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吸血鬼黎斯特》》 · 安妮·赖斯 · 2026-07-25
《吸血鬼黎斯特》
作者:安妮·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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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或多或少可以算不死幽灵。太阳的光芒,烈焰的高温,或许能够毁灭我;话说回来,却也未必尽然。
我身高六尺,在一七八零年代,当我犹是年轻的凡人,这样的身材着实令人难忘;纵以今日标准看来也并不差。我有一头浓密髻曲,长几披肩的金发,在萤光灯下自然闪耀白光;灰色的眼珠,很容易受到外界颜色烘染而泛蓝变紫;鼻子略短而窄;嘴型漂亮,配我的脸稍嫌大了些;我的嘴巴时而显得刻薄,时而又显得慷慨。性感迷人的特色,却从来不变。此外,我有一张生动跳脱的脸,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总形之於色。
我的吸血鬼本色,表现在白哲且高度反射的皮肤上;在任何镜头下,都必须敷粉以作掩饰。
一旦饥渴嗜血之际,我看起来就十分恐怖,肌肤皱缩,血管如绳索环绕骨骼周围;不过这种情况绝不至於发生的。只有指甲则是唯一的破绽,这个特徵所有的吸血鬼一无二致!我们的指甲看上去像是玻璃,当凡人无所事事盯着看时,难免因此发觉到我们非属人类!
目下,我摇身一变,成为美国人所谓的摇滚乐超级巨星。甫发行的第一张唱片,销售已破四百万张;不久将率着乐团从西岸到东岸,举行全国巡回演唱,首站已选在旧金山。MTV 专播摇滚乐的有线电视台两个月以来从早到晚播映我的演唱节目;同样的录影带也出现在英国热门流行音乐台;在欧洲大陆;可能还包括亚洲某些地区与日本。录影带的销售网更已普及世界各地。
此外,我也算是个作家,上星期刚出版一本自传。
谈到英文我写自传使用的文字我的启蒙老师是个船夫,大约两百年前,他的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驶向纽?良。之後,学习领域拓宽了,我几乎读遍英文作家的书从莎士比亚、马克吐温,到赖德哈格,几十年时光就在阅读中流逝了。最後,我读到二十世纪早期军面具杂志的侦探故事,其中达歇尔汉姆特所写的孙贝特冒险记,乃是我临终阅读的故事。此後,藉着文字比喻来说,我是潜入地底蛰伏长眠了。
那年是一九二九年,地点在纽?良。
当我写作时,十六世纪的词汇自然流泄笔尖,我所熟悉诸作家的语句也不断涌现。尽管法国腔调难改,我说话的语气却混杂於船夫与孙贝特侦探之间。所以,当我时而刻划营造十八世纪的古典气氛,时而又将它炸成碎片时,希望你能忍受我这种前後不一贯的行文风格。
去年,我回到二十世纪。
之所以再次出土现身有两个原因。
首先,在长眠时候,我接收到各种讯息,此类不和谐尖锐而夸张的噪音,四处流窜,无孔不入。
在此我所指的是收音机、留声机以及後起之秀电视所发出的声音;在老花园区我长眠的地底,来往汽车的收音机声历历在耳;附近房屋的留声机和电视,也在耳边聒噪不已。
当吸血鬼长眠或者如我们所称当他停止吸血静躺地底,他逐渐变得衰弱而无法复苏,随之而来的便是进入一种迷离梦境。
在那种状况下,我懒懒的吸纳声音二如常人入睡时对周围之声不自觉作出呼应。五十五年过去了,突然间,我开始“记忆”听到的一切,我跟着娱乐节目脉动,聆听新闻广播,聆听流行歌曲的歌词与节奏。
逐渐的,我开始了解世事的变迁;也开始注意有关战争或发明的消息片段;当然还加上新语言形式与使用习惯。
紧接着,自我意识渐渐形成,我知道自己已不在梦境里;我开始对所听有所思,而终於完全苏醒。我仍然躺在地底,却渴望吮饮活生生的鲜血。我开始相信,长久以来承受的老伤口已经愈合;失去的法力业已恢复,也许力量更已强大到好像从未受过伤。我想发觉真相。
吮吸人类鲜血的欲念日益增浓。
第二个也是决定性诱发我出士的原因,来自骤然出现在附近的一个乐团,几个年轻摇滚歌丰,他们自称早「魔鬼出现之夜」。
他们搬进第六街一间房屋,离我在拉法叶特公墓附近的家。只一个街口之远,一九八四年,正当我犹沈睡地底,他们在阁楼开娘大肆练唱起来。
我听得到他们弹奏电吉他的嘈杂声,听到他们疯狂的歌唱声。声音正如我从收一日机与音响所听一样,旋律之美却更有过之。离然鼓声咯咚却不掩浪漫意味,电子琴的音色也不失大键琴的优雅。
我从演唱者的思维捕捉他们音容笑貌,忖测他们彼此相对或揽镜自照时所看所思。他们有两男一女,应该是苗条的,结实的,年轻可爱的青午,打扮雌雄难分,穿着与行动甚至有些狂野。
他们演练之际,环绕我身边的其他杂音全被淹没了对我来说,这正好如我所愿。
我想起身,我想加入" 魔鬼出现之夜" 乐团,我想载歌载舞。
我不敢说复出愿望的背後,有什麽伟大期许,那不过是一种突然而来的冲动,强烈到令我萌生自地底飞跃而出的欲望吧!
我瞄惑於摇滚音乐的世界歌唱者能够弄鬼装神任意尖叫,能够自行称天使或总鬼,人类不但支持而且拥戴欢呼。有时,他们好像是+足疯狂的化身!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狂乱的表演却又展现了科技化的璀璨亮丽。那种野性理智兼容并蓄的韵味,我认为力过去的世纪与世界里,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说他们表演狂乱只不过是引喻而已。他们之间无人真自以为天使或魔鬼,不管扮演的角色是多麽栩栩如生。其实,我所熟知的老义大利喜剧表演,何尝不是既迷人、富创意,却又淫邪挑逗呢!
但是,这种种的一切,不管是他们所带来狂野与挑战性的极致,或是全球乐迷无论贫富对他们的欢迎拥抱,唯「新」一字差堪形容。
此外,摇滚乐还真有几分吸血鬼的鬼气森森!它是超自然的,即使有人根本不信有所谓超自然。电子乐器所发出的单纯音符,似无止境绵延不绝,和声音节层层交叠,此起彼落,在在令听者情难自己而浑然忘我,如此丰富动人的音乐,往昔的世界何曾出现过?
不错,我渴望亲近它,我渴望一起高歌;何况,没没无闻的" 魔鬼出现之夜" ,由於我的加入,还大有可能名传遐迩。是的,我已准备好进入崭新的纪元了。
花了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我起身了。先饱餐了一顿地底下所能抓到小动物的鲜血;然後我爬往地面处诱捕老鼠;至此,攫获猫科动物,乃至无可避免要残害人类已非难事。至於说我最爱的特定猎物,人类当中怕恶不梭之辈,猎获他们恐怕尚待时日。
时机倒很快来临。沿着公墓围墙,一个年轻蓄须男人施然走来,他曾经在远地杀过人,是一个真正的杀手!我欺身而上。哇!久违了!人类挣扎的美味!人类鲜血的甘醇!
从附近的房屋偷取衣服,从公墓找出我早年掩埋的一些黄金与首饰,这全不是问题!
当然,我不免也会疑惧惊惶;化学与汽油的恶臭令我浑身不适;冷气机的嗡嗡声,喷射机从头顶呼啸而过;几乎刺伤了我的耳朵。
现身的第叁天夜晚,我骑上一部黑色大型哈雷机车,在纽奥良街头奔驰狂飘,既狠狠地制造了一堆嗓音,又四处寻找杀手快啖鲜血。我身穿从受害人扒下来的华丽黑皮衣,口袋里放着新力牌的随身听;骑车横冲直撞之际,小耳机传来特意精选的巴哈赋格曲旋律。
我又恢复吸血鬼黎斯特之身了。我再现雄风,纽?良再次成为我狩猎的场所。
我的力量比之以往更增加叁倍之多。我能从街道拔身一跃到了四层楼顶上,能一举拉断窗子的铁栏,能把铜币变成两半;当需要时,数条街以外的人声和他们的思维,全部都可以一一摄入我的脑海。
过了一星期,我在城里找到」位漂亮女律师,她在玻璃与钢铁合建的摩天楼上班,她为我弄来合法的出生证明、社会安全卡和一张驾照。我原来拥有的大笔财富,正由伦敦的银行,以秘码帐号转到纽?良。
更重要的是,我已有深切的认识,知道长久以来,扩音器告诉我有关二十世纪的讯息全是事实。
漫游在一九八四年纽?良的大街小巷,我察觉到下列诸种情况:在我沈睡之间,黑暗苍凉的工业世界,终於自我摧毁了,从前小资产阶级的拘谨做作与遵循礼仪,已不复存在美国人的、心里。
人们恍如重回古老时光*国中产阶级大革命之前,一七00年代晚期,他们纵情於冒险与声色之欲,甚至连人看上去都差相仿佛。
男人不再穿戴孙贝特式的衬衫、领带与灰色西装:他们的服饰又回到天鹅绒和丝绸的华丽,只要喜欢,再鲜艳招摇的颜色也披挂上身;罗马军人式的发型已不流行,如今他们乃披头散发怡然自得。
女人哦,女人才真是灿烂夺目!春暖时节,她们已裸露一如埃及法老王时代的仕女参;她们或着及膝短裙和束腰外衣;或穿男人式长裤与衬衫;高兴的话,更把衣服里紧,全身曲线毕露。她们时而浓妆艳抹,披金戴银,连走进杂货店也不改其艳;时而红妆素里,一无装饰,正是随心所欲,听凭自然。她们有的头发卷得像玛丽安东尼皇后一般,有的乾脆剪短,任凭发丝迎风飘扬,无拘无束!
也许,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女人跟男人一样,活得坦荡自在,活得有声有色。
这是美国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非当年豪门刻意雌雄难辨,刻意追逐声色之乐的放荡!更不是中产阶级革命之士嗤之以鼻的颓废堕落!
从前古老贵族能享受的声色犬马,如今人人可得而享之。这正是中产阶级革命预期的实现:人人生而平等,有权利可以爱,可以生活富裕,可以享受欢愉。
百货公司铺张一如东方美妙的宫廷。琥珀色的灯光,诡异的音乐,色泽美好、柔软的地毯,各色商品陈列。廿四小时营业的药品杂货店,洗发精紫色绿色的瓶瓶罐罐,在玻璃架子上恍如珠宝闪闪生辉。女侍得以驾驶时髦皮椅汽车上班;码头工人夜晚回家以後,得以在自家後院的温泉游泳池戏水;杂役女工和水电匠,每当工作完毕,就能换上剪裁合宜的成衣,看上去毫不寒酸。
事实上,自古以来,地球上诸大城市常见的贫穷污秽,如今已几乎消失不见。
你见不到外来移民变成巷道饿殁;见不到一个小房间挤住八、九个人的贫民区;没有人随便把剩菜污水往水沟倾倒。乞丐、残障者、孤儿、无救的病患是如此稀少,以致在乾净无瑕的街上,你根本看不到他们的踪影。
就算是那些长年睡在公园、车站椅子上的醉汉和疯子、也有正常餐饭可吃,甚至有收音机可听,有衣服可以换洗。
然而这犹只是浮面观察而已,事实上,这个世纪引人敬畏潮流的许多剧变,常常令我为之惊心动魄!
就拿某些魔术般的时代变迁来说吧!
古老事物未必依循惯例以新来取代,相反的,周围人士英文的说法,即与一八??年代没啥不同,某些老俚语如「时机正好」、「真倒楣」、「那正合理想」迄仍是流行话语;只不过某些有趣的新片语如「他们把你洗脑了」(they brainwashed you),「太佛洛依德了吧」(it's so freudian),「这可与我无乾」" (i can't relateto it )等等,人人挂在嘴上。
艺术与娱乐圈里,世纪之最节目循环演出现象更见显着;音乐家的演奏同时可包容莫扎特、爵士和摇滚乐;人们今晚欣赏了莎士比亚戏剧,明天则可以赶一场新潮法国电影。
巨大霓虹灯闪烁的商店里,你可以买到中世纪的五重唱录音带,在行车时速九十哩的高速公路上,悠然自得的聆赏,书店里,文艺复兴时代的诗集,和狄更斯、海明威的小说在书架上并摆;性爱手册和埃及的死亡之书也在桌上并列。
有时候,环绕四周的富裕和整洁,竟变成一如幻觉,大让我自以为已神经错乱!
经过商店的橱窗,我傻傻地瞪着各式各样、颜色五花八门的电脑与电话。庞大的银色礼宾车,航驶在狭窄的法国区街道,恍若难以名状的海中怪兽。老运河街委顿下陷的砖屋建当中,闪亮的办公大楼,有如埃及尖塔,高耸直入云霄。数不清的电视节目,不断将各类映像,传送到旅馆的每个冷气房间。
然而,这可不是什麽系列的幻像。就某种意义言,二十世纪正继承了地球所有丰富的资产。
这些前所未有的奇迹,生活在自由和富裕的现代人类,巨细无遗竟全视为当然,实在是荒谬而无知!基督教的上帝已死亡,如同一七??年代,但是,迄今尚无任何新兴神话信仰,得以取代古老宗教的存在。
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一般人,对世俗伦理道德的遵循,其坚强绝不输我所认识的虔诚信徒。知识份子虽然引领风骚,不过,分散在美国各地的普通平民,对有关「和平」、「贫穷」、「地球」,自有他们的热情关注,有如被神秘主义所感召驱使一般。
人类决心在这一世纪赶走饥荒匮乏,任何疾病不计代价设法消灭;他们热烈讨论犯罪、死刑问题与堕胎问题;对於「环境污染」、「毁灭性战争」议题的争论,热烈更一如早年对妖术和异端的讨伐。
关於两性之别,其间已不复存在迷信与恐惧,对与性有关的宗教联想也一并铲除无遗。所以人们敢於袒胸露背走在街头,敢於拥吻相抱在街头。他们高谈阔论道德、责任和人体之美;生儿育女乃至性病问题,当众讨论起来也面不改色。
唉!二十世纪!唉!巨轮之运转!
如此的进展,不仅远远超过我做梦也不敢的梦想,而且,古老时代的顽强先知,相对之下,无疑也变成了傻瓜。
无罪论的世俗伦理道德与乐观主义,曾经让我沈思良久。这个灿烂辉煌的世界,人类生活价值之伟大,对我而言,乃空前所未有。
在大旅馆房间的昏暗朦胧灯光下,我观赏着一部不寻常的电影《现代启示录》。这是一出多彩多姿的交响曲史诗,叙述了一个西方世界对抗邪恶的古老战争故事。必要时你必须与道德败坏邪恶者为友。高棉杀戮战场上的疯狂将领,如此说。对此,西方人的回答当然是:」" 绝不。」
不,邪恶与道德败坏是、永远不能免罪的、他们没有真正生存的价值,真正的邪恶根本无处藏身。
这正意味着我也无处藏身,不是吗?
也许,我只能容身於断绝邪恶的艺术;诸如吸血鬼喜剧、恐怖小说、哥德式怪诞老故事;或是加入摇滚明星的嘶吼咏唱行列,跟他们一起戏剧性的战胜邪恶。正如凡人与自我邪恶在内心交战一样。
新时代中,种种这些互不相干的颠倒倾覆,足以令一个古老世界的妖怪,在地下蠢蠢欲动,想重回热闹世界;足以让他躺下来彷徨哭泣!更足以让他变摇滚乐手。当你想到这里。
只是,其他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到那里去了?我极感纳闷。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死亡纪录都必须打入电脑,每一具体都必须送往冰冷墓穴,一个吸血鬼如何生存下去?不管他们多麽擅於探讨哲学,组成多少集团帮会,恐怕也只能如讨人厌的昆虫,隐藏在阴暗角落!
唉!一旦我跟着" 魔鬼出现之夜" 乐团引吭高歌,恐怕也就是引蛇出洞的时候了。届时我的同类都要从阴暗步入光亮啦!
我延续着自我的教育。阅读以外,也跟车站、加油站和高雅酒吧的凡人聊天;在时髦的店裒,我把自己闪亮如梦幻的肌肤,妆扮得人模人样;或穿白色圆领衬衫、卡其裤与猎装,或穿灰色天鹅绒外衣,系上开司米尔羊毛围巾。我的脸浓浓敷粉,让我得以在化学光闪烁的超市、汉堡店,还有嘉年华会似的脱衣舞夜总会中,一路通行无阻。
我学习着,我爱死了这一切。
唯一的困扰是,可供饮血的恶人,实在寻之不易。
在如此阳光亮丽的世界,人人丰衣足食,无无虑,从前那些强盗窃匪,那些无赖恶棍,似乎全不见了。
尽管如此,为了生存,我还是要另谋出路;好在我一向是个好猎人,不久之後,我已大有斩获。我喜欢留连在灯光昏黑的撞球室,在那里,绿色的桌台上孤悬一盏灯,仿佛往日纹身的罪人全聚在一堂;此外,我也喜欢徘徊在大饭店里引人注目的俱乐部。终於,我找到好猎物了,他们乃毒贩、妓院皮条客,再加上摩托车黑道帮派。
有了这些恶徒,善良之人的血当然绝不再喝。
时间到了,我得上门拜访我的邻居,自称" 魔鬼出现之夜" 的乐团啦!
一个潮湿的星期六夜晚,六点半,我按了阁楼上音乐工作室的门铃。年轻漂亮的歌手,穿着彩虹色丝衬衫,绷紧的棉布裤,正躺在那里,一面抽烟,一面抱怨因困在南方演唱,难以出头的霉运。
他们拥有乾净蓬松的长发,猫般的跃动,他们戴着埃及式的珠宝首饰,即使只是练唱,脸上和眼睛也不忘涂涂抹抹。这一切,看上去像极了圣经上的天使。
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实告诉他们我是什麽。在他们活跃闪亮的银河里,成千的其他歌者,戏剧性的戴着了牙和黑尖小帽;对他们来说,「吸血鬼」这个字眼,算得了什麽?
然而,把禁忌的真实,跟常人大声说出来毕竟不可思议。两百年以来,对任何一个非我族类的人,我未曾坦承真相,就是受害人在被吸光血闭目死去之前,我也从未暴露身分。
此刻我却对着这些俊朗的年轻生物,清楚明白地说出秘密。
他们注视着我,双眼濡湿,小小灰泥木板做成的二十世纪阁楼,爆出了开心的笑声。
我极有耐心。急什麽?不是吗?我知道自己是鬼魅,可以模仿绝大多数人类的声音与举止。可是,他们怎麽会了解呢?我走向电子琴,开始边弹边唱。
我先学唱摇滚乐歌曲,然後古老旋律和抒情歌一一在脑海浮现。像法国脚骰四。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泓踯机鳗遗忘抛却,此刻,恍若面对着几世纪前巴黎小剧场的群众!我把传统的旋律吹奏成狂野的节拍、,奔放的热情在心裹鼓胀着,内心的平衡平静大受冲击;这一切来得太快,使我惊惶不已。然而,我依然演唱着,用力槌打电子琴的光滑白键;灵魂深处某个角落敞开了。对围在身边这些温柔的人类生物,会不会触及到我的心灵秘密,我已毫不在意!
他们有充分理由兴高采烈。他们原就喜欢古怪杂乱无章的音乐,如今不仅找到先前欠缺的冲劲,更看到光明美好的未来。叁人尖叫着,打开了录音机,我们开始一起演奏一起高歌口回他们说这叫做即兴表演。一时之间,工作室散发着他们鲜血的香味,和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紧跟而来的则是我从没梦想过的大惊骇。一件绝对出乎我意料的怪诞事情发生了,怪诞得正像我跟这些生物所揭发的小秘密一样。事实上,它是如此的天翻地覆,差一点把我赶出他们的世界,让我又吓得缩回地底下去。
这并不表示我又要再回去蛰伏长眠。
只不过,我很可能就此不参加「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孤魂野鬼地流浪几年;好从浪荡中,重拾我几乎溃散的聪明与机智。
当我提到自己的名字是黎斯特时,艾力士这个光溜细致的年轻鼓手,和他金发高个子的哥哥拉瑞,他们竟然听说过。
他们不但听说过,而且还曾经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正涉及与我攸关的故事。
他们十分高兴,因为我没有冒充藉籍无名的吸血鬼,或者冒充达库拉伯爵,这个达库拉伯爵可是人人讨厌的。他们认为我佯装吸血鬼黎斯特,实在太出奇制胜太神妙有趣了。
「佯装吸血鬼黎斯特?」我问道。
他们对着我的夸张,我的法国腔调大笑。
我凝娣着他们好一段时间,试图扫瞄他们的思维。我当然并未真正期待,这些人相信我是如假包换的吸血鬼,然而一本吸血鬼小说,主角之名字竟然不寻常如我,我又如何解释?
我的信心在减弱,当信心减弱,法力也随之削降。小屋子似乎变得更小,猛然间,乐器、电视天线乃至电线,都似乎爬满蠕动小虫,正在虎视眈眈!
「让我瞧瞧这本书。」我说道。
他们从另一个房间取来了书。这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廉价小说,装订散了,封面也撕破了,橡皮筋把松落的纸张捆扎在一起。
面对书的封面,一阵超自然的寒栗不禁掠过。夜访吸血鬼,一个凡间男孩对一个不死幽灵的访谈故事。
在他们的允承之下,我走到另一个房间,躺在床上专、心地读起书来。书看了一半,我又连人带书离开了房子。站在路灯下,动也不动,读毕全书。之後,我把书小、心的放在胸前口袋。
一连七个晚上,我没回到乐团。
在那段日子大部分时间里,身骑哈雷机车,耳边巴哈古德堡变奏曲的音量开到最大,我四处飞驰漫游二遍又一遍问自己:黎斯特,你现在要怎麽办呢?
另外一部分时间,我仍为新目标而继续努力钻研,我细读厚厚的摇滚乐歌曲目录,不同名歌星的编年史故事;我一边聆赏唱片与录影带,一边默默冥思。寂静而空荡的夜晚,夜访吸血鬼的声音啾啾耳际,恍若来自坟茔之咏叹。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在一次悚愧莫名的愤怒冲动下,更把书撕裂成碎片。
最後,我做了决定。
在昏暗的摩天楼办公厅,仅闹区的灯光遥遥闪烁,我与年轻的律师克丽丝丁见面。她站在玻璃墙前面,大楼下面的建,成千火炬焚燃着,显现出似粗犷又原始的意味,在这种气氛烘托下,她显得十分可爱。
“仅仅促成我的小乐队成名,已经不够!”我告诉她说:“我们必须享有盛名卓誉,我的歌声与名气须能在世间扬名!”
她以律师安详而理智的口吻,劝我勿以财产作太大冒险。在偏执狂妄的自信里,我既感受到她美丽的诱惑,同时也察觉她的理性在慢慢瓦解。
我说:「你必须从纽约和洛杉矶,找到能够拍摄最佳摇滚影片的导演,钱绝不是问题。无疑的,你也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工作室,俾使我们进行一切制作事宜。负责录音与音效的年轻制作人,你也得雇用一流的。钱如何花用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得有交响乐队配合,所有工作且全须秘密进行;一直到唱片、影片,以及我答应完成的自传,一举同时推出市面为止。」
我的描述太美好了,她渐渐沈湎在一昌裕与威权的梦境里,做笔记时已下笔如飞。
当我跟她说话时,我自己的美梦又是什麽?那是一种空前绝後的造反,一种对全球鬼类所发出伟大而惊人的挑战。
我进一步说:" 关於摇滚录影带,你必须找到充分了解我想像力的导演,这些影片必须是连续的,能完全表达我想写的故事内容。至於歌曲有许多我已作曲完毕,你更得找到绝对一流的乐器电子合成音效装置、最佳音效系统,包括电吉他和小提琴等等来配合,其他细节我们当再详作讨论。吸血鬼的服饰设计,电视台的初演规划,乃至旧金山公开首演的安排,日後我们也会择时研商。当务之急是你快打电话,开始搜集你所需要的各种资讯。" 等到初步同意书内容定案,所有我该签字的已签了字,日期正式排定,工作室租妥,同意书也双方交换定夺,我再度出现" 魔鬼出现之夜" 面前。
克丽丝丁和我一起露面。我们为亲爱的年轻摇滚乐手拉瑞、文力士和硬饼乾准备了豪华的礼宾车,我们有大把钱要花,我们有一大堆合约要签。
在安静的花园区街道,懒洋洋的橡树下,我为他们在闪亮的水晶杯?倒了香槟:「为吸血鬼黎斯特乾杯!」
「吸血鬼黎斯特!」
这将是未来我所出的书,以及我们乐团的新名称。我们在月光下歌唱,硬饼乾用她肉感的小胳臂环绕箸我。在笑声,在酒的氤氲里,我们温柔拥吻。唉!何等甘醇的天真鲜血滋味!
当他们坐上天鹅绒座椅的包厢车离开时,在温柔的夜晚,沿着圣查理斯大道前走,我想到这些凡人小友可能遭遇的危险。
危险当然非来自於我。一旦秘密筹划时期结束,他们将天真无知的面对着全球的水银灯,与穷凶极恶不择手段的同侪」起竞争。是的,为了我想像得到的任何意图,我将让保镳和喽罗们不敢围绕在他们身旁。我将不计一切保护他们远离其他魑魅魍魉;纵使这些魑魅魍魉的行径,如我从前所熟知的一般,谅他们也不敢轻易冒险,与我强有力的防卫勉力一搏吧?
走在车来人往的大路!我戴着太阳眼镜,遮掩双眼,然後搭上摇晃的老圣查理斯街车,往城里而去。
穿过入夜後的拥挤人群,我漫不经心走进装饰精致优雅,名叫迪。维拉的书店,在那里,书架上的夜晚吸血鬼平装本,正张狂地瞪着我。
我的同类有多少位注意到这本书,我不知道。且不管凡人如何视小说为虚构,其馀的吸血鬼会有什麽想法呢?如果说吸血鬼有什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唯一的一条,恐怕就是不可与凡人谈论有关同类之种种了。
吸血鬼绝不可以将同类的秘密告知凡人,除非有意将我们的幽冥禀赋法力传给他们;不可以论断其他不死幽灵,更绝不可指出不死幽灵的窟穴可能在何方。
我亲爱的路易斯,夜访吸血鬼中的叙述人,已完全破坏了所有规诫。他的叙述已远远超过我对摇滚小友们所做的小小告解。他告诉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关我的种种,只差没有画上详图,以一个大「?」记号,标示出我在纽?良的长眠地点。虽然他到底真正了解多少,他的企图何在,我犹然不甚清楚。
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已足以让任何吸血鬼搜捕他,特别是现在,摧毁一个吸血鬼实在简单极了。只要路易斯仍然存在世间,他将会变成一个同类的唾弃者,日日活在鬼类惊惧的危险之中,那种惊恐绝非凡人所能想像出来的。
除了尽快让吸血鬼黎斯特的书与乐团出名外,我还得尽快找到路易斯,必须跟他好好详谈。事实上,在读完他所叙说的故事,我想念他,想念他浪漫的幻想,甚至他的不诚实;我渴念他那种绅士般的怨慰,他的身体,他说话时蛊人的柔软音调。
我不免也恨他对我做出不实指控,然而我对他的爱远远超过恨;他曾经跟我一起,度过十九世纪黑暗而浪漫的年代,他曾经是我的伴侣,这是我与其他不死幽灵从未享有过的情谊。
此外,我也急於为他写出我的故事,不是为了回应他在《夜访吸血鬼》所发的怨恨,而是要告诉他,在未遇见他之前,我的全部所学所见,一个从前不可能说出的故事。
反正,我们的规律现在对我也无关紧要了。
我要打破所有的禁忌。希望我的乐团和自传,不单引出路易斯,也引出所有我认识与喜爱的其他妖魔鬼怪。!我要找寻我曾经失去的,唤醒那些跟我一起长眠的友朋们。
黄口小儿或是老耄耆硕,漂亮的或是邪恶的,疯狂的或是冷酷的!当他们看到录影带与听到录音带;当他们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他们将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我。我,黎斯特,摇滚巨星,即将在旧金山举行首次演奏会。我就在这里。
所有这些大冒险行动尚有另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疯狂更引人入胜的原因存在。
我知道路易斯一定了解的,在他受访时,在他告解时的背後,同样的原因也隐约存在。我希望凡人了解我们;我要向世界宣告,正如我向艾力土、拉瑞和硬饼乾,以及我甜蜜的律师克丽丝丁宣告一般。
他们相不相信不重要,他们认为是伪装表演也无妨。事实是在经过两个世纪的隐伏之後,凡人可以见到我,听到我大声说出姓名,我的天性。我事实上是存在的!
只是,比之路易斯,我是走得更远了。他的故事由於极度特别,可以视为虚构小说,对凡人世界而言,它们安全一如吸血鬼剧场所演出的剧码场景;在那里妖怪可以装扮成演员,演员可以装扮成妖怪,在隐秘幽暗的瓦斯灯舞台上无所不为。
而我却走进摄影机前的太阳灯之下,我将伸出冰冷的指头,与成千温暖的手相握。假如可能,我要让他们吓得半死,更要引领他们、魅惑他们发觉真相与事实。
假设只是假设而已当体现身得太多,当接近我的人开始从怀疑而半信半疑而相信时仍然只是假设,万一表演不再是表演,却变成真的呢!
我的意思是说当他们真正相信我说的话,真正了解到这个世界仍然存在着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正如吸血鬼一般。哇!我们将面临多麽伟大而光荣的战役!
我们将被识破,我们将被猎捕,我们将在辉煌的都市野地里作战,这场战争将与神话里的人与妖魔之战截然不同。
仅此一念,我已经狂喜不已。这样的巨大冒险或最最恐布的挫败,怎麽会不值得?纵使在毁灭的前夕,我也将活得从未有过的生气勃勃!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事情会有此演变匾口我的意思是说凡人根本不会相信我们,凡人也从来不会让我恐惧。
只不过另外一场战争将会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我们的同类将全部聚集,他们将一起对我宣战。
这正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的原因,这也是我想玩的游戏。
倘若真正的揭露与灾难,尚有其他曼妙的可能性,也好,那岂非更增加辛辣与甘芳!
离开阴暗荒废的运河街,我回到法国区传统式大饭店的房间。房间很安静,伴随着窗户框框前摆饰的老式方巾,窗外狭窄街道上,是我极为熟稔的西班牙式房屋,这一切都令我十分、心旷神怡。
在巨大的电视上,我放映着名导演维斯康提的精品工异《威尼斯之死》这部影片。影片中一个演员说:就某种观点贡,邪恶是必要的,邪恶乃是天才的最佳食粮。
我不相信此种说法,却又希望这是真的。那麽我就可以是单纯的黎斯特,一个邪魔妖怪,是吗?何况我一迳是个神秘迷人的妖怪!唉,就这样……
在手提电脑里放了一张新磁盘,我开始敲键叙述自己的身世与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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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1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後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叁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麽,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麽捉什麽,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於其他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後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麽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麽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麽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叁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於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於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骑往山上途中,我抑郁寡欢,杀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麽?
在山坡大约骑了一个钟头,我抵达了浓雪覆盖之下,仍被我一眼认出的熟悉小村庄,穿越旷野正要进入荒瘠森林之际,我开始听到了狼嗥。
紧接着狼嗥此起彼落之後,猛然而来的齐声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呼朋引伴而来,这倒是如我之愿!
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存惧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觉,却使我浑身毛发直竖。在寂静无声的旷野,我扣紧枪膛,下令狗止住吠声紧跟在我身边。隐约间,倒也察觉躲开空旷,避入树林,是上上之策。
正当此时,狗吠声大作,猛一回头,只见狼已仅在百码外的身後,正踩着雪直直对我而来;叁头大狼并排而行,来势汹汹。
我往树林的方向疾驰。
看起来我来得及在叁匹狼追上之前,闪进树林里;不料狼是极鬼精灵的动物,正当疾驰时,我又看到其馀的狼群,五头庞然大狼正在我的左前方环伺。这是标准的前後夹击,形式已不容我及时驰入森林里;而狼不是村民所说的五头,而是八头之多。
及时情势危急,我也尚无惊恐之思,并未想到这些狼一定早已饿极而凶性大发,否则它们绝不敢贸然现迹村庄;此际,它们以往对人有所保留的天性,早已荡然无存。
我全力备战,连枷紧扎腰带上,来福枪对靶瞄准。当我的狗和狼群缠斗之间,我抽身远离好几码外,以便能随时连换枪弹。
由於系着钉状领圈,狼一下咬不住狗的脖子,这场小争斗伊始,狗先狠狠咬住一头狼,紧接着我开枪射了第二头。
狼群紧紧围住了狗,我开了一枪又一枪,换弹之馀,也避免枪弹打到自己的狗;但是较小的一只前腿受伤倒地,鲜血喷雪地四处;第二只狗趁狼抢食受伤伴侣,有意逃脱,然而狼群在两分锺内又一拥而上,再次把我的狗杀掉了。
这两只大狗并非等闲之辈。多年来我自己饲养自己训练,每只体重皆逾两百磅,狩猎时更於我长相为伴;此际我称它们是狗,其实平常总直呼其名一如好友。如今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即感悲愤,也开始察觉危险正迫在眉睫。
然而这一切的发生都太快了。
四只狼死了,一只已不能动弹;狼尚剩下叁只,其中一只停止吞噬狗,双眼睁大紧瞪着我。
好像听从命令似的,另外的两只丢下血肉淋漓的狗。我急拉绳,任由马跑向林里寻求庇护。
背後传来狼嗥於猛咬声,我没有回头,却感觉得到狼牙咬进我的足指。我再次举起步枪往左边开火,恍惚之间狼前腿跪倒,只不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我根本看不清楚情况;此时,马又扬腿,使我差一点摔下马来。
我们几乎已逼近森林里,在马倒下之前我跃身而下。我还有一把上膛的枪,双手紧紧抓枪,瞄准那只扑向我的狼,狼的脑袋开了花。
如今只剩下两只狼了。摔倒下来的马,发出凄厉惊惶的尖嘶声,这是我所听过动物最惨烈的叫声,两只狼逮到它了。
雪地急奔之际,但觉石头在脚底下扎刺着,我急欲闪入树林里,深知只要来得及再装上子弹,就能立即射狼解除危机。可是附近却没有任何一棵树,树的粗枝低到可以让我伸手抓到,好攀身树上。
我跃起身想抓住树干,不料,脚从结冰的树皮滑落,身子跌倒在地。此时,狼已欺近,我已无暇装弹,手边只剩下连枷和剑,铲矛早已丢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想到自己已离死不远;饶是如此,却也无意束手就擒。我如野似狂,发出兽般咆哮,双目炯炯,瞪着近在身边的两匹大野狼。
我低低站稳身子,左手抓连枷,右手剑已出鞘。狼停住不动,有一匹狼在目瞪我後,低头推开几步站立,另一匹则似在等候某些指示。第一匹狼用它那种从容诡异的姿势,望我一眼之後,奔窜而来。
我挥舞连枷,带刺的铁球转成圈圈,膝盖半蹲,准备随时迎击;当狼扑过来时,我喘气连连双眼冒火,以连枷奋力击向它的鄂部。
攻击的狼跃开身子,另外一只则绕着我的身子跑。它们忽而靠近我,让我可甩出连枷或击剑以刺,忽而却飞身远远跑开。
我不知道这种对弈将持续多久,然而我已猜透它们的伎俩,这两匹狼将采推延战术,来消耗我的体力,这对它们已成为一种游戏了。
我随着连枷转身,时而出击时而退後,偶尔差点摔跤。整个过程或许不超过半个钟头,谁知道呢?此时此刻又何以计分算秒?
我的腿已无法支,只能决心拼命作最後一博。我站立不动,两手抓稳武器。它们这回可玩真的了,正好,我也希望战局赶快结束。
连枷终於甩出去,这回铁球撞裂狼的骨头,受伤的它,头扭向右边;在此同时,我另一只手举剑用力一砍,狼的脖子应声裂开大口。
另一只狼正在我的旁边,它的牙齿咬进我的裤管,那一瞬间,我的腿差一点被咬断;说时迟那时快,我的剑砍上它的脸,刺穿它的眼,紧接着连枷的铁球往下击落,狼跃开又扑过身来,这回我得以从容挥剑,剑亦直直刺穿狼的前胸。
人兽之间搏斗结束。
狼全死了,我还活着。
在白雪笼罩下空荡岑寂的村落,只听见我沈重的呼吸,和垂危母马的惨厉叫声。
我不敢说我已恢复理性,也不能确定心中所起伏的只不过思维而已;我渴望躺在雪地里,却不由自主提起脚步离开狼群体走向马的身边。
走近马时,它伸长脖子,急欲抬起前腿,却再次发出痛苦难忍的悲鸣声。惨烈之声在山间回旋後似直冲云霄。我站着凝眸看它,看它受到重创的黑色身躯,对映着雪的皑白;看它已不能动的後腿和犹在挣扎的前腿;看它鼻子朝天,耳朵下垂;惨叫时无辜的双眼,恍若深深陷进头颅里。它像是一只被踩在地下血肉模糊的昆虫,然而它毕竟不是昆虫,它是我挣扎受苦的母马,它一再用力想站起身来。
从马鞍边取出来福枪,装上子弹;当它犹徒然挣扎恻恻哀鸣的当儿,我开了枪,子弹射进它的心脏。
它看上去很平静,安祥的躺着,鲜血满全身。村落一片寂静,我浑身发抖,听到自己发出窒息的闷嚎,看到雪地里满是自己的呕吐而毫不自觉。狼的味道,血的腥臭淹没了我。我提起踉跄脚步,全身却摇摇欲坠。
打起精神来,我慢慢走向遍地狼,找到那只差一点杀死我的最後一匹狼,把它扛在肩上,往回家的路前进。
大概走了将近两个钟头吧!
反正我已尽失时间概念了。在步履维艰之中,於狼搏斗的所感所学,一次次在脑海显现,每一回蹒跚将跌时,心里某处便坚韧了起来;路似越走越辛苦,心似越来越强悍。
当我走到古堡大门,我想我已不复是黎斯特,而是撤撤底底另外一个人。摇摇晃晃进入大厅,狼扛在肩上,体的馀温早已消失;一阵突来的火光猛然刺疼了我的眼睛。我已筋疲力尽,频临崩溃边缘。
我看到两个哥哥从桌边站起,母亲似乎轻拍着眼盲的父亲——他急於了解我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我开了口,不知自己在说什麽,只知道声音平板单调,对所有的经验述说十分简单。
大约是那种「接着……然後」的不过尔尔。
大哥?格斯丁却使我从迷惘中苏醒了。他走到我面前,火光从他背後映照,他以明快的口气,打破我单调低沈的话语说:「你这个小杂种,你一个人怎麽可能杀死八头狼!」他的声调冷冽,脸上浮现丑陋的憎厌表情。
出乎意料的是:正当他说完以上的话,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酿了大错。
也许是我脸上的神情,也许是母亲粗鲁的嘟囔,也许是另一个哥哥的一语不发;主要大概为了我的脸色吧,反正不管是为了什麽,在那瞬间,尴尬古怪之色呈现在大哥脸庞。
他开始嗫嗫嚅嚅地说了一些诸如:「多了不起」、「你一定差一点被咬死」、「人还不快去端些热汤来呀」等等的门面话。可是没用,那瞬间发生的不愉快小插曲,再也无法挽回。紧接下来,我所知道的事是自己已单独躺在房间里。往日在冬夜,狗陪我挤睡在一床的温暖,如今已不复可得。房里没有点火,我更是浑身是血;然而,赃兮兮的我,卷入被窝里沈睡了。
一连多日,我把自己关在房里。
我晓得村人已上山发现狼,把它们全扛回古堡里。?格斯丁进来对我说明一切,我则一言不发。
大约一星期过去了。一则对死去的狗怀念稍减,一则认为自己已能忍受新狗为伴,我走到狗屋,另外带回两只已长大的小狗,它们慰我孤寂,夜里跟我睡在一起。
人进进出出,没人敢打扰我。
终於有一天,母亲静悄悄地走进我的房间里。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2
那是夜晚时分,我趴在床上。一只狗趴在我身边,另一只趴在我的膝下。火炉声轰隆作响。
母亲进来了,正如我所预料。
阴暗中,我认出她那种独特的行走方式,换是别人进来,我早大吼「滚开」了。不过,我仍然沈默不作一声。
我对母亲的爱深挚从未动摇,这是家里任何人比不上的。最喜爱她的愿因之一是,她从不叨念无谓的琐碎废话。
「关上门」、「喝你的汤」、「坐好」等等的话,她从来不说。她总是手不离书,事实上是我们家唯一受教育的人;一旦她开口则一定言之有理,所以她的出现,丝毫没用惹起我的憎恶。
相反的,她引起我的好奇,她会说什麽呢?她的话对我会产生不同变化吗?我并不希望她来,甚至没想过她;但是,我凝视着她,视线并未别转。
我们彼此有深刻的了解。每次我离家出走被送回来时,是母亲教导我如何驱除随之而来的创痛。她在我身上创了奇迹,虽然家人无人注意也无人知晓。
十二岁那年,她第一次为我做了调停。教区有一位老教士曾经教我念诗,也教我朗诵一两篇拉丁文赞美歌,认为我可堪造就,有意送我去附近修道院的学校就读。
父亲坚决反对,认为在家里的学习已绰绰有馀。母亲却挺身而出,跟父亲理直气壮大声争辩,腔调只要我愿意就应该去上学。最後她卖了首饰为我付交服装於学费;这些首饰都来自她意大利祖母的遗赠,每一件各有故事也别具意义。卖首饰对她乃是一项痛苦的决定,但是她毫不犹豫。
母亲的独断独行,使父亲大怒,觉得他因失明,所以一家之主的权威遭受挑战。哥哥们向他保证,小弟弟绝不会久留学校,一旦学校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他就会逃之夭夭回到家里。
不料,我没逃回家里,相反的,我喜欢修道院和学校。
我喜欢小礼拜和圣歌;喜欢图书馆里成千上万的古老经典;喜欢每天不同时段的钟声,乃至重复的仪式。我喜欢那里的一尘不染,井然有序,到处维修完善;我更喜欢学校花园,里里外外从没间断的各项工作。
偶尔接受行为矫正时,我萌发强烈的幸福感觉,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受坐好行好的教诲,教导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
修道院里的人都喜欢我,在那里,我从来不会惹人生气或惹人厌恶,对我,这是何等不寻常!
一个月後,我宣布愿意接受神召,担任神职。我希望终身生活在纯洁无暇的修道院,在图书馆写着羊皮纸,并学习阅读古代经书。我希望於这些相信心即是圣贤的人,一生长相左右。
修道院院长立刻写信寻求父亲的正式准许。老实说,我认为父亲一定高兴能这麽打发我呢!
万万没想到,叁天後,哥哥上门领我回家,我哭着祈求留下来,然而院长却无能为力。
回到古堡,哥哥夺走我的书并把我琐将起来。我不明白为什麽他们会这麽火冒叁丈。像个傻瓜似的,我不停呜咽,满屋里翻来滚去,对着屋内的门於物拳打脚踢。
後来大哥?格斯丁进房来训话。他先是拐弯抹角,最後明白指出,任何法国的伟大家庭,绝不容许家人担任贫穷传道士。大哥斥责说,为什麽你会有如此可怕的错误认知?你只不过被送去学学读於写罢了,怎麽能陷溺至此,行为又活脱脱像一个野蛮的怪物?
至於想在教堂充当终身职的教士,大哥更是嗤之以鼻说,你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不是吗?你应该想到对甥侄们所尽的责任呀!
所说种种无非对我明示:我们没钱供你进入传道的丰功伟绩,你根本没机会晋升主教或红衣主教,不可能为家族谋取福利。既然如此,你就乖乖待在这里过日子,当个文盲兼乞丐吧,偶尔陪陪老爸在大厅里下棋倒是无妨!
终於真正明白了一切时,我在餐桌情不自禁号啕大哭;嘴里念念叨叨,说些没人听得懂有关我们家「大混乱」的话,於是被送回房间关禁闭。
母亲出现了。
她说:「你根本不懂「大混乱」这样的字眼,为什麽胡乱使用?」
「我懂呀!」我答道,开始对她描述家里到处可见的污秽和腐败,告诉她修道院里的整洁於井然有序;让她明白在那种地方,只要一个人肯用心,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
她没有反驳,年稚如我,也看得出她对我所描述的一切,心怀响往之情。
第二天,她带我一起出门。
我们走了大半天,来到邻近一个地主的豪华大城堡。她和城堡主人带我到狗屋,让我挑选我一向喜爱的大驯犬刚生不久的小狗。
我从没看过这样温柔可爱的小狗。大驯犬站在一旁,有如打盹的狮子,注视着我们,看上去威武极了。
我欣喜若狂,兴奋得不知如何选择,最後听从地主的话,选了母狗公狗各一只。回家路上,它们一路蜷缩在我腿上的篮子里。
不到一个月内,母亲又送我两样礼物;我的第一把步枪,我的第一匹漂亮骏马。
对所付出的一切,母亲未置一词,使我完全了解她的挚爱於抚慰心意。我亲自饲养小狗,训练它们,并为它们找到一个大狗屋。
带着这两只狗,我逐渐成为一个猎人。十六岁起,我等於生活在野地之中。
在家里,我一无是处,人见人嫌;有时忍不住建议应该好好整理葡萄园,主张荒废的野地重新耕种,强调必须防范佃户偷取我们的东西等等,意见虽佳,却无人理会。
我孤掌难鸣,无计可施。日子的无声消逝,生活的一成不变,在在令我感到自己有如行走肉。
每逢宗教节日,我如常往教堂去,只不过为了破除单调打发时间。村落每有市集时,我更一定徘徊留连,贪婪地搜寻任何足以消磨枯燥的景观。
他们不外是老魔术师、哑剧丑角或江湖艺人,表演节目大同小异;然而有什麽关系呢?好歹比季节时令变化来得有趣,好歹也诉说某些天宝遗事!
但是那年,我十六岁那一年,一个意大利剧团抵达了。他们用大卡车布置出一个我所见过最精致的舞台;他们推出一部意大利老剧,其中有老丑角,年轻恋人雷利欧和伊莎贝拉,还加上老医生和各种插科打浑,演出热闹极了。
看剧时我如痴如醉,情难自己;我从未见过如此巧妙机敏,活波明快,生气勃勃的表演;甚至有时台词念得太快,我完全听不懂,也不改我衷心的喜爱。
剧团演完之後向观众讨取赏金。我随着团员到他们住宿的小客栈,提供他们我根本付不起酒钱的酒,依依不舍,只盼望能多於他们谈谈。
我对这些男男女女滋生难以言宣的爱慕。他们告诉我每一个演员担任的角色,告诉我他们常不必记诵台词,却自行视舞台需要信口说出对白。总之,你知道你是谁,演的是谁,你掌握角色的性格,说出你认为这个角色该说的话语。听起来简直就是天才。
他们说,这叫做「即兴喜剧」!
我被迷住了,更爱上饰演伊莎贝拉的那个年轻女孩。我跟随演员们走进卡车,浏览所有的服饰和布景。当他们回到小客栈继续喝酒时,他们让我试演伊莎贝拉的爱人雷利欧,并一致鼓掌指称我拥有表演天分,能表演他们所演的任何戏码。
起初,我认为这只是奉承的话,但是,斯情斯境,奉承或不是奉承又有什麽关系呢?
翌日清晨,剧团货车驶出了村落,我藏身在车子後面。随身带着我储存的少许钱币,衣服绑在一条毯子里,我跟着剧团,往着演员之路,出发而去。
在这部意大利老喜剧里,雷利欧的角色乃潇英俊的情人,他不戴面具,仪容举止越是高贵高雅,演出越是容易讨好。
剧团认为我正是最佳雷利欧人选。为了下一档的演出,他们急忙地训练起我来。表演头一天,我到了小镇——比之我们村落显然更大更有趣的地方——跟其他人一起为开演而做了各种广告。
我恍如置身天堂。然而,相较於整个行程,演出准备以及於剧团团员间友谊的美妙,最後站上小小木头舞台那一刻,我真正尝到回肠荡气飘飘欲仙的滋味。
我假戏真做痴痴追求伊莎贝拉,机智调皮如诗的词语,从我舌尖自然流出。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在石头墙上回响,听得到观众哄然大笑;演得太兴奋入迷了,弄得团员勉强把我拉下舞台。人人都知道,这次演出空前成功。
当天晚上,饰演我情人的女演员,赐给我难得的亲密殊荣,让我酣睡在她甜蜜的怀抱中。恍惚中,只记得她最後说,当巴黎圣哲曼市集演完之後,我们要双双离开剧团,留在巴黎;双双漫步在杜登波大道,然後一起进军法国剧院,在路易十六和玛丽安东尼皇后面前表演真正好戏。
翌日醒来时,她和团员已踪影不见,站在我面前的是我的两个兄长。
我始终不清楚究竟是团员出卖了我呢?还是他们只不过吓得落荒而逃?後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吧!无论如何,我又被带回家里了。
家人的震惊可想而知。十二岁稚龄想成为修道士倒还值得原谅;剧院则根本就是邪恶的化身;就连了不起的演员莫莱尔,死後也不得行以基督教葬礼;何况,我不但跟褴褛的意大利流浪人逃跑,甚至粉墨登台,公然充当戏子。对贵族之家而言,何止是大逆不道?
我被痛殴了;加以我口出粗话,咒骂连连,又好好地被狠打了一顿。
最严重的刑法倒不是挨打,而是母亲脸上的表情。我不但没向她禀告去处,而去还重重伤了她的心——这是以前我没犯过的大错。
母亲却一句话没说。
当她来看我时,她聆听我的啜泣,她的眼里泛着泪光。她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对她来说,这样表示已胜过任何言语。
对那些日子的一切经过,我从无一语涉及,但我猜她已了如指掌;对我,某些神妙已彻底离我而去。她再一次违抗父亲,让谴责、殴打和禁闭宣告终止。
吃饭时,她让我坐在她身边,她听我说话,专注参与我俩之间完全不自然的聊天里。她更尽量消除化解家人对我怨恨和愤怒。
然後,一如往常,她卖了自己的珠宝,替我添购了好的猎枪——也就是那枝我用来杀狼的来福枪。
这是昂贵而精良的武器,尽管我痛不欲生,对这样的枪械仍爱不释手。此外,母亲还买了一匹极漂亮的栗色母马给我,这匹马矫健善跑,我的雀跃自不在话下。然而比之母亲所给我的心灵慰藉,有形的礼物又算得了什麽?
但是,内心的凄苦怨恨却总也不能平息。
扮演雷利欧的美好记忆永生难忘!只是经此沧桑,我变得有些冷漠冷酷;村镇上的市集更是从此绝迹;我似觉悟到命运已定,逃脱无门。奇怪的是,我越感到绝望,越能发挥潜力和功能。
十八岁那年,我向仆於佃户灌输对上帝的戒惧理念,更为家人提供了食物。在某种程度上,这带给我许多满足,我不明白原因何在,但当我坐在餐桌,想到桌上诸人的食物乃由我提供,内心便感到无比快乐。
往事不堪回味,只让我更眷恋母亲,更感受到我们之间的亲爱於挚情,无与伦比。
此刻,她再次露面,而除她之外,怨怒交加的我是绝对不要有人为伴的。
眼睛注视火光,对母亲走过来坐在床垫,只随意瞟了一眼。
四周一片沈默,只有火的劈啪声,睡在身边狗的呼吸声,划破静寂。
视线抛向她时,我吃了一惊。
整个冬天她因咳嗽而受苦,如今更显得病容惨淡;对我一向意义重大的妍姿花貌,看上去俨然随时会凋萎而去。
母亲的脸棱角分明,两颊丰润而又细致,嘴的线条坚毅而不失女性妩媚。深蓝的眼眸里,浓密的睫毛长长翘起,一头浓密金发,最是引人。
要说母亲的姿容有什麽缺憾的话,大概只能说她五官失之纤细,如猫的轻俏,也让她看上去有如一个小女孩。她生气时眼睛会变得更小,她的嘴型甜蜜,有如一朵小小粉红色玫瑰绽放在脸上,只是她的嘴总是禁闭,不免显得无情,而去当她严肃时,嘴角之间,不知不觉地就流露了刻薄之色。
此刻的她双颊微陷,窄小的脸益见消瘦,对我却美丽一如往昔。是的,母亲仍然是美丽的,我喜欢痴痴地看她。
事实上,外表我颇为像母亲,只不过我的脸庞较宽大而粗狂,嘴巴表情丰富,必要时,则相当刻薄。此外,我开朗幽默,不管多麽闷闷不乐,仍经常流露顽皮神情,更常不自禁地开怀大笑。母亲却极少笑,她冷如冰霜,若非拥有小女孩似的甜蜜,便绝对不可亲近了。
我默默注视坐在身边的母亲,不,是瞪着她。母亲以单刀直入的方式进入话题:「我知道你的感受,你恨他们,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所承受的一切。他们很难想像山顶上发生了什麽事。」
对这样的话,我感到一种冷静的愉悦。我沈默地回应,母亲却完全了解我的心意。
她接着说:「这跟我首次生孩子有些相似。我足足受了十二个钟头的罪,有如陷身痛苦的罗网,唯一脱逃之道是婴儿顺利出生,或是我难产致死;痛苦终於过去,我抱你大哥在怀里,却不要任何人靠近我。并非我责怪谁,而是我所承受一小时又一小时的苦楚,似下地狱又再一次复苏的煎熬,没有身历其境的人哪能体会?我内心极安祥,就在生育的最普通境遇下,我真正了解绝对孤寂的意义。」
「你说的完全正确!」我有点吃惊地答道。
她没有回话。我一点也不觉惊讶,在说完此行想说的话後,她是不会再任意多说废话的。她只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於她,这倒是罕见的举止;发现我身上犹穿着血迹斑斑的猎装时,她显然极为悲痛难忍。
母亲沈默了好一会。
我呆坐着,眼光掠过她朝向火炉,内心有一大堆的话想说,更想告诉她,我有多麽爱她。
但是我忐忑犹豫。以往每当我跟她说话时,她总是叁言两语明快截断,绝不容我有细诉的机会;所以尽管我深切爱她,怨尤之情也相对加浓。
在成长岁月当中,我只看到母亲一迳读着意大利书,跟她成长之地那不勒斯的亲友涂鸦写信,却从来不耐烦教我和哥哥认识起码的字母;从修道院回家後,事态也没有改变。我已经二十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读简单的祷词;我怎能不恨她的书,不恨她只知沈湎於书里,而忽略我们的存在呢?
再进一步说,似乎也只有当我身心受到重创时,她肯多少付出母性的温情於兴趣,对此事实的模糊认知,尤让我愤愤不平。
然而除她之外,我别无救世主,我已倦於孤独,也许年轻人总是如此吧!如今,她就在眼前,她从自囿的图书室走出来,对我极表关注。
我终於确定她不会站起来走开,话语喋喋不休。我低低说道:「母亲,事情犹不止如此,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已心怀恶念——」她脸上表情不变。我继续说:「好几次我甚至梦见我杀了全家人——我的意思是说,在梦里我杀了哥哥和父亲,我一屋子一屋子捕杀他们有如杀狼一般。我感到谋杀的欲念隐埋在心底……」
「我也一样,儿子,我也一样。」她说着,脸上浮起奇特的微笑。
我弯身向着她,仔细大量她,又降低声量说:「梦中杀人时,我大声尖叫。我几乎看得见自己面貌狰狞,听得见自己咆哮怒吼,嘴巴张成完整的O 字型。」
她谅解地点头,眼里闪着亮光。
「在山上,当我於狼搏斗时,情境有些仿佛……」
「只是有一些?」她问道我点点头。
「杀狼之後,大觉自己判若两人。我甚至不知道,此刻跟你在一起的,究竟是你的儿子黎斯特,还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杀人凶手。」
她静默了一段长时间。
「不,你不是凶手,你只杀死了狼。你是猎人,是武士。你比家里的任何人强壮坚毅,这是你的悲剧根源。」
我摇了邀头。母亲的话固然不错,此际却无关紧要,再说,强壮坚毅也者,并非这回不快乐的主因,只是,我懒得解释而已。
她的视线转到别处又回到我身上。
「人的角色不止一种——」她说道:「你就扮演不同的角色,你即是杀手更是男人。不过,别只为了憎恨他们而使自己沦为杀手,也别一位只有谋杀或是疯狂,你得以解脱,得以拥有自由。你一定还有路可走。」
她最後的话重重撞击了我。她的确一言中的,话里的暗示也让我大吃一惊。
长久以来,我总认为自己不可能即跟家人搏斗,又能兼当好人;要做好人就是表示我已认输,除非我能找到更有趣的「好人」界定。
我们静静相对数刻,这是我们之间不寻常的亲密。她看着火,手在头後的园疤上轻搔。
「你猜我曾想过什麽?」她的视线再次转向我:「谋杀其实还不如背弃他们,是真正彻底的轻蔑。恨极了时,我想像自己喝得烂醉,脱光衣服,在山间小溪赤裸裸的沐浴。」
我差一点忍俊不禁。这是母亲庄严的玩笑吗?我端详着她,一时不能确定我到底有没有听对。不过她确实说了以上的话,而话还没完哩!她接着说:「然後我想像自己到了村子里的客栈,跟着任何遇见的男人上床——粗俗的,强壮的,老的,少的,我躺在床上,男人一个换过一个;斯时也,我感到一种过瘾的胜利感;一种不管你父亲,或是你们死活的绝对解脱感。在那瞬间,我纯然是我,我完全属於自己而非他人。」
母亲的话令我大惊失色,目瞪口呆,对於这种说词,父亲哥哥,乃至村子里傲慢自大的商店老板,会有什麽发应呢?天呀……这简直太滑稽了!
我犹忍住不笑,可能因为想像到母亲的裸露,而不得不板脸。但是我实在憋不住而抿了抿嘴;只见她微笑点点头,又扬起眉毛,好像在表示我们互有默契一般。
我终於捧腹大笑了。我以拳捶膝,头更撞到床边的木头。母亲似乎也笑了,以她独特安静的方式在笑着。
这是古怪的刹那。我发觉某种人类残存的兽性,犹然存在母亲身上,我们的确互相了解,此时,所有对她的怨尤似也无关紧要了。
她解下发夹,头发披在肩上。
我们默默相对了一个钟头左右,不再笑也不再说话,在壁炉的火光下,享受无声胜有声的亲密。
她转头面对着火,她的侧影,细致的鼻子和嘴,美得令我百看不厌。沈思间,她猛然回头望我,坚定冷静无动於衷的说:「我绝不可能离开这里,我已来日不多。」
我整个人呆住,前面的惊吓比起来算得了什麽?
「我可以活过这个春天。」她紧接着说:「也许加上夏天,但我绝对活不过冬天。我很清楚的,肺部的疼痛太厉害了。」
我情不自禁呻吟起来,身子倾前叫着:「母亲!」
「别多说什麽话!」她答道。
我想她不喜欢被叫「母亲」,但我忍不住了。
「我非得跟一个人大声说出来不可,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母亲说着。
我很想抓着她的手,却知道母亲绝不允许,她讨厌被别人碰触,她从来没有用手揽抱过谁。所以我们只能一凝眸相对代替拥抱。我泪流满面。
她轻拍我的手。
「别多想。」她说:「我自己也尽量避免去想。只是当时候来到,你纵然失去我,也得设法好好活下去。唉!对你恐怕还真不容易!」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来。
她离开了,一如来时无声无息。
尽管她没提及我的衣服、胡子和不忍卒睹的外表;她派了人送来乾净衣服,刮胡刀和热水,在沈默中,我享受着人的伺候於服务。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3
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杀狼事件的记忆尽量屏除脑海,母亲说的话却铭刻心底。
我思索她所说:「完全被吓坏了」的话,我不全明白那是怎麽回事,只觉得她的话正好说出事实。如果我是垂死之人,感觉大概没什麽两样;比起来,在山上屠狼恐怕还好过一些。
不仅如此,她一迳默默承受在家里的不快乐;虽然她跟我一样的憎恶古堡里郁闷无望的生活。如今,在生了八个孩子,死了五个仅仅存活了叁个後,她却命在旦夕,一生即将宣告结束。
我决心振作起来,好让母亲开心一些,偏偏就是办不到。想到她时日无多,我简直无法忍受;只能躲在房里踱过来踱过去,关在房里吃送来的饭,却一直提不起劲儿去面对她。
那个月底,古堡突来的访客却把我拉出房间之外。
母亲进来说,村里的商家为了感谢我的杀狼壮举,特别前来拜望,我必须亲自接待。
「哎,去他妈的!」我口出粗话。
「你非下来不可。他们是来送礼,你必须一尽领主之责。」
我讨厌这一切。
勉为其难来到大厅时,发现所有来客我全认识,村里最有钱的店老板也赫然在座,所有人都盛装而来。
其中只有一个打扮浮夸的年轻人,我没有马上认识出来。
他大约和我的年纪相仿,个儿相当高,我们目光相对时,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尼古拉斯,布商的长子,曾经到巴黎去念书。
他还真不一样了。
身穿玫瑰红镶金的华丽织锦外套,脚趿金跟便鞋,衣领加上一曾意大利蕾丝花边。只有头发跟从前一样,乌黑卷曲,只不过系着一个丝结在背後,看上去挺孩子气的。
这正是巴黎的流行款式。而流行的快速递嬗,一如驿站车来车往。
站在他面前的我,却穿着破旧的毛衣,磨损的皮靴,污黄的蕾丝更不知修补过多少次。
由於他看上去乃镇上的代言人,我们彼此鞠躬如仪。他打开黑斜纹棉布包裹,取出一件镶毛里的腥红天鹅绒披风,多麽艳丽的衣服呀!当他注视我时,眼睛炯炯发光,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来觐见君王!
他诚挚地说:「爵爷,微薄之礼请您消纳。披风的毛里乃选自你所杀的最好狼皮,以後寒冬出门狩猎,穿上去即挡寒又正适合您的身分。」
他的父亲,随着送上一双黑色带毛里小羊皮长靴说:「这双也是,爵爷,打猎穿的,爵爷——」
他们的诚意深深打动了我。这些店老板的财富,我只能在梦中得以想见,他们竟对我这麽慷慨有礼,这麽客气尊敬。
我收下披风於皮靴,同时也以从未有过的礼貌,向他们深切致谢。
我的背後传来大哥?格斯丁的语声:「这下好了,他更要胆大妄为啦!」
我满脸通红,在这些来客的面前恶言相向,简直太过分了。视线瞥向尼古拉斯时,他的脸上却只见款款深情。
在离去前的轻吻时,他附在我耳边轻轻说:「爵爷,我也曾经胆大妄为!改天,请容许我再次拜访。届时,您肯告诉我如何以一挡八的经过吗?只有胆大妄为的人,能做出胆大妄为的大事呀!」
从来没有商人跟我如此说话,那瞬间,我们恍若回到少年时期,我旁若无人的大笑;他的父亲有些失措;我的两个哥哥停止窃窃私语;只有尼古拉斯,一直保持着巴黎人的从容微笑。
访客离开後,我拿着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进母亲房间。
她一边懒懒地轻梳头发,一边仍在看书,从窗子透进的微弱光线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头上长出的白发。我告诉她尼古拉斯所说的话。
「为什麽他自称胆大妄为?」我问道:「他的话好像别有含意。」
母亲笑了。
她说:「他当然别有含意。他曾经玷辱家门过呀!」她放下书本直直瞅我:「你知道他自小受到教育,刻意模仿贵族行为於生活。在巴黎学法律的第一学期,却疯狂爱上了小提琴。好像他听过一个意大利名师演奏,这个名师天才横溢,以致传说中,他乃出卖灵魂给魔鬼以换取才气的。尼古拉斯骤听之下,竟放弃一切跟从莫扎特学习音乐去了。他卖光所有的书,天天练琴,弄得考试也不及格。他希望成为音乐家,你能想像得到吗?」
「他的父亲一定抓狂了!」
「当然。他甚至砸碎了乐器!你是知道的,一件昂贵的货品,对布商如他意义何等重大。」
我微笑起来。
「尼古拉斯现在没小提琴了吧?」
「他还有一把,他卖了手表,迅速跑到克莱蒙郡买了另一把。他的确是胆大妄为。最糟的是他的琴还真拉得蛮好!」
「你听过?」
她对音乐懂得不少,在那不勒斯时,是跟着音乐一块长大的。不像我只听过教堂合唱,还有市集的演出。
她说:「在星期天做弥撒时曾经听过。他在布店的楼上房间演奏,谁都听得见的。他的父亲还恐吓要打断他的手呢!」
布商残酷的说法使我抽了一口冷气。我已为尼古拉斯着迷,他的执着行径,令我倾慕不已。
「可惜他绝不可能成为名家啦。」母亲接着说。
「为什麽?」
「他的年龄已过。一旦过了二十岁,你就很难再学好小提琴。不过,我又真懂得多少?他拉的琴已够神妙,何况他也许能出卖灵魂给魔鬼呢!」
我有些不自在地笑着。这听来太神奇了!
「你为什麽不到城里去,跟他做做朋友呢?」她问道。
「我干什麽要去?」我反驳着。
「黎斯特,你真是的!你哥哥会恨得半死,而老商人会欣喜若狂,他的儿子竟能和侯爵之子在一起。」
「这不成理由呀!」
「他曾去过巴黎呀!」她说着,瞅了我好一阵子,然後视线又回到书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梳起头发。
我注视着她的阅读,心里至感懊恼。我好想问她身体怎麽了,咳嗽是不是还那麽糟?可是却不敢提起这个敏感话题。
「去找他聊天,黎斯特。」她望也不望我的说。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4
整整过了一星期,我下决心去探望尼古拉斯。
我穿上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往通向村里客栈的蜿蜒道路。
尼古拉斯父亲拥有的布店,就在小客栈正对面。我没有看到尼古拉斯,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我的钱只够喝一杯酒,正不知怎麽办时,客栈主人出来,对我鞠躬後,端了一瓶最好的葡萄酒放在我面前。
当然,这些村民对领主之子总以礼相待。如今因为杀狼的关系,情势却有了微妙改变。奇怪的是,这更让我感到孤单於不自在。
倒了第一杯酒不久,尼古拉斯露面了;一阵亮光恍若跟着他在门边闪现。
他不像上回那麽打扮光鲜亮丽,感谢老天!不过他身上仍披挂着丝、天鹅绒和新式皮饰,在在显示了家庭的富裕。
他好像跑步过来的,一脸通红,头发因风吹而零乱,眼神充满兴奋之色。他鞠了一躬,等候我邀他入座,旋即急急问道:「於狼搏斗之情境像什麽呢?爵爷!」他双手交叠在桌上,目不转睛的望着我。
「你为什麽不告诉我,在巴黎之境况又像什麽?先生。」话出口,马上察觉我不无揶揄无利之意,连忙又说:「很抱歉,只是我真的好想知道。你真念了大学?真的和莫扎特学过琴?巴黎的人都做些什麽?他们都说些什麽?想的又是什麽?」
对着连珠炮似的问题,他莞尔不已,我也忍俊不住。我要了一个玻璃杯,又把酒瓶推到他面前。
「告诉我,你去过巴黎的剧院吗?你看过法国剧院的喜剧吗?」我问道。
「很多次。」他的回答似乎有点轻率。「听着,驿车马上就到,这里会十分嘈杂。容我请您到楼上的套房用晚餐,您的允许将是我的荣幸——」
我还来不及绅士般惺惺作态一番,他已点了酒菜,我们被带到楼上一个素而舒适的小房间。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木头小房间,然而一眼就爱上了。桌子安排妥当准备好上酒菜,火把房间烧得温暖如春,不像古堡的火炉,只听到或声呼噜作响。厚厚的玻璃窗擦得晶亮,刻意看到澄蓝的寒冬天空,於白雪覆盖的山顶。
「来吧,现在我刻意告诉您有关巴黎的种种了。」他愉快的说着,并先让我坐下。「不错,我是进过大学。」他的语气有些嘲弄,俨然那是可耻的事一般。「我的确拜莫扎特为师过,如果不是急於想收弟子,他恐怕早就斥我是无望之徒,滚远些啦!好吧!你还要我先说些什麽?巴黎的臭味?城里可憎的嘈杂?饥饿的人群四处包围你?还是每条小巷内等着割你喉咙的盗匪?」
我挥手表示对这些全无兴趣,他的微笑和他的语气截然不同,他的态度坦诚而迷人。
「一个巴黎真正大型的剧院……」我说道:「为我描述一切,它像是什麽?」
我们在房间足足四个钟头之久。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谈天。
他用湿指头,在桌上画出了剧院的细部图形。描述看过的剧目,有名的演员,大街上的小屋;他描绘了巴黎的一切,也渐渐抛却原有的愤世嫉俗意味。当他谈到西提岛、拉丁区、巴黎第四大学和罗浮宫时,我的好奇心更引发了他的狂热。
我们继续谈到有关抽象於观念的话题。诸如报纸新闻报导,他於室友聚集在咖啡厅高谈阔论;他告诉我当地人普遍浮动不安,於对君主制度的不满;他们渴望政治上的大变革,甚至从坐而谈,到了起而行的阶段;他也提到有关哲学家,狄德洛特、伏尔泰诸人。
我并不了解他所谈的全部,不过在急促时而嘲弄的口吻下,他已为我勾勒出一辐外面世界的奇妙图像。
当然,他所说诸如知识份子不相信上帝,他们对科学探讨更具兴趣;贵族引人反感,教会也不得人心等等,我倒毫不引以为异;尽管後者无关迷信破解,只是时代演变的结果。他越滔滔不绝,我越了解得多。
之後,他约略提起百科全书,那是在狄德洛特督导下最伟大的知识编辑。话题旋即转到他常去的沙龙,友朋喝酒的较量,他於演员共度的夜晚;他叙述在皇宫举行的公众舞会,在那里玛丽安东尼皇后会现身於民同乐。
他做出结论说:「我在这里跟你说的一切,听起来可比真实好太多!」
「我不相信。」我温和说道,不希望他的话叫停,希望他继续不断地谈下去。
「这是个非宗教的世纪!」酒杯注满了新换酒瓶的酒,他说:「很危险呀!」
「为什麽会危险?」我低语道:「一个迷信的终结?这有什麽不好?」
「你说话像个真正十八世纪的人,爵爷。」他的微笑中略显忧郁:「可是再也没人把道德价值当做一回事了。流行就是一切,连无神论也是一种流行!」
我的心灵一向是非宗教的,倒非为了什麽哲学理由。我们家中无人相信上帝的存在,表面上似乎相信,也做弥撒;但这只是尽职罢了。真正的宗教虔诚,老早已在我们家消逝,这种现象甚至还包括上千的贵族家庭。纵使在修道院,我也不信上帝,我只信身边虔诚的修道士。
我试着用简单而不冒犯的语言,来解释自己的看法,毕竟对他们家来说,这真是迥然有别呀!
就算他那视钱如命的可怜父亲,对宗教也无比的虔诚。
「没有信仰我们真能活下去吗?」尼古拉斯几乎悲哀地问道:「孩子没有信仰,如何面对世界呢?」
我开始了解他为什麽愤世嫉俗语带嘲讽了,他正面对古老忠诚的沦丧,而为此苦恼不已。
尽管他的嘲讽挖苦,使他颓废阴郁,然而一种抑压不住的热情於精力,仍从他身上源源益出,令我情不自禁喜爱他,想和他亲近。再多喝两杯酒下肚,我恐怕什麽仰慕的荒谬话语,都会倾囊而出啦!
「你知道我一向过着无信仰的生活。」我淡淡地说。
「我知道。」他答道:「你还记得女巫的事吗?那一次你在烧死女巫的广场,号啕大哭的事?」
「为女巫大哭?」我茫然地瞪着他。渐渐地,某些痛苦和羞辱的记忆搅动了起来——我还真有不少心境类似的回忆,为女巫大哭的往事?我说:「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都还是小男孩,修士教导我们要如何祈祷,带我们去看从前烧死女巫的地点,那些古老的火刑柱,还有烧得焦黑的土地。」他提醒说。
「哦,那个地方!」我发抖了。「那个可怕的地方!」
「你又哭又叫,他们只好找人去通报侯爵夫人,因为你的保姆安抚不了你。」
「我是个讨人嫌的孩子!」我说道,试着想一笑置之。我确实已想起往事——我一路上尖叫着被带回家里,夜里还做了大火燃烧的恶梦。後来有人在我的额头擦汗说:「黎斯特,醒醒——」
好多年没再去想那恐怖景象了。每次走近那个地方——看到粗粗的火刑柱,脑海就不由自主浮现男男女女,乃至小孩活活被火烧死的惨景。
尼古拉斯细细打量着我说:「你的母亲来带你时,她说这简直太愚昧太残忍了,对修士讲这种老故事给小孩听的举措,她极不以为然而大为生气。」
我点点头。
最恐怖的真相是:这些村里早已遗忘的无辜可怜虫,他们乃死得莫名其妙。「纯然迷信的受害者!」记得母亲说道:「根本就没有什麽女不女巫的存在。」难怪我会尖叫不已。
「我母亲的故事倒截然不同。」尼古拉斯说:「女巫们是魔鬼的同盟,她们招致农作物病害,还假装野狼,杀害羊群和小孩。」
「所以,一旦没有人假借上帝之名烧死活人,世界岂非好得多?」我问道:「如果人们对上帝不再虔诚,因而人不会彼此伤害,那麽非宗教的世界,又有什麽危险?起码像活活烧死人的悲惨事件不会再发生!」
他不以为然地皱皱眉头,又以恶作剧的神情,倾身向前。
「狼群在山上没伤害到你吧,是不是?」他戏谑地说道:「你没有变成狼人,对吧?爵爷,我们有没有蒙在鼓里呢?」他轻拍着仍在我肩上的天鹅绒披风。「神父曾经说过的,他们那时可烧死许多狼人哪,他们经常这样恐吓呢!」
我大笑不已。
「如果我真变成浪人——」我答道:「我刻意这麽告诉你,我绝不会留在附近杀害小孩,我会跑离这个不幸污秽小镇,这个仍然以烧死女巫来吓唬小孩的地方;我会出发前往巴黎,不见巴黎城墙誓不罢休。」
「然则,你将发现巴黎也是可悲的污秽之地。」他说道:「那里,他们在沙岸区的民众之前,公然以刑车砍断盗贼的骨头。」
「不——」我说:「我将看到一个光辉的城市,在那里,了不起的观念,孕育在一般平民脑海里,这些概念的实现,得以照亮世界最黑暗的角落。」
「唉,你是天生的梦想家呀!」他说着,神情极为愉悦,当他微笑时,他真不止是普通的俊帅呢!
「我将认识一堆如你的人——」我继续说:「他们也有你的敏捷思维和锐利辞锋。我们一起在咖啡屋喝酒,一起枪舌战热烈争论,我们将在馀生之年,快乐地高谈阔论着。」
他用手环绕我的脖子轻轻亲我。我们是如此熏染陶醉,连桌子都快受不了我们啦!
「我的领主——狼煞星!」他低语着。
当第叁瓶酒送来时,我开始谈起我的生活,做了前所未有的倾诉;我每天骑马上山,骑往远离绝对看不见古堡尖塔的山岭;驰向远离耕地以外的丛林僻野,在那里似乎鬼魂出没,阴影幢幢!
我跟他一样地侃侃而谈。我们谈到心里深处的千百种感受,彼此不同的秘密於孤寂。我们的交谈,在本质上,和我於母亲难得的交谈内容相似,我们叙述到自己的渴慕於不满足,我们屡屡相互热烈的契合作答,如:「对,对」、「绝对正确」、「我完全了解你的意思」和「是呀,所以你感到自己已不能再忍受了」等等,等等。
又叫了一瓶酒,又添了新炉火。我恳求尼古拉斯为我拉小提琴。他立刻冲回家去取琴来。
时已近黄昏,阳光斜照窗子,火烧得很旺,我们熏然欲醉,却什麽晚餐也还没点。只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躺在小床草垫上,以手支头,我看着他取出了乐器。
他把小提琴摆在肩上,一边调整弦轴一边开始拔弹。
然後他举起琴弓用力触弦,拉出第一个音符来。
我跃起身,背靠着墙紧盯住他,简直不相信是自己听见的声音。
他很快融进音乐里,小提琴的琴声音色,在他手里显得悸动而透明。他双目紧闭,下扭向一边,使得嘴看起来有些变形。最让我震撼的是,他的整个身躯似已陷进乐曲之中,他的灵魂也恍如挤进乐器里面。
我从来不知道音乐刻意如此。旋律那麽纯自然,然而强烈有力、热情洋溢的明亮音色,却从他用力锯拉的丝弦流泻而出。他演奏的是莫扎特的作品,那种轻快,飞跃,於纯然可爱的音符,也正是莫扎特创作下的音乐特色。
音乐演完时,我依然呆呆盯着他,双手抓紧我的头。
「爵爷,怎麽回事啦?」他几乎手足并措地说着。我站起来,手臂环绕着他;先亲他的面颊,又亲起小提琴来。
「别再称我爵爷。」我说道:「叫我名字!」扑向床,脸埋进双手里哭了起来。而一旦哭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坐在我身边,拥抱我并问我为什麽哭?虽然我哽咽得说不出话,却刻意感受到他的不胜欣喜,因为他的演奏带给我如此强烈的影响。他的冷嘲热讽於怨恨苦涩,完全消逝无踪了。
那天晚上是他带我回家的。
翌日清晨,我站在他父亲商店那条蜿蜒石头路上,往他的窗子丢小石头。
当他伸出头时,我说:「要不要下来继续我们的聊天?」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5
从此,当我不去狩猎,我的生活便是和尼古拉斯混於聊天。
春天姗姗来临,丛山层层叠翠,苹果园枝头抽芽冒绿。尼古拉斯和我形影不离。
我们在岩石斜坡上散步,携带面包於酒,坐在阳光下的草地,偶尔往南边的老修道院废墟漫游。有时我们躲在我的房间或爬上古堡城里;有时也回到小客栈温暖小房间。奇Qisuu.сom书尤其是我们喝得太多,聊得太大声,怕吵到别人的时候。
一星期过了又一星期,我们披肝沥胆无所不谈。尼古拉斯谈到他在学校的生活,早期的失望,还有他认识於爱恋的人。
我则谈起痛苦的往事,最後更谈到随着意大利剧团离家出走的羞辱插曲。
那是在小客栈的一个晚上,我们一如往常的畅饮。每回饮到半酣,心情恍惚美妙,凡事俱皆合理,我们称之为「黄金时刻」。我们总尽量延长这段时间,然而往往不可避免的,总有一个无奈承认说:「不能再这麽聊下去了,我想黄金时刻已飞逝而去。」
在那个晚上,望着窗外照耀山间的明月,我指出但凡黄金时刻存在,纵然我们不在巴黎,不能在歌剧院或剧场等待帐幕徐徐升起,我们的日子总还差强人意。
「你和巴黎的剧院——」他对我说:「不管我们谈到什麽,你最後总不免扯到剧院於演员上面——」
他棕色的眼眸大而充满信赖,即使酒意已浓,他所穿的艳红色天鹅绒巴黎式礼服外套,也一迳整洁光鲜。
「男女演员能共同塑造魔术之境——」我说道:「在舞台上,他们虚构,他们杜撰,他们使故事栩栩如生。」
「你应该在舞台灯光强烈照明下,仔细看看他们浓妆艳抹的脸,汗水淋漓的样子。」他答道。
「哎,你又来了。」我反驳着:「你——别忘了你曾经为了演奏小提琴,放弃过一切呢!」
他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眼神有点奇怪,似乎他已厌倦於自我挣扎。
「不错,事实是如此。」他承认着。
即使整个村落全都知道这场父子间的战争,尼古拉斯也不肯再回到巴黎的学校去。
「当你拉琴时,你缔造属於你的生命!」我说道:「你从无创造了有,美好的事物因你而产生;对我而言,这太有福气了。」
「我於亲缔造出音乐,而这让我感到快乐,如此而已。」他回答:「这有什麽美好於福气可言?」
当他语带嘲讽时,我总一笑置之。
「这些年来,生活在我周围的人,即无任何创造,也从不思改变。」我说:「演员和音乐家却不一样,我视他们为圣人。」
「圣人?」他望着我:「福气?美好?黎斯特,你这些用词让我好生困惑。」
我微笑着摇摇头。
「你不了解我的意思。我在谈的是人类特质,而非他们的信仰问题;我在谈的是,有些人硬是不肯接受,那种所谓人生无用论的谎言。我的意思是指那些人,宁可突破旧有的框框,他们工作,他们牺牲,他们真正在做事……」
我的话使他有些感动,我惊讶於自己的滔滔不绝,然而却也觉得他似是多少受了伤。
「这就是我所谓的福气。」我说:「这也就是神圣,不管有上帝或没有上帝,美好的事物是存在的,正如丛山在远处高耸,星星在天空闪耀一般的真实。」
他看来面容苦,受伤之色犹在。在那瞬间,我思索的却不是他。
我想的是母亲於我的谈话,深知自己不可能违抗家庭於父命,去追求我所响往的美好。如果我真相信自己刚所说的话……
仿佛他洞识了我的心念,他问道:「你真的相信这些吗?」
「也许相信,也许不信——」我愣愣回答,不忍看到他如此悲苦。
於是,我说出於演员相偕而跑的往事,我告诉他那几天的详细经过,於这件事带给我的欢乐幸福。这段往事我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连对母亲也绝口不提。
「瞧,这怎麽不是美好呢?」我问道:「自己即付出,同时也享受幸福快乐。我们表演之际,为小镇带来生气於生机;它是魔术,我告诉你,它真刻意治愈病人呢!」
他摇头没说话。我知道他有话想说,为了对我的尊敬,却保持沈默。
「你不了解的,对吧?」我怅然问道。
「黎斯特,罪恶总是让人感到美好。」他严肃地说:「你不明白吗?你想教会为什麽总是谴责演员?这都源自戴?尼斯,那个酒神;因为他,有剧院;在亚里斯多德所写的书里,你可以读到有关的一切。由於戴?尼斯驱使人荒淫放荡。你觉得美好所以你会沈溺——然而那实在是堕落和荒淫,是酒神於葡萄酒的作祟——你竟为此违抗你父亲——」
「不对,尼古拉斯,不,绝绝对对不正确。」
「黎斯特,我们双双是罪恶之徒——」他说着,忍不住笑了:「我们一迳是坏胚子,我们胡作非为,又声名狼藉,所以我们会变成死党呀!」
这下轮到我悲苦於感到受伤了。黄金时刻已逝,再也不可能有缓刑——除非形势有所逆转。
「来吧,去拿你的琴,我们去树林里,那里亲声再大也吵不到别人。我们且来瞧瞧,音乐本质是否有美好的存在。」我猛然做出提议。
「你是个疯子!」他说着,抓起尚未打开的酒瓶,迅速走出门外。
我紧跟在他身後。
他拿了提琴从家里走出来,开心说道:「让我们去女巫广场。瞧,半月当空,月色犹亮,我们就去於鬼为舞,於女巫之幽灵奏乐吧!」
我大笑。我一定是醉了敢这麽满不在乎。「我们将以音乐的纯净於美好,使那个地方重新神圣起来。」我坚持自己的论点说道。
有多少年我没置身在女巫广场了。
月色明亮一如他所预料,可以看到烧黑的火刑柱竖立着,看到焚烧过後已百年,仍然寸早不生的一片荒地。远处新栽的树苗依稀可见,风吹过荒野,沿着岩石斜坡而建的村庄,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阵轻微寒?在心底泛起,那依然是当年相同的痛苦感受,一个孩子在想到有人「活活烧死」时,难以驱除的恐怖梦魔印象。
尼古拉斯的白色蕾丝鞋子,在微弱的月光下闪耀,他一边拉着琴弦,一边绕着舞步,吉普赛的歌曲旋律,旋即在月色里流窜。
我坐在烧过的树干上喝酒。乐声一起,一种心碎的凄美感觉随之而来。除了在这可怕的地方混外,我们何罪之有?很快的,我忘记罪不罪恶之念,默默无声地饮泣了起来。
虽然音乐似乎一直没停,尼古拉斯却恍若在身边安慰我。我们并肩而坐,他说这世界充满不公平,他和我在法国这个可憎的角落如囚坐牢,然而总有一天我们会破牢而出。想起古堡里的母亲,他何尝不也是在坐监待死呢?想及此,我悲伤难仰痛不欲生。尼古拉斯又演奏了,他邀我於琴声共舞,忘却一切。
是的,这就是我要让你知道的,这是罪恶吗?这是邪恶吗?我走向他旋转之处,音乐之美恍如自提琴飞跃而出,它们璀璨如黄金,亮丽得我几乎可以看见金色火花飞舞。我跟他一起旋舞,他演奏的乐曲更加迷人了,我敞开毛皮披风,抬头举目对月。音乐如烟似雾拥抱着我,女巫广场随乐声而消失,只有澄明的天空,高悬在山丛之间。
那晚之後,我们更是如胶似漆。
几天之後,不寻常的事发生了。
天色已晚,我们坐在小客栈里。在房内跺步的尼古拉斯,戏剧性地比着手势,表明出长久以来,我们脑海挥之不去的意念。
那就是说我们应该去巴黎,即使我们身无分文,也好过坐困此地;即使我们在巴黎沿街乞讨,也好过画地为牢。
此种想法我们已念兹在兹。
「当乞丐恐难避免呢!尼克。」我昵称着说:「我宁愿该死地置身地狱之中,也不愿感乡巴佬穷亲戚登豪门求助的事哩!」
「你以为我会让你如此?」他责问道:「我的意思是真正离家出走,黎斯特,唾弃每一个人,绝对不理他们!」
我甘心日复一日游手好闲下去吗?让我们的父亲诅咒我们?毕竟我们的生命在此一无意义。
当然,我们都了解这回出走的严重性,将千百倍於从前的硗家。我们不再是少不更事,我们已长大成人。对着父亲的诅咒,我们是否真能一笑置之?
何况我们已大到了解贫困的严重性。
「到了巴黎之後饿了怎麽办?杀老鼠来吃吗?」我惶惑问道。
「必要的话,我会在杜登波大道拉琴,等着过路人赏钱,你也可以去剧院讨生活!」他的话大有挑战意味。他似在表示,现在看你啦,黎斯特?「以你的容貌外表,杜登波大道上的剧院大门,会为你随时而开呢!」
我喜欢我们之间聊天话题的改变,更喜欢在他脸上,看到有志者事竟成的神情。虽然十句话当中,他往往会丢出一句:「管他的!」但是往昔的愤世嫉俗已不见。此际,好像只要我们下决心,凡事无不可能呀!
我们在这里虚掷生命,人生毫无意义的年头,开始在我们内心闷烧。
我重拾音乐於表演乃美好的话题,强调它们能赶走混乱,而混乱正是日常生活中典型的了无意义。如果我们现在面对死亡,生命除了无意义外,还留下什麽?事实上,想及母亲的将死於虚度一生,我忍不住向尼克提及母亲的话:「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
设若我们相处之际真有黄金时刻的话,如今它已随风而逝,不同的感受却随之来临。
对此何妨称之为黑暗时刻呢?只是室内仍然溢着奇怪的光芒,我们说话的音量也仍然高亢。我们语调急促,对了无意义的生活大声咒骂。尼古拉斯坐下来,头埋在手掌里,我痛饮着酒不醉人自醉的甘醇,在屋内一边跺方步、一边狂舞手势,一如尼克刚的举措。
我恍若听到自己在大声说话;当我们死了,也找不到为什麽要活的答案;即使自称无神论者,在死亡之前也想获得某些答案吧?我的意思是上帝究竟存在呢?还是根本没有上帝?
「偏偏悲哀的是——」我说:「弥留之际我们依然大惑不解,我们呼吸停止,生命从有而无,对人生仍一无所知。」我宛如看到宇宙运转,日出日落,银河星星闪耀,黑夜周而复始。我歇斯底里大笑起来。
「你知道吗?纵然世界末日宇宙消失,我们仍然愚昧无知。」我对尼古拉斯大吼,他坐在床上,一边喝酒一边点头。「我们将一无所知地死去。一无所知!而了无意义的人生依旧存在不变,我们意识不到,也无能为力再赋予任何意义,我们就只是死去,死去,死去,面对死亡,不知就里。」
我停止大笑,站立不动;完全明白自己在说什麽?
无最後审判之日,无终结辩解;没有过错得获矫正,惊恐得获救赎的光明那一刻。
烧死在火刑柱的女巫,不能平反报复。
没有人告诉我们事情为何如此发生。
不,那瞬间我其实根本不明白,我只是「看到」而已。我只能发出简短的音节:「哦!」我一再说着:「哦!」越来越大声的叫出「哦」这个字。酒瓶掉在地上,手放在头上,我仍然「哦」个不停,我看得到自己的嘴张开成大圆形,好像跟母亲描述的一般。「哦!哦!哦!」之声不断从我口中喃喃发出。
我像打嗝停不了似的,「哦」个没完没了。尼古拉斯抓住我,摇晃我说:「黎斯特,够了,停止吧!」
我停止不了。跑向窗前,我打开厚厚的玻璃,紧紧瞪着星星。我忍受不下去了,我忍受不了这样纯然的虚空於阒寂,以及绝无答案的茫然惶惑。当我忍不住吼叫咆哮时,尼古拉斯把我从窗边拉回来,他关紧了窗子。
「你就会好的——」他不停地说。屋外有人在用力敲门,是客栈主人来责问为什麽弄成这样吵闹。
「等到早上你就会舒服了——」尼古拉斯坚定地表示:「你只要睡一觉就行。」
我们把大家全吵到了。我安静不了,我一直大声聒噪。我跑出小客栈,尼古拉斯跟在我後面,我跑出村子的街道,跑向古堡,尼古拉斯紧跟不舍,我们跑回古堡大门,跑进我的房间。
「睡吧,你得好好睡一觉。」他手足无措地表示。我身体靠墙,双手捂着耳朵,却赶不走「哦哦哦」的声响。
「等到早上,一切就会好了。」他说道。
到了早晨,事情没有好转。
夜幕低垂,我不但没有好转,随着黑暗的降临,我更糟了。
我走着,说着,姿态表情一如满足的常人。然而我是遭受天谴了,我发抖着,牙齿哆嗦打颤,我控制不了;惊恐地望着四周,黑暗对我恐吓,大厅古老的盔甲对我恐吓;瞪着铲矛和杀狼用的连枷;瞪着哥哥的脸;瞪着每一样东西;任何色彩於光影背後,我只看到相同的东西:死亡。只是那并非我从前所想像的死亡,而是我现在看到的真正死亡;彻底的死亡,不可避免的,不能逆转的断然空无。
在这种难以承受的折磨之下,我开始做出从未做过的怪事,对着身边出现的每个人,我冷酷无情地质问。
「你相信上帝吗?」我问大哥说:「你如果不信怎麽能活下去?」
「你确实对一切都相信吗?」我诘问失明的父亲:「倘若你知道瞬间即将面对死亡,你期待看到上帝还是无止境的黑暗,告诉我!」
「你疯了,你一向都是疯子!」父亲大叫:「滚离这个房子,滚得远远的!免得把我们也弄疯!」
他挣扎着站起来,对失明於行动不便的他,这还真不容易呢!他以酒杯丢我,酒杯落空了。
我不敢注视母亲,不敢靠近她。我不忍心以偏执的问题来让她更加痛苦。我走去小客栈,不敢想女巫广场,也不想无谓地走到村子的尽头。我紧捂耳朵紧闭双眼,思及我们将一无所知,一无所悉地迎向死亡时,我忍不住大叫:「滚开!」
又过了一天,情况未见好转。
一个星期之後,我依旧恍惚失神。
我吃、喝、睡,然而每走一步路都带来纯然的惊恐和痛苦。我去找村里的修士,追问他是不是真的相信,基督之肉身确实呈现在圣礼的祭坛?听到他结结巴巴的答案,看到他眼神里的疑惧,我更加沮丧的离开了他。
「当你体认所有的一切全无合理解释,你如何能活下去,呼吸照旧,行动做事也照旧呢?」我终於发狂了。尼古拉斯表示或许音乐会让我感觉好一些,他愿意为我演奏小提琴。
尽管对音乐的张力感到害怕,我仍和他来到果园里。在明亮阳光下,尼古拉斯为我拉着每支熟悉的乐曲。我交叠双臂伸直双腿坐着,天气虽热,我的牙齿却打着寒颤。晶亮的提琴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尼古拉斯站在我面前,我看着他刹那间沈湎在音乐中。质纯洁的乐音,如魔术般溢满整个果园於山谷。然後尼古拉斯伸手揽住我,我们沈默地坐着。最後,他温柔地说:「黎斯特,相信我,这一切会过去的。」
「再拉琴吧!音乐是纯洁无罪的。」我说。
尼古拉斯微笑点头,一种对疯子的纵容。
我知道这不会过去。在那刻,没有任何事能让我忘却悲苦於惊恐。只有对音乐,我觉得心怀难以言宣的感激,在如此恐怖惶惑之中,至少还存在这麽美妙之物,我岂能不心怀感恩?
你什麽也不了解,什麽也不能改变,但你却能拥有美好的音乐。当我看到村里的小孩跳舞,我也由衷礼赞。看到他们举手弯膝,他们的身躯随着所唱之歌摆动,我泫然而泣。
我走进教堂,倚墙而跪。注视那些古老的神像,神像精雕细琢的手指、鼻子、耳朵!神像脸上的表情於服装上的深褶。令我忍不住泫然落泪。
至少,我们还拥有这麽美丽,这麽美好的事物。
然而自然界对我却不再美好,荒野中一棵傲然独立的大树,让我发抖而想大叫。
让果园充满音乐吧,让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这一切绝不会过去,真的!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6
是什麽原因造成我的失神?是最後那次饮酒谈天吗?是母亲告诉我她乃垂死的人吗?是为了那些被杀的狼吗?还是女巫广场的想像,对我下了咒语?
我不明白。或许我受了某种感应,首先只依稀是个年头,然後却变成真实。我猜可能是魔由心生,只是魔鬼真会不请自来吗?
当然,苦恼折磨渐趋缓和。对我而言,天却不再如从前那麽碧蓝;我的意思是说世界从此不一样了,在微妙的欢乐背後,是阴影幢幢,是软弱绝望的无力感。
也许它只是一种预感,不过我不认为如此,它更富有实质性,何况老实说,我根本也不相信什麽预感。
话题且转回故事本身吧!
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远离了母亲。我无意跟她说及有关死亡於混乱的怪诞意念。但是她从别人处得知我理性丧失之情况。
在受难节第一个星期天晚上,母亲又出现在我的房里。
我独处室内。家人已全往村子里去参加日落後的大营火庆典。这是每年此日的重要习俗於仪式。
我一向讨厌这种庆典。它似乎总含有鬼魅之气——火焰喧闹,载歌载舞,农人高举火把,嘴里哼念奇异而单调的诗歌,在果园绕行巡走。
庆典源自早期一位修士的规划。这位被视做异教徒的修士,早已为村民赶走,但是农人却保留了这个古老习俗。仪典之举行,乃为祈求风调雨顺五毂丰收等等。在这种场合,我觉得其中有更多的男女,他们就像当年烧死的女巫的人群。
以我此刻的心境,它正意味着恐怖。我坐在室内火炉边,极力不去张望窗外的熊熊火光;然而,想看念头头之强烈,却令我惊疑不已。
母亲进来了。她关上门,告诉我她需要於我好好谈话。她的神情十分温柔。
「是因为我的垂死,造成你的失神吗?」她问道:「告诉我。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手里。」
她轻吻我。头发披散,穿着褪色长袍的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我不忍看到她的白发,她却渴望知道详情。
我倾诉了一切——包括不明白的部分,告诉她客栈里发生的种种。只是,我尽量不多传达那种恐怖感,那种诡异的逻辑性,我尽量让说词不那麽绝对极端。
听完之後她说:「你是这麽一个斗士,孩子,你从来不肯听从天命。纵然这是所有人类的命运,你仍不甘顺从接受吧?」
「不甘心。」我愁苦地回答。
「我就爱你这一点。」她说道:「当你在小客栈的小房间里喝酒时,难免会对人生疑虑困惑;然後你就会大怒,正如你大怒而反抗其他事物一般。」
明知母亲不是谴责,我却不自禁号啕大哭。母亲掏出手绢,从中拿出一些金币来。
「你会恢复的。」她说:「目下,死亡之惧暂时弄糟你的生活,如此而已。然而生比死更是重要,不久你就会体认此点。现在听我说,医生和村里相当懂得医术的老妇,他们都同意我已时日不多——」
「别说了,母亲。」说完,我意识到自己的自私,话却已收不回来。「这一次不许再有什麽礼物,把钱收回去吧!」
「坐下。」她指着火炉边的凳子说,我勉强坐了下去,她坐到我的身边。
「我晓得你和尼古拉斯商量过出走的事。」她开口说道。
「我不会走的,母亲——」
「什麽,非等我死不可?」
我没有回话。内心怆痛阴郁,张惶失措,又不知如何传达真确的感受。在我眼前的女人,脸宛如蒙上一层面纱,此刻随一息犹存,不久却将香消玉殒,不仅身体腐败烂掉,一缕芳魂更将在地狱盘旋失落。可叹她一生的受苦乃至生命终结,只不过是一场无谓的虚空。
远离的村庄,依稀传来村人的吟咏喃喃。
「我要你去巴黎,黎斯特。」她说道:「我要你拿这些钱——这是来自我自己家的全部仅馀。当我的时刻来到,我希望知道你身在巴黎,否则,我会死不瞑目。」
我大吃一惊。多年前我从意大利剧团被带回时,她备受打击的表情在记忆中闪现。我审视她好一会儿。她劝诱的语调像是在生气一样。
「死亡的来临已够让我吓坏了。」她说道,声音几近乾涩:「如果垂死之际,我不确知你人已在巴黎,你已寻得自由,我警告你,我会急疯的。」
我以眼神质疑又祈求着说:你真的这麽想吗?母亲?
「我强留在你身边,跟你父亲一样居心不良。」她回答:「不是为了家族自尊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如今我要稍做补偿。我要看到你的离去,我不在乎你到巴黎後做什麽;你唱歌,尼古拉斯拉琴也罢;你在圣哲曼市集表演翻跟头也罢;去吧,去做你想做也将全力以赴的事!」
我的手臂抱着她,起初,她僵立着;然後她软弱而融化似地紧靠着我。在她感情一无保留的刹那,我多少了解她一向仰制的缘故。她哭泣了,这也是前所未见的。凄苦之中,我深深喜爱这一刻,又为自己的喜爱而惭愧。但是我不让她离开,紧紧抱住她,无视以往的禁忌一再的亲吻着她。那一刻里,我们如一体两面地相拥相亲着。
渐渐的,她冷静下来。她觉得话已说分明,所以缓慢却坚定的推开了我。
她仍然留下来说了许多话,说了一些我从来不详知的事。譬如她总是目视着我出门打猎,内心感到不可思议的欢欣;当我怒诘父亲於哥哥,为什麽我们的生活非得一成不变时,她更感到类似的愉悦。她以近乎诡异的方式,谈及她俨然视我为她解剖中秘密的一部分,甚至视我为她的器官组织,这是一般女人少有的感觉。
「你是我向往的须眉之身。」她说:「所以我把你留下来,唯恐生活当中失去你的存在。如今把你送走,是我老早就该做的事。」
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从来没有想到女人会有此感受,而去会明确地说了出来。
「尼古拉斯的父亲知道你们出走的构想。」她又说:「客栈主人听到你们在讨论。所以最重要的是你们要马上离开,趁着黎明之前搭驿车走吧,一到巴黎立刻给我写信。在圣哲曼市场附近的圣婴公墓,有人可以专门帮忙写信。找一个会写意大利信的人,那麽你的信,除我以外就没有别人看懂了。」
她离开了我的房间,我几乎不相信刚发生的事。我呆呆站立许久,瞪着眼前的床和草垫;瞪着两件外套和红色披风,还有炉边的那双皮鞋;瞪着窗子小缝隙外,我熟知的大片黝黑山丛。在那珍贵的一刻,我内心的黑暗和阴悒已一扫而空。
我冲向楼梯,冲下山到村里去。我要找到尼古拉斯,告诉他我们要去巴黎。我们将出发,这回再没有人能阻止我们。
尼古拉斯和家人一起在观看营火。一看到我,他立刻过来用手环抱我的脖子。我揽住他的腰,把他拉开,远离人群和大火,我们走向草原的尽头。
春天里,空气闻起来翠绿而新鲜,甚至村民的咏歌听起来也不那麽吓人了。我开始跳舞。
「去拿提琴去!」我说:「演奏进军巴黎的进行曲吧!我们清晨就出发。」
「我们在巴黎如何养活自己呢?」他双手佯装拉琴,嘴里轻轻哼唱。「你将射杀老鼠来做晚餐吗?」
「别问我到那里以後要做什麽!」我说:「最重要的是我们得先抵达那里。」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7
不到两星期後的一个中午,我站在圣婴公墓的人群当中。古老的拱形屋顶,发生异味的开放墓园,这是我见过最奇特引人的市场。
站在人声嘈杂於臭味熏人的市场中,对着帮人写信的一位意大利代书,我俯身叙述给母亲第一封信的内容。
是的,经过日夜不休的旅程,我们已安然抵达巴黎。我们在西提岛找到房间,双双感到无法形容的兴奋於快乐。巴黎即温暖又美丽,其炫耀、迷人远远超过任何的想像。
我多麽渴望能亲自提笔写信给她。
我渴望能告诉她我的所见,高高耸起的大厦,古老的蜿蜒街道,街上乞丐、小贩於贵族熙熙攘攘;四五层楼高的房屋屹立在拥挤的大路上。
我渴望向她描述各式各样的车辆,玻璃於镀金混合制成的车厢,一路轰隆,气派十足地驶向新桥,圣母院大桥;川流不息地经过罗浮宫於皇宫。
我渴望对她描绘诸等人色,绅士们脚着足指绣花长袜,穿着彩绘便鞋,跌跌绊绊地走过路上泥泞。女士们头套镶珠假发,身穿以鲸鱼骨框起的蓬松丝绵长裙,在街上行走。还有我第一眼看到玛丽安东尼皇后,她满不在乎地漫步在杜勒利花园。
早在我出生之前,母亲已见过市面好多年了,她跟外祖父曾住在那不勒斯、伦敦於罗马等城市。可是如能亲自告诉她:我在圣母院聆听圣诗大合唱;在拥挤的咖啡屋,和尼古拉斯及他的老室友,一边饮着英国咖啡一边谈天说地;打扮一如尼古拉斯的华丽——遵嘱穿着他的衣服——并肩坐在法国剧院,仰慕地注视舞台上的演员。我若能亲自写信,让她知道她的付出终有代价,该多麽好!
也许信里最佳的通报,应该是我们所住西提岛的阁楼地址,以及下面的消息:「我已受雇於真正的戏院,正跟随一个演员学习演技,很快就能上台表演。」
信上没提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我们住的阁楼在六楼,每天要爬上爬下;邻居男女屡在窗下弄道相对吼骂;由於我坚持观赏每场歌剧、芭蕾和戏码,我们的钱早已挥霍殆尽。至於我乃工作在大道一家简陋小剧场,比之市集野台略胜一筹而已。做的事是帮忙整理戏服,卖票,清扫,赶走惹事生非的混混,这些事更不宜入信了。
然而,我和尼古拉斯仍感置身天堂!他的情况没比我好多少,城里正经的交响乐团无意聘请他,他只得在我做事的野台小乐队,当起小小的独奏者来。当我们实在囊空如洗,他就真的在大马路即兴拉琴,我站在他的旁边,举着帽子向路人讨赏。我们坦荡毫无愧色!
每晚,我们带着便宜的酒,和甜美的巴黎面包,一曾楼一曾楼地跑上我们的住处。比起在阿芙跟古堡吃的无聊食物,我认为阁楼的面包和酒不啻神赐美食。在烛影摇曳之下,阁楼更是我所住过最美妙的地方!
前面我已说过,除了小客栈外,我极少住过木头小屋;如今我们住在阁楼,天花板和墙壁俱是灰泥;这是真正的巴黎,地板是发亮的木头,小小的壁炉附带有新的烟囱,烟囱还真能通风哩!
所以睡在凹凸不平的草垫,恶邻天天吵架扰眠又有什麽关系?我们走在巴黎街道一连几个钟头,手拉手穿越大街小巷,纵浏览商店橱窗中各色珠宝,精致碟盘、壁毯和雕像,此间富裕之况乃我前所未见。甚至冒气带臭的肉市场,看上去也别有风味。城市的喧闹嘈杂,成千上万的工人、店员、艺匠於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眠不休地进行各种交易,又何尝不引人入胜!
若非我在赃兮兮的小巷看到弃,或是在沙岸区看见枭首示众的死刑,我已能逐渐忘怀小客栈於阴暗惨淡的幻象。
可惜的是,在沙岸区的枭首示众,经常会碰到的。
每次碰到,我总情不自禁呻吟出声,全身抖索,忍不住胡言妄语起来。虽然还不至於着魔狂乱,却也几近心神涣散边缘。尼古拉斯只得采取断然措施。
「黎斯特,不准再谈什麽永恒、不灭於一无所知!」他恐吓说,只要我敢嘟囔一句,他不是狠打我一顿,就是要死命摇散我的骨头。
薄暮幽暗之际,是一日当中我最讨厌的时刻;不管看到或没看到死刑,不管那是开心还是焦虑的一天,我总不自禁要发起抖来;只有一样事能解救我,那就是灯火通明的剧院,於其温暖和兴奋的氛围。所以,每当黄昏来临,我总要确定自己安然置身剧院之间。
在当年的巴黎,大道上的许多剧场即非正统也不合法,只有法国剧院、意大利剧院是官府认可的表演场所。在这两个剧院,演出系列的正统戏码,包括悲剧和喜剧,包括拉辛、柯尼里的伟大伏尔泰的有名剧作。
不过意大利的老式喜剧是我的最爱。装疯卖傻的老头,身穿五颜六色的丑角,虚张声势的无赖;他们和走钢索、翻跟头、玩杂耍、演傀儡戏的艺人混在一堂,在圣哲曼和圣劳伦市集的野台,插科打浑,无所不演。
大道剧院的缘起,正是这些市集野台戏的更上层楼。在我们的年代,正当十八世纪最後几十年,沿着杜登波大道,永久性的花稍小剧场,盖了一家又一家。观众多是付不起昂贵票价的贫穷小市民;却也吸引了不少真爱看戏的戏迷;包括许多贵族和富裕的小资产阶级,坐在包厢里看「街头大戏」。小剧场活泼有趣、栩栩如生的表演,比之艰涩僵硬的拉辛或伏尔泰戏剧,观众恐怕还看得更津津有味!
意大利老喜剧正像我以前知道的一样,充满即兴韵味,演出虽是陈年老戏,却每天充满了新鲜於变化的逸趣。这些街头大戏除歌唱之外,尚包含五花八门的胡闹逗乐;不单是为迎合观众口味,也因为乃情势使然;否则将因正经演出,被指控有意打破正统剧院的独占事业。
这类街头剧场都是破坏的木头建,座位不逾叁百;小舞台於所用道具则不失其高雅;舞台帷幕是华丽蓝色天鹅绒;私人包厢也有幕隔开;最重要的——或至少对我来说——男女演员的演技,妙趣横生而去才华横溢。
纵使非为逃避黑暗的惊恐,或远离如尼古拉斯坚称的「致命性疫 」;穿过舞台之门的那种狂欢兴奋,还有什麽能比得过?
每晚一连五、六个钟头,我和喊叫的、大笑的、吵闹的男男女女,挤在小天地里,有时争这个,有时吵那个。舞台两侧的我们不算是朋友,却是有志一同的夥伴;我们恍若大海里同舟共济的一群,彼此都不能从中逃脱。这是何等神妙!
尼古拉斯不像我这麽狂热,这也是可以想见的事。每当他那些有钱的同学朋友,上门来找他聊天。他就变得愤世嫉俗起来;他们认为他如此过活无疑是疯子;至於我,一个贵族子弟,为女演员整理服装,以及倾倒污水桶等,他们倒一句话不说。
这些年轻的资产阶级,其实最渴望晋身成为贵族,他们竞买爵位头衔,不计代价於贵族家庭联姻。历史上的一个笑话指称,资产阶级於大革命颇有关联,他们无意中帮忙铲除了贵族阶层,其实却恨不得自己加入贵族社会。
我对能否再见到尼古拉斯的朋友,一点也不在乎。演员们对我的家庭身世一无所知,对他们来说,我乃是黎斯特狄维洛斯,真正的姓狄赖坷特我已放弃了。
我努力涉及有关舞台的任何知识。我记忆,我模仿,没完没了地问各种问题。只有尼古拉斯独奏提琴的当儿,我会停止学习课程。斯时也,尼古拉斯小乐团的座椅站起来,舞台灯单独照耀他一人,小小奏鸣曲从他手中绽开。在甜美而简短的那一刻,小剧场徒然鸦雀无声。
当然,我也不免编织自己的美梦。我随时讨教、研习、模仿的师傅,我伺候一如小跟班的老演员,总有一天会说道:「好吧,黎斯特,今晚我们需要你扮演雷利欧,你懂得该怎麽做吧?」
八月下旬,我的美梦终於成真!
那是巴黎最热的季节,唯有夜晚差堪忍受。满屋子坐立不安的观众,以手绢和传单轻轻煽风。我浓妆厚抹下的脸汗水淋漓。
穿着尼古拉斯最好的天鹅绒外套,佩着一把纸板制的长剑。走出舞台之前,我发抖地想着,这不等於死囚临上刑场的惊惶时刻吗?
当我站上舞台,转身直视客满的厅堂,奇怪的是焦虑已不翼而飞。
对着观众微微一笑後,我慢慢地鞠了一躬。盯着可爱的弗雷妮亚,好像乍然惊艳一见锺情,非得赢得她的芳心不可。嬉戏於焉展开。
舞台已完全属於我了,好多年前遥远偏僻的小镇光景依稀再现。我们一块儿在台上疯狂纵跃,吵嘴,拥抱,小丑似地挤眉弄眼。屋子爆开了笑声。
我感受到观众的热切瞩目一如拥抱。每一个姿势每一句台词,都引来台下的哄堂大笑。如果不是别的演员急於上舞台轧上一角,把我们赶到後台两翼,我们俩再逗乐个把钟头,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群众站立热烈鼓掌。这可不是小镇看野台戏的下巴佬,这是老巴黎客,在为雷利欧和弗雷妮亚欢呼呀!
在舞台旁边的阴影下,我昏昏陶陶几乎要昏倒。那瞬间,除了记得观众的专注眼神,似乎比舞台灯光更炫耀以外,我什麽也看不到。我一心一意想再回到台前,我紧抓并亲吻弗雷妮亚,她也以热烈的吻回报。
年老的经理瑞诺把她推开了。
「好了,黎斯特——」他好像想到什麽似地说:「好啦,你的确乾出了一次漂亮活儿,从今以後,你可以正式参加演出了。」
在我正乐得要大叫大跳之前,一半以上的团员突然围上来,女演员之一的露琪娜大声说:「不,你不能仅仅让他正式参加演出。他是杜登波大道上最最英俊的演员,你要正正经经雇用他,合合理理地付他钱,而去他也不该再碰扫把抹布,做杂物啦!」
我吓坏了,我的演艺生涯刚开始,无非就要画下句号?出乎意料的,老瑞诺同意了她所说的一切条件。
被认为英俊我当然受宠若惊。早些年前我也已经了解,要饰演浪漫情人雷利欧,演员势必要具有相当的气质於风度;一个於生俱来的纨?子弟,自然是如假包换的最佳雷利欧人选喽!
倘若我企盼巴黎的观众进一步注意我,倘若我企盼他们在法国剧院对我品头论足;我便不能以出身侯爵之家,舞台上腰身一变成金发天使为满足。我必须成为一个真正的伟大演员,而这也正是我下定决心要付诸实现的事。
那天晚上,尼古拉斯和我以巨量的酒来做庆祝,我们把整团人也找来阁楼上。我尚攀爬滑流的屋顶,张开双手拥抱巴黎;然後尼古拉斯在窗前拉琴,直到邻居全被我们吵醒为止。
音乐眩惑迷人,被吵醒的人却在小巷里大声咆哮,用力敲打锅锅盆盆;我们置之不理,只是载歌载舞好像身在女巫广场。得意忘形之馀,我几乎摔落窗沿之外。
翌日,手携酒瓶,在阳光明亮而臭气满溢的圣婴公墓,找到意大利代书,将前晚的故事全盘托出,看代书写好信并随即将信寄去给母亲。我渴望拥抱街上每个行人。我是雷利欧,我是个演员。
九月,我的名字已出现在传单上,我把传单也寄一份给母亲。
我们演的戏已非老意大利喜剧了。我们的新戏是一部名剧作家的诙谐剧,由於作家集体罢工,这部戏因而不能在法国剧院公演。
我们不能明说作品何人所写,但戏迷都直到他是谁。每晚,老瑞诺的里斯本剧场,观众有一半以上是宫廷中人。
我每一饰演难主角,演的是个年轻的恋人,类似雷利欧的角色。他的戏其实比主角更容易讨好;以至於当我出场亮相,总是格外抢戏。尼古拉斯教我台词,经常严责我每一下工夫苦念苦记。演出第四天,剧作家还特别为我加重了戏的份量。
尼克也有属他的个人间奏曲时段。他演奏了莫扎特轻盈的小奏鸣曲,在他演奏时,剧场观众都屏息聆赏。甚至他的同学朋友也恢复了交往。我们更开始受邀於私人舞会。每隔数日,我总会有信寄给母亲;有一天,我寄了一份英文《观察报》的剪报给她,剪报中对我们的小剧相当赞赏,还特别指出戏中的金发浪子,在第叁第四幕戏里,不知偷了多少少女观众的芳心。当然,我看不懂剪报,然而给我剪报的绅士指这是赞美的话,尼古拉斯也作了相同的保证。
秋凉时分,我穿着腥红色毛皮披风上舞台。如此惹眼服饰,纵使坐在最後一排的半盲观众,也会眼睛一亮。我的化妆技术进步了,懂得利用阴影来加强脸上的轮廓;我的眼睛画有黑圈,嘴也红了一点,看上去显得即温文却又佻达。我开始接到女士写来的情书。
每天早晨,尼古拉斯跟一位意大利名家学音乐。我们仍有足够的钱,享受美酒美食和燃料暖气的花费。母亲一星期寄两次信来,她表示身体情况在好转之中,咳嗽也每一去年冬天那麽严重,痛苦减轻了很多。只是两家的父亲,都正式宣告脱离父子关系,连我们的名字也都绝口不提。
我们太兴奋了,对此类小事根本不予理会。然而我的黑暗惊恐——那个「致命性病疫」,在寒冷天气里,侵袭作祟的次数日见频繁。
巴黎的寒冷特别难过,荒山僻野在峭寒时拥有的乾爽洁净,一点儿也见不到。穷人一脸饥色,在门口发抖徘徊,未铺设好的弯曲街道到处污秽泥浆。眼前满是赤脚受冻的小孩,更多的弃令人触目惊心。对能拥有皮毛披风,我更加感激而快乐。当我们出外时,我总以披风紧裹我们两人,碰到下雨下雪时,更是紧紧相拥而行。
冷也罢不冷也罢,这段时日的幸福已无庸夸张,生活正如我希望的美好。我知道自己已非瑞诺小剧场的池中之物,每一个人也都这麽说的。我梦想自己站上大舞台,参加伦敦,意大利甚至美国的名剧团巡回公演。我一点也不急,我的福杯已经满溢!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8
十月中,巴黎已开始结冰了。我逐渐注意到,观众之间有一张奇特的脸经常出现;见到这张脸时,我不禁分心,有时甚至忘记自己的表演。当我想仔细看个分明时,脸却消失不见,好像一切不过只是我的想像罢了。一连两个星期以来,相同的情况屡现,最後我终於跟尼克提起。
谈这件事时,我觉得自己即笨,口齿也不伶俐。
「那边老是有人在注视我。」我开了口。
「每个人都盯着你瞧——」尼克说:「这不正是你的愿望吗?」
那天晚上,他一直闷闷不乐,口吻不免也尖锐了些。
稍早升火时,他提及他的小提琴琴艺再也无法更上层楼,尽管他的听觉於技巧不差,音乐之中仍有太多他不能掌握的东西。他表示我则将能成为伟大演员,这是确切无疑的。我指出他胡说八道,内心深处却不免浮上阴影。我记起母亲所说,他年纪太大已学不好提琴的话。
尼克强调并非妒嫉,只不过难免感到有些不快乐罢了。
我决定丢开神秘之脸的事,设法找话来鼓励他。我提醒他,他的琴声能引起观众的激情,当他拉琴之际,连後台的演员,也群起聆赏玩味不已。他无疑具有不可否认的才华。
「但是我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小提琴家呀!」他说:「偏偏我的梦想恐怕永难实现。在家里时倒还好,至少我能欺骗自己,总有一天我会美梦成真。」
「你不能现在半途而废!」我说道。
「黎斯特,我们敞开来谈吧!」他说:「对你,情势的发展很顺利,你剑及履及而心想事成。我明了你在家里受了许多的苦,纵使如此,当你把心一横,不达目的你绝不干休。记得吗,你下决心那天,我们随即离家前往巴黎而来。」
「到巴黎来你不後悔的,对不对?」我问道。
「当然不後悔。我的意思是说,当事情不可能时,你仍坚认凡事皆可能。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办得到的。就以屠杀狼群一事……」
当他说至此时,一阵寒栗自心底升起。莫名其妙的,我又想起观众当中那张神秘的脸,那张眈眈盯视的脸。那张脸仿佛於狼有关,於尼克刚的话也有关:不,太不合理了,我试着不去想它。
「如果你决心拉小提琴,你现在恐怕已经在宫廷做特别演奏了。」他说。
「尼克,这种话太刻毒。」我屏住气说:「你只能尽力而为却未必凡事可成的。每当我们进行某事,一开始情势总是对我们不利;然而,只要尽力而为……除了……」
「我知道。」他微笑着:「除了死亡和人生虚掷例外。」
「不错。」我答道:「你只能尽力努力,使生活饶富意义,充满美好——」
「哎,别再提什麽美好了!」他说:「你跟你的致命性病疫,致命性美好论少提啦!」他的视线从火炉转而对我,眼里还故意带有嘲弄之色:「我们只不过是一对演员和逗乐之人,我们将来连埋在神圣的墓地都没资格,我们是被遗弃的浪人!」
「老天,你真的相信那种浑话?」我说:「我们为什麽不是美好?让别人忘却悲伤,让别人遗忘某些……」
「某些什麽?他们的死亡吗?」他故意邪里邪气地笑着:「黎斯特,我还以为一旦到了巴黎,你这些谬论就会改变呢!」
「你好傻,尼克——」我回答着,他惹火我了。「在杜登波大道上,我倒认为自己美好,我觉得——」
我的话煞住了。因为我恍若又看见那张神秘之脸,阴暗的感觉侵袭下来,某种不祥预兆油然而生。奇怪的是,那张令我吃惊的脸,一迳是微笑的,好古怪呀。它是微笑的,愉悦的……
「黎斯特,我爱你。」尼克庄重地说。「这一生我真正喜爱的人不多,你是其中之一。但是我仍然要指出,你是傻瓜会有那种艺术乃美好的谬论。」
我大笑了。
「尼古拉斯,没有上帝我能活下去;悟出生命没有来世的观念,我也能活下去;但是,假设我不相信美好的可能性,我不认为我还能活下去。就这麽一次好了,别嘲笑我,告诉我你究竟相信什麽,好吗?」
「我是这麽想的。」他回答:「人有强也有弱,艺术有好有坏;这就是我的信念。此刻,我们所从事的乃坏的艺术,那里攸关什麽美好?」
我认为尼克之说,乃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虚矫浮夸;不过一旦我真说出想法,难免引发一场激烈的论战。内心深处,我确信在「瑞诺」的表演,比之大剧院只有更好而绝不逊色;或许,仅仅结构较不伟大罢了。这些小资产阶级为什麽不能忘记结构呢?他们如何能在表面以外,看透某些真正的本质呢?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
「如果美好真的存在——」他说:「那麽我就是相反的一面,我是邪恶的,我也纵情其中。我蔑视美好,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之所以拉小提琴,绝非为了拿些瑞诺剧场的白痴,更非为了让他们开心。我只为自己,为尼古拉斯而演奏的。」
我不想再徒费舌,是上床的时候了。然而他的谈话已伤害了我,尼克感觉到了。我正脱下皮靴,他从椅子站起来,坐在我的身边。
「我十分抱歉。」他的语调凄苦。跟刚我察觉的姿态完全不一样;此刻他看来如此年轻稚嫩,如此失魂落魄,我忍不住抱着他,告诉他别再胡思乱想。
「你身上闪着光辉,黎斯特。」他说:「因此,把每个人都吸引住了,即使你生气或是沮丧,光辉也丝毫不减——」
「诗人念诗了——」我答道:「我们都累啦!」
「不,我是说真的。你自有一种令人目眩的光亮,而我,却只有阴暗。有时我难免觉得那天晚上在客栈,是我的饮暗影响了你,使你啜泣颤抖。你那时那麽无助,那麽毫无设防。我一直努力试图不让阴暗吞没了你;因为我需要你的光亮,非常非常的需要,而你绝不需要阴暗呀。」
「你是疯子。」我说:「如果你能看到自己,听到自己的声音,你的音乐——当然是你为自己而拉的音乐——你就绝对见不到阴暗;尼克,你将只看到自己浑身光辉灿烂。悒,不错,然而光辉於美丽,也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笼罩在你的全身。」
翌日晚上,表演更是无比出色!观众的亢奋,引发出我们更多的表演花样;我跳了一些新舞步,过去排演试跳效果平平,今晚随兴一舞,却赢得满堂喝采。尼克演奏了他自作的乐曲,表现尤其出色。
谢幕之前,我又见到那张神秘的脸,我的震惊更甚往常。不但唱歌走调,在台上时,头更是昏眩了好一阵。
和尼克单独一起时,我忍不住谈起这件意外。这件在舞台上昏眩失神,有如做梦的诡异难受。
我们坐在火炉边,酒杯放在一个小木桶上。在火光下,尼克仍如昨晚一样,消沈而又落寞。
我不想打扰他,却又丢不开对那张脸的迷惑。
「你说,他长什麽样子?」尼克问道,他的手在烤火,掠过他的肩膀,见到窗外某处雪覆的屋顶,我似乎浑身发冷。我不喜欢像这样的谈话。
「更糟糕的是,我只看到他的脸——」我说:「他一定穿得一身黑,大披风加上兜冒什麽的,脸好像戴上面具,白皙又十分明亮,我的意思是说他脸上的轮廓极深,好像用黑色油漆刻上去似地。一眼看去,俨然灼灼发光,再想细瞧,却又倏忽不见。我的形容挺夸张,其实情形很微妙,他的模样嘛——嗯——」
这样的描述对我和尼克都形成困扰,他没有多细问,只不过脸上表情温柔了一些,好像他已忘怀自己的悒。
「我不想让你失望。」他说着,口气慈蔼而诚挚:「不过,你看见的可能真是面具,也许是法国剧院里的谁,来观摩你的演出吧!」
我摇头说:「我也这麽希望,不过没有人会戴那样的面具——再说,我还有别的话想告诉你——」
他等待我再开口。看来我的虑已波及到他,他拿起酒瓶往嘴里就灌,又在我的酒杯添加了一点点。
「无论他是谁,他知道杀狼的事。」我说道。
「什麽?」
「他知道关於狼的事。」我的口气迟疑,恍若在回想一个早已遗忘的恶梦。「他知道我在家里杀死了狼,他知道我穿的那件披风毛皮里,毛皮乃剥自那些狼的身上。」
「你在说什麽,你是指你跟他谈过话吗?」
「没有呀。」正因为这样,我感到惶惑不安,糊涂迷惘,昏眩的感觉倏然又起。我说:「这正是我想说的,我从来没和他谈话,从来没靠近他,但是,他知道一切。」
「哎,黎斯特——」他说着,坐回椅子上,用最亲切的笑容对我说:「再下来你就要说遇见鬼啦,你的想像力之丰富,我认识的人无一能及。」
「鬼是不存在的。」我轻轻回答。对着火炉皱皱眉,我丢进一些煤块。
尼古拉斯的幽默全没有了。
「该死的,他怎麽可能知道狼的事?你又怎麽能……」
「我已经说过,我根本不明白。」我说。我坐着冥想,没有开口。真恶心,这一切简直太荒谬无理性了。
我们沈默相对。室内只有火光闪动於细微煤燃之声。猛然间,「狼煞星」的称呼极清楚地响在耳边,好像有人在对我说话似地。
可是没人开口呀!
我瞅着尼克,苦恼地发觉他根本连也没动一下。血色自我的脸上尽褪,内心波涛起伏,那不是许多夜晚担心无知而死的六神无主,而是一种我从未体会过的激情:真正的恐惧。
我仍然呆呆精坐,信心尽失而说不出一句话来。尼克吻着我轻柔地说:「让我们上床去吧!」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1
这应该是清晨叁点钟。我在睡梦中听到教堂的钟声。
跟老巴黎头脑清楚的人一样,临睡之前,门窗一定仔细关好琐好;在密闭的室内烧煤当然不妥,幸好我们的窗子可以直通屋顶。总之,我们是琐好门窗上床的。
我梦见拿些狼。我在山上,狼群围绕环伺。我用力甩着古老的连枷,然後狼死了,梦也没那麽可怕了;只是我犹在雪路上跟跄挣扎,马的尖嘶也在雪地响起。接着,小母马变成讨人厌的昆虫,血肉模糊地踩进石头地板里。
有一个声音在耳边轻响:「狼煞星!」声音低沈而悠长。仿佛有人又似传唤,又似致敬的呢喃悄语。
我睁开双眼——或者我以为睁开双眼了,屋里有一个人站着,一个高瘦而弯着腰的人影站在火炉前。火炉馀烬犹然,火光在上微闪,清楚地映着他的身子;在火光将暗未暗之际wωw奇Qisuu書com网,又映现出他的肩膀和头颅;我察觉到自己正定定凝视着一张脸,剧场观众当中那张白森森的脸。心里清澈澄明,确切知道房里是琐着的,尼克睡在我身边,而这个人却不声不响潜入屋里。
我听到尼克的呼吸匀息,我审视这张在眼前的白脸。
「狼煞星!」声音再度响起,他的连动也没动一下。身影靠近了,我看见那张脸并未戴面具,漆黑的眼珠,灵活而精明算计的黑眼珠,绝对白皙的肌肤。他的身上传来令人作呕的味道,就像是潮湿房间腐烂衣服的霉味。
我想我起身而立,也或许我是被举了起来,反正双脚落地的刹那,睡眠已如衣服滑落而去。我倚墙站立。
那个家夥手里拿着我的腥红披风。危急之间,我想起自己的剑於枪,然而他们却摆在床底下。红披风下似有尖锐的东西指向我,透过毛皮天鹅绒,我更感到有一双手正抓住自己的衣领。
我的身子往前移动,双脚似被拉拽离地而行。我对尼克大声吼叫:「尼克,尼克!」我看到半开的窗子,突然间,玻璃撞裂成千万碎片,木头窗框随而整个破碎。就在六楼高的天空,我飞越过了小巷道。
我拼命尖叫,手脚乱踢,红披风裹住了我,我用力扭动,企图松开身子挣得自由。
然而,我们已飞过屋顶,正往高耸的砖墙攀爬,我的身子在那个怪物的胳膊里摇摇荡荡。猛然地,我被抛掷在高楼的顶层。
躺在那里,我看到巴黎在眼前延伸——白色的雪,直的烟囱管,尖的教堂钟楼,低垂的天空,构成一个大圆圈。站起身来,挣出裹紧的皮毛披风,我拔腿就跑,跑到屋顶边沿往下瞧,只见一片几百尺的高墙;跑向另一边,情况一无二至,我差一点摔了下去。
我绝望地回转身子,气喘不已。我们身在不知何处的高耸方形搭顶,面积宽直不迂五十尺。四周没有更高的建了。那个家夥站在一边盯着我,一阵刺耳笑声正如先前呢喃悄语一般,在我的耳际响起。
「狼煞星!」所说依然相同。
「该死的人!」我大叫道:「你见鬼的是什麽人?」愤怒之下,我挥拳击出。
他动也不动,我的拳如打在砖墙上。我跃起身子却跌在雪堆上,奋身爬起又再次出击。
他的笑声越来越大,在蓄意的嘲弄里,还隐含着强烈的得意,那种猖狂比之嘲弄更令我愤怒。我跑向塔顶边沿,转过身又再次面对着怪物。
「你找我做什麽?」我大声质问:「你是谁?」除了张狂的笑声外,仍没有任何回复。这回我的手伸向他的脸和脖子,手如爪子般扯下他的兜冒。我看见怪物的黑发,一颗像人的头颅和柔软的肌肤;他依然冷漠无动於衷地站着。
然後他後退了一点,举起胳膊逗弄我,像大人推小孩似地,将我前後推拉。动作迅速得我什麽也看不见,只觉他的脸忽而在右忽而在左;正当我极力想抵抗他时,他的一切动作也似有却无;俨然我的用力,只不过拂到白色柔软的肌肤,偶尔一两次,轻轻扫过他美好的乌发。如此而已。
「勇敢的小狼煞星!」此刻,他以浑厚深沈的声音说着话。
我直直站立,汗淋气喘。两眼瞪着那张脸的细部,在剧场,我只瞄到深沈的轮廓,如今,他的嘴却拉扯成小丑似的笑容来。
「哦,上帝保佑,保佑我——」我一边说一边往後退。太不可思议了,这麽一张脸竟会动,竟会呈现表情,竟会以恋慕的眼光看着我。「上帝!」
「什麽上帝?狼煞星!」他问道。
我转过身,忍不住惊恐大叫。但觉伸近我肩膀的手其坚似铁,我死命挣扎,他猛一挥拳,我一转头,面对的是双眼园睁漆黑似墨,双紧闭隐带笑意。然後他弯下身子,我只觉他坚硬的牙齿,戳刺进我的颈子。
儿童时听到的故事,古老的神话,在那瞬间浮上脑海。一个名称随之闪现,好像东西掉进漆黑的水面,闪起一阵亮光一般。
「吸血鬼!」我发出最後一声凄厉惨叫,倾全身之力推撞了怪物。
四周一片静默,无边的死寂。
我知道我们仍在屋顶,我知道他的手臂仍抓住我。然而感觉上却恍如我们双双往上浮升,十分轻灵地在黑暗里浮升遨游。
「是的,是的!」我渴望说道:「太棒了!」
一阵强烈的声音,环绕着我回响共鸣,声音像是深沈的锣,在缓慢用力的敲槌下,发出完美的节奏;声音似洗濯着我,使我的四肢洋溢着奇特的慵懒於无上的愉悦。
我的嘴轻张,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这又有什麽关系?所有我想讲的话已清晰浮在脑际,此刻说或不说出来有什麽要紧?往後多的是时光,甜蜜的时光;那时,我能说任何想说的话,做任何想做的事。现在急什麽呢?
魂销魄荡!我好像说出这句话,说得很清楚;虽然我不可能开口,也不可能真正移动嘴 .我察觉到自己已不在呼吸,有什麽东西却让我气息犹存,他为我呼吸,他的气息伴随着锣声的节奏吞吐起伏。锣声跟我的身体无关,然而我喜爱他,他的节奏旋律恍若绵延不绝;从而我不必再呼吸再说话,不必再有任何认知。
母亲对我微笑。我对她说:「我爱你……」她也说:「是呀,永远的爱,永远的爱……」然後我坐在修道院的图书室,我只有十二岁,修士对我说:「一个伟大学者。」我翻开每一本书,我可以阅读每一本书;拉丁文、希腊文、法文全难不倒我。这种启发智慧的文字,充满难以言宣的高妙美好。猛一回头我看见瑞诺剧场观众,他们全都起来欢呼,有一个女人移开脸上绘着图饰的扇子,她是玛丽安东尼皇后。她说:「狼煞星!」然後尼古拉斯对我跑过来,喊叫着要我回去。他的脸充满焦虑,头发披散,眼眶带血,他试图抓住我。我说:「尼克,离开我!」声音焦虑又痛苦。此际,锣声渐弱渐远渐逝。
我忍不住叫了出来。我恳求着,不要停止,拜托,拜托;我不想要……我不要……拜托你……
「雷利欧,狼煞星!」有声音这麽说,他抓紧我的手臂。咒语魅力解除,我哭了。
「不要,不要!」
我的身躯恢复重量,肉体还原为我,却伴随着苦楚、伤痛於窒息难过的叫声。我又被举抬被抛掷,身子垂挂在怪物肩上,他的手抓住我的膝盖。
我渴望说上帝保佑我,我渴望竭尽所能来求上帝保佑,却无法说出来。小巷道又在下面,远在几百尺的脚底下,整个巴黎以一种惊人的角度倾斜摇摆。雪在飘,风在刮!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2
我清醒了,觉得口乾舌燥。
我渴望能有一堆清冽的白酒可喝——冷冽一如从秋天的地窖里刚取出者;我渴望有新鲜而甘甜的东西可吃,一个甜熟的苹果倒不错。
我突然觉察自己已失去理性,为什麽呢?我并不明白。
睁开眼睛,我晓得此刻刚步入黄昏。光线有些像清晨,但时间经过许久了,应该是黄昏没错。
透过一扇宽阔,围着栏杆的石头窗子,我看得见远处山丛於树林全掩盖着白雪;无数细小的屋顶和尖塔隐约在望,告诉我离城已远。自从那天搭乘驿车以来,我已没见过这种景色,闭上眼,幻象历历犹在眼前,恍若我从来没睁开眼睛似的。
这可不是幻象,这是真实的。虽然有窗户,室内却很暖和,室内应该有火,我闻都闻得出来,火却已经熄了。
我想恢复理性,却没办法仰制对冷冽白酒於苹果的渴望。我似乎看到苹果,觉得自己滑落在苹果树枝底下,我还闻到身边新割的青草味道。
阳光闪耀在青翠大地上,闪耀在尼古拉斯棕色发丝,更闪耀在小提琴深色的亮漆上。曼妙的乐声飞翔至柔软飘浮的云端。在那里,我看见父亲古堡上的高耸城垛。
城垛。
我又睁开了眼睛。
我知道自己躺在离开巴黎好几哩外,一座塔楼里的小房间。
在我面前,一张粗糙小木桌上,正摆着一瓶冷冽白酒,一如我梦里所见。
好长一段时间,我定定地望着酒;酒瓶上满布结霜了的小水滴。我能够拿到酒而喝了他吗?难以置信!
我从未尝过如此口渴的痛苦滋味,不仅口渴,全身都在渴,偏偏四肢软弱无力,浑身又感到寒冷。
当我移动时,房间似也跟着转动。天空在窗外闪着微光。
我终於拿到酒瓶,拉开软木塞,一阵美妙、辛辣的酒香扑鼻。我拿起酒就往嘴里灌,一口气没停,未加思索也不在乎;我人在哪里?为什麽会有酒?喝了酒又会发生什麽事?
我的头向前摇摆,酒瓶几乎已空,遥远的巴黎城,在黑色天空里已消失不见,只留下小小的灯海忽明忽灭。
我把手放在头上。
我睡的床只是石头上铺着草罢了,我可能被关在牢房里。
可是酒从哪里来?对监牢而言,这个酒未免太好了,谁会供应美酒给囚犯?除非是对死刑囚有此有待吧!
又有另外味道飘送过来。浓郁强烈而芳香可口,引得我垂涎呻吟不已。
我四周张望,或者应该说我尽力张望,因为身子太软弱而动不了。不过香味的来源近在眼前,仔细一瞧,果然有一大碗牛肉汤在那里。汤浓又有肉,碗上热气腾腾,汤还挺热呢!
不管叁七二十一,双手端了碗就往嘴里送,我贪婪地喝汤如刚喝酒一样。
我狼吞虎咽,好像这辈子从没尝过如此美食。碗光见底,我躺回草堆;吃太饱了,胃感到微微不适。
黑暗里似有东西走动靠近我,我依稀听到玻璃叮当声,却不能确定。
「还要酒吗?」有声音对我说,我认得这个声音。
慢慢的,我记起每件事。攀墙而上,上方屋顶,那张微笑的白脸。
那瞬间,我思潮起伏。不,不可能的,那一定只是一场恶梦。摇摇头,不是恶梦,这一切全是真实。我突然又记起那种魂销魄荡的感觉,还有锣的响声;我的头开始晕眩,我清醒的意识又要失去了吗?
意识不可以失去,不准昏眩;心里想着,然而恐惧却再度侵袭,我不甘稍动一下。
「还要酒吗?」声音又起。
一转头,我看见一瓶新的酒,瓶口紧塞,但就放在那里,瓶身对着窗子发出诱人的光辉。
我又口渴了,因为刚刚喝了咸的肉汤,这回尤其口渴难当。擦擦嘴,抓起酒瓶,我又大喝特喝起来。
我倚石墙而坐,用力猛张眼睛,企盼在黝暗里能看得清楚些,可是又害怕看不到不想看见的景象。
我酒意恐怕太浓了。
我看见窗子,窗外的城;我看到小桌子,当视线慢慢转向室内幽暗的角落,我看到他就在那里。
他没穿黑色加着兜冒的披风,他的姿势也迥异一般男人。
他好像只斜斜歪着身子,一只腿膝盖微弯,靠着窗子的厚实石头框,另一只细长的腿,懒散地伸在另一边。手臂恍如垂挂在身体两旁。
他给人的印象好像慵懒无力,脸上的表情却生气勃勃;眼睛大而漆黑,白皙的眼角,爬满深深的皱纹;鼻子长而窄,嘴巴呈现独特的小丑笑容,尖尖的獠牙碰到无血色的;一头黑色闪着银光的头发,覆在白皙的额上,也披散到肩膀於胳膊上。
我猜他在笑。
我惊恐得甚至叫不出声音来。
酒瓶从手里掉了下去,滚到地板上;我想移动身子,想让自己恢复理性,不再酒意恍惚而反应迟钝;这时,他瘦长的四肢立刻活跳起来。
他迎前而来。
我没叫,只发出惊恐愤怒的低低咆哮声,翻身下床,撞上小桌子,尽快跑离他。
他用冰冷强有力的白手指,一把就拽住了我。
「放开我,你该死,该死,该死!」我结结巴巴着,理性高耸我应该哀求;我改口说:「我只想离开,请求你,让我出去吧,你总得放开我呀!」
他瘦削的脸阴森森逼近,他的嘴咧得好大好大,不断发出疯狂的笑声,笑声似是无休无止。我挣扎着,徒劳地推着他,一边哀求一边结巴说着抱歉的废话。猛然间我忍不住大叫:「上帝保佑我!」他巨大的怪手蒙住我的嘴巴。
「在我面前别说这个话,狼煞星,否则我会把你丢进狼穴里去喂狼。」他微微冷笑着:「嗯哼。回我话呀,哼——?」
我点头,他松了手。
他的声音具有令人镇静的作用,他好像能够理性沟通,他甚至好像饱经世故富有教养。
他伸手轻拍我的头,我不自禁往後退缩。
「头发闪耀阳光,」他轻轻低语:「双瞳永远映照蔚蓝天空。」他细细审视着我,脸上若有所思。他的呼吸和身体并没有怪味,那种腐败怪味乃来自他的衣服。
尽管他并没有拉着我,我不敢乱动,眼睛却紧瞪着他的衣服。
褴褛的丝衬衫有宽松的袖子,和打褶的领子;脏旧的绑腿袜子,套穿着破烂的宽松及膝马裤。
总之,他的穿着乃几世纪前的款式,在我们家的壁毯上,在母亲房里悬挂着的卡罗基和拉杜尔的油画上,就有相同的服饰。
「你是完美的。我的雷利欧,我的狼煞星!」他说道,嘴巴大张,我又看到他嘴里仅馀的白色獠牙。
我发抖着,身子瘫软在地板。
但是,他若无其事以单臂举起我,又轻轻把我放在床上。
我的心底努力祷告着,上帝保佑我,圣母玛丽亚保佑我,一边默祷一边偷偷瞅他。
我看见什麽呢?那天晚上之前我又看见什麽?古老世纪的一个面具。这个露齿而笑的面具,精雕细刻着时光的痕迹;却冷酷无情,坚硬一如他的似钢双手。他不仅是活蹦乱跳的东西,他是一个妖怪,一个吸血鬼,一个墓木已拱,却潜逃出来吸血的精明妖魅。
他似柔弱的四肢,为什麽如此让我惊恐?他看上去绝对像人,行动之迅速飘忽却绝不像人。不管他是走是爬,是弯腰还是跪着,样子总令我嫌恶。但是他也令我着迷,这点我非得承认不可。我被他魅惑,我知道,这种魅惑的感觉,简直太危险了。
他深沈的笑着。膝盖大张,身子有如一个大弧形,包围住我,他冰冷的手指,摸着我的脸颊。
「哎呀——可爱的小东西。我的长相不忍卒睹吧?」他的声音极低而又轻轻喘息着。「化身成吸血鬼时我年纪已太老。你却是完美的,我的雷利欧,我的年轻碧眼儿,没有舞台灯光的照明,你看上去更加漂亮呀!」
白皙的长手抚弄我的头发,一缕缕撩起後又轻轻放下,赞叹不已。
「别哭,狼煞星。」他说:「你是千中之选,当今晚终了,你在瑞诺剧场的小小胜利,比起来根本微不足道。」
他又狂放地低笑了。
至少在此刻,我内心深信不疑,他乃来自魔鬼,而上帝於魔鬼确实是存在的;不久前我体会到的孤立之外,的确存在着另一个黑暗恐怖的王国,我却莫名其妙被吞噬进去。
我突然清楚地意识到,我是遭受天遣了;然而这岂非十分荒谬?世界上如我无神论的人成千上万,为什麽我该下地狱呢?一种残酷的可能性更在心里具体显现,那就是这个世界根本了无意义,人生也了无意义,这又是另一种惶恐……
「奉上帝之名,滚开吧!」我大叫,我不得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了,我非相信不可,这绝对是唯一的救赎,我在胸前画起十字来。
他瞪我好一刻,眼神愤怒不已,却迅即恢复从容。
他注视我以手画十字,他聆听我一次又一次向上帝祈祷。
他微笑着,他的脸又变成舞台观众席的那张面具。
我小孩般痉攀嚎哭着:「魔鬼统治天堂,天堂变成地狱——」我说:「哦!上帝,请勿离弃我……」我向每一个曾经信仰而敬爱的圣者求救。
他在我的脸上重重挥拳,我摔向一边几乎跌出床外。房间似绕转不停,酒的酸味溢满一嘴。
「反击呀!狼煞星!」他说:「别未反击就乖乖下地狱!挖苦上帝没用呀!」
「我不挖苦!」我驳斥。
再一次,他把我拉近身边。
我以前所未有的勇气拼命迎击抵抗,跟狼缠斗时也没这麽奋不顾身。我打他,踢他,抓他的头发;他是那麽强悍有力,我能斗什麽呢?只不过是对教堂的怪兽饰像挥拳吧!
他一迳微笑着。
然後,恍若时光顿然停止,他的脸上尽无表情;双颊深陷,双眼圆睁,嘴巴大张,下缩扭,於是我看到尖长的獠牙!
「该死的你,该死的你,该死的你!」我咆哮怒吼!但是他的身子越逼越近,獠牙戳入我的肌肤。
这回绝不行,我怒气冲天,这回绝不行;我绝不喂他血,我决定背水一战誓死抵抗。
但是同样的事再度发生了。
甜蜜和温柔覆盖着我,世界远离而去;甚至他於他的丑陋,也俨然并不存在,好像玻璃窗外的虫,再怎麽张牙舞爪也碰不到我们,骚扰不到我们。只是那锣声又起,那不可抗拒的愉悦随之而来;我完全迷失了,我无体无形,愉悦也无体无形;出来狂喜之外,我已毫无知觉,我渐渐滑入一张光灿如梦的大网里。
我看到陵墓,一个令人不快的地方;一个白色的吸血鬼在浅浅的墓茔上醒来,这个吸血鬼被铁链琐住,绑架我的妖怪就伏身在他旁边,我知道妖怪名叫梅格能。在梦里他仍是凡人,一个伟大,强有力的炼金术士。在薄暮之前最後一刻,他挖掘并捉住了这个昏睡的吸血鬼。
天色已暗,梅格能从无助的不死幽灵囚犯身啜饮被诅咒却具有魔力的血,这种血能让梅格能拥有不死之躯。不死幽灵的窃盗,这简直太乖谬,太旁门左道了;好像黑暗中的普罗米修斯去偷取光明之火一般;黑暗里传来笑声,笑声在陵墓回响,似乎回响了好几世纪;紧接着,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绝对深不可测於不可抗拒的愉悦,画下了休止符。
我哭泣着,躺在草铺上喃喃自语:「请求你,不要停止——」
梅格能已松开我,我又自己呼吸了,梦境融化了。夜晚的星空,好像一张缀饰珠宝的深紫色面纱,上升滑行;我的身子却往下堕落、堕落。「了不起,我还以为天空是真实的……」
寒冷的冬天冷风在屋里轻微流窜,我感到自己的脸上有泪,全身因口渴而发热。
站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梅格能细细端详我。双手在他瘦细的腿边摆荡!
我试图移动,我口乾舌燥,不,整个四肢身躯都又乾又渴,我渴望……
「你要死了,狼煞星!」他说道:「你眼眸里的光辉已失,如同夏日已尽一般。」
「不,请你……」乾渴太难忍了,我的嘴张开,喘息不已,我的背疼痛。终於,最後的惊恐——死神他自己来临了。
「祈求呀,孩子!」他开口了。他的脸不再是露牙的面具,却一改为悲怜之神色,他看上去几乎像是凡人,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祈求了你当获蒙许。」他说道。
我恍如看见孩童时期的山泉,奔腾流下。「请帮助我吧!」
「我将给你所有的水中之水。」他在我耳边轻语。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白皙,他只是个老头,坐在我的身边,他的面孔极富人性,甚至还露出感伤的表情。
当我注视他的微笑,注视他古怪扬起的灰白眉毛,我知道自己错了。他不是人类,他还是那个古老的妖怪,只不过,他饱饮了一顿我的鲜血。
「我当赐你酒中之酒。」他喘息着:「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然後他的手臂环绕住我,把我拉向他,我感到一阵温暖的浪潮自他身上涌出,他的体内似乎不是流着我的血,而是流着对我的爱。
「祈求呀!狼煞星,然後你就能永生不灭。」他说道。但是他的声音听起来疲惫而毫无精神,他的凝视里,也隐约流露出落寞於凄凉。
我把头转向另一边,尽管躯体已然滞重湿透非我能控制。但我绝不祈求,我宁死也不求;我所惧的庞大失落感,所惧的死亡空无感横梗在前;然而我仍然说「不」在纯然的惊骇下,我说「不」;面对混浊迷失恐怖,我仍不肯俯首屈膝,我仍拒绝投降。
「生命当永垂不朽!」他轻语诱惑。
我只把头垂向他的肩膀。
「多麽倔强的狼煞星!」他以碰我,温暖而无味道的气息在我的颈上吸吐。
「不是倔强——」我低语,我的声音是这麽微弱,不知道他听得见听不见。「是勇敢而不是倔强!」只是,口舌之争有何意义呢?妄自尊大有何意义呢?如今什麽事是有意义呢?倔强也罢,勇敢也罢,多麽琐屑无谓之争?多麽残酷……
他抬高我的脸,以右手托住,同时举起左手,以尖锐指甲猛力刺破他的喉咙。
我的身体因惊恐憎恶不禁下弯,但他把我的脸压向他的伤口说:「喝!」我听到自己的尖叫在耳边回响,他伤口流出的血滴在我焦乾龟裂的嘴上。
乾裂的啧啧作响,我伸舌舔血,一阵鞭打似的刺激快感攫获了我。张开嘴锁住伤口,我用力寻找得以止渴的甘泉,我享到从未有过的止渴满足感。
血,血,血。不单是口的乾渴消融解除,我曾经有过的一切热望、欲念、苦恼和饥饿,也随着吮血化为乌有。
我的嘴张得更大,更用力地挤压他。我觉得血涌流进我整个喉咙里,觉得他的头靠紧我,他的胳膊抱紧我。
我紧贴住他,以致可以感触到他的肌肉,他的骨头,他手掌的每根线条,我摸清了他的身体底细。渐渐的,一种麻痹感觉在四肢爬行,紧接而来的确实蚀骨销魂的刺激;刺激穿透了麻痹之後,渗透力更加增强,终而变成满溢的、强烈的力量,使心荡神驰的感觉,俨然看得到摸得到。
我啜饮又啜饮,甜蜜甘醇的血源源注入,令我飘飘欲仙。
言语有时而穷,感觉无穷无尽;不,这不止是实质而非止感受;好像光穿透了我,红色的光芒,灿烂得令我目为之夺,心为之眩;所有过去生命中的强烈欲望,刹那间消失於无形。
他的身躯,我紧抓不放的鹰架,越来越不住了,他的呼吸已变成微弱喘息,然而,他依旧没制止我,松开我。
我爱你,梅格能,我想说;我非尘世的主人,纵然你是鬼魅妖怪,我仍然爱你,爱你;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想要而从来得不到的,你却将他给了我。
我想我快死了,如果我一直喝下去;我一直喝下去,但我并没有死。
突然间,我感到他温柔爱抚的双手轻摸我的肩膀;以他难以估计的巨大力量,把我往後推。
我惆怅大叫,感到失魂落魄;他推开我的身子,手臂却仍揽住我。
他把我带到窗前。我双手伸出窗外;血在血管里猛烈跃动,使我全身哆嗦,额头顶住铁栏杆,我站稳往外张望。
远处是一片黝黑山丘,在温柔的星光闪耀下,树影依稀可见。
再极目远眺,城里绵延浩瀚的小灯,闪烁明灭,沈入轻柔紫色的薄雾里。四周的融雪,发出幽冷的光;屋顶,高塔,围墙上,恍如布满深紫,浅紫,粉红的结晶薄片,看上去暖暖生辉。
这是杂乱蔓延的一座大城市。
眯起眼时,我清楚看见百万的窗户射出灯光;不仅如此,远远不知何处,我甚至看见人在走动,小小的人影站在小小的街道,他们的头於手陷入阴影;一个孤伶伶的人,像个小小黑点,攀登在风里飘摇的小钟楼。不错,上百万的幽灵镶嵌出一幅夜晚的图饰;此外空气中还传来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人间声音,有的在哭泣,有的在唱歌;我听到歌曲片段,更听到锺响的震动弱音。
我情不自禁呻吟起来,风轻拂我的头发,我听到自己的呻吟,那是我的声音吗?怎麽自己从未听过?
收回视线,城慢慢不见,百万人群也消失在庞大的紫丁香色阴影下,於黯淡的灯光里。
「哦,瞧你做了什麽?你究竟带给我什麽?」我低语着。
好像我的话语一直喋喋不休,叨叨唠唠杂在一起,变成巨大的吼叫於支离破碎的嗓音,即强调了我的惊恐,却也充分显现了我的狂喜。
假如上帝是存在的,现在也无关宏旨了;他只是某个枯燥乏味的国王,神秘早被劫掠,光明早已熄灭。我存在的这里是生命脉搏震荡的中心,所有的错综复杂纠缠一起,所有的玄妙?秘魅惑无比……
在我的背後,怪物的脚在石头上刮擦着。
当我转身,我看到失血太多苍白的他,只剩下一具空壳子。眼里沾满似血的泪,他伸手向我,好像痛苦已难以支了。
我将他拥在怀里,内心涌起从未有过的浓挚爱意。
「哎,你不明白吗?」在鬼魅的音调之後,随之而来的乃长而无几断句的低语:「你是我所精挑细选的继承者,我赠於你幽冥禀赋,此後,你将具备比十个凡人更多的勇气於更佳的资质。你将是一位多麽卓越的幽冥之子呀!」
我吻着他的眼皮,将他柔软的乌发拢在手里。对我,他已不复是鬼魅,只是奇特於白皙而已。他深沈的教诲,有如飕飕的风声,於灯光闪烁的城市,在好几哩外,对我殷殷呼唤~他深陷的脸颊,长长的喉咙,细瘦的双腿,这些都是他自然的一部分而已。
「不,我的小雏儿——」他叹惜说:「把你的亲吻保留给世界吧,我的时日已不多,现在,听我的吩咐,跟我来吧!」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3
他拉着我走下一道弯折的楼梯。周遭的一切令我凝神专注。粗割的石头似乎在前面莹莹发光,连黑暗里四周乱跑的老鼠,也自有一种奇特的美妙!
他打开一扇嵌饰铁钉的木头厚门,把重重的钥匙交给我,让我走进一个大而粗的房间。
「如我所说,如今你已成为我的继承者,你可以拥有这幢房子及我所有的宝藏。不过你得先按照我的吩咐去做。」他说。
栏栅的窗子使得云破月出的夜色,幻化成一片幽缈无限的景象;我看见远处闪烁柔光的城市,伸开双臂似乎在呼唤着我。
「等一下你尽可以开怀畅饮。」他说着,让我转身,面对站在地板中间一堆木头前的他。
「仔细想清楚——」他说道:「因为我就快离开你了。」他随便地对着木头做了手势。「有许多事你必须要知道。你如今已是不死幽灵,奇妙的天性很快会引导你找到第一个受害凡人;要迅速而没有悲怜之心,一旦受害人心跳即停之前,不管他的血是多麽鲜美,也要马上停止血的飨宴!」
「岁移时转,你将日益强壮,将能真正体会到神妙於伟大。目下,你只能暂时等候,不能急,否则骄傲会使你付出巨大代价。」
「你为什麽要离开我?」我焦急地问道,我仅仅黏附着他。受害人,慈悲心,血的飨宴……这些字眼撞击着我,仿佛我的躯体遭受鞭打一般。
他轻易地拉开我,使得我的手因他的举动而受伤。我紧盯着手瞧,惊讶於那种痛的感受,那可不像是凡人一般的痛呢!
他停下来,指着对面墙壁一块石头。那是一块很大的石头,被移来安置在墙壁之前。
「搬那块石头,把它拉离墙壁。」
「不行呀,它的重量——」我说道。
「把它拉开!」他以瘦嶙嶙的长手指指着我,又做了个怪脸,我只好勉力一试。
出乎我意料的,我竟轻易推动了石头,石头後面有一个洞口,正好大到一个人可以匍匐爬进去。
他咯咯笑着并点点头。
「我儿,这里就是通往我宝库的弄道洞口。」他说道:「这里的宝藏以及我在世界上的财产,你全可以任意花用。现在,我需要完成自己的誓言。」
又一次令我大为惊讶,他从木头堆里抓出两根细木棒用力摩擦,不久,木棒引燃起小小的火花。
木棒丢向木头堆,火立刻焚烧起来,火光照耀屋顶及屋内四壁。
我屏息且身子往後退,金黄的火花令我即眩惑也害怕。我感到屋内热度升高,心里却无往常的紧张;我不认为自己会被火烧到,相反的,火的温暖让我首次察觉自己有多麽寒冷,我身上有如冰冻一般,如今火把冷融化掉,以至於我舒服得差一点呻吟起来。
他又笑了,那种空荡的笑,令我屏息不安;他在火光前跳舞,瘦细的腿使得他的舞有如骷髅之舞。他的双臂抱头,躯干於膝弯曲,在火光前一圈又一圈环舞着。
「我的上帝!」我低语着,只觉头昏眼花,惴惴不安。如果是一个小时前,看到他这麽舞跳一定会吓坏我了;如今在闪烁的火光下,他曼妙的身躯,不由得吸引我注视他的每一动作。火飞跃在他的破衣服上,及膝马裤上,肮脏的衬衫上。
「你不可以离弃我!」我哀求着,努力使自己的思维清晰,努力了解他刚所说话的意思。耳边响起自己怪异的声音,我试图说得低沈些,柔和些:「你要去哪里?」
他抛出高亢的笑声,手拍击大腿,跳得更快也离得我更远;他伸出手去,好像在拥抱火一般。
粗的木块如今也引燃了火,小小的室内如一座大的火炉,弥漫的烟雾往窗外飘散。
「你不能往火里跳!」我纵身向後一跃,身体撞上墙壁:「你不能往火里跳!」
恐惧淹没了我,眼所见耳所听打垮了我,我再也不能仰制自己的张惶失措。我一边呜咽一边尖叫。
「我就是要跳!」他大笑:「我就是能跳!」他转回头,笑声变成长嗥。「正因为你我跳,我羽毛已丰的小鸟!」他站在我前面,手伸直着:「回应我,以你凡人的荣誉立誓,我勇敢的狼煞星。否则我的身心虽然劈开成两半,我仍会把你丢进火里,自己再另外找一个人来继承,答应我,发誓!」
我说不出来,只能用力点头。
在闪耀的火光里,我看到自己的手变白,感到自己的下被戳痛,害我几乎叫出声来。
我的犬齿已变成獠牙,我感觉到了。惊慌失措地望着他;他却藐视着,好像津津有味地在品尝我的惊恐。
「现在发誓。等我烧死之後——」他抓住我的手腕说:「等火熄了,你必须把我的骨灰全撒光,听清楚,小家夥,撒光我的骨灰。免得我又附身回来,那时会变成什麽怪模样,我可不敢想。记住我的话,如果你敢让我还魂,让我比现在更恐怖可怕,我一定猎杀你烧死你,让你不能容身於天地之间,听到了没?」
我仍然答不出话来。这不止是害怕,这是地狱的煎熬。我感到牙齿在尖长,浑身在刺痛,狂乱着,我再度点头。
「哎,答应了!」他微笑地点点头。火舌跃向天花板,火舌也跃向他的脸上。「现在我只能祈求慈悲了。我将往地狱而去,如果有地狱的话;或许我能寻求甜蜜的赦免,但我实在不配呀;设想若有幽冥王子的话,我终於要跟他面对面了,我会在他的脸上吐口水呢!」
「撒光所有烧了的灰,一如我的命令。当执行完後,穿过刚的入口到我的墓穴去,进入之後要确定石头已搬回原来位置;你会看到我的棺木在那里;白天时,记住把你自己密闭在棺木里,否则阳光将把你烧成灰烬。在地球上,除了阳光跟刚你看到的火焰,再没东西能毁灭你了;即使是火,如果不是我说的撒尽一切骨灰,你还是毁不了。」
我转过头,不愿看见他和熊熊烈火。倘若不是我的手捂住了嘴,我一定又大声哭出来!
他拉着我离开火边,我们站在刚推开的石头前,他的手又指着洞口。
「请留下来跟我一起。请留下来。」我恳求着:「再多留一会儿,只一个晚上也好,求你!」我的声音再次吓坏了我,这一点也不像我的声音。我以手抱他,紧紧地抱他。他憔悴苍白的脸看上去美丽之至,他黑色的眼睛注满了奇特的眼神。
火光在他的头发,他的眼睛闪耀,他又咧嘴小丑似地笑了。
「哎,贪心的孩子——」他说:「成为不死幽灵能拥有全世界的飨宴,难道对你还不够吗?永别啦,小家夥。照我说的话去做,记住,灰要撒光。洞里的小室,藏着你兴旺成功的一切所需。」
我挣扎着要紧紧抓住他,他在我耳边低笑,似乎惊讶於我的力气。「一流,绝对一流!」他赞赏过後又轻语:「别了,永远活下去,我漂亮的狼煞星,带着你的禀赋於我加添给你的一切——活到永恒!」
他把我用力推倒,如飞似地跃向火焰的最中心点。
我看到他掉在火里,火舌舔向他的衣服。
他的头好像变成火焰,猛然间,他的双眼大张;他的嘴在明亮的火焰里,变成一个黑色的窟窿;他的笑声是如此尖锐刺耳,我不自禁捂起耳朵来。
他好像在火里四肢一致跃上跳下,我突然察觉自己的哭叫声已掩盖他的大笑声。
瘦长焦黑的手臂和腿抬高落下,抬高落下,陡然之间好像枯萎凋谢了。火光四窜咆哮,在火的最当中,我什麽也看不到了,只有火焰,无情的火焰兀自燃着。
我哭叫着,跪了下来,我双手蒙住眼睛,然而从闭紧的眼皮旁边,依然能看见巨大的火光一簇又一簇并发。我只得把前额禁压在石头上。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4
好像已过了好几年,我仍躺在地板上,注视着火将木柴烧成焦炭。
房间已经凉下来,峭寒的空气吹越打开的窗子。我一再啜泣着,哭声在耳边反射回响,使我已无法忍受。尽管知道周遭的改变对我意义深长,心里不但不觉安慰,反而觉得愁云惨雾吞噬了我。
偶尔,我会祷告,也恳求原谅;但该原谅神妙?自己也说不上来。我向圣母玛丽亚祷告,向所有的圣者祷告;我喃喃不断地说着:「圣哉、圣哉」,直到喃念变成毫无意义的单调声音。
我的眼泪是血,当我用手擦拭时,我的脸上留下血的痕印。
然後我平躺在石头上,不再祷告,嘴里却咕哝着语无伦次地恳求;对所有神圣的、有威力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伟大人物名字恳求。又喃喃说着:不要留下我孤独一个,不要抛弃我!哦!我在女巫广场,这是女巫广场,不要让我跌落得更远,今晚我已经够惨了。不要让这一切发生……「黎斯特,醒过来。」
梅格能的话一次又一次在耳边说着:「找到地狱,如果有地狱的话……设若有幽冥王子的话……」
最後,我抬起手和膝盖,觉得自己的头恍惚混乱而又晕眩。注视着火烬,我想也许可以重新升起火来,自己再跃进火焰里。
然而,纵使我努力想像纵身火里的痛苦於解脱,我知道自己决无此打算。
毕竟,为什麽我要自焚?我做了什麽恶事,必须承受如女巫活活烧死的命运?我也绝不想下地狱,分秒片刻也不干呢!再说,我更无意去向幽冥王子吐口水,不管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相反的,倘使我真该手诅咒,就让那个狗娘养的来找我吧,让他亲口告诉我,为什麽我要受苦受难,我还真的很想知道呢!
至於说到赦免,这个嘛,我们可以稍安勿躁,我们可以好好再多想一想……至少现在。
一种古怪的平静缓缓爬升上来,我很阴沈,身上充满了怨恨,却也充满了新增的魅惑魔力。
我不再是普通凡人了。
当我蹲伏在那里思索衡量,注视着馀烬灭绝,但觉体内巨大的力量源源而生;孩子气的饮泣渐渐停止。我开始审视自己的白皙肌肤,锐利邪恶的两支尖牙,审视在黑暗中兀自发光的指甲,好像它们涂上漆一样。
所有曾经熟悉的痛楚感已离我远去,木柴馀烬传来的热,让我浑身不舒服,好像有某种东西在轻覆着或轻裹着我似的。
时光似流逝又似未流逝。
空气中任何细微变化,此刻都恍如带来抚慰。远处城里的温暖灯光下,传来教堂模糊交叠的报时钟声;钟声似乎不在提醒凡人时光飞逝,它只是一种最纯净的音乐旋律;我惊栗的躺着聆听,嘴巴大张,眼睛盯着窗外的片片浮云。
我的胸口开始感到一种新的刺痛,滚烫的,似水银般快速滚动着。
痛楚在血管里流泄沸腾,揪紧我的头,又纠结在肠子和肚子里。眼睛半闭,头歪向一边,我察觉自己并未因痛而担心;相反的,我品味欣赏着这突来的痛楚感觉。
我找到痛的原因了。体内的排泄为我带来一大滩污浊,然而我控制不了;当我注视身上的污浊时,丝毫也不觉恶心反胃。
老鼠爬进房里,无声无息地靠近污秽,我也不觉厌恶。
纵然老鼠横行,在我身上乱爬,我又怕什麽呢?
事实上,对黑暗中的一切我丝毫不在乎,即使坟墓里蠕蠕爬行的昆虫,也不致让我恶心;让它们爬到我的手上脸上吧,管它呢!
在这个世界上,我哪里会对黑暗宵小退避叁舍?莞尔之际,我进一步察觉,自己实乃黑暗族类的老大,同类碰到我只会避之为恐不及;想到此,我忍不住开怀大笑了。
不过,我的悲伤并未尽褪,它留连不去已变成一种潜在意识,而这个意识绝非虚妄而是事实。
我死了,我是一个吸血鬼;为了我的存在,有生物非死不可;我将吮吸他们的血,让自己活下去。我将永远看不到尼古拉斯、母亲和任何我认识於所爱的人,当然也看不到任何家人!我将吸血,我将永生不灭,这将是确切的事实。这个事实只是开始,它诞生,而分娩过程中的阵痛不是痛,乃是我从来不知悉,未承受过的蚀骨狂饮。
我站起来,觉得自己轻快又强健有力;带着奇特的漠然表情,我走过烧焦的木头,往熄灭的火烬走去。
我没看到任何骨头,魔鬼似乎已经完全烧毁溶化了。我用手搜取所有的骨灰抛向窗外,当风吹走了骨灰,我喝梅格能轻声告别,他听见我的告别吗?我不知道。
最後,只剩下焦黑的木头了,我用手扫着地上的炭灰,再把炭灰却丢到无边的黑暗之中。
如今,是该探视里面的房间啦!
吸血鬼黎斯特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5
移动大石头一点也不费工夫,石头的里边还有一个拉环,当我进入地道里,可以轻易地把石头又拉回原来的位置。
要穿过黑暗的走道,必须身子贴地匍匐爬行,我趴下身望里看,里面一点光线也没有,我丝毫也不喜欢。
如果我现在仍是凡人,绝对没有任何力量,能诱使我爬进如此的小走道。
只是老吸血鬼说得够清楚了,太阳正和火一样,可以完全毁灭我;我别无选择,必须找到棺材。然而,恐惧却再次泛滥而来。
我伏身地上,像蜥蜴般爬进走道,因为害怕,我头也不敢抬,而地道又窄,根本不能转身去拉石头上的扣环,因此只能用脚去钩扣环,把石头推回原处。
一片完全的黑暗!手肘之外只有几寸的挪动空间。
我喘息不已,恐惧激增,脑子里狂乱地想着,我已不能抬头了;在恐惧中我的头真撞到石头,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忍不住呜咽了起来。
哭能够解决问题吗?我必须找到棺木呀!
警告自己不准再窝囊无用,我开始往前爬,越爬越快,膝盖摩擦在石头上,手寻找缝隙好构着使得上力,头不敢乱动只僵僵地微抬,以至於脖子即酸且痛。
最後,我徒然感到前面已达地道尽头,我用力推撞,似乎有地方移动了,微弱的光透了过来。
我终於爬出走道,来到一个小小的房间。
屋顶低而拱曲,高处的窗子狭窄,围着厚重的铁栏杆,甜美紫色的光透过窗子映照进来,我看到另一面墙有一个大壁炉,炉边备好木头可以升火,窗子下面,是一具古老精美的石棺。
我那件腥红毛皮披风就放在石棺上面;在一张粗拙的凳子上,摆着有一套漂亮的红色饰金天鹅绒衣服,衣服上有意大利蕾丝;此外,还有红色的丝质及膝马裤,白色的丝织长袜,和一双红跟便鞋。确实设想周到,样样俱全。
把脸上的头发拂回背後,把额头上上的汗擦掉,汗是血红的,当我看到手上的血色汗痕,心里洋溢着怪异的兴奋感觉。
哎,我到底是什麽?未来又将会如何?我沈思着。有好一刻,我呆呆望着血迹,舔着自己的指头,一种美妙飕飕作响的欢愉渗透全身。欢欣之馀,我打起精神走近火炉。
我如老吸血鬼一般找出两支引火小柴,用力而快速的摩擦,火舌跃了出来,这不是什麽魔力,只是技巧而已。火温暖了我,脱下赃衣服,以衬衫擦拭身子上最後一丝凡人的排泄残存,把赃衣服丢进火炉里面。於是,我穿起新的衣服来。
红!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红,即使尼古拉斯,也没穿过这样华丽的服装。这是出入凡尔赛宫穿得上的服饰。衣服上的织锈还缀饰珍珠和小小红宝石,衬衫上的蕾丝花边,是法国最高级制品,这种花边我只在母亲的结婚礼服上看见过。
我把毛皮披风挂在肩上,寒冷虽已自四肢离去,自己却觉得不啻是冰雕的生物。我闲闲的审视并品味着服饰,微笑之际,感到嘴角僵硬动作迟缓。我真的在笑吗?
在火光下,我端详石棺,厚重的盖子上,雕刻着一个老人於他的面像,我马上认出来这个像就是梅格能。
他似乎安祥地躺着,小丑似的嘴紧闭,眼睛温和地望着屋顶,浓密乌黑的长发,梳成整齐的大卷。
这具石棺有叁百年了吧?穿着长袍的他,双手交叠胸前,石头雕成的剑,不知被谁削断了柄和一部分的鞘。
我呆呆地瞪视良久,发现削掉的部位,不但仔细,而且还花了不少工夫。
这个人有心铲掉十字状的部分吗?我以手指触摸,什麽事也没有发生,正如我不久前的喃喃祷告一般。蹲在棺旁,我在灰尘上故意描出了一个十字架来。
四周寂静毫无动静。
在灰描的十字架上,我又加了几笔,当作是基督的身体,他的屈膝和低垂的头;最後我又写下:「主耶稣基督」几个字,这是除了姓名以外,我唯一会写的几个字。仍然无事发生。
十分不自在的,我一边扫视写的字和十字架,一边试图举起石棺的盖子。
虽然我新增的力气不小,举起棺盖仍相当费事,换是普通凡人,绝对举不起来。
掀开棺盖的困难令我颇为错愕,看来,我绝比不上老鬼的力大无穷;大概我所拥有的,乃是叁或四个人加起来的力量。正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馀呢!
那一瞬间,我对自己不由刮目相看了。
仔细打量石棺里面,只见空间狭窄,充满阴影,躺进去会是什麽感觉呢?我很难想像。棺壁的四周,刻满了拉丁文,可恨我一个字也不认识。
不识字真是一种折磨,字在说什麽呢?愚昧无用令我灰心气馁,令我即怀念梅格能,又恨他离我而去。思绪粉至沓来的当儿,强烈的嘲讽随之而来;在他跃入火里之前我多麽爱他呀,当我看到红色服饰时,我多麽爱他呀!一转身,我竟然由爱转恨?
魔鬼真会彼此相爱吗?他们会手牵手在地狱散步吗?「嗨,你是我的朋友,我多麽爱你呀!」诸如此类的话他们会说吗?既然我不相信地狱,问这样的问题岂非太缺乏慧根?然而这些问题正於邪恶魔鬼的观念攸关,在观念中,地狱里的生物岂非只有恨没有爱?他们不但恨人,也彼此互相仇恨,不是吗?
至少过去的一生当中,这是我的认知。孩童时,这种认知极令我害怕;万一我进天堂母亲下地狱,我应该恨她吗?不,我不可能恨她。万一我们一起下地狱呢?又怎麽办呢?
视线转向一个木头箱子,箱子有一部分被石棺挡住,所以我一时没注意。木箱没上琐,打开时,腐朽盖子的链扣松了,盖子差一点掉下去。
老家夥说过留给我全部珍藏,听时如耳边风,亲眼看到令我大吃一惊。箱子里塞满了各式金银财宝,数之不仅的宝石戒指、钻石项链,还有一串串的珍珠、银盘、银币等;形形色色,缤纷灿烂。
忍不住将手伸向成堆的珠宝,随便挑起一把,宝石的红艳,翡翠的碧绿,令我眼花缭乱;我看到从未梦见的五光十色,在眼底耀耀生辉;看到从未想像的千万财富,在眼底闪闪发光。这是加勒比海海盗船上的宝库,更是谚语中所指,国王的惊人巨额赎金!
如今这一切全是我的!
我更仔细地检查着,散布其中的还有不少个人的琐碎小物品,碎烂的缎织面具,丝手绢,一小块别着别针胸饰的碎布,有着金铃铛的皮带,穿进戒指的蕾丝,一堆鼻烟盒,天鹅绒缎带系着的项链小金盒。
我拿起一把包镶珠宝的剑,剑很重,根本不宜佩带;还有一双破鞋,恐怕因为扣环上有莱茵宝石,保留下来吧!
这些都是梅格能杀人之後的劫掠品吗?
看来梅格能是尽量在搜刮一切;然而他自己却穿得破破烂烂,是另外一个世纪的古董服装;他住在这里,也过着几世纪前的隐士生活,为什麽呢?我可不明白。
更奇怪的是,宝藏里竟还有灿烂宝石串成的念珠,念珠上还缀着十字架;我摸着这小小神圣的标记,不由摇头又轻咬嘴;多吓人呀,他连这种东西也敢偷!另一方面却不免觉得有趣,这不是上帝并非万能又一次证明吗?
不过想到此,我仍坚绝地认为,这仅仅是偶发例外罢了。
从木箱里,我取出一面珍珠把手精致的镜子。
下意识的,我看了镜子一眼,镜子里照映出一个普通男人的模样,只不过肌肤非常白皙,就像老恶魔一样;平常泛蓝的眼睛变成深蓝带紫,闪耀着彩虹光芒;我的头发本来就金光闪闪,此刻摸上去,更感觉到一种新而奇妙的活力从发丝透出来。
事实上,镜子里照出来的一点也不像是黎斯特,他似是以其他物质塑造而床的复制品。二十年岁月所带给我的脸上细纹似已消失,或者可以说是线条变得单纯而更深了些。
我凝视着镜里的反射,看到自己的影像,令我觉得惶惑迷乱;我揉揉脸,又擦擦镜子,终於,闭紧嘴以免自己大声叫出来。
我闭上眼睛又猛力张开,对着镜里的家夥温柔地微笑,镜里的他也笑了;不错,这真是黎斯特!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什麽恶意;不是很有恶意,只是以往的顽黠於冲动犹在;其实,这个怪物很可以变成天使;只不过,当他流泪时,眼泪是红的,给人的整个印象也多少是红色,因为他一身打扮腥红。当他邪恶的小尖牙从下戳穿出来时,他看上去就绝对的恐怖吓人!一张再美好的脸,只要搭上任何小小的恐怖配件,美好就再也不存在了吧?
我徒然想起一件事,我正在注视自己的反射影像;过去不是有太多的传说吗?妖怪鬼魂是没有影像的,他们不是早已把灵魂出卖给地狱了吗?
渴望知道自己到底有多麽大的转变!渴望知道我到底如何跟凡人走在一起!我希望走在巴黎街头,用崭新的眼光,重温我曾体会过的一切神奇;我要好好看人们的脸;好好看花开,看蝶舞;看尼克,听他的演奏——哦,不!
断然放弃!我发誓。然而音乐的形式多着呢,不是吗?闭上眼睛,我几乎能听到歌剧的交响乐演奏,咏叹调在耳边响起,这麽高亢!这麽清晰!
只是再也没有事情是平凡了。喜悦痛苦,或仅仅是最简单的记忆,所有这些都将缠附着不寻常的光泽,即使为某些事引起的悲伤感觉,也永远失去了。
放下镜子,从木箱里取出一条古老泛黄的蕾丝手绢,我擦拭了眼泪。转身慢慢坐在火炉前,品享着脸上手上的温暖滋味。
我又闭上眼睛,一阵困倦欲眠的甜蜜感袭来,我突然沈入梅格能偷血的奇妙梦境里。蛊惑的感觉又起,那种令我陶醉的愉悦——梅格能抱着我,於我连成一体,我的血注入他的身体。我听到铁链擦过陵寝地板的声音,看到毫无抵抗力的吸血鬼,躺在梅格能怀里。此外,还有其他的事,更重要的事,一个重要的旨意;关於窃盗,背叛;关於绝不可投降,上帝也好,魔鬼也好,任何人也好,绝不可投降的旨意。
我在左思右想,半醒半梦间,最疯狂的念头突起:我将会和尼克谈起所有的经过,一旦我回到家里,我会叙述一切,有关梦境,象徵的意义等等,我们将畅谈——惊骇之下,我张开眼睛。内心深处隐藏的「凡人」,无助地望着小室低泣起来;新生的「妖魔」还太年轻,犹掌握不了全局,所以哭声抽噎有如打呃,我只好以手蒙住自己的嘴巴。
梅格能,你为什麽离开我,我应该怎麽办?我如何活下去?
我蜷起腿,把头埋在膝上,渐渐的,我的头脑清楚了些。
哎,假装自己是吸血鬼不是挺有趣吗?身穿着这麽红艳的衣服,手抚弄这麽光闪的财富!但是你能真的当起鬼吗?你能仰赖别人的鲜血和性命苟活下去吗?即使你是个怪物,你的内心良知为泯,这是天性……上帝於魔鬼,善於恶,你不可能不相信这些而活下去——你不可能忍受这种行为——明天你将……你将……你将怎麽样?
你将找血啜钦,不是吗?
在木箱里,黄金和宝石好像燃煤一般,发出淡淡光亮;从窗子栏杆望去,远远的城市,在灰色的天空底下,泛着紫色氤氲。凡人的血,热腾腾的鲜血,不是怪物的血,味道如何呢?我的舌头下意识伸到嘴里的上颚,伸到我的獠牙上。
想一想吧!狼煞星!
我慢慢地站起身来;听从意至而不是身体的指挥,这可容易多了。我拿出从外面房间带来的钥匙串,宝藏即已在握,如今,我该去巡视属於我的整座城堡了!
吸血鬼黎斯特
第二部:梅格能传奇6
一间间空的房间,一扇扇围着栏杆的窗户,城垛之上无边无际的夜色,这是我在上面的全部发现。
在塔楼底层,就在地牢楼梯的门外,有一支松脂火把放在烛台上,一个取火盒就摆在旁边的壁龛里,四处布满灰尘;当我最後找对钥匙时,上过油的门琐很容易就打开来了。
我点起火把,往狭窄而旋转的楼梯走下去,从底下远处传上来的臭味,令我感到有些不适。
我知道这是什麽味道,在巴黎的墓园附近,这是极寻常的味道;在圣婴公墓,其浓如有毒的瓦斯味,你却得和附近的店铺一起忍受;找人写信时更非闻不可;这是那种体腐烂的臭味。
尽管感到不适,使我忍不住退後几步;毕竟味道还不那麽浓,点燃的松脂香味,也使得臭变淡了些。
我继续往下走,纵使下面有死人在,我也不能逃开呀!
到了地底一层,却没有看到体,只看到一个巨大阴凉的埋间,生锈的铁门开向楼梯,里面有叁具大石棺。这里很像是梅格能上面的小室,相同的低圆拱形屋顶,张开的壁炉,相同的一室简陋;只不过比上面的面积大了许多。
除了尚有其他吸血鬼曾经睡在此地外,想不出这里如斯布置的理由,谁会在地下墓室摆上火炉呢?至少我不知道。何况这里还有石头长几,石棺也和上面一样,棺盖上雕着人像。
各处的灰尘於蜘蛛网在在表示,此地已无吸血鬼留宿;挺奇怪的,睡在石棺里的他们到哪里去了?他们像梅格能一样烧毁了呢?还是他们仍存在某个地方?
我一个一个打开石棺,除了灰尘什麽也没有;没有痕迹证明曾有吸血鬼睡在这里,或者曾有吸血鬼的存在。
我继续往楼梯走下去,腐的味道越来越浓,越来越难以忍受。
味道来自下面的一扇门後,逼得自己继续前进倒也不易;如果我还是凡人,这种味道早让我掩鼻,此刻倒也不觉什麽特别的厌恶;我的新生躯体想逃开,然而,在停下脚步後,我深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走向门边,决心要瞧瞧妖怪在那里乾了些什麽事。
哎!比起眼睛所见之况,鼻子所闻之味根本小巫见大巫!
在一个深坑里,堆了许多体,体溃烂腐败程度容或不同。残躯却爬满了蠕动虫蛆,看到火把,老鼠四处窜逃,甚至还碰到我的腿。我的喉咙哽塞,臭味已让我无法喘气。
然而我不能不瞪着这些体,这儿有极重的讯息是我必须理解的。首先我发觉受害体全是男人——他们的长靴和破烂衣服证明了身份——每一个都头发金黄像我一样。有几具体形犹在的,看得出他们年轻而身材高瘦;最新的一具,湿淋淋臭味洋溢,手臂伸向栏杆,更是跟我像得有如是亲兄弟一般。
在晕眩中,我走向前,靴尖碰到他的头,放低火把探头一看,我的嘴巴大张几乎尖叫;那双布满小虫蠕动的眼睛,赫然是湛蓝的!
身子踉跄後退。一阵惊骇恐怖的想像攫获了我,我觉得他还没真正死去,还会伸手抓住我的脚趾。老天!这可能吗?紧往墙边贴靠时,脚撞到了一般腐败的食物和一个水瓶,水瓶滚地打破,瓶里的牛奶流出来,更好像是他的呕吐。老天!他去世不久,他……
痛苦在四肢窜流,血涌上来,一如液体的火涌向喉咙,我的嘴巴不禁张开,一口血吐在我前面的地板。我走到门口,让自己镇定下来。
在一阵反胃之中,我盯住了血,我盯住火把照明下的闪耀腥红色,看着血色变黑,流进石头间的灰泥;血是新鲜的,味道甜美甚至盖过体的臭味;饥渴的感觉赶走了反胃,我的背部痛了起来,我的身体越弯越低,血的味道令我欣喜若狂。
在此当儿,我的思潮依然起伏;这个年轻人进入此地窖时,犹是活着的,地上摆着的食物和牛奶,不是为了喂他,就是为了折磨他。他是活活死在地窖的,他被迫困在体中,完全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体中的一员。