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天使的眼泪》》 · 饮月 · 2026-07-25
《天使的眼淚》
作者:饮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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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传说,天使有时为了自己深爱的人会放弃永恒的生命,而化为天边的一颗流星,对着这颗流星许愿的人将会美梦成真。而天使在湮灭的一瞬流下的泪水则会化为一种发光的蓝色石子,其所深爱的人必定会见到它。
一 人世悲凉
“橄榄树会唱吗?”
惨白的灯光下一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女人斜倚在柱子上,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
“会。”
金华只抬头看了那女人一眼,就低头拨弄起琴弦来,随即凄凉的琴声伴随着充满沧桑感的歌声在整个地铁车站回荡起来: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开始那个女人只是跟着哼,后来干脆放声高歌起来,声音甚至盖过了金华。幸好这时地铁站里反常的冷清,一共就没几个人,否则这真是一个围观看免费热闹的好地方。远处有两个清洁工和一个卖报纸的老人,他们看到这幅情景就像避瘟神一样躲得更远了,就好像他们平日里不是围观的看客一样。
金华觉得面前这个女人的声音本来是很好听的,只不过可能是酒喝得太多便有些沙哑,而且还唱得肆无忌惮,甚至跑了调。
歌终于唱完了,金华的右手在弦上扫了最后一下。
那女人突然大笑起来,而且笑得没完没了,好像上辈子没笑过似的,过了好半天才终于停了下来,冲金华微微一笑:“小弟弟,你唱得不错,这么小的年纪声音就这么有沧桑感,很难得。吉他也弹得不错。干这个时间还不长吧?”
“刚刚半个月。”
“收入怎么样?”
金华微微一笑,朝面前的纸盒努了努嘴。
那女人也朝地上的纸盒望去,见里面装着零零碎碎的一些钱,有五块的、一块的,甚至还有一角的,总共加起来最多不过四五十块钱。
“在这儿呆了一天了吧?”
金华点点头。
陌生女人在金华面前蹲下来,用手拨了拨盒子中的钱,嘴角奇怪地抽动了几下:“能一天挣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看样子,你还是个新手吧。”
“嗯。”
“我猜你也没干多久,新手都这样。”那女人笑了笑,“低着头不敢见人,别人给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人家用乞丐都不愿意要的一毛钱来侮辱你也不敢回敬人家。”
金华依然低着头听着那个女人说话,没有吱声。
那个女人却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而时间一久呢,你就会恬不知耻地管人家要钱,为了钱你什么话都肯说,什么事都肯做,全是为了钱,你不惜丢尽脸面去做世上最无耻的事!人,想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生活,多么难!仅仅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仅仅是为了生存!生存是个什么东西,面子可真够大的,比高官大款的都大!”
那女人似乎说累了,气喘个不停,良久,她又开了口:“小弟弟,今年多大了?”
“二十。”
“我以前有个弟弟,按理说也应该像你这么大了,可惜他早就死了。唉,死了就死了吧,省得在这个世界上受罪。”
金华抬头偷偷看了那女人一眼,只见她埋着头,额前凌乱的长发遮住了半张脸,眼睛根本就看不清。
“你是大学生吧?”
金华点点头。
“你不必感到奇怪,各式各样的人我见多了,很容易猜出别人的职业,而且学生又是最好猜的。”
本来金华对眼前这个酗酒的女人极为反感,可现在他突然又可怜起她了,自己也说不上原因,只是隐约感觉到这个女人的背后有着一个不幸的人生。
“何况我也曾是大学生,三年以前。”
金华猛地抬起了头,他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位穿着暴露、浓妆艳抹、满身酒气的女人三年前还只是一个大学生,一时间呆呆的愣在那里。也许真是他思想太单纯,还没有适应眼前这个色彩斑斓而又凌乱不堪的花花世界,正如他同学康瑞说的那样。
那个女人笑了一下,昏暗的灯光下能看见她洁白的牙齿:“很奇怪是吧,也许你很快就懂了,也许你永远也不懂,这个世界对弱者来说是多么恐怖!”
那女人慢慢地坐在了地上,用手拨开额前乱发露出了整张面孔。那是一张颇为精致的脸,可惜缺少血色,惨白得吓人,眼影很重,包裹着迷离的双眼。
“你觉得我漂亮吗?”
金华点点头。
“你还有点不好意思啊,呵呵。知道吗,有人说,智慧要和漂亮成正比才能给女人带来幸福,否则漂亮就是一种灾难。由此可见漂亮也未必是好事,至少在这个世界是这样,不知在天堂又是怎么样。”
她抬起头望着天堂的方向,可惜她能看到的只有地铁站的顶棚。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否则宿舍楼大门一关你就只有在网吧过夜了。”那女人拍拍身子站了起来,接着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金华面前的盒子里,“这是给你的,谢谢你的琴声和歌声。”
金华吃了一惊,他怎么也没想到面前这个女人出手竟能如此大方。望着那女人离去的背影,他忍不住问道:“你去哪儿?”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主动说话。
“我?去胜利大桥转转,看看夜景,今天是我的生日,总不能一直在这个北桥站呆着吧。对了,送我一个生日礼物怎么样?”
金华用不解的眼光盯着这位奇怪的女人。
“叫我一声‘姐’。”
“姐。”金华用干涩的声音叫道。
“叫得可不甜。记住,在掌握着你经济命脉的人那里,你永远都得言听计从。好了,在我二十五岁生日这天又有了一个弟弟,这个生日已经完美了。还是那首《橄榄树》,为我免费唱一遍吧,弟弟,就当是刚才叫得不甜的补偿。”
吉他声又响了起来,配合着金华的歌声在地铁站里回荡起来。这一回那个陌生女人没有再跟着唱,而是一摇一摆地朝地铁出口走去。空气中弥漫着流浪者的凄凉。
在消失在转角之前,陌生女人又突然转过头来,不过只是一个惨白的侧脸,凌乱的长发披在她赤裸的肩上,显得格外凄怆。
“谢谢你!”她说道,接着消失在了转角。
夜色里依旧回荡着流浪者的歌……
十一点钟宿舍楼关门的时候,金华刚好赶了回来。刚才那一份意外的收获对他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惊喜,然而此时的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个满身酒气的女人和她身后的悲惨命运正触动了他心里最脆弱的那根弦,为什么这个世界对弱者来说这么残酷!刚才那女人一摇一摆的离去,穿得又那么单薄,这么冷的天要去胜利大桥,能受得了吗?
正想到这儿,已到了寝室门口。寝室门没关,室友周元兴正在里面激动地说着什么,一看金华进来连忙问道:“华哥,你知道胜哥那事不?”
金华一边放琴和背包一边环视了一遍室内,见几个室友都在,还有隔壁721寝室的王成舜,几个人都表情严肃,气氛似乎有点异样。
“胜哥今天被人打了。”周元兴声音里透着愤怒,这和平时嬉皮笑脸的他大相径庭。
“被打了?被什么人打的?”
“不认识,估计是个大款,听说年龄在四十上下。”
“一个中年人跑学校来打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不能讲清楚点。”
“具体情况嘛,我也讲不明白,你得问舜哥和杰哥。”
这时候邓新杰正好从外面走进来,金华一把拉住了他:“正好,杰哥,讲讲胜哥的事吧。”
邓新杰摇头苦笑了一下:“你也知道了?坏事就是传得快。是这样:昨天晚上我和胜哥去包宿①,到了今天早上我们谁也不想回来,就一直干到了下午。后来胜哥他实在困得不行了就一个人往回走,我继续留守岗位。接下来的你问舜哥吧。”
王成舜清了一下嗓子:“我下午从自习室回来,路过北教四时看见胜哥从里面出来,就和他一起往这边走。结果走到女生宿舍那里时,看见那停了十几辆轿车,胜哥就开始发起牢骚了。”
这里要稍做解释:从学校北区到法学院学生所在的宿舍区有一小段路在校园外,那里布满了小餐馆和网吧等商业性质的店面。网吧中最大的要数零度网络服务中心和幻宇网苑,深得学生们青睐,戏称之为“北教四”和“北教五”,而在它们之上的北教一、二、三则是北区三座教学楼的简称。到了学生宿舍区这边又按南北分为了男生区和女生区,男生区这边倒还算相对清静,而女生区那里则时常停着一些高级轿车,这便引来了许多口舌。金华的同学们也时常对此发些牢骚,所以此时金华也就大概猜到了叶胜当时说的那些话。
“这时一辆宝马的前门打开了,走出一个不像是大学生的女生,随后还跳出一只狗,当时胜哥就说了一句‘狗男女’,结果那只狗就跟听懂了似的朝胜哥径直冲过来。好在那只狗还不算太大,胜哥反应还算灵敏,一脚就将那狗踢翻了。这时杰哥从后面走了上来……”
“哎哎哎,算了算了,下面的还是我来讲吧。”邓新杰接过了话头,“话说胜哥从北教四离开不久,我也感到了力不从心,于是也下机往回走。快走到女生宿舍那边时发现胜哥和舜哥在前面,我就追了上去。结果还没追到就看见一条雪白的牧羊犬莫名其妙地朝胜哥扑去。狗快,胜哥比狗更快!有人问了,那胜哥三十多个小时没睡觉,走路都得走不直,哪有力气跟牧羊犬斗?这您可就错了。想那胜哥,虽然身高刚刚七尺,却也生得是肩宽背厚,膀大腰圆,加上长期在北教四闭关修炼,只将一身的赤炼苦功练得是炉火纯青。别说三十多个小时不睡,就是三百多个小时不睡,也照样敲得动键盘,点得动鼠标。又有人得问了,三百多个小时?那不可能嘛!那实话告诉你,三百个小时我是没见过,七十个小时还见过的。”
“行了行了,废话少说,这又不是旧社会的茶馆酒楼,说正经的。”金华的另一室友康瑞嚷道。
“书归正传。当时胜哥只觉一道白影朝自己扑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胜哥抬起右脚,只一脚便把那白狗踢翻在两米开外的地上。白狗也有七情六欲,一见吃亏,心中大为光火,一跃而起,再次朝胜哥扑来。胜哥不慌不忙,飞身一脚将狗再次踢飞。这一下那狗半天才又爬起,不过它可不敢再扑上来在太岁头上动土了。”
邓新杰夸张的表情,离谱的动作,只把这事说得天花乱坠,寝室里的每个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还是我来讲吧。”王成舜笑着说,“当时那个女的就上去心疼地抱住了那只狗,还抬起头来冲胜哥喊,质问他为什么那么狠心地踢那只狗。这时从车上又下来三个男人,一个大概四十岁左右,另两个大概不到三十……”
“你等等,那个女的长得怎么样?”周元兴突然插话道。
“长得有点漂亮,不过不是特别漂亮,穿得倒是挺时髦……”
“行啦,就你和杰哥废话多!”康瑞指着周元兴说,“舜哥别理他,接着刚才的讲。”
王成舜笑了笑,接着说:
“当时胜哥就说了,既然狗能咬人,人为什么不能打狗?还没等那个女的说话,那个中年男人就开口了,说什么狗还没咬到你,你却先打着了狗,就冲这个先动手也得讨个说法。胜哥当时一听就怒了,说了一个‘狗仗人势’,还骂了一句‘操你妈’。那个中年男人一听就扇了胜哥一个耳光,胜哥正要还手那两个年轻男人就挡在了他面前。那两个男人都有一米八几,而且长得都还特别壮,一看就像打手。我当时拼命拦住了胜哥,杰哥又跟对方说了几句好话才算控制住局势。最后那个中年男人又骂了几句才和那两个年轻男人还有那条狗一起坐车走了,那个女的自己进了女生宿舍区。”
“你们都不知道那个老男人当时说了些什么。”邓新杰一改刚才的调侃语气变得愤怒起来,“他说:‘别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很了不起,现在的大学生跟蟑螂一样满地都是,才值几个钱。我的狗是什么,纯种苏格兰牧羊犬,在我眼里,你连我的狗都不如。你要是真弄伤了我的狗,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它断一条腿我也打断你一条腿,它要是断了气我弄不死你。而我的狗就算咬伤了你,最多赏你几千块钱完事走人。今天算是你小子运气,大爷我心情好,这一笔先记在账上。’”
“这是人说的话么!他真这么说的?”金华也按耐不住了。
王成舜点点头:“千真万确。”
“这当然是狗杂种说的!”康瑞骂道,“你们当时就这么忍着?”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还能怎么着?跟人家对打?看身材就不行。讲道理?能讲通吗?上法院?有那个闲钱吗?还是那句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时一直坐在铺上玩电脑的林桂德叹了一口气:“这年头,狗仗人势,人不如狗啊!”
“那胜哥现在呢?”金华问。
“躺在床上正郁闷着呢。”邓新杰答道。
金华来到对面的720寝室,张志弘正在看小说,孙继文在笔记本电脑上看电影。叶胜躺在床铺上,似乎刚睡醒,睁着两只迷蒙的眼睛望着天花板。叶胜来自河南商丘的农村,虽然他身高不足一米七,也不像邓新杰说的那样“肩宽背厚,膀大腰圆”,可小伙子本来长得也算结实。大一的时候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可自从上了大二以来,在环境的影响下,他开始沉迷于电脑游戏,迅速发展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他经常与几个同班同学去网吧通宵玩游戏,而课是一节也不去上,学业自然而然的完全荒废了。有时白天他回到寝室睡觉,晚上再去“战斗”,而有时他干脆就睡在网吧,甚至创造了一周不回寝室的当时全系最高纪录。没日没夜的拼命,再加上家里经济状况不好,营养条件跟不上,叶胜本还算结实的身子开始变得枯瘦起来。此时的他睁着一对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那样子就像是一个解放前的大烟鬼。
金华摇了摇头,拍了拍叶胜的床头:“胜哥,醒了?”
“嗯,睡了有七小时,也差不多了,该起来工作了。”
“今天这么累,又这么晚了,就别去了吧。”
“不去?我刚睡醒,不去网吧呆在寝室又能干什么?”
“你这样晚上不睡白天睡,恶性循环,学业荒废了不说,身体也受不了啊。听我的,今天晚上别去了。”
叶胜没说话,一旁的张志弘倒先开口了:“华哥,你就别劝他了,你看人家俊哥劝他多少次,还不是熊瞎子掰苞米——白忙活。”
张志弘说的“俊哥”是指这班的班长——721寝室的范仁俊,大一的时候和叶胜关系特别好,两人还常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问题。可到了大二,叶胜的迅速堕落令范仁俊头疼不已,几次语重心长的道理感化使他费劲了口舌。可叶胜呢?表面上满口答应,可事后依然是我行我素照样通宵上网。金华来这里的本意是看看叶胜对今天下午被打的反应,结果发现他似乎都忘了下午那事了,于是金华的思路才转到了通宵上网上来。
“胜哥,你这样连日地包宿打网络游戏,你家里人知道吗?”
“你这不废话,这事能让家里知道吗!”叶胜懒懒地说。
“那你这么做就没有负罪感吗?”
“华哥,拜托!别跟那个范仁俊一样好不好?皇帝不急太监急,才一个来月没去上课打什么紧!”
这下金华无语了,只好轻轻拍了拍叶胜的床沿表示无奈。
这时灯一下子灭了,四周顿时陷入了黑暗中。
“操,周末十二点就断电,比平时才晚一小时,学校晚点断电要死啊!弄得我每天都得去走廊看书。”张志弘抱怨着夹起那本小说搬着一把椅子开门走了出去。
这时邓新杰从外面进来,问道:“还去不去?”
“当然去!”叶胜一下子坐起来。
“要去还不快点,都这么晚了网吧该锁门②了,再不下来我可先走了。”
“北教五不锁门,不就浪费两个小时③嘛,何必呢,我这不就下来了嘛。”
叶胜跳下床来迅速穿好了衣服,然后和邓新杰一起快速离去。
按道理这时宿舍楼的大门已经关了,不过这栋楼在每一层走廊的尽头都有一个窗口,而只有一楼才钉了铁窗。这样那些半夜外出的人便可以从二楼的窗口翻出去,再顺着一楼的铁窗爬到地面,可以随时出入,十分方便。有时不得不承认学校为学生考虑得真是周到。
金华望着叶胜和邓新杰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轻叹了一口气。
“行啦,人都走了,还叹什么气!”
金华被这黑暗中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急忙把脸转向旁边的床铺,惊呼道:“文哥,原来你在!你不是去……”
“操,我也不能永远住那啊。没钱了,也没精力了,女朋友也回北京了,我也就搬回来住了。唉,这些天弄得我真是腰酸背痛啊!你不知道,白天逛大街,晚上还要那啥……唉,女朋友不知道心疼人,她不怕累可我怕啊,我可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才硬扛了下来。你不知道,前天晚上……”
“得了,你就自我陶醉吧。”金华不想听孙继文说他那些“光荣战绩”,径自出了720寝室来到走廊。
走廊在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整个楼层最死寂的地方,不过一到每天熄灯后的一个小时内它的热闹程度不下于跳蚤市场。有一些在寝室或是网吧里刻苦修炼了一天的网虫到了这时才到这来换换气,感受一下灯光普照幸福安详的美好生活。于是,聚在一起抽烟聊天的,搬桌椅出来打扑克的,闲着没事干嚎两声的,不怕影响楼下而乱拍篮球的,从走廊路灯那里接线偷电的,抓紧时间洗衣服、洗漱、上厕所的,简直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好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估计世界上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也望尘莫及。
720寝室门口,张志弘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和另外几个同班同学——赵承明、李云峰、张裕宁、周元兴——兴奋地讨论着什么。这时何冰突然从721寝室冲出来,手里握着手机,脸上堆满了坏笑:“给大家念一个笑话。”
“肯定是黄的。”周元兴笑着点了点头。
“屁话,你什么时候见过我们寝冰哥讲过不黄的笑话!”李云峰笑道。
“那是,你看他一脸淫笑。”张裕宁附和道。
“哎,过分了啊,我就听过冰哥讲过不黄的笑话。”一旁凑热闹的范仁俊说。
“少废话,让冰哥赶紧说吧。”赵承明喊道。
“老师让小明用ABCDE造句,小明想了想说:‘A呀,好大一个B呀,使劲往里C呀,一下C到D呀,洪水往外E呀。”
众人脸上顿时挂上了同一种坏笑,空气中瞬间充满了一种奇怪的活跃。
“这个笑话太恶劣了!”范仁俊笑着摇了摇头。
“哎,冰哥,快把这个笑话发到我手机里。”周元兴抢着说。
“你又要永久珍藏了?”李云峰问。
随即众人都大笑起来。
此时金华就站在他们旁边,可他似乎什么都没听见,从他脸上丝毫没变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一旁的赵承明注意到了这点,觉得奇怪,于是走过来拍了拍金华的肩:“华哥,怎么了?不舒服?”
“哦,明哥啊,也没什么。只不过想起今天遇到的一些事情,有些不痛快。”
“不会是叶胜的事吧?都过去大半天了,大家都忘在脑后了,你看连他自己都不在乎了。”
“也不光是他的事。如果你要听,跟我到阳台来吧,这里太吵了。”
金华所说的阳台不是每个寝室都有的那个用来晾衣服堆杂物的阳台,而是在走廊尽头那个有几十米长的公共阳台。那里比较安静,晚上熄灯后的这段时间里常有人去那里打电话、聊天、乘凉等等。
赵承明跟着金华来到了这里,一阵风吹来,使他们都清醒了许多。这个赵承明素来和金华的关系很好,金华觉得他很有思想和见地,与班上其他同学不太一样,平时有了什么难办的事常找他商讨。
“说吧,怎么了?”赵承明望着被城市灯火照红了的夜空问道。
这个赵承明住在金华寝室隔壁的721室,素来和金华的关系不错,金华觉得他很有思想和见地,平时有难办的事总是和他商量,就连去当街头艺人卖唱的事也是他给拿的主意。赵承明这个人性情豁达,性格沉稳,虽然学习成绩一般却是见多识广下笔千言。有人说他来这D大上学简直是天曲英才,可他却总是谦虚地说是金子在粪坑里都能发光,可惜自己不是金子,所以不能在D大发光。
金华透过阳台的玻璃门朝走廊看去,见同学杨帆正兴奋地跟另外几个同学说着什么,便对赵承明说:“叶胜和邓新杰都去了,杨帆不去,真是奇怪。”
“康瑞不也没去嘛。他们这几个一个月也难得在床上好好睡几觉,偶不去一次没什么奇怪的。”
“康瑞也没去?那倒也是。原来的‘三巨头’加上现在的叶胜成‘四大天王’了。”
“以后说不定还会更多。”
“不过你说叶胜这样下去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我们这个专业又不难毕业,你看前几届的学生还不是和我们一样玩得多,最后不大多都把证混到手了?他们又不在乎成绩有多好,混个证,随便找份工作凑合着干就行。”
“我不是说学习,我是说身体。”
“邓新杰、杨帆、康瑞早就这样了,他们不也都还活着吗?没事儿!”
“明哥,我真不明白那些网络游戏到底有什么意思!”
“你不玩当然不明白。”
“你不是也不玩吗?”
“我不玩是因为我不敢玩,我了解我自己,我一玩就准会变成他们那样。”
“唉,看来这个世界中充满了不良诱惑啊。”
“那是,据说现在电脑网络已经成为仅次于毒品和赌博外第三容易让人上瘾的东西了。哎,对了,你现在生意怎么样了?”
“还不是那样,一天也不过挣个二、三十。”
“知足吧,像我这种都是一天白花二、三十。”
“不过今天运气比较好,到了晚上时已经赚了四十八块,最后又遇到一个好心人,给了我一张一百。”
“行啊,你小子走狗屎运了,以后准是一顺百顺。那个好心人多大年纪,男的女的?”
“女的,也就二十几岁吧。”
“嗬,怎么样,长得漂亮吗?”
“长得还行,就是一身酒气。”
“可能是吧女。酒后乱性,她准是看上你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了。”
金华轻轻摇了摇头:“哪里,她只是可怜我,或者真是喝醉了。”
“嗳,食色性也,华哥何必不好意思!”
“不是不好意思,我说的是真的。她说她还有个弟弟,很小就死了,她三年前还是个在校大学生,而现在却沦落得穿着暴露满身酒气了。”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这还有疑问吗?”
“可是我就是不明白,它为什么会不公平,凭什么如此不公平。”
赵承明笑着拍了拍金华的肩膀:“我知道你并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愿意明白。华哥,你太感性了,你应该向我学习,学得理性一点。”
说完,赵承明轻叹了一口气。金华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痴痴地望着天空,就这样过了良久。突然,金华看见天空有一颗流星划过。
“流星!”金华叫道。
“真奇怪,灯光这么强还能看见流星?那是不是楼上扔的烟头啊。”
金华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关于流星的两种说法:一种是对着流星许愿可梦想成真,而另一种则是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地上的一个人,当星星从天上掉下来时形成了流星,这说明又有一个人离开了人世。前一种说法美丽,后一种说法伤感。
“这么寒冷的夜晚,那个穿着单薄的女人又在那里过夜呢?愿她平安无事。”金华心里默念着,痛苦随着秋风一点一点向他袭来。
也许是受那个陌生女人的影响,金华这天夜里睡得很不踏实。也难怪,这多愁善感的个性是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么多年来想改也改不了了。他父亲死得很早,她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很不容易。童年家境的艰辛使他变得少年老成,同时让他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有着极强的同情心。那天夜里那个陌生女人的出现在他心里激起了不小的波澜,而那双迷茫而无助的眼睛和那一个摇晃着离去的背影更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
“这么一个寒冷的夜,她会去胜利大桥?”
当这个问题再次涌上金华心头时,他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是啊,她会去胜利大桥?夜里这么冷,她又穿得那么单薄,桥上风大她又怎么受得了,应该是回到她住的地方吧。困意还是逐渐战胜了思绪,想着想着,金华渐渐睡着了。
第二天当金华醒来时已是八点了,这星期天的阳光从阳台照射进来,使这个小而凌乱的寝室显得格外温馨。
金华似乎已经忘了昨天的不愉快,迅速洗漱后他忽然想起学校里有些事需要处理,于是耽误了半天时间,午饭后才又回到寝室照惯例背上吉他和背包准备再次出门。突然一只手拦住了金华,是室友康瑞,估计午饭时喝酒了,他身上的酒气让金华又不禁想起了昨天晚上那个女人。
“华哥,今天周日,就别去卖唱了行不?咱们换个地方唱,去KTV,哥们儿我请客。”
“别,瑞哥,你听我说,我不像你,我的学费还得靠我自己。”
“行了吧,华哥。你当的那什么街头艺人唱一整天才能赚几个钱?还不如跪在路边冒充没钱交学费的学生的乞丐们赚的多。那些俗人不懂艺术不会欣赏,但是哥们儿我欣赏你,这点面子你还是得给吧?这样吧,你今晚上跟我走,我给你一百块,当作工资行吧?”
金华摇了摇头:“这不行,无功不受禄,瑞哥……”
“一百你都不干?说,多少你才干!”
“这不是钱的问题,瑞哥,你和我不同……”
“我怎么就不同了,你说清楚。”
康瑞的声音里明显带了火,伴着酒气显得格外易燃。
“我说康瑞,你是不是喝醉了,大家都是同学,你非塞人家一百块,这不是侮辱人家么?人各有志,你何必强求人家?”坐在床上眼睛不离笔记本屏幕的室友林桂德突然说道。
林桂德这一句话可算是救了金华,康瑞松开了抓着金华的手,慢慢走到一边倒在了一把椅子上。
“算了算了,你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也不能难为你,谁让我胸怀如大海呢!”
“谢谢,瑞哥!”
金华连连点头,他心里明白康瑞的确是醉了,不然也说不出刚才那些话来。现在康瑞安静了,他也正好有机会出门了。
正当金华转身就要出门时,突然见室友周元兴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拿着一份报纸摇头晃脑地说:“现在自杀的人可真多,看啊,今天的报纸,说是今天早上翠尹河边发现一具女尸,据查是本市一名年轻女子,死亡原因疑为从胜利桥上跳下自杀,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调查。”
“你说什么?”金华一把夺过报纸,见晚报头版上赫然印着“翠尹河边惊现一女尸”九个大字,不知不觉汗水就从额头上渗了出来。
“说来也是怪,”周元兴抓起水杯猛灌一口水,“谢明瑾昨天和我去胜利大桥那儿转了转,看着桥下的河水我说这是个自杀的好地方,他说说不定今天晚上就有人从这儿跳下去。果然如此,真是神了。”
“就你俩那乌鸦嘴,以后注意点,别乱说话,小心以后谁遇到点啥事一时想不开把你俩给捅了。”林桂德使劲敲了一下键盘。
在这个寝室里,林桂德的性格较为内向,平时话不多,而周元兴则较为外向。这个外向的周元兴特别喜欢开玩笑,并且经常不分轻重开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这一点令大家都很不快,于是骂周元兴几乎成了全班的习惯。不过周元兴有一点很好,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心胸宽广不生气也不记恨,的确,无论谁怎么骂他可从来没见他恼过。有了这一点,别人骂起周元兴来就更是肆无忌惮了,反正他也该骂。
“捅我?凭什么!冤有头债有主,凭什么捅我?”周元兴问道。
“你闲着没事咒人家,结果被你说中了,不捅你捅谁啊?”康瑞嚷嚷起来。
“哎,这可得说清楚……”
“兴哥,别在那废话了,咱们去KTV吧,我请客。”
“KTV?你找华哥啊,他可是咱D大的著名业余歌唱家。”
“歌唱家?人家是大腕,不给咱面子。”
“大腕还不是咱们成就的?从大一起就每日催促他参加各种文艺活动,要不在D大能树起今天的名气?
“拉倒吧,去年去竞选那个校园十大歌手,你倒是极力劝他来着,结果劝去了吗?”
“嘿,我劝了,难道你没劝?他不一样没听你的!”
“可后来音乐剧那个比赛我可是把他劝去了。”
“那次我又不是没劝,这次十大歌手可是我一手劝去的……”
“你们少说两句就不行啊,人家金华都懒得讨论这种事,你们倒喋喋不休吵个没完。像你们这样整天不学无术游手好闲,金华都懒得理睬。”林桂德眼睛终于离开了屏幕,瞪着康瑞和周元兴说。
“不学无术是真的,可我们怎么就游手好闲了?我们一天到晚可忙得很呐,对吧,华哥?华哥?”周元兴转过身发现金华已经不在了。
“金华早就走了。”康瑞站了起来,“咱们去唱歌,走,德哥你也别老呆在床上了,去不去?”
“你请客,我是肯定去的。”林桂德翻下了床,“兴哥,你去其它寝室看看,还有谁要去一起叫上,开个最大的包间好好整整这个酒鬼。”
“整我?没问题!反正家里又给我打钱了,艰难的日子过去了。”笑容涨满了康瑞的醉脸。
金华独自一人走在胜利大桥上,晚风吹得手里的报纸哗哗作响。
自从中午从学校出来,他一首歌也没唱,而是独自一人在大街上不停地徘徊。从北桥站走到胜利大桥,又从胜利大桥走回北桥站,往返了好几次,可就是一直没有走到胜利大桥上,因为他害怕证实他心中的那个想法,或者说他害怕面对已基本确定的事实。
可是,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要到胜利大桥上来,因为他明白世上的事无论多么不想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的。
北方十月的夜晚已经有些凉了,在这个风大的海滨城市更是如此。城市里凄冷的灯光伴着秋风更为这个夜晚增添了几分凉意。那个孤立无助的弱女子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从这里跳下,在冰冷的河水中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的吗?
惨白的灯光洒在桥面上,行人已没有多少了,而车辆依然在桥面上川流不息。似乎没有谁对那个女人的死亡有所感伤,当然除了金华。
金华走到桥中央,不知哪个清洁工偷了懒,地面上留下了一堆烟蒂。也许那个女人就是从这里跳下去的,而这些烟蒂很可能就是她做思想斗争时留下的,最后与灯光和秋风一起见证了那个悲惨的时刻。抚着栏杆,金华远眺翠尹河的入海口,河面在两旁路灯的照耀下泛着银光,和大海连成一体,组成了一个明暗交映的离奇画面。金华又低下头望着桥下的河面,幽暗的河水比白天似乎要深得多,显得格外可怖。金华踮起脚尝试了一下,一阵心虚使他马上抓紧了栏杆。
虽然没发现生存到底好在哪里,可真铁下心来想要自杀又是多么困难!那又到底是什么逼得一个年轻的生命无奈地选择了结束?
抬头望天,一钩残月和为数不多的几颗星星冷冷地挂在天上,不知是否知道人间凄苦。如果天上真的有上帝,有天使,人间还会是这个样子吗?
金华不由自主地从琴袋中取出吉他,悲凉的曲调缓缓随风飘散: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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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包宿:通宵上网;
②锁门:某些网吧在后半夜锁上大门,所以需要通宵的人须在锁门之前进入;
③两个小时:该网吧通宵上网时间从十点开始,所以说浪费了两个小时。
二 意乱情迷
十月底,随着D大第五届舞台剧大赛的临近,金华也跟着忙了起来。本来他仍在犹豫是否参加,可在康瑞、周元兴等同学的极力劝说下最终定了下来。康瑞是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他说如果金华不去,法学院准输,可是要是金华去了的话法学院必赢,胜负全在金华一念之差,这次说什么也得让金华为学院做点贡献,要不怎么对得起刚发的奖学金。金华笑着同意了,于是加入了剧组。
剧本是赵承明在星期六晚上通宵赶写的,他也是院学生会文艺部的副部长。剧本的大概内容是描述一个酷爱音乐的大学生为追求理想而经历种种挫折的故事。康瑞看完剧本后说这个剧情有些老套,本来要拉着赵承明重写,可赵承明懒得再写,说自己也知道老套,可惜灵感不来,懒虫倒是来了,要换剧本找别人去,他绝对不管。文艺部部长程茗珺看了剧本后却认为这个剧本还可以,她说里面有金华的影子,能让他演出真情实感来,真实、投入的表演才是打动观众的关键,而不是靠着故事的新奇。康瑞总觉得这是程茗珺为敷衍了事打的圆场,可自觉写不出更好的剧本来,又一时找不到愿意写的人,最后只好同意就用赵承明的剧本。
剧本定下来后,接下来就是开会安排具体表演事项,会议选在周一晚上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由部长程茗珺主持。会议经过了两个小时的讨论,定下了演员名单,主角不用说自然是金华,其他演员也都一一安排妥当。接下来,又大致选定了排练时间和地点以及所用的道具。
程茗珺坐在会议桌主席位上,外套已经脱去,紧身的绒线衣显出了她优美的曲线,微卷的烫发捧出一张颇为俊秀的脸,那双含着笑意的眼睛牵动睫毛卷忽闪忽闪地扫视着众人。
“金华,你是主角,所以每次排练必须得到,这点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一切听部长调遣。”金华看了程茗珺一眼便立刻把目光移开,他实在受不了她那双似乎能勾人魂魄的眼神。
程茗珺笑了笑,那笑容显得格外妩媚:“真难为你了,不是我们学生会的人,却要受这最大的累。不过主导演是我,和你一样得每次都去,有我陪着你,想你也不会太寂寞吧。”
四周发出了一阵窃笑,金华也只好笑着点点头。坐在旁边的康瑞却忍不住了,趁着程茗珺跟赵承明商量事情的时候对金华耳语道:“想你现在也该知道了吧,这就是我们学生会有名的文艺部部长程茗珺,正如你所看到的,人长得还行,就是骚了点。”
“别乱说,小心被她听到了。”
康瑞笑了:“没事,隔着远。再说就算被她听到我也不怕,她当众说那么暧昧的话都不脸红,你还怕她听到。”
这个程茗珺年级比金华他们大一级,要说名气那可是在法学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传言她很风骚,自从上了大学以来共换了七个男朋友,而且从来都是主动把男友蹬了。说实话程茗珺只是因为在感情问题上不专一而招致了许多人的反感,其实她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性格开朗,乐交朋友,交际能力很强,素有“交际花”之称。可惜金华平时并不太留意身边的人,所以上了一年大学也没能有幸认识这位名声远播的学姐,不久前在寝室说起这事时还遭到了室友的嘲笑,康瑞便说这次专门带他来见见世面,也不枉上大学一场。
过了一会儿,程茗珺又对金华说:“听说你歌唱得不错,吉他弹得更是好,是吗?”
“将就着还能听吧。”
“那好,明天你来排练的时候顺便教教我怎么学吉他吧。”
金华点了点了头,康瑞在旁边诡异的笑着说:“程姐,你搞什么搞,你们的真正工作是舞台剧,可不是弹琴。”
众人一阵哄笑,谁都听得出“弹琴”二字的歧义。
金华感到脸上有点热,程茗珺却只是微微一笑:“就你废话,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会议结束后在回宿舍的路上,康瑞再也忍不住压抑了许久的感情,纵声大笑起来。
赵承明问道:“你是笑刚才开的会吧?”
康瑞笑得全身颤抖,结结巴巴地说:“看来,咱们的华哥今天走桃花运了。”
赵承明也忍不住笑了一声:“只可惜这朵桃花是到处留芬芳啊。”
金华拍了拍他们两人的肩,正色道:“我劝你们还是少听那些道听途说,程茗珺未必就像你们说的那样。”
“你才认识她多大会儿,”康瑞渐渐控制住了笑,“上次她坐到我腿上的场面你还没看到呢。”
“什么?”金华也按耐不住好奇心了。
康瑞又笑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赵承明代他做出了描述:“那是前天我们开内部会议商讨剧本时的事,瑞哥跟程茗珺说了几句玩笑话,她就不饶他了。当时瑞哥坐在学生会办公室那张破沙发上,程茗珺一下子跳了上去,和他面对面坐在了他的大腿上,跟他扭打起来。当然不是真的打,瑞哥也不能还手,就和她在那里扭了半天。我当时正在考虑剧本的事也没太注意,等我注意到时,他俩的头发都乱成两团了,我让他俩注意影响,他们这才分开。”
康瑞终于忍住了笑,感慨道:“现在的女孩子真让人受不了,华哥你都想象不到当时的情景,场面那个叫混乱。跟你们实说了吧,当时她离我那么近,我下面都有反应了。唉,这要是让我老婆知道了,不得跟我说拜拜啊。”
赵承明冷笑道:“说拜拜?那不正合了你的心思吗?”
“少来!在没有代替者的时候我是不会让她说拜拜的。”
“代替者不是已经有了吗?”
“你说程茗珺?我还是比较传统的,不喜欢戴绿色的帽子。”
金华听着赵承明和康瑞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一句话都没说,他觉得自己今天多少受了点刺激,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他都有点不适应了。
赵承明见金华半天没说话,心里也大致猜了个七八成,他拍了拍金华的肩:“放心吧华哥,其实程茗珺就是放纵惯了,她的一举一动也并不代表她的心思,你只要别和她乱说话她就不会太麻烦你,就像我这样。”
康瑞忽然严肃了起来:“我跟你们说,今天在这里说的一切,回去以后谁也不许提起,要不让周元兴那小子知道了又得弄场麻烦。”
金华和赵承明笑而不答。
事情后来的发展果然像赵承明说的那样,程茗珺没有太麻烦金华,只是在某些时候投来几个暧昧的眼神和几句貌似很煽情的话。
半个月后,大赛已在眼前,经过了断断续续的十几次排练,法学院文艺部也已准备得差不多了。大赛的前一天晚上是彩排,各学院的学生会文艺部都将自己的剧组带到学生活动中心,按照早已抽签决定的演出次序上台表演。
法学院排在第十一位,离上台还有很多时间,金华便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边拨弄琴弦一边调着音。
离金华不远处坐着两个女生,这时正看着台上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她们都扎着夸张的羊角辫,穿着同样的花哨得有些离谱的T恤和粉红短裙,从背影看她们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头发末端烫着卷,而另一个是直发。
金华并没有注意到这两个女生,调好了音后自顾自地轻声唱起歌来。
那个烫着卷发的女生首先停止了谈论,留心起金华来,接着那个直发的女生也留心起来。那时舞台上的某个学院的舞台剧正在进行,整个大厅里的其他人不是在观看就是在评论,环境比较嘈杂。可金华全神贯注地唱着,丝毫没被周围环境影响,而他那极富穿透力的琴声和歌声也穿过嘈杂的空气显得特别清晰。
金华唱的是《我们这里还有鱼》,当他唱到“我知道这些日子你要承担多少哀伤,才可以面对破碎的梦想。”时,卷发女生忍不住鼓起掌来。
直发女生笑了:“菲菲,能得到你赞赏可真不容易啊。”
那个叫菲菲的卷发女生也笑了:“你不觉得他唱得很好吗?不比谢霆锋差。”
“谢霆锋本来就很一般。”
“我现在可懒得跟你争这个。你看他有多投入,似乎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直发女生笑着摇了摇头:“瞧你那双直勾勾的眼神,不会是……”
“我就知道你吐不出象牙来,要知道我可是早就名花有主了,倒是你还嘿嘿,怎么样,要不要我过去帮着牵个线?”
“又胡说!我又不像你……”
卷发女生没理她,而是笑着站起来径直超金华快步走去。直发女生连忙站起来想要拉住她,卷发女生清楚她的意思便加快脚步没让她拉住,就这么一追一躲两个人都来到了金华面前。
卷发女生拍了一下金华的右肩:“嗨,帅哥,哪个学院的?”
金华突然被人从自己的歌声中拉出来,一抬头见是两位漂亮的女生,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怔在那里没有说话。
“发什么呆啊,没见过美女吗?”
说实话,金华从小到大还从未经历过这种事,发愣之余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请问,两位同学,有什么事吗?”
“喂,你懂不懂规矩,我尊称你一句‘帅哥’,你起码也得回称‘两位美女’吧。”卷发女生假装生气地说,“算了,谁让我大人大量呢。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我这位姐妹儿听你唱歌听得入了迷,说你比那些歌星唱得好多了,想跟你交个朋友,可又不好意思开口,所以就托我来问一下:帅哥尊姓大名,哪个院的?”
直发女孩一听飞红了脸,连忙低下了头,接着使劲掐了卷发女孩一把。
这一番话把金华也弄得很不好意思,他下意识地拨了拨琴弦,然后镇定了下来:“我叫金华,法学院大二的。”
卷发女孩得意地笑了:“她叫崔玉茹,我叫陈梦雨,都是人文学院的,和你一样也是大二的。”
虽然金华平时有些多愁善感,可他并不是一个内向的人,在多数场合下还是能够应付自如的,这次遇到这么突兀的事很快就随机应变了:“幸会幸会,今日小生得以结识二位美女真是三生有幸!”
“你倒变得挺快。怎么,也是来参加彩排的?”
金华笑着点了点头。
“你的歌唱得不错,琴也弹得挺好,只是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D大还是挺大的,哪有那么巧就碰上。”
“这可有意思了,在我认识的人中,你是第一个说D大大的人。哎,茹茹,你怎么不说话,还生我的气呢?算啦,我给你解释一下,金华,刚才我说的都是假的,是我想认识你,和她没关系,你别太在意啊。”
陈梦雨的一番话又让崔玉茹脸上还没退净的红潮重新涌了上来。
金华笑了:“都是玩笑话,有什么在不在意的。”
“就是嘛,茹茹,你也太小气了。来,坐这儿。”陈梦雨拉着崔玉茹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金华,瞧你这架势,是演主角吧。”
“嗯。你们呢?”
“我们可没你的才华,你看我们穿的这身,只是个跑龙套的。怎么样,是不是看起来夸张了一点?”
金华上下打量了她们一下,笑而不答。
“唉,我也没办法,为了达到效果只好设计出这么一套古怪装束。不过我还好,承受得住,但茹茹她最开始说什么也不肯穿,可费了我们大家不少口舌。唉,就当是为艺术献身了。”
“哪有那么严重,只是演舞台剧嘛,来回路上带个帽子披件衣服就行了。”
“可不是嘛,我们就是这么做的。”陈梦雨突然伸手拨了一下金华的琴弦,“哎,你给我们唱首歌吧。”
“唱什么呢?”
“随便,就唱刚才你唱的那个吧。”
金华轻拨吉他,琴声缓缓流泻而出,可他还没开始唱就听崔玉茹喊道:“菲菲,该我们上了,快点。”
陈梦雨回望一眼台上:“唉,真不走运。金华,不好意思,以后等有时间再听你唱吧。”
金华也不再弹琴,抬起头欣赏起台上人文学院的演出。这场剧讲的是一个女生寝室四个人之间的一场误会,中间有几处峰回路转,又有多处引人发笑,把台下观众们看得捧腹不止。就像陈梦雨说的那样,她和崔玉茹在剧中只是扮演跑龙套的女生甲和女生乙,金华看着看着直叫可惜,因为这两个女生比那四个主角都漂亮,却只当了跑龙套的。在大笑之余金华不禁心中一紧,人文学院的出色表演使他感到了夺冠的困难度。
人文学院的舞台剧结束后,陈梦雨又拉着崔玉茹来到金华面前。陈梦雨开口便问:“怎么样,帅哥,对我们的剧给个评价吧?”
“很好,极有可能拿第一。不过,就是,有一点可惜。”
“可惜什么?”
“你们没当主角。”
“嗐,谁当不是一样,演得好不就行了。”陈梦雨坐在了一把椅子上,“这剧本怎么样?”
“好啊,要说这场剧最成功的就要数这剧本了,轻松活泼,奇峰迭起,令人捧腹不止啊。唉,我们那个就远远不及了,待会儿你们自然会看到。”
陈梦雨笑了:“你知道这剧本是谁写的?”
“谁这么有才?”
“你猜。”
金华盯着含笑望着自己的陈梦雨,摇了摇头,又看了看低头不说话的崔玉茹,略一迟疑后笑着说:“作者定是这位一直不说话的美女了。”
崔玉茹抿嘴笑了起来,头也稍稍抬了抬。
一旁陈梦雨大叫:“为什么不说是我?!”
“先别问为什么,先告诉我猜的对不对。”
“对倒是对,不过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猜的。”
“这个嘛,”金华笑着看了看崔玉茹,“有才的人往往谦虚,而谦虚的人往往话少。”
“你敢说我话多!”陈梦雨捅了金华肩膀一拳,“别忘了,导演是我,一个剧好不好导演可是关键。”
“那是那是,祝陈大导演明天拿到D大小金人。”
这时金华突然看到康瑞朝这边跑来,一边跑一边喊:“华哥,快点,该咱们上场了。”
“我又不是第一个上场,你们先上,我随后便到。”
康瑞朝陈梦雨和崔玉茹瞥了一眼,说:“那你尽量快点,我先去了。”
金华朝崔玉茹望了一眼,发现她正看着自己,金华冲她微微一笑,说:“你们也看看我们的剧吧,记着给个意见。”
崔玉茹轻轻点了点头,陈梦雨则在一边催道:“快去吧,别在这流连了。”
法学院的舞台剧进行得很顺利,尤其是金华中间唱的那首《我们这里还有鱼》片段更是赢得了阵阵掌声。
台下,陈梦雨打趣地问崔玉茹:“怎么样,挺有才的吧,模样也不赖。你不是说过什么‘非才子不嫁’吗?我这回给你物色的这个才貌双全的东床快婿怎么样?还算符合标准吧?”
崔玉茹再次双颊绯红:“说什么呢,人家那是开玩笑。”
“喂,人家可没当是玩笑啊。人家瞧你这么个大美女都快老了还是单飞不是跟着着急吗?说真的,真的可以,相貌人品才华都不赖,怎么样,认识认识?”
“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那也叫认识?!从始至终没跟人家说一句话。”
“有你说不就行了。”
“我说?!我说我的大小姐,是你谈恋爱还是我谈恋爱?”
“我又没说我要谈恋爱,是你多管闲事了。”
“算了,懒得和你理会,人家过来了。”
两人正说着,金华就走到了跟前。
“怎么样,二位美女,给个建议吧。”
还没等陈梦雨开口,金华身后又钻出个人来,抢过了话头:“华哥,一个人在这挺潇洒,刚才为了找你把兄弟们急成那个样子。哎,原来这有两位美女,怎么的也得介绍一下吧。”
来者正是周元兴,他并不是演员,只是听说今天彩排,来凑个热闹而已。金华正待回答,陈梦雨又抢过了话头:“我叫陈梦雨,她叫崔玉茹。你就是在台下演那个令人讨厌的家伙的吧,演技真不错!”
周元兴笑着连连点头,又连忙摇了摇头:“你看错了,我不是演员。”
陈梦雨报以一笑:“我说的是台下,不是台上。”
周元兴一愣,半天没回过神来。崔玉茹看着周元兴呆呆的表情,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更是让周元兴一头雾水。
陈梦雨又补上一句:“真是出神入化,人戏不分。”
这时周元兴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戏弄了,嘴里“哎哎”的叫着,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金华强忍住笑,将周元兴推在了一边:“快走吧,别再说了,搞笑啊。瞧,他们都在那边等你呢,我过会儿自己回去。”
其实周元兴已经彻底崩溃了,就想找个机会快点离开,听金华这么一说连忙转身追上了正准备离去的法学院剧组。金华远远望去,见到剧组的人们似乎正在开周元兴的玩笑。
金华转过身去坐下,冲陈梦雨笑了笑:“见笑了。”
“没什么,这我见多了。”陈梦雨笑着说,“说实话,虽然你们的这个剧本有些老套,不过演员演得都不错,很投入。要说建议嘛,茹茹的意思是把结尾处的台词再稍微修饰一下,弄得煽情一点,这样的话我看拿个二等奖是没问题的。”
金华瞥了崔玉茹一眼,见她腼腆的冲自己笑了笑。
“那一等奖自然是你们人文学院了。”
“那也不一定,到时候还要看评委的了。”
“那是,剧再好,评委不给面子也没辙。”
“说了这么半天,你还没给我们点建议呢。”
“你们的剧那么好,我就是挖空心思也想不出点什么建议啊。”
“那不行,今天必须得说出来,不然不放人。”
“这算是赖上啦。好吧,我就班门弄斧了,要说建议么,我倒觉得是你们两个上台时没必要这么夸张,跟两个娃娃似的,自然一点不也挺好吗?”
“就是,我也跟她们说过,可就是没人听,尤其是菲菲,非要坚持这么来。原来你也这么看啊。”
这句话是崔玉茹说的,她刚开口金华和陈梦雨就愣了一下。这可是这么长时间来崔玉茹对金华说的第一句话。陈梦雨随即笑了,笑容很神秘,并给了金华一个噤声的暗示。金华正待开口忽然看到陈梦雨的暗示,于是马上止住了。两个人同时笑着望向崔玉茹,让她觉得又奇怪又难为情。
“都看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说得不对?”
陈梦雨笑着拍了拍崔玉茹的背:“别忘了,你只是编剧,我才是导演,而且这是大家的意思。唉,主要是实在找不到演员了,否则我也不会让你这么个大美女来演个丑角啊,你就委屈一下吧,不用担心白天鹅变成丑小鸭就没有王子来爱了。”
“菲菲,你越来越讨厌了。”
“哎,等等,你叫她什么?菲菲?”金华问。
“嗯,”崔玉茹轻轻点了点头,“我们好多人都叫她的小名。”
“菲菲,这个名字好听。”
“没什么啦,都是姐妹们瞎叫的,就像我们都叫她茹茹一样。”
“茹茹,有点拗口,不过也很好听。”
“行啦,别说这些奉承话了。”陈梦雨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也不早了,明天晚上赛场上见吧,谁赢谁输到时便知。”
“行,明天见。”
别了陈、崔二人,金华独自一人回宿舍。这已是十一月中旬的天气,初冬的晚风吹在脸上却丝毫感觉不到凉意。最近半个月紧张的生活让他把前一段时间不愉快的心情完全抛在了脑后,而今天看了其他学院的表演后他觉得明天似乎就要大功告成了。不过说实话,人文学院确实鹤立鸡群算一个劲敌,明天到底谁拿第一还不一定。不过金华觉得既然人家有那么好的剧本,又有那么好的演员,即使抢了他们的第一那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想到人文学院的演员,金华突然想起了刚认识的两个女生。虽然一直在和金华说话的人是陈梦雨,可真正令他感兴趣的却是那个沉默居多甚至还有些腼腆的崔玉茹。不知道为什么,金华第一眼看到崔玉茹时,就觉得全身为之一震,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努力回忆自己是否真的曾经见过这个女生,可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也许是前世见过吧?想到这里,金华忍不住笑了,这轮回当然是不可能的了,D大总共也没多大,说不定真是在哪里见过,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金华回忆起刚才崔玉茹的每一个腼腆的笑容和娇羞的愠怒,虽然穿着打扮极其古怪,可还是掩盖不住她那清纯灵秀的品貌。金华在脑海中极力想搜索出一句古诗来形容崔玉茹,可想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也许是自己才疏学浅,也许的确是难以形容。总之,金华似乎隐隐觉得自己心灵深处产生了一种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特感觉。他又突然想起崔玉茹离别时给自己的那一个微笑,“笑魇如花”完全不对,“惊世绝俗”太过分了,“清丽脱俗”似乎比较恰当。突然找到能形容崔玉茹的词了,金华显得异常兴奋,脚步也加快了许多,冷风扑在火热的脸上觉着格外舒服。
金华两岁时就失去了父亲,而母亲一直没有再婚,窘迫的家境使他的心理过早的成熟了,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为家里的生计考虑。然而他一个小孩最多能做到的也不外乎是好好学习,长大了好好赚钱让母亲脱离苦海。中学是所谓的花季雨季,班上有不少人都谈起了恋爱,可在金华看来那只是不过是早恋,是不成熟的表现。恋爱要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有金钱,这些都是金华不具备的,他所拥有的只是自己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在音乐上的才华。
但是今天,成绩和才华似乎已经不能让这个饱受艰辛的青年满足了,他在心里潜意识地迫切需求一种爱,一种有别于亲情和友情的爱。这种需求来得如此迅猛,以致在他还没来得及发现的时候就已经占据了他的心灵,而这种需求的催化剂正是那个看上去清丽脱俗的崔玉茹。
说实话,金华以前未曾坠入爱河的原因除了他自己不想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没遇到能触动他心灵深处那根弦的人。然而今天戏剧化出现的崔玉茹似乎正是他潜意识里一直等待却又迟迟没出现的人,是不是真是这样,他自己也完全没意识到,也许故事的开始和结束只有上天才知晓。
第二天晚上,D大第五届舞台剧大赛在学校礼堂正式举行,观众不能说人山人海至少也坐满了整个礼堂。金华因为一点事情耽搁了没有看到开幕式,当他走进礼堂门时,比赛已进行到了第四个——信息学院。
一见面康瑞就抱怨道:“华哥,怎么这么慢,我还以为你不来了。那边有个美女找你。”
金华朝康瑞手指的方向望去,见一个穿着一身黑的的女生正向这边招手,仔细一看原来是陈梦雨。
金华心下奇怪:“今天怎么穿了这么一身,难道真是听我的建议给换了?”
“呶,你昨天建议我们换套行头,怎么样,这身很酷吧?”陈梦雨见金华过来后,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金华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头戴黑皮帽,身穿黑皮衣、黑皮裙,脚踏黑色长统靴。
“还真给换了。”
“昨天听了你的高见后我回去仔细想了想,那么穿的确是太过无厘头了,还不如穿得酷一点,这样更有视觉震撼效果。你说对吗?”
“但愿我的建议不会给你带来不良结果。那么,你的搭档呢?”
陈梦雨笑而不答。
金华见陈梦雨不答,便在她身后搜索崔玉茹的身影,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头戴白色太阳帽,身穿白色连衣裙,腿裹白色长袜,脚穿白色长靴的少女带着一脸的娇羞亭亭而立,不是崔玉茹却又是谁!
金华呆呆的怔在那里,昨天搜肠刮肚了半天也没找到的一句古诗突然浮了上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正是这种不施脂粉的自然之美,再加上那一个含蓄而略带腼腆的笑容,让金华觉得自己已经见到了人间至美,一时间思潮起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怎么样?说呀!”陈梦雨打断了金华九天外的思绪。
“真是太夸张了。黑白……天鹅。”
“什么?你敢骂我是黑天鹅?”陈梦雨秀眉倒竖。
“哦,不,我并没有这个意思。其实,黑天鹅也没什么不好的,那段黑天鹅舞那么精彩,真配你啊。”
其实金华最开始是想说“黑白无常”的,可话到嘴边发现不对又生生强换了个词。
“你看过《天鹅湖》?”
这句话是崔玉茹说的,而她的声音略带激动。
“啊,是啊,以前有幸在电视上看过,挺喜欢的。那段黑天鹅舞真是太精彩了,真的。”
“你喜欢看芭蕾舞吗?”崔玉茹紧接着问。
“喜欢,不过我对舞蹈没有天赋,也没怎么研究它,许多地方还是看不太懂,不过很喜欢柴可夫斯基的音乐。”
陈梦雨笑了:“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们这个茹茹啊,以前可是练过芭蕾的。”
“哦,是吗?”
“那还有假?不信你问她。”
面对金华期待的眼神崔玉茹点了点头:“以前还和舞友们试着演过《天鹅湖》。”
“哦?那你一定是演那个天鹅公主了,只有演她才适合你。”
崔玉茹腼腆地笑了笑:“没有啦,结果我没坚持下来,没想成为职业演员。”
“其实也没什么,舞蹈完全可以作为一个业余爱好,并不是所有跳舞的都是职业的啊。”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好啦好啦,昨天和我说个没完,今天就和我们茹茹说个没完,你们男人都是这么喜新厌旧吗?”陈梦雨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做准备吧,该我们上场了。”
金华回到法学院剧组那边,周元兴第一个就迎上来:“行啊,华哥,这么快就钓上一个。”
“谁啊?”
“你当我不知道,不就是那个穿黑衣服的。”
“你别瞎说。”
“哎,我怎么会是瞎说呢,这年头……”
康瑞拉住周元兴:“你好好管好自己的事,这什么地方,别这么大声在这东家长西家短的,小心哪天有人砍你。”
周元兴一怔,也意识到了自己失态,便扮了个鬼脸压低声音说:“那回去再慢慢说。”
人文学院的演出非常顺利,台下的笑声和掌声不绝于耳。人文学院剧组成员从台上下来后,金华朝陈梦雨和崔玉茹翘起了大拇指:“接下来该看我们的了。”
陈梦雨和崔玉茹对金华报以一笑,重新回到了观众席上。
观众席上,陈梦雨笑着小声对崔玉茹说:“怎么样?我就觉着他对你有意思。”
“菲菲,你再这么没完没了的说,我可不理你了。”
“哟哟,我们的崔大小姐连生气都这么好看,怪不得走到哪里都迷倒一大群人啊。”
崔玉茹扑哧一声笑了:“你怎么也学得这么油嘴滑舌?”
“不油嘴滑舌,怎么能打动你这位冷若冰霜的大小姐的芳心呢?对啦,还是笑起来好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嘛。”
“还说?看打!”
“不来了不来了,投降!瞧,他们开始了!”
两个人又安静下来,看起了法学院的演出。
过了一会儿,金华的吉他声在舞台上响起,台下一片叫好之声。
“不对,这个前奏不是《我们这里还有鱼》,他怎么换了?”崔玉茹喃喃道。
“是《白色恋人》,对,就是它!”陈梦雨叫道,接着又神秘地笑了,“他真是用心良苦啊。”
见崔玉茹仍紧盯着台上没反应,陈梦雨猛推了一下她:“你说是不是啊?”
“什么是不是啊?”
陈梦雨瞪着眼上下打量了一下崔玉茹:“用心良苦啊!”
“什,什么意思?”
“唉!”陈梦雨长叹一声,“有些人啊,真不知她在想什么。明明漂亮呢,偏偏要说自己丑;明明高兴呢,偏偏要说自己生气;明明喜欢呢,偏偏要说自己不喜欢;明明知道呢,偏偏要说自己不知道。”
崔玉茹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一句话不说。
“嘿,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装的像不了。不过啊,我得先奉劝你一句,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小心后悔终身!以前那么多人追你都被拒千里之外,我也不说什么了,因为那些人都不符合你的标准,现在这个是目前为止最合标准的,你要是不多接触接触了解了解,增进一下感情,以后你可就真成单身贵族了。唉,你长得这么漂亮,要是那样的话多可惜。哎,我可不是危言耸听啊。”
“行啦,我知道了。”
崔玉茹感到心里乱乱的,于是就低下了头。陈梦雨也没再说话,想给朋友一个好好考虑的时间,于是继续看起了舞台剧。两个人就这么一个低头,一个抬头,保持着沉默。
又不知过了多久,金华的声音突然在崔玉茹耳边响起,把她吓了一跳:“怎么样,演出还算成功吧?”
“过来刺激我是不是?”陈梦雨柳眉倒竖,“得分居然比我们的还高,看来第一名非你们莫属了。”
“比赛还没结束,不敢妄下结论。我刚才把歌唱错了,捏了一把汗,估计剧组的其他演员当时也都愣了一下。”
“你脑子没进水吧?怎么就无缘无故把歌唱错了!”
“可能是太紧张了吧,一上台不知不觉琴就弹错了。”金华看了崔玉茹一眼,发现她把头埋得更低了。
“唉,都怪我刚才没提醒你上台以后不要往这边看,否则你就要乱弹琴了。”
“不过还好演出是比较成功的,没再出差错,得分也比较满意。”
“行啦,你就先满意着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见陈梦雨站起来就要走,崔玉茹急忙拉住她:“你去哪儿?”
“荣轩约我啊,忙这事忙的都三天没见面了。”
“哦。正好我也不想看了,一块儿走吧。”崔玉茹也跟着站起来。
“我和你又不同路。”陈梦雨看了金华一眼,“我知道你也不想看了,就替我送茹茹一程吧。”
说完,陈梦雨头也不回地走了,留崔玉茹在那里怔怔的发呆。
“我们走吧。”金华提醒道。
崔玉茹点点头,径自朝前面走去,金华随即跟了上去。崔玉茹走到活动中心门口时,见金华还没有跟上来,就停下脚步回身一看。这一看发现金华正站在自己身后望着自己,连忙把目光转开。
“走的真慢。”崔玉茹柔声埋怨着。
“哦,刚才人多,并排走不开。”金华一边解释着一边追上去与崔玉茹并排而行。
“玉茹,这就回去,不看表演了?”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金华顺声望去见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
“哦,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有点事?”那个男生看了金华一眼,“这位是?”
“哦,他是我的朋友,法学院的金华。”
“朋友?”那个男生上下打量着金华,目光中分明闪着妒火。
崔玉茹突然想到自己话里有歧义,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低下了头“嗯”了一声。
“普通朋友。”金华解释道,一边把手伸给那个男生,“很高兴认识你。”
那个男生伸手轻握了一下。
崔玉茹抬起头对那个男生说:“你面正在演出呢,你要看就快点进去看吧,我先走了。”说完扭头就走。
金华连忙对那个男生说了声“再见”,快步追了上去,他没有听到背后轻轻的啐声。
两个人并排走了一会儿后,金华打破了沉默:“陈梦雨呢?”
“找他男朋友去了。”
“刚才那个男生是谁?”
“我的同班同学,孟志霄。”
“小伙子长得挺结实的。”
“不光结实,他足球和篮球都很好,就是人太粗俗了。”
金华淡淡一笑,他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这个孟志霄和崔玉茹之间的事。像崔玉茹这样漂亮的女孩走到哪里都容易引来别人的目光,花香自然容易引蜂蝶奇Qīsūu.сom书,而像孟志霄这样又帅气又是体育健将的男生在大学里魅力是很高的,这样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从两人的话语和表情来看,是孟志霄主动追求崔玉茹,但遭到了拒绝,而原因就是崔玉茹所说的“人太粗俗了”。想到这里金华心里暗暗高兴,因为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粗俗的人。请不要误会金华的人品,在爱情上几乎所有人都是自私的,这点要承认。孟志霄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就因为粗俗而被拒绝,说明崔玉茹很讨厌粗俗,金华隐隐觉得幸福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粗俗?你的意思是粗犷?”
崔玉茹微微一笑:“随便怎么说吧,反正我是受不了那种人。”
“粗一点的人未必不好啊,相反他们往往心地善良。”
“我们不说这个了好吗?”
“嗯。”金华一边心中暗喜,一边思索着下面的话题。
不得不佩服D大的校园绿化,可谓是匠心别具,美而不俗,虽说仅仅是校园,却多少有点公园的风采。从大学生活动中心到崔玉茹所住的女生宿舍区中间有一段小路,这段路路面较窄,两边树木茂盛,都是有些年头了,标志着学校的历史,即使在夏天最热的日子里,这下面通常也是凉爽非常。这时已进初冬,茂密的树木每天都落下不少树叶,环卫工人没来得及清扫,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咯咯作响。一阵风吹来,吹得树梢上残余的树叶沙沙作响,地上斑驳的月光也随之摇曳起来。这似乎是金华第一次和女生在夜晚同行,不,准确地说是第一次和自己心仪的女生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同行,面旁的秋风、眼前的美景、身边的佳人无一不使他心荡神摇。可是,路终有尽头,金华想到这里一下子从迷蒙中惊醒,必须要尽快找一个话题,必须尽快!
金华望着低着头的崔玉茹,觉得对方似乎在等他先开口,可他突然之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刚才的幸福感一下子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心乱如麻。长长的林荫路转瞬便走到了尽头,又是一阵凉风吹来,金华不禁全身一颤,看身边的崔玉茹似乎也是如此。金华突然起了想脱外衣给崔玉茹披上的冲动,可崔玉茹本来就披着一件颇为厚实的外衣,再披上一件的话似乎有些不妥,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放弃。
“天气突然之间就变得这么冷,可能都快下雪了,这里似乎没有春秋的概念啊。”金华决定先信口胡诌一会儿。
“嗯,北方是不是都这样呢?”崔玉茹紧了紧披在身上的外套。
“那也要分地方了,像有高山阻挡寒流的地方气候就相对稳定一些。像S市这样北边没有高山阻挡又濒临海洋的城市,寒流一来,肯定是温度骤降了。”
“最讨厌这里冬天的风了,刮得人都不敢出门。”
“呵呵,说到这个风,我倒是想起一件事,去年冬天时我一个同学有一次路过信息楼,就在那个拐角风口处亲眼看见一个女生被风给吹倒。”
“哦,那你那个同学去扶那位女生没有?”
“据说是没有,那位女生被另一个男生扶起来了。”
一丝微笑从崔玉茹脸上一闪而过:“我们女生身子单薄,可不比你们男生。风大时,你们在风口处不也寸步难行吗?稍微没站稳就可能摔。”
“是啊,那种风真让人受不了。”
“按理说这S市的环境和气候都算是挺不错的,可就是冬天的风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就像是一块美玉上的一个瑕疵。”
金华叹了一口气:“也许是造物主的意思吧,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万物有生则必有死,有盛则必有衰,有明则必有暗,有喜则必有悲,天道轮回,自然循环,非人类以一己之愿所能改变。”
崔玉茹忍不住笑出声来:“真看不出你还挺多愁善感的,我就随便说说,引来了你这么一大堆感慨。”
金华脸上微微一热:“这是我一个同学说过的,我只是借用一下。”
“话可能是他说的,可你也是借来表达自己的感情,我从你刚才的那一声叹息中就能断定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这个嘛……”
“不要不好意思嘛,多愁善感又没什么不好,她们说我就多愁善感呢。要不是……”崔玉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无意中多了起来,于是戛然而止。
金华却把话头接了过去:“要不是到达了目的地,我还准备和你多聊一会儿。”
崔玉茹抬头一看,果然已经到了她所住的女生宿舍区,她停下脚步,犹豫了片刻,说:“我所住的寝室在阴面,向来就比较潮湿,今天又突然变凉了,回去的话不如……”
“不如接着聊会儿吧。”
“在寒风中聊天,我可没那么好的兴致。”
“那怎么……”
“不如一起去喝杯咖啡吧。”灯光下崔玉茹的面颊微微泛着红光。
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在金华心中砰砰的跳开了,以往所经历的一切苦难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对他来说,也许一个崭新的时代就要开始了,在这个时代的大门前,无论什么也不能阻止他往前迈出这关键的一步。青春,多么美好的青春啊!虽然迟到了,可它最终还是到来了。
三 情愁无常
“金华,华哥,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周元兴一脸不怀好意的笑,“今天说什么也得出去喝二两吧?”
“你小子就会瞎掺和,人家哪有功夫陪你呀,是吧,华哥?华嫂现在该等急了吧?还不快去,别跟这小子废话。”康瑞向金华使了一个眼色。
“哎,好,这就去。”金华连忙出去。
“等和华嫂亲热完了回来咱们哥几个再好好喝啊!”周元兴冲着门口大声喊。
“得了,你就省省吧,别让人家以为咱寝人都喝多了。”林贵德坐在床上眼盯笔记本屏幕一动不动地说。
周元兴一听马上回敬道:“哎,我说德哥,又跟德嫂聊呢,每天晚上一个小时的长途还不够,现在还要在QQ上补补?”
“别瞎扯,我这跟别人聊呢。”
“别人?跟哪个别人聊得能这么投入?我看看,哟,这还视频哪嘿,头发还挺长,不会是男的吧?要不要我跟德嫂汇报一下?”
“你小子欠扁啊,你等着,我这就下来给你好看。”
话虽这么说,可林贵德还是盯着屏幕一动没动。
崔玉茹穿着一身白色,肩挎一个白色小包,苗条的身段在夕阳下显得尤为美丽。
相处已有半年,可她有时还像刚认识时一样腼腆,发现金华盯着她不放时,低下头羞红了脸:“看什么看!又不是没见过。”
金华微微一笑:“看你今天怎么这么漂亮,让我失魂落魄,目光都收不回来了。”
“讨厌。你说,我这身漂亮吗?刚买的。”崔玉茹轻轻拍了一下白色的短裙。
金华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好是好,不过就是显得成熟了点,不如连衣裙来得纯情。”
“呸,没眼光。”
“就只怕我在一朵百合花面前自惭形秽啊,自惭形秽倒还好说,别人看见了气不顺硬要说什么鲜花插在牛粪上就不太好听了。”
崔玉茹秀眉一耸:“这可是你自己说自己是牛粪啊。”
“我又没说百合花是你呀。”金华没忍住笑了一下,又引来了崔玉茹一个“讨厌”。
“行啦行啦,别发小姐脾气啦,咱们还是找个地方坐坐吧。我二十一岁的生日可不想站着度过。”
自从金华和崔玉茹相识在那次校园舞台剧大赛上,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俩便深深坠入了爱河。崔玉茹聪明美丽温柔善良,特别是她那一股与别的女孩子不同的古典气质深深吸引着感情上有些怀旧的金华。而金华在音乐上出众的才华和颇为帅气的外表,也令崔玉茹十分称心,特别是他那有些多愁善感的性格更是让崔玉茹着迷,认为自己找到了能够一生相守的知己。
就这一对金童玉女不知引来了多少人羡慕的目光,尤其是金华,不知在人文学院有多少人背地里说这样的话:“怎么是法学院那小子?他又不见得比我帅!怎么咱院的院花就这样被他拐跑了呢?”
崔玉茹说她不饿,不想去饭馆那种地方坐着,挽着金华的胳膊要他陪她走走。金华明白那是不想让他破费,走就走吧,反正自己也不饿。
如今是四月中旬,正值农历阳春三月的天气,虽然北方春天来得晚,可风已经不再冷了。金华和崔玉茹慢慢走在和风中,两人的心情都说不出的恬适舒畅。
刚走没两步就遇到了陈梦雨,金华率先开口道:“梦雨,你这是去哪儿啊?”
“去哪儿?给你贺寿啊!”
金华一听乐了:“你可真会说笑话,给我贺寿?你不怕冷落了你的荣轩,我害怕你见不着他干着急呢。”
在一瞬间陈梦雨脸色稍稍变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常色,她笑着说:“管他干什么?那个该死的有事来不了了,正好,咱们哥们儿喝酒!”
这个荣轩全名叫唐荣轩,是陈梦雨的男朋友,F财大的学生,比陈梦雨大两届,现在已是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目前正在外面实习。说起两人的相识,真可算是一段佳话,这件事金华也听崔玉茹说起过,最初听到时还令他震惊不已。原来在金华和崔玉茹初时时说起的那个在拐角风口处摔倒的女生就是陈梦雨,而扶她起来的男生就是唐荣轩。当时唐荣轩不知因为什么事来到了D大,正好碰到不小心被烈风吹倒的陈梦雨,于是两人就这么相识了,很快就发展成了恋人关系。那唐荣轩身高一米七八,长得眉清目秀,平日里对陈梦雨百般呵护。陈梦雨也深爱唐荣轩,一天不见如隔三秋,总是在崔玉茹耳边荣轩长荣轩短的,有时弄得好脾气的崔玉茹都有些受不了。这段时间唐荣轩一直在外面实习没时间来看陈梦雨,弄得她心情不畅。前几天唐荣轩突然说今天回校来看陈梦雨,这又让她开心了好几天,可是今天突然间又说临时有事来不了了,陈梦雨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
金华没注意到陈梦雨脸上那一瞬间微小的变化,正要问到底为什么不来了,崔玉茹用力捏了捏金华的胳膊。金华会意,立即改口道:“我可喝不过你,不过今天是我的生日,怎么的也得舍命陪君子吧。”
陈梦雨冷笑道:“你是想说今天你是寿星,我不该灌你吧?好吧,今天我高兴,饶你一回。不过你小子下回可没这么走运了。”
“还是陈姐会体贴人!”
“哎,说什么呢。这还得寸进尺了?想让我把成命收回来啊。”
金华笑了:“这不高兴昏头了吗,下次不敢了。”
金华和崔玉茹同岁,陈梦雨比他们大一岁,但陈梦雨很讨厌年龄差不多的人管她叫姐,因为那样会显得她老。可她又不允许金华叫她“菲菲”,因为她说这个名字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叫,而金华不是。所以金华只有极不情愿地叫她“梦雨”,可金华觉得这么叫很别扭,所以老是错叫成“陈姐”。而每当金华叫错时,陈梦雨总是纠正他,可是屡教屡犯,总也不能彻底改过来。
“下次?这都多少次了,下次记着多长点记性!”
三个人说笑着朝学校东边的商业区走去。
D大学旁边是C理工大学和F财经大学,三个大学互相紧挨着,呈鼎足之势,在它们的中间地带很自然地形成了一个商业区,一个专为大学生消费的地方。欣欣烧烤屋就坐落在这个商业区,它是附近最火的一家烧烤店,不仅环境好,设施好,服务好,而且味道也好,就是价钱贵了一点。经济上稍微宽裕一点的大学生们总喜欢到这里来吃吃喝喝,恋爱中的情侣们也喜欢到这里来,因为这也算是附近能找到的最有浪漫情调的餐馆之一了。
崔玉茹很喜欢来这里,可是因为金华的经济状况和要强心理,她一共只和他来过一次。陈梦雨也很喜欢来这里,除了和男朋友一起来之外就是拉着崔玉茹了。说来也奇怪,两个性格反差极大的人竟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陈梦雨选了二楼的五号包间,她说那里环境最好,难得今天空出来了。
金华进去后只觉一股清气迎面扑来,原来是墙角花架上的那盆球兰散出的香气。仔细打量这个小间,布置得的确别致非常,光是四周那木制的花纹就能说得上是清雅脱俗了。
崔玉茹和陈梦雨坐在一边,金华坐在另一边。三人坐下后,进来一个长相清秀的服务生将两张食品饮料单递到了餐桌上。
“你是新来的吧?”陈梦雨问。
“嗯。”服务生点了点头。
“我说怎么没见过你。是D大的学生吗?”
“F财大的。”
“哦,在这里打工一个月多少钱?”
“每天四小时,一小时五块,一个月六百。”
“虽说是廉价劳动力,可也不算低啊,总比街头艺人强。”陈梦雨笑着点了点头。
这句话把金华和那服务生都听愣了,金华不知道陈梦雨突然说起这个干什么,而那服务生则似完全不知所云。
崔玉茹笑着将那两张单子朝陈梦雨递过去:“行啦,这都要感慨一下。还是点吃的吧。”
陈梦雨接过去,在崔玉茹勾画过的单子上又添了几笔。
服务生接过单子走出去,陈梦雨突然咯咯笑了起来,胳膊撑着脑袋在桌上不停地颤抖。这回不光是金华,就连崔玉茹也愣了。
“菲菲,你不要紧吧?”
陈梦雨笑了半天终于停了下来:“金华,你说你傻不傻!你有一个这么有钱的女朋友还用担心没学费吗?只要你说一声,茹茹立马就能给你卡里打上一万,你还用去当什么丢人现眼的街头艺人!”
陈梦雨说的一点没错,崔玉茹的父母是一家不小的企业的老板,平日里对这个独生女又是百般宠爱,要什么就给什么。不过崔玉茹并不是那种仗着家境好花钱如流水的女孩,生活中虽比常人花钱稍多一点,但那也是情理之中,并不能算是奢侈。如果金华真是因为学费向她开口,别说是一万,就是四万、五万,她也能很快给他。这么简单的问题陈梦雨当然早就想到了,可当她给崔玉茹出这个主意时却得到了对方的怀疑:“他恐怕不会同意的。”
“不同意?!哪有那么傻的人!不可能,听我的,跟他说。”
结果不出崔玉茹所料,她遭到了金华的婉言谢绝。陈梦雨得知后十分气闷,直骂金华是孔乙己——死要面子活受罪。其实金华也不是不愿意崔玉茹帮他,只是他的自尊心不容他用崔玉茹父母的钱,再说他也不是到了不能依靠自己的地步,何必要靠怜悯做寄生虫。这便是金华的人生哲学,崔玉茹能理解,陈梦雨却不能。
今天陈梦雨不知怎么又想起了这件事,指着金华又没完没了地说了起来:“我知道你就是放不下你那点所谓的男人的尊严!你们男人有什么尊严?你说说看。”
金华和崔玉茹这时都看出崔玉茹有些不对劲,两人相视一眼后金华开口了:“你误会了,我不是放不下自己的面子,只是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少能力。你看我现在不也好好的吗?既能锻炼一下自己,又能向外界展示一下自己,还能顺便赚点钱……”
“说得好听,就你赚那点钱,还不够今天这一顿的。”
一股受侮辱的感觉在金华心中涌起,他咬了咬牙才强行压制下去。他明白心直口快的陈梦雨并不是想侮辱他,只是今天遇到了点事不痛快拿他出出气而已。再说,就算是真的侮辱他,他作为男士,也不能反唇相讥啊。
一旁的崔玉茹按耐不住了,她生怕事态严重搅了今天大家的兴致,连忙打圆场:“菲菲,今天是人家的生日,有话以后慢慢说啊。”
陈梦雨点了点头,笑道:“对对,我说今天怎么想吵架也吵不起来,原来是你的生日在作怪。”
陈梦雨这点特别好,大概因为是东北姑娘的缘故吧,性情开朗豪爽,说不不吵就不吵了。
这时刚才那个服务生进来了,端着一大盘琳琅满目的小碟子,每一碟里都是一味烧烤。后面还有一个服务生,端着三个人的饮料。
“再来十瓶青岛纯生。”陈梦雨嘱咐道。
“你要喝酒?”金华有点惊讶。
“我要你陪我喝。”
“不是说不喝了吗?”
“我可没说今天不喝了啊,我只说今天不灌你了,所以改成你灌我,而且必须灌倒我。”
金华无奈地点了点头,他明白现在说什么也是白搭,要过个美好的生日必须得答应眼前这位的所有要求,可要是那样这个生日大概也不能称为美好了。
啤酒很快就上来了,陈梦雨让服务生一次全部启开,然后推给金华五瓶:“对半平分,必须喝完。”
“今天我算栽在你手上了。”
崔玉茹按住了陈梦雨的手:“菲菲,别喝那么多了,对身体不好啊。”
陈梦雨笑了:“你是舍不得他吧?不行,你不能喝酒我不拉你,可你要是不让他喝,我说什么也不干。祝你生日快乐,干!”
陈梦雨抓起一瓶要和金华干了,金华只好苦笑着奉陪。
“先吹一瓶再说别的!”
陈梦雨咕噜噜片刻间就把一瓶酒喝个罄尽,虽说她还是有些酒量,可这样的喝法还是受不了,一股强烈的恶心随后涌了上来使她几欲作呕,但她还是捂着嘴忍住了。
崔玉茹这回可急了:“菲菲,真的,别喝了。你心里有什么不痛快就说出来吧,别憋坏了身子。”
“什么不痛快?我高兴得很!今天不是金华生日吗?好日子当然要喝个痛快!喝酒!哎,不对,金华你怎么没喝完啊?我都吹瓶了,你还剩着一大半,你什么意思?快点喝!”
“好好好,我喝!”
金华强忍着急冲入胃的凉气,把剩下的半瓶啤酒也灌了下去。
“哈哈,这就对了。来,再喝一瓶。茹茹,你也把你的奶茶举起来意思一下。”
陈梦雨又抓起了一瓶,举着又要与金华干。
崔玉茹突然站起来,按住了陈梦雨抓酒瓶的手:“你到底要干什么!不要跟她喝!”
金华愣了,他没想到一向温柔腼腆的崔玉茹突然间像变了个人一样。
陈梦雨逐渐苍白的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容:“怕什么,又喝不死人!来,金华,生日快乐,听我的,喝!”
“不许跟她喝!”
金华握着酒瓶举棋不定。
陈梦雨突然歇斯底里地笑了:“茹茹,原来你也并不是很温柔嘛。金华,你现在就怕老婆,将来还怎么活啊!你不是很要面子吗?来,有点主见,喝!”
金华放下了酒瓶:“有点主见,我不喝了。”
陈梦雨点了点头:“好,你不喝,我自己喝!”
说完就一仰脖,咕噜噜灌起了啤酒。
崔玉茹连忙把陈梦雨手中的酒瓶抢下来:“菲菲,你不能这么喝酒,这么喝受不了的。你忘记上次了?你和唐荣轩一起喝,喝完后你难受了整整两天。现在……”
“别提那个姓唐的!”陈梦雨突然打断了崔玉茹,“我和他没关系了!”
“你说什么?”崔玉茹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我和他没关系了,我们分手了。”
虽然早有些预感,可这消息还是令崔玉茹惊呆了,她愣在那里,以致陈梦雨又把手中剩下的啤酒灌了个罄尽。
金华和唐荣轩只打过两次照面,平时也很少听崔玉茹说起过他,陈梦雨和他之间的事就知道得微乎其微。如今陈梦雨突然歇斯底里地喝酒,然后说分手了,这使金华有些不知所措。而崔玉茹则不同,她和陈梦雨算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从陈梦雨以前的言语中就预感到了今天这一幕的发生,不过她俩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的预感。
陈梦雨灌完第二瓶酒后趴在桌子上哭了:“为什么?为什么!”
崔玉茹搂着陈梦雨,好言安慰着,心里也替她难受,几欲流下泪来。
“全是骗子,全是骗子!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做错了什么?凭什么!”本来说的好好的,等我毕业就结婚的。你说爱我一生一世,我把什么都给你了,可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空气中充斥着陈梦雨凄绝的哭声和啤酒的气味,富有浪漫气息的昏黄的灯光也变成了哭声的协奏曲。金华盯着近乎癫狂的陈梦雨,心情一下子像掉进了冰窖,全然没有了生日的感觉。又是一出爱情悲剧,他暗想道,上苍降这样的一个悲剧在这样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身上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
金华的这个生日就这样泡汤了,崔玉茹劝慰了陈梦雨半天后塞给了金华二百块钱让他结账,然后陪着陈梦雨回去了。
金华独自一人坐在包间里抓起了一瓶啤酒,呷了一口,以往所见过的一切不愉快的画面像过电影般在眼前闪过。始乱终弃自古就有,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普遍。中国这个五千年的古国终于向西方学习打破了封建礼教的枷锁,顺便把固有的道德也丢弃了。真不明白,文化的解放到底是解放了文化,还是扼杀了文化,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那个作为陈梦雨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唐荣轩,那个抛弃了陈梦雨的唐荣轩,也许真是太残忍无情了,也许是另有苦衷。虽然金华对唐荣轩的第一印象感觉不好,可一向谨慎持重的他不愿意对任何一个人妄下定论。
可是即便如此,想着这些令人痛苦的问题,金华的心情还是愈发沉重起来,于是就着烧烤,一瓶瓶地灌起啤酒来。
八点半左右,金华拖着半醉的身体回到了寝室,留在宿舍的同班兄弟们迅速跟了进来。
“华哥,生日快乐!”几个室友异口同声,其他同学也帮衬了几句。
金华注意到自己桌子上放了一个挺大的生日蛋糕,还没来得及问,周元兴就在一旁解释了:“这是哥几个给华哥在那边糕点屋订的,生日快乐啊!”
金华笑了:“谢谢,谢谢哥几个!”
“嗨,还说什么谢!都是哥们儿!”康瑞在一旁笑道,“来,切蛋糕吧。”
金华扬了扬手中的几个塑料袋:“这里面全是欣欣烧烤屋的烧烤,几乎没动,打包回来了,大家将就着吃点吧。”
719室顿时热闹了起来,过了好一阵才又平静下去。
吃完蛋糕,金华将赵承明拉到走廊上,说道:“明哥,我有件事得咨询一下你。你说如今这个社会始乱终弃者到处都有,这到底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赵承明瞥了金华一眼,虽不明他何以突然有此一问,却也没有立刻追问。他点起一支烟,深吸一口道:“‘始乱终弃’这个成语本来仅仅指男人对女人的抛弃,不过从当今社会来看,反过来的例子不见得少了。‘始乱终弃’这个词太过难听,我们不妨换个词叫‘好合好散’。大家在一起,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散,个性解放,自由无束,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不像过去那样从一而终,说什么无再嫁之女,无重婚之男,条条框框令人窒息。”
“可是现在某些人滥用自由,恣意妄为,全然不把道德廉耻放在心上,自甘堕落不说,还坑害了他人,污染了社会。”
赵承明微微一笑:“你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我不想知道,但我奉劝你一句,不是自己的事情的话就不要太放在心上了,如果是你自己的事情的话就请原原本本地跟兄弟我说说吧。”
“是我一个朋友的事,她被她男朋友甩了。”
赵承明正色道:“文明社会里的人是相对自由的,相对自由包括自甘堕落的权利,你可以鄙视它,但你不能禁止它。男女之情,自古以来就说不清楚,强扭的瓜不甜,我们更没有权利去强制人家。相对自由,这是作为一个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前提,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我们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说认清现实,保持平和心态是最佳选择。”
金华想了一会儿后道:“那就对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听之任之,让五千年的文明毁于一旦?”
“你这个话题越说越大,我都快承受不住了。”赵承明微微一笑,又点起了一支烟,“人民虽然不能禁止,但是可以教谕,树立正确健康的道德规范,在群众中广泛推行,依靠道德的约束力可比那些严令苛法管用得多,王化之道可是中国的传统。”
“这么说的话和封建礼教不就一样了吗?”
“不一样。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以封建礼教为基准制定的法律,而礼教则依靠政府的法律得以强制推广,二者互相依存,共同发展。而现在我们的法律可不完全按照道德来制定,触犯道德的人可很少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啊。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不再那么紧密,但道德仍不失为法律的辅助,只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风,丑恶的社会现象自然会越来越少的。”
金华听出赵承明最后这句话口气中带着揶揄,皱了皱眉头道:“你认为社会最终会变得很美好?”
赵承明呵呵笑了几声:“我可没那么乐观,不过我希望如此。好啦,华哥,凡事想明白就好了。”赵承明拍了拍金华肩膀后离开了。
又过了一会儿,崔玉茹打电话来,说陈梦雨已经睡下,过了今天一切都能好转了。金华让崔玉茹最近一段时间多陪陪陈梦雨好好劝劝她。崔玉茹说这是当然的,现在陈梦雨要是没有她可能就得崩溃了,不过明天晚上金华得陪她,得把今天的生日补上。金华笑着答应了。
“还没来得及祝你生快乐呢。”崔玉茹最后补充道,“听好了,生——日——快——乐。”
“行啦,有卿此言,夫复何求!”
崔玉茹在那边笑着挂了电话,金华突然感到很疲倦,于是爬上了床。也许是刚才一个人在欣欣烧烤屋喝多了,金华上床后很快就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晚上,崔玉茹见到金华后说陈梦雨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不过心情是要很长一段时间都恢复不了了。
“这个倒是很正常,谁经历这种事情都会受不了的。”
“你们男生也会受不了吗?”崔玉茹用怪异的眼神望着金华。
“当然,换了我可能还不如梦雨坚强。”
崔玉茹扑哧一声笑了:“你这个人啊,表面看起来正经,可就是这张嘴啊有时贫得很!”
“这话可不对,应该说我表面上有时有些贫嘴,可里面可是正派得很哪。”
“你再贫我可不理你了。”
“好啦,你也别跟我怄气了,我们去觅青园转转吧。”
D大的觅青园在全国各大高校都算是首屈一指了,这里草木茂盛,花卉长开,又有小桥流水,而这里的夜色更是一绝。不远处就是大海,海风阵阵送来海的气息,在这月光下的密林里萦绕缠绵。平时要是在这里散步常常会撞见一对对情侣,所以有人把“觅青园”的“青”字改成了“情”字幽默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可奇怪的是今天似乎所有人都有意给金华和崔玉茹让道,一路走来没见到一个人。
崔玉茹拉着金华坐在了一张双人长椅上,这种长椅被戏称为“情侣椅”。
“看着菲菲伤心的样子,我真替她难过,同时相较之下也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你对我这么放心?”
“我不知道现在除了对你放心外还能做什么,如果你背叛了我,我就更不知道做什么了。”
这一句平实无奇的话却是恰恰寄托了无尽的柔情蜜意,只有深爱着对方的情侣才能体会得到。
崔玉茹挨得金华更紧了,金华也把她搂得更紧。于是,一切话语都成了多余,两个人就这么坐着,任时光慢慢流逝。他们常常这样,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没话可说,而是他们喜欢静静感受这种在一起的幸福,用他们的话说叫用心交流。的确,有时爱是无言的。
良久,崔玉茹突然想起一件事,她从挎包里取出一个用礼品纸包好的小盒子递给了金华:“本来昨天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不过今天给也是一样的。”
“哦?是什么呢?”
“猜猜。”
金华想了一会儿:“猜不着。”
“打开看看。”
金华正要打开崔玉茹又拦住了他:“这是我送你的,答应我,一定要接受。”
看金华点了点头崔玉茹才又松开了手。
“只要不是钱,我就接受。”
撕开礼品纸,借着月光,那分明就是一个手机盒,上面印着诺基亚3220。
“这……”
“我知道你不愿接受,可没有它我联系你也太不方便了,就算是为我接受它好吗?我知道要是手机太贵了你肯定不愿意接受,我特地挑了这一款,不贵,才一千多一点,样子还将就。你说呢?”
金华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笑了:“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有人送手机我还不高兴,我傻啊?”
崔玉茹扑到金华怀里,笑骂道:“难道你不傻吗?”
金华笑着搂着崔玉茹说:“谁说样子还将就啊,我觉得挺好看的。”
“就你那审美观,本来我要给你买个好的,就怕你不接受。”
“嘿嘿,我的审美观怎么了?群芳之中偏偏选中了百合,难道这审美观不行吗?那么看来我得重新考虑一下了。”
“你敢!”崔玉茹假装生气。
“放心啦,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就是这样的人。我金华一生一世一心一意只对茹茹好,为了茹茹,天上地下,水里火里,刀山油锅也能闯上一闯,从今往后随茹茹鞍前马后执鞭坠镫,虽肝脑涂地亦在所不惜!这等赤胆忠心天日可鉴,神明共察!”
见到作对天盟誓状的金华,崔玉茹使劲搂住了他的脖子,令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你真坏,总是这么嘴贫!”
金华笑了:“其实我是一个挺文静的人,也就在你面前贫一点而已。”
“我不信。”
“以后你就会信了,我这叫做因爱生贫。”
“我早就知道啦,我还能不了解你吗?你这种双重人格的人!”
“嗳,说什么呢!弄得我跟变态杀人狂一样。”
两人又相偎了良久,金华提议起来在园子里转转。于是两人就相拥着在这觅青园静谧的小路上漫步着。
“你看今天的星星多美啊。”沉默了半晌,崔玉茹终于说话了。
“是啊,那是因为今天是个大晴天。也难得在城市里能把星空看得这么清楚。”
“对啊,”崔玉茹突然兴奋起来,“在我记忆中,乡下的星空特别漂亮,简直如仙境一般。”
“仙境一般?别逗了。”
“真的。我记得我十二岁生日那年爸爸开车把我们一家三口拉到远离城市的海边,那一夜的星空真美,美得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我还记得我当时为了不让爸爸抽烟破坏气氛偷偷把他的打火机藏起来了。”
“那你爸要是发现了一定很生气了。”
“才没呢,我爸不但没有生气,还表示从此戒烟。”
“那就是说你爸知道是你偷的喽。”
“那当然,我爸鬼着呢。”
“那他真的戒了吗?”
“戒啦。”
“你爸爸真了不起,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就能把烟戒了,这可以当作一个戒烟典范了。”
“应该说是父亲和丈夫的典范,因为爸爸爱我和妈妈嘛。”
“嗯。”金华若有所思地抬头望着星空,“等将来我们有了孩子,我也能迅速改掉自己身上的坏习惯,努力营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环境。”
说完,金华就感觉腰被掐了一下。
“讨厌,说什么呢。”
可惜光线太暗,否则又能看见崔玉茹脸上的红霞了。
金华微微一笑:“逃避总不是办法,早晚都得面对的嘛。”
崔玉茹又捅了金华一下:“又贫,讨厌。”
金华确实只有在崔玉茹面前才这么喜欢开玩笑,更多时候他是一个谨慎持重的人。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他从小不好的家境导致了他多愁善感的性格,而在崔玉茹面前是他唯一快乐的时候,从而性格也变得开朗了。崔玉茹明白这一点,所以对性格颇为怪异的金华并不感到奇怪,反而感觉良好,也许是她就喜欢这样的,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所致。
“你不饿吗?我可有点饿了。”崔玉茹突然说道。
“那我们去吃点什么吧,还是欣欣烧烤屋?”
“欣欣不是昨天才去过吗,今天去翠翠吧。”
崔玉茹说的“翠翠”是指翠翠咖啡吧,离欣欣烧烤屋不远,也在三校交接的商业区地带。
“去翠翠也挺好啊。”
“你还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帐得我结。”
“为什么?今天不是补我昨天的生日吗?既然是我的生日,就得和平常不同了,帐得我结。”
“昨天才是你的生日,今天不算。哎,你昨天也没结啊。”
“那是你硬塞给我二百块,当时那局势我还能说什么吗?”
“不管,反正今天得我结。”崔玉茹停顿了一下,“我可不想你用那么辛苦地去卖唱挣来的钱请我吃饭,那样我心疼。”
一股暖流迅速涌遍了金华的全身。
崔玉茹从钱夹里抽出一张一百元,塞到金华手里。
“这是什么?”
“让你一个大男人看着我一个小女生去结账,多没面子,你帮我结。”
“哦,好吧。”
又是一股暖流涌遍了金华全身,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自与金华认识以来,崔玉茹知道金华家境不好,所以一直很想在经济上帮助他。但金华在这方面很要强,一直不太愿意让崔玉茹帮助,而是自己辛苦地卖唱挣钱。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金华现在卖唱一天的收入比半年前可是有很大改观,有一些好心人总是照顾他的生意,这样再加上助学贷款他的学费靠自己基本可以解决了。但两人在一起时的花费对金华来说还是太高,所以基本一直是崔玉茹付款,她开玩笑说这样可以让金华觉着欠她的,可以对她加倍好点。
此时的金华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漫步在清凉的夜风中,灯光和星光掺杂一起透过两边树冠的缝隙洒在石板路上,耳廓可以感受到恋人的发丝,鼻子也能嗅到恋人的气息,想起刚刚失去了爱情的陈梦雨,相形之下他不禁有些恻然。他抬头望天,又想起自己生活在贫困线下的童年,眼前的一切似乎来得太突然,太不可思议,虽然真实可信却又显得缥缈朦胧,令他突然产生了恍若隔世的感觉。
“你在想什么?”崔玉茹疑惑的望着金华。
“我在想,人生啊,有时候会山重水复,但也许就在突然之间一切变得柳暗花明。”
四 物是人非
晚上十点,地铁车站人已经很少了,只有少数晚归的人和上夜班的人以及一些不知道到底干什么的人还在等车。
金华拨弄了一下琴弦,琴弦发出了一个轻快的音符,接着他唱起了周传雄的歌——《回家的我》:
“回家的我,长大的我,
满怀着感动带着笑容慢慢迎着风。
现在的我,单纯握在手中,
有一种不知名的感动。
结束一段旅程,放下行囊,卸下了疲惫,
站在故乡街头跟流浪告别。
火车带走时光沿着铁轨拉长了思念。
我近乡情怯,我感触万千,我无语无言。
回忆过了几年,伤感微微抬头天上月,
站在夜的尽头跟无知告别。
火车带来希望那么浓烈,激动不能眠。
我不曾后悔,我藏着喜悦,我思念著谁?
离家的我,迷路的我,
像一颗任性红色气球盲目追着风。
多数时候,只懂得向前走,
受了伤不说话低着头……”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个九月份。秋天的气息在晚上是最浓的,在地铁车站里虽然感受不到秋风的洗礼,可从地下慢慢渗出的凉意使人们随时感受到这季节的馈赠。
上次金华的生日已经过去近半年,他和崔玉茹的爱情则是日益深浓,而他卖唱的收入也是逐渐增多,再加上新得了学校给的一千块奖学金,以后连助学贷款也不用申请了,他仿佛觉着这世界也似乎变得美好了。
今天的收成出奇的好,到目前为止已有了二百多元,想到这里金华就禁不住心中的喜悦想要高声再唱一首。要知道以往他一个周末两天能挣到一百五就已经相当不错了,|Qī+shū+ωǎng|而今天一天就超过两百,这可是一年都难以遇到一次的好运气啊,他真怀疑今天是不是撞财神怀里了。
金华卖唱已有一年多,除今天之外只有三次一天收入超过一百的,他只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就是那个醉酒的女人给了他一百让他唱一首《橄榄树》的那个夜晚,而那个女人也在那个夜晚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想到这里,金华不禁打了个寒颤,刚才还充满喜悦的心顿时凉了下来。
“唉,事情已经过去一年,物是而人非,人的生命真的就这么脆弱吗?”
想到这里金华拨动琴弦又唱了一首《橄榄树》,苍凉的歌声在空旷的地铁车站回荡着。
一曲罢了,金华正准备收琴回校忽听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了起来:“唱得真好,我好感动!不过曲调太悲凉了,我不太喜欢。”
金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自己的面前,她穿着白衬衣和红格子短裙,白衬衣上还扎着一个蝴蝶结,两个翘起的小辫在脑后一摆一摆。金华觉得这个小女孩大概十四五岁,可穿着却像是七八岁,样子极为娇憨可爱,真像个小天使。
金华笑了笑:“小朋友,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不怕家里大人着急吗?”
“你说呢?”小女孩睁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金华。
“这鬼丫头不老实回答,还反倒问起我了。”金华心里嘀咕着,没有理睬那个小女孩,而是继续收他的摊。
“你刚才不是在唱歌吗?怎么现在不唱了?再唱一首好吗?我觉得好好听。”
“小朋友,都这么晚了,你不回家我还得回学校呢,改天吧,好吗?”
金华已收好了钱,背上吉他准备走。
“我知道听你唱歌是要付钱的,我不白听你的。”小女孩说着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来,递到金华面前。
金华吃了一惊:“小朋友,听我唱歌不需要花这么多钱啊。”
“没关系,我不缺钱的。”说完,那个小女孩就把钱硬是塞到了金华衣兜里。
金华越发吃惊了,这样一个小女孩随便花掉一张百元大钞仅仅是为了听个街头歌手唱首歌居然毫不心疼,这真是平生所未见。要知道,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对他掏百元大钞买唱,第一个已在去年的秋夜里自尽了。想到这里,金华掏出了那张大钞伸到小女孩面前:“小妹妹,你还是把钱收回去吧,我免费为你唱就是。”
“免费?”
“对。”
“什么是‘免费’?”
“就是不要钱。”
“那不行,我是不会让你白唱的。”小女孩将双手放在背后,就是不肯接钱。
金华无奈只好收回了钱,心想没准又碰到一个有钱的主,要真是那样,不宰一刀也对不起“共同富裕”,也就不用跟她客气了。想到这里他取出吉他拨弄了两下,问:“你想听什么?”
“就是你刚才最后唱的那首。”
“《橄榄树》?”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你唱就行。”
金华定了定神,接着弹唱起来,歌曲的悲凉不减方才。
曲罢,小女孩问道:“大哥哥,你刚才说这首歌叫什么?”
“橄榄树啊,你连这首歌都不知道?”
“橄——榄——树,好,我记住了。大哥哥,你唱得真好,让人听了心里受不了。”
金华不禁皱了皱眉,心想这句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真不知道是挖苦还是赞扬。
见金华半天不说话,小女孩眨了眨深潭般的大眼睛,说道:“真的呢,从大哥哥的歌中,我似乎听见了你的心在说话,你一定是遇到过许多痛苦的事情才能把这首歌唱得这么好。”
金华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个似乎不太会说话的小女孩竟然说出了这么有见地的话,虽然表达上还是有些粗糙,但是内容完全超越了它的形式。
“小妹妹,你的这句话很有见地。”金华突然觉得自己这句话虽说是在夸别人,却怎么听都像是在夸自己,暗笑自己也不谦虚了。
“什么是‘见地’啊?”
金华暗想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怎么也得知道‘见地’二字是什么意思吧,居然连这个都要问,难道她是从国外来的?可看样子、听口音都不像,这倒奇怪了。
“‘见地’就是你对某样东西的看法。”
“大哥哥,你是说我的看法很正确咯。”
金华有些难为情:“其实我的意思是说你说的这句话听起来感觉你这个人是很有看法的,但不代表我唱得很好,仅仅是表扬你,而不是我自卖自夸。”
“大哥哥,你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金华呵呵笑了几声,心想自己现在在这位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面前弄这些无聊谦虚,还说出了一堆自己都听着别扭的话,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于是话锋一转:“就像你说的那样,我确实经历过许多令人痛苦的事情。”
“哦?”小女孩蹲下来双手托着面颊望着金华。
金华则抱着吉他怔怔地出神,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
金华生在浙江金华市,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五个月大的时候随父母工作调动搬到了湖南长沙,那时候金华的父亲就给儿子起名为金华,以让他永远记住自己的出生地。不幸的是金华的父亲在不久后因公殉职,而金华的母亲为了孩子一直没有再婚,孤儿寡母艰难度日。
金华从小对音乐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然而学习音乐所需的经费对一个普通工人的单亲家庭来说太多了,金华的母亲无法全力支持他学习音乐,于是小金华就决定自己学。金华十岁生日那年收到了母亲节衣缩食给他买的生日礼物——一把小提琴,他高兴坏了,从此自学音乐更加刻苦,还说将来一定要考上中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央音乐学院。金华的母亲也为自己的孩子骄傲,想尽一切办法攒钱,因为去中央音乐学院需要很多钱,孤儿寡母一下子有了目标,似乎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可是在金华得到小提琴后不久,不幸就再次降到了这个家庭头上,金华的母亲下岗了,本来生活就拮据的孤儿寡母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命运的深渊。金华的母亲想尽一切办法打工挣钱养家,可那点微薄的收入供两个人基本生活都略嫌不够,更不要提去中央音乐学院那种高额学费的学校了。年幼的金华明白这一点,他跟母亲说他不学音乐了,还是去学别的早点挣钱养家,母子两个抱头痛哭。于是金华去中央音乐学院学音乐的美梦就这样彻底破灭了,后来在国家助学金的帮助下考进了S市D大学法学院。
虽然金华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美梦破灭,但他并没有放弃音乐,他觉得自己当不上音乐家也可以去做个歌手,唱自己的歌不也是一个不错的出路吗。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在街头卖唱挣生活费的同时,他还曾想过去酒吧当驻唱歌手,因为他觉得那个收入要高一些,而且被音乐人发现的几率要大得多,像许多歌星那样一夜成名也说不定。可是,当金华开始找酒吧的驻唱工作时,打击却接踵而至。那些酒吧不是给的少就是工作要求苛刻,似乎完全没有把创建和谐社会这等大事放在眼里,一向自由惯了的金华受不了那些不把人当人看的气。再加上酒吧里鱼龙混杂,算是社会最阴暗的一角,种种丑恶在这里汇聚,这也是从小善良正直的金华无法忍受的。于是金华在工作了不到半个月的时候,毅然离开了酒吧,决定还是做街头艺人好,至少得个心安。
然而,上天再一次展现了祂公正的一面,在寒冷的严冬却吹来了温暖的春风,崔玉茹的出现给金华黑白的生活素描添上了色彩。尽管这场爱情在旁人看来有多么不可思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竟然有一位才貌俱佳、秀外慧中的富家小姐爱上一个貌不惊人的穷小子。这真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公主爱上乞丐,可童话中的乞丐往往最终还是摇身一变成了英俊的王子,而金华能不能变成一个英俊的王子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乌托邦。
金华从不相信童话中王子公主大团圆式的结局,认为那只是文人对理想生活的意淫而已,而就连这种意淫也大多是针对王室、贵族和富家的,对于广大的穷苦人民来说甚至似乎连意淫的权利也没有了。再说就算是王子和公主终成眷属又能怎么样,而在现实中那只不过是一场政治婚姻而已,又哪里比得上平民百姓中的真挚爱情。
在当今这个色彩斑斓的花花世界,人们日夜忙碌追求表象的物欲,对人类灵魂深处固有的情感似乎渐渐淡忘了。可幸运的是,金华能切实地感受到崔玉茹和他的爱情是真诚而深沉的,这爱情也许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没有望穿秋水的相思,没有同生共死的炽烈,没有生生世世的恒久,但它的的确确是真实的。真实,多么普通的两个字,而真正想得到它们时却又往往那么难!在这一点上,金华觉得自己很幸运,感谢命运在悲惨之余给了他幸福。
想到幸福,金华脸上露出了微笑。
“大哥哥,你在想什么呢?”
小女孩银铃般的声音惊醒了沉思中的金华,他定了定神,微微一笑:“小朋友,有些事情说了你也不懂。”
“你为什么一会儿叫我‘小妹妹’,一会儿叫我‘小朋友’呢?”
金华一怔,随即笑了:“‘小妹妹’和‘小朋友’不是一样吗?”
“那可不一样,我觉得‘小妹妹’要好听一点,大哥哥你就叫我‘小妹妹’吧。”
“好吧。”金华又笑了几声,他之所以不愿意叫“小妹妹”就是因为这“大哥哥、小妹妹”的听着别扭。
“大哥哥,你再唱一首吧。”
“好啊,唱什么呢?”
“随便,要不就把《橄榄树》再唱一遍也可以。”
“不啦,还是换一首吧,现在唱这首《橄榄树》会让我想起许多往事。”
“什么往事?”
“令人不快的往事,想起来会让人伤感的。”金华想起了去年也是在这样的秋夜里,那一次邂逅给他带来了至今都无法抹去的痛苦记忆。
这次小女孩似乎明白了金华话里的意思,她点点头:“大哥哥你不想唱就算了吧,换一首也是一样的。”
“你还要听啊?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这么晚了你是不能一个人呆在外面的,赶快回家吧,不然家里大人真要着急了,小心打屁股啊。”
“为什么白天就可以呆在外面,晚上就不行呢?”
“因为晚上不安全。”金华耐着性子说。
“那有为什么有很多人整夜不回家呢?”
金华真搞不懂眼前这个小女孩到底是完全不知世事呢还是故意没事找事,看着她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气还没生就先消了。
“好啦,我说什么也得走了,以后有机会再给你唱吧,钱你收好了,以后有机会再付。”说完金华不由分说就把那张百元塞回了小女孩手里。
“那明天,明天行吗?”这个小女孩还真有些难缠。
“明天,明天周日,可以。”
“太好了,谢谢大哥哥!那说好了,明天晚上,我在这儿等你,你一定要来哦。”
金华笑了笑,眼前这个小女孩真是天真得好笑,不由得他不笑。
“好好,一言为定,你也快点回家吧,这么晚了外面不安全,家里大人会担心的。”
“我知道。你记住明天一定要来哦。”
金华笑着晃了晃头:“听话啊,快点回家。”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出地铁车站五十米就有一个汽车站牌,金华等了五分钟等来了回学校的末班车。就在车门打开的一刻,金华突然停住了脚步,一丝犹豫闪过他的脑海:“这么晚了,她一个小姑娘不回家在地铁车站不会遇到危险吗?现在这个社会坏人这么多,她又那么天真,遇到危险怎么办?”
“你到底要不要上车?”司机不客气地问。
“对不起啊,我不坐了。”金华收回已踏上车的左脚,匆匆朝地铁车站走去。
“神经病,该坐什么车都不知道。”车门关上的一刻司机嘀咕着。
结果很出乎金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他把地铁车站里里外外找个遍可惜就是没找到刚才那个小女孩的影子。也许,那个小女孩听了他的话已经回家了。
“这孩子,真调皮,要是我妹我非得骂她一顿……不对,非得好好教训一下才行。”
金华想着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一点了,公交车肯定是坐不上了,要坐车只有打车了。可打的要二十多块钱,挣点钱不容易,哪能那么容易就花出去。想一想,最后他还是决定步行回校。
“最多不过两个小时,散散步看看夜景也好,正好今夜天气不错。”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金华掏出来一看,是崔玉茹打来的。
“茹茹?”
“听说你还没回寝?”
崔玉茹晚上给金华打电话总是喜欢打寝室里的座机,所以金华没回寝室也就立刻知道了。
“哦,今天生意特好,忘了时间了。”
“好?一百多吗?”
“少了,二百五十多。”
“我看你就是个二百五,那么晚了都不知道回来,也不管人家有多担心。”
“行行行,我这不就回来了么。”
“那你打车回来哦,别一个人在外面乱走,我不放心。赚钱也要注意安全,你要有点什么闪失给我金山银山我也不干。”
金华哈哈笑了一下。
“别笑了,快回来吧。”
“好好好,遵命,这就打的。”
“哎,对了,等你回来宿舍楼也锁门了,你怎么办?”
“没事,管宿舍的大爷和我铁着呢,我叫一下门准开。”
“那好吧,先挂了,到了给我发个信息,我等你。”
坐出租车就是快,半个小时后金华叫开了宿舍楼的大门,幸好他平时和楼管大爷关系处得好,只得了一句话:“以后请你尽量别这么晚回来。”
金华回到寝室时早已断电,打开康瑞的应急灯发现一个人都没有,那几个不知是通宵上网还是唱歌去了。他放下吉他,立马发一条短信给崔玉茹报了平安。
马上就收到崔玉茹回的一条信息:“收到,这么晚了我就不给你打电话了。我先睡了,你也早点睡吧,累了一天了。”
金华哪有心情睡呢,今天对他来说太值得庆祝一下了,他走到阳台抬头静静地观赏着夜空。然而,今天确实是很累,站了一会儿眼睛就睁不开了,最后他只好洗漱睡觉。
第二天起来后,金华依照惯例背着吉他出了门,他决定今天还去昨天那个地铁车站。
今天的生意不像昨天那么好,金华也没放在心上,本来嘛,哪有这种天天都赚那么多的好事。到了晚上九点,收入达到了八十,这已经十分不错了,金华正准备回校,突然想起了昨天晚上那个小女孩。
“那鬼丫头说今天要来也没来,也难怪,小孩的话岂能当真。”金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和小孩一样幼稚,笑了笑,觉得还是回去得了。
想到这里金华便站起身来准备收拾东西,这时那个银铃般的声音又在身后响了起来:“我刚刚赶到你怎么就要走啊?”
金华扭头一看,果然还是昨天晚上那个小女孩,不过今天穿的是雪白的连衣裙,两个翘起的小羊角辫也梳成了一条马尾辫,显得比昨天文静了许多。
“哦,”被揭穿老底金华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收拾一下东西,没说要走啊。”
“嗯,我想你也不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小女孩灿烂的笑容布满了小脸。
金华不好意思地干笑了几声:“你就不能早点来啊?每次都这么晚。”
“因为我喜欢晚上。”
金华感到有些无语:“那我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叫金华,在D大念书。”
“我叫琦薇。”
“你今年多大了?”
“你呢?”
金华心想这孩子真没礼貌,问她问题老是不正经回答。
“二十一。”
“我十六。”
“十六吗?我觉得你只有七八岁。”
“为什么呢?”
“因为你不懂事啊,就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
“你才不懂事呢。”
“呵呵,难道不是?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跑到这里来,你家里大人不担心啊?”
“那你呢?你家里大人不担心吗?”
金华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小丫头好像什么也不懂,真拿她没办法。
“好啦好啦,不说这些了。你不是答应要给我唱歌吗?”
“你想听什么呢?”金华又坐回了马扎凳。
“随便啊,就唱你昨天唱的那个吧,那首《橄榄树》。”
“你不是说那首歌太悲凉吗?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那你随便换一首吧,我也不知道想听什么。”琦薇那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那样子看上去真像一个小天使。
“那……那就来一首《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吧。”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这里的表演很精彩,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其实我很可爱……”
琦薇听着金华的歌,时不时发出两声银铃般的笑声。歌终于唱完了,金华抬头问道:“小妹妹,唱完了,你满意了?”
琦薇摇了摇头:“再来一首,不要这种,要你拿手的。”
金华心想这小丫头还挺聪明,听出了刚才那首歌不是他拿手的,的确,他喜欢唱抒情尤其是略带沧桑或伤感的歌曲。
“那来一首《曾经的你》吧。”
琴声刚刚响起,琦薇突然脸色大变:“不行,家里人找我呢,我得回去了。”
还没等金华反应过来,琦薇已经跑远不见了。
“昨天让你走不走,今天又突然说走就走,真是个奇怪的丫头。”
金华摇头自言自语道,看看时间也该回校了,于是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地铁站。
金华回到寝室的时候发现室友们都坐在自己的电脑前正沉醉于属于自己的世界。金华放下东西正准备出去,这时康瑞从自己的世界里跳出来,扭头对金华说:“华哥,刚才你妈给你打了个电话。”
“什么时候?”
“半个小时前吧,我说你上自习还没回来,帮你撒了个谎。”
“嘿嘿,你去包宿的时候华哥没少替你撒谎。”周元兴也从虚拟世界中浮了出来,后来见没人理他,就又沉了下去。
金华找出电话卡,抱着电话机接通了家里的电话,从电话的那头传来了母亲的声音:“喂?”
“妈,我是虎子。”
“哦,我想也是你。那个生活费的事别急,妈已经给你想办法了,过两天就给你打到卡里啊。”
“妈,不用了,生活费我已经自己解决了,那些钱妈留着自己用吧。”
“解决了?怎么解决的?”
金华想说自己挣了点钱可以糊口了,可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说出来,因为他心里明白母亲肯定是反对他晚上一个人在外面卖唱的,于是他撒了个谎:“我又申请了助学贷款。”
“那你以后不得还啊?”
“妈,你就放心吧,你还怕你儿子毕业以后还不了那几万助学贷款?”
金华笑了起来,想使母亲得到安慰。
“先用着吧,不行的话还可以再贷款。”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说道:“虎子,妈没给你一天好日子,你从小妈就对不起你……”
金华听到了电话那头的母亲略带哭音。
“妈,你别说了,都过去了,我现在不也挺好的吗?”
“嗯,挂电话吧,省点。”
电话挂上了,可金华却没有放下它,他抱着电话机出了会儿神,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怔怔地泪水几欲夺眶而出。
想到自己的音乐梦想,以及母亲这么多年来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金华愈发惆怅了,他从柜子里取出了尘封已久的小提琴,慢慢地拉起来。他拉的是《母亲》,虽然小提琴年代已久,而金华又好长时间没拉了,可他那娴熟的技艺并没有使这首曲子褪色多少。
可这感人的曲调并没有先引起室友们的眼泪,倒是先引起了周元兴的兴奋。他走过来盯着金华的琴弓看了半天最后感慨道:“华哥,真没想到你拉小提琴也这么好,不比你的吉他差!”
金华停住了拉琴,往事又一幕幕浮现在他眼前。
“这是应该的,我是先学的小提琴,后学的吉他。”
“听说小提琴比吉他难学是吗?”
金华点了点头:“当年为了学小提琴我吃了不少苦头。”
“我还是觉得吉他好,吉他可以边弹边唱。”
“真正的音乐往往是无言的。”
“唉,华哥,你没去考中央音乐学院真是屈才了,我都为你痛心!”
周元兴虽然平时说话特别喜欢开玩笑,可这句话确实发自肺腑,说得金华胸中又涌出了一阵酸楚。
一边的康瑞听不下去了,冲着周元兴嚷道:“你他妈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没见华哥正不爽着吗?还是玩你的游戏去吧,别在那里招人烦,当心被骂傻叉①。”
“就是,小心待会儿你的头撞坏了华哥的琴。”坐在床上的林桂德也附和道。
周元兴嘿嘿一笑,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叹道:“大一刚来的时候是一个比一个客气,一个比一个文明,可到了大二,丑恶嘴脸全都露出来了。我周元兴生活在这种地方,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康瑞和林桂德笑了一下,没再说话。金华似乎没听见他们的对话,继续拉起小提琴来。忧伤凄美的琴声又渐渐将他拉入了对不幸的过去的回忆:他那不幸生活的源头,这源头只有两个字——“父亲”。
“父亲”这两个字对金华来说是陌生而又熟悉的,陌生是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两个字所对应的那个人,熟悉是因为这两个字时时刺痛着他的心使他难以释怀。父亲的去世给他的童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而母亲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更是令他肝肠寸断。
小时候,每当金华看见幼儿园别的小朋友的父亲来接他们时,他只能独自回家;每当老师让谈论“我的爸爸”时,他总是无从说起;每当看见母亲对着一幅男人的大相片哭泣时,他总要问“那是不是我的爸爸”,而得到的只是母亲更多的哭声和眼泪。母亲总是编出一些关于父亲的谎言来欺骗他,让他以为父亲是出了远门。那时候他心里很是恨父亲,恨父亲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回来看母亲和他,又总是一遍遍默默祈祷父亲能早日回来。可是,恨和祈祷最终仍没带回他的父亲,却带回了残忍的事实。
一天,金华从邻居无意的谈话中知道了真相,他朝思夜想的父亲永远也回不来了,因为父亲死了。他像疯了一样跑回家里,哭着问母亲那是不是真的,而母亲再一次痛哭了。突然间,他什么都明白了,原来从他还没记事的时候起他就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了,而这也正是他们家所有不幸的开端。
据母亲所说,父亲死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就在厂房里,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为了救一名同事,被无情的电流夺去了生命。事后,那个同事成了残疾人,而金华和母亲则成了烈士家属。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烈士家属的身份并没给金华和母亲带来传说中的好处,最后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厂子被迫倒闭,母亲下岗了。
“往事想它作甚!”
每当回忆往事愁肠百结的时候金华总是这么提醒自己,可这些事似乎不是说不想就能不去想的。谁让上天慷慨地给了人生命,却吝啬地不给人幸福!不给人幸福也罢,却残忍地让人们拼命摆脱痛苦去追求幸福,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终也基本上是碌碌一生也徒劳无功,希望幻灭。想想去年在寒冷的秋夜里结束了自己一生的那位陌生女子,她何尝就没有过美好的梦想?那究竟又是什么使她选择结束这一切,是因为她的懦弱还是命运的无常?是因为人心的险恶还是因为社会的黑暗?也许她时运不济,碰巧落在了社会黑暗的角落里,又无力与之对抗,最后只有选择逃避,而彻底逃避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死亡。
这时宿舍楼熄灯了,突如其来的黑暗打断了金华的琴声。对,死亡,就像一只燃烧的蜡烛突然被人掐灭,一切都归于沉寂,归于黑暗,然而沉寂的黑暗有时比嘈杂的光明更加可爱,更能让人心得到恬适惬意。但愿那位陌生的女子在天国里得到了久违的幸福。
“华哥,说实话,你的琴声能穿透人的心扉。”康瑞在黑暗中感慨道,“要不是已经熄灯怕引起公愤,我真想再听你拉一曲。”
“穿透你的心肺?那你不变成没心没肺了?”周元兴插嘴道。
康瑞没理他而是接着说道:“李太白老先生曾经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你的才华我康瑞是一百个佩服,相信我吧,你终究有一天会成名的。”
“说什么成名,能有口干净饭吃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话怎么说的!”
“难道不是吗?几乎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为了这个目标活着,活着也是为了这个目标。”
“的确是如此,”康瑞停顿了片刻,“不过人都是要向前看的,我们这些草木之人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怀才不遇的华哥你了,不说车载斗量,起码也是有一技之长。”
“其实我们都是草木之人,相比之下我更草木一些。”
“可是,这不像是华哥你说的话啊,要是人都这么悲观,都就不用活了。”
金华突然呵呵笑起来:“当然了,我是开玩笑的,人要向前看,勇敢地活下去。”
“谢天谢地!”周元兴突然又插嘴道,“华哥,刚才我真以为你今天受什么刺激了。”
黑暗中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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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傻×:“×”实为一讳字,为创建文明社会,作者用“×”字代替。以后小说中出现的“×”也是类似的讳字。
五 花前星下
除了周末金华是不去卖唱的,因为学业和学费同等重要,况且奖学金也是学费的一个重要经济来源,他不能放弃。在平时他都是和崔玉茹一起去自习,两个人互相督促,甚为枯燥的学习也算是有滋有味。这一周的周一、周二、周三都这么过去了,可到了周四崔玉茹突然说自己有点不舒服,就不去了。金华发短信问要不要他去陪,崔玉茹说不用,金华又问是什么病,崔玉茹说是正常现象,还送了金华一个“笨”字。
一个人就一个人吧,反正自习本就不是卿卿我我的时候。金华独自坐在自习室,不一会儿就进入状态,于是忘记了时间。
“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这里,其他人都走了。”
一个颇为耳熟的声音在金华耳边响起,他循声望去,竟是在地铁车站遇到的那个小女孩——琦薇。
金华不禁有点吃惊:“你怎么找到这儿来啦?”
“不是你跟我说的你在D大读书吗?我在地铁车站等了你三天都没见你出现,于是就按你说的地址找来了,没想到随便一逛就找到了你,嘿嘿,真是运气好。”
金华这才注意到琦薇的衣着,她这次穿的是比较宽松的休闲装,上绿下白,头发终于没有扎辫,而是垂直披在肩上,不像原来显得那么幼稚了。
金华看了一眼手机,已经十点半了,这时教室里就剩下了他们两人。
“你怎么三天都没去地铁车站呢?”
“哦,我只有周末才去,你看我这不是得学习吗?”
“哦?我看看。”琦薇一把抓过金华的书翻着看了起来。
突然,几个疑问闪过金华的脑海:为什么每次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总是那么晚?她不回家吗?她家里大人不着急吗?有关这个小女孩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让人不得不生疑。
金华脑袋顿时嗡了一下,额头渗出了点点汗滴。
遇到这种怪事的人一般首先会想到一个字——“鬼”,可金华算是一个标准的无神论者,从来就不信鬼神之说,可这件事实在太过奇怪,不由得他不心虚,只不过他认为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
“我?”琦薇指着自己,“我上学啊,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
“天,”金华长吁一口气,“你也太调皮了吧,这么晚了,高中的校园也是你随便出入的啊。”
琦薇盯着金华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然后她咯咯笑了:“当然不是啦,我偷偷溜出来的。”
“你在哪个学校?”
“三十中。”
“三十中,就是那边不远处的那所中学了?”
“嗯。”琦薇点了点头。
“那好,我这就送你回去。”
金华说完就开始收拾东西。
“大哥哥,你别赶我走好吗?”
金华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赶你走?小妹妹,别傻了,这是送你回去。这么晚了让你一个人走不安全,我可放心不下。”
“还说不是赶人家走,让我留在这儿不行吗?”
“留在这儿?”金华环顾四周无奈的笑了,“留在这儿你睡哪儿[奇+[书]+网]?不可能就趴在这桌子上睡吧?”
“不睡啊。”琦薇天真无邪的笑容布满了娇小可爱的面庞。
“不睡?你没烧吧?”金华摸了摸琦薇的额头,“大半夜的不睡觉你干什么?你受得了吗?明天你不上课了?”
“听你唱歌啊。”
“听我唱歌?别胡闹了,你不睡,我还得回去睡觉呢。”
琦薇皱了皱眉头,接着双手拉起了金华的左手:“为什么嘛,大哥哥,你为什么就不能唱几首歌给我听呢?”
金华觉得自己都要崩溃了,好不容易压制住不良情绪,耐心解释道:“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在晚上睡觉,而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你应该回去睡觉,而我也应该回去睡觉。”
“可我不想睡,我觉得你也不会这么早就马上睡。对了,我有一个好主意!”琦薇拍着手兴奋地叫道。
金华将书包甩到肩后,然后无奈地望着琦薇祈祷她不要再出什么鬼主意。
“你可以回去把琴拿下来,我们找个地方,你唱我听,什么时候你困了,我们就一起睡。”
此时的金华真是哭笑不得,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眼前这个小女孩真是傻得可以,他真想给自己一耳光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你不愿意吗?”琦薇的那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金华。
“不愿意。”
金华不愿理她,扭头就快步走了,琦薇赶忙追了上去。
一路上就听琦薇反复说着这句:“大哥哥,你别不理我呀,说话嘛。”
而金华一直没开口,一口气走到了宿舍楼下。
楼管大爷站在门口正准备关门,看见有人过来便喊道:“快点快点,要锁门了。”
金华加快脚步冲进了门,琦薇正要跟着进去却被大爷拦住了:“哎哎哎,我说小姑娘,这是男生宿舍楼,现在要锁门了,你还是回去吧。”接着便无情地锁上了门。
金华怕看见琦薇受委屈的样子便头也不回地走上楼去,到了寝室见室友们都正和其他寝室的同学联机打CS,另外还有几个围观的。
周元兴一见金华进来连忙丢下电脑站了起来:“来,华哥,露几手给他们瞧瞧,让他们也知道咱寝的实力!”
金华淡淡一笑:“兴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水平,就不要取笑了吧。”
“这怎么是取笑呢,华哥,不是我捧你,你吧,我觉得虽然水平是差了一点,那是你玩得少,给你时间,三星期,绝对让那些玩了三年的人刮目相看,这就是天赋!”
“承蒙夸奖,不过我可没这时间。”
“怎么,不信?哎,不行,这么一会儿白死两次了,明哥,你先代我,我跟华哥说会儿话。”
“说啥话,要是说游戏我可没啥跟你说的。”说着金华掏出了手机。
“算了,你不玩我也不能强求,你今天可足足比往常晚回半小时,跟嫂子亲热够了吧,怎么才分开就要打电话。”
金华没理周元兴,拨打了崔玉茹的号,听筒里传来已关机的提示音,看来她已经睡了。
“怎么?嫂子不理你?”
“你就少说几句吧。”金华拍拍周元兴的肩,走向了阳台。
金华朝楼下望去,见灯光阑珊之处一个柔弱的身影正坐在那里,琦薇她还没走。金华心里乱了起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琦薇,人家也没做错什么啊,怎么就把人家一个小女孩大半夜的丢在那里不管了呢?这还算有良心吗?想到这里,金华再也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于是决定下去看看琦薇。
金华走到赵承明旁边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明哥,先让周元兴玩吧,我找你有点事。”
赵承明起身跟随金华到了门外,见金华手里拿着吉他。
“啥事?”
“我有个妹很不听话,竟然瞒着大人从家里偷偷溜出来了,说是来看我,现在人已经来了,就在楼下,我这得去陪她。”
“你还有妹?”
“表妹。”
“既然你要去陪她,为什么这么晚还回宿舍?”
“她事先没跟我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你表妹可真够调皮的,不过她这么大老远能一个人跑来看你,可见你们关系不错啊。”赵承明微微一笑,“还好,现代社会杜绝近亲结婚,要是换了古代,又是一对痴男怨女。有什么要我帮忙的?”
“我从二楼翻下去,你帮我递一下吉他。”
“带吉他干吗?”
“我妹好久没见我,非要听听我的歌和琴有进步没,唉,都是小孩子脾气!”
“好吧,这就走吧。你表妹今年多大了?”
“十六。”
“十六,呵呵,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你要从二楼那个窗户翻下去的话,我估计你是第一个不为去网吧而从那里走的人。”
在赵承明的帮助下,金华顺利地带着吉他离开了宿舍楼,他快速来到宿舍楼前面,生怕琦薇已经离开。
转过拐角,还好,琦薇的身影依然坐在那里。
金华走上前去,发现她似乎正低着头盯着地面。金华正不知该如何开口,琦薇先叫了起来:“大哥哥!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所以一直都没走。”
金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算是栽在你手里了。好了,咱们走吧。”
“去哪儿?”
“哪儿都行。”
琦薇兴奋地跳了一下,抱住金华的腰。
从楼上传来两声流氓哨。
金华连忙轻推开琦薇:“注意影响。”
“大哥哥,我冷。”琦薇撒娇地说。
“我把外衣给你披上吧。”
“不,就这样就不冷了。”
金华无奈,轻轻搂住了琦薇的肩,心中默念着:“她是我妹妹。”
两人就这么走了一段路,渐渐远离了金华所住的宿舍区,可是,到底该去哪儿呢?去旅馆吗?金华低头看了看笑嘻嘻的琦薇,然后摸了摸口袋——钱包落寝室了!
金华正懊恼之迹忽然想起琦薇上次掏出一百元给他的事,想必身上应该带着钱,于是问:“你身上带钱了吗?”
“今天没带。”
琦薇说没带,也不知是真没带还是假没带,金华也不想多问,于是抱怨道:“你大半夜的不回学校,害得我也跟夜游神一样到处乱窜。现在你我都没带钱,这下真不知该去哪儿了。”
“你刚才不是说去哪儿都行吗?那就随便找个地方嘛。”
“那总得找个地方吧,总不能在这里站一晚上吧。”
“哎,大哥哥你们学校里有没有花园一类的地方呢?”
“有个觅青园还是挺不错的。”
“太好了,就去那里吧。”
金华暗想:“半夜不睡觉去逛觅青园,我还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疯狂。”
金华放开搂着琦薇的手,说这样能走得快一点,琦薇也没说什么,两人不一会儿就到了觅青园。
现在刚刚到九月,阵阵海风吹来带走了白天的暑气,空气中微微泛着凉意,金华庆幸自己离开宿舍的时候没忘穿件外套。这个时候园里和意料中的一样空无一人,只有几个不甘沉默的蟋蟀叫个不停,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地面上树影婆娑,一切显得是那么的清幽静谧。金华终于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到了一个小桥流水的地方,琦薇感慨道:“这里太美了!”
金华指着不远处的亭子说:“我们到那里去吧,那里灯光暗,不会有什么飞虫,而且周围树木浓密,可以挡住后半夜的凉气。只不过这时候觅青园里的蚊子应该很多,不过还好我们穿的都是长衣长裤。”
金华说的这个亭子地处觅青园中部,离宿舍区很远,所以根本就不用担心琴声会吵着梦乡中的学子们。
在觅青园待了一段时间之后,金华刚才那烦闷的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他坐下从琴袋中取出吉他,扫了一下弦:“好啦,你想听什么歌?”
琦薇望着天空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你就随便唱吧。”
“嗯……那好吧,今天星星这么美,那就唱首老歌吧。
“抬头的一片天是男儿的一片天,
曾经在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
不知道天多高不知道海多远,
却发誓要带着你远走到海角天边。
不负责任的誓言年少轻狂的我,
在黑暗中迷失才发现自己的脆弱。
看着你哭红的眼镜想着远离的家门,
满天的星星请为我点盏希望的灯火。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
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
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
“好啊!”琦薇拍手笑着说,“这首歌名字叫什么?”
“你不知道吗?”
“我很少听歌的。”
“也难怪,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也只是个小孩子,你就更不用说了。”
看着眼前这么单纯可爱的小女孩,金华连刚才仅剩的那一点不满也消失殆尽,他突然觉得自己想唱歌,想唱很多很多歌,于是琴声又响了起来。琦薇笑嘻嘻地听着,时不时地给予热烈的掌声。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地过去,谁也没有在意过了多久。
突然金华停下不唱了。
“唱了这么久我也累了,也不能光让我唱歌啊,我还没听过你唱呢,你也来几首,让我休息一下。”
琦薇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摇了摇身子:“我不会。”
金华笑了:“别不好意思啊,谁不会唱几首歌啊。来,唱吧,大哥哥我不会笑话你的。”
“我,真的不会。”
金华笑着摇了摇头:“得了,像你这么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肯定是能歌善舞的,别害羞啊,来,大方点。我给你伴奏总行了吧,说吧,唱什么?”
琦薇想了一会儿,说:“就唱我听你唱的第一首歌吧。”
“第一首?你是说《橄榄树》?”
“对,《橄榄树》。”
“行。”
琴声响了起来,接着琦薇那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化为一个个乐符在觅青园里荡漾起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金华简直惊呆了,这声音清纯得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舒缓而悠扬,空灵而缥缈,明明近在眼前却仿佛来自遥远的天堂。金华突然觉得某些所谓的歌唱家所唱的和这歌声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更不要说他自己了。什么是天籁之音,金华似乎在一瞬间领略到了。
歌唱完了,金华的手指在琴弦上划了最后一下,然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目光呆滞。
“大哥哥,你怎么了?”
感到琦薇摇动他的胳膊,金华这才反应过来,他刚才傻了,被这如此美妙的歌声弄痴了。
“小妹妹,你唱得真好,从小练了多少年?”
“我?我一共就不会唱几首歌,就这首还是跟你学的呢。”
“别逗了,小妹妹。”金华笑了起来,“多少人苦练一辈子都达不到你现在的水平,你真是个难得的天才!要说唱不了几首歌,你当我傻啊?”
“真的,真的呢。”琦薇似乎有点急了,“我为什么要骗你啊?”
“因为你不想再唱一首啊。”
“我为什么不想再唱一首啊?”
“那你接着唱啊,我伴奏。”金华拨了几下弦。
“这个,哎呀,你……”琦薇语塞。
金华得意地笑了,心想小孩毕竟是小孩,被三言两语就哽得说不出话了。
“那,我清唱一首吧,不用伴奏。”琦薇声音里夹杂着羞涩。
“好啊。”
于是,梦幻般的天籁之音再次响起,如果说刚才金华仅仅只是发愣,那现在简直就变成了雕像,时间仿佛静止,空间也化为了虚无,而世间一切名利荣辱早已变作泡影。金华甚至可以觉得他的整个生命似乎就是为了在此时此地听这首歌,当然如果现在他还有感觉的话。
像第一次一样,在歌声结束的时候金华再一次痴痴地愣在那里,一动不动。然而这一回琦薇没有打扰他,而是让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自己则默默地望着天空。
不知过了多久,金华才终于开口:“这是来自天堂的歌吗?”
琦薇一愣:“说什么呢?”
“我从没听过这首歌,也从没听过这么美的歌声,恐怕昆仑山上的凤凰也未必有如此美妙的声音。如果你不是天使,那你一定是妖精了,不然不会唱出这么摄人魂魄的歌曲。”
“你才是妖精呢。”
金华哈哈笑了起来:“别生气嘛,小妹妹。”
“以后叫我薇儿好吗?”
“好吧,薇儿,你不愿承认自己练过嗓子就算了,你总得告诉我你刚才唱的那首歌的名字吧。”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
金华有一些失望:“那你是从哪儿学的?”
“玛丽姐姐经常唱,我就跟着学,时间一久自然就会了。”
“玛丽姐姐?你还认识外国人啊。”金华这才想起刚才的歌一句都没听懂,“歌词是什么语啊?”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语,反正好听就行了。”
“确实好听,太好听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是奇怪这么好听的歌我以前居然从来没听过。唉,跟你相比,我以后都不好意思唱歌了。要是茹茹也能听到就好了。”金华不禁感慨道。
“茹茹?”
“我女朋友。”
“你有女朋友啊。”
“怎么,我就不像有女朋友的人吗?”
“哦,没有啊,我只是随便问一下。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
“呵呵,算是吧。”
“茹茹,这个名字真好听。”
“她叫崔玉茹,茹茹算是她的小名。”
“崔玉茹,也很好听嘛。”
“好听吗?我觉得也是,很古典啊,可她自己不太喜欢,还说曾经想换过,可最终还是没换成。”
“我觉得很好听啊,没必要换的。”
“要是她也能像你这样想就好了。”
“哎,大哥哥……”
“你以后也别叫我大哥哥了,还是换个称呼吧。”
“换成什么呢?”
“我同学都叫我‘华哥’,你也这么叫吧。”
“华哥?你比他们都大啊?”
“不是,‘哥’是一个尊称,互相叫‘哥’是我们的习惯。”
“那好吧,华哥,你也唱累了,就给我弹一些曲子吧,我想静静地听听。”
说完琦薇就靠在了金华身上,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慢慢萦绕在金华四周。金华不禁有一丝飘然,然而他很快就定住了神。这么纯真可爱的小姑娘,从肉体到灵魂都如同清水一般透明,她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呢?谁家父母能生出这么有灵气的孩子呢?
优美的吉他声缓缓响起,萦绕在寂静的觅青园里……
琦薇靠在金华肩上渐渐睡着了,均匀的呼吸声在金华耳边轻响着,似乎睡得很香甜。金华手中的吉他也渐渐停止了吟唱,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突然间静了下来。深蓝的夜空如清水般透明,上面没有一丝云彩,点点繁星静静地浮在上面。月亮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只留星光静静地洒向地面,使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充满诗意,深邃而孕含哲理。
突然,天上有一颗流星划过,转瞬即逝。虽然金华算是一个标准的无神论者,可仍不免想起小时候听到的传说,于是他不免叹了一口气:“难道世上又有一个不幸的人离世了吗?”
没想到这一声叹息竟惊醒了熟睡中的琦薇,她揉了揉眼睛也抬起头望着天空,然后问道:“为什么?”
金华愣了一下,解释道:“刚才有一颗流星闪过。我小时候一共听过两种关于流星的传说,一种是对着流星许愿可以使愿望成真,但是经我检验这完全不灵。还有一种说法是地上有一个人,天上就对应有一颗星星,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就陨落一颗星星,流星就是陨落的星星。我小时候宁愿相信这第二种说法,可能是因为它不太好证实,因为地上的人和天上的星星都是数不清的。”
“才不是呢,你说的不对。”琦薇争辩道。
看着琦薇突然变得一本正经的样子,金华只觉得好笑,心想这真是个孩子。
“那你说说,流星是怎么回事。”
“天帝觉得夜晚的天空只有固定的星星显得很单调,于是就命天使们点燃五彩石划过夜空,这样就形成了流星。地上的人们看见了,惊叹这天使的杰作,以为对着流星许下美好的愿望,愿望就会实现。其实并不是所有流星都能让美好的愿望实现,只有其中很少一部分流星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些流星是天使们用自己的身体变的。每当有一个天使生命消亡时,天边就会有一颗流星出现。”
“天使?天使也会死吗?”
“嗯,”琦薇点了点头,“天使拥有永恒的生命,但同样可以放弃这种永恒。”
“放弃?为什么要放弃?”
“那是为了地上的人,心甘情愿地献出自己的生命。”
“地上的人?”
“有一种天使叫护命天使,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地上的凡人,直到这些凡人走完自己的人生路程。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护命天使,这个天使一直默默地保护着那个人。可是凡人的一生中往往会有一些注定无法逃避的厄运,这是命中的劫数,护命天使也无能为力。不过,还是有一种方法能使深陷劫数中的人免除厄运。”
“什么方法?”
“护命天使牺牲自己的生命,化作天边的一颗流星,这时如果有人对着这颗流星祈愿那个劫数中的人摆脱厄运,那么这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金华看着一向被自己视为天真幼稚的琦薇突然极其认真地讲述这么一个故事不禁有些吃惊,但在吃惊之余他还是深深被故事中的护命天使感动了:“那样的天使可真伟大,为了一个凡人牺牲自己。”
“那是因为他(她)深深地爱上了受自己保护的人。”
“天使也会有这种爱?天国的上帝允许吗?”
“是天帝。”
“那天帝允许吗?”
“有些事情是连天帝都没有办法阻止的,为了它所有人包括神都可以付出一切直到生命结束。”
琦薇说话时郑重的神情差点就让金华以为她所说的全是事实。愣了片刻后,他笑了笑,以开玩笑的语气问道:“你好像什么都知道,那你说说我的护命天使在哪儿呢?”
琦薇笑了起来:“天机不可泄漏。”
“鬼丫头。”
“不过,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做你的护命天使。”
金华瞥了琦薇一眼:“就你?不愿意。还是让我做你的护命天使吧。”
“好啊,你以后要好好保护我,不要让我受欺负,不许耍赖。”
金华又笑了:“不耍赖,来拉钩。”
“不用啦,我相信你,华哥。”
“你要我保护你,可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才行哦,你看你总是晚上一个人到处乱跑,现在坏人这么多,遇到危险怎么办!”金华板起脸来,“以后不准在晚上十点以后独自离开学校,要是让我看见绝不客气,那时我这位护命天使可要认真负责地教训教训你了。”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常唱歌给我听哦。”
“我周末才有时间嘛,平时都忙得很。”
“那就说好周末了,我周末回家,我家就在那个你上次去的地铁车站附近,我到时候去找你,你一定要来哦。”
“好的,但说好了,是下午而不是晚上。”
“嗯,下午就下午,来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拉完钩后两个人都笑了起来,尤其是琦薇,那星光下的笑容堪比天使。
“真不明白,你歌唱得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听我唱呢?”
“因为我觉得你唱得更好啊,你的琴弹得更更好。”
“是吗?那谢谢了。”
“你唱的那些歌都是从哪儿来的啊?”
金华一愣:“从哪儿来的?都是听来的啊,那些知名的歌手唱的。”
“那你就没想过唱自己的歌吗?”
“自己的歌?你是说让我自己写歌来唱?”
琦薇点点头。
金华沉默了片刻后说:“以前我也试着写过,不过都不太理想,不太敢当着别人唱出来。”
“唱给我听行吗?”
“这个嘛……”
“不愿意吗?”
“那倒不是……”
琦薇笑了起来,那星光下的笑容比刚才愈发显得美丽动人。
“那就为我写一首吧,现在。”
金华正准备推辞,突然眼前灵光一现,创作的灵感顿时鬼使神差般地涌了上来。
“你等等。”
金华试着拨了几下琴弦,接着便轻声哼起来。过了片刻,他突然跳了起来:“就这首了!”
“成啦?”
“嗯,我唱给你听。”
接着,在柔和朦胧的星光下琴声和金华的歌声相继响了起来:
“没有月,星光融融。
星光下的你,
笑容如此朦胧。
没有现实的嘲讽,
没有命运的捉弄,
像水晶一般纯洁,
是你天使的双瞳。
啊,美丽的天使,
我用吉他将你歌颂,
只是不知这琴声,
是否匹配你圣洁的笑容。
不知琴声所含的深情,
你是懂也不懂。
长夜将尽,
我早已理屈词穷,
一遍遍的祈愿,
也无法将你挽留,
任你飞向杳渺的天空。
啊,圣洁的天使,
我的祈辞如果你懂,
请将它留在心中。
但愿,我能化为清风,
陪你左右,
伴你到时空的无穷。”
歌唱完了,琦薇高兴得拍手叫了起来:“太好听了,华哥,你真行!你歌里唱的天使是指我吗?”
“嗯……也可以这么说吧。”
“有点牵强啊,哈哈,把我比作天使,不过,我可没有那么漂亮哦。”
“对自己这么没自信啊,呵呵。”
“呵呵,”琦薇模仿金华的笑声,“其实,你歌里唱的是你女朋友吧。”
“这个嘛,哈哈,也有一部分吧。”
琦薇的这句话可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刚才金华灵感大发的确是因为看着星光下琦薇那天使般纯洁的笑容而起,可唱着唱着心里就不知不觉想到了崔玉茹。
“就是嘛,华哥,你可真不诚实。”
“怎么能这么说呢,本来写这首歌的灵感也说不准啊。”
“就算是吧。”
“本来就是嘛,这首歌能作出全靠那一时的灵感,匆匆忙忙地什么歌词我根本就没想好,胡乱唱了出来,也没什么可指责的必要,你说是吧?”
“谁指责你啊,真是的。到时候你唱给玉茹姐姐听,看她怎么说。”
“她啊,肯定是高兴得不得了。有人把她比作天使,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吗?”
“做天使就真的那么好吗?”
“当然了,天使美丽圣洁,生活无忧无虑。”
“其实,天使也会流泪的,你知道吗?”
“这倒不知道。”金华看着琦薇那认真的样子,越发觉得她可爱,不觉微笑起来。
“天使在他(她)生命消亡的一瞬,会流下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泪水,泪水落在地上会化为世上最美的东西,那是一种熠熠生辉的蓝色石子,而天使为之付出生命的那个人必定会捡到那石子。”
“嗯,人家天使为他(她)付出了自己永恒的生命,最后还留给他(她)价值连城的蓝宝石,那这人也太幸运了。这个传说太凄美了,我有些接受不了。对了,你上几年级啊?”
“上高一呀。”
“那从时间算起来你还是刚刚升上高中啊。”
“是咯。”
“我刚上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就特别漂亮,引来好几个男生的追求。我想你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应该也有不少男生追求吧。”
“讨厌,说什么呢。”
虽然星光下看不清脸色,但金华猜想琦薇的脸颊一定红透了。
“没什么啊,这很正常嘛。”
“人家现在不想想这些事。”
金华口中只笑不言,心中却想在这方面口是心非的人多了,琦薇虽颇为不同却也难逃其中。
“笑什么?难道华哥当年刚上高中的时候也去追求那个女生了?”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当时只想好好学习,可没时间考虑那些事。再说漂亮不是我爱情的选择标准,我喜欢的女生不一定漂亮,漂亮的女生我也不一定喜欢。我觉得两个人有共同语言,心意相通,心有灵犀是最重要的。”
“那你和玉茹姐姐就是这样的了?”
金华本来不想对琦薇说这些,可一不小心说了出来也就不管那么多了:“嗯。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可自从遇到她这个想法就变了。”
接下来琦薇沉默了,只是用双手托着脸静静地望着天。金华见她如此也没再说话,而是拨弄吉他把刚才新创的歌演练几遍以免忘记。
沉默了一会儿,琦薇开口说:“真遗憾,天亮了。”
金华抬头,天真的亮了,这么快,时间仿佛还没过多久。
清晨的小鸟在觅青园里叽叽喳喳叫个不停,金华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
“你饿不?去吃点早餐?”
琦薇摇了摇头。
“那你该回学校了吧。”
琦薇点了点头。
“那,走吧,我送你。”
出了觅青园南门就到了D大的南大门,再走几步就是公交车站牌。一路上琦薇没有说一句话,她这一反常举动反倒弄得金华有点心神不宁,心中又一想可能是因为她困了。
临了,金华开口道:“反正你们学校离这里不远,你回去肯定会饿的,还有点时间吃早餐,然后去上课,当然,如果你现在还能坚持上课的话。”
琦薇点了点头。
首班车来了,琦薇上车坐在了一个靠窗子的位子。车开动了,隔着车窗琦薇向金华挥手告别,金华也挥手回应。
突然,琦薇打开了车窗,喊道:“华哥,周六下午我等你,一定要来啊。”
“放心吧。”
公交车消失在远方的拐角处,金华慢慢转回身,新升的太阳正迎面照着他,晨风轻拂着他的脸,使他不禁有些薰薰然。以前他仅仅以为琦薇是一个天真到极点的小女孩,可经过这一夜,这个观念有些动摇了。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她似乎连许多基本的词汇都不太懂,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六岁的中学生,可这才过了几天她就进不了不少,尤其是讲述那个关于天使的故事时声容并茂,以致令金华都有些感动。要说琦薇的天真是故意装出来的,金华绝对不相信一个小女孩能有这么好的演技,况且她也没有在他面前装天真的必要。可要说琦薇那至极的天真是真的,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学生来说那就更不可思议了。琦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小女孩?用古灵精怪也好,神秘莫测也好都不甚恰当,金华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他摇摇头,笑着叹了口气:“这算怎么回事啊,怪事!”
六 喜出望外
“这首歌不错啊,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听过!”崔玉茹望着金华略带兴奋地问。
金华扫了一下琴弦,笑道:“你当然没听过了,我又没给你唱过。”
“这么说,这歌是你写的了?”
“当然,这首歌是我新写的,《星光下的笑容》。”
“瞧你那得意样,不就是第一次写歌嘛。”
“哎,”金华拖长了调,“可说好了,不是第一次。”
“那你以前写的怎么我没听过?”
“以前水平不行,写的歌太次,难入贵耳啊。”
“不行,你唱,我现在就要听。”
金华皱了一下眉:“烂歌我是记不住的。”
“骗人,说,是不是情歌?”崔玉茹抱住金华右臂死盯着他。
“情歌?那些歌都是在认识你以前写的,怎么会是情歌,无病呻吟啊?”
“算了吧。”崔玉茹白了金华一眼,“谁没个初恋情人或梦中情人。”
“有啊,我的初恋情人兼梦中情人就是崔大小姐你呀。”金华故作惊讶地说,“哎,不对呀,这么说你以前还有一腿啊。”
崔玉茹使劲掐了金华一下,疼得他嗷嗷直叫。
“以后不许说这么难听的话!遵命!”金华模仿崔玉茹的语气自己做了个对话,惹得崔玉茹笑了起来。
“以前看你挺文静的,现在怎么越来越像野蛮女友了?”
“还不是因为你,以前看你挺老实的,后来嘴越来越贫,我这也是随机应变。”
良久,崔玉茹靠在金华肩膀上,小声说道:“其实,除了你之外,我没真正爱上过其他任何人。”
金华觉得心突然紧了一下,然后由怦怦跳开了,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金华明白这是幸福所致,一个男人当知道自己心爱的女人只爱过他一个人时往往会有这种感觉。说实话,这也是一种不良的虚荣心,但大多数的男人并不以为然,因为爱情都是自私的,这是原始的天性。
“这首歌什么时候写的?”
“昨天晚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今天凌晨。”
“今天凌晨?你不睡觉写什么歌呀。”崔玉茹嘴上责备着,但心里还是蛮高兴的。
“那还不是因为灵感来了。”
“你灵感来得还真是时候,该不是周公教你的吧?”
“我就知道周公会解梦,还不知道会写歌呢。”
“你要是那时候用琴还不惹室友骂你。”
金华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茹茹,你一定以为这首歌是为你写的吧。”
“难道还不是吗?”
“其实,虽然,我写歌时心里想到了你,但最初引发这首歌的创作灵感的人不是你。”
“嗯?”崔玉茹的脸离开了金华的肩,“那又是谁?”
金华本来不想跟崔玉茹说琦薇的事,可不知怎的要是不说他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再说他本问心无愧,要是不说出来反而显得做贼心虚了,况且纸包不住火,这事就算他不说崔玉茹早晚也可能知道,到了那时再说可就迟了。考虑了半天后,金华缓缓说道:“茹茹,你听我慢慢跟你讲……”
于是金华把从那天在地铁站遇到琦薇起直到昨天晚上在觅青园的事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崔玉茹静静地听着,始终没说一句话。
当金华讲完时,为缓和气氛,他扫了一下琴弦。
崔玉茹沉默了一小会儿,随后抬起头看着金华:“你没必要那么紧张,我也知道你没什么瞒着我的。再说我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吗?”
再次被崔玉茹说中心事,金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快别傻笑了。就按你说的那样,我也觉得这事情蹊跷得很。所以,你应该安排一下,让我和她能见个面。”
“这个嘛……”
“你不会觉得有困难吧?”
“没没,这能有什么困难。我是说你想和她见面得装作偶然遇上,不能特意去看她。”
“这不用你提醒,专程去看那不是明摆着让她起疑心吗?说不定啊,这个小姑娘还真是个狐仙,把你的魂都勾了去。”
说罢,崔玉茹掩口笑着,金华跟她一起笑了两声。
“说着好听,什么狐仙,恐怕心里在骂狐狸精吧?”
“说什么呢,人家哪里是那种人。”
“哟,品德高尚嘛。”
“你就不能说点正经话。”崔玉茹白了金华一眼。
“说正经话,你还真信狐仙?”
“这你都信,笑话,我是说着玩的,我可是比你还坚定的无神论者。”
“那这一切又怎么解释?你不会以为我是跟你胡诌的吧?”
“谅你也没这个胆。一切要等我和她见了面才能见分晓。”
“那好吧,就在这个周六。”
“那不就是明天嘛。”
周六上午,金华按惯例早饭后就背上吉他坐上了去市里的公交车。到了跟琦薇约定的地铁车站后,他留意了一下四周,没有看见琦薇的身影,便先找个墙根干起了也算是有点老的本行了。
生意沿袭了前几个星期的势头,出奇的好,才一个小时,就有了二十多元入账。可金华今天没太注意这个,他等的是琦薇的出现。
果然,下午两点,琦薇银铃般的笑声传进了金华耳朵里。这次她上身是粉红色斑马纹长袖T恤,下身是近乎白色的牛仔裤,头发用发带扎成了一条马尾辫,扎辫子用的紫色丝带和鞭子一起随着她轻灵的步伐跳到了金华面前。
不待金华开口琦薇就抢先说道:“华哥,你果然来了。”
“难道我还能骗你不成?”
“当然不会啦,华哥说话最算数了!”琦薇一下再跳到了金华旁边坐下了,“其实,我比你来得早,我十二点就到了这里。”
“哦?这么说我让你久等啦?”
“也没等多久啦,你很快也就来了,我躲起来听了一会儿你唱歌,你不是还唱了那首‘没有月,星光融融’吗?”
“我给那首歌起名叫《星光下的笑容》”金华笑道。
“华哥,我有个想法。”
“什么想法?说吧。”
“你教我弹吉他吧。”
“好啊,只是……”
“只是什么?”
金华真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时间,但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只是平时你我都没时间,而我到了周末,你看这……”
“一周七天,每天你都没时间吗?”
金华真的是没时间,他周六、周日全天都要卖唱挣钱,周一到周五所有课余时间都要自习,而周五晚上则往往是他和崔玉茹共度周末的幸福时光。
“周六和周日的晚上就可以呀。”
“你不是要唱歌吗?”琦薇朝金华装钱的盒子努了努嘴。
“晚上人就少了啊,唱歌也挣不了多少。只是……”
“只是什么?”
“晚上跑这里来学吉他,你不觉得别扭吗?”
“我才不怕呢。那么说定了,可不许反悔哦。”琦薇眉开眼笑,让金华突然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史湘云。
“只是……”
“又只是什么?”
“你一周就回一次家,周末晚上不在家待着,你父母同意吗?”
“哈哈,这你放心,我爸爸妈妈一道周末晚上准要一起出去玩,我嘛,自然是留在家里学习啦。”
“这合适吗?”
“怎么不合适?放心,就算被发现,爸爸妈妈也不会怎么惩罚我的。”
“那好吧。”
“嗯。我明天就去买一把吉他,明天晚上再到这里来。”
说着,琦薇站了起来,金华还以为她要走了,忙问道:“这就走吗?”
“谁说我要走?我只是到你对面来。”
琦薇蹲在了金华对面。
“好了,开始吧。”
“什么?”
“《星光下的笑容》”
于是琴声响了起来,奇怪的是,一下子围上来好多人,比刚才金华唱这首歌的时候多得多,更准确地说金华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多人同时听他唱歌。
一曲既罢,琦薇将纸盒子端起,转过身对着大家说:“这位大哥哥唱得多好啊,他是没钱交学费才在这里卖唱的,我很同情他,你们也一定同情他吧?我们一起帮他这个忙好吗?”
然后琦薇掏出一张二十元投在了盒子里,于是围观的人纷纷掏自己的包。不一会儿,盒子竟然装满了。
这一切把金华看得目瞪口呆,手按在琴弦上一动不动,琦薇只好提醒他再唱几首,于是吉他声再次响起。
不知过了多久,金华感到有人拍他的肩膀,扭头一看琦薇正冲着他笑:“人都走光了,先歇歇吧。”
金华如梦初醒:“怎么都走光了呢?”
“人家都还有事要做,你还能强拉着人家听你唱歌吗?一下子赚了那么多钱还不满足啊?”
金华急朝盒子望去,里面空空如也。
“钱在这里。”
琦薇晃了晃手中厚厚的一沓钱,冲金华眨了眨右眼。
“你可得感谢我,共有五百七十三块。”
“没问题,你要怎么报答?平分?”
“谁要你的钱,我又不缺钱,我要你好好教我吉他。”
“没问题。”
“华哥,现在你不觉得我耽误你的时间了吧?”
金华的脸刷一下红了,他刚才确实有点觉得教琦薇吉他有点浪费时间,心下颇为不快。
“不过做哥哥的你即使耽误时间也不会拒绝我的,对吗?”
“这个自然。”
“嘻嘻,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哥哥!来,把钱揣好吧。”
金华接过钱问道:“奇怪了,刚才的人怎么那么多?”
“因为你的歌唱得好呗。”
金华笑了:“不对,是因为你吆喝了两句,人家冲着你天使般的笑容……”
“才好一点,又不好好说话。”
金华敛起了笑容:“这也说不通啊,就算你再天真可爱也没有让人家乖乖掏腰包的道理啊,奇怪,他们怎么没把你当成托儿?”
“托儿?什么是托儿?”
“就是假装买东西骗别人上当的人。”
“我又不是在骗人。”
“当然,谁能把像薇儿妹妹这么晶莹剔透的女孩子当成托儿呢?”
“快别说了,现在就教我吉他吧。”
“好。”
在琦薇开始学吉他前,金华先问了她几个音乐问题,结果发现琦薇是一点乐理知识也不懂,他只好慢慢地从最基本的讲起。好在琦薇悟性甚高,没用多久就明白了大概,于是她便开始学吉他基本的指法,金华尽心地教她,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不知又过了多久,一个金华熟悉的声音在旁边响了起来:“唱一首歌吧,《星光下的笑容》。”
金华抬头一看,发现陈梦雨也和崔玉茹一起来了,于是故作惊讶:“茹茹,你怎么来了?”
崔玉茹与旁边的陈梦雨相视一笑,反问道:“我就不能来吗?”
陈梦雨也会心地冲金华一笑:“人文学院的女生们都说茹茹有个俄耳甫斯①式的男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啊。”
金华微微一愣,心想陈梦雨怎么装不认识他啊,算了,给她来个将计就计,于是谦恭地略一鞠躬:“这位小姐,你太过奖了。”
“阿华,你就为我们唱一首歌吧,我这位朋友可是仰慕你很久了。”
“是啊是啊,”陈梦雨很配合地说,“我还后悔怎么没赶在茹茹之前认识你呢。”
说完两个人再次相视而笑,倒弄得金华有些尴尬。
“既然如此,那恭敬不如从命了。”金华转过身对琦薇说,“琴。”
还没等金华接过吉他,崔玉茹惊问道:“这是哪里来的小妹妹?这么水灵漂亮!”
“哎呀,真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吧,茹茹,比起她来你都得自惭形秽了。”
金华心里明白崔玉茹她们说了半天终于开始切入正题了。
而琦薇突然得了这么两句奇怪的称赞有点害羞,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噢,你们说她啊,她是我刚认的妹妹,怎么样?我还配做她的哥哥吧?”
“你说你是她哥?那茹茹岂不就是她嫂子了?”
“去去,死菲菲就会乱说。阿华,既然是你的妹妹,那也是我的妹妹了……”
没等崔玉茹说完,陈梦雨又掩嘴笑了:“还说不是嫂子,妹妹到先认上了。”
崔玉茹脸颊有点微红,争辩道:“我说当她姐姐,怎么不行。”
陈梦雨笑而不答。
“这是我同学陈梦雨,平时啊,就属她会说一些人家不爱听的话……”
金华心想这两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唱这出奇怪的双簧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崔玉茹正要说下去,陈梦雨在一旁急了:“哎哎哎,有你这么作介绍的嘛。”
今天的陈梦雨身穿着黑色开襟长袖短外套,前襟打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T恤,下身是浅灰色休闲长裤,巧妙的打扮使她本来就姣好的身材尤显高挑。她肩挎一个橙色小皮包,和衣服对比起来有点扎眼,小包上复杂的装饰品略显多余。姣好的面容为她高挑的身材作了个完美的补充,服装整体的色调与旁边一身浅色的崔玉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陈梦雨虽不及崔玉茹秀丽,却比崔玉茹更显风韵。
“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金华决定陪她们把这场怪戏唱到底。
“帅哥,我可没有福气见过你啊。”
“行了吧你,别在这里肉麻了。”崔玉茹小声说。
“你看看,光顾说话,把妹妹冷落在了一边了吧。还不赶快赔礼道歉。”陈梦雨说完“噗哧”一声笑了,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
金华扭头去看琦薇,见她站在那里眼也不眨地看着他们,似乎是不知说什么好。
崔玉茹走上前去,拉起了琦薇的手,笑问道:“小妹妹,今年多大了?”
“十六。”金华说。
“要你回答吗?”崔玉茹白了金华一眼,接着又转向琦薇,“在哪儿上学?”
“三十中。”这回是琦薇说的。
“那离我们学校不远啊,以后常去姐姐那儿玩啊。”
见琦薇点了点头后,崔玉茹继续说道:“昨天听金华说认了一个妹妹,没想到竟然这么漂亮,真像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一旁陈梦雨唱道:“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唱完又噗嗤笑了。
崔玉茹和金华也跟着笑了笑,接着她又对琦薇说:“要不是今天我逛街回来刚好碰到,那可多可惜!现在时间也不早了,该吃晚饭了,你和姐姐哥哥们一起去吃吧。”
琦薇向金华望去,金华问:“你家里人不会担心吧?”
“爸妈都不在,我得自己做饭。”
“那就跟我们去吃得了,做什么饭啊。”陈梦雨抢道。
金华笑了:“就这样吧,你玉茹姐对饮食可有一套了,跟着她不会吃亏的。”
“什么呀,你梦雨姐才是真正的美食家,我哪儿行啊。”
一旁的陈梦雨不耐烦了:“我说你们就少说点吧。俄耳甫斯先生,你的歌改日再拜听吧,现在把琴收起来该用晚餐了。”
吃饭地点最后由崔玉茹定在了附近的一家意大利式餐厅,四个人围坐在一张靠里的桌子。崔玉茹点了一张比萨说要和金华一起吃,又点了两杯苹果汁。陈梦雨点了一份通心粉,一杯红酒。琦薇点了一份通心粉,一杯苹果汁。崔玉茹又点了一盘意大利香肠和一盘烩虾,大家一起吃。
饭间,崔玉茹和陈梦雨都争着和琦薇说话,琦薇和她们渐渐混熟了,话也多了起来,天真活泼聪明可爱的特点展露无余。
不知为何话题突然转到各自名字的来历上,陈梦雨转向金华:“俄耳甫斯,就从你开始吧。”
“金华是浙江省的一个城市,我出生在那里,不过五个月大时就去湖南了。我父亲为了纪念我的出生地,就给我取名为金华。”
“还是挺有意义的。”陈梦雨又转向琦薇,“薇儿妹妹,你这个名字是谁起的?”
“谁起的?我妈妈啊。”
“你的姓呢?”
“姓?我……姓琦啊。”
“齐?哪个齐?”
“嗯……王字旁,右边是神奇的奇。”
“还有这么个姓?我倒是第一次听说。”陈梦雨摇了摇头,“你妈妈给你起这个名字有什么原因吗?”
崔玉茹笑了:“薇儿妹妹,你别听她胡扯,谁能像她一样,连名字都有个梦兆。”
“梦兆?什么梦兆?”琦薇来了兴趣。
“据说是她妈妈有一天做了个梦,梦见满天瓢泼大雨,地上的水越来越深,最后没过了腰。就在她妈妈准备逃生时,一个木盆被水推了过来,木盆里放着一个小女孩儿。后来就有了她,于是就被起名为梦雨了。”
“听起来还挺玄乎的,这是上天的意思啊。”金华感慨道。
“别光说我啊,你也说说自己。”
“我的名字有什么好说的,我又不喜欢。”
“快别这么说,我觉得挺好的,又有古典韵味,挺适合你。是吧,俄耳甫斯帅哥?”
说到这陈梦雨冲着坐在她对面的金华笑了笑。
金华虽然对希腊神话不太了解,但俄耳甫斯的故事还是知道的,只见他扬了扬眉毛:“快别说我是俄耳甫斯,我可不希望我的妻子成为欧律狄刻。”
“只要你带欧律狄刻出冥府时别回头看她就行了啊。”
“那么多天不回头看怎么行啊,我一天不看都受不了。”
听到金华和陈梦雨的对话,崔玉茹不觉羞红了脸:“你们两个就不能少说一些不吉利的话,看薇儿妹妹多好,说的话多好听。”
陈梦雨突然一声长叹:“我不怪你这么迷信,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的故事太凄凉了,谁听了心都会伤。”
“贫丫头,不怪我?我还没说怪你呢。”崔玉茹假装生气。
“行啦行啦,说点其他的,就说说这个意大利饮食吧。我以前一直以为通心粉比较细,没想到竟然这么粗,都快赶上了手指了。”金华岔开了话题,惹来了另外三个人的一阵莫名其妙的笑声。
“其实意大利通心粉有粗有细,形状多种多样。”崔玉茹解释道,“光是这家也有几种,给你点一份尝尝?”
“算了,我已经饱了。吃西餐实在没什么胃口,说实话还不如去吃重庆火锅。”
“嗯,我赞成。”陈梦雨笑着答道。
崔玉茹白了他们一眼:“你们两个欺负我吃不了辣吗?”
大家又是一阵欢笑,气氛愈发活跃了起来。
餐后,崔玉茹和陈梦雨说要回校,让金华送琦薇回家。
“送到后别再去搞你的街头艺术了,直接回校吧,我等你。”崔玉茹嘱咐金华。
陈梦雨又在一边揶揄道:“行了吧,谁还能把你的俄耳甫斯抢走!”
随后崔玉茹和陈梦雨打车回校了,金华独自送琦薇回家。
“你觉得我女朋友怎么样?”
“你是说玉茹姐吗?她是个很好的人,梦雨姐也是,只是我觉得……”
“觉得什么?”
“她们说话有点怪,我不太习惯。”
金华笑道:“傻丫头,她们是故意逗你玩的。”
“为什么要逗我玩啊。”
“可能是看你长得太可爱了,她们喜欢不过来啊!”金华笑出了声。
“你们都说我长得可爱,那到底可爱在哪里呢?”
“没有什么哪里不哪里的,你哪里都可爱,几句话是解释不清楚的,可爱就是可爱,没什么原因啊。”
“那梦雨姐说你是什么俄什么斯的是什么意思?”
“是俄耳甫斯,他是希腊神话里太阳神阿波罗的儿子,善于弹琴,据说他的琴声甚至可以感动无情的草木。”
“那她是夸你琴弹得好啦。那你后来为什么又不让她那么叫你呢?”
“因为俄耳甫斯和他的妻子欧律狄刻有一段悲惨的故事。”
“给我讲讲好吗?”
“好。不过我对希腊神话不是很了解,只能讲个大概了。
“在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的父亲是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同时也是音乐之神,而俄耳甫斯的母亲则是文艺女神。所以他一生下来就有了极高的音乐天赋,再加上父母的悉心教诲,更是才华横溢。后来,阿波罗又把自己的金琴送给了他,这样,还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举世无双的琴师。据说,当他弹琴时,天上的飞鸟,水下的游鱼,林中的走兽,甚至连无情的草木也会感动。
“后来俄耳甫斯的歌打动了仙女欧律狄刻,于是两人深深相爱了,不久后就结为了夫妻。可是这幸福的生活没过多久,不幸就落到了他们头上。一天,欧律狄刻和她的朋友们在山野间玩,不小心被一条蛇咬到了脚。这是一条剧毒的蛇,等同伴们赶来时,欧律狄刻已经停止了呼吸。
“这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击垮了深爱着妻子的俄耳甫斯,从此他消沉下去,人们再也听不到他的琴声。直到有一天,他擦干了眼泪,他明白悲伤是没有用的,要想再见到相依为命的妻子,就只有舍身入地府。于是,他带着金琴出发了。
“地府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然而俄耳甫斯的琴音如怨如慕,歌声如泣如诉,打动了冥河上的艄公和看守冥府的三头犬,最终见到了冥王哈迪斯。冷酷无情的哈迪斯也被他的琴声感动,并同情他的不幸遭遇,于是破例让他带走欧律狄刻,但同时提出一个条件,在俄耳甫斯领着妻子走出地府之前,不能回头看她一眼,否则她就再也不可能重返人间了。”
说到这里,金华稍稍停顿了一下朝琦薇望去,只见她双眉紧锁,似乎正为故事中的人物担心。金华突然有点不想讲出这个悲惨的结局来伤害琦薇单纯的心,这时琦薇见他不讲便投来疑问的目光。于是金华继续讲了下去。
“这突如其来的喜讯把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高兴坏了,他们马上一起往回走,一走就是好几天。俄耳甫斯急着赶回人间在前面走得很快,而欧律狄刻的脚伤还没痊愈只能在后边费力地跟着。多日不见恍若隔世,可看到俄耳甫斯对自己居然这么不管不顾,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肯,欧律狄刻十分伤心。眼看人间的光明已经从地府的门缝里透了过来,这时欧律狄刻走得更慢了,嘴里还不停地抱怨着。可怜的俄耳甫斯忘记了冥王哈迪斯的叮嘱,他转过身来,想安慰一下欧律狄刻。突然,欧律狄刻惨叫一声,一双无形的大手转瞬间就把她拽了回去。俄耳甫斯急忙跑回地府,可这次无论他怎么哀求,冥河的艄公再也不答理他了。欧律狄刻,这次是真的和他永别了。从此以后,俄耳甫斯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他的歌声消逝了,金琴被闲置在角落里,布满了灰尘。
“后来,由于他不敬重酒神,结果被信奉酒神的一些狂女杀害,连尸体也残缺不全了。还是多亏一位女神费了很大的精力把他的尸体收集、埋葬起来。
“再后来阿波罗十分想念他的儿子,就去向众神之王宙斯求情。宙斯也很同情俄耳甫斯的悲惨遭遇,便把阿波罗赠给他的那把金琴放到了天上,这就是天琴座。”
金华讲完后,长叹一声,他再次为这个悲惨的故事而伤感。而琦薇则一声不吱,默默地往前走着。
“你为这个故事难过吗?”过了良久金华才又开口。
“嗯,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的命太苦了。”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比他们命苦的人还有很多。”金华又是一声长叹。
“天琴座在哪里,指给我看。”
金华抬头向天,只能看到稀稀散散几个星星。
“就是那颗,也就是织女星,它是天琴座里最亮的星。只可惜城市里灯光太强,天上的星光基本被掩盖了,其他几颗星就看不到了。要看可以去郊区,比如我们学校的觅青圆。”
“算了,我家到了,我也该回去了,改天再说吧。”
金华朝琦薇所指的地方望去,见是“流星花园”四个大字。
“你们家住这儿啊,那一定很漂亮了。”金华知道,流星花园是S市环境最美丽的居民小区之一。
“还行啦,就到这里吧,你也该回去了。”
“不用我送你到家门口吗?”
琦薇笑了:“不用啦,到了这里就算是到家啦,我爸爸妈妈大概也快回来了。”
“那我也该走了。”
“拜拜。”琦微笑着跑进了大门,消失在不远的拐弯处。
金华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不如进去悄悄尾随琦薇看看她家到底在哪个位置,外观什么样。正待迈出脚步,手机突然响了,掏出一看,是崔玉茹。
“阿华,送到了吗?”
“刚到,我这就回去了。”
“快点啊,我们在欣欣,你快点来吧。”
“又去欣欣?不是才吃过吗?”
“哎,别提了。菲菲那个死丫头说刚才没听你唱歌,心里有些遗憾回去肯定睡不着,非要拉着我在欣欣开了个包间,就等你过来唱歌了。”
这时只听电话那边传来了陈梦雨的声音:“死茹茹,别丫头长丫头短的,我可比你大,没大没小……”
“好了,就这样,你路上别耽搁,挂了。”
金华放下手机,遗憾地望了望琦薇消失的地方,扭头朝最近的公交车站走去。
欣欣烧烤屋外不远就是公交车站,金华下了公交车就直奔它而来,进了门到吧台一问知是在二楼6号包间。金华刚走到6号房间门口就听到了陈梦雨的笑声,推门进去见屋里只开了一盏壁灯,昏黄的灯光照在靠窗的餐桌上,桌子上放了几盘烧烤和两杯饮料。桌旁崔玉茹和陈梦雨倚窗而坐,两个人谈笑着,却没有吃烧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