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天魔教父》(我的老婆是大法师)》 · 再世惊云 · 2026-07-25
现在是晚上七点半,夜总会的生意还没达到最火爆的时间,进场的客人不是很多,但个个都是开着豪华私家车,身后或多或少跟着几个彪形大汉的富豪。当迎宾小姐甜笑着行礼说过一句欢迎光临之后,富豪们便有大面额的小费送上,有的还非常隐蔽地在迎宾小姐丰满的胸部或臀部摸上一把。这是有钱人的销金窟,在这里,是看不到工薪阶层的。而且有很多客人是来做毒品或军火交易的,家底都相当丰厚。
我们并没有进门,我站在门外,把箱子放在脚边,掏出新买的手机拨了索罗斯的一个毒品交易专用号码。来之前我已经和索罗斯联系过了,罗礼克警长事前与跟他打了招呼,否则我这么贸然上门,说不定会给当成国际刑警或是联邦密探,还没进门就给我来一轮弹雨洗礼。
“喂,索罗斯先吗?我是萧,我已经到丽城门口了。”
“哈哈,萧,你终于来了,我可是等了你好久呢!你稍等一下,我马上派人来接你。呵呵,不好意思,我这里还有两个客人,无法亲自来接,请你原谅。”
“哪里,我只是小角色,当然劳不得索罗斯先生您的大驾。”
“千万别这么说,克鲁诺先生介绍的朋友,怎么会是小角色呢?你可是贵客啊……”
我冷笑着挂上了电话,如果不是因为我手里有批货,如果不是因为罗礼克警长跟他打过了招呼,这家伙恐怕会是另一种语气吧?
不过——我再次仔细看了一下丽城夜总会奢华的门面,三层楼高的大建筑,灯箱招牌足有二十米长,占的地皮起码有上万平方米,听说三楼全是酒店模式,还有两间总统套房,按酒店分级标准,算得上五星级的。索罗斯不愧为军火和毒品大鳄,我这小角色还真不是一般的小鱼小虾——我很有兴趣把他吃掉,把这间丽城纳入自己的麾下!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章 - 成交
等了不到五分钟,一个穿着短裙的金发女郎带着四个MIB打扮的壮汉从夜总会大门里出来,向我们迎了过来。
我眯着眼睛,含笑打量着那金发女郎,在A国人中,她的相貌算是漂亮了,皮肤也相当不错,没有那种大的毛孔,裸露在外的小臂上也不像一般的A国女人那样长着长长的体毛。她的身材相当不错,可用火爆来形容,走路时小蛮腰扭得恰到好处,露出半截雪白丰腴的大腿引人暇思。一双大眼睛下描着淡淡的青色眼影,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的眼神是在勾引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女郎穿着高跟鞋,比我高了五公分左右,我得稍稍抬头才能看着她的眼睛。
女郎走到我的面前,对我伸出了手,微笑着说:“你好,萧先生是吗?我是索罗斯先生的秘书莎丽斯通,非常高兴见到你。”
我伸出手去,和她握了一下。嗯,手指修长,结实有力,虎口和食指有非常明显的茧子,应该是长期玩枪磨出来的。
我彬彬有礼地笑着,慢慢地说:“你好,斯通小姐,你非常漂亮,见到你是我的荣幸。”
“谢谢你的夸奖,叫我莎丽就可以了。”莎丽甜甜地笑着,“索罗斯先生让我来接你们进去,请跟我来。”
我提起箱子,跟在莎丽身后走了进去,里面的环境相当不错,没有什么嘈杂声,厅里放着爵士乐,几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和穿得像公主一样的小姐在舞池里跳着慢舞,看不到有人吸毒,也没见到有人滥交。只不过那些包厢里边是怎样的情形就不是我能看到的了,不过想来也应该不会太糜烂,到底是大场子,那些小夜总会和它根本没得比。
白依挽着我的臂弯,好奇地打量着厅里的一切,不时发出一两声惊叹:“好宽敞的地方啊,萧哥哥,这比我们那里宽敞多了!这些女孩子好漂亮,看上去就像贵族小姐一样,比我们那的强多了……”
老杰瑞也在饶有兴趣地东张西望,看样子他也是头一回进这样的场所。
莎丽带着我们上了二楼,来到一间会客室里,招呼着我们坐下后,亲自给我们三人一人倒了一杯咖啡。“请稍等一会儿,我去看看索罗斯先生的客人走了没有。”莎丽朝我们歉意地笑了笑,转身出了会客室,轻轻虚掩上了房门。
“真皮沙发,萧,这会客室里的摆设比你办公室时的东西可强得多了!”老杰瑞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摸着沙发,“这间房里的整套家俱得十几万美金呢!看,茶几上镶的边是纯金!”
妈的,红楠木茶几用纯金镶边,冲咖啡的杯子是中国紫砂杯,这索罗斯想玩品味,却俗不可耐,典型的暴发户作风。
我不屑地撇了撇嘴,敲着沙发的扶手,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我小时候还有个愿望呢,等发财了,我天天买两杯豆浆,一杯喝掉,一杯倒掉。后来有了点钱,我又想啊,我要买辆五十万人民币的好车,带着妞去兜风。现在呢?一百二十万美金的豪华宝马可以毫不犹豫地炸掉,几十万美金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扔出去,说起来,我他妈也是个暴发户。我们这种人,总结起来就一个字,俗,俗不可耐地俗!”
老杰瑞笑着说:“你也不俗了,我听小和尚给我讲他跟你的经过,你和他论的什么佛、魔的道理,他从生下来就礼佛,还是论不过你,一个俗人能懂那么多道理吗?”
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那些道理是天魔留给我的智慧,要是只凭我自己,还真的没法子论得过因果。
白依还是喝不惯咖啡,小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太苦了!还是糖水好喝。”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肚子,说:“不要喝太多糖水,再喝你就要长胖了!”
白依说:“我长胖了,萧哥哥就不要我了吗?”
我哈哈大笑,说:“怎么会呢?白依就算长成一头小胖猪,萧哥哥也不会不要你的。萧哥哥可是答应过你,以后再也不会丢下你的!”
三个人正说笑间,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索罗斯那略带点粗豪的声音传了过来:“对不起萧先生,让你们久等了。”随着这把声音,一个身材高大,强壮却不肥胖,有着一张国家脸,下巴刮得很干净的中年白人推开门走了进来,莎丽跟在他身后。
我忙站了起来,笑着主动伸出手去迎向索罗斯,与索罗斯的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哪里哪里,索罗斯先生日理万机,每分钟进帐几十万,还肯给我时间亲自来见我,我感激都来不及呢!”
索罗斯和我客套了两句,分宾主坐下,问道:“这位小姐和这位先生是?”
我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白依,这位是我的专职司机,老杰瑞。”
“哦——”索罗斯看着白依,笑道:“白小姐真漂亮,我以为我的秘书已经是很漂亮的女孩了,没想到白小姐更胜一筹啊!”A国人在这一点上比较坦率,夸人都这么直接。只不过,索罗斯眼中不时闪过几丝淫猥的光芒,让我非常不爽。看他的面相和神情,结合他那俗不可耐的品味,我已经在心下断定,这家伙是个色情狂,看来得提防着他点。
“索罗斯先生,克鲁诺先生知道您现在紧缺货源,而我手上正好有一批货,所以介绍我来见您。您看,样品我已经带来了!”我提起黑皮箱,轻轻拍了拍。
索罗斯笑道:“克鲁诺先生真是个热心肠!”他对莎丽挥了挥手,莎丽过来把箱子接了过去。“不知道萧先生有多少货呢?您知道,现在北美市场上的货源非常紧张,哥伦比亚那边出来的货被麦德林集团垄断了,金三角最近又在大力禁毒,阿富汗就更不用说了,去年烧了3000吨原材料啊!唉,现在市面上货源紧缺,刚才我接待的两个客人,就是哥伦比亚的供应商,他们的货在交给麦德林集团和甘比诺家族之后,剩下的已经少得可怜了……唉,他们知道我缺货,所以开了高价,结果还是没谈成。萧先生,您知道,生意不好做啊!”索罗斯对我大倒苦水,其用意非常明显,想让我把价钱开得低一点。不过他还算是坦诚了,没有说市面上货源很多这种话,不过估计也是因为知道我了解市场行情才换了个方式。
在索罗斯说话的时候,莎丽打开皮箱,拿着一包四号,用刀片割开一条小缝,用长长的小指甲挑了一点放进嘴里,细细地品尝了一阵,笑道:“老板,是高纯货,98%的纯度!”
索罗斯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拍着手笑了起来:“萧先生,你真了不起,竟然有这样的好货色!你一共有多少这样的货?”
我笑着说:“不多,只有三百二十五公斤。”
索罗斯眼中现出一缕丝望的神情,但他还是笑着说:“三百二十五公斤也不错,你开个价吧!”
我想了想,说:“还是您出价吧!您知道,98%纯度的货,可以兑成80%的纯度,在价钱方面一样可以卖得很高,毕竟市面上货少得很,虽然只有三百多公斤,您还是可以赚到一点的。”
索罗斯想了想,说:“那么,二十五美金一克没问题吧?”
我敲着沙发扶手,飞快地盘算着,索罗斯出的价比我想象中要高,这就证明市面上的价格又上涨了,索罗斯如果赚不到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他做这生意就划不来。
我沉吟着说:“索罗斯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次合作,本来我可以让一点利给您的,但是您应该知道,我现在的形势也不是特别好,很需要钱……这并不是我们唯一一次合作,您也许不知道,我对军火也是很有兴趣的。而且我还可以保证每个季度都给您供应同样纯度的货,数量上比这次只多不少。索罗斯先生,您是不是可以考虑给我加点?”
索罗斯又想了一阵,说:“如果你可以保证每季给我提供一吨以上的货,我可以每次都出三十美金的价格收购,这次也是一样!”
一克三十美金,一公斤就是三万美金,我这三百多公斤货,足足可以卖九百七十五万美金!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批抢来的货真正让我小发了一笔,但是我心中并没有十分激动的感觉,只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微笑着说:“好,成交。这次就三十美金,以后则以二十五美金的价格提供给您,算是和您交个朋友。我今后对军火地需求可能也相当大,到时候就专找索罗斯先生您购买了!”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一章 - 扑朔迷离
当我们从“丽城”夜总会里出来时,黑皮箱里已经装了一百万美金的现金,剩下的钱都打进了我新开的银行户头。
和索罗斯已经建立了暂时的合作关系,再过两天我会带龙倾城过来找他订购一批军火。墨西哥人留下的武器虽然有一些,但是显然不够,主要是不够精良,大部分都入不得龙倾城法眼。
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约能保持多长时间,这点我不知道。一切都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做我们这种违法的生意,合约什么的是从来都不签的,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的事情,签了合约又有什么用?
站在门口,送我出来的莎丽对泊车小弟说了几句,那小弟马上开着一辆崭新的奔驰停到了我们面前。
“这是?”这不是我那辆大屁股福特,我那车里面的货都给搬空了,看样子索罗斯想把车子也一并接收了,反送我一辆新奔驰。
莎丽甜笑着说:“索罗斯先生说,以萧先生的身份,坐那样的车不大适合,所以送这辆车给萧先生做见面礼。车是改装过的,全防弹车身,玻璃可以抵挡小口径狙击枪的一次射击,萧先生出门在外,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我呵呵一笑,索罗斯还真是大方啊!送这份见面礼,怕是想笼络一下我吧?我当然是来者不拒了,说了声谢谢,就和老杰瑞、白依上车了。临走之前,我和莎丽再次握了一下手,莎丽的手指在我手背上轻抚了几下,很巧妙地跨前一步,身子微微躬下,笑说:“再见了萧先生,希望以后你常来这里。”低胸上衣里紧紧挤着的两团嫩肉有意无意地在我手臂上磳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特别暧昧的神色,这恐怕是……赤裸裸的勾引了吧?
车子离开丽城夜总会,开上了立交桥。我靠在车座上,半闭着眼睛,手指在白依的手背上轻轻敲击着,慢慢地说:“老杰瑞,你有没有觉得丽城夜总会有点异常?”
老杰瑞想了想,说:“很正常啊!黑社会据点都是这样子的,表面看上去歌舞升平,其实处处戒备森严。”
我摇了摇头,说:“不止是这样,场子里的保安还有客人,全都是白人。那样大一个场子,竟然连一个黑人都看不到,很少有黑社会不收黑人手下吧?”
老杰瑞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我好像真的没有看到一个黑人。”
我嘴角泛出一抹冷笑,说:“索罗斯可能是三K党的人,三K党是极端的种族主义集团,持白种人优越论,对其它肤色的人种,全部持否定态度。最极端的党徒甚至要求对别的人种实行种族灭绝政策,曾经对黑人等有色人种制造多起恐怖屠杀事件,与其说他们是黑社会,还不如说他们是恐怖组织。”
老杰瑞说:“那这下麻烦了,萧,你是黄种人,和索罗斯合作恐怕有危险。”
“暂时倒不用担心,三K党也是要吃饭的。索罗斯做生意可能是为三K党筹集经费的,在我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们是不会对付我的。”说着,我又想起了莎丽,那个火辣的金发妞那么明显地勾引我到底是什么用意?还有,罗礼克警长明知道我是有色人种,还把我介绍给索罗斯,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用心?
白依插嘴道:“萧哥哥,怕他做什么?如果那个索罗斯想要对付你,把他杀了不就行了?反正你以前也是那样对付想对你不利的人的,现在你又有了那么多帮手,对付索罗斯还不简单?”
我摇了摇头,说:“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对付索罗斯一个是没问题的,我随时可以取他的命。问题是他身后的势力,还有干掉他之后的连锁反应。如果杀了索罗斯,可能会引起三K党的大举报复,我们现在势力还太弱,公然和大势力硬拼的话,即使安全没有问题,但想要发展就是不可能的了。现在只能和他们慢慢周旋,逐步壮大,直到能和他们相抗衡。”
白依撅起了嘴:“我知道你不想杀索罗斯是因为那个莎丽,我刚才都看到了,她对你那么亲热,你也并不讨厌她。她不就是屁股和胸脯比我大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会魔法呢!”
我顿时哑然失笑,没想到白依竟然会因为这个吃醋,虽然莎丽的确是A国人中难得一见的绝色,比那些电影明星都漂亮得多。我承认我不是圣人,在莎丽那样赤裸裸地勾引之下,我不会心动是骗人的。但是,白依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看到莎丽我只会产生肉欲,而和白依在一起,我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爱。
我轻轻捏着白依的嘴唇,笑道:“看看你,小嘴都撅成这样了,可以挂两三个酱油瓶了!小白依啊,萧哥哥对你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吗?师父和师叔都说过,你是我最大的力量来源,也是我最致命的弱点,将来我天魔功大成之后,能杀我的人将只有你一人,你有什么必要担心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呢?”
白依甜甜地一笑,扑到我怀里,说:“萧哥哥净瞎说,白依怎么会杀萧哥哥呢?白依最喜欢萧哥哥了!”
※ ※ ※ ※
回到我的夜总会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场子里生意已经好了很多,客人上座率勉强有了三成,在我的严厉命令之下,场子里没人吸毒磕药、嗜酒闹事,当然也没人当场滥交。
三十个装扮得整整齐齐的小弟在场子内外巡视着,看到我们之后都恭恭敬敬地叫了声:“老板好,白小姐好,杰瑞先生好!”按照我的规定,老杰瑞是我的全职司机,地位与因果、龙倾城等人相等,比这些底下的小弟们都高得多了。
吸取被山口组人突袭的教训,我给每个小弟都发了枪,当然,只能在场子里使用。出了场子,枪就得上交保管,如果有大行动的话,我才会把枪发给他们。
龙倾城等人在楼上休息,遇上事情随时都可以出手,所以场子的安全现在基本上不需要担心了,谁要敢来挑我的场子,那就是自己寻死。
上了二楼办公室,吩咐一个小弟把龙倾城等人叫来,然后把整箱的钱都锁进了保险箱中。放钱的时候,老杰瑞就在一旁看着,我也不怕被他知道了保险箱的位置和密码,自劫狱之后,我已经对老杰瑞完全信任了。
老杰瑞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宣布今晚不回去了,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孩声音,抱怨了几句,看来是老杰瑞的女儿了。老杰瑞挂上电话,苦笑着说:“萧,你看,我都跟你学坏了,女儿在怪我不注意搞好亲子关系。”
我笑问:“你儿子和女儿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
老杰瑞摇头说:“我骗他们说我是在给一个大老板做私人司机,薪水很丰厚,他们都信了。唉,不敢说是给黑社会老大做司机,我怕他们会不认我这个老爸。”
我说:“不要紧,等小和尚伤好了,让他去教你儿女功夫。小和尚面子功夫做得极好,像极了佛法高深的高人,你儿女见你和高人在一起,自然就不会怀疑了。”
说了几句,龙倾城、陈小波、王峰、因果都进来了。
龙倾城一进门就叫了起来:“妈的,实在是太无聊了,一整天都呆在屋里看电视,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王峰也在一旁骂骂咧咧,嫌闷得无聊,陈小波倒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因果伤还没好,不过看起来精神、气色都很好。
我说:“我知道你们都很闷,所以想给你们找点事做。明天我要去曼哈顿,你们跟着我一起去吧,我找人给你们做证件。”
陈小波说:“我们的相貌怎么办?就这样出去的话,一见光就会被警察抓。”
这倒是个大问题,其实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就在我为难时,坐在我旁边的白依说:“萧哥哥,我有办法!”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二章 - 畸形社会
见我们都疑惑地看着她,白依解释说:“我可以用魔法改变他们的容貌,但那并不是永固的,过一段时间魔力消失之后,他们的容貌又会恢复原样,必须再次使用魔法。不过龙倾城脸上的疤痕我可以把它完全消去,只要这个最明显的特征去掉,龙倾城的容貌就差不多完全改变了。”
我问:“给他们用魔法整容会不会消耗你太多的魔力?”
白依笑着说:“不会的,这只是炼金术的一种,相当于我用魔法给他们造个完全没有破绽的面具,魔力消耗相当少。”
我当即拍板:“好,今晚就把他们全给整容了,嗯,先把龙倾城的疤去掉,我估计他的疤消失了之后,基本上就不用整容了。”
龙倾城摇头说:“不行,我的疤不能去掉。”
我奇怪地问:“你这疤又不好看,为什么不能去掉?难道想让你的杀气更足?”
龙倾城轻轻抚摸着自己脸上的疤痕,眼中透中一种难以言喻的神色,慢慢地说:“这条疤对我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真要去掉,我早就去磨皮了。”
我耸耸肩膀,说:“随便你。好了白依,开始吧,不需要我们回避吧?”
白依摇了摇头,开始低声吟唱起咒语。她的右手在空中划着一个个玄妙的符号,指尖上闪出淡淡的白色光华,符号划出后,纯由白光凝成的符号竟然实体一样悬浮在空气中,绕着白依缓缓地旋转飞舞。老杰瑞、龙倾城等人看得目瞪口呆,王峰喃喃地说:“妈的,这可比好莱坞大片的特技还要好看啊!”
一大堆飞舞的符号汇聚在一起,变成一个不断旋转的白色光球,随着白依吟唱咒语的声音越来越急,光球旋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分化成三团和水一样流动的光晕,慢慢地飘向龙倾城、陈小波、王峰。龙倾城和王峰本能地想避,唯有陈小波面不改色地看着向自己脸部飞来的光晕,看来在心理素质上,陈小波比龙、王二人更加稳定。
光晕贴上了三人的脸,一阵蠕动之后,白色光芒慢慢地消失,三张完全陌生的脸出现在我们面前。
王峰与陈小波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王峰的神情依旧狰狞,眼神依旧凶恶,但面部细节却已经和以前完全搭不上边。陈小波也仍是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样子,但他现在的形象更像一个学业有成的学者,如果去掉那副厚眼镜,换戴隐形眼镜的话,保管没人认得出他就是陈小波。龙倾城只剩下那道疤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其余的地方也已经完全改变了。
白依这易容术果然完美,相信就算现在这三个人站在人堆里捧着有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大声念诵的话,也没人能认得出他们。
这效果令大家都很满意,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快十二点了,我让大家各自回房休息,明天一早还得去曼哈顿,再过两天要去索罗斯那里买军火,等准备工作做好了,我就要开始着手大规模吞并地盘和搞到每季一吨的货源了。
洗完了澡,和白依一起坐在床上看着电视,白依静静地偎在我身上,手指在我胸膛上轻轻地划着圈。电视里正播着午夜新闻,有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兴趣。
“今晚十点整,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第八大道一家J国人开的料理店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引起的大火烧毁了邻近的一家杂货店和一家发廊。警方和消防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三十分钟之内扑灭了大方,据初步调查统计,共有七人在这次爆炸中死亡,五人重伤,十三人轻伤,死伤者大部分为J国人,有两名路过的纽约市民被爆炸火焰烧伤。财产损失仍在统计之中。警方对爆炸的原因不予告知,有知情者宣称是汽油炸弹爆破,疑为恐怖份子所为,怀疑与昨晚劫狱越狱袭警的恐怖份子有关。截止这条新闻发布为止,没有一个恐怖组织宣称对此事负责……目前纽约的警报级别已经上升到橙色,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注意安全,见到可疑人士请尽快报警……”过了一阵,龙倾城在人的大幅特写照片出现在电视中,主持人把通缉令又念了一遍,三人现在已经被国际刑警通缉,相当于全球通缉犯了。
看来警方又把这笔帐记到龙倾城三人头上了,妈的,他们现在多风光,隔三差五上电视,我想要这待遇都没有!
电视里放起了爆炸现场的采访录像,一大群染着花花绿绿的年青人,有黑人也有白人,脸上至少都穿了四五个洞,他们举着画着龙倾城三人头像,疯狂叫喊着:“龙,我们爱你!陈,我们爱你!王,我们爱你!你们是新一代的开膛手杰克!你们是新一代的米奇和梅丽!”话外音响起:“这就是A国的新一代,竟然崇拜杀人狂到了这种地步。不过说他们是新一代的米奇和梅丽好像不恰当,众所周知,米奇和梅丽是一对鸳鸯杀手,龙、陈、王则是三个男人。现在我们来采访一下这些年青人。”
一个涂着黑色唇膏的白皮小妞对着镜头和话筒说:“他们真酷,我看过他们的全身照,龙最强壮,要是能和他做爱一定很爽!”旁边马上有一大群人起哄,一个黑皮青年把手放在白皮小妞的胸膛上猛地揉搓起来,边揉边说:“妈的,他们是我们的偶像!如果我注定被人杀死的话,我希望是被王杀死!”
一个穿着透明装,硕大的胸脯和两点若隐若现的小妞说:“其实我并不觉得龙和王酷,我比较喜欢陈,他是内敛型的,杀人不见血,呵呵,这种闷骚的人在床上一定最疯狂了!”
我和白依边看电视边笑,差点笑岔了气。隔壁传来几阵爆笑,看来龙倾城他们也在看电视。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白人抢过话筒对着镜头恶狠狠地说:“这些年青人都疯了!他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道德了!A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有着全世界最自由的社会环境,但这自由却滋生了罪恶,这种没有节制的自由是腐败的温床!应该把他们都抓起来,剥夺他们的自由,让他们接受教育,让他们对神忏悔……”无数只拳头伸了过来,年青人们揪着中年人一顿爆打,镜头猛烈地摇晃起来,不断地后退,给出了全景。只见二十多个青年男女拳打脚踢个不亦乐乎,警察只是象征性地喝斥了几声就没有管了。
众怒难犯,这中年人傻了点。
我抚摸着白依柔软的肩头,感慨道:“真是一个无比畸形的社会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什么事的思想都能在这里找到立足之地。白依,你到了学校,一定要学会自己分辨和把握,不要迷失了自我。”
我这番叮嘱纯属多余,白依边笑边看着电视,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妈的,我讲道理就这么不吸引人吗?还没电视新闻精彩?
电话铃响了,我接起电话一看,是楼下小弟打来的。夜总会凌晨三点关门,我们这些大的可以休息,小的们还得在场子里看着办事。
“老板,杰逊来了,他说,他已经完成了老大的要求。”一个小弟在电话里如是说道。
我有些疑惑地问:“杰逊?哪个杰逊?”
“老板,就是以前和我们在停车场里混的杰克逊约翰森。”
听他这么一说,我立刻想了起来。杰逊就是我收伏停车场时扬言要跟我混的那个瘦瘦小小的白人青年,我曾跟他说过,如果他能眼睛都不眨一下都干掉十个人,就可以跟着我干,他这么晚来找我,莫非?
我说:“你把他带到楼上的会客室来,我马上去见他。”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三章 - 再见月姿
看上去很白净瘦小,像个乖宝宝一样的杰克逊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两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我坐在他的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杰克逊的表情很平静,从他眼中也看不到丝毫紧张,这又是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我问:“J国料理店是你炸的?”
杰克逊点了点头,说:“我自己做的汽油炸弹,找不到更好的材料,如果有好材料的话,料理店里没一个人能活下来。”
我继续问:“你懂做炸弹?”
杰克逊说:“我父亲是海豹的专业爆破手,他从小教会了我做炸弹,后来在北非执行任务时死了。”
我淡笑着说:“为什么要选择炸J国料理店?街上有很多东西可炸,公交车、电车、便利店、商场,为什么偏偏选择炸J国人开的店子?”
杰克逊一直很平静的眼神中突然燃起两朵火焰,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父亲是被他同一个小队的战友害死的!那是一个J国人,他扔下了我受伤的父亲独自逃掉,还在我父亲身上绑了触发雷对付追兵!妈的,我跟J国人不共戴天!”
我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A国政府喜欢养狗,非常不幸的是,J国正是一头养不熟的野狗,被养肥了之后,又掉过头来咬主人!好,很好!狗咬了你,你不一定要去反咬狗一口,但一定要给狗留下惨痛的教训,让它再也不敢对你呲牙咧嘴!从今天起,你就我的直属手下,跟着我好好干,我会给你很多教训野狗的机会的!”说完,我让一个小弟给杰克逊安排了房间,让他好好休息一个晚上。
杰克逊炸料理店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反正这笔帐已经被算到了龙倾城这几个“恐怖份子”头上,杰克逊跟着我抛头露面倒也不怕。
休息了整晚,第二天一大早,我、白依、老杰瑞、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几个人开了两辆车,往曼哈顿驶去。因果还在养伤期间,不宜外出,而且场子里也需要高手坐镇,所以没让他跟着来。
把杰克逊介绍给了龙倾城他们,三个杀手对杰克逊很是赞叹了一番。杰克逊面相很和善,与陈小波一样,都是属于那种含而不露型的,这样的杀手往往是最可怕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出手,也许当他们对着你腼腆地笑着的时候,你的命已经被他们握在了手中。像龙倾城和王峰,长相凶恶,别人一看到他们首先就会心生警戒,暗箭伤人他们干不了,明火执仗的事情比较适合他们。
坐在车上拨通了唐宋的电话,老魔头听说我要过来送白依上学,立马保证没有任何问题。唐宋告诉我,黎耀华每年给纽约大学投资五千万美金,每次投资都是由唐宋出面的,纽约大学对华人学生相当友好,唐宋的活动能量也相当大,把白依送进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和唐宋约好了在唐人街入口处碰面,两部车子朝着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方向驶去。到唐人街的时候,我透过车窗,远远地看到白须白发,穿着一身黑色对襟唐装的唐宋站在唐人街入口,他身边站着一个身材高挑,长发披肩,身着黑色长裙的少女。那少女的相貌依稀有些熟悉,我仔细想了想,这少女不正是黎耀华的女儿黎月姿吗?
车子在唐人街外的一个临时停靠点停下,我们一行七人下了车,向唐宋走去。唐宋笑吟吟地看着,黎月姿则是一脸好奇地看着我们。
我远远地就对唐宋伸出了手,笑道:“唐老,几天没见,师侄可是很想你啊!”
唐宋笑道:“少和老子来这套,你小子的德性老子又不是不知道!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月姿啊,他就是上次救了你,反被你那顽固的老爸训了一顿的萧锋。”
黎月姿落落大方地对我伸出了手,微笑着说:“萧先生你好,谢谢你上次救了我。”
我握住黎月姿的手,嗯,小手冰凉,掌心微热,柔若无骨,皮肤光洁滑腻,到底是有钱人的女儿,看样子这双手从未做过任何有损她皮肤的事。我微笑着,一边握手一边打量着她,上次没能看得清楚,这次倒是让我饱餐了一番秀色。她大约二十岁左右,生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晰,泛着健康的牛奶光泽,秀眉凤眼,俏鼻樱唇,神态大方有度,贵小姐气质十足,却没有任何盛气凌人的感觉。这女孩相当不错,生在大富大贵之家,父亲又是权倾一方的教父,她却能不显丝毫骄奢,修养相当不错。
“黎小姐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应该的。”我彬彬有礼地笑着,做足了君子模样。
“喂,萧哥哥,你都已经把人家的手握着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松开?”我一看白依,只见她正撅着嘴,一脸不满地看着我。白依这小女儿的神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松开了握着黎月姿的手。说实话,黎月姿纵然称得上绝色,但我对她亦只有欣赏之心,毫无猥亵之意。对我而言,有一个白依已经够了。
黎月姿看着我身旁的白依,问道:“这位小姐是?”
“哦,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我握住白依的小手,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白依,这位是我的专职司机老杰瑞,这几位是我的贴身保镖,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又给老杰瑞等人介绍唐宋道:“这位是我的师叔,唐宋,你们可以叫他唐老,这位小姐是黎耀华先生的女儿黎月姿,你们在纽约不可能没听过黎耀华的名字吧?”
龙倾城等人听说唐宋是我师叔,黎月姿是黎耀华的女儿,马上肃然起敬。凡是在纽约的华人,没有不知道黎耀华这个名字的,他可是个传奇人物,华人的英雄和偶像。虽然这个英雄偶像对我的态度令我相当不爽,但看在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担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我倒不想和他作对。
唐宋眯起了眼睛,慢吞吞地说:“小子,你发展得是蛮快的,来纽约才几天,就有了自己的私房车,还有了专职司机和贴身保镖……只不过这龙倾城几个名字我为什么听着这么耳熟?”
我淡淡地一笑,说:“不就是这几天经常上电视的明星吗?年轻人的偶像啊!”
黎月姿脸色微变,说:“难道他们真的是……”
唐宋打断了她的话,“小姐,他们是中国人。”
黎月姿马上不说话了,微微点了点头。
“好了阿锋,现在就去纽约大学吧!我已经给校董打过招呼了,全美最大的私立大学之一,校董有话事权,侄媳妇的入学手续那边已经办得差不多了,现在只需要去登个记,选择一下专业就可以了。嗯,今天我没开车出来,我和月姿就坐你的车吧!”
唐宋和黎月姿坐上了我的专车,我非常不幸地被发配到前座,坐在老杰瑞旁边,黎月姿坐到了白依旁边。车子朝着纽约大学驶去,黎月姿和白依在后面小声说着话,我坐倒后镜里看去,两个人的神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得很亲密了。
“我明天过二十岁生日,爸爸要给我开个生日舞会,白依妹妹,你一定要来参加哦。”
呃,黎月姿什么时候叫白依妹妹叫得这么顺口了?
“好,我明天和萧哥哥一起来!”白依脆生生地回答,顺口把我的行程也给决定了。
两个女孩子聊着天,我和唐宋也没闲着。“传音入密”这种功夫对我和唐宋来说,已经相当简单了,雄厚的真气加上精湛的技巧,我和唐宋两个人口唇不动,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着话。
“师叔,我现在需要四号,很多四号,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弄到货源?放心,我不会毒自己人的,这里不是中国。”
“嗯,你知道上帝之城吗?那里有很多毒枭,他们的要价非常低,也可以拿军火换,货都是好货,更重要的是,那些毒枭很多都不长命,你拿了货不付钱也不要紧,甚至黑吃黑都没问题,只要你有足够的本事。”
“上帝之城?听起来好像是个挺美好的城市。”
“你错了,上帝之城是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那里是‘被上帝遗忘的角落’,犯罪的天堂,恶棍和杀人狂的桃花源,政府完全采取不问不管的态度。20世纪七、八十年代,底层少年开始聚集成团伙帮派,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犯罪和毒品军火交易,俨然形成了与社会对抗的体系,并控制了整个社区,成为了真正的国中国。匪徒的年龄也呈越来越低的趋势,直到今天,这仍然是巴西政府最头痛的问题之一。”
“我要走货,是不是需要亲自去那里?”
“当然,上帝之城是个没有上帝的地方,如果你能控制住上帝之城,你将成为真正的上帝。”
“暂时还不可以,我的爪子还伸不了那么长。一步步慢慢来吧,总有机会的。你有联络上帝之城毒枭的方式吗?”
“我有几个电话,有几年没联系他们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等下留给你。”
“对了,我新收的场子遇上山口组捣乱了,我没有他们的详细资料,你能不能帮我搞到?”
“没问题。记着,如果要去杀J国鬼子的话,通知我一声,我这把老骨头也很想动动了!”
“一定通知你,让你杀个痛快!”
说话间,两部车子已经一前一后开进了纽约大学的主校门,我透过车窗打量着郁郁葱葱,环境优美的大学校园,学校与外面的世界相比,又是一个不甚相同的小社会,只是不知这小社会中,是否会隐藏着和外界一样的黑暗与污浊。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四章 - AV现场秀
入学手续办得很顺利,我自作主张给白依选了法律系,辅修财会专业。语言关早就过了,白依现在的英文水平,就相当于土生土长的A国人。
唐宋的面子果然够大,竟然能让校长亲自来接待我们,带着我们去参观了校舍。学校的面积很大,环境非常不错。年过半百的托马斯校长一边带着我们四处参观,一边得意地介绍:“纽约大学成立于1831年,是全A国最大的私立大学之一。《纽约时报大学指南》给予我们们学校四颗星的学术评价,而《A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也把我们学校评为一级国家级大学,全A国排名第51。校方有5000个宿位,可以保证学生四年都有宿舍住,但大学宿舍的房租伙食,都较一般大学昂贵……”
我很有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对不起托马斯先生,虽然大学的宿舍的确不错,但我在曼哈顿唐人街有房子,反正距离不远,我想也就没必要住宿了。托马斯先生,按照您所说的,纽约大学是一所一流的国家级大学,想必学生的素质都很高了。”
托马斯矜持地一笑,说:“那是肯定的,我们学校的学生,素质都是非常高的。”
“那么,”我指着不远处一块草坪上,一对正拥在一起热吻纠缠着的金毛男女,“您看,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的学生就这样么?或许我过于保守了一点,您知道,中国人在某些方面都是比较矜持的。当然我也不反对在校大学生亲热,可是您看到没有,那两个人亲热的姿势好像有些问题,怎么好像是摆的69式?啊,看到了,他们两个竟然在相互口交!”两个金毛男女仗着夏天衣服穿得少,脱起来方便,竟然就在草坪上玩起了69,这他妈还是大白天,草坪旁边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这两个家伙也太明目张胆了一点!
托马斯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尴尬地对着我笑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怒气冲冲地朝那一对狗男女跑去。
白依好奇地问我:“萧哥哥,什么是69式啊?”
我愕然,唐宋、龙倾城等人偷笑不已,王峰干脆就哈哈哈地爆笑起来,就连黎月姿也在抿着嘴偷笑,笑得白依不明所以。
“你们笑什么?人家是不知道什么是69式嘛!”白依一脸无辜地说着,小嘴又撅了起来。我把白依拉到一边,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她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说:“好恶心啊,羞死了,他们真不要脸!”
我嘿嘿一笑,说:“是啊,难道你还想着J国人会要脸吗?”
我已经看到了那对狗男女的长相,他们是黄种人,男人的胳膊上有纹身,是J国暴力团最喜欢纹的天狗。看来纽约大学之中,也有J国黑势力的存在!
我眯起眼睛,看着狗熊一样的托马斯坦克一般冲向那对狗男女,那对狗男女仍然旁若无人地继续着他们的SOCK,托马斯跑到他们身边,强行将他们分开。这下子看得比较清楚了,女人穿着裙子,白内裤裉到了脚跟,男人的牛仔裤拉链开着,短小的家伙挂在外面直晃悠。
被托马斯打扰了好事的那对狗男女好像非常不爽,男人含糊不清地骂出一句八嘎,一记勾拳打在了托马斯下巴上,托马斯摇晃了两下,向后仰倒。女人也不急着穿裤子,提脚就往托马斯小弟弟上踩了一脚,托马斯顿时惨叫起来。
唐宋变了脸色,阴森森地说:“妈的,J国人,老子要杀了他们!”
我伸手拦住准备过去的唐宋,说:“不急。那两个家伙好像磕多了药,看他们的神情好像不大清醒,嘿嘿,这可是一个让J国人出丑的好机会!谁带了有摄像头的手机,赶紧拍照,然后给报社送过去,做完这些后再杀他们也不迟!”
黎月姿在一旁皱了皱眉头,说:“虽然J国人真的很恶心,可是你们能不能别动不动就要杀人?”
我看了黎月姿一眼,非常君子地一笑,说:“黎小姐,他们的存在影响了我享受生活的心情,我的心胸还没豁达到能够容忍和这些垃圾同处一块蓝天之下的地步。”
唐宋掏出手机,调好镜头,拍摄起来,边拍边啧啧说道:“妈的,这个小鬼子的东西可真他妈小,有没有一寸都是这个问题……嗯,这妞屁股不错,白白嫩嫩……”
黎月姿大概从来没听到过唐宋说这么粗俗的话,红着脸转过身去,说:“唐爷爷!你什么时候说话跟小流氓一样了?你,你为老不尊!”
唐宋嘿嘿一笑,“月姿,这不能怪我,这得怪阿锋,是他把我带坏的,你唐爷爷在和他混在一起之前,什么时候说过脏话啦?”
我大叫起来:“喂喂,唐老,说话得凭良心啊!你这老不死的是天生大魔头,天魔九窍心你占了五窍,什么叫被我给带坏了?”
唐宋充耳不闻,继续拍照:“嗯,这个角度不错……托马斯好像不行了,怎么越叫越惨了?别让他给打死了!”
我马上冲了过去,一脚踢飞了男的,脚尖在他命根子上点了一下,现在不会出什么状况,但是送进他体内的绵力过不了两天就能把他命根子里的柱状海绵体化成血水。我一把抓着小妞的头发,反反正正地抽了二十多个耳光,直打得她口鼻喷血,再才一把丢了出去。两个家伙果然是磕多了药,被我暴打之后,竟然又爬到了一起,继续他们未完的事业。
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托马斯在我的扶持下站了起来,掏出手巾擦着脸上的血迹,恶狠狠地叫道:“我要报警抓他们!妈的,J国人,早说了不该援助他们,妈的,长肥了就来反咬我们A国人,婊子养的,操!”看起来斯文有礼的大学校长飞快地骂出一连串脏话,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保安,把还在迷迷糊糊地玩69式的一对J国狗男女架了起来,再过了一阵子,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进校园,问清楚情况之后把他们铐上了警车。
“谢谢你萧,要不是你,我今天可要倒霉了。”托马斯一边道着谢,一边狠狠地发着誓:“妈的,再也不收J国学生了,他们全是人渣,流氓,垃圾!垃圾堆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地方!”
我随口安慰了托马斯两句,唐宋笑咪咪地走过来说:“托马斯,不要生气了,刚才他们的丑陋表演已经全被我收进了镜头里,明天报纸上就会登出来,哈哈,J国人这下子可要丢脸了。”
我们几个人都大笑起来,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接过来一听,是场子里一个小弟打过来的,那小弟气急败坏地叫道:“老板,出事了!夜总会让人给炸了!”
我的心猛地一沉,叫道:“你说什么?谁干的?小和尚怎么样了?”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五章 - 血色风暴(一)
车子风驰电闪般驶到夜总会门口,夜总会的大门已经碎得稀烂,除了门之外,临街的玻璃窗也都碎掉了,玻璃碎片洒了一地。几个小弟正在门口收拾,看到我之后马上围了过来。
我沉着脸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是怎么做事的?大白天场子怎么会被人炸掉!妈的,开业才几天,就被人砸了两次场,以后老子的场子还要不要开下去?老子养你们这班废物还有什么用!”
一个小弟哭丧着脸说:“老板,我们真的没办法。他们用的是火箭筒,两辆车子从我们门口开过,直接从车窗里发射,打了两发,打了之后马上就走,连停都没停一下,两个兄弟死了,十二个兄弟受伤,我们连还击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因果从门里走了出来,说:“老板,真的不能怪他们。如果敌人是上门来跟我们硬拼,我可以让他们一个都走不了。但是他们根本就没进门,直接趁路过门口时发射的火箭筒,小弟们连他们的车牌号码都没看清,他们就跑了。”
我进门一看,场子里面果然被炸得稀烂,受伤的兄弟们已经送到医院去救治了,剩下的小弟们正忙着收拾。我渐渐冷静下来,这件事情确实不能怪小弟们,就算我在家里也不见得能阻止。但是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我以后休想在A国立足!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脑中成形,我说:“这件事不要惊动警方,你们给我发动人手去找,把停车场的小混混们全叫出去,挖地三尺也要把做事的人给老子找出来!老子就不信,没人看清那两辆从门口经过的车!老杰瑞,准备去索罗斯那里,今天晚上,我要这方圆两公里以内的地盘全都属于我!”
不知道是谁干的,老子就把附近的势力一网打尽,开辟出一块完全由我控制的据点,以后谁要是想从我地盘上经过而不留下半点线索,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把王峰、陈小波留下来协助收拾残局,带着龙倾城、杰克逊、老杰瑞往索罗斯那里赶去。白依已经留在了曼哈顿,由唐宋照顾她,我已经无所顾忌。今天晚上,布鲁克林区将掀起一轮血色风暴!
在路上时,我给罗礼克打了个电话,连一句客套话都没讲,开门见山地说:“罗礼克警长,我的场子被人炸了,用的火箭筒!今天晚上我要开始报复,凡是有可能与这事有关的,将彻底从我视野中消失。罗礼克警长,请您作好准备,今天的夜晚,可能非常不平静。”
罗礼克在电话那头说:“萧,不要做得太疯狂,否则我也不见得能压得下去。”
我冷笑:“警长,您就不要太谦虚了,在布鲁克林区,如果您还不能一手遮天,又有谁有那么大的能耐?”
罗礼克哈哈大笑起来,“萧,你真会说话。好吧,我会约束我的手下,嗯,我会尽量把接到报警电话后的行动拖延一段时间,十分钟怎么样?”
我嘿嘿一笑:“十分钟?太多了,我只要五分钟,就能把所有我看不顺眼的送下地狱!”
※ ※ ※ ※
车停在索罗斯的夜总会门外,我们一行四人下了车,直接朝门里走去。我边走边拨通了索罗斯的电话:“索罗斯先生吗?我是萧锋,对,我找您有事。嗯,我要枪,很多很多枪,还有炸弹,威力最大的炸弹!钱不是问题,我从您这里赚的钱可以一分钱不少地全还给您,只要能给我足够的武器!好的,我现在就到您办公室,不用派人接了,我知道路。”
龙倾城在一旁说:“老板,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手,要那么多枪有什么用?场子里的枪已经够小弟们用了。”
我说:“现在是没有人手,可是以后就会有很多了!武器只会嫌少,永远都不会觉得多。今晚行动的人手没有问题,就我们几个加上场子里的小弟。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惹怒我萧锋将得到什么样的下场!”
大步走上二楼索罗斯的办公室,秘书莎丽已经在办公室门口等着我们了。她带着我们走进办公室,索罗斯一见到我们马上哈哈大笑着从老板椅上站了起来,热情地向我伸出了双手:“萧,突然要很多武器,是不是要办大事了?”
我一边和他握手一边笑道:“有些人想让我过得不舒坦,但是他们不知道我萧锋是个喜欢斤斤计较的小人,尤其喜欢迁怒给别人。地狱最近太冷清了,是时候要下去一批人让地狱热闹热闹了!”
索罗斯笑着说:“萧,你还真是幽默。正好我的临时军火库里新到了一批好武器,我现在就带你去挑选。”
※ ※ ※ ※
四十把M1991A1手枪,四十把MP5特种部队专用微刑冲锋枪,四十把M4A1突击步枪,四挺M60班用机枪,一挺迷你加特林六管重机枪,三十万发各种枪械的子弹及十多种军用爆破炸药,这批武器一共花了我将近四百万美金。没办法,这其中许多枪械都只接受特种部队的定货,市面上很难见到,价格自然高得离谱。加特林六管重机枪是给龙倾城专用的,除了他,没人能控制那么沉重的武器。
这么多东西,一辆轿车自然是没办法装下了。索罗斯友情赞助了我一辆大卡车,伪装成运可乐的卡车,跟着我们的车子把武器运到了我的夜总会。
武器全都藏进了夜总会的车库里,我把没受伤的小弟们集合起来,不多不少正好十六个。把他们十六个人分成四组,每组四个人,分别由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带队,我和因果单独组成一队。给所有的小弟都发了一长一中一短三枝枪,每把枪三个弹匣,还给他们配备了手雷,所有的人都武装得跟特种部队没什么区别,只等天黑了就大干一场。
在我们买武器的时候,小弟们把夜总会的门窗玻璃全换上了防弹玻璃,现在门窗紧闭,小弟们全部在大厅中,身上挂满武器,看着我给他们安排任务。
我把一张地图挂在墙上,拿着一把枪刺指着地图上标准的十多个红点,说:“在我们方圆两公里以内,有十五个势力的场子,每个势力都控制了不小的地盘。这其中,有十二个是没有强硬后台的小势力,武器良莠不齐,你们这四组每一组负责三个场子。另外三个中有一个是山口组在布鲁克林区的分公司,一个是麦德林贩毒集团的场子,这两个场子由我和因果负责。最后一个是甘比诺家族的地下赌场,甘比诺家族的赌场实力最强,看场子的打手有八十多人,全火器配置,这个赌场将集合我们所有的人一起攻打。有没有问题!”这些信息全都是罗礼克上次送来的资料中注明的,罗礼克神通广大,我有时候甚至有些怀疑他真实的身份。不过这都不是我眼前要关心的了,我现在只想急速扩张,树立起令人不敢触犯的权威!
小弟们齐声回答:“没有问题!”他们声音宏亮,有几个声音甚至有些颤抖,脸上都放射着压抑不住的红光。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有这么强大的火力,第一次跟着我办大事,心情激动是难免的。
“那好,现在就由龙教官来教你们各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我已经决定把这批小弟培养成优秀的枪手,放着龙倾城这现成的雇佣兵不用岂不可惜?这些小弟们以前大多都玩过枪,知道怎么开枪,但是有很多人连正确的拿枪手法都不会,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
现在是下午四点整,我准备在午夜零点发动攻击,还有八个小时的时间准备,足够这些小弟们掌握正确的开枪方法了。至于他们的枪法,现在还不着急让他们练习,优势火力之下,只需要疯狂扫射就够了,我就不信那些场子中,除了甘比诺家族之外,还有哪个势力的火力能够比我更猛!
看着龙倾城对着小弟们讲解正确的用枪手法,我慢慢地眯起眼睛,掏出一个MP3,把耳麦塞进耳朵里,放起一首从网上下载的,杀气腾腾的歌曲来,火爆的音乐一下子就把我的情绪调动起来,心中有股杀气疯狂地翻腾着——命运让我主宰各方号令万世仰望,傲视俗世千孔百疮卖力任性放荡,哪怕与天比高决意去闯一闯懂得收放。大地上我一呼百应,自负万众偶像。未惧滴血一身创伤,亦愿力争向上。战意每天高涨,决意去闯一天比一天高涨。斗志满腔的我未怕惹祸,挫折再多只笑说那算什么!雄视四面八方,天高地阔我独闯!长路我共你闯,天高地阔我是王!谁令我像猛火,这般乱世创造我!长路我共你闯,一起作浪兴波!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六章 - 血色风暴(二)
午夜十二点整,中华楼夜总会门前,九辆车子一字排开。每组两辆车,我和因果这一组只有两个人,所以一辆车就够了。
龙倾城提着为他特别准备的加特林六管重机枪,身上挂满了子弹带,钻进车中,带着四个小弟呼啸而去。
陈小波没有拿任何武器,对我点了点头,带着四个小弟离去。不知道陈小波将用什么方式战斗,他既不会格斗,也不屑于用枪,难道他只想站在一旁指挥作战?
杰克逊也没有拿枪,他比较喜欢用炸弹。这个看上去瘦弱乖巧的年轻人认为枪不够震撼,炸弹爆炸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和破坏力才能令他陶醉。
王峰除了枪枝之外,还带了一把德国开山刀,时间太紧迫,还没来得及教他功夫,不过凭他天生的杀人本能,任何东西到了他手中都可以成为极其恐怖的武器。
四个小组二十人离开了夜总会,朝着我给他们分配的场子进发,他们将在半个小时之内扫平所有的场子,然后在甘比诺家族的赌场前与我汇合。
人手或许少了点,但是我有信心,凭龙倾城等人的能力,加上那么强大的火器装备,一定能够完成我交给他们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对他们能力的一个考验。
所有人都走了之后,老杰瑞便开着车送我和因果往麦德林集团的场子驶去。因果和我一样,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全身上下没有一件武器。他手里捻着一串佛珠,闭目低声念着佛经。
我身上只带了两把沙鹰,武器这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可有可无,带枪仅仅是为了威风。我碰了碰因果,问:“你念的是什么经?怎么好像是梵语啊!”
因果微微一笑,道:“我念的是‘往生咒’,今晚要死很多人,我为他们诵经超渡。”
我问:“你杀了人,是不是也要为被你杀死的人念经超渡?”
因果微笑着,没有回答,继续念起了他的往生咒。
我闭起眼睛,塞上耳麦,手指轻敲着座垫,耳塞里的歌声疯狂地震慑着,反复吼着一曲:“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天生我喜欢傲慢做本性,忘形言行失敬那管你,万世巨星,这是率性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天生我喜欢,用实力争胜,横行全凭本领。我可变万世巨星,战无不胜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让乱世震惊!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 ※ ※ ※
车子到了山口组场子对面的街道上停下,我看了老杰瑞一下,说:“有没有兴趣跟着我一起去看看?”
老杰瑞摇头笑道:“还是老规矩,我只负责开车,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不做,也不想看。”
我对老杰瑞竖起了大拇指:“有个性,有原则。那我就和因果进去办事了,五分钟搞定。”
我和因果朝着山口组的场子大门走去。那是一家大和民族风格的餐厅,两个穿着侍应服的大汉站在门口,每进去一个客人就低下头弯腰说句欢迎光临。
山口组在纽约有七个场子,其中曼哈顿有三个,另外四座岛上各有一个。本来我没打算这么早就动山口组的,但是非常不幸的是,他们的场子在我划定的两公里范围之内。我已经决定,这个范围以内,绝不留下任何一方的势力。
我们走到门口,两个侍应并没有像对其他客人那样点头哈腰,而是疑惑地看了我们一眼,用J国话对我们说了几句话。我摇了摇头,两手挪到腰后,闪电般抽出两把沙鹰,对着两个侍应的胸膛一人打了一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沙鹰强大的穿透力打穿了他们的胸膛,鲜血飙射出来,冲击力冲得他们的身体仰天倒下,死不瞑目。我看着两个死人,用汉语说:“我听不懂。”
枪声惊动了餐厅里的客人,十几个客人惊叫着从里面跑出来,现在已经是午夜,客人不是很多。我提着枪,和因果逆着人群走进餐厅大厅之中,十几个客人从我们身旁头也不回地跑过,倾刻就消失在门外。生死关头,这些人跑得倒很快。
一进大厅,就见到十多个提着武士刀,穿着黑西装的山口组成员大叫大嚷着向我们冲了过来,我举起双枪,连扣扳机,枪声连续不断地响起,连爆十二个头,鲜血与脑浆齐飞,尸体如木桩一般倒下。现在开枪是越来越得心应手,有天魔真气相助,我这用枪不久的新手也成了神枪手。
山口组的成员非常武勇,十二个人被我打死之后,剩下的人不退反进,趁我换弹匣时冲到我面前。因果身形一晃,从我身旁掠了过去,右手轻轻一挥,手指如同兰花绽放,动作飘逸轻柔。我正觉得因果的手法过于扭捏,便见一个被因果手指划过的山口组成员身体立即断成几块,体内鲜血就像血桶被打翻一样激射出来,淌了满地。这时厅里只剩下五个山口组成员,因果在五人之中穿梭,一连挥了五次手,其中一次挥到了一名山口组成员的武士刀上,肉指竟将他的钢刀和身体一道切成了几截!五名山口组成员在十秒之内被因果干掉,他们甚至连挥出一刀的机会都没有,小和尚动了杀机果然凶残!
我撇了撇嘴,说:“你这是拈花指吗?妈的,倒是第一次看到煞气这么重,这么血淋淋的拈花指!”
小和尚赤红着眼睛,眼神中杀气腾腾,偏偏摆出一副慈悲佛相说:“阿弥陀佛,尘归尘,土归土,死后万事皆空,一副皮囊是什么样子值得关心吗?”
我已经换好了弹匣,和小和尚一起快步向着大厅那道屏风后面走去。J国风格的餐厅都喜欢搞些木格子门,大厅后面还有许多小隔间,不知道还剩下多少鬼子。
我对因果说:“你上二楼,我到一楼后院,见到的活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小和尚点了点头,向二楼走去。我提着双枪,一脚踢倒屏风,往后院闯去。
连续七枪放倒了七个提着刀哇哇怪叫着向我冲过来的山口组成员,我一路冲到了后院。楼上枪声骤然响起,然后便听一声声惨叫传来,看来小和尚已经和他们交上手了!
后院是一个面积在三百平米左右的庭院,中间还有个池塘。我走到庭院里,发现院子里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楼上的枪声倒是响得激烈,难道所有人都聚集到楼上了?
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响起,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山口组成员撞碎玻璃从二楼的窗口跌进了院子里。我走近一看,只见这山口组成员眉心嵌着一颗木质佛珠,早已死去多时。
嗯,小和尚的暗器果然厉害,比子弹差不了多少!
忽然一声刺耳的利器破空声在我背后响起,我头也不回一脚踢出,按照经验,这一脚绝对能把偷袭我的人踢得喷血倒飞,但让我吃惊的是,我这有十成把握的一脚竟然踢了个空!
我猛地转身,却发现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我顿时警觉起来,刚才的利器破空声绝非幻觉!
“刷刷”两声,我左右肋同时一凉,我猛地后退,身形弹出数米,站定之后一看,还是一个人都没有!
低下头一看,我左右肋的衣服已经被切出了两条长口,皮肤也被切破了,血丝正从两条长达半尺的伤口中渗出。还好我反应够快,在破空声响起时就已抽身后退,这两条伤口只是伤到了表皮。
这里有高手,还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普通人绝对没办法在接近我三十米以内不被我发现的!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七章 - 血色风暴(三)
楼上小和尚和山口组成员的战斗还在继续,枪声已经变得稀稀拉拉,惨叫声却越来越密集,看来楼上进行的是一面倒的屠杀。
庭院里仍是安安静静的,除了我之外,好像一个人都没有。
但是我却知道这里有人,还不止一个。只不过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隐藏了形迹,屏闭了气息,让我看不到也感应不到。
我缓缓闭上双眼,两手垂下,枪口指着地面。天魔真气涌向双眼,可看破一切伪装假象的天魔眼运起,当我再次张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切已经变成血红。我的双眼就像X光机一样,透视了整个院子的地面。
地下竟然有着四通八达的通道,三个漆黑的身影蜷缩成一团,躲在通道里面,一手提着刀,一手捂着口鼻。看他们的装扮,和电影上演的忍者很相似。
我嘿嘿一笑,说:“以为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们了吗?太小看我了!”说话间,我把枪插回后腰,身子猛地蹲下,两掌重重地拍在地面上,汹涌的天魔真气透入地下,朝其中两个黑影涌去。那两个忍者反应倒快,在我双掌触及地面的那一刹破开地面冲天而起,险险避过我的掌劲。“刷刷”两声,两把武士刀一左一右划出两道半月形的圆弧向我劈来。
第三个忍者在通道里快速运动,直到我脚下,然后一刀向上刺出。
我看都不看脚下的忍者,一脚重重踏下,正好踏在他刺出的刀尖上,铿地一声脆响,武士刀被我踏成几截,天魔真气顺着刀身涌进那忍者体内,一声沉闷的爆炸声响起,那忍者的身体在地下爆成一团血浆。在踏脚的同时,我两手连环劈出,大天魔手漆黑的掌劲旋转着劈向那两个穿出地面向我攻击的忍者,在他们的刀离我身体还有两公分时击中了他们的身体,“砰砰”两声,两个忍者的身体急速胀大,像气球一样爆得粉碎,血浆溅了满地。
妈的,高估他们了,原以为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没想到这三个忍者原来除了隐藏形迹厉害之外,别的功夫并不怎么样,不过比起外面那些废物倒是强了很多。
我抹掉脸上的鲜血,飞快地朝后院里一座木制平房掠去。既然这里有三个忍者把守,那么后院那间平房肯定有重要人物。我一脚踢碎木门,两个躲在门后的山口组成员拿着微型冲锋枪朝我扫射起来。我哈哈大笑着在弹雨中穿梭,飞快地掠到他们身前,两手作刀狠狠地插了下去,卟卟两声轻响,手刀准确地捅穿了他们的心脏。我抽出手,轻轻一甩,天魔真气把手臂和衣服上的血液蒸发得干干净净。
两具尸体直挺挺地倒下,一个大约十四五岁左右,穿着和服,长得很清纯秀美的小女孩缩在墙角,瞪着大大的眼睛,里面含满泪水,一脸恐惧地看着我。
我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她走去,她沿着墙根慢慢地后退,嘴唇颤抖着,飞快地吐出一连串J国话。我摇了摇头,抽出沙鹰:“对不起,我听不懂。”砰!枪响,子弹出膛,小女孩的眉心破出一个血洞,穿透了她脑袋的子弹将她的后脑勺削掉了一小半。
“阿弥陀佛,老板,这个小女孩……她有错吗?”因果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身后,黑色的中山装上已经染满了鲜血,光光的脑袋上面冒着热腾腾的血色蒸汽,神情无比狰狞。他看着躺在榻榻米上,泡在鲜血和脑浆中死不瞑目的小女孩,问出了这一句与他现在的形象极不相符的,带着悲天悯人意味的话。
我摇了摇头,说:“有错就一定要死?没错就一定能活?小和尚,你修佛修得不够啊!”
我转身大步向门外走去,因果呆了一会儿,跟了上来。
“全杀光了?”
“是的,一共五十四人,四个头目。”
我看了看手表,四分半钟,五分钟的时间还没到,效率够高。
“好,马上去麦德林集团的场子。”
走出山口组的场子时,枪声如同炒豆一般从四面八方传来,偶尔响起一两声沉闷的爆炸声,看来龙倾城他们也开始干上了!
※ ※ ※ ※
麦德林集团的场子也是一间迪厅,现在生意正好。我和因果走进大门,身后倒下四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每个人的胸膛都被我用手刀贯穿。
我站在大门处,向着天花板连开三枪,大声道:“黑帮寻仇,没事的人滚!”
震耳的枪声立刻让场子里炸开了锅,玩得正HIGH的男男女女们惊叫着抱头乱窜,飞快地朝着门边涌了过来。我和因果让开路,让那些客人们逃了出去。二十多个看场子的提着枪大叫着向我们涌来,因果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串佛珠,口诵:“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两手抓住佛珠两端用力一扯,佛珠散开,几十粒佛珠如同漫天花雨一般向着那群看场子的洒去。
“卟卟卟……”连串沉闷的肉体爆裂声响起,佛珠像机关枪子弹一样打上他们的身体,一团团血雾在场子里爆开,惨叫声此起彼伏,二十多个看场子的还来不及开一枪,全都伏尸就地,每个人的心脏和眉心处都爆开一个血洞。
“漂亮!”我大喝一声,这时,又有二十多个人从二楼楼梯上冲了下来,边冲边放枪。我和小和尚左右散开,避过子弹,数百发子弹一下子把我们身后的大门打得粉碎,小和尚刚要出手,我叫道:“这些人留给我!”身子俯冲而出,也不用枪,赤手空拳冲进人堆之中,两手作刀横劈直砍,肉掌在天魔真气灌注之下,变得比钢刀还要锋利。鲜血漫天飙射,残肢四处横飞,二十多个人在惨叫声中被我一轮手刀剁了个干干净净,没一个的尸体少于五块。
我在血雨中穿梭,没一滴血能溅上我的身体,把人杀光之后,我身上仍然是干干净净。
我扭头一看小和尚,这家伙居然又假模假样地念起了往生咒。
三分钟的时间,麦德林贩毒集团的场子被我和小和尚扫得干干净净,杀得不剩一人。当我们离开之后,警笛声才由远及近地响了起来。
只剩下最后一个目标了,只要扫平甘比诺家族的赌场,这一带的地盘将全部归我掌管!
※ ※ ※ ※
车子在甘比诺家族地下赌场外的斜对面停下。这个场子表面上是一个酒店,其实在酒店地下室中,开着一个规模很大的赌场,而且只有会员能够进去,防卫非常严密。
也许是听到了不寻常的枪声和爆炸声,酒店门口竟然站了十个黑衣大汉,每个人的腰间都鼓鼓的,看来都别着家伙。
我们等了五分钟,八辆车子陆续汇聚到我们周围,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四个人从他们的车子上下来,走到我的车窗前。我摇下车窗,看着他们。龙倾城眼中闪着嗜血的红光,王峰脸上杀气腾腾,陈小波仍是斯斯文文,杰克逊还是一副害羞模样。我注意到,他们四个人身上都没有沾上一滴鲜血。
“老板,已经全部摆平了。”龙倾城说:“我这一组没有人员伤亡。”
“我这组也是。”其他三人接着说道。
龙倾城、王峰、杰克逊这三组没有人员伤亡我不奇怪,毕竟他们三个领头的都有一身本事,可是陈小波带头的这一组没有人员伤亡就有些怪了,要知道,陈小波是不可能加入战斗的。
“博士,你是怎么做的?”我有些好奇的问陈小波。我给龙倾城他们三个都起了个外号,龙倾城叫教官,陈小波叫博士,王峰叫屠夫,三个人都很满意。
陈小波淡淡地笑着,说:“化学毒气弹,神经麻痹剂,那些小混混哪有防毒面具,一颗毒气弹就全部解决了。我手下的小弟们开的枪还不到一百响。”
我眼睛一亮,没想到陈小波还有这一手,“那些毒气弹都是你自己做的?”
陈小波点了点头:“我负责调配药剂,杰逊帮我做的炸弹,他的手艺不错。”
我大笑起来,陈小波和杰克逊这两个貌不惊人的年轻人,看来还真是极优秀的人才啊!
我指着远处甘比诺家族场子门前的十个黑衣人,说:“等下我们直接从大门冲进去,那十个人是要最先解决的,我和小和尚就不出手了,让我看看你们的本事。去准备吧!”
四人朝我点了点头,各自去准备了。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八章 - 血色风暴(四)
王峰和陈小波戴着墨镜,一左一右摇摇晃晃地朝着甘比诺家族的场子大门走去,王峰后腰别着那把两尺长的德国开山刀,陈小波则是手无寸铁。
场子门口的守卫看到了他们两个,十个人中间出来两个,边走向他们边冲着他们喊道:“本酒店今晚不营业,请回吧!”说话间两个看场子的已经走到王峰和陈小波面前,王峰一句话没说,猛地抽出开山刀朝着他面前的一个用力一挥,那人马上捂着脖子跪倒在地,颈子里的血喷了王峰满脸。而陈小波则是伸手在他面前的那人面前晃了两下,那人便一声不吭仰天倒地。
剩下的八个见王峰和陈小波突然出手杀人,反应非常迅速地拔出了手枪,刚准备向他们两个开枪,便见一颗闪光弹在他们面前爆开,强光闪起,八个人顿时捂着眼睛怪叫起来。
掷出了闪光弹的杰克逊双手插在裤袋里,吹着口哨往门口走去,龙倾城提着加特林六管重机枪,身上缠满了子弹带,大步走了过去。十六个全副武装的小弟走在他们后面,一个个举枪朝天,杀气腾腾。我和因果则慢悠悠地跟在他们后面。
大门前,王峰和陈小波已经冲到了那八个暂时失明的看场子的黑衣人面前。王峰提着开山刀,一刀一个,连切下四个脑袋,手法干脆利落,刀出人头落地,没有半点阻滞,果然不愧屠夫之称!四具无头的尸头横在地上,脑袋西瓜一般乱滚。
陈小波一手插在裤袋里,不急不缓地走着,走到一个黑衣人面前,就在那人脖子上摸一下。我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上戴着红宝石戒指,红宝石上有一根尖锐的短针,当陈小波摸上黑衣人脖子时,短针马上刺破皮肤,渗出一小滴鲜血,黑衣人便在瞬间毙命。短针上有剧毒,看来以后谁要是和陈小波握手,可得小心了!
解决了十个看门的,我们一行人走进酒店大厅。大厅门卫室里两个保安提着霰弹枪就准备开枪,龙倾城枪管一抬,用重机枪打单点射,砰砰两声,两颗大口径子弹把他们的脑袋打飞一半。
枪声惊动了场子里甘比诺家族的成员,地下赌场入口处是电梯两旁的两个安全通道,二十多个黑衣人举着枪从安全通道口冲了出来。龙倾城一声大吼,提枪就扫,一字排开站在龙倾城身后的十六个小弟也同时开枪扫射起来,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子弹壳叮叮铛铛地落地,子弹如钢铁蝗虫一样铺天盖地的朝他们打去。出口狭窄,我们这一边又是用的重火力封锁,甘比诺家族的成员没一个人有机会打出哪怕一枪,便被倾盆大雨一般的子弹打得稀烂。
“突击!”龙倾城一声大喝,率先朝安全通道冲去。那二十多个黑衣人已经全被打死,后继赶来的黑衣人们没人敢向外冲,全缩在通道转角后面。杰克逊猫着腰跟在龙倾城身后,摸出两颗手雷,咬开保险后丢了出去,手雷撞在墙上,弹到通道转角后面,两声爆炸同时响起,惨叫声响成一片,几十块残肢从两边安全通道飞了出来。
杰克逊、龙倾城带着八个小弟冲进了左边的通道,王峰、陈小波带着八个小弟冲进了右边通道。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惨叫起此起彼伏,中间夹杂着龙倾城和王峰嗜血的狂笑。杰克逊狂扔手雷,爆炸声一连响了十八响才安静下来。
我站在通道之后,皱着眉头对因果说:“妈的,看来这个场子又要大整修了,这群暴徒,他们就不会用温柔一点的手段么?”
因果撇了撇嘴,一句话没说。不过我看他的眼神怎么好像在说,你难道不是个比他们更加残暴的暴徒?
我嘿嘿一笑,和因果一起走进了通道。
通道里横七竖八地躺满了残缺不全、布满弹洞的尸体,鲜血已经将整个通道染红,正顺着向地下倾斜的通道往赌场里面流,脚踩在血上滑腻腻的,好像踩着油一样。
走完通道,面前出现一面被炸开了的铁门,穿过铁门,就到了甘比诺家族的地下赌场。赌场面积很大,光是大厅就有两千五百平米,现在整个赌场里已经没一个活人了,到处都是尸体。子弹洞、手雷的弹坑布满了木制地板,十多张赌台被打得稀烂,赌具和筹码遍地都是。
看着原本装饰相当奢华的赌场被打成这样,我气得对着正收拾着残局的小弟们大吼起来:“妈的,你们这群败家仔!这么好的一个场子让你们打成这样,老子以后要开业,还得自己出钱装修,操,你们就不会悠着点儿打,只打人不打家具吗?”
龙倾城提着枪口还在冒烟的重机枪来到我面前,不好意思地一笑,说:“对不起老板,很久没打得这么爽了,一时兴奋就忘了约束小弟们,是我的错……”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是我的错才对,我不该给你买这么猛的枪的,妈的,杰克逊带那么多手雷干什么?硬是要扔完才开心,妈的,几个手雷丢出去,炸的可都是钱啊!”
发了一顿牢骚,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只好指挥着小弟们赶紧收拾一下,马上撤退。今天一夜之间扫平了这么多场子,虽然没留下人手看守,但我想罗礼克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他应该会想办法保护好我的胜利果实的。
甘比诺家族的赌场今晚没有营业,也许是听到了不寻常的枪声,一早就把客人们全赶走了,倒趁了我的意,如果不幸误伤到客人的话,以后这场子就不好做生意了。
正准备走的时候,一个异常阴森的笑声响起,跟着一把听起来就像用金属在玻璃上疯刮的妖异声音说道:“嘿嘿,原来你就是他们的头目,居然敢带人来扫甘比诺家族的场子,老娘等了你很久了!”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十九章 - 吸血妖姬
难听的声音在整个地下赌场大厅中回响,所有的小弟们都抱着脑袋,惨叫着在地上打起滚来,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连龙倾城、王峰、杰克逊都脸色发白,只有陈小波若无其事地皱了皱眉头,说:“好难听的声音。”
我和小和尚的脸色顿时变得无比凝重,这声音哪里是难听?根本就是用的音波攻击!效果比起我的“天魔噬魂”好像差了一点,但攻击的性质根我不同。这声音好像从四面八方传来,没有一个确切的方位,我反正是没听出声音的来源,看小和尚的表情,他跟我也差不多。
“教官,屠夫,博士,杰逊,带着兄弟们先出去,这里交给我和小和尚!”我一声令下,龙倾城等人马上大声招呼着小弟们撤退,实在爬不起来的就连拉带拖往外弄。
“你们既然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一具躺在离我和小和尚十五步外的“尸体”突然从血泊中一跃而起,身形化作一道黑烟,朝龙倾城掠去。
小和尚反应极快,在那“尸体”动的一瞬间就掏出一串佛珠,大叫一声:“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两手一扯一送,数十颗佛珠发出一阵利器破空的尖啸,朝着那“尸体”打去。
“还给你!”那“尸体”说话间一扬手,一股黑风卷起,所有的佛珠竟然倒打回来,反射向我和小和尚!小和尚清啸一声,两手凌空画出一个大圆,手指划过之处,竟然在空气中凝成一个金色的光圈:“佛光初现,降妖伏魔!”金色光圈中猛地亮起一团刺目的金光,就像一个特大号的探照灯一般,一道金色的光柱照上那些倒打回来的佛珠,将佛珠瞬间化成粉末,光柱随即照向已经离龙倾城不到五步的“尸体”,那“尸体”尖叫一声,身子凌空飘起,一个倒翻后退七步,堪堪避过金光。
金光照上龙倾城,龙倾城安然无恙。“妈的小和尚没事拿探照灯照老子干嘛?你他妈的骚娘们,竟然敢偷袭老子,老子要你的命!”他后一句话是对那“尸体”说的,就在那“尸体”被小和尚的金光照得翻身后退之时,我们都看清了她的样子。
她其实是一个异常美艳的女人,穿着破了几个洞的黑色紧身长裙,傲人的胸部呼之欲出,上下身堪称黄金比例身材,一头顺直的金色长发,两只深蓝色的眼睛,肤色呈病态的苍白,别有一种诱人的诡异魅力。
她性感的嘴唇涂成深黑色,小舌头不时伸出来舔一下嘴唇,左手着自己的胸,右手在大腿上摩擦,样子淫荡到极点。
龙倾城却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被人偷袭得恼羞成怒的他,提着六管重机枪对准那女人就是一气狂扫,震耳的枪声中,几十发大口径子弹重重地打在那女人的身上,打得他不住地后退,身上的长裙片片碎裂,身上破出几十个拳头大小的破洞,鲜血飙射而出,洒了满地。但是,她身上的伤口马上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洒出去的血也从地上倒飞起来,流回了她的伤口,当龙倾城把一条子弹带打光之后,那女人身上的伤口也都全部愈合,裸露在外的皮肤变得光洁无比,好像从未受过伤一般。
“哦呵呵呵……”一阵娇媚的笑声从那女人的口中发出,好像重机枪子弹打在她身上根本只是搔痒一般。龙倾城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女人,忘了开枪,半晌才说出一句:“妈的,打了半天竟然是个和老板一样的怪物,操!”
“果然不出我所料,”小和尚神情凝重地说:“她不是人。我刚才那记佛光初现只对妖物有效,她避开证明她害怕。”
“中国来的小和尚,你真是不错哦,竟然能发出那种连我都害怕的光芒呢!”那女人吃吃笑着,伸出手来在自己身上抚弄了一下,沾上满指的鲜血,放进嘴里吮吸起来。
“恶心!”龙倾城愤愤地骂了一句,转身就走:“兄弟们都走了,妈的,这种怪物还是交给老板来对付比较保险!”
杰克逊在一旁小声嘀咕了一句:“是不是扔颗手雷试试?”
我马上骂道:“操,你还没炸够哪?是不是想让老板我再少点收入?都给老子出去,这妞交给我和小和尚来对付了!”
这一次,这个怪物女人没有拦阻龙倾城等人,大概是她知道有小和尚在这里,她出手也没什么把握吧!
“嗨,美女,”我呵呵笑着,对怪物女人说:“你和甘比诺家族是什么关系?你是甘比诺家族的保镖?还是甘比诺家族养的召唤兽?”
“呵呵,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呢~~”怪物女人媚笑着,“人家是甘比诺家族的特邀嘉宾呢!”
我打了个响指,“那就好,我还担心甘比诺家族的上位者都和你一样是怪物,以后收拾起来就麻烦了。”
“哦,两个帅哥哥,你们这么看着我,不觉得不好意思吗?”怪物女人吃吃笑着,在自己满是破洞的紧身长裙上拉扯着。她的衣服已经被子弹打得不成样子了,到处是洞,胸前两点嫣红突兀地显露在外,煞是迷人。她的纤纤玉指掠过胸前两点嫣红,淑乳一阵颤动,又一阵娇媚的笑声传来,她竟自己揉着双乳,嗯嗯地呻吟起来。
“我……好热……嗯……好热……”她一边说一边剥起了身上那件本就遮不住什么东西的长裙,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剥了个精光。她一手揉着自己傲人的胸脯,一手抚着两腿之间的秘处,抚弄了一阵,把手拿出来,手指上粘了一丝晶莹的液体。她把手指含到口中,从鼻子里发出阵阵呻吟,两颊绯红,眼波荡漾,扭捏着腰身,一步步朝我们走了过来。
在她离我们还有五步的时候,我突然问:“小和尚,你觉得她的身材怎么样?”
小和尚点了点头,赞许地说:“非常不错,每个部位都恰到好处,叫声也很吸引人。”
我翻起了白眼:“操,你他妈是个和尚!”
“和尚是和尚,和尚不是和尚,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我眼前看到的只是一团空气,我赞美的也只是空气,如此而已。”小和尚大言不惭,说这番话时,两只眼睛紧盯着怪物女人。
“呃,你说的也对,还好白依不在,要是让她知道我在这儿看一个胸脯和屁股都比她大的裸女玩自慰表演的话,肯定会海扁我一顿……”
“你们……”怪物女人猛地停止了放浪的形态,一连后退几步,紧张地望着我们,“怎么可能,你们怎么……”
“怎么没被你迷住是吗?”我呵呵一笑,两手插在裤袋里,上前一步,两眼扫过她的双峰,“你的身材是很不错,表演也很卖力到位,可惜的是,我也不能算人。你那一套鬼把戏,对我无效。”这不废话吗?天魔精通各种魔功,其中有一项魔功叫做“勾魂摄魄”,是古往今来最厉害的一种迷人心智的功夫,这怪物女人的媚人功夫虽然厉害,但是和天魔的“勾魂摄魄”比起来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凭她那点手段也想迷住我?
小和尚说:“女施主的身材容貌都是极品,演技也的确不错,可惜因果虽然一身杀孽,一腔魔血,却有一颗不动佛心,凭女施主这点伎俩还奈何不了因果。女施主,东方有以血为生的怪物,叫做僵尸,有不死之身,但不能见光。因果听闻西方也有吸血一族,以血为生,近乎不死,唯最怕光明。女施主枪打不死,却怕我那根本动不了普通人分毫的佛光初现,女施主莫非是吸血鬼?女施主刚刚所用的,莫非是引诱灵魂的黑魔法?”
怪物女人赤身裸体地站在我们面前,诱惑灵魂的黑魔法失效,她也懒得再费心机,冷冷地一笑,张嘴露出两颗突唇外的獠牙,说:“你猜对了,我就是血族。不过你不要以为我是那种血族的人类后裔,我可是有着贵族血统的真正血族!”
我可以是天魔,白依可以是大法师,小和尚可以是个有着一身杀孽满腔魔血却身具不动佛心的高人,看到吸血鬼已经不能让我感到吃惊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曾大牛那个老浑蛋骗我说世上的高手都死光了,现在却被我接二连三地碰到,看来我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操,牙齿长就可以吓到老子吗?”我叫了起来,猛地抽出沙鹰,对着她的头就是一枪。
女吸血鬼轻蔑地笑着,闪电般扬起玉手,屈指弹飞了沙鹰那可以打穿一面墙的子弹。“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伤到我吗?哦呵呵呵……我是不死……”“砰!”她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已经重重地一拳打在了她肚子上,把她打得弯腰跪了下去。在她接子弹的那一瞬间我就冲到了她面前,天魔功里的轻功令我连子弹都可以轻易避过,现在全力施为,这女吸血鬼能躲过我的拳头才怪!
“操,不死!”我右脚抬起,一个高压腿劈下,脚后跟重重地敲在了她的后脑勺上,一阵清脆的骨碎声响起,她的后脑勺顿时粉碎,鲜血和着脑浆一起涌出。“不死!”我大骂着,十根指头上冒出两尺长的通红剑芒,十道“天魔血刃”剑气齐出,朝着她的后背狠狠地划下,剑气刺入她体内,从她两肩一直划拉到屁股上,无坚不摧的剑气将她的身体剖成了十一份,鲜血喷泉一般涌了出来,我飞快地跳到一旁,躲开吸血鬼体内多得惊人的血。
“不死怎么样?还不是被老子分尸了?”我冲着女吸血鬼的尸体比出一个中指,得意洋洋地说。女吸血鬼的头颅还是完整的,美丽的脑袋泡在血泊中,两只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她还没死!”小和尚一声大叫,两掌合十,大叫一声:“金刚咒——摩诃波若波罗密……”一阵梵文念经声从小和尚嘴里飞快地吐了出来,他身上顿时冒出一阵耀眼的金光,整个人变得如同一尊金色的佛像。
在小和尚念经的同时,躺在血泊里的女吸血鬼的脑袋发出一阵尖利的,金属切割一般的怪叫,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从她嘴边向四周扩散开去,声波所过之处,大厅里一切玻璃制品纷纷炸裂,我顿时大叫起来:“操,老子的钱!”
声波飞快地袭向我和小和尚,却被小和尚身上的金光所挡,消弥于无形。
女吸血鬼的脑袋在这一声怪叫之后,朝着我们快速飞来,小嘴大张,两颗獠牙射出血红的光芒。“嘴张这么大干嘛?整个脸形都变了,美女变成怪物,怪可惜的。”我一边感慨着,一边看着女吸血鬼的头朝我们飞来。虽然我不会诛邪的本事,可是小和尚会,我就不信这颗脑袋能冲破小和尚的金光!
果然,小和尚一声清啸,身上金光猛地向体内一敛,又飞快地向前射出,小和尚的身体顿时变得像一只长满金色光刺的刺猬。金光织成一张金色的大网,将女吸鬼的脑袋包裹起来,一阵浓密的青烟冒起,女吸血鬼凄厉地惨叫着,整个脑袋迅速瘪了下去,变成一颗骷髅头,骷髅头接着变成一堆骨粉,像水一样蒸发地无影无踪。
金光照上女吸血鬼留在地上的那滩被我分尸的肉块和血水,瞬间就将那堆烂肉蒸发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痕迹。
小和尚高唱一声阿弥陀佛,打完收功,金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拍了拍小和尚的肩膀,笑道:“不错啊小和尚,吸血鬼都能收拾,果然是得道高僧啊!”
小和尚神情凝重地摇了摇头:“不,这只吸血鬼只是一只低阶的血族,仅带一点贵族血统,如果是个纯正的吸血贵族的话,我可能对付不了。师父曾经收过一只在中国作恶的吸血鬼,那只吸血鬼是纯正的贵族,师父用到‘不动明王咒’才把它打得形神俱灭。我现在的境界,还使不出不动明王咒。”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章 - 走火入魔
我呵呵一笑,说:“别管那么多么,天底下那么多人,我们哪有那么好运气给什么贵族吸血鬼盯上。好了走吧,罗礼克警长的人也是时候来收拾场面了!”
我和因果转身朝赌场外走去,虽然我说得轻松,心中却已经生出警惕。
天魔功虽然无坚不摧,但是我目前还没达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境界,离“神魔变”更是差了好几重。
说起来自魔典变成废石之后,我都一直在想方设法争权夺利,在修炼方面没下过多少功夫,自以为功夫已经差不多天下无敌了,连子弹都可以避过,想来也没多少人能伤得了我。但是今天却被两个忍者偷袭砍了两刀,虽然没受什么重伤,但也令我相当不爽。而对付一个低级吸血鬼,都把她劈成一堆烂肉了还是没能杀了她,反倒是拳脚功夫比我差上一筹的小和尚把吸血鬼轻松搞定,这也让我受到不小打击。
根据天魔留给我的智慧经验,当天魔九变大成之后,天神都不怕,又哪会怕几个小小的吸血鬼?除了神鬼难敌的天地之威,天魔基本上可以算是横行无忌,看来我得加紧时间修炼了,谁知道这天下的奇人异士还有多少?
走出大厅之前,我下定决心,在消化今晚抢来的地盘之后,暂停扩张,先想办法增强实力。龙倾城他们的实力也要增强,否则到时候遇到像今晚这样的场面,他们完全没办法帮上忙。一个吸血鬼我和因果还可以搞定,要是来上一群那怎么办?
龙倾城等人早已经回去了,只有老杰瑞的车还停在外面等着我们。我让因果先上车,给罗礼克警长打了个电话后,自己一个人站在甘比诺家族赌场大门外等着罗礼克。
五分钟后,罗礼克带着一队警察过来了。他一下车,就苦笑着向我走来,边走边说:“萧,你今晚的动静闹得可真大,死了五百多人啊!虽然都是些黑帮份子,可是上头要是查起来,也很麻烦的。还有,甘比诺、麦德林、山口组的场子都让你挑了,我怕你抢了地盘守不住啊!”
我笑了笑,递给罗礼克一张银行本票。罗礼克扫了一下,苦笑立刻变成了灿烂的微笑:“不过,反正死的也是些黑帮份子,上头要是追查起来,我就说他们是自己互相火拼死的,应该没多大问题。甘比诺和麦德林那边我会想办法给他们施压的,这两个集团,联邦已经盯他们很久了。至于山口组,哈哈,他们不是本土组织,还想翻天不成?”
我恰到好处地笑着,连说感谢。妈的,一下子塞给你两百万美金,你他妈的没办法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萧,放心,现在这一带的势力已经被你一扫而空,你明天就可以派人来接收。至于这些产业,除了甘比诺的比较棘手一点,其余的都没问题,契约你很快就可以拿到的。”罗礼克笑得像只吃了两百斤肥肉的老狼,钱,你他妈还真是个魔力通天的好东西!
※ ※ ※ ※
打电话把停车场的小混混叫来一批,让他们协助罗礼克收拾各个被我们血洗的场子,先草草整顿一番,明天就正式接手。现在场子一下子多了十五个,地盘也扩大了不少,以中华楼为中心,方圆两公里之内,已经没有一个其他势力的地盘存在,全部属于我了!
现在人手又不够了,还要大张旗鼓地征兵,不过我已经没打算再招小混混了。停车场的那群飞车党可以招进来一批,剩下的人手我打算让龙倾城、王峰、唐宋帮我想办法。龙倾城当了五年雇佣兵,认识的战友应该不少,而且都是能打仗的,开高价把他们召过来又是一批强大的战力。王峰在A国也认识很多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峰本身是个狠人,他的朋友中也有几个狠角色。唐宋就更不用说了,在A国这么多年,也算是半个地头蛇了,找不到人手才怪。
回到夜总会之后,我给龙倾城和王峰派了任务,让他们明天一早就去给我找人手,把补满十五个场子的人全给找齐了,什么方法我不管,开价多少我也不管,主要就是要够狠,够义气。有没有义气看不出来?这不要紧,老子用钱砸,用命威胁,用力量诱惑,再不行用天魔噬魂直接把人变成傀儡。
我又给唐宋打了个电话,老头子睡觉时被我吵醒相当不爽,抱怨了两句,不过听说我已经占了很大的地盘,立即来了兴致,扬言要亲自过来帮我的忙。我连说不用,妈的,老魔头过来了谁帮我照顾白依?我让他给我介绍一些人,最好是会功夫的,有点道行的。老魔头满口答应下来。
我给老魔头讲了一下遇到吸血鬼的事,唐宋沉默了一阵,说:“你杀了带有贵族血统的吸血鬼……这倒是个麻烦事,要是让那只吸血鬼的前辈知道了,说不定会找你报仇,那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说起来吸血鬼老子当年也遇到过,不过都是很弱的那种。十多年前的一部老电影,《刀锋战士》你看过没有?其实吸血鬼也有克星,有一种叫‘狙魔人’的职业杀手,专门铲除妖魔,不过现在干狙魔人这一行的太少了,福利不高,死亡率倒高得很。《刀锋战士》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不过那家伙早就挂了,据说是碰上了贵族。另外听说西方教廷好像也有专门对付吸血鬼的猎人,本事都不错,叫什么‘宗教裁判所’,专门惩治异端的。只是教廷势力在A国不怎么样,没办法彻底压制吸血鬼。在教廷势力强大的英国等欧洲国家,吸血鬼根本就不敢露头。”
我不耐烦地打断老魔头的话:“你给我讲这些有什么用?估计就算有宗教裁判所存在,对我也没好处。老子们可是天魔门的人,老子还是个当代天魔,算起来也在他们铲除之列,要是遇上他们,没等他们对付吸血鬼,老子就先被裁判了。说说吧,遇上给那个女吸血鬼报仇的贵族该怎么办?”
唐宋在电话那头嗯了几声,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说的可都不是废话,你得搞清楚吸血鬼的敌人,才能更好地对付他们。有时候,借刀杀人比自己动手要快活多了。以你现在的功力,遇上贵族要看是哪一级的了。按照传统的分级方法,嗯,好像书上介绍说吸血鬼是按公候伯子男来划分阶级的,我不是特别清楚。我估计你遇上伯爵级的就得逃命。我建议你上网查查看,有很多崇拜吸血鬼的网站,我以前瞄到过,不是特别感兴趣就没仔细看。一般人都认为是胡编乱造的,可是只有真正生存在黑暗世界中,或是和黑暗世界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那上面的东西与事实相差不远。”
我说:“好了,就这么说着吧,明天帮我征兵。你快去睡,替我好好看着点儿白依,她现在这个状态比较天真,我担心她会被人骗。要是她出了什么状况,老子唯你是问。”
老魔头说:“小子,老子是你师叔,你他妈的就算是门主也得尊敬一下子老子……对了,明天月姿的生日舞会你来参加吗?今天你走的匆忙,月姿来不及邀请你,不过请了你的小媳妇儿。”
我想了想,说:“看情况吧,一切顺利的话我会过来的。”
黎耀华的女儿办的生日舞会,一定会有很多名流参加,这倒是个接触上层人物,扩大自己交际圈子的好机会。
在网上查了一下吸血鬼的资料,果然有很多吸血鬼网站。只是不知道究竟是吸血鬼的崇拜者们建的,还是根本就是吸血鬼们自己建的。这年头,吸血鬼上网并不稀奇。
有一个网站对吸血鬼的介绍非常清楚。吸血鬼自称血族,追求绅士风度——不过那都是老一辈的了,年青的吸血鬼们追求流行,染发,抽大麻,穿牛仔休闲,扮朋克,装知识分子,网上甚至说前几年有个吸血鬼当了摇滚明星,公然向世人宣称自己是吸血鬼,后来好像被血族秘密蒸发了。
在血族中,有着非常严密的等级制度,其力量与地位呈金字塔形分布。站在最顶层的,是传说中拥有与神相匹敌的力量的吸血鬼女王,其下就是各大氏族的家长。吸血鬼有所谓的“密党”,有长老会,甚至还有和宗教裁判所类似的执事会。原则上,吸血鬼的数量是按照城市人口比例来的,每十万人只可以有一个吸血鬼。每个城市有一个领主,可获得“亲王”的称号,妈的,跟人类的市长一个等级。亲王由德高望坐,魔力高深者担任,并不一定要是男性,女的也可以。嗯,这一点还是很讲究男女平等的。
贵族是按公候伯子男的阶级来划分的,不光要力量,还要有相当的声望和血统。每一阶贵族又分为三等,这个比较麻烦,我草草看了一眼就没看下去了。
粗略了解了一下吸血鬼的资料,不管是真是假,有备无患总是好的。以我现在天魔第五变的力量,对上伯爵级的吸血鬼就要逃,第六变可以对上候爵,第七变就可以对付公爵,依此类推,等我练成了第九变,就算吸血鬼女皇都不见得是我对手。更何况,天魔九变练到高境界,力量层次上已经不是逐级递增,而是呈几何级增长,如果说从第一变到第二变是由一变为二的话,那么从第二变到第三变就是二变为四,从第三变到第四变则是四变十六,这样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力量是难以估计的。
查完资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而我却毫无睡意。当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之后,我对力量的渴求前所未有地强烈起来。
我仰躺在床上,闭上双眼,一边运起天魔真气在体内循环,一边仔细回想着杀人时的感觉、赚钱时的感觉、碰到比我有地位有权势的人时的感觉,以及和白依在床上做爱时那销魂蚀骨的感觉,尽最大的努力调动着我所有的欲望。
如果是正道门派,像我这么练功的话,绝对会走火入魔。但是我这天魔不同,天魔本就是依欲望而生,以欲望为力量,练功就是把各种欲望化为动力,以欲望刺激功力飞速增长。
天魔真气在欲望的刺激下,如同发了疯一般在我体内飞速循环,我甚至可以听到真气经过经脉时,将经脉扩宽所发出的噼叭声。按照魔典上记载的内视之法,我开始尝试着用元神查看自己的内腑。呃,失败了,我什么都没能看到。
倒是天魔眼那和X光眼一样可以透视的功能,让我看清了自己身体的结构,每一条经脉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看到遍布全身的经脉之中,有两种颜色的气正在我那早已打通了的所有经脉中欢快地奔涌,一遍又一遍地循环。
黑色的气比较茁壮,红色的气却很微弱。在我的印象中,我的天魔真气一直是黑色的,什么时候多了这红色的真气让我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懒得管了,反正这红色真气给我的感觉也相当舒服。
观察了一阵,我渐渐注意到,黑色的真气每循环一次,都会回到我小腹的气海之中,凝聚成一团越来越大的黑色气团,然后再分成数缕气丝,开始下一轮的循环。而红色真气却不知生于何处,归于何处,只在我奇经八脉之中循环不休,别的经脉绝不肯路过哪怕一趟。而黑色真气在周身循环之时也会经过奇经八脉,却绝对不会和红色真气交汇或是碰撞,两者好像保持着一种非常良好的默契,一前一后,保持距离,注意刹车。
循环了不知多少次,红色真气渐渐壮大起来,每经过一次奇经八脉,就会将经脉冲得噼叭作响,令我身上的汗水如泉水般涌出,浑身湿透,体内的废物随着汗水排出,我的身体越来越清爽,感觉飘飘然,好像要腾空飞起一般。
眼看着黑色真气越来越状大,如同漩涡一般在我气海中旋转,中间一颗鹌鹑蛋大小,散发着黑色光芒的黑色气球渐渐成形,吸引着所有的黑色真气向它靠拢。我心中一动,强逼着红色真气离开奇经八脉,向着黑色真气汇聚过去,红色真气并不十分情愿,移动的速度非常慢。但我异常霸道地推动红色真气离开了奇经八脉,靠上了黑色真气。
两种真气刚一接触,我全身就如同被电打了一般颤抖起来,天魔眼功能暂时失去,什么都看不清了,气海处一阵剧痛,我喉头一甜,哇地喷出一口鲜血,脑子里只转动着一个可怕的念头:“操,走火入魔了!”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一章 - 超凡入圣
我浑身颤抖着,身体好像被一台绞肉机狠狠绞动着,每一寸经脉都充满着撕裂般的痛苦。全身的骨胳经脉放鞭炮一般噼叭炸响着,皮肤上鼓起无数玻璃弹子大小的血泡。黑色真气盘踞在气海中,红色真气被推离奇经八脉之后,竟然想反客为主占据气海,我感到体内的两股真气好像在互相撕杀,以我的身体为领地,拼命地争夺地盘。两股本来和睦相处,井水不犯河水的真气在我大力推动之下,竟然变得好像生死仇敌一般,誓要将对方赶尽杀绝。
黑色的真气强大,霸道,红色的真气虽然稍微弱小一点,但韧性十足,与黑色真气不停地缠斗着,被打散之后马上又重组起来,锲而不舍地向黑色真气发动反击。
现在的我,已经完全失去了对体内真气的控制权,只能强忍着撕心裂肺的痛苦,徒劳地感受着两股真气激烈的战斗。
“啪!”一声轻微地炸响,我看到身上的一个血泡竟然炸开了,爆出一篷细微的血雾,皮肤的碎屑四下乱飞。我有气无力地骂了一句:“操,都来造老子的反了,是不是想把老子炸得爆体而死?好,你们要造反,老子就让你们造!”一发狠,不管真气是否听我调遣,运起天魔九变的法诀,在意识中驱动两股绝不相容的真气往大小周天循环。
两股相当有个性的真气初时根本不管我这个主人,法诀是运起了,可是它们依然我行我素,斗个不亦乐乎。但是当我不停地运转法诀三十多遍之后,两股真气终于有了反应,开始慢慢地,一丝一缕地离开气海,流入经脉之中。虽然在运行过程中,两股真气仍然在不停地拼杀,就好像两个向着同一方向并肩奔驰的骑士,边跑边对砍,碰撞出灿烂的火花。
两股真气斗得实在太厉害,剧痛让我一次又一次险些晕倒,但我始终保持脑际的一点清明,强忍着这是人都不能忍受的痛苦。心中有个念头一直在支持着我,白依的娇靥,靓昆染满鲜血略带狰狞的脸庞,在我意识深处不停地鼓励着我,我仿佛看到他们正拼命地为我加油,伴我渡过这无边的痛苦。
还有那时而狰狞,时而儒雅,时而仙风道骨的天魔,他好像也在我意识深处,用略带嘲讽的口吻说:“这点痛苦都承受不了,你还算是当代天魔吗?天魔九变的无上神通,没有痛苦的磨砺哪能轻易获得?你是当代天魔,不要让我失望,你不是说要一手遮天吗?那我告诉你,天外还有天,你那遮天的手,只有变得更大更强,才能遮住所有的天,才能让天地都向你拜伏,才能让漫天神佛全部靠边!”
“轰轰轰……”一连串手雷爆炸般的巨响炸起,我身上的所有的血泡一个接一个全部爆开,爆出无数篷血雾,鲜血染满了我全身,我的身体顿时就像从血池里刚捞出来一般。床单全被染成了赤红,炸出的鲜血溅到墙上,墙壁都被染红一半。我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好的表皮,所有的皮肤都被炸开。我盯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咧开嘴哈哈大笑,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现在我的脸一定也是非常狰狞,我感到鲜血正从脸上往下淌。我看到皮肉爆开的地方,肌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蠕动着,好像正在疯狂地生长,不多时就生出一层鲜嫩的新皮。
两股缠斗的真气所过之处,连经脉都开始断裂,但是碎裂的经脉马上又开始重生,变得更强壮粗大,能容下更多的真气。这样的后果就是让进入经脉的真气更多,两股真气也斗得更厉害,重生的经脉一次又一次地断裂,跟着又不断地重生。身上那新生的皮肉也不断地鼓起血泡,血泡越来越大,爆炸声越来越响,溅出的血也越来越多。我很怀疑,自己的体内究竟还有多少血可流。我在清醒的状态下重复着死去活来的痛苦,一边疯狂地大笑,一边飞快地催动天魔九变的法诀,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异的毅力支持着真气的运转。
在我的大笑声和身上血泡的爆炸声中,我房间的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了,小和尚、老杰瑞、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风急火燎般冲了进来,龙倾城甚至还提着他的重机枪!
“老板,发生什么事了,你……”冲在最前面的因果看到了我的样子后猛地一滞,然后脸色发白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砰”地一声,我身上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泡炸开,鲜血溅了过去,把冲进房间的六个人溅了满头满脸。老杰瑞一下子捂住嘴,弯腰干呕起来。
杀人如麻的龙倾城和王峰也都脸色发白,不知如何是好。
陈小波皱着眉头看着我,说:“老板这个样子,可以去做医学实验了。”
杰克逊脸色苍白地说:“我听到连续不断的爆炸声,还以为老板的房间给人炸了,没想到……”杰克逊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又一颗血泡炸开,鲜血直接溅进了他嘴里。
“这是……天魔蜕变……”小和尚喃喃说着,大声道:“所有人都出去,老板没事,他已经要完成天魔九变超凡入圣的第七变了!不要碍着老板!”说着,小和尚把龙倾城等人全都赶了出去,“老板,你放心练功,因果帮你守关,有小和尚在,老板可以高枕无忧。”小和尚隔着门轻声说了一句,我心中蓦地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以我现在这个状态,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杀了我,而因果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句话,却是在向我说明,他一定会保我周全。
血泡的爆炸仍在持续,经脉还在无休止地断裂重生着,但是现在血泡爆炸的速度已经开始跟不上皮肉重生的速度,经脉断裂的速度也比重生的速度慢了许多,两股完全不相融的真气也在不间断的拼斗中渐渐有了融合的倾向。
不知过了多久,当两股已经壮大了无数倍的真气在拼斗中再次同时回归气海之后,气海中发出一声闷雷般的轰鸣,两股真气合二为一,如水乳交融,再也不分彼此。内斗平息,气海中凝出一个暗红色的漩涡状气团,气团的中央是一个鸡蛋般大小的,发射着暗红色光芒的圆形内核,恍如实质一般飞速旋转着,四周是成片状的真气,围着那圆形内核飞快地旋转。
刷地一声,我全身的毛孔中喷出一股晶莹的水雾,将我身上的血迹冲刷得干干净净。肢体在瞬间恢复了行动能力,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身子轻飘飘地说不出地舒服。
浑身赤裸地往衣柜上的镜子前一站,我还是从前的我,个子好像高了一些,新生的皮肤如同婴儿一般。身材变得更加匀称,肌肉并不是特别强壮,并不像健美运动员那样棱角分明,但是我现在的力量已经不能用单纯的肉体力量来衡量了!相貌并没有变得更帅,眼神却和以前大不相同。镜子中的我,眼神变得更加柔和内敛,看上去没有半点凶戾,但当我眯起眼睛时,眼睛里就会闪过暗红色的寒光。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地说:“这就是天魔第七变的效果吗?曾大牛说,魔典练到第七层以后就可以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能取我性命的只剩下时间……呵呵,超凡入圣,这就是超凡入圣!”从天魔留给我的智慧和经验中我得知,脱胎换骨,超凡入圣,天魔九变练至第七变,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人了。现在的我,身体由内到外都是全新的,已经进入了先天至境。是不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暂时还不知道,也许曾大牛和天魔所谓的刀枪不入是指冷兵器时代的刀枪,而不是现在的火器,呃,我还没蠢到自己去挨子弹来检验是否刀枪不入。而且现代的毒药更加厉害,什么生物毒药,化学毒药层出不穷,要我喝毒药来测验,我还鼓不起勇气。
随意运起真气,使出轻身功夫,我的身体慢慢地向上飘浮,竟像氢气球一般双脚离地悬停在半空中。嗯,貌似可以飞了,以前用轻身功夫时都只能窜上跳下,虽然可以一次跳起好几层楼高,但要像现在这样飘在空中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的。
只剩下最后的两变,我就可以达到天魔第九变了,其实以我现在的境界,在普通武者中间都已经算得上天下无敌,普通的吸血贵族也应该奈何不了我。横行无忌,我现在才能真正开始横行无忌!
瞥了一眼窗外,已经是清晨了,这一次练功练了足有四五个小时。本以为是走火入魔,没想到却误打误撞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境界,虽然仍不明白那股红色的真气来自何处,但我也懒得追究了。
走出房门,小和尚和龙倾城等人都守在门外,就连老杰瑞都没有离去。见我出来,小和尚眼睛一亮,说:“恭喜老板魔功大成!”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二章 - 高手云集
我拍了拍小和尚的肩膀,说:“我魔功大成之日,就是正道沦亡之时。小和尚,你为什么还会这么高兴?”
小和尚微微一笑,说:“老板,你跟我说过,你的志向是只手遮天,让满天神佛全部靠边,我想看看,你是否真能实现这个志愿!”
我呵呵笑道:“小和尚,你会如愿以偿的。只手遮天的第一步我已经迈出去了,以后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顺畅。那违逆我的,都要灭亡,那顺从我的,也要看我心意过活,天上地下,我是唯一的神明。天魔说,人欲成仙,天必诛之,人欲成魔,神必灭之,我倒要看看,哪个神敢来灭我!”
小和尚双手合十,对我微微一躬,笑而不语,满脸的高深莫测。以我现在的境界,天魔眼已经可以随意使用。在小和尚对我躬身行礼之时,我以天魔眼看到,小和尚的不动佛心一阵动荡,体内纠缠不清的黑红两色魔焰更加旺盛炽烈。
王峰在一旁说:“锋哥,你是魔功大成了,连我都感觉得到,你这杀人不眨眼的大恶棍,大魔头居然变得让人觉得和蔼可亲,精神气质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就你那浑身飙血的那一手,我操,简直绝了!可我现在还是一事无成,你答应教我功夫的诺言什么时候才能兑现?”
我看了王峰一眼,心中一阵郁闷。妈的,浑身飙血我愿意么我?还不是为了挺过突破天魔第七变的那一关,要是我的神经稍微弱一点,现在已经走火入魔挂掉了。见王峰眼中满是追求力量的炽热光芒,我点了点头,对王峰说:“你放心,我是一定会教你们功夫的,等你们把人给我找齐了,把昨晚收的场子都安顿好了,我就把功夫传给你们。”我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目光缓缓扫过龙倾城、陈小波和杰克逊,他们都大点其头,就连向来不动声色的陈小波和乖小孩一般的杰克逊,眼中都射出了狂热的光芒。
嘿嘿,力量,是最容易让人臣服的东西。什么都不如力量来得实在,有了横行无忌的力量,就有了获得一切权势财富地位的保障!
※ ※ ※ ※
我带着小和尚,搭着老杰瑞开的车在昨晚新收的地盘上转了一圈,请来的装修公司正在给被激战时打得稀烂的场子整修,从停车场的飞车党里召来的小混混们现在摇身一变成了我的外围手下,在首批跟着我混,参与了昨晚抢地盘一战的小弟们带领下,里里外外地监督忙碌着,看起来还像那么回事。
昨天晚上凡是参加了战斗的小弟们都升了一级,每个人都能带小弟了,我让他们自己出去召人,召信得过,可靠的来帮我看场子。一下子吞并了十五个场子,除了甘比诺家族的场子有点麻烦外,另十四个场子都已经划归我名下,地契房产证什么的在罗礼克的大力帮助下顺利到手。
唯一的问题仍然是资金,我做第一笔生意赚的钱和洗劫墨西哥毒贩得来的现金已经折腾光了,妈的,一夜之间啊!买枪,行贿,给受伤的兄弟补助,请装修公司的费用,一番功夫整下来,一千万出头的美金,剩下来不到两百万。所有的场子还要做生意,得有本金,这两百万估计也捂不热乎!
联系了唐宋,准备让他帮我把那几十颗钻石卖掉,估计能换个两三百万,不过也只是杯水车薪,地盘大开支就大,尤其是在创业初期,没钱寸步难行,我甚至有了抢银行的念头。
这样的大动作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和不安,中午时罗礼克打电话来警告我说,一批古怪的J国人已经乘坐私人飞机进入纽约,可能与山口组有关。而麦德林集团好像也准备搞点动静出来,甘比诺家族最奇怪,对我扫了他们场子的事情,到现在一直没有反应。反倒是另外四个家族作出了反应,在找人查我的底细,看来他们已经对我产生警惕了。
在电话里好好地感谢了罗礼克一番,我心中却冷笑不止。这罗礼克的表现也太过热心了,而且他获得情报未免也太迅速了些,虽然我给他的钱够多,但我就是不信他没收过别的黑帮的黑金,他凭什么帮我一个中国人?是时候查查罗礼克的底子了,杀他很容易,可是杀掉他之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我来说就太不划算了!
给白依打了个电话,和她在电话里腻了一阵子,听她讲了讲第一天上学的感受。末了,白依在电话里神秘地说:“萧哥哥,你今天一定要来参加月姿姐姐的生日舞会哦,我在学校遇到了一个人,他今天也会参加月姿姐姐的生日舞会,你一定很想见到他的,就这么说定了,要是你不来,白依以后就不理你了!”说完不由分说挂了电话,让我一阵郁闷,这小丫头,什么时候学会装神秘了?
下午回到中华楼,龙倾城告诉我说他已经联系上了十三个战友,那十三个战友跟他是过命的交情,龙倾城对他们很讲义气,当初被捕就是为了掩护战友撤退。他一摇旗子,那些战友们马上答应过来帮忙。雇佣兵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成天满世界乱跑,没准哪天命就保不住了,虽然跟着我也是做亡命生意,但至少有个落脚安身之处,又能赚到大钱,比当雇佣兵强太多了。只不过他们现在都不在A国,过来的话要个四五天时间,我也不是很着急,还没到要面对各大势力联手围剿的地步,我手头上这几十个人,几十条枪基本上够用了。
王峰找的人倒是马上就到了,一共五个,都是身材魁梧,一脸凶相的猛汉子。其中有一个外号叫花豹子的在皇后区的一家拳馆当助理教练,手上很有两下子。他们都是王峰的铁哥们,当初王峰就是到A国来找他们玩的,结果人还没见到,就因为杀人给关了进去,几个人很久没见面了。
陈小波也帮我找了个人来,呃,其实是给他自己找的助手,一个精通化学和电脑的中国留学生,叫刘良,跟陈小波一样文质彬彬,只是不知道是否和陈小波一样心狠手辣。
四点的时候,白依打电话过来催我去参加黎月姿的生日舞会,小丫头自己想我了不愿意承认,非要找个借口。我满口答应下来,扔下手头一摊子事,一个人都没带,让老杰瑞开车送我去曼哈顿唐人街。昨天晚上刚抢了地盘,难保别的势力不会在今晚发难,小和尚他们得留下来看家,有他们那几个杀神在,估计别的势力也翻不出多大浪头。尤其是小和尚,论功夫论法力都可以独当一面,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再派吸血鬼出马,也不见得能搞定小和尚,当然,前提是派的不是贵族。
车子开到曼哈顿,又遇上下班高峰期的大堵车,车车停停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期间白依和唐宋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来催。
到了唐人街口,唐宋身边站着一老一少两个人,和白依一起等着我。我刚一下车,白依就扑进了我怀里,两腿夹着我的腰,两手环着我的脖子,额头抵着我的额头,笑嘻嘻地说:“萧哥哥,你迟到了,要罚!”
我很干脆地说:“罚什么,你说了算!”
“暂时还没想好,等想到了再告诉你!”白依说着,扮了个鬼脸,从我身上跳了下去。
“对了,你说我很想见的那个人是谁?难道是那两个人?”我指着唐宋身旁的一老一少问。
白依嘻嘻一笑,说:“他现在不在这里,等你见到了就知道了!”
这时唐宋已经带着那两个老头子到了我身前。他一看到我,就露出非常惊异的神色,绕着我转了几圈,最后两眼放光,满脸兴奋地说:“妈的,好小子,才一晚上不见,你竟然已经突破到天魔九变第七层,现在我和大蠢牛两个人加起来都不是你的对手了!”
唐宋眼光老到,练的又是天魔功,九窍魔脉他天生有五窍,跟我有着莫明其妙的感应,能看出我已经练到第七变并不奇怪。
“唐老,客气话就不用多说了,这两位是……”我看着唐宋身边的一老一少问。
这一老一少,老的身材高大,却非常干枯,就像一截老木桩一般,花白头发,白色胡须,印堂之间缠绕着若隐若现的绿气。少的中等身材,年纪在二十一二左右,相貌很有些俊俏,眼神却非常邪异,眉心之间不时涌出火红色的炽热气息。当然,他们身上的气普通人看不到,我也是用天魔眼才能看到老人的绿气和年青人的火气。
“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两位就是你要我帮你找的高手。”唐宋指着老的说:“这位是五行门的木厉木老,这位是五行门火少冲火少爷,他们两位可都是高手啊!两位,这位就是我们天魔门本代门主,当代天魔萧锋。”
我朝着两人点头微笑,伸出手去说:“两位幸会,以后小弟可就要多仰仗两位了。”
妈的,五行门?听都没听到过,不过看在唐宋的面子上,我还是不能表现得太无礼,再说这两个人好像有点真本事,天魔眼看到的气可不是假的。尽管说这些不伦不类的话让我非常难受,怎么都让我感觉好像在演武侠剧,可是这面门功夫还是要做的。
木老干笑着伸出了手,和我轻轻一握:“萧门主年少有为,年纪轻轻就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的境界,老朽实在佩服,以后还请萧门主多多关照。”和木老握了一下手,他的手真的如同一截老木头一般,冰凉坚硬,连掌心都没有温度。
松开老木头的手,我又向火少冲伸出手说:“火少爷,以后大家都是自己人了,也要请你多加关照啊!”
火少冲一脸邪笑地握住了我的手,说:“萧门主,我们两个是走投无路才到纽约投靠唐老的,以后要庇托在您的门下,应该请您多多关照才是!”火少冲说得恭敬,手却如钳子一般紧紧地夹着我的手掌,掌心中涌出一股如岩浆般滚烫的真气,顺着我的掌心攻入我手中,沿着我手臂经脉一路狂冲下去。
我心中冷笑,这小子看来是想试试我的能耐了!我异常灿烂地笑着,说:“哪里哪里,火少爷才称得上年轻有为这四个字!”说话间,我运起天魔真气,迎着火少冲攻入我手臂经脉的火热真气狠狠地撞击过去,一下子就把他的真气完全冲散,反攻进他的手掌之中。火少冲的手先是变得通红,接着又变成暗红,而他的脸色却变得苍白,邪异的笑容消失无踪,代之以一种勉强的干笑。
我呵呵一笑,及时收功,火少冲马上闪电般抽出了手,背到身后。不用看我也知道,他那只手现在肯定抖得跟打摆子一样。要不是我及时收手,他整条手臂都会被我的天魔真气废掉。
我们的暗斗自然逃不过唐宋和木老的眼睛,唐宋拍着手掌笑道:“阿锋,你小子不错啊!怎么样,木老,火少,跟着我们门主干还满意吧?”
木老点了点头,干巴巴地说:“萧门主好功夫,天魔九变果然名不虚传。”
火少冲也说道:“嗯,妈的,能一下子把我的真气打散反攻回来,萧门主果然厉害,我决定改投天魔门,从今天起再不是五行门的人了!”
唐宋笑骂道:“妈的,你和木老早就被下了格杀令驱逐出五行门了,不改投我们天魔门也不是五行门的弟子了,别他妈说的这么大义凛然。”
火少冲嘿嘿一笑,说:“唐老,给我留点面子成不?改投别人门下是我炒五行门的鱿鱼,说起来好听一些。”
嗯,这火少冲虽然邪了点,但人倒是挺有意思的。
唐宋说:“好了,阿锋,你要的人我帮你找到了,现在跟着我去参加月姿的生日舞会吧!说起来,你小媳妇儿带了一个男人参加舞会,现在已经到场了,阿锋,你可得注意啊!上学第一天就把同学带回来,这可不正常啊!”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三章 - 我的兄弟
“唐叔叔!”白依白了唐老一眼,挽着我的手臂说:“你不要挑拨离间了,萧哥哥才不会生气呢!他要是看到我带回来的那个留学生,高兴都来不及呢!”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白依一眼,说:“那个人到底是谁啊?你怎么能肯定我看到他会很高兴?我在国内都没有什么朋友,在A国就更不用说了。”
白依眨了眨眼睛,笑着说:“先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苦笑了一下,惊喜?我还能有什么惊喜?
唐老这次又没开车来,结果所有的人都挤上了我的车。唐老、木老、火少坐在后座,我抱着白依坐在前座,老杰瑞在唐老的指点下,开着车往唐人街里面黎耀华的私宅处开去。
一路上,唐宋给我详细地介绍了一下木老和火少的来历。
原来所谓五行门,是中国一个古老的修真门派,呃,修真这个词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马从天魔留下的知识中对修真了解了一点。原来修真就是指那些闲得没事想当神仙的人,抛弃原本十分美好的红尘,在深山老林中炼气啊,炼丹啊,借助各种功法和器具药材改变自己的体质,练个百八十年能有小成,一两百年略窥门径,四五百年道行就不错了,上千年的老怪物可能有机会飞升。说起来,修真比练绝世武功还要困难,天魔说过,人欲成仙天必诛之,练武的人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修真的人也要面临天劫之难。
和天魔同处一个时代的上古之人,修真成功的仙人非常多,但越到现代也就越少了,主要是因为现代社会环境越来越恶劣,适合修真的环境少得可怜,而且可以帮助修真人士渡劫的什么神器仙器之类的东西也都渐渐消失。随着时光的流逝,许多修真门派都渐渐没落,遗失了无数修真的法门。
而五行门在古时只是一个很小的门派,当大门派渐渐没落之后,五行门却像蟑螂一般生存了下来,为数甚少的门人弟子们继续着他们修真的事业。呃,不过五行门从古至今绝世高手出了不少,修真成功的却半个也没有。据说门派内道行最高的一个长老,三十年前被天雷打得灰飞烟灭了,现在门派里面已经没有一个道行超过八十年的高手。
木老是五行门的长老,据说今年已经有了七十岁,道行刚够五十五年,功力非常深厚。嗯,看他那样子并不十分显老,但是身体却硬得跟僵尸一般,想来七十岁的年纪不是骗人的。而火少今年竟然有了三十五岁,看起来却跟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没什么区别,这倒有点令我吃惊。我不由啄磨着是不是让白依也去学学那修真的法门,至少对美容是没有坏处的。
木老和火少两个虽然是修真人士,但对红尘却仍然非常痴恋,两个家伙耐不住寂寞,偷溜下山,仗着一身本事抢了两间银行,杀了百八十个人,嫖了几个月小妞,最后被师门的人发现,将他们两个开革出五行门,还派出人手来清理门户。两人杀了执行清理任务的门人,却对付不了门中绝世高手级的长老们,背着一身血债逃到纽约,找到年轻时和木老关系非常好的唐老,在他这里躲了大半年。
听了唐老的介绍,我忿忿地说:“曾大牛那老浑蛋不是说真正用气的高手,一百万人中也才有一个吗?怎么现在听你们说起来,好像一抓一大把了!”
唐宋说:“地球上有七十亿人口,一百万人中有一个绝世高手,你算算高手能有多少个?加上那些常年隐居深山之中的世外高人,不是用气但仍有非常强大力量的异类生物,比如吸血鬼之流的,你算算能有多少?而且许多出高手的门派都是聚齐在一起的,你遇上一个,就等于遇上一批。你境界高了,所遭遇的自然与凡人不同,你不去找那些高人,高人也会主动来找你的,避不过,也逃不开。”
唐宋这话有道理,全世界七十亿人,绝世高人就算才百万分之一,也足有七千人。不过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倒霉,把这些高人全遇上了。说到主动来找我,小和尚是一个,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头脑发热想要降妖伏魔的修真界人士来找我。不过就算来了我也不怕,大不了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火少嘿嘿笑着说:“萧门主,我们师门那些老不死的还在追着我们,好像前一阵子有几个怪物级的人物来到纽约找了一阵子,到现在都没离开。我们是没办法对付他们的,所以窝在唐老那里躲了好几个月,现在我们出来跟萧门主办事,如果遇上那几个老怪物,还要请萧门主帮我们把他们干掉,我和木老以后做起事来才放心。”
我点了点头,说:“没问题,你们的事就是我的事。火少,以后别叫我萧门主了,生份。叫我阿锋吧,你们都比我年长,就和唐老一样,叫我阿锋。”
一路谈话间,车子开到了唐人街中央位置的一片豪宅前。曼哈顿地皮价格高得吓人,这片豪宅却占了老大一块地皮,放眼看去,这建筑面积只怕不少于一万平米。周围围着一圈两米高的院墙,院墙上还嵌着铁制栅栏,院墙里面是一幢三层别墅,现在别墅里灯火通明,我坐在车里可以看到二楼的走廊和阳台上,站满了许多打扮得非常高贵的绅士淑女。院子的大铁门前站了十个打扮成MIB的守卫,不时有车辆通过检查之后才被放了进去。
到底是有钱人,华人教父啊,虽然没有看到里面的摆设,但是光凭外景,我想黎耀华这豪宅,只怕比皇宫也差不了多少吧!
车子开到铁门前,被黑衣人截了下来。一个黑衣人往车子里面看了一眼,看到唐宋之后,马上恭恭敬敬地弯腰说了句:“唐老好!”说完挥手放我们过去了。
院子里有一个大型的露天停车场,现在已经有一大半被各种名牌汽车停满了,几个黑衣人正指挥着新到的车辆依次停靠。停车场旁,是一个直升机着陆点,那架蛮拉风的直升机现在正停在那里。
别墅大门前有一个不是很大,但是设计非常精致的游泳池,现在也有很多绅士淑女在游泳池前端着酒杯进行着他们的社交活动。十多个长相甜美的服务小姐托着托盘在客人们中间穿梭,为客人们提供着最周到的服务。
停好车之后,唐宋带着我们朝小洋楼大门处走去,从我们现在这个角度看去,大厅中也有很多人,不过没人跳舞,看样子舞会还没正式开始。
“萧哥哥你等一下,先别进去。”白依说着,硬拉着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喂,是松子吗?我到了,你在哪儿啊?哦,那你快到大门前,我带我男朋友来见你……”
松子?这名字有个性,白依想让我见的人就是松子?想到白依说起这个叫松子的男人时神秘的样子,我不由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不知道这松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一路往大门处走去,唐宋不时彬彬有礼地和客人们打着招呼。看唐宋现在这样子,谁会相信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慢慢走到了大门前,我仔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群,没发现一个有印象的。这时白依忽然跳起来挥了挥手,我朝她挥手的方向望去,整个人顿时如同被雷打中一般,呆立当场。
头脑中一片空白,思维好像停顿了,目光紧锁着那从灯火通明的大厅里穿过大门走出来的年轻男子,一阵濡湿的感觉充满了我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喉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让我呼吸不畅。
我看着那男子,他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西装,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端着杯红酒,细碎的留海搭在额前,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他迈着适中的步子向我们走来,看着我时神情有些疑惑。嗯,我失态了吗?我这样子是不是会吓到他?
唐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男子,猛地一拍手掌,叫道:“我明白了!你小子有龙阳之好!侄媳妇儿,赶紧甩了他,你看看他这样子,见到一个男人就痴了!”
老杰瑞、木老、火少都奇怪地看着我,火少更是神情古怪地向旁边迈了一步,离我远了一点。
白依摇着我的手叫道:“萧哥哥,你干什么?怎么傻了?还不快过去和松子打招呼!我说吧,你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终于恢复了思考的能力,对着白依微微一笑,说:“谢谢你。”又对着唐宋等人说:“你们几个浑蛋别瞎说,他是……我的兄弟啊!”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四章 - 刺杀黎耀华
我只有一个兄弟,他的名字叫程浩昆,花名靓昆。
他做到了我和他的誓言,有难他挡,可是到了有福同享的时候,他却已经离开了人世。没有靓昆死前的那一声大吼,没有他用生命为我换来逃命的时间,我萧锋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一起发的誓犹在耳边,靓昆那一声如震雷落地,虎啸神州一般的大吼犹在耳边。
“萧锋,程浩昆今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我当!你杀人,我帮你磨刀!你放火,我帮你浇油!你坐牢,我帮你劫狱!你死了,我为你烧香!”
为什么覆行誓言的是他而不是我?为什么一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人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就因为“兄弟”这两个字!他是我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是我萧锋这一生的兄弟!
面前的这个让我失态的男子,虽然眼神、气质与靓昆截然不同,可是他的长相却和靓昆一模一样!
我强抑着心中的激动,向被白依称为“松子”的男子迎了上去,努力调整着面部表情,露出最能令人感到亲切的笑容,伸出手,说:“你好,我叫萧锋,是白依的男朋友,见到你很高兴……请原谅我的失态,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一个朋友了。对了,你是不是姓程?”
松子握住了我的手,很有礼貌地说:“幸会幸会,萧先生,今天白小姐刚见到我的时候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呵呵,可能我真的长的很像你的朋友吧!我姓唐,唐松子。今年刚到纽约大学留学,主修法律,和白小姐刚巧是同级同班。”
我疑惑地看了唐宋一眼,唐宋说:“别看我,我不认识他,他跟我不是一族人。”
“恕我冒昧了!”我紧握着唐松子的手,用力摇了两下。不姓程不要紧,我认定了你是我的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看着唐松子,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阿昆,这个人是你送到我身边的吗?要不然为什么白依第一天上学就会碰上他?你放心吧,在你身上未完成的誓言,我会在他身上兑现的,我的兄弟啊!”
※ ※ ※ ※
我们几个人进了大厅,大厅里果然堂皇地跟皇宫一样,中央的舞池还没人跳舞,主人家也没出来。现在松子也跟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并不认识黎月姿,是白依征得了黎月姿的同意后邀请他来的,跟我们在一起反而有人可以说话。
唐宋一边和厅里的客人们打着招呼,随意地聊着天,一边把那些客人们小声地介绍给我。客人们中间既有洋人也有中国人,看上去都很有风度。听了唐宋的介绍,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中间,不是商业巨星就是影视明星,要么就是政界要员,难怪一个个矜持得跟白天鹅似的。
八点整,穿着黑色晚礼服的黎月姿挽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年轻人的手臂,从正对着大门的楼梯上款款走下。今晚黎月姿并没有刻意打扮,但剪裁得体的晚礼服衬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分外迷人。她旁边的年轻人也是帅得不像话,让我有一种痛扁的冲动。
唐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月姿旁边的,是她的哥哥黎天明,你别看那小子一副好人样儿,其实是个花花公子,常带老子出去花天酒地,是个一流的情圣。”
在黎月姿和黎天明出场之后,厅里的客人都停止了私聊,门外的客人们也都三三两两走了进来,我们一群人混在人群中并不是很显眼,只是我这一身黑色中山装和现在的环境不大合拍。
黎耀华跟在黎月姿和黎天明的后面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十多个客人,看起来是地位比较高的。黎耀华站在楼梯转角处的平台上,微笑着说:“今天是小女月姿二十岁的生日,耀华非常感谢各位好友的到场,希望大家玩得愉快!……”
开场白说得非常简练,到底是跑江湖的,废话不多,干脆利落。说完之后,黎月姿便和黎天明走下舞池,跳起了第一支舞。
黎月姿和黎天明跳完之后,客人们也都纷纷下场跳起舞来。有的则聚到一起继续私聊,这么多商业明星和政界要人聚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东西可谈了,只不过我暂时还没办法和他们搭上界。
一些年青俊少开始邀请今晚的主角黎月姿跳舞,而黎天明则一脸淫笑着端着酒杯在来宾中的美貌少女间拈花惹草了。黎月姿一一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年青人们,径直走到我的身边,对我伸出了手:“萧先生,能和你一起跳支舞吗?”戴着黑色丝质手套的玉手近在咫尺,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半截玉臂如同嫩藕一般引人垂涎,浅笑盈盈,眼波荡漾,好一副佳人美景,引得我心旌一阵动荡。吸血鬼美女的黑魔法勾魂术对我无效,可是黎月姿则纯天然的清纯甜美的样子,却令我险些抵挡不住。
我看了看白依,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不起黎小姐,我不会跳舞。”
黎月姿的脸色稍变,仍笑着说:“萧先生,一个绅士好像不应该拒绝一位淑女的邀请。”
我呵呵一笑:“对不起,可是我并不是绅士。”
这时几个年轻的中国人走到了黎月姿身后,其中一个长得稍有几分姿色的家伙鄙夷地看着我说:“你不要给你不要脸,月姿请你跳舞是看得起你,就你这品味,嗬,参加舞会穿中山装,你以为自己是陈真啊?”另外几个年轻人也都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看样子他们对我非常不爽。
我眯起眼睛,眼中红光一闪,“勾魂摄魄”魔功透过眼神中发出的寒光直射进那说我的家伙眼中,给他下了道心理暗示:“打自己嘴巴,脱衣服,说自己下贱。”
那家伙愣了一下,眼神渐渐变得迷茫,然后一手狂打自己嘴巴,另一只手猛地剥起自己的衣服,啪啪地巴掌声中,那家伙扯着喉咙大叫:“我下贱!我下贱!我下贱!……”
黎月姿和她身后的几个年轻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中了我迷魂功夫的下贱家伙。
周围的客人们都惊呆了,舞池中的客人们也停止了跳舞,围过来指指点点地看着这个已经脱光了上衣,正在脱裤子的下贱家伙。一些少女遮着嘴巴浅笑着,两眼放光地看着这家伙白花花的肉体。
“正邦,你在干什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钻出人群来到下贱家伙的身边,抓着他的手臂大叫。下贱家伙一边喊着“我下贱”,一边奋力挣扎着要继续脱裤子,客人们忍着笑看着这一出好戏,老家伙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扇了下贱家伙两记耳光。
唐宋碰了碰我的手臂,挤眉弄眼地说:“好小子,厉害啊!勾魂摄魄都用得这么纯熟了。”
我微微一笑,轻声道:“简单得很,别忘了我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三十六种魔功,我已经全部学会了。”
这时那老家伙一边连连对周围宾客道歉,一边把下贱家伙拖了出去,他那荡气回肠的“我下贱”的呼喊声回荡在整个大厅中,许多客人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了这一出好戏,黎月姿身后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没心情在我面前叫嚣了,他们神情古怪地看了我几眼,灰溜溜地走掉了。而黎耀华也被这一出闹剧吸引了过来,他走到黎月姿身边,看了我一眼,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语气相当不善地说:“听说这几天布鲁克林区新冒出个很疯狂的家伙,一夜之间连扫十五个场子,是个中国人,名字叫萧锋,是你吗?”
我微笑道:“黎先生,我对你这盛气凌人的说话方式相当不满。不要以为在A国多混几年,地位比我高上一点,就可以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萧锋,不是来听你指手划脚的。”
唐宋和黎月姿在一旁连打眼色,我装作没看到,笑吟吟地看着黎耀华的反应。
黎耀华脸色微变,说:“我并没有请你,或许是我女儿请了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这里并不欢迎你,以后也请你离我女儿远一点!”
我冷笑,“黎先生,你又怎么知道,我很乐意到这里来呢?实话告诉你,我来这里,是受我女朋友之邀,来见我的兄弟的,并不是来见你女儿的!你们黎家如今有权有势,就忘了你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了!赚了钱漂白了,就看不起我们这些黑人,我告诉你,黑的就是黑的,永远也别想漂白!你黎耀华是华人教父,我敬你担当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才不和你翻脸,不要以为我怕了你!我还是那句话,要取你性命易如反掌!”
我这番狠话扔出来,唐宋和黎月姿一齐变了脸色。黎耀华更是脸色大变,两眼喷火地看着我。“唐叔!”黎耀华硬梆梆地道:“这个人是你带来的吗?我今天给你面子,就不教训他了,你把他带走,以后不要让他再来这里,也不要让他接近月姿,这个人绝对会带来灾难。错了,以后绝对不能容许他踏进曼哈顿半步,要是让我知道了,就别怪我心狠!”
我哈哈大笑:“黎耀华,终于露出你的本来面目了吗?什么不想杀人,你骨子流的是凶悍的血,你永远都别想摆脱在A国打拼时残暴嗜杀的凶名!还有,你没有资格限制我的行动区域,我告诉你,”我靠近他,眼睛里闪烁着暗红色的凶光,脸上却挂着最斯文的微笑,一字字地说:“我横行无忌,任何人都别想阻挡我的脚步!”
说完这句话,我哈哈大笑着,拉着白依,带着木老和火少扬长而去。唐宋看了看黎耀华,又看了看我,嘴张了张,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说出来。走前我看了黎月姿一眼,她脸色苍白,眼神中含着淡淡的哀怨,无声地望着我。我摇了摇头,黎月姿啊黎月姿,在我的天魔眼下,你的心无所遁形,可惜的是,我已经有了白依。而你的父亲,对我又太不友好了!
世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总以世界是为他们存在,地球都得绕着他们转动,做了一些对他人有好处的事,就以为可以对所有人指手划脚,以为所有人都得听他们号令,黎耀华无疑正是这种人。
他太自大了,常年的身居高位,已经令他滋生了自大的心理,现在的黎耀华,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火拼各大黑帮时,谈笑间取人性命的英雄好汉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仗着自己的地位,便想随意指定他人道路的老糊涂,这样的人,活着对我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经过松子身边时,我问:“松子,走不走?”
唐松子想了想,点头道:“好的,一起走吧!”
他随手把酒杯放在一个从他身边经过,走向黎耀华的男服务员托着的托盘上,理了理衣领,跟着我们向门外走去。我们一行人刚走了两步,忽听到背后传来一串震耳的枪声,大厅里顿时乱成一团,宾客们叫喊着抱头鼠窜,唐宋的怒吼随之传来。
我回头一看,只见那个与松子擦肩而过的服务员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手枪,正朝黎耀华拼命扣动着扳机,而唐宋则挡在黎耀华身前,两手连挥,凭肉掌把所有的子弹全部抓住!
我心中暗道可惜,要是唐宋这时不在黎耀华身边,黎耀华必死无疑。看这情形,刺客应该是死定了。果然,刺客枪中子弹打完之后,唐宋立即欺身向前,一个跨步就掠到刺客身前,右手一挥,五指上冒出五道红色剑芒,狠狠地掠过了刺客的脖子。
“哧!”刺客颈中喷出血雾,溅了唐宋满脸,我满以为刺客会就此挂掉,却见唐宋一声怒吼,踉跄后退,肚子上赫然插着一柄寒光四射的匕首!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五章 - 幽灵刺客
黎耀华的死活不关我事,我甚至希望他就此了帐,以后省得跟他起突冲,可是唐宋受伤我却不能不管!
我猛地朝那个脖子已经断了,脑袋往后倒吊着只有一点皮连着的刺客冲去,木老火少一左一右跟在我旁边。我一记手刀捅进了那刺客的后背,在我手捅进他身体的时候,忽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哧哧”两声,他后背上突然射出两把小太刀,狠狠地钉在我胸口上。
“操!”我大骂起来,还好老子现在刀枪不入,这两把小太刀才没对我造成任何伤害。不过我看得清清楚楚,刀子是从他体内弹出来的,我捅进他身体的手刀,好像触发了他体内某个机关。
我顿时明白过来唐宋是怎样受伤的了。唐宋的天魔血刃切断了刺客的脖子,也相当于触动了某个机关,于是刺客肚子里射出一把匕首,刺进了唐宋的肚子。谁能想到人的身体里面能有武器射出来?唐宋大意之下才会受伤。
而这刺客实在古怪,被唐宋切断了脖子,又被我一记手刀捅了个对穿,他竟然还没死,不慌不忙地换了弹匣,把子弹上膛,对着正扶着唐宋的黎耀华连开三枪。
这一系列事情说起来麻烦,其实从唐宋受伤到刺客再次开枪之间的经过的时间不过两三秒钟。黎耀华可能是老了,反应不迅速了,也可能是看到唐宋受了伤,过于关心所致,竟然忘了要在第一时间躲起来,好死不死地扶着唐宋,把整个侧面都卖给了刺客。
而我却故意不立刻出手把刺客撕得粉碎,木老火少好像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一左一右夹着刺客就是不出手!
三声枪响过后,就在我以为黎耀华必死之时,一个保镖竟然一个鱼跃挡在了黎耀华身前,用身体替他挡了三颗子弹。保镖头上中了一枪,胸口和小腹各中一枪,当场毙命。
这个时候我们再不出手就说不过去了,木老伸手抓住了刺客左臂,一股绿气从他掌上冒出,顺着刺客的手臂爬了上去,刺客左臂的衣袖顿时腐化,整条胳膊变得如同烂木头一般,黑黝黝硬梆梆地毫无光泽。而火少则按住了刺客的右肩,一声低叱,一道红光自他掌心绽出,刺客的右臂自肩断落,整条手臂还没落地就在空中自燃,眨眼间烧成了一堆灰烬。
在木老、火少动手的同时,我的另一只手也插进了刺客的身体,左右一分,撕拉一声,刺客的身体被我硬生生撕成了两半,发出一阵撕破碎布般的声响,几十点寒光在刺客被我分尸之时,从他身体里边射出,向四面八方射去。我身上被刺了十几下,寒光刺上我的身体,又弹了开去,坠落在地,没能伤我分毫,倒是把我的新衣服刺出十几个破洞,我仔细一看,竟然全都是些巴掌长的小刀。
木老身上也钉了不下十把小刀,小刀钉上他的身体,发出一阵“夺夺”声响,就好像钉中的是一截树桩。木老满不在乎地把刺在他身上的小刀拔了出来,刀尖都已经折了。
刺向火少的小刀被他信手一挥,全部抄在手中,手法相当迅速。
我们三个没事,周围却响起一阵惨叫,几个来不及逃出大厅的客人和几个刚从门外冲进来的保镖被无目的散射的小刀刺中,刀身完全没进他们身体,惨叫着栽倒在地,要害被刺中的几个两腿一蹬立刻了帐,活着的也在地上翻滚不止,涌出大滩的鲜血。
火少咒骂道:“妈的,是J国的五行遁法,这家伙是个金术士!”
我一愣,说:“金术士?老子还以为他是个怪物呢,妈的,哪有人被搞成这样了还不死?身上还藏了这么多刀子?”
木老说:“这不是一般的金术士,应该是身体被特殊的方法炼制过了的金术士,和僵尸差不多。”
在我们杀这个僵尸金术士的时候,白依和松子已经跑过去查看唐宋的伤势了,黎月姿和黎天明围在唐宋身边,神情焦急地叫着唐爷爷。大队保镖从门外涌了进来,端着冲锋枪、半自动步枪、霰弹枪形成一个保护圈,把他们围在中间。黎耀华脸色铁青地打着电话:“给我查,看看究竟是哪个J国组织想要我的命!查出来,给我把它连根拔起!”看这情形,黎耀华已经动怒了,否则不会轻易使用暴力。
我、木老、火少三个人走进保镖们的圈子,查看了一下唐宋的伤势。唐宋现在已经是气若游丝,脸变成金色,眼睛都睁不开了。木老看了一下,骂道:“妈的,那个金术士运气太好了,竟然一下子刺中唐老的气门,唐老的真气全给这一刀刺散了,否则他决不可能只中一刀就成这个样子!”
我心中咯噔一声,大感不妙。气门是练武之人最重要的部位,练就绝世武功的高人,全身上下都可以刀枪不入,但总会有一个气门是要害之处。我虽然已经全身上下无一处要害,但一双眼睛也是不敢轻易给人硬碰的,唐老练了一辈子天魔功,身体虽然没我这般强横,却能徒手抓住子弹,要说等闲武器也伤不了他,没想到一时大意,给那死鬼金术士破了气门!
我越想越气,脸色铁青地盯着黎耀华,一字字地道:“黎耀华,你给我听好,要是我师叔有什么三长两短,老子绝对饶不了你!”
黎耀华一愣,随即咆哮起来:“你以为唐老受伤我心里好过?唐老跟了我几十年,我把他当亲叔叔!他为我受伤,我要是不给他报仇,誓不为人!”
我咆哮如雷:“妈的,废物,现在发什么狠?有种就不要老子师叔保护你,横行这么多年,哪能不结下仇家?你他妈的说不要杀人,不要使用暴力手段,别人却不肯放过你!要是你早就把那些仇家全部斩草除根,一个都不留下,现在哪来刺客暗杀你?老子师叔哪里会受伤?操你妈的,从今天起,老子的师叔老子自己照顾,老子是天魔门门主,师叔是老子门人,老子现在不准他跟你了!”
说着,我对木老火少一挥手,两个人马上会意地把唐宋抬了起来。
“不准走!”黎耀华一声吼,圈子外的保镖们马上调转枪口,三十多把各式各样的枪对准了我们。
我冷冷地看着黎耀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想死?”
冰冷如刀的目光直刺黎耀华,黎耀华全身一颤,后退两步。黎月姿和黎天明一左一右地扶着黎耀华,黎月姿脸色铁青地说:“阿锋,你怎么能这样跟我爸爸说话?”
黎天明在一旁帮衬道:“你这个臭小子,知不知道我老爸的身份?你他妈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冷冷地扫了黎月姿和黎天明一眼,黎月姿脸色一变,目光一阵闪烁。黎天明这个典型的二世祖更是不堪地低下头去,看都不敢再看我一眼。
“我曾经发过誓,绝对不许别人用枪指着我。”我冷冷地说:“今天我看师叔的面子留你一命,下一次,你就没那么好运了!”
说着,我大步朝门外走去,木老火少抬着唐宋跟在我后面,白依对黎月姿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拉着松子飞快地跑到了我旁边。
走到保镖们的圈子前,两个保镖神情冷硬地用枪指着我不肯退后,我懒得和他们废话,闪电般出手,将他们的两把霰弹枪夺了过来,随手抛起,两手凌空划出,红色的剑芒就像切豆腐一般将两把枪切成了两半,切口处无比光滑,连一根毛刺都没有。
我冷哼一声,声音中运上了“天魔噬魂”,所有的保镖同时脸色一变,跄踉后退几步,体质较差的已经流出了鼻血。以我现在的境界,用天魔噬魂已经不需要出声大吼,一声冷哼就已经可以达到理想的破坏效果。
我们刚走到大门口,一个苍老的声音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语说:“你们杀了我辛辛苦苦培养的行尸金术士,我要把你们炼成行尸作为赔偿,你们一个都别想走!”
门口的地面一阵轰鸣,一道纯以泥土构成的墙壁从地上冒起,把大门堵死。
我冷冷地道:“我现在心情很差,最好不要惹老子,你要杀的人就在那边,你爱杀就杀,不要拦老子的路!”
“嘿嘿,我说了,你们一个都别想走!”话音刚落,我面前那堵土墙上突然突出一根尖锐的土刺,脱离土墙向我飞刺过来。我右手高举,猛地劈下,天魔血刃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弧线,将那根土刺从中间劈为两片,一个穿着土黄色忍者装的忍者全身蜷成一团躲在土刺里,当土刺被剖开之后,他猛地拔刀,一刀朝我当头劈下。
“轰!”刀还没劈到,一个水蓝色的光弹从我身后飞过,硬生生砸到那忍者头上,爆响声中,忍者的脑袋被炸成一团血雾,白依的声音随后传了过来:“不准伤我的萧哥哥!”
我回过头,对着白依赞许地一笑。这种蓝色的光弹我见得多了,第一次见到白撒玛莉亚时,我就被轰了几十发光弹,以我那时候的功力,皮肤都要被打破,这小忍者还太弱了一点!
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脑袋被炸得稀烂的忍者并没有死掉,他坠地之后又站了起来,一刀向我捅来。我一脚踢出,脚尖碰上他的刀尖,脆响声中,武士刀寸寸折断。天魔真气顺着武士刀贯进他体内,忍者的身体如气球一般膨胀,轰地一声炸成了一团血浆,连一片渣滓都没留下。
“操,净是些不中用的废物!”我怒骂着,一记大天魔掌劈出,黑色的掌劲旋转着劈到土墙上,土墙顿时爆成一地泥屑。
“妈的,竟然又杀了我一个行尸!”那苍老的声音怒骂起来,“先把黎耀华干掉!”
话音刚落,便听一阵惨叫响起,我回头一看,只见那三十多个保镖的脚下同时刺出一连串两米多长的土刺,将他们从下身直刺到头顶,生生挂在土刺之上。奔涌的鲜血顺着土刺流下,倾刻间染红了地面。
土刺余势未歇,向着黎耀华父女刺去,黎耀华提起一把霰弹枪,一边退一边对着连绵不绝向他们追击的土刺疯狂射击,黎天明端着一把微型冲锋枪,大骂着朝着地面狂扫。
我冷冷一笑,救你女儿时你连句多谢都不讲,反倒盛气凌人地训了老子一顿,现在老子见死不救,你们到了阴间都没办法告状!
眼看黎家父女三人就要死在土刺之下,地上突然又冒出一片稍小一点的土刺,挡住了向黎家父女追击的土刺,其中一串土刺自地底冲出之时,竟然还带出了两个黄衣忍者。那两个黄衣忍者身体被十多根土刺洞穿,身上血流成河,竟然还没死去,挥舞着手臂想扳断捅穿他们身体的土刺。
我一看白依,只见她身边飞舞盘旋着一片土黄色的魔法符号,嘴里小声念诵着意义难明的咒语,两手还在划着符号。见我在看她,白依马上停止了吟唱咒语,怯生生地看着我说:“对不起萧哥哥,可是,可是白依真的不想看着月姿姐姐死……”
我摇头叹气,白依这心肠也太软了一点,以后得好好教育教育。救谁都不要紧,就是不能救这黎耀华,他跟我绝对不是一路人!
那苍老的声音要死不死地又响了起来:“好小子,你身边的小妞倒是不错,竟然也会五行术法!好,好,好!把你们都炼成行尸,老子折的这几个行尸也就不亏本了!”
我皱起了眉头,心中怒火翻腾。要杀黎耀华也就罢了,竟然还想对付我?说起来,这声音的主人也有些本事,人躲在地底下,却能把声音弄得跟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似的。我怎么知道他躲在地下?废话,老子的天魔眼不是X光机吗?
我猛地一跺脚,吼道:“J国鬼子,给老子死出来!”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六章 - 不忠不义
天魔真气极度蛮横地注入地下,地面一阵猛烈地颤抖,大厅里所有横七竖八的土刺全部爆得粉碎,连同挂在上面的尸体,都被爆成了团团血雾。那两个赖着不死的行尸忍者也炸成了血水,总算是死掉了。
轰隆一声巨响,一条人影从大厅中央的地面上冲天而起,刚出地面就哇地喷出一口鲜血,落在地上之后又连吐两口鲜血,一双绿豆眼死死地盯着我。
我打量了他一眼,嗯,打扮的确很古怪,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脑袋上还顶个电影里J国阴阳师那种小布帽,留着几络山羊须,长相非常猥琐,装扮相当滑稽。
“肯出来了吗?”我冷笑着说:“我还以为你宁死都不愿意从地底下钻出来呢!”
“你……你……大胆!竟敢对我流船风这么说话!我可是J国五行宗长老级的控尸术士!”这个自称流船风的老头子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我怪叫道:“要不是老子的五行行尸术士今天只带来了四个,你们必死无疑!”
我嘿嘿一笑:“只带来了四个?这么说你已经没有帮手了?非常好,那我就非常愉快地杀你啦!”说着,我伸出右手,五指轻轻颤动,指尖上冒出五点黑光。
“慢着!”流船风伸出手作了个停的手势,说:“难道你不想问问是谁让我来杀黎耀华的?”
我摇了摇头,说:“是谁重要吗?反正敢惹我的人,以后都是要死的!”右手猛地伸出,五指张开,指尖上的黑光连珠弹一般打出,汇聚成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光雨闪电般打向流船风。这一招是我自创的。大天魔手可以将真气发出体外,隔空将人劈成血浆,我按照大天魔手的运功方式,将天魔气凝聚于五指之上,压缩以后连续放出,就好像重机枪开火一样,以密集的真气弹攻击敌人。与重机枪不同的是,我的五指可以同时连续发射真气弹,威力嘛,看看流船风现在的状态就知道了!
流船风面对我这铺天盖地的真气弹,大吼一声右脚猛地跺地,一面土墙突兀地冒出,挡在他面前。光弹打在土墙之上,土墙瞬间瓦解。流船风摸出一把小太刀,在自己面前一挥,小太刀竟然变成一面足以将他整个人挡住的巨大钢盾。嗯,戏法变得不错。
“轰轰轰……”连珠爆响,钢盾被我的真气弹打得千疮百孔,像玻璃一般碎成漫天铁屑,流船风在变出钢盾之后疯狂后退,然后冲天而起,可惜我的真气弹具有追踪功能,在流船风跃起之后,一弯一折全部追着他的脚底打去。
真气弹速度超快,转眼就追上了他,从他脚底开始打起,一连串爆鸣声响起,流船风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两条腿从下往上一寸寸被炸成血浆,接着整个身体都被打成了血雾。流船风赶在脑袋被炸碎之前死不瞑目地吼出了一句:“五行宗会替我报仇的!山口组不会放过你们的!啊……”
这声“啊”叫得非常好,充分表达出一个人死之前那种心酸、愤怒、无奈,和对这个世界充满血与泪的控诉,我个人非常满意。对他的脑袋比出一个中指,我骂道:“来多少老子杀多少,老子可不是黎耀华这个废物!”轰!他的脑袋也爆掉了。
火少舔了舔舌头,道:“阿锋,你这一招漂亮啊!叫什么名字?怎么用的,教教我如何?反正我现在已经是天魔门的弟子了!”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这一招,就叫作连环机关炮,用的方式很简单……”我把这招自创的,名为“连环机关炮”的运气方法说了一遍,火少一身火焰真气,用这招连环机关炮是没问题的,木老就不行了,他的真气无法像我的天魔真气以及火少的火焰真气那样大规模放出,知道了法诀也没用。
火少喃喃地念了几遍口诀,伸出右手,五指不停地颤动,指尖上冒出点点红光,然后大喝一声,伸手对着一面墙,叫道:“连环机关炮!”五指上不断射出火红的光弹,狠狠地炸在那面墙壁之上,连绵不断的轰然巨响之中,墙壁之上碎屑纷飞,飞快地分析崩溃,炸出一个直径足有两米的大洞,大洞边缘给火少的火劲烤成了琉璃状,冒着腾腾热气。
火少得意地一笑,说:“老子的悟性是无敌的!”一句话刚说完,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身子摇摇欲坠。妈的,老子的天魔真气几乎无穷无尽,当然可以用连环机关炮这种奢侈的招式,你火少虽然是修真之人,真气都没我充足,这么大规模地释放真气,不耗个油尽灯枯才怪!
火少马上就查觉出这一点,懊恼地道:“妈的,真气量不够,这招暂时不能乱用。”
几个人说着,扬长走出大厅,朝停车场走去。出门一看,只见院子里已经跑得一个人都不剩,保镖的尸体则东一条西一个的,院子里五十多个保镖竟然已经死了个干干净净。
“等一等!”我们刚走到停车场,黎月姿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回头一看,只见这位大小姐提着裙子,一路小跑地跑了过来。我皱了皱眉头,说:“黎小姐,如果你是来让我留下我师叔的,我想你可以回去了。我萧锋不想和你们黎家扯上关系,如果硬是要扯上关系的话,我想也只会是敌对关系。”
黎月姿神情一黯,随即强笑道:“对不起萧先生,我为我父亲对你的态度道歉,他就是这样刚烈的性格,人老子性子就更倔。还有,谢谢你再一次救了我们。”
我摇了摇头,说:“不必道谢,我杀那个流船风只是因为实在看他不顺眼,还有我不想让白依失望。至于你爸爸的性格,我想……他的权势还没大到要每个人都要迁就他的地步。对付比他弱的人,他自然可以使他的性子,可是要是遇上比他强的人,比如我,他这种性子只会要了他的命!我是个老实人,喜欢实话实说,你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我都要说。还有,势力并不代表一切,势力再大,也挡不住一颗小小的狙击枪子弹,更挡不住像今晚这样恐怖的刺客。言尽于此,黎小姐好好想想吧!再见……哦,以后最后不要再见了!”
妈的,实在是太爽了,黎家的人也有被老子教训的一天,想起来就让我兴奋。滔滔不绝地训完话之后,我钻进了车子里,令老杰瑞火速开车去我在中华街给白依买下的宅子。
唐松子自己开了车来,我让木老和火少过去坐他的车,师叔受了伤,一个人得占一排座位。我坐在后座照顾着唐宋,刀子仍钉在他肚子上,不敢随便起出来,一个不好,他这一身功夫就废了。妈的,老头子好死不死把气门练在肚脐眼上干什么?真要练了也该穿条扎皮带的裤子,至少皮带的铜头可以挡一下刀子,偏偏要耍帅穿什么唐装,连挡刀子的功能都没有。师叔啊,你这可真是英雄一世,狗熊一时啊!
进了这间新买的宅子,几个人小心翼翼地把唐宋抬到了大卧室里的床上,围在唐宋身边开始商量怎么给他治伤。
商量了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绝对不能用外力起出刀子,得以真气贯注唐宋体内,把刀子从里面逼出来,这样不但不会加重他的伤势,还可以帮助被打散的天魔真气自动凝聚,恢复运转,起到自动治伤的作用。
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到了我的头上,我的真气与唐宋同出一脉,几个人中间,又以我的真气最为雄浑,嘿嘿,天魔直接帮我打通全身经脉,助我练成魔典,又误打误撞达到天魔九变第七层,真气想不雄厚都不行了。
把所有闲杂人等都赶了出去,让他们在外面给我把关,只留下了白依一个人。白依告诉我说她会回复系魔法,对治疗外伤非常管用。我问她为什么小和尚那天受伤不帮他治,白依却说因为魔力用光了,我郁闷,白让小和尚多养了几天伤。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我摆出传统的运气疗伤方式——双腿盘坐,两掌抵在唐宋后背上,坐了一会儿感觉非常不舒服。呃,我以前每次练功不是捧着魔典就是枕着魔典,要嘛就是躺在床上,还从没试过盘坐的姿势。这传统的打坐炼气讲究五心朝天,可我们天魔门却是讲究意随心走,随心所欲,过于拘泥反而不好。于是我把唐宋摆成五心朝天的姿势,自己站在床上,一手按着他的头顶,一手抵在他后心上,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输入他体内。
达到了第七层之后,原本残暴凶戾的天魔真气已经出现了一些变化,毁灭一切生机的真气如今既可以毁灭,亦可以恢复。我当日就是凭这种突变的性质,不断修复被自己的真气震断的经脉和炸裂的皮肉,现在帮唐宋疗起伤来驾轻就熟。
真气慢慢修补他伤口附近破损的经脉,帮他将体内散乱的真气凝聚起来,慢慢地循环,最后聚在气海,将刺破了气门,卡在气海里的刀子一点一点地逼出体外。三十分钟之后,刀子嗖地一声倒飞出去,撞到了墙上。一股淤血从伤口飙出,白依马上吟唱起咒语,两手上冒出一阵白光,轻轻悬在了唐宋伤口上方。在白光的照耀下,唐宋的伤口飞快地蠕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在白依治外伤的同时,我并没停止输入真气,反而更加大量地注入天魔真气,强行推动他体内的真气以难以想象的高速在大小周天循环。
白依治外伤不到十分钟就搞定了,伤口处皮肤平整,竟连一丝疤痕都没留下,我不由寻思着以后是不是开个美容院,让白依用这种能力挣钱。不过看到她额头上冒出的香汗,我马上打消了这个主意。
再给唐宋输入了三十分钟真气,我慢慢收功,天魔眼观测之下,只见唐宋体内的真气已经在气海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漩涡状气团,中间凝出了一颗鸡蛋大小的黑色内核。
这……唐宋的功力应该又进了不止一层吧?他以前连天魔九变第五层都没达到的,现在被我强行运功之下,竟然突破极限,直接跳到了第六层真气凝聚内核的境界,要知道,唐宋只有天魔五窍,按照正常情况,能练到第五层的顶峰境界就不错了!
根据天魔留下的记忆,天魔九变第七层的境界应该没有直接增强他人修为的功能,而且我身上的天魔真气好像已经发生了异变,正常的天魔真气,应该是黑色的,而我现在的真气团和真气内核,却是暗红色的,已经和正宗的天魔真气不一样了。具体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那莫名其妙生出的赤红真气的关系,只不过现在无从考证,我也懒得考证。这可是好事啊!以后帮龙倾城他们几个手下练起功来就容易得多了!
唐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白依一眼,微微一笑,坐床上一跃而起,跳到地上对我行跪拜之礼,道:“多谢门主救命之恩,门主替唐宋增强修为,唐宋感激不尽!”
听到唐宋突然这么有礼貌地跟我说话,我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唐老,你这是干什么?我还是比较习惯你叫我小子,叫我阿锋。你是我师叔,救你是应该的,帮你增强修为更是我的本份,你这么客气,实在太生分了!”
唐宋摇了摇头,说:“门主对唐宋有大恩,唐宋无话可说,唯有肝脑涂地以报门主大恩。可是,”唐宋脸色突然一变,变得无比严厉,沉声道:“这世上除了名利这两个字,还有忠义这两个字!唐宋曾答应黎耀华死去的父亲,照顾保护黎耀华,他的父亲是我的生死兄弟,答应的兄弟的话又怎能反悔?门主自作主张,决定不让我再跟随黎耀华,岂不是陷唐宋于不义?唐宋心中放不下黎耀华,跟在门主身边自然会三心二意,这岂不是又陷我唐宋于不忠?我唐宋做这不忠不义的小人又何意义,倒不如一死了之!”说着,竟一记重掌朝他自己天灵盖拍下!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七章 - 传功
我闪电般伸手架住了唐宋的手掌,他掌上蕴含的强大真气竟震得我的手掌一阵发麻。老头子这一掌竟然用了十成功力,看来不是开玩笑的!记得有个很有个性的黑道人物说过一句话,他说:忠就是一把剑插入心,义字拆开来就是我是羔羊。两个字的解释都是忠义要拿命来换,老头子现在就在用命来搏一个忠义的名头!
只是,对他这样一个老魔头来说,和不是魔门弟子的人论忠讲义有必要吗?
我沉着脸骂道:“师叔,你他妈有必要这样吗?老子救你的命,增强你的修为不是让你用来自杀的!你不就是放心不下黎耀华吗?我准你去帮他就是了,少在老子面前寻死觅活,又不是个老娘们,还玩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套,你惭不惭愧?”
“此话当真?”唐宋板着脸看着我,眼神少有地端庄肃穆。
我心中一阵郁闷,想不到唐宋这老魔头心中竟然也会有忠义,跟曾大牛那冷酷的性子完全不同,难怪这两师兄弟不合拍。
我点了点头,说:“我说话算数,怎么说我也是天魔门的门主。”
唐宋脸色一阵变幻,最后竟嬉皮笑脸起来,嘿嘿笑着说:“那就多谢门主了。今天晚上的刺客不简单,我担心他们还会去刺杀黎耀华。嗯,山口组以前从没有出现过这种刺客,最厉害的也只出动到忍者,看来他们现在是铁了心要把黎耀华给干掉了。我现在就去保护黎耀华,拜拜~”
呃……看他这表情,我好像上当了,老家伙算准了我不会让他死,演了一出好戏。妈的,他那演技,可以拿奥斯卡了!
在唐宋出门前,我叫住了他,说:“师叔,虽然你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九变第六层的境界,但是有些怪物,是单纯的武力无法杀死的。如果刺客太厉害,一定要想办法先保住你自己的命!记住,你现在还没有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还是血肉之躯!”
唐宋站在门口,呆了半晌,才慢慢说道:“阿锋,谢谢你的关心。我唐宋一把老骨头横行了几十年,已经值了。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九千了,我要是真的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老魔头掷地有声地说完了这番话,大步走出了房门。
※ ※ ※ ※
第二天一早,我、白依、木老、火少、老杰瑞、唐松子回到了布鲁克林区我的地盘。
山口组的刺客很不简单,我不敢把白依留在曼哈顿,而参加了昨晚舞会的唐松子也可能会有危险,为安全起见,我给他们两个请了两个星期的长假。
唐松子性格随和,对我替他自作主张的行为并没有什么意见,乐呵呵地跟着我们过去了。
现在我身边高手云集,小和尚、木老、火少、龙倾城、王峰、陈小波、杰克逊,还有大批手下,控制了以中华楼为中心,方圆两公里以内的所有地盘,势力基本上说得过去了。
回去中华楼以后,我把小和尚、龙倾城等人叫进了办公室,将木老、火少、唐松子介绍给了他们,大家嘻嘻哈哈聊了一阵,很快就打成一片。
当木老表演了一手用一根随手取来的木头片切断钢管,火少表演了一手空手把匕首融成铁球的功夫之后,龙倾城他们几个不乐意了。
龙倾城说:“老板,小和尚、木老火少他们个个都有超能力,连白小姐也会魔法,我们哥们几个却只会普通的拳脚功夫,要嘛就是玩枪的本事,和他们比起来实在是太弱了,以后在外面跑,恐怕会给你丢脸。”
王峰点头附和道:“就是,你不是说传我们功夫的吗?现在咱们也不着急扩充地盘,新占的场子马上可以营业,控制的地盘收的保护费也够兄弟们吃饭了,虽然不能发大财,但是也不会饿肚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看是不是可以开始教教兄弟们几手了?”
连陈小波也跟着说:“虽然我个人不大喜欢动手动脚,但是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别的功夫可以不学,轻功却是一定要学的。飞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梦想。”陈小波这话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小的时候,哪个孩子不曾想过要飞起来?虽然只是梦想,却纯真美丽。
杰克逊有些腼腆地说:“我,我也很想飞的,我小时候的偶像是超人。呃,如果能飞的话,我装炸弹也比较容易了。”
我笑了起来,会轻功并不代表能自如地在空中飞行,就连我现在的境界,都只能短距离飞行和在空中悬停。能不借助任何外力自如飞行的,只有神仙。吸血鬼能飞是不?那是因为吸血鬼根本就不是人类,是怪物,人类和他们没得比的。至于那些修真人士,哪个飞行时不需要借助法器和道具?
教他们功夫好办,可是让他们能自如地飞行,我暂时还是办不到的。或许等我达到了天魔九变的至高境界,才能帮人超凡入圣,脱胎换骨吧!
尝试了以我现在的变异天魔真气助唐宋功力突飞猛进之后,帮龙倾城他们速成应该是没多大问题了,现在既然他们已经提了出来,我就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但是,传功可以,门规得事先跟他们讲清楚。
我说:“我是天魔门第一千零七十三代门主,你们学我的功夫,从今后就是天魔门的门人了。进了我天魔门就要守我门的规矩,天魔门规也不复杂,共分为十三条总门规,一百六十九条小门规,一千零八百条细碎守则……”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龙倾城叫骂起来:“操,这也叫不复杂?都赶得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了!”
我嘿嘿一笑:“许多规矩可以不守的,反正我估计制定这门规的也是闲得没事。天魔门的年代太久远了,历代掌门你添一条,我添一条,他又加上两条,把事情都搞复杂了。但有一点你们要记住,那就是,天魔门人,不得对门主不忠不义,不得手足相残,一入天魔门,永世不得背弃,否则天魔将降下诅咒,令你们的肉体和灵魂遭受永世不得翻身的痛苦。顺提一下,本人正是当代天魔。”
讲清楚了规矩之后,我先把龙倾城带到了夜总会储藏酒水的地下室中,其余的人都在外面守关。白依也进了地下室,我怕在替他们速成途中出现意外,有白依在,她的回复系魔法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的。
让龙倾城随便摆了个他喜欢的资势,我站在他身后,一手抵着他后心,一手按上他的脑门。天魔真气源源不绝地输入他的身体,顺着他全身的经脉开始了循环。龙倾城身为雇佣兵,身上大伤小伤有五十几处,许多地方的经脉早已经淤积,有的甚至已经断裂破损。
天魔真气不是温柔的真气,凡是遇上淤积的经脉,全部蛮横地打通,破损的经脉,马上催生新的细胞,令其飞快地修补。这其中痛苦自然不小,龙倾城牙齿咬得崩崩作响,脸胀得通红,全身汗水就如泉水一般涌出。许多汗水之中带着黑色或是暗红色的物质,那是他体内的废物,被天魔真气逼得排出来了。虽然不能令他脱胎换骨,但体质是绝对会变得比以前更好,练起功来事半功倍。
我用了三十分钟打通了他全身的经脉,又用了三十分钟给他在气海处制造了一个循环气团,虽然现在还不够强大,连米粒大小的内核都无法结成,但假以时日,只要他肯用功的话,定会越来越强大。可惜的是,龙倾城体魄虽然强壮,筋骨也相当不错,但毕竟没有天魔九窍心,天魔九变的法诀传给他了也没用。我从魔典记载的各种练气法诀中挑选了一门名为“大金钢神功”的强横外功法诀,用天魔将天魔九变印在我脑中的方法,将法诀直接刻在了他脑中。那种外功是远古时期相当强横的一种功夫,练至巅峰之后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全身上下就如铁板一块,连内脏都会变得坚不可摧。呃,只是练到巅峰的时间长了一点,好像要一百三十年,如果龙倾城能活那么久的话。
给龙倾城速成之后,龙倾城马上开始试练,一拳往地面砸下,轰地一声巨响,铺着花岗岩地板的混凝土地面顿时碎石纷飞,被他砸出了一个深一尺,直径两尺的深坑。龙倾城呆呆地看着自己连表皮都没破的拳头,哈哈大笑起来:“妈的,老子也是绝世高手了!刚才身上那么痛,值了!”
换王峰进场,给他打通经脉,制造真气循环的时间要短了许多。他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全身骨胳经脉都是万里挑一的极品,只可惜年龄大了点,以前估计也经常打架受伤,很多地方的经脉损坏了,也要大修补一番。
给王峰传的法诀是一套名为“龙吟功”的远古心法,据从天魔处得来的知识得知,这好像是远古一个修真门派的心法,练成之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也有劲了。功夫就更不用说了,想飞就飞,破坏力非常可怕。更重要的是,如果持之以恒地修练下去,五百年可成元婴,一千年可以飞升!……如果王峰有这么长命的话。
给陈小波传功时,我惊异地发现,他体内原来就流淌着一种特殊的能量,那种能量没有任何攻击性,却有非常强大的治愈和保护功能。在他体内这种天生的能量保护下,他全身上下所有的经脉竟然没有一处是坏的,连小小的淤积都没有!这种能量从陈小波脑部生出,由脑部淌入全身经脉,循环之后又回归脑部,气海中自然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我不由想起,在那天对付女吸血鬼的时候,女吸血鬼的音波攻击连龙倾城、王峰都承受不住,陈小波却若无其事,看来正是这种能量的功劳。
这种能量的性质,好像跟白依的精神力非常相似,于是我让白依检查了一下,白依肯定地告诉我,陈小波天生就具有非常强大的精神力。而且他这种精神力本身没有攻击性,但是有非常强的防御性能和恢复能力,非常适合修习回复系魔法。难道……我要把他让给白依作徒弟?
不过既然答应了陈小波要教他功夫,我就不能反悔。嗯,小说上常说魔武双修,妈的没想到陈小波竟然这么好命,有机会魔武双修!非常轻松在地陈小波本来就完全畅通的经脉中输入了天魔真气,替他在气海中制造了一团漩涡真气,并应他的请求给他传了一门非常飘逸的功夫——御剑乘风诀!这门功夫不能近身格斗,但既然名为御剑乘风,当然是既能放飞剑又能用轻功耍帅了。练到最高境界,便可像古代剑仙一般放出飞剑,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并可驾飞剑飞越万水千山,成功时间——三百年以上。
最后一个是杰克逊,洋人的经脉和中国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某些外部特征不同。他的体质倒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也并不强壮,就是意志比一般人坚强,神经比一般人要粗。在给他传功的时候,我本以为他会因打通和修补经脉时的痛苦而叫出来,谁知道这看似柔弱乖巧的少年竟然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痛晕过去。
晕过去之后又疼醒过来,反反复复三次之后才大功告成。他的起点比另三人要低,所以速成之下,效果也比另三人稍差一点,但也相当不错了。我给他传的也是御剑乘风诀,嗯,用放飞剑的方法丢炸弹,效果一定非常不错。
这一次传功,花了整整五个小时的时间,天魔真气大量消耗,我那近乎无穷无尽的真气都消耗掉足足八成。出去之后已经是中午了,还没来得及吃午饭,罗礼克警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萧,五大家族、麦德林集团、山口组的代表请你谈判,还请了黎耀华。”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八章 - 式神犬鬼
“哦?我好像只挑了一个甘比诺家族的场子吧?其它四个家族掺合进来干什么?”我问罗礼克,心中相当不解:“还有,请我谈判关黎耀华什么事?我和黎耀华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萧,难道你没有看电视和报纸吗?黎耀华昨晚十二点以后,派出大批人手突袭山口组的场子,山口组在曼哈顿的三个公司全部被扫平,公司员工死伤三百多人。不过黎耀华昨晚好像也没讨到多大好处,在他袭击山口组的场子时,他名下的几家公司遭到神秘人物入侵,两栋大楼被炸,三个职工宿舍两百多员工全部被割了脖子……山口组好像请到了很厉害的帮手,不用枪一样可以杀那么多人。”罗礼克顿了顿,接着说:“纽约五大家族也在昨晚的火拼中受到了波及,多多少少都有几个场子被砸,但是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方下的手。估计他们是在怀疑你吧,毕竟你最近窜得太快了!”
我嗯了一声,罗礼克说的是实话,像我这么飞速发展,的确会令许多人不安。“警长,他们请我谈判,为什么要找你传达?”
罗礼克干笑了两声,说:“五大家族和我也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呵呵,但是我比较欣赏你,所以宁愿得罪甘比诺家族也会撑着你的,你就放心吧!他们知道我在挺你,所以通过我来传达这个消息。谈判时间定在明晚七点半,位于曼哈顿华尔街的希尔顿大酒店二楼大包间,不得携带武器,带的手下不能超过三个人。这一条限制,对你好像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想杀谁,武器什么的根本没有必要,不是吗?”
我笑了起来,罗礼克第一次见我时就知道了我的本事,几次接触后也应该知道了我的野心,他还敢这么放心地跟我合作,这个人,相当不简单!如果他不是看出我潜力无限,存心把宝押在我身上赌一把,那就别有用心。
“谢谢你提醒我,罗礼克警长,我明天会准时到场的,相信明天的谈判一过,纽约连同黎氏家族在内的六大家族以后要改说法了!”我微笑着,明天谈判过后,纽约将出现第七大家族,那就是我萧锋的天魔家族!
※ ※ ※ ※
通完电话,我让小弟给我拿来了今天的报纸,一看之下,果然报上大篇幅报道的都是昨晚的黑帮火拼。这次火拼影响非常之大,而A国的媒体又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纽约时报》上头版的大标题赫然是——总统想下台了?小标题则是:黑帮火拼无法无天,好心警察提醒黑帮分子火拼时注意安全。
再看评论版,好多特邀的非特邀的评论员就此事大肆抨击当权政党,说他们光吃饭不做事,任由黑帮横行。民间评论员则没有那么深远的目光,意见直指曼哈顿的警察,尖锐地提出曼哈顿的纳税人出钱养了一群好吃懒做的猪。其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昨天,我看到了黑帮火拼。一群持枪黑帮分子冲进一家酒吧里疯狂杀戮,而我们可爱的警察们却坐在警车里,一边看免费的枪战大片,一边喝着可乐吃薯条。我发誓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可爱的警察:当黑帮份子打完之后出来时,扛着枪满面红光地和警察打招呼时,我们的警察非常好心地提醒他们要注意安全——我的上帝,我怎么从没碰上警察提醒我,让我注意安全?”
还有一版报纸的标题非常骇人——开膛手杰克重出江湖?耀华集团两百员工被利刃割喉剖腹,死者无一有反抗迹象。
这是唯一令我感兴趣的新闻。一晚上连杀两百人,用刀割脖子剖肚子,还能让别人无法反抗,杀手不但非常厉害,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变态!想到流船风和他的行尸术士,我顿时感到山口组这次可能是下了大本钱了!
只不过,任何人想要对付我,或是我身边的心腹人等暂时都不大可能。那些行尸术士本身并不是特别强大,只是有不被打成碎片就绝对不会死的古怪特点,论真实实力,他们勉强比得上一个特种兵。关键在于操纵行尸术士的控尸术士,流船风的实力其实相当不错,能连续两次挡住我那“连环机关炮”的攻击,要不是我太厉害,他也不会轻易被我干掉。如果让龙倾城、陈小波这四个刚刚开始修炼的半高手和流船风一级的高手对上,他们恐怕凶多吉少。但是长老级一般人数都不是很多,五行宗应该没那么雄厚的本钱。
甘比诺家族的吸血鬼,山口组的五行宗和忍者,纽约还真是有趣啊,怪物相当多呢!
嗯,明晚的谈判,只需要带上木老和火少就足够了。小和尚、龙倾城他们得留下来看场子,谁知道那些家伙会不会趁谈判的时候跑到我地盘上来捣乱呢?
处理了一些场子里的事务,把唐宋给我的上帝之城毒枭的电话拿出来一一打了过去,结果八个电话一个都没打通,看样子全死光了。上帝之城的毒枭还真如唐宋所说,死亡率特别高。最后只得照着罗礼克给我送来的资料,找了几个毒品供应商,报上罗礼克的化名克鲁诺之后,和他们开心地谈起了生意,最后敲定了两笔小生意,打算谈判过后去交易。
晚饭过后,我早早地回到房里,和白依亲热了一番过后,开始练功。白天消耗的真气太多,估计得要整晚的时间才能恢复过来。明天还得谈判,到时候用武力威慑应该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
※ ※ ※ ※
早上起来又看了下报纸,发现昨天的负面新闻统统不见了,黑帮火拼这个话题好像只经历了一天就完全沉没。不用猜我也知道,肯定是包括黎耀华在内的六大家族势力联手压了下去。只是火拼这件事搞得这么大,要想完全压下去是不可能的,联邦政府表现上没有作出什么反应,暗地里在蕴酿一场反黑风暴也说不定!
下午五点,老杰瑞开车载着我、木老、火少,往曼哈顿岛开去。
路上,火少摩拳擦掌地问我:“老板,今天晚上要不要大开杀戒?把那什么五大家族的人全杀光了,把他们的地盘全抢过来!”入境随俗,现在木老和火少也跟龙倾城他们一样,叫起了老板。
木老也说:“老板,谈判这种事情太伤脑筋,还不如直接动手杀人来得痛快。凭我们三人联手,那些洋鬼子来再多人都不是我们的对手。”
我笑着摇了摇头,食指轻轻地敲击着坐垫,慢慢地说:“杀人只是立威的手段,五大家族和山口组、麦德林集团都是势力非常大的家族式企业,杀几个首领,他们可以再推举首领出来。而要把他们全部杀光却是不可能的,要是首领全被我们杀光了,那整个地下势力就会彻底混乱,到时候政府说不定会来个大洗牌,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任何好处。要知道,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默许黑社会存在的,他们需要黑社会为他们维持地下秩序。而我这样一个横插一脚的人,会被看作秩序的破坏者,现在只是黑道势力联合起来对付我们,而他们的联盟只是利益联盟,不可能非常稳固。我们还可以拉拢一些,利用他们作挡箭牌对付其他势力。毕竟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把所有的势力都得罪光。但是如果我们做的实在太过份的话,黑白两道说不定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我们这些高手自然没事,底下的小弟怎么办?地盘再大,也是要有小弟们帮着打理的,你们总不会自己去看场子收保护费吧?”
木老干笑了两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火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这样说起来,如果我们表现出相当的实力,那几个势力中除了跟我们有深仇大恨的,别的势力说不定会主动和我们结交。毕竟一个强大的朋友比一个强大的敌人要划算得多。”
我呵呵一笑,道:“就算是有深仇大恨的,为了利益也有可能会与我们结交的,关键是要看我们怎样表现了!不过我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我是唯一的君主和神明,那些家伙迟早要被我们搬掉的,现在不动他们,不代表将来不动他们。等我们的羽翼丰满了,我再一次把他们掀个底朝天。在此之前,我们大可以休养生息,练功赚钱。你们两个不是修真的吗?等闲下来了,把你们修真的方法告诉我,让我也练练,练个青春永驻,容颜不老。嗯,我老婆也要练。”
木老奇怪地说:“老板,你还需要学我们修真的法门吗?你的天魔功,已经是比任何修真门派的法门都要厉害的魔功了。我们修真,你修魔,完全不是一种性质的。再说了,你传给龙倾城他们几个的,可都是些上古的修真法门啊!说起来,老板你有没有适合我和火少的修真法门?上古一点的,厉害一点的,也让我们两个练练,说不定可以一下子增加几十上百年的修为,结成紫府元婴呢!”
呃,我好像搞错了。妈的,看到火少三十多岁了还一个少年样儿,我就念念不望要学他们的功法来给白依美容,却忘了自己借着天魔留下的知识知道很多上古的修真法门。那些修真法门对我没什么用处,天魔九变是修魔的,与修真相克,可是随便拣几种出来,在当代的修真人士眼中都是不得了的宝贝。平时没想起修真,也没接触过修真,那些法门就像潜水员一样潜在我记忆深处,现在接触的多了,一种又一种的法门就像水泡一样从我的记忆中浮了出来。嗯,说起来天魔确实给我留下了一座宝库啊!以后碰上身体条件合适,又对我忠心的,制造大批高手也不是难事了!
挑出了两样上古修真心法,一种名为“木灵玄功”,一种叫做“火神诀”,分别传给了木老和火少,刚好和他们的属性相配。手下的高手永远不会嫌多,人多好办事嘛。我也不怕他们造我的反,他们要达到我现在的境界,少说也得两三年,而那个时候,我恐怕已经达到天魔九变的无上境界了!
车子开进了曼哈顿,往华尔街方向开去。就在我们快要到希尔顿酒店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黎月姿打来的。我摇了摇头,随手挂断。已经说好了最好不要和她再见了,接电话有什么意思?
刚刚挂断,电话又响了起来,我一连挂断七次,黎月姿仍不依不挠地打着。无奈地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黎月姿在电话里哭着说:“阿锋,我爸爸他……他死了……”
我心中先是一喜,随后一惊,大声道:“你说什么?你爸爸死了?怎么回事?唐宋呢?他没护着你爸爸吗?”妈的,黎耀华死了老子恨不得敲锣打鼓放鞭炮庆祝,他必须死,他不死,只会拦我的路。可是唐宋这用命拼忠义二字的老魔头,他绝不能有事!
“唐爷爷他……他没事……”黎月姿哭泣着说:“杀手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不是人……也不是前天晚上的那种怪人……是,是一头长着三只脑袋,样子像黑狗的怪物……在我爸爸准备上车时,从地下钻出来,一口把我爸爸吞了下去,唐爷爷他……追着那怪物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我们的车子已经来到了希尔顿大酒店前面,还没来得及假意安慰黎月姿一番,我们的车身突然一阵猛烈地摇晃,接着一声低吼声传来,车子突然从中间断成两截,老杰瑞一头撞在车窗上,血流满面,车子前半截旋转着撞了出去磕在马路牙子上,冒起了黑烟。而我们三个坐着的后半截却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竟然不依惯性往前冲,我们三个刚想跳车,就见车底板破开一个大洞,三颗巨大狰狞的狗脑袋从洞中钻出,血红色的眼睛里冒着骇人的寒光,张着正往外滴血的大嘴,满口弯刀一样的獠牙向我们噬来!
木老大吼一声:“操,式神犬鬼!道行高深的阴阳师盯上老子们了!”
第四卷 唯一神 第一章 -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