丝毫不落下风。

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纯金打造的护颈项圈,脖颈下面的位置上镶嵌着整块的绿宝石,除此之外别无其它的装饰,她的身后背着两把弯刀,长靴上挂带上还系着一把匕首,穿着打扮看起来倒是像是奇幻大片里的女海盗,在座的人中并不缺少古怪装束的家伙,但是和其他人那种很维和的感觉不同,这个女人的穿着打扮却让人觉得和她的气质十分搭配,似乎天生就应该如此。

“那是伊莎贝拉,那个女海盗船长。”黄克强在一旁忽然说道。

林天语有些好奇,“你认识她?”

“没有人不认识她,她可是我们这些人中唯一的一个原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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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十七章海盗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2本章字数:2657

“原住民?”林天语的语气有一些疑惑。。

“没错,她原本是十六世纪爱琴海上的一个女海盗,他的上一任在海上旅行的时候遇到了她,两人似乎还发生了一些风流韵事,不过后来伊莎贝拉厌倦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却不想失去她,千方百计的想要控制住她,为此甚至动用了武力,结果最后却反被伊莎贝拉给擒住了,为了活命他不惜把自己时空旅行者的身份给说了出来,但结果最终还是没能保住小命。”

“伊莎贝拉杀了他?”汤米杰瑞在一旁插口问道。

“严格上讲并不是伊莎贝拉亲手干的,”黄克强似乎在寻思怎么样的用词听起来不会哪么血腥,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我直说了吧,她将他浑身涂满了鱼血然后扔到了鲨鱼堆里。”

林天语想起了前两天遇到的那条鼠鲨,下意识的想象了一下几百只鲨鱼围绕在周围的感觉,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因为这个女人是那个时空旅行者死掉后第一个发现其秘密的人,所以这个女人就这样获得了她上一任的头衔,编号47。”

林天语心说这样也可以,这样说来时空旅行者还真是一个高危职业啊,不过那女人确实是漂亮啊,有一种难得一见的野性之美,也难怪当初她的上一任会为其着迷了。

那黄胖子似乎误读了林天语眼中的那一丝欣赏,拍着他的肩膀道:“我可警告你们两个,那女人可不是好惹的,胆敢打她主意的人多半就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要是你们敢打她的主意小心她把你们生吞活剥了。”

林天语知道黄克强是好意,微微点了点头,“对了,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些故事的?”

“因为当那个女人使用时空之门的时候引起了万世共济会的注意,他们找到了她,并且要她完成一项测试,如果测试失败就是死路一条。”

“为什么?”林天语有些奇怪,“自己和汤米可没有经过什么测试。”

“因为她是原住民啊,不论是异世界的原住民还是古代人,他们的思维模式跟我们这些现代人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虽然很多时空旅行者会招募这类人当自己的手下,但是原住民成为时空旅行者却是极少的案例,这个女人最令人惊讶的就是她十分轻松的通过的测试,她表现出来的某些特质似乎十分符合万世共济会那些老家伙的喜好,而且她的思维也足够的开阔,很快就适应了现代世界的生活。”

万世共济会又是什么?林天语差点就问出这样一句话了,不过他马上又想起了那时空旅行者必须遵守的三原则,其中就有一条‘时空旅行者不得试图窥探万世共济会的秘密’,他可不想去体验违反规则的下场,因此在心中想了想还是没有问出口,好吧,这个问题还是留到以后再说吧。

那扇通往古代埃及的时空之门似乎很抢手,不过200金显然已经是极限了,再没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于是这扇门就落到了伊莎贝拉的手里,很快第三块门也被抬了出来。

那扇门是红色的,上面有一些火焰似的图案,那图案看起来十分生动,仿佛是活的一样。

这时却听那拍卖师介绍道:“异界之门编号0031,通向一个环境恶劣的原生类世界,那里几乎没有什么生物存在,除了一种以吞噬火焰来获取能量的半元素生物,这种生物十分凶猛,威胁指数高达四十三点零七,而且那个世界大多数时候温度可以达到数百度以上,环境非常的恶劣,几乎没有可呼吸的空气,不过却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及非常稀有的能量水晶,这扇门的底价是九十金,有人想要出价么?”

“我出九十金。”一个穿着黑袍的男子说道。

然后就没有声音了。

那老人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那么成交了。”

在完成了最后一项拍卖之后,那老人再次挥了挥手,冲众人说道:“今天的拍卖会就进行到这里,这座大厅的使用权一直到午夜十二点,走廊尽头的时空之门会在午夜十二点准时关闭,因此请大家在十二点之前离开,下一次的拍卖预计将在几个月后举行,届时我会给大家去信,那么再见了各位,祝各位旅行愉快。”

说完,那老人便离开了。

拍卖会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但是交易会却才刚刚开始呢。

因为时空旅行者们本质上是一种非常松散的职业联盟,其中并没有一个拥有足够号召能力的人召集众人进行类似的聚会,因此每次拍卖会就成了时空旅行者们唯一能够大规模聚集的集会时间了,在长期的时空旅行中旅行者们或多或少都会收集到一些有价值但自己又不能完全利用的东西,于是在拍卖会结束后的那一段时间里,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时空旅行者们进行战利品和位面情报交易的时段了。

这会大家纷纷拿出自己收集到的物品,放在面前的桌案上展示,借以寻找合适的买家或是能够拿东西出来交换的人,王宫眨眼间变成了一个农贸市场,只不过这里没有白菜鱼肉出售,货物全都是从各个时空位面收集到的武器、珠宝、纪念品、各种形式艺术品、高科技物品、甚至拥有超自然能力的神奇宝物。

林天语提着那口装着五十万人民币的箱子,紧张的在人群里观望着,他不确定自己应该买些什么,很多东西他都看不出用途来,更多的则是在他看来对自己并没有太大意义的书画、珠宝、工艺品等等,不过这里出售的东西毕竟十分丰富,寻找了一会,忽然间他眼前一亮,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出售枪械的摊位,如果说他现在最迫切的希望得到什么的话,那么枪械无疑是其中之一了。

他走了过去,那摊位的主人是一个粗犷的大汉,穿着一件迷彩颜色的防弹背心,露出两条肌肉粗壮的胳膊来,正用一块抹布擦拭着一杆林天语叫不出名字的自动步枪,他的面前摆满了各种型号的枪械,其中有几种在游戏和电影中可以经常见到的,MP5冲锋枪,AK47自动步枪,M16自动步枪,SG552自动步枪、乌兹冲锋枪、甚至还有一挺M60,全都是崭新的,上面还加挂着各种配件,战术瞄准镜、红外线瞄准器、榴弹发射器等等,让这些武器看起来越发强大,那武器上金属的冰冷光泽,看着就十分带感。

“可以看看你卖的武器么?”林天语试探着问道,伸出手想拿起一件来看看,那人却哼了一声,把眼前那些武器一股脑的卷了起来放到了身后,从脚底下又拖出一个包裹来,在林天语面前随手摊开了,“随便挑吧。”

林天语眼皮顿时一跳,这摊子武器的水准可就差得多了,全都是些看起来老旧不堪的武器,大都是三八大盖、M1半自动步枪、汤姆森冲锋枪这些二战时的枪械,更加古老的甚至还有美国西部片里的那种扳一下打一枪的原始的左轮手枪,而真正现代化的武器一把也没有。

第一卷第十八章交易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4本章字数:4083

“我想看看那边的武器。”林天语指了指他的身后。

“那些是有人订下的,非卖品懂吗。”

林天语有些失望,不过眼前这一摊子毕竟也是热武器啊,比起家里几支弩弓不知要强出多少倍了呢,他挑拣了一翻,选择了一支温切斯特连发步枪,[[[CP|W:500|H:113|A:L]]]这支枪的外形看起来很像CSOL里的退魔圣焰,不过枪管比较细,可以打散弹也可以打普通锥头弹,一支配有弹鼓的汤姆森冲锋枪(俗称芝加哥打字机,三十年代黑帮火拼的利器)接着他又挑了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这两支左轮枪是这堆枪里面唯一看起来比较比较现代化的武器了。

“这几支一共多少钱?”

“长短枪一律十万一把,子弹一百一发。”

“我了个去这也太贵了吧!”林天语心中骂娘,就这种破枪要是在美国的枪店里买的话估计也就几百美元最多上千美元就能买到了,更不要说一百块钱一发的子弹了,这简直就是抢啊。

那人瞪了他一眼,“爱买不买,你以为我真差你那两个钱,我这也就是随便卖卖就是了,毕竟扔了还有点可惜,这叫利益最大化,懂吗!”

林天语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当然懂利益最大化是什么意思,这就跟他当初卖那些几十块钱一斤的杂鱼一样,虽然有些看不上眼但好歹也算是一笔收入,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罢了,而在眼前这个大汉的眼中,可能这些老式的武器就是那所谓的杂鱼了吧。

林天语并没有其它的选择,只好付了钱,买下了那四支枪另外还有一千发各种型号的子弹。那大汉接过钱去看都不看的随手扔进一个帆布提包里,仿佛那不是什么人民币,不过是些纸片一类的东西而已。

这一笔购物就把他带来的五十万花了个精光,空出来的提包刚好用来装武器弹药了。

林天语提着提包回到自己刚才的座位,却并不想这么快就离开,这里有太多吸引他的东西了,那些珍贵的艺术品、光彩夺目的珠宝、像大白菜一样被人挑拣着,让他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可能会得到的以及想要得到的,也有一些看起来稀奇古怪的东西,反而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钱来。

对了,那个包裹。

他忽然想起了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那个装着克罗夫遗物的包裹,或许里面会有一些价值的东西也说不一定呢,尽管他自己无法分辨,但如果有人有兴趣的话自然会让他从中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具有什么样的价值。

他把那个小包裹打开,摊放在桌子上,显露出里面那些很不起眼的东西来,一匹雕工拙劣的小木马、一块刻着奇怪符文的铁牌,几个发黄的纸卷(林天语猜测可能是魔法卷轴一类的东西)以及其它各种零碎。

大多数人经过时都随便看了一眼就离开了,似乎那些东西真的就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破烂,坐了半个小时也没有一个上来搭茬的,林天语干脆把《时空旅行指南》拿出来一边翻看一边继续等待,正当林天语自己都觉得这些东西完全不值一提的时候,一个男子忽然在他的摊位前停了下来。

是那个买下了最后一扇门的黑袍男子,他的穿着和气质都像是一个巫师一样,给人以一种神秘兮兮的感觉,他头上盖着长袍连带着的帽兜,从帽兜下有一缕雪白的头发显露了出来,他的眼睛是一种没有瞳孔的纯黑,看起来格外的怪异,此时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林天语那摊开的包裹。

“你的魔法卷轴怎么卖?”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林天语稍微吃了一惊,不过他现在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

林天语心中一喜,心说这些纸卷果然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卷轴了,不过他对定什么价钱却犹豫了起来,想了一下他微微一笑,“这些是非卖品,不过如果你有我需要的东西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和你交换。”

那黑袍男子想了想,从口袋里接二连三的掏出几件东西来,一把散发着红色莹光的短剑、一件银灿灿的锁子甲、一根魔杖似的短木棍、以及一枚金色的护身符。

“让我来介绍一下我的这些宝物吧,这把阿斯莱特魔法短剑附加了魔化武器的特效,可以轻松斩破厚重的铠甲。”

“这件添加了秘银铸造而成的锁甲,拥有超越其外表的防御力,就算是普通的子弹都很难击穿它。”

“这跟充能魔杖可以发射三十发魔法飞弹,每一颗都能造成相当于一个职业拳击手全力一记的破坏力。”

“最后这枚金色的护身符,这是一枚魔法护身符,它被恒定了‘通晓语言’这个一级魔法,可以让你听懂任何你所能听到的语言,但是不能说也不能写,仅仅时能听懂。”

“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啊,这可都是市面上十分罕见的魔法物品,而且都是普通人就可以使用的,你可以从这几件物品中挑选一件作为交换。”

这么神奇?林天语心中暗想,不过思考了一下之后他就发现其实前三种对他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魔化短剑固然锋利,但是最多也就比自己买的那些刀剑稍微厉害一些罢了,而自己又不准备玩近身肉搏,根本没什么用处。

秘银锁甲既然‘很难’被‘普通子弹’击穿,哪么仅仅是很难被击穿罢了,并不是绝对的安全,而且仅对普通子弹有效,显然对不普通的子弹也就没啥用了,那样的话还不如买一件防弹衣来的实惠呢。

至于那充能魔杖就更好笑了,拳击手的全力一击固然凶猛,但是却未必能把人打死,反而还不如一颗子弹来的省事呢。

唯一有些价值的就是那枚恒定了‘通晓语言’魔法的护身符了,但问题是只是能够听懂别人的语言,但却不能说也不能写,价值还是打了很大的折扣,不过虽然仅仅只是能够听懂但对他来说已经很有吸引力了,毕竟进行时空旅行除了安全之外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上的交流了,如果这枚护身符真的和他说的那么神奇,最起码可以听懂那些古代人或者异界人的话了,自己再比划一翻应该也能勉强交流了。

想到这里林天语点了点头:“好吧,那么我就选择这枚护身符作为交换品吧。”

那黑袍男子摆了摆手却道:“你这几张魔法卷轴都只是一二阶的低级魔法,而且我都已经学会了,对我来说其实只能当成消耗品来用罢了,价值可比我的护身符来说要要低得多了,所以你还得加点别的东西作为添头才行。”

林天语顿时有些疑惑,心说如果自己的东西没什么用对方又何必要和自己交易呢?不禁试探的问道:“那么你想要什么作为添头呢?”

那黑袍男子低头从那些东西中挑拣了一翻,“唉,你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啊,”他一边说着一边貌似随意的把那块铁牌和那匹雕工拙劣的木马拿在了手中,“就用这两件物品作为差价的弥补吧。”

林天语心中冷冷一笑,那个黑袍男子的神情看起来是如此的熟悉,让他依稀的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讲的是一个古董商人到乡下去收古董,他看中了一个农民手里的青铜酒杯,但是他并没有直接说要买这件酒杯,而是假装要买那农民手里的一个瓷碗,那瓷碗其实顶多值个几百块钱,那农民也清楚这一点,那商人开始花了一千多元买下了那个只值几百块钱钱的瓷碗,然后那商人假装后悔想要退掉瓷碗,那农民自然不干了,结果商人就装作很不甘心的样子让那个农民把青铜酒杯当作为添头送给他,那农民也没把那青铜酒杯当回事,以为商人只是想占点小便宜于是就一口答应了,却根本不知道那商人一开始想要得到的就是那个青铜酒杯。

当那个商人计谋得逞的时候他就是用这种目光看着那个自以为占了便宜的农民的。

很显然,眼前这个黑袍男子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什么魔法卷轴,而是另外那两件物品中的一件,林天语的目光在那木马和铁牌上来回游动了一翻,忽然呵呵一笑,“你觉得我会傻到将这么珍贵的东西作为添头送给你么?”

那黑袍男子听了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见林天语丝毫不为所动不由得笑了笑,“好吧,看来你并不是一个可以愚弄的人啊,不过我很好奇,你真的清楚这枚铁牌是用来干什么的么?”

林天语心说果然被猜中了,很随意的耸了耸肩,“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我只知道那是一件可以卖出大价钱的东西。”

“这是一张会员卡,一个叫深渊之炎的法师组织的身份凭证,对你来说根本而没有任何用处,说不定还会惹祸上身,事实上对这个房间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个东西都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在这个房间里拥有魔法天赋的只不超过三个,而选择成为一名正式法师的人则只有我一个。”

他不无自负的说道。

“但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它却是奇货可居的稀罕物,我说的对么。”林天语却并没有因为他的这番话而有丝毫的动摇,半似打趣的说道。

“好吧,”那黑袍男子无奈的说道,“看来我只能下血本了,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能说这样流利的汉语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脖子上解下了一枚栓在一条金色项链上的护身符。

“这是一枚恒定了‘巧舌术’的护身符,要知道‘巧舌术’可是三阶的魔法,恒定起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戴上它可以让你能够听懂、书写、以及说出任何一种你听到过的语言,这可是时空旅行者最珍贵的宝物,很多人花了大价钱从我这里购买我都没舍得卖,现在我就用它来跟你交换这几件东西,你说怎么样?”

林天语心中一喜,心说如果真是这样的好东西那还真是对自己胃口了,如果可以使用各种语言的话那么和异时空的人交流就不成问题了。

他是知道适可而止的意义的,况且正如那人所说的,这枚铁牌对自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他没有再继续要挟,很痛快的同意了交易,不过在达成交易之前,他还是要求先试一下货才行,将那护身符戴在了脖子上,一连串流利的英语顿时从他的口中冒了出来。

“这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宝物啊,那么我们成交了。”

“GOOD!”那黑袍男子微笑着说道,把那几张卷轴和那铁牌随手塞进口袋,然后小心翼翼的将那木马捧在了手中,仿佛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林天语忽然有了一种上当的感觉,“这木马。。。。。。。?”

那黑袍男子回头冲他神秘的笑了笑,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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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十九章杀戮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6本章字数:2499

当林天语走出那扇位于温馨家园咖啡馆的时空之门的时候已经是入夜十分了,在咖啡馆服务员诧异的目光中他走出了咖啡厅,手中的提包让既他兴奋又担心,生怕被人给发现里面隐藏的秘密,里面那些武器可都是货真价实的杀人利器,若是被人发现了说不得又是一堆麻烦。

他打了车直奔家中,到家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打开门他走了进去,随手讲提包扔在地上,正当他要去开灯的时候屋里的灯却自己亮了起来,他微一愣神的功夫便有两个大汉一左一右的猛然扑了上来,一下子把他按倒在了地上。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林天语顿时又惊又怒,想要挣扎却哪里挣脱的开,那两个壮汉将他死死的按在地上,对面的一把老板椅忽然转了个,露出胡斌那阴恻恻的面孔来。

“好久不见了啊林天语。”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了林天语的跟前俯视着他。

“我们几天前才见过的不是吗。”林天语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他倒是不怎么担心眼前的境况,对方明显是因为金枪鱼的利益而来,应该不会对他下死手,至少暂时不会。

他买到的那些武器中两支长枪都在提包里放着呢,但是两支柯尔特左轮手枪却都在怀里藏的,此时咯的他一阵胸口疼,却也让他很是心安,只要能想办法让对方暂时放开自己,那么他就可以瞬间搬回局面,子要自己能把手枪握在手中,那对面的三个人就根本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了。

“呵呵,你知道我一项是很欣赏你的,不仅是你的镇定,还有你的品味,瞧瞧这里,一把88K武士刀,我家里也有一把,是我去年去上海的时候顺路买的,不过一直以来我都十分怀疑这把刀是否真像视频里表演的那么厉害,它是否真的锋利到可以轻松切断人的骨头,却一直没有机会试验一下。”

那胡斌一边说着一边将林天语挂在墙上的那把88K武士刀从刀鞘里抽了出来,赞叹似的啧啧两声。

“我想今天倒是有机会试一试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用那武士刀在林天语的身上来回比划着,最后架在了林天语的手腕上,林天语可以轻松感觉到那冰冷刀锋所散发出来的寒气,他心中直冒冷汗,急忙喊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不就是想让我继续供货么,我答应就是了,而且我可以进一步降低价格,每公斤一千元怎么样?”

那胡斌冷冷一笑,讲那武士刀收了回去,“如果是三天前听到你这么说我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不过我现在已经改变主意了,我要你整条的供货渠道,你应该知道我是在说什么吧?”

林天语心中暗骂,心说你小子还真是够贪的啊,自己以前也只不过顺口说自己有国外的供货渠道而已,不过那供货渠道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上哪去给你弄啊。

虽然心中是这么想的,嘴上却装作很无奈的说道:“行行行,只要你不杀我,我答应你就是了,不过那帮老外可不好说话,说不定见到换人了会提高出货价格呢。”

胡斌却不知道他根本实在心口胡诌,所谓的老外是根本不存在的,满口答应道:“只要告诉我他们的联络方式就行了。”

“那你得先让我站起来才行,我和他们有专用的手机联络,就放在抽屉里了,我这就给你们找。”

胡斌心说这小子一个人也不可能耍出什么花招,再说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自己这边可有三个人呢,于是便挥手示意两个手下把林天语放开。

林天语心中却是暗自冷笑,他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朝抽屉那里走去,一边装作翻找一边暗自从怀里将两把左轮手枪全都掏了出来。

那胡斌看他动作有异便冷声问道:“你干什么呢,小子我警告你,别跟我耍花招!”

那林天语冷冷一笑,他猛地转过身去,两把枪口对准了三人冷笑道:“看来形式有所逆转了啊朋友们。”

胡斌看到他手中的左轮枪顿时一愣,不过马上又哈哈大笑起来,“小子你不要以为拿两把仿真手枪就能吓住我们,要是你拿的是五四六四那些国产货我还能信个几分,你TM的拿两把柯尔特跟我耍花腔,你当我是二啊,竟然敢跟我耍花样,今天非砍你两只手不可!给我上!”

他一边说着一边朝那两个手下一挥手,那两个手下似乎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林天语根本不可能会有真枪,于是立刻狞笑着冲了上去。

林天语却没想到对方会是这种反应,不过这会他也没有其它选择了,对准那扑上来的两人猛扣扳机,枪声响起的同时,醒目的火光和刺鼻的硝烟也在空气中蔓延开来,这么近的距离四颗子弹毫无悬念的将那两人接连打翻在地,其中一个当场毙命,另一个嗓子里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着血泡,却一时还不得死。

那胡斌一下子就吓傻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眼前这个平日里十分平静的小子这会竟然会这么凶残,而且不知从哪弄了两把真枪,他知道这会求饶什么的根本没用了,毕竟对方已经杀了人,不可能放过自己的,当下将手中的88K武士刀朝着林天语猛然丢了过去,然后转身就跑。

林天语一闪身躲过那一刀,对着正在逃跑的胡斌背影就是一顿猛扣扳机,两人相距不过五六米远,就算枪法再不准蒙也蒙到了,头两枪接连打空,第三枪却正中胡斌的大腿,顿时把他给撂倒了。

林天语这会也是一不做二不休,走过去讲胡斌一脚踩在脚下,冷冷的看着他:“这可是你逼我的,”说完就要扣动扳机。

“等一下,你知道我背后是什么人么?你要杀了我你小子绝对跑不掉的。”

“***废话够了没有,说完就去死吧!”林天语对准他的脑袋猛的就是一枪,砰的一声直接把他开了瓢。

当枪声的回音消散在空气当中,四周是无比的安静,林天语那原本无比沉稳的手忽然开始颤抖,林天语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心中还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

我杀人了!我***真的杀人了!屋内的空气中有一股十分恶心的气味,那是血腥味、硝烟味、以及死人的屎尿味混合而成的一种诡异味道,让林天语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怪不得杀完人后很多人会吐呢,这股味还真没几个人受得了。

他忽然大笑了起来,对自己还能有这种奇怪想法感到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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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二十章筹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7本章字数:2619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虽然不知道胡斌身后到底有什么人,但是处理尸体却肯定是要做的,对于别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比杀人本身还要困难,但是对他来说这却实在是没什么难度,只要往时空之门那边一扔就行了,唯一的问题是到底应该扔到哪扇时空之门里面。

林天语犹豫了一会之后,他还是决定扔到那扇黑色的异界之门里去,毕竟那座海岛自己以后还会经常去的,他可不希望平时捕鱼的时候脑袋里总想着那几个死人,将哪扇黑色的时空之门平放在地面上,打开之后就好像一个平放在在地板上的大洞一样,然后他把三具尸体接二连三的扔了进去,趁着没有什么怪物被尸体吸引过来之前赶紧关上了门。

接下来就是处理地板上的那些血迹了,没杀过人的话真的很难想象死人体内会流出这么多的液体来,眼前的画面让他对以前看过的一些枪战片万分鄙视了,死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流出少血来。

他先把窗户打开,让夜风吹散屋里那诡异的气味,然后拿着拖布就拖了起来。

好不容易把房间弄干净了,但是地板上和墙上的那些弹孔却没那么容易消除了。

而且即便刨除这些问题,他同样也不认为自己把痕迹处理干净就安全了。

胡斌既然会来找自己,而且还带上了两个帮手,那么很可能就还有别人知道这件事情,如果长时间没看到胡斌的踪迹很容易就会怀疑到自己身上来。

或许我的旅行计划应该提上日程了,林天语心中暗想。

他之所以会这么想自然不是心血来潮,一方面他以前就有过类似的想法,只是因为准备的不够充分又没什么武器才没有成行,但是他如今既然获得了最不好弄的武器和一件可以让他说出任何一种语言的魔法饰品,哪么显然这些就不再成为问题了。

第二点就是如果他现在去旅行的话至少也要走掉几个月吧,而这段时间恰好可以让他避避风头。

但问题是自己应该去哪一个世界呢?林天语之前的打算是有了武器装备之后上网上订购一艘小快艇,然后带上足够的物质在地中海上进行探索,看看能不能找到附近的海岸,毕竟比起不知道存在何等恐怖生物的魔法世界,古代世界就要安全的多了。

凭借着自己手中的武器他完全可以碾压一切敌人,只要不碰上大规模敌人的攻击,基本上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危险的,但是胡斌的出现却打乱了他的计划,毕竟没有船的话根本就离不开那座小岛,而现在想要订购快艇的话至少也得一个星期才能运到,自己哪有那么多美国时间在这等啊,而如果光凭那艘筏子的话他就可没什么把握了,毕竟地中海虽然是一个内陆海,小岛离海岸应该不会太远,但是他也不认为用那艘小筏子就能进行长途航海的,一旦遇到个小风小浪估计自己都承受不住吧。

因此现在唯一的选择貌似就只有那扇黑色木门后面的奇幻世界了,在有了枪械之后至少那些地精什么的将不会再构成威胁了,想到这里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在下定决心之后他心理反而不那么惊慌了,反正等明天准备好之后自己就一走了之了,就算真的有人要追杀自己那也用不着害怕了,就算他们捅破天去恐怕也不可能找到自己的。

林天语当晚在家里睡了一觉,这一觉睡的很不踏实,总绝的屋里鬼气森森的,好不容易挨到天色微明才眯了一小会。

九点多钟他在噩梦中猛然惊醒,睁眼一看才发现外面已经天色大亮了,林天语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给自己弄了一份简单的早饭,一边吃一边思考接下来自己要做的准备工作。

如果真的要去旅行的话一些物资还是需要筹备的,吃完饭之后他从床底下翻出几沓人民币,准备出去好好采购一翻。

他住的地方位于城市的外延比较偏僻,附近并没有大型的超市、综合市场之类的地方,他只能打车进了市里,找了一家规模挺大的综合超市走了进去,然后就开始疯狂的购物。

反正他钱有的是,也就不怎么在乎价格了,什么东西都挑最贵最好的选,考虑到旅行的话带不了太多东西所以他挑选的都是方便携带的高能量的食物,比如巧克力、牛肉干、压缩饼干、糖果等等。

另外当然还少不了几瓶矿泉水,除了这些之外他还考虑到了到了异界之后会和当地人进行贸易,所以又买了一大堆的可以用来贸易的小东西,比如打火机、机械手表、怀表、香水、人造宝石的小饰品等等,都是个头不大但又具有一定科技优势的小东西,这些玩意糊弄异界人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除了食物和贸易品之外,当然也少不了一些生活用品,牙刷、牙膏、毛巾、甚至卫生纸他都采购了一些。

这些东西总共也没花掉多少钱,买完之后他忽然想起了自己似乎应该跟小悠打一声招呼,毕竟自己这一去还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呢,还是先预付一些租金比较好,另外冰箱里还有很多冷冻的海鲜没有处理,干脆就留给小悠好了。

他把冰箱里那些冻的鱼肉全都取出来装在装在一个大塑料箱子里面,提着就除了屋门。

来到小悠家的时候他却发现房门并没有锁,轻轻一拉就开了,进去一看沙发上却捆着一个人,不是小悠还能是谁。

林天语心中吃了一惊,急忙把小悠身上的绳子解了下来,小悠连个谢字都没说,一头就钻进卫生间去了。

好一会小悠才一脸绯红的走了出来,看到林天语不仅没有面露感激反而破口大骂:“你***到底惹到谁了,害得我也跟着遭殃。”

林天语心说怎么了这是,他大概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经过了,不过还是问了一下,果然和他猜测的差不多。

原来昨天晚上胡斌和那两个手下先来到了小悠家,因为他们查到小悠是林天语的房东的女儿,估计有林天语房子的钥匙,于是就小小的威胁了她一下,林天语心说怪不得他们能进到自己家里面,原来如此。

想到这里他也不禁对小悠有了一点歉疚。

“一点小麻烦而已,我已经解决了,不过我最近要出去避避风头,这里是半年的租金,你先拿着,我估计可能要几个月才能回来,在我不再这段时间里千万别动我房子里的东西。”

小悠还是一脸的不忿,林天语又拿了一耷钱出来,这个算是弥补你的精神损失费好了,另外我还带了一些金枪鱼肉,我怕冰箱里放坏了,都给你了吧。

小悠的脸色这才好了一点,“好吧,不过要是租期到了你还没回来的话你得那些东西我可不会给你留着的。”

林天语心说半年的时间怎么我也回来了,倒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随便点了点头。

第一卷第二十一章交涉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28本章字数:2773

回到家中,清点了一下物资,似乎好像不缺什么了,但是林天语这会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那艘被他放在小岛沙滩上的木筏,以及旁边的那些潜水设备似乎还应该好好封存一下,毕竟他将来还是可能要用的,可别风吹日晒雨淋的给弄烂了,毕竟造一艘筏子也费了他不少的力气呢。

想到这里林天语再一次打开了那扇通向小岛的时空之门,准备到海滩上把那艘木筏和潜水设备封存一下,但是当走进那扇门,朝小岛下面望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远远传来的粗鲁的声音。

“快把船上的东西搬下来您们这群懒鬼,今天我们得在这岛上待上一天了!都给我利索点。”

这句话是用一种他从未听说过的语言喊出来的,虽然仰仗着那枚神奇的护身符他听懂了那话中的意思,但却无法分辨出这到底是哪一种语言。

他急忙趴了下来,顺着山顶灌木的缝隙朝下面看去,只见沙滩上正有一艘七八米长的木船搁浅在了那里,一个穿着黑色短衫,外面罩着一件硬皮甲的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正指挥着一些人将船上的东西往下搬。

林天语吓了一跳,两个多月以来这个小岛从未有人的踪迹出现过,却没想到今天会突然冒出这么一群不速之客来,事情还真是都赶到一块来了啊。

他仔细的观察着下面的那些人,那些人的穿着看起来都破烂的很,有的干脆打着赤膊,但毫无例外的身上都穿着皮甲、腰间挂着刀剑,很显然他们不会是商人,也不像是军人,更不会是渔民,那么他们的身份似乎也就呼之欲出了——海盗。

而且很显然,他们的长相都带有明显的欧洲人的特征,虽然皮肤似乎因为长期的日晒变得黝黑,但是依然能看出他们并非黑人,也不是阿拉伯人,更不会是黄种人,但又有哪一种欧洲的白人会是如此的肤色呢?

就在林天语思考着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些海盗中的一个已经发现了他留在沙滩上的筏子额潜水设备,那人献宝似的抱着一个氧气跑朝那络腮胡子跑了过去。

“嘿老大,你快看这里!看我找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鬼东西?你从哪找到的?”

“就在那块礁石的后面,那里还有一艘奇怪的船。”

那络腮胡子跟着那人走了过去,看到那筏子顿时吃了一惊,“该死,这岛上有人!快,给我仔细的搜这个小岛,杀掉一切你们所看到的!”

靠,还真***是一群野蛮人啊,林天语心说这样的话似乎就没有谈判的必要了,他一边想着一边飞快的爬起来往门里跑,他的武器都在屋里放着呢。

“嘿,那里有人!”“快看老大,他在上面!”

林天语听到下面的人大喊着,他没有回头,一头钻进那扇门中,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天哪,那人不见了,他一定是个巫师!”

“去***巫师!”络腮胡子一脚把他那个惊慌乱叫的手下踢了个跟头,“你、你还有你,跟我一起上,其他人继续搬东西!”

说完那络腮胡子一把拔出腰间的短剑,带着那几个被点了名字的海盗就朝小丘冲了上去。

林天语回到屋里并没有立刻关上门,他直接打开了那个装着武器的提包。

他在温切斯特连发步枪和汤姆森冲锋上犹豫了一翻,最后还是选择了汤姆森冲锋枪,毕竟虽然温切斯特连发步枪的射程更远,准确度更高,但是它可无法像芝加哥打字机那样构成连续性的压制火力。

汤姆森冲锋枪连带一个五十发的弹鼓足有十五斤的份量,端在手里那沉甸甸的感觉让人毫不怀疑这是一件威力惊人的杀人利器,林天语端着这件武器走过那通向小岛的时空之门,而此时那络腮胡子刚好带人冲到了离丘顶五六米远的地方。

林天语的突然出现让络腮胡子惊讶了一下,而林天语手中的那奇怪的武器同样让他心存疑惑,不过一贯简单粗暴的思维模式让他并没有多想,“杀了他!”络腮胡子猛地一挥剑就带头冲了上去。

“给我死吧!”林天语大喊着扣动了扳机,并没有想象中的子弹激射而出,他心中一惊,眼看着那络腮胡子就要冲到跟前了,该死,是保险没开!他猛然醒悟了过来,急忙扳动了一下扳机上面的一个开关,而这个时候那络腮胡子已经冲到他的跟前了,他甚至能够清楚的看到对方那被海风吹得通红的眼睛、闻到那腥臭的口气、听到那因为即将获得杀戮的快感而发出的沉重呼吸声。

林天语直视着那个凶恶的海盗首领,猛然扣动了扳机,子弹轻而易举的穿透了那人身上坚硬的皮甲,在他的身后爆出一团血雾,林天语打了一个长点射,五六发子弹将络腮胡子直接打的倒飞了出去,从山坡上一直滚到了海滩上才停了下来。

剩下的几个海盗都吓傻了,他门高举着手中的刀剑,不知道是该继续冲锋还是转身逃跑,又或者干脆投降算了。

林天语却没打算留下这几个威胁,他稳了稳因为芝加哥打字机那巨大的后坐力而有些后仰的身体,讲枪口对准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海盗,然后再次扣动了扳机。

子弹轻松将其掀翻在地,另外两个海盗这才反应过来,一个转身就跑,另一个却怪叫着冲了上来。

林天语把冲上来的海盗一枪爆头,然后迈着稳健的步伐朝沙滩上的那艘船走去,那些正在搬东西的海盗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他们只听到一阵‘特特特’的声音老大就和另外两个兄弟从山上滚了下来,唯一活着的人则在拼命逃跑,虽然搞不清状况但是骨子里的凶悍却让他们像平日遇到袭击那样纷纷抄起了刀剑,嗷嗷怪叫着朝林天语冲了过来。

林天语稍微计算了一下眼前海盗的熟练,大概有八九个吧,可能是因为害怕的缘故,又或者是平时的队形战术,这些海盗在冲锋的时候下意识的聚成了松散的一团,似乎想靠着人多势众来获得安全感,却完全不知道这更加方便了林天语的杀戮。

“真是不自量力啊!”林天语这会已经没有刚开始杀人时的那种震惊的感觉了,刚刚他轻松的击杀了三个海盗让他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眼前这些面孔凶恶的海盗并不是真实的人类,而仅仅只是一个游戏中的人形怪物罢了,现在这些人形怪物聚成一团的冲上来,岂不正好是来给自己送经验值的么?

他将芝加哥打字机的枪身端平,枪口瞄准了最左面的一个海盗,扣动扳机的同时枪口向右平移横扫,射击时巨大的震动让他必须全力保持稳定才能保证弹道的平稳,扫到右面之后他又往回扫射了一遍,直到眼前再也没有一个站着的活人、子弹也终于打光了之后他才停了下来。

现在唯一的活着的海盗只剩下刚才从山上跑下去的那个人了,林天语扫射的时候他本能的趴在地上向天求饶,竟然幸运的躲过了一劫,等他抬起头时眼前的惨象让他失去了最后一丝反抗的勇气,哭叫着冲林天语大声的求饶着。

林天语听着对方不知用什么语言喊出的求饶声,心说看起来交流并没有像想象中的哪么困难嘛,武力果然是最好用的交涉工具啊。

第一卷第二十二章罗马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30本章字数:3968

绕过那堆血肉狼藉的尸体,林天语端着枪走到了那个已经吓瘫了的海盗跟前。

他并不准备杀掉这最后一个海盗,从对方的眼神中他可以看出,刚才的那场一面倒的屠杀已经让对方对他有了一种发自心内的敬畏,而这种敬畏恰恰正是他所需要的。

“你叫什么名字?”

听到林天语的声音,那个海盗从恐惧中渐渐恢复了过来,眼前这个黑眼睛黑头发的‘巫师’让他感到无比的恐惧,那还在冒着青烟的枪口让他看了心里就直打哆嗦,那一定是诸神的武器吧!

他心中想着,声音发颤的回答道:“我叫乌勒大人,乌勒*桑切斯。”

“那么乌勒桑切斯,你是从哪来的呢?”

“我是西西里岛人,一个渔夫的儿子。”

西西里岛?果然是在地中海啊,林天语心想,接着又问道:“那么你的国王又是谁呢?”

“国王?你是说皇帝么?任何人都知道罗马帝国是在伟大的韦帕芗陛下的统治之下。”

罗马帝国?韦帕芗?林天语对外国的历史并不是很有研究,罗马帝国他当然知道,但是那个韦帕芗对他来说并就没有什么概念了,不过这个时空处于古罗马时期这一点倒是可以肯定了,而如果是古罗马的话,对他来说倒也还算理想,毕竟相对于黑暗愚昧的中世纪,罗马帝国时间欧洲还算得上是开明的,如果是中世纪的欧洲那就不得了了,作为一个黑眼睛黑头发的异教徒可是十分危险的。

罗马人的开明很大程度上在宗教信仰上就能体现出来,罗马人不仅敬拜自己的神,也敬拜异族的神,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获得多方面的保护,这一点倒是跟中国人很像,而且罗马帝国因为地域庞大,民族的构成也相对比较复杂,因此罗马人是比较有大国风范的,对待异族人也不会太过敌视,如果自己去罗马的话,至少不会被当成魔鬼给烧死,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黑头发黑眼睛而遇到太大的麻烦。

眼前这个人恰好就成了一个现成的向导,不过他对这个乌勒并不是很放心,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巧克力来,掰下了一块缓缓的递到了那人的跟前,“吃了它。”

这句话是用命令的语气说出来的,那个可怜的乌勒虽然不知道眼前这块黑乎乎的像是淤泥块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但还是硬着头皮吞了下去。

令他感到惊讶的是那黑乎乎的东西即不苦也不辣,也不想泥土那样难以下咽,反而十分的香甜,对于一个连糖块都没吃过的他来说简直就是极品的美味,吃下去之后他贪婪的看着林天语手中的包装袋,那意思很明显,能不能再给我一点。

林天语却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你不想立刻七窍流血死掉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在给多你几块。”

乌勒听了顿时吓了一跳,“大、大人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天语俯下身去,脸上露出一摸神秘的微笑,“你知道我给你吃的是什么东西么?”

乌勒当然摇了摇头。

却听林天语得意的说道:“这是我从魔鬼草中炼制出来的神奇秘药,它的味道虽然甜美,但是却有着极大的毒性,这种毒性并不会立刻发作,而是会潜伏在人的体内,如果七天之内不服用解药的话就会突然爆发,让中毒者七窍流血而死,如果吃的多的话这种爆发就会提前,你现在对我还有些用处,我可不希望你在还没有发挥作用之前就死掉了。”

林天语的语气十分的平淡,就好像在说着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一样,但是乌勒听在耳朵里却仿佛冥神的丧钟被敲响了一样。

“诸神在上啊!我不想死啊!”他一边大叫着一边拼命的呕吐着,但是只是吐出了一些黑色的粘稠的液体,这种不详的颜色让他更加惊慌了。

“没用的,那毒药已经融入到了你的体内了,现在你唯一活命的机会就是侍奉我,当我抵达罗马的海岸的时候,我不仅会给你解药,还会将这条船送给你,乌勒*桑切斯船长,多么响亮的称呼啊!”

林天语的声音仿佛是魔鬼的诱惑,乌勒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船长这个称呼以前对他来说十分的遥远,但是现在却似乎近在咫尺,而且也确实是个响亮的名头,以前他只是这个小小的海盗团伙中的杂兵,冲杀在前分钱在后,如果自己能拥有一艘自己的船就可以招募几个渔民当手下,成为一个海盗首领。

他的眼中的恐惧渐渐被兴奋所覆盖,可是看到对面那个巫师笑眯眯的眼神,那丝兴奋一下子又被沮丧取代了。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你现在还有别的选择么?”林天语说道:“况且一个半神是从来不会说谎的。”

“半神!?”乌勒听了顿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是了,那种一抬手就能收割生命的力量,除了神的力量还能有其它的什么解释么?而且对方的相貌也确实是他从未见过的,或许他真的是一个半神也说不一定呢。

“那么半神大人,我是否有荣幸能知道您的名字呢?”

“我叫天语、你可以叫我天语者。”

林天语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缓步走上了那艘小船的甲板。

呜呜!呜呜!一阵异响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往那小船的船舱里看去,发现一个被捆成粽子的胖子正在呜呜直叫呢,那人穿着一件有着很多花纹的袍子,显然挺有钱的一个家伙,跟衣衫破烂的海盗完全不同。

“他是谁?”

“我不知道大人,这家伙是老大从岸上绑来的,听老大说他家里很有钱,老大准备用他来换赎金呢,”

林天语想了想,这个胖子看起来应该是很有钱的人,毕竟古罗马时期再怎么繁荣也毕竟是古代,能吃的这么胖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的,他挥了挥手,“把他解开。”

“是的大人!”

乌勒三两下就把那个胖子给解开了,那胖子站起身来第一件事是整理了一下衣衫,沾了些海水将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抹平,这才走到了林天语的跟前,很恭敬的俯身一礼。

“阿皮乌斯感谢您的帮助,来自异邦的好心人。”

阿皮乌斯虽然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听到了惨叫声,以及林天语和乌勒对话时的一些零星碎片,最重要的是他看到了海滩上那一地的尸体,再加上林天语让那个该死的海盗解开了他身上的绳索,这让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些好的兆头。

他可不相信对方是什么半神,最多是个巫师之类的人物罢了,或许掌握着一些神秘的力量,他听说过一些类似的传言,但虽然如此表面上他依然保持了该有的尊敬。

“阿皮乌斯,你是罗马人?”对面那个自称半神的家伙说道。

“是的大人,我是一个来自罗马的商人,我在罗马城里有房产,还有店铺,如果大人您能让我安然返回家乡的话,我愿意用一半的财产来酬谢您的恩惠,那最少价值几千‘阿斯’(古罗马货币名)呢。”

阿皮乌斯原本以为对方必然会喜出望外的,但是林天语对不动产根本没有任何兴趣,对罗马的货币单位也没有任何概念,因此只是很冷淡的笑了笑,这一下子让阿皮乌斯又变得忐忑不安了起来。

“我不需要你的财产,”林天语道,“我的财产已经够多了,不过我倒是希望你能作为我在罗马游览时的向导,以此回报我挽救了你生命的代价。”

“这绝对没有问题,”阿皮乌斯的声音慷慨激昂,让他那肥嘟嘟的大脸也显得不那么滑稽了。

林天语点了点头,“很好,不过在出发之前,我还需要你们帮我搬一些东西。”

他带着乌勒和阿皮乌斯朝小岛上面走去,当他走到海滩边缘的时候发现了那个络腮胡子的尸体,他的手中还紧紧的握着那把短剑,林天语将那短剑从尸体手中解了下来,细细的观察着那短剑,这是一把古罗马短剑,只有四十多厘米长,看起来倒像是一把大号的匕首,林天语猜想这大概是古代冶炼技术不行,剑铸的太长的会很容易折断吧,这把剑的剑身很厚,剑柄是用青铜浇注而成的,因此虽然只有四十多厘米长,但是分量却一点都不轻。

林天语握着把沉甸甸的古罗马短剑,心中却在思考一个问题。

时空旅行到底意味着什么?见证那些早已消失的文明?还是利用科学的差距来尽情的收割财富?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让这把古罗马短剑作为自己第一件收割到的财富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带着两人走到了那扇凭空而立的门前。

如果说之前乌勒对林天语半神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这会他几乎完全相信了,眼前的景象,除了用神迹来解释似乎也没有其它的解释了。

就连阿皮乌斯都有些半信半疑了,但是更加让二人震惊的是门后的景象,因为是这扇门正对着卧室的一个衣柜的镜子,两个人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可以倒映出人影的玻璃镜,光是这一件事物就已经让两人大是震惊了,而随着两人无意识的走进那扇门中,屋内的事物越发让二人震惊无比了,屋子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的神奇,他们两个像刚进城的乡巴佬一样东瞅西瞅,直到林天语讲两个帆布提包扑通一声丢到二人跟前,阿皮乌斯这才猛然醒悟了过来。

“天哪,这、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即便是见多识广的阿皮勒斯也吃惊的几乎说不出话来了,更不要说乌勒这个没什么见识的渔民了。

“这是我的隐形宫殿,凡人的肉眼是无法看到的,在这里见到的一切你们都不可对其他人讲述,否则必然会受到神的惩罚,当然,就算你们讲给别人听我想也没人会相信的,好了,赶快给我搬东西吧,把这些提到船上去,我随后就下去。”

搬东西可是仆人做的事情,如果换了往常阿皮勒斯是绝对不会干的,但是现在对于林天语这种吩咐式的口气他却没有丝毫的抗拒之心,等那两个罗马人消失在了门口,林天语将那把罗马短剑挂在了墙上,然后提起了最后一个包裹,里面装的是他的所有的武器弹药和其它一些比较重要的物品,他最后看了一眼房间内的景象,然后走了出去。

罗马,我来了!

第一卷第二十三章信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31本章字数:3017

“嘿胖子,快帮我把帆扯起来。”

“嘿胖子,帮我把缆绳系好。”

“嘿胖子。。。。。”

“不要再叫我胖子了!我叫阿皮乌斯你这该死的海盗,还有为什么我要帮你干着干那,我可是一个鼎鼎大名的商人,不是又腥又臭的水手,,这些活计不是应该由水手来干么?”

阿皮乌斯终于忍受不了被一个海盗呼来喝去,丢下手中的活计大声呵斥道。

阿皮乌斯很有不高兴的理由,从开船之后乌勒就把他像水手一样呼来喝去,搞的平日里都不怎么干活的他呼哧带喘的,胖子可不适合干水手的活计,而那个自称半神的家伙,却自从上了船之后就悠哉的坐在船尾,看着一本用奇怪的文字写成的书,鬼知道那书里都写了什么,说不定是异教邪恶的咒语之类的呢,阿皮乌斯不无恶意的猜想着。

乌勒也很不高兴的看着他,“难道你不知道一个人是无法操作这艘船的么!”他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对于林天语他自然是不敢支使的,那么唯一剩下能帮忙的也只有他了。

“快点吧,我们马上就高搞定了。”乌勒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劝说道,阿皮乌斯无奈的点了点头,操起了手中的缆绳,眼睛却还是不时的瞄向林天语手里的那本书。

林天语看的书自然是那本《时空旅行指南》了,上面看到的一些内容也让他很是长了一些见识。

原来时空之门一共有三种,分别就是古代之门、平行位面之门、以及异界之门。

原来像这样的不同类型的时空世界一共有一万个之多,这也是‘万世共济会’名字的由来。

原来不同的门也有可能通向相同的世界,也就是说当进行时空旅行的时候是有可能遇到其它的时空旅行者的,当然几率不是很高。

另外除了这些常识性的知识之外,最重要的是让他知晓了时空管理局的存在。

按照书上所说的,时空管理局是一个由最早一批时空旅行者所建立起来的组织,而且和现在一般的时空旅行者依靠着时空之门进行时空穿梭的方式不同,时空管理局拥有其它的穿越方式,相比普通的时空旅行者他们更加灵活,更加快速,而且也更加强大。

时空管理局以维护时空秩序为口号,但实际的目标则是消灭或收编其它所有的时空旅行者,以达到垄断统治所有时空的目的,因此在对待时空旅行者的时候采取的是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态度,任何被时空管理局发现的时空旅行者都会遭到无情的追捕,除非能成功逃掉,否则要么投降、要么死亡,而想要与之对抗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时空管理局拥有强大的正规武力和部队快速投放能力,远远不是一盘散沙的普通时空旅行者所能够对抗的。

而与之相对的,万世共济会则是一个旨在让所有时空旅行者们能够自由行动并且不受暴政所统治的组织,他们大公无私,将无比珍贵的时空之门以及其低廉的价格卖给时空旅行者们,并且也会为时空旅行者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使其能够有对抗时空管理局的能力,至于万世共济会的由来书上则没有任何介绍。

从这本书上来看这个万世共济会简直就是一群圣人建立起来的组织,但是林天语对此却并没有完全相信,毕竟这书就是万世共济会所出版的,肯定不会有意摸黑自己的,自然是什么好听说什么的,不过至少从目前接触到的信息看来,万世共济会是友善的,而时空管理局则是危险的。

书中还腔调了时空旅行者应该注意的一些细节。

第一就是不要引起太大的历史震荡,也就是不能大范围的改变历史,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时空管理局的注意,而遭到追捕。

第二是不要太过引人注意,也不能对古人或异界人太过轻视,要知道死在古代人和异界人手里的时空旅行者比死在时空管理局手里的时空旅行者还要多的多呢。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要点,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

当林天语看完这本小册子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变暗了。

乌勒从船头的箱子里取出一些鱼干和干面包分给三人食用,林天语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这种粗劣的食物实在没什么好味道可言,不过考虑到自己所带出来的食物并不多,他还是勉强吃了下去,就当是体验生活了。

反倒是阿皮乌斯吃的挺起劲,饿了一上午又干了不少力气活,让他这个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家伙面对这种粗劣食物的时候也胃口大开。

取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将噎在喉咙的食物送了下去,林天语看着远处正在渐渐没入海面的太阳,心中却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呜!呜!阿皮乌斯忽然发出一阵怪异的声音,林天语看了一眼才发现他好像是噎住了,急忙把手里的水瓶递了过去,阿皮乌斯狠灌了两口水才算缓过劲来,想要道谢时却忽然发现手中的水瓶看起来十分的古怪,像最纯净的玻璃一样透明,却又软软的很有弹性,上面还有一些奇怪的图案和很多看不懂的文字,光是一件饮水的器具都如此的精致考究,他不由得对眼前这个黑发黑眼的异族男人感到越发感到好奇起来。

当最后一摸阳光消失在海面的时候,黑暗主宰了一切。

和陆地上的夜晚不同,大海上的孤立无援进一步的加深了人类对黑暗的恐惧,尤其是当所乘坐的还是一艘很小的木船的时候,这种恐惧就越发沉重了。

即便是经常出海的乌勒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沉默了,四周只有海水拍打船舷的声音,让人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孤独,虽然并不寒冷,但林天语还是紧了紧身上的风衣,仿佛这样能给他带来一些安全感似的。

乌勒在船头点亮了一盏油灯,照亮了四周一小圈范围,也照亮了他那张黝黑的脸膛,他的脸上满是忧虑的神色。

“大人,我想我们遇到麻烦了。”

林天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自己是航海的老手么?夜晚航海并没有什么问题。”

乌勒抱屈道:“可是没有星星,就算是老水手也无法辨别方向啊。”

林天语心说原来是这个问题啊,那还不简单,他把那个装着贸易品的提包拉开来,从里面取出了一个指南针,这也是贸易品中一种。

他把指南针平放在油灯的下面,“这个红针指的方向是南,而那个蓝针指的就是北,你只要按照这个方向走就对了。”

那乌勒惊讶的看着这个神奇的小东西,他试着将指南针转了几圈,但是无论他怎么转,里面的蓝针果然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天哪,这是什么东西?竟然这么神奇!”无论是乌勒还是阿皮乌斯都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这个东西叫做‘雅典娜的信标’,当年忒修斯就是靠着这件宝物走出米诺陶洛斯的迷宫(1)的。”

阿皮乌斯奇道:“忒修斯靠的不是克里特公主给他的线团么?”

林天语呵呵一笑,“很多事情,凡人又怎么能够知晓其中的秘密呢,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了这件宝物,我们就无需害怕在海上迷失方向了。”

正说的时候风把一团厚厚的云团朝东吹了过去,月亮透过云层露出脸来了,月光照耀在海面上,洋面波光粼粼,那种黑暗终于消退了不少,虽然朝远处看去依然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一团,但是至少能看清楚四周的景象了。

乌勒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有了‘雅典娜的信标’和月光的指引,夜晚航行也没那么可怕了,而阿皮乌斯看着林天语的目光,却是越发的敬畏。

当第二天早晨的阳光落在船头的时候,远远的三人就看到了地中海的海岸。

PS:推荐啊,点推比跌过10比1了,大家多多推荐啊。

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登岸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33本章字数:2422

那是一片弥漫在晨光雾气中的洁白沙滩,在初潮的波涛声中,林天语像一个征服者一样站在船头,高声大喊,“我来了——罗马!”

他用的是汉语,因此在阿皮乌斯和乌勒耳中更像是一种巫师的咒语,让这个地中海的清冷早晨带上了一丝神秘离奇的色彩。

当乌勒操控着小船顺着海岸航行的时候,林天语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些食物来作为早餐的补充,他再也受不了那干硬的好像石头一样的面包和咸腥的鱼干了,他带的三个帆布提包里有半个提包装的都是食物,在考虑了一下数量和接下来旅行的时间之后他取出了三根香肠、三块奶油百吉饼作为早餐的加餐,习惯了分享的他并不介意给两个罗马人分上一些食物,这一个无意识的举动倒是让乌勒和阿皮乌斯大为感动。

林天语拿出的这些食物,即便是尝惯了美食的阿皮乌斯也大为赞叹,更不用提没吃过几顿好饭的乌勒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数量少了点,不过见林天语没有继续往外掏食物的意思,乌勒也没敢提出更多的要求。

当时间快到中午的时候,小船终于来到了一个港口的附近。

“我们就要到了!”阿皮乌斯兴奋的说道,对他来说只有到了港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安全,虽然这两天的经历很有些离奇神异,让人不免会有些心神兴奋的感觉,不过总归还是回家之后更让人感到心安啊。

那港口的码头已经停靠了不少的船只,虽然其中没有什么像样的大船,不过光从数量上已经十分的可观,看起来有一种兴盛繁荣的感觉。

林天语早已经换上了一套他特别定做的衣服,这是一件灰黑色的带帽兜的长袍,刚好可以将他那身和这个时代风格迥异的装扮遮盖起来,长袍设计的风格也是复古式的,这样虽然看起来和这个时代的装扮还是有些不大一样,但至少已经不会让人感到过于另类了。

林天语和阿皮乌斯上了码头的栈桥,乌勒却没有跟上来,他站在船头,可怜巴巴的望着林天语。

“那么就这样了么?大人您是否不再需要我了呢?”乌勒嘴里这么说着,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眼巴巴的望着林天语,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林天语这才想起来还有解药那件事情呢。

“呵,还真是麻烦啊。”

他一边想着一边从口袋里取出一颗包裹在金色糖纸里的水果硬糖,扔给了乌勒。

“吃下去,你的毒就解了。”

那乌勒一把抢过去,仿佛生怕林天语反悔似的,三两下拆开糖纸,一口就吞了下去,顾不得品尝滋味,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

“好了,我想我要说再见了伙计,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大人,认识您是我的荣幸。”乌勒十分恭敬的说道,心中却想这下子回去可有得吹了。

林天语冲乌勒点了点头,然后和阿皮乌斯朝岸上走去。

乌勒目送着林天语的身影消失在码头的人群中,心中还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心说想不到我竟然也成了船长了,从现在起这艘船就是我的啦!

他兴奋的简直要跳起舞来了,就在他怀着激动的心情打量着这艘属于他自己的船的时候,一个小东西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当中——是‘雅典娜的信标’!那个家伙忘记带走了!

乌勒一把抢上前去,将那指南针捂在了怀里,他这个时候才有时间好好的看看一下这个神奇的小东西,那东西的外壳是黑色的,是用一种他从未见到过的材料制成的(塑料),上面有一层好像玻璃似的外壳,而里面那根神奇的指针仿佛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驱使着,始终指向了南方。

乌勒朝四周看了看,直到确定没人注意到他,这才做贼似的把指南针藏进了怀里,对了,那个‘半神’会不会回来要回这件宝物呢?如果他以为是我偷了他的宝物会不会回来把我干掉呢?一想到那个家伙手里那神奇的武器他就直打哆嗦——不行,我得赶紧离开这里!乌勒想着,急忙再次拉起了帆绳,尽管航行了一夜他已经十分疲惫了,但是这会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再一次纵帆出海。

林天语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留下的一件小东西引起了某人何等样的激动,他并不担心乌勒会再次回到那座小岛上寻找时空之门的入口,首先他不觉得对方会有那样的胆子,更何况没有时空探测器根本就无法让时空之门显现出来,更不要说开启时空之门还需要特制的钥匙了。

他这会正和阿皮乌斯在码头上闲逛着,希望能雇到一辆马车,好能轻松的前往罗马。

两人并肩走着的时候,阿皮乌斯忽然说道:“根本就没有毒药,我说的对么?”

林天语吃了一惊,他这个时候不禁对眼前这个胖子另眼相看起来,那个肥嘟嘟的家伙,看起来没什么城府的样子,但是眼睛里却分明显露出一丝狡绘的神色。

“的确没有什么毒药,”林天语说着笑了笑,对乌勒那种过度反应仍然感到有趣,“来吧朋友,给我介绍一下这个港口吧。”

哈伯纳斯港是古罗马帝国重要的出海口之一,作为离罗马城最近的一个大型港口,不仅有税务官,还有一支罗马百人队驻扎在这里。

当两人走上码头山坡上的石阶的时候,就恰好的看到了一队罗马士兵从眼前经过。

林天语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些穿着精致的皮甲、握盾持矛的战士,作为古代的士兵他们表现出了良好的纪律性,既没有骚扰那些商人也没有进行任何扰民的举动,他们的这种巡视似乎仅仅是为了宣告罗马对这个港口的统治权。

“他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子弟,”阿皮乌斯说道,“只有公民才能成为罗马军团的正规士兵,他们需要自备武器盔甲,而能够拥有这样一套装备的人都不会是穷人的,因此他们不会占商人们的小便宜。”

当然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在战争中劫掠敌邦的时候这些士兵可是个顶个的好手。

就在两人寻思着怎么去弄一辆牛车或者随便什么能用来代步的牲口的时候,一队罗马士兵却在一个十夫长的带领下朝他们径直的走了过来,林天语顿时有些紧张起来,他摸了摸腰间的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准备对付接下来的盘问。

第一卷第二十五章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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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罗马十夫长手中的短剑,和他身后士兵手中的盾矛在林天语眼中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不过真正的麻烦是在干掉对方之后该怎么办,他可不认为这样一个大型的港口就只有十名士兵驻扎,因此他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看着阿皮乌斯要如何去解决这个麻烦。

这些士兵看起来可比海盗体面多了,至少装束看起来称得上整齐,为首的十夫长是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人,他的盔甲比普通的士兵要精致一些,武器也不是盾牌和长矛,而是一把罗马短剑,他的目光在略有些狼狈的阿皮乌斯和穿着怪异的林天语身上来回转了两圈,最后还是落在了阿皮乌斯的身上。

“你是商人?”

“是的,我是一名来自罗马的商人。”阿皮乌斯说道,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过紧张,他看起来似乎很擅长和这些士兵打交道。

“那还真是幸会了,这么说你是来参加选购会的了?”

那阿皮乌斯愣了一下,然后忙不迭的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来参加选购会的。”

那十夫长点了点头,“那么请跟我来吧。”那十夫长说着,转身走了。

“选购会是什么?”两人走在那队士兵的后面的时候,林天语好奇的问道。

阿皮乌斯小声的给他解释着,原来罗马的士兵除了军饷之外,最大的收入其实是来自劫掠的战利品,每次罗马军队大战归来,都会将获得的战利品进行公开的拍卖,然后将卖出的钱币按照军衔的高低、功劳的大小进行合理的分配,正因为如此罗马士兵才能维持高昂的士气和在本国时相对较好的军纪,而拍卖这些战利品的活动,就叫选购会,一般每次都会有很多各行各业的商人来参加的。

林天语心说这还真有意思了,这岂不是跟玩游戏的时候金团(1)的规矩一样么,说起来金团这个东西貌似就是从外国传进来的呢,或许这种规则就是由这种传统发展而来的也说不一定呢。

当两人跟着那些士兵来到选购会的现场的时候,阿皮乌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给吸引住了。

在偌大的一块空地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这些都是海军从那些不愿意缴纳海船税的商船上收缴来的,”阿皮乌斯给林天语介绍道,自从摧毁了迦太基,罗马便获得了地中海海上贸易的主导权,它的海军在地中海纵横驰骋,所有在地中海上进行贸易的海船都要缴纳高昂的海船税,而对于异邦的商船这种海船税是特别高的,为此有不少异邦的商船都试图逃税,而一旦被海军抓住的话下场将会非常悲惨,要么被当场杀死,要么被抓为奴隶,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付出大量赎金后得保性命,不过因为海洋贸易的高额利润,还是有很多商人愿意铤而走险进行这种走私活动。

而对于罗马的商人来说,这种带有一丝血腥气息的法律反而成了让他们获得商业优势的好事情,这也算的上是最早的贸易保护主义了。

那些被收缴上来的货物,成堆的堆放在露天,等待着它们新的主人,一个有眼光的商人只需要花费很少的价钱就可以购买到原本很值钱的货物,因此罗马帝国海军举办的选购会一项是非常受欢迎的,当林天语和阿皮乌斯来到那会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商人在那里挑选自己想要的货物了,对于两人的到来他们都没有怎么在意,即便是对于‘穿着另类’的林天语也最多就是多看两眼而已,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林天语乐得被人忽视,他对那些谷物、陶器、玻璃器皿、亚麻布匹都没什么兴趣,这些大宗货物对他没有任何吸引力,况且他也没有足够的金钱来购买。

他看中的却是那些从海上贩运过来的牲口。

这类货物的利润非常巨大,因为在罗马马匹的价格是非常昂贵的,但是马匹贸易的风险也同样巨大,在海上恶劣的环境中牲畜很容易得病,一旦出现牲畜大面积死亡的情况就会血本无归,这也进一步的导致了马匹价格的昂贵,在罗马军队里通常只有将领和传令兵才有可能配备,而拉车一般都是用驴子或牛之类的牲口,而且因为马匹对食料的要求比较高的缘故,一般的商人大都不会对这娇贵的动物感兴趣。

林天语却并不知道这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他看重的是马的奔驰速度,毕竟古代的治安环境远远不能和现代相比,如果有一匹马的话逃命的时候也要方便的多。

选购会里的马匹大都是阿拉伯马,它们是商人从遥远的阿拉伯半岛通过海运运过来的,但是现在它们成了帝国军队的财产,这些马一共有六匹,大概是因为经历了海上跋涉的缘故,这些马看起来都没什么精神,林天语对马并没有太多了解,但是光是看马的体魄也能看出些门道来的,他走到一匹看起来很温顺的黑马跟前,用手轻轻的抚摸着那黑缎似的皮毛。

“你觉得这马怎么样?”林天语头也不回的冲阿皮乌斯问道。

“挺不错的,可是我们没钱啊。”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要找对人,你帮我找这里的最高长官吧。”

阿皮乌斯无奈道:“你确定?要知道如果你付不出合适的价格的话我们可是会有麻烦的,这些当兵虽然头脑简单可一点都不喜欢被人戏弄。”

“放心吧,我一定会给出让他们满意的价格的。”

阿皮乌斯见林天语似乎已经认准了,只好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他带着一个穿着百夫长盔甲的男子朝林天语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的那位要买马的朋友。”阿皮乌斯对那个百夫长说道。

那百夫长表情古怪的冲林天语点了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长相这么奇怪的人,不过他并不多事,随口问道:“你想要买马?”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头,“我想买两匹好马,不知道这些马是否出售呢?”

“这些马本来是打算留在军队里的,毕竟我们的士兵有时也需要用马匹来代步,传递军事命令,不过我们只需要四匹就够了,所以如果你能够出足够丰厚的价格的话,我倒是不介意让出两匹来给你,那么你能出多少钱呢?”

林天语笑了笑,“老实说,我身上一个铜币都没有。”

听到他的话那百夫长顿时露出了恼火的神色,“什么!你是在戏耍我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让你领教什么叫‘帝国铁拳’的!”

“不要这么生气嘛,虽然我身上没有金子,但却有比那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件充满了神奇力量的宝物。”

“宝物?什么宝物?”

“就是这个,”林天语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这是一枚制作的颇为考究的一次性打火机,五块钱一个买来的,比起那种一块钱一个的自然要耐用不少,外形上看起来也更加的漂亮美观,对于一个古代人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了。

“这是什么?”那百夫长疑惑的问道。

“这个东西叫做‘普罗米修斯之匣’,当年普罗米修斯正是靠着这件宝物将天火从奥林匹斯山上偷运下来的。”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轻轻的扳动了打火机的开关,立刻就有一簇火苗从里面冒了出来。

“瞧,这东西多么方便和神奇啊,你们在外行军打仗的时候肯定需要经常生火的,用火石什么的一点都不方便,万一遇到紧急情况打不着火可就糟糕了,但是有了这件宝物你就完全不需要担心这种事情了,而且就算除去拥有神奇的打火功能,这件宝物本身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啊,看上面这些雕饰多么的精美,只有最好的雕刻家才能雕刻出如此传神的雕饰呢。”

那百夫长将那‘普罗米修斯之匣’拿在手里把玩了一翻,眼中的贪婪神色越来越重,这种神奇的宝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忽然他脸上露出了沉思的神色,“可否问一句,你是从那得到的这件宝物呢?除了这一件之外还有其它的么?”

“这是我从一个古老遗迹的祭坛上得到,我们两个可是费了好大的心力才获得的呢,天下之间只有这么一件,如果不是实在缺钱我才不会把它拿出来变卖呢。”

那百夫长听了虽然还有些疑虑,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愿意用这两匹马来换取这件宝物,不过我有个条件,你不可以告诉其他任何人关于这件宝物的事情。”

林天语微微一笑,“那自然是没问题的。”

(1)金团:金团是一种游戏中对战利品的分配方式,掉落物品以拍卖金币或固定价格的方式买卖,最终出价高的人或者老板获取该物品,在活动结束后将总收入分配给团队打工或者团队所有人。

第一卷第二十六章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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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现代人一样,林天语的一生当中并没有太多骑马的机会和经验,除了以前去内蒙古旅游的时候骑了几次之外,他最多也就是骑过几次老家的驴子和拍照时的骆驼,因此当他面对一匹没有马镫的高大骏马的时候很是伤了一番脑筋。

不过最终他还是爬了上去,虽然还有些战战兢兢,不过在马儿小步前进的情况下至少没有从马上摔下来,这一点让他感觉很是自豪。

阿皮乌斯比他稍微好点,毕竟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骑马的经历稍微能多一些,不过也十分有限,为此两人不得不一路走走停停,好在道路还算平整,算不上多辛苦,林天语将两个帆布提包都放到了阿皮乌斯的马上,唯有装着武器的那个提包挂在自己的马上,两人顺着一条土路朝罗马行去,一路上倒也没遇到什么危险。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骑马旅行的经历在以前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而古代罗马那富有田园色彩的美丽风光也让林天语大为欣喜,因此林天语始终是以一种饶有兴致的心情走过这段路程的。

这个时节的罗马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道路两旁可以看到不少正在收割农作物的平民和奴隶,他们都穿着简单破烂的衣物,有的干脆光着上身,只用一条亚麻布包住胯部,从他们的表情上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奴隶的脸上大都是麻木的神情,而平民看起来则相对较为热情,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有时也可以看到其它的行人,罗马的道路修建的比较平整,至少在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很适合通行,越是靠近罗马,道路上的行人也就越来越多,大都是步行,有钱的人家或许会驾着一辆马车,将收获的农作物拿到城里去售卖。

骑着高头大马的二人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尤其是穿着怪异的林天语,他那身奇异的装扮和始终隐藏在帽兜下面的面孔很有些神秘的感觉,感受着周围不时传来的目光,林天语心中却没有太过紧张,提包里的汤姆森冲锋枪和别在腰间的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无敌的存在,让他有了一种超然的感觉,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让他在看着四周那些行人的时候,有了一种俯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十分奇妙的,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无比的自信,这种自信是很容易被人感觉到的,以至于阿皮乌斯对林天语这个人的来历越发的好奇起来。

当两人终于来到罗马城下的时候,林天语也不得不感叹这座城市的雄伟了。

那高大的城墙虽然不像后世的高楼大厦那么夸张的高度,但是其雄伟的气势和厚重的历史感却远不是后世那些用水泥和玻璃堆砌起来的现代建筑所能够比拟的。

林天语这会终于讲帽兜解了下来,这会他仰视着那高耸的城门,心中忍不住一阵激动,看着那些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看着那古罗马风格的城门雕饰,仿佛置身于历史的画册之中。

阿皮乌斯误把他这种对见证历史的激动当成了对罗马城的惊讶,不无得意的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传说中的罗马城,它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了,在这里有几十万的居民,比很多国家的国民数量还要多,它有最繁华的街市和最古老的遗迹,如果你在这城里住上一段时间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阿皮乌斯那得意的嘴脸就好像这座城市是他建起来似的。

林天语从激动的心情中逐渐平复了下来,对阿皮乌斯的话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走吧,我们先去你家安顿下来再说吧,你被绑架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你的家人一定要急死了。”

“他们巴不得我死了才好呢。”

阿皮乌斯小声的嘟囔着,还是按照林天语的话带起路来,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两人下马步行,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进罗马,这座城市的巨大显然出乎了林天语的意料,虽然比不上后世的大城市,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交通工具再加上没有交通规则和红绿灯,两人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了阿皮乌斯位于城里的住所。

阿皮乌斯的家是一座二层小楼式的住宅,用整块的岩石和泥砖砌成的,还有一个不大的小院子,在罗马城中这样一座住宅可不便宜,因此虽然阿皮乌斯没有说什么,但是林天语还是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得意。

当两人走进那扇用胡桃木钉起来的大门的时候,一个正在洗衣服的年轻少女就出现在了两人的眼前。

那个美女少女愣了一下,然后立刻像出林的小鸟一样一下子扑到了阿皮乌斯的怀里。“噢谢天谢地,父亲你终于回来了!”

阿皮乌斯也很有些激动的样子,“我回来了,我当然回来了,放心吧,在这个家族还没人可以对付我。”

他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啊,差点忘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阿莱希雅,这位是从海盗手中将我救下的好心人——天语者。”

阿莱希雅这时才注意到穿着怪异的林天语,她略有些羞涩的冲林天语微微施了一礼,“感谢你拯救了我的父亲。”

不同于现代西方女人那种普遍人高马大的外形,大概是因为饮食上不像现代人那种高热量高脂肪的食谱,阿莱希雅看起来十分的娇小苗条,她有一张很有古希腊美感的面孔,小麦色的皮肤和一头栗子色的长卷发,如果能穿上一件合适美观的衣服林天语相信绝对能够包装出以为难得一见的古典美人,但是此时她身上穿着的那略显臃肿的长袍却完全破坏了这种美感——这个时代的人显然还没有什么像样的服饰。

对于林天语阿莱希雅显然更加好奇,这个穿着斗篷的家伙身材十分高大(古代罗马人身高普遍矮小)始终隐藏在斗篷里的面孔显得格外的神秘,当林天语终于揭下帽兜的时候阿莱希雅差点惊叫出声,她从来没见过长相这么奇怪的人。

赶了一天的路二人早就饿了,阿皮乌斯让阿莱希雅给两人准备一些食物,然后拉着林天语来到了一件没人的房间。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朋友,你跟我来到罗马到底有什么目地呢?是否可以告诉我?”

听到阿皮乌斯的问题林天语却陷入了沉思,对方的话让他想起了他一直以来困扰着他的一个问题,时空旅行到底意味着什么?又或者说他能从这种对他来说前所未有的神奇事件中获得怎样的利益。

是仅仅去见证那些早已消失的文明,做一个单纯的旅行者和见证者,还是利用科学的差距来尽情的收割财富,让自己成为现实中的有钱人,又或者干脆生活在这些古老的时代,利用自己拥有的现代知识来建立一翻伟业,这个问题他始终没有想出一个完美的答案,又或者说他始终无法确定自己想要得到的是什么。

因此当阿皮乌斯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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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二十七章生意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38本章字数:2690

对于他心中的这个问题,他始终没有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因此他最后还是干脆不去想了,但是有一件事情他已经可以确定了,那就是对他现在来说,先想办法获取足够的财富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对他来说他所来自的那个世界才是一切的根本,物质、武器、资讯等等助力,这些都是要靠着金钱才能够换取到的,因此赚钱仍然是他这一次罗马之行的第一要务。

但是他也不打算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赚取财富上,毕竟对他来说现在一千万和两千万似乎也没什么差别了,钱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像以前哪么无可替代了,因此他并不打算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赚钱上,他觉得应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游览这座历史古城里面,或许能从中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也说不一定呢。

但是带来的货物子也也不能不卖,因此他需要一个人帮他做这件事情,而眼前这个狡绘的胖子正是最好的人选。

首先他救过阿皮乌斯的性命,这当然不能成为完全信任对方的绝对理由,但至少有了一个相对可靠的前提,其次阿皮乌斯见识过他杀戮的手段,但同时却又不知道那场杀戮的详细细节,也不知道林天语所拥有的神秘武器到底是什么,因此阿皮乌斯始终会对他有所敬畏,这一点就比较重要了,有了敬畏对方就不会轻易的背叛,而这正是林天语所需要的,其次他也不介意给对方分一些好处,毕竟诱人的利益才是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

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一种贸易的利润能比得上时空贸易了,因为拥有着绝对的技术差距和垄断能力,其利润的丰厚程度是难以想象,从他能用一个打火机就换来了两匹好马这一点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了。

因此当林天语把那个装着贸易品的提包打开来、露出里面那些‘珍贵的宝物’的时候,阿皮乌斯一下子就被惊呆了。

林天语很满意阿皮乌斯的反应,他微笑着介绍道:“这些都是我带来的货物,‘雅典娜的信标’‘普罗米修斯之匣’我想你已经见识到了,这里还有一些其它的东西。”

“‘维纳斯之泪’(香水)它能让女性散发出迷人的气息,这些珍贵的液体是从各种稀有花卉的汁液中提炼出来的,价值连城。”

“‘阿波罗之眼’(单筒望远镜)它能够让你看到极远处的景物,如果军队的将领拥有这样的宝物便可以提前发现敌军,还能更有效的掌握战场的形势。”

“‘真实之影’(小镜子)它能真实的反映出世间影像,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这些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每一件都可以卖出极高的价格,只要你能把它们卖出去,我愿意给你三分之一的利润作为佣金。”

三分之一!阿皮乌斯顿时吞了吞口水,他可是知道这是多么巨大的一笔钱的,虽然他现在也算是个比较成功的商人,但是全部家产也不过是这座住宅和两间专营亚麻布的铺面罢了,最多价值几千阿斯而已,相比之下他相信这些宝物随便拿出一件来应该就能卖出几百阿斯,如果能把这些东西全都卖出去的话,光是得到的佣金就足以使他成为这座城市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

阿皮乌斯想到这里,看着林天语的目光都变了味道,林天语在他的眼中仿佛成了墨丘利(罗马神话中的商业之神)的化身,身上仿佛笼罩了一层无形的光辉。

“你还没有想好么,”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阿皮乌斯的肩膀,让这个胖子从对美好未来的幻想中回过劲来。

“啊,我当然愿意为您服务,不得不说您的慷慨真的是让我无以言表。”

对于阿皮乌斯的反应林天语并没有出乎意料,他笑了笑,“哪么就这么说定了,具体的行动我就不干预了,我想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你必然不会让我失望的。”

“那是那是,我的商业天分是绝对值得信任的。”

邦邦邦,一阵敲门声引起了两人的注意,阿莱希雅的声音从门后传来,“父亲大人,食物已经准备好了。”

阿皮乌斯答应了一声,和林天语一起走了出去。

晚餐十分的丰盛,至少以这个世界的标准看来是如此的,一整只烤鸡、一盘烤的十分松软的面包,切成了均匀的薄片放在盘子里,一玻璃瓶的葡萄酒,以及一碟橄榄。

这样的伙食平日里可是吃不到的,因为阿皮乌斯大难归来的缘故阿莱希雅才特别准备的。

对于用餐林天语倒是不怎么挑剔,尽管在他眼里这样的食物用来款待客人未免有些寒酸了些不过他也知道古代和现代的生活水平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此他也就十分欣然的落座了。

阿莱希雅讲鸡肉按照礼仪分给了在座的诸人,林天语因为是客人,分到了鸡胸肉,而阿皮乌斯伸手则分到了两个鸡腿,大概是因为常年奔波在外的缘故吧,阿皮乌斯冲林天语点了点头,然后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林天语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来,将分到自己盘子里的鸡肉切成小片和一些生菜一起夹在面包片里,这样就成了一种非常原始的三明治。

看到林天语吃东西的方式阿莱希雅似乎有些好奇,不过碍于礼节却也没有多问,一顿饭很快吃完了,等林天语用随身携带的纸巾擦了擦嘴唇上和手上的油渍,阿莱希雅便带着他去了他的房间。

这是一件收拾的十分干净的卧室,尽管布置十分简单,不过还算符合林天语的标准,至少比起在湿冷的船上睡觉要好得多了。

于是林天语就这样在阿皮乌斯的家中住了下来,几日的旅行让他很有些疲惫,再加上这时候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像样的娱乐活动,因此尽管才七点多钟,林天语还是早早就睡下了。

对于阿皮乌斯他并没有完全放心,因此睡觉的都是他阀住了门,手枪就搁在身旁才睡下,尽管如此睡的还是很不安稳。

第二天早上林天语是被一阵争吵声惊醒的,他有些恼火的穿戴好,当然走下楼梯的时候却看到阿皮乌斯正在跟一个跟他长的有几分相似的中年男人争吵着。

看到林天语的身影那中年男人似乎有些紧张起来了,他朝阿皮乌斯狠狠的瞪了一眼,然后转身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回身朝着阿皮乌斯叫嚣:“这事没完阿皮耶,这事没完!”

“看起来你似乎有麻烦了啊。”林天语抱着肩膀冲阿皮乌斯说道。

“没什么,只是一点家庭纠纷罢了。”

“这么说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意的进行了?”事实上这个才是林天语所关心的。

“当然不会了!”阿皮乌斯拍着胸脯说道。

林天语点了点头,忽然饶有兴趣的问道:“阿皮耶是什么意思?”

阿皮乌斯显得顿时有些尴尬:“那是我的小名。”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阿莱希雅从厨房走了出来,“父亲大人,天语者先生,早饭准备好了。”

PS:关于昨天晚上没更新本人实在很抱歉,今天一定双更。

第一卷第二十八章女巫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41本章字数:4433

早饭十分简单,干面包、橄榄以及早上新挤的羊奶,当然还有古罗马人待客必备的葡萄酒,看到阿莱希雅亲自将食物摆放在桌子上林天语感到有些奇怪,“我以为准备食物应该是仆人干的事情。”

“没有什么仆人了,”阿莱希雅有些伤感的说道,“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仅有的两个仆人也被卖掉了,现在只剩下克瓦还能帮忙感谢粗重的活计,不过做饭什么的我可不放心让他伸手。

克瓦是阿皮乌斯家一个沉默寡言的奴隶,林天语在昨天入门的时候见到两面,倒是没什么印象。

林天语倒是对她口中‘那件事情’有些好奇,不过还没等他发问阿皮乌斯却已经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别说那些让人郁闷的事情了,有了天语者的帮助我们家很快就会重新富裕起来了,仆人什么的很快就会都有了,到时候你就不需要再干这些活计了。”

阿莱希雅勉强笑了笑,“我到不在乎干活,只不过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总感觉太过冷清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不着声色的朝林天语瞥了一眼,然后坐了下来。

就在阿皮乌斯沾着羊奶吃着面包的时候,林天语问起了关于生意的事情,阿皮乌斯已经有了腹案,他不准备把这些‘宝物’放在自家的铺子里出售,而是打算先送一枚打火机给罗马城的市政官,再送一瓶香水给市政官的妻子,她可是罗马城有名的美人,经常会出现在人们的话题之中,可以称得上是这个时代的时尚风向标可。

而只要这两件东西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那么必然会被人询问起从何而来,能和市政官接触的人物必然都是些达官权贵,而能和市政官妻子接触的则都是些名媛贵妇,只要能吸引到这批客户,哪么赚钱什么的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对于阿皮乌斯的计划林天语倒是没什么异议,事实上他倒是有些惊讶这个时代的商人竟然已经开始学会利用名人效应了。

“对了阿皮乌斯,吃完饭之后我打算出去游览一翻,作为一个罗马人,请问你有什么建议去的地方么?”

“游览罗马城?哎呀这个我可就不大清楚了,平日里我总是忙着做生意,对罗马城里有什么有趣的地方实在没什么印象啊。”

阿皮乌斯说着忽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如让我的奴隶给你做导游吧,他对罗马城可是熟悉的很,一定能够让你满意的。”

阿莱希雅却开口说道,“我想克瓦可没那么多空闲吧,他还要照顾铺子呢,还是让我来给天语者先生做导游吧,我想我对罗马城还是比较了解的。”

阿皮乌斯若有所思的看了阿莱希雅一眼,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那么就这样吧,说完又埋头吃了起来。”

“那么就多谢了。”林天语冲着阿莱希雅笑了笑说道,阿莱希雅也报以微笑,倒是没有再说什么。

早饭结束之后,阿皮乌斯就带着克瓦去拜访市政官去了,而阿莱希雅则换上了一身比较得体的衣服,带着林天语走出了家门。

走出阿皮乌斯家所在的那条街,阿莱希雅一边走一边给林天语做着导游。

“罗马城有很多著名的地方,不过最不可错过的还是斗兽场,你看过角斗么天语者先生?”

当然看过,林天语差点就要说出口了,不过马上他想起自己似乎只是在电影里看到过,跟真正的角斗恐怕会有很大的差别呢。

“听说过一些,但并没有亲眼见过,你看过么?”

“看过一两次,那是一种很血腥的——‘运动’,老实说我并不太习惯,不过我想你会喜欢的。”

当两人说着话的时候,已经走出了她家所在的那片街区,阿莱希雅指了指远处一座正在施工的建筑道:“瞧那里,那里就是斗兽场了。”

事实上不用阿莱希雅提醒林天语也注意到了,罗马斗兽场那座庞大的身影是很难让人忽视的,看着那座和旅游图片中有六七分相似的雄伟建筑,林天语忽然有了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数码照相机,轻轻的拍下了这幅珍贵的照片。

“看起来有点不大一样啊,”放下照相机之后林天语自言自语的说道。

阿莱希雅的没有对林天语奇怪的动作发问,只是在一旁解释道:“的确如此,因为它还没有完工呢,不过尽管如此这座伟大的建筑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了,每个星期的第六天和第七天都会停止施工,举行角斗比赛,今天是星期四,如果先生有兴趣的话后天我们可以去看。”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从言谈举止之中林天语发现阿莱希雅是个很有见地的女孩,尽管受到时代的局限性很多时候表现出一种让现代人所无法理解的古人所特有的拘泥守旧的特质,但总体上讲两人的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当两人走到一条建筑风格明显不同的街道的时候,阿莱希雅忽然停了下来,“我想我们该往回走了。”

她有些犹豫的说道,林天语注意到她看向那条狭窄偏僻的小巷的时候眼中似乎有某种不安的神色。

他看了一眼那小巷子,似乎很僻静的样子,除了有些破旧看不出什么特别来,有一辆骡车停在街头,几个肤色较黑的小孩正在那里玩一种看起来很奇特的游戏,他们将几个打磨的非常圆滑的石子抛来接去,看起来就像是在表演杂耍一样。

“那是异人巷。”阿莱希雅小声的说道。

“异人巷?”林天语从未听说过这个词,不由得有些疑惑的看着阿莱希雅。

“那里住的都是一些异邦人,邦莱人、瓦斯特人、还有吉普赛人。”

“吉普赛人?那到是有趣了,听说他们会占卜算命。”

“都是些骗人的把戏,”阿莱希雅有些憎恨似的说道,她似乎对吉普赛人并不保有好感,“住在那条巷子里的人都是些骗子、小偷、乞丐、还有举止古怪的旅行者。”

旅行者吗,林天语心中若有所思,他忽然有种想要进去瞧一瞧的冲动,就好像有人看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的那种好奇感觉,尽管可能山后面的景色平平无奇,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探索未知时的那种乐趣。

林天语忽然笑了笑,“听起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我想我应该进去看一看。”

阿莱希雅吃了一惊,似乎有些惊讶林天语在听了她的介绍之后还要走进那条龙蛇混杂的巷子,林天语看出了她的为难,“如果你不想去的话可以先回家去,我想我能找到回你家的路,当然你也可以在这里等我,如果你愿意的话。”

阿莱希雅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不,抛下客人一个人回去可不是罗马人待客的礼节,如果你坚持要进去的话我想我还是跟你去吧,尽管我可能会为此感到后悔。”

林天语看着阿莱希雅那一脸坚决的样子倒是感到有些敬佩,不禁对这个坚持原则的女孩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好吧,那么我们走吧。”林天语说着就朝那巷子走了进去。

他不时的可以察觉到有人正趴着窗户打量着他们这两个不速之客,尽管十分的僻静,但是林天语群能够感觉到四周并不只有他和阿莱希雅,随着他们两个逐渐深入,一些怪模怪样的人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几个穿着兽皮衣服、头发胡子乱糟糟的家伙正围着一张破木桌子肢解着一只动物的尸体,看到两人接近顿时露出了戒备的神色,一个浑身散发着臭气的乞丐蹲在街角,看到两人经过突然站了起来,伸处一只有好几个缺口的破旧陶碗来向两人乞讨,一个佝偻着腰的古怪老人忽然出现在两人跟前,他笑容诡异的看着两人,握着拐棍的那只手似乎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林天语忽然觉得有些不妙,他的身边几乎一下子就不知从哪冒出来大群人将他围了起来。

他们口里说着乞讨之类的言语,眼神却十分不善的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

林天语已经觉得有些不妙了,他忽然发现这条巷子过于僻静了,以至于如果他在这里被人偷偷干掉的话都不会有人知晓,就在他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一个嘴里缺了两颗门牙的邋遢汉子却忽然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汉子的手里握着一把罗马短剑,身上穿着一件残破的皮甲,林天语猜测他要么就是一个逃兵,要么就是干掉了某个倒霉的罗马士兵弄到了这样一套装备,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那邋遢汉子明显是冲他来了。

那汉子威胁似的挥了挥手里的短剑,“两位打算去哪啊?”

“我想这并不关你的事情,”林天语面色平静的说道,心中却对自己的心血来潮所导致的麻烦感到有些后悔。

他摸了摸怀里柯尔特左轮手枪的木质握柄,心说如果真的无法善了的话干脆一口气杀出去,反正这里这么僻静,想来也不会有人注意的。

阿莱希雅这时有些紧张了抓住了林天语的衣角,显然受惊不小,“你们快让开,我可是市政官的女儿,我的几个护卫就在街口等着我们,要是不想被抓起来钉在十字架上的话就赶快让开。”

但是听到阿莱希雅的话对面的那些人却丝毫没有让路的意思,既不退避也没有冲上来,只是不怀好意的围观着,仿佛一群胆怯却有贪婪的鬣狗一般,林天语心中有些焦躁,正当他准备干脆大开杀戒的时候,一个带着一种怪异腔调的年轻女子的声音忽然在人们的身后响了起来。

“你们都这么闲么,或许我应该给你们找些事情做。”

林天语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发现一个穿着颜色十分鲜艳的长袍的女人正站在人群的后面注视着他,因为脸上带着面巾看不清相貌来,唯有头巾下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让人觉得那一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那些包围着二人的乞丐仿佛发现了什么可怕事物似的,一下子全都吓得呆立在了当场,一个个都露出了惊惧的神色,林天语隐约听到有人说出了‘女巫’这个词,仔细观察那个女人,看起来果然很像那些电影中给人占卜的吉普赛女巫。

直到那个女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那些人才获了大赦一般一哄而散,眨眼间消失在了街头巷尾之中。

林天语心中不由得松了口气,不过对眼前这个女人却又变的十分好奇起来,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能把那些看起来凶恶无比的乞丐吓跑,一个活生生的吉普赛女巫,这倒是真的有趣了。

那女巫转身走了两步,在一扇门前忽然停了下来,她回过身朝林天语点了点头道:“你不打算进来看看么旅行者?又或者你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我们还是快走吧。”阿莱希雅用带着一丝哀求的声音说道,那女巫却也冲她微微一笑,尽管那笑容尽被掩藏在了面纱下面还是能让人感觉到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感觉,“难道你就不想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么——年轻的阿莱希雅。”

阿莱希雅顿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你知道我的名字?”

那女巫神秘一笑,“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无所不知。”

林天语也有些惊讶,如果不是阿莱希雅和这个女人串通好的话,那么这个女人的表现就不得不说让人惊讶了,他对这个所谓的女巫的身份不由得感到好奇起来了。

“那么就打扰了。”林天语说着不由分说的拉着阿莱希雅走进了那扇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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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二十九章占卜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42本章字数:2782

这是一个很小的屋子,不过因为布置的非常合理,空间利用率的提高使得在这这个房间里的人们不会感到局促。

屋子被从中间分割开来,这边显然只是一个接待间,占了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一,在接待间的另一面才是真正的占卜室,两个房间被一挂用漂亮的贝壳和精致的骨雕串起来的门帘分隔开来,从外面看不清里面的样子,只能隐约看到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接待间只有简单的桌椅,桌子上放着一陶壶井水和四个杯子,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那女巫走到门帘前停了下来,回身问道:“你们两个谁先来?”林天语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阿莱希雅,做了个女士优先的手势。阿莱希雅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对预知命运的诱惑,跟着那女巫进去了,林天语百无聊赖的坐在一张原木凳子上,约莫十多分钟的功夫阿莱希雅才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脸惆怅,显然占卜的结果不大好。

林天语对此爱莫能助,只能安慰似的冲阿莱希雅点了点头,随后拉开门帘走了进去。

占卜室里则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异教神祗的雕像、占卜用的水晶球和绘制了许多奇怪符文的挂毯,一个玻璃瓮里放着一些看起来很有异教特色的护身符,林天语看到的第一眼就决定临走前一定要买几个带回去,当成纪念品送人或是自己戴。

占卜室没有窗户,因此即使是在白天即屋里也点着蜡烛,在昏黄的烛火下屋内的一切都被镀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奇怪的女巫是否真的拥有预知命运的力量,但是至少在营造气氛上她已经做得相当到位了。

那女巫就站在一张黑曜石矮桌的对面,默默的注视着林天语,不知道为什么,林天语总觉得对方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种复杂异样的废材,一种喜悦和哀伤所混杂的感情色彩,就好像在看着一个久别重逢的亲人,又或者是一个她所认识但却素未谋面的人一样,这种莫名出现感觉让林天语很不舒服,因为他十分确定和这个女巫是第一次见面。

“有个问题恕我冒昧的问一下,我们两个以前认识么?”

“当然没有,”那女巫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掩饰性的笑了笑说道,“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样子。”

林天语半开玩笑的说道,“可是你看着我的目光让我觉得我们以前在哪见过,而且我还对你做过忘情负义之类的事情似地。”

那女巫眼中闪过一丝恼怒,“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她很快平缓的精神,像一个专业人士那样在黑曜石矮桌前盘腿坐了下来,伸手示意道:“请坐吧,我想我们应该开始了。”

林天语在那女巫对面坐了下来,他注意到她伸出的那只手格外的纤弱白皙,如果对方不是一个身材格外较小的女人,要不然就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孩,这一点从她那清澈的声音中似乎也可以听出一些端详来。

那女巫却没有理会林天语疑惑的目光,她从宽大的袖子里摸出一副纸牌来,纸牌的背面手工绘制着美丽的花纹,似乎是专门用来占卜用的道具。

“塔罗牌?”林天语不大确定的问道。

“是阿塔斯占星牌,”那女巫面无表情的说道,将一副纸牌在手中转来转去,挥手拍出一沓,反手又甩出一摞,仿佛在表演杂技一般赏心悦目,又隐隐有些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的神秘,最后她将纸牌在桌子上轻轻一捻,纸牌便均匀而整齐的排成一列。

“请从这里面抽出三张,这三张库洛牌将揭示你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库洛牌?好奇怪的名字,不过似乎和以前那些在旅游景点的纸牌占卜师没什么区别嘛,林天语心中暗想,不过让一个古罗马的女巫来占卜,这种感觉还是很有气氛的,终归是比在现代的旅游景点让那些穿着复古长袍,手里拿着从商店里花五块钱买来的塔罗牌的占卜师要给人感觉靠谱的多了。

这种气氛很是满足了林天语对古代神秘文化的那种猎奇心理,因此林天语是怀着一种饶有兴致的心情从那牌堆里抽出了三张牌。

女巫轻轻地揭开了第一张纸片,那牌面上是一个正在撒网捕鱼的渔夫,面色凄苦,天空中一轮明月照耀在海面上,渔船的鱼篓里却空无一物,在牌面下面还用拉丁语写着一行字——‘徒劳的渔夫’。

“这是什么意思?”

女巫的声音平静而又带着一种神秘的韵味,“你的过去充满了无意义的劳作,常常费尽心力却无法获得应得的回报,以至于你对人生充满了悲观和绝望。”

林天语想了想,似乎跟过去的自己是有那么几分相似,在没有获得时空之门之前,他获得却是很是乏味,林天语点了点头,示意女巫继续。

女巫不着声色的揭开了第二张纸牌。

纸牌上画的是一个旅行者,身上穿着长袍,手中却挥舞着一把宝剑,站在一个三岔路口处似乎犹豫不决的样子,牌面下面同样用拉丁语写着一行字——踌躇的旅者。

“道路代表了机遇,宝剑代表了激情,你现在的人生是多姿多彩的,但是你并不能确定自己人生的方向,现在你已经站在了一个三岔路口,任何一项重要的选择都有可能决定你未来的命运。”

“好吧,我的确是有些迷茫,这一次又被你说中了。”林天语耸了耸肩,“那么我的未来又是怎么样的呢?”

那女巫眼中闪烁着一丝激动的神采,似乎比林天语还要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她猛然将第三张纸牌揭开,露出了那纸牌的牌面。

一个被打败的角斗士,凄惨的躺在斗兽场的沙地上,手中的武器已经丢到了一边,旁边的胜利者则正将一把利斧举过头顶,那胜利者的脸却朝向了观众席上上,似乎在等待观众做出对失败者的判决(1)。

牌面下方的拉丁语写着——战败的角斗士。

看到那牌面女巫沉默了良久,这种沉默让林天语一阵不安,不过他对这种占卜本质还是不太相信的,因此故作轻松的问道:“这么说我的未来很糟糕了?”

“你的未来将会遇到重大的危机,在和命运的搏斗中你终将失败,但是在最后时刻你却仍有一丝侥幸,看到那些观众了么?他们将决定你的生死。”

女巫的声音变得难以捉摸,她看着林天语,之前那种复杂的神色又浮现了出来,声音发颤的问道,“你还想继续下去么?”

“当然了,”林天语道:“你的这些占卜,老实说确实有点意思,不过我并不太相信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占卜,你没有更厉害的招数了么?”

“你想知道的更加详细?”女巫的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让林天语觉得自己似乎说错了什么。

“我确实想知道的更加详细。”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不过我可要警告你,知道自己的未来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情,那会让你的人生旅程变得十分的——无趣。”

(1)对失败者的判决:古罗马角斗有一项规则是,当一方角斗士战败后将由观众决定角斗士的生死,如果观众都将大拇指朝上则生,朝下则死。

第一卷第三十章命运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45本章字数:3392

那女巫从一口箱子里取出了一只镶嵌在青铜底座上的水晶球,轻轻的放在了黑曜石矮桌上的红桌布上。

在那水晶球的青铜底座两旁分别有两个球状的突起物,女巫指了指那两个突起,“请用你的双手握住它们。”

林天语心说戏肉来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水晶球算命的,尽管似乎在电影里和游戏里有很多类似的桥段,但是现实世界中他却从未见识过有人用这种算命的方式。

林天语按照女巫的吩咐把双手放在了那两个突起物上面,眼睛盯着那个水晶球,他的手心忽然感到一种奇怪的灼热,仿佛他的肢体和那青铜底座连成了一体,这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让他心中有些警惕,下意识的想要将手从那青铜底座上拿开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双手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吸力给吸引住了似的,根本动弹不了。

这是怎么回事!?林天语惊慌的望着对面那女巫,女巫的眼睛却十分的平静,“看着那水晶球,你会见识到自己的命运的。”

就在女巫的说完那句话之后,那原本透明的水晶球里忽然冒出了一团白雾似的东西,就在林天语目光的注视下,那白雾仿佛漩涡般涌动了起来,他的眼睛渐渐变得迷离,耳边隐隐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道。

“命运的面纱即将被揭示,人生的迷雾将要被破除,看着它,感受你未来的的命运吧!”

那白雾的漩涡越转越快,林天语的眼前出现了一些模糊的画面,那些画面看起来并不连贯,十分的零碎,不时的穿插倒叙,看起来仿佛像是讲一个完整的故事打碎开来呈现在他的眼前一样,在那些破碎的画面中有火焰和鲜血带来的激情,有战争和杀戮奏响的序曲,有黑暗和邪恶带来的恐惧,也有生命诞生的喜悦和爱情的甜蜜感受。

林天语的表情随着画面的飞快切换而随之变化,当画面转到最后的时候,一个孤单矗立的背影瞬间出现在了林天语的眼前,那个人站在一扇黑色的门前,那扇门后黑乎乎的一片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但是仿佛里面有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让林天语下意识的不敢朝那门中看去,他朝那个人呼喊着,想要提醒那个人门后的危险,但是那个背对着他的人却似乎并不为所动,那人朝那门中走去,在他一只脚跨入门中的时候忽然转过头来,林天语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个人的面孔,天哪,那个人竟然和他长的一模一样,除了年纪似乎比他要大上一些——大约三十来岁的样子,神情是一种令他感到陌生的坦荡和安详,除此之外几乎和他一模一样。

林天语的寒毛一下子就竖了起来,他和那人对视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人的脸上忽然显露出一丝笑意来,就仿佛能够感觉到他的存在,然后就在林天语的注视下步入了那扇门中,消失不见了。

就在那扇黑洞洞的门关上的一瞬间,幻象也猛然消失了,林天语猛地一松手手,一屁股坐在身后的地面上,他的眼睛里是难以置信的神情,精神却仍然沉浸在最后的一幕画面之中。

“你看到了什么?”女巫迫切的声音将他带回现实之中。

他调整了一下焦距,发现那女巫站起身来,眼中带着一丝希翼和探询的目光,怔怔的望着他。

“一切,我看到了一切,”他晃了晃脑袋,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却似乎并没有留下什么清楚的印象,那些关于未来的零星画面这会忽然全都想不起来了,唯有那最后一幕仿佛一副油画般清晰的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那扇让他感觉到无比恐惧的门,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我想我没法给你解释太多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身来,感觉身体有些虚脱,“我确实看到了很多,但是却无法回忆起来。”

林天语大口的喘着气,心中犹豫了一下,却没有把最后那一幕的画面说出来。

“我明白,”女巫点了点头,从旁边拿过一只棕色的陶壶,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饮料给他。

“喝了吧,会感觉好一点的。”

林天语闻了闻,一股子草药味,犹豫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一股苦涩中略带甘甜的味道在口中扩散开来,和茶叶味道并不相同,但却让他精神一振。

林天语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神奇的事情,他略有些歉意的点了点,“对刚才的话我想我应该向你道歉,你的占卜确实十分神异,虽然我尚无法确定未来是否如幻象中所昭示的那样,但你确实让我见识到了命运的力量。”

他说着摸了摸口袋,想要付一笔卦金,但是却尴尬的发现身上并没有带钱,而且那些小玩意也都留在了阿皮乌斯家中,并没有带在身边,好在他身上还带着一枚自己以前用的打火机,这枚打火机是一款老式的芝宝打火机,是林天语在旧货市场花了200块钱淘到的,这枚打火机的造型有着很明显的旧时代的特征,在外壳上有一个斗牛犬的浮雕,因此林天语判断这应该是一枚二战时期援华美军所留下的,虽然不抽烟但却很喜欢将这枚打火机带在身边。

他把打火机掏出来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用它来当作这一次占卜的卦金,他把打火机在手中摊开来冲那女巫笑了笑,“不知道你听说过普罗米修斯的故事(1)没有。。。。。。。。。”

听完林天语的故事,那女巫既没有难以置信的摇头,也没有信以为真的发出惊叹,只是微微的笑了笑,“故事不错,虽然听起来漏洞很多,不过我并不介意你用它来支付你的卦金,事实上这件小东西我觉得确实很神奇,因此我愿意再送你一枚护身符作为赠品。”

她说着讲那只玻璃瓮放在了林天语的跟前。

“只能选一枚?”

“没错,”女巫点了点头。

“好吧,”林天语犹豫了半天,最后选了一枚青铜的斯芬克斯像护身符,那斯芬克斯像雕刻的极有立体感,林天语觉得如果拿到现代一定也是了不起的工艺品,这一次暗巷之旅既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占卜体验,还收获了这样一件小玩意,林天语觉得已经不虚此行了。

和女巫道了别,他转身走了。

看着林天语的背影消失在了门后,那女巫若有所思的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火——再熄灭,动作十分的熟练。

她冲着角落里轻咳了一声,那扇挂在墙上的挂毯忽然被揭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魁梧老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虽然头发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那人看起来依然雄健,他结实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镶有银饰的精致皮甲,下身像罗马人那样戴着金属的护胫,脚上穿着皮靴,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双手长剑,腰间挂着两把狗腿弯刀,护胫里也插着一把长匕首,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而且他佩戴的这些武器明显和这个时代的武器大相径庭。

但是女巫却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似的,她只是随意的朝对方点了点头,“阿历克斯,可以把她放出来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解下头巾,将一头柔顺的黑色秀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身上那颜色鲜艳的有些俗气的长袍也被脱了下来,露出里面和这个时代的风格截然不同衣饰来,当她的面巾摘下来的时候,露出的是一张清秀的略显稚嫩的面孔,林天语如果看到对方的样子恐怕要大吃一惊了,因为这个‘女巫’看起来才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看起来还仅仅是个女孩而已。

那老兵进去没多久,就拖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吉普赛女人走了进来。

女孩看着那吉普赛女人略显歉意的点了点头,很抱歉借用了一下你的地方,“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作为补偿了吧。”

她说着讲一小袋金币丢到了那女人的面前,那吉普赛女人把钱袋捡起来看了看,顿时满眼都是兴奋的神色,哪里还有什么不满。

那女孩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她朝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转身朝外面走去,那个被称作阿历克斯的护卫就立刻捡起了那个桌上的水晶球,急忙跟了上去,“我们现在去哪?”他一边走一边问道。

女孩回头冲他笑了笑:“我们回家。”

(1)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宙斯禁止人类用火,他就帮人类从奥林匹斯偷取了火,因此触怒宙斯。宙斯将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每天派一只鹰去吃他的肝,又让他的肝每天重新长上。几千年后,赫剌克勒斯为寻找金苹果来到悬崖边,把恶鹰射死,并让半人马喀戎来代替普罗米修斯。但他必须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子。

PS:书评区好冷清啊,为什么没人发言呢?是因为这本书烂到已经没人愿意评论了,还是因为这本书好到读者已经挑不出任何毛病了?

第一卷第三十一章日记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46本章字数:2698

在罗马的第五日:天气晴

今天在游览古罗马城的时候收获了一份不小的惊喜,在一个被称为异人巷的地方我见到了一真正的女巫,她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占卜,那种神秘的力量直到现在还让我有些难以置信,占卜的结果并不是很好,看起来我好像活不过四十岁,虽然似乎还有一线生机但并不怎么乐观。

尽管如此,我还是兴致勃勃的写下了这篇日记。

阿莱希雅在回家的路上兴致一直不高,似乎那女巫对她说了些什么,这个商人的女儿一直让我有些捉摸不透,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想或许在他的父亲卖掉我的那些‘宝物’而一夜暴富之后可以让她高兴起来吧。

明天我会继续游览罗马城,我决定去罗马公共浴室看一看,对于那个地方我可是早有耳闻了,听说古罗马的浴室是男女浴的,男女老幼都在一个池子里面泡着,不知道那是怎样一副情境呢。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六日:天气阴

今天是个阴天,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去罗马城的公共浴室参观,老实说实景实物让我有些大失所望,尽管百度百科上介绍的非常豪华,但实际上却又脏又热,尽管十分宽敞但是人也非常多,而且西方人所特有的那种体味在这里被无限放大,结果就是我受不了那种气味逃了出来。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专供达官贵人使用的高级浴室,那个就十分豪华了,可惜我并没有资格使用,结果就是除了偷拍下了几张公共浴室中的裸女照片之外这一天竟然毫无所获。

好在明天可以去看著名的角斗比赛,希望不会让我再次失望吧。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七日:天气晴

今天是个大晴天,我一大早就和阿莱希雅来到了角斗场,这里绝对是罗马最热闹的地方了,看来当地人对这种血腥的游戏都十分热心啊。

大概九点半左右第一场角斗就开始了,第一场比赛仅仅是热场,因此规则也比较随性,大概十几个由死囚充当的角斗士拿着匕首互相戳来戳去,只要死掉一半人剩下的人就可以活着离开。

不过观众们对这种规则的游戏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或许都在期待着后面的压轴大戏吧,看着下面那几个最先被戳翻在惨叫的声嘶力竭的倒霉鬼真替他们感到不值。

本来据说这种热场比赛很快就应该结束的,但是因为一个死囚角斗士一时没死透结果害得我们又多等了半个小时。

因为时间的关系第二场比赛被挪到了下午,尽管还有两个小时要等但是观众们几乎都没有离席的打算,大家都拿出干面包将就一顿,有钱的人则让仆人随身带着葡萄酒和水果,尽情享用。

闲着无聊我便和旁边的几个罗马商人聊天,似乎我托阿皮乌斯代卖的那些宝物的名声已经在上流社会流传开来了,这倒是让我高兴的紧了。

下午一点钟左右真正的好戏终于上演了,这一次比赛的名头叫做‘忒修斯大战米诺牛’,其实就是一个拿着盾牌短剑的角斗士单挑一头头顶上绑着尖刀的公牛,那角斗士一出场大家就欢呼起来了,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那角斗士的身材十分健美,表现的也很有明星范,对着看台上的观众又叫又喊,比起后世的体育明星也丝毫不差,看来明星崇拜这种事情什么时代都有啊。

这场比赛就比较好看了,让我想起了西班牙斗牛士,角斗士的动作十分娴熟敏捷,每次公牛发起攻击他都能轻松躲过,几乎完全是在戏耍那头公牛,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他干脆利落的给了那公牛致命的一击,给今天的角斗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接下来的两场比赛都不怎么出彩,除了死人的惨叫和鲜血喷的老高多少能给人留下了一点印象之外就没什么值得留意的了。

回阿皮乌斯家的路上我对自己坐了检讨,自己竟然会对这种残忍血腥的游戏感兴趣,真是愧对了以前受到的那些思想教育啊,或许明天我应该带着批判性的眼光来看比赛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八日:天气晴

又是一个看角斗比赛的好天气,尽管昨天晚上做了关于角斗的噩梦,不过今天我还是决定去继续看比赛,因为听说会有团体战,这种比赛非常难得一见,因此我决定还是不要错过的好。

上午的比赛照例还是热场,死了几个死囚和被抓来的小偷,打的一点都不精彩,现在连我对这些可怜的家伙都不再关心了。

到了下午终于到了比赛的高潮,这场比赛的名头叫做‘特洛伊之战’,一共有五十多人出场,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职业角斗士,光是那出场时的那种压迫性的气势就和之前看到的那些比赛大不一样。

这些人被分成了两队,人多的一方大概三十多人扮演古希腊联军,武器大都是长矛和盾牌,也有拿着短剑或标枪的,几个看起来块头比较大的还被分配了角色,有奥德赛,有阿加门农,块头最大长相最凶的那个家伙扮演阿喀琉斯,这形象可跟布拉德彼特的那个版本差得多了,不过依然受到了观众的欢呼。

人少的哪一方只有二十多人,武器是盾牌长矛,还有几把弓箭,扮演赫克托耳的那个角斗士是一个看起来很老实木讷的家伙,穿着黑色的带有银饰的皮甲,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古代人都比较显老也可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个角斗士似乎很有名气的样子,我听到有人称他为沉默的阿历克斯,以前好像还当过百夫长,因为违抗军令被送到会馆当角斗士,我看着这个家伙和他的那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不禁暗自替他叹气,因为无论从人数上还是质量上来看似乎都比希腊联军差得远呢。

但是比赛一开场就出乎了我的意料,二十多个特洛伊勇士组成了一个半圆形的防守阵势靠墙而守,几个弓箭手都被安排在了最里面,在希腊联军的围攻下这个阵型凛然不动,因为配合得当只死掉了一两个人,而希腊联军反而因为大意被弓箭手射中了五六个。

正当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阿历克斯忽然发起了反击,我对战术什么的没什么研究,唯一的经验就是即时战略游戏,不过即便如此我也可以看出双方在战术的运用和配合上的差距了,尽管有着人数上的劣势,但是那个沉默的阿历克斯能够很好的运用兵力,组织进攻和防守,节奏把握的堪称完美,而希腊联军那一边虽然人数众多,而且一个个都身强力壮,但完全是各自为战,很快就被打得大败,那个扮演阿喀琉斯的家伙还没怎么发挥就被乱矛刺死,白瞎了他那副卖相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PS:看来这本书写的还算不错啊,我一说评论少一下子冒出一大堆评论出来,好吧,这样我就有信心写下去了,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三十二章邀请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56本章字数:2505

在罗马的第十二日:天气阴

好多钱啊!好多钱啊!我发达了发达了,这一个星期卖出去一半以上的‘宝物’钱多的把阿皮乌斯家的仓库都堆满了,真是他吗的爽啊,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把钱带回现代去,我想我应该都钱换成黄金才行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在罗马的第十三日:天气晴

今天竟然收到了罗马皇帝的邀请,他说想见见我这个异邦人,真是见鬼了,我来古罗马只是想着赚些钱然后就立刻回去的,想不到竟然连皇帝都惊动了,好吧,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有些思虑不周,这段时间太过出风头了,不过我对和一个皇帝吃饭聊天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

不过貌似不想去也不行了,那毕竟是一个皇帝的邀请啊,而且老实说我也确实想去罗马皇宫见识一下,没办法,还是去吧,希望今天晚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就好了。

公元七十六年秋天林天语写于罗马商人家中

林天语放下了手中的圆珠笔,将日记本合上用皮绳捆好,塞进了提包里面。

因为是用汉字写的,他并不怕被人看到。

走到床前,看着窗外的月色,林天语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冷的空气,这已经是他来到罗马的第二个星期了,在这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带来的那些贸易品成功的在罗马的上流社会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在短短的一周内就卖出了一半,阿皮乌斯见到如此势头立刻提高的价格,但即便如此依然挡不住罗马城的达官贵人们对身份象征的追求。

这些多少带有一些这个时代的人所无法理解的神奇功能的小东西一下子成了罗马城内人们议论纷纷的话题,不仅是那些买到了实货的人在议论,就连那些仅仅只是见过甚至听过的人都跟着对此事议论起来了,而他这个异邦人也不时的出现在了话题之中,毕竟阿皮乌斯在此之前仅仅是个普通的商人,突然手里出现了这么多神奇的宝物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的,而林天语这个穿着怪异的人自然就被和那些‘宝物’联系了起来。

短短的两个星期里,靠着这些小东西林天语最少赚了几万万阿斯,这还不算分给阿皮乌斯的那一份佣金,这些钱如果换算成金子足有上百公斤,不过林天语并没有全部换成黄金,除了一部分换成了黄金之外,剩下的他都用来采购了一些珍贵的珍珠宝石之类的东西了,这些东西拿起来毕竟要方便多了。

他现在对赚钱实在是有些麻木了,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要怎么把这些黄金运回去了,虽然只有五十公斤,但毕竟也是不清的份量,如果他一个人运的话还是很难让人感到放心的。

在这段时间里,因为无事可做除了游览罗马城他也参与了一些阿皮乌斯的生意买卖,在罗马城的上流圈子里倒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名声,认识了一些达官贵人,不过这种名声在给他带来了某些便利之外也带来了一些麻烦。

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回来他都会把白天的在罗马城的经历写进那本日记里,准备等到老了之后用来回忆过去的经历时看,当然也有可是会留给他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了解一下林天语的那些奇妙经历。

因为那次占卜的关系,林天语心中总是有一种危机感存在,生怕自己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挂掉,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了的话,至少这本日记可以证明他的存在。

不过这些暂时还不需要担心,他现在唯一需要担心的还是今天晚上的晚宴。

尽管当他来到这个世界出售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宝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听说罗马皇帝要邀请他参加一场晚宴的时候还是让林天语吓了一跳。

那可是皇帝啊,代表了古代社会中权力的最高核心,这可比后世的总统主席首相什么的牛逼多了,尽管古罗马的皇帝比中国的皇帝权利似乎稍微小了那么一点,但依然是生杀予夺的存在,一旦应付不好说不定就会惹上杀身之祸呢。

不过幸好他临走前查了一下关于这个时代的罗马皇帝的资料,这个叫做韦帕芗的罗马皇帝在罗马历史上评价颇高,是个很贤明的皇帝,因此林天语倒也没有太过害怕,但是紧张却依然是免不了的。

他在服饰上的选择并不多,因为带来的衣物有限,因此只能穿身上的那件长袍。

武器是必然要带的,尽管作用可能不会很大,但至少能让他心理上有所依靠。

两把柯尔特手枪藏在怀里,除此之外他还决定带一把佩剑。

自从上次在异人巷意外的遇到了危险他便发现了一个问题,虽然热武器威力强大,但是从威慑力上讲在没开枪之前却几乎等于零,上次被那群乞丐围困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缺乏一件具有象征性的武器。

在罗马只有公民才有资格佩剑,而奴隶和贫民则只能佩戴匕首或者长矛(除了角斗士可以例外),因此他从那天起每次外出都会带上一把佩剑或佩刀,这一次他依然打算不例外。

他带来的六件冷兵器中,匕首和狗腿弯刀都不适合用来做佩剑,而那把双手剑又太过夸张,因此他只能在88K武士刀和那把仿汉代样式的松纹古剑中做出选择了。

林天语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88K武士刀,因为松纹古剑是他特别订做的,威力到底如何他并没有仔细试验过,而88K武士刀则是在网上买的成品,因此算是量产货,不过几千元一把而已,当初他试验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留手,事实证明其杀伤力相当可观,可以轻松刺穿汽油桶的铁皮,砍断胳膊粗的竹筒轻而易举,这个时代盔甲的防护能力在这把武士刀面前几乎可以忽略。

而这个时代的短剑更是不堪一击,万一遇到危险的话,这把刀抡起来几乎可以完虐这个时代的全部武器。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能说出口的算计,他希望用这把武士刀吸引注意力,相比这个刀身雪亮的杀戮凶器,他藏在怀里的那两把柯尔特手枪就显得很不起眼了。

林天语把武士刀系在腰上的皮带,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长袍,慢悠悠的走了出去,一亮马车就停在阿皮乌斯家的门前,几个罗马宫廷卫士看起来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林天语接过阿皮乌斯递上来的小包,那里面每件‘宝物’都装了一件,准备作为样品送给罗马皇帝。

然后在阿莱希雅有些担忧、阿皮乌斯的兴奋期待的目光中,林天语走进了马车的车厢。

第一卷第三十三章差距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0:59本章字数:2976

当马车停下来的时候,林天语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座带有明显的古罗马风格的宫殿,简约、大气、宏伟。

踏着大理石的地面,林天语在两名侍卫的引领下走进了那宫殿的大门,穿过一条长长的过道,在一扇客厅的大门前停了下来。

门前有几名罗马禁卫军把守,看到林天语的到来他们都露出了戒备的神色,一个侍卫上前说了几句他们才点了点头,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队长的人物走到林天语的跟前,冲他伸出右手来。

“你的武器。”

林天语点了点头,这种情况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而且他也并不介意对方解除他的佩剑,对他来说怀里和腰间的手枪才是真正的依靠。

当他将连鞘的武士刀放到那卫兵的手里的时候他明显看到了对方惊讶的神色,以古罗马的金属锻造水平,这么长而狭窄的武器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那卫兵到底是皇帝的手下,见过世面的人,只是微微愣了一下就回过神来,他冲林天语点了点头,表示他可以进去了。

当林天语走进那扇大门的时候,他原本以为会有一场很多达官贵人参加的宴会等待着他,他原本以为自己仅仅是这场宴会中无足轻重的角色,但是当他走进那僻静的客厅的时候,却发现偌大的一间厅堂里空无一人。

当然这么说似乎也不够确切,在一条长长的餐桌的一端,一个老人正用手讲肥嫩的猪肉从一头烤乳猪的身上撕下来,沾着碟子里的盐细细的品尝着。

看到林天语走了进来那老人很随意的伸了伸手,“请坐吧来自远方的客人。”

这竟然真的仅仅是一次晚饭,而且还是特意款待他的晚饭,林天语走到那桌子的另一端,正想要坐下,那老人却摇了摇头,“你坐的那么远干什么,到这里来,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想我们没必要遵守那些繁文缛节了。”

林天语犹豫了一下,还是在那个老人的身旁坐了下来。

“尝尝吧,这是来此法斯特拉乡下送来的乳猪,味道相当不赖,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总喜欢吃些肥嫩的食物。”

他满饮了一倍葡萄酒,旁边一个奴隶立刻有给他倒了一杯。

桌上的食物看起来丰盛而又简单,一只烤乳猪、几只被烤的金黄的火烈鸟、两碟加勒姆调味酱(一种海鲜调味酱)一盘橄榄、一盘面包、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葡萄酒,捧在两个奉餐奴隶的手里。

因为点了不少蜡烛,屋里显得十分明亮,这在林天语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他在阿皮乌斯家中的时候晚上只能点一盏很小的油灯。

接着烛光他可以看清对面那个皇帝的长相,他有一章饱经风霜的面孔,宽阔的额头显露出其刚毅的性格,皱纹让他显得有些苍老,他的眼神坚定,显露出一个古代贤王特有的公正和严肃。

他看起来和林天语在影响里见到的那些国家领导人似乎有着某种质的区别,作为一个长期统治一个国家的专制君主他显然不像现代的政治人物那样善于伪装,那种上位者的气质表露无遗。

这种上位者的气质让林天语心中十分的紧张,好在这里仅有他们两个人和几个奴隶,而那个老皇帝这会看起来似乎很随意的样子,让他多少镇定了一些。

当林天语坐下时立刻就有一个奉餐奴隶给他切了一块乳猪身上的肉,林天语吃了一口,心情紧张的让他品不出那肉到底是什么滋味了,他吃了两口就停了下来,忐忑不安的问道:“不知皇帝陛下召见我有什么事情么?”

韦帕芗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自顾自的问道:“告诉我异邦人,你来罗马多久了?”

“大概两个星期吧,”林天语老实的回答道。

“两个星期,仅仅是两个星期,你就获取的一笔如此惊人的财富,你知道这是多么夸张的奇迹么?”

老人的声音里听不出恼火还是打趣,林天语心说莫非是看我钱多了这老头想要分一杯羹?

“这些钱是我用珍贵的宝物换来的,我想这并没有什么夸张的地方。”

“那么你的那些宝物是从何而来呢?不要告诉我是从什么古老遗迹获得的,更不要说是从奥林匹斯山的众神手里得来的,我虽然自认是一个虔诚的人但我并不傻,我才不相信那些异教的离奇神话呢。”

林天语心中顿时紧张了起来,那老人注视他的目光充满了威严,虽然仅仅可能是他的心理因素,但确实让他紧张了起来。

林天语摸了摸藏在腰间的左轮手枪的枪柄,努力让心情平静了下来,他想了想,还是准备换一个比较真实的说法。

“事实上这些宝物是我国的能工巧匠们造出来的。”

“噢,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啊,虽然比起之前的那两个说法要更加靠谱一些,告诉我异邦人,什么样的能工巧匠正造出如此神奇的宝物呢?”

听到皇帝声音中明显的质疑林天语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老人尽管拥有一个国家的统治权但是说到底,他也仅仅是一个古人,跟在他知识面上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想到这里林天语微微一笑道,“我听说过一些皇帝陛下征战四方的事迹,想来陛下一定去过很多地方吧?”

韦帕芗点了点头,“我确实去过很多地方。”

“那么您是否去过高卢呢?”

韦帕芗又点了点头,“我去过两次。”

林天语又道,“那么陛下觉得高卢和罗马比起来如何呢?”

韦帕芗摇了摇头,“那自然是远远比不上的,罗马的城墙高大雄伟,高卢人的城寨却只有木头的围栏,罗马的房屋宽敞舒适,高卢人却只能住在山洞木屋里,罗马人文明、富有、高尚、勇敢、而高卢人却仅仅是是一群披着兽皮的野蛮人,尽管罗马人之中也有种种劣根性,而高卢人也有其优秀的品质,但是总体上讲罗马人的文明是远远强过高卢人的。”

“呵,陛下原来是这么想的啊。”

林天语沉默了一下,“或许这么说有点失敬,不过当我第一次来到罗马的时候心中的感觉正和陛下见到高卢时的感觉一样啊。”

韦帕芗的脸色顿时露出了一丝怒意,不过他并没有像一个无知莽夫那样暴跳如雷,反而面色严肃的问道,“那么异邦人,你所来自的那个国家又是什么样的呢?”

林天语耸了耸肩,“我并不能逼真的描绘出我的国家的样子,不过皇帝陛下或许可以从我带来的这些货物中看出一二,我国的工匠所拥有的技术,是罗马远远比不上的。”

韦帕芗尽管不高兴但也不得不承认,“你说的没错,或许在制作这些精巧玩物上我国的工匠确实没有你们国家工匠那么高超,但是在铸造武器和盔甲上,我们罗马人却拥有着非常先进的技术和手段,而且自从打败了西班牙人之后我们获得了他们的铸造技艺,现在我们所能够使用的武器已经非常先进,这也是我们能够打败那些头脑简单但凶狠好斗的野蛮人的原因之一。”

“是这样嘛!”林天语露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如果陛下这么觉得一定是没有见过我国出产的武器,在我来罗马的时候我佩戴了一把我国工匠铸造的武器,它现在应该就在门外那些侍卫的手里,如果陛下有兴趣或许可以品鉴一下,看看和贵国的武器比起来是否有所不同。”

韦帕芗点了点头,冲守在门口的一个侍卫点了点头,那侍卫立刻走了出去,不大会的功夫,他捧着林天语的那把88K武士刀就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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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三十四章论剑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0本章字数:3042

韦帕芗在接过那把黑色皮鞘的武士刀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古罗马短剑普遍只有三四十厘米长,而且剑身一般都比较宽厚,之所以会这样主要的原因就是金属铸造的技术不行,罗马短剑被称为征服世界之剑,但虽然有着这样一个响亮的名头但其实质量是非常差的,通常都是未经淬火的,因此非常的软,如果剑身太长的话会很容易折断或是弯曲,根本没法有效的刺击。

而且由于材质不够硬,所以刃口也无法铸造的锋利,罗马短剑基本上只能用来刺击,像电影中那种一剑砍掉敌人脑袋的镜头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

韦帕芗是一位军旅出身的皇帝,对这些事情自然是十分的了解的,但是眼前的这把造型怪异的武器却完全的颠覆了他的常识。

88K武士刀足有将近一米长,对古人的那种认知上的冲击力是非常震撼的,甚至在尚未拔出之前韦帕芗觉得林天语这件武器根本就是一个装饰性的东西,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实战性。

但是当他将刀拔出之后亲眼看到那雪亮的刀刃的时候,这种想法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作为一名曾经的战士,韦帕芗对于武器有着特殊的感情和喜爱,他轻轻的从刀鞘中将那把武士刀抽了出来,轻轻的挥舞了两下,那种沉甸甸的手感让他一阵失神。

他有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那光滑如镜的刀身的厚度和刃口的锋利程度,用手指轻轻的弹了弹刀身,又轻轻的感受着刀锋的锋利,手指忽然一痛,那刀锋是如此的锋利,以至于轻轻一碰就将他的手指划开了一个小口。

看着手指上那一滴血迹,韦帕芗有些失神,他忽然开口说道:“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惊人的武器!”

他的表情似乎一下子变得激动了起来,“你说的没错,你的国家确实远远强过了罗马,这样的武器我以前从不相信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但是现在一切都被改变了,如果我能拥有铸造这种武器的技艺,如果我能拥有一支装备了如此强大武器的大军,那么我将战无不胜!”

他激动的凝视着夜空,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带领大军横扫世界的景象,忽然间他脸色一变:“不对!”他回头望向林天语,“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种武器是不可能批量制造,我说的对么?”

“对个毛啊!”林天语心中暗想,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如果对方能这么以为他倒是轻松了,否则如果这个罗马皇帝让他交出铸造这种武器的技艺他上哪生去。

“你说的没错皇帝陛下,这把佩剑即便是在我的国家里也是稀世之宝,它是一位名匠耗时三年费尽心血千锤百炼的打造出来的,的确是不可能批量制造的。”

“但即便如此,你们国家普通士兵的武器想来也远远强过罗马了。”

“的确如此。”林天语这一次仍然没有否认韦帕芗的猜测。

看到罗马皇帝陷入了沉思之中,林天语还以为对方想要得到这把武士刀,对他来说这玩意倒也不算什么。

“陛下看起来很喜欢这把剑啊,如果您真的喜欢的话我倒是愿意将它送给陛下您。”

韦帕芗听到他的话忽然笑了笑,相比一件神兵利器他更希望让自己的士兵装备比现在更好的普通武器。

“我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你的这件武器的确很好,我愿意出价买下来,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说吧,你开价多少钱?”

林天语早料到对方会这么说了,毕竟对方可是一个皇帝,总不会占他的小便宜吧,事实上他早已经想要了价码。

“如果陛下愿意的话,我希望可以用您的佩剑来跟我交换。”

林天语如此说道。

他在落座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韦帕芗即便是吃饭也戴着佩剑,这大概是他军人的本色吧,韦帕芗的那把佩剑也是罗马短剑的样式,在实用性上自然远远比不上88K武士刀的锋利,但是至少在卖相上,那却是相当的漂亮。剑鞘上嵌着整块的黄金雕饰,剑柄的尾部还嵌着一颗眼珠大小的红宝石,剑的护手上两面均匀的镶嵌着三颗较小的宝石,整把剑简直就是一件黄金宝石堆砌起来的艺术品一样。

韦帕芗听到林天语的话忽然笑了起来,他的那把佩剑,是罗马手艺最高的铁匠用最好材料打造的,但是即便如此,和眼前这把几乎可以用不可思议来形容的武器比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唯一值得夸耀的也只有那华丽的装饰,现在林天语的这个要求让他看出了对方的一个弱点。

“你的要求并不过分,我愿意和你交换。”

看到林天语脸上露出喜色,韦帕芗却又说道:“不过相比一件珍贵的收藏品,我更希望获得大规模打造普通武器的技艺,如果我出钱购买这样的技艺你能替我弄到么?”

林天语心说我了个去,早知道我弄点锻造冷兵器的图纸配方什么的来就好了,现在让他去搞什么锻造武器的技艺他也没辙啊。

林天语急中生智,尽力回忆了他在网上查到的那些资料,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

“我对铸造武器什么的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些大概的原理,陛下既然这么慷慨,我倒是愿意把这些原理贡献出来。”

那意思很明显,我有什么说什么,报酬你看着给就是了。

韦帕芗点了点头,示意他尽管说。

“我国的工匠在锻造武器的时候都会对武器进行淬火,也就是热处理,但是我发现罗马的工匠在铸造武器的时候并没有这一步骤,我想这或许是罗马短剑不够锋利坚硬的原因吧。”

“淬火!?”韦帕芗“事实上的确有一些工匠会使用这种技巧,不过一旦淬火武器虽然会变硬但同样也会变脆,很容易折断,因此这种技艺只有在铸造一些特殊的工具比如雕刻用的刻刀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才会使用。”

林天语心说我当然知道了,他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他还知道同一时代的汉朝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那就是局部淬火。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只要进行局部淬火就行了。”

“局部淬火?”韦帕芗对这个名词显然不太明白。

“就是将剑刃和剑尖淬火,而剑身则不淬火,这样既有足够的锋利和尖锐但同时又不会破坏剑身的韧性,另外用这样的方式铸造武器的时候最好采用单向开刃、厚脊的设计,这样在劈砍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破坏力了,可以轻松击穿皮甲的防御,对付那些没有金属铠甲的野蛮人最是好用了。”

韦帕芗眼前一亮,他又看了看手中的武士刀,显然这件武器就是单向开刃、厚脊的代表之作了。

他在心中考虑着这种设计的可能性,越想越是兴奋,如果限制的武器长度的问题被破解,那么装备了更加锋利武器的罗马士兵的战斗力无疑将会提高很大一截,而他皇帝的位置也将因为这种军事改革变得更加稳固。

“你提供的这些原理听起来十分的有用,如果能够得以实现的话我绝对不会吝啬对你的奖赏,今天的晚宴就到这里了吧,如果你没吃饱的话可以带一些食物回去吃,我想我需要失陪了。”

他说着一把解下腰间的佩剑扔给了林天语,转身冲侍卫大声喊道,“去召唤我的军事大臣、将军和营造官,我有重要的决议要和他们商议。”

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走出了大厅,林天语看的目瞪口呆,心说这老头还真是干劲十足啊。

他当然不会差那么几口吃的,既然晚宴结束了他也乐得提前离开,他把那把皇帝给他的佩剑挂在腰上,就这样离开了韦帕芗的皇宫。

PS:最近看到几个评论说主角没有明确的志向,这个问题在最近几章会得到解决,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第一卷第三十五章疑惑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1本章字数:2764

第二天的时候,林天语并没有按照之前计划的那样离开,他觉得既然自己时间宽裕,又好不容易才来一趟罗马,那么就有必要等待看看罗马皇帝的武器改良计划是否能够成功。

如果成功的话,那就代表着历史被改变了,罗马人装备同时期汉朝人所使用的缳首刀,这种改变历史的感觉可比向一些达官贵人卖一些玩物有趣多了。

事实上之所以会对这个感兴趣,却有着一个林天语自己也不十分清楚的原因,那就是成就感,对于一个普通的现代人来说,通常是十分缺乏成就感的,因此往往只能通过网络游戏之类的事情来填补这种失落,林天语也毫不例外,也正因为如此,当一个罗马皇帝对他的一些言论格外重视并且立刻予以采纳的时候,他便因为这种受重视的感觉而有了一种想要证明自己的冲动。

这一点此时连他也并不清楚,仅仅是潜意识的想要留下来看到一个结果,另外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确实也在期盼着罗马皇帝所谓的奖赏。

既然留了下来他自然不会仅仅是待在阿皮乌斯的家中,正好第二期的角斗比赛又要开始了,他便决定去凑个热闹。

林天语对去罗马斗兽场的路已经十分熟悉了,这会也没用人陪同,便一个人出了家门,朝斗兽场走去。

他照例带上了两把左轮枪,另外还带了一把佩剑,那把西方风格的双手剑,外形看起来指环王中阿拉贡剑颇为相似,不过比起之前家中的那把不锈钢的仿制品,这把剑可是实打实的杀人利器。

因为是中午才出的门,当他来到罗马斗兽场的时候,上午的热场赛已经结束,而下午的正式比赛却还尚未开始呢,林天语本想直接去商人区(1)的,之前两次他都在那里看的比赛,但是经过皇帝专席的时候却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嘿天语者。”

他回过头去,发现是那个昨天晚上收缴他武器的那个侍卫队长,这会看他的军衔配饰,显然是个禁卫军的百夫长,虽然同样是百夫长,对方的地位比起当初在海边看到的那个可就要高的多了,毕竟是皇帝身边的人,在罗马很多时候比一些杂牌的将军还要管用呢。

“将军找我有事?”林天语故意装作不认识罗马军衔的样子,略有些出格的说道。

“我不是什么将军,我仅仅是个百夫长而已,你可以叫我塞维斯。”那侍卫队长说道,不过看起来他却对将军这个称呼却受用的很呢。

“那么百夫长大人,找我有事么?”

“没什么事情,只不过看到你也来看角斗比赛感到很好奇罢了,”他的目光不着声色的在林天语腰间的佩剑上瞥了一眼,忽然露出一个微笑:“可否赏光一起坐一坐呢?这里可是看比赛的好位置啊。”

林天语耸了耸肩,“当然可以。”

然后便跟着那侍卫队长在皇帝专席的一旁坐了下来。

“皇帝陛下今天没来看比赛?”林天语试探性的问道。

那侍卫队长倒也没有隐瞒,“的确没有,陛下正和几名大臣商议武器改良的事情呢,这两天恐怕都不会来了。”

林天语倒也没有出乎意料,随口问道:“今天是什么节目啊?”

“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侍卫队长有些兴奋的说道,显然这个节目很特别的样子。

“听起来很带劲啊!”

“那当然,这一次扮演海格力斯的可是不败的马西莫斯啊。”

“噗!”林天语差点把嘴里的葡萄酒喷了出来,马西莫斯,那不是电影《角斗士》里主角的名字么,“你说谁?”

“马西莫斯啊,他是自愿参与角斗比赛的一名角斗士,拥有十七场连续不败的记录,而且每次他都是一个人参赛,有时是单挑,有时还会一个人对抗一群敌人,而且每次都取得了完胜,堪称角斗士中的传奇人物了,有人甚至说他曾经获得了神的祝福,所以凡间的武器根本伤不了他呢,当然那些话都是愚民村妇才会相信的事情,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格斗经验十分高超罢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林天语却从对方的口中听到了一些酸溜溜的感觉,他倒是并不感到意外,在这个时代角斗士虽然危险,但同样也很容易获得观众的崇拜和迷恋,跟后世的电影明星差不多,甚至犹有过之,毕竟电影明星仅仅是在萤幕里扮演英雄和猛兽厮杀,而角斗士却是实打实的要和猛兽近距离接触呢。

两人正说话间,一阵震耳欲聋的鼓声已经响了起来,在海啸般的欢呼声中,一个肌肉强健如终结者般的魁梧巨汉从一扇铁闸门中走了出来。

那家伙有将近两米的身高,肌肉雄健无比,相比这个时代普遍只有一米六到一米七左右身高的古罗马人这个人简直是巨人一般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胸甲,胸前一个狰狞的红色龙头十分醒目,头上戴着一顶牛角钢盔,身后背着一把足有十公分宽、两公分厚、一米多长的双手巨剑,看起来少说也有几十斤的样子。

这样一个壮汉挥舞着这样一把巨剑,可想而知将造成怎样的破坏力,和那些身材矮小拿着匕首的色雷斯角斗士比起来,简直就是不成比例啊。

林天语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眼前这个家伙怎么看跟这个时代也有些搭调,最重要的是,他看到那个‘马西莫斯’正朝观众席上打出象征胜利的V手势,难道古罗马就已经有这样的手势了。

“这个马西莫斯,他是什么来头?”林天语沉声问道。

“没人知道。”塞维斯如此说道,他的过去是一个迷,这也正是让人不解的地方,尽管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拉丁语,但是长相和我们却似乎很不相同。”

“他的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你知道么?”

塞维斯摇了摇头,“我上哪知道,或许是他原来所在的族群中的某种象征性的手势吧。”

两人说话的功夫,角斗已经开始了,‘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是角斗节目中的一项传统节目,但是却从极少人完成过,这个节目中要求扮演海格力斯的人一口气完成十二项挑战,每一项挑战都要面对不同的敌人,第一项挑战就足以让大部分却步,因为要参赛者单挑一头饥饿的狮子。

但那头象征尼米亚雄狮的狮子从笼子里被赶出来的时候,场面上一片寂静,大家都拭目以待的看着眼前的这场生死搏杀。

被饿了很久的狮子一出场就朝着它所能到的唯一看起来像是食物的东西——‘不败的马西莫斯’冲了过去。

‘不败的马西莫斯’虽然身材庞大,但却丝毫不显笨拙,眼看着狮子朝他扑了过啦轻松一闪就躲了过去,趁着那狮子一扑落空一剑斩下,这一剑威力如此巨大以至于轻松的把狮头斩了下来。

不到一分钟决斗就有了结果,这倒很是出乎林天语的意料。

当‘马西莫斯’将那鲜血淋漓的狰狞狮头高举向观众的时候,看台上的观众一下子就疯狂的叫喊了起来。

而比赛,却才刚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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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三十六章意义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2本章字数:3342

全副武装的骑士风驰电掣般冲杀而出,在那一瞬间,力量和速度的完美结合使他手中的长矛化为完美的杀人利器,闪电般在空中划出一道致命的直线。

但是仅仅是下一刻,一把双手重剑将那长矛一下子劈飞了出去,贯穿了那骑士的胸膛。

马西莫斯将尚未死去的角斗士踩在脚下,挥舞的手中的巨剑,“我是不败的马西莫斯,不败的马西莫斯!”

这是他完成的第八项挑战了,观众席上已经陷入了完全的疯狂,人们都在为这个前所未有的角斗士所完成的前所未有的壮举所欢呼着、叫喊着,要知道“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直到近日也没有哪个角斗士完成过,但是今天,似乎第一位将会完成这项挑战的人即将诞生了。

“他太强大了,”塞维斯也不由得感叹的说道,“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人,疯狂,太疯狂了,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倒不如说是海格力斯的死亡之路,自从这个节目被发明以来有几十名一流的角斗士试图挑战过这个项目,皇帝陛下甚至下令任何能够完成这个项目的角斗士都可以获得自由并且获得一大笔赏金,但却从未有人能够完成过,不过今天说不定他能够做到呢,说不定我们今日将见证历史呢。”

历史吗,我早已经见证过了,林天语看着场下,心中暗想着。

角斗场上,那个被劈下马的角斗士终于呼出了他最后的一口呼吸,残破的尸体被拖了下去,那匹受惊过度的马儿也被牵走了,只剩下那个不败的马西莫斯依然站在那里,不过他似乎终究不能像传说中的大力神海格力斯那样不知疲倦,这会在叫嚣了一阵之后也回休息室里休息取了,需要过一会才能进行下一场挑战。

“我想和他见一面,可以么?”林天语忽然沉声说道。

塞维斯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恐怕很难啊,虽然我是皇帝的侍卫队长,但是马西莫斯是自由角斗士,我想你得去找他的会馆的馆长才行了。”

“帮我这个忙,”林天语忽然解下了腰间的佩剑,“你将赢得我的友谊,而这把佩剑就是我友谊的象征。”

塞维斯一下子愣住了,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林天语手中的那把双手剑,对于林天语的友谊他才不在乎呢,但是这把双手剑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他原本还犹豫是否要向对方求取呢,但是现在看来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了。

“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塞维斯一口应承道。

十分钟后,在角斗场下面的休息室中,林天语见到了正在休息的马西莫斯。

休息室中,马西莫斯正痛饮着一只锡壶中的清水,他的汗水顺着赤裸的肌肉流淌下去,泛着油光。

他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有一副典型北欧人的长相,粗犷又不乏一丝古雅,长时间的打斗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毕竟战斗了将近一个小时,但是他的精神依然十分旺盛,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打了一通宵游戏却仍是意犹未尽的游戏玩家,尽管精力已经有所透支,但是体内依然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下午好啊,‘不败的’马西莫斯先生。”林天语一边走进那休息室中一边开口说道。

看到林天语那个马西莫斯看起来有些惊讶,“一个亚洲人!确切的说是一个东亚人,呵,我还真是走运了啊,在古罗马角斗场的休息室里遇到一个东亚人,即便是对于一个时空旅行者来说也算是一件稀奇事了,你是旅行者,我猜的对么?”

林天语点了点头,“你猜的没错,我是来自中国的林天语,和你一样都是一名旅行者。”

“那么来自中国的林天语,你找我有事么?”

林天语酝酿了一下用词,“我只是有些好奇,是什么让一个现代人使用马西莫斯这个名字站在古罗马角斗场的沙地上与人搏杀。”

马西莫斯笑了笑,“没有人逼我,如果你是想问这个的话,事实上我是完全自愿的。”

这下子林天语更加吃惊了,“自愿干这个?为什么?”

马西莫斯放下了手中的锡壶,“通常不同的人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而在角斗场上厮杀流血,就是我证明自己的方式。”

“厮杀流血?可是你并没有受伤啊。”

“别人的血也是血啊,”马西莫斯哈哈大笑道,“我尊重我的对手,是他们成就了我的胜利,他们让观众崇拜我,为我欢呼,他们用自己的死亡证明了我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尽管这不是他们自愿的,不过我还是因此尊重他们。”

“你杀人仅仅是为了得到欢呼、受人崇拜?可是你不觉得这种为了取悦别人的搏杀有些没有意义么?你完全可以用这些精力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更好的事情。”

马西莫斯好笑似的摇了摇头,“那么在你眼里什么才是有意义呢?”

林天语一时语塞,老实说自从获得时空之门以来他也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呢。

而在此之前,他人生的意义就是尽量多的赚钱,希望有生之年能用积攒下来的钱去买一套还算不错的房子,娶上一个不算难看的老婆,然后将来或许生个孩子什么的,下半辈子把精力都消耗到孩子身上,然后期盼这个孩子不要被中国的教育弄傻,也不要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自暴自弃,然后在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过完平凡枯燥的一生之后,能够安心的长眠而去,尽管他一直觉得这种人生并不是他想要的,但是他却也无法否认除了这样自己似乎并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但是现在,在可以轻松获取很多金钱之后的现在,他对于这个问题却又变得迷茫起来了。

这时却听卡奥说道:“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证明自己人生意义的方式,可能有些人的人生价值体现在征战沙场上,有些人的人生价值体现在治理国家上,而有些人的人生意义只在于能够烧出一道好菜或是演奏出悦耳动听的歌谣,又或者更加低俗一些,比如一辈子干了多少个漂亮女人。”

“这一切的一切其实并没有高下之分,尽管有一些人证明自己的方式能够获得更多人的认同,而有的人的方式则会让你觉得莫名其妙甚至荒诞可笑,但是我要告诉你年轻的林天语,一个人的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老师教给你的那些,也不是父母期盼你做到的那些,更不是你身边的人告诉你的那些,而是你自己真正想要的那些,这是唯一的标准,也是唯一的真理,只要附和了这个标准,那么你就应该去追寻这种这些东西,而无需顾及任何人的看法。”

马西莫斯的话让林天语深深为之触动,他忽然明白了自己二十多年来生活郁郁的原因,他从未正视过自己心中的欲望和真正想要得到的是什么,也从未为自己所向往的目标去努力过,这二十多年他都生活在规则下和父母的期盼中,马西莫斯的话让他有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这时马西莫斯的声音又在他耳边响起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迷恋上了美式摔跤,我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我向往用热血和激情在擂台上战斗搏杀,去击倒对手,在长大后儿时的同伴们都放弃了这样的梦想之后我实现了这一目标,但是美式摔跤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尽管我可以五分钟内击倒对手,但是我却必须进行种种表演,我像个小丑一样用各种假摔取乐于观众,有的时候甚至因为要符合庄家的利益而故意输掉比赛,这并不是我向往的生活。”

“但是时空之门给了我一个机会,在这里没有规则,没有假摔、没有庄家、没有手下留情,只有胜利或死亡,一切都是真实而残酷,我杀人所以我受到人们的崇拜,听到外面那些欢呼声了么,那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欢呼声,不是摔跤场上那种装模作样的起哄,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而这就是我人生的意义的所在。”

“你为什么会对我说这么多?”

马西莫斯耸了耸肩,“大概是因为在这样的挑战中我随时可能丧命吧,但是嘿,这不正是这个游戏迷人的所在么。”

他说到这里看了看表,“呵,竟然二十分钟了,我想我要继续上场了,还有四项挑战要完成,只要完成了这四项挑战,我将成为罗马有史以来第一个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的人。”

马西莫斯说完再次戴上了他那顶牛角头盔,朝着外面大踏步的走了出去,就在踏出休息室前的一瞬间他忽然回过头来说道,“顺便说一句,马西莫斯是我的真名,是我在看完《角斗士》那部电影之后去法院改的。”

他说完就走了出去,只剩下陷入沉思的林天语。

第一卷第三十七章代价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4本章字数:2705

外面的喊杀声再次响起,接着是一波一波如潮水般的欢呼声,林天语不用猜也知道那是观众们在为马西莫斯欢呼了,就在他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房间里响过来,“很惊人不是么,一个没什么名气的退休摔跤手,竟然成了罗马角斗场上最有名的角斗士,而且他看起来他真的有可能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呢。”

林天语惊讶的回过头去,发现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一个穿着深蓝色呢绒军大衣的中年男子,那军大衣应该是二战时期的空军大衣,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看起来比林天语的那身装扮还要另类的多了。

毫无疑问,这个人绝对不会是这个时代的人。

不过林天语还是试探的问道:“你是?”

“我是马西莫斯的朋友,也是带他来到古罗马的人,你可以叫我麦克斯。”

“你也是时空旅行者?”

“确切的说只有我是时空旅行者,而马西莫斯只是搭了我一趟顺风车的朋友。”

麦克斯说着走到了休息室的门口,顺着墙壁的石缝朝外面望去。

“尽管马西莫斯和我不算很熟,不过我喜欢帮助他人去追寻自己的梦乡,这大概算是我的一种爱好吧,要知道,很多看似普通的人其实都是了不起的人,他们其实不过都生错了时代,在他们的时代里默默无闻,但是如果能够换一个环境,他们便可能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而我要做的就是将他们送到他们该去的时代而已。”

“马西莫斯本来就应该属于这个时代,属于角斗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够发挥出他应有的潜力,创造属于他的辉煌。”

林天语对他的这种做法却有些难以认同,所谓的角斗士的辉煌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马西莫斯确实杀了很多人,但无谓的杀人又有什么意义?历史上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对同类的疯狂杀戮而受到追捧甚至崇拜,但林天语却从不认为这样的事情是正确的,况且马西莫斯杀的不够多也不够狠,千百年后又有谁会记得他呢?

“即便因此要付出血的代价?”他很不客气的问道。

“没错,即便为此要付出血的代价。”卡奥重复了一边林天语的话,也回答了他的质问。

林天对他这种无谓的态度倒是有些无话可说了,“呵呵,这样说来的话你的爱好还真是奇特呢。”对于林天语淡淡的嘲讽麦克斯却并没有生气,“你感到惊讶那你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别的时空旅行者的怪癖,事实上有古怪嗜好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麦克斯为林天语一一列举道:“刺客凯恩,他是这么称呼自己的,他最大的爱好是刺杀那些历史的英雄伟人,那些创造了伟大事迹的征服者、皇帝、国王、将军、又或者是其它一些名头的统治者,而且从来都是用冷兵器近距离刺杀,看着一个个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统治者死在他的剑下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就。”

“还有雷克萨斯,他的爱好是打仗,各个时代的战争他几乎都有参加过,他和史前的野蛮人厮杀过,他率领十字军远征过耶路撒冷,他率领白人火枪兵横扫印第安部落,他也打过一战和二战的多场战役,并先后效命于不同的阵营。”

“奥利维亚,最大的爱好是和不同时期的历史名人上床,然后把床上的感受写到一本剪贴薄里,事实上我还看过那本剪贴薄,相信我,很多的历史伟人在床上的表现远不如他们在军事政治或者其它某些领域上的成就。”

看着林天语难以置信的表情麦克斯了然似的笑了笑,“所以说相比之下,我的这一点小爱好似乎就没那么出格了。”

林天语心说还有这种事情,这样看来时空旅行者之中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麦克斯却又问道:“那么你呢?你的爱好又是什么呢?你又想利用时空之门获得怎样的成就呢?”

是啊,我又想获得什么样的成就呢?事实上林天语刚刚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他既像是在回答又好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在小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获得超自然的能力,魔法、仙术、超能力随便什么都可以,只要让我拥有一种超越常人的神秘力量,我愿意为止付出任何代价。”

“但是长大之后我才发现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为此我降低了标准,我想过当一名作家,但可惜我的文笔一般,心中又总是浮躁,也没有什么非凡的经历,结果梦想依然是梦想。”

“那么现在呢?”

“现在?”林天语忽然笑了笑,我想我或许可以从写作着手,当然实在经历了几次旅行之后,或许我可以将我旅行的过程写成一本自传体的小说,当然实在修饰了之后,毕竟我可不想被时空管理局的那些特警盯上。”

林天语越说越是兴奋,眼前几乎已经浮现出自己成为一名成名作家签名售书时的景象了,连带着眼前那个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麦克斯也变得有趣起来了。

“那我在这里就祝你成功了,希望你最终能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卡奥说着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他表情凝重的朝外面看去,似乎看到了什么。

林天语侧耳倾听,外面的欢呼声忽然寂静了下来,接着他听到了一阵惊叫声,野兽的嘶吼和马西莫斯激情的呐喊,片刻之后,休息室的门忽然被一下子撞开了,七八个人人把马西莫斯抬了进来,林天语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那个强壮如终结者的家伙,这会肠穿肚破的躺在一副但加上,他的盔甲被贯穿,头盔歪到了一边,武器更是不见了踪影。

“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

马西莫斯的神智似乎已经模糊了,只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知道老朋友,我知道!”麦克斯抓住马西莫斯的手,轻声的在他耳边安慰着。

当马西莫斯感受到手中抓到了什么的时候,他的精神忽然又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我做到了麦克斯,我成为了第一个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的角斗士,我成功了!”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很显然这是他最后的回光返照了。

林天语静静的看着这个为梦想而付出生命代价的角斗士,直到马西莫斯的眼中失去了最后一抹神采,他无声的退了出去,没有打扰麦克斯和他的老友的临别,他从马西莫斯身上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他忽然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有梦想就要去实现,写作仅仅是第一步,而他真正的梦想,当然还是获得那超自然的能力,他想到了家中那扇通往异界的黑门,尽管那扇门后可能危机四伏,但这个时候,他却完全不在乎了。

下次我一定要走进那个世界,那里将会是我获得那梦寐以求的神秘力量的地方,即便为此要付出鲜血的代价。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走出了休息室的大门。

PS:白天停电,无奈啊,半夜应该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三十八章热疫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7本章字数:3367

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朝外面走去,半路上遇到几个奴隶正将几副担架从一间会馆里抬出来,上面躺着几个没穿盔甲的角斗士,看起来状况都不大好的样子,林天语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发现似乎是上个星期看过的那场‘特洛伊之战’扮演特洛伊军团的那些人,那个扮演赫克托耳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阿历克斯吧,似乎也在担架上的样子。

他心中有些疑惑,看着那些奴隶将这些角斗士像抬尸体似的的抬了出去,放到一辆马车上,半路上遇到的人见了一个个都掩着口鼻,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在那会馆的门口站着一个商人样子的老头,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怎么了这是?”林天语好奇的问道。

“别提,竟然遇到了倒霉的热疫,这下我的角斗士全毁了,医生让我把他们送到医馆里去,不过估计也只是在那里等死了,唉,我真是太倒霉了。”

林天语来罗马这么长时间,也大概知道了热疫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时代对细菌病毒什么的根本没什么了解,因此把所有的带有传染性的疾病都称为疫病,所谓的热疫其实就是传染性的感冒,因为生病时会浑身发热,所以被称为热疫。

或许对现代人来说感冒根本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对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古代人来说,往往一场流行性感冒就能挂掉许多人,是否能够活下去也只能够看运气了。

林天语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安慰了那商人几句,便回了皇帝专席的看台。

塞维斯并没有离开,他这会正爱不释手的欣赏着手中的那把宝剑呢,脸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到林天语回来他一脸的热情,显然这把剑让他十分的满意。

“怎么了朋友,你的神情看起来有些低落啊,你见到不败的马西莫斯了?”

林天语点了点头,“不仅见到了,我还看着他死掉呢。”

塞维斯摇头叹道,“他果然还是死了啊,那也是没办法啊,毕竟被犀牛挑开了肚子,换了谁也活不了啊,不过他也确实厉害,竟然临死前还把那犀牛给干掉了。”

两个人聊了几句,林天语便随口把路上遇到的那件事情说了出来。

塞维斯却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你是说阿历克斯?我认识那个家伙!”

林天语有些惊讶,心说一个禁卫军百夫长怎么会认识一个角斗士呢?

听到林天语的问题塞维斯却也没有隐瞒,“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还在耶路撒冷军团服役的时候,阿历克斯和我在一个军团,不过他那人可不怎么受军团长的喜欢,因为总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比如?”

“比如拒绝屠杀那些波斯人的妇女和小孩,说什么会伤害他的荣誉,简直是不知所谓。”塞维斯一脸的感叹,好像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想法似的。

“而且对放下武器的俘虏他也从不下手,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百夫长的,杀女人和小孩确实没有什么成就感,不过嘿,他们可是异邦人啊,等他们长大了再想杀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便刨除这些,既然军团长大人下了命令我们照做就是了,服从命令才是军人的最大荣誉啊。”

听了这番话林天语原本对塞维斯的那一点好感一下子全都不见了,虽然他知道这种想法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或许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没办法忍受一个衣冠楚楚的家伙大谈如何能够更加轻松的砍掉一个小孩的脑袋。

反而是那个阿历克斯,那个坚持原则的阿历克斯引起了他的兴趣。

“就这样,阿历克斯被将军一怒之下下令处死,好在平日里他和我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当时大家一起求情,才仅仅是把他当奴隶卖掉了,后来被派拉斯会馆看中成了角斗士,没想到他还是老毛病不改,每次将敌对的角斗士击败以后很少会杀那些失去反抗能力的人,为此甚至不惜违背观众的意愿,这种事情可不多见,不过也因此他获得了一个响亮的绰号,人们都叫他仁慈的阿历克斯,反而因此大受欢迎,呵呵,这世间的事情还真是难以理解啊。”

林天语点了点,他心中却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

如果他真的要去黑色木门后面的那个世界闯荡的话,他一个人恐怕并不会安全,毕竟就算有武器,他也仅仅是个普通人,需要睡眠和休息,万一遇到危险也需要有人互相照应,他曾经想过回到现代之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一起去,但是正所谓人心叵测,他和以前的那些同事虽然处的的还算不错,但也仅仅是点头之交,远远谈不上可以互相信任的地步。

同学里虽然有几个十分要好,但也好几年没有联系了,同样指望不上,这样看来,他似乎注定得一个人去异界冒险了。

但是后来他却想到了一个点子,为什么不干脆在这古罗马城找几个护卫呢?

毕竟这些古人一来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心眼,相对比较单纯,二来一旦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来到对他们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必然就只能依靠自己,到时候也不会那么容易背叛了。

虽然这个想法是不错,合适的人选他却一直没能找到,忠诚的不一定有能力,有能力的有不一定忠诚。

因此这个想法也一直只是停留在脑海里,但是这会塞维斯的话却让他眼前一亮,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具有原则性和荣誉感的百夫长兼角斗士更加合适的护卫呢?

他拍了拍塞维斯的肩膀,“多谢了朋友,你的话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再见了!”

说完急匆匆的走了。

塞维斯看着林天语远去的背影一脸的疑惑,心说我说什么了我?

林天语回到阿皮乌斯的家中,顾不上上前打招呼的阿莱希雅,立刻就翻出了自己带来的那几个提包,在装生活用品的那个提包里翻找了一下,很快找到了一个小盒子。

这里面装的都是一些常用的感冒药、消炎药、碘酒之类的日常药品,是林天语特意为这次旅行准备的,万一遇到个头疼脑热的也用得上,只不过他的身体还算不错,在古罗马待了这么久一直没出过什么问题,原本他都忘记有这么个盒子了,但是这会却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当林天语急匆匆的感到罗马斗兽场的时候那个会馆的商人尚未离去,林天语拍了拍他的肩膀,“嘿活计,你的那些角斗士呢?”

那个商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个人为何对那些生病的角斗士这么关系,不过他也听说过林天语的名声,知道这人关系挺广,因此还是打起了精神说道,“还能在哪,都在医馆躺着呢。”

林天语冲他笑了笑,“我跟你做个买卖怎么样,如果我可以把你那些角斗士大部分救活的话,你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那商人听了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如果你能将他们救活的话,我愿意付你二十个阿斯(古罗马货币)。”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要你二十个阿斯干什么,我仓库里的阿斯都堆满了,不如这样,如果我能把你的角斗士都救活的话,我要从中挑选一个角斗士作为我的护卫。”

那商人先是一喜,但是马上又变得紧张了起来,“你该不会是想要阿历克斯吧?”

“当然,除了他还能有谁。”

“那可不行,阿历克斯可是我的台柱子,我的角斗士全靠着他才能打赢比赛呢,如果你要他作为报酬的话我宁愿把他的性命交给诸神来决定,至少还有一半的机会保住我的钱袋子呢。”

靠,还真***难搞啊,林天语想了想,还是决定使用老办法,那么如果再加上这个呢,他说着掏出了一枚打火机。

“普罗米修斯之匣!”那商人顿时惊叫了起来,他可是听说过这种神奇宝物的,脸上的表情显然是意动了,只不过嘴上却还是不放松,“可是这东西最多值几百阿斯,阿历克斯可是能够替我源源不断的赚钱呢,我花费了许多精力才将他训练成了一名的优秀战士呢。”

林天语有些不耐烦了,“少来了,他在成为你的角斗士之前就已经是百夫长了,用得着你训练,他训练你还差不多,更何况如果他死了那么恐怕一个阿斯都不值了,不过我这人就是慷慨,这样吧,我再加一瓶维纳斯之泪,要是你还不同意那就算了,把那些角斗士的性命交给诸神来决定吧,我倒要看看诸神是否会眷顾你这个黑心的商人。”

那商人这下子终于不再坚持了,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如果你真的能够救活大部分角斗士的话我愿意跟你做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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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三十九章自由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916:31:09本章字数:3526

热浪一波接一波的袭来,阿历克斯发现自己站在耶路撒冷的沙漠上,头顶上烈日悬空。

尽管已经在这里服役了两年,他依然难以忍受这种炎热的气候,他的嗓子在冒烟,如果能喝上一杯清凉的泉水该多好啊。

军团长的声音在耳边模糊的响起:“前面,就是那个不愿臣服的波斯人的部落,奥利乌斯,你负责打头阵,塞维斯,带着你的人从左翼包抄他们的后路,不得放过任何一个敌人,阿历克斯,你带人跟我一起冲进去,记住,那村庄里的人全部都是我们的敌人,一个活口也不可以放过。”

眼前的景象有些似曾相识,空旷的沙漠上占满了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前方不远处是一个正冒着阵阵炊烟的部落营地,阿历克斯想要说点什么,但是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

战斗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打响了,阿历克斯发现自己站在村子里面,手里的剑上正在滴血,四周到处都是波斯人的尸体,有男人、女人、老人、以及小孩。

他看到手下的一个士兵将一个女人按在墙上,疯狂抽插着下身,他看到另一个士兵讲一个尚在襁褓的小孩扔进燃烧着的房子里,他感到胸口有一股火焰在燃烧,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那种灼热越来越强,几乎要将他整个点燃——

正在用湿抹布替阿历克斯擦拭身体的奴隶听到角斗士士的口中一阵呓语,“不应该这样的,你们不能这么做。”

他他摇头笑了笑,继续进行着手中的工作。

正当阿历克斯感到将要被那心中的怒火烧成灰烬的时候,忽然间一阵清凉的雨水落在了他的身上,浇熄了那股火焰,灼热并未完全消退,他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块浸泡在水中的火炭,浑身都在冒烟,那烟雾遮蔽了他的视线,四周变得一片黑暗,村庄、士兵、军团长、以及哭喊的女人,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了,他忽然想起来了一切,那些都不过过往的回忆,自己早已经离开了耶路撒冷,也不再是什么百夫长了。

他耳边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模模糊糊的,听不清楚,接着他感到自己的嘴被掰开了,一颗坚硬的东西被塞进了他的口中,苦涩的感觉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他拼命的想要将那东西吐出去,却只是徒劳。

温热的水流进了他的口中,他冲淡了那种苦涩,他贪婪的吞咽着,就像刚从沙漠里走出来似的。

“他会好起来的,”林天语见那些粒阿司匹林被成功的喂了下去,微笑着说道。

“那可未必,他们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嘛。”

“随便你怎么想,不过我想现在我们可以完成交易了吧。”

“可是他们还没好起来啊。”

林天语看着那个商人,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是现在我才发现你是如此的愚蠢。”

那商人听了顿时一阵恼火,但是接下来林天语的话却让他哑口无言。

“如果现在我们完成交易,无论他们是死是活你至少能获得这两件宝物,但是如果等结果出来了再做交易的话。。。。。。。。。。”

商人想了想,马上就明白了,如果林天语成功了倒还好,如果失败了,那个阿历克斯死掉了的话,那么对方根本就没必要在跟他做什么交易了,到时候不仅自己的角斗士全死了,而且连宝物也拿不到了。

想到这里他心说自己果然士愚蠢啊,急忙在林天语的那张契约书上签了字,拿了两件东西急匆匆的走了。

林天语叹了口气,对这个看似精明的商人很是鄙视了一翻,然后让那两个奴隶将阿历克斯抬出了医馆。

他并不准备把阿历克斯带回阿皮乌斯家照顾,尽管他跟阿皮乌斯关系不错,但是传染病在这个时代可是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东西,他毕竟仅仅是个客人,要是贸然把一个得了热疫的病人带回去那就太不像话了。

所以他在罗马城中租了一个宅子,将阿历克斯安顿在了里面,还在医馆买了两个懂得看护的奴隶专门护理这个病人。

搞定这一切之后,林天语并没有离开,这座宅子大的很,他在外面找了个房间安顿了下来,一边继续观察阿历克斯的病情一边想办法让阿皮乌斯帮他把他的那份钱换成黄金宝石等硬通货。

阿历克斯的病情很快就稳定了下来,可能是因为他强健的体魄,也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从未使用过抗生素,身体没有任何抗药性可言,几粒阿司匹林吃下去很快烧就渐渐的退了。

阿历克斯是在一个晚上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身下不再是角斗场会馆的稻草,而是干净的亚麻布床垫,他感到喉咙干渴的厉害,艰难的喊道,“水!”

一个奴隶用陶壶倒了一杯井水,送到了他的嘴边,将一杯水全都喝了下去阿历克斯感到清醒了一些,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但那个奴隶对他的态度却让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窗外的月色照射进来,让阿历克斯一阵心安,他闭上眼睛,再次沉睡了过去。

当第二天早上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的时候,阿历克斯从沉睡中醒了过来,他感觉身体已经好了,尽管还有些酸痛和乏力,但并不至于影响他的行动了。

阿历克斯从窗上走了下来,观察了一下四周,一只木桌上放着一套亚麻布的衣物,他穿上之后觉得干净而又整洁,比起他以前那件浸满了汗渍的粗布衣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呢。

当他怀着疑惑走出他的房间的时候,发现一个穿着古怪长袍的男子正坐在外面的小厅的书桌上写着什么。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那人抬起头朝阿历克斯笑了笑,阿历克斯惊讶的发现对方的相貌十分的奇特,黑发黑眼,面孔也和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个种族并不相同,不禁感到无比的诧异。

“你醒了,身体好些了么?”那人侧了侧身子问道。

阿历克斯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是直觉告诉他是这个人治好了他。

“好多了,我这是在哪里?”

“罗马啊,”林天语说道。

“对了!”他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桌上拿起了一个羊皮纸的卷轴,顺手丢给了阿历克斯,“顺便说一句,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

“自由?”阿历克斯有些难以置信的打开那个卷轴,那分明是一项契约文书,上面写着将他的所有权交给了一个叫天语者的异邦人。

“你就是天语者。”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头,“而且我愿意给你自由,当然,不是没有条件的,你需要作为我的护卫替我服务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你需要随我四处旅行,听从我的吩咐,保护我的安全,五年之后我将给你一笔钱作为你这五年里的报酬,届时你可以选择继续为我服务,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随你自便,你觉得如何呢?”

阿历克斯听到对方的话感到有些不解,“可我是你的奴隶啊,你完全可以要求我做任何事情而不需要给我报酬。”

林天语摊了摊手,“可是我并不需要奴隶啊,我需要的是一个忠心的护卫,一个可靠的伙伴,一个信得过的朋友。”

“朋友?”阿历克斯自言自语着,他对这个词汇已经感觉有些陌生了。

“没错,”林天语笑着说道,走到他跟前拍了拍阿历克斯的肩膀,“况且我所生活的那个世界是不允许奴隶的存在的,因此我既不需要奴隶也不会强迫别人做我的奴隶。”

“听起来你的家乡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啊。”

“呵呵,相信我,绝对没你想的那么美好。”

林天语自嘲的说道,“好了,现在请决定吧,是否愿意成为我的护卫,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勉强,我会送你回你的会馆,继续做你的角斗士。”

“我想我没有别的选择了,”阿历克斯平静的说道,“至少一个护卫应该比一个角斗士更安全一些吧,我愿意。”

“很好,”林天语从腰间解下了他的佩剑,“接着,从现在开始你就正式上任了。”

阿历克斯接过那丢过来的佩剑,有些惊讶佩剑的长度和奇异的外形,他轻轻的将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一丝寒光映入了他的眼帘,照亮了他惊讶的表情。

这是把仿汉代样式的松纹古剑,比起88K武士刀和中世纪双手剑都要稍短一些,但也有八十多公分长,剑身是用花纹钢打造的,上门有着天然生成的松纹,堪称精美,这把剑花了林天语一万多元特别订制的,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把剑,这会阿历克斯拿在手中,看着手中的这把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简直有些难以置信。

“这是?”

“你的武器啊,作为一个护卫没有像样的武器怎么行。”林天语的口气理所当然,让阿历克斯一阵无语。

“好了,不要在露出这种惊讶的样子,以后让你吃惊的事情还多着呢,现在你还是需要休息,赶快养好身体,我很快就要准备动身回家了。”

第一卷第四十章归途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1011:44:07本章字数:3172

在古罗马逗留了两个多月之后,林天语终于准备回家了。

老皇帝的武器升级计划最终还是失败了,尽管使用了林天语提供的局部淬火这个方案后确实可以提高武器的杀伤力,但是老皇帝却发现这种新的武器铸造起来极为繁琐,而且质量也难以保证,要想给一个五千人的军团换装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这种武器和罗马军团的战斗思路也有所相违,在近距离作战时罗马士兵往往挤成一团,用盾牌挡住对方的正面进攻,然后用短剑近距离刺杀敌人,而新武器虽然更加锋利,长度也更长,还能劈砍,但是反而不利于这种近距离的搏杀。

因此最终老皇帝选择了将所有的罗马短剑回收,将剑尖进行了局部的淬火,提高了其刺杀的能力,但却并没有大规模的铸造新武器。

不过即便如此,林天语还是受到了老皇帝的嘉奖,另外也向他询问了更多关于武器铸造的问题。

林天语言而不尽,他以前看过的那些历史架空小说中有不少关于铸造武器的情节,他多少还记得一些,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臆想,胡吹了一通,倒也让老皇帝大为赞赏,赠送给他不少的古罗马金币作为报酬。

林天语将这些金币和自己兑换回来的那些黄金装在两个箱子里,加起来竟然足有一百二三十斤重,他一个人搬起来都费劲,好在阿历克斯经过一个月的修养已经完全恢复了体力,有他这个壮汉帮忙这两口箱子倒也不算什么了。

在阿历克斯恢复的这段时间里,林天语也没有光是闲着,他学会了骑马,尽管没有马镫让他不敢全力奔驰,但是基本上已经不会掉下来了。

他也向阿历克斯讨教了一些格斗的技巧,闲着无事练一练,倒也能打发一些时间。

终于,在阿历克斯病好的半个月之后,林天语决定回家了,他已经收刮了足够的金钱,还雇佣到了一个合格的护卫,对他来说继续待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清晨,林天语走上归乡之路的,他买了一辆马车,顾了一个老道的车夫,两口箱子就放在马车里面,他和阿历克斯也坐在马车上,至于那些珍贵的宝石他都放在了自己的一个帆布提包里面,从现代带来的那些食物大部分已经吃光了,剩下的一些让他送给了阿莱希雅,因此回程的路上他准备了很多这个时代的食物。

全麦的面包、干硬的肉干、装在矿泉水瓶里的纯葡萄酒以及一些当零食吃的橄榄,这些东西同样都堆在了车厢里面。

因为不想引起注意,林天语走的时候只有阿皮乌斯和他的女儿阿莱希雅相送,阿莱希雅似乎有什么话想对他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反而是阿皮乌斯,始终对林天语花大价钱买了个角斗士当护卫很有些疑惑,即便是在临走前也不忘记暗示他应该小心阿历克斯这个人,林天语对此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什么。

考虑到自己的身家不小,这个时代的治安又不太好,林天语刚出罗马城门的时候很是紧张了一翻。

他把汤姆森冲锋枪就放在腿边,警惕的盯着四周,受到他的影响,阿历克斯也变得紧张了起来,这段时间那把让他爱不释手的松纹古剑被他抱在了怀里,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样子,但是一直到渐渐望不到罗马城了,也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看来我们终于离开罗马了,”林天语看着那消失在山坡后面的罗马城墙,有些感慨的说道,“很快我就要回家了。”

“你似乎很急着回家?”阿历克斯忽然问道。

“那当然,人们总是会想家的。”

“我就从来不想,”阿历克斯忽然叹了口气,“我的家在罗马边境的一个小村庄里,和异族人离得很近,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有战争和掳掠,我们和各种各样的异族人战斗,你杀我我杀你,仇恨蔓延了几代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皇帝陛下带领大军横扫了那一带的异族部落,为此我和村里的一些人都加入了他的军队。”

“你很尊敬你的皇帝?”

“是得,”阿历克斯看起来有些低沉,“但是我让他失望了,我曾经发誓要杀光所有的异族人,但是最终却发现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看着那些孩子无辜的眼神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屠夫,那些过往的荣誉变得暗淡无光,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杀戮无辜会让我于心不忍,但违抗命令却会让皇帝失望,在孩童和皇帝之间做出选择,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你最终还是选择了孩童,尽管他们不像皇帝那样大权在握,也不可能给你任何东西,告诉我阿历克斯,如果让你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你会怎么做?”

阿历克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有的时候我会感到很茫然,因为无论怎么做似乎都是错误的。”

“错误嘛?”林天语忽然想起了麦克斯当初和他说的一些话,“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之所以会感到茫然是因为你生错了时代,只要到了你该去的那个时代,你会发现自己其实能做出很多了不起的事情来。”

阿历克斯看起来有些茫然,显然不明白林天语的意思,但他还是对林天语的安慰表示了感谢。

林天语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经过两天的跋涉,马车终于来到了哈伯纳斯港。

帮着把那两口箱子卸了下来之后,车夫就眼巴巴的望着林天语,期待着自己的报酬。

林天语看了那个老实的车夫一眼,忽然有种戏弄对方的冲到:“哎呀,这下子坏了,我身上竟然忘带钱了,这下可怎么办啊。”

他笑着望着那个车夫,看着车夫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红,车夫本想发怒,但是看了一眼阿历克斯和他手中的佩剑,却只能无奈的低下了头。

“既然我身上没带钱,那便用这可辆马车作为你一路辛苦的报酬吧。”

“什么!?”那马车夫一下子愣住,难以置信的看着林天语,又看了看那辆马车,那是一辆配了两匹好马的马车,要知道一匹马在罗马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而两匹马加上一辆马车,那可比他现有的全部身家还要多很多了。

“你没听错老头,它现在是你的了。”林天语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林天语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拿一些他用不着的东西给别人带去无比的惊喜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慷慨而又洒脱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确实如此)。

看着那车夫兴高采烈的赶着车回罗马去了,林天语笑着摇了摇头,冲面带惊讶的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来吧伙计,我们还有路要赶呢。”

林天语在港口买了一艘小船,和他上次来时驾驶的那艘差不多大小,他带上了足够的食物和饮水,然后就带着阿历克斯上了船,出了港口。

对于驾船他多少懂得一些,毕竟干了两个月的渔夫,来罗马的时候也跟着乌勒学了一些,而阿历克斯也能帮上些忙,因此倒也弄得过来。

他先是顺着海岸行了半天,依照上次来的时候发现的参照物定位,在下午的时候,他开始往南航行,一路风平浪静,第三天傍晚的时候,他终于远远的看到了小岛的轮廓。

谢天谢地,总算没有走错路,林天语松了口气。

他在航行的时候还是很忐忑的,虽然有指南针来辨别方向,所有的行动也都是按照来时的相反方向来做的,但是他还是难免会十分的忐忑,毕竟以这个时代的航海技术来讲,要是遇到一场风暴什么的绝对是可以让他葬身海底的。

好在一路还算顺利,现在他终于要到家了,不过此时还不是庆幸的时候,因为太阳正渐渐没入海面,黑夜里登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阿皮乌斯忽然拍了拍林天语的肩膀,“先生,我想我们遇到麻烦了。”

林天语回过头去,发现远处正有一团象征着风暴雷雨的乌云朝着他这边推了过来,仿佛是横在海面上的一堵云墙。

“我想我们得加快速度了!”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抄起了缆绳。

(第一卷终)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四十一章房客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1211:57:28本章字数:2743

宁思雅拉开厚重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可以照进这间好久无人居住的屋子,窗帘上积下的灰尘在光柱下飘舞着,在这冬日的午后阳光下显露出一丝疲沓的意味,还略有些呛鼻。

窗外正对着一片荒僻而杂草丛生的空地,看起来以前曾是一座工厂的厂院一类的地方,只不过现在已经荒废了,冬日里枯黄的一片,看起来很有些萧瑟的意味。

宁思雅看到一个穿着旧运动服的女人在一条废电线上挂上洗好的衣物,似乎感应到了她的目光,那女人朝这边看了一眼,仅仅只是一眼,仿佛看到了什么不祥之物似的,那女人头也不回的急匆匆的走了。

古怪的女人啊。

宁思雅心中想着。

除了这里的邻居有点怪怪的之外,这倒是一处不错的住所呢,偏僻而离市区不算太远,交通便利却又不大容易被人找到,正是干她这一行最理想的居所。

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小悠正随意的打量着屋内的陈设,见她回头就问了一句。

“怎么样,这房子还行吧。”

宁思雅点了点头,“这房子还不错,不过真的方便么?这里看起来有人住过的样子啊。”

“呵呵,没事的,那个房客惹到**上的人跑路了,临走的时候说要一年半载之后才能回来么,你不是只住一个月嘛,这么点时间没关系的。”

宁思雅点了点头,事实上这反而是一件好事,正好可以避免了在租房契约上留下字迹。

小悠对这个临时房客却热情的很,毕竟林天语付的那些租金都落入了她父亲的口袋,她可是一个子都没落到,但是如果能再租一个人的话就不一样了,她父亲是不可能知道的,那么得来的钱就完全是她自己的了,这种好事当然是不干白不干。

见宁思雅似乎有些意动的样子她更加卖力的推销这套房子了,她拉着宁思雅的手推开了卧室的门,“来看看卧室吧,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说,力所能及的我尽可能满足你的要求。”

宁思雅走进卧室看了看,这是一间布置的很简单的卧室,一张书桌,一台电脑,几本关于海洋生物的书,一个七成新的带大镜子的衣柜以及靠墙而立的两扇木门。

她指了指那两扇门,“这两扇门是干什么用的?”

小悠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大概是那个姓林的的收藏吧。”

收藏门?宁思雅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不过看了看那两扇木门上面很漂亮的花纹,和老旧的材质,宁思雅多少相信了一些,她在脑海里构筑了一副画面,一个戴着金丝边眼睛的秃顶老人,有点学究气,喜欢收集古董门,好吧,越想越觉得奇怪了。

“那么我就租它了吧,现在付钱么?”

“当然,另外你得付一个月的押金还得把身份证给我登记一下。”

宁思雅点了点头,将两千元现金和身份证交到了小悠的手里,小悠眉开眼笑的把钱收入怀中,又看了看身份证上的名字——郭芙蓉?好奇葩的名字。

等送走了小悠,宁思雅在屋子里转悠了起来,她谨慎的检查了屋子里的陈设,确定没有针孔摄像机或者窃听器一类的东西,这才松了口气。

回到卧室她把前主人留在床上的行李统统卷了起来扔到了客房,把她自己的行李铺好后她躺了下来,感觉倒还不错,唯一碍眼的就是那两扇依墙而立的木门了,直愣愣的立在那里,看起来十分的别扭。

宁思雅从床上爬下来,试了试那两扇的分量,发现很沉的样子,一个人的话搬运起来还真有些费力呢,她想了想还是算了,一会雇两人收拾屋子的时候顺便抬杂物间里去吧。

她又扫视了一圈,除了这两扇木门之外,她还发现了一件很不和谐的东西,那是挂在墙上的一把造型古怪的短剑。

她把短剑拿起来看了看,造型看起来到有些古典的感觉,但材质似乎很糟糕,剑身上已经锈迹斑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挂这样的一把剑在墙上,她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做太多改动的好,顺手把剑又挂了回去。

宁思雅并不是一个勤快的人,很多时候如果能花钱搞定的事情她绝对不会亲手去做,到劳务市场随便扔了两百块钱,就顾了两个勤杂工,把屋子从里到外都收拾了一个干净,那两扇碍眼的木门也到进杂物间里去了,等那两个勤杂工收工走入这客厅总算像是可以住人的样子了,看着整洁的客厅宁思雅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吃完晚饭,宁思雅上了会网,还没到八点呢,她却已经有些困倦了,这两天忙着购置装备很是耗费了一些精力,想到过两天就要行动了,她觉得还是早点睡比较好。

宁思雅躺在床上很快就入进入了一种睡非睡的浅睡状态,四处奔波旅行的日子让她已经习惯了在陌生的环境下迅速入眠,正当她将要完全沉睡过去的时候——

轰!

一声撞击让宁思雅猛然从浅睡中警醒了过来,她的眼睛里透着一丝警觉,她的耳朵贴着床头,还有些怀疑自己刚才是否真的听到了那一声撞击声,她虽然还没有动,身体却已经像一头受惊的猫儿一样紧绷了起来。

轰!

这一次的撞击声清晰无比,她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眼睛里还有一丝疑惑——有贼?

这是她心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但是什么样的小偷能在自己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潜入到这房子里来呢?她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过多的纠结这个问题,现在当务之急是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想了想,又把墙上的那把短剑摘了下来。

她光着脚走出了卧室,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到客厅时她才发现那撞击声近在咫尺,却是从杂物间里传出来的。

她的眼神中并没有惊慌,反而十分的冷静,她记得送走那两个勤杂工之后亲手锁上了杂物间的门,不管里面有什么东西暂时应该不会冲出来的,她轻轻的走到那门前,将耳朵贴了上去,那撞击声已经停了下来,但是她听到了一些别的声音,似乎有沉闷的雷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呼啸的风雨声,难道杂物间里有一台开着的电视机?

她正差异间忽然感到脚一阵冰凉,吓得急忙向后跳了一步,接着窗外的月光,一丝水渍从门缝下流了出来。

宁思雅一下子头发都要炸起来了,她想起了白天那个女人的古怪眼神,难道这个房子闹鬼?

她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有些可笑,但貌似并没有其它的理由来解释眼前的这些怪事了,除非她把杂物间的门打开,正当她犹豫的时候,却又听到一阵模糊的对话声从那门后传了出来。

下一刻,只听轰的一声,杂物间的门一下子被从里面撞开了,一个身穿皮甲的壮汉,和一个穿着古怪长袍的男子,就站在那门口惊讶的望着她,在那两人身后,一扇木门敞开着,风雨和雷声不断的从那门后涌了进来,不时还能看到耀眼的雷光。

她怔怔的站在那里与那两人对视着,一下子愣住了。

第一卷第四十二章反派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1211:57:30本章字数:4899

在这一章开始之前先回答书友的几个问题。

首先发现很多人对主角破门而入的情节有所异议好吧,那么大家不妨设想一下这样一个场景,你和你的随从,在暴风雨中几经波折登上小岛,筋疲力尽,浑身浇透,又湿又冷,只想着赶紧回家去好好洗个热水澡吃些热食。

然后开门之后你发现自己在杂物间里,你会怎么做?

毫无疑问你有三个选择,第一返回小岛,在暴风雨中度过一晚,我想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这么干。

第二个选择,留在杂物间,静观其变,可问题是要等多长时间呢?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现在可是晚上,恐怕没有谁会大半夜的起来扫地吧?那么如果门永远不打开难道就一直等下去?要知道你现在又饿又冷,多等一会说不定就感冒了呢。

第三也是最简单的选择,破门而出,至少换成是我我必然会选择这样一个选项的,如果案发了,这里被定为案发现场,但警察肯定不可能日夜守在这里,提取证据之后就会离开了,破门而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没有案发,不是警察,只有房客,那么你手里有枪,当然也无需害怕,而且主角打开时空之门的时候已经发出很多噪音了,很可能已经引起注意了,当然更要果断行动,所以主角破门而出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第二的问题是为什么主角不关掉时空之门,这是因为杂物间里漆黑一片,主角需要外面的雷光照明,其次主角有东西在外面放着,因此没有立刻把门关上。

第三个问题是主角杀人后为什么邻居没有报警。

答案是屋子的隔音很好,外面听不到多少声音,就算隐约听到了,很多人也会不以为然,就算听到的人认为有问题,也不一定会报警,明哲保身是现代人的通病,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一定会当回事,报警的人肯定无法确定自己听到的是枪声,最多说听到隔壁房间里有砰砰的声音,现在的警察不会因为几声砰砰的声音就大半夜出动的。

第四个问题是主角为什么不把房子买下来。

答案是买不起,他前后攒了一百多万,买武器花了五十万,剩下的五十万你觉得很多么?在一个一线城市买一套超过一百平米的住房,而且是平地的,你觉得五十万能买下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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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语看着对面那个穿着白色蕾丝睡衣,手拿着举着一把短剑的美女,心中顿时些抬头无语问苍天的感觉,尽管在打开时空之门后发现出口是在杂物间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眼前出现的结果还是让他很是无语。

事实上他也没有别的选择,杂物间里放的都是没用的东西,鬼知道这扇门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打开,再说他和阿历克斯这会都是又冷又饿,筋疲力尽,没有什么能比热洗澡水、温暖的床铺、以及可口的热食更吸引他们的了,尽管知道这种粗暴的出场方式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他却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而阿历克斯同样早已经迫不及待了。

于是林天语一个命令过去,阿历克斯果断的就把门给撞开了。

然后两人就看到了那个神色惊慌的睡衣美女。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控制住情况再说吧,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冲阿历克斯挥了挥手,示意让他把那女人抓起来。

他自己却转身朝时空之门走了过去。

那宁思雅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发现那个壮汉朝她大步逼了过来。

“你别过来!该死!”眼看着语言阻止不了对方,她这会也豁出去了,一剑就朝着阿历克斯刺了过去。

阿历克斯有过在角斗场上无数次生死搏杀的经历,哪里会把这样毫无力道的一剑放在眼里,轻松避过剑锋,一把抓着宁思雅的胳膊,轻轻一折,宁思雅便觉得胳膊仿佛断了似的疼,手里的短剑一下子就掉落在了地面上。

宁思雅虽然惊慌,但并没有就此认命,她也不是普通的娇弱女子,她就势一转身,一记回旋踢踹在对方的腹部,把阿历克斯踹的后退了一步,顺势脱离了对方的掌控。

阿历克斯挨了一脚顿时有些惊讶,他没料到眼前这个看似柔弱的女人竟然还有反击的能力,心中有些恼火,猛地将腰间的宝剑抽了出来,雪亮的剑身让宁思雅心中顿时一凛。

阿历克斯似乎看出了她的胆怯,他讲手中的宝剑虚舞了两下,眼看着对方的注意力都被剑刃吸引住了他忽然猛的往前一扑,硬挨了对方几拳将宁思雅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

比力气宁思雅又怎么可能是阿历克斯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擒住双手按翻在地,任她怎么挣扎也挣脱不了了。

林天语提着一个帆布提包走进屋子里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境,他叹了口气,随手把时空之门关上,把客厅的灯打开了。

在灯光的照耀下三人终于可以看清楚互相的长相了,不由得一齐吃了一惊。

阿历克斯吃惊是因为那头顶上的灯光,他从未见到过这种发出白光的玩意,尽管林天语在开门前多次让他不要大惊小怪,还是让他免不了感到惊讶起来。

宁思雅吃惊则是因为眼前这两个家伙的样子,按住她的那个人穿着一件古怪的皮甲,看起来倒像是一个古代的武士似的,而且显然是个外国人,从他那略显黝黑的肤色上看应该是个拉丁籍人士。

另一个人穿着样式古怪的长袍,裤子和鞋却明显是现代款式的,这会他脱下那身湿漉漉的长袍,露出里面的羊毛衫来,分明就是个现代人。

但是这两个家伙怎么会出现从杂物间里的一扇旧门中冒出来呢?她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个问题,这让她脑子里一片混乱。

林天语的惊讶却是因为对方的美丽,虽然没有梳洗打扮过,而且只能看到一个侧脸,但是依然可以看出这是个少见的美女,虽然还不至于令人惊艳,但已经称得上是美丽迷人了。

而且她的身材相当好,那半透明的蕾丝睡衣丝毫不能遮蔽其玲珑有致的身材,睡衣的裙摆下面露出两条洁白的小腿和纤秀的玉足,让几个月没有上过女人的林天语心中一阵莫名的冲动。

不过他可不是那种精虫上脑的家伙,两个月的历练让他已经有些处乱不惊的感觉了,这会要紧的还是赶紧换衣服和吃饭才对。

他从腰上解下一条绳子来,这是他从船上解下来的一条缆绳,被雨水浸湿了之后坚韧无比,用来捆人再合适不过了,在阿历克斯的协助下将那穿睡衣的女人捆了个结实,两人这才松了口气。

“先生,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林天语心说你问我我问谁啊,这个女人明显是房客,但是没道理啊,自己明明才离开两个月而以,当初自己可是交了半年的房钱了啊,准是那个贪财的小悠搞的鬼。

他心中一阵恼火,心说要不要杀人灭口呢?

按理说他也杀了十几个人了,应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才对,但是这会看着那美女迷人的小脸和喷火的眼神他却怎么也下不去手了,在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杀掉穷凶极恶的匪徒和在没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杀掉一个可人的美女那可完全是两个概念,尽管这个美女貌似很痛恨他的样子。

“好吧,先不想这些了,我们先把衣服换了再说吧。”

他对阿历克斯说完,先去卫生间拿了两条毛巾,这毛巾似乎都是那美女房客的,又松又软还带着一阵淡淡的清香,接着他又回卧室的衣柜里取了两套衣服,一套以前穿的休闲装和一套运动服,干净的内衣也取了两套,都是没穿过的。

两人脱下身上已经湿透的衣物,用毛巾把身上擦干,然后换上新的衣服,感觉这才好受了一些。

看着两个臭男人用自己的毛巾擦干身体,宁思雅的眼中直冒火,只不过这会她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默不作声,皱着眉头想着这两个古怪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换好了衣服之后林天语朝地上的美女看了一眼,见她一副认命的表情,倒也放心了不少。

让阿历克斯继续看着那女人,林天语打开了冰箱和食品柜,冰箱里还有大半个披萨,林天语扔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又煮了几袋方便面,两人就着方便么的热汤把比萨饼吃了个干净,尽管只是简单的食物两人这会却比吃了皇帝的御宴还要满足呢。

看着两人狼吞虎咽的样子宁思雅心说怎么不噎死你们,不过可惜她的祈求似乎并没有得到上帝的应验,最终两人吃饱喝足,连汤水都喝了个干净,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坐在那里,对比自己目前的处境,让宁思雅越发感到愤恨了。

“好吧,现在让我们搞清楚目前的状况吧,”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宁思雅的跟前蹲下身来,“你没有大喊大叫,这一点很聪明,这套房子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就算在屋子里开枪外面也不一定能听到声音,既然你这么聪明想来懂得什么叫明哲保身,现在我问你答,不要撒谎,第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见宁思雅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忽然想起来自己一直在用古罗马语说话呢,他想了想,把护身符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了阿历克斯,“从现在开始这个护身符先借给你用吧。”

阿历克斯莫名其妙的接过那枚护身符戴上,马上就惊讶的发现林天语再用一种他从未听过的古怪语言在问那个女人问题,而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能听懂那话的意思,不过令人感到惊讶的事情已经遇到的太多了,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听到林天语如此问那个女人。

“郭芙蓉。”宁思雅咬牙切齿的说道。

“郭芙蓉?”林天语心说我还白展堂呢,他用手轻轻的摸了摸睡衣美人的脸,微笑的欣赏着对方厌恶的表情,用电影中大反派那样的口气说道,“我想你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吧,老实说我并不准备浪费太多的时间在你身上,我也不关心你到底是什么来头,但是现在我们必须把目前的状况搞清楚,所以要么回答我的问题,要么我现在杀了你灭口,当然在杀人灭口之前我并不介意做一些别的事情,毕竟诚恳的说,你的确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呢。”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睡衣美人光滑的小腿,腿上的触感让宁思雅一阵颤栗,她自然能够挺清楚对话话中隐藏的含义,但也明白自己这会并没有讨价还价的可能。

“我叫宁思雅。”她最终还是不得不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林天语满意的点了点头,“非常好,瞧,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开始坦诚相对了么。”

“好吧,那么宁思雅女士,请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房子是我租的,今天才刚搬进来。”

该死的小悠!收了我的钱竟然还给我惹了这样的麻烦,林天语心说果然如此,不过到底该如何处理这个麻烦呢?

他想了想,让他动手杀一个女人他实在下不去手,而且阿历克斯恐怕也不会同意,但是放开对方却又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许应该把她扔到那扇门的后面,让她自生自灭算了,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他心中想着,目光下意识的看向了杂物间里的那扇木门,宁思雅似乎猜到了什么,虽然不知道那扇门后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从刚才的雷雨声和这两个人进来时拿副狼狈的样子也能猜的八九不离十了,她看了看身上淡薄的睡衣,下意识的打了个冷战,眼中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林天语最终还是没能狠下心来,美女那哀怨的眼神到底还是击溃了他。

“那么这样吧,今晚我们会住在这里,你呢就委屈一下继续捆着吧,等明天早上起来我们就会离开,到时候我会打电话让小悠来替你解绑,你呢就把这一切当成一场噩梦忘掉,OK?”

宁思雅忙不迭的点头,心中却想忙掉个屁,回头看老娘怎么收拾你们。

林天语又道:“当然你就算跟别人说起这件事也没关系,我可不认为谁会相信你说的话,说不定他们会把你当成疯子来看待呢。”

宁思雅心说这话倒是不假,如果不是地板上冰冷的触感如此清晰,连她自己都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场噩梦了。

“那么今晚你是睡地板、还是睡椅子、还是睡床呢?”

宁思雅看了看落满了泥水脚印的地板,又看了看那把冰冷的椅子,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睡床。”

“OK,来吧阿历克斯,给我搭把手,把她抬到床上去。”

第一卷第四十三章清晨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1-1211:57:31本章字数:2990

关于书友的问题,我在作品相关里开了一个答读者问,有什么问题读者可以在那里寻找我的回答。

——————————————分割线————————————————

宁思雅的体重不超过一百斤,抱起来十分的轻盈,两人一前一后的抬着很轻松的就给扔到了卧室的床上,不过林天语还是不大放心,万一晚上挣脱了怎么办,这种桥段在电影里可是经常演的。

他想了想,便把宁思雅的双手绑在了床头的栏杆上,双脚则绑在了床尾的栏杆上,在这过程中宁思雅又难免挣扎了一翻,不过最终还是被完全束缚住了。

看着自己的作品林天语满意的点了点,只是这美女被捆绑后的姿势未免有点太过暧昧了,有点像某岛国动作片里的情景,尤其是在对方只穿着淡薄睡衣的情况下,尤其显得诱人犯罪了。林天语把被子给她盖在了身上,这才觉得好了一些。

他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早就累的要死了,冲阿历克斯道,“今晚你就睡客房吧。”

阿历克斯自然没什么意见,行李什么的直接用林天语的,等把阿历克斯安顿好了,林天语又回到了宁思雅的房间,脱下了身上的外套直接钻进了宁思雅的被子里面。

“你要干什么?”宁思雅吓得惊叫了起来,她这会双手和双腿都被捆绑住了,根本没有动作的余地,如果林天语要对她做些什么她可以说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哪料到林天语只是随意的挥了挥手,“当然是睡觉喽,不用那么紧张,我对你暂时还没什么兴趣。”

说完林天语就熄了灯,闭上了眼睛倒头就睡。

这当然不是林天语正人君子坐怀不乱,又或者他对眼前的美女没有一丝兴趣,只不过他坐船的这几天都没什么睡好,刚刚又在暴风雨拼搏了一个多小时,接着又拖着沉重的箱子上岛,早已经累得不行了,这会只想着好好的睡上一大觉,于是嗅着被子上那淡淡的女性体香,很快就睡着了。

宁思雅紧张了半天,发现身旁的男子果然没有动手动脚的意思,只是沉沉的睡在一旁,呼吸也逐渐变得均匀缓慢,显然已经进入了梦想,她心中稍微安心了一些,却又隐隐的觉得有些失望,他竟然没有对我动手动脚,难道是我的魅力不够么?

不过能避免一场危机总归是一件好事,虽然她不是什么三贞九烈的女子,对贞洁什么的并不怎么在乎,平日里甚至也会玩一些一夜情之类的游戏,但是真的在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迫和人发生性关系还是让她难以忍受的。

只不过林天语这种无视的态度还是让她觉得有些接受不了,好吧,这样看来他一定是真的累坏了,以至于连她这样的绝世美女躺在身边都可以安稳的睡去,这说明自己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嘛,她在心中这样安慰着自己。

不过想到运气,她又对刚刚发生的事情感到无语起来,心说这都什么事啊,租个房子也能遇到这种事情,早知道就住酒店了。

宁思雅一边想着一边回头看了看熟睡中的林天语,平稳的呼吸,舒展的眉头,睡的倒是舒坦的很,她心中一阵恼火,心说这都什么人啊。

她有心趁着林天语睡着了想办法挣脱绳索,但是那绳子捆的及紧,而且上下都没有留下转圜的余地,只能仰面朝天的躺着,根本没有挣脱的可能,而且这么躺着实在谈不上舒服,过了一会便觉得浑身都不得劲,恰好这时林天语翻了个身,一只手恰好就搭载了她的胸前。

宁思雅又羞又气,想要翻身却又怕惊动对方,只能勉强转了个身,背朝林天语躺着,总算是让咸猪手没有留在不该留的地方,心中只能祈祷他再翻回去。

不过似乎是人在睡眠中本能的想要抱点什么的缘故,林天语不仅没有翻回去反而靠了过来,将宁思雅搂了个结实,一只手环着宁思雅的腰放在她的腹部,一条腿也搭在了她的腿上,宁思雅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方的温热呼吸,更要命的是她感到身后有一根坚硬**渐渐顶起,正顶在了她坚挺的翘臀上。

宁思雅心中一阵发凉,心说这小子在装睡?

不过过了半响对方却依然没有下一步动作,总算让她觉得可能对方真的仅仅是本能反应吧,不过这并没能让她好受多少,被那东西顶着她又如何睡得着呢,心理一会厌恶,一会又觉得浑身燥热的难受,有心想要把对方弄醒,却又怕对方醒来之后兽性大发,想了想还是忍着吧。

好不容易到了半夜,宁思雅终于支撑不住,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天亮了。

眼前是洁白的墙壁,阳光从身后的窗户照射进来,投到对面的墙壁上,映出一个曲线欺负的侧影来,宁思雅转了个身,这才发现睡在身旁的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

终于安全了,她心中正想着,卧室的门却忽然打开了,只见林天语拿着一只照相机走了进来,一脸古怪的笑容,顿时让她有了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你要干什么?”她惊叫道。

哎呀,想不到宁小姐已经醒了啊,本来还想趁你没醒瞧瞧搞定这件事情的呢,这样可以避免给你留下心理上的阴影,不过可惜我睡过头了,只能委屈你了。

一边说着林天语一边熟练的给调试相机的焦距,很快就调试好了,试了试光线的亮度,觉得还不错,于是很有摄影师派头的举起了相机,“来吧宁小姐,笑一个,这会让你的照片更漂亮一些。”

“**的到底要干什么!”宁思雅终于顾不上淑女的形象,破口大骂道。

林天语耸了耸肩:“我也不想这样的宁小姐,只不过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本来我是想把你灭口的,只不过呢我这人又一项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一个如此娇柔的美女实在是下不去手,但是如果把你放了呢我又怕你会到处乱说,又或者给我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呢我就想到了另外一个解决的办法,让我们为这一次意外的邂逅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吧,也算是我们相识一场的纪念了。”

“你的办法就是拍果照?**的就想出这个馊主意!”

对于宁思雅的激动林天语倒是可以理解,不过这并不能让他改变主意。

“让我们把事情往好的一面去想吧,我现在要给你拍一套性感写真集,这可是很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哦,而且我可是一名专业的摄像师,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担心我会把你拍的很丑,而且洗出来之后我会给你邮一套过来,完全是免费的,你瞧,你其实还是蛮幸运的嘛。”

听到这段话从林天语的嘴里冒出来宁思雅可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幸运。

“你不能这么做!”

“事实上我当然能这么做,而且老实说,我还有些期待呢。”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一把揭开了被子,露出宁思雅那美丽的娇躯来,在阳光的照耀下越发显得美丽动人,林天语先照了几张睡衣美人,然后准备把宁思雅的睡衣也脱了再照几张更加劲爆的,宁思雅这会都要哭出来了。

“等一下等一下,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

林天语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哦,你还有更好的办法么?”

“你不就是想抓住我的把柄好让我不会报警么?你放心的,我绝对是不会报警的,在我的行李里面有一个黑色皮箱,就在床底下放的,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林天语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看看再说,“好吧,那我就先看看,不过如果我觉得不够的话我还是要拍几张写真照的哦,老实说我还是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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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四章搬家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0本章字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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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五章老家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1本章字数: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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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六章阿斯特拉丶佛瑞斯特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2本章字数:4008

林天语和瑞贝卡握了握手,忽然有些不大确定的问道:“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见过?”

他这么说并非无地放矢的,对方确实让他有一种莫名的熟悉的感觉,就好像两人在哪见过似的,又好像两人之间似乎隐隐有着某种联系。

瑞贝卡很有深意的笑了笑,还没等她开口说话林晓可却在一旁打趣道,“老哥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用这种老套路和女生搭茬,我可警告你,你可别打瑞贝卡的主意,她今年可才十七岁呢。”

林天语心说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么,他尴尬的摇了摇头,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你都想哪去了。

瑞贝卡这会却替他解围道,“其实我也觉得和林先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感觉特别的亲切,不如我认你做干哥哥吧。”这话说的半真半假,但是林天语听了却愣住了。

有美女认干哥这种事按理来说是好事才对,况且还是这么一位美丽大方气质脱俗的美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瑞贝卡嘴角那丝若隐若现的笑意林天语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大对劲。见林天语半响没有说话瑞贝卡忽然道:“怎么,难道林先生觉得我不配做你的妹妹?”

林晓可听到这话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了,冲着林天语狠狠的使了个眼色,林天语只好无奈道,“好吧,如果你坚持如此的话。”

就在几个人聊天打趣的时候,林爸林妈却也回来了,两人之前出去打麻将,接到林晓可的电话急忙就赶了回来。

林妈一进屋就拉着林天语的手不放了,一个劲的追问这两个月到底去哪了,怎么也没有个音信。

好在林天语早就编好了故事,说他在沈阳认识了一个海产商人,于是就去意大利做海鲜生意去了,本来这种故事听起来实在不大靠谱,不过有着阿历克斯这个纯种的罗马汉子在一旁佐证就立刻变得真实起来了,阿历克斯的身份被林天语介绍成了一个欧洲的海鲜商人,是他在沈阳认识的,两人倒腾海鲜赚了不少钱。

林爸听到这里也加入了进来,他对林天语在意大利的经历更感兴趣,连连追问一些细节,弄得林天语搜肠刮肚的解释。阿历克斯在一旁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感觉若有所思,他忽然明白为什么林天语会想家了。

瑞贝卡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身旁,轻轻的砰砰他的肩膀,“他们很快乐不是么,”她似乎很受触动的说道,脸上隐隐有着一丝激动。

阿历克斯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心想人家一家人团聚高兴你跟着兴奋个什么劲啊?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来这里的路上林天语就反复嘱咐了他,让他少说多看,不要弄出什么尴尬的事情来,他本来就沉默寡言,有了这番嘱咐更加内敛起来。

林天语一家人闲聊够了,林爸就去张罗着做饭了,一方面林天语庆祝归来,二来也算是款待阿历克斯这个来自异国的客人,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男人林爸也是很好面子的,对客人说什么也不能怠慢了。

林妈则要去买菜,阿历克斯心想这也算是一个增长见识的机会了,连忙道我帮你提菜吧,于是也跟着出去了。

只剩下林天语和瑞贝卡在里屋,林天语跟这个新鲜出炉的干妹妹实在没什么话说,瑞贝卡似乎也没什么谈话的兴趣,拿起刚才那本放在茶几上的书又看了起来。这本书是英文版的,看起来很有些老旧,但是保养的相当好,林天语没了护身符已经不能流利的读写英文了,不过依然能辨认出那封面上的书名来。

Themiserab1eor1d?“悲惨世界,我听说过这本书,是雨果写的对么?”

瑞贝卡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这书写的什么内容?”

“几个生在悲惨时代的悲惨故事,虽然有一些美好的希望隐藏在里面,但总体上讲是都是悲剧的故事。”

林天语心说怪不得我没看过呢,这种书一听介绍就不是我的菜啊,他摇了摇头,“听起来没什么意思啊。”

“如果你指的是趣味性这方面的话这书的确没什么意思。”瑞贝卡一边说着一边又翻看了起来。

林天语见她看得认真忍不住问道:“那为什么你还要看?”

瑞贝卡嘴角不着痕迹的露出一丝笑意,抬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有很多原因,先它可以提高你的思想品味,让你免于流俗,其次可以提高对文字的运用水准,毕竟既然是名著其写作手法通常都是比较精炼的。”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听小林姐说你喜欢写作?”

林天语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年少无知的时候确实有过类似的想法,不过没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东西,现在偶尔也写一些东西,不过文笔还是太差了。”

瑞贝卡道:“那你更应该看一看了,对你的文笔有好处的,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推荐你几个好的翻译版本。”

林天语还是不怎么感兴趣,只是耸了耸肩,“以后再说吧,”他又有些好奇的问道,“你也喜欢写作么?”

“当然,”瑞贝卡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小时候写过一些短篇,上大学之后开始写一些比较长的作品,不过表的不多,真正出版的只有一本《时间旅行者的女儿》,是我在英国的时候写的,卖的不是很好,算不上很有名。”

林天语顿时惊讶起来,“你竟然还出过书!?”虽然瑞贝卡说卖的不是很好,但出书就是出书,对林天语来说已经有些遥不可及的感觉了。

“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可以说来听听么?”“当然可以,”瑞贝卡说着放下了手中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一个女孩,她刚出生的时候父母就双双去世了,她一个人和她的老管家住在一座古堡里。”

林天语心说这情节还真是老套啊,貌似很多书的主角都是年纪轻轻就父母双亡了,难道不给主角弄个悲惨点的身世就吸引不了读者么?心中虽然这么想,不过脸上却没表现出来,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瑞贝卡表情变得飘忽起来,仿佛在述说一段陈年旧事的真实故事,“这个女孩和老管家住在一个城堡里,因为没有父母的爱护使得她性格变得冷僻孤傲,过早的成熟,在她十二岁那年她在一次意外的探索中现了城堡里一个隐藏的房间,那个房间里面放着一台时间机器,原来她的父亲是一个天才明家,创造了一台能够穿梭时空的机器,也因此惹来了杀身之祸,现在这台时间机器落到了这个女孩的手里。。。。。。。。。”

“于是这个女儿决定回到过去改变历史挽救她的父亲!!!”林天语在一旁猜测道。瑞贝卡摇了摇头,“严格上讲她父亲的死已经生了,是不可能改变的,因为一旦改变就会生祖父悖论(1),所以她仅仅是用这台时间机器进行旅行,这本书讲的就是她在时间旅行的时候所遇到的一些经历。”

林天语点了点头,“那么这个故事听起来倒是蛮有意思的,至少比那个什么《悲惨世界》好多了。”

“你想看么?我这里刚好带了一本中文翻译版的。”瑞贝卡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得热情起来了。

“当然。”

瑞贝卡打开背包,从里面取出一本硬皮封面的精装图书来,林天语拿过去看了看,只见封面上写着:《时间旅行者的女儿》——阿斯特拉*佛瑞斯特著。

(1)祖父悖论:既——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祖父生他父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祖父,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你的祖父就没有你的父亲,如果没有你的父亲也就没有你,如果没有你,你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祖父生他父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祖父。此即为祖父悖论,此结论从理论上证明通过时间旅行改变历史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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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七章登山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2本章字数:3337

“拦住她,给我拦住她!希特勒一边大喊着一边朝后门跑去,他的那些忠心的党卫军护卫拼命的射击着,将成排的火力倾斜向对面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女孩,但是一股无形的屏障将这些子弹全部当了下来,像陷入粘稠的胶水中一样慢慢的减,停滞,这种奇特的景象惊呆了那些党卫军士兵,但是女孩却仿佛早已经有所预料,她冷笑着举起和她体型不大相称的狙击枪,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子弹穿过了两个禁卫军士兵的身体,钻进了刚刚跑到门口的希特勒的脑袋。

脑浆像打破的沙拉酱一样四散飞溅,第三帝国的元、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起者,就这样被枪杀在了自己的卧室之中。

那些党卫军的士兵全都惊呆了,他们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还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当他们再次回过头来的时候,却现那女孩已经消失不见了。。。。。。。。。。。。

林天语放下那本书,有些叹为观止的摇了摇头,“老实说,我从未想过一个女孩也能写出这么惊险的小说来,简直!简直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啊,你是怎么想到这些故事和情节的?”瑞贝卡耸了耸肩,“只能说我的想象力比较丰富吧,当然这几年到处飞来飞去的一些经历也提供了一些灵感。”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以前都没听说过。”

“这个我到是知道,出版商说这本书面对的读者群有问题,对于未成年的读者这本书过于血腥,不适宜阅读,而对于那些成年的读者来说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做主角位面有些不够现实,他们建议我减少书中的战斗情节或者干脆讲主角的人设修改一下。”

“但是你没有这么做?”

“当然,我写书本来也不是为了赚钱,仅仅是自娱自乐罢了。”说完忽然抬起头来,“哎呀,林伯父在招呼我们吃饭呢,我们赶快去吧,别让他们久等了。”

客厅的圆桌上,林爸已经将菜肴摆满了桌子,几个人分别落座,就开动起来了。

食不言寝不语一项和东北的餐桌绝缘,在餐桌上林妈一个劲的感谢阿历克斯照顾了林天语,这让阿历克斯很有些尴尬,毕竟说起来林天语还是他的主人呢,只能唯唯应是,林妈又问起两人在意大利的生活经历,阿历克斯只能尽量模糊的回答,避免引起怀疑,林天语也不时的在一旁帮着解释,总算是没有露出什么马脚。林父问的问题就比较现实了,他一项是习惯于直奔主题的,“这次回来准备住多久啊?”

林天语道:“这一次不打算走了,我和阿历克斯商量过了,决定在这里修一间冷库,作为中转站。”

林爸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你们该不会是在搞走私吧?”

林天语心说这都哪跟哪啊,他刚想解释一下林爸却已经很通达的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并不关心这些。

“这年头要是不走点歪门邪道想要赚钱可不容易,你们就算是真要搞走私什么的我也可以理解,只要自己小心注意就行了,别把自己陷进去就行。”

说完又道:“你准备在哪修冷库啊?用不用我帮你张罗人手?”

林天语的家乡这边修冷库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因为地里种粮食根本不赚钱,有的时候连投资都收不回来,因此家家都栽种葡萄苹果之类的经济作物,葡萄在秋冬季节的价格差异巨大,因此便有人修建冷库秋天收了葡萄储存起来,等到了冬天或者来年开春再拿出来出售赚取差价。“地点上我还没想好,不过最好偏僻一些。”

林爸摇了摇头,“现在哪还有偏僻的地方啊,自从鞍钢集团搬迁到这边之后到处都在搞开,老百姓也都没闲着,前两个月听说要占地修道,大家都开始盖房子种树,你现在去南边的地里看看,哪里还有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啊。”

林天语心说这种事情还真是没想到了,他在印象里一直觉得家乡是个很偏僻的小地方,却没想到这会也变的面目全非起来了。

他点了点:“这事倒也不急,慢慢再说吧。”

林晓可这会却忽然开口道:“诶对了哥,下午我们去海边玩吧。”

林天语心说海边有什么好玩的,换了以前获取还会有那么一点兴趣,但是自从当了两个月的渔夫之后大海对他已经没什么神秘可言了。

不过他倒也不好说实话打击妹妹的积极性,只好敷衍道:“这会都冬天了海边有什么好玩的,要去也得等到夏天啊。”

林晓可无奈的耸了耸肩,“说的也是,要是夏天来就好了,可以去海滨浴场玩,或者去南边的礁石滩地上捡牡蛎捞海蜇。”“干脆我们去爬落铁山吧。”林天语提议道,他倒也不是一时兴起,因为他忽然想到如果在山里修建一个秘密基地那绝对是称得上隐秘了。

落铁山就坐落在村子南边十几里远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大山,充其量也就是一座比较高的丘陵而已,海拔不过一百米,山体主要由一种灰黑色的岩石构成,这种岩石含有一定的铁成分,勉强算是铁矿石,有时雨水冲刷之下还会冲出一些块状的铁来,七十年代的时候有探矿队到这里探勘过,可惜得出的结果是这里的铁矿石品味极低,根本没有任何开的价值。

早些年备战备荒的时候有工程队在山上开凿了一条防空洞,在山腰处横贯东西,这个防空洞也成了林天语小时候的一个印象深刻的记忆,他和他小时候的玩伴没少去那里探险过。

林晓可听了顿时也变得兴趣迥然起来,她对落铁山可是很有些怨念的,小时候林天语可以和伙伴们放肆的去那座山上探险,回来绘声绘色的讲述路上的故事,她这个女孩却被父母严令不得去,对她来说那落铁山总是有着一种略显神秘的感觉,“行啊,那就去落铁山吧,瑞贝卡,你有兴趣一起去么?”“当然,为什么不呢。”瑞贝卡神情淡淡的说道。

吃完午饭之后,几个人准备了一翻,林天语和阿历克斯换上了牛仔裤和夹克衫的休闲装,脚上套上了运动鞋。

瑞贝卡穿着一件黑色带有白色条纹的运动装,脚上穿着登山靴,身后背着旅行背包,一副很专业的样子。

一行人便这样出了家门,天气很晴朗,因此不算太冷,空气有些干燥,不过也无伤大雅,林天语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登过落铁山了,他带着一行人走过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房屋,和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着招呼,当他们走出房舍聚集的村子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了落铁山那不算巍峨的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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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八章山后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3本章字数:3193

生所谓望山跑死马,落铁山的距离虽然没那么夸张,但要走到山脚下也需要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

冬日的田野充满了苍凉的气息,一行人一边走着,一边不时的朝着道路两旁指指点点,回忆着过去的种种。

“以前这里我记得都是玉米地来着,现在都变成葡萄园了。”林天语指着那些用水泥杆、竹竿和铁丝组成的葡萄架说道。

“那里是一片白菜和萝卜地,记得以前秋天上山的时候总要偷拔几颗萝卜带着,留到山上吃,有甜又脆,现在貌似也没人种了。”

“当然没人种了,根本卖不出价,几分钱一斤都没人卖,载的越多越赔钱,谁还种呢。”

林晓可却笑道:“你还真别说,其实家家都栽的,只不过都是田间地头的载上那么几颗,自家冬天里吃用的,这样就不用去市场上买了,要买的话也要几毛钱到一块多一斤呢。”

阿历克斯有些惊讶的问道,“为什么卖几分钱一斤的东西买的话却要一块多呢?”

林晓可耸了耸肩,“你问我我问谁去,这几年好像干什么都不赚钱了,以前有那么十几亩葡萄园一年下来也能赚个两三万,现在农药化肥的价格不停的涨,葡萄的价格却总也没什么起色,还是老样子,一年两三万也不容易赚到了,而且各种稀奇古怪的病也冒出来了,运气不好遇上一个,说不定就血本无归了呢,前几年载葡萄的就那么几户,见葡萄值钱大家都把果树砍了载葡萄,现在苹果值钱了又纷纷砍了葡萄载苹果,也不知道到底载点什么好了,倒是地价一个劲的往上窜,现在一亩地就能卖五六万呢。”林天语吃了一惊,他依稀记得当初供他上大学的时候家里卖了几亩地,一亩才值三四千块钱吧,想不到几年下来竟然涨了这么多。

他看了看妹妹,有些奇怪的问道:“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自从回家老爹老妈有事没事就一个劲的在我耳边唠叨,我想记不住都难呢。”

说到这里林晓可忽然露出一副坏笑,“他们还唠叨为什么你到现在还不结婚呢,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呢,说不定今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就要开始问了,看你到时候怎么回答。”

“谁说我没有女朋友的。”林天语有些心虚的说道。

“那你怎么不领回来给爸妈看看,说说看,嫂子长的什么样?”

林天语心说我上哪知道,一行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山脚下,顺着平缓的山坡往山上走去,虽然已经是山上了,但这里其实还算不上荒郊野外,山坡平缓的地方大都有栽种的果树和玉米,只不过这会已经是冬天了,没什么人罢了。

除了这些人工栽种的植物,山上也有些山枣山葡萄之类的野果,大都生长在那些连土豆地瓜都载不活的犄角旮旯,顽强的生长着。林天语记忆中想要爬上山腰的洞口,总要费上好一番功夫的,却没想到这一次走了十几分钟就到了,他初时有些疑惑,后来想了想可能应该是因为他当初年小体弱,攀登这样一座小山自然也要费上一番力气,现在长大了一步顶过去两步,当然就感觉容易多了。

那防空洞的洞口的直径有两三米,洞口并不是很规整,洞外堆满了当初挖洞时挖出来的碎石子,长年风吹雨淋的形成了一道缓坡,刚让让众人顺坡而上。

站在洞口可以感受到从洞里面呼呼的往外冒着的凉风,林天语第一个钻了进去,其他人随后跟上,一行人顺着漆黑的山洞往里走着,走了大概几十米远洞穴内就完全漆黑一片了,那身后的洞口变成了一个远远的亮点,看起来就好像是平行的井口。

又往前走了一段,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林天语犹豫了一下,正打算原路返回,瑞贝卡却忽然从背包里取出一只手电筒来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看到三人诧异的目光耸了耸肩道,“有备无患嘛。”

山洞的地面还算平整,因为当初就是作为防空洞的标准来挖掘的,两旁隔上几米远就有一个凹形的耳室,一个耳室大概有二三十平米大小,可以用来储备粮食水源,也可以住人,当初林天语还在一个耳室里找到过一些破烂的草甸子和瓷器的碎片,可能是当年的工程队所留下的。

一行人走了约莫几分钟吧,前后就都成了漆黑的一片了,只有瑞贝卡手里那束手电的光柱,林天语和阿历克斯到还没什么,林晓可却有些害怕了,仅仅的抓着林天语的胳膊,林天语心中有些好笑,心说小女生就是小女生啊,他回头看了一眼瑞贝卡,却现后者一脸平静的模样,大步的走在他的身旁。

又走了几分钟,前面就远远的出现了一个亮点,众人全都加快了脚步,那亮点越大,终于,一行人穿过了山洞,走到了落铁山的另一端。

不像北面山坡那样要么险峻陡峭,要么碎石嶙峋,落铁山南面的山坡是一道平缓的开阔坡地,在很长的一段距离中没有一棵树,全部生长着一尺多高的枯黄的野草,一眼看去仿佛一条长长的干草垫子。在山坡下面可以看到几颗笔直的松柏,就耸立在一座红色的砖房旁边,外山坡上还有几只山羊在悠闲的吃草,几只母鸡在啄食,显然都是那个红色砖房里的人家放养的,那红色的砖房所在的位置其实是丘陵环绕的一个盆地,四周的山丘封闭了道路,让这里显得到很有些世外桃源的感觉呢。

“呵呵,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山这边的景色都没怎么变呢。”林天语有些感慨的说道。

回家不过一天他却已经现家乡的变化越来越大了,似乎小时候印象中的那个充满了田园野趣的小村子里也多了几分城市的喧嚣,少了几分乡村的宁静和安逸,但是眼前的景色却似乎让他找回了那么一点感觉。

“我们要不要下去看看?”瑞贝卡忽然说道。

“还是不了吧,”林晓可有些担心的看了看手表,“已经三点多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林天语却是很有些探寻的兴趣,他觉得这里实在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能在这个山坳里修建一个基地,那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于是便说道:“好不容易上来一回不尽兴怎么能行,你要是走不动了让阿历克斯背你。”

林晓可道,“我可没那么娇气,你们要真想去我奉陪就是了。”

一行人统一了意见,便朝着山坳里那个红色的小砖房走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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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四十九章买地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4本章字数:4984

早上九点起来现又停电了,真是坑爹,等到中午也没来电,吃完饭之后去泡了一下温泉,两个小时之后回来现还是没来电,没奈何睡了一觉,一直到晚上五点才来电,只好晚上更新一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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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行人走的近了才现,那红砖房其实还是蛮大的。

看起来面积应该有一百多平米的样子,外面散养着不少母鸡和山羊,都悠闲的到处觅食,一点也不怕人的样子,倒是蛮有过去那种乡村野趣的感觉。

那房子修的很是体面,虽然没有精装修,但是门窗都是双层铝合金的,水泥的台阶和地基,一个老太太正坐在太阳地里织毛衣,看到几个人出现在眼前顿时吃了一惊。

“老头子,收鸡蛋的来了。”她朝屋里喊道。

“来了来了。”

随着声音屋里走出个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来,花白的头和胡须,看模样倒也硬朗,穿着一件翻毛的黑皮夹克,看起来皮质不错,只不过保养的不好,看起来灰突突的。“你们几个来买鸡蛋呢?”他狐疑的看了几人一眼,现里面还有外国人的存在,明显愣了一下。

林天语心中奇怪,心想谁没事跑到这山里来买鸡蛋啊,不过他也没有立刻否认,而是随口问道,“你这的鸡蛋多少钱一斤?”

“我们这鸡蛋不按斤卖,按个卖,一块钱一个。”

林天语愣了一下,心说这也太黑了吧,现在外面的鸡蛋不过四块多一斤,一个也就四五毛钱罢了,这一下子就翻了一倍啊。

瑞贝卡却忽然微笑着问道,“大爷家的鸡蛋有什么特别么?”

“那是当然了,”老头子颇为骄傲的说道,“你看咱家的鸡,都是放养的,吃的都是草籽虫子,而且不停的运动,这样的鸡产的蛋可比养鸡场的好老了(好多了),不信你们进来我给你们打开一个看看就知道了。”

林天语几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便跟了进去。

几个人跟着进到屋里,却现屋里还有一个半大小子,正对着电视用一台ps游戏机玩真三国无双5,听到脚步声也没有回头,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这房子外面看着一般,屋里的装修却还真挺不错的,地上都镶着瓷砖,家具什么的也都不差,那老头带着一行人走到后屋,拉开门一看里面摆得满满的几箱鸡蛋,旁边还有不少空箱子。

老头随手拿了一个,在一个小瓷碗里轻轻掰开,然后端给几个人看。

“看到了没,这色都不一样。”

那蛋黄果然呈现出一种橘黄色,看起来颜色很是鲜艳,比起平时里吃的那种干巴巴的黄色的蛋黄大不一样。

“这鸡蛋吃起来老香了,叫什么来着,纯天然食品。”

林天语心想这样的鸡蛋如今倒也确实少见了,买一些回去倒也不错呢,他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里也散养着一些鸡,那鸡蛋就是这个颜色的,不过算起来已经好些年都没有迟到过了。

“那行,先给我来二百个,要是吃好了以后一定经常来你这里买。”

“好嘞,东子,别玩了,赶快给人捡鸡蛋。”

说完又问林天语,“你们怎么来的?拿家伙什了么?”

见林天语摇了摇头便道,“那我再给你个箱子吧,箱子十块钱一个,我看你也不差那两个钱,另外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可以让东子开车送你们出去,车费嘛你就看着给就行。”林天语奇道,“这里有出去的路么?”

老头子道:“瞧你说的,要是连路都没有我们也不能在这里盖房子啊,感情你们是从山上翻过来的啊?路就在西边,绕过那边那道山坡就是,可平溜了。”

地处偏僻,人烟稀少,但却又有足够便利的交通,林天语心想果然是个建立基地的好地方啊。

林天语一边想着四处看了看屋里的摆设,随口问道,“老爷子看你这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那当然了,我这鸡蛋的生意可好了,不少城里的都特意开车来买我的鸡蛋,还有羊奶,可惜搁不住,我和老太太也喝不了啊,东子不喝,嫌膻,一顿顿都倒了,等过年我准备杀两只羊,你想买不?便宜点卖你,冬天切成块搁酸菜里一起炖着吃老香了。”

林天语心想到时候再说吧,他对羊肉什么的倒是没什么兴趣,吃喝方面他一项是没什么追求的,他更感兴趣的是这个地方。

“这附近的地都是有主的么?”

“都是我个人家的,当初生产队解散的时候地都分了,这山里的地也分了,分的零零散散你家一亩他家八分的也没人来种啊,跑这么老远就为了那点破地也不值得,我就挨家挨户的把地都买了下来,前后花了我十五年的时间,连成了好大一片,现在从东山坡到西山头方圆几十亩地全是我的。”林天语打趣道:“那你可成大地主了啊。”

那老头哈哈大笑,“我可不就是大地主么。”

林天语寻思了一下,如果真能把这几十亩地买到手的话倒还真是不错了,这里地处偏僻,但又不至于与世隔绝,正好适合建立自己的基地,反正现在有的是钱,买下来也算不了什么。

想到这里他试探性的问道:“这块地这么大值两个钱吧?”

那老头眼中精光一闪,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他装作动脑思考的样子道:“哎呀那可值不少钱了,现在地价到处都在涨啊,怎么说一亩地也得卖个五六万吧。我这三四十亩地,那就是二百万啊!”

说完又一拍巴掌,“不过我也不打算卖,我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卖它干嘛啊,我跟你说我这里风水好着呢,你看那边两座山头么,那叫二龙戏珠,等我死了我就埋到那两座山中间,子子孙孙都跟着享福呢。”

林天语心中好笑,就那两座破山喇子还整成二龙戏珠了,他这两年看的盗墓小说也不少,虽然没有过任何实践但是也整个不少理论知识,这会也装作很懂行似的惊讶道,“老爷子看来有点本事啊,连风水什么的都懂。”那老头面带得色:“略知一二,略知一二。”其实他哪懂什么风水啊,不过是随口忽悠罢了。

林天语心中暗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不过嘛”——他忽然指了指来时的那个防空洞,“就是可惜了有这么一个洞啊,本来二龙戏珠是挺好的,但是现在这里出了个洞泄了龙气,这就变成了漏风龙了啊,这漏风龙可不好啊,正所谓‘一张大口吃四方,万般福禄皆漏光,’福禄财气全都漏光了,这风水可就废了,老爷子将来最好还是别想不开,要不然子孙后代都跟着吃挂落呢。”

那老头子被他说的一噎,他也就是随口胡诌两句而已,没想到林天语比他还能忽悠,而且还说的一本正经有模有样的,顿时脸上有些尴尬。

林天语这会却又道,“而且你这里都是山地啊,外面地涨价那是因为有可能占地,要占了的话补偿金好歹也得个几万,所以地就值钱了,你这里众山环绕,就那么一条出口,哪个开商能跑这里来盖楼,八辈子也占不到啊,种地什么的也不是什么好地,我看一亩地最多也就两三万到头了。”“一亩地两三万我这三四十亩地也值个七八十万呢,而且还有我这房子呢,我这房子前年才盖得,还有仓库下屋,加起来**十万跑不了吧。

林天语心想这样的价格倒也不算离谱,他忽然微微一笑,“我看**十万是值了,老爷子,我也不瞒你说,看到我这位朋友了么,他是外国来的,想在这买块地盖个别墅,我看你这就不错,要是你有想法的话我给你一百万买你这块地方,你看怎么样?”

那老头听了顿时吃了一惊,看着林天语和阿历克斯的眼光都不一样了,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要买他的地。

林晓可在那边正喝水呢,顿时噗的一声。

“老哥你脑袋范抽了?跑到这荒郊野岭的盖什么别墅啊。”

那老头道:“这叫什么话啊,咱这块可算不上偏僻,绕过西山坡跑上五六里就能上公路,往南开半个小时就是熊岳城,哪是什么荒郊野岭啊。”

“那也不能说买就买啊,”林晓可正要继续劝说林天语却示意她不用说了,“老爷子,你就说你到底有没有心思卖吧,你要是没心思卖我也就不用废话了,咱该买鸡蛋还是买鸡蛋,你要是有心卖我明天就带定金来跟你签字据,三天后正式过户,你看怎么样?”那老头也有些蒙头了,这在家呆的好好的突然就有人说要来买房子买地,让他实在有些找不着头脑了。

当初生产队解散分地的时候他其实只分到了两三亩地,剩下的那些都是他从别人手里零头碎脑的买来的,钱大都是他儿子给出的,因为都是山里的坡地,离住人的村子又极远,根本没花多少钱就买到手了,不过他在这里好歹也住了有不少年头了,怎么说也有了些感情了不是,这会却也有些不好做出决定来。

他摆了摆手道,“你容我回屋想一想,你们几个先坐着,东子,鸡蛋捡完了么,给几位倒杯茶。”

一边说着老头子一边进屋去了,隐约能听到打电话的声音。

茶水还没喝上一杯呢,那老头就已经走了出来,一脸的郑重和决绝,“一口价一百二十万,连房子带地、家具家电、母鸡山羊、连同外面那辆半截头全都给你了,你看怎么样!”

林天语心想也不差这二十万了,于是点了点头,“行,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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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章临时基地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4本章字数:3834

出去的路果然像那老头说的一样,只要拐过一个山坡就是了,道口只有五六米宽的样子,看得出应该是用推土机推出来的,道路倒也还算平整,车开了几分钟就上了公路,往北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了林天语家所在的村子了。

晚上的时候,林妈把买回去的鸡蛋煮了一些,味道果然格外的香。

听说林天语和阿历克斯要去买地林爸也没说什么,倒是林妈很是抱怨了一通,说不应该把钞票扔到没什么升值空间的山里面,而且买地这种事情竟然也不跟他们做父母的商量一下,太不像话了。

林天语急忙祭出了阿历克斯这个法宝,把一切事情都推到了他的身上,说买房子买地的主意和资金都是阿历克斯出的,林妈这才不说话了,毕竟阿历克斯是客人,而且又跟她又不怎么熟悉,说多了自然不好,这一点她还是晓得的。

不过林妈马上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对了,晓可说你有女朋友了,怎么这次回来也不领回来让我看看啊。”

林天语看了妹妹一眼,却现后者正一脸得意的冲他坏笑,心中顿时一阵头大。他正犹豫着要怎么敷衍呢,电视上却播出了一条新闻。

“昨天夜间沈阳市的一家私人展厅生了一起特大盗窃案件,一条价值7o万欧元的碧蓝之心项链失窃,监控录像并没能拍摄到失窃画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当中。。。。。。。。”

林天语心中一惊,那不就是那个宁思雅的目标么,他心说那女人还真敢说敢干啊,竟然真的就把项链给偷到手了。

这会林妈又啰嗦了一句,林天语嘴上就下意识的说道,“那个她在沈阳还有事情没处理完呢,过两天我打电话问问她有空没。”

好不容易把林妈给敷衍了过去,林天语对怎么圆谎却又头疼起来了,心想实在不行干脆雇个临时女友算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林天语和阿历克斯吃了几个白煮蛋当早餐,从银行里取了一万块钱,中午的时候就送到了老头子的家里,双方签订了协议,三天后正式签合同过户,价格为一百二十万元整,如果届时林天语无法完成交易,这一万元便作为违约金赔给老头子,而如果老头子违约,则需要返还一万元并额外赔付一万元作为违约金。签完合同当天的下午,林天语和阿历克斯便踏上了前往大连的汽车。

他随身带了十公斤的黄金准备**,他原本以为卖金条会很有些麻烦的,貌似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主角销货的时候总是会被人盯上,然后各种麻烦就找上门了,为此他还特意带了一把左轮**,小心翼翼的藏在手提箱的夹层里,另外和阿历克斯还每人带了一把长匕防身。

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很容易的就把那几根金条卖掉了,完全没出什么岔子。

他先是在一家金店卖了两公斤的黄金,这会的金价已经涨到28o多元一克了,但是因为他的黄金的成色不太好而且收价要比卖价要低,所以一克只给了他2oo元的价格,两公斤黄金卖了四十万。

他之后又一连跑了三家,一共卖了一百六十万的现金,然后就坐车和阿历克斯原路返回了。

其实他的那些黄金里有不少古罗马金币,如果按照古董**的话价格肯定不值2oo元一克,但问题是无论是古罗马金币还是其它的古代物品想要当成文物**的话都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太新了,尽管这些东西无论做工还是材料都实打实的没问题,和真的古代文物没有任何差别(本来就是古代的东西嘛)但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就足以让这些从古代带回来的东西通通被当成赝品来对待了了。这一点在《时空旅行指南》里面已经介绍的十分清楚了,所以林天语也没有范这个错误。

除了付给老头的那一百二十万,剩下的四十万林天语决定用来修建基地用的,不过现在谈这些都还为时过早,因为已经到了冬天,天寒地冻的也不好开工,林天语准备明年开春后在建设自己的秘密基地,不过房子买下来之后倒是可以提前住过去,家里的房间毕竟有限,虽然炕上地方宽绰,但是林天语却不习惯和别人睡在一个屋子里,尤其是和一个大男人,这两天他都不得不和阿历克斯挤在一铺炕上,着实别扭的紧了。

三天后林天语带着一百二十万的现金准时的来到了老头子的家中,老头子那边又多了两个人,一个跟他长的很像,似乎是他的儿子,穿的西装笔挺,看起来也是个成功人士,另一个就很普通了,应该是跟班一类的人物。

老头子拿出一堆地契来,全都是三亩两亩的,最少的甚至只有几分地,一共有十几张之多,全都颜色黄、墨迹苦干,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书说简短,在仔细研究了地契的真伪和契约书的内容之后双方签下了各自的名字,提着那装钱的皮箱,一家人坐车就离开了,只剩下阿历克斯和林天语两人,面对着偌大的一个房子。

“好了,从现在开始,这里就是我们的临时基地了。”林天语兴奋的说道,这么一大处房地产放在眼前可比那几根金条来的实惠多了。

屋子里的生活设施一应齐全,不过林天语还是打算过一段时间全都换掉,换上自己喜欢的款式类型,凡在他现在最不差的就是钱,另外他还准备添购一些设备,风力电机、摄像头、报警器之类的,把路口奉上,能装的全安装上,至少要让这个山坳里的一切都处于自己的掌控当中才行。

当然这些事情都需要以后一点一点的来安排了。

不过这些都还在其次,他现在优先考虑的是应该把那两扇门弄过来,之前在家的时候他都不敢使用那两扇时空之门,拿金条的时候匆匆去了一趟海盗,顺便瞥了一眼,结果现那些放在小岛上的东西都被风吹雨淋的快要完蛋了,得赶紧收拾一下才行。那辆半截头就停在院子外面,看起来七八成新的样子,林天语试了一下,现车的性能还算不错,就是有一股子鸡粪味,显然以前都是给人运鸡蛋用的。

他早已经考过驾照了,只是在城里的时候没什么机会开车罢了,这会摸着方向盘也有些跃跃欲试的感觉了。

林天语一路开着车回到家中,先把两个十万块钱的存折交给老爹老妈,之前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这会既然已经暴露了,干脆一块推到阿历克斯身上了,就说是和阿历克斯一块做生意的时候赚到的。

林爸虽然有些疑惑但既然儿子有能耐赚钱了自然是好事。

倒是林妈有些担心道,“你们那边荒郊野外的,也不安全啊,你把黑子带上吧,万一遇到个事也能叫唤两声。”

林晓可在一旁笑道:“妈你就别担心了,那老头老太太都敢在那山里住着老哥一大小伙子有啥好怕的啊。”

话虽然这么说林妈却依然坚持让林天语把黑子带上,林天语倒也没有反对,反正黑子现在长这么大了老是圈在院子里也不是事啊。正当林天语打算邀请一家人一起跟着去看看他的新房子的时候瑞贝卡却面色苍白的走了进来,看起来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

林天语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的女孩露出这种表情来,以往她总给人一种自信独立而又洞明世事的感觉的,就好像什么事情都不会让她感到意外似的,这种感觉竟然会出现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身上一直让林天语感到很奇怪,但这会她的样子看起来却有些惊慌失措。

林天语对瑞贝卡还是很有好感的,立刻关心的问道:“怎么了瑞贝卡,出了什么事情么?”

瑞贝卡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一点小事情,我想我暂时没法去你的新家了,我得离开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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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一章阿历克斯之死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5本章字数:3570

夏日夕阳的光辉暖洋洋的照在古堡城墙下一个老人的身上。

他躺在一只摇椅上,身上盖着一条羊毛毯,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身旁的枫叶随风而落,一片片的落了下来,其中一片落在了他的毛毯上,那微不可闻的触碰却让老人睁开了眼睛,他将那片枫叶举到眼前看了看,猩红中泛着枯黄的颜色,一如他现在对身体的感觉。

老人叹了口气,似乎实在怀念年轻时自己那强壮的体魄,和即将跟美好生活告别的不舍。

远处一阵汽车马达的声音让他从沉思中惊醒,看着那辆越来越近的绝影2ooo黑色跑车,老人行将就木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来。

随着一个漂亮而又有些鲁莽的甩尾,跑车一下子停了下来,瑞贝卡从车上走下,面色惶恐的来到了老人的身旁,她有些不太敢去看那老人的面孔,生怕对方已经呼出了最后一口气息。

但令她感到意外的是那老人看起来精神好的很,脸上带着一丝不太正常的红润,微笑的望着她,我们可以想见那种经历过千锤百炼的人,离死已经那样近了,却还完全保有健康的状态。瑞贝卡却看出那仅仅只是回光返照给她的错觉,她眼睛有些湿润的半跪在老人跟前,轻轻的抚摸着那老人干枯的手背,“你看起来气色好极了?”

阿历克斯笑了笑,对女孩在这种离别时刻想要用幽默来缓解伤感表示理解。

“我虽然并不懂得什么医道,但我见证过不少人的死亡,知道临终的情形是怎样的。昨天我还只是脚冷;今天早上的时候,冷到膝头了;现在我觉得冷齐了腰,等到冷到心头,我也就停摆了,我父亲就是这么死的,诸神在上生活他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竟然也能寿终正寝,不得不说是一件幸事。”

他有些感慨的说道,“如今我也步了他的后尘,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他望着远处即将落幕的太阳,声音在有些感慨,“夕阳无限好,不是吗?我让护士把我推到外面来,为的是要对这一切的景物作最后一次展望,这里的一切都是我和你父亲一起建立起来的,能和他共同经历了那么多我已经足够满足了,而能够和你一起生活这么久已经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了。”他看着瑞贝卡,神情有些激动起来,“你能回来我很高兴,从小我便把你当女儿来看待,但是我知道自己并不能替代你的父亲给你足够多的关怀,虽然你总是在笑但我却知道你从未开心过,很抱歉我已经无法做的更好了。”

“不,你做的很好。”瑞贝卡由衷的说道,但阿历克斯却摇了摇头。

“还不够好,你不需要安慰我,我清楚这一切,尽管我尽了全力,但我能够看出你的不快乐,这么多年来你四处旅行,小小年纪就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事情,我知道那仅仅是你希望填补内心的空虚,你渴望改变,尽管你不知道你想要得到的是什么。”

阿历克斯越说越是激动,瑞贝卡看的一阵心疼,央求着他,“你休息一会吧。”

“不,这些话我必须说出来,否则就没有机会了,请容我说完它吧。”

瑞贝卡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可以从中看出其中含有的那种行将物化的人的卑怯神情。

她默默的点了点头,将那摇椅的靠背往上提了提,好让阿历克斯能更舒服一些。“您赶来看一个快死的人,这是好的。这种时刻,能有一两个人在场,我已经很欣慰了,对于一个曾经的战士和一个角斗士来说,能够死在床上是一种值得庆幸的事情,尽管我希望能拖到黎明。但是我知道,我只有不到两个钟头的时间了。到那时,天已经黑了。其实,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死是一件简单的事。并不一定要在早晨,正如你父亲常对我说的,事情总要往好处去想,今晚我将披星戴月而去。”

阿历克斯平静的述说着,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并不感到担心。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你的父亲,是一个好人,但却称不上伟大,尽管他曾有过那样的机会,他或许这样那样的有着不少的缺点,但是他尽可能的尽到了一个当父亲的责任,知道么,其实当年你父亲在选择做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还是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之间左右摇摆的时候,我是劝他把你舍弃掉的。”

瑞贝卡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愣住了,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但是下一刻,阿历克斯突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手劲之大让瑞贝卡吓了一跳。“我曾经誓过要誓死保护他的,但是我最终却失败了,答应我,答应我你一定要救他,替我完成我的使命!”

瑞贝卡看着那个面目激动甚至有些狰狞的老人,终于还是心软了下来,忘掉了阿历克斯刚刚道出的那残酷的事实。

“我答应你。”她说道。

阿历克斯仿佛一下子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他缩回了手,沉重的喘息着,不再说话,仿佛寒风中的残烛,脸色渐渐灰暗了下去。

瑞贝卡想起了老人过去的种种付出,那一似恨意终于随风而逝,心中只剩下一片悲伤,她将脸伏在老人的怀中,感受着老人呼吸的幅度越来越小,直到最终停息,身体也逐渐冰冷。

当她站起身来的时候,四周的已然全黑了,那不仅是夜间的黑暗,天空中仿佛还有极低的云层,压在那城堡的上面,满布天空。

但是由于月亮正待在上面,穹苍中也还留着一点暮色的余辉,浮云朵朵,在天空构成了一种乳白的圆顶,一线微光从那顶上反照下来。因此地面反比天空显得稍亮一些,那是一种特别阴森的景色,那城堡城墙的轮廓,阴沉厚重,被黑暗的天边衬托得模糊难辨,色如死灰。所有一切熟悉的景物此时都忽然变得卑陋、黯淡、毫无意义起来。第二天清晨当林天语走出新居的屋门,呼吸着清冷的晨风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不远处一处山坡山上。

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坐到山上去了?林天语有些奇怪的想着,他走上山坡,看到瑞贝卡脸上有两行干涸的泪痕,目光茫然的望向远处,感受着那种莫名的悲伤,他的心中也不由得黯然起来。

将外衣脱下来盖在了女孩的身上,紧挨着她坐了下来。

“你还好吧。”

“我很好,”女孩的声音空洞而又飘渺,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过了一会她才回过神来,转过头现是林天语时明显慌乱了一下,她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目光看向林天语,这种目光让林天语感觉很有压力,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良久。

“抱着我好吗?”瑞贝卡小声说道,头已经靠了过来。

林天语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感到一丝心痛,他急忙侧过身子,将女孩娇小的身子揽在怀中,让她的头枕着自己的胳膊躺了下来,瑞贝卡仿佛像是一只在寻求温暖的小动物,在他怀中缩成一团,过了一会,一阵微弱的呼吸声传来,她沉沉的睡着了。感受着怀中人儿那逐渐平稳的呼吸,林天语心中莫名的生出一股暖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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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二章关于女人的话题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5本章字数:4082

林天语抱着熟睡的瑞贝卡走下山坡的时候,黑子欢快的从给它搭的狗窝里窜了出来,相比空间有限的农村小院,它显然更喜欢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摇头摆尾的在林天语周围转来转去,表达着它心中的兴奋,直到几只咯咯叫的母鸡从它身旁路过,它才追着那些母鸡跑远了。

林天语看着跑的撒欢的黑子一阵摇头,心说这家伙还真是来对地方了啊,一边想着一边用脚推开了屋门,走了进去。

阿历克斯将鸡蛋和香肠放在平底锅里用花生油煎着,看着那些半生的食物逐渐镀上一层金黄的色泽,散出一阵诱人的香气,心中很有些莫名的感动。

“这就是生活啊,”这个半辈子都在生死搏杀中渡过的中年汉子如此想到。

相比较在耶路撒冷时的严寒酷热的煎熬、角斗场上的血腥搏杀的考验,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一种自内心的放松,能够在早上起来吃上一顿香喷喷的早餐,晚上睡在温暖的床铺上,不用随时准备战斗和厮杀,这种生活对他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屋子的门忽然从外面被打开了,林天语抱着熟睡的瑞贝卡走了进来,他丢给阿历克斯一个噤声的眼神,然后将瑞贝卡放到了屋里的暖炕上,替她盖上了被子。

走出来的时候他看起来有些失落,阿历克斯正要问瑞贝卡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的,却听林天语叹了口气问道:“告诉我阿历克斯,我是不是已经老了?”

阿历克斯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自己的主人今天了什么神经,“我今年已经三十多了,或许四十岁了,但是我依然觉得自己很年轻,你为什么忽然问这个问题?”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煎锅里的食物盛到盘子里,端到了餐桌上,尽管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多长时间,但是他却已经能够熟练的使用厨房里的器具了。

两个人做到餐桌旁,阿历克斯从一只电热杯里给两人各倒了一倍羊奶,林天语闻了闻,气味果然很膻。

他吃了一口煎蛋,一边吞咽着食物,一边说道:“刚才当瑞贝卡躺在我的怀中的时候,我忽然有种想要呵护她的感觉,就好像一个老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熟睡在自己的怀中似的,我竟然觉得如果这会我成了父亲有了孩子的话似乎也不错,是不是我的心态已经老了呢?”“你现在想结婚么?”阿历克斯问道。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我现在完全不想结婚,甚至连找女朋友都觉得麻烦,我得请她吃饭,送她礼物,没事煲电话粥,想尽办法讨好她,这似乎是一个男人找女朋友的时候必须要做的事情,但其实我并不想做这些事情,这些只是手段,让她做我女朋友的手段。”

“如果你真的不想结婚,也不想谈恋爱的话,那还不如去找个妓女,你觉得自己想做父亲的感觉其实是一种错觉,因为太久没碰女人而让你试图将注意力转移到其它的地方,你多久没碰女人了?”

林天语被阿历克斯的问题搞得一阵尴尬,“你们罗马人都是这么直接么?”

“在女人这个问题上——是得。”

阿历克斯的坦率让林天语一阵无语,他自己却一边回忆着说道:“我还记得我十六岁那一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把事情搞砸,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于是我父亲带我到附近的镇子里,帮我找了个不错的妓女,然后一切就都解决了。”

“好吧,听起来你父亲还真够开明的。”林天语喝了一口很膻的羊奶,皱了皱眉头,或许应该加点糖。“当然,教给儿子这些技能是做父亲的责任,你父亲没有替你找过么?”

林天语不禁有种又想哭又想笑的冲动,“貌似他还真就没有替我找过。”他强忍着笑意说道。

“那你应该自己找一个,我记得上次那个女人就很不错,叫什么来着,宁思雅,你们国家的人的名字我总是记不住。”

宁思雅么,林天语又想起了他从地中海回来的那个晚上,那天晚上如果不是累惨了的话说不定自己还真就忍不住把那个女人给上了呢,一想到那女人睡衣下那截白皙的小腿林天语就一阵后悔,早知道就不那么正人君子了,如果自己温柔一点说不定她也不会介意的。

“不过这也说不过去啊,我是说瑞贝卡尽管年纪小了点,不过也是难得的美女啊,我抱着她的时候竟然一点想法都没有,反而有一种很温馨的感觉,你不觉得很奇怪么?”

阿历克斯道:“或许是因为瑞贝卡和你妹妹长的很像吧,所以在看到她的时候你会下意识的想到你的妹妹,当然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了。”“瑞贝卡和妹妹长的很像?”林天语心说真的假的?他之前还真就没有注意过,他走到门口看了看,熟睡中的瑞贝卡看起来安静而又惹人怜爱,他上下打量了几眼,这会瑞贝卡闭上了她那双蓝眼睛看起来和林晓可还真就有那么几分相似了。

而且越看他就越觉得不对劲,之前他还没怎么察觉,这会被阿历克斯一提醒顿时觉得这两个女孩长的惊人的相似,不仅是长相和身材,最重要的是两人相处时的那种感觉,就好像,就好像一对姐妹的那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正疑惑间,电话的铃声却忽然响了起来,林天语看了看电话,确实林妈打来的。

“喂,妈有事么?”

“什么!家里被盗了!我马上回去!”

阿历克斯听出事态紧急,急忙跟着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回去。

林天语走到门口,想了想把一把门钥匙放在了门里面,然后把门从外面锁了起来,虽然这里地处偏僻但还是小心些比较好。

他和阿历克斯开着车一路疾驰,没用半个小时就回到了家中,一进大门就看到林爸林妈都一脸紧张的跟两个镇里来的警察说话,林晓可却没看到,应该实在屋里了。“爸、妈、家里丢什么要紧的东西了?”

“值钱的东西倒是没丢什么,不过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那小偷是怎么想的。”

那警察却一脸郑重的说道:“我猜这个小偷一定是有特定的目标,从这个人翻找的顺序来看他很有目的性,东西虽然被翻得很乱但却有一定的顺序在里面,显然他是为了一件特定的东西而来,的两位想象家里有什么特别的地契文书之类的东西么?”

林爸林妈摇了摇头,“咱家的那些东西都在里屋抽屉里放的,一件也没丢啊。”

“那可就奇怪了,难道我的推理有误?”那警察有些疑惑的说道,另一个比较老的警察却,猛的一拍他的脑袋,“我看你是电影看多了吧,这明显就是个普通小偷干的啊,估计新出道的,乱翻一通不知道拿什么好了,最后听到有人回家一着急就跑了,什么也没拿,有什么可奇怪的。”

说完那老警察跟林爸说道,“你这事啊,我还真没法给你办,毕竟你家里也没丢什么东西,我要追查也没有什么线索啊,所以呀,你还是以后小心注意点吧,最好家里养条狗什么的,我给你做个记录,以后要是有什么情况你在给局里打电话就行了。”这两个警察做完记录就离开,林天语安慰二老道:“没丢东西就好,下午我还是把黑子牵回来吧。”

“用不着啊,家里哪有什么值得人偷的啊,再说咱家就在道边,按理说一般也不会有人会偷的。”

林晓可忽然从屋里跑了出来,“我都查遍了,什么都没丢,除了。。。。。。。。”

“除了什么?”

“除了前年夏天咱们一家人去内蒙古旅游时拍的那些照片的相册。”

相册!林天语心中一动,忽然想到这事是谁干得了,他的脸色忽然一变,该死,这是调虎离山!

他飞快的冲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阿历克斯,我们得马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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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三章不速之客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6本章字数:3758

“是宁思雅干的?”阿历克斯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不是她还能是谁!”林天语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要拿走一个没用的相册呢。”

“她是在像我示威,告诉我她要拿回她的东西,或许她以为等我们回去的这段时间里她已经能够得手了呢。”

林天语心中一阵郁闷,早知道把相册放到门后面去就好了,那两扇门没有钥匙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

“不好,瑞贝卡还在屋里呢,但愿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

林天语忽然心中一紧,莫名的感到一丝心慌,猛然加快了度。

当汽车开下了公路,驶入那山口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川崎忍者摩托车停在离房子不远处的草地上,林天语心中一阵疑惑,自己来回将近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对方既然有国际大盗之称,说什么也应该得手了啊,就算没得手,这会也应该闪人了吧,怎么还留在这里呢?

他停下车,怀着疑惑的心情和阿历克斯走到了门前,那房门的锁已经被打开了,两人推门走进了门廊,隐约可以听到客厅里面两个女人的谈话声。林天语摸了摸口袋里的左轮手枪,冲阿历克斯使了个眼色,一推门走了进去。

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大的吃了一惊,宁思雅和瑞贝卡坐在餐桌的两端,瑞贝卡正微笑的翻看着手中的相册,赫然就是他家里丢的那一本,而宁思雅则一脸郁闷的坐在瑞贝卡的对面,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运动装,脚上穿着白色的平底运动鞋,看起来青春而又干练,倒是和那个床上被捆绑的睡衣美人看起来判若两人了。

“嘿,你们回来了。”瑞贝卡站起身来说道,又冲着阿历克斯笑了笑,“早上好啊阿历克斯,你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啊。”阿历克斯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这个女孩好像还是第一次对他这么关切呢。

“我想你有访客来了,或许你应该先招待她一下,你们早饭还没吃完吧,这些凉了,我帮你们做一份新的吧。”瑞贝卡一边说着一边就走进了厨房。

林天语看着瑞贝卡离去的背影有些疑惑,心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看着一脸郁闷的宁思雅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不管怎么说目前情况似乎已经在自己的把握当中了,他走到瑞贝卡刚才坐的位置,坐了下来。“好久不见啊宁小姐。”

“我得手了。”宁思雅忽然没头没脑的丢出一句,一边说着一边讲一条蓝宝石链坠的项链从怀里掏了出来,然后递给了他。

林天语将那蓝宝石的链坠放到眼前看了看,果然很漂亮的样子,不过老实说对他来说这跟在淘宝上一两百块钱买的人造宝石的项链貌似没有多少区别啊。

“这条项链,价值七十万欧元。”宁思雅盯着林天语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林天语耸了耸肩,“那又怎么样?”

宁思雅心中一阵恼火,脸上却尽量不表现出来,“七十万欧元就是大约六百万人民币,它足够你舒舒服服的花上一辈子的了,我要用它来换回我的东西,至于在交易中你能占到多么大的便宜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林天语呵呵一笑,“老实说我想你或许搞错了,”他把从口袋里随手掏出一枚尚未经过精细切割和打磨的红宝石来,这是当初他去兑换黄金的时候害怕交易不顺利一块带上的,也是他从古罗马带回来的那些宝石中的一枚,后来黄金很顺利的兑换完了,他也就没有拿出来,一直放在口袋里面。他很随意的把那红宝石扔给了对方,“你看看这块石头值多少钱。”

那宁思雅开始还很不在意,但是当她接过宝石仔细辨别了一下,顿时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她初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放大镜仔细的鉴别了起来,良久,脸上忽然露出一种震惊的神色。

这枚红宝石虽然切割打磨的非常差,但是宝石的品质却绝对是上乘,只要好好打磨切割一翻,在配上一件好的饰品,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再编个传说故事什么的好好包装一下,那绝对随便就能卖个一两百万欧元的,比她偷来的那什么碧蓝之心可要好的多了。

“你从哪弄到这东西的?”她惊讶的问道,口气都变了。

林天语耸了耸肩,“我想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也看到了,像这样的东西我随身都有,所以对我来说根本没什么价值。”

他把那条碧蓝之心项链举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你的项链的确很漂亮,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更愿意留下你的相册,毕竟有的时候美女要比宝石更吸引人不是么。”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把项链递到了对方的面前,宁思雅却没有伸手去接。

“那扇门后面,到底是什么。”

林天语早就猜到对方会问这个问题,脸上露出一丝严肃来,“宁小姐,有些时候有些事情还是不要知道的太清楚的好。”

宁思雅却没有被他唬住,“我猜这枚宝石一定是你从那扇门后带回来的,否则以你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不可能拥有这么珍贵的东西的。”

见林天语脸色一变,宁思雅更加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她嫣然一笑,“让我来猜一猜,那扇门后有雷声和雨声,你们进来的时候全身又都湿透了,但是沈阳那时候却是十分的晴朗,所以我猜测那应该是一扇能够通向不同世界的门,不管那个世界有什么,我猜那里都有很多值得掘的财富,这枚红宝石,我猜你就是从那里得来的吧。”

她接着提出了一个让林天语感到差异的提议——“或许你应该让我加入你的队伍。”

林天语心中一冷,他可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主意,猛地拔出手枪指着对方的眉心,“或许我应该现在就毙掉你。”“怎么,你打算杀我灭口么?”宁思雅面对着枪口却一点也不惊慌,“我猜你一定没有杀过人吧,你看起来一点都没有那种杀气,尽管你看起来很生气,但我猜你必然不会对我下手的。”

“相信我,我确实杀过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呢,况且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让你加入到我的队伍中来。”

“为什么不呢,我是一个合格的盗贼,显然你去门后的那个世界是为了掘财富,又有什么人能够比一个盗贼更适合做这项工作的呢?”

“问题是我没办法相信呢,所以。。。。。。”

“所以你打算杀我灭口么?”宁思雅往后一仰身,靠在椅背上,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你打算在你的妹妹面前杀掉一个柔弱的女人?”

你这样子还叫柔弱?林天语心中暗自冷笑,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女人了,忽然心中灵光一闪,已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好吧,这可是你逼我的,他心中狠狠的想到。

“你想见识那扇门后的世界?”他难得的露出了一丝微笑。宁思雅被他那丝微笑搞得有些莫名的紧张,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没错,我的确很像见识一下。”

“那么请跟我来吧。”林天语说着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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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四章门后的世界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7本章字数:3487

“那么请跟我来吧。”林天语说着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

林天语这么一说,宁思雅反而愣住了,她疑惑的看着对方,似乎有些不大相信的感觉。

“来啊,你不是想知道那扇门后到底是什么么?怎么,改变主意了?”

你是想唬我么?她心中冷笑着,猛地站了起来,跟着林天语走了出去。

她在赌,赌林天语不会杀她,因为她能从林天语的眼中看出来,对方并不是那种冷血的人,否则当初在沈阳的时候就不会放过她了,而且她觉得林天语对她似乎有些意思。

她跟着林天语走到外面的仓库的大门前,看着林天语把大门打开来,好奇的往里面望了望,里面堆的都是些工具之类的东西,林天语看都没看一眼,径直走了进去。

宁思雅跟在林天语的身后,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身后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关门声,仓库里的光线立刻就暗了下去,宁思雅心中一紧,还好阿历克斯马上拉亮了电灯,照亮了这个密不透光的仓库。

在仓库深处靠墙而立着两扇木门,一扇是黑色的,上面有着许多奇怪的花纹,另一扇是黄色的,有着一种古希腊的风格的简约的特色,赫然就是当初她从卧室看着碍眼搬到杂物间的那两扇。林天语走到那扇黄色的木门前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

“你想知道这扇门后面有什么,那么走近点又何妨。”

宁思雅感到有些紧张,那天晚上的记忆,以及林天语那种慎重其事的感觉,让她觉得那扇门后面随时可能有怪物冲出来似的,她咬了咬牙,走到了那扇门的跟前。

林天语却没有立刻开门,他想了想道:“你最好穿上这个。”

他从一旁的箱子里翻出一件厚帆布雨衣来,递给了宁思雅,后者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

接着林天语又从工具箱取出了一个平底锅来,交到了宁思雅的手中,这下子更加让宁思雅感到紧张了,她看了看那平底锅,心中不由得一阵无语,心说要给我武器也给一件像样的啊,不过她还是把平底锅举了起来,冲林天语点了点头。

林天语心中暗笑,脸上却十分严肃,大声道,“好了,准备好,我要开门了!”

一边说着一边把钥匙插进了锁孔里,轻轻转动——然后猛然拉开了木门。

宁思雅瞪大了眼睛盯着那扇门,但是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怪物冲出来,只有一阵清新的海风,带着咸腥的气息吹了进来。眼前是一片沙地,远远的还能看到大海的颜色,她是如此的惊讶,以至于当林天语拉着她的手朝那扇门中走去的时候她只能下意识的跟随着。

三人走上了小岛,放眼望去,四周是一片蔚蓝的颜色。

“这是大海!?”宁思雅有些不大确定的问道。

的确是大海——地中海。

“所以这就是这扇门的秘密?一扇通向地中海的大门?”

“确切的说是通向公元一世纪的地中海的大门,”林天语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用帆布覆盖起来的帐篷,“看到那个东西了么,里面放着我带到岛上的一些东西,行军床、折叠椅、烧烤用具、几本消遣用的小说、以及一套捕鱼用具。”

宁思雅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因为你会用得着的。”林天语一脸微笑的说道。

“我对钓鱼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宁思雅说道,但是她马上就想到了林天语话中隐藏的含义。

她朝时空之门看了一眼,现阿历克斯壮实的身躯正严严实实的堵在那里。“你该不会是——,不你不能那么做。”

“我当然可以这么做,有一件事情你说对了,我确实下不去手杀一个女人,但如果仅仅是将将一个女人禁锢在一座小岛上的话我倒是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况且你不是想要加入我的队伍么,那么就把这当成了一个考验吧。”

“我改变主意了,让我离开这里!”

“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宁小姐,当你迈进这扇门的那一刻,我就不可能容许你在轻易的离开了。”

宁思雅看得出他是认真的,猛地挥舞着平底锅朝时空之门的方向冲了过去,却被阿历克斯一把抱住,翻手扔了回去。

林天语走到宁思雅的跟前,露出一丝略显得意的笑容。

“欢迎来到地中海宁思雅小姐,我想你会爱上它的,当然就算不会也没关系,反正你都得和它待上一段时间了,尽情的享受这新鲜的海味和空气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了时空之门,接着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宁思雅爬起来用力的敲打撞击着那扇门,但是却哪里能撞得开也,忽然她想起了什么,急忙把那支平底锅举了起来,就要朝门上砸去,门后这时却传来了林天语幸灾乐祸的声音。“如果我是你我就一定不会那么做。”

“为什么?”

“因为这扇门的材料不是用普通的武器就可以破坏的,而且这这支平底锅可是你在这座岛上唯一的一只锅子了,也是接下来你唯一可以用来防身的武器,忘了告诉你宁小姐,这座岛上偶尔会有海盗造访,如果我是你的话一定会将这支平底锅留到最需要的时候再用。”

听完林天语的话宁思雅眼前一阵黑,“你给我去死!”她这会再也顾不上美女的形象,切斯底里的讲平底锅朝门上砸了过去,那门却随着林天语轻轻的一扭钥匙,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宁思雅砸了个空,狼狈的摔在了地上,她在门原来的位置摸索了一阵,只有空气,哪里还有门的存在。

在徒劳的叫喊了一阵之后,最终她还是朝着那顶帐篷走了过去。

“呵呵,事情总算解决了。”

林天语把钥匙塞进裤兜,高兴的说道。

“我可没你那么乐观先生,那个女人你不打算杀了她,又不能放了她,以后恐怕有的烦了。”“或许确实如此,不过暂时我可以把她留在那边,等我想出主意安排她再说吧。”

林天语倒是并不担心宁思雅在那边是否能活下去,既然她是所谓的国际大盗,想来这点磨难还是没什么大碍的,况且他当初在海边烧烤海鲜的时候带过去不少生活用品,还有那前几天搬过去的一些东西,应该够宁思雅用一阵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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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五章沉默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8本章字数:3812

对于宁思雅的消失,瑞贝卡却似乎一点都不感到惊讶,甚至没有问上一句,林天语虽然感到奇怪,但是也乐得不用解释了。

瑞贝卡下午的时候就离开了,对于早上她那奇特的行为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林天语犹豫了再三,还是决定闭口不言的好,毕竟他同样也有自己的秘密,可不希望别人追根刨底。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偶尔也会打开时空之门,丢一些东西到门后去,都是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及一些食物之类的东西,毕竟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他也不能让宁思雅活的太原始了,但是到底要怎么处理这个麻烦的女人,他却始终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闲着没事,他向阿历克斯学起了剑术,虽然不打算投入太多精力在这方面,将来也应该会以枪械作为主要武器,但是练一练好歹也能增加点近战能力不是,万一要是来以后战斗的时候不及装子弹需要拔剑的时候,也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了。

但是除了最初几天教学,阿历克斯对于练习剑术却不怎么上心了,因为他竟然迷上了电子游戏,这件事情,是完全让林天语始料不及的。最初的时候,林天语处于给阿历克斯找点事做让他不至于太过无聊的原因,教会了他如何使用游戏机,那是原来的住户留下来的一套ps3游戏机。

附带了很多游戏光盘,阿历克斯一玩就投入了进去,最初他玩的是真三国无双系列,用他的话讲以前从想过竟然有人能如此厉害。

在玩腻了这款割草游戏之后,阿历克斯意外的在游戏光盘堆里找到了《战神》,这是一个很经典的游戏系列,主角是希腊神话中的战神奎托斯,讲述的就是奎托斯历经磨难,打败了原战神阿瑞斯成为战神的故事,很显然,相比较陌生的三国人物,古希腊的神话传说更能让阿历克斯引起共鸣,他只玩了几分钟,就完全沉迷了进去。

打完了战神一代他有把战神二代拿出来玩,开始的时候林天语还没怎么在意,但是在阿历克斯开始熬夜打游戏之后,他就有些担心了。

这件事情让林天语很有些苦恼,他原本只是想让自己的这个护卫不要成天无所事事,给他找点消遣的东西,却没想到弄出了这么一个结果,但是直到这个时候,他依然没怎么把这件事情当回事,因为在他这个历经游戏考验的现代人看来,不管多么好玩的游戏,玩上几天等瘾头过去了之后也就腻歪了。这一天早上,他照例到了九点多还懒在床上,他本来就不喜欢早起,冬天早晨的寒冷更是让他有了自我安慰的理由,于是乎眼看着太阳高高升起,他还是没有起床的意思。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却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林天语有些奇怪,自己住的这么偏僻,谁会在这么一大清早的就来敲门啊?难道是林晓可来了?

心中想着,他却没有起来,而是冲着客厅里喊了一嗓子,“阿历克斯,去开门了!”

客厅里没有任何回音,林天语顿时有些气闷,最初的几天里阿历克斯可是每天早上都早早起来把早饭做好的,现在竟然也开始玩消失了,这让他这个当主人的情何以堪啊。

他心中虽然不愿,但还是从床上爬了起穿好了衣服,等他走到门口打开门的时候,却意外的现外面一个人都没有。

低头看了看,也没有任何脚印,但是在台阶上却有一封铜版纸封面的信,林天语急忙捡了起来,看了看封皮,上面却没有署名,林天语心中一喜,三两下拆开了信封,仔细一看,果然如他猜想的那样是永恒门业送来的拍卖会邀请函。79号先生收:

亲爱的79号先生,先对于你最近一次时空旅行的平安归来和满载而归表示祝贺,其次,新一期的拍卖会于明日十二点三十分于平行位面空间:编号1o75——大英共和博物馆举行,离你最近的入口在双台温泉小镇龙兴浴池,入口会在拍卖会正式开始前关闭,请不要迟到。

永恒门业销售部公元2o1o年12月23日。

终于来了!

林天语心中一阵激动和兴奋,自从上次拍卖会之后他就一直在期待着这一次的拍卖会,到不是他想要买门,对他来说现在手里那两扇门后面的世界还没有探索明白呢,买更多的时空之门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他希望得到的是更好的装备,以及更多的资讯。

对于万世共济会和时空管理局这两个组织他到目前为止也仅仅是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而已,详细的内容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而在他看来,如果以后想要进行长期的时空旅行的话,就免不了的要和这两个组织打交道,甚至可能会生冲突,因此他迫切的想要获取更多的关于这两个组织的信息。另一方面,对于时空旅行他显然还只是个新手,所深入了解过的也仅仅是一个古罗马,他也希望能在这一次的拍卖会上认识一些其他的时空旅行者,从他们身上了解更多时空旅行的讯息,看看他们在时空旅行中都在做些什么。

这一次他打算带着阿历克斯一起去,在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两人已经算得上是熟悉了,林天语觉得自己已经可以相信这个罗马汉子了,既然以后免不了会让他知道一些事情,不如显然就挑明了。

当然他也并不准备全盘托出,只告诉他一些必须知道的就行了,保持一定的神秘感还是必须的。

想到阿历克斯他有些恼火起来了,这个家伙最近表现的有些不大正常啊,今天竟然这么晚了还没起来,他一边想着一边走进客厅,却意外的现阿历克斯正坐在电视机前的沙上,两眼盯着屏幕。

林天语这下更火了,自己喊他他竟然不吱声,这家伙也太没大没小了。

“嘿,阿历克斯,刚才我喊你没听见么?”

阿历克斯却连头都没回,“我正在和冥王哈迪斯决战呢,现在正是危机时刻,等一会再说!”一边说着一边不停的操控着屏幕中的角色。林天语看了一下屏幕,果然,只见奎托斯正在冥王哈迪斯的攻击下狼狈躲闪,不时的予以还击,战况十分激烈,阿历克斯玩游戏的的技术显然不怎么样,尽管只是普通难度,Boss战的进程还没到一半,但角色的血量却已经掉了将近一半了。

林天语心中的怒火这才稍微的降低了一些,他是知道一个人在沉迷游戏的时候是多么心无旁骛的。

不过理解归理解,他可不容许自己的护卫就这么沉迷下去。

“你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林天语严肃的说道。

阿历克斯却并没有回答,仍然打的游戏,林天语忽然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每次游戏画面中的奎托斯被砍中的时候,阿历克斯的身体都会跟着抽搐一下,仿佛被砍中的是他自己一样,随着被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阿历克斯的脸上竟然也现出了痛苦的神色,虽然穿的不多,但是脸上却已经冒出豆大的汗珠来。

眼看着奎托斯又一次被击中——被哈迪斯一个全屏大招用无数锁链刺穿奎托斯的身体,阿历克斯竟然也跟着惨叫了起来,身体更是一阵痉挛,仿佛被无数根无形的锁链给刺穿了一样,林天语心中大惊,急忙抢上前去猛地把电视的电源线给拔掉了,随着那画面的瞬间消失,阿历克斯一下子瘫在了沙上,浑身都虚脱了似的大口的穿着粗气。林天语看着瘫在沙上,双手仍在不停颤抖的阿历克斯,隐隐想起了当初《时空旅行指南》上提到的一些内容,他心中升起了一股不详的预感,心说阿历克斯该不会是得了那个病吧?

ps:本来十一点多就码完了,竟然断网了,这两天网络老是这样时断时续的,真是坑跌啊,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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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六章时空错乱综合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8本章字数:7065

时空错乱综合症(又名:异位面旅行不适症)

多人群:时空旅行者及其相关人员。

症状:其症状为混淆现实,对周围的一切事物产生虚幻感,无法分清自己所处的世界的真实性,以及现实和虚构世界的区别,病情严重者会导致精神崩溃、精神分裂、神经麻木、神经衰竭等一系列并症。

病症产生原因:此病症通常只产生于初次进行时空旅行的时空旅行者,在异界位面和古代位面的土著中招募的随从则病率相对较高。

尤其是心理素质较好的人更容易病,根据研究现,心理素质较差者在进行时空旅行后往往会立即显露出震惊、狂喜、恐惧等表征特性,因为能够将心中的惊讶和恐慌有效释放出来,一般不大可能得此病,反而是心理素质较好者,由于会下意识的将受到的心理冲击和震动压制起来,如果连续受到类似的冲击和震动,在长时间得不到释放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患此病症,情节往往较为严重。

建议处理方式:

(1)灭口:迅将患此病症者击杀,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以及难以预料的后果。(2)时空理论教育:对其进行时空理论教育,通过对历史进程的描述使其了解现实和虚拟世界的差别(此方式仅对古代位面土著有效)。

(3)强迫睡眠:根据笔者研究,将患病者击晕或使用药物进行催眠后有一定几率使其恢复神智(也可能使病情加重)。

ps:如以上三种治疗方式均无法实施或取得疗效,请使用时空之门对其进行空间隔离,以避免患此病症者威胁他人健康,如对以上内容怀有疑惑者欢迎联系笔者,一通探讨。

林天语放下《时空旅行指南》,心说这事还真是坑爹啊,竟然会让自己摊上了!

当初他看这本书的时候也看到过这个东西,但是那时候他根本没有注意,因为在他看来时空错乱综合症这种事情似乎有些难以想象嘛,毕竟对他来说时空旅行虽然让他感到很震惊很激动但要说因此患上精神疾病却完全是没有可能啊。

但是他却忽略了,他是一个长期接触科幻电影、科幻小说(网络小说)以及各种稀奇古怪想法的现代人,虽然以前没有做过时空旅行,但是毕竟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接触过这些东西,因此不至于太过震惊,但是对于一辈子生活在古罗马时代的阿历克斯来说,来到林天语这个世界后的一系列冲击让他完全处于精神亢奋的状态之中。如果一般人在这个时候大喊大叫的泄出来,或许也就没事了,但是阿历克斯受到的教育却让他始终将心理隐藏了起来,努力的表现成一个正常人,但是殊不知正是因为这种压制,使得他对世界的真实性越来越产生怀疑,而一旦压制不住,那么就会一下子全都爆出来。

而战神这款游戏恰恰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引这种病症的钥匙。

奎托斯在游戏的剧情中也经历了各种磨难,穿越了时空,这导致他在游戏的时候将自己和游戏中的奎托斯链接了起来,他将自己的心理完全代入到了奎托斯身上,也正因为如此,使得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精神了。

林天语这会也有些慌了神了,他想了想,第一个选择肯定是不能选的,毕竟他好不容易找到阿历克斯这样一个合适的护卫,而且两人相处这么久了多少也有了一些友谊,算得上是朋友的关系了,让他干掉阿历克斯他自然是无法接受的。

而强迫睡眠他也不准备使用,上面可是说了后果无法确定的,要是一觉醒来阿历克斯彻底成了疯子,那哭都来不及呢。因此唯一剩下的选择就只有使用时空理论教育了。

对于书中所记述的治疗过程,先必须引起阿历克斯的共鸣,让他对自己的身份有个明确的定位,那么又有什么能让阿历克斯产生共鸣的呢?

林天语想了想,决定找一部电影给阿历克斯看,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林天语的电脑里储存了很多电影,都是他平日里消遣用的,有一些比较经典的都被他刻意保留了下来,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毫无疑问经典的战争大片是必不可少的。

他在里面搜寻了一下,一部电影的名字忽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角斗士》!

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能引起阿历克斯的共鸣的呢?毕竟他和影片中的主角一样,都在罗马军团中服役过,也都在罗马斗兽场的沙地上厮杀过。

他把阿历克斯拖到了电脑前的沙上,然后打开了电脑。

“好吧,但愿这个能让你恢复过来。”他一边说着一边把电影点开了,然后静静的坐到了一旁,观察着阿历克斯的反应。《角斗士》这部电影,是一部很经典的史诗大片,林天语看过很多遍,对剧情几乎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了,这会再一次看到,再联想到自己的身边就坐着一个活生生的古罗马百夫长,心中感觉还是很有意思的。

在音乐声中,画面中最先出现的是一段背景介绍。

罗马帝国全盛时期的版图,由非洲沙漠延伸至英格兰北部边境,罗马皇帝更是掌握了世界上三分之一人口的生杀大全,在公元18o年的冬天,奥里勒斯皇帝十二年征战,讨伐日耳曼野蛮人部落的行动,即将宣告结束,只要扫平最后一处据点,罗马大军便可获得胜利,帝国也将从此永享太平。

电影还没开始,仅仅是这段背景介绍,就引起了阿历克斯的注意。

“罗马!”林天语听到他的口中无意识的念道,永的赫然是拉丁语。

银幕上出现地第一个镜头,是一只手。

一只粗壮有力的手,这只手轻轻拂过一片生长着大麦的土地。金黄色的大麦,长势喜人,已经可以收割了。这种特别适宜生长在寒冷地方的植物,是罗马人最主要的食物之一。阿历克斯迷离的眼神渐渐有了聚焦,那画面似乎对他有所触动。但是这时候镜头忽然一转,原本那温馨的画面变得阴沉起来,一个人站在荒凉的野地中,他低着头,看着地面,身上穿着一套漂亮的盔甲,那盔甲的样式是典型的罗马风格,阿历克斯一下子被吸引住了,他的视线渐渐聚焦在了那个人穿着盔甲的人身上了。

随着画面的移动,一整支的罗马军队逐渐展现在了两人的面前,看着那些做着战争准备的罗马士兵,阿历克斯的精神绷紧了起来。

随着剧情的展,当他看到罗马士兵和野蛮人厮杀在一起的时候,阿历克斯忽然安静了下来,他向前倾着身子,看着那厮杀的画面,眼神变得逐渐清晰,似乎正在逐渐融入到剧情当中,身体却一动不动的。

将近三个小时的电影,阿历克斯始终保持着这样的姿势,直到影片结束,他忽然叹了口气,“那不是我印象中的罗马。”

“那是你那个时代几十年之后的罗马,你应该注意到罗马斗兽场在那个时候已经修建完毕了。”

阿历克斯沉默了一会,似乎还在消化他所看到的东西。“告诉我,罗马之后怎么样了?”奥古斯都创建的政治制度,史称元制,其实就是共和名义的帝制。

他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展。并且对外扩张,使帝国北疆达到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奥古斯都死后,其养子提比略继位,从此开创了皇位继承制。从公元前27年开始到公元192年这一时期被称为前期帝国时期,也包括你所在的那个时代,一共有3个王朝: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和安东尼王朝。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安东尼王朝皇帝图拉真(98年-117年)在位时,帝国版图达到最大:西起西班牙、不列颠,东到幼拉底河上游、南自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经济空前繁荣。公元1世纪中叶基督教兴起,公元2世纪、3世纪迅传播。192年,安东尼王朝最后一位皇帝康茂德(也就是电影里的那个)被刺身亡后,罗马出现了近百年的混乱时期。史学家将193年塞维鲁王朝建立,到235年这段时期称为后期帝国时期。始于安东尼王朝后期的社会、经济和军事危机,在公元3世纪达到空前规模,以致一些史家又划出一个三世纪危机时期(193年~284年)。这一时期,战乱频仍,皇帝更迭频繁,奴隶和隶农的起义遍及各地,3世纪6o年代在高卢开始的巴高达运动,对统治阶层的统治造成很大的威胁。284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做皇帝,取得帝国政权,改元制为多米那特制(即君主制),正式采用东方君主的统治形式和礼仪。并实行了许多改革,史称戴克里先改革。其后继者君士坦丁一世废除四帝共治制,于324年成为唯一君主,皇权得到加强。33o年迁都拜占廷,更名君士坦丁堡。313年,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他死后,战乱又起,予罗马帝国以沉重打击。395年狄奥多西一世死后,统一的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两部分。在西罗马帝国,经济不断出现危机,人口减少,田地荒芜,城乡萧条,统治亦日益减弱。41o年,西哥特人一度占领罗马。452年,匈奴王阿提拉进兵意大利。455年,汪达尔人袭击意大利,再陷罗马城。先后建立起西哥特王国、汪达尔-阿兰王国、勃艮第王国和东哥特王国等蛮族国家。476年9月,日耳曼人入侵,其雇佣兵领奥多亚克废黜最后一位君主罗慕卢斯·奥古斯图卢斯,西罗马帝国宣告灭亡。东罗马帝国一直延续至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

这段记录,其实是林天语从百度上直接搜到后复制到mp5里的,这会照本宣科的念出来,虽然没有什么感**彩,但是阿历克斯听得却是无比的认真,也却是越听越是沉默。

“这么说罗马早就灭亡了。”

“的确,不过罗马虽然灭亡了,但是罗马族裔却流传了下来,也就是现代的意大利人,或许你也可以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同胞。”

看到阿历克斯还是一副深沉冷漠的表情,沉默的一句话不说,林天语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他用力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盯着对方的眼睛,“听着阿历克斯,有些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因为我觉得或许你对这些事情并不感兴趣,也可能是因为我觉得还没到时候,不过既然我们以后还要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是时候把我的身份说出来的时候了。”

“或许从你来到这个世界后所看到的东西都让你感到很惊讶,从汽车到电视机、从煤气炉到时空之门,但是其中有一些即便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也是难以想象的,对他们的震动不会比你小。”“比如时空之门?”阿历克斯突然说道,他倒是一点也不笨。

“没错,正是如此,这也是我为什么始终将这两扇门藏起来不让人现的原因,而我的身份,也就是时空旅行者,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同样是难以想象的,差不多可以算得上是传说中的人物了。”

阿历克斯点了点头,“我大概能够想象的出来。”

“那就好,我想这样我们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了。”林天语继续说道。

“作为一个时空旅行者,我以后将会前往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去旅行和冒险,而作为我的护卫,你也将要见识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将会面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敌人,有一些可能比你现在所看到的让你惊讶的东西还要惊讶一千倍,有的甚至连我都没听说过。”

“在这里我先要声明一下,我不是一个不讲情面的人,但我确实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处乱不惊的忠实护卫,而不是一个随时可能精神崩溃的可怜随从,如果你实在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无法让自己适应这种剧变的话,那么我可以做一次好人,我将你送回你的那个时代,并且给你一笔钱,你大可以将这个世界的经历当成一场梦,从此忘掉。但是如果你选择继续跟随我的话,那么你就必须控制好你自己,成为我在冒险旅途中的助力而不是麻烦。”说完这些,林天语十分诚恳的看着阿历克斯,试图从他沉默的表情中看出一点什么来。

但是后者表情却始终不变,眼神更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曾经誓要守护你的安全,直到我完成誓约。”阿历克斯平静的说道。

林天语愣了一下,当初在罗马的时候阿历克斯确实过誓,不过林天语当时根本没当回事,毕竟对他这个无神论的现代人来说誓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家常便饭,根本没什么好在意的,但是他这会却才忽然意识到,对于一个古人来说,尤其是一个具有荣誉感的古人来说,誓可是一件非常郑重的事情。

“如果你想离开但仅仅因为在意誓约而无法离去的话,我可以解除你的誓言。”

“不!没有人能够接触我的誓言,除非我能完成它,你曾经救过我的性命,你也给了我尊严,这一切必须有所回报,我会尽量控制自己的,我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护卫,直到我完成我的誓约,相信我,我不会再一次让你失望的,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些练习。”林天语见阿历克斯一脸郑重的表情,心中总算松了口气,说实话他可不希望失去这个护卫。

“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你可要说道做到哦,像今天早上这种事情我可不希望再次看到了。”

阿历克斯笑了笑,这一笑化解了许多林天语的担忧。

他指着电脑的屏幕问道:“你给我看的是什么?”

“电影,简单来说就是将各种各样的故事通过戏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娱乐方式,电影有很多种类,有的是按照历史来排演的,有的则是虚构的故事,甚至还有各种幻想的故事。”

“这么说里面的那些人都不是真的罗马人了?他们也不是真的在战斗?”

见林天语点了点头,阿历克斯似乎松了口气的样子,“谢天谢地,怪不得我看他们战斗的方式很奇怪呢。”

“很假么?”林天语好奇的问道,他很你想知道对于一个真正参加过古代战争的人来说这些电影中的战斗是否符合他们的认知。

“说不好,总之是别扭,有的时候一个人表现的很厉害,有的时候又显得很笨拙,你能不能给我再给我找一个电影,我很想知道罗马之后生的事情。”林天语想了想,“好吧,我再给你找一个,不过你还是先去把早饭做了吧,我都饿死了,啊,我刚刚想到了一个不错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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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七章海盗王传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49本章字数:4248

在这一整天里,林天语给阿历克斯看了很多电影,基本上是按照历史时间的顺序一路放过来的,多少让阿历克斯对历史的进程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让他对目前所处于的时代不再那么陌生了。

为了缓解他的心理紧张感和对未知世界的恐慌感,林天语最后特意放了两部比较轻松的电影,一部经典的爱情片,一部喜剧片,看完这两部电影之后阿历克斯明显放松了不少,对现代社会的感觉也没那么紧张了。

正所谓恐惧源于未知,当他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详细情况之后,自然就不会像之前那样恐慌了。

第二天的时候,林天语便带着阿历克斯前往温泉小镇了。

双台温泉小镇,又叫思拉堡温泉小镇,离林天语的家也不过十多分钟的路程,林天语小的时候常去那里洗温泉,最初的时候是公共浴池,一个大池子里放满了温泉水,花上一块钱便可以泡上一天。

但是随着坏境更好,服务更周到的私营温泉浴池的逐渐出现,公共浴池便很少有人去了,逐渐的退出了人们的视线,而私营温泉则越来越多,到了现如今,这里的温泉已经形成了产业,价格上自然也贵了许多,但是普通的小浴池相比城里的洗浴中心还是很便宜的,普通人花上几块钱就能泡上一次温泉,好好的放松一下,林天语每次回家也都会去泡一泡。龙兴浴池林天语以前并没有去过,因为是一个比较豪华的浴池,价格当然也比较贵,一般都是接待那些慕名而来的游客,林天语以前只是个普通白领,自然是能省则省。

但是现在形势不同了,他对这点小钱自然是不会在意了。

当她林天语并没有等到中午才出,他觉得如果能早到一些和其它的时空旅行者聊一聊也是好的,因此才九点多钟就开着车带着阿历克斯出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就来到了龙兴浴池的大门前。

他这一次带上了大部分的黄金和宝石,其中黄金有四十公斤,剩下的则是一包各种颜色品质大小各异的宝石,虽然他不大清楚这些东西的具体价值,不过这些宝石都是天然形成的,肯定都不会便宜就是了。

不过对他来说这些宝石却仅仅是一些货币,笼统的包成一包带在身上,而黄金则装在两个手提箱里,阿历克斯一个人提着竟然也不怎么费力,猛男果然就是猛男啊。

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他直接奔着厕所就去了,进去之后现一个人都没有,厕所内部干净的仿佛崭新的一样。他倒是可以猜的到其中的原因,但凡是浴池的厕所一般都是摆设,基本上很少有人会用。

从口袋里掏出时空之门探测器按了一下,一扇白色的时空之门便立刻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按照《时空旅行指南》上记录的,这种门叫做多方向公用门,任何时空旅行者都可以使用,无需钥匙,但是这种门并不稳定,通常都是临时性开启的,一般二十四小时就会自动关闭。至于其中的原理就不是他所能知晓的了。

林天语推开门走了进去,现入口的地方是一间仓库,只不过看起来似乎没人打理的样子,地面上落满了灰尘,好久没人用过的样子。

林天语心中还是有些紧张,走出仓库的大门,却现门外是一条宽敞的走廊,门旁的一张长椅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侍者,正在一张英文报纸,看到他的出现似乎并不感到惊讶。

“这位先生来的很早啊,拍卖会的会场在博物馆二楼的四号展厅里,现在拍卖会还没有开始,先生可以去那里等待一段时间,当然也可以四处逛一逛,当然再次照例还是要提醒一下,请不要透露自己的来历可身份,此空间为平行位面空间,和原始位面相似度为百分之九十三,先生请尽情游览。林天语点了点头,带着阿历克斯朝展厅走去。

很快就来到了四号展厅,里面却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大概是因为他来的太早了吧,不仅拍卖会没有开始那些时空旅行者更是一个都没有露面。

林天语待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便跟阿历克斯把他的护身符要了过来,准备出去逛一逛。

走出展厅没几步就看到几个穿着怪异的家伙正围着一台大屏幕看着一部电影,林天语瞄了几眼,现是一部他从未看过的奇幻大片,似乎是关于海盗的电影。

电影的风格明显带有好莱坞的商业气息,似乎有点像加勒比海盗的感觉,不过年代上明显

要久远一些,那画面中的海盗穿的服饰明显有点像他去过的古罗马时代的服饰,而他们的武器也都是刀剑长矛一类,看起来十分的原始,这会一群人正和一只巨型龙虾打得激烈,动作十分的惊险,比起那部加勒比海盗来也丝毫不差。

“这电影拍的不错啊。”

林天语用纯正的英语随口问道。

那人回头看了林天语一眼,眼神有些古怪,显然对他的一身打扮有些奇怪,不过他见林天语表现的很友善,倒也没有多问,随便点了点头,“克奥多出的大片,能不好么。”对方的声音却有些古怪,似乎带着某种特殊地方的口音。

“克奥多?”林天语心想大概是某个电影公司的名字吧,他随口问道:“这片子叫什么名字,讲什么的啊?”

“《海盗王传奇》,上个月刚刚映的片子,内容嘛无非就是古罗马海盗王的那些传说故事。”

那人说的就好像这故事十分的家喻户晓似的,林天语心中却想,“古罗马海盗王?没听说过啊。”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继续看电影。

那群海盗在战胜了那只巨型龙虾之后,终于登上了一座险峻的小岛,一群人似乎很兴奋的样子,在小岛上搜寻了起来,其中一个看起来明显是主角的帅哥,意外的在小岛上找到了一个祭坛。

他把现了告诉了他的同伴,那群海盗的领十分激动,“乌勒你干的太好了,这下子我们终于可以见到传说中的诸神的宝库!”

“乌勒?”林天语眼皮一跳,这个名字听起来好耳熟啊。

“这个乌勒就是海盗王么?”向之前那人问道,那人看了林天语一眼,似乎有些惊讶,“你难道没听说过海盗王乌勒的故事么?迷雾之岛、半神的谜语、诸神的宝库?”林天语摇了摇头,“我的历史不是很好,能麻烦你给我讲一下么?”

那人虽然显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还是耐心的给他讲解道,“在古罗马时代,有一名叫做乌勒的海盗,他非常的勇敢,有一次他救下了一名富商,那个富商给他金钱却被他拒绝了,那个富商却不愿意让一个好人空手而归,于是他送给了乌勒一张海上藏宝图,上面记载了一座隐藏在迷雾中的小岛,由强大的海怪看守者,据说上面埋藏了诸神的宝库。”

“为了找寻宝藏乌勒加入了一支海盗团伙,在历经三大磨难后他们找到了那座小岛,但是在开启宝库的时候却唤醒了一个负责看守宝库的半神,这个半神向这些海盗轮流问出了一个问题,如果谁能答上来这个半神就会送给他一件诸神的宝物,并且放他离开,如果答不上来的话这个半神就会取走此人的灵魂。”

“结果到了最后只有乌勒一个人回答了这个问题,于是半神送了一件诸神的宝物给它,这件宝物叫做雅典娜的信标,据说它可以指引持有者去到任何他想要去的地方。”林天语越听越觉得这故事有些耳熟,当他听到那件宝物叫做雅典娜的信标的时候,已经可以确定所谓的看守宝藏的半神分明就是当初的自己啊。

至于那个乌勒不正是当初他饶了一命的海盗么?而雅典娜的信标则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指南针而已啊,估计那所谓的‘能指引持有者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都是后来以诈传诈的传出来的吧,可问题是自己做过的事情怎么会在这个时空被搬上了萤幕了呢?

“这个故事后来呢?”

“后来乌勒建立了自己的海盗舰队,凭借着这件神奇宝物的指引,他在海上无人可敌,后来连罗马皇帝都听说了他的大名,并且召见了他,当时很多人都劝他不要去自投罗网,但是乌勒相信皇帝的诚信,依然前往罗马,皇帝在召见他后任命他为罗马海军的军团长,在他的后半生中参加了数次大的战役,并留下来一本关于海战的书,也是最古老的海战教科书。”

“怎么样,他的故事够传奇够惊人了吧。”那人不无感慨的说道。“的确是让人叹为观止啊。”林天语自言自语的说道,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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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八章美女博士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0本章字数:5952

“的确是让人叹为观止啊。”林天语喃喃的说道,陷入了沉思。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他在心中忍不住想到,为什么这个平行位面空间的历史会和自己曾经去过的那个古代世界的历史如此的相似呢?拥有如此明显的联系呢?难道所谓的平行位面空间,就是在时空旅行者介入后,受到蝴蝶效应影响而产生变异的古代世界的延续?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似乎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叫大英共和博物馆而不是大英皇家博物馆了,很显然,自己在古罗马所对历史造成的影响,造就了现在这个平行位面,那么如果自己再一次回到古罗马,做出一些改变历史的事情,是否还会产生新的平行位面世界呢?

他正想的入神,忽然听到一阵惊呼,抬眼看去,只见那萤幕当中的众海盗已经举行了仪式,召唤出了守卫宝库的半神。

这个半神虽然是以历史中的林天语为原型,但是长的和他却一点也不像,那是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阴森家伙,漂浮在半空中,仿佛幽灵一样,手中握着一根黑色的权杖,这会正用一种阴森恐怖的声音对那些海盗说道。“愚蠢的凡人,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何等伟大的存在,无知让你们踏入死亡的边缘,不过仁慈的我愿意给你们一个机会,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们有谁能用事实来证明自己尚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我不介意放那个人一条生路,并且会赠送他一件最希望得到的宝物。”

林天语心说这台词设计的还真是拉风啊,他看着以他未原型设计出来的这么一个Boss型的角色,感觉实在有趣的紧了。

那些海盗一个接一个的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是统统答错了,在一片惨叫声中,纷纷被那邪恶的半神收去了灵魂,有人妄图反抗,但是那半神只是随手一指,便有一道闪电从权杖中射出,将其击杀,当真是要多牛逼就有多牛逼,到了最后海盗众人就只剩下了乌勒一人。

这个乌勒的造型十分帅气,二十多岁的年纪、古铜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俊朗的相貌、一头灿烂的金,实在让人难以和当初他认识的那个邋遢的胆小海盗联系起来。

不过电影这东西就这回事嘛,林天语当然也不会过于深究,津津有味的看了下去。那乌勒却没有立刻回答问题,反而质疑那半神的诚信,认为他不可能给予他合适的宝物,于是半神下誓言,答应他只要他能回答出那个问题的答案就送他一件附和他要求的宝物。

在回答了问题之后,乌勒要求获得一件能够战胜半神的宝物,半神碍于誓言不得不将手中的权杖给了乌勒,但是之后他立刻将乌勒传送进了一个迷宫里面,想要活活困死乌勒,然后再拿回那根权杖。

却不料乌勒在迷宫里找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这个美女竟然是雅典娜的后代,她的身上戴着一件雅典娜留下的宝物,正是那所谓的‘雅典娜的信标’。

不用说,这个美女当然就是女主角了,在女主角的帮助下,两人终于走出了迷宫,重新面对了邪恶的半神,那邪恶的半神不甘就此失败,召唤出了一大票各式各样的怪物,但是这些怪物在主角面前显然都是纸老虎啦,只见画面中乌勒大神威,不仅杀光了怪物,打败了半神,还将那些海盗被束缚在权杖中的灵魂释放了出来,将他们复活了,于是那群海盗尊乌勒为海盗王,然后乌勒便带着美女和宝库中的财宝,率领众海盗再次扬帆出海了。于是在美丽的夕阳的照耀下,这部电影也画上了一个十分好莱坞式的完美句号。

“果然是好片子啊!”看着屏幕上出现了Theend的字样,林天语忍不住说道,他对电影的要求一向是比较通俗化的,这种带有奇幻风格的好莱坞式冒险电影正是他的最爱,能在平行位面看到这样一部电影倒是让他有点惊喜的感觉。

“那还用说,这可是卡洛斯*罗德主演的电影呢!”那个之前给他讲解历史的男生得意的说道,他正打算给林天语好好讲解一下这个卡洛斯*罗德的厉害之处,忽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喂,你们几个,现在可不是娱乐时间。”

林天语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和那些人一起回过头去,却现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美女,正一脸气愤的站在那里。

“糟糕了,是艾丽卡博士!”林天语听到有人如此说道。

那几个人一下子变得很紧张的样子,“不是的教授,我们刚刚其实是在从影视资料中了解关于海盗王乌勒的那段历史啊。”“那部电影跟历史可没什么关系,根本就是胡拼乱凑出来的,你们几个在上课时间跑出来看电视,是不是想让我给你们的成绩全部打e呢?”

那女人是典型的西方女性,肤色白皙,包裹在长袍下面的身材十分傲人,一头灿烂的金顺肩垂下,眼睛是大海一样的蓝色,戴着一副黑框眼睛,手里抱着一本厚厚的硬皮书,倒是很有些现代知性美女的风采,听那几个人的意思这女人还是个博士,倒是有些出人意料了。

那几个男生被一顿训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最后那美女博士似乎觉得说的够多了,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赶快回去上课吧,这种事情我不希望生第二次。”那几个男生顿时逃也似的走了。

那美女博士转身要走,却现了身穿奇装异服的林天语,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事实上林天语穿的不过是一套西装而已,不过很显然,西装和这个世界的服饰潮流有很大差异,这里的人似乎都喜欢穿一种类似风衣的袍子,之前那些学生穿的就是一种下摆略短的黑色袍子,这个美女博士穿的则是紫色的袍子,长度也要略长一些,袍子上面有一些很漂亮繁琐的花纹,大都集中在长袍的下摆和衣领之类的边缘位置,显得很复古的样子,这就有些稀奇了,因为在林天语的那个世界貌似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女人才穿紫色的衣服,而且这种带有古典花纹的服饰更是已经近乎绝迹了。“你不是来上课的学生?”那美女博士随口的问道。

“当然不是,”林天语笑着伸出手来,“我叫林天语。”

那女博士和他握了握手,自我介绍道:“艾丽卡*查姆博斯。”

“艾丽卡?不得不说,起这个名字的人真的是很有先见之明啊(1)。”

那美女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学生有的时候我是会严厉一些的,尤其是那些分不清传奇故事和历史的人,不过看来你也是个海盗王乌勒的粉丝啊,连名字都跟那个传说中的半神很像。”

林天语心说应该是那个半神跟我的名字很像才对吧。

他摇了摇头道,“恰恰相反,实际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呢。”

“哦?”那美女博士似乎有些不信,“这么说你的历史很糟糕喽。”

“或许请一个历史学博士喝杯咖啡能让我的历史知识增长一些?”

那美女博士略有些惊讶,不过马上迷人的一笑,“你这是在向我起邀请么?”

“当然,不知道我能否有这个荣幸呢?”

那美女看了看表,“好吧,在下午的课程开始之前我还有两个小时的空闲,我倒是不介意和一个求知者聊一聊。”见美女博士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林天语倒是有些惊讶,原本他以为对方一定会拒绝这种冒昧的请求的,事实上以他原来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情的,不过时空旅行的经历和收获让他不知不觉间有了一种然的心态,而这种然的心态很容易让一个人变的很有自信。

有一句话说的好,男人一旦有了自信,往往就会显得很有魅力。再加上对他的这身打扮有些好奇,艾丽卡会答应他的邀请也就不足为奇了。

林天语倒是没想过要在这个世界生点艳遇之类的事情,只不过反正离拍卖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能找个美女聊一聊天也算是一种不错的消遣了。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大英共和博物馆竟然也提供一些餐饮服务,在一楼就有一个小咖啡厅,这倒是省了他的麻烦了。

两人在那里各自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着窗外的风景边喝边聊。

“你的衣服看起来很奇怪啊,在哪买的?”

“事实上这是定做的。”林天语稍微撒了个谎。

“订做!那么一定很贵吧。”“还好吧。”林天语说道,“你的衣服也很不错哦。”

“你是说这件三级博士袍么,老实说我更希望穿上白袍,不过要成为白袍博士至少要参与完成一件a级文物的掘和调研,我这辈子恐怕是没什么机会了,唉,早知道当初就加入探索者协会了。”

三级博士袍?白袍博士?林天语心想难道这个世界的博士还分等级么?他听得半懂不懂,也不好答话,只好转移话题的问道:“你是来这里上课的?”

“是啊,带学生来上室外课的,不过老实说,这可不是我当初理想中的工作?”艾丽卡看起来有些失落的样子。

“哦,那么你理想中的工作是?”

“当然是参与实地的考古和挖掘了,真正的去感受那些已经消失的历史,见证那些被埋藏起来的古代文明,呵,不过世界上又哪有那么多顺心如意的事情呢。”

艾丽卡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向往,转而又叹了口气道:“我想林先生对历史一定没什么兴趣吧,或许看一部以古代历史故事改编的电影又或者找一个漂亮的历史学博士聊天已经是你对历史最深的介入了。”林天语心说你是再说我图谋不轨么?他可不希望给美女留下这种不学无术的印象。

林天语面色平静的说道,“事实上我对古代历史倒是有一些了解的,就比如刚才那部电影,虽然娱乐性不错,不过细节什么的差的太多了。”

“哦,怎么说呢?”

“就拿影片里的服饰来说吧,虽然古罗马时期亚麻布衣服已经普及开了,但是那个时代因为气候比较炎热,地中海又相对温暖,因此海盗们一般都是不穿上衣的,就算穿也是直接穿戴皮甲。”

“武器也太长了,古罗马短剑只有三四十公分,但是影片里却足有将近一米长,简直就是不切实际啊,他们驾驶的船也有问题,尽管造型上有些类似,但是船和帆的比例有问题,而且船舷太高了。”

说道这里他又摇了摇头,“最可笑的是这些海盗竟然使用复合弓作为远程武器,据我所知那个时代的海盗是绝对不可能装备有这么好的武器的。”

艾丽卡有些惊讶的看着林天语,他的分析听起来倒像是一个专业人士,不过她对林天语的话倒是不能全部赞同,“听起来你对古罗马的了解可不是一点点,可是你说船身和船帆的比例有问题,但是怎么可能,那是完全按照历史资料上的复制出来的啊。”林天语耸了耸肩,“或许是古代人的绘画技术有问题吧,真实的古罗马战船的船舷要比电影里的矮的多,船桨也是从船舷上直接伸到海里的,而不是像电影中那样由下面的仓室伸到海里。”

见林天语说的一本正经艾丽卡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忽然奇怪的问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

林天语心说老子我亲眼看过能不知道么,但是这话自然不能说出口的,因此他只是神秘的笑了笑,抿了抿咖啡,却没有再说什么。

这一番对话明显让那艾丽卡对他生出了一些兴趣,她目光迥然的在他身上打量了一翻,忽然在瞄到他脖子的时候停了下来。

她看到了一件绝对不可能在这里看到的东西,艾丽卡眨了眨眼睛,很快就确认自己并没有看错。

(1)艾丽卡:表意为‘永远拥有权利的、似帝王的’。

ps:从明天开始恢复两更,四千字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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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十九章黄胖子的人生目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0本章字数:4151

“很多人都认为,罗马斗兽场既然是在图密善即位之后才建成的,那么真正开始用于角斗比赛也应该是在那以后才对,但事实上,罗马斗兽场在完工了前两层之后就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了,也就是在韦帕芗在位期间,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都会举行各种角斗比赛,通常都会有一两场热场赛,用一些死囚和小偷充当的角斗士在角斗场中搏杀,大家会一边吃水果一边讨论哪个死囚的惨叫声最响亮。”

“通常在死掉一半左右的角斗士之后剩下的人将被允许活着离开,然后才是真正的职业角斗士登场,这些角斗士在当时享有极高的人气,跟现在的电影明星差不多。”

林天语的侃侃而谈越让艾丽卡感到惊讶,眼前这个穿着怪异的家伙让她有种很不一般的感觉,尽管他说的那些东西没有在任何一本历史书中记载过,但是林天语的那种自信却让她觉得那些很可能是真的,就好像,就好像他亲自见证过一样。

“这些你又是怎么知道的?”艾丽卡最终忍不住问道。看他的目光越的惊奇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天语甚至觉得其中有一些特别值得玩味的东西在里面。

看来我还是很有魅力的嘛,这样的美女都对我有想法了!林天语心中不无得意的想到。

不过他脸上还是很淡定的样子:“只能说我看过很多书吧。”

“呵呵,那你看的书一定是很古老的版本了。”艾丽卡看了看手表,“哎呀时间不早了,我想我得走了,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在见面么?”她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似乎很期待的问道。

林天语也站了起来,略有些遗憾的说道,“恐怕很难了。”他心说以后说不定都不能来这个时空了呢,真是可惜啊,好不容易遇到这样一个谈得来的美女,竟然只能这样说再见了。

艾丽卡也有些失望的样子,不过还是保持了一个教授应有的气度,她伸出手来和林天语握了握。

“很高兴和你聊天,那么再见了。”她说着转身向外走去,才走了两步忽然脚上一歪,似乎失去了平衡的样子朝身后倒了下去,林天语急忙上前扶了她一把,入手之处一片温软,艾丽卡顺势扶住了他的肩膀站了起来,略有些不好意思的冲他笑了笑,“谢谢,我想你可以松手了。”林天语这才有些尴尬的现自己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急忙把手放开了,那种美妙的手感却还停留在他的手上。

看着那艾丽卡离去时的美丽背影林天语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唉,真是可惜啊,要是有通往这个世界的时空之门就好了,如果经常来往的话说不定可以把她追到手呢。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林天语倒是有些奇怪,她穿的并不是高跟鞋啊,怎么会摔倒呢?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对刚才那美妙的手感还有些回味,唉,看来自己真的是应该找个女朋友了。

不过想要找个合适的女朋友却没那么容易,长得漂亮的女人要么胸大无脑、要么爱慕虚荣、君不见非诚勿扰中的那些女性,一个个简直就差在身上挂上标价牌了,而且往往言语低俗,装模作样,既不能像新时代的女性那样自主独立,又不能像旧时代女性那样贤良淑德,让人看了就一阵无语。

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好女人自然也不是没有,不过在这种一切向钱看的、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大环境下要找到一个美貌与智慧并重,同时又能有共同语言的女朋友,就仿佛要在这茫茫大海中寻找那一叶扁舟一样,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正因为如此,艾丽卡的离去让他感到格外的遗憾。

不过马上他又觉得没必要这么往心里去,毕竟对于一个时空旅行者来说他以后有大把的机会见识不同世界的不同类型的女性,总会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友的。

他一边想着坐了下来,喝了杯子里的咖啡,正准备掏钱付账,但是钱掏出来之后他却猛然现了一件事情。

他身上只带了人民币,姑且不说人民币在英国是否可以使用,就算可以通用,但这也不是一个时空的货币啊,他可不认为蝴蝶效应对中国的历史会没有影响,这下可怎么办才好呢?

要不把钱放在桌子上自己赶紧闪人?他心中正为难间,一个声音忽然将他从两难的境地之中拉了出来,“嘿,林兄弟,你这么早就来了啊!”

林天语回头一看,却现是黄克强大踏步的走了进来,这个胖子穿着一件银灰色的风衣,戴着一副大墨镜,头上是一顶黑色的礼帽,看起来有点像美国三四十年代的黑社会,他的手里提着一只大提包,走到了林天语的桌子前。“刚才出去的是谁,泰勒*斯威夫特?”

“谁?”林天语猜黄胖子说的是艾丽卡,不过他可没听说过泰勒*斯威夫特这个名字。

“没什么,长的有点像而已。”

黄克强说着指了指桌上那些没有吃过的糕点,哈哈一笑:“正好有点饿了。”

说完一屁股在艾丽卡刚才的位置上坐了下来,一边吃一边问林天语,“最近混的怎么样啊。”

“还行,去了一趟古罗马,”林天语说着也问了他一句,“你最近怎么样啊。”

“别提了,和人插伙去侏罗纪打猎,偷恐龙蛋的时候被一只大嘴恐龙追的到处跑,我以后再也不去哪种鬼地方了。”

“你们偷恐龙蛋干什么?”

“呵呵,还能干什么,当然是吃呗。”黄胖子打着哈哈转移了话题,“不过你猜怎么着,我前几天移民了,以后俺也是美国公民了。”

林天语对移民这种事情本来也没什么太多的看法,有的人想走,有的人想留,如果一个国家无法让人有归属感那么这个人想要离开也无可厚非,大家想法不同他觉得也没有必要强迫,不过黄胖子那得意洋洋的嘴脸倒是让他心里点不太舒服。那黄胖子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可不要以为俺老黄是那种崇洋媚外的人,俺移民可是有特殊原因的。”

“不是为了美国国籍么?”

黄胖子一脸的不屑,“呵,瞧你说的,你觉得国籍这种东西对我们这些时空旅行者有意义么?如果愿意的话我甚至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国家,倒时候我就是一国之主,国籍什么的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么。”

林天语心说这倒也是,转而又奇怪的问道:“那你这么兴奋干嘛?”

黄胖子一拍大腿:“移民美国有好处啊,尤其是对于我们时空旅行者来说,先第一点,武器问题,你在国内买把仿真枪、**什么的说不定都能给你逮进去,但是在美国各种半自动武器随便买啊,要是有点关系的话自动武器甚至火箭筒、重机枪什么的都能买到,这可不是在国内能比的,其实我都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了,像英国、日本之类国家的时空旅行者一般都会移民到枪械泛滥的国家,有的甚至直接移民到了非洲,那地方的武器可是随便买。”“当然美国还是选,毕竟没那么乱,而且除了武器之外,其它各种类型的装备也都比较容易入手,而且质量都比国内的好,价格还便宜,我现在算是看出来了,在国内那帮高消费的就是个冤大头,花了大价钱也买不到好东西,我在洛杉矶买了一辆宝马,才花了两万美元,要是在国内价钱至少得翻一翻。”

“那你以后还打算回去么?”

“回个毛啊,不都跟你说了国籍对我们这种人没有意义了么,再说国内有什么好的,环境污染、食品危机、税收沉重、教育落后、医疗糟糕,我吃饱了撑的移民之后再移回去。”

“但那是你的祖籍啊,你就没有点对家乡的留恋之情?”

“我家两年前就已经拆迁了,早很面目全非了,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再说祖籍什么的,对我来说很快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黄胖子说到这里忽然压低了声音,“你知道我的人生目标是什么么?”

林天语心说我上哪知道,他对这个胖子的人生目标倒是没有报有太大的幻想,不过还是好奇的问道:“什么?”黄胖子的脸上露出一丝兴奋的潮红,“我要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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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章交易会上(一)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1本章字数:4882

林天语听了顿时吃了一惊,“啥意思,你想回到古代建立一个国家?”

“差不多吧,不过可不仅是如此,国家可是有很多种的,随便圈几块地招几万个流民也能成未一个国家,但那样的国王当起来未免也太寒酸了,我要当真正的皇帝,唐宗宋祖的那一种。”

林天语心说听起来好像有些不大靠谱啊,“你打算怎么干?”

黄胖子似乎等得就是他这个问题:“很简单,先需要一扇通向我理想时代的时空之门。”

“哦,那什么样的时代是理想时代呢?”

“乱世,越乱越好,最好是天下大乱诸侯割据的那一种,只有这样的乱世,才有我登场的机会。”

林天语对此倒是很赞同,如果不是天下大乱,就算是时空旅行者想要当皇帝也不会事一件容易的事情。

“然后呢?”

“然后就简单了,我左手一架六管火神炮,右手一门火箭筒,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以绝对的武力迅占据一块地盘,然后招募流民,利用现代世界工业制造能力大批量的生产冷兵器时代的武器铠甲,利用现代化的训练模式大规模的暴兵,只要兵力够了我就横扫天下,在从现代招募几个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帮我治理国家,到时候还怕不能建立一个大大的王朝么。”“好吧,听起来的确很像那么回事,不过你不怕引起时空管理局的注意么?”

“所以我才说要生产冷兵器和铠甲而不是热武器啊,要不是顾忌时空管理局的话我就直接暴火枪兵了。”

林天语心说这家伙还真是敢想啊,不过听起来确实挺让人热血沸腾的,说实在的他自己都有些动心了,不过他并不是一个很有权利欲的人,当皇帝自然是不错,不过要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需要几年到十几年的时间来进行他就没那么打的兴趣了。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当然是买到合适的门之后了,希望这一次的拍卖会有类似的门吧。”

那黄胖子说的兴奋,一脸的神往,看起来似乎已经完全沉迷到这件事情当中去了。

不过林天语还是觉得有些不太靠谱,“老实说你的计划听起来倒是挺好,可我怎么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啊,能像你说的那么简单么?”

“有啥不可靠的啊,我又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人了,屠龙者阿克萨你听说过么。”“谁?”林天语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那个白头的小子,他用塑料做了一条巨龙的骨架,然后拿着那玩意跑到中世纪的欧洲去了,声称自己是一个屠龙骑士,后来靠着那屠龙者的名头招募了不少人马,建立了一个国家,虽然只是一个侯国但他也是实打实的国王啊,也没见时空管理局有什么动作。”

林天语心说这时空旅行者里面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不过说起来,无论是国王还是皇帝,听起来都是很拉风的名头啊。

两人聊了一会,林天语看了看表,“哎呀,已经十二点了,咱们赶紧去吧,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身上有这个世界的货币么?”

黄胖子耸了耸肩,“我也是第一次来,上哪生去,不过别忘了我们有硬通货啊。”

说完掏出一枚金币丢在桌子上,拉起林天语就往外走,服务员走过去看了一眼,顿时吃了一惊,不敢声张了。

林天语心说怪不得拍卖会里只能使用这些硬通货呢,无论是美元欧元还是人民币一旦到了其它位面那就完全成废纸了啊。两个人来到四号展厅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了不少人在等了,林天语走到阿历克斯身边,将一杯咖啡和一包蛋糕递给了他。

“吃点吧,下午还有事情要做呢。”阿历克斯也不客气,就吃了起来。

又过了半个小时,那个当初林天语见过的被称为执事的老头从后台走了出来。

随着他轻轻的摆了摆手,原本略有些喧嚣的会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这一次我们要拍卖的门有四扇,一扇古代之门,一扇平行位面之门,还有两扇异界之门,按照惯例,我们依然只接受具有实际意义的货币,包括贵重金属、宝石、便携能量能,现在拍卖开始。”

这几扇门的价格都不便宜,先后都被抬到了两三百金才成交,最贵的一扇竟然卖到了五百金,可怜林天语原本以为自己算是有钱了,没想到刚刚够出个底价的。

不过反正他对买更多的门也并没有太大兴趣,倒也没怎么失望。

黄胖子却是有些失望了,因为这一次拍卖的唯一的一扇古代之门却是通往十六世纪的,那个时代已经有火器出现了,跟他的计划完全不符合,因此犹豫了之后黄胖子还是选择了放弃。等到拍卖会结束,林天语真正感兴趣的事情才开始了——‘旅行者自由交易会’。

他迫切的想要购买更加强大的武器,因此拍卖会一结束他就四处转悠了起来,可惜他找了两圈,却没看到上次卖武器的那个家伙,其它卖武器的人并不多,而且武器的数量也极少,品质上比他现在那几支也好不到哪去,价格还贵的离谱,林天语大概也猜得出原因,资深的时空旅行者肯定都是武装到牙齿了,根本用不着买武器,就算买也直接在旧世界去买就行了,根本不用跑到交易会上来当冤大头。

而新手的话一般都没什么钱,大概也没人愿意费那个劲倒腾武器卖给新人赚那么几个小钱吧,这样说起来,他上次能够买到那几件武器还是挺走运的呢。

我是不是也应该移民了呢?林天语心中不由得暗想,如果在美国的话买武器一定很容易吧。

他有些郁闷的回到原来的座位,却现黄胖子正将几枚恐龙蛋摆在摊子上,用一块干净的白毛巾擦的锃亮,似乎打算用来售卖的。林天语惊叫道:“我了个去,你还真把恐龙蛋偷回来了。”

“那是当然了,不过也没办法,那鬼地方屁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也就这么点玩意还算稀罕,我合计着应该能有人喜欢养恐龙当宠物吧,另外还有一些恐龙牙齿,我做了几把龙牙匕,也是不错的收藏品呢。”

林天语对龙牙匕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那玩意在好还能别钢铁宝剑更厉害?他对那些恐龙蛋倒是挺好奇的,“你这都什么恐龙的蛋?”

“大部分都是恐爪龙的,那些小的是迅猛龙的,更小的是细颚龙,最大的那一颗是三犄龙,本来我是想偷几颗翼龙蛋的,可惜翼龙巢穴都在很高的树上,而且那大家伙很不好搞,最后还是算了。怎么样,要不要来一个,我算你便宜点,养一头恐龙在家那可比猫啊狗啊什么的拉风多了。”

林天语对恐龙的兴趣仅仅是在观赏上,对养恐龙可没什么兴趣,心中忽然一动,“你去侏罗纪的时候肯定带着武器吧?”

“那当然,去那鬼地方不带上足够的火力怎么能行,和我搭伙那伙计很有门路,弄了一挺m134(cs里的B51)还有一支反器材狙击枪,杀那些恐龙跟玩的似的。”“能不能卖我几支?不用太好,ak47或者m16之类的就行,当然如果有更好的就更好了。”

黄胖子耸了耸肩,“你早说啊,我给你稍几支不就完了么,现在你让我上哪生去,这样吧,等下一次拍卖会的时候我给你弄几只,民用版的行不?”

所谓民用版其实就是阉割版,子弹威力减弱、而且一般都是半自动的、有的还会减少弹夹的弹容量,这是美国政府为了避免警察在枪战中火力太弱而制定的政策。

不过即便是民用版的,想来也比那支老旧的芝加哥打字机要强吧,林天语点了点,“那就麻烦你了。”

这时有人被那些恐龙蛋吸引了过来。“嘿,东西够正点啊,从哪弄得?”一个光头黑人大汉兴奋的问道。

“侏罗纪,别提了,费了好大的劲呢,怎么样,来两个?”

“行啊,不过你这不会是臭蛋吧?”

“哪能呢,绝对新鲜的,保准你能孵出来,咱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能糊弄你么?”

黄胖子一阵赌咒誓,很成功的卖出了两颗恐爪龙蛋。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很快他的生意就红火了起来,显然想要养头恐龙当宠物的人还真不少呢,当然也不排出买恐龙蛋的人有其它的打算,黄胖子自然是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林天语见黄胖子挺忙的也没有几乎跟他废话,继续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他走了一圈,在来到一个摊位前的时候他忽然眼前一亮,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黑色的斗篷,雪白的长,纯黑的眼瞳,正是当初和他做过交易的那个巫师,这会正盘腿坐在一场长条桌前,在他面前的桌子上铺着一条红毯子,上面摆了不少的短木杖、饰之类的东西,估计都是魔法物品吧。

林天语心中一喜,他正想要找这个人呢:“嘿,好久不见啊。”

那巫师抬起头,用他那没有瞳孔的纯黑眼睛朝他看了一眼,微微的笑了笑,“的确很久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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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一章交易会上(二)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2本章字数:4523

“上次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林天语。”一边说着他一边伸出手去。

对方犹豫了一下,却没有跟他握手,“很抱歉作为一个法师我通常并不遵从一般意义上的社交礼仪。”

他冲林天语低头一礼,“行了个古怪的法师礼。”

“我的真名已经很久没有告诉过别人了,不过你可以叫我萨玛斯,这是我在获得新生后给自己起的名字。”

好吧,怎么听起来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呢?好像在那本奇幻小说里听说过似的。林天语心中暗想。

不过林天语并没有纠缠于这个问题太久,而是问出了一个他一直都在纠结的问题:“那么萨玛斯先生,老实说我一直都有个问题想不通,那匹木马到底是什么东西?你不介意透露一下吧?”

法师微微笑了笑,“那是一尊星界雕像。”

“星界雕像?”林天语念了一遍这个陌生的词汇,显然有些不大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黑暗精灵三部曲》你看过么?”

见林天语摇了摇头,萨玛斯无奈的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一尊链接着星界的魔法雕像,使用之后可以召唤出一匹星界战马来用来骑乘,很方便的旅行工具,不过没什么战斗力。”林天语不大确定的问道:“你是说类似魔兽世界里的那种召唤坐骑?”

见法师点了点,林天语心中那个悔啊,早知道说什么也不能换啊,好歹把价格提高一些,自己可还搭了一枚铁牌和几张魔法卷轴呢。

不过想了想也就罢了,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而且他的那枚护身符也确实给他提供了很大的作用。

想到那护身符,林天语又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便问道:“像我脖子上的这种护身符你还有么?我想再买一条。”

“我到是恰好有一条多余的,不过这玩意可贵的很,你有钱么?”

林天语朝身后招呼了一声,阿历克斯立刻走了上来,将手里的两只提箱放到了桌子上,打开来一看,里面金灿灿的全都是金条。

“呵呵,看来你最近收获不小嘛。”法师用手轻轻的在那些金条上抚摸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一口价,五十金一条。”

什么!?林天语心说你要抢啊,五十公斤的黄金,基本上就是这两个手提箱里所有的黄金了,看起来对方完全就是看碟下菜,那可就是一千多万啊,一千多万买条护身符,早知道自己还不如先放一只箱子上去了。见林天语很震惊的样子法师笑了笑。

“一分钱一分货啊,如果你要便宜点的自然也有,恒定了通晓语言的护身符,一枚只要十金。”

林天语还是有些不甘心,他这一趟两个月下来不过就赚了一百多金而已,这一下子就去了一半啊,自己买那一处地产也不过用了一百多万而已啊。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选择,出售魔法物品的这里似乎只有眼前的一人而已。

那法师似乎看出了他的犹豫,“这样吧,我再给你搭两根魔法棒,虽然仅仅只储存了一级的魔法,威力也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魔法啊,让你也体验一下当魔法师的感觉也不错啊。

一边说着他一边从那堆短木杖里面捡了几根放到林天语的面前,“怎么样,这样够意思了吧。”

林天语有些疑惑的拿起了一根看了看,有点像哈利波特里的魔杖,“这充能魔杖怎么用?”

“只要你握住杖柄,大声念出魔法的名字就行了,上面都有标签,照着念就行了,不过都是有数量的,用完就没用了。”林天语拿起一根红色的魔杖看了看,上面写着:燃烧之手(5/5)——请谨慎使用。

他对使用魔法什么的倒确实很有些向往,这些魔杖虽然不能让他真正拥有魔法的力量,但好歹也是魔法不是。

“成交,”林天语说着讲两只手提箱推到了那法师的跟前。

将那枚护身符和几根魔杖接了过去。

但是他却没有立刻离开,“顺便问一下,你有没有那种能够控制人的东西,比如一枚戒指头饰之类的饰品,对方戴上就会受到控制。”

法师露出了一丝坏笑,“你问我这个东西该不会是因为女人吧?”

林天语心说还真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了,不过一看对方坏坏的笑容就知道他想歪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是因为秘密被一个人现了,不得不把她囚禁起来,想放她我又信不过她,杀了她我又下不去手,所以想问一下有没有类似的东西。”

萨玛斯摇了摇头,“的确是有这样的东西,不过我手里去没有。”

“可你是法师啊!”

“法师也是有不同专精的,我专精的元素系,心灵魔法非我所长啊。”那法师说着又忽然问道:“你听说过训象师的故事么?”

见林天语摇了摇头头,只好再次解释道:“训象师在大象还是幼仔的时候将一条细锁链栓在它的脖子上,小象年幼力小,自然挣脱不了,然后训象师便慢慢训练大象,当大象成年之后,它的力量已经可以轻松挣脱那锁链了,但是这会它却不会这么做,你知道为什么么?

林天语眼前一亮,“因为它觉得挣脱不了!”

“没错!所以说真正能够束缚人心的恰恰就是人类自己,所以有的时候,并不一定需要真正的魔法物品才能做到这一点。”

“好吧我明白了。”林天语点了点头,“那么多谢你了,他转身刚要走,忽然又停了下来,不过我想我还是需要一件有特殊功能的饰品才行。”

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林天语将另一条恒定了巧舌术的护身符交给了阿历克斯,然后身无长物的二人就在会场里闲逛了起来。

咦,那个不是麦克斯么?那个当初在角斗场的休息室里遇到的家伙,这会正在和另外两个人聊天。那两人一个身穿金色的华丽战甲,头上戴着一顶龙角头盔,腰配宝剑,看起来倒像是一个大将军似的,看长相明显带有沙漠民族的血统。

另一个却是一个妩媚的拉丁美女,金披肩,小麦色的皮肤散着诱人的光泽,穿着好像一个古代宫廷贵妇一般高贵典雅,只不过长裙的下摆开着极高的叉,那一条浑圆美腿若隐若现的显露出来,再加上那眼中掩饰不住的媚意,让人见了就觉得有一种勾魂摄魄的美感。

林天语正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跟麦克斯打个招呼,麦克斯却已经主动走了过来。

“嘿,好久不见啊。”麦克斯说着朝林天语身后看去,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咦,这位不是那个阿历克斯么?”

“你认识我?”阿历克斯显然有些惊讶。

“记得不败的马西莫斯么,我是他的朋友。”

阿历克斯顿时恍然起来,怪不得他认识的那个角斗士的名字竟然和电影里的那个将军兼角斗士一模一样呢。

林天语朝着那边两人使了个眼色,“那两位是,哦,我想我跟你提起过吧,来来来,让我给你介绍一下。”一边说着麦克斯拉着他来到那两人跟前,“这位帅哥是雷克萨斯,这位美女是奥利维亚,还有角落里那位,凯恩*桑切斯。”

林天语这才注意到角落的阴影中坐着一个人,隐藏在帽兜下的面孔看不清楚,但是当那那凯恩从阴影中站了出来的时候,却让林天语差点笑出声来,那人穿的竟然是一套游戏《刺客信条》中阿泰尔的白色战衣,让林天语差点以为他是从哪个copLay大会中跑出来的呢。

不过虽然这种装扮有些诡异,不过那个凯恩的气质还真就和游戏中的阿泰尔很相似,都是给人感觉阴郁陈冷的那种致命感,再联想到这人干掉了不少古代的历史伟人,用的还是近身刺杀的方式,林天语觉得对这个人还是应该小心应付才是。

ps:虽然获得了封推,不过收藏涨的不太快啊,貌似是点击太少的缘故,看来这个书名确实不太讨人喜欢啊。

再次请求各位书友如果有空闲的话帮忙在群里、论坛、贴吧之类的地方推荐一下吧,大狙再次感激不禁。

另外大狙在此承诺,如果本书进入分类周点击榜的话就加更一章,如果进入分类周推荐榜的话再加更一章,如果某日收藏增加过3oo的话再加更一章,绝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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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二章阿历克斯的**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3本章字数:4117

值得庆幸的是凯恩似乎也没有跟他聊天的兴趣,微微的点了点头便算是打过招呼了,转身又缩回到了角落的阴影之中。

他的白色战衣和黑暗融为了一体,似乎没有不恰当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潜伏在阴影中的白色幽灵,让人下意识不想去注意他的存在。

奥利维亚看了一眼林天语身后的阿历克斯,显然看出了阿历克斯并不是一个时空旅行者,她有些责怪的看了麦克斯一眼,“这位你还没有介绍呢。”

“哦,差点忘了,”麦克斯十分夸张的介绍道,“这位是来自古罗马的传奇英雄——马西莫斯!”

马西莫斯?林天语心想麦克斯为什么要这么介绍呢?他朝对方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后者却促狭的冲他挤了挤眼睛,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林天语还是决定暂时不捅破这件事。

雷克萨斯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电影《角斗士》里的那个马西莫斯?”

“当然,不是他还能是谁。”麦克斯十分肯定的说道,“说起来你们两个或许会很有共同语言呢,毕竟都是战场上厮杀过的嘛,马西莫斯在战场上可是相当勇猛的。”雷克萨斯回忆的说道,“我曾经参与过第二次布匿战争(罗马对迦太基战争),老实说罗马战士的英勇确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林天语有些惊讶道,“你曾参加过罗马军队?”

“没有,”雷克萨斯摇了摇头,“要加入罗马军队的话比较麻烦,我的长相可不适合,而且和强者为伍一向不是我的兴趣,我加入的是迦太基那一方,身份是雇佣军团的军团长,当时带领一个千人军团在地中海和罗马军西比欧军团作战,打了一个多月的海战。

他向阿历克斯问起关于罗马军团的一些问题,阿历克斯自然是对答如流,对于领兵作战他同样有自己的心得体会,一时间两人聊的还挺投机的。

那奥利维亚在一旁听得似乎有些入神,忽然插话道:“马西莫斯先生结婚了么?”

“还没有,”阿历克斯很老实的回答道,“十几年来我一直征战在外,并没有时间安顿下来。”这话倒是不假。

奥利维亚顿时有些疑惑起来,“可是我记得电影里面你是有妻子的啊。”麦克斯急忙在一旁解释道,“电影和历史还是有所出入的嘛,毕竟需要艺术改编嘛,这个应该懂得。”

林天语忽然明白对方想要干什么了,他还记得当初麦克斯提起过这位奥莉薇亚,貌似她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历史名人上床,难道麦克斯是想。。。。。。。。。

他顿时心中一阵暗笑,心说这个麦克斯还真是有够恶搞啊。

果然,那个奥利维亚在得知阿历克斯的“真实身份”后立刻对他热络起来,不住的暗送秋波,阿历克斯虽然沉默寡言但也不是什么不进女色的柳下惠,很快就向林天语告了声罪,跟奥利维亚一起出了展厅。

“呵呵,真想看看她知道真相后的表情啊。”麦克斯忽然大笑了起来。

“你们不是朋友么?”林天语疑惑的问道。

“当然是朋友,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下恶作剧一下啊。”麦克斯理所当然的说道。

雷克萨斯有些不解的问了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得知真相后也跟着大笑了起来,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奥莉薇亚被人占了便宜。林天语心说这帮外国人还真是开放啊,实在搞不明白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吧,对于他这个中国的男人来说,绝对无法想象跟他自己的那些女性朋友开这种玩笑的。

两人笑了一阵,雷克萨斯忽然问道:“对了麦克斯,你最近有空么?”

麦克斯点了点头,“我从来都很闲啊,怎么有事么?”

“‘上面’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去一个古代位面建立一个国家,打仗什么的我倒是无所谓,但是治理国家我就不行了,话说你能不能帮我找几个合适的帮手啊。”

“你说的上面是万世共济会?”当然,不是他们还能是谁。雷克萨斯如此说道。

“可是他们让你到古代建立国家是要干什么?”

“谁知道呢,可能是要找什么东西吧,不过我可不在乎这些,既然他们愿意白送我一扇门,我当然是不要白不要,建立国家什么的也就是顺道的事情了。”

麦克斯有些羡慕道,“唉,我怎么就遇不到这样的好事啊,白送的古代之门,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到呢。”雷克萨斯笑骂道:“得了吧你,就你那副懒散的性子还能建立什么国家,上面要是会找你干这种事就出鬼了。”

麦克斯点了点,“这倒是真的,那么你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呢,军国?帝国?还是共和国?”

“当然是军国了,你也不看看我的老本行是什么,最好能全民好战的那种,所有的年轻人都已当兵和征服敌人为荣,这样才能让我的战争机器永不停歇嘛。”

麦克斯点了点头,“我前几天在论坛上认识了几个家伙,或许能符合你的要求,改天给你介绍一下吧。”

雷克萨斯点了点头。

林天语看着两人就这么几句话便把一个国家的未来命运给确定了,感觉说不出怪异。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对了雷克萨斯先生,既然你参加过许多战争,手头上一定有不少武器吧,能不能卖我一些。”

雷克萨斯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行啊,你想要什么武器?刀?剑?长矛?英格兰长弓?还是北宋强弩?”

林天语心说什么跟什么啊,“我想要热武器。”“热武器我只有滑膛枪。”

“啊!不会吧!”林天语心说你玩我呢,这些古董货我要来干嘛啊。

雷克萨斯却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很正色的说道:“我去古代打仗都是用当代武器进行的,最多稍微改良一下制造武器的技术而已,用时代武器去欺负那些土著这种事情我才不干呢。”

林天语心中一阵无语,心说这位还真有个性啊,不过他倒是没有怀疑对方话中的真实性,可能在雷克萨斯眼中战争就像游戏一样吧,使用时代的武器就好像开了外挂,在他这种‘高端玩家’的眼中是不屑去做的行为吧。

三人又聊了一会,大概半个多小时吧,阿历克斯一脸坦然的从外面走了进来,神色说不出的轻松。

“奥利维亚呢?”麦克斯问道。

“她可能还得稍等一会。”阿历克斯略有些尴尬的说道。

林天语朝阿历克斯投去一个‘兄弟你厉害’的眼神,后者十分无辜的挠了挠头。

又过了五分钟,奥利维亚才从外面走了进来,她的衣服略有些凌乱,脸上更是一种诱人的绯红颜色,让人看了就忍不住一阵遐想,她走过来之后第一件事是朝麦克斯狠狠的瞪了一眼,气恼的说道,“你骗我,他根本不是马西莫斯。”话没说完麦克斯和雷克萨斯已经笑成一团了,就连林天语也有些忍俊不住。

不过奥利维亚的气氛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她露出一个回味似的笑容:“不过有一件事你倒是说对了,他的确十分的‘勇猛’。”

说完朝阿历克斯抛了个媚眼,转身走了,看的一旁的林天语一阵目瞪口呆。

ps:有些书友觉得本书到目前位置有些太过平淡了,在此解释一下,第一卷仅仅是主角现时空之门后的一次小小尝试,第二卷则是进行冒险前的准备,而从第三卷开始,真正的冒险才正式开始,请各位读者不要着急,敬请期待吧。

第二卷还有两三万字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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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三章日光浴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4本章字数:3249

当林天语结束了和麦克斯的意外邂逅,回到黄胖子的摊位的时候,现他的恐龙蛋已经卖的差不多了。

那些恐爪龙的龙蛋基本上已经卖光了,只剩下那颗特大号的三角龙蛋和几颗比较小的龙蛋,他身边的桌子上堆满了金砖和珠宝,即便是对于一个时空旅行者来说,也是相当诱人的景象呢。

林天语冲他笑了笑,“看起来你生意看起来不错嘛。”

“那是啊,”黄胖子得意的说道,“不过那几把龙牙匕却是一把也没有卖出去,真Tmd怪了,好歹那也是龙牙啊,无论是小说和游戏里那都是不得了的武器啊,怎么就没人买呢。”

林天语道:“那很正常,这类东西老实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果是自己亲手猎杀的话弄一把作纪念也就罢了,买别人的就没意思了。”

黄胖子想了想觉得也是,“早知道就不做这么多了,要不你挑两把吧,凭咱俩的关系我就不收你钱了,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只提包推到了林天语的跟前。

那提包里堆满了用恐龙牙齿制成的长短不一的匕,林天语拿起一把看了看,匕的表面十分的光滑,带有玉石般的温润光泽,显然经过了细心的打磨,匕的一面有着微微的弧度,另一面则是一个锐利的倒钩,匕的柄使用牙根的骨质直接打磨而成的,握起来手感相当不错作,为一件武器或许算不上太过锋利,比不上用钢铁打造的那么实用,但是如果作为一件收藏品的话还是相当不错的。他挑了一把白色的像象牙一样色泽的龙牙匕,和一把黑色的背面有着天然锯齿的骨质短剑。

“就给我来这两把吧,”林天语说着掏出几枚宝石准备付账,他倒是不想占这个便宜。

“哎呀,凭咱俩的关系我还能跟你要钱啊。”黄胖子看着宝石有些挪不开眼,但是嘴上确实豪爽的很。

但是林天语却执意如此,说下次还要让他帮忙稍枪呢,不能总占他的便宜啊,黄胖子最后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想了想觉的有些过意不去,又送了两颗恐龙蛋做添头。

其中一颗应该是迅猛龙的龙蛋,另一颗却黑黢黢的看不出来,“这颗是什么蛋?”

黄胖子耸了耸肩,“那颗大的是迅猛龙蛋,至于那颗小的,你说它是迅猛龙蛋吧,但是好像又小了点,说它是细鄂龙蛋吧,似乎又大了些,我也想不起来是从哪个窝里顺手偷来的了。”

林天语一听迅猛龙这三个字心里就打了退堂鼓,毕竟迅猛龙这东西在他的印象里实在是一种很危险的生物,令他最印象深刻的就是《侏罗纪公元》和《金刚》里面的那些形象,简直就是凶残啊。听到他的话黄胖子却哈哈大笑,“你别傻了,真正的迅猛龙才没有那么猛呢,电影里的虽然说是迅猛龙,但其实应该是以恐爪龙为原型做出来的,而且就算是恐爪龙也没那么厉害,单挑的话连老虎都打不过,我在侏罗纪杀了多少个了,我还能不知道。”

“至于迅猛龙又叫盗伶龙,是一种很小的恐龙,比跳跳龙也凶猛不了多少,估计一条藏獒都能随便掐死一条。”

林天语心说真的假的?不过看黄胖子的样子实在不像是在骗人,想了想既然是免费送的干嘛不要呢,大不了回去煮了吃了尝尝鲜也好啊。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林天语回到了家中。

这一次的交易会收获并不是很多,武器一件也没买到,唯一的收获就是几件魔法物品了,

另外还有一些跟其它时空旅行者交换的纪念品,几张名家的字画,一把据说是战国时代的青铜剑,还有几件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饰,这些东西如果想要拿出去卖钱的话全都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太新了,因此只能放在家里做观赏用的,不过林天语现在反正也不差钱,也并没有这种打算,放在家里也挺好的。

回到家之后把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之后林天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了通向古罗马时代的那扇时空之门,和阿历克斯一起走了进去。

此时的中国已经是夕阳日落,但是古罗马这边却还是阳光耀目,显然才下午两三多,林天语走上小岛,去帐篷里看了看,却现宁思雅并不在那里。

她会去哪呢?林天语心中奇怪的想着,和阿历克斯顺着小岛朝下面走去。

平静的沙滩上,海浪轻轻的拍打着海岸,一张躺椅上,躺着一个仅仅穿了内衣的半裸美女,她躺在沙滩上的一张折叠长椅上,用一副墨镜遮住阳光,慵懒的享受着地中海温暖的阳光,看起来一点也不相识一个囚犯,反而倒像是那些在热带海域享受日光浴的游客。

她的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显然就是这几天的成果了,擦了防晒油的皮肤被温暖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泽,看起来格外的迷人。

林天语心说这个女人还真是懂得生活呢,就算是到了这步田地也能找到享受的方式。

那张折叠长椅,还是当初刚现这个世界的时候买的,想学着电影里那样晒日光浴来着,可惜很快他就现自己对这种莫名其妙的享乐方式实在感受不到什么乐趣,试了两次现实在没什么意思也就放弃了,倒是没想到这些东西今日会派上用场。“怎么样,在这里待的可还好?看起来你很是享受呢。”

宁思雅一把撤下墨镜,眼睛死死的盯着林天语,里面充满了恨意。

良久,她忽然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打算把我一直关在这里呢。”

“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我找到了一种可以解决目前这种两难局面的方法,你不是想要加入我的团队么,我答应了。”

宁思雅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搞不懂他在搞什么鬼。

她现林天语的目光一直在她的身上打转,心中顿时一阵了然,心说这小子该不会起了什么坏心思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或许可以找机会脱身呢。

她一边想着一边从长椅上走了下来,将放在一旁的衣服拿起来穿戴停当,看着林天语有些失望的眼神心中一阵冷笑,看来真的是这样了。

“说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ps:终于上了科幻类的周点击榜,虽然只是最后一名,不过俺可是说话算话,今天一定三更,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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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四章魔法饰品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5本章字数:3307

很简单,我愿意放你离开这里,也同意你加入我的队伍,前提是你必须戴上这个东西。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手中的那个盒子。

在红丝绒的垫子上,放着一只金色的颈圈,那颈圈看起来似乎是用纯金打造的,有手指头那么粗,上面有一些奇怪的符文,在颈圈的最下端是一个心形圆盘,上面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看起来十分的华丽漂亮,以宁思雅的专业眼光看来,这玩意少说也值个几百万。

她有些疑惑的看了林天语一眼,“这是?”

“一件送给你的小礼物,很漂亮不是么。”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将黄金颈圈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只要戴上它,我就还你自由,并且让你加入我的团队,如果下一次的冒险有什么收获的家,同样也不会少了你的那一份,你觉得这个条件怎么样?”

宁思雅下意识想要将那漂亮的颈圈接过去,但是碰触到冰冷金属的的一瞬间,她忽然警惕的望向林天语,“这个颈圈应该不会仅仅是一件普通的饰品吧?”“当然,你总该不会以为我花了大价钱就是为了让你变得更漂亮吧。”林天语理所当然的说道。

“这个颈圈,其实是一件魔法物品,在其中储存了一个致命的魔法,它和我手上的这只手镯是一套的,只要我死了,那么我的手镯就会感应到,那么颈圈里面的魔法就会释放出来,然后——砰的一下!你就没命了。”

虽然不知道林天语口中‘砰的一下’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不用猜也知道那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

林天月的解说还没有结束呢。

“当然除此之外如果我对你的行为不满意的话我可以用力扯掉这只手镯,然后同样会砰的一下,你同样会没命的。”

“当然你也可以试着把这个颈圈摘下来,不过我在此必须要提醒你,如果你那么做的话它很可能会。。。。。”

“砰的一下?”宁思雅接着他说道。

林天语赞许的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所以这个颈圈是一件魔法物品喽?”宁思雅如此问道,她的眼中闪过一丝狡捷的光芒,显然并不是很相信林天语口中的话。“没错,就是一件魔法物品,”林天语装作没看到她表情的变化,很诚恳的说道。

“而且你也不需要担心我会让你做一些太过分的事情,我这个人虽然算不上正人君子,但是做人的原则和底线还是有的,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看来我已经没有其它选择了。”宁思雅叹了口气,认命似的说道。

“那么,容许我为你戴上吧。”

一边说着,林天语走到了宁思雅的身后,将颈圈的机关打开,轻轻的套在了宁思雅温润如玉的脖颈上,用力一扣,便完全锁死了。

咔哒一声,金色的颈圈和柔滑细腻的脖颈严丝合缝的贴合在了一起,等林天语抽回手去,宁思雅用手摸了摸后颈的地方,现机关处已经平滑的没有一丝痕迹,就好像浑然天成的一样。

“现在可以让我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吧,”宁思雅略有些急躁的问道。

“当然,”林天语点了点头,哦对了,“还有一件东西要送给你。”一边说着一边讲一条项链递到了她的手里。

“这一次又是什么魔法饰品么?”宁思雅不无嘲讽的说道。“当然,这是一条恒定了通晓语言魔法的护身符,考虑到我们下一次冒险所要去的地方时异界,所以你还是戴上吧,它可以让你听懂任何一种你所听到的语言,但并不能让你学会读写。”

宁思雅狐疑的将护身符戴在了脖颈上,林天语说着一串拉丁语,宁思雅惊讶的现她完全能听懂其中的含义。

她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天哪,这竟然是真的!”她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手上的护身符,“这是怎么做到的?”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这就是魔法啊。”林天语如此说道。

宁思雅脸色忽然变得煞白,如果真的存在魔法这种东西的话,这么说来,她戴的那颈圈岂不是也是真的了!

心中正慌乱间,林天语已经走上了小岛的沙丘,打开了通向旧世界的大门,“嘿,难道你打算继续待下去么?”

走出仓库的大门,宁思雅深深的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结果立刻就咳嗽了起来,“该死,这空气怎么这么差?”

林天语心中一笑,他倒是能够理解宁思雅的感受,当初他刚回到沈阳的时候,对当地的空气也是无比的深痛恶觉,在古罗马的那个世界待的久了,对于这个世界的糟糕空气质量明显就有些不大适应了。这还是在山里,虽然算不上深山老林好歹比起城里的空气也要好了不少,当初他可是适应了好久才回过劲来呢。

“我想在戴上了这么一个东西之后我应该可以自由行动了吧。”宁思雅没好气的说道。

“当然,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我的囚犯,而是我的客人,我的队友,我的女朋友。”

“什么!”宁思雅差点要爆出来了,“你什么意思,不要以为你掌握了我的生死就可以让我陪你上床。”

“你误会了!”林天语急忙解释道,“我说过我不会让你做太过为难的事情的,做我的女朋友只是权宜之计,帮我糊弄一下老爹老妈,并不需要假戏真做。”

“好吧,听起来还没那么糟糕。”宁思雅知道自己现在受制于人,如果仅仅是演戏的话她倒还没那么抗拒。

不过就算是演戏,有些便宜还是不占白不占的,宁思雅用略有些讽刺的语气说道:“那么作为我的男朋友,你现在是不是应该给你美丽的女友赶紧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呢?”

林天语一点也不在乎她口气中的讽刺,很有绅士风度的弯腰一礼,“愿意为你效劳,我的女士。”他冲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阿历克斯,把我今天淘弄来的好东西拿出来,我想今晚我们可以准备点特别的食物了。”

ps:晚上应该还有一章,话说分类周推荐和榜单最后一名只差3oo多,大家加把劲,如果能上榜大狙一定再次加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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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五章恐龙蛋风波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5本章字数:3990

当林天语和阿历克斯为晚餐准备食物的时候,宁思雅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在小岛上四周到处都是水,但是海水用来洗浴毕竟还是不太适合的,虽然林天语也给她送了几次水但都仅仅只够饮用的,想要洗浴却是完全不用想了,因此这几天下来宁思雅的身上也有些难受的紧了。

这会一个人泡在浴缸里,感受着被热水包围的感觉,说不出的舒畅和放松,在经历了这么多天的风餐露宿的生活之后,终于又能享受到活着的感觉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脖子上的颈圈始终无法摘除,虽然黄金的颈圈搭配红宝石的坠子十分漂亮,但是一想到那颈圈背后所代表的意义她就高兴不起来了。

洗去了一身的疲劳,宁思雅从浴缸中走了出来,对着镜子照了照,小麦色的皮肤是这些天来唯一的收获,她用浴巾擦干了身体,当她裹着浴袍走出浴室的时候,却现外面隔间的椅子上放着一摞崭新的衣物。

最上面的是一些女性的内衣,宁思雅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心说这个家伙还是挺细心的嘛。在内衣的下面是一套保暖衬衣,毕竟是冬天了,保暖必须要做好的,她刚刚从时空之门走出来的时候可是被冻的直打哆嗦呢。

穿上保暖衬衣后再下面是一件看起来很有复古风格的长袍。

这件长袍却是林天语在参加完交易会之后买的,平行位面的服饰风格虽然有些怪异但仍然不失于美观,宁思雅很坦然的讲长袍穿上了,对着镜子照了照,还是挺合身的。

把这些全都穿好之后宁思雅却现那堆衣物下面还有一件东西,却是她一直在追寻的那本相册。

宁思雅心中不由得一阵感叹,心说我就为了这东西大老远的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如今它终于找回来了,但是自己却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真是天意弄人啊。

她坐在椅子上,将相册瘫在膝头翻开来看了看,上面记载着她过去辉煌的业绩和自由自在的生活,当她翻到后面的时候忽然一怔,那上面却是一张她穿着睡衣被绑在床上时候的照片,身上衣物淡薄,一脸的羞涩和惊怒。

一想到那天小悠走进来替她解开绳子的时候,问她问题时的那种尴尬,看她时眼中的那种掩饰不住的激动神色,她脸上就忍不住一阵烧。“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三番两次的耍我,等我解除了脖子上的鬼东西一定要——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宁思雅咬牙切齿的想到,忽然听到林天语在外面喊她。

“嘿,里面的那位美女,洗好了没有,晚饭已经做好喽。”

宁思雅答应了一声,将相册收好,整理了一下衣衫,尽量显得平静自然,这才走了出去。

“哇哦!哇哦!哇哦!”林天语看到宁思雅的样子顿时一阵惊叹,美女出浴时果然更显妩媚,被热水滋润过的皮肤白里透红,粉嫩粉嫩的,说不出的诱人,湿漉漉的头披在脑后,很有女人的味道。

对于宁思雅,林天语还是很有些好感的,那是男人见到美女时自然而然生出的爱慕之情,在加上两人之间的一些纠葛,逐渐展成了一种特殊的感觉。

尽管两人之间生了一些龌龊,但并不妨碍林天语向美女大献殷勤,很绅士的给宁思雅拉出了椅子,等她坐下,便迫不及待的将菜一盘盘端了上来。

前几道菜都是寻常的菜肴,考虑到宁思雅在小岛上待了这许多天没吃过几顿像样的饭菜,他特意做了一桌的青菜肉食,香菇油菜、酸菜炖排骨、糖醋里脊,虽然手艺称不上绝顶,但味道也不会太差。“这些菜看起来很普通是不是,不过不要担心,因为我们还有一道压轴大菜,这道菜你这辈子绝对从未吃到过的,甚至全世界也没有几个人吃到过,那就是——”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献宝似的将一盘葱花炒蛋放到了桌子正中。

“这是?”宁思雅有些奇怪的看了那道菜一眼,似乎是某种蛋,但却绝对不是鸡蛋或鸭蛋之类的普通禽类的蛋。

“给你一个提示,炒这盘菜我只用了一颗蛋。”

难道是鸵鸟蛋?宁思雅心中暗想,觉得很有可能,不禁有些好笑,心说鸵鸟蛋虽然比较稀罕,但也永不着这么夸张吧。

她夹了一块放在嘴里嚼了嚼,口感有些油腻,味道谈不上好坏,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而且她马上就可以确定,这绝对不是鸵鸟蛋。

“这到底是什么?”

林天语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猜不到了吧,让我告诉你吧,这是恐龙蛋。”

听到这个答案宁思雅的表情一下子变得错愕起来,接着一下子又变得煞白,她的手开始有些颤抖,声音颤的问道:“你说这是。。。。。。。。”“恐龙蛋啊,怎么样,好吃么?”

话音未落宁思雅已经飞快的冲进了卫生间,呕吐了起来。

林天语疑惑看了阿历克斯一眼,后者耸了耸肩,表示完全不能理解。

林天语心中有些忐忑,心说莫不是做错了什么?

等了半响没见宁思雅从卫生间里出来,他觉得还是应该去看一看才好,走到门口却听到里面一阵压抑不住的抽泣声,林天语心中越的感到不妙,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却现宁思雅好像一个无助的小女人似的坐在浴缸里,双手抱着膝头,满眼都是泪水。

林天语心说怎么了这是?囚禁了这么多天都没啥事,怎么吃一口恐龙蛋一下子就变成这样了?

他却不知道很多人都有惧怕的东西,有人害怕老鼠,有人害怕蜘蛛,而宁思雅最害怕也是最厌恶的,正是一切爬行类的生物,而恐龙恰恰又是爬行生物的祖先。

林天语心中虽然不解,不过这会显然不是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他走过去略嫌歉意的将宁思雅轻轻揽在怀中,安慰似的抚摸着她的肩膀。宁思雅却是恨极了身旁的这个家伙,虽然在林天语面前她故作坚强,但说到底她仍然是个女人,而且越是骄傲的女人在受到伤害的时候也越会显得脆弱,作为一个心中骄傲无比的女人,尽管这些天硬撑过来了,但是心情却是抑郁到了极点,尤其是当林天语要求她带上颈圈的时候,那种屈辱和委屈始终盘踞在她的心中,而那恐龙蛋则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她再也维持不住那表面的坚强,一下子将心中的委屈全都泄了出来。

虽然恨透了身边的那个男人,但是这会被抱着的感觉确实让她感觉好多了。

哭泣了良久,当她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她忽然从林天语的怀里挣脱了出来,洗去了脸上的泪水,对着镜子深吸了一口气,宁思雅似乎又恢复成了那个独立自主、潇洒坚强的国际大盗。

虽然如此,林天语却已经意识到,对方那故作坚强的外表下,终究还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啊,对自己之前的那些行为,心中到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

不过想想这也是为了自保,他的心理也就平衡了。两人出了卫生间,现阿历克斯已经吃掉两碗米饭了,他倒是一点也不会矜持。

林天语见宁思雅看向桌上那盘炒恐龙蛋时露出的厌恶的表情,无奈的摇了摇头,把那盘炒蛋端走了。

到了晚上他才找机会把恐龙蛋热了热和阿历克斯分着吃掉了,感觉味道很是一般,有点像半生不熟的肥肉的感觉,又腥又腻,吃了几口,又就着米饭吃了几口,最后的实在咽不下去,只能喂给了黑子,嘴里的味道始终消散不去,喝了几大杯可乐才把那股子味道盖了下去。

ps:终于搞定了今天的第三章,算是完成承诺了。

话说和分类推荐榜最后一名只有2oo票的差距了,大家加把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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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六章坏心思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6本章字数:3711

晚上脱衣服睡觉的时候,林天语忽然现脖子上的那枚青铜护身符不见了,那是他在罗马时从一个女巫手里买来的,因为觉得样式挺别致的,一直戴在身上,这会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见了。

林天语回忆了一下,似乎并没有摘下来过啊,他又细细的将白日的经历过滤了一遍,忽然想起了白天艾丽卡跌倒时他扶的那一下,那艾丽卡明明没有穿高跟靴却意外的跌倒,而且跌的那个位置也未免太巧合了吧,这会想起来还真有些怪异,难道是她趁机把护身符偷走了?可惜那个时候根本没往别处想。

林天语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反正那也就是一件普通的纪念品而已,丢了也就丢了吧,虽然略有些可惜。

不过想到艾丽卡,他却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泰勒斯威夫特是谁?当时黄胖子走进咖啡厅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从他的语气来看似乎跟艾丽卡很像的样子,他在电脑上搜索了一下,现原来泰勒*斯威夫特是个欧美的歌星。

查了一下图片,没想到长的和艾丽卡还真的挺像的,只不过相比之下艾丽卡的书卷气要更重一些,而泰勒斯威夫特则更加妩媚一些,不过虽然如此,艾丽卡的美貌倒也不逞多让啊。自从获得了时空之门之后貌似经常有机会遇到美女,林天语心中不由得犯了合计,心说下一次遇到类似的美女可不能在这么空手而归了。

一边想着,一边找了几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曲,在那歌声中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之后,林天语便要载着宁思雅回家去看看,林爸林妈这段时间没少唠叨,让他赶紧找个媳妇,林天语早就想找个人帮着糊弄过去了,现在终于有了合适的人选,自然是越早搞定这件事情越好了。

宁思雅虽然百般不愿,但是无奈小命在人家手里捏着呢,只好点头同意,坐着林天语的车来到了他父母家中。

林爸林妈听说林天语要带女朋友回家看看,早就迫不及待的等在家中了,不过虽然林天语一再表示自己的女朋友会很漂亮,不过宁思雅的出场还是让二老狠狠的吃了一惊,而同样吃惊的还有他的妹妹林晓可。

“行啊老哥,本事不小啊,竟然不声不响的找了这么漂亮的嫂子。”

林晓可一脸佩服的说道,林天语心中暗自得意,虽然知道这不是真的,不过人总是有一种虚荣心不是,被人羡慕的时候的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宁思雅可没什么高兴地,林爸林妈一个劲的追问两人是怎么认识的,弄得她十分尴尬。一家人热热闹闹的似乎都很开心,不过林天语却现,坐在沙上的瑞贝卡这会却一脸凝重的盯着宁思雅,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有些疑惑,这个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行为总给人感觉怪怪的?

说起来宁思雅被他抓住这件事情瑞贝卡还居功不小呢,虽然不知道那天她是怎么把宁思雅留下的,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如果不是她的话宁思雅早就拿着相册远走高飞了。

对于这个问题,他始终抱有疑惑,这会想要好好问一问,但是瑞贝卡却率先开口了。

“宁小姐最近身体可还好么?昨晚睡的怎么样?”

正和林爸林妈聊天的宁思雅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瑞贝卡一眼,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了起来,她对这个古怪的女孩可是记忆犹新呢。

那天她把林天语用计调走,一个人潜入那屋中寻找那相册,结果没成想却一下子着了道,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弄晕的,等她醒来的时候就只看见那个有着一双湛蓝色眼瞳的女孩面带戏虐的坐在她的对方,翻看着那本被她盗走的相册。现在想想,她还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的身体很好,昨晚睡的也很好,多谢关心。”

她尽量显得平静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她似乎从对方的目光之中看到了一丝莫名的敌意。

“那就好,不过正所谓居安思危,我粗通医术,不如让我给宁小姐把把脉吧。”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小手来,朝宁思雅的手腕抓了过去,宁思雅本想躲闪,但是一瞬间已经被对方擒住了手腕,那看似纤弱的小手却出奇的有力,让她一时间挣脱不得。

瑞贝卡擒住她的脉搏,手上没有任何动作,似乎只是随意的把脉而已,但是宁思雅却觉得一股异样的气息顺着手腕蜿蜒向上,朝她的体内侵入了进去,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略显刺痛的感觉,就好像真的有什么异物钻入了体内似的,宁思雅心中一阵大骇,心说这难道是所谓的内功?真气一吐就能震碎心脉的那种?心中忐忑的顿时不敢挣扎了。

那‘真气’在她体内转了一圈,又顺着手腕回到了瑞贝卡的手上,瑞贝卡脸上似乎松了口气的样子,轻轻的放开了她。“宁小姐身体保养的不错,请再接再厉,晚上最好早些安睡,免得出现什么不妥之处。”说完瑞贝卡警告似的朝林天语那边使了个眼色,很明显是在警告她不要和林天语生什么关系。

那宁思雅心中一阵诧异,心说难道这小姑娘对那个家伙有意思?看了看林天语那副普普通通的样子,又看了看眼前这个虽然让她心生戒备但却不得不承认美丽之极的可人儿,心说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吧。

晚上的时候,林爸很高兴的做了一桌丰盛的晚宴,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吃饭自然少不了喝酒,东北人喝酒大多豪爽,林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六十多度的烈酒半斤下肚啥事没有,林天语虽然不在此列,但是林晓可却是继承了这一项优秀传统。

酒桌上第一个朝宁思雅难的正是林晓可,非要和她对干一杯白的,宁思雅哪敢接招,最后以啤酒代替,接着林爸林妈也加入到劝酒的行列当中来了,宁思雅不胜酒力,才喝了三杯就已经面色酡红,醉眼迷离了,林天语在一旁看的心中直痒,顿时有了一些异样的心思。如果能把她灌醉了,说不定晚上可以。。。。。。。。。。等到明天早上起来就说自己也喝醉了,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的上了床,然后再道个歉,赔个罪,保证以后好好待她,说不定这女人就这么让他搞到手了呢。

过去看过的那些yy小说中的桥段这会不停的在脑海中闪过,让他越觉得这是个天才般的主意,他朝阿历克斯使了个眼色,阿历克斯和他相处的久了,已经颇有些默契,立刻领会了其中的含义,也跟着向宁思雅敬起酒来。

不一会的功夫,宁思雅已经支撑不住了。

林天语适时的站出来做好人了,“哎呀不能再喝了不能再喝了,再喝就要伤身体了,我扶她到里屋休息一下吧,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一边说着一边扶起宁思雅朝里屋走去,软玉温香的搂在怀中,体香阵阵的钻入鼻孔,弄得林天语心中越的急不可耐了。

宁思雅不过一百斤左右的分量,被他十分轻松的搀扶进了里屋的卧室,这会她依然保有一丝神智,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但是她头晕目眩的根本没什么思考的能力,只能任由林天语将她放倒在大床上,沉睡了过去。看着床上的宁思雅露出毫无防备的姿势,那酡红的脸颊无比的诱人,丰满的胸部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林天语哪里还按乃的住,伸手就去解宁思雅胸前的衣服扣子,正当他准备要狠下心来禽兽一回的时候,身后却忽然响起了一个淡淡的声音。

“宁小姐没什么大碍吧。”

ps:上午有事没能更新,下午总算赶出来了,晚上还有一章,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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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七章蛋孵出来了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7本章字数:4079

“宁小姐没什么大碍吧。”

林天语吓了一跳,猛地回过身去,看到身后那人不由得吃了一惊。

“瑞贝卡!?”

林天语那禄山之手一下子僵在了半空,回头看时,现瑞贝卡正抱着肩膀坐在卧室中的一把椅子上,面带促狭的看着他。

林天语心中一阵恼火,心说她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没什么大碍,只是喝醉了而已,”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顺势拉起一旁的被子替宁思雅盖上,借以掩盖他未能得逞的行动。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奇怪的问道。

“我来看看你,最近有很多烦心事,所以想找你聊一聊,有空么?”瑞贝卡一脸坦然的问道。

林天语心说本来是没空的,现在让你这么一搅和当然有空了,“不过有烦心事你找我聊做什么?不是应该找晓可么?”

瑞贝卡听他这么说耸了耸肩,“只是觉得你可能会有些比较中肯的意见吧。”

林天语见她一点都没有想走的意思,无奈的站起身来说道,“好吧,有什么事你说吧。”瑞贝卡朝他身后看了一眼,“我想我们还是出去说吧,不要打扰宁小姐休息了。”

林天语心说这丫头莫不是知道些什么了?心中犹豫了一下,无奈的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出去说。”

冬日的夜晚格外的寒冷,尤其是背后就是温暖的屋子的时候,尽管穿的不少,但林天语走出来之后还是被冻的有些缩手缩脚,他看了一眼瑞贝卡,却现她尽管穿的不多,但却一点也没有怕冷的意思。

“老实说,你这个样子让我这个东北人很有些惭愧呢,你不用多穿点么?可别冻坏了。”

被他这么一关心瑞贝卡似乎有些小感动,不过还是摇了摇头,“我的体质不同,不怕怎么怕冷,他们都说这继承了我母亲的体质。”

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栏杆旁,看着遥远的月色,“知道么,我和我父亲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久到他大概已经记不清我的样子了。”

林天语奇怪的问道,“你们关系不好?”他还是第一次听瑞贝卡提起他的父亲呢。

“也不是,只是他或许已经忘了我这个女儿了吧,毕竟在我出生后不久他就一个人离开了,尽管这几年我得知了他的下落,但是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去找他。”“你是怕他结婚了,又有了新的孩子?”

“不,他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但是我无法确定得知了我的存在他是否会感到高兴,你觉得呢?”

林天语耸了耸肩,“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问题,他既然生了你,就对你负有养育的责任,这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你不需要管他高不高兴,应该想想你自己高不高兴,只要你想去找他,那就去吧,至于他会如何想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瑞贝卡看了他一眼,“你觉得我应该主动去找他?”

“当然,”林天语说着抽动了一下鼻子,“况且换作是我的话,若是得知自己有这么一个漂亮女儿我是一定会十分激动的。”

瑞贝卡的眼睛一亮,似乎被他最后的一句话唤醒了希望,看着林天语的目光也变得柔和了起来,林天语忽然觉得对方看他的目光有些莫名的感情在里面,下意识的打趣道:“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该不会事喜欢上我了吧?”

瑞贝卡听了莫名的一阵恼火,一脚踢在了他的小腿上,“不要跟我开这种玩笑。”说完转身气哼哼的走了。

林天语郁闷的揉了揉小腿,心说这丫头搞什么啊,不过是开了个玩笑罢了,这么激动干什么。

他正暗自抱怨着却现瑞贝卡又回来了。

“顺便通知你一下,今晚我要和宁小姐睡一张床,你就不要有什么歪心思了。”

说完一跺脚,转身走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林天语,心说这叫什么事啊。

第二天早上,当阳光从窗帘的缝隙照射进卧室的时候,落在了一个睡美人的脸上,宁思雅从宿醉中醒来,她的头还是有些晕沉沉的,但是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回忆起昨天晚上生的事情,还是有些空白。

她依稀记得林天语扶着她进了卧室,然后就——

“该死!”她猛地惊醒起来,一下子直起身子来,顾不得剧烈活动带来的眩晕感,低头去检查自己的衣物。

谢天谢地,除了外袍在就餐时就脱掉了之外,里面的衣物丝毫未动,心中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过转而又有些奇怪起来,这家伙竟然两次都没有对自己下手,难道真的是自己魅力太低了?可是他平日里表现出来的那种色迷迷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伪装的啊。又或者他是个真正的正人君子,能够见美色而不动于心?呸呸呸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呢,那个家伙才不会这么好心。

她揉着头走出卧室的时候,却现已经九点多了,林爸林妈都出去打麻将取了,林天语和阿历克斯也不见了踪影,林晓可在她的房间上网,客厅里就只剩下那个叫瑞贝卡的女孩,正坐在窝沙上,看着一本硬皮书。

“早上好的宁小姐,昨晚睡的可还好么?”瑞贝卡放下书,宁思雅看了看封面,现是一本1847年出版的原版的《简爱》,心中顿时一阵惊讶,对于一个国际大盗来说,虽然古代书籍不是她的主要业务,但是她也可以看出这本书的价值不菲,不过联想到林天语的那两扇时空之门,便也就了然了。

她点了点头,“林天语呢?”

“他和阿历克斯回去了,不过他临走时让你自己回去,他说如果离他过一定距离的话,那玩意也会砰的一下。”

宁思雅翻了翻白眼,心说这家伙还真是吃准了我啊。

不过她也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赌,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去吧。走到院子外面的时候,她现她的那辆黑色的川崎忍者就停在外面呢。

当宁思雅骑着摩托回到林天语在山中的房子的时候,早就被冻得不行了,心说在北方的冬日里骑摩托还真是一种痛苦的行为啊,走进温暖的屋子里她总算松了口气,脱掉长袍,让屋内的温暖尽管驱散身上的寒气,走进客厅的时候,却现林天语和阿历克斯正围着茶几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喂,我说你们在干什么呢?”

林天语回过头来,脸上看起来一脸的惊喜,“嘿你还记得那颗黑色的恐龙蛋么?”

宁思雅心说我当然记得了,昨天吃完晚饭后林天语给她看了另一颗恐龙蛋,当时看的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会听林天语提起来,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嘿你猜怎么着,那颗黑色的蛋孵出来了!”

宁思雅心中一惊,心中又是好奇,又是戒备的看向那茶几,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原本以为会看到一条蜥蜴一样的怪物,又或者是鳄鱼一类的东西,但是等她看清楚那小家伙的样子的时候,她却立刻松了口气。只见那羊绒的毯子里面,一只肉红色的连毛都没有几根的幼鸟,半睁着眼睛,好奇的看着三人。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恐龙啊?”

ps:昨天本来是要更新两章的,谁知道晚上加入了一个奥杜尔成就团,原本以为个把小时就能打完的,没成想打了两个多小时,打完一看时间竟然已经十一点半了。

当时困得不行,只好对各位读者说抱歉了,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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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八章远古入侵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8本章字数:4075

眼前这个肉乎乎的小家伙看起来的确跟恐龙沾不上边,它有着一只明显类似鸟喙的口器,身上的羽毛虽然尚未成形,但已经多少可以分辨出来了,明显和印象中的恐龙有所不同。

它的脚,也如同鸟儿一样,生着倒钩,可以说如果它不是从一颗来自侏罗纪的蛋中孵出来的话,林天语完全会把它当成不知道是从哪飞来的鸟儿的幼仔,但是现在,他的神情却无比的严肃。

“它的个头看起来有些大啊。”阿历克斯在一旁说道。

的确,虽然那颗黑色的蛋比迅猛龙的蛋还要小一些,但是也比成年人的拳头还要大上一些了,孵出来的小家伙足有小狗的幼崽那么大,要是长大了,说不定会是什么样的体型呢。

林天语看着那小家伙脑子里却冒出了一个疑问,“你们谁知道侏罗纪存在鸟类么?”

阿历克斯道:“我连侏罗纪这个词都是今天第一天听说呢。”

宁思雅也摇了摇头,不过却指了指电脑,“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林天语心说也是,他打开电脑上网上搜索了一些,还真搜到了一些内容。到目前为止侏罗纪时代现了化石的鸟类只有两种,一种就是大名鼎鼎的始祖鸟了,另一种则叫做孔子鸟,是在中国辽宁现的。

很显然始祖鸟是不大可能了,因为始祖鸟是没有鸟喙的,那么它要么是孔子鸟,要么就是一种尚未被考古学家现的鸟类。

林天语看着这个小家伙还真有些头痛,他对养鸟可没什么兴趣,而且对于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生物,他心中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大概是因为他前几个月看的那部英剧《远古入侵》的缘故吧,里面那些被远古生物干掉的龙套们的惨象可是十分深刻的印在了他的记忆当中。

“或许我们应该趁它还没长到足以对我们构成威胁之前就干掉它。”林天语突然提议道。

宁思雅吃了一惊,生气道:“你有什么理由要这么做?仅仅是因为你看它不爽?”

“当然有理由了,比如说万一这种鸟类长大之后有两三米长、没有天敌、还喜欢吃肉怎么办,我可不希望养一只食人凶兽在家里,这类的例子还少么。”“例子?什么例子,你倒是哦说一个出来。”

“有很多啊,《侏罗纪公元》《远古入侵》《杀人鳄鱼潭》《远古巨鳄》《巨蟒惊魂》不要告诉我你一部都没看过。”

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动手,宁思雅这会却正义感爆,一把拦住了他。

“你说的那些都是电影啊,就因为那些导演拍出来的三流电影你就要杀掉一只无辜的小鸟?你没必要这么残忍吧!你看它多小多可爱。”

“嘿,侏罗纪公元可不是什么三流电影!况且万一长大之后它跑掉了呢,生出一大堆的小小鸟然后把整个生态环境都破坏了怎么办?物种入侵可是真真实实的生过的。”

“物种入侵什么的你根本无需担心,这个小家伙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又没办法繁殖,怎么可能会造成什么物种入侵呢。”

林天语还是觉得不放心,而且他对养鸟也没什么兴趣。

“如果你这么维护它干脆你来养它好了,不过在这之前我可需要先找人确定一下这鸟是否有危险,如果真的没问题的话你可以留着它,但是如果有危险的话就一定要干掉它,我可不希望那些电影里的事情生在自己身上。”宁思雅见林天语终于松口了,总算放下心来,小心翼翼的将那小鸟抱在怀里,随口道:“与其担心它你还不如去担心那些迅猛龙的蛋呢,《侏罗纪公园》里杀人最多的可都是那家伙。”

林天语心说对呀,那个黄胖子也不知道卖掉了多少恐龙蛋,说准哪个养恐龙的家伙看不好就能跑出去呢,要是那样的话可就糟糕了,《远古入侵》里就有这样的桥段呢。

好在他手里有黄胖子的电话号码,因此他急忙拨通了黄胖子的电话。

“喂,是胖子么,我有些事情想问你一下。”

“靠,什么时候问不行啊非得这个时候问,你知道现在几点么?”

林天语心说当然是上午九点半了,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应该是有时差的,这时候电话那边却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要停啊,用力,快用力啊!”

林天语顿时明白了为什么胖子这么火大,不过一想到事情紧急他也顾不上道歉了,急忙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出来。

“嗨,就为这点事啊,这绝对不是个问题啦。”黄胖子的声音听起来一点都不在乎,他的呼吸忽然变大急促了起来,隐隐还能听到一个女人的娇喘。

似乎是冲刺了一阵,那胖子呼哧带喘的说道:“你也不想想,侏罗纪时代和现在的气候差异多大啊,除非是在特定的地域,比如热带雨林之类的地方,否则恐龙连生存都成问题,还怎么物种入侵啊,而且像迅猛龙和恐爪龙这些小型肉食恐龙的战斗力可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夸张,说白了它们都还没进化完整呢,远不如进化了无数代的现存的肉食动物比如老虎狮子之类的猛兽厉害,猎食能力更是差了一个档次,遇到拿枪的人类就是白送的份,现在就连老虎狮子都快绝种了要是迅猛龙和恐爪龙在野外繁衍开的话最多不过是多了一种频危物种罢了。”

“而且就算没有人类的猎杀,这两种恐龙和现有的生物也很难竞争,环境上的的巨大差异会使得恐龙在现代举步维艰,你这种担心完全就是在淡吃萝卜闲操心啊。”

林天语心想真的如此么?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只鸟的事情告诉了黄胖子。“什么,孵出来的是一只鸟,这可就奇怪了,我可不记得什么时候掏过鸟窝啊,或许是哪知恐龙给自己幼崽准备的食物吧,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还是那句话,这些尚未完全进化好的生物根本没什么可怕的,毕竟它们都比较原始嘛,而且很难适应现代的生活,你自己养着玩还行,要是放出去估计三两天就死了,好了不说了,我这边还有一只凶猛的金丝猫要驯服呢。”

说完黄胖子那边不由分说的挂了电话。

林天语心中虽然还有些忐忑,不过觉得黄胖子的话到是很有些道理的,况且拥有远古生物蛋的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甚至连这些动物本身都是别人带回来的呢,人家都不担心自己又何必那么小心翼翼的呢。

他放下电话看了看宁思雅,“好吧,我同意可以不杀掉它,不过我可没时间照顾它,如果你真的想留下它的话你就自己养它吧。”

“我来就我来,有什么了不起的。”

宁思雅气哼哼的说道,原本对林天语稍微好了一些的印象又变得糟糕了一些。她推开阿历克斯,将那羊绒垫子捧了起来,回自己的卧室去了。

中午的时候,宁思雅已经找到了小鸟喜欢吃的东西,竟然是用羊奶拌的玉米粉团子,反正羊奶没人喝,这一下倒是正好利用上了。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从这一点上来看这只小鸟是吃素的,最起码食人凶兽这个可能是可以忽略了。

宁思雅还给小鸟起了个名字,叫做菲尼克司(希腊语中凤凰的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里,宁思雅始终和小鸟腻在一起,小心翼翼的给它喂食,用沾了温水的湿毛巾替它擦拭身子,为它保暖。看的一旁的林天语十分嫉妒,心说要是如此温柔对待的是我该多好啊,可惜那天晚上好事被人给搅了。

这样过了十几天,小鸟渐渐的长出了细密的绒毛,看起来像是一只胖乎乎的绒球,越显得可爱了。

宁思雅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小鸟身上,倒也很有些乐趣,不过这一天林天语再次却找上了她,让她跟他返回古罗马位面一趟。

ps: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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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十九章置办年货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8本章字数:3573

“去那里干什么?”宁思雅有些奇怪的问道。

“还能干什么,当然是置办年货了。”

林天语不说还好,这么一说宁思雅终于回过劲来,似乎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呢。

她在外国待的久了,对阴历春节什么的都有些陌生了,虽然海外的唐人街也有过春节,但是她却极少参加,这会听说快要过年了,心中也不由得一阵感叹,想不到一年都要过去了。

不过她还是有些疑惑:“置办年货去那边干什么?”

听到她这么问林天语不得不解释了一下。

原来通常每年林爸都要到区里市场去购置年货的,烟酒糖差、蔬菜瓜果、烟花爆竹什么的自然都是必须的,而作为临海的居民,海鲜什么的也是少不了的。

以往过年的时候,总要买上几百块钱的赤甲红、飞蟹、鲅鱼、对虾、冰虾之类的海鲜,不过今年不知为何,附近码头的时令海鲜产量少了不少,而且多有一股子石油味,即便如此,因为数量稀少的关系不仅价格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了。花大价钱买一堆受污染的海鲜这可不是林天语的性格,既然自己有一个通向地中海的时空之门,自然就没必要当这个冤大头了。

因此林天语自告奋勇跟林爸说要做今年的海鲜采购商,当然实际上却是自己亲自去下海捕捞的。

之所以喊上宁思雅,主要还是不太放心把这个女人一个人留在这边,因此在戴上了十几年前从网上订购的一大批渔具之后,一行三人来到了小岛上。

“今天我们主要有三项任务,捉蟹,捉鱼,以及猎杀金枪鱼,最后一项作为高难度项目,并不是非得一定要完成的,不过前两项一定要搞定才行。”

宁思雅看了他随身带着的那几条编织袋,奇怪的问道,“难道你就准备用这玩意来装海鲜?不需要弄些碎冰什么的冷冻一下么?”

林天语哈哈大笑,“大姐,你该不会忘记了我们这可是在东北吧,这些海鲜拿出去风一溜就冻上了,哪里还用得着冷藏啊。”

“好了,阿宁你负责捉蟹,阿历克斯,你负责捕鱼,至于猎杀金枪鱼这种高难度的事情,还是由我来吧。”说完林天语招呼着二人从帆布帐篷下面拖出了筏子来。

不过正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快,等把那筏子拖出来之后才现,经过这几个月的时光的摧残,这筏子已经有些腐朽老旧,被林天语踹了两脚,现已经有些走形了。

好在岸边还有一艘搁浅的船,那是当初林天语和阿历克斯一起乘坐来的,因为船身的木料都经过了处理,到不会像筏子这么不堪。

不过这艘船虽然不大,但也有着不轻的分量,三人要想把它拖到海里却有些不大现实,只能等着涨潮之后借着潮水的浮力来搞定了。

这会还没有涨潮,所以想要用船还是不大现实的,因此林天语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三个人一起先抓螃蟹吧。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生息,这海边的螃蟹又多了起来,个头也大了不小。

三人不大会的功夫,就抓了几十只,都塞进一条编织袋里面把嘴扎好,放在海水里泡着。

搞定这些之后林天语林天语拿出几罐啤酒来先解解渴再说,宁思雅经过那天晚上的经历,从那以后滴酒不沾,林天语劝了劝见没有效果,只好给了她一罐可乐。三个人坐在海边看着远处的大海,吹着新鲜的海风,感觉倒也真是不错。

眼看着快到中午了,林天语道,“不如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饭吧,我做的烤螃蟹那味道可是相当好呢,这海里刚捞出来的螃蟹那是相当的肥,估计你们平时都没机会吃到呢。”

宁思雅却一点都没给他面子:“我又不是没吃过,那几天烤螃蟹吃的我都想吐了。”

林天语这才想起来宁思雅曾被他关在这海岛上好几天,估计螃蟹是没少吃,不由得尴尬的耸了耸肩,这事只好作罢了。

三人回到旧世界吃了午饭,休息了一会,才再次回到小岛上。

要想捕猎金枪鱼就必须要潜水才行,林天语一个人虽然也能干,但到底势单力薄,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此他觉得还是有必要找两个帮手,人多的话机会也更大一些嘛。

他为此早就在网上提前订购了几套潜水服,设备什么的倒是不缺,但是他却拿不住两个帮手的水平。

问了二人一下,宁思雅竟然已经有过潜水的经验了,不过想想她原来的身份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阿历克斯对潜水却一点都不懂,他实在想不明白穿上这套怪里怪气的衣服如何就能够在水下呼吸。

林天语没有浪费时间给他讲解其中的原理,直接来实际的,先教他在浅水区试潜一下,阿历克斯试了试,马上就爱上了这种有趣的运动,并问林天语有了这套宝贝是不是就可以一直游到波塞冬的海皇宫里去了。

林天语只好一顿解释,告诉阿历克斯海皇宫目前尚未被现过,或许并不是在地中海里,而且潜的越深受到的压力越大,太深的话人类是受不了的,去海皇宫什么的估计是没指望了,况且就算到了海皇宫你怎么跟波塞冬说啊,总不能说闲着没事过来串门的吧,希腊神脑子都不正常,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煮了吃了呢。

阿历克斯听了好一阵失望,宁思雅在一旁听了林天语的解释却是忍俊不禁的大笑起来,弄得阿历克斯一阵莫名其妙。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对接下来的海下猎杀还是兴趣十足的。

好不容易等涨潮了,三人费力的讲小船推到了海上,林天语在桅杆上系了一条尼龙绳栓造岸上的木杖上,然后就撑起风帆,驾着小船朝着海中驶去。约莫行驶了二百多米的距离吧,林天语系好了缆绳,三人穿戴停当拿上鱼枪,一齐站到了船边。

宁思雅身材本来就好,这会穿上贴身的潜水服,当真是曼妙无比,凹凸有致,换衣服的时候那白花花的大腿更是直晃眼,看的林天语心中一阵火大,心说以后找机会说什么也得再把她灌醉一次才好。

检查了一遍身上的设备,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了,林天语打了个手势,三人一齐翻进了水里。

尽管已经一月份了,但是地中海的海水却依然温暖,一点都没有渤海海水那种冰冷刺骨的感觉,三人在水面附近适应了一下,林天语倒是没什么问题,他好歹也有些底子,而宁思雅更是如美人鱼一般在水里游来游去,行动自如,唯有阿历克斯有些手忙脚乱,明显对海洋深处那无尽的深沉有些恐惧,不过适应了一会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等到阿历克斯冲着林天语打了个ok的手势,林天语这才挥了挥手,三人朝着海洋深处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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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章执念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0:59本章字数:4575

此时正是中午十分,浮在七八米深的海水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头顶上有一个飘忽不定的白色光球,那是太阳的光在海水中经过折射后产生的幻象,借着着那白光,三人可以清楚的看到四周的一切,嶙峋的礁石、鲜艳的海藻、穿梭于其间的鱼虾海蟹,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海洋生物,怪模怪样的看了就让人难免会退避三舍。

一些没什么食用价值的漂亮小鱼和像丝带一样的海鳗在三人周围不时的游过,林天语四周搜寻了一下,现并没有蓝鳍金枪鱼的踪影,心中不禁有些失望,倒是第一次进入这较深海域潜水的阿历克斯,摇头晃脑的表达着自己的兴奋。

三个人顺时针的在船的周围进行着巡视,游了二十多分钟,足足游了两三里的海路,但仍然没有看到金枪鱼的踪迹,倒是看到几只足有锅盖般大小的海龟在水中慢悠悠的游着,块头惊人。

阿历克斯指了指那些海龟,扬了扬手中的鱼枪,林天语却摇了摇头,他以前倒也打过这些生着厚重甲壳的家伙的主意,不过他在网上查了一下,貌似曾经有吃海龟中毒的案例,而且海龟的种类他也无法确认,因此想来想去最后还是没有下手,这一次他也不准备破例,挥了挥手,示意两人浮上海面去。

上去之后阿历克斯还是一副兴奋的样子,海底世界的绚丽多彩显然让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伙很有些激动。

不过林天语倒是有些失望,看来蓝鳍金枪鱼似乎没那么好找呢。

不过出海一次总归也不能空手而回不是,林天语将船上的挂网撒了出去,又抛了一些鱼食,便坐在一旁等着那些傻乎乎的海鱼入网。

宁思雅见林天语动作娴熟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好奇,“你看起来很熟练啊。”

“那当然,我以前可是当过两个月的专业渔夫呢。”

“还猎杀过蓝鳍金枪鱼?”

林天语点了点头,“那是当然。”

这时挂网中忽然有些一丝骚动,几只海豚似乎现了这里的鱼群十分密集,纷纷冲进来大快朵颐。

阿历克斯见自己的收获将要受到威胁了,急忙抄起了一旁的鱼枪。

宁思雅心中一紧,却现林天语拍了拍阿历克斯的肩膀,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紧张,这才松了口气。

那几只海豚吃了些鱼,其中一条忽然跃出水面来,将海水溅了林天语他一身,然后将脑袋伸出水面来,顽皮的尖叫着。

林天语走过去摸了摸那海豚的脑袋,那海豚似乎还记得他的样子,竟然也没有躲闪。

宁思雅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心说没想到这个家伙还真有些让人出乎意料啊。

林天语看了她一眼,冲她微微的笑了笑,“这只海豚是我的老相识了,看到它背上的那些刮痕了么?有一次它被渔网挂住了怎么也挣不脱,还是我帮着给解下来的呢,不过说起来这些海豚还真是贪吃呢,被挂住了一次也不长记性,你要不要摸摸看。”

宁思雅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走了过去,轻轻的摸着那海豚湿滑的身体。

再看像林天语的时候,目光中多少有些一些好感。

半个多小时之后,渔网便收获满满了。

三人挑选了一些适合食用的鱼类,主要是鳕鱼和鲣鱼,这两种鱼林天语以前都吃过,虽然烹饪的不得法但味道却也还不错,这一次没能捕获到蓝鳍金枪鱼,用它们凑数也算是差强人意了。

三人足足装了一编织袋,足有一百多斤重才算罢休,剩下乱七八糟的鱼类一齐倒入了海中。

看看天色略有些晚了,反正今天的收获已经不少了,林天语便驾着船返回了小岛。

将鱼和螃蟹一样留下了一部分,放进冰箱里,晚上的时候,林天语便载着剩下大部分收获来的螃蟹和鱼来到了他父母的家中。

看着林天语和阿历克斯将两条编织袋从车上抬下来,林爸惊讶的问道:“你们这抬的是什么东西?”

“海鲜啊,我昨天不是说过的么。”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屋,让林妈把家里的几只大盆全都搬了出来,将袋子里的鱼和螃蟹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在路上被外面的寒风一吹,这些鱼和螃蟹都已经被冻得硬住了,但一时还没有死透,看起来很新鲜的样子。

林爸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那些鱼倒也还罢了,那些螃蟹明显是舶来品的样子,以前可是看都没看过啊,真不知道是怎么弄来的。

林爸急忙把家里的冰柜倒腾了一下,然后就开始收拾鱼和螃蟹了,趁着还没吃晚饭,林妈先蒸了七八只大螃蟹上桌,林晓可最爱海鲜,看着那些肥大的螃蟹就口水直流,“行啊老哥,从哪弄来的螃蟹啊?”

林天语照例搬出阿历克斯来当挡箭牌,“这些都是阿历克斯的家里人让人顺道捎来的,他家里干的就是海鲜的买卖,这些海鲜准备拿到沈阳和大连卖的,我跟他说你卖海鲜给被人也不能忘了咱家人啊,就让他上家给匀了一些。”

林妈喜上眉梢,心说儿子可算是有能耐了,不过嘴上还是埋怨林天语太奢侈了,这些海鲜一看就不是便宜货呢。

林天语笑了笑没说什么,“这玩意他们那边有的是,过两天还有些金枪鱼要运来呢,到时候我给咱家留一只。”

林妈吓了一跳,“这么多海鲜咱家可吃不了,可别在要了。”

林爸却道,“自家吃不了也可以送给亲戚嘛,好歹咱家林子也算是出息了,也让老林家这帮家伙看看。”

等林爸把那些海鲜大略的整理好了,这边螃蟹也出锅了,一家人围在餐桌上一人一只螃蟹,大口的吃了起来,林爸又按照惯例拿出酒来,这一次宁思雅却是说什么也不喝了,好在林爸林妈虽然热情,但也不是那种喜欢讲规矩的人,不喝也就算了,倒是让林天语好一阵失望。

阿历克斯倒是不自量力的主动敬起酒来,上次他被林爸一顿猛灌直接就钻到桌子底下去了,这一次却是准备雪耻了,可惜别看他体格雄壮,但是连喝葡萄酒都得兑水的罗马人怎么可能比得上喝惯了六十多度烈酒的东北汉子呢,三两下再次就被再次放倒了。

回家的路上,阿历克斯在车上就睡着了,宁思雅却忍不住问道,“明天还去么?这些海鲜应该够多了吧?”

林天语摇了摇头,“这些小鱼算什么啊,味道跟渤海里的鲅鱼之类的也差不了多少,跟蓝鳍金枪鱼完全没得比啊,好歹我也卖过不少蓝鳍金枪鱼了,家里人却没吃过,这怎么能行,明天我们行驶的远一点在找找看,一定能找到的,今年的年夜饭上,我非要在餐桌上摆上一道用蓝鳍枪鱼肉做的菜不可。”

宁思雅见林天语如此坚决,也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

不过虽然林天语壮志豪情,不过很可惜天不遂人愿,第二天尽管他带了更多的尼龙绳,足足出海五百多米远,但是搜寻了半个小时之后却依然没有找到蓝鳍金枪鱼的踪影,就好像这种鱼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似的。

倒是意外的遇到了一头在海中觅食的僧海豹,不过那家伙足有三四百公斤重,林天语可还没有嚣张到打它的主意,而且他也不是那种对美食看的很重的人,想要捕猎蓝鳍金枪鱼仅仅是为了能让家里人也尝尝这种美味罢了,因此对这头看起来憨态可掬的家伙他也没有痛下杀手。

不过这一次也算不上毫无所获,在回程的路上三人在浅海的地方现了一大片礁石,那上面铺满了贝类,其中尤其以一种扇贝让林天语最是垂涎,三人捡了半编织袋,好歹也算是没有空手而回。

再把这些贝类送了三分之二回家,收获了父母的又一次惊叹之后,林天语却觉得不能在这样盲目的找下去了,毕竟海里面的凶险随时有可能生,总这样下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到凶猛的海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是想办法先弄清楚蓝鳍金枪鱼的习性再说吧。

他上网上又复习了一下关于蓝鳍金枪鱼的习性,倒是找到了一件可能和蓝鳍金枪鱼消失有关的讯息,这种鱼喜欢顺着海流成群结队的行进,有经验的老渔夫可以根据洋流的方向进行追捕,林天语心说这倒是新鲜了,他对洋流什么的虽然没啥了解,但是到并不妨碍他想到其它办法。

观测洋流的一个方式就是观测水温的不同,自己只要带上温度计观察海水温度的变化来进行追踪应该就能找出洋流的路线来,到时候蓝鳍金枪鱼还不是手到擒来啊。

想到这里,林天语重新燃起了斗志,准备明天再次出海,一定要猎杀到蓝鳍金枪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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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一章采珠女和鲨鱼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0本章字数:4532

碧蓝的大海一如既往的平静,林天语手里提着一条绳子,有些急躁的站在船舷附近,过了几分钟,他将绳子拉了上来,看了看下面的温度计,脸上一阵无奈。.xiaoshuoyd.netbsp;还是不行啊,虽然想的是不错,但是真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就完全搞不定了。

“要不还是下水慢慢的找吧,”阿历克斯说道,看起来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林天语无奈的点了点头,他回头看了一眼宁思雅,“要不你就别下去了吧,水里太危险了,说不定还会遇到鲨鱼什么的。”

宁思雅摇了摇头,“我可不放心你一个人下去,万一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说完似乎觉得话中有些歧义,不过也懒得解释了。

林天语见宁思雅如此坚持也没有阻止,他把船上的石锚放了下去,然后三个人穿戴停当,再次潜入了水中。

这里已经离小岛有些距离了,估计几千米应该是有的,小岛远远的已经成了一个小黑点,林天语害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因此没敢再继续行驶下去,不过即便如此,这里也是他向南探索过的最远的海域了。

三人按照往常的那样排成一排,分别隔着五六米的距离前进着,这里的海水明显比靠近小岛的要阴沉一些,朝下面望去根本看不到底,让人生出一种望而却步的感觉,不过反正林天语也没打算深潜,就这样游了十多分钟,远处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那是什么!宁思雅拍了拍他的肩膀,朝那边示意的指了指,林天语看到那黑影也是一惊,因为离得比较远,只能看到模糊的一片,他心说难道是鲸鱼?看那块头十有**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鲸鱼,会不会吃人啊?

他还是第一次在地中海看到鲸鱼的身影,心中又是忐忑,又是好奇,他身上这一次是带了防鲨剂的,不过防鲨剂对鲸鱼有没有效果他却完全不晓得,正在他犹豫着是否要继续前进的时候,那黑影却朝着他们这边移动了过来。

该死!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是虎鲸或者抹香鲸之类的凶猛海兽,自己这三人还真是不够分量啊,不过这会要跑的话显然也不太现实了,在水里怎么可能游得过鲸鱼呢?无奈之下只能静观其变的浮在那里,心中默念‘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

宁思雅疑惑的看了林天语一眼,对他竟然如此镇定感到有些奇怪,不过既然林天语都没有逃跑的意思,她觉得可能那玩意并不是很危险吧,因此也没怎么紧张。

但还是把目光移到了那巨大黑影的上面,警惕的注视着它。

就在那黑色渐渐逼近三人的时候,几只海豚忽然鱼雷般的从三人身旁一掠而过,朝着那巨大黑影扑了过去,那架势,就好像看到了一顿丰盛的大餐一样。

接下来让林天语惊讶的事情生了,那巨大黑影被几条海豚一冲猛的从中间炸裂开来,三人这才现,那哪里是什么巨大海兽,分明是一只密集的鱼群,足有成千上万条,密集的聚成一团,远远的看去倒像是一只大鲸鱼似的。

林天语心说还好刚才没跑,要不然还真是丢人了,他挥了挥手,表示继续前进,随着三人越来越往前,渐渐的下面能够看到海底了,那些礁石和的沙地全都浮现在了三人的眼中,竟然又来到了浅水的地方,往前看去,已经可以看到沙滩一只蔓延出水面的轮廓了。

林天语心中一阵疑惑,难道这附近有什么小岛?之前明明没有看到啊。

他浮出水面看了看,现原来这所谓的小岛其实远处只有一小片沙滩露在海边上,还不到十平米的大小,而且这还是在落潮的情况下,怪不得以前都没有见到过呢,这里显然只有在落潮的时候才会浮出水面吧。

在那沙滩的对面,还有一只样式很古老的小船,上面却没有人。

宁思雅显然有些好奇的样子,林天语想了想,觉得还是去看个究竟吧。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做了个绕圈的手势,两人都会意的点了点头,三人顺着一边游过那一片沙洲,在沙洲另一面的海里面,林天语现了那艘小船的主人。

在距离三人七八米远的地方,就在那小船停泊位置的下面,有一个黑影正在迅潜入水底,那个人影显然是个女人,身材看起来有些瘦削,在水中灵活的仿佛一条人鱼,她穿的很少,仅仅能遮住要害的部位,她的长在脑后漂浮着,从林天语的这个位置可以模糊看出她还是个年轻的少女,她的腰上挂着一个袋子,顺着一条绳子游到五六米深的海底,然后用双腿夹住那条绳子,双手则拼命的将附近的贝类塞进腰间的袋子里面。

那绳子的一端绑在穿上,另一端则捆着一块石头坠在下面,显然是为了能让她在水下工作,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她大概搜集到十几只大小不同的贝类,因为这些海中的贝类大都带有足丝,必须撕扯掉这些足丝才能将贝壳成功的塞进袋子里,而少女在水下的时间又极为有限,因此这个工作远不像看上去那么容易。

在空气消耗的差不多之后她立刻朝上面浮去,将袋子里的贝壳倒进小船上,然后没隔多久又再一次潜了下来。

再一次重复之前的工作。

很显然,她费了这么大劲应该不是为了那点可怜的贝肉,对于生活在海里的人来说那玩意简直没有多少价值可言,那么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她显然是一个采珠人。

三个人静静的看着那个采珠的少女忙碌着,一时间都不在说话了,在人类身上所生的诸多故事如果仅仅是听说或许没有几个人会去在乎,但是当亲眼所见的时候,便难免会有些触动。

或许对眼前这个采珠少女来说,这种生活她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对林天语和宁思雅来讲,却无疑是让他们感到惊叹的。

看着少女利用这种依靠最原始的装置进行的海下作业,两人不得不叹服人类的适应能力是如此的强悍。

三人所处的位置很隐蔽,恰好隐藏在了沙洲的阴影下面,那个采珠少女并没有现三人,况且她似乎也没有时间去浏览四周的风景,她只是专注着自己的工作,将一袋又一袋贝类送到船上去,也不知道这么多的贝壳里面是否能现珍珠的存在。

她在想什么呢?或许在想有一天走运的找到了一颗美丽的珍珠,让她摆脱目前这种悲惨的(至少在宁思雅看来很悲惨)生活吧。

宁思雅指了指那个少女,意思是是否要现身,林天语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他在古罗马的那些经历已经让他有些习惯了对这个时代的一些事情熟视无睹。

三人正准备撤退的时候,阿历克斯却忽然拉住了林天语,他指向了女孩的另一侧。

一只巨大的鲨鱼,正如死神版朝着那采珠少女游了过去。

那鲨鱼足有三米多长,比林天语当初见过的那条大了整整一圈,那少女不知道是不是有所感应的朝那鲨鱼的方向看了一眼,顿时惊慌的朝上面浮去,那鲨鱼没有丝毫的犹豫,张开大口就朝那女孩猛然咬去,采珠少女身形在水中灵敏的一转身,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但是她却没有躲过随后鲨鱼的尾巴。

啪的一下,少女像被狂吹吹袭的布娃娃一样朝后面倒去,大概是昏迷了。

就在那鲨鱼转过身再一次朝少女扑去的时候,宁思雅终于忍耐不住,猛然扣动了鱼枪的扳机。

鱼枪正中鲨鱼的尾部,吃痛的鲨鱼终于现了这边的不之客,它一转身朝着三人就扑了过来,林天语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和阿历克斯先后先后射出了鱼枪,在鲨鱼的头上开出了两个伤口,可惜却没能致命。

眼看着来不及开第二枪了,阿历克斯一把拔出腰间的杀鱼刀,迎着那鲨鱼就扑了上去。

迎着鲨鱼的血盆大口,阿历克斯全力刺出一剑,这一剑正刺在鲨鱼的上颚,将上颚扎了个对穿,那鲨鱼痛的猛地以扭头,一下子把阿历克斯顶的失去了平衡,一人一鲨顿时滚在了一起,鲜血染红了海水,随着剧烈的搅动变得越混浊不清了。

宁思雅完全吓的呆住了,她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直到林天语拍了拍她的肩膀,又指了指不远处的那个浮在水中的采珠女,才回过神来,朝着那采珠女游了过去。

林天语却举起了鱼枪,对准了那片红色的海水,在那混沌的海水周围游走着,可惜看不清楚状况,也不敢贸然射。

突然间,鲨鱼那巨大的身体猛地从那一片混沌之中冲了出来,它的一只眼睛已经被刺瞎,上颚被砍出了一个巨大的豁口,它的嘴里似乎咬着什么,正在不停的大嚼,林天语心中又惊又怒,心说难道阿历克斯已经遭遇了不测?眼看着鲨鱼朝他这边冲了过来林天语不退反进,对准那鲨鱼半张的大口猛然扣动了扳机。

这致命的一枪深深的灌入了鲨鱼的咽喉,给了这只海中杀手致命的一击,顺着惯性又冲出了几米远,那鲨鱼便停滞不动了。

第一卷第七十二章一年的终章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0本章字数:4771

看着那大块头终于再也不动了,林天语总算是松了口气,他游过去才现,原来那鲨鱼口中咬的根本不是阿历克斯,却是一只氧气瓶,怪不得这鲨鱼咽不下去又图不出来呢,他回头看了一眼,却现阿历克斯这会已经登上了沙洲了,他心中也总算松了口气,心想阿历克斯没事就好。

就在他和阿历克斯勇斗鲨鱼的时候,宁思雅也已经抱着那个采珠的女孩上了岸了。

林天语见事情已经了解,便游到那鲨鱼跟前,把那氧气瓶从鲨鱼嘴里掰了下来,那把鲨鱼刀就卡在鲨鱼的上颚上,直没入柄,林天语用力拔了出来,然后也急急忙忙的跟着爬上了沙洲,现宁思雅正在给那女孩做人工呼吸,而阿历克斯则站在一旁,他的身上倒是没什么大碍,看起来还是那样一副淡定的神色,林天语心中不由得一阵赔付,到底是角斗场上生死历练过的勇士啊,看起来完全一副没事人似的。

他把鲨鱼刀随手丢给了阿历克斯,转过身去看那女孩。经过宁思雅一阵救护,终于吐出了肚子里的海水,又有了呼吸。

“谢天谢地,她没事了!”见女孩终于又有了呼吸,宁思雅终于松了口气,她站起身来,感觉还未从刚刚的激动中恢复过来。

那女孩一睁眼睛,就看到三个穿着古怪黑衣的人站在自己的身边,顿时,女孩心中感动无比的惊讶,甚至有些惊骇,她看着这三个怪里怪气的家伙,不知道他们是波塞冬的使者,还是生活在这大海之中的精怪化作的人类。

但是至少她明白一点,是这三个人救了她,因此稍微一愣神之后她立刻向三人大声道谢。

林天语耸了耸肩,“要谢还是谢她吧,我只是自保而已。”

听到林天语如此不近情理的言语宁思雅显然愣了一下,不过她也没有多说什么,转过来安慰女孩。

看来蓝鳍金枪鱼是没着落了,林天语看着茫茫大海,有些感慨的说道。

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他觉得不能在这么继续寻找下去了,毕竟相比较口腹之欲,还是小命更加重要一些。

那鲨鱼巨大的尸体已经浮了上了,仰面朝天的漂在海面上,林天语心中一动,他游到鲨鱼的跟前,用鲨鱼刀把鲨鱼的几条鱼鳍全都割了下来。

心想没有金枪鱼能弄些新鲜鱼翅回去也不错啊。

阿历克斯看着他古怪的行为显然有些不解,“你这是做什么?”

“这叫鱼翅,在我们那里是一种非常名贵的食材呢,回去让老爸好好炖上,尝尝鲜。”

阿历克斯耸了耸肩,显然对林天语这种古怪的习俗感到有些难以理解。

虽然氧气瓶找了回来,但是阿历克斯的潜水服却怎么也修不上了,另一方面林天语也害怕鲨鱼的尸体会招来更多的鲨鱼,到时候三人可就难以抵挡了,因此他决定坐着那女孩的小船返回穿上。

那女孩自然不敢反对,很顺从的让三人上了船。

这艘船十分的狭小,四个人只能勉强挤得下而已,脚下的船格里装满了各种贝类,宁思雅有些好奇的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冒死的来采珠,女孩的话却让宁思雅又是一阵心酸。

原来这个采珠女孩的父母早在几年前就遇海难死了,她和哥哥相依为命,但是没成想前些日子她的哥哥又生了病,要治好她哥哥非得一大笔钱不可,没奈何,她才到这海上孩干这种危险的活计的。

等乘着小船来到了林天语的穿上,宁思雅让女孩稍微等一下,然后立刻就在船上翻找了起来。

林天语疑惑的问道,“你在找什么?”

“我想找些东西送给那女孩,她这么可怜如果我能送她一些值钱的东西,应该可以让她帮她渡过这个难关的,而且以后也能活的好一些。”

一边说着她一边拿起一只望远镜,“给她这个怎么样?”

“拉倒吧,这样的东西落在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手里,你是帮她还是害她?”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些啤酒喝完之后留下的易拉罐捡了起来,“给她这个就行了。”

宁思雅惊讶的说道,“这些都是垃圾啊。”

“对你来说是垃圾,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可是宝贝,西方古代的铝价值比黄金还要昂贵,古代西方的皇帝在设宴的时候自己用铝制的餐具,而大臣们则只能使用黄金餐具,你觉得这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这些易拉罐足有一斤多,足够治好她弟弟的病了,说不定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呢。”

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些易拉罐装在一条编织袋里,一股脑的塞给了那女孩。

目送着满怀欣喜的女孩离去,林天语摇了摇头,今天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在继续寻找下去了,挥了挥手,阿历克斯便拉起了帆绳,朝小岛驶去。

在回程的路上,宁思雅看起来有些沉默,似乎还在对自己看到的事情无法释怀。

林天语倒是能够理解,第一次看到这些古人的生活,给人感觉确实有些让人难以释怀,他靠着宁思雅的身旁坐了下来,砰了砰她的肩膀,“还在想那个女孩?”

宁思雅点了点头,“是啊,看到那女孩的生活真的让人很可怜她。”

说完忽然抬起头来有些质问似的问道:“如果我没有射出那一鱼枪的话你会出手相救么?”她说完之后用一种略显希翼的目光盯着林天语的眼睛,似乎期盼着林天语能给她一个美好的答案。

但是很可惜,林天语却摇了摇头,“我想我不打可能会出手。”

“为什么!?”宁思雅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那是一条人命啊,就这样看着一条生命消失在你面前你的心中就不会感到难过么?”

“当然多少会感到有些难过,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让我和我的同伴为止冒险的理由。”

“可是这不能成为你束手旁观的理由啊,你怎么能这么不近人情呢?”

“我当然可以这样想,如果你也见过几十个人在沙地上血腥搏杀,和猛兽舍命搏斗,而仅仅是为了让观众开心的话你也会这样的。”

宁思雅顿时一怔,“你是说角斗比赛?”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我在古罗马的时候看过不少的角斗比赛,那些场面都比刚刚的要惨烈的多,难道你觉得我应该站起来对那些古罗马人说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吗?”

“根据时空旅行指南第七章第三段落,时空旅行者要尽量做到入乡随俗,不要将自己的思维观念强行代入该世界,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个女孩虽然可怜,但是作为一个古代人,她就必然要用古代人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在我们眼中可能很悲惨,但是在她自己眼中可能却已经习以为常,如果我的实力可以碾压那条鲨鱼,我当然会出手相助,但是如果这种行为会给自己和同伴们带来不可预测的危险,那么我就必须思量再三而行动。”

“可是!”宁思雅还想辩驳什么,林天语却不准备给她这个机会。

“在这个世界,让我们感到难受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生,如果你每件事情都想去管的话,那么根本是在自寻死路,而且还会连累你的同伴一起送死,雨果在《悲惨世界》曾经说过,‘一个过于克己的圣人便是一个可以误事的伙伴,他可以连累你陷入一条无可救药的绝路,害你关节僵硬,行动不得。’为了小队成员的安全,有的时候遇到一些不公之事也只能冷眼旁观,任何可能会带给队伍危险的事情都是不必要的,我知道作为一个女人你比较容易心软,但是以后我们去更加危险的世界旅行,所以现在我必要的提醒你,不要做出太过冲动的事情,希望你能记住这一点。”

听着林天语近乎冷酷的言语,尽管心中难以认同,但是宁思雅还是默默的点了点头。

经过了这样一场意外,接下来的几天里宁思雅都显得有些郁郁寡欢,直到春节来临才让喜庆的气氛将心中的抑郁冲淡了一些。

当年夜大餐终于开始的时候,林天语很遗憾的没能兑现自己当初的承诺,餐桌上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有一道金枪鱼大餐,不过一大碗鱼翅羹汤很是弥补了这点缺憾。

在以前这玩意可只是听说过,有机会尝尝鲜还是很不错的,虽然味道上远没有林天语想象中的那么好吃,但总体来讲还是很让人开心的。

这一天林爸破例的没有喝白酒,而是取出了一瓶红酒,给每个人都倒上了一杯。

林晓可率先举起了酒杯,“来,让我们满饮此杯,祝愿我们来年的生活更加顺畅美满。”

“祝愿我们来年的生活更加顺畅美满!”林天语和众人一起说着祝福的话语,轻轻的品了一品杯中的苦涩的液体,看着窗外渐渐飘落的雪花,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来。

(第二卷终)

ps:终于搞定这一卷了,真正的戏肉马上就要开始了,大家多多投票收藏啊。

第一卷第七十三章铠甲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1本章字数:4560

砰!砰!砰!的枪声在地下室中不断的回响着,林天语如果不是戴了耳塞,估计早已经会被震得头昏眼花了,不过这会声音虽然噪杂,但依然能够保持凝神的状态,将子弹一颗颗朝着靶子上打趣。

一匣七子弹全部打完,林天语将温切斯特连步枪收了起来,揉了揉被撞得有些麻的肩膀,走到了那靶子的跟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战果。

七全部命中,两头部,一颈部,四身体,如果是真人的话,估计这会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俺简直就是职业枪手啊!林天语摇着头自言自语的赞叹道,虽然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但是能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仅仅耗费了一百多子弹就练出了如此枪法,林天语觉得自己还是很不错的。

这个地下靶场,是林天语秘密基地的组成部分之一,自从开春之后,林天语便斥资三百多万,修建了一座规模庞大的地下基地,当然和电影里的那种没法比,其实就是一个大规模的地下室,对外也是以修建冷库的名义来建设的,整座基地的面积有五百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四百多平米,地上面积一百多平米。

这个基地分别具有住宅、靶场、收藏室、时空传送室、武器库、金库、杂物仓库等诸多房间,地下的部分自然被厚厚的土层所掩盖,而地上的部分,也是一座钢筋混凝土的坚固工事,完全是按照碉堡的规则来建造的,外表完全谈不上美观,但是防御力绝对够用,外人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想要进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在这座坚固的堡垒四周,还安置了不少隐蔽的摄像头、报警器之类的设备。

在山坡上林天语还安置了一台风力电机,利用山上充足的风力资源来提供电力。

可以说,现在的这个山坳已经初步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后勤基地,或许在那些行家的眼中还有些简陋,但是对于林天语这种三两个人四五条枪的小队伍却已经足够了,有了这座基地,林天语再进行时空旅行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在基地造好之后林天语并没有立刻动身,因为他觉得,经过了春节这一个多月来的胡吃海塞,他有必要锻炼一下身体,恢复一下体能了,而更重要的则是训练一下作战技能。

毕竟前往异界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危险的敌人无处不在,自己可不是游戏中的人物可以随意的复活,不下苦功夫把战斗力提升一下去到异界可就危险了。

因此他从仅有的9oo多子弹中拨出了三百多,作为训练用,这几天他每天都在练枪,到如今二三十米的距离内基本上已经可以轻松命中静止的人形目标了,至于真正遇到敌人的时候又能剩下几成命中率,那就不得而知了。

林天语将温切斯特连步枪收好,这才走出了靶室,当他走到书房的时候,正好看到阿历克斯苦着脸对着几本书猛啃。

他自己训练尚且如此卖力,对于阿历克斯这个主战力自然也不会放低要求了,只不过,两人训练的内容是大不一样的,阿历克斯一方面在训练格斗技巧,另一方面,还得参阅林天语买回来的资料图集。

这些资料图集其实就是dnd的三宝书,因为没有更靠谱的资料,林天语也只能拿这些玩意对付着用了,不过好在既然那里有地精的存在,想来应该确实是魔幻世界没错的,那么其它方面应该也大致相符才对。

“复习的怎么样了?”林天语冲阿历克斯问道。

“还好,大部分差不多已经了解了,像兽人、巨魔、豺狼人之类的怪物,数量不多的话我可以很有把握的击败,如果数量较多的话虽然不敢说一定能打败,但至少可以顶上一阵子,至于那些巨龙啊巫妖啊什么的,老实说我觉得我们目前完全没有对抗的能力啊。”

阿历克斯对于三宝书上所介绍的那些怪物倒不是很陌生,本来现代的奇幻文化其实都是从古代西方神话中演化出来的,比如半人马、牛头人、妖精、巨龙之类的东西,都是有原型的,因此当得知很可能要和这些传说中的怪物作战的时候,阿历克斯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似乎很重复就一下古代英雄的那些伟大事迹。

见阿历克斯这么说林天语也算放心了,他就怕阿历克斯没见过世面,遇到那些怪物就吓瘫了,那可就糟糕了,如果他能正常挥的话,林天语觉得寻常的怪物还真不是这个资深角斗士的对手。

至于龙啊巫妖什么的,林天语也觉得如果真的那么不走运的遇上了,那他们估计也只能听天由命了,不过林天语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那么点背啊,就算是奇幻世界那巨龙巫妖什么的也总不会成了烂大街的货色吧。

一阵电话的铃声忽然响了起来,林天语打开手机看了看,却是宁思雅。

“喂,怎么了?”

“东西运到了,你们两个快上来帮忙搬吧。”

阿历克斯顿时面露喜色,他可是等这个消息等了好久了,林天语也有些激动,这些东西他可是费了不少心思的。

两人顺着楼梯走了上去,一出门,就看到宁思雅正跟一个邮递员说话。

看到林天语出来那邮递员急忙迎了上来,一脸的热情,这些日子林天语这里他可没少来了,前前后后林天语花在他们邮递公司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而且林天语这人也算是热情好客了,过年的时候还送了一些海鲜给他。

“一共是六件物品,请签收。”

林天语签了字,不用他吩咐,阿历克斯已经迫不及待的将那几口箱子抱进了屋里。

付了邮资,送走了邮递员,等林天语回到屋中的时候,阿历克斯已经急不可耐的把箱子打开了。

林天语倒是可以理解阿历克斯的急切,因为这些箱子里是林天语定做的盔甲和武器,都是为了这次冒险而特别订造的。

盔甲一共有三套,都是参考了三人的身体状况,战斗时的需求设计的,考虑到阿历克斯将在队伍中担任一个mT的位置,是唯一拥有强大近战能力的人,他的这套盔甲也是以高防御力为主,而且考虑到将要去的地方,林天语特意选择了一个很附和奇幻世界的盔甲外形。

当阿历克斯把箱子打开的时候,立刻被里面那套盔甲威武的外观给震撼到了。

整套盔甲的护甲部分全部是用整块的合金钢打造而成,包括胸甲、护肩、护臂、护腿、护膝、护裆、护胫、头盔。

除了头盔之外,整套盔甲其实都是直接固定在一件黑色皮甲上的,整套的连在一起,这样既不会被护甲的金属部分磨伤身体,而且里面的皮质衬里也具有一定的防护力和保温性。

阿历克斯迫不及待的把这套盔甲穿了上去,十分的合身,宁思雅看着穿戴整齐的阿历克斯不由得眼前一亮,还真是一套华丽而又不花哨的铠甲啊。

经过特殊加工过的铠甲表面呈现出一种金属特有的银黑色,经过做旧处理后显得沧桑而又有质感,铠甲上面有很多精美的浮雕纹饰,左面的护肩是一个威武的狮头造型,而右面的护肩则是一个鹰头的造型,两个护膝和腰带扣的外形也是狮子头,只不过稍小一些。

虽然是全身的板甲,而且外表看起来极为沉实厚重,但其实铠甲里面有很多地方用的都是轻盈柔韧的填充物,既可以作为缓冲层又能起到保暖的效果,虽然铠甲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厚实,但因为材质极好的关系防御力丝毫不差,整套盔甲不过二十多斤重,对阿历克斯这种壮汉来说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

宁思雅心中一面惊叹一边却有些感到疑惑,心想这个家伙设计品味还不错嘛,只不过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听到宁思雅的疑问林天语微笑不语,心说能不眼熟么,这完全就是按照《魔兽世界》中瓦里安*乌瑞恩的那套盔甲造型造出来的啊。

其实林天语最初是打算仿造一套巫妖王的盔甲的,可是林天语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奇幻世界,考虑到巫妖王的那套盔甲明显带有亡灵的风格,说不定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因此林天语最终选择了这一套。

不过虽然暴风国王的这套盔甲没有巫妖王那套那么嚣张,但也是相当拉风的,阿历克斯穿上之后,给人的气质完全就不一样了。

这套盔甲,要是穿上之后去cospLay大会参赛的话保准能拿个第一,那材质,那造型,几乎跟真的就没啥区别了,而且在保证了外表的拉风之外其防御力绝对不打折扣,当然这也不是没有代价了,为了打造这样一套盔甲林天语花了二十多万,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阿历克斯穿上这样一套站到队伍的前面,那绝对瞬间把整个队伍的层次提升了一个档次,而且保证能把所有的火力都吸引到他身上去,自己就可以躲在后面放心的开火了。

拍了拍阿历克斯的肩膀,林天语笑着问道,“感觉怎么样啊?”

阿历克斯兴奋的挥了挥拳头,“我觉得就算是巨龙巫妖来了,我们也可以打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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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四章筹备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2本章字数:4270

要说阿历克斯这套铠甲爱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配套的头盔,林天语不得不特别订制了一顶,头盔里面用了安全帽的那种缓冲设计,可以有效的承受打击而又不至于对佩戴者产生震荡。

看到了阿历克斯穿戴盔甲后的那副威猛造型,林天语也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铠甲从箱子里取了出来。

在整个队伍中,阿历克斯无疑是作为mT存在的,而林天语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却是一个远程职业,最初的时候他的打算是弄一套低调一点的服装,皮甲什么的就可以了,但是考虑到一般人在打仗的时候都会捡软柿子捏,为了避免给敌人造成自己是个脆弱的布衣职业这种印象,他果断的放弃了最初的理念,未自己打造了一套十分拉风的铠甲。

他的这套铠甲,比起阿历克斯的那一套来还要嚣张、还要霸气。

林天语的这套铠甲,是以魔兽世界中战士的T6套装经过一定的改良简化后设计出来的,其造型是大多数人公认的最威猛的套装,至少在林天语眼中,没有那套装备能比这套还要霸气了。

当然,这套盔甲采用的是游戏中装备的造型,其体积也免不了的十分厚重,如果用实心的金属来铸造的话,恐怕一两百斤也是打不住的,根本没办法穿戴。

因此林天语在选择这套盔甲的材料的时候,很无奈的选择了用玻璃钢来替代金属的部件,然后用特殊的工艺做游戏那种钢铁般的厚重色泽,这样防御力虽然不能和钢铁打造的相比,但是至少造型上已经可以以假乱真了。

即便如此,盔甲的厚重部位也采用了大量的空心设计,借以来减少重量,最终整套铠甲只有十多斤的重量,对林天语来说还不算很大的负担。

穿上这套盔甲,林天语相信如果遭遇敌人的话自己肯定不会被人当成软柿子捏的,说不定敌人看到他这么霸气的造型还会避免和他生近距离的解除呢,千方百计的和他拉开距离用远程武器攻击,而这样反而正好是他所想要的,还有什么样的远程武器能比枪械更有威力呢?

穿上这套铠甲之后,林天语也是无比的兴奋,虽然知道这铠甲的真实防御力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牛逼,但是过过干瘾也好啊,而且这好歹也是玻璃钢造的,防御力比皮甲什么的还是要好很多的。

宁思雅看着兴奋的对着镜子猛照的二人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始终还是无法理解男人对铠甲的这种激动的。

虽然林天语屡次建议给她也来上一套盔甲,不过她还是觉得相比防御力,更快更灵活的度才是最重要的,再说她的体质也不适合穿戴沉重的铠甲,而且处于女性因为爱美的天性所导致的偏好,因此她给自己设计的那套皮甲,与其说是防具倒不如说是一件另类的时装。

纯黑色的紧身皮甲套装,柔韧透气,对行动也没有丝毫影响,当然防御力也谈不上有多高了,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罢了,不过不得不承认,这套皮甲穿上之后让宁思雅的身材显得更加婀娜多姿,也多了几分西幻小说中女刺客那种冷艳的感觉。

除了这三只箱子之外,还有另外三个包裹,里面装的却是三人的武器。

阿历克斯在队伍中的角色既然是以坦克来设计的,那么一面合金钢打造的坚固盾牌就必不可少了,光滑的盾面有一米的直径,盾牌的中间饰有一个狮头的浮雕,因为钢材极好便不至于太过沉重,使用起来也比较轻松。

武器是一把单手斩剑,有一米长,单面开锋,剑脊厚重,适合招架格挡,用的是上好的花纹钢打造,这把剑可刺可斩,非常适合阿历克斯的格斗风格。

除此之外阿历克斯腰上还配了一把鲨鱼刀作为备用武器,并没有佩戴任何远程的武器。

林天语的武器是一把88k武士刀,对他来说越简单实用的武器越好,以88k武士刀的锋利程度,就算没有什么格斗技巧疯狂劈砍也能产生极大的杀伤力,正好适合他这种人,而且对他来说远程攻击还是他主要的战斗方式,这把武士刀的象征性其实更大过实用性。

除此之外他还带了一把黑色的龙骨短剑,这个就纯粹是装饰性的了。

他的主战武器,还是那把汤姆森冲锋枪,以五十的弹鼓进行供弹,近距离的情况下可以横扫一切防御力不是很高的敌人,两把柯尔特执法者左轮手枪作为后背武器。

宁思雅的武器则是一把猎弩,虽然火器在中国被严厉的禁止,但是像弩弓这样的冷兵器,如果有钱的话还是不难弄到的。

宁思雅这把弩是典型的狩猎用弩,五十米内可以轻松击穿汽油桶的铁皮,威力相当不弱,精准度也很好,当然和步枪还是比不了的,其实林天语已经准备出之后把温切斯特给她用了,宁思雅以前在外国打过猎,对这种老式步枪用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准头比林天语可好得多了,不过为了隐藏身份,一些冷兵器还是必须的,毕竟如果可以的话,林天语还是不想太过引人注目。

以此刻三人的装备,林天语觉得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横扫一般意义上的敌人了,只要不是成规模的军队,对他们三个人应该不会够成太大的威胁才对。

宁思雅试了试那弩弓的威力,觉得还算满意,便朝林天语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出?”

“今天适应一下身上的装备,明天我们就出。”

想了想又说道:“食物饮水什么的我会准备的,你只要带上一些自己的私人必需品就行了,另外如果你想和当地人进行贸易的话,别忘了戴上一些贸易品。”

宁思雅点了点头,又笑了笑道,“在这一点上你可是前辈了,有什么建议么?”

林天语想了想道:“最好外形小巧重量轻,并且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东西,我个人会带一些怀表和钢笔。”

宁思雅有些奇怪,“上一次你不是还带了香水打火机之类的东西么?”

林天语道:“是啊,问题是这一次我们去的很可能是奇幻世界啊,如果有魔法存在的话,那么很多东西就没那么高的价值了。”

宁思雅想了想也就明白了,像打火机、香水、望远镜、指南针这类东西,估计以魔法的能力肯定能做的更好吧,或者至少也能有替代的物品。

“那么怀表和钢笔为什么就没问题呢?”

林天语道:“如果你看过奇幻类的小说电影就应该知道了,虽然拥有魔法,但是法师们那些法师却依然使用一些很老旧的东西,比如沙漏和鹅毛笔,我想计时和抄写对他们应该是每日必须做的事情,因此怀表和钢笔这两种精妙的器具显然对他们就十分实用了,而考虑到魔法师们一般都是有钱人,那么想来我一定可以卖上一个好价钱的,说不定还能换到一些魔法物品呢。”

宁思雅点了点,显然林天语的想法并不是带去对方没有的东西,而是带去能够替代对方目前所用的东西。

她想了想,忽然知道自己应该带些什么了。

宁思雅要带私人物品并不需要很多,因此有足够的空间来携带贸易品,把自己要带的东西准备好之后,才刚刚把背包装了一半而已。

再看林天语和阿历克斯的那两个大包,心中不禁对林天语的细心和体贴多了几分感激。

他们两个的包裹看起来可都是很沉的,阿历克斯当然还是负责拿那个最大的,里面放着三个人五天份的食物,包括压缩饼干、巧克力、午餐肉罐头等大量高热量的食物。

林天语的包裹里装着三百的子弹,其中四个冲锋枪的弹鼓都已经装满,随时可以使用了,剩下的则是一百的手枪子弹,如果冲锋枪的子弹用光了就得靠这个了。

除了子弹之外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大瓶云南白药,一包纱布绷带,一小瓶医用酒精,这些都是为了万一受伤准备的。

一罐防虫喷剂,一卷卫生纸,一小瓶煤油,三支强力手电筒等等除此之外就是他的那些贸易品了,因为东西实在太多,贸易品的数量不得不减少了一些,一共只有二十只怀表和二十支钢笔。

至于饮水,林天语要求三个人分别按照自己的需求携带,每人不得少于五天的用量,不过为了防止意外的生,他还带了一些净水片,万一水用光了也不至于喝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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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五章启程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2本章字数:4647

晚上的时候,林天语仍然没有脱去身上的铠甲。

他现在的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得到了喜欢的玩具,总想着拿出去炫耀一下,当然,林天语更主要还是为了适应这身铠甲的重量,不过不得不说这种全身披挂的感觉还是很爽的,有一种全身都被保护起来的安全感,以及自己仿佛变得强大了的感觉,他的头上带着全覆盖似的头盔,带有钉刺的钢铁面罩(看起来像)遮住了面孔,只露出一对隐藏在头盔阴影下面的眼睛,看着镜子里那个仿佛钢铁战士一般的霸气身影,林天语心中暗爽不已。

因为明天就要出了,林天语决定也顺便将这个基地的内部检查整理一下,顺着走廊一路前行,当他走到陈列室的时候,却意外的现里面亮着灯。

这个陈列室是林天语用来陈列收藏品的地方,此时里面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件收藏品,有恐龙牙齿制作的匕、战国时代的青铜古剑、古代名家的字画,当然,其中最让林天语感到得意的还是那把罗马皇帝送给他的佩剑,说什么这也是历史著名人物手里的东西啊,而且还是他亲手弄到的,意义自然不同一般。

这么几件少的可怜的收藏让陈列室显得空荡荡的,不过林天语相信不久之后这里就会摆满了他从各个位面收集来的奇珍异宝。

他走进去的时候,却正好看到宁思雅正在观赏着陈列室中的一件陈列品,正是他最为得意的罗马皇帝佩剑。

“怎么样,我的这些收藏还不错吧。”他不无得意的说道,因为戴着头盔的愿意声音有些瓮声瓮气。

“的确不错,不过却没什么价值,除了这一件。”

宁思雅一边说着一边把那把罗马皇帝配剑举起来放在手中。

“这把剑本身和其它的藏品一样没有任何文物价值,其工艺水准就是一件废铁,不过光是上面这些装饰用的宝石的价值,我初步估计应该就不会少于一千万,老实说宁应该把这些宝石撬下来镶嵌到更加合适的东西上去,比如精美的饰之类的,价值至少可以翻上一番。”

林天语听了宁思雅的话不由得笑了笑:“一千万,两千万,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会员手打=*”林天语说着接过那把剑,轻轻的从剑鞘中抽了出来,铁铸的剑身看起来实在没什么美感可言,确实和它那化为的装饰很不般配。

“对了,你对明天的行动准备好了么?”

宁思雅点了点头,她当初虽然主动要加入林天语的队伍,不过出在即,心中却又感到忐忑起来了。

“对了,菲尼克斯怎么办?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它需要有人照顾啊。”宁思雅忽然问道。

林天语想到这个问题也有些头痛,菲尼克斯就是那只从侏罗纪的蛋中孵化出来的怪鸟,这家伙长的飞快,才一个多月就已经有一只公鸡那么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初他提议把菲尼克斯弄死的原因,这只傻鸟对宁思雅十分亲昵,但是对林天语却始终抱有敌意。

尽管已经开春,但菲尼克斯显然还不适应寒冷的空气,一出去就往屋里跑。

它的样子,的确不负菲尼克斯(凤凰)这个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羽毛的颜色已经逐渐展现出来了,那是一种火焰一般的红色,十分的华丽,再加上它有两根极长的尾羽,头顶上还有一戳头冠似的绒毛,看起来还真就有点像传说中的凤凰。

不过估计在侏罗纪时代这种华丽的外表恐怕没少给它们招来敌人,也难怪这种鸟没能幸存下来了。

“让我父母帮着养一下吧,还有黑子,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它也不能在留在这里了,还是送回去吧。”

宁思雅对林天语一项不冷不热的,但是对黑子那条喜欢围着她转来转去摇尾巴的乖狗却蛮关心的,“说起来它在山里野惯了,要是再被关进笼子里恐怕会有些不大适应吧。”

林天语叹了口气,“那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它单独留在这里吧,好了,别说那么多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林天语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菲尼克斯和黑子给父母送去寄养。

一大清早菲尼克斯就站在一段树枝上舒展着羽毛,林天语走过去试着掐着它的脖子把它塞进笼子里去,那菲尼克斯却很不乐意,不停的啄林天语的手,弄得林天语好生气恼,最后还是宁思雅安抚着才装进了笼子里面。

这笼子本来是以前关羊的,倒是足够大。林天语喊着阿历克斯一起抬到车上,又在上面罩了几件破旧的军大衣保暖,免得给这只傻鸟冻坏了。

接着他又冲着山上喊了两嗓子,正在追逐兔子的黑子立刻屁颠屁颠的跑了下来。

林天语让黑子到后车厢上去和菲尼克斯作伴,然后就和阿历克斯一路开车者朝父母家中驶去。

当林天语的车在院子里停下来的时候,出来迎接他的却是林晓可。

“爸妈呢?”

“还能干嘛,都去打麻将了呗把我一个人扔家了。”林晓可有些抱怨的说道。

林天语对这样的答案倒也不感到奇怪,在北方的农村,农闲时节的时候老一辈人似乎也只有这么点娱乐了。

“瑞贝卡不是和你一起的么?”

林晓可无奈的叹了口气:“别提了,昨天忽然说有急事要回家一趟,我怎么留也留不住,急三火四的就走了,现在我是孤家寡人了啊,幸好还有你啊老哥。”

“呵呵,那可不巧了,我和阿历克斯也准备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不过你放心,我已经给你找到伴了。”

一边说着林天语一边和阿历克斯把笼子抬了下来。

“嗒哒!”

林晓可看着菲尼克斯一下子有些呆住了,有些惊喜的问道,“这是?”

“我女朋友的宠物,放在这里寄养一段时间,我这个本子里有一些注意事项,你多看看,帮忙费点心行不?”

林晓可早就被菲尼克斯那华丽的外形给吸引住了,立时满口的答应,“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啊,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说完又笑了笑:“你还别说,嫂子的品味不错啊,这鸟多好看啊,你看那羽毛的颜色多漂亮啊,就是样子看起来有些怪怪的,这是什么鸟啊?”

林天语掩饰性的咳嗽了一声,“我也不知道,好像是热带的鸟,特别怕冷。”

林晓可点了点,“看起来是没什么精神。”

“对了,黑子我也一块送来了,我离开这段时间山里的房子没人照顾,黑子还是放家里吧,爸妈回来你跟他们说一声。”

那黑子被阿历克斯牵下车来,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林天语跟晓可交代完刚拉开车门,那黑子却仿佛知道了什么似的一下子钻了进去,怎么拖也不出来,弄得林天语一阵无奈,这条狗跟他的感情也算是很深厚了,看到它这么恋恋不舍的样子倒还真有些感动。

林天语看着那黑子一阵苦笑,心说这家伙还赖上我了。

“干嘛不带着黑子一起去呢?”阿历克斯忽然问道。

林天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我们去冒险带狗做什么?”

“用处可多了,比如侦查、追踪,最重要的是晚上守夜的时候狗可比人机警多了,我们以前打仗的时候军团里就养了不少狗,小队出去巡逻的时候总要带上一只,而且和敌人交战的时候凶猛的狗多少也能起点作用。

林天语想了想觉得说的也是,他也是被以前的思维模式给局限住了,总觉的狗除了看家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这会想想,如果带一条狗在身边似乎确实能起到不少帮助的。

“那就带着它吧,希望到时候别给我到处惹麻烦就好了。”

告别了妹妹,林天语开着车又回到了山中的基地。

将以前那座老宅的门窗都关好,把车放进车库,将基地的闸门拉下来,厚重的大门也从里面锁死了,三人这才走进了地下室,换上了全套的装备,披挂整齐后来到了时空传送室里。

说是时空传送室,其实就是一个空空如也的房间,用水泥底座上固定着一扇时空之门的门框。

林天语最后清点了一遍所携带的物资,确定没有缺什么东西了,这才点了点头,“好了,我们这就出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讲那黑色的时空之门打开,随着一阵陈腐阴冷的气息涌入进来,一个阴沉晦暗、了无生气的世界便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

ps:哈哈,终于要展开这一段伟大的冒险了。

第一卷第七十六章不安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3本章字数:3856

林天语朝那门后望了望,心说这个鬼世界看起来比上一次他来的时候还糟糕了,虽然天上的乌云散去了不少,天色却仍然阴沉沉的看不到阳光,雨已经不在下了,地面多少上还残留着一丝湿润,远处那些稀疏的树木灌木如今更加稀疏,一阵风吹过,那些已经腐朽的枝叶随风乱舞,说不出的凄凉阴暗。

林天语迈出门去走了几步,觉得目前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脚下的地面不再泥泞了。

宁思雅也跟着走了出来,望着周围的环境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才好,“这个世界未免也太。。。。。。。”

虽然听林天语提起过,但是这个世界那种阴暗的让人不安的气氛还是让她有些出乎意料,相比之下地中海的温暖海风此时显得如此的温馨。

“或许我们应该去古罗马而不是这个鬼地方冒险。”她自言自语的说道。

林天语没有在意宁思雅的抱怨,他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却注意到一件事情,上一次他丢在这附近的三具尸体都已经不见了,不过他也没怎么往心里去,猜想应该是被野兽给吃掉了吧,虽然想是这么想,但是心中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大对劲。

阿历克斯也走了出来,他放下手中的提包,用鼻子嗅了嗅,“感觉像是坟场的味道。”他有些不安的说道。

林天语心想还真是一个比一个悲观啊,他看向黑子,指望着它能叫两声振奋一下士气,不过看起来黑子也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聋拉着脑袋。

靠,还没出呢就给我闹这一出,不至于吧!?林天语心中暗想。

或许在这个世界旅行确实有点渗人,不过为了传说中的魔法和能力,他觉得没必要因为这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打退堂鼓。

咔嚓一声将身后的时空之门关好,用时空之匙锁死,随着那时空之门消失在三人的视野当中,林天语猛的一挥手,“我们这就出吧!”

他拿出指南针计算了一下方向,好在这个世界仍然有磁极的存在,林天语犹豫了一下,决定往南走。

他一边收起指南针一边指了指阿历克斯的提包。

“那包里面有我们四个五天份的口粮,不过考虑到来回的行程,为了谨慎起见我决定如果第三天的中午还找不到这个世界的原住民的话我们就往回走。”

“回来之后补充食物休整一下之后再换一个方向前进。”

“好了现在安排一下队伍的阵型,阿历克斯,你是这里唯一擅长肉搏做战的人,你就在前面探路吧。”

“阿宁,你是女生,你就走队伍的中间吧,至于我,我就负责殿后,好了,还有什么问题么?”

见两人都没有话说,林天语一挥手——“那我们出吧”。

三人便出了,一边走着,林天语一边不时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那些扭曲生长的树木,如今生长的更加扭曲了,甚至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狰狞感觉,除了这些扭曲的树木和地上的野草之外,这里似乎就不再有其它任何生命的存在了,那些扭曲树木的**的疤痕像一只只怪眼,无神的打量着林天语等几个不之客,当风儿吹过的时候,那些树叶会沙沙作响,仿佛树木在互相低语给人以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十分的阴森。

阿历克斯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即便是他这个身经百战的罗马军团百夫长/角斗士,心中也是难免会感到紧张,他的手下意识的在腰间的剑柄上摩挲着,小心翼翼的前进着,宁思雅端着猎弩、背着背包和步枪跟在他的后面,走了没几步就把猎弩和步枪的位置换了个个,相比之下还是这种带响的武器更有安全感。

负责殿后的则是林天语,他把武士刀背在身后,冲锋枪挂在胸前,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当新鲜的劲头一过,他现在多少开始有些厌烦身上的这套铠甲了,虽然十多斤的分量算不上太沉,不过还是让他有些感到别扭,而且戴着头盔的视野也很糟糕,好在这头盔的面罩是可以掀开了,打开之后果然好了不少,黑子紧紧的跟在林天语的腿边,平日里十分欢腾的它这会也变得安静了起来。

三人一犬的小队伍在旷野中行进了约莫半个小时的功夫,四周的景色似乎还是没有多少改变,但是走在前面的阿历克斯却忽然停了下来。

“等一下,前面好像有东西。”

林天语和宁思雅急忙靠了过去,却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场景。

那应该是某种土著生物的村落,有一块不算很大的空地,空当中是一堆篝火的灰烬,空地周围被一群造型怪异的窝棚所环绕着,那些窝棚看起来都十分的矮小粗陋,似乎是用树枝树叶加上烂泥糊起来的,而且只有一米多高,看起来比黑子的狗窝还要寒碜,什么人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呢?

林天语看了一会,却已经想到了,估计多半是当初打劫他的那群地精吧,他心中一阵窃喜,一方面是终于能够看到活物了,另一方面则是自己可以报仇了,他朝阿历克斯使了个眼色,后者微微的点了点头,放下手里的提包,抄起身后的盾牌,一手持剑、一持盾朝那片窝棚走了过去。

林天语和宁思雅也随后跟上,正当三人无声的冲了上去准备杀那些地精一个措手不及的时候,却意外的现那些窝棚里空无一人。

整座地精的村落看起来已经荒废很久了的样子,地上随处可见被抛弃的泥碗石盆,上面沾满了泥土,在这些窝棚的簇拥当中,还有一个深深的洞窟,洞口只有不到一米的直径,林天语朝里面照了照,隐约可以看到一些破烂的皮毛铺在洞地下。

“黑子,进去看看。”

黑子很通人性的叫了一声,直接钻了进去,不一会的功夫又钻了出来,它的嘴里还叼着一件让林天语十分熟悉的东西。

那是一个红色的塑料打火机。

这下子林天语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里住的很显然应该就是当初打劫他的那些地精了。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地精似乎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家园,仓皇的逃离了这里,也不知道是被更加凶狠的怪物杀死了,还是逃到了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地精的消失让林天语心中多了一些不安,他握了握汤姆森冲锋枪冰冷的枪柄,心中多少有了一些安慰,他把冲锋枪挂在胸前,再也没有挂回到背后去。

“这里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我们继续前进吧。”林天语说着,三人再次前进了起来。

一边走着,林天语不时的在路边做着标记,期间不时的走走停停,一连走了几个小时,竟然都没有遇到一个像样的活物,只是偶尔从树洞里钻出一些大的吓人的老鼠,在提醒三人并非走在冥界的路上,这种诡异的景象越的让三人感到不安起来,林天语这会对身上的这身铠甲是越感到郁闷了,早知道当初就随便穿一件迷彩服或者野外服什么的都比这强啊,现在敌人还没看到呢自己先要被累垮了,不过要是让他抛弃掉身上的铠甲的话他还真有些不大甘心,他是十分希望能看到当地的土著被他身上铠甲震撼到的样子的,因此犹豫了再三,他还是没有脱去这身铠甲、

走到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三人终于走出了这片令人感到不安的稀疏森林,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石头旷野,又走了一会,林天语终于看到了一些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他远远看到了一座建筑,那显然是一座由人类建造起来的房子,有着三角形的屋顶,石头的墙壁,还有一圈破烂的围栏,林天语心中松了口气,谢天谢地,不管那房子里到底有没有人,但是终于可以找地方休息一下了。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七十七章夜话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4本章字数:4184

但是走到跟前三人便不由得一阵失望,因为那房子显然已经不可能有人居住了,看起来废弃了很久的样子,屋顶上铺的茅草已经不剩多少了,一根屋梁塌了下来,斜支在对面的墙上,将那墙壁砸出了一个大洞来,越显得残破了。

房子外面的栅栏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扎起来的,黑黝黝的尽管十分老旧但还算解释。

至于屋子里面的家具就比较寒酸了,仅有一张长条木桌、几把破烂的瘸脚凳子,以及一张木板床,床上面铺着一些稻草,看得出这个世界居民的生活实在也不怎么样,称得上原始,跟中世纪的欧洲差不了多少。

三个人在屋子里面搜寻了一遍,并没有现任何近期有人居住的痕迹,也没有任何食物,不过柴火倒是找到不少。

走了一下午三人也有些累了,便停下来休息,林天语觉得这间房子虽然已经被废弃很久了,但好歹还有四面墙壁加上半个屋顶,总比露宿野外要好,看了看手表已经五点多了,林天语心想再赶路可就要走**了,还是留下来住一晚吧。

“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吧。”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将背包放在了那长条桌上,“趁着天还没黑我们先把火升起来,弄些吃的再说吧,我可是有些饿了。”

屋子外面堆了不少柴火,显然主人走的时候没法带走这些价值不高却又很笨重的东西,阿历克斯弄了一些干柴进来堆在屋里的火塘上,林天语把床上铺的那些稻草抓了几把当引柴火,很快就把火升起来了,因为屋顶上露了半边,烟也能排出去,倒是省的被烟熏了。

随着火焰照亮了屋子内部,林天语心中多少放松了一些。

“晚上我们吃什么?”宁思雅有位问道,这一路走下来她也饿了。

林天语把阿历克斯的包打开来研究了一下,“炖牛肉、炖午餐肉、炖排骨、以及炖鹰嘴豆任选。”

宁思雅听了不禁有些无奈,“就没有非罐头食品么?”

“当然有,压缩饼干就凉水。”

宁思雅无奈的耸了耸肩,“那我还是吃罐头吧。”中国人习惯吃热食,宁思雅虽然出生在外国但习惯却还没有变,走了一天的路,宁思雅早累的不行了,要是让她吃压缩饼干她可受不了。

没有什么能比一顿热腾腾的饭菜更能让人精神振奋的了,因此尽管带来的那些罐头都是可以直接吃的,林天语还是宁愿把他们加热了之后在食用。

在阿历克斯装食物的那个包裹里面,还额外带了一只带有挂环的不锈钢饭盒,林天语把两听牛肉罐头和一听鹰嘴豆全都倒了进去,又加了一点水,然后就挂在火塘上的木架上加热。

不一会的工夫,牛肉和豆子的香味就从那饭盒里漂了出来。

三人就直接用罐头盒当碗,一人盛了一盒吃了起来,至于黑子,因为狗不喜欢吃热食,林天语便给它开了一听午餐肉当晚餐。

宁思雅尽管有些饿了,不过毕竟胃口小,吃了大半盒也就饱了,林天语见她不吃了也不跟她客气,把剩下的那小半盒拿过来跟阿历克斯一人分了一半吃了个干净。

吃完之后林天语有些意犹未尽的摸了摸嘴,心说这好吃不好吃还真得看人饿不饿啊,感觉这么一盒炖罐头比过年那些日子里吃的大鱼大肉还要香的多呢。

用完的罐头盒林天语并没有浪费掉,他走出门去推了推那栅栏,现还算结实,栅栏的入口有两米宽,林天语便从口袋里取出一卷鱼线,在栅栏的入口处横着绑了三道,又把罐头盒里装上石头挂在上面,这样万一有什么怪物出现至少能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

看了看天色,周围已经全黑下来了,但实际上才不过七点多钟而已,三人睡不着觉,就坐在火塘周围闲聊。

“话说,这会休息太早了吧,不如我们轮流讲故事吧。”林天语提议道。

“讲故事?”宁思雅耸了耸肩,“随便啦,不过我可不第一个讲。”

林天语点了点头,“那就阿历克斯先来吧。”

阿历克斯一脸的无辜,不过想了想,还是讲述了起来。

他所讲的却是他在罗马军团里服役的时候生的一件故事。

“那时我才刚刚从一个士兵被提拔为了十夫长,有一次我们的百夫长让我和其他几个士兵一起去打水,当我们走到河边的时候却意外的看到了一个正在河里洗澡的女人,因为当时天色已经很黑了,所以我们也看不清那个女人的相貌,只能看到一道白森森的人影,还有她脑后金灿灿的头,不过虽然看不清长相,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几个全都一致认为那一定是个很美丽的女人。”

“那女人不仅美丽,还很特别,看到我们几个士兵一点都不害怕,还站在河里冲我们招手。”

宁思雅正听得有些入神,林天语却忽然道,“我知道了,那个女人一定是水鬼。”顿时让那丝诡秘的气氛消散一空,宁思雅瞪了他一眼,催出阿历克斯继续讲。

阿历克斯继续讲道:“当时有人提议下去把那女人抓起来,至于要干什么你们都懂得,”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朝宁思雅笑了笑,宁思雅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恼怒的神色,不过她知道阿历克斯不是那种喜欢调笑的人,因此也没有追究。

却听阿历克斯继续讲道,“可是那个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而我因为刚刚当上十夫长,脑子里都是建功立业、军团荣誉之类的事情,怎么可能让他们为了一个女人浪费时间,甚至可能违反军规呢,因此我便没让那几个士兵下河,强令他们打完水就跟着我回去了。”

“谁知道半夜的时候,我手下的一个士兵突然叫醒了了,告诉我队里的一个士兵失踪了,我问了一下名字,竟然正是当时打水的那几个士兵中的一个,我当时便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我没敢声张,因为怕被军法官惩罚,第二天便带人顺着河边去找,果然在河里找到了他的尸体,却是被淹死的,他的右手攥的死死的,硬掰开之后现里面是好大一片鱼鳞,那鱼鳞竟然是金色的,半透明的像琥珀一样。”

“队里有个老兵说那个女人一定是鱼神幻化的,专门幻化成美女的样子诱惑男人下河,后来我们晚上都不敢去那条河里打水了。”

宁思雅好奇的问道,“那片鱼鳞呢?”

“被我收藏起来了,后来在坎桑斯的时候跟商人换了两瓶葡萄酒。”阿历克斯说道,“这就是我的故事了。”

宁思雅叹了口气,似乎是对阿历克斯用一枚鱼神的鳞片换了两瓶酒而感到惋惜。

林天语心中却想这种鬼怪故事还真是哪都有啊,并不仅仅是中国的特产,他受了这么多年唯物主义的教育,对这种事情总归是难以置信的,不过想了想既然连时空之门、魔幻世界都存在,或许真的有什么鱼神也说不一定呢。

“那么你呢,你做了几年的国际大盗,想来一定有很多惊险的故事吧,你盗宝的经历是不是像电影中演的那样呢?”他好奇的向宁思雅问道。

宁思雅摇了摇头,“没你想的那么夸张,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完善的报警系统的展厅里是很难下手的,因为你很难知晓到底哪里有报警器,哪里有红外线,就算有一些漏洞也难以掌握,真要硬闯的话九死一生。”

“不过这类地方数量并不多,一般都是国家级的博物馆或者展厅之类的地方,宝物放在里面,很那下手,不过只要一被带出去,便有了可趁之机。”

“因为很多收藏品都会参加各种展览,我要盗取一件宝物的话先是跟着这件宝物四处走,若是运气好遇到用来展览的临时展厅的防御不是那么严密,又或者在转运的时候出现了什么披露,我便会趁机下手,成功机率便极高,不过也有出状况的时候,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便遇到了一次。”

宁思雅回忆着过去,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起来,火光照在她脸上一跳一跳的的,让她的表情显得有些飘忽不定的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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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八章命运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5本章字数:4430

宁思雅回忆着过去的故事,眼神也变得飘忽起来,火光在她脸上一跳一跳的的,显得格外的神秘。

“那时我还刚入行不久,心中难免会有些浪漫情怀,选择的目标也大都以古代的文物为主,尤其是那些具有古老动人的传说的宝物。”

“那一次我盯上了一条古埃及时代流传下来的黄金项链,那是一位埃及公主的陪葬之物,十分的漂亮,那位埃及公主据说在尼罗河大水的时候被冲走了,法老非常伤心,于是就用石头雕刻了一个惟妙惟肖的雕像,作为替代品下葬,那项链就挂在石像的脖子上。

那天晚上我半夜的时候顺着通风管道潜入到了博物馆之中,成功的避开了守卫,来到了古埃及文物的展区。”

“我来到目标的展柜跟前的时候,现那展柜是密封的,这当然不出我的意料了,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准备用酸液把展柜溶开一个洞,但是就在我准备动手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于是我急忙躲到了一个角落里,因为当时很黑我也并不害怕被人现。”

“那个人却是一个博物馆的保安,他似乎是在巡视的样子,我躲在阴暗处等他离开,但是他走到那个公正石像的展柜跟前的时候忽然好像看到了什么,就停住了,然后他凝视着展柜里面那个公主的石像,看起来很不安的样子。”

“当时我感到很奇怪,以为他现什么端详了,但是当时我明明还没有动手啊,接着突然间他整个人开始颤抖了起来,很有频率的那种,嘴里还出嗯啊嗯啊的声音,似乎在做着某种无形的斗争,当时把我吓坏了,因为当时为了了解宝物的资料我看了一些关于木乃伊的电影,其中有一部浮宫魅影,讲的就是一个木乃伊的鬼魂占据了一个人的身体。

当时我猜估计那个就是类似的情况,吓得我立刻就想离开,但是又害怕惊动那鬼魂什么的,只能忍着,过了一会那人忽然啊的一声,好像一下子松了口气似的,我猜大概是他在和那个幽灵的搏斗中取胜了吧,然后他就好像非常害怕似的的急匆匆的走了,之后我也没敢继续停留,也跟着闪人了。”

宁思雅说道这里,忽然现林天语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你说的是真的么?”林天语问道,声音听起来有点怪怪的。

“是啊,”宁思雅很奇怪的问道,“怎么了?”

“你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

宁思雅点了点头,“当然没有,这有什么好笑的?”

林天语这会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指着宁思雅手舞足蹈的,宁思雅被他笑的一阵莫名其妙,气恼的推了他一下,“到底怎么了?”

过了半响林天语终于笑够了,“你真的想知道?”

宁思雅很严肃的点了点,阿历克斯却在一旁不着痕迹的冲他摇了摇头,但是林天语想了想,还是把实话说了出来:“那个保安根本是在对着公主的石像打飞机啊!”说完林天语又大笑了起来。

宁思雅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打飞机是什么意思,回忆了一下貌似还真是如此,心中顿时一阵尴尬,脸色一阵气恼的涨红。

“别笑了,现在轮到你讲了。”

林天语心说我讲点啥呢,他还真就不像两人有那么多惊险的故事,只好把学生时代的一些小故事拿出来讲一讲,阿历克斯听得倒是津津有味,不过宁思雅可完全不买账,“你不是时空旅行者么,把你旅行的故事讲一个来听听吧。”

林天语想了想点了点头,“好吧,不过在讲这个故事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下,你们有算过命么?”

阿历克斯道,“我以前算过,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一个犹太巫师给我算的,不过好像不怎么准。”

宁思雅也点了点,“我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喜欢玩塔罗牌,经常给我们占卜。”

林天语有些惊讶:“你还上过大学?什么系?”

“哲学系,好了别叉开话题,赶快讲你的故事吧。”

林天语心想真看不出来这丫头还是个大学生呢,他回忆了一下,便把自己当初在罗马的时候那个女巫给他算命的经历讲了出来,尤其着重的描写了他在幻想中看到的东西。

听完他的故事,宁思雅一脸的难以置信,“这么神?你不会在骗我们吧?”

林天语耸了耸肩,“老实说你这么问我倒是不奇怪,说实话我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呢,当时那种感觉非常的奇特,你知道有种说法是当一个人临死的时候生前生过的经历的片段会在眼前不停的闪过对吗,当时我就有那种感觉。”

阿历克斯问道,“这么说你的死是因为一扇门喽?”

林天语点了点头,“我想大概是吧,虽然不知道那扇门后面到底是什么,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令人不安的那一种,可能我正是在走进那扇门之后被门后的什么怪物给杀死了吧。”

宁思雅却道:“如果那占卜是真的话,再参考一下你的职业,岂不是说那应该是一扇时空之门了?难道你就没想过那扇门后的世界可能就是现在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么?或许你就是因为走进这个世界才挂掉的呢?”

林天语摇了摇头,“不会的,那种感觉可比现在这个世界给人的那种不安的感觉强烈多了,而且幻象中我的样子看起来比现在老一些,应该有三十多岁了吧,而且穿着也和现在很不一样,那是一件米黄色的很宽松的长袍,有点像《星球大战》里绝地武士穿的那一种,所以应该不是现在这个世界和现在这个时间。”

宁思雅听他这么一说忽然笑道:“嘿,或许你应该往好处想,如果那个占卜非常灵验的话,至少在三十岁之前,你肯定是不会死的啦,那么对于现在这个世界可能遇到的危险,你岂不是都不用害怕了?”

林天语心说好像还有点道理啊,不过马上又摇了摇头,“老实说我觉得这样说有点不大靠谱啊,毕竟占卜的最终目的就是改变命运,避免灾厄,或许因为提前知道了结果所以我可以避开那场灾难呢,那样的话在这个世界我同样有危险。”

“我到时不这么认为,如果那真的是你的命运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改变的?”宁思雅的声音里似乎有着一丝幸灾乐祸,像是在报复刚才他的那真大笑似的。

林天语听得有些恼火,忽然从腰间拔出了把龙牙短剑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我十分确信如果我现在朝自己的喉咙刺上一剑的话一定会马上挂掉,那显然不是我所谓的命运,所以不要跟我说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只要我愿意随时都可以做到。”

宁思雅却摇了摇头,“但你此时绝对不会刺下去,所以也就谈不上用这种方式来改变命运了,这完全证明不了任何事情。”

林天语被她说的一噎,想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或许你说的对,命运确实是无法改变的,或许我应该好好享受剩下的人生,或许我应该从此不再进行时空旅行,但是如果让我在见识了这么多的神奇的事情之后重新做一个普通人的话,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甘心的吧,相比之下我倒是宁愿去搏一搏,至少按照那个女巫的说法,我的未来仍然有一线生机。”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脸色前所未有的坚定,让宁思雅忽然觉得好像应该重新认识他了似的。

“不说这些烦心事了,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赶路,大家早点休息吧。”

林天语说着把那捆行李打开来,却是三条毛毯,旅行的话毕竟没法带太多的行李,这三条毛毯就是三人的铺盖了。

“今晚你就睡床上吧,那多少能舒服点。”林天语说着递了一条毛毯给宁思雅,宁思雅看了一眼那简陋的木床,虽然看起来肯定不会舒服,但是却多少让她心中有了一丝被人关怀时的那种暖意。

“谢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一边说着,她一边走到了床边,将毛毯一半铺在了床上,一半搭在了外面,然后躺了上去。

铺着半条毛毯、盖着半条毛毯,枕着自己的背包,宁思雅试着睡过去,她看到林天语把他的毛毯铺在了那长木桌上,阿历克斯则从外面抱了几捆干柴,在上面搭了几根木板就算是床铺了,黑子趴在火堆旁边好奇的看着主人忙碌着,那跳动的火光让她有些心神不宁,身下的木板又冷又硬,她翻了个身,面对着冰冷的墙壁。

外面的夜色中传来了阵阵风声,呼啸着仿佛带着某种催人入睡的魔力,过了一会,她终于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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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九章嚎叫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6本章字数:4274

这一晚林天语睡的同样也很不安稳,尽管他以前有过类似的经验,不过他睡不着却不是因为床铺太硬,而是因为刚才聊天时宁思雅说的那些话,自己的命运真的无法改变么?自己真的会迈进那扇门么?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再加上他本来也是个豁达的人,干脆安慰自己到,“至少如果是那样的话在那件事生之前,我真的就不用担心会死掉了呢?正好趁着这个寻找自然的能力强化自己,就算到时候还是免不了要走上一遭,但是如果有用能力的话说不定就可以转危为安了呢。”

他心中这样对自己说着,慢慢的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一阵狗叫声忽然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他迷迷呼呼的看了看周围,屋子里漆黑的一片,朦胧的月光从屋顶上照射下来,火塘里的火只剩下了一些零星的炭火了,似乎快要熄灭的样子,黑子正对着屋门不停的叫着,黑暗中一个黑影从地上爬了起来,那应该是阿历克斯,他一手端着盾牌一手握着剑,朝门口走了几步,忽然听了下来,死死的盯着大门。

那木门被几把凳子和几捆木柴从里面顶着,此时正出一阵阵摇晃和呻吟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从要外形挤进来。

“是风么?”林天语小声的问道,这种问题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大可能。

“不,绝对不是!”阿历克斯说着却没有回头,接着那朦胧的月光,从他的侧后看去他那侧脸的表情坚定而又凝重,“我想先生你应该准备迎敌了。”

仿佛是在呼应他的话似的,一声不似人类所能出的嚎叫从外面传了进来,凄厉悲凉中却又一种残忍和嗜血的韵文,仿佛某种来自地狱的可怕生物,林天语打了个寒蝉,他猛地从桌子上爬了下来开始穿戴盔甲,因为是和衣而睡只要把盔甲套在身上就行了,穿好之后他犹豫了一下,又把头盔戴上了,并且放下了面罩,严实和缝的保护让他多少有了一点安全感,他抄起身边的芝加哥打字机对准房门,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这个时候宁思雅也已经醒过来了,“生什么事情了?”

“有东西要进来,这里由我们看着,你赶快把火升起来。”

宁思雅没有丝毫的迟疑,倒了一点煤油到火堆里,又扔了几根干柴,那火焰立刻熊熊的燃烧了起来。

外面的东西似乎受到了火光的刺激,越的用力往里面挤了,忽然咔嚓一声,破旧的木门腐朽的位置被硬生生的抓出了一道缝隙来,借着火光,三人看到了缝隙处一张可怖的面孔,那张脸看起来像是人类,但是却已经腐烂变色,眼睛像水泡一样浮肿着,没有丝毫的生气。

是僵尸!林天语马上反应过来了,心说这样就不用怕了,虽然这玩意长的确实很恶心,但是其实力却并不怎么样啊。

林天语还记得当初随手一剑就砍翻了一个僵尸的经历。

他把芝加哥打字机调成单模式,对准那张脸轻轻扣动了扳机。

啪的一声,那张脸被打的稀烂的飞了出去,还没等林天语松上一口气,外面忽然想起了海啸般的嚎叫声。

三人顿时齐齐变色,这得有多少怪物在外面啊!?

这个时候门已经被挤开一道缝隙了,林天语急忙一脚踹翻了桌子,大声喊道,“快把门堵住!”

三人一起抬起那桌子,直接顶在了门上,那黑沉沉的木头桌子足有一两百多斤重,后面又顶了几根木头,看起来多少能顶上一会了。

但是还没等他送上一口气,黑子的叫声却在身后响了起来。

三人一齐朝身后看去,却见那个被横梁砸出来的大洞,正有一个僵尸探着身子往里边拱,林天语急忙又是一枪把那僵尸打了回去,但是马上又有新的僵尸填补了缺口。

林天语这会也顾不得省子弹了,开了连一连五六枪把三个试图靠近缺口的僵尸打的一阵后退,顺着缺口往外看了一眼,心中顿时倒吸了一口冷去,足有上百的僵尸,密麻麻的挤在外面,可以想象如果被他们冲进来,纵然自己这边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住啊。

现在这种攻势固然可以轻松挡住,不过三人还是没敢大意,宁思雅指了指她的床,“用那个!”说着一把将上面的毛毯和背包扯了下来,三人一起力,将木床反过来用床板那一面堵在了那缺口上,然后用两根半截的檩条死死的顶住了。

这下终于算是暂时安全了。

“现在我们怎么办?”阿历克斯沉声问道,他看起来没有丝毫的恐惧,只是面色凝重的望着林天语,林天语毫不怀疑只要自己一声令下,这个罗马汉子就会毫不犹豫的冲杀出去把所有的僵尸干掉,又或者是死在僵尸堆里,但这自然不会是他想要的结果。

“我们等,”林天语说道,“这些僵尸白天里没有出现过,或许是因为害怕阳光,就算它们不在乎阳光但我们却也不能不在乎黑暗,在这种漆黑的夜里突围是自寻死路,所以我们要等白天到来,如果这些僵尸还不退去的话我们再冲杀出去。”

听起来现在这个计划貌似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了,阿历克斯和宁思雅默默的点了点头,三人

听着那些僵尸抓挠门板和床板的木头时出的那种卡尺卡尺的声音,都有些不安。

林天语觉得气氛有些僵硬,不禁故意笑道,“幸好这些僵尸不会爬墙,否则还真要糟糕了。”

话音未落,阿历克斯忽然大叫道,“小心!”

林天语下意识的猛地一低头,只听刺啦一声,似乎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在他的头盔上抓了一下,心中不禁哀叹,不会这么乌鸦嘴吧?

他就地一滚,看到一个人影从房顶的破洞处一跃而下,朝他当头扑了过来。

那东西看不清楚是什么,但是看动作隐隐有些像《生化危机》里的舔食者,林天语滚了一半却被造型夸张的护肩挡住滚不动了,心中顿时暗叫不好,眼睁睁看着那东西朝他当头落下,就在千钧一之际阿历克斯冲了上来,手中的盾牌迎面拍出,啪的一下把那东西拍飞了出去,林天语急忙爬了起来,借着火光一看,顿时有些了然,那玩意根本就是《魔兽争霸》里的食尸鬼嘛,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用四肢爬行的强壮敏捷一些的僵尸。

那食尸鬼被拍的这一下显然不轻,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林天语抄起身边的芝加哥打字机迎面就是一个长点射,将那食尸鬼胸口打的血花飞溅,连连后退,看起来十分的凄惨,但是那食尸鬼毕竟是亡灵生物,仍然挣扎着想要朝他扑起来。

却听砰的一声,一子弹将那食尸鬼一枪爆,这一下这个不死的亡灵也终于死掉了。

林天转过头看了一眼,开枪的却是宁思雅。

他走过去刚要拍拍她的肩膀说声谢谢,但是却现她浑身都在颤抖,呼吸急促,显然吓得不行。

林天语轻轻的在她的后背摩挲了几下,总算让她渐渐放松了下来,“你没事吧?”

“我没事,”宁思雅摇了摇头,“只是有点吃惊罢了。”声音却还有些颤。

林天语心中也有些过意不去,虽然宁思雅当初主动要加入他的队伍,但是说到底让这个女人跟着过来还是他的意思,为的是寻找虚无缥缈的自然能力,但其实他本可以去古罗马世界轻松愉快的旅行的,用现代物品大量换取古代的黄金珠宝的,可比现在这种担惊受怕的旅行轻松多了。

他犹豫了一下,从怀里取出了一把格尔特执法者,递到了宁思雅的面前,“拿着吧,万一要是子弹打光了来不及换子弹也好有个备用的武器。”

宁思雅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她却是知道林天语对这几支仅有的枪是何等看重的,尤其是这两支左轮手枪,平日里总是小心翼翼的锁在保险柜里,又恨不得随时随地的带在身上,这会竟然会给她一支倒是让她有些出乎意料。

见宁思雅用那种表情看他林天语心中的那点大男人的虚荣心也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拿着吧,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他故意装作很豁达的样子把枪塞进了宁思雅的怀里,却趁机在她的胸前摸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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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八十章路上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6本章字数:5095

宁思雅被林天语突然袭击搞得哭笑不得,不过她还是把手枪打开来看了看,六颗黄澄澄的子弹均匀的装填在弹仓里,宁思雅一推转轮,啪的一下把枪击合拢,动作干净利落。

她以前本来也使用过类似的武器用来防身,对这件武器倒是一点都不觉得陌生。

林天语这会却走到了那食尸鬼的跟前,这食尸鬼生前想来是一个人类,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面目狰狞的已经辨认不出了,手上的指甲乌黑而又锋利,似乎经过了某种变异。

林天语看着那食尸鬼的面孔忽然觉得有些眼熟,隐隐在哪见过,那食尸鬼上身的衣服虽然已经破烂成了一条条的,但是隐隐还能看出原来应该是一件西服的样子,这个家伙难道是当初被丢到这边的尸体之一?他回忆了一下几个月前射杀胡斌等人的情境,那两个跟班穿的都是黑色的西服,胡斌本人穿的却是一套休闲装,这样说来,岂不是说胡斌和另外一个跟班也在外面了?只不过已经由人类变成了亡灵!

他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心说没想到这几个家伙死了也能给自己带来麻烦啊,自己要是死在这样的家伙手上那才叫冤枉呢。

这个时候宁思雅也现了那食尸鬼的奇异之处,“你认识他?”

林天语点了点头,“没错,而且当初就是我把他的尸体扔到这里来的。”

宁思雅听到他的话心中吓了一跳,心说这家伙竟然真的杀过人!她这个时候才现自己对林天语还远远谈不上了解呢。

好在外面似乎再也没有能够攀爬的僵尸了,过了一会外面的嘶吼声却逐渐消失了,但是三人不敢大意,又挨了一个多小时,等天色渐渐放亮,林天语这才趴着门缝往外看了一眼,却现那些僵尸果然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三人走出那破旧的房子的时候,都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看着外面不甚明朗的天空却感到心情格外的舒畅。

“或许我们应该回去了。”宁思雅犹豫着说道,目光却瞄向了林天语,如果他不答应她在怎么想也无法回去的。

感受着美女的目光林天语却有些不以为然,他是想继续走下去的。

想了想林天语便说道,“现在回去的话这一天的路岂不是就白走了,而且谁能保证那些僵尸不是往我们来的方向去了呢?如果万一是如此的话我们现在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了,况且不知道你们现没有,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比起刚进入时空之门时的那种环境已经要好得多了。”

这一点宁思雅要是没办法否认,相比阴气森森的那片森林,这里虽然荒凉,但至少还有一丝生气。

“所以我们应该继续前进,我想既然这里已经有人类的踪迹了,想来到人类的城镇应该不远了吧,如果明天之后我们依然没找到当地人的话在返回也不迟啊。”

宁思雅听他这么说也只好点了点头。

三人再次踏上了前进的道路,当然在出之前,林天语还是做了一锅食物,三人吃了一顿热乎乎的热食,这才出上路了。

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了一条不是很宽敞的道路,虽然和现代的公路没法比,但是第一次看到能够辨识的路径林天语还是小小的激动了一下。

顺着这条土路一直往前走,这一路上没有遇到那些僵尸之类的怪物,快到中午的时候道路两旁的地面上已经出现了许多灰绿色的植物了,这让林天语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之前虽然也有不少草木,但是要么灰败漆黑,要么干枯昏黄,现在总算是能看到点生命的气息了,尽管那颜色看起来还是有些怪怪的。

中午三人在野地里随便吃了些东西,休息了半个小时之后继续前进,越是继续前进周围的植物越是变得生机盎然,到了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周围已经到处都是青绿色的杂草、灌木了,甚至有一些叫不出名的野果结在上面,看起来和地球上的景色已经没有多少差异了,远远的甚至出现了一片生长的郁郁葱葱的森林,一条小溪从树木和岩石之间流淌出来,可以看到道有一条清幽小径深入那森林的内部,不知通向何方,在那小径的外面还有一个路牌子,上面写着一种文体很柔美的文字。

林天语从未见过这种文字,但是护身符上所恒定的魔法却能让他看懂文字的含义。

牌子上写着:阿斯巴拉那森林,精灵领地,慎入。

林天语并没有进入那森林的意思,只是在心理做了个记号,然后又继续前进,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远远的突然听到阵阵的号角声传来。

林天语心中一凛,号角声往往意味着军队,他尚未准备好面对这个世界的军队,也不知道当地人对他们这三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是何种态度,于是跟阿历克斯何宁思雅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放慢度,离开大道,缓缓前进的好。

三人借着道路两旁半米多高的杂草的掩护悄悄前进,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座石岗,这时又是一声号角传来,正是从那石岗后面传来的。

林天语正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过去查看一下,宁思雅这会却自告奋勇的说道:“我先过去看看吧。”

“能行么?”林天语有些担心。

“别忘了我可是一个盗贼呢,打架或许比不上阿历克斯那样的家伙,潜行蹑踪这种事情我再擅长不过了。”

说完她猫着腰,朝着前面的石岗摸了过去,不一会的功夫又跑了回来,脸上十分的震惊。

“现什么了?”

“你最好自己去看看,放心吧,那里混乱的很,没人会注意到我们的。”

三人悄悄的摸上了那条石岗,朝着土坡下面望去,眼前的场景顿时让林天语吓了一跳。

那是一个相当庞大的营地,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或是三五成群、或是成群结队的驻扎在一起,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

这些生物都是人形人物,却没有一个人类的存在,也没有精灵、矮人之类的能让他感觉到亲切的种族,一水的青面獠牙,林天语可以从中认出一些类人生物的名字,但是却无法确定,他这会才现书本上的知识和现实毕竟还是有所差异的。

他甚至分不清兽人和半兽人的区别,因此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来大致分类。

几个身高三四米的巨人先被他认了出来,当然也可能是亚巨人(如果这个世界有这种生物的话),他们数量不多,只有十几个,据记载一起,每一个巨人身边都拄着一根似乎是用树干做成的大木棒,身上大都穿着兽皮,没有经过精心的缝制,看起来十分的粗野。

分辨出那些地精是再容易不过了,这些呆头呆脑又长相凶恶的小家伙林天语早就见识过了,它们大都三五十个聚集成一堆,大概有几百个的样子,剩下的都是些身高和人类相近的种族。

其中有一个种族的数量最多,至于是兽人还是半兽人就没那么好分辨了,在林天语眼里完全是一个模样,和魔兽世界中那种绿皮的完全不同,看起来倒像是没有进化完成的人类,浑身是毛,面孔还带着某种动物的轮廓,还有一些又粗又壮的家伙,大概有五六十个,似乎是另一个品种的半兽人,直到几天后他才知道那些其实是熊地精。

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生物聚集在一起,那场面可真是相当的壮观的,林天语却没有时间感叹,急忙把头压得很低,这要是被现了,估计三人肯定连骨头都不剩了吧。

“我们快撤!”他压低声音说道,说完转身就跑,三人一路跑出一里多地才松了口气。

宁思雅问道:“现在怎么办?我们还要继续前进么?”

林天语摇了摇头,“绝对不能再走了,谁知道这些家伙的警戒范围到底是多少,虽然他们看起来乱糟糟的,但是看起来的有几千上万吧?”

“最多一千五。”阿历克斯却忽然说道。

“你确定?”林天语有些难以置信,那黑压压的一片可比当初看的某些大片壮观多了。

“错不了,虽然体型上和人类有所差别,但是估算的话还是不难做到的,应该在一千至一千二百左右,绝对不会过一千五。”

林天语点了点头,他对阿历克斯的军事素养还是信得过的,“不过有多少人,但都很有可能会派出巡逻队呢,所以我们还是别从那边走了,不过说起来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是一个种族的,聚集在一起干什么呢?”

三人想了想都搞不清头绪。

宁思雅忽然提议道:“或许我们可以走之前的那条小路进入森林里,既然这个世界的奇幻世界有那么多的怪物,和资料上的又那么想象,那么精灵想来也是应该存在的吧,如果能跟精灵做生意也不错啊。”

宁思雅很显然对精灵这个种族抱有某种憧憬,林天语却也差不了多少,毕竟玩过太多的游戏了,不过他接触过的游戏书籍什么的毕竟多一些,知道就算是真有精灵的存在也未必会像韩国网游、日本动画片里的那么漂亮,说不定是类似《上古卷轴》里的那种坑爹版的精灵呢,那样的话看着还没有普通的人类顺眼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精灵总归是比兽人地精什么的给人印象要好的多了,而且在很多奇幻作品中精灵都拥有强大的魔法,其魔法实力甚至远远过了人类,而且除了魔法之外还有大名鼎鼎的德鲁伊教,如果有机会获得这两种能力中的任意一种的话,他觉得都没必要非得去找寻人类的城市进行贸易的。

想到这里他点了点,“行,那我们就往回走吧。”

ps:这两天玩《上古卷轴5》有些玩过头了,更新的慢了点大家见谅,明天一定恢复两更。

另外明天我会把几个书友群的群号放到作品相关里,有兴趣入群的书友到时候可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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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八十一章精灵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7本章字数:3954

当三人回到之前经过的那个路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林天语看了看四周,现并没有什么哨兵之类的存在,便冲两个同伴点了点,率先朝着那小径走去,宁思雅和阿历克斯紧随其后。

踩着松软的草地走了几十步,就在他即将踏上那小径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宁思雅一声惊叫。

“小心!”

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呢,耳边忽然想起‘咄’的一声,林天语下意识的一低头,转过头一看,却现是一支有着白色尾羽的箭,深深的钉在了他身旁不到一米远的树干上,犹自不停的颤抖着。

他心中一惊,急忙俯的更低了,一手抄起芝加哥打字机一手按住了身后的剑柄,朝着四周警惕的观望着,阿历克斯一手持盾一手持剑的迅靠了上来,挡在了他的前面,宁思雅也举起了猎弩,躲到了树后。

一个略有些尖锐的声音从树林间响了起来,说了一段话,但是语调却十分的柔和,大概说的是精灵语吧,林天语听清楚了其中的含义。

“擅自闯入者,报上你们的身份。”

林天语朝宁思雅点了点头,示意她放下猎弩,这会敌暗我明,还是不要表现的太过强硬的好。

“我们并非故意闯入这片森林的,实在是因为去路被堵住了,我们来此绝没有敌意,只是想借路通过而已。”

他说完等了一会,既没有回应声,也没有其它的羽箭射过来,他隐约听到树林间似乎有一种窃窃私语的声音,像风一样在四周飘来荡去,仔细却听却又听不清楚。

当那声音消失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从树上一跃而下,轻盈的落在了三人的对面,林天语看清楚对方后顿时又惊又喜,那竟然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精灵。

那精灵和人类的身材相仿,但是皮肤细腻,身材纤细苗条,眼睛很大很亮,有种野性的光,脸颊显得有些尖锐,耳朵比起人类来自然要尖锐一些,但并不是特别夸张的那一种,头似乎用某种植物的汁液染过曾显出一种蓝绿相间的颜色,总体上讲并不像那些奇幻游戏中的那么漂亮,但以林天语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仍不失为一位美女,当然若是在他父母那类人的眼中,估计大概会跟妖精之类的名词画上等号吧。

这个精灵穿着一件草绿色的护甲,似乎是用某种植物的纤维编织而成的,但制作的十分精美,身上背着一张弓和一壶箭,腰间挂着一把弧形的弯刀,看起来应该是斥候之类的角色吧,她警惕的望着林天语等三人,目光在林天语那身霸气的盔甲上停留了好一会,似乎有些拿不准三人到底是什么人。

“报上你们的身份人类。”

她再次说道,虽然武器并未拿在手中但声音却是有恃无恐,林天语猜测周围一定有很多弓箭指着他们吧。

他故意装作很轻松的摊了摊手,“难道我们这副样子你还看不出来么。”

那精灵微微点了点头,“这么说你们是要去壁炉堡参加抵抗黑潮的佣兵了?”

林天语连忙点了点,“没错没错,我们就是去那里的佣兵啊。”

那精灵听林天宇这么说脸色稍微好了一点,看起来这些精灵和那所谓的壁炉堡应该是有着类似同盟的关系吧。

“壁炉堡顺着大路一直往西走就是了,你说你们被阻住了去路是什么意思?”

“有一支军队组扎在那里。”

“军队,”那精灵吃了一惊,“什么样军队?”

“兽人、地精、巨人还有其它连七八糟的种族,大概有一千到一千二左右的数量吧,最多不会过一千五。”

林天语随口说道,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口中的这个数字会给对方带去多么大的震动。

那精灵听了脸上顿时一脸的震惊,“天哪,如果这是真的话我必须让长老们知道这件事情,她吹了声口哨,立刻又从树林中钻出几个精灵斥候来,都是类似的打扮,隐隐的将三人包围了起来。

“我可让你们借路通过,但是你们必须跟我们去见长老,说明你们看到的情况,另外你们需要交出自己的武器,当然这只是暂时的,我们精灵从来都是讲信义的,这一点你们可以放心。”

听她的口气这个世界的人类似乎并不怎么讲信义啊,林天语犹豫了一下,顺手把身后的武士刀解下来递给了她。

回头冲着阿历克斯和宁思雅一示意,两人也各自交出了自己的武器,剑盾和猎弩,但是枪械却不在此列,那精灵游侠显然也没能认出芝加哥打字机和温切斯特连步枪的身份,虽然奇怪那到底是什么玩意但并没有要求二人交出,挥了挥手,便带着三人朝森林内部走去。

林天语一边走心中还有些奇怪,不过一千多的怪物而已,其中还有几大百是凑数的地精,没必要这么紧张吧。

不过等他到了那所谓的精灵主城中却有些明白了。

三人顺着那小径一路行去,道路曲折多变,还有很多看起来没什么区别的岔路,有的地方干脆就没有明显的路径,估计如果是陌生人闯入这片森林多半是会迷路的吧,这应该也是精灵们的一种防御措施了。

走了半个多小时,眼前忽然豁然开朗,原来在那重重密林的环绕之中,竟然还隐藏着一座城市。

“这就是我们桑多精灵的主城——阿斯巴拉那!”

精灵语中是千年之城的意思。林天语心中了然,一边走一遍打量着这座城市。

说是城市,但是在林天语看来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村子而已,尽管有着美丽优雅的建筑,高大坚固的由树木和蔓藤生长连接而成的城墙,但仍然掩盖不住这座城市的规模其实并不是很大,林天语推算了一下,估计这座城市中最多有几千个居民就了不得了,也难怪他们会对一千多人的军队感到震惊,看来这个世界的战争规模普遍不是很大啊。

除去城市的规模有限,这座城市的确让林天语大开眼界,大部分的房屋都是书屋,包括普通的平地建筑、生长在几米高书上的树屋以及多层的树楼,树木似乎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指引,生长成各种需要的形状,只要稍加修饰和搭建,就形成了一座座和树木融为一体的建筑。

整座城市都是由这种格局建设起来的,因此虽然处于森林的环绕之中,却和森林融为了一体,没有丝毫的突兀和不和谐,美轮美奂的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绿色的梦中。

三人不由得惊叹与精灵对建筑风格的创造能力,阿历克斯倒是还好些,相比之下现代城市给他的冲击了更大,而宁思雅眼睛都瞅不过来。

越是靠近城市的内部,那些树屋的高度就越是惊人,当三人来到城市的中心的时候,在一座不知道生长了几百几千年的参天巨树,有一个被枝叶环绕的椭圆形建筑,隐隐有柔和的光从那建筑的缝隙中透射出来。

木质的盘旋型的阶梯一路向上,通向那座隐隐透出一股神圣气息的建筑,那精灵游侠在树下停了下来,和两个穿着带有奇异精灵风格的华丽盔甲的卫兵交涉了起来。

趁着这个工夫,林天语悄悄的问宁思雅,“怎么样,这种见证那些传说中的奇异文明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啊,这回知道我当初坚持前进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了吧。”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宁思雅却也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却听林天语好奇的问道:“你带照相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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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八十二章询问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8本章字数:3541

却听林天语好奇的问道:“你带照相机了么?”

宁思雅微微点了点头,“你要借么?”

“不是,我就是要提醒你一下照相的时候不要动作太大让人现了就不好了,另外照片带回去之后不要到处给别人看。-=会员手打=*”

宁思雅嗯了一声,心说怎么这么啰嗦,这个时候,那游侠已经和卫兵交涉完毕了,回头看了三人一眼,一个位说道:“你们谁是领队跟我上去,其他人和狗留下来。”

林天语点了点头,把手里东西都放了下来,只留下怀里的左轮手枪,和游侠跟着那个卫兵朝楼上走去。

这颗大树足有二三十米高,给人的感觉倒有点像是魔兽世界中暗夜精灵的建筑风格,他一路行去,一脸的好奇神色怎么也掩饰不住,好在他的面孔都隐藏在头盔下面,倒是不用害怕被人鄙视。

到了门口的时候,那游侠忽然开口叮嘱道,“进去之后跟几位长老说话的时候恭敬一些,他们都不怎么喜欢人类。”

他这个提醒倒是完全出于善意,之所以会如此却是因为她见林天语穿着这么沉重的铁甲走了这么久都一点也不气喘,一看就是那种实力强劲的冒险者,心中多少有些对强者的敬佩之情,却不知道林天语那身盔甲完全就是样子货。

林天语点了点,见那卫兵已经推开了圣殿的大门,便迈步走了进去。

精灵长老们都已经等在神殿里了,一共有三个人,两男一女,一个长老穿着学者一样的袍子,看起来面容威严,坐在中间的位置上。

一个穿着兽皮衣,手中握着一根黑木杖的男长老则坐在左边,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最后是一个身穿盔甲的女长老,胸口有个弓箭的标志。

三个长老都有着很长的头,柔顺的顺肩垂下,无论男女都没有胡须,这大概是精灵的种族特性吧,皮肤虽然仍旧光洁,但看起来却已经有些老态了,显然都有着不轻的年纪了。

林天语走到大殿之中朝坐在上面的三人微微的鞠躬,然后就不说话了。

那三个长老也没有还礼的意思,那个女长老向游侠问道:“阿卡蒂娜,你为何带着一个人类来到了精灵神圣的殿堂?”

那个被称为阿卡蒂娜的游侠,单膝跪地,十分恭敬的说道,“尊敬的几位长老,我在巡视的时候从这个人类的口中听到了关于黑潮的消息,所以特意带他来向你们报告。”

“黑潮?不是说那仅仅是个传闻么?你听说了什么?”

“恐怕并非只是传闻尊敬的长老大人,”她回头看了一眼林天语,“这个人类是受到壁炉堡召集的佣兵,他说在路上遇到了大队的黑暗森林里的土著,他们有上千人正集结在哈林原野上。”

“上千人!”那女长老顿时惊讶的站了起来,“森林之女无法抵挡这样庞大的军队,至少不能阻止他们靠近阿斯巴拉那城。”

“我并不会要求森林之女去做无法做到的事情,请稍安勿躁艾斯卡长老。”

那为的精灵长老说道,他把目光朝向林天语,那对锐利的金色眼睛似乎能看透他面罩下面的阴影似的,盯的林天语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告诉我人类,你说的都是真的么?”他的口气有一种贵族看待平民式的高高在上的感觉,让林天语这个受惯了人人平等(至少理论上应该是)教育的现代人很有些恼火,从进来到现在他已经受够了对方的高傲。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否则我可不会闲着没事跑到这片林子里来,不过现在看起来当初倒还不如去闯那些兽人地精的营地呢,至少那些地精站在我面前的时候不会低着头跟我说话。”

听到林天语口气中的嘲讽那精灵长老脸上脸上露出一丝不悦,但是极高的涵养并没有让他说什么,他只是微微的点了点,“他没有撒谎,然后又坐了回去。”

三人互相商量了一下,那个穿着兽皮拿木杖的精灵长老站了起来,“人类,先我需要让你知道,阿斯巴拉那并不欢迎访客,通常我们会把贸然闯入者直接赶跑,又或者永远的留下,但是考虑到你为我们带来了很有用的情报,而且今天的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破例容许你和你的同伴在城里住上一夜,但是明天中午之前你们必须离开,我会安排阿卡蒂娜送你们一程的,你们是要去壁炉堡么?”

见林天语点了点头,他便继续道,“那么你们可以走水路,顺着绿色河顺流而下,用不上天黑就能抵达那里,好了就这样吧,你可以退下了。”

林天语也看出这帮精灵的冷漠了,便也不再跟他们客气,随意的点了点头,跟着阿卡蒂娜走了出去。

对于精灵冷漠的态度林天语倒是没怎么在意,只要他们没有露出明显的敌意就没有关系,他看了看天色,已经是傍晚十分了,虽然只能待上一晚,但总归是能逗留一段时间了,那么还是趁着这仅有的一点时间好好逛一逛这精灵的城市吧,当然前提是得到对方的同意才行,他可不希望被当成奸细抓起来杀掉。

“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该不该提。”林天语说道,“对于精灵城市的美丽我和我的同伴早就十分向往,虽然这一次闯入纯属偶然,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在城中游览一翻,最好能再购买一些纪念品带走,如果这里不接受金银货币我们也可以用以物易物。”

阿卡蒂娜点了点头,“精灵虽然不欢迎访客,但是对待客之道还是愿意遵从的,既然你们是客人,我想这并不算过分,不过必须有人陪同,至于购物方面,虽然我们精灵与世隔绝,但是同样接受通用货币。”

林天语听她这么一说心中总算是松了口气,如果来了一趟精灵之城却什么也没做那可真叫冤枉了。

说话的功夫两人已经下了楼,林天语把现在的情况跟两人说了一下,阿历克斯倒是没什么,宁思雅听说可以自由的游览却是格外的兴奋。

这会阿卡蒂娜的警戒任务已经完成了,到了晚上自然有别的游侠队长去接班,干脆亲自做林天语的导游,不过在此之前三人先要做的还是找一间旅馆,阿斯巴拉那城规模不大,又没有多少游客商人之类的,因此城里的旅馆只有一家,叫做翡翠橡树。

三人跟着阿卡蒂娜一路行去,很快就来到了旅馆的大门前,那旅馆竟然还真是构建在一颗巨大橡树上的,旅馆的大厅就位于橡树下面的巨大树洞里,走进去之后现里面还挺宽敞的,大厅是原形的,围着一圈的椅子,没有火炉之类的设施,用一种光的石头照明,令三人感到惊讶的是旅店的老板竟然是一个人类。

“欢迎来到翡翠橡树几位来自远方的客人,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里绝对是阿斯巴拉那城最好的旅馆了。”那胖胖的老板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说道。

林天语经过阿卡蒂娜的介绍倒是没有那么好糊弄,这城里就这么一座旅馆那最好最差还有什么区别么。

第一卷第八十三章晚饭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9本章字数:4466

“咦,这不是阿卡蒂娜,这几位是你的朋友?看起来你交友还挺广泛嘛。///.xiaoshuoyd/.netbsp;”

阿卡蒂娜却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旅店老板的自来熟,随口介绍道:“这位是旅店的老板,雷蒙德,这几位是响应壁炉堡的招募令前去抵抗黑潮的佣兵,今晚要在你这里借宿一夜了。”

那老板听了阿卡蒂娜的介绍哈哈一笑,“原来是佣兵啊,怪不得看起来这么威武雄壮,一看几位就是很厉害的冒险者了。”

他的目光在三人身上扫视了几圈,林天语一看就是那种强力的打手,而宁思雅显然应该是远程职业,而且一个不够强势的女人也应该不会是队长,那么很显然,队长应该就是那个穿着拉风盔甲的中年汉子了。

他也是有过一翻历练的,一眼就看出阿历克斯神色沉稳,孔武有力,眼神老练,一看就是那种见过血的猛士,急忙热情的把三人迎了进来。

林天语道:“我们今晚要在这里住一晚,另外需要食物以及明天路上用的干粮,一共多少钱你开个价吧。”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几枚金币,那老板一看眼睛就亮了,“我们这里有最舒适的房间,食物什么的全部纯精灵风味,绝对包你们满意,几位先休息一下,我这就给你们去弄吃的,至于干粮,我会在明天早上给你们准备好的。”

说完朝楼上喊了一声,“娜塔莎出来招待客人啦。”

楼上应声走下一个穿着围裙的年轻少女,林天语看到那少女顿时眼前一亮,虽然阿卡蒂娜也算是漂亮,一路上看到的精灵女性也大都很有味道,但是精灵的长相终究和人类有所差异,如果仔细看的话还是会觉得有些怪异的,但是眼前这个少女,却完全不会有那种感觉,她的身材比精灵的女性似乎要略为丰满一些,但比起人类来又显得相对苗条,她的脸颊是典型的瓜子脸,不像精灵那么尖锐,相比之下更加附和人类的审美观,而且让林天语感到惊讶的是,他隐隐从对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那种精灵女孩的自然野性和人类女孩的温婉娴静所融合在一起后形成的一种清新脱俗的气质,让林天语隐隐的似乎看到了某个人的影子。

“娜塔莎,你带客人们去看他们的房间,我去弄些食物来。”

那少女点了点,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三人上楼了。

因为有很多空房间,林天语自然是要了三个树屋每人一件,那树屋中布置的也极为有自然的气息,家具什么的都是木头的,床上铺的毯子是用一种柔软的植物纤维编织而成的,银亮色的十分柔软。

三人把东西都放好了,便下了楼,阿卡蒂娜见三人安顿好了正要告辞,林天语却道,“既然你晚上还没吃饭不如一起吃吧,也算是对你让我们有个安歇的地方的一个答谢了。”

阿卡蒂娜对林天语这种邀请倒是没有避嫌的意思,大概在精灵的思维中并没有吃人嘴短这种说法吧,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对了,说起来还不知几位的姓名呢?”

林天语给三人做了自我介绍,四个人在一张长木桌两边各自落座,林天语见眼看就要吃完饭了,便把头盔摘了下来,这下子顿时让阿卡蒂娜吃了一惊,她原本以为穿着这么一身霸气盔甲的必然会是一个一脸横肉或者满脸大胡子的壮汉吧,却没想到林天语看起来是如此的年轻,不过出于礼貌她也并没有多问,只是随便的问了一些关于冒险的事情,都被林天语用书中看到的一些段子三言两语的搪塞了过去。

倒是宁思雅对阿卡蒂娜光滑的皮肤产生了兴趣,向她询问起保养皮肤的秘诀了,当听阿卡蒂娜说精灵的皮肤天生如此的时候顿时羡慕不已。

几个人说话的功夫,老板端着丰盛的食物走了上来。

第一道菜就让林天语大为无语,那竟然是一大盘各色的水果,大都叫不出名字来,不过看起来和苹果之类的果子差不多,他心说这么饿了还吃什么水果啊,这些精灵该不会是素食主义者吧?

这一点他倒是猜错了,精灵虽然喜欢以水果为主食,但是也同样也不拒绝食用肉类,另外虽然与世隔绝,但是毕竟和外界还是有所往来的,对面包之类的人类食物也是偶尔食用的,旅店老板既然是人类,自然有准备这类的食物。

在那一堆食物中,赫然便有一道煎肉排,因为肉食的来源基本上全都是森林中的动物,这道肉排用的却是鹿肉,被雷蒙德切成巴掌大小的肉款,盛放在木盘里一人面前放了一份,那一大盘水果便放在桌子正中,众人可以随意取用,除此之外还有两根长条面包,一陶壶果酒,一盘新鲜的蔬菜。

三人中午只是吃了很简单的午饭,又走了一下午的路,早就饿惨了,这会食物端上来立刻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那老板笑眯眯的坐在一旁,看着三人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是满意自己的食物产生的效果,他的动作倒显得没那么粗鲁了了,大概也是受到了精灵的熏陶吧,至于他的女儿,那进食时动作的轻盈优美让一项自诩淑女的宁思雅大为惭愧。

等吃完了,几个人便一边喝着甜甜的果酒一边聊天,林天语却是喜欢上了那盘子里的一种黄色果子,甘甜爽口却又带着一股子芒果的香味,他一连吃了三四个,还是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是什么果子?”

“我们叫它太阳果,适宜生长在日照充沛的地方,我们在南边的平原上有大量的栽种,人类那边也有啊,难道你没吃过么?”

林天语只好随意敷衍了几句,心中却想,这玩意倒是蛮好吃的嘛,可惜回去之后就吃不到了。

等一下!他心中忽然一个机灵,干嘛不带一些种子回去栽种呢?这玩意虽然不像倒卖黄金那么来钱快,但是弄好了也是一项很好的福利啊!

他刚刚有些喜悦,却马上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时空旅行指南》却有写过不得贸然引进异世界的动植物,一方面是避免出现生物入侵的状况,最主要的却还是害怕引起时空管理局的注意,这样一来他之前的想法不免只能落空了,心中不由得对这个时空管理局又多了几分恶感。

算了,不管那些了,大不了不给外人吃就行了,自己开荒少种点留自己吃的还不行么。

随口问了几句关于种植水果的问题,那雷蒙德却似乎并不大感兴趣的样子,反倒是问起了三人冒险的经历。

林天语不免又拿出他当初看小说看到的那些段子来,听了一会那雷蒙德显然也有些感触。

“唉,说起来想当年,我也是一位强大的冒险者呢,直到我的膝盖中了一箭之后才不得不结束了冒险者的生涯,离开了那些一起冒险的同伴,来到了这座美丽的城市里安度余生,我的妻子就是在冒险的时候遇到的呢,那一年我刚满二十岁,还是个英俊帅气的年轻战士呢,在一次冒险中救下了陷入险境的她,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不顾种族的差异和家人的反对嫁给我呢,第二年就生下了娜塔莎。”

林天语怎么也无法想象这个又老又胖还有些秃顶的旅馆老板跟英俊帅气的年轻战士联系起来,更没法把他和一个精灵女人在一起的样子想象出来,宁思雅却十分感性,被他的这种浪漫的经历所吸引。

下意识的问道:“怎么没看到老板娘呢?”

老板听到宁思雅的问题不禁黯然的叹了口气,“唉,说起来就让人伤心啊,她在三年前的一场意外中去世了,现在只剩下我们父女两个了。”

他说着看向了那个正在擦拭着柜台的少女,“他就是我的眼睛,我的心肝啊,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可能无法看到她出嫁了。”

林天语有些奇怪,“不会吧,看你的样子身强力壮的,再活个十年应该也没啥问题啊。”

那雷蒙德苦笑了一声,“别忘了娜塔莎有一半的精灵血统啊,她最少还得二三十年才能长成一个大姑娘呢,到那个时候估计我已经死了。”

林天语顿时吃了一惊,对于精灵的年龄问题他倒还真就给忽略了,而且他回过劲来,刚才老板说第二年就有了娜塔莎,而他现在看起来却已经有五十多岁的样子了,那岂不是说娜塔莎已经三十多岁了?看起来却还是像十三四岁的少女一样,还真是出乎意料啊。

宁思雅显然也相同了其中的关节,不由得对精灵这种青春常驻的种族越的羡慕起来,林天语把目光朝向了阿卡蒂娜,“可以问一下你的年龄么?”

“你不知道问女士年龄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么?”她说完忽然一笑,“不过我可以给你个大概的提示,在外表年龄相仿的情况下,半精灵通常是人类年龄的两倍,而精灵则是半精灵的两倍,或许你可以计算一下。”

ps:今天一更,明天两更,三千字奉上。

第一卷第八十四章购物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09本章字数:3782

在聊天的时候,林天语几次从对方的话中听到了黑潮这个词,不由得有些奇怪,忍不住问道:“你们说的黑潮到底是什么啊?”

那阿卡蒂娜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你不知道?”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之前几年一直在东边冒险。”他十分含糊的说道。

阿卡蒂娜却露出了恍然的神色,“原来你是塞图人,怪不得长的这么奇怪呢。”

林天语不知道塞图人是什么意思,不过也没有辩解,“那么你可以为我们稍微讲解一下么?”

“当然可以,”阿卡蒂娜欣然说道:“事情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一些去过北方黑暗森林的人带回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某种邪恶的力量正在腐蚀那片古老的森林,最初的时候这仅仅被当作是一个不怎么靠谱的传言,但是几年之后,却渐渐被人们所认识,因为这种腐蚀越来越严重,以至于生活在森林深处的那些巨人开始向森林的外围迁徙,受到这些巨人的影响,其它那些黑暗森林的土著居民也不得不开始迁徙,而更外围的那些相对较弱的土著,则不得不朝更边界移动,黑暗森林原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因此每年都有在争夺领地中失败的部落灭亡或是朝南边迁徙,它们的去路只有两条,西边的人类王国,以及我们阿斯巴拉那森林。”

宁思雅忽然问道:“他们成功了么?”

“当然没有!”阿卡蒂娜解释道:“壁炉堡有人类王国的三百守军、还有数不清的民兵、以及壁炉堡那高大的城墙所保护,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而我们阿斯巴拉那也有森林之女的守护,让所有试图入侵的敌人都丧命在我们的箭下。”

说道这里阿卡蒂娜明显十分的自豪,宁思雅却从中听出了这个世界的残酷规则,就算是自诩正义的精灵,对那些可能造成威胁的异族也是毫不留情的,估计人类也不会有丝毫的不同吧,这里毕竟还是危险的异界啊。

“那么接下来呢。”

“接下来那股邪恶的力量越来越严重了,随着朝外界迁徙的土著逐年增多,有一位人类的先知学者预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当黑暗森林被完全的腐化以至于无法生存的时候,最终会使得黑暗森林中的所有的土著部落一拥而出,朝南方进,形成一场名为黑潮的灾难,如今看来他的预言真的实现了。”

阿卡蒂娜说到这里,脸上却没有多少担忧的神色,林天语不由得追问道,“难道你不担心么?”

“当然会担心,不过根据你之前提供的情报,那些土著聚集的地方应该是哈林原野,离那不愿就是壁炉堡,看起来他们的目标是人类王国,不过这也不难理解,毕竟人类王国的耕地众多,地域广阔,如果能冲关成功至少可以让他们中一半以上存活下来,相比之下阿斯巴拉那城犹如铜墙铁壁,森林之女的箭术各个如神,如果他们敢入侵这里的话只能沦为箭靶和森林的肥料,我倒是觉得他们这种选择堪称明智呢。”

林天语心说这还真是各家自扫门前雪啊,看来人类和精灵虽然名义上算是盟友,但显然也只是能做到互不侵犯而已,想要让他们联手抗敌却似乎有些不大现实了。

宁思雅却忽然说道:“可是难道你没有想过,那股所谓的邪恶力量既然能将那些穷凶极恶的土著居民逼出森林,岂不是比那些巨人和兽人什么的还要可怕很多么?”

阿卡蒂娜听了她的话顿时吃了一惊,显然第一次想到这样的问题,不过很快她就摇了摇头,“那就不是我应该担心的了,长老们会想出对策的。”

宁思雅心说这叫什么人啊,总不应该把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领导的英明上吧,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还少么,她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林天语不着痕迹的踩了踩她的脚,宁思雅无奈的叹了口气,便不在吭声了。

几个人闲聊的够了,林天语便提议去观赏精灵城市的夜景,这个提议很容易便得到了宁思雅和阿历克斯的响应,不过在出之前林天语和阿历克斯还是脱下了身上的盔甲,只穿着里面的皮甲,免得引起什么误会。

而阿卡蒂娜既然负有监视三人的职责,自然也跟了出来。

三个人走在被荧光石照亮的精灵街道上,感觉气氛格外的梦幻,仿佛置身于奇幻电影里一样。月光从树木枝叶的缝隙中洒落下来,形成一道道银白色的光柱,越让人着迷了。

走了没多远,宁思雅忽然抬手指道:“快看那里,好像是店铺啊!”

阿卡蒂娜介绍道,“那是集中出售哈依达的地方,我们精灵族的女性习惯用银线草编织衣袍,这些衣服是阿斯巴拉那的特产,每年都会有获得特许的人类商人到到这里来购买,你瞧那个女精灵,她穿的就是哈依达。”

三人朝那个路人望去,果然看到一个身材纤细的精灵女人,穿着一件散着银色光辉的长袍,从几个人面前走过,那长袍不仅颜色美丽,款式也十分的自然典雅,和地球的服饰截然不同。

“果然很漂亮啊,”林天语由衷的赞叹道,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觉得威武的盔甲更符合他的审美观,这种布料看起来也只适合女性穿戴了。

宁思雅却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可以去买几件带回去么?”

“当然,”阿卡蒂娜道,“不过这种衣物编织起来十分耗费精力时间,因此价格不费哦。”

在她看来几个佣兵能有多少钱,没想到宁思雅根本没当回事,三人走了进去,宁思雅一人就挑了三件,林天语想了想,觉得买两件带回去将来送给女朋友也不错啊,最不济也可以给妹妹穿,因此也买了两件。

就连阿历克斯竟然也买了一件,说是留着等将来做他新娘的嫁衣用。

付钱的时候,林天语本来还担心身上带着的金币不够用,不过好在这里也收宝石之类的等价物,宁思雅便用一颗鸽子蛋大小的颜色纯净的红宝石付了帐,把六件衣服全部买了下来。

林天语注意到宁思雅口袋里似乎有好几枚大小相仿的宝石,出门的时候,林天语便奇怪的问道:“你从那弄来的这么多宝石。”

“都是人造宝石,说起来还是受你的启呢,你不是说在魔法世界不要追求他们所没有的东西,而是能够有效替代的东西么,而宝石岂不是就是最好的替代品么!”

林天语心想也是,这人造宝石至少表面上看来比起自然宝石要纯净,个头也是非常大,早知道自己也带一些就好了。

买完了哈依达,三人又进了饰品店,精灵打造的饰,大都十分富有自然气息,木雕木刻的最为普遍的,其次是兽骨雕刻,打磨的洁白如玉,也有用白银打造的,上面大都镶嵌着一些不是很名贵的宝石,比如月亮石、龙眼玉等各种颜色的萤石,看起来五光十色的倒也华丽,宁思雅对这类饰确实极为上心,一口气买了十几件,虽然这些饰上的宝石在这个世界估计很普遍很常见,但是以她专业的眼光看来,在地球上却是从未见到过的。

世界上什么东西最贵,当然是越稀有越贵,不管在这个世界值钱不值钱,带回地球总归是罕见的珍品,其价值自然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再说除去价值,这些饰的造型也极为精美。

林天语和阿历克斯也买了几件,同样也是准备回去送人的。

再次用人造宝石付了账,三人接下来又去了武器店。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八十五章魔法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10本章字数:3722

精灵的武器店里卖的最多的就是弓箭,弓身的造型大都是极为优美的弧线形,上面缠着金丝银线,也有造型朴实的,显然这里的武器也有观赏品和实用品的区分,不过林天语对弓箭什么的却是没什么兴趣的,至于刀剑之类的武器虽然造型华丽,但是以林天语的眼光看来并不怎么实用,估计远不如自己的那把88k武士刀,因此倒是没有买什么,只有宁思雅买了一把漂亮的精灵匕。

林天语最想要的附魔武器在这里却没有出售,他打听了一下,却得知那类武器十分稀有,人类的领地还偶尔会有出售,但是价格上也是极为昂贵的。

四人出了武器店,看看天色却已经不早了,阿卡蒂娜早就有些不耐烦了,这城里的店铺她都熟的不能再熟了,这种购物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正犹豫着劝说三人回去老老实实的睡觉,明天好早点滚蛋,林天语却忽然问道,“老实说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听说你们精灵很擅长魔法,为什么没有看到魔法制品出售呢?”

“精灵擅长的是自然系魔法,却是不大适合进行附魔或是魔法恒定的。”

自然魔法?难道是德鲁伊的法术?林天语又问了几句,逐渐从阿卡蒂娜的口中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

这个世界和dnd同样有八大派系,但是分类却截然不同,这八大系分别是。

元素系——这是最常见的魔法,也是最基础的魔法,以控制风火水地四系元素魔法,学习起来也是最为简单普及的,绝大多数的法师都是从这一系魔法开始学习的,魔法的效果主要以直接的杀伤、加持、召唤为主,学习起来也最为容易。

源能系——光明或暗影魔法,必须是具有虔诚信仰的人才能使用,其具体效果通常根据施法者的信仰有关。

自然系——以控制植物动物为主,也可使用自然能量进行加持和治愈,鲜有直接杀伤性的魔法,使用这种魔法的人必须要有一颗亲近自然之心,否则难以运用。

秘法系——闪电、力能以及其它操控特殊能量的魔法,通常在对元素系的魔法理解达到一定程度后便有可能领悟秘法系的法术了。

以上四系算是比较容易习得的,只要有学习魔法的天赋,以及足够的努力便有可能学会,而接下里的四系魔法,学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需要极为特殊的天赋和机缘才行。

灵能系——直接作用于灵魂的魔法,比如通晓语言、魅惑人类、等等,很多幻术也被分类到这一系中,学习者需要坚定的意志,否则及其容易在对魔法的探索过程中迷失心智,甚至可能受到自己魔法的反噬变成白痴。

死灵系——以操控亡灵之力为主的魔法,比如各种召唤亡灵协助战斗,又或者使用负能量进行直接杀伤和削弱进行战斗,死灵系的法师一项是不受欢迎的,虽然各个种族势力大都因为某种顾虑而没有明文禁止死灵法师的存在,但是通常会把领地内的死灵法师找个理由驱逐出境,只有极少数的野心家或别有用心者才会收留死灵法师。

心灵系——以控制心灵能量来产生具体效果的魔法,比如心灵传送、心灵屏障、心灵遥控,学习这一系的魔法对精神力的要求及其严格,而且需要极高的天分。

时空系——以操控时间和空间为主的魔法,最为艰深难学,具体范例有时间静止、次元传送、空间禁锢等,据说能够完全掌握时空魔法真谛的人将成为最接近神的人。

在这八个系的法术之中,精灵最擅长的还是自然系的魔法,正如林天语所说的,精灵的魔法天赋要比人类高一些,但即便如而且拥有施法天赋的,也不到整个城市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二三,整个阿斯巴拉那城中,仅有数十人能够或多或少的运用一些自然魔法,少数几人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元素系的魔法,而这已经是因为精灵魔法天赋比较高的结果了。

而在人类之中能够学习魔法的人则更加稀少了,且大都以元素系和源能系为主,秘法系多少也有一些,至于后面的那四系,基本上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有的时候一个国家也出不了一个。

听了她的介绍,林天语一方面是松了口气,这样看来这个世界的魔法普及水平也并不是很高嘛,而且除了元素系这种直来直去的魔法,其它类型的法师更是少的可怜,自己这一行人只要不遇到类似心灵法师之类的角色,估计应该不会遇到太大的危险才是。

但同时他也叹了口气,因为这样的话,他学习魔法的方向貌似就变得狭窄起来了。

不过他现在还是更关注另一个问题。

“怎么样才能知道一个人是否有资质学习魔法呢?”

“很简单啊,只要你使用测试水晶测试一下就行了,每年我们精灵一族都会对年满五十岁的精灵进行魔力水平测试,事实上人类的国家也大都采用这种方式来筛选魔法人才,怎么,你没有进行过测试么?”

林天语摇了摇头,他忽然心中一动,心想如果可以测试一下的话倒也不错,“测试水晶是否很难接近呢?能不能让我们三个测试一下,我们可以付钱。”

阿卡蒂娜有些奇怪,总觉得这三人有些怪怪的,竟然连魔力测试都没有做过,要知道现在各个国家几乎都把收集魔法人才当成最大的国策来实施呢。

不过使用测试水晶本身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她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可以,不过测试水晶只有法师塔里才有,现在法师塔已经关闭了,想要测试的话恐怕需要等明天才行了。”

“没关系,我们等一晚上也没问题的。”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三人就醒了,吃完了早饭,便迫不及待的等在了旅馆的大厅里,阿卡蒂娜按照约定很早就来了,看到三人急不可耐的样子也有些好笑。

“先说好哦,人类中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可是非常低的哦,就算你们三个都没有天赋也是很正常的,到时候可不要失望啊。”

林天语嘴上虽然答应的很爽快,但是心中却还是难免忐忑,心想但愿自己能有这样的天赋吧,毕竟魔法这种东西,对于他这种饱受游戏、电影、小说熏陶的人来说无疑是梦寐以求的东西,至于宁思雅,虽然没有他那么渴望,也是十分的兴趣迥然。

在阿卡蒂娜的带领下,人类的王国大都有法师塔,将魔法人才集中进行培养,在这种地方高级的法师专研魔法也更加方便,阿斯巴拉那城也不例外,不过因为几乎全都是自然系的法师的缘故,这座法师塔也是以一颗大树的造型呈现在众人眼前的,看起来十分具有精灵的建筑风格。

林天语想不到的是在这里竟然遇到了一个勉强算是熟人的人,法师塔的席法师,竟然就是那个穿着兽皮拿着木杖的精灵长老。

看到三人那长老有些意外,当得知三人是要进行魔力测试后倒也欣然同意,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连钱都没收。

他将一个水晶球放到了三人面前,那水晶球看起来十分的清澈透明,隐隐有一团云雾似的东西在里面流动,木质底座的两边各有一个球型的把手,林看着那水晶球便觉得有些眼熟,回忆了一下,心中忽然心中一动,当初那个女巫给他占卜用的水晶球,可不就是这样的形状么?只不过底座是青铜质地的,难道说。。。。。。。。。。。。。。。。

ps:明天一更,后天两更,以此类推。

第一卷第八十六章测试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823:41:11本章字数:4912

难道说那个女巫也是时空旅行者?林天语一下子被自己脑海里冒出的这样一个念头吓了一跳,不过如果这是真的的话就有点太过匪夷所思了吧!

而且,如果那个女人真的是时空旅行者的话,那么她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脑子里一阵纷乱,对面的长老却已经把水晶球推到了他的面前。

“请把双手放在那两个握手上。”

林天语努力稳定了一下心神,照着做了。

长老又道:“现在,请你用心去感受水晶球中的魔法能量。”

林天语憋了半天劲,一会闭上眼睛猛想,一会又瞪大了眼珠子死死的盯着那水晶球,但是那水晶球却始终没有任何异动。长老见了摇了摇头,“很抱歉朋友,看来你并没有学习魔法的潜质啊。”

林天语虽然早有预料不会这么容易,但是心中还是难免会感到有些失望,算了,反正学会能力的方法又不只有这一种,他尽量这样安慰着自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第二个进行测试的是阿历克斯,他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事情多少还有些不知所措,将双手放在那握手上之后就盯着那水晶球,眼睛一眨也不眨,也是十分的紧张。

五分钟后,同样没有任何反应。

这似乎早在那长老的意料之内了,他礼貌性的抬了抬头,表示让阿历克斯站起来。

阿历克斯从座位上站起来的时候,明显的松了口气。

最后就只剩下宁思雅了,她十分兴奋的坐了下来,将双手放在了那握手上。

快亮啊,快亮啊,她在心中默念着,过了一会,那水晶球中竟然真的开始散出一阵淡淡的光来,但是仅仅持续了两三秒,就再次消失了。

宁思雅有些惊讶,又有些失望,“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你具有一点点魔法天赋。”

“真的!”宁思雅顿时惊喜的叫出声来,但是还没来得及高兴,却马上就被泼了一盆凉水,却听那精灵长老道:“不过恐怕这点魔法天赋并没有深造的价值。”

“为什么这么说呢?那个灯不是亮了么?”

长老显然对宁思雅这种略显小白的问题有些无奈,“简单来说,你和魔法能量仅有很细微的感应,如果你潜心修习的话,用上三五年的时间,可能学会运用一些最低级的不入流的魔法,比如灼热之手之类的。{}”

“灼热之手?很厉害么?”

长老想了想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最后终于想到了一个范例,“一个法师学徒释放的灼热之手的威力大概能把一颗鸡蛋烤至半熟,或者烧焦一个人的头,如果用上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或许你能够学会运用一些一二级的魔法,丢个火焰飞弹什么的,但是老实说,以人类的寿命想要更进一步的话几乎不大可能了。”

宁思雅这下终于算是明白了没有深造价值的意思了,花上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去学扔火球,她才没那么多闲工夫呢。

“好吧,这样看来的话我想我没必要在魔法上面浪费时间了。”宁思雅无奈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三人意兴阑珊的走出法师塔,阿卡蒂娜看了看太阳,几位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么?

虽然说的很客气,但是意思却已经很明显了,‘如果没什么事就赶快滚蛋吧。’

林天语自然也不会连这个含义都听不出来,急忙道,“时间不早了,我想我们也应该出了。”

三人回到旅馆的时候,旅店的老板雷蒙德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路上用的干粮——非常著名的精灵饼干,这种用精灵秘方制作的干粮小小的一块即可让让一个成年人补充一顿饭的能量,当然如果经常吃的话会出现便秘之类的副作用,因此雷蒙德千万嘱咐,不要太过长时间的依赖这种食物。

因为知道可以随处补充食物,再加上有了精灵饼干打底,林天语干脆把带来的那些罐头、压缩饼干都送给了雷蒙德,只留了一些巧克力,减轻了好大一笔负重。

三个人在阿卡蒂娜的带领下朝着城外走去,顺着绿树成荫的林间小路,走了半个多小时,便走出了森林覆盖的范围,道路两边出现了一些农田,甚至可以看到人类的农夫在耕作,又走了一会,四人便来到了河边。

在码头上拴着四五艘小船,有几个精灵卫兵看守着。

阿卡蒂娜跟那几个守卫打了声招呼,“给我一艘船和一名渡手,我需要去一趟壁炉堡。”

一边说着阿卡蒂娜拿出了手令,那守卫看了看,见没问题便点了点头,招了招手,不一会便从河边的一座小木屋里走出几个身强力壮的人类来,那守卫指了指一个人类,“哈姆,你跟他们走一趟吧。”

那个被点到的哈姆立刻便开始一边招呼着众人上船,一边熟练的揭开了船的缆绳。

这艘船十分轻盈,船身刷成了白色,看起来很优雅,哈姆的操船技术很好,再加上水流不急,因此行驶的也颇为平稳。

一般来说,精灵是不喜欢干渡手之类的粗重活计的,因此一般领地内的这类工作都交给人类来做,在阿斯巴拉那城的势力范围内大概生活着一两千的人类,大都是农夫、渔夫、摆渡人、运输工人之类的职业,当林天语问他们生活的怎么样的时候,这个叫哈姆的家伙表示生活的很好,比远在人类领地的时候要轻松多了,至少精灵的赋税要比人类领主的轻一些,而且打仗的时候也不会征召他们。

说起打仗,林天语倒是很感兴趣,“你又不是职业士兵,人类领主打仗的时候征召你干什么?”

那哈姆却道:“不止是我们,凡是领地内的人都是避免不了的,农夫、渔夫之类的都要上战场,而且武器自备,没有薪劳,只是管饭而已,另外如果打赢了抢到的东西可以自己留下三分之一。”

“如果打输了呢?”

“当然是跑呗,我们不穿盔甲,跑的可比那些正规士兵快的多了,而且我们都是一穷二白的,那些敌人中的士兵和农夫一般也不大会追我们,不过那些骑马的贵族老爷们有的喜欢拿我们下手,尤其是那些刚上战场的新手,那样的话就只能看谁倒霉了。”

又问了几句,林天语大概算是搞明白了这个时代的战争模式,当然这里仅指人类领主之间的战争。

这个时代的领主之间的战争,显然跟西方中世纪的时候差不了多少,这个大6上人类虽多,但却是诸国林立,王国、公国、侯国、甚至伯国,有的几百人即可称为一个国家,简直混乱到了几点。

每个国家一般都有一定数量的贵族骑士,数倍的正规士兵和骑士扈从,加起来也没有多少,因此为了凑数在打仗的时候往往会征召农夫参战,最起码可以壮壮声势什么的。

因为国家都很小,有的时候国与国的战争倒像是村子之间的械斗,当然也并不全是如此,也有大一些的王国,比如壁炉堡所在的这个国家,便有几十万的人口,算是一个很强大的国家了,光是王国的正规军便有两千多人,加上各地组织起来对抗地精、豺狼人强盗的民兵,在弄些农夫凑数,真要是全面动员的话弄个一两万人的‘大军’也是有可能的,不过战斗力可就没法保证了。

听到了哈姆和阿卡蒂娜的一些讯息,阿历克斯却是渐渐放松了下来,心想原来这个世界的战争水平也不怎么样嘛,原本对这个古怪世界的那种隐隐的敬畏也跟着渐渐消失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果然就到了壁炉堡的码头,这里同样有士兵守卫,不过都是人类了。

看到几个人从小船上下来,那些士兵除了对林天语那身霸气侧漏的盔甲有些侧目之外,并没有太过注意,而且看岸上的样子,似乎已经有不少的佣兵被召集到了这里,或是三五成群的晒太阳,或是聊天打屁,也有在整理盔甲武器的,看起来倒是很繁忙的样子。

“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林天语回过身,对坐在船上的阿卡蒂娜说道。

阿卡蒂娜点了点,挥了挥手,哈姆便划着船离开了。

“我们现在干什么?”宁思雅问道,尽管戴着一顶精灵轻盔遮住了面孔,但是她那婀娜的身材还是难免的吸引到了一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这种被人著名的感觉让她很有些局促。

“当然是闪人了,这里马上就要成为战场了,我可不想趟这滩浑水。”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朝阿历克斯挥了挥手,“我们走。”

他是打定了主意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直接到王国内部找个繁华的地方进行贸易,顺便看看能不能买到一些魔法物品,但是虽然想的挺好,可三人才走出码头没多远,就被一队士兵给拦了下来。

为的一人是一个面容威严的队长,他打量了一下三人,目光最终落在了穿着拉风盔甲的阿历克斯的身上,“听码头的守卫说你们是从精灵领地过来的?”

林天语心想也没法不承认了,只好在一旁点了点头,“没错,有什么事情么?”

“那么请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们将军要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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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八十七章任命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916:16:15本章字数:4336

“那么请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们将军要见你们。”那个队长说道。

林天语犹豫了一下,他的芝加哥打字机就背在身后,用几块亚麻布包裹着,眼前的士兵不过六七个人,他有信心一个横扫就把他们全部放倒在地,但是之后呢?

不要说这个堡垒中到处都是士兵,光是周围那些三五成群的雇佣兵估计就够三人喝一壶的了,想了想,还是只能跟着去了,见机行事吧。

走在路上林天语还有些疑惑,什么时候这里又跑出一位将军来了?难道是指壁炉堡的守将,可是一个率领三百人守军的军官就能被称为将军么?这种事情在林天语看来未免有些太令人难以置信,不过随后生的事情,证明这件事情还确实就是真是如此。

当然,按照赛鲁王国实际上的军团编制,一个满编的军团应该是五百人的,只不过因为战斗减员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壁炉堡的守军从来就没有满编过,不过将军就是将军,虽然年过半百,头有些花白的痕迹,但是普瑞斯将军依然精神抖擞,气势不减。

当林天语三人走进壁炉堡主堡的大厅的时候,正好看到普瑞斯将军跟几个手下的副将训话,他和他的几个手下的骑士一个个都全身披挂,看起来倒是有着很浓的临战气氛,唯有坐在一旁角落里的一个帽兜遮面的黑袍男子,看起来一脸的轻松。

“报告将军,你要的人已经带来了。”

那普瑞斯将军听到传令兵的话回身看了三人一眼,眼中顿时露出了惊讶的眼神,林天语那身霸气的造型一下子就把给他弄迷糊了,看了看身旁几个穿着‘朴实’的手下,不由得失声笑了笑,“呵呵,想不到这场战斗真的吸引到了不少各地的勇士啊。”

他走到林天语跟前,对林天语那身霸气的盔甲的材质有些疑惑,看起来确实是钢铁的材质,但是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穿着这样一身‘厚重’铠甲的人是如何行动自如的,最后只好暂时不予理会。

接着他把目光放到了阿历克斯身上,这个人的盔甲虽然没有前面那个那么夸张但也颇为拉风,但是他观察的却不仅是表面,他却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一种属于军人的气质。

“你以前带过兵?”他用十分肯定的语气问道。

阿历克斯点了点,“我曾经是罗马军团的百夫长。”

“罗马军团?”普瑞斯对这个词汇感到陌生。

林天语急忙在一旁解释道,“那是离这里极为遥远的一个偏远国家。”

普瑞斯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听说你们在来的路上现了黑潮的集结?他们有多少人?”

阿历克斯点了点,“的确如此,当时敌人的数量大概在一千两百左右,不过看起来他们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之中。”

阿历克斯的回答明显有些出乎老将军的判断,不过他没有质疑,而是接着他又问了几个其它的问题,包括敌人的士气如何、装备如何、攻坚能力如何、指挥是否统一等等。

阿历克斯都给出了十分详细的答案,当然其中有一些他事先也声明了仅仅是他个人的看法,这一系列的回答让那老将军很是满意,对他来说这些具有一定深度的分析见解显然比简单直白的情报来的更直观一些。

“以你看来敌人是否有攻陷这座堡垒的实力呢?”老将军最后问道。

阿历克斯想了想,“如果以当时的军力来看的话,有五百兵力即可轻松防御住对方的攻势,但是如果对方的兵力进一步集结,过两千人的话,空怕就很难了,如果过三千人,这座堡垒的陷落基本上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哦!”那将军听到阿历克斯的答案显然有些惊讶,“你为何如此认为呢?要知道依托城墙二战我们至少可以以一当三,如果三千敌人想要攻克这里至少要付出一半兵力的伤亡,难道他们就不会在攻下城堡之前因为巨大的伤亡撤退么?”

阿历克斯摇了摇头,“如果是普通的军队或许如此,但是我看到的,却是一支陷入绝境的军队,给我的感觉,是要用所有的力量来完成这一击,甚至从他们携带的物资来看,他们都没有为撤军准备任何的食物储备,所以想靠伤亡数字来逼迫对方撤军,我认为不大可能。”

那老将军的脸色略有些难看,低头想了想,似乎是在判断阿历克斯话中所隐藏的意义。

忽然笑了笑,“看来佣兵之中也是有懂军事的人才嘛,我之前还考虑要安排谁来统一指挥他们呢,看来你就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说完那普瑞斯将军用力的拍了拍阿历克斯的肩膀,这倒是出乎林天语的意料,他还没来得及反对,反倒是将军身后一个穿着崭新闪亮盔甲的年轻骑士却走了上来,“普瑞斯叔叔,你之前可是答应让我来指挥一支部队的。”

普瑞斯听到身后年轻人的话明显有些不耐烦,不过转过头的时候,却立刻换上了一脸慈祥的笑容。

“这一点我当然没有忘记,不过那些佣兵大都是自由散漫桀骜不驯的人,想要让他们服从军令可没那么容易,因此我决定,由你率领民兵部队,负责防御西面的城墙,虽然民兵的战斗力稍微弱了点,但是数量足有二百多人,足够弥补战斗力的差距了,而且民兵也更听话一些。”

那年轻骑士还是有些不大乐意,“可是——。”

“好了就这么定了,这是命令,还有在军事会议上你应该叫我普瑞斯将军。”

老将军脸色一沉,顿时让对面那年轻骑士再也说不出话来,他恼火的瞪了阿历克斯一眼,无奈的点了点,“好吧,那我去西面的城墙整顿防御去了。”

说完转身带着手下的两个骑士离开了。

阿历克斯对军旅生涯多少还有些怀念的,这会心中虽然有些跃跃欲试的感觉,但还是免不了得为自己的主人着想,“我只是一个无名的佣兵,让我来率领他们恐怕有些草率吧?不是还有其他的佣兵么,难道其中就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么?”

老将军却不赞同的摇了摇头,“之前我也接见了几个名气很大的佣兵队长,不过很可惜,他们大都仅仅只擅长小规模的战斗,要不然就是仅仅个人武力比较出众的莽夫,如果是十几二十人的混战,或许他们还可以应付一下,但是像目前的这种大场面估计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胜任的来的,你说你当过百夫长,那么指挥一百多人部队进行战斗应该没问题吧。”

见阿历克斯点了点头,普瑞斯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就对了嘛,佣兵一共也就一百二十多人,正好附和你的指挥能力,既然你是相应召集令赶来参战的佣兵,那么就没必要这么推脱了嘛,而且你放心,作为参战佣兵的指挥官只要你指挥得当,我可以替你向国王请功,到时候说不定可以封你一个爵位也说不一定呢。”

阿历克斯对爵位什么的可没什么兴趣,他探寻似的朝林天语看了一眼,见林天语无奈的点了点头,便也顺势同意了。

“那么我们佣兵的任务是什么呢?”

“很简单,防守东面的城墙,抵抗敌人的攻城部队,现在我给你写一道手令,你便去组织那些佣兵吧,参考你带来的情报敌人明后天即可能攻到,在此之前一定要整顿好部队,做好战斗的准备。”

目送着三人离开,普瑞斯坐在椅子上揉了揉脑袋,“真是头痛啊,今年的黑潮规模如此庞大,但是陛下竟然不肯派来援军,现在竟然只能靠佣兵和民兵协助防守了。”

“不过我想将军并没有把希望完全放在这两支军力上吧,”那个一直躲在角落里的黑袍人忽然走了出来,微笑着说道,“否则将军至少应该派出一些有经验的军士指挥他们才对,也不会把他们单独放倒东西两面的城墙上了。”

“呵呵,看来还是你了解我啊,我把他们安排在东西城墙上,至少可以为我们正面分担一些压力,而且就算东西城墙被攻陷,只要主堡在我的手里,那些异族就不可能长驱直入到王国内部,其实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如果我手上有两个满编的军团的话,完全可以正面击败那些乌合之众的,根本就用不着出此下策。”

“所以如果东西城墙陷落的话,将军也不打算去派兵营救喽?”

老将军瞪了那人一眼,“你这是在质问我么?别忘了我手里一共就三百多士兵,怎么可能分兵呢,他们既然赶来参战就应该已经有了战死的觉悟,到时候就自求多福吧。”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八十八章立威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1019:47:20本章字数:3988

当林天语等三人走出壁炉堡的大厅,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

阿历克斯竟然这么莫名其妙的就被安排成了一名指挥官,虽然听那意思指挥的是一群散漫的佣兵,不过还是让林天语有些觉得不可思议。

阿历克斯对这种事情倒是没感觉太过惊讶,只是有些征询似的看着林天语,似乎是想看看他有什么决定。

“如果我们现在跑路,会怎么样?”林天语问道。

“后果会很严重,”阿历克斯道,“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士兵,我想我们就算离开了也没什么,但是现在我被任命为指挥官,如果我们现在离开的话,我想我们会被通缉的。”

对于这一点林天语却早已经有了成算,逃兵和逃将毕竟还是两回事的,而且既然已经受到了任命,肯定会有人在观察他们,向逃走也没那么容易了。

虽然这么说,但林天语还是难免会觉得这事情有些出了他的计划,不过他也是一个能够随遇而安的人,而且作为一个男人,对战争什么的也是难免会有所向往的,如果是野外以少敌多的战斗或许没有胆量参加,但是如果是守城的话,林天语觉得还是可以打一打的,站在城墙上往下扔石头能有多难。

深吸了一口气,林天语便淡然道,“既然如此,我想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了,那么我们就参加这场战争吧,况且往好了想这样也不错,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又怎么能够真正的了解生命的可贵呢,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经历了吧。虽然这么说有些狗血,不过既然现实已经如此了我们就只能接受了。”

他说完却把目光像了宁思雅,“阿宁,你如果不喜欢的话我们先给你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

宁思雅却摇了摇头,“还是算了,要是你挂了我也活不了,我参不参战又有什么区别呢,况且我可不习惯把自己的命运由别人来决定,到了战场上我说不定还能照应你一下呢。”

林天语听了她的话欲言又止,想了想叹了口气,“好吧,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

他看了阿历克斯一眼,“不过你有把握指挥那些佣兵么?”

“只要他们还能懂得厉害关系的话,我想我能做到。”

林天语见阿历克斯说的十分肯定,心中也松了口气,“好吧,那就让我们参战吧。”

阿历克斯将象征壁炉堡军官的徽章戴在了胸前,三人走到码头的时候,却现那些佣兵都已经不见了。

“他们去了哪里?”阿历克斯找了个卫兵问道,那卫兵看了他胸前的徽章一眼,随手指了指那边的一栋建筑,“报告大人,他们去吃午饭了呗。”

林天语朝那边看去,却是却见一栋木头长厅,门口还挂着一个面包图案的招牌,估计是食堂之类的地方吧。

“我们现在进入么?”林天语问道。

阿历克斯点了点,“当然,现在他们应该集合的最齐的时候,正好省事了。”走了几步忽然又回过头来,似乎有些忐忑的说道,“我想我需要你帮我点忙,一会进去的时候,让我来说话,你只要保持你那霸气的造型站在一旁就行了,最好能摆个威武一点的姿势。”

林天语马上会意,“你是说震场子么?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

至于宁思雅,显然就不能过多要求了。

三人大步朝那食堂的大门走去,林天语很好奇阿历克斯会如何行使他的指挥权,却见阿历克斯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似乎在听屋内的声音,接着他忽然双手用力朝前一推——

轰!的一声饭厅那沉重的木门被重重的推到了两边,屋里正在吃饭的佣兵们都惊讶的朝门口望去,三个人影背对着光出现在了那里,从他们的视角,可以看到一个全身重甲浑身钢刺的‘壮汉’、一个身材婀娜的弩手,以及当中那个穿着一身拉风盔甲的魁梧身影。

阿历克斯用他那凝重的目光扫视了一眼屋子里面的人群,身强力壮者有之、面目凶狠者有之、桀骜不驯者有之、神情老练者有之,这绝对是一群经验丰富的战士,不过大部分的装备还算不上有多好,很多人只穿着皮甲,只有少部分人身上的盔甲带有金属的甲片,估计佣兵这个行当也注定他们不能穿着太沉重的盔甲吧,但是武器就比较有看头了,虽然五花八门的堪称繁杂,但大都比较精良,照比外面那些普通士兵的制式武器要好上不少。

阿历克斯缓缓的踱着步子,走到了饭厅的正中,众人的目光会汇集到了他的身上,眼看着他走到了饭厅对面的正堂。

“我是你们的指挥官,前任罗马百夫长、现任壁炉堡大队长阿历克斯,从现在开始,你们将由我率领,对抗即将到来的黑潮大军,或许你们会感到疑惑,或许你们会感到不满、或许你们想要质疑我的资格,不过这并不重要,因为这里不是商队、不是土匪窝更不是佣兵公会,这里是军队,在这里只有命令和服从,勇气与荣耀,当然我并不认为你们能够理解这一点,因此在要求你们服从命令之前,我容许你们问出自己的问题。”

他的话音才罗,就有人站了起来,那是一个面目粗犷的大汉,他瓮声瓮气的说道,“为什么是你!?我们从未听说过你的名字,在我们佣兵这一行可是按实力说了算。”

这句话显然引起了不少人的赞叹,四周响起了一阵附和之声。

“或许在佣兵这一行里却是是按照实力说了算,但是在军人这一行里是按军令来说了算!”阿历克斯说道忽然笑了笑,“不过考虑到你们还算不上军人,那么就按照你们的规则来吧,那么现在有人要向我起挑战么?”

林天语适时的走了上来,虽然本身实力一般,但是至少那身盔甲的造型还是很唬人的,尤其是他那黑沉沉的面罩下的黑暗,给人以一种机器人般的冷酷感,他抱着膀子往哪里一站,一句话不说就把众人给镇住了。

一方面是拿不准林天语和阿历克斯的实力,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做出头鸟,气氛一时间有些僵固,阿历克斯见众人都十分沉默,知道他们并没有心服口服,便有继续说道。

“其实我本身对这个指挥官的位置并没有太过在意,和你们一样我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只为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活着拿到赏金,如果有任何一个人觉得能够带领大家做到这一点,那么我愿意让出这个位置,我甚至可以去找普瑞斯将军说服他。”

他的目光冷冷的扫视了一眼众人:“但有一件事情你们无法否认,在你们之中没有任何人具有指挥大军作战的经历和能力,或许你们知道,也或许你们不知道,在即将到来的黑潮中,有数千的敌军,我们将要负责东面城墙的防守,到时候我们可能会遭到数百乃至上千人的攻击,那么你们有谁能告诉我,你准备如何防御?如何调配兵力,如何安排战术?如果你们之中任何人有这种本事的话,那么站出来,让我看看你长的什么样子。”

阿历克斯一边说着一边环顾四周,那些佣兵却毫无例外的低下了头。

正如阿历克斯所说的,他们没有一个人有信心指挥过百人的部队进行战斗,他们对阿历克斯的质疑,其实仅仅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而已,但是他们并不傻,他们知道如果敌人真的像阿历克斯说的那么强大,没有一个好的指挥官的话他们必死无疑。

阿历克斯满意的点了点,“很好,看来大家都清楚一点,齐心合力才有可能获得胜利,拿到佣金,一盘散沙只有灭亡,既然现在没人还有异议,那么我想从现在开始,您们就是我的士兵了,我会和你们并肩战斗,尽力让每个人都能活到战斗结束,尽管那显然不大可能,现在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吃完饭后,带上自己的武器装备到外面集合,我会对你们接下来的战斗分组进行安排。”

说完,阿历克斯转身朝门外走去。

ps:下个礼拜有强推,到时候必然爆,今晚可能还有一章。

第一卷第八十九章部署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111:15:33本章字数:3995

“你打算准备怎么编制他们?”出去的时候,林天语问道。

他这会终于能从阿历克斯身上看到当年那个战场上的罗马百夫长的身影了,相比平日里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这会的他终于有了几分气势。

“这要在看过地形之后才能决定了,”阿历克斯一边说着一边朝着东面的城墙走去。

城墙上只有不多的几个士兵看守着,阿历克斯因为有徽章,因此并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很轻松的就上了城墙,他一路上已经对这道城墙有了一些概念,这会离得近了,看的就更加的直观了。

壁炉堡整体上很像它的名字,一个壁炉形状的防御工事,横跨在狭窄的山口,壁炉堡的两边都是险峻的高山,可以称得上是地处要冲。

壁炉堡的主堡,是一座十米多高的要塞式建筑,雄伟险峻,易守难攻,相比之下东西两边的城墙就差得多了,都是只有四五米的高度。

主堡和城墙仅由一道闸门相连,而主堡朝向南边的入口,却也同样有着坚固的铁闸门和包着铁皮的厚重大门,可以想象一旦东西两边的城墙被攻破的话,只要锁死三处闸门和城门,这壁炉堡便是自成一体的铜墙铁壁,同样可以继续坚守。

阿历克斯和林天语仔细研究了一翻,两人都看出了一些门道来,阿历克斯是久经沙场自然不用说,林天语却仅仅是靠着一些即时战略游戏中学来的知识推演出来的结果。

林天语玩过很多即时战略游戏,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帝国时代系列。

因为没什么朋友,他玩帝国时代主要还是和电脑对战,林天语喜欢一次性打许多个敌人,他最常用的战术就是防守反击,先造出一大片的城墙把自己的地盘分割保护起来,凭借城墙防御电脑的进攻,然后在积累了足够资源后爆出一大堆兵一口气压死对方。

而要想使用这样的战术,对于城墙防御的规划便十分重要,除了最外层的城墙,内部有时也需要建设一些防御措施,主要还是围绕着主基地来建造,有的时候如果被敌人攻破了防御,某些不必要的外围地盘便可以丢弃,以空间换时间,只要主基地安然无恙,游戏便还能打下去。

而此时此刻在他看来,这壁炉堡的主堡恰恰就是那保护严密的主基地,而东西两边的城墙,则是那些不必需的外围地盘。

“看来那老头没安什么好心啊,”林天语忍不住说道,“就算我们能守住这里,但是如果西面的城墙被攻破的话,敌人一样可以从我们的背后发起攻击,如果我们受到来自内部的攻击的话,肯定是都不住的。”

“所以我们必须留一只预备队。”阿历克斯说道。

“一共才一百多人还留预备队?”

阿历克斯点了点,“没关系的,这城墙只有几十米长,并不需要太多人来防守。”

这城墙确实只有三十多米长,每隔十米远便有一座箭楼,可容纳三五个人站在上面往下射箭,阿历克斯寻思了一番,脸上却露出了难色,“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让他们能够尽心尽力,虽然这些佣兵实力都不弱,但老实说如果不能同心协力的话仍然只是乌合之众。”

林天语也能想到他的难处,这些佣兵互相之间到底也是比较陌生的,这会一起并肩战斗的话,难免会出现狼上狗不上的情况,只要有少数人表现出消极的情绪,就很可能影响一大批人。

“或许我们可以搞承包制。”林天语忽然建议道。

“承包制?”阿历克斯对这个名词还是有些陌生。

“简单来说就是把城墙分成几段,你看这四座箭塔不正好是把城墙分成了三段么,干脆从那些佣兵里面找几个手下比较多的佣兵队长,一人带三十人负责一段城墙的防御,这样一百二去掉九十人还能剩下一些,剩下的这三十多人就作为预备队由你亲自带领,这样不就结了,如果哪段城墙防御不住预备队上去支援就行了,万一西城墙出现问题,我们也可以快速前去支援。”

阿历克斯听了觉得倒也是一个办法,如果不能同心协力的话那么搞承包制总也是一条出路,只要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如果谁想要避战的话也能第一时间发现了。

他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看来先生对军事也是十分的了解嘛。”到让林天语有些不好意思了。

半个小时后,所有的佣兵都聚集到了饭厅外面的空地上。

阿历克斯对众人道:“在为大家安排战术之前我首先要问一句,大家以前有过类似的大规模作战的经历么?”

场上的众人几乎都摇了摇头,阿历克斯不出意料的点了点头道,“那么鉴于大家对军团作战都比较陌生,而比较之下更擅长小队作战,所以我想出了一个比较妥帖的办法。”

说完他就把林天语的想法说了出来。

他的这个意思一说出来,大家显然都比较赞同,毕竟虽然现在众人都同舟共济,但是以前却都是不同的佣兵团队里的人,要是在战场上真的出现硬骨头要啃,谁上谁不上还真就说不好,毕竟命是自己的,钱却是大家的,没必要为了跟自己没关系的人的利益豁出命去拼。

如果搞承包制的话就简单多了,大家只要守好自己的位置就行了,三十人的小团体,也比一百多人的大团体更容易齐心协力。

见众人都没有异议,阿历克斯便继续说道:“那么大家先把三个编组的领队选出来吧,推选的规则很简单,谁的手下多谁就可以入选,诸位有意的队长请报出自己手下的人数吧。

当领队显然比当一个大头兵更有吸引力,而且普瑞斯将军在召集令上都有说过,只要打得好不仅可以拿到大笔的佣金还有机会封爵,虽然封爵什么的听起来比较浮云,但是封个骑士什么的也是好的啊。

因此很快就有五六个人报出了自己手下的人数,最多的却有二十多人,第少的则只有**人。

阿历克斯干脆两两对折,手下最多的佣兵队长和手下第六多的佣兵队长分成一组,共有有三十三人,第二多的和第五多的一组,有三十一人,第三多和第四多的一组,有三十五人。

剩下的零散佣兵还有三十二人,便成了阿历克斯的直属。

然后就是分派城墙的段落,以及四座塔楼上弓弩手的数量,这些布置好之后阿历克斯又把几个队长叫到了跟前,给他们讲解守城战时候所应有的一些战术和守城器械的使用方法,他以前参与过很多战争,也包括攻城和守城的战斗,因此对一些很实用的战术堪称运用如心,这会向众人一一道来也让这些佣兵头子们长了一番见识,开始的时候还有人提出各种疑问,到了后来便只是点头了。

林天语却没有参合进去,他对战争理论还能说一说,真到了具体的战斗上他便没有什么概念了,玩游戏的时候鼠标一a也就是了,小兵自然全力上去冲杀,但是现实之中可没那么简单的,这一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他百无聊懒的朝主堡看去的时候,林天语却发现一个站在城楼的身影,似乎正是那个普瑞斯将军。

似乎发现了他的注目,普瑞斯将军冲他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便转身消失在了城楼上。

普瑞斯走下城楼的时候,那个黑袍人便也从阴影中走了出来,跟在他后面下楼了。

两人走进塔楼内部,黑袍人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边喝水一边说道,“看来将军是找对人了呢,或许他真的能守住东面的城墙也说不一定呢。”

老人的脸色却看不住悲喜来,只是淡淡的说道:“但愿如此吧。”

ps:写到半夜十二点,终于赶出来了。

第一卷第九十章士气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1216:53:18本章字数:3858

“嘿,快醒醒!快醒醒!”

林天语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阵推攘给弄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却现是宁思雅,已经穿戴整齐全副武装了,站在他床前一脸的焦急。

“是阿宁啊,有事么,没事就让我再多睡会吧。”

“别睡了你这个大懒虫,敌人已经到兵临城下了!”

“什么!”林天语一下子从木板床上站了起来,“来的这么快!?”

一边说着一边飞快的穿上了衣服,套上了铠甲,手枪插在怀里,冲锋枪背在身后,武士刀挎在腰间,犹豫了一下,又把当初跟萨玛斯交易时得来的那几根充能魔杖取了出来。

这三根充能魔杖,否是一级的魔法,分别是燃烧之手、力场飞弹、寒冰箭。

林天语将魔杖一字排开,“挑一根吧。”

宁思雅奇怪的看了一眼,“这是什么?”

“充能魔杖,只要喊着上面的名字对敌人甩就行了,里面的魔法是有数的,用完就没了。”

宁思雅饶有兴致的看了看,她对魔法这东西还是很感兴趣的,那就这根吧。“说着挑了一根储存有七寒冰箭的魔杖。”

林天语把剩下的两根魔杖塞进护臂的夹层里,“好了,我们出吧。”

两人上了东面的城墙,却现阿历克斯并不在上面。

林天语顺手拉了一个一脸大胡子的佣兵问道:“指挥官呢?”

那大胡子佣兵脾气很暴躁的样子,刚要火却现是那个全身重甲的怪人,便立刻答道:“他去主堡开会去了,应该快回来了吧。”

林天语定了定神,朝城外看去,却并不见一个怪物的踪影,“不是说已经兵临城下了么?”

“诺,那不是来了。”

随着那佣兵的声音,远处的地平线上,渐渐冒出一道长长的灰线来。

“它们来了!”林天语看着那灰线越来越粗,最后变成了仿佛潮水一般的人流,密密麻麻的各个种类的怪物,却肩并着肩的朝这边涌来,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由远处越来越近,数量也更多了,队伍看起来比前天的时候还要更加庞大了。

“天哪,这得有上万人了吧。”林天语忍不住惊叹道。

“最多三千。”一个声音忽然从他的身后传来,不用猜也知道是阿历克斯。

林天语听到他的话略松了一口气,可是马上又想起了一些事情。

“可是你昨天不是说过只要敌人有三千名士兵,我们就根本守不住了?”

“我的确是这么说过,不过你仔细看队伍的后面。”

林天语从怀里掏出一只小望远镜,远远的望了过去。

队伍后面的那些兽人、半兽人都没穿铠甲,手里的武器仅仅是木棍而已,等等,他们看起来怎么有点不一样啊?

“不是他们,是她们,我想敌人已经连母兽人都派出来了。”

事实上不止母兽人,林天语甚至看到了队伍最后面的一些小兽人,看起来比人类的小孩大不了多少,也都手里拎着木棍石头,跟在队伍里面充数。

看来这真称得上是全家老小搏命一波流了。

他粗粗估算了一下,眼前这三千大军中地精狗头人这样的凑数的家伙差不多能占到三分之一,兽人、半兽人的妇孺又能占到六分之一,剩下的一半大概一千五百的数量才是真正的战斗力,虽然数量依然惊人,但总算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夸张了。

但林天语还是很担心,守军全部加起来毕竟也只有六百多人,便用汉语问道:“你有多少把握守住这里?”

阿历克斯摇了摇头,“一半对一半吧,如果大家全都能不惧生死誓死奋战的话,应该有八成把握,不过至少会死掉一般的人。”

林天语心说老子才不跟你玩什么不惧生死呢,老子更不想成为那死掉的一半人中的一员。

他正色道:“听着阿历克斯,我们来这个世界不是给人卖命的,如果一旦战局朝无法挽回的方向展了,你便立刻带着那三十多人的预备队护送我们冲向码头,那些黑暗森林土著的目标是王国内部,只要我们跑到精灵森林里就安全了。

阿历克斯对林天语的这番话显然有些惊讶,似乎也不大附和他的原则,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如果你真的要这么做的话,我会做到的。”

林天语这才松了口气,又把目光朝向了前方。

眼前的这支大军死气沉沉的,行进间没有任何喧闹的声音,仿佛不是在攻城,而是在送葬,或许它们也知道,即便是攻破了壁炉堡,只要人类王国调度大军全力围剿,它们也活不过今年的冬天,或许只是处于本能,才让它们起这垂死的挣扎吧,而这种野兽丧命前的垂死挣扎,也是最能令人感到威胁的。

那股沉重的气氛也影响到了城墙上的佣兵们,阿历克斯似乎看出了士气的不稳,他猛地站到了城墙上,起了一阵振奋精神的演说。

“壁炉堡的佣兵们,你们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勇士,为了战士的荣耀和王国的安危赶到了这里,对抗邪恶的入侵者,没有你们的牺牲,将有无数无辜者的鲜血洒落大地,你们是王国的捍卫者,你们当之无愧于这个称号!”

他的声音让佣兵们一阵激动,虽然他们仅仅是为了钱而战,但是阿历克斯却给它们找到了一个更加崇高的名目,至少听起来比佣兵什么的带劲多了。

“看看远处那些丑恶的嘴脸,他们不过是一群丧家之犬,我们可以轻而易举的打败他们,想象凯旋而归时你们将获得的荣誉,想象用鲜血和汗水换来的大笔的财富,想想那些民女农妇们用崇拜的目光看向你们,。。。。。。。。。。。。”

阿历克斯的话在林天语耳边变得遥远起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穿黑袍的家伙,他就站在塔楼的阴影处,帽兜遮面,手里拄着一根法杖,在法杖的顶端,一个拳头大笑的水晶球散着炙热的红光。

一个魔法师?林天语心中忽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总算是让这场事不关己的战斗多了一点看头,或许战斗结束后可以找他问一问除正常的途径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获得自然的能力,实在不行能从他那里买到一点魔法物品也是好的啊。

“血战到底!血战到底!”

佣兵们的叫嚣声让林天语回过神来,他这才现阿历克斯已经完成了他的战前演讲,而且似乎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佣兵们一个个士气高昂,仿佛打了鸡血似的。

连他都有点被这种气氛感染了,也跟着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血战到底!”

心中却想,血战到底个头啊,要是事情不妙老子可是要提前开溜的。

而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敌人的大军动了。

ps:从明天开始要爆了,大家拭目以待吧。

第一卷第九十一章攻城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1216:53:19本章字数:3723

壁炉堡的主堡,呈前凸状,像一块突出海岸的礁石那样,将战场的地形一分为二,这样敌人想要从正面起攻击的话,便无法形成有效的攻势。

想要攻打这样的防御工事的话,要么直接攻击高大的主堡,要么便只能分兵两路,在主堡弓箭手的威胁下攻击两翼的城墙,但是由于兵力强大,黑森林土著的大军选择直接从三面同时起进攻。

在这些天里他们显然也打造了一些攻城器械,虽然简陋,但却足以使他们登上四五米高的城头了。

随着战鼓声的响起,潮水般的敌人朝着城墙下涌了过来。

尽管种族繁杂,但是其中最为醒目的,还是要数那几十个四米多高的森林巨人了。

他们两人一组的扛着巨大的用原木钉成的长梯,朝着城墙冲了过来,分摊到东城墙的,足有四具之多。

阿历克斯一眼就看出了这种重型攻城梯的威胁,普通的云梯可能会被城墙上的士兵推倒,但是那巨人携带的攻城梯,看起来足有几百上千斤重,而且长度也比城墙足足高出了一半,如果斜搭在城墙上的话,想要推倒就没那么容易了。

眼看着那些巨人进入到了射程之内,阿历克斯一把抽出了宝剑。

“弓弩手听令,干掉了那些巨人,不要管那些杂兵!”

随着他的吼声,数十支箭矢飞射而出,朝着那些巨人射了过去,那些巨人巨大的体型成了最好的靶子,顿时纷纷中箭,但是这些巨人虽然没穿盔甲,但是生命力却十分的顽强,有的即便是中了五六箭依然嘶吼着奋力向前,只有一个巨人倒霉的被射中的左眼,惨叫这丢下了攻城梯,但是立刻便有旁边的巨人去接替了他的位置。

那些土著战士已经冲到了城下,一些弓箭手已经开始朝着城墙上起了压制性的射击,虽然他们的弓箭比较原始,但是数量上却远远压倒了城墙上的守军,顿时压得城墙上的人不敢露头了。{}

眼看着扛着重型攻城梯的巨人越来越近,林天语也急了:“阿宁,不要留手了,用达姆弹,干掉那些巨人!”

宁思雅点了点头,把猎弩扔给林天语顺手解下了身后的连步枪。

昨天林天语就嘱咐她,这一次形势险恶,因此就不要心存顾忌了,枪械什么的该用就用,并且特意加工了一批达姆弹。

其实就是在普通子弹的弹头上切割出一个十字,严格上讲这还算补上真正意义上的达姆弹,仅仅是具有一定的达姆弹的子弹效应,由于弹头被切割出了十字,在旋转飞行击中目标后会瞬间炸裂开来,子弹的贯穿力将被转化为瞬间的扩张型伤害,造成难以想象的巨大杀伤力。

这种子弹的介绍林天语在一本军事题材的网络小说上看过,印象很深,这会便也照葫芦画瓢的做了出来。

瞄准、射击!啪的一声,一个巨人宁思雅精准的一枪爆头,那巨人仿佛撞到了一堵看不见的墙,突然顿了一下,然后轰然倒地,和他一组的那个巨人被带了个趔趄,顿时摔倒在地。

枪声的脆响尚未消失,宁思雅已经瞄准了第二个目标,又是砰的一声。

这一次命中的是那个巨人的肚子,但是效果同样惊人,那中枪的巨人顾不上手上的梯子,捂着肚子就惨叫了起来,声音凄厉的仿佛濒死的巨兽。

宁思雅手上颤抖了一下,似乎有些不忍,林天语急忙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心存不忍,要是被攻破了城墙说不定他们会把我们当夜宵吃掉呢!”

林天语的话虽然冷酷却也不无道理,宁思雅一咬牙,把枪口瞄准了第三个目标。

砰,又是一个巨人毫无悬念的倒下了。

宁思雅一口气打光了弹仓里的子弹,撂倒了六个巨人,那些重型攻城梯愣的一具也没送到城墙跟前,她身旁的那些佣兵都看傻眼了,原本他们以为阿历克斯和那个浑身重甲的家伙才是猛士,而宁思雅不过是个跟着混经验的,没想到这会一威当真是让人为之侧目啊。

这个时候那些兽人已经冲到城墙下面了,却尴尬的现没有重型攻城梯跟上来,只能使用一些普通的攻城梯,这些由兽人们抬过来的梯子只有六米长,这会纷纷搭在了城墙上,兽人步兵们便蚂蚁似的朝上面爬了上来。

“干掉他们!把梯子踹下去!”阿历克斯大吼着一剑将一个露出头来的兽人砍了下去,然后用力一脚把一具攻城梯给踹了下去。

那些负责城墙防守的佣兵队长纷纷反应了过来,指挥着手下开始干活。

林天语也没有闲着,他拿着那支猎弩朝城墙下面瞄去,现密密麻麻的人头几乎不需要瞄准,轻轻一扣扳,也不知道射中了哪个,城墙下此时一片的惨叫声,林天语嫌上弦麻烦,干脆抄起身旁的石头朝下面砸去,才扔了五六个,脑袋上突然啪的一声,被什么东西钉了一下,他下意识的躲到了城墙后面,往地上一看,却是一支兽骨箭头的羽箭。

摸了摸脑袋,连个凹坑都没有,心中顿时放了心,心想连玻璃钢的盔甲都射不穿,我还怕个啥啊。

他站起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熊地精露出硕大的脑袋来,他一把抽出腰间的武士刀,一记平砍,锋利的刀刃在那熊地精的胸前破开了一道巨大的创口,那熊地精便鲜血直喷的摔了下去。

林天语心中又是恶心,又是兴奋,也不知道是一股怎么样的情绪,眼看着又有一个兽人露出头来,上去一刀。

宁思雅却已经退到了一旁,战场那混乱的氛围显然让她感到很不适应。

徒劳的攻打了一会之后,那攻城的部队便已经如潮水般退了下去,只留下城墙下遍地的尸体。

草!太***爽了!林天语甩了甩刀上的血迹,心中的激动一时间难以平复下去,心说太过瘾了,什么《上古卷轴5》,再逼真的游戏特效跟现在这种现实中的战斗比起来那就是渣啊。

“我们赢了么?”他朝阿历克斯问道,后者摇了摇头,“没那么容易的,不过我对守住我们的城墙倒是不怎么担心了。”他看了一眼宁思雅,“只要那些重型攻城梯不被推倒城墙下来,单凭他们粗劣的武器是无法在城墙上站住脚的。”

这话却似乎是对宁思雅说的,林天语看了一眼面色苍白的宁思雅,她刚才似乎吐了,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能撑住么?”

“没问题,”宁思雅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我们这边守住倒是没问题,就是不知道西边的城墙怎么样啊。”阿历克斯说着看了一眼身后的城墙下面的那支三十多人的预备队,这会看起来倒还不需要动用。

就在他们打退了第一波的攻势的时候,主堡受到的攻击却并未停止,黑潮大军集中了大量的精锐,朝着主堡起了连绵不绝的攻势,几个巨人扛着攻城撞木奋力的撞击着城门,他们每个人的投上都顶着一口大铁锅,那高耸的城墙显然妨碍了弓箭手的射击角度,使得他们只能垂直射击,无法有效的对巨人造成致命的杀伤,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下,厚重的城门也渐渐出现了裂痕。

ps:晚上还有一章,求推荐啊求收藏。

第一卷第九十二章震撼

[www奇qisuu书com网]更新时间:2011-12-1223:37:46本章字数:3645

林天语掏出一支伸缩型的单筒望远镜朝那边看去,虽然看不清那里的情况,但是林天语明显的感觉到敌人似乎再朝那里聚集,仿佛在期待着什么事情生,一个个看起来极为激动的样子。

他们也确实有激动的理由,这些面目狰狞的怪物智慧虽然比不上人类,但是却也不傻,而且其中有几位类似长老地位的萨满的智慧更是不输人类中的智者,他们知晓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如果不能攻下主堡,什么都是白扯的,就算能冲进王国内部也很容易被前后夹击而覆灭,因此当他们现那城门在一次次的撞击中产生裂痕的时候,一个个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利齿部落的兽人们,为了部落,准备英勇的战斗吧!”

“狂心部落的熊地精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鲜血与荣耀将属于你们!”

“绿手氏族的巨魔们,把你们的獠牙擦亮,因为你们即将饱饮人类的鲜血!”

在几一片呐喊声中,这支大军中最精锐的战士们都聚集到了队伍的前面,只等着城门被撞开的一刹那,就起致命的攻击,但是就在这万人瞩目的关头,一个穿着黑袍的身影却走到了主堡城门上方的城墙上,他俯瞰着下面那些拼死撞门的巨人们,仿佛在看着一群蝼蚁,他的法杖是一只龙抓抓住宝珠的造型,此时被龙抓抓握的那颗红色宝珠,正散出一阵炙热的光芒,随着他用力一指,一道红光直冲天际。

“快看那里!”一个佣兵忽然惊叫了起来,不用他喊其他人也已经注意到了,在城门外上方的天空中,忽然有一团红色的云朵渐渐凝聚了起来。

那红云仿佛蕴藏着炙热的能量,压的极低,看起来很不自然。

“那是!——魔法么?”林天语目光中带着无比的惊讶和羡慕自言自语的问道。

他身旁的那个佣兵忽然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是流星火雨,不对,是焚云天降!天哪,怎么这可能!”

就在那年轻佣兵的惊呼声中,那红云中的火焰转化成了巨大的火球,一颗颗的从天空中坠落下来,越来越密集,最后干脆像解体的飞船一样整个坍塌了下去,瞬间将城门前的那块空地化为了一片火海,刚刚还在那里撞门、掩护的七八个巨人和上百杂兵在一瞬间便都被吞没在了其中。

攻城大军的士气瞬间降为了零点,在短暂的十几分钟内竟然一片寂静,不再有叫嚣和鼓舞,不再有怒吼和咆哮,仿佛他们的勇气和希望,都在那一片天火中被焚烧殆尽。

林天语看着那些目瞪口呆的兽人地精门,可以想象这种毁灭性的魔法给他们的心理造成的是何等样的震撼和打击,当他再次将目光从敌人转向那城堡楼顶的时候,却现那个黑袍法师已经消失在了那里,但是留给他的震撼,却远远未曾平息。

这就是魔法的力量么?天哪,为什么我就不能拥有呢!

他心中无比的郁闷,忽然听到耳边一个不甘的声音,“为什么我就不能拥有这样的力量呢?”

他惊讶的转过头去,却现刚才那个年轻的佣兵,同样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城墙上已经消失了的人影。

林天语对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年轻佣兵却感到有些好奇起来,“你怎么知道那是什么魔法的?”

那年轻佣兵叹了口气,“说起来,我也算是一个法师呢。”

“什么!?”林天语古怪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翻,他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皮甲,身后披着一件斗篷,看起来在普通不过了,不过他的手中确实握着一根黑黝黝的木杖,不过看起来比烧火棍强不了多少,他之前还有些奇怪这个家伙怎么能混进来的,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你真的是一个法师?”

那佣兵似乎并不惊讶他的怀疑,无奈的笑了笑,伸出一只手来,一团火焰顿时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你瞧,这不就是魔法的力量么,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被现具有学习魔法的天赋,只是可惜我的天赋实在太差了,在魔法学院待了三年仍然仅仅只能使用一级的魔法而已,魔力更是少的可怜,扔出三四枚火焰飞弹就能把我所有的魔力掏空了,没奈何只能出来当一名兼职佣兵的野法师了。”

林天语心说原来如此,看来到了什么地方都有混的不如意的人啊,他安慰道:“不要郁闷了,好歹你还能放几个一级的魔法呢,我一点魔法天赋都没有,我跟谁说理去。”

那年轻佣兵被他这么一安慰似乎好受了一点,轻轻了点了点头,“我叫安德鲁,你呢?”

“我叫天语者。”说完林天语又问,“那人刚才用的那个魔法很厉害啊,是不是很高深啊。”

“岂止是高深啊,简直就是登峰造极啊,那可是六级的魔法啊,据我了解整个王国能够使出这么强**术的人不会过三个,不过很奇怪我倒是从未听说过这么个人的存在,他一定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林天语看了他一眼,“你确定?”

那年轻佣兵很肯定的点了点,“要知道我在魔法学院唯一的一门满分课程就是《魔法人物志》这门课程了。”

说完那年轻似乎有些高兴的说道,“咦,那些人又动了,他们是不是要撤退了?”

“没那么简单,”阿历克斯的一脸凝重的走了过来,“我们有麻烦了,他们看起来似乎准备放弃对主堡的进攻,权利攻打两翼的城墙了。”

林天语心中一凛,虽然刚才打退了敌人的进攻,但是他知道那仅仅是试探性的,他朝敌阵看去,果然,那些之前被子弹和弓箭射伤的巨人除了三个已经死了的剩下的全都爬了回去,聚成了一团,一个个虽然浑身伤痕累累,但是却一脸的狂热,另外还有几个没受伤的,也加入到了他们之中,一共有七八个。

一个穿着兽皮衣戴着狼头的兽人萨满将一些瓦罐递给了他们,立刻被喝了下去。

安德鲁似乎看出了些门道,惊讶道,“是嗜血术!该死,看来他们要拼命了!”

嗜血术!?林天语心中一惊,这个词他倒是不陌生,在魔兽世界的时候嗜血术可是萨满祭司的神技,在其它很多魔幻游戏中比如也有这个技能的存在,大都是兽人萨满的技能,“可是嗜血术不是法术么?”

那年轻佣兵摇了摇头,“这只是以诈传诈罢了,根据魔法学院《异族法术大全》中介绍,嗜血术实际上是一种烈性狂暴药剂,喝下去之后人会变得十分强大,但是药效结束后将会变得十分虚弱,持续时间大概在一小时左右,看来我们真的有麻烦了。”

阿历克斯却道,“不管喝了什么,那些傻大个仍然只是血肉之躯而已,我就不信他们还能抗得住弩炮的轰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