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炼狱法则》》 · 鱼丸 · 2026-07-25
所以,兰德斯不慌不忙的先把冲上来前哨魔们逐一打飞,这才回过头来,换出粒子刀慢慢的割,割开恶魔领主暴露在防御型恶魔之外的部份。
2ACT8 战果-3
半小时后,战斗结束。人类方面胜利,死亡六十五人,伤一百四十二人,其中重伤十九人。恶魔方面,战死前哨魔六十七头,五阶恶魔领主一头,飞行单眼魔两头。
兰德斯的恶魔印记中再一次塞满了各种灵魂。
“将所有恶魔首级斩下,用马车运到各个贵族庄园门前展览十分钟。”想了想,兰德斯又道,“把超过十厘米的獠牙都敲下来,在甲壳上多划些伤痕,让战斗看起来更激烈些,嗯……敲下来的甲壳碎片和牙全都给我拿过来。”
兰德斯说什么,镇民便怎么做,之前的战斗,在结束前兰德斯的超强表现足以震慑住这些镇民,而兰德斯本人显然了不像是什么善良慈爱的好人,因此,难得的竟然没有人试图贪污一两枚牙齿或是鳞片当作纪念。
直到晚间,索兰热和黑狼才带着疲惫的魔狼们回来了。如兰德斯所料,恶魔的大多数士兵都在外寻找食物,巢穴内仅有一个恶魔领主和少数经过战斗磨练的精锐前哨魔坐镇,魔狼们装备精良,数量占优,还有两张三阶魔法卷轴保命,这场战斗虽然并不轻松,但也的确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说明的。
“坏消息是,那个恶魔领主硬挨了一记闪电,逃走了。好消息是,我们全歼了其他的所有恶魔。”
“我要去看看那个巢穴。”兰德斯站起来道。
“现在?”
“嗯……你们带着魔狼和民兵先把这些首级运回去,黑狼你可以私下和那些贵族们谈谈,只要价钱合适,我们愿意将这些首级当作他们的战功卖给他们,只是,要价一定要高。”兰德斯想了想道,“普通的恶魔一枚首级一个金币,那些看起来奇怪的或是特别大的,就说是恶魔领主什么的,十个金币,总之要让他们狠狠的给我出一次血。”
“您真是奸商,先生。”黑狼嘲笑道。
“嘿,先生,您的薪水有多高,完全就靠在下的奸商天份能够发挥多少哩……”兰德斯答道。
“索兰热骑士,这种事不适合你,就交给黑狼去办,你划五十名士兵当作保镖押送,其他人带回庄园休整并向伯爵报告。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会给他一个惊喜也说不定。”兰德斯又道。
“是。”索兰热应了一声,便即退出。
“真是冷人儿,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哦,今天他难得的多说了一句话。”黑狼道。
“什么话?”
“好难喝!”黑狼忍不住大笑起来。
兰德斯也是笑,他当然知道自己配出的药剂是什么味,几乎所有魔法药剂,尝起来都像是苦艾叶辣椒水和泥巴的混合物……
深夜,兰德斯一个人站在已经毁坏的巢穴前,看着那被砍刀切成碎块的一堆,半晌没有说话。
“这巢穴,似乎也是某种超大型的恶魔,从断面的材质上看,是介于生物与非生物之间,也许是某种低等微生物放大的近似结构, 不过显然它的强度和功能都要比微生物复杂得多。”兰德斯蹲在地上,用伪龙包裹着的左手轻轻翻动着。
“也许,这所谓的恶魔,是史前文明基因工程的副产物?”兰德斯突然起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他摇了摇头,抓起一块巢穴碎块,揉捏着那粘乎乎有些恶心的东西。
半晌,兰德斯发现,在巢穴周围,散布着几只尚未孵化的血茧,这血茧,显然和兰德斯造魔法则发动时的血茧颇为相似。兰德斯连忙上前捡起那几枚拳大的血茧,小心的放入自己的背包中。
除此之外,兰德斯来此的主要目的,是收集一些巢穴各部份的样本,以及蠕虫奴隶制造巢穴前喷出的那种粘液。兰德斯觉得,那种粘稠的东西,也许就是恶魔巢穴的半成品。
收集工作是很枯燥的,尤其是收集的目标是一些既恶心又粘稠的东西……幸好,这些东西不算太臭……
收集了足够的样品,兰德斯毫不可惜的取出六张加速术卷轴,施放了其中一张。
在加速术卷轴的帮助下,兰德斯全力奔跑,终于在两小时之内赶回了里尔韦特,径直冲上法师塔。
“卡利蒙大师?”兰德斯打开实验室的门,正看见大魔法师阁下正在他的实验室内,坐在椅子上饶有兴致的翻弄着桌上的实验纪录。
“你回来了。”
“这么晚……您竟然来访,失礼了。”兰德斯匆匆行了一礼,便将背包内的样本取出,分门别类放入试剂瓶或是冰块当中保存起来,这时候,他才有时间和卡利蒙说上几句话。
“大师,您来这里……”
“只是来看看你。这些是什么?”卡利蒙好奇的问。
“这些是恶魔巢穴的碎块,这些是其中一个恶魔领主身上的残片,这些是巢穴内的粘液,我怀疑它是巢穴必须的某种因素……至于这些,只是普通的前哨魔獠牙和鳞片。”
“哦?你研究这些东西……是为了寻找它们的弱点吗?”
“今天我发现,即使是低阶的前哨魔,对于普通的火焰也有极强的抵抗力。”兰德斯答道,“其中一个恶魔领主更是能操纵阎火追踪敌人,在某些方面,恶魔们是可以成为我们的老师的。”
“嗯……既然是这样,我可以帮你。”卡利蒙站了起来,“我也开始有了兴趣,要知道,物质界并不容易见到恶魔呢。更不用说是巢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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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师,请你替我看看这些……这是某个恶魔领主的盔甲,它显然是活的,我想知道它的防御能力基于何种原理。另外,这些粘胶,我也想知道它们的来源。”
“嗯,交给我吧……”卡利蒙点头道,“不过,我不会无条件的帮助你的。”
“哦?啊……您请吩咐。”兰德斯连忙答应道。
“这个八阶的恶魔领主全部的研究资料,给我看看。”卡利蒙道。
“请随意。”兰德斯哪敢说半个不字,眼前的老家伙可不是他现在能招惹得起的。
卡利蒙满意的离开了,兰德斯只是哧的一笑,回头看着桌上的那些材料。
卡利蒙的知识远比兰德斯广博得多,第二天下午,他便打发自己的学生,带着一个小包来找兰德斯。
“这是魔法口袋,其中可以装下自身体积八倍的物体,减轻物体重量到八分之一,是老师送给阁下的礼物。”魔法师指着那个卷成一团的小背包,说道,“这是老师的研究成果。”
一张魔法羊皮卷。
2ACT8 战果-4
一张魔法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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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斯暗道魔法师们果然都是奢侈的,明明一张白纸就能写下的东西,他居然拿了一张魔法羊皮卷……不过这也是好东西,相当于魔法世界的PDA呢。兰德斯自然毫不客气的收下。
卡利蒙认为,恶魔的巢穴具有生命活性,是一种半炼狱生物半泥形生物的综合体,那种粘胶则是巢穴的培养基。巢穴,其实是由大量的“细胞”组合分化而成的,这一点,和生物体的细胞有着近似之处。
当然卡利蒙并不懂什么是细胞,只是兰德斯从卡利蒙的描述中看到了与细胞类似的特征。
粘胶是蠕虫状的恶魔奴隶生物出来的,那些奴隶,能将草木等“食物”消化分解成这种粘性十足的培养基。这些胶状物,显然是相当出色的粘和剂,或者说,是炼狱世界的水泥……
兰德斯觉得自己真是幸运,他立刻取出那几个血茧,将其丢入壁炉,以壁炉的温度促进其孵化速度。不到两天时间,这些血茧便破壳而出。
其中两只显然是蠕虫恶魔奴隶,另外两只看起来,应该是幼生的前哨魔。兰德斯不客气的伸出左手,以造魔法则,强行将蠕虫们改造成属于自己的造魔。
造魔?胶怪,一阶,通过吞食有机物制造粘胶状培养基,其吞食的速度和制造的速度都相当可怕,也许它就是炼狱版的蚕也说不定。
而幼生的前哨魔,兰德斯想了想,还是把它们留给了卡利蒙。果然,卡利蒙对这活生生的恶魔幼体极有兴趣,大赞了兰德斯一顿。
兰德斯还做了一件很有趣的东西,他以一根制造魔法杖的血红杉长棍为主干,用胶怪制造的粘胶将恶魔的甲壳碎片密密的粘其表面上,使顶端膨大如椭球,其外再粘上数十枚精选的前哨魔獠牙。等粘胶干透固定之后,这棍魔法杖,便成为了一根惊世骇俗的狼牙棒……
这根棒子上全无金属,所以,它完全可以当作魔法杖来用,而恶魔獠牙的强度也许逊于精钢,但绝对要优于普通的钢铁,而且重量要轻得多,且不会生锈。
完工之后,兰德斯再请相熟的法师在狼牙棒上刻下相应魔法符号,并以恶魔的血浸润,这根独一无二的恶魔狼牙棒,便新鲜出炉了。
“恶魔狼牙棒,自重15公斤,长一米二,一阶魔法武器,恒定魔法属性:魔眷——半炼狱血统或炼狱生物使用时威力上升。”
狼牙棒本身就是一件很容易使用的武器,只要使用者力量够大就足够了,这一点,恰好是兰德斯的长处。
将狼牙棒塞入特制的皮囊中背在身后,兰德斯便告辞了卡利蒙大师,回到了奥里尔庄园。
回来时,内森正好在找兰德斯。
“兰德斯,这次你做得不错,不过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你要把属于奥里尔家的功劳卖给其他贵族呢?”内森问道。
“少爷,您觉得杀死二十个低级恶魔的功劳,和杀死一百个低级恶魔的功劳之间,有多大的差距?”兰德斯反问道。
内森想了想道:“二十个恶魔和一百个恶魔,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如果我们杀死的恶魔数量是最多的……”
“那么您和克蓝索顿家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谊’也许会因为这件事而化为乌有,克蓝索顿会允许一个小家族在其最赖以自豪的武勋上超过他们吗?”兰德斯答道。
“嗯……我明白了。”内森点点头,“那么接下来呢?”
“克蓝索顿家族目前占着绝对优势,我们只要远远的跟在第二位就可以了,毕竟奥里尔家族原本只是帝国排名五十以后的中等家族,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足够让少爷进入皇帝陛下的关注……不,也许在更早的时候皇帝已经在注意你了。”
“里尔韦特及周围的贵族封地上一共出现的恶魔数量差不多接近一千,而里尔韦特能调集的士兵只有五千左右,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先转移部份财产?”内森问道。
“哦?奥里尔家最值钱的就是魔狼了,只要魔狼还在,奥里尔家族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以丢掉的。事实上,那些家族议会的成员长老们死掉几个,也许对你的计划更好。”兰德斯哧笑道,“不过您提醒我了,既然现在里尔韦特城内有恐慌的气氛,不如您把所有的金币拿出来,大量购买地产,矿石和奴隶……”
“你是说,将所有赌注压在拜索因王国入侵上?”内森恍然道。
“嗯,组建一支军队,一支以家族卫队为名义的私人军队。”兰德斯答道,“现在正是合法扩充军队的时机,掌握足够强大的武力,接下来无论是去边境挣军功谋一爵位,还是继续留在里尔韦特,都有利无害。只是,这个扩充不能太明显呢。”
“嗯……说起来,伯克家族正好有一批奴隶要出手。”内森答道,“只是现在,没人有心情买奴隶了,倒是各种武器防具的价格见涨。”
“唔……那么把库房内的那一批大环刀卖掉吧。”兰德斯答道。
“什么……你什么时候……”
兰德斯挠了挠头道:“本来是想让人以为大环刀制造困难,所以我用了一千柄刀的原料,人工和时间,只拿出五百柄,好让人觉得它的利润并不算太高。少爷你也知道,这个东西的制造有很多人窥探的……只是没想到,居然有机会大赚一笔。”
“太好了,不过,买来的奴隶怎么办?”
“把庄园内的空地全摆上火炉,铁锤,让奴隶们现学现打,先打一批低质量的刀武装起来。然后,以魔狼的名义,将这些人混在魔狼卫队内以雇佣的方式派往其他贵族那里作保镖,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兰德斯顺口道。
“黑狼说的是真的……你真是个天生的商人……”内森拍了拍兰德斯的肩,笑着走了出去。
“是吗?我觉得我已经很厚道了呀……”兰德斯挠头自语道。
2ACT完 (第二集完)
恶魔的纷争
3ACT1 边境的烽火-1
小猫是笨蛋,书嘛……将就着能看吧……我想。
克蓝索顿,奥里尔两个家族无疑是里尔韦特城内最受睹目的家族了,每天,都有近百恶魔倒在两个家族的刀枪下,然而,里尔韦特周围的恶魔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多少。
只要巢穴受攻击,恶魔领主便会毫不犹豫的逃走,在另一个隐蔽点开始建起新的巢穴。而想在茫茫一郡之地内找到那不足百米的巢穴胚胎,显然无异于大海捞针。用不了多久,这个巢穴就会慢慢的繁殖起来,重新向人类发进攻击。
增殖,被剿灭,漏网之鱼,再次增殖……这个过程似乎是在不断重复着。
另一个参加剿灭恶魔作战的势力,就是被称为“天界镇魂歌”的太阳修会。
太阳修会是光明教会下属的宗教机构,主要成员以信奉太阳神为主,同时,也保留有一批侍奉太阳神统括下的三位大神:热情之主,天界骑士长和善龙之王的信徒。太阳修会是一个以诛邪除恶为宗旨的激进组织,其下的成员多数都是狂信者,偏执,勇敢,实力不俗。
幸运的是,太阳修会的人并不多。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太阳修会进入里尔韦特的时候,已经是恶魔袭击事件爆发后一个月了。五十名身穿橙色罩袍,内穿盔甲的修会成员高举着绘有代表太阳的旗帜,大张旗鼓的开入里尔韦特,进驻克蓝索顿庄园。
兰德斯当然是有多远躲多远,他身上不但有恶魔的纹身,连手中的武器都是完全由恶魔的身体拼凑出来的……被那些大灯泡看到,非冲上来开打不可。
兰德斯自认为能和太阳修会中大多数人单挑获胜,但不幸的是太阳修会派来的人有五十名拥有五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成员,其中的正副领队更是拥有十级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进阶职业的强者。
但不可否认,太阳修会在诛灭恶魔的效率上,远远要比数量占优势的克蓝索顿家族和奥里尔家族强大得多。
圣武士身披盔甲,手持大盾和流星锤在前拼杀,圣徒们紧随其后,以太阳之焰或是诛邪之箭逐一击杀靠近的恶魔,副领队是善龙之王的忠诚信徒,他竟能通过祈祷变成一只熊熊燃烧的红铜龙,虽然这头龙要比真正的龙小上几十倍,但也远远要比普通的人类或是恶魔强悍太多了。
正领队一直没有出手,兰德斯也不确定他是什么样的人,但总之,在太阳修会出没的地方,兰德斯是绝不肯靠近到百米之内的,他只是远远的用千里镜和目虫观察着。
“看起来,将来,我所面临的最大麻烦就是光明教会及其下属的宗教组织呢……”兰德斯不由挠头道,“还好,像太阳修会这样偏激的家伙并不多。”
光明教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组织,而是所有信仰光明阵营神祗的教会统称,相比之下,中立和黑暗的信仰则要松散得多,至少里尔韦特城内就只有一个英勇之王的神殿而没有任何黑暗或中立的神殿……
在迷德洛帝国,光明教会是占着绝对优势的,但是,没有人会小看任何一个神和他的信徒。除了太阳修会,光明教会的其他成员也并不是十分敌视黑暗的力量。
很快,兰德斯便决定,自己不能在里尔韦特再待下去了,除非太阳修会撤走,否则自己迟早会被那些大灯泡盯上的。有两次,在魔狼与太阳修会擦肩而过的时候,兰德斯便感觉到有人正在观察自己。
幸好,那时候兰德斯并没有召出除目虫之外的其他造魔,身上的黑暗气息弱到可以忽略。
但长此以往,除非兰德斯不动用造魔能力,否则总会被发现的,而没有造魔法则的兰德斯其实只是个二三级战士罢了,又凭什么来击杀恶魔呢?
“还是离开吧。”兰德斯苦恼的自语道。
正在考虑着离开的借口时,兰德斯惊喜的发现,机会来了。
边境传来消息,拜索因王国的军队突破边境,攻下沙漠要塞,侵入迷德洛帝国领地内,整个西北行省此时已然落入敌手。帝都传来陛下的赦令,命令所有贵族尽其可能前往边境迎击,并承诺依军功提升爵位或是封地面积。
迷德洛帝国的私军现像严重,事实上,各贵族的总兵力远比皇帝陛下掌握的军力人数更多,一旦有战事,皇帝自然要用各种香喷喷的饵好好利用这些贵族私兵。而贵族们也很乐意有这样的机会扩大封地,提高爵位。
迷德洛的历史上,类似的事时常发生,所以这个帝国内,皇帝陛下其实只是最大的贵族,而不是生杀予夺的神。但也正因此,抱他的粗腿才有好处可言。
内森?奥里尔伯爵便是响应这个征兵令的贵族之一,他兴冲冲的带着手下的一百名魔狼和新训练出的两百奴隶军,前往西北沙漠边缘的洛森郡。
像内森这样的私军数量并不算多,但也不是最少的,当这支军队来到洛森郡的作战大本营的时候,兰德斯好笑的发现,这里竟然有着不下五十支所属不同的部队。
有的贵族只带了五六十人,也举着家族纹章出现在阵列中。
“里尔韦特的奥里尔伯爵,带三百名步兵加入!”随着内森带着部队进入大本营,门口的书记官便大声报告道。
“奥里尔?没听说过,是个小贵族吧……咝……这种程度的步兵,恐怕不在正规军之下了,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新兴贵族吗?”刚进营地,兰德斯便听到不远处有人在议论,他抬眼看了那边一眼,说话的是两个身披全身铠甲的年轻贵族军官。
两名贵族的部下数量相当不少,每人都有三百人左右的直属部队,但与奥里尔家不同,那些士兵,清一色的全是身穿胸甲手持大剑的大剑士部队,那些强壮高大的彪形大汉,隐然都有着三级以上的实力。
3ACT1 边境的烽火-2
两名贵族的部下数量相当不少,每人都有三百人左右的直属部队,但与奥里尔家不同,那些士兵,清一色的全是身穿胸甲手持大剑的大剑士部队,那些强壮高大的彪形大汉,隐然都有着三级以上的实力。
由三级大剑士组成的部队,那是皇帝陛下直属的帝都近卫军吧……兰德斯不由多看了那几人一眼。
来到将军们议事的大厅,内森挥了挥手,兰德斯便替他下了命令,让索兰热和黑狼带着魔狼进驻安排给自己的营地,修建简易工事,休整。兰德斯自己则跟着内森走进帐篷。
“内森?奥里尔?嗯,你的士兵很不错,很有纪律,比起那些乱糟糟的蠢货好得多。”正在商议的两名将军打扮的男子抬眼看了内森一眼,又凝视着他身后的兰德斯,微微一笑。
“向两位致敬,两位将军阁下。”内森行礼道。兰德斯紧跟着内森微微躬身,没有说话,只是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议事帐篷。
“拜索因王国已经攻下了大半个洛森郡,目前我们所站的地方,则是洛森郡进入帝国中部最重要的要塞。”老一些的将军微微点头道,“维加里,那个小家伙就是你和卡利蒙推荐的人吗?”
兰德斯心里一跳,偷眼看了老将军所指的那名略年轻一些的将军。
维加里?费多拉玛,被称为武器大师的十六级战士,除了一个高阶战士应有的实力之外,这位被称为武器大师的老战士还有着特殊的能力,他能够熟练使用几乎所有武器,即使是从未见过的陌生武器,都能在其手中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力量。
这位武器大师微微点头道:“兰德斯?席瓦,我的老朋友,卡利蒙?克蓝索顿大魔法师阁下曾经说过,兰德斯是他所见的潜力最优秀的年轻人,不到十五岁的年纪,三级战士的水准,掌握着炼金术士的知识,狡猾,果断,没有明显的缺点……”
兰德斯越听越是冷汗直冒,这些话诚然都是夸奖,只是,这样的夸奖,似乎并不意味着会有好的结果……
“哦?这么说来,你就暂时的给维加里当副手吧。”老将军莫林格斯?提索兰哈哈大笑道,“至于奥里尔伯爵,你的部下是轻步兵,那么暂时编入第四军团麾下。祝武运昌隆。”
“多谢将军阁下,那么,我告退了……只是兰德斯……”内森看了兰德斯一眼。
兰德斯挠挠头,拉过内森走出帐篷,在门口小声耳语道:“既然是将军,就不是我们轻易能得罪的……军事上的事你交给索兰热骑士,出谋划策则找黑狼,每天晚上我会抽时间参加魔狼的会议,具体的事我们到时候再说。”
内森点了点头,他当然不敢驳提索兰和费多拉玛家族的面子,只是一想到自己头号智囊兼亲信不在自己身边,年轻的贵族没来由的觉得心里发虚。
兰德斯交待了几句,内森便回过味来,径自走了。兰德斯叹了一口气,又走进帐篷。
一见兰德斯进来,维加里便笑道:“卡利蒙这老家伙果然猜得没错,内森这小东西的多数主意只怕都是你的手笔吧。”
兰德斯也不隐瞒,点头说了声是。
“大环刀是相当不错的武器,虽然太过直接很难有所变化,但用于集军作战却的确是很优秀的武器,这场大战将会是你的发明惊动整个军方的舞台呢。”维加里赞道,“对了,你的实力,似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想不想和我学点东西呢?”
兰德斯挠挠头,犹豫了四秒钟,便答道:“如果维加里大师不嫌弃当然没什么问题,可是我要说的是,我到现在为止没有学习过任何剑技,刀法或者其他什么武技……”
维加里微微一怔,“那你平时怎么战斗的?”
“用棒子敲,用刀砍,怎么顺手就怎么来。”兰德斯答道。
听到这里,正在看着地图苦思的提索兰将军也不禁大笑起来。
“只是用棒子敲,也能做到这种程度吗……看来你的底限并不只是区区五级战士这么简单。嗯,那就让我狠狠操练一下你吧。”维加里嚷道,“既然卡利蒙能把你这个没有魔法天份的小家伙教成炼金术士,我就能把你教成五级战士,不,十级战士!”
“谢谢维加里老师。”兰德斯自然的顺杆爬,答道。
“来来来,跟我去训练场……”说着,维加里便扯着兰德斯向外走去。
“这个老东西,一把年纪了还是这么急吼吼的……不愧是我军第一冲锋队长,还真是合适呢……”身后传来老将军的低语声。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
“这就是你的武器?”维加里看着兰德斯拿出的恶魔狼牙棒,惊讶的半天没有说话。
“嗯……”兰德斯拉开架势,将大棒架在肩上,左手按着木杆,右手抓着柄尾的小球,紧盯着维加里。
“果然是很阴险的武器,不过我喜欢……被这种东西砸到,只怕就算是板片甲也会被砸成筛子吧……”
“不,它的重量稍轻了一点,若是加重到三十公斤差不多就能办到了。”兰德斯答道,“不过太重的份量,以我目前的力量无法操控自如,所以特意选了轻一些的材料。”
“开始吧。”维加里抓起一根木棍,随手抖了抖。
兰德斯应了一声,抡起棒子斜斜挥了出去。维加里微微一动,那枝木棍便在瞬间顶在了兰德斯的右肩,硬生生将兰德斯还未及发力的攻击顶了回去。
兰德斯也不沮丧,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招数太过简单笨拙,而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自己都远不及维加里。更重要的是,眼力和经验……
所以,他并没有考虑过什么后手,一击未得手,兰德斯便一脚踢了出去,全不理会什么破绽。
在他看来,在面对维加里这样的敌人时,要么全攻,要么全守,攻守兼备显然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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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CT1 边境的烽火-3
吹拉弹唱帅呆呆,拳脚功夫演YY
复制芯片脑中埋,我是行行状元才。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维加里咦了一声,向后微微一晃,木棍正敲在兰德斯的迎面骨上。兰德斯只是皱了皱眉,借着缩回腿的动作,拧腰将肩上的狼牙棒再次甩了出去。
这一次,维加里倒没有阻止兰德斯,而是支起木棒点向狼牙棒的顶端,那里,是狼牙棒速度最快,威力也最大的部份。
一声脆响,木棍竟被两股巨力震得片片飞散,维加里摆摆手,轻松随意的抓狼牙棒的柄上,很容易的便夺过了兰德斯的武器。
“不用继续了,你的力量,速度,眼力和反应都还不错,显然是从小就有苦练,只是技术……嘿,你果然什么也没学过。”
“嗯,我觉得普通的技法没必要花太多的时间,只是看了一眼大致明白这一下是出于什么考虑就算了。”兰德斯耸耸肩道。
“真是个奇怪的小家伙,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思考问题……不过也好,没有被那些低级的规则束缚住手脚,或许日后你会有超出所有人的成就也说不定……”维加里点头道。
“好了……”维加里抓着狼牙棒挥了几下,说道,“我差不多了解了这种武器,那么,我就教你几个简单易用的小技巧好了。”
“维加里大师,步法和发力的技巧是所有武技共通的,我最希望在这两方面有所进步。”兰德斯说道。
“唔?”维加里微微一怔,大笑道,“没错,你果然很有天份,那么,让我们开始吧。”
“开始什么?”
“特训!”
魔狼的士兵很乐意看到兰德斯围着整个营地跑圈的场面,那个年轻的家伙当初不也是这么操练自己的么,如今终于轮到他了……美中不足的是,那拖着木头跑步的身影身后还缺少一只狂吠的恶狗……
“步法的练习很简单,背着这块木头,一边跑一边踢这块石子,保持速度不变,每天跑上十圈就差不多了。”维加里这么说道,“如果踢石子的时候速度改变了,我会抽你鞭子的哦……”
“嗯……”兰德斯正皱着眉头思索着要如何控制脚步大小,才能在踢到石头前有一个合适的距离和角度。的确,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在战斗时自然就能在高速移动中掌握出手的距离和角度。
说起来简单,但维加里掌握的距离和自己掌握的距离并不一致,维加里只是说了说心得,并没有告诉兰德斯要如何找到自己适合的角度。
跑完圈之后,即使兰德斯的体质强于常人,也累得像只死狗,而维加里只给他五分钟休息时间——所谓的休息不是趴在地上装死,而是在营地内慢跑,据维加里说这样才能尽快控制呼吸。
休息完之后,维加里会和兰德斯玩游戏。两人站在原地,双掌互扣,想办法将对手推得失去平衡即可。
这种方法,兰德斯也曾玩过,显然,要推倒对手并不是力量大就可以了,还需要掌握对方用力的方向,虚实,在扎稳自己的基础同时,还要通过诱导,借力等手段,才能让对手失去平衡。
这种把戏,维加里练过几十年,兰德斯无论是力量还是判断都要逊于维加里,一天下来,摔得七八十次是无比正常的。但很快的,兰德斯便找到了窍门,能支持的时间由原来的十秒上升到现在的半分钟。
维加里也很惊讶于兰德斯的天份,兰德斯明白这种游戏和太极推手有着相当相似的原理,虽然他不懂太极的精髓,但毕竟那是相当普及的运动,对于其理论基础兰德斯还是略有耳闻,将那种想法,掺到维加里所教授的技巧中,的确有着相当不错的效果。
太极是一种易学难精的技巧,没有足够的武术修为,很难凭着几句口决便真正掌握其博大精深的技巧,想要凭着健身操一般的基础动作便打遍天下无敌手,还不如指望自己突然获得某个神格一跃成神来得好……
推倒游戏……唉,要是对手是个漂亮萝莉该多好,兰德斯的宅男魂不小心的燃烧起来了……
拜索因王国是典型的沙漠王国,那个风沙肆虐的国度中就像是一张土黄色的地毯,其中上点点的明珠就是沙漠中的绿洲。绿洲生产的葡萄,木薯等作物是整个王国主要的食物来源。虽然粮食缺乏,但拜索因并不贫穷,王国内的宝石矿,猛火油等,都是各国尤其是魔法师工会大量需要的材料。
拜索因王国以骆驼骑兵为主力,机动力高,耐力好,这些凶悍的骑兵是王国内的特权阶级,仅凭一匹骆驼,一柄马刀,就敢向全副武装的迷德洛重步兵发起攻击,往往还能占到上风。这些沙漠骑兵作战悍不畏死,在他们看来,战死者是火神赐予的荣耀,而作战不力者则会被剥夺特权。
而王国的步兵主要是以镰刀手为主,这些以贫民为主的步兵并不是什么专门训练的战士,而是农夫,种植园奴隶,他们使用的是收割用的镰刀改装的长武器,因为长度和弧度的关系,这些大镰刀在混战中相当有用,而因为其特殊的武器使得镰刀兵的阵型松散,可供远远大于其他部队的明黄色战旗充份展开,也叫“大旗镰刀兵”。
介于步兵与骑兵之间的是王国的奴隶兵,这些社会底层的贱民几乎没有防具,但善于使用渔网和鱼叉作战,这样的轻装部队配合骆驼大车,往往能出现在敌军最薄弱处扰乱敌军,被敌方称作“烦人的刺脚钉”。
沙漠王国缺少迷德洛一般追寻魔法知识的魔法师,但作为以拜火教为国教的拜索因王国,他们的拜火教祭司就是天生的火元素使,所擅长的法术多半也如同骆驼骑兵一般快捷而凶悍。而没有魔法知识研究气氛的拜火教当然也不会开发出什么特别复杂的战争机器,只是,那些以猛火油混合某些机密材料制成火罐投掷,本身就是相当有效且可怕的战争武器。
站在要塞上时,兰德斯看着数里外隐约的拜索因营地,叹了一口气。
3ACT1 边境的烽火-4
要塞座落在平原上唯一一处高地上,指挥官和隶属皇帝陛下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正驻扎在这里,而要塞旁搭建的数个营盘则是各个贵族军的营地,它们的作用是拱卫要塞,而一旦营地受袭,居高临下的要塞驻军也很容易形成包夹之势。
而拜索因王国只是远远的扎起简易工事,松松散散的布下数十个小营地。双方营地相并差足有十公里远,在平原上,稍有调动都不可能瞒过对方的斥候。
兰德斯只是个家族骑士,对于整个战役,他并没有发言的权力。而兰德斯也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军事,他只是跟在维加里身后,默默的学习着。
“兰德斯,小家伙,你怎么想?”
正发着呆,突然听见维加里问自己,兰德斯微微怔了一怔,半晌才答道:“您说什么?”
“我是问,你打算进哪一部份?”
“侦察兵。”兰德斯不假思索的答道。
“哦……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啊……”维加里笑了笑道,“看你的武器,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成为冲锋队长呢……”
兰德斯摊摊手,侦察虽然难且危险,但更适合兰德斯,急智,不为人知的造魔能力,让兰德斯更倾向于成为夜色中的噩梦,而不是战场上的割草机。
“也好……要我给你挑几个队员吗?”
“不必,给我准备一只信鸽就好。”兰德斯答道,“我习惯一个人。”
“一个人?”维加里看着兰德斯,半晌才道,“若不是看你的武器,我简直要怀疑你是不是一个游荡者了……好吧,一个人就一个人,不过,若是你不幸战死,我也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的。”
“嗯,打不过,逃。”兰德斯答道,“既然是维加里老师这样的强者,也未必能在五十米外留住我。这是我仅有的一点可以自豪的优点了。”
“好吧……我等你的好消息。”
兰德斯点点头,他走下城墙,到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一些必备的装备,又从维加里那里接过一小精致的鸽笼,将其拴在腰间,便溜出了要塞。
兰德斯没有骑马,他的马术不行,虽然能骑上,但也仅限于不掉下来而已,想在马上作战,他还远远未够班呢。
反正从小就练习各种跑步,兰德斯奔跑的速度和耐力却是不错,眨眼间,他便顺着军马踩出的临时道路,奔到了平原之上。
洛森平原虽然名为平原,但却不是像纸一样平的,其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坡度平缓的小丘陵,整个平原上灌木,长草都不少,其间夹着风沙,虽然贫脊却并不死寂。
兰德斯穿行在草丛中,时不时停下来放出目虫,拥有这三只小目虫和千里镜,兰德斯显然是个极为优秀的侦察者。一路上,兰德斯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在平原上穿行了大半日,离拜索因王国的营地已是不远了。兰德斯停了下来,找了个十米来高的丘陵,潜伏在其中打开了魔法口袋,在身下铺一张纸,便取出食水开始进食。
魔法口袋是个奢侈的玩意儿,侦察兵们哪有兰德斯这般奢侈,带着这样四阶的魔法物品满街走。
随便吃几块干肉,就一口清水,草草吃完,兰德斯便小心的把残渣倒入纸袋中,卷起来塞回口袋中。
用目虫从上方看了一眼,似乎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兰德斯放下心来,召唤出千里镜,开始观察远处的营地。
一边看,兰德斯还一边用心取出纸笔在魔法羊皮卷上画着地图——这便是有钱人的另一项好处,魔法羊皮卷相当于一本一百页的书,可反复擦写,随时调用自己想要其显示的内容……嘿,我真的不是在说U盘或是PDA么?
正在专心绘着图时,兰德斯突然通过目虫的视野发现有什么正在快速向这边冲来,他下意识的扬起头,眼见着一只猎鹰呼啸着从头顶上疾掠而过。
沙漠猎鹰,翼展达两米,体重六公斤却能叼起同等重量的猎物,常捕食驼羊幼崽为食,视力极好,在沙漠国家的贵族中是相当常见的宠物,也是战场上有效侦察者和哨兵。
“欺负我不会用弓吗……”兰德斯冲着猎鹰比了个手势,左手一抬,伪龙迅速罩上他的脸,其上魔法符号一一闪动,转瞬间便在兰德斯指尖凝聚起一团小小的风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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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鹰一声哀鸣,掉下一串羽毛狼狈的飞走了。兰德斯正待再发一枚风刃,突然眼角的余光看见远处有兵器的闪光,便即收了手,伏下身来。
不多时,来人更近了,距离五十米。兰德斯一动不动的伏着身子,只凭着上方的两只目虫打量着情况。
来的是三位骆驼骑兵,他们挎着马刀,缠着头巾蒙着脸,行进间全无声音,兰德斯一眼看见为首的那人肩上正停着一只翅膀受伤的猎鹰,他顿时心里一动。
兰德斯慢慢的打开魔法口袋,取出其中的狼牙棒,将其放在身侧,再将口袋扎在背后,慢慢的向前挪动着。
对方显然就是冲着这里来的,那只猎鹰虽然不会说话,但似乎有办法告诉它的主人猎物的大致方向。看着对方向这边走来,兰德斯不禁暗笑。
“神经蔓……臂力爆发。”
随着控制力的增强,兰德斯现在已经能控制体内的寄生造魔精确的控制激素的份量和范围,不需要动不动让让全身处在强烈兴奋状态下。此时,他需要刺激的只是手臂的肌肉。
解下腰带上的鸟笼,将写好的情报塞进鸽子腿上的竹管,随手将鸽子放飞,又搓手将鸟笼拧成一个小小的金属球,兰德斯露出一丝笑容,紧盯着三骑接近的方向。
见草丛中突然飞起一只小鸟,沙漠骑兵似乎并没有什么讶异,看起来,他们是把猎鹰所“说”的猎物误认为是这只灰白相间的小鸟了。就在骑兵们明显放松下来的时候,兰德斯突然直起上身,右臂一振,便将手中的金属小球掷了出去。
3ACT2 火神弯刀骑士-1
地球上棒球运动的极限速度据说是时速一百七十公里,而兰德斯此时掷出的金属小球,显然要比这个速度还要快上三成,只见金属的反光一闪,那球便已然在啸声传来的几乎同时砸上其中一名骆驼骑兵的面部。
金属球不比棒球,它那较高的密度使得同样质量的小球在撞击时产生的冲击力要远高于棒球,小球就像是猎枪的子弹带着骨头碎裂的异响声射穿了那名骑兵的头骨,溅起一蓬惹眼的血花。
另两名骑兵似乎愣住了,他们并没有看清袭来的异物是什么,只是下意识的拨出马刀,催动着座下的单峰驼向着鸽子飞起的方向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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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索因单峰驼的耐力很好,负重也不错,只是冲刺的速度并不如纯粹的战马,而且跑动时颠簸太大,除了这些从小骑着骆驼长大的沙漠骑兵,其他人恐怕很难适合这种别扭的跑法。
沙漠骑兵最大的特点,就是利用骆驼这种起伏的跑姿,在与敌人交错的时候以敌人难以预防的角度斩向敌人。马刀平伸,在骆驼伏低身体的刹那,两名骑兵同时挥刀,所斩向的角度,差不多就是一个人类站立时脖颈的位置。
草叶纷飞,刀光划过之后,光秃秃的草杆下正是伏倒在地的兰德斯。对方还来不及收刀,而兰德斯则径直一个前滚翻穿过骆驼,在敌人身后站起抡起恶魔狼牙棒当头一记狠砸。
骑兵听得脑后风响,连忙举刀想要格挡,然而马刀的强度虽然要优于细剑,但毕竟只是薄薄的一层铁条,在狼牙棒和兰德斯强化的臂力下和纸条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叮的一声脆响,刀碎,狼牙棒径直砸在头巾之上,直将那月白色的头巾变成一片血色。
一击得手,兰德斯拖手旋身,狼牙棒划过一个大圈,借着主人的旋转加速扬起,正迎向刚刚转身袭来的另一名骑兵。
眼看着狼牙棒迎面砸来,这名骑兵却苦无丝毫对策,只好狠心一拉缰绳,将骆驼拉得人立而起。
一声闷响,这一棒竟将骆驼的胸骨砸得凹陷下去。那名骑兵大惊失色,这样的力量,砸在骆驼身上亦有如此威力,要是砸在人身上,岂不是要连人带甲砸在一堆肉泥?
不等他想跑,兰德斯一抬左手,一道风之束缚在他脚前轻轻一晃,拜索因人猝不及防草间突然多出一道障碍,一脚绊上便自一头栽倒。兰德斯不慌不忙扬起狼牙棒,一棒子将他砸昏过去。
“差不多完成了……回去吃晚饭吧……”兰德斯笑了笑道。
他割下一长条骆驼皮,搓成皮带将俘虏捆扎起来。兰德斯是个邪恶眷顾的人,他当然不会让对方太舒服,而是只考虑如何安全的将自己和俘虏带回营地,所以,他捆扎的方法,足以让这倒霉的骑兵连咬舌自尽的力量都用不上。
随手将这七十公斤的重物放肩上一扛,兰德斯就这样不慌不忙的向要塞走去。
一直走到离要塞六百米远时,兰德斯正看到索兰热带着一队魔狼向这边走来,一问之下,兰德斯才知道是因为内森担心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派出魔狼接应。
幸好迷德洛的私兵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于贵族军队的自主权比较宽松,否则内森此举足够给他带来相当大的麻烦了。兰德斯只是一笑,拉过索兰热低声向他交待几句。索兰热应了一声,便即告辞回营地去了。
兰德斯带着俘虏直奔要塞指挥官会议室。
卫兵们盘查了一通,这才禀报了提索兰将军,将兰德斯放了进去。
“小家伙,做得不错,不愧是卡利蒙和维加里这两个老东西看上的新秀。”将军大人微笑道。
兰德斯微微躬身行礼,见左右只有维加里一人侍奉,这才从身边取出那张魔法羊皮卷,在其上轻轻划了几下。羊皮卷上渐渐浮现出清晰的图案。
提索兰将军腾的站了起来,紧盯着那张羊皮,伸着手却不敢触碰,吃吃了半天,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这……难道是……拜索因军的营地详图?”
“嗯……因为我没有特别学过测绘学,所以精确度应该不会太高,预计每千米相差在二十米之内吧……”兰德斯想了想道,“另外我离开时被游骑兵发现了,所以不排除对方可能有所警觉而调整的可能。”
“有了这么详细的地图,我若再打不赢这场战,今后我就不敢自称是帝国的将军!”提索兰将军激动起来,用力拍着兰德斯肩道。
“你在多远的地方绘的图?”维加里显然也有些好奇。
“离营地边缘五百米,离另一端差不多就是三公里左右。”兰德斯想了想道。
“这么远,你居然能看清……”维加里赞叹道。
兰德斯挠挠头,笑了笑没有解释。
“对了,那个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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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沙漠骑兵的游骑,三人一组,我干掉两人,就只抓到这一个了。”兰德斯答道,“虽然是小角色,不过好歹是我第一次抓活口,所以特别加料的照顾他了。”
提索兰将军和维加里看着那被捆成木乃依一般的游骑,唯苦笑而已,想像一下也能知道,这连咬咬舌头都用不上劲的捆缚姿势会是多少的难受。
当夜,帝国军便派出了近卫军骑兵团奇袭了拜索因王国的营地,魔狼作为接应的步兵单位第一次参加了实战。奇袭效果不明显,对方显然有了防备,只是没想到帝国军队对于营地的地形相当了解,这才吃了一点小亏,而拜索因王国的骆驼骑兵在追击近卫军骑兵团时,正好遇上了魔狼,一阵短弓乱射之后,夜间无法视物的骆驼骑兵也吃不准对方有多少人马,被迫撤退。
“单峰驼的冲刺速度不如战马,但长途奔袭的平均速度要比战马好。”坐在要塞的城墙上以千里镜观察战况的兰德斯自语道,他的手边摆着一篮子的饮料和零食,竟把观察当作了野餐。
这一次,兰德斯特意找来近卫军的精锐侦察兵,向他们请教了绘制地图和侦测陷井等常用的技巧。因为是维加里的学生,又有法师塔认可的炼金术士资格,侦察兵们全是由奴隶和平民组成的下民自然不会对兰德斯藏私。
一连几天,两国军队都没有大的动静。一方面,迷德洛帝国需要从各地调集私兵扩充军力,准备反攻,而另一方面,拜索因也在等着国内运来攻城器械,以便攻打洛森郡要塞。
现在,比的是谁的速度快了。
3ACT2 火神弯刀骑士-2
兰德斯玩侦察却是玩上瘾了,每天他都单身一人跑到拜索因军队的营地附近,一来详细绘下战场上的地图,一来观察对方的军力和后勤调配,其中还发生了不下于十场的遭遇战。
拜索因军队对于这个孤狼也是深恶痛绝,虽然知道对方人数不多,但人数派得太多,对方必然远远的发现逃走,人数派得少……那狡猾的家伙似乎战力不俗。几天下来,被兰德斯干掉的游骑兵不下四十人。
这会儿,兰德斯正坐在丘陵顶部,嚼着肉干就着果汁,靠着一丛灌木很惬意的望着远处的王国军营地。
“来了……”兰德斯突然兴奋起来,他拿出羊皮卷,在其上唰唰唰写下一行字。
“4号,下午三点,后勤车队第145次抵达。”
这些天,兰德斯重点在意的是对方后勤队的某些习惯,比如他们到达的时间,选择的路途。洛森郡的主要地形就是半沙化的平原,本来后勤队可以有很多条途径可以到达目的地,但也许是生物的本能,他们总习惯于没遇到危险便选择同一条道路来回。
兰德斯在地图上再次绘下了后勤队出现的方向,经过的路途。这第145次运输,选择的道路果然和之前仍是一样的。
“看起来,这种惯性已经根深蒂固了,嘿嘿……不知道对方的攻城器械什么时候运来。若是赶得及,就有好戏看了。”
千里镜视野一转,兰德斯突然发现,一组二十人的沙漠骑兵正在散开来向这边走来,看那架势,就是在搜索自己。
兰德斯心里暗笑,他收拾好身边的杂物,将魔法口袋向身后一背,也不拿武器,就这样空着手迎着对方潜去。
那些沙漠骑兵显然非常小心,可见兰德斯给他们造成的麻烦有多大,十分钟过后,这伙骑兵只走出不到五百米远,搜索得极为仔细。
猝然间,草丛中微微一动,什么东西发出沙沙的碎响声,引起了游骑兵们的注意,他们立刻拨出马刀,少数游骑兵甚至还带着一捆投枪,此时也已然交到左手,右手举着一枝投枪高举过头,紧盯着草丛。
单峰驼踩过草丛,只见其中猛然蹿出来一个黑影,早已严阵以待的骆驼骑兵立刻抡起马刀,只一刀便将那黑影从中斩为两段。
“该死,是只草原狐。”那骑兵抱怨道,“咦,等一下,它的尾部似乎有……伤口!”
这名骆驼骑兵虽然反应很快,但仍然是晚了一步,就在骑兵们被这头小狐狸吸引注意时,另一头更凶猛的猎手就在附近了。
兰德斯无声无息的从另一个方向站了起来,手一扬,便是一把磨利的铜币甩出。
之前灵机一动用鸟笼做成的小球让兰德斯尝到了甜头,此时,他干脆换了一把铜币,将边缘磨薄一些,在神经蔓的激素刺激下以臂力甩出,那高速飞旋的铜币便是可怕的杀手。
铜币是铅四铜六比例铸成的钱币,密度恰好,迷德洛的铸造工艺也相当出色,铸出的铜币质地均匀,当作暗器也很好用。只见数枚铜币飞过,顿时便有两名游骑兵胸腹间中镖,惨叫着摔下骆驼背。
兰德斯还是没有拿出狼牙棒,他径直冲了过去,双手突然一伸,猛一把抓住一头骆驼的缰绳,在对方骑兵举刀要砍时这么顺势一拉,便将骆驼整个儿拉得向一侧倾斜。
虽然没有鬼蜘蛛在手,然而神经蔓的兴奋剂作用,仍然能让兰德斯拥有常人无法达到的爆发力。
蜘蛛擒杀!
骆驼和战马都是经过训练的生物,它们习惯性 的响应着缰绳的指挥,兰德斯用手一拉缰绳,这骆驼便即在急行中仓促转向,在兰德斯的爆发力拉扯下自然就一头栽倒,于是它背上的骑士便也被这沉重的身体压在身下,惨叫连连。
“第三个。”兰德斯自语道。
唰唰唰…… 恰在此时,数枝投枪向着兰德斯掷来,兰德斯嘿的一笑,一个后滚翻便闪过了攻击,顺便闯入半人高的草丛中,飞快的向另一侧穿插去。
“右!右!”骑兵们大声提醒自己的同伴。
“造魔?伪龙,流沙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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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散布于脚下的流沙在这半沙化的平原上效果似乎特别好,兰德斯左手连点,便有两倍于平时的流沙小坑出现。正在追击而来的骆驼骑兵们全然没有料到眼前的侦察兵竟会魔法,一时来不及控制骆驼,便有三四个游骑兵被流沙坑拌倒在地。
兰德斯又抓起一把铜币,眼看着对方掷来投枪,他便甩出铜币还击,投枪来,铜币去,转眼间又是两名骑兵被兰德斯的暗算击倒。
对方的人数正在减少,兰德斯微微松了一口气,此时两名骆驼骑兵正高叫着挥刀冲近,一左一右想要将兰德斯夹击斩杀。
兰德斯露出笑容,正要伸手扣向骆驼的缰绳,猝然间没来由的心头一警,急忙忍住出手的冲动,向一侧跃出翻滚。
寒光一闪,那竟不是普通的马刀,而是一枝拜索因密传千锻钢打造的拜索因弯刀。
兰德斯躲得及时,背上却仍被这惊艳的一刀斩出近半米长的伤口,血流不止,若不是他闪得快,这一刀就不只是拉得长而已,而是深入肌肉的重创了。
“我小看了你们的狡猾啊……”兰德斯摸了一把背上的伤,苦笑着站了起来。
手持弯刀的骑士拉开蒙面的汗巾,露出一张伤痕累累的脸,一双眼睛直盯着兰德斯被伪龙盖住的脸,一动不动。
“唔,一个接近十级战士实力的拜索因人,很好,之前居然能隐藏得那么好,全然看不出你是一个如许的强者。”兰德斯喃喃道,“看来,这会儿是不能有一点藏私了……造魔?伪龙,次级土元素召来!”
3ACT2 火神弯刀骑士-3
四个土元素缓缓从兰德斯身边冒出,将兰德斯围在当中。兰德斯并不停手,而是一伸手按住一个土元素的岩石头顶,低声呢喃着。
“造魔的法则,是君主赐予卑微者的赠礼,隶属炼狱诸法则之下,最低阶的法则。
法则不可用普通方法消除,唯有更高阶的法则能够抵消。
善用法则者,必知道法则的弱点缺陷所在。
谨记吾主,悲泣之王尊讳,唯尊敬他,才能掌握造魔法则的力量。”
手掌上的血随着兰德斯的呢喃声渗入土元素的头顶,另外三个土元素发出岩石磨擦般的叫声,迈着笨重的步子迎向冲上前来的骆驼骑兵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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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元素特技,突进,能在短时间内让自己以四倍的速度冲向敌人。这个能力,和风元素化为旋风,水元素化为漩涡一样,是元素聚合体天生的本领。
三个土元素,竟挡住了六个骆驼骑兵,让他们无法迅速冲到正在施法的兰德斯面前。
骆驼的嘶鸣声,骑士们的喊杀声,一切都似乎离兰德斯很远,他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左手,催动着造魔法则的力量,将自己流下的血,连同纹身中储存的灵魂,一同注入这个土元素体内。
“土元素造魔?土蛤蟆,进攻,土块爆弹!”
随着兰德斯的命令,这严重变形的土元素无声的张大了嘴,紧接着,无数大如鸭卵的土块带着淡淡的深绿光芒如机枪般射向骆驼骑兵们。
兰德斯脸色苍白,单手撑地半跪在地上,他自语道:“很好,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训,无论何时,都不要在战场上轻视敌人……否则下一次,就不会这么好运了……”
土块的威力其实并不算大,射程也有限,然而在这种距离内,它那惊人射速就像是一整支长弓手部队一般,转眼间大多数骑士都被它的疯狂射击打下骆驼背,鼻青脸肿,煞是狼狈。
而这仅有一米来高的怪物似乎永远不会弹尽粮绝一般,它的四脚着地,脚下的砂石便源源不断的顺着它的身体输入到它的嘴边,在自身的土元素力量压缩下化为炮弹,连续不断的射击下去。
当土元素的力量耗尽时,这个造魔也消失了。此时,对方已经没有几个人还能站在地上了。
除了那名手持弯刀的疤面男子,就连一头还能站立的骆驼都没有。
兰德斯喘息着,站了起来,他伸手从魔法口袋中抽出了狼牙棒,笑道:“现在,我们公平了。”
“即使不受伤,你也不是我的对手。”疤面男子的声音嘶哑,大概咽喉也曾受过伤,说话时脸上的伤疤抽动,更让人觉得惊怖。
“我叫兰德斯?席瓦,迷德洛帝国某个贵族的家族骑士,兼有炼金术士的资格,现在是军队的侦察兵。”兰德斯自我介绍道,“唔,我刚上了药,需要一点时间休息,想必阁下刚才挥刀格挡土石爆弹也消耗了大量的精力体力了吧?”
“在下是阿塞迪亚,拜索因王国火神殿直属护法团护法弯刀骑士。”疤面男子微微点头道,“刚才那是……你们的魔法吗?”
“算是吧……”兰德斯答道。
“唔……火神的荣光照耀我辈,愿以热血证明我辈之忠诚,出刀,杀!”阿塞迪亚缓缓按住刀柄,将弯刀举过头顶,直视兰德斯。随着疤面男子这一声杀,那柄作工精美如艺术品般的弯刀便迎头斩下,宛若霹雳。
“造魔?双子之环,神速,迅捷,走!”心里默念一句,兰德斯便觉得整个世界都变轻了一般,他忽如碎纸屑一般从阿塞迪亚那惊艳的刀光中飘然闪过,双手猛一使劲,便将狼牙棒舞了起来。
“造魔?神经蔓,臂力爆发。”
“造魔?伪龙,冰霜外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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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道道低阶法术的成功施放,兰德斯的状态立刻好了起来,只是,他的精神力在之前已然大量消耗,只是一个一阶法术便已然相当吃力,若不是炼金术确实对于精神力量有所帮助,只怕他现在已经头痛如裂,再没有能力控制手下的造魔了。
“这就是迷德洛的魔法战士吗,很好,让你见识一下我火神殿的力量吧。”阿塞迪亚冷笑道,“炎王降法,杀!”
随着阿塞迪亚的笑声消散,在他的身上猛然腾起两米高的红炎,那柄弯刀在火焰中仿佛是苏醒过来一般,轻微的颤抖着发出兴奋的清鸣声。
一刀斩过,鲜艳如花的红炎紧随而至,这红炎,仿佛让阿塞迪亚的弯刀变长了两倍,挥舞间却没有增加任何阻力,仅此一项,就足可见那火神殿护法团的强大了
不愧是火神之手。
“可惜,若是普通的武器见到你的红炎怕是要退避三舍……”兰德斯一摆狼牙棒,忽的向前一步,反撩而起。狼牙棒重重的撞在弯刀上,竟将那精致的弯刀高高弹起。
阿塞迪亚微微一惊,他连忙后退,旋身挥刀横斩,在退让的同时以红炎阻住了兰德斯的追击。
“我说过,你不如我。”阿塞迪亚一个箭步疾冲向兰德斯的左侧,挥刀斩向兰德斯的肩部,他看出来,兰德斯的武器长且沉重,一旦发动威势惊人,然而在把狼牙棒挥起来之前的刹那,兰德斯的双肩便是最大的弱点。
“真可惜,我经过的特训就是用来弥补自己的弱点的。”兰德斯嘲弄的笑了起来。
他突然平移了半步,特训时针对训练的发力技巧和步法,使得兰德斯有能力以腰力让自己滑出半步,这半步,便足以让阿塞迪亚的优势变成劣势。
3ACT2 火神弯刀骑士-4
弯刀砍至,狼牙棒也在同时撩起,眼看着就要两败俱伤,阿塞迪亚叹了一口气,一头冲过兰德斯,让过了狼牙棒。
自认为实力占优的阿塞迪亚自然不会和兰德斯两败俱伤,所以,他放过了这个机会。
兰德斯微微一笑,并不收手,沉重的狼牙棒一旦挥起来就不需要停下,借着惯性让它继续回旋激荡下去才是最省力的方法,只是兰德斯的目标并不是阿塞迪亚,他直接一棒砸向的便是地上未死的骆驼。
一棒一个,原本就不知死活的骆驼,现在便死得彻底。砸死了仅存的几只骆驼之后,兰德斯头也不回便自向要塞跑去。
阿塞迪亚足足愣了两秒钟,这才明白兰德斯是要逃跑。他心里奇怪,难道这背着沉重狼牙棒的小子竟然还想跑过自己的弯刀……
但只是这一愣神间,兰德斯便已然跑远了。
阿塞迪亚追了两步,便叹了一口气,那小子……跑得真比骆驼还快……
一路跑出阿塞迪亚的视线,兰德斯才放慢了脚步。若是对方真的要追,只怕追出四百米就会发现,兰德斯后劲不足,可惜,他没有追上来,此时再要追,已经晚了。
兰德斯用的是神经蔓刺激下的冲刺,跑出四百米,背后的伤就崩裂了。他一面给自己上药,一面喘息着,将狼牙棒收入口袋中。
“十级……果然是一道槛……”兰德斯望着远处越来越小的黑点,自语道,“下一次,我一定会干掉你,阿塞迪亚,这个名字,我牢记着。”
回到要塞,兰德斯直接找上了提索兰将军,将新整理的情报交到他的手中,便站在一旁一语不发,顺着狭窄的窗向外看去。
窗外,隐约能看到近卫军的士兵正在训练,这些近卫军多数都是贵族世家出身,从小修练武技和战术,无论是自身实力还战场经验都远不是魔狼那些半路出家的大块头们所能相比。
和其他贵族的士兵相比,差距就更明显了。
“兰德斯,这个……你特别注明的后勤队路线和时间,是想说什么吗?”将军突然抬头问道。
“啊?出谋划策的事,似乎不需要我来吧。”兰德斯答道。
提索兰微微一笑,没有追问,只是继续看着地图沉思。
半晌,他才笑道:“若是换了其他年轻人,听到我的询问,只怕会激切的想要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拖出,恨不得亲自指挥一支部队上战场吧?”
“也许吧。”兰德斯答道。
“可是……你的年纪比他们还小,为什么却能这么冷淡呢?是害怕?不,孤身一人深入敌方势力中侦察的勇士,又知道会因为这种小危险而害怕……那是什么原因呢?”
“我也不清楚。”兰德斯躬身答道。
“成熟,老友,你眼前的年轻人,是我维加里?费多拉玛与卡利蒙?克蓝索顿所看中的后辈,他年轻的头脑中,有着与你和卡利蒙一般的睿智呢。”维加里的大笑声从门外传来。
“老师谬赞了,我只是在某些方面迟钝而已。”
维加里哈哈大笑,重重的拍了拍兰德斯的肩膀。兰德斯只觉得一股大力压力,所幸 受惯了维加里的操练,稍稍抖肩便卸去了那股熊一般的力量。
“顺便一提,我今天被人伏击了,一个相当于十级战士的神殿护法骑士假扮游骑兵诱我上钩,幸好,老师的特训总算有用。”兰德斯又道。
“哦?你赢了?”
“我干掉了其他杂鱼,逃走了。”兰德斯答道,“显然,我的实力并不足以在一对一时战胜对方,更惶论对手还有帮手。另一方面,我也发现狼牙棒并不适合在一对一对决中使用,碰上弯刀之类的武器它笨重的缺点暴露无遗。”
维加里哈哈大笑,他拍着兰德斯的肩膀道:“ 少年,你难道忘了我维加里的称号了吗?”
“武器大师,战士守护神的宠儿,十级以上的战士在掌握至少十种军用武器和两种以上的异种武器并能熟练使用后,便有资格向战士守护神祷求武器大师的力量,一旦成功转变为武器大师,则在接触到任意一种近战武器时掌握其技巧,甚至能将某些杂物当作武器使用。武器大师的真谛就是将武器变成身体的一部份,没有什么生物会不懂得如果使用自己的天生武器的。”兰德斯答道,“书上似乎是这么说的。”
“那么,身为我的弟子,还用得着担心什么呢?”
从这天起,兰德斯便在维加里的监督下,开始学习另一种武器。让维加里哭笑不得的是,兰德斯似乎对正常武器没有爱,所选的第二种武器,竟又是和狼牙棒一样少有人问津的类型。
三叉匕首,或者叫分水蛾眉刺,既可以像棱刺一样刺杀,也能以三叉形的形状卡死或是卸除对手的刀剑。想到这个少年的另一种武器,维加里便觉得好笑,这少年,难道偏好特别极端的武器吗?
从沉重到轻灵,似乎,他完全看不上中规中矩的长剑和大剑呢……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过,当兰德斯再一次从训练中停下来时,他才发现,时间已然又过了三天。
三天,安静的三天。这些日子,拜索因和迷德洛两国的军队似乎是约好了一般,除了偶尔有双方的侦察兵游骑兵遭遇之外,就再没有一点战事了。
没有,连超过百人的小规模战斗都没有。
到了第四天,午后,迷德洛突然派出了一支由四百名近卫军轻骑兵组成的部队径直穿插向拜索因军营地的后方。紧接着,包括魔狼在内的数十支贵族私兵的步兵团开出营地,在平原上集结,列阵,作出一副大举进攻的态势。
“兰德斯,你居然不会骑马?”维加里驾着一匹神骏的黑马,笑谑的看着身后狼狈的兰德斯,大笑道。
“能骑上去就是我的极限了,想让它听话……”兰德斯挠挠头,他身下的战马虽然高大,但其实年岁还小,这匹骄傲的小公马根本就不听话,跑得慢吞吞的还时不时的颠簸几下。
见骑兵们越跑越远,兰德斯终于发火了。
3ACT3 疾风凶杀-1
3ACT3 疾风凶杀
“是你逼我的,小混蛋……”兰德斯俯下身,凑在战马 耳边缓缓说道。他伸出左手,凝望着手背上的符号。
暴虐的恶魔气息从兰德斯左手手背上疯狂涌出,罩着年轻的战马,那些战死者的灵魂尖利的呼啸声就在战马的耳边环绕着。它何曾见过这种状况,出于生物本能,战马长嘶着人立而起,惊惶的向前猛的一蹿。
战马开始奔跑,兰德斯便停止了惊吓,一旦小马慢下来,兰德斯便故伎重施。这种小把戏,对于拥有八阶恶魔使魔和长期使用造魔的法则的某人来说,其实就像抛弄硬币一般简单。
说穿了,兰德斯只是重复着唤醒造魔法则,造魔开始前又取消,如此,那些纹身中储存的亡魂便像马戏团里的狗一般团团乱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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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兰德斯追上,维加里笑道:“唔,这么快就调教好了?”
“我想我找到了简单一点的窍门。”兰德斯答道,他一磕小马的腹部,受惊的小马便立刻听话的加快了速度。
“我早说过,乖乖的,会轻松一点的哦……”恶魔不管马驹听不听得懂,便自小声在它耳边说道。战马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不自觉的向前蹿了出去。
兰德斯打马在前领路,他时不时的停下来,站在马背上眺望四方,不时的修正路线,不多时,这支百人的轻骑小队便已然绕过拜索因的营地,远远的绕到对方的后方。
一支百人的轻骑兵队,拜索因人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只是,当他们的骆驼骑兵准备出发时,那一支小部队已然逃远了。
正当拜索因人考虑要派出多少部队去吃掉那一百个轻骑兵时,要塞的正面,步兵们已然开始前进。
迷德洛帝国的兵种情况要比拜索因复杂得多,重步兵方阵是迷德洛军进攻最重要的基地,几乎所有战术,都是以重步兵为中心发起的。这些手持大盾,身披铠甲的战士不仅要起到顶住对方进攻的作用,同时也要掩护自己身后的队友,为他们开辟一条进攻的通路。
轻步兵是战场的主力,他们虽然没有厚重的盔甲,飞驰的战马,但却是数量最多的部队。如何在重步兵的掩护下让轻步兵成功的包围,分割,冲散对手,便是一个指挥官最需要花脑子考虑的问题。
而队伍最后,是迷德洛的骄傲,重骑兵。
重骑兵的数量很少,但一旦重骑兵开始冲刺,这场战事便到了一决胜负的时刻。要么,是重骑兵冲破敌阵,直击对方首脑,打通胜利之路,要么,就是重骑兵们的爆发力耗尽,被敌方优势兵力包围。
失去冲击力的重骑兵就是一块石头,随便对方怎么砸都可以。
冲刺中的重骑兵就是神……这句话,和念完咒的法师就是神一样,是士兵们牢记的一句话。
拜索因军队也开出了营地,在平原上集结。相比之下,拜索因人的阵形很是简单,大量的骆驼骑兵松松散散的布在左右,中间是更加松散的大旗镰刀手和顶在最前方的三叉戟奴隶兵。见迷德洛军团向前推进,那一边的奴隶兵便也开始行进。
在远处,兰德斯一行人并没有时间关心这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战事,他们遇到了自己的麻烦。
全队散落在几个丘陵的遮掩下,围成一团等待着机会。
“报告,敌后勤队骆驼一百四十匹,大车七十辆,护卫骑兵五十,随车的奴隶兵七十名,镰刀手一百四十人。”兰德斯从丘陵顶上冲下,跳下马背报告道。
“数量比我们想像的要多,恐怕无法在敌方援军赶到前吃掉……”维加里皱眉道。
“但货物却是攻城器械。”兰德斯答道,“虽然不清楚那是什么攻城器,但一定是可以组装起来的大家伙,我看到足足两马车的铆钉。”
“你的眼力真是令人羡慕呢……”维加里笑了笑,他皱着眉,一手轻轻抠着下巴上油光水滑的胡须,沉吟着。
“风险很大,但可以令我们提早结束整个战役。”维加里道。
“那么……”兰德斯微微扬起嘴角,“也许我们用得着这个?”
见兰德斯从口袋中取出数张卷轴,骑士们都不由得张大了嘴。
“我不会用这种东西。”维加里道,“还是你拿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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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魔法装置,包括卷轴,虽然不需要很强的精神力,但却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得起来的。像索兰热和黑狼这样的五级战士能使用的卷轴,却无法被维加里这样的高手使用,或许世界真是公平的……当然兰德斯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我们的目标是车辆,我建议全队以五骑为一组,散开扰乱对方的视线,我和维加里老师找机会冲入车队,用卷轴点燃大车和骆驼,趁乱撤退。那么接下来,只要活着回到要塞,我们就可以安心的回帝都等待授勋了。”兰德斯建议道。
“听起来不错。”维加里答道。
三张火球术卷轴,一张加速术卷轴,这是兰德斯为了预想中的袭扰而特意向随军的法师要求的。有提索兰和维加里的推荐信,那几个魔法师倒是没有为难兰德斯,他们还额外给了兰德斯一些魔法研究中的副产品。
现在,正是兰德斯展现魔法威力的时候。
显然对手并不会全无提防,拜索因和迷德洛并不是第一次交锋,虽然护送车队并不是精锐部队,然而他们当中肯定有一两个麻烦的对手,而且,拜索因人并不是对魔法一无所知,他们一定也有想过如何应付魔法的攻击。
3ACT3 疾风凶杀-2
但兰德斯们已经没有太多犹豫的时间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战术,兰德斯便跳上战马,拍着它的尊臀向着骆驼骑兵们猛冲。
骑兵的生命在于速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发现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发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奇+_+书*_*网|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发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随着木杆的断裂狠狠将那股力量顺着人体传到座骑身上,只一击便连人带骆驼一同撞倒。
精锐的近卫骑兵可是和贵族们的私军骑兵队不同,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可以用马刀斩断枪杆,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对方的冲刺变向不易……但眼看着那微蓝的枪头向自己撞来时,不知为何骆驼骑兵们竟有一种无法动弹的错觉。
镰刀手在步兵大军团混战中作用明显,但是面对近卫骑兵,这些由农夫组成的单位甚至很难制造出一条有效的伤口。
“以近卫军的荣誉!”
眨眼间,五骑一组的近卫骑兵队便将诺大的车队冲击得乱七八糟,在击杀骆驼,赶走车夫之后,整个车队四周便布满了无法移动的残破大车。
“很好,这样对方就无法散开避火了吧……”兰德斯大声笑了起来,“全队,撤退!”
随着这一声撤退,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者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发生猛烈的爆炸,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炸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 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插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
3ACT3 疾风凶杀-3
虽然因为那一怔被对方的马刀划伤了左臂,然而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被鲜血刺激下,兰德斯纹身中的恶魔灵魂似乎复活了过来,他双眼中隐隐有血丝浮现,一声大吼,那十五公斤重的狼牙棒便直挺挺的顺着冲势直将对方的骑兵队长顶得飞起。
不等敌人落地,兰德斯便直接跳离马背,居高临下奋力一棒将敌人砸成肉饼。不等敌方来得及反应,神经蔓激素爆发,刺激着兰德斯的双腿令其跑出惊艳的冲刺速度,竟在转眼间又追上了坐骑,狼狈的滚上了马背。
近卫骑士们发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声,兰德斯这一棒子真是舞得太漂亮了。
轻骑兵撞上骆驼骑兵,凭着速度的优势狠狠的干翻了十数名骆驼骑兵,然而,一旦冲力受阻,轻骑兵的战力并不比骆驼骑兵占上多少优势。
相反,对方的人数要比己方多出一倍。
两支部队立刻陷入胶着,近卫骑兵们成圆形阵形被动防御,有维加里这个武器大师在,骑兵们并不怎么慌张,只是小心敌人分出一部份部队包围,除此之外不需要担心什么。
片刻,近卫骑兵的另一半人马终于出现,他们小步慢跑着接近战场,突然加速,如新月一般直插向骆驼骑兵的左翼。
见此情形,骆驼骑兵们攻得更凶了。
兰德斯一棒打飞一名游骑兵,正在收手,头上停着的目虫突然撇见一道红影向着自己头颈袭来。兰德斯咧嘴一笑,狼牙棒脱手飞出将就近的一名敌兵砸下马背,左手飞快的解下腰间的三叉匕首迎向那抹红影。
“火神殿的弯刀骑士都喜欢玩这一手吗?”兰德斯轻轻哼道,手腕一拧,就要将对方的弯刀夺过。只是对手显然不算太弱,也不知怎么一抖一抽,便将弯刀抽了回去。
“嘿,那刀我要了。”兰德斯解下另一只三叉匕首,跳离马背直扑向那名骑兵。
骆驼相当高大,即使是单峰驼也要比战马略大出一号,然而面对兰德斯这个小人儿和那小小的匕首,它体型庞大的优点便成了缺点。三下两下,这头骆驼便被刺出数个血洞,哀鸣着向前冲出数步。
骆驼背上的弯刀骑士翻身跳下,弯刀上炎光烨烨,劈头向兰德斯砍来。
炎王降法是很有效的能力,即使对方能格挡住弯刀,也会因为刀上腾跃的火焰而头疼不已的,火神殿的战士与法师显然都是倾向于进攻的狂热者,这一点,和火神的偏好一致。
弯刀劈来时,兰德斯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下一步行动。既然是倾向进攻的弯刀骑士,那么,防守一定不会太强,他们最擅长的便是以攻击力压倒对方,自身的安全便只靠速度的优势。
那么,在速度上胜过对方吧……
兰德斯双眼一闪,神经蔓?速度强化,双腿皮肤微微发红,其上浮现出血管虬起,转瞬间兰德斯的速度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速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首疾插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首柄一声大喝,竟将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将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首!”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抽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插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插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发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塞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压上进攻。
而迷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射,虽然射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速射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并排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
3ACT3 疾风凶杀-4
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发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者,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
迷德洛帝国的皇帝陛下曾经打过数场大战,虽然本身算不得名将,但总算相当重视武勋,因此,迷德洛的贵族骑士并不全是饭桶,比如此时出阵的十多个贵族当中只有两个贵族被吓破了胆先行逃走,其他大多数的兵力仍然是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只要不乱,就不算败。
提索兰将军同样不是什么智谋过人的名将,对于这位满脸褶子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兰德斯的评价是:“几乎不会犯错的普通人。”
的确无论是智谋还是大局观,提索兰将军在帝国诸位大将中都只能称得上普通,但是,他最大的优点却无人能敌……不犯错。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提索兰将军的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如教科书一般,他似乎有着某种天份,只要对方一有动静,这位年老的指挥官总能在下一个刹那作出相应的对策,将对方可能利用的破绽补上。
由他来指挥要塞保卫战,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提索兰将军打仗,只凭实力,你不用指望他能以弱胜强出什么奇袭,便你也别指望能以少数兵力打败他的优势部队。这便是提索兰的价值所在。
提索兰家族的荣光,有一多半都是这位将军打下来的。
以上的描述,都只是几乎,事实上,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利用上提索兰将军犯下的错。
他总是能及时的弥补任何可能被利用的破绽,想要让他犯错,你必须有可怕的眼光和极强的执行力度,才能在那眨眼间的破绽中抓出提索兰的弱点。
这个,比正面击败提索兰更困难。
所以,提索兰才被称为不犯错的将军。
现在,正是这位将军表演的机会呢。
随着贵族私兵集团的步步后退,拜索因人似乎已然忍不住这个诱惑,他们的骆驼骑兵冲了上来,开始向迷德洛的两翼包夹。
与迷德洛极重视阵形的战术不同,拜索因人的战法完全建立在速度上,他们的军队中骆驼骑兵的数量多得惊人,那些速度快,装备马刀和投枪的骑兵虽然不如迷德洛轻骑兵,却又胜过步兵的速度,加上远有投枪,近有马刀,虽然哪方面都不算出色,却偏偏加在一起让人头痛。
拜索因军队最麻烦的,就是这数千的骆驼骑兵,他们的数量,远远要比迷德洛的骑兵部队多得多。
兰德斯眯着眼看了一会,举着狼牙棒,大声说道:“注意我的大棒,举棒时全军后退,不举棒时,只管杀就好。”
“明白。”
转眼间,骆驼骑兵便让两翼的贵族私兵吃尽了苦头,那些看似笨重的骆驼跑起来一点不慢,其上的骑士手中的马刀更是让人头痛,私兵们的长矛和铁剑在面对骆驼骑兵冲击时挥来的马刀全然不是对手,锋利的铁剑在碰上刃较厚的马刀时下场可想而知,常常是连武器带人被马刀斩断。
“拜索因的炼钢术绝对不亚于迷德洛帝国呢……”兰德斯赞道,他举起棒子,示意魔狼后退。
魔狼一退,大旗镰刀手和三叉戟奴隶兵便被放了进来。见兰德斯使阴招诱敌深入,提索兰将军立刻作出了反应,命令两翼的军队向中间靠拢。
这一靠,大旗镰刀手们的空间便变小了,而长长的镰刀想要挥舞起来便要有足够的空间,一旦空间被压缩,镰刀手之间的误伤便大大增加,战斗时便缩手缩脚发挥不出威力了。
奴隶兵的渔网在大战中作用显然有限,刚刚网住一个对手,就常常被人连网带手一同砍掉。一来二去大多数的三叉戟奴隶手中就只剩一根短三叉戟了,这些士气不高的奴隶在面对魔狼的士兵时,就像一堆刚刚长大的家犬面对野狼一般全无还手之力。
转眼间, 镰刀手和奴隶兵便大量伤亡。
与此同时,骆驼骑兵的冲击也很有效的将两翼的贵族私兵冲得七零八落。只是因为方向的关系,溃兵逃散的方向是要塞,而没有影响到中间的战团。
“杀!”兰德斯向前一抡棒,带头冲了上去。
狼牙棒在混战中显然是可怕的武器,借着马力,兰德斯不需要费什么劲就将能四五名敌人轻易撞飞,恶魔狼牙棒独有的魔法属性在兰德斯刻意放出的造魔力量下有着双倍的杀伤力,冲、 顶、抡、锤……无论从哪个方向接近这个可怕的少年,都会被那造型凶恶的武器轻而易举的轰杀呢。
没过多久,就没有一名拜索因步兵敢靠近这匹黑马了。
“魔狼,亮出吾辈的爪牙!嗷呜……”一时兴趣,兰德斯仰头长啸起来。在兰德斯的兴奋影响下,他座下的黑马也兴奋了起来,一头猛冲进敌人当中。
身陷重围,兰德斯也不害怕,只是抡起狼牙棒,只见一道血色的旋风横扫敌阵,转眼间,便是一条两米宽的血肉大道,被兰德斯硬生生的砸了出来。
3ACT4 宽大骑士-1
3ACT4 宽大骑士
“左右让开十米,结圆形阵,固守!”兰德斯大声道。
不需要明白兰德斯的意思,索兰热果断的指挥着士兵们按其所说拉开了队形,分成两个小型的圆形阵。
手持大环刀的魔狼士兵在外,手持长矛的奴隶兵缩在中间,虽然是防守的阵型,便不会有人敢小看大环刀和长矛组合的杀伤能力。
所以,拜索因人很自觉的刻意避开这两团刺猬,扑向左右的贵族私兵们去了……
提索兰将军再次下令,顺着兰德斯让出的方向,重骑兵终于出现了。
重骑兵,决定胜负的兵种,在敌人没来得及修补中央的裂缝时,这支仅有百人百骑的精锐重骑兵中队终于踏着雷鸣般的蹄声轰然冲向敌方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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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骑兵散在两翼,中央的乱军被魔狼一阵乱舞打得士气全无,加上众多迷德洛军贵族家族武装散乱在战场上,此时整个战场竟是乱得像一锅沸水,拜索因军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支决定性的终极力量堂堂正正的冲向他们的指挥机构。
一瞬间,敌中军被刺穿,胜负已分,接下来的战场就已然是收尾阶段,决定这场胜利能取得多大的战果了。
显然,在号称“不犯错的提索兰”指挥下,对方很难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了。
清点战场的工作一向是由奴隶兵来干的,不过魔狼秉承兰德斯教导的狼群风格,一向是不会放过任何战利品的。兰德斯悄悄提醒他们,收集骆驼骑兵中的弯刀骑士那种特制的拜索因花纹钢制弯刀,并以一把弯刀一个金币的价格向他们收购。同时,兰德斯自己也在战场中倘佯,与手下人做着同样的工作。
在勤奋工作的表相下,兰德斯正在收割着这战场上多达数千的灵魂。
灵魂当中有相当数量属于燕麦一般低质量的食物,也有不少属于白米一般的主食,而最让兰德斯在意的是其中散落的零星一些强者的灵魂,那就好比是上等的肉食了。
看着兰德斯身先士卒的领着魔狼和奴隶兵一起工作,莫格里斯?提索兰将军微笑着对维加里说道:“看来,我明白了为什么奥里尔家的这些私兵会有那样的纪律了,有这么一个精神领袖,他们的组织性并不下于我们的近卫军呢。”
“那小子……我和卡利蒙同时看中的小子,当然不会是普通的青年才俊而已。我有预感,他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超越我,真不知道是该荣幸或是失落呢……”维加里微微叹了口气道。
“这场战打得相当漂亮。”莫格里斯又道,“那小子与我不同,他并不了解什么大局观,但是,在百人左右的规模内,他有着令人惊奇的天份呢。那种……那种创造机会的能力,那种令人难以预料的爆发力,还有……出色的想像力。”
“想像力?”
“是的,想像力,将最重要的中部让给敌人,这种被迷德洛军队视为禁忌的战术,在对于大旗镰刀兵这种需要空间才能发挥威力的兵种来说,却是致命的陷井呢。”莫格里斯道。
“嗯,你说的对,虽然不适合作一个元帅,但领着军队冲锋陷阵却是措措有余。更有趣的是,他还是个炼金术士呢……”
“炼金术士?难怪,那种战术,大概也只有习惯违反人类常识的炼金术士才有可能想得到吧……”提索兰将军大笑起来。
在两名实际上的最高指挥官相互交谈时,兰德斯也在和内森等人议论着。
内森兴奋的搓着手道:“率领三百人的私兵杀敌数一千,这个成绩,足够获得勋章了,提索兰将军对我的评价也很不错,看来,这场战打完,我就可以有足够的军功成为正式的将军,甚至获得更高的爵位……”
“少爷,你的理想,到哪一步为止呢?”兰德斯突然问道,“是个有侯爵之名的空衔贵族,还是……掌握着半个帝国的权力,举手投足都有数万人关注的霸主呢?”
内森微微一愣,看了看周围。黑狼和索兰热立刻退出房门,搬了把椅子守在门口。
“你想说什么,兰德斯?”
“如果只是想要更高的头衔,那么凭这一战就已经能办到,获得一个侯爵,带着这一百魔狼两百奴隶兵获得一块还算不错的封地……”兰德斯答道,“如果……想要更多,那么就放弃这一块到手的肥肉,为今后的棋步留一些空间。”
内森犹豫了几秒,抬头道:“详细点。”
“这一次的战功甚至要超过提索兰和克蓝索顿家族,最初的短弓连射显然是我方运气极好,才有那样的成绩,以后我们未必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兰德斯笑道,“我的意思是,这一次,奥里尔家族由不起眼的落魄伯爵一跃成为所有人的焦点,这并不好,因为少爷你,并没有和这种荣耀相称的实力。”
3ACT4 宽大骑士-2
“在实力未够之前,太过招摇是很危险的。”兰德斯又道,“引起其他家族的警惕,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想想看,目前奥里尔家族一半以上的财富就在我们手头这支部队上。没有收入,没有特产,没有矿山,若是其他家族不与我们交易,则我们的下场是很惨的。但是,舍弃一些战功与其中几个极缺战功的贵族家族交好,则有可能……”
“我明白了,优先发展经济是吧?以前好像你也有这么说过,没错,作为靠武力起家的奥里尔家族,战功很容易再获得,但钱粮矿产却不那么容易到手。”内森点头道。
兰德斯笑了起来:“所以少爷,你可以和提索兰老将军商量,将部份的军功卖给某些极缺军功,又和我们的生意没有冲突的家族,换取金币,或是矿山,或是土地,或者是奴隶,什么都可以,价高者得。另外,魔狼们收集起来的拜索因密传制钢法打造的弯刀是火神殿护法教团骑士的像征,把这些卖给那些年轻的又需要显摆的有钱人们吧,我们需要的不是名声,而是更实在的东西。”
“兰德斯,我还是想说,你这个奸商。”内森拍了拍兰德斯的肩,笑骂道。
“承蒙夸奖。”
相商之后,兰德斯便告辞离开了房间,出门不远,他便看到几个魔狼的士兵兴高彩烈的走了过来。
“头儿,你在这。瞧瞧这东西……”说话的大汉递过一根一米来长的双手武器,嚷道。
“这是拜索因人的平民部队使用的双手镰吧……”兰德斯抓起来抛弄了两下,双手镰相当沉重,与这个时代武器重量基本上限于3KG以下不同,这看起来并不算大的镰刀竟有4KG重。
要知道,当时的双手长柄步兵斧,也仅仅是2KG而已。
事实上,制式武器的重量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沉重,小说或是传奇中那动轭重达数十公斤的武器只是夸张而已。假如冶金的水平允许,任何武器制造者都不会制造太沉重的武器的,即使是长斧或是连枷这样的打击武器。
因为,它们的长度,加上使用者的力量,并不需要太过沉重的打击部就能达到预想的效果,而太过沉重的刃部反而会使得重心前移导致收手的速度过慢,以及携行时的负重增加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武器的重量一般是做到能让使用者轻松挥动即可。
沉重的武器也有,那种武器,通常意味着武器的主人力量惊人而缺少技巧,比如兰德斯的狼牙棒……
双手镰正是后一种情况。它也许只算是放大的农具,或者说,更像是一柄加重的逆刃刀,以其相当惊人的重量挥起来,即使没有开锋也有可观的杀伤力,在一群没经过多少训练,但身强体壮的奴隶手中,似乎的确是相当不错的武器。
“去,弄几十把这样的镰刀发给奴隶兵中的小队长,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兰德斯笑了起来。
以一名最强壮的奴隶兵队长手持双手镰,四名队员手持长矛在旁援护,以双手镰强大的攻击力撕开对方的防线打开缺口,在双手镰收回重心的时候由四名长矛手保护支援,这样的配置,似乎听起来很不错。
但是具体的效果,却要在战场上检验,纸上谈兵经常会遗漏一些影响因素,比如士气,比如地形,比如敌方的应对。
不过对拜索因人,这样的配置也许并不需要,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阵型可言,松散的大旗镰刀兵和手持鱼叉渔网的奴隶兵都不需要密集阵,他们都是那种越是混乱越能发挥威力的部队。
不过,用镰刀对抗镰刀,似乎是可行的,在数支长矛的保护下双手镰的威力将会有可怕的提升。
只是让兰德斯很失望的是,拜索因人没有给他试验武器的机会。在两次小规模的试探之后,对方显然是发现提索兰并不是那种可以用奇袭或是阴谋击败的对手,所以,他们撤退议和了。
正等着大展拳脚的内森大是不满,他刚刚将战功卖出一大半,正等着下一次机会呢。
“少爷,看来,这次我是错估了形势呢。”兰德斯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不,既然我认可了这个计划,那么便不需要你承担责任。”内森突然冷静下来,“嗯,兰德斯,你说的对,我不需要一步登天之后便寸步不前,我要一步步,爬上更高的爵位。”
伯爵的爵位已经相当高了,然而,在伯爵当中,不乏连封地都没有的落魄者,那样的伯爵,其实还不如一个有实权的男爵来得风光。军事实力,经济实力,政治影响力,家族血统……这些,哪一项都很重要。
而内森目前只有军事实力勉强算得上中等偏上,其他方面……奥里尔家族这个三代贵族,根本不可能和帝都那些显赫的家族相提并论。
所以,内森并不着急,他很信任兰德斯,信任自己一眼看中的得力助手。
只是,他并不了解兰德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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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从帝都送来的嘉奖令,内森率队返回了里尔韦特,因为战事结束得太快,内森并没有获得预想之中的额外封赏,只有区区一个勋章,和几百金币的赏钱。
几百金币,对于平民来说是巨款,但对于贵族来说…… 这几百金币,只怕不够魔狼的装备钱。好在内森买卖军功还小赚了一点钱,以及换来数百名强壮的奴隶。
回到里尔韦特,兰德斯便着手改编魔狼。
3ACT4 宽大骑士-3
最早的一批魔狼此时全都作为低级军官,待遇提高,每人作一十夫长,手下各有十名奴隶兵。十夫长配大环刀,短弓,简化的锁甲,他们将兰德斯的指令变成奴隶们能听得懂的信号,身先士卒的作战。
从洛森郡战场上活下来的奴隶,此时都被内森赐予平民身份,成为魔狼的骨干成为士官。每一名奴隶士官,兰德斯称其为中士,下属四名奴隶兵,中士手持双手镰作为主要的攻击点,而四名奴隶兵则以长矛援护。五人为一伍,两伍配一名十夫长指挥。
有了钱,兰德斯便让内森将魔狼们的短弓换成南方小国走私来的复合弓,虽然体型和形状相差不大,但这种以竹木和动物筋键绞合补强的小弓的射程和威力都要优于原先粗制滥造的短弓。幸好,内森现在还算有钱……
奴隶兵们则每人多准备了三根投矛,这也是聊胜于无,以奴隶兵们的准头,这样的投矛大约只能威慑一下敌人罢了。不过,兰德斯还是让军官们强迫这些新来的奴隶按魔狼惯有的套路打熬筋骨,训练着在旁人看来没有意义的训练。
毕竟,原本看起来没用的短弓密集乱射,让内森一战成名了。此时,不少贵族已经在模仿兰德斯的短弓战术了,只可惜,他们并不知道兰德斯训练的重点并不是准头而是速度呢。
一边让手下人加紧训练,兰德斯又分别拜访了路克,卡利蒙大师和小幽。
路克这边倒没什么说的,他的手下在内森前去洛森郡之前就以奥里尔家族私军的名义去参过一回战了,兰德斯这次来是依约定给他报酬的。当然,顺便也要听听里尔韦特最近的情报。
卡利蒙大师那边,有维加里的一封私信,并且,兰德斯还要借用他的实验室,以炼金术士的身份做一些自己需要的小工具。
小幽……这个活泼的有些过份的小女孩,反倒是兰德斯最认真拜访的一人。
“嘻,兰德斯你来了哦。”听见孩子们的欢呼声,小幽便戴着围裙匆匆忙忙的跑了出来。
“嗯,我回来了,小家伙们倒是白胖了不少呢。”兰德斯笑嘻嘻的捏了捏身边小孩的嫩脸道。
“礼物礼物,兰德斯哥哥带礼物来了哦。”小孩们欢快的拿着兰德斯送来的几个小纸盒跑开了,只留下小幽和兰德斯两人仍然站在屋子前。
尴尬的冷场,两分钟后,兰德斯终于醒过神来,上前一步。小幽惊慌的向后退了半步,仰着脸看着兰德斯。
“优莉娅……”
“什……什么?”小幽红着脸道。
“哦,没什么了。马尾辫很适合你。”兰德斯微笑着扯了扯女孩的头发,女孩眯着眼跳开一旁,嚷道:“讨厌的兰德斯!”
“小鬼们长大了,你找个人来教他们识字,然后,各自找个他们喜欢的职业去作学徒吧。”兰德斯停了停道,“不过,尽量让他们选择去做金匠织工或是文书抄写员好了。我想,他们并不适合成为战士。”
“我明白。”
“还有小六,他在法师工会那边如何?”
“我听人说……小六因为没有钱又不是天才,所以他的导师并怎么注意他呢。小六现在还是在做清洁工和跑腿……”小幽答道。
“让他吃点苦头吧。 我上次和你说的话……”
小幽微微脸上一红道:“后来还是说了……唉,我想你说的对,与其到以后越走越远,不如现在就先说明白。不过小六很乖的哦,他说会好好照顾弟弟妹妹们的。”
“那就好,法师塔那边我帮他一把好了。”兰德斯点点头道,“让他努力点,不要给我们席瓦这个姓丢脸。”
“知道啦,回来了陪我去逛街吧?”小幽兴奋起来。
“逛街…… 唉?”
事实证明,无论贫富贵贱,女人逛街时的兴致和体力都有着令男人望尘莫及的高度,虽然小幽没什么钱,但她依然乐此不疲,拉着兰德斯的手四处乱跑。
其实,她根本没有买什么东西。
正兴奋时,小幽突然觉得眼前一黑,似乎有一堵活动的墙挡住了她的去路。女孩身手敏捷,不等撞上对方,一个急转向从对方身边擦了过去,回头惊讶的望着……
望着那足有四个人那么宽的男人。
“嘿,这人难道是方形的吗……”兰德斯自语道。
“小姑娘,小心些,站在你面前是克蓝索顿家族的伟大骑士艾斯?利库德大人。”宽大的男人咧开嘴,露出八颗雪白发亮的大牙嚷道,“请问你的名字,漂亮的小姐。”
前倨后恭的态度,只因为这位艾斯突然看见了小幽的脸。
小幽很漂亮,这一点没人愿意否认,虽然早些时候生活拮据,但小幽的皮肤却有如牛奶般细滑,配上那一头黑亮如丝的微卷长发,若是换上一身贵族礼服便是活脱脱一个洋娃娃。
“他似乎看不见我耶。”兰德斯小声对小幽说道。
小幽扑哧一笑,拉着兰德斯的手就要走,只见那位宽大的艾斯以违反其体型的敏捷噌的一声蹿到两人面前,拦住了他们。
“宽大骑士艾斯?利库德大人,您真不厚道,足足堵了半条街。”兰德斯不紧不忙的说道。
艾斯的脸登时涨得通红,显然,宽大这个形容词,正刺痛了他的某个伤疤。这大块头嗷的一声,抡起柱子一般粗大的手臂,挥起来便照着兰德斯兜头打来。
兰德斯两眼一眯,拉着小幽滑溜的从那巨拳之下向后溜了出去。他站直身体,冷笑道:“克蓝索顿家族骑士,果然是好威风。”
“克蓝索顿家族在里尔韦特还有什么需要顾忌吗?”宽脸大汉大大咧咧的反问道。
3ACT4 宽大骑士-4
“伯克家族,提索兰家族,斯通家族,等等……”兰德斯随口道,“哦,现在还加上一个奥里尔家族。”
“这些家族算什么东西。”艾斯显然只听清了最后一个家族,嘲笑道。
“很好呢……”兰德斯拍了拍手道,“那么,宽大骑士,再见了。”
“别跑,胆小鬼……”艾斯大叫道,然而以他的身段,显然是很难追处兰德斯和小幽。
远远的,传来兰德斯的笑声:“明天,你所说的这些话将会传遍全城,我很期待看到你那时的表情。艾斯?利库德。”
“你是谁?胆小鬼!”
“他们叫我……鬼影……”
兰德斯倒是说话算话,他本来就是个记仇的家伙,加上年纪不大,于是更是将睚眦必报的缺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克蓝索顿家族的区区一个家族骑士而已嘛,兰德斯很愿意让克蓝索顿家多一点事做,免得他们有时间和精力查到任何和自己有关的麻烦事。
毕竟,暗杀修兹,夺走鲨齿行会的走私线路,高价出售大环刀……其中哪一项暴露出来,都有够兰德斯头痛的。
只是兰德斯没想到,自己和这位宽大骑士这么快又见面了。
里尔韦特市中心广场,喷泉与雕塑的映称下,两个隶属不同家族的家族骑士,宿命的相遇了——为什么突然觉得这两人的关系立刻不平凡起来了呢?
但事实上,兰德斯与艾斯,确实可以算是“宿命”的相遇了。他们代表着各自的家族,在此参加家族间的生意谈判。此时,两个互相不搭调的怪人,正站广场边缘的某个豪宅前,相互怒目而视。
只是艾斯是满怀诚意的怒目,而兰德斯则完全是装样了。
豪宅内的谈判也火药味十足,内森并不愿意出售大环刀的详细资料,对于单价又不可作出大的让步,这让一向傲慢惯了的克蓝索顿们很是不满,谈判的气氛越来越糟。
“奥里尔家族的底线,到此为止了。”内森一边解开猎装的领口的扣子,一边按着桌面脸色微红的高声道,“克蓝索顿家族就是这样表现你们的友谊吗?”
“别忘了,内森先生,您的家族甚至没有排名,而克蓝索顿却拥有里尔韦特最强的武装力量。”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很好,我今天总算亲眼所见所谓白辉之羽鹤的高傲了。”内森哼了一声,甩着手夺门而去。克蓝索顿家的代表,一个中年子爵连忙跟了出来。
一出门口,两人便看到兰德斯正在整以暇的用语言戏弄着艾斯,显然,艾斯是无法理解为什么兰德斯能把脏话和嘲讽用得如此……如此奇妙,让他见识到语言原来有如此多奇妙而恶毒的变化……
“哦? 奥里尔伯爵,似乎您的骑士和我们家族骑士有些纠纷。不如这样吧,让我们进行一场骑士间的对决,拉近两家的友谊如何?”虽然是疑问句,但这名子爵说话的口气,丝毫没有商量的意思。
“哼。兰德斯,我们走。”
“是。对了,宽大骑士,如果有骑士决斗的话,我希望上场的是你,你知道,我的狗舍还缺一扇漂亮的门。”说完,兰德斯跟在内森身后,扬长而去。
足足过了五分钟,那位宽大的艾斯先生总算明白过来,一声沉闷的嘶吼声立时响彻整个广场。
“混蛋,胆小鬼,我杀了你!”
远处,某人耸了耸肩,嘲笑道:“说来说去就只有混蛋和胆小鬼,果然连骂人的水平都没有吗……”
“少爷,为什么突然间就吵起来了呢?”坐在马车内,兰德斯问道。
“不知道,克蓝索顿家在里尔韦特的这一支最近显然很是糟糕,帝都晶石堡的长老们似乎是派了一个新的伯爵来接替老迈无能的老杰度姆,而这位伯爵,一向是以鹰派形像示人的,他急于向我展示克蓝索顿的压迫感呢。”
“所以,他故意派了个不掌权的子爵作代表,还大量压低已经谈妥的价格?”兰德斯反问道。
“两个金币,他想用两个金币的价格购买我们的刀,而且,还提出以四千金币买下全部工艺。”内森恨恨的道。
“两个金币,四千?嘿,这位大人……果然是很不厚道的人呢……”兰德斯嘿笑道。
“我们怎么做?”内森问道。
“依少爷你的想法,要如何应对呢?”
“我打算以四个金币的低价将库存的所有大环刀卖给提索兰家族。”内森答道。
“哦,是个好主意,就这么办吧。”兰德斯点点头道,“不过,我建议你同时和提索兰,伯克以及其他几个与你有所联系的大家族的分支贵族们作交易,不要有所偏向。”
“想必,克蓝索顿家的这位艾梅涅大人,会真的怒气冲天的。”内森笑了笑道。
“大环刀卖得越多,被人发现其秘密可能性也越高,毕竟它的原理并不复杂,所以,我们应该有新的产品。”
“可是……去哪找新产品?对了,兰德斯,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制造出这种不是魔法武器却有魔法武器一般神奇效果的东西呢?”
“我是炼金术士呀,大人,您居然忘了……”兰德斯笑了起来。
“真是奇怪呢,我居然有一个身为炼金术士的家族骑士……”内森也笑了起来。
炼金术士是从北方的冰雪高地传来的职业,他们是一群注重外力的科学家,擅长以炼金的方式在制造药剂与魔法装置的同时淬炼自己的精神,崇尚与外层位面精神统一的心灵修养。与魔法师们不同,炼金术士多为像兰德斯这样,精神力强大但无法集中的类型。
因此,虽然没怎么学习战斗技巧,但炼金术士仍是麻烦的对手,他们并不强,然则你永远不知道他们随身小包里会装着什么。
盲目粉?麻痹粉?毒粉?瞬间粘胶?又或者,是蔓陀罗花粉?
若不考虑造魔法则,那么兰德斯就是一个同时拥有二级炼金术士和四级战士实力的年轻骑士。只不过,炼金术士并不是擅长战斗的职业,它并不能让兰德斯的实力有本质的提升。
“如他们所愿,就友好的和克蓝索顿家好好切磋一下吧。”兰德斯冷笑道,“去法刑署请一个公正天平的信徒作裁判,我们就好好的让所有人见识一下奥里尔家族的光芒吧。”
“这事我会交给索兰热去办,你只要专心干掉那个……什么伟大骑士?”内森笑道。
“是宽大骑士,那个在小时候就有着超越成年人的宽大身材,体型笨拙却有着恐怖巨力的男子……”兰德斯答道,“听说,那是克蓝索顿家族骑士核心成员之一,一个拥有八级战士资格的家伙呢。”
“八级战士?”内森微微一怔,“你……不是只有二级战士的资格吗?难道你想……”
“我就是要用这二级战士的身份,击倒那不可一世的城墙。”兰德斯冷笑道,“得罪我的人……”
克蓝索顿家族倒不算太迟钝。早先,兰德斯以二级战士的资格击败索兰热让他们丢过一次脸了,所以这一次,在比赛前,他们便找到战士工会的负责人,给兰德斯弄来了五级战士的资格。这下,兰德斯便不再好意思说自己是什么二级的初学者了……
只是,兰德斯的实力,又岂是区区五级战士能够说明的呢……
很快,这场所谓的家族间的友好较量,便在里尔韦特中心广场上拉开了序幕。
3ACT5 竞技决斗
兰德斯活动着腿脚,便背着那具魔法口袋,不慌不忙的走上被一尺高的矮墙包围起来的竞技场中。
“天气真好,宽大骑士先生,您真不厚道,居然带了这么多东西上场。”
艾斯铁青的脸隐在全覆式头盔下看不清,然而,兰德斯还是能感觉到他灵魂中传出的那种不可抑制的愤怒。
艾斯是个白银骑士,重盔重甲,大盾连枷是他的标准配备,这套加起来足有一百公斤的武器防具只有白银骑士这种超重量型的职业能运用自如。
白银骑士,战士守护者指定的力量型战士,拥有着身披五十公斤加重板金铠仍能活动自如的傲人力量,专精于防守技巧,号称最难攻破的城墙,即使是魔法师,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对手。
他们的皮实在是太厚了,大多数元素类法术很难穿过那层金属龟壳和其内的棉布衬里,而精通黑暗力量杀人于无形的邪恶法师毕竟是少数。
“今日,以公正天平之尊名,见证一场公平的比赛,奥里尔家族骑士兰德斯?席瓦先生,与克蓝索顿家族骑士艾斯?利库德先生,在此,一对一格斗式的对决。禁止使用弩类武器,禁止除此二人之外的第三者入场,禁止……”
一长串的注意事项,兰德斯便是听得很认真,最后,他确定,公正天平果然不负公正之名。
因为有炼金术士的资格,兰德斯允许使用少量自制的炼金产品,不过双方携带的所有武器防具和消耗品其数量和种类必须在开战前确定,并告之对手,此外,像魔法卷轴和弩之类很有效的武器是不能带上场的。
“宽大先生,您真不厚道,居然不理会我友好的问候。”兰德斯又道。他显然没有动手的打算,甚至连武器都没有拿出来。
艾斯已经怒不可遏了,但让兰德斯惊讶的是,即使灵魂在燃烧,眼前的白银骑士仍然着身为最强防御者应有的优点,谨守着自己的防线,并不上前抢攻。
兰德斯也不急,他一边慢吞吞的说着话,一边伸手从背包里向外取物。
恶魔狼牙棒——艾斯两眼立刻闪闪放光。显然那种钝击型的武器即使是身披超重板金铠的白银骑士也不愿意轻易挨上,幸好,兰德斯力量并不算太大。只是让艾斯奇怪的,兰德斯只是随手把大棒扔在地上,继续掏……
三根木棍……艾斯疑惑了,但接下来,那长达一米的加强型透甲长锥立刻让艾斯想起来对手那长长的武器单上所列的品种。
破甲长枪,三截绞合后长达两米半,拥有极长的尖针状枪头,专用来从铠甲缝隙中刺杀敌人的怪异武器。因为材料的关系,这种武器几乎是一次性,即使能成功击中对手,也可能在枪头入体的同时断裂弯曲,而过份纤细的枪头虽然能有效刺穿甲片薄弱处,却无法给对手造成大的伤害,所以帝国几乎已经淘汰了这种武器。
“你……到底想干什么……”艾斯终于开口了。
“我想告诉你,擅长防御的白银骑士,在炼金术士面前,其实只是一个包装精良的金属罐头呢。”兰德斯淡淡的说道。他突然向前冲锋了。
艾斯凝神盯着对方,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但作为一个拥有白银骑士,身在战士守护神的庇佑下,艾斯充份学习了如何克服重甲的种种缺点以发挥自己应有的实力。
即使无法看清对手,但从那细密的缝隙中所能看到的模糊情景,艾斯仍然能判断出兰德斯大致的进攻方向,他只是缩紧双手,用大盾护住那个方向,另一手将连枷架在肩上,作出待击发的姿势来。
破甲长枪实在太长了……
因为长,所以兰德斯可以在艾斯的连枷攻击之外轻松的攻击,但因为长,破甲长枪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动作变换,只能直插向预定的目标。
破甲长矛插在板金铠内,卡在金属板之间动弹不得。右胸受伤的艾斯浑若无事一般只一锤将长矛拦腰砸断,一击得手,他便迈着隆隆作响的大步子冲向兰德斯。
“唔,你就这么小看我么?”兰德斯轻轻笑道。
折断的长矛柄猛力向前一挥,砸向艾斯的头盔,身为最强之盾的白银骑士,艾斯不闪不避任凭那矛柄砸在自己脸上,随手一拨,便抬起右手举起连枷。
“我还是炼金术士哦。”兰德斯飘然退开,说道。
艾斯突然打了个哈欠,他突然发觉自己有些头昏,手中的连枷也挥在了空处,荡回来在自己裙甲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兰德斯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晃着说道:“首先,为了保护使用者不被反作用力伤害,破甲长矛的柄是中空易碎的,这个事实大家都知道。其后,在这空心的矛柄内,我放了一些蔓陀罗和颠茄粉末的混合物,你看,我并没有使用不在物品列表中的额外物品哦。”
艾斯又晃了晃身子,他嘶着嗓子道:“那有什么关系……呃……我就算头昏眼花,呃……你一样伤害不了我。我是伟大骑士艾斯利库德,白银骑士的骄傲。”
“哦?果然是强壮的男子,这么快就已经能正常说话了吗?”兰德斯笑了起来,“那么看看这个……”
他极快的向前一步,轻轻捏住艾斯的右臂,猛然间向着自己的方向一拉。
白银骑士都是身材魁梧之辈,加上盔甲的重量差不多有半吨重,这样的份量,既然兰德斯力量优于常人,也无法将其轻易拉倒。
但艾斯现在自己就已经有些摇摇晃晃了,被兰德斯一拉一推,便已然重心不稳,在他尽力挽救自己的重心,想要做出对抗时,兰德斯顺着他使力的方向猛力发劲。
造魔?神经蔓,臂力爆发
3ACT5 竞技决斗 -2
双倍剂量的激素顿时让兰德斯的右手疼痛欲裂,但其强大的爆发力却让对方这个半吨重的金属罐头也踉跄了一步,顺带着还让那连枷狠狠砸在他的大腿上,发出一声巨响。紧接着,兰德斯轻巧的闪身出现在对方近前,再推上一把。艾斯?利库德,克蓝索顿家族骑士最精锐的十人之一,竟被兰德斯推倒在地。
咣当……轰……
公正天平认为兰德斯没有违反法则,而场下的观众并没有看出那矛柄中的迷幻粉末,他们只看到,克蓝索顿家族那号称最强之盾的白银骑士只一交锋便被那显然还是少年的对手推倒在地,四脚朝天。
安静,紧接着,便是整齐而节制的鼓掌声。贵族们的掌声过后,外圈便传来看客们大声叫好的轰响声。
白银骑士,既然是艾斯这样训练有素的精锐,也无法在跌倒在地后自己爬起来的。因此,裁判最终断定,胜利者:兰德斯?席瓦。
兰德斯摊了摊手:“真遗憾,我不是故意要推倒你的。”
身为力量型战士的白银骑士被兰德斯这样的体型推倒,在艾斯看来显然是奇耻大辱。只是现在,盔甲与体重的压力让行动不便的重甲骑士根本爬不起来,只能仰面躺在地上,大声怒骂着。
兰德斯也不理他,向公正天平的徽章行了礼,便站回到内森身后。
内森微笑着和其他家族的出席者打着招呼,接受他们的祝贺,而对于克蓝索顿,内森只是微微点头示意而已。
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只是克蓝索顿家族突然间变得安份了不少。兰德斯觉得奇怪,他认为,不正常的安静,通常都是暴风雨的前兆。
兰德斯有自己的事要做。
法师塔的炼金术士工作还要继续做,一来淬炼自身的精神力,适应越来越多越来越高阶的造魔,二来靠着炼金术制取的药水和装置向其他法师换取魔法材料和金币。
对于兰德斯来说,炼金术显然是非常合适。
炼制药水和制造魔法装置,与魔法师们抄写卷轴制造魔法物品一样,是需要牺牲施术者本身的小部份精神力量或者是灵魂作为代价的,套用游戏中的说法,就是“经验值下降”了。
只是毕竟现实的世界是不能用经验值HP之类数据来描述的,这个现象是个很复杂东西,据说与诸神的法则有关。人类的智慧与知识显然并不足以理解如此复杂的东东……
所以,魔法师们并不轻易为人抄写卷轴,打造魔法物品,因为那会影响他们的修炼。一张一阶的魔法卷轴,可能令一名魔法学徒一周的冥想成果化为乌有。
但兰德斯不同。“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在制作炼金术物品的时候,兰德斯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自己凝神工作时候流向半成品,然而,这种流向似乎受着某种力量的约制。他一直没有明白这是什么,直到自己在法师塔的阅读室中看到关于制造魔法物品对于冥想成果的影响时,他才醒悟到那种流动的无形力量正是自己灵魂的一部份。
而灵魂的流动,显然是勾引了左手恶魔纹身的反应,那贪婪的法则力量本能的想要夺去这纯净的灵魂。
于是,兰德斯渐渐的尝试出一种新的方法。他将这一丝灵魂注入左手纹身,同时发动造魔法则释放出其中储存的战利品灵魂,代替自己的灵魂注入药水当中。
虽然质量稍差了些,但胜在数量充足。配出来的药水除了效力稍差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缺点,其产量却是增加了一倍不止。
而不必太过考虑灵魂力量损失的兰德斯,便可以大量制造炼金术物品。
注入纹身的自身灵魂也不是全无作用,它能够增强兰德斯本身和这个纹身之间的联系。
除了配药水供应半个法师塔,兰德斯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在法师塔的藏书室里阅读学习,这时候,兰德斯才充分理解那一张魔法羊皮卷有多么珍贵。
既然如此,那么另一张从鲨齿工会那里弄到的带有魔法印记的地图,显然也不仅是普通地图吧。只是兰德斯觉得没有时间研究那张地图,只有把它扔给路克。
现在想想,兰德斯有些后悔。
将最后一滴龙胆花草汁滴入药剂瓶,看着其中腾起的粉红色烟雾,兰德斯松了一口气。
代表五级炼金术士能力的强化元素防护药水,终于配制成功了。这也意味着,兰德斯的精神力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专心于精神淬炼的五级炼金术士精神力量,差不多要和十级的魔法师相差无几了,对于依赖精神力控制造魔的兰德斯来说,这个突破显然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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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突破五级这个台阶还有另外的好处,五级的炼金术士便有了战斗的实力,他们能够以炼金术的力量制造一个炼金傀儡充作仆役。
只不过,一个炼金傀儡同魔法傀儡一样,有着共同的弱点……贵,非常的贵。
一个最弱的血肉傀儡也要上千金币,像铁魔像之类的傀儡差不多价值数万金币…… 我想此时此刻各位对于金币所代表的价值应该相当清楚了吧
没错,数万金币,差不多可以买下一座颇为繁华的城镇了。而一个炼金傀儡,最贵的大约也就是十五级左右战士的实力,且这种昂贵的罐头并不能让其主人那脆弱的身体也变得坚固,敌人仍然可以用杀掉主人的方法干掉炼金傀儡。
幸好,法师们都是有钱人,一直为他们提供药水的兰德斯,也就顺带的积攒了不少财富。
3ACT5 竞技决斗 -3
突然人品了,登不上后台,到现在才弄好……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一起看文学网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那些金币有很大一部份是用来准备魔法材料和雇佣魔法师为其施展魔法的,因为兰德斯是法师塔内最有名的炼金术士,所以找其他魔法师帮忙并没有花费他多少工夫,那些魔法材料法师塔内也并不罕见,在兰德斯写下欠条之后自然也就准备完成了。
而且,兰德斯还有几片普兰奥索的龙鳞和一些龙血。
打造炼金傀儡和魔法傀儡差不多,因为炼金术士的职业关系,炼金傀儡与魔法傀儡的制造最大的不同就是魔法师们更注意制造过程中运用的技巧,而炼金术士则完全是以其特有的方式以精神力量沟通自然祈求力量。
兰德斯打造的是一个岩石傀儡。
血肉傀儡太过吓人且不美型,加上很有可能被偏激的太阳教会当作渎神者净化掉,不考虑。铁魔像之类的傀儡太过昂贵,兰德斯没那么多钱。所以,兰德斯选择的是廉价的岩石。
普通的岩石傀儡差不多相当于一个进阶的土元素聚合体,或者说是一个八级的防御性战士。不过兰德斯不喜欢笨重,所以他让石匠将傀儡的身体打磨得更为纤细光滑一些。
在石匠们工作的同时,兰德斯还要在一旁炼金,他将整块岩石当作炼金的器皿,慢慢的将种类繁多的炼金药剂添加到每一寸岩石表面。炼金术士们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自己的精神与石像乃至整个自然联系在一起。
这正是炼金傀儡和魔法傀儡的不同。魔法傀儡要求的是对每一个部份的精雕细作,以众多特定的魔法令每一个身体活化。而炼金术士则采用更为宏观的方式,任傀儡自发的由岩石向类生命体进化。
慢慢的,随着石匠们将岩石雕凿成形,兰德斯也已然通过炼金过程将自己的灵魂与这块不再普通的石块联系在了一起。
当石像完全成形时,兰德斯终于松了一口气,三天不眠不体滴水未尽的仪式,对于身体脆弱的法师职业来说真是一种折磨,幸好兰德斯要比魔法师们强壮几十倍。
石像成形,兰德斯找来珠宝匠,将通过炼金术制取的两块神秘结晶镶在石像的眼窝中,又将一枚普兰奥索的鳞片插入石像的下颌,令其溶入岩石中。最后,兰德斯找来数名魔法学徒,在石像的表面刻满魔法的符号。
精神类的魔法指使术是所有傀儡和魔像制作中重要的一环,类似于热情之力,神行术之类的法术,也是必须的,只有施加过这些法术之后,再通过特定的方法将石像身体活化,这个石像才真正算是兰德斯的傀儡。
整个制造过程足足用了一个星期。
成形后的炼金傀儡,兰德斯命名其为岩石铳炮,傀儡的真名不能轻易告诉外人,所以它还有一个代称,叫作“滚石”。
我得说,兰德斯起名的本事真不怎么样……
岩石铳炮同样代表着兰德斯的某些邪恶的想法,出人意料的是,这架傀儡居然没有巨大的拳或宽大的刀,而是在左臂前端套上了一个六根铁管的奇怪装置。法师塔的法师们,包括卡利蒙在内,都不明白兰德斯为什么要弄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
在他们看来,傀儡魔像就应该是一面忠实的盾牌,或是冲入敌阵以绝对的力量优势碾碎对手的存在。
而兰德斯的傀儡,似乎缺少冲锋陷阵的强大力量呢……
是的,岩石铳炮的体型偏细,不像其他傀儡那样又宽又大挡得严实,那长而奇怪的铁管显然也不适合用作傀儡的武器。
只是兰德斯自己知道,这六根铁管内,全都装有致命的炼金物质。
火药,炼金术最伟大的发明,虽然在魔法世界内,火药的威力和不安定性令它缺少关注,但兰德斯却了解火药的用处。
他用自己的炼金术,改变了原有世界上火药的配方。
普通的氧化剂,还原剂,加上少量含有火元素特质的宝石粉末,就能制造出能像魔法火球一般稳定而充满威力的火药,只是这种发明很有可能影响到整个世界,所以,兰德斯并不打算告诉别人。
自己用,还是足够的。
耐高温高压的铁管上刻着魔法阵,当铁管内的机关触发时,便能引燃火药,所产生的爆炸力足以将管中的弹丸以近千公里的时速喷射出去,而沉重且相对柔软的铅制弹丸在击中目标时就会迅速塌陷,在敌人身上撕出巨大的伤口,或是以可怕的冲击力将坚硬的物体击飞。
对,我指的正是类似于达姆弹的东西。
虽然岩石铳炮的精度不高,射程也不远,但其巨大的冲击力便已然足够了,毕竟这个世界并不是枪械的世界,而是剑与魔法称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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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即使是苗条的傀儡,岩石铳炮的身体强度也在塔盾之上,加上其速度要快于多数傀儡,完全能当全一块攻守兼备的好盾牌使用。那块龙鳞也不是白给的,它连结着一个魔法阵,将赋予岩石铳炮抵抗魔法的力量,加上岩石傀儡本身对魔法的高抵抗力,岩石铳炮足可以称得上魔法师的噩梦了。
一个力量强大,速度不慢,还抵抗多数中低阶魔法又能远程打击的怪物。
“跟我来,滚石。”兰德斯戴着自己的傀儡,走出了法师塔。
这是在向克蓝索顿家示威,一个拥有自己傀儡的炼金术士,本身还有四级战士的实力,又是法师塔主要的药水制造者……任何人,在打兰德斯主意的同时,都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我的天……亲爱的兰德斯,你居然……有这么一个大家伙!”回到奥里尔庄园,内森便惊讶无比的迎了上来,“瞧瞧这个,就连克蓝索顿家族也没有这么一个东西呀。”
3ACT5 竞技决斗 -E
“一万二千枚金币,先生。”兰德斯微笑道,“也就是说,我现在还欠法师八千枚金币……”
内森暗自咋舌,八千枚金币即使是整个奥里尔家族也不能轻易拿得出手,魔法师果然不是普通人能做得了的职业……
“不过,有了这个东西,很多事就好办多了。”兰德斯又道,“少爷您一定知道要怎么利用这个消息。”
“和你在一起久了,我多少也会学到一些的。”内森微微点头道,“唔,你的神色很疲倦,先去休息吧。”
“少爷……”兰德斯停了停,笑道,“适度的威严和恰当的关心——你越来越像是个优秀的领导者了。”
“是吗?真是难得的评价。”内森也笑了笑。
“那么,回头见。”
说着,兰德斯一把擒住飞扑而来的哥斯拉,将这只油光水滑的小狗扔在肩上,向着自己房间走去。
“四级战士,五级炼金术士,拥有一万枚金币以上的傀儡仆役……这样的男子,我真的能掌握得住他吗?”身后,内森以蚊蚋般的声音自语道。
普通的岩石傀儡价值六千金币,兰德斯岩石铳炮因为有大量独特的改进,所以价钱高出一倍,虽然兰德斯这段时间在法师塔攒了一些钱和材料,但相比一万多枚金币的巨款还远远未够啊,毕竟他在法师塔的时间并不久。
一万金币……一千万的铜币,一整座小镇……
“看来,我得冒险去弄点值钱的东西还偿还法师塔的欠款才行了……”
次日,兰德斯便离开庄园,赶往里尔韦特外五百公里处的普兰奥索巢穴。
岩石铳炮的速度不快,不过只要兰德斯不快跑,它还是能勉强追得上自己的步子,至于哥斯拉……一眨眼工夫便跑得无影无踪,三不五时的从树林里蹿出来,嘴里衔着被它逮到的兔子狍子之类的小兽,显然是许久没在野外捕猎过度兴奋了。
如此边玩边走,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兰德斯没有把岩石铳炮像使魔那样收起来,他想要看看自己精心调制的傀儡在长时间工作下会不会出现异常。如果套用现代的说法,那就是在“烤机”。
不仅仅是赶路,在夜间休息的时候,也是由可怜的滚石用右臂砸断树木,以其粗大笨拙的手指将这些断木拼装成一间可供栖身的小木屋……
兰德斯发现,炼金术士以自身精神力量引导的制造过程,能够大大提高傀儡对主人命令的响应能力,以傀儡近乎于无的智力竟然能在兰德斯的心灵遥控下做出搭建木屋这样精细的工作,便可见傀儡的精密程度之高了。
因为暂时找不到合适的武器,所以兰德斯只好把自己的狼牙棒先给滚石当武器。在自己手中又长又重的双手武器在滚石手中就像是根小木棍一般,看起来颇为滑稽。
兰德斯坐在营火边,慢条斯理的烤着哥斯拉叼来猎物,小狗则兴奋的围着简易的木屋跑圈,时不时冲着柱子一般呆立不动的岩石傀儡吠叫几声,显得很高兴的样子。
正欢快时,小狗突然支棱起耳朵沉默了一下,兰德斯没回头,然而哥斯拉叫声一停,他便默不作声的指挥着自己随身的目虫们伸上半空,四散开来。
同时,千里镜也由手镯形态变成单镜片挂在兰德斯的左眼上。
周围很安静,至少,以兰德斯的耳力是听不见什么的,但是兰德斯却相信哥斯拉。
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哥斯拉在咬人之前,总是像这样安静,而兴奋。
哗啦……一声轻响,兰德斯立刻站了起来,望向声音传来的树丛。
树丛一分,从中走出一条近两米的黑壮大汉,他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比划着向兰德斯说着什么。
“摩尔人?在这里?”兰德斯疑惑的自语道。
摩尔人是沙漠王国拜索因中的一支,他们身体高大强壮,皮肤黑亮,相貌一眼就能看出与迷德洛人有很大的不同,这样的人,在拜索因刚刚和迷德洛大战之一场之后,怎么会出现在里尔韦特呢?
这里,可是帝国的腹地。
正疑惑着,树丛中走出更多的人来。
四个摩尔人,一个迷德洛贵族,还是一个兰德斯认识的人类……
阿莉希雅?斯通侯爵小姐。
阿莉希雅显然没有认出眼前这个小伙子曾有过一面之缘,她挽着垂在颈边的金发,抱怨道:“该诅咒的克蓝索顿,为什么我非要陪这些粗俗的家伙到这种地方来……咦,这里居然会有人,还是个炼金术士?”
“阿莉希雅?斯通侯爵小姐?”兰德斯心里飞快的转着念头,一边不卑不亢的以法师礼仪向漂亮的斯通小姐问好。
“你认识我?”少女眨着漂亮的大眼睛,好奇的反问道。
“嗯,只是见过一面,毕竟您是著名的西风天使,除了显赫的家世之外还有着无愧于天使之名的实力。”
“呀,好有趣的小狗狗哦。”少女显然是听多了恭维话,对于兰德斯吹捧不置可否,而是对一旁闷声不响的哥斯拉颇有兴趣。
哥斯拉是很记仇的,它不动声色,直到少女洁白的双臂环上它的身体时,小狗突然张开大嘴汪的一声猛扑上去。
咚的一声巨响,虽然哥斯拉的确颇有长进,然而,阿莉希雅的西风天使之名并不仅仅是在描述少女绝美的容貌,还包括风语之弓韦埃德?斯通爵士从小教导出的强横实力。
这位金发小美女,有着十级战士的资格,并通过克莱拉神殿的试炼晋阶为星辰旅者,掌握着道路与星辰相关的法术。
星辰旅者并不是擅长战斗的职业,只是没有人会愿意得罪克莱拉神殿,这位大神掌管着道路与星辰有关的法则,所有远程贸易,旅行者甚至是远征军,都不会希望这位大神生气的降下惩罚。
克莱拉的惩罚不会太暴力的,只是,你或许会变成一个路痴,或是在旅途中霉运重重,总是走冤枉路也说不定。
而且,无论星辰旅者是如何不擅于战斗,其十级战士的资格也不是摆设的,至少现在的兰德斯自认为无法在公平对决的情况下战胜这个看起来漂亮如洋娃娃一般的少女。
哥斯拉的冒失很快让它记住了这一教训,永远不要轻视对手,尤其是女人。
笑语嫣然的阿莉希雅只是随手一翻,便一巴掌将哥斯拉的扑击扇翻在地,伸出纤纤玉指,轻轻拈住小狗的背颈向上一提……哥斯拉顿时一声哀鸣,乖乖的低下头放弃了抵抗。
“嘻,真是有趣的小狗哦。”少女笑道,“你是谁?哪里找到这么有趣的狗狗哦?”
3ACT6 独爪蜃蛟
3ACT6 独爪蜃蛟
听了少女的话,兰德斯微微想了几秒钟。
“兰德斯?席瓦,里尔韦特城法师塔的炼金术士。”兰德斯礼貌的答道。
“炼金术士啊…… 对了,你现在有事吗?”
兰德斯不假思索的回答没有。他的本意是要找普兰奥索询问一些与龙族有关的疑问的,不过显然,阿莉希雅这个看上去如洋娃娃一般人畜无害的漂亮人儿,其实有着令兰德斯深深提防的特质。
他更想知道,如何从这位漂亮小姐的手边捡一些便宜。斯通爵士的独女,自然不会把普通货色看在眼里,她出现在里尔韦特郊外荒原中一定不会是普通的冒险。
“是这样咯,我要找一个洞穴,那里有我要的一个小东西,唔,所以,你陪我一起去吗?”
“虽然拒绝女士的邀请是不礼貌的,但我还是希望先了解大致的情形再作出答复。”兰德斯轻声道。
阿莉希雅笑了起来:“唔?你是个很聪明的家伙呢,果然法师中间没有几个是笨蛋哦。”
“太笨的法师在结束学徒生涯之后不久恐怕就已经死掉了。”兰德斯道。
“好吧,我要找的是一个有湖泊环绕的湖心岛,岛上有一个地穴,里面据说沉睡着一头凶恶的魔法生物,我要的就是这头魔法生物的筋。”少女说道,“那个魔法生物肯定有十五级以上的实力哦,而且湖水中是它威力最强的领域呢。”
“也就是说,侯爵小姐你,加上我,以及这四个摩尔人奴隶,要挑战一头相当于十七级实力的魔法生物?”
阿莉希雅笑吟吟的点头,直盯着兰德斯的双眼。
兰德斯沉吟了片刻,答道:“显然,一头魔兽的尸体并不值得我冒这个险,事实上,假如对我的傀儡造成损害,所花费的修理费用只怕都要高于所得的战利品价值,请恕我拒绝……”
“那头魔法生物的巢穴里有一件史前文明的奇迹物品哦,除此之外,数年前有数个冒险团队曾试图挑战它而被消灭,他们的战利品可能也在巢穴中的哦。”
“被十七级生物灭掉的团队,只怕也不会有什么值钱的家伙吧。”兰德斯苦笑道。
“说不定哦,我知道至少其中有一个是晶石堡某位有英雄梦想的青年贵族呢,他随身带的魔法剑就是三阶魔法物品的哦。”
“500金币。”兰德斯迅速判断道,“还不错。”
女孩微微一怔,半晌才哧的一声笑了起来,她笑道:“果然是精于计算的炼金术士呢,居然随口就能计算出价钱的哦。”
“我的傀儡价值一万二千枚金币。”兰德斯摊手道,“而我很怀疑它能不能禁得起那怪物的摧残。我需要了解那怪物的基本情况,才能作出决定。”
少女突然生气起来,大声抱怨道:“身为男人怎么这么罗嗦!不就是区区一只十五级的魔法生物嘛!”
“小姐,我可不想因为英雄气概而英年早逝呢。”
少女发了一阵大小姐脾气,便又突然笑了起来,她走到兰德斯身边,轻轻拍着他的肩膀道:“陪我去嘛,要是对方太厉害我们再退回来好了,我会给你报酬的哦。这样好了,陪我去一趟,不管成不成,我都送你一枚魔法戒指吧,那可是我父亲送我的礼物哦。”
“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有些好奇,是什么能让你花这么大代价,却不愿意多带一些人呢?”
“讨厌啦,我不想让讨厌的克蓝索顿知道嘛。”少女抱怨道。
“克蓝索顿……好吧,我明白了,如果能让克蓝索顿家族不开心,我会很乐意帮你的。”兰德斯叹了一口气道。
“嘻,乖哦,姐姐会奖赏你的。”
“等一下,你怎么知道我比你小?”兰德斯疑惑道。
“那是当然的了,兰德斯?席瓦嘛,我一听名字就知道你今年是十四岁的嘛,比我小两岁的哦。”
兰德斯越发疑惑,眼前的少女,到底有着怎样的底细,为什么她让自己觉得是如此的危险呢?
少女寻找的湖泊并不算太远,翻过两座百余米的小山,通过一个山洞,便能看到一处山清水秀颇有些幽悠意趣的谷地。在谷地的中央,正是一个直径不过百米的小湖泊,而阿莉希雅所追寻的目标,似乎正是在湖泊中心的洞穴中。
刚刚走近湖泊,只见湖水微微一漾,一个纤美高挑的身影缓缓从水中升起,迈着轻柔优美的步伐走上岸来。
阿莉希雅身边的摩尔人奴隶露出痴呆般的笑容,紧盯着那从湖中出现的身影用兰德斯听不懂的话大声说着什么。从他们的语气听起来,似乎是不怎么纯洁的话题呢。
水中的生物有着如阿莉希雅一般耀眼的金色长发,其中上挂着晶莹的水珠,在阳光下的光辉足以让皇家的宝藏黯然失色,那张洁净清秀的白晰脸庞上镶着蓝宝石一般闪闪发亮的眼睛,那双眼睛,如同这湖水一般清澈得不留一丝杂质,没有瞳孔,只是一片透亮的蓝色。
“那似乎是……娜菲娅?”兰德斯若有所思的看着那个身影,说道。
“娜菲娅,是什么?”女孩好奇的反问道。
“娜菲娅是水元素界的高等生物,她们有着绝美的容貌与身姿,擅长与动物交流,治疗,憎恨邪恶,喜欢漂亮的东西。”兰德斯答道,“真是幸运,我恰好在法师塔内看到过她的介绍。哦,也许你知道她的另一个名字,水妖精。”
“水妖精!哦哦哦,我听说过在晶石堡中曾有人抓到一只活的水妖精,当时拍卖的价格是两万金币呢。”阿莉希雅答道,“不过……水妖精,似乎是非常危险的生物呢。”
阿莉希雅的话音刚落,站在她身前的一名摩尔人突然捂着双眼大声哀嚎起来。
“你说的对,娜菲娅的视线有着极强的魔力,能够随她的心愿将对手刺盲甚至直接杀死,你的仆人们那亵渎的态度似乎已经激怒了她呢。”兰德斯当然不会告诉阿莉希雅水妖精是因为感觉到自己的邪恶阵营而发怒的。
3ACT6 独爪蜃蛟-2
幸好,水妖精是相当善良的生物,否则这个摩尔人就不是目盲,而是被直接杀死了。
可惜这种视线对于精神力强大的炼金术士效用不显,虽然水妖精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个与炼狱有联系的雄性人类,但她的视线似乎无法对兰德斯起作用。至于在一旁的小狗哥斯拉,水妖精是不会伤害对自己没有敌意的野生动物的。
于是,水妖精便抬起白晰的手臂,握着一枝蓝光闪闪的匕首向着这边走来。
四名奴隶显然是派不上什么用场了,而阿莉希雅漂亮的容貌和楚楚可怜的神情似乎让水妖精舍不得下手,所以,水妖精现在的目标完全固定在兰德斯身上了。
一声悦耳的哨声从水妖精口中发出,随着哨声,山谷里的野兽飞禽全都探出头来,缓缓的向这边包围过来。
“真是可惜,我可不愿意和这种美丽的生物为敌呢。”兰德斯挠挠头道,“只是,我还不想束手待毙呢。”
“我讨厌看到比我更漂亮的女人。”阿莉希雅抱怨道,她突然抽出细剑,疾扑向水妖精。
水妖精发出一连串惊疑的问话,然而阿莉希雅听不懂水元素界的语言,她的剑尖上闪动着星辰的光芒,迅捷无比的直点向水妖精的双眼。
显然,少女的猛攻激怒了以善良著称的水妖精。
水妖精不是好战的生物,她们更倾向于躲避危险而不是战斗,然而水妖精的战力却不容小看。
她们是天生的施法者,能使用大多数中低阶的水元素法术,而且每个水妖精都有着救命的绝技,瞬间移动。虽然这种移动会大量消耗水妖精的体力与精力,但没有人会愿意面对一个能够瞬间移动的魔法师。
除了法术,水妖精们还有着与动物沟通的能力,有水妖精在的区域,动物们通常会主动找上她们寻找救治,因为水妖精的治愈法术有着不亚于神职者的效能。
即使不用法术,凭着一枝魔法匕首,水妖精也能勉强在阿莉希雅那暴风雨般的剑势下闪躲格挡着。
“说真的,我真不愿意和这样漂亮的对手为敌……”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一个响指,滚石迈着沉重的脚步冲向水妖精,它那硕大的石拳虽然比石魔像等正统的石质傀儡小得多,但相比人类,还是称得上巨大。
这样的拳头,以滚石惊人的力量,只怕连石碑都能击碎。并不擅长近战的水妖精自然不肯让它近身,只是水妖精最大的倚仗,那带有魔力的神奇目光却无法伤害到兰德斯和他的傀儡,而眼前的少女剑士似乎有着某种神力的保护令水妖精无法成功使用那种极其有效的能力。
水妖精慌忙间抬起手指,一道冰锥冲着阿莉希雅飞去。少女的反应很快,只见她脚下陡然出现一圈白光绘成的符号,紧接着她的速度突然便快了一倍不止,疾速跳出魔法的攻击范围。
“是神行术啊……”兰德斯自语道,“我都忘了,那位克莱拉大神是掌管与道路与星辰相关的领域的。啊!这么说来,她能看出我的年龄和身份,是因为星辰占卜的关系吗?”
神力的领域有时候会有交集的,比如星辰之主克莱拉所掌握的星辰领域同样有占卜的效果,而最强的占卜法术,却是水元素之神所管辖的九阶水属性法术占命之镜,这令水元素之神同样有着占卜的能力。
星辰旅者的法术在别人看来也许并不适合战斗,但看过阿莉希雅那如舞姿一般的武技,兰德斯便觉得自己对于力量的运用仍然称不上完善,他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阿莉希雅并不是先把所有法术加在身上,她只在恰当的时候诱发某种法术,比如神行术可以令速度大增,但阿莉希雅只在逃跑闪避的时候使用这种能力,因为太快的能力会减少自己反应的时间,这会让某些原本很熟练的动作变形,产生误差甚至撞上障碍物,而突然的速度变化也能让对手产生某些错觉。
同理,像神奇跳跃所产生的跳跃能力,也能出其不意的制造出攻击的良机。
在水妖精以法术逼退阿莉希雅时,她已然从滚石的巨拳下闪过。水妖精有着相当卓越的感知能力和敏捷,虽然她无法学会人类复杂的武技,然而这种天份却深植于水妖精的本能之中,面对略显笨重的滚石,水妖精全然没有面对阿莉希雅的狼狈,她一边闪避着滚石的重拳,一边以各种水元素法术攻击着滚石和站在滚石身后的兰德斯。
“居然在这种弱者身上浪费如此多的时间!”阿莉希雅大声抱怨道,“这就是你一万金币一个的傀儡吗?”
“别忘了,你面前的水妖精价值两万金币。”兰德斯摊手道。
阿莉希雅语塞,她当然知道水妖精的身价并不是因为其战力有多强,而是在于她的美貌和治疗能力,只是仓促间少女这样的贵族小姐又怎么可能在斗嘴上胜过兰德斯呢……
“给我一个神行术。”兰德斯突然开口道。
少女微微一怔,只是她没有犹豫,随手遥遥向兰德斯脚上虚画了几笔,顿时,一连串奇妙的符文便闪现在兰德斯的脚边。
“普通人是不能适合突然被增加神行术之后的速度的,多半会撞上墙什么的。”阿莉希雅提醒道。
“我明白……”话音刚落,兰德斯便已然冲入滚石与水妖精的战团之中。
蜘蛛擒杀!兰德斯能适应这种速度,因为他本身就有着令速度瞬间暴涨的能力,恶魔的能力。
虽然没有了鬼蜘蛛,但蜘蛛擒杀的动作兰德斯却依然记得,在神行术的加速下,这突然而至的高速擒杀如箭矢般落在水妖精粉嫩修长的脖颈间,一把将她按倒在地。不等水妖精挥出匕首,兰德斯的右膝便已然狠狠顶在水妖精的腹部,剧痛顿时让水妖精惨叫着放松了五指。
水妖精漂亮的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她睁大眼睛直盯着兰德斯,然而水妖精那神奇的目光似乎没能影响到兰德斯,相反,颈部的压力令水妖精无法喘息。
3ACT6 独爪蜃蛟-3
水妖精漂亮的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她睁大眼睛直盯着兰德斯,然而水妖精那神奇的目光似乎没能影响到兰德斯,相反,颈部的压力令水妖精无法喘息。
真是有趣,生活在水中的水妖精,却是像人类这样呼吸的。
“杀掉她,我们没时间抓俘虏。”阿莉希雅走上前,伸直细剑对准水妖精的额头。
“咦?我记得你所信奉的是中立的星辰之主克莱拉呀,怎么比我这个造魔者还邪恶……”兰德斯腹诽道,不过,换了别的男性,真的舍得一刀抹断那漂亮的玉颈吗?
兰德斯犹豫了。
阿莉希雅狠狠盯着兰德斯,突然,兰德斯放开手指,一把抄起水妖精的匕首,反手用柄端砸在水妖精的额头上。
水妖精发出一声动人的呻吟声便昏死过去,她所召来的动物们便都停了下来,远远的看着这边,却不敢接近——动物的本能告诉它们,那两个人类和那块石头非常危险,非常,非常的危险。
“我果然还是舍不得。”兰德斯摊手道。
“那就好。”阿莉希雅展颜一笑道,“没有弱点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因为容易控制吗?”兰德斯哧的一笑道,“您真应该成为女王陛下的。”
“咳!聪明的孩子。”阿莉希雅指了指地上的水妖精道,“她怎么办?”
“唔……我想我有办法。”兰德斯伸手进腰包翻了翻,摸出一瓶药水,撬开牙关灌进水妖精的口中。
“这是什么?”
“昏迷药水,别担心,水妖精的身体并不强壮,这瓶药水足够她昏睡三天的。”兰德斯笑道,“洞穴就在这里,怎么办?”
“本来想靠这几个奴隶进去探一探路的,现在嘛……”阿莉希雅看了看躺倒在地仍在不住哀嚎的摩尔人们,摇头叹息道。
“算了……哥斯拉,你在作什么?进去替我看看。”兰德斯回头招呼了一声,小狗从开战起就躲在一旁看热闹,此时正兴奋着,见兰德斯指使,便一头钻进了洞穴中。
不多时,只听得洞穴里汪汪连声,数分钟后哥斯拉趾高气扬的从洞穴中钻了出来,朝着兰德斯连声吠叫着。
“难道里面的东西已经弱到连一只狗都能轻易攻击的程度了?”兰德斯讶然问道。
然而不等兰德斯和阿莉希雅来得及庆幸,洞口处猝然钻出一条闪光的白色长影,蜿蜒着从天俯冲直扑向兰德斯。
“我的天!为什么又是我!”兰德斯抱怨道。
白色长影,是一条三米左右的蛇状生物,然而这美丽的生物并不像蛇类一样令人害怕,而有着如普兰奥索与水妖精一般的优美动人。
在冒险者们口中,它被称为独爪蛟,在法师塔的图鉴中,它被称为塞里斯提流,意为半天界血统的蛇形魔法兽。但无论是哪种名称,都不能掩盖其强大的实力。
如果说水妖精是一切意志不坚定者的克星,那么塞里斯提流就是一切邪恶生物的惩罚者了。
看看它的能力列表上那些骇人的名字吧:灵活飞行,圣焰打击,活化物体,多重攻击,反邪恶灵光,精通神术。
顺便说一句,神术与法术的分别并不十分明显,虽然大家公认的标准是:神术以信仰虔诚为基础祈求神明的恩赐,而法术则是以施法者的精神力量为基础调用自然力量为自己服务,但事实上,像火元素使者之类的施法者,同样有着向火神祷告祈求力量的习惯,而星辰之主克莱拉所管辖的星辰旅者们以神力释放的神行术与风属性同名法术似乎并没有区别……
所以,关于神术和法术的描述,并没有严格精密的定义。很大程度上,人们只是凭感觉分类,这一点,和自然科学发达的地球不同。
闲话少叙,书归正传,话说兰德斯眼看着那一条白光隐现的长蛇在空气中灵活游动着向自己袭来,他已经开始反省自己今天是不是得罪了幸运女神姐姐了。
当然,还有另一个可能,那就阿莉希雅知道这里的生物是水妖精和独爪蛟,也知道自己身负邪恶的能力,才让自己来当诱饵替她吸引大部份攻击。
想到这里,兰德斯狠狠的瞪了阿莉希雅一眼,女孩嘻嘻笑着,全不把兰德斯恼怒的眼神放在眼里,只是晃动着手中的星辰细剑,一脸要看好戏的神情。
兰德斯没有动,并不代表他无法反击。当独爪蛟那唯一的爪子带着圣焰向兰德斯的头顶抓来时,滚石以与体重不符的速度直插在兰德斯与独爪蛟面前,举起巨大的左手挡下了独爪蛟的爪击。
圣焰对普通生物只能造成剧痛,而对于不死生物的伤害则是毁灭性的,除此之外,相对于邪恶的生物,圣焰相当于魔法火焰的灼烧,且无视对手对火焰的魔法抗性。
滚石是傀儡,它没有痛感,也不属于邪恶生物,所以圣焰对它一点用都没有,相反,凭着自身岩石身体的优势,滚石全然不俱对手的攻击,抡起拳头便向独爪蛟当头挥去。
独爪蛟灵活的在半空盘旋着,以长尾抽在滚石身上,借力飘出数米,回头一张口,便是数个大型水元素从湖面上升起,向着岸边冲来。
独爪蛟召唤的大型水元素,差不多要比兰德斯自己召唤的大出三到四倍,看着那体积惊人的召唤物,兰德斯只有苦笑而已。
“嘻,果然是很麻烦的对手哦。”阿莉希雅笑嘻嘻的靠了上来,她摇晃着手指,说道,“看样子那条长蛇很喜欢你,所以它交给你了,我替你解决那些小东西。”
“小东西……这件事是你挑起来的好不好……”兰德斯继续抱怨着,此时他也顾不得藏私,手一张,便从腰包中抽出了恶魔狼牙棒,紧随着阿莉希雅向水元素们冲去。
3ACT6 独爪蜃蛟-4
发
一见到恶魔狼牙棒,独爪蛟的敌意更甚,那粗大笨重的武器上显然有着炼狱的气息,而天界生物与炼狱生物本就是天生的死敌。
于是,它绕开滚石,长尾一晃带着如沸腾般的水花狠狠抽向兰德斯,这夹杂着水元素魔法与强劲力量的打击,是独爪蛟最主要的两种攻击之一了,只是,兰德斯头也回,便轻松的跳开闪过了它的尾击。
“滚石,授权启动主炮,单发精确射击模式。”兰德斯下令道。
滚石的左臂顿时发出一连串机关运转的声音,那六枝铁管外的护罩缓缓张开如花朵盛开一般,露出其中黑洞洞的铁管,紧接着其中一根铁管发出一声轰然巨响,推动着一枚刻有魔法符号的铅丸狠狠撞在独爪蛟的背上。
距离如此之近,独爪蛟的注意又全在兰德斯身上,这修长灵活的生物竟没能避开,被这偷袭的一击径直打到飞起,在空中转了两个身,方才停下来。
独爪蛟望向滚石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惊讶,它全然没想到,这笨重的家伙竟有如此强力的远程打击能力,那种力量……竟如同一柄双手大锤砸在背上一般剧痛无比。
若不是独爪蛟天生的防御力极强,恐怕只一击就能击毙它了,换成一名身着钢甲的骑士,被滚石这一击直接命中的话也会被打到吐血身亡的。
铅丸的冲击力远远高于其穿透力数十倍,造成的冲击力是相当可怕的。如果没有盔甲的阻挡,那么铅丸撞击变形后那巨大的横截面所造成的伤口将会和被巨龙咬上一口相差无几……
滚石一万金币的价值,有一多半就在这炮击上了。
见滚石只一击就让对手受伤,正在和水元素激战的阿莉希雅也不由分神,竟没发现一个水元素出现在身后,挥舞着带着冰凌的大手扇向她的后脑。
“笨蛋,想死在这里吗?”
一声闷哼,兰德斯及时的冲来,撞开阿莉希雅以多肉的后背受了水元素一击。水元素强力的打击顿时让兰德斯一口血喷了出来。
幸好,兰德斯对于身体素质的锻炼很刻苦。
“笨蛋,想死在这里吗?”阿莉希雅不客气的原话奉还,她手中的星光细剑猝然间洒下漫天星光,那点点繁星中隐藏的杀意竟是如此逼人,全然没有之前的隐秘与狡猾,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刺骨的绝意。
星光细剑,专属于星辰之主信徒的武器,它是由神力锻造的特殊兵器,无法以魔法的方法赋魔强化,但本身便相当于一柄三阶魔法物品。在星光细剑所认定的唯一主人手里,这把剑有着迅捷的能力,配合着剑身上那不时闪现的星光缭乱人眼,其本身就是一种相当强大的武器。
这种武器,弥补了星辰旅者本身实力上的不足。
而阿莉希雅本身就是一个不弱的战士,加上全力发动的“星辰”,转瞬间爆发出的夺目星光毫不留情的将那大型水元素吞没其中,三下两下绞杀得涓滴不剩。
“笨蛋……”阿莉希雅看了一眼受伤的临时同伴,表情复杂。
“眼睁睁看着同伴受伤,我似乎做不到呢……”兰德斯挠挠头道,“尤其是这个同伴看起来像个长不大的洋娃娃的时候。”
“笨蛋!”阿莉希雅脸上一红,踢了兰德斯一脚,转头奔向独爪蛟。
这一脚的力量,与绞杀水元素时那种杀伐,显然有着天地之别啊……
剩下三两个水元素,兰德斯也懒得麻烦了,他伸手从口袋里取出两瓶十个金币的炼金药剂,随手扔了出去。
两瓶药粉在空中相撞,试剂瓶破裂,其中的红蓝两色药粉相混在一起,顿时爆发出阵阵浓烟。
“脱水!”
这股褐色的浓烟有着极强的吸水性,两个水元素发出惊恐的嘶叫声,然而药剂那恐怖的性能却能强行从它们身上夺去水份,失去水体的水元素聚集体迅速消散在空中。剩下一个水元素在恶魔狼牙棒的狠敲下没坚持多久便化为一摊水体了。
兰德斯倒不是未卜先知知道要和水元素作战,只是他的腰包内确实有着针对不同特性的对手的炼金药剂,数量虽然不多,但种类却很全,只是价钱太贵,所以若不是此时碍于阿莉希雅在场兰德斯宁肯用不要钱的造魔法则……
从地上捡起水元素留下的两小块结晶,兰德斯抬起头,看着阿莉希雅与独爪蛟奋战。
果然,女人是一种很强大的生物,明明只有十一二级的实力,但在情绪激动下,阿莉希雅竟能将高出她数个台阶的强者打得满世界乱蹿。虽然说独爪蛟已然被滚石打伤,但这种程度的爆发……阿莉希雅也真能称得上妖孽少女了吧……
“滚石,低当量模式,快速射击六轮。”
咔嗒一声,一枚新的铅环滚入弹仓,火药仓的火药装填二分之一,之后一道魔法的火光引燃弹药,轰然将致命的弹丸射了出去。
六连射。
为了降低炮口跳动,所以只装填了一半的装药量,然而即使如此,滚石的炮击仍然有着轻易秒杀人类的力量。
独爪蛟一声嘶鸣,从一头蹿入洞穴之中,阿莉希雅疾挥细剑在它的身上留下数道小伤口,然而其杀伤力并不足以令独爪蛟失去动力。
兰德斯心里一动,嚷道:“难道它还有其他的……”
不等兰德斯说完,独爪蛟便又从洞穴中蹿出,只是这一次,在它的身边还多出一具全身重铠。
12
作者:晴了
恶魔的纷争
3ACT7 黑的语-1
活化物体……独爪蛟的天生本能之一,能令无生命的物体获得灵魂,活化的伪生命体会自发的以保护独爪蛟为第一目的。
“看起来要糟,更要命的是,我们似乎跑得不如它快,难道……非要暴露出自己的真实能力吗?”兰德斯脑海中迅速思索着对策,阿莉希雅是个漂亮的少女,但兰德斯并不会因此而小看他,正如兰德斯所说,阿莉希雅?斯通侯爵小姐有着女王一般的特质。
然而,若要兰德斯轻易抛下笨重的滚石逃命,兰德斯也不愿意,毕竟那是一万多枚金币,而且没有了滚石,兰德斯并没有太大的把握逃出独爪蛟的追击。
“拼了,就赌这小妞不会太无情……”兰德斯告诉自己。
“阿莉希雅,今天你所看见的一切,我希望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兰德斯低沉的说道。
“啊?什么?”女孩愣了一愣,“既然你这么说……可以啊。”
“记住你的承诺……以悲泣之王的尊讳,造魔?神经蔓,激素爆发……”
兰德斯的速度瞬间增快了近一倍,如箭矢般出现在活化重盔甲面前,他伸手扣住头盔,一脚顶在盔甲的胫甲位置力量爆发顺势向前一绞手腕,竟将五十多公斤重的全身重盔甲举了起来,狠狠摔向地面。
拜鬼蜘蛛所赐,为了发挥那小造魔的最大价值,兰德斯很是下了一番苦工在擒拿近战之上,这一扣一顶一举一摔,便是他几周努力练习的结果。
活化盔甲是没有要害的,虽然这沉重的撞击让它的表面多有凹陷,但它仍然挣扎着要站起。兰德斯哼了一声,粒子刀无声无息的落入他的左手。
高功率模式,三刃一闪。
粒子刀迅疾在的盔甲上划拉了几下,那淡蓝色的光焰顿时将精钢打造的盔甲切成四块。活化物体在被击碎之后便会因为活化能量的错乱而变得动作古怪,无法再正常活动自己的身体了。
兰德斯抬起头,看着空中的独爪蛟。
“你的灵魂,我收下了。”兰德斯的眼神分明的传达了他的渴望,那赤裸裸的贪婪让独爪蛟无比愤怒,那修长的身影居高临下猛扑向兰德斯。
“虽然是很强的生物,但智力……甚至还不如普兰奥索。”兰德斯撇嘴一哂道。
在独爪蛟扑向兰德斯时,胜负便已经决定了,在兰德斯的心灵遥控下,滚石早就将炮口对准了兰德斯头顶上方二十厘米处,当独爪蛟愤怒的扑下时,滚石的主炮发出暴怒的轰鸣声,双倍装药的推进药将闪着魔法灵光的特制弹丸射向目标。
独爪蛟几乎是自己撞上那弹丸的。
“刻有火元素符文,由火元素相性很好的火铜矿石与红宝石粉末制成的爆炸弹丸,其杀伤力近似于普通弹丸外加一个六级普通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
独爪蛟被弹丸炸得直飞出去,兰德斯手快,一把抓住独爪蛟的长尾,没让它落入水中。左手的纹身微微一闪,无声无息的吞掉了独爪蛟那美味无比的灵魂。
阿莉希雅飘身而上,细剑以肉眼难见的高速在独爪蛟的双眼,脑部及心脏的位置戳刺数下。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倒在地。
“我说,我们两个真是疯子,居然敢招惹这么强大的敌人……”兰德斯自嘲道。
“我怎么知道你这家伙身上有如此吸引它们的邪恶气息呢,说起来你看起来不像坏人呢。”少女微笑道。
“邪恶阵营指的是以邪恶力量为武器的那一类人,我们是利己主义者,可以为自己的利益牺牲其他人,但并不所有邪恶阵营的人都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家伙。”兰德斯撇撇嘴道,“比如你这个中立阵营的神灵信徒,不也做了邪恶的事吗,居然杀死一头天界生物抽筋扒皮,嘿嘿……”
“不要你管啦。”少女伸出拳头,给了兰德斯脑袋一下,十级战士的粉拳……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好了,等我叫醒那四个白痴,把这家伙扛回去好了。洞穴里的战利品你自己去收集,我不喜欢动物巢穴,又脏又臭的……啊,还有那个大美人,嘻嘻……”
兰德斯看了看仍然昏睡在地的水妖精,不由的挠了挠头。
水妖精喜欢俊美,善良的生物,兰德斯显然两样都不着边际……
把她做成造魔吧……兰德斯露出邪恶的笑容。
独爪蛟的收藏品并不多,毕竟它不是真正的巨龙,没有巨龙那种金灿灿的爱好,而且虽然独爪蛟的实力优秀,智力却仅仅比小猫小狗略聪明一点,远远及不上人类的智慧更惶论老不死的巨龙们了。它们哪懂得什么叫作收藏……
独爪蛟收下的,只是一些能够活化之后当作部下的重盔甲,武器,还有少量魔法灵光浓烈到肉眼可见的小饰品。然而最让兰德斯心动的,是在那堆收藏当中静静躺着的一颗黑球。
史前遗迹,奇迹物品。
黑球的标签已然黯淡无关,兰德斯试着用史前语说了启动,检查之类的词,那黑球隐然有光芒闪动,却没有动静,试了几次之后,兰德斯便只好先将其收入口袋内。
一柄能在击中敌人时产生高温火焰,质地坚固的炽炎剑,大约能换上几百金币。一件已然破损的亚龙皮皮制护胸,大约能卖几个金币。两枚可以储存魔法的戒指只此已然用光,找魔法师往其中充填魔法又要一笔额外费用,而那其中储存的魔法又不是兰德斯喜欢的类型……
“真是失败,亏本了。”兰德斯抱怨道。
“小家伙,出来啊。”洞穴外传来阿莉希雅的召唤声。
3ACT7 黑的语-2
兰德斯淌过湖面,走上地面站在少女面前。少女晃着手里那枚银光闪闪的优雅戒指,笑嘻嘻的说道:“呶,谢谢你的帮忙,这枚戒指是我给你的礼物哦。”
“精准之戒?我又不是弓箭手……”兰德斯苦笑道。
“可是我父亲却是帝国第一弓箭手呢,他给我的戒指会是什么好东西。”阿莉希雅嘟着嘴抱怨道,“他一直想让我继承他的弓术呢。可是我还是喜欢旅行和星辰哦。”
“你的道路当然应该由你来选择。”兰德斯随口答道,“找到自己所爱的事,还能从中赚到生活费用,人生之乐事莫过于如此。”
“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阿莉希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不过下次我帮你做事你可不许推拖哦!”
“这是威胁吗?”
“是朋友的忠告啦,笨蛋,我走了哦。”少女甩着金色的长发,带着随从与战利品飘然走远了。
“朋友吗……”兰德斯自语道,“久讳的名词呢……”
本想带着滚石去见普兰奥索,将修兹的遗物打捞上来改制一些外挂装置强化滚石,但被阿莉希雅这么一带,算算时间和路程,恐怕是没什么空余了。想了想,兰德斯便领着傀儡和没有出力的小狗哥斯拉走上回城之路。
哦,还有一个半昏迷的水妖精。
兰德斯对水妖精很好奇,晚间休息时候,他抱着那美丽的生物,轻轻以指尖抚摸着她的皮肤,感受着那看起来湿润如玉的皮肤上细不可见的鳞纹,感受着那略显冰凉的身体带来的一丝异样。
嘿,虽然只是十三四岁的身体,但作为男性人类,对于容貌绝美身材一流的水妖精,兰德斯还是害羞的发现自己有了生理反应。
幸好,水妖精的身体是冰凉的,这才没让兰德斯欲火焚身……好吧,太不和谐的描述我们就此略过好了。
怀中的美人儿……或者说是美妖?呃,我是说怀中的水妖精突然动了一下,她侧过脸,贴在兰德斯的怀里,低声嘀咕着什么。
“我现在算什么,保姆吗?”兰德斯苦恼道。
水妖精在黑市上能卖到两万金币,也就是说,兰德斯可以因此扭转自己负债的状况。可是凭什么要将这自然的恩赐交给那些痴肥的贵族废物们呢,兰德斯自己也很喜欢漂亮姐姐和可爱萝莉的嘛。
把她变成造魔……把她变成造魔……
一个念头持续不断的在心里高声诱惑着少年,好几次,兰德斯差点就要把手背贴上水妖精的额头了。
突然间,水妖精醒了过来。
“你醒了?”兰德斯握着剑柄,犹豫着要不要先给她一剑刺个半死再慢慢调教,不过看到那美丽的生物眼中似乎并没有敌意,甚至有些楚楚可怜的害怕,兰德斯又心软了。
水妖精的声音很好听,可惜兰德斯全然听不懂,正发愁间,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从魔法口袋里翻出那张魔法羊皮,拿出鹅毛笔就要往着羊皮卷上画象形文字。正在此时,兰德斯突然发现,那枚不知名的奇迹物品,那颗黑色的球体,正一明一灭的发出有规律的光芒。
他一把抓起那黑球,递到水妖精面前。
美丽的人形生物露出讶异的表情,她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抹过黑球,随着水妖精的手指滑过,那枚黑球表面竟一片片亮了起来。
它出声了。
兰德斯大喜,他听得出,那是史前语言。
听了黑球的说明,兰德斯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黑球是一种语言翻译机,它储存有大量语种的规律,当“听到”陌生的语言时,黑球便会自动破译其中的规律,寻找相近的语种适配,最终翻译出来。
兰德斯用的是史前语言,也没有说对开启的命令,所以黑球一直处在待机状态下。这时听到水妖精的陌生语言,它才开始工作。
人类通用语?哦,当黑球在前任主人的手中时,它便已然破译了这种语言,所以兰德斯说话并没有引起它的自动处理。
听到黑球的提示,兰德斯便明白该如何使用这种小东西,他从水妖精手中接过黑球,轻轻拨弄两下,在黑球的表面便浮现出一方由光形成的虚拟键盘。兰德斯极快的在其上按了几下,再说话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所说的竟然是水妖精的语言。
哦耶!兰德斯狂喜。
这东西虽然不能直接用于战斗,但想像一下也知道这是何等好用的辅助设备了。想像一下你能凭借这小东西与龙讨价还价,或是唬骗一群呆头呆脑的巨人为你作战……你就会明白,它的价值所在。
预言法术中有类似的法术,但那种法术只能听懂和阅读,并不能让你会说。而这黑球,却能让你以正确的发音说出你想要说的话。
难以想像的科技,我们都知道语言的复杂性远超过地球现有的人工智能处理水平,而这异世界的史前文明,究竟发达到何种地步呢?
“美丽的娜菲娅,很高兴能以这优美的语言与你对话。吾名兰德斯?席瓦,人类,如你所见,我是背负着邪恶力量的罪人,在获得邪恶的强大力量同时,也继承了邪恶的诅咒。虽然我不想真的为害谁,然而这力量的枷锁,却让我永远无法平静。”兰德斯低声说道。
忽悠,接着忽悠……可惜,善良的水妖精显然不明白人类的狡猾,她似乎是相信了兰德斯的话。
兰德斯说的其实不算谎话,所以,他看着水妖精的眼神很平静,让擅于以目光影响他人的水妖精能感觉到他的诚实。
事实上,兰德斯并不算是坏人,虽然他拥有炼狱的法则力量,役使的是邪恶的魔族,然而兰德斯的本质只能算是中立偏向一些邪恶。
3ACT7 黑的语-3
他的邪恶,是有针对性的。
“你可以叫我碧莎,我的真名不能告诉你,狡猾的人类不能完全相信。”水妖精轻声道,“你俘虏了我,要做什么?”
“嗯……我也不确定,我不愿意就这么放了你,但又不忍心把你当作奴隶卖给别人。这样好么,你,为我服务一年,一年之后,你我的俘虏关系结束,你就不欠我任何东西了。”兰德斯问道。
“一年?好啊。”水妖精显然不知道什么叫讨价还价,她的想法只有是或者不是,简单干净。这样纯洁干净的灵魂,加上绝美的面容,的确惹人怜惜。
“我会待你如友,也请你容忍我的某些做法。”兰德斯微微颌首行礼道。
“如你所愿,我会容忍你的邪恶,但请允许我拒绝让我堕落的行为。”水妖精的礼节同她本身一样优雅美丽,兰德斯看得痴了,呆了半晌,才回过神来,点头称是。
“契约达成,我临时的主人,兰德斯阁下。”
“碧莎,是个好名字。”兰德斯笑道。
“碧莎,水妖精全是女性模样,你们……如何……繁衍?”兰德斯红着脸问道。
碧莎眨巴着漂亮的没有瞳孔的碧色眼睛,似乎没有明白兰德斯的问话。兰德斯又问了碧莎一些关于水元素界的事,但是,似乎碧莎是在物质界长大的,对于水元素界的印像有限,更不要提什么繁衍的高深话题了……
嘿,想歪的同学自己去面壁思过。兰德斯想的只是量产一些水妖精萝莉收藏观赏而已,真的……
回到奥里尔庄园,所有人都似乎被兰德斯身后那名女子所吸引,兰德斯挠挠头,最终还是放出了哥斯拉这个战略性威慑武器才将好奇的魔狼士兵们吓走。
“碧莎,跟我来。”
兰德斯找来材料,以胶怪的粘液与水蓝色棉布给碧莎做了一件连帽斗篷,将水妖精的绝色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水妖精擅长魔法,几乎懂得所有三阶以及下的水元素法术,此外她那双拥有神奇力量的眼睛,同样也是很危险的武器,想要伪装成一个游方法师是再容易不过了。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流浪的魔法师碧莎女士,是我从森林里救出来,因为这个关系而受我雇佣的神秘法师。你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受人打扰。我想这应该可以掩盖你的真实身份了。”兰德斯答道,“你不喜欢战斗,那么就专门施展治疗和保护类的法术,还有我想请你帮我训练一些动物,比如马、猎鹰和猎犬,可以吗?”
“如你所愿。”水妖精点头道。
于是水妖精便作为奥里尔庄园唯一的家族供奉法师留了下来,内森依然没有追问兰德斯,他们心照不宣的保持某种默契。
夜里,兰德斯有时候会到碧莎的房间与她交谈,向她学习水元素力量的使用技巧,虽然兰德斯自己缺少施法者最重要天份,专注,但在使用造魔伪龙的力量后,兰德斯是可以运用低阶法术的,而水妖精的那些魔法技巧显然对于他也是相当有用的。
兰德斯一直认为,魔法魅力不在于它有多强大,而在于它有多实用。
低级法术中,同样有着效果不错的小玩意儿,只是对于其他魔法师来说花时间去学习这些数量众多的法术,还不如早一点争取获得三阶四阶法术的能力来得有效率些。
只有兰德斯和某些无法学会高阶阶法术的……比如兰德斯面前的水妖精小姐。
碧莎微微仰着脸,微卷的夺目金发松松的散落在她洁白细致的肩背上分外灼眼,兰德斯有时候怀疑水妖精致人盲目甚至死亡的魔力究竟来自于其精神力量还是其美丽……
有人相信,水妖精即使什么也不做,单凭其绝色的美丽也是无比强大的武器。
随着水妖精的低语声,越来越多的水元素渐渐聚集到她的身边,即使是兰德斯这个半调子法师也能看出水妖精的魔法实力其实已然远远超过三阶甚至四阶魔法的门槛了。
“一个相当于十级水元素使,却只能使用低阶魔法,在医疗与动物交流上有独到优势,又有危险的视线武器的同伴……”兰德斯评价道,“一年的时间,有你的帮助,我将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成果。”
“散播邪恶?”水妖精微微扬着嘴角,嘲讽道。
“散播邪恶?那算什么成果,人类是很容易受诱惑的生物,其中有一大部份人类,其心底都有着邪恶的种子,只需要一点点利益,仇恨,嫉妒,贪婪……一点点,就足够让他们不自觉的走上邪恶之路。然而,那算什么了不起的成果呢?”兰德斯反问道。
“你想要什么样的成果?”
“打翻现有的秩序,追求一种相对宽松平等的自由,令贵族们不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不再有坐享其成的馅饼。我希望世界上不再有奴隶,除了穷人和富人,他们之前再没有天上地下的区别。”兰德斯站了起来,望着天花板喃喃道,“我只要这样温和的革命而已,我要的自由,其实很有限。”
“我听不太懂,不过听起来很有趣……人类真是麻烦呢,为什么非要有这么多争端与欲望呢?”碧莎轻声道。
“欲望是人类的动力,正是因为欲望,人类创造了城市,武技,魔法,以其并不优秀的肉体与精神力,造就出连巨龙也无法创造的文明体系。”兰德斯解释道。
“嘻,看起来你是个很睿智的人类呢,只可惜,是个不漂亮又邪恶的生物。”碧莎展颜一笑,顿时整个房间都仿佛被柔和的光芒所照亮了一般,让兰德斯看得一怔。
“难得的好评价了,只可惜多了一个‘只可惜’。”兰德斯打量了一眼水妖精露出罩袍外的白晰皮肤坏笑道。
3ACT7 黑的语-4
水妖精也不生气,事实上元素界的生物都很难说有什么性别之分,即使兰德斯偷看水妖精洗澡,她也不会觉得不快的,只是水妖精只喜欢美丽温暖的东西,所以她才不喜欢和普通人有接触。
唔……说到这里,会不会有人立刻想投身于善良阵营呢?
“不过,颠覆现有秩序是很困难的,我又不太喜欢太过激进的方法,但必要的流血在我这个邪恶者看来也是无所谓的,我只担心我的动作会不会太大,若是引来神灵们的关注甚至是半神强者的追杀,那可就大大的不好玩了。”兰德斯又抱怨道,“我最不喜欢这一点,这些顶级的力量足以让奴隶阶级人数的优势荡然无存,要不革命早就该爆发了吧。”
碧莎又是一笑,环绕在她身边的魔法元素渐渐散去,她站了起来,轻轻甩着身上的长袍,抱怨道:“我想要漂亮一点的衣服。”
“唔?好的,有时候我请个贵族家的裁缝来帮你看看。说实在的,只要你露出脸和长发,穿什么衣服都无法掩盖你的美丽。”
“我的美丽是我自己的,我喜欢美丽的东西,对了,把我的匕首还给我。”碧莎伸出白嫩的小手说。
“本来想送人的……”兰德斯苦笑着从口袋里摸出水妖精匕首还给了她,顺便将那两枚魔法戒指一并给了她。
果然水妖精喜欢漂亮的东西,她不问这戒指有什么用,只是看到其造型优美,色泽鲜亮,便开心的戴了上去。兰德斯不禁恶意的想,下次一定要在戒指上作点手脚好占点便宜才好……
几天以后,兰德斯便依约替水妖精做了三套同样的水蓝色的连帽斗篷,斗篷本身是没什么复杂的东西的,只是在用料,款式上用了点心思,让这身斗篷看起来不会像破口袋一样飘飘去,除此之外,大家族的裁缝眼光和手艺都很不错,做出来的服饰连兰德斯都觉得好看,水妖精更是欢喜的亲了兰德斯一口。
一百金币的魔法戒指,换三件除了好看之外几乎什么优点也没有的斗篷……兰德斯不禁感叹,这一吻真是昂贵呢。
金币,你果然是灾难的源头,兰德斯这会儿越发觉得自己好穷。
正在水妖精为新装而欣喜,兰德斯为缺钱而苦恼的时候,庄园外突然响起刺耳的警哨声。
“好难听的声音。”水妖精抱怨道。
“跟我来,去看看谁大晚上吵人睡觉。”兰德斯立刻很开心的决定找个对像迁怒一下,此时他正一肚子烦恼,正要发泄一下。
街道上,此时正有数十枝火把将不大的街道照得一片通明,兰德斯远远的看见对方举着的旗帜,那大大的金黄色馅饼清楚的说明了他们的身份,太阳修会。
兰德斯最头疼的家伙,倒不是太阳修会的杂鱼们有多强大,而是他们动不动就会高喊着打击邪恶之类的口号向你冲过来……兰德斯身上的邪恶气息并不好隐藏。
至少兰德斯确定,像水妖精这样程度的魔法生物就能一眼看穿。而太阳修会也不会是杂鱼,他们的领队多半有着同样的能力。
他们追捕的,大约不是魔族就是什么邪恶法师之类的存在吧。兰德斯观察着周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似乎对方已经藏了起来。
“太阳修会,也好,不把你们解决掉,以后我在里尔韦特会坐立不安的。”兰德斯想道,“也不能用太暴力的方法,否则引来更多的电灯泡那就不好了……只是不知道那个暗处的邪恶会是什么样的……”
目虫无声的在空中飞舞,在兰德斯思索时,其中一个小东西突然撇到什么灰白的东西一晃而过,兰德斯立刻追了上去,三绕两绕,便在十分钟后将那个身影堵在巷子里。
“一个……骷髅?”兰德斯讶然看着眼前那个身影。一个没有智力的骷髅?这样的不死生物,又怎么可能逃过一个小队的修会教兵的追杀?
要知道,太阳修会可不是其他教会可比的,太阳修会全是可以上战场的成员,平均实力都在五级职业的水平附近,不要说是一个人形骷髅,就是巨型生物的骷髅也禁不起他们的蹂躏呀。
眼前这个骷髅,显然不是通过战斗的方法逃过追捕的。
“你是什么……”兰德斯问道,“你绝不是普通的骷髅,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骷髅默然,显然这东西没有发声器官,而且你也不会指望能在一颗头骨上看出什么表情来吧……
兰德斯正要说话,身后传来细微声音,他头也不回只是向骷髅走近,突然间左手极快的向后一伸,把擒住……
“是个小孩?”兰德斯讶然看着被自己抓住小东西,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灰头土脑,头发枯黄,两眼中满是惊恐。
“放开他。”
“咦?”兰德斯回头,看着骷髅。那骷髅此时正缓缓的褪下一层“外衣”,露出其中的真实身份。
一个正常的年轻人类男性,居然可装成一架骷髅?
“真有趣,有什么是需要你在太阳修会的眼皮底下伪装成骷髅而不是以人类身份来完成的呢?”兰德斯却没有松手,他熟练的捏住小孩的双手,将其手中的短棒夺下扔在一旁,将小孩提到自己身前面向着骷髅变身男子。
那名男子沉默,兰德斯手中的小孩奋力扭动着,然而他的力量与兰德斯相比差得太远了,动弹不得。
“而你,幼小的人类,又是为什么在此时此地出现,是为了接应他吗?不,看起来不像,否则我会很怀疑这位先生的智力水平是否能达到作为一个成年男性应有的程度……”
“杰克先生才不是笨蛋!”小孩大嚷道。然而他的声音立刻小了下去,害怕的看着面前男子。
“杰克?很普通的名字,听起来应该是平民,或者是奴隶常见的名字,当然也有例外,不过那不在我考虑之列了……的问题是,你是谁,杰克老兄?”
“你要的是我,放了他。”年轻男子举起双手,交叉相叠平平直在胸前。
“你作这个动作……我又不是法刑署的爪牙,没有铁链和渔网。”兰德斯耸耸肩,放开了小孩,一脚把他踢开到一旁免得碍事。
“你又是谁?”
“是我先问你的,而且……算了,跟我来。”兰德斯勾了勾手指,回头就走。
“去哪里?”
“我不想和太阳修会打交道,去贫民区。”兰德斯头也不回的说道,“你认得路吗?”
“不是很清楚。”
“那么你大概不是里尔韦特人……好吧,这里,左转。”一边说着,兰德斯一边快步在前带路。那名男子稍稍迟疑了几秒,便带着小孩跟上。不多时,三人便已来到贫民区的某个角落。
神秘的年轻人是谁?他在这里做什么,兰德斯又会如何应对?当然,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且让我们喘口气慢慢说来。
3ACT8 自由斗士
兰德斯和路遇的几个平民低声交谈了几句,便掀开一张油纸,露出其下由废品搭建起来的小屋,带头走了进去。
“你……你是平民?”
“平民出身,现在是贵族家族骑士。”兰德斯点点头道,“这里的人都认识我,你不必担心,他们会帮我放哨的。”
年轻男子犹豫了一会,低声道:“在下是杰克?海默尔,帝国通缉犯。”
“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我在意的你为什么被太阳修会追捕,他们只对邪恶生物有兴趣,而你……”
“因为那枚戒指……我从头说起吧。”
杰克?海默尔的故事很长,这位年轻英俊的男子是个奴隶,与兰德斯类似,他天生有着一颗向往自由的心,所以,当他十八岁的时候,这位杰克先生便在计划着逃出奴隶营。
他成功了,代价是全身上下多达六十五处的各种伤痕,并从此被帝国通缉。但杰克?海默尔仍然坚持到今天也没有被抓住。
甚至,他在计划着一场奴隶解放运动。
杰克?海默尔是个很有天份的男子,在多年的流浪中,他竟然无师自通的成为一名游荡者,而手中那枚戒指,正是他一次无意中在帝国东南沿海的小岛上避难时发现的,那是一座废弃的神庙,看不出供奉的是什么神灵,而这枚戒指正在神庙中的巨鼠窝中静静等待着有缘人。
这枚戒指,有着神奇的力量,它能让佩戴者变成骷髅。
变身骷髅后,杰克?海默尔的速度和灵活性便明显上升了,体重似乎也减轻了一般,能像猫一般在房顶上安静的疾行。同时,变身骷髅能让杰克获得亡灵一般的特质,不用呼吸,不怕溺水……最重要的是,没有人知道那盗贼便是被通缉的奴隶杰克?海默尔。
太阳修会的追捕,是因为杰克在英勇之王神殿中偷走了一件圣物。
“你真的拿了守护之剑?”兰德斯讶然,他当然知道英勇之王的神殿虽然比不上太阳修会驻地那么危险,但至少要比里尔韦特几个贵族庄园的守卫加起来还要麻烦。
“是,为了我的理想,我需要强大的力量。”杰克毫不犹豫的答道,“守护神剑,它的光芒正可以鼓励我那些受压迫的同胞。”
“想法很不错……”兰德斯伸出两指拈着下巴,微微点头,“那么,你有计划了吗?”
杰克?海默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如此信任眼前这年轻的骑士,他只是本能的觉得,眼前的少年,有着令自己梦想实现的能力。
“计划……我打算到南部,到南部椰岛那里的种植园发动奴隶们争取自由。”杰克有些兴奋的说,“椰岛上有近十万的奴隶在流血卖命,为了自由,他们一定会响应我的号召,起来抗争的。”
“错了。”兰德斯摇了摇手指,“你要花时间从小事上帮助他们,待时机成熟,鼓励他们站起来争取更好的待遇。”
“为什么?奴隶主不会答应的。”杰克讶然道。
“他们当然不会答应,还会严惩带头者。然后,你再用散布流言等手段,引发奴隶与奴隶主的冲突,才有可能逼得奴隶们真正反抗。否则,忍受了这近百年的压迫的奴隶们,又怎么会被你几句话说动就起来造反呢?”
“这样……太残忍了吧?”
兰德斯嘿的一笑道:“若怕流血,便不要谈革命。要做,便只有在血海中奋力挣扎才有能接触到美丽的彼岸。但我要提醒你,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变数,你选择的路很险,世界上有无数强大的存在有可能轻易颠覆你的努力,你真的确定自己有决心,有毅力,哪怕失败一百次,也要继续为第一百零一次的胜利可能而抛下一切去努力吗?”
杰克默然半晌,点了点头。
“既然是这样,你等一等。”兰德斯坐直身体,从窝棚中钻了出去。
杰克一个人坐在这里,安静,清冷,他突然觉得害怕,因为自己一个人,在未知的地方,等待一个无法确定可能。这种害怕,像是毒蛇一般时时缠绕着他的心,让他痛苦。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杰克几乎要以为兰德斯已然去告发自己,带人来围捕自己了,这时候,兰德斯突然一头钻了进来。
“这是一份大略的计划设想,你参考这个计划,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应该能够提高计划的成功率。我能帮你的事情不多,不过,你的理想很有趣,我很乐意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兰德斯笑道。
以奴隶角斗士为武装力量核心,寻找易守难攻的营地作为托身之所,列举能吸引广大奴隶甚至是平民的规章制度,如何用有力量的语言鼓动奴隶们,如何应付围剿,如何建立生产生活的秩序……兰德斯的计划足以让杰克?海默尔眼界大开,那超越杰克生平所有见识的计划,竟然只是兰德斯口中大略的计划设想而已?
眼前的骑士是个天才。杰克想道。
“最难的一项是如何鼓动奴隶,这一点,你最好先以奴隶身份进入种植园和奴隶们打成一片,建立自己的权威之后再进行这最重要的起始工作。记住,人心是很复杂的,但群体的想法却是有迹可寻的,你要学会如何控制群体的意志,那便是成功的一半。”兰德斯再三叮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